从此走进深度人生 Deep net, deep life.

作者: deepoo

  • 黑格尔《小逻辑》

    第一版序言

    为了适应我的哲学讲演的听众对一种教本的需要起见,我愿意让这个对于哲学全部轮廓的提纲,比我原来所预计的更早一些出版问世。

    本书因限于纲要的性质,不仅未能依照理念的内容予以详尽发挥,而且又特别紧缩了关于理念的系统推演的发挥。而系统的推演必定包含有我们在别的科学里所了解的证明,而且这种证明是一个够得上称为科学的哲学所必不可缺少的。

    《哲学全书纲要》这个书名意在一方面表示全体系的轮廓,一方面表示关于个别节目的发挥,尚须留待口头讲述。

    但纲要并不仅是为了适应一个外在的目的而加以编纂排列,象对于已有的现成的熟知的材料,依据某种特殊用意加以缩短或撮要那样。本书的陈述却不是这样,而是要揭示出如何根据一个新的方法去给予哲学以一种新的处理,这方法,我希望,将会公认为唯一的真正的与内容相一致的方法。所以也许这样对于公众或可更为有益:如果客观情况容许我将哲学的别的部门〔自然哲学及精神哲学〕先行有了详尽的著作发表,有如我对于《哲学全书》的第一部门——《逻辑学》,曾贡献给公众那样。但无论如何我相信,在目前的陈述里,接近表象和熟习的经验内容那一方面的材料虽说受了限制,但就诸过渡关键——这些过渡关键只能是通过概念〔的发展〕而产生的中介作用——看来,至少可以使人明白注意到,〔矛盾〕发展的方法从两方面说都是充分足用的,即第一,它异于别的科学所寻求的那种仅仅外在排比;第二,它异于通常处理哲学对象的办法,即先假定一套格式,然后根据这些格式,与前一办法一样,外在地武断地将所有的材料平行排列。再加以由于最奇特的误解,硬要使概念发展的必然性满足于偶然的主观任性的联系。

    我们看到,同样的任性的作风,也占据着哲学的内容,并且走向思想上的冒险;有一时期这种作风颇令笃实平正的哲学工作者表示惊佩,但在别的时候也被人看成一种狂妄到了甚至于发疯的程度。尽管使人惊佩,尽管使人疯狂,而它的内容却常常充满了人所熟知的支离破碎的事实,同样它的形式也仅仅是一点有用意的有方法的容易得到的聪明智巧,加以奇异的拼凑成平和矫揉造作的偏曲意见,但它那表面上对学术严肃的外貌却掩盖不住自欺欺人的实情。另一方面,我们又看到,一种浅薄的作风,本身缺乏深思,却以自作聪明的怀疑主义和自谦理性不能认识物自体的批判主义的招牌出现,愈是空疏缺乏理念,他们的夸大虚骄的程度反而愈益增高。学术界的这两种倾向在某一段时间内曾经愚弄了德国人对学术的认真态度,使得他们深刻的哲学要求为之平缓松懈,而且引起了人们对于哲学这门科学的轻视或蔑视,甚至现在这种自命为理智上谦虚的态度,却对于哲学上高深的问题,反而勇敢地大放厥词,声称理性的知识——即我们认为采取证明作为形式的知识,没有权力去过问。

    刚才所提到的第一种现象可以部分地被看成新时代中青年人的热忱。这种热忱表现在科学领域内,正如它表现在政治领域内的情形那样。当这种热忱以狂欢的情绪迎接那种精神的新生的朝霞,不经过深沉的劳作,立刻就想直接走去欣赏理念的美妙,在某一时期内陶醉于这种热忱所激起的种种希望和远景时,则对于这种过分的不羁的狂想,人们尚易于予以谅解。因为基本上它的核心是健全的,至于它散播出来围绕着这核心的浮泛的云雾,不久必会自身消逝的。但那另一种现象却更为讨厌,因为它使人认出一种理智上的软弱与无能,并努力以一种自欺欺人的,压倒千古大哲的虚骄之气来掩盖这种弱点。

    但另有一件令人感到愉快的事值得注意并提出来说一说,就是反对这两个趋势的一种哲学兴趣,以及对于高深知识的认真爱好,却仍然朴素地不浮夸地保持着。这种兴趣诚不免大都以直接知识或情感的形式表现出来,但这也足以表明寻求理性的识见的内在的、深入的冲力了。——只有这种理性的识见,才能够给予人以人的尊严。对于这种兴趣,理性的识见至多只能作为哲学知识的成果,所以它最初好象表示轻视的理智论证,却至少被它承认为一种〔达到较高知识的预备〕条件。为了满足这种认识真理的兴趣,我奉献这种尝试作为一个导言或绪论。希望这样一个目的可以获致顺利的接受。

    海得尔堡,1817年5月

    第二版序言

    敬爱的读者,在本书的这一新版里可以看出有许多部分曾经重新改写,并且曾经以较细密的规定予以发挥。我尽力想要和缓并减轻讲演的形式,并附加详尽而较通俗的“说明”,使得抽象的概念更接近通常的了解和具体的表象。本书既是一本纲要,就须将本来很艰深晦涩的材料,弄得紧凑短简,这第二版仍与第一版相同。作为讲义,尚须由口头的讲述予以必要的说明。单就《哲学全书》这书名看来,科学方法在开始的时候似乎本可以不必太谨严,也可以有容许外在编排的余地;但本书的内容实质使得我们必须以逻辑的联系作为基础。

    也许有不少的机缘和激励似乎使我必须说明我的哲学思想对时代文化精神工作和“无精神工作”的外在态度。这只是写通俗方式的序言所须作的事。因为这种工作,虽说与哲学有一定的关系,总不容许科学地引进哲学,因此一般地也不容许进入哲学,而是从外面引进的,并且是对外行人说的一些话。真正讲来,一个著者走入这种与科学疏远的土地上是不好的,也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说明和讨论并不需要为求真知所不可少的理解力。不过谈论一些现象也许不无用处,不无需要。

    我的哲学的劳作一般地所曾趋赴和所欲趋赴的目的就是关于真理的科学知识。这是一条极艰难的道路,但是唯有这条道路才能够对精神有价值、有兴趣。当精神一走上思想的道路,不陷入虚浮,而能保持着追求真理的意志和勇气时,它可以立即发现,只有〔正确的〕方法才能够规范思想,指导思想去把握实质,并保持于实质中。这样的进展过程表明其自身不是为了别的,而是要恢复绝对的内容,我们的思想最初向外离开并超出这内容,正是为了恢复精神最特有的最自由的素质。

    有一种自然的、表面上看来好象很幸运的状况,恰好才过去不久。在这状况中哲学与别的科学和文化携手同行,一种温和的理智启蒙,同时可以满足理智的需要和宗教的信仰。

    同样,天赋人权说与现存的国家和政治相安无事,而经验的物理学采取了自然哲学的名称。但这种和平实在是表面极了,特别是理智与宗教,正如天赋人权与国家事实上都有内在矛盾。由于分离的结果,矛盾便发展了。但在哲学里,精神却恬然自安于这种矛盾。所以这种哲学不过是与上述这些矛盾本身相矛盾,并矛盾地粉饰这些矛盾而已。以为哲学好象与感官经验知识,与法律的合理的现实性,与纯朴的宗教和虔诚,皆处于对立的地位,这乃是一种很坏的成见。哲学不仅要承认这些形态,而且甚至要说明它们的道理。心灵深入于这些内容,借它们而得到教训,增进力量,正如思想在自然、历史和艺术的伟大直观中得到教训,增进力量一样,因为这些丰富的内容,只要为思想所把握,便是思辩理念的自身。它们与哲学的冲突仅在于哲学这片土地脱离了它固有的性格,它的内容在范畴中被认识,因而成为依赖于范畴,而不把这些范畴引导到概念,并上升到理念。

    一般科学教育的理智导至一种重要的消极结果,即认为采取有限概念的道路就没有中介可能达到真理。但这结果常会引起另一正相反对的后果,即误以为真理是包含于直接的情感或信仰里。这就是说,那种理智的信念毋宁取消了研究范畴的兴趣,因而不注意、不留心去应用范畴,反而使得有限的关系和认识有了距离,而范畴的运用,如象在绝望的状况下那样,便成为愈无顾忌,愈不自觉,愈无批判了。误解有限范畴不足以达到真理,就会否认客观知识的可能性。结果当然是依据情感和主观意见来作肯定或否定。而且在本来应该加以科学证明的地方,便提出一些主观的论断和事实的叙述来代替。而这些事实,在意识前面越是未经过批判,便越是被认作纯粹的事实。对于一个这样空泛的范畴,如直接性,不加以进一步的研究与发展,就想在它上面寄托精神上的最高需要,并且通过直接性来决定这种最高需要。特别在讨论宗教对象时,我们可以看见许多人很明显地将哲学搁在一边,好象这样一来,便祛除了一切的邪恶,获得了抵制错误和欺骗的保证似的。于是真理的探讨便可从任何一个假定的前提开始,并用支离抽象的理论予以证明。这就是说,应用通常的思想范畴,如本质与现象,根据与后果,原因与结果等,从这一有限关系到另一有限关系,予以通常的推论。

    “他们丢掉了诸恶,那恶仍旧保持着”。但这恶比原先的更要坏十倍,因为它〔指后一种恶〕毫不怀疑毫不批判地受到了信任。哲学就象那被认为祛除了的恶似的,可以是任何别的东西,独不是真理的探讨,不过这种真理探讨是意识到那连结着、规定着一切内容的思维关系的本性和价值罢了。

    这样一来,于是哲学在这些人手里遭遇了最恶劣的命运,当他们装模做样要研究哲学,一方面要理解它,一方面要批判它时,许多物质方面,精神方面,特别宗教方面活生生的事实,由于这些反思式的抽象思想不能把捉它们,因而遭受歪曲了。这种认识方式本身也有它的意义,即首先把事实提到意识前面,但它的困难在于从事情到知识的过渡,这过渡是透过反思造成的。这个困难在科学里面却不存在。因为哲学的事实已经是一种现成的知识,而哲学的认识方式只是一种反思,——意指跟随在事实后面的反复思考。首先,批判即需要一种普通意义的反思。但那无批判的知性证实它自身既不忠实于对特定的已说出的理念的赤裸裸的认识,而且它对于它所包含的固定的前提也缺乏怀疑能力,所以它更不能重述哲学理念的单纯事实。这种知性很奇异地联合两方面于它自身,一方面,知性显得不能充分而不歪曲地把握理念,甚至它应用它的范畴去把握理念即会陷于明显的矛盾;但另一方面,它同时又毫未揣想到尚存在着别的较高的思想方式,可以应用得更妥当有效,因此它还应采取一种异于原有的思想态度去对待它。在这种方式下,思辩哲学的理念自将固执在抽象的定义里。人们总以为一个定义必然是自身明白的、固定的,并且是只有根据它的前提才可以规定和证明的。至少也由于没有人知道,一个定义的意义和它的必然证明只在于它的发展里,这就是说,定义只是从发展过程里产生出来的结果。我们既已见到,理念一般的是具体的精神的统一体。但知性的特点仅在于认识到范畴或概念的抽象性,亦即片面性和有限性。因此知性便将具体的精神的统一性当作一抽象的无精神性的同一性,在这同一性里,一切是一,没有区别,在别的范围内即使善与恶也是一样的东西。所以在思辩哲学里同一体系、同一哲学的名称已经成为一个大家共同接受的名词了。假如一个人自述他的宗教信仰说:“我相信天父上帝,这天与地的创造主”,而另外一个人把他这句话的第一部分,孤立地抽出来加以推论,因而说这自述者只相信上帝为天的创造主,所以他相信地不是上帝创造的,物质是永恒的,那么我们一定会感得很奇怪。那人在他的自述里所说他相信上帝是天的创造主,事实是不错的。但这一事实如另一个人所了解的那样,便完全错了。这个例子也许会被认作不可信,琐屑不足道。但对于哲学理念的看法,情形确是如此。许多人对于这种勉强的二截化(为的是不要引起误会),以及对同一性被确认为思辩哲学的原则〔相反中的联系〕,便不能了解。

    他们会了解为主体与对象是有区别的,同样,有限与无限也是有区别的,好象那具体的精神的统一体本身是无规定的,并且没有包括区别于自身之内,又好象谁都不知道主体与对象,有限与无限是有区别似的,换句话说,充满了学院知慧的哲学应该深入到能够记着:在学院以外,尚有知慧,在它看来,那些区别乃是熟知的东西。

    由于哲学在它所不应当熟悉的区别方面,受到相当确定的诋毁,甚至说哲学因此便抹煞了善恶的区别。于是有人自告奋勇,以宽大而富于正义感的态度,出来代为排解说:“哲学家在他们的阐述里并没有常常发挥出与他们的原则结合在一起的危险结论”,(也许他们之所以没有发挥出来,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想到这些结论)。(注一)哲学对于人们愿意恩赐于它的怜悯必须加以蔑视,因为哲学既缺乏对它的原则的实际后果的识见,又同样缺乏显明的后果,所以它更不需要怜悯作它的道德辩护了。我愿意对将善恶的区别仅当作一种假象的那种看法的后果加以简略的说明。为的是对那种哲学看法的空洞举一个例子,并不是要替它辩护。为了适应这个目的,我们愿意提出斯宾诺莎哲学来作例子。在他的哲学里,神仅被规定为实体,而不是主体或精神。这一区别牵涉到统一性的定义。不过斯宾诺莎的学说并不同于那常称哲学为“同一体系”的学说,而且也未采用“同一哲学”的名称,根据这个哲学,一切是一、一切同一,即善与恶也是等同的——

    这可以说是最坏方式的“统一”,这种同一完全够不上称为思辩哲学,惟有粗糙的思维才会应用这类观念。就这种说法而论,在那种哲学里善恶的区别自在地或真正讲来是没有效用的。但我们必须问:所谓真正讲来是什么意思?如果说是指神的本性而言,但神的本性又是无法达到的。而且恶在神性里又是已经转化了的,由此足见实体性的统一即是善的本身,恶是一种分裂为二(entzweiung)。因此实体性的统一不外是善与恶被融化为一,而恶已经被排除了。所以在神的本身内并没有善恶的区别,因为这种区别只是分裂为二,而恶的本身就在分裂为二的东西之内。

    再则,斯宾诺莎主义还作出一种区别,即人区别于神。他的体系从这方面看来,理论上也是不令人满足的。因为人及一般的有限事物尽管后来被降低为一个样式,在他的学说里仍然处于与实体接近的地位。在这里,人与神的区别存在的时候,本质上亦即是善与恶的区别存在的时候。因为人本来就是这样,有善恶的区别,就是人所特有的命运。假如我们仅着眼于斯宾诺莎主义里的实体,我们在里面就找不出善与恶的区别。因为恶也如同有限事物和一般的世界那样(参看§50的说明),从他的观点看来简直是空无。但假如我们更注意他的体系中论及人、和人与实体的关系,即论到恶及恶与善的区别的地方,我们还须细心研读他的《伦理学》中讨论到善恶、情感、人的奴役和人的自由各部分,才能够说出他的体系的道德后果。无疑地,我们会钦敬他的以纯粹对神的爱为原则的高尚纯洁的道德观,而且会深信高尚纯洁的道德就是他的体系的后果。莱辛当时曾说过,“人们对待斯宾诺莎好象对待一条死狗”,即在现代我们也很难说,人们对于斯宾诺莎主义及一般的思辩哲学有了较好的待遇,当我们看见一些人提到或批评到它们时,并不想多费点力气去正确地认识事实,并予以正确的阐述。可以说,对得起斯宾诺莎哲学和思辩哲学,这是我们所能要求的最低限度的“公正”。

    哲学的历史就是发现关于“绝对”的思想的历史。绝对就是哲学研究的对象。譬如,苏格拉底,我们可以说,曾经发现目的这一范畴,这一范畴后来由柏拉图特别是由亚里士多德予以发挥而得到确定的认识,布鲁克尔(j.j.brucker)著的哲学史其所以太缺乏批评能力,不仅是从外在的史实看来,太缺乏批评精神,即从他对于思想的陈述看来,也失之武断。我们发现他从古代希腊哲学家们那里抽出了二十、三十或更多一些命题作为他们的哲学思想,但这些命题却没有任何一个是真正属于他们的。有许多结论是布鲁克尔依据他当时坏的形而上学的方式做出的,而硬把它们当作某些希腊哲学家的论断。结论有两种,一部分仅是对一个原则更详细的发挥,一部分却是返回到一个更深的原则。一个象样的哲学史即在于指出某些个别哲学家对于某些思想有了更深的发展,并将这些更深的发展过程揭示出来。但这种方法也有其不适宜之处,不仅是因为那些哲学家自己对于应该包含在他们的原则内的结论没有推演出来,因而只是没有明白畅说出来,而不是因为在哲学史家的这些推论或发挥里,他们总是武断地揣想,以为古代哲学家所应用的并认为有效用的,是有限的思想方式,而有限方式的推论乃是直接违反有思辩精神的哲学家的意思的,也可说是玷污和歪曲了哲学的理念。象布鲁克尔这样对古代哲学只告诉我们一些孤立的命题,如果有人用古代哲学中一些揣想的正确结论来替这种歪曲辩护,而这些结论又只有少数是我们所认可的命题,那么这些辩护的理论便会陷入某一种哲学的窠臼,这种哲学一方面在一定的思想中认识了它自身的理念,另一方面明白地研究并规定范畴的价值。但哲学理念如果仅得到片面的认识,那么在阐述里便仅能揭示出一个片段,并将这片段或部分当作全体(如将同一性当作全体性那样)。并且在这样情形下,这些范畴如果很直率地按照比较最方便最接近的方式去贯串起来(如象贯串日常意识那样),便会被引到片面性和虚妄性的地步。对于思想方式的更进一步认识,乃是正确地把握哲学事实的第一条件。但直接知识的原则不仅对这种粗疏的思想明白地予以保证,并且把它看成定律。思想的认识以及主观思维的教养绝少是直接的知识,正如任何一种科学或艺术和技能不是直接的知识一样。

    宗教是意识的一种形态,正如真理是为了所有的人,各种不同教化的人的。但对于真理的科学认识乃是这种意识的一特殊形态,寻求这种知识的工作不是所有的人,而只是少数的人所能胜任的。但两者的内容实质却是一样的,有如荷马所说,有一些星辰具有两个名字,一个在神灵的语言里,另一个在世间人的日常语言里。所以真理的内容实质也可说是表现在两种语言里,一为感情的、表象的、理智的,基于有限范畴和片面抽象思维的流行语言,另一为具体概念的语言。假如我们从宗教出发要想讨论和批评哲学,那么就还有比仅仅具有日常意识所习惯的语言更为需要的东西。科学知识的基础是内在的内容、内蕴〔于万物〕的理念,和它们激动精神的生命力,正如宗教是一种有教养的心灵,一种唤醒了觉性的精神,一种经过发展教导的内容。在最近时期,宗教不断地愈益收缩了它广阔的教化内容,而且常将一个内容显得贫乏枯躁的情感引回到深厚的虔敬或情感。但只要宗教有一个信仰、一个教义、一个信条,那么它便具有哲学所从事寻求的东西——真理——在这里面,哲学和宗教便可结合起来。但这也并不是按照那支配近代宗教观念的、分离的、坏的理智来说,因为照这种理智看来,宗教与哲学两者是彼此互相排斥的,或者两者一般地是那样分离开了的,以致只可以从外面予以联合。而且就刚才所提及的看法而论,也包含有这样的意思:即宗教很可以不要哲学,而哲学却不可没有宗教,其实毋宁应该说,哲学即包含有宗教在内。真正的宗教,精神的宗教,必须具有一种信仰,一种内容。因为精神本质上即是意识,而意识是为对象所形成的内容。精神作为情感还是一个没有对象的内容〔或用j.波麦(j.bobhme)的话来说,仅有某种“痛苦”或“情调”(qualiert)〕只是意识的一个最低阶段,甚至可以说是在一种与禽兽有共同形式的灵魂里。思维使灵魂(禽兽也是赋有灵魂的)首先成为精神。

    哲学只是对于这种内容、精神和精神的真理的意识,不过是意识到精神在使人异于禽兽并使宗教可能的本质性的形态里。那消沉的令人心情严重的宗教情绪,必须扬其它的悲观苦闷、颓丧绝望之情,使之转变为构成它的新生的主要成分。

    但宗教情绪同时必须谨记着:它是与精神内的“心情”(herz)打交道的,精神是足以制裁“心情”的力量,而这种力量只有依赖精神自身的新生才能发生。精神之所以能达到这种从自然的无知状态和自然的迷失错误里解放出来而得新生,是由于教育,并由于以客观真理为内容的信仰,而这信仰又是经过精神的验证而产生的结果。这种精神的新生也是心情从片面的抽象理智的虚妄里解脱出来的新生,——这种抽象的理智每自夸它知道有限如何与无限有区别,哲学如何不陷于多神论必(在理智较锐敏的人那里)陷于泛神论等等,——亦即是从一些可怜的见解里解脱出来的新生。这些见解,虔诚谦卑的人多误据以出发来反对哲学,正如锐敏的人反对神学知识一样。如果宗教虔敬老滞留在这样内容狭隘因而缺乏精神性的广度和深度里,那么它实际上将会只知道这种最狭隘的或愈益狭隘化的宗教与真正的宗教教义和哲学学说精神的扩大是对立的。(注二)但是思维着的精神不仅不会以这种纯粹素朴的宗教虔敬为满足,反之,这种纯粹素朴的宗教观点,从精神看来,本身就是由反思和抽象的理论产生的结果。借助于肤浅的理智,精神获得这种从一切学说,优越地解放出来的自由,于是精神便应用它所染有的思维方式,热烈地反对哲学,并强烈地保持其自身于一抽象的情感状态的淡薄而无内容的顶点。——说到这里,我不禁要从巴德尔先生《知识的酵素》(eermentis cognitionis)一书第五卷(1823)序言(第Ⅸ页以下)里选引一段关于这一形态的虔诚性的恰当批评。

    他说:“只要宗教和它的教义,没有从科学方面获得基于自由研究从而达到的真正信念的尊重,则不论虔诚与不虔诚,无论怎样加上你的一切命令与禁令,你的一切言论与行为,你皆无法使宗教避免邪恶,而且这种不受尊敬的宗教也就不会成为受人爱的宗教,因为我们只能衷心地正当地爱我们所看见的真诚地曾受人尊重、并明白无疑地确知为值得尊重的东西。所以只有值得享受这样一种‘普遍的爱’(amor genero sus)的宗教,才会受到人们的尊重。换言之,你要想宗教的实践再行兴盛的话,你必须留心使我们重新对宗教获得一理性的理论,切不要用一些无理性的和亵渎神明的论断,替你的反对者(无神论者)多留地位,如说:建立理性的宗教理论乃不可能的事情、不可思议的事情。又如说,宗教仅只是心情方面的事情,对于这方面我们的脑子最好不要去过问,甚至必不可去过问。”(注三)

    就宗教缺乏内容看来,还有一点必须注意的,即只能就宗教在某一时期的外在情况和现象可以如此说。如果有这样的需要的话,我们也许可以责难象现在这样一个时期,仅只提出了对上帝的单纯信仰,如高贵的耶科比(jacobi)所急切需要的那样,此外只是还唤醒了一种集中的基督徒情绪;同时我们却不要错认了即在单纯信仰和集中情绪里面也透露出较高的原则(参看《小逻辑》导言§64说明)。但在科学以前即有百年千年的认识活动所提供的丰富的内容,而且这些丰富的内容在科学以前并不仅是一些历史的陈述,仅为别人所拥有,而在我们已成过去,或仅为记诵之学所从事,只能对头脑锐敏的人提供考证批评的书本古董知识,好象不能提供精神的真知和求真的兴趣似的。那最崇高、最深邃和最内在的东西已经透露在各式各样的宗教、哲学和艺术品里,采取纯粹的或不纯粹的,清楚的或模糊的,甚全常常是吓人的形态透露出来。我们必须认为那是弗兰兹.冯.巴德尔先生的特殊功绩,即他能继续指出,这些形态不仅是在回忆里,而且能以深刻思辩的精神,将它们的内容明白提高到科学的尊荣,因为他能够根据这些形态来发挥并证实哲学的理念。波麦的深邃的精神经验特别足以为此种工作提供机会和样式。

    他这强有力的精神理应享受“条顿民族的哲学家”(philosoa phus teutonicus)的荣名。一方面,他曾经把宗教的内容本身扩充为普遍的理念,在宗教内容里他设想到理性的最高问题,并力求在其中认识到精神和自然的更确定的范围和形态。

    因为他的基本出发点即在于认上帝按照他的模型(实际上没有别的,除了三位一体的模型),创造了人的精神以及一切事物,唯有在现世的生活里那失掉了上帝原型的缺陷才可以得到恢复或补偿。反之,另一方面,他又竭力将自然事物的形式(如硫黄、盐硝等质,苦酸等味),归结到精神的和思想的形式。巴德尔先生的重知主义,认为每一个宗教形态都有知识成分和它相联结,这乃是激励并促进哲学兴趣的一个奇特方式。他的重知主义既然强烈地反对启蒙主义那种自安于毫无内容的空疏理智,又反对那仅仅停留在单纯浓深的虔诚里的宗教热忱。巴德尔先生在他所有的著作里表明,他与这种认宗教上的重知主义为唯一的知识方式的说法,有很远的距离。这种重知主义本身诚有其困难,它的形而上学迫使它不能去考察范畴本身,并且不能进而去给予宗教的内容以有方法的发展。它的困难在于认为理智的概念不适合于把握那样狂放的或富于精神内容的形式或形态。一般讲来,也可以说它的困难在于它以它的绝对内容作为前提,并根据这前提来解释、论证和辩驳。(注四)

    关于纯粹的模糊的种种形态的真理,我们可以说,我们已经有了够多,甚至有了多余,——在古代和近代的宗教和神话里、重知的和神秘的哲学里,我们可以感到愉快,因为在这些形态里可以发现理念;我们也可以从中赢得一种满意,即见到哲学的真理并不仅仅是某种孤寂的东西,它的效力至少可以出现在沸腾的热情里。但假如这类的热情是被一种不成熟的虚骄自大之气鼓舞起来的,那么由于他的惰性和没有作科学思考的能力,他会把热情中所包含的这种感悟提高为唯一的认识方式。因为陷于这类的幻想里并附会一些武断的哲学意见在上面,较之将概念发展成系统的工作,并将思想和精神依逻辑的必然性予以发挥,实在太不费力气了。再则,一个人如果把从别人那里学来的东西算作自己的发现,这也很接近于虚骄,他愈是容易相信从他人学来的东西,他愈要反对或贬斥那些东西。或者宁可说,他是被刺激起来反对它们的,因为他的见解是从别人的见解里创造出来的。

    思想的冲力无论怎样表现其自身(虽然不免歪曲)于时代意识形态中,如我们在这篇序言里所讨论的那样,但它总是自在自为地向着精神所形成的思想本身的至高处而迈进,并为着时代需要的满足,因此只有我们的科学才配得上处理这种思想。凡从前当作是启示出来的神秘(在纯粹的和更多的模糊形态下启示出来的,虽对形式思想说来仍然是神奇奥妙的),都是启示出来作为思维的材料或内容的,而思维依据它的自由的绝对权利去坚持其顽强性,目的只在于与它的丰富的内容相和解。在这样的情形下,内容采取最能配得上它自己本身的形式,概念的形式,必然性的形式,这形式结合一切内容与思想,正解放内容与思想。如果一个旧的思想——

    这是指旧的形式而言,因为内容实质本身是万古长新的,——想要更新的话,那么理念这一形式的思想,如柏拉图或较深一点如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那样,无限地值得我们回忆。又因为对理念的揭示,通过吸收进入我们自己的思想教养里,这不仅是直接地对于理念的理解,而且是哲学这门科学本身的进步。但同样,要想了解理念的这些形式,并不在于从表面上去了解,如耶稣教的重知主义者和犹太教中神秘主义者的幻想和臆说那样,而且要发挥理念更不只是提到或暗示理念的一些声响,就可完事。

    关于真理,有人曾经很正确地说过:“真理是它自身的标准,又是辩别错误的标准(index sui et ealsi)。”

    但从错误的观点出发,就不知道什么是真理。所以,我们可以说,概念了解它自己本身又了解无概念的形式,但后者从它自以为真的立场却不能了解前者。科学能了解情感和信仰,但科学仅能从它所依据的概念予以判断。因为科学是概念的自身发展,所以从概念的观点去判断科学,便不仅是对于科学的判断,而且是一种共同的进展。这类的判断就是我在本书里试图要提出来的,也只有这类的判断才是我要注意和重视的。

    柏林,1827年5月25日

    (注一)这是托鲁克先生的话,见于《东方神秘主义选集》〔柏林,1825〕,第13页。这位感情深刻的托鲁克也被世俗大众对哲学的看法所误引。他说:“知性仅能在下列两种方式下进行推论:或者有一个制约一切的原始根据,而我自己的最后本源也包含在内,因之我的存在和自由行为都不过是幻象;或者我是一个真实地不同于这原始根个原始根据便不是绝对的制约一切的本质,因此便没有无限的上帝,而仅有一群神灵等等。前一句话所有的哲学家应当承认其较为深刻,较为锐敏。

    (我真不知道为什么第一句片面的话比第二句更为深刻锐敏!)次一句话尚没有依上面提及的方式予以发挥,意思是说:“人的伦理标准也就没有绝对的真,真正讲来(著者自己划的重点号),善与恶是同等的,只有依照现象看来才是不同的。”一个人最好是完全不谈哲学,如果他有了下面的情形:即他在一切情感的深处仍陷于抽象理智的片面性,只知道对原始根据的“非此即彼”的看法,依这看法不是个人的存在和他的自由仅是一幻象,就是个人有了绝对的独立性,而且对这各偏一面,如托鲁克所叫做危险的两难的“非此非彼”的看法,他又毫无所知。虽说托鲁克先生在该书第14页提到一些精神性的人(geister),这些人就是真正可算作哲学家的人,这些哲学家接受那第二命题(这也就是前面所说的第一命题),但又提出消融一切对立物的一种无差别的原始存在,以扬弃无条件的和有条件的存在的对立。但我们察出托鲁克先生没有说,那无差别的足以消融对立的原始存在与那必会扬弃其片面性的无限存在,完全是同一的东西,反之,他一口气说出了对于片面性的扬弃,却仍然陷于恰好同样的片面性,于是他不仅没有扬弃,反而保持了片面性。当我们说起精神性的人所作的事时,我们必须能够用精神去把握事实;否则那事实落到人手里便会成为错误的了。再则,我没几句多余的话,凡这里以及别处我所提到的托鲁克先生对哲学的观念,可以说并不是个别地仅仅针对他本人,我们可以在成百本的书籍里读到同样的话,特别在神学家的序言里。我之所以引用托鲁克的说法,一方面是因为碰巧我最近读了他的书,一方面虽因为他具有深邃的情感,这种情感好象把他的著作整个放在理智神学的反面,这确实具有深邃的意义。因为深邃意义的基本特性,对立的和解,并不是无条件的原始存在和类似的抽象的东西,而是内容实质的本身,这实质就是思辩的理念,而理念就是思维着的实质。——这实质,深邃的思想在理念里绝不可以错认的。

    但托鲁克诸种著作在这里和别处又把他的说法叫做通常所谓泛神论。关于泛神论,我在《哲学全书》较后一节的几段说明里①曾有较详尽的讨论。在这里我只说一说托鲁克先生陷于特有的不适宜和颠倒错误。由于他把原始根据列入他所悬想的哲学的两难之一边,他后来于第33页及38页称之为泛神论,于是他复将两难之另一边形容为梭西尼派〔socinianer,否认三位一体及基督是天主舍身赎罪以及原始罪恶诸信条的人〕,裴拉几派〔pelagianer,持性善自救论的人〕和通俗的哲学家。所以依这边的说法“便没有无限的上帝,而只有一很大数目的神灵。这数目包含所有不同于所谓原始根据,而有其固有的存在和行为的本质,再加上那个所谓原始根据。”事实上这边不仅有一很大数目的冲灵,而且一切的一切(一切有限事物皆被认为有其固有的存在)都是神灵了。因此只有后面这一边,照他的一切都是神灵的说法,才可以明白说是泛神论,而不是前面那一边。因为在前面一边,他既明白认上帝为唯一的原始根据,所以这只能说是一神论。

    (注二)让我们再一次回到托鲁克先生。他可以被认为是宗教上虔诚派最有灵感的代表。他的《论罪恶的学说》一书(第二版〔1825〕,我刚好读到这书),最足以表示他缺乏学说。最令我注意的是他的著作中讨论三位一体说关于《晚期东方人玄思的三位一体说》〔1826〕部分,对于他所辛勤收集来的历史报道,我应表诚挚的谢忱。

    他称这一学说为经院的学说;但无论如何这学说也远比我们叫做经院哲学的为早。不过他仅从一个揣想的历史起源的外在方面去观察它,即仅去捉摸这学说如何出于某些圣经章节,如何受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影响方面(第41页)。但从《论罪恶的学说》一书看来,我们可以说,他勇敢地讨论这一信条,他说,这信条只可当作一个架格把关于信仰的学说(哪一种信仰的学说?)安排进去(第220页)。是的,我们甚至必须应用那名词(第219页)来说明这一信条,说它显得似站立在海岸上(是否多少有点象站立在精神的沙滩上?)有如一海市蜃楼。但托鲁克在同书第221页,提到三位一体说时,便说这一信条绝不复是信仰所须依据的基础。试问:三位一体说,作为最神圣的东西,不是自来就构成信仰的主要内容,甚至奉为信条,早已成为主观信仰的基础了吗?(假如不是自来如此,请问究有多久不是如此?)如果没有三位一体说,则托鲁克先生在所提到的那书中那样卖气力以求动人情感所发挥的“和解说”,如何会具有比道德的或异教的较高的基督教意义呢?又关于别的特殊信条此书均没有讨论。托鲁克先生老是引导他的读者到基督的受难与死,但没有说到他的复活和升天坐在上帝的右方,也没提到圣灵的来降。和解说的主要特点在于罪恶的惩罚。

    罪恶的惩罚在托鲁克看来(第119页以下)是一种有重负的自我意识,和与之相联结的为离开上帝而生活的一切人所难免的灾难。上帝才是幸福和圣洁的唯一泉源。所以罪恶,犯罪的意识和灾难,是彼此不能分开来思考的。(说到这里,于是他又考虑到,如第120页所昭示的,甚至人的命运也是从上帝的本性流出的。)这种罪恶惩罚的命运,即是人们所谓罪恶的自然惩罚,而且这种看法(正如他不理会三位一体说)也就是托鲁克先生在别处所很厌恶的理性和启蒙所产生的结果和学说。——前些时候,英国国会的上议院否决了一个处罚“单一宗”〔基督教中相信惟一上帝,不信三位一体说的宗派〕的法案;这件事情给予英国报纸一个机会揭示出欧洲和美洲单一宗的信徒徒数目之多,并附带评论道:“在欧洲大陆上新教和单一宗现在大体上是同义的。”

    神学家们应能决定,托鲁克先生所持的信条是否仅有一两点与通常启蒙的学说有区别,或者甚至细看起来,连这一两点的区别也没有。

    (注三)托鲁克先生有几个地方引用安瑟尔谟《神人论》(traktat cur deus homo)的话,并于第127页称赞为:“这个伟大思想家深邃的卑谦。”但何以没有考虑到并引用同书另一地方(《哲学全书》§77曾引用过),即:“依我看来,这乃是由于懈怠,如果当我们业已承认一个信仰,而不努力去理解我们所信仰的对象。”——如果信条仅缩减为一些少数的条款,则须要理解的材料已所余无几,并且很少是从知识里出来的。

    (注四)我很高兴,我看出巴德尔先生新近几种著作的内容,与他书中所提及的许多我说过的话,两者间甚相契合。对于他所争辩的大部分甚至全部,我不难予以同情的理解,因为我可以指出,事实上我的思想同他的见解并没有什么出入。仅有一点小疵,在《论现时一些反宗教的哲学思想》一书(1824,第5页,并比较第56页以下各页)里出现,我愿意说几句,在那里面他说到一种哲学,这哲学“是从自然哲学学派里产生出来的,它提出一种错误的物质观念,因为它对于这个世界的本质,对于本身含有堕落和无常的本质有一种说法,认为这种直接地永恒地从上帝产生和消逝的过程,即是上帝永恒的外流(外在化)永远制约着他的永恒的回归(作为精神)”。就这个观念的第一部分,就物质之自上帝产生出来(“产生”一般地是一个我不大喜欢应用的范畴,因为它只是一个图画式的名词,而不是一哲学的范畴)而论,我以为这一命题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含有上帝即是世界的创造者之意。但就另一部分而论,即就上帝永恒的外流制约着上帝的永恒的回归(作为精神)而论,则巴德尔先生便在这地方提出一个条件,一个在这里本身不配合,而且我绝少在这方面应用过的范畴。这就使我记起了我上面所说的关于思想范畴的无批判地交换使用了。要讨论物质的直接或间接的产生或起源,只会引起一些极其形式的定义。巴德尔先生在第54页以下所提出的物质观念,据我看来,与我的说法并无出入,而且恰好相合。所以我实在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可以完成那绝对的课题,将世界的创造作为概念来把握,在概念里即包含有巴德尔先生(第58页)所指出的“物质并非统一体的直接产物,而是它的一些原则(它的全权代表),叫做“埃洛希姆(elohim)的产物。”

    他这话的意思是不是说(因为就文法的构造看来,他的话意思并不很清楚),物质是这些原则的产物,或者说,物质是这些埃洛希姆创造的,而埃洛希姆自身又是由这些原则产生的,所以那些埃洛希姆(或者上帝→埃洛希姆→物质这一整个圈子)一起都必须认作和上帝处在一个关系内,这关系由于插进了埃洛希姆便无法说明了。

    柏林,1827年5月25日

    第三版序言

    在这第三版里许多地方都有了改进,特别是力求陈述得清楚和确定。不过因这书既是一种教本,目的在于撮要,文字仍不免紧凑、形式而且抽象。为了完成它的使命,还须在口头的演讲里予以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自本书第二版以后,有了许多对于我的哲学思想的批评出现。这些批评大部分表示他们对于哲学这一行道很少作专门研究。对于一个经过多年的透彻思想,而且以郑重认真的态度、以谨严的科学方法加以透彻加工的著作,予以这样轻心的讨论,是不会给人以任何愉快的印象的。而且透过充满了傲慢、虚骄、嫉忌、嘲讽等坏情绪的眼光来读书,也更不会产生什么有教益的东西的。西塞罗说过:“真正的哲学是满足于少数评判者的,它有意地避免群众。因为对于群众,哲学是可厌的,可疑的。所以假如任何人想要攻击哲学,他是很能够得到群众赞许的。”(cicero: tuscul. quaest. Ⅰ. Ⅱ.)。所以对于哲学的攻击,见解愈稀少,理论愈缺乏彻底性,便愈可得到大众的赞扬。在他人的反响中,常常遇见一种狭隘的敌意的激情,似懂非懂地夹杂在一起,其所以会有这种激情,是不难了解的。别的对象呈现在感官前面,或者以整个的直观印象呈现在表象前面。若一个人想要讨论这些对象,他总感觉到对它们有先具备某种程度——不管如何低微——的知识之必要。同时这些对象也较为容易令人注意到健康的常识,因为它们都立脚于熟悉的固定的现在。但人们缺乏这一切,〔既无些微知识,又不依据健康常识〕,便可大胆地反对哲学,或者毋宁说反对任何一个关于哲学的妄诞的空虚的形象,这形象是由于他对哲学无知而想象出来、杜撰出来的。他们没有什么东西作为讨论的出发点,于是他们只好徘徊于模糊空疏,因而毫无意义的东西之中。——我在别处曾做过这件不愉快而又无收获的事,将类似这种由无知和激情交织起来的现象,给予了赤裸裸的揭露。

    不久以前,从神学甚至从宗教意识的基地出发,对于上帝、神圣事物和理性,好象在较广范围内曾经激励起一个科学的认真的探讨。

    但这个运动一开始就阻碍了所抱的那种希望。因为这个论辩是从人身攻击出发。无论那控诉的虔诚信仰者一边,或那被控诉的自由理性一边,所持的论据都没有涉及内容实质本身,更很少意识到为了正确地讨论内容实质起见,双方均必须进入哲学的领域。基于宗教上很特殊的外在小节而作人身的攻击,显示出以一种妄自尊大的骄傲,对于个起人的基督教信仰想要从自己武断的权威来判决,因而对个人盖上一个世间或永恒的定罪的印章。但丁通过《神曲》诗篇的灵感,敢于使用彼得的钥匙,对他许多同时代的人——当然全都业已死去——甚至连教皇和皇帝均包括在内,都判决到地狱去受罪。近代哲学曾受到一个不名誉的攻击,即哲学把个体的人推尊到上帝的地位。但正与这个基于错误推论的攻击相反,却另有一个完全现实的僭越的作风,即自己以世界的裁判官自居,来判断个人对于基督教的信仰,并对个人宣判最内在的罪名。这种绝对权威的口头禅就是假借我主基督的名字,并武断地说,主居住在这些裁判官内心里。基督说(《马太福音》7、20):“汝须其他们的果实去认识他们”,象这种夸大的侮慢的定罪与判决,却并不是好的果实。他继续说道:“并不是所有向我叫主呀主呀的人都可以进到天国。在那一天有许多人将向我说:主呀主呀,我们不是曾用你的名字宣道吗?我们不是曾用你的名字驱走魔鬼吗?我们不是曾用你的名字作过许多奇迹吗?我必须明白告诉你们:我还不认识你们,全离开我吧,你们这些作恶的人!”那些自诩并自信其独占有基督教,并要求他人接受他的这种信仰的人,并不比那些借基督之名驱逐魔鬼的人高明多少。反之,宁可说,他们这样的人,正如相信其雷沃斯特的女预言家的人一样,自矜其善于听取流浪的鬼魂的意旨,并敬畏它们,而不知驱逐并排斥这些反基督教的、奴性的迷信谎言。同样,他们也很少有充分能力可以说出几句有智慧的话,而且完全不能够做出增进知识和科学的伟大的行为来,而增进知识和科学才是他们的使命和义务。学识广博尚不能算是科学。他们以一大堆不相干的宗教信仰的外在节目作为他们的繁琐工作,但就信仰的内容和实质看来,他们反而仅仅枯躁地崇奉我主基督的名字,只凭成见去轻蔑并叽嘲学理的发挥,殊不知学理才是基督教教会信仰的基础。因为精神的、充满了思想和科学的扩大,扰乱了甚至阻止了、廓清了他们主观自负的夸大狂,亦即他们对于无精神性的、无良好果实的和富于恶果的武断自信,自信他们掌握了基督教,并独家包办了基督教。这种精神的扩大在圣经里最明确地有别于单纯的信仰,而且后者唯有透过前者才可成为真理。耶稣说(《约翰福音》7、38):“任便谁人相信我,从他的腹中将会流出活水的江河来。”这话下面§39立即有解释和说明,意谓并不是相信那暂时的、肉体的、现世的基督的人身就可以有这种效果,他还不是真理的本身。在§39里,信仰是这样被规定的,即这话是对那些相信他并将要接受圣灵的人说的。因为圣灵尚未下降,因为耶稣尚未得到光荣——那尚未得到光荣的基督的形象就是那时还以肉身出现在时间里的,或者(同样的内容),即是后来所想象的作为信仰的直接对象的人身。在现世,基督曾把他的永恒的本性和使命,亲身口头启示给青年们目的在于促使他自身与上帝和解,世人与他和解,并启示人以解救之道和道德教训。而青年们对他所抱的信仰即包括有这一切在内。无论如何,这个绝不缺乏最坚强的确定性的信仰,只能解释为一种开始,为一种有条件的基础,为尚未完成的东西。那些具有这样的信仰的人,尚没有得到圣灵,虽说他们最初即应接受圣灵,——这圣灵就是真理自身。直到这圣灵后来成为一种信仰,便足以引导人达到一切真理。但有那种信仰的人总是停留在那种确定性和有限的条件里。但确定性本身仅是主观的,仅能引导致主观的形式的确信的果实,因而随即引起虚骄傲慢,诋毁并责罚他人的后果。他们违反了圣经的教训,只是固执着主观的确定性以反对圣灵。而圣灵或精神即是知识的扩大,也才是真理。

    宗教上的虔诚派与它所直接作为攻击和排斥的对象的启蒙派,都同样缺乏科学的和一般精神的内容。注重抽象理智的启蒙派凭借它的形式的抽象的无内容的思维已把宗教的一切内容都排除净尽了,与那将信仰归结为念主呀主呀的口头禅的虔诚派之空无内容,实并无二致。谁也不比谁较胜一筹。当他们争辩在一起时,也没有任何使他们可以接触的材料或共同基础,因此也不可能达到学理的探讨,并进而获得知识和真理。启蒙派的神学一方面坚持它的形式主义,只知高叫良心的自由、思想的自由、教学的自由,甚至高叫理性和科学。这种自由诚然是精神的无限权利的范畴,并且是真理对于那第一条件——

    信仰的另一特殊条件。但什么是真正的自由的良心所包含的理性原则和律令,什么是自由信仰和自由思想所具有和所教导的内容,诸如此类涉及内容实质之处,他们皆不能切实说明,而只停留在一种消极的形式主义和一种自由任性、自由乱发表意见的“自由”里面。因此内容本身便成为不相干的了。再则,他们之不能达到真理的内容,乃因为基督教的社团必须为一个教义一个信仰的纽带所联合起来的一个社团。而那淡薄无味的无生命的理智主义的一般性的抽象的思想,是不能容许那本身确定的、有了发展的特殊内容和教义的基督教的。与此相反,另一方面,那虔诚派自豪于主呀主呀的名字,直率地公开地轻蔑那些将信仰发展或扩充为精神、实质和真理的工作。

    所以这一场关于宗教的争辩,虽说引起了虚骄、愤恨、人身攻击以及空疏浮泛的议论,弄得甚嚣尘上,然而却没有结出果实来。他们这场争辩不能把握实质,不能引导到实在和知识。——哲学只得满意于被遗弃在这场把戏之外,哲学也乐得逍遥于那种人身攻击以及抽象概括的议论所侵侮的地盘之外,假使它也被牵扯进了这种场合,那么,它只能碰见些不愉快和无益的东西。

    人性中最伟大的无条件的兴趣一旦缺乏深邃和丰富的实质,而宗教意识(兼就虔诚派的和抽象理智派的宗教意识而言)便会只得到没有内容的最高满足,于是哲学也只成为一种偶然的主观的需要了。那无条件的兴趣,在这两种宗教意识里,特别在抽象理论派的宗教意识里,是这样处理的:即它并不需要哲学来满足那种兴趣。它甚至以为,并且很正当地以为这种新创的通过哲学的满足将会扰乱了那原来的狭义的宗教的满足。这样一来,哲学便完全从属于个人主观的自由的需要。但对于主观的个人,哲学并不是什么少不了的东西。只有当他遇到了怀疑和讥评的时候,他才会感到需要哲学去支持自己,反驳对方。哲学仅作为一个内心的必然性而存在,这必然性强于主体自身。当人的精神被这必然性不安息地驱迫着时,它便努力克服,并且为理性的冲力寻找有价值的享受。所以没有任何一种刺激,甚至没有宗教权威的刺激,那么哲学便可看成一种多余的事物和危险的,或者至少是一种可虑的奢侈品,而这门科学的工作也就更自由地单独放在寻求实质和真理的兴趣上面。假如象亚里士多德所说理论是能给人以最高福祉者,是有价值的事物中的最好者,那么凡曾经分享过这种幸福的人,就可以知道,他们所享有的,也就是他们精神本性所必需的满足,他们都可以不要勉强向别人要求,而能够听任他们自己的需要和满足在自己的范围之内得到实现。上面所想到的,乃是一种自然地踏入哲学范围的作风。当这种风气闹得愈响亮,我们深切从事哲学研究就愈少。所以愈彻底愈深邃地从事哲学研究,自身就愈孤寂,对外愈沉默。

    哲学界浅薄无聊的风气快要完结,而且很快就会迫使它自己进到深入钻研。但以谨严认真的态度从事于一个本身伟大的而且自身满足的事业(sache),只有经过长时间完成其发展的艰苦工作,并长其埋头沉浸于其中的任务,方可望有所成就。

    此册全书式的纲要,是我依据上面所提的哲学使命而辛苦完成的工作。本书第二版能很快地售完,使我感到欣慰,觉得除了浅薄无聊的叫嚣而外,还有许多人在那里从事沉默的可嘉许的哲学研究,而这也就是我刊行本书这一新版所期望的。

    柏林,1830年9月19日

    一八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在柏林大学的开讲辞

    诸位先生:

    今天我是奉了国王陛下的召命,初次到本大学履行哲学教师的职务。请让我先说几句话,就是我能有机会在这个时刻承担这个有广大学院效用的职位,我感到异常荣幸和欣愉。

    就时刻来说,似乎这样的情况已经到来,即哲学已有了引人注意和爱好的展望,而这几乎很消沉的科学也许可以重新提其它的呼声。因为在短期前,一方面由于时代的艰苦,使人对于日常生活的琐事予以太大的重视,另一方面,现实上最高的兴趣,却在于努力奋斗首先去复兴并拯救国家民族生活上政治上的整个局势。这些工作占据了精神上的一切能力,各阶层人民的一切力量,以及外在的手段,致使我们精神上的内心生活不能赢得宁静。世界精神太忙碌于现实,太驰鹜于外界,而不遑回到内心,转回自身,以徜徉自怡于自己原有的家园中。现在现实潮流的重负已渐减轻,日尔曼民族已经把他们的国家,一切有生命有意义的生活的根源,拯救过来了,于是时间已经到来,在国家内,除了现实世界的治理之外,思想的自由世界也会独立繁荣起来。一般讲来,精神的力量在时间里已有了如此广大的效力:即凡现时尚能保存的东西,可以说只是理念和符合理念的东西,并且凡能有效力的东西必然可以在识见和思想的前面获得证明。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寄托的这个国家,由于精神力量的高度发展,而提高其重量于现实世界和政治事件中,就力量和独立性来说,已经和那些在外在手段上曾经胜过我国的那些国家居于同等地位了。由此足见教育和科学所开的花本身即是国家生活中一个主要的环节。我们这个大学既是大学的中心,对于一切精神教育,一切科学和真理的中心,哲学,必须尊重其地位,优予培植。

    不仅是说一般的精神生活构成国家存在的一个基本环节,而是进一步说,人民与贵族阶级的联合,为独立,为自由,为消灭外来的无情的暴君统治的伟大斗争,其较高的开端是起于精神之内。精神上的道德力量发挥了它的潜能,举起了旗帜,于是我们的爱国热情和正义感在现实中均得施展其威力和作用。我们必须重视这种无价的热情,我们这一代的人均生活于、行动于、并发挥其作用于这种热情之中。

    而且一切正义的、道德的、宗教的情绪皆集中在这种热情之中。——在这种深邃广泛的作用里,精神提高了它的尊严,而生活的浮泛无根,兴趣的浅薄无聊,因而就被彻底摧毁。而浅薄表面的识见和意见,均被暴露出来,因而也就烟消云散了。这种精神上情绪上深刻的认真态度也是哲学的真正的基础。哲学所要反对的,一方面是精神沉陷在日常急迫的兴趣中,一方面是意见的空疏浅薄。精神一旦为这些空疏浅薄的意见所占据,理性便不能追寻它自身的目的,因而没有活动的余地。当人们感到努力以寻求实体性的内容的必要性,并转而认为只有具实体性内容的东西才有效力时,这种空疏浅薄的意见必会消逝无踪。但是在这种实体性的内容里,我们看见了时代,我们又看见了这样一种核心的形成,这核心向政治、伦理、宗教、科学各方面广泛的开展,都已付托给我们的时代了。

    我们的使命和任务就是在这青春化和强有力的实体性基础上培养其哲学的发展。这种实体性的内容的青春化现在正显示其直接的作用和表现于政治现实方面,同时进一步表现在更伟大的伦理和宗教的严肃性方面,表现在一切生活关系均要求坚实性与彻底性方面。最坚实的严肃性本身就是认识真理的严肃性。这种要求——由于这要求使得人的精神本性区别于他的单纯感觉和享受的生活——也正是精神最深刻的要求,它本身就是一普遍的要求。一方面可说是时代的严肃性激动起这种深刻的要求,一方面也可说这种要求乃是日尔曼精神的固有财产。就日尔曼人在哲学这一文化部门的优异成果而论,哲学研究的状况、哲学这个名词的意义即可表示出来。在别的民族里哲学的名词虽还保存着,但意义已经改变了,而且哲学的实质也已败坏了,消失了,以致几乎连对于它的记忆和预感一点儿也都没有存留了。哲学这门科学已经转移到我们日尔曼人这里了,并且还要继续生活于日尔曼人之中。保存这神圣的光明的责任已经付托给我们了,我们的使命就在于爱护它、培育它,并小心护持,不要使人类所具有的最高的光明,对人的本质的自觉熄灭了,沦落了。

    但就在德国在她新生前一些时候,哲学已空疏浅薄到了这样的程度,即哲学自己以为并确信它曾经发现并证明没有对于真理的知识;上帝,世界和精神的本质,乃是一个不可把握不可认知的东西。精神必须停留在宗教里,宗教必须停留在信仰、情感、和预感里,而没有理性知识的可能。知识不能涉及绝对和上帝的本性,不能涉及自然界和精神界的真理和绝对本质,但一方面它仅能认识那消极的东西,换言之,真理不可知,只有那不真的,有时间性的和变幻不居的东西才能够享受被知的权利。——一方面属于知识范围的,仅是那些外在的,历史的偶然的情况,据说只有从这里面才会得到他们所臆想的或假想的知识。而且这种知识也只能当作一种历史性的知识,须从它的外在方面搜集广博的材料予以批判的研究,而从它的内容我们却得不到真诚严肃的东西。他们的态度很有些象拜拉特的态度,当他从耶稣口里听到真理这名词时,他反问道:真理是什么东西?他的意思是说,他已经看透了真理是什么东西,他已经不愿再理会这名词了,并且知道天地间并没有关于真理的知识。所以放弃对真理的知识,自古就被当作最可轻视的、最无价值的事情,却被我们的时代推崇为精神上最高的胜利。

    这个时代之走到对于理性的绝望,最初尚带有一些痛苦和伤感的心情。但不久宗教上和伦理上的轻浮任性,继之而来的知识上的庸俗浅薄——这就是所谓启蒙——便坦然自得地自认其无能,并自矜其根本忘记了较高兴趣。最后所谓批判哲学曾经把这种对永恒和神圣对象的无知当成了良知,因为它确信曾证明了我们对永恒、神圣、真理什么也不知道。这种臆想的知识甚至也自诩为哲学。为知识肤浅、性格浮薄的人最受欢迎,最易接受的也莫过于这样的学说了。因为根据这个学说来看,正是这种无知,这种浅薄空疏都被宣称为最优秀的,为一切理智努力的目的和结果。

    不去认识真理,只去认识那表面的有时间性的偶然的东西,——只去认识虚浮的东西,这种虚浮习气在哲学里已经广泛地造成,在我们的时代里更为流行,甚至还加以大吹大擂。我们很可以说,自从哲学在德国开始出现以来,这门科学似乎从来没有这样恶劣过,竟会达到这样的看法,这样的蔑视理性知识,这样的自夸自诩,这样的广泛流行。——这种看法仍然是从前一时期带过来的,但与那真诚的感情和新的实体性的精神却极为矛盾。对于这种真诚的精神的黎明,我致敬,我欢呼。对于这种精神我所能作的,仅在于此:因为我曾经主张哲学必须有真实内容,我就打算将这个内容在诸君前面发挥出来。

    但我要特别呼吁青年的精神,因为青春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时间,尚没有受到迫切需要的狭隘目的系统的束缚,而且还有从事于无关自己利益的科学工作的自由。——同样青年人也还没有受过虚妄性的否定精神,和一种仅只是批判劳作的无内容的哲学的沾染。一个有健全心情的青年还有勇气去追求真理。真理的王国是哲学所最熟习的领域,也是哲学所缔造的,通过哲学的研究,我们是可以分享的。凡生活中真实的伟大的神圣的事物,其所以真实、伟大、神圣,均由于理念。哲学的目的就在于掌握理念的普遍性和真形相。自然界是注定了只有用必然性去完成理性。但精神的世界就是自由的世界。举凡一切维系人类生活的,有价值的,行得通的,都是精神性的。而精神世界只有通过对真理和正义的意识,通过对理念的掌握,才能取得实际存在。

    我祝愿并且希望,在我们所走的道路上,我可以赢得并值得诸君的信任。但我首先要求诸君信任科学,相信理性,信任自己并相信自己。追求真理的勇气,相信精神的力量,乃是哲学研究的第一条件。人应尊敬他自己,并应自视能配得上最高尚的东西。精神的伟大和力量是不可以低估和小视的。

    那隐蔽着的宇宙本质自身并没有力量足以抗拒求知的勇气。

    对于勇毅的求知者,它只能揭开它的秘密,将它的财富和奥妙公开给他,让他享受。

    导言

    • 1

    哲学缺乏别的科学所享有的一种优越性:哲学不似别的科学可以假定表象所直接接受的为其对象,或者可以假定在认识的开端和进程里有一种现成的认识方法。哲学的对象与宗教的对象诚然大体上是相同的。两者皆以真理为对象——就真理的最高意义而言,上帝即是真理,而且唯有上帝才是真理。此外,两者皆研究有限事物的世界,研究自然界和人的精神,研究自然界和人的精神相互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上帝(即二者的真理)的关系。所以哲学当能熟知其对象,而且也必能熟知其对象,——因为哲学不仅对于这些对象本来就有兴趣,而且按照时间的次序,人的意识,对于对象总是先形成表象,后才形成概念,而且唯有通过表象,依靠表象,人的能思的心灵才进而达到对于事物的思维的认识和把握。

    但是既然要想对于事物作思维着的考察,很明显,对于思维的内容必须指出其必然性,对于思维的对象的存在及其规定,必须加以证明,才足以满足思维着的考察的要求。于是我们原来对于事物的那种熟知便显得不够充分,而我们原来所提出的或认为有效用的假定和论断便显得不可接受了。

    但是,同时要寻得一个哲学的开端的困难因而就出现了。因为如果以一个当前直接的东西作为开端,就是提出一个假定,或者毋宁说,哲学的开端就是一个假定。

    • 2

    概括讲来,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于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如果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在于他能思维”这话是对的(这话当然是对的),则人之所以为人,全凭他的思维在其作用。不过哲学乃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思维成为认识,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式的认识。所以哲学思维无论与一般思维如何相同,无论本质上与一般思维同是一个思维,但总是与活动于人类一切行为里的思维,与使人类的一切活动具有人性的思维有了区别。这种区别又与这一事实相联系,即:基于思维、表现人性的意识内容,每每首先不借思想的形式以出现,而是作为情感、直觉或表象等形式而出现。——这些形式必须与作为形式的思维本身区别开来。

    〔说明〕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由于人有思想,已经是一个古老的成见,一句无关轻重的旧话。这话虽说是无关轻重,但在特殊情形下,似乎也有记起这个老信念的需要。即使在我们现在的时代,就流行一种成见,令人感到有记起这句旧话的必要。这种成见将情绪和思维截然分开,认为二者彼此对立,甚至认为二者彼此敌对,以为情绪,特别宗教情绪,可以被思维所玷污,被思维引入歧途,甚至可以被思维所消灭。

    依这种成见,宗教和宗教热忱并不植根于思维,甚至在思维中毫无位置。作这种分离的人,忘记了只有人才能够有宗教,禽兽没有宗教,也说不上有法律和道德。

    那些坚持宗教和思维分离的人,心目中所谓思维,大约是指一种后思(nachdenken),亦即反思。反思以思想的本身为内容,力求思想自觉其为思想。忽视了哲学对于思维所明确划分的这种区别,以致引起对于哲学许多粗陋的误解和非难。须知只有人有宗教、法律和道德。也只有因为人是能思维的存在,他才有宗教、法律和道德。所以在这些领域里,思维化身为情绪,信仰或表象,一般并不是不在那里活动。思维的活动和成果,可以说是都表现和包含在它们里面。不过具有为思维所决定所浸透的情绪和表象是一回事,而具有关于这些情绪和表象的思想又是一回事。由于对这些意识的方式加以“后思”所产生的思想,就包含在反思、推理等等之内,也就包含在哲学之内。

    忽略了一般的思想与哲学上的反思的区别,还常会引起另一种误会:误以为这类的反思是我们达到永恒或达到真理的主要条件,甚至是唯一途径。例如,现在已经过时的对于上帝存在的形而上学的证明,曾经被尊崇为欲获得上帝存在的信仰或信心,好象除非知道这些证明,除非深信这些证明的真理,别无他道的样子。这种说法,无异于认为在没有知道食物的化学的、植物学的或动物学的性质以前,我们就不能饮食;而且要等到我们完成了解剖学和生理学的研究之后,才能进行消化。如果真是这样,这些科学在它们各自的领域内,与夫哲学在思想的范围里将会赢得极大的实用价值,甚至它们的实用将升到一绝对的普遍的不可少的程度。反之,也可以说是,所有这些科学,不是不可少,而是简直不会存在了。

    • 3

    充满了我们意识的内容,无论是哪一种内容,都是构成情绪、直观、印象、表象、目的、义务等等,以及思想和概念的规定性的要素。依此看来,情绪、直观、印象等,就是这个内容所表现的诸形式。这个内容,无论它仅是单纯被感觉着,或参杂有思想在内而被感觉着、直观着等等,甚或完全单纯地被思维着,它都保持为一样的东西。在任何一种形式里,或在多种混合的形式里,这个内容都是意识的对象。但当内容成为意识的对象时,这些不同规定性的形式也就归在内容一边。而呈现在意识前面。因此每一形式便好象又成为一个特殊的对象。于是本来是同样的东西,看来就好象是许多不同的内容了。

    〔说明〕我们所意识到的情绪、直观、欲望、意志等规定,一般被称为表象。所以大体上我们可以说,哲学是以思想、范畴,或更确切地说,是以概念去代替表象。象这样的表象,一般地讲来可看成思想和概念的譬喻。但一个人具有表象,却未必能理解这些表象对于思维的意义,也未必能深一层理解这些表象所表现的思想和概念。反之,具有思想与概念是一回事,知道符合这些思想和概念的表象、直观、情绪又是一回事。

    这种区别在一定程度内,足以解释一般人所说的哲学的难懂性。他们的困难,一部分由于他们不能够,实即不惯于作抽象的思维,亦即不能够或不惯于紧抓住纯粹的思想,并运动于纯粹思想之中。在平常的意识状态里,思想每每穿上当时流行的感觉上和精神上的材料的外衣,混合在这些材料里面,而难于分辩。在后思、反思和推理里,我们往往把思想参杂在情绪、直观和表象里。(譬如在一个纯是感觉材料的命题里:“这片树叶是绿的”,就已经参杂有存在和个体性的范畴在其中。)但是把思想本身,单纯不杂地,作为思考的对象,却又是另外一回事。至于哲学难懂的另一部分困难,是由于求知者没有耐心,亟欲将意识中的思想和概念用表象的方式表达出来。所以假如有一个意思,要叫人用概念去把握,他每每不知道如何用概念去思维。因为对于一个概念,除了思维那个概念的本身外,更没有别的可以思维。但是要想表示那个意思,普通总是竭力寻求一个熟习的流行的观念或表象来表达。假如摒弃熟习流行的观念不用,则我们的意识就会感觉到原来所依据的坚定自如的基础,好象是根本动摇了。

    意识一经提升到概念的纯思的领域时,它就不知道究竟走进世界的什么地方了。因此最易懂得的,莫过于著作家、传教师和演说家等人所说的话,他们对读者和听众所说的,都是后者已经知道得烂熟的东西,或者是甚为流行的,和自身明白用不着解释的东西。

    • 4

    对于一般人的普通意识,哲学须证明其特有的知识方式的需要,甚至必须唤醒一般人认识哲学的特有知识方式的需要。对于宗教的对象,对于真理的一般,哲学必须证明从哲学自身出发,即有能力加以认识。假如哲学的看法与宗教的观念之间出现了差异,哲学必须辩明它的各种规定何以异于宗教观念的理由。

    • 5

    为了对于上面所指出的区别以及与这区别相关联的见解,(即认为意识的真实内容,一经翻译为思想和概念的形式,反而更能保持其真相,甚且反而能更正确的认识的见解),有一初步的了解起见,还可以回想起一个旧信念。这个信念认为要想真正知道外界对象和事变,以及内心的情绪、直观、意见、表象等的真理必须加以反复思索(nachdenken)。而对于情绪、表象等加以反复思索,无论如何,至少可以说是把情绪表象等转化为思想了。

    〔说明〕哲学的职责既以研究思维为其特有的形式,而且既然人皆有天赋的思维能力,因此忽视了上面第三节所指出的区别,又会引起另一种错误观念。这种观念与认哲学为难懂的看法,恰好相反。常有人将哲学这一门学问看得太轻易,他们虽从未致力于哲学,然而他们可以高谈哲学,好象非常内行的样子。他们对于哲学的常识还无充分准备,然而他们可以毫不迟疑地,特别当他们为宗教的情绪所鼓动时,走出来讨论哲学,批评哲学。他们承认要知道别的科学,必须先加以专门的研究,而且必须先对该科有专门的知识,方有资格去下判断。人人承认要想制成一双鞋子,必须有鞋匠的技术,虽说每人都有他自己的脚做模型,而且也都有学习制鞋的天赋能力,然而他未经学习,就不敢妄事制作。唯有对于哲学,大家都觉得似乎没有研究、学习和费力从事的必要。——对这种便易的说法,最近哲学上又有一派主张直接的知识、凭直观去求知识的学说,去予以理论的赞助。

    • 6

    以上所说似重在说明哲学知识的形式是属于纯思和概念的范围。就另一方面看来,同样也须注重的,即应将哲学的内容理解为属于活生生的精神的范围、属于原始创造的和自身产生的精神所形成的世界,亦即属于意识所形成的外在和内心的世界。简言之,哲学的内容就是现实(wirklichkeit)。

    我们对于这种内容的最初的意识便叫做经验。只是就对于世界的经验的观察来看,也已足能辩别在广大的外在和内心存在的世界中,什么东西只是飘忽即逝、没有意义的现象,什么东西是本身真实够得上冠以现实的名义。对于这个同一内容的意识,哲学与别的认识方式,既然仅有形式上的区别,所以哲学必然与现实和经验相一致。甚至可以说,哲学与经验的一致至少可以看成是考验哲学真理的外在的试金石。同样也可以说,哲学的最高目的就在于确认思想与经验的一致,并达到自觉的理性与存在于事物中的理性的和解,亦即达到理性与现实的和解。

    在我的《法哲学》的序言里,我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这两句简单的话,曾经引起许多人的诧异和反对,甚至有些认为没有哲学,特别是没有宗教的修养为耻辱的人,也对此说持异议。这里,我们无须引用宗教来作例证,因为宗教上关于神圣的世界宰治的学说,实在太确定地道出我这两句话的意旨了。就此说的哲学意义而言,稍有教养的人,应该知道上帝不仅是现实的,是最现实的,是唯一真正地现实的,而且从逻辑的观点看来,就定在一般说来,一部分是现象,仅有一部分是现实。在日常生活中,任何幻想、错误、罪恶以及一切坏东西、一切腐败幻灭的存在,尽管人们都随便把它们叫做现实。但是,甚至在平常的感觉里,也会觉得一个偶然的存在不配享受现实的美名。因为所谓偶然的存在,只是一个没有什么价值的、可能的存在,亦即可有可无的东西。

    但是当我提到“现实”时,我希望读者能够注意我用这个名词的意义,因为我曾经在一部系统的《逻辑学》里,详细讨论过现实的性质,我不仅把现实与偶然的事物加以区别,而,“实存”以及其他范畴,也加以准确的区别。

    认为合理性的东西就是现实性这种说法颇与一般的观念相违反。因为一般的表象,一方面大都认理念和理想为幻想,认为哲学不过是脑中虚构的幻想体系而已;另一方面,又认理念与理想为太高尚纯洁,没有现实性,或太软弱无力,不易实现其自身。但惯于运用理智的人特别喜欢把理念与现实分离开,他们把理智的抽象作用所产生的梦想当成真实可靠,以命令式的“应当”自夸,并且尤其喜欢在政治领域中去规定“应当”。这个世界好象是在静候他们的睿智,以便向他们学习什么是应当的,但又是这个世界所未曾达到的。因为,如果这个世界已经达到了“应当如此”的程度,哪里还有他们表现其老成深虑的余地呢?如果将理智所提出的“应当”,用来反对外表的琐屑的变幻事物、社会状况、典章制度等等,那么在某一时期,在特殊范围内,倒还可以有相当大的重要性,甚至还可以是正确的。而且在这种情形下,他们不难发现许多不正当不合理想的现状。因为谁没有一些聪明去发现在他们周围的事物中,有许多东西事实上没有达到应该如此的地步呢?但是,如果把能够指出周围琐屑事物的不满处与应当处的这一点聪明,便当成在讨论哲学这门科学上的问题,那就错了。哲学所研究的对象是理念,而理念并不会软弱无力到永远只是应当如此,而不是真实如此的程度。所以哲学研究的对象就是现实性,而前面所说的那些事物、社会状况、典章制度等等,只不过是现实性的浅显外在的方面而已。

    • 7

    由此足见后思(nachdenken反复思索)——一般讲来,首先包含了哲学的原则(原则在此处兼有原始或开端的意义在内)。而当这种反思在近代(即在路德的宗教改革之后),取得独立,重新开花时,一开始就不是单纯抽象的思想,如象希腊哲学初起时那样和现实缺乏联系,而是于初起之时,立即转而指向着现象界的无限量的材料方面。哲学一名词已用来指谓许多不同部门的知识,凡是在无限量的经验的个体事物之海洋中,寻求普遍和确定的标准,以及在无穷的偶然事物表面上显得无秩序的繁杂体中,寻求规律与必然性所得来的知识,都已广泛地被称为哲学知识了。所以现代哲学思想的内容,同时曾取材于人类对于外界和内心,对于当前的外界自然和当前的心灵和心情的自己的直观和知觉。

    〔说明〕这种经验的原则,包含有一个无限重要的规定,就是为了要接受或承认任何事物为真,必须与那一事物有亲密的接触,或更确切地说,我们必须发现那一事物与我们自身的确定性相一致和相结合。我们必须与对象有亲密的接触,不论用我们的外部感官也好,或是用我们较深邃的心灵和真切的自我意识也好。——这个原则也就是今日许多哲学家所谓信仰,直接知识,外界和主要是自己内心的启示。这些科学虽被称为哲学,我们却叫做经验科学,因为它们是以经验为出发点。但是这些科学所欲达到的主要目标,所欲创造的主要成绩,在于求得规律,普遍命题,或一种理论,简言之,在于求得关于当前事物的思想。所以,牛顿的物理学便叫做自然哲学。又如,雨果格老秀斯(hugo grotius)搜集历史上国家对国家的行为加以比较,并根据通常的论证予以支持,因而提出一些普遍的原则,构成一个学说,就叫做国际公法的哲学。在英国,直至现在,哲学一名词通常都是指这一类学问而言。牛顿至今仍继续享受最伟大的哲学家的声誉。甚至科学仪器制造家也惯用哲学一名词,将凡不能用电磁赅括的种种仪譬如寒暑表风雨表之类,皆叫做哲学的仪器。不用说,木头铁器之类集合起来,是不应该称为哲学的仪器的。真正讲来,只有思维才配称为哲学的仪器或工具。

    又如新近成立的政治经济学、在德国称为理性的国家经济学或理智的国家经济学,在英国亦常被称为哲学。

    • 8

    这种经验知识,在它自己范围内,初看起来似乎相当满意。但还有两方面不能满足理性的要求:第一,在另一范围内,有许多对象为经验的知识所无法把握的,这就是:自由、精神和上帝。这些对象之所以不能在经验科学的领域内寻得,并不是由于它们与经验无关。因为它们诚然不是感官所能经验到的,但同样也可以说,凡是在意识内的都是可以经验的。

    这些对象之所以属于另一范围,乃因为它们的内容是无限的。

    〔说明〕有一句话,曾被误认是亚里士多德所说,而且以为足以表示他的哲学立场:“没有在思想中的东西,不是曾经在感官中的(nihil est in intellectu,quod noneuerit in sensu.)”如果思辩哲学不承认这句话,那只是由于一种误解。但反过来也同样可以说:“没有在感官中的东西,不是曾经在思想中的(nihil est in sen-su,quod non euerit in intellectu)。”这句话可以有两种解释:就广义讲来,这话是说心灵(vovhs)或精神(精神表示心灵的较深刻的意义),是世界的原因。就狭义讲来(参看上面§2),这话是说,法律的、道德的和宗教的情绪——这种情绪也就是经验,——其内容都只是以思维为根源和基地。

    • 9

    第二,主观的理性,按照它的形式,总要求〔比经验知识所提供的〕更进一步的满足。这种足以令理性自身满足的形式,就是广义的必然性(参看§1)。然而在一般经验科学的范围内,一方面其中所包含的普遍性或类等等本身是空泛的、不确定的,而且是与特殊的东西没有内在联系的。两者间彼此的关系,纯是外在的和偶然的。同样,特殊的东西之间彼此相对的关系也是外在的和偶然的。另一方面,一切科学方法总是基于直接的事实,给予的材料,或权宜的假设。在这两种情形之下,都不能满足必然性的形式。所以,凡是志在弥补这种缺陷以达到真正必然性的知识的反思,就是思辩的思维,亦即真正的哲学思维。这种足以达到真正必然性的反思,就其为一种反思而言,与上面所讲的那种抽象的反思有共同点,但同时又有区别。这种思辩思维所特有的普遍形式,就是概念。

    〔说明〕思辩的科学与别的科学的关系,可以说是这样的:

    思辩科学对于经验科学的内容并不是置之不理,而是加以承认与利用,将经验科学中的普遍原则、规律和分类等加以承认和应用,以充实其自身的内容。此外,它把哲学上的一些范畴引入科学的范畴之内,并使它们通行有效。由此看来,哲学与科学的区别乃在于范畴的变换。所以思辩的逻辑,包含有以前的逻辑与形而上学,保存有同样的思想形式、规律和对象,但同时又用较深广的范畴去发挥和改造它们。

    对于思辩意义的概念与通常所谓概念必须加以区别。认为概念永不能把握无限的说法之所以被人们重述了千百遍,直至成为一个深入人心的成见,就是由于人们只知道狭义的概念,而不知道思辩意义的概念。

    • 10

    上面所说的足以求得哲学知识的概念式的思维,既自诩为足以认识绝对对象〔上帝、精神、自由〕,则对它的这种认识方式的必然性何在,能力如何,必须加以考察和论证。但考察与论证这种思维的努力,已经属于哲学认识本身的事情,所以只有在哲学范围之内才能执行这种工作。如果只是加以初步的解释,未免有失哲学的本色,结果所得恐不过只是一套无凭的假说,主观的肯定,形式的推理,换言之,不过是些偶然的武断而已。与此种片面的武断相对立的反面,亦未尝不可以同样有理。

    〔说明〕康德的批判哲学的主要观点,即在于教人在进行探究上帝以及事物的本质等问题之前,先对于认识能力本身,作一番考察工夫;看人是否有达到此种知识的能力。他指出,人们在进行工作以前,必须对于用来工作的工具,先行认识,假如工具不完善,则一切工作,将归徒劳。——康德这种思想看来异常可取,曾经引起很大的惊佩和赞同。但结果使得认识活动将探讨对象,把握对象的兴趣,转向其自身,转向着认识的形式方面。如果不为文字所骗的话,那我们就不难看出,对于别的工作的工具,我们诚然能够在别种方式下加以考察,加以批判,不必一定限于那个工具所适用的特殊工作内。但要想执行考察认识的工作,却只有在认识的活动过程中才可进行。考察所谓认识的工具,与对认识加以认识,乃是一回事。但是想要认识于人们进行认识之前,其可笑实无异于某学究的聪明办法,在没有学会游泳以前,切勿冒险下水。

    莱茵哈特见到了哲学上这种开端的困难,特提出一种初步的假说和试探式的哲学思考,以作哲学的开端,借以补救康德的困难。他以为这样就可以循序进行(其实谁也不知道如何进行),直至我们达到原始真理为止。仔细考查一下,他的方法并没有超出普通的办法,即从分析经验的基础开始,或从分析一初步假定的概念的界说开始。不庸否认,就他把普通认识过程中的前提和初步假定解释作假设的或试探的步骤而言,其中确包含有正确的见解。但是他这种正确看法,并未改变他的哲学方法的性质,而且适足以表明那种方法的不完善。

    • 11

    更进一步,哲学的要求可以说是这样的:精神,作为感觉和直观,以感性事物为对象;作为想象,以形象为对象;作为意志,以目的为对象。但就精神相反于或仅是相异于它的这些特定存在形式和它的各个对象而言,复要求它自己的最高的内在性——思维——的满足。而以思维为它的对象。这样,精神在最深的意义下,便可说是回到它的自己本身了。因为思维才是它的原则、它的真纯的自身。但当精神在进行它的思维的本务时,思维自身却纠缠于矛盾中,这就是说,丧失它自身子思想的坚固的“不同一”中,因而不但未能达到它自身的回归与实现,反而老是为它的反面所束缚。这种仅是抽象理智的思维所达到的结果,复引起的超出这种结果的较高要求,即基于思维坚持不放,在这种意识到的丧失了它的独立自在的过程中,仍然继续忠于它自身,力求征服它的对方,即在思维自身中以完成解决它自身矛盾的工作。

    〔说明〕认识到思维自身的本性即是辩证法,认识到思维作为理智必陷于矛盾、必自己否定其自身这一根本见解,构成逻辑学上一个主要的课题。当思维对于依靠自身的能力以解除它自身所引起的矛盾表示失望时,每退而借助于精神的别的方式或形态〔如情感、信仰、想象等〕,以求得解决或满足。但思维的这种消极态度,每每会引起一种不必要的理性恨(misologie),有如柏拉图所早已陈述过的经验那样,对于思维自身的努力取一种仇视的态度,有如把所谓直接知识当作认识真理的唯一方式的人所取的态度那样。

    • 12

    从上面所说的那种要求而兴起的哲学是以经验为出发点的,所谓经验是指直接的意识和抽象推理的意识而言。所以,这种要求就成为鼓励思维进展的刺激,而思维进展的次序,总是超出那自然的、感觉的意识,超出自感觉材料而推论的意识,而提高到思维本身纯粹不杂的要素,因此首先对经验开始的状态取一种疏远的、否定的关系。这样,在这些现象的普遍本质的理念里,思维才得到自身的满足。这理念(绝对或上帝)多少总是抽象的。反之,经验科学也给思维一种激励,使它克服将丰富的经验内容仅当作直接、现成、散漫杂多、偶然而无条理的材料的知识形式,从而把此种内容提高到必然性——这种激励使思维得以从抽象的普遍性与仅仅是可能的满足里超拨出来,进而依靠自身去发展。这种发展一方面可说是思维对经验科学的内容及其所提供的诸规定加以吸取,另一方面,使同样内容以原始自由思维的意义,只按事情本身的必然性发展出来。

    〔说明〕对于直接性与间接性在意识中的关系,下面将加以明白详细的讨论。不过这里须首先促使注意的,即是直接性与间接性两环节表面上虽有区别,但两者实际上不可缺一,而且有不可分离的联系。——所以关于上帝以及其它一切超感官的东西的知识,本质上都包含有对感官的感觉或直观的一种提高。此种超感官的知识,因此对于前阶段的感觉具有一种否定的态度,这里面就可以说是包含有间接性。因为间接过程是由一个起点而进展到第二点,所以第二点的达到只是基于从一个与它正相反对的事物出发。但不能因此就说关于上帝的知识并不是独立于经验意识。其实关于上帝的知识的独立性,本质上即是通过否定感官经验与超脱感官经验而得到的。——但假如对知识的间接性加以片面的着重,把它认作制约性的条件,那末,我们便可以说(不过这种说法并没有多少意义),哲学最初起源于后天的事实,是依靠经验而产生的(其实,思维本质上就是对当前的直接经验的否定),正如人的饮食依靠食物,因为没有食物,人即无法饮食。就这种关系而论,饮食对于食物,可以说是太不知感恩了。因为饮食全靠有食物,而且全靠消灭食物。在这个意义下,思维对于感官经验也可以说是一样地不知感恩。〔因为思维所以成为思维,全靠有感官材料,而且全靠消化,否定感官材料。〕但是思维因对自身进行反思,从而自身达到经过中介的直接性,这就是思维的先天成分(das apriorische),亦即思维的普遍性,思维一般存在它自身内。在普遍性里,思维得到自身的满足,但假如思维对于特殊性采取漠视态度,从而思维对于它自身的发展,也就采取漠视态度了。正如宗教,无论高度发达的或草昧未开的宗教,无论经过科学意识教养的或单纯内心信仰的宗教,也具有同样内在本性的满足和福祉。

    如果思维停留在理念的普遍性中,有如古代哲学思想的情形(例如爱利亚学派所谓存在,和赫拉克利特所谓变易等等),自应被指斥为形式主义。即在一种比较发展的哲学思想里,我们也可以找到一些抽象的命题或公式,例如,“在绝对中一切是一”、“主客同一”等话,遇着特殊事物时,也只有重复抬出这千篇一律的公式去解释。为补救思维的这种抽象普遍性起见,我们可以在正确有据的意义下说,哲学的发展应归功于经验。因为,一方面,经验科学并不停留在个别性现象的知觉里,乃是能用思维对于材料加工整理,发现普遍的特质、类别和规律,以供哲学思考。那些特殊的内容,经过经验科学这番整理预备工夫,也可以吸收进哲学里面。另一方面,这些经验科学也包含有思维本身要进展到这些具体部门的真理的迫切要求。这些被吸收进哲学中的科学内容,由于已经过思维的加工,从而取消其顽固的直接性和与料性,同时也就是思维基于自身的一种发展。由此可见,一方面,哲学的发展实归功于经验科学,另一方面,哲学赋予科学内容以最主要的成分:思维的自由(思维的先天因素)。哲学又能赋予科学以必然性的保证,使此种内容不仅是对于经验中所发现的事实的信念,而且使经验中的事实成为原始的完全自主的思维活动的说明和摹写。

    • 13

    上面所讨论的可以说是纯粹从逻辑方面去说明哲学的起源和发展。另外我们也可以从哲学史,从外在历史特有的形态里去揭示哲学的起源和发展。从外在的历史观点来看,便会以为理念发展的阶段似乎只是偶然的彼此相承,而根本原则的分歧,以及各哲学体系对其根本原则的发挥,也好象纷然杂陈,没有联系。但是,几千年来,这哲学工程的建筑师,即那唯一的活生生的精神,它的本性就是思维,即在于使它自己思维着的本性得到意识。当它(精神)自身这样成为思65导言维的对象时,同时它自己就因而超出自己,而达到它自身存在的一个较高阶段。哲学史上所表现的种种不同的体系,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只是一个哲学体系,在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罢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说,那些作为各个哲学体系的基础的特殊原则,只不过是同一思想整体的一些分支罢了。

    那在时间上最晚出的哲学体系,乃是前此一切体系的成果,因而必定包括前此各体系的原则在内;所以一个真正名副其实的哲学体系,必定是最渊博、最丰富和最具体的哲学体系。

    〔说明〕鉴于有如此多表面上不同的哲学体系,我们实有把普遍与特殊的真正规定加以区别的必要。如果只就形式方面去看普遍,把它与特殊并列起来,那么普遍自身也就会降为某种特殊的东西。这种并列的办法,即使应用在日常生活的事物中,也显然不适宜和行不通。例如,在日常生活里,怎么会有人只是要水果,而不要樱桃、梨和葡萄,因为它们只是樱桃、梨、葡萄,而不是水果。但是,一提到哲学,许多人便借口说,由于哲学有许多不同的体系,故每一体系只是一种哲学,而不是哲学本身,借以作为轻蔑哲学的根据,依此种说法,就好象樱桃并不是水果似的。有时常有人拿一个以普遍为原则的哲学体系与一个以特殊为原则,甚至与一个根本否认哲学的学说平列起来。他们认为二者只是对于哲学不同的看法。这多少有些象认为光明与黑暗只是两种不同的光一样。

    • 14

    在哲学历史上所表述的思维进展的过程,也同样是在哲学本身里所表述的思维进展的过程,不过在哲学本身里,它是摆脱了那历史的外在性或偶然性,而纯粹从思维的本质去发挥思维进展的逻辑过程罢了。真正的自由的思想本身就是具体的,而且就是理念;并且就思想的全部普遍性而言,它就是理念或绝对。关于理念或绝对的科学,本质上应是一个体系,因为真理作为具体的,它必定是在自身中展开其自身,而且必定是联系在一起和保持在一起的统一体,换言之,真理就是全体。全体的自由性,与各个环节的必然性,只有通过对各环节加以区别和规定才有可能。

    〔说明〕哲学若没有体系,就不能成为科学。没有体系的哲学理论,只能表示个人主观的特殊心情,它的内容必定是带偶然性的。哲学的内容,只有作为全体中的有机环节,才能得到正确的证明,否则便只能是无根据的假设或个人主观的确信而已。许多哲学著作大都不外是这种表示著者个人的意见与情绪的一些方式。所谓体系常被错误地理解为狭隘的、排斥别的不同原则的哲学。与此相反,真正的哲学是以包括一切特殊原则于自身之内为原则。

    • 15

    哲学的每一部分都是一个哲学全体,一个自身完整的圆圈。但哲学的理念在每一部分里只表达出一个特殊的规定性或因素。每个单一的圆圈,因它自身也是整体,就要打破它的特殊因素所给它的限制,从而建立一个较大的圆圈。因此全体便有如许多圆圈所构成的大圆圈。这里面每一圆圈都是一个必然的环节,这些特殊因素的体系构成了整个理念,理念也同样表现在每一个别环节之中。

    • 16

    本书既是全书式的,则我们对它的特殊部门将不能加以详细的发挥,但将仅限于对这几门特殊科学的端绪及基本概念加以阐述。

    〔说明〕究竟需要多少特殊部分,才可构成一特殊科学,迄今尚不确定,但可以确知的,即每一部分不仅是一个孤立的环节,而且必须是一个有机的全体,不然,就不成为一真实的部分。因此哲学的全体,真正地构成一个科学。但同时它也可认为是由好几个特殊科学所组成的全体。——哲学全书与一般别的百科全书有别,其区别之处,在于一般百科全书只是许多科学的凑合体,而这些科学大都只是由偶然的和经验的方式得来,为方便起见,排列在一起,甚至里面有的科学虽具有科学之名,其实只是一些零碎知识的聚集而已。这些科学聚合在一起,只是外在的统一,所以只能算是一种外在的集合、外在的次序,〔而不是一个体系〕。由于同样的原因,特别由于这些材料具有偶然的性质,这种排列总是一种尝试,而且各部门总难排列得匀称适当。而哲学全书则不然。

    第一、哲学全书排斥只是零碎的知识的聚集,例如,文字学似属于此类的知识。第二、哲学全书还排斥基于武断任意而成立的学科,例如纹章学。这类的学科可以说是完全是实证的。第三、也有别的称为实证的科学,但有理性的根据和开端。这类科学的理性部分属于哲学,它的实证方面,则属于该学科特有范围。这类科学的实证部分又可分为下列各种:

    (一)有的学科开端本身是理性的,但在它把普遍原则应用到经验中个别的和现实的事物时,便陷于偶然而失掉了理性准则。在这种变化性和偶然性的领域里,我们无法形成正确的概念,最多只能对变化的偶然事实的根据或原由加以解释而已。例如法律科学,或直接税和间接税的系统,首先必需有许多最后准确决定的条款,这些条款的设定,是在概念的纯理决定的范围以外。因此颇有视实际情形而自由伸缩的余地,有时,根据此点,可以如此决定,根据彼点,又可以另作决定,而不承认有最后确定的准则。同样,如“自然”这个理念,在对它进行个别研究时,亦转化为偶然的事实。如自然历史、地理学和医学等皆陷于实际存在的规定,分类与区别,皆为外在的偶然事实和主观的特殊兴趣所规定,而不是由理性所规定。历史一科也属此类,虽说理念构成历史的本质,但理念的表现却入于偶然性与主观任性的范围。(二)这样的科学也可以说是实证的,由于它们不认识它们所运用的范畴为有限,也不能揭示出这些有限的范畴和它们的整个阶段进展到一个较高阶段的过渡,而只是把这些有限的范畴当作绝对有效用。此种实证科学的缺陷在于形式的有限,正如前一种实证科学的缺陷在于质料的有限。(三)与此相关的,另有一种实证科学,其缺陷在于它的结论所本的根据欠充分。这类的实证知识大都一部分基于形式的推理,一部分基于情感、信仰和别的权威,一般说来,基于外界的感觉和内心的直观的权威。例如,许多建筑在人类学、意识的事实(心理学)、内心直观和外在经验上面的哲学,便属于这类实证科学。此外还有一种科学,即仅仅这门科学的叙述的形式是经验的,而把仅仅是现象材料的感性直观加以排列整理,使符合概念的内在次序。象这样的经验科学,把聚集在一起的杂多现象对立化,而扬弃制约它们那些条件的外在偶然的情况,从而使得普遍原则明白显现出来。——依这种方法,实验物理学和历史学等将可阐述成为以外在形象反映概念自身发展过程的科学,前者为认识自然的理性科学,后者为理解人事以及人类行为的科学。

    • 17

    谈到哲学的开端,似乎哲学与别的科学一样,也须从一个主观的假定开始。每一科学均须各自假定它所研究的对象,如空间、数等等,而哲学似乎也须先假定思维的存在,作为思维的对象。不过哲学是由于思维的自由活动,而建立起自身于这样的观点上,即哲学是独立自为的,因而自己创造自己的对象,自己提供自己的对象。而且哲学开端所采取的直接的观点,必须在哲学体系发挥的过程里,转变成为终点,亦即成为最后的结论。当哲学达到这个终点时,也就是哲学重新达到其起点而回归到它自身之时。这样一来,哲学就俨然是一个自己返回到自己的圆圈,因而哲学便没有与别的科学同样意义的起点。所以哲学上的起点,只是就研究哲学的主体的方便而言,才可以这样说,至于哲学本身却无所谓起点。

    换句话说,科学的概念,我们据以开始的概念,即因其为这一科学的出发点,所以它包含作为对象的思维与一个(似乎外在的)哲学思考的主体间的分离,必须由科学本身加以把握。简言之,达到概念的概念,自己返回自己,自己满足自己,就是哲学这一科学唯一的目的、工作和目标。

    • 18

    对于哲学无法给予一初步的概括的观念,因为只有全科学的全体才是理念的表述。所以对于科学内各部门的划分,也只有从理念出发,才能够把握。故科学各部门的初步划分,正如最初对于理念的认识一样,只能是某种预想的东西。但理念完全是自己与自己同一的思维,并且理念同时又是借自己与自己对立以实现自己,而且在这个对方里只是在自己本身内的活动。因此〔哲学〕这门科学可以分为三部分:

    1.逻辑学,研究理念自在自为的科学。

    2.自然哲学,研究理念的异在或外在化的科学。

    3.精神哲学,研究理念由它的异在而返回到它自身的科学。

    上面§15里曾说过,哲学各特殊部门间的区别,只是理念自身的各个规定,而这一理念也只是表现在各个不同的要素里。在自然界中所认识的无非是理念,不过是理念在外在化的形式中。同样,在精神中所认识的,是自为存在着、并正向自在自为发展着的理念。理念这样显现的每一规定,同时是理念显现的一个过渡的或流逝着的环节。因此须认识到个别部门的科学,每一部门的内容既是存在着的对象,同样又是直接地在这内容中向着它的较高圆圈(kreis)〔或范围〕的过渡。所以这种划分部门的观念,实易引起误会,因为这样划分,未免将各特殊部门或各门科学并列在一起,它们好象只是静止着的,而且各部门科学也好象是根本不同类,有了实质性的区别似的。

    逻辑学概念的初步规定

    • 19

    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所谓纯粹理念就是思维的最抽象的要素所形成的理念。

    〔说明〕在这部分初步论逻辑学的概念里,所包含对于逻辑学以及其他概念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哲学上许多基本概念。这些规定都是由于并对于全体有了综观而据以创立出来的。

    我们可以说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但是只有思维本身才构成使得理念成为逻辑的理念的普遍规定性或要素。理念并不是形式的思维,而是思维的特有规定和规律自身发展而成的全体,这些规定和规律,乃是思维自身给予的,决不是已经存在于外面的现成的事物。

    在某种意义下,逻辑学可以说是最难的科学,因为它所处理的题材,不是直观,也不象几何学的题材,是抽象的感觉表象,而是纯粹抽象的东西,而且需要一种特殊的能力和技巧,才能够回溯到纯粹思想,紧紧抓住纯粹思想,并活动于纯粹思想之中。但在另一种意义下,也可以把逻辑学看作最易的科学。因为它的内容不是别的,即是我们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熟习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同时又是最简单、最初步的,而且也是人人最熟知的,例如:有与无,质与量,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一与多等等。但是,这种熟知反而加重了逻辑研究的困难。因为,一方面我们总以为不值得费力气去研究这样熟习的东西。另一方面,对于这些观念,逻辑学去研究、去理解所采取的方式,却又与普通人所业已熟习的方式不相同,甚至正相反。

    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使人在头脑中得到真正纯粹的思想,因为这门科学乃是思维的思维。——但是就逻辑学作为真理的绝对形式来说,尤其是就逻辑学作为纯粹真理的本身来说,它决不单纯是某种有用的东西。但如果凡是最高尚的、最自由的和最独立的东西也就是最有用的东西,那么逻辑学也未尝不可认为是有用的,不过它的用处,却不仅是对于思维的形式练习,而必须另外加以估价。

    附释一:第一问题是:什么是逻辑学的对象?对于这个问题的最简单、最明了的答复是,真理就是逻辑学的对象。真理是一个高尚的名词,而它的实质尤为高尚。只要人的精神和心情是健康的,则真理的追求必会引起他心坎中高度的热忱。但是一说到这里立刻就会有人提出反问道:“究竟我们是否有能力认识真理呢?”在我们这些有限的人与自在自为存在着的真理之间,似乎有一种不调协,自然会引起寻求有限与无限间的桥梁的问题。上帝是真理;但我们如何才能认识他呢?这种知天求真的企图似乎与谦逊和谦虚的美德相违反。但因此又有许多人发出我们是否能够认识真理的疑问,其用意在于为他们留恋于平庸的有限目的的生活作辩解。类似这种的谦卑却毫无可取之处。类似这样的说法:“象我这种尘世的可怜虫,如何能认识真理呢?”可以说是已成过去了。代之而起的另一种诞妄和虚骄,大都自诩以为直接就呼吸于真理之中,而青年人也多为这种空气所鼓舞,竟相信他们一生下来现成地便具有宗教和伦理上的真理。从同样的观点,特别又有人说,所有那些成年人大都堕落、麻木、僵化于虚妄谬误之中。青年人所见的有似朝霞的辉映,而老辈的人则陷于白日的沼泽与泥淖之中。他们承认特殊部门的科学无论如何是应该探讨的,但也单纯把它们认为是达到生活的外在目的的工具。这样一来,则妨碍对于真理的认识与研究的,却不是上面所说的那种卑谦,而是认为已经完全得到真理的自诩与自信了。老辈的人寄托其希望于青年的人,因为青年人应该能够促进这世界和科学。但老辈所属望于青年人的不是望他们停滞不前,自满自诩,而是望他们担负起精神上的严肃的艰苦的工作。

    此外还有一种反对真理的谦逊。这是一种贵族式的对于真理的漠视,有如我们所见得,拜拉特(pilatus)对于基督所表示的态度。拜拉特问道:“真理是什么东西?”意思是说,一切还不是那么一回事,没有什么东西是有意义的。他的意思颇似梭罗门所说的:一切都是虚幻的——这样一来,便只剩下主观的虚幻了。

    更有一种畏缩也足以阻碍对于真理的认知。大凡心灵懒惰的人每易于这样说:不要那样想,以为我们对于哲学研究是很认真的。我们自然也乐意学一学逻辑,但是学了逻辑之后,我们还不是那样。他们以为当思维超出了日常表象的范围,便会走上魔窟;那就好象任他们自身漂浮在思想的海洋上,为思想自身的波浪所抛来抛去,末了又复回到这无常世界的沙岸,与最初离开此沙岸时一样地毫无所谓,毫无所得。

    这种看法的后果如何,我们在世界中便可看得出来。我们可以学习到许多知识和技能,可以成为循例办公的人员,也可以养成为达到特殊目的的专门技术人员。但人们,培养自己的精神,努力从事于高尚神圣的事业,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而且我们可以希望,我们这个时代的青年,内心中似乎激励起一种对于更高尚神圣事物的渴求,而不会仅仅满足于外在知识的草芥了。

    附释二:认思维为逻辑学的对象这一点,是人人所赞同的。但是我们对于思维的估价,可以很低,也可以很高。一方面,我们说:这不过是一个思想罢了。——这里的意思是说,思想只是主观的,任意的,偶然的,而并不是实质本身,并不是真实的和现实的东西。另一方面,我们对于思想,也可以有很高的估价,认为只有思想才能达到至高无上的存在、上帝的性质,而其感官则对上帝毫无所知。我们说,上帝是精神,我们不可离开精神和真理去崇拜上帝。但我们承认,可感觉到的或感性的东西并不是精神的,而精神的内在核心则是思想,并且只有精神才能认识精神。精神诚然也可表现其自身为感觉(例如在宗教里),但感觉的本身,或感觉的方式是一事,而感觉的内容又是另一事。感觉的本身一般是一切感性事物的形式,这是人类与禽兽所共有的。这种感觉的形式也许可以把握最具体的内容,但这种内容却非此种形式所能达到。感觉的形式是达到精神内容的最低级形式。精神的内容,上帝本身,只有在思维中,或作为思维时,才有其真理性。在这种意义下,思想不仅仅是单纯的思想,而且是把握永恒和绝对存在的最高方式,严格说来,是唯一方式。

    对于以思想为对象的科学,也是和思想一样,有很高或很低的估价。有人以为,每个人无须学习逻辑都能思考,正如无须研究生理学,都能消化一样。即使人研究了逻辑之后,他的思想仍不过与前此一样,也许更有方法一些,但也不会有多大的变化。如果逻辑除了使人仅仅熟习于形式思维的活动外,没有别的任务,则逻辑对于我们平时已经同样能够作的思维活动,将不会带来什么新的东西。其实旧日的逻辑也只有这种地位。此外,一方面,对于人来说,思维的知识即使只是单纯的主观活动也是对他很光荣而有兴趣的事。因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即由于人能知道他是什么,他作什么。而且另一方面,就逻辑作为研究思维的科学来看(思想既是唯一足以体验真理和最高存在的活动),逻辑也会占有很高的地位。所以,如果逻辑科学研究思维的活动和它的产物(而思维并不是没有内容的活动,因为思维能产生思想,而且能产生它所需要的特定思想),那么逻辑科学的内容一般讲来,乃是超感官的世界,而探讨这超感官的世界亦即遨游于超感官的世界。数学研究数和空间的抽象对象。数学上的抽象还是感性的东西,虽然是没有特定存在的抽象的感性东西。思想甚至于进一步“辞别”〔或脱离〕这种最后的感性东西,自由自在,舍弃外的和内的感觉,排斥一切特殊的兴趣和倾向。对于有了这样基础的逻辑学,则我们对于它的估价,当然会较一般人通常对于逻辑的看法为高。

    附释三:认识到比起那单纯形式思维的科学具有更深意义的逻辑学的需要,由于宗教、政治、法律、伦理各方面的兴趣而加强了。从前人们都以为思想是无足重轻,不能为害的,不妨放任于新鲜大胆的思想。他们思考上帝、自然和国家,他们深信只是通过思想,人们就可以认识到真理是什么,不是通过感官,或者通过偶然的表象和意见所能达到。当他们这样思想时,其结果便渐渐严重地影响到生活的最高关系。

    传统的典章制度皆因思想的行使而失去了权威。国家的宪章成为思想的牺牲品,宗教受到了思想的打击;许多素来被认作天启的坚固的宗教观念也被思想摧毁了,在许多人心中,传统的宗教信仰根本动摇了。例如在希腊,哲学家起来反对旧式宗教,因而摧毁了旧式宗教的信仰。因此便有哲学家由于摧毁宗教,动摇政治,而被驱逐被处死的事,因为宗教与政治本质上是联系在一起的。这样,思维便在现实世界里成为一种力量,产生异常之大的影响。于是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思维的威力,进而仔细考察思维的权能,想要发现,思维自诩过甚,未能完成其所担负的工作。思维不但未能认识上帝、自然和精神的本质,总而言之,不但未能认识真理,反而推翻了政府和宗教。因此亟须对于思维的效果或效用,加以辩护,所以考察思维的本性,维护思维的权能,便构成了近代哲学的主要兴趣。

    • 20

    试从思维的表面意义看来,则(α)首先就思维的通常主观的意义来说,思维似乎是精神的许多活动或能力之一,与感觉、直观、想象、欲望、意志等并列杂陈。不过思维活动的产物,思想的形式或规定性一般是普遍的抽象的东西。思维作为能动性,因而便可称为能动的普遍。而且既然思维活动的产物是有普遍性的,则思想便可称为自身实现的普遍体。

    就思维被认作主体而言,便是能思者,存在着的能思的主体的简称就叫做我。

    〔说明〕这里和下面几节所提出的一些规定,决不可认为是我个人对于思想的主张或意见。但在这些初步的讨论里,既不能说是有严格的演绎或证明,只可算作事实(eacta)的陈述。换言之,在每个人的意识里,只要他有思想,并考察他的思想,他便可经验地发现他的思想具有普遍性和下面的种种特性。当然,要正确地观察他的意识和他的表象中的事实,就要求他事先对注意力和抽象力具有相当的训练。

    在这初步的陈述里已经提到感觉、表象、与思想的区别。

    这种区别对于了解认识的本性和类别最关紧要。所以这里先将这个区别提出来促使人们注意,以便有助于他们的了解。——要对感性的东西加以规定,自应首先追溯其外在的来源,感官或感觉官能。但是,只是叫出感觉官能的名称,还不能规定感官所感到的内容。感性事物与思想的区别,在于前者的特点是个别性的。既然个别之物(最抽象的个别之物是原子)也是彼此有联系的,所以凡是感性事物都是些彼此相外(aussereinander)的个别东西,它们确切抽象的形式,是彼此并列(nebeneinander)和彼此相续(nacheinander)

    的。至于表象便以那样的感性材料为内容,但是这种内容是被设定为在我之内,具有我的东西的规定,因而也具有普遍性,自身联系性、简单性。除了以感性材料为内容而外,表象又能以出自自我意识的思维材料为内容,如关于法律的、伦理的和宗教的表象,甚至关于思维自身的表象。要划分这些表象与对于这些表象的思想之间的区别,却并不那么容易。因为表象既具有思想的内容,又具有普遍性的形式,而普遍性为在我之内的任何内容所必具,亦为任何表象所同具。但表象的特性,一般讲来,又必须在内容的个别性中去找。诚然,法律、正义和类似的规定,不存在于空间内彼此相外的感性事物中的。即就时间而言,这些规定虽好似彼此相续,但其内容也不受时间的影响,也不能认为会在时间中消逝和变化。

    但是,这样的一些潜在的精神的规定,在一般表象之内在的抽象的普遍性的较广基地上,也同样地个别化了。在这种个别化的情形下,这些精神规定都是简单的,不相联系的;例如,权利、义务、上帝。在这种情形下的表象,不是表面上停留在权利就是权利,上帝就是上帝等说法上,就是进而提出一些规定,例如说,上帝是世界的造物主,是全知的,万能的等等。象这样,多种个别化的、简单的规定或谓词,不管其有无内在联系,勉强连缀在一起,这些谓词虽是以其主词为联系,但它们之间仍然是相互外在的。就这点而论,表象与知性相同,其唯一的区别,在于知性尚能建立普遍与特殊,原因与效果等关系,从而使表象的孤立化的表象规定有了必然性的联系。反之,表象便只能让这些孤立化的规定在模糊的意识背景里彼此挨近地排列着,仅仅凭一个又(auch)字去联系。表象和思想的区别,还具有更大的重要性,因为一般讲来,哲学除了把表象转变成思想——当然,更进一步哲学还要把单纯抽象的思想转变成概念——之外,没有别的工作。

    我们在上面曾经指出,感觉事物都具有个别性和相互外在性,这里我们还可补说一句,即个别性和相互外在性也是思想,也是有普遍性的东西。在逻辑学中将指出,思想和普遍东西的性质,思想是思想的自身又是思想的对方,思想统摄其对方,绝不让对方逃出其范围。由于语言既是思想的产物,所以凡语言所说出的,也没有不是具有普遍性的。凡只是我自己意谓的,便是我的,亦即属于我这个特殊个人的。但语言既只能表示共同的意谓,所以我不能说出我仅仅意谓着的。而凡不可言说的,如情绪、感觉之类,并不是最优良最真实之物,而是最无意义、最不真实之物。当我说:“这个东西”、“这一东西”、“此地”、“此时”时,我所说的这些都是普遍性的。一切东西和任何东西都是“个别的”、“这个”,而任何一切的感性事物都是“此地”、“此时”。同样,当我说“我”时,我的意思是指这个排斥一切别的事物的“我”,但是我所说的“我”,亦即是每一个排斥一切别的事物的“我”。

    康德曾用很笨拙的话来表达这个意思,他说,“我”伴随着一切我的表象,以及我的情感、欲望、行为等等。“我”是一个自在自为的普遍性,共同性也是一种普遍性,不过是普遍性的一种外在形式。一切别的人都和我共同地有“我”、是“我”,正如一切我的情感,我的表象,都共有着我,“伴随”是属于我的东西,就作为抽象的我来说,“我”是纯粹的自身联系。在这种的自身联系里,“我”从我的表象、情感,从每一个心理状态以及从每一性情、才能和经验的特殊性里抽离出来。“我”,在这个意义下,只是一个完全抽象的普遍性的存在,一个抽象的自由的主体。因此“我”是作为主体的思维,“我”既然同时在我的一切表象、情感、意识状态等之内,则思想也就无所不在,是一个贯串在这一切规定之中的范畴。

    附释:当我们一提到思维,总觉得是指一种主观的活动,或我们所有的多种能力,如记忆力、表象力、意志力等等之一种。如果思维仅是一种主观的活动,因而便成为逻辑的对象,那么逻辑也将会与别的科学一样,有了特定的对象了。但这又未免有些武断,何以我们单将思维列为一种特殊科学的对象,而不另外成立一些专门科学来研究意志、想象等活动呢?思维之所以作为特殊科学研究的对象的权利,其理由也许是基于这一件事实,即我们承认思维有某种权威,承认思维可以表示人的真实本性,为划分人与禽兽的区别的关键。而且即使单纯把作为主观活动的思维,加以认识、研究,也并不是毫无兴趣的事。对思维的细密研究,将会揭示其规律与规则,而对其规律与规则的知识,我们可以从经验中得来。从这种观点来研究思维的规律,曾构成往常所谓逻辑的内容。亚里士多德就是这门科学的创始人。他把他认为思维所具有的那种力量,都揭示出来了。我们的思维本来是很具体的,但是在思维的复杂的内容里,我们必须划分出什么是属于思维本身的或属于思维的抽象作用的。思维的作用,一种微妙的理智的联系,综合其思维所有的内容,亚氏把这种理智的联系,这种思维形式的本身,特别突出起来加以规定。亚里士多德这种逻辑一直到现在还是大家所公认的逻辑,经过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虽有所推衍,却没有增加什么材料,只是对于原有材料上更加细致的发挥罢了。近代人关于逻辑的工作,可以说主要地一方面是放弃了一些自亚里士多德及经院哲学家所传袭下来的许多逻辑规定,一方面又掺进去许多心理学的材料。这门科学的主旨在于认识有限思维的运用过程,只要这门科学所采取的方法能够适合于处理其所设定的题材,这门科学就算是正确的。从事这种形式逻辑的研究,无疑有其用处,可以借此使人头脑清楚,有如一般人所常说,也可以教人练习集中思想,练习作抽象的思考,而在日常的意识里,我们所应付的大都是些混淆错综的感觉的表象。但是在作抽象思考时,我们必须集中精神于一点,借以养成一种从事于考察内心活动的习惯。人们可以利用关于有限思维的形式的知识,把它作为研究经验科学的工具,由于经验科学是依照这些形式进行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下,也有人称形式逻辑为工具逻辑。诚然,我们尚可超出狭隘的实用观点说:研究逻辑并不是为了实用,而是为了这门科学的本身,因为探索最优良的东西,并不是为了单纯实用的目的。这话一方面固然不错,但从另一方面看来,最优良的东西,也就是最有用的东西。因为实体性的东西,坚定不移的东西,才是特殊目的的负荷者,并可以促进和实现这些特殊目的。人们必不可将特殊目的放在第一位,但是那最优良的东西却能促进特殊目的的实现。譬如,宗教自有其本身的绝对价值,但同时许多别的目的也通过宗教而得到促进和支持。基督说过:“首先要寻求天国,别的东西也会加上给你们。”只有当达到了自它自为的存在时,才可以达到特殊的目的。

    • 21

    (β)在前面我们既认思维和对象的关系是主动的,是对于某物的反思,因此思维活动的产物、普遍概念,就包含有事情的价值,亦即本质、内在实质、真理。

    〔说明〕在§5里曾提及一种旧信念认为所有对象、性质、事变的真实性,内在性,本质及一切事物所依据的实质,都不是直接地呈现在意识的前面,也不是随对象的最初外貌或偶然发生的印象所提供给意识的那个样子,反之,要获得对象的真实性质,我们必须对它进行反思。惟有通过反思才能达到这种知识。

    附释:甚至儿童也已经多少学到一些反思的能力。例如,儿童首先须学习如何把形容词和实物名词联接起来。这里他必须注意观察并区别异同。他必须紧记一条规则,并把它应用于特殊事物。这规则不是别的,即是一普遍的东西。儿童也会使特殊东西遵循这个普遍规则。再如在生活中我们有了目的。于是我们便反复思索达到这个目的的种种方法。在这里目的便是普遍,或指导原则。按照目的,我们便决定达到这目的的手段或工具。同样,反思在道德生活里也在起作用。

    在这里反思是回忆正义观念或义务观念,亦即回忆我们须要当作固定的规则去遵循以指导我们在当前特殊情形下的行为的普遍。这个普遍规定必须包含在我们特殊行为里,而且是通过特殊行为可以认识的。又如在我们对自然现象的研究里,也有反思作用在活动。例如我们观察雷和电。这是我们所极熟习的现象,也是我们常常知觉到的事实。但人们对于单纯表面上的熟习,只是感性的现象,总是不能满意,而是要进一步追寻到它的后面,要知道那究竟是怎样一回事,要把握它的本质。因此我们便加以反思,想要知道有以异于单纯现象的原因所在,并且想要知道有以异于单纯外面的内面所在。这样一来,我们便把现象分析成两面(entzwei),内面与外面,力量与表现,原因与结果。在这里,内面、力量,也仍然是普遍的、有永久性的,非这一电闪或那一电闪,非这一植物或那一植物,而是在一切特殊现象中持存着的普遍。感性的东西是个别的,是变灭的;而对于其中的永久性东西,我们必须通过反思才能认识。自然所表现给我们的是个别形态和个别现象的无限量的杂多体,我们有在此杂多中寻求统一的要求。因此,我们加以比较研究,力求认识每一事物的普遍。个体生灭无常,而类则是其中持续存在的东西,而且重现在每一个体中,类的存在只有反思才能认识。自然律也是这样,例如关于星球运行的规律。天上的星球,今夜我们看见在这里,明夜我们看见在那里,这种不规则的情形,我们心中总觉得不敢于信赖,因为我们的心灵总相信一种秩序,一种简单恒常而有普遍性的规定。心中有了这种信念,于是对这种凌乱的现象加以反思,而认识其规律,确定星球运动的普遍方式,依据这个规律,可以了解并测算星球位置的每一变动。同样的方式,可以用来研究支配复杂万分的人类行为的种种力量。在这一方面,我们还是同样相信有一普遍性的支配原则。从上面所有这些例子里,可以看出反思作用总是去寻求那固定的、长住的、自身规定的、统摄特殊的普遍原则。这种普遍原则就是事物的本质和真理,不是感官所能把握的。例如义务或正义就是行为的本质,而道德行为所以成为真正道德行为,即在于能符合这些有普遍性的规定。

    当我们这样规定普遍时,我们便发现普遍与它的对方形成对立。它的对方就是单纯直接的、外在的和个别的东西,与间接的、内在的和普遍的东西相对立。须知普遍作为普遍并不是存在于外面的。类作为类是不能被知觉的,星球运动的规律并不是写在天上的。所以普遍是人所不见不闻,而只是对精神而存在的。宗教指引我们达到一个普遍,这普遍广包一切,为一切其他的东西所由以产生的绝对,此绝对也不是感官的对象,而只是精神和思想的对象。

    • 22

    (γ)经过反思,最初在感觉、直观、表象中的内容,必有所改变,因此只有通过以反思作为中介的改变,对象的真实本性才可呈现于意识前面。

    附释:凡是经反思作用而产生出来的就是思维的产物。例如,梭伦为雅典人所立的法律,可说是从他自己的头脑里产生出来的。但反之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将共体〔如梭伦所立的〕这些法律,认作仅仅的主观观念的反面,并且还要从这里面认识到事物本质的、真实的和客观的东西。要想发现事物中的真理,单凭注意力或观察力并不济事,而必须发挥主观的〔思维〕活动,以便将直接呈现在当前的东西加以形态的改变。这点初看起来似乎有些颠倒,而且好象违反寻求知识的目的。但同样我们可以说唯有借助于反思作用去改造直接的东西,才能达到实体性的东西,这是一切时代共有的信念。到了近代才有人首先对于此点提出疑问,而坚持思维的产物和事物本身间的区别。据说,事物自身与我们对于事物自身的认识,完全是两回事。这种将思想与事物自身截然分开的观点,特别是康德的批判哲学所发挥出来的,与前些时代认为事情(sache)与思想相符合是不成问题的信心,正相反对。这种思想与事情的对立是近代哲学兴趣的转折点。但人类的自然信念却不以为这种对立是真实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进行反思,但并未特别意识到单凭反思即可达到真理;

    我们进行思考,不顾其他,只是坚决相信思想与事情是符合的,而这种信念确是异常重要。但我们这时代有一种不健康的态度,足以引起怀疑与失望,认为我们的知识只是一种主观的知识,并且误认这种主观的知识是最后的东西。但是,真正讲来,真理应是客观的,并且应是规定一切个人信念的标准,只要个人的信念不符合这标准,这信念便是错误的。反之,据近来的看法,主观信念本身,单就其仅为主观形式的信念而言,不管其内容如何,已经就是好的,这样便没有评判它的真伪的标准。——前面我们曾说过,“人心的使命即在于认识真理”,这是人类的一个旧信念,这话还包含有一层道理,即任何对象,外在的自然和内心的本性,举凡一切事物,其自身的真相,必然是思维所思的那样,所以思维即在于揭示出对象的真理。哲学的任务只在于使人类自古以来所相信于思维的性质,能得到显明的自觉而已。所以,哲学并无新的发明,我们这里通过我们的反思作用所提出的说法,已经是人人所直接固有的信念。

    • 23

    (δ)反思既能揭示出事物的真实本性,而这种思维同样也是我的活动,如是则事物的真实本性也同样是我的精神的产物,就我作为能思的主体,就我作为我的简单的普遍性而言的产物,也可以说是完全自己存在着的我或我的自由的产物。

    〔说明〕我们常常听见为自己思考的说法,好象这话包含有重大的意义似的。其实,没有人能够替别人思考,正如没有人能够替别人饮食一样。所以这话是重复的。在思维内即直接包含自由,因为思想是有普遍性的活动,因而是一种抽象的自己和自己联系,换言之,就思维的主观性而言,乃是一个没有规定的自在存在,但就思维的内容而言,却又同时包含有事情及事情的各种规定。因此如果说到哲学研究上的谦逊或卑谦与骄傲,则谦逊或卑谦在于不附加任何特殊的特质或行动给主观性,所以就内容来说,只有思维深入于事物的实质,方能算得真思想;就形式来说,思维不是主体的私有的特殊状态或行动,而是摆脱了一切特殊性、任何特质、情况等等抽象的自我意识,并且只是让普遍的东西在活动,在这种活动里,思维只是和一切个体相同一。在这种情形下,我们至少可以说哲学是摆脱掉骄傲了。——所以当亚里士多德要求思想须保持一种高贵态度时,他所说的高贵性应即在于摆脱一切特殊的意见和揣测,而让事物的实质当权。

    • 24

    思想,按照这样的规定,可以叫做客观的思想,甚至那些最初在普通形式逻辑里惯于只当作被意识了的思维形式,也可以算作客观的形式。因此逻辑学便与形而上学合流了。形而上学是研究思想所把握住的事物的科学,而思想是能够表达事物的本质性的。

    〔说明〕关于思想的某些形式如概念、判断和推论与其他的形式如因果律等等的关系,只是在逻辑学本身内才能加以研究。但现时至少有这样多是可以清楚看见的,就是当思想对事物要形成一个概念时,这概念及其最直接的形式判断和推论,决不会是由一些生疏的、外在的规定和关系所形成的。

    反思,有如上面所说,能深入于事物的共性,而共性本身即是概念的一个环节。说知性或理性是在世界中,同样地说出了客观思想所包含的相同的意义。这种说法也仍然有些不方便,因为一般的习惯总以为思想只是属于精神或意识的,而客观一词最初也只是用来指谓非精神的东西。

    附释一:当我们说思想作为客观思想是世界的内在本质时,似乎这样一来就会以为自然事物也是有意识的。对此我们还会感觉一种矛盾,一方面把思维看成事物的内在活动,一方面又说人与自然事物的区别在于有思维。因此我们必须说自然界是一个没有意识的思想体系,或者象谢林所说的那样,自然是一种顽冥化的(ver-steinerte)理智。为了免除误会起见,最好用思想规定或思想范畴以代替思想一词。——据前面所说,逻辑的原则一般必须在思想范畴的体系中去寻求。

    在这个思想范畴的体系里,普通意义下的主观与客观的对立是消除了的。这里所说的思想和思想范畴的意义,可以较确切地用古代哲学家所谓“nous(理性)统治这世界”一语来表示。——或者用我们的说法,理性是在世界中,我们所了解的意思是说,理性是世界的灵魂,理性居住在世界中,理性构成世界的内在的、固有的、深邃的本性,或者说,理性是世界的共性。举一个切近的例子,如我们指着某一特定的动物说:这是一个动物。动物本身是不能指出的,能指出的只是一个特定的动物。动物本身并不存在,它是个别动物的普遍本性,而每一个存在着的动物是一个远为具体的特定的东西,一个特殊的东西。但既是一个动物,则此一动物必从属于其类,从属于其共性之下,而此类或共性即构成其特定的本质。譬如,把狗的动物性去掉,则〔狗便失其为狗〕,我们就无法说出它是什么了。任何事物莫不有一长住的内在的本性和一外在的定在。万物生死,兴灭;其本性,其共性即其类,而类是不可以单纯当作各物共同之点来理解的。

    思想不但构成外界事物的实体(subatanz),而且构成精神性的东西的普遍实体。在人的一切直观中都有思维。同样,思维是〔贯穿〕在一切表象、记忆中,一般讲来,在每一精神活动和在一切意志、欲望等等之中的普遍的东西。所有这一切只是思想进一步的特殊化或特殊形态。这种理解下的思维便与通常单纯把思维能力与别的能力如直观、表象、意志等能力平列起来的看法,有不同的意义了。当我们把思维认为是一切自然和精神事物的真实共性时,思维便统摄这一切而成为这一切的基础了。我们可以首先把认思维为nous这种对思维的客观意义的看法,和什么是思维的主观意义相结合。我们曾经说,人是有思想的。但同时我们又说,人是有直观、有意志的。就人是有思想的来说,他是一个有普遍性者,但只有当他意识到他自身的普遍性时,他才是有思想的。

    动物也是具有潜在的普遍的东西,但动物并不能意识到它自身的普遍性,而总是只感觉到它的个别性。动物看见一个别的东西,例如它的食物或一个人。这一切在它看来,都是个别的东西。同样,感觉所涉及的也只是个别事物(如此处的痛苦,此时感觉到的美味等)。自然界不能使它所含蕴的理性(nous)得到意识,只有人才具有双重的性能,是一个能意识到普遍性的普遍者。人的这种性能的最初发动,即在于当他知道他是我的时候,当我说我时,我意谓着我自己作为这个个别的始终是特定的人。其实我这里所说出的,并没有什么特殊关于我自己的东西。因为每一个其他的人也仍然是一个我,当我自己称自己为“我”时,虽然我无疑地是指这个个别的我自己,但同时我也说出了一个完全普遍的东西。因此我乃是一纯粹的“自为存在”(eubrsichsein),在其中任何特殊的东西都是被否定或扬弃了的。这种自为的我,乃是意识中最后的、简单的、纯粹的东西。我们可以说:我与思维是同样的东西,或更确定地说,我是作为能思者的思维。凡是在我的意识中的,即是为我而存在的。我是一种接受任何事物或每一事物的空旷的收容器,一切皆为我而存在,一切皆保存其自身在我中。每一个人都是诸多表象的整个世界,而所有这些表象皆埋葬在这个自我的黑夜中。由此足见我是一个抽掉了一切个别事物的普遍者,但同时一切事物又潜伏于其中。所以我不是单纯抽象的普遍性,而是包含一切的普遍性。

    平常我们使用这个“我”字,最初漫不觉其重要,只有在哲学的反思里,才将“我”当作一个考察的对象。在“我”里面我们才有完全纯粹的思想出现。动物就不能说出一个“我”字。只有人才能说“我”,因为只有人才有思维。在“我”里面就具有各式各样内的和外的内容,由于这种内容的性质不同,我也因而成为能感觉的我,能表象的我,有意志的我等等。但在这一切活动中都有我,或者也可以说在这一切活动中都有思维。因此人总是在思维着的,即使当他只在直观的时候,他也是在思维。假如他观察某种东西,他总是把它当作一种普遍的东西,着重其一点,把它特别提出来,以致忽略了其他部分,把它当作抽象的和普遍的东西,即使只是在形式上是普遍的东西。

    我们的表象表现出两种情况;或者内容虽是一个经过思考的内容,而形式却未经过思考,或者正与此相反,形式虽属于思想,而内容则与思想不相干。譬如,当我说,忿怒、玫瑰、希望等词时,这些词所包含的内容,都是我的感觉所熟习的,但我用普遍的方式,用思想的形式,把这些内容说出来。这样一来,我就排斥了许多个别的情况,只用普遍的语言来表达那个内容,但是那个内容却仍然是感性的。反之,当我有上帝的表象时,这内容诚然是纯思的,但形式却是感性的,象我直接亲自感觉到的上帝的形式那样。所以在表象里,内容不仅仅是感性的,象在直观里那样,而且有着两种情况:

    或者内容是感性的,而形式却属于思维;或者正与此相反,内容是纯思的,而形式却又是感性的。在前种情况下,材料是外界给与的,而形式则属于思维,在第二种情况下,思维是内容的泉源,但通过感觉的形式这内容表现为给与的东西,因此是外在地来到精神里的。

    附释二:逻辑学是以纯粹思想或纯粹思维形式为研究的对象。就思想的通常意义来说,我们所表象的东西,总不仅仅是纯粹的思想,因为我们总以为一种思想它的内容必定是经验的东西。而逻辑学中所理解的思想则不然,除了属于思维本身,和通过思维所产生的东西之外,它不能有别的内容。

    所以,逻辑学中所说的思想是指纯粹思想而言。所以逻辑学中所说的精神也是纯粹自在的精神,亦即自由的精神,因为自由正是在他物中即是在自己本身中、自己依赖自己、自己是自己的决定者。所以思想与冲动不同。在一切冲动中,我是从一个他物,从一个外在于我的事物开始。在这里,我们说的是依赖,不是自由。只有当没有外在于我的他物和不是我自己本身的对方时,我才能说是自由。那只是被他自己的冲动所决定的自然人,并不是在自己本身内:即使他被冲动驱使,表现一些癖性,但他的意志和意见的内容却不是他自己的,他的自由也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自由。但当我思维时,我放弃我的主观的特殊性,我深入于事情之中,让思维自为地作主,倘若我参杂一些主观意思于其中,那我就思维得很坏。

    如果依前此所说,认为逻辑学是纯粹思维规定的体系,那末别的部门的哲学科学,如象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似乎就是应用的逻辑学,因为逻辑学是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中富有生气的灵魂。其余部门的哲学兴趣,都只在于认识在自然和精神形态中的逻辑形式,而自然或精神的形态只是纯粹思维形式的特殊的表现。譬如,我们试取推论来说(不是指旧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法,而是指真正的推论),我们可以看见推论是这样的一个规定,即特殊是普遍与个别这两个极端结合起来的中项。这种推论的形式,就是一切事物的普遍形式。因为一切事物都是将普遍与个别结合起来的特殊。但自然软弱无力使得它自身不能够纯粹地表述出逻辑的形式。自然所表述的软弱无力的推论,可用磁力为例来说明。在磁针的中间或无差异点,把它的两极结合起来,这两极虽说彼此有差别,但直接地就被这磁针结合为一。物理学也可教我们从自然中认识到共性或本质。物理学与自然哲学的区别,只在于自然哲学能使我们在自然事物里意识到概念的真正形式。——由此可见逻辑学是使一切科学生气蓬勃的精神,逻辑学中的思维规定是一些纯粹的精神力量。这些思维规定就是事物内在的核心,但是它们同时又是我们常常挂在口边上的名词,因此又显得是异常熟知的东西。但是这类熟知的东西往往又是我们最无所知的东西。例如,存在就是一纯粹思维规定,但我们平时决没有想到把存在或是作为考察的对象。大家平时总以为,绝对必远在彼岸,殊不知绝对却正在目前,是我们凡有思想的人所日用而不自知的。所有这类的思维规定大都包含在语言里面,所以儿童学习文法的用处,即在于使儿童不自觉地注意到人们平日思维中的种种区别。

    人们惯常说,逻辑只是研究形式,它的内容却来自别处。

    其实,我们可以说,逻辑思想比起一切别的内容来,倒并不只是形式,反之,一切别的内容比起逻辑思想来,却反而只是〔缺乏实质的〕形式。逻辑思想是一切事物的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根据。要有相当高教养的人,才能够把他的兴趣指向这种逻辑的纯粹规定。对这些逻辑规定加以自在自为的考察,还有一层较深远的意义,即在于我们是从思维的本身去推演出这些思维的规定,并且即从这些思维规定的本身来看它们是否是真的。我们并不是从外面把它们袭取而来,并勉强给予定义,我们也不见把它们拿来与它们出现在我们意识中的形态漫加比较而指出其价值和有效性。因为如果这样做,我们就会从观察和经验出发,例如,这样说:“力”这个范畴有效,是由于我们习惯于在某种情形下和在某种意义下使用力这个词。只要这个定义与我们对于通常呈现在我们意识中的对象的表象相符合,这样的定义也可说是正确的。在这种方式下,一个概念的规定,并不是按照它的自在自为的本质,而是按照一个〔外在的〕前提,这前提将会成为判断这一概念正确与否的标准和尺度。但在逻辑学范围内,我们用不着这类外在的标准,我们只须让那本身活泼自如的思维规定循着它们自己的进程逐步发展。

    关于思想规定真与不真的问题,一定是很少出现在一般意识中的。因为思想规定只有应用在一些给予的对象的过程中才获得它们的真理,因此,离开这种应用过程,去问思想规定本身真与不真,似乎没有意义。但须知,这一问题的提出,正是解答其他一切问题的关键。说到这里,我们首先必须知道,我们对于真理应该如何理解。通常我们总是认为我们的表象与一个对象相符合叫做真理。这说法预先假定有一个对象,我们的表象应与这对象相符合。但反之,从哲学的意义来看,概括地抽象地讲来,真理就是思想的内容与其自身的符合。所以这与刚才所说的真理的意义,完全是另一种看法。但同时,即在平常习用的言语中,已经可以部分地寻得着较深的(哲学的)意义的真理。譬如我们常说到一个真朋友。所谓一个真朋友,就是指一个朋友的言行态度能够符合友谊的概念。同样,我们也常说一件真的艺术品。在这个意义下,不真即可说是相当于不好,或自己不符合自己本身。

    一个不好的政府即是不真的政府,一般说来,不好与不真皆由于一个对象的规定或概念与其实际存在之间发生了矛盾。

    对于这样一种不好的对象,我们当然能够得着一个正确的观念或表象,但这个观念的内容本身却是不真的。象这类正确的同时又是不真的观念,我们脑子里面可以有很多。——唯有上帝才是概念与实在的真正符合。但一切有限事物,自在地都具有一种不真实性,因为凡物莫不有其概念,有其存在,而其存在总不能与概念相符合。因此,所有有限事物皆必不免于毁灭,而其概念与存在间的不符合,都由此表现出来。个别的动物以类为其概念,通过个别动物的死亡,类便从其个别性里解脱出来了。

    在刚才所解释的意义下,把真理认作自身的符合,构成逻辑学的真正兴趣。因为在通常意识里,关于思维规定的真理问题就完全不会发生。因此,逻辑学的职务也可以说是在于考察思维规定把握真理的能力和限度。这问题于是归结到这里:什么是无限事物的形式,什么是有限事物的形式,在通常意识里,我们对于有限的思维形式从来没有怀疑过,而是听任其无条件地通行有效。但按照有限的规定去思维和行动,就是导致一切幻觉和错误后果的来源。

    附释三:我们可以用种种不同的方式去认识真理,而每一种认识的方式,只可认作一种思想的形式。我们总是首先通过经验去认识真理,但经验也只是一种形式。一说到经验,一切取决于用什么样的精神(sinn)去把握现实。一个伟大的精神创造出伟大的经验,能够在纷然杂陈的现象中洞见到有决定意义的东西。理念是当前存在的,也是现实的,并不是某种远在天外隐在物后的东西。伟大的精神,譬如象歌德这类的精神,静观自然,透视历史,能创造伟大的经验,能洞见理性原则,并把它发抒出来。此外还有一种认识真理的方法,就是反思,反思的方式用思想的关系来规定真理。但这两种方式还不是表述自在自为的真理的真正形式。认识真理最完善的方式,就是思维的纯粹形式。人采取纯思维方式时,也就最为自由。

    认为思维的形式是最高的形式,认为思维的形式可以把握绝对真理的本来面目,是一般哲学通有的信念。要证明这信念,其意义首先在于指出认识的其他形式都是有限的形式。

    那高超的、古代的怀疑主义,当它指出所有那些有限的认识形式本身都含有矛盾时,也曾完成了这项工作。但当古代的怀疑主义在攻击理性时,也须采取一些理性的形式,而且首先把某些有限的东西掺杂在理性的形式之中,以便把握住它们。有限思维的全部形式将会在逻辑发展的过程中依次出现,而且是依必然的次序而出现。这里在导言部分,只得权且以非科学的方式把这些形式当作给予的材料。在逻辑研究本身,不仅要指出这些形式的否定方面,而且要指示出它们的肯定方面。

    当我们把认识的各种形式加以互相比较,第一种形式,直接知识,容易被看成最适宜、最美和最高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包括道德观点上所谓天真,以及宗教的情绪,纯朴的信赖,忠、爱和自然的信仰。其他两种形式,首先反思认识的形式,其次,哲学的认识,就超出了那种直接的天籁的和谐。

    由于这两种形式有这种共同点,所以通过思维以把握真理的方式,容易被看成是人类一种骄傲,一种全凭自己固有的力量以认识真理的骄傲。但这种观点包含一种普遍的分离(trennung),这种分离的观点当然会被认为是一切罪恶的根源,或原始的犯罪,因此要想返回本真,达到和解,似乎非放弃思想,摒绝知识不可。这里所说的离开了自然的统一〔或谐和〕,自古以来,各民族的先哲,早已意识到这种精神上的奇异的分裂。在大自然里,这样的内心的分裂没有出现,自然事物也不知道作恶。

    关于人的堕落的摩西神话,对于这种分裂的起源和后果曾经给了我们一个古老的观念。这个神话的内容形成了宗教信仰的理论基础,即关于人的原始罪恶及人有赖于神力的解救之必要的学说。在逻辑学的开端,对人的堕落这个神话加以考察,也许是很适宜的事,因为逻辑学以知识为研究的对象,而这个神话也牵涉到知识的起源与意义的问题。而且哲学不应回避宗教的问题,也不应放弃自己批评的职守,好象只要宗教对哲学取容忍态度,哲学便自觉满意,一切可不闻不问似的;同样,另一方面,哲学也不可抱这样的看法,以为这类神话和宗教观念既已受了各民族数千年的尊敬,似乎已经毫无问题,可以置之不理。

    试就人类堕落的神话加以仔细考察,便可看出,有如上面所说,这神话却表达了知识和精神生活间的普遍关系。精神生活在其素朴的本能的阶段,表现为无邪的天真和淳朴的信赖。但精神的本质在于扬弃这种自然素朴的状态,因为精神生活之所以异于自然生活,特别是异于禽兽的生活,即在其不停留在它的自在存在的阶段,而力求达到自为存在。但这种分裂境地,同样也须加以扬弃,而精神总是要通过自力以返回它原来的统一。这样赢得的统一乃是精神的统一。而导致返回到这种统一的根本动力,即在于思维本身。这就是“击伤的是他的手,医伤的也是他的手”的意思。

    神话中曾经这样说:亚当和夏娃,最初的人,或典型的人,被安置在一个果园里面,园中有一棵生命之树,有一棵善与恶知识之树。据说,上帝曾告诫过他们,禁止摘食知识之树的果子。关于生命之树暂且不提。这里所表示的意思,显然是说人不应寻求知识,而须长保持天真的境界。即在其他有较深沉意识的民族里,我们也发现有同样观念,认为人类最初的境界是天真无邪和谐和一致的。这种看法,就其认为“分裂状态”(entzweiung)是所有人类无法避免的,不是最后安息之所而言,显然是对的。但如果认为这种自然素朴的境界是至善境界,那就不对了。精神不只是直接的素朴的,它本质上包含有曲折的中介的阶段。婴儿式的天真,无疑地,有其可歆羡和感人之处,只在于促使我们注意,使我们知道这天真谐和的境界,须通过精神的努力才会出现的。在儿童的生活里所看见的谐和乃是自然的赐予,而我们所需返回的谐和应是劳动和精神的教养的收获。基督曾说过:“如果你不变成同小孩一样”等语,足见他并不是说我们应该长久作小孩。

    再则,在摩西的神话里,使人离开那原始的谐和的机缘,乃是一外在的诱力(即蛇的引诱)。其实,个人进入对立面,即是人本身意识的觉醒,这种受外力引诱是每个人所不断重演的历史。所以蛇的引诱象征善恶的分别,也包含在神性之内。而这种对于善恶的知识,实际上也是人所分享的。当人分有了这种知识时,他便享受了禁果,而与他自己的直接的存在破裂了。对自己的觉醒意识的初次反思,人们发现他们自身是裸体的。赤裸可以说是人的很朴素而基本的特性。他认裸体为可羞耻包含着他的自然存在和感性存在的分离。禽兽便没有进展到有这种分离,因此也就不知羞耻。所以在人的羞耻的情绪里又可以找到穿衣服的精神的和道德的起源,而衣服适应单纯物质上的需要,倒反而只居于次要地位。

    其次,尚须提一下上帝加诸世人的所谓谴责或灾难。天谴观念所着重之点,即在于指出天谴主要的关涉到人与自然的对立。男子应该汗流满面去劳动,女子应该忍受痛苦去生育。此种劳动,细究起来,一方面固是与自然分裂的结果,一方面也是对于这种分裂的征服。禽兽对于足以满足其需要之物,俯拾即是,不费气力。反之,人对于足以满足其需要手段,必须由他自己去制造培植。所以,即就他对于外界事物的关系来说,人总是通过外物而和他自身相联系。

    摩西的神话,并不以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乐园而结束。它还意味着更多的东西:“上帝说,看呀,亚当也成为相似于我们当中的一分子了,因为他知道什么是善和恶。”这些话表明知识是神圣的了,不似从前那样,把知识认为是不应该存在的东西了。在这里还包含有对于认为哲学只属于精神的有限性那样说法的一种显明的反驳。哲学是认识,也只有通过认识,人作为上帝的肖像这一原始的使命才会得到实现。这个神话又说到:上帝把人从伊甸园里驱逐出去了,以便阻止他吃那生命之树。这话的真义即在于指出就人的自然方面来说,他确是有限的,同时也是有死的,但就他在认识方面来说,他却是无限的。

    教会上有一熟知的信条,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并称本性之恶为原始的罪恶。依这个说法,我们必须放弃一种肤浅的观念,即认原始罪恶只是基于最初的人的一种偶然行为。其实由精神的概念即可表明本性是恶的,我们无法想象除认人性为恶之外尚有别种看法。只要就人作为自然的人,就人的行为作为自然的人的行为来说,他所有的一切活动,都是他所不应有的。精神却正与自然相反,精神应是自由的,它是通过自己本身而成为它自己所应该那样。自然对人来说只是人应当加以改造的出发点。与这个有深刻意义的教会信条原始罪恶说正相反对的,便是近代启蒙时期兴起的一个学说,即认人性是善的,因此人应忠于他的本性。

    人能超出他的自然存在,即由于作为一个有自我意识的存在,区别于外部的自然界。这种人与自然分离的观点(standpunkt der trennung)虽属于精神概念本身的一个必然环节,但也不是人应该停留的地方。因为人的思维和意志的有限性,皆属于这种分裂的观点(standpunkt der entzwieung)。在这有限的阶段里,各人追求自己的目的,各人根据自身的气质决定自己的行为。当他向着最高峰追求自己的目的,只知自己,只知满足自己特殊的意欲,而离开了共体时,他便陷于罪恶,而这个罪恶即是他的主观性。在这里,初看起来我们似乎有一种双重的恶,但二者实际上又是一回事。就人作为精神来说,他不是一个自然存在。但当他作出自然的行为,顺从其私欲的要求时,他便志愿作一个自然存在。所以,人的自然的恶与动物的自然存在并不相同。因此自然性可以更确切地说是具有这样的规定,即自然人本身即是个别人,因为一般说来,自然即是个别化的纽带。所以说人志在作一自然人,实无异于说他志在作一个个别的人。和这种出于冲动和嗜欲、属于自然的个别性的行为相反对的,便是规律或普遍的原则。这规律也许是一外在的暴力,或具有神圣权威的形式。只要人老是停留在自然状态的阶段,他就会成为这种规律的奴隶。在自然的本能和情感里,人诚然也有超出自己的个别性的善意的、社会的倾向,同情心,爱情等等。但只要这些倾向仍然是出于素朴的本能,则这些本来具有普遍内容的情欲,仍不能摆脱其主观性,因而总仍不免受自私自利和偶然任性的支配。

    • 25

    根据上节所说,客观思想一词最能够表明真理,——真理不仅应是哲学所追求的目标,而且应是哲学研究的绝对对象。但客观思想一词立即提示出一种对立,甚至可以说,现时哲学观点的主要兴趣,均在于说明思想与客观对立的性质和效用,而且关于真理的问题,以及关于认识真理是否可能的问题,也都围绕思想与客观的对立问题而旋转。如果所有思维规定都受一种固定的对立的限制,这就是说,如果这些思维规定的本性都只是有限的,那末思维便不适合于把握真理,认识绝对,而真理也不能显现于思维中。那只能产生有限规定,并且只能在有限规定中活动的思维,便叫做知性(就知性二字严格的意思而言)。而且思维规定的有限性可以有两层看法。第一、认为思维规定只是主观的,永远有一客观的〔对象〕和它们对立。第二,认为各思维规定的内容是有限的,因此各规定间即彼此对立,而且更尤其和绝对对立。

    为了说明并发挥这里所提示的逻辑学的意义和观点起见,对于思维对客观性的各种态度将加以考察,作为逻辑学进一步的导言。

    〔说明〕在我的《精神现象学》一书里,我是采取这样的进程,从最初、最简单的精神现象,直接意识开始,进而从直接意识的辩证进展(dialektik)逐步发展以达到哲学的观点,完全从意识辩证进展的过程去指出达到哲学观点的必然性(也就因为这个缘故,在那本书出版的时候,我把它当作科学体系的第一部分。)因此哲学的探讨,不能仅停留在单纯意识的形式里。因为哲学知识的观点本身同时就是内容最丰富和最具体的观点,是许多过程所达到的结果。所以哲学知识须以意识的许多具体的形态,如道德、伦理、艺术、宗教等为前提。意识发展的过程,最初似乎仅限于形式,但同时即包含有内容发展的过程,这些内容构成哲学各特殊部门的对象。但内容发展的过程〔在逻辑上〕必须跟随在意识发展的过程之后,因为内容与意识的关系,乃是潜在〔与形式〕的关系。因此对于思维形式的阐述,较为烦难,因为有许多属于哲学各特殊部门的具体材料,都部分地已经在那作为哲学体系的导言里,加以讨论了。本书的探讨,如果只限于用历史的和形式推理的方式,那就会有更多的不方便之处。但本书主要的是在发挥一种根本见解,即指出,一般人对于认识、信仰等等的本性的观念,总以为完全是具体的东西,其实均可回溯到简单的思想范畴,这些思想范畴只有在逻辑学里才得到真正透彻的处理。

    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一态度 形而上学

    • 26

    思想对于客观性的第一态度是一种素朴的态度,它还没有意识到思想自身所包含的矛盾和思想自身与信仰的对立,却相信,只靠反思作用即可认识真理,即可使客体的真实性质呈现在意识前面。有了这种信仰,思想进而直接去把握对象,再造感觉和直观的内容,把它当作思想自身的内容,这样自以为得到真理,而引为满意了。一切初期的哲学,一切科学,甚至一切日常生活和意识活动,都可说是全凭此种信仰而生活下去。

    • 27

    这种态度的思维,由于它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对立,就内容言,既可成为真正玄思的哲学学说,同样也可老停滞在有限的思维规定里,亦即老停滞在尚未解除的对立里。现在在这导言里,我们的兴趣只在于观察这种思想态度的限度,并进而首先考察代表这种思想态度的最近的哲学系统。最明确而且与我们相距最近的例证,当推过去的形而上学,如康德以前的那些形而上学。但这种形而上学只有就哲学史来说才可以说是某种过去了的东西;就其本身来说,即单纯用抽象理智的观点去把握理性的对象,却仍然一般地总是出现的。因此,对于这种思想态度的外表面貌和主要内容加以细密的考察,同时也有其切近现实的兴趣。

    • 28

    康德以前的形而上学认为思维的规定即是事物的基本规定,并且根据这个前提,坚持思想可以认识一切存在,因而凡是思维所想的,本身就是被认识了的。因此其立脚点好象比稍后的批判哲学还更高深一些。但是,(1)它们认为抽象的孤立的思想概念即本身自足,可以用来表达真理而有效准。

    这种形而上学大都以为只须用一些名词概念〔谓词〕,便可得到关于绝对的知识,它既没有考察知性概念的真正内容和价值,也没有考察纯用名言〔谓词〕,去说明绝对的形式是否妥当。

    〔说明〕用来说明绝对的概念或谓词,例如存在用在“上帝有存在”这个命题里。又如有限或无限用在“世界究竟是有限或无限”这个问题里,再如简单或复杂用在“灵魂是简单的”这个命题里。又如物是单一的或是一全体等等。人们既没有考察究竟这些谓词是否具有独立自存的真理,也没有考察一下,究竟命题的形式是否能够表达真理的正确形式。

    附释:旧形而上学的前提与一般素朴信仰的前提相同,即认为思想可以把握事物的本身,且认为事物的真实性质就是思想所认识的那样。人的心灵和自然是变化莫测的精怪,须有一种切近的反思,才可以发现呈现在当前的事物并非事物的本身。——这里所提到的旧形而上学的观点,恰好与康德的批判哲学所达到的结果相反。这结果,我们很可以说,乃是教人单凭秕糠去充食物。

    今试进而细察旧形而上学的方法,便可看出这种形而上学并未能超出单纯抽象理智的思维。它只知直接采取一些抽象的思维规定,以为只消运用这些抽象规定,便可有效地作为表达真理的谓词。须知,一说到思维,我们必须把有限的、单纯理智的思维与无限的理性的思维区别开。凡是直接地、个别地得来的思维规定,都是有限的规定。但真理本身是无限的,它是不能用有限的范畴所能表达并带进意识的。无限思维一词,对于那坚持新近一种看法,认为思维总是有限制的人们,也许会显得惊异。但须知,思维的本质事实上本身就是无限的。就形式上讲来,所谓有限之物是指那物有它的终点,它的存在到某种限度为止,即当它与它的对方联系起来,因而受对方的限制时,它的存在便告终止。所以有限之物的持存,在于与它的对方有联系,这对方就是它的否定,并表明它自己就是那有限之物的界限,但是思维却是自己在自己本身内,自己与自己本身相关联,并且以自己本身为对象。当我以一个思想作为思考的对象时,我便是在我自己的本身内。

    因此,我、思维,是无限的。因为,当我思维时,我便与一个对象发生关系,而对象就是我自己本身。一般讲来,对象就是我的对方,我的否定者。但当思维思维它自己本身时,则思维的对象同时已不是对象了。换言之,此对象的客观外在性已变成被扬弃了的、观念性的东西了。因此纯粹思维本身是没有限制的。思维是有限的,只有当它停留在有限的规定里,并且认这些有限规定为究竟至极的东西。反之,无限的或思辩的思维,一方面同样是有规定的,但一方面即在规定和限制过程之中就扬弃了规定和限制的缺陷。所以无限并不似通常所想象的那样,被看成一种抽象的往外伸张和无穷的往外伸张,而是即如上面所说那样简单的方式。

    旧形而上学的思维是有限的思维,因为它老是活动于有限思维规定的某种界限之内,并把这种界限看成固定的东西,而不对它再加以否定。譬如,就“上帝有存在吗?”一问题而言,旧形而上学家便认这里的存在为一纯粹肯定的、究竟至极的、无上优美的东西。但以后我们便可看到,存在并不单纯是一种肯定的东西,而是一太低级的规定,不足以表达理念,也不配表达上帝。又如再就世界是有限或无限这一问题而言,他们也以为这里的有限与无限是固定对立的。但这却很容易看出,当有限与无限两者互相对立时,这本应认作代表全体的无限,仅表现为偏于一面,被有限所限制着的一面。

    但被限制的无限仍不过只是一有限之物而已。在同样情形下,当我们问及:“灵魂是简单的或复杂的?”一问题时,他们还是认为“简单”是一个足以表示真理的最后规定。但须知,简单正如存在一样,都是一个异常贫乏、抽象、片面的规定,我们往后便可看出,它本身并不真实,不能够把握真理。如果把灵魂认作仅是简单的,则灵魂将会被这种抽象看法说成仅是片面的和有限的了。

    由此足见,旧形而上学的主要兴趣,即在于研究刚才所提到的那些谓词是否应用来加给它们的对象。但这些谓词都是有限制的知性概念,只能表示一种限制,而不能表达真理。

    尤须特别注意的:这个方法的特点乃在于把名字或谓词加给被认知的对象,如上帝。但这只是对于对象的外在反思,因为用来称谓对象的规定或谓词,乃是我自己的现成的表象,只是外在地加给那对象罢了。反之,要想得到对于一个对象的真知,必须由这对象自己去规定自己,不可从外面采取一些谓词来加给它。如果我们试用谓词的方式以表达真理,则我们的心思便不禁感觉到这些名言无法穷尽对象的意义。从这种观点出发,东方的哲人每每称神为多名的或无尽名的,是完全正确的。凡是有限的名言,决不能令心灵满足。于是那东方的哲人不得不尽量搜集更多的名言。无疑地,对有限事物必须用有限的名言以称谓之,这正是知性施展其功能的处所。知性本身是有限的,也只能认识有限事物的性质。譬如,当我称某种的行为为偷窃时,则偷窃一名词已足描述那行为的主要内容,对于一个审判官,这样的知识已算充分。同样,有限事物彼此有因与果,力与表现的关系,如果用这些规定去表述它们,则就其有限性而言,它们便算被认识了。但理性的对象却不是这些有限的谓词所能规定,然而企图用有限的名言去规定理性的对象,就是旧形而上学的缺陷。

    • 29

    类似这样的谓词,其内容本身都是有限制的,它们是不适宜于表达上帝、自然、精神等内容丰富的观念,而且是决不足以穷尽其含义的。再则,因为这些谓词既是称谓一个主词的宾词,它们彼此间是有联系的,但就它们的内容而言,它们又是有差别的,所以它们都是从外面拾取而来的,彼此间缺乏有机联系。

    〔说明〕对于第一种缺陷,东方的哲人则用多名的说法去补救,譬如,当他们在规定神时,便加给神许多名字。但同时,他们也承认,名字的数目应该是无限多。

    • 30

    (2)形而上学的对象诚然是大全,如灵魂、世界、上帝,本身都是属于理性的理念,属于具体共相的思维范围的对象。

    但形而上学家把这些对象从表象中接受过来,当作给与的现成的题材,应用知性的规定去处理它们。这些对象既来自表象,故只有用表象为标准去评判那些谓词是否恰当和是否充分足以表达理性的对象。

    • 31

    灵魂、世界、上帝诸表象初看似乎给予思维以一个坚实的据点。但其实不然,不仅掺杂有特殊的主观的性格于这些表象之中,因此它们可以各有异常纷歧的意义,所以它们还须首先通过思维才会获得固定的规定。从任何一个须通过谓词(即在哲学上通过思维范畴)以说明什么是主词或什么是最初的表象的命题里,均可看见思维的活动使表象的意思更为明确的事实。

    〔说明〕在这样一个命题,如“上帝是永恒的”里面,我们从上帝的表象开始,但还不知道上帝究竟是什么,还须用一个谓词,才能把上帝是什么说出来。因此,在逻辑学里,其内容须纯全为思想的形式所决定,如果将这些范畴用来作为上帝或较宽泛的绝对这类主词的谓词,不但是多余的,而且还有一种弱点,就是会令人误以为除了思想本身的性质之外,尚另有别的标准。不仅如此,命题的形式,或确切点说,判断的形式,不适于表达具体的和玄思的真理(真理是具体的)。因为判断的形式总是片面的,就其只是片面的而言,它就是不真的。

    附释:这种形而上学并不是自由的和客观的思想,因为它不让客体自由地从自己本身来规定其自身,而把客体假定为现成的。——说到自由思想,我们必须承认希腊哲学代表典型的自由思想,而经院哲学则否,因为经院哲学,正如这种形而上学,也同样接受一种现成给予的东西,亦即由教会给予的信条为其内容。我们近代的人,通过我们整个文化教养,已经被许多具有丰富深邃内容的观念所薰陶,要想超出其笼罩,是极其困难的。而古代希腊的哲学家,大都自觉他们是人,完全生活于活泼具体的感官的直观世界中,除了上天下地之外,别无其他前提,因为神话中的一些观念已早被他们抛在一边了。在这种有真实内容的环境中,思想是自由的,并且能返回到自己本身,纯粹自在,摆脱一切材料的限制。这种纯粹自在的思想就是翱翔于海阔天空的自由思想,在我们上面,或在我们下面,都没有东西束缚我们,我们孤寂地独立在那里沉思默想。

    • 32

    (3)这种形而上学便成为独断论,因为按照有限规定的本性,这种形而上学的思想必须于两个相反的论断之中,如上面那类的命题所代表的,肯定其一必真,而另一必错。

    附释:独断论的对立面是怀疑论。古代的怀疑论者,对于只要持有特定学说的任何哲学,都概称为独断论。在这样的广义下,怀疑论者对于真正的思辩哲学,也可加以独断论的徽号。至于狭义的独断论,则仅在于坚执片面的知性规定,而排斥其反面。独断论坚执着严格的非此必彼的方式。譬如说,世界不是有限的,则必是无限的,两者之中,只有一种说法是真的。殊不知,具体的玄思的真理恰好不是这样,恰好没有这种片面的坚执,因此也非片面的规定所能穷尽。玄思的真理包含有这些片面的规定自身联合起来的全体,而独断论则坚持各分离的规定,当作固定的真理。

    在哲学中常有这种情形,把片面性提出来与全体性并列,而固执一种论断、一种特殊的、固定的东西,以与全体对立。

    但事实上,片面初东西并不是固定的、独立自存的东西,而是作为被扬弃了的东西包含在全体内。知性形而上学的独断论主要在于坚执孤立化的片面的思想规定,反之,玄思哲学的唯心论则具有全体的原则,表明其自身足以统摄抽象的知性规定的片面性。所以唯心论可以说:灵魂既非仅是有限的,也非仅是无限的,但本质上灵魂既是有限,也是无限,因此既非有限,也非无限。换言之,这类孤立化的规定是应加扬弃的一偏之见,不适于表达灵魂的性质。即在我们通常的意识里,也已经随处表现出这种唯心论。譬如对于感性事物,我们说它们是变化的。所谓变化的,就是说它们是“有”,同时也是“非有”。但对于知性的规定,我们似乎比较固执一些。

    我们总把它们当作固定的,甚至当作绝对固定的思维规定。我们认为有一无限深的鸿沟把它们分离开,所以那些彼此对立的规定永不能得到调解。理性的斗争即在于努力将知性所固执着的分别,加以克服。

    • 33

    形而上学的第一部分是本体论,即关于本质的抽象规定的学说。对于这些规定的多样性及其有限的效用,也缺乏一个根本原则。所以这些规定必须经验地和偶然地漫无次序地列举出来,而它们的详细内容,只能以表象以字义或字根为根据去说明,宣称某些字有某种含义,故可用来表示某种内容。因此,这部门的形而上学只能寻求经验的完备性,和符合语言习惯的字面分析的正确性,而没有考虑到这些规定自在自为的真理性和必然性。

    〔说明〕关于存在、定在、或有限性、单纯性、复合性等等本身是否真的概念这一问题,那些相信只有一个命题才有真错,只能问一个概念加在一个主词上是真是错的问题的人,定会觉得奇怪,因为他们认为真与不真只取决于表象的主词与用来称谓主词的概念之间有了矛盾。但概念是具体的,概念自身,甚至每一个规定性,本质上一般都是许多不同规定的统一体。因此如果真理除了没有矛盾外别无其他性质,则对于每一概念首先必须考察就它本身说来是不包含这样一种内在矛盾。

    • 34

    形而上学的第二部分是理性心理学或灵魂学,它研究灵魂的形而上学的本性,亦即把精神当作一个实物去研究。

    〔说明〕这种研究要想在复合性、时间性、质的变化、量的增减的定律支配的范围内去寻求灵魂不灭。

    附释:这部分的心理学之所以称为理性的,用意在表示它和对灵魂外化现象的经验研究相对立。理性心理学通过抽象思维的规定去研究灵魂的形而上的本性。这门学问的目的在于认识灵魂的内在本性,灵魂自身,灵魂被思想所把握的真面目。——现时,哲学里很少谈到灵魂了,而主要的是在谈精神。精神是和灵魂有区别的,灵魂好象是肉体与精神之间的中介,或者两者之间的联系。精神沉浸在全身内为灵魂,灵魂是使身体有生命的原则。

    旧形而上学把灵魂理解为物(ding)。但“物”是一个很含混的名词。所谓物首先是指一个当前实存着的物而言,是我们感官所能表象的一种东西,于是人们也就在这一意义下,说灵魂是感官所能表象之物。所以人们会发生灵魂所寄居的地方问题。灵魂既有居住的地方,当然是在空间中,可以用感官去表象的。同样,既认灵魂为一个物,因此便可问灵魂是单纯的还是复合的了。这个问题对于灵魂不灭特关重要,因为灵魂的不灭是被认为以灵魂的单纯性为条件的。但是事实上,抽象的单纯性这一规定和复合性一样,都不符合灵魂的本质。

    说到理性心理学与经验心理学的关系,前者显然比后者较为高深些,因为前者的任务在通过思维以认识精神,并进而证明这种思想内容的真实性,而经验心理学则以知觉为出发点,只限于列举并描述知觉所供给的当前事实。但我们既然以精神为思考的对象,就不可太回避精神的特殊现象。精神是主动的,这里所谓主动的意义与经院哲学家曾经说上帝是绝对的主动性的意义是相同的。但由于精神既是主动的,则精神必会表现其自身于外。因此我们不能把精神看成一个没有过程的存在(ens),象旧形而上学的办法,把精神无过程的内在性和它的外在性截然分开。我们主要的必须从精神的具体现实性和能动性去考察精神,这样就可以认识到精神的外在表现是由它的内在力量所决定的。

    • 35

    形而上学的第三部分是宇宙论,探讨世界,世界的偶然性、必然性、永恒性、在时空中的限制,世界在变化中的形式的规律,以及人类的自由和恶的起源。

    〔说明〕宇宙论中所认为绝对对立的,主要有下列各范畴:

    偶然性与必然性;外在必然性与内在必然性;致动因与目的因,或因果律一般与目的;本质或实体与现象;形式与质料;

    自由与必然;幸福与痛苦;善与恶。

    附释:宇宙论研究的对象,不仅限于自然,而且包括精神、它的外在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精神的现象一般说来,宇宙论以一切定在、一切有限事物的总体为其研究的对象。但是宇宙论并不把它的对象看成是一个具体的全体,而是只按照抽象的规定去看对象。因此它只研究这类的问题,例如,究竟是偶然性抑或必然性支配这世界?这世界是永恒的抑或是被创造的?这种宇宙论的主要兴趣只在于揭示出所谓普遍的宇宙规律,例如说,自然界中没有飞跃(sprung)。飞跃在这里是指没有经过中介性而出现的质的差别及质的变化而言,与此相反,量的逐渐变化显然是有中介性的。

    关于精神如何表现其自身于世界中的问题,宇宙论所讨论的主要是关于人的自由和恶的起源问题。无疑地这些是人人极感兴趣的问题。但要想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个满意的答复,最紧要的是我们切不可把抽象的知性规定坚执为最后的规定,这意思是说,不可认为对立的两个规定的任何一方好象有其本身的持存性似的,或者认为任何一方在其孤立的状态下就有其实体性与真理性似的。但康德以前的形而上学家,却大都采取这种固执孤立的观点,所以他们在宇宙论的讨论里,便不能达到他们想要把握世界现象的目的。譬如,试看他们如何把自由与必然区别开,以及如何应用这些规定来讨论自然和精神。他们总是认为自然现象受必然规律的支配,而精神则是自由的。这种区别无疑是很重要的,而且是以精神本身最深处的要求为根据的。但把自由和必然认作彼此抽象地对立着,只属于有限世界,而且也只有在有限世界内才有效用。这种不包含必然性的自由,或者一种没有自由的单纯必然性,只是一些抽象而不真实的观点。自由本质上是具体的,它永远自己决定自己,因此同时又是必然的。一说到必然性,一般人总以为只是从外面去决定的意思,例如在有限的力学里,一个物体只有在受到另一物体的撞击时,才有运动,而且运动所循的方向也是被另一物体的撞击所决定的。但这只是一种外在的必然性,而非真正内在的必然性,因为内在的必然性就是自由。

    同样,善与恶的对立也是这样。善与恶的这种对立,在近代世界中可以说是愈益深刻化了。假如,我们认恶为本身固定,认恶不是善,这诚然完全是对的,它们两者之间实有相反处。即使那些认为善恶的对立只是表面的或相对的人,也并不承认善与恶在绝对中是同一的,有如近来许多人所常说的,一物之所以成为恶,只是由于我们的〔主观的〕看法有以使然。但如果我们认恶为固定的肯定的东西,那就错了。因为,恶只是一种否定物,它本身没有持久的存在,但只是想要坚持其独立自为存在,其实,恶只是否定性自身的绝对假象。

    • 36

    形而上学的第四部分是自然的或理性的神学,它研究上帝的概念或上帝存在的可能性,上帝存在的证明和上帝的特性。

    〔说明〕(a)从知性的观点去探讨上帝,其主要的目的在于寻求哪些谓词适合或不适合于表达我们表象中的上帝。因此实在性与否定性的对立出现在这里便成为绝对的。这样一来,这为知性所坚持的上帝概念,最后便只是一个空洞抽象的无确定性的本质,一个纯粹的实在性或实证性,——这就是近代启蒙思想的一种毫无生命的产物。

    (b)用有限认识去证明上帝的存在总会陷于本末倒置:

    目的在寻求上帝存在的客观根据,而这客观根据又被表述为是以另一物为条件的一种东西。这种证明是以知性的抽象同一为准则,陷于由有限过渡到无限的困难。其后果或者是不能将上帝从存在世界无法逃避的有限性中解放出来,从而将上帝认作这有限世界的直接的实体——这就会流入泛神论;

    或者是认上帝为永远与主体对立的客体,这样一来,上帝也是有限的——这就陷于二元论。

    (c)上帝的特性,本应是多样的,而且也应是确定的,然而照这种看法也就难免沉陷于纯粹实在或不确定的本质的抽象概念中。但如果把有限世界认作真实的存在,把上帝看成与它对立,就又会引起认为上帝与世界有种种不同的关系的看法。这些不同的关系就被认作上帝的特性,一方面它们必须是对于一切有限情况的关系,其本身即是有限的性格。(例如说:上帝具有公正、仁慈、威力、智慧等特性。)另一方面,它们同时又必须是无限的。按照这个观点,对于这种矛盾,只能通过各种特性之量的增加的办法得到一个模糊溶解,而将上帝的各种特性引到不确定的惝恍迷离的至高无上的感觉(sensum eminentiosem)之中。

    附释:旧形而上学中的理性神学部分,其目的在于确定理性的本身究竟能够认识上帝到什么限度。无疑地,通过理性去认识上帝是哲学的最高课题。宗教最初所包含的都是些关于上帝的表象。这些表象汇集为信条,自幼便传授给我们当作宗教的教义。只要个人相信这些教义,觉得它们是真理,他便算具有作一个基督徒应有的条件。但神学是研究这种宗教信仰的科学。但如果神学只是一些宗教教义的外在的列举与汇集,则这种神学尚不得称为科学。即以现时极盛行的单纯对于宗教对象的历史的研究而论(例如关于这个或那个神父所说的话的报告),也还不能使神学具有科学性。要想使神学成为科学,首先必需进而对于宗教达到思维的把握,这就是哲学的任务了。所以真正的神学本质上同时必是宗教哲学,即在中世纪,那时的神学也是宗教哲学。

    试对旧形而上学中的理性神学细加考察,便可看出这种神学不是探讨上帝的理性科学,而只是知性科学,其思维仅仅活动于抽象的思想规定之中。这里所要探讨的是上帝的概念,却以上帝的表象作为关于上帝的知识的标准。但思维必须在自己本身内自由运用,不过同时却须注意,自由思维的结果与基督教的教义应该是一致的,因为基督教的教义就是理性的启示。但理性的神学却说不上达到了这种一致。因为理性神学所从事的,在于通过思维去规定上帝的表象,因此所得到的关于上帝的概念只是些肯定性和实在性的抽象概念,而排斥一切否定性的概念,于是上帝就被界说为一切存在中的最真实的存在。但是任何人也易于看出,说这个万有中的最真实的存在没有任何否定性,恰好是他应当如此,和知性以为他是如何的反面。他不仅不是最丰富最充实的存在,由于这种抽象的看法,反而成为最贫乏最空虚的东西。人的性灵很正当地要求具体的内容。但这种具体内容的出现,必须包含有规定性或否定性在自身内。如果上帝的概念只是被认作抽象的或万有中最真实的存在,则上帝将因而对于我们只是一缥缈的他界,更说不上对于上帝可能有什么知识。因为如果没有规定性,也就不可能有知识。纯粹的光明就是纯粹的黑暗。

    理性神学的第二问题涉及到上帝存在的证明。这问题的主要之点,就是按照知性的观点所谓证明,指此一规定依赖另一规定而言。在知性的证明里,先有一个固定的前提,从这一前提推出另一个规定,因此必须指出某一规定依赖某一前提。如果用这种方式去证明上帝的存在,这意思就是说,上帝的存在是依赖另一些规定,这些规定构成上帝存在的根据。

    我们立即会觉得这显然有些不对,因为上帝应是一切事物的绝对无条件的根据,因此绝不会依赖别的根据。由于这种缘故,所以近代有人说,上帝的存在是不能〔用理智〕证明的,而须直接体认。但理性,甚至健康的常识所了解的证明与知性所了解的证明,完全两样。理性的证明诚然仍须以一个不是上帝的“他物”作出发点,不过在证明的进程里,理性不让这个“他物”作为一个直接的东西、存在着的东西,而是要指出,这个出发点乃是一个中介的东西和设定起来的东西,因而最后归结到同时认为上帝是自己扬弃中介、包含中介在自身内、真正直接的、原始的、自依而不依他的存在。譬如我们说:“试向外谛观自然,自然将会引导你到上帝,你将会察见绝对的天意。”“这话并不是说,上帝是从自然里产生出来的,而是说,这只是我们凭借一有限事物以达到上帝的进程,在这进程里,上帝一方面好象是后于有限事物,但同时又是先于有限事物,而为它的绝对根据。因此二者的地位便恰好颠倒。那最初好象是在后的,经揭示出来成为在先的根据,而那最初好象是在先的根据,经指明而降为在后的结果了。理性证明的进程也是这样。

    根据前此的一番讨论,试再对于旧形而上学的方法加以概观,则我们便可见到,其主要特点,在于以抽象的有限的知性规定去把握理性的对象,并将抽象的同一性认作最高原则。但是这种知性的无限性,这种纯粹的本质,本身仍然只是有限之物,因为它把特殊性排斥在外面,于是这特殊性便在外面否定它,限制它,与它对立。这种形而上学未能达到具体的同一性,而只是固执着抽象的同一性。但它的好处在于意识到,只有思想才是存在着的事物的本质。这种形而上学的材料是从古代哲学家、特别经院哲学家那里得来的。在思辩的哲学里,知性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阶段”(moment)或环节,但这个环节却是不能老伴滞不前进的“阶段”。柏拉图并不是这种〔抽象的独断的〕形而上学家,亚里士多德更不是,虽说有许多人常常以为他们也是这样的形而上学家。

    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二态度 Ⅰ. 经验主义

    • 37

    为补救上述形而上学的偏蔽,开始感觉到有两层需要:一方面的需要是要求一具体的内容,以补救知性的抽象理论,因为知性自身无法从它的抽象概念进展到特殊的规定的事实。

    另一方面的需要是寻求一坚实的据点以反对在抽象的知性范围内,按照有限思想规定的方法,去证明一切事物的可能性。

    这两层需要首先有助于引导哲学思想趋向经验主义。经验主义力求从经验中,从外在和内心的当前经验中去把握真理,以代替纯从思想本身去寻求真理。

    附释:经验主义的起源,是由于上述两种要求具体内容和坚实据点的需要,而这种需要非抽象的知性形而上学所能满足。这里所涉及的具体内容一般是指意识的诸对象必须认为是自身规定的,而且是许多有差别的规定的统一。但我们已经知道,在知性形而上学里,按知性的原则来说,却并不是这样。那单纯抽象的知性思维局限在抽象共相的形式里,不能进展到对这种共相的特殊化。譬如就发生关于灵魂的本质或根本性质的问题,旧形而上学便通过抽象思维的作用,得到灵魂是单纯的答案。这里所指的灵魂的单纯性,意思是指抽象的不包含区别的单纯性而言。区别性被看成是复合性,是肉体以及物质一般的根本规定。不用说,这种抽象的单纯性乃是一个异常贫乏的规定,绝不能据以把握灵魂或精神的丰富内容。当这种抽象的形而上学思维表明其自身不能令人满足时,人们便感到有逃避到经验的心理学去求援救的必要。理性物理学的情形与此正好相同。譬如说,空间是无限的,自然界没有飞跃等等抽象的说法,显然太不能道出自然的充实丰富和生机洋溢之处,因而无法令人满意。

    • 38

    在某种意义下,经验主义与形而上学有一个相同的源泉。

    一方面,形而上学为其界说(包括它的前提和它更确定的内容)寻求根据起见,须从表象里,亦即首先从经验流出的内容里去求保证。另一方面,须知个别的知觉与经验有别,而经验主义者将属于知觉、感觉、和直观的内容提升为普遍的观念、命题和规律。但经验主义者把这类具体的内容抽象化,只有在这种条件下,这些抽象的原则或概念(如物理学中力的概念)在其所从出的知觉印象范围之外,便没有更广的意义和效用,而且除了在现象中即可说明的〔因果〕联系外,也没有别的联系或规律可以认为是合法的。所以经验的知识便在主观方面得到一坚实据点,这就是说,意识从知觉里得到它自己的确定性和直接当前的可靠性。

    〔说明〕经验主义中有一重大的原则,即凡是真的,必定在现实世界中为感官所能感知。这一现实原则正好与应有相对立。凭借应有的原则能作反省思考的人,常以矜骄的态度提出一〔理想的应当的〕彼岸观念,而表示他们对现实或现在的世界的轻蔑。而这种彼岸的观念也只有在主观的理智里才有其地位和定在。与经验主义一样,哲学也只认识什么是如此(参看§7),凡是仅是应如此,而非是如此的事物,哲学并不过问。再则,就主观方面来看,同样必须承认经验主义中还包含有一个重要的自由原则,即凡我们认为应有效用的知识,我们必须亲眼看到,亲身经历到。

    经验主义的彻底发挥,只要其内容仅限于有限事物而言,就必须否认一切超感官的事物,至少,必须否认对于超感官事物的知识与说明的可能性,因而只承认思维有形成抽象概念和形式的普遍性或同一性的能力。但科学的经验主义者总难免不陷于一个根本的错觉,他应用物质、力、以及一、多、普遍性、无限性等形而上学范畴,更进而依靠这些范畴的线索向前推论,因此他便不能不假定并应用推论的形式。在这些情形下,他不知道,经验主义中即已包含并运用形而上学的原则了。不过他只是完全在无批判的、不自觉的状态中运用形而上学的范畴和范畴的联系罢了。

    附释:从经验主义发出这样的呼声:不要驰骋于空洞的抽象概念之中,而要注目当前,欣赏现在,把握住自然和人类的现实状况。无人可以否认这话包含有不少真理。以此时,此地,当前世界去代替那空洞虚玄的彼岸,去代替那抽象理智的空想和幻影,当然是很合算的交易。而且在这里又复赢得了旧形而上学所憧憬而未能得到的坚实据点或无限原则。

    知性仅能摭拾一些有限范畴。有限范畴本身就是无根据的、不坚实的,建筑在它们上面的结构,必然会塌毁。寻求一个无限的原则,可以说是理性的通有的驱迫力,但是要想在思维中找到无限原则的时机却尚未成熟。于是这理性的驱迫力便捉住这此时、此地、此物。此时、此地、此物无疑是具有无限的形式的,不过它们并非无限形式的真正实际存在。那外在世界本身是真实的,因为真理是现实的,而且是必定有实际存在的。所以理性所寻求的无限原则是内在于这世界之中的,不过在感官所见的个别形象里,不足以表现其真正面目罢了。

    尤有进者,经验主义者以知觉为把握当前实事的形式。这就是经验主义的缺点之所在了。因为知觉作为知觉,总是个别的,总是转瞬即逝的。但知识不能老停滞在知觉的阶段,必将进而在被知觉的个别事物中去寻求有普遍性和永久性的原则。这就是由单纯知觉进展到经验的过程。

    为了形成经验起见,经验主义必须主要地应用分析方法。

    在知觉里,我们具有一个多样性的具体的内容,对于它的种种规定,我们必须一层一层地加以分析,有如剥葱一般。这种分解过程的主旨,即在于分解并拆散那些集在一起的规定,除了我们主观的分解活动外,不增加任何成分。但分析乃是从知觉的直接性进展到思想的过程,只要把这被分析的对象所包含的联合在一起的一些规定分辩明白了,这些规定便具有普遍性的形式了,但经验主义在分析对象时,便陷于错觉:

    它自以为它是让对象呈现其本来面目,不增减改变任何成分,但事实上,却将对象具体的内容转变成为抽象的了。这样一来,那有生命的内容便成为僵死的了,因为只有具体的、整个的才是有生命的。不用说,要想把握对象,分别作用总是不可少的,而且精神自身本来就是一种分别作用。但分别仅是认识过程的一个方面,主要事情在于使分解开了的各分子复归于联合。至于分析工作老是停留在只是分解而不能联合的阶段,下面所引的诗人的一段话,其足以表明其缺点:

    化学家所谓自然的化验,不过是自我嘲弄,而不知其所以然。

    各部分很清楚地摆在他面前,可惜的,就是没有精神的系联。

    (见歌德著《浮士德》第一部,书斋)

    分析从具体的材料出发,有了具体的材料,自然比其旧形而上学的抽象思维似略胜一筹。分析坚持着事物的区别,这点关系异常重要。但究其实,这些区别仍然只是一些抽象概念,这就是说,是一些思想。当这些思想被认作对象的本身时,这就又退回到形而上学的前提,认为事物的真理即在思想中了。

    让我们现在进一步比较经验主义与旧形而上学的观点,特别就两派的内容来看,就可以发现如前面所看见的,后者以有普遍性的理性对象、上帝、灵魂和世界为其内容。而这内容却是从流行的表象接受来的,哲学的任务即在于把这些内容归结为思想的形式。这与经院哲学的方法颇为相同。因为经院哲学接受基督教教会的信条,把它们作为不容怀疑的内容,其任务即在用思维对于这些信条加以较严密的规定和系统化。经验主义也接受了一种现成的内容作为前提,不过与经院哲学所接受的内容不同类罢了。经验主义所接受的前提乃是自然的感觉内容和有限心灵的内容。换言之,经验主义所处理的是有限材料,而形而上学所探讨的是无限的对象。

    但这无限的对象却被知性的有限形式有限化了。在经验主义里,其形式的有限性,与形而上学相同,不过它的内容也还是有限的罢了。所以,两派哲学皆坚持一种前提作为出发点,它们所用的方法可以说是一样的。经验主义一般以外在的世界为真实,虽然也承认有超感官的世界,但又认为对那一世界的知识是不可能找到的,因而认为我们的知识须完全限于知觉的范围。这个基本原则若彻底发挥下去,就会成为后来所叫做的唯物论。唯物论认为物质的本身是真实的客观的东西。但物质本身已经是一个抽象的东西,物质之为物质是无法知觉的。所以我们可以说,没有物质这个东西,因为就存在着的物质来说,它永远是一种特定的具体的事物。然而,抽象的物质观念却被认作一切感官事物的基础,——被认作一般的感性的东西,绝对的个体化,亦即互相外在的个体事物的基础。只要经验主义认为感官事物老是外界给予的材料,那末这学说便是一个不自由的学说。因为自由的真义在于没有绝对的外物与我对立,而依赖一种“内容”,这内容就是我自己。再则,从经验主义的观点看来,理性与非理性都只是主观的,换言之,我们必须接受外界给予的事实,是怎样就是怎样,我们没有权利去追问,究竟这种给予的东西是否合理或在何种程度内它本身才是合理的。

    • 39

    关于经验主义的原则,曾经有一个正确的看法,就是所谓经验,就其有别于单纯的个别事实的个别知觉而言,它有两个成分。一为个别的无限杂多的材料,一为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的规定的形式。经验中诚然呈现出很多甚或不可胜数的相同的知觉,但普遍性与一大堆事实却完全是两回事。

    同样,经验中还呈现许多前后相续的变化的知觉和地位接近的对象的知觉,但是经验并不提供必然性的联系。如果老是把知觉当做真理的基础,普遍性与必然性便会成为不合法的,一种主观的偶然性,一种单纯的习惯,其内容可以如此,也可以不如此的。

    〔说明〕这种理论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在这种经验的方式内,道德礼教上的规章、法律、以及宗教上的信仰都显得带有偶然性,而失掉其客观性和内在的真理性了。

    休谟的怀疑论,也就是上面这一段想法所自出的主要根据,却与希腊的怀疑论大有区别。休谟根本上假定经验、感觉、直观为真,进而怀疑普遍的原则和规律,由于他在感觉方面找不到证据。而古代的怀疑论却远没有把感觉直观作为判断真理的准则,反而首先对于感官事物的真实性加以怀疑。

    (对于近代怀疑论与古代怀疑论的比较,请参看谢林、黑格尔合编的《哲学评论杂志》1802年第1卷第1期。)

    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二态度 Ⅱ. 批判哲学

    • 40

    批判哲学与经验主义相同,把经验当做知识的唯一基础,不过不以基于经验的知识为真理,而仅把它看成对于现象的知识。

    批判哲学首先把从经验分析中所得来的要素即感觉的材料和感觉的普遍联系两者的区别作为出发点。

    一方面承认上节所提到的那个看法,认为知觉本身所包含的只是些个别的东西,只是些连续发生的事情。一方面同时又坚持普遍性与必然性对于构成我们所谓经验也有其主要的功能。因为这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成分,是不能从经验的或感觉的成分产生的,所以是属于思维的自发性,或者说,是先天的。思维的范畴或知性的概念构成经验知识的客观性。它们一般包含有联系作用,凭借这些范畴或概念的联系作用,形成了先天的综合判断,这就是说,形成了对立者的原始的联系。

    〔说明〕知识中有普遍性与必然性的成分的事实,就是休谟的怀疑论也并不否认。这一事实即在康德哲学中也仍然一样地被认为是前提。用科学上普遍的话来说,康德只不过是对于同一的事实加以不同的解释罢了。

    • 41

    批判哲学于是首先进而对形而上学以及别的科学上和日常观念中所用的知性概念的价值加以考察。然而这种批判工作并未进入这些思想范畴的内容和彼此相互间的关系,而只是按照主观性与客观性一般的对立的关系去考察它们。这种对立,就这里所了解的,涉及上节所说的经验内的两种成分的区别。这里所谓客观性是指那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成分,亦即指思想范畴的本身或所谓先天的〔成分〕。但批判哲学把主观的对立扩大了,它所谓主观性包括经验的总体,换言之,把经验的两个成分都包括在内,除了物自体以外,更没有别的与主观性相对立的客观性了。

    思维的特殊的先天形式虽说具有客观性,但仍然只是被认作主观的活动,用一种系统化的方式列举了出来,而这些系统化的范畴,只是建筑在心理的和历史的基础上的。

    附释一:对于旧形而上学上的范畴加以考察,无疑地是一步很重要的进展。素朴的意识大都应用一些现成的自然而然的范畴,漫不加以怀疑,也从来没有追问过,究竟这些范畴本身在什么限度内具有价值和效用。前面我们已经说过,自由的思想就是不接受未经考察过的前提的思想。由此可见,旧形而上学的思想并不是自由的思想。因为旧形而上学漫不经心地未经思想考验便接受其范畴,把它们当作先在的或先天的前提。而批判哲学正与此相反,其主要课题是考察在什么限度内,思想的形式能够得到关于真理的知识。康德特别要求在求知以前先考验知识的能力。这个要求无疑是不错的,即思维的形式本身也必须当作知识的对象加以考察。但这里立即会引起一种误解,以为在得到知识以前已在认识,或是在没有学会游泳以前勿先下水游泳。不用说,思维的形式诚不应不加考察便遽尔应用,但须知,考察思维形式已经是一种认识历程了。所以,我们必须在认识的过程中将思维形式的活动和对于思维形式的批判,结合在一起。我们必须对于思维形式的本质及其整个的发展加以考察。思维形式既是研究的对象,同时又是对象自身的活动。因此可以说,这乃是思维形式考察思维形式自身,故必须由其自身去规定其自身的限度,并揭示其自身的缺陷。这种思想活动便叫做思想的“矛盾发展”(dialektik),往后我们将加以特殊探讨,这里只消先行指出,矛盾发展并不是从外面加给思维范畴的,而毋宁是即内在于思维范畴本身内。

    由此可见,康德哲学主要在于指出,思维应该自己考察自己认识能力的限度。现今我们已超出康德哲学,每个人都想推进他的哲学。但所谓推进却有两层意义,即向前走或向后走。我们现时许多哲学上的努力,从批判哲学的观点看来,其实除了退回到旧形而上学的窠臼外,并无别的,只不过是照各人的自然倾向,往前作无批判的思考而已。

    附释二:康德对于思维范畴的考察,有一个重要的缺点,就是他没有从这些思维范畴的本身去考察它们,而只是从这样一种观点去考察它们,即只是问:它们是主观的或者是客观的。所谓客观在日常生活习用的语言中,大都是指存在于我们之外的事物,并从外面通过我们的知觉而达到的事物。康德否认思维范畴,如因与果,具有刚才所说的客观性的意义,换言之,他否认思维范畴是给予知觉的材料。反之,他认为思维范畴乃属于我们思维本身的自发性,在这个意义下,乃是主观的。但他却又称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思想内容为客观的,而称那只是在感觉中的材料为主观的。康德似乎把习用语言中所谓主观客观的意义完全颠倒过来,因此有人责备康德,说他紊乱了语言的用法;但这种责备是很不对的。仔细考量一下,实际情形正是这样的。通常意义总以为那与自己对立、感官可以觉察的(如这个动物、这个星宿等),是本身存在,独立不依的,反过来又以为思想是依赖他物,没有独立存在的。但真正讲来,只有感官可以觉察之物才是真正附属的,无独立存在的,而思想倒是原始的,真正独立自存的。

    因此康德把符合思想规律的东西(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东西)叫做客观的,在这个意义下,他完全是对的。从另一方面看来,感官所知觉的事物无疑地是主观的,因为它们本身没有固定性,只是漂浮的和转瞬即逝的,而思想则具有永久性和内在持存性。这里所说的康德对于客观和主观所作的区别,现在即在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思想中,也成为习用语。譬如,在评判一件艺术品时,大家总是说,这种批评应该力求客观,而不应该陷于主观。这就是说,我们对于艺术品的品位,不是出于一时偶然的特殊的感觉或嗜好,而是基于从艺术的普遍性或〔美的〕本质着眼的观点。在同样意义下,对于科学的研究,我们也可据以区别开客观的兴趣和主观的兴趣之不同的出发点。

    但进一步来看,康德所谓思维的客观性,在某意义下,仍然只是主观的。因为,按照康德的说法,思想虽说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范畴,但只是我们的思想,而与物自体间却有一个无法逾越的鸿沟隔开着。与此相反,思想的真正客观性应该是: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an sich),或对象性的东西的本质——客观与主观乃是人人习用的流行的方便的名词,在用这些名词时,自易引起混淆。根据上面的讨论,便知客观性一词实具有三个意义。第一为外在事物的意义,以示有别于只是主观的、意谓的、或梦想的东西。第二为康德所确认的意义,指普遍性与必然性,以示有别于属于我们感觉的偶然、特殊、和主观的东西。第三为刚才所提出的意义,客观性是指思想所把握的事物自身,以示有别于只是我们的思想,与事物的实质或事物的自身有区别的主观思想。

    • 42

    (a)理论的能力——论知识之所以为知识。

    康德的批判哲学指出,自我在思想中的原始的同一性,(即自我意识的先验的统一性)就是知性概念的特定根据。通过感觉和直观所给予的一些表象,就其内容看来,乃是杂多的东西。而且就其形式看来,就其在感性中的互相外在,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直观形式中来看,所有一切表象也同样是杂多的东西。虽说空间与时间本身,作为直观的普遍形式,却是先天的。感觉和直观的这种杂多东西,由于自我把它同自己相联系,并且把它联系在一个意识(即纯粹统觉)中,于是便得到同一性或得到一个原始的综合。自我与感觉的杂多事物相联系的各种特定方式就是纯知性概念范畴。

    康德有一个很方便的法门可以发现那些范畴,这是人们很熟知的事。自我,自我意识的统一,既是很抽象,又是完全无规定性的,于是问题便发生了,我们如何得到自我的规定或范畴呢?很幸运的是,在普通逻辑学里,已经根据经验揭示出各种不同的判断了。但判断即是对于一个特定对象的思维。那已经列举出来的各种判断的形式因此也就同时把思维的各种范畴告诉了我们。——费希特的哲学却有一个大的功绩,他促使我们注意到一点:即须揭示出思维范畴的必然性,并主要地推演出范畴的必然性来。——费希特的哲学对于逻辑的方法至少产生了一个效果,就是说,他曾昭示人,一般的思维范畴,或通常的逻辑材料,概念,判断,和推论的种类,均不能只是从事实的观察取得,或只是根据经验去处理,而必须从思维自身推演出来。如果思维能够证明什么东西是真的,如果逻辑要求提出理论证明,如果逻辑是要教人如何证明,那么,逻辑必须首先能够对它自己的特有内容加以证明,并看到它的必然性。

    附释一:康德的主张是说,思维的范畴以自我为其本源,而普遍性与必然性皆出于自我。我们试观察近在眼前的事物,则所得的尽是些杂多的东西,而范畴却是些简单的〔格式〕,这些杂多事实,皆可分别归于其中。感性的事物是互相排斥,互相外在的。这是感性事物所特有的基本性质。譬如说,“现在”只有与过去和将来相联系,才有意义。同样,红之为红,只有与黄和兰相对立才显明。但这个他物乃外在于感性之物,而感性之物之所以存在,只是由于他物存在,并且由于他物与它对立。但思想或自我的情形恰与此相反,无有绝对排斥它或外在于它的对立者。自我是一个原始的同一,自己与自己为一,自己在自己之内。当我说“我”时,我便与我自己发生抽象的联系。凡是与自我的统一性发生关系的事物,都必受自我的感化,或转化成自我之一体。所以,自我俨如一洪炉,一烈火,吞并销熔一切散漫杂多的感官材料,把它们归结为统一体。这就是康德所谓纯粹的统觉(reine appera ception),以示有别于只是接受复杂材料的普通统觉,与此相反,纯粹统觉则被康德看作是自我化(vermeinigen)〔外物〕的能动性。

    无疑地,康德这种说法,已正确地道出了所有一切意识的本性了。人的努力,一般讲来,总是趋向于认识世界,同化(anzueignen)并控制世界,好象是在于将世界的实在加以陶铸锻炼,换言之,加以理想化,使符合自己的目的。但同时还须注意,那使感觉的杂多性得到绝对统一的力量,并不是自我意识的主观活动。我们可以说,这个同一性即是绝对,即是真理自身。这绝对一方面好象是很宽大,让杂多的个体事物各从所好,一方面,它又驱使它们返回到绝对的统一。

    附释二:康德所用的名词,如“自我意识的先验统一”,看起来好象很严重,就好象那后面藏匿着有什么巨大的怪物似的,但其实,意义却异常简单。康德所说的“先验的”的意义,可从他所划分的“先验的”和“超越的”区别,绎出来。所谓“超越的”是指超出知性的范畴而言,这种意义的用法,最初见于数学里面。譬如,在几何学里,我们必须假定一个圆周的圈线,是由无限多和无限小的直线形成的。在这里,知性认为绝对不相同的概念,直线与曲线,要假设为相同,〔这便是超越知性的看法了〕。这种意义的“超越”,那本身无限,自己与自己同一的自我意识,也是有的。因为自我意识有别于〔或超出了〕受有限材料限制的普通意识。但康德认为自我意识的统一只是“先验的”,他的意思是说,自我意识的统一只是主观的,而不归属于知识以外的对象自身。

    附释三:认范畴为只是属于我们的,只是主观的,这在自然意识看来,必定觉得很奇怪,无疑地,这种看法确有些欠妥。范畴绝不包含在当前的感觉里,这诚然不错。例如,我们试看一块糖。这块糖是硬的、白的、甜的等等。于是我们说,所有这些特质都统一在一个对象里,但这统一却不在感觉里。同样的道理,当我们认为两件事实彼此间有了因果的关系时,我们这里所感到的,只是两件依时间顺序相连续的个别的事实。至于两件事之中,一件为原因,一件为结果,换言之,两件事的因果联系,都不是感觉到的,而只是出现在我们思维内的。这些范畴,如统一性、因果等等,虽说是思维本身的功能,但也决不能因此便说,只是我们的主观的东西,而不又是客观对象本身的规定。但照康德的看法,范畴却只是属于我们的,而不是对象的规定,所以,他的哲学就是主观唯心论,因为他认为自我或能知的主体既供给认识的形式,又供给认识的材料。认识的形式作为能思之我,而认识的材料则作为感觉之我。

    关于康德的主观唯心论的内容,此处毋庸赘述。初看或以为对象的统一性既然属于主体,这样一来,对象岂不失掉实在性了么?如果,只是说,对象有存在,这于对象和主体双方均毫无所得。主要的是要说明对象的内容是否真实。只是说事物的存在,对于事物的“真实性”并无帮助。凡是存在的,必受时间的限制,转瞬可以变为不存在。人们也可以说,主观唯心论足以引起人的自我夸大的心理。但假如他的世界只是一堆感觉印象的聚集体,那么他就没有理由以这种世界自豪。所以,我们最好抛开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区别,而着重对象内容的真实性,内容作为内容,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如果只是〔在时间上〕存在便叫做客观实在,那么,一个犯罪的行为也可说是客观实在,但是犯罪的行为本质上是没有真实存在的,由罪行后来受到惩罚或禁止来看,更足以显得它没有真实的存在。

    • 43

    一方面,通过范畴的作用,单纯的知觉被提升为客观性或经验,但另一方面,这些概念,又只是主观意识的统一体,受外界给予的材料的制约,本身是空的,而且只能在经验之内才可应用有效。而经验的另一组成部分,感觉和直观的诸规定,同样也只是主观的东西。

    附释:说范畴本身是空的,在某种意义下,这话是没有根据的,因为这些范畴至少是有规定的,亦即有其特殊内容的。范畴的内容诚然不是感官可见的,不是在时空之内的。但并不能认为这是范畴的缺陷,反倒是范畴的优点。这种意义的内容(即不是感官可见,不在时空内的内容),即在通常意识里,也早已得到承认的。譬如,当我们说一本书或一篇演说包含甚多或内容丰富时,大都是指这书或演说中具有很多的思想和普遍性的道理而言。反之,一本书,或确切点说,例如一本小说,我们决不因为书中堆集有许多个别的事实或情节等等,就说那本书内容丰富。由此可见,通常意识也明白承认,属于内容的必比感觉材料为多,而这多于感觉材料的内容就是思想,这里首先就指范畴了。但说到这里,另有一面必须注意的,就是认范畴本身是空虚的这一说法,也还是有它的正确意义。因为这些范畴和范畴的总体(即逻辑的理念)并不是停滞不动,而是要向前进展到自然和精神的真实领域去的,但这种进展却不可认为是逻辑的理念借此从外面获得一种异己的内容,而应是逻辑理念出于自身的主动,进一步规定并展开其自身为自然和精神。

    • 44

    由此看来,范畴是不能够表达绝对的,绝对不是在感觉中给予的。因此知性或通过范畴得来的知识,是不能认识物自体的。

    〔说明〕物自体(这里所谓“物”也包含精神和上帝在内)表示一种抽象的对象。——从一个对象抽出它对意识的一切联系、一切感觉印象,以及一切特定的想想,就得到物自体的概念。很容易看出,这里所剩余的只是一个极端抽象,完全空虚的东西,只可以认作否定了表象、感觉、特定思维等等的彼岸世界。而且同样简单地可以看到,这剩余的渣滓或僵尸(cqaput mortum),仍不过只是思维的产物,只是空虚的自我或不断趋向纯粹抽象思维的产物。这个空虚自我把它自己本身的空虚的同一性当作对象,因而形成物自体的观念。这种抽象的同一性作为对象所具有的否定规定性,也已由康德列在他的范畴表之中,这种否定的规定性正如那空虚的同一性,都是大家所熟知的。当我们常常不断地听说物自体不可知时,我们不禁感到惊讶。其实,再也没有比物自体更容易知道的东西。

    • 45

    发现经验知识是有条件的,那是理性的能力,——理性即是认识无条件的事物的能力。至于这里所谓理性的对象,无条件的或无限的事物,不是别的,而是自我同一性,或即上面(§42)所提及的在思维中的自我之原始同一性。理性就是把这纯粹的同一性本身作为对象或目的之抽象的自我或思维(请参看前节的说明)。这种完全没有规定性的同一性,是经验知识所不能把握的,因为经验知识总是涉及特定的内容的。如果承认这种无条件的对象为绝对、为理性的真理、(为理念),那就会认为经验知识不是真理,而是现象了。

    附释:康德是最早明确地提出知性与理性的区别的人。他明确地指出:知性以有限的和有条件的事物为对象,而理性则以无限的和无条件的事物为对象。他指出只是基于经验的知性知识的有限性,并称其内容为现象,这不能不说是康德哲学之一重大成果。但他却不可老停滞在这种否定的成果里,也不可只把理性的无条件性归结为纯粹抽象的、排斥任何区别的自我同一性。如果只认理性为知性中有限的或有条件的事物的超越,则这种无限事实上将会降低其自身为一种有限或有条件的事物,因为真正的无限并不仅仅是超越有限,而且包括有限并扬弃有限于自身内。同样,再就理念而论,康德诚然使人知道重新尊重理念,他确证理念是属于理性的,并竭力把理念与抽象的知性范畴或单纯感觉的表象区别开。(因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大家漫无区别地称感觉的表象为观念,也称理性的理念为观念。)但关于理念,他同样只是停留在否定的和单纯的应当阶段。

    认构成经验知识内容的直接意识的对象为单纯现象的观点,无论如何必须承认是康德哲学的一个重大成果。常识(即感觉与理智相混的意识)总认为人们所知道的对象都是各个独立自存的。如当他们明白了这些对象彼此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事实时,则他们也会认为这些对象的互相依赖只是外在的关系,而不属于它们的本质。与此相反,康德确认,我们直接认知的对象只是现象,这就是说,这些对象存在的根据不在自己本身内,而在别的事物里。于是又须进一步说明这里所谓“别的事物”是指的什么东西。照康德哲学来说,我们所知道的事物只是对我们来说是现象,而这些事物的自身却总是我们所不能达到的彼岸。这种主观的唯心论认为凡是构成我们意识内容的东西,只是我们的,只是我们主观设定的,难怪这会引起素朴意识的抗议。事实上,真正的关系是这样的:我们直接认识的事物并不只是就我们来说是现象,而且即就其本身而言,也只是现象。而且这些有限事物自己特有的命运、它们存在的根据不是在它们自己本身内,而是在一个普遍神圣的理念里。这种对于事物的看法,同样也是唯心论,但有别于批判哲学那种的主观唯心论,而应称为绝对唯心论。这种绝对唯心论虽说超出了通常现实的意识,但就其内容实质而论,它不仅只是哲学上的特有财产,而且又构成一切宗教意识的基础,因为宗教也相信我们所看见的当前世界,一切存在的总体,都是出于上帝的创造,受上帝的统治。

    • 46

    但单说有理性的对象存在,尚不能令我们满足。求知欲使我们不能不要求去认识这自我同一性或空洞的物自体。所谓认识不是别的,即是知道一个对象的特定的内容。但特定的内容包含多样性的东西结合在它自身内,而且这种结合是建筑在与许多别的对象的联系上的。如今要想规定那无限之物或物自体的性质,则理性除了应用它的范畴外,就会没有别的认识工具了。但如果设法应用范畴去把握无限,则理性便成为飞扬的或超越的了。

    〔说明〕说到这里,就进到康德理性批判的第二方面了,这一方面就其本身而论,较之前一部分,尤为重要。批判哲学的第一部分就是前面所提到的观点,即认所有范畴都以自我意识的统一性为本源,因此通过这些范畴所得到的知识,事实上不包含任何客观性,即在前面(§40和§41)所归给范畴的客观性,也只是主观的了。所以,如单就这点看来,则康德的批判只是一种粗浅的主观唯心论。它并未深入到范畴的内容,只是列举一些主观性的抽象形式,而且甚至片面地停留在主观方面,认主观性为最后的绝对肯定的规定。但到了批判哲学的第二部分,康德考察他所谓范畴的应用,即理性应用范畴以求得到关于对象的知识时,他至少曾略略提到范畴的内容。或至少他曾给了一个可以讨论范畴的内容的机会。我们有特殊兴趣去看康德讨论范畴如何应用于无条件的对象,亦即如何批判形而上学。对于他进行的方法,我们在这里将略加叙述和批判。

    • 47

    (a)康德所考察的第一个无条件的对象,就是灵魂〔参看上面(§34)〕。他指出,在我的意识里,我总是发现:(1)我是一个能规定的主体;(2)我是单一的东西或抽象地简单的东西;(3)在我的一切杂多的意识经验中,我意识着就是同一的、一而不二的;(4)我是能思维的,我是与一切外在于我的事物有区别的。

    康德很正确地指出,旧形而上学在于将上面这些经验的规定,用思维规定或相应的范畴去代替,于是产生了下面四个新的命题:(1)灵魂是一实体;(2)灵魂是一简单的实体;

    (3)灵魂在它不同时间的特定存在里,数目上是同一的;

    (4)灵魂和空间有关系。

    由前面经验的说法过渡到后面这些形而上学的说法,其缺点显而易见,即是将两种不同范围的规定,将经验中的规定和逻辑上的范畴,弄得互相混淆了,这就陷于一种背理的论证(para-logismus)。康德认为由经验的规定推到思想的范畴,用思维范畴以代替经验的规定,我们是没有权利那样做的。

    我们可以看出,康德的批判所表明的只不过是重述上面§39所说的休谟的观点,即认为思维的范畴总是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的,是不能在感觉之内遇见的,并认为经验的事实,无论就内容或形式而言,都是与思想的范畴不同的。

    〔说明〕如果把经验的事实认作构成思想之所以为思想的证件,那末无疑地就必须能在知觉中去准确地指出思想的本源。——为了说明灵魂不能认作是实体,有单纯性,自我同一性,且与物质世界接触仍能保持其独立性起见,康德于批判形而上学的心理学时,特别指出我们在经验中所意识着的灵魂的各种规定与思维的活动所产生的规定并不完全相同。

    但根据上面的陈述,康德认为一切知识,甚至一切经验,都是经过思想的知觉所构成。换言之,他将原来属于知觉的规定,转变成思维的范畴。

    康德的批判有一很好的后果值得注意,即是他把对于精神的哲学研究从灵魂是实物,从思想的范畴,因而从关于灵魂的单纯性、复合性、物质性等问题里解放出来。这种种形式之所以不能容许,甚至一般人的常识也都知道,真的看法不是因为这些形式不是思想,而是因为这种思想的本身并不包含真理。

    如果思想与现象彼此不完全相符合,那么我们至少可以自由选择,究竟是两者中的哪一个有了缺陷。在康德的唯心哲学里,就涉及理性的世界而论,他把这种缺陷归之于思想。

    他说思想有了缺点不能符合现象,因为思想〔的范畴〕不适合于把握知觉或把握限于知觉范围的意识,而且在知觉里也寻不着思想的痕迹。但对于思想内容的本身,他却并没有提到。

    附释:背理的论证一般说来是一种谬误的推理,细究起来,其错误在于将两个前提中同一的名词加以不同的意义的应用。据康德的看法,旧形而上学家的理性心理学所采取的方法,就是基于这种背理的论证,因为他们把仅仅具有经验规定的灵魂认作灵魂的本质。无疑地康德是很对的,他说简单性、不变性等谓词是不能应用在灵魂上面的。但所以如此的道理,却不是象康德所提示的,理性超出了特定的范围那个理由所能解释。真正的原因,乃在于这些抽象的知性范畴本身太拙劣,不能表达灵魂的性质,而灵魂的内容远较那只是简单性、不变性等等所指谓的更为丰富。所以,譬如说,一方面自须承认灵魂是简单的自我同一性,但同时另一方面也可说灵魂是能动的,自己区别自己的。凡属“只是”的,或抽象地简单的,可以说即是死的东西。康德在攻击旧形而上学时,把这些抽象的谓词从灵魂或精神中扫除净尽,可以看作一个大的成就。至于他所陈述的理由,却是错的。

    • 48

    (b)第二个无条件的对象就是世界(参看§35)。理性在试图认识世界时,便陷于矛盾〔antinomie二律背反〕。这就是说,对于同一对象持两个相反的命题,甚至必须认为这两个相反的命题中的每一个命题都有同样的必然性。世界既有这种矛盾的规定,由此可见世界的内容不能是自在的实在,只能是现象。康德所提出的解答认为这矛盾并不是对象自己本身所固有,而仅是属于认识这对象的理性。

    〔说明〕因此他便提出引起矛盾的是内容自身或范畴本身的说法。康德这种思想认为知性的范畴所引起的理性世界的矛盾,乃是本质的,并且是必然的,这必须认为是近代哲学界一个最重要的和最深刻的一种进步。但康德的见解是如此的深远,而他的解答又是如此的琐碎;它只出于对世界事物的一种温情主义。他似乎认为世界的本质是不应具有矛盾的污点的,只好把矛盾归于思维着的理性,或心灵的本质。恐怕没有人能够否认现象界会呈现许多矛盾于观察的意识之前。——这里所谓现象界指表现在主观的心灵,表现在感性或知性之前的世界而言。但当把世界的本质与心灵的本质比较时,我们真会觉得奇怪,何以竟会有人那样坦率无疑地提出,并有人附和这种谦逊的说法,即认为那本身具有矛盾的不是世界的本质,而是思维的本质,理性。虽转了一个说法,谓只有在应用范畴〔去把握世界〕时才陷于矛盾,也不足以纠正上说之偏。因为既坚持范畴的应用是必然的,而理性在求知时除了应用范畴外并无其他认识的规定。其实认识就是规定着的和规定了的思维;如果理性只是空洞的、没有规定的思维,则理性将毫无思维。所以如果最后将理性归结为一种空虚的同一性(参看下节),则最后理性只有轻易牺牲一切的内容和实质,以求倖而换取自身矛盾的解除。

    还须注意,康德对于理性的矛盾缺乏更深刻的研究,所以他只列举了四种矛盾。他提出这四种,正如对所谓背理的论证的讨论那样,是以他的范畴表为基础的。他照他后来所喜爱的办法,应用他的范畴表,不是从一个对象的概念去求出对象的性质,而只是把那对象安排在现成的图式之内。康德对于理性矛盾发挥的缺点,在我的《逻辑学》里,我曾顺便有所阐述。主要之点,此处可以指出的,就是不仅可以在那四个特别从宇宙论中提出来的对象里发现矛盾,而且可以在一切种类的对象中,在一切的表象、概念和理念中发现矛盾。认识矛盾并且认识对象的这种矛盾特性就是哲学思考的本质。这种矛盾的性质构成我们后来将要指明的逻辑思维的辩证的环节(das dialektische moment)。

    附释:按照旧形而上学的观点看来,如果知识陷于矛盾,乃是一种偶然的错差,基于推论和说理方面的主观错误。但照康德的说法,当思维要去认识无限时,思维自身的本性里便有陷于矛盾(二律背反)的趋势。在上节的说明里,已经附带指出,就康德理性矛盾说在破除知性形而上学的僵硬独断,指引到思维的辩证运动的方向而论,必须看成是哲学知识上一个很重要的推进。但同时也须注意,就是康德在这里仅停滞在物自体不可知性的消极结果里,而没有更进一步达到对于理性矛盾有真正积极的意义的知识。理性矛盾的真正积极的意义,在于认识一切现实之物都包含有相反的规定于自身。因此认识甚或把握一个对象,正在于意识到这个对象作为相反的规定之具体的统一。而旧形而上学,我们已经看到,在考察对象以求得形而上学知识时,总是抽象地去应用一些片面的知性范畴,而排斥其反面。康德却与此相反,他尽力去证明,用这种抽象的方法所得来的结论,总是可以另外提出一些和它正相反对但具有同样的必然性的说法,去加以否定。当他列举理性的矛盾时,他只限于旧形而上学的宇宙论中的矛盾,他一共举出了四种矛盾来加以驳斥,这四种矛盾是建立在他的范畴表上面的。第一种矛盾是关于我们是否要设想这世界为限制在时空中的问题。在第二种矛盾里,他讨论到一种两难的问题。须认物质为无限可分呢?还是须认物质为原子所构成?第三种矛盾涉及自由与必然的对立,他特别提起这样的问题:须认世界内一切事物都受因果律的支配呢?还是可以假定在世界中有自由的存在,换言之,有行为的绝对起点呢?最后,第四种矛盾为这样的两难问题:究竟这世界总的讲来有一原因呢?还是没有原因?

    康德在讨论理性的矛盾时所遵循的方法是这样的:他并列两难问题中所包含的两个相反的命题,作为正题与反题,而分别加以证明,这就是说,他力求表明这些相反的命题都是对这些问题加以反思所应有的必然结果,这样他就明显地避免了建立论证于幻觉之上,偏为一面辩护的嫌疑。但事实上康德为他的正题和反题所提出的证明,只能认作似是而非的证明。因为他要证明的理论总是已经包含在他据以作出发点的前提里,他的证明之所以表面上似有道理,都是由于他那冗长的和惯于用来证明其反面不通的方法所致。但无论如何,他之揭示出这些矛盾,总不失为批判哲学中一个很重要而值得承认的收获。因为这样一来他说出了,虽说只主观地未充分发挥地说出了,那为知性所呆板地分开了的范畴之间的实际的统一性。譬如,在宇宙论的第一个矛盾里,便包含有须认时间与空间有其分离的方面亦有其连续的方面的学说,反之,旧形而上学则老是承认时空的连续性,因此便认这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中为无限。的确不错,我们可以超出每一特定的空间,并超出每一特定的时间,但须知,同样是不错的,只有特定的时空(如此时此地)才是真实的,而且规定性即包含在时空的概念之中。这层道理也可同样地适用于别的理性矛盾。譬如以自由与必然的矛盾为例。真正讲来,知性所了解的自由与必然实际上只构成真自由和真必然的抽象的环节,而将自由与必然截然分开为二事,则两者皆失其真理性了。

    • 49

    (c)第三个理性的对象就是上帝(§36)。上帝也是必须认识的,换言之,也是必须通过思维去规定的。从知性的观点看来,对于单纯的同一性,一切规定都只是一种限制,一种否定。因此一切实在只可当作是无限制的或不确定的。于是这一切实在的总体或最真实的存在——上帝,便成为一单纯的抽象物,而对于上帝的定义也只剩下一绝对抽象的规定性叫做存在了。抽象的同一性(在这里也叫做概念)和存在就是理性想要加以统一的两个环节。完成它们两者的统一,就是理性的理想。

    • 50

    要达到这种统一,可能有两个途径或形式。我们可以从存在开始,由存在过渡到思维的抽象物,或者,相反地,可以从抽象物出发而回归到存在。

    今试采取从存在开始的途径,就存在作为直接的存在而论,它便被看成一个具有无限多的特性的存在,一个无所不包的世界。这个世界还可进一步认为是一个无限多的偶然事实的聚集体(这是宇宙论的证明的看法),或者可以认为是无限多的目的及无限多的有目的的相互关系的聚集体(这是自然神学的证明的看法)。如果把这个无所不包的存在叫做思维,那就必须排除其个别性和偶然性,而把它认作一普遍的、本身必然的、按照普遍的目的而自身规定的、能动的存在。这个存在有异于前面那种的存在,就是上帝。——康德对于整个这种思想过程的批判,其主旨在于否认这是一种推论或过渡。康德认为,知觉和知觉的聚集体或我们所谓世界,其本身既然不表现有普遍性(因为普遍性乃是思想纯化知觉内容的产物),可见通过这种经验的世界观念,并不能证实其普遍性。所以思想要想从经验的世界观念一跃而升到上帝的观念,显然是违反休谟的观点的(如在背理论证中所讨论的那样,参看§47)。照休谟的观点,不容许对知觉加以思维,换言之,不容许从知觉中去绎出普遍性与必然性。

    〔说明〕因为人是有思想的,所以人的常识和哲学,都决不会让他放弃从经验的世界观出发并超出它以提高到上帝的权利。这种提高的基础不外是对于世界的思维着的考察,而不仅是对它加以感性的动物式的考察。惟有思维才能够把握本性、实体、世界的普遍力量和究竟目的。所谓对于上帝存在的证明,真正讲来,只应认作是对于整个能思的心灵思索感官材料过程的描述和分析罢了。思维之超出感官世界,思维之由有限提高到无限,思维之打破感官事物的钡链而进到超感官界的飞跃,凡此一切的过渡都是思维自身造成的,而且也只是思维自身的活动。如果说没有造成这种过渡或提高的过程,那应说是没有思想。事实上,禽兽便没有这种过渡;

    它们只是停滞在感性的感觉和直观阶段,因此它们也就没有宗教。

    对于思维的这种提高作用的批判,无论一般地和特殊地讲来,有两点必须注意。第一、就形式而论,这种提高表现为推论的形式(亦即所谓上帝存在的证明),则这种推论的出发点,自不免认世界为一种偶然事变的聚集体,或者为种种目的和有目的性的诸多相互关系的聚集体。这种出发点,就仅作三段论式的推论的思想家看来,似乎是很坚实的基础,并且始终保持在经验的范围内。这样,出发点与所要达到的终结点的关系,将被看成只是肯定的,即是由一个存在而且保持存在之物推论到另一物,而此物亦一样地存在。但这种推论的重大错误,即在于以为只在这种抽象理智的形式里即可认识思维的本性。殊不知,对经验世界加以思维,本质上实即是改变其经验的形式,而将它转化成一个普遍的东西——

    共相。所以思维对于其所出发的经验基础同时即开展一个否定的活动;感性材料经过思维或共性加以规定后,已不复保持其原来的经验形状了。对于外壳加以否定与排斥,则感性材料的内在实质,即可揭示出来了(参看§13和§23)。对于上帝存在的形而上学证明,所以只是对于精神由世界提高到上帝的过程之一种不完善的表达和描述,因为在这个证明里,未能将精神的提高过程里所包含的否定环节显著地表达或者突出出来。因为如果世界只是偶然事变的聚集体,则这世界便只是一个幻灭的现象的东西,其本身即是空无的。精神的提高,其意义在于表示这世界虽然存在,但其存在只是假象,而非真实存在,非绝对真理,而且表明绝对真理只在超出现象之外的上帝里,只有上帝才是真实的存在。精神的提高固然是一种过渡和中介的过程,但同时也是对过渡和中介的扬弃。因为那似乎作为中介可以达到上帝的世界,也由此而被宣示为空无了。只有通过否定世界的存在,精神的提高才有了依据,于是那只是当作中介的东西消逝了,因此即在中介的过程中便扬弃了中介。当耶柯比反对理智的证明时,他心目中所要反对的,主要也只是指把这种否定性的中介关系看成两个存在物间平列互依的肯定的关系而言。他公允地攻击那种由有条件的事物(世界)去寻求无条件的上帝,因而认无限的上帝为有所依赖、有所根据的那种证明方法。然而在那种精神的提高里便校正了这种假相,也可以说,精神提高的整个意义即在于校正这个假相。但耶柯比没有认清本质的思维的真实性质,即在中介的过程中便扬弃了中介本身。因此他的批评如仅用以攻击反思式的理智证明,倒还恰当,但如用来攻击整个的思想,特别是理性的思想,那就陷于错误了。

    为了说明对于思想中否定环节的忽视,可用一般人认斯宾诺莎学说为泛神论和无神论的攻击,作为例证。斯宾诺莎的绝对实体诚然还不是绝对精神,而上帝应该界说为绝对精神,乃是正当的要求。但当斯宾诺莎的界说被认为将上帝与自然及有限世界相混,并且使世界与上帝同一,这就假定了认为有限世界具有真正的现实性和肯定的实在性。如果承认这个假定,则上帝与世界合而为一,是不啻将上帝纯然有限化了,贬低成为一个仅属有限的存在之外在的复合体了。从这点看来,我们必须注意:斯宾诺莎并没有把上帝界说为上帝与世界的统一,而是认上帝为思想与形体(物质世界)的统一。即使我们接受他对于统一原来那种异常笨拙的说法,他也只是认这世界为现象,并没有现实的实在性,所以他的体系并不是无神论,宁可认为是无世界论(akosmismus)。一个坚持上帝存在,坚持唯有上帝存在的哲学,至少是不应被称为无神论的。何况对于许多把猴猿、母牛、石像、或铜像等当作神灵去崇拜的民族,我们尚且承认其有某种的宗教。但常人的想象总深信这叫做世界的有限事物的聚集体,是有真实存在的。要他放弃这种信念,他们是决不愿意的。如果要说没有世界,他们很容易认为那是不可能的,至少他们会觉得相信没有世界,比相信没有上帝的可能性还少。人们总是相信(这对他们并不是很光荣的事)一个体系要否认上帝远较否认世界为容易。大家总是觉得否认上帝远较否认世界为更可以理解。

    第二点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对上述那种思想提高所赢得的内容的批判。这些内容如果只包含一些说上帝是世界的实体,世界的必然本质,或主导并主宰世界的目的因等规定,当然不适合于表达我们所了解或我们所应了解的上帝的性质。但除了可将这种对于上帝的普通观念作为初步假定,并根据这种假定以评判其结果外,则刚才提到的那些规定仍然有很大的价值,而且是上帝的理念中所包含的必然环节。所以,如果我们要想这样用思维去明白认识上帝的真理念而把握其内容的真性质,那么,我们切不可采取较低级的事物为出发点。

    世界中单纯偶然的事物,只是一种异常抽象的规定,不足以作为理解实在的出发点。有机的结构和其互相适应的目的性虽属于较高的、生命的范围。但是除了对有生命的自然和当前事物与目的的种种联系的看法,都由于目的之琐屑不足道,甚或由于对目的和目的与手段的联系的许多幼稚的说法,会玷污了目的论之外,即单就有生命的自然本身来说,事实上还是不足以表达上帝这一理念的真实性质。上帝不仅是生命,他主要是精神。如果思维要想采取一个出发点而且要想采取一个最近的出发点,那么,惟有精神的本性才是思维绝对〔或上帝〕最有价值和最真实的出发点。

    • 51

    达到思维和存在的统一,并借以实现理性的理想之另一途径,是从思维的抽象物出发,以达到明确的规定。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便只剩下存在这个概念比较合用了。这就是对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的证明所取的途径。在这里出现的对立,便是思维与存在的对立,而在前一途径里,存在是对立的双方所共同的,其对立所在,仅在于个体化的存在与普遍性的存在的对立。知性据以反对这第二个途径的理由,与上面提到过的反驳第一途径的理论本质上相同,即知性认为在经验事物中寻不出普遍概念,反之,在普遍概念中也不包含有特定事物。所谓特定事物即指这里的存在。换言之,从概念中推不出存在来,也分析不出存在来。

    〔说明〕康德对于本体论证明的批判之所以如此无条件地受欢迎和被接受,无疑地大半是由于当他说明思维与存在的区别时所举的一百元钱的例子。一百元钱就其在思想中来说,无论是真实的或仅是可能的,都同是抽象的概念。但就我的实际的经济状况来说,真正一百元钱在钱袋中与可能的一百元钱在思想中,却有重大的区别。没有比类似这样的事更显明的了,即我心中所想的或所表象的东西,决不能因其被思想或被表象便认为真实;思想、表象、甚或概念还不够资格叫做存在。姑且不说称类似一百元钱的东西为概念,难免贻用语粗野之讥,但那些老是不断地根据思维与存在的差别以反对哲学理念的人,总应该承认哲学家绝不会完全不知道一百元现款与一百元钱的思想不相同这一回事。事实上还有比这种知识更粗浅的吗?但须知,一说到上帝,这一对象便与一百元钱的对象根本不同类,而且也和任何一种特殊概念、表象、或任何其他名称的东西不相同。事实上,时空中的特定存在与其概念的差异,正是一切有限事物的特征,而且是唯一的特征。反之,上帝显然应该,只能“设想为存在着”,上帝的概念即包含他的存在。这种概念与存在的统一构成上帝的概念。

    如果上帝的性质就象这里所说的这样,则我们对于上帝只算得到一形式的界说,这界说实际上只包含着概念本身的性质。即就概念最抽象的意义而言,它已包含有存在在自身内,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因为无论概念的别的性质如何,它至少是由于扬弃了间接性而成立的,所以概念自身即具有与它自身直接的联系;但所谓存在不是别的,即是这种自身联系。我们很可以说,精神的最深处,概念,甚至于自我或具体的大全,即上帝,竟会不够丰富,连象存在这样贫乏的范畴,这样最贫乏、最抽象的范畴,都不能包含于其中,岂非怪事。因为就内容而论,思想中再也没有比存在这个范畴更无足重轻的了。只有人们最初当作存在的东西,如外界感性存在,我面前的一张纸的存在,也许还比存在更是无足重轻。

    但关于有限的变灭事物的感性存在,谁也不愿无条件地说它存在。此外,康德书中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差别”的粗浅的说法,对于人心由上帝的思想到上帝存在的确信的过程,最多仅能予以干扰,但绝不能予以取消。这种基于上帝的思想和他的存在绝对不可分的过程,也就是近来关于直接知识或信仰的学说所要重新恢复其权威的。关于此点,下面将有讨论。

    • 52

    在这种方式下,思维的规定性即在它的最高点,也总有某种外在的东西。这种思维的方式,虽说也老是叫作理性,但只是彻头彻尾的抽象思维。这样,其结果,理性除了提供简单化系统化经验所需的形式统一以外,没有别的,在这样的意义下,理性只是真理的规则,不是真理的工具。理性只能提供知识的批判,而不能提供关于无限者的理论。这种批判,分析到极至,可以总结在这样一句断语里:即思维本身只是一种无规定性的统一,或只是这个无规定性的统一的活动。

    附释:康德诚然曾经认理性为〔理解〕无条件的事物的能力。但如果理性单纯被归结为抽象的同一性,则理性不啻放弃其无条件性,事实上,除了只是空疏的理智以外,没有别的了。理性之能为无条件的,只有由于理性不是为外来的异己的内容所决定,而是自己决定自己的,因此,在它的内容中即是在它自己本身内。但康德却明白宣称,理性的活动只在于应用范畴把知觉所供给的材料加以系统化,换言之,使它有一种外在的条理,而系统化或条理化知觉材料所依据的原则仍不过仅仅是那个不矛盾的原则。

    • 53

    (b)实践理性——康德所谓实践理性是指一种能思维的意志,亦即指依据普遍原则自己决定自己的意志。实践理性的任务在于建立命令性的、客观的自由规律,这就是说,指示行为应该如此的规律。这样就假定了思维为一种在客观上决定着的活动(换言之,思维事实上是一种理性),这样就有理由认为通过经验可以证明实践的自由,换言之,即有通过自我意识的现象以证明实践的自由。与此相反,决定论者则同样根据经验中重复多次出现的事实,特别是对人类所认作权利和义务(即对客观上应如此的自由规律)根据杂多纷歧的事实去归纳出怀疑性的(亦即休谟式的)决定论的观点。

    • 54

    实践理性自己立法所依据的规律,或自己决定所遵循的标准,除了同样的理智的抽象同一性,即:“于自己决定时不得有矛盾”一原则以外,没有别的了。因此康德的实践理性并未超出那理论理性的最后观点——形式主义。

    但这种实践理性设定善这个普遍规定不仅是内在的东西,而且实践理性之所以成为真正的实践的理性,是由于它首先要求真正地实践上的善必须在世界中有其实际存在,有其外在的客观性,换言之,它要求思想必须不仅仅是主观的,而且须有普遍的客观性。关于实践理性的这种要求或公设(postulate),下面再讨论。

    附释:康德否认了理论理性的自由自决的能力,而彰明显著地在实践理性中去予以保证。康德哲学的这一方面特别赢得许多人盛大的赞许,诚然不无理由。要想正确地估量康德在这方面的贡献,首先必须明了盛行于康德当时的实践哲学,确切点说,道德哲学的情形。那时的道德哲学,一般讲来,是一种快乐主义(eudaemo nismus)。当我们问什么是人生的使命和究竟目的时,这种道德学说便答道,在于求快乐。所谓快乐是指人的特殊嗜好、愿望、需要等等的满足而言。这样就把偶然的特殊的东西提高到意志所须追求实现的原则。对于这本身缺乏坚实据点为一切情欲和任性大开方便之门的快乐主义,康德提出实践理性去加以反对,并指出一个人人都应该遵守的有普遍性的意志原则的需要。上面几节所讨论到的理论理性,据康德看来,只是认识“无限”的消极能力,既然没有积极内容,故其作用只限于揭穿经验知识的有限性。反之,对于实践理性,康德却显明地承认其有积极的无限性,认为意志有能力采取普遍方式,亦即依据理性思维着以决定自身。无疑地,意志诚然具有这种自决的力量,而且最要紧的是要知道惟有具有这种自决的力量,并把它发挥在行为上,人才可以算是自由的。但虽承认人有这种力量,然而对于意志或实践理性的内容的问题却仍然还没有加以解答。因此,当其说人应当以善作为他意志的内容时,立刻就会再发生关于什么是意志的内容的规定性问题。只是根据意志须自身一致的原则,或只是提出为义务而履行义务的要求,是不够的。

    • 55

    (c)判断力批判——康德认为反思的判断力是一种直观的理智的原则。这就是说,特殊,对抽象共相或抽象同一性来说,只是偶然的,是不能从共相中推演出来的,但就直观的理智看来,特殊是被普遍本身所规定的。——这种普遍和特殊的结合,在艺术品和有机自然的产物里一般是可以体察到的。

    〔说明〕康德的《判断力批判》的特色,在于说出了什么是理念的性质,使我们对理念有了表象,甚至有了思想。直观的理智或内在的目的性的观念,提示给我们一种共相,但同时这共相又被看成一种本身具体的东西。只有在这方面的思想里,康德哲学才算达到了思辩的高度。席勒以及许多别的人曾经在艺术美的理念中,在思想与感觉表象的具体统一中寻得一摆脱割裂了的理智之抽象概念的出路。另有许多人复于一般生命(无论自然的生命或理智的生命)的直观和意志中找到了同样的解脱。——不过,艺术品以及有生命的个体,其内容诚然是有局限的;但康德于其所设定的自然或必然性与自由目的的谐和,于其所设想为实现了的世界目的时,曾发挥出内容极其广泛的理念。不过由于所谓思想的懒惰,使这一最高的理念只在应当中得到一轻易的出路,只知坚持着概念与实在的分离,而未能注重最后的目的的真正实现。但这在思想中所未能实现的东西,反而在有机组织和艺术美的当前现实里,感官和直观却能看见理想的现实。所以康德对于这些对象的反思,最适宜于引导人的意识去把握并思考那具体的理念。

    • 56

    这里康德就提出了关于知性的普遍概念与感性的特殊事物之间的另外一种关系的思想,——不同于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所依据的对于普遍与特殊关系的学说。但这种关系的新看法,并没有明确承认普遍与特殊统一的关系为真正关系、甚或为真理本身的见解。他毋宁只承认这种统一是存在于有限的现象中,而且只是在经验中得到体现。主体具有这种经验,一方面是出于天才,创造美的理念的能力。所谓美的理念即是出于自由想象力的表象,这些表象有助于暗示理念,启发思想,但其内容并未用概念的形式表达出来,而且也不容许用概念去表达。美的经验另一方面则系出于趣味判断(geschmacksurteil),一种对于自由的直观或表象和理智的匀称合度之间的适当配合的敏感。

    • 57

    再则,反思的判断力所据以规定有生命的自然产物的原则,便称为目的。目的是一种能动的概念,一种自身决定而又能决定他物的共相。同时康德又排斥了外在目的或有限目的,因为在有限目的里,目的仅是所欲借以实现其自身的工具和材料的外在形式。反之,在有机体中,目的乃是其材料的内在的规定和推动,而且有机体的所有各环节都是彼此互为手段,互为目的。

    • 58

    有了这样的理念,知性所坚持的目的与手段,主观与客观间的对立关系立刻就被扬弃了。但康德至此又不免陷于矛盾,因为目的的理念又仅仅被解释为一种实存并活动着的一个原因,这原因又仅仅被看作表象,亦即主观的东西,于是目的性又被解释为仅属于我们知性的品评原则。

    〔说明〕当批判哲学得到了理性只能认识现象的结论之后,这时我们至少对于有机的自然可以在两个同等主观的思想方式之间选择一个。而且即使按照康德自己的陈述,也不得不承认要想认识自然产物,单纯依照质量、因果、组合和组成部分等范畴是不够的了。内在目的这一原则,如果坚持加以科学的应用和发挥,对于观察自然,将可以导致一种较高的而且完全不同的方式。

    • 59

    如果依据内在目的这一原则完全不加以限制,那末,由理性所规定的普遍性,绝对目的,或善,就会在世界中实现了。而且甚至是通过一个第三者,一个建立并实现这最后目的的力量——上帝而实现的。于是在上帝中,在绝对真理中,那些普遍与个体,主观与客观的对立都被解除了,而且被解释为既不坚定,也不真实了。

    • 60

    但这被建立为世界最后目的的“善”,一直就只是作为我们的善,只是作为我们的实践理性所规定的道德律。这样一来,则刚才所提及的统一,除仅限于使世界情况和世界进程与我们的道德观念相一致外,并没有别的东西。此外即使加上这层限制,那最后目的或善,仍然只是一个没有规定性的抽象概念,正如实践理性中的义务观念那样。更进一步,这种和谐又会重新唤起或引起一种对立,这种对立的内容本身即被设定为不真实的。因此这种和谐只被认作主观的东西,——一种只是应该存在,亦即同时并无实在性的东西,或者只被认作一种信仰,只具有主观的确定性,但没有真实性,换言之,没有具有符合那个理念的客观性。这种矛盾似乎可以有办法加以掩蔽,即将理念实现的时间推迟到将来(因为在将来,理念也会存在的)。但一个象时间这样的感性的条件,恐怕正是解除矛盾的反面,而且知性用来表示时间的表象,一种无穷的延长,也不过老是这种矛盾之无穷的重演而已。

    〔说明〕关于认识的性质,批判哲学所达到的结果,几乎已经成为当时共信的成见或普遍的前提。对于这个结果,我们还想提出一个概括的评论。

    在每种二元论体系里,有一个根本缺陷,可以从它努力去联合那即在前一瞬间所宣称为独立自在、不可能联合之物时所产生的不一致里看得出来。即当一方面宣称那联合之物为真实时,一方面即又说这有联系的两个环节,于其联合中并无独立自存的真理性,惟有于其分离中,才具有真理性和实在性。象这种哲学思想缺少一种简单的认识,它没有意识到象这样反复往返即足以表明单是两者中的任一环节均不能令人满足。其缺陷是由于没有能力将两个思想(因为就形式看来,只有两个思想)联系在一起。因此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矛盾,一方面承认知性仅能认识现象,另一方面又断言这种认识有其绝对性,如谓“认识至此止步”,“这就是人类知识之自然的绝对限度”。自然事物诚然是受限制的,而且自然事物之所以为自然事物,也只是由于它们不自知其普遍限制,并且由于它们的规定性只是从我们的观点,不是从它们自己的观点才是一种限制。当一个人只消意识到或感觉到他的限制或缺陷,同时他便已经超出他的限制或缺陷了。有生命的事物可以说是有一种感受痛苦的优先权利,而为无生命的东西所没有的,甚至在有生命的事物里,每一个别的规定性都可变成一种否定的感觉。因为凡属有生命的存在都普遍地具有一种生命力,促使它超出其个别性,并包含其个别性在自身内。因此在否定其自身又保持其自身的过程里,它们感觉到这种矛盾实际存在于它们自身中。但也只有由于在同一主体里包含有两个方面:生命情调的普遍性与否定这生命情调的个别性,这种矛盾才存在于它们自身中。同样,认识的限度或缺陷之所以被规定为限度、缺陷,也只是由于有了一个普遍的理念,一个全体或完整的理念在前面与它相比较。因此,只是由于没有意识才会看不到,正是当一件事物被标明为有限或受限制的东西时,它即包含有无限或无限制东西的真实现在的证明。这就是说,只有无限的东西已经在我们意识里面时,我们才会有对于限制的知识。

    康德关于认识的学说,其结果还可引起另外一种的评论,即是说康德哲学对于科学的研究没有什么影响。他的认识论使得认识的范畴与一般认识的方法各不相涉。也许偶然于当时科学著作的开首几页里,我们或可发现引用康德哲学几句话,但从全部著作看来,便可看出所引用康德那几句话,只是些装点门面的多余的话。而且即使把那开首几页删节掉了,也不会丝毫影响那本书的实际内容。

    试以康德哲学与形而上学化的经验论细加比较:那素朴的经验论虽坚持感性知觉,但还同样承认精神的现实性,超感官的世界,不管它的内容是如何形成,或出于思想,或出于幻想、单就形式而论,这种超感官世界的内容有一种基于心灵的权威而来的证据,正如经验的知识有一种基于外界知觉而来的证据。但这种反思的,逻辑上有了一贯原则的经验论,就要反对这种有最后最高内容的二元论,并且否认思想原则和从思想中发展出来的精神世界的独立性。所以唯物论,自然主义就是经验论的一贯地发挥出来的体系。康德的哲学提出一思想的原则和自由的原则,以反对这种经验论而赞成第一种素朴的经验论,而且对这种素朴经验论的普遍原则从未稍有违背。所以在康德哲学中仍保留有二元论的色彩。一方面有知觉世界和思索知觉的知性世界。他虽宣称这是现象世界,但这不过只是一个名称,只是一个形式的说法。因为其本源、其内容实质、其观察方式与经验论大体上都是一样。

    另一方面有独立的、自己理解自身的思想,或自由的原则。这种思想或原则在康德哲学中,仍与前此一般形而上学相同,但扫空了一切内容,而又未能加进一些新的内容。这种思维(此处叫做理性)没有任何特殊规定,因此也没有任何权威。

    康德哲学的主要作用在于曾经唤醒了理性的意识,或思想的绝对内在性。虽说过于抽象,既未能使这种内在性得到充分的规定,也不能从其中推演出一些或关于知识或关于道德的原则;但它绝对拒绝接受或容许任何具有外在性的东西,这却有重大的意义。自此以后,理性独立的原则,理性的绝对自主性,便成为哲学上的普遍原则,也成为当时共信的见解。

    附释一:批判哲学有一很大的消极的功绩,在于它使人确信,知性的范畴是属于有限的范围,并使人确信,在这些范畴内活动的知识没有达到真理。但批判哲学的片面性,在于认为知性范畴之所以有限,乃因为它们仅属于我们的主观思维,而物自体永远停留在彼岸世界里。事实上,知性范畴的有限性却并不由于其主观性,而是由于其本身性质,即可从其本身指出其有限性。然而依康德看来,我们思想的内容之所以有错误,是因为我们自己在思维。——康德哲学的另一缺点,在于它对思维活动只加以历史的叙述,对意识的各环节,只加以事实的列举。他所列举的各项诚然大体上是对的,但他对于这样根据经验得来的材料并没有说明其必然性。

    他对于意识各阶段所作的反思,其结果可以总括在“凡我们所认识的一切内容只是现象”一句话里面。既然凡属有限的思维只能涉及现象的说法,都是对的,则他这种结论当然也是对的。但须知,到了现象的阶段,思维并没有完结,此外尚有一较高的领域。但这领域对于康德哲学是一个无法问津的“他界”。

    附释二:因为在康德哲学里,思维作为自身规定的原则,只是形式地建立起来的,至于思维如何自身规定,自身规定到什么程度,康德并无详细指示。这是费希特才首先发现这种缺欠,并宣扬有推演范畴的需要。同时他也曾试图这样作过,而且的确提出了一个那样的范畴推演的体系。费希特哲学以自我作为哲学发展的出发点,各种范畴都要证明为出于自我的活动。但是费希特所谓自我,似乎并不是真正地自由的、自发的活动。因为这自我被认为最初是由于受外界的刺激而激励起来的,对于外界的刺激,自我就要反抗,惟有由于反抗外界刺激,自我才会达到对自身的意识——同时,刺激的性质永远是一个异己的外力,而自我便永远是一个有限的存在,永远有一个“他物”和它对立。因此,费希特也仍然停滞在康德哲学的结论里,认为只有有限的东西才可认识,而无限便超出思维的范围。康德叫做物自体的,费希特便叫做外来的刺激。这外来的刺激是自我以外的一个抽象体,没有别的法子可以规定,只好概括地把它叫做否定者或非我。这样便将自我认作与非我处于一种关系中,通过这种关系才激励其自我的自身规定的活动,于是在这种情形下,自我只是自身不断的活动,以便从外来刺激里

    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三态度 直接知识或直观知识

    • 61

    批判哲学认为思维是主观的,并且认为思维的终极的、不可克原的规定是抽象的普遍性、形式的同一性。于是就把思维当作是与真理相反对的,因为真理不是抽象的普遍性,而是具体的普遍性。在思维的这种最高规定即理性里,范畴没有得到重视。——与此正相反对的观点便认思维只是一种特殊的活动,因此便宣称思维不能够认识真理。

    • 62

    依照这种理论,思维既然是特殊的活动,就只能以范畴为其整个的内容和产物。但范畴既然是知性所坚持的,所以就是受限制的规定,是认识有条件的、有中介性的、有依赖性的东西的形式。象这样受限制的思维是说不上认识无限,认识真理的。因为这种思维是不能从有限过渡到无限的(它是反对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的)。这些思维范畴也叫做概念。按照这种说法,要把握一个对象,不外用一个认识有条件的、有中介性的事物的形式去认识那个对象。因此只要对象是真理、无限、或无条件的东西,就只有用我们的范畴把它改变成一个有条件、有中介的东西。在这样的方式下,我们不但没有用思想掌握住真理,反而把它歪曲成为不真的了。

    〔说明〕这就是唯一简单的论证,提出来支持对于上帝和真理只有直接知识或直观知识的说法的。在从前,各式各样关于上帝的所谓拟人的观念,都当作只是有限的,不配认识无限而予以排斥。因此,上帝便成为一异常空洞的存在了。但那时还没有将一般的思维规定认作属于“拟人”的观念之列。无宁是说,人们相信思维的作用在于扫除绝对中的许多表象的有限性。——这种信念颇符合于上面(§5)所提及的一切时代所共有的成见,即我们只有通过反思才可达到真理。

    但到现在,思维规定最后也一概被认作是拟人主义,甚至思维也被宣称为只是一种有限化的活动。——耶柯比在他讨论斯宾诺莎学说的书信第七篇“补录”里对于这种评论,曾加以最明确的陈述。他应用斯宾诺莎哲学里得来的论证,来攻击一般的知识。在他对于知识的抨击里,他将知识认作仅是对于有限事物的知识,认作仅是由一系列有限事物到有限事物的思想进程,其中每一有限之物与另一有限之物彼此互为条件。依此看法,解释与理解只是通过他物为中介以说明某物的间接过程。因此一切知识的内容只是特殊的、依赖的和有限的。无限、真理、上帝则在这些机械联系之外,而认识便局限在这种范围之内。——最可注意的,就是康德哲学肯定范畴的有限性主要仅在于它们的主观性的形式规定方面,在这个评论里,是就范畴的规定性加以讨论,认为即就范畴本身来说,它们也是有限的。耶柯比心目中所特别着重的,乃是当时的自然科学(精确科学)在认识自然力量和自然规律时所取得的灿烂的成就。当然,在这种有限事物的基础上,人们是无法寻找到内在于其中的无限者的。诚有如拉朗德所说,他曾〔用望远镜〕搜遍了整个天宇,但没有寻找到上帝(参看§60说明)。在这种自然科学的范围里,所可得到的普遍性,亦即科学知识的最后成果,只是外界的有限事物之无确定性的聚集,换言之,物质而已。耶柯比很正确地看到了这种只是中介性的知识进程没有别的出路。

    • 63

    与此同时,耶柯比主张真理只能为精神所理解,认为人之所以为人,只是由于具有理性,而理性即是对于上帝的知识。但因间接知识仅限于有限的内容,所以理性即是直接知识、信仰。

    〔说明〕知识、信仰、思维、直观,便是在这一派的观点里所时常出现的范畴。耶柯比既假定这些范畴是人人所熟知的,因而就常常仅按照心理学的单纯表象和区别,加以武断的使用,而对其最关重要的本性和概念,却漫不加以考察。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知识总是与信仰对立,而同时又把信仰规定为直接的知识,所以我们也要承认信仰是一种知识。再则,这也是经验的事实:即凡我们所信仰的,必在我们意识中,这就是说,对于我们确信的东西,我们至少对它必有所知。还有我们经常看见,思维与直接知识和信仰对立,而且特别与直观对立。但如果直观可以规定为理智的直观的话,那么理智的直观只能叫做思维着的直观,除非我们对于以上帝为对象的理智的直观有别的不同理解,想要把它理解为想象中的影象或表象。在耶柯比哲学的语言里,信仰一词也可以用来指谓呈现在当前感性里的日常事物。耶柯比说,我们相信我们有身体,我们相信感性事物的实际存在。但是,当我们说对于真理或永恒有信仰,或说上帝在直接知识或直观中启示给我们时,我们所说的并不是感性的东西,而是一个本身具有普遍性的内容,只是能思的心灵的对象。再则,当个体是指自我、人格,而不是指经验的自我或特殊的人格时,特别当我们心目中所想到的是上帝的人格时,我们所说的乃是指纯人格,本身具有普遍性的人格而言。象这样的纯人格即是思想,而且只是指思想。——而且纯直观与纯思想只是完全同一的东西。直观和信仰最初总是表示普通意识所赋予这些字眼的特定意义,因而直观和信仰实与思想有区别,而它们之间的这种区别,也差不多是尽人皆知的。但是如今我们要就信仰和直观的最高意义来看,即是把它们作为对上帝的信仰、作为理智的直观来看,这就是说,我们要排除直观、信仰与思想之间的区别来看。直观和信仰一旦被提升到这种较高的领域里,便无法再去说它们与思想的区别了。然而人们总以为有了这些空洞的字面的区别,他们就说出重要的真理了,殊不知他们所攻击的种种说法,与他们所坚持的都是同样的东西。

    耶柯比所用的信仰一词却具有特别的便利,因为一提到信仰一词,便令人想起对于基督教的信仰,令人觉得信仰一词似乎包含基督教信仰,甚至以为就是指基督教的信仰。于是,耶柯比的信仰哲学看来本质上好象是虔诚的,而且具有基督教虔诚的热忱。基于这种虔诚,他便得着特殊自由,更可以自负和权威的态度任意下断语。但我们切不可仅因字面上偶尔相同的假象便被欺骗,而须紧记两者间的区别。一则,基督教信仰包含有教会的权威在内,而基于这种哲学立场的信仰,却只是凭借个人主观的启示的权威。再则基督教的信仰是一个客观的、本身内容丰富的、一个具有教义和知识的体系。而耶柯比这种信仰本身却并无确定的内容,既可接受基督教的信仰作为内容,又可容许任何内容掺入,甚至可以包括相信达赖喇嘛,猿猴,或牡牛为上帝的信仰于其内。这样一来,他所谓信仰便只限制于以单纯空泛的神、最高存在为内容了。于是,信仰一词就这种自命为哲学的意义看来,不过只是一种直接知识的枯燥的抽象物罢了,也不过只是一个可以应用来指谓许多异常不同的事物的纯粹形式的范畴,无论就在信仰者心灵内的信仰而言,或者就圣灵内在于人心中而言,或就内容充实的神学理论而言,都决不可把它与具有丰富的精神内容的基督教信仰混为一谈。

    耶柯比这里所谓信仰或直接知识,其实也就与别处叫做灵感,内心的启示,天赋予人的真理,特别更与所谓人们的健康理智、常识、普通意见是同样的东西。所有这些形式,都同样以一个直接呈现于意识内的内容或事实作为基本原则。

    • 64

    这种直接知识确认它所知道的东西是存在的,即在我们观念之内的无限、永恒、上帝,也是存在的。这就是说,它确认:在意识内,它们的存在的确定性,同这个观念直接地、不可分离地联系在一起。

    〔说明〕要反对这直接知识的原则恐怕是哲学家们很少想到的事。他们反倒会感到欣幸,当他们看见这些足以表示哲学的普遍内容的古老学说,虽说是在这种非哲学的方式下,在某种限度内,会成为这时代的普遍信念。人们倒是会感到惊异的,即何以竟会有人以为这些原则——真理内在于人心,人心可以把握真理(参看§63),——是违反哲学的。从形式的观点看来,上帝的存在与上帝的思想,客观性与思想所首先具有的主观性有直接而不可分离的联系这一原则,特别令人感到兴趣。甚至还可以说,直接知识的哲学不仅以为单独关于上帝的思想是与存在不可分的,而且还认为甚至在直观中,存在这一规定与人们对于自己的身体以及外界事物的观念也有不可分离的联系。——如果哲学的职责在于努力证明,亦即揭示这种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即包含在思想的本性或主观性本身内就是与存在和客观性有不可分离的关系,那末不管这些证明的性质如何,价值多高,无论如何,当哲学看见它的原则被证明,而且被揭示出也是意识中的事实,因而与经验相符合时,它必然会感到异常满意的。至于哲学与直接知识的说法的区别,只在于直接知识所抱的态度过于狭隘,也可以说是只在于它所采取的反对哲学思考的态度。

    但是当笛卡儿提出他的可以说是转移近代哲学兴趣的枢纽的“我思故我在”(cogito,ergo sum)这一原则时,他也是用直接自明的真理方式说出来的。如果有人把笛卡儿这一命题认作是三段式的推论的话,那么这人恐怕除了认识这命题中的“故”字以外,对于三段式推论的性质知道得似乎并不很多。因为在这个命题内,你从哪里去找中项(medius terminus)呢?而且中项在三段式推论中,较之那一个“故”字,却远为主要。如果我们一定要用“推论”这个词,把笛卡儿这类概念的联合叫做“直接的推论”,那么,这多余的一种推论形式,只不过是把不同的规定加以完全没有中项作媒介的联合吧了。照这样说来,则持直接知识说者所表述的,认存在与我们的观念相联系的原则,也不多不少地是一种推论了。——我从何佗(hotho,e.g.)先生于1826年出版的《关于笛卡儿哲学》的论文中,借用他所引用笛卡儿的一些文句,以表明笛卡儿自己的说法,即他那“我思故我在”的命题,并不是三段式推论。(散见于《答第二反驳》(见《沉思录》),《方法论》第四章,及《书信集》第一卷,第118页等处。)从第一段落里我引用下面一句最切要的话。笛卡尔首先说,我们是能思的存在,这“乃是一种本原的概念,并不是从三段式推论出来的”。他接着又说“当一个人说我思故我在或者我思故我存在时,他也并非用三段式的推论从思维里推出存在来”。笛卡儿知道三段式的推论所须具备的条件,所以他补充道,要使那命题成为三段式的推论,我们还须加上一个大前提:“凡能思者都在或者都存在”一句话,但这个大前提却又须首先从最初那一命题演绎出来。

    笛卡儿关于我的思想与我的存在不可分离这一原则的种种说法,如果说这种我思与我在的联系即呈现于并涵蕴于意识的简单直观里,又谓这种联系是绝对的第一,是最确定、最明白的原则,因此无法设想任何极端的怀疑思想可以不承认这一原则。——他这种种说法是如此明晰而确定,致使近代耶柯比等人关于直接联系的许多言论,只可以当作笛卡儿的原则之多余的重述。

    • 65

    这种直接知识的观点,并不以指出孤立起来的间接知识不能够把握真理为满足,而其特点在于坚持单是孤立的直接知识,排斥任何中介性,即具有真理为其内容。这种孤立的排他性表明,这种观点仍然陷于坚持着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的理智观念里,亦即事实上仍然陷于外在的间接关系中,所谓外在的间接关系,即是基于坚持着有限的或片面的范畴的关系。持直接知识的人,错误地以为他们业已超出了有限的范畴,而实际上则尚未达到。但关于此点,让我们此刻勿庸详加发挥。这种排他性的直接知识只被确认为一种事实,在此处的导言里,我们也只能按照这种外在的反思去考察它。至于直接知识的本身将俟我讨论直接性与中介性相对立的逻辑关系时再加以说明。但象刚才这种外在的观点不容许我们考察直接知识这事情的本性或概念,因为这种考察将会引导我们到中介性,甚至于使我们达到知识。故真正的、基于逻辑立场的考察,必须在逻辑学本身以内去寻求。

    〔说明〕《逻辑学》的整个第二部分,关于本质的学说,便是主要地对直接性与中介性自己建立起来的统一性的考察。

    • 66

    所以我们就只能在这里停留住,权且把直接知识当作一种事实。但这样一来,我们的考察便导致经验的范围、一种心理的现象。照这样看来,我们必须指出,这是属于最普通不过的经验,即许多真理我们深知系由于极其复杂的、高度中介化的考察所得到的成果,这种成果却毫不费力地直接呈现其自身于熟习此种知识的人的意识之前。数学家,正如每一个对于某一门科学有训练的人那样,对于许多问题得到直接当下的解答,然而他得出这些解答是经过很复杂的分析才达到的。每一个有学问的人,大都具有许多普遍的观点和基本的原则直接呈现在他的意识里,然而这些直接的观点和原则,也只能是反复思索和长时间生活经验的产物。我们在任何一种知识、艺术和技巧里所得到的熟练,也包含有这样的知识或动作直接出现于意识中,甚或直接表现于向外面反应的活动中和灵活机动地从他的肢体内发出。在所有这些情境中,知识的直接性不但不排斥间接性,而且两者是这样结合着的:即直接知识实际上就是间接知识的产物和成果。

    〔说明〕同样,直接存在与间接存在显然也是结合着的。

    胚种和父母,从其所产生的枝叶和后裔看来,只可以说是直接的、创始的存在。不过胚种和父母的存在虽说是直接的,但它们仍然是有根源的,是衍生出来的;而枝叶和后裔,其存在尽管是中介性的,却仍然可说是直接的,因为它们存在。譬如,我在柏林,我的直接存在是在这里,然而我所以在这里,是有中介性的,即由于我走了一段旅程才来到这里的。

    • 67

    就关于上帝,关于法律和伦理原则的直接知识而论,(这里面包括有从别的方面看来叫做本能,天赋观念,或先天观念、常识、和自然的理性等等,总之,系指这种自发的原始性而言,不管其表现的形式是什么。)这乃是极其通的经验:

    即这种直接的原始性所包含的内容,总需要经过教化,经过发展,才能够达到自觉,也可以说才能达到柏拉图所谓“回忆”。(又如基督教的洗礼,虽然是一种仪式,也包含有进一步接受基督教的训诲的义务。)换言之,就宗教和伦理而论,尽管它们是一种信仰和直接知识,但仍然完全是受中介性的制约,所谓中介性,是指发展、教育、和教养的过程而言。

    〔说明〕主张天赋观念以及反对天赋观念的人,都同样为互相排斥的对立所支配,即双方都认为某些普遍规定和心灵在本质上的直接的联合(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与另一种由外在的方式而产生的、通过给予的对象和表象作为中介而引起的联合之间,有了坚不可破的对立。有人对于天赋观念说曾予以经验论的反驳,认为既然人人皆具有天赋观念,譬如矛盾原则既是人人意识中所共同具有的,那么他们必然知道这个原则。因为矛盾原则以及别的类似的原则,均算作天赋观念。我们可以将这个反驳认作是一个误解。因为这里所说的原则,虽是天赋的,却并不因此便具有我们所意识着的观念或表象的形式。但这个反驳用来反对直接知识,却完全中肯,因为持直接知识说的人明白宣称只有在意识之内的内容才可以说是具有直接知识的性质。如果我们假定持直接知识说的人也多少承认,特别就宗教信仰而言,必然是包含有基督教的或宗教的教养和发展的,那么,当他一说到信仰时又想抹煞中介性,这就未免陷于偏见。或者,既然承认了教养的必要性,而又不知道中介性的重要,这也未免太缺乏思考了。

    附释:当柏拉图哲学说到理念的回忆时,意思是说理念是潜伏在人心中,而不是如智者派所主张的那样,认为理念是从外面灌输到人心中的。但认知识为一种回忆,却并不排斥把人心中潜在的东西加以发展,而发展不是别的,即是一种中介的过程。同样的道理可以应用来说明笛卡儿和那些苏格兰哲学家所提出的天赋观念。这些观念原来也不过是潜伏的观念,必须看成是人所固有的秉赋。

    • 68

    在上面所说的这些经验里,总是向与直接知识相联结的对象中去寻求真理。这种联结最初虽仅不过是外在的经验的联系,所以只要对经验的考察本身来说,这联系足以表明它自身是本质的和不可分的,那么,这种联系就是常久的。再则,如果按照在经验中的这种直接知识自己本身,就其为对于上帝和神圣事物的知识而言,则这种意识一般地将被认为是高出于感性的,有限的事物以及高出于自然心情中直接的欲求和嗜好。这种提高就是过渡到并且归宿到对于上帝和神圣事物的信仰的过程。所以这种信仰就是直接知识和确定性。

    但它并不因此便没有中介过程作为它的前提和条件。

    〔说明〕我们已经指明过,那从有限存在出发的所谓对于上帝存在的证明,也表明了这种提高。从这个观点看来,这些证明并不是矫揉造作的反思作用所臆创,而是精神自己本身的、必然的曲折进展的中介过程,虽说在通常的形式里,这些证明没有得着充分而正确的表现。

    • 69

    直接知识论的主要兴趣乃在于指出从主观的理念到〔客观的〕存在的过渡(有如上面§64所表明的那样),并断言理念与存在之间有一个原始的无中介性的联系。即使完全不考虑由经验中映现出来的联系,单就由理念过渡到存在这一中心点来说,在它本身内也是包含有中介过程的。而且在它的这种〔中介性〕的规定里,它既然是真实的,并不是一种和外在东西并通过外在东西而形成的中介过程,而是自己包含着前提与结论在自己本身内的中介过程。

    • 70

    这种观点的主张是这样的,即无论作为单纯的主观思想的理念,或者作为单纯的自为存在,都不是真理;——一个仅仅是自为的存在,一个与理念无涉的存在,只是世界中有限的感性存在。因此,这种说法,只是直接地断言,理念只有存在为中介,反之,存在只有以理念为中介,才是真理。直接知识的原则自应排斥无规定性的空洞的直接性、抽象存在或纯粹的、自为的统一,而力持理念与存在的统一。恐怕只有由于不用思想才会看不见,举凡两个相异的规定或范畴的统一,并不仅是纯粹直接的或漫无规定性的空洞的统一,反之,必须认定其中的一个规定只有通过另一个规定为中介才会有真理。——或者可以说,每一个规定只有通过另一规定的中介才得与真理相结合。——至于中介性的规定即包括在那个直接性自身之内,这种说法,在这里就被表明是一种事实,对于这种事实,知性,依照直接知识自己的根本原则,也不会出来反对。只有通常的抽象的理智作用〔知性〕,才会把直接性与中介性双方,每一方都各自认作绝对,以为两者之间有一坚固的鸿沟。因而在设法去联合双方时,自己给自己造成一个不可克服的困难。这个困难,有如我们所指出的,事实上并不存在,而且也是消失在玄思的概念里的。

    • 71

    直接知识论的片面性给自己带来了一些规定和后果,除了其基本原则已于上面讨论之外,其要点尚须略加指出。第一、既然真理的标准、不是内容的本性,而是意识的事实,那么凡被宣称为真理的,除了主观的知识或确信,除了我在我的意识内发现的某种内容外,就没有别的基础了。这样一来,凡我在我的意识内发现的东西,便扩大成为在人人意识内发现的东西,甚至被说成是意识自身的本性。

    〔说明〕从前对于上帝存在的证明常提出“众心一致”(con-sensus gentium)的论证,西塞罗最早曾援引过这种论证。“众心一致”诚不失为极有意义的权威,而且要援引这种权威,说某种内容即在人人意识中,因而必定是基于意识的本性,出于意识的必然,这乃是极自然而且又很容易的事。

    但在这众心一致的范畴内却含有一主要看法,甚至那最无教化的人也可以看得到的,这就是,个人的意识同时是一特殊的、偶然的意识。如果对于这种意识不加以考察,不将意识中特殊的偶然的东西排除掉,换言之,如果不通过反思的艰苦工作,将意识中自在自为的普遍的东西揭示出来,则所谓众心的一致不过只是大家对于某一内容表示共同赞成,以为足以建立起一个合乎礼俗的成见,因而就硬说是属于意识的本性罢了。所以,如果思想的要求,在于从普遍常见的事物中更进而寻求其必然性,则众心一致的说法决不足以满足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承认事实上的普遍性可以作为一个充足的证明,但根据这种论证也不足以证明对于上帝的信仰,因为经验曾经告诉我们,有些个人和民族并没有对于上帝的信仰。

    但只是单纯地断言,我发现一个内容在我心中,我确知这内容是真的,并且宣称这确定性并非出于我个人特殊的主体,而是基于心灵的本性。——恐怕天地间没有比这种办法更简捷便易的了。

    • 72

    第二,认直接知识为真理的标准还可引起另一种结果,即把一切的迷信和偶像崇拜均可宣称为真理,并且对任何毫无道理并违反道德内容的意志要求,均可进行辩护。印度人就不根据我们所说的中介性的知识,不根据理论和推理,而是信仰母牛、猿猴、或婆罗门、喇嘛为神。但自然的意欲和倾向都自发地寄托其兴趣于意识之内,而那些违反道德的目的也完全直接出现在意识之内。无论善的品性或恶的品性都会表示意志的特定的存在,而意志的特定存在,又会在兴趣和目的中被认识,甚至是最直接地被认识。

    • 73

    第三、对于上帝的直接知识只告诉我们上帝存在,而没有告诉我们上帝是什么。因为如果能说出上帝是什么,将会是一种知识,而且将会导致中介性的知识。因此,直接知识论就把宗教上崇拜的上帝明白地缩小为一种空泛的神,限制在不确定的超感官的事物方面去,并且把宗教的内容缩减至最小限度了。

    〔说明〕如果真正有必要,只须能办到并且保持一个神存在的信仰,或者甚至能创造一个神存在那样的信仰,便算满足,那么我们对于这个时代的贫乏,不能不感到惊异。这个时代竞以赢得一些浅陋的宗教知识为无上收获,并且在教堂的神龛中退回到供奉千百年前在雅典即已供奉过的生疏〔异己〕的神!

    • 74

    我们还须对于直接性的形式的一般性质略加说明。因为直接性的形式本身是片面性的,致使其内容本身也带有片面性,并且因而成为有限的。直接性使共相成为片面的抽象性,而且使上帝成为无规定性的存在,但是上帝也可以叫做精神,就上帝被理解为自己在自己本身内,自己和自己中介而言。只有这样,上帝才是具体的,有生命的,才是精神。象这样知道上帝是精神,即包含有间接性或中介性在自身内。第二、直接性的形式给予特殊的东西自己存在、自己和自己相联系的规定。但正因为这样特殊事物自身是与外在于它自己的他物相联系。从直接知识的形式看来,有限的特殊的东西便被设定为绝对了。而且既然直接性是异常抽象的,对于每一内容都抱中立态度,正因为如此,它也可以接受任何不同的内容。

    所以直接性既可以承认偶像式的违反道德的内容,也同样可以承认和它正相反对的内容。只有当我们洞见了直接性不是独立不依的,而是通过他物为中介的,才揭穿其有限性与非真实性。这种识见,由于内容包含有中介性在内,也是一种包含有中介性的知识。因为真正可以认作真理的内容的,并不是以他物为中介之物,也不是受他物限制之物,而是以自己为自己的中介之物所以中介性与直接的自我联系的统一。

    那执着的知性,自以为足以解除有限知识,超出形而上学和启蒙思想的理智的同一性,却仍然不免直接地以直接性或抽象的自我联系,或抽象同一性作为真理的原则和标准。抽象的思想(反思的形而上学的形式)与抽象的直观(直接知识的形式)实是同一的东西。

    附释:假如坚持直接性的形式与中介性的形式是对立的,则直接性便陷于片面,而且使得属于直接性的形式下的每一内容也趋于片面了。大体说来,直接性即是抽象的自我联系,因此同时即是抽象的同一性、抽象的普遍性。如果自在自为的普遍性既然只采取直接性的形式,那么,它就只能是抽象的普遍性。而且从这种观点看来,上帝也只能具有完全无规定性的存在的意义。象这样,我们也许还可以说上帝是精神,但这只是一句空话,因为精神作为意识和自我意识,无论如何即包含有意识自己与它本身的区别和与他物的区别,因此即包含有中介性在内。

    • 75

    要批判思想对待真理的第三态度,只能采取这种观点本身所直接表明和承认的方式。直接知识论认为直接知识是一事实,并且说:有一种直接知识,但又没有中介性,与他物没有联系,或者只是在它自身内和它自己有联系,——这是错误的。同样,又宣称:思想只是通过其他中介性的(有限的、有条件的)范畴而进展,——这也不是真实的事实,因为这就忘记了当思想以他物为中介时,它又能扬弃这种中介。

    但是要指出事实上有一种知识的进展,既不起于直接性,也不起于间接性,这就须以逻辑学自身和全部哲学作为样本。

    • 76

    假如我们试把直接知识的原则与我们上面所据以出发的、素朴的形而上学比较考察一下,就可以看出耶柯比的直接知识论是退回到这种形而上学在近代的开端,即退回到笛卡儿的哲学。耶柯比与笛卡儿两人皆主张下列三点:

    (1)思维与思维者的存在的简单的不可分性,——“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s sum),与我的存在、我的实在、我的生存直接地启示在我的意识里,是完全相同的。(同时笛卡儿曾明白宣称,他所理解的思想是指一般的意识。(见《哲学原理》第一章第九节)。此种思维与思维者的存在的不可分,是绝对第一的(而非间接的,经过证明的)原理和最确定的知识。

    (2)上帝的存在和上帝的观念不可分。上帝的存在即包含在上帝本身的观念中,换言之,上帝的观念决不能没有存在的规定,因此上帝的存在是必然的和永恒的。

    (3)关于外界事物存在的直接意识,他们都同样认为除了指感性的意识外,没有别的了。意思是说,我们具有这种感性意识,乃是最无关重要的知识。我们唯一有兴趣要知道的,就是对于外界事物的存在的直接知识是错误的、虚幻的,而感性事物本身是没有真实性的。外界事物的存在也只是偶然的、幻灭的一种假相。外界事物本质上只有存在,而它们的存在与它们的概念和本质是分离的。

    • 77

    但是这两种观点之间也有一些差别:

    (1)笛卡儿的哲学从这些未经证明并且认为不能证明的前提出发,进而达到更扩充发展的知识,这样一来,便促进了近代科学的兴起。反之,近时耶柯比的学说(参看§62),却得到一个本身异常重要的结论,即认为凭借有限的中介过程而进行的认识只能认识有限事物,而不能把握真理,而且关于上帝的意识也只好停留在前面所说的完全抽象的信仰阶段。

    (2)近代的观点,一方面,并没有改变笛卡儿所提出的通常的求科学知识的方法,其进行研究的方式也采取与产生经验科学和有限科学完全相同的方式。但另一方面,这个观点一遇到以无限为内容的知识时,便放弃了这种方法,而且因为它不知道有别的方法,所以对于认识内容无限的东西时,便放弃一切方法。因此,这种观点便放纵于想象与确信之狂妄的任意中,沉溺于道德的自大和情感的傲慢中,或陷入于粗鲁的独断和枯燥的辩论中,所有这些,都强烈地反对哲学和哲学的研究。哲学当然不容许单纯的武断或妄自尊大,也不容许任意无端的往复辩论。

    • 78

    所以我们首先必须放弃,在知识或内容方面,一个独立的直接性与一个同等独立、无法与直接性联合的中介性之间的对立。因为这种对立只是一个单纯的假设和一个任意的武断。同样,所有一切别的假设和成见,不论其出于表象,或出于思维,都须在走进哲学的大门之前摒弃不用。因为哲学对于类此的想法,首须加以考察,而对于它们自身的意义和种种对立,也须加以理解。

    〔说明〕怀疑主义,可以作为彻底怀疑一切认识形式的否定性科学,也可以作为一个导言,以揭露那样的假定的虚妄性。但是怀疑主义的导言,不仅是一种不令人愉快的工作,而且也是一段多余的路程,因为,有如下面即将指陈的,辩证过程或矛盾进展本身就是一个积极的科学的主要环节。再则,怀疑主义只能在经验中去寻求有限的形式,而且只能接受这些形式作为给予的材料,而不能加以逻辑的推演。对于这种彻底的怀疑主义有其需要,犹如坚持科学的研究必须先有普遍的怀疑,或者完全不需任何前提。真正讲来,在要求纯粹思维的决心里,这种需要实通过自由而达到完成了。所谓自由,即从一切“有限”事物中摆脱出来,抓住事物的纯粹抽象性或思维的简单性。

    逻辑学概念的进一步规定和部门划分

    • 79

    逻辑思想就形式而论有三方面:(a)抽象的或知性〔理智〕的方面,(b)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的方面,(c)思辩的或081第一部逻辑学肯定理性的方面。

    〔说明〕这三方面并不构成逻辑学的三部分,而是每一逻辑真实体的各环节,一般说来,亦即是每一概念或每一真理的各环节。它们可以全部被安置在第一阶段即知性的阶段,如是,则它们便被认作彼此孤立,因而不能见到它们的真理性。

    我们此处所提出来的关于逻辑学的规定和部门的划分,在现阶段同样只能说是预拟的和历史性的叙述。

    • 80

    (a)就思维作为知性〔理智〕来说,它坚持着固定的规定性和各规定性之间彼此的差别。以与对方相对立。知性式的思维将每一有限的抽象概念当作本身自存或存在着的东西。

    附释:当我们说到思维一般或确切点说概念时,我们心目中平常总以为只是指知性的活动。诚然,思维无疑地首先是知性的思维。但思想并不仅是老停滞在知性的阶段,而概念也不仅仅是知性的规定。知性的活动,一般可以说是在于赋予它的内容以普遍性的形式。不过由知性所建立的普遍性乃是一种抽象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与特殊性坚持地对立着,致使其自身同时也成为一特殊的东西了。知性对于它的对象既持分离和抽象的态度,因而它就是直接的直观和感觉的反面,而直接的直观和感觉只涉及具体的内容,而且始终停留在具体性里。

    许多常常一再提出来的对于思维的攻击,都可说是和理智与感觉的对立有关,这些对于思维的攻击大都不外说思维太固执,太片面,如果加以一贯发挥,将会导致有危害的破坏性的后果。这些攻击,如果其内容有相当理由的话,首先可以这样回答说:它们并没有涉及思维一般,更没有涉及理性的思维,而只涉及理智的抽象思维。但还有一点必须补充,即无论如何,我们必须首先承认理智思维的权利和优点,大概讲来,无论在理论的或实践的范围内,没有理智,便不会有坚定性和规定性。

    先就认识方面来说,认识起始于理解当前的对象而得到其特定的区别。例如在自然研究里,我们必须区别质料、力量、类别等等,将每一类孤立起来,而固定其特性。在这里,思维是作为分析的理智而进行,而知性的定律是同一律,单纯的自身联系。也就是通过这种同一律,认识的过程首先才能够由一个范畴推进到别一个范畴。譬如,在数学里,量就是排除了它的别的特性而加以突出的范畴。所以,在几何学里,我们把一个图形与另一个图形加以比较,借以突出其同一性。同样,在别的认识范围里,例如在法学里,也是主要地依据同一律而进行研究。在法学里,我们由一条特殊的法理推到另一条特殊的法理,这种推论,也是依据同一律而进行的。

    在理论方面,理智固属重要,在实践方面,理智也不可少。品格是行为的要素,一个有品格的人即是一个有理智的人。由于他心目中有确定的目标,并且坚定不移地以求达到他的目标。一个志在有大成就的人,他必须,如歌德所说,知道限制自己。反之,那些什么事都想做的人,其实什么事都不能做,而终归于失败。世界上有趣味的东西异常之多:西班牙诗、化学、政治、音乐都很有趣味,如果有人对这些东西感觉兴趣,我们决不能说他不对。但一个人在特定的环境内,如欲有所成就,他必须专注于一事,而不可分散他的精力于多方面。同样,无论于哪一项职业,主要的是用理智去从事。譬如,法官必须专注于法律,按照法律判决案件,不可为这样那样的考虑而迟疑,不可左顾右盼而有所宽宥。此外,知性又是教养中一个主要成分。一个有教养的人决不以混沌模糊的印象为满足,他必力求把握现象,而得其固定的规定性。反之,一个缺乏教养的人,每每游移不定,而且须费许多麻烦才能理解他所讨论的是什么问题,并促使自己集中视线,专注于所讨论的特定论点。

    按照前面的讨论,逻辑的思维一般地讲来,并不仅是一个主观的活动,而是十分普遍的东西,因而同时可以认作是客观的东西。这种说法,现在在这表示逻辑真理之第一形式的理智里,却得到一适当的应用或说明。在这里,理智的意义约略相当于我们所说的上帝的仁德,就上帝的仁德被了解为赋予有限事物以存在或持续存在而言。譬如,在自然界,我们可以认识到,上帝的仁德在于对一切不同种类的动物和植物,凡为了保持其存在,增进其生活所必需的一切东西,皆一律供应。对于人类,上帝也一视同仁。无论就个人或整个民族而言,凡是对人类的维持和发展所需要的东西,一部分如当前直接的环境、气候、土壤的性质和出产等,一部分如人所具有的禀赋和才能等,皆出于上帝的恩赐。象这样的理智,可以说是表现在客观世界的一切领域里。而且一个对象完善与否,完全视其能否满足理智的原则为准。譬如,一个国家就是不完善的,如果这个国家还没有达到等级与职业的明确区分,而且如果在这个国家里那些性质上各不相同的政治的和行政的功能,并没有发展出特殊的机构去加以治理,如象高度发展的动物的机体,均有特殊的机构以行使感觉、运动、消化等功能那样。

    从前此的一番讨论,我们还可以看出,即按照通常的观念,以为距知性最远的活动范围里,如在艺术、宗教和哲学的领域里,理智也同样不可缺少。如果这些部门愈益缺乏理智,则将愈有缺陷。例如,在艺术里,那些在性质上不同的美的形式,如得到严格的区别和得到明白的阐述,这都有理智活动在起作用。即就每一件艺术品而论,理智的活动情形亦复相同。因此一出剧诗的完美,在于不同的剧中人的性格的纯粹性与规定性得到透彻的描绘,而且在于对各人所以要如此行动的不同目的和兴趣加以明白确切的表达。其次,试再就宗教领域而论。希腊神话较优于北欧神话之处(除了题材和认识方面的其他异点而外),主要在于希腊神话中的每一神灵都有极清楚的雕像式的刻画,而北欧神话中的诸神灵,则是模糊不清的,彼此混淆的。末了,试就哲学来说,经过上面这一番讨论之后,哲学不可缺少理智,似已用不着特加论述了。在哲学里,最紧要的,就是对每一思想都必须充分准确地把握住,而决不容许有空泛和不确定之处。

    再则,也常有人说,理智不可太趋于极端。这话也是正确的。因为理智并非究竟至极之物,而毋宁是有限之物,而且理智的发挥,如果到了顶点,必定转化到它的反面。青年人总喜欢驰骋于抽象概念之中,反之,有生活阅历的人决不容许陷于抽象的非此即彼,而保持其自身于具体事物之中。

    (b)在辩证的阶段,这些有限的规定扬其它们自身,并且过渡到它们的反面。

    〔说明〕(1)当辩证法原则被知性孤立地、单独地应用时,特别是当它这样地被应用来处理科学的概念时,就形成怀疑主义。怀疑主义,作为运用辩证法的结果,包含单纯的否定。

    (2)辩证法通常被看成一种外在的技术,通过主观的任性使确定的概念发生混乱,并给这些概念带来矛盾的假象。从而不以这些规定为真实,反而以这种虚妄的假象和知性的抽象概念为真实。辩证法又常常被认作一种主观任性的往复辩难之术。这种辩难乃出于机智,缺乏真实内容,徒以单纯的机智掩盖其内容的空疏。——但就它的特有的规定性来说,辩证法倒是知性的规定和一般有限事物特有的、真实的本性。反思首先超出孤立的规定性,把它关联起来,使其与别的规定性处于关系之中,但仍然保持那个规定性的孤立有效性。反之,辩证法却是一种内在的超越(immanente hinausgehen),由于这种内在的超越过程,知性概念的片面性和局限性的本来面目,即知性概念的自身否定性就表述出来了。凡有限之物莫不扬弃其自身。因此,辩证法构成科学进展的推动的灵魂。只有通过辩证法原则,科学内容才达到内在联系和必然性,并且只有在辩证法里,一般才包含有真实的超出有限,而不只是外在的超出有限。

    附释一:正确地认识并掌握辩证法是极关重要的。辩证法是现实世界中一切运动、一切生命,一切事业的推动原则。

    同样,辩证法又是知识范围内一切真正科学认识的灵魂。在通常意识看来,不要呆板停留在抽象的知性规定里,似乎只是一种公平适当的办法。就象按照“自己生活也让别人生活”(leben und leben las-sen)这句谚语,似乎自己生活与让别人生活,各有其轮次,前者我们固然承认,后者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但其实,细究起来,凡有限之物不仅受外面的限制,而且又为它自己的本性所扬弃,由于自身的活动而自己过渡到自己的反面。所以,譬如人们说,人是要死的,似乎以为人之所以要死,只是以外在的情况为根据,照这种看法,人具有两种特性:有生也有死。但对这事的真正看法应该是,生命本身即具有死亡的种子。凡有限之物都是自相矛盾的,并且由于自相矛盾而自己扬弃自己。

    又辩证法切不可与单纯的诡辩相混淆。诡辩的本质在于孤立起来看事物,把本身片面的、抽象的规定,认为是可靠的,只要这样的规定能够带来个人当时特殊情形下的利益。

    如,我生存和我应有生存的手段本来可说是我的行为的一个主要动机。但假如我单独突出考虑我个人的福利这一原则,而排斥其他,因此就推出这样的结论,说为维持生存起见,我可以偷窃别人的物品,或可以出卖祖国,那么这就是诡辩。同样,在行为上,我须保持我主观的自由,这意思是说,凡我所作所为,我都以我的见解和我的自信为一个主要原则。但如果单独根据这一原则来替我的一切自由行为作辩护,那就会陷于诡辩,会推翻一切的伦理原理。辩证法与这类的行为本质上不同,因为辩证法的出发点,是就事物本身的存在和过程加以客观的考察,借以揭示出片面的知性规定的有限性。

    此外,辩证法在哲学上并不是什么新东西。在古代,柏拉图被称为辩证法的发明者。就其指在柏拉图哲学中,辩证法第一次以自由的科学的形式,亦即以客观的形式出现而言,这话的确是对的。辩证法在苏格拉底手中,与他的哲学探讨的一般性格相一致,仍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叫做讽刺的风趣(die lronie)。苏格拉底常运用他的辩证法去攻击一般人的通常意识,特别攻击智者派。当他同别人谈话时,他总是采取虚心领教的态度,好象他想要向别人就当时所讨论的问题,求得一些更深切的启示似的。根据这种意向,他向对方发出种种疑问,把与他谈话的人引导到他们当初自以为是的反面。譬如当智者派自诩为教师时,苏格拉底便通过一系列的问题使得有名的智者普洛泰戈拉自己也必须承认一切的学习只是回忆。在他的较严格的纯哲学的对话里,柏拉图运用辩证法以指出一切固定的知性规定的有限性。譬如,在《巴曼尼得斯普》中,他从一推演出多,但仍然指出多之所以为多,复只能规定为一。柏拉图处理辩证法,大都是采用这种宏大的方式。在近代,主要的代表人物是康德,他又促使人们注意辩证法,而且重新回复它光荣的地位。他指出辩证法是通过我们上面已经提及的(§48)对于理性矛盾〔二律背反〕的发挥。在理性矛盾的讨论里,他并不只是在揭示出两方论据的反复辩驳,或评论两方主观的辩难;而他所研讨的、宁可说是,在于指出每一抽象的知性概念,如果单就其自身的性质来看,如何立刻就会转化到它的反面。

    无论知性如何常常竭力去反对辩证法,我们却不可以为只限于在哲学意识内才有辩证法或矛盾进展原则。相反,它是一种普遍存在于其他各级意识和普通经验里的法则。举凡环绕着我们的一切事物,都可以认作是辩证法的例证。我们知道,一切有限之物并不是坚定不移,究竟至极的,而毋宁是变化、消逝的。而有限事物的变化消逝不外是有限事物的辩证法。有限事物,本来以它物为其自身,由于内在的矛盾而被迫超出当下的存在,因而转化到它的反面。在前面(§80)我们曾经说过,知性可以认作包含有普通观念所谓上帝的仁德。现在我们可以说,辩证法在同样客观的意义下,约略相当于普通观念所谓上帝的力量。当我们说,“一切事物(亦即指一切有限事物)都注定了免不掉矛盾”这话时,我们确见到了矛盾是一普遍而无法抵抗的力量,在这个大力之前,无论表面上如何稳定坚固的事物,没有一个能够持久不摇。虽则力量这个范畴不足以穷尽神圣本质或上帝的概念的深邃性,但无疑的,力量是任何宗教意识中的一个主要环节。

    此外,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的一切特殊领域和特殊形态,也莫不受辩证法的支配。例如,在天体的运动里,一个星球现刻在此处,但它潜在地又在另一处。由于它自身的运动,使得它又存在于另一处。同样,物理的元素也是矛盾进展的,同样气象变化的过程也可说是它的内在矛盾的表现。同一矛盾原则是构成其他一切自然现象的基本原则,由于有了内在矛盾,同时自然被迫超出其自身。就辩证法表现在精神世界中,特别是就法律和道德范围来说,我们只消记起,按照一般经验就可以表明,如果事物或行动到了极端总要转化到它的反面。这种辩证法在流行的谚语里,也得到多方面的承认。譬如在summum jus summa injuria(至公正即至不公正)

    一谚语里,意思是说抽象的公正如果坚持到它的极端,就会转化为不公正。同样,在政治生活里,人人都熟知,极端的无政府主义与极端的专制主义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在道德意识内,特别在个人修养方面,对于这种辩证法的认识表现在许多著名的谚语里:如“太骄则折”、“太锐则缺”等等。即在感情方面、生理方面以及心灵方面也有它们的辩证法。最熟知的例子,如极端的痛苦与极端的快乐,可以互相过渡。心情充满快乐,会喜得流出泪来。最深刻的忧愁常借一种苦笑以显示出来。

    附释二:怀疑主义不应该被看成一种单纯怀疑的学说。怀疑主义者也有其绝对确信不疑的事情,即确信一切有限事物的虚妄不实。一个单纯怀疑的人仍然抱着希望,希望他的怀疑终有解决之时,并且希望着在他所徘徊不决的两个特定的观点之间,总有一个会成为坚定的真实的结论。反之,真正的怀疑主义,乃是对于知性所坚持为坚固不移的东西,加以完全彻底的怀疑。由于这样,彻底怀疑〔或绝望〕所引起的心境,是一种不可动摇的安定和内在的宁静。这是古代的高尚的怀疑主义,有如塞克滔斯.恩披里库斯(sextus empira icus)的著作所陈述的那样。在晚期的罗马时代,这种怀疑主义被斯多葛学派和伊壁鸠鲁学派加以系统化,成为他们的独断体系的补充。这种古代的高尚的怀疑主义切不可与前面(§39)所提到的近代怀疑主义相混淆。后者是一方面先于批判哲学,一方面又出自批判哲学的怀疑主义,其目的仅在于否认超感官事物的真理性和确定性,并指出感官的事实和当前感觉所呈现的材料,才是我们所须保持的。

    即在今日,怀疑主义还常被认作寻求一切实证知识的一个不可抗拒的仇敌,因此又被认作以考察实证知识为任务的哲学的仇敌。但必须指出,事实上,只有抽象理智的有限思维才畏惧怀疑主义,才不能抗拒怀疑主义。与此相反,哲学把怀疑主义作为一个环节包括在它自身内,——这就是哲学的辩证阶段。但哲学不能象怀疑主义那样,仅仅停留在辩证法的否定结果方面。怀疑主义没有认清它自己的真结果,它坚持怀疑的结果是单纯抽象的否定。辩证法既然以否定为其结果,那么就否定作为结果来说,至少同时也可说是肯定的。

    因为肯定中即包含有它所自出的否定,并且扬弃其对方〔否定〕在自身内,没有对方它就不存在。但这种扬弃否定、否定中包含肯定的基本特性,就具有逻辑真理的第三形式,即思辩的形式或肯定理性的形式。

    • 82

    (c)思辩的阶段或肯定理性的阶段在对立的规定中认识到它们的统一,或在对立双方的分解和过渡中,认识到它们所包含的肯定。

    〔说明〕(1)辩证法具有肯定的结果,因为它有确定的内容,或因为它的真实结果不是空的、抽象的虚无,而是对于某些规定的否定,而这些被否定的规定也包含在结果中,因为这结果确是一结果,而不是直接的虚无。(2)由此可知,这结果是理性的东西,虽说只是思想的、抽象的东西,但同时也是具体的东西,因为它并不是简单的形式的统一,而是有差别的规定的统一。所以对于单纯的抽象概念或形式思想,哲学简直毫不相干涉,哲学所从事的只是具体的思想。(3)思辩逻辑内即包含有单纯的知性逻辑,而且从前者即可抽得出后者。我们只消把思辩逻辑中辩证法的和理性的成分排除掉,就可以得到知性逻辑。这样一来,我们就得着普通的逻辑,这只是各式各样的思想形式或规定排比在一起的事实纪录,却把它们当作某种无限的东西。

    附释:就其内容来说,理性不仅是哲学所特有的财产,无宁应该说,理性是人人所同具。无论在什么阶段的文化或精神发展里,总可在人心中发现理性。所以自古以来,人就被称为理性的存在,这的确是很有道理的。从经验的普遍方式去认知理性的对象,最初得到的不外是成见和假定;而理性事物的性格,根据前面的讨论(§45)一般是一个无条件的东西,因此是一个包含自己的规定性在自身内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下,当人知道上帝,并知道上帝是绝对自己规定自己的存在时,他便先于一切事物已经知道理性的对象了。同样,一个公民对于他的祖国和祖国法令的知识,也可以说是对于理性法则的认识,只要他认为这些法令是无条件的,而且是普遍有效的东西,他自愿抑制他的个人意志,去遵循它们。在同样意义下,一个儿童的知识和意志也可以说是合乎理性的,只要他知道他父母的意志,并且以父母之意志为意志。

    再则,思辩的真理不是别的,只是经过思想的理性法则(不用说,这是指肯定理性的法则)。在日常生活里,“思辩”一词常用来表示揣测或悬想的意思,这个用法殊属空泛,而且同时只是使用这词的次要意义。譬如,当大家说到婚姻的揣测或商业的推测(han-dels-spekulation)时,其用法便是如此。但这种日常用法,至多仅可表示两点意思:一方面,思辩或悬想表示凡是直接呈现在面前的东西应加以超出,另一方面,形成这种悬想或推测的内容,最初虽只是主观的,但不可听其老是如此,而须使其实现,或者使它转化为客观性。

    前些时候所说的关于理念的话,很可以适用于“思辩”一词的普通用法。于此尚须补充一点,就是许多自命为有学问的人,当他们说到“思辩”时,甚至也明确把它只当作单纯主观的意义。他们总以为关于自然或心灵的现象或关系的某种理论,单就其为纯粹的思辩或悬想而论,也许很好、很对,但与经验不相符合,事实上这类的理论却无法可以接受。对于这种看法,我们可以说,思辩的真理,就其真义而言,既非初步地亦非确定地仅是主观的,而是显明地包括了并扬弃了知性所坚持的主观与客观的对立,正因此证明其自身乃是完整、具体的真理。因此思辩的真理也是决不能用片面的命题去表述的。譬如,我们说,绝对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这话诚然不错,但仍然不免于片面,因为这里只说到绝对的统一性,也只着重绝对的统一性,而忽略了,事实上在绝对里主观与客观不仅是同一的,而又是有区别的。

    思辩真理,这里还可略加提示,其意义颇与宗教意识和宗教学说里所谓神秘主义相近。但在现时,一说到神秘主义,大家总一律把它当作与神奇奥妙和不可思议同一意义。由于各人的思想路径和前此的教育背景不同,对于他们所了解的神秘主义,就会有不同的估价。虔诚信教的人大都信以为真实无妄,而在思想开明的人,却又认为是迷信和虚幻。关于此点,我们首先要指出,只有对于那以抽象的同一性为原则的知性,神秘的真理才是神奇奥妙的;而那与思辩真理同义的神秘真理,乃是那样一些规定的具体统一,这些规定只有在它们分离和对立的情况下,对知性来说才是真实的。如果那些承认神秘真理为真实无妄的人,也同样听任人们把神秘真理纯粹当作神奇奥妙的东西,因而只让知性一面大放厥词,以致思维对他们来说也同样只有设定抽象同一性的意义。因此,依他们看来,为了达到真理,必须摒弃思维,或者正如一般人所常说的那样,人们必须把理性禁闭起来。但我们已经看见,抽象的理智思维并不是坚定不移、究竟至极的东西,而是在不断地表明自己扬弃自己和自己过渡到自己的反面的过程中。与此相反,理性的思辩真理即在于把对立的双方包含在自身之内,作为两个观念性的环节。因此一切理性的真理均可以同时称为神秘的,但这只是说,这种真理是超出知性范围的,但这决不是说,理性真理完全非思维所能接近和掌握。

    • 83

    逻辑学可分为三部分:

    1.存在论。

    2.本质论。

    3.概念论和理念论。

    这就是说,逻辑学作为关于思想的理论可分为这样三部分:

    1.关于思想的直接性——自在或潜在的概念的学说。

    2.关于思想的反思性或间接性——自为存在和假象的概念的学说。

    3.关于思想返回到自己本身和思想的发展了的自身持存——自在自为的概念的学说。

    附释:这里所提出的逻辑学的分目,与前面关于思维的性质的全部讨论一样,只可当作一种预拟。对于它的证明或说明须俟对于思维本身的性质加以详细的发挥时才可提出。

    因为在哲学里证明即是指出一个对象所以如此,是如何地由于自身的本性有以使然。这里所提出的思想或逻辑理念的三个主要阶段,其彼此的关系可以这样去看:只有概念才是真理,或更确切点说,概念是存在和本质的真理,这两者若坚持在其孤立的状态中,决不能认为是真理。——一经孤立之后,存在,因为它只是直接的东西;本质,因为它最初只是间接的东西,所以两者都不能说是真理。至此,也许有人要提出这样的问题,既然如此,为什么要从不真的阶段开始,而不直接从真的阶段开始呢?我们可以回答说,真理既是真理,必须证实其自身是真理,此种证实,这里单就逻辑学范围之内来说,在于证明概念是自己通过自己,自己与自己相联系的中介性,因而就证明了概念同时是真正的直接性。这里所提出的逻辑理念中三个阶段的关系,其真实而具体的形式可以这样表示:上帝既是真理,我们要认识他的真面目,要认识他是绝对精神,只有赖于我们同时承认他所创造的世界,自然和有限的精神,当它们与上帝分离开和区别开时,都是不真实的。

    第一篇 存在论 (Die Lehre vom Sein)

    • 84

    存在只是潜在的概念。存在的各个规定或范畴都可用是去指谓。把存在的这些规定分别开来看,它们是彼此互相对立的。从它们进一步的规定(或辩证法的形式)来看,它们是互相过渡到对方。这种向对方过渡的进程,一方面是一种向外的设定,因而是潜在存在着的概念的开展,并且同时也是存在的向内回复或深入于其自己本身。因此在存在论的范围内去解释概念,固然要发挥存在的全部内容,同时也要扬其存在的直接性或扬弃存在本来的形式。

    • 85

    存在自身以及从存在中推出来的各个规定或范畴,不仅是属于存在的范畴,而且是一般逻辑上的范畴。这些范畴也可以看成对于绝对的界说,或对于上帝的形而上学的界说。然而确切地说,却总是只有第一和第三范畴可以这样看,因为第一范畴表示一个范围内的简单规定,而第三范畔则表示由分化而回复到简单的自身联系。因为对上帝予以形而上学的界说,就是把他的本性表达在思想里;但是逻辑学却包括了一切具有思想形式的思想。反之,第二范畴则表示一个范围内的分化阶段,因此只是对于有限事物的界说。但当我们应用界说的形式时,这形式便包含有一种基质(substrat)浮起在我们观念中的意思。这样一来,即使绝对——这应是用思想的意义和形式去表达上帝的最高范畴——与用来界说上帝的谓词或特定的实际思想中的名词相比,也不过仅是一意谓的思想,一本身无确定性的基质罢了。因为这里所特别讨论的思想或事情,只是包括在谓词里,所以命题的形式,正如刚才所说的那个主体或绝对,都完全是某种多余的东西(比较§31和下面讨论判断的章节〔§166以下〕)。

    附释:逻辑理念的每一范围或阶段,皆可证明其自身为许多思想范畴的全体,或者为绝对理念的一种表述。譬如在“存在”的范围内,就包含有质、量、和尺度三个阶段。质首先就具有与存在相同一的性质,两者的性质相同到这样程度,如果某物失掉它的质,则这物便失其所以为这物的存在。反之,量的性质便与存在相外在,量之多少并不影响到存在。譬如,一所房子,仍然是一所房子,无论大一点或小一点。同样,红色仍然是红色,无论深一点或浅一点。尺度第三阶段的存在,是前两个阶段的统一,是有质的量。一切事物莫不有“尺度”,这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是有量的,但量的大小并不影响它们的存在。不过这种“不影响”同时也是有限度的。

    通过更加增多,或更加减少,就会超出此种限度,从而那些事物就会停止其为那些事物。于是从尺度出发,就可进展到理念的第二个大范围,本质。

    这里所提及的“存在”的三个形式,正因为它们是最初的,所以又是最贫乏的,亦即最抽象的。直接的感性意识,因为它同时包含有思想的成分,所以特别局限在质和量的抽象范畴。这种感性意识通常被认作最具体的,因而同时也常被看成是最丰富的。但这仅是就其材料而言,倘若就它所包含的思想内容来看,其实可以说是最贫乏的和最抽象的。

    质(Die QualitaBt) Ⅰ. 存在(Sein)

    • 86

    纯存在或纯有之所以当成逻辑学的开端,是因为纯有既是纯思,又是无规定性的单纯的直接性,而最初的开端不能是任何间接性的东西,也不能是得到了进一步规定的东西。

    〔说明〕只要我们能够简单地意识到开端的性质所包含的意义,那么,一切可以提出来反对用抽象空洞的存在或有作为逻辑学开端的一切怀疑和责难,就都会消失。存在或有可以界说为“我即是我”,为绝对无差别性或同一性等等。只要感觉到有从绝对确定性,亦即自我确定性开始,或从对于绝对真理的界说或直观开始的必要,则这些形式或别的同类的形式就可以看成必然是最初的出发点。但是由于这些形式中每一个都包含着中介性,因此不能是真正的最初开端。因为中介性包含由第一进展到第二,由此一物出发到别的一些有差别的东西的过程。如果“我即是我”,甚或理智的直观真的被认作只是最初的开端,则它在这单纯的直接性里仅不过是有罢了。反之,纯有若不再是抽象的直接性,而是包含间接性在内的“有”,则是纯思维或纯直观。

    如果我们宣称存在或有是绝对的一个谓词,则我们就得到绝对的第一界说,即:“绝对就是有”。这就是纯全(在思想中)最先提出的界说,最抽象也最空疏。这就是爱利亚学派所提出来的界说,同时也是最著名的界说,认上帝是一切实在的总和。简言之,依这种看法,我们须排除每一实在内的限制,这样才可以表明,只有上帝才是一切实在中之真实者,最高的实在。如果实在已包含有反思在内,那么,当耶柯比说斯宾诺莎的上帝是一切有限存在中的存在原理时,就已经直接说出这种看法了。

    附释一:开始思维时,除了纯粹无规定性的思想外,没有别的,因为在规定性中已包含有“其一”与“其他”;但在开始时,我们尚没有“其他”。这里我们所有的无规定性的思想乃是一种直接性,不是经过中介的无规定性;不是一切规定性的扬弃,而是无规定性的直接性,先于一切规定性的无规定性,最原始的无规定性。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有”。这种“有”是不可感动,不可直观,不可表象的,而是一种纯思,并因而以这种纯思作为逻辑学的开端。本质也是一无规定性的东西,但本质乃是通过中介的过程已经扬弃了规定并把它包括在自身内的无规定性。

    附释二:在哲学史上,逻辑理念的不同阶段是以前后相继的不同的哲学体系的姿态而出现,其中每一体系皆基于对绝对的一个特殊的界说。正如逻辑理念的开展是由抽象进展到具体,同样在哲学史上,那最早的体系每每是最抽象的,因而也是最贫乏的。故早期的哲学体系与后来的哲学体系的关系,大体上相当于前阶段的逻辑理念与后阶段的逻辑理念的关系,这就是说,早期的体系被后来的体系所扬弃,并被包括在自身之内。这种看法就表明了哲学史上常被误解的现象——一个哲学体系为另一哲学体系所推翻,或前面的哲学体系被后来的哲学体系推翻的真意义。每当说到推翻一个哲学体系时,总是常常被认为只有抽象的否定的意义,以为那被推翻的哲学已经毫无效用,被置诸一旁,而根本完结了。如果真是这样,那末,哲学史的研究必定会被看成异常苦闷的工作,因为这种研究所显示的,将会只是所有在时间的进程里发生的哲学体系如何一个一个地被推翻的情形。虽然我们应当承认,一切哲学都曾被推翻了,但我们同时也须坚持,没有一个哲学是被推翻了的,甚或没有一个哲学是可以推翻的。

    这有两方面的解释:第一、每一值得享受哲学的名义的哲学,一般都以理念为内容;第二、每一哲学体系均可看作是表示理念发展的一个特殊阶段或特殊环节。因此所谓推翻一个哲学,意思只是指超出了那一哲学的限制,并将那一哲学的特定原则降为较完备的体系中的一个环节罢了。所以,哲学史的主要内容并不是涉及过去,而是涉及永恒及真正现在的东西。而且哲学史的结果,不可与人类理智活动的错误陈迹的展览相比拟,而只可与众神像的庙堂相比拟。这些神像就是理念在辩证发展中依次出现的各阶段。所以哲学史总有责任去确切指出哲学内容的历史开展与纯逻辑理念的辩证开展一方面如何一致,另一方面又如何有出入。但这里须首先提出的,就是逻辑开始之处实即真正的哲学史开始之处。我们知道,哲学史开始于爱利亚学派,或确切点说,开始于巴曼尼得斯的哲学。因为巴曼尼得斯认“绝对”为“有”,他说:

    “惟‘有’在,‘无’不在”。这须看成是哲学的真正开始点,因为哲学一般是思维着的认识活动,而在这里第一次抓住了纯思维,并且以纯思维本身作为认识的对象。

    人类诚然自始就在思想,因为只有思维才使人有以异于禽兽,但是经过不知若干千年,人类才进而认识到思维的纯粹性,并同时把纯思维理解为真正的客观对象。爱利亚学派是以勇敢的思想家著称。但与这种表面的赞美相随的,常常就有这样的评语,即这些哲学家太趋于极端了,因为他们只承认只有“有”是真的,而否认意识中一切别的对象的真理性。说我们不应老停滞在单纯的“有”的阶段,这当然是很对的。但认为我们意识中别的内容好象是在“有”之旁和在“有”之外似的,或把“有”与某种别的东西等量齐观,说有“有”,某种别的东西也“有”,那就未免太缺乏思想了。真正的关系应该是这样:有之为有并非固定之物,也非至极之物,而是有辩证法性质,要过渡到它的对方的。“有”的对方,直接地说来,也就是无。总结起来,“有”是第一个纯思想,无论从任何别的范畴开始(如从我即是我,从绝对无差别,或从上帝自身开始),都只是从一个表象的东西,而非从一个思想开始:而且这种出发点就其思想内容来看,仍然只是“有”。

    • 87

    但这种纯有是纯粹的抽象,因此是绝对的否定。这种否定,直接地说来,也就是无。

    〔说明〕(1)由此便推演出对于绝对的第二界说:绝对即是无。其实,这个界说所包含的意思不外说:物自身是无规定性的东西,完全没有形式因而是毫无内容的。或是说,上帝只是最高的本质,此外什么东西也不是。因为这实无异于说,上帝仍然只是同样的否定性。那些佛教徒认作万事万物的普遍原则、究竟目的和最后归宿的“无”,也是同样的抽象体。

    (2)如果把这种直接性中的对立表述为有与无的对立,因而便说这种对立为虚妄不实,似乎未免太令人诧异,以致使得人不禁想要设法去固定“有”的性质,以防止它过渡到“无”。为达到这目的起见,我们的反思作用自易想到为“有”去寻求一个确定的界说,以便把“有”与“无”区别开。

    譬如,我们认“有”为万变中之不变者,为可以容受无限的规定之质料等,甚或漫不加思索地认“有”为任何个别的存在,任何一个感觉中或心灵中偶然的东西。但所有这些对“有”加以进一步较具体的规定,均足以使“有”失其为刚才所说的开始那时直接性的纯有。只有就“有”作为纯粹无规定性来说,“有”才是无——一个不可言说之物;它与“无”的区别,只是一个单纯的指谓上的区别。

    凡此所说,目的只在于使人意识到这些开始的范畴只是些空虚的抽象物,有与无两者彼此都是同样的空虚。我们想要在“有”中,或在“有”和“无”两者中,去寻求一个固定的意义的要求,即是对“有”和“无”加以进一步的发挥,并给予它们以真实的,亦即具体的意义的必然性。这种进展就是逻辑的推演,或按照逻辑次序加以阐述的思维过程。那能在“有”和“无”中发现更深一层含义的反思作用,即是对此种含义加以发挥(但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发挥)的逻辑思维。因此“有”和“无”获得更深一层的意义,只可以看成是对于绝对的一个更确切的规定和更真实的界说。于是这样的界说便不复与“有”和“无”一样只是空虚的抽象物,而毋宁是一个具体的东西,在其中,“有”和“无”两者皆只是它的环节。“无”的最高形式,就其为一个独立的原则而言,可以说就是“自由”。这种自由,虽是一种否定,但因为它深入于它自身的最高限度,自己本身即是一种肯定,甚至即是一种绝对的肯定。

    附释:“有”与“无”最初只是应该有区别罢了,换言之,两者之间的区别最初只是潜在的,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来。一般讲来,所谓区别,必包含有二物,其中每一物各具有一种为他物所没有的规定性。但“有”既只是纯粹无规定者,而“无”也同样的没有规定性。因此,两者之间的区别,只是一指谓上的区别,或完全抽象的区别,这种区别同时又是无区别。在他种区别开的东西中,总会有包括双方的共同点。譬如,试就两个不同“类”的事物而言,类便是两种事物间的共同点。依据同样的道理,我们说,有自然存在,也有精神存在,在这里,“存在”就是两者间的共同点。反之,“有”与“无”的区别,便是没有共同基础的区别。因此两者之间可以说是没有区别,因为没有基础就是两者共同的规定。如果有人这样说,“有”与“无”既然两者都是思想,则思想便是两者的共同基础,那末,说这话的人便忽视了,“有”并不是一特殊的、特定的思想,而毋宁是一完全尚未经规定、因此尚与“无”没有区别的思想。——人们虽然也可以将“有”表象为绝对富有,而将“无”表象为绝对贫乏。但是,如果我们试观察全世界,我们说在这个世界中一切皆有,外此无物,这样我们便抹熬了所有的特定的东西,于是我们所得的,便只是绝对的空无,而不是绝对的富有了。同样的批评也可以应用到把上帝界说为单纯的“有”的说法上面。这种界说与佛教徒的界说,即认上帝为“无”,因而推出人为了与上帝成为一体,就必须毁灭他自己的结论,表面上好似对立,但实际上是基于同样的理由。

    • 88

    如果说,无是这种自身等同的直接性,那末反过来说,有正是同样的东西。因此“有”与“无”的真理,就是两者的统一。这种统一就是变易(das werden)。

    〔说明〕(1)有即是无这命题,从表象或理智的观点看来,似乎是太离奇矛盾了,甚至也许会以为这种说法,其用意简直是在开玩笑。要承认这话为真,事实上是思想所最难作到的事。因为“有”与“无”就其整个直接性看来,乃是根本对立的。这就是说,两项中任何一项都没有设定任何规定,足以包含它和另一项的联系。但有如上节所指出的那样,两者也包含有一共同的规定(即无规定性)。从这点看来,推演出“有”与“无”的统一性,乃完全是分析的。一般的哲学推演的整个进程,也是这样。哲学推演的进程,如果要有方法性或必然性的话,只不过是把蕴涵在概念中的道理加以明白的发挥罢了。说“有”与“无”是同一的,与说“有”与“无”也是绝对于同的,一个不是另一个,都一样是对的。但是,既然有与无的区别在这里还没有确定,因为它们还同样是直接的东西,那末,它们的区别,真正讲来,是不可言说的,只是指谓上的区别。

    (2)用不着费好大的机智,即可以取笑“有即是无”这一命题,或可以引伸出一些不通的道理来,并误认它们为应用这命题所推出的结论,所产生的效果。例如反对这命题的人可以说,如果有与无无别,那末,我的房子,我的财产,我所呼吸的空气,我所居的城市、太阳、法律、精神、上帝,不管它们存在(有)或不存在(无),都是一样的了。在上面这些例子里提出反对意见的人,有一部分人是从个人的特殊目的和某一事物对他个人的利益出发,去问对自己有利的事情的有或无,对他有什么差别。其实哲学的教训正是要使人从那无穷的有限目的与个人愿望中解放出来,并使他觉得不管那些东西存在或不存在,对他简直完全无别。但是,一般讲来,只要一提到一个有实质的内容,便因而与别的存在、目的等等建立一种联系,在这个联系中,别的存在、目的等就成了起作用的前提,这时就可以根据这些前提去判断一个特定内容的有或无是否也是一样的。这样一来,一个充满内容的区别便代替了有与无的空洞区别。——但另一部分人却对主要的目的、绝对的存在和理念用单纯的有与非有的范畴去说明。但这种具体的对象不仅是存在着或者非存在着,而另有其某种别的较丰富的内容。象有与无这样的空疏的抽象概念,——它们是最空疏的概念,因为它们只是开始的范畴,——简直不能正确地表达这种对象的本性。有真实内容的真理远远超出这些抽象概念及其对立。每当人们用有与无的概念去说明一个具体的东西时,便会引起由于不用思想而常犯的错误,以为我们心目中除了现在所说及的单纯抽象的有与无之外还另有某种事物的表象。

    (3)也许有人会这样说:我们不能形成有与无统一的概念。但须知,有与无统一的概念已于前面几节里阐明了,此外更无别的可说了。要想掌握有无统一的性质,就必须理解前几节所说的道理。也许反对者所了解的概念,比真正的概念所包含的意义还更广泛些。他所说的概念大约是指一个较复杂、较丰富的意识,一个表象而言。他以为这样的概念是可以作为一个具体的事例表达出来的,而这种事例也是思想于普通常的运用里所熟习的。只要“不能形成概念”仅表示不习惯于坚执持抽象思想而不混之以感觉,或不习惯于掌握思辩的真理,那末,只须说哲学知识与我们日常生活所熟习的知识以及其他科学的知识,是的确不同类的,就可解答明白了。但是如果“不能形成概念”只是指我们不能想象或表象有与无的统一,那末这话事实上并不可靠,因为宁可说每人对于有无的统一均有无数多的表象。说我们没有有无统一的表象,只能指我们不能从任何一个关于有无统一的表象里认识有无统一的概念,也不知道这些表象是代表有无统一的概念的一个例子。足以表示有无统一的最接近的例子是变易(das werden)。人人都有一个变易的表象,甚至都可承认变易是一个表象。他并可进而承认,若加以分析,则变易这个表象,包含有有的规定,同时也包含与有相反的无的规定;而且这两种规定在变易这一表象里又是不可分离的。所以,变易就是有与无的统一。——另一同样浅近的例子就是开始这个观念。当一种事情在其开始时,尚没有实现,但也并不是单纯的无,而是已经包含它的有或存在了。开始本身也是变易,不过“开始”还包含有向前进展之意。——为了符合于科学的通常进程起见,人们可以让逻辑学从纯思维的“开始”这一观念出发,也就是从“开始本身”这一观念开始,并对“开始”这一观念进行分析。由于这样分析的结果,人们或许更易于接受有与无是不可分的统一体的理论。

    (4)还有一点须得注意,就是“有与无是同样的”,或“有无统一”这种说法,以及其他类似的统一体,如主客统一等,其令人反对,也颇有道理。因为这种说法的偏颇不当之处在于太强调统一,而对于两者之间仍然有差异存在(因为,此说所要设定的统一,例如,有与无的统一),却未同时加以承认和表达出来。因此似乎太不恰当地忽视了差异,没有考虑到差异。其实,思辩的原则是不能用这种命题的形式正确表达的。因为须通过差异,才能理解统一;换言之,统一必须同时在当前的和设定起来的差异中得到理解。变易就是有与无的结果的真实表达,作为有与无的统一。变易不仅是有与无的统一,而且是内在的不安息,——这种统一不仅是没有运动的自身联系,而且由于包含有“有”与“无”的差异性于其内,也是自己反对自己的。——反之,定在就是这种的统一,或者是在这种统一形式中的变易。因此定在是片面的,是有限的。在定在中,有与无的对立好象是消失了,其实,对立只是潜在地包含在统一中,而尚未显明地设定在统一中罢了。

    (5)有过渡到无,无过渡到有,是变易的原则,与此原则相反的是泛神论,即“无不能生有,有不能变无”的物质永恒的原则。古代哲学家曾经见到这简单的道理,即“无不能生有,有不能变无”的原则,事实上将会取消变易。因为一物从什么东西变来和将变成什么东西乃是同一的东西。这个命题只不过是表现在理智中的抽象同一性原则。但不免显得奇异的是,我们现时也听见“无不能生有,有不能变无”的原则完全自由地传播着,而传播的人毫没有意识到这些原则是构成泛神论的基础,并且也不知道古代哲学家对于这些原则已经发挥尽致了。

    附释:变易是第一个具体思想,因而也是第一个概念,反之,有与无只是空虚的抽象。所以当我们说到“有”的概念时,我们所谓“有”也只能指“变易”,不能指“有”,因为“有”只是空虚的“无”;也不能指“无”,因为“无”只是空虚的“有”。所以“有”中有“无”,“无”中有“有”;但在“无”中能保持其自身的“有”,即是变易。在变易的统一中,我们却不可抹熬有与无的区别,因为没有了区别,我们将会又返回到抽象的“有”。变易只是“有”按照它的真理性的“设定存在”(gesetztsein)。

    我们常常听见说思维〔思〕与存在〔有〕是对立的。对于这种说法,我们首先要问对存在或“有”要怎样理解?如果我们采取反思对于存在所下的界说,那末,我们只能说存在是纯全同一的和肯定的东西。现在我们试考察一下思维,则我们就不会看不见,思维也至少是纯全与其自身同一的东西。

    故存在与思维,两者皆具有相同的规定。但存在与思维的这种同一却不能就其具体的意思来说,我们不能因而便说:一块石头既是一种存在,与一个能思维的人是相同的。一个具体事物总是不同于一个抽象规定本身的。当我们说“存在”时,我们并没有说到具体事物,因为“存在”只是一纯全抽象的东西。而且,按照这里所说的,关于上帝存在(上帝是本身无限具体的存在)的问题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变易既是第一个具体的思想范畴,同时也是第一个真正的思想范畴。在哲学史上,赫拉克利特的体系约相当于这个阶阶的逻辑理念。当赫拉克利特说:“一切皆在流动”时,他已经道出了变易是万有的基本规定。反之,爱利亚学派的人,有如前面所说,则认“有”、认坚硬静止的“有”为唯一的真理。针对着爱利亚学派的原则,赫拉克利特于是进一步说:

    “有比起非有来并不更多一些”。这句话已说出了抽象的“有”之否定性,说出了“有”与那个同样站不住的抽象的“无”在变易中所包含的同一性。从这里我们同时还可以得到一个哲学体系为另一哲学体系所真正推翻的例子。对于一个哲学体系加以真正的推翻,即在于揭示出这体系的原则所包含的矛盾,而将这原则降为理念的一个较高的具体形式中组成的理想环节。但更进一层说,变易本身仍然是一个高度贫乏的范畴,它必须进一步深化,并充实其自身。例如,在生命里,我们便得到一个变易深化其自身的范畴。生命是变易,但变易的概念并不能穷尽生命的意义。在较高的形式里,我们还可见到在精神中的变易。精神也是一变易,但较之单纯的逻辑的变易,却更为丰富与充实。构成精神的统一的各环节,并不是有与无的单纯抽象概念,而是逻辑理念和自然的体系。

    质(Die QualitaBt) Ⅱ. 定在(Dasein)

    • 89

    在变易中,与无为一的有及与有为一的无,都只是消逝着的东西。变易由于自身的矛盾而过渡到有与无皆被扬弃于其中的统一。由此所得的结果就是定在〔或限有〕。

    〔说明〕在这第一个例子里,我们必须长此记住前面§82及说明里所说的话。要想为知识的进步与发展奠定基础,唯一的方法,即在于坚持结果的真理性。(天地间绝没有任何事物,我们不能或不必在它里面指出矛盾或相反的规定。理智的抽象作用强烈地坚持一个片面的规定性,而且竭力抹煞并排斥其中所包含的另一规定性的意识。)只要在任何对象或概念里发现了矛盾,人们总惯常作这样的推论,说:这个对象既然有了矛盾,所以它就不存在。如芝诺首先指出运动的矛盾,便推论没有运动。又如古代哲学家根据太一〔或太极〕为不生不灭之说,因而认为生与灭,作为变易的两方面,是虚妄的规定。这种辩证法仅注意到矛盾过程中否定的结果,而忽略了那同时真实呈现的特定的结果,这个结果是一个纯粹的无,但无中却包含有,同样,这个结果也是一个纯粹的有,但有中却包含无。因此第一,限有〔或定在〕就是有无的统一。有无两范畴的直接性以及两者的矛盾关系,皆消逝于这种统一中。在这个统一体中,有无皆只是构成的环节。第二,这个结果〔限有〕既然是扬弃了的矛盾,所以它具有简单的自身统一的形式,或可说,它也是一个有,但却是具有否定性或规定性的有。换言之,限有是变易处在它的一个环节的形式中,亦即在“有”的形式中。

    附释:即在我们通常对于变易的观念里,亦包含有某种东西由变易而产生出来的意思。所以变易必有结果。但这种看法就会引起这样的问题,即变易如何不仅是变易,而且会有结果呢?对于这个问题的答复,可以从前面所表明的变易的性质中得出来。变易中既包含有与无,而且两者总是互相转化,互相扬弃。由此可见,变易乃是完全不安息之物,但又不能保持其自身于这种抽象的不安息中。因为既然有与无消逝于变易中,而且变易的概念〔或本性〕只是有无的消失,所以变易自身也是一种消逝着的东西。变易有如一团火,于烧毁其材料之后,自身亦复消灭。但变易过程的结果并不是空虚的无,而是和否定性相同一的有,我们叫做限有或定在。

    限有最初显然表示经过变易或变化的意思。

    • 90

    (α)定在或限有是具有一种规定性的存在,而这种规定性,作为直接的或存在着的规定性就是质。定在返回到它自己本身的这种规定性里就是在那里存在着的东西,或某物。——由分析限有而发展出来的范畴,只须加以简略地提示。

    附释:质是与存在同一的直接的规定性,与即将讨论的量不同,量虽然也同样是存在的规定性,但不复是直接与存在同一,而是与存在不相干的。且外在于存在的规定性。——

    某物之所以是某物,乃由于其质,如失掉其质,便会停止其为某物。再则,质基本上仅仅是一个有限事物的范畴,因此这个范畴只在自然界中有其真正的地位,而在精神界中则没有这种地位。例如,在自然中,所谓原素即氧气、氮气等等,都被认为是存在着的质。但是在精神的领域里,质便只占一次要的地位,并不是好象通过精神的质可以穷尽精神的某一特定形态。譬如,如果我们考察构成心理学研究对象的主观精神,我们诚然可以说,普通所谓〔道德上或心灵上〕的品格,其在逻辑上的意义相当于此处所谓质。但这并不是说,品格是弥漫灵魂并且与灵魂直接同一的规定性,象刚才所说的诸原素在自然中那样。但即在心灵中,质也有较显著的表现:

    即如当心灵陷于不自由及病态的状况之时,特别是当感情激动并且达到了疯狂的程度时,就有这种情形。一个发狂的人,他的意识完全为猜忌、恐惧种种情感所浸透,我们很可以正确地说,他的意识可以规定为“质”。

    • 91

    质,作为存在着的规定性,相对于包括在其中但又和它有差别的否定性而言,就是实在性。否定性不再是抽象的虚无,而是一种定在和某物。否定性只是定在的一种形式,一种异在(anderssein)。这种异在既然是质的自身规定,而最初又与质有差别,所以质就是为他存在(sein-eubr-anderes),亦即定在或某物的扩展。质的存在本身,就其对他物或异在的联系而言,就是自在存在(ansich-sein)。

    附释:一切规定性的基础都是否定(有如斯宾诺莎所说:

    “一切规定都是否定”omnis determinatio est negatio)。缺乏思想的人总以为特定的事物只是肯定的,并且坚持特定的事物只属于存在的形式之下。但是有了单纯的“存在”,事情并不是就完结了,因为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单纯的存在乃是纯全的空虚,同时又是不安定的。此外,如果象这里所提及的那样,把作为特定存在的定在与抽象的存在混淆起来,虽也有正确之处,那就是因为在定在中所包含的否定成分,最初好象只是隐伏着的。只有后来在自为存在的阶段,才开始自由地出现,达到它应有的地位。——假如我们进而将“定在”当作存在着的规定性,那末我们就可以得到人们所了解的实在。譬如,我们常说到一个计划或一个目标的实在,意思是指这个计划或目标不只是内在的主观的观念,而且是实现于某时某地的定在。在同样意义之下,我们也可以说,肉体是灵魂的实在,法权是自由的实在,或普遍地说,世界是神圣理念的实在。此外我们还用实在一词来表示另外一种意思,即用来指谓一物遵循它的本性或概念而活动。譬如,当我们说:“这是一真正的〔或实在的〕事业”,或“这是一真正的〔或实在的〕人”。这里“真正”〔或实在〕并不指直接的外表存在,而是指一个存在符合其概念。照这样来理解,则实在性便不致再与理想性不同了。这里所说的理想性立刻就会以“自为存在”(eubrsichsein)的形式为我们所熟识。

    • 92

    (β)离开了规定性而坚持自身的存在,即“自在存在”(ansich-sein),这只会是对存在的空洞抽象。在“定在”里,规定性和存在是一回事,但同时就规定性被设定为否定性而言,它就是一种限度、界限。所以异在并不是定在之外的一种不相干的东西,而是定在的固有成分。某物由于它自己的质:第一是有限的,第二是变化的,因此有限性与变化性即412第一部逻辑学属于某物的存在。

    附释:在定在里,否定性和存在仍是直接同一的,这个否定性就是我们所说的限度。某物之所以为某物,只是由于它的限度,只是在它的限度之内。所以我们不能将限度认作只是外在于定在,毋宁应说,限度却贯穿于全部限有。认限度是定在的一个单纯外在规定的看法,乃基于混淆了量的限度与质的限度的区别。这里我们所说的本来是质的限度。譬如,我们看见一块地,三亩大,这就是它的量的限度。但此外这块地也许是一草地,而不是森林或池子,这就是它的质的限度。——一个人想要成为真正的人,他必须是一个特定的存在〔存在在那里dasein〕,为达此目的,他必须限制他自己。凡是厌烦有限的人,决不能达到现实,而只是沉溺于抽象之中,消沉暗淡,以终其身。

    如果我们试进一步细究限度的意义,那末我们便可见到限度包含有矛盾在内,因而表明它自身是辩证的。一方面限度构成限有或定在的实在性,另一方面限度又是定在的否定。

    但此外限度作为某物的否定,并不是一个抽象的虚无,而是一个存在着的虚无,或我们所谓“别物”。假定有某物于此,则立即有别物随之。我们知道,不仅有某物,而且也还有别物。但我们不可离开别物而思考某物,而且别物也并不是我们只用脱离某物的方式所能找到的东西,相反,某物潜在地即是其自身的别物,某物的限度客观化于别物中。如果我们试问某物与别物之间的区别,就会见得两者是同一的,两者之间的这种同一性,在拉丁文便用aliud-aliud〔彼—此〕来表示。与某物相对立的别物,其本身亦是一某物。所以我们常常说:“某种别的东西”;同样,反过来说,那最初的某物与被认作和某物特定的别物相对立,其本身也同样是一别物。

    当我们说“某种别的东西”时,我们最初总以为某物单就它本身而论,只是某物,它具有别物的规定,只是通过一种单纯外在的看法加上给它的。譬如,我们以为月亮是太阳以外的别物,即使没有太阳,月亮仍然一样地存在。但真正讲来,月亮(就其为某物言)具有它的别物于其自身,而它的别物就构成它的有限性。柏拉图说过:神从“其一”与“其他”(igjδieρgj)的本性以造成这个世界;神把两者合拢在一起之后,便据以造成第三种东西,这第三种东西便具有其一与其他的本性。

    ——柏拉图这些话已一般地道出有限事物的本性了。有限事物作为某物,并不是与别物毫不相干地对峙着的,而是潜在地就是它自己的别物,因而引起自身的变化。在变化中即表现出定在固有的内在矛盾。内在矛盾驱迫着定在不断地超出自己。据一般表象的看法,定在似乎最初即是一简单的肯定的某物,同时静止地保持在它的界限之内。我们诚然也知道,一切有限之物(有限之物即是定在)皆免不了变化。但定在的这种变化,从表象的观点看来,只是一单纯的可能性,而这可能性的实现并不基于定在自己本身。但事实上,变化即包含在定在的概念自身之内,而变化只不过是定在的潜在本性的表现罢了。有生者必有死,简单的原因即由于生命本身即包含有死亡的种子。

    • 93

    某物成为一个别物,而别物自身也是一个某物,因此它也同样成为一个别物,如此递推,以至无限。

    • 94

    这种无限是坏的或否定的无限。因为这种无限不是别的东西,只是有限事物的否定,而有限事物仍然重复发生,还是没有被扬弃。换句话说,这种无限只不过表示有限事物应该扬弃罢了。这种无穷进展只是停留在说出有限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即有限之物既是某物,又是它的别物。这种无限进展乃是互相转化的某物与别物这两个规定彼此交互往复的无穷进展。

    附释:如果我们将定在的两个环节,某物与别物,分开来看,就可得出下面这样的结果:某物成为一别物,而别物自身又是一某物,这某物自身同样又起变化,如此递进,以至无穷。这种情形从反思的观点看来,似乎已达到很高甚或最高的结果。但类似这样的无穷进展,并不是真正的无限。真正的无限毋宁是“在别物中即是在自己中”,或者从过程方面来表述,就是:“在别物中返回到自己”。对于真正无限的概念有一正确的认识,而不单纯滞留在无穷进展的坏的无限中,这具有很大的重要性。当我们谈到空间和时间的无限性时,我们最初所想到的总是那时间的无限延长,空间的无限扩展。譬如我们说,此时——现在——,于是我们便进而超出此时的限度,不断地向前或向后延长。同样,对于空间的看法也是如此。关于空间的无限,许多喜欢自树新说的天文学家曾经提出了不少空洞的宏论。他们常宣称,要思考时间空间的无限性,我们的思维必须穷尽到了至极。无论如何,至少这是对的,我们必须放弃这种无穷地向前进展的思考,但并不是因为作这种思考太崇高了,而是因为这种工作太单调无聊了。

    置身于思考这种无限进展之所以单调无聊,是因为那是同一事情之无穷的重演。人们先立定一个限度,于是超出了这限度。然后人们又立一限度,从而又一次超出这限度,如此递进,以至无穷。凡此种种,除了表面上的变换外,没有别的了。这种变换从来没有离开有限事物的范围。假如人们以为踏进这种的无限就可从有限中解放出来,那末,事实上只不过是从逃遁中去求解放。但逃遁的人还不是自由的人。在逃遁中,他仍然受他所要逃避之物的限制。此外还有人说,无限是达不到的,这话诚然是完全对的,但只是因为无限这一规定中包含有抽象的否定的东西。哲学从来不与这种空洞的单纯彼岸世界的东西打交道。哲学所从事的,永远是具体的东西,并且是完全现在的东西。——当然有人也这样提出过哲学的课题,说哲学必须解答无限如何会决意使自己从自己本身中迸发出来的问题。这个问题根本上预先假定了有限与无限的凝固对立,只好这样加以答复:这种对立根本就是虚妄的,其实无限永恒地从自身发出来,也永恒地不从自身发出来。如果我们另外说,无限是“非有限”,那末就可算得真正道出真理了,因为有限本身既是第一个否定,则“非有限”便是否定之否定,亦即自己与自己同一的否定,因而同时即是真正的肯定。

    这里所讨论的反思中的无限只可说是达到真无限的一种尝试,一个不幸的、既非有限也非无限的中间物。一般说来,这种对于无限的抽象看法,就是近来在德国甚为通行的一种哲学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有限只是应该加以扬弃的,无限不应该只是一否定之物,而应该是一肯定之物。在这种“应该”里,总是包含有一种软弱性,即某种事情,虽然已被承认为正当的,但自己却又不能使它实现出来。康德和费希特的哲学,就其伦理思想而论,从没有超出这种“应该”的观点。那无穷尽地逐渐接近理性律令的公设,就是循着这种应该的途径所能达到的最高点。于是根据这种公设,人们又去证明灵魂的不灭。

    • 95

    (γ)事实上摆在我们前面的,就是某物成为别物,而别物一般地又成为别物。某物既与别物有相对关系,则某物本身也是一与别物对立之别物。既然过渡达到之物与过渡之物是完全相同的(因为二者皆具有同一或同样的规定,即同是别物),因此可以推知,当某物过渡到别物时,只是和它自身在一起罢了。而这种在过渡中、在别物中达到的自我联系,就是真正的无限。或者从否定方面来看,凡变化之物即是别物,它将成为别物之别物。所以存在作为否定之否定,就恢复了它的肯定性,而成为自为存在(eubrsichsein)。

    〔说明〕认为有限与无限有不可克服的对立的二元论,却没有明了这个简单的道理,因为照二元论的看法,无限只是对立的双方之一方,因而无限也成为一个特殊之物,而有限就是和它相对的另一特殊之物。象这样的无限,只是一特殊之物,与有限并立,而且以有限为其限制或限度,并不是应有的无限,并不是真正的无限,而只是有限。——在这样的关系中,有限在这边,无限在那边,前者属于现界,后者属于他界,于是有限就与无限一样都被赋予同等的永久性和独立性的尊严了。有限的存在被这种二元论造成绝对的存在,而且得到固定和独立性。这种固定的独立的有限,如果与无限接触,将会销融于无形;但二元论决不使无限有接触有限的机会,而认为两者之间有一深渊,有一无法渡越的鸿沟,无限坚持在那边,有限坚持在这边。主张有限与无限坚固对立的人,并不象他们想象的那样,超出了一切形而上学,其实他们还只是站在最普通的知性形而上学的立场。因为这里的情形与无限递进中所表明的情形是一样的:有时他们承认有限不是自在自为的,没有独立的现实性,没有绝对存在,而只是一种暂时过渡的东西;但有时他们又完全忘记这些,而认为有限与无限正相对立,与无限完全分离,将有限从变灭无常中拯救出来,把它当作独立的、自身坚持的东西。如果我们以为这样一来,思想就可以提高到无限,殊不知,适得其反。因为这样,思想所达到的无限,其实只是一种有限,而思想所遗留下来的有限,将会永远保持着,被当作绝对。

    当我们经过上面这番考察,指明了知性所坚持的有限与无限的对立为虚妄之后(关于此点,试比较柏拉图的《菲利布篇》,当不无益处),我们自易陷入这种说法,即既然无限与有限是一回事,则真理或真正的无限就须宣称并规定为无限与有限的统一。这种说法诚然不错,但也足以引起误解和错误,有如前面关于有无统一所指出的那样。此外,这种说法还会引起有限化无限或无限化有限的正当责难。因为在这种说法里,有限似乎只是原样保留在那里,而并未明白说出有限是被扬弃了的。——或则,我们试略加反思,有限既被设定为与无限统一,则它无论如何,决不能保持当它在此统一关系以外时的原样,它的性质至少必有所改变(就好象碱与任何一种酸化合,必失去它的一些原有特质一样),同样,无限也免不了改变,当有限与无限统一时,作为否定性的无限也在对方之前失掉其尖锐性了。实际上对于知性的抽象、片面的无限性,的确发生过这样的变化。但真正的无限并不单纯象那片面的酸,而是能保持其自身。否定之否定并不是一种中性状态。无限是肯定的,只有有限才会被扬弃。

    在自为存在里,已经渗入了理想性这一范畴。定在最初只有按照它的存在或肯定性去理解,才具有实在性(§91),所以有限性最初即包含在实在性的范畴里。但有限事物的真理毋宁说是其理想性。同样的道理,知性的无限,即与有限平列的无限,本身只是两个有限中之一种有限,或是理想的有限,或是不真实的有限。这种认为有限事物具有理想性的看法,是哲学上的主要原则。因此每一真正哲学都是理想主义。但最要紧的是,不要把那些本身性质为特殊或有限之物当作无限。——因此,关于这点区别,这里才加以长期讨论,借以促其注意。哲学的基本概念,真正的无限,即系于这种区别。这个区别通过本节前面所讲的一些反思给弄清楚了,这些反思是十分简单的,因而似乎不甚重要,却是无可反驳的。

    质(Die QualitaBt) Ⅲ. 自为存在(EuBrsichsein)

    • 96

    (α)自为存在,作为自身联系就是直接性,作为否定的东西的自身联系就是自为存在着的东西,也就是一。一就是自身无别之物,因而也就是排斥别物之物。

    附释:自为存在是完成了的质,既是完成了的质,故包含存在和定在于自身内,为其被扬弃了的理想的环节。自为存在作为存在,只是一单纯的自身联系;自为存在作为定在是有规定性的。但这种规定性不再是有限的规定性,有如某物与别物有区别那样的规定性,而是包含区别并扬弃区别的无限的规定性。

    我们可以举出我作为自为存在最切近的例子。我们知道我们是有限的存在,首先与别的有限存在有区别,并且与它们有关系。但我们又知道这种定在的广度仿佛缩小到了自为存在的单纯形式。当我们说我时,这个“我”便表示无限的同时又是否定的自我联系。我们可以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且因而异于一般自然,即由于人知道他自己是“我”,这就无异于说,自然事物没有达到自由的“自为存在”,而只是局限于“定在”〔的阶段〕,永远只是为别物而存在。——再则,自为存在现在一般可以认为是理想性,反之,定在在前面则被表述为实在性。实在性与理想性常被看成一对有同等独立性,彼此对立的范畴。因此常有人说,在实在性之外,还另有理想性。但真正讲来,理想性并不是在实在性之外或在实在性之旁的某种东西,反之理想性的本质即显然在于作为实在性的真理。这就是说,若将实在性的潜在性加以显明发挥,便可证明实在性本身即是理想性。因此,当人们仅仅承认实在性尚不能令人满足,于实在性之外尚须承认理想性时,我们切不可因此便相信这样就足以表示对于理想性有了适当尊崇。象这样的理想性,在实在性之旁,甚或在实在性之外,事实上就只是一个空名。惟有当理想性是某物的理想时,则这种理想性才有内容或意义,但这种某物并不仅是一不确定的此物或彼物,而是被确认为具有实在性的特定存在。这种定在,如果孤立起来,并不具有真理。一般人区别自然与精神,认为实在性为自然的基本规定,理想性为精神的基本规定,这种看法,并不大错。但须知,自然并不是一个固定的自身完成之物,可以离开精神而独立存在,反之,惟有在精神里自然才达到它的目的和真理。同样,精神这一方面也并不仅是一超出自然的抽象之物,反之,精神惟有扬弃并包括自然于其内,方可成为真正的精神,方可证实其为精神。说到这里,我们顺便须记取德文中aueheben(扬弃)一字的双层意义。扬弃一词有时含有取消或舍弃之意,依此意义,譬如我们说,一条法律或一种制度被扬弃了。其次,扬弃又含有保持或保存之意。在这意义下,我们常说,某种东西是好好地被扬弃(保存起来)了。这个字的两种用法,使得这字具有积极的和消极的双重意义,实不可视为偶然之事,也不能因此便责斥语言产生出混乱。反之,在这里我们必须承认德国语言富有思辩的精神,它超出了单纯理智的非此即彼的抽象方式。

    • 97

    (β)否定的东西的自身联系是一种否定的联系,也是“一”自己与自己本身相区别,“一”的排斥,或许多一的建立。按自为存在的直接性看来,这些多是存在着的东西,这样,这些存在着的“一”的排斥,就成为它们彼此的相互排斥,它们这种排斥是当前的或两方相互的排除。

    附释:只要我们一说到“一”,我们常常就会立刻想到多。

    这里就发生“多从何处来?”的问题。在表象里,这问题是寻不着答复的,因为表象认多为直接当前的东西,同时也只认一为多中之一。反之,从概念来看,一为形成多的前提,而且在一的思想里便包含有设定其自身为多的必然性。因为,自为存在着的“一”并非象存在那样毫无联系,而是有近似定在那样的联系的。但是这种“一”的联系不是作为某物与别物的联系,而是作为某物与别物的统一而和自己本身相联系,甚至可以说,这种自身联系即是否定的联系。因此,“一”显得是一个纯全自己与自己不相融自己反抗自己的东西,而它自己所竭力设定的,即是多。我们可以用一个形象的名词斥力来表示自为存在这一方面的过程。“斥力”这一名词原来是用来考察物质的,意思是指物质是多,这些多中之每一个“一”与其余的“一”,都有排斥的关系。我们切不可这样理解斥力的过程,即以为“一”是排斥者,“多”是被排斥者;

    毋宁有如前面所说的,“一”自己排斥其自己,并将自己设定为多。但多中之每一个“一”本身都是一,由于这种相互排斥的关系,这种全面的斥力便转变到它的反面——引力。

    • 98

    (γ)但多是一的对方,每一方都是一,或甚至是多中之一;因此它们是同一的东西。或者试就斥力本身来看,斥力作为许多“一”彼此相互的否定联系,同样也就本质上是它们的相互联系。因为一于发挥其斥力时所发生联系的那些东西,仍然是一个一个的“一”,所以在这些一中,“一”就与其自身发生联系了。因此斥力本质上也同样是引力;排他的一或自为存在扬弃其自身。质的规定性在“一”里充分达到其自在自为的特定存在,因而过渡到扬其了的规定性〔或质〕,亦即过渡到作为量的存在。

    〔说明〕原子论的哲学就是这种学说,将绝对界说为自为存在,为一,为多数的一。在一的概念里展示其自身的斥力,仍被假定为这些原子的根本力量。但使这些原子聚集的力量却不是引力,而是偶然,亦即无思想性的〔盲目〕力量。只要一被固定为一,则一与其他的一聚集一起,无疑地只能认作纯全是外在的或机械的凑合。虚空,所谓原子的另一补充原则,实即是斥力自身,不过被表象为各原子间存在着的虚无罢了。——近代的原子论——物理学虽仍然保持原子论的原则——但就其信赖微粒或分子而言,已放弃原子了。这样一来,这学说虽比较接近于感性的表象,但失掉了思想的严密规定。——象近代科学这样于斥力之外假设一个引力与之并列,如是则两者的对立诚然完全确立起来了,而且对于这种所谓自然力量的发现,还是科学界颇足自豪之事。但两种力量的相互关系,亦即使两者成为具体而真实的力量的相互关系,尚须自其隐晦的紊乱中拯救出来,此种紊乱即在康德的《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原理》里,也未能加以廓清。——

    在近代,原子论的观点在政治学上较之在物理学上尤为重要。

    照原子论的政治学看来,个人的意志本身就是国家的创造原则。个人的特殊需要和嗜好,就是政治上的引力,而共体或国家本身只是一个外在的契约关系。

    附释一:原子论的哲学在理念历史的发展里构成一个主要的阶段,而这派哲学的原则就是在“多”的形式中的自为存在。现今许多不欲过问形而上学的自然科学家,对于原子论仍然大为欢迎。但须知,人们一投入原子论的怀抱中,是不能避免形而上学的,或确切点说,是不能避免将自然追溯到思想里的。因为,事实上原子本身就是一个思想。因此认物质为原子所构成的观点,就是一个形而上学的理论。牛顿诚然曾经明白地警告物理学,切勿陷入形而上学的窠臼。但同时我们必须说,他自己却并没有严格遵守他的警告,这对他乃是很荣幸的事。唯一纯粹的物理学者,事实上只有禽兽。

    因为唯有禽兽才不能思想,反之,人乃是能思维的动物,天生的形而上学家。真正的问题,不是我们用不用形而上学,而是我们所用的形而上学是不是一种正当的形而上学,换言之,我们是不是放弃具体的逻辑理念,而去采取一种片面的、为知性所坚持的思想范畴,把它们作为我们理论和行为的基础。

    这种责难才是恰中原子论哲学弱点的责难。古代的原子论者认万物为多(直至今日原子论的继承者仍然持此种见解),而认偶然为浮游于空虚中的原子聚集起来的东西。但众多原子彼此间的联系却并不仅是单纯偶然的,反之,有如上面所说,这种联系乃基于这些原子本身。这不能不归功于康德,康德完成了物质的理论,因为他认为物质是斥力和引力的统一。他的理论的正确之处,在于他承认引力为包含在自为存在概念中的第一个环节,因而确认引力为物质的构成因素,与斥力有同等重要性。但他这种所谓力学的物质构造,仍不免有一缺陷,那就是,他只是直接假定了斥力与引力为当前存在的,而未进一步加以逻辑的推演。有了这种推演,我们才可以理解这两种力如何并为什么会统一,而不再独断地肯定它们的统一了。康德虽曾明白地再三叮咛说,我们决不可认物质为独立存在,好象只是后来偶然地具有刚才所提及的两种力量,而是须将物质认作纯全为两种力的统一所构成。德国的物理学家在有一个期间内,也曾接受了这种纯粹的动力学。但近来大多数德国物理学家似乎又觉得回复到原子论的观点较为便利,并且不顾他们的同道、即已故的开斯特纳的警告,而认物质为无限小的物质微粒叫做原子所构成。这些原子于是又被设定为通过属于它们的引力和斥力的活动,或任何别的力的活动而彼此发生联系的。这种说法也同样是一种形而上学,由于这种形而上学的毫无思想性,我们才有充分的理由加以提防。

    附释二:前面这一节所提示的由质到量的过渡,在我们通常意识里是找不到的。通常意识总以为质与量是一对独立地彼此平列的范畴。所以我们总习惯于说,事物不仅有质的规定,而且也有量的规定。至于质和量这些范畴是从何处来的,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如何,又是大家所不愿深问的。但必须指明,量不是别的,只是扬弃了的质,而且要通过这里所考察过的质的辩证法,才能发挥出质的扬弃。我们曾经首先提出存在,存在的真理为“变易”,变易形成到定在的过渡,我们认识到,定在的真理是“变化”(verabnderung)。但变化在其结果里表明其自身是与别物不相联系的,而且是不过渡到别物的自为存在。这种自为存在最后表明在其发展过程的两个方面(斥力与引力)里扬弃其自己本身,因而在其全部发展阶段里扬弃其质。但这被扬弃了的质既非一抽象的无,也非一同样抽象而且无任何规定性的“有”或存在,而只是中立于任何规定性的存在。存在的这种形态,在我们通常的表象里,就叫做量。我们观察事物首先从质的观点去看,而质就是我们认为与事物的存在相同一的规定性。如果我们进一步去观察量,我们立刻就会得到一个中立的外在的规定性的观念。按照这个观念,一物虽然在量的方面有了变化,变成更大或更小,但此物却仍然保持其原有的存在。

    量(Die QuantitaBt) Ⅰ. 纯量(Reine QuantitaBt)

    • 99

    量是纯粹的存在,不过这种纯粹存在的规定性不再被认作与存在本身相同一,而是被认作扬弃了的或无关轻重的。

    〔说明〕(一)大小(grobβe)这名词大都特别指特定的量而言,因此不适宜于用来表示量。(二)数学通常将大小定义为可增可减的东西。这个界说的缺点,在于将被界说者重复包含在内。但这亦足以表明大小这个范畴是显明地被认作可以改变的和无关轻重的,因此尽管大小的外延或内包有了增减或变化,但一个东西,例如一所房子或红色,房子却不失其为一所房子,红色却不失其为红色。(三)绝对是纯量。这个观点大体上与认物质为绝对的观点是相同的,在这个观点里,诚然仍有形式,但形式仅是一种无关轻重的规定。量也是构成绝对的基本规定,如果我们认绝对为一绝对的无差别,那末一切的区别就会只是量的区别。此外,如果我们认实在为无关轻重的空间充实或时间充实,则纯空间和时间等等,也都可以当作量的例子。

    附释:数学里通常将大小界说为可增可减之物的说法,初看起来较之本节所提出的对于这一概念的规定,似乎是更为明晰而较可赞许。但细加考察,在假定和表象的形式下,它包含有与仅用逻辑发展的方法所达到的量的概念相同的结论。换言之,当我们说大小的概念在于可增可减时,这就恰好说明大小(或正确点说,量)与质不同,它具有这样一种特性,即“量的变化”不会影响到特定事物的质或存在。至于上面所提及的通常关于量的界说的缺点,细加考察乃在于增减只是量的另一说法。这样一来,量就会只是一般的可变化者。但须知,质也是可变化的,而上面所说的量与质的区别,就在于量有增加或者减少。就是由于这种差别,无论量向增的一方面或向减的一方面变化,事情仍保持它原来那样的存在。

    还有一点这里必须注意的,即在哲学里我们并不仅仅寻求表面上不错的界说,更不仅仅寻求由想象的意识直接感到可以赞许的界说,而是要寻求验证可靠的界说,这些界说的内容,不仅是假定为一种现成给予的东西,而且要认识到在自由思想中有其根据,因而同时是在其自身内有其根据的。现在试应用这一观点来讨论量的问题,无论数学里通常对于量的界说如何不错,如何直接自明,但它仍未能满足这样一种要求,即要求知道在何种限度内这一特殊思想(量的概念)是以普遍的思想为根据,因而具有必然性。此外尚另有一种困难,如果量的概念不是通过思想的中介得到的,只是直接从表象里接受过来的,则我们便易陷于夸张它的效用的范围,甚至于将它提高到绝对范畴的地位。事实上实有陷于这种观点的情形,例如认为只有那些可以容许数学计算其对象的科学才是严密的科学的看法,就是这样。于是,前面(§98附释)所提到的那种以片面抽象的知性范畴代替具体理念的坏形而上学就又在这里出现了。如果类似自由、法律、道德,甚至上帝本身这样的对象,因为无法衡量,不可计算,不能用数学公式来表达,就都被认作非严密的知识所能达到,于是我们只好以模糊的表象为满足,而让它们的较详细特殊的内容,听任每一个人的高兴,加以任意的揣测或玄想,这对于我们的认识会有不少害处。这种理论对于实际生活的恶劣影响,也可以立即看出。仔细看来,这里所说的极端的数学观点,将逻辑理念的一个特殊阶段,即量的概念,认作与逻辑理念本身为同一的东西,这种观点不是别的,正是唯物论的观点。这样的唯物论,在科学思想史里,特别在十八世纪中叶以来的法国,得到了充分的确认。在这种抽象的物质里,诚然是有形式的,不过形式只是一外在的、不相干的规定罢了。

    这里所提出的说法,将会大大地被误解,如果有人以为这种说法,会损害数学的尊严,或由于指出量仅是一外在的不相干的范畴,便以为会使懒惰和肤浅的求知者得以妄自宽解,说我们对于量的规定可以置之不理,或我们至少用不着加以精密的研究。无论如何,量是理念的一个阶段,因此它也有它的正当地位,首先作为逻辑的范畴,其次在对象的世界里,在自然界以及精神界,均有其正当地位。但这里也立即表现出一种区别,即量的概念在自然界的对象里与在精神界的对象里,并没有同等的重要性。在自然界里量是理念在它的“异在”和“外在”的形式中,因此比其在精神界或自由的内心界里,量也具有较大的重要性。我们诚然也用量的观点观察精神的内容,但立即可以明白看见,当我们说上帝是三位一体时,这里三这个数字比起我们考察空间的三度或三角形的三边,说三角形的基本特性是三条线所规定的片面具有远较低级的意义。而且即使在自然界之内,量的概念也有较大或较小的重要性之别。在无机的自然里,较之在有机的自然里,量可以说是占据一较重要的地位。甚至在无机的自然之内,我们也可以区别机械的范围和狭义物理学的与化学的范围,而发现量在两者之间也有不同的重要性。力学乃公认为最不能缺少数学帮助的科学,在力学里如果没有数学的计算,真可说寸步不能行。因此,力学常被认为仅次于数学的最严密的科学。这种看法又使我们须得重新谨记着上面因唯物论与极端的数学观点相符合而提出的警告。总结上面所说的一切,为了寻求严密彻底的科学知识计,我们必须指出,象经常出现的那种仅在量的规定里去寻求事物的一切区别和一切性质的办法,乃是一个最有害的成见。无疑地,关于量的规定性精神较多于自然,动物较多于植物,但是如果我们以求得这类较多或较少的量的知识为满足,不进而去掌握它们特有的规定性,这里首先是质的规定性,那么我们对于这些对象和其区别所在的了解,也就异常之少。

    • 100

    就量在它的直接自身联系中来说,或者就量为通过引力所设定的自身同一的规定来说,便是连续的量;就量所包含的一的另一规定来说,便是分离的量。但连续的量也同样是分离的,因为它只是多的连续;而分离的量也同样是连续的,因为它的连续性就是作为许多一的同一或统一的“一”。

    〔说明〕(一)因此连续的和分离的大小必不可视作两种不同的大小,好象其一的规定并不属于其他似的;反之,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对同一个整体,我们有时从它的这一规定,有时又从它的另一规定去加以说明。(二)关于空间、时间、或物质的两种矛盾说法(antinomie),认它们为可以无限分割,还是认它们为绝不可分割的“一”〔或单位〕所构成,这不过是有时持量为连续的,有时持量为分离的看法罢了。如果我们假设空间、时间等等仅具有连续的量的规定,它们便可以分割至无穷;如果我们假设它们仅具有分离的量的规定,它们本身便是已经分割了的,都是由不可分割的“一”〔或单位〕所构成的。两说都同样是片面的。

    附释:量作为自为存在发展的最近结果,包含着自为存在发展过程的两个方面,斥力和引力,作为它自身的两个理想环节,因此量便既是连续的,又是分离的。两个环节中的每一环节都包含另一环节于自身内,因此既没有只是连续的量,也没有只是分离的量。我们也可以说两者是两种特殊的彼此互相反对的量;但这只是我们抽象反思的结果,我们的反思在观察特定的量时,对于那不可分的统一的量的概念,有时单看它所包含的这一成分,有时又单看它所包含的另一成分。譬如,我们可以说,这间屋子所占的空间为一连续的量,而集合在屋子内的一百人为分离的量。但那屋子的空间却同时是连续的又是分离的。因此我们可以说空间点,并且可以将空间加以区分,譬如,将它分成某种长度,若干尺若干寸等,这种做法只有在空间潜在地也是分离的这前提之下,才是可能的。在另一方面,同样,那由一百人构成的分离之量同时也是连续的,而其连续性乃基于人所共同的东西,即人的类性,这类性贯穿于所有的个人,并将他们彼此联系起来。

    量(Die QuantitaBt) Ⅱ. 定量(Quantum)

    • 101

    量本质上具有排他的规定性,具有这种排他性的量就是定量,或有一定限度的量。

    附释:定量是量中的定在,纯量则相当于存在,而下面即将讨论的程度则相当于自为存在。由纯量进展到定量的详细步骤,是以这样的情形为根据,即在纯量里连续性与分离性的区别,最初只是潜在着的,反之,在定量里,两者的区别便明显地确立起来了。所以现在,量一般地是表现为有区别的或受限制的。但这样一来,定量也就同时分裂为许多数目不确定的单位的量或特定的量。每一特定的量,由于它与其他的特定的量有区别,各自形成一单位,但从另一方面看来,这种特定的量所形成的单位仍然是多。于是定量便被规定为数。

    • 102

    在数里,定量达到它的发展和完善的规定性。数包含着“一”,作为它的要素,因而就包含着两个质的环节在自身内:

    从它的分离的环节来看为数目,从它的连续的环节来看为单位。

    〔说明〕在算术里各种计算方法常被引用来作为处理数的偶然方式。如果这些计算方法也具有必然性,且具有可理解的意义的话,则必须基于一个原则,而这原则只能在数的概念本身所含的规定中去寻求。兹试将此种原则略加揭示:数的概念的规定即是数目和单位,而数本身则是数目和单位二者的统一。但单位如果应用在经验的数上,则仅是指这些数的相等。所以各种计算方法的原则必须将数目放在单位与数目的比例关系上,而求出两者的相等。

    多数的一或数本身是彼此互不相干的,因此由数得出的单位,一般表现为一种外在的凑合。所以计算(rechnen)实即是计数(zabhle)。各种不同的计算方法的区别,只在于所合计的数的性质不同,决定数的性质的原则就是单位和数目的规定。

    计数是形成一般的数的最初方法,就是把任意多的“一”合在一起。但作为一种计算方法却是把那些已经是数,而不再是单纯的“一”那样的东西合计在一起。

    第一,数是直接的,和最初完全不确定的一般的数,因此一般是不相等的。这些数的合计或计数就是加法。

    第二,计数的另一种规定是:数一般都是相等的,因此它们便形成一个单位,于是我们便得到当前这些单位的数目;

    对于这种数加以计算便是乘法,在相乘的过程里,不论数目和单位的规定如何分配于两个数或两个因素,不论以哪一数为数目,或以哪一数为单位,其结果都是一样的。

    最后,计数的第三种规定性是数目和单位的相等。这样确定的数的合计就是自乘,首先是自乘到二次方。(求一个数的高次方,就是这个数的连续自乘,这种自乘是有公式的,可以重复进行到不定多的次数。)在这第三种规定里,既然达到了数的唯一现有区别的完全相等,亦即数目和单位的区别的完全相等,因此除了这三种计算方法外,更没有别的了。与数的合计相对应,按照数的同样的规定性,我们便得到数的分解。因此除了上面所提到的三种方法,也可称为肯定的计算方法以外,还有三种否定的计算方法。

    附释:数一般讲来既是有完善规定性的定量,所以我们不仅可以应用这个定量来规定所谓分离之量,而且也同样可以应用它来规定所谓连续的量。因此即使几何学,当它要指出空间的特定图形和它们的比例关系时,也须求助于数。

    量(Die QuantitaBt) Ⅲ. 程度(Grad)

    • 103

    限度与定量本身的全体是同一的。限度自身作为多重的,是外延的量〔或广量〕,但限度自身作为简单的规定性,是内涵之量〔或深量〕或程度。

    〔说明〕连续的量和分离的量区别于外延的量和内涵的量,这种区别就在于前者关涉到一般的量,后者则关涉到量的限度或量的规定性本身。外延的量和内涵的量同样也不是两种不同的量,其一决不包含其他的规定性;凡是外延的量也同样是内涵的量,凡是内涵的量也同样是外延的量。

    附释:内涵的量或程度,就其本质而论,与外延的量或定量有别。因此象经常发生的那样,有人不承认这种区别,漫不加以考虑就将这两种形式的量等同起来,必须指出那是不能允许的。在物理学里,对此二者是不加区别的,例如,物理学解释比重的差别时说,一个物体如有两倍于另一物体的比重,则在同一空间内所包含的物质分子(或原子)的数目将会二倍于另一物体。关于热和光的比重,情形同样如此,如果是用较大或较小数目的热和光的粒子(或分子)去解释不同程度的温度或亮度的话。采取这种解释的物理学家,当他们的说法被指斥为没有根据时,无疑地常自己辩解说,这种说法并不是要对那些现象后面的(著名的不可知的)“自在”〔之物〕作出决定,他们之所以使用上面这些名词,纯粹是由于较为方便的缘故。所谓较为方便,系指较容易计算而言;但我们很难明白,为什么内涵的量既同样有其确定的数目,何以不会和外延的量一样地便于计算。如果目的纯在求方便的话,那末干脆就不要计算,也不要思考,那才是最方便不过了。此外,还有一点足以反对刚才所提及的物理学家的辩解,即照他们那种解释,无论如何已经超越知觉和经验的范围,而涉及形而上学和思辩的范围了,而思辩有时被他们宣称是无聊的甚或危险的玄想。在经验中当然可以看到,如果两个装满了钱的钱袋,其中的一个钱袋比另一个钱袋重一倍,这情形必定因为一个钱袋中装有二百元,另一个仅装有一百元。这些钱币我们可以看得见,并可以用感官感得到。反之,原子和分子之类是在感官知觉的范围以外,只有思维才能决定它们是否可被接受,有何意义。但是(正如上面§98附释所提及的),抽象的理智把自为存在这一概念中所包含的复多这一环节,固定成原子的形态,并坚持作为最后的原则。同一抽象理智,在当前的问题中,与素朴的直观以及真实具体的思维有了矛盾,认外延之量是量的唯一形式,对于内涵的量不承认其特有的规定性,而根据一种本身不可靠的假设,力图用粗暴的方式,将内涵的量归结为外延的量。

    对于近代哲学所提出的许多批判中,有一个比较最常听见的责难,即认为近代哲学将任何事物均归纳为同一。因此近代哲学便得到同一哲学的绰号。但这里所提出的讨论却在于指出,唯有哲学才坚持要将概念上和经验上有差别的事物加以区别,反之,那号称经验主义的人却把抽象的同一性提升为认识的最高原则。所以只有他们那种狭义的经验主义的哲学,才最恰当地可称为同一哲学。此外,这个说法是十分正确的,即认为没有单纯的外延的量,也没有单纯的内涵的量,正如没有单纯的连续的量,也没有单纯的分离的量,并认为量的这两种规定并不是两种独立的彼此对立的量。每一内涵的量也是外延的,反之,每一外延的量也是内涵的。譬如,某种程度的温度是一内涵的量,有一个完全单纯的感觉与之相应。我们试看体温表,我们就可看见这温度的程度便有一水银柱的某种扩张与之相应。这种外延的量同时随温度或内涵的量的变化而变化。在心灵界内,也有同样的情形:一个有较大内涵的性格,其作用较之一个有较小内涵的性格也更能达到一较广阔的范围。

    • 104

    在程度里,定量的概念便设定起来了。定量就是自为中立而又简单的量,但这样一来,量之所以成为定量的规定性就完全在它的外面,在别的量里了。这是一个矛盾,在这种矛盾里,那自为存在着的、中立的限度是绝对的外在性,无限的量的进展便设定起来了。——这是一个由直接性直接转变到它的反面、转变为间接性(即超出那个方才设定起来的定量)的过程,反之,这也是一个由间接性直接转变到它的反面,转变为直接性的过程。

    〔说明〕数是思想,不过是作为一种完全自身外在存在着的思想。因为数是思想,所以它不属于直观,而是一个以直观的外在性作为其规定的思想。——因此不仅定量可以增加或减少到无限,而且定量本身由于它的概念就要向外不断地超出其自身。无限的量的进展正是同一个矛盾之无意义的重复,这种矛盾就是一般的定量,在定量的规定性发挥出来时就是程度。至于说出这种无限进展形式的矛盾乃是多余的事。

    关于这点,亚里士多德所引芝诺的话说得好:“对于某物,只说一次,与永远说它,都是一样的。”

    附释一:如果我们依照上面(§99)所提出的数学对于量的通常界说,认量为可增可减的东西,谁也不能否认这界说所根据的看法的正确性,但问题仍在于我们如何去理解这种可增可减的东西。如果我们对于这问题的解答单是求助于经验,这却不能令人满意,因为除了在经验里我们对于量只能得到表象,而不能得到思想以外,量仅会被表明是一种可能性(可增可减的可能性),而我们对于量的变化的必然性就会缺乏真正的见解。反之,在逻辑发展的过程里,量不仅被认作自己规定着自己本身的思维过程的一个阶段,而且事实也表明,在量的概念里便包含有超出其自身的必然性,因此,我们这里所讨论的量的增减,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了。

    附释二:量的无限进展每为反思的知性所坚持,用来讨论关于无限性的问题。但对于这种形式的无限进展,我们在前面讨论质的无限进展时所说过的话,也一样可以适用。我们曾说,这样的无限进展并不表述真的无限性,而只表述坏的无限性。它绝没有超出单纯的应当,因此实际上仍然停留在有限之中。这种无限进展的量的形式,斯宾诺莎曾很正确地称之为仅是一种想象的无限性(ineinitum imaginationis)。有许多诗人,如哈勒尔及克罗普斯托克常常利用这一表象来形象地描写自然的无限性,甚至描写上帝本身的无限性。例如,我们发现哈勒尔在一首著名的描写上帝的无限性的诗里,说道:

    我们积累起庞大的数字,一山又一山,一万又一万,世界之上,我堆起世界,时间之上,我加上时间,当我从可怕的高峰,仰望着你,——以眩晕的眼:

    所有数的乘方,再乘以万千遍,距你的一部分还是很远。

    这里我们便首先遇着了量,特别是数,不断地超越其自身,这种超越,康德形容为“令人恐怖的”。其实真正令人恐怖之处只在于永远不断地规定界限,又永远不断地超出界限,而并未进展一步的厌倦性。上面所提到的那位诗人,在他描写坏的无限性之后,复加了一行结语:

    我摆脱它们的纠缠,你就整个儿呈现在我前面。

    这意思是说,真的无限性不可视为一种纯粹在有限事物彼岸的东西,我们想获得对于真的无限的意识,就必须放弃那种无限进展(progressus in ineinitum)。

    附释三:大家知道,毕泰哥拉斯曾经对于数加以哲学的思考,他认为数是万物的根本原则。这种看法对于普通意识初看起来似乎完全是矛盾可笑(paradox),甚至是胡言乱语。

    于是就发生了究竟什么是数这个问题。要答复这问题,我们首先必须记着,整个哲学的任务在于由事物追溯到思想,而且追溯到明确的思想。但数无疑是一思想,并且是最接近于感官事物的思想,或较确切点说,就我们将感官事物理解为彼此相外和复多之物而言,数就是感官事物本身的思。因此我们在将宇宙解释为数的尝试里,发现了到形而上学的第一步。毕泰哥拉斯在哲学史上,人人都知道,站在伊奥尼亚哲学家与爱利亚派哲学家之间。前者,有如亚里士多德所指出的,仍然停留在认事物的本质为物质(jbfη)的学说里,而后者,特别是巴曼尼得斯,则已进展到以“存在”为“形式”的纯思阶段,所以正是毕泰哥拉斯哲学的原则,在感官事物与超感官事物之间,仿佛构成一座桥梁。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何以有人会以为毕泰哥拉斯认数为事物的本质之说显然走得太远。他们承认我们诚然可以计数事物,但他们争辩道,事物却还有较多于数的东西。说事物具有较多于数的东西,当然谁都可以承认事物不仅是数,但问题只在于如何理解这种较多于数的东西是什么。普通感官意识按照自己的观点,毫不犹豫地指向感官的知觉方面,去求解答这里所提出的问题,因而说道:事物不仅是可计数的,而且还是可见的、可嗅的、可触的等等。用近代的语言来说,他们对于毕泰哥拉斯哲学的批评,可归结为一点,就是他的学说太偏于唯心。但根据我们刚才对于毕泰哥拉斯哲学在历史上的地位所作的评述,事实上恰好相反。我们必须承认事物不仅是数,但这话应理解为单纯数的思想尚不足以充分表示事物的概念或特定的本质。所以,与其说毕泰哥拉斯关于数的哲学走得太远了,毋宁反过来说他的哲学走得还不够远,直到爱利亚学派才进一步达到了纯思的哲学。

    此外,即使没有事物自身存在,也会有事物的情状和一般的自然现象存在,其规定性主要也建立在特定的数和数的关系上。声音的差别与音调的谐和的配合,特别具有数的规定性。大家都知道,据说毕泰哥拉斯之所以认数为事物的本质,是由于观察音调的现象所得到的启示。虽说将音调的现象追溯到其所依据的特定的数,对于科学的研究极关重要,但也绝不可因此便容许将思想的规定性全认作仅仅是数的规定性。人们诚然最初有将思想最普遍的规定与最基本的几个数字相联系的趋势,因而说一是单纯直接的思想,二是代表思想的区别和间接性,三是二者的统一。但这种联系完全是外在的,这些数的本身并没有什么性质足以表示这些特定的思想。人们愈是进一步采用这种傅会的方法,特定数目与特定思想的联系就愈会任性武断。譬如人们可以认4为1与3之合,也为这两种数的思想的联合,但4同样也可说是2的两倍。同样9也不仅是3的平方,而又是8与1、7与2等等的总合。认为某种数目或某种图形有特大的重要性,如近来许多秘密团体之所为,这一方面固然无妨作为消遣的玩艺,但另一方面也是思想薄弱的表征。人们固然可以说在这些数字及图形的后面,含有很深的意义,可以引起我们许多思想。但是在哲学里,问题不在于我们可以思维什么,而在于我们现实地思维什么。思想的真正要素不是在武断地选择的符号里,而是只须从思想本身去寻求。

    • 105

    定量在其自为存在着的规定性里是外在于它自己本身,它的这种外在存在便构成它的质。定量在它的外在存在里,正是它自己本身,并自己与自己相联系。在定量里,外在性(亦即量)和自为存在(亦即质)得到了联合。定量这样地在自身内建立起来,便是量的比例,——这种规定性既是一直接的定量,比例的指数,作为中介过程,即某一定量与另一定量的联系,形成了比例的两个方面。同时,比例的这两个方面,并不是按照其直接〔数〕值计算的,而其〔数〕值只存在于这种比例的关系中。

    附释:量的无穷进展最初似乎是数之不断地超出其自身。

    但细究起来,量却被表明在这一进展的过程里返回到它自己本身。因为从思想看来,量的无穷进展所包含的意义一般只是以数规定数的过程,而这种以数规定数的过程便得出量的比例。譬如以2∶4为例,这里我们便有两个数,我们所寻求的不是它们的直接的值,而只是这两个数彼此间相互的联系。

    但这两项的联系(比例的指数)本身即是一数,这数与比例中的两项的区别,在于此数(即指数)一变,则两项的比例即随之而变,反之,两项虽变,其比例却不受影响,而且只要指数不变,则两项的比例不变。因此我们可以用3∶6代替2∶4,而不改变两者的比例,因为在两个例子中,指数2仍然是一样的。

    • 106

    比例的两项仍然是直接的定量,并且质的规定和量的规定彼此仍然是外在的。但就质和量的真理性来说:量的本身在它的外在性里即是和它自身相联系,或者说,自为存在的量与中立于规定性的量相联合,——这样的量就是尺度(maβ)。

    附释:通过前面所考察了的量的各环节的辩证运动,就证明了量返回到质。我们看见,量的概念最初是扬弃了的质,这就是说,与“存在”不同一的质,而且是与“存在”不相干的,只是外在的规定性。对于量的这个概念,如象前面所说过的,乃是通常数学对于量的界说,即认量为可增可减的东西这一看法的基础。初看起来,这个界说似乎是说,量只是一般地可变化的东西(因为可增可减只是量的另一说法),因而也许会使量与定在(质的第二阶段,就其本质而言,也同样可认作可变化者)没有区别。所以对量的界说的内容可加以补充说,在量里我们有一个可变化之物,这物虽经过变化,却仍然是同样的东西。量的这种概念因此便包含有一内在的矛盾。而这一矛盾就构成了量的辩证法。但量的辩证法的结果却并不是单纯返回到质,好象是认质为真而认量为妄的概念似的,而是进展到质与量两者的统一和真理,进展到有质的量,或尺度。

    这里我们还可以说,当我们观察客观世界时,我们是运用量的范畴。事实上我们这种观察在心目中具有的目标,总在于获得关于尺度的知识。这点即在我们日常的语言里也常常暗示到,当我们要确知事物的量的性质和关系时,我们便称之为衡量(messen)。例如,我们衡量振动中的不同的弦的长度时,是着眼于知道由各弦的振动所引起的与弦的长度相对应的音调之质的差别。同样,在化学里我们设法去确知所用的各种物质相化合的量,借以求出制约这些化合物的尺度,这就是说,去认识那些产生特定的质的量。又如在统计学里,研究所用的数字之所以重要,只是由于受这些数字所制约的质的结果。反之,如果只是些数字的堆集,没有这里所提及的指导观点,那末就可以有理由算作无聊的玩艺儿,既不能满足理论的兴趣,也不能满足实际的要求。

    尺度(Das Maβ)

    • 107

    尺度是有质的定量,尺度最初作为一个直接性的东西,就是定量,是具有特定存在或质的定量。

    附释:尺度既是质与量的统一,因而也同时是完成了的存在。当我们最初说到存在时,它显得是完全抽象而无规定性的东西;但存在本质上即在于规定其自己本身,它是在尺度中达到其完成的规定性的。尺度,正如其他各阶段的存在,也可被认作对于“绝对”的一个定义。因此有人便说,上帝是万物之尺度。这种直观也是构成许多古代希伯来颂诗的基调,这些颂诗大体上认为上帝的光荣即在于他能赋予一切事物以尺度——赋予海洋与大陆、河流与山岳,以及各式各样的植物与动物以尺度。在希腊人的宗教意识里,尺度的神圣性,特别是社会伦理方面的神圣性,便被想象为同一个司公正复仇之纳美西斯(nemesis)女神相联系。在这个观念里包含有一个一般的信念,即举凡一切人世间的事物——财富、荣誉、权力、甚至快乐痛苦等——皆有其一定的尺度,超越这尺度就会招致沉沦和毁灭。即在客观世界里也有尺度可寻。在自然界里我们首先看见许多存在,其主要的内容都是尺度构成。例如太阳系即是如此,太阳系我们一般地可以看成是有自由尺度的世界。如果我们进一步去观察无机的自然,在这里尺度便似乎退到背后去了,因为我们时常看到无机物的质的规定性与量的规定性,彼此显得好象互不相干。例如一块崖石或一条河流,它的质与一定的量并没有联系。但即就这些无机物而论,若细加考察,也不是完全没有尺度的。因为河里的水和构成崖石的各个组成部分,若加以化学的分析,便可以看出,它们的质是受它们所包含的原素之量的比例所制约的。而在有机的自然里,尺度就更为显著,可为吾人所直接察觉到。不同类的植物和动物,就全体而论,并就其各部分而论,皆有某种尺度,不过尚须注意,即那些比较不完全的或比较接近无机物的有机产物,由于它们的尺度不大分明,与较高级的有机物也有部分的差别。譬如,在化石中我们发现有所谓帆螺壳(am-monshobrner),其尺度之分明,只有用显微镜才可认识,而许多别的化石,其尺度之大有如一车轮。同样的尺度不分明的现象,也表现在许多处于有机物形成的低级阶段的植物中,例如凤凰草。

    • 108

    就尺度只是质与量的直接的统一而言,两者间的差别也同样表现为直接形式。于是质与量的关系便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的关系就是:那特殊的定量只是一单纯的定量,而那特殊的定在虽是能增减的,而不致因此便取消了尺度,尺度在这里即是一种规则。第二种可能的关系则是:定量的变化也是质的变化。

    附释:尺度中出现的质与量的同一,最初只是潜在的,尚未显明地实现出来。这就是说,这两个在尺度中统一起来的范畴,每一个都各要求其独立的效用。因此一方面定在的量的规定可以改变,而不致影响它的质,但同时另一方面这种不影响质的量之增减也有其限度,一超出其限度,就会引起质的改变。例如:水的温度最初是不影响水的液体性的。但液体性的水的温度之增加或减少,就会达到这样的一个点,在这一点上,这水的聚合状态就会发生质的变化,这水一方面会变成蒸气,另一方面会变成冰。当量的变化发生时,最初好象是完全无足重轻似的,但后面却潜藏着别的东西,这表面上无足重轻的量的变化,好象是一种机巧,凭借这种机巧去抓住质〔引起质的变化〕。这里包含的尺度的两种矛盾说法(antinomie),古希腊哲学家已在不同形式下加以说明了。

    例如,问一粒麦是否可以形成一堆麦,又如问从马尾上拔去一根毛,是否可以形成一秃的马尾?当我们最初想到量的性质,以量为存在的外在的不相干的规定性时,我们自会倾向于对这两个问题予以否定的答复。但是我们也须承认,这种看来好象不相干的量的增减也有其限度,只要最后一达到这极点,则继续再加一粒麦就可形成一堆麦,继续再拔一根毛,就可产生一秃的马尾。这些例子和一个农民的故事其有相同处:据说有一农夫,当他看见他的驴子拖着东西愉快地行走时,他继续一两一两地不断增加它的负担,直到后来,这驴子担负不起这重量而倒下了。如果我们只是把这些例子轻易地解释为学究式的玩笑,那就会陷于严重的错误,因为它们事实上涉及到思想,而且对于思想的性质有所认识,于实际生活,特别是对伦理关系也异常重要。例如,就用钱而论,在某种范围内,多用或少用,并不关紧要。但是由于每当在特殊情况下所规定的应该用钱的尺度,一经超过,用得太多,或用得太少,就会引起质的改变,(有如上面例子中所说的由于水的不同的温度而引起的质的变化一样。)而原来可以认作节俭的行为,就会变成奢侈或吝啬了。同样的原则也可应用到政治方面。在某种限度内,一个国家的宪法可以认为既独立于又依赖于领土的大小,居民的多少,以及其他量的规定。譬如,当我们讨论一个具有一万平方英里领土及四百万人口的国家时,我们无庸迟疑即可承认几平方英里的领土或几千人口的增减,对于这个国家的宪法决不会有重大的影响。但反之,我们必不可忘记,当国家的面积或人口不断地增加或减少,达到某一点时,除开别的情形不论,只是由于这种量的变化,就会使得宪法的质不能不改变。瑞士一小邦的宪法决不适宜于一个大帝国,同样罗马帝国的宪法如果移置于德国一小城,也不会适合。

    • 109

    就质与量的第二种可能的关系而言,所谓“无尺度”(das ma-βlose),就是一个尺度〔质量统一体〕由于其量的性质而超出其质的规定性。不过这第二种量的关系,与第一种质量统一体的关系相比,虽说是无尺度,但仍然是具有质的,因此无尺度仍然同样是一种尺度〔或质量统一体〕。这两种过渡,由质过渡到定量,由定量复过渡到质,可以表象为无限进展,表象为尺度扬弃其自身为无尺度,而又恢复其自身为尺度的无限进展过程。

    附释:有如我们曾经看见过的那样,量不仅是能够变化的,即能够增减的,而且一般又是一个不断地超出其自身的倾向。量的这种超出自身的倾向,甚至在尺度中,也同样保持着。但如果某一质量统一体或尺度中的量超出了某种界限,则和它相应的质也就随之被扬弃了。但这里所否定的并不是一般的质,而只是这种特定的质,这一特定的质立刻就被另一特定的质所代替。质量统一体〔尺度〕的这种变化的过程,即不断地交替着先由单纯的量变,然后由量变转化为质变的过程,我们可以用交错线(knotenline)作为比喻来帮助了解。

    象这样的交错线,我们首先可以在自然里看见,它具有不同的形式。前面已经提到水由于温度的增减而表现出质的不同的聚合状态。金属的氧化程度不同,也表现出同样的情形。音调的差别也可认为是在尺度〔质量统一体〕变化过程中发生的,由最初单纯的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过程的一个例证。

    • 110

    事实上这里所发生的,只是仍然属于尺度本身的直接性被扬弃的过程。在尺度里,质和量本身最初只是直接的,而尺度只是它们的相对的同一性。但在“无尺度”里,尺度显得是被扬弃了;然而无尺度虽说是尺度的否定,其本身却仍然是质量的统一体,所以即在无尺度里,尺度仍然只是和它自身相结合。

    • 111

    无限,作为否定之否定的肯定,除了包含“有”与“无”、某物与别物等抽象的方面而外,现在是以质与量为其两个方面。而质与量(a)首先由质过渡到量(§98),其次由量过渡到质(§105),因此两者都被表明为否定的东西。

    (b)但在两者的统一(亦即尺度)里,它们最初是有区别的,这一方面只是以另一方面为中介才可区别开的。(c)在这种统一体的直接性被扬弃了之后,它的潜在性就发挥出来作为简单的自身联系,而这种联系就包含着被扬弃了的一般存在及其各个形式在自身内。——存在或直接性,通过自身否定,以自身为中介和自己与自己本身相联系,因而正是经历了中介过程,在这一过程里,存在和直接性复扬弃其自身而回复到自身联系或直接性,这就是本质。

    附释:尺度的进程并不仅是无穷进展的坏的无限无止境地采取由质过渡到量,由量过渡到质的形式,而是同时又在其对方里与自身结合的真的无限。质与量在尺度里最初是作为某物与别物而处于互相对立的地位。但质潜在地就是量,反之,量潜在地也即是质。所以当两者在尺度的发展过程里互相过渡到对方时,这两个规定的每一个都只是回复到它已经潜在地是那样的东西。于是我们现在便得到其规定被否定了的、一般地被扬弃了的存在,这就是本质。在尺度中潜在地已经包含本质;尺度的发展过程只在于将它所包含的潜在的东西实现出来。——普通意识认为事物是存在着的,并且依据质、量和尺度等范畴去考察事物。但这些直接的范畴证实其自身并不是固定的,而在过渡中的,本质就是它们矛盾进展(dialektik)的结果。在本质里,各范畴已不复过渡,而只是相互联系。在存在里,联系的形式只是我们的反思;反之,在本质阶段里,联系则是本质自己特有的规定。在存在的范围里,当某物成为别物时,从而某物便消逝了。但在本质里,却不是如此。在这里,我们没有真正的别物或对方,而只有差异,一个东西与它的对方的联系。所以本质的过渡同时并不是过渡。因为在由差异的东西过渡到差异的东西里,差异的东西并未消逝,而是仍然停留在它们的联系里。譬如,当我们说有与无时,“有”是独立的,而“无”也同样是独立的。

    但肯定与否定的关系便完全与此不同。诚然,它们具有“有”和“无”的特性。但单就肯定自身而言,实毫无意义;

    它是完全和否定相对待、相联系的。否定的性质也是这样。在存在的范围里,各范畴之间的联系只是潜在的,反之,在本质里,各范畴之间的联系便明显地设定起来了。一般说来,这就是存在的形式与本质的形式的区别。在存在里,一切都是直接的,反之,在本质里,一切都是相对的。

    第二篇 本质论(Die Lehre vom Wesen)

    • 112

    本质是设定起来的概念,本质中的各个规定只是相对的,还没有完全返回到概念本身;因此,在本质中概念还不是自为的。本质,作为通过对它自身的否定而自己同自己中介着的存在,是与自己本身相联系,仅因为这种联系是与对方相联系,但这个对方并不是直接的存在着的东西,而是一个间接的和设定起来的东西。在本质中,存在并没有消逝,但是首先,只有就本质作为单纯的和它自身相联系来说,它才是存在;第二、但是存在,由于它的片面的规定,是直接性的东西,就被贬抑为仅仅否定的东西,被贬抑为假象(schein)。——因此本质是映现在自身中的存在。

    〔说明〕绝对是本质。——这一界说与前面认“绝对是存在”那一界说是相同的,这都是因为存在同样地是单纯的自我关系。不过这一界说同时比前面的那一界说又较高些,因为本质是自己过去了的存在,这就是说,本质的简单的自身联系是被设定为否定之否定,并且是以自己为自己本身的中介的联系。但是,当绝对被界说为本质时,这界说所包含的否定性往往被了解为只是抽象意义的,没有任何特定谓词的之内,而本质自身就只是一个没有前提的结论,一个抽象的死躯壳(caput mortunm)。但是这种否定性既不是外在于存在,而是存在自身的辩证法〔矛盾进展〕,因此,本质是存在的真理,是自己过去了的或内在的存在。反思作用或自身映现构成本质与直接存在的区别,是本质本身特有的规定。

    附释:当我们一提到本质时,我们便将本质与存在加以区别,而认存在为直接的东西,与本质比较看来,只是一假象(schein)。但这种假象并非空无所有,完全无物,而是一种被扬弃的存在。本质的观点一般地讲来即是反思的观点。反映或反思(reelexion)这个词本来是用来讲光的,当光直线式地射出,碰在一个镜面上时,又从这镜面上反射回来,便叫做反映。在这个现象里有两方面,第一方面是一个直接的存在,第二方面同一存在是作为一间接性的或设定起来的东西。当我们反映或(象大家通常说的)反思一个对象时,情形亦复如此。因此这里我们所要认识的对象,不是它的直接性,而是它的间接的反映过来的现象。我们常认为哲学的任务或目的在于认识事物的本质,这意思只是说,不应当让事物停留在它的直接性里,而须指出它是以别的事物为中介或根据的。事物的直接存在,依此说来,就好象是一个表皮或一个帷幕,在这里面或后面,还蕴藏着本质。

    我们又常说:凡物莫不有一本质,这无异于说,事物真正地不是它们直接所表现的那样。所以要想认识事物,仅仅从一个质反复转变到另一个质,或仅仅从质过渡到量,从量过渡到质,那是不行的;反之事物中有其永久的东西,这就是事物的本质。至于就本质一范畴的别种意义及用法而论,我们首先须指出,在德文里当我们把过去的sein(存在)说成gewesen(曾经是)时,我们就是用wesen(本质)一字以表示助动词sein(“是”或“存在”)的过去式。语言中这种不规则的用法似乎包含着对于存在和本质的关系的正确看法。因为我们无疑地可以认本质为过去的存在,不过这里尚须指出,凡是已经过去了的,并不是抽象地被否定了,而只是被扬弃了,因此同时也被保存了。譬如我们说,凯撒曾经到过高卢,这话所否认于凯撒的,只是这事的直接性,但并没有根本否认凯撒曾驻扎过高卢。因为驻扎过高卢才是这句话的内容,而这内容这里便表述为被扬弃了的。在平常生活里,当我们说到wesen时,这个词大都是指一总合或一共体的意思。譬如我们称新闻事业为zeitungs-wesen,称邮局为postwesen;称关税为steuerwesen。所有这些用法其意义大都不外说,这些事物不可单一地从它们的直接性去看,而须复合地进一步从它们的不同的关系去看。语言的这种用法,差不多包含着我们所用的本质一词的意义了。

    我们又常说到有限的本质,而称人为一有限的本质。但单就本质一词而言,即已包含有超出有限的意义,故谓人为有限的本质,实欠恰当。又有人说,有一个最高的本质,因而上帝便应称为最高的本质。对于这种说法必须指出两点:第一、“有这样一个事物”的说法,就暗示那种事物只是有限的。

    譬如我们说,有好多好多的星球,或说有某种性质的植物,又有别种性质的植物。在这些情形下,我们所说的有某种事物,还另有别的事物在它之外或是在它之旁。但上帝作为绝对无限却不是这样一种事物,这种事物只是存在着,在它之外或在它之旁还有别的本质。如果在上帝之外还有别的事物,则这些事物在它们与上帝分离的状态中,就不会具有本质;甚至可以说,它们在孤立状态中,只能认为是无支柱的和无本质的东西,是单纯的假象。但这里就含蕴着我要指出的第二点:即仅称上帝为最高的本质,实在是很不能令人满意的说法。这种说法所应用的量的范畴,事实上只有在有限事物的领域内才有其地位。譬如,当我们说这山是地球上最高的山时,我们这时已有了一个观念,认为除了这个最高的山之外,同样地还有别的高山。当我们说某人是这一国最富有的人或最有学问的人时,亦复如是。但上帝并不仅是一本质,甚至也不仅是一最高的本质,而是唯一的本质。但在这里也须立刻指出,这种对于上帝的看法,虽说是在宗教意识发展里构成一重要而必然的阶段,却并没有穷尽基督教中上帝一观念的深度。假如我们仅仅单纯地认上帝为本质,并且仅至此为止,则我们只知道他是普遍而不可抵抗的力量,换言之,他只是主。现在,对于主的畏惧固然是智慧的开始,但也只是智慧的开始。最初有犹太教,后来又有穆罕默德教将上帝认作是主,并且本质上是唯一的主。这些宗教的缺点,一般讲来,在于未能给有限以应有的地位,因为异教以及多神教的特点就在于孤立地坚持有限事物(不论自然事物也好,或者有限的精神事物也好)。此外还有一个常常听见的说法,说上帝既是最高的本质,因此上帝不可知。这一般是近代启蒙思想,确切点说,抽象理智的看法,这种看法只以说出:ily a unétre suprehme(天地间有一至高无上的存在),便算满足,而不更加深究。如果照这样说来,上帝只被认作是一至高的、远在彼岸的本质,那就会将这直接的眼前的世界,认作固定的、实证的事物,而忘记了本质正是对一切直接事物的扬弃。假如上帝是抽象的、远在彼岸的本质,一切的区别和规定性均在上帝之外,那么上帝事实上就会徒具空名,仅是抽象理智的一个单纯的caput mortunm(死躯壳)。因此对于上帝的真知识是起始于知道任何事物在它的直接存在里都是没有真理性的。

    不仅关于上帝,即就别的对象而言,人们也常常将本质一范畴予以抽象的使用,而于观察事物时,将事物的本质认作独立自存,与事物现象的特定内容毫不相干。譬如,人们常习惯于这样说,人之所以为人,只取决于他的本质,而不取决于他的行为和他的动作。这话诚然不错,如果这话的意思是说,一个人的行为,不可单就其外表的直接性去评论,而必须以他的内心为中介去观察,而且必须把他的行为看成他的内心的表现:但是不可忘记,本质和内心只有表现成为现象,才可以证实其为真正的本质和内心。而那些要想从异于表现在行为上的内容去寻求人的本质的人,其所基以出发的用意,往往不过是想抬高他们单纯的主观性,并想逃避自在自为地有效的东西。

    • 113

    本质阶段中的自身联系就是同一性或自身反思的形式。

    同一性或自身反思在这里便相当于“存在”阶段中的直接性的地位。直接性和同一性两者都同是抽象的自身联系。

    无思想性的感性把任何有限和受限制之物当作存在着的东西,因而就过渡到固执的知性,把有限之物认作一个自身同一的,不自相矛盾的东西。

    • 114

    这种同一性既是从存在中出来的,最初似乎只具有存在的诸规定,这些规定与存在的关系似乎只是外在关系。这种外在的存在,如果认作与本质分离,它便可叫做非本质的东西,〔但这却是错误的〕,因为本质是在自身内的存在(in-sich-sein),而本质之所以是本质的,只是因为它具有它自己的否定物在自身内,换言之,它在自身内具有与他物的联系,具有自身的中介作用。因此本质具有非本质的东西作为它自己固有的假象。但区别即包含有假象或中介性在内,而且既然凡是被区别开之物,一方面与它所从出的同一性有区别,因为它不是直接的同一性,而是同一性的假象;一方面它自身也仍然是一种同一性,所以它仍然采取存在或自身联系的直接性的形式。因此本质的范围便成为一个直接性与间接性尚未完全结合的范围。在这种不完全的结合里,每一事物都是这样被设定为具有自身联系,但同时又超出这自身联系的直接性。本质是一个反思的存在,一个映现他物的存在,也可以说,一个映现在他物中的存在。所以,本质的范围又是发展了的矛盾的范围,这矛盾在存在范围内还是潜伏着的。

    〔说明〕因为那唯一的概念构成一切事物的实质,所以在“本质”的发展里出现了和在“存在”的发展里相同的范畴,不过采取反思的形式罢了。所以,在存在里为有与无的形式,而现在在本质里便进而为肯定与否定的形式所替代。前者相当于无对立的存在的同一性,后者映现其自身,发展其自身成为区别。这样,变易就立即进而发展为定在的根据,而定在当返回其根据时,即是实存(existenz)。

    本质论是逻辑学中最困难的一部门。它主要包含有一般的形而上学和科学的范畴。这些范畴是反思的知性的产物,知性将各范畴的区别一方面认作独立自存,一方面同时又明白肯定它们的相对性,知性只是用一个又字,将两方面相互并列地或先后相续地联合起来,而不能把这些思想结合起来,把它们统一成为概念。

    本质作为实存的根据 Ⅰ. 纯反思规定(die reine re elexionsbest immungen)

    (1)同一(identitabt)

    • 115

    本质映现于自身内,或者说本质是纯粹的反思;因此本质只是自身联系,不过不是直接的,而是反思的自身联系,亦即自身同一。

    〔说明〕这种同一,就其坚持同一,脱离差别来说,只是形式的或知性的同一。换言之,抽象作用就是建立这种形式的同一性并将一个本身具体的事物转变成这种简单性形式的作用。有两种方式足以导致这种情形:或是通过所谓分析作用丢掉具体事物所具有的一部分多样性而只举出其一种;或是抹煞多样性之间的差异性,而把多种的规定性混合为一种。

    如果我们将同一与绝对联系起来,将绝对作为一个命题的主词,我们就得到:“绝对是自身同一之物”这一命题。无论这命题是如何的真,但它是否意味着它所包含的真理,却是有疑问的,因此至少这命题的表达方式是不完满的。因为我们不能明确决定它所意味的是抽象的知性同一,亦即与本质的其他规定相对立的同一,还是本身具体的同一。而具体的同一,我们将会看见,最初〔在本质阶段〕是真正的根据,然后在较高的真理里〔在概念阶段〕,即是概念。——况且绝对一词除了常指抽象而言外,没有别的意义。譬如绝对空间、绝对时间,其实不过指抽象空间、抽象时间罢了。

    本质的各种规定或范畴如果被认作思想的重要范畴,则它们便成为一个假定在先的主词的谓词,因为这些谓词的重要性,这主词就包含一切。这样产生的命题也就被宣称为有普遍性的思维规律。于是同一律便被表述为“一切东西和它自身同一”;或“甲是甲”。否定的说法:“甲不能同时为甲与非甲”。这种命题并非真正的思维规律,而只是抽象理智的规律。这个命题的形式自身就陷于矛盾,因为一个命题总须得说出主词与谓词间的区别,然而这个命题就没有作到它的形式所要求于它的。但是这一规律又特别为下列的一些所谓思维规律所扬弃,这些思维规律把同一律的反面认作规律。——有人说,同一律虽说不能加以证明,但每一意识皆依照此律而进行,而且就经验看来,每一意识只要对同一律有了认识,均可予以接受。但这种逻辑教本上的所谓经验,却与普遍的经验是相反的。照普遍经验看来,没有意识按照同一律思维或想象,没有人按照同一律说话,没有任何种存在按照同一律存在。如果人们说话都遵照这种自命为真理的规律(星球是星球,磁力是磁力,精神是精神),简直应说是笨拙可笑。这才可算得普遍的经验。只强调这种抽象规律的经院哲学,早已与它所热心提倡的逻辑,在人类的健康常识和理性里失掉信用了。

    附释:同一最初与我们前面所说的存在原是相同之物,但同一乃是通过扬弃存在的直接规定性而变成的,因此同一可以说是作为理想性的存在。对于同一的真正意义加以正确的了解,乃是异常重要之事。为达到这一目的,我们首先必须特别注意,不要把同一单纯认作抽象的同一,认作排斥一切差别的同一。这是使得一切坏的哲学有别于那唯一值得称为哲学的哲学的关键。真正的同一,作为直接存在的理想性,无论对于我们的宗教意识,还是对于一切别的一般思想和意识,是一个很高的范畴。我们可以说,对于上帝的真正知识开始于我们知道他是同一——是绝对的同一的时候。因为这即包含有认识世界上的一切力量和一切光荣在上帝面前尽皆消失,它们只不过是他的力量和他的光荣之映现罢了。再就同一作为自我意识来说,也是这样,它是区别人与自然,特别是区别人与禽兽的关键,后者即从未达到认识其自身为自我,亦即未达到认识其自身为自己与自己的纯粹统一的境界。更就同一和在思维的联系方面的意义而言,最要紧的是不要把存在及其规定作为扬弃了东西包含于自身内的真同一与那种抽象的、单纯形式的同一混淆起来。凡是从感觉和当下直观的立场所经常提出的那一切对于思维的攻击,如说思想偏执、僵硬、毫无内容等等,都是基于一个错误的前提,即认为思维的活动只在于建立抽象的同一,而形式逻辑在提出我们上面曾讨论过的那条所谓思维的最高规律时,正好确认了这一前提。如果思维活动只不过是一种抽象的同一,那末我们就不能不宣称思维是一种最无益最无聊的工作。概念以及理念,诚然和它们自身是同一的,但是,它们之所以同一,只由于它们同时包含有差别在自身内。

    (2)差别(der unterschied)

    • 116

    本质只是纯同一和在自己本身内的假象,并且是自己和自己相联系的否定性,因而是自己对自己本身的排斥。因此本质主要地包含有差别的规定。

    异在(anderssein)在此处已不复是质的东西,也不复是规定性和限度,而是在本质内,在自身联系的本质内,所以否定性同时就作为联系、差别、设定的存在、中介的存在而出现。

    附释:如果有人问:同一如何会发展成为差别呢?他在这个问题里便预先假定了单纯的同一或抽象的同一是某种本身自存之物,同时也假定了差别是另一种同样地独立自存之物。然而这种假定却使得对于上面所提出的问题的解答成为不可能。因为如果把同一认作不同于差别,那末我们事实上只能有差别,因而无法证明由同一到差别的进展。因为对那个提出如何进展的问题的人,进展的出发点根本就不存在。因此,这个问题,试细加思考,将会证明为完全没有意义。而且对于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将会首先引出另一问题,即是他所设想的同一究竟是什么?其结果是他所设想的同一,的确毫无内容,而同一对他只不过是个空名罢了。再则,象我们曾经看到那样,同一无疑地是一个否定的东西,不过不是抽象的空无,而是对存在及其规定的否定。而这样的同一便同时是自身联系,甚至可以说是否定的自身联系或自己与自己的区别。

    • 117

    首先,差别是直接的差别或差异(die verschiedenheit)。所谓差异〔或多样性〕即不同的事物,按照它们的原样,各自独立,与他物发生关系后互不受影响,因而这关系对于双方都是外在的。由于不同的事物之间的差别对它们没有影响,无关本质,于是差别就落在它们之外而成为一个第三者,即一个比较者。这种外在的差别,就其为相关的事物的同一而言,是相等;就其为相关的事物的不同而言,是不相等。

    〔说明〕这些规定经知性加以区分到了如此固定的地步,以致比较相等及不相等时,虽说有同样的基础,而相等与不相等也应是在同一基础之上的不同的方面或观点;但知性总是坚持:相等本身只是同一,不相等本身只是差别。

    关于同一,有“同一律”,关于差异,也同样有“相异律”的提出,说:“凡物莫不相异”,或者说:“天地间没有两个彼此完全相同之物”。于是任何事物皆可依相异律加上一个差异的谓词,这和依同一律可以给予任何事物以同一的谓词正相反对。因此任何事物皆可加一条与同一律相矛盾的规律。

    但凡物莫不相异之说,既仅是由外在的比较得来,则任何事物的本身应只是自我同一,因而人们便可以说,相异律与同一律间并无矛盾。但相异既不属于某物或任何物的本身,当然也不构成任何主体的本质规定;这样,所谓相异律是无法加以表述的。假如依照相异律说某物本身即是相异,则其相异乃基于它的固有的规定性。这样,我们所意谓的就不再是广泛的差异或相异,而是指谓一种特定的差别。——这也就是莱布尼茨的相异律的意义。

    附释:当知性对于同一加以考察时,事实上它已经超出了同一,而它所看见的,只不过是在单纯差异或多样性形式下的差别。假如我们依照所谓同一律来说:海是海、风是风、月是月等等,那么,这些对象在我们看来,只是彼此毫不相干的,因此我们所看到的,不是同一,而是差别。但我们并不停留在这里,只把这些事物认作各不相同,就算完事,反之,我们还要进一步把它们彼此加以比较,于是我们便得到相等和不相等的范畴。有限科学的职务大部分就在于应用这些范畴来研究事物。我们今日所常说的科学研究,往往主要是指对于所考察的对象加以相互比较的方法而言。不容否认,这种比较的方法曾经获得许多重大的成果,在这方面特别值得提到的,是近年来在比较解剖学和比较语言学领域内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但我们不仅必须指出,有人以为这种比较方法似乎可以应用于所有各部门的知识范围,而且可以同样地取得成功,这未免失之夸大;并且尤须特别强调指出,只通过单纯的比较方法还不能最后满足科学的需要。比较方法所得的结果诚然不可缺少,但只能作为真正的概念式的知识的预备工作。

    此外,比较的任务既在于从当前的差别中求出同一,则我们不能不认数学为最能圆满达到这种目的的科学。其所以如此,即由于量的差别仅是完全外在的差别。譬如,在几何里一个三角形与一个四角形虽说有质的不同,但可以忽略这种质的差别,而说它们彼此的大小相等。数学具有这种优点,我们在前面(§99附释)已经说过,无论从经验科学或是从哲学来说,都用不着羡妒,因为这种优点是从我上面所说的单纯的知性的同一而来的。

    据说莱布尼茨当初在宫廷里提出他的相异律时,宫庭中的卫士和宫女们纷纷走入御园,四处去寻找两片完全没有差别的树叶,想要借以推翻这位哲学家所提出的相异律。毫无疑问,这是对付形而上学的一个方便法门,而且即在今天也还是相当受人欢迎的方便法门。但就莱布尼茨的相异律本身而论,须知,他所谓异或差别并非单纯指外在的不相干的差异,而是指本身的差别,这就是说,事物的本身即包含有差别。

    • 118

    相等只是彼此不相同的,不同一的事物之间的同一。不相等就是不相等的事物的关系。因此两者并非彼此毫不相干的方面或观点,而是一方映现在另一方之中。所以差异只是反思的差别、潜在的差别或特定的差别。

    附释:一方面单纯的差异的事物虽表明为彼此不相干,但另一方面,相等与不相等却是一对密切相互联系的范畴,没有这一范畴,便无法设想另一范畴。这种从单纯的差异发展到对立的过程,即在我们通常的意识里业已存在,只要我们能承认惟有在现存的差别的前提下,比较才有意义;反之,也惟有在现存的相等的前提下,差别才有意义。因此假如一个人能看出当前即显而易见的差别,譬如,能区别一枝笔与一头骆驼,我们不会说这人有了不起的聪明。同样,另一方面,一个人能计较两个近似的东西,如橡树与槐树,或寺院与教堂,而知其相似,我们也不能说他有很高的比较能力。我们所要求的,是要能看出异中之同和同中之异。但在经验科学领域内对于这两个范畴,时常是注重其一便忘记其他,这样,科学的兴趣总是这一次仅仅在当前的差别中去追溯同一,另一次则又以同样的片面的方式在同一中去寻求新的差别。这种情形在自然科学里特别显著。因为自然科学家的工作首先在于不断地发现新的和越来越多的新的元素、力、种或类等等,或者从另一方面,力求证明从前一直被认为单纯的物体,乃是复合的,所以近代的物理学家和化学家可以嘲笑那些古代哲人,仅仅满足于以四个并不单纯的元素去解释事物。其次,他们心目中的同一,仍然是指单纯的同一而言。譬如,他们不仅认电和化学过程本质上是相同的,并且将消化和同化的有机过程也看成单纯的化学过程。前面已经说过(§103附释),近代哲学常被人戏称为同一哲学,殊不知,揭穿了脱离差别的单纯知性的同一是虚妄不实的,恰好就是这种同一哲学,特别是思辩逻辑学,而这种新哲学也曾确实竭力教人不要自安于单纯的差异,而要认识一切特定存在着的事物之间的内在统一性。

    • 119

    差别自在地就是本质的差别,即肯定与否定两方面的差别:肯定的一面是一种同一的自身联系,而不是否定的东西,否定的一面,是自为的差别物,而不是肯定的东西。因此每一方面之所以各有其自为的存在,只是由于它不是它的对方,同时每一方面都映现在它的对方内,只由于对方存在,它自己才存在。因此本质的差别即是“对立”。在对立中,有差别之物并不是一般的他物,而是与它正相反对的他物;这就是说,每一方只有在它与另一方的联系中才能获得它自己的〔本质〕规定,此一方只有反映另一方,才能反映自己。另一方也是如此;所以,每一方都是它自己的对方的对方。

    〔说明〕差别的本身可用这样的命题来表达:“凡物莫不本质上不同”。换句话来说,“在两个相反的谓词中,只能使用一个谓词以规定一物,不能有第三个谓词。”这条对立律最显明地与同一律相矛盾。按照同一律,一物只是自己与自己相联系,但按照“对立律”,则一物必须与它的对立的别物相联系。这表示抽象思维之特别缺乏识见,把这样两个相反的原则并列起来作为规律,却并未细加比较。排中律是进行规定的知性所提出的原则,意在排除矛盾,殊不知这种办法反使其陷于矛盾。说甲不是正甲必是负甲;但这话事实上已经说出了一个第三者即甲,它既非正的的,亦非负的,它既可设定为正的,亦可设定为负的。譬如,正西指西向六英里,负西指东向六英里,如果正负彼此相消,则六英里的路程或空间,不论有没有对立,仍然保持原来的存在。即就数的单纯的加减或抽象的方向而言,我们也可以说以零为它们的第三者,但不容否认,知性所设定的加减之间的空洞对立,于研究数目、方向等抽象概念时,也有其相当的地位。

    在矛盾概念的学说里,譬如蓝的概念(因为在这样的学说里,即使感性的表象如颜色也称为概念),它的对方为非蓝的概念。所以这蓝的对方不会是一肯定的颜色,譬如说黄色,而只应被坚持为抽象的否定的东西。而这否定的东西本身同样是肯定的(参看下节),这个原理已包含在“与一个他物相对立的东西,即是它的对方”那句话里面了。所谓矛盾概念的对立的虚妄性充分表现在可说是普遍规律的堂皇公式上,这个公式说:每一事物对于一切对立的谓词只可具有其一,而不能具有其他。依此说来,则精神不是白的就是非白的,不是黄的就是非黄的,如此类推,以至无穷。

    因为忘记了同一与对立本身即是对立的,于是,对立的原则在矛盾律的形式下甚至被认为是同一律,一个概念对于两个正相反对的标志,两未具有或两皆具有,在逻辑上也被解释为错误的,例如一方形的圆,虽说一个多角的圆形和一个直线的弧形也一样地违背这一规律,但几何学家决不迟疑将圆形当作许多直线的边构成的一个多角形去看待。但象圆形这类的事物(就它的单纯的规定性或表面的界说来说)还不能说是概念。在圆形的概念里,中心和边线都同等重要,而且同时具有这两种标志。但是中心和边线却是彼此对立的、矛盾的。

    在物理学中所盛行的两极观念似乎包含了关于对立的比较正确的界说。但物理学关于思想的方式却仍遵循通常的逻辑。假如物理学将它的两极观念发挥出来,充分发展两极所含蕴的思想,那末,它一定会感到惊骇。

    附释一:就肯定性作为较高真理的同一性而言,肯定即是自己与自己同一的关系,同时也表示肯定并不是否定。孤立的否定性不外是差别本身。同一性本身实即是无规定性的;

    反之,肯定是自身的同一,而被认作与另一物相反;否定是具有非同一的规定的差别。故否定乃是差别自身内的差别。

    人们总以为肯定与否定具有绝对的区别,其实两者是相同的。我们甚至可以称肯定为否定;反之,也同样可以称否定为肯定。同样,譬如说,财产与债务并不是特殊的独立自存的两种财产。只不过是在负债者为否定的财产,在债权者即为肯定的财产。同样的关系,又如一条往东的路同时即是同一条往西的路。因此肯定的东西与否定的东西本质上是彼此互为条件的,并且只是存在于它们的相互联系中。北极的磁石没有南极便不存在,反之亦然。如果我们把磁石切成两块,我们并不是在一块里有北极,在另一块里有南极。同样,在电里,阴电阳电并不是两个不同的独立自存的流质。在对立里,相异者并不是与任何他物相对立,而是与它正相反的他物相对立。通常意识总是把相异的事物认作是彼此不相干。

    譬如,人们说,我是一个人,并且在我的周围有空气、水、动物和种种别的东西。这样,每一事物都在别的事物之外。与此相反,哲学的目的就在扫除这种各不相涉的〔外在性〕,并进而认识事物的必然性,所以他物就被看成是与自己正相对立的自己的他物。譬如无机物便不仅认作是有机物以外的某种别的东西,而须认作是有机物的必然的对立者。两者之间彼此皆有本质的关系。两者之中的任何一方,只有由于排斥对方于自身之外,才恰好借此与对方发生联系。同样,自然不能离开精神而存在,精神不能离开自然而存在。当我们在思想里停止说:“此外也还有别的东西是可能的”一类的话时,我们的思想便算得前进了一重大步骤。因为当人们说那样的话时,他们便陷入了偶然性之中。反之,有如前面所说那样,一切真的思想都是必然性的思想。

    在近代自然科学里,最初在磁石里所发现的两极性的对立,逐渐被承认为浸透于整个自然界的普遍自然律。这无疑必须看成是科学的一个重大进步,只消我们不要在对立观念之外随便又提出单纯的差异的观念,认作同等有效。譬如,常有人有时很正确地认为颜色在两极性的对立中是彼此相反的,叫做所谓补充颜色,但有时又把颜色认作不相干的,只有量的差别的东西,如红、黄、绿等等。

    附释二:代替抽象理智所建立的排中律,我们无宁可以说:一切都是相反的。事实上无论在天上或地上,无论在精神界或自然界,绝没有象知性所坚持的那种“非此即彼”的抽象东西。无论什么可以说得上存在的东西,必定是具体的东西,因而包含有差别和对立于自己本身内的东西。事物的有限性即在于它们的直接的特定存在不符合它们的本身或本性。譬如在无机的自然界,酸本身同时即是盐基,这就是说,酸的存在仅完全在于和它的对方相联系。因此酸也并不是静止地停留在对立里,而是在不断地努力去实现它潜伏的本性。

    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说矛盾不可设想,那是可笑的。

    这句话的正确之处只在于说,我们不能停留在矛盾里,矛盾会通过自己本身扬其它自己。但这被扬弃的矛盾并不是抽象的同一,因为抽象的同一只是对立的一个方面。由对立而进展为矛盾的直接的结果就是根据,根据既包含同一又包含差别在自身内作为被扬弃了的东西,并把它们降低为单纯观念性的环节。

    • 120

    肯定的东西是那样一种差异的东西,这种差异的东西是独立的,同时对于它与它的对方的关系并非不相干。否定的东西也同样是一种独立自为的否定的自身关系、自为存在,但同时作为单纯的否定,只有在它的对方里它才有它的自身关系,它的肯定性。因此肯定与否定都是设定起来的矛盾,自在地却是同一的。两者又同是自为的,由于每一方都是对对方的扬弃,并且又是对它自己本身的扬弃。于是两者便进展到根据。——或者直接地就是本质的差别,作为自在自为的差别,只是自己与自己本身有差别,因此便包含有同一。所以在整个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差别中既包含有差别本身,又包含有同一性。作为自我联系的差别,同时也可说是自我同一。所谓对立面一般就是在自身内即包含有此方与其彼方,自身与其反面之物。对本质的内在存在加以这样的规定,就是根据。

    (3)根据(grund)

    • 121

    根据是同一与差别的统一,是同一与差别得出来的真理,——自身反映正同样反映对方,反过来说,反映对方也同样反映自身。根据就是被设定为全体的本质。

    〔说明〕根据的规律是这样说的:某物的存在,必有其充分的根据,这就是说,某物的真正本质,不在于说某物是自身同一或异于对方,也不仅在于说某物是肯定的或否定的,而在于表明一物的存在即在他物之内,这个他物即是与它自身同一的,即是它的本质。这本质也同样不是抽象的自身反映,而是反映他物。根据就是内在存在着的本质,而本质实质上即是根据。根据之所以为根据,即由于它是某物或一个他物的根据。

    附释:当我们说根据应该是同一与差别的统一时,必须了解这里所谓统一并不是抽象的同一,因为否则,我们就只换了一个名字,而仍然想到那业已认作不真的理智的抽象同一。为了避免这种误解,我们也可以说,根据不仅是同一与差别的统一,而且甚至是异于同一与差别的东西。这样,本来想要扬弃矛盾的根据好象又发生了一种新的矛盾。但即就根据作为一种矛盾来说,它并非静止地坚持其自身的矛盾,毋宁要力求排除矛盾于自身之外。根据之所以是根据,只是因为有根据予以证明。但由根据所证明的结果即是根据本身。这就是根据的形式主义之所在。根据和根据所证明的东西乃是同一的内容,两者的区别仅是单纯的自我关系和中介性或被设定的存在的形式区别。当我们追问事物的根据时,我们总是采取上面所提到过的(参看§112附释)反思的观点。我们总想同时看见事物的双方面,一方面要看见它的直接性,一方面又要看见它的根据,在这里根据已不复是直接的了。这也就是所谓充足理由律的简单意义,这一思维规律宣称事物本质上必须认作是中介性的。形式逻辑在阐明这条思维规律时,却对于别的科学提出一个坏的榜样。因为形式逻辑要求别的科学〔须说出根据〕,不要直接以自己的内容为可靠,但它自己却提出一个未经推演、未经说明其中介过程或根据的思维规律。如果逻辑家有权利说,我们的思维能力碰巧有这样的性质,即我们对于一切事物必须追问一个根据,那末,一个医学家答复为什么人落入水中就会淹死的问题时,也同样有权利说,人的身体碰巧是那样构成的,他不能在水中生活,或者一位法学家答复为什么一个犯法的人须受处罚时,他同样有权利说,市民社会碰巧是那样组成的,犯罪的人不可以不处罚。

    但是即使逻辑可以免除为充足理由律说出理由或根据的义务,它也至少总应该答复“根据究竟应该怎样理解”这一问题。照通常的解释,“根据即是有一个后果的东西”,初看起来,这个解释较之上面所提及的逻辑的定义似乎更为明白易解。但试进一步问什么叫做后果,则所得的答复说,后果即是有一个根据的东西,这足以表明这种解释之所以明白易解,仅在于它已预先假定了我们前此思想过程所产生的结果。

    但逻辑的职务只在于表明单纯被表象的思想,亦即那些未经理解、未经证明的思想,仅仅是构成自己规定自己的思想的一些阶段,因此即在思想的自己规定自己的发展过程中,那些未经理解和证明的思想便可同时得到理解和证明。

    在日常生活里以及在有限科学里,我们常常应用这种反思式的思想方式,意在对于所要考察的对象与日常生活的真切关系有所了解。对于这种认识方式,只要其目的可以说是仅在于求日常浅近的知识,当然无可非议,但同时必须注意,这种认识方式,无论就理论或就实践来看,都不能予人以确定的满足。其所以这样,乃由于这里所谓根据还没有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内容;因此当我们认为一物有了根据时,我们不过仅仅得到了一个直接性和中介性的单纯形式差别罢了。

    譬如,我们看见电流现象,而追问这现象的根据〔或原因〕,我们所得的答复是:电就是这一现象的根据。所以这种根据只不过是把我当前直接见到的同一内容,翻译成内在性的形式罢了。

    再则,根据并不仅是简单的自身同一,而且也是有差别的。对于同一的内容我们可以提出不同的根据。而这些不同的根据,又可以按照差别的概念,发展为正相对立的两种形式的根据,一种根据赞成那同一内容,一种根据反对那同一内容。譬如,试就偷窃这样的行为而论,这一事实便可区分为许多方面。这一偷窃行为曾侵犯他人的财产权;但这个穷困的偷窃者也借此获得了满足他的急需的物资,并且也可能是因为这被窃的人未能善于运用他的财产。诚然不错,在这里侵犯财产权比起别的观点来是决定性的观点,但单靠充足理由律却不能决定这个问题。诚然,照一般对于充足理由律的看法,这条规律不是空泛的理由律,而是充足的理由律,因此我们可以解释说,象刚才所举的偷窃例子,除了举出侵犯财产一点外,还可以举出别的一些观点作为根据,不过不能说是充分根据罢了。但须注意,既说充分根据,则“充分”一词不是毫无意义的废话,就是足以使我们超出根据这一范畴本身的词。“充分”二字,如果只空泛地表示提出根据的能力,那便是多余的或同语反复的字眼,因为根据之所以是根据,即因为它有提出理由的能力。如果一个士兵临阵脱逃以求保持生命,他的行为无疑地是违反军法的,但我们不能说,决定他这种行为的根据不够充分,否则他就会留守在他的岗位上。

    此外还有一层须说明的,即是一方面,任何根据都是充足的,另一方面,没有根据可以说是充足的。因为如上面所说的,这种形式的根据并没有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内容,因此并不是自我能动的和自我产生的。象这种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因而自我能动的内容,就是后面即将达到的概念。当莱布尼茨说到充足理由律劝人采取这个观点考察事物时,他所指的,正是这种概念。莱布尼茨心目中所要反对的,正是现时仍甚流行的、许多人都很爱好的、单纯机械式的认识方法,他正确地宣称这种方法是不充足的。譬如,把血液循环的有机过程仅归结为心脏的收缩,或如某些刑法理论,将刑罚的目的解释为在于使人不犯法,使犯法者不伤害人,或用其他外在根据去解释,这些都可说是机械的解释。如果有人以为莱布尼茨对于如此贫乏的形式的充足理由律会表示满意,这对他未免太不公平。他认为可靠的思想方式正是这种形式主义的反面。因为这种形式主义在寻求充分具体的概念式的知识时,仅仅满足于抽象的根据。也就是从这方面着想,莱布尼茨才区别开causas of eicientes (致动因)与causas einales(目的因)彼此间不同的性质,力持不要停留于致动因,须进而达到目的因。如果按照这种区别,则光、热、湿平等虽应视为植物生长的致动因,但不应视为植物生长的目的因,因为植物生长的目的因就是植物本身的概念。

    还有一点这里必须提及的,即在法律和道德范围内,只寻求形式的根据,一般是诡辩派的观点和原则。一说到诡辩我们总以为这只是一种歪曲正义和真理,从一种谬妄的观点去表述事物的思想方式。但这并不是诡辩的直接的倾向。诡辩派原来的观点不是别的,只是一种“合理化论辩”(rabsonnement)的观点。诡辩派出现在希腊人不复满意于宗教上和道德上的权威和传统的时代,当时希腊人感觉到一种需要,即凡他们所承认为可靠的事物必须是经过思想证明过的。为了适应这一要求,诡辩派教人寻求足以解释事物的各种不同的观点,这些不同的观点不是别的东西,却正是根据。

    但前面已经说过,这种形式的根据并无本身规定了的内容,为不道德的违法的行为寻求根据,并不难于为道德的合法的行为寻求根据。要决定哪一个根据较优胜,就必须每个人主观自行抉择。要作这种抉择又须视各个人的意向和观点。于是人人所公认的本身有效的标准的客观基础便因而摧毁了。正是诡辩派这种否定的方面,理应引起上面所提及的坏名声。如世所周知,苏格拉底对于谁辩派曾到处进行斗争,但他并不只是简单地把权威和传统,与诡辩派的合理化论辩或强辩对立起来,而毋宁是辩证地指出形式的根据之站不住脚,因而将正义与善、普遍的东西或意志的概念之客观标准重新建立起来。即在现时,不仅在世间事物的论辩里,即在宗教的演讲里,采用合理化的方式以自圆其说,也是常有之事。譬如,为了引起听众的宗教信仰,牧师们不惜找出一切可能的根据,以教导世人对于上帝的恩典应有感谢之忱。对于这类论辩,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当不惜称之为诡辩。因为诡辩者并不深究所要辩护的东西的内容,(这种内容很可能是真的,)他只求说出根据的形式,通过这些理由或根据,他可以替一切东西辩护,但同时也可以反对一切东西。在我们这富于抽象反思和合理化的论辩的时代,假如一个人不能对于任何事物,即使最坏或最无理的事物说出一些好的理由,那末真可说他的教养还不够高明。世界上一切腐败的事物都可以为它的腐败说出好的理由。当一个人自诩为能说出理由或提出根据时,最初你或不免虚怀领受,肃然其敬。但到了你体验到所谓说出理由究竟是怎样一回事之后,你就会对它不加理睬,不为强辞夺理的理由所欺骗。

    • 122

    本质最初是自身映现和自身中介;作为中介过程的总体,它的自身的统一便被设定为差别的自身扬弃,因而亦即是对中介过程自身扬弃。于是我们又回复到直接性,或回复到存在,不过这种直接性或存在是经过中介过程的扬弃才达到的。

    这样的存在便叫做实存(existenz)。

    〔说明〕根据还没有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内容,也不是目的,因此并无能动性,也无创生力,而只是从根据出发产生了一个实存。因此这种特定的根据只是形式的。任何一个规定性,只要这规定性和它相联属的直接实存的关系,被认作自身联系,或被认作是一肯定的东西,都可叫做根据。只要可以说是根据的,便可说是好的根据,因为这里所谓“好的”乃是极抽象的用法,其实亦即是肯定的意思。而任何一个只要可以明白宣称为肯定的理由,都可说是好的。因此我们可以为任何事物寻出和提出根据,并且一个好的根据(譬如指导行为的一个好动机)可以产生某种实效,也可以不产生某种实效;可以有某种后果,也可以无某种后果。一个行为的推动根据〔或动机〕,要发生某种实效,譬如说,它必须被纳入于意志之内,只有这样,意志才能使它成为能动的,并成为一个原因。

    本质作为实存的根据 Ⅱ. 实存(Die Existenz)

    • 123

    实存是自身反映与他物反映的直接统一。实存即是无定限的许多实际存在着的事物,反映在自身内,同时又映现于他物中,所以它们是相对的,它们形成一个根据与后果互相依存、无限联系的世界。这些根据自身就是实存,而这些实际存在着的事物同样从各方面看来,既是根据复是依赖根据的后果。

    附释:实存一词(从拉丁文existere一字派生而来)有从某种事物而来之意。实存就是从根据发展出来的存在,经过中介的扬弃过程才恢复了的存在。本质作为被扬弃了的存在,最初已经表明为自身映现,而且这种自身映现的范畴有三:同一、差别和根据。根据既是同一和差别的统一,所以根据同时又是与它自己本身的差别。但这种出自根据的差别,绝不只是单纯的差别,正如根据自己不只是抽象的同一那样。根据便是对它自身的扬弃,根据扬弃其自身的目的、根据的否定所产生的结果,就是实存。这种由根据产生出来的实存,也包含有根据于其自身之内,换言之,根据并不退藏于实存之后,而正只是这自身扬弃的过程,并转变其自身为实存。这个道理即在我们通常意识里也可以表明,当我们寻求某一事物的根据时,我们并不把根据认作一种抽象的内在之物,而是仍然把它认作一个实际存在着的东西。譬如,走电使得一所房子失火,我们就把走电认为是燃烧的根据。又譬如,一个民族的伦理传统和生活方式常被看成一国宪法的根据。一般讲来,根据是实际存在着的世界呈现在反思里的形态,这实存着的世界是无定限的许多的实存着的事物的自身反映,同时反映他物互为对方的根据和后果。这个以实存着的事物为其总和的、表现得花样繁多的世界里,一切都显得只是相对的,既制约他物,同时又为他物所制约,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寻得一个固定不移的安息之所。我们反思的知性便把去发现、去追踪所有各方面的联系作为其职务。但关于这些联系的最后目的问题却没有得到回答,因此那要理解根本要义的理性的要求,便超出这种单纯的相对性观点进而寻求逻辑理念的较高的发展。

    • 124

    但是实际存在着的东西反映在他物内与反映在自身内不可分。根据就是这两方面的统一,实存就是从这种统一里产生出来的。因此实存着的东西包含有相对性,也包含有与别的实存着的东西多方面的联系于自己本身内,并且作为根据反映在自身内。这样,实存便叫做“物”或“东西”(das ding)。

    〔说明〕康德哲学中著名的“物自身”(das ding-an-sich)一概念在这里便显示出它的起源了。所谓物自身只是抽象的自身反映,它不反映他物,也不包含任何有差别的规定。

    一般讲来,物自身只是坚持着这些规定的空洞基础而已。

    附释:说物自身不可知,在某种意义下是可以承认的。因为如果知是指理解一对象的具体规定性而言,则物自身总的说来,只是极端抽象、毫无规定性的东西,当然是不可知。既然可说物自身,我们也同样有理由说“质自身”、“量自身”以及任何别的范畴。这意思就是单就这些范畴的抽象的直接性来说,而不过问它们的发展过程和内在规定性。假如我们只坚持着物自身〔而不问其他〕,这只能认为是我们知性的一种任性或起见。此外自身一词又常用来指谓自然界和精神界的内容,譬如,我们常说“电自身”,“植物自身”,甚或说“人自身”或“国家自身”。这里所谓自身,是指这些对象的真正的、固有的性质而言。这一意义的“自身”与物自身的意义,并无不同,且甚接近,所以当我们停留在这些对象的单纯自身时,那么我们便没有认识对象的真理,而仅仅看见片面的单纯抽象的形式。譬如说,“人自身”就是指婴儿而言。婴儿的目的就在于超出他这抽象的未充分发展的“自在”或潜在性,而是把最初只是自在的东西,也变为自为的,作一个自由而有理性的人。同样,国家自身是尚未充分发展的家长式的国家,涵蕴在国家这一概念内的各种政治功能还没有达到符合它的概念的宪政机构。在同样意义下,种子即可认作植物自身〔或潜在的植物〕。从这些例证看来,就可以知道,当我们以为事物自身或物自身是我们的认识所不能达到的某种东西时,我们便陷于错误了。一切事物最初都是在自身〔或潜在〕的,但那并不是它们的终极,正如种子是植物自身,只不过植物是种子的自身发展。所以凡物莫不超出其单纯的自身,超出其抽象的自身反映,进而发展为他物反映。于是这物便具有特质(eigenscha eten)了。

    本质作为实存的根据 Ⅲ. 物(Das Ding)

    • 125

    物或事物就是根据与实存这两个范畴由对立发展而建立起来的统一的全体。就它反映他物这一方面而言,物具有差别在自身内,因此它是个有规定性的具体的物。(a)这些规定性是彼此不同的。它们获得它们的自身反映并不是在于它们自身,而是在于“物”上。它们是“物”的特质(eigenschaeten),它们与物的关系就是在于为物所具有。

    〔说明〕物与特质便由“是”(sein)的关系进而为“有”(haben)的关系。诚然,某物也具有许多质(qualitten)在内,但这种由“是”到“有”的过渡是不够严密的。因为规定性作为质,是直接与某物为一,当某物失掉其质时,亦即失掉其存在(sein)。但“物”乃是自身反映,作为与差别、与它的诸规定也是有差别的同一体。——在许多语言里,“有”字都是用来表示“曾经”或“过去”。所以我们很可以正当地说,过去是被扬弃了的存在,精神是被扬弃了的、过去的存在的自身反映。惟有在精神中,过去还能继续持存,但精神却又能在它之内把这被扬弃了的存在同它自己区别开。

    附释:在“物”里一切反映的规定都作为实存着的东西而重现。所以“物”最初作为“物自身”,乃是自身同一的东西。但我们业已表明,同一不能离开差别而孤立,而物所具有的各种不同特质则是在差异形式下实存着的差别。前面早已表明差异的东西是彼此互不相干的,它们彼此之间除了由外在的比较而得到的关系外,没有别的关系。于是在“物”里我们便有了一个纽带,把那许多差异的特质相互联系起来。但特质出(eigenschaet)与质(qualitabt)却不可混淆。诚然我们也说某物有某些质。但这话却欠恰当,因为当我们说某物“有”某些特质时,这“有”字表示某物的独立性,但与它的质却是直接同一的某物,却还不具有这种独立性。某物所以为某物,只是由于其“质”,反之,“物”之所以是实存,诚然只是由于其特质,但它的实存却决不与此一特定的特质或彼一特定的特质有不可分离的关系,因此即或失掉了某一特质却并不失掉其所以是某物的存在。

    • 126

    (β)但甚至在根据里,他物反映也直接地是自身反映。因此“物”的许多“特质”不仅是彼此相异,而且又是自身同一的,独立的,并可脱离与“物”的联属的。但它们既是“物”彼此相异的、作为自身反映的规定性,则它们自身还不是具体的“物”,而只是自身反映的实存作为抽象的规定性——这就是质料(materien)。

    〔说明〕质料,例如磁或电等质料,还没有被称为“物”。——所谓质料即是真正的质,是与它的存在为一的,作为一个反映的存在(sein),达到了直接性的规定性,是实存。

    附释:将“物”所具有的特质独立化,使之成为物所由以构成的质料或质素,这当然是以“物”的概念为根据的,因而也是可以在经验中找到的。但是,把物的某些特质,如颜色或臭味等,解释为特殊的颜色质料或臭味质料,于是就得出结论说一切自然研究均告完成,而要发现事物的真正秘密,除了将这些特质分解成各种组成的质料以外,便无他事可作,那么,这也同样是违反我们的经验和思想的。把特质分解成独立的质料,只在无机的自然里有其一定的地位。例如,化学家将食盐或石膏分解为它们的质料,发现盐是由盐酸及硷构成的,石膏是由硫酸及窤e构成的,这是很对的。又如地质学家认花岗石是由石英、肉色石、金星石合成的,也是很对的。构成“物”的这些质素本身,有一部分仍然是“物”,这些物还可再分解为更抽象的质素,例如硫酸就是硫磺及氧的化合物;但由于这些质素或质料事实上既可解释成独自存在的东西,于是我们便常看见有人把许多没有这种独立性的特质也认作特殊的质料。譬如常有人说热的质素,电的质料或磁的质料。其实这些质素或质料只可认作是吾人知性的单纯虚构。一般说来,抽象反思知性的方式,就在于任意抓住个别范畴,把所要考察的一切对象,都归结到这些范畴。其实这些范畴只有作为理念发展的某些特定阶段,才有它们的效用;这种办法据说是为了便于作出解释,然而却与毫无成见的直观和经验相矛盾。甚至有人还将这种认为物的持存是由独立的质素所构成的理论常常应用到这种理论不再有任何效用的领域去。即在自然之内,把这些范畴应用于有机生命方面,也是显得不够用的。我们当然可以说,这一动物是由骨骼、筋肉、神经等所构成。但很明显,在这里我们用构成一词,与前面所说花岗石是由某些质素构成的,其意义大不相同。因为在花岗石里,各种质素的联合完全不相干,即使不联合在一起,各个质素仍可独立存在。反之,有机体的各部分、各肢节只有在它们的联合里才能存在,彼此一经分离便失掉其为有机体的存在。

    • 127

    这样看来,质料是抽象的、无规定的他物反映,或者说,同时是特定的自身反映。因此质料就是特定存在着的或定在的物性(dingheit),或物的持存性。这样,“物”在“质料”里有其自身反映(与§125相反)。物的持存不是在其自己本身内,而是由质料构成的,并且只是各质料的表面的联系,只是一种外在的结合。

    • 128

    (γ)质料作为实存与它自身的直接统一,对于规定性也是不相干的。因此许多不同的质料都结合为一个质料,结合为在反思的同一性范畴中的实存。反之,那些不同的规定性和它们彼此隶属于“物”的外在联系就是形式(eorm)。——

    这形式是有差别的反思范畴,但这种差别是实存着的并且是一全体。

    〔说明〕于是这一个没有特质的质料也就与物自身是一样的了。所不同的,只不过在于物自身本身就是一个极其抽象的东西,而这种质料则是本身也为他物而存在的、首先是为形式而存在的东西。

    附释:构成“物”的各种不同的质料自在地彼此都是相同的。因此我们得到一个一般的质料。在这种质料里,差别被设定为它的外在的差别,即单纯的形式。认为一切事物皆以同一的质料为基础,它们的关系单纯是外在的,按照它们的形式,全是不同的,——这种看法,在抽象反思的意识里最为流行。依这个看法,质料本身是漫无规定性的,但可以接受一切规定,同时质料又是有永久性的,在一切变化和更迭中仍同样维持其不变。质料这种中立于一切特定形式的特点,在有限事物里的确可以见到。譬如一块大理石,无论给予这一种雕像或那一种雕像的形式,或给予柱石的形式,这于它是不相干的。但我们不可忽视,象大理石这样的质料,只是相对地(与雕刻家相对)与形式不相干,并不是绝对没有形式。所以矿物学家便把这相对地没有形式的大理石认定为一特定的石的结构,有别于其他特定类型的石如沙石或云斑石。因此,我们说把质料孤立起来,认作一种无形式的东西,仅是一种抽象理智的看法,反之,事实上,在质料概念里就彻底地包括有形式原则在内,因而在经验中也根本没有无形式质料出现。认质料为原始存在的、本身无形式的看法历史甚长,远在古希腊,我们就已经遇见过。首先是在神话形式的混沌说里,混沌被想象为现存世界的无形式的基础。这种观念导致的结论,在于不认上帝为世界的创造主,而只把他认作世界的范成者或塑造者。与此相反,认上帝由无中创造世界的观点,则较为深刻。因为这个观点一方面表示质料并无独立性,另一方面指出形式并不是从外面强加于质料的,而是作为全体即包括有质料原则在自身内。这种自由的无限的形式,我们下面即可接触到,就是概念。

    • 129

    这样,“物”便分裂为质料与形式两方面,每一方面都是“物”的全体,都是独立自存的。但质料既是肯定的、无规定性的实存,作为实存既包含反映他物,也包含自身独立的存在。因此就质料作为这两种规定的统一来说,它本身就是形式的全体。但是形式已经作为这两种规定的全体,既包含自身反映,或者作为自身联系的形式,当然也会具有构成质料的规定。两者自在地是同一的。两者的这种统一性,一般被设定为质料与形式的联系,两者的这种联系,同样也正是它们的差别。

    • 130

    “物”作为这种的全体,就是矛盾。按照它的否定的统一性来说,它就是形式,在形式中,质料得到了规定,并且被降低到特质的地位(§125);而同时物又由许多质料所构成,这些质料在返回到物自身过程中,既同样是独立的,也同时是被否定的。于是“物”作为一种在自己本身内扬弃自己的本质的实存,——这就是现象(ergcheinung)。

    〔说明〕在“物”里面所设定的对质料的独立性的否定,在物理学里便叫做多孔性(porositabr)。这些质料中的每一种(色素、味素以及别的质素,如有些人所相信的声素,甚至包括热素,电质料等等),也是经过否定的。在这些质料的互相否定里或在它们的细孔里,我们又可发现许多别的独立的质料,而这些质料既同样有细孔,于是又留出空隙让别的质料可以交互存在。这些细孔并不是经验的事实,而是理智的虚构,理智利用细孔这概念来表示独立的质料的否定环节,用一种模糊混乱的想法以掩盖这些矛盾的进一步的发挥,按照这种想法一切皆独立,一切皆互相否定。在心理方面,如果用同样的方式把各种能力和活动皆加以实物化,它们的有机统一就会同样地变为它们彼此的互相作用的一团紊乱。

    这些细孔(这里所谓细孔并不是指有机体如树木或皮肤的细孔道或空隙,而是指所谓质料的细孔,如色素、热素或金属、结晶体内的细孔)是不能用观察加以证实的。同样,质料本身以及与质料分离的形式,首先是物以及用质料构成的物的持存,或就物作为本身独立自存,并具有某些特质,这一切都是抽象反思或理智的产物。这种抽象理智自诩要观察事实,且扬言要记述其穷尽观察所得的东西,但反而产生出一种形而上学。这种形而上学在各方面都充满了矛盾,却仍然为理智所不自知觉。

    现象(Die Erscheinung)

    • 131

    本质必定要表现出来。本质的映现(scheinen)于自身内是扬弃其自身而成为一种直接性的过程。此种直接性,就其为自身反映而言为持存、为质料,就其为反映他物,自己扬弃其持存而言为形式。显现或映现是本质之所以是本质而不是存在的特性。发展了的映现就是现象。因此本质不在现象之后,或现象之外,而即由于本质是实际存在的东西,实际存在就是现象。

    附释:实存被设定在它的矛盾里就是现象。现象却不可与单纯的假象相混。假象是存在或直接性最切近的真理。直接性并不是指独立自倚之物而言。反之,直接性只是一种假象,既是假象,它就概括地被看成是本质单纯的自身存在。本质最初是映现在自身内的全体,但它并不停留在这种内在性里,而是作为根据进展到实存,而这个实存的根据又不在其自身内而在他物内,也只是现象。当我们说到现象时,我们总联想到一堆不确定的具有杂多性的实际存在着的事物,它们的存在纯粹是相对的,因而没有自身的基础,只能算作一些过渡的阶段。由此即可同时看出,本质并不徘徊于现象之外或现象之后,无宁可以说,本质似乎以它无限的仁惠,让它的假象透露在直接性里,并予以享受定在的欣幸。于是这样建立起来的现象便不站在自身的脚跟上,它的存在便不在自身而在他物。作为本质的上帝,当他让其自身显现在不同阶段的实存中,也可以说具有创造世界的大仁,但同时他又是超出于这世界的大力量,并且又是正义,可以使得这个实存世界的孤立自存的内容,表现为只是单纯的现象。

    现象当然是逻辑理念的一个很重要的阶段。我们可以说哲学与普通意识的区别,就在于哲学能把普通意识以为是独立自存之物,看出来仅是现象。问题在于我们必须正确地理解现象的意义,以免陷于错误。譬如,当我们说某物只是现象时,也许会被误解为,与单纯的现象比较,那直接的或存在着的东西,好象要高一级似的。事实上恰与此相反,现象较之当前的单纯存在反而要高一级。现象是存在的真理,是比存在更为丰富的范畴,因为现象包括自身反映和反映他物两方面在内,反之,存在或直接性从是片面的没有联系的,并且似乎只是单纯地依靠自身。再则,说某物只是现象,总暗示着那物有某种缺点,其缺点即在于现象自身有了分裂或矛盾,使得他没有内在稳定性。比单纯现象较高一级的范畴就是现实(wirklichkeit),现实就是本质范围内第三阶段的范畴,稍后即将予以讨论。

    在近代哲学史里,康德是第一个有功绩将前面所提及的常识与哲学思想的区别使之通行有效的人。但是康德只走到半路就停住了,因为他只理解到现象的主观意义,于现象之外去坚持着一个抽象的本质、认识所不能达到的物自身。殊不知直接的对象世界之所以只能是现象,是由于它自己的本性有以使然,当我们认识了现象时,我们因而同时即认识了本质,因为本质并不存留在现象之后或现象之外,而正由于把世界降低到仅仅的现象的地位,从而表现其为本质。一般人的朴素意识,在要求达到对全体的知识时,对于这种主观唯心论的说法,认我们所知道的仅只是现象,会抱怀疑不安的态度,那也是无可责难的。不过,素朴意识亟欲拯救知识的客观性时,很易于退回到抽象的直接性,不加深究,坚持以为当前所给予的这些抽象直接的东西就是真理和现实。费希特有一本小书,名叫《昭如白日的解说——对公众谈谈关于最新哲学的真正性质,一个逼着读者去理解的尝试》,用著者与读者对话的通俗方式去讨论主观唯心论与素朴意识的对立,以证明主观唯心论的立场的正确性。在这个对话里,读者向著者诉苦说,他实在没有法子使他采取主观唯心论的立场,他一想到围绕着他的事物都不是真实事物,而只是现象,便使得他感到怅惘而无安慰。读者的这种苦恼,实在无可责怪,因为我们想要他把自己看成是被禁锢于一个无法穿透的单纯主观观念的包围中。可是另外,撇开这种纯主观的现象观不论,我们不能不说,我们有一切理由足以感到欣慰,这是因为我们所须应付的围绕着我们的那些事物,并不是些坚固不摇、独立不倚的实际存在,而只是一些现象,假如真是象那种情况,那么,我们的身体以及精神,都会立即死于饥饿。

    现象 Ⅰ. 现象界(Die Welt der Erscheinung)

    • 132

    凡现象界的事物,都是以这样的方式存在着的:它的持存直接即被扬弃,这种持存只是形式本身的一个环节;形式包含持存或质料于自身内作为它自己的规定之一。这样,那现象界的事物,便以这形式亦即它的本质、它的有别于其直接性的自身回复当作它的根据,但是,这样一来,它就只是以形式的另一种规定性当作它的根据罢了。它的这个根据仍然同样是一现象界的东西,于是,现象便继续前进,成了由形式来中介持存,亦即由“非持存”来中介持存的一种无限的中介过程。这种无限的中介,同时也是一种自身联系的统一,而实际存在便因此发展成为一个现象的整体和世界,为一个自身回复了的有限性的整体和世界。

    现象 Ⅱ. 内容与形式(Inhalt und Eorm)

    • 133

    现象界中相互自外的事物是一整体,是完全包含在它们的自身联系内的。现象的自身联系便这样地得到了完全的规定,具有了形式于其自身内,并因为形式在这种同一性中,它就被当作本质性的持存。所以,形式就是内容,并且按照其发展了的规定性来说,形式就是现象的规律。但就形式不返回到自身来说,则这样的形式就成为现象的否定面,亦即无独立性的和变化不定的东西。这种形式就是〔与内容〕不相干的外在的形式。

    〔说明〕关于形式与内容的对立,主要地必须坚持一点:

    即内容并不是没有形式的,反之,内容既具有形式于自身内,同时形式又是一种外在于内容的东西。于是就有了双重的形式。有时作为返回自身的东西,形式即是内容。另时作为不返回自身的东西,形式便是与内容不相干的外在存在。我们在这里看到了形式与内容的绝对关系的本来面目,亦即形式与内容的相互转化。所以,内容非他,即形式之转化为内容;

    形式非他,即内容之转化为形式。这种互相转化是思想最重要的规定之一。但这种转化首先是在绝对关系中,才设定起来的。

    附释:形式与内容是成对的规定,为反思的理智所最常运用。理智最习于认内容为重要的独立的一面,而认形式为不重要的无独立性的一面。为了纠正此点必须指出,事实上,两者都同等重要,因为没有无形式的内容,正如没有无形式的质料一样,这两者(内容与质料或实质)间的区别,即在于质料虽说本身并非没有形式,但它的存在却表明了与形式不相干,反之,内容所以成为内容是由于它包括有成熟的形式在内。更进一步来看,我们固然有时也发现形式为一个与内容不相干、并外在于内容的实际存在,但这只是由于一般现象总还带有外在性所致。譬如,试就一本书来看,这书不论是手抄的或排印的,不论是纸装的或平装的,这都不影响书的内容。但我们并不能因为我们不重视这书的这种外在的不相干的形式,就说这书的内容本身也是没有形式的。诚然有不少的书就内容而论,并非不可以很正当地说它没有形式。

    但这里对内容所说的没有形式,实即等于说没有好的形式,没有〔名实相符的〕正当形式而言,并不是指完全没有任何形式的意思。但这正当的形式不但不是和内容漠不相干,反倒可以说这种形式即是内容本身。一件艺术品,如果缺乏正当的形式,正因为这样,它就不能算是正当的或真正的艺术品。

    对于一个艺术家,如果说,他的作品的内容是如何的好(甚至很优秀),但只是缺乏正当的形式,那么这句话就是一个很坏的辩解。只有内容与形式都表明为彻底统一的,才是真正的艺术品。我们可以说荷马史诗《伊利亚特》的内容就是特洛伊战争,或确切点说,就是阿基里斯的忿怒;我们或许以为这就很足够了,但其实却很空疏,因为《伊利亚特》之所以成为有名的史诗,是由于它的诗的形式,而它的内容是遵照这形式塑造或陶铸出来的。同样,又如莎士比亚《罗密欧与朱丽叶》悲剧的内容,是由于两个家族的仇恨而导致一对爱人的毁灭,但单是这个故事的内容,还不足以造成莎士比亚不朽的悲剧。

    进一步就内容与形式在科学范围内的关系而论,我们首先须记着哲学与别的科学的区别。后者的有限性,即在于,在科学里,思维只是一种单纯形式的活动,其内容是作为一种给予的〔材料〕从外界取来的;而且科学内容之被认识,并不是经过作为它所根据的思想从内部自动地予以规定的,因而形式与内容并不充分地互相浸透。反之,在哲学里并没有这种分离,因此哲学可以称为无限的认识。当然,哲学思维也常被认作是单纯的形式活动,特别是逻辑,其职务显然只在于研究思想本身,所以逻辑的无内容性可算得是一件公认的既成的事实。如果我们所谓内容只是指可以捉摸的,感官可以知觉的而言,那么我们必须立即承认一般的哲学,特别是逻辑,是没有内容的,这就是说,没有感官可以知觉的那种内容。不过好在通常意识以及一般的语言惯例所了解的内容,却并不仅限于感官上的可知觉性,也不仅限于单纯的在时空中的特定存在。

    大家都知道,一本没有内容的书,并不是指没有印得有字的一册空白纸,而是一本其内容有等于没有的书。而且经过仔细考察和深入分析,我们就可见得,对于一个有教养的人说来,所谓内容,除了意味着富有思想外,并没有别的意义。但这就不啻承认,思想不可被认作与内容不相干的抽象的空的形式,而且,在艺术里以及在一切别的领域里,内容的真理性和扎实性,主要基于内容证明其自身与形式的同一方面。

    • 134

    但直接的实存是持存自身的规定性,也同样是其形式的规定性。因此直接实存对于内容的规定性也同样是外在的,尽管内容由于它的持存环节而得到的这种外在性,对于它〔内容〕仍然是主要的。经过这样设定起来的现象就成为关系(verhabltnie),在这种关系里,同一个东西,即内容,作为发展了的形式,是既作为独立实际存在的外在性和对立性,又作为它们的同一性的联系(bezie-hung),而惟有在这种同一性的联系里,这有差别的两方面才是它们本身那样。

    现象 Ⅲ. 关系(Das VerhaBltnis)

    • 135

    (α)直接的关系就是全体与部分的关系;内容就是全体,并且是由(形式的)诸部分、由它自己的对立面所构成。这些部分彼此是不同的,而且是各自独立的。但只有就它们相互间有同一联系,或就它们结合起来而构成全体来说,它们才是部分。但是结合起来就是部分的对立面和否定。

    附释:本质的关系是事物表现其自身所采取的特定的完全普遍的方式。凡一切实存的事物都存在于关系中,而这种关系乃是每一实存的真实性质。因此实际存在着的东西不是抽象的孤立的,而只是在一个他物之内的。唯因其在一个他物之内与他物相联系,它才是自身联系;而关系就是自身联系与他物联系的统一。

    只要全体与部分这种关系的概念〔名〕和它的实在性〔实〕彼此不相符合,这种关系便是不真的。全体的概念必定包含部分。但如果按照全体的概念所包含的部分来理解全体,将全体分裂为许多部分,则全体就会停止其为全体。确有许多事物处于上述这样的关系中,但也正是由于这种原因,这些事物只是低级的不真的存在。在这里,一般地必须记着,在哲学讨论里“不真”一词,并不是指不真的事物不存在。一个坏的政府,一个有病的身体,也许老是在那里存在着。但这些东西却是不真的,因为它们的概念〔名〕和它们的实在〔实〕彼此不相符合。

    全体与部分的关系作为一种直接的关系,乃是反思的理智所非常容易理解的,而因此之故每当事实上我们在寻求较深邃的关系时,反思理智也常会以这种直接关系为满足。譬如,一个活的有机体的官能和肢体并不能仅视作那个有机体的各部分,因为这些肢体器官只有在它们的统一体里,它们才是肢体和器官,它们对于那有机的统一体是有联系的,决非毫不相干的。只有在解剖学者手里,这些官能和肢体才是些单纯的机械的部分。但在那种情况下,解剖学者所要处理的也不再是活的身体,而是尸体了。这倒并不是说科学家这种分解工作不应该有,这只是说,如果我们要真正认识有机体的生命,单凭生命体与部分之间的外在的机械的关系是很不够的。——如果应用这种外在的机械的关系去研究精神和精神世界的各种较高形态,当必更远为不够了。在心理学里虽还没有人明白提到灵魂的部分或精神的部分,但单纯用理智的抽象方法去研究这门学问的人,总不免同样以这种有限的关系的观念为基础。至少当他们列举并描述精神活动的各种形式,并孤立地分解成某些所谓特殊力量和性能时,他们所采取的就是这种外在的机械的关系的观点。

    • 136

    (β)因此上述那种全体与部分的关系中的唯一和同一的东西,即出现在那种关系中的自身联系,乃是一种直接的否定的自身联系,而且也可说是一种自身中介的过程,在这过程里,那唯一和同一的东西(即自身联系)本是与差别不相干的。可是这自身联系既是否定的自身联系,它就对自己本身作为自身反映而形成的差别持排斥态度。并且把自己设定为反映他物而实存着的东西,而且反过来,又把这种反映他物引回到自身关系和无差别。这就发展到力和力的表现。

    〔说明〕全体与部分的关系是直接的,因而是无意义的〔机械的〕关系,并且是一种将自身同一性转化为差异性的过程。在这转化过程里,全体过渡为部分,部分过渡为全体,而且在这一方面,便忘记了它与那一个方面的对立,因为每一方面,无论全体一面,或个别一面都各自被认为是独立存在。

    换言之,如认部分持存于全体内,并以全体为部分所构成,则我们一时便会认全体为持存的,另一时又会认部分为持存的,同时每一方都认它的对方为不重要。机械关系的肤浅性一般即在于各部分既彼此独立,而部分又离全体而独立。

    这种无聊的两方面循环往复的抽象关系也可以采取递推至无穷的方式。物质可分性无穷进展的关系就是如此。一个东西在某时被认作全体,于是我们便进而作部分规定,而这个规定旋即被忘记,反而认这部分为全体,于是又重新发生规定部分的工作,如此递推以至无穷。但如果将这种无穷递推的过程认作是否定的东西——它本是否定的东西——那么它就是这两方关系中的否定的自身联系,它就是力,一个作为自在存在的自身同一的全体。同时它又自己扬弃其内在存在并且表现其自身于外,这就是力的表现。反过来,这力的表现又消逝了而回复到力。

    力虽说具有这种递推的无限性,但也是有限的。因为〔力的)内容,或力及其表现的唯一和同一的东西,首先只潜在地是这种同一性;因为关系的两个方面的每一方面本身都还不是关系的具体同一性,都还不是全体。所以它们是彼此相异的,而它们的关系也是一种有限的关系。因此,力需要外在的诱导,它是盲目地起作用,而且由于这样地缺乏形式,所以内容也是受限制的、偶然的。它的内容与形式还没有真正的同一性,还不是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概念和目的。——

    这种区别有高度的重要性,却不易了解。要到以后讨论目的概念本身时,才作较细密的规定。若忽视这个区别,就会引起混乱,误认上帝为力,赫尔德的上帝观就特别犯了这种毛病。

    常有人说,力本身的性质还不知道,知道了的只是它的表现。须知,一方面,力的整个内容规定与力的表现的内容规定正是同一个东西;因此用一种力以解释一个现象,只是一空洞的同语反复。所以一般人以为无法知道的东西,实仅不过自身反映的空洞形式,惟有通过这种空洞的形式,力和它的表现才有区别,而这种空洞的形式同样是某种熟知之物。

    这种形式对于那只能从现象中得到认识的内容和规律,却毫无增益。到处也都有人肯定地说,使用这种形式并不会对力的性质提出什么说明;因而我们真无法看出当初为什么会把力的形式引进到科学里面来。但另一方面,力的性质当然是一个还没有被知道的东西,因为,无论就力的内容在它自己本身内如何必然地联结一起,无论力的内容自身如何受到限制,因而它的规定性必须以外在于它的他物为中介,才会联结在一起,——对这些我们都是仍然缺乏理解的。

    附释一:力与力的发挥的关系,和全体与部分的直接关系相比较,可认作是无限的关系。因为在力与力的发挥的关系里,两方面的同一是明白建立起来的,而在全体与部分的关系里,双方的同一则只是潜在的。全体虽为部分所构成,但全体一经分割成部分,便失其为全体。但力之为力则全靠其发挥,唯有经过发挥,力才返回其自身,而力的发挥亦即力的本身。但细究之,这种关系仍然是有限的,其所以有限,即在于它的中介存在。正如全体与部分的关系之所以有限,即在于它的直接性。力及力之发挥的中介关系的有限性,最明显的证明即在于每一种力都是受制约的,都需要其自身以外的别种东西以维持其存在。例如,磁力,如众所熟知,需要有铁才能发挥出来。至于铁的别种特质,如颜色、比重、或与酸的关系,却和铁与磁力的关系不相干。同样,别的力也始终必须经过自身以外的别的事物的制约和中介。另外,力的有限性也表明力需要外在的诱导才能发挥出来。而这诱导力的东西自身也仍是力的发挥,而这一力的发挥又同样需要诱导。这样我们所得到的,或者是复演那无穷的递推,或者是诱导的力与被诱导的力之相互为用。在任何一种情形下,我们都得不到运动的绝对开始,即国力不象目的因,尚没有内容自己规定自己本身的力量。力的内容是一种特定的被给予的东西,所以当力发挥出来时,正如一般人所常说的那样,它的效力是盲目的。从这里就可以理解到抽象的力的发挥和有目的行动之间的区别。

    附释二:那常被人重复提出的说法,即力的本身不可知,只有力的发挥方可知的说法,必须被斥为没有根据。因为力之所以为力,只在于它向外发挥,而我们从力的全部发挥里所得到的规律,同时就是对于力的本身的认识。但从认力之本身为不可知的说法里,却已正确的预示着力与力的发挥的关系仅是有限的关系了。就力之各种各样的发挥看来,最初好象只是一些杂多的没有规定性的东西,而且单就力的每一个别的发挥看来,也好象只是偶然的发动。直至我们把这种杂多归结为它的内在的统一,而予以“力”的名称,并在那好象是偶然的发挥中认识其支配着的规律时,我们便可意识到它的必然性了。但各种不同的力自身仍是杂多的东西,而且表现为彼此单纯地纷然杂陈,也好象是偶然的。因此在经验的物理学里,我们说引力、磁力、电力等等,同样在经验的心理学里,我们说记忆力、想象力、意志力以及其他的心理力量。于是又重新引起把这些不同的力量归结为统一的全体的需要,而这种需要,即使我们能将这多种不同的力归结为一个共同的原始的力,仍不能得到满足。因为这种原始的力气实只是一个空洞的抽象东西,正如抽象的物自体一样,没有内容。并且力及力的发挥的相互关系,本质上仍然是一种中介性的〔互相依赖的〕关系。如果认力为原始的、独立不倚的,这未免与力的概念或定义相矛盾了。

    根据这番对于力的性质的讨论,我们虽勉强可以承认称这实存着的世界为神圣的力的表现,但我们反对认上帝为一单纯的力,因为力仅是一个从属的有限的范畴。在文艺复兴时期,许多自然哲学家曾把自然界的各种现象追溯到一植基于各现象后面的力。这种说法被当时的教会斥责为无神论,实不为无因。大概教会以为,如果认为天体运行是由于引力,植物生长是由于生力等等,那就没有什么化育须由天意主宰,而上帝只好被贬抑成为各种自然力运行的一个悠闲的静观者。

    诚然,许多自然科学家,特别是牛顿,当他们用抽象的力的范畴来解释自然现象时,皆曾明白保证,他们的学说绝不会损害作为世界的创造者和主宰者的上帝的尊荣。但这种用力的观念来解释自然的办法,其逻辑的结果就是这样的:抽象的理智据以推论,就会执着每一个别的力本身,并且将这有限性的力坚持当作究竟至极者,和这种有限化了的独立的力和质素构成的世界相反,便只好用抽象的无限性去规定上帝,说他是不可知的、最高的、远居彼岸的存在了。这就是唯物论和近代启蒙思想的立场,它们对于上帝的看法,只限于表面上承认上帝的存在,而忽视了上帝之所以存在。所以在这场论辩里,教会和宗教思想在某意义下却站在较正确一边。因为那有限的理智的思想方式,对于认识自然界,以及精神世界的诸形态的真理,皆不能予人以充分满足。但另一方面我们却不能忽视经验有理由争取对于现存世界以及它各方面的内容的规定性予以思维的理解,并且进一步去寻求比只是抽象地相信上帝是世界的创造者和主宰者更深彻的智慧。当受到教会权威支持的宗教意识告诉我们说上帝以其全能的意志创造世界,上帝指导星球在轨道上运行,并赋予万有以存在及幸福时,尚剩下一个“为什么?”的问题没有答复。解答这个为什么的问题,一般就构成科学、经验科学以及哲学科学的共同任务了。当宗教意识拒绝承认科学哲学有权负起解答这问题的任务,并拒绝科学哲学提出这为什么的问题,而借口神圣之谜不可思议的说法以资搪塞时,则它的立场仍然与上面所提及的单纯的抽象的启蒙思想的立场初无二致。而且这种借口与基督教企求在精神和真理去认识上帝的明白的命令相违背,恐怕只是一种任意的独断,这种独断并不是基于基督徒的卑谦,而是出于高傲的狂热和顽固。

    • 137

    力是一个自身即具有否定性的联系于其自身内的全体,因为是这样的全体,所以它自己不断地排斥它自己,表现它自己。但这种“他物反映”,亦即同样是“自身反映”,(相当于前两节所说的全体与部分之间的区别)因此力的这种表现亦即力借以回复其为力的中介过程。力的表现本身即是出现在这种关系里两个方面的差异性的扬弃,和自在地构成力的内容的同一性的建立。因此,力及力的表现的真理性只是被区别为内与外两方面的关系。

    • 138

    (γ)内即是根据,而根据乃是现象和关系的一个方面的单纯形式。换言之,内即是“自身反映”的空洞形式。与“内”相对的为外,外是这样一种存在,这种存在同样是关系的形式,不过它是关系的具有“反映他物”的空洞规定的另一个方面的形式。内与外的同一性,就是充实了的同一性,就是内容,就是在力的运动中建立起来的自身反映与反映他物的统一。内与外都是那同一个全体性,而这统一体便以全体性为内容。

    • 139

    由此足见,第一,外与内首先是同一个内容。凡物内面如何,外面的表现也如何。反之,凡物外面如何,内面也是如何。凡现象所表现的,没有不在本质内的。几在本质内没有的,也就不会表现于外。

    • 140

    第二,但就内与外作为两个形式规定来说,两者仍是正相反的,甚至是彻底相反的。内表示抽象的自身同一性,外表示单纯的多样性或实在性。但就内与外作为一个形式的两个环节来说,它们本质上是同一的,所以凡最初仅仅在一个抽象中被设定起来的东西,便立刻也仅仅是在另一个抽象中设定了的。因此,凡只是在内者,也只是外在的东西,凡只是在外者,也只是内在的东西。

    〔说明〕反思的通常错误,即在于把本质当成单纯内在的东西。如果对本质单纯采取这样的看法,我们也可以说,这种看法本身就纯粹是一种外在的看法,而被这样看待的本质,也仅是空洞的、外在的抽象。

    有一个诗人说:

    没有创造的精神,浸透进自然的内心;

    谁只要了解它的外表,他真是异常幸运。

    我们甚至必须说,如果有人把自然的本质规定为内在的东西,那么,他也只是知道自然的外壳。——因为一般在存在里或甚至在单纯的感官知觉里,概念才是单纯在内的东西,因此概念在这阶段里只是一种外在于存在的东西,一种主观的没有真实性的存在或思维。——无论在自然界或在精神界,只要概念、目的或规律仅只是些内在的潜伏性或纯粹的可能性,那么它们才仅只是一种外在的无机的自然,一位第三者的知识,异己的力量等等。——唯有当一个人有了外在的表现,这就是说,表现在他的行为里,(当然这并不只是他的肉体的外面),他才算得有了内心。假如他仅只有内心的倾向,譬如说只在动机方面在意向方面他是良善的,有道德的,而他外表的行为并不和它相符合,则他的外面与他的内面都同样地空虚不实。

    附释:内与外的关系作为前面两种关系的统一,同时就是对单纯的相对性和一般现象的扬弃,但只要理智坚持内与外的分离,则它们便成为一对空虚的形式,彼此皆同样地陷于空无。无论在自然界以及精神界的研究里,对于内与外的关系的正确认识,有很大的重要性,特别须避免认内为本质的,为根本所系,而认外为非本质的,为不相干的错误。当我们习于以内与外的抽象区别来解释精神与自然的区别时,我们常遇见这种错误。就自然来说,无疑地大体上是外在的,不仅是对精神来说是外在的,甚至就它本身来说,也是外在的。但这里所谓大体上却并不是指抽象的外在性而言,因为天地间并没有抽象的外在性;宁可说,作为自然和精神的共同内容的理念在自然界里只得到外在的表现,但也就是由于这个原因,理念体现在自然界里仅仅是内在的,〔或潜在的〕。

    习于“非此即彼”方式的抽象理智,姑无论如何竭力反对这样的自然观,但在别的意识里,特别在宗教意识里,却仍可显然见到。按照宗教的观点,自然也同样是上帝的启示,并不亚于精神世界。两者彼此的区别,在于自然尚未能明白自觉其神圣本质,而精神(特别有限精神)的任务即在于使其神圣本质得到自觉。那些认自然的本质为单纯的内在性,因而非我们所能达到的人,适与认神灵为有嫉妒情绪的古希腊观点相同,而这种观点早已由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明白驳斥了。上帝是什么,他必显示出来、启示出来,并且首先通过自然,在自然内显示并启示出来。

    再则,一个对象的缺点或不完善之处,即在于它只是内在的,因而同时也只是外在的。或者同样可以说,即在于它只是外在的,因而同时也只是内在的。譬如一个小孩,一般就他是一个人来说,他当然是一个有理性的存在,但真正讲来,小孩的理性最初只是内在的,只表现为禀贩或志愿等。而他这种单纯的内在的理性,也有其单纯的外表形式,即表现在这小孩的父母的意志里,老师的学识里,以及围绕着这孩子的理性世界里。一个小孩的教育和培养即在于将他最初只是自在的或潜在的,因而亦即是为他的(为成年人的),也将成为自为的。那最初对小孩来说只是内在可能性的理性,通过教育得以实现于外。反过来说,同样那小孩最初看成是外在的权威,如礼俗、宗教、科学等等,经过教育之后,他将会意识到为他自己固有的内在的东西。在小孩是这样,在成人也是这样,只要他违反了他的使命,他的理智和意志老是被束缚于自然状态之下,也会是这样。例如一个罪犯所受的处罚,诚然是外在暴力所加的,但真正讲来,这处罚只是他自己的犯罪意志的表现。

    根据上面这番讨论,假如一个人作事有过失或错误,他根据内外的区别,诉说他的动机和意向是如何良好,那么,我们就会知道如何去平衡他了。生活里的确常有个别情形,由于恶劣的外在环境使得良好的动机成为泡影,使得有良好目的的计划在实行的时候受了阻碍。但一般讲来,即在这里内与外本质上的统一性仍然是有效准的。因此我们必须说:人的行为〔外〕形成他的人格〔内〕。对于那些自恃内在的优越性而虚骄自欺的人,可举出福音中一句名言去驳斥他:“汝须从行为的果实里去认识人”。这一伟大的名言,最初本来应用在道德和宗教生活方面,但进而仍可应用在科学和艺术的工作方面而有成效。一个有锐敏眼光的教师察出学生中有特殊秉赋的人,他可以表示他的意见,说某生是将来的拉斐尔或莫扎特,这也只有考验将来的结果,才可以证实他的话有无根据。但一个低能的画家或一个拙劣的诗人夸大他们内心充满了高尚的理想而自慰,那么这种安慰便是虚妄无谓的。如果他们坚决要求,须以他们主观的意向和理想作为评判他们实际作品的标准,那么我们有正当理由可以拒绝这种虚妄无理的要求。有时又常有另一种相反的情形发生。对于有良好而伟大成就的人,人们又常根据一种错误的内外的区别去加以不同情的判断。人们说,凡别人所完成的事业都仅只是外在的表现,而他们内心中却另为不良的动机所推动,如满足虚荣或私欲等。这可以说是嫉妒之心的表现。有嫉妒心的人自己不能完成伟大事业,便尽量去低估他人的伟大,贬抑他人的伟大性使之与他本人相齐。说到这里,让我们记起歌德的嘉言:“对于他人的伟大优点除了敬爱以外,没有别的适宜办法。”人们想用怀疑别人动机、诬蔑别人伪善的办法去剥夺别人可敬佩的成就,但必须注意,人诚然在个别事情上可以伪装,对许多东西可以隐藏,但却无法遮掩他全部的内心活动。在整个生活进程(decursus vitae)里任何人的内心也不可避免地必然要流露出来。所以即在这里,我们仍然必须说,人不外是他的一系列行为所构成的。

    近代特别有所谓“实用主义的”写历史的办法,即由于错误地把内心和外表分离开,于论述伟大历史人物时常常陷于罪过,即由于抹煞了并歪曲了对于他们的真实认识。不满意于其实地叙述世界史英雄所完成的伟大勋绩,并承认这些英雄人物的内心的内容也足以与其勋业相符合,这种实用主义的历史家幻想着他有理由并且有责任去追寻潜蕴在这些人物公开的显耀勋业后面的秘密动机。这种历史家便以为这样一来,他愈能揭穿那些前此被称颂尊敬的人物的假面具,把他们的本源和真正的意义贬抑成与凡庸的人同一水平,则他所写的历史便愈为深刻。为了达到这种实用主义的历史写法的目的,人们就常常鼓励对于心理学的研究,因为大家相信,心理学研究的结果,可以使我们看见支配人类行为的真实动机。但这里所说的心理学不过是对于人情的一些支节知识,它不求对于人性有普遍的和本质的理解,而主要地仅以特殊的、偶然的、和个别化的本能、情欲等等为观察的对象。但这种实用主义的心理学方法,至少应让那寻求伟大行为背后的动机的历史家有一个选择:即一方面在实质性的兴趣如爱国心、正义感、宗教真理等,另一方面在主观的形式的兴趣,如虚荣心、权力欲、贪婪等之间有所选择。但实用主义的心理学家必会认后一类动机为真正的推动力量,因为不如此他们便无法坚持内(行为的动机)与外(行为的内容)之间的对立的假定了。但真正讲来,内与外具有同一的内容,所以,为了反对这种学究式的小聪明,我们必须明白肯定地说,如果历史上的英雄仅单凭一些主观的形式的兴趣支配行为,那么他们将不会完成他们所完成的伟大事业。如果我们重视内外统一的根本原则,那我们就不得不承认伟大人物曾志其所行,亦曾行其所志。

    • 141

    使一个同一的内容还停留在〔对立的〕关系中的那些空虚的抽象〔观念〕,都在直接的过渡里扬弃其自身:一方过渡到对方。这内容的本身不是别的,即是对立两方的同一(§138)。这抽象的对立双方就是本质的假象设定起来作为假象的。通过力的表现,内便设定为“实存”。但这种设定乃是通过种种空虚的抽象而起的中介作用;这种中介过程在自己本身中消逝成为一种直接性,在这种直接性里,内与外是自在自为地同一的,内外的区别仅被规定为一种设定起来的东西。这种内外的同一就是现实(wirklichkeit)。

    现实(Die Wirklichkeit)

    • 142

    现实是本质与实存或内与外所直接形成的统一。现实事物的表现就是现实事物本身。所以现实事物在它的表现里仍同样还是本质性的东西。也可以说,只有当它有了直接的外部的实存时,现实事物才是本质性的东西。

    〔说明〕前面,存在和实存曾出现为直接事物的两个形式。

    存在一般讲来,是没有经过反思的直接性,并且是转向对方的过渡。实存是存在和反思的直接统一,因此实亦即是现象,它出于根据并回到根据。现实事物是上述那种直接统一的设定存在,是达到了自身同一的关系;因此,它得免于过渡,并且它的表现或外在性即是它的内蕴力;在它的外在性里,它已返回到自己;它的定在只是它自己本身的表现,而非他物的表现。

    附释:现实与思想(或确切点说理念)常常很可笑地被认作彼此对立。我们时常听见人说,对于某种思想的真理性和正确性诚然无可反对,但在现实里却找不着,或者再也无法在现实里得到实现。说这样的话的人,只表明他们既不了解思想的性质,也没有适当地了解现实的性质。因为这种说法,一方面认为思想与主观观念、计划、意向等类似的东西同义,另一方面又认为现实与外在的感性存在同义。在日常生活里,我们对于范畴及范畴所表示的意义,并不那么准确认真看待,也许勉强可以这样说,也许常有这样的情形发生,譬如说,某项计划或某种征税方法的观念本身虽然很好、也很适用,但这类东西在所谓现实里却找不到,而且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也难以实现。但抽象理智一抓住这些范畴,就夸大现实与思想的差别,认为两者之间有了固定不移的对立,因而说:在这现实世界里,我们必须从我们的头脑里排除掉观念。对于这种看法,我们必须用科学和健康理性的名义断然的予以驳斥。因为一方面观念或理念并不是仅藏匿在我们的头脑里,理念一般也并不是那样薄弱无力以致其自身的实现与否,都须依赖人的意愿。反之,理念乃是完全能起作用的,并且是完全现实的。另一方面现实也并不是那样地污浊、不合理,有如那些盲目的、头脑简单的、厌恨思想的实行家所想象的那样。现实就其有别于仅仅的现象,并首先作为内外的统一而言,它并不居于与理性对立的地位,毋宁说是彻头彻尾地合理的。任何不合理的事物,即因其不合理,便不得认作现实。在一般有教养的语言习惯里,我们也可察出与此种看法相符合的说法,譬如对于那没有作出真正显示才智的贡献和扎实的业绩的诗人或政治家,人们大都拒绝承认他是真实的诗人或真实的政治家。

    从刚才所提及的误认那直接看得见摸得着的为现实的通常看法里,我们也可以进一步找出关于柏拉图哲学与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关系问题上很流行的成见的来源了。依这种成见,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区别,在于前者承认理念并且只承认理念为真理,反之,后者否认理念,而与现实保持接触,因此被认作经验主义的奠基人和领袖。但须知,现实无疑是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基本原则,不过他所谓现实不是通常所说的当前直接呈现的材料,而是以理念为现实。亚里士多德批评柏拉图之点,确切点说,仅在于他认为柏拉图的理念只是一种潜能(δjdαβιs),但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都共同承认唯有理念才是真理,他所不同于柏拉图之处,即在于认为理念本质上是一种动力(edeρeiα),换言之,是完全发扬于“外”的“内”,因而是内外的统一或现实,也就是这里所说的加重意义的,名符其实的现实。

    • 143

    现实,作为具体的范畴,包含有前面那些范畴及它们的差别在内,也因此就是它们的发展。所以那些范畴在现实里只被规定为一种假象(schein),一种设定起来的东西(§141)。

    (a)作为一般的同一性,现实,首先只是可能性,——是一种自身反映,它被设定为与现实事物的具体统一性相反的、抽象的非本质的本质性。可能性对于现实性说来诚属本质的东西,但这不过表明,现实性同时也只是可能性。

    〔说明〕也许即由于可能性一范畴的重要性促使康德将它连同必然性和现实性一起当作属于样式的三个范畴。“因为这些范畴并不能使作为客体的概念丝毫有所增加,而只不过表示了概念与知识能力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可能性就是自身反映的空虚抽象,也就是以前所说的“内”,只不过现在它被规定为扬弃了的、仅仅设定起来的、外在的“内”。象这样的可能性无疑地又可以被设定为一种单纯的样式、一个无内容的抽象、或者更具体说来,被设定为只是属于主观思维的东西。与此相反,现实性和必然性,真正讲来,绝不是指仅仅为他物而存在的形态或样式,事实上恰与此相反,必然性和现实性也是设定起来的,但它们不是抽象地设定起来的,而是自身完成的具体的东西。

    因为可能性首先与具体的现实相反,只是一种自身同一的单纯形式,所以关于可能性这一范畴的规则就只应是:“一切不自相矛盾的东西都是可能的”;而照这样讲来,便可说,一切都是可能的;因为抽象思想可以给予这种同一性的形式以任何内容。但是,也可以说,一切事物都同样是不可能的。

    因为在每一内容里(内容必是具体的)其规定性皆可认为是特定的对立,因而也可认为是矛盾。——因此再也没有比关于这种可能和不可能的说法更空无意义的了。特别在哲学里,必不可说:“这是可能的”或“这里还有另一种可能”,或如大家常说的,“这是可以设想的”一类的话。对于这些业经指明为本身不真的范畴,我尤其愿意劝告历史家不要滥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空疏锐敏的理智,总喜欢去凭空揣想可能性,而且揣想相当多的可能性。

    附释:最初在想象里,我们总以为可能性是较丰富较广阔的范畴,而现实性则是较贫乏较狭窄的范畴。因此人们说:

    一切都是可能的,但不能说,凡是可能的因而也是现实的。但事实上,也就是说,根据思想来考察,现实性倒是较广阔的范畴,因为作为具体思想的现实性是包含可能性在自身内作为一个抽象环节的。这点即在通常意识里也可以看到,因为当我们谈到可能的事物与现实的事物须区别开,我们说:“这仅仅是可能的东西”之时,我们已感到现实性较高于可能性了。一般人总常常认为可能的即是可以设想的。但这里所说的可设想性,只是指用抽象同一的形式去设想任何内容而言。

    既然任何内容都可用抽象的形式去设想,现在只消把一个内容从它所有的许多联系里分离出来,即可设想一可能的东西了。因此任何内容,即使最荒谬、最无意识的东西,均可看作是可能的。月亮今晚会落到地球上来,这也是可能的。因为月亮是与地球分离的物体,很可能落到地球上来,正如一块抛在空中的石头会落在地上一样。又如土耳其的皇帝成为教皇也是可能的。因他既是一个人,就可能转而皈依基督教,可能成为天主教的僧侣等等。象这类的关于可能性的说法,主要是用抽象形式的方式去玩弄充足理由律。依此,可以说:任何事物都是可能的,只要你为它寻得出一个理由。一个人愈是缺乏教育,对于客观事物的特定联系愈是缺乏认识,则他在观察事物时,便愈会驰鹜于各式各样的空洞可能性中。譬如,在政治范围里,政客揣想出来的无奇不有的“马路新闻”,就是这种可能性的例子。再则,在实际生活中,恶意和懒惰即常常潜匿在可能性这一范畴后面,借以逃避确定的义务。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刚才所说的那种充足理由律也可同样应用到。明智的和有实践经验的人,决不受那种可能性的骗(正因为那只是可能的),而坚持要掌握现实,不过所谓现实并不是指当前的此时此地的特定存在而言。在日常生活里,很有不少的谚语,足以表示轻视抽象的可能性的意思。譬如说:“一个麻雀在手中比十个麻雀在屋顶上要好些。”

    再则,凡认为是可能的,也有同样的理由可以认为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一内容(内容总是具体的)不仅包含不同的规定,而且也包含相反的规定。譬如,我们可以说,没有比“我在”更不可能的事了。因为“我”既是单纯的自身关系,同时又是与他物相联系。对于自然界、精神界中任何一个事物,也都可同样如此说。可以说,物质是不可能的,因人物质是引力与斥力的统一。同样也可以说,生命、法律、自由,尤其是真正的三位一体的上帝是不可能的。因为依启蒙时期的抽象理智的原则,三位一体的上帝的概念在思想上是矛盾的,应予否认的。大体讲来,这都是由于抽象空疏的理智在玩弄抽象空疏的形式。而哲学对于这些问题的任务,只在于指明这些说法的空虚无内容。

    ①一个事物是可能的还是不可能的,取决于内容,这就是说,取决于现实性的各个环节的全部总合,而现实性在它的开展中表明它自己是必然性。

    • 144

    (β)但现实事物就其有别于那作为自身反映的可能性来说,本身只是外在的具体的东西、非本质的直接的东西。换言之,现实事物作为这样的直接的东西,就其最初(§142)

    是内与外的简单的直接统一来说,它就是一种非本质的外在物,因之同时(§140)它又是单纯的内在物或抽象的自身反映;而现实事物自己也因此仅可认作是一种单纯的可能性。现实事物如果与单纯的可能性处于同等地位,则它便成为一偶然的东西。反过来说,可能性也就是单纯的偶然性本身。

    • 145

    可能性与偶然性是现实性的两个环节,——即内与外,作为被设定起来的两个单纯的形式,这些形式构成现实事物的外在性。它们在自身规定了的现实事物里或内容里,以它们的自身反映作为它们本质性的规定的根据。因此足见,偶然的事物和可能的事物的有限性,即基于把形式规定与内容分离开了。所以某物是否偶然的和可能的全取决于内容。

    附释:可能性既只是现实性的单纯的内在性,正因为这样,它又只是外在的现实性或偶然性。偶然性一般讲来,是指一个事物存在的根据不在自己本身而在他物而言。现实性呈现于人们意识前面,最初大都是采取偶然性的形式,而这种偶然性常常被人们同现实性本身混淆起来了。但偶然事物仅是现实事物的片面的形式——反映他物的那一面或现实事物被认为单纯的可能事物那一面。因此我们认为偶然的事物系指这一事物能存在或不能存在,能这样存在或能那样存在,并指这一事物存在或不存在,这样存在或那样存在,均不取决于自己,而以他物为根据。概括讲来,一方面认识的任务同样在于克服这种偶然性。另一方面在实践范围内,行为的目的也在于超出意志的偶然性或克服任性(willkubr)。同样特别在近代常有人将偶然性过分地予以提高,且既在自然界又在精神界都曾给予偶然性以事实上不配有的一种价值。首先就自然而论,人们赞美自然,每每主要地仅因其品汇的繁多和丰富。这种丰富性,除了其中所包含的理念的展现之外,并不能提供给我们以较高的理性的兴趣,而且这些庞大繁多的有机和无机的品汇也仅供给我们以一种消失在纷纭模糊中的偶然性的观感而已。无论如何,那些受外在环境支配的五花八门的动物植物的个别类别,以及风、云状态的变幻多端,比起心灵里一时触发的奇想,和偏执的任性来,并不值得我们予以较高的估量。对于这种变化无常的现象加以赞美,乃是一种很抽象的心理态度,必须超出这种态度,进一步对自然的内在和谐性和规律性有更确切的识见。

    特别重要的,是对于意志方面的偶然性必须予以适当的估价。当我们说到意志的自由时,大都是指仅仅的任性或任意,或指偶然性的形式意志而言。诚然,就任性作为决定这样或那样的能力而言,无疑地是自由意志的一个重要环节(按照意志的概念来说它本身就是自由的);不过,任性却不是自由的本身,而首先只是一种形式的自由。那真正的自由意志,把扬弃了的任性包括在自身内,它充分意识到它的内容是自在自为地坚定的,同时也知道它的内容是完全属于它的。那停留在任性阶段的意志,即使它的决定,就内容看来,是符合真理和正义的,但它总不免有一种虚幻的感觉,以为如果它高兴的话,它当时仍然可以作出别种决定。若加以细究,便可看出,任性只要包含有矛盾,则它的内容与形式就是彼此对立的。任性的内容是外界给予的,并不是基于意志本身,而是被意识到以外在环境为根据的。就这种给予的内容来说,自由只在于选择的形式,这种表面上的选择,也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自由,因此也可看成只是一种主观假想的自由。试加以最后的分析,便可看到,那同样的外在环境,即那引起意志作任性的决定的环境,也必须认作是使意志所以恰好作出这样决定而不作那样决定的原因。

    从上面的讨论看来,虽说偶然性仅是现实性的一个片面环节,因此不可与现实性相混,但作为理念的形式之一,偶然性在对象性的世界里仍有其相当的地位。首先,在自然里,偶然性有其特殊作用。在自然的表面,可以说,偶然性有了自由的施展,而且我们也须予以承认,用不着象有时错误地赋予哲学那样的使命:即自命想要寻求出只能是这样,不会是那样的原因。同样,偶然性在精神世界也有其相当地位,如前面所说,意志在任性的形式下即包含有偶然性,但同时把它作为扬弃了的一个环节。但关于精神和精神的活动,也如关于自然一样,我们必须预先提防,不要被寻求理性知识的善意的努力所错引,想要对于具有显著的偶然性的现象界,去指出其必然性,或如一般人所常说的,要想对于现象界予以先验的构造。同样,譬如在语言里(虽说语言好象是思想的驱体),偶然性仍然无疑地占很重要的地位,偶然性与艺术及法律制度的关系亦复相同。科学、特别哲学的任务,诚然可以正确地说,在于从偶然性的假象里去认识潜蕴着的必然性。

    但这意思并不是说,偶然的事物仅属于我们主观的表象,因而,为了求得真理起见,只须完全予以排斥就行了。任何科学的研究,如果太片面地采取排斥偶然性、单求必然性的趋向,将不免受到空疏的“把戏”和“固执的学究气”的正当的讥评。

    • 146

    细究起来,上面所说的现实事物的外在性,其含义是这样的:就偶然性作为直接的现实性、作为自身同一性而言,它本质上只是一种设定的存在,但这种设定的存在,亦即是被扬弃了的东西,所以是一种存在在那里的外在性。这样,这外在的、特定存在着的偶然性便是一种预先设定了的东西,它的直接定在同时即是一种可能性,而且就其规定来说,也是被扬弃了的,于是偶然性就是另一事物的可能性,也可以说是另一事物可能的条件。

    附释:偶然性,作为直接的现实性而言,同时即是另一事物的可能性,但并不是象我们最初所讲的那种单纯的抽象的可能性,而是存在着的可能性,而这种作为存在的可能性即是一种条件。我们所说的,一个事物的条件,含有两种意义,第一是指一种定在,一种实存,简言之,指一种直接的东西。第二是指此种直接性的东西的本身将被扬弃,并促成另一事物得以实现的命运。——一般讲来,直接的现实性本身,并不是象它所应是的那样,而是一个支离破碎的、有限的现实性,而它的命运就在于被消毁掉。但现实性还有另一方面,那就是,它的本质性。这本质性首先即是它的内在的方面,但内在方面作为单纯的可能性,也注定了要被扬弃。这种被扬弃了的可能性即是一种新的现实性的兴起,而这种新兴的现实性便以那最初直接的现实性为前提、条件。从这里我们便可看出,条件一概念所包含的交替性了,一物的条件最初看来好象完全是单纯无偏似的。但事实上那种直接的现实性却包含转化成他物的萌芽在自身内。这种他物最初也仅是一可能的东西,然后它却扬弃其可能性形式而转变为现实性。这样新兴起来的现实性就是它所消耗了的那个直接的现实性所固有内在本质。这样,完全另外一个形态的事物就产生了,但它又并不是一个另外的事物,因为后者即是前面的直接现实性的本质的发展。在后一新兴的现实里,那些被牺牲了、被推翻了、被消耗了的条件,达到和自己本身的结合。——现实性矛盾发展的过程大致如此。现实并不仅是一直接存在着的东西,而且,作为本质性的存在,是其自身的直接性的扬弃,因而达到与其自己本身的中介。

    • 147

    (γ)当现实性的这种外在性这样发展成为可能性与直接现实性两个范畴,(彼此互为中介)的圆圈时,一般说来,便是真实的可能性。再则,作为这样一个圆圈,它就是一全体,因而就是内容,就是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实质。同样,按照这两个范畴在这统一体中的差别看来,就是形式本身具体的全体,亦即由内在到外在,由外在到内在的直接自身转化。形式的这种自身运动即是能动性(tabtigkeit),亦即实质证实其自身为一真实的根据,这根据复扬弃其自身而进为现实性,并且将偶然的现实性,或那些在前的条件予以证实,亦即将偶然的现实性或条件的自身反映或自身扬弃证实为另一现实性,为实质的现实性。如果一切条件均齐备时,这实质必会实现,而且这实质本身也是条件之一,因为实质最初作为内在的东西,也仅是一种设定的前提。发展了的现实性,作为内与外合而为一的更替,作为内与外的两个相反的运动联合成为一个运动的更替,就是必然性。

    〔说明〕必然性诚然可以正确地界说为可能性与现实性的统一。但单是这样空洞的说法,便会使必然性这一规定〔或范畴〕显得肤浅,因而不易了解。必然性是一个很困难的概念,其所以困难是因为必然性即是概念本身,但必然性概念所包含的各环节仍然被认为是些现实事物,而这些现实事物同时又只能被认为是些自身破裂的、过渡着的形式。因此,在下面的两节里,对于构成必然性的各个环节,将予以更加详尽的发挥。

    附释:当我们说某物是必然的时,我们首先总要问为什么?我们总以为必然的事物必是被设定起来的,是一个有前提的经过中介的事物。但假如我们停留在单纯的中介过程里,那么我们就还没有理解必然性的真正意义。那仅仅是通过中介派生出来的事物,其存在取决于他物,而非取决于自己,因而它仍然仅是偶然的东西。与此相反,我们所要达到的必然性,即一物之所以是一物乃是通过它自己本身,这虽然可以说是中介性的,但它却同时能扬弃其中介过程,并把它包含在自身之内。因此对于有必然性的事物我们说:“它是”,于是我们便把它当成单纯的自身联系,在这种自身联系里,它受他物制约的依他性也因而摆脱掉了。

    常有人说必然性是盲目的。这话可说是对的,如果意思只是说,在必然性的过程里目的或目的因还没有自觉地出现。

    必然的过程开始于彼此不相干、不相联的孤立散漫的情况的实际存在。这些情况乃是一个自身崩溃的直接现实性,由于这种否定就发生了一种新的现实性,这里我们便得到一种具有双重形式的内容:一方面作为已经实现的实质的内答,一方面作为孤立散漫的情况的内容,这些情况好象是一肯定的内容,而且最初令人觉得它们好象确是那样的肯定的内容。后一种内容本身实系空无的,因而转变为它自身的否定面,这样就成为已经实现了的实质的内容。这些直接的情况自身瓦解为形成他物的条件,但同时又被保持其为较高实质的内容。

    于是我们便说,从那样的情况和条件里,某种别样的事物产生了,因此我们又称这样的过程的必然性是盲目的。反之,我们试考察一下目的性的活动,在这里我们便早已认识到有一个目的作为内容,于是这种活动就不是盲目的,而是有识见的了。当我们说世界是受天意的支配时,这意思就包含有目的或天意在世界中一般是有效力的,是预先独立自主地决定了的,所以由此而产生出来的事物,是与前此自己预先知道了的、和意愿了的目的相符合的。

    无论如何,我们须认识那认世界为必然性所决定的看法与关于天意或神意的信仰并不是彼此排斥的。按照思想或理论看来,神圣天意的基础,我们此后即将指出,即是概念。概念是必然性的真理,它包含有扬弃了的必然性在自身内。反过来,同样可以说,必然性是潜在的概念。必然性只有在它尚未被理解时才是盲目的。因此假如把以认识人类事变的必然性为历史哲学的课题的学说,斥责为宿命论,那实在是再谬误不过了。由此足见,真正的历史哲学实具有证明天道不爽或表明世事符合天意的意义。有许多人想借排斥天意的必然性以示尊敬上帝,事实上是通过这些抽象想法把天意降低为一盲目的、无理性的妄作威福的偏心。平素的宗教意识常说到上帝的永恒不变的命令,这里即包含着明白承认必然性是属于上帝的本质。由于人在脱离了上帝的情况下,有他自己的特殊意见和愿望,大都感情用事,任性妄为,k于是他就会碰到这样的事情,他的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总是与他的本意和愿望完全不同。正与人相反,上帝知道他的意志是什么,在他的永恒的意志里,他决不为外来的或内发的任何偶然事变所左右,因此凡是天意所向的,也必然会坚定不爽地得到完成。

    一般讲来,必然性的观点对于我们的意向和行为都有很大的重要性。当我们把人世的事变认作有必然性时,初看起来,我们好象是处于完全不自由的地位。如所周知,古代人认必然性为命运(schicksal)。与此相反,近代人的观点则认必然性为一种安慰(trost)。安慰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放弃我们的目的和利益,接受必然性的支配,我们之所以这样去作,是因为我们盼望着对于我们的行为能得到某种补偿。反之,命运是不能给人以安慰的。但如果我们细察古代人对于命运的信念,则这种命运观不但不会予人以不自由的直观,反而足以示人以自由的洞见。因为前面说过,不自由是基于不能克复一种坚固的对立,亦即由于认为是如此的事和实际发生的事与应如此的事和应该发生的事,处于矛盾之中。反之,古代人的态度却是这样的:因为某事是如此,所以某事是如此,既然某事是如此,所以某事应如此。在这里他们并没有发现对立,因而也就不感到不自由、痛苦、或悲哀。对于命运的这种态度,如前面所说,无疑地是没有安慰的,但这种意态也不感到需要安慰,因为在这里主观性还没有达到无限的意义。这一观点,于比较古代的与近代的基督教的态度时,有决定的重要性,必须特别注意。

    如果所了解的主观性是指那单纯的有限的直接的主观性,和那具有私人利益和特殊嗜好的偶然任性的内容,一般说来,即人们所叫做“人”(person),以别于“事”(sache)

    (在“事”这个词的强调意义下,有如我们通常正确地使用这字,说这是关于“事”的问题,不是关于“人”的问题)的主观性而言,那末,我们不能不称赞古代人这种沉静的委诸命运的态度,并承认这种态度较之近代人的态度尤为高尚而有价值。因为近代人偏执地追逐其主观的目的,当他们被迫而放弃达到目的的愿望时,只以可能有获得另一种形式的补偿的展望聊自安慰。再则,主观性一词并不仅限于指那与客观实质或事情(sache)对立的坏的有限的主观性而言。反之,真正讲来,主观性是内在于客观事情的,因此这种意义的无限的主观性,就是客观事情本身的真理。照这样看来,则近代人安慰的观点就有了较新较高的意义了。并且在这种意义下,基督教也可看成是求安慰的宗教,甚且可说是求绝对安慰的宗敬。如人们所熟知,基督教包含有上帝愿人人都得到解救的教义。这就明白宣称,主观性有一种无限的价值。至于基督教之所以富于安慰的力量,是因为在基督教里,上帝被认识到为绝对的主观性。但主观性既包含有特殊性这一环节在内,则我们的特殊性也不得单纯地当作须予以完全否定的抽象东西,而须同时承认为一种应予保持的东西。古希腊人的神灵虽说同样地被认为是有人格的,但宙斯及阿波罗等诸神的人格并不是真实的人格,而只是一种想象的人格,换言之,这些神灵只是些人格化的产物,这样的产物自身并不自知,只是被知道而已。这种古代神灵的缺陷所在和薄弱无力,可以在当时希腊人的宗教信仰中寻出证据。按照他们的信仰不仅人,甚至神也认作是同样受命运(被注定的或被分配的命运)的支配。这种命运,人们必须认为是一种未揭发的必然性,因此也必须表象为完全非人格的、无自我的、盲目的。反之,基督教的上帝不仅是被知者,而且完全是自知者。他不仅是人心中的观念,而且是绝对真实的人格。

    对于这里所提到的几点的详细发挥,只好归诸宗教哲学,不过现在尚须顺便提请注意的,就是一个人对于他的一切遭遇,如果能本古谚所谓“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命运的主宰者”的精神去承当,确属异常重要。这意思就是说,凡人莫不自作自受。与此相反的看法,就是把自己所遭遇的一切,去抱怨别人,归咎环境的不利,或向别的方面推卸责任。这也就是不自由的观点,同时就是不满足的源泉。反之,假如一个人承认他所遭遇的横逆,只是由他自身演变出来的结果,只由他自己担负他自己的罪责,那么他便挺身作一自由的人,他并会相信,他所遭遇的一切并没有冤枉。一个在生活中得不到偏安,并且不满意于他的命运的人,遭遇着许多乖舛不幸的事,其唯一原因即由于他心怀错误的观念,总以为别人害了他,或对不其他。诚然,我们日常所遭遇的有许多事情,无疑地是偶然的。但偶然的遭遇也基于人的自然性。只要一个人能意识到他的自由性,则他所遭遇的不幸将不会扰乱他灵魂的谐和与心情的偏安。所以必然性的观点就是决定人的满足和不满足,亦即决定人的命运的观点。

    • 148

    必然性的三个环节为:条件、实质、和活动。

    (a)条件是(1)设定在先的东西。作为仅仅是设定起来的东西,条件只是与实质联系着的,但它既是在先的,它便是独立自为的,便是一种偶然的、外在的情况,虽与实质无有联系,而实际存在着;但带有这种偶然性既然同时与这作为全体性的实质有联系,则这设定在先的东西便是一个由诸条件构成的完全的圆圈。(2)这些条件是被动的,被利用来作为实质的材料,因而便进入实质的内容;正因为这样,这些条件便同样与这内容符合一致,并已经包含有这内容的整个规定在自身内。

    (b)实质也同样地是(1)一种设定在先的东西。就它是被设定的而言,它才只是一内在的可能的东西,就它是在先的而言,它乃是一独立自为的内容。(2)由于利用各种条件,实质取得了它的外在的实存,它也取得了它的各种内容规定的实现,这些内容规定与那些条件恰好相互符应,所以它(实质)依据这些条件而证实其自己为实质,而且同样也可说,实质是由这些条件产生出来的。

    (c)活动也同样是(1)独立自为地实存着的(如一个人,一个性格),同时活动之所以可能,仅由于有了种种条件并有了实质。(2)活动是一种将条件转变成实质、将实质转变成条件,亦即转变到实存一边去的运动。或者也可以说,活动仅是从各种条件里建立其实质(实质本来是潜在于这些条件里)的运动,并且是通过扬弃诸条件所具有的实存,而给予实质以实存的一种运动。

    就这三个环节彼此各有独立实存的形态而言,这种过程就是一外在的必然性。——这种外在的必然性是以一种有限制的内容为它的实质。因为,实质是一种具有简单规定性的整体;但这整体既然就它的形式说来是外在的,那么它因此就其自己本身来说,以及就其内容来说也是外在的。并且实质的这种外在性,即是实质的内容的限制。

    • 149

    因此必然性自在地即是那惟一的、自身同一的、而内容丰富的本质,这本质在其自身内的映现是这样的:它的各个差别环节都具有独立的现实的形式,同时这种自身同一的东西作为绝对的形式,即是扬弃其自身的直接同一性使成中介性,并扬弃其中介性使成直接性的活动。——凡必然的事物,都是通过一个他物而存在的,这个他物,则分裂而成为其中介作用的根据(实质和活动),并分裂而成为一个直接的现实性,或一个同时又是条件的偶然事物。必然的事物,既是通过一个他物而存在的东西,故不是自在自为的而是一种单纯设定起来的东西。但这种中介〔过程〕正是对其自身的直接的扬弃;根据和偶然的条件被转变成直接性,经过这样的转变,那设定起来的东西便被扬弃而成为现实性,而实质也就同它本身结合起来了。在这种自身返回里,必然的事物就绝对地存在着,作为无条件的现实性。——必然的事物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通过一连串的情况作为中介而成的,换言之,它是这样,因为一连串的情况是这样,而在一种情况下,它是这样:未经过中介,那就是说,它是这样,因为它是这样。

    现实(Die Wirklichkeit) Ⅰ. 实体关系(Das Substantialita)

    • 150

    必然的事物本身是绝对的关系。这就是说,它是(如上面各节所说)发展的过程,在这种过程中,关系也同样扬弃其自身而过渡到绝对的同一性。

    必然的事物,在其直接形式下,就是实体性与偶然性的关系。这种关系的绝对自身同一性,就是实体本身,而实体,作为必然性,乃是对这种内在性形式的否定,它因而设定其自身为现实性,但它又是对这种外在事物的否定。在这否定的过程里,现实的事物作为直接性的,只是一种偶然性的东西,而偶然性的东西使通过它的这种单纯的可能性过渡到一个别的现实性。这个过渡就是作为形式活动〔或矛盾进展〕(§148及§149)的实体同一性。

    • 151

    因此,实体就是各个偶性的全体,它启示,在各个偶性中,作为它们的绝对否定性,(这就是说,作为绝对的力量),并同时作为全部内容的丰富性。但这内容不是别的,即是这种表现的本身,因为那返回到自身成为内容的规定性本身,只是形式的一个环节,这个环节在实体的力量支配下,将过渡〔到另一环节〕。实体性乃是绝对的形式活动〔或矛盾进展〕,和必然性的力量,而一切内容仅是唯一隶属于这个过程的环节,——这个过程,乃是形式与内容相互间的绝对转化。

    附释:在哲学史里我们遇见实体为斯宾诺莎哲学的原则。

    对他的哲学有人极端称赞,也有人肆意诋毁,其价值和意义如何,从他在世的时候起,即有了很大的误解,也引起了很多的争辩。斯宾诺莎体系中,常被人们提出来攻击的主要之点,为他的无神论,甚至进而攻击他的泛神论。其所以被攻击的原因,真正讲来,是由于他认为上帝是实体,而且仅仅是实体。我们对于这些攻击的看法,首先要依据实体在逻辑理念的体系里所占的地位。虽说实体是理念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但还不是理念本身,不是绝对理念,而是尚在被限制的必然性的形式里的理念。上帝诚然是必然性,或者我们也可以说,上帝是绝对的实质,但他同时又是绝对的人格。认上帝为绝对的人格一点,就是斯宾诺莎所未达到的。因此我们不能不承认,他的哲学未能见到构成基督教意识内容的上帝的真性质。斯宾诺莎就血统讲来,是一个犹太人。大体看来,东方人的观点多认一切有限的事物仅是奄忽即逝,不能长存,这种东方人的世界观在斯宾诺莎的哲学里得到一种思想性的表述。这种东方的实体统一性的观点无疑地可以形成一切真正哲学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但不可停留在那里,不予以较高的推进。斯宾诺莎的哲学所缺少的,就是西方世界里的个体性的原则。这原则与斯宾诺莎主义同时代,在莱布尼茨的单子论里以哲学的形式首先出现。

    从这里出发我们再回头来看那认斯宾诺莎哲学为无神论的批评,便可明白看出这种指斥是没有根据的。因为他的哲学不但不否认上帝,并且承认上帝为唯一的真实存在。我们也不能说,斯宾诺莎虽认上帝为唯一的真实存在,但他的上帝却非真正的上帝,因此有了这样一个上帝,也和没有上帝差不多。如果这种批评正确的话,则一切别的哲学家,在他们的哲学理论里把上帝降到低于理念的地位,不仅那些只知道将上帝认作“主”的犹太教徒和回教徒,甚至连那些将上帝仅认作至高无上的,彼岸的、不可知的存在的许多基督教徒,都可和斯宾诺莎一样被指责为无神论者了。细察一下,攻击斯宾诺莎哲学为无神论,归结起来,实系指斥他未能将差别或有限性的原则给予正当的地位。接照斯宾诺莎的学说,真正讲来,既然没有世界,——意思是说没有积极的存在着的事物,那末,他的体系就不应称为无神论,而毋宁应反过来称为无世界论(akosmismus)。由此又可得到对于他的泛神论的攻击应持的态度。如果照通常的看法,泛神论是认有限事物的本身或有限事物的复合为上帝的学说,那么我们也不能不说斯宾诺莎的哲学逃脱了泛神论的攻击。因为照斯宾诺莎看来,有限的事物或世界一般是完全没有真理的。反之,正因为他持无世界论,所以他的哲学才确实是泛神论。

    刚才这样由内容着眼而寻出的缺点,同时也足以表明就是形式方面的缺点。虽然斯宾诺莎将实体放在他的系统的顶点,将实体定义为思想与广延的统一,但他却未阐明他如何发现两者的差别,并如何追溯出两者复归于实体的统一。他对于内容的进一步处理,是根据所谓数学方法进行的。即先提出界说和公理,接着就列出一系列的命题,并根据那些未经证明的前提,依据知性形式的推理,以证明这些命题。所以甚至有许多反对斯宾诺莎体系的内容和结论的人,都常常对于他的方法的严密次序予以高度赞扬。但真正讲来,这种无条件地承认他的形式或方法和无条件地反对他的内容,都是同样没有根据的。他的体系的内容的缺点在于并未认识到形式内在于内容里,而只是以主观的外在的形式去规定内容。

    他的实体只是直观的洞见,未先行经过辩证的中介过程。所以他的实体只是直接地被认作一普遍的否定力量,就好象只是一黑暗的无边的深渊,将一切有规定性的内容皆彻底加以吞噬,使之成为空无,而从它自身产生出来的,没有一个是有积极自身持存性的事物。

    • 152

    按照上述这一环节来说,实体作为绝对力量是自己与自己联系着的力量,(这种力量只是一内在可能性)并因而是决定着其自身成为偶性的力量,同时由偶性而设定起来的外在性又与这种力量有所区别,则这种力量,(正如它在必然性的第一种形式中,乃是实体那样)。现在就是真正的关系,——

    这就是因果关系。

    现实(Die Wirklichkeit) Ⅱ. 因果关系(Das KausalitaBts-V)

    • 153

    实体在如下情形下,即是原因:即当实体在过渡到偶性时,反而返回到自身,并且,因而是原始的实质,但同时又扬其它的自身返回或扬其它的单纯可能性,以设定其自身为它自身的否定者,从而产生出一种效果,产生出一种现实性。

    这种现实性虽然只是设定起来的东西,却通过产生效果的过程而同时又是必然的东西。

    〔说明〕原因,作为原始的实质,具有绝对独立性和一种与效果相对而自身保持其持存性的规定或特性,但原因只有在其同一性构成原始性本身的必然性中才过渡到效果。假如我们重新想要谈论一种特定的内容,可以说,我们找不到一种只存在于效果里而不存在于原因里的内容;——上述那种同一性就是绝对内容本身;但它也同样是形式规定。原因的原始性在效果里被扬弃了。它在效果里使自己成为一设定的存在了。但原因并不因此而消逝,现实的东西并不因此好象只是效果。因为这被设定的存在也同样直接地受到扬弃,甚或可说被设定就是原因的自身返回,就是它的原始性。只有在效果里,原因才是现实的,不是原因。因此原因,真正讲来,即是自因(causa sui),耶柯比由于对中介坚持片面的看法,曾在他讨论斯宾诺莎的书信里,(第二版,第416页),把自因(自果也是同样的),这一有关原因的绝对真理仅仅当成一种形式主义。他复指出,上帝不可定义为根据,本质上须定义为原因。因此,只消对于原因的性质予以透彻的考察,就可以看出,他这种办法没有达到他的意图。

    即使在有限的原因和有限的原因的观念里,也可看出因果内容具有这种同一性。雨、原因,和湿、效果,两者都是同一实际存在着的水。就形式讲来,原因(雨)是消失在效果(湿)里面了,但这样一来,效果也随之消失了,因为没有原因,也就没有效果,便只剩下非因非果的湿了。

    在通常意义的因果关系里,只要原因的内容是有限的(正如实体是有限的那样),只要原因与效果被认作两个不同的独立的存在,(但如果我们把两者的因果关系抽掉,它们就只是两个独立存在了)原因便是有限的。因为在有限的抽象思想里,我们总是固执着两个范畴在联系中的区别,所以我们也可以颠倒过来,将原因界说为一种被设定的东西或效果。

    这个作为效果的原因又有另一原因;依此递进,由果到因,以至无穷。同样,也可有一递退的过程,因为效果既与原因同一,故自身也可认作一原因,同时,也可认作另一足以产生别的效果的原因,如此递退,由因到果,以至无穷。

    附释:知性愈是习于反对实体这一概念,则它便愈是常常运用因果的关系。当它要把一个内容当作必然的事实来研究时,这抽象的理智便特别喜欢去追溯因果关系。诚然,因果关系无疑地是属于必然性的,但这种关系只是必然过程的一个侧面。这个必然过程同样必须扬弃那包含在因果关系里的中介性,并须表明其自身为简单的自身关系。如果我们固执着因果关系的本身,则我们便得不到这种关系的真理性,而只看见有限的因果性,而因果关系的有限性即在于坚持因与果的区别。但这两者并不仅是有区别,而且又是同一的。即在通常意识里,我们也可以看出这种同一性。我们说一物为因,仅因其有果,说一物为果,仅因其有因。由此足见,因果两者具有同一的内容,而因与果的区别主要只是设定与被设定的区别。而这种形式的区别也同样又扬弃其自身,因为原因不仅是一个他物的原因,而且又是它自己本身的原因;同时,效果也不仅是一个他物的效果,而且又是它自己本身的效果。依此看来,事物的有限性即在这里:因与果按概念说,虽是同一的,但这两种形式却表现出在如下方式上是分离开的,即因虽又是果,果虽又是因,但因却不在同样联系内是因,而果也不在同样联系内是果,这样,于是又发生无穷递进的情形:——无穷系列的因同时又表现为一无穷系列的果。

    • 154

    果是与因有区别的:果之为果在于设定它的原因,但这种设定性也同样是自身反映和直接性。只要我们执着于因果间的区别,则原因的作用,或原因所设定的后果,同时也就是原因的前提。于是另有一实体出现,在它上面发生效果。这实体既是直接的,便不是自己与自己联系着的否定性,不是主动的而是被动的。但作为实体,它同样也是主动的,它扬弃那设定在先的直接性和那设定给它的效果;它作出反应,换言之,它扬弃那第一个实体的活动。但这第一个实体的活动也同样是对它自己的直接性或对设定给它的效果的扬弃,从而它便扬弃了另一实体的活动,并作出反应。于是因果关系便过渡为〔主动与反作用的关系或〕相互作用(wechsel-wirkung)。

    在相互作用里,因果关系虽说尚未达到它的真实规定,但那种由因到果和由果到因向外伸展直线式的无穷进程,已得到真正的扬弃,而绕回转变为圆圈式的过程,因而返回到自身来了。直线式的无穷进程的圆圈化而绕圆为一自成其结的关系也如一般随处皆有的简单返回一样,即上面所说的那种无思想性的重复之中,只是一和同一的东西,也就是此一因与另一因以及两者彼此的联系。但此种联系的发展,相互作用,本身即是区别的变换,不过不是原因与原因的互换,而是因果关系中两环节的互换,就每一环节各个独立自为,又按照两者的同一性来说,原因之所以为原因,由于是效果的原因,反之,效果之所以为效果,由于是原因的效果,——

    而由于两者的这种不可分离性,所以设定其一环节,同时也就设定其另一环节。

    现实(Die Wirklichkeit) Ⅲ. 相互作用(Die Wechselwirkung)

    • 165

    在相互作用(die wechselsirkung)里,被坚持为有区别的因果范畴,(α)自在地都是同样的,其一方面是原因,是原始的、主动的、被动的等等,其另一方面也同样如此。同样,以对方为前提与以对方为所起作用的后果,直接的原始性与由相互作用而设定的依赖性,也是一样的东西。那以为是最初的第一的原因,由于它的直接性的缘故,也是一被动的,设定的存在,也是一效果。因此,所谓两个原因的区别乃是空虚的。而且原因自在地只有一个,这一个原因既在它的效果里扬弃自己的实体性,同样又在这效果里,它才使自己成为独立的原因。

    • 156

    (β)但上述这种因果统一性,也是独立自为的。因为这整个相互作用就是原因自己本身的设定,而且只有原因的这种设定,才是原因的存在。区别的虚无性并不只是潜在的或者只是我们的反思(见前一节)。而且相互关系本身就在于:将每一被设定起来的规定又再加以扬弃,使之转化为相反的规定,因而把诸环节的潜在的空虚性都设定起来了。在原始性里被设定有效果,这就是说,原始性被扬弃了,原因的作用变成反作用了,等等。

    附释:相互作用被设定为因果关系的充分的发展,同时也表明那抽象反思常利用来作护符的因象关系,也有其不满足之处,因为反思习于从因果律的观点来观察事物,因而陷于上面所说的无穷递进。譬如,在历史研究里,首先便可发生这样的问题:究竟一个民族的性格和礼俗是它的宪章和法律的原因呢,或者反过来说,一个民族的宪章和法律是它的性格和礼俗的原因呢?于是我们可以进一步说,两者,一方面民族性或礼俗,一方面宪章和法律,均可依据相互的联系的原则去了解。这样一来,原因即因其在这一联系里是原因,所以同时是效果,效果即因其在这一联系里是效果,所以同时是原因。同样的观点,可以适用于自然研究,特别适用于有生命的有机体的研究。有机体的每一个别官能和功能皆可表明为同样地处于彼此有相互影响的关系中。相互作用无疑地是由因果关系直接发展出来的真理,也可说是它正站在概念的门口。但也正因为如此,为了要获得概念式的认识,我们却不应满足于相互关系的应用。假如我们对于某一内容,只依据相互关系的观点去考察,那么事实上这是采取了一个完全没有概念的态度。我们所得到的仅是一堆枯燥的事实,而对于为了应用因果关系去处理事实所首先要求的中介性知识,仍然得不到满足。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应用相互作用一范畴所以不能令人满足的缘故就可见到,相互关系不但不等于概念,而且它本身首先必须得到概念的理解。这就是说,相互关系中的两个方面不可让它们作为直接给予的东西,而必须如前面两节所指出那样,确认它们为一较高的第三者的两个环节,而这较高的第三者即是概念。例如,认斯巴达民族的风俗为斯巴达制度的结果,或者反过来,认斯巴达的制度为他们的风俗的结果,这种看法当然是不错的。不过这种看法不能予人以最后的满足,因为事实上,这种看法对于斯巴达民族的风俗和制度并没有概念式的理解。而这样的理解只在于指出这两个方面以及一切其他足以表现斯巴达民族的生活和历史的特殊方面,都是以斯巴达民族的概念为基础。

    • 157

    (γ)

    这种自己与自己本身的纯粹交替,因此就是显露出来的或设定起来的必然性。必然性本身的纽带就是同一性,不过还只是内在的和隐蔽的同一性罢了。因为必然性是被认为现实事物的同一性,而这些现实事物的独立性却正应是必然性。因此实体通过因果关系和相互作用的发展途程,只是这样一个设定:即独立性是一种无限的否定的自身联系,——

    一般说来,所谓否定的联系,是说在这种联系里,区别和中介成为一种与各个独立的现实事物彼此相独立的原始性,——其所以说是无限的自身联系,是因为各现实事物的独立性也只是它们的同一性。

    • 158

    因此必然性的真理就是自由,而实体的真理就是概念——这是一种独立性概念,其独立性,在于自己排斥自己使成为有区别的独立物,而自己作为这种自身排斥却与自身相同一,并且,这种始终在自己本身之内进行的交替运动,只是与自己本身相关联。

    附释:必然性常被称作坚硬的,单就必然性的本身,或就必然性的直接形态而言,这话诚然不错。这里我们有一种情况,或一般讲来,一种内容,具有一种独立自存性。必然性首先包含着这样的意思:即一个对象或内容骤然遭遇着某种别的东西的阻碍,使得它受到限制,而失掉其独立自存性。

    这就是直接的或抽象的必然性所包含的坚硬的和悲惨的东西。在必然性里表现为互相束缚,丧失独立性的两方面,虽有同一性,但最初也只是内在的,还没有出现在那受必然性支配的事物里。所以从这种观点看来,自由最初也只是抽象的,而这种抽象的自由也只有通过放弃自己当前的存在情况和所保有的东西,才可得到拯救。此外我们前此已见到,必然性发展的过程是采取克服它最初出现的僵硬外在性,而逐渐显示它的内在本质的方式。由此便可表明那彼此互相束缚的两方,事实上并非彼此陌生的,而只是一个全体中不同的环节。而每一环节与对方发生联系,正所以回复到它自己本身和自己与自己相结合。这就是由必然性转化到自由的过程,而这种自由并不单纯是抽象的否定性的自由,而反倒是一种具体的积极的自由。由此也可看出,认自由与必然为彼此互相排斥的看法,是如何地错误了。无疑地,必然作为必然还不是自由;但是自由以必然为前提,包含必然性在自身内,作为被扬弃了的东西。一个有德行的人自己意识着他的行为内容的必然性和自在自为的义务性。由于这样,他不但不感到他的自由受到了妨害,甚且可以说,正由于有了这种必然性与义务性的意识,他才首先达到真正的内容充实的自由,有别于从刚愎任性而来的空无内容的和单纯可能性的自由。一个罪犯受到处罚,他可以认为他所受的惩罚限制了他的自由。

    但事实上,那加给他的惩罚并不是一种外在的异己的暴力,而只是他自己的行为自身的一种表现。只要他能够认识这点,他就会把自己当作一个自由人去对待这事。一般讲来,当一个人自己知道他是完全为绝对理念所决定时,他便达到了人的最高的独立性。斯宾诺莎所谓对神的理智的爱(amor intela lectualis dei)也就是指这种心境和行为而言。

    • 159

    这样一来,概念就是存在与本质的真理,因为返回到自己本身的映现(scheinen),同时即是独立的直接性,而不同的现实性的这种存在,直接地就只是一种在自己本身内的映现。

    〔说明〕概念曾经证明其为存在和本质的真理,而存在和本质两者在概念里就象返回到它们的根据那样,反过来说,则概念曾从存在中发展出来,也就象从它自己的根据中发展出来那样。前一方面的进展可以看成是存在深入于它自己本身,通过这一进展过程而揭示它的内在本性。后一方面的进展可以看成是比较完满的东西从不甚完满的东西展现出来。

    由于只是从后一方面来看这样的发展过程,所以就会引起人们对于哲学的责难。这里关于不甚完满与比较完满的肤浅思想,其较确切的内容即在于指出作为与其自身直接统一的存在与作为与其自身自由中介的概念之间的区别。由于存在既经表明自己是概念的一个环节,则概念也因此证明了自己是存在的真理。概念,作为它的自身返回和中介性的扬弃,便是直接的东西的前提,——这一前提与返回到自身是同一的,而这种同一性便构成自由和概念。因此,如果概念的环节可叫做不完满的,则概念本身便可说是完满的,当然也可以说,概念是从不完满的东西发展出来的,因为概念本质上即在于扬其它的前提。但是也惟有概念设定它自身,同时也设定它的前提,正如在讨论因果关系时一般地指出,而在讨论相互关系时确切地所明白指出那样。

    这样,就概念与存在和本质的联系来说,可以对概念作出这样的规定,即:概念是返回到作为简单直接的存在那种的本质,因此这种本质的映现便有了现实性,而这本质的现实性同时即是一种在自己本身内的自由映现。在这种方式下,概念便把存在作为它对它自己的简单的联系,或者作为它在自己本身内统一的直接性。存在是如此贫乏的一个范畴,以至可以说,它是最不能揭示概念中所包含的内容。

    由必然到自由或由现实到概念的过渡是最艰苦的过程,因为独立的现实应当被理解为在过渡到别的独立现实的过程中并且在它与别的独立现实的同一性中,才具有它的一切实体性。这样一来,概念也就是最坚硬的东西了,因为概念本身正是这种同一性。但是那现实的实体本身,那在它的自为存在中不容许任何事物渗入的“原因”,即已经受了必然性或命运的支配,并且必定要过渡到被设定的存在。而这种受必然性或命运的支配,才应说是最坚硬的事实。反之,对必然性加以思维,也就是对上述最坚硬的必然性的消解。因为思维就是在他物中自己与自己结合在一起。思维就是一种解放,而这种解放并不是逃避到抽象中去,而是指一个现实事物通过必然性的力量与别的现实事物联结在一起,但又不把这别的现实事物当成异己的他物,而是把它当成自己固有的存在和自己设定起来的东西。这种解放,就其是自为存在着的主体而言,便叫做我;就其发展成一全体而言,便叫做自由精神;就其为纯洁的情感而言,便叫做爱;就其为高尚的享受而言,便叫做幸福——斯宾诺莎关于实体的伟大直观只是对于有限的自为存在的自在的解放;但是只有概念本身才自为地是必然性的力量和现实的自由。

    附释:如这里所说,我们把概念认作存在和本质的真理,也许不免有人要问,为什么不把概念作为逻辑的开端呢?对这问题可以这样解答:逻辑的目的既在于求思想性的或概念式的知识,正因为这样,就不能自真理开始,因为真理,如果一开始就直说出来,也不过只是提出些单纯的论断而已。而建立在思想上的真理,则由思维予以证明和检验。如果我们将概念放在逻辑学的顶点上,并且就内容看来,完全是正确的,象把概念界说为存在与本质的统一那样,那么,就会引譬如下的问题:我们须如何去思维存在和本质的内容呢?这两者又如何能够在概念的统一里综贯起来的呢?但如果我们一开始就解答了这些问题,而还说这不是自概念开始的,那就会只是按名词来说,而不是按照实质来说。真正的开始将会从存在出发,正象本书所采取的步骤也是自存在开始那样。

    但是有这么一点区别,即按某种做法,存在以及本质的种种规定或范畴,就仿佛都可以从表象那里直接地接受过来似的,与此相反,我们在本书里却考察了存在与本质自己辩证发展的过程,并且认识了它们如何扬弃其自身而达到概念的统一。

    第三篇 概念论 (Die Lehrevom Begriee)

    • 160

    概念是自由的原则,是独立存在着的实体性的力量。概念又是一个全体,这全体中的每一环节都是构成概念的一个整体,而且被设定和概念有不可分离的统一性。所以概念在它的自身同一里是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东西。

    附释:概念的观点一般讲来就是绝对唯心论的观点。哲学是概念性的认识,因为哲学把别的意识当作存在着的并直接地独立自存的事物,却只认为是构成概念的一个理想性的环节。在“知性逻辑”(verstandeslogik)里,概念常被认作思维的一个单纯的形式,甚或认作一种普通的表象。为情感和心情辩护的立场出发所常常重复说的:“概念是死的、空的、抽象的东西”这一类的话,大概都是指这种低视概念的看法而言。其实正与此相反,概念才是一切生命的原则,因而同时也是完全具体的东西。概念的这种性质是从前此的整个逻辑运动发展而来的,因而这里用不着先予以证明。至于刚才提到的以各概念只是形式的那种想法,是由于固执内容与形式的对立,而这种对立已经和反思所坚持的一些别的对立范畴,全都得到辩证地克服了,亦即通过它们自身矛盾发展的过程得到克服了。换言之,正是概念把前此一切思维范畴都曾加以扬弃并包含在自身之内了。概念无疑地是形式,但必须认为是无限的有创造性的形式,它包含一切充实的内容在自身内,并同时又不为内容所限制或束缚。同样,如果人们所了解的具体是指感觉中的具体事物或一般直接的可感知的东西来说,那末,概念也可以说是抽象的。概念作为概念是不能用手去捉摸的,当我们在进行概念思维时,听觉和视觉必定已经成为过去了。可是如前面所说,概念同时仍然是真正的具体东西。这是因为概念是“存在”与“本质”的统一,而且包含这两个范围中全部丰富的内容在自身之内。

    假如我们象早已提过的那样,把逻辑理念的各阶段认作一系列的对于绝对的界说,那么现在所得的界说应该是:绝对就是概念。这样我们当然就必须把概念理解为另一较高的意义,异予知性逻辑所理解那样,把概念仅只看成我们主观思维中的、本身没有内容的一种形式。至此,也许有人还会问,如果“思辩逻辑”给予概念一词以特殊意义,远不同于通常对这一术语所了解的,那么为什么还要把这一完全不同的术语也叫做概念,以致引起误会和混淆呢?对这问题可以这样回答:形式逻辑的概念与思辩的概念的距离虽然很大,但细加考察,即可看出概念较为深刻的意义,并不象初看起来那样太与普通语言的用法相疏远。我们常说,从概念去推演出内容,例如从财产的概念去推演出有关财产法的条文,或者相反,从这些内容去追溯到概念。由此就可看出,概念并不仅是本身没有内容的形式。因为假如概念是一空无内容的形式的话,则一方面从这种空形式里是推不出任何内容来的,另一方面,如果把某种内容归结为概念的空形式,则这内容的规定性将会被剥夺掉,而无法理解了。

    • 161

    概念的进展既不复仅是过渡到他物,也不复仅是映现于他物内,而是一种发展。因为在概念里那些区别开的东西,直接地同时被设定为彼此同一、并与全体同一的东西。而每一区别开的东西的规定性又被设定为整个概念的一个自由的存在。

    附释:过渡到他物是“存在”范围内的辩证过程,映现在他物内是“本质”范围内的辩证过程。反之,概念的运动就是发展,通过发展,只有潜伏在它本身中的东西才得到发挥和实现。在自然界中,只有有机的生命才相当于概念的阶段。譬如一个植物便是从它的种子发展出来的。种子已包含整个植物在内,不过只是在理想的潜在的方式下。但我们却不可因此便把植物的发展理解为:似乎植物不同的部分,如根干枝叶等好象业已具体而微地、真实地存在于种子中了。这就是所谓“原形先蕴”的假设,其错误在于将最初只是在理想方式内的东西认作业已真实存在。反之,这个假设的正确之处在于这一点即概念在它的发展过程中仍保持其自身,而且就内容来说,通过这一过程,并未增加任何新的东西,但只是产生了一种形式的改变而已。概念的这种在过程中表示其自身为自我发展的本性,也就是一般人心目中所说的先天观念,或者即是柏拉图所提出的,一切学习都是回忆的说法了。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并不是指经过教育而形成的一切特定意识内容,前此就早已一一具体而微地预先存在于意识内。

    概念的运动好象是只可以认作一种游戏:概念的运动所建立的对方,其实并非对方,〔而是在它自己本身内〕。这个道理在基督教教义中是这样表述的:上帝不仅创造了一个世界,作为一种与他相对立的他物,而且又永恒地曾经产生了一个儿子,而上帝,作为精神,在他的儿子里即是在他自己本身里。

    • 162

    关于概念的学说可分为三部分:(一)论主观的或形式的概念。(二)论被认作直接性的概念或客观性。(三)论理念,主体和客体、概念和客观性的统一,绝对真理。

    〔说明〕普通逻辑仅包括有这里所提出的全系统的第三部分的一部分材料,此外还包括有上面所讨论过的思维的定律。在应用的逻辑学里复有一些关于认识论的材料。这里面还参杂有许多心理学的,形而上学的以及各种经验的材料。其所以要参杂这许多经验材料进去,是因为感到那些思维的形式自身最后并不充分足用。但这样一来,逻辑学便失掉它的坚定的方向了。而那些至少是属于真正逻辑范围内的形式,却仅当作被意识着的思维的范畴,而且仅当作知性思维的范畴而非理性思维的范畴。

    前面所讨论过的逻辑范畴,即“存在”和“本质”的范畴,诚然不仅是思想的范畴,它们在它们的过渡、辩证环节、和返回自身和全体的过程里,却能证明其自身为概念。但它们只是特定的概念(参看§84和§112),自在的概念,或换句话说,是对我们来说的概念。由于每一范畴所过渡的,所映现于其中的对方,只是相对的东西,既未被规定为特殊的东西,而作为两者之合的第三者,也未被规定为个体或主体,也未明白设定每一范畴在它的对方里得到同一,得到它的自由,因为它不是普遍性。——通常一般人所了解的概念只是一些理智规定或只是一些一般的表象,因此,总的说来只是思维的一些有限的规定(参看§62)。

    概念的逻辑通常被认作仅是形式的科学,并被理解为研究概念、判断、推论的形式本身的科学,而完全不涉及内容方面是否有某种真的东西;殊不知关于某物是否真的问题完全取决于内容。如果概念的逻辑形式实际上是死的、无作用的和无差别的表象和思想的容器的话,那么关于这些形式的知识就会是与真理无涉的、无聊的骨董。但是事实上,与此相反,它们(逻辑形式)作为概念的形式乃是现实事物的活生生的精神。现实的事物之所以真,只是凭借这些形式,通过这些形式,而且在这些形式之内才是真的。但这些形式本身的真理性,以及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直至现在还没有受到考察和研究。

    主观概念(Der Subjektive Begriee) Ⅰ. 概念本身(derbegrie ealssolcher)

    • 163

    概念本身包含下面三个环节:一、普遍性,这是指它在它的规定性里和它自身有自由的等同性。二、特殊性、亦即规定性,在特殊性中,普遍性纯粹不变地继续和它自身相等同。三、个体性,这是指普遍与特殊两种规定性返回到自身内。这种自身否定的统一性是自在自为的特定东西,并且同时是自身同一体或普遍的东西。

    〔说明〕个体事物与现实事物是一样的,只不过前者是从概念里产生出来的,因而便被设定为普遍的东西,或自身否定的同一性。现实的事物,因为它最初只是存在和本质之潜在的或直接的统一,故能够发生作用。但概念的个体性是纯全起作用的东西,而且并不复象原因那样带有对另一事物产生作用的假象,而却是对它自己起作用。——但个体性不可以了解为只是直接的个体性,如我们所说个体事物或个人那样。这种意义的个体性要在判断里才出现。概念的每一环节本身即是整个概念(§160),但个体或主体,是被设定为全体的概念。

    附释一:一说到概念人们心目中总以为只是一抽象的普遍性,于是概念便常被界说为一个普遍的观念。因此人们说颜色的概念,植物动物的概念等等。而概念的形成则被认为是由于排除足以区别各种颜色、植物、动物等等的特殊部分,而坚持其共同之点。这就是知性怎样去了解的概念的方式。人们在情感上觉得这种概念是空疏的,把它们只认为抽象的格式和阴影,可以说是很对的。但概念的普遍性并非单纯是一个与独立自存的特殊事物相对立的共同的东西,而毋宁是不断地在自己特殊化自己,在它的对方里仍明晰不混地保持它自己本身的东西。无论是为了认识或为了实际行为起见,不要把真正的普遍性或共相与仅仅的共同之点混为一谈,实极其重要。从情感的观点出发的人常常对于一般思维,特别对于哲学思维所加的抨击,以及他们所一再断言的思维太遥远、太空疏的危险性,都是由于这种混淆而引起的。

    普遍性就其真正的广泛的意义来说就是思想,我们必须说,费了许多千年的时间,思想才进入人的意识。直到基督教时期,思想才获得充分的承认。在别的文化部门方面有了高度造诣的希腊人,对于神和对于人的真正普遍性皆没有充分意识到。希腊人的神灵只是特殊的精神力量,而有普遍性的上帝,一切民族所共仰的上帝,对于雅典人说来,还是一个隐蔽的上帝。同样对于希腊人来说,他们与野蛮人之间也有一个绝对的鸿沟。对于人的本身也还未被他们承认有无限的价值和无限的权利。常有人提出问题,为什么奴隶制度在近代欧洲会消灭?于是他们时而援引某种特殊情况,时而又援引另一种特殊情况来解释这一现象。但基督教的欧洲之所以不复有奴隶的真正根据,不在别的地方,而应从基督教原则本身去寻求。基督教是绝对自由的宗教,只有对于基督徒,人才被当作人,有其无限性和普遍性。奴隶所缺乏的,就是对他的人格的承认,而人格的原则就是普遍性。主子不把奴隶当作人,而只当作一种没有自我的物品。而奴隶也不把他自己看成是“我”,他的“我”就是他的主子。

    上面所提到过的单纯的共同点与真正的普遍之间的区别,在卢梭著名的《民约论》中却有恰当的表述。他说,国家的法律必须由公意或普遍的意志(volontégénérale)产生,但公意却无须是全体人民的意志(volontéde tous)。

    卢梭对于政治学说将会有更深邃的贡献,如果他心目中能够老是保持着这种区别。公意、普遍意志即是意志的概念,法律就是基于这种普遍意志的概念而产生的特殊规定。

    附释二:关于知性逻辑所常讨论的概念的来源和形成问题,尚须略说几句,就是我们并不形成概念,并且一般说来,概念决不可认作有什么来源的东西。无疑地,概念并不仅是单纯的存在或直接性。概念也包含有中介性。但这种中介性即在它自身之内,换言之,概念就是它自己通过自己并且自己和自己的中介。我们以为构成我们表象内容的那些对象首先存在,然后我们主观的活动方随之而起,通过前面所提及的抽象手续,并概括各种对象的共同之点而形成概念,——

    这种想法是颠倒了的。反之,宁可说概念才是真正的在先的。

    事物之所以是事物,全凭内在于事物并显示它自身于事物内的概念活动。这个思想出现在宗教意识里,我们是这样表达的:上帝从无之中创造了世界。或换句话说,世界和有限的事物是从神圣思想和神圣命令的圆满性里产生出来的。由此必须承认:思想,准确点说,概念,乃是无限的形式,或者说,自由的、创造的活动,它无需通过外在的现存的质料来实现其自身。

    • 164

    概念是完全具体的东西。因为概念同它自身的否定的统一,作为自在自为的特定存在,这就是个体性,构成它〔概念〕的自身联系和普遍性。在这种情形下,概念的各环节是不可分离的。那些反思的范畴总会被认为各个独立有效,可以离开其对方而孤立地理解的;但由于在概念里它们的同一性就确立起来了,因而概念的每一环节只有直接地自它的对方而来并和它的对方一起,才可以得到理解。

    〔说明〕普遍性、特殊性、个体性,抽象地看来,也就相同于同、异、和根据。但普遍性乃是自身同一的东西,不过须明白了解为,在普遍性里同时复包含有特殊的和个体的东西在内。再则,特殊的东西即是相异的东西或规定性,不过须了解为,它是自身普遍的并且是作为个体的东西。同样,个体事物也须了解为主体或基础,它包含有种和类于其自身,并且本身就是实体性的存在。这就表明了概念的各环节有其异中之同,有其差别中的确立的不可分离性(§160)。——

    这也可叫做概念的明晰性,在概念中每一差别,不但不引起脱节或模糊,而且是同样透明的。

    我们最常听见的说法,无过于说,概念是某种抽象的东西。这话在一定范围内是对的,一方面是因为概念指一般的思想,而不以经验中具体的感官材料为要素,一方面是因为概念还不是理念。在这种意义下,主观的概念还是形式的。但这也并不是说,概念好象应该接受或具有它自身以外的内容。

    就概念作为绝对形式而言,它是一切规定性,但概念却是这些规定性的真理。因此,概念虽说是抽象的,但它却是具体的,甚至是完全具体的东西,是主体本身。绝对具体的东西就是精神(参看§159末段)。——就概念作为概念而实存着来说,它自己区别其自身于客观性,客观性虽异于概念,但仍保持其为概念的客观性。一切别的具体事物,无论如何丰富,都没有概念那样内在的自身同一,因而其本身也不如概念那样具体。至于我们通常所了解的具体事物,乃是一堆外在地拼凑在一起的杂多性,更是与概念的具体性不相同,——至于一般人所说的概念,诚然是特定的概念,例如人、房子、动物等等,只是单纯的规定和抽象的观念。这是一些抽象的东西,它们从概念中只采取普遍性一成分,而将特殊性,个体性丢掉,因而并不是从特殊性、个体性发展而来,而是从概念里抽象出来的。

    • 165

    个体性这一环节首先建立起概念中各环节的区别。由于个体性是概念的否定的自身反映,所以个体性最初是概念的自由区分〔或自我分化〕,它就是对概念的第一否定。这样一来,概念的规定性便建立起来了,但这是作为特殊性而建立起来的。这就是说,第一、这些区别开的东西只表示概念各环节彼此间的规定性;第二,各环节间的同一性(即这个就是那个),也同样建立起来了。这种建立起来的概念的特殊性就是判断。

    〔说明〕通常将概念分为清楚的、明晰的、和正确的三种的办法,不属于概念的范围,而属于心理学的范围。在心理学里清楚和明晰的概念皆指普通观念或表象而言。一个清楚的概念是指一个抽象的简单的特定的表象。一个明晰的观念除具有简单性外,但尚具有一种标志,或某种规定性可以特别举出来作为主观认识的记号。真正讲来,没有什么东西比标志这一为人们喜爱的范畴,更足以作为表示逻辑的衰败和外在性的标志了。正确的观念比较接近概念,甚至接近理念,但是它仍然不外仅表示一个概念甚或一个表象与其对象(一个外在的事物)之间的形式上的符合。——至于所谓从属的概念与对等的概念的分别,实基于一种对普遍与特殊的无意义的区别,并且也是基于以外在的反思方式去看两者的相互关系。又如列举相反的与矛盾的观念,肯定的与否定的观念等,也不过是对于思想的规定性偶有所见,而对于这些形式本身应属于存在和本质的范围,则是前此业已讨论过的,而且它们与概念的规定性本身实毫不相干。——把概念真正地区别为普遍的、特殊的、个体的三个环节,也可以说,是构成概念的三个样式,但也只有当外在的抽象思想将它们彼此分开后,才可以那样说。对概念加以内在的区别和规定,就是判断。因为下判断,就是规定概念:

    主观概念(Der Subjektive Begriee) Ⅱ. 判断(das urteil)

    • 166

    判断是概念在它的特殊性中。判断是对概念的各环节予以区别,由区别而予以联系。在判断里,概念的各环节被设定为独立的环节,它们同时和自身同一而不和别的环节同一。

    〔说明〕通常我们一提到判断,就首先想到判断中的两极端,主词与谓词的独立性,以为主词是一实物,或独立的规定,同样以为谓词是一普遍的规定,在那主词之外,好象是在我们脑子里面似的。于是我们便把主词与谓词联接起来而下一判断。由于那联系字“是”字,却说出了谓词属于那主词,因而那外在的主观的联属便又被扬弃了,而判断便被认作对象的自身规定了。——在德文里判断(urteil)有较深的字源学意义。判断表示概念的统一性是原始的,而概念的区别或特殊性则是对原始的东西予以分割。这的确足以表示判断的真义。

    抽象的判断可用这样的命题表示:“个体的即是普遍的”。

    个体与普遍就代表主词与谓词最初彼此对立的两个规定,由于概念的各环节被认作直接的规定性或初次的抽象。(又如“个体的即是特殊的”和“特殊的即是普遍的”等命题,则属于对判断更进一步的规定。)最值得惊异的缺乏观察力之处,即在许多逻辑书本里并未指出这样一件事实:即在每一判断中都说出了这样的命题:如“个体是普遍”,或者更确切点说:

    “主词是谓词”(例如,上帝是绝对精神)。无疑地,个体性与普遍性,主词与谓词等规定之间也有区别,但并不因此而影响一件极为普遍的事实:即每一判断都把它们表述成同一的。

    那联系字“是”字是从概念的本性里产生出来的,因为概念具有在它的外在化里与它自己同一的本性。个体性和普遍性作为概念的环节,是不可能彼此孤立的两种规定性。前面所讨论到的反思的规定性,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也彼此有互相联系,但它们的关系只是“有”的关系,不是“是”的关系,这就是说,不是一种明白建立起来的同一性或普遍性。

    所以,判断才是概念的真正的特殊性,因为判断是概念的区别或规定性的表述,但这种区别仍然能保持其普遍性。

    附释:判断常被认为概念的联结,甚或认为是不同种类的概念的联结。就其认概念为构成判断的前题和在判断中以差别的形式出现而言,这种判断论当然是对的。不过如果说概念有种类的不同,那就错了,因为概念,虽说是具体的,但就其为概念而言,本质上仍然是一个概念,而概念所包涵的各个环节也不可认作种类的不同。如果说成是把判断的两边加以联结,也同样是错的。因为一说到联结,就令人误以为那被联结的双方会独立存在于联结之外。这种对于判断的性质的外在的看法,当人们说判断的产生是由于把一个谓词加给主词时,就更明确了。照这种看法,主词便是外在的独立自存之物,而谓词就被认为只是从我们脑子内找出来的东西。

    但是主词与谓词关系的这种看法,却与联系词“是”字相矛盾。当我们说,“这朵玫瑰花是红的”或者说“这幅画是美的”时,我们这里所表达的,并不是说我们从外面去把红加给这朵玫瑰花,把美加给这幅画,而只是说红美等是这些对象自身特有的诸规定。形式逻辑对于判断的通常看法还有一个缺点,按照这种逻辑,判断一般好象仅只是一个偶然的东西,而从概念到判断的进展过程也没有得到证明。但须知,概念本身并不象知性所假想的那样自身固执不动,没有发展过程,它毋宁是无限的形式,绝对健动,好象是一切生命的源泉(punctum saliens),因而自己分化其自身。这种由于概念的自身活动而引起的分化作用,把自己区别为它的各环节,这就是判断。因此判断的意义,就必须理解为概念的特殊化。

    无疑的,概念已经是潜在的特殊性。但是在概念本身内,特殊性还没有显著地发挥出来,而是仍然与普遍性有着明显的统一。例如前面所说(§161附释),植物的种子诚然业已包含有根、枝、叶等等特殊部分,但这些特殊的成分最初只是潜在的,直至种子展开其自身时,才得到实现。这种自身的开展也可以看成是植物的判断。这个例子还可用来表明,何以无论概念也好,判断也好,均不单纯是在我们脑子里找出来的,也不单纯是由我们造成的。概念乃是内蕴于事物本身之中的东西;事物之所以是事物,即由于其中包含概念,因此把握一个对象,即是意识着这对象的概念。当我们进行判断或评判一个对象时,那并不是根据我们的主观活动去加给对象以这个谓词或那个谓词。而是我们在观察由对象的概念自身所发挥出来的规定性。

    • 167

    判断通常被认为是一种主观意义的意识活动和形式,这种活动和形式仅单纯出现于自我意识的思维之内。但在逻辑原理里,却并没有作出过这种区别。因为按照逻辑原则,判断是被认为极其普遍的:“一切事物都是一个判断”,这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是个体的,而个体事物又是具有普遍性或内在本性于其自身的;或者说是,个体化的普遍性。在这种个体化的普遍性中,普遍性与个体性是区别开了的,但同时又是同一的。

    〔说明〕按照对于判断的单纯的主观解释,好象是由我附加一个谓词给一个主词,但这却正好与判断的客观表述相矛盾:在“玫瑰是红的”,“黄金是金属”等判断里,并不是我首先从外面附加给它们某种东西。——判断与命题是有区别的;命题对主词有所规定,而这个规定与主词并无普遍关系,只不过表述一个特殊状态,一种个别行动等等类似的东西。譬如,凯撒某年生于罗马,在高卢地区进行了十年战争,渡过了鲁比康河等等只能算是命题,而非判断。又如说,“我昨晚睡得很好”,或说,“举枪!”等话,均可转变成判断的形式,也未免空无意义。只有这样一个命题如“一辆马车走过去了”,也许可以算作一判断,但至多也只是一个主观的判断,如果我们怀疑那走过去的东西是否马车,或者我们怀疑究竟是对象在动呢,还是观察者在动。总之,只有当我们的目的是在对一个尚没有适当规定的表象加以规定时,才可说是在下判断。

    • 168

    判断所表示的观点是有限的观点。从判断的观点看来,事物都是有限的,因为事物是一个判断,因为它们的特定存在和它们的普遍本性(它们的肉体和它们的灵魂)虽是联合在一起的,(否则事物将为无物),但它们的这些环节仍然是不同的,而且一般说来又是可以分离的。

    • 169

    在“个体是共体”这一抽象的判断里,主词是否定地自身联系的东西,是直接具体的东西,反之,谓词则是抽象的、无规定性的、普遍的东西。但这两个成分却被一个“是”字联在一起,所以那具有普遍性的谓词也必然包含有主词的规定性,因而是特殊性。而特殊性就是主词与谓词确立了的同一性。特殊性就其中立于主词、谓词形式上的差别而言,就是内容。

    〔说明〕主词必先通过谓词的规定才具有其明确的规定性和内容,因而孤立的主词本身只是单纯的表象或空洞的名词。

    在类似“上帝是最真实者”或“绝对是自身同一者”等判断里,上帝和绝对只是单纯的名词;主词的内容只有借谓词表述出来。主词作为一具体的事物在别的方面的内容如何,这一判断毫未涉及(参看§31)。

    附释:如果我们说:主词就是对它有所说的某物,谓词就是说出来的东西,那么这个说法未免失之琐屑。因为这种说法对于两者的差别毫未切实道及。按照它的思想来说,主词是个体,谓词是共体。在判断的更进一步的发展过程中,主词便不单纯是直接的个体,而谓词也不单纯是抽象的共体。于是主词便获得特殊性和普遍性的意义。谓词也获得特殊性和个体性的意义。所以判断的两方面虽有了主词与谓词两个名称,但在发展的过程中,它们的意义却有了变换。

    • 170

    现在更进一步讨论主词与谓词的特性。主词,作为否定的自我关系(参看§163及§166的说明),是谓词的稳固基础。谓词持存于主词里,并理想地包含在主词里。也可以说,谓词内蕴在主词里。再则由于主词一般直接地是具体的,故谓词的某种特殊内容仅表示主词的许多规定性之一,于是主词便较谓词更为丰富,更为广大。

    反之,谓词作为共体,它是独立自存的,而且与主词的存在与否不相干。谓词超出主词,使主词从属在它的下面,因此,就它的这一方面来说,谓词又较主词更为广大。只有谓词的特定内容(§169)才构成两者的同一。

    • 171

    主词、谓词和特定内容或主客的同一之间的关系所形成的判断里,最初仍然是被设定为相异的,或彼此相外的。但就本质上说,亦即按照概念的观点来看,它们是同一的。由于主词是一具体的全体,这就是说,主词不是任何某种不确定的杂多性,而只是个体性,即特殊性与普遍性在同一性中。——同样,谓词也是这样的统一性(§170)。再则设定主词与谓词的同一性的联系字,最初也只是用一个抽象的“是”字去表述。依这种同一性看来,主词也须设定具有谓词的特性,从而谓词也获得了主词的特性,而联系字“是”也就充分发挥其效能了。这就是判断通过内容充实的联系字而进展到推论的过程。判断的进展最初只是对那抽象的感性的普遍性加以全、类、种等等规定,更进而发展到概念式的普遍性。

    〔说明〕有了对判断进一步加以规定的知识,我们便可于通常所列举的判断的种类里,发现一种意义和联系。我们更可看出,通常对于判断的种类的列举不但十分偶然,显得肤浅,而且所提出的一些区别也有些杂乱无章。譬如,肯定判各种不同的判断不能看作罗列在同一水平,具有同等价值,毋宁须把它们认作是构成一种阶段性的次序,而各种判断的区别则是建筑在谓词的逻辑意义上的。至于判断具有价值的区别,甚至在通常意识里也一直可以找到。譬如,对于一个常常喜欢提出“这墙是绿色的”,“这火炉是热的”一类判断的人,我们决不迟疑地说他的判断力异常薄弱。反之,一个人所下的判断多涉及某一艺术品是否美,某一行为是否善等等问题,则我们就会说他真正地知道如何去下判断。对于刚才所提到的第一种判断,其内容只形成一种抽象的质,要决定它是否有这质,只须有直接的知觉即可足用。反之,要说出一件艺术品是否美,一个行为是否善,就须把所说的对象和它们应该是什么样的情况相比较,换言之,即须和它们的概念相比较。

    (1)质的判断(qualitatives urteil)

    • 172

    直接判断是关于定在的判断。直接判断的主词被设定在一种普遍性里,把普遍性作为它的谓词,这个谓词是一种直接的质,因而亦即感性的质。质的判断可以是(一)一肯定的判断:个体是特殊。但个体并不是特殊,或确切点说,这种个别的质并不符合主词的具体的本性。这样的判断就是(二)否定的判断。

    〔说明〕认为这玫瑰花是红的,或不是红的,这类质的判断包含有真理,乃是一个最主要的逻辑偏见。至多可以说:这类判断是不错(richtig)的。这就是说,在知觉、在有限的表象和思维的限定的范围内,这些话是不错的。其错或不错,须取决于其内容,而这内容也同样是有限的,单就其自身来说,也是不真的。但真理完全取决于它的形式,亦即取决于它所确立的概念和与概念相符合的实在。但这样的真理在质的判断里是找不到的。

    附释:在日常生活里,“真理”与“不错”常常当作同义的名词。因此当我们的意思本想说某句话不错时,我们便常说那句话是真理。一般讲来,“不错”仅是指我们的表象与它的内容有了形式上的符合,而不问这内容的其他情形。反之,真理基于对象与它自己本身相符合,亦即与它的概念相符合。

    譬如说,某人病了,或某人偷窃东西,这些话尽可以说是不错的,但这样的内容却不是真的。因为一个有病的身体与身体的概念是不一致的。同样,偷窃行为与人的行为的概念也是不相符的。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一个直接的判断,关于某一个别事物的某种抽象的质有所表述,无论这质的判断如何不错,却不能包含真理,因为这种判断里的主词与谓词彼此的关系,不是实在与概念的关系。

    我们还可以说,直接判断之所以不真,即由于它的形式与内容彼此不相符合。当我们说,“这玫瑰花是红的”时,由于有联系字“是”作为媒介,就包含主词与谓词彼此符合一致。但玫瑰花是一个具体的东西,它不单纯是红的,而又有香气,还有特定的形状和其他别的特性,都没有包含在谓词“红”之内。另外,谓词作为一个抽象的共体,也不仅单独适合于这一主词。再则还有许多别的花和一般别的东西,也同样是红的。所以在直接判断里,主词与谓词似乎彼此间只在一点上接触,它们彼此并不相吻合。概念的判断情形便与此不同。当我们说这个行为是善的时,我们便作出一个概念的判断。我们立即可以看出,在这里主词与谓词间的关系便不是松懈外在,象直接判断那样。因为在直接判断里,谓词乃是一种抽象的质,这质可以隶属于主词,亦可以不隶属于主词。反之,在概念的判断里,谓词好象是主词的灵魂,主词,作为这灵魂的肉体,是彻头彻尾地为灵魂(谓词)所决定的。

    • 173

    在这种质的否定,即作为初次的否定中,主词与谓词的联系是仍然保持着的。谓词因此便是一种相对的普遍性,只是它的某一特质被否定了。(说玫瑰花不是红的,即包含它还是有颜色的,不过是具有另一种颜色罢了。但这只表明它又是一种肯定的判断。)但个别的事物也不是一种普遍性的东西。因此(三)判断自身便分裂为两个形式:(a)为一种空洞的同一关系,说:个体就是个体,——这就是同一的判断;或(β)为一种主词与谓词完全不相干的判断,这就是所谓无限的判断。

    〔说明〕无限判断的例子,有如“精神不是象”,“狮子不是桌子”等等。类似这种命题是不错的,但正和同一性的命题一样毫无意义,如说:“一个狮子是一个狮子”,“精神是精神”。这些命题虽然是直接的或所谓质的判断的真理性,但一般讲来,它们并不是判断,仅会出现在坚持任何一个不真的抽象观念的主观思维里。——客观地看来,这些判断表达了存在着的东西或感性事物的性质,如刚才所说它们陷于分裂,一方面成为空的同一性,另一方面成为充满一切的关系,但这种关系是相关的双方之质的异在,彼此完全不相干。

    附释:主词与谓词毫无任何联系的这种否定的无限判断,在普通形式逻辑里常被引用单纯当作毫无意义的玩艺儿。但事实上,这种无限的判断却不仅是主观思维的一个偶然形式,而且它还引出前面的直接判断(肯定的和简单否定的直接判断)之最近的辩证发展的结果,在其中直接判断的有限性和不真性就明白地显露出来了。犯罪一事可以认作否定的无限判断的一个客观的例子。一个人犯了罪,如偷窃,他不仅如象在民事权利争执里那样,否定了别人对于特定财物的特殊权利,而且还否认了那人的一般权利。因此他不仅被勒令退还那人原有的财物,而且还须受到惩罚。这是因为他侵犯了法律本身的尊严,侵犯了一般的法律。反之,民事诉讼里对于法权的争执,只是简单的否定判断的一个例子。因为那犯法的一方只是否定了某一特殊法律条文,但他仍然承认一般的法律。简单否定判断的意义与这种情形颇为相似:这花不是红的,——这里所否定于花的只是它的这一种特殊的颜色,而不是否定花的一般的颜色。因为这花尚可能是蓝的、黄的或别种颜色的。同样,死亡也是一种否定的无限判断,它是与作为单纯的否定判断看待的疾病有所区别的。在疾病里,只是人的生命中此种或彼种功能受妨碍了或被否定了。反之,在死亡里,如我们所常说那样,肉体和灵魂分离了,这就是说,主词与谓词完全隔绝了。

    (2)反思的判断(das reelexions-urteil)

    • 174

    个体在判断中被设定作为(返回到自己)的个体,就有一个谓词,而与这谓词相对的主词,作为自己与自己相联系的东西,同时仍然是谓词的对方。——在实存里,这主词不复是一个直接的质的东西,而是与一个他物〔对方〕或外部世界有着相互关系和联系。这样一来,谓词的普遍性便获得这种相对性的意义。(例如,有用的或危险的;重量或酸性;

    又如本能等等,均可当作相对性谓词的例子。)

    附释:反思判断不同于质的判断之处,一般在于反思判断的谓词不复是一种直接的抽象的质,而是这样的,即主词通过谓词而表明其自身与别一事物相联系。譬如,我们说,这玫瑰花是红的,我们是仅就主词直接的个体性来看,而没有注意到它与别的东西的联系。反之,如果我们下这样的判断:

    “这一植物是可疗疾的”,则通过谓词,可疗疾的性能,便与别一事物(利用此植物去治疗疾病)联系起来了。同样,象“这一物体是有伸缩性的”,“这工具是有用的”,“这种刑罚有恐吓人的作用”等判断,也都是反思的判断。因为这些判断里的谓词,一般都是些反思的规定。通过这样的反思规定,谓词诚然超出了主词的直接的个体性,但对于主词的概念却仍然还没有提示出来。通常抽象理智式的思维最喜欢运用这种方式的判断。所考察的对象愈是具体,则这种对象就愈可以提供更多的观点给反思思维。但是通过反思的思维决不能穷尽对象的固有本性或概念。

    • 175

    第一、主词,作为个体的个体(在单一判断里),是一个共体。第二、在这种关系里,主词便超出了它的单一性。主词的这种扩大乃是一种外在的主观反思,最初只是一不确定的特殊性。(在直接的判断即否定又肯定的特殊判断里;个体自身区分为二,一方面它自己与自己相联系,一方面它与他物相联系。)第三、有一些东西是普遍性,于是特殊性便扩大为普遍性;或者普遍性被主词的个体性所规定而成为全体性(共同性,通常的反思的普遍性)。

    附释:当主词在单一判断里被认作有普遍性时,从而主词便超出其仅为一单纯的个体性的地位。当我们说,“这植物是可疗疾的”时,意思并不只是指仅仅这一单独的植物是可疗疾的,而且指一些或几个这样的植物都有这种效能。于是我们便进而得到特殊判断(有一些植物是可疗疾的,有一些人是有发明能力的等等)。那直接的个体性通过特殊性便失掉其独立性,进而与别的事物联系在一起。人作为这一个人来说,便不复仅是这一个别的人,而是与别的人站在一起,因而成为众人中的一分子。正由于这样,他便又属于他的普遍性,因而他就提高了。——特殊判断既是肯定的,又是否定的。如果只是一些物体是有伸缩性的,那末很明显,别的许多物体便是没有伸缩性的。

    这样,于是又进展到第三种形式的反思判断,这就是全称判断(凡人皆有死;凡金属皆传电)。全体性是反思式的思想首先习于想到的一种普遍性。以个体事物作为反思的基础,我们主观的思维活动,便把那些事物综括起来,而称之为“全体”。在这里普遍性只表现为一种外在的联结,这种联结作用把独立自存的和互不相干的个体事物总括起来。然而真正讲来,普遍性才是个体事物的根据和基础,根本和实体。譬如,我们试就卡尤斯、提图斯、森普罗尼乌斯以及一个城市或地区里别的居民来看,那么他们全体都是人,并不仅是因为他们有某些共同的东西,而且是因为他们同属一类(gata tung)或具有共性。要是这些个体的人没有类或共性,则他们就会全都失掉其存在了。反之,那种只是表面地所谓普遍性,便与这里所讲的类或共性大不相同;事实上这种表面的普遍性只是所有的个体事物被归属在一起和它们的共同之点。有人曾说过,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由于人共同具有耳垂。然而如果这人或那人没有耳垂,很明显这决不会影响他别方面的存在,他的性格和才能等等。反之,如果假定卡尤斯根本不是人,却说他有勇气、有学问等等,那便是荒谬之至了。个体的人之所以特别是一个人,是因为先于一切事物,他本身是一个人,一个具有人的普遍性的人。这种普遍性并不只是某种在人的别的抽象的质之外或之旁的东西,也不只是单纯的反思特性,而毋宁是贯穿于一切特殊性之内,并包括一切特殊性于其中的东西。

    • 176

    由于主词也同样被规定为普遍的东西,因此主词与谓词的同一性便建立起来了,从而判断形式的划分也就显得无关重要了。主词与谓词间的这种内容的统一(内容即是与主词的否定的自身回复相同一的普遍性),使得判断的联系成为一种必然的联系。

    附释:从反思的全称判断进展到必然判断,也曾在我们的通常意识里可以看见:譬如,当我们说,凡属于全体的即属于类,因而即是必然的。当我们说:所有的植物,所有的人等等与说人,植物等等,完全是一样的。

    (3)必然的判断(urteil dernotwendigkeit)

    • 177

    必然的判断,作为在内容的差别中有同一性的判断,有三种形式:(一)在谓词里一方面包含有主词的实质或本性,具体共相(共体)或类(die gattung);一方面由于共体里也包含有否定的规定性在自身内,因而这谓词便表示排他性的本质的规定性,即种(die art)。这就是直言判断。

    (二)按照主词和谓词的实质性,它们双方都取得独立现实性的形态,而它们的同一性则只是内在的。因此一方的现实性同时并不是它自身的现实性,而是它的对方的存在。这就是假言判断。

    (三)在概念的这种外在化的过程里,它的内在的同一性同时也建立起来了。所以共性就是“类”,“类”在它排斥他物的个体性里,是自身同一的。这种判断,它的主词和谓词双方都是共性,这共性有时确是共性,有时又是它排斥自身的特殊化过程的圆圈。在这个圆圈里,“不是这样就是那样”,以及“既是这样又是那样”,它都代表类,这样的判断就是选言判断。普遍性最初是作为类,继而又作为它的两个种在绕圈子。这样的普遍性便被规定并设定为全体性。

    附释:直言判断(如“黄金是金属”,“玫瑰花是一植物”)是直接的必然判断,约相当于本质范围内的实体和偶性的关系。一切事物都是一直言判断,亦即一切事物皆有构成其坚定不变的基础或实体本性。只有当我们从类的观点去观察事物,并认事物必然地为类所决定时所下的判断,才算是真正的判断。如果有人把类似“黄金是昂贵的”,“黄金是金属”这两种判断,认为是平列于同一阶段,那就表明他缺乏逻辑训练。“黄金是昂贵的”,只涉及黄金与我们的嗜好和需要的外在关系,并涉及要获得黄金的费用以及其他情形。黄金仍能保持其为黄金,即使那种的关系改变了或取消了。反之,金属性却构成黄金的实体本性,没有了金属性,则黄金以及一切属于黄金的特质,或一切可以描写黄金的词句,将无法自存。同样,当我们说,“卡尤斯是一个人”时,情形也是如此。我们所要表述的意思即在于:不管他一切别的情形怎样,只要它们符合他作为一个人的实体本性,它们才有意义和价值。

    但直言判断甚至在一定限度内还是有缺点的,在直言判断里特殊性那一方面便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譬如,黄金固然是金属,但银、铜、铁等等也同样是金属。而金属性作为金属的类,对于它所包含的种方面的特殊的东西是漫无差别的。为了克服这种缺点,这就使得直言判断进展到假言判断。

    假言判断可以用这样的公式表达:如果有甲,则有乙。这种由直言判断进展到假言判断的过程与前面本质范围内所讨论的由实体与偶性的关系进展到因果关系的过程,其矛盾进展的情形是相同的。在假言判断里,内容的规定性表现为中介了的,依赖于对方的。这恰好就是因与果的关系。一般讲来,假言判断的意义,即在于通过假言判断,普遍性在它的特殊化过程中就确立起来了。这样便过渡到必然判断的第三种形式,即选言判断。甲不是乙必是丙或丁;诗的作品不是史诗必是抒情诗或剧诗;颜色不是黄的必是蓝的或红的等等。选言判断的两方面是同一的。类是种的全体,种的全体就是类。

    这种普遍与特殊的统一就是概念。所以概念现在就构成了判断的内容。

    (4)概念的判断(das urteildes begriees)

    • 178

    概念的判断以概念、以在简单形式下的全体,作为它的内容,亦即以普遍事物和它的全部规定性作为内容。概念判断里的主词,(一)最初是一个体事物,而以特殊定在返回到它的普遍性为谓词。换言之,即以普遍性与特殊性是否一致为谓词,如善、真、正当等等。这就是确然判断。

    〔说明〕象这样的判断,说一个事物或行为是好或坏、真、美等等,甚至在普通生活里我们也称为判断。我们决不会说一个人有判断力,如果他只知道作肯定的或否定的判断如:这玫瑰花是红的,这幅画是红的、绿的、陈旧的等等。

    确然判断,虽说一般社会不承认它自称为有何独立的可靠性,但是由于近来主张直接知识和直接信仰的原则的流行。

    甚至在哲学里也被发挥成为独特的重要形式的学说了。我们可以在主张这种原则的许多所谓哲学著作里,读到千百次关于理性、知识、思想等等的论断或确信,因为外在的权威此时反正已没有多大效力了,于是这些论断便想通过对于同一原则之无穷地一再申述,以求赢得对它们的信仰。

    • 179

    确然判断在它最初的直接主词里,还没有包含谓词所须表达的特殊与普遍的联系。因此确然判断只是一主观的特殊性,因而为一个具有同样理由,或者毋宁说同样没有理由的另一相反的论断所反对。因此它就立即只是(二)一种或然判断。但是当客观的特殊性被确立在主词之内,主词的特殊性成为它的定在本身的性质时,这样(三)主词便表达了客观的特殊性与它的本身性质、亦即与它的“类”之间的联系,因而亦即表达出构成谓词的内容的概念了(参看§178)。如:

    这一所(直接的个体性)房子(类或普遍性),具有一些什么样的性质(特殊性),是好的或坏的。这就是必然判断。——

    一切事物皆是一类(亦即皆有其意义与目的),皆是在一个具有特殊性质的个别现实性中的类。至于它们之所以是有限的,是因为它们的特殊性可以符合共性,或者也可以不符合共性。

    • 180

    这样,主词与谓词自身每一个都是整个判断。主词的直接性质最初表明其自身为现实事物的个别性与其普遍性之间的中介的根据,亦即判断的根据。事实上这里所建立起来的,乃是主词与谓词的统一,亦即概念本身。概念即是空虚的联系字“是”字的充实化。当概念同时被区分为主词与谓词两个方面,则它就被建立为二者的统一,并使二者的联系得到中介,——这就是推论。

    主观概念(DerSubjektiveBegri e e) Ⅲ. 推论(der schluss)

    • 181

    推论是概念和判断的统一。推论是判断的形式差别已经返回到简单同一性的概念。推论是判断,因为同时它在实在性中,亦即在它的诸规定的差别中,被设定起来了。推论是合理的,而且一切事物都是合理的。

    〔说明〕人们通常习于把推论〔即三段论式〕认作理性思维的形式,但是只认作一种主观的形式,在推论形式与别的理性的内容,例如理性的原则,理性的行为、理念等等之间,不能指出任何一种联系。我们一般时常和多次听见人说起理性,并诉诸理性,却少有人说明理性是什么,理性的规定性是什么,尤其少有人想到理性和推论的联系。事实上,形式的推论是用那样不合理的方式去表述理性,竟使得推论与理性的内容毫不相干。但是既然这样的理性内容只有通过思维所赖以成为理性的那个规定性,才能够成为理性的,所以这种内容之所以能够成为理性的,只有通过那种推论〔或三段论式〕的形式才行。但推论不是别的,而是(如上节所述那样)概念的实现或明白发挥(最初仅在形式上)。因此推论乃是一切真理之本质的根据。在现阶段对于绝对的界说应是:绝对即是推论,或者用命题的方式来表述这原则说:一切事物都是一推论。一切事物都是一概念。概念的特定存在,即是它的各环节的分化,所以概念的普遍本性,通过特殊性而给予自身以外在实在性,并且因此,概念,作为否定的自身回复,使自身成为个体。——或反过来说,现实事物乃是个体事物,个体事物通过特殊性提高其自身为普遍性,并且使自身与自身同一。——现实事物是一,但同时又是它的概念的各环节之多,而推论便表示它的各环节的中介过程的圆圈式行程,通过这一过程,现实事物的概念得以实现其统一。

    附释:推论正如概念和判断一样,也常常单纯被认作我们主观思维的一个形式。因此推论常被称为证明判断的过程。

    无疑地,判断诚然会向着推论进展。但由判断进展到推论的步骤,并不单纯通过我们的主观活动而出现,而是由于那判断自身要确立其自身为推论,并且要在推论里返回到概念的统一。细究之,必然判断构成由判断到推论的过渡。在必然判断里,我们有一个体事物,通过它的特殊性,使它与它的普遍性即概念联系起来。在这里,特殊性表现为个体性与普遍性之间起中介作用的中项。这就是推论的基本形式。这种推论的进一步发展,就形式看来,即在于个体性和普遍性也可以取得这种中介的地位,这样一来,便形成了由主观性到客观性的过渡。

    • 182

    在直接推论里,概念的各规定作为抽象的东西彼此仅处于外在关系之中。于是那两个极端,个体性和普遍性,和作为包含这两者的中项的概念,均同样只是抽象的特殊性。这样一来,这两个极端彼此之间,以及其对它们的中项的概念之间的关系都同样被设定为漠不相干地独立自存着。这种推论即是形式的理智推论,这种推论虽可说是理性的,但没有概念。在这种推论里,主词与一个别的规定性相联系,或者说,普遍性通过这个中介过程包括一个外在于它的主词。反之,在理性的推论里,主词通过中介过程,使自己与自己相结合。这样,它才成为〔真正的〕主体,或者说,主体本身才成为理性推论。

    〔说明〕在下面的考察里,对于理智的推论,按照通常的意义,予以主观方式的表述。即按照我们作抽象的理智的推论时所采取的那种主观方式去表述。事实上,这只是一种主观的推论。但这种推论也有其客观的意义:它仅足以表达事物的有限性,不过是根据思维形式在这里所达到的特定方式去表达出来罢了。在有限事物里,它们的主观性,作为单纯的事物性(dingheit),与它们的特质、它们的特殊性是可以分离的,同样,它们的主观性与它们的普遍性也是可以分离的,只要当这种普遍性既是事物单纯的质,和此一事物与别的事物的外在联合,而且又是事物的类和概念时,也是可以分离的。

    附释:依据上面所提及的认推论为理性的形式的看法,于是有人便将理性本身界说为进行推论的能力,同时又将知性界说为形成概念的能力。除了这种说法是基于一种肤浅的精神观念,即把精神仅仅当作是许多彼此并立的力量或能力的总合以外,对于这种将知性与概念排列在一起,将理性与推论排列在一起的办法,我们还必须注意到:正如概念决不可仅只看作知性的规定,同样推论也决不可毫无保留地认为是理性的。因为,一方面形式逻辑在推论的学说里所常讨论的,事实上除了单纯是一种理智的推论外,并不是别的东西。这种推论实在够不上享受“理性形式的美名”,更够不上享受“代表一切理性”的尊荣;另一方面真正的概念亦不单纯是知性的形式。甚且还可以说,概念之所以被贬抑为知性的形式,乃是抽象的理智在其作用。因此又有人常习于将单纯的知性概念与理性概念区别开,但这却不可了解为有两种不同的概念,而毋宁必须认识到这只是表示我们的〔认识〕活动或者仅停留在概念的否定的和抽象的形式里,或者按照概念的真实本性把概念理解为同时既是肯定的又是具体的东西。例如,如果我们把自由看成必然性的抽象的对立面,那么,这就是单纯的自由的概念。反之,真正的理性的自由概念便包含着被扬弃了的必然性在自身内。同样,所谓自然神论提出的对于上帝的界说,也仅仅是上帝的知性概念,反之,那认上帝为三位一体的基督教便包含了上帝的理性概念。

    (1)质的推论(qualitativer schluss)

    • 183

    第一种推论,如前节所指出,就是定在的推论或质的推论。其形式(一)为e—b—a。〔e代表个体性(einzelnheit),b代表特殊性(besonderheit),a代表普遍性(allgemeinheit)〕。这就是说,作为一个个体的主词通过一种质〔特殊〕与一种普遍的规定性相结合。

    〔说明〕不用说,主词(小项)除个体性外尚有别的特性,同样,另一极端(结论里的谓词或大项)除了单纯的普遍性外,也还有别的特性,这里都不加考察,只着重论述它们所借以作出推论的那些形式。

    附释:定在的推论是单纯的理智推论,至少就在定在推论中,个体性、特殊性及普遍性各自处于抽象对立的情况来说,它确是一种抽象的理智推论。所以这种推论可以说是概念的高度的外在化。这里我们有一个直接的个体事物作为主词;于是从这主词里挑出任何一特殊方面,一种特质,并且通过这种个别特质就来证明这一个体事物是一个普遍的东西。譬如,当我们说:这玫瑰花是红的;红是一种颜色,故这玫瑰花是有颜色的。通常逻辑著作所讨论的大都是这类形式的推论。从前大家认这种推论为一切知识的绝对规则,并认为一切科学的论断,只有经过这种推论加以证明,才算是可靠的。相反地,现今三段论法的各种形式,除了在逻辑教科书外已不易遇见,而且对于这种推论形式的知识已被认作空疏的学院智慧,对于实践的生活以及科学的研究都没有更多用处。对此,我们首先要指出,如果我们每一认识场合,都要炫耀这一全套形式的推论,实属多余,且有学究气。但推论的各种形式却又同时在我们的认识活动中不断地在起作用。譬如,当一个人于冬天清晨听见街上有马车辗轧声,因而使他推想到昨夜的冰冻可能很厉害。这里他也可算是完成了一种推论的活动。这种活动我们在日常多方面的复杂生活中不知要重复多少次。一个作为有思想的人,在他的日常行为里,力求明白意识到这类推论形式当属不无兴趣,犹如我们研究我们有机生活中的各种机能,如消化、营养、呼吸等机能,甚或研究那围绕着我们的自然界的事变和结构,也公认为极有兴趣一样。但我们无疑地也须承认,我们无需先研究解剖学和生理学,然后才能适当的消化和呼吸;同样,我们也并无须先研究逻辑,然后才可作出正确的推论。

    亚里士多德是观察并描述三段论法的各种形式(所谓推论的诸式)的主观意义的第一人。他作得那样严密和正确,以致从来没有人在本质上对他的研究成果有任何进一步的增加。我们对亚里士多德的这项成就虽然给予很高评价,但是不要忘记了他在他自己的哲学研究里所应用的思维方式,却并不是理智推论的诸形式,也不是一般有限思维的形式(参看§189说明)。

    • 184

    第一、这种推论中的各项是完全偶然的。因为那作为抽象特殊性的中项只是主词的任何一种特性。但这直接性的主词,亦即具有经验的具体性的主词,尚有许多别的特性。因此它同样可以与许多别的普遍性相联系。同样,个别的特殊性也可具有许多不同的特性,所以主词可以透过这同一中项以与别的一些不同的普遍性相联系。

    〔说明〕形式的推论之所以失其效用,由于流行的风气使然者多,由于洞见其错误者少,而且还由于人们无意于用论证方式去辩明形式的推论所以无用的缘故。此节及下节即在于指明这类的推论对于求真理是空疏无用的。

    依上文所说,即可看出,利用这类的推论可以“证明”(象一般人所叫做的“证明”)许多极不相同的结论。只须随便拾取一个中项,即可根据它过渡到〔或推论出〕所欲达到的结论。但假如从另一中项出发,也可根据它来“证明”另一个东西,甚至与前此相反的某种东西。一个对象愈是具体,它所具有的方面就愈多,亦即属于它的、足以用来作为中项的东西就愈多。要在这些方面之中去决定哪一方面较另一方面更为主要,又须建立在这样一种推论上:而这种推论坚持着某一个别的特性,而且同样也很容易为这同一个特性寻出某一方面或某一理由,据此去证明它确可以算是必然的和重要的。

    附释:虽说我们很少在日常的生活交往里时常想到理智的推论,但它仍不断地在实际生活中发生作用。譬如,在民事诉讼里,辩护律师的职务就在于强调那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条文使之有效。从逻辑观点看来,这种法律条文不过是一个中项罢了。在外交交涉中情形亦复相同,譬如,当各个强国都要求占有同一块土地时,在这种争执中,继承权,土地的地理位置,居民的祖籍和语言,或任何别种理由,均可提出加以强调,作为中项。

    • 185

    第二、不仅如前节所说这种推论中的各项是偶然的,而且由于它在各项的联系中的形式,这种形式推论也同样是偶然的。按照推论的概念看来,真理在于通过中项来联系两个不同的事物,这中项就是两者的统一。但用中项来联系两极端(所谓大前提和小前提),在推论里毋宁是一种直接的联系。

    换言之,它们中间并没有可以作为联系的真正的中项。

    〔说明〕推论的这种矛盾又通过一种〔新的〕无限进展表现为这样一种要求:即两个前提中的每一前提,都同样地要求一新的推论加以证明,然而,由于后一推论又同样具有两个直接的前提,于是又重新需要两个推论予以证明。所以,这直接的前提又重复其自身,而且永远有要求双重推论的需要,直至无穷。

    • 186

    这里为了表明经验的重要性所指出的(一般人以为绝对不错的形式)推论的缺点,在对推论的进一步规定中必定会自己扬弃其自身。因为我们现在已进入概念的范围,正如在判断里那样,相反的特性不单纯是潜在的,而且是明白建立起来时,所以要分析出推论逐渐进展的过程,我们只须接受或承认推论在它的每一阶段里通过自身建立起本身的过程。

    通过直接推论,(一)e—b—a,个体性,(通过特殊性)与普遍性相结合,并且建立一个有普遍性的结论。所以那个个体的主词,本身就是一普遍性,因而便成为两极端的统一或中介者。这样便过渡到第二式的推论,(二)a—e—b。

    这第二式的推论便表达出第一式的真理:即中介过程只是在个体性里面发生,因此便是偶然的。

    • 187

    第二式将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起来。这普遍性是在前一式的结论里,通过个体性的规定,而过渡到第二式,于是就取得直接主词的地位。因此这普遍性便通过这一结论而被建立为特殊性,因而成为两极端的中介,而这两极端的地位现在则为别的两项(特殊性与个体性)所占据。这就是推论的第三式:(三)特殊——普遍——个体(b—a—e)。

    〔说明〕所谓推论的诸式(亚里士多德很正确地只举出三式;第四式是多余的,甚至可说是近代人的无聊的附加),在通常的研究方式里只是依次列举出来,极少有人想到指出它们的必然性,更少人想到指出它们的意义与价值。因此无怪乎这些式后来仅被当作空疏的形式主义来处理。但是它们却具有一个很重要的意义,这意义建立在这样的必然性上面:即每一环节作为概念规定本身都有成为全体并且成为其中介作用的根据的必然性。——至于欲寻出命题的哪一种形态(如究竟是普遍命题或否定命题等等),才可以使得我们在各式的推论里推绎出正确的结论,这乃是一种机械的研究,由于这种研究的无概念k的机械性和无有内在的意义,理应被人们忘掉。那些以这类研究和对理智推论的研究为异常重要的人,恐怕很难引起亚里士多德的垂青,虽然他曾经描述过这些推论形式以及别的无数的精神和自然的形式,并曾经考察过表述过这种种形式的特性。但是在他的形而上学的概念k以及他关于精神及自然的概念里,他离开以理智的推论的各式作为基础或标准的办法实异常之远,我们可以说,如果他接受理智的抽象法则的束缚的话,则他的这些概念将没有一个会产生出来,或者会被留存下来。至于亚里士多德对于分类描述和抽象分析,虽说有不少的特有贡献,但他的哲学的主导原理仍永远是思辩的概念,至于他最初曾有过那样确定地表述的理智推论,他决不让它闯进这种思辩概念的领域里。

    附释:推论的三式的客观意义一般地在于表明一切理性的东西都是三重的推论。而且,推论中的每一环节都既可取得一极端的地位,同样也可取得一个起中介作用的中项的地位。这正如哲学中的三部门那样:即逻辑理念,自然和精神。

    在这里首先,自然是中项,联结着别的两个环节。自然,直接〔呈现在我们前面〕的全体,展开其自身于逻辑理念与精神这两极端之间。但是,精神之所以是精神,只是由于它以自然为中介。所以,第二、精神,亦即我们所知道的那有个体性、主动性的精神,也同样成为中项,而自然与逻辑理念则成为两极端。正是精神能在自然中认识到逻辑的理念,从而就提高自然使回到它的本质。第三、同样,逻辑理念本身也可成为中项。它是精神和自然的绝对实体,是普遍的、贯穿一切的东西。这三者就是绝对推论中的诸环节。

    • 188

    既然每一环节都可以依次取得中项和两极端的地位,因此它们彼此间的特定的差别便被扬弃了。这种各个环节之间的无差别形式的推论,首先就以外在的理智的同一性或等同性作为它的联系。这就是量的或数学的推论。如两物与第三者相等,则这两物相等。

    附释:这里所提及的量的推论,人人皆熟知,在数学上叫做公理,与别的公理一样,据说它们的内容是不能证明的,但是由于它既是直接自明之理,也就无需乎证明。其实这些数学的公理不是别的,而是一些逻辑的命题,这些命题只要能表达特殊而确定的思想,就可以从普遍的和自身规定着的思维中推演出来。推演这些命题的过程,也可以看成是对它们的证明。数学上所提出的作为公理的量的推论,情形便是如此。量的推论实际上是质的推论或直接推论的最切近的结果。——总之,量的推论是完全没有形式的推论,因为在量的推论里,概念所规定的各环节之间的差别已被扬弃了。究竟哪些命题应作为量的推论里的前提,这取决于外在环境。因此当我们应用这种推论时,我们就以那已经在别的地方被确立了并证明了的东西作为前提。

    • 189

    这样一来,首先在形式方面就产生两个结果:第一、每一环节既已一般取得中项的特性和地位,因而即取得全体的特性和地位,因此便自在地失掉其抽象的片面性了(§182和§184)。第二、中介过程已经完成了(§185),同样也只是自在地完成的,换言之,也只是圆圈式的彼此互相以对方为前提的中介过程。在第一式的推论个体——特殊——普遍里,“个体是特殊”和“特殊是普遍”两个前提,还没有得到中介。

    前一前提要在第三式里,后一前提要在第二式里才可得到中介。但这两式中的每一式,为了使它的前提得到中介,同样须先假定其他两式。

    依此看来,概念的中介着的统一不复被设定为抽象的特殊性,而是被设定为个体性与普遍性的发展了的统一,甚至首先可以说是被设为这两个规定的反思的统一,即个体性同时可以被规定为普遍性。这种的中项便发展出反思的推论。

    (2)反思的推论(reelexions-schluss)

    • 190

    如果中项首先不仅是主词的一个抽象的特殊的规定性,而且是同时作为一切个别的具体的主词,这些主词也是与别的主词一样,都同具有那种规定性,那么我们就得到(一)全称的推论。但这种推论的大前提,以特殊性,中项,即全体性为主词,却已先假定了结论,其实结论本应先假定大前提才对。因此(二)全称的推论便建立在归纳上面。在这种归纳式的推论里,中项就是所有个体的完全的列举,甲乙丙丁……等。但由于直接的经验的个体性与普遍性总有差距,因此对于所有个体的完全列举决不能满足。于是归纳的推论又建筑在(三)类推上面。类推的中项是一个个体,但这个个体却被了解为它的本质的普遍性、它的类或本质的规定性。——为了得到中介,第一种全称推论就引向第二种归纳推论,而归纳推论又引向第三种推论,即类推。但是当个体性与普遍性两个外在关系的形式,都经历过了反思推论中的各式之后,类推仍同样需要一个自身规定的普遍性,或者作为类的个体性。

    〔说明〕有了全称的推论,上面§184所指出的理智推论的基本形式所具有的缺点,便可以得到改进了,不过这又引起一新的缺点。这缺点即在于大前提先假定了结论所应有的内容,甚至因而先假定了结论作为一个直接的命题。凡人皆有死,故卡尤斯有死,凡金属皆传电,故例如铜也传电。为了能够说明这些大前提(这些大前提里所说的“凡”是指直接的个体,而且本质上应当是经验的命题)起见,首先必须确认关于卡尤斯个人和关于个别事物铜的命题是正确的。——无怪乎每个人对于“凡人皆有死,卡尤斯是人,故卡尤斯有死”一类的推论,不仅令人感到学究气,甚至令人感到一种毫无意义的形式主义。

    附释:全称的推论会指引到归纳的推论,在归纳推论里,个体构成联结的中项。当我们说:“凡金属皆传电”,这乃是一经验的命题,是对所有各种个别的金属进行实验后所得到的结论。于是我们便得到下列形式的归纳推论:

    特殊b 个体eee……

    普遍a 金是金属,银是金属,同样铜、铅等等皆是金属。这是大前提。于是小前提随着产生:所有这些物体皆传电。由此得到一条结论:所有金属皆传电。所以在这里有联结功用的是作为全体性的个体性。但这种推论又立即指引到另一种推论。这种推论以全部个体作为它的中项。这先假定,在某种范围内观察和经验是完备无遗的。但这里所处理的对象是个体事物,于是我们又陷于无穷的进展(e,e,e……)。因为在归纳过程里我们是无法穷尽所有的个体事物的。当我们说:

    所有金属,所有植物时,我们只是意谓着:直至现在为止,我们所知道的所有金属,所有植物而已。因此每一种归纳总是不完备的。我们尽管对于这个和那个作了许多的观察,但我们总无法观察到所有的事例,所有的个体,归纳推论的这种缺点便可导至类推。在类推的推论里,我们由某类事物具有某种特质,而推论到同类的别的事物也会具有同样的特质。例如这就是一个类推的推论:当我们说:直至现在为止,我们所发现的星球皆遵循运动的规律而运动。因此一个新发现的星球或者也将遵循同样的规律而运动。类推的方法很应分地在经验科学中占很高的地位,而且科学家也曾按照这种推论方式获得很重要的结果。类推可说是理性的本能。这种理性本能使人预感到经验所发现的这个或那个规定,是以一个对象的内在本性或类为根据,并且理性本能即依据这个规定而作进一步的推论。此外,类推可能很肤浅,也可能很深彻。譬如当我们说:卡尤斯这人是一学者,提图斯也是一个人,故提图斯大概也是一学者。——象这样,无疑地是一个很坏的类推。这是因为一个人的有无学问并不是无条件地以他所属的类为根据。但类似这样的肤浅的类推,我们却常可以遇到。

    所以常有人这样推论说,例如:地球是一个星球,而且有人居住;月球也是一个星球,故月球上很可能也有人居住。这一类推较之上面所提及的类推,一点也不更好。因为地球所以有人居住,这并不只基于它是一个星球,而是建立在别的条件上,如为大气所围绕,与此相联系就存在着水与空平等等。而这些条件,就我们现在所知,正是月球所没有的。近来我们所称为自然哲学的,大部分都是用一些空疏外在的类推来作无聊的游戏。这样的类推把戏还要自诩为高深玄妙,结果适足以使对于自然界的哲学研究受到轻蔑。

    (3)必然的推论(schlussdernotwendigkeit)

    • 191

    必然的推论,就它的单纯的抽象的特性看来,以普遍性为中项,犹如反思的推论以个体性为中项一样,——后者属于推论的第二式,前者属于推论的第三式(§187)。在这里普遍是明白设定为本质上具有特殊性的。(一)首先,就特殊被理解为特定的类或种而言,则特殊就是两极端之间其中介作用的规定〔中项〕。——直言推论就是这样。(二)就个体是指直接的存在而言,则个体既是起中介作用的中项,也同样是被中介了的极端。——假言推论就是这样。(三)把有中介作用的普遍设定为它的特殊环节的全体,并设定为个别的特殊事物或排他的个体性。——选言推论就是这样。所以选言推论中的诸项,只是表示同一个普遍体的不同的形式罢了。

    • 192

    推论是被认作与它所包含的差别相一致的。这些差别的发展过程所取得的一般结果,即在于它们自己扬弃自己并扬弃概念在自身之外的存在。并且我们看到,(一)每一环节皆表明其自身为各环节的全体,因而为整个的推论。所以它们(各个环节)彼此是自在地同一的。(二)对各环节之间的差别的否定,和对它们的中介过程的否定,构成它们的自为存在,所以那存在于这些差别的形式之中的,以及那建立它们的同一性的,也还是那同一个普遍体或概念。在各环节的这种理想性里,推论的活动可以说是本质上保持否定它在推论过程中所建立的规定性那种规定,换言之,推论的活动也可说是扬弃中介性的过程。——也可认作使主词不与他物相结合,而与扬弃了的他物相结合,亦即与自身相结合的过程。

    附释:在普通逻辑教本里,关于推论的学说常被认作第一部分或所谓初步理论(要素论)的结束。第二部分随着就是所谓方法论。方法论所要指明的,即是初步理论研究的思维形式如何可以应用到当前的客体,以便产生出全部科学知识。但当前的这些客体是从哪里来的?客体一般讲来与思想的客观性之间的关系究竟怎样?对于这些问题,知性逻辑却不能进一步给予任何解答。k在知性逻辑这里,思维被认为是一种单纯主观的和形式的活动,而客观的东西则和思维相反,被认为是固定的和独立自存的东西。但这种二元论并不是真理,并且武断地接受主观性与客观性两个规定而不进一步追问起来源,乃是一种没有思想性的办法。不论主观性或客观性,两者无疑地都是思想,甚至是确定的思想。这些思想必须表明其自身是建立在那普遍的和自身规定的思维上面的。就主观性而论,这里初步是作到了。我们已经认识到,主观的概念(包括概念本身,判断及推论)乃是逻辑理念最初两个主要阶段(即存在和本质两阶段)的辩证发展的结果。说概念是主观的或只是主观的,在一定程度内是对的,因为概念无论如何总是主观性本身。至于判断和推论,其主观的程度当然不亚于概念。判断和推论以及所谓思维规律(同一律,相异律,及充足理由律)构成普通逻辑学里所谓初步理论的内容,也同样是主观的。但我们还须进一步指出的,就是这里所谓主观性和它的规定、概念、判断、推论等内容,都不可认作象一套空架格似的,要先从外面去找些独立自存的客体加以填满。反之,我们应该说主观性自身既是辩证发展的,它就会突破它的限制,通过推论以展开它自身进入客观性。

    • 193

    在概念的这种实现的过程里,共体就是这一个返回到自己的全体,这全体中有差别的各环节仍然同样是这一全体,并且这全体通过扬弃中介性被规定为直接的统一性。——概念的这种实现就是客体。

    〔说明〕这种由主体、由一般的概念,确切点说由推论发展到客体的过渡,初看起来,好象很奇怪,特别是当我们只看见理智的推论,并且把推论只当作是一种意识的活动时,我们愈会觉得奇怪。但我们却并不因这种奇怪之感而将这种由主体到客体的过渡说得使通常的表象感到好象有道理。我们只须考虑,我们通常对于所谓客体的表象是否大致符合于这里所理解的客体。但是通常一般人所了解的客体,并不单纯是一抽象的存在,或实存的事物,或任何一般现实的东西,而是一具体的自身完整的独立之物,这种完整性就是概念的全体性。至于客体又是与我们对立的对象和一个外在于他物的东西,俟后面讲到客体与主体的对立时,将有较详的说明。目前单就概念由于它的中介过程而过渡到客体来说,这客体仅是直接的朴素的客体,同样,概念也只有在与客体对立之后,才可具有主体的规定性。

    再则,一般说来,客体是一个本身尚未经规定的整体、整个客观的世界、上帝、绝对客体。但客体自身内也具有差别性,也分裂为无数不确定的杂多性(作为客观世界)。而且它的每一个个体化了的部分也仍是一个客体、一个自身具体的、完整的、独立的定在。

    正如客观性曾用来与存在、实存和现实性相比较,同样,到实存和现实性的过渡(不说到存在的过渡,因为存在是最初的、最抽象的、完全直接的东西),也可以与向客观性的过渡相比较。实存所自出的根据、一种扬弃自身而过渡到现实性的反思关系,不是别的,只不过是尚未充分实现的概念。换言之,它们只是概念的抽象方面,——根据只是概念的本质性的统一,关系只是仅仅应该返回自身的真实方面的联系。概念是两者的统一,而客体不仅是本质性的,而且是自在的普遍性的统一,不仅包含真实的差别,而且包含这些差别在自身内作为整体。

    此外很明显,在所有这些过渡里,其目的不仅在于一般地指出思维与存在或概念与存在的不可分离性。常常有人说,存在只不外是简单的自身联系,而且这种贫乏的范畴当然包括在概念里,或者也包括在思想里了。这些过渡的意义,并不是仅将那包含在里面的各种规定或范畴予以接受(如象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那样,认为存在只是许多实在中之一),便算了事。这些过渡的意义乃在于理解概念作为概念本身所应有的规定性(那远为抽象的存在,或者甚至客观性,与这种概念还并不相干),并且单就概念本身所应有的规定性来看这规定性能否并如何过渡到一种不同于属于概念并表现在概念中的规定性的形式。

    如果我们将这种过渡的产物,客体与概念(这概念,按照它特有的形式来说是消失在客体中的)建立在关系之中,那么,对于所得结果我们可以很正确地这样表述:概念(或者也可说是主观性)与客体潜在地是同一的。但是同样,我们也可以很正确地说,概念与客体是不同的。既然这两种说法都同样正确,也同样都不正确。因此,这类的说法是不能表达真实关系的。这里所说的“潜在”乃是一种抽象,比起概念自身来还更为片面,而这种片面性,当概念扬弃其自身而发展为客体、为正相反对的片面性时,一般说来,它就在这过程中被扬弃了,因此这种潜在性,也必须通过否定其自身,而被规定为实在性。无论何处,思辩的同一,决不是刚才所说的那种肤浅的主体与客体的潜在的同一。——这个意思我们已经重说过多少遍,但如果想要根本消除对于这种肤浅思辩同一性陈腐的完全恶意的误解,无论重说多少遍也不能说是太多,——因为要想消除这种误解,是很难有合理的希望的。

    如果完全一般地去了解概念与客体的统一,不管统一的潜在存在的那种片面形式,那末,这种统一,如众所熟知,即是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的前提,甚且被认作最完善的统一性。就首先提出本体论证明这一非常值得注意的思想的人安瑟尔谟(anselm)看来,无疑地他原来的意思仅论及某种内容是否在我们思维里的问题。他的话简略地说是这样的:“确定无疑的,那个对于它不能设想一个比它更伟大的东西,不可能仅仅存在于理智中。因为如果它仅仅存在于理智中,我们就可以设想一个能够在事实中存在的比它更伟大的东西。

    所以如果那个不能设想一个比它更伟大的东西,仅仅存在于理智中,那末它就会是这样一种东西,对于它可以设想一个比它更伟大的东西。但确定无疑的,这是不可能的。〔因此,那个对于它不能设想一个更伟大的东西,必定既在理智中,又在实在中。〕”——按照这里所提出的说法,有限的事物的客观性与它的思想,这就是说,与它的普遍本性,它的类和它的目的是不一致的。笛卡尔和斯宾诺莎等人曾经很客观地说出了概念与客体的统一。但那些坚持直接确定性或信仰的原则的人,却较多地按照安瑟尔谟原来的主观方式去了解这种统一,即认为上帝的观念与上帝的存在在我们的意识里有不可分离的联系。持信仰说者甚至认为外界的有限事物的存在与它们的被意识或被知觉也有不可分离的联系,因为在直观里,事物与实存这一规定是联系着的。这种说法当然是不错的。但是如果以为有限事物的存在与我们对于有限事物的观念在我们意识里联系着,其联系的情形与上帝的存在和上帝的观念,在我们意识里联系着的情形是同样的,那就会太缺乏思想性了。因为这样一来,就会忘记了有限事物乃是变化无常飘忽即逝的。这就是说,实存与有限事物的联系仅是暂时的,即不是永恒的,而是可分离的。总之,按照我们在这里所用的范畴或术语说来,说一物有限,即是说它的客观存在与它的思想、它的普遍使命、它的类和它的目的是不相协调的。所以安瑟尔谟不管出现在有限事物中那样的统一,而仅宣称惟有最完善者才不仅有主观方式的存在,而且同时也有客观方式的存在,这确有其相当的理由。表面上人们无论如何高叫反对所谓本体论的证明,并反对安瑟尔谟对最完善的存在的规定,其实仍无济于事。因为本体论的证明仍然原样地潜存于每一素朴的心灵中,并且不断返回到每一哲学中,甚至为它自身所不知道,并违反它的意愿,正如在直接信仰的原则里那样。

    安瑟尔谟论证的真正缺点,也是笛卡尔和斯宾诺莎以及直接知识的原则所共有的缺点,就在于他们所宣称为最完善者或主观地当作真知识的统一体只是预先假定的,这就是说,只被认作潜在的。思维与存在的这种抽象的同一,立刻就可由于两个规定的不同而对立起来,即如老早以前所提出的对于安瑟尔谟的批评,正是如此。这就是说,事实上把有限事物的观念和存在与无限的东西对立起来了。因为正如前面所指出那样,有限的事物具有这样一种客观性,这客观性与它的目的、本质和概念并不同时相符合,而是有了差异的。换言之,它是那样一种观念或一种主观的东西,其本身并不包含存在。这种分歧和对立只有这样才能解除,即指出有限事物为不真,并指出这些规定,在自为存在〔分离〕中乃是片面的虚妄的,因而就表明了它们的同一就是它们自身所要过渡到的,并且在其中可得到和解的一种同一。

    客体(Das Objekt)

    • 194

    客体是直接的存在,由于在它里面差别是已当作被扬弃了的,所以客体对差别来说,是漠不相关的。此外客体本身又是一全体,同时因为这种同一性仅是它的各环节之潜在的同一,所以对于客体的直接的统一说来,它同样是漠不相干的。它于是便分裂为许多有差别的事物,其中每一事物本身又是一全体。因此客体就是杂多事物的完全独立性、与有差别的杂多事物同样地完全无独立性之间的绝对矛盾。

    〔说明〕“绝对是客体”这一界说可说是最明确地包含在莱布尼茨的“单子”论中,每一单子都是一客体,但它是一个潜在地表象着世界的客体,甚至是世界表象的全体。在单子的简单统一性里,一切的差别只是观念性的,非自身独立的东西,没有任何东西从外面进入单子里面。单子就是整个概念的本身,其差别所在只取决于这概念自己较大或较小的发展。这个简单的全体同样分裂为无穷复多的差别体,从而每一差别体都是一独立的单子。在单子中之单子和它们内在发展的预定的谐和里,这些实体又同样归结为非自身独立性和观念性。所以莱布尼茨的哲学代表完全发展了的矛盾。

    附释一:如果认绝对(上帝)为客体,并且停止在那里,那么正如新近费希特所正确地强调的那样,这种看法一般地代表了迷信和奴隶式的恐惧的观点。无疑地上帝是客体,并且甚至可说是绝对的客体,与这客体比起来,我们特殊的主观的意见和意志,是没有真理和没有效力的。但即使作为绝对的客体,上帝也并不是当作一个黑暗的与主观性相对立的敌对的力量而毋宁是包含着主观性在内作为他自身的主要环节。这个道理基督教的教义表示得最明白,如说:上帝愿意所有的人皆得救,上帝愿意所有的人皆有幸福。人之得救,人之有福,这是由于人能达到与上帝合一的意识,于是上帝对人便停止其为外在的单纯的客体,因而不再是一畏惧和恐怖的对象,特别是如象神对于罗马人的宗教意识那样。再则,在基督教里上帝又被理解为“爱”,而且上帝启示其自身于他的儿子里,他的儿子与他为一,这样,上帝,即作为个别的人启示其自身给人类,由此人类就获得到解救。这就无异于宣称,客观性与主观性的对立便自在地被克服了。至于如何去分享这种解救,如何放弃我们直接的主观性(摆脱掉那旧的亚当),并证悟到上帝即是我们真实的本质的自我,那就是我们自己的事情了。

    正如宗教和宗教崇拜在于克服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同样科学,特别是哲学,除了通过思维以克服这种对立之外,没有别的任务。认识的目的一般就在于排除那与我们对立的客观世界的生疏性,如人们所常说的那样,使我们居于世界有如回到老家之感。这就无异于说,把客观的世界导回到概念,——概念就是我们最内在的自我。从这一番讨论里也可懂得,认主观性和客观性为一种僵硬的抽象的对立,是如何地错误了。两者完全是辩证的。概念最初只是主观的,无须借助于外在的物质或材料,按照它自身的活动,就可以向前进展以客观化其自身。同样,客体也并不是死板的、没有变动过程的。反之,它的过程即在于证实它自身同时是主观的,这种过程形成了向理念进展。任何人由于不明白主观性和客观性两范畴〔的辩证关系〕,想要抽象地坚执着这两个范畴,他就会不自知觉地猝然发现这些抽象的范畴会从他的手指间溜走,而他所说的话恰好会是他想要说的话的反面。

    附释二:客观性包含有机械性、化学性和目的性三个形式。机械性的客体就是直接的无差别的(indi e eerente)客体。

    诚然,机械的物体包含有差别,不过这些机械物体的差别彼此是漠不相干的(gleichgultig),而它们的联系也只是外在的。反之,到了化学性的阶段,客体本质上表现出差别,即客体之所以如此,只是由于他们彼此的关系,而这种差别构成它们的质。客观性的第三形式,目的的关系,这是机械性和化学性的统一。目的,也如机械的客体那样,是一个自成其结的全体。但又被从化学性中展开出来的质的差别的原则所丰富了,这样,目的便使它自身与和它对立的客体相联系了。所以目的的实现就形成了到理念的过渡。

    客体 Ⅰ. 机械性(Der Mechanismus)

    • 195

    客体(1)在它的直接性里只是潜在的概念,客体最初总是把概念看成是外在于它的主观的东西,客体的一切规定性也是外在地被设定起来的东西。因此作为许多差别事物的统一,客体是一个凑合起来的东西,是一个聚集体。它对于别的事物的作用仍然只是外在的关系。——这就是形式的机械性。这些客体虽然保持在这种外在关系和无独立性里,但仍然同样是独立的、彼此外在地互相抵抗着。

    〔说明〕压力和冲力就是机械关系的例子。又如由死记得来的知识也可说是机械的,因为死记着的那些字眼对于我们没有意义,而是外在于感官、表象和思维的。而且这些字眼的本身也同样是外在的,一串没有意义的文字之连属在一起。

    行为及宗教上的虔诚也同样是机械的:如果一个人的行为、宗教信仰等等纯是为仪式的法规或由一个良心的顾问所规定的,如果他所做的事,他自己的精神和意志都不贯注在他的行为里,那末这些行为对于他便是外在的,也就是机械的。

    附释:机械性,客观性的第一个形式,又是一个在观察客观世界时首先呈现其自身于反思里,并常常停留在反思里的范畴。但机械性却是一肤浅的、思想贫乏的观察方式,既不能使我们透彻了解自然,更不能使我们透彻了解精神世界。

    在自然里,只有那完全抽象的纯惰性的物质才受机械定律的支配。反之,凡是可以叫做狭义的物理的现象和过程(例如光、热、磁、电等现象),便不是单纯的机械的方式(即压力、冲力、各部件的机械替换等等)所能解释的。把机械的范畴转用到有机的自然里,将更显得不充分,因为这里的问题是要理解有机自然界的特殊性质,如植物的生长、营养或者甚至是动物的感觉。我们必须认为这是近代自然研究的一个本质的以至主要的缺陷:即本当用与单纯机械性范畴不同的较高的范畴去理解之时,却仍然固执地坚持着单纯用机械的范畴去解释,不顾这些机械范畴与朴素的直观所提供的情况相矛盾,因而阻碍了对于自然获得正确知识的道路。即以探讨精神世界的各种形态而论,机械观的应用也常常超出了它应有的范围。试举一例,譬如说,人是由灵魂和肉体所构成。在这句话里,灵魂和肉体好似两个各个自存之物,它们之间只有一种外在的联系。同样的机械看法,将灵魂认作仅仅是一堆彼此各个独立自存的力量和性能,彼此并列在一起的复合体。

    所以一方面我们必须坚决地拒绝机械的考察方式,因为它走上来,冒充为代替了概念性认识的地位,并将机械性当作绝对范畴。但另一方面我们又须明白承认机械性具有一种普遍逻辑范畴的权利和意义。因此也不可将机械性仅仅限制在它由之得名的自然领域之内。譬如,即使我们越出机械学〔力学〕固有的范围,而在物理学和生理学里着眼于机械的活动(如重力、杠杆等类的作用),亦未始不可。但我们却不可忽视一点,即在这些范围之内,机械定律已不复是决定性的东西,而只是居于从属的地位。说到这里,还有一点须得指出,即在自然界里,当较高级的或有机的功能的正常作用遭受任何方式的扰乱或妨碍时,则原来处于从属地位的机械性便会立即占优势。譬如,一个胃弱的人只消吃少量的食物,胃里就会感得一种压力,而别的消化机能健全的人即使吃一样多的食物,却不会感到什么压力。同样,身体健康情况不佳的人,也会普遍地感到四肢沉重。即在精神世界内,机械性也有它的地位,不过仅仅具有从属的地位罢了。人们很正确地说到机械的记忆,以及各式各样的机械行动如机械的读书,机械的写字,机械的玩弄乐平等等。特别就记忆而论,机械式的活动可以说是属于它的本质。忽视了这一事实,对于青年人的教育常引起很不良的后果,这是由于近代教育家过分热心于理智的自由发展,而忘却了机械的记忆有时也有其必需。如果一个人纯粹依据机械定律去解释记忆的性质,并径直应用机械定律去研究灵魂,那么,他将会是一个笨拙的心理学家。记忆的机械之处仅在于用纯全外在的联系以认识某些记号、声调等等,而且即在这联系里重现所记忆的东西,而无须注意到所记着的这些东西的意义和内在联系。要想认识这种机械记忆的情形,并不需要进一步去研究力学,况且力学的研究对于心理学本身也不能有什么推进。

    • 196

    客体之所以有忍受外力支配的那种“非独立性”,(依上节所说)只是由于它有了独立性。客体既然被设定为潜在的概念,则它的诸规定中的一个规定(如独立性)决不能扬弃其自身于它的对方(非独立性)里,反之,客体由于否定它自身(即由于它的非独立性),就会与它自身相结合,所以它才是独立的。同时客体区别于它的外在性,并在它的独立性里否定了这种外在性,所以客体就是这种和它自身的否定的统一性,中心性,主观性。这样一来,客体自身便指向着并联系着外在事物了。但这种外在事物也同样是一自身中心,同样只与别的中心相联系,它的中心也同样在别的事物之中。这就是(2)有差别的(dieeerenter)机械性(可用引力、意欲、社交本能等等为例)。

    • 197

    上面所说这种关系的充分发展便形成一种“推论”(schluss)。

    在这种推论里,内在的否定性,作为一个客体(抽象的中心)的中心个体性,通过一个中项与一些作为另一极端的非独立的客体相联系,而这中项结合起这些客体的中心性和非独立性于自身内,而成为一相对的中心。这就是(3)绝对的机械性。

    • 198

    刚才所提到的推论(个体——特殊——普遍)是三重推论的结合。那些非独立的客体的不真实的个体性,亦即在形式的机械性阶段所特有的客体,由于它的非独立性,也同样是普遍性,不过只是外在的普遍性罢了。因此这些客体也是绝对中心和相对中心之间的中项(其推论的形式为:普遍——

    个体——特殊);因为由于没有独立性,这两者才彼此分离并形成两极端,而同时又彼此互相联系。同样,绝对中心性作为实体性的普遍物(例如长久保持同一性的重力),并且作为纯粹的否定性,同样包括有个体性在内,就是相对的中心和无独立性的客体间的中介,其推论形式为:特殊——普遍——

    个体。就它的内在的个体性来说,它同样主要地是一个分离的力量,正如就它的普遍性来说,它又是同一东西的结合体和宁静的自在存在。

    有如太阳系那样,又如在实践的范围内的国家也是具有三个推论的体系:(1)个别的人(个人)通过他的特殊性(如物质的和精神的需要等等的进一步发展,就产生公民社会)与普遍体(社会、法律、权利、政府)相结合。(2)意志或个人的行动是起中介作用的东西,它使得在社会、法律等方面种种需要得到满足,并使得社会和法律等等得到满足和实现。(3)但普遍体(国家、政府、法律)乃是一个实体性的中项,在这个中项内,个人和他的需要的满足享有并获得充分的实现、中介和维持。三一式中的每一规定,由于中介作用而和别的两极端结合在一起,同时也就自己和自己结合起来,并产生自己,而这种自我产生即是自我保存。——

    只有明了这种结合的本性,明了同样的三项的三一式的推论,一个全体在它的有机结构中才可得到真正的理解。

    • 199

    客体在绝对机械性里所具有的实际存在的直接性也就自在地被否定了。这是由于它们的独立性通过它们彼此的关系,也就是通过它们的无独立性的中介过程而被否定了。所以我们必须设定客体在它的实际存在里与它的对方是有差别的,或者说〔有亲和力的,有倾向的〕。

    客体 Ⅱ. 化学性(Der Chemismus)

    • 200

    有差别的〔或有倾向的〕客体具有一种内在的构成它的本性的规定性。根据这种规定性,它就有了它的实际存在。但是作为概念的设定起来的全体性,客体就是它的这种全体性与它的实际存在的规定性之间的矛盾。因此客体不断地努力去扬弃这矛盾,并使得它的特定存在符合于它的概念。

    附释:化学性是客观性的一个范畴,这范畴通常并未得到特殊的注重,而且大体上都被合并在机械性里一起来了解,并且在机械关系的共同名称之下,经常被提出来以与目的性相反对。其所以有这种看法,是因为机械性与化学性至少彼此有一共同之点,即它们首先只是自在地实存着的概念,反之,目的便被看成是自为地实存着的概念。这诚然不错,不过机械性与化学性彼此之间也有很确定地不同之处:机械式的客体本来只是彼此互不相干的自身关系,与此相反,化学性的客体则显得完全与他物相联系。无疑地,即,当机械性发展其自身时,已经出现了与他物的联系。但机械性的客体彼此之间的联系,最初只是一种外在的联系,所以那些彼此相联系的机械式的客体尚保留着独立的假象。譬如,在自然界里,形成我们太阳系的不同的星球彼此处于运动的关系中,由于运动而显示出它们彼此间有联系。运动作为空间和时间的统一,然而只是完全外在的和抽象的关系。因此看起来就好象这些彼此处于外在关系的星球,即使脱离了它们之间的这种相互关系,也可以保持它们的原状似的。反之,化学性却与此大不相同。化学上有差别的〔有倾向的〕对象其所以如此,显然是仅由于它们有差别性〔或倾向性〕。因此化学性的客体即是使彼此相互联系,各自完整的绝对动力。

    • 201

    因此化学过程的产物就是潜在于两个紧张的极端中的中和性的东西。概念或具体的普遍性,通过诸客体的差别性〔或倾向性〕、特殊性,便与个体性〔即化合的产物〕相结合,但在这一过程中正是它与它自身相结合。同样,在这种过程里也包含有别的推论〔或结合的方式〕。作为活动的个体性以及具体的普遍性,均同样是起中介作用的东西。具体普遍性即是两个紧张的极端的本质,这本质在化合的产物里达到它的特定存在。

    • 202

    化学性作为客观性的反思式的关系,不仅须以客体之有差别的〔或并非漠不相关的〕本性为前提,同时又须以这些客体之直接的独立性为前提。化学的过程即是从这一形式到另一形式变来变去的过程,而这些形式仍然是彼此外在的。——在中和的产物里,那两极端所保有的彼此不同的确定特质便被扬弃了。这产物虽说符合概念,但因为它沉陷在原来的直接性里,便没有分化作用的诱导原则存在于其中。因此这中和物仍是可以分解开的。但那能分解中和物使它还原到有差别性〔倾向性〕的紧张的两极端,与夫那能使得无差别性的客体彼此有差别性〔亲和力〕和诱导力的判断原则,以及那有紧张性的分解过程,均不存在于最初那种化学过程之内。

    附释:化学过程仍然只是一有限的受制约的过程。只有概念本身才是这过程的内在核心,但在化学性的阶段,概念还没有达到它自己本身的实际存在。在中和的产物内化学过程业已消失,而那诱导的原因却落在这过程的外面。

    • 203

    将有差别〔有倾向性〕的东西归结为中和的东西的过程和将无差别的东西或中和的东西予以分化的过程中,好象每一个过程让它们〔有差别的、无差别的或中和的东西〕显得彼此各自独立,互不相干似的。但是由于这两个过程的外在性〔即缺乏内在联系〕,在向产物过渡的过程中,却表现了它们的有限性,因为在过渡为产物的过程中,它们〔的自在自为性〕就被扬弃了。另一方面这过程表示那有差别〔有倾向〕的客体作为假定在先的直接性,乃是不真实的。——通过对作为客体的概念所陷入的外在性和直接性的否定,于是概念便得到解放,回复其独立性,并且超出其外在性和直接性,因而被设定为目的了。

    附释:由化学性到目的关系的过渡,即包含在化学过程的两个形式的彼此相互的扬弃里。由于这样产生的结果,就是那原来仅潜在于机械性和化学性中的概念便得到了解放。

    由于这样而达到独立实存着的概念,便是目的。

    客体 Ⅲ. 目的性(Die Teleologie)

    • 204

    目的是由于否定了直接的客观性而达到自由实存的自为存在着的概念。目的是被规定为主观的。因为它对于客观性的否定最初也只是抽象的,因此它与客观性最初仍只是处于对立的地位。但它的这种主观的性质与概念的全体性比较起来,却只是片面的,并且是为它自身的,因为就目的本身而言,一切片面的特性,均设定为被扬弃在它自身里面。所以那假定在先的客体对于目的也只是一种观念性的自在的不实的东西。目的虽说有它的自身同一性与它所包含的否定性和与客体相对立之间的矛盾,但它自身即是一种扬弃或主动的力量,它能够否定这种对立而赢得它与它自己的统一,这就是目的的实现。在这个过程里,目的转入它的主观性的对方,而客观化它自己,进而扬弃主客观的差别,只是自己保持自己,自己与自己相结合。

    〔说明〕目的这一概念一方面固然是多余的,但另一方面也很正当地被称为理性的概念,以与知性的抽象普遍相对立。

    抽象的普遍仅形式上概括了特殊,但并不以特殊为它的内在性质。〔而作为目的的概念却包含特殊性,亦即主观性,因而包含更进一步的差别在自身之内,作为它自己固有的性质。〕——再则,关于作为目的因的目的与单纯的致动因,亦即通常所谓原因的区别,却极为重要。原因属于那尚未揭示出来的盲目必然性。因此原因便会过渡到它的对方,从而失掉其原来的原始性而成为设定的存在,且须依赖它的对方。

    只有就其潜在性来说或就我们看来,才可说原因唯有在效果里才成为原因,才回复它的自己。反之,目的便被设定为包含它的规定性或还表现在那里作为它的异在,即效果在它本身之内。目的既包含效果在自身内,因此在效果里目的并没有过渡到外面,而是仍然保持其自身,这就是说,目的仅通过效果而实现其自身,而且它在终点里和它在起点或原始性里是一样的。由于目的有了这种自我保持性,所以它才是真正的原始的东西。——我们须从思辩的观点来理解目的,须将目的理解为概念,这概念在它自己的各种规定的统一性和观念性里包含有判断或否定,包含有主观与客观的对立,并且也同样是对这种否定和对立的扬弃。

    一提到目的,我们必不可立即想到或仅仅想到那单纯存在于意识之内的、以〔主观〕观念的形式出现的一种规定。康德提出了内在的目的性之说,他曾经唤醒了人们对于一般的理念,特别是生命的理念的新认识。亚里士多德对于生命的界说也已包含有内在目的的观念,他因此远远超出了近代人所持的只是有限的外在的目的性那种的目的论了。

    人们的需要和意欲可说是目的的最切近例子。它们是人的机体内:感觉到的矛盾,这矛盾发生于有生命的主体本身的内部,并引起一种否定性的活动,去对这种还是单纯的主观性的否定性〔或矛盾〕加以否定。需要和意欲的满足恢复了主观与客观之间的和平。因为那客观的事物,只要这矛盾尚存在,或只要这意欲尚未满足,虽仍站在对方或外面,但通过与主观性相结合,便同样会扬其它的片面性。对那些大谈有限事物以及主观事物和客观事物的固定性和不可克服性的人来说,每一个意欲的活动都可以提供相反的例证。意欲可以说是一种确信,即确信主观性同客观事物一样,也并不仅仅是片面的,没有真理的。意欲复进一步充分实现了这种确信;因为意欲的活动使得对这种片面的有限性的扬弃,并使得对主观的就仅仅是并永远是主观的,客观的就仅仅是并永远是客观的这种对立的扬弃,能成为事实。

    说到目的的活动,有一层还须注意,即在表示目的活动的推论里,目的通过实现的手段作为中介与其自身相结合,而主要的特点则是对两极端的否定。这种否定性即是刚才所提到的否定性,它一方面否定了表现在目的里的直接的主观性,另一方面否定了表现在手段里或作为前提的客体里的直接的客观性。这种否定性与下述的精神所运用的否定性是一样的:即当精神提高到神性时,它一方面超出〔否定〕了世间的偶然事物,一方面超出〔否定〕了它自身的主观性。用知性推论的形式去证明上帝存在,便忽视并丢掉了对于这种精神提高的阐述(如在导言里和§192里所提到的),亦即忽视并丢掉了这种精神提高性质的推论和否定。

    • 205

    直接的目的关系最初只是一种外在的合目的性,在这个阶段里,概念与那假定在先的客体是对立的。因此目的是有限的,一方面由于它的内容〔是主观的〕,一方面由于有一个现成的当前的客体作为它〔目的〕实现的材料或外在条件。在这种情形下,它的自身决定性只是形式的。直接性的目的还有一个特点,即它的特殊性或内容(即目的的主观性是作为形式规定而出现的)是反思自己的,因而它的内容表现出异于它的形式的全体,异于它的潜在的主观性,或概念。这种差异构成目的自身内的有限性。这样,目的的内容便是受限制的、偶然的、给予的、正如目的的客体是特殊的、现成的。

    附释:一说到目的,一般人心目中总以为只是指外在的合目的性而言。依这种看法,事物不具有自身的使命,只是被使用或被利用来作为工具,或实现一个在自身以外的目的。

    这就是一般的实用的观点。这种观点前些时候即在科学范围内,也曾占很重要的地位,但后来却得到应得的轻视,因为大家看出了实用的观点不足以达到对于事物本性的真切识见。无疑地,有限的事物正当地应被看成非究竟的,指向于超出自身以外的。但同时须知,有限事物的否定性就是它们自己的辩证法,为了认识事物的内在辩证法,人们首先必须注意它们的积极的内容。目的论的看法常基于一种善意的兴趣,想要揭示出上帝的智慧特别启示于自然中。但必须指出,即这种寻求目的的方式,将事物作为达到目的的工具的看法,不能使我们超出有限界,而且容易陷于贫乏琐碎的反思。譬如,我们仅从葡萄树对于人们熟知的用处的观点来研究葡萄树,而且又去考察一种其皮可制软木塞的橡树,并研究这树譬如何可以剥下来作为木塞以封酒瓶。过去曾有不少的书是根据这样的作风写成的。很容易看出,这种办法既不能增进宗教的真正兴趣,也不能增进科学的真正兴趣。外在的目的性直接站在理念的门前,但仅站在门前或门外总是很不够的。

    • 206

    目的的关系是一推论〔或三段式的统一体〕。在这推论或统一体内,主观的目的通过一个中项与一外在于它的客观性相结合。这中项就是两者的统一:一方面是合目的性的活动,一方面是被设定为直接从属于目的的客观性,即工具。

    附释:由目的到理念的发展须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主观的目的;第二、正在完成过程中的目的;第三、已完成的目的。首先,我们得到主观的目的,主观目的,作为自为存在着的概念,其本身就是概念的各环节的全体。其中第一环节就是一个自身同一的普遍性,就好象那中和性的最初的水一样,这里面包含着一切,但是还没有任何东西区分开来。第二环节为这种普遍体的特殊化,通过这种特殊化过程,它就有了特定的内容了。当这特定的内容由于普遍体的活动过程而得到确立时,这普遍体便通过这种过程而回归到它自己,并且自己和它自己相结合。因此当我们提出一个目的在前面时,我们又说,我们决定要做某件事,我们从而首先好象把我们看成是开阔的,我们可以接受这一规定或那一规定。同样,我们有时进一步说,我们决心要作某件事,这意思是说,主体从它单纯自为存在着的内在性向前走出来,要与那在外的与他对立的客观性打交道。于是就形成了由单纯的主观目的到那转向外面的合目的的活动的进展。

    • 207

    (1)主观目的是一推论〔或三段式的统一体〕,在这推论里,普遍性的概念通过特殊性与个体性获得这样的结合,使得具有自我决定力的个体性成为一个能下判断的主体。这就是说,个体性于下判断时不仅特殊化那尚无确定性的普遍概念,使之具有确定的内容,而且建立起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同时它自己又返回到它自己。因为它分析出,那同客观性对立的主观的概念与那自身结合一起的全体比较起来是有缺陷的,因此它自身同时要转向外面。

    • 208

    (2)这种转向外面的活动就是个体性。因为个体性在主观目的阶段与特殊性是同一的,在特殊性以及它的内容之内,也包括有外在的客观性。这转向外面的活动是这样的个体性,它首先直接指向客体,把捉住客体,把它作为自己的工具。概念就是这种直接的力量(macht),因为概念是和它自身同一的否定性,在这种否定性里,客体的存在仅仅完全是观念性的。——于是整个中项成为概念的这种内在的活动力量。由于具有这种活动力量,客体才作为工具,直接与概念相结合,并从属于概念的活动力量。

    〔说明〕在有限的合目的性里,中项分裂为两个彼此外在的环节,即(a)活动与(b)那用作工具的客体。目的作为力量与那客体相联系,和对象之受到目的的支配是一种直接的过程(对象受目的支配即是整个推论中的第一前提),因为只要在这阶段的概念或目的性里,客体只是一种自为存在的观念性,它的本身就是被设定为不实的东西。这种关系或第一前提本身成为中项,这中项同时即是推论自己,因而目的通过它包含在其中并起主导作用的这种关系、它的活动便同客观性结合起来。

    附释:目的的贯彻,即是在中介方式下实现目的。但是目的的直接实现也有同样需要。目的直接地抓住客体,因为目的就是支配客体的力量,因为在目的里即包含有特殊性,而在特殊性里又包含有客观性。——有生命的存在具有一个肉体,灵魂控制住肉体,并直接客观化其自身于肉体内。为了使它的肉体成为它的工具,人的灵魂有许多工作可做。人似乎首先就须占领或控制住他的肉体,从而他的肉体才可作为他的灵魂的工具。

    • 209

    (3)目的性的活动和它的工具仍然是指向外面的,因为目的仍然还没有与客体达到同一,因此它还必须利用客体为工具以求达到目的。工具作为客体在这第二前提里是与三段式中的另一极端,即假定在先的客观性、材料有了直接的联系。这种联系就是现在能服务于目的的机械性和化学性的范围,这个目的就是它们两者的真理性和自由的概念。这样,那作为支配机械和化学过程的力量的主观目的,在这些过程里让客观事物彼此互相消耗,互相扬弃,而它却超脱其自身于它们之外,但同时又保存其自身于它们之内。这就是理性的机巧(die list der vernunet)。

    附释:理性是有机巧的,同时也是有威力的。理性的机巧,一般讲来,表现在一种利用工具的活动里。这种理性的活动一方面让事物按照它们自己的本性,彼此互相影响,互相削弱,而它自己并不直接干预其过程,但同时却正好实现了它自己的目的。在这种意义下,天意对于世界和世界过程可以说是具有绝对的机巧。上帝放任人们纵其特殊情欲,谋其个别利益,但所达到的结果,不是完成他们的意图,而是完成他的目的,而他〔上帝〕的目的与他所利用的人们原来想努力追寻的目的,是大不相同的。

    • 210

    实现了的目的因此即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确立了的统一。但这种统一的主要的特性是:主观性和客观性只是按照它们的片面性而被中和、被扬弃。但客观性却以目的为它的自由概念,为高于它自身的力量,因而屈服于目的并遵循目的。目的则保持其自身,反对客观事物并在客观事物之内。因为除了目的是片面的主观性,或特殊性外,它又是具体的普遍性,是主客两面之潜在的同一。这种具体的普遍性,作为简单的自身返回,是通过了推论的三项及其运动,而仍能保持它自身同一性的内容。

    • 211

    但在有限的目的性里,甚至业已达到了的目的,本身也仍然是如此残缺不完的东西,正象它是中项和起始的目的那样。在这里我们所得到的,仅是一种从外面提出的、强加在那现成的材料之上的形式,这种形式由于目的的内容受到限制,也同样是一种偶然性的规定。因此那达到了的目的只是一个客体,这客体又成为达到别的目的的手段或材料,如此递进,以至无穷。

    • 212

    〔有限目的的活动,就其仅为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相对的全体而言,又陷于无穷的递进,由于这种活动即是一种矛盾,它使它在活动过程里所扬弃的主客对立,又重新产生出来。〕但在目的实现的本身所产生的结果是:片面的主观性和那当前的客观独立性与主观性相对立的假象,都同样被扬弃了。在把捉工具的过程中,概念建立起自身为客体的自在存在着的本质。在机械和化学的过程中,客体的独立性业已自在地消逝了。而且在它们受目的支配的发展过程中,它们的独立性的假象,或对概念的否定性也被扬弃了。但就那实现了的目的仅仅被规定为手段或材料的事实看来,则这目的所追求的客体,立刻就被设定为一个本身不实的,只是观念性的东西。

    这样一来,形式与内容的对立也随之而消失了。当目的由于扬其它的形式规定〔的片面性〕而与它自身相结合时,它那自身同一的形式因之便成为有内容的了,所以那作为形式自身活动力量的概念,仅以它自身为内容。通过这种过程,目的这一概念的性质一般便确立起来了,主观性与客观性的自在存在着的统一,现在就被设定为自为存在着的统一了。这就是理念。

    附释:目的的有限性在于当实现目的时,那被利用来作为手段的材料,只是外在地从属于目的的实现,成为遵循目的的工具。但事实上客体就是潜在的概念,当概念作为目的,实现其自身于客体时,这也不过是客体自身的内在性质的显现罢了。这样看来,客观性好象只是一个外壳,这里面却隐藏着概念。在有限事物的范围内,我们不能看见或体察出,目的是真正达到了的。无限目的的实现这一看法的好处只在于去掉一种错觉:即人们总以为目的好象老没有实现似的。善,绝对的善,永恒地在世界上完成其自身,其结果是,善或至善用不着等待我们去实现它,它就已经自在并自为地在世界上实现其自身了。我们总是生活在这种错觉中,但这错觉同时也是一种推进力量,而我们对这世界的兴趣即建筑在这种力量上面。理念在它发展的过程里,自己造成这种错觉,并建立一个对立者以反对之,但理念的行动却在于扬弃这种错觉。只有由于这种错误,真理才会出现。而且在这一事实里面复包含有真理与错误,无限性与有限性的和解。扬弃了的错误或异在,本身即是达到真理的一个必然的环节,因为真理作为真理,只是由于它自身造成它自己的结果。

    理念(Die Idee)

    • 213

    理念是自在自为的真理,是概念和客观性的绝对统一。理念的理想的内容不是别的,只是概念和概念的诸规定;理念的实际的内容只是概念自己的表述,象概念在外部的定在的形式里所表现的那样。而且概念还包括这种外部形态于它的理想性中,使它受自己的支配,从而保持它自身于其中。

    〔说明〕“绝对就是理念”这一界说,本身即是绝对的。前此的一切界说,都要归结到这一界说。理念就是真理;因为真理即是客观性与概念相符合。——这并不是指外界事物符合我的观念。因为我的观念只不过是,我这个人所具有的不错的观念罢了。理念所处理的对象并不是个人,也不是主观观念,也不是外界事物。但是一切现实的事物,只要它们是真的,也就是理念。而且一切现实事物之所以具有真理性,都只是通过理念并依据理念的力量。个体的存在只是理念的某一方面,因此它还需要别的现实性,而这些现实性,同样也好象特别地有它们的独立存在似的。只有在现实事物的总合中和在它们的相互联系中概念才会实现。那孤立的个体事物是不符合它自己的概念的;它的特定存在的这种局限性构成它的有限性并且导向它的毁灭。

    理念本身不可了解为任何某物的理念,同样,概念也不可单纯理解为特定的概念。绝对是普遍的和唯一的理念,这理念由于判断的活动特殊化其自身成为一些特定理念的系统,但是这些特定理念之所以成为系统,也只是在于它们能返回到那唯一的理念,返回到它们的真理。从这种判断的过程去看理念,理念最初是唯一的、普遍的实体,但却是实体的发展了的真正的现实性,因而成为主体,所以也就是精神。

    由于理念不以实存为其出发点,又不以实存为其支撑点,因此便常常被当作单纯是一种形式的逻辑的东西。人们一方面把实际存在着的事物以及许多尚未达到理念的范畴,均给予所谓实在或真正现实性的徽号;另一方面又以为理念仅仅是抽象的。其实这两种意见都是错误的,必须放弃的。就理念作为能消溶或吞并一切不真之物而言,它诚然是抽象的。但理念自身本质上却是具体的,因为它是自己决定自己,从而自己实现自己的自由的概念。如果概念,作为理念的原则,仅被当作是抽象的统一,而不是象它本来应该那样,被认作是经过否定的过程而回归其自身的主观性,那么,理念也会只是抽象的形式。

    附释:人们最初把真理了解为:我知道某物是如何存在的。不过这只是与意识相联系的真理,或者只是形式的真理,只是“不错”罢了。按照较深的意义来说,真理就在于客观性和概念的同一。譬如,当我们说到一个真的国家或一件真的艺术品,都是指这种较深意义的真理而言。这些对象是真的,如果它们是它们所应是的那样,即它们的实在性符合于它们的概念。照这样看来,所谓不真的东西也就是在另外情况下叫做坏的东西。坏人就是不真的人,就是其行为与他的概念或他的使命不相符合的人。然而完全没有概念和实在性的同一的东西,就不可能有任何存在。甚至坏的和不真的东西之所以存在也还是因为它们的某些方面多少符合于它们的概念。那彻底的坏东西或与概念相矛盾的东西,因此即是自己走向毁灭的东西。惟有概念才是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保持其存在的原则,或者用宗教上的语言来说,事物之所以是事物仅由于内在于事物的神圣的思想、因而亦即创造的思想有以使然。

    一说到理念,我们用不着想象一些遥远的和超越人世的东西。理念毋宁是彻底地现在的,甚至即存在于每一个人的意识里,无论他的意识是如何混乱衰退。我们设想这世界是上帝所创造的伟大的整体,而且由于世界是这样被创造的,所以上帝即在这世界内显示其自身给我们。同样,我们认为这世界是由神意所主宰,这就包含着这样的意思,即世界内那些彼此分离的外在的事物,将永恒地从统一中发展出来并返回到统一,遵循着统一。——自来哲学的工作即在于对理念予以思维的掌握。k凡是配得上哲学这一名称的学说,总是以绝对统一的意识为基础,这种统一的意识只有在理智看来才是分离开的。——要求为“理念就是真理”这一命题寻求证明,并不须等待到现在才提出来的;前此全部思维的一切发挥和发展,都包含着对这一命题的证明。理念就是这全部过程的进展的成果。这并不是说理念似乎只是一个通过自身以外的他物而发展出来的中介性的东西。反之,理念乃是它自己发展的成果,因为如此,它既是直接的,又是经过中介的。k前面所考察过的存在和本质以及概念和客观性这些阶段,它们的这种差别,并不是固定的,也不是以自身为基础的东西,而是证明其自身为辩证的,并且它们的真理只在于它们是理念的各个环节。

    • 214

    理念可以理解为理性(即哲学上真正意义的理性),也可以理解为主体——客体;观念与实在,有限与无限,灵魂与肉体的统一;可以理解为具有现实性于其自身的可能性;或其本性只能设想为存在着的东西等等。因为理念包含有知性的一切关系在内,但是包含这些关系于它们的无限回复和自身同一之中。

    〔说明〕知性很不费力就可以指出一切关于理念所说的话都是自相矛盾的。但这种指斥是可以予以同样的回击的,甚或可以说,在理念里已经实际上予以回击了。而这种回击的工作就是理性的工作,当然不象知性的工作那样容易。知性当然可以举出种种理由来证明理念是自相矛盾的,因为譬如说:主观的仅仅是主观的,老是有一个客观的东西和它相对立,存在与概念完全是两回事,因而不能从概念中推出存在来。同样有限的仅仅是有限的,正好是无限的东西的对立面,因而两者不是同一的。对于其他一切规定也都是这样。但是逻辑学所推出的毋宁正是上述说法的反面,即:凡仅仅是主观的主观性,仅仅是有限的有限性,仅仅是无限的无限性以及类似的东西,都没有真理性,都自相矛盾,都会过渡到自己的反面。因此在这种过渡过程中和在两极端之被扬弃成为假相或环节的统一性中,理念便启示其自身作为它们的真理。

    用知性的方式去了解理念,就会陷于双重的误会。第一、它不是把理念的两极端(叫做两极端也好,无论怎样说,只要了解它们是在统一中就行),正当地了解为具体的统一,而是把它们了解为统一以外的抽象的东西。即使它们的关系得到明白的表述,知性也仍然会误解这种关系。譬如,知性甚至忽视了判断中的联系词的性质,这联系词表明个体即是主体,又同样不是个体,而是共体。但是,第二、知性总以为它的反思——即认那自身同一的理念包含着对它自己的否定或包含着矛盾——仅是一外在的反思,而不包含在理念自身之内。但事实上这种反思也并非知性特有的智慧,而是理念自身就是辩证法,在这种辩证过程里,理念永远在那里区别并分离开同一与差别、主体与客体、有限与无限、灵魂与肉体,只有这样,理念才是永恒的创造,永恒的生命和永恒的精神。但当理念过渡其自身或转化其自身为抽象的理智时,它同样也是永恒的理性。理念是辩证法,这辩证法重新理解到这些理智的东西、差异的东西,它自己的有限的本性,并理解到它的种种产物的独立性只是虚假的假相,而且使得这些理智的、差异的东西回归到统一。这种双重的运动既不是时间性的,也不是在任何方式下分离了的和区别开的,——

    否则它又会只是抽象的理智作用,而不是辩证发展,——所以理念即是在他物中对自身的永恒直观;亦即曾经实现其自身于它的客观性内的概念,亦即具有内在的目的性和本质的主观性的客体。

    对于理念的各种方式的理解,如认理念为观念与现实,有限与无限,同一与差别等等的统一,都多少不免是形式的。因为它们仅表示特定的概念的某一阶段。惟有概念本身才是自由的,才是真正的共体。因此在理念里,概念的规定性同样只是概念本身,——一种客观性,在其中作为共体的概念借以继续维持其自身,只有在客观性中概念才具有它自己的全部规定性。理念是一无限的判断,这判断中的每一方面均各自为一独立的全体。正由于这样,所以每一方面既达到其自己的充分发展,也同时过渡到对方。除了概念本身和客观性外,没有任何别的特定的概念在这两方面都能达到完成的全体。

    • 215

    理念本质上是一个过程,因为只是就理念的同一性是概念的绝对的和自由的同一性来说,只是就理念是绝对的否定性来说,因此也只是就理念是辩证的来说,〔它才是个过理念的运动过程是这样的:即概念作为普遍性,而这普遍性也是个体性特殊化其自己为客观性,并和普遍性相对立,而这种以概念为其实体的外在性通过其自身内在的辩证法返回到主观性。

    〔说明〕因为理念(a)是一过程,所以通常用来表述绝对的一些说法:谓绝对为有限与无限的统一,为思维与存在的统一等等都是错误的。因为这种统一仅表示一种抽象的、静止的、固定的同一性。因为理念(b)是主观性,从另一方面看来,上面那个说法也同样是错误的。因为刚才所提及的统一,仅表达真正的统一的自在性、实体性。按照这种看法,无限与有限,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好象只是中和了似的。

    但是在理念的否定的统一里,无限统摄了有限,思维统摄了存在,主观性统摄了客观性。理念的统一是思维、主观性和无限性,因此本质上须与作为实体的理念相区别,正如这统摄着对方的思维、主观性、无限性必须与那由判断着、规定着自身的过程中被降低成片面的思维、片面的主观性、片面的无限性相区别。

    附释:理念作为过程,它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理念的第一个形式为生命,亦即在直接性形式下的理念。理念的第二个形式为中介性或差别性的形式,这就是作为认识的理念,这种认识又表现为理论的理念与实践的理念这双重形态。认识的过程以恢复那经过区别而丰富了的统一为其结果。

    由此就得出理念的第三个形式,即绝对理念。这就是逻辑发展过程的最末一个阶段,同时又表明其自身为真正的最初,并且只是通过自己本身而存在着。

    1. 理念 Ⅰ. 生命(Das Leben)
    • 216

    直接性的理念就是生命。概念作为灵魂,而实现在肉体里,灵魂是凭借肉体的外在性,以直接地自己和自己加以联系着的普遍性。肉体同样也是灵魂的特殊化,所以肉体除了表示在它那里的概念规定外,不表示任何别的差别。最后,肉体的个体性作为无限的否定性,乃是它的彼此外在存在着的客观性的辩证法,这客观性从独立持存的假相返回到主观性。

    所以肉体内一切器官肢体,均彼此在不同时间内互为目的,互为手段。所以生命既是开始的特殊化作用,又是达到否定的自为存在着的统一的结果,因而生命在它的肉体里只是作为辩证的过程和它自身相结合。所以生命本质上是活生生的东西,而且就它的直接性看来,即是这一活生生的个体。在生译者命范围里,有限性的特点即由于理念的直接性的缘故,灵魂与肉体才是可分离的,这就构成了有生命者之有死亡性。但只有当有生命者死亡时,理念的这两方面,灵魂与肉体,才是不同的组成部分。

    附释:肉体上各个器官肢体之所以是它们那样,只是由于它们的统一性,并由于它们和统一性有联系。譬如一只手,如果从身体上割下来,按照名称虽仍然可叫做手,但按照实质来说,已不是手了。这点亚里士多德早已说过。从理智的观点出发,人们常把生命认作是个神秘的甚或不可思议的东西。这足以表示理智或知性自己供认它的有限性和空疏性。事实上生命不仅不是不可思议的,甚至可说,在生命里,我们即可看到概念本身,或确切点说,可看到作为概念存在着的直接的理念。这样也就同时说出了生命的缺陷之所在了。生命的缺陷即在于概念和实在尚未达到真正的彼此符合。生命的概念是灵魂,而灵魂则以肉体作为它的实在或实现。灵魂好象是贯注于它的肉体内,在这种情形下,灵魂才是有感觉的,但尚未达到自由自觉的存在。生命进展的过程于是就在于克服那还在束缚其自身的直接性,而这个过程本身又是三重性的,其发展的结果就出现在判断形式中的理念,亦即作为认识的理念。

    • 217

    有生命之物是一推论,〔即包含有三个成分的矛盾统一体〕,这统一体里面,各环节本身又各自成一体系和推论〔或统一体〕(参看§198、§201、§207各节)。它们是主动的推论、〔或推移〕过程,而在有生命之物的主观统一性内只是一个过程。所以有生命之物乃是自己与自己结合的过程,这个结合过程本身又经历了三个过程。

    • 218

    (1)第一过程就是有生命之物在它自身内部的运动过程。

    在这过程里它自身发生分裂,它以它的肉体为它的客体,为它的无机本性。这种无机性,作为相对的外在性,分化为它的各环节的差别与对立,这些不同的对立的环节彼此互相争夺,互相同化,在不断地自身产生着的过程中而保持自身。但有生命之物的各肢体官能的这种活动,只是那有生命的主体的一个活动,这个活动的各种产物,必须回复到主体的活动,以致在这种内部过程中,只是产生了有生命的主体,换句话说,只是那主体自身在再生。

    附释:有生命之物自身的内部过程在自然界又可分为三种形式,即敏感、反感和繁殖。作为敏感,有生命之物是直接简单的自我关系,即灵魂,灵魂到处瀰漫内在于它的肉体内,肉体各部分的彼此外在,对灵魂来说,已根本没有真理性了。在反感过程时,有生命之物表现自身有了分裂,到了再生或繁殖的阶段则它便从它的各肢体各官能的内在差别里继续不断地恢复其自身。有生命之物仅恃自身内部这种不断地更新的过程而持续其存在。

    • 219

    (2)但是概念的判断为了自由地前进,便放任客观的无机体,使其成为一个离它而独立的全体,并且使有生命之物对自身的否定联系,成为直接的个体性,成为与它自己对立的无机自然的前提。有生命之物的自身否定,正是它的概念本身的一个环节,这就表示它与它的概念(同时是一具体的普遍)相比较便有了缺陷。扬弃那自在地带有虚幻性的客体的辩证法,乃是一自身确信的有生命之物的能动性,这有生命之物于反抗它这种无机自然的过程里因而保持、发展并客观化其自身。

    附释:有生命之物与一个无机的自然相对立,它是后者的主宰力量,并同化后者以充实自身。这种过程所获得的结果,并不象在化学过程里那样只是一种中和的产物,在这个产物里,那互相对立、彼此独立的两方面都同样被扬弃了。反之,那有生命之物却表明自己是统摄着它的对方的,而它的对方却不能抵抗它的力量。k被有生命之物所征服的无机自然之所以忍受这种征服,就是因为无机自然是自在的生命,而生命则是自为的无机自然。所以有生命之物在对方里只是和它自身相结合。当灵魂离开了肉体时,客观性的那些基本力量就开始发挥它们的作用了。这些力量可说是不断地在准备着飞跃,以求在有机的肉体里开始其过程,而生命便不断地在那里与无机力量作斗争。

    • 220

    (3)有生命的个体,在第一过程里居于主体和概念的地位,在第二过程里,它同化它的外在的客观性,因而它自身便取得一种真实的规定性,于是它现在就成为潜在的族类(gattung)、实体性的普遍性。“族类”的特殊化就是一个有生命的主体与另一同类的主体的联系,判断就是“族类”与这些彼此对立的特定“个体”的相互关系。这就是性的差别(geschlechtsdieeerenz)。

    • 221

    “族类”的发展过程使它成为自为存在。因为生命还只是直接的理念,它就分裂成两方面:一方面那最初被假定为直接性的东西,现在就作为一中介性的、被产生的东西出现了。

    但另一方面,有生命的个体性由于它最初的直接性的缘故,与普遍性处于否定的关系中,便沉没在这个有较高力量的普遍性里。

    附释:有生命之物要死亡,因为生命就是矛盾:它自在地是族类,是普遍性,但直接地却仅作为个体而存在。在死亡里,族类表明其自身为支配那直接的个体的力量。就动物来说,族类的过程乃是它的生命力的顶点。但生物在它们的族类里并不能达到自为的存在,而是屈服于族类的力量。在族类的过程里,直接的有生命之物有了自身的中介,并提高其自身以超出其直接性,但只是为了不断重新又沉陷在直接性里。因此生命最初只是没完没了地走向坏的无限进展的过程。但从概念看来,生命的过程所获得的结果,即在于扬弃并克服尚束缚在生命形态中的理念的直接性。

    • 222

    但是生命的理念因而不仅必须从任何一个特殊的直接的个体性里解放出来,而且必须从这个最初的一般的直接性里解放出来。这样,它才能够达到它的自己本身,它的真理性。

    从而,它就能进到作为自由的族类为自己本身而实存。那仅仅直接的个体的生命的死亡就是精神的前进。

    1. 理念 Ⅱ. 认识(Das Erkennen)
    • 223

    理念自由地自为地实存着,因为它以普遍性作为它的实存的要素,或者说,理念是作为概念的客观性本身,即理念以它自身为对象。理念作为被规定为普遍性的主观性,是在它自身内的纯粹差别,——是直观,这直观在这种同一的普遍性内保持其自身。但理念作为特定的差别,就是进一步的判断,它把作为全体性的自身从自身中排斥出去,因而首先假定其自身为一外在的宇宙。于是便有了两个判断,这两个判断虽潜在地是同一的,但还没有实现其同一性。

    • 224这两个理念,就其潜在地和作为生命来说是同一的,但它们的关系却是相对的,而这种相对性便构成它们在这个范围内的有限性的规定。这就是反思关系,由于在反思关系里,理念在它自身内的区别中只是第一判断,即一种前提,还不是把它当作一种设定。因此对主观理念来说,客观性就是那直接出现在面前的世界,或者作为生命的理念就是个体的实存的现象界。同时只要一个判断是理念在它自身内的纯粹区别(参看上节),那么理念实现其自身与实现其对方,便是一回事。所以理念深信它能实现这个客观世界和它自身之间的同一性。——理性出现在世界上,具有绝对信心去建立主观性和客观世界的同一,并能够提高这种确信使成为真理。理性复具有一种内在的冲力,把那据它看来本来是空无的对立,复证实其为空无。
    • 225

    这种过程概括说来就是认识。在认识过程的单一活动里,主观性的片面性与客观性的片面性之间的对立,自在地都被扬弃了。但是这种对立最初只是自在地被扬弃了。因此,认识过程的本身便直接染有这个范围的有限性,而分裂成理性冲力的两重运动,被设定为两个不同的运动。认识的过程一方面由于接受了存在着的世界,使进入自身内,进入主观的表象和思想内,从而扬弃了理念的片面的主观性,并把这种真实有效的客观性当作它的内容,借以充实它自身的抽象确定性。另一方面,认识过程扬弃了客观世界的片面性,反过来,它又将客观世界仅当作一假象,仅当作一堆偶然的事实、虚幻的形态的聚集。它并且凭借主观的内在本性,(这本性现在被当作真实存在着的客观性)以规定并改造这聚集体。前者就是认知真理的冲力,亦即认识活动本身——理念的理论活动。后者就是实现善的冲力,亦即意志或理念的实践活动。

    (1)认识

    • 226

    认识的普遍有限性,即存在于一个判断中,存在于对立面的前提里(§224)的有限性,对于这种前提,认识活动的本身便包含有对它的否定。认识的这种有限性更确切地规定其自身于它自己的理念内。这种规定过程,使得认识的两个方面取得彼此不同的形式。因为这两个方面都是完整的,于是它们彼此便成为反思的关系,而不是概念的关系。因此将材料当作外界给予的予以同化,好象是接受那材料使它进入于同时外在于它的范畴,这些范畴同样显得是彼此各不相同的。这种认识过程实即是作为知性而活动的理性。因此这种认识过程所达到的真理,也同样只是有限的。而概念阶段的无限真理只是一自在存在着的目的,远在彼岸非认识所能达到。但即在认识的这种外在的活动里,它仍然受概念的指导,而概念的原则则构成认识进展的内在线索。

    附释:认识的有限性在于事先假定了一个业已先在的世界,于是认识的主体就显得是一张白纸(tabula rasa)。有人说这种看法系出自亚里士多德,但其实除亚里士多德外没有人更远离这种对于认识的外在看法了。这种认识方式自身还没有意识到它是概念的活动,换言之,概念的活动在这种外在的认识过程里只是自在的,还不是自为的。一般人总以为这种认识过程是被动的,但事实上却是主动的。

    • 227

    当有限的认识把区别于它的对象当作一个先在的与它对立的存在着的东西,当作外界的自然或意识的多样性的事实时,它首先假定(1)它的活动形式是形式的同一性或抽象的普遍性。所以它的活动即在于分解那给与的具体内容,孤立化其中的差别,并赋予那些差别以抽象普遍性的形式;或者以具体的内容作为根据,而将那显得不重要的特殊的东西抛开,通过抽象作用,揭示出一具体的普遍、类、或力和定律。

    这就是分析的方法。

    附释:人们常说到分析方法和综合方法,就好象这全凭我们的高兴,随便用这个或那个方法都可以似的。但事实上却并不如此。这完全取决于我们要认识的对象本身的性质,才可决定在两种从有限认识的概念产生出来的方法中,哪一种较为适用。认识过程最初是分析的。对象总是呈现为个体化的形态,故分析方法的活动即着重于从当前个体事物中求出其普遍性。在这里思维仅是一抽象的作用或只有形式同一性的意义。这就是洛克及所有经验论者所采取的立场。许多人说,认识作用除了将当前给予的具体对象折碎成许多抽象的成分,并将这些成分孤立起来观察之外,没有别的工作可做。

    但我们立即可以明白看见,这未免把事物弄颠倒了,会使得那要理解事物的本来面目的认识作用陷于自身矛盾。譬如,一个化学家取一块肉放在他的蒸馏瓶上,加以多方的割裂分解,于是告诉人说,这块肉是氮气、氧气、炭气等元素所构成。但这些抽象的元素已经不复是肉了。同样,当一个经验派的心理学家将人的一个行为分析成许多不同的方面,加以观察,并坚持它们的分离状态时,也一样地不能认识行为的真相。用分析方法来研究对象就好象剥葱一样,将葱皮一层又一层地剥掉,但原葱已不在了。

    • 228

    这种普遍性(2)又是一种经过规定的普遍性。在这里,认识的活动随顺着概念的三个环节而进展。这概念在有限的认识里尚未达到它的无限性,这就是经过理智的规定的概念。

    将对象接受在这种形式的概念里,这便是综合方法。

    附释:综合方法的运用恰好与分析方法相反。分析方法从个体出发而进展至普遍。反之,综合方法以普遍性(作为界说)为出发点,经过特殊化(分类)而达到个体(定理)。

    于是综合方法便表明其自身为概念各环节在对象内的发展。

    • 229

    (一)当对象在认识过程中首先被带到特定的一般概念形式内,从而这对象的类和它的普遍的规定性得到明白的表述时,于是我们便有了界说。这界说的材料和证明都是由于运用分析方法得来的(§227)。但这界说里所表述的普遍规定性仍然只是一个标志,这就是说,对于对象只说出其外在标志,而所得到的只是主观的认识。

    附释:界说本身包含有概念的三个环节:普遍性或最近的类(genus proximum),特殊性或类的诸特性,和个体性或被界说的对象本身。界说所引起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界说是从何处来的?对这问题一般的回答是,界说是由分析的方式得来的。但这又会引起关于所提出的界说的正确性的争论。

    要解答这种争论又要看我们下界说是以什么知觉为出发点,和我们心目中所采取的是什么观点。要下界说的对象的内容愈丰富,这就是说,它提供我们观察的方面愈多,则我们对这对象所可提出的界说也就愈有差异。譬如说,关于生命、关于国家等较复杂的对象,便可有许多不同的界说。反之,几何学可以下许多好的界说,因为,它所研究的对象一空间,是一个异常抽象的对象。再则,就须下界说的对象的内容来说,也没有什么必然性。我们只须承认,有空间、有植物、有动物等等即行,几何学、植物学、动物学等等,并没有义务去证明这些对象所以存在的必然性。就这种情形看来,无论综合方法或分析方法,皆同样不适用于哲学。因为哲学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要证明它的对象的必然性。但哲学上曾有过不少的运用综合方法的尝试。斯宾诺莎就是从界说开始的,譬如他说:实体即是自因之物。他的许多界说留下了不少最富于思辩的真理,但只是用论断的形式表述出来的。这些话也同样适用于谢林。

    • 230

    (二)对于概念的第二环节的陈述,亦即对普遍事物的规定性作为特殊化加以陈述,就是根据某一外在的观点去进行分类。

    附释:关于分类据说必须求其完备。这样又须寻求分类所依据的原则或根据。这个原则必须相当赅括,庶几根据它来分类才可以涵盖界说所包含的全部范围。但进一步的要求是,分类的原则必须从被分类的对象本身绎出来。这样一来,分类才是很自然的,而不单纯是矫揉造作的,换言之,不是武断的。譬如,在动物学里,关于哺乳动物的分类所采取的原则,是以动物的牙齿和趾爪为准的。这个办法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哺乳动物彼此间的区别是基于它们身体上的牙齿和趾爪这些部分的。以这些作为关键去追溯,便不难察出不同类哺乳动物的普遍类型。一般讲来,真正的分类必须以概念为准则。而概念又包含三个环节,因此分类一般首先分为三部分。但就特殊性表现为两个方面而言,所以采取分而为四的分类法也未尝不可。在精神的范围内,应以分为三部分为主,这一点我们不能不说是康德的功绩,他曾首先促使人注意到精神应分而为三的事实。

    • 231

    (三)在具体的个体性里,当界说中简单的规定性被认作一种关系时,这对象便是许多有差别的规定的综合联系。——这就是一个定理。这些规定因为是不相同的,故它们之间的同一性是一种经过中介的同一性。要提供材料来构成中介环节,那就是“构造”的任务。而认识所赖以达到那种联系的必然性的中介过程本身就是证明。

    〔说明〕按照通常所作出的关于分析方法和综合方法的区别,究竟要用哪一方法,好象可以完全任意选择似的。如果我们试假定从综合方法所表明为结果的具体东西开始,则我们可以从它分析出许多抽象的命题作为结论,而这些命题便构成证明的前提和材料。这样,代数关于曲线的定义,在几何学方法里就成为定理。同样,即如毕达哥拉斯的定理,如果用来作为直角三角形的界说,也可得出几何学中早经通过分析予以证明的一些定理。两个方法其所以可任意选择之故,即基于两者都是从一个外在的前提开始的。就概念的本性看来,分析方法是在先。盖因首先须将给予的具体经验的材料提高成一般的抽象概念的形式,而这些抽象概念又首须在综合方法里先行提出来作为界说。

    这些方法在它们自己范围内无论如何重要,如何有辉煌的成效,但对于哲学认识却没有用处,这是自明的,因为它们是有前提的,它们的认识方式是抽象理智的方式,是按照形式的同一性而进行的。斯宾诺莎主要应用几何方法,虽说是用来表达思辩的概念,但这个方法的形式主义却很显明。乌尔夫的哲学,发挥几何方法到了学究气的极峰,即就它的内容来说,也只是理智形而上学。继几何方法及其形式主义被滥用于哲学与科学之后,在近代又有所谓构造方法的滥用代之而起。康德曾经使得下面这句话异常流行:数学构造它的概念。这句话的意思不外是说,数学所研究的不是概念,而是感性直观的抽象规定。此后,“概念的构造”一词曾经用来指谓过从知觉里抽象出来的感性特质的陈述,未经过任何概念的规定;并用来指谓将哲学和科学的对象依照某种预先设定的方式(但其余方面便以个人的任意和高兴为准)加以分类,列成一表格。这都表明了康德式的一种形式主义。在这些作法的后面,无疑地隐约提示了关于理念、概念与客观性的统一,以及理念是具体的等想法。但所谓构造这种把戏,实远未能表达出这种统一性,而只有概念才是那样的统一性。而且那种直观的感性具体性也不能表述出理性和理念的具体性。

    因为几何学所研究的对象是感性的然而又是抽象的空间的直观,所以它可以毫无阻碍地用抽象的理智在空间里建立某些简单的规定。因此有限认识的综合方法,惟有在几何学里才达到它的完满性。但最值得注意的是,在综合方法的进程里,一遇到那不可衡量的和不合理的量时,便碰了壁。因为在这里要想进一步予以规定,便超出了理智原则的范围。这也足以表明“合理”和“不合理”二词常常被颠倒使用的一个例子:通常总是把“合于理智〔常识〕的东西,认为是合理的,反而把具有合理性的开端和迹象的东西认为是不合理的。别的许多科学所研究的对象即远不象空间或数那样简单,它们会常常地而且必然地达到抽象理智的进展的限度,但它们却很轻易地便渡过了这难关了。它们打断了推演进程的顺序,于方便时随其所需接受一些外在的条件,甚至不惜违反它们所出发的前提,另外采取意见、表象、知觉或别的外在东西作为出发点。这种有限的认识自己意识不到它的方法的限度和它对于认识的内容或对象的关系,使得它既不能认识在界说分类等过程里它已是必然地接受了概念规定的指导,又不能看到什么地方是它的限度,更不知道,当它超越了它的限度时,它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范围,在这里知性的规定已不复有效用,但仍然在那里以粗疏的方式被使用着。

    • 232

    有限的认识在证明过程中所带来的必然性,最初也只是外在的、为了主观的识见而规定出来的必然性。但在真正的或内在的必然性里,认识本身便摆脱了它的前提和出发点、它的现成的和给予的内容。换言之,真正的必然性自在地是自己与自己联系着的概念。这样,那主观的理念便自在地达到了那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非给予的,因之亦即内在于主体的东西。于是它便过渡到意志的理念。

    附释:认识作用通过证明而达到的必然性,正是构成认识的出发点的反面。认识在它的出发点内有一个给予的偶然的内容。但到了它的运动的结束时,它却知道这内容是有必然性的,而且这种必然性是通过主观的活动的中介才达到的。

    同样,最初这主观性是异常抽象的,是一张单纯的白纸。但现在却证明其为一能决定的主导的原则了。这就是由认识的理念过渡到意志的理念的关键。细究起来,这个过渡的意义即在于表明,真正的普遍性必须理解为主观性、为自身运动的、能动的和自己建立规定的概念。

    (2)意志

    • 233

    主观的理念,作为独立自决的东西和简单的自身一致的内容,就是善。由于善有了实现自身的冲力,它的关系与真理的理念便恰好相反,所以善趋向于决定当前的世界,使其符合于自己的目的。——这个意志一方面具有藐视那假定在先的客体的确信。但另一方面,作为有限的东西,它又同时以善的目的只是主观的理念并且以客体的独立性为前提。

    • 234

    意志活动的有限性因此是一种矛盾:即在客观世界的自相矛盾诸规定里,那善的目的既是实现了的,也是还没有实现的,既是被设定为非主要的,又同样是主要的,既是现实的,同时又仅是可能的。这种矛盾就被表象为善的实现的无限递进,而在这种过程里,善便被执着为仅仅是一种应当。k 但是就形式看来,这种矛盾的消除,即包含有意志的活动扬弃了目的的主观性,从而即扬弃了客观性,并扬弃了使得两者皆成为有限的那种对立;而且不仅扬弃了这一个主观性的片面性,而且扬弃了一般的主观性;(因为另一个这种新的主观性,亦即一个新创造出来的对立,与前面的一个被认为是应当存在的主观性,是没有区别的。)这种回归到自身,同时即是内容对自身的回忆,这内容就是善与主客两方面自在的同一性,——亦即回忆到认识的理论态度的前提(§224),即:客体自身就是真的东西和实体性的东西。

    附释,理智的工作仅在于认识这世界是如此,反之,意志的努力即在于使得这世界成为应如此。那直接的、当前给予的东西对于意志说来,不能当作一固定不移的存在,但只能当作一假象,当作一本身虚妄的东西。说到这里。就出现了使抽象的道德观点感到困惑的矛盾了。这个观点就其实际联系说来,就是康德的哲学甚至还是费希特的哲学所采取的观点。他们认为:善是应该得到实现的,我们必须努力以求善的实现,而意志只是自身实现着的善。但是,如果世界已是它应该那样,则意志的活动将会停止。因此意志自身就要求它的目的还没有得到实现。这样便已经正确地说出意志的有限性了。但我们却又不能老停留在这种有限性里,因为意志的过程本身即是通过意志活动将有限性和有限性所包含的矛盾予以扬弃的过程。要达到这种和解,即在于意志在它的结果里回归到认识所假定的前提,换言之,回归到理论的理念和实践的理念的统一。意志知道,目的是属于它自己的,而理智复确认这世界为现实的概念。这就是理性认识的正确态度。那虚幻不实、倏忽即逝的东西仅浮泛在表面,而不能构成世界的真实本质。世界的本质就是自在自为的概念,所以这世界本身即是理念。一切不满足的追求都会消逝,只要我们认识到,这世界的最后目的已经完成,并且正不断地在完成中。大体讲来,这代表成人的看法,而年轻的人总以为这世界是坏透顶了,首先必须予以彻底的改造。反之,宗教的意识便认为这世界受神意的主宰,因此它的是如此与它的应如此是相符合的。但这种存在与应当的符合,却并不是死板的、没有发展过程的。因为善,世界的究竟目的,之所以存在,即由于它在不断地创造其自身。精神世界与自然世界之间仍然存在着这样的差别,即后者仅不断地回归到自身,而前者无疑地又向前进展。

    • 235

    把善的真理设定为理论的和实践的理念的统一,意思就是自在自为的善是达到了的,而客观世界自在自为地就是理念,正如理念同时也永恒地设定其自身作为目的,并通过它的活动去促使目的的实现。这种由于认识的有限性和区别作用而回归到自身,并通过概念的活动而与它自身同一的生命,就是思辩的理念或绝对理念。

    理念 Ⅲ. 绝对理念(Die absolute Idee)

    • 236

    理念作为主观的和客观的理念的统一,就是理念的概念。——这概念是以理念本身作为对象,对概念说来,理念即是客体。——在这客体里,一切的规定都汇集在一起了。因此这种统一乃是绝对和全部的真理,自己思维着自身的理念,而且在这里甚至作为思维着的、作为逻辑的理念。

    附释:绝对理念首先是理论的和实践的理念的统一,因此同时也是生命的理念与认识的理念的统一。在认识里,我们所获得的理念是处于分离和差别的形态下。认识过程的目的,即在于克服这种分离和差别,而恢复其统一,这统一,在它的直接性里,最初就是生命的理念。生命的缺陷即在于才只是自在存在着的理念,反之,知识也同样是片面的,而且只是自为存在着的理念。两者的统一和真理,就是自在自为存在着的理念,因而是绝对理念。在这以前,我们所有的理念,是经过不同的阶段,在发展中作为我们的对象的理念,但现在理念自己以它本身为对象了。这就是jóησιsigηbσeωs,(纯思或思想之思想),亚里士多德早就称之为最高形式的理念了。

    • 237

    绝对理念由于在自身内没有过渡,也没有前提,一般地说,由于没有不是流通的和透明的规定性,因此它本身就是概念的纯形式,这纯形式直观它的内容,作为它自己本身。它自己本身就是内容,因为只有当它在观念里,它才把自己和自己区别开来。这样区别开来的两方面中的一个方面,就是一个自我同一性,但在这种自我同一性中却包含有形式的全体,作为诸规定内容的体系。这个内容就是逻辑体系。在这里作为理念的形式,除了仍是这种内容的方法外没有别的了,——这个方法就是对于理念各环节〔矛盾〕发展的特定的知识。

    附释:一说到绝对理念,我们总会以为,现在我们总算达到至当不移的全部真理了。当然对于绝对理念我们可以信口说一大堆很高很远毫无内容的空话。但理念的真正内容不是别的,只是我们前此曾经研究过的整个体系。按照这种看法,也可以说,k绝对理念是普遍,但普遍并不单纯是与特殊内容相对立的抽象形式,而是绝对的形式,一切的规定和它所设定的全部充实的内容都要回复到这个绝对形式中。在这方面,绝对理念可以比做老人,老人讲的那些宗教真理,虽然小孩子也会讲,可是对于老人来说,这些宗教真理包含着他全部生活的意义。即使这小孩也懂宗教的内容,可是对他来说,在这个宗教真理之外,还存在着全部生活和整个世界。

    同样,人的整个生活与构成他的生活内容的个别事迹,其关系也是这样。所有一切的工作均只指向一个目的,及当这目的达到了时,人们不禁诧异,何以除了自己意愿的东西以外,没有得到别的东西。意义在于全部运动。当一个人追溯他自己的生活经历时,他会觉得他的目的好象是很狭小似的,可是他全部生活的迂回曲折都一起包括在他的目的里了。同样,绝对理念的内容就是我们迄今所有的全部生活经历(decur sus vitae)。那最后达到的见解就是:构成理念的内容和意义的,乃是整个展开的过程。我们甚至可进一步说,真正哲学的识见即在于见到:任何事物,一孤立起来看,便显得狭隘而有局限,其所取得的意义与价值即由于它是从属于全体的,并且是理念的一个有机的环节。由此足见,我们已经有了内容,现在我们还须具有的,乃是明白认识到k内容即是理念的活生生的发展。而这种单纯的回顾也就包括在理念的形式之内。我们前此所考察过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对于绝对的一种写照,不过最初仅是在有限方式下的写照。因此每一阶段尚须努力向前进展以求达到全体,这种全体的开展,我们就称之为方法。

    • 238

    思辩方法的各环节为:(α)开始。这就是存在或直接性;

    它是自为的,简单的理由,因为它只是开始。但从思辩理念的观点看来,它是理念的自我规定。这种自我规定,作为概念的绝对的否定性或运动,进行判断,并设定对它自己本身的否定。那作为开始的存在,最初似乎是抽象的肯定,其实乃是否定,是间接性,是设定起来的,是有前提的。但是存在作为概念的否定(概念能在它的对方得到自身的同一性和自身的确定性),便是尚没有设定为概念的概念,亦即自在的概念。因此这种存在便是尚没有经过规定的概念,亦即只是自在的直接的特定概念,也同样可以说是普遍的东西。

    〔说明〕如果方法意味着从直接的存在开始,就是从直观和知觉开始,——这就是有限认识的分析方法的出发点。

    如果方法是从普遍性开始,这是有限认识的综合方法的出发点。但逻辑的理念既是普遍的,又是存在着的,既是以概念为前提,又直接地是概念本身,所以它的开始既是综合的开始,又是分析的开始。

    附释:哲学的方法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这倒并不是说对这两个有限认识方法的仅仅平列并用,或单纯交换使用,而是说哲学方法扬弃了并包含了这两个方法。因此在哲学方法的每一运动里所采取的态度,同时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

    哲学思维,就其仅仅接受它的对象、理念,听其自然,似乎只是静观对象或理念自身的运动和发展来说,可以说是采取的分析方法。这种方式下的哲学思考完全是被动的。但是哲学思维同时也是综合的,它表示出它自己即是概念本身的活动。不过哲学思维为了要达到这一目的,却需要一种认真的努力去扫除自己那些不断冒出来的偶然的幻想和特殊的意见。

    • 239

    (β)进展。进展就是将理念的内容发挥成判断。直接的普遍性,作为自在的概念就是辩证法,由于辩证法的这种作用,概念自己本身就把它的直接性和普遍性降低为一个环节。因此它就成为对“开始”的否定,或者对那最初者予以规定。这样,它便有了相关者,对相异的方面有了联系,因而进入反思的阶段。

    〔说明〕这种进展也同样既是分析的,由于通过它的内在的辩证法只是发挥出那已包含在直接的概念内的东西;又是综合的,因为在这一概念里,这些差别尚未明白发挥出来。

    附释:在理念的进展里,“开始”表明其自身还是自在的东西,换言之,它是被设定的,中介性的,既不是存在着的,也不是直接性的。只有对那本身直接意识说来,自然才是开始的、直接性的东西,而精神是以自然为中介的东西。但事实上自然是由精神设定起来的,而精神自身又以自然为它的前提。

    • 240

    进展的抽象形式在“存在”的范围内,是一个对方并过渡到一个对方;在“本质”范围内,它是映现在对立面内,在“概念”范围内,它是与个体性相区别的普遍性,继续保持其普遍性于与它相区别的个体事物之中,并达到与个体事物的同一性。

    • 241

    在第二范围里,那最初自在存在着的概念,达到了映现;

    所以它已经是潜在的理念了。这一范围的发展成为到第一范围的回归,正如第一范围的发展成为到第二范围的过渡一样。

    唯有通过这种双重的运动,区别才取得它应有的地位,即被区别开的双方的每一方就它自己本身来看,都完成它自己到达了全体,并且在全体中实现其自身与对方的统一。唯有双方各自扬弃其片面性,它们的统一才不致偏于一面。

    • 242

    在第二范围里,有差别的双方的关系发展到它原来那个样子,即发展到矛盾自己本身。这矛盾表现在无限进展里。这种表现在无限递进中的矛盾,只有在目的里才得到解除。

    (γ)目的。惟有在目的里,那相区别的事物才被设定为象它们在概念里那样。目的是对最初的起点〔开始〕的否定,但由于目的与最初的起点有同一性,所以目的也是对于它自身的否定。因此目的即是一统一体,在此统一体里,这两个意义的最初作为观念性的和作为环节的,作为被扬弃了的,同时又作为被保存住了的就结合起来了。概念以它的自在存在为中介,它的差异,和对它的差异的扬弃而达到它自己与它自己本身的结合,这就是实现了的概念。——这就是说,这概念包括着它所设置的不同的规定在它自己的自为存在里。

    这就是理念。对作为绝对的最初(在方法里)的理念来说,目的的达到只是消除了误认开始似乎是直接的东西,理念似乎是最后成果那种假象。——这就达到了“理念是唯一全体”的认识了。

    • 243

    由此足见,方法并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方法与内容的区别,只在于概念的各环节,即使就它们本身、就它们的规定性来说,也表现为概念的全体。由于概念的这种规定性或内容自身和形式要返回到理念,所以理念便被表述为系统的全体,这系统的全体就是唯一的理念。这唯一理念的各特殊环节中的每一环节既自在地是同一理念,复通过概念的辩证法而推演出理念的简单的自为存在。在这种方式下,〔逻辑〕科学便以把握住它自身的概念,作为理念之所以为理念的纯理念的概念而告结束。

    • 244

    自为的理念,按照它同它自己的统一性来看,就是直观,而直观着的理念就是自然。但是作为直观的理念通过外在的反思,便被设定为具有直接性或否定性的这种片面特性。

    不过享有绝对自由的理念便不然,它不仅仅过渡为生命,也不仅仅作为有限的认识,让生命映现在自身内,而是在它自身的绝对真理性里,它自己决定让它的特殊性环节,或它最初的规定和它的异在的环节,直接性的理念,作为它的反映,自由地外化为自然。

    附释:我们从理念开始,现在我们又返回到理念的概念了。这种返回到开始,同时即是一种进展。我们所借以开始的是存在,抽象的存在,而现在我们达到了作为存在的理念。

    但是这种存在着的理念就是自然。

  •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卷(A)一

    章一

    我们所见到的城邦(或称城市)其实就是某一种社会团体(社会团体也可视为“二人以上群众所组成的‘团体’”(参见《尼伦》卷五章八)。不管地位是否相等,主奴(本书卷一章六)之间也好,地位相等的人们(卷七章八)也好,人人都可以是组成这种团体的分子。平等人所形成的团体利用物资相通的买卖构成经济团体(《尼伦》),而由夫妇构成的家庭也可以借其共同目的进行共同活动,从而构成如城邦(本书卷一章二等,《尼伦》卷八章十一等)一样的政治团体。组成的政治团体需要契约,而家庭无需的契约(宪法)(《尼伦》)。城邦作为一种行业和职能有别的分子之间的组合,其中必定有统治和被统治这两类人(本书卷一等)),一切社会团体的建立目的都是为了完成某种善业——在他们自己看来,所有人类的任何作为的本意都是在求取某一种善果。既然所有的社会团体都以善业作为目的,那么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地位最高且包含最广的社会团体所求的 善业必定也是最高而最广的,而这种至高而又含义广阔的社会团体就叫做政治社团(城市社团),也就是所谓的“城邦”(πóλι)。
    有人说,城邦中的政治家和君王、家长或奴隶主是一样的(Plato《politicus》258e—259d;Xenophon《memorabilia》iii4.12),这种说法实属谬论。主张这种说法的人认为,这些人物的不同之处不在于其品种的差异,而只在于其治理的人民在数量上有多寡之分。这样一来,奴隶主只关注照顾到有限的少部分人,家长则关注照顾稍多的人;至于城邦中的政治家或者君王,就得关注照顾到更多的人。由此说来,一个大家庭和一个小城邦之间就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差别;君主和政治家的区别也仅仅在于:君王单凭个人的力量掌握国家的全部政权,而政治家则凭城邦政制的规章对国家加以治理,通过这种规章,全邦人民轮番做统治者或被统治者(城邦中的政治家只在当值的年月里掌握国家政权)。
    其实这些说法是不正确的。我们可以凭借往常所应用的(分析)方法(参见章八:主奴体系、宪政体系、家务体系三者的区别,参见卷三章六)对这个问题进行阐述。正如在其他学术方面一样,我们应该分析某一组合物(参见卷三章一等章节)有哪些非组合的单纯元素,即将它分析到无法继续分析下去的最小分子。在20政治学的研究中,我们也要分析出组成每一个城邦所需的各个要素并加以考察。通过这种分析,我们就能较为清楚地区分上述不同社会团体及其人物,并由此得知是否可以就上述题旨作出一部分条分缕析的论断。

    章二

    这样一来,我们如果追溯包括政治或其他各问题的任何事物的原始根源,明了其发生的端绪,就能得到关于它的最清楚的认识。起先,雌雄(男女)生物不能单独延续后代,他们必须先成为配偶,二者互相依存,结合为一体。人类和一般动植物相同(虽然亚里士多德对植物雌雄的区别持该种意见,但他的著作里并没有实证这一观点,参见《论动物的生殖》卷一章二、卷二章一),都要使自己的后嗣保留自己的形性相肖。因此,配偶之间的结合是完全出于生理的自然需求,而非精神意义上的意志(思虑)。而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结合也是如此,两者的互相维系是求得共同保全30的前提。但凡富有理智而又能审时度势,具有远见卓识的人,往往会成为统治者;但凡富有体力而又能接受由他人所安排的劳务的人,往往会成为被统治者。当然,被统治者处于奴隶从属关系中的下层地位,主奴之间也具有共同的利害。 我们应该注意到,女人和奴隶之间有天然之别。自然宇宙所创造的女人绝不能像铁匠铸造的德尔斐小刀(Athenaeus《Deipnosophistae》133c,德尔斐人擅长铸小刀,并用来治理牲畜和烹饪以及宰牲、剥皮和出骨;Euripides《Electra》743—769,他们通常需要三种刃具:宰杀所用的“尖刀”、剥皮所用的“刮刀”以及出骨所用的“大刮刀”(Gttling《De machaera delphica》10);Hesychius《Lexicon》,这种用具是集合了刀和匙的功能的复合工具)一样,能使其具有多方面的用途。自然让每一种事物各自拥有一个目的,只有专用而不混杂使用某一事物,方能使其获得最精当的造诣。然而,在野蛮民族中,与自然情况相反,女人居然和奴隶拥有等同的地位,其实野蛮的民族里并不存在真正能主治的人物,男女的结合只不过相当于一个女奴与一个男奴的相配。因此,有诗人说:
    “野蛮人应该由希腊人为之治理。”(欧里庇得《伊菲琪尼在奥里斯》(iphigin aul)第1266行)诗人们觉得,野蛮民族就是天然的奴隶。
    男女或者主奴之间的结合,首先会产生新的“家庭”(oιкεα)。希西沃图有句千真万确的名句:
    “先营家室,以安其妻,爱畜牡牛,以曳其犁。”(Hesiodus,《opet di》第405行)
    该句中所提到的牛,就相当于穷苦家庭中的奴隶。其实家庭就是为满足人类日常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基本形式。因此,嘉隆达斯称组成了新家庭的人们为“食橱伴侣”(μοσιπουs),克里特的厄庇米尼特则又将其称为“刍槽伴侣”(μοкπουs)(根据π1p4等抄本和威廉拉丁的旧译本,这里应称为“炉火伴侣”(μοκπιοs))。另一种形式的社会团体叫做“村坊”(kμη),也是为适应更广大的生活需要,而由若干家庭联合组成的一种社会初级形式。由一个家庭繁殖而衍生的聚落是村坊中最自然的形式。因此,有些人称这种聚落为“子孙村(παδων παδαs),称聚居的村人为“同乳子女”(μογλακα)。原先,古希腊的各个城邦都由君王进行统治,而直到如今,各野蛮民族还依然保持着王权,其渊源便在这里。在原始的家属关系中,亲属里的老人往往会在家庭中充当家长,各家所繁衍的村坊中年辈最高的长老也往往会成为统率整个村坊的村长。而君王(希腊字βασλειs,据缪勒所著的《语言学讲稿》(mmüller lectures on the science of language)卷二282所言,此语出自梵文“ganaka”,意为“家长”)恰恰是从家长和村长那儿发展过来的。荷马就曾对古代散布世界的圆眼巨人族的聚落说过:
    “人各统率着他的儿女和妻子。”(诗句出自荷马的作品《奥德赛》(homer,odessy)ix 112—114;柏拉图的对话著作《法律篇》(laws)也涉及了这句话(卷三680)。远古“独眼”或“圆眼巨人”(κυκλποs)族是散布在世界各地的原始民族,他们要么栖息岩谷,要么居住山岗,没有建立法制,人人各自管理自己的妻子,互不往来。另一些史诗又称独眼巨人族是古希腊石匠和铁匠的祖先。随后,有的诗人和史家称这些力能搬运巨石、建筑居室的先民实在西西里(sicily)(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thucydides,the peloponnesian war]vi,2),有的人称他们是希腊阿尔咯斯地区迈西尼(mycenae)等古城的建筑者(斯特累波的《地志》[strabo,geographia]373页))
    古人一般都甘愿接受君王的统治,而现在的某些民族依然保持着这样的25传统,甚至还有人推想,群神也应当由其中的某一君王(大神)加以管理。既然人们最初都能用人的模样塑造出神的形象,人们自然也会凭借人类的生活设想群神的社会组织。
    当若干个村坊进而组合成一个“城市(城邦,πóλιs)”时,社会就会更进一步地进化到高级且完备的境界。在城市(城邦)中,人类完全可以通过自给自足来过自己的日子(见《尼伦》卷一章七)。可以这么说:人类“生活”的发展推动了“城邦”的出现,而实际上,城邦的存在价值却是为了“更为优质的生活”。早期30的各级社会团体都起源于自然生长,既然所有城邦都是这一生长过程的成品,那应该也是自然造就的产物,而这也是社会团体发展的终点。不论是一个人、一匹马还是一个家庭,当它完成了整个生长过程之后,我们就会见到它的自然本性。表明自己的本性(我们在城邦这个终点也见到了社会的本性)(原文十分简短,不能充分表达辞意,汉文译本增加的解释都是原文已经含蓄表示的意义,用括弧[]加以注明,这些额外的解释都依据各家诠释加以添补,其中的主要依据是《纽曼(wlnewman)校注本》的注释)。便是每一个自然事物的生长目的。事物的终点或其极因必然也将达到至善,这么一来,如今,(自然所趋向的)至善的社会团体恰恰就是这些完全得以自足的城邦了。
    由此可知,城邦源于自然的演化,而人类则是一种趋向城邦生活的动物(就本性而言,人类也正是一种带有政治色彩的动物)。除非那是一群鄙夫或超人,或者是“出族、法外、失去坛火(无家无邦)的人(荷马《Iliad》ix63,原文稍微有所差异。古希腊家庭的“炉火”或“坛火”(σa)设在“内室”(家龛)中。广义而言,希腊人将炉火和家庭等同。由于氏族信仰的扩充已蔓延到部族和城邦中,坛火又变成了城邦生命的象征。因故流离而离开其本土的人不得参与和家祀有关的重大丧事,如果他被放逐,便不得不离开乡邦、舍其坛火的,这可算得上是仅次于死刑的重大罪责。否则,人们都会出于本性或偶然而归属于某一个城邦)”,荷马曾被视为自然的弃物。这种在本性上感到孤独的人物往往都会变得好战。他那种离群的情况正如棋局中的一颗闲子(希腊的石棋中,棋盘框内纵横各有五线,共分三十六格,棋法正如罗马的“卢杜碁”(ludus)和近代的“欧洲棋”(backgammon)(mbecqde fouquièrs,jeuxde anciens,303、385、391—398);ζυξ,原作“无轭的牛”,现作“局中闲子”解。亚里士多德借此批判那些离群索居的超世者,参见卷七,对大局毫无意义)
    就动物乐于群居是人类的天性,孤独不符合自然规律(参见《尼伦》卷一章七、卷九章九。动物群居和独居的区别,参见《动物志》卷一488a1。社会性和非社会性动物的区别,参见卷九608b25)而论,为什么人类能形成高于蜂类或其他群居动物所结团体的政治组织?其原因也很明显。按照我们的理论可知,自然不会创造无用的事物;而在所有的动物中,只有人类拥有言语机能(参见《动物志》卷一、卷四)。一般动物都只具有发声的机能,在这种机能的帮助下,它们利用声音表达悲欢的情绪,并在动物之间传达各自的情绪。至于一种事物之利害与否抑或正义与否,则需要凭借言语来进行说明。人类不同于其他动物的特性就在于其对善恶和正义与否以及其他类似观念的辨认(这些辨认都通过言语互相传达),家庭和城邦的结合恰恰就是这类理论辨认的结合。
    城邦虽然在时间上慢于个人和家庭出现,但就其本性而言,要先进于个人和家庭,全体必然优先于部分“全体”和“部分”的先后顺序(参见《形上》卷五章二十五、二十六;又章十一1019a2—14)。以身体为例,倘若全身毁伤,那么手足也20就不能发挥手足的作用,那就不再具有手足的价值了,脱离了身体的手足相当于手足石膏,无从发挥它的实际作用,只能在含糊的名义上依旧被大家称之为手足罢了。我们之所以坚信自然生成的城邦优先于个人,原因就在于个人是城邦的组成部分,任何脱离了城邦的个人都无法满足自给自足的生活,25除非所有个人共同集合于城邦这个整体,大家方能满足这种需求。但凡脱离城邦或因被世俗所鄙弃而无从得到人类社会组合之便利,抑或因高傲自满而鄙弃世俗组合的人,也只有野兽或神祇能与之相匹。人生来便有合群的本性,因此能不约而同地共趋于这种高级的(政治)组合。然而,后世之人应该敬仰最先设想和缔造这种高级团体的人,将其功德视为人间莫大的恩惠。人类因共同趋向善良而创造了人类文明的共同巨大的成就,也成为动物中最优良的一类,任何人假如不讲礼法,违背正义,就会堕落成最恶劣的动物。倘若悖德(不义)武装起来,必定会给世间带来莫大的祸害;然而,恰好人类生来便具备(其所特有的)本应由人类的智虑和善德加以运用的武装(例如言语机能)(根据《纽曼校注本》卷二130页注释,“武装”(πλα)应被解释为“言语机能”),以此来惩罚那些狂妄罪恶的人物。于是,失去道德的人便会因淫凶纵肆、贪婪无度、卑鄙下流而沦落为最肮脏、最残暴的野兽(参见《动物志》卷六章二十二)。正义是城邦的原则之一,它衍生了用来判断人间的是非曲直的礼法,也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本书之卷一开始两章阐述了人类团体的社会发展,也提及了政治组织的伦理基础,可与《尼伦》卷一章一章二和卷十章九以及《修辞》卷一章二、章四相照应。由这些章节可知,伦理研究是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先导)

    章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已明确了组成城市(城邦)的各个部分,既然众多家庭基本上是城邦的一大组成成分,我们就应该先行考虑“家务管理”的问题。一个完全的家庭由奴隶和自由人组成,他们各自拥有相对应的部分家务。研究每一种事物要从最简单的基本要素(部分)开始。一个完全家庭所包含的角色应包括主和奴、夫和妇、父和子。于是,我们就应该研究以下这三种5内含的关系及其素质:(1)主奴关系,(2)配偶关系(在我们的语言中,不适宜用“配偶”表示男女之间的结合),(3)亲嗣关系,在这里“亲嗣”也并不完全使用得当(“配偶”(γαμικ),的主要功能是繁殖,偏重生理意义;而“育儿”(εκι οποιηικ),也叫“亲嗣”;二者都无法表达“夫妇”和“父母子女”在社会团体中的伦理和经济关系,因此说这两个用语都不合适)。在这三项要素以外,还有另一项要素(部分)——“致富技术”(χρημαισικ)。有人认为,致富便是全部“家务”(οικονουα)的核心;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致富只是家务中的一个主要部分。因此,我们也应当研究一下这种技术上的性质。
    让我们先行讨论主奴这一项,探究主奴的结合是否给人类日常生活带来了实际利益,并求取该方面的理论知识,希望能探讨出比现在流行的观念略15胜一筹的理念。有些人认为,管理奴隶是一门学问,而且家务、政务以及主人治理奴隶,与政治家和君王对人民所进行的统治完全相同,这一观点我们已在前面有所提及(色诺芬《经济论》(xen,oeconomica)和柏拉图《政治家篇》都有这种说法)。然而,另一些人则认为,主奴关系其实违反了自然规律。他们认为,主人和奴隶生来并没有任何差别,二者的所谓区别是律令或俗例所制定的,因而主奴关系是强权统治的意志体现,并不符合正义之道。(法律出于“强权”或基于“自然”的论辩在柏拉图的对话如《普罗塔戈拉篇》(protagoras)337d、《蒂迈欧篇》(timaeus)64d、《理想国》(rep)359c等中屡屡出现。大部分智者都认为,法律源于强权,既然奴隶制度是法律定制的,便不符合自然规律。《亚里士多德残篇》八四曾记载,诡辩家(智者)吕哥第隆(lycophron)说,应当否定人类种姓的贵族、贱族之分。《修辞》卷一章十三中的名句说:“大神令人类全都自由,自然从来不曾强迫谁当奴隶。”这种说法出自演说家(修辞家)阿尔基达马(alcidamas,盛年,公元前432年)所著的《麦西尼亚演说》(messenian oration)。在这一节里,亚里士多德所指的可能是阿尔基达马,也可能是指犬儒学派(cynics)如翁尼雪克里图(onesicritus)等。当翁尼克里图随从亚历山大远征到印度的时候,曾称印度的缪西堪人(musicanus)境内不存在奴隶,这个国家遵循礼法,人民善良(参见《斯特累波》的卷十五710页)。自安蒂叙尼(antisthenes)和狄欧根尼(diogenes)以来,犬儒学派都鄙视礼法出于强权的说法,反对人类凭借威力奴役他人的行为)

    章四

    既然财产是家庭的一部分,那么,获得财产也应该是家务的一部分。不具备社会必需条件的人简直无法在社会团体中生活下去,更别说是过上优良的生活。每一个专业的工人都必须具有各自的专门工具,这样才能完成他的工作(功效)。类比之下,治家也是如此(从O1抄本“ν οικοι ομικν”的翻译与阿雷丁诺(A retinus)拉丁译文“etiam inre familiare”的意义相一致。Ⅱ组抄本所说的“治家和为政也是这样”则与威廉旧译(vetint)yconomico et politico的意义相一致,但这和本节的题旨并不相符)。“工具”有生命有无的区分,例如对一个航海者(古代地中海航海时,船长指挥两领班,包括在船梢的舵师和在船首的守望者;舵工等由舵师管理,桨工(桡手)等则由守望者管理)而言,舵是他无生命的工具,而船头守望者则是他有生命的工具。在每一个专业中,从属的人都可被称为业主或匠师完成他的工作的工具。这样一来,“财产”(所用物=所有物)便是所有这些工具的总和,而每一笔财产(所有物)便都是一件谋生“所用的工具”。于是,奴隶也就成为一宗有生命的财产,一切从属的人都可成为比其他无生命工具优先的有生命工具。只有人们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或命令使每一种无生命的工具自动进行工作,有如达达罗斯的雕像或赫法伊斯托的三脚宝座(达达罗斯(Δαιδλοs),参见《伊利亚特》v,60,以及其他古诗,相传为克里特岛克诺萨斯城(knossus)米诺斯(minos)王时代的巧匠,他曾为王女阿里亚妮(ariadne)制造了一队能够自动起舞的女伎。参见挪克(nauck)编《欧里庇得剧本残篇)373等。赫法伊斯托(hαισο)(拉丁神名,作vulcanus),“火神”是冶铸和铜铁匠之祖,曾为祖父宙斯大神制作过宝座和神杖)(荷马曾经感叹过的那个宝座)一般,能自动进入奥林匹斯山群神的会集(《伊利亚特》xviii376),只要人们不费人力便能让每一个梭自动地织布,让每一琴拨自动地弹弦,就算我们具备了这样的条件,也只有在这样的境况之中存在,那么,匠师才无需利用从属,奴隶主(家主)才可能放弃奴隶马克思所著的《资本论》卷一、第四部分、第五章第三节论及机器对工人的影响曾引这里的自动织布一节。。这里,我们可是还需要认识另一项区别:刚才我们所涉及的工具(比如梭)便是所谓的“生产工具”,而另一种家有财产(用品),比如奴隶或其他器具则是所谓的“行为(消费)工具”。梭的应用可以产生另外一些物品,但另一外些工具(如衣服或床)的应用就只是单纯的应用(消费)而已。生产和行为是人类的两种相异活动(“制造”或“生产”和“行为”或“活动”的区别,参见《尼伦》卷六章四章五。这里的“行为”指与生产活动意义相对的消费活动,另一组相对的意义是前者所指的勤劳的体力活动和后者所指的闲暇的德操和文化活动),二者都需要适当的工具,所需工具也需有相应的差别。既然[家常]生活不属于生产行为,那么作为生活的工具,家奴就仅仅是行为方面的从属了由上文织梭和琴拨句以及衣服或床句,分析无生命的工具分为生产和消费两类;有生命的工具也应分为从事生产的“农奴”和从事家务(消费)的“家奴”两类。
    所谓“一件用品”(“一笔财产”),原指家产中的一部分。既然家产已有所属,那么每一件用品(财产)不单单属于全部家产,而且应属于应用该用品的人(财产所有者)。这样一来,以一个家庭而言,主人和奴隶原先都是家庭的一个部分,但作为用品(财产)的奴隶则应完全属于运用他的人,而就另有家务管理之外的自由生活而言,主人便不属于奴隶。于是,我们便可明了奴隶的性质及其本分:(1)如果一个人在本性上不属于自己的人格而是从属于别人,那么他便是奴隶;(2)如果一个人成为了一笔财产(一件用品),15他就应当也成为别人的所有物;(3)在生活行为上,这笔财产应被当成一件工具,它可以与其所有者互相分离(奴隶和奴隶主的分离,是指主人拥有转让或者出卖奴隶的自由。奴隶的界说和奴隶与自由人的区别,参见本书之卷六;又《形上》卷一、卷十二)

    章五

    其次,我们应该研究像前面所说的那样的奴隶是否本来就存在于世上;奴役对于这样的人来说,恰好是他应该做的而且也是合法的制度,或者相反,一切奴役都是违反自然的?这个问题,无论依照理智或依据事实都不难解释清楚下文所作说明涉及理论和事实而且又偏重理论。。世上有统治和被统治的区分,这不仅是事物发展所必需的,实际上也是有利益的;有些人在诞生时就注定将是被统治者,另外一些人则注定将是统治者。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种类数目很多。被统治者的种类比较良好,则统治者也就比较优秀,——例如对于人的管理就比对牲畜的管理好。因为一方是统治,则另一方就受命而行,两者合力,就可以完成一项事业,合作的两方越高,所完成的事业也就越高。一切事物如果都是由若干部分组合而成的一个集体,无论它是延续体,比如人身,或是非延续体,例如主奴组合,各个组成部分常常有明显的统治和被统治的区别。这种情况不仅在自然界有生命的事物中可以见到,而且在无生命的事物中也可以见到;无生命事物,也一定存在某种主导和辅佐的原则,比如一支乐曲。但这类事例涉及得太广泛了;我们这里所谈的应该限于生物的范围而举出其中最高级的组合,即身体和灵魂,前者自然地为人们认为的统治部分而后者自然地为被统治(从属)部分。有关这样的生物,我们应当注意的是他保持在健全的自然状态的时候;我们所要考察的就应该是身体和灵魂都在最优良状态中的人,对于这种人,灵魂明确地统治着他的身体。我们绝不可能拿那些处于腐坏状态而丧失本性的人作例子,那些确实腐坏了的或暂时腐坏了的人,情况正好恰恰相反——他们既丧失自然本性,身体又统治着灵魂。
    先不说无生命的事物,就生物界的现象来说,我们可以见到(也可以说,在这一方面可以确切地见到),专制和共和(宪政)两种体制:灵魂统治着的身体掌握着主人的权威,而理性的节制情欲则类似于一位政治家或君王的权威(参见柏拉图:《斐多篇》(phaedo)80a)。。很显然,身体是从属于灵魂(人心)的,灵魂的情欲部分是受治于理性及其理智部分(灵魂的“理智部分”和“理性”(人心)相对应,无理智部分与“情欲”(欲望)和“身体”相对应;参见本卷、卷七)的,这些总是合乎自然且是有益的;如果两者平行,或者倒转了相互的关系,那就常常是有害的。人生内心的这种现象也会在其外表或生活中体现出来;身体和灵魂间的关系也适用于人和兽之间的关系。驯养的动物比野生的动物的性情更为善良,而一切动物都因受到人的管理而得以保全,并更为驯良。而且,男女间的关系也自然地存在着高低之分,这也就是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这种原则在一切人类之间是普遍适用的。这里我们就可以下结论说,人类的分别如果符合于身体和灵魂,或人和兽的分别,比如在体力劳动而且只有在体力方面显示优胜的人们,就显然有这种区别,那么,凡属于这种只有体力的卑下的这一级就自然地应该成为奴隶,而且依据上述原则,能够被一位主人统治,实际上对于他较为合适并且有益。所以,凡是自己缺乏理智,仅仅能够感应别人的理智,就可以成为而且真正地成为别人的财产(用品),自然这种人就是奴隶。在这里,他还是有别于其他动物的,对于人的理智,其他动物没有感应,只能按照各自的秉赋(本能)活动。但应用奴隶于劳役同驯畜的差别是很小的;两者都只是以体力来供应主人的日常需要。
    倘若不谈心理现象,而只是说身体,自然所赋予自由人和奴隶的体格也是有差异的,奴隶的体格总是强壮有力,适合于劳役,而自由人的体格较为俊美,对劳役则并不适合,而宜于政治生活(包括平时的事业和战时的军事工作)。可是,与自然相反的事例仍然常常会遇到:有些奴隶的体格也像自由30人那样俊美,有些奴隶还具备自由人的灵魂。这些例外但不足为凭,自然所赋予人类的体格不仅有差别而且差别的程度竟有如人像和神像之间那样的优35劣分明,那么,大家应该承认体格比较卑劣的人要从属于较高的人,做他的奴隶(重视人体美的古希腊人以体格俊美和粗陋分别人类的等级,这是他们所特有的观念。柏拉图在《政治家篇》、本书卷七都是以体格和灵魂两者并论人类的高卑的)。灵魂的优劣虽然比身体的优劣更难辨识,但这个原则假如已适用于身体方面的差异,则根据灵魂方面的差异来确定人们主奴的区别就更加合法了。这样就很明显,世上有些人天生就具有自由的本性,而另外一些人则自然地成为奴隶,对于后者,奴役既是有益的,也是正当的。

    章六

    但是,不难见到,有的人也持有正当理由来反对上述理论。“奴隶”和“奴役”两词都有两方面的含义。除了在上面所说明的自然奴隶以外,还有一类强迫奴役和法定奴隶。这里所指的法律就是战争的一些常例——凡是战败者都归战胜者所有。很多法学家都谴责这种常例所立奴役的原则而且控诉它为非法的:他们认为,力弱者都应该从属于强有力者这种专重强权的理念是不合法理,是可憎的。有关这种原则的对错,就是贤哲们的意见也难免不会产生分歧。这个争议的起源和足以混淆双方论据的地方是这样的:人们假设了足以制伏他人的最大权能必须是具有物质装备[“装备”(κορηγα)卷七章一1324a1译“配属”也有装备之意),或译为“手段” “方法”。参看卷七1332a20]的精神品德,所以,胜利的人在战斗中,应该是具有优良品德的。既然把权能与某些品德联系起来,让有力者同时也成为了有德者,由此双方的争点转到了正义问题(合法与否问题)。一方认为必须存在相互的善意,这才能够合乎正义(合法),凭惯例而成立的强迫奴役都是不合法的;另一方认为优胜劣败的规律是以任强者为主、弱者为奴,就是正义,而奴役本身就是合法的。双方持论的混淆点要是被澄清,可见争论双方都有不正确的地方而并不完美,我们还是维持尚善的宗旨,认为主奴关系应该是以卑恶和善良为准则(亚里士多德不承认强权是含有善德而合乎正义的,他不承认由战争造成的强迫奴役,认为这是不符合自然的。但是他认为人类德能天生就有差别,劣种从属于优种的奴役,就合乎自然)

    有些人一方面坚持由战争成例所造成的奴役是合乎正义(因为法律或成例就是正义的一种衍生物)的,在另一方面却又自相矛盾:第一,他们承认战争发生的原因也可能是不义的;第二,他们又知道凡是身心不应被奴役的人实际上就不应该降为奴隶。假如依据他们所坚持的原则,只要自己或其父母一旦成为战俘而被卖为奴,不管是多么优秀的氏族,他们自身及其子孙,就会永远沦为奴隶了(马其顿入侵希腊半岛各邦的前期,雅典反马其顿的民主党人莱喀古士(lycurgus)曾创制法令,严禁雅典人购买战俘中的自由人为奴隶。那时亚里士多德五十五岁,在雅典讲学。这一节维护自然奴役、反对强迫奴役的议论是违反马其顿制度而拥护莱喀古士主张的。但是当时亚里士多德又是被敌视为倾向马其顿而反对民主雅典的)。希腊人谁都不愿意把优良的希腊种人称为奴隶,他们宁愿将奴隶这个名称局限在野蛮人(外邦人)身上(希腊人称非希腊人为“吧尔吧”人(ο βρβαροι),好比犹太人称非犹太人为“外邦人”(gentiles)。希罗多德的《希腊波斯战争史》(herodotus,historiae)卷二158讲,埃及人称非埃及人为“异舌”,即“异语之人”;阿里斯多芳的《群鸟》(aristophanes,avibus)119:戴胜用希腊语教“异邦鸟”,各鸟既习希腊语,就自称为“希腊鸟”。然后,希腊人卑视外邦人,以“吧尔吧里哥”(βαρβαρικós)作为“野蛮的”形容词(大约在公元前五到前四世纪间开始流行),而视波斯、意大利、黑海两岸欧亚各民族都是“野蛮民族”。在罗马兴起后也相继称罗马和希腊以外的各族人为“野蛮人”(barbaries)),而实际上他们却又承认战俘可用作奴隶。他们思想上的矛盾被撇除,大家真正的命意就落在了我们前面所说的“自然奴隶”上面(这里亚里士多德行文应用着他惯用的方式:先举出两种敌对论点,然后寻出可以“疏通或消解双方的论点”的途径,以表明双方所持论点都是片面的)。在他们看来,世上有些人(野蛮族)到哪儿都应该是奴隶,因为其本性就是奴隶,而另一些人(希腊人)到哪儿都应该自由,因为其本性就是自由人。由奴性所引起的观念,也适用于优种(贵族)的观念。希腊人以优种(贵族)自居,认为自己不但在本国是优种,就35是在世界任何的地方,都应该是优种,他们认为外邦人只有在本国内可以优种(贵族)自居,而在别国,就显得并不优良。这样,就把优种分成了两类,一类是绝对的优良与自由,另一类就非绝对的优良和自由。在西奥德克底剧本中,海伦娜说(《西奥德克底残篇》(theodectes,fragm)3)
    “双亲皆出于神裔,谁得辱呼我为婢?”

    这些措辞所包含的意思就在以品德的善恶来判别奴隶和自由人以及劣种和优种(《斯特累波》66页:“埃拉托斯叙尼(eραοσθυηs)说,有人屡屡教导亚历山大要以外邦(野蛮民族)人为敌,以希腊人为友。人类宁可以品德的善恶为别,也不宜以希腊和外邦(国境或言语)为别。”这里犹如埃拉托斯叙尼(公元前三世纪下叶)正在批评亚里士多德的民族思想。但本书这一节,亚里士多德也确实抱有埃拉托斯叙尼的大同思想。这类大同思想也见于伊索格拉底的《腓力》(isocrates,phihppus)154节和柏拉图的《政治家篇》262d)。依据他们的想法,人生人,兽生兽,善人的后裔也应该是善人。虽然这确实是自然的本旨,但是自然也常常不能如愿地维持这样的规律。

    上述议论的分歧很明显是有根据的,所有的奴隶或自由人现在实际上并不完全是自然奴隶或自然自由人。同样,很明显,人类本来就存在着自然奴隶和自然自由人的分别,前者为奴,后者为主,各随其天赋的本分而成为统治者和从属者,这是有益且合乎正义的。如果谁滥用或误用主人的权威,那么主奴双方的利益就必然都会受损害。部分和全体,就像身体和灵魂一样,必然利害相同;虽然奴隶和主人是两个不同的人身,但是从主奴体系上说,奴隶就成为了从属于主人的一个部分。两者在合乎自然的奴隶体系中,都各尽自己的职责,这就说明存在着友爱(“主奴间的友谊”可详见《尼伦》卷八章十一,其大意说:“奴隶作为奴隶,和主人异格,不讲仁爱;但主奴既同为人类,自然就存在人间之爱。”依这个论点说,奴隶就不应该单纯地被当做生产或行为的工具)和共同的利益。但是凭借法律和权力所造成的强迫奴役,情况恰恰相反(那里将充塞着利害和仇恨的冲突)。

    章七

    从上面的一些分析中,已经可以看到主人的权威与政治家的权威是不同的,各种权威(统治制度),并不像有些思想家所说(参见上文。有些思想家是指柏拉图等。柏拉图认为政务和家务都道道相通。这里亚里士多德分析希腊城邦的平民和共和各政体为自由人间的治理,和主奴体系不同。家主犹如君王,只适合于君主之邦。“野蛮”民族大部分实行王制;希腊诸城邦到古典时代,王室就已经很少了)的那样,是全都相同的。政治家治理的是自由人;而主人管辖的是奴隶。家务这里所说的“家务”,除了主奴外兼及夫妇、父子,三者都由“家长”一人主治。管理是由一个君主式的家长来掌握的,各家家长是统率其附从的家属以君臣形式来进行的;至于政治家所执掌的则是平等的自由人之间所付托的权威。因此,家主所以为家主是出于他的本分,并不是因为他具有家主学术(参见柏拉图所著《政治家篇》259c、293c),奴隶和自由人也各凭其本分而成为奴隶和自由人,但是,在这里仍旧各自可以具有一门家主学术和一门奴隶学术。所谓奴隶学术好像就是那位叙拉古人(加梅拉留所著《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与经济学译文和疏释》(camerarius,politicorum et oeconomicorum aristotelis interpretationes et explicationes)45页说,这位叙拉古教师应当就是讽刺剧诗人费勒克拉底(pherecrates,盛年,公元前438)所创作一个剧本的主角“奴隶教师”之类的人)所传授的本领,这位教师教导奴隶怎样做好日常该做的工作,从而收取微薄的报酬。奴隶学术可以从日常劳务扩展到专门的技艺,比如烹饪(见马哈斐所著《希腊社会生活》(mahaffy,social life in greece)287页说,马其顿富室的医师和厨师都是由奴隶来担任的,此风后来还在希腊各邦盛行)等家事科目。在奴隶的职责中,有些工作,如给使杂役,虽然是必不可少的,但却不如另一些如专门技艺,受人重视;因此有句谚语说:“奴隶有先后,主人有高低。”(这句谚语还在菲利蒙(philemon,和亚里士多德同时代作家)所著的喜剧《全能者》(pancratiastes),迈恩纳克(meineke)编的《希腊喜剧残篇汇编》2)当然,所有的这些学术依然是奴隶们的鄙事。

    至于主人的学术就重点在如何运用奴隶上,主人并不会因为他占有多少30奴隶而成为主人,懂得如何运用奴隶才能真正成为主人。所谓家主学术既然在于运用奴隶,那就只需要知道怎样指挥奴隶,让他们各尽所能,实际上这样的学术并不是怎样高深或博大的学术亚里士多德不重家主学术(家务管理),他的立论同色诺芬的立论不同。色诺芬的《经济论》第十三、二十一等章讲,治家如同治国,役使群奴,使他们的手足勤快,俾南亩丰稔,庭宇整秩,既是人生要务,也为应当予以重视之一门学术。。因此,有些人需要摆脱家务的烦琐而从事政治业务或哲学研究,尽可能委托给一个管家人(执事)去管理奴隶。

    说到怎样按照合法的手续获得奴隶,这就完全不同于为主为奴的学术;这应当属于战争技术和狩猎技术中的一个部分按照这句话,在战争中所得蛮族俘虏以及向蛮族地区猎取的男女被用作奴隶,亚里士多德都视他们为“自然奴隶”。参见卷七章十四1333b38。对于主奴的定义及其区别,在这里,已说得够多了。

    章八

    在前面已经讲明(本卷章四),奴隶是财产的一个部分,那么按我们惯常应用的方法(指由部分而及于全体的“分析”方法和由胚胎追踪其所形成的发生学的研究方法,即“溯源”方法),现在应该进一步研究财产的一般问题,并对致富方法进行通论(“致富方法”(χρημαισικ),纽曼把它解释为“供应学术”,把它与“消费学术”(“使用学术”)相对,成为经济学中的两门基本技术。在本书中,这个名词的含义不很明确:(一)有时把财富等同于生活所需(财产),这就等同于合乎自然的“获得财产技术”(κηικη)。(二)常被用来指称不合乎自然的“获得金钱的方法”(比如下章)。(三)有时包含所有合乎或不合乎自然、正当或不正当的致富方法)。首先应该考察的是获得财产的技术是家务管理,还是家务的一个部分,或者只是附属于家务的一个枝节(这个问题已经在章三提到);倘若是附属性质,那我们还应该区分它在性质上是附属于织布技术的类于制梭技术的,还是附属于造像技术的类于铸铜技术的。而这两种各附属于其主艺的副艺,其性质有所不同,其中一个是主艺的工具,而另一个则是主艺的材料。所谓“材料”,就是指造成事物的原料,比如羊毛,织工用的制呢,青铜,雕塑家用的铸像。如此看来,家务管理的技术是不同于获得财产的技术的。后者的职务是供应工具或材料,前者的职务是运用,家务管理技术正是运用家财所供应的事物。
    假如说获得财产的技术确实不同于家务管理,但这是否是家务管理的一门独立技术或是另一个部分,仍然是一个疑问。财富的种类很多,那么如果有力求致富的人遍想找到各种财货的来源,首先他就会考虑(“首先”承“遍想”,增加了“考虑”字样)到农作是否是致富方法的一部分,或是另一种独立的技术。实际上我们由此将向一切足以营生和积财的行业询问。问题又引到另外一方面:动物和人类都需要食料来维持生命,而维持生活的食料种类很多,不同的食料让他们形成了不同的生活方式。我们在动物界中见到有些动物群居,有些动物独处(散居),我们又见到它们的摄食方式,有些吃草,有些吃肉,有些则荤素全吃,其实它们的营生方式是聚是散,随摄食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分(蔬食性动物多群居,肉食性猛禽猛兽多独居,参见《动物志》488a1—15、563a12等章节)。自然令动物随便按照所觅食营生的便利而养成各自的生活习性,这种习性即使在同一类的动物中也有很大的差别。不同品种的肉食性动物选择不同的肉料,不同品种的蔬食性动物对草木和籽实的嗜好也各有偏爱。同样,人类的生活方式也同各种动物相类似,30相互间也具有很大的差异。人类中最懒散的要算是牧人(游牧民族)。他们之所以生活容易、闲逸是由于他们是以驯养的动物作为食物;而他们的畜群会因饲草的荣枯丰歉而转移牧场,他们也不得不跟着流徙,这好像是在耕种“一块生长活物的田园”,而另一些人靠狩猎营生,而狩猎(捕捉野生动物)方式也有很多不同之处。有些人以抢掠为生;有些居住在河边、湖畔、沼泽地区或海滨的人就适合以渔捞为生;另一些人则适合以捕禽逐兽为业。可是,大多数人是在耕种土地,栽培植物,用收获来作为供给。因此,凡是靠自己的劳力,不凭交换和零售(经商)以取得生活资料的人们,可以根据上面的内容概括为五种不同方式:游牧、农作、抢掠(地中海上,直至亚里士多德时代仍然遗留着的习惯是以海盗作为一种事业。不禁抢掠的风俗游牧民族遗留得更久,比如在穆罕默德以前,阿拉伯半岛所称的“蒙昧时期”,也有这样的记载)、渔捞和狩猎。有些人同时经营着两种谋生的方式,以便长期保持富足,当其中一种方式不利或欠缺的时候,他们就用另一方式来觅食:比如游牧民族经常干抢掠的勾当,而农夫也时常出外狩猎;人类总是根据不同兴趣和各处生活的不同需要,进行类似的兼业,以适应各自的生活方式。
    这类赖以生养的财货(食料),一切动物从诞生(胚胎)初期到成型,原来都是自然预备好了的。例如,蛆生动物(如昆虫)和卵生动物(如鱼、鸟、爬虫、两栖)在它们所产的蛆和卵中就有幼体发育,直到它们能自己营生(成虫、小鱼、雏鸟等)以前,所需要的全部养料;胎生动物,从分娩的时候起就自然地分泌乳汁,在某段时间内,哺喂其婴儿(蛆生、卵生、胎生各类发生的概况,以及凭发生差异为动物分类的依据,参见《动物志》,48935—b12等章节以及《生殖》卷二至五)。这样自然即为幼体做着周密的安排,由此可以推想对于成形成年的各种动物,它也一定有所照顾。同样,自然生长着的丰美的植物也是为动物,繁育许多动物也是为众人,以此来分别供应他们的生计。我们可以看到,经过驯养的动物,不仅可供人使用,还供人口腹;野生动物中也有大多数可以供人食用,而且它们的皮毛可以用来制作人们的衣服和鞋子,骨角可以用来制作人们的工具,它们对人类的生活和安适实在是贡献不小。假如说“自然所作所为既不残缺,也不虚废”,那么一切动物天生都应该是可以供给人类使用的。本来战争技术的某一意义可以说是在自然间获得生活资料(财产);战争就源自于狩猎,而狩猎随后则成为广义战争的一部分;为了维持人类的饱暖掠取野兽既然是人类应该熟悉的技术,那么,对于原本就应该服从于他人的卑下部落,如果竟然不愿服从,人类向它发起战争,即掠夺自然奴隶的战争,也应该是合乎正当而自然的。
    于是,这种获得财产自然方式(广义的狩猎方式)确实应该作为家务技术的一部分。因此,一个家主就应该熟悉并运用这些手段来获取所必需的各种家庭物品,而且不仅要取得足够当时所需的数量,还要有适量的积储,以备以后所用。这种技术和致富方式既有益于城邦团体,30也有益于家庭团体。这些物品就是真正的财富。梭伦的诗句中曾经说过,

    人们的财富并未订定限额,(伯格(bergk)编的《希腊抒情诗人集》(lyricigr),“梭伦诗”13、71。希西沃图所著的《神谱》(theognis),227,二者意思相同,文字略有不同)

    就供应一家人的良好生活而言,这类真正的财富实际上不应该是无限度的。比如其他各业技术所需的手段或工具各有限度,家务上全部所需(生活资料和用以获得生活资料的工具)也有它一定的限度。在数目及大小方面,这些工具既各有限定,财富就可以解释为一个城邦或一个家庭所用的工具的总和(约翰·穆勒所著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前言”,所论述的“财富”定义就是按照这一节“财富”的解释。穆勒(1773—1836)所拟财富的两个条件:第一为可以“储藏”,这见于本节1256b30。第二为要具有“交换价值”,这个条件本节没有讲明,另外详见《尼伦》卷四章一1119b26。财富的“可储藏性”使空气、光、火等和衣、食、住等相分离;虽然清风明月同样为人生必需品,但取之无竭,用之不尽,既不能储藏也不用储藏;这就不能成为真正的财富。参见孔德(1798—1857)所著《社会静态学》英译本第131页)。于是,很明显,政治家和家住应该各自熟悉所获得财产的这种自然技术,而我们由此也可以认识到这种技术,如家庭对于狩猎,邦国对于战争,存在于现今的原因(按照第一、二章所列研究社会团体程序,应该由村落、家庭而进于城邦。从四至七章叙述家庭这个团体,对主奴关系进行讨论之后,紧接着应该及于夫妇父子关系。但是章四因涉及奴隶为工具和财产,于是凡是讨论致富问题,致富问题就不限于家庭,本章结尾引用了城邦政治和战争的事例:在行文上这是一个很长的迂迴。直到第十二章才回到夫妇父子关系这个论题,回到原来的研究程序)

    章九

    然而,还有另外一种能获得财产的技术,即现今很流行的名词“获得金钱(货币)的技术”,这一词造得极为合适。世人对财富没有止境的观念便是从这种致富方法中牵引出来的。很多人以为它与之前所提的那一方式相同,然而,二者虽然看似相近,但实则不同。前者是自然的人们凭借天赋的能力以觅取生活的必需品,后者则不符合自然,只不过是人们凭借某些技巧和经验,觅取某种非必需品的财富罢了。
    借用下述论点,我们来探讨一下这种致富技术。我们的每一件财物都可以有两种用途。即使是同一样财物,也可以有不同的应用方式,其区别就在于按照每一种财物的本分而做出的使用是否正当。用鞋作为例子来说:同样是使用这双鞋,有人用来穿在自己的脚上,有人则用来进行交易。后者把鞋交给正好需要穿鞋的人,从而换取他人给付的财物或食物,固然也算是对“鞋之所以为鞋”的使用,但这种交易并非鞋的正用,因为制鞋的本意不是为了交换,是为了自己要穿着。其他一切财物也是如此,都有可进行交易的兼并作用。从前的人们各自拥有的物品,要么太多,要么太少,因此,他们拿有余的东西交换自己不足的东西,“交易”(物物交换以适应相互的需要)便是从古代自然而然地发展起来的。随后出现的所谓“贩卖”(收购他人财物,然后将其出售给另外的人,从中牟取利润)是致富技术中不与自然相符的一部分。根据自然原则,如果双方已满足了各自的需要,就应停止这种交换,而不让牟利贩卖无限制地进行下去。
    家庭是社会团体的初级形式,每个家庭中的所有成员共同使用一切财物,显然,交易技术无需在家庭中被使用。后来,随着社会团体扩大到成为村坊,交易行为便应运而生。若干个部分(家庭)组合成一个村坊,而其中的各部分(家庭)所拥有的财物的种类和数量各不相同。因此,他们之间就会通过物物交换各得其所,这种交易迄今仍然在野蛮部落(民族)中流行着:他们互相交换酒和麦,或者互相用自己其他的生活必需品换取另一些必需品,当彼此都满足生活要求时,交易终止,双方都直接以物易物(即在交易中并不存在货币这种中间等价交换物)。既然这种交易并不是可以获得金钱的致富方法,那它就没有违反自然。随着这种简单交易的继续发展,我们自然可以料想到,它会演变得更加繁复,即为“获得钱币”的方法。渐渐地,人们开始进行远距离的交易。某一地的居民所需的某种货物依赖于别处生产,于是,该地的人便会从别处输入本地所缺的货物,而他们也得输出自己多余的产品,以抵偿这些输入。35这一发展过程也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作为中间媒介的“钱币”。钱币制度有这样的来历: 往往生活必需品都是笨重而难于运输的,因此大家都希望用一种本身就有使用价值而又便于携带的货物作为交易的中介货物(《尼伦》卷五章五中曾说明了货币的来历:“一切财货须用某一事物计量其价值,钱币(νομσμα)就是这种计值单位,每一货物为大家所需求的程度是以钱币的数值表现的,各物就可按此相对照而互市了。”“钱币的价值也是有高有低的,这不是永恒不变的;但比较其他货品的供求状况,总是较为稳定的,所以,一切货物都是以钱币为之计价的。”)。后来,人们发现铁(古希腊各邦如斯巴达(参见伪柏拉图的对话《欧吕克雪亚》[eryxias]400b)、拜占庭以及居叙可城(cyzicus)等)都曾使用过铁钱)、银以及其他类似的金属是当这种中间媒介的良好货物。起先,人们凭这些金属的大小轻重计值;后来,为了不使大家都忙于称量,人们在每块已经称量过的金属上烙好证明其交易价值的印(χαρακ ρ(“烙印”),常用意思是“性格”,这里表示币值,特指“烙印”。古希腊各邦大都用图像作印文进行钱币的识别:雅典小银币中,一奥布尔(obol)的印文是一头枭(枭为雅典城的标记),两奥布尔的小银币则是一枭首而两身,四奥布尔的小银币是两枭。马是帖撒利亚的标记,因此在该城邦的货币中,一奥布尔的印文是一马,两奥布尔的是一人骑马图(参见赫德之《钱币史》[head,histnumorum],lvi页)。叙拉古的大银币特拉赫马(drachma)也以货币上所烙印的马数作为币值大小的标记(参见加特纳《希腊古币的形式》[pgardner,types of grcoins],50页))
    币制的出现促进了交易方法的演进,自然也致使以牟利为目的的“贩卖”的出现。从此之后,贩卖也就成为另一种获得财富(钱币)的技术。起先,贩卖还不是那么复杂,钱币只有计量单位的作用,交换物品依旧是本业的目的。如此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之后,贩卖商积累的经验越来越多,他们操筹益精,发现了在物品供求双方之间获取最大利润的方法。贩卖商的财富观念渐渐地从物品转向钱币,想到了聚敛钱币的致富途径,认为以钱币作中介的贸易会产生钱币,而其中的财富也正是积储的这些钱币。不过,也有人曾经提出相反的观念。他们认为,钱币只是一种虚拟的物品,习俗的信用是使其流行起来的主要因素。他们主张币制依于一时的共信的观点,认为这是不符合自然的。如果惯用某种钱币的人改信另一种钱币,那么原来通行的钱币就会失去原来的价值,而再也无法买到任何生活必需品了。有钱的人的确常有乏食之虞。寓言中的米达斯贪婪地祈求神赐予自己点金的本领,然而,当他如愿以偿时,但凡他所触及的任何物品便都成了不能食用的金子。这个寓言也表明,将“人们拥有许多而终于不免饿死”的金钱视为财富,实际上是荒唐的想法。
    按照这些观念,那些鄙薄钱币的人便企图寻找对财富和致富方法的不同解释。他们的这种想法无可厚非。自然财富和致富方法确实与上面的说法有所不同。获得财富的自然方法相符于家务管理,主要工作是寻求一切生活资料,而另一种从事在货物交换中,寻求并积储金钱则是主要的贩卖致富的方法。后者完全视金钱为交易的要素及目的,依靠金钱的权威进行交易(σοιχεου(“要素”)和πρα(“界限”)分别有多种意思这里译“要素”和“目的”)。二者的差别还有:由后者所获得的财富并受到限制。从求得健康来说,医疗技术是没有限度(止境)的,而其他的一般技术在其所拟想的目的(效益)中也没有限度(止境)。每一行业都希望在其本业上得到最大的收获,然而实际上,每种技术中用以达到目的的手段在其本业上也是有范围(限度)的。这里,获得财富的技术也是如此。作为上面所涉及的那种虚拟的财富,即金钱,在企图由贩卖致富的人的求取过程中也是没有限度的。另外(第30行原文内。ο(“无”)字其实有误,应删。汉文按照培尔奈之《政治学》卷一至卷三校译本将此修改为α“另一方面”,译为致富应该“有”限度。根据《纽曼校注本》(卷二,文义注释190页),则不改动原文,而另增χρημων κ σεω,这样一来,整句话的意思就是:“然而,获得钱币‘殊非’(ο)家务管理的本业,家务管理所求的是物资的供应,而不是钱币,它是有限度的。”),已纳入家务管理范围以内的致富技术则需要相应的限度。家务管理的功能(主要在必要数量的生活所需)不包括追求那些无限度而又非必要的财富。如果从生活方面思考一切财富,就会显示出它们的各种限度。然而,世人竟反其道而行,从事发财的人正在努力无止境地聚敛属于他们自己的钱币。
    致富的两个颇相接近的不同方式使其二者容易发生混淆。二者运用相同的手段,同样致力于获得财富,不过,它们追求不同的目的,从而各趋不同的途径,其中一种便是专门从事聚敛财富(金钱),另外一种却为生活而专于对有限物资的觅取。当二者互混时,人们往往误以为,聚敛就是家务管理的目的;其中执迷于此的人尤其信奉钱币为真正的财富,其人生的追求目标便是保持其窖金的数量,或无止境地增多自己所拥有的钱币。这种心理的产生,实际上源于人们只知重视生活而对何者才是优良生活的无知。既然生活的欲望没有止境,他们就以为一切满足生活欲望的事物也是没有止境的。虽然其中有些人已有一心向往“优良”(道德)的生活,但却依然不能忘情于物质快乐,他们知道物质快乐需要有财货为之供应后,便开始熟悉致富的技术,专心赚钱。因此,后一种致富方式也成为了生活之时尚。因为人生的快乐有赖于充分的物质供应,所以他们就会专心投入于取得这些物质供应技术的事业当中。如果凭借某一门致富技术还依然无法完全如愿地达到致富的目的,他们就会反乎自然正道地将一切才德(职能)(υ διυμεων,原指“才能”,根据下文,包括如勇敢之类的“品德”,以及如军事和医疗技术之类的“才能”,因此译为“才德”)应用到致富上。例如勇敢,原本是用来激发人们信心和坚毅的,军事技术和医疗技术也是如此,军事技术本是用来取得战阵的胜利的,医疗技术本是用来使人健康的,其职责都不是赚钱。但那些人却把这一切才德都完全应用于致富技术之中,似乎培养勇德的本意就在于教育人勇敢地赚钱,学习军事或医疗技术的目的就在于利用胜利或健康获得未来的财富,似乎致富恰好是人生的终极,世间一切事业归根到底都只是为了致富。
    在此,我们已对那个非必要的致富方式及其性质进行了相关的阐述,并解释了人们都向往这种技术的原因。同时,我们也已对获得财产的那个必要方式以及它与另一个方式(获得钱币)的差别进行了阐述,证明它是家务管理中合乎自然的一部分,其功用是为家庭觅取适量的生活资料。它与另一方式的无限度不同,这一种技术活动有一定的限度。

    章十

    根据上面的论证我们足以解答如前所述的那个论题(章八首节所拟论题为:获得财产的技术是否就是家务管理的一个部分。该章最后一节,却从家务管理扩展到邦国。这里所说“如前所述的论题”则仍然指的原题):获得财富的技术是否属于政治家(城邦管理者)和家主(家务管理者)的范围,或者这种技术超出了他们的本职,他们的本职就只是运用财产(而财产的如何取得则不需要由他们来操心),主张后一观点的人还可以有所申述,虽然政治家在经营人类团体的业务,但却既不制造人类,也不自然创生人类并且给他们设置了海洋、陆地及其他种种,以供应其生活资料。家主只需要在这个就自然所供应的范围内运用一切现成的事物。(用织工来打比方的话,)织工的本分不在于制造兽毛,而仅仅在于运用兽毛,他应该能够清楚地辨识哪些毛适于纺织,哪些不适于纺织。家务管理技术也应该作类似的区分。如果不作任何区别而笼统地坚持一切致富方法必须包括在家务管理之内,那么就会产生这样一些疑问:食料固然是人生所必需,健康也是人生所必需,但是医疗为什么没有一并包括在家务之内呢?类似的其他事情也同样可提出这种的疑问。而合理的论断应该是这样的:广义地泛说一位家主或政治家的职责,他是应该关注到城邦或家庭中每一分子健康的;但各人的职责严格地说,这就应该是医师的本分,而不是家主或政治家的本分。有关财富问题也与此相类似,从一个意义上说,获得财富也是家主的职责;但从另一意义上说,这就不是他的本分,而是家务管理技术中的一部分。一般说来(《纽曼校注本》(卷二195页)在解释的时候之所以要附加“一般说来”或“从大多数说来”(μλισα)这一短语,是因为世界各地并不是全部可以营生,有些城邦格外地贫乏,自然没有赋予他们足够的食料,例如爱琴那(aegina)岛土地极其贫乏,近海又少鱼虾(参见《斯特累波》376页),无法经营农、牧、渔、猎,只能采取非自然的致富方法,如经商了),如前所述,在管理家务之前就应当先预备好财富。35对于每一诞生的动物自然都安排了维持其生命的资料;让动物初生的子息在尚未能自行觅食的时期拥有足够的营养资料参见上文1256b10—15。中,我们就能看见自然的意旨了。因此在致富的各种方法中,狩集动物(渔猎、畜牧)的方式和获取籽实(农作)总是合乎自然的。
    我们已经说明(章八章九),治产(致富)有两种方式,其一是与家务管理有关系的部分(农、牧、渔、猎),其二是指有关贩卖的技术(经商)。就这两种方式来说,前一种很自然地由植物和动物取得财富,事属必需,这是值得我们称赞的;而后一种则是为了牟取自己的私益而在交易中损害他人的财货,这是不合自然而且也是应该受到谴责的。至于 “钱贷”(οβολοσαικ)(由贩卖发展起来的致富的极端方式)则更加可憎,人们都厌恶放债是有理由的,这种行业不是从交易过程中牟利,而是从作为交易的中介的钱币身上来取得私益。(贩卖脱离了物物交换的原意,而钱贷又脱离了贩卖(商业)的原意。)为了能够更方便地交易,人们引用了货币,而钱商竟然强使金钱(作父亲讲)进行增殖。这里显示了希腊人常用的“子息” (óκο原义为“子嗣”,兼用作“利息”来讲)一字的真意,“儿子必肖其亲”,如今本钱诞生子钱,其所说的“利息”正是“钱币所生的钱币”。由此,我们可以认识到,钱贷在致富的各种方法中确实是最不合乎自然的(雅典在公元前四世纪已经成为希腊各城邦间商贩和金融的中心,开始盛行放债取利的风气。港埠和城中已有钱庄;国际贸易和航业经常向钱庄借款)

    章十一

    这一章若干论点与以上数章不同,比如“致富技术”的区分就不同于章八至十,有人怀疑此章不是亚里士多德原著。

    我在上面已经充分阐释了怎样致富的原理,现在将要论述它在实际运用中的情况。所有这类性质的问题,在理论上固然有充分研究的必要,但在实践时,还需要适应环境的各种考验。实际上,现在应用各种致富的方法是:第一,畜牧的经验。对于各种家畜,例如马、牛、羊或其他,我们要知道最为优良的品种是哪些,并且要获得最多的利益应在何处饲养。有些品种在某些地方饲养就可以繁盛获利,而另一些品种若放在该地则不然,15因此需要积累有关畜牧知识的经验以辨别畜种的优劣,然后给它们选择合适的牧场。还有农业包括耕地(即栽培谷物的田亩)以及林园(即栽培葡萄和油榄的坡地希腊农业包括“耕地”和“林园”两类经营,参见布荪旭茨所著《希腊古代的产业和收益》(büchsenschutz,besitz and erwerb in gralterthume)293—6页。)的经验,养蜂古希腊人已经知道制炼蔗糖技术,但是产量很少,仅供药用。饮食的甜味都用蜂蜜。因此“养蜂”是一种重要的生产(同上228页)。、养鱼和养禽等饲养事业的经验也有助于促进人们致富,改善人们生活。这些就是基本方式的若干生产部门,20同时更是致富技术中最正当有用的方式。第二,对于交易技术,它包括商业、贷钱取利(放款生息)、雇佣制度(人工交易)和制造业务中的技工以及仅仅提供劳力的非技工的技术问题。其中商业是交易技术中最重要的部门,它包括船舶供应、购货以及运载和商品的陈列及出售商业三事:ναυκληρα,ορηγα,παρσασιs,十八世纪艾利斯(wellis)英译本把它解释为“海外贸易、陆上贸易和当地贸易”;在《苏斯密尔(fsusmihl)校译本》中,把第一、二项解释为“海外(国际)商业”和“内陆商业”,也是就商业的种类索解的。

    但是第二项,原义为货运,在希腊是指船载,所以作陆地贸易解并不妥帖。依照布荪旭茨(同上,456页)解释为商业方面的三项业务(参见《纽校》Ⅱ 202)。三项手续——这些业务或者比较安全,或者利润较大而各不相同。25第三,是关于从地层掘取有用的东西(例如矿冶),或从地面采集但不是为了果实而种植的植物(例如木材采伐)。这些也是上述两种方式的中间体,包括自然,交易方式的各种要素。对于矿冶,矿物从地层掘出,30经冶炼而得的金属有好多种类,所以矿冶又必须区别为若干部门本章“致富技术”的区分原则和所举内容都和前三章有所不同:一、钱贷在本章列于交易内的第二部分,第十章则是说钱贷由钱生钱,因此脱离了交易之道。二、本章所举的采林和采矿,属于交易方式和自然方式两者之间的第三方式,在前三章未曾涉及。林矿也都是取之自然。雅典当时木材是从色雷基(thracia)等地输入,金属或输出或输入,并且两业都已成为大规模的商业。所以亚里士多德把两业称为自然作业和商业的中间体。。

    上面我们已列举致富的各种方式的梗概。固然分条叙述、充分理解其中的原理对于实际运用很有必要,但在这里不宜讲得太冗长。简要地说,在各行业中,35凡是使用体力最多的一定是最辛苦的行业,凡是不靠时运(机会)而着重于技术运用和改进的《尼伦》卷六章四1140a19,载有亚伽松(agathon)的名言:“技术爱时运,时运也爱技术。”《欧伦》卷七章十四1247a5中讲,游惰的人遭逢时运,竟然飞黄腾达,而“航海和战争”两业的成败利钝则更有赖于时运。一定是最有本领的行业;而凡是对人们健康最有损害的一定是最鄙贱的行业,凡是最缺乏道德不遵守法律的一定也是最可耻的行业。

    关于这些论题也有一些前人的论述,40比如在嘉里底特帕洛斯岛人嘉里底特(χαρη δη),可能就是色乌茀拉斯托所著《植物志》(theophrastus,histplant)卷二章七中所涉及的农艺家嘉尔都特拉(χαρóδρα)。迪坦贝格的《希腊碑志集》(dittenberger,sylloge inscriptgraec)卷一,346页(240—5),为嘉里底特的人,但他是生于麦西尼亚(messania)的。(帕洛斯岛人)和阿波罗杜罗利姆诺岛人阿波罗杜罗(aπολλοδροs),参见拉丁语著作柏利尼的《自然志》(pliny,histnat)和梵罗的《农事全书》(varro,de rrustica)。(利姆诺岛人)1259ɑ曾经编写的有关庄稼和果圃栽培的书籍中,以及一些别的作家的其他各门专著中也有详细的阐释,有志于从事这些行业研究或实践的人们可以参考他们的著述。

    依据拉丁古典,比如哥吕梅拉的《农艺宝鉴》(columella,de re rustica)Ⅰ1、7和梵罗的《农事全书》Ⅰ1、8都说亚里士多德和色乌茀拉斯托都有农艺著作。法国梅纳治(menage)所录古代无名氏所编的《亚里士多德著作目录》中第189号以及托勒密(ptolemaeus)阿拉伯文《亚里士多德著作目录》第72号也都有《农艺》(Γεωργικα)这个书名。但亚里士多德现存各个著作中都没有提及他曾写过这本书。蔡勒的《希腊哲学》(zeller,grphilosophy)卷二章二注一中说,“照此节而论,足见以上两书目中所列《农艺》一书实在不是亚里士多德的作品。”如果对于各行各业种种致富的零星故事加以汇编,5也是对那些重视经营财货的人们有所帮助的公元前第三世纪初罗得岛人希罗尼漠( póδιos iερνυμο)曾经著有《零星故事回忆录》(Σπορδην πομνμαα),书中也述及泰利斯这个故事(参见狄欧根尼·拉尔修的《学者列传》卷一26)。。

    以前有一个赚钱的故事讲到米利都人泰利斯(因为泰利斯以智慧闻名于世,所以这个故事就归属到他的名下了),这其中特殊的赚钱方法是可以被普遍应用的。世人曾经因为泰利斯以哲学成就而闻名遐迩但贫困得难以自己维持生计而轻视他,并讥笑哲学并非救贫的学问。某年冬,他根据星象学狄奥多洛的《史丛》(diodorus,biblhist)Ⅰ81、5记载古埃及祭司能够观察星象,用于卜测来年庄稼园果的丰歉情况。预测第二年夏天油榄树将大获丰收,于是他把自己所有的资金全部交给启沃岛和米利都城10依据希罗多德《希腊波斯战争史》Ⅰ18等节,米利都和启沃岛同是伊昂联盟,两邦交好,因此米利都人随意可以租赁启沃的油坊。的各油坊作为定金,租得了各油坊的榨油设备。因为这时谁都不去同他竞争,所以订定的租金很低。到了收获季节,橄榄油果然获得大丰收。15需要榨油的人一时纷纷到各油坊,因为这时各个油坊都被他所控制,所以人们不得不按照他所要求的高额支付榨油设备的租金。由此他获得了大量的财富,同时也向世人证明了哲学家不难致富,只是他们的志向不在金钱,而在于追求知识。

    这个故事本来想显示泰利斯的智慧,但恰好也说明了造成垄断的方法——这种原理可以普遍应用于各个行业进行致富。20比如有些商人以及有些城邦在财政紧张时,就用这种方法垄断粮食或日用品的生产或销售以取得专利参见《经济学》卷二1348b33所列举的色令白里城(selymbria)粮食专卖的实际利益;1346b25、1347a32、1352b14、1353a15等节,又列举拜占庭、朗伯萨可(lampsacus)、埃及、雅典的执政者都曾经采用专卖政策以获得专利;并说这种理财术虽然在当时没有,但在近世较为盛行。。但私人垄断和城邦专利有时是互相冲突的。比如在西西里,某一商人用他刚刚掌握到的五十泰伦存款购进铁厂σιδηρεων一字,或译为“铁矿”(如培尔奈),或译为“铁厂”(如苏斯密尔)。在古代神话中铁匠始祖(火神)的冶铸炉就设在西西里的爱脱那山(mtaetna)麓(参见魏尔吉尔的《农歌》[virg,georg]Ⅳ170等);在那里至今仍然有铁矿石。所有的存铁。随后,25当各地的铁商来西西里买铁时,他也就成为了唯一能够供应现存铁的人。

    第7章 卷(A)一 (7)

    于是他不用过分抬高铁价就可以用他那五十泰伦的存款赚进一百泰伦泰伦(λανον)古币名,一泰伦值六十米那(μνα)。在古典时代爱琴海商业上通用的银泰伦重量约合现在的八十二磅;雅典泰伦重约五十七点七五磅。。这个投机事件被当时的执政(当时那里实行僭主政治)狄欧尼修发现,他以这个商人所采用的方法有损于政府的利益为由限令他马上离开叙拉古城,并且仅仅允许他带走自己的钱财。30这个商人囤积奇居的策略只是泰利斯垄断方法的变相,即两者的原则都于在造成对某一事物的专有。不过这类知识对于政治家们也是非常有用的:邦国类似家庭并且比家庭更为重大,也常有财货困难的时候。倘若国库亏绌,他们就需要运用各种方法赚钱,故事里的执政官狄欧尼反垄断的做法就是其中的一种。35因此有些政治家就专以理财的政绩而成名《施奈得(tgschneider)校注本》(卷二65页)认为这是泛指雅典的“财务官员”。《纽曼校注本》(卷二208页)认为也许是专指雅典的欧毗卢(eubulus)。参见缪勒编的《希腊历史残篇》(muller,frhistgr)卷一293《色奥庞波(theopompus)残篇》96。。

    章十二

    前面1253b3—11。,我们讲到了要掌握家务管理技术需要注意三项要素——第一是我们已经讨论过的家主如何管理奴隶的技术章三至七1253b14—1255b40。;第二是如何运用父权的技术;第三是关于运用夫权的技术。40父亲对子女的治理和丈夫对于妻子的治理虽然也是对自由人的统治,但也并不完全相同,父子关系就如同君王的统治,1259b夫妇关系则更像是共和政体。从天赋的角度来说,夫唱妇随应当是自然的状态,雌强雄弱只是偶尔见到的例外;又如长者指挥幼者、成年人治理未成年儿童也是比较适宜的。然而在一般共和政体中,公民们交替执政,5也就是轮番做统治者;在这个共和政体内,大家认为所有公民都完全平等,没有丝毫的差别参见卷二1261a39;卷三1288a12。。

    尽管如此,那些当上了统治者的人们,在言语、姿态σχ μασι,兰比诺(lambinus)拉丁译文是vestitu(“服饰”);维多利(victorius)译为vestibus(“衣服”);塞普尔维达(sepulveda)和季芳尼(gipnanius)译为ornatu(“装饰”)。这里依纽曼解释,译为“姿态”。参见鲍尼兹的《索引》(bonitz,index)739b59—740a5。

    、礼仪上又往往摆出一些与那些被统治的人们不同的样子,这不得不使人想起有关阿马雪斯的那只脚盆的妙喻埃及人阿马雪斯(amasis)出身庶民,后被立为王。他将自己金质的洗脚盆熔铸成一尊神像,后受到埃及人虔诚的膜拜。阿马雪斯有感于此,曾经喟然对他的臣民讲,“联本贱器,一旦登王位而成偶像,遂受万民崇仰”(《希罗多德》Ⅱ172)。。在家庭间,男女地位虽属平等,但是如同民众对于轮流担任的统治者的崇敬,丈夫也终身受到妻子的尊重。10另一方面,父权对于子女在性质上也类似于王权对于臣民,父亲和他的子女之间的尊卑不仅出于慈孝,还有因年龄的长幼而区分的高下,于是其在家庭中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严君了。也正是因为这样,荷马将万民及诸神共戴的君王宙斯称为“诸神及万民之父”,

    也是正当、贴切的。15作为一国之君,他应该和他的臣民出生于同一个族类,然而又自然地高居大众之上;父子关系中长幼慈孝的体制也与此完全相符。

    章十三

    根据上述辨析,我们可以明白,家务重的是人事而非无生命的财物;20重的是人生的善德而非丰饶的家资,即我们所谓的“财富”;重的是自由人们(家族)的品行而非群奴的品行。有关奴隶的问题,有一个问题应当先在这里研讨一下。奴隶,除了作为劳役的工具,是否还具有其他更高尚的品质,比如勇毅、节制(克己)、25正义以及其他类似的品质克己、勇毅、正义、智慧或者明哲即为希腊人所崇尚的四德,这里亚里士多德只明举其三,没有说到“智慧”,意思似乎说即使奴隶也有些理性,也可能具备克己、勇毅、正义三德,但终究无法拥有智慧。参见章五254b20—26。?或者他在提供劳役之外还有没有别的什么好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存在两方面的疑问:如果奴隶也有所谓的更高尚的善德,那么他同自由人的区别在哪里呢?反之,如果承认奴隶也是具有理性的人类,那么认为他完全没有善德就是荒谬的。类似这个有关奴隶的问题,也可以在妻儿方面进行考察;上述各种善德他们是否也具备?那些为人妻且称贤于世者是否由于她们同时能够如男人般克己、勇毅而富于正义呢?30是否可以用“放肆”或“谨慎”这类道德名词来批评一个小孩呢?我们应当从正面还是反面作出答复呢?

    让我们把这个问题展开,使其成为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根据自然而产生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是否拥有相同的品德?如果说双方都应该具备“既善且美的品德”“美善”(καλοκγαθα),这个词常被希腊人用来称颂具备众德的完人。色诺芬的《回忆录》卷三章五,用这个词称骑士和甲兵的品德。参见《尼伦》卷四章七1124a1;《道德广论》(magnmor)卷二章九1207b20等。这里,亚里士多德不再列举上面提到的三种品德,而另举这种妇孺难以具有的品德,在行文上使本题的悖理性质加重。

    第8章 卷(A)一 (8)

    那么凭什么一方要常常是统治者而另一方又常常是被统治者呢?这也不能说两者品德相同而程度各有高下,统治还是被统治的差别,应该不是种类相同程度各异而应是在种类上就完全不同。反之,如果我们从另一方面作答,说统治者的各种品德,被统治者不需具备,这种论断无疑是怪诞的。如果统治者不能克己复礼,正义自持(守法奉公)自然无法治理,40而倘若被统治者缺乏这些品德,他也不会循规蹈矩地服从统治。1260ɑ那些放纵且怯懦的人必然无法好好克尽他的职分。解决了以上这些疑难,就显见根据自然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应该具备相通的道品质,但如果使役不同的被统治者其善德有种类的差别,那么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拥有的善德也的确可以因为两者所处地位的不同而有种类上的差别这里所说主从通例的论证,由人事组合引到灵魂组合,回头又述及人事组合,逻辑上并不充分。灵魂语句只是一个文学譬喻。参见章五1254a17—b15。。

    5这里的论点可以一直引申到人类灵魂(人心)的性质灵魂各部分,参见卷七章十四。本卷章五1254b20—26讲,奴隶的灵魂缺乏理智部分,但与禽兽不同,他能感应主人的理智并服从他,从而进行劳役。这一节说奴隶虽然具备灵魂的各个部分,包括理智部分,然而理智部分缺乏判断机能;1260b5又说主人应该凭理智教导奴隶,此处前后矛盾。。在本质上,灵魂含有两种要素,一是主导,一是附从,其各自与不同的品德相对应,符合统治者的品德是理智要素,而符合从属者的品德则更多的是非理智要素。在其他事例(如家庭和邦国)中,像灵魂这样的组合性质也都显见;这里,各种人事组合中存在的主从两要素就可以说是一个普遍条例(这种普遍条例作用于各种不同场合时,其表现出的形态也各不相同)。自由人统治奴隶是主从组合的形态之一;丈夫治理妻子也是其一;成年人管理儿童又是其一。10以上所有人的确都具备灵魂的各个部分,但每个人所有各个部分的程度却各不相同。

    例如思虑(审议)机能,奴隶完全不具备;妇女确实具备一部分但也并不充分;即使说儿童也有审议的机能,那也只是些不成熟的思虑。同理,这些人在道德品质方面的情况也与之类似。15他们都的确具有各种品德只不过程度不同而已。各人的品德应该与其所司职务相符合。当然作为统治者,应该力求道德品质充分完善,既然他的职位寄托着最高的权威,他在机能方面就应该是一位大匠师,所谓的大匠师就是“理智”。至于其他被统治的人,由于其各自奉行其自然的职务,所需的品德只要在程度上适应各人的职务即可。20由此可知,虽然上述各人均具备道德品质,然而男女所持有的每一德行的程度却并不相同,比如节制(克己),就勇毅和正义来说也是这样参见卷三章四1277b20以下。又见《尼伦》卷八章十四1162a26的说法也相同。,苏格拉底认为男女在品德方面无区别参见柏拉图对话《曼诺篇》(meno)71—73。的观点是不切实际的。就勇毅而言,男人的勇毅在于敢于领导,与之相对的是,女子的勇毅在于乐于顺从;即使就其他的品德来说也是这样。

    如果我们深入地研究其细节,各别地考察人事关系的各个部分,这个问题将更为清楚。25将道德品质用 “灵魂的善性”或“正直的行为”等普遍(通用)的词语将“道德”释为“灵魂的善性”见柏拉图的《理想国》444d。将“道德”释为“正直的行为”,参看柏拉图的《查密第斯篇》(charmides)172a、《曼诺篇》97。来解释,只能是自圆其说。相比那些普遍界说,按照高尔吉亚的方式《曼诺篇》71e、72a。将道德的各个项目简明地列举出来似乎较为妥切。这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诗人诗人当指索福克里(sophocles);引语参见他的剧本《阿耶克斯》(ajax)293。所说的妇女的品德:

    “娴静就是妇女的服饰”,

    没有人会用“娴静”这样的品德来赞美一位男人。30这可见男女所拥有的品德是不同的,而儿童也应该具有其专属的品德。 既然一个儿童处于未成熟阶段,那么在他儿时的独立人格上考究他的品德就没有必要了,我们所应该留意的是他日后的有关成就以及当前经过父亲师长的教育后所表现的品德。同样地,考究奴隶的品德也应该着重关注他和主人间的关系方面。

    在谈及奴隶时,30我们曾经解释奴隶是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劳役者。就劳役本身而论,只要他们不因为太粗率而导致坏事、不太怯懦而导致怠忽,其他方面并不需要多少善德。如果说奴隶的这种情况是真实的,那么人们考虑到生活中的工艺常常因粗率而坏事,必定会进一步询问,工匠是否也不需要太多善德?然而奴隶和工匠之间的区别不是很大么?奴隶是跟从主人终生的。而从工匠与雇主之间的关系来说,40他仅从事有限度的职务和服劳的时间;因此工匠所需的那种勤谨服从而不致坏事的品德也就是有限度的了。1260b又如,奴隶成为奴隶是本于自然的,至于一个鞋匠或其他工匠则并非本身是奴隶。他另有人格自由的品德。于是,这里已经可以明白,作为一家之主,他的责任就是教导群奴,培养他们具有上述品德而不只是役使群奴使其从事各种劳务参见章七1255b23—35。。因此,有些人认为管理奴隶只需专心用力于支配其工作,5无需与之空谈理智;我们的意见与之恰恰相反,相比于儿童,奴隶更需要加以教导。

    对于这个论题我已经做了详细说明。至于夫妇关系和父子关系,夫妇父子之间每个人应具备的品德,怎样才能使一家的相处日趋敦厚,而怎样又会使其一天天流于乖戾,10以及怎样才能使一家除恶去殃、吉祥如意等,这些尚未叙述的题旨,在涉及到“各类型政体”(《政治学》)时将再行阐述照本章起初的计划,应该在本章内申述这些问题。本卷各章议论的范围为一“家政(经济)”专篇(参见本卷章六1278b17),显然在本卷以内应该包括夫妇父子的伦常关系。

    这里说要留待《政治学》(περ s πολιεα)中叙述有些可疑;而且,现行这本《政治学》,只在卷七章十六、十七中由于教育问题而说到夫妇父子两伦,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专卷专章讨论这些问题。又,章二讲到的“村坊”,之后也未有详叙。好像本卷当初不是完稿,或现行这本书的卷一和卷二之间有所遗失。。每一家庭都是构成城邦的一部分,而夫妇和父子的组合则是构成家庭的各个部分。各个部分的善德必须符合于整体的善德。15所以我们应该先研究整个城邦的治理,然后再考虑儿童和妇女的教导参见卷五1310a12—16、卷八1337a11—18。——如果我们懂得只有优良的妇孺才会造成优良的城邦这个道理,就会注意到这样的研究程序的必要性。妇孺是否善良确实与城邦的优劣有关:妇女人数占全邦人口数的一半;而不久儿童也要成长为公民参见柏拉图的《法律篇》卷六781a。。

    关于这些问题,已经讲得够多了,20至此,我们的研究就此结束,转而开始另一研究;未尽的意思我们将在他日另行讨论。让我们考察一些思想家所憧憬的最完善的城邦的理想依照本卷开端所拟研究程序,应该由家庭转入村坊,然后详细叙述城邦。这一节好像是后世编纂者为了弥补两卷间的缺漏,使这一部没有完稿的“家政”专篇同下篇“关于理想国的评论”可以相相联系,所以订定了卷一卷二的次序后才加入的。

    第9章 卷(B)二 (1)

    现在,我们是要阐明的是,政治团体在具备了一定物质条件以后,何种形式是最好且又可能实现人们所设想的优良生活的体制政治组织的理想体制可分为两类:(一)在人类现实社会中可能实现的最高理想;(二)只有在理想的社会中才可能实现的最高理想。第一类见卷四至六;卷四下半部所涉及更多。第二类见于卷七卷八。本卷上半部叙述的是各家的政治理想。。因此我们必须要考察其他政体的形式,而不只是我们理想的那些。我们应全面研究世所公认的治理良好的各城邦中那些已经显出成效的各种体制,30以及很有声望的思想家们的理想形式。我们这种研究希望无论是现实的还是理想的各种政体,它们的有益方面能够有利于世人,也希望世人知道我们的初衷,不在于显露才华,自炫智慧,只是我们对各国的历史和现况以及某些论断已经发现了其中的谬误,35就不能不将之辨明。

    我们应从这个论题的最初起点开始。人们在进行政治组合时,该把哪些事物归社团公有?政治社团的组合方式,一定下列三者:(1)所有公民必须把所有东西完全归公;(2)完全不归公;(3)一部分归公,另一部分私有。既然是一个政治组合,完全没有一些是公有的东西当然不可能:40每一城邦的建立,其政治体制必须组合某些东西,至少每个人的住所应该在大家共同的境界内。既然是“同邦公民”就隶属于同一城邦,1261ɑ隶属于同一城邦也就是住在同一个地区。但我们还得在第一和第三这两个方式之间选择。

    作为一个优良的城邦,是否应尽可能地把一切东西划归公有?或者公有的东西要有所限制,某些东西就不应该公有?如果按照第一种方式,那么公民就可以把子女归公育,妻子归公有,5财产归公管,一切都归公。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对话的篇名“πολιεα”,泛指“城邦政体”或专指“共和政体”。柏拉图所拟的理想城邦,以哲王掌权统治,以士族为本,不是正宗的共和政体。这里采用中国旧译本的《理想国》这个译名。提到的苏格拉底的主张就认为这些都必须归公柏拉图:《理想国》卷四423e、卷五457c、462b。。那么,我们是应该保持家庭和私有财产的现状,还是应该遵从《理想国》中所倡导的新规约呢?

    章二

    建立公妻社会自然会发生许多纠纷,其中有两个主要症结。苏格拉底认为之所以须建立这种社会,10目的是要消除私心,保证城邦统一,但他所依据的理由实际上是不充分的。再者,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所采取的手段,虽然在他所设想的城邦中貌似是必需的,但是实际上却是不可能施行的亚里士多德此处所举柏拉图公妻制度有两个症结:一是柏拉图的目的在于使城邦成为一个完全公有的整体,却未经证明为确当;二是柏拉图想用“公妻”这一手段来达到目的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本章下文为对第一点的论辩,第三章为对第二点的论辩。。关于立论的根据和这些理想如何才能实现,他也没有作出详细的说明。苏格拉底在政治上强调的前提,15可以概括为:“整个城邦的一切应尽可能地划一,越一致越好。”然而,一个尽量趋向整体划一的城邦最终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城邦。城邦的本质就是许多分子的集合,倘若趋向于“单一”,也就是说城邦将先成为一个家庭,然后再成为一个个人;就单一论来说,家庭显然胜于城邦,20个人胜于家庭。由此看来,这样的划一化实际是城邦本质的消亡,那么,即使这也许是可行的,我们也不应该将它实现。

    而且,城邦不仅是许多人在数量上的组合,它里面的人也应该是不同的种类,完全类似的人是不可能组合成城邦的。城邦不同于军事联盟。为了互相支援,城邦因形势需要而订结的联盟就是以数量取胜的。加盟的各邦在本质上类似,25但一个城邦再加上另一个城邦,就像是在天秤的这一边加上了另一个重物,当然会压倒另一边了。组成一个城邦的许多人必须是品类不同的人,各以所能和所得,分工合作,互通有无,这样才能使全邦的人过渡到更高一级的生活水平。就这方面来说,城邦也是不同于民族的。一个民族倘若不使它的族人散居各处而像阿卡地亚那样只是结为联盟,这就好像一个战斗团体“民族”(θνο),解释见卷七章四1326b3注。亚里士多德说民族只是许多自然村的总称,而民族国家或部落则为共同战斗的团体,不同于城邦这种政治经济高级团体。

    阿卡地亚在希腊本是经济较落后的农牧地区,后来建置墨伽洛浦里,才立为城邦。亚里士多德时,阿卡地亚地区各族以墨伽洛浦里为中心结成了联盟。由于人数的增多而加强。正因为城邦是由不同的品类组织起来的,30所以它成为“一”这种不同于民族或军事联盟的整体“一”的各种喻意,参看《形上》卷五章六,该章1016b15喻:不同的小块皮革和其他零物缝合起来,成为新的“整体”,称为“一”鞋。。

    不同品类的人们各尽自己所能来贡献社会,同时也从别人对社会的贡献中取得相应的报偿,我曾在《伦理学》中叙述过这种通工等偿“通工等偿”是说农民以谷物易皮匠革履,必须等值交换。城邦里不同品类的人们从事不同的工作,才能够互利。参看《尼伦》卷五1132b32。的原则,这正是城邦增进福利的基础。这种原则即使在品类相同的公民组合中,如自由人和自由人之间也可以见到。他们不能同时做统治者,必须按年或按其他一定时期,35或者按其他轮流程序,交替执政。这样看来,如果拿行业来打个比方,公民就好像鞋匠和木匠之间互换了职务,同一个人不能一直做鞋匠或木匠。

    就技术而论,自然是以坚守本行为贵,但如果恒心恒业的愿望也适用于政治,那么,就可以让某些人如同鞋匠一样终身不离线革,像木工一样终身不离斧斤那样,终身担任统治者从事治理城邦的工作。1261b可是,全体公民都有天赋的平等地位,因而政治上的这种恒业就不可能施行,并且依据公正原则,无论从政是一件好事或是一件坏事参看柏拉图:《理想国》卷一345—6。,都应该让全体公民参与政治,安排好执政者的轮流退休参看卷一1259b4、卷三1288a12。,并让他退休以后和其他自由人一样处于同等地位,这不失为一个合理的办法。同一期间内,一部分人处于统治地位,另一部分人处于被统治地位,双方经过轮替,则同一人就好像更换了一个品类一样。而且在同一期间内执政的人们所处理政务也不尽相同。5这种情况也可以证明,一个城邦必须是由不同品类的人组成的。

    从上述事例可以看出,思想家们以划一来求完整,实际上不符合城邦的本质,他们理想中的城邦最高成就实际上是城邦的消亡。然而每一事物所希望的是生存而不是消亡。我们还可以用另一观点亚里士多德在本章反对城邦“以划一为目的”所持的说法有:(一)1261a15—21认为城邦应兼收并蓄,包容众人,划一则会失去众人,就不成其为城邦。(二)1261a22—b7提出城邦集合品类不齐的分子组成了不同职能,政治职能不应划一,公民也无须划一。(三)1261b10—15认为团体愈复杂,则大家越容易通工易事,城邦可以日益高度自给。社会进化正日趋繁复,简单划一反而是背道而驰。来说明,10城邦的过度划一绝不是一个好的体制。家庭作为一个小团体,可以比个人达到较高度的自给,城邦同家庭相比也正是这样。但这也只有城邦在组织得足够大,并且达到高度自给才能称为真正的城邦参看卷一章二1252b27—33。。如果只把自给程度越高作为社会越进步的标志,那么我们宁愿城邦一天一天趋于繁复而逐渐脱离划一了。

    章三

    苏格拉底将全体人们作为拟定一个完整的城邦的划一性的标志,同时,对同一事物说这是“我的”或“不是我的”这公式见柏拉图:《理想国》卷五462c。柏拉图说“我的”“非我的”这类言语是人类私心的标志,而财产和家庭则被私心和私物所寄托,所以主张财产公有和妻儿公育。亚里士多德在本章及下章批评他毁弃家庭,至第五章再辩论财产问题。。即使政治团体把统一视为至善,将苏格拉底这样的公式当做城邦整体的统一标志也是不合适的。这里的“全”可以有两重意义。20它可以是一个一个人相加的总数,也可以是集体地不分彼此。与其说苏格拉底在企求城邦的划一性,不如说他是要每个人各别地都这样说。让每个人分别对同一人说这是“我的妻”或“我的儿”,每个人分别对同一事物说这是“我的财产”。也就是,让全体的人们都这样说。

    事实上,“全”应该具有另一种意义,把“全体”当做一个“我”,然后那一个妻或儿就能集体地被称为“我的”;25而对于个别而言,这已没有“我”,也不存在“我的”了。在财物方面也是这样,大家都说这笔财物是“我的”,但所表示的已是集体的公我,不再是各别的私我了。显然,在这里用“全”字是错误的。与之相似的还有“两”“奇”“偶”三字“两”,可以是集体的一个两,也可以是各别的两个一相加。“奇”,可以是一集体的奇数或一奇一偶拼凑的奇数。“偶”,可以是一集体的偶数或两奇拼凑的偶数。,其意义上的双关都可能引起逻辑上的疑惑。这里,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全体人们对同一事物说‘这是我的’”,如果各别这样陈述,30诚然是好事,但这与实际情况并不符合,另一方面,如果集体这样陈述,也不见得可以导致整个城邦的融洽。

    这种倡议不仅不能带来城邦的融洽,实际上还有可能引起损害。那些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通常是属于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往往更多地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即使留心,也只是注意到其中那些与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一旦人们认为某一事物已有其他人在管理,他就不会再去注意了,35因为在他自己看来,他对那一事物并没有特别疏忽。家庭中的情况正是如此,少数侍从往往比成群的婢仆更为得力。按照柏拉图所述的苏格拉底的制度,每个公民将会有一千个儿子,但这些儿子不是每个公民个人的儿子,每个公民应该是任何儿子的父亲,同理,每个儿子也应该是任何父亲的儿子,最后导致的结果任何父亲都不管任何儿子。1262ɑ

    再比如,每一个公民,当他对一个漂亮的小孩或一个丑陋的婴儿说你是“我的”儿子时,这其实只是某一分数上的措辞,这一分数是由全体公民的总数推算而来的。这句话意思并不是说这孩子全部是“我的”。在他说“我的”时,其他的“某”一公民也可以对那孩子说你是“我的”,这个“我”或“某”,5在数字上可能是整千或其他数目,当时,全城邦公民的总和在他心中是有数的。实际上,对于这分数来说,他还是存在疑惑的。在柏拉图的制度中,他不确定谁曾经为他生育过一个婴儿,也不知道这出世的婴儿是否成活柏拉图:《理想国》459—60,所拟废除家庭而实行妇孺公育制度的社会中,由专人管理婚配和育儿,秘密进行,不让男女互相认识,也不使新生婴儿认识本身父母。

    育婴所的执事检验婴儿,合格者予以抚养和训练,使他成为后代的公民;如果不合格,则暴弃荒谷,让他死亡。。两千人或一万人分别在两千分之一或万分之一的意义上说这个孩子是“我的’,或者仍然依照现在各城邦的习惯,即各人按自己的原意称自己的孩子为“我的”。这两种制度,究竟孰优孰劣?10依照常规,对于同一个人,如果他是某人的儿子,则他是另一人的亲兄弟或堂兄弟,是又一个人的表兄弟或亲戚,这样或亲或姻,或姻亲的关系,血脉越远关系就越疏一些,到最后他就成为某些人的同宗或同族。人们宁愿是这种制度下某一人的嫡堂兄弟,15也不愿意成为柏拉图式的儿子。事实上,在柏拉图的制度中,有些公民如果想知道谁是他的兄弟或儿子或父亲,谁是他的母亲,也不是不可能的。

    第10章 卷(B)二 (2)

    凭借亲子相肖的遗传通例“亲子相肖”的遗传通例,可参看《动物志》586a5等节;《生殖》,767a36—769b10。又《雅典那俄》卷五190e,提到妇女对亲子间相肖之处特别敏感。,人们一定可以找出亲属关系的一些表征。某些地理学家曾记载有这样的事实:上利比亚一些地方的居民妇女是公有的,可是在那里,20人们根据所育子女的容貌相似程度分辨其生父此节似乎根据希罗多德:《历史》iv 180,记载的北非洲奥塞族人(auseans)情况。希罗多德称奥塞族为“海滨居民”。。有些女人以及有些雌性动物,例如扎马和牝牛,在这方面特别明显,所生子女必定像她的丈夫或生驹和犊必定像与之交配的牡马和牡牛。现实中一个很好的实例就是有“贞妻”之称的法尔萨罗牝马法尔萨罗种北马生驹,毛色形态完全像同它所交配的公马,不遗传其本身的毛色形态,对于公马的遗传十分忠实,所以称“公正牝马”(πποs  δικαα),这里译为“贞妻”。

    章四25

    针对倡议这种社会制度的人们的诘难还有很多,而且很多不易答复。举例来说,譬如故意或过失的伤害、杀人、吵架和诽谤,如果是在非亲属之间犯下这些罪行,人们往往看得较轻,但如果发生到父母或近亲身上,就会变得十恶不赦。人们若不知道相互的亲属关系,30这种罪恶就容易发生,而且由于这个社会原本没有伦常,因此在犯这种罪行之后“伦常”(δσιον):希腊人认为氏族都出于群神,所以“人伦”和“神伦”是一样的。希腊习俗将违反伦常者视为渎神,如果杀害亲属,即使侥幸逃脱刑网,也必遭天谴。本书中此字另见于卷七1335b25。参看施密特:《古希腊人的伦理》(schmidt,ethik der alten griechen)卷一400页。

    ,礼法也就不能以逆伦(渎神)的名义来加重惩罚。虽然在柏拉图(苏格拉底)的制度中,全邦所有青年都成为前辈公民共有的儿子,并禁止肉欲行为发生于前辈和后辈间,但他并不禁止前辈同后辈相好,甚至成为腻友参看柏拉图:《理想国》403a—c。,殊不知这也是错误的。即使没有肉欲,35过度亲昵的行为也都是不正当的,如果在父子兄弟间见到这些行为,那将是十分可憎厌的。而有在没有伦常的社会中,这些恰恰是容易发生的。柏拉图(苏格拉底)仅仅严厉禁止男子间同性肉欲,因为他知道这违背人情,,但他却忽略了在他所设想的社会中,在父子兄弟间也极有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这也是令人惊诧的希腊当时男子同性恋爱颇为流行。亚里士多德此处所作论辩大都针对当代习以为常的道德观念。。

    从柏拉图(苏格拉底)所追求的目的来看,40这种妇孺归公的社会大概只能实行于被统治的农民之间,1262b却不适用于统治阶级的卫国公民。在妇孺公有的社会中,“友爱”的精神必将被削弱,而被统治阶级相互间友谊的减少恰恰有利于他们更好地服从,也免得他们试作反叛的图谋参看卷七1330a28。。概括地说,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苏格拉底倡议的这种制度所产生的效果与习俗制度所得的效果一定有很大的不同,5而这些效果与他原先所追求的目的也一定是相反的。因为友爱最有助于消除内讧,所以友爱总是被大家视作城邦主要的善德参看《尼伦》卷八1155a22。。苏格拉底尤其重视城邦的全体一致融洽,他和世人都曾经想到并说明只有友爱可以造就这样的团结。

    10然而他所期待的全体团结,如同《爱情篇》(ο ρωικο λóγοιs)中柏拉图对话《爱情篇》(或《友谊篇》),也题为《筵话篇》(symposium)。参看该篇191a、192c。男女情侣的热爱,就像阿里斯多芬所描绘的,他们由于情意炽烈,双方都乐于合为一体。这样的结合令我体消失而合于彼体,或者两体都消失而合为一个新体。15至于在政治组织方面,过度企求一致将导致境况的大不相同:这里,友谊犹如水一样的淡泊,人们的关系只占据千分之一或其他分数。父亲懒得呼唤“我的”那个儿子,儿子也同样懒得依恋“我的”那个父亲。亲属感情是那样淡而无味,宛如一勺甜酒混入了一缸清水。20在这种社会体制中,父亲不会爱护儿子,儿子也不再孝顺父亲,兄弟之间也不必相敬相爱,亲属的名分和称号实际上已不再有原来的意义。事物之所以引人眷恋是因为具有两种性质:这是你的所有物,并且你又珍惜你的这个所有物——但在柏拉图的宪法下,你是一无所有的,而你又毫不珍惜那些所谓属于你的物品。

    此外,25实施所谓新生婴儿的阶级转换“关于新生婴儿的阶级转换”,参看柏拉图:《理想国》卷三415b。亚里士多德在这一节的辩难不很明晰。依韦尔屯(welldon)英译本注释,所说“困难”应该是各人虽然已转换了阶级,其本生阶级的旧意识和旧关系必然存在,因此,新公民中将出现双关阶级或两重意识。也是有困难的。在那个理想的制度下,低级农民和工匠的婴儿经过检查,如果被认为是健美者就应当转入较高的卫国公民阶级。相反,那些劣弱的婴儿即使是高级父母所生也应当转为低级的农工。安排转移的手续虽然繁琐,但经办的人们事实上仍然知道各阶级中每个人的出生来历及其原来所属的阶级。还有,我们前面曾经提及的伤害、乱伦、凶杀这些罪行,30在这部分转换了阶级的人们之间将易于发生并且特别严重。那些由高级降落到低级的儿童们长大成人后,将不能称卫国公民为兄弟或父母或儿子。尽管实际上,他们恰恰真的是兄弟或亲嗣。而低级升入高级的情况也是如此。这里,既然连那分数的亲属关系也完全消失,那么他们对那些伤及伦常的罪行也将是肆无忌惮的了。35

    经过以上辨析,世人对于妇孺归公的社会理想想必可以有所抉择了。

    章五

    让我们进一步论述与财产有关的问题:在理想政体(也就是模范政体)中的财产制度应该是怎样的?财产应该分属每一个公民抑或应该全部归公有。这个问题无须牵连到妇孺公育的倡议,40大可当做一个独立的问题来研究。根据现在的习俗,妇孺分别归属于各自的家庭,就现行一般政体而言,我们也能提出有关财产制度的问题:财产的应用和管属都应归公?或是一部分归公另一部分归私?1263ɑ这里可以有三种制度可供参考。(一)把土地划分为丘亩,归为私有,收获物则送储公仓供共同食用,在一些野蛮部落实行的农作制度就是这样的。

    5(二)作法相反,土地共同耕耘,完全归公有,收获物则分配给各人,各家食用自己那份;另外一些野蛮民族就通行第二种方式。(三)土地和收获都归公有产业的应用和管理还可以采取第四种方式,就是丘亩和收获分别归私有;这一点亚里士多德没有在此节提及。在陈述了三种产业方式之后他也没有依次一一讨论。1263a8—20指摘柏拉图的公产制度,可以算作讨论了第三方式。1263a21—b14对公产私用——共同生产、各别消费——有利各点进行了说明,可以算作讨论了第二方式。之后各节对柏拉图的公产思想重复评论几乎是吹毛求疵。始终没有涉及第一方式;然而这与第二方式相反,从1263a21—b14的反面来看,亚里士多德对这一方式是反对的。。

    在土地公有此处在指摘柏拉图的公产主义时,亚里士多德假定柏拉图主张土地公有和共同耕作。事实上,《理想国》中拟定的公产制度只限于卫国公民这个阶级;农民仍然保持私有制度并管理各自田地和收获物;只须上交一部分农产来品供给卫国的人。卫国阶级则既没有家庭,也没有私蓄。在《理想国》中农民的耕地面积是受到限制的,除此之外柏拉图没有提出重大变革。问题上,10如果耕作者和所有者不是同一个人,例如田主用奴隶来耕作,这种情况就比较容易处理。与此不同的是,在自耕的农民那边,财产所有权往往会引起重大纠纷。如果他们在劳动和报酬之间得不到平衡,多劳却少得的人就会埋怨少劳而多得的人。15在各种场合,人类作为伙伴共同生活和作业,大多是不容易的,尤其是在涉及财产时,常常会产生很多苦恼。可以举搭帮旅行的客人为例,他们经常在途中为一些细节问题而吵架,每天都会引起一些无谓的啰唆。还可以以我们的婢仆为例,与主人日常接触最多的婢仆总是会遭到诟骂的。20

    这里所举的纠纷只不过是财产公有制度中无数纠纷中的一二例。接受现行的私产制度而在正当的法规上和在良好的礼俗上进行改善,就会更加进步,这样一来就能兼备公产和私有两者的利益。25如果在某一方面应用时财产可以归公,一般而论这种财产就应属于私有。对各人所有利益划清范围,就会消除人们之间相互争吵的根源;各人注意在自己范围之内的事业,也就可以改进各家的境况了。在这样的制度中,通过道德风尚督促每个人,使用财物时使其能有利大众,这种博济的精神就表现在一句谚语中:30“朋友的财物即共同的财物。”这句谚语见于柏拉图:《理想国》卷四424a。狄欧根尼·拉尔修:《学者列传》卷八10,这句谚语来自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他的意思不在财产制度而重在友谊,他认为“朋友有通财之义”。这种财产制度并不是妄想的,在现在一些政治统治情况良好的城邦中,我们隐约可以发现它们施政的纲领已经包含这些含义,而在另一些城邦的体制中也比较容易增订这类规章。

    在这些城邦中,每个公民各自管理自己的产业,而他们财物经常有一部分是用来供给朋友的需要的,35另一部分则用于同国公民公共福利。比如,在斯巴达的拉栖第蒙,对朋友的狗马或奴隶都可以像对自己的一样使唤参考色诺芬:《拉根尼共和国》(de replac)章六。;在旅途中,如果人们缺乏粮食,他们可以在任何一家乡间的庄园中获得食宿参考普鲁塔克:《拉根尼制度》(instlac)章二十三。。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产业私有而财物公用”参考上文26行句。“产业私有而财物公用”(简称“私财公用”),这句话是亚氏经济思想的主旨。柏拉图在《法律篇》中说妻子和财产都相共的头等理想国,在人间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他另拟了次级理想国,即财产私有而公用的制度(《法律篇》卷五740a)。在伊索格拉底中也有“私财公用”这样的经济思想:《元老院辩》(areopag)35节和色诺芬:《苏格拉底回忆录》卷二章六23。是较为妥善的财产制度,立法者的主要功能就应该是力图让人民的性情适应这种慷慨观念。40

    我们在财产问题上也要考虑人生的快乐和品德这两个方面。当你认为某一事物是自己的事物时,1263b在感情上会产生巨大的作用。人人都爱自己,自爱并不是偶发的冲动,而是出于天赋,人们对于自己所有物感到快意和喜爱实际上是自爱的延伸。固然,自私应该受到谴责,但我们要谴责的不是自爱这种本性而是那种超过限度的私意“自爱”(φλοαυον),参考《尼伦》卷九章八。过度的自爱就是“自私”。“自爱”与“自暴自弃相反”,实为道德哲学的基础之一。,比如,我们鄙薄爱钱的人是由于他过度贪财,5但事实上人们或多或少都喜爱自己以及金钱或财货。

    人们在施舍的时候,或对伙伴、宾客或朋友进行资助后,会感到无比的愉悦。只有财产私有的体系中才能发挥这样乐善好施的仁心。在体制过度统一的城邦中,这种自爱爱人的愉快不但难以得到,另外还有两种品德显然也将随之消失。因为情欲上的自制,10人们才不至于与他人的妻子淫乱情欲自制的品德与财产制度之为私为公没有关系。这句大概是涉及到上章妻子之为公为私这一论题的。宽宏博济才是在财产上显现的品德。;宽宏(慷慨)的品德则都是表现在财物方面的参看《尼伦》卷四1119b22。。因为有财产可以运用才可以实现宽宏,在一切财物已经归公的城邦中,人们都不再表现施济的善心,无法做出慷慨的行为。

    这类以仁心仁意为立论出发点的立法,15似乎能引人入胜。听到财产公有亚里士多德以前的作家说到希腊各城邦或各部落曾实行公产制度的例证不多:《斯特累波》302页,写道埃福罗(ephorus)曾称西徐亚(scythia)某些部落财产和妇孺均属公有;狄欧根尼·拉尔修:《学者列传》卷六72,卷七33、131,写道犬儒学派或者半犬儒学派比如说西诺伯(sinope)的狄欧根尼、雪底翁(citium)的齐诺(zeno)也主张财产公有。柏拉图在《理想国》450中的议论显示他并不热心于帮助农民或一般人民施行公产制度。

    第11章 卷(B)二 (3)

    之后,人们深信人人都是至亲好友,并且为无私的情谊而欢呼;听到现世各种罪恶,比如违反契约去行使伪证和欺诈的财物诉讼,或者谄媚巴结富豪在公元前4世纪时雅典等工商城市已出现贫富悬殊现象,媚事富豪是米南徒(menandros)世态讽刺剧的一个主题:“哲学家们说神是太阳和光明。但我看见金银两神才真有权威。如果你家中引进这两位神祇,一切便如愿以偿,朋友、健仆、器用、庄园、告密者、见证人,应有尽有了。”等都被斥责为源自私产制度,会感到更加高兴。20但事实上,这些罪恶全都源自人类的罪恶本性。即便实行公产制度也没法补救。那些参加共同管理但财产尚未区分的人们之间比拥有私产的人们之间的纠纷只会更多,但当今绝大多数的人都在私产制度中生活,在公产制度中生活的人的数量很少,因此公产那一部分的罪恶表现得较少,25于是我们就将罪恶完全归为私产制度了。

    而且,我们在深谋熟虑,试图为人们制订大经大法之时,不但应该注意怎样才能减免罪恶,还要想到,在财产归公有之后,有多少原有利益将从此被剥夺。在那样的社会中,生活几乎没有可能维持。城邦的划一性是苏格拉底的论辩的前提,30这种前提是不正确的参看本卷章二。,所以他才陷入错误之中。某种程度的整齐划一,确实在家庭和在城邦,都是有必要的;但完全的整齐划一却是不必要的参看章二1261a15—21。。如果一个城邦执意趋向整齐划一最后达到某种程度,那它将不再是一个城邦;就算没有达到消亡的程度,还奄奄一息地勉强算是一个城邦,但它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劣等且失去原来意义的城邦。

    35这就像是在音乐上和声夷落来成的单调,节奏压平到仅剩单拍了。按照前面我们所说明的事实1261a18。,城邦原本应是许多分子的集合,只有教育才能使它成为团体,从而达到统一。因此,这真是令人诧异,作者的本意是试图给城邦建立一种教育制度,却遗忘了法度、文教此节论旨见于1263a21—26。“积习”(θεσι)就是“风俗”。“哲学”(φιλοσοα)在这里依韦尔屯解释为“理智教育”(intellectual culture),译为“文教”。和积习是可以化民成俗的,居然信赖财产公有的方法,想凭借它使城邦达成善德,于是一心采取的变法的手段。40可以作为教化的实例的是:克里特和拉栖第蒙的立法家通过会餐的规约使财产用于公众的福利上。1264ɑ

    进一步追溯历史经验,我们会发现,既然人类已经经历了这么久远的年代,那么如果这些创见确实优秀,就应该早为前贤所察觉。现世的种种,历史上大多都已有先例;只是有些虽然曾经发明却未被记载,所以不传于后世;有些虽然大家已经知晓内容却从未实施,所以得失还不能洞悉亚氏认为人类和世界都已历经无尽数的年代,古人智慧的积累很厚;参看蔡勒:《希腊哲学》卷二432、508页。。5如果能在历史上找到某种政体的构造确实符合那些理想形式,我们就可以清楚它的利弊了。所有城邦的组合都必须把所有的分子做出区别然后进行配属,有些配属到公餐团体中,有些则分隶部族和宗社中《希罗多德》i65,提到斯巴达莱喀古士(lycurgus)制订的城邦军事组织,其中“公民-武士”属于“会餐(公餐)团体”(συσσια)。

    《雅典那俄》143b,引用杜西亚达(dosiadas)所记录的克里特岛的吕克托城(lyctus)公民也属于被称为“安得赖亚”(νδρεα)的公餐组织。柏拉图:《理想国》416e,卫国之士同样采用会餐编组;《法律篇》中拟次级理想国的公民(842b),军事生活也作会餐编组(785a),从出生至老死的全部社会生活都纳入“宗社”(φραρα)编组(745e),全国公民五千零四十人,分为十二部族,每部族有四百二十人,隶属于若干宗社。。这样,各地多多少少存在着历史上公共财产的组织,柏拉图倡议的制度只有一个特点:卫国之士这个阶级是被规定为不事耕作的;10但这个特点在拉栖第蒙人那里可以说已经试行过了大约指专门从事军政的斯巴达士族,他们虽然各为田主,但并不从事农业,田作都是赫卢太(农奴,Ειλωα)担任的。但柏拉图拟制的理想国中的卫国的人不是田主,农民也不是奴隶,与斯巴达制度不同。。

    苏格拉底拟制的整个体制是不合理的,各级组成分子的地位在其中都不够明确,事实上他也无法对其进行说明。他没有对除了卫国的人之外的占整个公民团体中大多数的农民进行详细的叙述:农民是否也应当像卫国之士一样把财产归公,15或者继续保持私有?农民阶级的妇孺应当归公育或者继续保持家养?他对这些都没有说明柏拉图:《理想国》卷三417a、卷四419,已经说明农民各有其田亩妻室子女。依照上文1262a40及下文1264b33看来,似乎亚氏也知道柏拉图已经言明(参看《苏斯密尔校本》修订二版170注)。。我们在这里可假定有三种可能的方式。根据《纽校》(Ⅱ259)所作章句来分析,加[]内语,并在下文加(一)、(二)、(三)数码。(一)农民包括财产和妇孺在内的所有事物完全归公有。这和卫国之士的规定是一样的。那么农民为何要受卫国阶级的统治?如何才能使农民接受那种被统治的从属地位?20符合这种境况的唯有克里特暂时采用过的应变政策,在那里,统治阶级允许奴隶享有和主人一样的一切特权,除了不准持有兵器和从事体育锻炼。

    (二)农民和其他较低阶级的婚姻制度和财产制度如同今日多数城邦现行的制度一样,不进行改变,仍然各有其产业和家庭。25这样的话,整个社会又会成为怎样一个体系?在一个社会中将会包含两个在法制上相反的国家,其中,卫国之士如同一个占领别国城市的卫戍军,而工匠、农民和其他行业就像一个被占领国的普通公民。在这样一个社会中,苏格拉底谴责过的城邦现行的所有罪恶,如法律诉讼和财物纠葛等参看上文1263b19;又参看柏拉图:《理想国》卷五464、465。,仍会继续发生。他确实曾说过,30受有良好教育的公民可能不需要用许多法规来排除纠葛,例如商场条例、市政法规和类似的章则;但是,他所称述的教育却只限于卫国之士这一阶级。而且,他为农民维持产业订立了条件按时缴纳收获物来供给卫国之士。因此农民将以自己劳力的贡献和功绩自傲,拥有这种心理的农民比一般的帖撒利亚的卑奈斯太、35斯巴达的赫卢太或其他地区的农奴下文1269a36还列举了克里特岛的农奴(περιοικο,“贝里俄季”)。在本书中,“农奴”虽也笼统地称为“奴隶”(δνλοι),事实上二者有区别。

    按照普吕克斯:《词类汇编》(pollux,onomasticon)iii83,农奴,如贝里俄季介于奴隶和自由人之间。《斯特累波》542页,则说农奴,如赫卢太等,不能被当做奴隶出卖到国外。一般希腊人都认为农奴比奴隶更易管理,可以加以委托,许多城邦就是将务农工作交付农奴。更难治理。低级公民们的财产和妻子是否应该像高级公民一样归公有,他们的政治地位以及应守的礼法和应受的教育,这些问题在苏格拉底拟制的体制中都没有订定。

    既然这些问题是不能忽略的细节,我们就不易确切知道在城邦内应该如何组织那些低级公民,40才能保证高级公民(即卫国之士)的公共生活。(三)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农民的妻子1264b归公但是产业仍属私有。要是这样的话,农民在努力耕作的时候由谁来照顾家室?……假如按照第一种方式,财产和妻子一样完全归公,那么又由谁来照顾家室1264b3行kvε……γυνακε……句,与上句事理衔接不上。各校本都认为是疑文,或认为有缺漏,或看做错简。用缺漏例加……。?……这同样是荒谬的,有的人以动物生活为例,竟说女人应该和男人从事一样的工作见柏拉图:《理想国》卷五451d。。5事实上,动物和女人不同,它没有家常需要料理。

    而且,在苏格拉底设想的政体中,统治阶级永不更替,一直由他们执政。这样一来就会潜伏着危险的根源在上文分论妻子公育和财产公有的利弊以后,这一节对柏拉图的理想国的另一些要义进行了统论,可当做二至四章的总收尾。。即便是较为贫贱的阶级对这样的制度也会不满,进而滋生纷扰,傲慢的战士们当然更会感到无法容忍。10很明显,他规定一部分人一直执政的理由是认为这些人具有特殊的禀赋。在铸造人类灵魂时,神渗入的真金不能在这一时期给予这一些人,另一时期又给予另外一些人,必须让某一些人一直守着真金的传统。他说:“在世人诞生时,神给一些人渗入了金,给另一些人渗入了银,给日后做工农之人则渗入铜铁。”见柏拉图:《理想国》卷三415a。各阶级人民禀赋不同,这是柏拉图反对民主政体的基本观点。

    亚里士多德则认为自由公民各阶级(部分)禀赋是一样的,民主政体未必不如贤哲寡头政治或君主制。他还认为立法家应以全邦的幸福为重,15为此不惜牺牲卫国之士的幸福“幸福”(εδαμονια)的真谛应是身体强健,笃于品德,足以缮性,而且富有财物,足以资生。柏拉图规定其理想国中的公民-武士去舍弃家庭并且不治私产。此处所说的卫国之士被剥夺了幸福,应当是专指有关财产和家庭的世俗的快乐或物质幸福。。但是,这必须在各个部分的全部或大部分,至少是若干部分获得幸福(快乐)之后,才能提及全体的幸福(快乐)。幸福(快乐)和数字中的奇偶不同,在总数排列时,某些数字具有了偶性,等到总数区划为若干部分之后,它就可能丧失其偶性;20幸福的性质却不是这样,在部分中如果没什么快乐,在全体中也必定不快乐。在这样的城邦里,如果卫国之士缺乏欢乐,其他的人中又有谁能快乐?幸福不会属于工匠或者其他平民。

    对于苏格拉底所提倡的“共和国”(即理想国),我们已经说明了这些疑难,除此之外还有许多问题,25虽然未必都能忽视,我们此处也不再一一列举了。

    章六

    在柏拉图比较晚的著作《法律篇》《理想国》为柏拉图中年时期作品。他在60岁后两次(公元前367年和361年)投身叙拉古的现实政治,历经患难,因此稍微放弃了玄想。他著有《法律篇》十二卷,在晚年才成书,内容上降低了理想标准,对第二个模范城邦进行了草拟。在柏拉图去世那年该书流传于世。中包含的疑问与以上提到的问题相同或大致相同。对于这一篇中作者拟制的政体,30我们还是需要给予简洁的评论。又“又”(κα γρ),这个章句联系词在西方旧译本一般省略。《纽曼校注本》注意到了这两字不是衍文,对上下文的承接有利。

    ,他在《法律篇》的辩析比较详细,但在《理想国》中却只列举了少数几个论题,比如财产的公有、妇孺的公有和政制中治权的安排。在政治组织中,人民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农民,一个是战士柏拉图:《理想国》卷二373e。;又在后者中选拔出第三部分成为城邦的统治和议事团体与书卷三412b同。。35但是苏格拉底在那篇对话中,并末说明工匠和农民是否参与政事、是否也要执盾矛服兵役。不过他确实说到了属于卫国阶级的妇女应当参加战争,接受同男人一样的军事和文化教育柏拉图:《理想国》卷五451e—452a。。其余的章节则详述卫国公民的训练,40并经常涉及许多题外的闲话狄奥·克利索斯托姆:《讲演》,赖斯克编校本(dio chrisostom,“orationes”reiske)ⅶ 267,同样谈到柏拉图《理想国》涉及太多题外话。。

    《法律篇》以法律为主题,1265ɑ对于政体则说得较少。在这里,他原本说要设计另外一种比较切合实际并且更易为现存各邦采用的政体,但是,文中思绪的发展漫无边际,所以后篇中的政体又常常追踪着前篇的玄想。除了公产和公妇两者不同之外,他拟制的前后两种城邦的政治结构大致相同,5教育情况也相同。两邦的公民都不亲自做杂务,不参与贱业,拥有人生充分的自由;两邦都有会餐制度。仅有的分别是,一邦中的妇女也能参加会餐的餐桌柏拉图:《法律篇》卷六780e。,而战士的人数已经增加到五千人柏拉图:《法律篇》卷五737e等节拟定他的第二理想国公民总数为五千零四十人。这个数目用2、3、4、5、6、7等数都能除得整数,所以适合任何分队分组的编排。,10但是前一理想国中战士原定只有一千人柏拉图:《理想国》卷四423a。。

    第12章 卷(B)二 (4)

    《苏格拉底各对话》(柏拉图各篇文章)全部内容都优雅、新鲜而富有创见,具有沉着高明的研究精神。但万物总是无法达到尽善全美,它也是有缺憾的。例如它拟制的五千闲人,这个数目就需要仔细估量一番。这样庞大的人数都需要受他人的给养,才能保持从政从军的闲暇,15加上与它相适应的妇女、婢仆和其他附属的人,就相当于几倍的五千人。要想供应这样庞大的人数,城邦的土地面积就要和巴比伦或与之相仿的地区一样大才行。在谈及理想时,固然每个人可以各抒所见,但完全无法实现的理想就近乎荒诞了亚氏国家观念与柏拉图类似,只限于希腊城邦。希腊半岛境内多山岭,周边为大海环围,各城邦面积一般约七百方里。雅典为最大城邦,面积也只不过是一万方里(约为中国纵横百里的县份)。科林多为次大,约四千方里。各邦在溪谷间经营农田,能供养的人口很有限。就希腊本土以及地中海各处殖民城邦来看,没有一个能维持五千常备军队(参看章九1270a32注、卷七1325b38)。。

    《法律篇》曾经说过,20立法家在制订法律时应注意到境内的居民和国境的大小参看柏拉图:《法律篇》卷四704—709、卷五747d。这两个要素。但是,一个城邦的政治生活不能与四邻隔离,立法家也不可能忘记邻邦关系这个问题。比如说,一个城邦所备的武装应当不但能保证境内的安全,还能在一些时期用到境外以武力为国际关系或外交基础,城邦应该兼有舰队和陆军(参看卷七1327a41—b18)。。这种偏重军事和实务的生活,虽然对个人或邦国的一般事业来说不足以重视,但一个城邦总是要保持足够的力量,25才能无论进攻或退守,都能使敌国感到畏惧。

    同时,也要考虑到财产的数量和军备的实际需要。苏格拉底认为,个人财产的数量应该以“足够维持朴素(节制)的生活为度”柏拉图:《法律篇》卷五737d。。对于这个数量,我们可以研究一下,它能否可以做出比较明确的叙述?这样的叙述有点含糊,就如人们随意说“生活舒适”一样不过是不着边际的笼统语言。30所谓的“朴素的生活”实际上可能是贫困的生活。比较明确的叙述(定义)应该是“以足够维持其朴素(节制)而宽裕(自由)的生活”为度财物的使用,待人从厚,对己重俭;对军事当宽裕,在平时尚素朴。参看卷七章五1326b30。。把这两个词联合起来,我们就可以得出应用财富的边际——如果两者分开,宽裕(自由)将可能变成奢侈,素朴(节制)又可能沦为寒酸。在处理财富时,35人们表现出过弱(吝啬)或过强(纵滥)的态度都是不合适的,唯有既朴素而又宽裕才是适宜的品性。

    还有一个疑问是,他既然规定了把全城邦区划为总数有定量的若干丘亩,然后进行平均分配,但对于公民的人口总数却没有作出相应的限制柏拉图:《法律篇》卷五740b—741a,拟定理想城邦的公民数为五千零四十人,并注明各家子女有多有无的要相互调节,超额人口要自己谋生,比如开辟海外殖民城市。,对于婴儿的出生数也没有作出节制的规定,他认为某些多子的家庭出嗣给另一些无后的家庭,40就可以使人口平衡,从而不超出原有的定额;在他看来,现在若干城邦人口的自然情况1265b虽然历经几代却没有重大的变迁。但是在这个拟想的城邦里,人口应该更为稳定地维持着。

    在现在的各城邦里,财产能够自由分割和转移,增殖的人口不至于缺乏食物,但是在那个拟想的城邦里,各份产业已经划定完毕,就不能再进行分割柏拉图:《法律篇》(740b)规定已经划分的各份土地,属于各户后,不能用遗嘱继续分划;(741b)也不得出售;(742c)也不得用其他方式割裂;(855a等节)并规定理想城邦的政府也不许用政治权力随后分割各份地产。,5不论超额的子女有多少,都无法另得财产。因此限制从事产业的份数就需要设法限制人口,防止出生人口超过所需数量以达到平衡;再计算婴儿死亡和婚后不育的或然率按照原文直译为“注视并计算机会(事件发生和不发生的次数)”,就是“计算或然率”。,就可以算出繁殖率的数据。繁殖如果没有限制,必然导致贫穷,10但现在恰恰有许多城邦忽视了限制繁殖这个问题;接着贫穷又会导致盗贼和内乱。

    古代立法家科林斯人斐登主张在开国时,产业的份数要与公民的人数相等,这些数额应当成为定制,不再增减;而各份产业当初或大或小则可以不用计较。但是在《法律篇》中,政策刚好与之相反科林斯人斐登(区别于卷五1310b26的阿尔咯斯僭主斐登),为科林斯城创制立法,确定公民数和产业份数的定额,之后国家所有的政治军事业务的计算都以这个数据为计算标准,当初各户份地(产业)或大或小也不调为平均,之后各家转移或出售其部分产业也不进行限制。这种城邦虽贫富不均,但因人数和户数先经限定、各户都不至于全无产业而乏食。柏拉图:《法律篇》着重点在于均贫富,规定份地每户大小相等,之后也不得分割或转移。按照柏拉图的规定,超额子女肯定无产而乏食。但斐登的人口限制也很难施行。科林斯人在地中海各处建立了许多殖民地,就表明他们的人口增殖超出了初限。。15这一方面如何才能改进,我们以后再进行讨论这一预约,此后不再专章讨论,只在卷七自述政治理想时偶尔涉及(1326b2632、1330a9—18、1335bl9—26)。。

    《法律篇》中还有一个疏忽之处。它没能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区别说明白。他只做了一个比喻:两者间的关系应当如同经线和纬线,用不同的毛来纺绩柏拉图:《法律篇》卷五734e、735a。。20还有一个疏忽之处是,他允许人们的财物增加到原来数额的五倍与上卷五744e,说“四倍”同。,但他没有说明为何在地产方面又不允许有相应的增加。而且,他拟制的农舍的安排也很可疑。他规定每一个公民在自己的份地上有两幢分离的房屋与上卷五745c。亚氏在本书卷七1330a9—18同,规定每人都授予两处份地。,但实际上在两幢房屋中生活对田亩和家务的管理一般没什么好处。25

    他拟制的政体在整体上既不是民主(平民)政体也不是寡头政体,而是倾向于那种被称为共和政体波里德亚(πολιεα,共和政体),解释参看卷三章七1279a39—b4,和卷二章一1261a6注。卷四章八至九,十一至十三对共和政体详述,亚里士多德推崇它为一般城邦能施行的优良政体。此处列举了不同观点来诽议柏拉图政治思想。巴克尔的译本注统称1265b18—1266a22行止各节是亚氏对于《法律篇》的“咕噜”。的中间形式,在这种政体中,公民被限制拥有重装备的甲兵。假如这种政体被看做大多数城邦可以采用的制度,它是没有错误的,30但是他把它作为仅次于他初拟的理想城邦,这就不适宜了。如果还是从理想的高尚之处立法,也许人们宁愿采用拉根尼(斯巴达)的宪法或其他比较接近于贵族政体的形式。有些思想家确实认为理想的政体应当是混合了各种政体的政体,35所以,他们推崇斯巴达式的制度。

    这些思想家都认为斯巴达政体是民主(多数制)、君主政体(一长制)和寡头(少数制)政体三者的混合组织卷四1293b16、1294b18—34,亚里士多德认为斯巴达政制兼具品德和人数是“民主”(平民)和“贵族”的混合政体。,但是他们对这三者的解释却各不相同。有些人认为斯巴达的埃伏尔(监察)“埃伏尔”(Εφορο)是斯巴达监察官,共五人,始于莱喀古士时期。监察官凭借自身对城邦各执政人员(包括王室在内)的审判和监督权力,逐渐凌驾于各行政机构之上,到公元前五到前四世纪间,五个监察官已经在事实上执掌了国政。既然由民间选任,则监察会议便代表民主政体,至于斯巴达的二王代表君主政体,其长老会议代表寡头政体。然而,另一些人却认为监察会议实际上表现为僭主政治,40只有在斯巴达式的会餐制度以及日常生活习惯中才显现他们的政体具有民主精神柏拉图:《法律篇》卷三691c—693e、712d。。

    1266ɑ在《法律篇》中,论辩的主旨却提出,僭主政体和民主政体的两合组织柏拉图:《法律篇》所说混合政体,卷三701e、卷四710,作为偕主政治和极端平民政体的中和,卷三693d、卷六756e,又认为是一长制君主政体和多数制民主政体的中和。所说民主政体的实例为雅典,君主政体的实例为波斯;柏拉图所取于民主政体的不是暴民统治,所取于君主制的不是专制,其本旨在于舍彼所短,用彼之长。此节选称之为两合然后指责它取短舍长,认为这是最恶劣的政体,理由不够充分。自1265b29至1266a6止,苏斯密尔怀疑这些不是亚氏原著。是最优良的政体。这种制度,人们也许宁愿把它列入最恶劣的政体中,或是根本不把它当做一种政体。凡是能包含较多要素的政体总是较完善的,因此那些混合多种政体的思想应该是比较切合事理依1294a10,政体的要素是“自由”(实际为自由公民的“人数”)、“才德”和“财富”。亚里士多德看重人数(自由)和才德两要素的混合,通于三者的棍合。

    《苏校》二版认为此句并不是亚氏所作。的。而且,5《法律篇》中所陈述的政体其实缺少了君主政体的要素,他专注的是民主和寡头两要素并偏向于寡头政体那一方面。这可以在他所拟的行政人员的选任方式上柏拉图:《法律篇》卷六756、763e、765。明显地看出来。行政人员的选举是先用票选方式选出好几倍的人员名单,然后再用抽签做最后的决定,这确实是民主制度兼具寡头政体的方式。但是另外两种办法却是寡头(财阀)性质的:10其一,法律强迫比较富有的公民必须出席公民大会与764a同。同时参看本书卷四1294a37、1298b16a。,参与选举行政人员,并承担其他政治权利和义务,但对其他公民则任其自然;其二,从选举规章的细节可以看出,他的用意柏拉图:《法律篇》卷六763de。在于让较富有阶级拥有较多的行政位置,15最高级的职官都由资产最富足的人们担任。选举议事人员的方法也具有寡头性质。

    公民确实是全体都必须参加选举,不过在预选过程中,只在局部施行普遍的强制规定:选举头等资财级的预选人若干名的时候,强制全体公民都要参加,选举二等资财级同等数目的预选人时也是如此;20但在第三等级的预选时,就不强迫第四等级的公民出席选举了,及至第四等级的预选时,对第三、第四等级的公民都不强迫柏拉图:《法律篇》卷六756b—e:议事会议员的定额是360人,由全城邦四个资财等级各选定90人构成。选举程序分为三个步骤:(一)预选进行分为四日,在第一日第一资财级预选人由全体公民选出若干人(原文没说确数),余级则挨次逐日举行。(二)到第五日公布预选人合格名单,在其中由全体公民选定每一资财级的议事员各180人。(三)最后用抽签决定每级各90人,一共360人,组成当年的议事会。在预选中,柏拉图的安排就如亚里士多德此节所述,侧重富饶的第一、二级。在复选时,强迫全体公民参加选举。参加。于是,柏拉图规定全体公民从预选人总名单中选出每一资财级相同数目的议员。很多平民为了省事就不去参加选举,最后导致最富有资财和等级较高的选举人成为议事会中的多数。

    这些辩析和我在此后考察各邦最优秀的政体时见卷四章七至九,和章十二1296b34—38、1297a7—13。会谈论到的各种事例都能证明:25理想的善政并不是民主政体(多数制)和君主政体(一长制)的混合。选举行政人员的预选和复选双重手续柏拉图:《法律篇》卷六753,拟定行政人员(执政的)选举程序:300名预选人由全体在适龄后曾服过步兵或骑兵军役的男子公民用记名票来选举。预选得的名单经一个月公告后,由全体公民进行复选得到100人,这一百人再经公告,然后再行复选,选举出37人作为执政。中也存在缺点:某些人,就算数量不多,一旦联合起来也可以操纵选举。在政体方面,我们对《法律篇》说能见到的缺点柏拉图:《法律篇》内拟定的各种法规很多,亚里士多德未加评议。本章专门列举的是中有关政制的弊病;纽曼说亚里士多德的本意在于说明前贤所作的理想城邦欠妥,后人可以致力于这类研究(《纽校》Ⅱ 281)。,就是这些了。30

    章七

    第13章 卷(B)二 (5)

    另有一些专家、哲学家以及政治家曾倡议各自的政制(政治体系),相比柏拉图(苏格拉底)所倡议的两种政制而言,这些倡议都比较切合实际及接近各邦的现行政体。与柏拉图等人相反的是,其他思想家都没有提及新奇措施,如妇孺公有或妇女会餐。35他们都是从人生的实际开始迸发各种想法。有人认为,是贫富不均导致了人间的争端甚至内乱的经常性发生,因此当务之急是对财产进行适当的节制。嘉尔基顿的法勒亚最早嘉尔基顿人法勒亚(Φαλα  χαλκηδóνιο)稍微年长于柏拉图,此节所说的“最先”提出节制财产方法,是就柏拉图同时代的人所说的。上章1265b12的斐登(Φεδον  κορνθιοs)的身世便比这两家还要早。

    主张用节制财产的方法来消弭内乱,基于这一思想,他建议一国之内的公民应有同样的产业(如同样大小的田地)。40在他看来,这种平均分配产业在人们开始拓荒、建立一个新殖民地的时候是不难办到的。1266b但对于存在多年的旧城邦而言,困难则相对较多。不过在这种城邦中,倘若富户将地产作为女儿的妆奁,而在娶媳时又不接受陪嫁,穷人则只接受陪嫁而不必捐出妆奁,那么就可能在短时期内平衡整个城邦中各个家庭的产业。5柏拉图在《法律篇》柏拉图所著的《法律篇》744e。中提到,不必抑制任何公民初期的增益财产,等到他的增益达到最低业户产额的五倍左右时(如我们上面曾经说及的上文1265b21。),才应予以限制法勒亚提及的平均分配的财产,专指土地;而柏拉图所容许增益的财产则指对各家的一切收益和财物。。

    在订立财产限额同时,立法家还得规定各家子女的人数,这是不应被疏忽的,10然而他们实际上却时常遗忘。人们如果生育过多子女,便没有足够的家产抚养他们,立法家便不得不抛弃根据均产原则制定的法律。当人们从原是小康的家庭沦落到现在无法自给的境遇时,对不幸的他们而言,作奸犯科已经算不上什么大事了,他们很容易狗急跳墙地陷入从事叛乱(革命)的深渊。15即使在古代,某些立法家也深知平均财产在政治团体中起到的作用。譬如梭伦在雅典所订的法制以及其他城邦所流传的律例,都曾禁止个人任意收购过多土地。

    同样,还有其他一些法规禁止人们出售财产,如洛克里城的禁令洛克里人(locrians)共有三支:其一是居住在欧卑亚岸的奥布斯人(opuntian)(《修昔底德》卷一108等均有记载)。其二是居住在马里海湾的克涅米(cnemis on maliac gulf)山上的爱璧克涅米人(epicnemidian)(《斯特累波》416、426页)。其三是居住在科林多海湾的奥查里人(ozo-lian)(《修昔底德》卷一5、103)。本书1274a22中所列举的在南意大利随费里(zephyrium)山上建洛克里城的人,被称为“爱璧随费里人”,其建立的城市是奥查里族的殖民城市。此节(卷二1266b19)和卷五1307a38所简称的“洛克里”也是指这个位于南意大利的殖民城市。卷三1287b8所举的奥布斯应当是位于欧卑亚对岸的洛克里城。

    布荪旭茨:《希腊古代的产业和收益》32页注,除说明此处提到的“洛克里人”便是爱璧随费里支族之外,还说明所举的禁令应当出自札琉科斯(zαλευκó)。——在没有确凿论据证明自己曾遭遇意外的重大损失之前,本邦人户不准出卖自己的产业。20有些律例制定的用意便在于维持各家的世传产业,防止丧失政治地位的事情发生。以琉卡岛为例,正因为这种律例遭到了漠视,所以它的政体已向过度平民(贫民)化趋近,最终会导致资产达不到,法定数额的人都被选为行政人员。然而,实施这种均产制度的地方,家庭的定额可能会偏大或偏小,因此,人们有的困于生计,25有的流于奢侈。所以,立法家不应只树立均产原则,还须制定一个适当的定额。再者,就算均产体系已将全体人民纳入其中,世事也未必从此尽善尽美。相比于财产而言,人类的欲望更需要被平均参见章五1263a24、b23、36、本章1267b1—8等节。,欲望的平均有赖于依靠法律实行有效教育。30人的欲望没有止境,而教育则是能制约人欲的唯一方法。

    然而在这方面,法勒亚恰巧可以宣称这正是自己的意思,他本来就认为,在各城邦中,财产和教育都应均等。但我们要做的还须包括了解他所说的教育所属的性质。如果向每人授以同样的课程,这是没有实益的教育均衡;同样的训诲下,人们有的在智慧德行上下功夫,有的在俗务上十分热衷,35产生同样追求俗务的性情,35有的专尚货利,有的角逐名位,有的兼好两者,而各人所接受和所发挥的却南辕北辙。另外,社会生活中的争端或城邦的内讧的原因并不只是财富的失调,名位或荣誉的不平也是一大因素。但名利两途上却有着不同的表现:民众大多数因财货的不平而吵闹,而有才能的人却憎恨名位上的过分“平等”参见卷三章九。亚里士多德认为,名位的分配应与其功能相适应:才高勋重的人位居上位,才卑功小的人位居下位。如果名位在贤愚之间进行平均分配,有才之士必定会愤懑不平。,40他们倘若受到侮辱,或者不得其位,就会因对荣誉的不满而加入革命活动,1267ɑ有句诗句荷马所著的《伊利亚特》ⅸ 319。恰好表现了这种愤慨的性情:

    “良莠不分兮贤愚同列。”

    除了像内乱这样的重大问题外,我们也得考虑平常的刑事犯罪。(一)有些犯罪的根源在于人民缺衣少食。针对这种情况,法勒亚提出了平均财产的补救方法,财产一经平均分配,便能使人人都获得生活的必需品,这样一来,迫于饥寒而产生的盗窃行为便自然会减少甚至消失。5(二)然而,衣食的缺少并不是犯罪的唯一原因。达到温饱的人还可能会为情欲所困,于是寻欢作乐以求自解烦恼,最终又触犯了刑法。(三)在社会上,不单有为了解决情欲的烦恼而陷入刑网的人,还有某些情欲可得尽情慰藉、名利可得尽情满足的人,因心中所抱的漫无边际的愿望,而去追求无穷的权威,最终在肆意纵乐中犯了罪。

    那么,究竟有什么方法可以救治这三类罪行呢?对于第一类,我们可以给予他们适当的资财和职业。10对于第二类,我们可以培养他们克己复礼的品性。至于第三类,我们想到,世间的种种欢娱都有赖于他人,所以寻欢的人们最终还是容易走上犯禁之路,如果一个人能自足于己,与世无争,那就让他在哲学的清思中实现愿望吧。世间的重大罪恶往往源自放肆而非饥寒。有些人之所以成为暴君(僭主),绝不是因为他们苦于衣食的缺乏。因此,僭主之罪极大,15所以人们并不重视那些能捕获窃衣小偷的人,却将殊荣颁发给那些能够诛杀偕主的勇士公元前514年,雅典哈谟第俄和阿里斯托盖顿曾联合刺杀僭主希巴尔沽,后来二人都死于非难。雅典人尊其为一代英雄。这一事件参见卷五章十1311a35—39(参见该节注释)。此节中,亚里士多德因均产问题涉及了“诛杀僭主”的事例,其持义跟中国的孟轲略有相同,这二人都在二千余年前以诛杀独夫作为英雄的事业,不能算作是犯上作乱。直至16世纪,古代欧洲对“弑君”和“诛杀独夫”问题的争论很多。。由此可知,法勒亚所倡议的政制的一般措施只不过能防止较轻的犯罪罢了。

    法勒亚政制还存在一点可争议的地方。这个政制中种种安排的目的都在于实现国内的安宁和人民的正常生活,然而,立法家也应该注意本国与邻邦以及外国之间的关系,安排好相关的对外防御措施亚里士多德很注重外交及国防问题,参见本卷1265a17—30;卷七章六、章十一。另外,《修辞》卷一章四也提到,政论家应熟悉国力,做好武备,明晰外务,接着再洞察和战问题的利害。。在缔造一个政府时,20立法家必须注意武备力量,但法勒亚却完全没有讲到这一点。实际上,财产问题也应包括对战时经济需求的考虑。国家在制订各家财产的平均额度时就应该考虑到:国家的经济储备不仅能满足平日在国内里保障每个公民的政治活动,还应有多余的储备满足军队应付外敌入侵时的不时之需。财产定额不可太小,否则,别说和强敌作战,就算只和一个同等或类似的城邦作战,25也将困于给养;不过,定额也不能太大,因为邻邦或强敌往往很容易觊觎那些资财富裕而武力不足以自卫的城邦。法勒亚对此并没有作出任何指示,但我们依然可以知道,财产最好尽量充分,只要不逾越某种程度,它就总是有利的。

    而定额的标准则应达到这样一个效果:在另一个较强的城邦看来,30这个城邦的财富总额不值得发动以掳掠为目的的战争,可是,这个城邦在遇到不可抗拒的战争时,即使财产不多,也足以和敌人作战。古代波斯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个故事:当波斯的奥托茀拉达底带兵围攻亚泰尔奈城时,城中的执政欧毗卢便请那位波斯将军计算,从将城邦围起来到攻破城邦所需的时间,以及在这期间他的军队所需耗费的给养。他说:“我可以接受少于这笔围攻费用的金额,35把亚泰尔奈全城完整地奉让给将军。”此故事印证上文所说的每一国家在富强贫弱的估计上,一定要使其武备与资产相适应。亚泰尔奈位于小亚细亚西北隅,与贝伽蒙城一样,是希腊殖民城市中的重镇。欧毗卢(Εβουλο)曾统治过亚索和亚泰尔奈,公元前约352年,海尔米亚(eρμεαs)继位成为僭主。此故事发生于公元前352年之前。当时奥托茀拉达底是吕第亚的波斯总督,以智勇在小亚细亚闻名(参见鲍尼兹:《索引》662b61)。公元前347年,亚里士多德在卜居亚索岛上为海尔米亚宾友,所以熟知亚泰尔奈的掌故。奥托茀拉达底听到他的话后,稍作思考便放弃了围城的计划。

    所有公民财产的平均分配固然有助于国内的安宁,但就此方面而言,利益也不一定很大。有才能的人往往感觉自己应该比一般公民多得一些,但他们却会被限制,因此,他们往往会抱怨这种制度。40实际上,这些人常常因愤懑不平而激起一国的内乱。人类的恶德源于其永无止境的贪心,1267b例如,一个永不知足的人一开始很满足自己拥有的两奥布尔津贴此处应是雅典“观剧津贴”的故事。根据普鲁塔克之《伯利克里传》(pericles,495?—429),观剧津贴产生于伯利克里时代,曾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后被取消,后来又恢复实施。依亚里士多德之《雅典政制》章二十八说,伯利克里死后,雅典民主政治开始变得混乱,粗勇的人为了培植势力,争相取媚群众。克里奥丰(cleophon)是平民派的领袖,是观剧津贴的创立者,只要公民入场观剧,便可得到两个奥布尔,几年之后,加里克拉底(callicrates)又增为三奥布尔。后来,这二人都因浪费公共财产而被处死。《雅典政制》第四十一章对出席公民大会津贴也有类似记载(参见布克:《雅典城邦经济》[boeckh,public econof athens]英译本216页以下)。

    奥布尔(óβολó),希腊小银币价值八个“铜元”(χαλκο)。在本书中,亚里士多德提到雅典史事时往往不列举地名,这就是一例。,等到他对此习以为常时,便又会希望获得更多的津贴。人类的欲望原本没有止境,许多人终生经营,为的就是填充自己的欲望。5财产的平均分配终究无法救治这种劣性的罪恶。仅有的办法便是教导大家以贪婪为诫,使高尚的人士都能知足,也使存有非分之求的卑下众生没有能力通过不轨行为获得不良收入。当然,他们也应当接受分内应得事物的公正分配,勿让他们产生怨望。

    另外,法勒亚并没有完善关于均产的制度,10他要求平均的财产仅限于土地,人们尽可在人间的其他资财,包括奴隶、牛羊、金钱以及其他种种所谓动产上致富。因此所有这些财物必须一律加以均配,或一律规定最高限额,或全部交给各家自由聚散。显然,法勒亚当初只是给小城市创立的也是只适用于为数较少的公民团体的法律制度,在他的那个社会中,工匠都是公共奴隶,没有被他的公民团体所包含在工艺不发达的小城邦中,金钱等动产不占重要地位,工匠人数少,因此法勒亚只留意到田产和农业的平均分配。

    第14章 卷(B)二 (6)

    但是,城邦规定工艺只由奴隶去做的法令只能限于公共工程这一类事业,这种法令曾经在爱庇丹诺出现过,这类措施也曾在雅典、狄奥芳托被引用过希腊各城邦经常用公共战俘和奴隶进行公共建筑及矿冶的建设等,如色诺芬:《雅典的收入》(devectigalibus)章四23所建议的,雅典城邦应供应并管理劳里翁(laurium)银矿的奴隶,以增加国库收益。狄奥多洛斯《史丛》卷十一章二十五曾记载了西西里各城都用葛洛(gelon)所俘的迎太基人和里比亚人(libyans)做奴隶,让他们干各种公共建筑的劳动。现今还未能详悉此节所举的关于管理公共奴隶的两个实例的具体内容。至于提及的狄奥芳托(Διοφανó),查斐尔称其是与德谟叙尼同时代(也就是和亚氏同时代)的雅典政治家(《德谟叙尼及其时代》,schfer,demosthenes and seine zeit,卷一11、1等节)。旭曼则认为并非如此(《希腊掌故》,schomann,gralterth,卷一365)。

    这一节,亚氏承接上文,对法勒亚把一切工匠列为奴隶的法制做出了否定,他认为,公共工程的确应由奴隶去做,但普通工艺则可由自由民进行操作。大城邦中拥有份地而兼营工商的公民的动产以金钱计算,通常也会相差悬殊,要想平均全邦贫富,就应当限制公民的田产和动产。。

    经过这些考究,法勒亚制度的利弊便已显现在人们眼前。20

    章八

    欧吕丰的儿子米利都人希朴达摩是没有从政的实际经验却创制出最优良城邦制度的第一人。他广泛涉猎各家学说,富有自然智慧和学识,25而且提出了城市的区划设计方法并对拜里厄斯港进行整齐的道路设计“欧吕丰的儿子米利都人希朴达摩”在史籍有记录的为:《希西溪辞书》中称他的父亲的名字为“欧吕庞”,福修斯《书录》(photius,bibliotheca)中称他的父亲的名字为“欧吕康”。狄奥多洛斯:《史丛》中10—7,记载希朴达摩是琐里伊(thurii)城殖民者,曾经是这个城市建立新城的设计者参看赫尔曼:《米利都人希朴达摩)(cfhermann,de hippodamo milesio)。

    在公元前480年,米利都城就已经有依几何图案建筑的街坊道路。此节涉及到的拜里厄斯港的道路建设指的是伯利克里时代的市政工程,应该出现在米利都城的市政工程以后半个世纪。希朴达摩是第一个以米利都城的先进经验著书并向雅典人介绍的人(《剑桥古史》cam-bridge ancient histv 463)。。这个人又以怪异的生平事迹闻名于当世,看见他的人有的认为他杰出,有的认为他矫揉造作,因为他平时散发垂肩并加以华丽的装饰,用粗布料做长袍,厚实温暖,无论冬夏都穿着。他设计构造的是以一万公民为度的城邦,分为三个部分(阶级),30依次是工匠,农民,武装保卫国家的战士。全邦土地同样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祠庙所有,城邦公有,私人产业。第一部分产业为境内诸神节日的庆祝和祭祀提供费用,第二部分负责武装设备开支,35第三部分则分配给各户农家。

    他认为法律也应当分为三类,分别适用于三类刑事诉讼——殴打辱骂、伤害、杀人毕达哥拉斯学派推崇“三”,可见于《说天》卷一章一268a10。曾在数论派学习的启沃岛诗人伊昂(Ⅰων),著作有《尚三论》(ριαγμιó),称一切事物分于三而合于三(可见于《哈朴克拉底雄字汇》[harpocration,lexicon])。希朴达摩和伊昂交好,因而也推崇“三”这个数字。下文1268a8,重视誓言,畏惧伪誓,也明显看出他承袭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风尚(参看《狄奥多洛》卷十章九2)。。他还建议设置独立的最高法院,它可以处理所有其他机构不能审理或判决不当的案件,依照他的设计,40要挑选若干专职长老负责组织这个法院。

    在法庭的判决方式方面,1268ɑ他也提出了一个意见,认为每个审判员在表决时不应再使用向陶罐中投卵石的程序;每个审判员应该投一块用木头做的法板,如果认定被告有罪,就应在法板上写明罪状,如果认为完全无罪,就不在法板上写任何东西,如果他认为被告的行为一部分有罪,一部分无罪,就分别写明应该量刑的部分和应该澄清的部分的结论。

    他不支持现行那种程序,5指出在上述那种边缘案件中,审判官所投的票(卵石)的结果不是完全定罪就是完全免罪,对于被告来说都是不公正的,这样,审判官自己已违背了受任审判时所作的公平正直的誓言,也就是犯了伪誓罪。除此之外,希朴达摩还对有利于邦国的各种创见或发明拟订了奖励荣誉的条例。10他也提出,所有阵亡将士的子女的生活教养的费用全都由城邦公款支付许多诠疏家曾指出,希朴达摩所拟政体中的战士阶级原来就是全部被公家给养,因此没有必要另外制定用公款给养阵亡者的儿女类似的单独规章。,他自认为这个倡议是非常新颖的,但实际上这类条例很早就被雅典参看《修昔底德》卷二46。和其他城邦颁布过了。他还认为行政人员应该由上述三部分(阶级)的民众选举,选举出的人分别管理三类公务,即一般公众事务、外邦侨民和孤儿事务。

    这些正是希朴达摩所拟政治体系中15最引人注意的地方。其中最应该受批评的是公民的三分法,工匠、农民和战士既然都被包含在公民名籍中,他们就应该全部参加城邦政治体制。但农民没有武装,工匠既没有武装又没有田地,所以如果他们参加并被编配到这种政治体制中,不如成为战士阶级的奴隶。20政府不可能所有机构都接纳这两个阶级参加;将军、内务官吏“内务(或保卫)官吏”(πολιοφλακα)与“(作战的)将军”们类似,就是指平时警备部队官员(或译为“警官”)。参看卷五1305b29。以及其他重要的职位肯定全部由持有武器的阶级担任,那些人虽然以公民名籍参加城邦体系,但不能被列入职官名籍,他们必然不会效忠于这个政体。有人或许会说战士照理应该做工农的主人而统治他们,25但必须有很多持有武器的战士,工农才会被迫服从其统治。可是,如果战士阶级的人数很多,就没必要让其他外两个阶级来参加这个体系并且使选举执政人员的权利被分享。还有,农民在城邦中到底起什么作用?我们可以承认每一个城邦都需要工匠,30他们随时随地可以凭技艺生活,在希朴达摩所拟的城邦中也不例外。

    但他所说的农民却不一样。如果战士的粮食是农民供应的,那么理所当然地要把农民纳入公民团体中,可是希朴达摩却规定公民各自拥有私有土地并且食用自己的收获。35还有那用来供养战士阶级的三分之一的公共土地也是值得怀疑的:如果这些土地由有兵器的人自己来耕种,那么战士和农夫的身份就没有什么不同了,而他们却被那位立法家分成了两个阶级。相反地,如果除了农民和战士之外还有人耕作这些公共土地,那么这个城邦就需要有第四部分(阶级),这一部分人不被包括在公民名籍这里的亚氏推论应有“另外不列入公民名籍的一部分人”,也就是奴隶,希朴达摩的原意大概就是这样。常常由奴隶耕作希腊各邦的公有田园。而关于谁应该耕种祠庙土地,亚氏没有质疑。之内,与城邦的政治机构毫不相关。另外一种可能的方式是同一安民既耕耘私有土地又耕耘公共土地。40这样一来一个人就得供养两家,凭一人劳动来获取两人的食用,1268b这是非常困难的。那么我们就会提出疑问:原先为什么要把土地划分为公私两区?为什么不让农民在分得的同一块(双份的)土地上劳作而同时供养私家和战士(公家)的粮食呢?希朴达摩在考虑所有这些问题时,思维是混乱的。

    他在司法改良方面所拟的判决手续也不是妥当的。他认为每一件控诉案中,即使原告人只提出一个简单的罪状,5审判员(陪审员)也要作出分别量罪、等级处罚的判决。这样一来,他就使审判员变成了仲裁人。因为分别量罪和等级处罚只有在仲裁法庭中才可能进行,虽然那里也有很多仲裁员,但他们可以一起讨论,经过共同商量而后确定某种恰当的罪罚;但是在一个公审法庭中,是不可能存在这样的论罪方式的,大多数城邦的法规都特别要求,在公审法庭上所有审判人员都不能够相互交流占希腊公审法庭的陪审员(“审判员”)(δικασα)的人数常常有数百人,实际上他们可被称为“投票员”,他们决狱或判定诉讼胜负是以投票(卵石或铜骰)数的多少决定的。陪审员不能提前知道当日受审的案件,进入各自的审判席位后就不能够相互交流。其程序详见于《雅典政制》第63—69章,可作为各城邦法庭的一例。。10我们可以想象出把那种论罪方式引入公审法庭后会引起的纷扰。

    譬如某一讼案,原告请求被告被处罚二十米那“米那”(μν),作重量时,大约是中国一市斤;作货币时,一百特拉赫马相当于一米那,六十米那相当于一泰伦。一银米那大约值现在的四英镑。,审判员们认为被告理应赔偿原告所受的损害,但对偿金数额却各持己见:有的断定为十米那,或是原告所要求的数更大而法官所断定者的数更小,另一审判员断定为五米那,还有一个审判员断定为四米那。这样,每个人都对原案做了分析和衡量,法庭的审判员的人数很多,15就可能产生从全数照偿到全不赔偿的许多判决。这些不同的判决将用什么方法来统一呢?另外,关于伪誓罪的议论也是不准确的,对原告一个简单而相同的申请,有时批准,有时否决是会构成伪誓罪的。20审判员对原告人索要二十米那的赔偿不予支持,并不代表判定被告完全没有处罚,他所判定的只是被告需要赔偿的实际上并不是二十米那而已。如果审判员知道被告确实没有做过需赔付二十米那的事情,却仍然判决他给付二十米那的赔偿,此时他才犯了伪誓罪。

    至于要尊敬提出创见有贡献于邦国的人们,听起来,这话是合理的,25实际上这种政策的施行却未必能带来益处。这种政策鼓励改革的同时也会引发反动,因此可能给城邦政治带来麻烦。对此我们要展开进一步的讨论。有些思想家对变革的利弊进行思考,认为有了较好的新法就要废弃旧法(祖制)也是值得怀疑的此处所说的在政治上趋于保守的思想家们不清楚指谁。阿里斯托克色诺(aristoxenus)所著《残篇》19(缪勒编:《希腊历史残篇》卷二278),指出毕达哥拉斯学派主张保留旧法,不赞成草率的变革。柏拉图所著《法律篇》769d、772a—d、《政治家篇》298e—299e,指出可随时代变革法制,但要有严格的审查,以免引起纷扰。。在守旧的人眼中,变革总是有损害的,30而且有的建议表面上是为邦国谋福利,实际目的却是破坏旧章和旧体制。依这种情况来看,希朴达摩的意见我们就不能赞成了。涉及这类问题,我们应该作出详细的说明。

    各家对这点的想法都不一致,35有时变革确实给我们带来益处,这种因变革而获得进步已屡次在其他各种学术方面被证明。例如医疗、体育及其他技术工艺,现在都早已摆脱了往日的陈规。政治如果也能算做人类的一门学术,那么也应该得到变革带来的益处。有些史实也可以为“变革是有利的”这个论点提供证明;古代的风俗习惯常是很简陋而且野蛮的,希腊人总是随身携带刀剑《修昔底德》卷一章五章六,指出希腊古时各族为了自卫都佩戴武器,无论海上还是陆地都互相劫掠。雅典进入法治时代最早,禁止盗贼,因而在平日民众可以不带刀剑。,40他们都是用财物互相购买新娘以成婚《希罗多德》v6,记载色雷基人(thraciaus)可以卖买妇女成婚配。。至今还有古代习俗荒谬的野蛮遗迹在某些地方存在着。1269ɑ例如,在库梅库梅(κμη)为地名,另见卷五1305a1;此处大概指意大利的库迈(κμαη,(周伊特译本)凭人证定杀人罪不避亲属之事发生于古希腊城邦,今所得哥尔汀碑志中可见类似条例(参看比歇勒和齐特耳曼的《哥尔汀法律》[bucheler and zitelmann,das re-cht von gortyn]76—77页)。

    第15章 卷(B)二 (7)

    日耳曼古俗也有类似的习惯。此节从法制说到了比较原始的礼俗。在政治研究方面,亚里士多德除收集过希腊各邦的“政制”(Πoλιεα)外,还编录了野蛮民族的“风俗”(voμμα)。,有一条关于杀人罪的刑法,只要控告者有近亲作为证人,被告就可以被判定为犯有重罪。人类一般都选择好的事物遵从,不完全沿袭父亲的传统,专守祖辈的旧制。我们了解的原始人类,不论他是“土生居民”还是“某次灾劫的遗民”古希腊有两种人类起源说,(一)“土生居民”(γηγενε),见宾达尔诗的《尼米亚节颂》(pindar,nemeonicae)vi 1;希西沃图的《作业和时令》108。古哲学家阿那克西曼德对此也认同。欧里庇得的剧本《伊昂》(ion)482,提到伊昂犹坚执“大地为人类之母”的说法。

    (二)柏拉图的《法律篇》676、781、《蒂迈欧篇》22等推测人类已存在了千万年,今后还要存在千万年;或者无始无终,但时兴时衰。亚里士多德也说世界和人类都是从来就有的,也将永恒存在。这与以当今人类“出于某次(前次)劫难的遗民”(εκΦθορs ινòs σθησαν)的说法一致。亚里士多德认为劫难可能是洪水或大旱(《气象学》卷一章十四)。亚里士多德兼有两种说法;《生殖》卷三章十一762b28,并说研究“土生”这一说法非常必要,但他更偏重于“灾劫说”。,5一般可理解为类似于时下偶然遇见的愚蠢民族的情况,流传在原始“土人”间的故事确实是很愚昧的。如果一定要把守旧安常看成是珍贵的,就显得荒唐了。许多原始的习俗(不成文规律)必须废止或修改,而且以后所拟的成文规律也要随时代变化。10在政治方面,与其他学科一样,不可能每一条通例的编写都能做到精确、豪无遗漏:用普遍词汇所记录的每一个成文规定不可能完全概括人们千差万别的行为。初期的法令律例都不很周详而又模糊,必须根据人类无数的个别经验进行日新月异的变革。

    但即使对法律在何种境况、什么时候需要变革的道理熟谙于心,我们仍要对另一论点加以注意:15变革确实是一件值得慎重考虑的大事。如果人们习惯了草率的变革,这不是社会的幸福。要是变革不得到较大的利益,那么我们还是姑且沿袭法律和政府方面所包含的一些缺点,一旦改弦更张,法律和政府的威信就会降低。这样,变革所得的利益就不足以抵偿改弦更张所带来的损失。上述政治和其他技艺间的类比上文1268b34。20并不完全一致;对法律的变革与对技艺的变革大不相同。法律之所以能够得到遵守,都是依赖民众的服从,而只有长期的培养才能养成民众遵守法律的习性,如果轻易地对各种法制作出废止修改,则民众守法的习性必然会减弱,法律的威信也就随之削弱了。在变革法律这个问题上还存在另一些疑难,25即使我们承认了法律需要实行变革,也必须研究是在全部法律和政体制度上进行全面变革还是局部变革,还有变革是要任何有志革新的人来操作还是只能由某些人来处理。这些论点的选择都是很重要的,我们暂且不详谈,日后会另有适当的评议但这些论题,本书后面也没有说。。

    章九本卷的前八章评述前贤所拟定的模范政制,后四章评论历史上具有较为完备、治理较为良好的规模的各邦政体。全卷行文夹叙夹议,目的在于探明过去的利弊得失,来为自己拟订理想城邦提前安排。

    在探讨拉栖第蒙(斯巴达)“拉栖第蒙”是“拉根尼”境内的主城,城市地区也称为“斯巴达”。斯巴达人凭勇敢直率的性格闻名于世,后世常常把斯巴达人总称为拉根尼人。本书在同一章内常常先用“拉栖第蒙”字样,然后再用“拉根尼”字样;此例也见于《雅典政制》的章十九等。和克里特的政制,或者应说探讨任何城邦的政制时,应该关注两个论点:30第一,与最好的(模范)政制相比,它们的全部法律到底是良法还是恶法;第二,各种实际设施是否遵守原先立法的纲领,是否与建国时的宗旨一致。几乎所有的思想家都承认,在一个政治昌明的城邦中,大家必须都有“空余时间”,不能因为日常生活需要而终身忙碌不停,但要如何做才能使大众有这样的空余时间,35这是一个难题。帖撒利亚的卑奈斯太制度就是能获得空余时间的一个方式,但那些农奴时常对他们有空余时间的主人进行反抗;同样地,赫卢太(农奴)也时刻等待着拉根尼(斯巴达)人的挑衅,他们好像是潜伏在丛莽中的一支军队,一旦遇到机会,就马上出击(起义)。

    可是在克里特,40这样的事情到现在都没有发生过。克里特之所以不发生农奴(贝里俄季)的叛乱也许是因为这个岛的邻邦虽然与它敌对,但各邦拥有自己的农奴,他们从没有在战争中同克里特的农奴联系,1269b并与之约定共同攻打克里特人克里特岛农奴称为“贝里俄季”(περοικο)(“边区居民”),依《斯特累波》中706页,称克里特农奴不反叛的原因是“阿福米鸟太”(óμιοαι),参看1264a21、1272b18。。但拉根尼的邻邦们,如阿尔哥斯人、麦西尼亚人、阿卡地亚人则都是它的敌人,这就是赫卢太农奴时常叛乱(起义)的根本原因阿卡地亚是伯罗奔尼撒半岛的山岳地区(1261a29注)。麦西尼亚常常遭遇斯巴达人侵掠,斯巴达农奴中麦西尼亚人最多,两邦成为世仇。阿尔哥斯城是与斯巴达相邻的大邦。荷马的《伊利亚特》(ⅸ 141)称作“阿卡地亚的阿尔哥斯,以别于帖撒利亚的阿尔哥斯,后一阿尔哥斯,《伊利亚特》(ii 681)称作贝拉斯季的阿尔哥斯。阿尔哥斯作为地名泛指伯罗奔尼撒和帖撒利亚的各邦。

    依此节亚氏的语意,似乎说阿尔哥斯等三邦与克里特的邻邦不同,均无农奴,所以可煽动并联系斯巴达农奴,联合攻打斯巴达。但卷五章三1303a8,说到阿尔哥斯时,指出该邦也有农奴。阿尔哥斯的“巨姆奈底”(γυμνηs)与“边区居民”(参看《苏校》二版1518注)相似。《希罗多德》的vi 83,也记有阿尔哥斯奴隶起义的记述。。帖撒利亚的例子也是这样,5在帖撒利亚遇袭,即阿卡地亚人、贝尔雷比人、马格尼西亚人入侵时,当地就会发生帖撒利亚农奴的叛乱(起义)。再者,即使邦国没有患难,管理农奴原本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管理农奴们的手段很难平衡:如果太过宽厚不加鞭笞,他们就更加恣肆,渐渐产生同主人平等的想法;10如果惩罚得过于严酷,又必然激起群愤而联合谋害主人。这表明了仅凭赫卢太(农奴)制度为统治者公民们谋求安逸的城邦是很难建构成最好的、安稳的政治组织。

    拉栖第蒙政体制度另一个应该受到非议的地方是纵容妇女。实际上,斯巴达妇女的放肆是与斯巴达立法的初衷相违背的,并对全邦公众的幸福有害。15正如同由夫妇两人组合成为家庭一样,城邦也可被看做人数非常相近的男人和女人两部分组合而成的。所以,无论在哪个政体中,如果妇女的地位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就相当于一半的公民团体缺少管理了。这正如斯巴达的境况。20当初立法家制订斯巴达法律的目的是使全邦公民都能奋发向上,可以说,他的愿望实现了一半,这样的品性确实已见于斯巴达男子的身上。但他完全疏忽了妇女,于是她们一直放荡不羁,奢侈地生活欧里庇得的剧本《安得洛米达》(andromeda)575中同样指责了斯巴达妇女的放荡。柏拉图的《理想国》548b,指出斯巴达妇女奢侈;但《法律篇)806a,则说斯巴达妇女治家育儿很能干。。这种政体必然导致崇尚财富的结果,尤其是那些听信妇女而被她们操纵的公民,表现得更加明显。

    只要是富有军人气息而且好战的种族常常会出现这些情况,25也只有克尔得族克尔得族在古希腊人那里泛指伊斯得罗河(istros,今多瑙河)上游的“北方”民族,与日耳曼等地区的各部落混说(参看《尼伦》,卷三1115b26、《气象》卷一350a36)。日耳曼民族喜爱战争,但妇女无失德的,见于《雅典那俄》603a、《斯特累波》iv199等书。和那些公开承认同性恋爱的民族算是例外对男色无戒的民族,也可能指野蛮民族,或是指克里特人(1272a24)和卡尔基人(《亚氏残篇》九三1492b22),或者本节所提的忒拜(提佛)人。,但这两个民族中妇女失德的现象也是少见的。古代神话家运用智慧,把阿雷(战神)和阿芙洛第戒(爱神)配成一对将战神和爱神配成一对可参照卢克莱修的《物性论》(lucretius,de rerum natura)卷一31—40。

    希腊古诗,如希西沃图的《神谱》933、宾达尔的《璧西亚节颂》(pythionikae)iv 155、埃斯契卢的剧本《反忒拜七英雄》(aeschylus,septc theb),都两神并举。,其用心意味深长。历史事实向我们证明,一切好战的民族基本都好色,30无论是女色还是男色。拉根尼人因为对女色的爱好,使邦内的许多权力在他们国家鼎盛的时代都落入了妇女手中。妇女统治了执政者或者妇女实际掌握了政权,这二者有分别吗?都是一样的结果。妇女的影响产生多方面的效果。就勇敢而言,这本是属于善战民族特有的气质,35在妇女的日常生活中并不需要,结果斯巴达原有的丈夫气一度被妇女气抵消了,从而造成了最恶劣的结果。当被忒拜人侵掠时,斯巴达妇女远不如其他邦的妇女,她们十分慌张,40斯巴达男子们受到了比敌军的袭击更为严重的来自妇女的纷扰见于色诺芬的《希腊史》(hellenica)卷六章五28;普鲁塔克的阿偈雪劳传》(agesilaus)31。斯巴达鼎盛时,都在敌国境内进行战争,妇女不习惯见到战斗,当忒拜军入侵时,就慌张失措,扰乱军心。

    第16章 卷(B)二 (8)

    在拉根尼,妇女的放纵由来已久,我们可以追溯这些渊源。1270ɑ他们先后同阿尔哥斯人、麦西尼亚人和阿卡地亚人作战,男子们长年出征。他们本就是健儿,加上一生的战斗,在军队中养成了很多良好(服从)的德性。他们在战争结束回乡后,有着休闲的愿望,因而对立法家本章所提斯巴达的“立法家”(创制者),有人说指莱喀古士,有人说指色奥庞波(1270b19)此处应为前者。按此说法,莱喀古士应在第一次麦西尼亚战争后,即公元前723年后创制斯巴达律(“口传约章”pραι)。但1271b25亚氏说莱喀古士是斯巴达王子嘉里劳(χαρλαυ)的师保,那么依一般编年应该在公元前880年前后(参看普鲁塔克:《莱喀古士传》14)。的安排欣然接受。5但那些居家的妇女们却并未在战争期间养成相同的守法精神。据说,莱喀古士也曾经想过让妇女受法律的约束,但因为她们联合起来反对,不得不放弃了这个想法参照柏拉图的《法律篇》780b、781a。。从中可以看出,斯巴达妇女的失德是咎由自取的。我们现在再现这些经过,仅仅为了说明一件事情的是非,并不想深究谁要为这种错误负责。10

    前面谈过,纵容妇女不仅直接养成了她们放纵的习性,以致危害到全邦的政治结构,而且又间接养成了她们的贪婪的恶德。因此我们必须在这里评论一下拉栖第蒙贫富不均的问题。15在那里,有的人家产十分巨大,有的人却十分寒酸,于是少数人慢慢把土地兼并了。斯巴达的法制在这方面是有缺陷的。立法者很好地规定了每个公民所有的土地都不得作任何买卖,但他却允许每个人以自己的意愿将财产转赠任何人。时间久了之后,全邦的财产就会变得不均,20正与自由兼并的结果一样。事实上少数家族和一些妇女占有了全邦五分之二的土地。女子继承遗产在斯巴达常见,而且当地奁赠的习俗非常盛行,她们自然成了邦内的大富翁。实际上奁赠并不是良法,最好是没有陪嫁,25如果一定要有的话,也应只是少数或某些适当的财物。

    在斯巴达的法制下,公民可把继承产业的女儿嫁给任何男子,无论贫富;如果在公民死前女儿还没有出嫁,他也没有明确的遗嘱,这个女儿也可以被她的合法保护人嫁给他所选中的任何男子30依照斯巴达的制度,父亲是以个人意志在子女中分配遗产的,也以个人意志为女儿选婿。因此富家女常常嫁进富家,富家由于奁赠变得更富,贫家很难与富家婚配,或者因为陪嫁变得更贫。雅典法规定继承财产的女儿必须在近亲间选择配偶,依长幼亲疏选婿,不得随便嫁给没有关系的男子。克里特的制度则规定,奁赠不得超过儿子们继承财产的半数。斯巴达有盛奁的习俗,于是常使本家族产生丧失财产的忧虑,不利于男子继承财产。国人因此重生女轻生男。再者,斯巴达律无法支付公共会餐费用的人会被取消公民资格,穷困的男子大多因此失去籍贯。亚里士多德认为斯巴达户籍中军籍衰减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它(参看《纽校》1326—330注释)。

    在莱喀古士立法初期,斯巴达的全邦共有九千户,分地九千份,两世纪后,到公元前6世纪间,份地数仍维持原记载,后来的两世纪兼并速度变快,至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时,只剩一千五百户的公民-战士拥有田产了。。这种法制所引发的后果是:拉根尼全境原来可以维持有一千五百骑兵和三万重装步兵同上文1265a15说的希腊各城邦的面积都不够供养五千“闲人”之语不一致。,但到了近代指上文1269b38忒拜人入侵时期,即公元前369—362年间。,它全部承担战事的公民数却已经不够一千人了。历史证明了斯巴达的财产制度是不恰当的对于斯巴达的衰落原因,希腊的历史学家有两说法:一说认为色诺芬等论斯巴达人不遵守莱喀古士的旧制,于是日渐贫弱散漫。另一说法是旧制原本就有缺陷。亚里士多德虽然对莱喀古士很尊重,但他也认为莱喀古士的财产制度、苛待赫卢太(农奴)以及轻视妇女教育等策略不妥当。

    普鲁塔克的《阿季斯传》(agis)5,谈到斯巴达妇女以父意取得奁赠,源于公元前第四世纪的监察爱庇太第(epitadeus),并不是莱喀古士旧制。《莱喀占士传》28,又说莱喀古士也没有创立虐待农奴的“挞伐队”,第十四章更明确说亚里士多德所说斯巴达妇女因为莱喀古士初制疏漏而失德是不实的。普鲁塔克的伪书《拉根尼制度》42,说斯巴达因为违背成法衰落。普鲁塔克似乎已见到原始的两类史实和史论,在上述各篇中想要替莱喀古士辩护来摆脱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这书中对他的非难。,这个城邦竟然一度战败,以致不能重振昔日威风。

    35男子的缺乏是斯巴达衰废的原因。传说古代的斯巴达列王常常把公民名籍授给外来人,所以即使城邦长期经历战争,也感觉不到人口的短缺,据说某些时期的公民数甚至超过一万人。我们可以不就这一记载的真实性进行议论,但它并不是好方法,与其对户口数额加以维持,1270b不如努力对公民间的财产加以平衡。可是,斯巴达的立法者为了族类繁衍,提倡生育,曾经订立制度:有三个儿子的父亲免服兵役,如果生了四个儿子就免除城邦的一切负担。实际上,提倡增殖的律令对平衡财产起了不利作用,多子的人家分到的田地更小,这一情况必然使许多公民日益陷于贫困。

    贫富差距问题也与所谓的监察会议(监察院)5制度的缺点相关。拉栖第蒙监察官有权决定城邦的重要事务,但他们是在全体平民中选任的,当选这个职务的人常常是很贫困的,10他们因为急需钱财而容易收受贿赂。这种情形在历史上是很常见的。近代,以安德罗斯岛事件安德罗斯岛事件(如ν οs aνδροι),也被周伊特解称为“有关安德罗斯人的事件”,被纽曼解称“安德罗斯岛事件”。据说公元前333年,亚历山大远征军战败于基利季亚(cilicia),波斯舰队前往安德罗斯岛和拉根尼附近的雪弗诺(siphnos),希腊各城邦打算联合起来共同攻打马其顿军队,对亚历山大的统治进行反抗。还据说当时斯巴达某些监察官受贿私通情报。但在现有的希腊史籍中,没有发现任何对于这种推测的佐证(参看格洛忒:《希腊史》[grot,histof greece]卷十二157页和注)。

    耶格尔的《亚里士多德》(jaeger,aristotle)300页以下,指出《政治学》卷二同卷七卷八相似,都没有完全抛开柏拉图的玄想的影响,认为它们是亚里士多德中年刚离开雅典时在亚索岛上所作。依此节和下章1272b22相关史实而言,则应该是晚年在雅典所作。为例,监察院的某些监察官因为受贿,竟然参与阴谋,祸害本邦。这个重要机构还有另一个缺点,就是权力过大、专断职务,即使是国王也必须受它限制。因为监察院僭取的权力日益扩大,城邦原本的政体包括王室日趋颓废。于是拉栖第蒙也由贵族(勋阀)15政治变成民主(贫民)政治了。但这里也必须承认,监察制度也确实对团结公民团体、维持宪政起到了作用。平民参加城邦重大事件的机会均等了,大众也心满意足。姑且不论这种效果是由于立法的影响还是由于事势的变迁,它总是对斯巴达政治有益的。

    一种政体如果想长治久安,必须使全邦各部分(各阶级)20的人民都有意愿让它存在和延续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以人民的“意愿”为政治组织的基础:任何政体的建立一定要有全体或者大多数人的支持,而保持稳定则一定要有大多数人的拥护。参照卷四章九1294b38、章十二1296b15、卷五章九1309b14—17。,而在斯巴达,各个部分都是具备这种意愿的:两王在这种政体所给予的光荣中得到满足,勋阀贵族欣然于长老院能够表达各人的意见,各人能以他的才能德行而被选任为长老;而对于平民大众来说,每个人都有机会被选为监察,所以他们满意于这一监察制度,也拥护这一政体斯巴达在经济上落后于雅典等城市,工商业一向不发达,一直以农业为主,全邦由五个农业行政区组成,氏族和王室维持着大且久的势力。莱喀古士所拟的斯巴达政制大体如下:亚季族(agidae)和欧里滂族(euripontidae)各自有一王,“两王”一起作为祀典的主祭,对氏族内部案件进行裁决。

    战时则以一王作为军队将领,出征四方。长老院(γερουσα)由两王以及28个长老组成,对全邦政务进行管理,长老由“公民大会”(ππλαι)在各族具有才能德行的人中选任。“监察院”(φορεα)共监察5人,对两王和全部军政人员的一切行为监督,在全体公民中由公民大会选任。每月举办一次公民大会;公民大会决定着和战大计等军国重要事务。但依卷七1313a26,不是莱喀古士创制监察制度的,本章19行的立法家指的应是“色奥庞波”。。每个公民都有权利被选举担任公职,此举无疑是正确的,但现行的选举方式很幼稚。再者,监察官虽是平民,30却有权力对军政大事进行决断,这就不应该像他们现在那样以私意随便作出决定,而应对一切案件依法律上成文规定谨慎处理。另外,监察官的生活也与斯巴达政体的基本精神不相符,对于他们采取了放任他们一切的做法。但是斯巴达律却对其他公民的生活约束得非常严格,这又走向另一个极端,以致许多人无法忍受那些严酷的束缚,私下寻取肉欲的欢乐。35

    长老院(长老会议)的组织同样存在缺点,如果长老们都是端正的人而且通过锻炼有了男子的才德,这当然有益于城邦的组织。但即使有足够多的善人一起执政,我们也不能轻易确立长老应该像现行制度一样成为终身职位。才德就像身体一样,40会随着年龄而逐渐衰弱。况且,当选为长老的人实际的才德未必与立法者的本意相符,1271ɑ因此长老院不算是一个完美的机构。根据历史,大家得知受任为长老的人们在处理公务时总有徇私舞弊的现象,所以应该设置另外的机构监督他们。在斯巴达,还是存在这种监察制度的。5监察官有权对一切行政人员的行为进行检查。可是,那样的监察官们被授予这样特殊的权力,似乎显得太过分了,而且所拟的检查方式用到长老们身上也不完全适当。长老的选举方式也有缺点。复选的手续是幼稚的,以“幼稚”的字样评论选举方式可见于1270b28。本书内对“幼稚”的实况没有说明。

    依柏拉图的《法律篇》690c、692a,斯巴达监察官的复选以“拈阄”的方式,柏拉图将它类比于占卜,只要是初选合格,运气好的是被神保佑者,就接受这一要职,只要是运气不好而没有抓到阄的,就仍旧是被统治的民众(参照《苏校》二版第324注;又赫尔曼的《希腊掌故》[hermann,grantiq]卷一247页)。依普鲁塔克的《吕桑德传》(lysander)26,说斯巴达公民大会初选的长老数量比定额多。初选合格者依次被引人大会,群众为之欢呼鼓掌,监选人以声音的大小,抉择(复选)长老。

    第17章 卷(B)二 (9)

    以“拈阄”和“采声”的方式进行“复选”,也许就是亚里士多德说的斯巴达“选举制度”中的“幼稚”程序。但伊索格拉底的《泛雅典娜节讲词》(panathenaicus)154;朴吕波的《史记》vi 10说斯巴达选举手续和此不一样(参照《苏校》二版第333注)。而且每一个希望成为长老的人,都必须奔走说服选举人。我们认为,10公职就应选拔贤能,不论他是否愿意担任这种职位。立法者当初订立竞选制度的目的应当是鼓励人们施展各自的抱负,培养大家以为公共服务为荣的意识,如果没有鼓励,可能没有一个有才德的人愿意投身于公众事业。可是,这同时也促生了野心(好名)和贪婪(嗜利)的性情,15意外地把人们引向种种罪恶了。

    我们将对君主政体的一般问题以及王室对于各城邦的利害另作评论见卷三,十四—十七章。。但是,如果各城邦已确立了君主政体,王位要采取斯巴达现行的世袭方式是不适宜的,每一新王都应该根据他的品行,经人民的推举后才能继承王位拉栖第蒙的两王来自赫拉克里亚族的两大宗支,都是由长子世袭王位。依普鲁塔克的《吕桑德传》30,和《拉根尼嘉言汇录》(apophthegmata lac)229e,公元前第五第四世纪间海军统帅吕桑德曾提出废除王位世袭制,变为以才德选任制。亚氏此节和此议一致。。从现行制度上看,当初的立法者也清楚地知道不能保证每个君王都能磊落正直所以在订立的监察制度中,20监督范围也包括王室。而且斯巴达人在君王出使(访问)列邦时,25他们也会把与君主意见不一致的人纳入使团中在和战之际,斯巴达的两王或者两王之一常由公民大会或长老会议授命,负责对外邦访问,争取国土和缔结盟约,一般监察官和他同行。依赫尔曼的《希腊掌故》卷一250解释,两王以将军身份领兵出征时,按规定应有两监察随行。监察官就是所说的“与君主意见不一致的人”。。一般人也认为两王并立的制度是立法者意图利用两者的对峙来保证斯巴达政体的平衡。

    被叫做“菲第希亚”(φδιια)的会餐制度,最初的安排也是值得怀疑的。这种集会的花销,如果按克里特的规定参看1272a13—21。,30应该由公款支付;但在拉根尼,不管那里的公民是否贫困,能否负担会餐费用,仍旧规定了每个人应缴的金额加。这样产生的结果是违背会餐本意的。会餐原本是平民化的方式,但依那里的规定开展时,结果却恰恰相反,穷人无法进入食堂。可是,按照斯巴达的传统,35没有进入食堂的人们是不能享有任何宪法上的权利的。

    人们也曾指责过海军统帅的问题,他们的批评是有道理的。因此常常引起内讧。原本斯巴达的两王同时还是终身的陆军统帅,这里更有海军统帅与之对峙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吕桑德为斯巴达海军统帅时,有和王室相对峙的形势(参看卷五1301b19、1306b33)。。这样我们就可以说在两个王室之外又出现一个王室了。40

    斯巴达立法创制的初衷是值得怀疑的,1271b柏拉图的《法律篇》柏拉图的《法律篇》卷一625e、630。就对此进行了批评。整个体系的目的是培养一种品德——战斗的(军人的)品德,以此为战争中取得胜利树立霸权提供保障。所以,只要不断有战争,斯巴达的权威就仍然占据优势,但在已经取得胜利,正要开拓疆土,规划新版图时,他们又突然衰落了参照卷七1334a6。此节提出斯巴达人衰落的原因是缺乏和平经营的教化和政治才能,比上文(1270a33)提出人口减少的原因更有深度。

    与埃福罗的《世界史》67(缪勒编《希腊历史残篇》卷一254)论忒拜的暴兴速亡的原因是一致的。。他们拘泥于和平时期的生活和性情,5不知道利用空闲时间谋求长治久安,让大家共享太平;他们经受完全属于军事性质的锻炼,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才能。他们还有另一个严重错误。他们深知人生所希望的众善(事物)“人生所希望的众善(事物)”是健康的身体、美好的灵魂和身外的如足够生活、享乐的财富与声望。参看卷七1323a21—38、《尼伦》卷九1168b16以下。,应该以善德谋求,不能以恶行掠夺。这种以“善德”谋求“众善”(事物)10的认识本是正当的,但他们又认为这些善物(事物)比善德为更加重要,这就错的了。

    斯巴达也没有良好的公共财政,因为邦国总是忙于战事,导致库藏空虚,也不能征上足额的税课。因为大部分田地被斯巴达公民执掌普鲁塔克的《莱喀古士传》8,莱喀古士进行的斯巴达土地区划分中,斯巴达公民拥有九千份,“贝里俄季”(“边区居民”)有三万份。后来由于富室兼并,大部分土地被斯巴达公民占据。公民占有土地纳赋又比农奴少,国库(仓廪)日渐空虚。亚季斯(agis)执政时重新划分土地,分四千五百份给斯巴达公民,一万五千份给服过兵役的贝里俄季(《亚季斯传》8)。,15但他们没有人积极输纳国赋。斯巴达律产生的后果常常在立法者的意料之外:城邦日渐贫困而私人却日趋贪婪。

    以上就是拉栖第蒙政体的概况,关于其中重要的缺点我均已作了阐释。

    章十20

    克里特政制和拉栖第蒙相似,但大致来讲,它还不如拉栖第蒙政制精详,只有其中一两点能与之相比拟。史传确曾记载,拉根尼(斯巴达)律可能出自克里特律。任何制度,一般总是先前的比较粗疏,后起的相对而言更加周到。据说,辞去嘉里劳王的师保职务后的莱喀古士曾出国周游,并在克里特岛居留了许多年。岛上有个名叫吕克托的城市,25原来曾是斯巴达人的殖民地。因此,斯巴达人经常来访克里特岛,莱喀古士也到过这里希腊杜里族是克里特岛的主要城市,岛上的邦国政体大致相同,因此又统称为“克里特政制”(1271b20)。

    《希罗多德》i 65说斯巴达莱喀古士法制出自克里特岛。柏拉图的《理想国》544c、574a中,将克里特和斯巴达政体统称为“勋阀政体”(timocracy)。朴吕波在《史记》vi45中,引用色诺芬、埃福罗、加里斯叙尼(callisthenes)等人旧传,也认为二者的法制十分相似。《斯特累波》x417(481页)引用了埃福罗的《世界史》,称米诺斯王故都克诺索斯(kνoo)在战争后被摧毁,哥尔汀和吕克托这两座城市取代其兴建起来。约在公元前第11至10世纪间,杜里族的领袖阿尔萨米尼(althaemenes)在克里特岛拓殖吕克托城上采取了各种旧邦遗制,建立了颇为古朴的法度。公元前第9世纪间,对吕克托殖民有族谊的莱喀古士南游克里特,深刻地学习了哥尔汀和吕克托等典章。归国后,他创立了以克里特政制为蓝本的斯巴达律,。。起初,移民到达吕克托后,采用了当地居民的政治制度。据说,当地的法制是从远古的米诺斯王时代流传下来的。直到现在,30那里的斯巴达人仍旧沿用全部旧法对岛上的贝里俄季(农奴)进行管理。

    既然提到了米诺斯,那就得顺便说明一下,这个岛拥有绝佳的地理位置,其自然地形具有优异的构造克里特岛全长250公里,广12至60公里,海岸崎岖,多港湾。它位于欧亚非三洲之间,便于到东地中海各岛和亚洲滨海城市的航运。岛上耕地、矿冶和牧场错落于山间,人民过着富裕的生活。比起希腊半岛,此地的居民更早开始开化和称霸。此节中,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克里特岛地理,大概出自埃福罗的《世界史》(公元前第4世纪中叶所作)(参见《斯特累波》x 47[476页]和缪勒编的《希腊历史残篇》卷一249)。

    米诺斯王,参见古希腊神话。《修昔底德》卷一4,说他是第一个建立希腊海军的人,他铲除了海盗,在克拉得群岛上建立了霸国。根据近代考古学家,如亚塞尔·伊凡斯(arthur evans))的考订,纪元前第15世纪是米诺斯王朝和克里特文明的盛世时期,是奴隶制农奴王国,国家中,除了豆、麦、油、酒、牛、羊等农牧产品外,还有麻毛衣服、彩陶、金银制器皿、四轮牛车、海上货船等。国家的货币是金银铜条。线形文字是流行文字,常被刻划在黏土片上,并烧成陶简。人民崇拜牡牛。米诺斯王室兼任判官、将军和祭司三职。

    ,这一切看上去就像上天有意安排的一样,它理应成为希腊世界中的霸国。克里特雄踞着大海“全海”(πση… θαλσση),也译作“大海”,实际上指的是东地中海,即爱琴海,古希腊人也称之为为“希腊海”。,全岛的沿海地带密布着希腊移民建立的城市。岛屿的西边不远处就是伯罗奔尼撒半岛,35岛屿的东面接近亚细亚洲(西南)角上(克尼杜附近)的特里奥滨海岬和罗得岛。以上这些优越的地理位置是米诺斯王成功建立其海上王国的基础。他征服过许多邻近的岛屿,并派大量人口到另外一些岛屿进行拓殖,他还远征至西西里岛,最后在西西里的加米可附近逝世。40

    克里特的一般体制可比拟于拉根尼体制。克里特岛上的“边地住户”(贝里俄季)1272ɑ相当于为拉根尼人耕田的赫卢太。这两个城邦都有会餐规定,斯巴达古称会餐为“安得赖亚”(νδρεα),与现行的名目“菲第希亚”(φδιια)有所不同,现今的克里特人则依然称会餐为“安得赖亚”,由此可见,拉根尼的会餐实际上仿自自克里特。另外,两邦也有相似的政治组织:斯巴达的埃伏尔(ο οροι)卷五1313a25称,埃伏尔(监察)制度是色奥庞波建立的。根据此节文义可知,这应当是莱喀古士所采取的克里特旧制。

    但下文却说,“哥斯谟”统率军队,则其职权实际上并不同于斯巴达的埃伏尔(参见特里培尔所著的《斯巴达政制史研究》[trieher,forschungen zurspartanischen verfassungsgeschiebte]90页注)。5与克里特的所谓“哥斯谟”(κóσμοιs)相似,唯一的差别是,埃伏尔共5人,而哥斯谟共10人。克里特的所谓“布利”(ο βουλν,议事人员)则类似斯巴达长老那样的执政人员——“葛罗希”(ο γρονεs,长老)。古时候的克里特和拉根尼一样也有一个王室,10不过后来被废黜了,军队则归哥斯谟统率。克里特公民也都需要全体出席公民大会,但他们的权利仅限于通过哥斯漠和执政人员已然议定好的案件。

    第18章 卷(B)二 (10)

    克里特的会餐制度要比拉根尼的更胜一筹。拉根尼的公民每人都应缴纳一份会餐费用,15否则便如之前所说参见1271a35。,他的公民资格将会被取消。而克里特在这方面的安排则较有利于平民。它要求将公地上的一切收获和畜产及贝里俄季(农奴)所缴纳的实物地租完全储存到公仓中,一部分用于祀神和各种社会事业,20另一部分用于会餐,这样一来,所有男女和儿童都能吃到公粮翁肯所著《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讲稿》(oncken,die staatslehre des aristoteles)2,394页认为,此节的内容不同于柏拉图所著的《法律篇》780e中提到的内容——克里特和斯巴达会餐,后者说妇女儿童都不参加。这里的意思可能是,克里特拨给各户足供男子参与会餐及其妻女在家的食用的公粮。。克里特的会餐制度还包含了许多为公众节约粮食的聪明办法,以及鼓励男女分房居住的规则,防止家庭生育过多的子女。同时,制度还放任男子间的同性恋爱,当然,这种放任到底是好是坏,只能等以后有机会时再论述了。25

    综上所述可知,克里特人在会餐上的安排确实比较优越。然而,在另一些事例上,他们却做出相反的表现,克里特的哥斯漠比斯巴达的埃伏尔更加恶劣。与埃伏尔相似,哥斯漠也将人选(不作正当的资格限制)寄希望于命运上参见上文1271a11注。,而它却并不具备埃伏尔制度对整个政治结构所发挥的那种有利作用。由于拉根尼的每一个公民都有作为埃伏尔的被选举权,30全邦的人都有担当最高职位的机会,因此,整个政体参见1270b25。都将受到大众意志的拥护。

    而在克里特,哥斯谟的被选举人有宗族的严格限制,并非人人都可当选,而且长老院(布利)的长老(参议)人选还必须限制在曾经受任为哥斯谟的人当中。克里特长老院组织的令人非议的地方有点像拉栖第蒙的长老院参见1270b37—1271a18。:没有生活拘束,35也没有任期限制,只要当选上便可就成为终身职务。然而这些都是他们不应有的特权。同时,他们往往只凭私意决定事务,不会依照规定办事,这就可能导致政治上的争执,给邦国带来祸患。不过,当地民众虽被摒弃在外,却未曾对哥斯谟这个组织有所抱怨。当然,这并非是说哥斯谟十分完善,大家已对它很满意。40哥斯谟之所以与埃伏尔有所不同,是因为在这个机构中相当程度地隔绝外界的引诱,没有借以营私受贿的事。1272b

    克里特人用十分古怪的办法去补救哥斯谟的缺憾,这些办法与其说是宪政的法度,倒不如说是门阀的操纵。经常会有一些政治宗派集团在克里特发生叛乱,有时是某几个哥斯谟私相联络,5有时是另外一些非当权的人物暗中结合,它们企图推翻另一些哥斯谟或整个哥斯谟组织。在任期未满之前,哥斯谟是允许自行辞职的。也有法律规定了如何制裁哥斯谟,毕竟不遵循法律而让某些人逞其私意的行为会成为邦国的祸患。更恶劣的是,有些跋扈贵族不服哥斯谟对自己的裁判时,反而宣布停止该哥斯谟的职权。这些事例说明,10虽然克里特的体制包含了些许宪政因素,但实际上这还只是一种“门阀政治”(δυνασεα)“僭政”( υρανν),指经僭越而变坏的王制(一长政体)(卷四1293b29)。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是最恶劣的政体:僭主凭个人意志行事,破坏法纪。勋阀或寡头政体(少数制)经劣变后导致僭越,便会出现“门阀政治”(寡头僭政)(1292b9)。在克里特,少数“权贵”(δυν οι)结成“宗派集团”世代把持国政。极端平民政体(多数制)也能蜕化变质,亚里士多德认为,如果多数人相结合,而作违反法度的政治控制,也应是僭越(1298a31)。

    柏拉图所著的《法律篇》680a中称系族长(δυνασ εα,酋长)世代相袭的王权,也可译为“王朝”(patriarchal kingship),不过这不同于本书所取的含义。。克里特的贵族向来热衷于私斗,常常勾结同党,分门别派,聚集民众作为门派的羽翼,拥立一人为首领,这样一来,一邦之内就像包含了几个经常互相争吵,甚至打仗的王朝。其实这样的邦国终究会被残破,邦国的政治机构正在解体。当城邦面临政治解体的危难境地时,强大有力的邻国就会产生入侵的念头。15但如上所说,克里特是一个同强邻相隔甚远的海岛,只凭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与邻国间遥远的距离,便足以拒人于千里之外,而无须向像其他邦国那样为防止引起外患而颁布禁止外侨入境的律令。

    与赫卢太(斯巴达农奴)时起叛乱的情况不同,克里特的贝里俄季(农奴)一般过着安稳的日子,当然这也得益于岛国的孤悬,而且克里特在国外也没有臣属的领地这一分句的意义不明。巴克尔之英译本83页的注释曾试图揣摩作者的意思:1269a40克里特和邻国作战时,因为邻邦也有农奴,所以不采取煽动克里特农奴作乱的手段。如果臣邦背叛宗主国,会不惜采用任何勾结内应的手段,但克里特又恰恰没有臣邦,因此也不采用任何勾结内应的手段。。不过,近年来,20外邦军队已经开始侵入这个海岛公元前345年,法勒可(phalaecus)曾率兵侵入克里特,攻占了吕克托城,后在塞屯尼城(cydonia)被杀。公元前333年,斯巴达王亚季斯的第三个弟弟阿偈雪劳(agesilaus)又在攻占了克里特后,征服了整个岛。此节说的可能是指公元前345年的事情。,克里特政制的弱点便开始暴露于世。

    说了这么多克里特的政制后,现在我们再来讲述另一邦的政治体制。

    章十一

    大家都认为,迦太基的政治体制“嘉尔契顿”(χαρχηδων),拉丁名为“迦太基”(carthago),是公元前822年腓尼基人(phoe-nicians)建立的北非洲殖民城市,原本称作“迦太哈夏”(karthadshat),即“新城”的意思,位于乌蒂克海湾(sinus uticensis),也就是现在的突尼斯海湾,北有乌蒂克沼地,南有突尼斯湖。至公元前6世纪,迦太基逐渐强盛,成为西地中海中的大港,与西西里争霸海上。公元前4世纪间,斯巴达与克里特已衰,与之相反,迦太基方兴,因而经常与希腊人争夺西西里岛,亚里士多德居然把这个非希腊城市列在斯巴达与克里特之后,举为政体修明的三邦之一,令人很是费解。公元前3和2世纪间,迦太基与罗马人长时期争战,一直到公元前146年被罗马人所毁。根据《斯特累波》833页所记,迦太基极盛将衰之时,城郊人口多至70万。

    (参看格洛忒《希腊史》x 542,蒙森《罗马史》(mommsen,histof rome)Ⅱ 24注。)罗马人重建的迦太基城在公元698年被阿拉伯人所毁,目前仅存废墟。是一种良好的政制,25它在许多方面都独异于他邦,然而它的要旨,有些地方恰恰跟拉根尼相似。在这里,我们叙述的三邦——克里特、拉根尼还有迦太基,其政制确实是互有关涉并且是相通的,与其他城邦相比,三者都颇为特别。在迦太基,有很多设施的确是优良的。迦太基邦内的平民,30尤其是贫民人口相当多,在政治上却始终是稳定的,这便足以证明他们的制度是修明的。在它的历史上,既没有什么值得提起的内讧,同样,也没有发生任何僭窃的变故。斯巴达的政制和迦太基政制有若干相似之处:迦太基的“海太利”会餐制度“海太利”(τν αιριν)和斯巴达的菲第希亚(φιδια)并举,组成了迦太基的会餐团体。

    《雅典那俄》143中引杜西亚达语,表明克里特岛吕克托城的“安得赖亚”(νδρεα)划分全城公民,以海太利编组,参加公共食桌。斯巴达与克里特会餐制度的本意是为了军事的编组与训练。“安得赖亚”的意义为“男子(特指战士)公共食堂”。迦太基的“海太利”用意也应该与之相似,为军事编组,而“海太利”在政治上的字义则为“党派”或“政治集团”。和斯巴达的“菲第希亚”相似;35而一百零四人院希腊文献中迦太基的事迹很少见,本章与卷四章七对后世研究迦太基史的人非常重要。在拉丁占籍中,李维(tlivius,59 bc—17ad)的《罗马史》所说的迦太基情况比亚里士多德所写的此章更为明晰,然而其所见所闻已比亚里士多德晚了三个世纪,至于其他史书更是后于李维了。本书所涉及的迦太基事虽然不少有疑点,然而如今难有早于亚里士多德或与之同时代的史料与它相对勘(参看《苏斯密尔校本》二版376—398注和《纽曼校注本》Ⅱ 401—408页“附录”b)。

    “一百零四人院”(ν καòν κα ερων)似乎是李维的《罗马史》卷三十三46中所说的“法官团”(ordojudicum),对诸王还有长老们以及一切职官的所作所为,可加以检查并询问,其职权类似于斯巴达的埃伏尔。查士丁在《马其顿兴亡史》(mjjustinus,historiarum pbilipicurum)xix 25—6中称其为“百法官”(centum judices)。该机构创立于公元前5世纪,权力逐渐扩张,在迦太基政体中的地位非常重要。的职权则和埃伏尔(监察院)相似,然而,不同于埃伏尔是命运的产物,迦太基这些职官的选任是以才德(贤能)作为标准的,这便较为合适了。

    另外,迦太基也拥有可以与斯巴达相比拟的诸王亚里士多德所谓的迦太基的“诸王”(οs βασιλεs)数目其实只有两人,依李维:《罗马史》卷三十75应称“苏费脱”(suffetes),译为“士师”或是“执政”,李维将之类比为罗马的两“执政”。伊索格拉底所著的《尼古克里》24说,“迦太基的内政由寡头统治,而战场则由诸王统率”,这与斯巴达两王制十分相似。然而依亚里士多德这一节,他们都无法世袭,在平时亦管内政,这与斯巴达有异。以及长老李维所著的《罗马史》卷三十163,说迦太基长老院有“三十长老为领导”,也就是说,长老的总数几倍于斯巴达。。同样的,这里也以迦太基的规定为优,诸王的继承方式跟斯巴达并不一样,他们并不限于某宗族而不问人才德。40迦太基的诸王并不是由上任诸王的长子或者族内的宗嗣继任,而是在当时一些著名的宗族中凭才德贤能选任的。诸王执掌重要的职权,1273ɑ如果是些不足以道的人物,对邦国的危害一定很大。事实上,拉栖第蒙人就曾深受其害。

    在迦太基政制中,有一些会引人非议的事例,会被认为是违背宗旨、发生偏差。这些事在我们所述及的各邦中也大都可以看得到或是会发生,然而,有一种偏差却是迦太基所特有的,它的立国精神原本是贵族政体,或者共和(混合)政体πολιεα,本书中或者泛指一般政体,或者专指某种“混合”政体,也就是共和政体(1279a39),混合政体原来应该含有“一长”“少数”和“多数”原则的政体,这里用少数原则的“贵族政体”(ρισοκραα)类同于“混合”政体,这是“贵族”这一名词的别用,贵族可能出自王室、富户或是平民,倘若那些组成少数制的执政人员是出于各个阶级且又都是凭才德选任的,这样的政体便既属“尚贤”,同时又是“混合(共和)”的。

    第19章 卷(B)二 (11)

    然而迦太基诸王(“士师”)还有将军的职位可以贿卖,这样的话其政体的实质实在有“尚富”的偏向(1273a31—b1),同时趋于“寡头”统治(1273b18),这样,伊索格拉底就称它为“寡头政体”(λιγαργα)(参看1272b38注)。贵族与共和政体都可以称为“混合”政体,二者的实际区别可以参看卷四章八1294a19—25和卷五章七1307a13—16。,但是它有时偏向平民政体,5有时却又偏向寡头政体。就偏向平民政体这个情况而言,两王以及长老们在一致同意的条件下,便能够决定某一案件是否要提交公民大会公议,不过即使是未经他们一致同意便提出的案件,公民大会也同样可以进行讨论。再者,对于诸王与长老们一致同意而提出的案件,人民在大会中并不仅仅限于听受原案然后予以通过或是批准,他们同样可以作出自己的最后决断。10出席大会的人民,无论是谁都可以起来反对执政人员所提交的议案。但在斯巴达和克里特的政体中,公民大会是没有这些权利的。

    另一方面,迦大基政制也有寡头主义的偏向。五元老团“五元老团”(πενταρχα),现今失考,因而无法详悉其职任。执掌很多重要国务,然而却有几点不到位之处:(一)五元老团是用补缺的方法选任;(二)那些具有最高权力的一百○四此处所说的具有最高权力的“百人机构”也就是1272b35的“一百○四人院”。人恰恰是由通过补缺手续受任的五元老团甄别,然而应选的;15(三)相较于其他行政人员,他们的任期更长,倘若有人出缺,便由团内其余的人遴选补缺的人,在其他行政机构,历届人员受任之前或者任期届满之后,这样的权力也都沿续存在。然而,又存在另一些措施却又与此相反而比较符合当初立法者的尚贤精神:他们不给执政人员支薪,而且,也不用抽签或是拈阄的方式进行复选,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类似的规章。他们的任意一个执政机构都可以受理各种诉讼案件,20而不似拉栖第蒙的法制,由不同的机构分别受理不同类型的讼案此处以两邦讼案处理方式的不同作为辨别政体为尚贤还是寡头倾向的依据,意义不是很明了。(参看卷三1275b8—12)。。

    我们还必须注意到,迦太基政体中包含有一个重要的趋势,而且,这个趋势是促进寡头倾向的。在迦太基和一般城市中流传着这样的一个观念:行政人员的选任不应该仅仅以才能作为标准,同时,还要兼顾到他们的家产。穷人既不善于政事,也没时间参加国家公务。25倘若把以财产为凭的选举作为寡头(尚富)主义的标志,而把以才德为凭的选举作为尚贤主义的标志,那么,迦太基的现行制度,看起来便和两者都不符合了,甚至可以说它是两者以外的另一种政体。在选任执政人员时,它兼取两种标准,这种标准在最高职位的两王还有将军身上,显得尤其显著。30实际上,这样的安排违背了当初重视尚贤精神的本意,甚至可以说这是立法者的一个错误。作为立法者,他应该注意保证国内才德优胜的人们可以有空余时间,无论他们在职还是不在职,应保证不让他们从事那些与他们自己才德不相称的贱业。

    即使获得空闲时间,也必须依赖财产,35令人吃惊的是那尚富的暗流竟发展到最高的执政职位,例如两王和将军的职位都可以用贿赂的方式获得,那便颇为失当了,这样,实际生活中就会使富人居于才德之士的上风,而既然资财可以让人获取尊荣,那么全国也必会形成竞相贪婪的风气,40上行下效,很快,居高位者的习性便会引导平民百姓的风气。

    在这个城邦中,才德要是不能得到最高的崇敬卷四章七,1293b14说迦太基的贤能政体兼顾“财富”“才德”还有“平民”(即“多数”)三要素,既然称为“贤能”,当以“才德”为主,此节及1273b18因为“才德”在迦太基没有受到应有的崇敬,而反复批评它的尚富倾向,。,那么,这里的贵族政体自然也不能保持长久。1273b另外,通过使用钱财贿赂而获官的人们会想乘机获得报酬,那样一来出现营私渎职现象将是再自然不过的后果。在遭遇困乏时,即使是再诚实的人们尚且不得不投身于取利的行业,那么,那些本质鄙俗且又恰好遭逢囊空家窘的情况,还有谁可以保证他不会渎职呢?5因此,谋国的人必须设法让那些才德高尚,又有政治能力的人们来担任行政工作,而在一邦之内,对于那些比较优良的公民,即便是不能给予他们终身的供养,至少也应该保证他们在从政期间,可以得到充分的空余时间而不需再为了自己的衣食操劳参见上文的1269a34。。

    在迦太基流行着兼职的习惯,这看起来是一个缺点,每个职务还是由专人负责的好章二1261b1。,10立法家也应该把这个原则加入法规并设法让大家一同遵守。不管怎么说,不该让一个人既做笛师又做鞋匠,所以,如果城市相当广大,那么政治职务便应该分配给多人来担任,这也是比较合乎行政原理与民主精神的做法。前面我们就曾经论述,同一政治团体及其相关的人们应该给大家提供参政的机会,15而且职有专司的事业可以做得更好且更快。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在陆军和海军方面广泛分配职务的好处:在这两种机构之中,从上到下全体成员每个人均各守其位,尽其才能,不管是谁都是既要受命也要授令,既要统治也要服从。

    迦太基的政体虽然以尚贤为本,然而,它实际上已趋于寡头性质,不过他们经常陆续遣送一部分人民到他们所管辖的殖民城市依《苏校》二版第398注,这儿所说“殖民城市”指的应是里比亚地区的农业市镇,而派遣去致富的人们是去做那里的殖民地官员,而依格洛忒《希腊史》x 545,则是去做拓殖者。,20使那些人拥有发财致富的机会,这个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寡头趋向的缺陷,从而避免了国内发生祸患,使得整个城邦得以保持安定。只不过,这种政策只能偶尔根据时机实施,如果真想解除全国的内忧,就必须依靠更加良好的立法,而不是依靠这种偶然的机会。迦太基的现行法制并不能消除所有的乱源,如果时运艰困,遭逢边警,平民仍会起来反叛。

    被世人所盛称的三邦——拉栖第蒙、25克里特以及迦太基,它们的政制大致便是这一种情况。

    章十二首章所举本卷讨论的范围:(一)各家理想的政制,已经在1—8章讨论过;(二)各邦政治修明的现实政体,已经在9—11章加以讨论。本章所叙述的雅典梭伦法,在亚里士多德的时代,已然成为陈迹,把它归入第二论题范围其实未必合适,且语焉不详,同时,行文条理也与以上数章不同,这些似乎是亚里士多德所拟另一论题的纲要。关于其他各法家的旧制,均只见鳞爪,又类似札记。纽曼猜测这章是亚里士多德门人辑录的先师的一些残笔,附于卷末,而不是亚里士多德亲自成稿。

    那些留下了关于政体问题记录还有著作的人们,有些人实际上从来没有参加过现实政治,而只是以处士或者学者的身份终其身。这些先贤的意见,凡是有价值的,大部分在前面已经叙述过了。30至于另一些人,则是立法家,他们或者为本邦,或者为外邦城市创制立法,也都曾实际执掌过所在城邦的政务。这些实际立法家又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那些只为某一城邦拟订法典的人,另一类则是那些既拟订法典(律例),又兼定政制的人,例如莱喀古士还有梭伦,二人就完成了两项大业。关于拉栖第蒙的政制,35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一个学派认为梭伦是一个优良的立法家公元前594年,梭伦凭借诗才以及军功被推为雅典执政,他致力于解除贫民旧怨,重分土地,平衡了当时的社会势力,同时,他还改革政制,制定新法。(详见《雅典政制》章八至十二,以及普鲁塔克的《梭伦传》,还有柏拉图《理想国》卷十599e。)雅典的梭伦以及意大利的嘉隆达斯同被称为“优良的立法家”。

    伊索格拉底在《元老院辩》(areopagiticus)16、17、26、27、37等节中反复称颂梭伦以及他所倡导的法制,其所举的优点与此节略同。这儿所说“某一学派”可能指伊索格拉底学派。“平民政体的祖制”参看1305a28注。,在他们看来,梭伦消除了那原本过分专横的寡头政治,解放了贫民,使他们免受奴役,还建立了雅典的“平民政体的祖制”。

    在梭伦所创立的政体中,各种因素都被完美地融合了起来而且各得其所:“亚留巴古布利”(元老院)约在公元前8世纪左右,雅典才开始有“执政官”(ρχων)这一官职,以此来代替先前部落诸王(酋长)的权力,此人在平时发号施令,但在出征时,诸王仍旧是领军。执政官由人民选举产生,开始时是终身职,后改为十年任期。公元前7世纪中叶,执政官由1人增至9人:(一)首席执政;(二)司祭执政(即原来的君王);(三)军事执政(同样也是原来的君王);(四)另六人是司法官,审理民刑讼案。九执政是从各族勋阀(亦为富室)中选任,任职期满后便转入“元老院”。元老院拥有监督以及裁判现任执政的权力,设于战神山上,所以得名亚留巴古布利(aρεωπαγωβουλ),意思是“在战神山上的议事会”。(战神山在雅典卫城之西)。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国家是从氏族制度发展起来的,而他所列举的最重要的实例,便是雅典城邦(人民出版社版《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Ⅱ 261—262页)。保全了寡头的作用,即尚富政治,40执政人员的选举规程看重才德标准(尚贤政治),而公审法庭则要求代表大众的意志,即民主政治。1274ɑ事实上,元老院还有执政人员的选举法都是雅典过去的制度,梭伦只是在自己立法时加以引用和因袭,然而,他规定全体公民都拥有被选举为公众法庭陪审员的机会,这的确是引入民主精神的表现。而这也是一些批评家责备梭伦的原因。他们认为梭伦将审判所有案件的权力交给了那些通过拈阄法拈阄复选的制度让任何“平民”都有可能当陪审员来投票裁决案件,不论任何资格,只凭机会。这些案件包括贵族富室,即所谓的“勋阀”和“财阀”的利益,同时,也有军政人员(“才德”)被控的事项,这样一来,就使资产与才德这两个要素都必须向“人数”,即“平民”低头。(参看《雅典政制》章九。)复选出来的公民法官所组成的法庭,5事实上就消灭了另外的两个因素。

    在梭伦之后,这些法庭的权威日渐增强,历代任职的执政就像谄媚僭主那样谄媚平民,雅典的政体终于转成现世的那种“极端民主”的形式详情参见卷四章六1292a18—24和卷五章五1305a20—23。。厄斐阿尔忒还有伯利克里都削减了元老院的职权,另外,伯利克里还颁行了给予陪审员(公民法官)出席津贴的制度《雅典政制》章二十七第3—4节:伯利克里开始兴盛时和季蒙(cimon)竞争,各自争取平民的拥护。季蒙富饶,捐输公益,不惜巨资从事社会福利以及娱乐。同坊社(deme)的所有公民每天到他的家中拜访,各得所需,季蒙的庄园广袤,而且不设藩篱,凡是到庄园游玩的人,都可以任意摘果取食。相反地,伯利克里家资不足,在这一方面跟季蒙是完全无法匹敌的,于是听从渥亚(oia)人达蒙尼得(damonides)的计策,把公财施给群众,因而制定了陪审员领取津贴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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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章 卷(B)二 (12)

    这样一来,每个群众领袖10(“平民英雄”)均相继努力抬高平民的势力,直到今天,人们所看见的政体就是沿着这种路径演进而来的普鲁塔克在《梭伦传》19中,说到了史家多赞颂梭伦能够注意到兼顾贫富,保全祖业,适应变革,他的做法深得平衡之义,然而也有一些作者严厉苛责梭伦创立“公审法庭”,使得平民得以钳制政权,凌辱富室,实际上已经压抑了财富寡头与才德之人,放纵了平民群众,最终导致了后世的极端民主政体。该处显示出亚里士多德是在为梭伦辩护。

    《雅典政制》章四十一第二节中说:雅典自伊昂(ion)以四部族建王国后,一直到色修斯(thessus)在位时才开始制定宪法,稍减君权,其次有德拉科(draco)律(公元前7世纪下叶),转为少数制统治,其三,国家内讧,梭伦起而变法(公元前6世纪上半叶),这才刚刚见到民主政体的萌芽,其四是庇雪斯特拉托(peisistratus)的僭政,其五,公元前5世纪克勒斯叙尼(cleisthenes)等驱除僭主,恢复民主政体,并且加强了平民的权力,其六,波斯战争之后,元老院主政,其七,阿里斯蒂德斯(aristides)再倡变革,到厄斐阿尔忒(ephialtes)时罢废元老院,自此,“平民领袖”得逞其志,其八,“四百人”为政,其九,继之民主旧制再度光复,其十,随之有“三十”寡头暴政,还有“十人”寡头暴政,其十一,又恢复民主政体(公元前第5世纪末),直到近代(亚里士多德著书时),约170年间,平民权力比往昔更重,实际已趋于极端形式。

    这样,极端民主政体出现于梭伦残世后二百年,是经过了八次政变的结果,实不宜向梭伦法制追求其错失了。。这些情况的确是事实,然而历史变迁成这样,却并不是梭伦当初所能预料到的。波斯战争时期,以平民、贫民或是佣工为水手的海军确立了雅典的海上霸权雅典陆军由第一、二以及第三级公民组成,以士族以及富室的重装兵为主力,贫民及佣工充杂役或辅助兵种,例如掷石手、弓箭手等,而海军中的桡手尽属第四级贫民或是佣工,占全部海军中的大多数。波斯战争从公元前第5世纪初开始,一直到公元前449年缔结和约,五十年间多是海军获胜,所以平民地位渐渐见重于邦内。公元前478年提洛同盟(delian league)缔结,联合爱琴海各岛和沿岸各邦的海军同波斯舰队决战。雅典舰队多达三百艘,甚至超过其他各邦舰队的总数。三重桨战舰每艘桡手150人。雅典海军在盛时,人数共4万人,大幅超过陆军。公元前5世纪雅典人口约17万,成年公民大约4万人。,因此,平民便感觉自己在城邦中实实在在据有重要地位,平民中的鄙俗英雄便趁机利用平民的气概压倒了财富以及勋阀贵族的势力。

    按照梭伦当初的立法本旨,赋予平民的实权其实是有限度的。15按照他的意思,其所规定的民权其实只是选举行政人员以及检察那些行政人员是否有失职之处的权力,这些都是平民该有的权利,如果他们没有这些权利,就和那点公民权的奴隶没什么区别了,也就可能成为城邦政府的敌对方。他规定所有职官的人选都必须出自著名人物(才德)以及小康以上的家庭(资产),同时,有资格成为执政人员的必须是“五百斛级”的人或者是所谓的“双牛级”20(即第三级)是或者是骑士级的人。佣工是第四级,因而是没有资格担任任何官职的麦第姆诺(μδιμνο)是希腊谷物和油酒等类物品的量器,容积大约相当于现在的17公升,近于中国的斛。《雅典政制》章七,将梭伦全邦人户记为四级:第一级,其资产如田亩收获谷物,或油树林可制油,或葡萄园可酿酒,每年可得五百斛以上者称“五百斛级”;第二级,为家财足以装备一骑兵而且畜养战马者,称“骑士级”,另外,估计第二级的年收益,可以在三百斛以上;第三级,为农民之畜有二牛或二马,足供一轭以进行耕作者,也就是相当二百斛以上的收益,称“双牛级”;第四级,家无恒产,只得以佣工为生,其年收益低于二百斛,称为“佣工级”。

    19—21行,以财产等级当做职官选任的标准,似乎为后人所作的注释,这说明上文行政职司限于资产阶级的实况,并不是亚氏原文。(参看第尔上《关于《〈雅典政制〉的柏林残本》(diels,ber die berliner fragmente der aθπολdes a)33页。)。

    除了莱喀古士和梭伦以外,其他立法家此处所说的“其他立法家”,按照本章第一节1273b33所说,应是两类立法家中只制订法律而不创政制的一类,然而下文卷四1296a21、1297a7、21等节涉及的嘉隆达斯法制,也与城邦政治组织有关。另外,普鲁塔克《奴马传》(numa)4,曾经说过札琉科斯为创立政制的法家。,比如札琉科斯也曾为爱璧随费里的洛克里人确立法律,而嘉隆达斯不但曾为他的本邦加太那,而且还为意大利以及西西里的若干卡尔基殖民城市制订过法律古希腊各城邦,实行嘉隆达斯律的有《狄奥多洛》卷十二11所记的琐里伊(thurii)、《斯特累波》539页所记的加巴杜阡的马石伽(mazaca)以及《希隆达斯》(herondas)卷二48所记的科斯岛(cos)等。。有些人25行συνγειν原义是“连贯起来”。

    依康格里夫(congreve)校本和韦尔屯英译本,还有培尔奈德文译本,均都解释为“编成一个法家师传的谱系”。苏斯密尔校本修正二版第418注,进一步指明这一法家师承谱系的编者,所谓的“某人”或者“有些人”,指的是详悉克里特历史的埃福罗。《纽曼校注本》(Ⅲ 378页)注释说现今所存的埃福罗残篇所涉及到上述诸法家的,与此节不尽相符,此节又似零星札记的汇编,不像系统的文章。认为,如果可以追溯得更远,25最早的立法专家应该是奥诺马克里托。按照他们的记述,奥诺马克里托是洛克里人,他的本业是巫师,也就是所说的先知,他以先知的身份游于克里特岛,在克里特学习法学,当时,泰利斯这里所举的克里特的泰利斯,与卷一1259a6米利都的泰利斯是不同的。和他是同门。后来,泰利斯将其所学授于莱喀古士以及札琉科斯,札琉科斯又再传给嘉隆达斯,然而所有这些的记述,都与这些人实际生活着的年代有点儿不合。30

    除此之外,科林斯人菲洛劳斯也曾经为忒拜人创制法律。菲洛劳斯出生于科林斯城的巴沽族,与奥林匹克赛会优胜者狄奥克里是好朋友,后来由于狄奥克里的母亲哈耳琼妮对狄奥克里不正常的情爱,狄奥克里不得不去往他国,于是,菲洛劳斯与他一起来到忒拜,35最终两人终老异乡,同居殁世。至今,那里的居民还向旅客指点他俩的坟墓。虽然两人的坟墓近在一处,然而在其中一个人的坟上可以望见科林斯境,而另一个人的坟上却丝毫看不见故乡的土地。据说,这是他俩在死之前便安排好的:因为生前不幸的处境,狄奥克里不愿自己的魂魄仍然因为科林斯的景象而伤感,40反之,菲洛劳斯却借坟墓之处所,表达了自己对故乡的怀念。这便是他们移居忒拜的过程,1274b而菲洛劳斯也因此成为了忒拜的立法者。在菲洛劳斯的一些著作之中可以看出,有关宗嗣的所谓“继承律”是菲氏法典的一个特色。按照他的立法旨意,各家所有份地数以及子嗣数要始终保持平衡,使世代得以相续,人们赖以为生的产业不至于骤增或是剧减参看本卷章七1266b10,以下所举的均是各家立法的特点。。5

    嘉隆达斯的法典很少有什么值得特别注意的地方,不过,其中对于那些担任伪证的人ΓΠ抄本字样为“伪证人”(ψευδομαρρων),阿雷丁诺(iaretinus,1369—1441),与拉丁译文“falsorum testium”相符。斯加里葛(scaliger)、本脱里(bentley)、贝克尔以及苏斯密尔等均校作“伪证”(ψευδομαρυριν)。的处分却可以算是一个特点。因为他是第一个制订伪证刑法的人。嘉隆达斯法典以精审见称,因而近世那些粗疏的法家面对这一古老法典也不免有愧色。

    依《纽校》,二人均不是实际的立法家,其实并不属于本章这段“若干法律专家的特点”这一论题。法勒亚拟定的法制的特点是均产,10而柏拉图拟定的法制的特点却有很多,像妇孺和财产的公有,妇女的会餐制度,宴饮律,规定在节庆狂欢之时,要由清醒的人主持场面,要约束失态的醉人见柏拉图所著《法律篇》卷一640d以及卷二671d—672a。,15军事训练要求士兵“双手并用”即练习左右肢使具备同样的本领柏拉图所著《法律篇》卷七794d。。

    德拉科曾经制订了若干法律,然而这些法律都是在原来的政制下颁行的。除了因课罪从重、处刑严峻著名之外,德拉科律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特点。和德拉科一样,毕达库斯专门制订法律,但在政制方面却没有什么作为。毕达库斯法典的一个特点是,20若是人在醉中犯罪,课刑便会加重。他发现醉汉闯祸比常人更多,因此认为要保护公众的安全,这种罪行便不可以宽恕德拉科,在梭伦前(公元前621年)是雅典执政,其所制定的法律以严酷闻于后世,即使是偷窃蔬菜水果,依其法律也可被判处死刑。直到今天西方俗谚中仍将严刑峻法比喻为“德拉科律”。德拉科之前,多行“习惯法”,而在德拉科颁行法典后,世人才开始重视“成文法”。

    同时,毕达库斯律也以严峻著称,因此此处连类相及。毕达库斯(约前651—569)是希腊的七哲之一,是为累斯博岛的米提利尼(mytilene)人,累斯博岛盛产葡萄,也因此醉汉尤其多。毕达库斯给米提利尼城立法时,社会秩序十分为混乱,所以用重刑,立严威,除奸盗,绝私斗,最终得以确保治安。(参看《尼伦》1113b31,普鲁塔克《七哲会语》(septsapconv)13。)。还有一个立法家芮季俄人安德洛达马曾经替色雷基的卡尔基殖民城市芮季俄人安德洛达马(aνδροδμαs pηγνοs),现今不可考,据其字义,安德洛达马是为“驯人者”的意思。

    公元前8到6世纪间,希腊半岛各地各族人民开始向四方移民,世称为“大移民时代”。他们的移民路线大致分为三条:(一)向东北的穿过赫勒斯谤(hellespont),分散到黑海沿岸和爱琴海北岸、东岸;(二)向西方的到达至西西里和意大利;(三)向南方的到达埃及息勒尼加(cyrenaica)等海滨和地中海沿岸。色雷基地区(爱琴海北岸)移民大多来自欧卑亚(euboea)岛上卡尔基城伊昂(爱奥尼亚)的各部族。公元前8到7世纪间,他们在这个地区拓殖了32城,后世将这32座城统称为“卡尔基(殖民)城市”。1274a24行,西西里的卡尔基殖民城市和意大利的来历相同。芮季俄(rhegium)在意大利南端,靠近西西里岛(今仍旧名为reggio),也是当时卡尔基人开辟的城市之一,不过随后到南意大利的希腊移民,却以杜里族斯巴达人为多,而到西西里则以科林斯人居多。制订法律,他所制订的法律,其中有关于杀人罪的条例,25有关于女子财产继承的规则,总体来说,他的著作也没有什么值得提及的特点。

    关于实际见到的施行的政制以及政治理想家所设想的政制这两项论题的研究,我们就到此结束政制的见于实施者在章9—11,而政制的为各家所设想者则在章1—8,其实,这一结句应该放在章十一末,具体参看本章开始时所作的注释。

    第21章 卷(Γ)三 (1)

    在第一卷中,亚氏在经济发展途径上已论证城邦是家庭和自然村落的逐级组合,包括男女、长幼、主仆以及各行从业人员在内,解释了城邦的社会结构。本卷1—5章,从政治方面严格地解释了“城邦为许多公民的组合”(1274b41),论述公民的性质、资格、类别和品德,这五章中的理论为亚氏政论的基础。由性质不同的公民组成性质不同的城邦,6—8章列叙政体的种类,后世称之为“政治形态学”。依据公民的资格、性质和品德(公民的条件,即“义务”),确定公民政治“权利”分配的原则,在9—13章得到讨论,连同上三章实为亚氏在首五章的基础上所构建的主体。14—18章在政体的正宗三类型中单独讨论了王制及其种别。参看卷四开卷注释。

    章一30

    要研究“城邦政制”(πολιεαs,波里德亚)这个问题并考察各种政制的实际意义及其属性,就应当首先确定“城邦”的本质。因此,我们先要弄清什么是‘城邦(πóλι,波里)。现在常常听到人们讨论城邦的性质:有些人说这是城邦的一种措施;35还有一些人说这并不是城邦的措施而是那些寡头集团或僭主的措施。此外,政治家和立法家的一切活动或行为显然都同城邦有关,而政治制度原来是城邦居民据此分配政治权利的体系。所以我们必须先确定城邦的本质,然后才能理解一切政治活动和政治体系。

    城邦作为一个组合物,就好像许多“部分”结成的一个“整体”依《形上》卷七1041b11,“整体”的意义,不是许多无机事物的简单堆加,应该是若干“部分”的一个有机组合;从这个角度看“城邦”,就应该是:“许多公民各以其不同职能加入而组成的一个有机的独立体系”。,因为城邦是若干(许多)公民组合而成的,40所以我们如果要阐明城邦的性质,就得先行研究“公民”的本质。于是,我们又应当弄清什么是“公民”( ποληs,波里德“波里”(πóλιs)在荷马史诗中指堡垒或卫城,同“乡郊”(δμο)相对。雅典的山巅卫城“阿克罗波里”(κρóπολιs),常被雅典人简称为“波里”。堡垒周边的“市区”称“阿斯托”(στυ)。

    后世把卫城、乡郊、市区统称为一个“波里”,综合土地、人民及其政治生活而含有了“邦”或“国”的意义。拉丁语status、英语state、德语staat、法语état,字根都出于sto(“站立”),这个动词变成名词时的意义是“形态”或“立场”。拉丁语civitas字根出自cio(“召集”),这个动词变成名词时,civis是“受征召者”,即“公民—战士”,许多战士集合起来组成的只能是战斗团体或军队。这些词作为政治术语时,意为近代邦国,同πóλιs渊源不同。汉语在《五经》和《说文》中把“国”解释为“郊内的都邑”,“邦”为“封境”,同“波里”的字源和文义相近似;但“波里”的内容又同中国先秦和秦汉以后的“邦”、“国”都不相同。近世把citystate(“城邦”)译为“波里”较旧译state为“邦”“国”更合适。

    本书中由波里衍生出几个重要名词:(一)πολη(“波里德”),意为属于城邦的人,即“公民”。(二)πολιεα(“波里德亚”):(甲)公民和城邦间的关系,(乙)由这种关系形成的全邦的“政治生活”,(丙)根据这种关系和生活制定全邦的政治制度,即“宪法”,(丁)有时只指该邦的“政府”。(三)πολευμα(“波里德俄马”):(甲)“公民团体”,(乙)较狭隘的“公务团体”,(丙)有时就和“波里德亚”含义相同,或为政体或为政府。

    从“波里”孽生的词类还有形容字πολιικó,作为名词 πολιικó,指“治理城邦的人”,现在泛指所有国家的治理者,即“政治家”。为 πολιτικ,亚氏原来专指城邦政治的理论和方法,现在也成为各种国体通用的“政治学”。

    从以上所举一些示例,大致看出西方近代语言和汉语言同希腊语言脉络不同,没有同一系列、音义相符合的政治名词来一一对译原文。),1275ɑ以及什么人可以确定地被称为一个公民。如城邦问题一样,公民的本质也常常引起争论,至今还没有公认的定义:在民主政体中可以称为公民的人,在寡头政体中常常被排斥在公民名籍之外。这里,我们姑且不论因偶然的机会而获得公民称号的人们,例如特许入籍的公民特许入籍的公民(ποιηο πολαι),直译为“制造成的公民”。雅典旧制度中,外侨入籍为公民者,不得任执政和祭司,这样,依下文所拟公民定义,归化公民还不是“全称公民”。参看德谟叙尼:《论归化公民》(demosthenes,inneaeram)92。,5一个正式的公民不应该是由于他的住处所在而成为当地的公民的;侨民和奴隶与他住处相同,但他们都不算公民。

    仅仅有诉讼和请求法律保护这项权利的人也不算是公民;在订有条约的城邦间,外侨也享有这项法权例如雅典同它的各同盟邦都缔结了“侨民互惠公民权利协定”和商务协定,条约国双方侨民可以在侨居国兑换货币,订立契约,获得信贷,进行诉讼。。虽然许多地方的外侨要运用这项法权还须有一位法律保护人代为申请,仅就这项法权来看他们还不能充分行使。这些人就好像未达登籍年龄的儿童雅典儿童14岁时由坊社登记在“社长保管的册籍”中,至18岁时成为公民(《雅典政制》42)(吉耳伯特:《希腊[斯巴达和雅典]政制典实》,gilbert,grstaatsalt,卷一170说,公民年龄自17岁起)。和已过免役年龄的老人那样,10只有诉讼法权或不完全的诉讼法权,不够资格成为一个公民的。

    以偏称名义把老少当做公民固然是可以的,但他们毕竟不是全称的公民,或者说儿童是未成熟的公民,或者说老人是超龄的公民,怎么称呼都无关重要,总之必须给他们加上些保留字样。15我们所要说明的公民应该符合严格而全称意义上的公民,没有任何需要补缀的缺憾——例如不足或超过一定年龄,或曾经被削籍或驱逐出邦的人们,这些人的问题相似,虽都可能成为公民或者曾经是公民,但他们现在的状况不符合公民条件。最好根据这个标准给公民下一个定义,20全称的公民是“所有能参加司法事务和治权机构的人们”,这样一来,上述那些缺憾就被消除了。统治机构的职务可以凭任期分为两类。一类是有期限的,同一人不能连续担任这种职务,25或只能在过了一定时期后,再担任这种职务。

    另一类却没有时限,例如公众法庭的审判员(陪审员“审判员”(δικασ  )这一称谓来源于“正直”(δκη),或译“法官”;在公众法庭中,这些投票断案的审判员相当于现在的“陪审员”。公众法庭担任审判者为“庭长”或“审判主席”。柏拉图:《法律篇》767a说,依严格解释,陪审员不算是官吏,但在他当值那一天,参加投票断案时间内,他的确可算是一位统治人员。)和公民大会的会员。当然,人们可以反驳说,审判员和会员不属于治权机构的官吏,因为他们没有参与统治。但公众法庭和公民大会实际上是代表城邦最高权力公民大会代表着城邦政府的最高权力,另见卷四1299a1、卷六1316b31。的机构,如果参加这些机构的人没有治权那就十分可笑了。我们认为这种只在文字上30寻找漏洞的争辩是不需要重视的。这里缺少的只是审判员和会员二者的共通名称。为了追求事理的明晰,我们姑且称二者为“无定期(无定职)的职司”,这样我们就可以把公众说为“参加这些职司的人们”了。

    对于所有被称为公民的人们来说,35这个定义从广义上确切地说明了他们的政治地位。但这里还有疑问,公民身份这个概念具有什么性质,这其中包括不同的底层“底层”( ποκεμενα)含义依鲍尼兹:《索引》798b59、799a15,公民所寄托的底层实际上是指城邦的各种“政体”。“底层”解释参看《形上》1028b36等节,“品种有别”,见1018a38。,依次为头等、二等和其他各等。考察底层方面的关系时,我们会发现无法找到共通底层,或者只有微薄的共通底层。公民身份的不同底层就是不同的政体,显然,政体的种类不同,其中有些为先于,1275b另一些为后于“先于”和“后于”的解释见《形上》卷五章十一。,凡错误或变态的政体必然比不上无错误的政体,我们后面将说明所谓变态政体的真正意义“变态政体”详参看下文1279a19。。与不同的政体(底层)相对应,公民也就必然有区别。这样一来,5我们上述的公民定义最适合民主政体,虽然也可能同其他政体中的公民相符,但不一定完全切合。

    比如,有些城邦不承认平民的政治地位,也没有正规的公民大会,只有特别召集的无定期的群众集会《斯特累波》640页,记以弗所城(ephesus)吕雪马沽所订制度,有“不定期召集的公民大会”(πκλητοι)。这种例子在希腊古籍中很少见到。在四百人执政期间,雅典的五千人公民大会也是不定期召开的,但非定制。,诉讼案件就分别交给行政各部门人员处理。譬如在拉栖第蒙,监察院负责审理有关契约纠纷的案件——他们把这些案件分配给各监察员处理关于斯巴达监察官有司法职权的事,普鲁塔克:《拉根尼嘉言汇录》中欧吕克拉底达(eurycratidas)也曾提及这一点。,长老院的长老们负责审理杀人案件,10其官员负责审理其他案件。迦太基的司法制度也与其相似,那里若干专职官员有权审理一切案件参看卷二章十一1273a19。。但我们可以稍加修改,对这些政体中的公民仍然保留上述看法。在非平民性质的政体中,担任议事(立法)和审判(司法)职责的人们,不是那些无限期的非专职人员,而是有期限而又专任的,这些人中的全体或某些人员有定期的议事和审判的权力,15他们所议所审的是某些案件或一切案件。

    上述这些分析,已经阐明公民的普遍性质,我们在这里可以下这样的结论:(一)凡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统治机构设有议事、司法和行政三类职司,参看卷四章十四1297b4-1298a3;此节和下章1276a4只叙述议事和审判职司,不涉及行政职司,可参看本卷章十一1281b30—34。的人,我们就可说他是那一城邦的公民;(二)城邦的一般含义就是人数维持自给生活参看卷一章二1052b28。而具有的一个公民集团。20

    章二

    依照常例,公民就是父母双方都是公民所生的儿子,仅有父亲或母亲是公民,他们的子女也不能被称为公民。有时,这种条件还得追溯更远,甚至推及到二代、三代或更多世代的祖先下文章五1278a30,父母双方都是公民,他们的孩子是“正宗公民”。雅典公民条件对于公民的身份有时严格有时宽松,这要根据政治情况和人口增减而随时变化,见该章。另外,雅典执政和祭司的资格曾规定必须三代两系都是雅典公民(迪坦贝格:《希腊碑志集》第371号。《亚里士多德残篇》三七四1540a39;参看赫尔曼:《希腊掌故》卷一118、149等节)。

    拜占庭城原来的条例中规定,父母都是公民的人才享有,公民资格,但在城邦财政困难的时候,曾经允许只出一系的男子,在缴付三十米那后加入公民籍(亚氏伪书:《经济学》卷二1349b26—29)。。25这的确是一个通俗而简易的定义,可是有些人会提出这样的疑问:那上三代或上四代的祖辈是怎样成为一个公民的呢?里昂底尼的高尔吉亚为此嘲讽高尔吉亚(Γoργαs),见柏拉图各对话《斐德罗篇》《曼诺篇》等,也见于亚里士多德:《修辞学》卷三章七1408b19,他是著名的修辞学家,擅长讥讽,并以此见称。古代希腊人尊祖宗、重传统,许多城市都对早期居民特别崇敬却轻视外侨或后至的氏族。当时高尔吉亚在拉里萨因为非公民的外侨身份受到被轻视,因此有这种说法

    第22章 卷(Γ)三 (2)

    希腊城市以拉里萨(λρσα)为名的有好几处,在帖撒利亚地区的拉里萨城较大,该城为寡头政体。地说:“石灰泥浆是由灰泥匠制造的,拉里萨公民是由公民匠(第缪俄古)“第缪俄古”(δημιουργó)有三义,第一种意思是平民而做“工匠”的,第二种意思是为人民服务的官吏,例如说“工作人员”,第三种意思是有所著述的“作家”。此处高尔吉亚用第一、第二两个双关意义嘲讽拉里萨民政官吏利用职权,操纵公民册籍为“公民制造匠”。

    制造的,第缪俄古这行职业(这些职官)就在制造拉里萨公民各抄本原文中的“制造拉里萨城邦”(λαρισοποιο),依阿雷丁诺拉丁译文,应译作“制造拉里萨公民”(λαρισαιοποιο)。加梅拉留、周伊特等校订皆从阿雷丁诺译文。。”当然,他一方面出于讽刺,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自嘲。30但问题实际上很单纯依照高尔吉亚的说法,公民应分为有凭血统的“自然公民”和凭登籍手续的“法定公民”。亚里斯多德对公民身份的政治定义特别重视,他认为应该“单纯地”按照城邦的法制规定,不必另外考究血统或门第。,依照我们上述的定义,那些“被制造成公民的”人们一旦参加城邦政体且享有了政治权利,他们就真正成为公民了。我们这样的定义比以血统来论断公民身分更加妥当,因为“父母双方都是公民,那么他们的孩子也是公民”的标准,无法应用到一个城邦的初期居民或创始的人们身上。

    还有,由于政体的变革而获得政治权利的人们可能会被提出更大的疑难。譬如,35在雅典,克勒斯叙尼在驱逐了僭主们以后,把许多外侨以及外邦居留民中的奴隶编入雅典各部族间。这些新增的公民所引起的疑难,实际上不是某人是不是公民的事实问题,而是是否让这些事实上已是公民的人们成为公民的法制问题。于是这个问题又可以引起进一步的问题,那就是那些在道义上不该是公民的人是否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公民克勒斯叙尼出身于亚尔克米尼族(alcmeonidae),公元前6世纪末,他成为雅典平民领袖,在驱除庇雪斯特拉托僭族(peisistratidae)后受任为执政官,此事见《雅典政制》章二十及四十一。

    克勒斯叙尼执政后,在公元前509年实行变法,把雅典公民由氏族编制改为地区编制,他由此分散了寡头派所依仗的氏族势力。雅典全境分为城区、郊区和海港区三部分,共划为十个“部族”,每部族各有十个“德谟”(坊社)。编属于坊社的居民叫做“德谟忒”(δημó η)。德谟忒为城邦的基本组成分子,这种坊社则为政治军事单位,公民(包括兵役)的登记就在坊社办理。坊社长由民众选出。根据这种基础建立的政体,后世就称之为“德谟克拉西”(δημοκραα,平民政体)。克勒斯叙尼曾经允许一些外邦人和居留雅典的外邦奴隶入籍于坊社,增加了平民人数,贵族势力由此相形见绌。恩格斯说,克勒斯叙尼的革命彻底颠覆了“氏族制度的最后残余”(《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112—114页。)

    此处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问题较1275b28所提出的自然公民和法定公民之间的疑难更大。公民匠(民政官)制造公民必须依据原有的公民入籍或归化条例办理。这里就完全是推翻旧法,另订公民的籍法。按照雅典和希腊各邦的传统观念,外邦人比不上本族人,奴隶远逊于齐民,克勒斯叙尼的变革因而被指责为破坏了成规。,1276ɑ而凡是不合乎道义的事物是否就是虚假的事物亚里士多德借这一问句,解释上文提出的疑难并作出了本章的结论:不管是否合乎陈规或道义,已存在的现实必须承认它是现实;已经取得法定公民的身份的人就得承认他是公民。

    参看《尼伦》卷三章六1113a17,对于恶法也要承认它是法律。西塞罗:《论法律》(ccero,de legibus)与之相反,认为恶法就不成其为法律;他不承认恶法所赋予的权利,把它们看做虚假的事物。?现在正有些人,按道义来说是不应该做官吏的,竟然做了官吏,我们也没有因为他们治理得不好就说这些人不是官吏。在公民方面,情况也相似。他们既然被认为是参与城邦统治机构的人,我们上述定义就是以具有参加议事和审判的职能人作为判定公民的依据,5由此可知,凡是在变革后已经获得这些法权的人们,实际上就必须被称为公民。

    章三

    至于他们该不该成为公民这个问题,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一点和我们以前所谈到的较大范围的问题选自本卷首章第一节1274b34—38。有密切的联系。提到城邦时,我们曾经提到一个相似的疑难问题:10某一作为或者措施是否能够说它是城邦的作为或措施。将一个寡头或僭主政体转变为平民政体作为例子,在这种时期,有些人就会拒不履行公共契约或与之相类似的其他义务,他们坚称这些契约不是城邦所订的,仅仅是那个僭主的举动雅典三十僭主执政时曾经向拉栖第蒙借款。在那之后,民主党人推翻了僭主政体,并在公民大会中提出这笔借款问题,有些人认为这仅仅是三十僭主们的借款,雅典城邦不应该负偿还责任。

    但是最后,新政府仍旧如数归还了这笔借款(公元前404年)(《雅典政制》40)瑟尔渥尔:《希腊史》(thirlwall,histof greece)第四章第235页,讲到亚里士多德此节所举疑难时隐隐提及这一事件。。在他们看来,某些政制是凭暴力建立起来的,并不是以公众利益作为建国的目的选自德谟叙尼公元前352年讲演词:《反铁谟克拉底》(ctimoc)76:“平民政体是为了公民的共同利益而建立起来的,它和寡头政体不同,它是凭法律进行治理的。”。但这样的争执同样也发生在平民政体,因为平民政体也有通过暴力创始的,假如一个寡头政府或僭主政府的行为,15可以被否认为城邦的措施,那么这个平民政府的行为也同样是可以被否认的。于是这个问题又引起了另一问题,那就是我们要依据什么来确定这一城邦为“同一”城邦,或者相反,为“别一”城邦?

    如果仅仅从自然条件,例如土地(国境)和人民来考察城邦的异同,20那就是一种很肤浅的方式。城邦的土地和人民是可以划分的,可以划分为两部分,或者作更多的划分,让某些人民处在一个区划之中,另一些人民住在另一区划中汉语翻译依据的是维多利的校注,具体意思是,邦内住区分划尽可变更,但城邦还是那同一城邦。但是依韦尔屯英译本,说“这一区的居民或迁移至另一区”,是指邦内部分居民的所在地点的变动。以曼底涅亚为例:拉栖第蒙人曾经强迫分散曼底涅亚人,只许少数居民留住于城中,而多数都被迁移到乡村。(选自鲍桑尼阿斯:《希腊风土记》[pausanias,helladus periegesis]第八卷8—9)亚里士多德此节所设的疑难为:“迁移”之后的曼底涅亚人是不是已经失去他们的原城邦?倘若城邦的定义就是“若干公民或人民的集团”,那么曼底涅亚人仍为同一城邦。

    假如城邦的定义为“居住于某地区的若于居民的集团”,那么曼底涅亚人迁移之后的城邦就已经不同于原来的城邦了。。这样的区划是不是就使一个城邦失去了它的同一性呢?这种疑虑是不值得重视的。在这里我们必须注意到“波里(即城邦)”这一名称是具有多种命意的波里(πóλι)包含的意义有“地区”,或“邦国”,或“城市”。以城市或地区而论,类似雅典城内和郊区的人民互迁,如果雅典城内换上了若干外邦人民,那么城市的面貌就大不相同了。但是以雅典邦国来说,还是同一邦国。邦国为一政治团体,它的同一性并不重在土地、人民这类自然条件,而是重在它的政治本质。详细参看下文1276b10—15。。就算仅就全部人民居住在整块地区的情况来论述城邦,25也同样存在问题:在什么时候或什么条件下这个城邦才能被确定是同一城邦。我们不应该以垣墙为标准去确定是否为一个城邦。

    伯罗奔尼撒全区是可能被建筑成一座围城的,但能否因此说伯罗奔尼撒已经成为单一的城邦呢伯罗奔尼撒半岛上有许多城邦,政体相异,虽然由一垣围绕,但仍旧不能算作“一个”国家。?可以说巴比伦城正是这个样子,其他“民族国家”的版图也都是这样,30同一的城邦是难以比拟的。据说,巴比伦曾经被敌国侵入,在被占领了三天之后,竟然只有一部分人知道境内发生了这样的大事据《希罗多德》i 178,巴比伦城垣周围长四百八十斯丹第(约200华里);据《狄奥多洛》ii7,引自克蒂茜亚(ctesias)的记载,则为360斯丹第。《希罗多德》i191中说敌人已经占领外城,巴比伦市中心的居民还在宴饮,欢庆节日。参照本书卷二1265a14。。但是这里提及的疆域问题最好另作论述参看卷七1326a8—1327a3。亚里士多德将国境大小作为政治上的“实务”,这里是研究城邦的同一性,纯属政治“理论”,所以两者不能混淆论述。。确定城邦疆域的具体大小以及邦内应该以一个民族为主或同时兼容几个民族针对这一问题,以下仅在卷五1303a25—b3,有所涉及,没有作详细论述。,这些问题都应该是政治家考虑的实务。

    我们再从全部人民居住在整块地35区的情况来说明一下有关种族的问题,居民们一代代地死亡也一代代地生长,一个城邦历经许多世代,如果它的种族仍一如从前,那我们是否就可以认为这还是同一城邦?就像流水滔滔,逝者如斯,我们仍旧可以说这是某泉某河?或者从另一个方面来看,40虽然人民种族仍然存在,就如同流泉一样,但是城邦却已经变换而不再是那个旧邦了。1276b

    这里揭示了问题的实质:城邦本就是一种社会组织,一定数量的公民集合在一个政治团体之内就可以成为一个城邦,所以,假如这里的政治制度发生了变化,已经转变成为另一种制度,这个城邦也就不再是同一个城邦。以戏剧来打比方,一班合唱队(优伶)一会儿扮演着悲剧的角色,演唱了一出慷慨凄凉的哀歌,5过了一会儿却又改成喜剧人物登场,合唱一出愉快轻松的乐曲。虽然优伶还是原来的优伶,但这两出戏剧却已经不是同样的戏剧了希腊的悲剧“合唱队”(χορós),分为二纵列每列五人,和五横排每排三人;喜剧合唱队,分为四纵列每列六人,和六横排每排四人。这里以演员“组合方式”的不同来比喻城邦公民在政治职司组合方面的相异。详见赫尔曼:《希腊掌故》iii2—205,缪勒:《希腊舞台掌故》(die griechbuhnenalterth)。。

    合唱队这一譬喻用于其他一切团体和一切组合事物都是适用的。组合的方式或体制相异,就能成为不同的组合物。一些相同的音符,或编配为杜里调,或编配为茀吕季调,10就形成了两种不同的乐调。从游戏可以看出,决定城邦同或异,主要应当是政制的异同。而种族的异同却不足以成为标准;无论这个城市是用原名或已经另题新名,不管它的人民仍然是旧族或已经完全换了种姓《修昔底德》vi4、5,记载芮季俄的阿那克西劳(anaxilaus)驱逐了赞克里(zancle)的塞莫斯人之后,另行殖民,把地名更改为墨塞那(messana)。同样的,《狄奥多洛》xiv 15,也记载西西里的狄欧尼修第一,用康帕尼亚人(campanians)移换了加太那(catana)的原居民,却并不改变“加太那”的原名。

    第23章 卷(Γ)三 (3)

    在色诺芬:《希腊史》卷四章四6中提到科林多党派相互倾轧,一党得势后必然变革旧党的各种设施,就像把“科林多”城改称“阿尔咯斯”城(事发生在公元前393年)。,这些都毫不影响。只要政制相承,没有变动,我们就能够说这是同一城邦,只要政制已经更易,我们就认为这是另一个城邦霍布斯:《利维坦》(thobbes,leviathan)第21章中观点:邦国的同一或延续在于宪法(政体)的是否保持,倘若政体变更,就不是同一邦国了。。而一个城邦在变更了政体之后,15应该或不应该承担前政府所遗留的义务,这便是另一回事,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在本章首节中已经提出。这里的章末结语称之为“另一问题”,似乎它仍然是一个未答复的问题。但是照本章所论,政体变更,城邦已经不再是同一城邦,新成立的平民政府就可以不负旧政府的一切契约义务。但照1276a13“公众利益”一短语看来,如果旧政府的契约符合公共利益,、那么新政府就应该继续承担其义务。如此说来,本章实际上已解答了这个问题。了。

    章四

    和上述论旨“城邦的同一性应该依据政制”关系密切的下一问题是:善人的品德和良好公民的品德是相同的还是相异的《修昔底德》卷二章四十二2—4,记载了伯利克里:《国疡葬词》说:“执盾矛以卫坛火,只要是忠于城邦、效命疆场的都是‘善人’。”这样的话,公民的善德即人类的善德。善德是单意义还是多重意义?本就是柏拉图所作苏格拉底各对话的论题之一,《普罗塔戈拉篇》《曼诺篇》等全都是说人类的善德似乎分歧而实际是一致的。《纽校》Ⅲ154—155页提到此章亚里士多德订正苏格拉底的说法,主张善德不一定要一致,善人和良好公民的品德有不同之处,不同政体中的公民品德又各有不同。详细可参看《尼伦》卷五1130b28。?我们在研究这个问题之前,必须提前说明公民品德的一些概念。20作为一个团体中的一员,公民与城邦就好像水手与船舶的关系一样。水手们各司其职,一位是划桨(桡手),另一位就是舵工,再一位就主管瞭望,又一位可能干其他的工作。

    船上按照各人的才能来分配不同人的职责,每一位优秀水手所应具有的品德就应当符合他所负责的职务,25因而互不相同。然而除了最精确地符合于那些专职品德的各别定义外,显然还应该有适合于全船水手共同品德的普遍定义这里的“λóγο”,根据鲍尼兹:《索引》443b6,就是“定义”( ρισμós)之义。“各别定义”和“普遍定义”,还可参看《索引》339a5。:实际上各司其职的全船水手在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齐心合力,那就是航行的安全。同样地,公民们的职责虽然各有分别,但保证社会全体的安全恰好是大家的一致目的。目前的社会已经形成一个政治体系,30也就是说,每个公民都已经成为他所属政治体系中的一员,那么他的品德就应该符合这个政治体系。假如政体有几个不同的种类,那么公民的品德也得有几个不同的种类,因此好公民不必统归于一种至善“至善的品德”一说与卷四章七1293b5所说合乎“绝对标准”的最好品德相符。的品德。但是善人却是要统归于一种至善的品德的。所以,很明显,作为一个好公民,35并不需要人人都具备一个善人所应有的全部品德。

    就算我们不从一般政体而从最良好的理想政体去探讨这个问题,也能得到相同的结论。比如,一个城邦不可能完全由善人组成,但每个公民又各自期盼能好好地克尽职分,如果不同的职分必须有不同的善德,则所有公民的职分和品德就不是完全相同的,40好公民的品德肯定不能全都符合善人的品德。所有公民都必须拥有好公民的品德,1277ɑ只有如此,城邦才能成为最优良的城邦。但是倘使我们不另加规定地要求这个理想城邦中的人在做好公民的同时,也必须个个都是善人,那么所有的好公民就不可能而且也无须全都具备善人的品德卷七章十三1332a32中提到最优良的城邦中所有公民都是善人。。而且,城邦是由不同的分子构成的。

    就像生物由灵魂和身体组成,或像灵魂由理性和情欲组成,5或像家庭由丈夫和妻子组成,庄园据依培尔奈德文译本,“产业”或“庄园”是衍文。但《纽校》认为不一定是衍文。由主人和奴仆组成那样,城邦也是由不相同的分子组成的,其中不仅包含有上述的夫妇主奴等人,还包括其他各不相同的分子,例如官吏、士兵等。在一个合唱队中,乐师(领队)和随从歌者(演员)悲剧合唱队登场时,左纵列面向观众,右纵列转向舞台。“领队”(κορυφαοs)是左纵列中第三人,“比邻”(παρασαι)则是第二第四人,兹译“随从演员”(详参赫尔曼:《希腊掌故》卷三章二206页,缪勒:《希腊舞台掌故》)。的品德总是各不相同的,城邦也是这样,因为全体公民都是由各种职责不同的分子组成,10所以他们的品德就不能是单纯的同一品德。

    我已经说明了好公民的品德和善人的品德并不完全相同。然而,两者是否有可能局部相同。全体公民没必要都是善人,那其中的统治者和政治家是否应为善人?当我们说到一个优良的执政者时就称他为善人,认为他是一个明哲端谨的人,又认为作为一个政治家,他理应明哲端谨φρóνησι,可译“明哲”或译“端谨”,这里兼取两义译为“明哲端谨”。政治需要“明哲端谨”,参见《尼伦》卷六章八1141b23。。还有些人竟以为统治者的教育必须从小就采取与其他公民不同的方式。15的确,大家也知道王室的诸子都曾经受到骑术和战术的特殊训练。例如,在欧里庇得的剧本中,一位君王为他的儿子们的教育吩咐说:

    “我不需那些琐碎的机巧,却希望得到治国的要道。”选自挪克编《欧里庇得剧本残篇》16,剧本名为《爱俄卢》(aeolus),即此处提到的国王的名字。斯笃培俄:《采花集》(stobaeus,florilegium)xlv 23,引及本残句时比此处详细,可借以知道爱俄卢所说的治国要道为战术,所嫌弃的那些“机巧”指的是希腊当时一般教育课程中的音乐、修辞、辩证等。他明示了统治者的训练应该不同于一般公民的教育。20以上这些可证明,统治者的品德有别于一般被统治公民的品德。

    那么我们可以说,统治者的品德就相同于善人希腊所称的这种善人类似于“完人”。拥有多方面的优良品德和崇高的理想和审美观念。表现为日常生活的具有德操,战时其义勇足以临阵,和平时其理智适于安闲。本书“善人”和“最好的人”(贤良,ρισο)常常混用。详可参看卷七章十四、十五。的品德。尽管不是所有公民都具备了与好公民和善人的相同品德,但在统治者这一特殊的公民身上,就的确相同。大家都知道,统治者(出令而指挥的人)和被统治的臣民(受命而服从的人)两者的品德有本质的差别。因此费雷城的杰森说:“除了当上僭主外,他就只能是一个饥民”,作为一个庶人,25他缺乏一般公民生活的才能(品德)。

    相反的是,人们又往往盛赞兼擅两者的公民,能下令指挥也能受命服从的人常常为举世敬重。这里专于统治而类同善人的品德,与既擅长统治又擅长被统治的好公民的品德始终是不能等量齐观的。30由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类别不同,所以他们应当熟悉不同的才识,而公民兼为统治者和被治者,就应当熟悉两方面的才识,这两种意见互相抵触,我们理应论辩分析出其间乖违的实质并指出明确的观念《纽校》Ⅲ164中提到:亚里士多德把统治方式分成两种:一是主人统治非自由人,即奴隶,二是自由人统治自由人,即公民统治公民。在第一种专制统治中,统治者不必知道被统治者的才能。在第二种中,公民互为统治和被统治,就应该兼习指挥和服从的品德。。统治方式中有一种是主奴之间的统治。这种方式所涉及的多为劳役,统治者只要懂得怎样利用被统治者的能力,不需要亲自学习操作那些劳役的方法参卷一1255b20—37。,35有关这些劳役的事务和知识多是鄙俗的或带有奴性的。

    带有奴性的劳役有很多种,服劳役的人也是如此。有一部分专门由奴隶担任,有一部分由佣工们(“用手的人”,χερνεs)担任。按他们的名称所显示的,这些人就是靠双手做工来谋生的,技工或匠师也属于这类人。在古代的某些城邦中,劳动的人是不被允许参加政治的,直到出现了极端民主政体,1277b他们才获得城邦公民权利。这些被统治者认为是奴隶或佣工的人从事着鄙俗的行业,身为善人、政治家、好公民或统治者(奴隶主或雇主),他们是没有必要加以研习的参卷八1337b5—14。。虽然偶尔为了自己的事情,他们会操作一些贱役,5但这应当视为例外情况,此时的劳务不是在主奴或主雇关系上操作的5行ε μποε…句的译法是依据塞普尔维达和培尔奈译文(《纽校》Ⅲ 168)的。正像依维多利、韦尔屯、周伊特等译文,为:“主人只可偶尔为自己的事情操作贱役,经常从事贱役,那么将失去主仆身分的区别。”亚氏认为贱役有奴性!久习鄙事,养成奴性,非自由人所宜(选自卷八章二1337b19)。。

    除主奴关系的统治以外,还有一类自由人对自由人的统治,这种情况下,被统治者和统治者的出身相同。这种方式就是我们所谓城邦政治家的治理体系,即宪政。在这类体系中,统治者必须先要研习受命和服从的品德,就像要想担任骑兵统领,10人们就必须先在某一统领之下服役,如果要担任步兵将军就必须先在某位将军之下服役。说得更明白些,他必须先去当百人队长(中队长),然后才能做到联队长“百人队”,相当于今天的中队。“联队”由邦内各部族征召组成,人数有多有少,相当于今天的联队(团)或旅,每一部族集合若干中队编成一个联队。的各级部属。名言是这样说的:“不经偏裨,不成良将”(“唯有起于民间,才能擅长治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品德虽然有所不同,然而好公民必须修习这两方面的才识,他理应懂得作为统治者如何治理自由的人们,作为自由人之一的他又必须了解怎样接受他人的统治。15这就是一个好公民应具有的品德。

    现在我们再回到原来的问题:一个好公民的品德是否和一个善人的品德相同。一个好公民,一个善人,理应具备统治和被统治两方面的才识。假如在自由城邦中,节制、温厚和正义这些品质,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需要有不同的性质,那么一个善人的品德,比如正义,就不只一种而是兼有两种性质:第一点,作为统治者时,他要表现其作为主人的正义,第二点,作为从属而又自由的被统治者的时候,20他则表现作为从属的正义1276b33所谓的善人,不管是统治者,是君王,或是被统治者,是人民,都得统归于一种至善的品德。这里将品德分离为两种性质或两种程度。。细察男子和妇女间同样的品德,如温厚(节制)和勇毅古希腊公民四德:(一)“节制”或温厚,相当于中国《论语》中所说的“克己复礼”。(二)“正义”,指的是公平正直。(三)“勇毅”也就是有丈夫气。(四)“端谨”或“明哲”。详参柏拉图:《理想国》卷四428、433;《法律篇》卷一631。

    第24章 卷(Γ)三 (4)

    男女的勇毅是不同的,可见于卷一1260a20。,我们会发现不同的性质。这些差异类似于作为统治者和作为被统治者之间品德的差异。倘使一个男子的勇毅仅仅等于一个妇女的勇毅,人们就会说这个男子是懦夫;反之,假如一个利口的“谦德”(κοσμα)和“节制”相符,同节制相反的德行是“放纵”,校勘家常疑“利口(λλο)”一词有误。阿雷丁诺译文作“失态”或“虚妄”,根据《苏校》改订的原文是“放纵(κóλασο)”。女子即使不比一个善良男人的说话多,也有可能被嘲讽为有伤谦德。家务管理中,男女的功能也是不同的:一方的职能是获得财物,另一方则需保持这些财物。这些差异也类似于一国中主从之间功能的差异。25明哲端谨是善德中唯一专属于统治者的德行,其他德行,例如节制、正义和勇毅,主从两方就应该同样具备,不过两方具备的程度可以有所不同。“明哲”是统治者专门具备的品德,而“信从”(“识真”)应该是被统治者专门具备的品德。如果把被统治者比作制笛者,那么统治者就是笛师,他用制笛者所制的笛演奏。

    以上内容已经论证了关于善人和好公民的品德为同为异的问题。30更精确些说,在哪一种意义上为同,对于哪一种意义上为异的问题已经解释得够明白了本章的论证取“设疑求解”方法,行文脉络很难被追踪。历代各国译本,往往互有出人。全章可以分成两部分:(一)11276b16—37,和一切形式的城邦对比,论“善人和好公民的品德是否相同”,结论是两者不同。城邦是有好有坏,然而恶劣城邦所需要的公民并非善人。(二)1276b38—1277b30,仍谈同一论题,专举理想城邦例子。这部分又分为两段落:(甲)1276b38—1277a15,在理想城邦中,好公民的品德不必完全相同于善人的品德,这可以作为通例。(乙)1277a16—b30当理想的自由人组成为最优良的理想城邦时,两者就是相同的。好公民作为政治家(官吏)和善人具有明哲端谨的品德。作为被统治的自由公民,又和善人一样的具有其他的一般品德。此时,每一公民都有善人诸德。在其政治地位轮番转换时,他所表现出来的品德也随之作相应的转换(详参参看章五1278a40—b5;《纽校》Ⅲ154—173页:巴克尔英译本107页章末长注)。。

    章五

    关于公民身份还应该再考虑另外一个问题。难道只有具有统治职能的人才可以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吗?35工匠就不能归入公民之列吗?假使不担任官职原来亚里士多德所拟公民身份应参加议事和审判机能,即“无定职司”(章一1275a30)。这里接续公民品德的辩难,又将公民身份提高为应当参与有定职司,即行政机能。的工匠也被归入公民之列,那么在这个城邦中将会出现这样一些公民——他们不具备好公民应该具有的品德,即既能被统治也能统治的品德。然而,如果不承认工匠为公民,他们将怎样在城邦安身立命?既不是外邦人(旅客),也不同于侨居者(居留民),他们应该属于哪一部分(阶级)?这的确是个尴尬的问题。

    1278ɑ但工匠的这种无所归属的处境未必是荒谬的,奴隶和解脱奴籍的“自由人”也同样无所归属,他们既不被列入公民册籍,也不是外邦人和外侨。把维持城邦生存的所有的人全都列入公民名籍,对我们来说实际是办不到的。与之类似,儿童虽近似公民,与成人公民在含义上总是有所不同的。成年人是全称公民,儿童还没有发育,5如果一定要称为公民,那就只能是在含义上有所保留的虚拟公民参看章一1275a13—14。。在古代的某些城邦中,奴隶和外邦人构成了工匠阶级的全部,一直沿袭到现在,那里的工匠们仍旧多数是奴隶和客民古希腊尚武各邦,如斯巴达,工匠全部归入奴隶(色诺芬:《经济学》卷四章三)。重商的航业国重如科林多,工匠地位较佳,不完全将其拒绝于公民团体之外。雅典在梭伦改制时,许多奴隶因“免通令”(seisaiktheia)而得赎身为自由人,以工艺和佣力来糊口(普鲁塔克:《梭伦传》24)。

    后来雅典航业和海军的强大就正是得力于这些技工和佣工(《狄奥多洛》xi433)。雅典技工多客籍,见柏拉图:《法律篇》848a,德漠正是叙尼:《欧毗卢》(eubu-lid)31。。在最优良的城邦形式里,工匠是不被当做公民的。在容许工匠入籍的城邦中,10要求每一公民都具备既能被统治也能统治的良好品德是不可能的,只有那些少数的不担任鄙俗贱业的人们才具备这些好公民的品德。从事着这些为维持城邦生存所必需贱业的有两类人——奴隶为私人服劳役,工匠和佣工(手艺人和苦力)为社会服劳役本节将全城邦人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另一部分是有益于城邦经济生活,虽为城邦所必需却没有享有政治权利的人们,参看卷七章八。。根据这些叙述再进行更深的研究,我们就会明白工匠和佣工的地位到底如何了。实际上,如果看懂了我们前面的一些议论章一1275a38—b4。,15这一问题就不需要再详细说明了。

    政体有许多不同的种类,公民也同样具有许多不同的种类,那些不担任官职的被统治公民,其种类更多了。举例来说,在某种政体中,工匠和佣工都是公民;但是,在另一些政体中,他们却不能成为公民。譬如那种号称“贵族政体”的城邦,功勋和品德是分配职位的唯一依据,因此,以手艺和苦力为生的人们无法完成他们的品德,20从而无法成为这种城邦的公民。而在寡头(财阀)政体中,情况又与之不同了。在这里,各种官职要求很高的家产条件,于是佣工就永远不能成为公民,而艺匠因为能致富,有时就可以获得公民资格。但在忒拜实行了这样一个条例:凡是曾经从商的人,必须十年内完全不从事商业活动,25才能担任公职参看卷六1321a28。古希腊手工艺人大都是自己拿了制品到市场出售,此处所说到市场的人就是指技工或手工作坊的主人,也就是匠师。。

    同这些精神相反,另外还有许多政体放宽了公民身份,客民也可以很容易地入籍。例如,只要一个男子的生母是公民,有些平民政府就容许这个男子(半客民)入籍;还有些城邦的这种条例对于私生子也同样适用。但公民资格开放得这样宽的原因,大概是邦内缺少正宗的公民,只好实行这种政策作为一时的权宜之计。这种由于人数少而暂时实行的法规,30到了人口增殖以后就渐渐地被废除了:最先是限制生父或生母的一方为奴隶者不能适用这种条例,继而生母虽为本籍,如果生父为客籍,也不得列为公民“外侨子女”常称“半客民”,是指本邦人和外邦人的混血子嗣。混血子嗣的等级分别为:(一)本国公民和客籍自由民或富贵家族所生的子嗣;(甲)生父为本国公民,生母为客籍;(乙)生父为客籍,生母为本邦公民的女儿;(二)本国公民和居留民或外来奴隶的子嗣,(甲)生父为本国公民,生母为奴隶,(乙)生父为奴隶,生母为自由人。;最后,公民身份又限于父母双方都必须是本国公民所生的儿女了。

    在这里,我们已经说明了公民有多少种类,其中能够参与城邦官职和光荣(名位) μ 通常译作“荣誉”或“勋业”;光荣和功勋大都因军政官职取得,所以它的实际意义包括光荣和官职两事,这和汉语中的“名位”相符。的公民是最尊贵的种类。35所以荷马有句诗说:

    “视我非类兮褫我光荣”见《伊利亚特》卷九648、卷十四59。;

    凡是那些没有获得邦内的光荣或没有参加城邦官职的人就好像是一些外邦的居留民。虽然未必全无理由,但是有些统治者却运用隐蔽的方式把某些人摒除于城邦官职之外,40以欺蒙国内的居民一般寡头政体的任官资格都明确规定贫贱的人不得任官(卷五1308b33)。有些寡头和贵族政体实际上目的在于维持少数统治,而所订官员资格却含糊其词,借以此欺蒙国人,使没有来自政府之外的思想(详见卷四章十二、十三1297a7—41)。。

    关于善人和好公民的品德是否相同的问题,1278b我们也可由以上的论证得到结论:(一)在有些城邦中、善人和好公民的品德是相同的,而在另外一些,这两者则是有差别的。(二)在前一类城邦中,所有的好公民并不全都是善人,只有其中单独或共同领导并执行公务的人,或正在领导且才德足以领导的人即政治家们,才必须既为好公民而同时又是善人此节应为章四结论,在这里是错简,或为后人撰入。。5

    章六

    公民的性质确定了以后,接着我们就应当研究政体这个主题本卷第一章提出了“什么是城邦(波里)”的问题和什么是公民(波里德)的问题。按照该章1274b41所说“城邦为若干公民的集团(组合)”,那么第1—5章就论定了公民的性质,随后也就解答了城邦的问题。6—8章继而叙述由“公民团体”所构成的“政体”,即“公民集团的政治制度”。参看1275a1注。。政体是只有一种类型,还是有好几种呢?如果有好几种的话,我们是否应当明确它们的数目并列举出不同的类型,进而分述各类型的差别呢?政体(宪法)为城邦一切政治组织的依据,其中对政治有决定性作用的“最高治权”的组织尤为重要参看本卷章一1274b38;卷四1289a15。。

    不论是哪种类型的城邦,10它的最高治权一定寄托于“公民团体”,公民团体实际上就是城邦制度参看下章1279a25—27。。例如,平民政体的治权寄托于平民(德谟)“德谟”( δμο),(一)原义为与“城市”相对的“乡郊”。克勒叙尼斯重编阿提卡公民时(公元前509年)把城郊地区分为一百个“德谟”,之后它便成为城乡通用名称(“坊社”)。(二)该词用于人民,原指散居郊区的平民,相对于城居的王族或贵族,后来坊社成为城乡共同的区划,“德谟忒”(δημóηs)也成为一般公民(坊社居民)的通称。由“德谟”衍生的“德谟克拉西”(平民政体)本为一雅典词语,雅典词语随后多为希腊人所通习,久而久之流传为世界各国公用的名词。,而寡头政体的治权则寄托于少数人。既然治权所在的这两种团体有这样的差别,我们就进一步举出这两种政体的差别。15凭借同样的理由,我们也会对其他各种类型的政体进行区分。

    首先,让我们来研究城邦存在的目的,而后再提人类和人类各种社会所接受的各种统治。我们在前篇中“有关家务管理和主奴体系”的卷章中“《关于家务管理和主奴体系》(专制统治)前编各卷”符合于现存《政治学》抄本的卷(a)一。下行所引文句即见于卷一章二1253a2。卷一末章末节1260b12所举“《关于各种政体》(自由公民统治制度)各卷”应当指现存抄本卷二至八(b—Θ)。这样算来,“前编”为家政,“另编”为国政。有的也称前编为“伦理性政治学”,另编为“技术性政治学”。但亚里士多德所说“各卷”,就专论家务部分而言,现在只见一卷,我们实难从卷二卷八间再检取有关主奴体系的卷章。或试于卷二至八,以理论和实际为纲,区分为前后编,但仔细考察这七卷行文往往错杂理论和现实政治,殊难得适当分界。或试以政体类型区分君主政体和宪政各型为前后编,这也不可能。所以近代译本常把“前编各卷”含混地解释为《政治学》这本书的“初卷”。

    第25章 卷(Γ)三 (5)

    已经涉及了第一个论旨,20“人类自然地应该是趋向于城市生活的动物”(“人在本性上应该是一个政治动物”)。虽然在生活中,人类有时不需互相依赖,但人类也有乐于社会共同生活的自然性情。为了共同利益,他们当然能够合群,各以其本分参加一个政治团体,各如其本分而享有优良的生活。25无论是就个体来说还是就社会全体来说,主要目的都是为了谋取优良的生活。但仅仅是为了求得生存这一目的,人类就已经有合群而组成并维持政治团体的必要了20—26行说明政治团体,即城邦组织的目的有三种:(一)单纯地实现人类的生存,即军事和经济生活。(二)进一步满足人类乐于群居的自然性情,即经济和社会生活。(三)再进一步,以政治机构协调各人的功能,实现人类的优良生活,即道德生活。。假如世间的苦难不是太重的话,生存的实际也许已经包含了一些良好的因素。这是一个明显的现象。许多人忍受着无数忧患,却坚持不肯舍弃自己的生存。以此为证可知,人世虽单纯地为生存而生存,其中也必定是含有幸福的日子和天然的乐趣的。30

    关于通常所说的各种统治,大家不难辨别。我们在公开课程所授的各篇在吕克昂学院中所讲授的有(院内)深密课程和(院外)公开课程之别,参看《欧伦》卷一1217b22;格洛忒:《亚里士多德》卷一63。中,曾不止一次地对统治的各个种类加以说明。其中,主人对于奴仆的统治就属于其中一个种类。这种自由主人与天然奴隶相结合的方式的确可以使两者互利,但主人执掌统治权力时,总是尽可能多地考虑着自己的利益,35即使有时也会注意到奴隶的利益,那也仅仅是因为一旦奴隶死亡,主人的利益也就跟着消失了。

    而从我们所谓的家务管理方面来说,家长对于妻子和子女以及一般家属的统治属于第二个种类,这种统治主要是以被统治者的利益为目的,同时也顾及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两方面的利益。40这种情况,就如同医药、体育锻炼及其他各种非政治的技术,1279ɑ他们都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操持其技术,即使技术家们曾经因此而使自己获得利益,那也只能说是附带的。体育教师也可以偶尔和自己所教的学生一起操练,就像航船的舵师也可以去当一名水手。体育教师或舵师大部分时间都是致力于他所统领的全班学徒或全船水手的利益,5即使教师偶尔作为学生之一,但就他本身来说依然还是一名教师,或舵师作为众水手之一时,他也附带着获得全班或全船的利益。

    第三种类的统治同样适用这个譬喻,即城邦宪政统治。当一个城邦依据平等原则,10由相同身份的人组成政治体系时,公民(城邦组成分子)们就自然地认为治理之职应当由大家轮流执掌,因为它主要是为被统治者的利益服务的,所以这些义务应该由大众轮流分担,而统治者作为公民团体中的一员,也附带地获得共同的利益。这个制度原本是合乎自然的,当初,人们分别都想到了:既然我在担当这种义务的时期,15照顾到了他人的利益,那么轮到他人执政时,也一定会照顾到我的利益参看卷二1261a37—b6。。但是,如今情况已经发生了改变。

    一旦当官所得的便宜以及从管理公共财物中所获的残余或侵蚀打动了人们的心,他们就会渴望长期占据高职。这类公职人员似乎被病魔缠住了,只有用官司制约,才能把他们从病痛中挽救出来,他们一旦失官,就会变得憔悴不堪。总之,看到这些人对权力的狂热追求,不能不觉得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病态。从上面的情况可以得出很明显的结论:20按照绝对公正的原则来评断,各种政体,只要照顾到公共利益,就都是正当或正宗的政体;而那些只照顾统治者的利益的政体则都是错误的政体或偏离正宗政体的变态。这类变态政体都是专制的,因为他们用主人管理奴仆的方式施行统治,而城邦却正是自由人所组成的团体。

    章七

    在说明了以上一些问题之后,我们便可逐步地研究政体究竟有哪几种类型,并考察各种类型的性质。25我们首先论述正宗的政体,说明正宗政体之后,相应的各种变态政体也就容易理解了。“政体”(πολιεα,波里德亚)的词义等同于“公务团体”(πολευμα,波里德俄马),而公务团体指的是每一城邦的“最高治权的执行者”,最高治权的执行者“主人”( κριο)是具有主权的人物,奴隶以此称呼其“家主”,臣民以此称其君主。“主权”(ò κριον),在政治方面,指一邦的“最高治权”或“邦政最后裁决的机构”;许多译本引用“sovereignty”,这一译名。sovereign这词源出拉丁superanus(“主上”,犹中国古时所谓“皇上”),流行于中古时期。

    希腊城邦自君主制以至平民政体,王室或公民大会裁决政事的过程都不同于中国、罗马帝国或欧洲中古诸王的统治方式。ò κριον和sovereignty指事情虽然一样,但情调不一样。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少数人,还可以是多数人。如果这一个人或少数人或多数人的统治,其目的是为了照顾全邦共同的利益,那么我们就说由他或他们所执掌的公务团体就是正宗政体。反之,如果他或他们所执掌的公务团体只照顾自己一个人或少数人或平民群众的私利,那就一定是变态政体参看《尼伦》卷八章十。。在这些偏离了正宗的政体中,30如果一般公民的公共利益不受照顾,那么他们就不能被称为“公民”;而如果一定要他们被称为“公民”,那么他们所在的公务团体或政体就应该照顾到全城邦人民的利益。以一个人为统治者的政体(政府),如果能照顾全邦人民利益,那么它通常就称为“王制(君主政体)”。

    而如果是以少数人——尽管不止一人但又不是多数人统治的政体,35则被称为“贵族(贤能)政体”。这种政体之所以被赋予这样的名称,或是由于这些统治者都是“贤良”,或是由于这种政体对城邦及其人民怀抱着“最好的宗旨”。最后一种,以群众为统治者并能照顾到全邦人民公益的,我们称之为“共和政体”,它其实是一般政体的通称。把一个科属名称用作了品种名称参看卷二1273a5注。,这样做是有理由的。40一个人或少数人可能因为具有特殊才德而成为统治者,但等到人数逐渐增加时,就很难找到这么多各方面的品德都完善的人,1279b只有军事性质的品德可以期望在多数的人们实现,武德往往特别显著于群众。所以在共和政体中,最高治权掌握在保卫国家的战士手中,这里必须是持有武备而又力能持盾的人才能被称为公民,从而享有政治权利参看卷二章六1265b28;本卷章十七1288a12;卷四章十三1297b1。。

    对应着上述各类型的变态政体,5僭主政体是王制的变态,寡头政体是贵族政体的变态,平民政体是共和政体的变态。僭主政体是以一个人来统治的,他的所作所为也是以他个人的利益为目的;寡头(少数)政体本章,正宗和变态,政体六个类型的分类根据为:(一)统治者人数的多或少;(二)施政的目的,为全体公众或为执政部分的人们。这里作为变态政体的第二、第三类型的说明,又引出另一分类根据,即(三)贫富或阶级分别。如果是按阶级分别命名,这里的寡头政体应该被称为“财阀政体(πλονοκραα)”。则以富人的利益为追求;10平民政体就是以穷人的利益为意旨所在。这三者都不能照顾城邦全体公民的利益。

    章八

    关于这些政体的性质,我们需要逐一进行比较周详的研究,这其中含有某些疑难。我们对于任何一门学术论题进行学术研究时,不能仅仅以现实概况为满足,15还应当无所遗漏地阐明每一个个别事例的真相。上文曾说,僭主政体是一个人(君主)的统治,按照专制的原则,以主人对待奴隶的方式处理其城邦的公务;如果有产者们执掌某一政治体制的最高治权,就成为寡头(少数)政体;反之,如果由无产的贫民(群众)们执掌最高治权,就成为平民(多数)政体。20这里所举平民和寡头政体的定义中出现了第一个疑难。平民(穷人)政体已经被解释为多数人的统治见章七1279b6—章八1279b19。,但某种情况下,一个城邦中代表最高治权的多数人却都是有产者(小康之家)。相似的,寡头(财阀)政体原本已解释为少数人的统治见章七1279b6—章八1279b19。,但某种情况下,一个城邦中穷人少于富户,然而他们却都富有才能,从而掌握了治权。

    这样一来,二者都同上文叙述的定义相违背。25让我们综合一下以上两类定义来解决这个疑难:将财富与少数联系起来,多数同贫穷结合在一起,这样一来寡头政体的定义便变成人数较少的富人控制了城邦的治权。与此类似,平民政体则被定义为人数较多的贫民控制着治权。但是这里又产生了另一个疑难:30如果我们的新定义说已经可以包括一切寡头和平民政体,那么上述偶尔可能发生的情况,即某城邦富户数多而穷人数少的情况,如果在某一城邦,多数的富户控制了政权,而在另一个城邦控制政权的却是少数的穷人,对于这些政体,我们又该怎样取名?以上的论辩显示出人数这个因素应该为次要的属性,35既然一般的城邦常常是富户少而穷人多,那么上述的特殊例子就只是偶然的事件而已。寡头和平民政体的主要分别不在人数的多少,40二者在原则上的分别应该是贫富的区别。因此,我们可以这样定义:任何政体,其统治者无论人数多少,如以财富为依据,1280ɑ则一定是寡头(财阀)政体;同样地,如以穷人为主体,则一定是平民政体。

    正如我们方才所说,世上一般是富户少而穷人多。在一个城邦组织内,如果全部都是自由的公民,而富有的人则限于其中的较小部分,其一以自由为标志,另一则以财富为依据,5这些就是寡头和平民两派用来争取权力的实际基础。

    章九

    其次,我们需要先确定主张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者各人所持有的原则,并辨明他们各自所包含的正义(法律)观念正义(δκη),“正义的观念”(ò δκαιον),它们的宇根“δκ”为对于“正直”的道路的“指示”,可能和拉丁字“手指”(digitas)或“正直”(directe)出于同一较古的言语。中国常以“公道”代指“正义”,用意相似。后世法语droit和意大利语dritto意为“法律”,都是源于拉丁文“正直”(directum)这个词,同希腊语δκαιον相似,兼有“义”和“法”两方面的用意。。寡头和平民派对于正义都各有认识,但如果他们的认识不充分的话,那么他们所持的正义就都是不完全的,每个人都只看到正义的某些方面。譬如在平民政体中,“正义”就被认定为分配政治职司的“平等”。这的确是平等,10但却是只限于同等人之间的平等,而非普及全体的平等。在寡头政体中,却以政治职司的“不平等”分配为合乎正义。这确实也是正义,但只限于不平等人们之间而言,也不是普及全体的正义。

    寡头派和平民派都没有考虑哪些人可以适用他们所主张的这些原则这一因素,15所以两派都作出了自己的错误判断。各人都只是依照自己的利益进行论断,而如果大多数人在判决有关自身的案件时,他们实际上就是不良的判官。正义(法意)与人身有关。正义的(合法的)分配是将那些付出恰当价值的事物授予相应的人。这一要旨我已经在《伦理学》中讲过了见《尼伦》卷五章三1131a15。。按照这个要旨,合乎正义的职司分配(“政治权利”)应该考虑到每个受委任的人的才德或功绩(“公民义务”)。20寡头派和平民派二者虽然都主张事物的平等,但对于人身的平等这个问题,他们却产生了不同的意见了。发生这种分歧的主要原因就是前文所说的,他们都是作为自身有关案件的判官,因而做出了错误的论断;另一原因则是双方都是基于偏见而对正义观念进行了各自理解,却各自认为得出的是绝对而完全的道理。寡头(财阀)派的偏见在于“资财”,他们认为优于资财者就应一切都优先;平民派的偏见在“自由身份”,他们认为一件事相等则所有的一切也都相等。25

    第26章 卷(Γ)三 (6)

    可是,双方都疏忽了真正的要点,即城邦得以存在的目的。如果财产确为人类所有合群并组成团体的目的,那么人们分配城邦的职司和荣誉时就应该以他们所付出的财产为比例。根据这个理论,寡头(财阀)派的理由是充足的——如果要投资一米那的人与投资其他九十九米那的人,平等享用一百米那的本利,这才是真正的不合正义(不平等)了。30但是城邦不仅仅只为生活而存在,它还应该为优良的生活而存在参看卷一章二1252b29;本卷章六1278b24。;假如31行起,直至36行止,原句都从属于“假如……”绪句,中间夹入若干括弧子句结句实际见于1281a5……所以句。兹参照各家译文,改变了语句联系词,区分了这一长句。它的目的只是为了生活(生存),那么,奴隶也能组成奴隶的城邦,野兽也可以有野兽的城邦。

    然而我们知道实际上并没有这类城邦,奴隶和野兽因为不具备自由意志,所以就不会组织为了追求真正的幸福而存在的团体。相似地,城邦的目的既不仅仅是为了寻取互助以防御一切侵害,也不仅仅为了便利物品交换以促进经济的往来。35假如城邦的目的仅仅是这些,那么替里尼人和迦太基人就可并为一邦,其他缔结商务条约的各邦也应进行相应的合并。事实上,这些邦国的确订有输入输出的合同,缔结了商务条约,规定在商业上互不损害彼此国家人民的利益,40保证各自正当的行为。这些邦国之间还有成文的军事互助同盟条约希腊古典时代地中海各城市从事矿业和手工业者,以铜铁器和陶器交换来自非洲、意大利、小亚细亚、黑海地区的农产品。很多城邦由政府经营粮食的输出输入,他们相互间订立“贸易合同”。而对于两邦间商务人员的一切行为,如果是发生纠葛,就凭商务条约各款处理。参看希克斯:《希腊碑志手册》(hicks,manual of grhistinscriptions)第74号碑文。

    替里尼人指的是意大利半岛上拉丁地区北部埃特罗里亚(etruria)的居民。迦太基和意大利沿海城市贸易定有规约,其详细内容不知。布佐耳特:《希腊史》(busolt,grge-sch),卷二753—755页提到,公元前535年,曾有迦太基人和埃特罗里亚人的联合舰队驱逐替里尼海中科西嘉(corsica)岛上的腓尼基殖民,因而充分证明了两邦曾经订有“军事同盟”。。但是,在另一方面,两邦并没有设立共同的商务官员来总理两邦的贸易;相反,他们各自设自己的职司,1280b管理本邦的业务。两方的条约只限于防止并处分已方人员在进行贸易时发生有害于对方人员的行为,都不操心对方人员的道德品质,条约中也无须保证所有参加贸易业务的人们都不发生有违正义(非法)或其他的恶劣行为。

    5然而,一旦城邦订有良法并且有志于实行善政,那么它就得操心全邦人民生活中的一切善德和恶行。所以,只要不是徒有虚名,真正成为“城邦”的城邦必须以促进善德为目的。否则,一个政治团体就会类似于一个军事同盟,它们唯一的差别就只在空间上,一个“城邦”内的居民住在同一空间,而一个“同盟”内的人民则住在互相隔离的两个地区。如果不是这样,10法律就和一些临时的合同没什么两样了。引用智者(诡辩派)吕哥茀隆的话来说,法律只是“人们互不侵害对方权利的临时保证”而已,但法律的实际意义却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1280a25—b12参看卷一章二1252b27—1253a2和本卷章六1278b16—30。此节阐述了人类合群而组织团体的目的依次为军事、经济、政治三级(1278b26注);平民(民主)派所持“自由身份”和寡头派所持“财富”仅仅各自符合于第一第二级目的,不符合人类的高级宗旨。。

    一个城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善德,这一宗旨是非常好证明的,这是显而易见的。梅加拉和科林斯两邦(市)虽然围以同一道垣墙,15但这两邦还不是一邦。虽然通婚是一邦之内社会生活的象征之一,但即使两邦(市)的居民都已经相互通婚,也仍然不能说它们已合为一邦。即使它们已实现下列安排,也仍然不能说它们已经成为一邦:人们相离虽远但还是能彼此到达,相互之间订立了在物品交换方面彼此保护、互不损害的规约,作为共同信守的典章。我们设想参加这种交换行为的人们,一个是木匠,另一个是农民,又一个是鞋匠,20以及其他一些物品的生产者,有很多人,我们也尽可设想这里的人数已经多到一万人。

    但是,假如这些人的结合仅限于物品交换以至防卫同盟,那么他们的结合仍未能达到一个城邦政治组织的阶段1280a12至此,亚里士多德使用了“尽其可能”的作证法,给城邦组织的道德目的作证:说明(一)延续性,在同一个地区的人们可以互相接触;(二)因通婚而血统混合;(三)因经济往来使得日常生活被安排在同一防御体系以内。依次叙述了非道德目的的这三种可能的结合形式,证明了它们都不能成为城邦政治组织,这就反证了原先的道德主题。。为什么呢?那并不是因为,作为同一团体,其中所包含的分子尚缺少延续性包含在各分子间的“延续性”是事物“合一”的条件,参看《形上》卷五1016a1—16。。在上述的结合中,人们尽最大可能性地集合到密切相接的一个会场,但如果他们各自保有家庭,25像统治一个城邦那样管理家务,他们集合的作用便只限于共同防卫某种临时发生的侵害而已。简单来说,就是在集合完成以后,人们又像未集合以前一样各自进行原来的生活。

    因此,任何精审的思想家就不会说这种结合是一个城邦(政治体系)。30因此,一个城邦很明显不只是一些居留团体生活在同一地区,也只是为了便利交换并防止互相损害而形成的一些群众团体,即经济和军事团体,虽然这些确实是城邦存在的必要条件,但所有这些条件还不足以构成一个城邦。城邦是若干生活良好的家庭或部族为了追求自足而且至善的生活,才结合而构成的。但如果不是人民共居一处并相互通婚,35这样完善的结合就不可能达到。所以各城邦中常常可以见到像婚姻关系、氏族祠坛、宗教仪式、社会文化活动等各自共同的“社会生活”现象。这些事业可以促进人间的友谊,而友谊只是社会生活情调的表现。这些活动都只是为了达到一种目的的手段,40即实现一个城邦所追求的“优良生活”,城邦是若干家庭和若干家庭所集成的村坊的结合,由此结合,1281ɑ全城邦得到自足而至善的生活,由此达到所谓人类真正的美满幸福参看卷一1252b27—1253a2;《尼伦》卷一1097b6。。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政治团体的存在并不是因为社会生活,而是为了美善的行为。我们应按照这个结论建立“正义”的观念。所以,谁在这种团体中所付出的美善的行为最多,5按照正义即“公平”的精神,他就比和他同样为自由人血统(身份)或门第更为尊贵的人们,或者比他更富有的人们,具有较为优越的政治品德,理应在这个城邦中享受到较大的一份。由此可知,对于政体问题有分歧意见的两方,即平民派和寡头派所持的“正义”观念都是偏见本章关于“正义”和“法律”两词的解释,参看1280a8、1287b6注。。

    章十

    10关于城邦的最高治权应该掌握在什么样的人手中,这也是一个疑难:交给“群众”除为数甚众的奴隶外,希腊各城邦的自由公民社会一般可分为少数和多数两层。(一)“上层少数”(1278b13)主要为“富户”(资产阶级),还包括“贤良人士”和“著名人士”(贵要阶级)或“高尚人士”。(二)“下层多数”(1281a11)包括“群众”,即“平民”(1278b12),平民群众内,有些是“穷人”(贫困阶级),还有些是失产失业的“群氓”。所谓“高尚之士”即保持公平公正的人,他们能弥补法律的遗漏,排解社会的纠纷,他们也可列在这两层公民的中间。参看《尼伦》卷五章十 1137a31;《修辞》卷一章十三 1374b、章十五1375a25。或“富户”或“高尚人士”或“全邦最好的一人”或“僭主”,在这五者之中,选取任何一项都会发生不恰当的后果。

    那些后果怎么会不随之而来呢?如果穷人占据最高治权,就会凭借多数地位来瓜分富户的财物——这种做法是否有违正义(非法)?15平民派就会出来回答说:“不,神明鉴临不,神明鉴临(n Δα),直译为“唉,大神”,这是一句口语,有誓言意义,用以加重原句的辞意,保证所言的确实。依鲍尼兹:《索引》,这个口语,全集中仅见于本书此节及下章1281b18。,这是最高统治机构依据正义(依法)而行的措施。

    ”但是,我们接着可以问:如果这还不算是极致的不义(非法),那什么才是不义?全邦中任何多数,无论是小康之家还是穷苦的人,如果他们把少数人的财物,取为己有,那么显然这种多数是在破坏城邦。可是,善德不会让我们去做破坏任何善物的行为,而正义也一定不会破坏城邦。因此,这种没收(分赃)的法令很显然是绝对不正义的。20如果说这种法令是正义的话,僭主的行为也就必然属于正义的了。就如同平民多数以强力(较高法权)胁迫富户那样,僭主们也以同样的方法胁迫他人。那么,如果由少数富人来执政是否就能合乎正义呢?如果他们也像别人那样掠夺并没收平民的财物,25他们的行为是否合乎正义(合法)?如果认为这是合法的,则平民施于富户的行为也同样应当认为是合乎正义的。这是无疑的,所以,所有这些恃强逞暴的行为都是卑鄙而不义的。

    试问,由少数高尚人士(贤良)来执政而掌握最高治权又是否符合正义呢?我们可以看到,虽然高尚人士不会没收他人的财物,但依照这种制度,其他人虽可保有产业,却都不得任职。城邦的职司本来是名位(荣誉),少数的一部分人占据这些名位之后,30全邦其他人们就永远不能获得这些名位。如果以最好的一人来治理,是否就是最好的呢?这种制度的性质比起富户和贤良为政,实际上会更寡头,邦内不得名位的人自然也会更多了。有些人看到,无论是让谁掌握治权,都不能成为良好的政制,因为任何“个人”或任何一组的人都难免受到个人情感的影响。35于是这些人建议将最高治权委托于“法律”“人治不如法治”这一学说。

    毕达库斯早已主张过(狄奥多洛:《史丛》卷九274,狄欧根尼·拉尔修:《学者列传》卷一77)。柏拉图:《法律篇》713e讲道,大神不再像在克罗诺(cronus)时代派遣精灵来保佑现世间的和平和繁荣,人类需要通过法律来得到和平与繁荣。亚里士多德此节说法律仍旧不易解决原来的疑难,并进而辨析柏拉图的法治主张,认为法律有好坏之别,如为恶法,便不能树立城邦的正义,也不能促成和平与繁荣。下文如卷四章四章五也反映了亚里士多德崇尚法治。。但法律本身可以或倾向寡头,或倾向平民,这样的统治,和寡头派或平民(民主)派执掌着最高治权又有什么不同呢?实际上是一样的,上述的后果原题见11—13行,后果见14—27行。还得发生,而我们所拟最高治权由谁来掌握的问题,即使将期望放在法律上,仍然还是一个疑问。

    章十一

    其他的论旨我们以后再研究见本卷章十二一十七和卷四、卷六。,这里先考虑以“群众”为政这一项——似乎把治权委托于少数好人(贤良),40不如交给多数平民,虽然其中存在着一些疑难《纽校》Ⅲ214说,这个疑难是指章二1275b35的疑难。,但毕竟也包含着某些真理,比起其他选择,1281b这个制度看来要更可取一些。就多数而论,其中每个个别的人往往是没有什么善德可言,但当他们合而为一个集体时,却往往可能超过少数贤良的智能。就像多人出资举办的宴会可以胜过一人独办的宴会那样。类似地,如果许多人共同议事,每个人都贡献出一分意见和一分思虑,5整个会场的群众集合起来就好像一个具有许多手足、许多耳目的异人一样,他具有多种性格和各种聪明。

    第27章 卷(Γ)三 (7)

    群众(多数)批评音乐和诗人的作品时往往较少数专家更为正确,这是因为有些人欣赏着这一部分,另些人则被另一部分所感动,把所有的感受都会合起来,就完全阐明了整篇的得失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和文艺上都重视群众集体原则,这是符合雅典风尚的。雅典的传统不仅是城邦军政事项由公民大会审议,就连公共建筑计划的选择、音乐演奏或戏剧比赛的评定也是由公民投票来裁决。柏拉图在议论政治时,也常常用艺术作喻,但他的目的相反。他讨厌听从平民集体,更愿意听取专家意见,曾称公民议事的民主政体为“剧院(观众)政体”(θεαροκραα)(《法律篇》700e—701a)。阿里斯多芬也轻视群众,他在《骑士》(equites)752讥嘲公民大会中被平民领袖所领导的平民们都像是傻瓜。。品德高尚的好人所以不同于众人中的任何个人,就在于他一身集合了许多人的素质;10美人之所以不同于平常的容貌,艺术作品之所以不同于俗制的事物,原因也在这里。因为它在人的相貌上或作品上,把原来分散的众美集合成了一个整体。

    这里的整个就符合我们现在对美的定义。或许你把整个画像拆散开来审视,15会说他的眼睛不如某一个常人的眼睛,其他部分又不如另一个人的相应部分。但是这种集众人的短处可以超越少数人的优点的原则,能不能应用到一切平民政体以及一切人类团体,在这里也不能做确切断言。“神明鉴临”,也许某些人的团体这里指平民政体中的艺匠和佣工,这些职业在本卷章四1277a37,被称为奴性行业,而奴隶在卷一章五1254b24,则被称为近于驯畜。参看《尼伦》卷一章三1095b19;柏拉图:《理想国》496c。赫拉克里图(heraclitus)崇尚少数贤良而鄙薄群众,曾认为群众类似于群兽(拜渥特[bywater]编《赫拉克里图残篇》Ⅲ)。希腊著名学者对于政治大都崇尚贤良,亚里士多德按照雅典的政治传统,为平民政体的多数原则辩护时,特多曲折。是不适用于这种原则的。如果说这种理论可以作为通例,也可在兽类中适用,那就显得有些可笑了,某些人的团体又与畜群有什么不同?不过尽管人们提出这些反对意见,20我们这个原则应用到某些公众团体中总是正确的。

    经过以上论证,大概已经可以解答前述的“最高治权该由谁来掌控?”这个问题,以及接下来的另一个问题:“自由人或公民集团中的一般公民,他们既无财富又无才德,这样的人在最高治权中又能够发展什么本领、发挥什么作用?”上章1281a11,“最高治权由谁来掌控”的问题,辩论至此可以说是已经解答了:在原拟五项人物中应选定“群众”担任最高统治者,即采取“平民政体”。以下各节继续探讨第二问题。辩难者可以提出这样一个观点:25如果让这类人参与到最高职司,他们既少正义或欠明哲,就可能会犯罪过和错误。

    但这里也可以从另一个观点提出反面质疑:如果不让他们分享一些权利,又会发生严重的危害,因为一个城邦中如果大群的穷人都没有权力参与公职,就无异于在邦内保留着许多敌人。30在这左右为难的处境中找到一条出路,即让他们参与议事和审判的职能这样的公民职能见章一1275b16—17。下句所举梭伦法要旨,(一)选举符合议事职能,(二)审查行政功过符合审判(司法)职能。。因此,梭伦和其他某些立法家将平民群众视为一个集体,给予他们两种权力:第一,选举执政人员;第二,由他们在执政人员任期届满时审查其行政的成绩或功过。但按照他们每个个人各自的能力,是不能受任官职的。当平民群众集会在一起时,他们的感觉和审察的作用是良好的,这种作用和较高尚一级行政人员互相配合是有益于城邦的。35这就好像不纯净的杂粮与细粮混合在一块煮着吃,就会比少许细粮的营养更加充足一些。但是如果他们每个个人都分别地进行审察,效果就不够良好。

    但这样安排平民群众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的政体,40又存在着某些困难。第一,人们可以这样说,必须是具有医术能够治疗某类疾病的人,1282ɑ即医师才能对医疗事件的得失进行判断,类比于其他一切行业和技术,也应如此。就像医师的功过应该由医师们集合起来加以审查,其他行业从业者的功过也是如此。所谓医师可以分成三类:(一)施行医疗工作的一般医务人员,(二)业有专精,能够担当领导工作的高级医师,(三)懂得一般医疗技术的业外人士。上述的业外人士几乎在每一行业中都可以找到,5这些人的判断能力并不比我们所列举的从业人员和专家要差一些这里亚里士多德举出并不行医而具有医学知识和医务判断能力的人土,拿不执行政事的公民也可具备审查行政工作的能力来打比方。但下文转入另一辩难;直至14—22行始引申这个比方。。由审查功过转到次一问题,即选举问题时,人们也同样可以提出这一原则。

    辩难者可以说,只有同业的专家才能选举出真正的人才,只有精于几何学的人们才能准确地选定一位测量员,只有经常航海的人们才能选定一位舵师。10虽然在某些行业、某些技术中,有些业外人士也非常擅长识别从业人员技术的精疏,但总不如业内的专家那么熟悉。按照这一原则,辩难者认为,无论是选举执政或审查行政功过都不应由平民来抉择,最高治权不应由群众来执掌。可是,我们可以看出,这些辩难的理由其实是不充分的。我们前面曾经说过的集体异人论点1281a40—b21。,实际上就可以拿来回答这种质询。15如果群众不是很卑贱的带有奴性的人们,则就个别人而言,他的判断能力不及专家,但是他们在集合起来之后,就可能胜过或至少不比专家们差。并且,在某些技术中,创作者不一定就是最好的评判家,当然更不是唯一的评判家。这些技术作品,在没有学习过这门技术的人看来,也是可以识别并进行评判的。20例如,一幢房屋就是非建筑者也能懂得的事物。房屋的所有者,即住户,有时会比建筑师更擅长评判房屋的好坏。相似地,对于一只舵,更擅长鉴别的是舵师而不是一位造船木匠,对于一席菜肴,最适当的评判者不是做出菜来的厨师,而是食客。

    经过以上论辩,已经对平民群众议事和审判权力的质疑有了充分的答复。但与之相联系,25还可以引起另一质疑。现在赋予素质较低的人们(平民)的审议权力实际上是高于高尚的人们(贤良)所承受的行政职务的,这真是荒谬。30选举执政人员,并在执政人员任满后审查他们的功过都是城邦的大事。但我们看到有些城邦政体把这些大事交给群众团体,因此公民大会就在这些事情上执掌了最高权力。而且,城邦的财政官或将军,或任何高级官吏,家产和年资的条件一般要较高一些,凌驾于这些职司之上,担任议事和审判的公民大会会员却都是家产微薄的人,35又没有年龄的规定。不过,我们也可以像回答前一个质疑一样回答这样一个质疑,并且重新肯定这种安排是可行的。

    因为按照现行制度,权力实际上是由公审法庭或议事会雅典及其他平民政体将“公民大会”(κκλησα)作为选举和议事机构,将“公审法庭”(δικασριον)作为最高审判机构。此处并举了“议事会”(布利)。各邦议事会的建制和职权并不都相同。雅典议事会为提出于公民大会各案件作预审工作,其议事员500人,由公民中年满30岁以上者抽签轮流担任。另如卷六章二1317b31所称“布利”,便属于行政机构。或群众的整体来掌控的,并没有交付给任何个别的一位“群众陪审员”或“议员”或“公民大会的会员”,每个成员都只是法庭或议会或大会整体中的一个[不能独立的]部分。40所以,把组成公民大会、议事会和法庭的平民群众的权力置于那些贤良所任的职司之上是合适的,1282b也是合乎正义的(合法的)。所有参加这些审议机构的人们的集体性能会大于那些少数贤良所组成的最高行政机构,自然也大于他们各人的个别性能。如果完全明白这些道理,就不会再产生上述质疑了。

    当我们在讨论第一个质疑时本卷第十章。,曾引申到这一要旨,最后掌控裁决权力的应该是正式订定的法律。只是所有的规约并不能概括纷繁的世事变迁参看《尼伦》卷五1137b19。,只有在法律有所不及的时候,个人的权力或若干人联合组成的权力才发号施令,作为补助雅典政治历来重视旧典和成规。公民大会以审议政事为主,如果有变更成法的议案必须另外经由司法委员审订,才能颁行,实际上公民大会很少制定新法律。有些人利用公民大会通过有违旧典的“政令”,常被责为僭越。

    执政人员如果有违背成法的措施,任何一个公民都能以“违制罪”(γραφ παρανóυον)将他诉于公审法庭。亚里士多德这里崇尚法治的意旨符合于雅典传统(参看维诺格拉多夫:《历代法理》[vinogradoff,historical jurisprudence]卷二章六2,“法治”)。。5但是怎样的法律才能成为正宗的法律,这个问题仍旧没有辩明。如前所述的法律可能有偏向的疑难依然存在参看1281a36。。与城邦政体有好有坏一样,法律也有好坏,不合乎正义就是不合乎正义。10这里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法律必然是根据政体(宪法)制订的。这样一来,我们可以推出,符合正宗政体所制订的法律必然合乎正义,而符合变态或乖房的政体所制订的法律就不合乎正义。

    章十二章九至十一通过不同论点考察城邦中公民义务和权利分配的问题,即公民和他所应承受的事物(名位)之间如何能达到公平的问题。正义的要旨和法律的实质就在于使人和物的关系能够保持平衡的状态。第十一章的辩论显然已经承认平民“群众”应有最高政治权利,第十二章则改变了论辩的途径,平民的自由身份不再是政治上特别重要的条件,而“财富”和“品德”也分别得到了地位。

    世上一切学问(知识)和技术,终极目的都是为了追求一种美好;政治学术本来就是一切学术中最重要的学术,它的终极目的正是为大家所最重视的善德,15即人间的至善参看卷一章一:《尼伦》卷一1094a1。。 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它以“公共利益”为目的。按照一般的认识,正义是某些事物的“平等”观念参看本卷章九1280a7—22;《尼伦》卷五章三。。而这刚好和我们在伦理学上作哲学研究时所得的结论相同亚里士多德认为“世俗之见”是大家共同的观念,其中存在着真理,应当加以分析、修正并提高。(参看《尼伦》卷十章二)。20简而言之,正义包含事物和应该接受事物的人这两个因素,大家认为相等的人就配到相等的事物。但问题是,所谓“相等”和“不相等”,它们所等和所不等者究竟是什么东西呢?这个问题中所包含的疑难应在政治学上进行明智(哲学)的考察。

    有些人可能会说,25城邦的职司和荣誉应当按照尚优原则,不同层次地分别(不平等地)分配给任何方面有所优胜的公民——即使他们在某些方面与其他人没有太大区别,只要他们有一点长处,这一优点就该受到尊重,而权利的分配就应该符合他们各自优点的大小。可是人们如果遵循这种原则,那么谁的相貌较好或谁的身体较高,他就可以要求一份较大的政治权利了。这种理由显然是错误的。30我们可以用其他各门学术上的比拟来说明这个错误。比如,现在有一队笛师,如果大家吹笛的本领相等,你不会将他们出身门望的高低作为分配笛管的标准。

    谁都不会因为出身较高便能吹奏得更好。因而应该对笛艺较高的人才分配给较好或较多的笛管。35如果认为这个比喻有些隐晦,我们还可以说得更明白一些。比如说这里有一个人,笛艺要比其他人优秀但是出身卑微,而且相貌丑陋。就人生的众善来说,出身和相貌或许比笛艺更重要。现在比较一下具有这些善德的人,出身和相貌方面较好的人要比笛艺优秀的人多,然而较好或较多的笛管仍旧应当分配给优于笛艺较优的那个人。对于某些技艺,40我们或许应当考察出身门望或与之有关的财富,是否有益于该项技艺,但是就笛艺这一件事情来说,这两者实际上都无助于吹奏。1283ɑ

    第28章 卷(Γ)三 (8)

    依照这种尚优原则,任何优点都应当获得鼓励,每个优点之间就应当有共通的衡量方式。假如人体的某量(例如高度)为优于依李奇微(ridgeway)校订,删去“优于”(μλλον),原句可译为“假如人体的某一高度可与财富或出身相较量,则人体的任何高度都可与这类事物相较量”。另一些校勘家改μλλον为νμιλλον,成为“假如人体的某量为‘可以互相比较的事物’……”。纽曼不作删改而另增γαθóν一字,成为“假如人体的某量,作为一善物而优于财富或出身……”。财富或出身的某量,则人体的任何量度都应该可以同财富或出身的各量相比较。因此,说甲这个人的身体高度超过了乙那个人的品性德行,5就一般来说的话,人品性的德量也许会超过人体的高度,我们使用上述这种说法就使得一切事物都可以互相比较衡量,说若干数量的这类事物优于若干数量的那类事物,接着就可以说某一数量的这类事物一定等于某一数量的那类事物。10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不同素质的事物不能互相较量参看《尼伦》卷五章八1133a19、b18。。那么,和其他学艺一样,在政治事务上,将任何优点作为要求和分配职司(权力)的依据,都是不合理的。

    有些人跑得快,另一些人跑得慢,这不能作为增减政治权利的理由参看柏拉图:《法律篇》696b、744b。大马士革人尼古拉(nicolaus damascus):《残篇》138(缪勒编《希腊历史残篇》卷三),载有野蛮民族公推当地奔跑最快的人为王的事例。《希罗多德》iii 20,记埃塞俄比亚人公推最高大且体力最强的人为国王。《雅典那俄》566c则说埃塞俄比亚以最美俊者为国王,貌美为王的事例亦见于《尼古拉残篇》142。。跑得快这一优点应当是在运动比赛中领取他的奖赏。

    政治权利的分配必须以人们对构成城邦各要素所做贡献的大小为依据参考卷四章十二1296b19。。15所以,人们只有具有的门望(优良血统)、自由身份或财富,才可将其作为要求官职和荣誉(名位)的理由。完全由奴隶来组织一个城邦当然不能成事,完全由穷汉来组织也好不了多少,受任官职的人必须是自由人和纳税人(捐输者)。但我们还必须指出,除了财富和自由之外,20正义的品德和军人的习性(勇毅)也属于不可缺少的要素卷四 1291a19—33。。人们如果共处于一个城邦之中,就应该各各具有这些要素。前两个要素是城邦存在的条件,而后两个则是城邦企求并获得优良生活的条件。

    章十三

    如果城邦只需要大家的贡献能够有助于其存在即可,那么刚刚所说的各个要素,或至少其中的某些要素,就确实可以被认为是分配职司和荣誉的正当依据。25但照我们前面所述及的本卷章九1281a1—10。,城邦还应该考虑实现更优良的生活因而要求大家都具有文化和善德,那么这两者才应该是最正当的依据。另一方面,按照我们所说的理论,人们只要有一项而且只有一项与他人相等者,就不应该像平民派那样要求享有各项事物的同等权利;只有一项优秀的人也不应该像寡头派那样要求对各项事物都享有较优的权利。我们把这种遵循这类原则而创制立法的一切政体都称为变态政体。30我们曾经指明1280a6—12。,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某种贡献而在政治上有所要求,虽然它们在某一方面的意义上可以说是符合正义的,但没有人是绝对全面地符合正义。(甲)富人将他们有较大的土地作为依据,因为土地是有关城邦的共同利益的。

    并且,他们由于富有恒产,也比较能够信守契约《修昔底德》vi 39,记叙拉古雅典那哥拉斯(athenagoras)的话说,财物保管应该信托富人。。(乙)自由氏族和贵族则相似地把他们的出身(门望)作为依据。出身较高的公民就比出身卑微的地位要高,尊贵的氏族(血统)35在一邦内总是比较受尊敬的,而且这种优种会传递下去,世泽之家的后代经常显现出良好的品德。(丙)相似地,品德当然也应该是要求政治权利的正当依据。我们认为正义恰好是社会性的品德卷一1253a17,37。又,《尼伦》卷五章三1129b25—1130a5。最有益于城邦团体,只要是能坚持正义的人,他们常常是众德兼具的柏拉图:《法律篇》631c,明哲(智)、节制(礼)、坚毅(勇)三德结合而成正义(义)。正义兼有其他三德之意,亦见于《亚里士多德残篇》七五1488b5。。(丁)在财富、出身或品德这些个别的依据外,多数(群众)40也具有他们要求政治权利的依据。就集体而言,他们就比少数(寡头)较强、较富而又较好。

    如果这些具有品德、财富、1283b门望因而可以提出政治要求的人们组成某一公务集团,在一城之中聚居下来,那么由谁来统治这个城邦?这个争执不已的问题能否通过协议来解决?在我们前面已经叙述的各类政制中本卷章七。,并没有看到争执不已的情况。那些城邦因执掌主要统治机构的人们各不相同,因而性质也不同:其一是主张富户寡头政体掌控最高治权;另一种则主张最高治权应该由才德即贵族政体来掌控;剩下也都像这样,每个人都有他们想要偏袒的地方。但此处所提出的问题与上述这种情况不同,它发生了性质不同的人们同时要求治权的争执。例如,有德之士,如果人数很少,却提出了他们的要求。那我们应该怎样答复?10我们是否可以因为他们人数太少而质疑他们:你们这么少的人能够处理全邦的要务吗?你们的人数足以构成一个城邦吗?还有一种质疑不仅可向有德之士提出,15也应该问其他一切提出政治要求的人们。

    以财富较多或门望(出身)较高为理由而要求治权归属少数人,这同样也是不合正义的。如果承认这样的理由,那么任何一个人,只要他的财富超过其余的人,他就理所当然可以统治他们了;类似地,门望特别高的人也自然想要统治门望较低的人们,例如自由人氏族。而这些自由人现在却正在以自己的出身为依据要求治权。在少数制贵族政体ρισοκραα取义于“好人们”(ρισοι),译为“贤良”或“贵族政体”。贤良多出于世族,因此中文版一般都译为“贵族政体”。按照本节,贤能对于“才德”(ρε)的重视要高于“门望”(εγενεα)。中,他们主张作为依据的才能或善德的道理也是如此。20如果在一些贤良(好人)组成的公民集团中有一个人的才德出类拔萃,比其他人更厉害,那么这些人就应当遵循自己所主张的原则让他一人来统治。如果认为多数群众因为强于少数就应当取得治权,依照这理论,如果有一人或某一小组的人强于这一多数群众,25这人或这个小组就可以代替那个多数群众来执政了。

    所有这些分析,都可以证明,上述的各种被在各方面的凭借来要求取得对其他一切人的统治权利的依据,没有一个是可以作为正当的原则(标准)的。30试想一下,不管是以人们举品德作依据而要求统治公民团体的人,还是以人们举财富作依据的人来举例。群众(多数)就可以和这二者相抗衡,不进行个别的比较,而以多数集体同少数人相比较,那么无论在品德上或者在财富上,他们都是有可能比少数人更优秀。这里提到曾经偶尔涉及的一个疑难。

    这个疑难就是:如果对于这个多数集体来说,确实是较少数的好人或富人为更优,35则主张尚优原则的立法者,如果他的目的正是想制订最公正的法律,那又该怎样取舍呢?他应当为了好人们或富人们的利益创制政体,还是为了多数群众的利益创造政体?我们的答复是:所谓“公正”,它的真实意义主要在于“平等”。如果要按照“平等的公正”,40那么就应该以城邦整个利益以及全体公民的共同善业为依据参看章七1279a31。“最为正宗”(ρθóαο)的就是“最为公正”的政体,应该不偏于少数(好人和富户),不偏于多数(平民),而应该考虑到全邦公民的利益。《梭伦残篇》5:梭伦自述为雅典创制的本意是务使少数多数各得其平。。公民的一般意义原本是指一切参加城邦政治生活轮流为统治和被统治的人们。而就它的特别意义说,公民在各别的政体中就各有不同。在一个理想政体中,他们的意义就应该是那些以道德优良的生活为宗旨,既能治理又乐于受治的人们本节末两句,疑为后增的衍文,或者原有的赘语。。1284ɑ

    在讨论过“多数”在集体方面优于“少数”这种情况之后,我们再来设想另一个相反的境遇。假如现在有一个人或一些人,他们的数量只是城邦的一部分,不足以组成城邦的全部体系卷七卷八所拟理想城邦,全邦均为模范公民;这里所说现实城邦当然不会全邦都是好人。不过他们的德行非常好,5超过了全邦任何其他人的个人品德以及所表现的政治才能,这样的一个人或一些人就不能被困于城邦的角落里,他或他们的德行才能已经超越其他所有的人,如果还让他或他们与其他人享有同等的权利,这对他或他们就不公平了。这样卓越的人物就好像人群中的神祇。10法制只应该规制出身和能力相等的众人。而这样的人物就不是律例所能约束的了。他们本身自成其为律例。

    谁要是企图以法制来笼络这样的人物,就可以说是愚蠢的,他们尽可以用安蒂叙尼寓言中那头雄狮的语言来作答:群兽集会时,15野兔们登台演说,要求兽界群众一律享有平等权利,雄狮就说,“你也有爪牙么?”依加梅拉留:《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和经济学译文和疏释》补加语句。参看韩姆编:《伊索寓言》(halm,fabulae aesopicae)241;又,巴布留:《寓言》(babrius,fabulae)67。这些情况实际说明了平民政体各城邦为什么要创制“陶片放逐律”雅典的“陶片放逐律”创于公元前500年,立法的初衷是保护平民政体,这样国内就不会因为产生杰出的政治人物而转变为寡头或僭主统治。决定应被放逐的人时,公民大会中公民各书其姓名于陶片上,而后投入陶罐中,必须有6000陶片才能通过一件放逐案。放逐期为10年,后减为5年(参看《雅典政制》xxii)。《修昔底德》viii73,《狄奥多洛》xi55所记放逐律的作用和目的同亚里士多德此节相符。但后世执政党派常假借此条法律以排斥异己。

    叙拉古设有类似的“榄叶放逐律”(πεαλισμó),是将被放逐者的姓名写在榄叶上,放逐期为5年(《狄奥多洛》xi87)。其他城邦,如阿尔咯斯(本书卷五1302b18)、米利都和梅加拉(阿里斯多芬;《骑士》855诠疏)也设有放逐律。。这些城邦以“平等”作为超过一切的无上要义,根据这一宗旨,如果邦人特别富有资财,20或朋从过多,或者是其他势力过于强大等,如果它们的政治影响足以引起社会动荡,城邦就会运用这个处分,把他驱逐出境,并限令他在若干年内不得再回到本邦。在神话中,阿尔咯舟远航的舟子们遗弃赫拉克利斯的原因也是如此阿波罗尼(apollonius):《诠疏》i1290,说,此故事实见于费勒居特(phere-cydes,公元前5世纪史家)著作(参看缪勒编《希腊历史残篇》i88)。

    阿尔咯神舟能凭借船头的浪劈发声说话,这浪劈为一“神木”(参看公元前2世纪雅典作家阿波罗杜罗:《书丛》[apollodorus,bibliotheka]卷一919)。。阿尔咯舟因赫拉克利斯神勇胜过全船的舟子,就吩咐舟子们让他离开船上。对于伯利安德给司拉绪布卢的示意,25人们往往嘲笑它是僭术,这样说来,这种指责就算不上公正了。以前代代相传的故事说,僭主司拉绪布卢曾遣人向另一邦的僭主伯利安德讨教计谋。伯利安德当时正站在黍田之间,他没有回答使者的问题,而是用手杖击落高大的黍穗,30直至黍棵看起来齐且平才停止。使者不懂他的用意,就这样去回报主人,司拉绪布卢听到回话之后,心里知道伯利安德是在劝他剪除邦内特出的人《希罗多德》v 92,记载了米利都僭主司拉绪布卢劝告科林斯僭主伯利安德清除邦内雄杰之事,此节中,两人互易了宾主地位。参看卷五1311a20。。对于这种政策,不仅僭主们把它看做是有利的国政而加以实施,寡头和平民政体两派也同样应用这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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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章 卷(Γ)三 (9)

    “陶片放逐律”就是类似的措施,使才德出众的人远离本土,35他们在邦内的势力便逐渐地会变得弱一些。强邦对小城或弱族也会施行相同的虐政,雅典人对于塞莫斯岛人、启沃岛人和累斯博岛人的征伐就是这样的例子。雅典巩固了自身霸权之后,它就不顾盟约,以强暴施加于它的盟邦塞莫斯岛于公元前440年、累斯博岛的米提利尼城于428年、启沃岛于412年,先后叛离雅典。雅典海军征讨三岛(参看《雅典政制》章24)。但这次战争的起因并不是因为雅典背约。这三岛是雅典重要盟邦,雅典对这三邦还算有礼。《纽校》Ⅲ248—9,引《修昔底德》i76、vi76、《狄奥多洛》50、70等章节,说此处所言雅典背约加暴于三邦,应是指公元前440年以前,雅典尚未同各邦缔结提洛同盟时的事情。。40相似地,当米第亚人、巴比伦人以及其他臣服的民族被本族前代的光荣激励,1284b想奋发的时候,波斯王就一再武力征讨他们《希罗多德》卷一183、卷三159,记波斯王国在讨伐平米第亚巴比伦的叛军后,重惩其族。参看阿里安:《亚历山大长征记》(arrianas,anabasis alex)卷三164。。

    我们刚刚所讨论的问题,普遍存在于正宗以及变态政体之中:各式变态的政府为了它们一部分人的利益而必须实行清除,5各式正宗的政府为了公共利益也必须应用类似的清除。这种务求整齐匀称的规律参看卷五1302b34;卷七1326a35。及柏拉图:《理想国》卷四420。也可以用一般学艺来验证。画家在画布上描绘人像,不可能画上一只特别大的脚,不管这只脚画得怎样美丽,如果失去了匀称,那也是不应该的。船匠不会把一艘船的艄部或其他部分造得特别高大。10乐师也不能让他的整个合唱队中有一人歌声特别嘹亮或特别纡徐。

    随着这种清除政策的广泛采取,我们可以看到在君主政体中,一个王室,如果它平日施政一般对全邦是有利的,那么即使进行了清除,这个王室也未必就会同邦内人民失和。从对付某些可以引起内讧的显著势力来说,“陶片放逐律”也有政治理论上的根据。15当然,立法者最好是在创制法律的初期就为本邦构筑好良好的体系,使日后无需再依仗这种补救办法。但为了保持一个政体,使它不会轻易被邦内的某些人倾覆,这仍然是一种不得已而求其次的可取手段。实际上,这种手段却常常被各城邦滥用,20这其实并不符合立法的本意,也不符合各自政体的原旨。他们为了党争,不惜一再使用“陶片放逐律”,借以达到排斥异己的偏私目的。

    在变态政体中,各自维护立场,排斥异己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甚至可说是合法的了,虽然它们明显地不是绝对符合正义。25但在最好的政体中,如果也采用这种政策,那就成为一个严重的疑难了。这里我们所说的疑难并不在于那些政治势力特别大,或是富于资财,或朋从众多的显要之辈。而是在于,如果邦内出现一个善德特别显著的人,那又该怎么办?大家既不能说应该把这样的人驱除,流放他到邦外,可是又不能强迫他屈服为臣民。因为如果强迫这样的人屈服为臣民,30就像把宙斯神一并纳入人类的政治体系而强迫他同样地轮流担任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了。

    既然如此,那么唯一的解决方式,可能也是最合乎自然的方式,就只有让全邦的人都臣服于这样的统治者:这样一来,最终他便成为这个城邦的终身君王章九至十三的主题为政治权利的正当分配,举出了两类分配根据:(一)在公民的品质方面为出身、财富、品德三者;(二)在公民的数量方面为多数、少数和一人三者。第十二、十三两章,在数量这方面,对崇尚“多数”的意思已说得非常详细;依照章七1279a23—25所拟的程序,这里应当依次分论正宗政体三个类型。本章末节突然提出了“一长政体”的要领。本卷以下五章承接本章,也承接第七章,专门叙述君主政体(王制),即正宗三型的第一型。下章首两句同章七首句相呼应。。

    章十四

    经过上面一番探讨后,35我们可以转向论述君主政体(亦称“王制”)方面了。我们曾经说,一王为治的制度是正宗政体的类型之一。但是我们应当考虑的问题是:任何城邦或国家要得到修明的治理,君主政体是否都完全适宜,或是完全不如其他形式的政体,又或者在某些场合未必适宜,40而在另一些场合却相反。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君主政体是只有一属还是数属(即多种)。其实我们并不难弄清楚,王制实际上包括若干不同的种属,它们的为政方式各不相同。1285ɑ

    (一)斯巴达政体中存在着一种王室。这种王室向来被称为君主政体的真实典型。但斯巴达王除了在出征离开本邦以后,具有指挥军事的全权之外,并没有绝对的治权。5此外,宗教事务的权力也归属于王室。所以斯巴达王实际上是一个受任终身的“统帅职位”。他对于军事可以独立自主,发号施令。这种王不操生杀之权,只有某些王室“某些王室”(ν ινι βασιλεια),或“王制的某些种类”,这一短语在阿雷丁诺和季芳尼拉丁译本并没有出现,贝克尔校本等标明是衍文。这可能是上两行中“王室”字样的重复误缮于本行。,10例如史诗时代的王在出征期间可以凭借权威杀人“凭权威杀人”和“依法律杀人”相对;依艾利斯译本为“依军法杀人”,但古王在战场可格杀临阵退缩的战士,不经军法审讯手续。。在此,我们可引荷马的诗为证:阿伽米农在公民大会中对于受到的攻诘总是隐忍,但一到战场,他便实施生杀的权力。

    “想要临阵脱逃的人,总逃不了。

    我操持着生杀权,就要把他喂食鹰犬见《伊利亚特》ii391—393。现行《伊利亚特》抄本缺“操持着生杀权”一分句。亚里士多德各书所引荷马诗篇同现存抄本往往不同;鲍尼兹:《索引》507a29以下各页,列有这类异文的详单。。”

    他如是说。

    以上所说的就是君主政体的各个种类之一的军事指挥终身制。15这一属王室有两个品种,一个是世袭,另一个是公举。

    (二)君主政体的另一属,其权力类似于僭主(亦称“专制”),常常出现在被视为野蛮民族(非希腊民族)的各国中。然而这一类别的君主政体也出自于成法,历代的王都是世袭的。因为野蛮民族比希腊民族更加富于奴性,亚洲蛮族又比欧洲蛮族更加富于奴性,20结果,他们常常选择忍受专制统治而非叛乱参看卷七1327b27;又,《亚里士多德残篇》八一1489b27。。这样,蛮族王制便演变成为了僭政性质的王制。但既然那里遵循成法又世代嗣袭,那么这种君主政体就是稳定的。同时,我们可以在侍卫来源方面看到君主政体的分别。不同于僭主们常常依仗外邦(即雇佣而来的)武士来保护自己,蛮王的侍卫仍来自于本国的臣民。君主依照国法统治着自愿从属的臣民,25因此臣民也乐于担任侍卫为其服务。至于出自篡夺的僭主,他因为确实是同人民的意志相违背的,为了防备本邦的人民,就不得不把自己寄托于外邦(雇佣)卫士了。

    以上已经叙述了君主政体的两个种属,30还有(三)屡见于古代希腊各邦的一种被称为民选总裁(“艾修尼德”)的形式。民选总裁大致相当于公举产生的僭主。这种权位之所以异于蛮族君主者,就在于其位不世袭,它与蛮族君主的相同之处,就在于依法受任。这种统治职位有时是终身的,有时则为期若干年,或者以完成某些事业为期限而定。例如,当流亡者以安蒂米尼得和诗人阿尔喀俄为领袖率众攻打米提利尼时,35米提利尼人就拥戴毕达库斯为“僭主”(领袖),从而便于统筹守御。阿尔喀俄曾经在所作《醉歌》的一章中,抒发了他的遗恨之情:

    嗟此懦城,奉此鄙夫“鄙夫”(κακοπριδα),直译是“贱种”。依《修昔底德》iv107,毕达库斯这一族姓出于色雷基,可能毕达库斯的父母为奴隶出身,所以阿尔喀俄讽刺他是贱种。狄欧根尼·拉尔修:《学者例传》卷一75,提及毕达库斯任米提利尼总裁有十年之久。,

    诅彼愚众,嚣尔趋附。

    这些诗句参看伯格编:《希腊抒情诗人集》《阿尔喀俄残篇》37。阿尔喀俄,米提利尼诗人,盛年在约公元前606年;安蒂米尼得为阿尔喀俄兄弟,参看狄欧根尼·拉尔修:《学者列传》卷二46。确证了毕达库斯的临时统治职位是由人民公推产生的。1285b这种制度常常显出两方面的性质:既具有类似于僭政的专制(独断)的权力“艾修尼德”这个名称见于荷马:《奥德赛》viii258者是一位运动会的裁判员;见于《亚里士多德残篇》四八一1556b44者为库梅(cyme)执政官的通称。这里提到的具有特大权力的“民选总裁”制度,米利都古代(《大马士革人尼古拉残篇》54,缪勒编:《希腊历史残篇》iii389)和欧卑亚古代(普鲁塔克:《梭伦传》14)都曾有过。哈里加那苏的狄欧尼修:《罗马掌故》(dionhal,antrom)v73记录了,希腊城邦的民选总裁制与罗马的“狄克推多制”(独裁制)相同,世人往往视为僭主。,又是依照民意,经过大众的拥戴而受任,因而只能称之为君主政体了。

    (四)君主政体的第四属是属于史诗(英雄)时代的王制:根据成法,统治如果符合臣民的公意,王位则从父辈传给子孙辈。5王室的始祖都起家于军事技术(战功),或是团结一族的人民创立了城市,开拓了疆土,为公众树立了不朽的勋业。因此大家共推他为君王并一致议定了传统世袭制。这种王室具有三项统治的权位:10战时为统帅;祭时为主祭(除另有祭司职掌的宗教事务之外,他们一般主管着氏族的祀典);法律争端时担当最后的判决。在断案前,他们有时会举起他们的王杖先行宣誓,有时也不必宣誓斯巴达两王每月在监察院的监察们前进行一次宣誓(色诺芬:《拉根尼共和国》xv7)。不要求诸王先行宣誓而后断案为王权较高的象征。。在古代,他们拥有着总揽一切(包括城市、乡郊以及同外邦来往等各种重大事件)的永久权力。后来情况逐渐改变,他们放弃了某些特权,15人民从而又争取了一些法权;王权经历代削弱,到了今天,大多数王室也已成为只能主持一般的传统祭仪的虚位王权逐渐削弱的实例,见于本书卷七1313a23行的谟洛修王室和26行的斯巴达王室。。虽然一些邦城内还有真王,也仅仅是保留着在出征国外时军事指挥的权力。

    这里,我们已经叙述了四个种属的君主政体:20第一,史诗时代的古制,王位由人民公推产生,而权能仅限于领军、主祭和裁断法案。第二,蛮族君王,出于世袭,虽然是依靠成法统治,但具有专制权力。第三,所谓的民选总裁,这只能算是一种公推的僭主。25第四,斯巴达式的诸王,他们是世袭的统帅,终身掌握军事指挥的权力1285a16说这一属有世袭和公推两种。本节总结上文,次序同前面不符。。如上所述,这四式君主政体彼此不同。

    (五)还有与以上四属完全不同的第五属君主政体,就是具有绝对权力的君主具有绝对权力的君主即下章所称的“全权君主”(παμβασλευ)。纽曼注本卷1284a14、1287a1所涉及的全权君主应是指波斯王室。,他一人便代表了整个氏族或城市,全权统治所有人民的公务。这种形式类似于家长对于家庭的管理。30其实家务管理本就可以说成是家庭中的王政,那么反过来,这种君主政体也就是一城邦、一民族或若干民族的家务管理本章君主政体分类的依据为(一)是否依法成立,(二)是否具有统治全权,(三)出自选举或由世袭,(四)是终身还是临时职位。这四项依据,亚里士多德没有作出主次之分,  在所列君主政体五个种属中,这些依据参次互见。“城邦”和“民族”的区别,参看卷五1310b37注。。

    章十五

    第30章 卷(Γ)三 (10)

    我们只须详细研究在这五个君主政体种属之中的两个——末一式和拉根斯巴达式。其他三个种属的王室一般都介于这两种属之间,35他们所持有的权力,一般比绝对王制(“全权君主”)小而比斯巴达诸王广。阐明了两端的种属,我们便大体可知中间的几个,因此我们就可简略地在这里提出这样两个要旨的论题。第一论题:关于斯巴达式君主政体是终身统帅的职权,无论采用世袭制还是规定有轮换的其他方法1285a15说斯巴达王室或由“世袭”或由“选举”(α αρεα)。《贝克尔校本》《纽曼校注本》从Ⅱ1p2p3,此处作“轮换”(καμρο),同“世袭”对举;《苏斯密尔校本》从p1p6l5,作“选举”。“轮换”包括选举或其他人事更替的方式,意义比选举或公推更广。,1286ɑ对于城邦究竟是否有利(适宜或不适宜)。第二论题:关于全权君主全邦政务都由一人治理究竟是否有利(适宜或不适宜)。

    第一论题其实属于法制研究,不属于政制研究,因为任何政体都可能设置常任的将军(统帅)职能。所以这不是君主政体才专有的职能,我们现在可以暂置不论以后也没有再论及此题。。5另一种君主政体全权君主却确实是一种政制,我们应该对此做一番理论研究,对与它有关的各个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概括地考察。

    “由最好的一人还是由最好的法律统治,哪一方面更有利此处所提出的疑问“由最好的一人还是由最好的法律统治?”相同于拉丁成语“aut rex aut lex”(王治还是法治)论题。中国旧有“人治还是法治?”问题也和这个相似。这个论题早先曾屡见于柏拉图的《理想国》和《政治家篇》,《法律篇》中也曾涉及。柏拉图轻视呆板的法律而主张由哲王治理。但他的“哲王”(ο φλóσοφοι βασιλε σωσιν)在《理想国》473c、d中是多数,他立论的重点在明哲(智慧)而不在王权,他的中心思想是尚法不如尚智,尚律不如尚学。亚里士多德本章的结论,是不抹杀个人才智的有利作用而略微偏重法律(参看1287a3注)。?”我们的研究就以这样的设疑开始。依照主张君主政体较为有利的人来说,法律只能订立一些通则,但是当国事演变时,法律本身却不能发布任何应对时事的号令。如果完全照成文的通则办事,任何技术都是愚昧的。

    10在埃及,医师依成法制定处方,但如果至第四日医治无效,他就可以改变药剂,不过倘若他在第四日以前就急于改变成法,就要自己负责。同理,完全按照成文法律统治的政体显然不会是最优良的方式。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通则仍然是存在于统治者心中的。15而且虽说个人的意旨可有益城邦,但不凭感情因素治事的统治者一般会比性情中的人们更为优良。人类的本性(灵魂)决定人难免有感情,而法律恰恰是完全没有感情的。这里,君主政体的支持者可以接着强调个人的作用:虽然个人不免有感情用事的毛病,但一旦遭遇通则不能解决的特殊事例时,人的理智还是能进行较好的审裁的。20这样说来,的确应该让最顶尖的(才德最高的)人作为立法施令的统治者了,但在这样的一人为治的城邦中,一切政务仍是需要依托于整部法律,法律只有在其不能包括的问题上,才失去了权威,才可以让个人运用其理智。但现实中确实存在法律未及或虽有所涉及而并不周详的问题。这时候要运用理智,那么应该求之于最好的一人还是全体人民?25

    依我们现行的制度,一旦遇有这样的情况,应当集合人民举行公民大会,以尽其议事和审断的职能。在这里,人民审议而裁决的事情就都属于法律所未及或未作详尽的特殊事例。虽然任何集会中个人可能都不及那才德最高的一人以下转而涉及人民权利的旧题,重复了章十一1281b1—6的议论。,但由于城邦原为多人合组团体,类似于多人出资的宴会可以胜过一人独办的酒席。30在许多事例上,群众可能比一人更能作出较好裁断。除此之外,物多者更难腐败。如同大泽水多则不竭,小池水少则易朽;群众比起少数人也不易腐败。单独一人容易因愤懑或其他类似情绪失去平衡,最终损伤了他的判断力;但全体人民却不会同时发怒而错断。对于上述的集会,35我们假定它的出席者都是自由公民,所议事件的界限都是法律没有周密规定的方面,所作出的裁决也从未有违法。辩解的人也许要说,这样人数众多的集会,也未必真能使其严守于此范围公民大会可能逾越法律范围,参看卷四1292a15、23等节。有很多贫民群众参与的第四种平民政体,其公民大会更易于逾越法度(1293a1—10 )。参看柏拉图:《理想国》701 a。。

    那么,我们也可以另行假设一个既是好人又是好公民的群众集团,试问,这个好人集体和那单独的一个好人相比,40究竟谁更容易腐败?这不是已经很明显了么?1286b由若干好人组成的集体一定更不易于腐败。可是辩难者还可以提出另一个反对的理由,即人多了就容易意见分歧,从而发生党派之争,而一人为治却可以避免内讧《希罗多德》iii 82,君主以一人独断,可免党派纠纷,是大流士(darius)在政体辩论中所持“君主制优于民主和寡头”观点的理由之一。。

    对于这个理由,我们就更无须另作解答,原因在于,既然所假设的集团都是好人,与一个好人做事一样,许多好人即使在一起也不会发生内讧。于是,我们可以对这一番论证进行总结了。假设若干好人所共同组织的政府被称为贵族政体,5以一人为治的政府被称为君主政体,那么,如果可以找到世间这样多如此贤良的好人,我们就宁可采取贵族政体而非君主政体了——无论这个一王之治是否拥有侍卫为武力支持有没有侍卫武力问题见下文27—40行。本章原题为王制是否有利于邦国,论辩至此开始出现两种变化趋势:(一)1286a26—35亚氏重申了平民多数的立场;(二)1286a36—b7又表明了少数贤良的立场:这些都反衬出君主政体不适合现世。。

    古代各邦一般都通行王制(君主政体),它之所以适用于古代,是由于那时哲贤之人稀少,各邦地小人稀。而另一理由则是古代诸王都曾经于人民积有功德,10即使少数的才德之人也有一定恩泽于世,但是一人功德巨大的话,就会首先受到拥戴。随后,有同样才德的人越增越多,他们不甘心受制于一人,要求共同参与治理,由此便产生了立宪政体。再往后,这些贤良又渐趋腐败,他们侵占公共财物,将之据为己有,从此开始了尚富的渊源,而邦国的名位也渐渐以财产为根据,15由此兴起了寡头(财阀)政体。

    随后,寡头政体先变为僭政,然后又变为平民(民主)政体参看卷五章十二:寡头变为僭主政体,1316a34,僭政变为平民政体,1316a32。该章所述政体的变迁并没有此节所述的一定程序。。追溯这一系列变迁的原因,都是因为为政者凭借名位,竞相贪婪,减少了参与统治的团体和人数,增强了平民群众的势力,因而发生变乱,随后建立了平民政体。现在,既然各邦的版图日益扩展,其他类型的政体已经难以存在或者是重行树立结论说广土众民的各城邦只适合平民政体,参看卷四1293a1、1297b22—25。遗憾的是,世事的演变反而不同于亚氏这一论断:希腊的城邦平民政体在他去世后不久就陆续消灭,地中海周围欧亚非三洲交界地带被统治于马其顿亚历山大部属诸将的三分割据王国。,那么君主政体也应该是不适宜的了。20

    再次回到比较研究君主政体和贵族政体上来,我们在这里又提出以下两个问题:其一,即使我们承认君主政体是城邦的最优良政体,那么王室子嗣的地位又应该如何?王位是否应该属于家族?是否一个人登上王位,其后嗣便有资格相继为王?如果这些子嗣均是庸才,使其坐上王位就必然有害于邦国参看章十七1288a15,如果王室子孙均属贤能,就应该世代继承王位。。25对于这种情况,君主政体的主张者会奋起辩护说:老的君王在行使传位于子嗣的法权时,可以不使庸儿继承。但是很难保证王室真会这样行事,毕竟传贤而不传于私爱之子的善德不易做到,我还不敢对人类的本性提出如此过于奢侈的要求。另一个疑难问题则是君王的侍卫武力。

    登上王位的人身边是否就该有保护他的军队,30但凡遇到抗命者,便可用以压服这些不安稳势力?倘若没有这种武力,他又如何发号施令进行统治?即使这个身居至尊地位的君王毫无任何私意和法外行动,他的一切举措全都遵循法律,也应当有一支侍卫武力保障他执行这些法律。就以上所指这类依法为政的君王而论,这个问题可能并不难解决。他应该配备一定人数的卫队,35其人数要少于全邦民军,但多于任何个人或者若干人能够操纵的武力。在古代,当人民拥立一位所谓“民选总裁”或僭主原文ισυμνην  ραννον(“民选总裁或僭主”)都在宾格,这两词似乎同义,一些译本译成“作为僭主的民选总裁”。卷四章十叙述僭政种类时曾说民选总裁作君主政体之一,也可看做僭政之一。民选总裁与僭主不同的是:僭主都由政变或强权自立,不经民选,不遵成法,不定任期(章十四1285a31)。时,人民会给他组织一定的卫队,其规模正是如此。当狄欧尼修向叙拉古人民提出设置卫队的要求时,有一位议员就建议所给予的武力应当按照此定数。40

    章十六

    刚刚说过为政遵循法律、不以私意兴作的君王。1287ɑ但对那些喜欢凭个人智虑行事的君王还得进行一番考察上章“人治(王治)还是法治”这个问题的讨论,辨析自1286a5至25止。25行以下,假定了在尊重法治的情况下,法律有所未周而需依仗人治时,提出了另一论旨:应由一人的智慧还是由若干人的智慧来裁决这些案件。亚里士多德的结论偏向于集团智慧,即君主政体不如贵族政体亦不如平民政体。本章亚里士多德又回转到“人治和王治还是法治”的问题,结论仍趋重于法治。至下章亚里士多德表明绝对君主制(全权君主)在某种社会中仍有作用,因此可以存在。“人治(王治)或法治”问题的讨论一直延续到第十七章1288a32而终止。这一章也同时回答了1286a1所提绝对君主制是否有利于城邦的问题,并回顾到第十三章末节所由导向君主政体讨论的伏笔。。所谓“依法为政的君王”“依法为政的君王”(κα νóμον βασιλε),或译为“有限君王”,或译为“立宪君主”。,如上面所说上章1286a2。

    ,5它本身其实不能算是政体的一种。这种王室一般只是一个常任将军,在任何政体——例如一个平民政体或一个贵族政体——之中,都可以设置这样的军事领袖。在内务方面,一些类型不同的政体的城邦也曾设有权力特高的个人职位,但这种职务的权力是不逾越法律范围的。譬如在爱庇丹诺就有这一级的执政官卷五章一1301b21—25。,在奥布斯也有这样的职位,不过权力要小一些爱庇丹诺和奥布斯都属于寡头城邦(参看吉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卷二 39236)。奥布斯内务职权最高的官位为“执政”(同书卷二411)。爱庇丹诺,参看卷五1301b21注;奥布斯见卷二12666b19注。。但所谓“全权君主”却是政体的一种形式。10在这种政体中,君主用个人的智慧处理全邦一切公务。有些人认为,在平等人民所组成的城邦中,出现一个人高高凌驾于全邦人民之上的情况是不合乎自然的,同时也是不相宜的。按照这些见解,所有自然而平等的人,既然人人具有同等价值,就应当分配给同等权利。

    第31章 卷(Γ)三 (11)

    所以,对平等的人给予不平等的的名位,或者相反地,15对不平等的人给予平等的名位,就如同对体质不等的人们分配给同量的,或对同等的给予不同量的衣食一样,这些在大家看来都是恶劣的。依此见解得出的结论便是,名位便应该轮番得到,同等的人交互做统治者以及被统治者,这才合乎正义。但这样的结论就等于主张以法律为治了。因为建立的轮番制度就是法律。这样一来,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遵循这种法治的主张,这里还应当弄明白,即便有时国政仍须依仗某些人的智慧(人治),20这些人们也被限制在只能在应用法律上运用其智慧,让这种高级权力成为法律监护官“法律监护官”(νουοφ λαξ)原本是雅典政制中职官名称(参看卷四1298b29等),这里亚氏使用原来字义说明执政人员只应遵守法律,不应君临于法律之上(参看本卷章十一1282b3 )。雅典法律监护官共7人,在公民大会或议事会开会时坐主席旁边,如有提案或决议违反成法和政制的,监护官可以即席加以否定。的权力。可以承认邦国必须设置若干职官,必须有人执政,但当大家同样具有平等一致的人格时,却把全邦的权力寄托于其中一个人身上,那就不是不合乎正义的。

    本章1287a25行以上作为论辩的一方行文,主张法治而诽议全权君主,而在25行以下,则作为亚氏本人的申说行文,所持的宗旨仍旧在法治方面。章末结句总称这些是反对王制的人们的论旨。也许,对个别事例,法律可能规定得并不周详,无法进行判断,但遇到这些事例,个人的智慧是否一定能够作出判断,25也无法确定。法律教导执法者根据法意解释并应用一切条例,至于法律有所疏漏的地方,便让他们遵从法律的基本精神,公正地加以处理和裁决《普吕克斯》viii122,记录有雅典陪审员在投票决狱前的誓言:“有法可据者当依法投票;法律所未详者,当本法意,尽我诚心,作合乎正义的投票。”雅典法意崇尚“高尚公平”。参看赫尔曼:《希腊掌故》卷一134;希克斯:《希腊历史碑志》125号(211页),累斯博的埃勒苏城(eressus)碑文。亚氏此句及下文1287b25句论述和立论都是根据的这类政法誓言(参看《纽校》卷一“诠疏”273页,卷三,“文义注释”294页)。。法律也允许人们根据积累的经验,对现行各种规章进行修订或补充,以求日臻完备这里所说的法制进步同样是以雅典情况为根据的。

    伯利克里时代的雅典曾有法典增修的规定:每年由执政院中后辈六执政组成“法典审议委员”(thesmothetai),所拟修订意见或补充规章,提交公民大会。公民大会进行决议后,该法案交由法院中推定若干立法委员草制正式的新条例。。那种认为应该由法律逐行其统治的观点,就等于说只有神祇和理智以“理智”归属“神祇”为希腊人的习尚;赖契和希那得文合编:《希腊古谚》(leutsch and schneidewin,pareomgr)卷一281:“遵循理智的人,通于神明。”可以行使统治权力;至于那种认为应该让一个个人来统治的观点,就相当于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的因素。30常人不能完全消除兽欲,即使最贤良人们也难免有热衷的东西参看柏拉图:《理想国》588c—e。柏拉图设一比喻:一只庞大的由多种禽兽合成一体的怪物,一个稍稍小些的狮像,以及又一个更小些的人像,三者综合而成人性。因此人性善恶混杂,其中具有(一)属于低级生物的“低劣性情”,(二)狮性或属于高级动物的“高贵性情”,(三)“包含理智的人性”。这里的“热忱”(θυμó)就指第二项的“狮性”。,在执政的时候往往会引起偏向。而法律恰恰是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神祇和理智的体现。

    在这里打个灵活的譬喻,前面曾说到的见上章1286a12—14;又第十一章1281b40—82a7。例如医药并不确切。当然,按照药书擅自开列方剂是轻妄的举动,35病人还是应当求助于具备医疗技术的医师。但医师毕竟不同于政治家,医师不会因为对病人有所偏私而丧失理智,他们诊治不同的病人,各收一份诊费。政治家就不同了,他们做出的许多措施不能免于爱憎的影响,或通过它们挫败敌派,或加惠于对他们友好的人。病人如果怀疑医师受贿于他的仇敌而将不利于他时,40他尽可以查考药书的疗法和方剂。而医师们自身在患有疾病时,1287b也常请别的医师诊治。体育教师们在自己进行锻炼时,也常常求教别的体育教师。他们之所以求助于中立而无所偏私的名家,是担心自己受到情绪的影响,对自己的疾病作出错误的判断。要使事物合于正义(公平),就相当有毫无偏私的权衡参看《尼伦》卷五1132a22。;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以上我们说的只是成文法律,5但积习所成的“不成文法”νóμοs(“诺谟”),字根νεμ的意义为“区分”,由νεμ衍生的字干衍化出两个系列的词汇。

    一是作为地域区分的名词,如牧场和鸟兽生活的区域,都可称为诺谟。而人类生活的区域,如巴比伦和埃及古代的州郡也存在“诺谟”这样的名称。另一个则用于是非功罪的区分,则成礼法上一系列的名词。本书中的“诺谟”主要是解作“法律”,而各种“制度”也叫“诺谟”。那些为城邦创立制度的名贤或拟订法律的专家就统称“诺谟赛忒”(νομοθη,“法制作者”)。占时有些或行或禁的日常事例,经若干世代许多人们仿效流传而形成的“习俗”便是“习惯法”,也被称为“不成文诺谟”(γραοι νóμοι),即未经立法程序而业已通行于世的法律。此外,初民祭神的某些仪式有时传布为社会共同遵循的礼节,各族先贤因大众常情而受其限制,“礼仪”也可说是古代的生活规范。这些在希腊语中都是“诺谟”。在近代已经高度分化的文字中实际已经没有那么广泛的名词可概括“法律”“制度”“礼仪”和“习俗”四项内容,但中国经典时代的“礼法”这类字样恰也常常是这四者的浑称。实际上比“成文法”还更有权威,涉及的事情也更加重要。因此可以对一人之治可以这样推想:这个人的智慧虽然可能比成文法更为周详,却未必比所有不成文法更广博。

    除了不能无所偏私以外,一人之治还有一个困难。统治者实际上不能独理万机,他必须任命若干官员帮助他处理各项政务。10然而,既然后来要由这个人继续挑选并任命这些共治的职官,为什么不在当初就把这些官员和这个君王一起安排好呢?我们还可以重提一些旧论见上章1286b2—13。来支持这里的论辩:如果说一人因为他比众人优良而执掌政权,这件事是合乎正义的,那么两个好人合起来执掌政权就更合乎正义了。古诗有云,

    “二人同行。”荷马《伊利亚特》x 224,“二人同行,必有一人较另一人率先见到有利的途径”,意思是:两个人一定比一个人的见识更周详而敏捷。

    第32章 卷(Γ)三 (12)

    还有阿伽米农的祈祷词,15

    “愿得十士,惠我忠谋。”《伊利亚特》ii 372,阿伽米农力图攻破普里亚姆(priamus)王的特洛埃城,说:“愿得十士,惠我忠谋,共奋智勇,克彼坚垒。”

    今日,我们都承认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法律能尽其本旨地作出最适当的判决,但是这里也应当设置若干职官,例如法官,在法律不周详的事例上,他们可以作出自己的判决。因为法律难以完备无所遗漏,因此,从这些缺漏的地方考虑便会引起这个导致严重争执的问题:20“应该力求一个完备的法律,还是让那最好的一个人来统治?”法律确实不能完备无所遗漏,无法写定一切细节,这些细节原本可以留待人们去审议。主张法治的人并非是想抹杀人们的智慧,他们认为与其把这种审议交托给一个人,还不如交给众人。

    参与公务的全体人员既然都受过法律的训练,那就都能具有优良的判断。如果说仅仅有两眼、25两耳、两手、两脚的一个人的视听、行动,一定胜过多眼、多耳、多手足者先见于章二1281b6。,这种说法未免荒谬。实际上,君王都在用心罗致自己的朋友和拥护王政的人们,让他们担任职官,作为自己的耳目和手足,和自己共同治理邦国。30参与君主统治的职官们都是君主的朋友,如果不是朋友,他们的作为就无法符合君主的心意,如果是朋友,就应该是和君主同样平等的人参看《尼伦》卷八章六。又,柏拉图:《法律篇》837a。。君主们既然认为朋友们应该同他们共同治邦国,那么一邦之内所有同样而平等的人们也同样应该参与公务。

    这些就是不赞成君主政体(王制)的人们所持的主张。35

    章十七

    但是,这些主张也许不一定是完全正确的,它们只能适用于某些社会,而未必适用于另外一些社会。有些社会自然地适宜于专制统治,即家主统治奴隶,另一些社会适宜于君王统治,还有一些社会则适宜于城邦团体的宪政统治。40各类社会各有其适宜,也都合乎正义。但任何一类社会都不适宜僭主政体和其他类型的变态统治,因为这些类型的统治都不合乎自然。1288ɑ上述种种已足够证明,一个团体如果是由同样且平等的分子组成,一人统治万众的制度就一定不适宜它,也不合乎正义。无论这种统治原先是有法律作为依据,或是根本没有法律而是以一人的号令为法律;无论这个人是好人并且统治的城邦中也多为好人,或者恰恰相反,这个人是一个恶人而统治恶人的城邦,这种制度都不适宜且不合乎正义。这一个人的品德如果不具有特殊优秀的性质,5他就不应该凭借普通的优点独擅政权。这个特殊性质,我们在前面曾有所涉及见章十三1284a3—11、b22—34。,这里将再次作出说明。

    我们应该先论证具有哪些性质的社会分别适宜于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如果一个社会,那里的民族、种姓自然涌现出独一无二的英雄豪杰,其才德足以当政治领袖且无人能比,那它应该适于君主政体。如果一个社会,10那里不单自然地拥有一些政治才能突出的优秀者,还有乐于以自由人身份接受贵族统治的人民大众,那它应该适于贵族政体。如果一个社会,那里自然地拥有胜任战争的民众或武士,15在小康阶级之间按照每个人的不同价值分配政治职务,使他们在这样的制度中既能统治他人,也能被统治,那它应该适于城邦宪政,即共和制度。1288a6行和15行文理相承,夹在中间这一节旁涉,《苏校》作为后人串插,加〈〉。《纽校》疑其为错简。

    如果一个家族,或者只是单独一个人,才德远远高于众人,这时给这个家族绝对权力,使它成为王室,或者给单独一个人绝对权力,使他成为王,就是合乎正义的了。但这不只是正义问题。在建立任何一种政治体制时,无论它是贵族政体还是寡头政体,20或者是平民政体,每一种都合乎正义。根据尚优原则,各种政体要求政权的立场虽然各不相同,但各自有它们某一方面的优胜作为正义的依据。我们在前面曾讲过另一种观点见章十三1284b28—34。是否切实的问题。除去一个才德出众的优秀人物,或用陶片放逐律,让他有限期地流亡,或将他驱逐于邦外,终身禁止他回归故里,25都是不切实际的。纳入各部分交互轮番的体系中,使他也成为被统治者,同样不一定恰当。部分总是不及整体,这样优异的人本身就是一个整体,而其他人就如同他的部分。唯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大家都服从他的统治,而他不与别人轮换,无限期掌权。

    君主政体有哪些不同类型?30对城邦是否有利?如果说有利,那应该是哪种城邦,在什么情况下才真正有利?这一系列的问题,我们上述的这些论证可以做出回答。

    章十八

    我们现在可以进一步研究怎样才能创建一个良好的政体。前面已经说明,政体的正统类型有三种,而其中最优良的应该是由最优秀的人们所治理的政体。35这种类型的政体,统治者或者是一个人,或者是一个宗族,或者是几个人,他或他们都拥有出众的才德,擅长执政,而且被统治的民众都立志于,也都适宜人类最高尚的生活。在我们这篇专著的起初当指本卷章四章五1277a29以下各节。ν οs προιs λóγοι,解作“这篇专著的起初”,如果依照1278b18解作“前编”应指“卷一”,其内容和本节所说不符。,我曾经讲到过,在最好的城邦中,善人的品质一定无限接近于好公民的品质。40显然,创造一个善人的方法和途径可以作为城邦创建一个贵族政体或者君主政体首选的方法和途径。那些可以训练人们品德善心的教育和习惯的方法也可以用来教育并训练一个人成为一个优秀的政治家或者君王本卷第十四章以下五章的主题当为君主政体理论;章十七、十八也涉及了贵族政体理论。照这样的程序,以下还该有多数制、如平民和共和政体的理论。但全书对多数制理论虽屡次涉及,却未见这样的专章。。1288b

    论述了这些主要问题,我们可以接着研究最优良的政体,考察这种政体如何才能产生,又如何才能成立?对这个问题要进行适当的研究,就应当先论定人类最崇高的生活的性质……“对这个问题……”一句重见于卷七开章,这里,原抄本缺分句“先论定人类最崇高的生活的特质”。编校《政治学》这书诸家有些主张改卷七卷八为卷四卷五(例如《纽曼校注本》),他们的主要根据就在于这个卷三的末句和卷七的开卷语相合,认为古时的抄本原是这样连绵地抄下的。持相反的意见的则认为卷三的末章连这末一破句,都是后人撰入的。这一章认为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为最好的政体,同第七第八两卷意义全不相承,那两卷所述的理想政体以公民武士全体为基础,并不涉及君主政体,对贵族政体也极少关注。本章所重的教育论题,在卷七中直至第十三章以下才开始进行叙述,而所叙的教育宗旨是使一般公民都能成为良好的被统洽者又能成为良好的统治者,不同于本章所说教育一个只为执政、不为臣民的优良君王。5

    第33章 卷(Δ)四 (1)

    卷三列举了政体的六个类型后,末数章已专详君主制而又涉及了贵族政体。卷四、五、六如果承接卷三,就应该详叙另四类政体。现存抄本的卷四,除了说明平民、寡头、共和政体和僭政外,也提及贵族政体的诸多品种;卷五又述君主政体的诸多品种。各章对政体分类的依据也不局限于卷三所提及的两项原则:(一)执掌治权者人数的多少,(二)为了全体人民还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卷四至卷六的行文程序大体符合于卷四章二1289b11—25的纲领;常常见到与前三卷有些联系,却实际上却不是一贯相承的。

    前三卷侧重于理论;这三卷专讲应用,内容都根据史实作简捷的论断,不再用“设疑”的方法反复辨析。从这三卷中叙述的大量史实来看,确实只有曾经收集而编订过一百五十八种城邦政制的人才会这样博学而反约。亚里士多德以史实为基础,论述了各式政体的类别与要领,并时常注意到怎样创制并维持各式政体的长久存在。就维持一个既成政体来说,他不仅提到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也在他素来并不重视的极端民主、极端寡头和僭政等的不正常政体方面也提供了意见。这些可以称得上是实际政治家的参考材料,所以纽曼称它为希腊的《政治家手册》(《纽曼校注本》卷一)“《政治学》绪论”第485—494页,卷四“序语”第viii页“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所涉及的各种政制”)。

    圣提莱尔(sthilaireb)、康格里夫、纽曼等人的校本都将卷七卷八放在卷四、五、六之前。纽曼认为亚里士多德先写成卷一、二、三;过了一段时间,又作卷七、八;卷四、五、六是已经编订过一百五十八种城邦政制之后的晚成稿。这个汉译本仍旧保持原抄本的传统编次(参看罗斯:《亚里士多德》wdross,“aristotle”,五版,1956年印本,235—6页;周伊特英译本(1885年)卷一序文,v页;巴克尔英译本,“绪论”,xxxvii—xli页)。

    章一10

    不管是技艺还是作为实用之学的学术,如果不仅以片段的陈述为满足而是有志于研究整个问题,那么对于每一种专门的技艺和学术的研究,尤其是对于擅长的那一门,就应该考虑到其中所有领域的一切情况。

    例如体育这一门技艺就得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针对不同体质的人应该用何种不同的教练方法;其次,其中最合乎理想的教练方法是什么15(所谓理想方法就是具有最良好的体质而又具备最优越的生活条件的人们应该使用的最好的教练方法),以及普遍适宜于大多数人体质的教练方法是什么(对于这一方面的问题,体育教练也得一并给予考虑);最后,还得顾及有些人们愿意接受体育训练,而不想造诣到能够参加体育竞赛那么高度的技艺,而且成人体育教练和少年竞技教练体育或运动教练,少年(儿童)竞技或角力教练;亚里士多德在这里列举的这两种教练,前者专指“成人”的教练。依柏拉图:《高尔吉亚篇》(gorgias)451e、452b、456e等节,“少年体育教师”教导少年进行体育活动,以发展儿童的体态和体力,同时教导儿童进行各种竞技和角力练习。亚里士多德重视儿童体育教育和人体的健美,以便使他们适应将来公民的各种政治和社会活动,而并不着重于运动竞技。参看本书卷八1338b7。又得为他们所教授的截然不同的人群,设置某些对他们相宜的比较低的课程。这里以体育教练为例所说的原则,20对医疗、造车或缝纫等其他一切技艺均可适用。

    对于政治(政体)的研究,既然是各种实用学术中的一门,显然也该力求完备:首先,应该考虑的是何者为最优良的政体;如果不考虑外因的影响,则最优良的政体应该具备并发展哪些素质。其次,应考虑适合于不同种类公民团体的各种不同的政体。最良好的政体并不是现存的一般城邦所能实现的,优良的法25学家和杰出的政治家不应仅仅构想并苛求绝对至善的政体,还须根据本邦现实条件而寻求同本城邦相适应的最良好的政体。再次,还该考虑在某些假设的情况中哪种政体最为相宜,并研究怎样才能创制这种政体,并且在建构成以后又怎样可使它久远存在。这里,我们30就以那种只能实行较低政体的城邦作为假想的情况,这种城邦现在的确没有理想上最良好的政体,因为那里即便是良好政体的起码条件也是缺乏的,因而就不可能实行其他现存城邦所能实行的较良好的政体。

    此时我们就不得不为它设计一种较低层次的政治体制了。最后,还应懂得最相宜于一般城邦政35体的通用形式。政治学方面的大多数学者虽然在理论上各具卓见,但等到他们的理论运用于实践时,错误却往往很多。我们不仅需要研究理想的模范政体,也须研究可能实现的政体,而且由此更考虑到最适合于一般城邦而又易于构建的政体形式是怎样的。世上的政治理论家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人追求40最崇高的理想的政治制度,那是必须有充足的优越的自然条件作为基础的。另一类人虽然崇尚实际的现实政治体制,却老是不满自己本1289α邦的政治体系,而往往标榜拉根尼参看卷二1265b35。(斯巴达)或其他城邦的良法。

    一个优良的对于政体的建议,必须是以当代固有的体系为基础构架并且加上大家所乐于接受并易于实施的一些改变柏拉图:《理想国》501a,劝告立法家在立法之前,先将版上旧法制抹除干净后再落笔;又,从《政治家篇》296a、《法律篇》684等章节看来,他并不尊重现实政治。。改善一个旧政体和创制一个新政体一样困难,这恰恰就像要人们忘掉一页老课程和要人们诵习一页5新课程一样困难。所以实际政治家就不可以自囿于上述范围,他应该像我们预先所说明的那样参看上文1288b29—33。,帮助任何现存政体并以予改进或补救。因此他必须清楚地了解政体究竟有哪些不同的类型,如果他对此不了解,就无法对现实政治给予任何有用的帮助。我们见到有些人认为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都只有一个种类,10这是错误的。我们不可蹈袭这种错误,应该牢记政体的每一种类有多少个,知道每一个政体种类是什么,并且每一个政体种类是怎样构成的例如平民政体有多少品种,可参看卷六章一1317a29—34。。

    具有这些智虑的政治学者也应该懂得并能分别最优良的理想法律和适合于每一类政体的法律各是什么;法律实际是(也应该是)根据政体(宪法)来制订的,所以不能叫政体来适应法律。政体可15以说是一个城邦的职能组织,用以确定最高统治机构和政权的安排,也用以实现城邦及其全体各分子所希望达到的目的参看卷三章六 1278b10政体的说明。。法律与政体不同,它是规章,执政者凭它来行使他们的权力并借以监20察和惩罚一切违法失律的人。由此可知,凡有志于制订适合各种政体的法律(或为不同政体的城邦修改其现行的法律)的政治学者,就必须首先了解政体的各个类型及其总数。倘若我们已认识到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都有多个而不只一个种类,也就会懂得同样的法律不可能都适应于任何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25

    章二

    我们在“关于政体研究的初编中”“关于政体研究的初编”( πρ μεθóδ περ ν ολιειν),应当指卷二和卷三;下文所述与卷三章七的政体分类是符合的。这样,似乎卷四至卷六是“政体研究的第二编”。但卷二所叙述的是前人所拟的理想政体,接着的后编应该是亚里士多德自己拟定的理想政体,这也是为什么有些编校者把卷七卷八移接卷三之后;可是这种改编又引起其他方面的疑难(参看卷三末尾和卷四开篇的注释)。

    依上章1288b21—37,本章应该开始顺次讨论四项政治研究纲领。但本章却又因为政体分类而另外定了一个研究项目。《纽校》i493注2,说“本卷1~4章颇为混乱”。这种混乱情况的造成是否因为后人有所窜改或增添,至今仍无定论。,已经区分了政体的三个正宗类型: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三个变态类型:僭主政体(为君主政体的变态形式),寡头政体(为贵族的变态形式),平民政体(为共和的变态形式)30。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已经讲过了卷三章十四—十八。。研究所谓最优良的政体实际上就是研究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这两种政体形式这里以“贵族”和“君主”两政体为最优良的政体同卷三章十八1288a34节论旨相符。

    卷七章十四1332bl6—27说君主政体在目前已不符合实际宜作罢论。卷四如果移到卷七、八之后,则1289a3这句同1332b16—27句相抵触。《政治学》这本书中各章节前后不符合之处较亚里士多德其他著作要多。;这两种政体和理想政体一样,都需要有实现的必要条件,并且以建立社会的善德为宗旨。对于贵族政体和君主35政体的区别,我们在先前也已说明过,并说明了君主政体应该在何时何地建立两种政体的区别见卷三章七1279a33—39、章十五1286b2—7、章十七1288a8—15;王制可在何时何邦建立,见1288a15—31。。所以,余下的论题便只有:(一)在正宗政体方面,原为多种宪政通称,又用作一种政体的专属名词,即所谓的“共和政体”;(二)在变态政体方面,寡头政体、平民政体和僭主政体。

    40倘若我们注意到正宗政体善德优良的次序,就可以看到变态政体哪一个比较恶劣,哪一个最为恶劣。最优良而近乎神圣的正宗类型的政体的变态一定是最恶劣的政体1289b。君主政体要么仅有虚名而毫无实质,要么君王具有超常的优良才德。所以,僭政是最为恶劣的,它同正宗政体(君主政体)偏反,处在与之相隔得最远的一端;寡头政体与贵族政体相偏反,是次劣的政体;平民政体是三者中最可容忍的变态政体。一个先进的学者曾经5对政体做过区分柏拉图:《政治家篇》302e、303a。,但他区分时所应用的原则与此不同。

    按照他的原则,一切政体都可以有良好和恶劣的区分:譬如寡头政体就有优种和劣种之别。由此说来,就该把平民政体的良种列入优良政体之内,作为其中最次的一种品种,而把它的劣种列入恶劣政体之内,作为其中最优的一个品种;而在我看来,这两种政体的任何一种都应列入恶劣政体之内。这里不能说寡10头政体有好坏之分,只能说某一种更劣于另一种这里所指摘的柏拉图政体分类问题,依现存各对话查考,柏拉图曾经把多数制政体统称为“共和”和“平民(贫民)政体”而区分优劣(《政治家篇》303a),把少数制分别称为“贵族”和“寡头”而区分优劣,(《政治家篇》301a),亚里士多德的分类名称实际上与之相同。我们现在还未发现柏拉图指明贵族政体为“较好的寡头政体”的篇章。。

    但是我们不必过多地谈论对于政体优劣的评价。在这里,应立即申述我们正待研究的程序。既然说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各有不止一类的品种,因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见本卷第三至十章。必须理清并列举每一类型政体的各个品种。第二,本卷章十一。应该考察哪种政体(暂且不论理想的政体)15最受欢迎并且最易实施。我们还应该考察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另一些比较优良、理想而又能够较好组织的政体,也一样可为大多数城邦所采用。第三,本卷章十二。依该章1296b38所论,此处所说其他形式的政体,应当是共和政体。在政体的其他类型中,我们应该考察哪一种公民团体应适用其中哪一类政体。譬如,某一种公民团体宁愿舍弃平民政体而采用寡头政体,而另一种公民团体则认为平民政体比寡头政体更为适宜。第四,本章十四至十六,又卷六章一至七。

    还应该考虑,倘若人们要建立各种20政体,例如平民和寡头政体的各种类型,应该怎样着手进行有效的构建。第五,卷五。,还应在以上问题加以简单说明之后尽力研究最后一个问题:各个政体是怎样毁灭的,一般政体是怎样毁灭的;怎样才能保全这些政体,它们所由毁灭和保全的原因是什么25这里重新安排的政治研究项目已与第一章所列四项有所不同:(一)章一各项目之(1),理想政体,本章业已讲过,此后毋需再谈。(二)其他项目的次序也有所变更:(三)章一所列之(2),本章为第三;(四)章一所列之(3),本章分列第四、第五;(五)章一之(4),符合于本章所列第二项;(六)章一1289a7—9,在四项之外涉及的论题,本章列为第一。本章所举五项,在四、五、六这三卷中都有所涉及,但次序和详略程度又不完全与这里的研究纲领相切合。。

    章三

    第34章 卷(Δ)四 (2)

    政体之所以会分成若干不同的类型,是因为每一个城邦都是由若干不同部分组成的依照章二所列的政治研究纲领第一项,本章应说明的是各类政体的品种有多少?然而本章所讨论的却是政体何以不一而分化为多样品种?又,政体分化的基础正在于城邦组成分子之间的差异,而关于城邦组成分子的叙述,章三与章四的1290b22—1291b15并不相同。纽曼认为二、三这两章原来都出自亚里士多德的手笔,开始时未曾确定何删何存,遂被后人一并录存(《纽校》卷一“附录a”565—569页、卷三文义注释151页)。巴克尔说,从章三1289b26起到章四1291b15为止,是后人所增,或者是亚里士多德剩稿,可删(英译本 162页章末长注)。。

    最开始,我们就看到每一个城邦都是由若干家庭组成的。其次,这些众多的家庭分化为若干部分(阶级),即富有阶级、贫穷阶级以及中产阶级,富有阶级拥有重步兵的装备,而贫穷阶级则没有这种装备。再次,平民从事各种不同的行业,一部分人从事农业,一部分从事商业,又有一部分人则从事工艺。又次,根据财富以及家35产的大小,在邦内的著名人物之间还是有区别的;比如只有富饶的人家才能养育战马,而各人家里的马匹数就有的多有的少。在古代,擅长通过骑兵来制胜的城邦往往是寡头政体,就是因为战马只有富饶的著名家族才蓄养得的起。这些寡头城邦通常习惯用骑兵队同邻邦之人作战,我们可以以爱勒特里亚、欧卑亚岛上的卡尔基欧卑亚岛上卡尔基城有牧马家族立寡头政体之事,见《斯特累波》447页,也见于《亚里士多德残篇》五六○1570a40。

    爱勒特里亚(eρερα)是小亚细亚吕第亚(lydia)地区滨海城邦。、梅安徒河上的马格尼西亚“马格尼西亚”城有两个,其一在吕第亚,另一个在卡里亚(caria)梅安徒河北。卡里亚的马格尼西亚和它东邻的滨海殖民城邦科洛封,都以擅长育马和骑术闻名,见黑海的赫拉克里图:《共和各城邦志》(heraclidpont,de rebuspub)xxii。

    《雅典那俄》624引赫拉克里图之语,说帖撒利亚盛行育马。,以及40小亚细亚原文“亚细亚”(aσα),古希腊人所说的亚细亚实际上是指“小亚细亚”。“其他城邦”则是指科洛封等。的许多城邦为例。在这些著名人物(贵要阶级)之间,除了财富之外,还有一些其他(要素)可以加以区别:比如说门望之别,才德之别。1290α又比如要素的区别,即我们讨论贵族政体之时,曾经分析并列举的一切城邦生活所必须的各个要素见卷三章十二1283a14—20,即正义的品德以及军人的习性。,这些要素在著名人物之间也有所区别。

    这些就是用来组成城邦的各个部分。有时,所有的这些部分都参加政治体系,有时则是或多或少由若干部分参加。很显然,5这样一来就一定会产生种类不一样的若干政体。既然参加治理的各个部分有区别,那么政体跟着也就会有区别。一个政体就是城邦公职的分配制度,公民团体根据这个制度分配公职时,或是以受职人员的权能为依据进行分配,如富人或穷人各自有自己的权能,或是以所有受职人员之间的某种平等原则为依据来分配,如富人们和穷人们这两10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平等原则。因此,有多少种公职分配方式方式,也就会有多少种政体。这里的公职分配方式是指依据城邦各个组成部分间的区别和各个优异要素间的区别各个组成部分之别是指农、工、商等行业的区分;各个优异要素之别是指财富、门望、才德三者的区分。而定的。

    有一种流行的观念认为政体只分为两种。正如人们习惯于谈到风向时只说北风和南风希腊常年南北风比较多,见《气象》卷二章四361a6。希腊人将从黑海以北的寒带来的冷风称为“北风”(βορα),严格来说,应是东北风;从地中海上来的湿热风,称为“南风”(νóο),实际上应是西南风。,而将其他15的风向看成是这两个风向的转变,人们对待政体时就专举平民政体或者寡头政体古希腊各城邦多数施行平民以及寡头政体,见本卷章十一1296a22、卷五章一1301b39。。以此为标准,就要把贵族政体列入寡头政体之内参见卷五章七1306b24。,贵族政体就仅作为寡头政体的一个变种存在,而所谓共和政体则要相似地被列入平民政体之内参见本卷章十三1297b24。,就像西风被算作北风的一个转向,而东风则被算作南风的一个转向一样。

    有的思想家认为乐调也的20确可以分成所谓的杜里调和茀里季调两种,其他的各种乐调则分别编类于这两种正调之内。虽然这种关于政体方面的观念颇为时髦,但是我们仍然认为我们在前面曾述及的分类指本卷章二1289a31—b11。这里所说的政体正变分类和卷三章七的三正三变不相符。较为良好而且更为切实。依据我们的分类,政体应当是以一种或者两种为正体,25其他所有的政体都是这种最优良的政体的变态,这就正如我们在音乐方面能够由正调聆取变调;政体转变后从而趋向于严厉及威重者(类似杜里变调),应该属于寡头性质,如果其转变后从而趋向于缓和并且弛散者(类似茀里季变调),则该政体是属于平民性质寡头政体主严急,平民政体主弛散,参见卷五章四1304a20—29的实例。乐调缓急,参看卷八1340a40—b5、1342a28—b32。严厉且威重的杜里变调为吕第混合调;缓和且弛散的茀里季变调为伊昂慢调。依照13—20行,这两种政体是正宗因而比于音乐的正调。。

    章四

    不应该像现在有些思想30家们参见柏拉图:《政治家篇》291d。那样单纯地认为平民政体是多数人主治的政体形式。事实上,以参与治权的人数而言,一切政体的主政者都属于多数,即使寡头政体也是这样。类似的,也不能单纯地认为寡头政体是少数人主治的政体。如果一个城邦一共有1300人,其中有1000人是富人:35如果让这1000人占据了治权,而完全不分配公职给那300个出身贫穷而同他们相等的自由人,人们总不可以说这是平民政体。或者虽然穷人的人数少,但是势力却比为数众多的富户要强,从而占取了治权,如果40此时强制富人谁都不能参与名位,也不会有人把这个政体指称为寡头(财阀)政体。因此,比较合适的论断应是,凡是由自由人执掌治权的就是平民政体,凡是由富人执掌治权的就是寡头(财阀)1290b政体辩论平民以及寡头政体的基本区别不在于人数多寡而在于财富高下,已经见于卷三章八1279b20—1280a2。此节持论虽大多与前面相同,但是结语主张兼顾出身、财富和人数,和前面专主财富者稍有相异。

    又,下文1291b37、卷五1310a28、卷六1317b4等节涉及平民政体依然看做以“多数”为主的统治。。世上自由人原来很多而富人往往为数甚少;然而多数自由人组成的是平民政体,该政体的特征在于出身自由而不在于人数之多,少数富人组成的则是寡头政体,其特征在于财富而不在于人数之少。否则的话,以数为政体的5要素(特征),凡是以人体高度(据说埃塞俄比亚有这种制度)或是以容貌美丽为任官的标准,都将成为寡头政体;因为在一国之内,体格特高或是容貌极美的人的数量一定不多。然而,专以贫富为标准或专以人数为标准来区别平民和寡头政体,其理由又是不充分的。我们应该记得平民城邦以及寡头城邦之中都包含着若干部分(要素),10我们必须加上另外一些标准来准确地区别这两种政体。比如,在爱奥尼亚海湾上的阿波罗尼亚以及赛拉伊昂尼亚(loνα),或译为“爱奥尼亚”海湾,在小亚细亚、吕第亚和卡里亚之间。阿波罗尼亚城有很多地方同名,因而举其地区所在。赛拉(θρα)在爱奥尼亚海湾西,是斯波拉第群岛中的一岛。

    这里所称“自由人”以及“非自由人”实际上是早期移民后裔和后来移民的区别,而非自由人和奴隶的区别。这两个城邦的任官资格看重世系,必须先查明其世系为初期移民的子孙才可以授予公职。,专门以门望为选定主治者的唯一标准,这些由少数自由人统治多数非自由人的城邦,我们称他们的政体为平民政体是不合适的。在这两个邦中,初期移民的后裔的门望最高,虽然在全城之中他们只有寥寥几家,却占尽了城中的一切名位。

    对那些富人们由于人数比15穷人为多而组成的政体,我们也不适宜称它为寡头政体依照Π,Γ抄本、梵蒂冈旧皮纸残本(vatpal)、《贝克尔校本》,应写作“平民[政体]”。依照布依逊(bojessen)、苏斯密尔、纽曼等校本,则修订为“寡头政体”。。古代的科洛封曾经有这种政体的例子。在吕第亚战争吕第亚战争是指公元前第7世纪上半叶吕第亚僭主巨吉斯(gyges)进犯米利都、攻陷科洛封之事,见《希罗多德》i 14。在亚里士多德时科洛封的骑兵和海军都很强(《斯特累波》643页)。之前,科洛封的大多数居民都富有财产。正确地解释“平民政体”一词,应该是由人数多,但自由而贫穷的人控制的政体;类似的,正确地解释“寡头政体”,应该是人数较少但富有而出身(门望)较20高的人控制的政体。

    政体之所以有多种类型的情况及其之所以分化的原因已经说明过了。这里还需要继续解释为什么在平民和寡头两种政体之外还有其他几类政体,并且要用列举的方式说明它们存在的原因。前面曾说到过章三1289b27。,组成每个城邦的不只是一个部分,而是许多部分。现在就可以把这个原则引作我们解释的基础1290b21和下文1291b14句一样,同为一段议论的开端,而两段前后不相连贯。1290b21—1291b13似是亚里士多德在全章写成之后另行增补的,或者是亚里士多德尚未成章的片断,由他的门人将它缀辑到这里的,或是亚里士多德讲授与行文时有所旁涉,此段也是“旁涉”的一例。。25以动物研究为喻,假如我们要进行分类,首先应该列举动物不可或缺的各个部分(器官)。

    举例来说,这就既需要有某些感觉器官,又需要有某些进食和消化食物的器官,比如口和胃;还需要有各种动物运动所凭借的器官。这里,姑且假设器官仅有这么几类,但是30每类器官却各自有许多品种,如各种动物有各自相异的口、胃、感觉以及运动器官。那么,既然同一种类的动物只能各自有一种口或耳,而无法同时具备多种的口或耳,那么如果我们将各种器官进行配合,这之间可能配合的方式在到达某一数目时也会停止;各种器官之间的不同配合方式造成动物的不同品种,而动物种类的数目应该是和必要35的部分(器官)的各种可能的配合方式的数目相等亚里士多德的动物分类的主要根据是解剖,动物器官各部分都相同的则列于同种同类,各部分有一个不同就列于异种;某部分相异而某部分相同,应当是异于品种而同于科属。参见《动物志》卷一章六491a14等节,《论动物的构造》卷一章四644b7以下。。

    就曾经谈到的各政体而言,情况刚好相似。各个城邦的各个必要的组成部分之间有多少种配合方式,就应该有多少种政体。我们曾经多次说明各个城邦都不只由一个部分而应该是由许多部分组成的。其中组成部分之一就是所谓的农民,他们是生产粮食的阶级。40第二部分就是所谓的工匠阶级,这些人从事各种技艺和制造,1291α其制品或者为日常生活所必需,或者为优裕和奢华的生活所必需,假如城市中缺乏这些必需品,就无法居住了。第三部分则可以被称为市廛阶级,包括所有以买卖为业的商人以及小贩在内。第四部分则是在田间劳作的5农奴(佣工)阶级。第五部分是进行防御的武士(部族),假如任何城邦不愿意被侵入者俘为奴隶,那么这一部分的重要性应当不比其他四个部分差。如果一个奴性的社会却被称为城邦,怎么能无愧呢?独立自主以及自给自足就是城邦的要义,奴隶的本性就是无法独立以及自足。

    第35章 卷(Δ)四 (3)

    10有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参看柏拉图的著作《理想国》柏拉图:《理想国》卷二369b—371e。,虽然在那部著作里,柏拉图将之说得非常巧妙,但是并不完备。苏格拉底首先说明了织工、农民、鞋匠和建筑工人是一个国家最需要的四个部分;然后,当发觉这些人还无法使一个城邦达到自给自足的时候,又陆续增加了冶工,饲养那些必要的牲畜15的牧人,商人以及小贩这些构成城邦的其他部分。以上这些人配合起来就完成了他描写的第一城邦——这样的城邦似乎仅仅是在寻求经济的供应而并不是以善德为其社会生活的目的,至于经济供应方面,它们又似乎将鞋匠看得和农民一样重要。仅仅在这个城邦日后版图逐渐扩大,和邻邦土壤相接并且发生了战争之20时,他才将作为防御力量的战士部分引进来。对于那四个组成政治团体的原始部分(或者是若干个部分)总要有人来专门负责审议和判决他们之间的是非曲直。

    假如说作为动物的一部分灵魂比身体更为重要,那么,凡是与城邦精神有关的部分应该要比供应城邦以物质需要的部分更加重要;所谓的类似于动物灵魂的部分,就是指那些城邦25的军事(战斗)职能、主持公道的司法职能和具备政治理智的议事职能。这三种职能是否由同一组人来担任,对我们当前的论证并不重要。时常可以看到同样一个人既在田间耕作同时又在战场持盾战斗。当然,兼任这三种职能之人也经常会有。假如说应该30把担任这些职能的人们同供应城邦以物质需要的人们一律看成是城邦所必不可少的各个部分之一,那么,这里就应把他们也列入其中,至少也应把军事人员“重武装(披甲持盾)部队”(ò πλιιρóν ),相对于行政人员而言,可译为“军事人员”,相对于农工阶级而言,可译为“武士阶级”。希腊重武装步兵都是公民,辅助兵种则不一定要在公民籍中征召。海军中桡手大多从佣工或奴隶中招募,舰上的战斗兵平日里则列入步兵队伍。列入其中作为第五部分。

    第七部分上文缺少第六部分,抄本应该是有“缺漏”。或者认为22行已经提及,39行重复说明的司法审判部分就是第六部分。财富阶级是城邦不可或缺的部分,参看狄奥·克利索斯笃姆:《讲词》第38篇130,赖斯克编校本。是用财产资助社会的富人。第八部分是以自己的才能来服务社会(担任公职)的行政35人员。没有一个政府(治理者)就不能称其为城邦;这就必须要有具备才能的人,终身或者轮番来担任各种官职,服务于城邦。这样,剩下的部分就只是上面曾顺便提及的那两个部分了——议事部分以及审断争讼者之间是非曲直的司法部分。

    这两部分应该是每个城邦所必需的;良好40的政治品德必须是议事以及审判人员都具备的,各邦都需要建立起良好而且适当的任用制度。1291b我们可以在这里说明一个疑难。时常见到同一组的人具备其他部分的几种不同的能力。比如,同是这一些人,他们既可以做士兵,也可以做农民,又能做工匠;还有同是这些人,5他们既可以参加议事会议事,同时又可以参加陪审法庭参与司法审查。大家原来都有一些政治才能;每个人都认为自己足以担任大多数的职司。但是有一件事情却是无法办到的:属于同一组的人不能既是富人又是穷人。因此作为城邦的组成部分,富人和穷人这两个阶级就别有意义。这两者之中一方人数10少,而另一方人数多,而且又正是相互反对的两个部分。于是,他们各自凭借自己的优势来组织对自己这部分有利的政体。这即是人们之所以认为政体只有平民和寡头两种形式的原因。

    对政体应有多种的情况以及它之所以分化的原因,我们已经有所说明。现在我们可以进一步说明各政体中的平15民政体以及寡头政体这两个类型,从之前已经说过的情况来看,它们显然也分化成若干变异的品种14~30行这节起句和本章1290b21一样,已经见上注;全节内容,以平民以及贵要阶级为基本区别而分述二者的各个组合部分,和章三1289b27—1290a2的分析要领略同;有些校本将章三1289b27—1291b13加上删除括弧〈〉。这两章中对城邦组成部分的分析有些分歧之处,可以参看《纽校》i“附录 a”565—569页。本章1291b30到章六1293a34论述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之时,并没有认真应用章三章四那些城邦组成部分的各个行业来作分析。。这些政体之所以发生变异是因为平民(贫民)以及著名人物(贵要阶级)的组成成分的变异。

    就平民来说,其中一部分人从事农作;第二部分人从事工艺和制造;第三部分人是从事买卖的商人;第四部分人则是在海上作业之人,其中有的人是海军,有的人在海外经商,20有的人从事航海活动,有些则是以渔捞为生。我们可以注意到这里所区分的各种行业之间,在许多地方时常是某一行业极其兴盛而且人数独多,比如塔兰顿以及拜占庭的渔民,雅典船舰上的桡手,爱琴那以及启沃岛上的外海估客和得内杜斯岛上的航渡水手拜占庭自古以来就以捕捞金枪鱼业闻名于地中海,参见《斯特累波》320页。爱琴那岛以及启沃岛都多石山,不堪耕植,而且海中少鱼产,居民大都以商贩为业(《斯特累波》376页)。色诺芬:《希腊史》卷五章一23曾经涉及“航渡业者”(ò πορθμευικòν)和“渔捞业者”(ò λενικóν)的区别。对于爱琴海上古代航渡的情况现在未能详细考证。得内杜斯岛(ενδοs)处在希腊斯滂(今鞑靼尼尔海峡)口之外,特别有利于航运,可以作为亚欧两洲间或者爱琴海各岛和大陆间商旅的枢纽。

    雅典长期以海军和航海业称雄,参见卷二1274a13注。,这些都能够举作这样的例子。第五部分是没有技艺的劳工(佣工)靠双手佣力为生的“劳工”(ò κερνηικóν),参看卷三1277a38。此处专指贱役,跟1291a5的佣工(ò θεικóν)“雇工”或者“雇农”相同。,以及那些家无积蓄、每日以劳作谋生、终年不得过休25闲日子的人们;第六部分是双亲并不都是为公民的后裔。当然还可有具备相似性质的其他组成部分。著名人物(贵要阶级)区分为各个部分(流品)是通过财富、出身(门望)、才德、文化以及类似的各种标准来进行的。

    平民政体的首个品种是最严30格地遵守平等原则的品种。在该种城邦之中,法律规定的所谓平等,就是指穷人不占富人的便宜:二者在城邦中处在同样的地位,谁都不是对方的主宰参见卷六章二1318a5—10。。有些思想家认为在平民政体之中,自由和平等尤为受重视,35假如我们认为他们所设想的是恰当的,那么就应该让每一个人都尽可能地一律参加并且分配政治权利。由于平民总是占多数,那么由多数人的意旨裁定一切政事而树立城邦的治权,就必然会建成平民政体。另一种平民政体是以财产为基础来决定担任公职的资格,40但是其所要求的财产数额很低微;只要能达到这个数额就具有任官的资格,1292α没达到这一数额的不得参与公职。第三种是,只要是出身(族裔)无可指摘的公民都可以受任公职,而其治理方式则完全以法律为依据。第四种是不管双亲是否都是自由公民,只要是公民就人人皆可受任公职,但其治理方式仍然是完全以法律为依据。

    第五种平民政体类似于上述这种政体,只要是公民就都可受任公职,但其政事的最5后裁断是决定于群众而非决定于法律,在这种政体之中,依公众决议所宣布的 “命令”就能够代替“法律”以“命令”为可以代替或者逾越“法律”的第五种平民政体同以法律为依据的第一至第四种正好相对。雅典民主传统重视法律以及成规,参见卷三1282b6注。以法律为“普遍通则”,“命令”为“个别事例”,参见下文1292a33、37。。城邦政治中发生这种情况都是由德谟咯葛(“平民领袖”)“德谟咯葛”(δημαγωγós),本义是指“平民领袖”,这种人常常是公民大会中的“演说家”,汉文旧译为“奸雄”或者“民众煽动家”。本书卷二1274a14,将平民领袖称为“鄙俗的”,卷五1304b26,又称之为“恶劣的”,亚里士多德将德谟咯葛称为 “民众佞臣”。《修昔底德》iv 21,称克利翁为“群众领袖”,也怀有恶意。

    另外如伊索格拉底:《“召抵”》(de antidosis)234,将“德谟咯葛”称为伯利克里,则是出于尊敬。阿斯脱:《柏拉图著作字汇》(ast:lexicon pla-tonieum)中没有此词。柏拉图将平民领袖称为 “先进”(《理想国》viii565b)。先进之为群众领袖都是出于坊社世族,或者身为将军,或者受任执政,负城邦重责,因而立言定策,经过慎重考虑。后来雅典等城市工商渐盛,城市中的智能之士,以自己的辩才左右公民大会中平民(贫民)的意向而成为一时之名人,始有“德谟咯葛”之称;他们大多不负军政责任,往往投民众之好而逞其辞锋,以致产生不良的影响。到亚里士多德之时,这个名称已经被世人所轻视,演说家们也忌讳用此词。所造成的。依据于法律的平民政体,其主持公议的人物都是比较高尚的公民,这样就不会产生“德谟咯葛”。德谟咯葛仅仅产生在不以法律为最高权威的城邦之中。

    在这儿,民众成为一位集体的君主;原来只不过是一10个个的普通公民,现在则合并成一个团体而掌握了政权,在全邦称尊。荷马的诗中说荷马:《伊利亚特》ii204:“岂善政而出于多门,宁一王以为治。”,“岂善政而出于多门(众主)”,他所谓的“多”是指多数民众集体发号施令或是指若干民众执政各自为主,我们在这儿无法确定。但是,这样的平民,既然他们为政不以“法律”为依据,那么就包含着专制君主的性质。这样就会逐渐趋15于专制,佞臣一定会获得君主的宠幸从而成为一时权要以群众为僭主,而以佞臣来比喻“平民领袖”,参见阿里斯多芳:《骑士》1111,1330。。多数制中的这种平民政体与一长制(君主政体)中的僭主政体相似。这二者的情调一致,他们都对国内比较高尚的公民横施专制20暴政,平民群众的“命令”就如同僭主的“诏敕”,平民领袖(德谟咯葛)就等于、至少类似于僭主的佞臣;就如同在僭主政体中一样,在这种平民政体中,政权事实上落在了君主宠幸的佞臣的手里。

    “平民领袖”们将所有的事情招揽到公民大会,于是代替法律的权威发布命令的就是群众的决议。一旦群众代表了治权,他们也就代表了群众之意志;群众既然已经被他们摆25布,他们就取得了左右国政的地位。还有那些批评和指控执政的人们也和造成这种政体有一定的关系。他们要求由“人民来作判断”;于是人民立刻接受那些要求,执政人员从此威信扫地。这样的平民政体实在不能不受到他人指摘,事实上它并不能算是一个政体。30凡是无法维持法律威信的城邦都不能说它已经建立了任何一种政体。法律应该在任何方面都受到尊重并保持至高无上的权威,执政人员以及公民团体仅应该在法律(通则)所不及的“个别”事例上有所抉择,这两者都不应该侵犯法律。作为各种政体中的一个类型的平民政体,但是这种万事以命令为根据的“特殊”制度很明显就使它不像是一个政体,依照平民政体这个35名词的任何实义来说,这种政体都是与它并不相称的。命令永远都无法成为通则(“普遍”)参见《尼伦》卷五1137b27。任何真实的政体则都必须以通则,即法律作为自己的基础。

    这些就是所谓的平民政体的各个品种和它们的界说。

    章五

    寡头政体也有若干不同种类:第一种,受任40公职者所必需的财产资格相当高,财产达到了这个数额的人们就可以分享政治权利这里所述寡头政体第一品种与卷六章六1320b22—28和章七1321a26—28相符。1321a28以下述及受任执政者在财产资格以外,还有其他条件,故此处有“但……”分句,表明在财产资格以外别无限制。,贫民虽然属于多数群体却全被排除在外。第二种,财产资格高而且公1292b职的补缺选任只限于具有法定资格的人。凡公职补缺从全部合格的人们中选任的,表明其政体趋向于贵族政体;倘若限于具有某种特定资格的范围以内,5这就显示这种政体趋向于寡头政体。第三种是父子相传的世袭制度。

    第36章 卷(Δ)四 (4)

    第四种类似于前一种,也由世袭产生,而执政者的权力则更大,个人的意旨竟然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寡头政体(少数制)中的这一品种就好像君主政体(一长制)中的僭政,或者就像平民政体(多数制)中最后谈到的那个品种。这样的寡头政体就成了所谓10“权门政治”依维多利拉丁译文,“权门政治”(δυνασεα)音译作“第那斯得”(dynastas)。索福克里剧本:《安第戈妮》(antig)609,称宙斯大神为“第那斯忒”(δινσηs,“[全]能或[全]权之神”)。作为政体名词,第那斯得重在“权能”,实行权门统治的城邦,其寡头执政限于少数几个家族,所以周伊特英译本译作“世袭寡头政体”。在现代政治和历史书籍中,“dynasty”是称君主政体中一家世袭的“朝代”,同本书字义之为多数语尾者不符。。

    这里已经叙明了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的各个品种。可是应该注意,在许多城邦的实际政治生活中,往往凭法制而论。原来不是民主政体的城邦,由于人民的教育和习性,却保持着民主的作风和趋向。反之,有些订立了民主法制的城15邦由于人民的教育和习性,实际上竟趋向于寡头主义的统治。这样的情况,在经历一番革命表现后尤为显著。人民的情绪并不是在一夜之间能完全改变的;在革命胜利的初期,主政者们如果占取了敌对者的上风地位就心满意足了,许多事情就让它们顺从旧章而进行。于是当革命派掌握了实权的时候,前代的法律还能继20续存在。

    章六

    依据前面所说的平民和贵要阶级各由若干不同部分所组成见章四1290b37—1291a10;又,1291b17—34。,就已经可以充分证明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必然要分化而导致所有这些变异(品种)章四章五分析平民和寡头政体的各个品种,以政治结构为主要根据。本章以社会经济成分为主要根据,再进行另一个程序的分析。的产生。这种变异的途径在以下两条道路中必出其一:有的是组成上述各部分的人民全体都可参加统治,有的是组成上述的各25部分中的某些部分的人民可以参加而组成某些部分的人民不能参加。当政权被农民和家道小康的人们执掌时,他们的政府总是倾向于法治。由于他们虽然能够在家业上营生,却没有多少空余时间用来从政,于是他们乐于让法律树立最高的权威而且尽量将公民大会集30会的次数减少,至于组成其他部分的人民只要能达到法定的财产资格,他们也全部容许这些人分享政治权利。作为政治识别的一个通例,寡头性质还指所有那些不容许任何公民一律可以分享政治权利的政体,平民性质则是指容许全体公民一律分享的政体Π1Π2“两系抄本,这一句都不易明白。

    《纽校》,从拉梭:《〈政治学〉若干疑难的疏释》(rassow,bemerkungen über einige stellen der politik)和《苏校》。增“都属于平民性质”(πσι δημοκραικóν)。。容许一切具备必要资格的公民全都参加的政体就是这里所树立的政体;只是由于有些人缺乏资产,他们不得不天天忙于生计,因此就没有空余的时间用来实际从政。35这是许多种类的平民政体中的一种;这种政体之所以产生就是由于上述社会经济情况。以出身为基础是平民政体的第二种的一项标准。所有在族裔(门望)上无可挑剔的人,都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可是只有实际上必须有空余时间的人们才能真正出而从政。因为城邦没有公款“公款”(πρóσοδοι,税收或其他财政收入),这里当指用以支付公民大会出席津贴的任何款项,参看卷六章五1320a29。下文所说的第四种平民政体,以雅典为例,这类公款取之于市场税收、专卖利益和同盟各邦的贡赋(公摊的军政费)。供应公民们的生计,使他们有空余时间用来从政。尊重法律为最高权威也是这种平民政体的特点。

    在第三种平民政体中,所有属于自由人出身40(血统)1292a1所说第三种,1292b36所说第二种平民政体中的“其族裔(世系)无可指摘的”应当是指双亲都属于本邦自由公民和自由族裔,身体中没有奴隶血缘的人们(《雅典政制》13,“在宗姓(族裔)上纯洁的”意义也相同)。这里的“自由人”,不同于较高一级平民政体中的“族裔无可指摘的”人,正如章四1291b26所说,“其双亲或有一方非自由人血统”。的公民一律都可以享有政治权利;但由于上面已经说明的原因,也不是每个公民都可以实际从政;必然奉法律为至上也是这种平民政体的特点。

    平民政体的第四种是城邦发展史上1293α最近代的产物。按照固有的版图来说,现在城邦的人口就已经繁庶得多,财政收人也大大增加;由于出席公民大会和陪审法庭可以取得津贴,穷人就能有空余时间从政,公民全都享有政5治权利,群众在数量上就占了优势。获得津贴的平民群众实际上比其他部分的人拥有更多空余时间,因为他们没有必须要做的家务或必须照顾的私业;与之相反,小康之家或富人却因为家业的问题,都有私累,因此常常不能出席公民大会和陪审法庭。正是由于以上这些情况,法律渐渐失去了固有的尊严,于是“贫民群众”就掌握10了这种政体的最高统治权。

    平民政体分化为这样多的种类,它们各自的情况和产生的原因就如上述。至于寡头政体,其第一个种类是这样的:大多数的公民都有财产,但为数不算巨大,一般家庭都可说是小康之家;凡属小康(有产)之家的公15民便一律容许享有政治权利。既然参政的人非常多,统治的权威便不能由个人操纵,而只有寄托于法律了。这种中产性质的寡头政体完全不同于以个人权力为基础的君主政体;大多数公民所有的财产虽足以应付生计,并不依赖国家的津贴,却也并不能终岁闲适,可以天天处理公务,所以他们都宁愿安于法治,而非逞其个人的私意。20当一邦之内有产者人数减少而各家的资产数额却增大了的时候,就产生了第二种寡头政体。

    资产数额增大了的公民势力加强,就要求较多的政治权利;他们掌握着容许其他部分(阶级)进入公民团体和受任公职的实权。但他们的势力还不足以废弃法律而仅凭这部分人的意志专断行事,所以他们制订了一些有利于他们操纵政权的条例。25再进一步就产生了第三种寡头政体,这时有产者的人数更少而各家的资产更多,他们的势力也更强了。于是这些寡头统治者就力求操纵一切公职;他们虽然还是依据法律施政,但是,他们为了自己的私利开始制定一些法律,于是像公职由父子世袭这样的条例也被制订并且颁行了。当社会演30变到了最后一个阶段时,最后的一种即第四种寡头政体就产生了。由于统治者们拥有绝大多数的财产和众多的附从(党羽),权门政治就在城邦中形成了。权门政治和君主政体非常相似,以个人权力为基础是它们共同的特点;在权门政治中,权力至上的不再是法律而是执政的个人。第四种寡头政体可以同最后一种极端的平民政体相比拟。

    章七

    除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之外,还有35两个类型没有陈述依照本卷章二所介绍的政体研究五项程序,在这里,前面几章已经介绍了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的各个品种,完成了第一项研究。但以下四章又介绍了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和僭主政体这三个类型的各个品种。第二项研究延至第十一章才开始。从本章开始,亚里士多德说政体类型只有四种,这与卷三章七所说的三正三变的六种类型矛盾。但下文随即补充了共和政体,跟着又提到僭主政体,这样仍旧为六种政体类型。。其中之一就是通常所说的君主政体,又称王制。这一政体曾被列举为君主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和贵族政体这四种主要的基本政体类型之一。可是在这四种类型以外,还应该增添第五种类型。40这个第五种类型通常就被称为立宪政体,或以波里德亚(“共和政体”)作为自己的本名。因为这一类型比较少见,分析政体类型的著作家往往将1293b其忽略。于是这些著作家都像柏拉图在《理想国》各卷中柏拉图:《理想国》卷八、卷九。叙述的那样,常常只列举以上四种类型。

    在这一论文的前编这里“前编[各卷]“(οs προι λóγοι),应该和章四1289a26所说的“关于政体研究的初编”相同,实际上指本书现行编次的卷二和卷三,和卷三1278b18的“前编”不同,实际上指的是卷一。卷三章七(1279a34—)、章十五(1286b3—)等节也曾经谈到过贵族政体。,我们已经讲过贵族政体,在那里,引用“贵族政体”这个名词是恰当的。严格地说,可以称为贵族(最好)政体的只有一种政体。依照相对的标准看来,参加这种政体的人们可以算是“好人”;以绝对的标准来衡量,他们本人也的确具备“最好”的道德品质。因此只有在这些人们组成的政体中,善人才能绝对地等同于好公民;而在所有其他政体中,5善德只是按照那种政体中各自的标准,各称为善而已。

    然而我们也需要承认的是,在一些政体中,虽然有不够真正贤良(至善)的标准,但这些政体的确和寡头政体以及所谓的共和政体不一样,因此仍然可以称这种政体为贵族政体。有一种政体对于职司的选任不但要以财富为依据,还要以品德为依据。这样的政体,既然与上述两类10贵族政体有所不同,但人们还是将其称之为贵族政体。在这个地方使用这个名词,实际上也不是不可以。在这些地方,善德总是存在的。虽然一些城邦并没有明确规定善德是社会生活的目的,可是在这些城邦中,那些德高望重的人还是可以被我们找到。所以,我们就可以把同时注意到财富、才德和平民多数三项因素的迦太基等政府和卷二1273a21—30所述不完全符合。

    ,称之为贵族政体;15也可以把拉栖第蒙(斯巴达)那样的政体称之为贵族政体,因为这些政体是那种兼顾才德和平民多数两项因素,类似贤良主义和平民主义两种原则混合的政体。基于上述理由,我们把这两种贵族政体依次列于最好的贵族政体之后。除了上述的贵族政体,我们还得附加第三种政体,即所谓“共和政体”的各个变体其中之一,这是一种具有显著的寡头主义倾向的政体20最后一句行文含糊,称为“第三”,也和上句不相符合;《苏校》作为衍文。《纽校》说这句和卷五章七1307a10—16语句相符,不是衍文。如果这样,那么本章所举贵族政体实际上分为三属四种,(一)以善德为主;(二)(甲)迦太基式,兼以财富、善德、多数(平民)三者为依据,(乙)斯巴达式,兼以善德和多数两者为依据;(三)混合政体,如共和政体的某一品种,对多数这一要素不如财富那样重视,因而明显看出具有寡头主义倾向,但善德仍然是判断的主要依据,因而不失其作为贵族政体的特点。二(甲)和三都和共和政体相混淆;汉译本从《苏校》,加〈 〉。。

    章八

    在这里,我接着还要陈述共和政体,即“波里德亚”,以及僭主政体。我们可以把共和直接列于变态政体之中,虽然它偏离正宗政体的程度不超过方才所讲到的那几种贵族政体。之所以称其为变态政体,是因为它们实际上比正宗25政体的最好类型要差。根据前章应该指的是卷三章七。按照该章的内容,各种寡头政体是从各种贵族政体相应地衍变而来的;共和政体劣变就成为平民政体。按照这里几章的内容,则正宗贵族政体演化成次级贵族政体,按这种方式递降,最后产生了寡头政体。共和政体既属于各种因素混合的政体,当它衍变时可以倾向于寡头政体,也可以倾向于贵族政体。所说,共和政体和贵族政体都属于正宗政体,变态政体是由这两个政体衍生出来的。在研究政体问题时,最后讲述僭主政体,这种安排是恰当而合乎自然的,因为在各类政体中,僭主政体根本没有法度,并不像一个政体参看本卷章二1289b3;又卷五章十1310b4。。

    说明了为什么采用这样的讨论次序以后,我们30继续研究共和政体。我们已经说明了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的性能,也对共和政体略有了解。“波里德亚”的普通意思就是混合了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的制度,但在习惯使用时,当混合政体倾向平民主义时,大家就将之称为“共和政体”,当混合政体偏重于寡头主义时,35大家就将之称为贵族政体。原因就是虽然寡头主义偏重于资产阶级,但贵族政体才德的本源就是资产阶级的教养和文化。同时,富人之所以被称为“善人”或“贤达”(贵族阶级),40是因为他们生活无忧,因而不会产生偷盗之心,更不会因为饥寒而受到刑罚。贵族政体就是把最崇高的地位给予最好的人,于是人们把寡头政体看做以那些贵族为主的政体,认为它是贵族政体这一名词的延伸。

    第37章 卷(Δ)四 (5)

    1294α除此之外,贵族政体这个名词的意义还有另一方面的延伸,即人们认为任何守法的政体都可以被称为贵族政体。人们认为,如果政府由较贫困的阶级做主而不是最好的公民做主,那就不会导致法治;反之,政府如果由贤良之人为政,就不会乱法。我们应该注意到,即使一个邦国有良法,如果人民不能全都遵循,5那就谈不上实现法治。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一个意义是已经成立的法律能够获得人民的普遍服从,另一个意义是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必须是良法。当然,人民可以服从良法,也可以服从恶法。服从良法又包括两类:一类是乐于服从最好的而且是可能订立的法律,一类是宁愿服从绝对良好的法律。如果被引用到法治的意义上看,贵族政体主要是指已经具备较好的法律的城10邦。

    以才德为受任公职(名位)的依据是贵族政体的主要特征,因而可以说才德是贵族政体的特征。与之类似的是,寡头政体的特征是财富,平民政体的特征是自由人身份。所有政体一律相同的是由多数决议以行政令。享有政治权利的所有公民的多数决议是最后的裁断,这一点无论在寡头政体、贵族政体还是平民政体中都是具有最高的权威的。其实在许多城邦中,所谓的共和政体这一类型只不过都假15借了一个比较好听的名称1293b38—1294a14好像涉及到了贵族政体,实际上却在论证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的分别。具有守法精神和崇尚才德是贵族政体的两个优点,但是因为这两个优点常常只在富有资产的人家才能见到,于是像混合贫富的共和政体一样的,那些所有邦内存在有产者们的政体就常常被混称为“贵族政体”。

    依1294a9—14来看,贵族政体即使不以“才德”为唯一根据,也一定以“才德”作为判断政体形式的主要根据;如果一个邦内只是多少有些法治精神和才德表现,就不能以贵族政体来称呼这个城邦。。就本旨而言,共和政体只是混合了贫富之分,兼顾资产阶级和自由出身的人而已;而人们之所以用上了贵族政体这个好听的名字,就是因为看到城邦中有富人的地位,从而联想到贵族为政。实际上,自由出身、20财富和才德这三个同等重要的因素均存在于混合政体中。有的时候,人们还把门望(贵胄)列为判断政体的第四个要素,因为贵胄都是有财有德者的后裔,那么贵族政体只不过是那两个要素的衍生物而已。依此道理,我们就应该将贫富两要素混合的政体称为共和政体,将三要素混合的政体称之为贵族政体,这种混合式的贵族政体虽然比不25上专门以才德为特征的真正的贵族政体,但比那种冒称是任何品种的贵族而且符合贵族的命意的政体要好得多。到此为止,我们已说明了君主政体、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以外的其他类型的政体及其性质,还分析了共和政体同贵族政体之间的差别(这两个政体之间的确相近且容易混淆),也说明了贵族政体同其他政体之间的差别。30

    章九

    接下来,我们就可以讨论共和政体可以与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一起存在的原因,以及这种类型的政体的组织方式。与此同时,对于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的个别性质也必须加以明确的分析,从而明确这两类政体的差异,进而把它们作为信符35(一个钱币的两爿ομβολον(钱币)合爿:古希腊订立商业或其他契约时把一个钱币分成两爿,双方各执其一,用来作为信符。)合拼起来组成一个共和政体。拼凑或混合这样的政体可以遵循的原则有三种:第一种原则是同时采取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这两类法规。让我们以法庭中的陪审席位为例来加以说明:寡头政体规定,如果富人不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席法庭就要40受罚,相反,穷人如果出席也没有津贴。平民政体则规定,富人缺席不会加以处罚,穷人出席则可以从城邦取得津贴。将这两种规定比较之后可以获得一个中间型式富人缺席必须缴纳罚款,穷人出席就可以得到津贴,这就意味无论贫富都将出席。这是共和政体为了使穷人和富人一律到法庭投票而不至于在断案时偏袒一方所采取的措施。参看章十三1279a38。

    读者必须注意古希腊“法庭”和我们今天所见的由常任法官断案的法庭不同。他们以出席投票于诉讼两方的陪审员人数的多少来决定案件的曲直胜负。,这样将两种政体合并之后,然后取它们中间的型式就是共和政体的本质。1294b第二种原则是把两类法规折衷然后加以平均。举个例子来说,假如一种政体规定出席公民大会的人的资格时,完全没有财产资格的限制,或者只是订立一个极低的财产数额作为出席的资格,另一种政体则对出席公民大会的人员资格订立了高额的财产条件。此时,这两类法规都不适用,5于是我们就必须订立一个折衷的数额,即将两个数额加以平均。第三种原则是在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中分别选择一些因素加以混和,不同于第一种原则的全部兼取两类法规,也不同于第二种原则的加以折衷的方式。以任用行政人员为例,平民政体一般采用拈阄(抽签)方法,寡头政体则运用选举法。又比如,寡头政体以财产资格作为任用行10政人员的限制,平民政体则完全没有财产资格的限制。共和政体(或混合式的贵族政体)则将以上两种政体的条件各取一部分,即取寡头政体的选举法作为任官的方式,在平民政体中不以财产资格作为限制。

    在这里,我们已经说明了混合政15体的一般方法。如果一个政体已经混和了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而人们称它为平民城邦或者寡头城邦,已经不能对二者加以区分,这就说明这两种政体已经混合得很周到了。此时,这样的混合已经拼成一个中间体系;两端都可由中间体追寻原来政体的痕迹,所以大家有时就将原有的名称两用。我们可以举拉栖第蒙20(斯巴达)政体为例。由于拉栖第蒙政体有一些民主精神的特征,所以许多人就认为它是民主的。这些民主精神表现在如下几方面:第一,在斯巴达,关于儿童的教养是贫富相同的,无论富家子弟还是贫户的子弟,他们以同样的文化标准对其加以教育。同样,在教育青年人和成年人的方针上,也是一样的。贫富没有差别还表现在衣食方面:在公共食桌上,无论富人还是贫户,25摆在他们面前的都是一样的食品参看卷二1271a28。;在衣着上,富人和穷人穿的是同样款式的极为朴素的服装。

    第二,对于邦内的长老院和监察院这两个最高机构,人民分别享有对长老院中长老的选举权和作为监察官参加监察院的被选举权参看卷二1270b17—29。。然而,也有些人认为拉栖第蒙(斯巴达)政体是寡头政体,30因为它具有许多寡头性质的特点。如,关于执政人员的任用,斯巴达一律凭选举决定,而完全不经拈阄;对于死刑或放逐罪,也只有少数人有权裁定在平民政体中,死刑和放逐是由公民大会或公审法庭公决的;在寡头政体或被称为贵族政体的斯巴达,这两种重罪都要由长老院负责裁定(参看色诺芬:《拉根尼共和国》x 2)。;诸如此类的特点还有不少。从这一点来看,一个混合得良好的共和政体应该是兼备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的因素,又好像是两个政体的特点都不具备。共和政体要求的稳定,应该依赖内在均势,35而不是外力的支持;就内在力量而言,这种制度由大多数人来维护是不够的,因为即便是一个不良的政体也可能得到多数人的拥护,因此,只有全邦均不存在有改变现制的意愿,这种政体才算是稳定的。

    40在此,我们已经说明了组织一个共和政体的方式,以及被混称为贵族政体而实际上是混合政体的其他混合方法。

    章十

    1295α下面,我要陈述僭主政体,这是剩下的另外一个类型的政体。其实,关于僭主政体,我们可以讨论的内容并不多,不过,既然它是政体中的一个类型,我们就必须一起加以研究。僭主政体是君主政体的变体,而关于君主政体,在这一论文的前面几章中我们已经讲过卷三的章十四至十七。,那儿所讲的君主政体是按照习惯上使用的制度和词义立论的5,我们考虑了王制是否对城邦有利,什么样的人才能够成为君王,从什么地方能够得到君王,还有如何才能建立君主政体。在研究君主政体(王制)的时候,我们也提及了两种僭主政体卷三的章十四1285a16—b3。,由于这两种僭政均保持着法治的精神,所以,它们的性质便跟君主政体相类似,因此,也可以混称为君主政体。这10两种政体分别是(一)专制君主政体,即一些野蛮民族(非希腊民族)里所尊崇的具有绝对权力的专制君主;(二)民选总裁政体,即在古希腊城邦中曾一度存在过的与君主相类似的一种执政者的政体。这两种僭主(君主)之间是有所差别的,不过两种政体都可以说是半王半僭的制度,即它的建制出于民意,它的统治方式则遵循法治,这个特点也和君主政体的特征相符合。

    这里,统治者的意志具有最高的权威性,显示出了主奴的情调。不过,这里,还存在第三种僭主政体,15也就是大家经常见到的真正的僭政的典型,也正是绝对君主政体(“全权君主”)的反面型式卷三章十四末节以及章十六1287a9—15。。当一人单独统驭着全邦全部跟他同等或者比他良好的人民,施政时把自己的利益放在最高的位置,一点都不顾惜人民的公益,另外,也没有什么人或是机构能够限制他个人的权力,这便成为第三种僭主政体,也就是暴力的统治20,当然,所有世间的自由人全都不愿意忍受这种制度希腊各邦的僭政最初兴起于公元前七世纪。

    一般来说,僭主都是出身贵胄,利用平民群众来摧毁氏族长老的领导,独揽统治,篡夺王权。其时,奴隶生产渐盛,氏族经济衰退,僭主们借助奴隶发展农工业,也促进了平民势力的发展。公元前六到五世纪之间很多僭主政权相继被寡头和平民势力所推翻。直到公元前四世纪,因为战争频繁,各邦情况类似:中产之家荒落,自由公民日益困苦,且均无力自备武装,而以全邦“公民—战士”为本的平民或共和政体也渐趋衰微,因此,富豪便以私资养战士,并且拥有了“雇佣军队”。 在城邦有内讧或外患时,这些豪强或佣军将领,往往乘机窃取国政,也因此,僭政复盛。。

    僭政总共分为三类,我们在这里已经分别说明了这些品种,同时也说明了它们之间有所区别的原因。

    章十一

    现在我们应该考虑的是,25究竟哪种政体和哪种生活方式,对于大多数的城邦和人类最为优良这个问题本章所说为章二末节所列研究程序的第二项(1289b15—17)。按照卷四章三1290a6—11,政体是城邦安排公职的方式,按照卷三章九1280a38—1281a10,政体则关系到全邦人民的生活方式,本章所说的政体兼及这两种说法。,我们这里所说的优良,并不是指普通人所不能实现的,或者是那些必须具有特殊天赋还要接受过特殊教育的人才可能达到的标准,更不是那些认为只有理想的政体才可能达到的标准,我们是就大多数城邦所能接受的30政体、大多数人所能实践的生活进行的研究。方才我们讲过的所谓的“贵族政体”,其向善的一端都不是大部分城邦所能望及的,至于它趋向于另一端的,便和所谓的共和政体密切相近,实际上,它只能作为共和政体的一种,却不应该被称为贵族政体,35因此,对于我们现在的论题,贵族政体便不太合适。

    我们可以用引用一些含义来论定我们现在正研究的整个问题。《伦理学》中参见《尼伦》卷一1098a16、卷七1153b10以及卷十1177a12。说:(一)免于烦累所谓“免于烦累”(νεμπóλισον),说的是一个人具有足够的生活资料,既没有物质困乏的担心,也没有财富之拖累,而身体强健,没有疾病之累。的善德善行是真正幸福的生活,(二)行中庸之道是善德的表现。如果我们认为这种说法的确是真实的,那么行于中庸应该是适宜大多数人的最好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行于每个人都能达到的中庸亚里士多德所谓的“中庸”(μεσóηο)指的是一般品德和个别品德都没有过无不及,例如人在遭逢危险时,有的人表示狂妄,有的人显露懦怯,这都不是中庸,只有勇毅才符合中庸。。同时,用来判断城邦公民团体中每一公民的生活方式的好坏的标准也同样适用于判定政体的善恶。40因为政体本来就是公民(团体和个人)生活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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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章 卷(Δ)四 (6)

    1259b在所有城邦中,全部公民可以分成极富、极贫和介于两者之间的中产阶级这三个部分或者称之为三个阶级章七至九是由政治结构的方面论共和政体,而本章则是由社会成分的方面论共和政体。这跟章四章五由政治结构论寡头与平民政体,而章六则由社会成分方面立论,行文程序类似。。现在,既然中庸和节制已经成为大家公认的最好的品德,那么毋过毋不及的中间境界就是人生所赋有的善德的最佳状态。5这是因为处在这种境界的人们最能顺从理性。无论趋向于哪一端时,即达到太丑、太弱、太贱、太穷或过美、过强、过贵、过富的状态时,人们大都不愿顺从理性的引导。第一类人常常懒散无赖,容易犯小罪,第二类则往往逞强放肆,容易犯重罪,要知道,10无赖和放肆是大多数祸患的起源。

    另外,很少有野心也是中产阶级的人们的一个长处,如果一个人有了野心,且表现在文化和军事中季芳尼的《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诊疏》(commin polopa)以及《苏校》,认为该短语为后人的边注,加〈〉。,就会给城邦酿成大害。如果人们拥有过多的物资或善业,比如拥有财富、体力、朋从还有其他与之相类似的种种,他们就会不愿意也不能受别人的统治。在他们幼年时的家庭生活中,15这种缺点便已经能够见到。那些在奢纵的环境中成长起来参看卷五1310a22。的人,不知道纪律为何物,那些在讲堂内和操场上成长的人,就不会养成循规蹈矩的品性,而另一方面,生活中缺乏物资和善业的人就会因为太卑贱从而自暴自弃。因此,生活在这一端的所有人,都只知道服从却不能承担为政的责任,他们就好像是一群奴隶;生活在另一端的所有人,却又只愿意对别人发号施令,20不愿意接受任何权威的统治,他们就像是一伙主人。这样一来,这就成了由主人和奴隶组成的城邦,而不是自由人的城邦了。

    在这个城邦里,一方暴露着藐视的姿态,而另一方则怀抱着妒恨的心理,于是一个政治团体应有的交情和友谊在这里就见不到了。可是,友谊是社会成立的条件之一,如果友谊被仇恨所代替,即便是行走,人们也不愿走同一条道路,25就更不必再说什么要结成社会团体了。一个城邦作为一个社会(团体)而存在,总应该尽可能地由同样的且相等的人们所组成,这样既属同邦,也会更加互相友好,这里,中产阶级就比任何其他阶级(部分)更适合于这种组成了普鲁塔克在《七哲会语》xi中说,在最好的平民城邦中,公民既没有特别富有的,也没有特别贫穷的。。

    在我们看来,就一个城邦各种成分的自然配合参见2—3行。来说,也只有以中产阶级为基础,才可能组成最好的政体。没有什么阶级能够比中产阶级30(小康之家)来得稳定,他们既不像穷人那样希图他人的财物,而他们的资产的数量也达不到像富人那种足以引起穷人觊觎的程度,他们既不对别人有什么阴谋,也不会自相残害,可以说,他们过着的是一种无所忧惧的平安生活。我们相信福季里特的祈祷文福季里特(phocylides)的祈祷文见伯格编《希腊抒情诗人集》,“福季里特残篇”,12。福季里特,是公元前6世纪时的诗人,也是雅颂作家。的确是出于至诚之心:

    “无过不及,庸言致祥,生息斯邦,乐此中行。”

    35因此,显而易见的是,最好的政治团体必须是由中产阶级执掌政权。凡是邦内中产阶级强大到足以对抗其他两个部分而且还有余时,或者中产队级的力量至少要比任何其他单独一个部分来得强大时,那么此时中产阶级在邦内便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他两个相对立的部分(阶级)便谁都无法主治政权,这时就可能组成优良的政体。因此作为一个城邦,其无上幸福就是公民们都有充分的资产,可以过小康的生活。40如果不是这样,在城邦内,有些人家财万贯,有些人却是贫穷得没有立锥之地,1296α于是,结果便会各趋极端,此时城邦的政体不是成为单纯的寡头政体,就是成为绝对的平民政体。更进一步,则可能由最强项的寡头政治或是最鲁莽的平民政治,摇身一变成为僭政。一般来说,僭政常常出于两种极端政体,但是由中产阶级所执掌的行于中道或近乎中道的政权就几5乎不曾发生这样的演变。之后,我们在讨论到政体的演变(革命)时,应当会说明为什么中庸之道会有助于政治安定大概指卷五1308a18—24等章节。。

    显然,对大多数的城邦而言,最好是把政体保持在中间形式。唯此可以免除党派之争;凡是中产阶级强大的城邦,公民之间就很少有党派之争,也没有内讧。10大邦之中一般党派较少,就是因为大邦的中产阶级的公民较多。反过来说,小邦的人民常常分成两个部分(阶级),即全体公民都富有,或全体公民都贫穷,不存在中间阶级或中产阶级的人数微不足道。只要平民政体中存在着较多的中产阶级,且他们能分享较大的政权,这个城邦就显示着中间性格,与寡头政体相比就更加安定而持久参看卷五1302a8、1307a16。。

    只要平民政体中没有中产阶级,而且穷人的数目又特别多,15达到占了绝对优势的程度,城邦内就会很快发生内乱,不久之后邦国就会归于毁灭。下面这种情况也可以作为中产阶级实属优胜的例子:像梭伦等最好的立法家都出身于中产阶级(中等公民)。梭伦自己的诗篇就说明了他的家道小康梭伦出身于中产阶级,这一点可以从《雅典政制》v,普鲁塔克:《梭伦传》1、14中找到依据。伯格辑“梭伦残篇”15,自己说“家非巨富”。;莱喀古士也不是出身王族,曾经有人说他裔出王族普鲁塔克:《莱喀古士传》3、《梭伦传》16,说莱喀古士是斯巴达王族;《克里奥米尼传》(cleomenes)10,则说“莱喀古士身非君王”。,20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嘉隆达斯以及其他大多数的立法家,也都同样属于中产阶级(中等公民)。

    由上述说明,我们也可推想到世间少共和政体而多平民和寡头政体的原因。第一,在大多数的城邦中,中产阶级一般为数不多;有产者们和平民群众“德谟”( δμο),本义为“乡村”或“坊社”;第二义为“平民(群众)”,即坊社居民。本书所用这个词的第二义时稍有不同:此处(1296a25)与“有产者们”相对,应该是“无产者”。1197a11等与“饶于资产的富人”,1304b1等与“富室”相对,应该是“薄于资产”的“贫民”。1274a12等与“高尚人士”相对,卷六卷七常常与“贵族(显贵之士)”,相对,应该是“平民”。1305b33,“平民”也别于“重装兵”,应该是第四级民众,但通常,重装兵也是坊社居民。1291b18,“平民”一词包括艺工和商人,而1278a24说“艺工”往往致富,则“德谟”也并不完全是“贫民”。“德谟”有时也可以理解为“群众”。1290b17,德谟为“自由而贫穷,同时又为邦内多数的人们”。

    是两个对立的部分,假如其中任何一方占了优势,25就会压迫中产阶级,把政治制度拖向他们自己所主张的方向,不是平民政体被树立,就是寡头政体被建成。第二,平民群众和富有阶级之间时时发生党争;不管最终取得胜利的是谁,30占了上风的一方总是把手握的政治特权看做党争胜利的果实,抢占到自己的手中后,就将政体或是偏向于平民主义,或是偏向寡头主义,而不肯以公共利益和平等原则来组织中间形式的政体。第三,应归咎于雅典和斯巴达参看卷五章七1307b22。这两个在希腊称霸的大邦。这两个城邦都坚持自己的政体:35一个往往指使所领导的各邦组织平民政体,另一个则根据它的势力所到达的范围树立寡头政体。于是两个城邦便都忽视各个属邦的公益,而只顾本邦的便利。正是由于这三个原因,中间性质的混合形式政体就永远不能成立,或者这种混合形式的政体最多只能在少数城邦中偶尔成立。

    自古以来,在希腊各领袖中,只有一个人各家校注或译注大多揣测这“一人”应当指雅典在纪元前411年间党争中的温和派领袖色拉米尼(theramenes),他倡议将政权归于五千重装兵(公民—战士)而建成平民和寡头之间的混合温和政体。只有小康之家才能制备重武装,也只有小康之家有较多闲暇可进行重装兵训练。参加公民大会者限于重装兵,则政权基础就在中产阶级。《修昔底德》viii 97,曾称这种政体为寡头和平民主义的合流。

    但色拉米尼只能称“雅典领袖”,这里所说的γεμονα通常指称“希腊领袖”,这同色拉米尼地位不符,巴克尔译本184页,章末长注另拟这“一人”为安第帕得(antipater),亚里士多德在雅典吕克昂学院授徒著书时安第帕得为马其顿摄政,总督希腊各邦军政,可能听受亚里士多德的劝告而主张共和(混合)政体。但安第帕得促使雅典削减公民人数、限其名籍为九千人、建立中间式政体一事见于公元前321年,时亚里士多德已卒。故以此指安第帕得,也不尽符合史实。曾经听从忠告而乐于让各邦组织这样的政体。到了现在,各城邦积习已深,40大家也就不再注意建立平等公正的体制,只是凭借本邦势力所到达的范围发挥着统治的权威,一旦失败,1296b就俯首听命于战胜国了。

    通过上面的论述,大家应该可以明白,对大多数城邦而言最好的政体是什么,以及它之所以成为最好的政体的原因。既然确定了最好的政体,那么对于其他各种政体,包括我们前面叙述的见本卷1289a8—b13、1291b15—1292b10、1292b22—1293a10。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的各个不同的品种,5就不难按照它们各自的品质的高低,各自价值的大小来安排它们的先后次序了。按照一般的惯例,不管各邦的特殊情况是怎样的,和最好的政体越接近的品种自然比较良好例如卷六章六、1320b21,说寡头政体的第一种与共和政体相近。,凡是离最好的形式,即中庸之道越远的品种也一定是恶劣的政体。这里我们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特殊情况”,因为虽然有些政体的真正价值的确较高,10但由于内部情况的原因,某些城邦并不适合采用,相反,这种城邦施行另一种政体则比较合适。这样的事例也很常见例如下章1296b32—34,依照假定的个别情况,各邦应采取和自己相适应的寡头政体品种,并不是必须采取第一种寡头政体。。

    章十二

    依照前面所讲的研究程序见章二1289b18。,现在我们应当考虑政体和城邦及人民相适宜的问题。为了解答这个论题,我们必须确立一条公理,这条公理适用于一切政体:15在一邦之内,愿意维持其政体的部分必须强于反对这一政体的部分色诺芬:《希腊史》卷二3、19、20、42、44,说此理出于色拉米尼。参看本书卷五1309b16、卷六1320b25。。在这里,我们还应注意到组成城邦的因素有质和量的说法。所谓“质”包括自由身份、财富、文化(教育)和门望(贵胄);所谓“量”指的是人数的多少。组成城邦的一个部分优于质而另一部分则优于量。20举个例子来说,门望较低于贵胄的部分,在人数就上胜过了贵胃,穷人的数目胜过富户的人数;但一部分胜于量的可能还抵偿不了另一部分质的所胜。质和量之间应当加以平衡。

    对此,我们可以提出三条规定:(一)如果穷人人数众多,在量方面的优势实际超越了另一部分人在质方面的优势,那就自然应该建立一个平民政体;25至于到底选用民主政体中的哪一个品种,这就得按照该邦平民势力优胜的个别情况而定。例如,要是该邦平民群众以农民为主,那么它就该建立农人见本卷章六1292b24—30。平民政体,即第一种;要是该邦平民群众以工匠和佣工为主,那么它就该建立极端平民政体,30即末一种章六1292b41—1293a6。平民政体;其他品种也同样要根据平民群众的成分来选择。(二)如果富户和贵族阶级在质方面的优势足以抵偿他们在量方面的劣势而且还要有余,那就会产生寡头政体;至于应该选取寡头政体中的哪一个品种,同样的应该按照各邦寡头部分所以为优胜的程度而定。《苏校》从比歇勒尔(buecheler),认为本节34—38行和下文1297a6—b1应移置于章九内1294b14之前,又,1297b1—28应移置于1294b40以下,归并到“共和政体”论题中。《纽校》从韦尔屯,认为这些不是错简,不必搬移。

    第39章 卷(Δ)四 (7)

    35顺便要提的是,立法者应该经常注意,无论创制何种政体,都要使中产阶级参加在内。如果他所建立的是寡头政体,就应该将中产阶级的利益纳入他的法制中;如果他建立的是平民政体,中产家庭也应该是他的民主法制中应该顾及的。(三)如果中产阶级的人数超过其他两个部分,或者只超过了两者其一,那么建立一个持久的共和政体就成为可能。40在这里,富人联合贫民来反对中产阶级的事情是不会发生的,1297α因为贫富不能相容,谁也不肯做对方的臣属;如果他们想在“共和政体”以外创立一类更能顾全贫富两方利益的政体,那一定是徒劳无功的。同时,双方也不会愿意做出轮番为政的安排,因为他们不能互相信任。要取得双方最大信任的前提是必须有一个中性的仲裁,5而处在中间地位的人就是这样的仲裁者。共和政体中的各个因素混合得越好越平衡,这个政体就会存在得越久。可是,那些有志于建立贵族政体的人们,在这方面常常会出错,因为他们忽视了平衡的重要性,不仅把过多的实权给予有产阶级,而且还用虚假的利益欺蒙平民。10于是一时的伪善最终招致日后的灾祸。富人以这类诡计实现自己侵凌平民的企图,那种祸患对于国政的影响要远远超过平民之间的争吵。

    章十三

    寡头主义者在政体上用虚假的利益欺蒙平民的方法共有五种。这五种方法分别应用于公民大会15、行政职司、法庭、武装、体育训练。下面我们一一来加以论述:(1)对于公民大会,允许全体公民参加;但只对富户执行缺席罚款,或者对富户的缺席罚款特别严重。(2)关于行政职司,凡是具备财产资格的人就不允许凭着誓言这里假设不给“共和政体”或混合式贵族政体中的行政人员支付薪资,誓言应当是说:“本人家资不足或身体衰弱,难以担任公职”。谢绝任命,但穷人却可以辞不就任。

    20(3)关于法庭的陪审职务,富户一旦缺席就必须照例接受处罚;如果穷人缺席却不会受罚;或者采取另一种方法,即对富户的处罚从重,对穷人的处罚从轻。嘉隆达斯律中就有这样的规定。对于出席公民大会和法庭,有些城邦则另有规定,那就是凡是要出席的人必须先注册,已经登记入册而又缺席的人,25对其处罚特别重。这种规定的目的在于用重罚来使人们慎重注册,以使他们不敢轻意注册,因而他们就不能出席公民大会和法庭了。(4)关于武器装备和体育训练,也采取类似的措施。允许穷人不置备任何武器,30但富户则必须在家中有武器设备,否则就要接受处罚。穷人不参加体育锻炼,可以不受处罚,富户不参加体育锻炼却要接受处罚;于是富人出于害怕的心理就全都接受体育(军事)训练,穷人则因为没有强制的措施因而就不能接受这种训练。

    35以上就是寡头主义立法家在寡头政体中应用的方法;平民政体也采用与此相应而恰好相反的措施。同样是出席公民大会和法庭,穷人一旦出席就可以领取公款津贴,富户如果缺席也不会受到处罚有津贴而无罚款的例子,曾经在雅典的某些期间的平民政体中实行。。如果想对贫民和富户进行公平的混合,就应该兼施两种措施:穷人出席者要付给津贴,富户中的缺席者则要施以罚款。40这样一来,双方就都会参加政治集会;反之,一个政体就只能专门属于某一方了。只有具备重武装的人,也即必须具有财产资格的人,才能成为“共和政体”1297b(或混合城邦)的公民团体。但关于这项资格,要想制订一个统一的财产数额以适用于一切城邦是不可能的。

    我们必须在考查各邦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分别确定一个最高数额,这个数额应该适当,既不多也不少,即要符合这样的原则:这一资格应该是可以使一邦大多数的人都能合乎,从而取得政治权利,因为这项资格的限制,从而被摒弃于公民团体以外的人只能是少数。5对于穷人来说,如果不对其横施暴虐或剥夺其生计(财物)“穷人”(ο πνηε)或“贫民阶级”是可以有少数财产的,照卷一1252b12所说,乡村穷人可有一条耕牛作为他的财产。市区穷人有些什么资财并不清楚。1320b32、1279b9、1271a30所说“极穷的人”(赤贫)则指完全没有资产的人。,穷人即使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他们也会安分守己,不会和统治者为难。但统治者未必都是温和执政,遇到事情时能够自我克制,一般来说,执掌了权力的人对于下层人民是不会常常施行仁政的。于是,对于城邦来说,穷人有时就成为了一种麻烦,比如在城邦遭逢战争期间,要是穷人无法生活可是城邦又不能对他们提供帮助的时候,10他们就不愿为国效劳。但如果城邦给他们提供帮助,他们也是乐于出战的。

    对于一些政体,其公民团体的构成不仅仅包含现役战士,还包含从前曾经服役过的退伍战士以下根据军事组织的发展论政体的演变,对本章原论题而言可以说是涉及到了其他的领域,但对政治史而言,这一节却相当重要。。比如在帖撒利亚南部马里人城邦的政制中,这两类公民就位列公民名籍内;但其中,能被选任为行政人员的则只有现役的战士—公民。15在古希腊,继君主政体之后产生的早期政体形式中,战士组成公民团体的全部。开始的时候,这些战士都是骑士参看1289b36、卷六1321a8。。

    骑队是军事实力和战阵的重心所在,因为在战场上,胜利不能依靠未经编组而缺乏经验的步兵来取得;在还没有步兵战术“编组”(ξειs)或“列阵”,斯达尔(stahr)1860年德译本为“战术规律”。战术即中国古称“阵法”。的古代,骑队是进行战斗的主要力量。20随着城邦渐渐扩大,步兵(甲士)的力量也逐渐得到增强,于是公民团体中增中了许多步兵。由于扩大名籍、增多了公民,这样的政体在当时就被称为平民政体,现在则被称为“共和政体”。25同样的道理,在古代时是寡头政体,在远古时期就是君主政体。因为在人数还不多的时代,中产人户在国内不会有很多;如果中产人户人数更少,他们生活散漫而又缺乏组织,那么强者就可以很容易地使他们服属,成为他们的主上,从而对他们进行统治。

    这里,我们已经论述了五项预定的论题中的三个:第一,我们说明了政体分化为好多品种的原因,30说明了在通常列举的各型式外尚有其他品种的原因,如平民政体就不止一种,其他政体也各有好多种别,还说明了各品种之间的差异以及为什么会产生各品种。第二,我们说明了对于大多数的城邦而言,最优良的政体是哪种政体。第三,对于其他政体而言,我们说明了适合政体的公民团体是哪种原题参看章二1289b12—25并各注。自章三至此,大体都是照预定程序行文的,其间只稍有旁涉(例如本章1297b13—28)和穿插(例如第二论题原在章十一中叙述,而在章八和九研究第一论题、章十二研究第三论题时,都重复涉及第二论题)。。

    章十四

    35我们现在顺次研究下一个问题,即建立政体的正当方法。在这里,我们将叙述通例,并对各个政体加以论列。作为构成的基础,一切政体都有三个要素,优良的立法家在创制政体时必须考虑到每一个要素怎样才能适合它所构成的政体。如果这三个要素都有良好的组织,40那么整个政体也将是一个健全的机构。如果各要素的组织不同,那么由它们组成的政体也不相同。

    这三个要素分别为以下三者:第一是有关城邦一般公务的议事机能;1298α第二是有关城邦的行政机能,即行政机能有哪些职司,所主管的是哪些事,以及他们怎样选任,这些问题都必须论及;第三是审判(司法)机能从表面上看,这里的“三个要素(部分)”似乎与近代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机能相同。实际上,亚里士多德所讲述的内容都是根据希腊各城邦的政法制度:其“议事机能”不同于现代的“立法权”。公民大会和议事会,虽然也有立法权,所议的内容却常常是有关行政和司法审判的案件。卷六1317b32就称议事会(“布利”)为行政机构,他们的“执政机能”虽各有行政职司,却不像现在由执掌“行政权”的人员组成政府而发号施令;公民大会和议事会实际上处于行政职司的上面。1275a26等注曾经说明希腊城邦由公民陪审员公决曲直的群众法庭不同于现代由常任法官治狱断案的法庭,这种法庭的“审判机能”也不同于近代国家中的“司法权”。读者必须根据古希腊的典章制度和政法情况来理解本书中的政体。。

    议事机能具有最高权力,对以下方面能作出最后裁决,这些内容包括:和平与战争以及结盟与解盟事项,制订法律,有关死刑、放逐和没收的案件的司法内容,行政人员的选任以及任期5结束时对他们的政绩的审查参看卷三章十一1282a23—33。。这个机能有三种不同的安排:第一,由全体公民审议一切事项(案件)并加以裁决;第二,把一切事项交给某些公民,这可以把一切案件的审议权力归属于一个政务机构,或者是若干政务机构的联合组织,或者把个别案件的审议权力归属于不同的政务机构;第三,由全体公民审议某些事项,而由某些公民审议另一些事项。10

    第40章 卷(Δ)四 (8)

    第一种安排:由全体公民审议一切事项(案件)并加以裁决,这是平民主义的特征。对于平民来说,他们愿意有这样的均等机会。为实现这种目的可以有几种方法。第一,全体公民议事时可以轮番而不用同时集合进行。米利都的特勒克里立法家特勒克里(tηλεκλ s)只在本书中提到,在其他希腊古籍没有记载,所以他的生平不可考。宪法(政体)中就有这样的议事的制度。有些城邦施行的制度是这种制度的变体,例如,在这些城邦里,15各个不同职司的政务机构联合“行政职司的联合(或合议)机构”(α συναρχαι)这个名称多次见于碑志中(迪坦贝格:《希腊碑志集》132、134),考据它存在的时代都在亚历山大死后;另见于朴吕波:《史记》(iv 42、xxxviii 114)者,也在晚期。亚里士多德生前那些城邦已有这种近于议会政治中的内阁组织者,但现在不容易考明。

    迈恩纳克编:《希腊喜剧残篇汇编》iv 625,证明米利都在特勒克里以后确实曾经有这种组织存在。起来共同议事,公民根据不同的部族,按照最小的区分单位,顺次推定人员轮番参加政务机构,直到全体人员都轮遍一周为止一时所会集的议事公民只限于当番的行政人员,但因各机构行政人员是由各部族、各个区分单位的公民轮流充任,所以经过一定周期,全体公民都有机会可以成为议事兼行政人员。。这种全体公民分批轮番议事的制度,分别针对制订法律、讨论有关政制事项以及听取行政人员的报告。20第二,全体公民同时会集一堂,所议的事项是对执政人员的选任和审查,通过法律,讨论有关和战的大事。有关死刑、放逐和没收等的案件则由有关的行政机构人员审议;这些行政人员的产生方式可以由选举或抽签任命,全体公民都有机会担任这一职务。

    第三,执政的选任和审查战争、结盟等对外政策,25这些是公民集会专门审议的两项大事,其他事项则由各个行政人员处理,这些行政人员对所处理的业务具有经验和知识,而且他们的任用情况也尽可能公开,使大众都有受任机会行政人员由“抽签”或“拈阄”抉择,于是全体公民,只要是参加抽签的人,人人都有相等的机会。由“选举”来抉择则较有才能或较为著名的人可以得到较大的受任机会。平民主义的特征是抽签(参看卷六1317b21)。以雅典为例,除了将军和其他要职外,其他职位常用的任用方法就是以抽签轮番担任。但各人受职以前必须经过“考验”,在任职期间必须行“信任投票”,任职期一定要经过“政绩审查”。所以雅典行政人员也一定由具有才能和资产者才能实际受任。参看维诺格拉多夫:《历代法理》卷二140—142页。。第四,全体公民集会审议一切事项,各个行政机构的人员没有任何裁决权,只能对政事预先有所研究而提供意见。30以上就是现代“极端平民政体”所采取的方法,正如前文所说,这种政体实际上可比拟为寡头式中的“权门政治”和君主式中的“僭主政治”参看1292a17—21、b7—10、1293b32—34。。

    上述安排议事机能的途径都是根据平民主义进行的。实现将一切事项交给某些公民审议的寡头主义安排,即第二种安排也有许多种途径。35第一种途径是规定所有参加议事机构的议员的财产资格,这个财产资格相当而不高,这样就保证了参与议事的公民人数;同时规定议事团体应遵循成法,不得要求变革法律禁止更张的事项。前者,即必须具备某一财产数额的人才能享有议事权利原本是寡头主义的特征,但在这里数额定得较低,于是就有了共和政体的趋向。实现这种安排的第40二种途径是进一步限定参加议事机构的议员条件。参加议事机构的议员只限于若干选定的人,即使许多人具有某一财产资格,但这些人不能一律参加。这里也像上面一种方式,1298b规定所有当选为参加议事的议员都应恪守成法,因而这一途径偏向于寡头性质。另一个途径则是参加议事机能的人或者由他们互选补缺,或者由父子相传世袭承继,而且这些参加议事机能的人的权力可以超越法律。这样的安排的结果就是形成寡头(权门)性质的政体ΓΠ抄本为“寡头性质的政体”,顾莱(corae)校订本(1821年)、苏斯密尔校订本等作“寡头权门性质的政体”;韦尔屯英译本校作“最狭隘的寡头政体”。。

    第三种安排,由某些人审议某些事项而不审议其他事项,而未审议的其他事项留待全体公民审议。5例如全体公民大会审议有关战争与和平以及执政人员事宜;除此之外的各项政事归执政人员处理,而执政人员要由选举从白朗迪斯(brandis)校订,以下删去“或拈阄”:执政者由“选举”产生与下文贵族政体相符,要是由“拈阄”产生,则下文应另有“平民政体”字样。产生。一种贵族政体具有这种安排。另一种途径是由选举产生的人员审议某些事项,另一些事项则交给由拈阄产生的人员审议。需要说明的是,拈阄的方法有两种,即全体参加拈阄或只许曾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参加拈阄。又一种途径是10由选举和拈阄产生的人员混合组成的议事机构审议一切事项。这些途径的安排,一部分体现了贵族性质的共和政体,一部分则是共和政体的本式。

    以上就是议事机构的各种方式,它们各自相应于不同的政体。每种政体组成它的议事团体的方法就是在我们所说的各种方式中任取其一。

    目前世上流行的极端平民政体就是执掌最高权力的平民甚至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政体。15为这种政体的利益着想,可以采取这样的方针:为改进议事机构的品质,可以用寡头政体实施于法庭(审判)集会的方法。寡头主义者和平民主义者为了让自己所希望的参加法庭陪审的富人都能出席,采用了相反的方法,前者对富人采用的是罚款的方法,后者对穷人采用的是给予津贴的方法。对于议事的公民集会,20平民政体可以对他们采用强迫出席的方法。这样就达到了让平民和著名人物(贵要阶级)混合在一起的效果,此时大家共同议事所得到的结果一定是比较恰当和周到的。这样的结果对平民政体也是相当有好处的:在一个城邦中,参加议事机构的各部分人数应该是相等的,各部分代表“各部分[选出]的代表”,所代表的部分可以是各个部族,也可以是贵要阶级和平民阶级两个部分。

    按上文所说,这里是指后一类的区分。希腊城邦的公民大会都由全体公民参加议事,这里以及卷六章三1318a11—18,提及的代表制度都是古代政治史上的重要材料(参看《剑桥古代史》[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卷六73页)。的产生可以用选举或抽签的方法。这也有益于平民政体:如果平民人数和具有政治经验的著名人物的人数相比,前者远远超过后者,那么公民大会的出席津贴就不应该支付给全体公民,25而应给予和著名人物人数相等的平民,对于那些超过了著名人物数目的公民假若平民占极大优势而贵要阶级又不愿屈从平民,便会引起扰乱,所以亚里士多德以谋得两方势力平衡为要图。参看章十一1296a16、卷六章四1319b11、卷七章四1326a31。,则可以用抽签方法加以淘汰,从而使两部分的人数得到平衡。

    从寡头政体的角度出发,可以采取下面的两种方法:参加议事团体的若干人,可以用互选法从平民群众中选出;或者学习某些城邦现存的成例,建立名为“议事预审会”或“法律监护会”30议事预审会另见下文1299b30和卷六章八1322b16。又,1323a6以议事预审会为寡头政体的组织,“法律监护会”为贵族政体的组织,与此节将两者同归属为寡头体制不同。的组织,这个组织负责审议所有交付公民团体的议案。按照后一种方法,平民群众虽然能够享有议事的权利,但他们已经扰害现行政体的一切成规了。

    对寡头政体有益的另一种方法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或者规定只有通过执政机构提交的案件时,公民投票的方法才可以使用,或者至少规定公民投票的决议和执政者的措施不能互相抵触;或者全体公民在集会中的发言应限制在咨询性质范围内,35而实际上担任着议事机能的却是行政人员的团体。如果采取的是最后一种方法,那么在实施时寡头政体和共和政体采用的方法恰恰相反:寡头政体规定平民群众的最高权力只对否决各个案件有效,执政机构必须审核他们可以决议的事项或任何倡议。共和政体的执政人员掌握着否决权,40却没有可决权,他们的倡议,必须交由平民群众裁决而不能直接施行。1299α

    关于议事机能以议事机能为政体最高权力所寄托的论点已见卷二章六1264b33—35、卷三章十一、1282a23—29所述。,即城邦政体的最高要素,我们的结论就是上面这些。

    章十五

    接着,我们将研究行政机能这一要素所寄托的执政人员和机构。无论在哪种政体中,如同议事部分一样,行政机能也可以有若干种安排。所有城邦的行政机构的数目、职司以及任期关于行政机构的研究,上章1298a1—3举三题,本章此节举四题,增加“任期”一题。但此题在本章只于1294a34—b10间稍露端倪;卷五章八1308a13—17略有涉及;卷六章八重论行政机构时亦未详述“任期”这一论题(参看《苏校》二版1343注;《纽校》1514—7、Ⅲ253)。都有差异。

    第41章 卷(Δ)四 (9)

    对于行政机能人员的任期,5有些城邦中规定是6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有些城邦规定为一年甚至更长。我们不仅应该从任期的长短来比较其得失,还应当考察执政任期的通例采用哪种方式合适,即究竟是终身职或若干年的长期服务合适,还是采用比较短的任期合适;如果说采用比较短的任期合适,那么就必须考察同10一个人能否继续连任,还是每个人只能允许其受任一次。任用行政人员的方法在不同的城邦中也有所差异,应该研究。以上论述的是考察城邦的行政机能时所要研究的三个问题:第一,谁可以有被选举权,即谁可以受任;第二,由谁来选举;第三,选举怎样进行。我们首先必须说明这三个问题各有几种施行的办法,然后才能根据这些方法论定每一种政体所采用的行政机构的组成方法。15

    可是,我们很难确定所谓的“行政机构”实际上包括的人员。一个政治团体需要许多不同的官吏。我们当然不能把所有的供职人员称为“行政人员”,无论这些人是由选举产生的,还是由拈阄产生的。比如以下人员就不能称为行政人员。20第一类不能称为行政人员的是祭司,他们的职责和行政人员明显不同。第二类不能称为行政人员的包括剧团经理剧团经理即“合唱队领导”(χοεργο),由族内各富户中著名人物担任,方法是由各部族逐年轮番选举,节日戏剧表演费用很高,就由这些领导人捐输或筹集(参看《雅典政制》章五十六)。和传达员,以及被选举出的外交使节。一般公职可以分为三种:(一)每个行政人员在某职司范围以内,负责管理并指挥全体公民,如一位将军在战场上就管理并指挥着由全体公民组成的军队,或者一部分公民监护官各自指导着自己所负责的部分公民,如妇女或儿童。

    (二)经济人员也是由选举产生的,如粮食管理员(谷物会计官依《普吕克斯》vii 18,“谷物会计官”(σιομρα)列于粮官或仓官的范围之内,像是各邦常设的官吏。雅典在公元前330—326年间连年荒歉,曾设这种官吏分配进口谷物;当时他们的职权极为重要。本书著作年代可能正在这时期,因此这一名称应当指雅典的这一种临时要职。)一职在许多城邦中,25其职司就是负责分配公民的食粮。(三)属吏或皂隶的职责就是接受差遣,从事公务,在比较富庶的城邦,公共奴隶也可以担任这些杂役。以上所有官吏中,只是在一定范围以内具有审议、裁决和指导责任(指挥权力)的那些职司,才能被称为行政人员,在这里,尤其重要的是指挥权力,这必然属于执政。但这些只是在文字的辨析上略有困难,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什么疑难。因为从未有人因这些名称及其含义发生纠纷并提请法庭审断。30我们在这里进行讲述,只是为了在研究时顺便加以考察而已。

    对于一切政体,尤其是诸小邦的政体而言,有许多问题非常重要。这些问题包括确认行政机构的种类和数目,指出它们中间哪些是维持城邦的存在必不可少的,哪些虽然不一定必不可少,对于组成优良城邦在某些方面却具有价值。大邦中的每项业务可能都要35设置一个适当的职司。大邦的公民众多,需要更多人从事公职,所以这并不难轮到,不过对于有些职司,每人一生不过轮到一次,另一些职司虽然一生可能轮到数次,但也得经过很长时间。既然没有人选上的困难,那么各项业务便会各设专职,相比兼理几项业务而言,一职显得更加适宜,事有专属,当然料理更加妥帖。相反,在小邦中,少数职司、1299b少数人员不得不同时兼理多种业务。

    邦内公民不多,因此没法让多人同时出任公职,否则,又还有谁来相继呢?有时候,小邦也得和大邦一样设置相同的各种机构,规定同样的职司和任期。不过区别是,大邦的职司终年忙碌,而小邦的职司则须隔很久才有机会处理一件事情。5因此,所有人口稀少的国家就不可避免地将各种职司当成“炙钎—灯柱”《雅典那俄》700c也曾出现 “炙钎—灯柱”(βελισκολχνια)这一复合词,意思是既可以用来炙肉,又可将其竖立起来,用来放灯盏的两用工具。参见卷一章二“德尔斐小刀”注。这类两用或多用的工具在古希腊相当普遍。亚里士多德在《论动物的构造》卷四章六683a22中谈到动物(如蜂类)用口器摄食,用尾刺防御,各种器官都各有“专用”,这是暗喻与人类的“兼用”工具不同。,小邦会尽可能地让自己的官吏身兼数职,不过,他们也就不会因职司划分不清而产生纠纷。

    10然而,我们必须先说明若干问题,再得出定论。要想知道一个官员能身兼多少种职司,首先必须确切了解这个国家中必不可少的职司有哪几种,以及虽非必要,却也不可不设的职司有哪几种。其次,我们还必须注意,哪些事情应就地设置职官,哪些事情则应在某一集中的职司手中进行全境的管辖希腊各邦的境地都很小,一般史籍都没有对中央政府和地区管辖的层级制度做相关记载。根据这一节可知,当时,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间相关的观念已初现端倪。。以维持秩序(治安)为例:维持秩序的问题包括:15应否在这一市集中设置一个市场管理员“市场管理员”或“市集委员”(γορανóμη),参见卷六章八1321b14等章节。《雅典政制》章五十一称,市场管理员通过拈阄的方法委任,雅典城和拜里厄斯(piraeus)港各五人,专司商品检查等事务。此处所说的“维持秩序”,要么涉及另一种职司,要么市场管理员也承担治安责任。,还是应该完全由一人维持全境各处市集的秩序。

    再者,我们必须考虑这些问题:职司的配置是应该以所负责管辖的业务作为依据,还是以所管理的人们的类别作为依据。还是以维持秩序为例,是应当所有的有关秩序的事项都完全由一个职司(一人)维持,还是应该专门对儿童或妇女等类别的人配置各自的管理人员。20最后,我们还必须留意不同政体之间的区别。这里的问题是:在一切政体之中,是否行政制度都应完全相同,还是说,特殊的政体应当设置特殊的行政机构。无论这个政体是平民政体、寡头政体、贵族政体还是君主政体,它的行政机构完全相同,不同之处就在于人员的不同来历,例如文化人士是贵族政体的行政人员的来源,富有阶级是寡头政体的行政人员的来源,25自由人(平民)则是平民政体行政人员的来源,正是这样从不同或至少不相类似的阶级中选拔出各自的公民来担任相应的职位,根据政体的不同,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也要有所不同,适用于某些方面的机构在另一方面则必须进行改动。例如,某些政体应增强某一行政机构的权力,而对于另外一些政体,则应削弱这一行政机构的权力。

    有些行政机构确实只存在于某一类政体当中,30例如议事预审会。这种机构并不适合平民政体,平民政体应该采用像议事会这样的平民性组织。如果公民议员时常被要求集会,那么他们将荒废本业。因此,由某一机构预先审查议案,确实有利于群众。不过,倘若这种预审团体只限于少数参与者,它就会变成寡头操纵的组织。而议事预审会的人数一直都较少,所以它总是带35有寡头的性质。在议事会和议事预审会这两种组织并存的城邦中,议事会带有民主性质,而议事预审会则可制约平民势力的发展,可是,在采取极端型式的平民政体中,邦内一切政事都由公民大会包揽,1300α连议事会也变成了虚设物在雅典,议事会的议员共有500人,由全体公民以抽签的方式选举,轮番担任,其职务是为公民大会预先准备议案,带有平民性质。

    议事预审会的议员只限于具有某种资格的人,人数很少,由选举产生,实际上,它也成为了制约公民大会的组织,因此亚里士多德把它当做寡头政体压制平民势力的药剂。公元前413年,即雅典出征西西里之役以后一年间,雅典曾设置预审会,不过它很快就被废弃了。出席公民大会后,公民便拥有津贴,这样一来,议事会也就毫无作用了,另见卷六1317b30—35。。这样的情况经常在只要出席公民大会便可领取高额津贴的城邦中出现;人们因有高额津贴,无需照顾家务(本业),可以随时集会和裁决所有政事。较平民政体而言,监护妇女和儿童的职官及其他类似的监护官员根据卷六章八1322b37,“其他类似官员”应当指“体育训导”(γυμνασαρχο)。对贵族政体来说较为适宜,5因为平民妻子的行为不可能予以管理;这些职司对寡头政体而言,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在那里,统治阶级的妻子从不接受教导,而且已习惯了奢纵的生活。

    这些问题已说得够多了。现在我们则要详尽地研究行政人员的任用问题。这里,造成任用方式种种差别的因素可列为三项:(一)负责选任的人员;(二)受任的人员;10(三)任用的手续。这三项因素各自可有三种对应的变异。(一)负责选任的人可以是(a)全体公民,也可以(b)只是部分公民。(二)能够被选任的人可以是(1)全体公民,也可以(2)只是部分公民,至于究竟选任哪部分的公民,则要根据财产资格、出身(门望)、才能或其他某种资格进行决定。

    比如在梅加拉,有被选任为执政的资格只有被放逐中归国、15曾与平民派斗争过的流亡人士才有参见卷五1302b30,以及1304b34—39及注。。(三)任用的手续可出于(α)选举,也可出于(β)拈阄。另外,上述各项的途径都可通过两两合并,成为第三个途径,这样一来,在(一)项中,可以是(c),在一邦中由全体公民进行选任某些机构的行政人员,而另一些机构则只需要由部分公民进行选任;在(二)项中,可以是(3),在一邦中,全体公民都拥有被选为某些行政人员的资格,20而另一些官员则只能给某一部分的公民提供被选的资格;在(三)项中,可以是(γ),在一邦中,某些官员必须通过选举法产生,而另一些官员则可通过拈阄法产生。

    这些项目的变异都能衍生出四种方案根据1300a8—22,所列举的这三项各有三种变异,这样便可能制订出27种授职方案。不过,亚里士多德认为,每项的第三种变异,即“两合”而成的变异,并没有多么重要,因此主张不予以采用,说每项可衍生出四种方案(22行)。由此可知,可以制订的方案一共有2×2×2=8种。然而实际上,在23—3行的叙述中,他应用了“两合”变异中的一种(γ)变异,于是制订的方案共有2×2×3=12种。这样,第31行所说的数目就不符于第22行所说的了,其中的四种方案(alγ、a2γ、b1γ、b2γ)是临时加上的。

    第42章 卷(Δ)四 (10)

    下文中,1300a31—b5,又采用了“两合”变异中的(3),列举的方案共有15种。这里,共12种方案在27种中未被提到:

    (Ⅰ)a2β、a2γ;

    (Ⅱ)b1β;

    (Ⅲ)c项和1、2、3及α、β、γ可组合成9种方案。。以全体负责选任的制度作为基础进行安排时,则可组成如下方案:(子)应用选举法从全体公民中选出行政人员(alα),(丑)应用拈阄法,从全体公民中产生行政人员(alβ)。以上这两种方案都可以再有如下改变,在从全体中选拔时,要么将人民分为部族、选区(坊社)和宗社,然后进行选拔,直到各个分区全都轮上,要么每次都完全从全体公民中选拔;(寅)应用选举法,在部分公民中进行选拔(a2α),或者(卯)应用拈阄法,在部分公民中进行选拔(a2β),但这也可能25(辰、巳)在同一邦中,某部分官员是通过这一方法产生的,而另一部分官员则是通过另一方法产生的(alγ、a2γ)。

    相似的,以部分公民负责选任的制度作为基础进行安排时,可以组成如下方案:(午)应用选举法,从全体公民中选拔行政人员(blα),或者(未)应用拈阉法,从全体公民中选拔行政人员(blβ),或(申)应用选举法,从部分公民中选拔行政人员(b2α),或(酉)应用拈阉法,从部分公民中选拔行政人员(b2β);但这也可能会产生如下的情况:在同一城邦中,某部分官员由这一方法选拔,而另一部分官员则由另外一种方法产生,也就是说,(戍)某些职司是应用选举法,从全体公民中选拔出来的,而另一些职司则是用拈阄法从全体公民中选拔出来的(blγ),或者(亥)某些职司凭选举,从部分公民中选拔出来,而另一些则是凭拈阄选拔出来的(b2γ)。这样,30我们择取了两合项目之一(γ)而删除了另外两个两合的项目(c,3),其实一共组成了十二种方案。

    这些个别的授职方案各自与哪种政体相适宜呢?第一,在各方案中,属于平民性质的有两类:(甲)经全体公民负责选任,应用选举法,从全体公民中(alα)选拔,或通过拈阉法(alβ)选拔官员,或(乙)将官员分为两种,兼用选举和拈阉这两种方法(alγ)。第二,有若干方案适合于共和政体:其中一类是(甲、乙)35经全体公民负责选任,从全体公民中选举官员,或凭选举,或凭拈阉,或者共用两者(alα、β、γ),但在实施过程当中,不作为全体公民中的一个整体而连续进行,必须把全体公民划分为若干选区,然后再相继进行选拔。另一类是(丙)经全体公民负责选任,将职司分为两种,一些从全体公民中选拔,另一些从部分公民中选拔,至于选拔的手续,则可以用选举法,或者用拈阄法,或者可以二者兼用(a3α、β、γ)。从这三类中任选其一。

    (丁)还有一类,虽然只由一部分公民负责选任,但全体公民都有被选用的资格,但官员分为两种,分别应用选举和拈阄这两种方法(blγ)选用,这个方法对共和政体也适用,尤其适用于倾向寡头性质的共和政体。(戊)如果经部分公民负责选任,从全体公民中选出某些官员,同时又从部分40公民中选出另外一些官员,至于选拔的手续,则可在选举或拈阄或兼用两者1300b(b3α、β、γ)这三种中任选其一,末一个方案也适用于共和政体,尤其适用于倾向贵族政体性质的共和政体。

    第三,(己)经部分公民负责,从部分公民中进行官员的选拔,选拔的方法可以用选举方法,或者用拈阄方法,或者两种方法都用(b2α、β、γ),这一类方案适用于寡头政体。第四,适用于贵族政体的方案为(庚)经部分公民负责选任,凭选举法,从全体公民中(blα),或经全体公民负责选任,凭选举法,从部分公民中(a2α)进行官员的选拔1300a23—b5的原文有很多缺漏、错误,大多数缺漏是因为“行末或行头上下行字样相同”,而大多数错误则是由于本节“重复短语”或“重复字样”太多。修洛(cthurot)、斯宾格尔(spengel)、苏斯密尔等都曾校补过原文。纽曼的校补文参见校本卷四30页。。5

    这些就是组织行政机构的各种方案,它们各自适合于相对应的不同政体。如果想完整地了解哪种政体所应选择的适当方案,并了解该机构任用人员的方法,还得研究各种行政机构的职权性质下文并未叙述各种行政机构的不同职权,即执掌的业务和所负的责任。但本章的上半部分,1299a15—1300a7在谈论行政机构的种别的时候,却反复涉及到这一点。。所谓“行政机构的职权”指的是统率军务或管理财赋这一类的职权,10职权的种类有所差异,例如,一位将军的职权就和一位管理市场、检查贸易契约的商务官员的职权有所不同。

    章十六

    在议事、行政和审判这三种机能中,还需我们考虑的就是审判机能了。我们应当运用研究行政机构时所用的办法,对法庭希腊人称我们所说的法庭为δικασριον,这个名词而从δκη(“正义”)取义,而不从νóμοs(“法律”)(参见1280a8注),直译是“司直会议”或“正义庭院”。的诸多问题予以论述。这里发生变异的三项是(一)法庭的成员、15(二)所受理的案件以及(三)司法人员的任用手续。第一项问题是:组织法庭的法官(陪审员)应当从全体公民中,还是从部分公民中进行遴选。第二项问题是:以所处理案件作为区分点,法庭有多少种类。第三项问题是:应该用选举法还是拈阄法(抽签)任用司法人员。

    让我们先确定一下法庭到底有多少种类。法庭共有八种法庭的分类,参见卷二章八,希朴达摩将司法案件所分的三类都归入于刑事案件。柏拉图所著的《法律篇》767、957a中提到法庭分类,他将此分为私人间争讼和危害公共利益这两类。亚里士多德在此节所作的分类,是以危害公共利益和城邦宪法等政治案件为参考重点。吉耳伯特所著的《希腊政制典实》英译本393页中,论述了雅典的公众法庭,审断的案件越是重大,陪审员就会越多,陪审人员有二百、四百、五百、一千、一千五百、二千和二千五百这几种区别。类型。其一为审查执政人员的账目及措施的法庭20政绩“审查法庭”(νθυνικóν),参见《雅典政制》章四十八和五十五。

    ;其二为听断破坏城邦公共利益的普通案件的法庭;其三为专司违反宪法(政体)案件的法庭;其四为处理民事和刑事上的争执(包括由私人或行政人员控诉的讼案参见卷五章四1304a13—17所列举的某些事例。)的法庭;其五为关乎私人间契约纠纷的法庭,通常这类纠纷时常发生;其六为处理杀人案件的法庭;其七为处理外侨案件的法庭。25杀人案件有几种区别杀人案件根据案情组织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法庭进行审判,这是雅典的习俗之一。福修斯所著的《书录》279,曾引用赫拉第俄(helladius)的说法,将杀人案分成四类。《雅典政制》的章五十七和德谟叙尼所著的《反阿里斯多克拉底》65—77(caristocr)都列举了五类,比此节多了一类——死于木、石、铁器的投掷而无法指证投掷者的案件。,同一法庭可能会审判各种案件,当然,也可以组织不同的法庭,分别审判不同性质的杀人案。

    二者的区别在于:(1)预谋杀人;(2)非故意的过失杀人;(3)杀人业已招认,但却有不同论罪意见,该案件可以援引不同律例;(4)该案件由起先因过失杀人而放逐国外,回来后又犯故意杀人罪的人所犯。雅典的“茀里托法庭”(ò ν Φρεαο δικασ  ριον)过失杀人罪的刑罚为放逐一年。归国但还没办好定居手续前又犯故意杀人罪的罪犯须在茀里托法庭中接受审讯,受审者站在船中,法官(陪审员)坐在岸边。参见《雅典政制》章五十七;德谟叙尼所著的《反阿里斯多克拉底》77。便是审判最后一种案件的例子。这样性质的案件在大邦中也是很难遇见的。30相似的,受理外侨案件的法庭也分为两种:(1)处理客民之间讼案的法庭,(2)处理客民和本邦公民之间讼案的法庭。最后,第八种法庭裁判的是私人间的细小契约纠纷,争讼的币额仅限为一至五特拉赫马,钱债纠纷可稍微放宽限额,这些讼案不需要许多陪审员进行听断。

    我们无需再对35受理小额契约纠纷以及杀人和外侨案件的末三种法庭作申述,而对于前五种受理有关政治性质案件的法庭,我们则应予以重视,如果这些案件裁断失当,便往往会引起政治骚乱和社会内讧。这里(一)如果全体公民都能被选为出席法庭的陪审员,我们便可形成以下这些方案。全体公民可担任陪审员的职位,(1)审断上述的所有案件,其选拔方法则可从(α)选举、(β)拈阄或(γ)部分选举部分拈阄40这三者中任选其一。或全体公民虽然都可担任陪审员的职位,但却(2)只限于审断某些案件,而无法审判所有案件,各种法庭的组织都由陪审员组成,陪审员一部分经选举、另一部分经拈阄选出。这样一来,便有这四种方案1301α(一lα、β、γ和一2)。(二)如果只允许部分公民而不是全体公民担任陪审员的职位,所构成方案的数目也是相同的(二lα、β、γ和二2)。

    这里,从部分公民中选拔出来的陪审员(1)可以审断上述的所有案件,至于其选拔方法,则从(α)选举、(β)拈阄,或(γ)兼取两者,这三种中任选其一;或(2)因为仅限于审断某些案件,他们只能出席某些法庭,其选拔的手续就一律采取兼取选举和拈阄两者的方法,由这两种方法分别选拔的陪审员组成这些法庭。5如上所述,后四种方案可以各自同前四种方案相对照根据《纽曼校注本》,增加νσροφοι“对照”的字样。。此外,(三)我们还可混合上述两体系的方案,这样一来,某些法庭的成员便是从全体公民中选拔出来的,而另外一些法庭的成员便是从部分公民中选拔出来的,又另有一些则既是从全体也是从部分公民中选拔出来的,这样的法庭便由全体公民和部分公民中选拔出来的两种陪审员组合而成。关于陪审员的选拔方法,则可以从(α)选举、(β)拈阄或(γ)兼用两者这三种中任选其一。10

    这里列举了各种可能构成法庭的方案。第一,平民性质的方案,即从全体公民中选拔陪审员,审断所有案件。第二,寡头性质的方案,即从部分公民中选拔法庭成员。第三类,贵族和共和性质的方案,即某些法庭的成员从全体公民中选出,另外一些法庭的成员则从部分公民中选拔,15以此审断所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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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3章 卷(E)五 (1)

    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前的著作中,内讧和变革的原因只随笔涉及,例如《希罗多德》iii80—82,《修昔底德》iii82、viii89,《斯特累波》480页中记录了埃福罗史书的片段。柏拉图的《理想国》《法律篇》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这三本书中,开始将这一点作为专题进行详细研究。《政治学》五六两卷的行文方式是列举史实来证明通理,非常像医学家作的以个别病案为病理示例的方式(例如希朴克拉底:《常见疾病》,hippocrates,de morbvulgar)。所以后世往往把卷五称为“政治病理学”,卷六称为“政治医疗学”。

    卷五所举发生内讧和变革的事例涉及了希腊世界中大多数城邦,尤其是对小亚细亚沿岸及各岛的殖民城邦内的这种事倒记述得特别详细。希腊半岛本部所举事例则多出于大邦,如雅典、梅加拉、科林斯、阿尔咯斯、拉栖第蒙、赫赖亚、埃利斯、忒拜、拉利萨、法尔萨罗等的史实。阿卡亚地区各城、恢复以后的麦西尼亚、梅加洛浦里(megalopolis)、亚加尔那(acarnania)地区、埃陀里(aetolia)地区、哥季拉(corcyra)以及克里特岛各城都没有提及。《修昔底德》对哥季拉的变乱叙述得也很详细,本卷完全没有应用这一史料,实在是非常奇怪。西西里岛上各城只提到了叙拉古;爱琴海各岛只有靠近欧亚大陆的地方才涉及。黑海沿岸城市的史迹完全没有说到。现世所见希罗多德、修昔底德、色诺芬各史家的书中有些符合于亚里士多德所作政治变革通则的事例,在本卷中也没看到,而亚里士多德所举事例则往往在各史家的书中也无处得知。二千多年来,典籍亡失,现在对于亚里士多德所述史实的出处已不能一一考证。有一部分可能是亚里士多德亲耳听之于当代各邦政治家或史家的(参看1304a4、1311a36注),也可能有些是从各邦到他那里就学的门徒处得知的。

    卷四章二1289b12—26所预先拟定的五项论题,卷四已经说明了四项。本卷所叙符合第五项论题“诸政体的倾覆原因及其保全方法”,而以“内讧”和“变革”问题为主,只在章八章九涉及保全的方法。参看卷六开卷的注释。

    卷五和卷六的编次问题可参看卷六章五1319b38注。

    章一

    对预先拟定的五项研究程序,我们已经说明了四项,现在只需要考虑剩下的最后一个论题,20即各政体为什么会发生变革的一般原因,并说明有几项变革的原因及各种变革的不同性质。同时我们还得考虑各个政体衰亡的特殊原因,以此来研究当一个政体趋于崩溃而必须有另一个政体取代时,什么政体会来取代它,以及哪个政体取代它更为合适。此外,我们还对怎样保持一般政体或某一政体的稳定进行各种政策上的建议,并为各个城邦分别指出能维护它的政体的最好的方法。25

    我们先假定在创立各种政体时,人们都企求符合正义或公道和“和”(κσ)字,根据斯宾格尔、贝克尔、苏斯密尔的校订,这里应该是“即”(εναι)字。比例(相称)平等的原则,以此来作为我们论辩的基础,就如同曾经说明的见卷三章九1280a7—25、章十二1282b18—30:因为对于比例平等或正义,世人各作偏颇的解释和要求,因此实际上各邦都不能达到真正的平等原则。,但是迄今世界上都还未能实践的这种原则。例如平民政体就持有这种建国观念,即只要人们有一方面的平等,那么就应该保证他们在各方面都绝对平等;既然大家同样且平等地生为自由人,30就要求所有的一切都绝对地平等。而寡头政体则持有这样的建国观念:如果人们在某一方面不平等,那么相应的就应该在其他任何方面都不平等;通常在财富方面优裕的人们都认为自己在其他任何方面都要保持绝对的优势。

    根据这些观念,平民们以所有人出身地位平等为依据,35从而要求平等地分享所有的权利;而寡头们则以他们所处地位的不平等,要求在其他事物方面也超过他人,享有较别人更多的权利。他们两者各自都坚持自己的正义,但实际上他们所坚持的都不是绝对的正义。因此,在同一城邦中,如果所赋予的政治权利不能满足这两个派别的想法时,他们就各自发起变革城邦由内讧而造成政体的“变革”(μεαβολ)或译为“革命”。

    “煽动”(σσι)的意思就是煽动起骚乱,即“内讧”,包括引用合法的和非法的手续的政治活动;原来希腊城邦中的公民可以在公民大会中结党,以此要求改革法制或政体,在实际操作中,党派斗争经常超越了议会的辩论从而诉之于武力。由此所导致的“变革”就等于“革命”。。其实比较合适的是那些才德卓著且在当代的40公民中确实属于优异的人参看卷三1284b28—34。起来倡议革新,然而这些人通常都不是最初发难的人,而是最后出场的人参看章四1304b4。。在当时的体制下,门望(贵胄)一般被认为1301b是祖辈的才德和财富的嗣承,因此他们认为凭借特殊的门望,并以此为依据,从而要求超越平等的权利,这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一般来说,这些就是邦国内讧的源泉。

    以上情况也可以用来说明为什5么政体的变革(或者说革命)总是通过两种不同的途径演进。(1)有时发生的骚动指向现行的政体,企图改变政权的性质,或平民政体改转为寡头政体,或把寡头政体转变为平民政体,或把平民和寡头政体转变为共和与贵族政体,或是反过来把后者转变为前者。10(2)但是有时候,内讧的目的并不在于推翻现行的政体。发难的党派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比较温和的路线:(一)不论原来属于何种政体,继续维持这种政体。例如,以前的政体可能是寡头政体,也可能是君主政体。发难党派让它继续存在,但将行政权尽力争取到自己所属的这一党派的手中。(二)他们也可以通过一些方式促使原来的政体采取新的措施,有时这些新措施会变得严厉,有时也可能转为弛缓。

    15比如原来是寡头政体,新措施可以使它加重或减轻寡头主义的性质,而如果原来是平民政体的,则可使它加重或减轻平民主义的性质,同理,对于其他形式的政体也可以作不同程度的改变。(三)发难的党派也可以只对其中的某些部分不满意而不是反对整个政体,因此它可以要求建立某一行政机构或推翻其中的某一机构。例如据说在拉栖第蒙(斯巴达),20吕桑德曾经极力主张废弃君主制,而鲍桑尼阿斯王“鲍桑尼阿斯王”见本卷1307a2和卷七1333b32及注。吕桑德,斯巴达将军,主张王位应凭才德在各族中公选,而不仅限于赫拉克里族的子嗣,参看普鲁塔克:《吕桑德传》30、《拉根尼嘉言汇录》229e。这里所说的“废弃君主制”,实际上是指废弃王位的世袭制度。则只是企图取消其中的监察院制度。又例如在爱庇丹诺依《修昔底德》卷一24记载,爱庇丹诺因国内多内乱而著称。当维护现有政体的党派还比较强盛时,反对党派就只能要求进行局部改革。爱庇丹诺原本是由哥季拉城移民拓殖的,哥季拉的大族为杜里三支族,因此爱庇丹诺也以这三大族为盛,其部族长掌管着重要的权力(参看吉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卷二 236)。

    爱庇丹诺,爱奥尼亚海湾上的港埠,在伊利里亚,离海滨20里,离爱俄斯河三里(参看《斯特累波》316页);后来改称第拉吉恩(dyrrhachium),也就是现在阿尔巴尼亚的都拉索(durazzo)。,政体曾经发生过局部改变,部族长老会议被一个民主性质的议事会取代了。但迄今爱庇丹诺仍然不属于民主政体,它规定在举行公民大会会议来推选某一行政机构的人员时,只有公民团体中的官员们在选举后任行政人员时,强行规定前任必须全体出席,而公民则可以随便出席,因而前任人员可以操纵选举(参看卷四章十三1297a17,寡头主义操纵政权的方式)。依斯达尔的译文则应称爱庇丹诺,公民大会的议事人员原来仅限于公务官员。是必须出席会议的,对于其他的公民则没有硬性规定,也就是说其他公民可以随便出席。25又比如,迄今那里只设一名执政官,具有寡头性质的特征,这与其他邦国由若干执政组成执政院,制度要经过合议后才能施行有所不同。

    所有的内讧,“不平等”常常成为发难的原因,虽然实际上可能并非“不平等”,因为在本来不相等的人们之间,依据比例而作的相应的不平等待遇是正常的。世袭的君主制经常被视为不平等者的原因只是因为那些嗣王并没有卓异的才德,而他却据此在与之相等的众人之间占据王位,因此是不平等的。30内讧总是从要求“平等”的愿望这一根苗而生长起来的。所谓的平等分为两类参看柏拉图:《法律篇》787b;及伊索格拉底:《元老院辩》第21节。,一类是指数量相等,另一类是指比值相等。

    所谓“数量相等”,是指你所得到的相同事物不论在数目上还是在容量上都与他人所得到的相等;所谓的“比值相等”,是指依据各人的真正价值,按照比例来分配与之相称的事物。举个例子,3比2多1个,2比1也多一个,它们多出来的数值相等;但4是2的两倍,同样2是1的两倍,它们的比例相等,两者都是2∶1的关系,也就是说它们都超过对方一倍35这里的例子只限于数学比例,所说的“比值”可以按照数字比例来引申:例如以“才德”为例,如果甲的才德大于乙两倍,那么甲就应该获得比乙大两倍的政治权利。。现在的人们都承认应该按照各人的价值来分配政治权利,这个原则是合乎绝对的正义和公道的;但是,如我们前面所说,在实践的时候,各人的主张却又产生分歧了:有些人凭借自己有某一方面与别人平等的条件从而要求在一切方面都平等;另外一些人则凭借自己在某一方面存在优胜的条件,从而要求在所有方面都要优先。

    因为人们各自选取了两种不同的途径,40平民和寡头这两个不同类型的政体就在世间特别流行。尽管群众和财富遍地都有,然而门望(贵胄)和才德在各邦中都属少数。因此虽然在许多城市中都能轻易地找到一百个富于财物的人,1302α但却没有一个城市能够找到一百个贵胄或富于才德的人。然而实际上一个按照寡头主义(以财富为凭据)或平民主义(以人数为凭据)构建的政治体制(在任何方面都要求一律地按绝对平等的观念构成),并不是一个良好的政体。大量的史实已经摆在眼前:这些政体都不能持久地存在。

    5根据因果相循的道理,凡是起初就错误的,后果也必定有错误;寡头主义和平民主义起先都不应该专执自己的观念,正当的途径应该是分别在某些方面给予数量的平等,而在另一些方面则给予比值的平等,并以此为原则政治权利的分配应该以比值平等为依据,这一主旨出于柏拉图:《法律篇》757e。。可是,这里有一个事实还得承认,就是两者相比较,平民政体较少发生内讧,因而比寡头政体更为安全。因为就内讧来说,寡头政体中的两个部分都可以发难:10寡头党派和平民党派相互之间可以相斗,寡头党派的内部也可能自相倾轧。而在平民政体中,就只存在平民派与寡头派之间的斗争,平民派的内部还不致吵闹,或者说至少没有值得记载的吵闹。与寡头政体相比,平民政体还具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它比较接近于共和政体,因为共和政体是以中产阶级为基础的,所以它是我们这里所涉及的各个政体中最为稳定的类型。15

    章二

    为了便于研究引起内讧从而发动政变的各种情形,首先我们应当考察它们发生的一般原因。这可以分为三项,我们将分别对其中的每一项作简略的叙述并对它们一一加以讨论:(1)什么样的情绪会引起骚动;(2)发难的人们经常抱着什么目的;(3)在何种机会下事变和20政争常常会爆发。

    我们已经在前面说过引起人们要求变革情绪的主要原因和一般原因。也就是当有些人看到和他们相等的其他人占着便宜时,心中便会充满不平的情绪,并企图同样达到这种平等的境界。而另一些的确比较优越的人,看到那些不能和自己相比的人们却得到相等的东西,甚至得到更多时,25心中也充满了不平的情绪,于是他们企图达到优越(也就是不平等)的境界。这些情绪或许都有某种道理,或许都不应该。于是,为了求得平等,地位相对较低的人们就成为了革命家,同等的人们为了取得优越(实现某种不平等)也成为了革命家。

    第44章 卷(E)五 (2)

    30这就是导致骚动的情绪。而那些发难的人们的目的就在于私利和荣誉,也可以说是由于相对地害怕受到某种损害和耻辱。因此有些人闹事的本意只是为了避免某种惩罚或耻辱,或者是由于自己或朋友遭受了这些不幸,他们就鼓动大众发动了一次政变。

    因为这些滋生不满情绪的源泉,以及促使离异分子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而奋起的原因,创造了引起内讧的机会。35从常理来看,可以列举七端,如果从另一方面看来,并且就偶然的事例来说,这个数字还会更多《纽曼校注本》卷四文义注释275—280、295—296页,分析得出以下所列举的内讧或革命的十一项动机,这些动机又分为三类。(一)心理作用:包括(1)对私利,(2)对名位或荣誉存在不平之心,(3)因为受到纵肆的当道的凌辱而心怀愤恨,(4)恐怖,(6)因为执政人员轻薄无能,从而引得人们心生厌弃;(二)政事措施的失当;(5)僭越,(8)舞弊,(9)疏懈,(10)怠忽;(三)社会变迁:如(7)邦内某部分或某阶级的人数增多或减少,(11)政治组合上某些派别之间的强弱对比失调。这三类动机中的(一)(二)类易于补救,但第(三)类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不得不变更政体的社会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内讧和革命已经是不可避免的。

    本卷第五至七章在讨论个别政体的内讧原因时所列举的若干动机,在此节并未先总述。卷八章一说,要长久地维持某一政体,那么它的人民必须具有与这个政体相符合的德性和教育。这样,人民德性和教育的变迁就会引起变革。本章同样也未说明这类原因。本章1302a37—b4所列举的内讧或变革的七项动机和另四项的分类其实是不妥帖的,也是不完备的。在下章重述这十一项时,次序安排便不相同了。。尽管各种变乱的两种动机和上述私利和荣誉的两个目的相同,但作为动机和目的的意义却是不同的。就像前面已经说过的,作为目的,因为人们为了争取名利而攘臂举事;40但作为动机则是为了名利分配的多少,虽然不论为多还是为少,都有可能合乎正义,也有可能不合乎正义,1302b但人们却因此认为不得其平,因此发生争执。除了名和利之外,其他动机就是纵肆、恐怖、某些形式的特权或僭越、对当权者的鄙薄,或者是由于一邦之中某些部分或阶级不平衡的扩张。因为偶然事故而引起内讧或变革的另一类动机是:选举过程中有舞弊行为,处理政事时疏忽懈怠,怠慢忽视小的细节,邦内各部分政治势力的组合失调。

    章三

    5在所有这些动机中,有两者是容易说明的:占有职位的人的恣肆和营私将对国内发生怎样的作用、怎样给予煽动者以发动骚扰的借口“恣肆”(傲慢)(βριs)和“营私”(πλεουεξα)(贪婪)这两者常常被联带叙述,参看章七1307a20;又见于埃斯契尼:《反克蒂西亚斯》(aeschines,cctesias)94,朴吕波:《史记》i 81等书。。凡是当权的人都行为傲慢并且贪婪自肥,为此公民们一定会对此议论纷纭,众口喧腾,他们不仅会指摘这些不称职的人,而且必然会批评那些授权给这些人们的政体。在这里,我们也可以顺便注意到所谓的贪婪,10或是依仗权势,侵凌他人,或是吞蚀公物。同样,荣誉的作用以及它可以成为鼓煽内讧的动机也是非常清楚的。

    一旦人们丧失名位或荣誉,那么他们一定会心怀异志,当看到他人高据名位,备受尊荣时,他们就会产生强烈的嫉妒心理并最终有贰心。对于荣誉的或得或失,很多时候可能两属失当,即某些人不应该被滥授名位,而另外一些人则该被褫夺尊荣;但有的时候却也能够各如其分,这两者都是合乎正义的法律的,但有一点可以明确,就是这些事例,15无论它是合法的或是不合法的,都足以导致内讧,这一点是一样的。当一个人或若干人所组成的团体的势力增长得过大,以至于它已经凌驾于整个公民团体之上时,这个人或这个团体据此而占取了某些形式的特权,这也常常会给人以起哄的机会。这种特殊地位常常造成君主专制政治或门阀寡头政治。对此,像阿尔咯斯和雅典的若干城邦,都制订了陶片放逐的政策参看卷三1284a17。。但是,在容许这种特殊人物产生后才加以补救的方式,不能算是一个良好的政策,20最好的办法是防微杜渐,设法不让邦内产生这种特殊的人物。

    有两类人会将恐怖作为自己起事的动机:一类人因为自己曾经犯下不法行为,害怕受到惩罚,另一类人则害怕敌方会加以非理的罪责,所以就抢先一步发难。罗得岛的史实可以作为反映后一类政变的事例。在那里,贵要害怕平民派即将就加重课税而对他们起诉,25所以他们就互相结合,阴谋发动了政变,推翻了平民派的政权见下文章五1304b28—31。。激发内讧和暴乱的另一个动机是鄙薄。如果寡头政体中没有政治权利的人们日渐增多,他们就会越来越感觉自己强盛起来了,于是他们就对统治阶级萌生了轻蔑的意想。我们也可以看到这样的例子,资产阶级厌恶平民政体陷于混乱和无政府的状态,因此起事。这里有几个史实可以用来说明平民政体被人所鄙薄、所推翻:30忒拜发生奥诺费太之战后,它的平民政体因为治理混乱而最终被倾覆“奥诺费太之战”,在公元前456年,雅典大败卑奥细亚盟军事。

    原句并没有说明忒拜平民政体在此后是如何被倾覆的,也没有说明究竟是在何年倾覆的。据《修昔底德》i 113记载,公元前447年,科罗涅亚(coroneia)之战中,雅典兵败,流亡归国的寡头党人乘机颠覆忒拜的平民政体。此节所说的可能就是这次事变。;梅加拉的平民政府因为内部多纷扰,最终引致外寇入侵,战斗失利后,就逐步走向衰亡参看章五1304b34—39及注。;叙拉古的葛洛利用大众厌弃平民旧政权的机会,从而建立起自己的僭业葛洛(Γλων)和他的弟弟希洛(iρων)相继成为公元前5世纪间叙拉古的僭主,另见1315b34。叙拉古平民派借助公田的农奴,打败了田主寡头派并夺得了政权,但是因为他们率领的农奴没有纪律,所以他们为政混乱,于是葛洛就乘机入主(参看弗里曼:《西西里》[freeman,sicily]卷二126页)。;另外还有上面提到的罗得岛的贵要阶级之所以能够兴起,同样也是35利用了平民派被国人轻蔑的机会。

    引起政体变革的另一个原因是某一部分不平衡的扩张。可以用身体作为比喻来说明这一点:身体是一个整体,由各个部分组成,各个部分之间必须按照一定的比例同时生长,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全身的匀称。否则的话,身体最终必将衰亡,就好比说有个人,他的脚长四肘但躯干却只到两掣,这样就失去了自然形态,肯定难以存活;并且不平衡的发展不仅限于量变,紧接着又会发生质变,40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它将会转变成另一种动物亚里士多德动物学的比较解剖是用皮肤和鳞甲相比较,指爪和蹄趾相比较;总有动物的皮肤或指爪硬度变化到某种程度时就成为了鳞甲和蹄趾,由这些相异的部分就组成了相异的动物。。城邦也是这样的道理;城邦也是由各个不同的部分组成的,1303α它其中的某一部分常常会有畸形发育的可能。

    例如,贫民的人数可能会在平民城邦和共和城邦中迅速增加,大量贫民快速的增加可能使社会的组成失去平衡。有的时候,这也可能是出于偶然的因素。就如同塔兰顿恰好在波斯战争后被耶比季亚族侵掠,大批的贵要阶级在战斗中战死沙场5这里的“波斯战争”当指公元前480年的温泉关(thermopylae)之战、萨拉米斯(salamis)之战和公元前479年的普拉替亚(plataea)之战。在这些战争中,耶比季亚族大败塔兰顿军,见《希罗多德》vii 170和《狄奥多洛》xi 52,发生于公元前473年(参看布佐耳特:《希腊史》二版卷二805页)。,最终共和政体转变成为了平民政体。在阿尔喀斯,为了补充那一批遭遇斯巴达王克利奥米尼屠杀、死于初七的人们人数的不足“死于初七的人们”,根据普鲁塔克:《女德论》(de mulierum virtutibus)章四记载,克利奥米尼在那个月的初七获胜,夜晚看见新月。

    初七是日神阿波罗的诞日。这一战争约发生在公元前500年。据阿尔喀斯史的传说,这次战争恰逢日神阿波罗的斋日。希腊人的习俗是以每月一日和七日为日神的斋日,所以有的史家说是在一日(初一),而有的却说在七日(初七)。韦尔屯译本解作“第七队”,“七”下增φυλ,是指由第七部族编组的战斗联队,但纽曼认为在“七”字下宜增加μρ ,确定它为“七日”。,当权政府不得不容许某些农奴入籍成为公民,这就导致后来阿尔喀斯的政体趋向于民主。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雅典陆军屡战屡败,只好对全部登记在册的公民实施强迫,逼迫他们服兵役,贵要阶级也要全部出征,导致他们在战斗中大批阵亡,之后相对于贵族阶级来说,平民就相对地成为绝对的多数,10于是民主势力顿时扩张了。与此相类似,尽管在平民政体方面,没有这么显著,但也可以发生这样的变化。如果增加富户的人数或者使其财产增多,平民政体也就会相应地转变为寡头政体或门阀统治了。

    选举需要任用的行政职官时,可以利用阴谋而使一个政体不需经过暴乱就发生变革。下面的例子就证实了这一点,15在赫赖亚,由于某些诡计的使用,原来推选任官的制度被拈阄取代,于是寡头政体就转向了民主主义。同时,偶尔的疏忽也可能导致一种重大的变化;欧卑亚的乌利俄公元前446年,欧卑亚的赫斯希亚(eσιαα)(见1303b33)城叛离雅典,雅典军为了驱逐它的叛民,于是移入了两千雅典殖民,他们的子孙后代常用雅典各坊社的名称之一“乌利俄”(Ωρεs)定为该城的名称。

    乌利俄曾依附于斯巴达同盟施行寡头政体,后来赫拉克留杜罗把它改为共和政体,并重新加入雅典同盟,这个史实见于色诺芬的《希腊史》卷五456。但吉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ii 64,却记载说乌利俄改制发生在公元前377年。,不忠于政体与宪法的人们能够跻身显要的地位。等到赫拉克留杜罗做了执政者的时候,他运用手中权力对寡头政体做了倾覆,把乌利俄改为共和政体,这实际上是一种平民政体。还有,20细小环节的怠慢疏忽经常会逐渐累积成后患,发展到一定阶段最终就会酿成大变。在安布拉基亚,刚开始制订的担任官职的人的财产资格很低,发展到最后竟然完全取消了财产条件,安布拉基亚人起初持着这样的想法:微小的财产条件和没有财产条件之间的关系并不大,因此他们并不计较。另外就邦内各部分或者政治组合之间的失调来说,如异族(也就是不同部族以下所述各个不同的部族,实质上都是希腊人并且还同是希腊的伊昂族。所说的“不同部族”其实是因为种族分支或宗姓之别。)在没有经过同化之前就常常发生纠纷和仇隙。25但这并不是说能随便在任何时期把任何人集合起来组成一个城邦。

    许多城邦因为在初建时或在日后引进了另一部族(不同种姓的人),因此内讧频繁柏拉图:《法律篇》708,认为由数族联合而组成的公民集团是有益的,但这里的意见却与之相反。。这类事例真是数不胜数以下所列举的异族杂处,多数都能在相互倾轧的8个事例中体现,前两例是说在城市初建时就由数个不同的部族共同拓殖者,后六例则是在拓殖以后才引进了异族共处者。。如阿卡亚族人和从特罗埃岑来的移民共同拓殖,建立了息巴里斯城,但之后随着阿卡亚族的不断繁盛,他们想竭力驱除特罗埃岑人,因为此原因,这个城市一直被世人所诟责。30而在琐里伊《斯特累波》263页记载,南意大利的琐里伊,最先由息巴里人和其他数族希腊移民共同拓殖。到伯利克里时,雅典人又和其他城邦移民再次拓殖此地。布佐耳特:《希腊史》卷三1523,记载此处所说的内讧都是指第一次移民间的争吵。,息巴里斯人认为是自己最先占有这里的土地,于是又和其他共同拓殖的部族(或说种姓)相争,认为自己就应当是这里的主人,理所当然应该享受分外的利益,可是最终他们却被逐出了这一城邦。

    第45章 卷(E)五 (3)

    还有,在拜占庭,后到的殖民者曾经一度想通过阴谋驱除原先的殖民,后来这个阴谋被揭露,后到的殖民者反而被驱除出去了。与此类似,在安底萨,原先的殖民者曾经容许过35启沃岛的流放人在他们的土地上居留,但之后又尽力将他们驱逐出去。但在赞克里《希罗多德》vi 22,里面所记的情节与此稍微有点差异。那里面记载说赞克里是库迈人和卡尔基人在西西里海边上所建造的殖民城市。,情形却恰恰相反。最初的殖民者反而被后到的塞漠岛人驱逐。

    在攸克辛海(也就是黑海)的阿波罗尼亚城“黑海上的”阿波罗尼亚是米利都人的殖民城市,以此来区别于亚得里亚海(即爱奥尼亚海)湾与它同名的城市,那里的阿波罗尼亚指的是科林斯人和哥季拉人的殖民城市(参看1306a7)。,因为闯进了新的殖民宗族,发生了骚乱;在叙拉古公元前第1世纪,西西里史家狄奥多洛的《史丛》xi 72记载了此事。参看格洛忒(grot)《希腊史》卷五318页并注。僭政的末期,由于把公民权利授予了客民和雇佣军队,1303b从此之后争吵不息,并最终引起了内战。同理,在安菲浦里城,由于初期拓殖各部族的后裔公民容许了从卡尔基城来的后期拓殖者,最终导致了那些原主(旧宗)差一点被喧宾所夺的后果。

    正如同前面所说,在寡头政体中,平民起哄的依据是他们本应属于平等的公民,但是却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5没有获得平等的政治权利。而在平民政体中,贵要阶级则因为他们比其他公民优越却仅仅得到和一般人相等的权利而发难,因为在他们看来,这就已经违反了正义。1303b3—7这两句,依据《苏斯密尔校本》,应该是错简,应该移入章一来承接1301a39下。巴克尔的英译原本应该是某一章节的边注,因为误失了页行,而被错录在这里的正文以内。加〈〉。

    另外,错杂的国境也可以成为邦内不和与相互争斗的根源,有些城邦中的土地天然就零散,与政治上的统一状况不相符合。例如在克拉左美奈,大陆上的丘特罗“丘特罗”(χρ),依据1587年薛尔堡(sylburg)的校订,应该是“丘托”(χυ),这样才与布克:《阿提卡碑志集》(aboeckh,corpus inscratt,1825—1877年)卷二397、423页,希克斯:《希腊历史碑志》的76号碑文地名相符;《埃福罗》136(缪勒编《希腊历史残篇》i 271),也叫“丘托”。但《斯特累波》645页的“丘特里”(χριον)的地名,与这里相符。城区的居民就常常同岛上的居民发生争吵,10同样,科洛封的居民和它的海港——诺底翁岬的居民之间也有类似的不和睦的问题希腊人的滨海城市有一个特点,常常是一部分筑在陆地上,另有一部分筑在邻接的岛上。

    岛上的居民大多从事航海经商和渔捞的事业,而陆上的居民则大多数经营田园和工艺;他们之间在生活和思想上都存在差异,因此政治倾向也随之发生分歧。《修昔底德》iii 34中说陆地上的科洛封人一般较倾向于波斯,而港口的诺底翁(南岬)人,却更多地倾向于具有海上霸权的雅典。。同样的情形在雅典也出现过:与雅典城区的居民相比较,拜里厄斯港口的居民具有更强的民主倾向。假设我们以战场来作为比拟,如果那里有一条沟渠,哪怕是很狭浅的沟渠,一个联队的士兵渡过它时,也会因为沟渠造成原本整齐的队形杂乱。所以正是人世间的种种差别形成各种各样的阻隔,就如同沟渠一样。这其中最深阔的沟渠15首先是指善恶之间的道德差别,其次就是财富和贫穷之间的差别,其他方面的差异也会选成各种阔狭不同、深浅不一的阻隔。上面所说的地形上的阻隔实际上只是人世间存在的种种阻隔中一个最浅小的阻隔罢了。

    章四

    虽然内讧只起源于琐细的动机,但事情往往乘势扩大。仅仅是牵涉到执政人员的细节,20更容易因为轻微的风波而造成严重的后果。在古代的叙拉古,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普鲁塔克:《修善正道》(reipgerendpraec),32,记载了这一故事和1303b37—1304a4的德尔斐故事。布佐耳特:《希腊史》卷二2785,考证了这个事件恰好发生在公元前485年,也就是葛洛建立僭主政权之前。当时地主寡头的两个派别发生了内证,于是平民派借机联络农奴,倾覆了寡头政治;后来葛洛又剪除了平民派(参看1302b33注)。。两个服务于行政机构的青年因为爱情的缘故而互相仇视,最终发展并扩大到导致了一场政治变革的发生。其中的一个青年,25利用他的同事(也就是另一个青年)出门远行的时机,对他的腻友进行诱骗。

    那个遭受了欺侮的青年,怒不可遏,于是就诱惑他的同事兼对头的妻室,以此作为报复。由此两人各自集结那些同情他们的职官和公民,互相攻击,最终导致整个公民团体分裂成了两个互不相容的党派。这个故事为每个为政者敲醒了警钟,提供了训诫。对于那些身处一邦领导地位的人来说,他们的言行能够在各个方面影响人们,因此他们应该在这些争哄和寻仇萌芽的时候就保持特别的谨慎,30提先预防。错误源于开始这里的“原始(ρχ)”,也可以理解成“主政者”(参看《形上》卷五章一“原”之六义)。如果用这个词的双关意义来翻译全句,意思就是:“错误在于‘执政’,所以谚语说:‘执政者为事业之半’,执政者小小一点过失就等于余众的种种错误。”,所以谚语里说“善始者已经完成了事情的一半”,开始时一点小小的过错就能造成今后种种的大错。

    一般说来,如果著名人物之间关系失和,其后果往往会牵连到全邦。波斯战争后赫斯希亚的政情就可以作为说明这一问题的例证。因为遗产分割问题,35兄弟二人发生争执,其中贫苦的兄弟控诉他的富有的兄弟隐瞒了父亲的窖藏以及确切的家产数额,他的遭遇得到了平民群众的同情,另一个兄弟则因为富有而获得了有产者们的援助。于是,原本是一家的阋墙竟然演变成了全国的斗争。纽曼的注释认为这件事可能发生在公元前479年的普拉替亚之役和公元前446年雅典攻破赫斯希亚这个期间。还有一个事例可以追溯在德尔斐相持了很久的内讧的根源,这件事起源于一件婚姻纠葛这个故事见在普鲁塔克:《修善正道》32与埃里安:《杂史》(aelianus,varhist),xi 5都有记载,但他们对于新郎的称呼不一样,一种叫做奥季劳(Οργλαυs),另一种叫做奥西劳(Ορσλαιs)。

    德尔斐,福基斯地区的一个小邦,在帕纳塞斯山(parnassus)麓建有一座阿波罗神坛,一直以神识灵验而闻名,后来它成为希腊各邦神道和教仪的中心。凭借庙产和四方求谶进香的信男信女的献礼,德尔斐人收益极大,因此而招致邦内各宗社的相互争攘(参看布海姆:《德尔斐政制史研究》[buchheim,beitrge zur geschichte des delphischen staatswesen]i 21以下)。。在迎娶新娘的夜晚,新郎因为在女方家中1304α偶然看到一个不吉的征兆,于是匆忙脱身回去,丢下了新妇不管;女方的亲戚们认为受到了奇耻大辱,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合谋报复。他们借新郎在神庙献祭的机会,将一些祭器混进了他的献礼内,诬陷他盗窃圣物,并以此为借口当场将他杀死。

    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米提利尼,5为了争相迎娶一个富室的嗣女,邦内持续不断地发生骚乱,直到后来雅典人入侵,巴契斯攻占这个城市后,这种纷乱才停止《修昔底德》iii 9: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持续的第四年,除了梅修姆那(mεθμνα)仍旧效忠于雅典之外,累斯博岛上米提利尼等城市都叛离了雅典。因为梅修姆那人以及米提利尼城中有些激于党争的人曾经是雅典侨民的保护人,于是他们就向雅典密报了叛谋(公元前428年)。雅典巴契斯派海军包围了米提利尼,第二年(即公元前427年)攻破了米提利亚的城垣。亚里士多德在这节所记的德克珊德符合他说的“激于党争的人们”。但米提利尼分别倾向于雅典和倾向于斯巴达的两派的分野除了私人恩怨外,在当时还有社会经济依据。

    当时希腊国际商业发达的各城邦一般都优待外侨,设有“保护侨民制度”(πρóξενια),由保护人(即侨民领事)照顾外侨的食宿,并为他们做向导。关于嗣女的婚配,参看卷二1270a30注。。在那里的豪富中,有一个叫帖谟芳尼的人去世后留下两个女儿。有一个富人叫德克珊德。依据律例,他的儿子有资格娶帖谟芳尼家的嗣女,于是他提出了婚姻的请求。但是他的请求没能如愿,于是德克珊德就煽动人民暴乱。由于他曾经做过雅典侨民的领事,10他还鼓动雅典人来干涉属于本邦的内争。这件事最终导致战祸的发生。另外,在福基斯,还有另一件嗣女婚姻的争执案影响巨大,莫那西亚斯——墨那逊的父亲和欧修克拉底——奥诺马沽的父亲分别是两方的讼主,这个案件导致了福基斯全邦人民的“神圣战争”的开端福基斯地区位于卑奥细亚和埃陀里之间;这件史实其他书中并没有记载。

    墨那逊是亚里士多德的友人之一(见《雅典那俄》264a),这件事可能是亚里士多德从墨那逊那里亲耳听到的(参看查斐尔:《德谟叙尼及其时代》,i 445)。。这样的例子真是数不胜数,爱庇丹诺的一次政治革命的起因也是出于婚姻案件。有一家人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另一个人,15新郎家的父亲是新任的执政官,因为新娘的父亲犯了事,于是他责罚了新娘的父亲,但新娘的父亲认为被姻家所罚是一种奇耻大辱,于是他联络了城内不在公民名籍上的人众(当时被称为贱民)发动攻击从而颠覆了当时的政权章二里列举了内讧或革命的十一项起因,章三分别叙述了史实。本章的上面各节中,又列举了很多因小的原因而闯下大祸的事例,似乎都是因为执政人员的“恣肆”(这是十一项中的第三项)所造成(恣肆在自身表现为“傲慢”,施加在他人身上就被视为“凌辱”)的。本章下面的各节中又另外举了“一邦之内某部分不平衡扩张”所酿成的政变的实例。。

    各种政体倾向于寡头、平民或共和制度的另一个原因也可能是因为邦内诸职司之一或其他部分的荣誉或权力的日益增长。20举个例子来说,在波斯战争中,雅典的元老院卓著勋绩,元老们把持着国家的政权,由此导致政权渐渐趋向寡头政治。但随即时易势迁,海军在萨拉米斯之役中获胜,这就奠定了雅典的海上霸权,而这些军人大多数是从平民(贫民)中征集而来的,于是这些有功的平民(贫民)进而加强了民主的力量因为雅典海军的桡手大多原是城中和港口的佣工,他们服兵役后就可以入籍为公民,因此在公元前480年雅典萨拉米斯之役海军获胜以后,平民主义大为兴盛起来。这里海权和平民政体密切相关,参看卷二1274a12、卷七1327a40—b17、卷八1341a29;《雅典政制》章二十七。。25但因为阿尔喀斯的贵要阶级这里所说的阿尔喀斯的“贵要阶级’,实际上是指该邦中由各富室所装备而编组的一千甲士;在公元前418年曼底涅亚之役获得胜利后,他们凯旋回国推翻了现存的平民政体,另行组成了寡头政府,维持了八个月的统治(其事见《狄奥多洛》xii79、80;参看《修昔底德》v67、72)。

    因为寡头领袖布莱耶斯(bryas)为政残暴,后来平民又推翻了这个寡头政府(见鲍桑尼阿斯《希腊风土记》ii 20)。在曼底涅亚战役中,在对拉栖第蒙军作战时表现得特别英勇,凭借这次的胜利,他们在归国后又重新压抑了平民政体。与此相反,在叙拉古人抗击雅典人入侵的战争中,平民的武力是取胜的关键,于是平民派借此将当时的共和政体转变成为平民政体在公元前415到前413年,雅典军跨海出征西西里,围攻叙拉古,详细记载见于《修昔底德》vii6、41、55、81、84等章。依据《修昔底德》的记载,叙拉古当时原本是平民政体。

    第46章 卷(E)五 (4)

    但依据《狄奥多洛》xiii346的记载,在大败雅典军之后,叙拉古才改用拈阄法选任行政人员,由此可知亚里士多德在此节说叙拉古原为共和政体,在战胜后才转成平民政体是有根据的。在这三年的战役中,叙拉古有产阶级组成的重装兵军队远不是雅典军的对手,只有将它由富室武力组成的骑兵和由弓箭手和狙击兵等组成的轻装兵相配合,才能屡屡打败强寇。在大港之战中,叙拉古海军歼灭雅典海军是致胜的关键。而海军和轻装兵都是平民的武力。。在卡尔基又是另一番景象。平民群众与贵要阶级相互联合起来,30将僭主福克淑斯驱逐出去卡尔基的福克淑斯(Φóξοs)及下文章十二的安蒂利昂(aνιλονοs)两个僭主都没有被其他书所记载。“福克淑斯”字义为“尖头顶”,依《相术》章六812a8,“尖头顶的人多厚颜而狂妄”。,凭借在这次斗争中的功劳,平民派在新政体中得势。

    在安布拉基亚发生的一次政变的情形与此类似,一个阴谋集团反对僭主伯利安德的统治科林斯的僭主居伯塞卢(cypselus),派遣他的非婚生子高尔古斯(gorgus)在安布拉基亚建立起殖民城邦,后来高尔古斯的小儿子伯利安德(periander)继任,成为安布拉基亚的僭主,但他后来被人杀害。这件事记载于普鲁塔克:《多情多欲的人》(amat)23。参看本卷章十1311a39。,发起暴动,平民们也参加进来,于是旧政体被民主政体所取代。所有这些历史的陈迹都证明了一个通理:任何人或团体——不论是个人还是执政机构,或者是一个部族,35抑或是邦内的任何一个部分——凡是能够与别人争攘从而树立自己政治权力的人,在日后也必将引起后人的争攘;凭借内讧而身居高位的人可能招致内讧,招致内讧的原因包括他人嫉妒他的荣利,或者是他自己贪得无厌,不满足于现状,还贪图更高的权力。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记住这样的教训。

    富户和平民通常被公认为是敌对的两个势力。如果在一个城邦中,他们的势力均衡,1304b而完全没有或者即使有也只有为数很少的中产阶级处于他们之间来缓冲,革命也是可以爆发的。但是如果双方都明知道各自的力量不足以来抗衡,那么较弱的一方肯定会收手,不敢贸然与较强的一方来争斗。所以才德优异的人们因为人数稀少,通常都是不肯妄动的,因为和如此多人数的平民较量,他们肯定是要输的。5

    在一般情况下,这些就是所有内讧和一切政变的起源和因缘。革命的成功不外乎通过两种途径,一种是通过武力,一种是通过诈欺《雅典政制》十四、十五,记载庇雪斯特拉托在第一次与第二次建立僭政时是使用了诈欺的手段,但在第三次建立僭政时则凭借的是武力。《修昔底德》iv 86中认为以诈欺行僭窃,比凭暴力更为可恶。。一般在革命开始的时候会使用武力,但也有在已经发动了斗争以后才诉之于武力的。同样,诈欺也可以在革命进行的两个不同时期运用。有时在事变刚刚开端时就进行诈欺。在这种情况下,10大家都同意革新制度,而权力就落入了改革派的手中,一旦他们掌握了实权,他们就会不顾一切反对派的揭发和抗议,通过尽力去抓紧机构而控制着局势。在雅典出现的“四百人”专政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发动政变的《雅典政制》二十九—三十三,详细记载了“四百人专政”。

    雅典自公元前413年出征西西里惨败后,寡头派梅洛比俄(melobins)等人劝说国人改平民政体为寡头政体,这样才能得到波斯的援助,从而继续与斯巴达同盟作战。伯罗奔尼撒战争的第二十年,即公元前411年,公民大会作出决议,公民名籍限定为五千人,五百人议事会缩减为四百人。因而,代表寡头势力的“四百人议事会”实际上就掌握了国家政权,代表民主温和派的五千人公民大会形同虚设。但是“四百人议事会”当权仅有四个月。到公元前410年,“五千人”大会就又收回了政事裁决的权力,恢复了民主体制。参看《修昔底德》viii67、97章节。:他们首先迷惑群众,保证波斯王会供给他们军费,从而使得他们能够同拉栖第蒙作战,当群众已经受骗后,他们就想极力且永久地维持他们所树立的体系。15另一种情况是,在用诈欺骗得了民众的信任之后,他们还可以继续行使另一种诈欺,这样一次又一次地迷惑国人,以此来保全自己所改革的政体。总的说来,政变原因就是这些这一节的起句和末句的意义基本相同,应该是对全章1304b5以上各节进行总结的结句。7行以下所说的内容和上文不相承接,似乎是另一章的片段。末句重复出现,可以删除。。

    章五

    我们现在应该做的事是分别研究各种不同的政体,将上述那些原理作为依据,逐一考察每一类政体各自经历的实况。20

    就平民政体而言,政变一般均起源于群众领袖(德谟咯葛)的行为放肆。有时候,他们指责或诬控个别富户,这些富人们不得不联合起来,要知道,当人们遭遇共同危难的时候,即使原来是仇敌,还是会联合起来的;有时侯,他们则鼓动群众攻击整个富有阶级参看章十1311a15和卷六章五1320a4—16。。25在这里,我可以举出很多事例《纽校》iv336页注释中指明,下面所列举的各城邦均是在小亚细亚滨海地区的杜里族殖民城邦,而梅加拉则是希腊本部的杜里族母邦,黑海南岸赫拉克里亚即梅加拉人在公元前第6世纪所拓殖。来说明引起内讧的这两种方式。

    在科斯岛,由于平民中出现了一些不好的群众领袖,贵族阶级最终不得不联合起来,彻底倾覆了平民政体;在罗得岛章三1302b23与32所指内讧跟此节所述者可能是同一事变。《苏校》二版第1511注,认为这里指的是公元前390年《狄奥多洛》xiv 97所记的政变,乘雅典派平民势力为人所轻蔑时,岛上的斯巴达派驱除了雅典派。查斐尔(《德谟叙尼及其时代》i 427)以及吉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ii 175)则认为亚里士多德本节指的应该是公元前357年罗得岛改变平民政体为寡头政体并且叛离雅典这一事件(见色诺芬《希腊史》iv 8、20—24;德谟叙尼《罗得岛人的自由》[de rhodlibert]章十四、十九)。

    雅典海军的每一艘三重桨舰都规定由一富室加以装备并且管理,其人被称为“船舶长老”,而罗得岛船舶制与雅典的相似。,类似的事情也发生过,在那儿,群众领袖们已经提倡并且通过了公民大会和公众法庭的出席津贴制度,随之,为了筹措这笔公费,群众领袖们克扣了本应该付给船舶30长老的造船款项,船舶长老们被造船厂主的诉讼所激怒,于是,大家联合起来推翻了平民政权。在滂都海(黑海)边的依鲍尼兹:《索引》319b39与《苏校》二版1555注。赫拉克里亚这个殖民城市建立后不久,它的平民政体就不幸地毁于那些群众领袖的不公行为。他们用非法手段驱逐著名人物,于是流亡在外的著名人物都集结起来回到本邦,并且一起推翻了平民政权。

    在希腊本邦的梅加拉,即拓殖赫拉克里亚的母邦,那里的平民政体也是因为相似的情况而被毁的。35当地的群众领袖们寻找各种借口,试图将本邦的若干著名人物驱逐出去,以便没收他们的财产,只是,流亡分子日益增多,最终结队还乡,1305α通过激战击败平民军队,另组了寡头政体卷四1300a17、本卷1302b3、以及1304b34,三次指出梅加拉流亡的著名人物(贵要阶级)推翻平民政体改立寡头政体的事,其所言均大致相同。《苏校》二版,第1365、1513、1556号注,说三处指的都是梅加拉诗人色奥葛尼(theognis)时代(公元前6世纪下半叶)的政变。普鲁塔克《希腊研究》(quaestgraecae)十八、五十九中曾经提到色奥葛尼时代,梅加拉平民政治秩序混乱,富室多被侵夺,然而该书并没有言明寡头变革情况,因而这一政变只能从色奥葛尼的遗诗中略见端倪。

    布佐耳特《希腊史》ii2395认为,1300a17与1304b34所说的指的是公元前6世纪下半叶的政变,而1302b30所说的则指的是《修昔底德》iv 66—74叙述的梅加拉政局。公元前424年,该城邦推翻平民政体,改建为极端寡头制度。

    另一些史家以及亚里士多德著作研究家,比如希罗色尔的《亚里士多德政治学》(schlsser,as“politik”)ii169页注,还有梅伊尔的《古代史》(即希腊罗马史)(emeyer,geschde alterth)ii633页,则认为亚里士多德三处所列举的均是公元前424年的变革。。库梅埃奥里斯(aeolis)有库梅城(kμη),南意大利康帕尼亚有库梅人所建的殖民城市库迈(kμαη),该处不知到底指的是什么,也没有能考订其所举的史实(参看卷二1269a1注)。的平民政体的命运也是这样,它是被司拉绪马沽推翻的。其他希腊城邦的政变大多都是这样的性质。为了讨好群众,平民领袖们不惜加害著名人物,一方面通过重课或是捐献督责他们,令他们倾家荡产,5最终沦为贫户,另一方面则诬告富有之家,没收他们的资财。这样,贵要阶级便常会联合在一起,成为反抗力量参看1309a14—19。。

    在古代,倘若群众领袖又兼任将军一职,平民政体便会被篡窃从而成为僭主政体,因而古代大多数的僭主曾经都是群众领袖或是平民英雄参看1310b14等节,又,参看柏拉图的《理想国》卷八565d。。然而,如今的情况已经不同,平民英雄再没有办法做僭主了,原因是由于平民领袖辩论才能的限制,先前的讲演术尚在萌芽,10平民领袖往往出身于军伍因而不具备这方面的能力。近世这门学术已然得到发展,所以,只有擅长言语、辩论的人才有可能成为群众领袖,然而善于辩论的人都没有将才,所以他们也就不再妄想做僭主了,虽然偶尔也会发生一两个例外。15古代僭政较为流行的另一个原因是重要职司常常落到私人手中,现在这一情况不会再发生了参看下文章八1308a20、章十1310b20还有卷六1317b24以下一节亚里士多德所讲的当代平民政体中,行政职权分散到各个机构,并且不能久任,因此执政者不能长期专揽权力,形成个人势力。。

    例如,在米利都,司拉绪布卢僭政的树立就是因为他曾经做过参政院的主政官依吉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ii 1392,说此节所说的僭主是为司拉绪布卢,见《希罗多德》i 20。“普吕坦尼”(πρανι)在雅典是参议会主席,参看卷六1322b26,这里指的是最高行政官职,科林斯有任期一年的普吕坦尼,曾代为行使王权。罗得岛有六位普吕坦尼所组成的“参政院”,米利都参政院的普吕坦尼可以凭借这个职位建立僭主政体,他拥有重大权力,并且由一个人长久担任,因此译为“主政官”。,该官职手握若干重要的权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古代各城邦的土地都狭小,人民散居于郊野,从事农耕,因而他们的首领都是善战的健者,这样一来,就为建立僭政提供了机会。20一般来说,僭政者都表示自己敌视富室,以此来博取平民群众的信任。

    在雅典,就是因为领导了一次山地和滨海贫民对平原派(富户)《雅典政制》二十三,公元前6世纪,梭伦法制颁行后不久,雅典人便分成了三派:滨海派主张温和的平民政体,平原派主张寡头统治,而山岳派(或译为高地派),也就是由庇雪斯特拉托领导的一派,则主张极端的平民政体。庇雪斯特拉托凭借平民领袖的地位,在三十三年(公元前560—527)间三次当僭主,其事详见《希罗多德》i 59等章以及《雅典政制》十三至十七章。

    第47章 卷(E)五 (5)

    的暴动,庇雪斯特拉托才成为了僭主;色阿季尼在溪边屠宰了大地主放牧于自己田园之外的大群牛羊,因而做了梅加拉的僭主色阿季尼是梅加拉公元前7世纪下半叶的僭主,此节所叙述的事迹在其他书中未有记载。;在叙拉古,狄欧尼修僭政的建立,25开始于对达夫那俄公元前5世纪下半叶,西西里屡被迦太基攻掠,达夫那俄为阿格里根顿的(agrigentum)守城将军,战败,城市被迦太基人所占,狄欧尼修是雇佣军队统领,雇佣军多募自佣工、贫农还有逃亡奴隶。狄欧尼修乘诸将战败,在公民大会上指责他们的过失,罢免了达夫那俄,并取而代之成为将军。在僭立后,达夫那俄作为反对僭政的富室寡头派领袖之一,被狄欧尼修杀害,其事详见于《狄奥多洛》xiii 86—96。和其他富室的指责。因为如此敌视有产之家,平民群众便信奉这个人为一位地道的民主主义者。

    同时,政治的变革还可以沿着传统的“平民政体的祖制”“平民政体的祖制”(παρα δημοκραα)指的是梭伦所建立的雅典政体,见于卷二章十二1273b38。“平民政体的最近代形式”,也就是卷四章六1292b41所称的“第四种形式”。公元前404年,斯巴达军屡败雅典海陆军,鲍桑尼亚斯引兵围雅典,雅典求和,和约说明废除极端民主制度,恢复“祖制”。后来雅典各党派对“祖制”各自作出了不同的解释,有的以公元前6世纪初所行的梭伦法为祖制,有的以公元前5世纪(490—480)内讧后色弥斯托克里(themistocles)所行的政体作为祖制。

    平民派赞颂色弥斯托克里的“祖制”,力求保证平民的最高权威,而贵要阶级的两派中,色拉米尼(theramenes)领导的温和中间派称赞梭伦的“祖制”,企图恢复中产阶级为主的政体。凭斯巴达武力的帮助,极端寡头派树立了“三十人”寡头统治(公元前404年),并杀死了色拉米尼,压制了中间派。然而不久(公元前403年),流亡和领兵在外的平民派就回来驱除寡头极端派,并恢复了平民政体,之后相继七十余年,直到亚里士多德著此书时,雅典人就生活在所谓的“最近代的”民主形式里。进行,而革新则成为最近代的形式。30如今,既然公职全部是经由民选产生,并且完全没有财产资格的限制,那么所有平民都享有选举权,因而,竞求公职的人们就必须摆出平民英雄(演讲家)的姿态来谄谀群众,于是平民的权威往往被高捧到了法律的权威之上。倘若要预防这种后果,或者至少要遏止这种趋向的过度发展,便应该将选举权分配给每个部族,避免全体平民联合起来进行选举。

    平民政体各次政变的主要原因就是以上这些了。

    章六

    在寡头政体中,造成政变或者说革命有两种十分显著的途径:第一个途径是执政者虐待平民群众,因此群众便乐于信任服从那些对抗执政者的首领,如果这种首领是出于当权阶级之中,那就更加容易受到群众的拥戴,40纳克索斯岛的吕格达密就是一个寡头派他成为平民首领,推翻了寡头政体,之后在全岛形成专制统治,自己当了僭主1305b纳克索斯岛的吕格达密事迹,见《希罗多德》i 61、64以及亚里士多德《经济》卷二1346b7、《残篇》五一七(这一残篇,也就是《纳克索斯政制》,只是今已失去全文)。起初凭借平民势力倾覆原有政体,吕格达密改建民主政体,后来又凭借雅典庇雪斯特拉托的帮助,继而变成了专制统治。。内讧起因于执政团体之外的反对者可以有若干种不同的方式,如果公务操纵在极少数人的手里,政变便会发生,一个寡头政体就会被毁损于摒弃在公职之外的诸富室手中。

    这样的事在马撒里亚、伊斯特罗、赫拉克里亚马撒里亚,也就是现今的法国马赛,是公元前7世纪希腊移民所拓殖的,今多瑙河下游古称伊斯得罗河,伊斯得罗城在河南岸,这里应该指伊斯得罗城,是米利都人所开拓,赫拉克里亚在黑海南岸,三城都属于那时所谓的“希腊世界”的外围殖民城市。还有其他一些城邦都曾发生过。5在所有这些寡头政体内,那些得不到官职的人便总是吵吵闹闹,直至他们也同样分享了权位才会罢休。开始是各家的长子们从政,之后少子们也会一起从政。须作说明的是在一些国家的制度里,父子不可以同时担任官职;在有些国家中,甚至兄弟也不得同时任官。最后,马撒里亚的寡头政体转变成一种类似共和的制度参看卷六章七的1321a29—32。

    迪坦贝格的《希腊碑志集》第200号记马撒里亚以六百世族公民(timuchi)的议事会作为治权机构,其人必须三代是公民,而且本身已有子嗣。迪坦贝格考定该碑文所记的是公元前196年之事,后于亚里士多德著书时百数十年。其他两例如今不能够详悉。,伊斯特罗的寡头政体则最终被了平民政体取代。在赫拉克里亚,由少数人把持的寡头统治开放了政权,10议事团体的人数扩大至六百人。在克尼杜,那里的寡头政体也曾经有过变革,这种变革首先是从贵要阶级的内部发生,当时那里有严格的规定即上文所说的,如果父亲已经任官,儿子们便不可以再行授职,倘若一家有几个兄弟,便只允许长兄选入公共职司,所以邦内贵要中只有少数人可以受任公职。15当贵要们在为官者和无职的人自相争攘之时,平民便从贵要阶级中找到了一个首领,趁机起事,这个首领领导平民推翻了陷于分裂的寡头政体,寡头政体由此分裂、衰亡。类似的事变在埃吕司勒也曾发生过。

    在古代,这个城邦由巴西琉族“巴西琉”族(ν βασιλιδν)应该是古代诸王(“巴西琉”)的后裔,就像中国以“王”为姓氏,巴西琉族亦见于以弗所(《斯特累波》633页)和启沃岛,参看笃伯斐尔《雅典氏族谱》(toepffer,attische genealogie)240页。按照寡头政体治理,巴西琉族为政谨慎,因而治理良好,然而平民不满于权力被少数人操纵的现状,最终还是颠覆了旧制,改行民治20寡头政体发生革命和政变有两条途径:一,反政府势力发生在统治者之外,而这条途径又一分为二,(甲)统治阶级中不当权的人物发动变革(1305b1—12),(乙)不当权的显贵掀起内讧,平民乘机推翻寡头统治,或是平民直接推翻寡头统治(1305b12—22)。最后一例,统治者并没有虐待民众,也同样发生革命(1305b19—22),这对于1305a37所举革命通理实为例外,1305b22以下为第二条途径——政变是因为统治者内部自相倾轧而引起的。。

    第二种途径便是执政团体之间自相倾轧。他们为了压制异己,不惜装扮做平民英雄的姿态,实际上最终还是捣毁了自己的政体。这种寡头派讲演家的内讧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统治者团体内施展 “平民英雄”的伎俩。这种团体,虽然人数有限,然而在其中做英雄也未尝不可。在雅典“三十人年代”,25嘉里克利还有他的追随者就通过讨好那“三十人”,从而取得他们的拥护,最终达到发展自己的权力的目的。在“四百人年代”,茀吕尼科还有他的追随者采取的方法和嘉里克利的相仿“三十人”僭政(公元前404—403年),1305a29注,“四百人”寡头统治(公元前411—410年),1304b13注。一般史书都把克里替亚(kρια)看做“三十”寡头的领袖,而这里只举嘉里克利(xαρικλ)。《雅典政制》章三十四—四十中讲到“三十人年代”事迹特别详细,却没有提及嘉里克利,但吕西亚斯的《反埃拉托斯叙尼》(lysias,ceratosth)55又把两人并举。

    又,伊索格拉底《驯马》(de bigis)42中说嘉里克利是流亡归来的寡头党人,谄事“三十”寡头奴役人民,为巩固自己的权位而求宠于斯巴达,此节所讲的内言和伊索格拉底语相符。。另一种是寡头人物在平民群众面前表演这样的角色。这可以拉利撒作为例证,那里的内务职司(警备官员“警备官员”这种官职最先见于卷二1268a21,应该也是卷六1322a33所举的负责城防的官员。他们守护城墙,管理城门的开启和关闭,在平时,这是具有权势的。按照此节所说,拉利撒警备官的被选资格限于具有高额财产的寡头人物,但是选举人却为全体公民。)是由民选产生的,因而他们必须学习吹嘘,学习如何讨好群众。事实上,在所有寡头城邦内,30如果不是选举职官的权利在具有被选为这种职官的资格的公民中,而是被选举人限于具有高额财产的公民或是政治会社的会员“政治会社”(αιρεα)这个名词,另见于《修昔底德》viii62;还有吕西亚斯和伊索格拉底的讲演词中,是雅典寡头党人活动的团体。

    这个团体以朋友交际的方式相结合进而从事政治斗争,寡头政体职官仅限于党派或者会社成员,卷四的5—6两章没有提及,仅第15章1300a15有这样的特例。公元前411年,阿琵多斯叛离雅典同盟,之后,其实行寡头政治长达二十年之久,效忠于斯巴达,是斯巴达进行亚洲战事的一个前进据点(参看《修昔底德》viii 62)。阿琵多斯的任官制度以及党派情况,现在已经不可考。,而选举人却毫无限制,所有重武装民军和全体入籍的公民都被包括在内,阿琵多斯的选举制度便是这样。这种情况便会普遍地发生。

    同时,寡头政体法庭的组织没有统治团体(拥有任官资格的)35人员在内这样的法庭跟平民政体的公众法庭相类似,不符合寡头政体。该句原文或有脱漏,也许本意是说除了统治团体人员之外,还有平民加入成为陪审员,这样,可以符合卷六1317a4—9的混合寡头政体(行政以及议事机构是寡头制,而司法则是贵族制)。,也会发生类似的政治骚乱。在这样的城邦里,为了取得有利于自己的裁决,人们就不惜向陪审群众扮起了平民英雄的相貌和腔调。于是,在滂都海边的赫拉克里亚,内讧以及政变便会发生。同样,如果寡头派中有些人还想把政权限制于更小的范围之内,同样也会引起骚乱,另一些执政者怀有平等思想,他们看到自己行将被摈斥在统治团体之外,便会投向平民群众的怀抱,与之合力发难了。

    40寡头政体中某些寡头派浪掷其资财于宴饮等豪奢的生活,这也是它的内部将发生变故的征兆。他们这么做一定是有所图谋,1306a或者是自己想做僭主,或者是想拥护他人做僭主。叙拉古在希巴里诺戴立狄欧尼修之前就有这样的表现。又是在安菲浦里,克利奥底谟耗尽了自己的家财引进卡尔基的移民安菲浦里在色雷基斯脱吕蒙海湾,是雅典的殖民城市,它的西边是卡尔基的各殖民城市,这些城市的大多数都和它不和谐。它引进卡尔基移民的目的就在谋求与雅典的殖民相抗衡。参看1303b2。安菲浦里是否原为寡头政体?到底克利奥底谟鼓动内讧的目的何在,而其政变的成败究竟如何?原文不明,如今也无从详考。,等到这些移民定居之后就鼓动他们攻击富有阶级。在爱琴那岛也有一件相似的散财结交的事件。5那个人和嘉瑞斯这里所举的事例不见于它书,而原文简略,无法详考,嘉瑞斯似乎指的是公元前367年驻于科林斯的一位雅典将军(参看格洛忒的《希腊史》卷十372和379)。

    当时雅典与斯巴达连衡以抵抗忒拜,而爱琴那素来与雅典不和,可能合纵于忒拜,其内部的异己分子计划借助于嘉瑞斯的雇佣军发动政变,而嘉瑞斯也乐意在爱琴那建立一个倾向于雅典的政权。暗通款曲,意图发动一次政变。

    这样的人物,有时企图直接夺取政权,有时却只想侵占或是盗窃公款,即使是后一种行为也会牵动政局,它或者由那些志在不轨的人开始卜斯盖脱的《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札记》(postgatenotes on the politics of a)22页,认为盗窃公库并且发动内战,符合革命起因的第四端,因为有所恐惧,期望逃避惩罚,因此敢于作乱,参看1302b21。,或由另一些反对他们不轨行为的人开始,比如滂都海边的阿波罗尼亚的一次政变就是这样发动的。这些移民一旦开始斗争,10内讧马上就会扩大,凡是团结一致的寡头政权就不易通过内讧使其颠覆,法尔萨罗城邦的政体可作为例证。这个统治集团虽然人数很少,但却和衷共济色诺芬的《希腊史》vi 1、18、34等,法尔萨罗在公元前375年之前,波吕达麦(polydamas)守卫卫城,管理财务,深得大众信任,全邦太平,后来波吕达麦被杀,国内内讧也因此渐多。,因此可以管理那些繁庶的平民。

    第48章 卷(E)五 (6)

    如果在寡头政体中,寡头统治集团内又形成了为数更小的集团,同样也会由于内讧而导致颠覆。原本统治团体名籍(拥有公职资格者)人数就有限,15而这些少数人还不是人人都可以获得受任高级职司的机会。有一个时期,埃利斯的情况便是如此:政权掌控在人数有限的长老院,也就是参议会手中,而只有极少数的人可以受任为长老,全部90名长老均是终身制,比如拉栖第蒙的长老,只有一些家族中的人才能应选这一高级公职。

    不论是在战时还是在平时,20寡头政体都可能发生那些由内部起哄而引发的政变。在战时,寡头政体中不信任民众的寡头会组织雇佣军。当这种雇佣军队由一人单独统率时,他便常假借它来窃国从而使自己成为僭主,科林斯的帖谟芳尼便是用这种方式建立僭主政体的依《狄奥多洛》xv 403,公元前375年,曾经有一批流亡平民从阿尔喀斯回到科林斯。依色诺芬的《希腊史》vii 44,雅典曾经计图科林斯,平民党派可能是雅典的内应,因此科林斯寡头政府不信任平民武装,在公元前366年委任帖谟芳尼召募雇佣军。依《狄奥多洛》xvi 653,帖谟芳尼专制行事,类同僭主,然而没有真正做僭主。依普鲁塔克的《帖谟芳尼传》(timol)4,帖谟芳尼建立僭主政权,与此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相符,参看卷四章十一1295a23注。。倘若雇佣军由若干人带领,这些将领们也可以结成一个军阀统治组合。25如果寡头政府对这种后果有所戒惧,他们就必须重视平民武力,让群众也适当地分享一些政治权利。

    平时,如果一个寡头政体中的成员们分成两派,两派之间又互不信任,于是在邦内维持治安职责的任务就会被交给雇佣军队和一位中立人士。如果这个中立人士恰好是一个野心家,他便可趁机压倒两方,推翻原先的政体建立僭政。在拉利萨,亚琉亚族的西漠就是30凭仲裁地位执掌了这个城邦的政权,而当阿琵多斯各会社(党派)纷争的时候,也同样击败了这样的一位人物,这个人便是伊菲亚第这里与1305b29—33相同,拉利萨和阿琵多斯两城连带举作示例。《修昔底德》ii 22中说拉利萨在亚琉亚族的西谟(simus)主政时,邦内有两个党派相对立(公元前431年),依此节的意思,伊菲亚第是两个党派间的一个中立领袖,因而被推为仲裁者。战术家埃尼亚斯在《攻城法》(aeneas,poliorcetic)二十八6,其中记有一个精于战术的伊菲亚第,德谟叙尼的《反阿里斯托克拉底》176—177,也说到一个名叫伊菲亚第的人物,《朴吕波》xvi 307,说阿琵多斯另有一个伊菲亚第,只是到底谁是这里所说的伊菲亚第,如今不可考。。

    婚姻纠葛或是诉讼案件也会在寡头政体内部导致一方攻击另一方的骚乱,进而引发政治上的内讧。由婚姻问题而激发的政变,35已经讲过几个实例见1303b37—1304a17。,在这里,我们还可以提一下另一件事:在爱勒特里亚,因婚姻问题,第亚哥拉受到委屈,因而愤懑地起来推翻了当时的骑士寡头统治《雅典政制》十五,曾提及雅典庇雪斯特拉托恢复僭政得到了爱勒特里亚寡头政府的帮助。第亚哥拉推翻寡头政体的事,现在不详,吉耳伯特的《希腊政制典实》ii 66中,认为这件事发生在希波战争之前。

    ,在滂都海边的赫拉克里亚和忒拜也都曾经发生过由于不服讼案判决而引起的政变,这两处的争讼均属于奸淫案件,法律裁断中混淆了党派倾轧的作用,1306b利用法律判决,败诉的一方的政敌,即赫拉克里亚的欧吕第雄,忒拜的阿基亚斯这两者的政敌,勒令该受惩罚的人枷示于市场,令其受到重大耻辱,以泄私恨此处两事叙述得十分简洁,似乎是亚里士多德的所处时期人人都知道的史实,然而如今无法考明其所引起的政变实况。在希腊各邦,如果“奸淫”案当场被其本夫或是女方之父兄所捕执,便可加以重惩。然而带枷示众,施行于窃贼的刑罚,却不可以行之于贵族。参看迈耶和旭曼的《雅典司法程序》,利普修辑订本(meier and schomann,der attische process,et,lipsius)402页之下。枷(κφων),加于颈项,使其头前俯,木制,见《苏伊达辞书》(suidas)。。因为暴虐过甚,寡头政体被统治团体内部那些反对暴政的成员推翻也是常见的,克尼杜与启沃岛的寡头政体就是这么被推翻的。5

    有时政变也可能出于非预料的机运。所谓共和政体,还有担任议事会议员、法庭陪审以及其他职司都必须具有资产定额的寡头类型,诸政体往往可能遭遇这种机运。根据政体初建时的情况,在寡头政体中仅有少数人符合于当日所订的定额,在共和政体中,也只有那些所谓的中等阶级符合于当日所订的定额。10随后,或者因为长期和平,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一个兴旺的时代来临和平促进经济繁荣,可参看《狄奥多洛》xi 72;米南徒《喜剧残篇》(fragm)(迈恩纳克编:《希腊喜剧残篇汇编》iv 259)。,因而,民众原本微小的家业都各自增殖了不少倍。于是许多人都具备了担任官职的资格,政体也就不得不跟着有发生变更了。有时这种变革逐渐发展,不被时人所察觉,然而,有时变革来得很快,甚至可能突然改观。15

    导致寡头政体发生内讧和政变的原因就是这样,按照通常的惯例,平民政体与寡头政体的变革有时并不会变成与之相反的类型,而仅会成为自己现有类型的某种变体参看章十二1316a18:一切政体变成相反类型的比变为本类型的变体者更为常见。,比如,守法的平民政体守法的平民政体变成专权制度的,见卷二章十二1273b35—1274a15以及本卷章五1305a21—28等章节。与守法的寡头政体守法的寡头政体变成专权制度的,见本卷1302b15、1306a24、1308a18,还有1309a123等。20可以转为平民专权与寡头专权的制度,当然,也可能发生趋向相反的演变。

    章七

    名位只限于狭小的范围是引起贵族政体骚乱和变革的原因之一见上章1305b1—5。。我们前面也曾提到过,这一原因也同样会在寡头政体中引起风波;因为贵族政体在某一意义上具有寡头的性质,所以自然也会产生相同的影响。25虽然两个政体的统治阶级出身不同,但同样人数都很少。因此从这一共通的性质上来看,人们也可以说贵族政体包含于寡头政体的诸品种之中。当与统治阶级相样高贵的才德(品质)在平民群众中出现时,人们的平等思想就将被激发,上述原因的骚乱就必然发生,拉栖第蒙的所谓“巴尔赛尼”就是一例。30巴尔赛尼们为斯巴达真正公民(望族)的私生儿子,因得不到平等的公民权利,他们结党谋叛。叛谋泄露后,他们被强迫遣送出去拓殖塔兰顿亚里士多德称塔兰顿希腊殖民始祖的父系为“十足公民”(ο  μοιοι)即父母两代历代均为公民,这是译为“望族”)。但他们的母系非经婚配,不是正妻。

    这些母亲是什么政治身份,在本书没有说明。其他史籍都说“巴尔赛尼”(παρθεναι)为斯巴达公民的私生子(一)《斯特累波》78页引叙拉古史家安第俄古(antiochus)说是麦西尼亚战争中未参战的斯巴达人被褫守公民身份后,贬为农奴的人,他的子嗣称为“巴尔赛尼”。(二)《斯特累波》279页引《世界史》作者埃福罗语,则说麦西尼亚战争开始时,出征将士先有誓言“不战胜者,决不还乡”。到战争第十年,人口锐减,于是那些没发这个誓言的战士被遣送还乡生育子女;当时的婚配失去常规,母系都非正妻。(三)黑海的赫拉克利图:《共和诸城邦志》26,所说与其他书相异:巴尔赛尼为斯巴达女所生诸子,其父身份不明,或为农奴(赫卢太)。。

    具有卓越才能而被在上者所压抑或凌辱的人们也可能发起骚乱,例如屈辱于斯巴达诸王的吕桑德雅典寡头派依仗斯巴达将军吕桑德树立起来的“三十”寡头暴政被平民派推翻后,斯巴达王鲍桑尼亚斯压制吕桑德,不再让他领兵进攻雅典(色诺芬:《希腊史》ii 429)。后来在出征小亚细亚各邦时,阿偈雪劳王(agesilaus)又折辱了吕桑德(普鲁塔克:《吕桑德传》23)。因此吕桑德曾打算革除斯巴达王位世袭制度,以废黜当代诸王。。此外,勇健的人们得不到名位,也会聚众叛变,35如:当阿偈雪劳王在位时,季那屯就阴谋诛戮斯巴达权贵而自立“勇健的人”(νδρδη),依《修辞学》卷二章十七1391a22,都是“爱重名位的人”(好名之徒)。季那屯聚众起事,自立为首领,其众多战死,旋即败亡,其事在公元前399年(色诺芬:《希腊史》iii 4—11)。。又,在一邦之中,如果贫富差距过于悬殊,一些人陷于赤贫,另一些人却日益富有,这也会导致祸患。这种情况在战争的年代尤其普遍,斯巴达在麦西尼亚战争时期的社会分化就是一个例子,1307b而窦尔泰俄窦尔泰俄,雅典古诗人,在公元前7世纪初到拉栖第蒙,成为斯巴达公民,因擅长作战歌而闻名于世。

    斯巴达征伐麦西尼亚,第一次战争在公元前8世纪下半叶,第二次在公元前7世纪初(参看卷二1269b3、1270a3)。鲍桑尼亚斯:《希腊风土记》iv 181—3中曾说到,在这次战争时期,边区农田都荒废了,未遭兵燹的地方更加富裕。所作题为《郅治》(eνομαs)的诗篇可以作为证据:诗中说到人民困于兵燹,要求重新分配田地。又,虽居高位仍心怀不满的人为求独断的统治也可图谋变革。波斯战争时期的统帅鲍桑尼阿斯参看本卷上文1301b20和下文卷七1333b32及注。、迦太基的汉诺《纽曼校注本》(iv 370页)中说,这里的汉诺(aννων)似乎就是查士丁尼:《马其顿兴亡史》xx5中所说的迦太基征伐西西里和狄欧尼修第一作战的迦太基将领之一也是汉诺。梅尔察:《迦太基史》(metlzer,geschdkarthager)卷一504页说,这里以及章十二1316a34,亚里士多德所举的汉诺应该是另一个较早的人物。都是其中的例子。5

    偏离了建国的正义应该是贵族政体以及共和政体倾覆的主要原因。对组成城邦的各个部分(要素)作适当的调和是必要的,否则,两者都不能免于危亡。而那些应该进行调和的要素,在共和政体中是平民群众和寡头贵要;在贵族政体中,相对前者又多了一项才德要素。但实际上,对于两种政体来说,真正需要调和的都是前两个要素,就贵族政体而言,10真正难于调和的还是那两个要素。贵族政体和所谓共和政体间的唯一区别是调和这两个要素的方法不同参看卷四章七。,这也是为什么前者没有后者稳定的原因。在政体的调和中,贵族政体侧重于寡头贵要这一要素,共和政体则侧重于平民群众这一要素。所以后者常常比前者稳固。

    平民只要能够分享到同样的政治权利,15就乐于顺从给予他们这种权利的政府,政府就会得到多数群众的支持,平民的人数越多,政府得到的支持就越强大。但是富贵的名人们就不同了。即使一个政体赋予他们优越的地位,他们也可能流于骄纵而怀抱其他更高的奢望。可是,就通常习惯来说,如果一个政体不是适当地平衡各个要素而偏重于某一个方向时,20在那个偏重的方向,政变就可能发生。受有特惠的那一部分(要素)进而不断增强己方所占的优势:于是平民政体将取代共和政体,寡头政体将取代贵族政体《尼伦》卷八章十二1160b16的政变通例说,正宗类型最易变为和它相应的变态类型,即君主政体变为僭主政体,贵族政体变为寡头政体,功勋政体(即共和政体)变为平民政体。这里面含的“对反”要素所立通例与之相符。但这同章十二1316a18所举的通例不符。

    第49章 卷(E)五 (7)

    然而,变革的发展方向可能与之前的相反。例如,如果贵族政体中的较为贫穷的民众认为自己所受的待遇不合正义(公道),就可能发动要求平民利益的变革;类似的,25在共和政体中,要是各如其值的平等观念日益发展,也可使共和政体变为寡头制度。那里原来认为要想只有以各人的价值为根据谋求与之相对应的平等权利,才可以保持政治的长久安定,琐里伊贵族政体内发生的变革就是这种倾向于相反方向的变革贵族政体要注重才德,南意大利琐里伊的任官制度有制定高额财产条件为寡头偏向的征兆。在琐里伊拓殖初期,息巴里斯人占地太多,被共同拓殖的其他宗族,即雅典人驱逐(1303a31),此事见于《狄奥多洛》xii11。希罗色尔:《亚里士多德政治学》i197中所列举的政变就是指这一事件。

    《苏校》二版,1602号注,提到在雅典征伐叙拉古大败后,琐里伊亲雅典的平民派被驱逐,改建立“贵族—财阀”的混合寡头政体,其事见于伪普鲁塔克:《十演说家列传》之二《吕西亚斯》(pseudo—plut,decemoravitae,lysias)835 d此节亚里士多德所讲述的应是这一种混合寡头政体;之后在公元前4世纪初,这一政体被平民群众推翻了。的实例。最初,因为大家对任官的财产资格定额太高提出了反对,政府就降低了这个定额并增加了若干官职。之后,因为政府有了寡头倾向,贵要阶级贪婪无度得到放纵,他们竟然越权违法圈购田地,30于是立即爆发内战。寡头派的警备武力“在碉堡中戍守的军队”(ν φρουρν)、兹译为“警备武力”。 当时琐里伊为预防卢加尼亚(lucanians)入侵,在境内各处多设“碉堡”,碉堡戍军也许是富室或有产公民家庭的青年(参见本章1307b9,又卷六1322a27)。

    被经过斗争锻炼的平民群众所战胜。就这样,贵族阶级不得不放弃购买逾限的田地,贵族政体就成为平民政体。我们也可以说所有贵族政体中的寡头势力都有纵容贵要的倾向,比如,在拉栖第蒙,少数富室参见卷二1270a18。手上往往集中着庄园田亩。贵族阶级一般为所欲为,随便娶占他们喜欢的任何妇女。南意大利洛克里城的错误就是因为叙拉古狄欧尼修和城内公民的联姻,叙拉古人后来竟在洛克里城建立了僭主政体。因而这种情形是不会发生的40由这里的最后一句看来,爱璧随费里的洛克里城原是“不平衡的贵族政体”。 当时洛克里人公决,在公民家庭中选择一个女子嫁给叙拉古狄欧尼修前主,这个事件见于《狄奥多洛》 xiv446。按照亚里士多德这里的议论,这种联姻出自寡头偏向。40年后,因为这次婚姻所生的嗣子狄欧尼修后主被驱逐出叙拉古(公元前356年),逃到洛克里城,在那里竟当了六年僭主,因多行暴虐,最后被洛克里人所废,其事见于《雅典那俄》541页等书。。

    我们曾经提过见章三1303a20—25;又,1302b4、1303b17。政变通例之一是我们曾提到过的,革命的导火线1307α有时是由于各种政体不注重细节造成的,对于贵族政体,这个通例特别符合。往往贵族政体因微小的事情渐渐地沦丧,最终出乎意料地改变了旧政。组成原有政体的各要素中,有些最先偶然被废弃了,一些比较重要的部分就很容易也跟着被毁伤。5最终,一邦的整个制度得到改观。这就是琐里伊一番变革的实际经过。原来规定邦内的将军一职要隔五年之后才能再次受任。一些拥有军事才能而素来在警备部队士兵间有声望的年轻人希望他们的将军能够连任,他们认为既然群众可能愿意连续选择前任的将军,倘若废除这一成规就可以达成目的。10于是不管主政者的意旨,就这样动议了。

    负责对这类动议考虑的机构是所谓“合议院”的“合议官”,他们起初尽力保护成规,但后来鉴于希望修改的动议只限于这一件事,于是就允许了这项修改,觉得这样能够保全原有政体的其他成规。但是,一旦修改的门户开放,15其他的变革就接踵而至;这时即使他们竭力阻挡,狂澜已经拦不住了。从此这个城邦的政治体系成为门阀(寡头—贵族)统治,缔造这种体系的那些改革派就把持了权利设立“合议官”来维持成规,应是贵族政体的措施;但须隔五年后,将军才能再任将军,在平民政体中这是防止国内产生僭主或寡头势力的措施。南意大利的希腊殖民城邦,比如塔兰顿也曾有这种限制(见狄欧根尼·拉尔修:《学者列传》卷八79)。按照此节所说,当时琐里伊原是“贵族—平民”混合政体。考订一般认为这一变革发生于公元前4世纪:其时卢堪人和勃罗丁人(bruttians)经常攻掠琐里伊,为利于作战,应该重将才而让他久在其位;但长期任职的将军会发展寡头势力,于是琐里伊政体竟变成“贵族—寡头(财阀)”统治(参看《纽校》iv 373、377页)。。

    既然所有政体都能被内部的变故毁弃,20一般地它们也能被外力破坏。如果各城邦的近邻施行的是一种敌对政体,或者施行相反政体的城邦虽然离得很远,但双方恰好是强敌,它的力量又强大到足够到达远方,它们就都难以维持固有的政体。在雅典和拉栖第蒙争霸的时代,就是这样的情况:雅典人处处破坏寡头城邦;斯巴达人则处处压制平民城邦参见卷四1296a32。。

    章八照本卷最初,1301a20—25所举纲领,保护政体的方法和政变的原因两个论题应该分别论述。这里,章八章九,在上数章叙述平民和寡头政体变革的各种原因后接着就叙述如何补救的方法,就像医生在病理诊断之后,才下处方。《纽校》(tv“附录”a569—570页)曾把这两章列举的各种疗法与前数章列举的各种政治病例(脉案)列表进行对照。以下章十,亚里士多德又承接章七的病理分析,继续论述君主政体,包括僭主政体和引发变革的原因;章十一所叙补救的方法则与章十各病例符合。章十二论列了僭主政体很难久存的理由后,批评柏拉图对革命和政变的议论,这可以说又返回了卷五的本题。

    25造成各种政体发生革命和内讧的各种原因,我们已经基本上阐明了。接下来我们来研究保护各种政体的一般方法和保持各别政体的个别方法。首先,必须明白:只有考察清楚了破坏政体的原因,我们才可以找到保存政体的方法。因为相反的效果是由相反的原因导致的,破坏和保存就是由相反作用引起的相反结果。由此说来,(一)第一,30对于各个要素业已部分调和好了的政体,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禁止所有违法(破坏成规)的举动,尤其要注意到一切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因为事情微不足道,越轨违法的行为往往被人忽视,这就像不断浪掷小额费用,因为不重视以致最后耗尽了所有家产。因为不在同一时间大笔支出款项,人们就感觉钱少不必计较;有时造成诡辩谬语(谲词)的错话,35于是大家在这些事例上常常出乎意料地发生。比如说,在一定意义上“诸小相聚,其积亦小”是确实的,但是在另一意义上却就不适合了。“所积聚者虽属诸小,但诸小既积,所积就不小了”。因此大家应该注意小节上的越轨行为,以避免使它们成为违法举动的开端401307b30—40作为政治医疗方法,其所治疗的病症就是1307a4—b19所说的琐里伊的变革和1303a20—25安布拉基亚的变革。。

    1308α(二)其次,我们要记住,所有欺骗人民的方法都不值得相信。这些诡计已经被前人的经验证明没有实效。在此之前,我们已经说了政治制度方面若干诡计的性质1307b40—1308a3这节,参见卷四1297a14—bl。。

    (三)又,在寡头和贵族政体各邦中,政府之所以能长治久安,不一定是因为政体特别稳固,5可能和他们的官员,可以在不在仕籍的群众和统治阶级之间一律获得好感有关。但凡政治安定的城邦,官员必定用正义(公道)对待籍外的群众,让籍外群众的领袖人物分任治理的职务,让勇健者得到应有的荣誉(名位),绝不侵占一般群众的财物;而职官和其他统治阶级分子之间,也一定能和衷共济,10他们都拥有民主性质的平等观念。平民主义者总是试图竭力扩展平等原则,直到所有群众都包括在政体之中。对实际上就是平等的人民之间施行平等的待遇的举措,确实是合乎正义的,并且因为合乎正义,也就对邦国有利。所以,把职官的任期限定为六个月,使平等的人们可以有轮番担任职官的机会,15是一项有益而公道的措施。

    一邦之内拥有充分政治权利的公民或统治阶级即为同等的人,如果这些人的数目众多,则本身就能成为一种民主性质的团体,所以,前面我们曾经说见于1305b23—33。过,“平民英雄”就是在这种团体内产生的。这种团体构建的寡头和贵族政体,倘若在本阶级内采用这样民主性质的措施,20就不会轻易变革为门阀统治。短期执政的为害总比不上长期执政那么大;寡头和平民政体变成僭主政体,大概是因为权力长期掌握在某些人手中的原因。那些终于成为僭主的人,最初往往是著名人物,比如寡头城邦中的世家巨子或平民城邦中的群众领袖,历任要职的文物官员,以及久掌国政的文武官员1308a3—24与1302b6—14、1305a7—28、1305b2—22、36—39、1306a12—19、31—b5、1306b31—36对照。。

    25(四)因为远离敌人的危害,一个政体能够获得保全,有时则因为迫近危难,大家反而振作了起来。因为患难在前,谁都要竭尽全力保卫自己的政体了。所以执政的人如果爱重邦国,就要熟虑敌害,把远祸当做近忧,及时制造警报(危惧),这样全邦人民就能经常处于戒备状态,30人人都如守夜的巡逻,通宵关注着四周的任何动静1308a24—30这节,纽曼认为与1303a16—25所举“疏懈”的弊政对照。巴克尔译本注,以此节与上章末节1307b19—23所举的“敌国外患”对照。。

    (五)凭自己的行动和城邦的法度,执政者应防止贵族阶级间发生内讧和争吵;对还没牵扯进党派气息的人们最好及时隔离,不使他们陷入私斗的旋涡。唯有真正的政治家才拥有远见1308a31—35与1303b19—1304a17、1305b22—39对照。,普通人常常不会注意那些显示变乱的预兆。

    35(六)在寡头和共和政体中,财产资格(定额)的作用也会导致变革的发生。比如,任官条件的财产定额,以货币计算没有改定,但如果一邦之内的货币流通数量已经增加了很多,变化就会在全邦公职人员产生。应对这样的变化,可以以往年公估的币值为准把全邦各家产业定期重新估价。凡是每年办理一次公民财产登记的城邦,也要每年进行估价;因为大邦每隔三年或五年才重新注册,所以可以在相应的间隔时期内施行40大多希腊城邦有“财产登记”(μυημα)。寡头和共和城邦以这个登记册作为任官资格和公民名籍的依据。

    平民政体虽不把财产作为公职和公民的必要条件,也办理这种登记,作为平时“公益捐输”和战时“征发”(财产税)的底册。估价。如果发现财产的币值总额已经比上年估定的数目减少了若干倍1308b或增加了若干倍,就该制订这么一条法规,政府所作财产资格的定额要按照当年的重新估价随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倘若不采取这种政策,寡头和共和政体的变革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倘若流通的货币减少而不修改定额,5那么发生的政变将由共和政体倾向寡头政体,由寡头政体倾向门阀统治;反之,倘若通货增加,政变将从另一方向进行,从共和政体倾向平民政体,一个寡头政体要么变成一个共和政体,要么变成一个平民政体1308a35—b10与1306b6—16对照。。

    (七)在寡头政体和民主政体中π1抄本,如下有“以及在君主政体中”数字,p1本用红笔涂抹了这些字,Π2抄本和《贝克尔校印本》删。《纽校》和《苏校》都加〈〉,但纽曼注释说明,按照1301b13,此处亦可由“寡头政体”联系到“君主政体”。 自此以上全章和本章末节所讲专指寡头和贵族政体;自此由下两节所讲治疗政治病变的办法普遍适用于各种政体。可以树立这种成规;在政治方面不让任何人得到脱离了普通比例的超越地位。事实上这一成规可以适用于所有政体。执政者施恩不宜太大太突然,要以微小的荣誉(名位),间隔相当长的时间陆续地授给人们。并不是每个世人都能安于尊荣;骄矜常常能让一般的品格堕毁。

    第50章 卷(E)五 (8)

    倘若已经违反了这个成规,已经对某人骤然地授予了过度的殊荣,15切记不要突然地剥夺,只能缓慢地逐次进行贬削雅典的亚尔基拜德(alcibiades)、色弥斯托克里(themistocles)以及斯巴达的吕桑德,都因为当初于位高任重时一时罢黜,对邦国非常不利。这些事迹是亚里士多德熟知的,因此有这一节的警戒(参看《纽校》,iv 391—392页的注释)。。要特别注意到,一个城邦如果有合适的法制,任何人就不能凭借他的财富或朋从获得特殊的权力,也就不会成为邦国的隐患。倘若不能事先防范,已经有人成为邦国的隐患,就得迫使他出国,以免酿成后患1308b10—19与1302b15—21、1307a2—5对照。。

    20(八)(子)人们变成革命家同他的私人生活也是相关的。为此可以设立一种监督私人生活的职司,对那些在私生活上与现行政体不相协调的人们进行监督:谁在寡头政体中不守寡头生活的常态,谁在平民政体中却放浪于非民主的生活,谁在其他类型的政体中违背了那里通常的习俗1308b20—24与1305b39—1306a9对照。。(丑)与对私人生活特殊的人们应该进行监督相似,对于在一邦之中任何时刻特别兴盛起来的部分25(阶级)也应该加以注意。对于这一部分人可能引起的后患的预防和治疗,是(甲)把事权和官职经常授给那和它相反的部分即数量和品质,也就是富人和贫民的区别,使两个部分持平,对贫富进行协调,(乙)设法加强中产(中间)阶级的力量和数目。这样的政策可以消除由那个尤其兴盛的不平衡部分来发动变革的危机301308b24—30与1302b33—1303a13、1304a17—38、1306b36—1307a2对照。。

    (九)最重要的一个为政规律是:所有政体都要订立法制,安排它的经济体系,给执政和属官创造假借公职、谋取私利的机会。对于贪污问题,寡头政体要更加注意。对自己不能担任公职、35群众不一定觉得懊恼,他们甚至乐于专管家业,不问公务;但是一旦听到公务人员正在侵吞公款,他们就深恶痛绝,感觉在名利两方面自己都有所损失了。如果能完成这样的安排,受任公职的人就无法取得私利,平民和贵族政体就能够合并,并且这两种政体只能经由这种途径使它们合并。40通过这样的安排,平民群众和贵族阶级能够各得其所,各安其宜。合乎平民政体的原则的是这里的全体公民都能够担任公职;1309α事实上担任公职的全都是著名(贵要)人物是符合贵族政体的原则的。因为官职不能赚钱,所以一个政体就可以同时兼备两个政体的原则。

    因为公职无利可图,穷人便宁可执管自己的行业却不想从事公职工作;5富户则因为不需用公款来维持生活,就能接受名位从而为城邦尽自己的义务。于是穷人就可以凭借其勤奋和专心让家业逐渐兴盛,从而变成富户;贵族阶级则不至于从此被任何地位或高或卑的人们统治,也足感到欣慰了。为防止公款被侵吞,所有的征收人员应该当众在公职团体中交款当时希腊各邦已有财务公开制度,比如雅典(参看《雅典政制》四十七)、以弗所(吉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卷二1431)、提洛(迪坦贝格:《希腊碑志集》第367号),有关寺庙宗教事务的财务官员都要在议事会中交代账目。,10而且账目要被复制,以便分别交存分区、宗社和部族“宗社”和“部族”是氏族组织,见卷二1264a7注明“分区”(λóχο)是军事政治的地域组织。

    斯巴达全邦分为六“区”(μóρα)(色诺芬:《拉根尼共和国》xi 47),每区又划分为四或五个“分区”(《希罗多德》ix 53等)。每分区出征时所集合的战士人数约等于当今之中队,每区与“部族”相当,合四或五个中队为联队,参看卷二1277b12。各书记载的每区“公民—战士”的数量不同,或说四百,或说七百,或说九百。。为保证任何官员不用索诈贿赂等其他方法营谋私利,应该通过制订章程奖励以廉洁而闻名的官员1308b31—1309a14与1302b5—10对照。在哥季拉职官们假公济私的贪污行为,曾经导致全邦严重内乱(《修昔底德》iii 82)。柏拉图:《理想国》521a,说当时希腊各邦贫困的人常常竞求公职,以肥私囊,所以结党纷争,最终身败名裂,危害政事。希腊古代公职无薪资,贪污的事很多,因此亚里士多德把禁绝贪污作为第一要图。。

    (十)最后,可以为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提供一条相应但又有所不同的规律。15平民政体要保护富室,不但不应该瓜分他们的产业,还应该保障他们从产业中获得的收益;暗中削减富室产业的办法也不应该采取。富室被强迫,甚至出于自愿对公众进行无益而非常豪奢的捐献行为也应该被阻止,这种行为通俗地说,就像设备没有必要的剧团(合唱队)希腊城邦富户捐献的著名者是剧团捐献和船舶捐献。这里不提船舶捐献,因为亚里士多德认为这属于必要的。剧团捐献数目很大,吕西亚斯:《讲演集》第二十一篇章一,提到担任一个悲剧合唱队领队(经理)的富室,出资有三千特拉赫马之多(参看赫尔曼:《希腊掌故》iii 2332,缪勒作《希腊舞台掌故》)。、火炬竞走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0也可以说是一项良好的政策。另一方面,就寡头政体来说,应该认真注重穷人的利益。

    凡是可以从中取得小小功赏的职司应该尽量让穷人担任;如果富户侵凌穷人,处罚就要比富户侵凌富户受到的惩诫还要加重。必须按照亲属承继的规定把遗产付给应该嗣受的后人,不得用赠与的方法任意递传遗产;25而且每一个人都不得让他嗣受第二份遗产。如此一来,产业的分配可能比较均匀,较多的穷子孙的生活也可以变为小康。除了有关财产方面的这些建议之外,其他如礼仪和荣誉等在贫富之间也要追求平等,甚至应该让拥有较小的政治权利的阶级稍占优先,30即在寡头政体中让平民,在平民政体中让富室稍占优先。城邦政府的最高权力“政治的最高权力”,按照卷三1279b17等、卷四1290a33等所言,应该属于议事机构,如议事会、公民大会等;在这里,事实上是指城邦中的最高行政机构。应该不被包括在这个规定中;只能由具有十足政治权利的公民担任这些重要的职司,至少应该由他们来担任大部分职务1309a14—20与1304b20—1305a7对照。1309a20—32与1305a38—b1对照。。

    章九依巴克尔译本注,上章所析十段,称为“维护城邦政体的十项‘专用’规律(方法)”。本章,由上章末句所涉及的“政府的最高权力”一事,引申而继续陈述医疗政治病变的处方,较前广泛,说的是“‘通用’规律(方法)”;所据病例也不限于本卷先前各章节,并及于先前各卷章。

    如果一个人想在一邦中担任最高职务、执掌最高权力,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效忠于现行政体,35二是具有足以胜任所司职责的非凡才能,三是拥有适合该政体的善德和正义执政者应该把才能和品德并重,见卷三1284a6。《修昔底德》ii60,伯利克里在公元前430年作国难演说时强调,才识和忠诚对举,忠诚和廉洁对举。伊索格拉底:《泛雅典娜节》(panathenaicus)139,说平民城邦的执政者应该具备才德而又忠于宪法。但雅典人在选举执政者时往往偏重忠诚(参看伪色诺芬书,《雅典共和国》i7、ii19)。善德和正义并举,见卷三章九1280b12。参看吕西亚斯:《讲演集》《反埃拉托斯叙尼》5。。当然如果各个政体的正义在原则上有所不同,各邦公民的正义品德也一定有相应的差异正义(公道)的标准随政体的种别而有差异,详见卷三章四、章九。

    正义是希腊四种善德之一,就政治而论,义德尤重于其他三德。柏拉图:《理想国》这篇对话的副标题便是“论正义”( περ δικαιοσυν)。这里所谓“政体的正义”即指创制的“精神”,“公民的正义”则指人间的“公道”,这正如拉丁文“justitia”兼有“义”“法”两种含义一样。亚里士多德政治体系本来就是一个道德体系。凡所论证,于是否“合法”之外,一定先推求其是否“合乎正义”。。如果一个人不能兼备这三个条件,那就产生了怎样取舍的问题。譬如,某甲符合条件二,具有将才,40但也许他的品德不佳,且他未必效忠于现行的政体,因而缺乏其中两个条件。1309b某乙为人忠义,但并不是良将。我们应该如何取舍呢?需要考虑两方面:哪些是常见的品德,哪些是难得的才能。就军事职司而言,我们选择担任此职司的人必须把重点放在作战经验上,而把品德作为次要条件,将才世间少有,善德则较容易找到。

    5如果是公产管理人员或司库,其选择的原则却正好相反:这一类职务所要求的品德应该超越常规要求,而计算财物的智能却是一般人都具备的。关于这三个条件,我们还存在一个疑问:倘使一个人已经具备才能和忠诚“爱重其政体”(s πολιεκ φλα)的实义,即“效忠于城邦”。以下用“设问”解答原题:即使有才能,如果没有品德,对于公务会因怠忽、恣肆、贪污等问题而贻误政事;即使没有叛国的本心,也可能因为不克制私情而祸乱城邦。两个条件,不是已经能胜任与他的品德相应的公职吗,10又何必需要满足善德这一条件?可是,世间具备那两个条件而缺乏自制情操的人不是很常见吗?这种人即使对自己的私业完全了解,也很自爱,却总不好好料理家务;同样,这种人虽然对公务完全理解,也愿为之效忠,不也是会处处疏失吗纽曼注释以1309a33—b14与章三1302b5—10和1303a16—20相对照。但本节所说实际上较广于章三那两节。?

    15一般而言,政体建立各种法制,其目的就在于谋求城邦的长治久安;大家拥护这些法制,一个政体就可以维持不衰。我们曾多次讲到见卷二1270b21、卷四1294b37、1296b5;又,参看卷六1320a14。保全的前提在于保证一邦之内愿意维持这一政体的人数超过反对的人数纽曼注释以1309b14—18对照于1302b25—33、1305b2—22、36—39、1306a12—19和1306b22—1307a5。这一节承上节诸职司所需三个条件中第一条件,即效忠于现行政体,扩展至全国人而言,政府应该得到多数人的拥护(效忠);其要旨详见于卷四章十二。。

    还有一条真理绝对不应该被忽略,但是恰恰被如今的许多变态政体所遗忘,这条真理就是“中庸(执中)之道”。20许多被认为是平民主义的措施实际上是在破坏平民政体,许多被认为是寡头性质的措施实际上却是在损伤寡头政体。坚持这两种政治主张的党人,都认为他们的政体类型是唯一合理的,于是变本加厉地各自趋向于极端。他们并没有认识到一个政体需要保持平衡,正如一个鼻子应该保持匀25称是一样的道理。人的鼻子要是在一定程度内偏离了正直的标准而近似钩鼻或塌鼻,看起来仍不失为一个像样的鼻子。但畸形过度便同脸上其他部分失去和谐;如果畸形过度,终于变得极度的钩或塌,看起来就完全不像个鼻子了。不只是鼻子,人身其他部位也是如此,各种政体也是如此。30寡头和平民政体两者虽然都偏离了理想的优良政体,终究还不失为可以施行的政体。但如果两者的主张偏颇过度,这就会使一个政体逐渐发生畸形的变化,最终完全不成为一个政体本节所举“中庸之道”先见于卷四章十二1296b35—1297a13。就“取得多数拥护”而言,政府如果采取温和的政策,那么中间派加入到执政派方面,政府常常可以保持其多数。反之,中间派结合到反对派方面,政府将失去多数的拥护。

    第51章 卷(E)五 (9)

    立法者和政治家应该认清民主主义的诸多措施中,哪些能保全民主主义,哪些恰好足以毁灭一个平民政体;35相似的,他们也须知道在寡头主义的各种措施中,哪些起保全作用,哪些却足以摧毁一个寡头政体。如果不兼容富人和穷人,这两种政体都不能存在,或者不能继续存在。因此,如果实施平均财产制度,这两个体系都会消失,从而被一个不同的新政体取代40;过激的法律往往企图消灭富户或排除平民群众,1310α然而以贫富共存为基础的起初的政体也必然随之消失亚里士多德当时所说的“平民政体”是和“寡头政体”相对的名称;基本上先承认社会存在贫富两个阶级,其一由平民(贫民)主政,另一则由富人主政。这里的意思是假如社会没有贫富之分,则由此相对关系而兴起的两种政体将失去其相对的基础,这就使它们无法各自成为一种政体。。

    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中的政治家们在这些方面往往因为欠考虑,铸成错误。比如,在群众意志超越法律权威的平民政体中,平民英雄们便习惯于将城邦分裂为两方,率领平民一方,攻击富户一方。他们所应取法的政策却是随时为富户辩护。寡头政体,也应采用相似的政策,即寡头们应随时为穷人的利益辩护;但他们所宣称的誓言恰巧与政策相反。5有些城邦的誓言是:“我深恶平民,当尽我力之所及,惩罚他们,以消除祸害。”这里的誓言类似敌国公民相仇的誓言。卷四章十一1296a27—32所说寡头派经过同平民群众血战而建立的政权,或章十五1300a17所说流亡归来重新夺得政权的寡头派可能有类此的宣誓。他们的思想实际上背离了应采取的政策,10为此应该把誓言改为“我决不加害于贫民(平民)”1309b18—1310a2对照于1305a24—34。1310a2—12对照于1304b201305a7、1305a38—b21。。

    可是,在我们所讲到的保全政体的方法中,最重要的一点还是按照政体(宪法)的精神实施公民教育这个论题已经见于卷四章十一1295b13—19。下文再见于卷八章一1337a11—33等若干章节。。当代各邦都普遍忽视这一点。即使是全体公民赞同的完善的法制,如果公民们的情操未经习俗和教化15陶冶因而不符合政体的基本精神(宗旨),法制也不能推行下去。即如果城邦虽然订立了平民法制,公民却缺乏平民意识,或者城邦虽然订立了寡头法制,公民却缺乏寡头意识,这些始终是不行的。城邦就像一个个人,可能因缺乏纪律而失于放逸。所以它也像个人那样需要教育。

    这里所谓按照政体的精神教育公民,20并不是要求公民学习寡头党人或平民党人的本领,而是重在培养公民的言行,使他们生活于其中的政体,不论是平民政体还是寡头政体,如果这类言行在全邦能够普及就会获得长治久安。由此来看,现在各邦的实际情况都不符合这个宗旨。在寡头城邦中,当执政人员的子弟竞尚奢华参看卷四1295b17。,陷于浮夸时,平民子弟却因劳作和锻炼而志气日强,体力日壮,25一旦有机可乘,平民子弟就会奋起实行变革参看柏拉图:《理想国》卷八556d。。在极端平民政体中,虽然名义上处处以平民的利益为重,可所施行的政策上却违反了平民的真正利益。这种偏差产生的原因在于误解了自由的真正意义。在大家看来两个特别的观念是属于平民政体的:一个是“主权属于多数”,另一个是“个人自由”纽曼注:这两个观念是有所抵触的,“多数的权威”常限制“个人的自由”。。

    平民主义者先假定正义(公道)在于“平等”,30进而又认为至高无上的民意就是平等;最后又说“自由和平等”就是“人人各行其意愿”。在这种极端的平民政体中,人人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结果正如欧里庇特参看挪克编:《欧里庇特剧本残篇》883。所说的“人人都各如其妄想”,最终城邦却陷入一片混乱。这种自由观念是卑劣的。35公民应遵守一邦所定的生活规则,约束各人的行为,法律不应被看做限制自由的枷锁,而应看成是拯救以法律为邦国的“拯救(σωηρα)”,参看《修辞》卷一章四1360a19;这种说法最先见于柏拉图:《法律篇》7151d,以及埃斯契尼在公元前330年反对授勋于德谟叙尼的讲演:《反克蒂雪封》(aeschines,cctes)6等篇中。亚里士多德限“自由”于法律所许可的范围以内,近代政论家如孟德斯鸠(montesquieu)、霍布斯(hobbes)等都承袭了他的这个思想。1310a12—36对照于1302b25—33、1307a27—32。。

    在此,我已经概括地说明了政体的变革及其毁灭的原因,以及如何使政体保全和持久。

    章十

    40我们还需要继续讨论君主政体即一长制度“君主政体”(μοναρχα)原来的意义为“一人之治”,为包括“王制”和“僭主政体”这些比较广义的名词。亚里士多德有时用这个词来指称“王制”。的毁灭原因及其保全方法。一般来说,1310b之前提到的普遍涉及诸政体本章称上述平民、寡头、贵族和共和四个类型为“诸政体”;不过君主政体和僭主政体两个类型则不在“诸政体”之内。其中君主统治以个人意志为依据,与其他四种类型的以宪法为本的整体有很大不同,严格说来,立宪四类型的确可称为“政体”,君主式两种类型实在不能称为政体。“政体”这个名词的这种用法与卷三的政体分类不同:该卷章十,君主政体和僭主政体和其他四种类型都列为“公务团体”而认为公务团体即政体(1279a26);章十四更确定地说君主政体为各政体中正宗类型之一(1284b36)。

    的原因和通用的方法,也同样适合于君主政体和僭主政体卷四章十关于僭主政体的内容不多,而且在该章已有所讨论;此处篇幅特长的两章却又专门讨论君主政体,尤着重于僭政。《纽校》iv 413页注释,说亚里士多德一心想纠正希腊各僭邦的偏向,迫切希望马其顿王室勿蹈各国时代的覆辙,所以特别写了这一章。亚里士多德当初讲演或行文时,似乎未必有这么深的用意,只是作为学术研究,尽其所知以作分析而阐明其利弊;至于次序为何不尽相符,则是由于文章非一时着笔、一气呵成的缘故。。因为君主政体具有贵族政体的性质,僭政则是寡头和平民两种政体的极端形式的复合;所以这比任何其他统治制度对它统治的人民都更加有害。既然僭主政体由两种恶劣的体系合成,5那它也就同时具备了那两种政体的偏差和过失。一长制的两种类型根本就各不相同,甚至是相反的。君主政体起源于君王或其家族的优异的才德和卓绝的功勋,因而树立了个人或家族特殊的地位;10为了帮助国内较高尚的阶级能够同平民群众相抗衡,才实行建制。

    这样一来,诸王都生来处在较高尚的阶级。反之,僭主出身于平民群众,所以刚刚兴起时,他们都装扮成为平民的保护人,领导他们对付贵要阶级,从而抵制对他们任何不公道的损害。史实已证明这一点。可以这样说:僭主大多都以“群众领袖”15(德谟咯葛)的身份起家,凭借攻击著名人物的本领博得平民的信任。但是在各城邦人口增长以后,许多僭主都是这样的来历,但另外有一些古代僭主却用不同的途径达到目的。其中,有些僭主本来出身王室而野心特大,对传统的职权不满足,因此建立了较为专制的统治。有些是僭主起先曾被推选为最高机构的执政人员,而在古代,第缪俄古(“民政官”们)和色乌里亚(“监督”们20这里的两个官职名称,在其他典籍中所着录者都属伯罗奔尼撒各邦的政治机构。第缪俄古(δημιουργοι)为民政官,见卷三章二 1275b29及注。

    色乌里亚(θγωριο)为“监督”,类于斯巴达的埃伏尔(φοροι),这个名称见于曼底涅亚(《修昔底德》v 479)、特杰亚(tegea)(色诺芬:《希腊史》vi 57)、挪帕克托斯(naupactus)(迪坦贝格:《希腊碑志集》183)等邦。下文所举实例中,爱奥尼亚和阿格利根坦(在西西里)都不是伯罗奔尼撒的城邦。)这类官职习惯于久任(连任),因而人们比较容易有机会窃据而为僭主。还有另外一些人利用寡头政体中主政机构并非多数人合议而由一人专管的特点,窃取了地位。这些情况都给野心家制造了可乘之机。25君王或者身居某些其他要职的人,更是具备了僭窃的权力。像阿尔喀斯的斐登以及其他一些人,就是这样做的。他们开始时只是做王,最后终于做了僭主。另外一些人,像爱奥尼亚诸僭主和阿格利根坦的法拉利斯,就是把其他一些要职当做踏脚石参看章五1305a15—18、章八1308a22—24。

    小亚细亚西海岸的爱奥尼亚各城邦,如米利都,在被阿吕耶底人(alyattes)围困时,司拉绪布卢曾经被推举为统帅,称之为“米利都领袖”(dux milesiorum)(罗马军事学家弗朗底诺,约40—103年,《统帅技术(兵法)》[frontinus,strategematicon]iii 156);其后,司拉绪布卢成为了僭主。以弗所城和塞莫斯岛也曾经有类似的僭主(吉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卷二141、149页)。

    《修辞》卷二章二十1393b10中说,法拉利斯曾任希梅拉城(himera)的“全权将军”(σραηγò υοκρωρ),公元2世纪,波吕耶诺:《兵法》(polyenus,strategemata)v 1,说法拉利斯曾任阿格利根坦城大庙建筑工程“总监”。。同样,里昂底尼的巴那伊修,科林斯的居伯塞卢,雅典的庇雪斯特拉托,叙拉古的狄欧尼修,以及其他许多人,各自在他们的邦内,30都是凭着群众领袖的身份开始其僭业的巴那伊修为“群众领袖”,曾任“军事长官”(将军),见波吕耶诺:《兵法》v 47。居柏塞卢的情况相似,见《大马士革人尼古拉历史残篇》58(缪勒编:《希腊历史残篇》iii392)。庇雪斯特拉托和狄欧尼修的事迹,见章五1305a21—28。。

    在此之前,我们已经说过,王制应当归到贵族政体之中。因为以功业为基础的王制,和以功业为基础的贵族政体的性质非常相似。王制的前提有三个,第一是个人或家族具有优异的品质,第二是个人或家族的功业曾经为邦国造福,第三是兼备前两者,而且个人还要具有卓越的才能。35可以这样说,那些受到爱戴并登上王位的人,一定在此之前已经将恩德遍布城邦或民族中,或者凭着他们的名声,大家已经确信他们能为城邦或民族造福“城邦或民族”(s πóλειs   θνη),希腊地区,如雅典和拉栖第蒙是城市国家,称“城邦”;波斯、马其顿、伊庇罗斯等是民族国家,称“民族”。。众多的王者,都曾有过开疆拓土的功绩,40像科特罗斯曾把雅典全邦从败亡中拯救出来,使雅典人民免受敌国的奴役《斯特累波》393页,梅朗淑(mλανθο)因战胜卑奥细亚王桑淑(zνθο)而成为雅典的王。

    他的儿子科特罗斯(kóδρο)在杜里族入侵时阵亡(公元前1066年),而他的力战实际上拯救了雅典人,使他们免遭杜里族的奴役。这一节亚里士多德说科特罗斯因功业而登王位,同上述史传稍有不同,应该另有所本。鲍桑尼亚斯:《希腊风土记》ix 516说梅朗淑之父安德洛庞波(aνδροπóμπο)战胜桑淑而立为雅典王室,想来又是另有所本。参看笃伯斐尔:《雅典氏族谱》230页。,1311ɑ如居鲁士曾经是波斯人的解放者居鲁士(cyrus)被称为波斯人的“解放者”(ελευθερσανε,“赋予自由者”),见《希罗多德》iii 82。大流士(darius)曾和将领论政体优劣,说君主(一人统治)胜于寡头(少数人统治)和民主(多数人统治),得出的结论是:“是谁赋予我们以自由?是君主(居鲁士),不是寡头,也不是群众。我们既然依赖先王的勋业而获得自由,就应该保卫祖宗的旧制。

    ”,其他人,像拉栖第蒙君王,马其顿的君王,或者在伊庇罗斯的莫洛修人的王族阿契里之子纽柏托勒密(neoptolernus)引导众人到伊庇罗斯(epirus),进而征服全境;于是伊庇罗斯人将他立为其地莫洛修人之王(普鲁塔克:《毗卢斯传》,pyrrhus,公元前318—272年)。

    第52章 卷(E)五 (10)

    给社会安排一个保护人是设置王位的目的,因为这样就可以使各家的产业全都在王的荫庇下得到保卫,从而免除一切欺侮或压迫以君主或王室为社会各阶级利益的仲裁者就是这种观点,19世纪的哲学家,如法国孔德(1798—1857)、德国黑格尔(1770—1831)都持这样主张。本书19世纪出版的《康格里夫校本》的附录“君主政体论”也采取了亚里士多德的这个观点。。说到僭主政体,我们已屡次说过见卷三1279b6、卷四1295a19。,它的作用与王制恰恰相反。僭主政体除了关心自己的利益之外,并不把公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僭主重视的只是自己寻欢作乐,王制中的贤王倚重的却是善德。5两者的兴趣不同,所以他们追求的目标也各不相同。对于僭主来说,每天谋求的只是积累他的财富,对于贤王来说,他追求的是声名的永垂不朽。贤王以本国公民为卫队,僭主则以外籍雇佣军人参看卷三章十四1285b24—290。为卫队。

    既然僭主政体是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的结合体,那么它必然兼有寡头和平民政体的弊病。一方面,它从寡头政体中沿袭下来积累财富的目的,10以便维持维持其卫队的开支,满足其奢侈的生活。因此,僭主也和寡头们一样不信任平民群众,也不让他们获得武器米提利尼寡头政府不让平民成为重武装兵,见《修昔底德》iii 27。雅典也曾经有过同样的情况,见色诺芬:《希腊史)ii 320僭主不让平民为重武装兵更属常见,庇雪斯特拉托曾解除平民武装(《雅典政制》十五)。。僭主政体压迫平民,把他们逐出城市,疏散到乡郊雅典“三十”寡头为政时,曾将城内平民驱逐到拜里厄港埠和其他郊区(色诺芬《希腊史》ii 41等书)。斯巴达人占领曼底涅亚时曾进行“疏散”(διοικισμó),其实际作用就在于削弱平民势力,巩固寡头政权。

    僭主驱逐城区贫民至郊区的事情,在史籍中有记录的有叙拉古的葛洛(《希罗多德》vii 156)、雅典的庇雪斯特拉托(《雅典政制》十六)、西基雄(sicyon)的诸僭主(普吕克斯:《词类汇编》vii 68)等。,这一点又和寡头统治相同。15另一方面,僭主政体接受了平民政体仇视贵要阶级的观念,以及明里暗里损害著名人物的政策。因为贵要是自己的对手,留在国内会妨碍自己权势的发展,于是僭主们时常将贵要流放“匹敌”,犹如说“同业中的对手”;参看下文1312b5“同行必妒”注。。事实上,贵要们的确可以做出许多不利于僭主的事情,有些贵要想自己执政,有些贵要不愿意成为虐政下的奴隶,于是他们常常联合起来反抗僭主的活动。这就是为什么伯利安德会用摘除田畴间高大黍穗的方式劝告另一僭主司拉绪布卢见卷三1284a26—33。,20他所说的高大黍穗,直指这些贵要,暗示司拉绪布卢应该随时将邦内杰出的人物除掉。

    在之前我已经说过参看本章开始1310b1—3语。君主政体发生变革的原因跟其他诸政体相同,则本卷章二所列举十一端动机也适用于本章,例如下文1311a25—28所言“恐怖”“鄙薄”“纵肆”,都先见于章二的1302b1—4。,发生在君主制度各邦的政变和发生在其他立宪诸政体各邦中的政变,原因是相同的。25导致人民背叛其君主的原因主要是不义、恐怖和鄙薄。在这些原因中,肆无忌惮地凌辱和没收他人的财产是最容易激起平民反抗的。发生在僭主政体和君主政体中的革命,其目的和原因(动机)相似,也和其他政体中发生革命的目的相同。声名煊赫而又富有资财,这正是独断的统治者们的特点,30而名和利这两者恰好是每个人的最大欲望。于是革命的锋芒所指也不同。有的革命是针对君主的人身发生的,一般来说,由凌辱所激发的叛乱往往报复在人身上。有的革命则是为了倾覆君主的权位。

    尽管凌辱的种类非常多,但无论是何种形势的凌辱造成的后果都是受辱者的愤怒以下所举变革的实例是依照1311a25—27所列举的起因的次序叙述的。不义之为“凌辱”形式的最容易激起事故,其中的实例见于1311a33—b35。由于恐怖者,在1311b36-40。由于鄙薄者,在1312a1—22。以下由君主为人所鄙薄这一原因转到革命者的个人“野心”等,这就超越了1311a25—27所列的三端。。受辱者在愤怒狂热的时候会直接冒犯君主本人,其原因也仅仅是因为受了凌辱,35并不是怀有什么野心,其志在复仇。在雅典,哈谟第俄和阿里斯托盖顿对庇雪斯特拉托族僭主兄弟的袭击,起因就在于哈谟第俄的妹妹受到了侮辱而自己也被欺凌。既然二人是朋友,那么当哈谟第俄为了妹妹投袂而起时,阿里斯托盖顿也为了友谊奋不顾身庇雪斯特拉托死后,他的儿子希庇亚(hippias)和希巴沽斯(hipparchus)继承,成为雅典僭主。

    希巴沽斯向以美貌著称的哈谟第俄(harmodius)求爱而没有成功,因此侮辱了他的弱妹,导致她不能成为泛雅典娜节游行行列中的提篮女,他还诟辱哈谟第俄。阿里斯托盖顿(aristogeiton)和哈谟第俄是好朋友,两人就合伙在这个节日袭击僭主兄弟,杀死希巴沽斯,哈谟第俄当场死亡,希庇亚抓到了阿里斯托盖顿,阿里斯托盖顿经严刑拷讯而死。这件事发生在公元前514年,详见《修昔底德》vi 54—59和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十八。《雅典政制》中所记凌辱哈谟第俄的是庇雪斯特拉托侧室、阿尔喀斯女子提谟娜莎(timonassa)所生少子帖萨卢(thessalus),即希庇亚等的异母弟。本章下文1312b30,说庇雪斯特拉托僭政因此复灭,依《雅典政制》十九和《修昔底德》vi 59,希庇亚为斯巴达军和雅典反僭主政体的平民所困,终于被逐走,四年以后(公元前510年)雅典重建平民政体。。此外,安布拉基亚的僭主伯利安德也曾因为凌辱被谋杀。

    40当伯利安德同自己宠幸的少年亲昵的时候,他开玩笑问少年是否会因此怀孕。这种侮弄令少年感到了羞辱。马其顿的鲍桑尼阿斯之所以企图刺杀腓力王腓力王遇弑事详见《狄奥多洛》xvi 93(参看格洛忒:《希腊史》ii 90)。腓力王在公元前336年逝世,根据这点,《康格里夫校本》序、《腊克亨译本》序都认为卷五是亚里士多德在晚年,即公元前336年以后所作。,1311b原因就是腓力王容许他的宠臣阿太卢及其附从对他无礼;德尔达之所以谋弑了小阿敏太“小阿敏太”(aμνοs ò μικρó)应该是一个王的名字,但此节所说情况同马其顿王阿敏太第二及第三(腓力王之父)生平都不相符。或许此人是爱吕米亚的王族。至今仍然未能确定。,原因就是小阿敏太曾说德尔达少年时曾经受过他的嫟爱。

    塞浦路斯的欧梵哥拉之所以被杀,就是因为他的儿子奸占了一个侍宦的妻室,5这个侍宦因羞愤而做出了上述的行为《色奥庞浦残篇》Ⅲ(缪勒编《希腊历史残篇》i 295)述此事较详并稍有差异:宦者司拉绪达俄(thrasydaeus)杀死欧梵哥拉(evagóra),还有他的儿子柏尼太哥拉(pnytagóras)(参看格洛忒:《希腊史》ii 76)。。由此可见,许多弑逆事件的发生就是由于君主们对其臣民施行切身的凌辱激发出来的。克拉泰俄和马其顿王阿契劳斯本来就有嫌隙,虽然嫌隙很小,但是由于时间久了,便引起了愤恨。10原因是阿契劳斯曾答应克拉泰俄在他的两个女儿中任选一个娶为妻,但后来竟然食言了。这就造成了克拉泰俄起事。当时由于与瑟拉斯和阿拉培俄“阿拉培俄”(aρρβαιο)应该是《修昔底德》iv 79(公元前424年纪事)所涉及的林克斯泰族的“阿利培俄”(aρρβαιοs òλυγκσηs)。依照《斯特累波》326页来看,阿拉培俄有个儿子名叫瑟拉斯,孙子名叫阿拉培俄,与阿契劳斯作战的可能是他的儿子及孙子。

    拉锯战到形势紧迫时,阿契劳斯就不顾已经定下的约定,直接将长女嫁给了爱吕米亚王,将幼女嫁给了爱吕米亚王前妻所生的儿子。他原以为这样一来,由于姐妹的关系,那长子往后同王的后妻克娄帕羯的儿子就可以相亲相爱。当然,这只是克拉泰俄发难的借口,实际上,15克拉泰俄对阿契劳斯一直以来以璧臣对待自己抱有怨恨,早就心存异志了。拉利撒的希拉诺克拉叛谋的原因和克拉泰俄叛谋的原因类似。希拉诺克拉底进身于阿契劳斯的宫廷凭的是嬖幸,阿契劳斯曾虽然口头答应帮助他回到乡邦,但一直没有实践自己的诺言,为此希拉诺克拉底感觉自己深受了侮辱和玩弄克拉泰俄、希拉诺克拉底和德堪尼沽三人(1130b30)合谋袭杀阿契劳斯(aργλαο)事,发生在公元前399年,见埃里安:《杂史》viii 9和《狄奥多洛》xiv 375。瑟拉斯和阿拉培俄为林克斯泰族(lyncestae)酋长,爱吕米亚(elymeia)为林克斯泰的南邻,可以牵制瑟拉斯和阿拉培俄的兵力,所以阿契劳斯急于以婚媾之好,与他结为友好的国家。,20痛恨阿契劳斯对待自己虚情假意。还有一个例子也是基于同样的原因。

    色雷基王哥提斯之所以被杀,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哥提斯(kóυ)被刺杀的事情发生在公元前359年(参看格洛忒:《希腊史》ii80)。;杀害他的是巴隆Ⅱ2各抄本及《贝克尔校印本》等均作巴隆(Ⅱ ρρων),Γm5p1作“庇隆”(Ⅱρρων)。德谟叙尼:《反阿里斯托克拉底》119、127、163都说杀哥提斯的凶手为“庇淑”(Ⅱθων)。《维多利校论本》从卑内伏伦修法比(fabius,benevolentius),校作“庇淑”;《苏校》从维多利。蔡勒:《柏拉图》(zeller:plato)英译本30页注,说应该是“巴隆”。和埃诺城的赫拉克利图。此二人是为了报复哥提斯责辱他们父亲的仇恨。阿达麦之所以叛离哥提斯王,则是由于哥斯提在其幼年时命人对他施以阉割,进而导致他终身伤残。1311a39—b23所述六事都由婚姻或同性恋爱纠葛而激起事变;有些是出自马其顿,有些是出自塞浦路斯,有些则出自色雷基,还有一些出自安布拉基亚:这些都不是希腊城邦。这些故事好像都出自稗官野史,可作为谈资而不适宜作政治学研究的材料,一般校本多加〈 〉。《巴克尔译本》删出正文,另行译存于章末长注。

    体罚也会对许多人造成凌辱。那些遭受鞭笞之刑的人,也会因为不堪其辱,一时恼怒,于是勇往直前地进行狙击,25有的人甚至杀死了对他们施刑的王室官吏,把报复的剑锋直指王族成员。例如,米提利尼的墨伽克里,因为在路上看到彭茜卢族希腊大移民时期,爱奥里人至累斯博岛拓殖者,他们的领袖是彭茜卢(Ⅱενθλο);彭茜卢是渥勒斯底(Ορεσ)的非婚生子,见《鲍桑尼亚斯》iii 2、1、《斯特累波》582页。彭茜卢氏后来成为米提利尼寡头城邦中的统治世族,此节称之为王族,就像埃吕司勒有巴西琉族(1305b18注)、米利都有纳勒伊族(neleidae),各地始迁祖的后裔常常称为王族后裔。

    用棍棒殴打国人,于是就呼朋引伴将那引起之人袭杀;后来,斯摩第斯因也因为被彭茜卢族中一个名为彭茜卢的人,当着妻室的面施以杖刑,一怒而袭杀了这个彭茜卢族人。德堪尼沽能谋杀阿契劳斯王,30并成为这宗谋杀事件的首领的原因也一样。一旦身受凌辱,他就纠集同样失意的克拉泰俄和希拉诺克拉底,准备发动叛变。诗人欧里庇得因为德堪尼沽曾批评自己的杰作气息浑浊,觉得受到了触犯。于是阿契劳斯王把德堪尼沽交给欧里庇得,让他对其施行笞刑。结果德堪尼沽怀恨在心欧里庇得在公元前406年逝世,阿契劳斯遇弑于公元前399年,德堪尼沽等由蓄意叛变至犯上,蓄谋达六年之久(格洛忒:《希腊史》ii 76)。,最终也导致事件的发生。像类似上面这些原因导致的谋杀和叛变的史迹可以说举不胜举。35

    在前面,我们曾经讲过,恐怖也能导致叛乱的发生。这一点表现在立宪诸城邦(其他诸政体),以及君主城邦中最为明显。如阿尔泰巴尼就是由于恐怖而谋杀了他的主上磋克西。

    第53章 卷(E)五 (11)

    当时阿尔泰巴尼未经磋克西同意就缢死了大流士,事后,他一方面觉得这件事是在磋克西宴饮酒醉的时候发生的,磋克西可能认为自己糊涂而不予追究,40另一方面,他又因为常常担心磋克西以此事问罪阿尔泰巴尼(aραπνη)事,见《狄奥多洛》xi 69,查士丁尼:《马其顿兴亡史》iii1,以及福修斯《书录》70所存克蒂茜亚:《波斯志》(ctesias,“persica”):阿尔泰巴尼为波斯王磋克西(公元前486—465年在位)的侍卫长,谋窃王位,先加害于磋克西,再诱惑磋克西的少子阿尔泰磋克西[第一](aραξερξη),杀其长兄大流士(Δαρεοs)而夺取了王位(公元前464—424年在位)。随后又谋杀阿尔泰磋克西未成,为阿尔泰磋克西所杀。依上述史迹,《施奈德校》“磋克西”为“阿尔泰磋克西”(1131b38行);《苏校》从施奈德。依《狄奥多洛》等所记阿尔泰巴尼缢死大流士非擅杀,这里所谓“疑惧”和“恐怖”不相符合。纽曼认为亚里士多德语或有另外的版本,不作校改。,于是心怀疑惧。

    君主被袭杀的又一个原因是别人认为他的所作所为丧失尊严。1312ɑ叙里亚王萨尔达那巴卢就因为混杂于妇女之间梳理羊毛的事被别人看到τιs,“有人”或“某人”,据《雅典那俄》528e,这“某人”应为萨尔达那巴卢王的部将,波斯北米第亚人阿尔巴基(aρβκη)。其事迹有两说,(一)这个叛将就在梳羊毛处刺杀其王,(二)阿尔巴基引军逐其王,萨尔达那巴卢战败自杀。亚里士多德此节从前说(出于杜里斯duris);《狄奥多洛》xi 69和查士丁尼:《马其顿兴亡史》i 3从后说(出于克蒂茜亚)。,于是知道他疏忽防范,就刺死了他。当然这只是道听途说,但这样一类事情并不仅发生在萨尔达那巴卢身上,在别的君王身上也可能会发生。叙拉古僭主狄欧尼修后主就是因为相似的原因被人鄙薄,5被狄昂袭击的。当时,狄昂看到狄欧尼修沉湎醉乡,导致国人对他失去崇敬,就藐视他了参看下文21—39。狄昂(Δων)起兵驱逐狄欧尼修后主的动机应该是兼有对僭主的“鄙薄”及其个人的“雄心”。普鲁塔克:《狄昂传》18、21,说狄昂固然看到后主孱弱,而其起事的直接原因却是因为狄欧尼修没收了他的财产和妻室。。

    ……统治者过于独断,甚至连其身边的亲友也不屑与之相处。10即使这位君主把这些亲友当做心腹,但在他们眼里,君主的这种行为极其糊涂,于是更加轻视他,而且更加肆无忌惮地图谋叛乱。如果叛徒们轻视主上,等他们觉得自信可以取胜的时候,他们就会举事。此时,他们不会再顾及当前任何的危险。一般来说,将领们倒戈向其君王的情形就是这种情况。比如,当居鲁士发现阿斯第耶季生活奢靡,精力日益衰竭的时候,他就悍然发难依《希罗多德》i 107和其他史籍,居鲁士应该是亚斯第耶季(aσυγη)的孙子;但福修斯:《书录》所引克蒂茜亚记载并没有说到两人的祖孙关系。从亚里士多德所述这一节看来,居鲁士好像是亚斯第耶季的部将。。亚麦杜哥王的部将,色雷基人修色斯犯上作乱,也是由于相似的原因修色斯,见色诺芬:《长征记》(anabasis)vii 232:色诺芬从波斯回归希腊雇佣军,途中曾帮助修色斯恢复其父亲的领地(公元前400年)。《希腊史》iv 826,又言及修色斯为色雷基“海滨地区执政”,同奥特利赛人(Οδρσαι)不和(约在公元前390年),司拉绪布卢为两邦调停。

    《狄奥多洛》xiii 1053、xiv 942称修色斯为“王”。这里称他为“色雷基人”,同上述两书中的内容不一样。。事变的发生有时是由于一个原因,15有时则是由于多种原因的累积爆发。例如君王的部属中若是有人能力优秀而又被委以军事重任,就往往有多种原因促成他的叛离。原来勇敢而希望有所作为的人,一旦掌控了权势,就深信自己一经举动,不难成其大事了。《纽校》17—20行这句加〈 〉,并移接6—7行间。下章1315a10—13句和这里17行以上一节相应。

    密司利达就是出于这种个人的贪婪企图,加上其头脑中鄙薄的思想,从而攻杀他的父亲、波斯总督阿里欧巴查尼斯《苏校》二版1692注,认为这里所举阿里欧巴查尼斯(aριοβαρζνη)是滂都(黑海)南岸的波斯总督(公元前363—336年间在任),死后,其子密司利达提第二继任为总督(见色诺芬:《居鲁士的幼年教育》,cyropaedia,viii 84)。诺尔特克:《波斯史论》(nldeke,aufstze zur persische gesch,)72页,认为这个阿里欧巴查尼斯应该是继任法那巴搓(Φαρναβζο)的希腊斯滂总督,公元前367年叛离波斯,被执,后二年死。。20

    起因于争名的变乱,性质和上面所说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有的人是为了获得举世不朽的声誉,于是发动大事。有的人为了获得巨大的利益和更高的职位就冒险行刺,25为的是取得僭主们的生命。这两种人迥然不同。在前者看来,杀掉一个僭主,可以扫除苛政,就是震撼世间的伟大事业,如果能使这样的声名永垂于今后,就远胜于专城或得国。实际上,凭这种动机而表现得特别勇敢的人一直是稀有的。能这样做的人,30一定要具有舍身取义的精神,才能不计成败利钝地追求自己的志向。

    像狄昂那样果决的性格,才是适合怀抱雄心的人们的:当初狄昂率领着他的一小队附从者,准备和狄欧尼修后主开航出战时,他是这样说的:“我们一行前进,将会达到什么地步,35这些都可以不去预计;今天既然我们已经举起了旗帜;即使一旦我们的舰船着陆,我就阵亡在叙拉古的滩头上,但这也很好地完成了我的心愿。”叙拉古僭主,狄欧尼修前主(公元前406—367年在位)两次击败迦太基而以西西里称雄亚得里亚海各邦间。他死后,他的儿子继任,于是内讧多次发生,公元前366年,后主逐出其妹夫狄昂。迦太基乘机攻西西里,侵略其西部城市。科林斯帖谟利昂(timoleon)引军增援。迦太基兵退,叙拉古改建为平民政体,后主旋又恢复僭主政权。公元前357年,狄昂率领流亡之众回攻,战胜后主守军,入主叙拉古,不久就被加里浦(callipus)所暗杀,狄欧尼修于公元前356年被逼逃亡到意大利的洛克里城。事实上,这样果决的性情并不多见。

    在此之前,我们曾经讲过见章七1307b19—24。,外力是其他各种政体“其他各种政体”(ν  λλων κση πολιειν),“其他”表明“僭主政体”也是“诸政体”之一,这和本章行文都以君主和僭主政体两种类型同“[立宪]诸政体”对举者相异。参看1310b1注。卷三列君主类型在诸政体之内,但该卷中章十五1286a8—13却将君主制列于一般政体之外。被毁灭的原因之一,当然,外力也同样可以使僭主政体毁灭。40一个具有相反的政体的城邦可能会比一个僭主的城邦更加强大。从原则上来说,具有相反的政体的城邦会有毁灭另一个僭主政体的城邦的企图。1312b如果具有这种意志,再加上本身拥有这种实力,就可以付诸行动了。反对僭主政体的原则包含于不同类型的政体之中。

    如极端平民政体中采取群众僭专形式的人,往往会和个人僭政进行斗争。这种情况就像希西沃图所说的:5“陶者与陶者之间总是吵吵闹闹。”希西沃图:《作业和时令》25—28,说“陶工同陶工相争,樵夫同樵夫相吵,歌者和歌者相嫉”。这同中国俗谚“同行必妒”之义相同。色诺芬:《雅典共和国》(repath)iii 10“同气相求,同声相应,相似者相亲”,意思与此相反。君主政体与僭主政体为敌,贵族政体也与僭主政体为敌,但他们的理由是不一样的。这里是因为两方建政的宗旨不一样。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大多的僭主城邦被以王室为主的拉栖第蒙摧残了,叙拉古在享有良好政体的时代叙拉古自葛洛僭主统治告终,改建为贵族政体或贵族性质的共和政体,历经五十多年,约在公元前465—412年间。也奉行相同的政策。

    内部失和也会导致僭主政体被毁灭。10僭主政体体系中的人们常常心存嫌隙。像从前叙拉古的葛洛家族内部就有很多不和问题,现世的狄欧尼修第二家族也常常发生内讧狄欧尼修后主同妹夫狄昂内讧,参看1312a39注,事在公元前357~356年。这里(1312b10行)称“现世”(νν),好像《政治学》这书,亚里士多德在阿卡台米学院中便已开始属稿(参看罗司:《亚里士多德》,第一章“亚里士多德著作总述”)。但凭其他若干证据,卷四、五、六业经大家论定为亚里士多德晚年的作品。这里“现世”一词是泛指数十年间之事。。司拉绪布卢是葛洛和他的继任僭主希厄洛的弟辈。

    希厄洛死后,僭主之位就被传给葛洛的嗣子“葛洛的嗣子”,现在所有古籍均未能查见这个嗣主的名字。依《狄奥多洛》xi664,司拉绪布卢继其兄希厄洛为僭主;依本书本卷章十二1315b38,也说葛洛三兄弟相继为僭主。该节或疑非亚氏原著。。司拉绪布就用荒淫的生活引诱这位幼主,使其堕落其中,而自己实际执掌着国政。于是嗣主的亲属结合党羽企图剪除司拉绪布卢,15挽回嗣主失落的权力;但随着形势的发展,这个集团中的有些人却乘机驱逐了整个僭统家族。最后,司拉绪布卢毁掉葛洛所创的僭业。狄欧尼修僭主政权的倾覆则是由于戚属狄昂。当时狄昂获得了平民势力的帮助。于是起兵攻打后主,最终战胜并驱逐了他,但狄昂本人不久也死亡。

    憎恨和鄙薄常常是激发人们攻击僭主政体的两个主要的动机。20身为僭主,必然受别人的憎恨;但这种憎恨只有发展到僭主被藐视的时候,僭主政体才能真的被推翻。所以,那些凭自己努力拼搏而创建其统治的僭主一般都能维持其政权,但是等到僭主之位传到后代之后,其先业往往容易丧失参看柏拉图:《法律篇》卷三695。。这是因为,后继的僭主因为生长在豪华之中,25于是忘记了一切艰难,大众对他的鄙薄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这就给了随时可以攻击僭主政体的人们以可乘的机会。憎恨的感情中包含着愤怒,而愤怒则会激发人们的斗志。

    作为一个有效的刺激,愤怒会激怒人们,于是被激怒的人们常常会不计较利害地勇敢战斗。凌辱则极容易搅乱人们的情绪;30造成庇雪斯特拉托僭主政权以及其他各家僭主政权覆灭的原因就在于此。对敌人的憎恨,不一定会让人感到苦恼,此时人们尚能考虑到利害关系。当愤怒、苦恼这两种情绪结缠在一起时,既怒且恼的人就容易丧失理智参看《修辞》卷二1382a12。此节举“憎恨”(òμσο)为毁灭僭政的特殊原因,相当于章五1304b19—24对平民政体,章六1305a37—41对寡头政体,章七1307a5—12对贵族与共和政体,在叙述了一般原因后,另举其个别原因。。

    简言之,35就像前面所说的这样见1302b25—33、1304b20—1306b21。,未经调和的极端寡头和极端平民政体被倾覆的原因,也是僭主政体被倾覆的原因:实际上,这些政体和集体僭制参看卷四章四1292a15、章六1293a30。并没有什么不同。最不容易被外因破坏的是王制,所以王制能较久地持续;一般都是由于内因才导致王国的灭亡。导致君主政体发生内讧的原因有两点:一点是王族内部的人自相争权;40另一点则是君王本人逾越法度,不满足于王室本分,妄图取得更大更多的特权,甚至想得到僭主的擅专。1313ɑ当然,在现世,王制早已过时;现世那些称王称孤的政体,其实都是君主或僭主的个人专制。

    基于公众意志的统治是君主政体的特点,在这种政体中,君王执掌着邦国的要政。目前在各国盛倡平等的形势下,具备执掌邦国要政,才能杰出,5并足能担当王室尊荣的人物几乎已经没有了。因此,王上的存在已经一般不会获得人们的同意。如果有人想凭借机诈或武力把个人统治强加于众人身上,这个人就会立即被指斥为僭政。10当然,一家世袭的君主政体还要注意另一个造成倾覆的原因。这种一家世袭形式的诸王遭到人民的鄙薄;或者是他们忘记了自己只是享有王室的尊严,但没有僭主的权威,而去任意损害或凌辱他人。就这样,他们的灭亡就指日可待了。当然,僭主完全可以不管人民是否同意他做僭主,继续施行他的僭政。可是就王位来说,如果被统治者并不乐意做他的臣民,那这个人就不可能被称为君王了。15

    正是由于这些以及和这些相类似的原因,君主政体(一长制度)才导致毁灭。接下来,我们就可以进一步讨论保全这一统治形式的方法了。

    章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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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4章 卷(E)五 (12)

    概括而论,保全各种君主制度的方法就应当寻求与其毁灭原因相反的途径。20如果分开来说,就让我们先说君主制;凡采取温和谦恭政策参看柏拉图:《法律篇》690、691c。的君王常常能够维持他们的统治。王室的权威较小者,其统治往往更为长久而且极少受损害;他自己也因为权威少而不会妄自尊大,处处专制,于是就会保持某些同他人平等的观念和行为;另一方面,他的臣民对他只会有轻微妒忌。这就是莫洛修人的王室“关于莫洛修人的工室”,见普鲁塔克:《毗卢斯传》5;“莫洛修人和他们的王室时常共同宣誓,王室誓必遵守法制,人民誓必拥护王室”。可见这一王室的建立是基于公意而不逾法度的。所说久长的情况,现在无法考证。能长久保持的缘故;拉栖第蒙王室之所以能长期存在,25也可说是一部分是由于两王分权的旧制希腊各邦行二王制者,除去斯巴达以外尚有卡杜斯人(kαδουσ αι),见普鲁塔克:《阿尔泰磋克西》(artax)24。

    韦兹:《德意志宪政史》(waitz,dontzverfassungsgeschichte)Ⅰ 283、300,说欧洲旧族如阿拉曼尼人、布及第人、东哥特人、图林根人、法兰克人(alamani,burgundians,ostrogoths,thuringians,franks)都曾经有二王分权并存的制度。,一部分是由于色奥庞波随后在其他许多方面所采取的谦恭政策的原因,其中最著名的事件是监察职权的创立。监察制度剥夺了王室固有的部分权力,从长久来看,这些举措恰好巩固了斯巴达君主制《希罗多德》i 65,色诺芬:《拉根尼共和国》viii 3等说斯巴达监察制度创于莱喀古士(公元前第九世纪)。柏拉图:《法律篇》692 a,说创于莱喀古士后某人。亚里士多德此节指明为色奥庞波王(公元前第八世纪中叶)。;由此可见,30色奥庞波靠谦逊增加了王室的作用。这也是他答复妻子质疑的话的主旨:史传他的妻子曾质询色奥庞波遗给其后代的权力已经比他得到的大大减少,难道他不感到惭愧。他却说:“我确实无愧于后代;我所传授给他们的权力将是历世更久的权力。”

    有两种途径可以保全僭主政体,35这两种途径是截然相反的。其一是大多数僭主迄今仍旧使用的传统方法。据说这种传统僭术大部分是由科林斯的伯利安德始创,但许多实际的措施也可能是从波斯的统治制度中而来的波斯列王剪戮群雄,广布侦探,搜罗才智之士,将他们豢养于宫廷,以巩固其统治,参看柏拉图:《法律篇》697c以下。。我们在前面论述僭主政体,谈到保全僭主政体的方法时已经讲到“芟刈杰出之士”为伯利安德的方法,最先见于卷三章十三1284a26—33、本卷章十1311a15—22。传统方法中的有些措施,像芟刈邦内杰出之士,40除掉邦内勇健飞扬的人物等。同时禁止会餐、结党、教育以及性质相类似的其他事情,都要加以预防。1313b意思是说,应当禁止一切可能使民众聚合,从而使他们彼此之间产生信任,培养人们志气的活动,全都应加以预防。除此之外,僭主也须禁止文化研究及类似目的的各种组织。总之,他应该采用各种手段使邦内的人都像陌生人一样。因为如果人们能集会并相互熟识,他们之间就会渐渐相互信任。5当然,僭主自己则要时常使住在城内的人民集合于公共场所,会集在他的宫门之前。

    这样的话,僭主就可以利用这种机会窥察人民的言行,还可以使大家习惯于这种奴颜婢膝的生活。所有这些方法,10以及其他与这些方法相类似的这类专制君王的愚民策略,在亚里士多德当时所知者大部分是波斯。纽曼注释这里所说“其他与此相似的手段”,当指波斯(非希腊民族)等国所行“膜拜”(προσκυνσει)和“神鬼附体”(κσσει)(假托神言以神化王室,使民敬畏)。、通行于波斯和其他非希腊(野蛮)民族的手段,都可以达到增强僭主威势的作用。经常收集人民的言行的情报也是一种手段。僭主们常常雇用密探去收集情取,像叙拉古曾设置过所谓“女间谍”普鲁塔克:《论干预》(de curios)16和《狄昂传》28,都说叙拉古狄欧尼修僭主政权设有“探事警察”(προσαγωγδαι),字用阳性语尾,应为男员。苏斯密尔校订“女谍”(αποαγωγδε)字样为“谍探”。依塞普尔维达拉丁译本181页,原文当为“探事警察”。格洛忒:《希腊史》卷二83,说叙拉古僭主雇用“女谍”,也有这种可能。一职,希厄洛常派遣“窃听者”去查访邦内一切公共活动和公共集会的情况。

    这样,人们就会因为对密探的戒惧而不敢吐露心声,15更不敢随意地谈论国家大事;如果他们有时免不了有所诽议,那样也会被密探们侦察到。另一种手段是离间朋友和朋友之间、平民和显贵之间、某些富室和另外一些富室之间的关系,即在他们中间散播猜疑(不睦)的种子,使他们互不信赖。僭主们也可以用最后一种手段,即使人民贫穷化。当人民处于贫穷状态中时,人民就没有财力置备武装或屯积粮食,20一天到晚要忙于生计,没有从事政治图谋的闲暇。这种政策的实例之一就是埃及的金字塔建筑《希罗多德》ii 124,说埃及强迫劳役营造诸王陵墓,其旨在使人民困顿而不能别有所为,这同亚里士多德此节对金字塔的叙述相符。希腊城邦的劳役大部分由奴隶担任,无须征发公民;关于诸僭主使人民贫穷化,当指征发财物。。此外,居柏塞卢僭主政权异常豪奢地修建神庙关于科林斯居柏塞卢僭族的神庙献礼,在柏拉图:《斐德罗篇》236b,曾述及有奥林匹亚希拉庙(heraeum)的宙斯大金像;这个金像亦见于《苏伊达辞书》“居柏塞卢的献礼”(kυψελδων νθημα)条。

    ,庇雪斯特拉托僭主政权营造奥林匹亚宙斯大庙雅典奥林匹亚宙斯大庙,在庇雪斯特拉托主政期间开始建造,历数代未完工(鲍桑尼亚斯:《希腊风土记》ii 178);庇雪斯特拉托想同梅加拉的宙斯大庙竞争,因此以特别巨大的规模设计这一建筑。。塞莫斯岛上各大建筑中,波利克拉底所增缮的工程依《希罗多德》iii 60,塞莫斯岛上有三大建筑,但未说明这些建筑出于公元前6世纪僭主波利克拉底(Ⅱολυκρη)。波利克拉底所修缮的大建筑可能是一所宫殿。修意通尼斯:《加力古拉该撒本纪》(suetonius,caligula)21,说加力古拉曾拟重修塞莫斯岛上故宫。

    这一故宫也许就是波利克拉底的建筑。应该成为证明这种观点的又一事例。25僭主政权之所以兴办这些工程,目的都是相同的,即使要使人民劳苦不堪,常年忙于奴役。当然,赋课也可以产生相似的作用和效果。当初叙拉古的捐输就是僭主城邦苛征暴敛的例子。在狄欧尼修前主时,僭主政权明确规定,在五年以内,各家资产的全额要分年捐输到国库里这里所说的捐输相当于年纳百分之二十的财产税。依《狄奥多洛》ii 56,叙拉古和迦太基作战时,狄欧尼修前主的舰队和陆军都非常庞大;这时期捐输想必是很沉重的。。由此可见,暴君们好战的原因,也是为了其臣民不得休息,从而不得不服从他们的统率。

    僭主政体的特征之一是猜疑。30我们知道,朋友及党羽拥护着君王;由于僭主别有用心,因此他也知道虽然全邦的人民都想推翻他,但只有那些所谓的朋友才有推翻他的能力,所以朋友们是最不应该信任的,也是最应该格外警惕的僭主对于朋友、下人多猜疑,见伊索格拉底:《论和平》(depace)112等书。色诺芬:《希厄洛》iii7,记希厄洛,《狄奥多洛》xv73记狄欧尼修一世,都是猜疑之主。。因此,僭主城邦中就出现了种种极端平民政体才会采取的策略。这两种政体都在家庭中提倡女权,鼓励妇女们监督并举报丈夫的言行;两处政体也由于这同样的原因而放纵奴隶极端平民政体“对于奴隶的放纵”,参看伪色诺芬:《雅典共和国》i10,柏拉图:《理想国》563b,德谟叙尼:《腓力》Ⅲ 3。,以此鼓励奴隶揭发主人的阴私。35所以,奴隶和妇女一般不会参加反僭主的活动。实际上,由于在僭主政体中奴隶和妇女也像在平民政体中一样得意,他们非常乐于接受僭主的统治,像乐于接受平民政体的统治一样。当然,那些在民主政体中装扮成至高无上的君主的“群众”,其做法也像僭主一样。所以“佞臣”在这两种政体中都能获得宠幸,40也会因此成为显贵。

    “群众领袖”(德谟咯葛)在平民政体中非常受欢迎,这种领袖尽可称之为“平民宫廷的佞臣”。1314ɑ原因就在于僭主们喜欢那些卑躬的献媚者,而这正是宫廷佞臣擅长的事业。正是因为僭主们乐于受到奉承,僭主政体便成为若干恶人的朋比体系。灵魂享有自由的人,都不会屈身献媚,好人们之间可以成为朋友,但他们决不肯做佞臣。恶人与之相反,他们不但擅长谄谀奉承,5而且他们还是奉旨去做坏事的好工具。正如谚语所说:“铁钉可用以敲出铁钉。”“铁钉可用以敲出铁钉”这句谚语和另一句谚语“坏人可用以对付坏人”(κακòν κακ  σθαι)相似,参看赖契和希那得文:《希腊古谚》卷一253、363、卷二116。亚里士多德引用这句谚语时稍稍改变了它的本意。具有自尊心和独立自由意志的人们在僭主那里是永远不会得到录用的。在他们看来,这些品质应该是专属于主上的,如果有人也因为自身的尊严而独立行事,这就触犯了僭主的尊严和自由。10就因为这一点,僭主厌恶妨碍他的权威的人们。暴君的习性之一就是宁愿把外邦人当做伴侣也不愿意结交本国公民,他们乐于邀请外邦人,同他们餐聚并会晤。因为他们认为外邦人对自己毫无敌意,而公民对自己却抱有对抗的情绪。

    这些就是所谓僭术,即“僭主的家法”,也就是僭主用来维持僭政的手段;僭主不惜采取任何卑劣手段建立有益于自己的政权。15我们可以把以上手段及目的综合归纳出三条要点:第一,摧毁臣民的精神是僭主的目的及其采取手段的动机。因为他们懂得,只有精神衰弱的人才会对谁都不作反抗。第二,散播并培养人与人之间的不和睦和疑忌。因为人们一旦互相信任而达成团结,就有可能起来推翻僭主的政权。这就是僭主经常同好人们为仇的原因。正是因为他们知道好人们对于他们统治的不利之处——好人不愿被别人看做奴隶,20也把受治于专制政治当做一种耻辱,而且好人之间能彼此信任,尊重朋友的义气,不做诬害告密等卑劣的勾当。第三,削弱臣民,使人人都无能为力。因为当人们知道反抗没有成功的希望时,他们就不敢轻意尝试了。这样一来,全邦的人们就会由于软弱,都不会起来与僭主为难了。25

    这里,我们把僭主们常取的诸多手段加以汇总:(一)在臣民间散播并培养不睦和疑忌,(二)削弱臣民的能力,(三)摧毁臣民的精神25—29行综合而复述上文的三要旨,施奈德、顾莱、贝克尔(1855年重校本),都认为这是后世插入的边注,加〈 〉。《苏校》认为仍属正文,不加括弧。。这里已经说明了保全僭主政权的两种方法之一。30我们接下来要叙述的方法中,所采取的措施几乎全然相反《纽校》iv448页注,简述这相反的两途为(一)假定僭邦人民全都仇视僭主,因此,统治的方法为使人民无力反抗。(二)在于诱使人民把僭主当做全邦的管家或监护人,因此,他们不作推翻僭主政权的设想。。我们试回溯一下君主政体失败的原因,就非常清楚这一方法的性质了。

    如果我们曾经注意到毁灭君主政体的原因之一是使君主政体转变成僭主政体,那么使僭主政体转变成君主政体就应该是保全僭政的方法了。但这个转变的前提是保证修正了的僭主仍然享有其个人权力,35并且不管他的臣民是否同意,仍旧要接受他的统治。倘使僭主连自己的权力也一齐交出,那就形同于自取灭亡了。因为权力是僭主政体的基础,必须继续加以巩固;至于其他方面,一个僭主应该依照王族的气象办事,至少要把自己装扮得像一位国王。首先以下数节类似对一幼君的告诫。弗洛伦斯的马基雅弗利(hmachiavelli,1469—1527);《君道》一书的现实口吻与此相近。,40他应该表现出对公库的关心。他不仅要爱惜财赋,还要不把国库当做自己的赏赐,1314b以免引起民众的不满。这是因为,如果民众看到自己辛勤劳苦所得的收益,全部缴到公库后又立即落入与其毫不相干的人手中,5他们是不可能不愤慨抱怨的。

    第55章 卷(E)五 (13)

    僭主必须把自己的收支布告国内的民众,这是一种财务公开的政策,有些僭主的确曾经实行过叙拉古僭主葛洛(《狄奥多洛》xi 265)和苗季俄僭主密居索(micythus)(《狄奥多洛》xi66)都曾公开财政。。如果采用这样的措施,那在人民看来,他不但不像僭主,反而像一个管家。僭主不必担心自己的财用匮乏,因为只要邦国的实权没有旁落,一切担忧都是没有必要的。假如他必须出国远行,那么,如果有所亏空,反比留有窖藏或库存更为有利。10通常情况下,如果僭主出征,许多公民就会跟随他出征,成为他的士兵。为了驻守国外,他就要考虑委派的留守人员和部队;如果府库空虚,留守人员就无所觊觎了。其次,僭主要在征税和需要其他捐输的方面,让大众明白这些款项均有正当用途,都是为了公共事业的正当用途或军事方面的迫切需要而征收的。僭主切不可把城邦的收益视作私蓄,处理财务时,应该要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监护人或司库员。

    在个人行为和修养方面,15一位僭主应该显示出自己的威望,而不应该表现出严酷;别人和他接触,就应该让这些人看到他的脸色时,自然而然地产生敬畏之情,但却没有恐惧的感情。令人望而敬畏的风度是不容易做到的α δ有两种意义:(一)羞耻和(二)敬畏,此处作“敬畏”解。敬畏同“恐怖”或“惧怕”之别,参看《集题》卷十一章五十三905a5,柏拉图:《法律篇》886a等。僭主大都习惯于严酷,例如息勒尼僭主阿尔基雪劳二世(arcesilaus Ⅱ)的称号为“严酷者”(χαλεποs)(普鲁塔克:《女德》25),黑海南岸赫拉克里亚城僭主的始祖克里亚沽(clearchus),“性情暴躁而严酷”(伊索格拉底:《书翰》,epist,vii 2)。

    只有王者方能保持“重威”(普鲁塔克:《德米羯留传》,demetrius,2)。。所以,如果一个僭主不能在其他方面修养得有所成就,至少应当培养自己良好的军事品德ΓΠ抄本、《贝克尔校本》作“政治”品德(πολιικs)。《苏校》和《纽校》从马德维格:《希腊典籍对勘》(madvig,advcritica ad scripgraec,1871)i468校订,作“军事”品德(πολεμικs)。,给大家留下知兵善战的印象。20僭主绝不应该为情色而伤人;无论僭主本人还是他的从属都应当避免陷于伤害其治下的任何人(无论其为童男或少女)的贞操的嫌疑,不要让自己在民间留下淫秽的蜚语。僭主家的妇女对于其他的妇女也当循规蹈矩,无所烦扰,因为很多僭主政权就是因为妇女的放肆最终毁灭的。

    现世的一些僭主连朝宴饮《雅典那俄》435e,引亚里士多德:《叙拉古政制》(Συρακοσων Πολιεα)(原书今已逸失),说狄欧尼修后主曾经连朝宴饮九十日。,晨起设席,山珍海味无所不备,宴饮通宵达旦,甚至对外炫耀自己的豪奢,以为这正是人间所共羡的快乐和幸福塞浦罗斯的撒拉米斯僭主尼古克里(nicocles)和推罗王斯特拉托(strato)互相比豪奢、以宴饮放荡为人间快乐和幸福(缪勒编:《希腊历史残篇》卷一299存录色奥庞波:《马其顿王腓力史》残篇126)。。25其实,一个想保持其长久统治的僭主应该一反这种纵欲的态度。一个僭主必须克己自持,杜绝这种人生行乐的思想;即使个人的理智达不到这种程度,也要向世人表现自己决不纵乐。民众见到荒淫的糊涂虫总会产生鄙夷之色,30认为这种人是不难加以袭击的;如果遇到清醒而警觉的人,他们就不敢对他藐视,进而轻举妄动了。

    35实际上,一个僭主几乎应该抛弃我们前面所说僭主们的各种特性见1313a35—1314a29。。他应该学会美化他的城市,在大家的心目中树立自己是这个城市公众利益的监护人的形象,40而不是一个专制的主宰者。在祭祀诸神的仪式上,他应该表示出足够的虔诚;于是人们认为他既然对诸神都能如此恭敬,1315ɑ对于人民自然更不会亏待。而且人们感觉到诸神会保佑虔诚的人,会从内心对他产生敬畏之心,从而不肯轻意同他作对。僭主还必须注意到自己的虔诚不要被人当做愚昧以“神道设教”为罔民之一法,马基雅弗利的宗教观念与此类似。亚里士多德自己的神学思想见《形上》卷十二,有“宇宙万有,一神为之主动”的说法,但他仍然尊重希腊传统的多神习俗和祭仪。。

    看到在任何方面有功绩和德行的人们,僭主都应当对这些人予以尊重或名位,当然,授予这些人的尊重和名位要恰如其分,5即使这些人私下里估量,跟他们同级或同业的公民们执政而论功度德,他们的所得也是正常的。在论功行赏时,僭主应当亲自施行;但一切罪罚则应该由属官或法庭去判决。要慎重注意一切形式的君主统治,包括僭政在内,千万不要让谁单独晋升到特别高的地位;假如必须提升某人或某些人,10就要使若干人同时晋升,这样,他们之间就会形成互相牵制的局面。如果必须提拔某位功臣,那就得仔细审察他的性情,只要这个人不是豪健的一派,就可以予以重任。如果这个人为人豪健,那就难免会有非分的举动。另一方面,如果僭主决心撤除某人的职权,罢黜的行动要逐步实行,不应该在突然之间就削夺这个人所有的权势参看章八1308b15。。

    一个僭主应该杜绝任何形式的暴戾行为,15对于人们滥施体罚(人身凌辱)同章十1311b28—35和下文21—22行相应部分。以及伤害男女贞操这两种行为,尤其要切戒。如果碰到珍惜荣誉的人们,僭主更应该特别谨慎。对于吝啬之人,谁要是损害了他们的财产,他们必然盛怒;高尚而好名的人们珍惜荣誉,如果其荣誉受到亵渎,必然会产生憎恨之情。所以僭主必须避免做出凌辱人们的行为;在不得不对他们有所责罚时,他应该使大家明白,自己只是施行严父的训教,目的在于教育,而不在于凌辱。20如果有时同青年男女过长时间地待在一起,他就应当使人们认识到他心地善良,并没有依仗权势而逞其恣肆放荡的想法参看1311b1—20等节。。25一般说来,对于所有这些事情,他应当把更大的荣誉给予那些被视为受辱的人们,以此来补偿他们所遭到的伤害或荣誉损失。

    对于僭主来说,最为危险的阴谋就是行刺,如果刺客不惜以生命为代价,那就更应该谨慎预防。因此,僭主应该特别戒备那些自感受辱的人和那些因为与受辱的人平时亲好而为其深感不平的人。要知道,人们激于愤怒而蓄意一逞其能时,30一定会奋不顾身,所以赫拉克里托说:“如果一个人抱有决死之志,热血沸腾,站出来报他的仇恨,那是没有人能够和他对抗的。”第尔士编:《先苏格拉底诸哲残篇》(diels:die fragmente der vorsokratiker)85。

    关于社会方面,一个僭主要牢记整个城邦是由穷人和富人两个阶级组成的。35防止这两部分的互相扰害是他必须尽力要做的事情。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要使每一部分都感到僭主有助于他们并作为他们的保障。如果此两者中有一部分较强,僭主就应该争取这部分力量为自己所用参看章九1309b16。。因为他一旦获得城邦内较强部分的拥护,如果事变发生,他就无须采取解放奴隶或解除公民武装僭主经常解放奴隶,利用他们来加强自己的卫士或军队(参看柏拉图:《理想国》567e)。

    这种实例很多:库迈的阿里斯托德谟(aristodemus)(哈里卡尼苏的狄欧尼修:《罗马掌故》vii 8),叙拉古的狄欧尼修前主(《狄奥多洛》xiv581),黑海赫拉克里亚的克里亚沽(查士丁尼:《马其顿兴亡史》xvi 52),都曾经用奴隶扩充武力。色诺芬:《希厄洛》vi5,说僭主在亟需加强实力以应付战局时,除奴隶外,别无它途可获得士兵。这里所说“公民武装”(重武装部队)作为“反对僭主武装”,以与增加“拥护僭主武装”的解放奴隶手段相对。等手段了。当然,如果一个僭主本来就拥有实力,40后来穷人或富人中的任何一方又加入到他这边,那他就能够击败任何反对自己的叛乱。

    第56章 卷(E)五 (14)

    对于这些政策的细节,我们就不一一详述,因为僭政的一般手段已经阐明。1315b一个僭主,应该在人民面前表现为自己是大众的一员,而不是一个专制的僭主。他应表现出自己作为万民公益的监护人那种不重私利的品质。他应当万事不过分,把克己复礼当做自己的习惯。他应当和著名人物交朋友,也应当让平民群众对他产生好感。如果将这些方法用上,5他就不但不必压抑人民的精神意志,而且可以使那些被统治的群众保全较好的品质,他的统治也可以成为较高尚而值得受人羡慕的体制;他本人也不会是人民恐怖和憎恨的目标。当然,他的统治就会因此而长久存在;他本人的习性也就一定会日趋善良,10即使不能轻易地达到全善,至少可以达到半善的境地。如果一个僭主的习性已经达到半善半恶的程度,那至少说明他已经不再是全恶的了。

    章十二斯宾格尔所著的《亚里士多德研究》(spengel,ariststudien)卷三63页中,称此节的第一句将“寡头政体”和僭主政体并列而谈,并不承接上章的专言僭主政体,他又将“僭主政体”列入“所有各种政体”之中,这也不同于前章和本章下文40行所提到的将僭政置于(其他)四种(立宪)政体者之外。苏斯密尔又说,这里所说的僭主传世情况,并没有将费雷(pherae)的吕哥茀隆僭族和叙拉古的狄欧尼修僭族包含在内。狄欧尼修族存在了五十七八年,公元前五世纪末,吕哥茀隆开始担任僭主,公元前352年,其嗣主传位了五十多年,相比本节所举第三悠久的僭主统治,这两个民族统治了更长的时间,而亚里士多德素来熟知这两族的史实,可见本节缺漏之因。另外,寡头政体(如在科林斯等邦国)通常延传甚久,这里与僭主政体并列,混称其历世都短的说法并不尽符合史实。下文也没有列举出寡头城邦长短的例子。《苏校》二版(1745号注)、《纽校》(iv 477页),都认为此实为伪撰,加〈 〉。

    然而,就持久而言,在各种政体中,寡头和僭主政体应该是最短命的。西基雄的奥萨哥拉及其后代是最长命的僭主,他们的统治历经百年之久。这一僭族之所以能如此长久地存在,是因为他们治民温和,善于节制,施政在大体上遵循法度。在奥萨哥拉族中,克勒斯叙尼尤其以其将才见重于当世;15其他列主也都爱护自己的人民,因而获得了群众的欢心。在竞技中,史传克勒斯叙尼屡屡被裁判判为失败者,而他却给裁判员献上花冠并称赞他的公正。据有人称,现存于西基雄广场中的一个坐像经证实便是这一故事西基雄邻近科林斯,二者都是工商业较为发达的滨海城市。根据《希罗多德》vi126载,西基雄僭主的始祖安特里亚斯(aνδρα)(本书1315b13所说的奥萨哥拉),克勒斯叙尼是奥萨哥拉的四世子孙。《狄奥多洛》viii24说,德尔斐神识曾预卜奥萨哥拉族会有维持百年的未来。布佐耳特所著的《希腊史》卷一6614中对西基雄这一僭主政权的始终做了相关考订,称其始于公元前665年,亡于公元前576年后。中的那个裁判雕塑。关于雅典僭主庇雪斯特拉托,20也有一个类似的传说。受到亚留巴古(元老院)的传唤后,他便恭敬地作为被告而对所质讯的案件进行答辩。

    以僭主政体传世的悠久著称的民族应为科林斯的居柏塞卢族,该民族共历73年半之久,其中,居柏塞卢在位30年,25伯利安德在位40年半,戈迪亚斯之子伯萨米底沽则在位3年缪勒编所著的《希腊历史残篇》卷三394,保存了《大马士革人尼古拉残篇》59,它记载了这个僭主家族的第三代为高尔古斯(Γóργο)之子“居柏塞卢”,这一名字不同于此处所说的“伯萨米底沽”。布佐耳特所著的《希腊史》卷一 638—639对科林斯僭统编年进行了推算。居伯塞卢为公元前657~627年,伯利安德为公元前627~586年,伯萨米底沽为公元前586~583年。。科林斯的僭主政体之所以历时悠久,其原因跟西基雄的僭主政权是一样的:居柏塞卢大获民心,主政30年中,出入从不带卫士;素称专制的伯利安德是一时的将才,当时还没有能同他匹敌的人出现。

    雅典的庇雪斯特拉托父子则是第三个传得较久的僭族,30不过,他们的统治曾有过些许年月的中断。庇雪斯特拉托曾两次被驱逐出国,因此在前后33年中,他实际在位时间只有17年。他的诸子相承又在位了18年,所以实际上在僭位的时限应为35年《雅典政制》章十七、十九称,庇雪斯特拉托在位19年,他的儿子在位大概17年,总计36年,与《希罗多德》v 65中所记载的相符。章十七说,庇雪斯特拉托从始僭到身死的时间为30年,也与此节所说的一致。章十九说,庇雪斯特拉托从开始当僭主后,曾两度被逐,后来又复辟,其诸子将其倾覆,历时共四十九年,根据此节可知,应共计33加18即51年。其中的差数大概源自嗣位当年这一年的重复计算(参见来因博物院院刊[rheinmus]五十三383页以下,寇契纳[kirchner]文)。

    其他僭主政体中为期较长的还包括叙拉古的希厄洛和葛洛。35但毕竟僭族的寿命有限,这一家只历18年根据《狄奥多洛》xi 387的记载,葛洛在位七年,希厄洛在位十一年零八个月(xi 664),司拉绪布卢在位仅一年(xi 765),这三兄弟在位共计十九年零八个月。司拉绪布卢在公元前466年覆亡(参见《苏校》二版1760注,《纽校》iv 480页注)。就消失了:葛洛在位7年,在位第8年时不幸逝世;希厄洛在位10年;司拉绪布卢在位参见章十1312b10—16并注。10个月便被驱逐了出去。

    实际上,僭政一般都无法维持较长的时间。

    如今,我们已说明了诸政体和君主(一长)制度之所以毁灭和保全的全部或几乎全部的原因。1316ɑ最后我们还得提到,以下至章末是对柏拉图之《理想国》卷八中关于天运循环思想和政治变迁的议论的批判,从行文上看似乎有所衔接,但内容实则与上章不相承。但正校勘家(如纽曼)所说,文章的文理和辨析以及对柏拉图思想的考察,显然出自亚里士多德的手笔。本章末句断残或为当初全章原来没有完稿,或为后世传抄缺漏。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苏格拉底曾论述过政体的变革,只可惜他的论旨有些缺憾。首先,他没有另外说明自己所提的第一种理想政体可能发生的变迁。他只是泛泛而谈,说世事消长,人间没有永恒不变的体制,而万物都有自己的生灭周期。然后,他又进一步叙述:一般的变迁都可通过“数理(数式)”推求其中的原因,这种数式中的“三分根”(3∶4),5“婚配于五”而成“两个谐合律数”按照他的意思,这种律数可在转作“立体”的时候发生万物“演化(生灭)周期”,参见柏拉图所著的《理想国》卷八546b—c。

    亚里士多德批评柏拉图思想,称其经常断章取义,而又诘难其中偏颇之处,因此也不必悉符原旨。柏拉图的原旨是说,政体的变迁就像生物的演化,各有各的自然生灭“周期”,例如,动植物的寿命有长有短,由生物的机体、胚胎、成长、死亡的内在“循环”决定(参见《理想国》的孔福特[corniord]英译本263页注)。柏拉图信奉毕达哥拉斯的数论宗学说,因而往往会将世事强合于成数。以数理论道的古人往往就像圆通妙悟一样,至于所谓实数布算,毕竟还是牵强附会的。此节提到的“三分根”,也可译为“三角根”,即所谓的“毕氏原理”——以勾三股四作为比例,配以弦五,作正三角形,其间的方程式为(5)2=(3)2+(4)2。将这三边的三次数(立方数)加起来,则有(3)3+(4)3+(5)3=216。经计算,这正三角形的面积为(3×4)\/2=6,而这一结果的三次连乘(6)3也是216。这个数目是古希腊医学中关于婴儿妊娠期的最短成活日数。柏拉图由此推断出,既然生物的创生日有定数,那么其死灭日必定也有定数。

    而由许多生物集聚所成的世界,包括由众多人集聚而成的政体,也当然可借用更复杂广含的数式,计算出其生灭循环的周期。所谓的两个“谐合律数”,其一是指上述的数字“216”,其二是指3×4×5=60,而60的四次连乘数是12960000。将这个数字进行开方,便可得到边长3600,另一长方形如长短边各为4800和2700,将二者相乘,亦得到的结果是12960000。柏拉图的原文对这些数式并没有做详细的解释,因而后世将其称为“数谜”,或姑且称为“婚配数”(nuptial numbers)。近代作品《亚丹斯》(jadams)(理想国)校注本》卷二201—209页、264—312页及蔡勒所著的《柏拉图》(英译本423页注110),都曾企图对此进行通解,后来的学者也对此进行了更为深刻的研究,但迄今仍然未能将其实际意义完全解读出来。

    第57章 卷(E)五 (15)

    他从数理上假定,人类的繁殖有时会不符合自然规律(正常的数式),从而产生劣变的品种,而既然这些品种都是卑弱的,就不堪教育而终究很难有所成就根据数论宗的神秘观念,得其数的人事便会健康兴盛,失其数的人事则会病弱衰残。因此,柏拉图称,在他所设想的理想国中,执政的人必须管理人民的婚姻、生育等事情,让一切行动遵循自然演化的吉数、吉期或吉日,让人民的子女健美生长,让社会日益繁荣,让政体日益清明。。也许,这些假定本就不确实。

    10世间可能确实有如他所说的这种无法造就的人,但由于品种劣变或人才卑弱导致政体堕落或世事败坏,与其说这是《理想国》一书中所提到的理想国所特有的变革原因,倒不如说这是万物的通理或一切城邦的常情。因此,他虽指出了一切变革的总因,却并未说明个别政体发生变革的个别原因。另外,照他所说的,“时间的洪流使一切事物全都变改”柏拉图所著的《理想国》546a中提到,一切事物必然会经历生灭成坏的遭遇,成坏的景象表现在时间演变的过程中。这里,亚里士多德断取了“时间”一词,将它当做事物所由变改的“原因”,这会让柏拉图的论旨再也无法说明事理或物理了。,15这个成例可否作为不同日期创生的事物的解释,在同一时间内进行相同的演变呢?先一周期所生的事物,然后进入这一周期,这样是否就和这时所生的事物一起进入同样的成坏过程中呢?

    再者,我们也可以提出这样的质疑:为何最好的理想国应(照他所说)变成拉根尼(斯巴达)式的城邦呢?从常例的角度思考,政体在演化的过程中,较为容易变成相反的体制,20却较难变为相近的体制关于所谓政体“相反”,可有多种解释,如章十1312b4—8中所说,极端平民政体的相反于僭主政体者为统治者的性格相反,僭主政体者为建政的宗旨相反于君主政体和贵族政体的相反。因尚未对“相反”和“相近”做出严格的定义,这一“常例”也没有被严格地应用。。至于其他政体的演化,我们也可做出同样的质疑:照他所说,斯巴达式(勋阀政体)“斯巴达(拉根尼)式”政体在本书中被列入混合性质的贵族或寡头政体中,柏拉图将它叫做“功勋政体”(帖谟克拉西)。功勋政体的演变,参见柏拉图的《理想国》550c、555b、562a的各个章节。

    必定会演变成寡头政体,而寡头(财阀政体)则必定会演变成平民政体,平民(贫民)则必定会演变成僭主(专制)政体柏拉图所著的《理想国》544c等节提到,政体演变的程序是:开始为贤哲(以智慧为本)主政的体系,后因其劣变,又从“功勋政体”(以才能为本)变为“财阀政体”(以财富为本),继而变为“平民政体”(以人数为本),再继而又变为“专制政体”(以暴力为本)。。不过,相反的程序也并不是不能遭逢,例如平民政体有时便可以演变成寡头政体参见1316b10—13。,而且实际上,与变成君主政体相比,这一政体更容易,也更经常转变成了寡头政体卷四章十一1296a3,极端平民政体很容易变成僭主政体,本卷章八1308a20—24的一般平民政体可能会转变成僭主政体,参见章五1305a7,古时候的平民政体常被强者僭窃为一人统治。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批评柏拉图时,说平民政体较难转变为君主政体,这与上述各节有所出入。

    还有,变革在他口中似乎停止在僭主政体这里了。他从未阐明僭主政体变革与否,就算也有变革,他也并未阐明这些变革的缘由或者变革所形成的哪种新政体。这里,他大概是有所迟疑,所以略而不论。如果依照他原来的论旨进行论述,则应变回原来的第一种理想政体,大可复原到连续演化的“循环”中。然而,这并不能解决这一疑难。30实际上,僭主政体确实可能转变成另一种形式的僭主政体,例如西基雄的僭主政体,便是从弥罗所主的形式转变成克勒斯叙尼所主的形式的弥罗(mρων),西基雄僭主,参见《希罗多德》vi 126、《鲍桑尼亚斯》ii 81。《尼古拉残篇》61(缪勒:《希腊历史残篇》卷三394),弥罗孙弥罗第三担任僭主时,他的弟弟克勒斯叙尼曾用阴谋杀死了弥罗,并夺其僭位。;僭主政体也可以转变成寡头政体,如嘉尔基城的安蒂利昂僭政参见1304a29注。

    ;僭主政体也可转变成平民政体,如叙拉古葛洛的僭政这一节是说,公元前466~465年,葛洛僭主政体告终后,叙拉古就建立了平民政体。根据章四1304a27—29,“共和政体”是葛洛僭主政体,公元前413年,历经五十余年的共和政体转变成了“平民政体”。。另外,它也可以摇身一变,成为贵族政体,斯巴达嘉里劳的僭主政体卷二章十1271b25中,斯巴达嘉里劳(χαριλο)称“王”,不同于此节所说的“僭主”。普鲁塔克所著的《莱喀古士传》5说,嘉里劳是斯巴达的贤王,治民温和。黑海的赫拉克里图之《共和诸城邦志》23(缪勒:《希腊历史残篇》卷二210)说,嘉里劳为政苛暴。古代史料记载了两种不同类型的嘉里劳,亚里士多德前后文各取了不同史实。和迦太基便曾遭遇过这种政变卷二章十1272b32中说,迦太基并没有僭主政体,与此节所说的有所不同。1316b3—4说,迦太基是平民政体,这也同卷二章十所说的时有平民或寡头主义偏向的贵族政体有所区别。纽曼认为,本卷比卷二慢著,相隔日久,因此落笔时有所歧异。

    柏拉图的政治文章虽有理智,但不注重史实,其用意在于借用个人的理想对时政的弊病作出修订。这里,亚里士多德又用史实纠正了他的例子的谬误,但没有深论柏拉图政治思想的要旨。。僭主政体尽可继承于寡头政体(未必完全如苏格拉底或柏拉图所说,必定是平民政体衍生的)。 35古代西西里的寡头政体便大多落得了这样的下场:例如里昂底尼的巴那伊修僭政便是推翻了寡头统治之后创建的参见章十1310b29。;杰拉的克利安徒也是这样建立其僭主政体的;在芮季俄芮季俄是位于西西里对岸的意大利殖民城邦,这里都作西西里城邦。这三邦的僭政,参见弗里曼之《西西里》(freeman,“sicily”)卷二56、104、107页。,阿那克西劳僭政的来历也是如此。此外,其他若干城邦的政治演变也曾有相同的依循程序。

    苏格拉底(柏拉图)曾臆想,40斯巴达式(勋阀)政体变成了寡头(财阀)政体,1316b只因为邦内的执政人员变得贪图钱财参见柏拉图之《理想国》卷八550e。,而他居然并未提到富有资产的人对有产者和无产者应分别施予某种待遇的自然要求,并以此建制正义(法意)。这显然是一种谬论。其实,若干个寡头城邦颁行了惩治贪婪的专律,并禁止营利参见卷三章五1278a25。。5相反,平民性质统治下的迦太基施奈德认为,“平民性质的统治”是“贵族性质的统治”的一种错误(参见卷二章十1273a22等节)。苏斯密尔从施校。参见梅尔察:《迦太基史》卷二459页。(并非寡头政体)却盛行经商牟财,不过,这个城邦并没有因此而招致变革的发生。所以这也是一种谬论。

    他说,一个寡头政体包含着两个贫富悬殊的城邦参见柏拉图所著的《理想国》卷八551d。。任何其他城邦的财产并非一概平等,或者说,其公民的才德并非一概平等,这岂不也和拉根尼式城邦那样,同时存在两部分吗?另外,在寡头政体中,如果没有任何一个穷人变得更穷,而且穷人的数量日益增加,成为强大的多数者,那就同样会变革成一个平民政体柏拉图之《理想国》552a、555b中提到,寡头财阀牟利越是猖狂,平民则越是贫穷,最终将经不住困苦的折磨而发起革命。这里,亚里士多德又将其作为一个谬误——穷人不一定因贫穷而发起革命,人数也是革命的重要因素,人数越多,则越可能因势力加强而引发政变。。相反,在平民政体中,10如果相对富裕的部分势力逐渐强盛起来,最终超越了群众力量,便会由富室起事,而群众则忙于应付,最终也将变革成一个寡头政体。

    由寡头政体转变为平民政体的原因有多种,但苏格拉底(柏拉图)只列举了其中的一种参见柏拉图之《理想国》卷八555d。——因放纵奢侈而导致负债,15进而变得贫困。按照他的说法,实际上要首先假定原来所有或大多数人民都应是富有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真实的情况是,只有那些领导人物丧失了产业,他们才会变成革命(叛乱)分子。至于其他人,就算有所损耗,也未必就会发生巨大的事故。而且由此而导致的政治变革也并非一定会转变成平民政体,20它也可以转变成其他某种政体。另外,按照他的说法,过度的自由会导致人人任情行事的风气散发,使人挥霍财物,最终倾家荡产。贫困往往会激起祸乱,然而,如果一个城邦并无过度自由和财产的挥霍,却有好些不得名位或遭受凌辱、非法(有违正义)待遇的人,也同样会引起内讧,引发政变。25

    虽然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都有许多种形式,但苏格拉底(柏拉图)在讨论其变革时,好像都论述了其中的一种形式……孔林(conring)1656年校本,施奈德、苏斯密尔、纽曼等的校本都认为下有缺文。

    第58章 卷(Z)六 (1)

    章一

    现在我们已经论述了各种组成政体的(1)议事机构,也就是全邦最高权力依托的机构,(2)各种行政组织和(3)各种法庭(即司法组织),说明了它们各自的性质和数目;我们又论述了每种形式的城邦在缔造政体时,应该在35这些机构的每个种类中各自应采用什么性质的组织见卷四章十四至十六。。同时,我们也研究了各种政体之所以颠覆而又保全的原因和有关的情况见卷五。。现在我们可以进一步考虑怎样建立各种政体的问题。上接卷四卷五的叙述“各政体的变革和保全”之后,本卷继续论述“怎样构建比较持久的政体”。首先在卷四末数章分别说明了行政、司法、议事三项国务机构的各种组织原型,这里进一步叙述,如何按照各邦的政治要求选择各种组织方案,然后合并这三项机构,缔造一个适当而完备的政体。

    下文实际讲到的只是寡头和平民两种类型中各个品种的建构。卷四章二1289b20—22所列举的五项论题的第四项是“怎样建构以寡头和平民为示例的各种政体”,在卷四章十四至十六这个论题就已经交代明白了,本卷重新讨论这个论题可算是对卷四的补充。这种建置的目的在于避免变革,使各邦可以长治久安,也可以说本卷是卷五论述保全方法的延伸。本卷1317b35、1318b7,都称卷四卷五为“前篇”,那么本卷应该是那两卷的“后篇”。平民政体与其他的各种政体都有若干品种见卷四章四至六。;我们要继续研究那些还没有陈明的各个品种的建置事项见下文章四1318b6—1319a6。,尤其要加以注意有关它们各自所应采取的组织方式和哪种才适宜而且有利。

    我们也要考虑到三项40(行政、司法、议事)权力机构的各种组织形式,在组合成为同一政体时,可能会有哪种搭配方式;不同的配合可能使各种政体变成相互1317ɑ掺杂的政体,比如贵族政体混进了寡头制度,或者共和政体侧重了民主性质参看卷四章八1293b34。。应该讲述但是至今尚未说明的三机构的配合方式,可以举出实例来说明。这里可以是,执政人5员和议事机构的选举制度根据寡头原则来安排,而司法(审判)组织依据的却是贤良原则,或司法和议事团体按照寡头原则但是官吏选任却依据贤良原则进行安排。或许是其他各种方式的搭配,让一种政体混合着不一样的因素,作出内容相异但10都是掺杂性质的若干混合政体在这里亚里士多德慎重地提出了三权配合的问题,但之后本卷没有专章详论。亚里士多德混合政体的主旨是求取三种机构间的权力平衡,使之符合各邦构建政体的原则。巴克尔英译本注,英吉利十八世纪的宪政思想能与此节进行比较研究。。

    我们已经说明了见卷四章十二。何种平民政体适合于何种性质的公民集团;何种寡头政体适宜于何种性质的社会;和其他各种政体各自适用于何种城邦。但是给每一个城邦确定适合它的政体,仍然是不够的;我们还应该简洁地15揭示建立这些政体和其他各种政体的正当途径。我们可以先讲述平民政体,在阐明了平民政体之后,大家对于情况和它相反的、一般所说的寡头政体也能比较容易知道它的梗概了。我们先必须了解平民政体的一切素质(属性)以及它的各种特征——为了进行这一研究。这些素质的不同综合形成了平民政体的各种形式;为什么平民政体不只是一种形式,20以及为什么它们会发生分化,都能从这些不同的综合方法来阐明它。

    之所以平民政体分为若干品种,原因有两个。前面已经论述了其中之一见卷四章四1291b17—28、章六1292b25—1293a10、章十二1296b26—31。参考本卷章四。。25各邦都有不同的人民:这里的民众可以是些工匠或佣工,那里可以是些农民。不同的人民组成的平民政体也各不相同;如果你让农民加上工匠,使佣工混入农工,让他们组成平民政体,同前面各平民政体相比,这样的政体不但在程度上有优劣之分,而且是本质不同,成为相异的品种参看本卷章四1319a38—b32。。然而这里已经不必再谈第一个原因,30现在我们要叙述第二个原因。

    按照这个原因来说,之所以平民政体形成不同的品种是因为那些相对于平民特征的各种素质能有不同的组合方式:对于这些素质,平民政体的某一品种,有一些缺漏,另一品种具备较多素质,又有一品种就完全具备各种素质。有时人们需要建造某种新政体,35有的只要对现存形式进行一些改良,如果他们能了解这些平民所有的素质,一定有利于它的缔造。从事创制政体的人常常兼收并蓄所有和该政体精神有关的各种素质,并全部纳入自己的体系之中。但这是错误的,在前面我们讲述见卷五章九1309b18—1310a36。各政体的颠覆和保全这个论题时就已经涉及这个话题了1317a30—35说对这些平民素质进行普遍研究,35—38行说民主各素质或不利于平民政体的持久作用,或有利于保全民主,要深知其利弊,方不至于胡乱使用。

    现在我们来研究平民政体的情操、诸原则和目的(宗旨)

    这里的三个名词,各种译本有不同的解释:

    à  áξιμαα,按照本义译为“要理”,或为“假定”(自明论据)或译为“原则”。

    àθη,“伦理品质”,或译为“情操”,或译为“德性”。

    νεναι“所求的目标”,与下章1317b11和14的“宗旨”相同,兹译为“目的”。平民政体的三事就是下行(下章首句)提及的平民政体的“法意”(精神)(πóθεσιs,许朴色雪)。“许朴色雪”,本义是“设理”,各译本解作“意识”或“法意”或“基础”。1317a19行所说的“平民素质”也与“平民政体的精神”相符。。

    章二

    平民主义政体的精神是“自由”。一般来说,每个平民政体都以自40由为宗旨(目的),大家都认为唯有在平民政体中才能享受自由1317b

    参看柏拉图:《理想国》卷八557、562b。。自由的要点之一体现于政治生活是全民轮流当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平民性质的正义要求数学(数量)平等参看卷三章九。而不主张按照功勋为准的平等。按照数学观念,平民群众必须具有最高的权力;政事决定于大多数人的意志,大多数人的意志即是正义。所谓“平等”说的就是全体公民人人相等;所以,在平民政体中,5穷人既属于多数,多数决定于一切,这样穷人就有了比富室较高的权力。自由的第一个要领即体现在这儿,所有平民主义者都把这个作为他们的政体的宗旨。另一个要领体现在个人生活是“人生应任情而行,各如10所愿”。平民主义者说,相比奴隶们的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生活,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是自由人参看卷五1310a25—31,该节把绝对自由当做极端平民政体的特征;此节谈论的是一般平民政体的宗旨。

    λεθερο(自由人)本义是一个“成年人”;当一个男儿达到公民年龄,就不再被束缚在他父亲的管理之下,有自己的妻室,也变成了父亲。这时他有了独立的人格,可以实现自己的意志,承担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对奴隶进行管理。这就是他的自由(θευθερα)。的生活。这就是平民政体的第二个宗旨。按照这样的宗旨,人人都不应受任何人的统治,但是这样的自由实际上是得不到的,于是出现了轮番为统治和被统治的政制。对于以平等为基础的自由轮番制度所做15的贡献就是如此。

    平等政体产生的基础就是这些精神(法意),在这基础之上我们进一步研究它的各种特征。在行政方面,有从全体公民中选举职官的任用制度;又有全体依次进行统治,也依次被统治的安排;还有抽签参加政治机构的规定,20至少是那些无需专长和经验的政治机构可凭抽签轮流参加;而且对于任官资格也完全没有财产定额的限制,或者只订立非常低的财产资格;还有这种成例,一切职司各人都不得连任,除了军务之外;如果真有连任的必要,也仅限于极少数的职司,偶尔能有一两次的例外;最后还有如此的规定:所有职司——至少是尽可能多的职司——的任期要短暂。在司法方面,还有公众25法庭制度,这些法庭由全体公民或者经由全体公民中选举出的人们组成,有权审判所有的案件,至少是大多数的案件,包含那些最重大的案件,比如审查财务和政务报告、公私契约以及法制事项。在议事方面,有最高治权的应当属于公民大会的制度,30所有政事至少是军国大事一定要由公民大会裁决;反之,执政人员就应该没有任何主权,至少应该限制他们的权力到很少很小。

    在各个行政机构中,假如一国没有足够的公款来支付公民出席全体大会的津贴,那么议事会在平民政体中,议事会也可以列入“行政机构”,如雅典议事会不但为公民大会准备议案,还处理捐课之类的其他行政业务。雅典议事会的五百人,用抽签选出得出,全都拥有出席津贴。就是平民特征最明显的机构。如果城邦府库充裕,一旦公民们可以获得津贴,他们就会把所有政事包揽于(公民大会)自己的掌控之中,在我们前面的专著中见卷四章十五1299b36—1300a8。这也已经被提及了。35平民政体的又一特征就是这种津贴制度。

    根据平民政体的理想,最好是所有机构——公民大会、行政机构、法庭——全部都给予津贴;如果可能性太小,则在开会期间,凡是出席议事会、法庭审判大会和公民大会的公民,一定要给予津贴,执政各机构也要给予津贴(薪水),至少那些被规定要参加公共食堂会餐在执政期间,规定在职人员必须参加公共食堂“会餐”,让他们彼此经常接触。会餐费用由公款支付;执政人员的收入就是这种“伙食津贴”,就像中国古代公职人员的俸禄称为“薪水”。的执政人员一定要给予。在这里,与寡头政体的特征相同,门望(出身世族)、教育和财富对照,平民政体的特征正好相反:40出身低微、鄙俗和贫穷。这一句与上下文不承接,按照《苏校》及《纽校》,加〈 〉。平民政体的又一特征是废除所有职位的终身任期,1318ɑ某种职位如果在前代变革后还保留着终身任期的规定,就必须减少其权力,并且这种终身职位都应改由抽签法废除终身职位指在古希腊的城邦之中,王位和统帅等的定制与权力被渐渐剥除;参看卷三章十四1285b13—19。而不得再由选举来授任。

    这些都是一般平民政体中最常见的特征。但是在平民政体各形式和各平民类别中,5大众公认的符合典型的一式这里提到的各类平民中,应以哪类人民作为典型,辞意不明确。按照下文措辞,与卷四章四1291b28—38,所说五种平民的第一种就是农民符合。章四通论牧人、工商、农民三类平民构建的平民政体各种形式时,亚氏对农民城邦尤其称许。,应该是以正义为重,照顾到全体公民权利的数学平等,而不是以这些特征为重。在这种政体中,它所说的平等的真实意义是穷人对富室不占便宜,治权不完全取决于穷人部分(阶级),而是在数量上均衡地分配给全体人民。如果平民主义者服从这样的观念,人们就可以确信平等和自由确实将在他们的政治体系中实现。10

    章三

    接着的问题是:如何能实际实现这种平等?是否把全体公民估算的财产编成两个相等的分区,使其中一方为共有五百份大财产的公民,另一方则是共有一千份小财产的公民,两个分区持有相等的政治权力?还是应该采用另一种计算制度,15如把财产总额编成两个分区之后,由那五百人和一千人两个分区各选出人数相同的代表,这些代表联合起来办理执政人员的选举和组织公众法庭这里两种制度的区别:(一)两个分区分别选出的职官或人员,在各机构都是两个对等团体。(二)两个分区的代表合成一个团体后再进行选举议事和审判人员以及行政官吏,这样一来,表面上各机构内当选的人们不会有对立的分区。?对于政权的分配,这两种制度都对财产方面有所照顾。

    第59章 卷(Z)六 (2)

    试问,按照这样的原则来组成的政体,对于平民政体所持的正义是否最适合?或者完全按照数量(照人数计算而不管财产多少)原则才确实合乎正义?平民主义者回答:正义在于大多数人的意志。寡头主义者回答:20正义取决于大多数财产所有人的意志,政事的裁决应依凭资产的数额。双方的回答都违背正义而失去平等的真谛,假如以少数(富有财产的)人们的意志为正义,如果某人的财富超过其他富室的财产总和,就应该由他一个人独自为政了,这种寡头性质的正义观念如果扩张就必然会导致僭政。与之相反,25假如以大多数人的意志为正义的话,前面我们曾经说过见卷三章十1281a13—16。,这样的多数就会施行不义,也会对少数富室的财产进行没收。

    从双方关于正义的解释来想,我们现在应该考察“什么样的平等才能取得双方的同意”?双方都主张最高权力应依托于公民团体中的多数派。我们接受这种原则(精神),但是要有所修正。30组成城邦必须有两个部分(阶级)——富室和穷人。当然,我们能把最高权力归属于两部分(阶级)的共同意志或者两者中大多数人的意志。但是也许两方对某件政事意见相异,想作出的裁决都正好相反。如果遇到这样的分歧,又该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把最高权力归属于兼具人数多和财产多的多数人的意志。在这里可举一个实例来说明:35如果贫穷阶级以二十计,富有阶级以十计,现在十中之六和二十中之十五意见就不同。这种情况表明贫穷阶级中的多数和富有阶级中的少数意见相符合。

    于是,双方之一(6+5这一方或是15+4这一方)代表的贫富公民所有的产额超过对方,就应当取得最后的裁决权力这里要注意一个要点:一开始划分贫富两部分时,要先对全城邦的各家财产进行总计,找到一个分界线,这个界线划开的贫富两方人数虽然不一样,但是两方的财产总额刚好是相等的。这里的表决方式是先计算人数,再计算财产数。这样在裁决案件时,人数和财产就能起到投票作用。寡头政体是以财产为重,一部分财资不足的人就被排除于公职名籍和各个机构之外。。计算的结果有时可能双方恰好相同而成为僵局;这样的僵局,在如今两方势力相当的公众法庭和公民大会中经常会遇到。但这可以用拈阄或其他类似的办法来解决《巴克尔英译本》章末长注:这种等产区划的政权分配形式,现在不能考证在希腊各城邦中有没有例子。在财务方面,雅典有按照人数和财产综合分配税课的制度。公元前377年,雅典进行了一次普遍的家产调查;之后把公民及其财产划分成一百个“等产区分”(συμμορα);每年城邦需要的款项就平均分配给各个等产区分,按时摊缴(参看《剑桥古代史》卷六74页)。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前,普鲁士的选举权分为三种:(一)财产最多的富人占5%,(二)中产阶级占15%,(三)其余公民占80%。三部分人数不一样,但是选举权(选票计算)却因财产相等而相等。这种制度与此节拟定的相符。1318b

    关于正义和平等这些问题,要从理论上理清谁持有的见解是正确的,实在是很困难。然而比起更加困难的劝人遵守正义,这类困难就微不足道的了;要是人们的权力足以攫取私利,一般就会不惜违反正义。弱者往往渴求正义和平等。对于这些,强者就无所顾虑了。

    章四从章二1318a3起到章三末1318b5止,《苏校》作旁涉,加〈〉。纽曼认为这一段中除了第一句可当做上文的结语外,其余的和上文不承接;也可能是亚里士多德在后来自己增补了这一章。《巴克尔译本》注认为这一段重点论述平等和正义,分析平民政体的社会基础和特征,实际上是章四的楔子,而不是旁涉。这一章重涉卷四章四1291b30—1292a38、章六1292b2—1293a10所列举的平民政体的各个品种,而内容有些不同,卷四那两章专说形态,这里则讨论其构制。

    按我们前篇专著所说明的,在平民政体的四个品种之中,首先叙述的第一个品种是最好的,同时也是各品种中最早的一种。然而我之所以把它列为第一,不是因为它最先创制,而是以人民的级类作为顺序的。组成城邦的人民中,农民是最优良的级类;也就是第一级类亚里士多德的重农观念除了卷四的章四、章六之外,已在卷一的章九至十一有提到。;10假如境内全是以农牧为生的人民,就易于构建一个平民政体。这类人民终年忙于耕耘,财产都不多,没有闲暇出席公民大会。他们一家衣食的没有余裕,所以早晚不舍耒耜,终岁辛勤;他们习惯了知足,不贪图他人的财物,也没有非分之想;总而言之,他们喜欢田亩之间的作息,服务公共事务和参政使他们没有实际的收获,所以就不想参与了。15群众都不重名位(荣誉)而是爱好实利。对古代僭主政体的忍耐,就是农民知足的证明,如果寡头政体不干扰他们的农事,不侵掠他们的收益,他们也能继续忍耐。只要他们安于耕耘,不久就能脱离穷乏,或者居然仓廪充盈,实现小康。即使这些群众有时感到需要政治权力和地位,只要给予选举行政人员和听取以及审查这些行政人员的财务报告和政绩的权利,他们就满足了。实际上,有些例子表明对于更小的权利,群众也可能感到满足。比如在曼底涅亚,群众就不享有选举行政人员的权利——这些选举由在全体公民中轮流推定的选举团体来行使——但他们还是被赋予了议事的权利。25这样的政治体系虽然赋予人民的权利是有限的,仍应算是平民政体,在曼底涅亚施行的政体就是这样吉耳伯特所著《希腊政制典实》卷二1262认为,此节亚里士多德所说曼底涅亚的平民政体是在公元前421年前后的情况。有的人认为这一节举曼底涅亚作为古代有代议制的实例是不恰当的。曼底涅亚有公民大会,全体公民都参加议事。这里所说的仅是在任官方面它应用了间接选举的方法。。

    因为这些情况,在前面我们涉及的第一种农业按照《巴克尔英译本》加[农业]。按照《纽校》(iv511页注释),此处说的“第一种平民政体”应是梭伦所制订的政体,下文说的各机构公职的选任方法、公民的权利等都与卷二章十二所述的梭伦“祖制”(参考1273b40—1274a3、15—22等节)相符。平民政体就适合采用这种安排,让群众获得一般应具有的政治地位,一方面全体公民应该都享有选举行政人员、听取他们的报告,然后进行审查和出席公众法庭这三项权利;而另一方面,重要的职司一定要经选举拔擢,30被选任者限制于具备某种财产资格的人。各种职司,他所负的责任越重,相应地财产资格应该要求会越高。又或设立别的条例,让所有的职司都不需要财产条件,而事实上却唯有具有相应才能的人们才可以当选。

    制订这种制度的城邦能有修明的政治——全邦的职司往往托付给最优良的公民,对于高尚的才德之士,35民众不会嫌弃,也愿意以民意为凭借的行政——;而贵要阶级和高尚人士在这个体系中,往往担任公职,不会被他人或是比他们低劣的人统治,他们也能以此来自我安慰了希腊人深耻于被低劣的人所统治,见于索福克里所著《菲洛克忒底》(philoctetes)456;柏拉图所著《普罗塔戈拉篇》338b等书;德谟叙尼所著《罗得岛人的自由》15。;又因为民众享有审查行政工作的权利,这为执政人员的所有措施必须遵循法度和合乎正义提供了保证。40人们相互依仗又相互限制,谁都不能任性行事,这在事实上对每个人都是非常有利的。1319ɑ如果人类任由他任性行事,难保不会引发他内在的恶性人类心里的恶性,参看卷三章十六1287a30;以及柏拉图所著《蒂迈欧篇》71d。。有利于任何政体者的事情莫过于责任分明:把政务托付给有才德的人,而赋予群众应具有的权力,由此就能对官吏的任何过错进行限制了。

    显而易见,5这一品种的平民政体是最优良的;理由是构成这种政体的(农业)人民具有某些确切的品质。古代盛行的一些法规都试图使人民从事耕作、安于农业——比如,绝对禁止人们拥有超量的土地,起码在城区附近或离城市中心若干距离之内,都对份地进行限额,这种限额就是重农法规的实例。在很多城邦中还往往有这种法规:不允许各家出卖原来分配的份地参看卷二章七1266b21。;在埃利斯,还有一条奥克须卢不能把家产的某一部分或者全部分地作抵押,可以让任何穷困的人家能长期保留他的每块田地。埃利斯的创制者奥克须卢对小土地所有者一直注意保护,见朴吕波所著《史记》iv738。

    定制的禁令,10不许任何人用其地产的某部分作为抵押来借贷。如果一个城邦一开始没有这类法规而土地已经发生兼并和转让,可以用与亚菲底人相似的一种法规进行补救,这种法规也能让农民谨守田园,15安心耕作。虽然亚菲底土地狭小,人口众多,却一向全部务农。这是由于他们田产的册籍不对每家的土地进行单一的整块估值。每家田产分成几块,注明册籍;较穷的人家只要可以保持或是获得最小的一块,20就足够获得或保持公民权利的财产资格了亚菲底在撒隆尼加附近,是巴勒尼(pallene)地区的一个小城市。巴勒尼土壤肥沃,尤其适合栽培葡萄,因此人民较多地务农。此节表明亚菲底的公民资格只要有“小额”土地,让小农也可以享受公民权利,这也是奖励农业,让穷户不轻易丢弃田园的一个方法。。

    作为平民政体的基础,仅次于农业人口的,应该是以牛羊畜群为生的牧业人口最为优良。牧民的很多情操(性质)都类似于农民,而且体格特别健壮;由于旷野露营的生活习惯让每个人都锻炼得非常适合战争。作为其他品种的平民政体的基础的别的种类的人民,25几乎毫无例外地比农牧更卑微。商贩、佣工和工匠之类的市廛群众卷四章四1291b17之下列举人民职业类别,本章只讲述其五,还有渔业、桡手、航海等没有加以论述。,都操持贱业来糊口,他们的种种劳作都不足称道。聚集并徘徊于商场和市区之间,这类人民与农家的散处村落、鸡犬相闻不同,很少相互来往,也不热衷于社会政治的集合,而他们也乐意参加公民大会希腊各邦商贩和工匠经常入市售货,佣工入市待雇,而平民也经常在市集徘徊,闲游港埠(参看《色奥庞浦残篇》65描述的拜占庭平民情况,缪勒所著《希腊历史残篇》卷一287。

    《狄奥多洛》i747,提及埃及人全部都孜孜作业,积累物资,而希腊各城邦的民众则是日聚市场,议论政事,把本业都荒废了。《朴吕波》卷二十八73,提到很多城邦的公民大会会场就设置在市集。德尔斐的公民大会也称作“市场大会”(,,αγοραι),见迪坦贝格:《希腊碑志集》第313号。在讨论某些问题时,雅典的公民大会也曾有在市场集合的时候(参看吉耳伯特所著《希腊政制典实》英译本288页)。。30如果以农牧业人口为主的城邦的乡郊与市区距离很远比如城市建在海滨或海岬者,它的牧场和耕地一般在内陆,农牧人口的居住区域也离城市较远。按照下句解释,亚里士多德认为开会太多不利于政治且有害于家业。《普吕克斯》viii116,说雅典公民大会在举行特别重要的政事会议时,才会集合郊区居民。,也有利于构建一种优良的共和政体或平民政体。这样,大部分国内的人口就要定居在郊野的农田之间,即使市内还有部分民众,35那么民主性质的政体也可以制定出这种规定,凡是郊区居民不能入市出席时,就不举行公民大会。

    现在我们已经说明了最优良的第一种平民政体应该如何建立的情形。根据这些说明,也表明了其他各品种应该如何进行建置。它们依次包括了较为卑下的阶级40(部分),所以逐级地偏离了第一种的典型这一句如果完全按照原文直译,要补充很多简略掉的字样才能明白:“(原本)被排除在(公民名籍之)外的(各类)民众是逐级卑下的,(包括这些类别的民众的)其他各种政体也就逐级地更加偏离。”

    第60章 卷(Z)六 (3)

    某一个把各类人民都吸收在内的品种,1319b如果没有适当的习俗和法律来维系,就不容易持久,这不是所有城邦都能施行的。这种政体和其他各种政体之所以毁灭的原因已经大体讲过了卷五章二至七、1311a22—1313a16。。5在建立一种政体时,民主派的领袖们一直试图尽可能地用增加人数来加强平民势力。公民资格不但授给合法子嗣;对于双亲仅父系或母系一方是公民的非自由正裔,也让他们一并入籍;在这样的平民政体中,这些人物恰好为“平民”供应了数量参看卷三1278a26;又,1275b35。。但这只是“平民英雄”们10(德谟咯葛)经常使用的策略。正当的办法不应该是这样无限制地增加数量;对公民名籍的放宽只在于让平民人数能够胜过中等阶级和贵要的联合势力,这种程度超出是绝对不适宜的。

    在所有较强的平民比例都会扰乱政体的平衡时,贵要阶级会因此不安,而对这种平民统治予以抱憾——在息勒尼,15这种不安情绪甚至引发了内战(骚乱)吉耳伯特所著《希腊政制典实》卷二2311认为,这次内战就是《狄奥多洛》xiv34所记载的公元前401年的骚乱。在当时,息勒尼平民当局杀了五百富人,其余逃亡富人结队反攻,双方都伤亡惨重,而后媾和,允诺富室回归本邦。。人们往往忽视小患,一旦祸害变得如此之大,大家必定会触目惊心。在构建这种最极端的平民政体时,还有一些其他措施,比如雅典克勒斯叙尼所用来增强平民势力的各种措施,和息勒尼平民统治创业的先辈采取的各项政策下面所说的关于教仪和宗教的两项措施,按照原文不能分别谁是克勒斯叙尼、谁是息勒尼先辈的政策,也不能确切地说两地是否采取了同样两项措施。

    ,20都同样有利:新兴(后至)的宗社和部族,要使它们依赖旧族来共存;各族独特的教仪(祭祀),要在公开场合奉行而逐渐加以合并或废除减少一邦中纷杂的祠坛吉耳伯特所著《希腊政制典实》卷二230,提到公元前462年,在阿尔基雪劳第四(arcesilaus iv)死之后,息勒尼改建为平民政体时,有引进新族新宗的可能性。雅典克勒斯叙尼对坊社进行改编,引入新族,使它与旧族相混,见于《希罗多德》v 69、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二十一等书。除一些节日祀奉各邦通行的神之外,希腊人的许多氏族都有秘传的鬼神,祭祀一般设在私宗的坛庙或族内首领的家室。

    此节亚里士多德认为各宗私祀对全邦公民的混合有所阻碍。然而《雅典政制》章二十一提到,克勒斯叙尼在对坊社进行改编时保证过各族依旧奉行私祀,这和此节所说的不完全相符。;总而言之,25要施行各种方法让全体公民解除传统的信仰和狭隘的关系,尽可能多地相互混合。并且,僭主们采取的一些策略,对于平民政体的极端形式也是合适的。我们可以列举一些实例,比如:对于妇女和儿童的放纵,对于奴隶们的放纵参看卷五章十一13131b32—39。——如果这种放纵不超过某一阶段,就既合于权宜,又对事有利。默许人们“任情行事,逞意生活”同样也是一种有效的策略;30很多人会拥护这样的政体;克己复礼是人类很难达到的境界,所以大多数群众喜欢没有纪律和节制的生活。

    章五

    所有有志于创制这种(极端民主)形式的政体,35因而为之立法的人们之后将会知道自己的职责不单单在于创业,其真正的意图,应当是如何维持所创立的政体并使之不致衰亡。在任何品种的政体之下,任意一个城邦都可以存在两天或三天,然而必须是能够经受住时代考验的制度,方可以说是一种政体。因此,立法家应该慎重注意各政体之所以保全以及倾覆的种种原因卷五的政体分类与卷四卷六不一样,,μοναρχια“一长(君主)政体”两型(王制与僭制),除之“立宪诸政体”以外。卷四卷六中一些品种的平民与寡头政体,在卷五中就没有提到。所以有些校勘家怀疑卷五是另一单独的专篇,为后世编者将其插入五六两卷之内的。然而本卷不少章节回顾到卷四卷五的一些章节。这里(1319b37)的一句跟章二1317b34、章四1318b7语相符,很显然,卷四卷五实际上应当是卷六的“前篇”,参看卷五章十1310b1注以及本卷章一1316b36的注。

    ——这一论题先前我们已经研究过了——他们应该根据这些要领,尽心创制一个足以持久的基础“保全[原政体]的各种方法”具体见卷五。本卷的论题应是“建置”,然而这一章亚里士多德又转回了卷五的论题。卷五所叙述的保全各法,除了一般通用的手段之外,对各种政体专用的手段只讲到了一长(君主)制部分,因此亚里士多德在本卷论述“建置”平民城邦(其中极端平民形式是当代流行的政体)时,又兼有了他们的“保全”问题。。对于一切破坏因素,40他们都应该提前预防,他们还必须为他们自己的城邦制定整部习惯,1320ɑ也就是不成文法或是成文法律,使之能够流传后世。在这部法典中,一定要特别注意一切保全它的方法。那些立法家们,不管其从事创制的是平民政体还是寡头政体,都极其相似,一定要相信:只想包揽并尽可能地加强有利于自己这方面的势力,并不是良好的政策,那些能够维护其所创政体于久远的,才能称得上是良好的政策。5当代的平民英雄们热衷于取媚平民群众,经常凭借公众法庭没收私财以济公用'δημευσι(“充公”)原字干从'δημο-(“平民”),词义是“(把私财)平民化”,也就是没收私财以济公用。因为平民城邦的公众法庭陪审员以平民(贫民)为多,所以没收富室财产的法案时常提出。比如雅典法,本来对于犯重罪者应该判死刑或是放逐终身,或是罚作奴隶;而没收财产则常常联同这些重罪重刑一齐决定。然而党人觊觎富室财产时往往会任意检出其危害城邦、不利民众或是亵渎神明等一些模糊却严重的罪状,鼓动法庭造成判决[参看赫尔曼(hermann)的《希腊掌故》卷二125以及索尼逊的《雅典共和国的刑法》(thonissen,droitpénal de la repath)的121页],然而真心实意爱护其政体的人们应该纠正该种恶习,相反,他们应该订立一条成例:凡经法庭判决的罚款以及被没收的财物应当全部交给神庙,用做祠祭节庆之用,而不允许转为平民公产或缴入府库。这样一来,课罚照旧,同样的,犯罪的人也能保持警戒,10而既然平民群众没有可以作为利己的私图,便不会亟亟于固入人罪了。政治告发也应该力求减少,对诬告者应处以巨大的罚金,以防止人们的草率检举雅典成例:如果政治控案不能获得陪审群众五分之一的票数,不仅控案不能成立,而且原检举人也必须罚款一千特拉赫马。另外,还要剥夺其以后的检举权(参看迈耶和旭曼的《雅典司法程序》951页)。。平时,这类控诉都施之于贵要阶级,平民党人便不会被人告发;然而这不能算是正直的治道,大家应当遵循的政策是让全体公民都效忠其政府,爱护其政体,15即便不能使人人克尽忠爱,也要保证不激怒任何人对政府发生敌忾。

    一般来说,极端平民政体都是施行于人口繁盛的城邦,这种城邦的公民,如果没有津贴,便很难出席公民大会。倘若事先缺乏充分的库藏来支付这种津贴,那么负担势必就会落到贵要阶级的身上,因而当局就假手恶劣的法庭来实行苛罚或者没收私财,20同时举办财产税等办法,聚敛所需的款项。在过去,这些措施已引起了很多内讧,所以颠覆了不少平民办政体。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城邦的库藏并不充裕,公民大会便不适合经常召集,公众法庭的陪审人数也较多的应该尽量少开庭吉耳伯特的《希腊政制典实》英译本403页,说雅典公众法庭除节日以及凶日之外,需时常开庭。。如果公众法庭召开的日数能够有所限制,那么会有以下两方面的好处:第一,25富户不需再顾虑自己要承担出席津贴的巨大支出——这种顾虑,在规定只有穷公民可以领取津贴时,而富户不得同样支给的城邦表现尤其严重;第二,本来富人们就不可以长久旷废自己的家业,既然现在法庭开审为日不多,便不难抽时间参加,这样一来,每个案件便都可以获得较公平的审判。反之,如果府库充裕,足够支付津贴,30平民英雄们就不需要以公费取悦群众。

    他们已经习惯将任何羡余分配给群众,而一旦群众受领这种款项,便会跟着要求有更多的分配。以这样的施济方式帮助穷人,恰如注水于漏巵赖契和希那得文的《希腊古谚》卷二161:“愚昧的挥霍犹如注水于漏巵。”。但是,一个真正的民主主义者自当注意到不能使一邦群众陷入赤贫的困境,贫困会导致平民政体的种种缺点。因此,应该有一些措施来保证人民可以维持某种程度的兴旺。35这些打算应该照顾到全部部分或阶级,包括原来的小康之家以及富室在内;正当的办法是,将羡余积储成大宗的款项,然后以趸数救助贫民。理想的趸数必须足够让每一个穷人都能够购置一块耕地;如果积储还不充分,1320b也应当使所济助的款项可能用来从事商贩与开始务农。倘若这样的济助不能对全邦贫民同时发放,那么,可以按照部族或者其他区分方法挨次地分批发放。且,富室依然应该贡献其资财给城邦,以供贫民参加一些不可缺席的公民大会的津贴,同时,为了酬答富室的这种贡献,也可以豁免他们种种无补于实际的公益捐款参看卷五章八1309a18及注。。就因为施行这些性质的政策,5迦太基政府得以始终深得人民的爱护。

    他们经常从平民群众间选取一些人,将其遣送到附属城市,让这些人在那里能够致富参看卷二章十一1272b30—33以及1273b18。。贵族阶级中胸襟开阔、心存博济的人们也可以尽力帮助贫民谋生——每个人可以分别照顾一组贫民,该组内的贫民可以从他那里领取资金来从事某些行业。就济贫来说,大家可以效仿塔兰顿人;在一般情况下,那儿的富室都是让贫户利用他们自己的产业参看卷二章五1263a21—b3,财产应该私有而公用。,所以他们都能赢得平民的好感参看1263a35—37,塔兰顿人用救济众人的习俗是由于其斯巴达移民的祖风。

    1320a36—b11所说的救济事业,不管是由公共举力还是由私人解囊,都应使贫民能因而自立这论旨,在希腊古籍中不易检取实例。《雅典政制》章四十九,曾载有年老多病者日给两奥布尔的专项法律,然而这些措施只是以救济为主,缺乏积极的意义。。而且,塔兰顿人把全部的行政机构分作两类,所有人员都由选举产生,另一类则是所有人员都由拈阄产生。后一类机构平民可以轮流供职,而那些由选举产生的执事仍然可以保证较好的统治以及稳定的秩序。如果将每一行政机构的人员都分作两类,一类由选举,而另一类由拈阄任用,同样也可以收到类似的效果。

    章六

    在这儿,我们已经说明了平民政体应该如何建置,通过这些说明,我们不难推想出,寡头政体应该如何建置。凭借着两种政体的对反性,我们便可以设计出与各种平民政体相应的种种寡头结构。第一种是各部分势力适当地平衡的最好的寡头政体,可以说相应于第一种最好的平民政体,20它是密切地接近所谓的“共和政体”的“由对反性”()而论政体,最好的寡头政体应该与最劣的平民政体相反,然而以下跟着举示“最好的寡头政体”和(密切地接近共和政体)的“最好的平民政体”两个品种,事实上不是两个完全的“对反”,仅是两个“相应”的政体。第一种(最好的)共和政体和寡头政体之别,参看卷四章五1292a39以及章十三1297b2—6。。这类寡头政体,应该具备一高一低两种标准的资产册籍。在低级册籍中的公民可以充任低级职司,而较重要的官员便仅仅限于高级册籍中的公民才能选任。25另一方面,不管是什么人,只要其有某一定额数目的财产便可以允许他入籍并取得一定的政治权利。这样一来,大多数群众便能够参加到政府方面,其势力便可以超过那些没有政治权利的人们。所有在册籍上添入新公民时,必须注意到他们应该属于群众中较好的一部分(阶级)。

    第61章 卷(Z)六 (4)

    寡头政体的第二品种的建置跟第一种大致相同,只是任官的资格稍稍提高了一点儿。30依此而逐步加强财产条件,我们最后所得的末一种寡头政体便应该与极端平民政体相对应,这一种寡头政体已成为狭隘的门阀统治,更加密切地相近于僭主政体,既然它是最恶劣的一个品种,便时时会有倾覆之虞,因此就更加需要高度提防了。健壮的体格尽可经历霜露,坚固合适的船舰有良好的舵师与水手为之驾驶,即使遇到惊涛骇浪也不至于沉没。至于一个病弱的人或是一艘构造不良而又缺乏良好驾驶之人的船也受不了哪怕一点点的风险。就政体而言,1321ɑ也是如此。最恶劣的政体是最不容易防护的。平民政体以数量为本——这与凭功能分配权利的体系恰恰相反。人口众多往往便是平民政体赖以保全的因素。显然,寡头政体要从与之相反的因素上入手,以寻求维持它的方法,这便在于以品质为本建立良好的组织。

    章七5

    有如人民(群众)分成四个主要部分——农民、工匠、商贩及佣工一样,战斗队伍(武力)也分成四种——骑兵、轻装步兵、重装步兵以及海军。凡境内川原适合骑兵作战的城邦,便可以建成强大的寡头政体;住在这些地区的居民需要骑兵来为他们守御,也仅有饶于资产的富户才可以蕃育马匹以供骑乘。10凡境内丘陵适合重装步兵队的城邦,如果能组成第二品种的寡头政体也是很自然的。一般来说,披甲持盾的士兵都是取之于小康之家,而不收录贫民通论社会、军事以及政治间的相关之处,已见于卷四章三1289b27—40。。相对的,轻装部队以及海军则都从平民群众中征召入伍,可以说,其实际是平民性质的武力。现代各邦,倘若轻装部队与海军人数十分多,一旦遇到内讧,15他们常常能挫败寡头的势力。

    补救的方法可以依照一些将军所取的编组办法,在骑队和重装部队中也配置相当数目的轻装部队。在发生内战时,群众之所以可以战胜富室势力的原因就在于轻装兵利于运动,捷于聚散,依仗其灵活性,20他们便可以击破骑队和重装兵的严密阵容。如果寡头城邦完全用平民编成轻装部队,便无疑替自己预先埋伏下了一支敌兵。因此,兵役的征召及教练制度都应该有所变更。兵役的年龄应该分为高低两个等级,在低役龄期间,富家子弟应该跟贫民子弟一样练习轻武器及一些轻装活动。这样一来,在他们达到高役龄期间,实际上便也熟悉了轻装战斗骑兵和重装兵因乘骑和甲胄不是贫民所能置办的,因而便全属富室寡头势力。如果寡头方面的一部分子弟参加并且熟习轻装兵种,那么在发生内战时,寡头阵营用三个兵种的联合力量出战,虽然人数较少,但仍有可能制胜平民武力的仅凭灵活取捷而毕竟力量单薄的轻装部队。。

    寡头政体可以有很多种方法让平民群众在公民团体25(统治团体)中获得某种地位,曾经涉及的见上章1320b23—27。本章上段以军事编组来讨论各种寡头体制,看起来纯属串插。以下论述的寡头政体的建置与上章相承接。一个途径是所有人只要有某一定额的财产便可以让他进入具有任官资格的册籍。忒拜所施行的方法可以列举为另一途径的例子,凡是本来属于贱业(工匠和商贩)的人,在不操手艺若干年以后,便可以获得参予公务的权利参看卷三章五1278a25。。30而实行于马撒里亚的另一个途径,是无论人们当时是否已经具备参予公务的资格,都依其才能分别编录于任用的预备名册中。

    对于一些须由十足公民担任的重要的官职,应让其承担一定的公益义务(捐输)。这样,平民自然就不会抱有高官显职的奢望了,看到煊赫一时的重任原来是要支付如此之多的代价,他们也就觉得无可妒羡了。35在这些显官莅任的那一天,还应该作丰盛的献祭,在职期间应当建设一些公共建筑。这样人民不但能同享快乐,而且还能见到他们的城市中满布酬神的点缀及堂皇的坊塔(建筑),自然会安心容忍寡头政体的长久统治,而将自己的钱财当做世代的纪念,这些贵要人物的愿望也应该满足了。40然而遍观当今寡头们的作为却并不如此,他们正走着相反的道路。既取盛名,更贪厚利叙拉古的阿瑟那哥拉斯(athenagoras)(《修昔底德》vi 392)与雅典的司拉绪布卢(色诺芬的《希腊史》ii 4、40)均曾有过谴责寡头辈的兼贪名利的语句。,从尚利观念来下评判,这样的寡头政体只能是“渺小的平民政体”而已。

    章八1321b

    在这儿关于平民政体与寡头政体应如何建置的问题,已经讲得够多了依本卷章一1317a14—16,除了平民与寡头政体之外,还应该讨论其他政体的最好建置,然而按照这一句,其他政体的建置便会缺而不论了。。在此基础上,我们自然应该进而考虑行政诸职司的安排、数目、性质和在各种政体中诸职司各自应具有的作用,也就是责任——这个论题,5在前面我们已经涉及这一论题先见于卷四章十五。与前面章的立论相比,本章的立论有所不同。本章所述的都是根据希腊各城邦的实况,内容相较而言,更加亲切。

    其中例如军事与文治职司的分立,对于各机构所支公款设置稽查并加以考核,议事会中另设常务人员为之审订以及准备议案等大多都是当代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通行的制度。因此,这一章,承上数章,可以说是建立这两种政体(侧重平民政体)的比较详细的一个规划。。如果没有某些必不可缺的司职,就无法称其为城邦,如果没有某些保证社会安全、协调人民生活的机构,同样也不能成其为城邦。这是建立城邦的规律之一。而另一规律,我们在前面也已经说过见卷四章十五1299a34以下。——小邦应设置较少的职司,而大邦则应该设置较多。由此我们也必须考虑哪些职司能够合并,而哪些职司能够分别存在。10

    在那些必不可缺的诸职司中,第一种是负责商市管理,这就需要有一个职官(“市场监理”)来维持市场秩序,并随时检查商务契约。为了供应人们的生活所需,买卖成为所有城邦都不可缺少的事业。人类想要达到经济自足自给的境地,这便是最便捷的方式,15而且自足自给正是人们组成政治团体的主要目的希腊大多数城邦市场管理与城区管理是分为两种职司的,不过有时候也合并为同一个职司。小邦的市场监理是清淡的。

    而在大邦,如雅典的商务则很茂盛,人民生活必须经工艺产品和农产、国内和国外的繁重贸易为它调剂,自然,商务官员便成为了头等重要的职司。按照《雅典政制》五十一,所记“市场监理”雅典城和拜里厄斯港各五人,此五人专司商品检查。又有“衡量监督”(metronomi),也各五人,专司量器检查。又有“食粮(谷物)监护”(sitophylǎces),亦各五人,专管制粉、面包、谷物等卖买的品质以及价格,还有“贸易监察”亦各五人,专司进口粮食的分配等。以上各人均是由拈阄产生,轮番受任。亚里士多德在本节所举的“市场监理”(agoranomi)想必便是用来表示这类商务官员的通称。关于自给自足为人类组成政治团体的目的,参看卷一章二1252b34。。

    仅次于第一并与之相关联的20

    另一种必不可少的职司是监护城区公私财产、维持并修理损坏的建筑以及街道、20查察田畴、解决民间界务纠纷,还有其他一些相类似的业务。“城市监护”这里所举的“市场监理”与“城市监护”(astynomi)这两种职司则完全不同。“城市监护”,依21行所讲的,主管市政业务(柏拉图的《法律篇》758e、763c等所讲的略同),依25行所说,则着重于防卫工作,属于军事或警务。照一般史籍,希腊各大城市的防卫责任大多属于权力较高的执政官,而不属于“城市监护”。依据《雅典政制》五十,城市监护官员,雅典与拜里厄斯港各五人,其职司是在管理民房建筑式样、下水道、埋葬露尸以及检察艺妓等,这些业务与20—21行所说的相符。

    对于城市职司,该章又记有“庙宇维修”官员十人,这儿没有说明城市监护官有此业务,下文1322b20,将这一业务归入了神职的范围。负责这一职司的官员的一般称呼;在人口较繁庶的城邦,这种职司可以由多人分任,分别负责一部分专责,比如一人维护城墙,另一人管理公共水源,而又一人专司港务“公共水源管理”(krenn epimeletés),该官名见于《雅典政制》四十三。雅典城缺乏淡水,因此这一职务很受全城的重视,所以是由投票选举产生的,任期为一年。“港务管理”(limenophlax)这一名称见加吕斯托城(carystus)(迪坦贝格的《希腊碑志集》第343号),也可见于战术家埃尼亚斯的《攻城法》第二十九章12。“护城官”(teixonoioí)这一名称见雅典(埃斯契尼的《反克蒂西亚斯》14),又可见于居叙可城(cyzicus)(吉耳伯特的《希腊政制典实》卷二333)。。

    仅次于第二并与之相关联的第三种必不可少的职司,25其所负的责任与前者相似,不过所管辖的地区是城外的郊区。该职司的官员的称呼有时是“乡区监护”,有时是“林区监护”参看卷七章十二1331b15。“乡区监护”(agronǒmi)主要是在郊区管理碉堡道以及公共建筑等,其职司着重于军事防卫工作。“林区监护”(hyloroí)这个官名并不常见,可能是卡尔基半岛殖民各城邦境内多山林,以造船用木材供应地中海各港,所以一些城邦设有这种山林官员。以上三种职司,在其范围之内都具有司法权力,比如处罚违章人员以罚金还有一些其他惩戒。。

    除了这三种各有专责的官员之外,30还有第四种职司,其所管的业务是征收并保存公共财务收益“公共财务收益”包括公费、罚金、公产收益、税课、捐输、等各种公款收入。,并且按照规定将征收来的收益分配于各个部门,“经征司”或“司库”是这一职司的官员的称呼。

    第五种职司是办理民间契约以及法庭判决注册事务的,35所有诉讼和司法预备程序都必须在这里先进行登记。在若干城邦中,这一职司就好比城市监护,分成若干部分,不过各部门之上依然设有一人,或者若干人合为一个衙署,称为之总管。这一职司的官员或被称为诚信注册司或者注册主任,40或是被直接称为注册司或者其他类似的名称按这一节所说的“注册人员”,应该属于司法业务,因此下文1322b34和各个法庭联同叙述。这种官吏散见于史籍者有米咯诺城(myconos)的奁赠登记(迪坦贝格的《希腊碑志集》433号、达勒斯忒等的《希腊司法碑志集》[dareste,haussoullier and reinach,inscriptions jurisdiques grecques第一集48页),忒诺斯(tenos)的房地产卖买与奁赠登记(同上第一集的64页),启沃岛的债务登记(伪亚里士多德著作《经济》卷二1347b35),耶索(lasus)的交易数量以及价格登记(迪坦贝格《希腊碑志集》77号)等。。

    于是,仅次于第五种的职司,实际上既是各职司中必不可缺,同时又是最为艰难关于χαλεπωαη 一词,塞普尔维达、维多利、海因修(heinsius)等人拉丁译文均作molestissimus(“最为烦扰”),斯达尔德文翻译überaus bescbwerlich,意思相同;兰比诺拉丁译文作difficillimus(“最为艰难”),而韦尔屯、周伊特等英文翻译为most difficult,取义也相同。的一种业务。这种(第六)1322ɑ职司专门执行那些已经判决并且已登记在册籍中的各种刑罚,他们必须代替城邦追讨应缴的罚金或者债款,同时也必须替城邦监守罪犯。由于这些事情深深地让受罚的人们所憎恶,因而这就成了一个令人讨厌的差使。假如没有重酬,人们便会逃避这类的差使,即使勉为其难地接受,他们也未必愿意真像法律所规定的那样严格地去执行任务。

    然而,每一城邦却总少不了这样的职司。5人们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而进行诉讼,倘若经常得不到实效,那就徒然了。本来人们就没必要参加一个不能为人裁断曲直的社会体系,如果虽有裁断但并不执行其判决的社会体系,人们同样也没有参加的必要了。鉴于这些困难,这种职责便不可以完全委托给单独的一个机构的人员。每个法庭应该各自抽出若干人员一同担任执行一切的判决,10而编造欠缴公款名单和予以追索的事务也应该以类似的方法进行办理对于这种编录法庭或者行政机构判处罚款的名单并执行追缴的职司,本节没有说出名称,这在雅典称“经征吏”(πρáκωρ)或者“执罚员”(参看赫尔曼的《希腊掌故》卷一432页)。。况且,各个行政机构也应该一律帮助执行已经依法裁断的惩罚。还有,对前任行政人员所课的惩罚尽可能地将执行的责任留给后任。

    第62章 卷(Z)六 (5)

    倘若课罚和执行的时间均在同一个行政人员的任期之内,那么,各机构的课罚便可以各由另一个机构来执行。比如,城市监护应当执行市场监理所定的惩罚,而城市监护所定的惩罚则应当由另一些机构的人员来执行希腊各邦的行政以及司法机构实际上经常由同一机构课罚并且征收罚金。如《雅典政制》章八所说元老院、章四十五所说议事会(布利)就是这样的。色诺芬的《拉根尼共和国》viii 4所记载的斯巴达监察院的情况也是这样。。15倘若在执行惩罚时,可以减少所引起的憎恨,执行人员便可以比较认真地办理。如果同一机构的人员既决定课罚,又执行这些惩罚,受罚者便会加倍地憎恨这个机构。如果让一切惩罚全都由某组人专门执行,那么这组人无疑会成为众人的怨府。若干城邦对于监守囚犯以及执行惩罚也由两部分人员分担。20比如,在雅典,典狱是“十一人”的专责《苏校》认为这句所举的例子实际上与上文不相符,加〈 〉。

    雅典的νδεκα“十一人”典狱同时执行刑罚,偶尔也会被差遣去没收财产或征取罚款,参看吉耳伯特的《希腊政制典实》英译本257页。。由此便知,典狱应分立为一项单独的业务,然后也像为执行惩罚所采取的措施一样,由每个机构各抽出一些人来共同担任。与执行惩罚一样,典狱也是每一个城邦所必不可少的一种职司。只是对于这种业务,好人都力求回避,不肯担任,25而坏人又不可信托——坏人自身还需要有人对其加以监守,自然没法让他来监守别人。这样,如果一邦的监狱不能委托给某一部分人员,让他们终身从事这个受人憎厌的差使,那么,便应该由不同部分的人挨次派人担任,如果那些城邦曾经对及龄公民们在雅典,“及龄公民”或“年轻公民”是指十七岁的男儿。斯巴达人对农奴施行惩罚所组织的“讨伐队”(κρυπεα),便是以青年为主。雅典或其他邦守备监狱者大多属于军事训练的预备队伍。实施军事和警务的训练和编组,那么便可以从这些青年中抽取一部分,而另一部分则由各机构抽取合组成为监狱管理的职司。30

    这六种职司都是最不能缺少的,也必须位于前列。挨次及其他若干职司,也是各个城邦所必须具备而且其级位也是更高的。自然,这些职司需要丰富的经验以及为国效劳的忠忱。在这里,首先,我们要举出城防与其他军事等职司。不管是战时还是平时,都必须有人负责守卫城门城垣,35要有人负责召集一邦的公民,施以战斗教练。有些城邦,在军事方面设立多种职司,分别负担各项业务,而另一些城邦就只有少数军事职司,至于小邦便只要一个职司就可以统辖一切了。这些职司的官员统称为“将军”或“统帅”(指挥)统帅(πολμαχο,“战争主官”),这个名称比较古老,而“将军”(σραηγ)这个名称则比较通行。雅典、帕洛斯岛(paros)以及琉卡(leucas)等邦两名称经常同时存在。参看吉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卷二329—330。。如果邦内有骑兵队、轻装部队、弓箭手队弓箭手队,平时与掷石手、掷枪手等一样隶属于“轻装部队”,因此下文只列举轻装部队官名,而没举弓箭手队官名。

    ψτλs原义是“裸体动物”(没有毛羽者),用于兵种名称,将它和“甲胄之士”(πλη,重装兵)相对,则这些列兵与其乘马都不披甲胄,所以译为“轻装部队”。和海军,1322b各建立为独立的兵种,有时就由数人分别统率。这些指挥官就分别被称为“海军统帅”“海军统帅”是斯巴达、罗得岛、阿卡亚、阿琵多斯等邦所用名称。雅典海陆军分设统帅,可两者均称“将军”。(“舰队司令”)以雅典为例,有骑兵两联队由两骑兵将军统率。每联队各辖十个部族大队,各部族各征编一个大队的兵员和乘骑还有甲胄,都由一个“大队长”带领。

    “轻兵将军”还有“骑兵将军”轻兵将军是“战斗阵列的指挥官”,雅典的轻兵将军下辖十个部族的大队长,各大队的兵员、马匹、装备都由各部族征召编成。,从属于这些将领的官员各别被称作“舰长” “骑兵大队长”Λοχαγó,多数史书中都称其为“百夫长”(centurion),相当于现代中国的“连长”,这里承接上文,当为骑兵大队长,倘若在雅典,也是“部族大队长”(φυλαρχó)。 “大队长”,5而从属于他们之下统率较小的各个部分的官员也都有各自相应的称谓,所有的这些编组组成一个军事指挥体系。这些就是军事机构的主要职司了。

    一个城邦的许多机构,即使不是全体机构,也都必须经手巨额的公款,因此,应该设置独立的财务职司,财务职司不管别的事情,专管各机构的收支账目,并加以稽核。这一职司的官员的称谓各邦也都各不相同,有的称为“审计”,10有的称为“会计”,有的称为“稽核”,还有的称为“财务纠察”以雅典为例,财务稽核工作以“会计”为主,各部族各选出一人,共计十人,“审计”为辅,也是共十人。行政人员任期终了由会计与审计审查其账目,倘若有舞弊之事,随即将之诉之公众法庭;定罪后,勒令其偿还十倍于所侵吞金额,参看《雅典政制》第四十八、五十四章,“财务纠察”(synegori)的名称也可见于《雅典政制》章五十四。。

    除了上述的各种职司之外,还有一个超乎其他诸职司之上的职司。该职司执掌着全邦的每一项政务,在很多城邦中,各项政务都是由他们向公民大会动议,而且也由他们取得决议并交付实施。有些城邦,平民群众直接裁断一切政务,那么实际上,这些官员就成为了公民大会的领导,15即主持机构,固然公民们握有全邦最高的权力,然而必须有人为之召集。在有些城邦中,这一职司的官员,因为他们“预审议案”并且主持会议,所以称为议事预审官。如果邦内原来是以公民大会为主,那么这个职司便属于议事会按照此节来说,似乎凡有公民大会的城邦,议事会议员们便做公民大会的主席团,而不另设预审会。然而,实际上,议事会人数很多,因而不能全体一起去主持公民大会。

    以雅典为例,各部族各五十人,十部共五百人,各部族另外在五十人中再各推定五人,合五十人组成参议会(πρυανεα,普吕坦尼亚)。在这五十人中,再拈阄按月抽出一个参议员,轮番为“首席”(πισαη),另外再推九人为“上座”(πρóεδροι),另外在五十人中选取一“秘书”(γραμμαε),合十一人组成“参议会主席团”。公民大会开会便是由这十一人团体主持。大会中,十一人坐在前列,必须首先发言。公民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在施行时,举当值的首席姓名及其部族名和秘书联署后公布。他们的餐桌设在参议会大厅,餐费由公费来支付。除了公民大会的议案预审工作外,议事会实际上还有其他广泛的职权,详见《雅典政制》二十一、二十二、四十一、四十三、四十五等章,参看章二1317b32注。。

    大体上,重要的政治职司就是这些。20不过这里还必须有另外一个部门,专管奉事神明的业务,这些业务需要“祭司”与“庙董”。这类执事、庙董负责维护与修葺坛庙,同时管理有关祭祀事项的一切公产。有时,譬如在一个小邦中,所有这部门的业务便都属于一个职司小邦中,“庙董”们所任庙宇修葺事项便是由“祭司”们所承办。,其他城邦也有设置若干职司的,除了祭司以外,还有“典祀”“典祀”(‘iεροποιó)这一名称见于提洛的阿波罗日神庙(迪坦贝格的《希腊碑志集》367号)、米咯诺城(《碑志》373号)还有埃琉西城(eleusis)(《碑志》13号),这些城邦的“典祀”是为神职,也兼管庙产。迪坦贝格的《碑志》334号注13,指出雅典有若干不同业务的“典祀”,《雅典政制》第五十四章,所记载典祀一共十一人,是由公民大会拈阄选任产生。

    “坛庙守护”以及“祠产经纪”“坛庙守护”这个神职,另见于欧里庇得悲剧的《伊菲琪尼亚在陶利斯》(iphigenia taur)1175。而“祠产经纪”这个名称则是于雅典者有雅典那庙与其他神庙的经纪,共十人(《稚典政制》三十),见于米利都附近,第弟马阿波罗神庙(apollodidymaeus)者有勃朗沽族(branchidae)世为该庙经纪(迪坦贝格的《希腊碑志集》170号),见于陶利斯的契尔索尼苏(cherosonesustaurica)者是为“神务经纪”(同上252号53),见于斯底里斯(stirls)以及耶吕苏(ialyaus)者(同上第294号、357号),称为“神司经纪”。。

    与这些职司相类似而另行分立的,25还可以有一个管理全邦公祭的职司,这种祭典不在各坛庙,而是在城中公龛的神火希腊人各家于室内的家龛供奉“司火女神”(eσα),各邦公龛则设在参议会大厅,希腊以城市为邦国,参议会会所与现在的市政厅相类似,也与国会大厦相类似。龛前篝火,有贞女看守,永世不使熄灭。殖民城市的龛火都是在山母国取火种,再传递到新邦。希腊人以此作为民族生命以及城邦活力的象征。

    参议会大厅是公民大会主席团的所在之地,外国使节莅止,也在这儿由“执政”接见并款待,有大功于邦国、死难于战争者的烈属等,每逢岁时节庆,也在这个大厅里会餐。前举行,所以,各邦都规定这种祭典不属于祭司的职掌。至于对这一典礼的主祭的称谓,有些城邦称为亚尔公(οιαρχονταs执政),30而另一些则称为巴西琉(οι βασιλειs,王)βασιλυ,巴西琉(酋长或王):古代都兼领祭祀和军政,为主祭,也为统帅。后来平民政体代之而兴,王制很少流行,然而在一些平民或者寡头城邦,虽然王权已削落,但仍保留“巴西琉”作为某些祭祀的主祭。参看卷三1285b13—18。,还有一些则称为普吕坦尼(οι πρυτνειs,参议员)见1322b18注。。

    各邦诸职司可以按照它们所负的责任(作用)加以分类。第一类负责的是有关神明(祭祀)、军务、财务收入以及支出的;第二类负责的是有关市场、城区、港埠以及乡郊的;第三类负责的是有关法庭、执行惩罚、监守囚犯、契约注册和查阅、审计、检察各行政机构的账目;35最后一类负责的是有关政务的议事诸职司本章开始所述各职司以轻重为次序,职轻者在前,重者越后。而此节总结各职司,以所管业务分类,便与原来的次序不一样。兹依《纽校》iv566页所作的分析,分为四类。祭战列为一类,可参看卷三章十四1285a5—7、b9。。除此之外,某些城邦,在它繁荣的时代,还特别设置了一些等性质较为闲暇的职司,从事教化,比如“妇女监护” “法律(礼俗)监护”从上下两名称猜测,这儿的“法律监护”(νομοφλαξ)应该是教导成年人遵守礼法的职司,也可译为“礼法训导”。

    下文7行的“法律监护”应是同这一职司相异而和1298b29所举者名实相同。 “儿童监护”和“体育训导”。1323ɑ这一类中,我们也可以将经办体育竞赛和戏剧竞赛(狄欧尼修节庆竞赛)还有其他一些相似的文化活动等列入职司《雅典政制》章六十每部族拈阄选择“竞技委员”各一人,共十人;经过考试后授任,任期四年,在泛雅典娜节主持体育、音乐、跑马等竞赛。又第五十六章:“当值执政”(argon epónymous或译“题名执政”)主持狄欧尼修大节的戏剧竞赛,第五十七章:“王执政”主持狄欧尼修小节的戏剧竞赛。。这些职司是完全不需要的,像妇女和儿童监护,在平民城邦中是完全不需要的——那儿的穷人们没有奴隶,5便不得不让他们的妻子及子女做奴仆所做的杂事《纽校》iv 568说,不少史论家认为希腊各邦的平民政体实际上大多数都是贵族或寡头政体——原因是每一个公民都至少拥有一个奴隶。按照此节所述的“穷人”无奴隶,既然平民政体以不畜奴隶的穷人占大多数,便不可以说他们实质上是少数制政体。

    “妇女监护”(γυναικονομα)这一职司,实际上,不仅较大较富的城邦,例如塞莫斯岛、叙拉古等都曾经有设置。(参看吉耳伯特的《希腊政制典实》卷二337以下),财力较差的,如刚勃赖恩(gambreium)也曾有这种职司(迪坦贝格《希腊碑志集》470号)。“儿童监护”(παιδονομια)这种职司,亚里士多德死亡后比其生前,各邦也更普遍存在。,这样一来,他们便没时间来听受监护们的教导了。

    且,领导选举团体选任最高执政机构官员的职司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法律监护会”,第二种是“议事预审会”,第三种是“议事会”。第一种适合于贵族政体,第二种适合于寡头政体,而第三种则适合于平民政体。

    虽然我们现在对各种职司几乎都已经作了简明的叙述,10然而……6~9行说得比较简略,似乎是偶尔的札记,尚未成章,10行开始,只写了一个分句,实际上是未完成稿。

    第63章 卷(H)七 (1)

    章一

    我们再进行下一个论题,在对最好的理想的政体进行精确研究前,应该先讨论人类最崇高的生活15的性质这句与卷三末尾一句重复,参见前注。卷七卷八的编次问题参见卷四开始卷注。要研究政治理想就应先考察人类生活,参见卷四章十一1295b1讲,“原来政体就是全城邦公民生活的规范”。

    布拉斯(《来因博物院院刊》卷三十九180页)(tblass,rheinisches museum)注意到《政治学》卷八行文较少“希亚托”(hiatus);纽曼检校卷七也较少“希亚托”(母音冲突)。现世所存的当时曾经公开流传的亚里士多德对话也一样。由此诸家揣测这两卷是亚里士多德预备在当时问世的,所以着笔较严整,取材也都是当世所共喻,而说理也是取较通俗的方式(《纽校》i“绪论”297—298页)。。如果人们对这点还不清楚,那么对理想政体的性质也一定不能明了。在本源上,两者互相关联,那么,只要世界不反乎常道,并且各邦在现实的情况下所达到的最优良的政体中,我们便可以希望达到我们心目中最优良的生活。20因此,我们首先要求抽取全人类在一切情况之下所公认的最为乐愿的某种生活方式;进而考察公共社会团体所乐愿的生活是否和私人所乐愿的生活方式等同。

    这个人类最崇高的生活论题,已经详见于院外课程“院外课程”(ξωερικολóγοι),参见127b031注。培尔奈认为是“非学术性著作”,即通俗论文,在这里并说,就1323a23—b136一段的行文造句研究,其所撮取者是出于亚里士多德早年所作的一篇伦理对话(参见培尔奈的《亚里士多德对话)[bernays,dialoge desa]69页)。这一论题及以下的辞旨,和见于《尼伦》卷一章六和卷十章六。在下文章十三涉及相同的辞旨时,就提示《伦理学》这一著作。此处之所以要取材于其通俗讲稿或者早年著作而不取材于先已成书的《伦理学》,它的原因现在也难以确切说明,参见蔡勒的《希腊哲学》卷二2119。所授的讲稿;以前所说的我们认为大体尚属恰当,现在可以简单地重提几点。对于最优良的生活,我们所作的分析确实谁都不以为误。25人们之所以能够造诣于优良生活者一定具有三项好的因素:躯体诸善,外物诸善,灵魂(性灵)诸善参见柏拉图的《法律篇》卷三697b和卷五743e。。

    一般论者都公认只有幸福(至乐)的人生 ο μακαροι,“幸福的人生”或译成“快乐的人生”。如果人的体格、财物、德性三者都好,那么其人就幸福而快乐。按《尼伦》卷一章十一1101a6—8,“快乐”(μακαρο)的意义较重于“幸福”(ευδαμων)。这两词本章作同义词应用,参见本卷章九1328b34—40。才完全具备所有的这些事物(诸善)。听到蝇声掠过身边,有些人就突然惊惧;偶感饥渴,有些人便饕餮纵饮。为了两个铜元,有些人两个铜元是“四分之一”的奥布尔。希腊币制规定:八铜元合一个奥布尔(略同于旧中国通用的银角)。六奥布尔合一特拉赫马。不惜毁伤他平日最要好的朋友;30有些人心志迷惑像疯子,或愚昧像小儿这里所举的怯懦、、不义、无礼愚昧四例,是想说名与希腊四德相对的四失或四妄。:一个人如果没有丝毫勇气、正义、节制、明哲(智慧),世人决不能称他为有福(快乐)的人。一旦把这些命题提出,则全部可以获得绝大部分人的立即赞同。

    但进一步如果考究到人生对上述诸善(事物)各自应有多少而且以后可以说是适如其量,各项善物之间又孰重孰轻之时,对这些命题,人们就会产生不同的意见。35有的以为对于灵魂诸善(德行),人只需适如其量就已经足够了,至于资产、财富、名誉、权力以及类此的种种事物则多多益善,从来没有限度。对于按照这种思想而行动的人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回答:“请注意事实,40事实容易帮助你明白而了解问题的真相,灵魂诸善之所以能够形成并保持德性,全部依赖于外物。反之,外物的效益就必有赖于灵魂1323b诸善才能得以显露。你也可以看到,即使人们于外物的充裕和人性的完美两者都能获得幸福,并且两者结合起来也能获得幸福,然而凡德性不足而务求娱乐于外物的人们,不久便会知道过多的外物已经对人生无济于补,终究依然还是靠衣食来维持生活,而思想(理解)和虔修品德(情操),5其为幸福毕竟更加充实。”除了人生的经历可以给这些论旨作出证明之外,我们在思想上也不难求得理解。

    外物诸善,好比一切实用工具,其为量一定会有限制参见上文卷一1256b35、下文本卷章四1326a37—b2。。一切应用的事物实际上,包括躯体诸善和外物诸善,情况在这里完全相同;这类任何事物倘若过了量都会对物主有害,过少也一定会无益。10至于灵魂诸善,情况就恰恰相反了。灵魂的各种善德越多而其效益越明显——我们这里的确不仅应该称颂每一善德,还必须指明它的实用(效益)。

    我们可以列举出大家所公认的一个命题:如果我们较量事物之间的优良程度,就可以知道每一种事物的最好情况(境界),155并且都符合于其所以表现出的这个最好的情况(境界)的本质按照《巴克尔英译本》:“甲物最好境界比乙物最好境界更符合于甲物的本体比乙物的本体。”διáθεσι,或译为“情况”或“境界”,或译为“安排”或“趋向”,其释义参见《形上》卷五章十九。。那么灵魂之为物,如果在本质上和它在人生所表达的境界上,比我们的躯体或财产更为可珍贵,则最高尚的灵魂也一定比我们最健壮的躯体或最富饶的财产更为珍贵。另外,我们还要注意,所有这些外物(健康和财产)之为善,实际都是在成就灵魂的善德,所以明哲的人都应该为了灵魂而借助于外物,不要为了外物使自己的灵魂竟然处于屈从的地位。20

    于是,我们大家可以确认,各人所得幸福的分量应正好等于他的明哲和善德,以及他所显智慧和所作善行的分量。神的本性应该是这一真理的征信。神是幸福而快乐的;但神之所以幸福而快乐,不是凭借于外物诸善,而是一切由自己,凡是能为乐而邀福的诸善已全在他的本性中具备了参见《形上》卷十二章七章九和《欧伦》卷七章十二1245b18。。从而在这里也可以阐释幸福25(快乐)和幸运之间所具有的区别了。人成为幸运者,由于偶然的机会往往获得灵魂之外的诸善(健康和财富);可是谁都不能完全依赖偶然的机会而成就其和敦厚(节制)正义(属于灵魂的)诸善,因此而获得幸福参见《尼伦》卷一章九1099b7—20和卷七章十四1153b21以下。。

    与以上相似的论辩,30接着可以引出另一个原则:社会(团体)幸福的由来固然应该和个人幸福的由来相类似,由此看来,凡能成善而邀福的城邦在道德上必然是最为优良的城邦。如果人不做善行(义行)终不能获得善果(达成善业)καλs πραειυ兼有数种意义,(一)(1)义行,(2)善行;(二)由义行或者善行以达成善果或成善业。在这一节中,这一词分别表达了这些意义。全节的本旨仍在阐述幸福(快乐)基于善德(灵魂诸善)。;如果人无善德而欠明哲,也终不能行善(行义);城邦也一样。一个城邦必须有类似于人们所称为义士、哲人、达者的诸品德35“称义、称哲、称达”,同下文义、勇、哲三善德不相符。

    按照下文三善德,如果相符的话这里应为:“勇士、义人和达者”。瓦伦的《论亚里士多德著作》“关于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一章”(vahlen,aristotelische aufsatze“ueber ein capitel aus aspolitik)列举卷一章十三1259b39—1260a2、卷三章十二1282b36—1283a3以及卷四章十一1295b6—9,也都有这样不相符的措辞。,只有正义、勇毅和明哲诸善性,才能达成善业,进而达到幸福这一节的命题为“每一城邦,有如每个个人,有多少善德就得有多少幸福”,上节的命题为“人有多少善德就得多少幸福各人的幸福基于各人的善德”。。

    这些叙述可以作为我们议论的序言。其中有关的辞旨在这里我们不能不预先有所说明,然而这里也不能把所涉及的论点全部进行详细的论述。这是另一门学术的范围。我们在这里只须确立这样一个命题:40“人类无论是个别而言或合为城邦的集体而言,都应该具备善性并且配以那些足以佐成善行善政的必需事物,如躯体诸善和外物诸善,1324α从而立身立国以营善德的生活,这才是最好的生活。”这一节与上文1323b22、33等句都着重于各人或各邦的善行。在这里慎重说明,善性必须有外物(包括躯体和财富)为之“配备”然后能行善事而成善业。比如家有余资,施济以见其仁爱;体魄健壮,忍耐艰苦来显示其勇毅。此种意义也见于卷十章八章九。但在《尼伦》卷一章十,又说高尚之士只有在其穷乏而失去外物配备时,更见其安详,当德性的内美遭际困难时,其才能发出光芒。对这个命题,不是人人都赞同;但在这一研究(专篇)中,我们就不再进行深入论辩,假如他们有任何不同的意见,等到以后再答复。

    章二

    这里还有一个有待商量的问题:5个人幸福和城邦幸福终究是否相同?这个问题有明确的答复:大家全都认为这二者是相同的上章1323b30—36,说明城邦的道德与个人的道德是相同的,而且城邦和个人都因为善德而获得幸福,这事实上已经说明两者的幸福也应当是相同的。这里用“大家全都认为”的论断方法,是对问题加以更加切实的肯定。这种辩难措辞同上章1323a40相似于“注意事实”(或经验)的论断方法。下文的意旨:各家对于幸福(快乐)的观念也不同,或以善德为幸福,或以权力为幸福,或以财富为幸福,;但虽各家对何为幸福(快乐)的看法各不相同,但对于“城邦幸福必须跟个人幸福相同”的观点则完全一致。。每一个相信个人的幸福(快乐)且依托于财富的人,也就相信只有城邦富裕才会有幸福(快乐)。凡是认为僭主的生活比其他众人更高尚(尊荣)的人,也一定会以为最幸福(快乐)的邦国版图一定最大,人数也一定最多。10凡是把人们的善德作为衡量各人幸福(快乐)的标准的人,也一定会把城邦的善德作为衡量城邦幸福(快乐)的标准。

    由此引出两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其一是或者像一个不参与一切政治的侨居的客人,或者联合其他公民一起积极参加城邦的各种活动(事业),此两者哪一种是更为可取的生活根据上节,城邦幸福已经被确定为是和个人幸福相一致的,则每个人理所应当地参加城邦的一切活动。此节又作为疑问,提出隐居独处或投身政治,哪个可取?《纽校》(卷一“绪论”305—308页和卷三文义注释320—322页)讲此题系针对其前辈和当世一些人的避世思想而发(参见下文1324a27、35、1325a18),并且指出阿里斯底浦、阿那克萨哥拉、德谟克利特、伊索格拉底等都有“独善其身”的思想。阿里斯底浦(aristippus)说丢弃政治的烦累生活方能过好私人的恬适生活(参见色诺芬的《回忆录》ii 1、9)。阿里斯底浦学派称林泉逸居的闲静生活为“晴朗的日子”(见狄欧根尼·拉尔修的《学者列传》ii 89)。这种“晴朗的日子”正好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讲的“幸福”。

    第64章 卷(H)七 (2)

    阿那克萨哥拉(anaxagoras)以一克拉左美奈人久居雅典为“侨民”以及晚岁被迫离弃雅典后也不回到故国,最后客死于朗伯萨可,终身也没有参加城邦政治(见《修辞》卷二章二十三1398b15)。德谟克利特(democritus)辞去行政官职而就家居(参见西塞罗所著《演说家》[cicero,de oratore]iii 1556)。伊索格拉底讲明自己终生不任官职的意见于《召抵》145和150节。亚里士多德注重实践,他认为善性见于思想不如善德见于行事,因此把参加政治作为每个人的正当生活;在世时不论穷达都应“兼善天下”。?15其二是我们可以假设一个城邦的政治活动需要全体公民一致参加,也可以假设只需要大多数公民参加即可,按照以上的假设,对于这个城邦而言,哪一种政体是最好的政体,怎样才是最好的安排这一节的第二个疑问实际是跟着第一个疑问引出的。安排得最好的政体可使原来嫌恶僭主苛政或因群众喧哗而厌弃政治的人不再回避世务,这样,人人都乐于参加政治了。?

    不同于第一个疑问,第二个疑问与政治思想和学说有关,恰好在我们现在这一专篇这一“专篇”即现行这部《政治学》的卷七卷八。所研究的范围内,20至于第一个有关个人善德的疑问则不是目前我们要研究的主题,只是从属于主题的附带讨论。对于何为最优良的政体,大家都明白的一点是:这必须是一个能够使每个人,无论其为注重实践或专于沉思的人,竭尽所能便能过上幸福生活的政治组织。然而大家就这一点虽然可以达成一致,对于另一点的意见却存在诸多分歧。25即使是那些一致将善德作为最优良生活的基石的人们,在这一点意见上也各执一词:怎样的生活方式是以善德为本的生活?通过参加政治活动而实践世务,还是与一切外物和俗事隔绝而独行于所谓静修(沉思)的生活——按照一些人的论断,一个哲学家的事业只是玄想?在这里,我们可以说,从古至今,但凡崇尚善德的诚笃的贤者,30都有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政治生活和哲学生活。要想确定真理究竟属于哪一边是很不容易的;然而这无论是为个人按照上文21行“个人”的生活思想可以不提,这里偶尔又与“城邦”的政治集体生活并举。

    本章的主题是探寻城邦较优良的生活并研求与之相符的政体;疑难的要点是在邦国应专心内修(35行),还是力图扩张(1324b5行)?或为城邦都是一个重要的关头,都必需凭借其明哲,抉择一条更优的行径来达成更为高尚的志趋(目的)。有些人认为一切邦国都应该安于内治,35不应当凭借自己的权力去干涉邻邦内政;他们厌恶一切专制统治政治应重视内修,厌恶专制和暴力的思想,参见于阿那克萨哥拉的思想,可参见《尼伦》卷十章九1139a13,参见于伊索格拉底的,可参见《致(僭主)杰森(jason)诸子书》11。,指斥其为人间最缺乏公正的悖德,而对植根于法治的政权也难于接受,在他们看来,虽不能说这种政制有违正义,但对于个人的“恬适”(幸福)εημερα,“晴朗的日子”,译作“恬适”,参见1324a16注。仍然会有所妨碍。

    另一些人的思想却恰恰相反:他们认为人生的本分就在于世间的实务40和邦国的政治;如果人与世隔绝,那么包含在社会的公务和城邦活动中的诸善德(勇毅、节制、正义、明哲)就将无法实践《纽校》Ⅲ324,相反于阿那克萨哥拉等的内修思想且以人生和政治重在行事者,列举高尔吉亚为例(参看柏拉图所著《曼诺篇》71e、《大希比阿篇》[hippmaj]282b和色诺芬的《长征记》ii 6、16等)。柏拉图所著《理想国》600c,所述普罗塔戈拉(protagoras)和普罗第可(prodicus)的政治思想也虽然相类似。

    虽然雅典人政治思想喜欢理论,乐于辞辩,而大多崇尚功业,重视实践,可参见《修昔底德》卷二总叙雅典文化及其政治品德的40和41章。。那些重视世务和政治生活的人们,1324b有些人就以此为其立论的止境,而另一些人则更进一步,竟然认为真正造福人民的政体是专制和僭政的统治;而且世上这样的邦国也不在少数,把奴役邻邦作为自己的宗旨(职志),强迫制度和法律与这种扩张的目的这里,在尚世务重实践的思想家中,亚里士多德将其又分为极端和温和两派。这种反乎内修而力图向外扩张的政治家在现实政治中是很多的。《纽校》Ⅲ325,这一章提出这个问题以及相应的说明和批评,认为可能是有感于亚历山大的远征而作(参见亚里士多德《残篇》六一四1581b18。助长这种政治扩张的学者和作家当时和以前也是很多的(参见下文章十四1333b5—21)。相符合5。

    的确,在大多数城邦中,大部分法律只是些芜杂的条例;但我们应当明白其并非全无作用,至少还有一个目标——霸业。例如在拉栖第蒙(斯巴达)和克里特,他们就是以从事战争为目的而制订教育制度和大部分法律的参见卷二1271b2—7和卷七1333b5—16;柏拉图的《法律篇》,卷一626a和633;又普鲁塔克的《莱喀古士传》31和《阿褐雪劳传》33。。与之相似的是,所有强盛且拥有足以征伐别国力量10的非希腊民族都极其重视武德,斯居泰人、色雷基人、波斯人和克尔得人都是这样《希罗多德》ii167所列举的好战民族为斯居泰人、色雷基人、波斯人和吕第亚人;这里举了克尔得人(北方民族),而不是吕第亚人。。

    在这些民族(国家)中,有的就颁行专律以鼓励武德;据说迦太基对于每一个即将出征的士兵都授以一个新的象征光荣的腕环(臂铠)按照纽曼,κρκων作“腕环”解,普鲁塔克的《德谟叙尼传》30,所说òν κρκον载明“戴于腕上”。。又如,在马其顿,曾经有一条专律规定,15凡是还没杀过一个敌人的男子,腰间只可束络,不得佩带此律无可查考。腰带上可镶嵌金玉之类大概以示光荣。《集锦》(anthologia palatina)xi 238,讲加巴陀阡人(cappadocians)官长的服饰,腰际上有佩带。。

    根据斯居泰人的习俗,凡还没有杀敌的男子,不能参与某一节日宴庆的传杯仪式中的欢饮“传杯”而饮的习俗可见于游牧民族。雅典那俄的《硕学燕语》498,也有类似的记载。。伊卑里民族也是一个好战的民族,在他们那里也流行着类似的尚武习俗;在死者坟墓周围环绕尖石(石柱)20以标志他生前的战功,尖石的数目就是他生平所杀敌人的数目柏拉图的《法律篇》637d,所列举非希腊民族的好战者为斯居泰人、迦太基人、波斯人、克尔得人、色雷基人和伊卑里人;对希腊族则列举克里特人和斯巴达。伊卑里人勇敢善战,也见于《修昔底德》vi90、《狄奥多洛》xiv758。

    大马士革的尼古拉的《残篇》121;攸克辛海(黑海)东岸,高加索山麓,名为辛地人(Σνδοι)的一支斯居泰族,在战友死后祭献时,计算他生平杀敌的人数,上献如数的鱼(缪勒《希腊历史残篇》卷三460)。

    βελσκου有些译本作“石柱”(华表)解,按照纽曼(《校本》Ⅲ329页)和杰克逊(jack-son)解(参见于《苏校》四版英文注释)作“尖石”解。。

    这类提倡尚武精神的传统规矩在各民族间都流行着,有些是出于习俗,有些则被定为法制。可是,在一个清醒且能时常反省的人看来,作为一个政治家,只专心于制伏与统治邻邦的策划而完全不顾他人的意愿,25这是很令人诧异的。实际上这种统治并不合法,如此非法的事情怎能是一个政治家或立法家设想到的呢?掌握了权力就放弃了正义,这种不问是非(义或不义)的强迫统治必定是非法的。再没有其他的技艺或学术可比拟这种政治家的本领。这就好比对于病人或水手,任何医师或舵师都绝不应该运用诱骗或强迫的手段。30然而,涉及到政治问题时,很多人似乎就开始相信政治家的真本领即是奴隶主对付奴隶的专制;人们往往这样,那些在自己人之间认为不义或不宜的手段,在对他人(异族异邦的人)实施时却不以为可耻。他们在处理自己人内部之间的事情时总要求以正义为依据;35然而对于自己以外的人们,就不谈正义了。这样的行径是如此的荒谬;如果世上有一些分子生而具备自由的本性,同时也有另一些分子天然需要受人统治,那么专制的权力就应当仅限于那些本来就非自由的部分,而不应把这种权力向任何地方扩张

    40参见卷一1255b6—15和卷三1287b37;又见,《残篇》八一1489b27。参见伊索格拉底的《腓力》(philippus)154,劝告腓力要好好对待希腊各邦而扩张马其顿的权威于非希腊(野蛮)民族。。没有人会把人类当做猎取的对象以供餐桌或用作献祭:狩猎追逐的对象应当是那些适于所需的东西,而餐桌或献祭所需者应当是那些可以宰食的野生动物。设想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有一个孤处但幸福的城邦参看柏拉图的《法律篇》704c中关于“幸福岛”的设想。又,参见本卷章十五1334a31注。。1325α这个城邦虽然四境无邻,但却流传着诸多优良的礼法,大家在这里度过了快乐的岁月。显然这是一个典型的优良的政体,可是,崇尚战争并倾心于征服敌国绝对不会成为这种政体的宗旨,于是按照我们先前的假设,这个独立城邦是不存在任何敌国的。

    5论述至此,我们足以明白一点,假如大家认为武功也是一种善德(善业)武功之为善德,其道是在勇毅。,但其终究不能成为人类超乎一切的主要目的:武功只是人们用来达到主要目的的一些手段。大家共同的优良生活以及由此而获致的幸福应当是,优良的立法家们对于一切城邦或种族或社会所应当操心的真正目的。立法家应该坚持这种目的,只是为了适应不同的环境,在制订法律的时候,10对于某些条例完全可以各尽其变。如果一个城邦接壤于若干邻国参见卷二章六1265a20—26和章七1267a19—21。,为之立法的政治家既要应付每一邻国可能发生的挑衅又不得不熟虑国情,因此就要让其人民预作相应的操练并安排好各种适当的措施。15但对于最好的理想城邦所应具有的目的这个问题,以后会另行论述见本卷章十三、十四。。

    章三

    现在,我们须对那些同样视善德为人类最优良的生活而在实践上却又持不同观点的两派学者的意见进行研究参见上章1324a13—18所提的两道题中的第一题——“人生应以入世或避静为宜?”,原先已在第19—21行中申明它属于个人生活思想问题,本可不论,但实际上,这个问题仍含有政治思想,因此本章对此进行更深层次的辩难。。有些讨厌政治的人认为,独立自由人的生活与政治家的生活不同,他们通常会乐于安静,宁可避世寂处。而另一学派则认为,20政治活动是最优良的生活之一。人生一定要先有“善行”,方有“幸福”,人若“无为”,便无“善行”可言。这两派学者的持论都有其道理,但都存在着许多谬误。

    前者认为,一个独立自由人的生活比做若干奴隶的主人的生活还要美满,这实属是正确的观点。我们不能将管理奴隶,对奴隶实行专制称作光荣,在日常鄙俗的25事情上号令众人也不一定能表现出自己多么高尚的才德。另外,他们认为,一切权威都是奴隶主的权威,这一观点便是不正确的了。天赋的自由人不同于原为奴隶的人,自由人之间的统治也不同于奴隶主对奴隶的统治。关于这个论题,我们已经在第一篇论文中阐述了很多参见卷一的四至七章。。他们的另一个谬误在于,这个学派的学者过高地看待30“无为”(òπραεν),因而竟然认为“无为”比“有为”(ò πραεν)略胜一筹。实践(“有为”)便是幸福,义人和执礼的人之所以能实现他们的善德,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他们的行为。

    第65章 卷(H)七 (3)

    也许,我们刚才所说的这一论点被一些人解释成这样——一切善行中最高的事物便是所谓的最高权威,他们认为,35权力越大,就能实践越多越大的行为《修辞》卷一章十二1373a25中对僭主杰森的权力思想进行了记载,说人应该不惜以任何恶劣手段为代价在一国中建立自己的最高权力,必须使自己置身于这一至高无上的地位,才能施展最好的才华,成就伟大的事业。参见普鲁塔克的《修善正道》(praecreipgerend)24、《摄生要诀》(de tueudo sanitate precepta)22。杰森服膺高尔吉亚的政治思想,另见于鲍桑尼阿斯的《希腊风土记》vi 179。这种权位观念就曾发生在高尔吉亚思想的过度推广中,这一节似乎暗指杰森。。

    将这种解释进行推广,那便是:一旦人们掌握了权力,他们就永远不应把手中的权力让给自己的邻人了;相反,他还必须尽自己的努力,争取从邻人那儿夺来更多的权力。实践(行为)既然是人间的至善,而实践又有赖于权力,因此,一旦遇到权力关头的事情,人们就不得不为了权力而做出义无反顾的事情,谁也不要为谁顾虑,父子之间不必相互让步,40朋友之间也不必互相关顾。倘若这种解释包含了真理,那么,对盗贼和暴徒来说,他们所犯下的(罪恶)行为,也就可以借口说是因怀有某种崇高目的而不得不使用这种手段了。1325b然而,对于社会而言,这种行为终究是不能被容许的。因此,假如说他们的设想可行,那也未免显得过于虚伪了。人们要想有所作为,就要取得和受他所作为的人相比有确定的某种程度的优胜,比如丈夫相对于妻子的优胜,父亲相对于子女的优胜,主人相对于奴隶的优胜,这样一来,他们的作为才能赢得尊敬。

    至于那些进行非法活动的人们,单凭其所犯的罪恶,5便可证明其比受他所损害的弱者还要低劣,绝不能通过日后成就的任何重大善业,来对以前的罪孽进行平衡,更不可能将他们之前留下的污德消除干净。这样一来,我们便可断定,一切善德中的最高事业是永远把持统治权力,这种观点其实并不合理。根据平等一致的原则,在一个由一群同样的人组成的社会中,轮番为治参见卷三章十六1287a10—20。制度的实行的确是合乎正义的,值得我们为之称颂。而那些违反自然的行为,如对同等的予以不同等的分配,或在同样的人之间施行不同的待遇,10都不足称颂。于是,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这世上,值得大家永远追随并一致服从,且(不作轮番而)仍不失其为正义和优美的治道的人参见卷三1284b32—34和1288a28。,必须是这样子的:他的善德优于他人,为人兢兢为善,而且没有人能超越他。当然,只有善德还是不够的,他所具备的条件和才能必须足以实践一切善行参见本卷章一1323b39—1324a2。。

    倘若我们所持的“幸福在于善行”的说法不存在谬误,那么对城邦的集体生活和人们的个别生活而言,15“有为”(实践)必定是最优良的生活。不过,我们这里所说的“有为”生活,并不完全像某些人所想的那样,必须要牵涉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不能说人的思想只在于指向外物,当他对外物的活动被引发出时,才能说他正有所思想。20更高级的思想活动在于纯粹为了思想而思想,只自限于它本身而不外向于它物。我们要求的目的是善行,当然我们应该做出某些行为以表现我们的意旨。不过,以这些外现活动为依据,也充分确切地表明思想为人们行为先导的观点。既然思想本身也是一种活动(行为),那么,当一个人在专心内修、完全不干预他人时,他也在进行有为的生活实践。因此,自愿与世隔绝的孤处城邦也不一定无所作为。

    在邦内各个部分中,他们可以尽自己的力量进行活动,求其实践。25通过这种活动,城邦中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越来越多。个别的人生也是如此。如果否认内在的活动,那么完全自足于己而不务外求的宇宙体系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一个宇宙”,除了整个宇宙之外,不存在其他事物(参见《说天》卷一章八276a18),因此宇宙并无向外活动。“神”是宇宙的原动者,神心以大自我为思想对象,也就是思想于思想的纯思想(参见《形上》卷十二章七1072b22、章九1074b33、1075a11),因此只有“内在活动”,而没有“向外活动”。关于整个宇宙体系,详见《形上》卷十二章八。普鲁塔克的《神识非必应说》(de defectu oraculis)24存录着古希腊人有关“多宇宙”的说法。和神也将是不完美的事物了。

    因此,显然这也是最优良的个人生活方式,30也就是说,将全邦作为一个集体来看,对全邦所有的人而言,这也一定是最优良的生活方式。

    章四

    现在,我们回想一下之前所讲述的其他各家的(理想)政体参见卷二。,并以这些绪论为导引,来研究这个论题的其余事项。首先,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是:构成理想城邦的基础(条件)都有哪些?35一个完美的城邦所具有的配备必须与其性质相适应χορηγα这里解释为“配备”,指物质条件或社会生活的基础(参见本卷章一1323b40—1324a2及注)。理想政体应该有理想的社会基础,但根据章一1323a17—19,在现实环境中,利用构成最好政体的条件是所可获致的最好的物质条件。。这是作为理想城邦的基础条件之一,而我们也得为此设想包括可能实现的和纯属理想的若干情况参见卷二1265a17。。所谓各种条件中的重要事项40便是公民群众和土地(境界)。

    一切工艺家,例如织布匠或造船匠所具备的原料都必须与他们的工艺相适应,1326α原料准备得越好,凭他们的技术所制成的成品则会要好。就像其他制造家那样,5立法家和政治家也必须具备符合他们要求的原料。人民是一个城邦所需要的主要配备,那就人民而言,其数量和品质自然也关系到城邦的好坏。人民所居住的土地(境界)则是城邦的次要配备,其数量和品质好坏也对城邦有所影响。大多数人认为,较大城邦的人民必然会更加幸福。也许他们说得对,但他们并没有真正了解城邦大小的实义。他们以数量为标准,通过人口(居民)10的多少判断邦国的大小。然而就国势强弱而言,与其用人数来衡量,还不如用人民的能力来判断。城邦就像人们各从其业一样,也得各尽其用。

    只有具有足以完成其作用的最高能力的城邦,方可称为最伟大的城邦,15作为医生的希朴克拉底比体格大于他的人更为“伟大”,所谓的“伟大”正是这样的命意。就算人数也可作为国势的一种估计,但毕竟任何一种带有很大偶然性的统计都还是不足为凭的。我们知道大多数邦国都居住着很多客民、奴隶和外侨古希腊城邦的大部分客民和外侨是来自埃及和亚洲以及小亚细亚的希腊殖民城邦的工匠。在工商发达的城邦及其港埠中,这种客民尤其多。重农的城邦,如斯巴达也有这种客匠。希克斯的《希腊历史碑志》(hicks,grhistinscrip)157中所记载的雅典西顿(sidon)居留民可作其例。。如果我们用人口判断国势,20那就必须将计算的人口限于组成城邦的主要部分的各分子中。倘若这些分子为数特别大,自然这种估计可以准确得出该国的大邦征象。然而,倘若在一个邦国中,有大批的工匠,重装步队却只有少数,那么这样的城邦就不得称之为大邦这里承第20行文义,将除“工匠”以外的公民团体放到奴隶范围中(参见卷三章四1277a27—b3)。

    加梅拉留的《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和经济学译文和释义》279页中说,这句话实际上指的是阿偈雪劳的故事。当阿偈雪劳与斯巴达同盟联军征伐忒拜时,盟国诸将对作为各邦领袖的斯巴达很不满意,因为斯巴达军人数甚少,而阿偈雪劳只是联军的统帅。于是,阿偈雪劳集合全军,命令斯巴达军和各邦部队分坐在两边。然后,他传令,但凡原是陶工都站起来,紧接着,他又喊冶匠、木工等手艺工人起立,几乎各邦的士兵都起立了,而斯巴达军则无一起立者。阿偈雪劳笑着对诸将说:“斯巴达军为数并不比友邦少。”(参见普鲁塔克的《阿偈雪劳传》26。)。因为一个繁庶的城邦未必就是一个伟大的城邦。25

    另外,经验证可知,虽然一个极为繁庶的城邦也不是不可能成为一个伟大的城邦,但可以确信的是,这样的城邦总是很难使人都遵守法律和礼俗,从而维持良好的城邦秩序。任何以政治修明著称于世的城邦都限制了邦内的人口。我们也可在理论上对这种事实予以辩明。法律(和礼俗)就是所谓的秩序,普遍遵守法律和礼俗的习惯是普30遍良好的秩序的基础。然而,过多的事物就会导致秩序的难以定制。只有维系着整个宇宙万物的神才可能为无定限的事物创造秩序,神所控制的事物数量如此之多,体积又如此之大,但都能使其遵循各自的规律,来成就自然的绝美视“秩序”为“美”,参见《形上》卷十三章三1078a36。“美的主要形式为秩序、匀称和明确”,参见《诗学》章七1450b34、《尼伦》卷四章七1123b6。。

    这里,凡被我们论定为最美城邦的,它们在大小上必然有限度,也与上面所阐释的秩序相适应35此处的文义是:能为尽多的事物创制秩序的只有神,而人因能力有限,虽然他企求美善,但也只能自量其能力所及,在一个城邦中限定若干人数,并为之创制秩序、维持秩序。。另外,我们还要注意到,在这一通则之外,正如动植物和无生命的工具参见卷一章八1256b35。那样,城邦的大小也各有其适中的限度参见卷五章九1309b21—35。另外,《尼伦》卷九章十1170b29中说,“十个人不能组成一个城邦,但十万人的聚合也不能算作是一个城邦”。。任何事物的过小或过大都会使其天赋的能力丧失,从而无法克尽其功用。这种事物,有时会因其40性能不良而全然丧失其本性,沦落为低劣的事物。拿船作为例子:只有一指距(约八寸)长或竟有两径(约一里)长一“指距”(σπιθαμ)是指伸长拇指和小指之间的距离,大概相当于当今中国的六寸许。

    一径(σαδιον),或者叫一跑道,相当于当今中国的五十五丈。以上二者都是希腊的里程单位,罗马里程则称八径为一哩。的一艘船都不能成为一艘船,1326b就算一艘船不至于拥有那样失常的尺寸,但也还是可能会被嫌大或是嫌小,因而不利于航行。邦国也是如此。如果城邦的组成分子太少,人民在生活上就无法达到城邦自给自足的目的参见卷一章二1252a27—34。。而相反,如果一个城邦拥有一个民族国家那样的巨大人口,那么虽然在物质需要上,人民的确可以自给自足,但它却造成难以构成真正立宪政体的一个难题,最终也就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城邦“埃斯诺”(εθνοs)的本义是(一)若干个生活于同一个地方的人众(即宗族),都出自同一血统,或者说(二)由若干宗族组成的民族,或者说(三)这种民族的政治社会体制。在本书中,这个词经常与“城邦”对举或联举,与城邦有异而无确话,泛指非希腊民族或者其政治社会团体,我们或用“民族”或用“民族国家”作为译文。

    第66章 卷(H)七 (4)

    综合全书各章节及其词义的见于其他史籍者可知,在一“埃斯诺”中,人民依靠通婚、通商,使各自的经济得以自给自足,同时,他们树立了共同的礼法,信奉共同的神祇(1324b9),他们将权力交给君主(1285b31)。这种“民族国家”由许多村落或若干城市和许多村落组成。他们共同一致地对外敌进行攻防。这种组合便是所谓的“政治团体”,也被叫做“战斗团体”(参见1261a27注)。但是这样的“民族国家”因土地过大,人口过多或者过于散漫,不能像城邦那样构成公民之间休戚相关、一切共同负责的“宪政”。参见卷五章十1310b1及注,以“贵族、平民、寡头共和”四制,与“君主政体”(一长制)的说法有所不同。。5试想一下,群众人数如此之多,而又有谁能成为他们的将领,对他们加以统率呢?除了具有斯顿笃斯顿笃(Σνωρ)(参见荷马的《伊利亚特》v 785),是一个传令员,声音就像洪钟一样,他的音响是常人的五十倍。那样的嗓音之外,又有谁能够给他们传令呢?

    因此,当城邦刚开始成立时,只要在一个目的可以达成优良生活的政治体制中,其人口底数足以使人民通工易事,自给自足,这便足够了。随着城邦的发展,当人口逐渐超越当初的底数、10成为较大的团体时,虽然它仍然是一个城邦,但,正如上面所讲,城邦必须意识到不能让这种增加无限制地进行下去。我们只要环顾实际,规定这种限度就并不是件难事。一个城邦的活动,一部分源自执政人员,一部分源自被统治的人民。断案决事和发号施令是执政人员的职责,15被统治公民的本分则是选举执政人员。为了解决权利纠纷,并按照各人的功能分配行政职司,每个城邦的公民都必须互相熟悉各自的品性这里所列举的司法审判和公职选举这两项要政,即认为法官和诉讼当事人、被选举人和选举人之间必须互相认识这种说法,这实际上是出于古代小国寡民的政治习惯。近代国家组织中却恰好取其相反之义。

    现代司法要求“无私意审判”,必须根据案情断案,法官不须过问无关案情的一般事项,就算对两造私人情况各有所知,也不得因此而成为自己审判的干扰。现代国家人口均是千百万计,选举人只求粗略了解被选举人的公共生活和公务才能,对其私人生活及品性,实已无时间深求,也不须详细了解。。如果各不相知,则职司的分配和案情的裁断都不免存在着一些失误。临时随意处理这类重大的事件,总会多出纰漏,但如果人口实在过多,就显然没办法使用这周到的措置。20另外,在人口过多的城邦中,外侨或客民一旦混入群众之中,便不容易查明,这样一来,他们就很容易冒充该城邦的公民以雅典为例,由行贿注册或以它故入籍的公民被称为“冒籍公民”(παργγραποι)。冒籍公民各坊社都有,尤其以海港附近之地为甚。伯利克里在位时(公元前445年)曾清查户籍,检得五千个伪冒者(参见普鲁塔克的《伯利克里传》36—37)。德谟叙尼讲演词的《欧毗卢》59,也曾说冒籍所费是五个特拉赫马。,混用其政治权利。

    由此可知,一个城邦最适当的人口限度应该是足以达成自给生活所需要的,而又能观察到的最大人口的数目25此处,亚里士多德将“生活自给所需”人数(上文8—9行)定为上限,将“观察所能遍及”人数(15—20行)定为下限,教育人们在这两个限度中寻求适当的数额。《修昔底德》viii65—66中说,公元前411年为寡头为政时期,只限五千人的雅典在籍公民之间已多不相识,就算相识也不互相信赖。本文中,亚里士多德未确言实数,但根据所示两限,一邦公民人数限于万人之内,居民都远近相望,里闾相逢,互知彼此的能力、行为、门望、贫富等。在平时集会时,他们可以朝至夕归;战时征召时,他们可以朝令夕合(参见1326a37注)。这相当于近代国家的一个小城市或乡镇的人口和境界。。这里对城邦大小(人口的多寡)的问题已进行了充分的讲述,因而就到此为止。

    章五

    相似的论点也可在土地(境界)问题上应用。就拿土壤的性质来说,当然,每个人都希望在自己有限的境界内尽可能种植一切庄稼(农产),使大家各得所需,无一所缺,以保证全邦高度的自给自足。30就国境大小或土地面积的问题而言,应以让其居民过上闲暇的生活为度,让一切供应在宽裕的基础上保持节制参见卷二1265a20。。至于我们所提的这种限度是否正确,待今后对财产和致富的一般问题及财产的执管和利用问题进行研究时,35再另作详述后来并没见对此论题的另外详解。本书卷一卷二中提到的“财产私有而公用”的主张可视为亚里士多德在财产问题上的基本宗旨。参见卷二章五1263a37注。。

    这是个颇有争执的问题:往往人们的生活思想会向两个极端趋近,要么自甘俭朴,要么流于豪奢生活主“俭”(甘于贫困)的学派,即如阿里斯多丰(aristophon)一类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参见迈恩纳克编的《希腊喜剧残篇汇编》卷三362《阿里斯多丰残篇》),如狄欧根尼一类的犬儒学派(参见穆拉赫mullach编的《狄欧根尼残篇》273等)。当初,有些城邦,如克里特(本书卷二1272a22)、斯巴达(参见色诺芬的《拉根尼共和国》)的立法家或创制者,也是主俭派。阿里斯底浦(aristippus)是生活主“丰”者(参见狄欧根尼·拉尔修的《学者列传》ii 68、69、84)等。参见缪勒的《希腊历史残篇》Ⅱ276《亚里斯托克色诺残篇》所记的关于毕达哥拉斯学派之阿巨太(archytas)与叙拉古狄欧尼修僭室某宫臣对辩“丰俭”话题的那一部分。。虽然某些问题有待征询军事家的经验《苏校》对于这个分句加上了〈〉。

    ,我们依然可为土地的坐落(国境的形势)问题提供这样的建议:一个城邦优越的地理环境应是那种敌军难进而居民很易出的地方。人口方面所说的“观察所能遍及”40的条件同样适用于以上的土地方面。容易望见的境界必定也是有利于防守。1327ɑ根据我们的理想,中心城市的位置应该有海陆方面的通道。这里,我们应当注意到两个要点:第一,正如我们之前曾讲到的,城市是全邦的军事中心,四周有警,都能由此派遣赴援部队。第二,它也应是全邦中具有运输便利的商业中心,5使粮食、建筑所用的木材以及境内可供各种工艺的原料都易于集散10该城市的位置,参见卷五章三1303b7及本卷章十一1330a34—b18。斯巴达等虽然内陆的农产很富饶,但离海稍远。阿尔咯斯等城市离海很近,群山阻隔,与其内陆的交通很不方便。有些内地城邦(如曼底涅亚)离海洋很远,另一些岛上城邦管辖隔海的陆上郊区。这些地理环境都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海陆两便要求不相符。雅典城的位置相对来说比较吻合。。

    章六

    对于一个内政良好的城邦来说,海上交通究竟是有利还是有害的问题,在人们之中存在十分严重的意见分歧。有人可能指的是柏拉图,参见《法律篇》卷四704d—705b、949e、952d。坚持认为,在外邦礼法中出生和成长的客民入国以此来增加邦内的人口,一定会对自己的良好礼法带来不利柏拉图在《法律篇》中说,城邦不宜滨海,其用意只是为了避免外邦礼俗对本邦礼俗的扰乱,并没有提到人口增加的害处。希腊各邦尤其是斯巴达的自给自足不免也带有闭关的意思。莱喀古士曾订立的“排外条例”(xenelasia)是为了防本邦公民沾染异俗而对外人入境进行限制。。滨海港埠的货运出入十分繁盛,商旅云集,15不免会使人口有所增加,他们认为,这最终会有害于内治的安宁受客民影响,许多希腊城邦事态显著而且也因此造成了许多祸患。阿格里根顿全盛时,客民人数竟超过了本邦公民,颇有喧宾夺主之势(《狄奥多洛》xiii 844);拜占庭曾被客民袭破(阿里安的《杂史》iii 14)。

    豪苏里埃的《雅典城市生活》(haussoullier,vie municipale en attique)第189页中说,拜里厄斯港埠客民的外邦风俗和教仪曾在雅典城内居民间广泛传布。。从另一方面看,如果能避免人口的增加,那么对一邦的城市及其全境而言,海洋不仅对国防有益,也可借此流通物资,20使境内获得充分的供应,这无疑是有利的。为了保障安全,以便克敌致胜,一个城邦应对海防和陆防进行兼备波斯战争中,希腊各邦最终得以驱除强敌的关键就在于兼用海陆两军。叙拉古之所以击败了雅典入侵部队,靠的也是两军兼并作战。相反,阿格里根顿被迦太基人围困时,因其军中没有海军,最终没法解围(《狄奥多洛》xiii 85)。这类史实还有很多。。就攻击而言,倘若具备海陆双军,那么,即使不能同时出动这两种兵力,但忽尔陆地、忽尔海洋的进袭,也比专用一种部队更容易对付敌人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如果雅典没有拥有强大海军,其陆战必定会遇到很大的麻烦。斯巴达在忒拜入侵时由于没有海军出击忒拜,使其国境深受破坏。这些典型的例子都说明海军利于攻击。。

    另外,为了获得供应,一个城邦应谨慎注意到,25凡是输入的商货一定不是本邦所产的物品,而凡是用于输出的商货一定是本邦生产有余的物品。从事贸易的目的主要是维护本邦的利益而不是他人的利益。成为国际市集的城邦从事贸易的目的都是贪图税收伊索格拉底的《泛雅典娜节讲词》42中说,雅典的拜里厄斯是各邦商货的聚散中心,大有功于希腊。有关国际贸易中的税收事项,参见色诺芬的《雅典的收人》(de vect)iii20、iv,40。雅典的出入征税是货价的五十分之一,征税总额十分巨大(参见吉耳伯特的《希腊政制典实》350页)。

    ,如果说一个城邦不应当贪图利益,30那起先就不该让城邦成为一大商场。如果我们仔细留意当代各邦的国情,就会发现,有些城邦境内及都邑布置着颇为恰当的港埠,它们离城区不远,却又独立在外,城港间的安全关系则以墙垣及其他类似的碉堡做保障,35使城区的武力足以来捍卫港埠的安全这一节显然是以雅典城和拜里厄斯港为例。拜里厄斯与城区的距离为十五里,联有长垣,该处有雅典军戍守。因此,雅典城能接受各邦物产的供应而很少被外国礼俗影响。。显然,通过这样的安排,则既可获得港埠的便利,又可利用法律防止其附带任何不良的影响,城邦可订立某种规章,对入城从事交易的外来商旅进行限定。40

    1327b如果一个城邦具有相当多的舰队,那么这对海上作战无疑是特别有利的。它不仅有利于足资自卫,而且在国际关系上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舰队的强大足以威慑强邻,在与友邦外交出现警报时,除了陆路以外,还能另从海上赴援。至于实力的大小,即舰船的多少,城邦要结合国情来予以衡量,并考虑立国的抱负,然后再进行制定。如果城邦想主动积极地在列国之间周旋,企图成为一代领袖,5那么它的海军规模就必须庞大到足够称霸的程度对于海军的优胜,忒拜的埃帕米农达(epaminondas)颇有先见之明(参见格洛忒的《希腊史》卷十416—419页)。

    《狄奥多洛》xi50中说,在波斯战争中,希腊各邦已认识到,没有舰队而企图通过陆军称霸的邦国,只能最终成“跛霸”。。由此编集的桡手群众勿增加该城邦的户口,而应从公民团体之外选取斯巴达舰队的桡手为雇工和农奴(参见色诺芬的《希腊史》vii112)。雅典海军的大部分桡手为贫民,少部分为应募的客民和奴隶(参见伊索格拉底的《论和平》[de pace]48、79,《修昔底德》i1433等章节)。雅典的贫民桡手是使雅典的平民政体发展为极端形式的主要群众(参见本书卷五章四1304a24及注)。亚里士多德因反对极端平民政体,所以警戒不宜从公民中的贫户中征召海军的桡手,也不宜将公民权利赋予曾担任桡手的奴隶。。异乎挠手, 作为舰上的主体,水兵则应从自由公民阶级中征召,让他们来担任战斗、管理和指挥等任务,像陆军(步兵)一样成为城邦武力的一部分。然而,

    第67章 卷(H)七 (5)

    10桡手不是战斗员,如果邦内的农奴和农庄雇工极为众多,桡手的召募和补充就不是什么难题。当今,我们所见到的若干城邦实际上依然施行这样的政策,比如在滂都海上的赫拉克里亚,虽然其公民团体的数目比其他城邦要少,但它却建立了规模相当大的舰队在公元前392—352年间,黑海南岸的赫拉克里亚与北岸的博斯普鲁斯的齐梅里人(kιμμριοι βóσπορο,在今苏联的克里米亚)进行了长时间的战争,因此,赫拉克里亚建成了强大舰队(参见格拉忒的《希腊史》卷十二6233)。福修斯的《书录》(《贝克尔编校本》)226b19中说,在古代(至公元前三世纪初),赫拉克里亚以其造舰技术而著称,它讲舰型扩大至五排桨和六排桨,最大的舰为“八排桨”。近代造船史研究家怀疑,古代木船其实根本无法安排进如此累迭的桨手和长桨。。15

    这里,我们已对土地(境界)、海港、城市、海洋以及海军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讲解,就此结束。

    章七

    我们已经论述过一个城邦凭以决定人口(公民)数量的限度和依据参见本卷章四1326a10—b24。,现在要进一步研究他们的品质,20即组成城邦的各个分子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秉赋。如果我们不以希腊的著名城邦为限而兼并那些分布于全世界的非希腊民族,对它们进行广泛的考察,那么对这种秉赋来说就会有所认识。寒冷地区的人们一般精神充足,富于热忱θμο(“修谟斯”)有多种意义;(一)魂魄、生命、呼吸。(二)强烈的感情,(甲)比如“愤怒”,《动物的构造》卷二章四650b35,讲修谟斯是动物“内热”的产物,奥格尔(wogle)译作“anger”,这“怒”字,好比中国《庄子》“草木怒生”之怒,作“奋发”解;(乙)“精神”,柏拉图的《理想国》iv435—442,旭雷(shorey,p)1930年译本作“high-spirit”(“勇往精神”)。本书用“修谟斯”这词和“情欲”对映,又和“理智”对映,这里译“热忱”和“精神”。

    《集题》十四910a38,“寒冷气候使其地动物肌肉紧密坚实而‘内热’不易发散,故能耐寒”。《动物的生殖》卷五章三783a15:“寒地动物发肤粗硬,骨骼坚强,属土性,不属水性”。《动物的构造》650b33:“动物之血浓而多纤维者属土性,为胆汗型,‘精神’强阵,‘热忱’奋发”。另外,650b18—27:“血液稀薄而清净者多水性,较富理解”。但“水性过多,则流于畏怯”。另外《尼伦》卷三章七,讲欧罗巴寒地的克尔得人精神(热忱)健旺,无所畏惧。,尤其是欧罗巴各族尤甚,但大都拙于技巧而缺乏理解“欧罗巴”(eρπη):按照此节,希腊半岛除了欧洲大陆。按《物理》卷五章一224b21,讲雅典也是欧罗巴的一部分,而希腊不自外于欧洲。

    但普朗特尔(pranti)校订《物理》中认为该行为可能是出于伪撰。;因此他们能长久保持自身的自由而未能培养治理他人的才德,政治方面的功业所以总是无足称道的。亚细亚的人民大部分都擅长机巧,25深于理解,但是精神卑弱,热忱不足θυμα这个词的意思是精神卑弱或热忱不足。参见希朴克拉底的《空气、水、居处》(de aere,aquis,locis)(库恩,kühn,编的《希朴克拉底全集》卷一553页):亚洲人比欧洲人精神卑弱,性情温和,更怯于战斗。;因此,他们往往屈从于人而为臣民,甚至直接沦为奴隶。只有希腊,在地理位置上处于两大陆之间色诺芬的《雅典的收入》i6,雅典是希腊的中心,也是世界的中心。《斯特累波》419页,讲希腊人以“德尔斐是希腊之脐,也是人类所居住的全世界之脐”。它以人身为喻,脐在中央。

    ,其各种姓也兼有两者的品质。30他们既热忱,又理智,所以能永保自由,政治也得到了高度的发展;倘使各种姓能统一于一个政体之内,他们就能够治理世上所有的其他民族在此,亚里士多德对全希腊统一成一个政体或联结成一个大邦,没有作详细的规划。揣彼所拟,当不出两途:第一,比如马其顿王腓力所主持的“科林斯会盟”(公元前337年),各邦都公认马其顿为领袖,结成对抗波斯的政治军事同盟,组建了“同盟会议”。第二,各个城邦的自由联合,不先确认谁是盟主。纽曼(《校本》Ⅲ336)认为亚里士多德的本意应当从希腊的素习,倾向于自由联合。但后来亚历山大和安第帕得继承腓力所开创的权威,把希腊各邦事实上统一马其顿势力之下了。。希腊和非希腊人之间的这种禀性区别在希腊各种姓之间也可以见到它的端倪,35有一些希腊人或偏于热忱或偏于理智,而另一些则兼具有两种品质。

    这些分析说明,一个立法家不难引导兼有理智和精神的人民达成善业(善德)。某些人“某些人”,指柏拉图。《理想国》iv435—442、《蒂迈欧篇》69—72等节,柏拉图把灵魂机能分为三种:理智、精神、欲念。另外《理想国》376,说犬对所识者摇尾以示亲昵,对不相识者则狂吠以示暴戾,这说明爱憎出于识;当国者应以知识(哲学)教育其“公民—士兵”,从而能使其识别敌友。这里,亚氏说爱憎是出于精神机能而不是理智,所以在此订正柏拉图的语病。下文所说爱深怨烈的精神状态,取义也不同于柏拉图《法律篇》717d。1327b37—1328a17这一段在本章中虽不全属于题外,总嫌迂回太远。认为卫国之士该有这样的态度:对相识者必须表示友爱,对不相识者则都以暴戾相待40——这是富于热忱的一种态度。热忱正是我们的灵魂中爱情和友谊所产生的机能;我们如被亲朋好友轻侮会比被陌路人

    1328ɑ亵渎受到更大的精神冲击,这可以证明爱憎为精神的现象而无关乎理智。所以,阿基洛沽在埋怨他的友人时,向自己的精神(灵魂)低沉控诉:

    5“你竟在你自己好友的家中受到了创伤。”参见贝尔克编的《阿契洛古残篇》(archilochus fragm)66、67。

    灵魂的这种机能不仅生发爱情和友谊,我们所有作为的能力和自由的情绪无不发源于此。精神(热忱)总是向外发展且从不屈服。但对于不相识者以暴戾相待则并不是良好的教训。人们对谁都不应如此;实际上,凡胸襟豁达、神志高尚的人,其性情必不致流于残暴——对于罪行和恶人只10是应当另眼相看。至于罪恶,如前所述,人们如对自己素来熟识的人犯了罪,其引起的反感当然也会更加强烈。人们在遭遇这样的事情时,除了实际的损害外,还在痛感忘恩负义的隐恨。

    “兄弟相争,其为悖决也更严重”15按照普鲁塔克的《论友爱》(de fraterno amore)5,此语出自欧里庇得。参见挪克编的《欧里庇得剧本残篇》975。,

    这是一位诗人的话;另一位诗人也曾说过,

    “爱之过深者,及其生憎,

    则为恨也愈深。”未能考知作者是谁;参见挪克编的《“无名氏”(aδεσπóοι)残篇》78。

    这些就是有关一个理想城邦的必要基础的结论,关于(1)公民团体的人数及其所应秉赋的品质和(2)国土的大小及其土壤所应有的性状,都已经作了概述。这些理论上的设想无需像实际的事物那样要求一定程度的精确详实,所以我们姑且简略。20

    章八

    如同其他自然组合物,社会体系所赖以存在的必要条件,和组成该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不同,因此我们不能误认为城邦或这类社团的各个组成部分25组成城邦的各个“部分”是各类或各级的公民,参见卷三章一1274b39—41等章节。全体以此作为存在的“必需条件”,就城邦而言是各种业务。好多业务虽是城邦所必需,但担任这些业务的许多人都不属城邦本体,比如虽然桡手为城邦所必需(假如无桡手,城邦的舰队就不可能存在,城邦假如无海军,本身也就不可能存在),但不在公民团体之内(参见本卷章六1327b7,和卷三章五1278a1—3)。把一个城邦或任何一个整体性的社团所必不可少的各种条件。

    成为一个整体的所谓社团,一定有某些事物对于社团之内的各分子都是相通的,也是相同的。对于这些事物的分配,它们在数量上可以是相等的,也可以是不相等的。这些事物可以是一种,也可以是多种,比如粮食、土地,或者类似的其他任何东西,但其中必有某一种为全体的各分子所相通30而相同的拿会餐团体来说,众人共同的东西是粮食。拿土地还没有私有以前的农业社会来说,土地是众人共同的东西(参见卷二章五1263b23)。就城邦而言,这一事物是大家“所可达到的最优良的生活”(见下文,36行),也就是说以道德为基础的“幸福”(见下章1329a22)。。现就手段和目的而论,虽然各种手段用于达成目的,而为了目的应用各种手段,两者之间只互相关涉而并无共通之处。比如应用工具来建筑房屋的工人和建筑物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工人和房屋之间没有什么是共通的,工人的技术只是手段,而房屋则是目的。由此可知,虽说城邦需用财产,比如房屋有赖于建筑工具以及运用工具的工人,财产并不能算作城邦的一个部分。所谓财产,确实包括无生命的东西,35同时也包括若干有生命的东西比如奴隶。

    但其他的两件事也是确有的:城邦是同等的人们组成的社会组织;另外,城邦的目的是人类所可能达到的最优良的生活,而这个目的奴隶们就完全不参与。最优良的善德是幸福,幸福是善德的体现,也是善德的终极目标。但在生活实践之中,这并不是人人都可获得;有些人达到了充分的幸福,40而另一些人或仅仅参加优良生活的一小部分或竟然完全没有。这样,其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因人们不同的德性产生了不同种类的城邦,1328b也同时建立了相异的政体。

    由于各种不同的途径,用各种不同的手段来追求各自的幸福,不同的人民于是便创立了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不同的政治制度《巴克尔英译本》300页章尾长注,认为1328a37—b12这一节很可疑。根据上节的论旨,一个城邦内的某些人们,比如只作为有生命的财产来看待的奴隶们,或仅仅供应日用必需品的工匠们,都只能算是达成城邦生活的一些手段,都不能参加城邦本身的“部分”(目的)。下节对此义作了比较详细或比较明确的说明。但这一节的结论却说明了不同的人们各自创立了不同的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这样一来,各类不同的人们就各自成为他们所建立的政体的一个“部分”。作为本卷的总题 “理想政体”而言,这一节又旁涉了各种不同的政体,确属跑题。。

    5我们现在列举“城邦所赖以存在的诸职能(条件)”,列举时,对组成城邦的“诸部分”也一并加以说明。要开始列出这种清单,先应当考虑一个城邦所必需的事物和业务。据此,我们可列举:第一要务为粮食供应。其次为工艺,因为许多用具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不可获缺。第三是武器装备:用于镇压叛乱,维持国内秩序和抵御外来侵略,10一邦的诸分子必须各备武装。第四是财产(库藏),这该有相当丰富的储存,以供平时和战时之需。第五——就其品德而言,应该放在第一位——为诸神执役的职责,即所谓的祭祀。列为第六且实际上是城邦最重大的要务的就是裁决政事、听断私讼的职能,也就是议事和司法职能。

    15这些就是每一城邦所必不可少的事物和业务。城邦不是人们偶然的集合。对于这个团体,我们曾说明参见卷二1261b12、卷三1275b20、卷五1303a26等各节。,在生活上必须达到自给自足,上述这些事物和业务倘若缺失了任何一项,城邦就不能做到自给自足。因此,一个城邦就应该具有完备的组织,20这些所有职能(要务)才能执行。那么,邦内应当有若干的农民,从事粮食生产;工匠;武装部队;资产阶级(部分);祭司;一个团体有关城邦的业务和机能以及与之相符的人民各类别,此节所讲的理想城邦中的清单,与卷四章四所举平民城邦中的类别和次序不同;和卷四章三所列的也不相同。,负责裁断涉及公众的要务并且听断私事的。

    章九

    第68章 卷(H)七 (6)

    这些职能确定了以后,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全邦诸分子应该参加所有的业务(职能)?——人们都同时从事农作、工艺并参与议事和司法活动25也是可能的——又或者上述各种业务应分别由某些人担任?或某些业务应由全体参加而另外一些则应分配给不同的各组?对此,每一政体不必作出同样的安排,恰如我们刚才所说的κθαπερ γρ επομεν,按照纽曼,这是指上文24—28行,所以译为“恰如我们刚才所说”。如果按照巴克尔,则认为是指卷四章四1291b2—6一节,可译为“有如我们所曾陈说”。,这尽可以有不同的体系:全体人们参加所有业务30(职能),或看不同的人们担任不同的业务(职能)。政体之间的区别就在于这些相异的安排:在平民政体中,所有的人参加一切业务(职能),而寡头政体就采取与之相反的设置。这里,我们所探讨的是35“最优良的(理想)政体”。理想政体应该是城邦借以实现最大幸福的政体见本卷章二1324a21—29。,前面曾已说明见本卷章一1323b30—36。

    ,这种政体,要是没有善行和善业,就不可能存在。按照这些原则,组成最优良政体的城邦诸分子便是绝对正义的人们而不是仅符合某些标准“正义”,包含有礼法的意思;寡头政体或者平民政体各自都有不同的正义观念,因而形成不同的礼法。亚里士多德认为平民和寡头政体的正义标准和理想(模范)政体的正义标准相比都是相比较低的。,40而自称为正义的人们;显然这样的城邦就不能以从事贱业为生且活动有碍善德的工匠和商贩为公民想要达到理想城邦的最大幸福,公民都必须具备四种善德;亚里士多德的意思是说农业劳动者和工商都不能具备四德,因此理想城邦都不宜许他们为公民。柏拉图的《法律篇》卷八846讲,工匠没有闲余从政修德,卷十一919讲,商贩牟利,多违四德,两者都不能入籍于他所拟的次级理想国。。忙于田畴的人们也不能作为理想城邦的公民;1329ɑ他们因为没有闲余时间,而培育善德,从事政治活动,就必须要有充分的闲余从政要有“闲余”,参见卷二章九1269a34、章十一1273a32—b7等节。

    农民所缺少的善德中只有“智慧”这一德;其余三德农民未必都逊色。智慧得在于学习和教导中学到,必须有闲余时间,农民少闲余时间,因而不能免于愚昧。《形上》卷一章一987b24,讲埃及僧侣阶级特多空余时间,所以都擅长几何学。《传道书》(ecclesiasticus)章二十八24—25,讲文士富于智慧,都是由于有空余时间;如果整天执犁,则常常和牲畜相对语,怎能有智慧。“文士”(scribe)为犹太宗法吏,和埃及僧侣阶级相类似。《传道书》作于公元前200年间,明显有希腊思想的影响(参见博克斯的《希腊化时代的犹太教》[ghbox,judaism in the grperiod]162页);希腊思想则明显受埃及的影响。。

    另一方面,武装部队和审议公务各一个组成听断私事的团体,显然两者都关系重大,应该是城邦的主要“部分”。试问,两者应由不同的人分任?5或是应由相同的一些人兼任?这个问题显然可作两种答复,第一有如后一种说法,第二则如前一种说法。两种职能都需要两种不同的才龄κμ(acme,“顶点”),就人生而论,是“壮盛期”; 亚里士多德这里兼作心理和生理分析,所以译为“才龄”。《修辞》卷二章二十二至二十四,按年龄把人生分为稚年、中年、老年三期,性情才力因年龄的变化而变化。中年期是三十至三十五岁,为人生体力最强的时期,适合战争,而四十九岁前后为老年期中智力最旺的。中年期兼有青春和迟暮的长处而免于两者的缺憾,是最有作为的时期。本书本卷章十六1335b32—35讲,人生智力旺于五十岁。柏拉图的(《理想国》460e)认为人生“智力和体力的才龄(旺期)”都是在三十到三十五岁之间。

    :议事有赖于成熟的智慧(明哲),而战争却需要有青壮的体力;这样,两者就应由不同的人来分任。从另一方面来看,凡属力能胜任战斗、能攻能守的人们,不能总使他们长期安于从属的地位;10因此,武装部队必须参与议事团体,从而两者应由相同的一些人兼任。而且我们考虑到执掌着武力的人们也同时执掌着一个政体的命运。那么,把这个理想城邦的军事和议事权力交给包括两种年龄相同的人们——但两种职能应当挨个一一付托,不能同时一起付托,这是唯一可行的方法。自然挨个给青壮年以实力,15给予老人以智虑;依据自然的顺序,把城邦这两种权力分配给年龄高低的两组人们,最为适宜每个公民在青壮时是士兵,五十岁后议事参政或者出庭听讼,则其国兼有强盛的武力和老成练达的政府,因此可以说合宜(συμφρει)。合宜又可义为亚里士多德的习惯用语。。这既属适宜,也是理所当然的:把职权进行这样的分配,正好和按照各人的功能或勋绩而赋予各种权利的原则相符合。

    掌握这些权力的人们也应该是有财产的人们。这个城邦中的公民为了获得修养善德和从事政务的闲余,20必须家有财产,而在这个城邦,只有他们(资产阶级)才能成为公民。工匠阶级以及其他不能“制造(生产)”善行(善德)的阶级都不能列入这个城邦的名籍中柏拉图在《理想国》卷四419—421,讲到卫国之士(军人和官员)不该有财产;而农民(卷三464c)则可以各有其田亩(参见本书卷二1264a32)。亚里士多德在这里,观点恰好相反,他认为土地应该归属于公民,军政人员都是“资产阶级”(εποροι)。。

    根据理想城邦的原则,显然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幸福(快乐)基于善德,在一个城邦的诸分子中,如果只有一部分人具有善德,就不能称其是幸福之邦,必须全体公民都快乐才能达到真正幸福的境界25这一句也是在批判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认为财产有助于人生的善行善德,柏拉图剥夺了卫国之士的财产而把它给予了农民,那么邦内可得快乐而称幸福者将是农民而并不是卫国之士(参见本书卷二章五1263a37—b9);这样的城邦并不是幸福之邦。另外,按上文的论辩,假如将工匠等“不能制造善行的人们(阶级)”列入城邦名籍之中,则一部分军政公民具有善德,而另一部分工农公民不备善德,也就不可以说全邦是一个幸福之邦(参见卷二1264b17—24)。。另外,我们考虑到田畴的劳作应该属于奴隶或者非希腊种姓的农奴(贝里俄季)Γπ抄本:“或非希腊种姓或贝里俄季”(或野蛮民族或附庸民族)。根据苏斯密尔校订删去“或”字,译为“非希腊种姓的农奴(贝里俄季)”,这和下文章十1330b28相符。,认为产权确实应该归属于公民。

    上面所列举的担任城邦要务的六个类别中只有祭司(神职)这一类别(阶级)我们还有待说明。这类职司的规格最为明显,农工阶级都不能受任神职。我们按照照刚才讲过的计划,30公民应分成两组——老年的议事组和少壮的军事组。这种虔敬的职司就应由老年组中的人们担任,他们年近迟暮,倦于津梁,正好在这里觅得安息并寄托其后世的思念。现在,我们对于构成城邦的各个部分及其所需的条件,35已经详细地进行了论述。农民、工匠和一般佣工都是城邦赖以生存的条件;至于其组成部分就包含武装部队及其议事和听断的团体。

    这些都是独立的要务,但其中分工的方式是有区别的,有些人终身专任一业,而有些人由于年龄的增长就转换了其他的职司40叙述到此,章八所列举的六个“类别”或“阶级”:武装部队(战士阶级)、裁断人员(政法阶级)和神职人员(祭司阶级),这三类的区别只在年龄——少壮、高年、老迈——而事实上可归到第四类别的资产阶级。剩下的农民和工匠(技艺)两阶级就不属于城邦政治团体了,而只是城邦经济服务的从属阶级。各业工匠和农民都是终身职业。如此,在亚里士多德的理想城邦中,资产者三类,按年龄大小挨个分工为军、政、祭三项职能。“无产者”(ποροι)两类,终身从事生产各业。。

    章十

    邦国应区分为若干个阶级(类别),且战斗阶级要与农作阶级区分开来,这种政治理论(思想)不能说是近代的发明,也并不新奇。1329b直到今天埃及依然存在着阶级差别,克里特也一样:据说在埃及,这种习俗源于色苏斯特里的法制,而在克里特则源于米诺斯王时代钱德勒(chandler)认为,1329b3—25“据说在埃及……早得多”是伪造的。布依逊坚持1329b5—25“会餐制度……早得多”属后人撰增。纽曼认为该段明显不是亚里士多德手笔。。会餐(公共食堂)制度也早已在古代盛行,在克里特,米诺斯王在位的时期这里以色苏斯特里王和米诺斯王为例,来证实两地进入农业社会年代的早晚。米诺斯王参见卷二章十1271b33注,他生活在公元前第十五世纪左右;两王先后的考证参见下文1329b24注。

    依《狄奥多洛》i 944,色苏斯特里是埃及古史上第三个立法建制的名王。《迪开亚沽(decaearchus)残篇》7,(缪勒编的《希腊历史残篇》卷二235)讲,埃及各种工艺都源于世传,身为冶工则代代为冶工,身为石匠则代代为石匠,这是色苏斯特里津的一例。伊索格拉底《比塞里斯》(busiris)15讲,工农和战士不同阶的规定源自埃及古王比塞里斯法制;按《狄奥多洛》,这种法制由色苏斯特里所创。就开始出现;5而再向前追溯,那么南意大利又比克里特早。据这些地区的史家记载下文表述,此节当出自叙拉古史家安底俄古,参见缪勒《希腊历史残篇》卷一181—182《安底俄古残篇》(antiochus fragm)3—6。这里所说的地区包括卷二章十二1274a22所记南意大利爱璧隋费里的洛克里城在内,洛克里本是古立法家渊源所在,此节又讲到会餐制度也起源于这一地区。

    ,奥诺羯利亚有过一位名叫“意大卢”的王,奥诺羯利亚人后来就由于这位国王的名字而称自己为“意大利人”,而这个存在于斯居勒季和拉梅托两海湾间——从海滨一湾走到另一湾,半天里程足以——其一线以南,欧罗巴洲突出的长岬这里所讲的拉梅托海湾——今南意大利欧茀米亚海湾(sinus eufemia),其海滨古有拉梅底尼城(lametini),今有一小河依然叫拉梅托(lameto)(参见《希腊和罗马地理辞典》[dlctof grand romgeography]《拉梅底尼》条)。按《安底俄古残篇》6,这条海湾叫那璧底诺(nαπινο),两湾之间的土腰长一百六十斯丹第(约六十里)。希腊人将三百二十斯丹第算作一日程,故称“半日程”。 实际上,这一海岬位于意大利这一靴形半岛的脚趾部分。,10也从此改名为“意大利”了。

    按照这种记载,意大卢对奥诺羯利亚这个游牧民族进行引导,使之转变成了务农的人户,他创制了许多法律这类传说类似中国伏羲神农的故事。普鲁塔克著作中描述了西方古代农业社会史迹略异:“埃及古王奥雪里斯(Οσιρι)教民稼墙,为之立法”(《伊雪斯和奥雪里斯》[de iside et osiride]13)。并且,“意大利古初人民皆犷野而无理,约诺王(iνο)导之耕植,为之治理,而后生活有序,四境平安”(《罗马研究》[quaestrom]22)。,另外又创建了世界上最早的公共食堂“会餐”(οισσια)一词源于“谷物”(σο)一词,本意指“公谷”即“公仓”制度。同堂合食,源自古初各族由游牧生活向耕稼定居生活转变的时候。。15那个会餐制度以及他所订的法律的某些部分至今依然在他的某些族裔之中流传。

    第69章 卷(H)七 (7)

    这一界线的西北,直到替里尼亚,仍居住着奥布人,也就是古代所称渥逊尼人,这个旧名至今还在当地沿用这里是指拉丁地区的康帕尼亚(campania)和卢加尼亚(lucania)。亚里士多德将拉丁地区称作奥布地区(opica)参见《残篇》五六七1571a24。根据《安底俄古残篇》8(缪勒编的《希腊历史残篇》卷一183)康帕尼亚被奥布人——即古所称渥逊尼人所居。据《希罗多德》i 167,卢加尼亚名为爱里亚(elea),被奥诺羯利亚人所居,不属于奥布人地区。;其东北,向耶比季亚和爱奥尼亚海湾,20在所谓的西里底斯地区,居住着裔出奥诺羯利亚族的琼尼人这里与《安底俄占残篇》6所讲相符,该残篇来自《斯特累波》255页。。如此,会餐制度是起始于南意大利的。而另一制度——阶级(品级)制度,则肇端于埃及《希罗多德》ii 164,说埃及人分不同“品级”(γνη)或译为“阶级”或译“族籍”);ii165讲,埃及战士不得为工匠(未言明不许为农耕)。《狄奥多洛》i 73列举埃及各品级为僧侣、诸王、战士、牧人、耕者和工匠。柏拉图的《蒂迈欧篇》24b,曾提到埃及战士跟牧人、猎户、耕者相区别。

    普鲁塔克的《莱喀古士传》4,讲莱喀古士曾游埃及,根据埃及古制,为斯巴达规定战士和其他阶级相分离。伊索格拉底的《比塞里斯》17,讲斯巴达阶级分别和其他制度大都模仿埃及,但本书卷二章十1271b22,讲斯巴达法制源自克里特。:米诺斯的王于克里特显然比色苏斯特里的王于埃及还要晚的得多近代考古家伊凡斯用“米诺斯”王这个传奇名字概括了克里特古文化,从公元前3000年到1200年间十八个世纪,如果以克里特古文化兴盛期为米诺斯王生世时代,约在公元前第十五世纪左右。色苏斯特里是埃及王时,根据《希罗多德》ii102等章,在特罗亚战争时期(公元前第十二到八世纪间)。根据《迪开亚沽残篇》7(缪勒编的《希腊历史残篇》卷二235),色苏斯特里继奥罗王(orus)之后,在埃及称王,死于希腊第一次奥林匹克竞技大会2936年之前。奥林匹克始于公元前776年,而色苏斯特里应是公元前第三十八世纪的埃及法老,比米诺斯时代二十余世纪早。近代埃及史家考订色苏斯特里是埃及第十二朝三王之末王,生世约在公元前2000—1788年之间。。

    如同这两种制度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各自为人们所发明、流传一样,25我们尽可相信其他很多的制度也大都是如此。在历史过程中,人类自有诸多机会——事实上可以说是无定数的机会——一再创造各种制度参见卷二1264a1—5;又见《形上》卷十二1074b10;《说天》卷一章三270b19。柏拉图的《法律篇》卷三676,单就政体的创制而论,早就有类似的论调:世上已有万千城邦历经存亡,在万千城邦中,当有多少种类的政体或创或废,或盛或衰,或传或不传,或有所增修或有所简减。。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可借此设想,“需要”本身就是各种迫切的发明的导师人类的发明创造能力一定首先表现在急需的事物上,这个理论最早出现于德谟克里特(参见公元前第一世纪伊璧鸠鲁派学者菲洛德谟的《音乐》[philodemus,de musica]iv 36,肯姆克[kempke]编校本108页)。参见卷八章五1339b30注。;而人类社会既由于这些发明获得了日常生活的基础,随后自然也会继续努力创造更多的事物来装扮生活,30让它臻于完美。这个普遍原则,我们相信对于政治制度以及其他各个面都应一律适用。埃及的历史通常证明一切政治制度的源远流长。

    世人都了解埃及人是最古老的民族参见《希罗多德》ii 2、柏拉图的《法律篇》ii656—657。另外,亚里士多德著作《气象》卷一章十四352b19。;从远古至今,他们世世代代保有其政体和法制。他们的历史足够为我们提供借鉴。我们应当借鉴古人早已尝试而且表白于后世的一切事物或典章,35从而用心探寻先哲所没有想到或施行的各端,差不多能够弥补他们的缺失《纽校》(i“附录”e、Ⅲ注释382—383页)指出,本章上半1329a40—b35不是亚里士多德原作,可能为初期漫步学派在他自己用的《政治学》抄本上有所注释。作注者觉得原文对战士和农民两品级必须划分的理由不够充分,就做了填补,表明这早就是旧邦如埃及等行之已久的制度,我们大可模仿,无需疑虑。《巴克尔英译本》306页注,指出这一段同上下文似乎不相衔接,尤其赘述过多意大利人文地理语,但25—35行数句的思绪及笔触都很像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认为制度的创建或事物的发明,在各时代各地区时,各民族作“复演”;两代两处隔绝的民族能分别创成相同的事物或制度。近代种族学家则多采“扩散”说;一新事物或新制度只由某一民族在某一时代创始,而后散播于他处,于后世流行。。

    前文已经提到,在我们的理想(模范)城邦中,土地应当归属于执兵器保卫国境并参与政治的人们(阶级)。为什么耕作者非得有别于此类人(阶级)也已做过阐释。有关国境的大小与土壤的性质也已叙述了上章1329a34—39和此节1329b36—39都是上文的总结。倘若肯定本章上半是伪造,那么这两个结语应删一个;《苏校》主删b36—39行,而《纽校》说应删a34—39行。。40我们现在就进一步研究土地的分配,并论证农业要如何安排以及农民阶级是何种性质。

    土地分配应关注到问题的两个方面:第一,土地1330ɑ不能像有些作家所坚持的那样收归公有,虽然这也和朋友间的财物一样,互通有无以济公用参见卷二章五1263a26—37。。第二,全体公民必须生计有着,丰衣足食。一般都认为管理修明的城邦是以设置公共食堂(会餐制度)为益的,下文我们会另行说明我们赞成这个制度的原因设置公共食堂能够作为财产公用的实例,因此此处连带述及,但本书上下文并没有专章详述会餐的利益。。每一公民都应享有参与会餐的权利;5可是穷人既须养家糊口,经常无法支付会餐的份钱,因此,有些人就认为公共食堂应当用公款办理。公众祭祀(宗教仪式)的费用也应当用城邦的收益或公众的捐献来支付。

    通过这些考量,我们建议,城邦全境应当分成两部分,10一部分为公产,另一部分为私产,属于每个公民。两个部分还须再各自划分为两份。公产中除一份供应公共食堂的用度外,另一份供应祭祀(宗教)。而私产地亩应当有一份配置在边疆,一份配置在近郊——每一公民要在两处各领取一块份地,如此,不管他们在近处还是在远处,15大家利益都一致了。这种举措卷二章五1265b22—34曾对柏拉图《法律篇》(v745)中所拟的这种措施进行批评。本书卷七卷八取法于《法律篇》,还有其他许多措施,参见巴克尔的《希腊政治理论》(grpolitical theory)380—382页。既可以满足正义和平等的要求,又可在遇到敌患、遭逢边警时,全邦公民必可因此凝聚得更加团结。

    如果不作如此安排,则有些公民其产业远离边疆者,就会忽视邻邦的挑衅,而另外一些公民其产业恰在边疆者,又常常戒心过重,甚至委曲求全而有伤本邦的尊严边区田庄常常在战争中受害比较惨烈,实例见于第二次麦西尼亚战争中,拉根尼和麦西尼亚间的边区埃伊拉(eira)地方(《鲍桑尼亚斯》iv 181)。在科林斯战争中,科林斯和西基雄间的边地全部被荒废(公元前393—392年)(格洛忒的《希腊史》卷九455页)。伯罗奔尼撒战争初期雅典盟军方面,亚嘉奈人(acharnians)由于战事多在他们境内进行,被蹂躏特甚,支持迅速出击(公元前431年)(《修昔底德》ii 21)可作为边区居民关于战争的情绪和观念跟远离边区的居民不同的佐证(参见《康格里夫校本》注)。。20因此一些城邦制定专律,来审议有关本邦和邻邦的边务或衅隙,禁止边区公民参与。他们认为边区公民因为自身的利害,可能发表错误的见解,影响公众对(边务)战争问题的判断。

    按照上文所述,我们建议的土地分配方式正是如此。至于耕作这些土地的人们(阶级),若是依照理想,25让我们自由选择,则以奴隶最为合适,可奴隶不能专由一个种姓获取参见柏拉图的《法律篇》卷六777c—d、卷七806d。,也不能向性情强悍(具有自由精神)的种姓罗致。如此谨慎的选择能够求得劳力的供应使其避免暴动(反抗)的危险。假如不能如愿地获取奴隶,而思考决定于次一可用的等级,则就以非希腊种姓的农奴(贝里俄季)贝里俄季是非希腊种姓的农奴,此外如黑海南岸赫拉克里亚城邦内的马里安第族(mαριανδινο)农奴也能作为非希腊种姓农奴的实例。农奴是“半奴隶”,与奴隶不同,参见卷二1264a36、1269b5注。为佳,30此处应当注意到,不要使用性情彪悍的种姓。耕作的人手,凡是用于私家的,就全部属于各份产业的主人;凡是用于耕作公地的,就都归城邦所有。凡是服役于农业的奴隶应当有怎样的待遇,以及为什么对于服劳有功的奴隶们应当给予自由作为报偿,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后文加以分析下文亚里士多德未重论此题。参见《经济》卷一章五1344b15。。

    章十一

    35如前面所讲,我们这个邦的城市,要尽可能依环境许可,建成联系陆地和海洋的中心,也即成为全境的中心。就拿城市本身的内部设计来说,我们的目标应致力于四个要点。第一,最为紧要的是应当顾及健康(卫生)。城市的阳坡东向者经常受到东风吹拂,40这最有益健康;第二,若是北有屏蔽,(其坡南向)能够抵御北风,1330b宜于冬季。应当注意的其他两点是城市要安排好方便政治和军事的活动。就军事活动来说,应让居民外出方便而敌人侵入或围困就比较困难。

    如果可能,也要让市内有溪流和足够的井水,供应水源,如果情况不能完全称心,就应采取近代铸造大蓄水池的办法许多干旱的古希腊城市,比如推罗的岛区(马斯伯乐的《东方民族古代史》[maspero,hist,ancienne des peuples delorient]192页),亚历山大城(普尔的《埃及城市》[stuart poole,cities of egypt]181页),克尼杜城(《希腊和罗马地理辞典》“克尼杜”条)等,多建水池或水槽来积存雨水。达耳马戚亚(dalmatia)和各岛无溪涧,无水泉,居民常年用所蓄雨水供使用(杰克逊的《达耳马戚亚》[tgjackson,dalm,i]241页)。雅典市区,四泉仅一泉能喝;而附郭多清溪,亚里士多德时,稚典就建有水槽,从市外将溪水引入市内。塞莫斯岛也有长距离引水建筑(参见《希罗多德》iii60)。这节亚里士多德只说水池,不谈引水设备,是由于水槽易被敌军切断。古希腊人对公众的饮水和用水都特别留意。

    近代考古家挖掘希腊化时代的一个希腊人城市旧址时,从一条街坊的地段就挖出了并行的十一支金属水管(白雷斯德特的《古代》[breasted,ancient times]第二十一章)。,5来贮备雨水,有了这种容量巨大的蓄水池,则即使久战被围,全城同四郊隔绝多时,市民也不致遭苦渴。要想保证居民的健康,不但应对候风相地谨慎,为他们选定优于摄生的“居处(位置)”,获得充分的空气与日照,还得供应良好的饮水。这是一件需万分重视的事情。

    第70章 卷(H)七 (8)

    在地、水、风、火各元素中,10对我们身体的健康关系最为重大的一定是应用得最多最频繁的:而“水”和“风(气)”两者恰恰就具备这样的属性亚里士多德为城市选择位置时采人民健康观点,这是他旱年所受的医学教育的缘故。希朴克拉底的《空气、水和居处(位置)》一短篇素闻名于世,此节要点盖本于希氏。。所以,凡经谨慎规划而建造的城市,如果全部溪流或井泉,或清或浊,不尽相同,就须制订章程,分别饮水及用水不致互相沾污,人们也不得擅自浪费15希腊半岛地处亚热带,平均温度17℃,雨量少。某些地区患旱。夏季溪涧多干涸。古希腊人开辟农田,要先引水池和灌溉渠道。人人重视饮水;送别友人经常祝“一路平安并得清泉”。两邦缔结条约,须记明“双方都不得阻断对方的水源”。因此亚里士多德这一章也尤其重视水泉。。

    至于城市的设防,各种政体最好不要作相同的规划。寡头政体和君主(一长)政体适合单独一个筑于高地的卫城;平民政体适合平原的防御工事;两者对于贵族政体的城邦就都不适宜了,这种政体需有若干同它的地形相符20的堡垒各种政体的城市设防规划要有各不相同的理由,没有说明。希腊各邦城市,例如梅加洛浦里和曼底涅亚都建在平原上(布尔西安的《希腊地理》[bursian,geogvon griechenland]卷二209、244),都属平民城邦。斯巴达(《朴吕波》v221)、迦太基(梅尔察的《迦太基史》卷二165)和爱璧隋费里的洛克里城(李维的《罗马史》卷二十九614)市区都有高地,各建有堡垒。。私人住房的设置,若是依照希朴达摩的新设计贺尔姆的《希腊史》(holm,griech,gesch)卷二324页,指出公元前五世纪前,有些希腊城市就有直线通衢和直角交互街道。希朴达摩不能被看做城市设计的最初专家,但由于他给许多著名城市设计过,因此世人将首功归于他。

    ,拟定方正的街衢后,让每户鳞次栉比,修筑整齐的房屋,自然有益观瞻并且方便平时的活动。然而,就战时的保卫而言,我们的要求却恰恰相反:古代街巷的参差曲折常令入侵25的敌兵不能找到内窜的途径,而闯进城中的陌生人也很难发现他的出路。因此,应当兼取两者的长处:模仿农民种植葡萄的“(斜畦)密垅”葡萄园种植葡萄五棵为一簇,比如骰子上的“五”(quincunx),其畦垅都斜向。希腊古园艺家相信这种畦式既美观又便于培育操作。,这样就能够制订出对战时和平时两方面都适合的里巷方案。另一种能够施行的方法是在全市中划出一部分区域以进行整齐的设计,保留剩余部分用作有利于巷战的规划。如此,30就既考虑了安全,也不至丢却市容的美观《纽校》Ⅲ396,分析全章句读,1330a39所讲“四个要点”,应是:(一)健康;(二)适宜政治生活;(三)利于攻防;(四)美观。亚里士多德原稿没有推敲和修整,因此第四点草率模糊,并且没有说明这是城市工程设计四点中的一点。a41行原文是“其余各点”,按纽曼解释说,译为“其他两点”。。

    有关以垣墙为保卫城市的设施,颇有争议。一些人说以好斗称于世上的邦国就不需要筑城普鲁塔克的《拉根尼嘉言汇录》,“阿偈雪劳”30:“有人问阿偈雪劳,为什么斯巴达没有城垣?答:斯巴达不依木石以为固,而恃其居民的勇德。”柏拉图的《法律篇》vi778d—779b,说应像斯巴达人的恃其勇德,将敌人逐出国境;与其天天让士兵筑壕设堑,不如让他们认真警戒,勤于巡哨。若是相信金城汤池足以藏身其中,高枕无忧,那么人民终会消磨锐气,终至怯懦无用。。实际上这种议论是早已过了时(陈腐)的言论(奇策)——大家既然已经目睹了那些以此自鸣的人们所受到的事实打击,就更不用高谈了此语指的是斯巴达在忒拜的埃帕米农达引军入侵时(公元前369年)大败受辱一事。

    雅典在公元前338—326年间莱喀古士以平民党领袖主政,比较有兴革,亚里士多德在写此书时,莱喀古士正重建拜里厄斯港与雅典间的长垣。对于莱喀古士的种种措施亚里士多德多报以同情,筑城也是其中的一端。。35假如交战的两邦大致相似,而敌军只在人数上略有优势,则躲在墙垣内靠土石托庇的军队肯定不会受人尊敬。

    假如遇到这种情况——事实上经常会遭遇——进攻的敌军具备不是少数或少数超人的勇敢所能抵抗的优势,40那么,一个城邦想要避免惨败、屈服与毁灭,那么最好的军事措置依旧是设备最坚固的垣墙壕谍;1331ɑ如今石炮(重砮)以及攻城的其他机械迦太基与西西里战争时,迦太基人使用“攻城撞槌”毁坏墙垒。西西里狄欧尼修前主创“石炮”(掷石器)用远击撞槌(参见《狄奥多洛》xiv1450)。其他攻城机械像“云梯” “游动塔桥”,也出现在这次长期战争中。后来,马其顿腓力用西西里法多造攻城机械、对克敌制胜大有助益(参见德罗伊曾的《希腊战争掌故》[droysen,grkriegsalterth]209、211页)。有鉴于此,莱喀古士修整雅典城港长垣时,不但改旧有砖堞为石堞,还筑“城壕”来拒“撞槌”等。雅典公元前334—326年间筑城情况参见埃斯契尼的《反克蒂西丰》27、31(参见德罗伊曾的《希腊战争掌故》237页)。

    亚里士多德时代,希腊人勤于钻研攻防机械。《朴吕波》x44,曾提到战术家埃尼亚斯(aeneas)著有《攻城法》(τ πολιορκητικ)专书。至今还能从断篇残章中看到埃尼亚斯这一著作的痕迹。次第创制而且可以作高度精确的投射,城防正是当务之急。那种要求一个城市不设一点防卫观念,5说到底就得把一切高地据点都夷为平地,使敌人随意入侵。这种用意就好像要求人家不得修砌围墙,从而以免住户成为懦夫。我们必须明白,如果一个城市设有城垣,它能够主动于攻守的选择——将有垣当成无垣,它尽可出击,10或以此垣为依靠,它也可坚守——不过一个城市若全无城垣,市内的人众就会如逢寇敌,除了马上应战外别无他想。如果弄懂这些分析而确认城垣对防务有益,那么市邑不但应筑城,还需常常修建雉堞,以求其宏壮美观而又适宜御敌,15足够抵挡近代发明的各种攻城机械。蓄意攻伐的人们经常妄想制造新法新器,从而破阵陷邑、获取胜利;那么从事防守的一方,除了采取早就流行的一些设施外,也得孜孜不倦,寻找防御的新法新器。从事攻掠的人们,遇到一个守备完固、无懈可击的地区,事实上就不会想要轻试其锋锐。

    章十二

    如果我们假定公民们应该分配至各个会餐组织(公共食堂)而在某些适当的时期城垣又应该15设置碉堡和卫所,那当然会想到这样的设计:有些食堂应当安排在各个卫所。这是会餐制度与其他机构相配合的一端,还可以有其他配合。执掌要务之行政人员的食堂要设置在一些便利的适中地区,同公众朝礼的神庙相联系——不过曾有法律规定或德尔斐(阿波罗)25神识昭示的参见柏拉图的《法律篇》v738b—d、vi 178c、viii 848d—e。柏拉图所做的城市设计:全市居高地,市场在城中,四周建若干神庙,神庙同样是防御要塞。政府机构和法庭设于神庙附近。外围不需城垣。居民房屋要有统一设计,外围各户的房屋彼此相联,方便在战时成为防御工事。那些应当单独并隔离世务的祠祀,自然除外。

    这个地区要位于所有人都能远瞩的位置,让向往的人仰瞻其庄重并崇敬这一善德所寄托的圣地,这样的地区当然应在全城的高坡,占据俯瞰四方的地形。在这个位置下边,30应该保留一片公共广场,它的性质和作用就像被帖撒利亚人命名为“自由”的那一广场。这里凡商人、工匠、农夫或其他类似的人们,一概不准入内,但经行政人员所召集的人除外,35这个广场中如果留有老年人健身和游息的场所自然就更好了。体育锻炼应当如公共食堂一样,以年龄为准,分成若干组并做好各自的安排;要是依照这样的方针建造各处健身房,老年人就能够同官员们一起在广场游息,40一些行政人员也应当分别到各卫所附近的健身房同青年们一起做体育活动。当官员在场时,青年们就会比较庄重,而人们常易流于放荡的一些情绪自然也因此有所消减,1331b甚至收敛此语指那时希腊青壮年间同性恋爱的陋习,在竞技和游息场中,若是没有警戒,就易于滋长这种陋习;参见卷二1262a38注。

    “健身房”(或“体育场”)供人练习竞技和游息,附带建有公共浴室,主要作用是军事教练。亚里士多德时代,雅典健身房多设于城外。忒拜城内和郊区都有。而斯巴达和埃里斯只在城内见(色诺芬的《希腊史》v 225、30)。柏拉图的《法律篇》804c,支持健身房设于城内。色诺芬的《居鲁士的幼年教育》i 24,在他所虚拟的波斯国,为老人、中年、青年和儿童分别设置了体育场。。大家进行卖买的市场应当设在与公共广场相远隔的地方γορ,“广场”,γορζω,“赶赴广场”就是“买卖”,因此“广场”也作“市场”解释。雅典的“广场”分两部,北部为商贩互市之处(参见贺尔姆的《希腊史》卷二309页),南部为政治集会之所。帖撒利亚人令官员和公民的集会及游息与商贩隔离。这里的αγορα仅指“广场”,不指市场。斯巴达人政治集会和市场也分处两地。下文,1331b11称市场为“商业广场”(“περ  ναγκααν áγοραν”)(和上文1331a32“自由广场”相对映)按原词是指“必需品广场”。,市场要选择适宜商业运转的良好位置,使从海外进口的货物以及从内陆汇集的商品都便于贸迁。

    执政和祭司是城邦的首要人员原文πγθο,“公民群众”,据《纽校》,(Ⅲ,校勘注释112页),改为“首要人员”προεστó(或“领导人员”)。。我们已提到执政们的会餐安排,有关祭司(神职)们的会餐编组,5也和其他人们的各附属于其所管辖的职司相类似,自然要宜于设在祠庙房屋内。处理诉讼、契约,法庭传唤以及类似这些事项的公务机构,还有那些所谓“商场监理”和“城市监护”——即管理商业广场和城市公共建筑9行所列的城邦职官名称以及职司,见卷六章八1321b13—16;15行所列的见1321b27—30。此处,行文似回顾到卷六这一章;这点也是近代校勘家主张保持旧的卷次,不将四、五、六卷移到七、八卷后的一个佐证。的位置都应当安排在公众聚集的地区周围。最适当的自然是以交换生活所需的市场范围内为佳。

    10根据我们的规划,设在高处的公共广场就专供悠闲的游息,而商业广场则是大家日常生活迎来送往的活动中心。在此,我们所讲的一般体制,在郊区也大体能够通行。那里也有不同的行政机构——15官员有时称为“林区监护”,有时称为“乡区监护”——他们也分别与其业别相对应,各自设置卫所和食堂按照本章的规划,城内的高坡供奉群神,也在这里设置城邦政府;年龄较高的执政们以及耆耆的祭司们的食桌也设在这:这是全邦军政的重心。稍低处是公民政治集合的广场,老年人可在此处公余修养及游憩。交通运输便利的坡下或海滨设有市场;次级行政人员的机构以及食堂安排在市场附近,公民们和工商为卖买日用必需品也聚集在这儿,这也是人民生活的中心。亚里士多德在这章内没讲明何处应设法庭。一般青年则分别编组,生活在城垣各段和四郊的卫所,他们的食堂和体育场都设在卫所。

    第71章 卷(H)七 (9)

    雅典公民从十八岁到六十岁都列入军籍,遇到战事就分别召集(《雅典政制》五十三)。公元前338年,嘉罗涅亚(chaeronea)一役为马其顿腓力所击败后,雅典对十八至二十岁青年的军事训练尤其勤奋。因此亚里士多德在这一章反映了他的时代生活,也对卫所和青年军事训练讲得比较详细(参见《纽校》Ⅲ 412,《巴克尔译本》384页“附录”四)。。乡村四周也得散布若干祠庙,一些供奉诸神,另外一些祀事城邦的英烈参见柏拉图的《法律篇》717b、738b,城邦应有祠庙来供奉诸神和精灵(诸小神)及英烈;848d,每个乡村都应建置神庙。亚里士多德在这一章仅提英烈而不提诸小神,也许他认为宜罢杂祀。阿提卡地区,乡村多设坛龛,见李维的《罗马史》三十一26。《狄奥多洛》xv53,记希腊人坚信在城邦有兵祸时,所供奉的英雄士烈的神灵能上阵助战,杀敌佑民。。

    不过详细叙述并说明规划细节,也只是白费精力。有关这些易于倡作高论,20但要把这些高论付诸实践,恐怕就困难了。我们大可祈愿,不过如何得偿所愿,却得依赖命运就上句中的“倡为高论”和“付诸实施”,下句的中命运和祈愿,原文各从脚韵,成为两个句内对仗,译文并未声义并达。。因此,目前我们对于这些细节无需再赘述了。

    章十三

    讲解了一个理想城邦的人口与土地等条件后, 25现在我们该讲到政体的本题了;25在这儿我们需阐述一个城邦因为什么以及如何才能拥有幸福生活并制定优良政体的要点。不管在何地,人们要获得幸福,必须注意两点:第一是端正其宗旨,令人生所有行为经常不违背其目的。第二是探寻一切行为的准则,借此察识人生将依什么规律才容易实现目的。目的与手段,两者相呼应,也能不相应。有时人们胸怀正大的宗旨,30可事实上最终未达成初志。有时全部手段都成功,人们得到所求,但是考究他所要求的事物,却又非常鄙薄。有时,甚至两者都属失当,比如一名医师,他既可错诊身体健康的本质,而对于获取他所希冀的健康又做谬误的处方。35对一切技艺和学术来说,必须兼明两者——既确定它的目的又精通于实现这个目的的手段(作为)《纽校》Ⅲ422,指出此语在批评柏拉图所拟理想国时既对幸福的目的未讲明,又对追求幸福的方法存在谬误(比如卫国之上不得有家庭和私产),在目的和手段两方面均不合理(参见卷二1261a11—16、1264a27、b16—25)。。

    全人类的目的明显是在于优良生活或幸福(快乐)。某些人的行为足以达到他们的目的。但还有一些人虽然向往,可最终却不能达到目的,或因为天赋薄弱,或因为遭遇艰难。40对此,我们应当还记得,若是想要获得优良生活,必须有适宜的配备,而每人的家境却随着他的遭遇,或裕或窘;至于那些配备的适量则因每个人的天赋厚薄而有所不同,1332ɑ凡是才德优秀的人,对于身外的需求也一定轻微,若是天赋不充,就不能不对财物多加倚重。另些人一开始就搞错了宗旨;虽然他们行为卓越,能够有所造诣,但全部才情都投入了错误的路径。在此,我们所研究的本意既在寻找最优良的政体,就自然必须要阐明幸福的本质。只有具有最优良的政体的城邦后,5才能有最优良的治理;而治理最优良的城邦,才有获取幸福的最大希望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的重要公式:(一)政体=人民的生活方式,最优良的政体=最优良的生活方式。(二)优良(善德)=幸福(快乐)。合并这两个公式,得到最优良的政体=最幸福(快乐)的生活方式。参见卷三章九1280a31—1281a10、卷七章一至三等章节。。

    在《伦理学》中,我们早已提到——在那里我们所持的论旨是有益(不虚)的——幸福是善行的极致与善德的完全实现,这种实现是由于“本然”而不需任何“假设的”《尼伦》卷一1098a16、卷十1176b4,分别有近似语句,措辞有别,但是意义相同。参见本书本卷章八1328a37。。我所讲的待“假设”,是指其人其事必须获取相关的条件而后才可成善;所说由于“本然”10则必自具备内善,不必外求而径可成善。以正义行为来举例,若是根据法律的正义课人罚金,或施以惩戒,固然是一件善事,但在这必须有罪人恶行作为前提条件而后执法者才能不得不做出这件善事——我们宁可相信城邦没有罪人,没有恶行,这样法官无法施行惩戒,无法实现他的正义。假如依照功赏的正义,以荣誉和财物给予他人,若是而以己所善与人为善,这样的为善就和惩恶的所善不同;凡出于己(出于本然)的善行才是最高的善行。

    15用刑罚惩治罪恶,从某个意义,比如给人以痛苦来说,依然只是一件能够采取的坏事κακο ινò αρεσι(“可以采取的坏事”),按《施奈德校本》作κ…ναρεσι(“可以施行的坏事”)。《贝校》、《苏校》都从《施校》。;相反,就惩恶的目的是为了消除罪恶而言,善施也是能够开创某些善业成为善德的基础。我们也可把此处的论旨作另一种申说:善人虽都可安于贫病,20且善于对待人生种种困乏,但是幸福总是依赖同这些恰恰相反的事物,即衣食、健康与人生所需的其他的物质配备。前文在讨论伦理问题的章节中参见《尼伦》卷三1113a22—b1、《欧伦》卷七1248b26、《道德论》卷二1207b31。,我们已几次说明,一个真正善良快乐的人,其本性的善肯定也是绝对的善“绝对的善”,即“本善”,参见《命题》卷三116b8和《形上》卷七1031b7。,当他发扬他内在的善德时,一定能明白彰显其所善具备绝对的价值(品格)。25然而,因为善良快乐的人们并不会完全没有身外的善这样的事实,让人们联想到身外之物是导致幸福的原因。这恰恰好像听到了一曲竖琴的佳奏,人们竟不会在意乐师的妙手,却赞赏那竖琴的弦索。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知城邦必须预设一些要素,而后凭立法家的本领提供其他事项。我们希望这个理想城邦在每个方面都拥有足够的配备——外物的丰啬寄托于命运,当命运在主宰的范围以内,30我们就只能作虔诚的祈愿。至于城邦的善德又是另一回事儿:此处我们离开了命运的管辖,进入了人类知识与意志的领域。在这个领域内,立法家就能够施展他的本领了。一个城邦,必须令参加政事的公民具备善德,才可成为善邦。在我们这个城邦中,对政治全体公民人人都有责,35因此应当每个才都是善人。那么我们就需仔细考虑每一公民如何才能够成为善人。一切公民并不个个为善的城邦,也许集体地显示为一善邦。然而,若是每个公民都是善人这就肯定更为优胜。一切的善德必定内涵每个个别的善德。

    人们所以由入德成为善者源于三端。这三端是出生所禀的天赋、日后养成的习惯、以及内在的理性“天赋” “习惯” “理性”是人生入德的三端,参见《尼伦》卷十1179b20,又卷一1099b9。“天赋”,也即“本能”,人和动物诞生时共同具备;人类在诞生之后由于教育的因素,养成习惯,发展理性,独具才德(参见本书卷八章三1138b4,《尼伦》卷十1179b23),因此从这以下,议论转入“教育”主题。。40就天赋来说,我们这个城邦自然不取其他某些动物品种(禽兽),而是专取人类——对人类,我们又乐意取其身体和灵魂所拥有某些品质的族姓。人类的一些自然品质,1332b本来开始对社会是不产生影响的。积习改变天赋;人生的一些品质,及其成长,耳濡目染,或习于向善,或惯于从恶。人类之外有生命的物类大都顺应它们的天赋,活动于世界中,只有少数动物可以在诞世之后稍微有所习得。

    人类除天赋和习惯之外,又有理性的生活;5理性实是人类所独有。人类对此三端必须有其相互间的和谐,才能够乐生遂性。而理性应是三者中的基调。人们都明白理性的重要性,因此三者之间若是不和谐,宁可违背天赋和习惯,而顺从理性,将理性看做行为的准则。前文我们已经论述见本卷章七。,10在理想城邦中的公民该有何种天赋,才适合于立法家施展其本领。公民们既都具备那样的素质,其他种种就全部寄托于立法家所制订的教育方针了,通过习惯的训练,公民们能够培养一部分才德,而另一部分则要靠理性方面的引导参见《形上》卷九章五1047b31:“一切潜能(才能),或像感觉,秉于内涵(天赋);或像吹笛,得于实习(习惯);或像艺术,得于研究(理智)。凡由习惯和理智所得的才能必须先经过操练;非理智潜能之内涵于蕴受者,不假操练而自备。”此处亚里士多德讲有关教育的基本理论,与《尼伦》卷二1103a14、《感觉和可感觉物》章一437a11、《动物志》卷九608a17等章节大致相符。。

    章十四

    考虑到所有政治组织总是由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结合而成,15我们就需探讨两者应当混为一体,还是需要终身有别。教育制度要符合上述问题的抉择而确定不同的措施。我们能够想象,在某种情形下,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一经划分,20应使终身有别。邦内若是在同级中有出类拔萃的人们,他们的体格与智虑几乎能像英雄和诸神,则统治阶级自会将与他们的臣民断然有别参见卷一1254b16、卷三1284a3。。但这类设想,世上几不可遇;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至今未见像斯居拉克斯加里亚的加吕扬达(caryanda)人斯居拉克斯著有《远航记》(scylax,periplus),提及印度见闻(《希罗多德》iv 44)。

    原书失传已久,如今《远航记》并非原著,其中没有亚里士多德此节所列的事例。这里所讲的“诸王”,像是中国玄奘《大唐西域记》中所载印度四种姓(四阶级)中的“刹帝利”。所讲印度诸王及其臣民身心两俱都明显有别的情况。所以我们应当选择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更番迭代的政体;这种体制确突合乎时宜,具备多方面的理由。25在同类的人们组成的社会中,大家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凡不符合正义,违反平等原则的政体必然难以长久。被统治的人们如果不能获得应有的权利,就将联合周围的人们(农奴)共谋革命;而和如此多的仇敌相比,统治集团为数实在是太少,无可相抗衡。从另一方面来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必定30存在一些差异。两者起初有所差异而又共享平等的政治权利:这正是立法家们需要解决的难题。有关这些,前文我们已经论述参见章九1329a2—17。。

    按照自然的安排,我们拟议将所有种属相同的35一个公民集团划分成两个年龄高低的编组,所作的青壮与老人的区分自然正好符合政体中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区分参见柏拉图的《法律篇》690a,父子、贵贱、长幼、主仆、强弱即是统治五序。。青年们都不会妄自以为才德胜于前辈而不甘受人统治;若是他们明知40自己到达适当年龄就要接替统治的职司,那就更加不必埋怨了。如此,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就当时来说,本来是编组不同的人们,可就先后来说,两者将是同组的人。关于他们的教育也是如此:从一个观点来看,1233α两者应该接受相同的教育;从另一个观点来讲,就应该相异。谚语正是这样描述的,“要明白主政的良规,必先学习服从的道理”参见卷三1277b9。。

    我们在此专著前文参见卷三章四1277a26—bb30、章六1278b32—1279a8;但也可见本卷章三1325a17—31。中曾说明,统治存在有两个基本不同的方式:第一是以统治者利益为中心,第二则是以被统治者利益为基础,前者是所谓的“专制统治”(ν δεσποικν,主奴统治),5后者是所谓的“自由人统治”(ην ν ελευθρων)。青年们自然要学习自由人统治体制中服从的知识,但他们对某些只宜于主奴统治的道理,也应当熟悉遵从。有些任务,委任自由人和委任奴隶虽在执行方面似乎毫无差别,但事实上,目的却截然不同。一些琐屑而通常视为卑贱的事情,应当令自由青年们学习执行,他们并不会由于担任此类贱役而失去光荣的身份。10所有作为原本毫无高卑的区分,完全靠它们的目的(后果)的好坏,才能显示出那些行为或是卑辱或是光荣。

    第72章 卷(H)七 (10)

    我们前面已讲明参见卷三章四、章五。,好公民和作为统治者的公民们的品德都与善人的品德相同。我们也曾拟定各人需先被统治而后又参与统治机构,因此人人都应具有善人的品德。如此,立法家就得保证他的公民们最终个个都会成为善人,并应当熟悉应采取怎样的措施教育15而后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另外,有关人类最优良的生活,他也应当确立其目的。

    人的灵魂存在两个不同部分:一是内涵理性;二是内无理性,却蕴含遵守理性并被其奴役的本能卷一章十三,灵魂内分别有“理性”和“无理性”两要素,与本卷章十五1334b17相符合。此节又作“内涵理性”(即“理性本体”,òλóγονκαθαó)和“服从理性的本能”的区别,与《尼伦》卷一章十三1103a1相符合。

    《尼伦》卷一章十三指出,政治家的主旨在于促进人类的善德,而人类的善德重于灵魂(心理)方面,那么政治家应钻研灵魂(心理)之学,就像医学家的主旨是医治人们身体的疾病一样,就必先研明身体(生理)之学(参见耶格尔的《亚里士多德》354—357页)。。我们将某人称为“善”,就相信他灵魂的两个部分都具备着善德。不过人生的目的究竟置哪一部分为重点?接受我们上述区分的所有人,20对此都得到相同的解答。凡属较低较劣的事物通常由于有较高较优的事物而使其存在,这同在自然世界和人为世界全然相同自然界中,植物供动物食用,动物供人类食用,参见卷一章六1256b13—20。“人为世界”指从人手所制的诸事物来讲,认为人类先制造低级事物,再用低级事物为原料和工具,进而制造高级事物。。就灵魂来说,较高较优的部分是具有理性的部分。因此,人生的目的应该在这一部分中找寻。但依我们一向研习的说法,这一部分《苏校》四版按照维多利译本增加“这一部分,即内涵理性的部分”。

    还需再分为二:由于理性有“实践理性”与“玄想理性”的区别见《灵魂》卷三章一433a14。参见《尼伦》卷六章二1139a3—6。,明显的,灵魂中内涵理性的部分也要作相应的划分。25灵魂的各个部分与区划既有尊卑差异,则对应于其各部分与区划所表现的操行也必然有优劣差异。凡是人们足够造诣于这三项(所有)操行,即“实践理性”和“玄想理性”所表现的操行以及无理性的本能所表现的操行,或其中的两项,必须将其中较高较优的一项置为重点。我们每人都力求造诣于各人所能实现的最高最优的目的(宗旨)30亚里士多德灵魂分析:(一)(1)“不涵理性部分”,(二)“内涵理性部分”,这个第二部分又分成两点,(2)“实践理性”,(3)“玄想理性”。三者自下而上,所表现出的品德也从低往高:(一)(1)表现出的作为,见其节制(syphrosyne),(二)(2)见其“周详”(phronesis,明哲),(二)(3)见其“智慧”(sophos)。众人行为若能遍见三德,应当以智慧为最高,若只见二德,那么智慧高于周详,周详高于节制。。

    全部的人生也都有不同的区别——闲暇与勤劳,和平与战争;在人事方面,又有仅关实用或事属必需的作为和达到善业的作为的区别。我们对于人生每个部分及其每项事业的选择,应该遵守我们选择灵魂各个部分及其所表现的各种操行时所采取的途径。35因此,勤劳只是获得闲暇的手段战争的目的是为了和平,其义首先出现在柏拉图的《法律篇》628e。;战争必须只是导致和平的手段;凡仅关实用或仅属必需的作为只能是获得善业的手段。政治家在制定一邦的法制时,必须注意到全部要点:第一,他必须考虑灵魂的各个部分及其各种操行;而在这个区域内,必须着重于较高较优的部分,且着重于所企求的目的。第二,他又必须考虑人类生活的各个部分及其各项事业而为之区分本末和先后。

    我们这个城邦的公民们自然40要有任劳与作战的能力,但他们必须更擅长闲暇与和平的生活(一,甲)“勤劳”和(一,乙)“战争”相联系而与(二,甲)“闲暇”相对应;闲暇则与勤劳对应而跟与战争相对的(二,乙)“和平”相联的。作为人类生活方式的这两类对论(antithesis)参见《尼伦》卷十章七1177b4以下。人生各事业都归为这四者:“战争”是世上不能避免的,政治对城邦实有益,都当以“勤劳”治,这些与灵魂的实践部分所表现的诸德相符合。学术和玄想是最高的善业,应当有赖于“闲暇”与“和平”,玄想与灵魂中理性部分所表现出的智慧相符合。。1333b他们也确实可以完成必需且实用的事业;但他们也必须更擅长于完成各种善业。在教育制度上所应树立的宗旨正是这些,这些宗旨普遍适用于儿童期,以及在成年前后依旧需要教导的其他各期5“其他各期”( λλα λικα),按周伊特、纽曼等解释为十四至二十一岁的青年期以及二十一岁以上到某岁的成人期。巴克尔解作青年期(十四至二十一岁)中各阶段。人生教育分期,参见下文1336b37、1338b4、1339a4;亚里士多德没有对二十一岁以后成年期间的体育和智德训练作确切地说明。。

    如今的希腊,以政体优良闻名的各邦,和为之制订政治体系的立法家们,却竟然无视此理。他们显然不将人生较高的宗旨当做建立政体的准则,也不将教育方针指向所有的善德。

    10相反,他们崇尚鄙陋的趋向,试图培养那些能见实效且易于获得近利的各种品性。当代一些作家怀抱同种意志,也表现出类似的精神。他们赞扬拉栖第蒙的法制,敬佩立法家们将战争与克敌致胜当做整个政治体系的目的。这种鄙陋的观念极易靠理论加以驳斥,而且目前早已被事实所否定参见章十一1330b32—35及注。。15很多人都倾心于建立专制霸国,统治各族,从而取得物质的繁荣“和平或战争?”“从事国内文教或力图开拓境外?”是从古到今立国的主题。亚里士多德在这一章虽明显是说莱喀古士的旧制以及斯巴达的好战,收功利于一时,但终不至垂于长久,也许是对于雅典时人的针砭。直到公元前336年,雅典还有和战两派的分野。和平派坚持屈从马其顿,削减武备,将公款用于改善人民的生活。主战派以德谟叙尼作为表率,竭力对抗马其顿方兴的势力,他们以自由为口号,想重振雅典的旗鼓,因此就必需提倡尚武精神,教民战斗。。

    茜勃隆及传述拉根尼(斯巴达)法制的其他各作家讲述斯巴达法制的作家,除茜勒隆之外,还可能指《拉根尼共和国》的作者色诺芬(《苏校》)二版911注)。另外,克里底亚(cristias)也有斯巴达的相关著作,埃福罗的《世界大》中也曾涉及到斯巴达,但是两家的书在今天已不传(《纽校》)[312页1296a29行注释]。显然都是如此的胸襟,大家都称颂其立法家的才能,训练拉栖第蒙人令他们可以担当危难,最终树立霸业。20如今拉栖第蒙人已失去了他们的壮志;我们完全能看出那里并非是一个幸福(快乐)的社会,事实上他们的立法家是不足称颂的。这位立法家的功绩确实也是罕见的;这个城邦的人民世世代代谨遵他的教谕,一直奉行他的法制,25但是他们毕竟抛弃了人类较美善的生活。不管怎样,那些倾心于斯巴达法制的人,对立法家理应知所抉择的政体类型定是看错了;自由人政体事实上比任何的专制统治有更多的善德,也就是比较优良的政体。

    我们还能从另一方面观察,特意训练其邦人保证克敌致胜、役属邻国的立法家,为什么不值得敬佩,为什么这样的城邦不能认为是幸福的:这种向外扩张的30政策事实上蕴藏着对于内政的重大隐患。显然,任一公民,他既然受到靠暴力侵夺它国的教导,那么,一旦他有机会,未尝不会用暴力强取本邦的政权对本邦和领邦的专制,都同为专制;列族被征服,建立霸国和钳制人民,按暴力为治的僭政相通:这种议论纽曼认为在亚里士多德当代最为锋利,也很鲜明(《纽校》iii446)。虽然斯巴达王室鲍桑尼阿斯鲍桑尼阿斯在1301b20称“王室”,与此节所将名位一致。

    但是此节所谓有谋建专制政体的企图,则和1307a3的鲍桑尼阿斯一样,但该节的称号为“波斯战争中的统帅”。见布佐耳特的《希腊史》再版卷一513页注,说1301b20与此节的鲍桑尼阿斯为和吕桑德相敌对的鲍桑尼阿斯王;波斯战争的统帅鲍桑尼阿斯却是柏赖斯达沽王(πλεισρ ο)的师保,原本是王子的从兄,一些古籍中常常也将他误称为“王”(参见《希罗多德》ix 10、《修昔底德》i 132)。已位极尊崇,但还要轻举妄动,竟不惜依靠武备,谋建僭主政体。斯巴达人对鲍桑尼阿斯王的举动,是加以非难的。实际上,这恰恰是霸道在国内的表现。35

    如此,我们也可以放心地说,那些颂扬霸道的说法,以及实行霸道的法制和政策无实际好处且违反正理,不该被政治家崇尚。每个私人和公众社会的善德跟战争的善德相对,即闲暇与和平等善德,指节制、正义和智慧(参见下章1334a11—16、22—28,又,章三1325b30—30)。都是一致的;立法家就该将这些善德灌输到公民的思想中。进行战争的训练不该以奴役不应做奴隶的人们为目的。

    40尚武教育的目的应当是这样的:首先,保护自己,避免为人所奴役;其次,获取领导的地位,1334ɑ不过这种领导绝对不企图树立普遍奴役的体系而仅该以维持受领导者的利益为职责;再次,对于原来自然禀赋有奴性的人,才能靠武力为之主宰在亚里士多德理想国中依然像柏拉图的理想国那样,所有公民均是战士,这本是希腊各城邦的通常情况,但照上文谨慎主张闲暇与和平的生活,可见亚里士多德相信战争该以防御性者为限。然而,1333b40—1334a3所列战争的三个目标中,第二和第三种超过这一限度而允许谋取军事领导和维持奴隶制度的战争。但是这些反复贬责斯巴达争霸的争议,对于马其顿当时的扩张总是有所针砭的。。为了实现这类观点,立法家对于他所制定的军事法制,5必须以求取闲暇与和平为战争的终极目标;鉴于列国的史实,我们不能不倡悁于此。诸多专以致胜为功业的尚武城邦只能适合战场与战时的生活。等到得逞其霸图而停止了战争,他们既无伎俩可施,就会感到情境相违,在处于和平的世代,这些人就如同一把尘封的锈剑。那些在最初未曾以正当的闲暇生活善导他们的立法家,10事实上是难逃其咎的。

    章十五

    对个人和对集体来说,人生的终极目的都是一样的;最优良的个人的目的也是最优良的政体的目的。因此非常明显的,个人和城邦都需具备操持闲暇的品德;我们早已反复论证和平是战争的目的,15而闲暇又恰好是勤劳(繁忙)的目的,那么这些品性自然尤其重要。操持闲暇与培养思想的品德有两类;一些就操持在闲暇时和闲暇之中,而另一些则操持在繁忙时和繁忙之中闲暇(悠闲)与繁忙(勤劳)对应,不跟“作为”对应。闲暇也是人生的一种活动或作为,这种活动源自灵魂的理性部分,特别是以理性中的玄想部分为主。闲暇的所作所为都“由己”,而繁忙的各种活动则都被他人或为他物奴役。另外,闲暇也不同于“休息”和“娱乐”。繁忙含有紧张和辛苦之意,勤劳之外继续休息和娱乐,由于松懈之前的紧张,扫除积攒的辛苦;一张一弛,都属于繁忙的范畴。

    至于操持闲暇该为不被他人他物所驱使的由己活动,这参见卷八章三1338a9—30的所谓“培养思想”,才是在闲暇中操持的闲暇,举例来说,倾听高尚的音乐和幽雅的诗词,以及学术研究和哲理玄想,人生能靠这些活动在闲暇之中陶冶情操,进于善德。若是要获取闲暇,进行修养,这得有若干的必需条件,因此我们也必须要注意到后一类关于繁忙的品德。20一个城邦应当拥有节制的品德,并且还得具备勇敢和坚忍的品德。古谚说,“奴隶无闲暇”参见赖契和希那得文合编的《希腊古谚》卷二765。,人们若不能凭勇毅对抗危难,就会沦为侵入者的奴隶,于是他们就再也不得有闲暇了。勇敢和坚忍是繁忙活动必需的品德;智慧是闲暇活动必需的品德;节制和正义则是在战争与和平时代以及25在繁忙和闲暇中都需要,特别要重于和平与闲暇。这一节先阐释战时与和平时都应该具备四德,而后为之分别轻重:平时尚智、战时尚勇;而礼(节制)义则并重于两个时期,但稍稍偏重和平与闲暇。参见《修辞》卷一章九1366b5。战争时期,人们经常不期而接受制约,顺从正义;等到和平降临时,社会趋于繁荣,共享闲暇,大家通常又流于放纵了。

    第73章 卷(H)七 (11)

    至于那些遭遇特别良好而被人人30羡慕的快乐人们,比如诗人所咏叹的“在幸福群岛上”(ν μακρων νσοι)“幸福群岛”参见希西沃图的《作业和时令》169:洪荒四期的半神与人间群雄死后的英灵被宙斯大神集合而移居到人迹远处于旋涡深海之中、所不能到达的幸福群岛上。此事参见宾达尔诗,《奥林匹克节颂》(olypionikai)ii 128者,作“幸福岛”(μνσο)。古诗所讲的“岛”或“群岛”都未指明它的位置。之后希罗多德说幸福岛是非洲沙漠中的“绿洲”(《波斯战争史》iii 26)。又或是爱琴海中各岛像累斯博、科斯岛或塞莫斯岛。阿里斯多芬的《骑士》1319和色诺芬的《希腊史》iv 81则认为幸福岛在居克拉第群岛(cyclades)之间。大多数希腊人认为自里比亚西航大西洋中,能找到这个幸福群岛的位置。的居民,当然拥有更高度的正义和节制;他们既生长在安逸富饶的环境中,闲暇越多,也就越需要智慧、节制和正义。目前我们已了解,为什么一个希冀幸福与善业的城邦,35必须具有这三种品德。

    世间若由于不能善用人生内外诸善而感到羞愧,那么当正值闲暇之时而不能利用诸善尤其可耻;人们在勤劳中、在战争时,彰显了优秀的品质,可他们一旦过上和平、闲暇的日子,就堕落而降到奴隶一辈,这就避免不了要受到世人的指责的。40若是人们有志于成德达善,就不该实施斯巴达的训练方式。拉栖第蒙人有关诸善的看法原本不过是世俗之见,1334b将外物的为善看做人生最重要的善物外物的为善跟内德的为善不同,参见本卷1323a21—38;斯巴达人关注身外之物,参见卷二1271a41—b11。;但他们坚持获取这些善物只要实践一种善德,勇毅,这就是与众不同的。

    既然将外物诸善看做高于其他诸善,又将拥有外善的利益较普遍操持所有诸善所可得的利益看为最重要,他们就独养勇德,作为赖以获取这些利益的手段。事实上,应当培养内外所有善德。5加梅拉留的《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和经济学译文和释义》320页,第一注意到1334b4句内有缺漏。纽曼猜测这一缺漏源自“行末字样相似”之故,故此抄漏了一整行,凭上行行末“……所有诸善所可得的利益”字样推测到这缺漏一行的行末,可能为“……一切善德”,由此补上了[]内这一行。并且,依据先前的证明,特别要重视内善。因此,我们就必须回答这样的问题:“应当如何,并以何为根据,才能普遍造诣于一切诸善德?”

    我们已经讲明参见章十三1332a39—bl2。天赋、习惯与理性是培养人生诸善德的基础;我们已论证了参见章七。其中的第一项,表明我们的公民应具备何种天赋。此处当考虑后两项,并论证训练习惯同教导理性的谁先谁后。10并且这两项训导的方式必须尽可能地相互协调;如果不协调,那理性不但没有发扬最优良的宗旨,而且经过训练所培养的习惯也将表现出类似的缺憾。看到了这些问题,我们能够确切地说这一节首先将天赋、习惯、理性三端作为安排教育制度的根据,回答了上节末行的问题。至此再引出三端谁先谁后和如何协调的问题。下面,12—17行表明理性和思想是协调各项教育的标准,17—28行再论证下学上达的教育程序。亚里士多德的教育程序以人类生理“自然阶梯”(scala natura)为基础:(一)婚姻和育儿以健康与天赋为主,关注体格教育;(二)儿童和青年,以情欲与习惯为主,关注行为教育;(三)青年及成人以思辨与理性为主,关注哲学教育;协调三者,则每个人都能具备诸善德。

    参见上文章十三1332a39—b8。:首先,人生的经历,就像所有生物的创生程序,诞生必先有因,始于父母的婚配,随后有胎婴这个后果,不过这一后果既诞世为人,那么以此为起因,又该各有其后果(目的):15操修理性而应用思想恰好是人生最高的目的。因此,我们首先应靠思想和理性,调节公民们的生育(婚配)与习惯的训练。其次,人们都有灵魂和躯体两者的区分,其中灵魂又可分为理性与非理性两部分;对应地人们都有两种境界(状态)20——而玄想境界与情欲境界。对创生的程序来说,躯体先于灵魂,而灵魂的非理性部分则先于理性部分。情欲的所有表征,比如愤怒、爱恶和欲望,从人们开始生命的历程,便就在孩提时显现;而辨解和思想的机能则依据常理,必须等到他长成时,随着岁月增长,日渐发展:这些都能鉴证身心发育的程序。25因此,我们的结论就应是:首先要重视儿童的身体,其次需留心他们的情欲境界,最后才及于他们的灵魂。但是,就像对于身体的维护一样,必须要将有造于灵魂的目的,训导他们的情欲,也必须要有益于思想为目的。

    章十六

    若是立法家希望在这个初建的理想城邦的有婴院内见到30大群最为健康的体格,他必须事先注意到婚姻制度,对婚姻来说,他应考虑配偶双方的年龄与他们的品质。制订婚姻法规时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夫妇各自的及共同的生命分期,使他们生育年龄的起讫配合相互适当,35务使两方的生理机能在此时期足以匹配,不至于妇女已不能妊娠而男人精力还很旺盛,或男人已经衰老而妇女还能怀孕。年龄不配的配偶经常成为夫妻不睦、乃至家中争吵不断的原因。其次就得考虑子女跟父母之间按原文译为“子女及其父母之间”,据下文1335a32—35来看,此处实指“父与子之间”。的年龄差异。40一方面,这个差别不宜太大——年龄太高的父亲对他们的子女不容易做到充分的提携,而子女对他们的父母也未必可以克尽孝顺之道;然而,1335ɑ另一方面,这个差别也不能太小。子女同父母的年龄相近也有很多不利的地方:对于双亲子女几乎能够看做同辈,这自然就缺乏应有的尊敬,还有对于家务管理也易于产生争执。立法家应当考虑的第三件事情5——从刚才旁涉的两项转到原本的本题——即足以符合他的城邦所需的大群健康儿童的体格。

    如今,一旦采取一项措施,这些要求全部都能达到。按照常理,生育期,男人终止到七十岁,女人终止到五十岁;10双方的婚配便应当规定在与此相符的期间(成婚的夫龄应比出嫁的妇龄高二十岁)。年轻男女就此成为双亲对子嗣不利。整个动物界中凡牝牡早配者,他们的幼体通常有许多缺点:身型既弱小,并且常常多雌性参见柏拉图的《理想国》459b。另外,亚里士多德的《动物志》卷五544b14、卷七582a16;《动物的生殖》卷四766b29。。人类的情况也是如此,这能够用各邦的情况来做证明。15凡是惯于男女早婚的各邦特罗埃岑人(tροιζηιοι)除外,这里还兼有克里特岛人。克里特有早婚的习俗,参见《斯特累波》482页引用埃福罗《世界史》。达勒斯忒等的《希腊司法碑志集》407—408,考证克里特风俗,男儿婚年在十八岁以后,女儿嫁年在十二岁以后。

    《纽校》Ⅲ 464注释,引用匈牙利科学院科洛西(gkorosi)1889年报告:《亲年对于子女生命力的影响》(influence of parentsages on the vitality of children)分析的三万个实例:父年二十五到四十、母年二十到三十的子女强于父年二十四以下、母年二十以下所生育的子女。居民通常身材矮小希腊人对身材矮小者,不但视其为孱弱,且不以为美,参见《尼伦》卷四1123b6。而发育不良。另外,年轻的母亲分娩困难,很多死于产褥者。按照一些记载,特罗埃岑人在起到神兆时所得的神识(“莫耕闲地”)p1及p2抄本对神识这一行都有注解,依此注原文直译:“切勿耕作休闲的田地”;依亚里士多德此处的文意,这一神识该是指“莫耕处女地”。,用意在于警戒他们早婚的鄙陋。识语的意义不在庄稼,20而在暗指特罗埃岑人特多夭亡的缘故就是少女的早嫁。

    妇女一旦嫁人,就不能受约束,因此,若是家庭不过早地嫁出女儿,自可对性欲的节制有帮助。男子在他的种子“种子”,在动物胚胎学中是指“精液”,大多数较好抄本在这均作σπρμαο,维多利之后诸校本也同于此。可有些抄本以及戈脱林校本,在此作“体质”(σμαο),全句应当是“男子如果在体质生长未成熟前便行媾配,就有碍于其体质的发育”。拉丁旧译(威廉本)作“corpore”,与此相符合。p1抄本在此有边注:“另一种体质”,作注者也许认为体内的精液这个体质跟男子本身的体质有别。的生长还没成熟之前,就行媾配,据说也不利于他的体质的发育。25——在生理发育过程中,种子(精液)也有它自身的生长期,这个时期通常男子都相类似,或差别也很小“很小”两字原在29行,据《戈脱林校本》移到27行。——所以,妇女的出嫁年龄应当在十八岁,30男子的成婚年龄则应当在三十七岁前后。

    假如男女都能遵守这样的规定,按时成为眷属,那么两方媾配开始时既同在人生健壮的岁月,生殖能力消失的时间也不致有太大的差别。子女的继承对双亲者也正好相当。按照这种期望,婚后即行繁殖,儿子就能在自己壮盛年龄壮盛年龄指男子在三十到三十五岁间的年龄(《修辞》卷二章十四1390b9)。梭伦《残篇》27,制定男子娶妻年龄在4或5×7,即二十八到三十五岁之间;其体力强盛在第4个七期,即二十一到二十八岁间,智力强盛在第8个七期,即四十九到五十六岁间。柏拉图的《法律篇》721,订立男子成婚年龄是三十到三十五岁。亚里士多德此节支持男子婚期为三十七岁前后,比别人订得迟,女子嫁期十八岁,则比他在《动物志》(卷七章一582a29)中所讲,妇女为3×7,即二十一岁为适于生殖者较早。亚里士多德在此处先制定了男女终止生育的年龄分别在七十与五十岁,随后推算初配年龄,所以或迟或早。继承老父的事业,此时父亲年届七十,已经有生机耗竭、日落西山之感了。35

    如今,我们已经详述了婚姻的恰当年龄,应当进一步考虑生殖的季节(婚嫁的时候动物生殖与人类生殖季节,参见《动物志》卷五章八542a18—b1等章节。)。现在,大多数人都将冬令定为男女共营家室的良辰“大多数人”(οπ ολλο)大概指阿提卡地区大多数人,也可能是指希腊各邦的大多数人。各民族古代婚期在冬令者居多。参见中国《诗经》小雅“斯干”篇,咏农家在冬季经营宇舍,生儿育女。,此种风俗颇为可取。已成眷属的夫妇也应当向医师和自然学家请教,40学习生育的知识。医师们自然会将双方所该知晓的生理情况一一详述;1335b自然学家也会将吉利的风向告知他们——比如自然学家们都认为比起南风,北风有利于繁殖《动物志》卷六章十九574a1:北风时羊群交配多产雄羔,南风时羊群交配多产雌羔。《生殖》卷四章二766b34又说,一般动物都是如此。柏拉图的《法律篇》747d,风向对各民族的性格产生影响。。

    父母应具有何种体质才会对子女未来的体格最为有益?这个问题等我们讲到“儿童管理”时,再加详述亚氏以遗传论亲子相肖,参见《动物志》卷五539a26等,符合柏拉图的《法律篇》775b所说。此处,不提婚配而谈到“儿童管理”论题,很可疑。此预拟的论题,如今未见于本书。,在这儿仅仅先简举它的概要。竞技选手(运动健将)的体质并不适合普通公民的日常生活,5也未必有助于一般的健康要求竞技训练过于剧烈,特别辛苦,虽都能获得某一方面的擅长,但通常对全身的健康不利;参见挪克编的《欧里庇得剧本残篇》284、柏拉图的《理想国》7403e。亚里士多德《动物志》卷六章二十575a3,以斯巴达猎犬为例:雄犬随猎,追逐狐免,一生比雌犬辛苦,因此寿命都比雌犬短。卷八章四1338b11,竞技锻炼有伤人体美(姿态),另见《生殖》卷四768b29—33和子女的繁殖。娇嫩或柔弱而不胜繁重的体质并不所宜。介于娇弱之辈和竞技选手的体质事实上最为优良。如此,他必须历经相当的锻炼,才能胜任作业;而这些锻炼不能像竞技选手10一般过于专门而又过于剧烈;应当符合自由人生活全部作业的普遍操练,令每人五官四肢都能得到平衡的发展。

    妇女也像丈夫们,应当具备我们刚刚所说的体质,孕妇要重视自己的身体;要时常进行操练孕妇不适于劳苦而应做适当的运动,参见《生殖》卷四章六775a30;另外,柏拉图的《法律篇》vii 788—789。,摄取丰富滋养的饮食。立法家可规定孕妇们每天要到专司育儿的女神坛庙进香一次。

    第74章 卷(H)七 (12)

    希腊妇女与孕妇朝礼的神,其一是宙斯大神(ρεμι,亚尔娣密)和丽多所生之女、日神之妹——月神,也是狩猎之神。又一是埃里茜娅(eλουια),神后希拉的诸女参见《伊利亚特》ii 270等节;希西沃图的《神谱》922,讲埃里茜娅司分娩,经常于产褥帮助妇女。另外,希腊4月11日到13日是妇女节,共三天(今历10月末),供奉地母(Δημηρ);地母原是司谷女神在此节日变成“送子女神”(参见《希罗多德》ii 171)。在雅典,又有“三父(ριοπερε)”,也是妇女供奉的神祇,参见法诺德谟的《残篇》(phanodemus,fragm)4。伯罗奔尼撒各邦的埃里茜娅神庙经常建在城门外附郭处。,培养她们常常运动的习惯。不过思想与身体不同,孕妇要避免劳累心神,保证平静的情绪;由于胎婴在妊娠期间就像植物对于土壤那样,显然需从母体中汲取其生长所需的物质亚里士多德胚胎学以父亲为种子所自出,而由母体以生长所需的物质,供应此种子,参见《生殖》卷一章十七到二十。对胎儿物质营养来说,应述母体生理,此处举心理要求宁静,是因为取喻于植物生长情况,只有大地安宁,植物才能从土壤摄取所必需的物质。。

    20新生的婴儿应全给予哺养,或有些能够暴弃希腊各地很多弃婴,弃婴都露置于城边山谷。亚里士多德的《残篇》二五八1525a37,指出埃及人对所生婴儿都哺养,希腊人知道后,认为特别奇怪。希腊弃婴中女婴最多,古剧本和故事中的女主人有时就是一弃婴,被人捡收,抚养长大而成才女。?这自然能够订立法规,凡属畸形或残废的婴儿禁止哺养斯巴达律禁育畸残婴儿,参见普鲁塔克的《莱喀古士传》16。拉栖第蒙城边有“弃婴谷”。。另一方面,在社会习俗不愿无限制地增殖的各个城邦中,又应有相反的法规,来禁止各家为减少人口,暴弃婴儿至其死亡。各家繁殖的子嗣要有一定的限数参见卷二章六1265b6—17。,假如新娠的胎婴已经超过了这个限数,25那么正当的解决方法应在胚胎未有感觉与生命之前,进行人工流产(堕胎)。堕胎的或不渎神(不悖伦)或为渎神(悖伦)应当以感觉与生命还没有显现或已经存在为标准。

    如今我们已制定了男女婚嫁的年龄,接着还得探讨夫妇们为城邦“尽其义务”(λειουργεν),按韦尔屯,“繁育儿女”是“为城邦”尽义务;按斯达尔、苏斯密尔等,从朗比诺(lambinus)拉丁译本,作为“为自己”尽义务。柏拉图的《理想国》460e,在理想国中养男育女,被看做是公民们应当为城邦履行的义务。本卷,按照后代会为城邦的新公民着想,用意也与柏拉图类似。繁育后代期间的长短。老人的子嗣就像很年轻的父亲之儿女一样,30都在体质及心理上有缺陷;晚生的子嗣通常很孱弱。因此我们应当以人生智力的旺盛年龄为根据来制定大家终止生育的年龄。有些支持以七数为纪的诗人参见1335a33注,即梭伦等诗人。此处所讲“智力的旺盛年龄”(即“心理才龄”)在五十岁左右,实际专指男子,不含妇女。曾指出人类心理机能发展的顶点大概在五十岁左右。因此,人们到了五十四到五十五岁之间时,35大可解除从事繁殖的义务了;从此往后,若尚未断绝房事,就只能因为具有个人生理上或其他相似的原因。

    在两人已经成婚而称为夫妻的时期,夫或妻无论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若是犯奸淫,都是可耻的。40不过奸淫若发生在正在繁育子女的时期就应当衡量所犯案情的轻重,分别褫夺他的某些公民权利和荣誉参见柏拉图的《法律篇》vii 841d—e。。1336ɑ

    章十七本章论述的有关儿童生理与教育各端大多都参见柏拉图的《法律篇》卷七中;其主旨与柏拉图不同的仅有允许小儿高声呼叫、七岁以下孩童应当在家庭中培育、文化教育迟延到十四岁起进行三年(见柏拉图的《法律篇》809e,从十岁起,进行六年)等项

    儿童既离开母胎,自行生长,食用的食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的体力(生理)。有关儿童的营养问题,不管从动物界方面来看5还是借鉴那些力求其子嗣体魄强壮而健斗的野蛮民族实施的实例,都是明显的,乳类最适合于儿童身体的发育章二1324b9曾以好斗的非希腊民族斯居泰等四族为例;斯居泰人以游牧为生,多饮乳类。凯撒的《高卢之战》(lcaesar,bellgall)iv 18,认为塞埃维(suebi)人身强力壮,这是因为乳饮。布荪旭茨的《希腊古代的产业和收益》313页认为过了哺乳期的希腊儿童多喝山羊乳。。如想不生病,那么就要让儿童的饮酒越少越好《动物志》卷七588a3,认为酒类有时能致小儿痉挛。,及时引导儿童进行适于肢体的各种活动是有益的;一些非希腊民族,10为了保护儿童柔软的肢体不受到损伤或扭曲,至今依然使用一些器械ργανα μηχανικ,“器械”(机巧的工具),至今不明亚里士多德是指何物。纽曼说是柏拉图的《法律篇》789e所提孩儿应服用到满两岁的“绷带”。巴克尔说是女孩扎在衣内的“背版”。

    维多利认为是瓦罗的《拉丁语言》(varro de lingue latina)ix 5所提“护膝”(serperastra)之类。来帮助孩子们保持正常的姿态。同样有益的是使婴孩尽早训练成耐冷的习惯;这既可促进健康也能作为长大后征入军役的前期锻炼。有很多的野蛮民族,15在儿童出生后就将他浸入寒溪冷水洗儿还可参见加伦的《健康篇)(galenns,peri hygieinon)i 10(库恩编的《加伦全集》卷六51页)。《斯特累波》165页,记伊卑里女人将襁褓婴儿浴于溪水中。

    朱利安的《书翰》(julianepist)xvi 383d,说莱茵河居民将初生婴儿浸于河中,辨别真伪,凡是非婚生子入水当沉溺,婚生子自能浮泳。,——比如克尔得人——或裹在单薄的襁褓内:这些风俗的目的在于增强他们的体质斯巴达和克里特的青年训练的目的都力求其能耐剧热与酷寒。这节取法自野蛮民族,幼儿时期便开始耐寒训练。这些习俗可能原载于亚氏所汇纂的《非希腊民族礼俗汇编》(nομμα bαρβαρικ),如今书已失传。。凡在儿童身上能培养的习惯,都应尽早开始,随后逐渐加强这些训练。20儿童的体质本富内热童体性热之说当源于希朴克拉底的《医学要理》(aphorismoi )库恩编的《全集》卷三710页)。自然适合耐寒训练。

    婴孩期ην πρην[儿童的]“早期”(“婴孩期”),不确定地说大约是初生到二或三岁。的保育能依据我们上文的要领及其他类似的方针进行。从婴孩期末至五岁止的儿童期内,对他们身心的发育避免有妨碍,不能教他们任何功课,或进行任何强迫的劳动。但在此阶段,25要让他们进行某些活动,使肢体不致跛弱或呆滞;这些活动应当安排成游戏或其他的娱乐形式。儿童游戏既要不流于鄙陋,而又不过于劳累,也不暗含柔靡的情调。负责这一职责的官员——一般都称作“教育监导”30——应注意选一些在这一岁数的儿童们要倾听的传奇或故事。

    全部这些参见柏拉图的《理想国》ii 377,《法律篇》i 643等。都得事先为他们日后应当努力的事业和任务考量;即便是一些游戏也要布置妥当,使他们大多数的活动能实际成为自由人各种事业和任务的模仿。35有些人想要在他们的礼法中柏拉图的《法律篇》vii 791e_792a,根据斯巴达育儿规范,看护要让婴孩不哭不闹(参见普鲁塔克的《莱喀古士传》16)。按照柏拉图本文,此事是指婴孩期,因此苏斯密尔和韦尔屯将此节(34—39行)移到上文20行后关于婴孩期那一节。禁止孩子大声号哭;这是错误的。孩子的号哭就像成人的迸气蓄力那样令肺部扩张,其实有助于儿童的发育。

    教育监导需注意儿童日常生活的管理,特别注意不能让儿童在奴隶们之间打发他们的光阴。40当儿童在满七周岁前的这个时期柏拉图的《法律篇》794,三岁到六岁儿童专事游戏,不用教功课。斯巴达儿童满七岁而集中受教于“学校”(“集合处”)(普鲁塔克的《莱喀古士传》16)。雅典儿童从七岁开始学书算,接受儿童操。波斯儿童满七岁就跟骑师习骑术(柏拉图的《亚尔基拜德篇》[alcib]i121e)。,训导全在家庭中施行;这时期极易熏染,1336b任何鄙陋的见闻也许都能导致不良的恶习。因此,立法家的首要任务应是在全邦杜绝所有秽亵的语言。

    如果人能轻率地说出任何性质的恶言,5他就距离恶行不远了。对儿童,应当尤其要谨慎,不要让其听到,更不要让其讲任何恶言。凡不顾所有禁令,依旧发作秽亵的语言和举动,都必须给予相应的惩罚。这类犯禁的人,若是较年轻的自由人,还没有被允许据有会餐食桌的一席的《苏校》二版第966注,认为希腊青年十七岁以后参加专为青年设置的公共食堂,到二十一岁之后能够参与公民会餐。公民会餐有座位,就餐者各占一席,在此所分两类犯禁的人即有二十一岁以上和二十一岁以下的差别。,要给予其他斥责和体罚;若是年龄已大但仍做出类似奴隶的粗鄙言行,就要课以罚金。10

    不端正的语言必须禁止,很明显地,我们也应当杜绝污秽的图画展览以及秽亵的戏剧表演。所以执政人员就得检查全邦的雕塑及图画,不要使它们临描任何秽亵的形象。15不过在一些祀神的庆祝节日,假如古传的礼法特许有鄙陋的节目狄欧尼修(酒神)节、地母(农神)节及其女儿柯丽(kρη,冥后)节日都流行酣歌狂舞、有失体态的游艺节目。酒神节中有代表生殖的雕像展示祀神的仪仗行列。这节亚里士多德超出了本章儿童教育的领域而是涉及了青年期教育。,自然应列为此类禁令的例外。我们还注意到,在这些节日,传统的风俗是允许成年男子,给他们自己并给他们的妻子和子女向诸神祈福,并且参与这些庆典。20青年们不能参加会餐席次与前辈传杯共饮之前,立法家需要求他们不得观听俚歌或滑稽的戏剧。到了这个年纪,他们已经接受了充分的教育,此类表演的不良影响,便不足为惧了。

    既然在这涉及到这些问题,就顺便作一些必要的简单阐述;之后,等探讨到政府对这些事项究竟是否要加以管理,25以及管理应该采取何种方针和法规时,我们还需多加考虑,再行讨论本书之后未见重新详述。。悲剧名角色奥多罗色奥多罗是亚里士多德前一代的雅典悲剧名角,他的歌喉自然动人,当世无双。《修辞》卷三章二1404b22,讲色奥多罗的声调总是和其扮演的人物的神情一样,其他演员则不是这样。从来不允许任何其他演员——即使是不足道的演员——比他先登台,他说“观众(听众)总是喜欢他们最初听到的歌声的”:这句话是具有深刻含义的。不管我们是跟人或物接触,30事实上都会有相同的情况:通常对最初接触到的人或物留下最好的印象。因此,人在幼儿时,一定要他隔离于一切下流的事物,凡能引起邪慝和恶毒性情的任何表演都应当慎防,以免耳濡目染。已经平安地度过了开始的五年,35儿童就能够在以后的两年,即到七周岁时,旁观别人正在从事而他们将来也会从事的各种课业和工作。

    然后,我们进入了正规的集体教育这个阶段。这个阶段分为两个时期——七岁到发情是第一期(少年期),从发情到二十一岁是第二期(青年期)人类七岁换牙(《动物志》卷二501b2),十四岁(男童)发情(同上书卷七章二);二十一岁男子开始可以生殖(同上书卷七章一582a16—33)。亚里士多德重视这种“七”数分期,以此为教育分期的标准。。

    那些对人生历程以七数为纪的古哲大致无误;不过,40有关教育设施作实际划分时,我们还得细致观察自然的状况,做出精审的安排亚里士多德说数学家尽可能在世事同万物演变中寻找其间普遍适用的数理,作为推算的依据;可自然间万物演变未必绝对都遵守这类数学规律:比如同为人类,女儿发情期比男童的十四岁(希腊习俗以十二周岁为女儿发情开始)早;同是动物,人到七岁换牙,群兽或迟或早各有其换牙的年龄。因此一切实际工作应当仔细观察各自情况而分别采取措施,不要轻信简易的数理规律(参见《形上》卷十四章六1093a12—30)。。1337ɑ教育的目的和作用跟一般的艺术一样,不过就在效法自然,并对自然的任何漏洞加以殷勤的点缀而已参见《物理》卷二章八199a15;《尼伦》卷一章四1097a5。,长此以往,我们可以考虑下面三个论题:其一,是否应给儿童(少年)教育制定若干的规程;其二,儿童(少年)5教育究竟应由城邦负责,还是根据如今大多数国家通行的习俗,由私家各自处理;其三,这些教育规程应有何种性质及其内容。

    第75章 卷(Θ)八 (1)

    章一

    10大家应该一致同意,立法家最应关心的事业是少年的教育。有两项理由可以证明这种论断:一是如果邦国忽视教育,那它的政制必然将被毁损。为了使公民们能适应本邦的政治体系和生活方式,一个城邦应该经常教导他们参看卷五 1310a12—36。当初建立政体的动因,也就是为随后维护这个政体的实力, 15原来是与某些目的相符的全邦公众的政治性格或(情操)。平民主义的性格创立并维护着平民政体;寡头主义的性格创立并维护着寡头政体;政体随着人民的性格高下而不同,只有在具备了较高的性格后才可以缔造较高的政治制度。二是人要运用每一种机能或技术,使其各个相适应,首先必须进行训练并且经过相当的复习。20那么,他们也必须先进行训练和适应,然后才能作为一个城邦分子从事公民所应实践的善业。

    既然就全体(所有的公民)而言,一个城邦共同趋向于一个目的,那么,显然,全体公民也应该遵循同一个教育体系,而这种体系的规划当然是公众的职责卷七结尾提出了教育三题。本章1337a11—21 答复了第一题并且申述了两条理由。21—33答复了第二题并且申述了两条理由。第三题是教育方案的内容(章二1337a35重复提此题),以下应作详细的叙述,但在本卷之后的数章对于这一论题并没有周详地论述。。一是根据当今的情况,父亲各自照顾自己的子女,25向子女教授自己认为有益的教诲,教育作为各家的私事,然而这样实际上是不适宜的参见柏拉图的《法律篇》卷七804c—d。。既然教育(训练)所要达到的目的为全邦所共有,那么大家就该采取一致的教育训练方法。二亚里士多德回答教育第二题的立论是他常用的(一)“手段服从目的”论和(二)“部分服从全体”论。

    每一个公民都是城邦的一部分,而教育既然是达到城邦政治和人类生活目的的手段,所以各家子女的教育(训练)都应该让城邦公办。是,我们应该认为任何公民都应是城邦公有的,而不应假想任何公民都可私有其本身公民必须“以身许国”的主张见于实际政治家的言论(比如普鲁塔克的《莱喀古上传》24、25,德谟叙尼的《勋贤金冠议》[de corona]205《修昔底德》i 706),也见于政治理论家的著作(比如柏拉图的《法律篇)923a)。柏拉图说:“作为你们的立法者,我认为你们的人身和资产都不是你们各人自有的:当属于你们的家庭时,不管是在过去还是未来;而你们的家庭又应当属于全邦。” 亚里士多德的《尼伦》卷五章十一,认为自杀者损害城邦,应受到惩处,认为“自杀”使城邦丧失公民;它的意思和本节中公民不自有其身的说法异曲同工。。每一个公民都是城邦的一部分;因此,对于个别部分的任何照顾都必须与全体所受的照顾相符。就像其他的某些事情,这里,应该表扬拉栖第蒙人,他们把教育作为公共的要务,安排了集体的措施,对儿童(少年)的训练别具深心。30

    章二

    教育应该制定规程(法制)和教育应该由城邦来办理这两点现在已经得到明确的论定。接着我们就应该思考这种公办的教育应具有怎样的性质和如何实施的问题。当今各家关于教育的内容的意见是不一致的。35或从最优良的生活或从普通的善德方面这里“最优良生活”和普通的“善德”所相对或区别的意义并不明确;揣其用意似乎以最优良生活包括“玄想”品德,而以普通善德为仅属于灵魂的理性部分的“实践”品德。参见卷七章十四1333a21—30。着想对儿童(少年)应该学习的题材,大家各有不同的观念;教育究竟应偏重于道德性格(情操)还是偏重于理智,大家也常常含糊其词。

    我们试着察看一下现世的篆刻,那些当师保的人迷离恍忽,各行其是,无可折衷:没有人知道他们设教的方针是专心于善德的操修,抑或注意人生实用的业务,又或旨在促进所有卓越的智能与中国古代以“礼乐射御书算”六艺教儿童相似,古希腊小学的四门功课(1337b25)是:(一)“读写”(包含初级算术),(二)“体操”(目的是培养将来的士兵,其内容很多都是模拟军事课程),(三)“音乐”,(四)“绘画”。在这四门中,绘画和读写都属于人生“实用业务”;体操和音乐都属于“培养善德”的课程,偏重于战斗训练的体操则是专修“勇”德。

    τπεριττ,“特异的事物”,或解释为高级的课程,比如说辩难、天文、哲学、几何等,或解释为“卓越的智能”,比如克里奥芳托(cleophantus)能用骑术作出“惊人表演”(柏拉图的《曼诺篇》93d),伯利克里于阿那克萨哥拉(普鲁塔克的《苏格拉底的天才》[degensocr]3)接受“卓越的知识”,也以“卓越的智能”来使用这词。这些卓越的智能或有益品德,或有裨实用。。1337b对于各类学术,人们各有所崇尚,但是对于学术的分类却没有确切的观念;如果我们询间究竟哪些功课对培养善德有益,大家都绝不会作出同样的答复。即便是同样尊重善德的人们,对于善德的意义也都有不同的理解;既然这样,对于培养善德的方法,自然相互都有歧异了。

    当然,儿童教育包括那些确属必需而有用的课目。但这里不需要5把所有实用的课目都集中比如“烹饪”也是有用之学,但自由人不用学习烹饪。参见章五1339a 39。。业务应当分成适合和不适合自由人操作两类;传授给儿童的实用知识就应该按照这个分类,不要使之形成“工匠(卑陋)的”习性。所有职业,学课或工技,10凡是可以影响一个自由人的身体、心理或灵魂,使之降格而不再适合于善德的操修者,那都属于“卑陋”;所以那些对人们身体有害的技术或工艺,以及所有受人雇佣、赚取金钱、劳悴并使意志堕坏的活计,15我们就称之为“卑陋的”行当bναυσο通常释义为“工匠”;古义为“熔炉”,所以用来指“炉边的人”即“铁匠”。希腊工匠或为佣人或为奴隶,或来自外邦,因此常俗把工匠作为形容词,就成为“卑陋的”。《传道书》(ecclesiasticus)三十八28,说“守候在砧边,肌体每日受到炉焰消蚀的铁匠们”总缺乏智慧,这些观念实际来自希腊社会。古希腊人因为工匠们日作夜息,在长年“作息”不已的循环之中,从来没有一朝的闲暇,所以被视为“贱民”。

    又因为染工之手入于黄缸则黄,入于青缸则青,用自己身体来顺从他的所业,没有了自主,所以又把工艺视为有碍身心。。在各种适宜自由人学习的课目(学术)中,有一些也应该作出一定程度的限制;要是这些课目着意用力过度,以求擅精,也会跟上述的工技一样妨碍身心。人或有所学习或有所实践,我们要按照其功用(目的)来论其高卑。如果人们所学或所行是为了自身的需要,或是为了助成善德的培养,或是为了朋友,这不能说是非自由人的作业;但是一样的作业,20要是服从他人的要求而一再操作,这就未免鄙贱而近乎奴性了根据这一节的用意,绘画、文艺、音乐等自由人学习的艺术都只应当做各人闲余时间的修养和欣赏,不能用来自炫,也不可以依为生计。中国古人鄙薄诸艺为“玩物丧志”,或称之为“雕虫小技,壮夫不为”,意思略同。英国十八世纪还把诸艺当做“绅士”业余所习而轻视伶工画匠之专精一艺者。十五六世纪间意大利也有相似的流风;卡斯底里昂(bcastiglione,1478—1529)所著的《宫廷人物》(Ⅱ cortigiano),提到艺文侍从之士率因“弘博”见称,却不了解百家的要领,甚至还动辄作鄙夷不屑之态,至于讳言技艺更是常有之事。。

    章三

    如上所说参见上章1337a 39—42及注所说善德的操修和实用的业务。,现行教育规程的各门课目,一般均包含有两种观念。通常基础课目是四门,也就是读写、体操以及音乐,还有些人将绘画也加上了说到儿童(少年)教育时,希腊各家往往不提及“绘画”这门功课,比如柏拉图的《普罗塔戈拉篇)325d—326c,就说到儿童是先从文学教师学读写开始,次从琴师治乐,最后从体育导师学习体操,却始终没说到绘画。又如,《法律篇》810a—b,从十岁起,儿童便要学读写,使其通文理;十三岁时,开始学弹琴,使其能辨律听声,然而柏拉图自己也曾经学习绘画,在希腊社会,这一门技艺也颇为流行。

    这儿并没有提及算术,按照《苏校》四版注,认为算术是包括在“读写”课程之内的。勃鲁姆纳尔的《古希腊人的家庭生活》(blümner,home life of the ancient greeks)英译本第111页上说,雅典儿童在自己的家庭中学习算术,因此学校里没必要开设此课目。

    《普罗塔戈拉篇》,325e,指出儿童在“读写”课上诵习古史诗,在琴课中,倘若所奏者为之前所诵习的篇章,那么,便歌以和之。这样一来,实际上,读写也成了一门包括甚广的课程。。大家都认为,25读书和绘画在人生很多实务上都能够得到效用,至于体操则通常都是借以来培养勇毅的品格。至于音乐训练的目的到底是什么,那就颇令人费解,并且对此的争议也很多。现如今,人们研习音乐,大多数的目的是娱乐,然而在从前,之所以将音乐列为教育中的一门是30基于一些比较高尚的意义的。我们曾多次申述参见卷七章十四1334a2—10,章十五1334a11—25。,人类具有求取勤劳服务的天赋,同时又拥有愿获得安闲的优良本性。这儿我们应当再一次确认我们全部生活的目的应是操持闲暇,的确,勤劳和闲暇都是必需的,但同时,闲暇比勤劳更为高尚也是事实,而人生之所以不惜繁忙,35其目的也正是在努力地获取闲暇。

    那么,试问,在我们闲暇时分,我们又将做什么呢?总不应该以游嬉来消遣我们的闲暇时间吧!如果真变成这样,那么“游嬉”倒变成了我们人生的目的(宗旨)了。自然,这是不可能的。实际上,在人生中的作用,游嬉都跟勤劳相关联。——人们从事工作,在紧张辛苦之后,40便很需要(弛懈)憩息,而游嬉恰好让勤劳的人们得以憩息。因此,在我们的城邦之中,游嬉等娱乐应该规定在适当的季节、适当的时间举行,以此作为药剂,来消除大家的疲劳。游嬉能够让紧张的(生命)身心获得弛懈之感,1338ɑ所以引起了轻舒愉悦的情绪,这便导致了憩息。然而,闲暇却是另外一回事儿:闲暇自有其内在的愉悦与快乐以及人生的幸福境界,而这些内在的快乐也只有闲暇的人才能体会到。倘若一生勤劳,那么,他永远都不可能体会到这样的快乐。在人繁忙的时候,老在追逐一些尚未完成的事业。5然而幸福实际上是人生的止境(终极),只有安闲的快乐是出于自得,而不靠外求,这才是完全没有痛苦的快乐。对于跟幸福相谐和的快乐的本质,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认识,人们各自以自己的品格来估量快乐的本质,最高尚的本源只有善德最大的人才能感受到,以至于他们才能拥有最高尚的快乐。

    第76章 卷(Θ)八 (2)

    因而,显而易见,10这里必须有一些课目来专门教授和学习操持闲暇的理性活动,但凡与闲暇有关的课目都是出于自主而切合人生的目的,实际上,这是与教学的宗旨相适应的,至于那些让人从事勤劳(业务)的实用课目固然必需,然而,由于被外物所役,只能视作遂生达命的手段。因此,我们的祖先将音乐作为教育其中的一门,其用意并不是认为音乐是生活所必需的——要知道,音乐绝对不是一种必需品。15同样,他们也不以此拟于其他可供实用的课目,譬如“读写”。读写(书算)可以被应用在很多方面:赚钱、管家、研究学术还有很多政治业务,都是有赖于这一门功课的。绘画也可以作为实用课目的实例——一般来说,练习了这种课目的人们都会比较擅于鉴别各种工艺制品,因而,在购买器物时便可以作出较精明的选择。

    对于这些事务,音乐既完全没有效用,也不如体操那样有助于健康,还可以增进战斗力量——20音乐对这两者的影响都是不明显的普鲁塔克的《莱喀古士传》21、《音乐》(de musica)26,以及雅典那俄的《硕学燕语》626f。他们都说音乐可以鼓舞勇气,因而有利于战斗。《硕学燕语》624a,也称为色乌拉斯托语,说有一些疾病,可以让患者静听音乐来治疗。普鲁塔克的《音乐》42,也竭力称赞音乐的实效,据其记载,斯巴达遭逢瘟疫时,克里特名乐师萨勒泰(thaletas)亲自到此演奏,疫疠一时遽息。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偏重音乐的理性活动,因此低估了它的实效。。音乐的价值仅在操持闲暇的理性活动下文章五说明音乐的教育效用与此节相比实际上更广,音乐除培养理性之外,还有助于制约情感,训练道德,另外,还能佐人娱乐,资以休息。。当初音乐被列入教育课目,显然也是因为这个缘故,这确实是自由人之所以操修于安闲的一种本事。荷马诗篇的一叶这里所举的荷马诗,续句可见于现行的《奥德赛》xvii 385,稍有点儿不同;首句,按照此节文义,应该是383行,不过跟现行本文句不一样。,就见到了这样的含义,它的首句是:

    25“侑此欢宴兮会我嘉宾,”

    接着,在叙述了济济的良朋后,它的续句是:

    “怡我群从兮独爱诗人。”οιδó,就像克尔得族(高卢)的bard,或者欧洲中古时代的minstrel,是为“弦吟诗人”,他们游行列邑,弹琴诵诗,很像中国的曲艺或弹词家。在古希腊,先有口传的“史诗”,然后有著录的诗文、讲演论说、历史杂俎、戏剧台词、还有各种学术著作。“史诗”是希腊远古历史及先人所有知识的总汇,行以韵语,谱于弦诵。“诗人”在熟悉这些篇章之后,就会聘访四方,传播民间,实际上便成为了西方文化的前导,也成了学艺的渊源。按照亚里士多德这里的用意,弦吟诗人重琴音超过诗句,便可以“琴师”或“乐工”论其才艺。

    还有就是,在另一叶中参见《奥德赛》ix 7。,奥德修也说到,在英贤相聚之后,欣逢良辰,共同乐生励志的,没有比得过音乐的。

    华堂开绮筵,共听诗人吟,

    30列坐静无喧,清音自雅存。

    在我们看来,上述各节足以证明对于诸子,父辈应该乐意他们接受一种既不是必需也不是没有实用而毋宁是性属自由,而且本身也内含美善的教育。或许,这种教育限于一门,也或者,这种教育兼备几门课目。倘若是有几门,那么这几门应该是哪些课目,还有这些课目应该如何研习——在以后,所有这些问题都会另述在后未见重论。。35这里,我们已经得出的结论并没有违背先贤的传统,音乐这样的一门不切实用也不是必需的课目,在很早之前就已经被古人列入教育规程以内了。另外,我们还尽可以这样说:一些为了实用而授予少年的课目,比如读写,也并不完全是由于这只是切合实用的原因;其他很多无关实用的40知识也可以凭所习的读写能力来从事进修。与之相似,教授绘画的用意也未必是完全为了想让人在购置器物时不致于导致失误,或是为了让人在各种交易中避免受骗,这目的毋宁是在养成他们对于物1338b体还有形象的审美观念以及鉴别能力。任何事必求实用,这与豁达的胸襟以及自由的精神是不相符合的参看柏拉图的《理想国》vii 525。。

    在教育儿童时,我们自然应该首先把功夫放在他们的习惯方面,然后才能及于理性方面,我们必须首先训练他们的身体,然后再启发他们的理智。因此,一开始,我们要让少年就学于体育教师以及竞技教师5——体育教师将培养他们身体所应有的正常习惯,而竞技教师将授他们以各项角赛的技能亚里士多德要让七岁儿童先就学于体育教师和竞技教师,十四岁后才开始学习“读写”以及“乐歌”(参见上文卷七章十七1336b39,还有本卷下章的1339a4 ),其教育程序与斯巴达所行的程序大概相近。斯巴达儿童从七岁开始至十七岁期间,一直受体育以及竞技训练。不过对于教育内容,亚里士多德并没有采取斯巴达式的过度剧烈的锻炼。通常来说,雅典儿童在七至十一岁之间学习读写,十一岁前后跟乐师学琴,至于体育教育到底是从哪一年开始,至今还不能确悉(勃鲁姆纳尔的《古希腊人的家庭生活》英译本111—115页)。从十八岁起,雅典青年登记于“坊社注册处”,作为“预备公民”(περπολοι),受军事训练,承担起卫戍任务还有野外差遣,二十一岁时,他们正式成为“公民”(参见《雅典政制》42),按照亚里士多德教育程序,青年二十一岁开始服军役。

    竞技教师(παιδορβη)教导青年(士兵)应用甲胃,战斗技术以及掌握兵器等各种武艺,当然,还会教导他们运用掷石器(炮)还有攻城槌等方法。就少年(儿童)而言,军事竞技应当是弹丸、弓箭等轻巧武艺。

    章四

    在那些一向以重视少年(儿童)训练而著称的诸城邦中,有一些城邦专门培养少年们的运动员习性以及本领以培养少年成为运动员作为体育教育目的的人,是指忒拜人(普鲁塔克的《会语集录》[syrmposiaca]ii 52)与阿尔咯斯人(阿里斯多丰的《医师》[aristophon,latr],迈恩纳克编的《希腊喜剧残篇汇编》iii 357)。犬儒家派狄欧根尼也认为运动不利于的身体发育与姿态(狄欧根尼·拉尔修的《学者列传》vi 30)。,10实际上完成这种训练经常会对他们身体的发育及姿态造成一些损害。拉栖第蒙人并不采取这种错误的体育方针,但是,他们也对少年进行严酷的锻炼,他们认为,养成勇毅的品德没有什么比实施这些野蛮(兽性)措施更有效果《修昔底德》ii 39载伯利克里的《国殇葬礼致词》中说,斯巴达人凭借严酷的训练(纪律)来培养公民的勇毅精神。雅典一任自由,而我们的公民临难奔赴,都绝不后人。。然而,我们已经屡次说过,教导少年们专练这样的一种品德,或者说特别重视这么一种品德见卷二1271a41—b10,卷七1333b5,1334a40。

    ,15其实这也是一个错误,再说,即使就专门训练勇德的品德而言,他们的这种方法也是荒谬的。在动物界以及一些野蛮民族中,如果我们加以仔细地观察,很容易就能发现,通常来说,那些最凶猛的往往不是真正的勇毅,凡真是勇族与猛兽,其性情一般是比较温和(驯顺)或是比较近似雄狮的脾气的《动物志》卷九章四十四629b8,说动物性情有勇怯和驯暴的区别,狮子饥时凶暴,饱后又颇为和顺。又见,卷一章一488b16,说狮子高傲而勇敢。其他以和顺与勇猛兼称的动物,柏拉图在《智者篇》231a中举及犬,而在《理想国》589b中举及狮。。世上的确有很多野蛮民族习惯于杀戮,20更有甚者,还会宰食生人。滂都海(黑海)沿岸各族中,阿卡亚部落与亨尼沃契部落便是如此的凶猛黑海边吃人的野蛮民族也能见于《尼伦》卷七1146b21。《斯特累波》496页,说亨尼沃契人本来是拉根尼人的别支远裔。,另外,有一些内陆的部落也是一样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更为残暴。然而,在这些常常以掳掠为业的盗匪部落中,并不存在真正的勇德。

    从史实来看,以拉根尼(斯巴达)本族而论,25在从前的一段时期,他们是唯一一个勤于严格训练并且能够恪守纪律的城邦,也唯有在那个时期,与其他部族相比,他们更为强大。如今,不管是对于运动竞技,还是战场决斗,他们都失败了至公元前第四世纪初,斯巴达人竞技与战斗能力都比不上忒拜的青年和士兵;参见狄奥多洛的《史丛》xv 871和普鲁塔克的《贝洛璧达传》(pelopidas)7。。过去,他们经常取得优胜并不是因为他们的训练方法有什么特长,而仅仅是由于当初他们的对手没有对少年进行哪怕一点点的训练,因此他们得以独擅于往昔。

    凶猛总是低了一着,只有高尚雄强的心怀才能得胜,30只有那些真正勇毅的人们才能正视危难而毫不畏缩参见《尼伦》卷三1115a29。,狼抑或其他凶猛的野兽面对威胁绝不会慷慨赴斗。如果驱策少年从事那些野蛮的活动,却不给予他们一些必要的训练,那么,毫无疑问,他们必然会趋于鄙陋。只要他们培养成一种仅有的品德,以便将来为政治家的决策或措施服役,实际上,史实已经证明,他们随后所能发挥的本领远远比不上那些曾经受过多方面训练的青年。35现在,我们无须称道斯巴达人过去的伟业,而应该以当前的情况去衡量他们的训练工作。在过去,他们没有敌手。如今的斯巴达式训练就要和其他的教育规程较量短长了。

    现在,大家已经普遍认识到了体育训练的重要性,而对其实施的方式也有所领会了。在发情年龄以前的儿童中,40应被教以一些轻便的体操(竞技),而凡是对生理发育有碍的剧烈运动比如体育竞赛的“重级运动”(βαρ ερα θλα)中,“五项竞赛”和“角斗” 就不是儿童应该参加的(《鲍桑尼亚斯》vi 241)。泛雅典娜节赛会中,一开始曾列有儿童五项竞赛节目,不过,之后便被删除了(勃鲁姆纳尔的《古希腊人的家庭生活》373页)。都不宜进行,另外,严格的饮食限制也会对儿童的成长不利。早期过度的锻炼所遗留下来的恶劣影响是很深刻的。在《奥林匹亚赛会历年优胜选手题名录》之中奥林匹克竞赛场中原来有题名碑石,这里所说的《奥林匹亚赛会[历年]优胜选手题名录》

    第77章 卷(Θ)八 (3)

    λυμπιονκοι)应该是为书卷形式的名单。亚历山大城编年学家所引用的优胜选手题名录是从公元前776年五世纪末开始被使用的,首先是埃利斯城智者希庇亚(hippias)将这类题名录编成卷册行世,随后亚里士多德又曾作续编。参见布佐耳特的《希腊史》卷一585和蔡勒的《希腊哲学》ii 2109。,先在儿童竞赛得奖,随后又在成人竞赛时得奖,这样的人很少,1339ɑ总共也就只有二三例而己其一例是克洛顿的米洛(mλων),童年时期,米洛赢得儿童级角斗首奖,在此后的二十一年间,也就是公元前532—512,他又连得六次首奖,是古希腊著名的运动员,参见贺尔姆的《希腊史》卷一439。。理由是很明显的:实际上,早期教练中的剧烈运动是在损耗儿童选手们的体魄。因此,发情年龄之前的体育规程只能是一些轻便的操练。在发情后的三年才可以适当授以其他功课,比如读写、音乐以及绘画。5直到十八岁,青年才适宜于从事剧烈运动并可以接受严格的饮食规则。同时要求人们进行心理活动和体力活动是不合适的。这两类不同的工作对人身会自然产生相异,或者说是相反的效果:10肢体在工作时,心理活动便停歇了,心理在思索时,肢体也就呆滞了。

    章五

    在以前的叙述中参见章三1337b27-1338a30。,我们已经涉及到了有关音乐的一些问题。现在我们正好再拾前绪,重新对其加以论述,那些对于这个论题的叙述可以为作任何充分说明的楔子。阐释音乐的效力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同样的,企图讨论为什么要学习音乐的理由也一样有困难。15有些人认为,跟睡眠和酣饮一样,音乐的作用只是娱乐与憩息(弛懈)。睡眠与酣饮,本身并不是什么高尚的事儿,然而不管怎么样,两者都属可喜之事,因此欧里庇得说:“遣愁赖有此。”这句话见欧里庇得的《狂欢者》(bacchae)337行(丁杜尔夫[dindorf]编校本)。睡眠、饮酒与音乐并列参见上述剧本377—381行,也可见19—21行。又,荷马的《伊利亚特》xiii 636,也是三事并列。有时候,音乐也和两者并列。

    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人们将睡眠、酣饮和音乐,还有舞蹈这里所说的音乐与舞蹈,实际上指的是听乐与观舞,参与卢季安的《论舞蹈》(lucian,de saltat)79、81,说舞蹈能够影响观众的心理及道德。,也尽可以一并列入——20都可以看做是可凭之消释劳累、解脱烦虑的事儿。另一种看法可能认为,和体育训练可以培养我们的身体一样,音乐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并且其对于人生的欢愉可以作出正确的感应,所以将音乐当做某种培养善德的功课。还有第三种可能的看法是认为音乐对心灵的操修方面有益处并且其足以助长理智此节叙述了音乐的三种作用,与卷七章四1333a26—32的心理分析相符合:(一)作为娱乐和憩息,灵魂的非理性部分是其效应所在;(二)作为操修善德,理性部分的实践理性是其效应所在;(三)作为操修理智,玄想理性是其效应所在。。

    很显然,让青少年娱乐不是教育的目的所在。学习必须努力,因而疲劳必然是免不了的,自然也不是一种娱乐。另一方面,企图让人在幼年时操修心灵,30确实不是一件合适的事儿。固然,人生的目的在于心灵的造诣,不过他还只在入世的初期,还谈不到终极。或许我们可以这么说,儿童们认真学习各门功课,比如音乐,虽然当初有所疲劳,然而,迨日后长成,他们便可以资以娱乐。这样,我们又可以追问:那么,又何必教儿童自己演奏波斯宫廷设置“乐队”,参见色诺芬的《居鲁士的幼年教育》iv 611。?为什么不效仿波斯以及米第亚诸王那样,让那些专精音乐的乐工演奏,自己倾听以取娱悦并领受其教益呢?35既然他们以演奏为业并且擅长此技,其技艺必然比那些仅能习知门径的少年好得多。又,如果竟因演奏而认为必须从小练习音乐,那么根据同样的理由,少年们也应该先学习烹饪菜肴精美是成人的享乐,然而希腊人并没有因此而教其儿童从小学习烹饪,待其长大后可以调羹治馔。反而认为这是奴隶的事务(参见本书卷一章七1255b23—27)。,——不过,这是荒谬的。

    如果我们认为音乐拥有陶冶性情的功能,40这里尚且还存在儿童是否应该自己学习演奏的问题。试问:“为什么儿童要自己演奏呢,让他们多听听音乐,终究也可以养成其欣赏音乐、领会其真趣的能力,不是吗?”据说,拉栖第蒙人便是这样的:1339b他们从不亲自学习管弦,却能够熟谙音律,还可以明辨曲调的雅俗《雅典那俄》628b,说斯巴达人不善于演奏音乐却善于欣赏音乐,大概本于此节。普鲁塔克的《莱喀古士传》21,说斯巴达人均学习歌咏。本书本卷章六1341a33,也讲到斯巴达人有擅长管乐的人。《雅典那俄》184d记亚里士多德及其第子嘉迈里翁(chamaeleon)说道,大多数的斯巴达人都能够吹箫。

    在亚里士多德之后,公元前第三世纪,斯巴达的音乐教育比起前世纪更为普遍。。按照第三种看法,将音乐作为助长我们自由的操修、促进我们人生幸福的功课,问题依旧相同:如果我们意在闲适,那么,为什么不去顾曲听歌,5而偏偏要自累于鼓吹呢?在这里,我们可以举示我们有关群神的知识:诗人们“诗人们”应该指的是荷马等人。欧里庇得的《伊昂》905,称日神阿波罗弹琴高歌,然而希西沃图的《赫拉克利之盾》(scutherc)201,却说阿波罗挥弦,而群艺神(缪斯)和歌,参见普雷勒的《希腊神话》(preller,griechmythologie)卷一215。所咏的宙斯既不引吭,也不弹琴,而他仅仅在那儿静听而已。10我们往往说某人喝醉了或习惯于诙谐,因此载歌载舞。如果不是喝醉,使不再逗人噱笑,这样的活动将会被鄙视为乐工舞伎的能事。

    不过,这个问题姑且留到之后再说详参看下文章六。。这里,先让我们来考察一下究竟音乐是否应该列入教育的一个课目。更由此而查询:在之前已经分析过的三端——教育,也就是陶冶性情,或娱乐,或操修心灵——究竟音乐是在哪一方面发挥其作用?既然音乐含有三者所共通的因素,那么便尽可以说它可以为三者各尽其效应。15请以诸要素之一,即怡悦作用为例:娱乐求憩息(弛懈)的原因。既然憩息被用以解除因为紧张而引起的疲乏,那么便必须具备怡悦的作用。又,相似地,一般来说,认为培养心灵应该兼备怡悦与高尚的要素,幸福的心灵便是由这两个要素合成的心灵。20现在,我们大家一致同意,音乐,无论发于管弦还是谐以歌喉柏拉图的《法律篇》669d,说琴笛(管弦)必须和之以歌喉,而歌咏则必须合于韵律,关于此,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与之相异,认为乐器可以清奏,而人声也可独唱。,总是世间最大的怡悦。这里,我们可以引诗人缪色奥缪色奥,古代诗人,据传是为色雷基英雄,希腊乐祖奥尔菲俄(’Ορφε)之子。的诗为证:

    “令人怡悦,莫如歌咏。”

    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对于社会交际以及闲居遣兴,为什么世人往往以音乐取乐——音乐确实能够打动人心,使人欢快。这里,我们可以将音乐的怡悦作用作为一个理由,25因而主张儿童应该学习音乐这一门功课了。所有没有后患的欢乐“没有后患的欢乐”(βλαβν δεν),或者“无邪的怡悦”,最先见于柏拉图的《法律篇》ii 667e,670d),说除了可以令人欢悦,音乐不会造成其他任何损害。不仅有补于人生的终极,也就是幸福,也可以借以之作为日常的憩息。固然,人生不易证受成果,但即使大家对终身的幸福不深求,其乐于憩息,抒情自娱,总是日常生活中可以暂时存在的欢娱。因此,让年幼的人们安静起来,让音乐激发娱乐,使人们有片刻的弛懈,自然是很有益处的30德谟克里特认为音乐不是古初世间所必需的事物,而是后世社会余裕的创作(参见菲洛德谟的《音乐》[philodemus de musica] iv 36)。犬儒学派则认为音乐研究既不是必需的,也属于没有益处的(狄欧根尼·拉尔修的《学者列传》vi 73,104)。这里亚里士多德说,虽然音乐不是“必需”,却实际上属“有益”。。

    确实,人们有时游戏世间,完全将娱乐作为其一生的目的,人生的终极应该有某些怡悦的作用。然而,这种怡悦并不是偶尔的欢娱,只是他们在追求终身的幸福时却误把寻常的欢娱当成了心灵的怡悦柏拉图的《法律篇》658,说音乐可以凭其所以娱人的程度论其高下。小孩子们喜欢傀儡戏,少年爱好喜剧,壮年愿听悲剧,而老人则宁愿聆听史诗弦诵。作为评判,宁愿取决于有德的善人,也不愿取决于偶尔为娱的俗人。。一般来说,人类的种种寻常活动都只求达到一时的目的,35而从不计较能否达到人生久远的成果参见《尼伦》卷七1153b33。。寻常的、偶尔的欢娱同这个是很相似的,都只考虑今朝的快乐,而没必要考虑明天的后事,实际上,毋宁是在回顾过去,这恰恰弛懈了因为之前的勤奋而遗留下来的疲乏,也就是迷惑了那些追求幸福的人让他们追逐寻常欢娱的原因。

    不过,对人们来说,音乐不仅可资怡悦,就解除疲乏这点而言,音乐也有益上文分别提到音乐作用的三端:娱乐、陶冶性情以及操修心灵。就娱乐而言,上文将其混说为欢娱和憩息(解倦),在这里将欢娱作为音乐的通常作用,而解倦则是疲乏之后的特殊作用。。似乎,音乐的效用也正在这里。但是,我们还需要研究,这些属性,也就是在怡悦和解倦的效用上,1340ɑ音乐是否还具有另外什么比先前所说的更为高尚的本性属性与本性的差别,参看《形上》卷四章四1007a22—b2和卷五章八章三十。不管年龄差别有多大,性格差别有多远,对于音乐,人们确实都能自然地感受到怡悦。当然,或许在这种相同的怡悦上,个人还会有另外一些感受——也许,音乐是否会对我们的性格及灵魂有所影响的这个问题正是我们应该考虑到的。如果音乐能够影响情操,那么显然可见,其效应也将及于性格。许多不同的曲调会引发人们不同的感受,奥林帕斯奥林帕斯,传说中是为茀吕季的古音乐家的歌曲尤甚,这可证明音乐对人们性格的影响。10世人都知道奥林帕斯所作的歌曲能够鼓舞灵魂,让它兴起热忱;热忱νθουσιμó有的译为“热忱”(enthusiasm),也有的译作“灵感”(inspiration)。的兴起足以显见灵魂在情操上受到了影响“灵魂中相应于性情的部分”跟它相应于身体部分及其理智部分相对并且并比。音乐的感人或者说其影响在于理智部分(柏拉图的《伊昂篇》534b),在这里,亚里士多德说音乐可以鼓动情感,让人在不知不觉之间手舞足蹈,因此说它的影响在性情部分。《尼伦》卷十章二1173b8,又说它的影响在身体或者说是(生理)部分。。又,不管是谁,当他们听到的仅仅是一些模拟的声音,虽然其中没有韵律,也没有曲意,但也因有所动心而表现出同情不和韵律或是未成曲调的模拟声音也能感动人心,比如,悲号让人闻而生哀,而喜笑则会使人闻而轻快,那么成调合律的音乐,在消释劳倦和令人怡悦之必外,更会影响人们的性格。

    第78章 卷(Θ)八 (4)

    15既然音乐令人怡悦而善德原在养成快乐的感觉和确当的爱憎,我们便可以由此作出推论:大家所急需要学习的功课和培养的心境,当数善性和卓行,以此来造就正确的判断以及快乐的感应参见柏拉图的《理想图》iii 401-2以及《法律篇》ii 659c—e。。音乐的节奏与旋律能够反映性格的真相,譬如愤怒与和顺的形象,节制与勇毅的形象以20及一切与这些相反的形象,其他种种性格或情操“其他性格”(情操或者品德)指的是“正义”等;亚里士多德对儿童音乐的教育,对培养“节制”以及“正义’这两种品德很是重视,参见本书1334a24,又见,柏拉图的《理想国》iii 399。的形象——在音乐中,这些形象都表现得最为逼真参看柏拉图的《法律篇》654e、655b、798d以及亚里士多德的《尼伦》卷二1104b11。。凭各自的经验,明显可以知道当这些形象渗入到我们的听觉时,实际上,会激荡着我们的灵魂并使它发生演变。

    这里,事实上,由原物所引致的悲欢的心境跟由音乐的形象所培养起来的悲欢的心境相符合柏拉图的《理想国》iii 395。。25比如,如果人因为谛视某物的雕像而感到欢喜——如果让他感到欢喜的确出于形象,而不是出于雕塑材料的高贵或是优美——那么,在他见到原物时,必定也会十分欢喜。而其他的感官,譬如味觉和触觉,却无法造就人物的性格或是品德的形象参见《集题》卷十九章十七919b26和章二十九920a3,说音乐与声感能表现一些视觉、触觉以及味觉都无法表现其性格的事物。。视觉所涉及的形象也可能表现出人物的性格,实际上,一些图形是在临摹事物的情态,不过图形所能反映的性格却是狭小而肤浅的见色诺芬的《回忆录》iii 10,提及画家巴尔拉修(parrhasius)说绘画无法表现“灵魂中相应于性情的部分”,苏格拉底为之说明,绘画也可能传神。柏拉图的《理想国》400d—401d中说,除了音乐以外,绘画、建筑、织绣还有其他一些艺术,同样也可以摹拟人物的性格以及情操)。在此节中,亚里士多德特重声感,与之稍异。

    内脱耳歇伯的《希腊志》(rlnettleship,hellenica)117页上说在估量雕塑家和建筑家对于民族性格所遗留的影响这些方面,亚里士多德比不上诗人和音乐家。综合柏拉图对话有关各章节,并且推求其要义,柏拉图也偏重声感。不过施密特的《古希腊的伦理》卷一 207,说希腊人的心理受视觉的感应很重。。30同时,我们还必须知道所有人们的视觉都略同“所有人们”,包括儿童、奴隶还有其他一些智德不足称道的人们(参见下章1341a15),这一句的含义是说,颜色和图形所成画像,虽然可能稍微有性格的反映,不过大众还是很容易便可以了解的,不需要什么高深的鉴赏。。又,实际上,凭颜色和图形所形成的视觉印象并不是性格的表现,而只是性格的示意。它们仅仅是描绘了处于某种情感中的人物,因此显示那个物体的情操譬如绘画或雕像只能描述或塑造一个面临危难的“勇敢人物”,以此来显示“勇敢”的意态,视象不能像音乐一样直接表现出勇敢的性格。。

    然而,就拿视觉方面的35各种作品来说,对于这些微薄的示意或表现进行鉴别,就不应该教儿童观看鲍桑鲍桑为何里斯多芳同时人,参见其剧本《阿卡奈人》(acharn)854(布吕恩的《希腊艺术家史》[brünn,geschichte der grkünstler]卷二49)。的手笔,取而代之,应该引导他们去研究波吕葛诺托公元前五世纪时的雅典画家波吕葛诺托,与鲍桑的艺术相异趣。另见《诗学》章二1448a1,其中说,善恶是为全人类的分界线,演员以其动作与表情来扮演常人,或者扮演较常人更为善或者较为恶的那些典型人物,就跟画家之取其题材差不多。

    波吕葛诺托所取的主题一般都是超常的善人,而与之相反,鲍桑所绘则多是邪僻放侈之辈,至于狄欧尼修(Διονσιο)辄通常取材于常俗之众。《诗学》章六1450a26,又谈及波吕葛诺托与磋克雪杜(zεξιδο)较量艺术高低。亚里士多德称赞波氏的作品富于情操,在亚里士多德时,雅典画廊保存有波氏的“马拉松大战图”,而阿拿启神庙(aνκειον)等处的壁画也是波氏的作品(赫尔曼的《希腊掌故》卷三41)。普鲁塔克的《季蒙传》4,说波氏为雅典坛庙作画,向来是不收取报酬的。参见布吕恩同上书卷二40。的图画及其他一些善于摹拟情操和(道德性格)的画家或者雕塑家的成绩。

    然而,在乐歌(作曲)方面,情况就很不一样了,这在基本上原来是情操,也就是(道德性格)的表现。这是很明显的:乐调的本性各异,40而听乐者聆听不同的乐调,便会被激发起不同的感应。有些曲调会让人情惨志郁,比如所谓的吕第亚混合调,1340b便是以沉郁著称;而另一些,流于柔靡的曲调,听着这样的曲调,人们往往会因此心舒意缓;还有一种曲调会让人神凝气和,这便是杜里调所特有的魅力;至于茀里季调却又有所不同;听者未及终阕,便会感到热忱奋发ρμονα的意义为“结合”或是“谐和”,若是用以说明世事,能够表达很多方面的专用意义。其在音乐方面,便有数个不同的含义:(一)作为“乐神”,也可以说是诸艺神之女(欧里庇得的《梅第娅》[medea]834),或者说成是战神与爱神夫妇之女(希西沃图的《神谱》937),乐神以及代表“青春”的神女希白(chβη)是为伴侣,主“洽和”;(二)“乐律”,比如毕达哥拉斯的“八度音程”。(三)“乐调”,比如下述的各乐调;(四)“曲谱”,可以按照乐章而歌唱的词曲。参见门罗的《古希腊乐调》(monro,the modes of ancient grmusic)56页。

    “吕第亚混合调”(μιξολυδισ),按照普鲁塔克的《论音乐》16,引阿里斯托克色诺语,说此调是出自古女诗人萨芙(sappho),其声苍凉抑郁,近似于中国的“蒿里”“薤露”,用于哀丧追挽。参见公元前六到五世纪间抒情诗人普拉底那(pratina)的《残篇》5(贝尔克编校本)。

    “柔靡曲调”(ι μαλακωρω)指的是“伊昂调”中的低调以及“吕第亚调”,参见普拉底那的《残篇》5(该《残篇》出于《雅典那俄》524f)。本书本卷章七1342b29,说虽然吕第亚调幽徐,然而其适合于儿童教育,儿童游唱时可导以此调。

    “杜里调”( Δωρισι  ρμονα),另参见于普鲁塔克的《论音乐》16,其称此调“雄伟而庄严”。伪亚里士多德书《集题》卷十九题为“论音乐”,第四十八章是为“乐调”922b14,该章中说拟杜里调(ποδωρισ)“雄壮安定”。普拉底那的《残篇》5,说“爱奥里调”(aιoλισ)是伊昂乐高调与低调之间的中调,该中调也就是亚里士多德书中的“拟杜里调”。希腊古哲认为,人生欢乐,因而心胸宽放,而悲伤则会导致心胸压抑,乐调悲欢即所以压放心胸。亚里士多德主张中道,他认为世人心胸应该不宽不紧,习于安和,只有这样,才能达成智德,因此专取杜里调。

    “茀里季调”( Φριγιστ ρ)是柏拉图所称赏的乐调(《理想国》399a)。然而亚里士多德却认为该调过于兴奋,会令人陷入狂欢之中,不适合用于教育。。这里,关于乐调的辨识以及选择,我们尽可能遵循那些对音乐教育研究有素的人们对音乐教育素有研究的人们,详可参见下文章七1341b27和1342a30,这些人,有些指的是音乐家,比如达蒙(damon)(见柏拉图的《理想国》400b、424c等,有些指的是哲学家,比如柏拉图的《理想国》398d—399a以及其他篇章已先亚里士多德论述各种乐调),柏拉图的及门弟子黑海岸边人赫拉克里特(普鲁塔克的《论音乐》3)。伊顿(eaton)说也可以兼指毕达哥拉斯数论学派,参见《苏校》四版Ⅰ 596页和《纽校》Ⅲ 544页。的先进意见,5他们已经详征事实,综合了他们的乐理。

    刚才所说的有关乐调的原理,对于各种韵律以及(节奏)来说,也是合适的。有些韵律,性质较为安静,而另一些则颇为动荡。至于动荡的韵律,又有适于理俗与适于自由人举止的区别,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鄙贱与高尚的区别有关韵律(节奏)(ρ‘νθμο)高卑之分,可参见《修辞》卷三章八1408b32,其中这样说道:“在各种韵律中,咏史韵律(英雄格 ρ

    ο)庄严却稍欠亲切,扬抑格(  ι μβο)如大众日常的平话般亲切,而抑扬格( τροχαο)则趋向于佻薄轻狂,四步句多用此韵律。”又,见《诗学》章二十四1450b34中说道:“一般来说,咏史诗体取最稳重庄严的格律,至于抑扬体和四步扬抑体则是以其流利取胜,这两者一个表达人生日常情趣,而另一个则令人兴奋,有闻歌起舞的节拍。”(英雄格作扬抑节奏,为六步体,古诗人以之作“史诗”。继史诗之后,伊昂作家盛行抑扬格三步体,用以作“讽刺诗”)。。通过以上这些论证,我们阐明了音乐的确有陶冶性情的功能1339a14—25举了音乐的三种功能,行文至此,仅仅是详述了怡悦解倦与陶冶情性这前两种效用,至于音乐对于培养理智方面的功能迄今未阐明。。10既然它具备这样的功能,那么,显然,应该将其列入教育课目而教授给少年们,再者而言,音乐教育确实适合于少年们的真趣。当年龄幼小时,儿童们都不愿学习,只有出于自愿,才更加容易取得功效。

    此旨先见于毕达哥拉斯学派(《阿里斯托克色诺残篇》22,缪勒编的《希腊历史残篇》卷二279),柏拉图的《理想国》536e以及伊索格拉底的《元老院辩》43,其所言与之相似。接受辛酸却无法引起快乐的事物,至于音乐,15则是在基本上便内含了甜蜜而怡悦的性质参见《诗学》章六1449b28和1450b15。。又按照《苏校》,17—19这句移上,承接10行,说明韵律高卑之分。,音乐的曲调与韵律令人怡悦,而且音乐能够渗透灵魂。因此很多思想家都将灵魂结合于乐调。有些人就直接说灵魂本来就是一支乐调: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在灵魂里面含有乐调的质素灵魂本身就是一支乐曲,这是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说法,参见《灵魂》卷一章四407b27。亚里士多德的弟子中,阿里斯托克色诺与迪凯亚沽(dicaearchus)从毕说(参见蔡勒的《亚里士多德和早期漫步学派》[aand earlier peripatetics]卷二436页)。灵魂内含有乐曲是柏拉图的说法,参见《斐多篇》93。两说并论可以参看《论天》卷一章一268a4。

    章六

    现在,我们还必须回答前面慎重提到的问题上章1339a33—b10。:20教授音乐能否让儿童实现自行演奏和演奏。是否曾经登场演奏,这对于人们才艺的造诣当然是一个重大的区别。虽然从未登场的人们,也有可能,但毕竟很难成为那一门才艺的良好评判(鉴赏)家“献艺”或“登场演奏”(κοινωνεν),不同于“业余演奏”(κιθαριξεν);登场者大部分是专业艺人。希腊习俗轻视卖艺的人,所以卷三章十一1282a17,说艺人(作家)并不是最好的评判者而业外人士可以成为优良的鉴赏家。此处与前面说的不同。参看本卷章五1339a42—b10。

    第79章 卷(Θ)八 (5)

    又,父母们为了使儿童常常有事可做,为了保证儿童的身心健康,免得他们任意毁损室内的物品,往往给他们玩阿奇太的响器τνΑρχον πλααγν,“阿奇太的响器”:阿奇太是公元前五世纪末塔兰顿哲学家,阿里安:《杂史》xii 15中记述他欢喜同儿童游唱。这一玩具或许是阿奇太制作的。但响器这一名称,先已见于五世纪上半叶史家,希拉尼可(hillanicus)的《残篇》61和费勒居特的(pherecydes)《残篇》32(缪勒的《希腊历史残篇》卷一53、78),又赖、希合编的《希腊古谚》卷一213,讲创制儿童玩具响器的阿奇太是一个木匠。,这种玩具简直就是一项可喜的创作。孩子们整天都是难得安静的;在他们幼年时,一个响器正可以吸引他们的注意;岁月既增,当他们成为少年时,音乐教育便适于用作他们的响器了。

    鉴于此,显然在音乐教育中,应该让少年们登场演奏。在发育期间各年龄段,至于如何安排才为合适,如何安排便属失当,自然不难抉择;还有,往往世人认为研习音乐并且竟然实际登场,35就未免犹如乐工的专业而趋于下流参见上文1339b5—10下文1341b14。,这也是很容易解释的。我们之前承认让少年们参加演奏的目的仅仅是在于培养他们对别人演奏水平的评判能力:虽然早期应使其熟习手艺,到年长,他们既能欣赏音乐,判别雅俗,也就不需要再登场了。

    对若干方面加以考察之后,让我们来回答这里所谓弄笛操琴近于玩物丧志、40使人鄙俗的谴责:(一)凡是希望成为良好公民而具备自由品德的少年,在受训时期他们如若参加演奏,应限于什么样的程度此题之前已经在章二1337b15有所涉及,其答复见下文1341a5—17。?(二)1341ɑ他们所须熟习的是哪些歌曲和韵律μλο(一)本义为歌曲,或歌曲中的一节(strain)。柏拉图的《理想图》398d,讲歌曲是“文词、乐调、韵律三者的结合”。(二)在乐器而言为“音调”(tone)。音调为数音所组成的“陪衬音节”和“基本音节”。该词在本书中除了译成歌曲之外,有时也作“节拍”(time)解,有时也作“旋律”(melody)解。

    对这里所提到的歌曲问题的答复参见章七1341b19—1342b34;但对那些韵律的问题,下文没有答复。按照上文章五1340b7,亚里士多德用于儿童教育所选取的韵律是那些“性质较安静的韵律”。?(三)应该教他们演奏哪些乐器乐器问题的答复参见1341a17—b8。——因为乐器也是有尊卑之分的。这些问题我们如能辨明,也就可以消除那些谴责了。某些种类的乐艺可能是工匠性的薄技,但是我们必须先分辨各个种类的不同效果,然后才能评论这样的问题。

    我们尽量假定少年音乐教育的安排绝对不能有碍他们成人后的事业,也不可以让他们养成那些匠人的习性;这些习性如果开始不利于体育活动,之后也就无益于学术研究,他们到了以应该受战士(军事)和公民(政治)训练的时候,10更见其害参见本卷章二1337b8—11。音乐课程的进度要遵守这样的规则:第一,在职业性竞赛中所演奏的那些节目不要教学生们学习;第二,近世赛会中的怪诞和奇异节目更不要教学生尝试,但这类表演竟被引入现行的教育课程中,确实不应当“赛会”行于节庆,这里当指赛会中的戏剧和音乐演奏竞赛。亚里士多德所拟的两条规则,第一,“竞赛节目”虽不是儿童所宜习,却为竞赛中艺人和乐工所应演奏;第二,“怪诞和奇异节目”就是职业演员也不应该演奏的。

    柏拉图的《法律篇》812d—e,讲儿童期三年间的音乐教育不能要求他们练习复杂的韵律和深奥的曲调。又,610a—b中讲:当国者(立法家)经常要勉励诗人著作韵律、音调、词藻都高尚庄严的诗歌,以咏叹勇敢的战士和勤于为善的人们。但是现在只有斯巴达和雅典对戏剧和音乐订有成规,以防淫邪。其他国家既无所规定和限制,艺人乐工往往炫其新异,表演荒诞的舞蹈和怪异的乐曲,以让听众放肆失态。。按照这些规则,15我们所安排的课程固然不该仅仅让少年粗识某些动物宾达尔的《残篇》220和柏拉图的《政治家篇》268b,都讲到了鸟兽也能听乐。柏拉图的《理想国》620a说到“鸿雁”为音乐性动物。亚里士多德的《动物志》卷九章五611b27中讲,鹿喜听歌听笛。普鲁塔克的《会语集录》vii 52(702f),讲鹿、马、海豚都喜爱音乐。和几乎所有奴隶以及幼儿都能领会的普通乐音为限,却也只须达到对高尚的韵律和歌词能够欣赏的程度为止。

    从上述的那些论点,我们也可以推断出,应该对乐器选取什么样的种类。不应该将笛引入儿童音乐教育当中;20对于那些需要高度技巧的其他乐器,我们还得避免,比如吉柴拉琴等αλò为吹气发音的管乐器的通称,常常译作“笛”(flute),实际上也可是“箫”(oboe)或“笙簧”(clarionet)或者“喇叭”(clarion)。希腊的管乐器多是用苇梗、铜以及木材、象牙、骨等制成。

    “吉柴拉”(κιθáρα),为拉丁文cithara和英文guitar(琵琶)的本词,与λρα(“吕拉”)及óρμιγξ(“福敏葛斯”)同见于荷马史诗中。欧里庇得的《伊昂》881,讲公元前七世纪名乐师忒尔朋德(terpander)时期,吉柴拉是三角式的七弦琴。以后逐渐增至九弦或十一弦。在古代制作各种竖琴当不甚相异。柏拉图的《理想国》339d,还讲到吕拉和吉柴拉都可以作为少年音乐教育之用。在亚里士多德时,吉柴拉已大异于古式,所以说不宜选取。。凡是授予学生们的乐器应当是对音乐方面和在其他学术方面能够有所助益的乐器。又,笛声仅仅能够激越精神而不能表现其道德的品质;所以这只能在祭仪之中吹奏,来借此引发从祀者25的宗教感情祭祀多用于管乐和锣钹,参见《斯特累波》466和468页;柏拉图的《克里托篇》(crito)54d,普鲁塔克的《会语集录》iii 72等。;这在教育方面是不适宜的。

    另一种反对儿童吹笛的理由是当他们在使用这种乐器时就不能歌唱或言语。虽然古代曾盛行吹笛,但我们的祖辈不久便禁止少年和自由人们从事此种艺术希腊习俗,在儿童时期崇尚歌咏。《动物志》卷二章十六659b30论人类唇舌独异于其他动物而擅言语;亚里士多德特以此为重。笛器在于弦乐,须用唇舌,所以对言语和歌咏不利。笛声高吭,也不合适和歌。。古初,家家富足,饶有闲暇,于是人们往往要擅长多方面的才艺;波斯战争期间及其战事结束以后,30因为胜利大家而意气风发,于是力求遍及所有新鲜的学术,以至不加选择,甚至将笛管列入了音乐教育的课程。在拉栖第蒙,一位合唱队长竟然在他的队员舞蹈时亲自为他吹奏笛管希腊乐队中通常是由身份较低的乐工担任“笛师”(auletes);这里的“领队”(choregus)亲自为笛师,所以举为特例。

    而且在雅典,这曾经成为一时的风尚,几乎自由人个个都能操弄这种乐器——试看认真经营而组成了一个乐队35的司拉西浦所建立的那个碑志,其中便特别称誉队内的笛师埃克芳底特埃克芳底特(ekανδη),按《纽校》Ⅲ 555页,是雅典早期的喜剧作家,他的著作见于迈恩纳克编的《希腊喜剧残篇汇编》;依巴克尔英译本,这里解释为队内的笛师。这一节掌故可能出于吕克昂学院所编的《雅典历年节日戏剧竞赛优胜乐师及其剧本目录》(didascaliai)。

    此后吹笛的技艺日渐进步,等到对于乐声的审听渐精,最后都能明辨乐器的有益或者无益于德性,大家就不再重视此艺了。40很多较古的制作,比如琵克底筝、琵琶多瑟和像这些仅以取悦于听众的乐器,以及三角琴、七角琴、撒琵基琴和其他各种专重于手法的乐器,1341b从此也被世人所轻视“琵克底”(π ηκ)或译“四角八弦筝”,开始通行于吕第亚,相传是由萨芙引人希腊的乐器(《雅典那俄》635e),其制作与八角十二弦的“麦加第”(μαγαδι)筝相似,都属于外乐器,好比中国称的“胡琴”。中国秦筝十二弦,汉瑟(箜篌)二十三或者二十五弦;古瑟五十或者二十五弦;希腊用筝或者瑟传至中古也增加到三十或者四十弦。

    “琶琵多”(bρβιο)是一种“多弦琴”,也是从亚洲西传到希腊。这种乐器开始见于公元前六世纪抒情诗人阿那克里翁(anacreon)诗中(贝尔克编的《残篇》113)。

    “撒琵基”(σαμβκη)为三角形四弦琴,出于叙里亚,原名“撒琵卡”(sabka)(《雅典那俄》115d、633f,《斯特累波》471页)。撒琵卡音响高锐,弹者很少(中国称“琵琶”四弦琴用胡名,)。

    七角琴(πλωνα)、三角琴(ρλωνα),都属于多弦古琴。三角琴另参见《集题》卷十九章二十三919b13,弦索长短相差很多。柏拉图的《理想国》iii 399c说琵克底筝与三角琴多弦多调,非教育所宜。在这里,亚里士多德批评这些古乐器与外邦乐器手法难于娴习而对心智者益外不多,所以只能由专业艺人修习,少年和自由公民一般就不需要学习这类才艺。对乐器,亚里士多德独重七弦竖琴(吕拉)。在希腊古传,自日神阿波罗为吕拉独创,为乐器正宗,其声弘顺,表现中和性情,不能用于哀伤狂欢的演奏。。古代相传有关笛管的神话,其中颇见智慧。据说,最早雅典娜创制了一支笛管,后她又抛弃了参见公元前五世纪抒情诗人梅拉尼庇得(melanippides)的《残篇》2(贝尔克编校)。。按照这个故事所说,因为她在吹笛时面颊鼓胀而失了她的雅致,因此抛弃了这种乐器。但雅典娜原是主管智慧的女神,5我们曾把所有的学艺都归属于她;她之所以掷笛的原因,也许是因为笛声无补于心理修养。

    这样,就拿乐器及其所需要的技巧来说,我们实在应该摒弃一切专业的训练方式。10所谓职业训练,其意思就是使学徒们可以参加演奏竞赛。在公开演奏中,乐人的操作并不意味着自己身心的修养,而是专心取悦于他们面前庸俗的听众参看柏拉图的《高尔吉亚篇》501b—502a。,实际上,这些听众追逐着一些鄙薄的欢娱。所以我们认为登场演奏,总是那些佣工(乐工)的能事,而不是自由人的本分《形上》卷一章二982b25:自由人为自己的生存而生存,不能用自己的身心来取悦他人。《修辞》卷一章九1367a31,用意差不多有相同之处。。而且在剧场中演奏者自身也会渐渐趋于俚俗。15原来他们为取悦听众而从事乐艺的宗旨已经卑下,而往往听众的俚俗又使乐艺降格;艺人们于是为投听众的所好,就不惜淹没了自己的心志,甚至连自己的身体也不得不按照流行趋势而忸怩作态了。

    章七

    第80章 卷(Θ)八 (6)

    20关于各种乐调和韵律(节奏)的问题还有待于我们研究。一切乐调和韵律是否都能采用,还是应该分别取舍?在教育的音乐课程中,是否可以遵循一般的乐艺规则,还是应该另作安排?这些都是必须进行探究论定的问题。我们还需要研究另外一个论题,25那就是:音乐是由歌词和韵律结合而成的,二者在教育上分别有什么效应?是歌词还是韵律决定了音乐的优胜处然而,下文并未对这一论题再做详述。柏拉图的《法律篇》655a说,乐调(和声)能让人的性情变得善良,和洽相处,韵律能让人的举止变得从容,行动有序。《朴吕波》iv 204说,优良的韵律(节奏)对军事训练也有所帮助。?不过,我们相信当代很多的音乐家已对这些问题有了良好的论述,某些精于音乐教育的思想家也已经在乐理方面加以阐明了。有志深究的学者可以阅读那些著作,30而这里,我们就像立法者仅举万事中的大要,只对此进行提纲挈领的说明而已。

    根据某些哲学家的分析,我们将旋律分为三种基本音节《诗学》章一1447a28所列举的乐章“音节”(旋律)之三类则为“品德、行动以及情感”。《诗学》章十八1455b32又将悲剧分为四种,其中的两种叫做“品德之剧”和“情感之剧”。《斯特累波》15页中说,旋律的三分之说源自“古哲”。以上各书提到的“情感音节”,就是这里所说的“热忱音节”。 “热忱音节” 和品德音节可参见章五1340a11—30中说明图画和雕刻表现性格和情感的那一部分。1340a39—b4等节中提到的杜里调的乐章以品德音节为重点,而茀里季调则以热忱音节为重点(然而《集题》卷十九922b12中说,“拟茀里季调”合于“行动音节”)。以行动音节为基调的有农夫田间的劳歌,桡手划船的呼应(参见菲洛德谟的《音乐》iv 86)。号角之声能激励军队的行进及战斗(参见阿里安的《杂史》ii 44)。斯巴达尚武的曲谱和诗歌大部分采用行动音节(参见普鲁塔克的《拉根尼制度》14)。——培养品德、鼓励行动和激发热忱。

    这些思想家还说,35这样的音节分类是乐调性质的本源,每一种乐调都与各自的旋律原文为μρο,即“部分”,吐力脱(tyrwhitt,1730—1786)等人则将之校改为“μλο”,即“音节(旋律)”。相符合。另一方面,正如之前所讲到的参见章五1339b11—20。,我们仍然不该偏袒于任何一种单独的利益,而应该主张音乐对几种利益的同时兼顾。音乐的利益分为三种:第一是教育;第二是祓除情感,现在我们姑且先引用“祓除”这一名词,等到后面我们讲到《诗学》时再对其进行详解κθαρσι或译“引发情感”(release of emotion),或译“祓除情感”(purgation),因宗教音乐就像引泻之药消除腹中积食一样,它可激起情感,祓除人们心中的沉郁,所以以上两种译法看似不同,实则相通。参见1341a24及下文1342a15。我们现有的《诗学》未对这词进行详解。

    蔡勒在《希脂哲学》卷二2107中说,《诗学》的现存抄本不仅残缺,而且还已被篡改过,其中许多应有的论题都已遗失了。;第三是操修心灵,40而这又与休息和消除疲倦有关这一节所列举的三种音乐利益,即(甲)教育、(乙)祓除情感和(丙)操修心灵,不同于章五所列举的那三种效用,即(一)怡悦、(二)陶情和(三)培养理智。(甲)教育相当于(二)陶情,也就是说,训练品德。(一)怡悦和(三)培养理智并于(丙),章三1337b36—1338a3对二者也有做连带的叙述。在这里所增加的有关宗教感情的(乙)目,同样与品德或情操有关。。因此,显然,各种乐调都能被采用,1342ɑ不过为了使其能各自发挥自己的用途,在不同情况下还是应当采用不同的乐调。如果教育是最终目的,那就要选取最优良的培德诸乐调“培德诸乐调”是(一)本卷中时常列举的杜里调、(二)拟杜里调(《集题》卷十九922b14)和(三)精于音乐的教育者所论述的一种乐调(参见本章下文第31行)。。听取他人的演奏可以列入行动乐调和热忱乐调这类节目,有些人对诸如怜悯、恐惧、热忱之类的情感十分敏感,其心灵感应也会特别敏锐,一般人也必有同感,

    5只是在程度的强弱上有所区别而已。其中某些人特别容易因此而激起宗教灵感。我们可以看到,每当这些人因祭颂音节而激动,在听到兴奋神魂的歌咏时,他们就情不自禁地如醉如狂起来1342a9行“当……似狂”的分句,《苏校》四版Ⅰ640,揣为边注,加括弧。《纽校》Ⅲ563—565页中说,“祭颂音节”不完全是“兴奋神魂的音节”,这一分句应当是正文的一部分,而非“祭颂音带”的注释。,好像服了一帖药剂后顿然消除了他的病患参见柏拉图之《理想国》560d、《斯特累波》418页以及普鲁塔克的《会语集录》vi 72。

    关于诗歌的激发和祓除作用,详见布彻尔的《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和美术理论》(butcher,as theory of poetry and fine arts)。一样,10他继而苏醒,继而又恢复了安静。用相应的乐调也能在另一些特别容易感受怜悯和恐惧情绪或其他任何情绪的人们身上,产生同样的效果,同时也依各人的感应程度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其余的人。于是,音乐激发起所有人的情感,在某种程度上祓除了他们的沉郁,继而使他们获得了普遍的怡悦。15因此,这些祭颂音节意在消释积悃,实则给我们带来了纯正无邪的快乐。

    所以,在音乐竞赛中,一切登场艺人都可采取这些乐调和音节。然而听众也分为两类:其一是夙有教化的自由的人,20其二是普通的俚俗听众,比如工匠、佣工。竞赛和观摩演奏不但应为第一类听众所开放,也应一律为第二类听众开放,他们正需要借这些音乐来息劳解倦。因困于劳作,后一种听众的灵魂已丧失了自然,所以他们会喜欢倾听缓急失常而着色过度的音节“偏异的乐调”或“变调”(曾见卷四1290a24)属于急管哀弦,过高过低的乐调则是指吕第亚混合调、吕第亚急调和慢调、伊昂低调等。“着色”音乐是整个音程的变异部分,“过度着色”是四分之一音程(enharmonic)和半音阶(chromatic)的变异。和偏异的乐调。25趣味相投的人们会视其为无上欢乐,因此而兴致洋溢。所以,在献技于低级听众之前,应允许艺人演奏性质较低而合于俚俗的词曲。

    正如刚才1342a2。所说,在教育中,培养品德是选择歌词和乐调的核心。我们曾经说1340b3。,30杜里调是培养品德的一种乐调,但我们也该兼收那些研究过哲学和音乐教育的思想家所论述的其他乐调。《理想国》参见柏拉图所著的《理想国)iii 399。此节对柏拉图的音乐教育理论的批评近似于卷五末第十二章1316a1以下各节对柏拉图政治理论的批判,不符于原卷上下文。《纽校》(i519,Ⅲ 569)猜测,这些文字本是亚里士多德批评《理想国》的若干片段,《政治学》这本书的编订者也按其内容分别将这些检到的段片保存在这两卷之末。里,苏格拉底在杜里调外只选取了茀里季调,而这是错误的。1342b他先是反对笛声,后来又存录了茀里季调,由此可知,他的谬误十分重大。茀里季调之于其他乐调正好比笛管之类的其他乐器,以诗体为证,二者都以凄楚激越、动人情感著称。笛管是与巴契亚(βακχεα,酒神热狂)及类此的情感冲动入于诗篇而谱于乐章者,5最为谐合,用其他乐器则会使其失去自然。

    乐调也与此类似,最能表达这类热狂心境的当属茀里季调中的音节。第茜朗布(“热狂诗体”)狂欢或热狂诗体(διθνραμβο),这一词源已失考,有人说这原是酒神狄欧尼修的别名,因此后世又将其视为他的祝祭诗章的名称。杜里族作家开启了这种诗体。《希罗多德》i23中说,这种诗体“首创于抒情诗人阿里昂”(arion,盛年公元前624年)。后来引入雅典,在酒神节所歌唱的乐章也是一种舞曲,于是专用这种诗体为茀里季调作谱。这种音乐十分放荡,利用笛管奏乐,为逞时众轻狂之情,众人载歌载舞。柏拉图在《法律篇》700a—b中说,“古时乐章和诗体分类,其一为祭神所作“的祈颂歌曲”(hymus),其二为悲逝吊丧所作的“哀伤歌曲”(lamentations)。换言之,其一为“清愉歌曲”(paeans),其二为“狂欢歌曲”(dithrambs)。这种诗体源于庆祝酒神的庆典上。有一种法式正体,也叫“弦诵歌曲”(citharoedics)”。,同茀里季调的音节相适应,这里可举以作为一个实例。

    为了说明热狂诗体的性质,精于乐艺的名家也可以引证许多掌故和篇章来说明,例如菲洛克色诺就曾以杜里调为谱,填制了一篇名叫《米苏人们》的热狂诗章ΓΠ抄本ο μθον(“故事”或“传奇”)中说,施奈德所校作的ο  mισο (《米苏人们》)中,曾为一诗篇题名。在古代,米苏人以孱弱著称,索福克里和埃斯契卢都曾根据戴勒夫(telephus)所传述的故事,编出名叫《米苏人们》(mysians)的剧本。据此校订,则菲洛克色诺又有与该题名相同的诗篇。近代各本多从施校。。10而后来他终究没有成功,又不得不仍然用过去的茀里季调进行编写。一般的公认是,最为庄重的当属特别适于表现勇毅性情的杜里调。另外,我们都认为,任何事情都是过犹不及的,我们应该遵循介于两个极端之间的“中庸之道”。杜里调正是介于诸调之间的那一中调参见章五1340a40—b4。。因此,我们应在对少年进行音乐教育时,15采用杜里调的音节和歌词本章1341b37—41列举了音乐的三种利益,至此,本文已涉及其中两点,而对第三种利益即操修理智,至此尚未细说(参见章五1340b13注)。最为适宜。

    人们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注意可能标的和适当标的这两项标的。当人们努力对付自己的标的时,20就应当尤其注意这些标的的可能性和适当性是否确实符合13—34行所说的老人唱歌及“轻舒柔靡的软调”,也可用作教育,这与上文1339b9、1340b2、1340b35—1341a9所持的论点不相符合,《苏校》加括弧。本人的情况。就音乐而言,这些情况随人的年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人越是年老气衰,就越难再唱高音乐调,因而他只能低吟较轻柔的词曲。苏格拉底认为,轻舒柔靡的软调能使人如进醉乡参见柏拉图的《理想国》iii 398e。,不宜用作教育。然而,饮酒陶醉,25一开始会使人感到兴奋,随后则会使人不胜困疲。因此,有些音乐家认为苏格拉底的说法有误,批评他的比拟是不伦不类的。其实我们应该这样想,时光如白驹过隙,任何人都会衰老,人一衰老,就会希望有低柔的乐调和音节陪伴。30不仅如此,这种乐调和旋律也必须应用于对少年所进行的音乐教育。

    对儿童来说,凡是带有有益成分的教训都能培养出相应的秩序“秩序”(κσμον),这里也可译为“美感”。曲调。而所有的曲调就都应该被教授,吕第亚调则两者兼胜,尤为相宜。这样一来,显然音乐教育就应符合这三项标准——中庸标准、可能标准和适当标准杜里调便是所谓的中庸标准。可能标准是指,老人只能低唱柔调,而少年则可兼并对高音和低音乐调的学习。适当标准拟吕第亚调有所兼胜,特别适用于少年。显然,本卷和全书终止于此,是尚未完稿的表现。就全书而论,在对公民的早年教育进行论述之后,我们希望还能继续对其中晚年的公民生活和私人生活以及其他已在前面各卷中预拟“另详”的各题进行论述。就本卷而论,既然限于教育专题中,则也应对体育和理智等各门课程进行相关的说明,但本卷至此也只局限在音乐这一门当中。罗斯在《亚里士多德》(dross,aristotle),1956年五版,viii 269页中说,《政治学》实属“不但关于教育的讨论未曾完篇,亚里士多德理想国的其他好多事情也付之缺如。……是否他的想象力有所不足,或讲稿遗失了一部分,我们现在无可考明;也许他像柏拉图一样,认为具备了良好的教育,城邦所需其他种种就会跟着实现”。

  • 盖乌斯·尤利乌斯·恺撒《内战记》

    凯撒继《高卢战记》之后写的另一部作品《内战记》和作者不详的三部小战记《亚历山大里亚战记》、《阿非利加战记》、《西班牙战记》——这五部战记常常被合在一起,称做《凯撒战记》。

    经过七年苦战,凯撒征服了整个高卢,但他和罗马世界的另一个巨头庞培之间的关系却愈来愈紧张。克拉苏原来作为第三股力量,在他们之间起着平衡作用,这时已经死在安息(前53年)。凯撒的独生女儿尤莉娜嫁给庞培,本来是他们间的联系桥梁、又因难产身亡(前52年)。从此他们间的关系急转直下。这两个人,一个有从高卢战事中获得的财富、声望和一支久经沙场的军队作为资本;另一个有元老院、整个罗马的国家机器以及除高卢以外的所有行省在作后盾,可以用合法政府的名义发号施令。双方都有恃无恐,终于使内战的爆发变成不可避免。

    民主派和贵族共和派分别代表要求改革和反对改革的两种势力,展开了历时百年的激烈斗争,爆发在公元前49年的凯撒和庞培间的内战,就是这两种势力的总决战和总清算。它的直接导火线则是凯撒的职位继承问题。

    凯撒的高卢行省长官职务,根据瓦提尼乌斯法案,原任期五年即从公元前59年3月1日到前54年2 月底。在公元前55年,又由特雷博尼乌斯法规定延长五年,即从公元前54年3月1日延长到前49年2 月底。任期满了之后怎么办,这件事不但凯撒自己担心、而且他在罗马的那些同党也着急。如果他到那时放下兵权,只身返回罗马,以马尔库斯·加图和克劳狄乌斯·马尔克卢斯等人为首的他那些政敌,肯定会利用这机会来陷害他,主要办法是摭拾一些他在行省的违法行为到法庭上去控告他,轻则流放,重则还有不测之祸。因为罗马的法律规定现任官员不受控告,所以凯撒考虑,他只有以现任官员的身分返回罗马,才可避免这种危险。因而最理想的事情就是他在高卢任满之后,马上当选为公元前48年的执政官。按照多年来的老习惯,他在公元前49年2月底任满后,来接替他的一定是公元前49 年的两个执政官之一;但他们不到任期届满时,不能离开罗马前来履任。这样一来,凯撒即使在这年3 月初满任,仍可以留在高卢任上,宜到年底交接,然后年初到罗马去接任公元前48年的执政官。但他要当选执政官还有一重障碍,罗马的法律规定参加执政官竞选的人必须在选举前亲身到主持选举的官员那边去报名登记。凯撒身在高卢,自然不能到罗马去登记,这样就根本没有当选的可能。这一点,凯撒本来早已有所准备。公元前56年他和庞培、克拉苏在卢加会议时,三方就已经约定凯撒在公元前48年回罗马去担任执政宫。这就等于是允许他可以免去亲身赴罗马登记这一手续,只是当时并没正式用公民大会或元老院的一道法令明确下来,宜到公元前52年,才由十位保民官联合提出允许凯撒免除亲身竞选的法律草案。尽管这时庞培已经在和元老院里的贵族共和派接近,但他还没有下决心反对凯撒,所以便让这条法律通过了。但在这一年的晚些时候,庞培得到加图一流人的拥戴,担任了无同僚的执政官,建议通过了一系列法律,其中就有一条规定以后执政官和司法官一年任满之后,不得马上出去担任行省长官,而须间隔五年。还有一条法律重申过去的选举法,规定自选者必须亲身到场登记参加竞选。前一条法律意味着来接替凯撒的,不再是他原来设想的公元前49年的两个执政官之一,而是五年前早已卸任的某一个执政官。这是一个早已闲在罗马的人,一接到任命就可以在公元前49年3 月初进来接替。这就使凯撒失去一段可利用的过渡时期。后一条法律等于取消了十位保民官提出通过的法律。后来经过保民官们抗议,庞培虽然答应可以把凯撒作为例外,而不必亲身竞选一节插进这后一条法律,但显然将来还可借口它是事后插进去的而否认其合法性。这也就是说,凯撒在行省长宫的任期届满后,势必出现一段既非行省长官又非现任执政官的时期,他要不是作为一个流亡者逗留外国,就是作为一个私人返回罗马,听任敌人摆布。凯撒当然不是一个会俯首听命于敌人的人,在平息了高卢大起义之后,他就一心一意地准备应付这场新的挑战。

    他在这段时间里做了许多取悦罗马人民和军队的事情,例如他以追悼他死去的女儿尤莉娅为名,在罗马举行大规模的招待演出;他用在高卢掠来的大宗金钱在罗马和意大利到处建造公共建筑,最富丽堂皇的就是罗马大市场的“尤利马斯公所”。至于名公大老接受他馈赠和借款的更是不计其数。大概也正是在这时,他把士兵的薪饷高了一倍。他又答应给河北高卢人罗马公民权,对新征服的外高卢地区更是软硬兼施,在镇庄了大起义之后,马上回过头来竭力拉拢起义者们的领袖们,居然做到使高卢在后来发生内战的时候,成为他最可靠的后方。

    凯撒一面在意大利内外大事收买人心,一面又想尽办法在元老院里争取事情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他认为,自己的目标十分明确,如果能用和平合法的手段得到,就决不冒险使用武力。他自信只要一旦当上执政官,回到罗马去和庞培面面相对,自然有办法制服他,至于那些傲慢无能的贵族共和派,更不在他眼中。因之,首先他决心不和元老院决裂,宁愿作出一些让步以期通过谈判达到目的。其次他还在元老院中安插一些得力的保民官,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使他们用否决权来阻止贵族共和派采取不利于他的措施。公元前50年的保民官库里奥、公元前49年的保民官马尔库斯·安东尼和卡西乌斯·隆吉努斯,就都是他的这种工具。

    果然,在《内战记》一开场就可以看到,凯撒的一再让步,一再提出和解的建议,使元老院中的贵族共和派阵脚大乱。他们的头头们理屈词穷,进退失据,陷入非常狼狈的境地。凯撒的代理人库里奥、安东尼等人在元老院的阻挠活动,也使得这些人寸步难行。这些口口声声以保卫法律、保卫祖宗成法自居的人,被迫只能一步步走上践踏一切法律和祖宗成法的道路,他们最后援用紧急戒严法和逼走保民官,无异授人以柄,使凯撒虽然失去了合法解决的机会,却得到了带兵渡过鲁比孔河的借口。

    《内战记》一开始就紧接《高卢战记》,从凯撒和元老院之间的往来交涉讲起,讲到渡过鲁比孔河后怎样在意大利人民的热烈支持下节节胜利、终于迫使庞培放弃意大利逃往东方;然后再分别叙述在西班牙、马西利亚和阿非利加的战事;最后才叙述东方战场的正式决战,凯撒在法萨卢斯一战击溃庞培,庞培在逃去埃及时死在亚历山大里亚,凯撒接着也追到那边,卷入埃及的王室纠纷。

    《内战记》之出于凯撒手笔,一向没有人怀疑,因为它的写作手法、风格和习用词汇等等,都是和《高卢战记》一致的。从几次提到战后的事情来看,我们大致可以推测《内战记》是在蒙达战役(公元前45年)之后,整个内战已告结束时才写的。但书名既然叫《内战记》,何以又只写内战的最初两年,而不一直写到结束,这可能是和公元前44年3月15日凯撒被刺的悲剧有关的。

    紧接《内战记》的;是一向都收在《凯撒战记》中的三篇小《战记》。首先是《亚历山大里亚战记》,不分卷,作者是谁无法确定。很多人根据《高卢战记》卷八的一段前言,认为也是伊尔提乌斯所作。但早在公元二世纪初苏托尼乌斯就对此表示怀疑了。

    这篇《战记》从凯撒进入亚历山大里亚后、卷入埃及王室的内争写起,叙述凯撒怎样击败年轻的国王托勒密和拥护他的那批宫庭权贵,重新安排了埃及的王位;接下去又叙述同时或稍后在小亚细亚、伊庇鲁斯和西班牙的军事行动,直讲到凯撒征服本都国王法尔那克斯为止。

    有人认为这篇战记本来也许不叫现在这个名字。原作者的意图既然不是想把它写成一篇独立的著作,而是想把它作为《内战记》的第四卷的。因为它不仅仅叙述了发生在埃及的战事,而且全面记述了公元前48年初到明年9 月的全部罗马世界的大事。在全书的78节中,埃及的战事只占33节,一半都不到,说明作者不是专为埃及的战事而写的。从叙事笔法中看得出作者想把它直接作为《内战记》续篇的其它痕迹,如在第4 节提到前国王的子女为争夺王位发生战争时,说:“正象前面提到过的那样……”这里所说的“前面”,指的正是《内战记》的卷三112 节。因此,说作者原来打算把它作为《内战记》的第四卷,也许是正确的。

    原书虽然不及《高卢战记》和《内战记》那样叙述生动、文笔简洁,但前人都认为它的记述清楚扼要,文字也很流利通顺,至少是这三篇小《战记》中最好的一篇,唯一的缺点是行文过于单调,而且作为凯撒派的一分子,对他自己这一派回护之处太多,最显著的是绝口不提凯撒因和克娄巴特拉有暧昧关系而偏袒她。凯撒在结束了亚历山大里亚之战后,尽管东方告急文书雪片似的飞来,还是在埃及这个温柔乡里泡了三四个月。作者对此也只字不提,倒象他是一结束战争就马上赶到小亚细亚去似的。同样,在第65节,他虽然叙述了发生在罗马的动乱,但却又只是抽象地说了几句,不指出为首者是谁来,这也显然是在为凯撒派的头头之一的多拉贝拉进行掩饰。

    与《亚历山大里亚战记》衔接的是《阿非利加战记》,它记述凯撒在结束了东方的战役,在意大利略事逗留后,便带着一支力量极为单薄的军队在阿非利加登陆,打败集结在那边的庞培余党西皮阿、加图、拉比努斯、阿弗拉尼乌斯以及支持他们的努米底亚国王龙巴等人,收复阿非利加行省,并把努米底亚改为行省的经过。

    本篇作者不知何许人,曾经有人竭力想证明它是阿西尼乌斯·波利奥的手笔,又有人想证明它和《西班牙战记》都是盖尤斯·奥皮乌斯的作品。在阿非利加战争时这两个人虽然都在凯撒军中,但还没有证据证明这就是他们写的,而且他们两个都是夙负文名的人,写出来的东西也许要比现在这两篇高明一些。

    从这篇战记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作者对凯撒的忠诚和敬爱。例如,第2—3节描写他的胆大心细,敢于带着极单薄的兵力渡过海去;第10节写他的英雄气概成为彷惶中的士兵们的唯一安慰;第31节说他坐在帅帐中运筹决策,用不着亲临现场;第44—46节说他的老部下如何愿意为他牺牲。这样尽情流露对凯撒个人的热爱和崇拜,都是其他战记所少见的。还看得出的是作者对作为一个罗马人的骄傲,西皮阿对龙巴的刻意奉承和阿奎努斯对龙巴的畏惧(见57节),都受到作者的无情鞭挞。

    从《战记》中的许多细节描写来看,从它的详细记录行动日程和兵士的心理状态来看,都足以说明作者是一个在场的参加者,但从他对战事经过描写得如此具体、细致,而对凯撒的决策过程和战略意图记述得如此之少来看,又说明他是一个和指挥作战的那些核心人物并无接触的人,至多只是一个百夫长或军团指挥官而已。因此他对整个战局的记述,往往有轻重失当,主次颠倒的地方,如在第59—60节缕缕细述双方的阵势布置,不厌其详,实际上这次却没发生战争,而对最后决定全局的塔普苏斯战役,反没有这样详细的叙述。

    作者在叙述时常常混有一些希腊字和俚语,文字也太嫌单调、重复,象在90多节文章中,竟有30节以上用“与此同时”开场,令人反感。在语法上也有很多可议的地方。但这些仍不妨碍它成为一篇记述翔实、清晰可读的信史。

    叙述内战中最后一次战役、也是凯撒一生的最后一次战役的是《西班牙战记》。它叙述庞培的余党在阿非利加失败之后逃到西班牙,和当地的叛军结合在一起,奉庞培的两个儿子为领袖,再次负隅顽抗。凯撒又一次带着军队进入西班牙,在几次血战后击溃他们。

    《西班牙战记》的作者是谁也无法查考,看样子是凯撒部下的一个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老兵或百夫长之类人物写的。人们历来都认为它不但是这几篇《战记》中最糟的一篇,甚至还是所有拉丁古典作品中最糟的一篇。只因为作者是亲身经历过这场战事的人,记载比较可信

    内战记

    卷一

    1.当凯撒的信交给了执政官们时,经过人民保民官们的一番艰苦斗争,才勉强使他们答应在元老院宣读它。但保民官建议把信上提出的事情在元老院讨论时,却没获得许可。执政官提出了国家的整个大局问题。执政官卢基乌斯·伦图卢斯鼓动元老院,说:只要他们肯大胆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意见,他对国家决不会不尽到责任,如果大家仍象前些时候那样,对凯撒还有留恋,还想讨好凯撒,他也就要为自己的前途打算,不再唯元老院之命自听了,他自己也有退路可以再去讨好凯撒,再去和凯撒交上朋友的。西皮阿说了一些同样的活,说庞培对国家不会置之不顾,只要元老院能跟着他走,如果元老院再迟疑不决,拖拖沓沓,今后就是逢到需要,再去求庞培帮助,他也不肯出力了。

    2.因为元老院在城里开会,庞培近在咫尺,所以西庇阿的这番话,看起来就象是从庞培本人口中说出来的。另外有一些人说了些比较温和的话。首先是马尔库斯·马尔克卢斯,他的发言一开始就说明不应当先把这件事情提到元老院来讨论,而是应当等到在全意大利征好兵,组织起一支军队来之后再讨论,只有在军队的保护下,元老院才敢放心大胆地、自由自在地照自己的愿望作出决定。接着,马尔库斯·卡利狄乌斯建议,庞培应该回到他的行省去,免得再有战争的根源存在,否则凯撒就会担心从他那边夺来的两个军团,庞培强占着它们,留在都城附近,是要用来伤害他的。接着发言的有马尔库斯·卢孚斯,他的意见和卡利狄乌斯的一样,只说法稍稍改变一些。他们这些人全被执政官卢基乌斯·伦图卢斯用很厉害的话狠狠训斥一顿。马尔克卢斯被他训斥得畏缩起来,收回了自己的意见。就这样,由于执政官的言论、由于有军队在附近引起的恐怖、还由于庞培的党徒的威胁,大部分人在被迫之下,满心不愿地同意了西皮阿的建议,即:凯撒应当在具体指定的某一天之前,遣散自己的军队,如果不这样做,即将被视为是对抗共和国。人民保民官马尔库斯·安东尼和昆图斯·卡西乌斯提出了否决。问题马上就转到保民官的否决是否合法上来,于是就有人说了一些很愤激的话,说得越凶狠、越残忍的,越是受到凯撒的敌人热情赞扬。

    3.元老院到晚上才散会,这一阶层的所有成员都被庞培召了出去。庞培赞扬了那些一往直前的人,并对他们今后的行动,鼓励了一番,对那些跟得不紧的人作了批评,又给他们打了气。许多曾在庞培过去的军队中服役过的人,由于希望酬赏或升迁。重新被他从各地召了来。他还从凯撒交出来的两个军团中召来很多人。一时,在城里、甚至在大会场里都挤满了军团指挥官、百夫长和留用老兵。所有执政官们的羽党、庞培的亲故、以及和凯撒有宿怨的人,都涌进元老院。他们的起哄和拥挤,吓慌了动摇的人,坚定了犹豫的人,的确使许多人被剥夺了自由作出决定的机会。统查官卢基乌斯·皮索答应说,他自己可以到凯撒那边去一次,司法官卢基乌斯·罗斯基乌斯也同样愿意去把这件事情通知凯撒。他们要求给他们六天期限来完成这项工作。还有些人也表示意见,说:应当派使者到凯撒那边去,把元老院的意见通知他。

    4.所有这些建议都遭到拒绝,全都被执政官、西皮阿和加图的话驳斥口去。推动加图这样做的是他对凯撒的旧怨、以及因为落选而产生的懊恼。伦图卢斯则是因为负有大量债务,这时,取得行省和军队的欲望,以及在授给人家国王称号时可望获得的贿赂在推动着他。他在自伙里吹嘘说,他将成为又一个苏拉,最高的统治大权会落到他手里来。驱使西皮阿的同样是掌握行省和军队的欲望。由于他和庞培有亲谊,他认为自己当然能和庞培同掌政权;此外推动他的还有他对审判的恐惧,以及他自己和那些在国家大事上、法庭上都有很大势力的权威人士彼此间的吹捧和夸耀。庞培本人则是受到凯撒敌人的挑拨,同时还因为他不愿有人和自己处于平起平坐的地位,这时已经完全丢掉了和凯撒的友谊,而跟那些过去是他和凯撒共同敌人的人重新和好起来,这些敌人本来大多是在他们联姻交好的时候,由他给凯撒惹来的。而且,把赶向亚细亚和叙利亚去的两个军团扣留下来增加自己兵力和威望这种见不得人的行为,也使他恼羞成怒,竭力想挑起一场战争来。

    5.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所以每一件事情都是在匆忙和混乱之中做出来的。既不让凯撒的亲友有通知他的时间,也不给人民保民官有回避自身危险的机会,甚至连苏拉剩给他们的最最起码的否决权,也不让他们保留,逼得他们在第七天上就不得不考虑自身的安全问题。这在过去,那怕就是最最飞扬跋扈的人民保民官,也都从来没遭到过,就连这样的人,也要到八个月的时候才回顾并且担心自己的政治活动的。这些人甚至援用起元老院的紧急戒严法令来,过去,这是除了都城有被纵火的危险、或是有胆大妄为的人无法无天,国家安全已完全濒于绝境的情况之外,从来也不轻易提出来的,它指示执政官们、司法官们、人民保民官们、以及在首都的代行执政官,注意不让国家受到任何侵害。这道元老院法令颁布于一月七日,也就是在伦图卢斯就任执政官后的第五个可以召集元老院的日子——除了两天是选举的日子——他们就通过了这样一道针对凯撒的职权、针对这些最显赫的人物人民保民官的最严厉、最恶毒的法令。人民保民官们立刻逃出都城,投奔到凯撒那边去,这时他正在拉温那等候对他那件极为温和的要求的答复,想知道是不是能够指靠人们的公正无私,把事情和平结束掉。

    6.随后一连几天,元老院在城外开会,庞培所做的,正是他已经通过西皮阿的口说过的那些事情。他赞扬了元老院的勇敢和坚定,叙说了自己的兵力,说:他已经准备好的军团有十个,加之,他还得到报告,知道在凯撒的军队中,人心涣散,凯撒根本没法说服他们起来保卫自己甚或跟随自己。马上又有其他一些事情在元老院里提出来,即在意大利全境征兵;派福斯图斯·苏拉立刻前往毛里塔尼亚;从国库里拨一笔款子给庞培。提出来的还有:颁给尤巴国王同盟和友人的称号,但马尔克卢斯反对目前就颁给他。福斯图斯的任命,也有人民保民官菲利普斯出来否决。有关其他事情,元老院都通过记录在案。还通过了把行省长官职务授给一些私人的决议,其中两个行省是给执政官级的,其余是给司法官级的。西皮阿得到了叙利亚,卢基乌斯·多弥提乌斯得到了高卢,菲利普斯和科塔都因为私人关系,被一脚踢开,甚至连他们的签也没有抽。其它一些行省派去了司法官,但却没有象过去那些年头那样有时间等到把他们的任命提交给人民,让他们正正式式披着帅服,公开宣誓之后才出城去。至于两个执政官全都离开首都、私人居然带着校尉出现在首都和卫城,这都是过去所未见,一反古往今来的常例的事情。全意大利都进行征兵,征索武器,并向各城镇需索金钱,甚至硬到寺院里去按夺,所有神灵和人们的权利,都被搞得一团糟。

    7.这些事情被报告给了凯撒,他向士兵们发表了讲话。他向他们提起过去这些时间里他敌人对他进行的恶意中伤。他还抱怨庞培受到这些人的引诱和腐蚀,出于妒忌,一心想伤害他的声誉,虽说他自己对庞培的荣誉和尊严一直是爱护有加、竭力促进的。他责怪他们给共和国开创了先例,把几年前刚用武力恢复的保民官的否决权,又用武力加以污辱和破坏。苏拉尽管剥夺了保民官的所有各种权力,但却仍旧留下了自由运用否决权的权力没有触动,庞培虽然号称恢复了他们过去失掉的东西,但实际上反把他们原来有的都夺走了。过去,除非是在有什么破坏性的法律提出来。或者是在有保民官肆行强暴、有人民闹分裂、寺宇和高地要塞被占领了的时候,否则是不会发布命令叫官吏们注意不让共和国受到侵害的,这种号召、这种元老院的决议,就意味着号召全体罗马人民都武装起来。他向他们指出,过去时代的这些先例,就是以萨图尼努斯和格拉古兄弟的毁灭作为代价的。此时此刻,别说没这一类事情在发生,就连想也没有人在想。他鼓励士兵们,既然他们是在他的统率之下,才能在八九年间一帆风顺地为国家干了许多事业,作了多次所向无敌的战斗,平定全部高卢和日耳曼,现在该为了保卫他的声名和尊严,起来对付敌人了。当时在场的第十三军团的士兵齐声叫喊说:他们已经准备好保卫自己的统帅和人民保民官,不让他们受到侵害。这个军团是他在动乱一开始的时候召来此地的,其它军团还没有到达。

    8.了解了士兵们的心情,凯撒带着那个军团前往阿里弥努姆,就在那边,遇上逃向他这里来的人民保民官们。他把其余的军团从冬令营中召出来,命令他们随着他一起前进。年轻的卢基乌斯·凯撒——他的父亲正在凯撒军中担任副将—一来到凯撒这里。他在讲了一些别的话之后,又声明自己的来意,说自己是从庞培那边来的,奉命带来一些有关私人方面的话说。庞培希望向凯撒解释清楚,免得凯撒把他为了国家的利益正在做的事情,误解为目的在于伤害凯撒。他本人是一向把国家的利益放在私人的亲谊前面的。他希望凯撒也应该顾到自己的尊严,应该为了国家而捐弃个人的意气和嫌怨,免得在满腔怒火,一心只想伤害自己的敌人时,连带也伤害了国家。除了再加上一些类似的话之外,他还为庞培辩解了一番。司法官罗斯基乌斯讲的几乎和年轻的凯撒讲的完全相同,说法也差不多,也说是受庞培的嘱托。

    9.这些话看来并没使凯撒受的伤害得到些抚慰,然而却使他找到了适当的人,可以通过他们把自己要讲的话转达给庞培。他向他们两人要求说:既然他们把庞培的嘱咐带来给他,希望他们千万不要嫌麻烦,也把他的要求带去给庞培,也许他们只要略费唇舌就可以把严重的争论消除,把整个意大利都从惴惴不安之中解放出来。他说:他自己从来都把国家的尊严放在首要地位,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使他痛心的是,罗马人民给他的恩宠,竟被他的敌人用侮辱的手段剥夺了,而且还夺去了他的半年职务,硬要把他追回都城去。允许他在下次的选举大会上可以缺席竞选,本来是公民大会已经通过了的。尽管丧失了这些荣誉,他为了国家,还是能够心平气和地忍受的,然而,当他写信给元老院,只要求大家一起放下兵权时,却连这一点都没要求到。全意大利都在征兵;假装要派去参加安息战争从他手里夺去的两个军团,也被截留下来;全国都在武装。所有这些,除了是想毁灭他,还能为了别的吗,但虽然如此,他为了国家,还是准备屈从一切,忍受一切,只要能让庞培回到自己的行省去,让他们两个人都解散自己的军队,让意大利所有的人都放下武器,让国家不再担惊受吓,把自由选举和全部国家大事都交给元老院和罗马人民去处理。为要使这些事情能够更容易地完成,有更明确的条件。并取得誓言保证,可以请庞培跑到靠近一些的地方来,或者允许凯撒自己跑到他那边去,经过会谈,一切纷争都可以得到解决。

    10.接受了这些指示,罗斯基乌斯和卢基乌斯·凯撒赶到卡普亚,就在那边会见了两位执政官和庞培,汇报了凯撒的要求。经过考虑后,他们对这些事情作出答复,写成书面指示。仍派这两个人带回来给凯撒。它的内容大致是:凯撒必须离开阿里弥努姆,返回高卢,并解散自己的军队;如果他做到了这些,庞培也就回到西班牙去。同肘,除非凯撒提交保证,表明自己将履行这些诺言,否则执政官们和庞培就不能停止征兵。

    11.这是很不公平的要求。要凯撒撤出阿里弥努姆,返回行省,庞培自己却保留着行省和原本是别人的军团;凯撒的军队要遣散,他自己却仍在征兵;他虽说答应能回自己的行省,却又不讲定在什么时候以前动身,这样,即使一直拖到凯撒的执政官任期届满了还不动身,也用不着因为撒谎而对天地神明有所顾忌。他既不提出一个会谈的时间,也不答应来见面,这就使得和平的希望完全断绝了。凯撒就派马尔库斯·安东尼带领五个营从阿里弥努姆出发,赶到阿雷提乌姆去。他自己带了两个营,留驻在阿里弥努姆,并着手在这里征集新兵,一面又各派一个营去占领皮绍鲁姆、法努姆和安科那。

    12.同时,得到报告说:司法官特尔穆斯带着五个营,守卫在伊古维乌姆,正在给该城修筑防御工事,然而,伊古维乌姆的全体居民却都对凯撒怀有很大好感。凯撒就派库里奥带着在皮绍鲁姆和阿里弥努姆的三个营,赶往那边。一听见他到来,特尔穆斯不敢信赖该城的民心,把军队领出城逃走。士兵们在路上纷纷抛开他。返回家乡。得知这事后,凯撒感到这些城镇的人心可恃,自己不会有后顾之忧,就把第十三军团的所有各营从驻防工作中抽调出来,向奥克西穆姆出发。阿提乌斯带进该城几个营,正在那边驻守,并且派出一些元老,在整个皮克努姆各地奔走,征集兵员。

    13.一知道凯撒到来,奥克西穆姆的地方议会的长老们,纷纷跑到阿提乌斯·瓦鲁斯那边去,向他说:他们都知道这事情不该由他们来作主,但无论他们自己还是其他市民们,都不忍心把盖尤斯·凯撒这样一个有功于国家、一个作出这样伟大事业的统帅关在城门和壁垒之外,希望他能注意到后世的公论和自身的危险。这番话触动了瓦鲁斯,把他带进去的驻军领出城来逃走。凯撒的前军中有少数人赶上去追他,迫使他停下步来抵抗。刚一交锋,瓦普斯便被他的部下抛弃,一部分士兵退回家乡,其余的都跑到凯撒这里来。被他们捉着带来的还有那个首席百夫长卢基乌斯·普皮乌斯,他过去在格涅尤斯·庞培军中,也曾担任过同是这一列的职务。但凯撒却在赞扬了阿提乌斯的那些士兵之后,把这个曾皮乌斯存放了。他又向奥克西穆姆人表示谢意,答应说:他要把他们的行动铭记不忘。

    14.这事在罗马一宣布,突然引起极大的恐慌。执政官伦图卢斯正好赶去开启财库,准备把元老院决议拨给庞培的钱取出来,圣库的门还只刚打开,他就来不及赶紧向城外逃去。有谣言传来说,凯撒正在赶来,他的骑兵已经到了。伦图卢斯的同僚马尔克卢斯和大部分官员都跟着他一起逃走。格涅尤斯·庞培早在前一天就已离开都城出走,赶到从凯撒手里接受过来的两个军团那边去,这时这两个军团因为息冬,正驻在阿普利亚。都城附近的征兵工作也停顿下来。凡是处在卡普亚这面一边的地方,都被认为不够安全。在卡普亚,这些人先是壮起胆子来,聚到了一起,并开始在根据尤利乌斯法案安置到卡普亚去的移民中间进行征兵。凯撒在那边有一个训练角斗士的学校,里面的角斗士被伦图卢斯带到市场,用获得自由的希望激励他们,还分发给他们马匹,命令他们紧跟着自己。后来伦图卢斯自伙里的人警告他说,这件事情,所有的人评论起来都不以为然。他又再把他们分散到侨居卡普亚的罗马公民的奴隶们中间去。交给他们看管。

    15.凯撒从奥克西穆姆出发,跑遍了皮克努姆全境。这一地区的全部地方官都欢欣鼓舞地迎接他,而且用各种各样物资支援他的军队,就连金古卢姆这个由拉比努斯创立、并且由他用自己的钱造起来的市镇,也派使者到他这边来,答应他说,他们将满怀热情地完成他命令他们做的事情。他索取兵士,他们给送了来。就在这时候,第十二军团也追上了凯撒,他就带着这两个军团,向皮克努姆的阿斯库卢姆赶去。这个市镇,这时有伦图卢斯·斯平特尔带着十个营在守卫,他一知道凯撒到来,马上逃出城去,还试图把这些营一起带走,但大部分士兵抛弃了他。他带着少数残余的士兵在赶路时,正好遇上庞培派到皮克努姆地区来安定人心的维布利乌斯·卢罗斯。维布利乌斯从他口中得知在皮克努姆发生的事情,接过他的军队,打发他走了。维布利乌斯自己又在附近地区从庞培新征召的兵员中尽量凑集起一些营来,其中他又并进从卡墨里努姆逃出来的卢基乌斯·希鲁斯带来的六个原来用以守卫该镇的营。跟这些部队合在一起后,维布利乌斯凑起了十三个营。他带着这支部队,以急行军赶到正在科菲尼乌姆的多弥利乌斯·阿赫诺巴布斯那边,报告他说,凯撒已经带着两个军团正在赶来。多弥利乌斯自己也已经在阿尔巴凑集起了大约二十个营军队,都是从邻近地区的马尔西人中和佩利尼人中征召来的。

    16.在克复菲尔穆姆、驱逐伦图卢斯之后,凯撒下令追寻对方手下逃散的士兵们,并命令征兵。他自己为了安排军粮,在那边停留了一天,然后急急赶向科菲尼乌姆。他到达那边时,多弥利乌斯从城里派出五个营来,拆毁河上的一座桥梁,它离开该城约三罗里。凯撒的前哨部队在那边和他们展开战斗,多弥利乌斯的军队很快就被从桥边驱走;逃回城里。凯撒拥军团带过桥来,直至城下,靠近城墙安下营。

    17.知道了这事。多弥利乌斯挑选一些熟悉地形的人,许以重赏,叫他们送信到正在阿普利亚的庞培那边去,恳切要求庞培来援救他,说:由于这里地势很险要,很容易用两支军队堵截住凯撒。还可以切断他的粮运。又说:除非庞培来援助,他这里的三十个营以上的军队,大批元老和罗马骑士,都将陷入危险。同时,在鼓励了一番部下之后,多弥利乌斯在城上布置下作战机械,并把城墙划分成一段一段,分别指派专人负责守卫。在军士们的集会上,他还答应把自己的田产拿出来分给他们,每人四罗亩,百夫长和留用老兵还可以按比例增加。

    18.同时,有报告给凯撒说,离开科菲尼乌姆七罗里的一个叫苏尔摩的市镇,居民都热心想完成凯撒命令他们做的事情,但却被带着七个营守军驻防在那边的元老昆图斯·卢克雷提乌斯和一个叫阿提乌斯的佩利尼安人阻止不让这样做。他派马尔库斯、安东尼率领第八军团的五个营赶向那市镇。苏尔摩的居民一看到我军的旗号,马上打开城门,所有的人,不管是居民还是士兵,都向安东尼迎上来,表示庆祝。卢克雷提乌斯和阿提乌斯从城墙上翻下去逃走。阿提乌斯被捉来交给安东尼,他要求送自己到凯撒那边去。就在动身前去的当天,安东尼带着那几营军队和阿提乌斯回了转来。凯撒把那几个营和他自己的军队合并在一起,又把阿提乌斯一无伤害地放走。凯撒决定把最初几天全都用在给自己的营寨构筑巨大的防御工事、以及到邻近的市镇去搬运粮食上面,以便等候其余的部队来到。三天后,第八军团来到他这里,还来了新从高卢征召的二十二个营新兵,以及由诺里库姆国王遣来的约三百名骑兵。在他们到达后,凯撒在这个市镇的另外一面又再筑起一座营,交由库里奥统领。在其余的日子里,他着手建造壁垒和碉堡来包围这个市镇。大约就在这项工程的绝大部分都已经完工时,所有多弥利乌斯派到庞培那边去的使者都回来了。

    19.读完来信,多弥利乌斯瞒住真相,在军事会议上宣称庞培很快就将来救援,并鼓励他的部下不要灰心丧气,要把守城用的东西作好准备。他自己偷偷地和少数几个亲信商议,定下逃走的计划。由于多弥利乌斯面上露出来的神色和他说的话不相符,一切事情也都做得慌慌张张,和已往几天大不相同,而且还一反常态地多次和自己的同伙商谈,密谋策划,躲开一切会议和公民聚会,这就使这些事情再也无法掩饰和伪装下去。庞培的回信是这样写的:他不想使大局陷入无可挽救的绝境,多弥利乌斯的进入科菲尼鸟姆,既不是根据他的计划,也不是按照他的意愿做的,因而如有机舍,还是带着全部军队到他那边去为妙。但由于围困、由于环城的工事,这事已无法实现。

    20.多弥利乌斯的打算,在士兵中已经传布开了。刚刚傍晚时,在科菲尼乌姆的士兵们哗变起来,由军团指挥官们、百夫长们和一些他们自己中间最最有威望的人举行了会商,说:他们已经被凯撒围困住,工事和壁垒即将完工,而他们的领袖多弥利乌斯——尽管大家是由于对他的希望和忠诚才坚持下去的——却想抛弃大家,只顾自己逃走了。他们也应该为自己的安全作些打算。马尔西人最初不赞同这种想法,他们占据了城里看起防御工事最坚固的那一部分。他们之间的分歧愈演愈烈,以至竟试图动手用武力一决雌雄。但不久以后,由于彼此之间派了些传送消息的人往来传递信息,他们原来不知道多弥利乌斯要逃走的消息。这时也知道了。因而,双方一致同意把多弥利乌斯带到大庭广众中来。包围着看守起来,一面在他们自己人中选派一些使者来见凯撒,说他们已经准备好打开城门,执行他的命令,并把多弥利乌斯活着交到他手里来。

    21.凯撒知道了这件事,虽然他也认识到把这个市镇占领下来,并且把那几个营合并到自己的营里,是件关系极为重大的事,做得越早越好,免得因为贿赂、或者因为有人出来鼓动士气。或者再有什么流言蜚语,弄得人们重又变起卦来,因为在战争中,往往会因为鸡毛蒜皮之类小事情,引起大变故来。加之,他还怕士兵们进入市镇去之后,会利用黑夜掩护,动手抢掠。他就对来到他这里的那些人奖励了一番之后,打发他们仍旧回到市镇里去,命令他们把城门和城墙守好。他在自己已经安排筑好的工事上布置好士兵,只是不像前些日子习惯的那样,彼此之间隔着一定的距离,而是改为一长列不间断的哨岗和驻点,彼此互相连接着,一沿整个工事都布置到了。他又命令军团指挥官和骑兵指挥官们往来巡逻,并叮嘱他们不但要留心防止大股突围,那怕就连一个人偷偷溜出去也得注意。那一夜,真正一个人都没有因为懒散、疲乏,竟至睡着的。他们都对事情的最后结局寄着莫大的希望,每一个人都一心一意盘算着一桩桩不同的事情,他们设想那些科菲尼乌姆人自己会怎样、多弥利乌斯会怎样、伦图卢斯会怎样、其余的那些人会怎样、每一方面将遇到什么样的情况。

    22.大约在第四更,伦图卢斯·斯宾特尔在城上和我军的哨岗和守卫商量,说:如果能得到允许的话,他想会见凯撒。得到同意之后。他被从城里送出来。多弥提乌斯的士兵们一直守住他不离开,直到把他带到凯撒面前才止。他在为自己的安全向凯撒乞恩、苦苦哀求要凯撒饶恕他时,还提起自己和凯撒的旧日交谊,历数凯撒对他的大恩。由于凯撒的援引,他才能进入大祭司团,才能在司法官任期届满之后出任西班牙的行省长官,而且在他竞选执政官时,也得到了凯撒的助力。凯撒打断了他的讲话,告诉他说:他自己不是想要为非作歹,才越过行省来的,他是为了要保卫自己。不让敌人欺凌,为了给因他这件事而被逐出都城的那些人民保民官恢复地位为了解放自己和罗马人民,不再受那个小集团的压迫。受到这些话鼓励,伦图卢斯要求允许让他回到城里去。这样,他为自己本人求到的安全,就可以使其余的人觉得自己也同样有希望而感到宽慰。他还说:有些人非常惶恐不安,竟想用粗暴的手段来结束自已的生命了。他获得允许后回转城去。

    23.天背刚一亮,凯撒命令把全部元老,元老们的儿子,军团指挥官和罗马骑士,都领到他这里来。他们共有五十人,属于元老级的有卢基乌斯·多弥利乌斯、普布利乌斯·伦图卢斯·斯宾特尔、卢基乌斯·凯基利乌斯·卢字斯、财务官塞克斯提乌斯·昆提利乌斯·瓦罗斯、卢基乌斯·鲁勃里乌斯。除多弥利乌斯的儿子之外,还有许多其它年轻人,大批罗马骑士和地方议会的长老,他们都是多弥利乌斯从各自治城镇召来的。当所有这些人被带到凯撒跟前来时,他禁止士兵们侮辱和斥责他们。凯撒只对他们说了很简单的几句话,他抱怨他们中间的一些人,对他给他们的大恩大德)竟没给丝毫回报,然后一无损害地适走了他们。多弥利马斯曾带到科菲尼乌姆一笔六百万塞斯特斯的款子,还放在财库里,这时由科菲尼乌姆当地的四个地方官送来给凯撒。凯撒虽然明知这笔钱是国家公帑,是由庞培发下来作为军饷的,但他仍旧把它交给了多弥利乌斯,免得让人们看起来,他在处置人们生命的事情上,比在处置钱财的事情上更能自我克制一些。他命令多弥利乌斯的士兵向他作了效忠宣誓后,就在这天移营前进,赶完了正常情况下一天该走的路程,在科菲尼乌姆城下停留了七天之后,通过马鲁基尼人、弗伦塔尼人和拉里那特斯人的地界,到达阿普利亚。

    24.庞培一知道在科菲·尼乌姆发生的事情,随即离开卢克里亚,赶向卡努西乌姆,又从那边向布隆狄西乌姆赶去。他命令各地把所有新征召的兵士都集中到他那边去。他还把奴隶和放牧的人都武装起来,并发给他们马匹,在他们中装备起三百名左右骑兵。司法官卢基乌斯·曼利乌斯带着六个营逃出阿尔巴;司法官鲁提利乌斯·卢普斯带着三个营逃出塔拉基那。当他们的士兵老远看到维比乌斯·库里乌斯率领下的凯撒骑兵时,马上抛弃这两位司法官,倒过旗号来,向库里乌斯投降。同样,在继续向前的路途中,有的营正好遇上凯撒的大军,有的营正好遇上他的骑兵,都投降了。庞培的工程总监克雷摩那人努墨利乌斯·马吉乌斯在路上被俘,送来凯撒这里。凯撒把他遣送回庞培那边去,让他带去下列口信;说:只因庞培至今还没给他会谈的机会,他本人现在已经在赶向布隆狄西乌姆的途中,必须要和庞培会谈一次,这对于国家、对于他们之间的共同安全,都很有关系,如果彼此间的距离再远一点,建议必须要由别人传来传去肘,就没有双方亲自当面讨论一切条款那样方便了。

    25.带去这样的信后,他带着六个军团赶到布隆狄西乌姆,其中三个军团是老兵,其余都是由新征来的兵组成,并在一路上补足的。至于多弥提乌斯的那些营,他在科菲尼乌姆时就直接打发他们到西西里去了。他发现执政官们已经带着大部分军队去迪拉基乌姆,庞培带着二十个营,仍留在布隆狄西乌姆。为什么他要留在那边不走,究竟是为了企图守牢布隆狄西乌姆,以便把意大利的尖端地区和希腊沿岸一起掌握在自己手里,可以比较方便地控制整个亚得里亚海,并且可以同时从两对面发动战争。还是因为缺少船只,只能留在这里不走,原因无从得知。凯撒唯恐庞培会认为自己不该放弃意大利,就决定堵塞布隆狄西乌姆的出路,阻止它的港口活动。这件工程是这样着手的:他在港口狭窄的隘口,两岸都堆起一道泥土堤坝,因为在这些地方,海水本来很浅;但当堤坝伸出去一段路,水已经很深,土堤无法再延伸的时候,他就在堤坝的末端接上两个浮筏,每一边都是三十罗尺阔,它们的四角都用一只锚钉牢,以免被波浪卷走。它们造成了而且被固定在位置上之后,他又再在它们靠外面的一边,再联结上大小相同的另外一个浮筏。在它们上面,他还给盖上泥土,筑上堤防。以免人们为了保卫它们上去奔走时,受到妨碍。在它们的正面和其他各边,他都给筑上木栅和护墙,作为防护。每隔三个浮筏便造一座两层高的望塔,使它更便于防御船只的攻击或纵火。

    26.为要对付这种工程,庞培把他在布隆狄西乌姆港中截获的一些大商船装备起来,在它们上面筑起三层高的望楼,而且给它们配备上许多作战机械和各式各样投掷武器,然后把它们驱到凯撒的这边来,企图用它们来冲破浮筏,阻挠工程的进展。这样,就每天都有用飞石、弓箭和其他武器进行的远距离战斗发生。凯撒在部署这些战斗时,仍旧认为争取和平的努力不该中止。虽然他派去带信给庞培的马古乌斯,没有被派回到他这里来,使他感到很为惊异,而且一再试图和解,已经使他发动攻势和执行计划都受到了阻碍,但他还是认为应该用尽一切手段来坚持这样的努力。因而,他派副将卡尼尼乌斯·雷比卢斯——他是斯克里博尼乌斯·利待的朋友和亲戚——去会见利博商谈。凯撒叮嘱他鼓励利博出来促成和平,特别是要促成自己跟庞培的和谈。他声称:如果给了他这样的机会,他有很大的信心认为双方可能在平等的条件下放下武器;如果通过利博的推动和奔走,能使双方的敌对行动停止。那就有很大一部分赞扬和声誉将归之于他。利博和卡尼尼乌斯会谈后离去,赶到庞培那边,不久就带着答复回来,说:由于执政官们不在,没有他们,不可能达成任何和解条件。因而凯撒认为,现在终于应该放弃这种屡试无成的尝试,努力从事战争了。

    27、当工事几乎快被凯撒完成一半,在它上面已经化了九天时间时,执政官们的那些运送第一部分军队到迪拉基乌姆去的船只,被他们从那边打发回到布隆狄西乌姆。庞培可能是对凯撒的封锁工事感到惊慌,还可能是从一开始就决定撤离意大利的,看到船一来,就着手作离去的准备。为了便于拖延凯撒的攻击,免得我军在他们刚刚离去时就立刻冲入城内,他把城门堵塞起来,并在该沟中间插立着关头的木柱和柱子,再用一层很轻的树篱和泥土把它们盖好,弄得和地面一样平。他还用头上削尖的木柱插在地面上,堵塞住城墙外面通向海港去的出口和两条通路。作了这些准备后。他命令士兵们悄悄下船,又命令在城墙上和望塔中三三两两地布置下一些从留用老兵、弓弩手和射石手中选出来的轻装士兵,这些人。他预备在所有的部队都下船以后,再用某一个约定的记号召走,为此特在一个便利的地方,留下一些快桨船等候他们。

    28.庞培士兵的侵扰和庞培本人的侮辱,激怒了布隆狄西乌姆人。使他们都偏袒凯撒这一方。因而。当他们知道庞培要撤走时,他们乘士兵们往来奔走,一心忙于离去的时候,全都爬上屋顶,向我军示意。凯撒从他们身上得知了这一计划,命令准备好云梯,士兵们都武装戒备着,以免失去行动的时机。庞培在夜里启航离去,他布置在城墙上充任守卫的那些士兵,一经事先约定的记号召唤,也通过熟悉的道路奔到船上。凯撒的士兵放下云梯,登上城墙,但因为有布隆狄西乌姆人在警告他们提防那些隐蔽的木桩和掩盖着的壕沟,他们又停下步来,由居民们率领着,转很大一个圈子才到达港口。在那边,他们用快艇和划子捉住两艘撞在凯撒筑的土堤上的船只,上面还都载着士兵,把它们俘获过来。

    29.虽然凯撒也极希望能集合起一支舰队,渡过海去追逐庞培,特别是乘他还没用海外的同盟军部队加强自己的兵力以前,结束这场战争,然而他又担心做这件事情所需要的耽搁和长期拖延。因为庞培已经搜括走所有的船只,使他失去了现在马上就去追他的可能。唯一留给他的办法是等候从高卢、皮克努姆和海峡等比较远的地方来一些船只。但由于季节关系,看来这又是一件遥遥无期、阻碍重重的事情。同时他也不希望就在这个时候,庞培的那支老的军队和那两个西班牙行省——其中的一个尤其因为庞培给它的巨大利益而紧紧和他联合在一起—— 一更加强了对庞培的忠诚,同盟军和骑兵也都作好了准备,乘他不在的时候,使高卢和意大利遭到侵扰。

    30.因而,在目前,他决定放下追赶庞培的计划,赶到西班牙去。他下令给所有各自治市镇的地方官吏,叫他们负责搜寻船只,送到布隆狄西乌姆来。他派副将瓦勒里乌斯带一个军团到撒丁尼亚,又派代行司法官库里奥带两个军团到西西里,并命他在收复西西里以后,从那边带着军队直接渡海到阿非利加去。这时,主管撒丁尼亚的是马尔库斯·科塔,主管西西里的是马尔库斯·加图,阿非利加则根据抽签,是应该归图贝罗主管的。卡拉利斯人一听到要派瓦勒里乌斯到他们那边去,甚至在瓦勒里乌斯还没离开意大利之前,就自动起来把科塔逐出城去。当科塔知道整个行省都意见一致时,害怕起来,从撒丁尼亚逃往阿非利加。加图在西西里一面修理旧的战舰,一面向各城镇索取新舰。他极其热心地进行着这些工作,并且通过自己的副将们,在卢卡尼亚和布鲁提姆的罗马公民中间征召新兵。当这些事情几乎快要完成时,他得知库里奥已经到来,他在集会上抱怨自己被庞培抛弃和出卖了,说:庞培根本什么东西都没准备好,就冒然发动一场不必要的战争,而且当他加图本人和其他一些人在元老院里问到庞培时,他还一口咬定说一切战争用的东西都已经安排和准备好了。在会议上这样抱怨一通之后,逃出行省去了。

    31.乘那边没有了统帅,瓦勒里乌斯和库里奥分别带着军队,到达撒丁尼亚和西西里。当图贝罗到达阿非利加时,发现阿提乌斯·瓦鲁斯正掌握着这个行省的军政大权。我们已经叙说过阿提乌斯在奥克西穆姆丢失了军队,他从那边直接逃向阿非利加。乘没有人在那边主持,擅自占据了它。就在那边征兵组织起两个军团,因为不多几年以前,他在司法官任期届满后,曾经主管过这个行省,现在就利用自己熟悉这里的人事和地理。而且利用在这个行省的经验,作为达到这些目的的手段。当图贝罗乘着船只到达乌提卡时,他不让他进入港口和市镇,非但不准他把正在患病的儿子送上岸去,还迫使他们起锚离开当地。

    32.凯撒在这些事情完成之后,把士兵们带进附近的市镇,好让他们在紧张劳动之后,在余下来的这段时间里略事休息。他本人赶向首都去,在召集起元老院以后,他讲到他的仇敌对他的迫害,说明自己并没有妄想非分的荣誉,他所等待的不过是可以合法地出任执政官的时刻。能使他感到满足的正是每个公民都可以要求的东西。过去,十个人民保民官在敌人的反对之下——尤其是加图拼命反对,用他的老办法,以滔滔不绝的发言把时间拖过去——提出并通过了让他可以不亲临竞选就有当选的资格,当时的执政官就是庞培本人,他如果不同意,为什么听任它通过?如果他同意,为什么现在又阻止他不让他接受人民的恩宠,他还叙述自己是多么耐心、克制,曾经自动提出过解散军队,这完全是一件以自己的地位和荣誉作牺牲的事情。他还指出敌人的狠毒,他们向别人要求的东西,当别人向他们自己要求时,却一口拒绝了,宁肯让一切事情都搞得乱七八糟,就是不肯放下权力和军队。他又控诉他们在夺去他军团的这件事上蛮不讲理,在剥夺保民官权力这伴事上的骄横。他还历数自己提出过的种种条件,他一次次要求的会谈和遭到的拒绝。为了这些原因,他鼓励并且要求元老们把国家大事担当起来,和他一起管理好它。他们如果为了害怕,想要回避,他也不愿使他们增加负担,尽可由他一个人来管理国家大事。他说:应该派使者到庞培那里去谈判,尽管庞培不久以前曾经在元老院讲过:使者派到什么人那边去,就表明权威属于这个人,谁派出使者去,就表示谁在害怕,但他凯撒不在乎这些,从这上面只能看出他们胆怯,意志动摇。至于他自己,正象他已经竭力在行动上压倒了他们那样,希望能在道义上、在公平合理上,也胜过他们。

    33.元老院同意了派遣使者的事情,但却找不到一个可以派去的人,大部分人都因为本人害怕,拒绝担任使者。因为庞培在离开都城前。曾经在元老院里说过,他要把留在城里的人和处在凯撒军营里的人一样看待。就这样,三天时间浪费在争论和辩解上面。加之有一个叫卢塞乌斯·墨特卢斯的人民保民官,受凯撒的敌人挑唆,站出来反对这件事,而且任何事情。只要凯撒提出,他都加以阻拦。凯撒看出他的用意后,认为自己已经浪费了几天,不该再损失更多时间,就在他预定要做的事情一无所成的情况下,离开都城,到外高卢去了。

    34.当他到那边时,他了解维布利乌斯·鲁享斯已被庞培派到西班牙去,这个人是几天以前在科菲尼乌姆被他俘虏后释放的。同样,多弥提乌斯也已出发去占领马西利亚,带去七艘由伊吉利乌姆和科萨努姆人私人凑集起来的快桨船,上面配备着由他的奴隶、释放人和佃户组成的人员。事先已经有一些出身于贵族的马西利亚青年,被派回家去作为使者。在他们离开都城时,庞培曾经鼓励他们,要他们不要因为凯撒新给的好处,就忘掉庞培对他们的旧恩。接到这些指示,马西利亚人关起城门来抵抗凯撒,而且把住在党临马西利亚的丛山中、自古以来就和他们结成联盟的蛮族阿尔比西人,招到他们这里来。同样,他们还把邻近地区和所有各个碉堡里的谷物,都运进城里,一面又在城里设置兵器作坊、并动手修缮城墙、城门和舰队。

    35.凯撒把马西利亚的十五个贵人召到他这里来,他对他们说:为要防止马西利亚人挑起战争来,他们应该听从的是整个意大利的权威,而不应该听从某一个人的私意。他还提到了其他一些他认为能够促使他们保持头脑清醒的话。使者们把这些话带回去,经过当局授权,又带回这样的话给凯撒:他们知道罗马人民已经分裂成两派,他们没有判断哪一方比较有理,而且也没有这种分辨哪一方比较有理的能力。但这两派的领袖是格涅尤斯·庞培和盖尤斯·凯撒,都是他们国家的保护人。这两个人,一个正式给了他们沃尔凯族的阿雷科弥基人的土地和赫尔维人的土地,另一个把自己在战争中征服的萨吕斯划给了他们,还给他们增加了税收。因而,受了他们双方同样的恩惠,他们也要对双方表明同样的心意,决不帮助任何一方反对另一方,也不接纳任何一方进入他们的城市和港口。

    36.他们之间正在进行这些交涉时,多弥提乌斯乘船来到马西利亚,被他们接了进去,并且被奉为该城的首领,把主持战争的最高权力授给了他。在他的主持下,他们把舰队派到四面八方去,不管在哪里遇到商船,就捉住了带进港口去。有一些船只,钉子、木材和船具不很充裕的。他们就用来装备和修缮其他船只,并把所有找到的粮食都送到公家仓库里去,其余的商品和给养都保留下来,准备如果一旦遇到围城时使用。这种欺诈行为激怒了凯撒,他率领三个军团向马西利亚赶去,决定筑起塔楼和盾车来围攻这个城市,并在阿雷拉特建造十二艘战舰。它们在砍伐木材之后三十天内就建造起来并且装备完毕,送来马西利亚。他指定由德基穆斯·布鲁留统率它们。又留下副将盖尤斯·特雷博尼乌斯主持围攻马西利亚的工作。

    37.这些事情正在准备和进行时,凯撒派副将盖尤斯·法比乌斯带着安置在纳波及其邻近地区息冬的三个军团,进入西班牙。命令他迅速占领比利牛斯山的隘口,这时,那边正由庞培的副将卢基乌斯·阿弗拉尼乌斯据守着。其余在较远的地方息冬的军团,他也命令在后面跟上来。法比乌斯按照命令。利用进军的神速,把隘口的驻军驱走,然后以急行军赶到阿弗拉尼乌斯的军队所在。

    38.当前面说过被庞培派到西班牙去的那个卢基乌斯·维布利乌斯·鲁亨斯到达那边时,西班牙正由庞培的副将阿弗拉尼乌斯;佩特雷戈斯和瓦罗驻守着。他们中间,一个人带着三个军团驻在近西班牙;另一个带着两个军团驻在卡斯图洛隘口到阿那斯河之间的远西班牙;第三个带着同样数目的军团,驻在从阿那斯河至维托涅斯人的地区和卢西塔尼亚之间的一带地方。他们之间分了工,佩特雷尤斯带着他的全部军队从卢西塔尼亚出发,穿过维托涅斯人地区,去会合阿弗拉尼乌斯;瓦罗以他手下现有的几个军团防守整个远西班牙。这些事情决定后,佩特雷尤斯向整个卢西塔尼亚、阿弗拉尼乌斯向克尔提贝里亚、坎塔布里、以及一直伸到大洋的所有蛮族,分别索取步、骑援军。当它们集合起来以后,佩特雷尤斯就很快穿过维托涅斯人地区,到达阿弗拉尼乌斯处。他们一致同意,决定在伊莱尔达附近作战,因为在这里的地势很有利。

    39.正象上面所说,阿弗拉尼乌斯有三个军团,佩特雷尤斯有两个,此外还有近西班牙行省的盾牌兵和远西班牙的皮盾兵约八十个营,以及从这两个行省来的约五千骑兵。凯撒派到西班牙去的军团有六个,同盟步兵五千和三千骑兵,这些都是在以前历次战争中就一直在他部下的。此外还有同样数目从他所征服的高卢来的人,所有各邦最最显贵、最最勇敢的人物,也都被他指名召了来;再加上从阿奎塔尼、以及从一直伸到高卢行省的山区的居民中召来的贵族家族的人员。他听到说,庞培已经带着军团取道毛里塔尼亚,赶到西班牙来,很快即将到达。这时,他向军团指挥官们和百夫长们借了钱分给士兵,这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一方面,作为押金,它使百夫长们的心和他更紧密地连系在一起;另一方面,他的慷慨犒赏又换得了士兵们的爱戴。

    40.法比乌斯通过信件和使者;试探邻近各邦的态度。他在西科里斯河上,筑起两座桥梁,彼此相距四罗里。他派出采收部队经过这些桥梁到河对面去。因为几天来把河这一边地方草林的都已经消耗光了。为了同样原因,庞培军队的将领们几乎也在做同样的事情,骑兵彼此间经常发生战斗。当法比乌斯的两个军团按照每天的惯例,从较近的那座桥过河,去给采牧部队担任掩护时,驮运的牲口和全部骑兵都跟在后面。突然之间,狂风恶浪冲断桥梁,把大部分骑兵和其余部队切断。佩特雷尤斯和阿弗拉尼玛斯从河水带下去的碎块和木排上得知了这桩事情,阿弗拉尼乌斯立刻带着四个军团和全部。骑兵,经过自己的那座联结营寨和市镇的桥梁,奔向法比乌斯的两个军团。得到他到来的报告,指挥这两个军团的卢基乌斯·普兰库斯迫于形势,占据了一处高地,把他的部下背对背分成两列,两面迎战,以免被骑兵包围。这样,虽说进行的是人数悬殊的战斗,他终于挡住了军团和骑兵的猛烈冲击。骑兵一开始交锋后,双方就都看到老远赶来的两个军团的旗帜,这是法比乌斯从另外部座较远的桥上派过去支援我军的,原来他已预料到果然发生了的事情,猜想对方的领袖们要利用命运之神赐给他们的好机会来进逼我军。他们的到来结束了战斗,双方都把军团领回营去。

    41.两天以后,凯撒带着留在身边做卫队的九百名骑兵来到大营。被风暴毁坏的那座桥,已经修复得差不多,他命令在当夜完工。在了解了那一带地形后,他留下六个营作为营寨、桥梁、以及全部辎重的守卫,于次日带着全军出发,排成三列,向伊莱尔达赶去,正好面对阿弗拉尼乌斯的营寨停驻下来,在那边全副武装地逗留了一会,给他的对方一个在平地上战斗的机会。阿弗拉尼乌斯有了这样的机会,就也把他的军队领出来,布列在自己营寨下方的半山腰里。当凯撒看出阿弗拉尼乌斯并没作战的意思,他决定在距那座山的山脚大约四百步的地方扎下营寨。为了免得他的士兵在埋头筑工事时被敌人的突然袭击所惊,工程受到阻挠,他命令他们不要筑壁垒,免得因为它高出地面,老远可以看到,而是在正对敌人的这一面挖一道十五尺阔的壕堑,第一列和第二列部队仍象一开始时布置的那样,继续武装戒备,第三列藏在他们背后偷偷地从事工作。因而在阿弗拉尼乌斯还没知道营寨在筑工事以前就全部完成了。在晚上,凯撒把他的军团撤进这道场堑,第二夜就让他们在武装戒备下,在那边休息。

    42.次日,他把全军都留在壕堑以内,因为防御工事取材要跑到很远的地方,所以目前他决定仍旧采用同样形式的工事,指定每个军团分担营寨一边的防御工事,即挖掘同样大小的壕堑,其余的军团轻装上阵,面对敌人布列着,武装戒备。阿弗拉尼乌斯和佩特雷尤斯为了恐吓我军,并阻挠施工,把他的军队一直带到山脚下面来,向我军挑战。但就是这样,凯撒倚恃一方面有三个军团在警卫,一方面有壕堑在掩护。仍不停止工作。他们在那边没停留很久,也没离开山脚多远,就仍旧把部队领回营寨去了。在第三天,凯撒用一道壁垒把营养围起来,命令把留在原来那个营寨里的其余几个营和辎重,也都调到这里来。

    43.在伊莱尔达城和离它最近、即佩特雷尤斯和阿弗拉尼乌斯在上面扎营的这座山之间,有一片稍稍隆起的高地。凯撒深信,他如能占据这片高地,给它筑上工事,就把敌人和那个市镇。那座桥梁,以及他们搬运到镇上去的所有给养,统统切断了。在这种想法推动下,他把三个军团带出营寨,选择有利的地形布下阵列。命令其中一个军团的旗下精兵迅速奔去占领这片高地。一知道这事,站在阿弗拉尼乌斯营寨前担任守卫的那个营立刻被派出来,抄近路走,也去占领那片高地。双方战斗起来。由于阿弗拉尼乌斯的部下先到高地,我军被驱逐下来。当敌人又有援军派上去时,他们被迫转身回到军团停驻的所在。

    44.对方这些士兵战斗的方式是:首先迅速地猛冲上来,勇敢地占定一处阵地,但却不严格遵守行列次序,而是三三两两地分散着各自为战。如果受到的压力较重,他们就向后退去,放弃这处地方,并不认为这是可耻的事情。早在他们和卢西塔尼亚人和别的一些蛮族作战时,就已经习惯于使用这种野蛮的作战方法了,在通常的情况下,兵士在某一地方耽搁久了时,往往就会受这地方的许多习俗影响。然而使我军士卒惊惶的却正是这种自己不熟悉的作战方法。那怕冲上来的敌人只有一个,他们也认为自己袒露着的侧翼已经受到对方的包围。他们却又认为自己有责任要坚持在行列中间,不离开连队的标帜,没有十分必要的理由,也不该放弃自己所据的位置。从而,当旗下精兵陷入混乱时,布置在这一翼的军团,便也站不住脚,退向近旁的山上。

    45.看到几乎全军都被这种出乎意料、而且从未经历过的情况弄得十分狼狈,凯撒一面鼓励部下,一面率领第九军团上去支援,把放肆地奋力追逐我军的敌人截住,迫使他们也转身向伊莱尔达城退去,一直到城墙下才停住。但第九军团的士兵热情高涨起来,一心想洗雪受到的耻辱,十分冒失地对退走的敌人穷追猛赶,跑得太远了些,竟一直跟到伊莱尔达市镇坐落的那座山脚下一处地形很不利的地方。当他们在那边想到要退回来时,那些敌人又再转过身来,从高处奔下来冲击他们。那地方十分崎叹不平,两侧面又都很陡削,宽度只能容得下三个布列开的营,既无法从两侧面派援军上去,在应付不暇时骑兵也不可能上去帮忙。但在一出市镇的所在,却有一片倾斜度比较平缓、向前伸出约四百步的坡地。我军因为一时热情冲动,赶得太冒失了些,只能就向那边退去。在那边发生了战斗,由于这块地方一则十分狭窄,再则又正处在那座山脚下,向他们投掷过来的武器,几乎很少落空,因而对我军报为不利。但他们都依靠自己的勇敢和坚毅,忍受一切创伤。敌人的兵力在增加,不断有部队从营寨里派出来,穿过市镇赶来支援,用生力军替换疲乏了的人。凯撒被迫也只能这样做,派部队到那同一地方去,把疲劳了的人替换下来。

    46.战斗就这样连续了五个刻肘,我军受到人多势众的敌人压力,直到连轻矛都全部耗光了时,他们拔出剑来,向山上仰冲上去,奔向敌人,砍倒了一些,迫使其余的人转身退去。当敌军败向城下,有一部分还出于恐怖,逃进镇内时,我军就有了从容撤走的可能。驻在两侧的我军骑兵,虽然停驻在倾斜而又低下的地方,这时也极勇敢地奋力登上山顶,在两军阵列之间往来驰突,使我军的撤退更为方便和安全。战斗就这样忽胜忽负地进行着。在第一次交锋中,我军约阵亡七十人(其中包括第十四军团的一个首列百夫长昆图斯·享尔吉尼乌斯,他是因为勇敢超群,被从较低级的百夫长提升到这个位置上来的),约六百人受伤。阿弗拉尼乌斯的那一方被杀死的有首席百夫长提图斯·凯基利乌斯,除他之外,还有其他四个百夫长和两百以上士兵。

    47.但是,对这天战争的结局,双方的看法各不相同,大家都以为自己在战斗中占了上风。因为阿弗拉尼乌斯的士兵虽然在一般人心日中都认为比较软弱,但他们却能和我军短兵相接,交锋了这样长一段时间,顶住了我军的冲击,还一起始就守住了引起争夺来的那片高地,在第一个回合中迫使我军败退下来。但我军则认为,尽管地势不利,人数悬殊,他们却能把战斗坚持到五个刻时以上,而且持剑向山上仰冲,迫使敌人从踞高临下的位置上退走,逃进城里。敌人结引起战斗的那片高地筑起强大的工事,以资防守,并留一支驻军在上面。

    48.在这些活动后还不到两天,又发生了一桩突如其来的灾难。一场暴风雨来得如此之猛,以致大家都认为在那一带地方从没发生过比这次更大的洪水。大水冲下所有山岭上的积雪,还涌上高峻的河岸,在一天之中把法比乌斯建造的两顶桥全都冲断。这些事情带给凯撒的军团很大的困难。正象前文所说,他的营寨是夹在西科里斯河和金伽河这两条河流之间的,两者间的宽度只有三十罗里。这两条河都没法再渡过去,一切活动都被无可奈何地限制在这个小圈子里。和凯撒结上友好关系的国家。再不能支援他粮食,就连出外较远处采牧部队也被河流隔绝,无法返回。从意大利和高卢来的大批运输队,全都没法赶到营里来。从季节上说,这也正好是一个最为困难的时刻,田里的谷物既已不再是青葱一片的时候,离开成熟却又多少还有一些时间。地方上已经梢耗殆尽,因为阿弗拉尼乌斯在凯撒到来以前就已把几乎所有的粮食都运进伊莱尔达镇,如果说还有些余剩的话,也已被凯撒在前些日子里吃光了。本来在饥荒的时候,牲口可以勉强作为代用的东西,但因为战争,它们已经被邻近的国家转移到很远的地方去。出去采牧和收集谷物的那些人,都受到卢西塔尼亚的轻装兵和对当地形势很熟悉的近西班牙皮盾兵的追逐,这些人渡河很方便,因为他们都有一个习惯,即不带着泅水用的皮囊不来参加军队。

    49.阿弗拉尼乌斯的军队却样样东西都很充裕。在过去的日子里。他们积起并搬进了大量谷物,还从各行省运来了很多;饲料供应也十分充足。伊莱尔达的桥梁,毫无危险地为运送所有这些物资提供了方便,而且桥对面一边的地区由于凯撒根本无法到达,所以仍然完好无恙。

    50.洪水持续了好几天,凯撒试图把桥梁修复,但波涛翻滚的河水不容许他这样做,布置在沿岸的敌军部队,也不会听任他修理。因为对方要阻止他修桥很方便。由于河流所在的那地方地形很险要,水势又很奔腾汹涌,加上对方还可以在沿岸所有各地把武器集中着投向一处狭窄的所在,而我军在同一时间里既要在湍急的河流上工作,又要躲避武器,是件很困难的事。

    51.有报告给阿弗拉尼乌斯说:一支正在赶到凯撒这里来的大运输队,已经停在河边。原来是鲁特尼族的弓箭手和高卢的骑兵,按照高卢人的习惯,带着许多车辆和大批辎重,来到那边。此外还有许多各式各样的人,带着奴隶和孩子,约达六千人之多,但他们却既没有编队,也没有一定的组织纪律,各人自己高兴怎样走就怎样走,大家丝毫不怀戒心,和以前几天一样的自由自在赶路。其中有一些贵家少年,是元老们或骑士等级的儿子,还有一些别的国家来的使者和凯撒的副将。这些人都被河流挡住了路。为要对他们发动一次突然袭击,阿弗拉尼乌斯带着全部骑兵和三个军团,在晚上出发,派骑兵走在前面,想趁对方没有防范时加以攻击。尽管如此,高卢骑兵还是很快就作好准备,接战起来。他们虽然人数很少,但在战斗可以声势相当地进行的时候,仍然能够一直把数目大得多的敌人顶住在那边。只是在军团的旗帜开始迫近时,他们才在损失了一些人之后_向附近的山上退去。战斗所拖延的这段时间,对我方人员的安全起了极重要的作用,他们就利用这个时机,退向一处高地上去。这天我方损失了约二百名弓箭手、少数骑兵以及不多一些营奴和辎重。

    52.由于这种种原因,粮价上升了,其所以涨价,往往不光只因为目前的短缺。而且也由于人们在为未来担心。粮价已经上涨到五十德那里乌斯一麦斗,士兵们的体力也因粮食不足而衰退了。困难与月俱增,只在几天之内,形势变化就如此之大,运气变得如此之现我军不得不和一切必需品的严重缺乏作斗争、敌人却各式各样东西都十分充裕,占着极大的优势。凯撒向那些和他有友好关系的国家索取牲畜——因为他们的粮食都不很富足——又把营奴们都遣送到比较远的国家去,他自己也尽力采取对克复目前的饥荒有所帮助的一切办法。

    53.阿弗拉尼乌斯、佩特雷尤斯、以及他们的友人们,写了比较详尽而且夸大的信,把这些情况告知他们在罗马的自己人。这上面还添枝加叶地加上许多语言,看起来战争好象快要结束似的。这些信件和消息带到罗马时,大批人聚集在阿弗拉尼乌斯家中,兴高采烈地祝贺。很多人离开意大利赶到格涅尤斯·庞培那边去。有些人是想去做第一个报导这好消息的人,有的人则是想避免被人看成是坐待成败已成定局,然后才在所有的人中最后一个赶去的人。

    54.形势已发展到如此危险的地步,而且所有的道路都被阿弗拉尼乌斯的部队和骑兵封锁着,桥梁也无法修缮,凯撒命令士兵动手建造船只,就照前几年在不列颠的经验中学到的那种样子建造。船的龙骨和前根肋都用轻木材造,船身的其它部分用树枝编就,然后蒙以皮革。这些船造好后,乘夜用前后联结在一起的车辆;将它们搬运到离开营寨二十罗里的河中,让一些士兵用这些船只渡过河去,趁对方不备,突然占据一座和河岸相连的小山,在对方还没发觉以前就很快给它筑好工事。后来,他又运过去一个军团,而且两岸一起动手,建造一座桥梁,在两天内就竣工了。这样,那个运输队和那些因收集粮袜外出的人,都被安全地接了口来,粮食上的困难开始解除。

    55.就在那一天,他把大部分骑兵送过河去。他们在冷不防中突然攻击了散乱无序、丝毫不存戒心的敌方采牧人员,截获了大量牲口和人员,当对方几个营皮盾兵被派来支援他们时,我军机敏地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守护战利品,一部分抵御赶来的敌人,驱走他们。对方有一个营,冒失地越出自己的阵列,跑到别人前面来,我军把他们和其余的人切断,包围起来歼灭,毫无损失地带着大量战利品,仍从桥上返回营寨。

    56.当这些事情正在伊莱尔达进行时,马西利亚人采纳多弥提乌斯的计划,准备了十七艘战舰,其中有十一艘是装有甲板的。在它们之外,又再加上许多小艇,企图单恁它们的数量就能吓退我们的舰队。舰上配备了大批弓箭手和前面已经提到过的阿尔比基人,用酬赏和诺言来鼓励他们。多弥提乌斯另外又自己索取了一些船只,船上配备着自己随身带去的佃农和牧奴。他们这样把船上的一切东西都装备好之后,怀着很大的信心开出来对抗我军由德基穆斯·布鲁图率领的舰队,它这时正停泊在面向马西利亚的一个岛上。

    57.布鲁图的舰只数目要少得多,但凯撒指派给这支舰队的都是从所有各个军团中挑选出来的最勇敢的人,都是些自己要求参加这一工作的旗下精兵和百夫长们,他们早已准备下了铁钩、鱼叉。还带有大量轻矛、梭镇和其它矢石等武器。一得知敌人到来时,他们就把自已的船只开出港口来和马西利亚人交锋。双方都极英勇、极猛烈地战斗着。那些粗护的阿尔比基人,生长在山林中,武艺很拥熟,就勇敢而论,也并不比我们稍逊,而且他们刚刚从马西利亚人那边来,人家不久前许给他们的诺言还记忆犹新。多弥提乌斯的那些牧奴则有获得自由的希望在推动着他们,急切想在他们的主人眼前让自己的干劲得到证实。

    58.马西利亚人一方面倚恃自己的船快,再一方面倚侍舵手的技术高明,绕开我们的船只,躲过他们的冲击,只要路上没遮拦,就把自己的舰只散开,拉成一长列包围我们,或者以几只船攻击我们的一只,如果有可能,就在我们的船侧擦过,竭力设法挤掉我们的桨。但如遇必要,非得靠近不可时,他们也会发挥山地人的勇敢来代替舵手的经验和技术。至于我军方面,一则人员都是匆促中从商船上抽调来的,桨手没有这样熟练,舵手也没这样富有经验,甚至连那些索具的名字都不知道,而且我们舰只的迟缓和笨重,也着实累人不浅,因为它们都是用还没干燥的木材匆忙造起来的,不能同样地灵活操纵。因而,只要一有手接手近战的机会,我军就沉着地用自己的一只船奔向对方的两只船,伸出铁钩去把两只都紧紧搭牢,就在船的两侧战斗起来。他们还登上敌船去,在杀死大量阿尔比基人和牧奴后,击沉了一部分船,又连人带船捕获到几条,把其余的都逐回港去。这一天,马西利亚人共损失了九条船,包括被俘的在内。

    59.这场战斗的消息最初报告给在伊莱尔达的凯撒时,恰值桥梁也同时竣工,时运马上转了过来。敌人慑于我军骑兵的英勇,就再也不敢这样自由、这样大胆地出动了,即使有时出来,也不敢离开营寨太远,只在一块很狭小的地带采牧,以便可以很迅速地退回去。有时,他们又远兜远转,避开我军的警卫和骑兵哨岗,在受到了一些损失或老远看到我军骑兵时,他们就马上停步,抛掉行囊,逃之夭夭。最后,他们决定一连几天停止采牧,或者一反常例,在晚上出来采收。

    60.同时,奥斯卡人和向奥斯卡人纳贡的卡拉古里斯人,都派使者来见凯撒,表明他们愿意听从他的命令。他们之后,接着来了塔拉科人、亚克塔尼人和奥塞塔尼人。再过了几天之后,又来了接近希贝鲁斯河的伊卢伽沃涅塞斯人。凯撒要求所有这些国家都用粮食来支援他。他们答应照办,而且到处去搜集所有的牲口,送到营里来。伊卢伽沃涅塞斯人的一个营,在知道了自己本国的意图时,也从驻地倒戈赶来投诚。局面迅即起了很大的变化。桥梁造成了,五个强大的国家和我们结上友谊,粮食问题得到解决,所流传的庞培带着军团通过毛里塔尼亚赶来救援的谣言也破灭了。好些相距更远的国家纷纷抛弃阿弗拉尼乌斯,来寻求凯撒的友谊。

    61.正当这些事情使敌人心慌意乱时,凯撒为了免得自己的骑兵派出去时总要绕大圈子通过桥梁,决定选择一处合适的地方,挖掘好几条三十尺阔的排水沟,通过它们,把西科里斯河的水引走一部分,在这条河中造成一处可以涉渡的地方。当这些工作大约快要完成时,阿弗拉尼乌斯和佩特雷尤斯大为惊骇,因为凯撒的骑兵远较强大,他们深恐所有的粮食和采收统统被隔断,因此决定撤离这地方,把战争转移到克尔提贝里亚会进行。促成他们采取这个计划的还有另一个因素,即在互相敌对的两群部落中,在上次作战和塞托里乌斯站在一边、被庞培征服了的那些国家,虽说现在庞培不在,但对他的威名和势力,还觉得凛凛可畏;至于那些对庞培保持友好的国家,则因为他给他们的巨大恩惠而爱戴着他,凯撒的名字在蛮族中反而是没没无闻的,因而他们期望能从这些人那边得到大批步骑兵援军,并且就在他们那地方把战争拖延到冬天去。这计划决定后,他们命令把希贝鲁斯河上的船只统统收集拢来,集中到奥克托格萨去,这是一个坐落在希贝鲁斯河上的市镇,距他们的营寨三十罗里。就在那边的河上,他们命令把船只联起,造一顶浮桥,派两个军团渡过西科里斯河去,造一道十二尺高的壁垒来保护自己的营寨。

    62.侦察人员向凯撒报告了这事。他通过士兵们紧张万分的劳动,日以继夜进行着把河水决走的工作,现在工程已经进展到这样的程度,虽说还是有困难和危险,骑兵已经能够、而且敢于涉水过去了,但步兵却只有肩膀和胸部的上半露出水面,河水很深,水流又很急,使他们无法涉渡过去。虽说如此,希贝鲁斯河上的桥梁即将完工的消息到达的时候,差不多正好也就是西科里斯河上找到涉渡地点的时候。

    63.这就使得敌人更有必要加速赶路。因而,留下两个同盟军的营驻守伊莱尔达之后,他们即以全军渡过西科里斯河去,和几天前先渡过去的那两个军团联营驻在一起。凯撒除了用骑兵去扰骚和阻挠敌人的行列以外,再没其他办法奈何他们,因为他从自己的那顶桥过去,要绕很大一个圈子,对方可以从近得多的路先赶到希贝鲁斯河。他派骑兵渡过河去,当阿弗拉尼乌斯和佩特雷尤斯在第三更移营开拔时,他们突然在他的后军出现,大队人马兜围上去,开始阻挠和拖延对方赶路。

    64.天刚一亮,就可以从和凯撒营寨相连的高地上,看到对方的后军正受到我军骑兵的猛烈攻击,最后面的队伍有时停顿下来或被和大队切断,有时我军又因他们的几个营掉过头来合力猛攻而被迫退下,但马上又会转过身去再事追逐。整个营寨中,士兵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抱怨不该让敌人从自己手中溜走,使战事不必要地长期拖延下去。他们跑到百夫长和军团指挥官们面前去恳求,请他们去向凯撒保证,要他不必顾惜他们的辛劳和危险,他们已经完全准备好了,能够、而且敢于在骑兵涉渡的地方渡过河去。他们的热情和他们的吁请,激动了凯撒,虽然他对把军队投入这样白浪滔滔的大河感到担心,然而他觉得还是应该试一下,看看是否可以做到。由而,他命令从所有各个百人队。把比较衰弱,看来神气力都支持不住的人全挑出来,把他们和一个军团一起留下守卫营寨。他把其余的军团带出营寨,都留下了行李,又把大量马匹布列在河流的上游和下游,然后把军队带过河去。兵士中有少数被水流的力量冲走的,马上就有骑兵接了过去,救上岸来,一个人都没有死亡。军队安全渡过后一,他开始把部队布列开来,排成三列防阵。军士们的热情如此高涨,尽管绕了一个圈子,多走了六罗里路,涉渡又耽搁了许多时间,但在白天的第九刻时以前就赶上了第三更出发的敌人。

    65.正和佩特雷尤斯在一起的阿弗拉尼乌斯老远看到这番景象,对这一意料不及的事情大为吃惊,就把他们的部队拉上一处高地,布下阵列。凯撒在平地上让部下略事休息,免得他们在疲劳中投入战斗。当敌人企图重新上路时,他又再赶上去,扰挠他们。对方无可奈何,比预定计划提早停下来扎营,因为他们已走近山岭,前面五罗里之外,就有一条崎呕狭窄的道路在等待他们。他们急于想要进入这片地区,以便避开凯撒的骑兵,同时又可以在狭隘的地方布置下守军,阻止我军前进,这样,他们自己就可以毫无危险和恐怖,把部队渡过希贝鲁斯河去。这就是他们企图要做、而且要不惜用尽一切手段做到的事惰。但由于全天的战斗和一路来的辛苦,他们把这件事推迟到次日去。凯撒同样也在近旁的山上扎下营。

    66.差不多在半夜,因为取水,跑出营寨较远的一些敌人,被我军骑兵俘获,凯撒从他们口中得悉对方的领袖们正在把部队悄悄地拉出营寨。知道了这事,凯撒命令发出号令,并按照军中的习惯叫喊“整装待发”。敌军听到叫喊,惊慌起来,唯恐深更半夜受到我军阻截,被迫在行李累赘中发生战斗,或者被凯撒的骑兵堵死在狭谷中,随即停止出发,把部队仍留在营中。次曰,佩特雷尤斯带着少数骑兵偷偷走出来侦察地形,凯撒营里也同样出来做这件工作,卢基乌斯·德基狄乌斯· 萨克萨奉命带着少数人出来观察地一势。双方带回去的报告都是说,近在前面有五罗里平坦的道路,接着再过去便是一片崎呕的山岭地区。谁先占领那些狭隘的道路,不用多废力就可以阻止敌人前进。

    67.佩特雷尤斯和阿弗拉尼马斯在一个军事会议上讨论了什么协候出发的问题。大多数人赞成夜里出发,可以乘对方还没知道以前先赶到那些窄路。另外一些人因为昨夜凯撒营里已经发出位一片叫喊声,便以此作为辩论的证据,说明不可能偷偷地出营。他们说:凯撒的骑兵夜里到处在巡逻,所有的地方和道路都被他们封锁着。而且,夜里的战斗应该避免,因为士兵们在内战之中,逢到惊惶失措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己的恐怖,对神灵作过的效忠宣誓往往被放在脑后。但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昭昭,他的羞恶之心就会起作用,更何况还有百夫长和军团指挥官们亲身在场。士兵们习惯上就是在这些情况约束之下,才牢守自己的职责的。总而言之,所有这些都说明他们应该在白天硬冲出去,即使要受到些损失,他们想要夺取的那处地方,却可以在毫不损伤大部队的情况下夺到手了。这种意见在会议上赢得上风,他们决定次日黎明时出发。

    68.在侦察了地形以后,凯撒乘天色刚亮,就把全军领出营寨,他自己率领着部队,不走现成的大路,而是兜很大一个圈子前进。因为通向希贝鲁斯河和奥克托格萨的道路,正被敌人的营寨独面挡住。凯撒的士兵被迫只能翻越巨大艰险的山谷前进,许多地方都有悬崖峭壁挡住去路,士兵们不得不把武器一个人一个人地传递过去咱己大部分路程都空着手走,或一个把另一个托起来攀登上去。但没一个人拒绝这种艰难困苦,因为他们认为只要能把敌人和希贝鲁斯河隔绝,切断他们的粮运,所有这些辛苦就都可以结束了。

    69.最初,阿弗拉尼乌斯的士兵们为要眺望我军,都得意洋洋地奔出营来,还追着用讽刺的话挖苦我们,说我军是因为生活必需品没有了,不得不逃跑,回转伊莱尔达去。由于我们走的路和预期的方向不同、看起来似乎正在向反方向遇走。他们的领袖们也因为没让部下跑出营寨而称许自己的足智多谋。更有助于他们形成这种想法的是,他们看到我军在进行时既没牲口,也没辎重,格外相信这是由于不能再忍受饥荒,才这样做的。一但当他们看到我军的队伍逐渐转向右方,前锋已经包抄过他们扎营的地区时,他们才恍然觉悟过来。这时,再没一个人由于生性迟钝或想回避劳动,认为不必立刻奔出营寨去对付了。于是一片喊声:武装起来,除了留下少数几个营守卫营宗外,全部军队一起出发,从大路直奔希贝鲁斯河。

    70.双方的竞争全在于速度,要看谁先占领这片狭谷和山岭,但道路的崎岖阻碍了凯撒的军队,而阿弗拉尼乌斯的军队则有凯撒的骑兵跟在后面扰骚。就阿弗拉尼乌斯的部队来说,事情已经落到这样一种无可奈何的境地:如果他们抢先到达他们正在奔向的那座山,他们自身就可以避免危险,但全军的辎重、以及留在营寨里的那几个营,便没法再保全,因为他们已被凯撒的军队切断;绝无办法支援他们。凯撒首先完成了进军,在巨大的怪岩后面找到一片平原,他把部队面对敌人,按战斗的队形布列下来。正当后队受到我军的扰骚时,阿弗拉尼乌斯又看到前面也有敌人,他发现反旁有座小山,就把部队带上去停驻下来。他从那边派出四个营文后兵,向一望所及的那些山中最高的一座奔去,他命令他们尽交赶到那边,把它占领下来。他打算把全部军队都带着赶到那边去,然后改变路程,沿着山脊走到奥克托格萨去,当那些皮盾兵从斜方向朝那边前进时,凯撒的骑兵发现了他们,就向这几个营发动进攻,他们用他们的皮盾挡不住骑兵的冲击,就连片刻都没坚持住,所有的人都被包围,在敌我两军的面前,全数被歼灭。

    71.现在有了可以一举成功的好机会。凯撒当然不会不知道,一支军队在亲眼看到这么一场惨祸,惊惶不安的时候,绝对不会再坚持下去,特别因为战斗将在平坦开旷的地方进行,他们又四面都处在我骑兵的包围之中。四周围的人也都这样催促凯撒。副将们、百夫长们、军团指挥官们,都跑到他这里来,要求他投入战斗,不要再疑迟。他们说,所有士兵都完全准备好了;另一方面,阿弗拉尼尤斯已经在许多事情上露出畏缩的迹象,例如:他既不派人去救援自己的部下。也不离开那座小山,虽然能够很勉强地挡住我军骑兵的攻击,却又挤在一起,把军旗都集中在一个地方,行列和部伍全都不顾了。他们又说:如果凯撒担心的是地形不利,那还是有机会让他到其他别的地方去作战的;因为阿弗拉尼乌斯决不会一直耽在山上,上面没有水,他必然会跑下来的。

    71.凯撒所希望的是,最好能不经过战斗,不用部下伤亡,单用切断对方粮运的办法,就能完成这件大功。他认为,就算战斗终于胜利,为什么一定要他损失一些部下呢,为什么一定要让这些跟着他不辞千辛万苦的士兵去冒受锋镐呢,加之,为什么他要去试一下倏忽难料的命运呢?特别对一个统帅来说,用计谋取胜的责任并不比用剑取胜的少一些。再则,看到他那些势必会丧生沙场的公民同胞,也使他产生了怜悯之心,他宁可在他们安全无恙,没有伤亡的情况下达到目的。但凯撒的这种想法,得不到多数人的同意,士兵们甚至在自伙里公然说,要是把这么好的取胜机会放了过去,下次即使凯撒希望作战,他也不愿意出手了。凯撒仍旧坚持自己的意见,从那地方稍稍后退了一些路,好让敌人的恐怖心略许放松一些。佩特雷尤斯和阿弗拉尼乌斯趁此机会回到营里去了。凯撒在山上分别布置下守卫部队,把通向希贝鲁斯河的所有道路都封锁住,然后在离敌营尽可能近的地方,给自己的营寨筑好工事。

    73.次日,对方的首领们因为所有的粮食接济、所有通向希贝鲁斯河的希望,都已经断绝,惊慌万状,就商讨其他出路。这时,还有两条路可走:如果他们想退回去,可以从一条路奔向伊莱尔达;如果想向前走,可以从另一条路到塔拉科。正在讨论这些事时,有人来报告说:他们的运水部队受到我军骑兵的攻击。知道了这事,他们在沿路密密布置下一些骑兵和同盟军的步兵组成的哨岗。中间还插进几营军团士兵。他们又动手从营寨起,筑一道壁垒,一直伸到取水处,这样,取水时就可以在工事里面走,不用再担惊受吓,也不用再放哨。佩特雷尤斯和阿弗拉尼乌斯把这项工作分了工,亲身跑到距离很远的地方去完成这项工程。

    74.他们一离开,士兵们立刻抓住可以自由自在谈话的机会,大家拥出来,互相探询究竟谁有熟人或乡亲在我军营里,并把这些人找了去。首先,他们因为前天当他们自己正在惊慌失措时我军放手饶过了他们,向这些人表达了大家的谢意,说,他们能活下来,正是出于我们的恩惠。次之,又问起我们的统帅为人是否正直可靠,他们要把自己的生命信托给他,是否找对了人,他们抱怨自己没有一开始就这样做,却跟自己的亲戚同胞自相屠杀。在这些交谈中得到鼓励之后,他们又要我们的统帅发誓保证不伤害佩特雷尤斯和阿弗拉尼乌斯的性命,免得人家会认为是他们存心不良,出卖了这些人。如果这些事情得到保证,他们决心立刻倒戈起义,派首列百夫长们作为代表,到凯撒这里来讲和。同时,他们中有些人还邀请自己的熟人到他们的营寨里去,也有些人被他们的熟人带到我军的营寨里来。一时看起来,似乎两座营寨已合而为一了。很多军团指挥官和百夫长都赶到凯撒面前来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一些被他们招来和他们一起处在营里、类乎人质的西班牙首领,也都这样做,他们在自己的熟人和旧交中探询谁有门路可以把自己介绍给凯撒。甚至阿弗拉尼乌斯的年轻儿子,也通过副将苏尔皮基乌斯来为他本人和他父亲的安全求情。这时。到处都充满欢乐和祝贺,一方面认为自己已经避免了这样大的一场灾难,另一方面认为已经不伤一人就完成了这场大功。大家一致认为凯撒前些时候的宽大,取得了巨大的效果、他的做法受到大家的一致赞扬。

    75.这消息被报告给了阿弗拉尼乌斯时,他离开了已经动工的工事,回转营寨。看来似乎他已经准备好不管发生什么意外情况,他都送来顺受,听之任之了。佩特雷尤斯却不甘心就此罢休,他武装起自己的奴隶,带着他们和西班牙皮盾兵组成的警卫队、少数蛮族卫兵、以及他为了保卫自己经常带在身边的少数亲随,出其不意地奔向壁垒,打断士兵们的交谈,把我军士兵从营寨中赶出来,凡被捉住的,统统都杀死。其余的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危险吓慌了,马上聚集到一起,把左臂包裹在自己的斗篷里,拔出剑来,就这样抵抗着皮盾兵和骑兵,好在离我军营寨很近,他们就一路向营寨退来,受到站在门口值岗的那几个营的掩护。

    76.佩特雷尤斯干完这件事后,含着眼泪走遍每一个连队,叫着每一个士兵的名字,要求他们不要把他自己和他们的统帅庞培出卖给敌人去折磨。有很多人迅速拥到帅帐来。他要他们大家起誓不抛弃、也不出卖自己的军队和领袖,并且不背了别人单独打自己的主意。他本人首先照这番话起了誓,叫阿弗拉尼乌斯也发了同样的誓言,接着便是军团指挥官和百夫长,然后把士兵们按百人队领出来,也同样宜了誓。他们命令,如果有谁留着凯撒的士兵。必须交出来。被交出来的人,都在帅帐里当着众人处死。但大部分人都把自己接待的凯撒士兵隐藏下来,晚上送他们越过壁垒口来。这样,领袖们造成的恐怖、残酷的刑罚和新作的效忠宜誓。一时打消了所有马上投降的想法,改变了士兵们的心意,使复了原来的战争气象。

    77.凯撒命令把在会谈期间来到他营里的对方士兵都很仔细地找寻出来,遣送回去。但在军团指挥官和百夫长之中,却有一些人自愿留在他这里不走。后来,他对这些人极表尊重,百夫长都恢复到原来的级别,罗马骑士也都复职担任军团指挥官。

    78.阿弗拉尼马斯的部队采收受到阻挠。取水也发生困难。军团士兵的粮食还算有些积储,因为他们曾经奉命从伊莱尔达带出来可供二十二天用的粮食,那些西班牙皮盾兵和同盟军既不曾有很多让他们准备的机会,身体又不习惯于负重,因此就断了粮。从而,他们中每天都有大批人逃到凯撒这边来。他们的处境十分困难。他们所设想的两条出路,看来比较方便的还是回伊莱尔达去,因为他们曾在那边留下过一些粮食,他们相信到了那边,还可以为今后怎么办作出安排。塔拉科比较远一些,他们知道在这么长的一段路途中,难保不遇到种种变故。这计划得到赞同后,他们离开营寨。凯撒派骑兵走在前面,去扰骚和阻挠他们的后军,他自己带着军团紧紧跟上。他们的后军简直没有一刻不需要和我军的骑兵交锋。

    79.他们的战斗方式是这样的,轻装的步兵营掩护着他们的后队,还有许多营一直停驻在平地上。如果送到要爬山时,这种地方的天然地形就很容易保障他们不受危险,因为那些先登的人处在较高的位置,可以保护其余那些攀登的人。当他们走到一处峡谷或一段下坡路时,先行的人既没办法再给耽搁在后面的人帮助,我军骑兵却可以从背后较高的地方把武器向对方投去,这时,他们的危险就大了。因而,每当走近这种地形的所在时,他们只有一种办法可以使用,即命令军团停驻下来,迎头猛冲,赶跑我军骑兵,赶跑后,他们马上再一口气竭力狂奔,大伙一起赶下山谷,越过它后,重新再在一处高地上停驻下来。他们完全得不到自己骑兵的任何帮助,这些骑兵的数目虽然很多,却在前次战斗中吓丧了胆,反要军团把他们夹在队伍中间,给以保护。在行军中,他们中任何一个人要想溜走也不可能,凯撒的骑兵会把他们统统捉住。

    80.战斗就这样进行着。他们慢慢地一步步前进,而且时时停下来,给正好在发生战斗的自己人支援。当前进了四罗里时,在我军骑兵的猛烈扰骚下,他们选择了一处高地停驻下来。在那边筑营时,他们只在面向敌人的一边构筑防御工事,也不给牲口卸下负载。当他们看到凯撒正在安下营寨、搭盖帐篷、而且派出骑兵去采收、注意力分散的时候,他们就在当天的大约第六刻时突然冲出来,希望趁我军因为骑兵外出,受到耽搁的时候,开始赶路。凯撒已经给他的军团休息过,看到这情况,马上跟踪追上去,只留下几个营作为辎重的守卫。他命令采牧部队到第十刻时跟上来,把骑兵也召回来。不久骑兵就重新恢复行途中的日常工作,对他们的后军猛烈冲击,几乎迫使他们仓皇溃逃,许多士兵、甚至还包括一些百夫长都被杀死。凯撒的大军紧逼在身后,使他们全军受到威胁。

    81.的确,他们既没机会可以寻找一个适当的地点扎营,也没有可能再继续前进,被迫只能停驻下来,在一个远离水源、地势极为不利的所在扎营。但为了和前面说到过的同样理由,凯撒并不进攻他们,这天,也不让部下架设帐篷,以便对方在不问黑夜还是白天突然溜走时,全军可以随时追上去。对方注意到自己的地势不利,通宵动手扩伸工事,把他们的营寨逐步逐步地向后转移。次日,天明时起,又继续这一工作,把一整天时间都化在这上面。但他们的工程越进行下去,营寨也就越向前移,离开水源也就越远。结果,弥补目前这项灾难的是另一项灾难。第一夜,一个出来取水的人都没有,次日,他们除留下一支守卫部队在营里之外,全军都拉出来取水,却没派人去采收。凯撒宁愿用这些困难挫折他们,使他们不得不屈服求降。而不必经过战斗决定胜负。然而,他仍然用一道壁垒和壕堑把他们包围起来,这样,如果他们突然冲出来,就可以尽可能地阻挡他们,他估计他们势必不得不走这一步。同时,对方由于缺乏草料,而且为了行动时可以方便些,命令把所有驮运行李的牲口都杀死。

    82.凯撒在这些工程和计划上化了两天时间,到第三夭,大部分工程都已接近完成。对方为了阻挠其余的围困工事进展,在第九刻时,一声号令便把军团带了出来,在营寨前布列成战阵。凯撒也从工事上召回军团士兵,命令全部骑兵都集合待命,并布置好阵势。凯撒怕被人家看成不敢迎战,违反了士兵们的愿望和群众的舆论,会带来很大的损害,但为了上面已经说过的同一理由,很不愿意作战。加之他还因为两军之间的这片空隙地带很狭小,即使全击败对方,对于取得最后胜利,仍然不会有很大帮助。双方的营寨相距不过两罗里,两军布列战阵的地方却已经占去了三分之二,留下来的三分之一,才是给士兵们往来冲杀的空地,如果交战起来,由于营寨相距太近,失败奔逃的一方,可以很快就退回进去。因为这原因,凯撒决定如果对方前来进攻.就上去应战,决不首先去进攻对方。

    83.阿弗拉尼乌斯把五个军团排成两列,排在第三列作接应部队的是同盟军的各营。凯撒的军队排成三列,但由五个军团中各抽出四个营构成第一列,再由各该军团中的另三个营列在他们后面作为接应,接着又是各该军团的三个营。弓智手和射石手夹在行列中间,骑兵封闭着两侧翼。双方军队这样布列,说明彼此都仍旧保持着自己原来的打算:凯撒方面除非被迫,决不出去战斗;对方是一心只想阻挠凯撒修筑工事。双方就这样拖延着,一直把阵列保持到夕阳西下,然后再回转各自的营寨。次日,凯撒准备把已经开始的工事完成,敌军则在西科里斯河上的一处渡口试探能不能渡过去。凯撒注意到了这一点,派出一支轻装的日耳曼部队和部分骑兵渡过河去,沿岸密密布置下哨岗。

    84.最后,他们由于一切供应都被封锁住了,牲口已经一连四天没有草袜,也没有饮水、木柴和粮食。他们请求举行谈判,而且要求,如有可能,最好能在远离士兵的地方举行。凯撒拒绝了这个请求,但答应他们,如果他们愿意在大庭广众中谈判,可以同意他们。阿弗拉尼乌斯的儿子被作为人质,交给了凯撒。他们来到凯撒指定的地方。在双方军队倾听下,阿弗拉尼乌斯申诉说:凯撒不应该因为他和他部下的士兵希望对自己的统帅庞培保持忠诚,就感到愤怒。但现在他们对庞培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因为样样东西都缺乏,也已经使他们吃了足够的苦头。现在就象野兽那样被围困着,没办法取水,没办法走动,身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耻辱,都已经忍受不下去,因而,他承认已经失败。他恳切要求,如果还有哀们余地的话,请本要认为非给他们最广厉的惩罚不可。他这些话是用极谦恭、极低声下气的口吻说的。

    85.对这番话,凯撒回答说:在所有的人中,再没有谁比他阿弗拉尼乌斯更不配来扮演诉苦和乞怜的角色。其余的每一个人,都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他凯撒自己,那怕是在很有利的条件下,地形有利、时间有利,但还是不愿意出击,为的是使一切有助于和平的事情,不受到丝毫损害。他的士兵,尽管自己受到侵害,自己的战友也被杀害,但他们仍旧保全和掩护那些处在他们掌握中的人。那怕就是阿弗拉尼乌斯自己军队中的士兵,也自动出来设法谋求和平,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件关系到自己所有战友的性命的事情。这样,全军上下一致都倾向于宽容,就只他们的统帅提到和平就变色,他们完全不顾谈判和休战的公认准则,惨无人道地杀害了没有经验、上了谈判当的人。因而,他们也遭到了常常落到最顽固、最傲慢的人头上的命运,被迫重新回过头来苦苦哀求不久前自己还在鄙夷不屑的东西。现在,他既不想利用他们的屈辱,也不想利用自己的一时走运,来要求可以用于增加自己实力的东西,但他要求他们把为要对付他而蓄养了多少年的这些军队解散掉。他们派到西班牙来六个军团,又在当地征召了第七个他们准备了这么多、这么强大的一支舰队。他们派来了极有军事经验的将领。凡此种种,也不外是为了这个目的。它们既不是为了要镇抚西班牙,也不是为了要在行省有什么用处,西班牙已经和平了这么长的时期,并不需要增派援军来。所有这些都是自始就针对着他来的。为了对付他凯撒,还创设了一种新的政治特权,一个人可以一面站在首都城门口坐镇全局,又可以一面自身不到却遥控两个最骁勇善战的行省这么多年;为了对付他凯撒,还篡改了官吏任职升迁次序,一反过去的常例,派到行省去的不再是已经任满的司法官和执政官,而是他们少数人所赞同和推选的人;为了对付他凯撒,一些在已往战争中有成就的人被召出来统带军队,就连年近也不足成为推辞的理由可也只有在他一个人身上,才连一向都给带兵统帅的权利都取消了,否则对于一个建立了功勋的人,总是让他们带着某些荣誉回来、或者至少也不让他们受到耻辱地回来,然后解散军队的。他过去一直耐心地忍受着这一切,今后还将忍受下去。他也不想把他们的军队夺过来,自己保留着,虽说这样做并不困难。他只希望别人不再能保留着它,用来对付他本人。因而,正象他已经说过的那样,只要他们离开行省,解散他们的军队,只要做到这一点,他一个人也不愿伤害,这就是他接受和议的唯一的、而且是最后的条件。

    86.对阿弗拉尼乌斯的士兵来说,本来他们都在期待着罪有应得的灾难,现在却用不着请求就开恩答应他们解散。真是使他们极感满意和高兴的事情,单从他们的表情上就可以看出来。当讨论到解散的地点和时间,有所争论时,站在壁垒上的这些人,全都开始用喊声和手势来表示要求立刻解散,因为如果往后拖到其他别的时候,即令给予随便什么保证,也都是不一定可靠的。双方经过短短一番争论之后,决定凡在西班牙有家室或有产业的人,立刻遣散,其余的则在到瓦鲁斯河边时再说。凯撒答应保证不让任何人受侵害,不强迫任何不愿意的人宣誓入伍。

    87.凯撒允许从当时起供应他们粮食,一直到他们至瓦鲁斯河为止。他还答应他们,任何人在战斗中失落的东西,只要现在在他自己的士兵手中,一律归还原主,由他公平折价以后,给那士兵金钱,作为对这些东西的补偿。后来,遇到阿弗拉尼乌斯的士兵自伙里发生争执时,都自动来提交给凯撒要求我决。佩特雷尤斯和阿弗拉尼乌斯的军团士兵在向他们两人索取切给时,还几乎激起暴动来,这两人说该发银的日子还没有到,要求凯撒调查处理这件事情。凯撒作出的决定,双方都感到满意。他们军中大约有三分之一的人在两天里解散。凯撒命令他自己的两个军团走在他们前面,其余的部队跟在他们后面,扎营时也彼此不要相距太远。这事交给他的一个副将昆图斯·享菲乌斯·卡勒努斯负责执行。按照他的命令,这支军队的其余部分,从西班牙开到瓦鲁斯河时,就在那边解散。

    卷二

    1.当这些事情在西班牙进行时,留下主持攻打马西利亚的副将盖尤斯·特雷波尼乌斯从两处地方着手建造土堤、盾车和塔楼,朝着该城推进。一处很靠近港口和码头;另一处靠近从高卢和西班牙来的道路所进入的、面向着连接罗达努斯河的那片大海的城门。马西利亚城几乎有四分之三濒临大海,只有余下的四分之一,才有通路和陆地相连。就在余下的这一段里,即通向卫城的这一边,也被天然的地势和一条极深的山谷很好的屏障着,非经过长期而又艰难的围攻不可。为要完成这项工程,盖尤斯·特雷波尼乌斯从全行省召来大量牲口和大批人手,并命令运来树枝和木材。这些东西准备好之后,他筑起了一堵八十尺高的围壁。

    2.但在城里,从很早起就积聚下大批各式各样战争需要的物资,而且作战机械的数目如此之多,它们的力量又如此之大,任何树枝编织起来的盾车都挡不住它们。还加有用极大的弩机发射的头上包铁的十二尺长的木杠,它们在穿透四重树篱后还能再插进地里。因而,用盾车接成的过道,必须用一尺粗的木材联结在一起,覆盖在顶上,筑工事用的材料,就在它下面一个人一个人的向前传过去。走在它前面的是一个用来掩护着平整地面的六十尺长的大圆盾,也是用各种坚韧的木材制成的,上面覆盖的是各种可以抵御敌人投来的火种和石块的东西。但这项工程浩大、城墙和塔楼的高峻、以及作战机械的数目之多,拖延着所有工程的进展。此外,阿尔比基人还经常从城里突围出来攻击,把火种投到我军的围壁和塔楼上来。这些都被我军很容易地挡了回去,而且使突围出击的人受到很大的损失,把他们驱回到镇里去。

    3.在同时,卢基乌斯·那西狄乌斯受到庞培的差遣,带着一支十六条船的舰队——其中少数有铜嘴——赶来支援多弥提乌斯和马西利亚人。他趁库里奥预料不及、忽于防御的时候,穿过西西里海峡,把他的船只驶进墨萨那港。当该地的领袖们和元老们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吓弄得四散奔逃时,他从他们的码头上掠去一艘船,把它加进其余的船只中去之后,转身直向马西利亚航去。他先遣一艘小船偷偷去通知多弥提乌斯和马西利亚人说他到了,并竭力鼓励他们在得到他增援的情况下,再跟布鲁图的舰队作战。

    4.遭到上次的失利后,马西利亚人从船坞里弄来差不多同样数目的旧船,加以修理,并且费尽心机装备好它们。至于桨手和航工,他们本来就有很多。他们又在这些船之外再加上一些渔船,船上都加装了盖板,以便保护桨手不受投掷武器伤害。这些船都给装上弓努手和作战机械。把舰队这样装备齐全后,在所有老人、主妇和姑娘们一片哀求他们挽救自己垂危的国家的呼号痛哭声激励下,他们怀着不亚于前次战斗时的精力和信心,登上船只。因为根据人类天性所共有的弱点来说,陌生而又新奇的事情,往往会激起人们极大的信心或强烈的恐怖,这次就是这样,卢基乌斯·那西狄乌斯的到来,使全城充满极大的希望和期待。一遇上顺风,他们就驶出港口,航向那西狄乌斯所在的陶罗亚斯,这是属于马西利亚人的一个要塞,就在那边整顿他们的舰只,再次鼓舞士气,准备战斗,并互相交换了行动计划。右翼被交给了马西利亚人,左翼交给了那西狄乌斯。

    5.布鲁图带着一支数目已经增加了的舰队,也赶到那里。因为除了凯撒在阿雷拉特建造的那些船以外,从马西利亚人那边夺得来的六条船,他在前些日子中已经加以修整,并且装备了各种必需品,加进这支舰队。他鼓励了他的部下一番,叫他们蔑视这些敌人,说他们就在完整无恙的时候也被自己击败了,现在是败兵,更不在话下。然后,他们满怀信心,精力充沛地上去对付敌人。从德雷波尼乌斯的营寨里以及从所有比较高的地方,都很容易望见城里,可以看到留在城里的全部青年、以及所有年龄较大的人,都和他们的妻子儿女们一起,在公共场所、在望塔或城墙上,伸出手向着上苍,或者赶到不朽之神之庙宇里去,匍伏在他们的神像前,向他们祈求胜利。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不认为自己的全部命运都取决于这一天的战斗结果。因为凡是他们名门出身的青年、指名征召或恳请来的所有老老少少重要人物,统统都在船上,如果有什么厄运降落到这班人头上,他们看到,就连再作一次尝试的本钱都不剩了。反之,如果他们得胜,不管靠自己本城的力量还是外来的力量,他们相信,这座城市就可以保全下去。

    6.战斗一交上手,马西利亚人不但在勇敢方面表现得无懈可击,而且还牢记不久以前刚刚从自己的同胞那边听到过的告诫,战斗起来,心里念念不忘的就是;除了这次以外再没其他机会可以一试自己的命运了。他们还认为,在战斗中冒生命危险的人的命运,比起其他公民的命运来,只不过是先走了不大的一步,一旦城市陷落,其余的人也都会跟着遭到同样的战争劫难的。当我们的舰只渐渐地彼此距离拉开时,舵工的高超技术和船只的灵活操纵,便有了一显身手的机会,每逢我舰抓紧时机,伸出铁钩去搭住他们的船只时,他们就会从四面八方赶来援救那些陷入困境的人。而且有阿尔比基人和他们联合在一起,这些人并不怕和我军短兵接战,论勇敢也不比我们相差很多。同时,从小船上发出的大量矢石,乘我军没法兼顾而且手忙脚乱的时候,伤害了不少人。对方有两艘三列桨舰,忽然一眼看到德基穆斯·布鲁图乘坐的舰只——这从它的旗号上很容易识别出来——就从两对面朝着它直冲过去。但布鲁图一发现它们的意图,立刻以极快的速度问避开去,真正只抢先了一步。这两艘敌人的舰只由于双方都是极尽全力猛冲过来的,彼此互相碰撞得非常厉害,以至都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损害,其中一艘由于像状船头折断,全身碎裂。看到这事,布鲁图的舰队中离开那边最近的几艘舰只,赶上前去,趁它们动弹不得时,把两艘船都击沉。

    7.但那西狄乌斯的舰只毫不中用,很快就从战斗中撤走。无论是祖国的处境,还是亲友的告诫,都不能促使他们去冒绝大的危险。因而在他的那支舰队中,一只船都没有损失。在马西利亚人的舰队中,沉掉了五条船,被俘了四条,还有一条和那西狄乌斯的舰队一起逃走。它们都赶向近西班牙去了。其余的舰只中有一条船被追回马西利亚去报告这个消息。当它靠近那城市时,所有人都大批涌出来打听消息,一知道情况,他们都如此悲痛,好象城市就在这片刻之间被敌人占领了似的。虽然如此,马西利亚人仍旧毫不松懈地作保卫城市的其他必要准备。

    8.主持右面那部分工事的军团士兵,从敌人的不断出击上看到,如果能在城墙下面用砖头造起一座塔楼来,作为防守的碉堡和掩护所,是大有助益的。他们最初把它造得又低又小,用以防御突然而来的攻击。他们要后退时就向那边退去,如果有优势兵力来进攻,就在里面守御,并且也从它这里出发击退和追逐敌人。它的每一边都是三十罗尺长,墙厚为五罗尺。但在后来,正象经验是人们一切行为的导师那样,在动了一番脑筋之后,他们发现如果把它们加高到一般的塔楼那样高,就会有极大的用处。它就按照下列的方式造起来。

    9.当这种塔楼造到可以铺设楼板的高度时,他们把楼板砌到墙壁上去,把架设楼板的搁棚的顶端。都隐嵌在外墙内部,不让它们伸出在外面,以免敌人纵火烧它。他们又尽盾车和行障所能掩护的高度,在楼板上砌上小砖,再在它上面,跑外墙不远的地方架上两根交叉的木梁,作为屋顶覆盖这座塔楼的木盖顶,就架在它们上面。木梁上直交地放上搁栅,用机子把它们钉牢。他们把这种搁栅做得略许长一些,稍稍伸出外墙,以便可以在它们上面挂上一幅遮帘,供他们在建筑这一层木盖顶下面的墙壁时,抵挡和掩蔽外来的攻击之用。在这层木盖顶上面,他们又铺上砖头和泥灰,以免敌人纵火损坏它们,再在它上面放上一层遮垫,防止敌人投射过来的武器穿透楼板,或者从跨机投掷过来的石头,会打坏砖头。他们还做了三条用船缆绳编起的遮帘,长度齐着塔墙,阔四罗尺。正好挂在塔楼面向敌人的三面,就系在搁栅伸出来的那一部分。这正是他们从在别的地方得到的经验中学来的唯一可以防御矛枪或机械射穿的办法。但当这一部分已经完成的塔楼已有了掩盖和防护的工事,不再担心敌人投掷武器的攻击时,他们又把行障移到别的工程上去。他们开始用在第一层楼面上的杠杆,把塔楼的整个屋顶慢慢抬高起来,一直把它升到遮帘所许可的高度。他们又躲藏在这层掩蔽物下面,再用砖头砌造墙壁,并且再利用杠杆腾出一块地方,进行新的工程。当他们认为已经可以铺一层楼板时,再把搁栅的尾端仍象第一层那样隐蔽在外墙里。从这一层上,他们再又升起更高一层的楼板和遮帘。就用同样方式,安全地。毫无伤害和危险地,把它一直造到六层高,而且在砖墙上他们认为适于利用弩机的地方,留下射箭的洞眼。

    10.当他们自信已经能在塔楼里保卫它周围的所有工事时,他们决定用两罗尺粗的木材建造一座盖棚,长六十罗尺,从塔楼一直伸到敌人的碉楼和城墙。盖棚的形式如下:首先用两根一样长的大梁放在地上,彼此相距四罗尺,在它们上面竖起五罗尺高的一些支柱。这些支柱,他们再用略略倾斜的椽木把它们联结在一起。架设盖棚屋顶的那一层木板就是搁在这些樟木上面的。椽木上铺设的是两罗尺粗细的木材,用铁搭和钉子钉牢。在盖棚的屋顶外层和大梁的外沿,他们给钉上四指见方的木屋顶板,用以固定铺到尾顶上去的砖头。当它这样倾斜着并且行次整齐地搭好,梁本上也加上了椽木以后,盖棚顶上再铺上瓦和泥灰,这样就不怕城墙上可能投下来的火种。砖头上也加盖了兽皮,免得利用水管冲向它们的水流,会潮解这些砖头。兽皮上又再盖上一层编席,免得它们被火或石块毁坏。整个工程在盾车的掩护之下,一直干到塔楼完全完成才止,然后在趁乘敌人还没注意到它的时候,在它下面垫下滚木——一种船上用的设备——把它一直推到敌人的碉楼,和这建筑物相接。

    11.市镇中的人被这突如其来的祸事吓了一跳,他们用杠杆把尽可能弄到的大石块搬上去,再把它们从城墙上笔直地滚落下来,打向我们的盖棚,但由于木梁的材料结实,经受住了这种冲击,盖棚的倾斜屋顶,使落在它上面的所有东西都滚下去。看到这个,他们又改变办法,把装着松木和树脂的木桶点上火,从城墙上把它滚向盖棚。但是,它们一落上去时,马上就滚向一边,从瓦上落下去,被工事中伸出来的长竿和叉子从那边拉走。同时,一些士兵在盖棚掩蔽之下,正在用橇棒把敌人碉楼最下面的铺垫墙基的石块—一挖出来。盖棚有我军士兵从砖塔中用矢石和空机掩护,敌人被从城墙上和碉楼中逐走,不让他们有自由防守城墙的机会。终于,邻近盖棚的那座碉楼,因为墙基下的许多石块被撬去,它们的一部分突然倒塌下来,其余部分也跟着倾斜过去。敌人深恐城市遭到劫掠。纷纷不带武器,空着手涌出城来,头上还束着球带,向副将们和军队伸出双手恳求。

    12.这件新奇的事情一发生,所有的作战行动都停止下来。士兵们纷纷离开战斗,很关心地赶来打听和了解情况。当敌人来到副将和士兵们面前时,一齐都跪到在他们脚下,要求他们等到凯撒来了再说。这些人说:他们看到自己的城市已经被攻下,围困的工事已经完成,他们的碉楼也已经被挖塌,因而放弃了抵抗,如果凯撒一到,他们还不唯命是从,只管马上就劫掠他们好了,再没什么会出来阻拦的。他们指出;如果那碉楼完全倒塌,就没什么东西可以阻挡我军的士兵,只能听任他们涌进城市去抢劫,把城市毁灭了。他们都是些很有学问的人,现在极为沉痛、极为伤心地说着这样一些、以及与此类似的话。

    13.副将们被这些事情感动了,把士兵们撤出工事,停止了围攻,只在工事上留下一些哨岗。一项出于怜悯心的停战协定订立了之后,大家都盼望着凯撒到来。城上也好,我军士兵也好,都不再发射一矢一矛,大家都放松了警惕和专注,好象大功已经告成了。因为凯撒曾经在信件上切切叮嘱过特雷博尼乌斯,要他千万避免让这个城市被武力硬攻下来,免得部队因为痛恨他们的叛变、又因为自己受到过他们的蔑视、再加上长期来的辛劳,真象过去一直威胁着的那样,动手把城里的青年人统统杀光。特雷博尼乌斯费了很大的劲才阻止他们冲进城内,他们对此都怏怏不乐,认为正是由于他的阻挡,他们才没攻占这座城市。

    14.但敌人丝毫不讲信用,单只在窥伺施展欺诈和诡计的时间和机会。在抱过几天之后,我军已经松懈下来,不再心神专注,他们趁我军中午有些人散开,有些人经过长期劳动后在工事上一心休息,所有的武器都搁置在一边,而且盖了起来的时候,突然从城门里冲出来,乘着强大的顺风,纵火把我军的工事烧起来。大风把烈火带到各处,一时之间几乎战壁、行障、后车、塔楼和作战机械都卷了进去,在我们还没看清楚怎样会着火以前就烧了起来。我军被突如其来的祸事吓了一跳,赶紧拿起随手能找到的武器,别的人也都从营里奔出来。他们向敌人展开攻击。但城墙上射下来的箭和努机,阻止他们追击退走的敌人。敌人都退到城墙下面,在那边,他们放心大胆地把盖棚和砖塔纵火烧起来。这样,由于敌人的背信和风势的迅猛,好几个月的劳动都毁于顷刻之间。次日,马西利亚人又再作了一次同样的尝试,他们乘一场同样的大风,以更大的信心再次冲出来奔向另一处塔楼和战墙,纵火的规模也更大。但我军士兵上次虽然一时完全放松了斗志,现在却已经有前一天发生的事故给他们敲了警钟,作好了一切防御的准备,因而在杀掉了他们许多人之后,迫使其余的人一无所成地退回城里去。

    15.在士兵们热情更加高涨的情况下,特雷博尼乌斯着手收拾和修缮损失了的那些东西。因为士兵们看到自己辛辛苦苦做的工作和准备,竟落到这样一个不幸的后果,停战协议被背信弃义地破坏了,他们的英勇变成人家取笑的话柄,感到非常痛心。但这里已经再没剩下一个地方能让他们取得建筑壁垒用的木材,因为远近四方,凡是在马西利亚领土里的所有树木,都已被砍倒运走了。他们着手造一种过去从没听到过的新式的壁垒,它用两堵六罗尺厚的砖墙构成,这些墙上面铺了木制的盖板,宽度大致和以前木材、泥土之类材料堆起来的壁垒相仿。在两堵墙之间的空隙地方。或木材不够坚实、看来有需要的地方,都在中间加上木桩,并支上交叉的撑木,以加强这工事。所有加盖板的地方都铺上一层树篱,树篱上再又抹上一层泥灰。士兵们头顶上有盖板,左右两面有砖墙掩护,正面还有行障挡着,这项建筑需要用的无论什么材料,都可以毫无危险地运进去。这工程很快就完成了,他们长期辛苦劳动遇到的破坏,很快就由这些士兵的机灵和勇毅作好了补偿。在墙上他们认为适当的地方,还为出击留下了门。

    16.当敌人看到他们希望非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不能重建起来的工事,只经过短短几天的工作和辛劳,就这样彻底修复了时,他们知道再没玩弄狡计和突围出击的机会,也再没办法可以用矢矛来伤害士兵或纵火破坏工事。而且他们从已经完成的工事上可以看出,他们的整个城市,只要陆路能接近的地方,都有可能照式照样被壁垒和塔楼围住,这样一来,他们就无法再站立在自己的工事上从事防御,因为我军把围困工事差不多就筑在他们的城墙顶上,矢石几乎可以用手发射出去,而他们自己寄以很大希望的作战机械则因为距离太近,完全失去作用,就算他们有机会能在城墙上和塔楼里跟我军机会均等地作战,他们也知道,在勇敢上,他们是万不能和我军相抗衡的。他们就和前次那样,提出同样的投降条件。

    17.动乱刚一开始,马尔库斯·瓦罗在远西班牙听到意大利发生的情况,对庞培的能否获胜颇为怀疑,在谈到凯撒时,常常用极为友好的口气。据他说,虽然他和格涅尤斯·庞培有约在先,受命担任了他的副将,使他不得不效忠于庞培,但他和凯撒之间仍然同样存在着亲密的关系,他不是不知道一个身受信托的副将的职责是什么,也不是不了解自己有多大的实力,以及整个行省对凯撒是如何的爱戴。他在一次次谈话中,经常吐露这些意见,不偏向任何一方。但后来,当他知道凯撒已被拖住在马西利亚城下,脱身不得;佩特雷尤斯的部队和阿弗拉尼玛斯的军队已经会师,而且已经来了大批同盟军增援他们,还希望能有更多的要来,正在盼望着;又听到整个近西班牙行省都团结得很好;后来还听到凯撒的军队在伊莱尔达城下发生了粮荒。阿弗拉尼乌斯写信给他,夸张地、添枝加叶地把这些事情告诉了他,他也就随着时运的转移,见机行事。

    18.他在全行省着手征兵,在征满了两个军团后,又在它们上面加上三十个营的同盟军。他收集起大批粮食,一部分送去给马西利亚人,同样送一部分去给阿弗拉尼乌斯和佩特雷尤斯。他命令伽德斯的居民建造十艘战舰,此外还安排在希斯帕利斯另外再建造一些。他又把赫丘利庙中的金银财宝统统搬出来,迁到伽德斯城里去,还从行省中派六个营去守卫它们,并把保卫伽德斯的责任交给了罗马骑士盖尤斯·伽洛尼乌斯,这个人是多弥提乌斯的一个朋友,由多弥提乌斯派到那边去代表自己收受一处遗产的。他把所有的公私武器都贮放在伽洛尼乌斯家里。瓦罗本人猛烈抨击凯撒,常常在讲话中宣称凯撒已经打了几次败仗,已经有许多士兵从他手下投奔到阿弗拉尼乌斯那边去。他说,他这些消息是由可靠的使者从可靠方面得来的。他用这种手段迫使心惊胆战的罗马公民答应付给他现款十九万塞斯特克、银子两万磅和小枣十二万麦斗,充作公用。他又对一些被认为和凯撒有友谊的国家课上很重的赋税,而且在它们那边驻上部队。他还把一些私人判了罪,把那些无论吐露过片言只语还是发表过长篇大论,表示对国家不满的人的财产,都没收充公。他迫使整个行省对他和庞培作了效忠宣誓。当他得知在近西班牙发生的情况时,便着手准备战争。他的作战计划是这样的:他准备带着他的两个军团到伽德斯去,把所有的船只和粮食也都贮藏到那边去,因为他已经了解到整个行省都偏袒着凯撒的这一方,他认为,在一个岛上,如果粮食和船只都有了准备,就很容易把战事拖延下去。虽说有许许多多紧迫的事情在召唤凯撒回意大利去,但他还是决定不在两西班牙留下任何战火的余烬,因为他知道庞培曾经在近西班牙广施恩德,并且有许多门客故旧在那边。

    19.因而,在派两个军团由人民保民官昆图斯·卡西乌斯统率着进入远西班牙之后.他自己也带着六百名骑兵,以急行军赶去,逐事先发布一项通告,要所有各邦的官员和首领都在指定的一天赶到科尔杜巴来会见他。这项通告传遍整个行省,没有一个邦不在指定的那夭把他们的长老派一部分到科尔让巴来,也没有一个稍有声望的罗马公民不在那天赶来的。就在同一天,科尔杜巴的罗马侨民组织自动把他们的城门关上抵制瓦罗,还在城墙上和碉楼里布置了哨岗,并把适逢其时到达那边的叫做“殖民地军”的两个营截留在他们那边,守卫这个市镇。大约就在同时,全行省各邦中最最强大的卡尔穆人,也自动起来驱走瓦罗派去驻扎在他们城里的砦堡里的三个营驻军,关起城门来抵抗他们。

    20.为此,瓦罗更加急促地赶路,以便带着他的两个军团尽早赶到伽德斯,免得万一行军或渡海到岛上去的途程被截断。但他发现行省对凯撒的爱戴极为热忱,以至在出发行军还没多少路时就接到从伽德斯来的信,说:伽德斯的长老们一听到凯撒的公告;就和驻防在那边的那几个营的指挥官们一致同意把伽洛尼马斯驱逐出城,把这座市镇和那个岛屿保留下来给凯撒。这计划一经确定后,他们通知伽洛尼马斯,叫他趁自己还能安然脱身的时候自动离开伽德斯,如果他不走,他们即将采取对策。伽洛尼乌斯因为害怕,已经离开伽德斯镇。得知了此事,瓦罗的两个军团之一,即叫做“本地军团”的那个,从瓦罗营中拔帜倒戈而去,瓦罗只能站在一旁茫然地望着。他们撤退到希斯帕利斯,就驻扎在它的市场和柱廊一带,也不为非作歹。住在那地区的罗马公民对这件事很为赞赏,每个人都竭诚地拉他们到自己家里去招待。正当瓦罗因为这些事情感到吃惊,传下话去说他要改变行程,转到意大利加去时,他得到自己人的报告说,那边的城门也对他关上了。这时,的确所有的路都已经被堵死,他就派人去告诉凯撒,说他愿意交出在他统率下的军团。凯撒派塞克斯图斯·凯撒到他那边去,命令瓦罗把军队移交给他。交出了军队之后,瓦罗跑到科尔杜巴来见凯撒,在非常诚实地把公共帐目当面交代给凯撒以后,又把在自己手头的所有钱财都交给他,还交代了自己有多少粮食和船只,在什么地方。

    21.凯撒在科尔杜巴召集了一次会议,他向各方面—一表示了谢意。感谢罗马公民们,为的是他们尽心竭力使这个城市保留在他手里;感谢西班牙人,为的是他们驱走了驻军;感谢伽德斯人,为的是他们挫败了他敌人的计划,维持了自己的自由;感谢到那边去担任守卫的军团指挥官和百夫长,为的是由于他们的英勇,使林德斯人更坚决地实行自己的计划。他免除了罗马公民答应给瓦罗充作公用的摊派,他把财物还给了那些据他知道因为讲话太自由了些,招来充公之祸的人。在把酬赏发给了一些城镇的公私双方之后,他又使其余的人对未来都充满美好的期望。他在科尔杜巴停了两天之后。出发到伽德斯去。他命令把从赫丘利神庙中拿来、现贮放在私人家中的钱财和纪念品,都仍送回到庙里去。他还任命星图斯 ·卡西乌斯主管这个行省,并交给他四个军团。他自已带着马尔库斯·瓦罗所建造的那些船只,再加上伽德斯人奉瓦罗的命令建造的那些,在几天之后到达塔拉科。差不多近西班牙行省各地方来的所有使者都已集中在那边等候凯撒来临。在以同样的方式公开或私下颁给了一些国家奖赏之后,他离开那边,从陆路赶向纳波,再从该地赶向马西利亚。在那边,他得知已经通过了一条有关设置独裁官的法案,他被司法官马尔库斯·勒比杜斯提名为独裁官。

    22.马西利亚人被各式各样的灾难弄得精疲力尽。粮食已经变得极端缺乏,又加在海上两次被击败,屡次的突围出击也都被挫败,加之还得和一场极其严重的瘟疫作斗争,这是由于长期的围困和改变了一向所习惯的食物引起来的,因为他们现在全靠过去积存下来、储藏在国家仓库中以备象目前这种意外之需的陈小米和烂大麦过日子。他们的碉楼被摧毁了,他们的一大部分城墙也已倒塌,无论从毗邻的行省还是军队,都不可能再有援助来,因为他们已经听到这些都已落人凯撒手中,他们决定真的投降,不再弄虚作假。但在几天以前,当卢基乌斯,多弥提乌斯一发现马西利亚人的意图时,就已经设法准备下三条船,其中两条给自己的僚属朋友,自己登上第三条,在狂风恶浪之中脱出海去。奉了布鲁图之命每天经常在港口担任警戒的一些舰只,看到了他们,立刻起锚追去,其中多弥提乌斯自己乘坐的那一条船一直竭力向前逃走,在风力的帮助下逃出视线之外。其它两条船看到我军的船只集中着赶来,十分害怕,重又驶回港里。马西利亚人按照接到的命令,把他们的武器和机械搬出城,把他们的船只进出港口和码头,还把他们财库里的钱也交了出来。当这些事情处理完毕时,凯撒饶恕了这个城市,主要还是看在它的声名和古老面上,而不是因为它还有其他什么对得起人的地方,可以到他面前来乞恩。他留下两个军团在那边作为驻军,把其余的部队都遣回意大利,自己出发赶到罗马去。

    23.大约在同一时候,当盖尤斯·库里奥从西西里航行到阿非利加去的时候,一开始就轻视普布利乌斯·阿提乌斯·瓦鲁斯的兵力,只从凯撒交给他的四个军团中带去两个军团和五百名骑兵,在航行途中度过两天三夜之后,抵达一个叫做安奎拉里亚的地方。这地方离开克卢佩亚约二十二罗里,有一个在夏天还算不错的停泊处,被两条地岬环抱在中间。小卢基乌斯·凯撒正带着十条船在靠近克卢佩亚的地方等待着他,这些船是海盗战争之后一直搁置在乌提卡附近的,普布利乌斯·阿提乌斯为了这次战争,特地修理了它们。当小卢基乌斯·凯撒一看到我军的船舰数目很多时,十分吃惊,就从大海面上逃口去,把他的一艘装甲板的三列桨舰搁置在附近的海滩上,丢下不管,自己从陆路逃到哈德鲁墨图姆去。这个城市有盖尤斯·孔西狄乌斯·隆古斯带着一个军团驻军在防守着。小卢基乌斯·凯撒的其他船只在他逃走后,也退回到哈德鲁墨图姆。财务官马尔基乌斯·卢字斯统率着从西西里带出来为商船护航的十二条船追赶他,看到剩在岸上的那只船,用一根缆绳把它拖下来,带着他的舰队一起回到库里奥处。

    24.库里奥派马尔基乌斯带着舰队先到乌提卡,自己也带着军队向那边赶去,走了两天,抵达巴格拉达河。他把副将盖尤斯·卡尼尼乌斯·雷比卢斯和那两个军团留在该地后,自己带着骑兵一马当先,去考察科涅利乌斯的旧营,因为它被认为是一处极适合扎营的地方。这是一条笔直伸到海里的山脊,两面都又陡急、又崎岖,但面对乌提卡那一面的斜坡却比较平缓。若一直线走,它离开乌提卡不过三罗里多一点路,但在这条路上有一条溪涧,海水循着它的河道涌进来很长一段路,使这地方成为一片汪洋的泽地,如果一个人要绕开它,就得兜一个六罗里路的大圈子,才能到达市镇。

    25.考察了这些地方后,库里奥还观看了一下瓦鲁斯的营寨,它联结着城墙和市镇,正靠近叫做贝利加门的城门口,由当地的天然地势很好地捍卫着,一面是那乌提卡市镇自身,另一面是坐落在市镇前面的一座剧场,这建筑物的基层很大,把通向那座营寨去的道路压缩得很难走,很狭窄。同时,他还看到路上到处拥挤不堪,充满了用车辆载运和牲口驮东西的人,这些都是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从四乡搬到城里来的。他派骑兵赶去掳掠这些东西作为战利品。在这同时,瓦鲁斯为了保护这些财物,也从城里派出来六百名努米底亚骑兵和四百名步兵。这些部队是尤巴国玉在几天以前作为援军派到乌提卡来的。尤巴和庞培之间有上一辈的交谊,他和库里奥却有仇怨;因为在库里奥担任人民保民官时,曾建议过一条要没收他王国的法律。骑兵一交上手时,那些努米底亚人连我们的第一次冲击都没经受得住,在杀死了大约一百二十人之后,其余的都退回到靠近城市的营寨里去。同时,库里奥在他的军舰一到之后,就命令向停泊在乌提卡港口的大约二百条商船发出通告,说:他要把不马上启航到科涅利乌斯旧营去的船只,统统当作敌人处理。这项通告一发出,他们都立即起锚离开乌提卡,航向命令指定他们去的地方。这一下给军队提供了极充裕的各式各样供应。

    26.在这次行动以后,库里奥返回他在巴格拉达河上的营寨,全军热烈欢呼,奉献给他“英佩拉托”的称号。次日,他率领军队赶向乌提卡,靠近该城扎下营。在营寨的工事还没完成以前,正在担任哨岗的骑兵送信来给他说:一大批由尤巴国王派来的步骑援军,正在向乌提卡前进。同时,一大股烟尘已经能辨认出来。一会儿,这支部队的前锋就可以望到。库里奥因为这事情来得很意外,感到吃惊,就派骑兵前去挡住他们的当头冲击,并拖住他们。他自己立刻把军团士兵从工事上召回来,列下战阵。骑兵战斗刚一开始,军团还没来得及完全布列开来站定脚跟时,国王的全部援军已经手忙脚乱,惊惶不已,加上他们一路行军赶来时本来没有部伍,也没存戒惧之心,随即被击溃逃散,虽说全部骑兵很快就沿着海岸逃进城里,几乎没有什么损失,步兵中却有大批人被杀死。

    27.次日晚上,两个马尔西人百夫长,带着属于那个连的二十二个人,逃出库里奥的营寨,投奔到阿提乌斯·瓦鲁斯那边去,他们告诉他的,不知是自己心里的真话还是一心想迎合瓦鲁斯而编造的——因为我们往往自己在盼望什么,就很乐意相信什么,自己觉得怎样,就常常希望别人也感到这样——总之,他们向他保证说,全军都和库里奥不一条心,如果能够把军队带到彼此面对面望得见的地方,让他们有交谈的机会,一定会起极大的作用。受了他们这话的引诱,瓦鲁斯就在第二天一早把他的军团领出营寨,库里奥也这样做,双方都把部队布下阵势,中间只隔一条不大的山谷。

    28.在瓦鲁斯军中,有一个塞克斯提乌斯·昆提利乌斯·瓦鲁斯,前面已经提到他曾经在科菲尼乌姆经过。被凯撒打发离去后,他就来到阿非利加。库里奥带过海去的军团,正是凯撒前个时期从科菲尼乌姆接收过来的,除了只换去少数几个百夫长之外,甚至原来的连队编制都没有更动。昆提利乌斯就借这点可以接近交谈的因头,开始在库里奥的军队四周奔走,请求士兵们不要把他们当初对多弥提乌斯和当时他自己担任财务官时作的效忠宣誓,抛在脑后,不要拿武器来对付在前次围攻中同过命运。共过患难的人,也不要为那些曾经辱骂过自己是叛徒的人卖命。此外也还加了几句激起他们贪图犒赏的话,告诉他们,如果他们能跟随阿提乌斯和他走,可以期望从他的慷慨大度中得到什么样的酬奖。当他讲了这些话时,库里奥的军队还是全都不动声色。这样,双方就都把自己的军队领了回去。

    29.但在库里奥的军营中,大家心里都充满极大的恐怖。这种恐怖,又因为人们七嘴八舌各种各样的讲法而迅速增涨。每个人都凭空臆想了一番情景,再把自己所怀的恐惧不安加到听见别人说的话上面去。当故事从第一个说得凿凿有据的人传布到许多人中间去时,每个人又再传给别的一些人,这件事最后终于似乎有许多人都可以说得凿凿有据了。他们说,这是一场内战,他们又都是属于有权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跟谁走就跟谁走的人。这几个军团本来不久以前还是属于敌人的军团,经常颁给酬赏的习惯,甚至连凯撒的慷慨都被看得不足为奇了。那些地方城镇也都各自投靠一方,人们同样既有从马尔西来的,也有从佩利尼来的,前夜那些叛逃的人,就是这样一些人。在营帐中,士兵中有些人建议采取激烈的措施,有些兵士说一些暧昧不明的话,人家也断章取义地理解着,有的报告甚至就是一些想被人家看起来比同伙更为激烈的人捏造的。

    30.为此理由,召开了一次会议。库里奥就整个局势问题开展了讨论。有些意见认为应当用尽一切办法试行进攻瓦鲁斯的营寨,因为从目前军队的士气来说,无所事事是极不相宜的。最后他们说,靠勇气在战斗中试试运气,无论如何总比因自己的部下背弃和欺骗,挨受沉重的惩罚好。还有一些人建议在三更时撤退到科涅利乌斯旧营去,这样,中间隔了一段比较长的时间,士兵们的心情就会恢复正常,同时,如果发生什么意外,要退回到西西里去,也会因有大批船只而更加安全和方便。

    31.库里奥对这两种计划都不赞成,认为一种想法太缺乏胆量,另一种办法又太过分,以至于一方面想的是极为可耻的逃走,另一方面想的是那怕地形不利,也得决战一场。他说:根据什么我们能相信被工事和地形这样完善地捍卫着的敌人营寨,可以一举突击下来呢?而且,如果我们在进攻中遭到惨重损失之后再停下手来,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呢,难道使一个统帅得到军队好感的不正是战斗的成功,使他受到军队痛恨的不正是失败吗,移动营寨,除了表示可耻的逃跑、普遍的绝望和军心离散之外,还能有什么呢?我们绝不可以使有廉耻心的人怀疑人家不很信任他们,也不可以使大胆妄为的人知道人家怕他们。因为我们的害怕会使后者更加放肆,也会使前者的热忱减少下去。他又说:至于我们听到的关于军心离散的报告,我本人相信它纯然是谣言,至少也没有大家所设想的那样厉害。即令我们能证明它完全是真的,把它隐瞒下来,只当没有这回事,总比我们用自己的仓粹行动更加证实它们好得多吧,军队的弱点不也正象身上的创伤那样,必须隐忍不露,才能不使敌人更增加希望吗,但是,居然还有人加上说,我们应该在半夜里出发,我相信,这对那些想要为非作歹的人就大开方便之门了。羞耻心和畏惧心是束缚这种大胆妄为的一种力量,而黑夜乃是最能削弱这种束缚力的。我既不是一个胆大心粗、毫无把握就决定进攻进营寨的人,也不是一个满心害怕、灰心丧气的人。因此我认为各式各样办法却不妨先试一下,我相信,我会就当前的局势,作出一个大体上和你们一致的决定的。

    32.解散会议后,他召集军士们开会。他提醒他们,凯撒在科菲尼乌姆怎样仰仗过他们的热情,怎样由于他们的爱戴和他们的力量,使大部分意大利都成为凯撒所有。他说:所有的自治城镇,一个接一个地仿效你们,学习你们的榜样,这才使凯撒把你们当做他最友好的人,而敌人则把你们当做最可恨的人,这不是全无理由的。庞培虽没在战场上失败过,但你们树立下的先例,使他预感到不妙,逃出意大利去。凯撒却因为你们的忠诚,把我这个他最亲密的朋友,以及西西里和阿非利加这两个没有它们就无法保卫首都和意大利的行省,托付给你们。然而,竟有人想使你们离开我们,如果一下子既能把我们弄得走投无路,又能使你们蒙上背信弃义的恶名,还有什么能使他们更加求之不得呢,或者,如果你们背弃了这些认为自己一切全亏你们的人,反去投奔那些认为全是你们毁了他们的人,那些正在满腔怒火的人,对你们的想法还能更糟糕些吗,难道你们真的没听到凯撒在西班牙的成就吗,两支军队被他击溃、两个领袖被他战败、两个行省被他收复了,这些胜利都是凯撒出现在敌人面前四十天之内获得的。难道那些实力完整时都无法抵抗的人,现在残破之余,反而能抵挡得住吗,再说,难道你们这些在成败未定之时就已经决定追随凯撒的人,现在胜负已成局,正当应该收取过去年劳从公的报酬时,反而会转过身去追随失败了的人吗,他们说,他们是被你们抛弃了的,被你们背叛了的。他们还提到你们的效忠宣誓,我要问:究竟是你们抛弃了卢基乌斯·多弥提乌斯,还是多弥提乌斯抛弃了你们的呢,难道他不是正当你们在准备为他赴汤蹈火时抛弃了你们的吗,难道他不是偷偷瞒了你们逃跑求生的吗?当你们被他出卖了的时候,不正是凯撒的宽容仁厚保全了你们吗,说到宜誓,当他抛弃自己的职责,放下自己的统帅大权,作为一个私人和俘虏落到别人手里去的时候,怎么还能硬要你们遵守它呢,他们向你们提出的是一项闻所未闻的新义务:要你们置现在正约束你们的誓言于不顾,反而回到已经因为统帅的投降和丧失公权而失效了的誓言上去。也许,我相信,你们是赞成凯撒的,只是对我有些不满吧?我不想叙述我已经为你们做了多少事情,直到现在,它还比我所想要做的要少,也比你们所期望的要少,但是,土兵们向来都是到战争的结局中去寻求自己辛劳的报酬的,现在它将如何结局,就你们自己也不再怀疑了。至于我的辛勤工作,或者说迄今为止在形势发展上显示出来的好运气,何妨也提一提呢,难道你们对我的把军队安全无恙、一条船不丢地运送过来,感到不满意吗,难道你们对我的刚到这里就一举击溃敌人的舰队,感到不满意吗,难道你们对我的两天之中、两度在骑兵交锋中获胜,感到不满意吗,难道你们对我的一下子从敌人的港口和隐藏的地方截获二百余条满载的船只。迫使敌人陷入无论陆路还是海路都不能再有给养来支援的困境,感到不满吗,你们难道宁肯背弃这样好的幸运、这样好的统帅,而去迷恋科菲尼乌姆的耻辱、意大利的逃窜、西班牙的投降、以及已见征兆的阿非利加战事吗,对我来说,我本来是希望人家把我叫做凯撒部下的士兵的,你们却用 “英佩拉托”这个称号来称呼我,如果你们对这个后悔了,我可以把你们给我的一番好意奉还给你们,恢复我原来的名称,免得看起来似乎你们给了我荣誉,反而成为一种侮辱。

    33.这番话感动了士兵们,当他还在讲的时候,他们就一再打断他,似乎他们对于自己的被怀疑为不忠实,感到极为痛心。在他离开会议时,他们异口同声地鼓励他拿出勇气来,毫不犹豫地投入战斗,试试他们的忠诚和勇敢。当大家的心情和思想由于这一行动彻底转变过来时,库里奥在他们的一致同意下,决定一遇到机会就一决胜负。次日,他把部队带出营来,仍在前几天布阵的地方,按作战的队列布置下来。瓦鲁斯也毫不迟疑地把他的军队领了出来,免得逢到有可以诱引我军的士兵或在有利的地形战斗机会,错了过去。

    34.两军之间,正象前面所说的那样,隔着一条山谷,虽不很大,山坡却很崎岖陡急。双方都在等着看敌军是否试图越过来,以便自己能在比较平坦的地方作战。同时在左翼,可以看到普布利乌斯·阿提乌斯的全部骑兵和许多夹在他们中间的轻装兵,正在奔下山谷。库里奥派他的骑兵和两个营马鲁基尼人前去对付这些人。他们的第一次冲击,敌人的骑兵就抵挡不住,只能驱马逃回自己的同伙那边。跟他们一起前来的轻装兵却被丢了下来,被我军包围起来斩尽杀绝。瓦鲁斯的全军都转过行列来,望着他们的部队在逃奔中被歼灭。凯撒的副将雷比卢斯是因为库里奥知道他有很丰富的作战经验,特地从西西里带来的。这时,他说:“库里奥,你看敌人已经惊慌不安了,为什么还要犹豫,不利用这大好的时机呢?”库里奥只向士兵们呼吁一下,叫他们把前天给他的保证记在心上,跟随着他。一面说,一面自己首先抢在所有人前面冲上前去。山谷十分崎岖难行,前面的人如果没有自己的同伙帮助托一下,简直无法爬上去,但阿提乌斯的部队事先就已经被自己的恐惧、同伙的逃窜和歼灭弄得惊慌万状,丝毫想不到要抵抗,都认为自己已经被骑兵包围住了。因而,在还没一件武器投掷出去,我军也没有能接近到他们的时候,瓦鲁斯的整个战阵就溃散逃走,退回营去。

    35.在这场奔逃中,库里奥军中有一个最低级的百夫长、佩利尼人法比乌斯,第一个追上了飞奔的敌人行列,他一直叫喊着瓦鲁斯的名字寻找他,看起来好象自己是他部下的一个士兵,有什么要劝告他或报告他似的。当瓦鲁斯听到有人不断喊叫他,停下步来望他,问他是谁,要干什么时,他用剑一下向瓦鲁斯袒露着的肩膀上劈去,几乎杀死了他。瓦鲁斯全靠举起盾牌,挡住这一击,才避免危险。法比乌斯被在附近的士兵们包围起来杀死。大批喧嚷着的逃兵拥挤在营寨的大门口,道路被堵塞住,毫未受伤地死在这里的,比在战斗中或逃奔中死去的人还要多,差一点就被从营寨里赶了出去。有不少人一路飞奔不停,直接逃进市镇。但妨碍我军占领那营寨的,不光是地方的地形和它的防御工事,而且还因为库里奥的部下本来是出来作战的,身边没有攻打营寨用的那些工具。因而,库里奥把军队带回营寨,除了那个法比乌斯之外,部下一个人都没损失,而在敌人中间则约有六百人被杀,上千人受伤。在库里奥离去后,所有这些人、连带还有许多假作受伤的人,都因为害怕,离营退入市镇。看到这点,瓦鲁斯也知道士兵们的恐慌,就在营寨里留下一个号手和几个帐篷,装装样子,在三更天后,领了军队悄悄退入市镇。

    36.次日,库里奥决定着手围攻乌提卡,用一道壁垒封锁它。在市镇里,有因为长期处于和平环境,不习惯于战事的广大居民,有因为凯撒给过他们某些好处,因而对他极为友好的乌提卡人,还有一群包括各式各样人的罗马公民,前几次的战斗引起他们极大恐怖。因而,现在大家开始公开谈论起投降的事情来,并劝说普布利乌斯·阿提乌斯,要他不要因为自己的顽固不化,把大家的命运都弄糟了。正在发生这些事情时,尤巴国王派来的使者到了,报告说,他已经带着大批人马来到,并且鼓励他们防守好市镇。这使得他们的慌乱心情坚定起来。

    37.这同一消息也带给了库里奥,但一时之间不能使他相信它,因为他对自己的好命运非常自信。就在这时,凯撒在西班牙的成功消息,也通过使者和信件带到阿非利加来。受到所有这些事情鼓舞,他便认为国王不至于会对他怎么样。但当他从可靠方面来的报导中发现国玉的部队离乌提卡已只有二十五罗里时,就离开自己的防御工事,退进科娱利乌斯旧营。在那边,他开始收集谷物,给营寨构筑防御工事,搜集木材,而且立刻送信到西西里去,命令把那边的两个军团和其余的骑兵统统都遣送到他这里来。无论从当地的地势来说还是从防御工事来说,这营赛都极适合于把一场战争拖延下去,再加它离海近,有很充裕的水源和盐,而且已经从附近的一个盐场积聚起大量盐来。由于树木多,木材不会缺乏,四野里满是谷物,粮食也不会少。因而,在部下一致同意下,库里奥就准备等其余的部队到来,进行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38.当这些工作正在安排,他的措施也得到赞同时,他从镇上逃来的一些人那里得知,尤巴国王已经因为一场边境上的战事和跟勒普提斯人的冲突,被叫回自己本国去,他派遣自己的总管萨普拉带着一支不大的部队前来乌提卡。库里奥冒失地相信了这番话,改变计划,决定以一战来决定胜负。他的年轻、他的豪放不羁、他的前一时期的成功,以及对胜利的信心,都在作出这一决定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在这些因素的推动下,他派他的全部骑兵在薄暮时赶到在巴格拉达河上的敌营去,这个营寨正由他事先已经听到过的萨普拉在主持。但国王却统率着他的全部军队就在后面跟着,驻营的地方离开萨普拉只有六罗皇。库里奥派去的骑兵在夜间赶完全程,在敌人不知不觉、摔不及防的时候。发动了进攻。因为努米底亚人仍按照蛮族的老习惯,东一起、西一起地随地扎营,没有一定的部伍,骑兵趁他们在熟睡中散乱的时候攻击他们,杀死他们一大批人,许多人在惊慌中四散逃走。这项工作完成后,骑兵回转库里奥处,把俘虏带给了他。

    39.库里奥在第四更带着全军出发,只留下五个营守卫营寨。他赶了六罗里路时,遇上骑兵,了解经过的情况。他询问俘虏谁在负责巴格拉达河上的营寨,回答说是萨普拉。他正急于要赶完这段路程,因此竟没再探询其他问题,只回过身来向就在他身边的几个连说:“士兵们,你们难道没有看到,这些俘虏的口答正跟逃亡来的人说法一样吗,国王不在这里,他只派来很小一支部队,就连少数骑兵部队都抵挡不住。因而,赶快奔向战利品,奔向光荣去吧,我们现在终于可以考虑给你们的酬劳和你们应得的报偿了。”骑兵们的成就本身的确很了不起,特别因为和努米底亚人的大队人马相比,他们的人数非常之少。虽说如此,正象人们在津津乐道自己的成就时常常信口开河那样,在他们的叙述中,这次胜利也被夸大了。外加还把许多战利品陈列了出来,俘虏来的人和马也都带到人们面前来展览。因此,时间越是耽搁,就越象是在把胜利往后推。这一来,士兵们的急切心情恰好正投合了库里奥的期望。他嘱咐骑兵跟着自己急急向前赶路,好尽快越敌人在奔逃之后狼狈不堪的时候攻击他们。但他的部下经过通宵行军,已经跟不上去,这里那里到处都有人停下来。就连这样,也还不能减少库里奥一往直前的劲头。

    40.尤巴接到萨普拉的关于夜间战斗的报告,就把一向在他身边担任贴身卫队的二千西班牙人和高卢人骑兵、以及步兵中最得他信任的那一部分派到萨普拉这里来。他自己带着其余的部队和六十头象,慢慢在后面跟上来。萨普拉怀疑库里奥派骑兵冲在前面,自己会在后面跟着,就把他的骑兵布列开来,命令他们假作害怕,逐渐退让,向后撤去,并告诫他们说:他会在适当的时机发出战斗的号令,并且根据情况需要告诉他们怎样做的。对库里奥来说,目前所得到的印象更增强了他自己的信念,认为敌人正在逃跑,就领着他的军队从高地跑下到平原上来。

    41.当他从那地方向前推进了许多路时,他的军团因为一路奔来,已经很疲劳,就在赶完十二罗里之后停驻下来。萨普拉向他的部下发出号令,把军队布列开来,自己开始在队伍中间往来奔走,鼓励他们,但他却把他的步兵远远摆开,光只用它助助声势,而是派骑兵前来冲锋。库里奥也不是应付无方的人,他鼓励他的部下,叫他们把一切希望都放在勇敢上面。同时,尽管我军的步兵已经十分劳累,尽管骑兵数目很少,而且已经疲于奔命,他们仍然不乏战斗的热情和勇气。但我军的骑兵一共只有两百人,其余的还都停留在半路上,这时,他们冲向那里就迫使那边的敌人站不住脚,只是他们既不能很远去追逐逃走的人,又不能使劲地驱策自己的马,敌人的骑兵却开始从两翼来包围我军,又从后面上来践踏我军。每当有个别的营离开大队冲出去时,精力正旺的努米底亚人就迅速退走,躲开我军的攻击,然后趁我军在返回自己的队伍时赶上去包围他们,切断他们向大军去的退路。因而,不管他们立在原地保持阵列,还是冲上去冒险孤注一掷,看来同样安全难保。敌人因为有国王在派增援部队来,人数不断增加,我军却因为疲乏,逐渐支撑不住,那些受伤的人既不能离开战阵,也不能送到安全的地方去,因为整个战阵都处在敌人骑兵的包围之中。从而,对自己的安全感到绝望的那些人,正象人们在自己生命的最后关头常有的那样,或则为自己的死亡悲激,或则把自己的双亲托咐给也许命运之神能把他救出灾难幸留下来的人。到处都是一片惊慌和悲痛。

    42.库里奥看到大家在一片惊慌中,无论是自己的鼓励还是呼吁都听不进去,他认为在这种悲惨的处境中,还只留下一线安全的希望。他命令他们全部赶去占领最近的那些山头;把部队移转到那边去。但就是这些山头也已经被萨普拉派去的一部分骑兵抢先占了去。我军这一来确实陷入了极端绝望的境地,一部分在奔逃中被骑兵杀死,一部分人虽未受伤,却也倒了下去。骑兵指挥官格涅尤斯·多弥提乌斯带着少数骑兵环绕着库里奥,要求他逃走求生,赶紧退到营里去,答应自己决不离开他。但库里奥声明说:在他丢失了凯撒出于信任交给他的军队之后,决不再回到凯撒面前去。就这样,他在战斗中死去。少数骑兵从战斗中逃出来,但上面提到过的那些留在后面让马喘息一会的人,老远看到我军的全军溃散,就都安全退人营寨,步兵则全军覆没。

    43.在得知这些情形后,库里奥留在营里的财务官马尔基乌斯·卢享斯鼓励部下不要灰心丧气。他们恳切要求他把他们从海路运回西西里去。他答应了,命令主管船只的官员在傍晚时把他们的小艇都靠拢到岸边来。但大家惊惧万分,有的说尤巴的军队已经迫近了;又有人说:瓦鲁斯已经带着他的军团在赶来,自己已经看到行军引起的烟尘了二虽说事实上根本没发生这些事。还有人怀疑敌人的舰队会马上来攻击他们。因而,在大家一片惊惶中,各人都在为自己打算。那些在军舰上的人,急忙把船开航出去。他们的逃走,又刺激了那些商船的主人们。只少数小船应命前来,听候差遣,但在这样人群密集的岸上,每个人都竭力想从大伙中挤出来,第一个爬上船去,以至有些船由于人装得太多,负载过重而沉没了。其余的怕蹈覆辙,犹豫着不敢靠近。

    44.这样一来,就只有少数士兵和罗马公民,或则凭交情和人家的怜悯心,或则仗着能游泳,才被救上船去,全部安全到达西西里。其余的部队在夜间派百夫长们作为使者,到瓦鲁斯那边去向他投降。次日,尤巴在市镇外面看到这几营兵,声称这些人都是他的战利品,命令把他们的一大部分都杀死,只少数被挑出来的,送到他国里去。瓦鲁斯虽然也抱怨尤巴损害了他的信誉,却又不敢抗拒。尤巴本人骑马进入那市镇,伴随着他的是一些元老,其中有塞尔维乌斯·苏尔皮基乌斯和利基尼乌斯·达马西普斯。他只简单地布置了一下他要在乌提卡完成的事情,几天以后,就带着全部军队返回本国去了。

    卷三

    1.凯撒以独裁官的身分主持了选举,尤利乌斯·凯撒和普布里乌斯·塞维利乌斯当选为执政官,这一年正是凯撒可以合法被选为执政官的一年。在这些工作完成时,由于整个意大利的信贷比较紧张,不再有人清偿债务,他决定设置一些仲裁人,由他们按照战前的价格来估计债务人的固定资产和动产的价值,即以此偿付给债权人。他认为这是最合适的方法,一方面它消除或减轻了人们对干往往随战争或内乱而来的全面取销债务的恐惧.另一方面,又替债务人保持了良好的信誉。经过司法官和人民保民官向公民大会提出,他又给一些在那非常时期、即庞培在都城拥有一支军团士兵作为卫队的时候,被根据 “庞培法”判处贿赂罪的人进行了平反昭雪,恢复了原来的权利,他们那时是只经过一天审判,由一批法官听取了证词,另一批法官表决了一下就结了案的。只因这些人在内战刚一开始时,就曾经向凯撒表明过如果他需要,他们愿意为他效力,因而他认为既然这些人投效过自己,就应当把他们看成是出过力的人。他决定,他们的平反也应当出之于公民大会的决议,而不应该被看做是出于自己的恩典。他想做到一方面自己不会被人们看成在应该酬恩的地方忘恩负义,另一方面又不会被人们看做傲慢不逊,抢夺了公民大会颁给恩赦的权力。

    2.他在完成这些工作上面,以及在主持拉丁节和所有的选举会上面,共化去十一天时间。然后,他交卸了独裁官的职务,离开都城,去布隆狄西乌姆。他已经命令十二个军团和所有的骑兵都赶往那边。但他发现在那边的船只,即使竭力挤紧,也只能装运一万五千名军团士兵和六百骑兵。这是使凯撒不能迅速结束战争的唯一障碍。甚至就连这些可以登船的部队,人数也并不足额,很多人已经损失在高卢的所有那些战争之中,从西班牙来的长途行军,又减少了一大批人,阿普利亚和布隆狄西乌姆附近疾疫横生的秋季,更使刚从高卢和西班牙这些极有益于健康的地区出来的全部军队,体质上受到很大的损害。

    3.庞培利用一整年没有战争和不受敌人干扰的空隙时间,积聚兵力,从亚细亚和基克拉季斯群岛、从科库拉、雅典、本都、比提尼亚、叙利亚、西里西亚、胖尼基和埃及等地,征集起一支庞大的舰队。他还让所有的地方都建造大批舰只。他已经从亚细亚和叙利亚的所有国王、君长和地方首领、以及从阿卡亚的自由城市那里勒索了大批金钱,并且强迫在他控制下的几个行省的包税团体付给他大宗款项。

    4.他凑集起九个罗马公民的军团,计:五个来自意大利,是他从海那边带过来的;一个是从西里西亚调来的老兵的军团——这是由原来的两个军团合并而成的,因此他称之谓“孪生军团”;一个是从克里特和马其顿的退伍老兵中征集的,他们都是被过去的统帅遣散之后,定居在那些行省的;两个来自亚细亚,是由执政官伦图卢斯经手征集的。此外,他还把大批从塞萨利亚、玻奥提亚、阿米亚和伊庇鲁斯来的人,以补充人员的名义分配到各个军团里去。他在这些人中,插进一些曾经在安东尼手下服务过的人。除了这些之外,他还在盼望两个军团跟着西皮阿从叙利亚一起到来。他有从克里特和拉克第梦、从本都和叙利亚以及其他国家来的弓箭手,数达三千人。同时又有两个营即六百人的射石手和七千名骑兵,这中间有德约塔鲁斯带来的六百高卢人;阿里奥巴札涅斯从卡帕多基亚带来的五百人科蒂斯从色雷斯进来了同样多数目,还派他的儿子萨达拉一起来了;又有从马其顿来的二百人,由拉斯基波利斯统带,这是一个极为勇敢的人。小庞培和他的舰队一起从亚历山大里亚带来五百名伽比尼乌斯的军队,他们都是高卢人和日耳曼人,是奥卢斯·伽比尼乌斯留在那边作为国王托勒密的卫队的。他还从自己的奴隶和牧奴中间调集了八百人。塔孔达里乌斯·卡斯托和多姆尼劳斯提供了三百名高卢希腊人,这两个人,一个自己带着部下来,一个派了他的儿子来。又有二百名由孔马格涅的安提库斯从叙利亚派来,庞培给了他巨大的报酬,他们中间有很多人是马上的弓箭手。在这些人中间;庞培给加进了一部分雇佣的、一部分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交情弄来的达尔达尼人和贝西人,同样还有马其顿人、塞萨利亚人、以及来自别的族和别的国家的人,就这样凑起了上述的数目。

    5.他已经从塞萨利亚、亚细亚、埃及、克里特、普兰尼、以及其他地区收集来极大一批粮食,他还下定决心在迪拉基乌姆、阿波洛尼亚、以及所有的沿海城镇过冬,以便阻止凯撒渡海过来。为此他把他的舰队全部分布在整个沿海地区。小庞培负责埃及方面的舰队,德基穆斯·莱利乌斯和盖尤斯·特里阿里乌斯负责亚细亚方面的舰队,盖尤斯·卡西鸟斯负责叙利亚方面的舰队,盖尤斯·马尔克卢斯和盖尤斯·科波尼乌斯负责罗得岛方面的舰队,斯克里博尼乌斯·利博和马尔库斯·屋大维负责利布尼亚和阿卡亚方面的舰队。然而,整个沿海的防务却都交给了马尔库斯·比布卢斯,由他掌握全局,最高的司令大权全集中在他手里。

    6.凯撒一到布隆狄西乌姆,就向士兵们发表谈话,告诉他们说:既然他们的辛苦和危险差不多已经到了尽头,现在就应当安心地把自己的奴隶和行李留在意大利,轻装上船,以便让更多的士兵登上船去,去争取可以从胜利中、从他的慷慨大度中获得的一切东西。他们齐声高喊,请他想要下什么命令就下什么命令,无论他下什么命令,他们都会全心全意地执行。就在1月4日,拔锚启航。正象上面所说的那样,船上载了七个军团。次日,抵达陆地。他担心别的港口都在敌人的占领之下,就在克劳尼亚礁石和其他危险地区之间的一个叫做帕莱斯特的安静的停泊处,把船上所有的部队卸下来,一条船也没损伤。

    7.卢克雷提乌斯。维斯皮洛和弥努基乌斯·卢享斯正带着十八艘亚细亚的舰只停泊在奥里库姆,他们是奉德基穆斯·莱利乌斯的命令统率这些舰只的。马尔库斯·比布卢斯带着一百十艘舰只留在科库拉。但卢享斯和维斯皮洛对自己的兵力没有信心,不敢驶出港来,虽然凯撒带去在那边守卫海岸的舰只一共只有十二艘,而且其中只有四艘是装了甲板的。比布卢斯的舰只杂乱无章,水手也三三两两分散着,来不及按时赶来。因为直到在大陆上可以望到凯撒的舰队以前,没有任何有关他到来的消息传到那些地区去过。

    8.士兵都卸了下来,船只在当夜就被凯撒追回布隆狄西乌姆,以便能把其余的军团和骑兵再运送过来。凯撒派副将享菲乌斯·卡勒努斯负责这项工作,命令他尽快把军团运送过来。但这些船只离开陆地太晚了,错过了晚风,在返回途中遭到了灾难。比布卢斯在科库拉得到凯撒到来的报告后,希望能够遇上一部分满载的船,但他逢到他们时偏偏是它们空着的时候。在碰到它们大约一批三十条船时,他正在因为自己的疏忽误事感到气恼,就把怒火都发泄在它们身上,把它们全部烧掉,连船员和船长都杀死在这同一把烈火之中。他希望惨酷的惩罚会吓退其他的人。这项工作完成后,他用他的舰队布满从萨来到库里库姆港之间的所有停泊处和所有的海岸,很细心地布置下守军。尽管时值隆冬,他还是在船上戒备着,绝不因为害怕吃苦,放松自己的职责,也不坐待援军,一心只想能和凯撒一朝相遇……

    9.在利布尼亚的舰队离开伊里吕库姆时,马尔库斯·屋大维带着他统率下的舰只,来到萨洛那。在那边,他煽动起达尔马提亚人和其他一些蛮族,又使伊萨抛弃了它和凯撒的友好关系。只是,他无论用诺言还是用威胁,都不能动摇在萨洛奈的罗马公民组织。他就动手围攻这座城市。然而,这城市有它所处的地形和一座小山很好地捍卫着。罗马公民们仍旧很迅速地造起了木塔,利用它保卫自己。但他们人数很少,受伤的人在不断增多,无力再抵抗下去,他们就采取最后的救急措施,把他们的所有成年奴隶都解放了武装起来,把所有妇女头上的头发都割下来作为铸机上的弓弦。屋大维在知道了他们的决心之后,建造起五座营寨来包围这个城市,开始同时用封锁和攻打来困扰他们。城市中的人已经准备好忍受一切,特别在粮食问题上尤其使他们苦恼不堪。为此,他们派使者到凯撒那边去,向他乞求援助,说:其余的困难他们尽可能靠自己的力量硬着头皮支撑下去。隔了很长一段时间,当旷日持久的围攻已经使屋大维的部队放松了警惕时,他们利用中午敌人离开的机会,把孩子们和妇女分配到城墙上去,免得被敌人看出每天的日常工作都忽然停了下来,他们自己和新近解放的那些奴隶合在一起,冲向屋大维的最近的一座营寨。攻下它之后,又以同样的一次冲击攻下另一座,再从那边进攻第三座、第四座,直到攻下最后留下的那一座,把人员都赶出所有的营寨,并且杀掉了一大批人,迫使其余的人连同屋大维本人都逃上船去,这就结束了这次攻城。这时,冬天已经临近,屋大维在遭到这样重大的损失之后,对于攻克这座城市已经感到无望,就退向迪拉基乌姆,到庞培那边去了。

    10.我们已经提到过,庞培的工务总监卢基乌斯·维布利乌斯·卢享斯,已经落到凯撒手里过两次,一次在科菲尼乌姆,再一次在西班牙,都被他释放了。考虑到自己给他的这种恩惠,凯撒认为维布利乌斯是带信到庞培那边去的最合适的一个人,他还了解,维布利乌斯是个能够影响庞培的人。他带去的口信要点如下:他们两个人都不应该再固执下去,应该放下武器,不再行险激幸。双方都已经饱受惨重的损失,足以用来作为教训和鉴戒,提醒他们对未来的灾祸有所戒惧。庞培已经被逐出意大利,失掉了西西里、撒丁尼亚和两个西班牙行省,在意大利和西班牙共丢掉一百三十个营的罗马公民部队。凯撒自己方面,死掉了库里奥,在阿非利加的军队遭到了灾难、还有这么多军队在库里克塔岛上投降了。因而,让他们顾惜自己、顾惜国家吧;他们的损失,已经可以作为一个教训,让他们知道命运在战争中是如何威力无穷了。现在,正好是彼此都充满自信,看来双方似乎是势均力敌的时候,也正好是唯一的讲和时机,只要命运在两个人中的一个身上稍稍偏袒一些,看起来略占上风的人,就不会接受和平条件,自信会赢得全局的人,也不会再满足于和别人平分秋色。既然以前他们没有能达成和平协议,现在应该到罗马去向元老院和人民求取。同时,如果双方都在一次公民大会上立刻宣誓在三天之内解散自己的军队,一定也会使国家和他们自己都感到满足。再则,如果双方都放下了现在传为后盾的军队和同盟军,各人也就都必然会以人民和元老院的裁决为满足了。为使这些建议更容易得到宠培的赞同,他说,他可以解散所有他的陆军。

    11.维布利乌斯在科库拉登陆后,认为把凯撒突然到来的消息报告庞培,让他可以采取适当的对策,并不比讨论凯撒这些建议重要性少些。因而他日夜赶路,在每个市镇都调换座骑,以争取速度,好赶上庞培,去向他报告凯撒的到来。庞培这时在坎达维亚,正在从马其顿赶到阿波洛尼亚和迪拉基乌姆的冬令营去的路上。但新的情况打乱了他的步子,使他开始急忙绕远道赶向阿波洛尼亚去,免得凯撒会占据那些沿海的城镇。但凯撒在让部队登陆之后,就在同一夭出发,赶向奥里库姆。他们到达那边时,卢基乌斯·托夸图斯正奉庞培的命令在主持该城的守卫,并且有一支帕提尼人的部队驻在那里。他闭上城门,试图守住这座市镇。但当他吩咐希腊人登上城墙,拿起武器来时,希腊人拒绝和正式代表罗马人民权威的一方作战,居民们甚至准备自动迎接凯撒进城。在对一切援助都感到绝望时,他打开了城门,把自己本人和这座市镇都奉献给凯撒。凯撒保全了他。

    12.收复奥里库姆后,凯撒毫不耽搁,马上向阿波洛尼亚赶去。听到他来,在那边负责的卢基乌斯·斯塔布里乌斯开始一面把饮水运送到卫城里去,一面在它那边修筑防御工事,并向阿波洛尼亚人勒索人质。他们拒绝给他。他们既不愿把城门关起来对抗执政官,也不愿意违反整个意大利和罗马人民已经作出的决择,擅自作出自己的决择。当斯塔布里乌斯了解了他们的愿望时,他偷偷逃出阿波洛尼亚去。居民们派使者去见凯撒,接他进入该城。彼利斯、阿曼提亚和邻近的其他市镇、以及整个伊庇鲁斯都学习他们的榜样,派使者来见凯撒,答应听从他的命令。

    13.但当庞培听到在奥里库姆和阿波洛尼亚发生的事情时,他为迪拉基乌姆担心起来,日夜赶路到达那边。同时,传说凯撒也正在赶来,庞培的军队感到极大的惊慌。由于他日以继夜地匆忙赶路,毫不停息,从伊庇鲁斯和邻近地区来的所有士兵,全都开了小差,许多人还抛弃了自己的武器,使得这次行军看起来象是在溃逃。但当庞培在靠近迪拉基乌姆的地方停驻下来,命令量地扎营的时候,他的部下仍旧惊魂未定,拉比努斯第一个站出来,宣誓说他决不抛弃庞培,决心和他同生共死,不管命运会给他什么样的下场。其余的副将也同样宣了誓,接着便是军团指挥官和百夫长们,以及全部军队都照样宣了誓。凯撒发现自己到迪拉基乌姆去的路已经被庞培先占领了,就停止急行军,在阿波洛尼亚人境内的阿普苏斯河边扎下了营,以便使那些有功于他的城市,有一支守卫的驻军,安全得到保障。他决定就耽在那边,等候其余的军团从意大利赶来,并且在营寨里息冬。庞培也这样做,在阿普苏斯河的对面安下营,把他所有的军队和同盟军都带到那边。

    14.卡勒努斯在布隆狄西乌姆照凯撒命令他的那样,尽他的船只所能容纳的,把自己的军团和骑兵统统都装上去,起锚开航。当他从那港口则航出去不多一点路时,他接到凯撒的来信,通知他所有的港口和海岸都在敌人的舰队控制之下。知道了这事,他返回港内,并召回他所有的船只。其中有一艘,因为是私人经营的船只,上面没有士兵,因而没听从卡勒努斯的命令,仍自管走它自己的路。它飘流到奥里库姆时,受到了比布卢斯的攻击,他不管是自由人还是奴隶,甚至连没有成年的人也不肯放过,统统在用刑之后杀死。这样,就在这一瞬之间,一个至关重要的偶然机会,决定了全军的安危。

    15.如上面所说,比布卢斯带着舰队在奥里库姆,正象他封闭着海洋和港口,不令凯撒接近那样,他自己也就被封闭在所有该地区的陆地之外,因为凯撒占据着整个海岸,到处都布置着守军。他既没办法取得木柴和饮水,也没办法让他的船只靠岸停泊。一切必需品都极端缺乏,境况十分困难,以至他们不得不连木柴、饮水,也和其他给养那样,要靠运输船从科西拉去运来供应他们。甚至在一次遇到风暴的时候,逼得他们到覆盖船只的皮革上面去收集夜间的露水。然而,他们还是耐心、安静地忍受着这种种困难,认为自己有责任不暴露海岸,不放弃港坞。或在我所讲的这种困难之中,当利博和比布卢斯联合起来之后,他们两人站在船上和副将马尔库斯·阿基利乌斯和斯塔提乌斯·穆尔库斯——一个主持守城、一个统率陆上的守军——一作了一次交谈,说:如果给他们机会,他们有极重要的事情想和凯撒商谈。在这些话上,他们又加上几句更加强调的话,让人家明白他们是想设法促成一次和谈。同时,他们还要求给他们一次休战的机会。这要求得到了同意。因为他们提出来的要求好象很重要,副将们知道凯撒特别盼望着它,看来似乎交代给维布利乌斯的任务已经有了一些眉目。

    16.在这时候,凯撒正带着一个军团出发去收复更远一些的城镇,还因为他的粮食供应不足,要去设法筹措,这时他已在科库拉对面的一个市镇布特罗图姆。在那边,他从阿基利乌斯和穆尔库斯的信件中得知利博和比布卢斯的要求,他留下军团,自己返回奥里库姆。他到那边时,他们被邀请来商谈。利博出来了,还为比布卢斯作了解释,说:因为他的性情十分急躁,而且在担任工务官和司法官时和凯撒结下过私人嫌怨,因此他回避这次会谈,免得他的急性子会妨碍这一件有极大希望和极大利益的事情。他说:他自己无论在现在还是过去,一向都是迫切地希望事情得到解决,迫切地希望能够放下武器的,但他在这件事情上无能为力,因为会议上作出的决定是把指挥战争的大权和其他一切都交给库培的。但在现在,他们已经明确了凯撒的要求,他们将派使者到庞培那边去,庞培会在他们的鼓励之下,自己把会谈的其余部分接着进行下去。同时他要求,停战协定必须延长下去,一直到使者从庞培那边回来为止,任何一方都不得伤害对方。在这些话上,他还加上几句为他们的事业、以及为他们的军队和同盟军辩护的话。

    17.当时凯撒认为根本用不着给这些话作什么答复,现在我们也不认为有足够的理由把它记录下来,留到后世去。凯撒的要求是:应当允许他派使者到庞培那里去,并且保证其安全,要就是他们自己把这件事情承担下来,要就是由他们接下使者,转送到庞培那里去。至于说到停战,现在战争是分别用两种方法来进行的:他们用舰队拦截他的船只和援军,他也就不让他们接近饮水和陆地。如果他们希望他放松些,他们自己也必须在监视海岸上放松些。如果他们坚持不让,他也就同样坚持下去。虽然如此,尽管双方在这些地方寸步不让,和平谈判还是照样可以进行,这些事情决不会妨碍它。利博既不接受凯撒的使者,也不保证他们的安全,而是把全部事情都向庞培身上推。他竭尽力量争取的事情只有一件,就是停战。当凯撒知道他的所有谈话只是想避免目前的危险和困乏,从他身上根本不可能得到什么希望,也不可能得到什么和平条款时,就重新回过头来考虑进一步作战的问题。

    18.比布卢斯一连许多天被阻止不得登陆,又受到因风寒和积劳引起的一场严重疾病侵袭,他既得不到治疗,又不愿放弃所负的职责,终于抵抗不住病魔的威力。在他死后,总指挥的职务没有由谁出来一个人接替,而是各人凭自己的决断分别指挥自己的舰队。在因凯撒的突然到来而引起的一阵激动平息下来之后,维布利乌斯一等到他认为适当的时机,就把利博、卢基乌斯·卢克尤斯和庞培惯常和他商量极端重大的事情的狄奥法涅斯,都拉到自己一边,开始提出凯撒的建议。在他刚一开口时,庞培就打断他,不让他再多讲下去,说:“如果人家认为我之所以能够保有自己的性命和自己的公民权,是出于凯撒的恩赐,我还要它们做什么用呢,我是从意大利出来的,如果战争结束时,人家把我看做是被带回到意大利去的,就再没办法改变人家这种看法了。”这些情形,凯撒是从参与这些谈话的人口里得知的,尽管如此,他还是努力想用别的方法来争取通过谈判达到和平。

    19.在庞培的营寨和凯撒的营寨之间,只隔了一条阿普苏斯河,军士们彼此之间经常进行交谈,谈话的人约定在这时候不发射矢石。凯撒派他的副将普布利乌斯·瓦提尼乌斯到那条河的岸边去,不断地大声喊话,宣传一些看来最能促进和谈的论点。他说:为了和平,连比利牛斯山森林中的亡命者、连海盗都可以得到允许派出代表来,难道公民与公民之间反而不可以吗?特别因为他们现在要做的不是别的,不过是要设法防止公民们之间自相残杀而已。他用祈求的口气说了许多话,这正是一个人在为自己、为大家的安全恳切呼吁时该用的那种口气,双方的战士都静静地听着他。从对方来了答复,这是奥卢斯·瓦罗,他答应说自己愿意在次日来参加会谈,和他们一起讨论使者如何安全到来,他们的要求如何提出来等问题。于是,为此安排了一个具体的时间。当次日他们到来时,双方聚集了一大批人,他们对这件事情都抱着很大的希望,似乎所有的人已经一心一意只想和平了。提图斯·拉比努斯从一大堆人里走出来,开始和瓦提尼乌斯讲话,并且争论起来,但绝口不谈和平。突然从四面八方飞来一阵矢石,打断了谈话。瓦提尼乌斯在士兵们的武器掩护下躲了开去,却有许多人受了伤,其中有科涅利乌斯·巴尔布斯、马尔库斯·普洛提乌斯、卢基乌斯·提布尔提乌斯、一些百夫长和士兵。这时,拉比努斯叫着说:“别再提起和解了,我们不带着凯撒的头回去,是不会有和平的。”

    20.就在这时候,司法官马尔库斯·凯利乌斯出来为负债的人鸣不平。刚一上任,他就把自己的公座放到挨近都城司法官盖尤斯·特雷波尼乌斯的椅子的地方,宣称:如果有人来对凯撒在罗马时设置的仲裁者作出的产业估价和还债办法提出申诉,他将会给予帮助。但是,由于这一道法令的公平合理和特雷波尼乌斯的宽厚——他认为在这种艰难时代,执行法律应该既仁慈又温和——竟找不到一个提出申诉的人来。因为以穷困为借口,对自己本人或整个时代的灾难发一通牢骚、或者推托说自己出卖产业有困难等等,普通一般人都在所难免,但一个人一面既承认自己负债,欲又一面死抱住自己的产业不肯放手,那就非极端没有良心、极端厚颜无耻的人,不会这样做,因而找不到人出来提这样的要求。这就表明凯利乌斯本人比那些和这类事情有切身利害关系的人更加蛮不讲理。而且,为了免得人家看起来他在这件已经开始着手的丑事上一无所成,他提出一条法律,规定所欠的债务应该不计利息,分期在六年里摊还。

    21.由于执政官塞维利乌斯和其它官员反对它,凯利乌斯没有达到自己预期的目的,为要在群众中煽风点火起见,他取消了自己前面的那条法律,提出另外两条,一条给房客免除一年房租,另一条取消一切债务。当群众围攻盖尤斯·特雷波尼乌斯时,有些人受了伤,凯利乌斯把他从公座上逐走。执政官塞维利乌斯在元老院提出这件事,元老院决议停止凯利乌斯的公职。根据这项法令,执政官禁止他出席元老院,在他企图向公众发表演说时,又把他驱下讲坛。在耻辱和悲痛双重刺激下,他表面上假装说自己要到凯撒那边去,暗地里却派人到杀死克劳狄乌斯并因此判罪的弥洛那边去,召他回到意大利来。因为弥洛曾经提供过大规模角斗演出,身边仍保留着余下来的一批角斗士。凯利乌斯和他联合起来,派他先去图里伊地区,去煽动那里的牧奴。当他自己到达卡西利努姆时,发现几乎在同一时期,他的军旗和武器都在卡普亚被截留,准备把城市出卖给他的角斗士已在那不勒斯被破获,而且由于卡普亚人已经识破他的计划,恐怕有危险,也把他关在城门之外。当地的公民组织已经拿起武器来,把他当敌人看待。”他就放弃了自己的计划,改变行程。

    22.同时,弥洛向周围一些自治城镇进出信件,说明他所做的事情都是按照庞培的嘱咐和命令做的,庞培的这些指示都是由维布利乌斯带给他的。他煽动那些他认为已被债务逼得走投无路的人。当他在他们中间不能争取到人时,他又从地牢里释放了一些奴隶,着手围攻图里伊地区的科萨。在那里,他遇上正带着一个军团的司法官昆图斯·佩狄乌斯……被一块从城墙上投下来的石块打死。凯利乌斯虽然自称是到凯撒那边去的,却也到了图里伊。在那边,当他正试图引诱某些城镇居民,并答应出钱收买凯撒派到那边去驻防的高卢和日耳曼骑兵时,被他们杀死。使官员们疲于应付、使意大利动荡不安的一场巨大事故的苗头,就这样既迅速又轻易地结束。

    23.利波从奥里库姆带着他统率下的一支由五十条船组成的舰队出发,到达布隆狄西乌姆,占领了正面对布隆狄西乌姆港口的那个小岛。因为他认为紧紧封锁住一处我军外出的必经之路,比紧紧封锁所有海岸和港口好。他到得很突然,碰上的一些商船,都被他付之一炬,有一条满载粮食的船,也被他掳走,使我军陷入极大的惊恐。晚上,他还派骑兵和弓箭手登陆逐走我军的骑兵哨岗。他所处的地形,使他占有极大的优势,以至他竟写信给庞培说:如果他本人高兴,尽可以命令把他的其余船只拖上岸来,加以修理,还说,用他的舰队可以阻止凯撒得到增援。

    24.那时,安东尼正在布隆狄西乌姆,他对自己部下士卒的英勇很有信心,因而把属于大船的约六十只小划艇,用木排和挡板掩护好,把精选出来的士兵放在艇上,分别停泊在沿海岸的许多地方,一面命令他在布隆狄西乌姆叫人建造的两艘三列桨舰航出去,赶到海轮的隘口,假作训练桨手。当利波看到它们这样大胆前来时,派五艘四列桨舰向它们赶去,希望能捕获它们。在敌人迫近我舰时,我军的老战士们开始退向港口,敌人毫无戒心,鼓起热情追过来。于是,突然一声号令,安东尼的划艇从四面八方逼向敌人,在第一次冲击中,就捕获了这些四列桨规中的一艘,连带它上面的桨手和保卫人员,迫使其余的都可耻地逃走。除了这一损失之外,再加还有安东尼沿海岸布置下的骑兵,不让他们取得饮水。在这种缺水和耻辱交迫的情况下,利波离开布隆狄西乌姆,放弃对我军的封锁。

    25.这时,已经好几个月度过去,冬天也几乎快要过去了,但船只和军团还没从布隆狄西乌姆到凯撒这里来。在凯撒看来,事实上有几次可以这样做的机会都被白白错了过去,因为经常有利顺风的时候,他认为完全应该乘着它启肮。这一段时间拖得愈长,统率庞培的海军的那些人也就愈加小心翼翼地警戒着海岸,对阻截我军的增援部队也就愈加有信心。他们还在不断受到庞培的来信责备,庞培告诫他们,既然在凯撒当初到来时没有能拦阻住他,现在无论如何要把他的其余部队拦阻住了。现在,风力在一天天减弱下去,他们正在盼望航行更困难的季节到来。鉴于这种情况,凯撒用比较严励的口气写信给他在布隆狄西乌姆的部下,叫他们一遇到合适的风向,不要错过机会,马上就起航,无论能一直航到阿波洛尼亚的海岸或者航到拉贝提亚海岸都可以,就在那边靠岸。这些地方都是敌舰的警戒所不能及的,因为他们不敢让离开自己的港口太远。

    26.在马尔库斯·安东尼和事菲乌斯·卡勒努斯的指挥之下,士兵们都表现得很大胆和英勇,他们彼此互相鼓励说:为了凯撒的安全,赴汤蹈火也不该回避。他们乘着一阵南风解缆起程,次日越过阿波洛尼亚。当在陆地上能看到它们时,正统率着罗得岛的舰队停泊在迪拉基乌姆的科波尼乌斯,领着他的舰队航出港口来。正当它们乘风力减弱下来的机会,快就要追上我军的时候,同是那南风又刮起来,再次给我们帮了忙,但他还是不肯就此罢手,而是希望水手的辛勤和毅力会连风暴的威力也能克服。虽说我军被强大的风力所驱,越过了迪拉基乌姆,但他们仍紧紧盯着我们不放。我军尽管受到幸运之神的恩宠,还是怕一旦风停下来时,遭到敌舰攻击,当来到离开利苏斯三罗里的一个叫做宁费乌姆的海港时,就把自己的舰只躲了进去。这个港口可以挡西南风,但对南风来说是不安全的,可是,他们估计,风暴的危险总要比敌人的舰队危险小些。但是,运气好得简直令人无法置信,当他们刚刚进入这个港口时,接连刮了两天的南风忽然之间停了,竟改刮起西南风来。

    27.这里,一个人就可以看出命运的突然转变了,刚刚还在为自己担忧的那些人,现在已受到一个最最安全的港口庇护,而那些本想伤害我们舰只的人,却被迫为自己的安全心惊胆战了。随着情况的转变,风暴保护了我们,毁坏了罗得岛的舰队,装有甲板的舰只共十六艘,全都撞碎沉没,一只不剩。至于大量的划手和士兵,有的碰在岩石上死去,有的被我军拖上岸来。所有这些人都被凯撒保全下来,遣返回家。

    28.我们有两艘船,由于路上航得太慢,被黑沉沉的夜幕罩没,不知道其它船只这时泊在何处,就在利苏斯对面停了下来。在主管利苏斯的奥塔基利乌斯·克拉苏派出几艘划船和许多小艇,准备去捕捉它们。同时,他一面又和他们谈判投降的事情,答应他们如果投降了,可以不受伤害。这两艘船之一,载有二百二十名军团补充新兵,另一艘载有不到二百名军团老兵。从这里可以看出意志坚强能使人得到多大保障,因为那些补充新兵,对敌人的船只之多感到吃惊,又因风浪和晕船,累得精疲力尽,在得到敌人不会伤害他们的保证之后,就向奥塔基利乌斯投降。当他们被带到他那边时,神圣的誓言被置之不顾,统统都在他面前被残酷杀害。那些军团老兵虽说同样吃了风浪和舱底污泥浊水的苦头,但他们却认为绝不应当放弃自己一向保有的勇气,另作它谋,他们把前半夜时间消磨在假作投降和谈判条件上,一面强迫他们的舵手把船搁浅在海滩上,他们自己在寻到一个合适的地点时,就在那边度过这一夜的其余部分。天刚一亮,奥塔基利乌斯已经派守卫那部分海岸的约四百名骑兵来对付他们,还有一些从驻军那边武装着一起跟来的人。我军的这些人进行自卫,在杀死了一些敌人之后,安全无恙地赶到自己的部队那边。

    29.在这一战役之后,住在利苏斯的罗马侨民组织——这个市镇是凯撒以前交给他们的,而且还关心给他们筑好了防御工事——把安东尼接进了他们的市镇,用各种各样东西支援他。奥塔基利乌斯为自己的安全担心,逃出这个市镇,到庞培那边去了。安东尼的全部军队共计有老兵组成的军团三个,补充新兵组成的军团一个,还有八百名骑兵,统统登陆之后,他派他的绝大部分船只返回意大利,再去载运其余的士兵和骑兵。他把一种高卢的船只叫做“驳子”的,留在利苏斯,为的是如果庞培认为意大利没人留守,把他的军队忽然运回到那边去——这种说法在群众中流传甚广——凯撒就可以有办法追赶他。他还派使者急速赶到凯撒那边去,通知他自己的军队已经在什么地方登陆,一共带来多少部队。

    30.凯撒和庞培几乎是同时知道这件事的,因为他们自己看到了这些船只航过阿波洛尼亚和迪拉基乌姆,已经在陆地上朝着这个方向来赶它们。但在最初几天内,他们不知道它们已经一路航向何处。当他们了解情况之后,双方各自采取不同的计划,凯撒考虑的是自己应当尽可能的和安东尼联合起来,庞培考虑的是最好能和行军途中的敌人恰巧遭遇,以便他有可能乘对方意料不及时,用伏兵攻袭他们。两人在同一天领着军队出发,庞培是偷偷地在夜间、凯撒是公开地在白天,离开他们在阿普苏斯河上的永久性营地。但是,凯撒要走的路比较长,须要逆流而上绕一个大圈子才能在一处渡口过河。庞培因为不要过河,路途方便,就以急行军向安东尼处迅速赶去。在知道对方也正在朝自己赶来时,他寻到一处合适的地点,把部队停驻下来,并且命令所有部下都不得离开营帐,也不准举火,以便自己的到来能够更加保密。这些行动马上被一些希腊人报告给安东尼,他一面派使者赶到凯撒那边去,一面自己一整天都守在营寨里不出来。凯撒在第二天就赶到他那边。庞培听到凯撒来到,为了避免被两支军队夹在中间,就离开那地方,带着全军赶到迪拉基乌姆人的一个市镇阿斯帕拉吉乌姆,在那边的合适的地方扎下营。

    31.就在这个时候,西庇阿在阿马努斯山附近受到了一些损失,却还是给自己加上一个“英佩拉托”的称号。这样做了之后,他向一些城镇和君主索取了大宗金钱,向他那个行省的包税人勒索两年的税款,又向这些人借支了次年的税,并且从全行省征集骑兵。当这些收集起来之后,他把近在身边的敌人、即不久以前杀死过统帅马尔库斯·克拉苏、围困过马尔库斯·比布卢斯的安息人,抛在身后不管,带着自己的军团和骑兵离开叙利亚。当他到达行省的时候,正是那边因为担心发生一场安息人的战争,极感焦虑和恐慌的时候,而且可以听到有些士兵在扬言如果带他们去抵抗敌人,他们就去,如果带他们去对抗公民和执政官,他们决不拿起武器来。他仍旧领着自己的军团赶向佩伽蒙,就在那边的一些最富庶的城市息冬,一面颁发给他们大量犒赏,而且为了安定军心,他还把这些城镇交给他们去洗劫。

    32.同时,他们用最凶残的勒索手段,在全行省榨取钱财,此外还想出各式各样的剥削方法来满足他们的贪欲。捐税加到每一个奴隶和儿童头上,屋柱税、门户税、粮食、士兵、武器、划手、弩机和运输船,无一不在需索之列。不论那一种征发,只要能找到一个名目,就可以用来作为敛钱的足够理由。不但城市,几乎就连村庄和堡垒,也都派有一个手持军令的人,这些人中,发现得最凶横、最残酷的,就被认为是最能干的人、最出色的公民。行省中到处都是校尉,到处都是统兵大员,到处挤满总管和督征官,他们除了奉命需索的钱财以外,还为自己私人捞摸一些,他们宣称自己是从家乡本土被驱逐出来的,没有一样东西不缺乏。他们就凭这种堂皇的借口把最丑恶的行为掩盖过去。在这些事情上面,还得加上战时每逢向某地居民集体摊压金钱时通常出现的那种沉重的高利贷,在这种情况之下,给拖延一天据说就算恩典了。因而在这两年中,行省的债务成倍地增加。尽管如此,向在行省的罗马公民勒索的定额巨款,并没因此减少些,而是一个个侨民组织、一个个城镇统统都收到了。他们把这些款子说成是奉元老院之命借的债,还和在叙利亚那样,向包税人索取明年的税款,作为预支。

    33.而且,在以弗所,西庇阿下令把过去贮放在狄安娜神庙的金钱都取出来。他为做这件事情安排了具体日期。当他们来到这神庙,而且带来了被邀请来参加这工作的一批元老等级的人员时,正好从庞培那边送来一封信,通知他凯撒已经带着军团渡过海来,要他火速带着军队赶到庞培那边去,其余的一切事情都应该先搁下再说。接到这信,他遗走了自己邀请来的那些人,开始准备到马其顿去的行军,几天以后就出发了。这一意外给以弗所的金钱带来了安全。

    34.凯撒在跟安东尼会合后,把他为了要防守海岸而驻扎在奥里库姆的军团也调了去。他认为自己应当推进得更远一些,把几个行省都争取过来。当塞萨利亚和埃托利亚的使者来到他这里,答应说如果他派一支守军去,他们这个族的所有城镇都愿听他的命令时,他派卢基乌斯·卡西乌斯·隆吉努斯带着新兵编成的那个军团、即称作第二十七军团的那个;以及二百名骑兵,进入塞萨利亚;盖尤斯·卡尔维西乌斯·萨比努斯带着五个营和少数骑兵,进人埃托利亚。他又特别叮嘱了他们一番,因为这些地区都就在附近,所以要他们提供粮食。他命令格涅尤斯·多弥提乌斯·卡尔维努斯带两个军团,即第十一军团和第十二军团,以及五百名骑兵,进入马其顿。这个行省的叫做“自由马其顿”的那一部分,当地的领袖墨涅德穆斯被派来作为使者,向凯撒表达了他们全体人民的非凡的敬慕之忧。

    35.这些人之中,卡尔维西乌斯一到,就被全体埃托利亚人极端友好地接了进去,在驱逐了卡吕东和珍帕克图斯两地的敌人守军以后,占据了整个埃托利亚。卡西乌斯带着军团到达塞萨利亚。这里原来就有两派,他在这个市镇上遇到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情。一个久已得势的叫赫吉萨勒图斯的人,偏袒庞培一方,一个出身极高贵的青年佩特拉欧斯,则竭力以他自己和他那一党的力量,支持凯撒。

    36.同时,多弥提乌斯进入了马其顿,许多城市的使者开始集中着来迎接他。有消息传来说,西庇阿已经带着军团靠近了,在人民中间引起了广泛的猜测和谣传,因为在非常时期,谣言总是跑在事实前面的。西庇阿没在马其顿的任何地方多作耽搁,就向多弥提乌斯急急赶去。当离开多弥提乌斯还只有二十罗里时,他突然又转过头去,赶向正在塞萨利亚的卡西鸟斯·隆吉努斯。他的这个行动来得如此急促,以致他已经来到的消息竟和他正在赶来的消息同时送到。而且他为了可以更加轻快地行军,把军团的辎事都留在分隔马其顿和塞萨利亚的阿利亚克获河边,派法沃尼乌斯带八个营留下来守卫,并命令在那边给一座碉堡筑起防御工事来。同时,惯于在塞萨利亚边境一带出没的科蒂斯国王的骑兵,也迅速飞驰奔向卡西乌斯的营寨。卡西乌斯已听到西庇阿正在赶来,再看到这支骑兵,误认为就是西庇阿的部队,一时惊惶失措,就向环绕塞萨利亚的丛山中退去,再从那边开始掉头朝安布拉基亚的方向进发。但西庇阿正在急追时,跟着却送来了马尔库斯二法沃尼乌斯的信,说:多弥提乌斯带着军团已经逼近,如果没有西庇阿的帮助,他将守不住现在驻扎的那个据点。接到这信,西庇阿改变了自己的计划和路线,停止追赶卡西乌斯,急急赶回去援助法沃尼乌斯。他日以继夜地行军,赶到法沃尼乌斯处,时机真是最凑巧也没有,当多弥提乌斯行军的烟尘可以辨清的时候,恰恰也正是西庇阿的前锋部队可以望得见的时候。这样,多弥提乌斯的干劲给卡西乌斯带来了安全,西庇阿的速度,又给法沃尼乌斯带来了安全。

    37.西庇阿的永久性营寨和多弥提乌斯的营寨之间,有阿利亚克蒙河经过,他在那座营寨中停留了两天,在第三天破晓,带着军队从渡口过河,筑起了一座营寨之后,次日早晨,在营寨前把他的队伍布列开来。这时多弥提乌斯也毫不迟疑地认为自己应该把军团领出去,正式作一次战斗。但是,虽说在两军之间的一片平原大约有两罗里宽,多弥提乌斯却把他的队伍一直推进到西庇阿的营寨。西庇阿仍旧坚持不肯离开他的堡垒。虽说多弥提乌斯费了很大劲才控制住士兵,不让他们径自投入战斗,但主要还是由于在西庇阿的营寨面前正好有一条两岸陡急的溪流,阻碍了我军的推进。当西庇阿看到我军的热情和对战斗的渴望时,考虑到第二天他不是将违反自己的意愿,被迫战斗,就是将极丢脸地把自己关闭在营寨里,干是,尽管他是怀着很大的希望赶来的,冒冒失失的推进却使他陷入一个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甚至连拆营都没宣布就乘夜渡过河去,回到原来从那边赶来的地方,在那边靠河岸的一处天然高地上扎下营。歇了不多几天之后,他乘夜间在我军前些日子几乎经常去采牧的地方布置下骑兵埋伏。当多弥提乌斯手下的骑兵总管昆图斯·瓦鲁斯依照他每天的习惯到来时,他们突然从埋伏的地方跑出来。但我军奋勇地顶住他们的攻击,一到每个人都迅速回到自己的行列中时,全队转过身来,向敌人发动攻击。在杀死他们约八十个人,把其余的赶得四散逃奔时,我军回转营寨,只损失了两个人。

    38.经过了这些事情,多弥提乌斯希望能把西庇阿引出来战斗,假装因为迫于粮食短缺,移营它去。当按照军中的惯例传呼整装待发之后,他前进了三罗里,在一个合适而又隐蔽的地方,把全部军团和骑兵停驻下来。作为跟踪追击的准备,西庇阿把他的骑兵中的一大部分派去探索和了解多弥提乌斯走的是哪条路。当他们一路前进,走在前面的几个小队已经进入我军的埋伏地区时,战马的嘶叫声引起他们怀疑,他们开始向自己的部队那边退去。后面跟着的人,看到他们迅速后退,也停下步来。我军因为自己的埋伏已经被识破,为了免得白白浪费时间等候其余的人,就堵截住他们的这两个骑兵小队。发动攻击,其中包括有他们的骑兵总管马尔库斯·奥皮弥乌斯。所有的人,不是被杀,就是被俘虏了带回来给多弥提乌斯。

    39.象前面所说,凯撒调走了海岸守军后,在奥里库姆留下三个营保卫这个市镇,把他从意大利带来的战舰也交给他们看守。这一任务和这个市镇都交给了副将阿基利乌斯·卡尼努斯。他把我军的舰只统统都撤到市镇后面的内港里,系在岸边,而且把一艘商船沉没在海港的隘口,把海港封闭住,在这艘船上面,又联结上另一条船,他给这条船筑起一座塔楼,让它正好面对着海港的人口处。在这座塔楼上,他布置下士兵,命他们警惕着一切突如其来的意外。

    40.一知道了这些事情,正在统率埃及舰队的小格涅尤斯·庞培来到奥里库姆,用一架绞盘和许多绳索,费了很多手脚把沉在水里的那只船拖走,再攻打第二艘阿基利乌斯停放在那边守护的船,他用许多船只进攻,它们上面都筑有塔楼,和我们船上的一样高,这样,他们就能在较高的地方作战,小庞培还不时派生力军来替换疲乏了的人。同时他又从四面进攻市镇的城墙,一边在陆地上用云梯,一边用舰队,为的是把对方的兵力分散。这样,他便利用我军的疲劳、利用大量的矢石,战胜我军,驱走守卫该船的我军战士——他们都被小艇接过去逃走——攻占了那条船。同时,在另一方面,他又占领了那天然伸向外面的、几乎把市镇变成一个小岛的防波堤,再在四只双列桨船的船底垫上滚木,用橇棒把它们一路硬拖进内港。然后他们从两面进攻那些现在系在岸边的空的战舰,他带走了四艘,纵火烧掉了其余的。这项工作完成后,他把从亚细亚舰队调来的德基穆斯·莱利乌斯留了下来,让他阻止从彼利斯和阿曼提亚送来的给养进入市镇。小庞培本人则赶到利苏斯去,攻打安东尼留在港内的三十艘运输船,把它们全部烧光。。他还试图攻取利苏斯,它有属于这个市镇的侨民组织的罗马公民和凯撒派到那里去充任守军的士兵在防守,在耽搁了三天、并在围攻中损失了一些人之后,他一无所成地离开那里。

    41.凯撒一知道庞培正在阿斯帕拉吉姆后,就也带着军队赶向那边去,顺路攻取了庞培有一支军队守在那里的巴尔提尼之后,第三天上到达庞培处,在离开他很近的地方扎下营。次日,他把全部军队带出来,列下战阵,给庞培一次对阵作战的机会。看到庞培在原地按兵不动,他认识到必须另作别的打算才行,因而重又把军队带回营寨去。次日,他带着全军出发,从艰难而又狭窄的小路绕了一个大圈子,向迪拉基乌姆赶去,希望能够不是把庞培驱逐回迪拉基乌姆,就是把他和迪拉基乌姆隔断,因为庞培把他的全部给养和全部作战装备都积聚在那边。果不出所料,因为庞培最初没有看清到他的计划,看到凯撒走的是一条从这地方通向别处去的路,就认为他是因为粮食缺乏,被迫离去的。后来他得到侦察人员的报告,在第二天移营前进,希望能从一条近路,抄到凯撒前面去。凯撒事先就已怀疑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鼓励他的部下沉着气忍受艰苦,只在夜间的很短一段时间里停息了一下,早晨就赶到迪拉基乌姆。当老远一看到庞培的先头部队时,马上就在那边扎下营。

    42.庞培就此被和迪拉基乌姆隔断,他的计划再也不能实现,就采取不得已而求其次的办法,在一个叫佩特拉的高地扎下营,不大的船只可以航行到那边,而且可以挡住从某几个方向吹来的风。他命令他的一部分战舰赶到那边去集合,并且到亚细亚和在他掌握下的所有地区去运粮食和给养来。凯撒也考虑到战争将要长期拖延下去,而且整个海岸都被庞培的部下十分警惕地封锁着,他自己冬天在西西里、高卢和意大利造的船又迟迟不来,从意大利运给养来已经没有希望,就派昆图斯·提利乌斯和副将卢基乌斯,卡努勒乌斯进入伊庇鲁斯,去设法筹措粮食,还因为这地区离开较远,又在某些地点设置了谷仓,并把运输粮食的任务分配给邻近的各市镇。他还下令把在利苏斯的、在帕尔提尼中的、以及在所有各处寨堡中的全部粮食都搜索出来加以集中。数量仍然很少,一则因为当地的自然条件差——这地区崎岖多山,人民大都吃外来的粮食——再则还因为庞培早已预见到这一点,前几天就把帕尔提尼人当做被征服者看待,搜索和劫夺了他们的全部粮食,还发掘了他们的房屋,让骑兵统统搬到佩特拉去了。

    43.在知道了这些事情后,凯撒根据当地的地势,拟定了一个计划。环绕着庞培的营寨的,是许多高峻而又崎岖的山岭,他首先派驻军占据了它们,在上面筑起有防御工事的堡垒,然后按照每一处地方的地形,筑一道工事,把堡垒一个接一个地联结起来,用以围困庞培。他的想法是,首先,他自己的粮食供应很短缺,庞培的骑兵又远较强大,筑好这样的工事,他就可以冒比较少的危险,从任何方面把谷物和给养运来供应自己的部下。同时,他还可以阻止庞培的骑兵出外采收,使他们不再能在战争中发挥作用。再则,当消息传遍全世界,说庞培已被凯撒包围住,不敢出来作战时,还可以大大降低他的威信,看来他主要就是依靠这点威信来影响外族人的。

    44.庞培不愿意离开海或离开达拉基乌姆,因为他所有的作战装备、枪矛、武器和弩机,都聚集在那边,而且他还得靠船只运输粮食,维持军队,但他除非作一次战斗,又不能阻止凯撒的围困工程进展,而在这时候,作战是他决心要避免的。唯一留下的办法是采取一种孤注一掷的战略、即占领愈多愈好的山头,派出驻军去守牢愈大愈好的一片土地,把凯撒的军队牵制得愈分散愈好。他就是这样做的。通过建立二十四座碉堡,围起一个十五罗里的圈子,他就在这里面放牧。这片地里同时还有一些人工播种的粮食田,可以用来喂养牲口。正当我军以一长列工事来设法阻止庞培从任何地方冲出来,在背后攻击我军时,敌人在里面也筑起一长列防御工事、使我军不能进入它的任何地方,到背后去包围他们。但是,因为他们的士兵人数多,要围起来的是内圈,范围比较小,因而赶到我们前面去了。每当凯撒要占据一处地方时,庞培虽然已经决定不用全部兵力来阻止它,免得发生战斗,但还是在适当的地点把他拥有的数目极多的弓暨手和射石手派出去,使我军的许多人受了伤,并且使我军对中箭极为惴惴不安,几乎所有士兵都用毛毡、厚布层或兽皮为自己制作短内衣和护身,以御矢石。

    45.在占夺阵地中,双方都竭尽了全力。凯撒想把庞培限制在一个愈狭小愈好的圈子里,庞培则想占据一个愈大愈好的圈子,有愈多愈好的山头。为此,经常发生战斗。在其中一次,当凯撒的第九军团占据了一处阵地,开始构筑工事时,庞培也占据了邻近一个正面对着它的山头,开始阻挠我军工作。由于凯撒的阵地有一面上坡的地方几乎是平坦的,庞培首先派弓箭手和射石手包围了它,然后又派来一大批轻装兵,而且带来了作战机械,来阻挠工程的进展。我军一面要自卫,一面同时又要筑工事,很不方便。凯撒看到他的部下四面都有人受伤,命令他们退下来,离开那地方。撤退需要经过一道斜坡,敌人更加竭力紧迫我们,不让我军退走,因为他们认为我军撤出那地方是由于害怕。据说就是在那个时候,庞培曾经得意洋洋地在他那一批人面前夸口说:如果凯撒的军团能从这一冒冒失失地撞进来的地方撤走而不遭到严重的损失,他就甘愿被别人看成是一个不中用的统帅。

    46.凯撒为他的部下撤退感到担心,命令把木栅送到这座山的尾端一头去,面向着敌人堆放起来。他又命士兵就在它的掩蔽之下,在它们的后面挖掘出一条中等宽度的壕堑,并把地面到处弄得越难走越好。他还把射石手布列在适当的地方,在我军撤退时给以掩护。这些布置完毕后,他就命令把军团撤回来。庞培的军队开始更加傲慢、更加大胆地向前推进,追逐我军,他们推倒作为防御工事的木栅,以便越过壕堑。当凯撒看到时,深恐自己的军队看起来不是象在撤退,而是象在败逃,引来更大的损失,就在正当他的部下奔下斜坡的时候,通过统率这个军团的安东尼之口鼓励他们,并命令用喇叭发出号令,叫他们向敌人冲击。第九军团的士兵齐心合力,突然掷出他们的轻矛,从较低的地方向山上猛冲上去,把庞培的军队一路赶下去,迫使他们转身飞逃。在他们退走时,翻倒了的木栅、竖立在他们路上的柱子、以及横截路面的壕沟,大大阻碍了他们。我军杀死了许多敌人,自己一共只损失了五个人,认为这样已经足够让自己毫无危险地撤走,就极为安静地退下来。于是,在那地方这面的一边略作停息之后,又再围进别的几个山头,完成了他们的防御工事。

    47.这种战争方式,无论就堡垒数目之多,活动范围之广、以及防御工事之大来说、还是就这整个的封锁体系和其它一些方面来说,都是新鲜而又陌生的。因为随便什么时候,一支军队试图围困另一支军队时,一定是自己已经攻击过这支挫败并且削弱了的敌人,对方已经在战斗中被打垮过、或已经因某些挫折而惊慌不堪,自己这边,无论步骑兵都在数目上占有优势,包围的目的通常都是阻止敌人取得粮食。但在这次,凯撒却用比较薄弱的兵力包围一支完整无恙的生力军,他们的各种物资供应也极为充裕,因为每天都有大量船只从四面八方赶来,运送供应,无论刮的是东西南北哪一方面的风,总不会没有一个方向处在顺风的地位。但凯撒本人却处在极端的窘迫中间,远近各地的粮食都耗光了。虽说如此,士兵们都以非凡的忍耐工夫忍受着它,因为他们心里记得去年在西班牙遭受过差不多同样的苦恼,而且由于自己的劳动和忍耐,结束了一场非常艰巨的战争;他们还记得自己在阿勒西亚遭受过极苦痛的饥荒,在阿瓦里库姆的经历更为艰难,结果还是征服了非常重要的一些国家。因而,在发给他们大麦或豆子时,他们也毫不拒绝。至于肉类,有从伊庇鲁斯来的大批供应,很得到他们的好感。

    48.一些闲着没事的人,发现了一种叫做“卡拉”的植物的根,它和牛奶混合起来之后,大大缓和了我们的缺粮现象。他们把它做成象面包的样子。这种东西数量极多。当庞培部下的人在谈话中取笑我军挨饿时,我军通常都把这种东西做的面包投到他们那边去、戳破他们的希望。

    49.这时,谷物已经开始成熟,光是这种希望就能鼓舞他们忍受饥饿,因为他们相信自己很快就会充裕起来。经常听到人们在值岗时交谈,说:他们宁肯吃树皮过日子,也不愿让庞培溜出自己的手掌。再加上,他们还高兴地从逃亡来的人那里获悉,虽然敌人的马还勉强养活着,其余的牲口却都死了。他们因为被紧紧围困在一块很狭小的地方,大量尸体散发的恶臭,和每天不断地干从来没习惯过的劳动,健康情况也很糟,再加还严重地缺水。因为流到海里去的河流和所有的溪涧,都已经被凯撒有的决开流向它处,有的用巨大的工程堵塞。这地区本来多山而又崎岖,他在地里埋进木材,地上再堆起泥土,筑起土坝,堵塞住山谷的狭口,截住水流,因而敌人只能耽在低下的沼泽地方,并且挖掘水井,这种工作就成为他们日常劳动之外的额外负担。这些水源往往离开他们的一些碉堡很远,而且在灼热的气候之下很快就干涸。另一方面,凯撒的军队健康情况极好,有充裕的水可供应用,而且除粮食以外的各种各样给养都极丰富,因此他们看到谷物在成熟时,感到一个更加美好的日子正在一天比一天更接近,更大的希望已经展现在他们面前。

    50.在新奇的战争中,双方还都在创造新奇的战斗方法。当敌人从火光上看出我军的部队晚上在壁垒的哪一部分戒备时,他们就一伙人悄悄赶来,向我军密集的士兵发射乱箭,然后又急急地退向自己人那边。这些事情,使我军从经验中学到了下列的补救办法,即在一个地方举火,却在另一个地方警戒……

    51.同时,凯撒在离开时把营赛托付给他的普布利乌斯·苏拉,接到有关此事的报告,带着两个军团赶来支援这个营。他们一来,就很容易地把废培的军队赶了回去。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勇气和我军照面,也经不起我军的攻击,前面的一冲垮,其余的就都转身逃走,放弃了阵地。但当我军追去时,苏拉恐怕他们跑得太远,把他们召了回来。有许多人认为如果他决心穷追猛赶,也许可能战争就在那一天结束了。但苏拉的做法似乎不应该受到责难,因为一个副将的职责和一个统帅的有所不同,副将应该一切行动都听从吩咐,统帅则必须不受拘束地考虑整个大局。苏拉是被凯撒留下来主持营务的,救出自己的部队就已经满足了,并不想出去作一次正式的决战;出去决战,说不定会遇到难于逆料的风险,而且还会被人家看做是抢夺了统帅的职权。至于庞培的军队,他们的处境使他们在撤退中遇到很大的困难,因为他们是从很不利的地形推进到山上来的,如果他们沿着山坡退下去,深恐我军从高处冲下去追赶。再加当时离开太阳落山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他们因为急于想结束这一役,所以已经把战事一直拖延到傍晚了。因而,庞培出于无可奈何,不得不采取适合当时情况的措施。他占领了某一个山头,离开我军的这一段距离,正好使机械射出去的武器够不到,就在那边驻扎下来,而且筑起防御工事,把他所有的部队都收拢在那边。

    52.此外,在同一时期,还有战事在别的两处地方进行。因为庞培为了把我军平均分散牵制在各地,在同时试攻几处堡垒,使邻近的驻军不能派援军来。在一个地方,沃尔卡提乌斯·图卢斯带了三个营顶住一个军团的攻击,把它从那地方赶走。在另一处,日耳曼人从我军的工事里冲出来,杀死很多敌军后,安然无恙地退回自己人那边。

    53.就这样,一天发生了六起战事,三起在迪拉基乌姆,三起在外围工事。在总结它们的全部成果时,发现庞培的军队死去约二千人,其中有许多留用老兵和百夫长——包括曾以司法官身分主管过亚细亚行省的那个卢基乌斯·弗拉库斯的儿子瓦勒里乌斯——还俘来六面连队标帜。我军在所有这些战斗中只损失不到二十个人。但在堡垒中间,却没有一个战士不负伤,有一个营竟有四个百夫长丧失了眼睛。为要证明他们的辛劳和危险,他们数给凯撒看射向这个堡垒的箭,竟达三万左右。当百夫长斯凯瓦的盾送来给凯撒看时,发现它上面射有一百二十个洞。凯撒为了他给自己和共和国立下的功劳,除赏给他二十万塞斯特斯以外,还赞扬他,宣布把他从第八营的百夫长提升为第一营的百夫长。因为大家一致认为这个堡垒确乎大部分是由于他的努力才保存下来的。后来,他又给了这个营丰厚的酬报,发给他们加倍的饷给、口粮、衣着、食物和作战犒赏。

    54.在晚上,庞培增筑了坚强的防御工事,随后几天,又再筑起塔楼,把这工事加高到十五罗尺,然后把他的这部分营赛用行障掩护好。经过了五天以后,凑巧遇上第二个黑暗的夜晚,他把所有营寨的门都堵上,而且敷设了阻拦敌人的许多障碍物,在第三更初,悄悄带着军队出来,重新返回到自己原来的工事里去。

    55.在以后的接连几天中,凯撒天天都把部队列成战阵,带到平地上来,几乎把他的军团一直推进到庞培的营寨,看看庞培是不是愿意作一次决战。他的前锋离开敌军的壁垒只保持着弩机发射的武器不能达到的这样一段距离。庞培虽然为了顾全自己的名声和人们的舆论,也把自己的军队布列在营寨前面,但却把他的第三列布置在壁垒上,这样,在全军的阵列拉开时,就可以受到从壁垒上掷下来的轻矛掩护。

    56.埃托利亚、阿卡纳尼亚和安菲洛基亚,正象我们前面所说,已经由卡西乌斯·隆吉努斯和卡尔维西乌斯·萨比努斯收复,凯撒认为他应该试行取得阿卡亚,再稍稍向前推进一些。因而,他派孚菲乌斯·卡勒努斯带几个营。由萨比努斯和卡西乌斯陪同着一起前去。知道他们到来时,由庞培派在那边守卫的卢提利乌斯 ·卢普斯,决定封锁住科林斯地峡,不让卡勒努斯进入阿卡亚。卡勒努斯利用得尔斐、底比斯和奥科墨努斯这些城镇自身的一片归诚之心,收复了它们,还用武力攻下了一些城镇。他并且派出一些使者去,周历其它一些城镇,竭力使它们和凯撒结上友好关系。孚菲乌斯的主要力量几乎都化在这些工作上面。

    57.当这事在阿卡亚和迪拉基乌姆进行时,大家都已经知道西庇阿进入了马其顿。凯撒仍没忘记自己先前的意图,把他和西府阿的共同的朋友奥卢斯·克劳狄乌斯派到西庇阿那边去,克劳狄乌斯原来就是由西庇阿的介绍推荐,才被凯撒当成一个知交的。凯撒交代给他一封信和一些话、叫他带给西庇阿,它的内容大致是;在为和平用尽了一切办法之后,他认为其所以一事无成,错误在于他希望他们去经手这件事情的那些人,因为这些人都怕向庞培提出他的建议时间不当。西庇阿却有这样的权力,即不但可以自由提出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东西,而且在很大的程度上还可以强迫和驾驭一个误入歧途的人。加之,他所统率的一支军队,是属于自己名下的,因而。除了威望之外,他还有力量可加以强制。如果他能这样做,每个人都会把意大利的安宁、行省的和平和整个国家政权的安全,都归功于他一个人。克劳狄乌斯把这些口信带去给了西庇阿,虽然在最初几天里他看来很乐意听他讲,但在后来的日子里,就不再让他参加会议,因为西庇阿受到了法沃尼乌斯的责怪,这是我们在战争结束之后才得知的,因而他一事无成地回到凯撒这里来。

    58.为了把庞培的骑兵更加方便地控制在迪拉基乌姆,阻止他们采牧,凯撒用巨大的工事扼守住那两条我们已经说过的很狭窄的通道,还在那些地方建造起碉堡。当庞培发现骑兵不能有所作为时,就在不多几天之后,重新用船只把它们调回到自己那边的防御工事里去。刍秣极端缺乏,以至他们竟须用树上摘下来的树叶或捣碎的嫩芦根来喂马,因为他们已经用光了工事里面人家播种的谷物,被迫要到相隔很远一段海路的科库拉和阿卡那尼亚去搬运刍秣。由于这些东西供应不上,就代以大麦,用这种种办法来维持马匹。但以后,不仅大麦和别的刍秣,就是到处收割的草料都开始短缺,甚至连树上的枝叶都吃光了时,马因为瘦骨鳞峋,再没有用处、庞培认为必须通过一次突围来试探一下出路了。

    59.在凯撒的骑兵中,有一对阿洛布罗格斯族的兄弟,一个叫劳基卢斯,一个叫厄古斯,是担任过该邦领袖多年的阿德布基卢斯的儿子。他们都是勇敢异常的人,在高卢的历次战事中,他们的卓越才能和英勇,使凯撒得到过很大帮助。为了这缘故,凯撒把他们自己国内的非常尊荣的职位授给他们,还设法让他们破格地当选进入元老院,而且分给他们从敌人那边夺来的高卢土地和大批钱财,使他们由贫变富。这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勇敢,不仅在凯撒面前受到尊重,而且在军队中也很受爱戴。但由于他们倚恃凯撒的友谊,竟以一种出于愚昧和野蛮的傲慢态度,自高自大起来。他们看不起自己的国人同胞,诈骗骑兵的饷给,还把所有的战利品往自己家里搬。人们被他们这种行为激怒了,一起跑到凯撒面前来,公开控诉这两兄弟的罪行,在其他许多劣迹之外,他们还指控这两个人虚报骑兵的人数,吞吃他们的饷给。

    60.凯撒认为这时还不是惩处罪行的时候,再加还十分顾惜他们的勇敢,就把这件事整个拖宕下去。但在私底下,他却责备这两个人不该到骑兵身上去揩油,而且叮嘱他们要把一切期望都寄托在和他自己的友谊上,可以从他过去给他们的恩惠上预见将来可望得到的东西。虽说如此,这件事情却引起大家对他们极大的愤慨和轻蔑,他们自己也很知道这一点,因为除了别人的谴责之外,还有他们自己的亲友在评论,自己的良心在不安。除了这些耻辱在刺激他们之外,他们还担心可能自己不是受到了饶恕,而是留待将来再行惩罚,因而他们就决心离开我们,去碰碰新的运气,试交一些新的朋友。在和少数他们敢于向之提出这一冒险计划的门客商量之后,他们最初企图杀死骑兵总管盖尤斯·沃卢塞努斯,正象后来战争结束以后才得知的那样,他们想被人看成是带着一些进门之礼去投奔庞培的。后来,这件事情看来很难办,没有机会可以让他们下手,他们就借了尽可能多的钱,装做他们想满足自己的同胞,把诈骗去的钱还给他们似的。在买了许多马之后,他们带着曾经让其参加自己计划的那些自己人,投奔到庞培那里去。

    61.由于他们出身高门大族,带去的行装很丰裕,又有一大批随从和牲口跟了去,而且被认为是极勇敢、极受凯撒尊重的人,再加这件事情来得很新奇,出于常情之外,庞培就领着他们环绕他听有的工事兜了一个圈子,炫耀一番。因为在这件事以前。不论步兵还是骑兵,从来没有一个人曾经从凯撒这边跑到庞培那边去过,虽说差不多天天有人从庞培那边逃到凯撒这边来,尤其是从伊成鲁斯和埃托利亚征调来的、以及从正在凯撒占领下的地区来的那些人,在成批地逃过来。但是,这兄弟两人确实对一切情况都很了解,象围困工事还有什么地方没有完成,或者在有军事经验的人眼中看来还有哪些欠缺,再如象时间的安排,地方的距离,以及随着主管人员的性情脾气不同和干劲不同而出现的哨岗勤惰松紧不同等等,他们都—一报告给了庞培。

    62.正象我们已经叙说过的那样,庞培原来就计划好要作一次突围,在了解这些情况后,命令部下用柳条为自己的头盔制作防护罩,并且收集用于壁垒的材料。当这些东西准备好之后,、他在晚上命令把大量轻骑兵和弓弩手带着所有这些材料登上划艇和快船。大约在半夜,他领了从较大的营地和防御工事中抽出来的六十个营,赶到我军的壕堑一直伸展到海边、距凯撒的大营最远的那部分去。他把上面已经说过载着材料和轻装兵的船只也派到那边去,同时派去的还有他在迪拉基乌姆的那些战舰。并发布命令说明他要每个人做的事情。凯撒派驻在那些壕堑边的,是他的财务官伦图卢斯·马尔克利努斯和第九军团,由于他的健康情况不怎么好,凯撒又派有享尔维乌斯·波斯图穆斯在那边协助他。

    63.在那边,有一条十五尺宽的沟和一道十尺高的面对敌人的壁垒,壁垒的土方工程宽度也是十尺。距它六百尺之外。还有一道防御工事,面朝着另一个方向,壁垒比较低一些。因为在前几天,凯撒恐怕我军被敌人舰队围困,就在这里造了这条双重的壁垒,一旦遇到两面受敌,就可以守下去。但由于他的围困工事围起来的这个圈子长达十七罗里,工程浩大,再加每天在连续工作,又很疲劳,因此还没来得及使它完成,面向大海,联结这两条工事的横向壁垒,就没有竣工。庞培很知道这些情况,阿洛布罗格斯族逃去的人已经告诉了他,这引起我军的极大不利。正当第九军团的两个营在值岗时,庞培的军队突然在破晓时到来,同时,载在船上的兵士纷纷向外层壁垒投掷轻矛,并用泥土填没壕堑,他的军团士兵架起云梯,用各式各样弩机和矢石恐吓守卫内层工事的我军士兵,还有大量矢矛四面八方投向他们。我军唯一的武器就是石块,但投出去时,对方绝大部分都有这在头盔上的柳条编的防护罩在给他们掩护。当我军各方面都在沉重的压力之下,坚守阵地十分困难时,前面提到过的防御工事上的缺口显露出来,庞培的军队就在两条壁垒之间还没完工的地方登陆,从身背后向我军两面的士兵进攻,把他们逐出这两道工事,迫使他们飞奔逃走。

    64.在接到这场突然攻击的报告时,马尔克利努斯从营里派出几个营去支援狼狈不堪的我军,这些人上去时,看到他们在奔逃,非但不能以自己的到来使他们坚定下来,就连自己也受不住敌人的猛攻。因而每加派一次援军,都被溃兵的奔逃吓慌,增加了恐怖和危险。撤退也因为人数太多,受到阻碍。一个在这场战斗中受到重创的相鹰帜的旗手,精力已经不支,看到我军骑兵时,叫道:“这只鹰帜,我一生中曾经化了多年心血小心谨慎地保护过它,现在我快死了,我要用同样的忠诚把它奉还给凯撒。我恳求,快别让败坏军队荣誉的事情发生,在凯撒的军队中还没发生过这种事情呢!把它完整地带回去给他吧”由于这一偶然的机会,鹰帜被保全下来,虽说第一营所有的百夫长,除了主力军的前百夫长之外,统统被杀死了。

    65.庞培的军队在已经大批屠杀了我军之后,逼近马尔克利努斯的营寨,在其余的各营中引起了不小的惊恐。正在邻近防守工事里的马尔库斯·安东尼,已经得到消息,这时可以看到他正带着十二个营在从高地上奔下来。他的到来,挡住了庞培的军队,鼓舞了我军,使他们从极端的恐惧之中恢复过来。不久之后,凯撒按照过去的习惯,从一个堡垒接一个堡垒传送过去的烽烟上得知此事,也带着从据点中抽出来的几个营赶来这地方。当他了解了遭到的损失,又看到庞培已经冲出了围困工程,并且正在靠海的地方筑一座营寨,以便能自由获得刍秣,同时还可以得到一条通向他船队的通道时,凯撒认为反正原来的计划已经不能再坚持下去,就索性改变战略,命令他的部队在靠近庞培的地方筑一座营寨。

    66.当这座营寨的防御工事竣工时,凯撒的侦察人员看到有若干营敌军,大约足足有一个军团,正在树林后面,被领着向那老营走去。那营寨的形势是这样的:在前些日子。当凯撒的第九军团在抗击了庞培的部队、并且正象前面所说,用工事围困他们以来,就在这地方扎下这座营寨。这营寨正靠着一片森林,离海不超过三百步。后来凯撒为了某些理由,改变了计划,迁走了他的营寨,稍稍离开了这地方一些。过了几天之后,庞培占领了这同一座营寨,由于他想在这地方安置几个军团,他放弃了里面的壁垒,增筑一圈更大的工事。这样一来,那个较小的营寨,就被围在一个更大的营寨中间,变成它的一座内堡或卫城了。同时,在营寨的左角,他筑了一道工事,一直通到河边,约四百步长,以便他的部下可以更加方便地取水,不必担心危险。但是,他也为了某些不值一提的理由,改变了计划,离开了这地方,因而一连许多天,这座营实一直空着没有人,那些工事都还完整无恙。

    67.侦察人员报告凯撒说,这个军团的旗号已经被移转到那边,他们向他保征说,从几个较高的堡垒上也看到了这件事。这地方离开庞培的新营寨大约五百步左右。凯撒急于想弥补这天遭到的损失,希望能击垮这个军团,因而在工程上留下两个营,假作仍在建造工事的样子,他自己则极端秘密地领着其余的部队,计三十三个营,其中包括已经损失了许多百夫长、士兵的行列也大为稀疏了的第九军团,列成双行,从一条支路奔向庞培的军团和那个小的营寨。他原来的想法并没有落空,他在庞培还没觉察到以前,就赶到了那边,虽说那营寨的防御工事很坚强,经过左翼——凯撒自己也在这一面—一发动的攻击,庞培的部队被从壁垒上驱走。营门有镶嵌着铁钉的栅栏堵塞着。在这里战斗了一会儿,我军试图硬冲进去,对方则守卫着自己的营寨,提图斯·普利奥,即我们以前提到过,由于他的活动,盖尤斯 ·安东尼的军队被出卖的那个人,在这地方极勇悍地领导着防御战。虽然如此,我军战士仍以他们的坚毅取得了上风,砍倒了栅栏,先是突入了大营,后来又突入了包围在大营中作为内堡的那个小营,被击溃了的那个军团,就退守在那边,我军在那边杀死了一切仍在继续战斗的人。

    68.但命运在任何.一切事情上,都能发挥极大的作用,特别是在战争上,它只要轻轻摆动一下,就会使事情发生巨大的变化。这时居然就发生了。凯撒的左翼诸营不了解地形,在找寻营寨的入口时,沿着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条从营寨通向河流的工事一路奔去,还以为这就是营寨的工事。等到他们发现它们只是连接营寨和河流之间的通道时,就开始捣毁工事,跨越过来,这时也没有人在抵抗他们。我军的所有骑兵就跟在这几个营后面。

    69.这时,已经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消息已经传到庞培那边,他从工事上抽出五个军团,带来援救他的部下。在这同时,他的骑兵也赶到我军骑兵处,他那布开的行列,已能被占领该处营寨的我军看到,立刻,一切都转变过来。庞培的那个军团因为有救兵很快就来的希望在鼓励着他们,试图在后营门附近抵抗,转而采取攻势,向我军进迫。凯撒的骑兵因为自己是从工事上的一条狭窄的小路爬过来的,唯恐难于退出去,因而开始逃走。已经被和左翼切断的右翼,看到骑兵中一片惊惶,为了避免自己在工事中受困,也开始从自己拆平的一段壁垒退出来。这些人中有许多人害怕被夹在这一块极狭小的地方不得脱身,自己从那十尺高的壁垒上向壕堑里跳下去。当前面的人在受到践踏时,其余的人就试图从他们的身体上跨出去求得安全和逃生之路。左翼的士兵,在壁垒上看到庞培到来,又看到自己人在奔逃,深恐里外两面都是敌人,自己会被封闭在这狭小的地方,就也都各自寻求生路,从原来进来的路上退出去。到处都充满着混乱、惊慌和选奔,以至就在凯撒从逃奔着手里夺过旗帜来,命令他们停步时,有些人仍在快马加鞭,一路飞驰奔逃。又有一些人由于害怕,甚至连自己的连队旗帜也丢掉了,没有一个人停下来。

    70.使这番大祸得以减轻、使我方没有全军覆没的原因,乃是宠培的害怕埋伏。据我猜想,正因为不久以前他还看见自己的部下正在飞奔逃出营寨,现在忽然发生的事情完全出乎他的意外,因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不敢推进到工事所在的地方来。他的骑兵则因为路狭,特别因为这些路都在凯撒的部队占领之下,受到了阻碍。微不足道的小事情,就这样引起了对双方都很关重要的后果。当庞培的营寨已经被攻破的时候,那条从营寨连接到河流的工事,妨碍了凯撒几乎已经稳拿到手的胜利;也同是这条工事,挡住了追兵,又转而保障了我军的安全。

    71.在这一天的两次战斗中,凯撒损失了九百六十名战士以及一些有名的罗马骑士——一个元老的儿子、高卢人图提卡努斯·普拉肯提亚的盖尤斯·弗勒吉那斯、普特奥利的奥卢斯·格拉尼努斯、卡普亚的马尔库斯·萨克拉提维尔——三十二军团指挥官和百夫长,但这些人中,绝大部分都丝毫没伤,而是在惊慌奔逃中,在壕堑中、在围困工事上和河岸上被同伙践踏死的。此外还失落了三十二面连队标帜。在这次战斗之中,庞培接受了“英佩拉托”的称号,这个称号他今后一直保留着,也容许别人这样称呼,但却从来不经常在信函上用它,也不在自己的校尉的斧棒上用花圈作装饰。拉比努斯要求庞培命令把俘虏都交给他,然后、他把他们统统拉出来,显然目的在于炫耀,为的是好替自己这个叛逃过去的人争取一些信任,他口口声声称这些人“弟兄们”,用极傲慢无礼的语气质问他们:老兵照习惯是不是应该逃走,当着大家的两把他们都杀死。

    72.由于这些成功,庞培方面大大增加了信心和精力,非但不再考虑怎样进行战争,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取得了胜利。他们没有想到,他们胜利的原因是我军部队的人数太少,所处的地势不利。又由于首先抢入敌人的营寨,地位狭窄,受到内外双重威胁,再加部队被分割为两半,彼此不能互相支援;他们更没有进一步想到,他们并没有在一场剧烈的遭遇战中、或一场正式的阵地战中战胜我们,我军由于人太挤,由于地方太狭小,自己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远比从敌人手里受到的损失大;最后,他们也没有想到,战争中大家都一样可能遇到意外,常常一点微不足道的原因,如一些毫无根据的猜疑、一场突然的虚惊、或一种宗教上的禁忌,往往就会惹来极大的灾难,更不论统帅的过错和指挥官的失误常常带给军队的失利了。但是,就象这场胜利真是全凭勇气博来,命运也不会再起什么变化那样,他们通过口头和信件,向各处各地传播这天胜利的消息。

    73.凯撒原先的计划遭到挫败,就考虑到必须改变自己的全部作战计划。因而,他同时撤出全部守军,放弃包围,把所有的部队都集中到一起。并对士兵作一次讲话,鼓励他们不要把发生的事情记在心上,闷闷不乐,也不要被这些事情吓怕,从而把一次失利——而且是小小的一次——和多次的成功,等同起来。他们已经应该感谢命运了,他们没受到什么损失就收复了意大利,他们平定了人民最勇敢善战、将领最富有韬略和经验的两西班牙,他们已经把邻近盛产谷物的行省收归自己掌握,最后,他们还应当记住他们全体已经从不但光只布满港口,而且还布满整个海岸的敌方舰队中穿过来,被安全地运送到这里,这是多大的幸运。如果说,并不是每一件事情都是一帆风顺地渡过来的,他们就必须用自己的辛勤努力来帮助命运。他们受到的损失,责任可以算到任何人头上,但就是算不到他凯撒头上。,他给了他们一个有利的作战地形,他占据了敌人的营寨,他在战斗中驱逐和击垮了敌人,但是,终不知是由于他们自己的张皇失措,还是由于一时的疏忽大意,甚或由于命运的转变,送掉了这么一场已经现成取得、并且掌握在手里的胜利,他们必须大家努力用自己的勇敢来弥补受到的损失。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就会象在格尔戈维亚的时候那样,遇到的坏事会变成好事,就连那些以前害怕战斗的人也会自动挺身作战。

    74.讲了这番话之后,他把一些连队旗保手当众斥辱了一顿,降职到行伍中去。这时笼罩着全军的是因惨败而来的巨大悲痛和对报仇雪耻的急切期望,以至没有一个人再坐等军团指挥官或百夫长的命令,每个人都自动担负起比平常更繁重的劳动,作为对自己的惩罚,渴望战斗的激情,在大家心里沸腾着,甚至就连一些级别较高的人员也都经过考虑,认为应该在原地通过战斗来一决雌雄。但另一方面,凯撒对他那支饱受惊恐的部队,已经没有足够的信心,认为应该有一段间息的时间,让他们的精神恢复过来,而且由于放弃了工事,他还非常担心他的粮食会接济不上。

    75.因而,仅仅耽搁了很短一段时间,刚刚够照料一下病人和伤员,他就在黄昏时悄悄把所有的辎重队伍从营里拉出来赶路,奔向阿波洛尼亚,在赶完路程之前,禁止他们停下来休息,并派一个军团去保护他们。安排好这些事情之后,他把两个军团留在营寨里,派其余各军团在第四更从几道门里出来,沿着同一条路走去。经过短短一段时间之后,他才下令传呼拔营开发,这样,既没背弃军队中的习惯,又可以使他的离去尽可能迟一点给人们知道。这时,他立刻动身出发,跟着军队前进,很快就走出那营寨能望得见的地方。另一方面,庞培在得知他的计划以后,深恐耽误追赶,片刻也不曾拖延,他的目的也一样,想趁对方在行军途中行李累资和仓皇失措之际追上他们。他领着他的军队赶出营寨,派骑兵走在最前面,来扰骚对方的后军。但他却无法追上我军,因为凯撒是轻装,已经赶出很多路了。当他们到达河岸陡急的格努苏斯河时,骑兵赶上来,挑动我军的后军战斗,拖住了他们。凯撒用自己的骑兵去抵挡敌军。而且骑兵中还配合有四百名轻装的旗下精兵。他们获得了极大的胜利,在这场骑兵交锋中,把对方全部赶了回去,还杀死了许多人,自己毫无伤损地退回大军的队伍。

    76.凯撒完成了这天该走的全部路程,并把他的军队带过了格努苏斯河,就在正对着阿斯帕拉吉乌姆河的他原来的老营寨里停驻下来,把他的全部人员,都关闭在营寨工事里,还命令他事先派出去佯装采牧的骑兵,立刻从后营门偷偷回来。庞培同样也在赶完了这一天的全程之后,在自己原来在阿斯帕拉吉乌姆河上的旧营里停驻下来。他的士兵因为原来的防御工事仍旧很完整,无事可做,有些跑到老远去收集木材和草料,其余的,因为采取出发的计划很突然,把他们的大部分辎重和行李都丢下在那边,现在认为反正离开原来的那个营寨不远,便都想回去拿行李,把自己的武器放在帐篷里,离开壁垒去了。这些情况将妨碍他们的追赶,凯撒是事先就料到的,就在大约正午时,下令拔营出发,把军队领出营寨,这天加倍赶路,从那地方前进了约八罗里。庞培由于自己的部下已经走散,不能也照样做。

    77.次日,凯撒又同样在黄昏时把他的辎重队打发先走。他自己在第四更天出发,这样,如果送到发生什么情况,非战斗不可的时侯、他就能以一支轻装的部队来应付突然到来的意外。在以后的几天里,他也都是这样做。采取这种办法的结果是:尽管一路河流很深,道路很艰险,他却没受到什么损失。庞培在第一天耽搁了一天,以后几天又以急行军穷追猛赶,急于要赶上前面的敌方部队。但都是白费精力、在第四天上,他认识到必须采用别的办法才行,于是停止了追赶。

    78.凯撒这时为了要安置伤员、发放军输、鼓励一下同盟、并给一些市镇留置驻军。有必要到阿波洛尼亚去一下。但他化在这些事情上的时间,刚好只是象他这样的忙碌奔走的人尽可能挤出来的那么一些他担心多弥提乌斯会因庞培的突然到来,弄得措手不及,就以最快的速度和最迫切的心情向他赶去。这时,凯撒已根据几种可能,安排好他的整个作战计划:如果庞培也匆忙赶到这里来,就迫使他在离开海岸很远、离开他储藏在迪拉基乌姆的给养也很远、双方条件相当的情况下,作一次决战;如果庞培渡海到意大利去,他就和多弥提乌斯的军队联合起来,穿过伊吕里库姆去救援意大利;如果庞培试图围攻阿波洛尼亚和奥里库姆,想把凯撒和整个海岸隔绝,他就动丰围攻西庇阿,迫使庞培出于无可奈何,不得不去救援自己这方面的人。因而凯撒派使者到格涅尤斯·多弥提乌斯那边去,写信告诉他要他做些什么。在阿波洛尼亚留下四个营驻军、在利苏斯留下一个营、在奥里库姆留下三个营、又在几个地方安顿好受伤的人之后,开始通过伊庇鲁斯和阿塔马尼亚行军。庞培对凯撒的计划也作了一番揣测,认为自己必须迅速到西庇阿那里去,如果凯撒是向那里行军的,他就去救援西庇阿,但如果凯撒想等候从意大利来的军团和骑兵,不愿离开海岸和奥里库姆,他就以全部军力去攻击多弥提乌斯。

    79.为了这些原因,双方都竭力想争取迅速行动,一方面去救援自己方面的人,一方面不错过突然可能出现的粉碎对手的机会。但阿波洛尼亚之行已经使凯撒偏离了直达大路,庞培以轻装行军,穿过坎达维亚进入马其顿。这时又发生了另一桩未曾预料到的困难,即许多天来一直靠近西庇阿的营寨驻扎的多弥提乌斯,这时因为粮食供应发生问题,已经移营离开那边,赶到紧靠坎达维亚的赫拉克利亚去,好象命运本身在把他送到庞培手里去似的。虽然如此,凯撒部直到此时还不知道此事。同时,在迪拉基乌姆战役之后,庞培向各行省和各城镇到处发出信件,把事实真相大大加以夸张和扩大,到处有谣言流传,说凯撒已经被打败逃走,几乎全军覆没了。这些谣言使路上充满危险,而且使许多城镇背弃了对凯撒的友谊。这种情况使得分别从许多条不同的路走的由凯撒派到多弥提乌斯那边去的、以及由多弥提乌斯派到凯撒这里来的使者,都没办法赶完自己的路程。但有一些阿洛布罗格斯族人,即我们说过叛逃到庞培那边去的劳基卢斯和厄古斯的朋友们,在路上遇到了多弥提乌斯的一些探报人员,不知他们是由于过去在高卢并肩作战过,故而有旧交,还是因为胜利了而得意忘形,竟把所有的事情统统如实告诉了他们,还把凯撒的离去和庞培的到来讲给他们听。多弥提乌斯得到他们的报告时,离开这里还勉强只有四个刻时路程。全亏这些敌人的帮助,才避免了这场危险.在他赶向处在塞萨利亚边界上的一个小镇埃吉纽姆去的路上,遇上凯撒。

    80.部队这样会师之后,凯撒到达戈姆菲,这是从伊庇鲁斯进入塞萨利亚境内时遇到的第一个市镇。就在几个月以前,这里的人曾自动派使者到凯撒那边去,说愿意把他们所有的一切供他支配,并要求他派一支驻防军去。但我们上面已经说过,关于迪拉基乌姆战事的夸大了许多倍的谣言,早已比他先到达那边,因而塞萨利亚的司法官安德罗斯特涅斯宁愿分享庞培的胜利而不愿做凯撒的倒霉事业的合伙人,就强迫大批奴隶和释放人全部从田里赶到城里来,关上城门,还派使者到西庇阿和庞培那边去,要求他们来相助,说:他对守卫这座市镇很有信心,只要援军能很快来到,因为他经不起一次长期的围攻。西庇阿在知道双方军队离开迪拉基乌姆之后,已经把他的部队带到拉里萨。庞培这时还没到达塞萨利亚。凯撒在给营寨筑好防御工事后,命令准备发动突击攻城用的云梯和护障,并准备好树栅。当这些东西安排好以后,他鼓励他的士卒,告诉他们,对于象他们这种的样样东西都很短缺的人来说,占领一个积储充足而且富裕的城市,能起到很大的补救作用,同时还可以用这个城市做一个榜样来威吓一下其它的城市,这一点必须在援军集中赶来之前很快做好。这样,在士兵们极其高涨的热情中,就在他到达这天的第九刻时之后,开始围攻这座城墙很高的市镇,在日落以前攻下了它,把它交给士兵们去劫掠。然后,他立刻移营离开这座市镇。在攻克该镇的消息和谣言还没传到以前,就已经来到墨特罗波利斯。

    81.墨特罗波利斯人最初也受同一谣言的影响,采取了同样的做法,关上城门,派武装部队把守住城墙。但后来,从凯撒命令带到城下来给他们看的俘虏口中得知戈姆菲的厄运,他们打开了城门。居民们受到小心的保护。墨特罗波利斯人的幸运和戈姆菲人的灾祸一经比较,塞萨利亚再没一个市镇不服从凯撒,不执行他的命令,只除了拉里萨,因为它正处在西庇阿的大军控制之下。凯撒在谷物差不多已经成熟的田野里,找到一个合适的地点,就在那边等候庞培到来,把一切军事行动都转移到那边去。

    82.庞培在不多几天以后就到达塞萨利亚,并向全军作了讲话。他对自己的部队表示感谢,又鼓励了西庇阿的部队,要他们在这场已经必胜无疑的战争中争取分享战利品和犒赏。在把这些军团统统安排在一座营寨中之后,他和西庇阿保持同样的身份和地位,命令军号要在他的营帐里吹,并且要为他架设起另一座帅帐来。由于庞培的部队增加了,两支庞大的军队已合成一支,士兵们原有的信心更为增强,胜利的希望也更有把握。因而时间愈是向后拖,他们返回意大利的日子好象也就愈受到耽搁似的。当庞培在任何一件行动上稍稍显出一些迟疑或顾虑的时候,他们就硬说这不过是一天就干得好的事情,庞培只是为了留恋统帅大权,好把那些执政官和司法官级别的人当奴隶使唤。他们已经在公开争夺酬劳和祭司职务,分配今后几年中的执政官席位,又有一些人在索取正在凯撒营中的人的房产田地。在他们的讨论中,出现了很大的分歧,他们争辩的是,是否可以允许被庞培派到安息去的卢基利乌斯·希鲁斯在缺席的情况下参加下一年的司法官竞选,他的朋友们要求庞培不要失信,要遵守在他临走时自己许下的诺言,这样,人们才不会认为希鲁斯轻信他的威望上了当。其余的人则认为艰苦和危险是大家平均分担的,反对一个人独享大权。

    83.多弥提乌斯、西庇阿和伦图卢斯·斯平特尔已经天天在为了凯撒的祭司职位争吵,竟至公开使用起极为侮辱性的话来。伦图卢斯夸说自己年高德助,多弥提乌斯吹嘘自己在首都得人心、有威望,西庇阿则信赖自己和庞培之间的亲戚关系。阿库提乌斯·卢伊斯还在庞培面前控诉卢基乌斯·阿弗兰尼乌斯出卖军队,说这是他过去在西班牙干的勾当。卢基乌基·多弥提乌斯在一次军事会议上说,照他看来,最好在战争结束以后,凡是属于元老等级、而且在他们一边作战过的人,应该各发给三块牌子,让他们将来对留在罗马没有来的人、或者虽也混在庞培军中、却没在战场上尽心竭力干的人一个个判决时投票用,牌子中的第一块是用于判决一切该免除刑罚的人的,第二块用于该递夺公权的人,第三块用于该罚款的人。总之,大家谈论的全是自己的显耀前程、金钱酬奖或报复私人嫌怨,至于用什么办法方能打赢这一场战争,则绝不再考虑,考虑的只是怎样去享受胜利。

    84.当凯撒安排好他的粮食供应,安定了军心,并且认为迪拉基乌姆之役后,已经有了足够长的一段间歇时间让自己充分观察了军队的士气,他想现在该试探一下庞培对战斗抱着什么目的和想法了。因而,把他的军队拉出营来,布列下战阵,首先是在自己这面的一处地方,离开庞培的营寨稍稍远一些。在后来接着的几天,他索性离开自己的营寨,一直赶到庞培军队驻扎的那几座山下面。这种行动一天比一天更鼓舞着土兵们的信心。但在骑兵方面,因为敌方的骑兵比我方多好几倍,他仍旧保持上面说过的老办法,即命令从旗下精兵中选出一些年纪轻、身手矫捷的人,武器也要轻锐,混合在骑兵中一同战斗。由于每天不断的练习,他们都在这种战斗方式上得到了经验。采取这些训练的结果是,在遇到需用时,我军只要一个骑兵,哪怕在极开旷的地方,也可以抵挡庞培的七千骑兵进攻,不会因为对方人多势众,引起很大的惊恐。甚至在那些日子里,他就已经在一场骑兵的战斗里得过胜利,除了杀死一些别的人以外,还杀死了前面说过的逃到庞培那边去的两个阿洛布罗吉斯族人之一。

    85.庞培的营扎在山上,总是把他的部队布列在山脚下最低的地方,看来一直是在等候着,想看看凯撒是不是再向前推进,到不利的地方来。凯撒看到没有办法可以把庞培引出来决战,认为最好的作战方案是把自己的营寨迁离该处,不断的行军,这样,由于营寨在不断的转移,到的地方多,粮食供应也就方便,同时在路上走,又可以遇上一些迫使敌人作战的机会,还可以用每天不断的行军来使不能吃苦耐劳的庞培军队疲于奔命。作了这些决定之后,当拔营出发的号令传下去,正在取下帐篷时,他们注意到不久以前,庞培的阵列忽然一反每天的习惯,离开壁垒向前推进了一些路,因而看来有可能不必一定在不利的地形战斗了。于是凯撒就对已经集合在营门口的队伍说:“我们现在必须停止行军,正象我们一直在争取的那样考虑战斗了。让我们全心全意准备好投人战斗吧。今后我们就不容易再找到机会了。”他立刻领着部队,轻装出阵。

    86,正象后来发现的那样,庞培在他的部下一致鼓励之下,也已经决定作一次决战。他在前几天的军事会议上居然宣称说:他在两军还没交锋前,就可以击溃凯撒的军队。当有些人对此表示惊讶时,他说:“我知道,我答应你们的是一件难于置信的事情,但是,请听听我所以作这样打算的道理,这样,你们走前去战斗时,心里就会更加踏实。我已经说服我们的骑兵——他们也已向我保证要做到——在两军互相迫近时,上去攻打凯撒暴露着的右侧翼,从后面包围他们的队列,在我军一支武器也没向他们投掷以前,就先使得他们惊恐失措,奔逃不迭。这样,我们的军团就不必再冒危险,几乎可以毫无伤亡地结束战斗。因为我军的骑兵是如此强大,这样做并不困难。”同时,他叮嘱他们应该为明天振作起精神来,他们常常在盼望战斗,现在既然有了这样的机会,他们绝不可以使他本人和其余别的人对他们失望。

    87.拉比努斯紧跟着他说下去。他一面贬低凯撒的军队,一面吹捧庞培的计划。他说:“庞培,你别以为这支军队就是征服高卢和日耳曼的那支军队。那些战役我都是亲身在场的,我不知道的东西,不会冒冒失失乱说。当年的那支部队,还留下来的只有很小一部分了,它的绝大部分已经丧失,这是这么多次战斗的必然结果,又有许多人死在意大利的秋季瘟疫中,还有很多离开军队回家了,再有许多被留在大陆上。难道你们没有听到过,在布隆狄西乌姆是把那些因身体不好留下来的人编成军队的吗,你们看到的这些军队是由近年来在内高卢征集的人组成的,他们中许多人都是从帕杜斯河外的殖民地来的。就算这样,他们的全部精锐也都已经阵亡在迪拉基乌姆的两次战斗中了。”说了这些话,他宣誓说:他如不战胜,决不再回到营寨里。他还怂恿别人照样宣誓。庞培赞扬他的建议,也同样立了誓。在场的其余人,也没有一个迟疑着不肯宣誓的。在作战会议上这样做作了一番之后,他们大家怀着很大的希望,高高兴兴地散去。他们心里都认为已经必胜无疑,照他们看来,在这么重大的事情上,一位如此富有经验的统帅,决不会信口开河,随便乱鼓励他们。

    88.凯撒在接近庞培的营寨时,看到他的阵列是按下述情况布置的:在左翼的是内战一开始时凯撒根据元老院的决议交出去的两个军团,它们一个称作第一军团,另一个称作第三军团,庞培自己就处在这一面。西庇阿带着叙利亚来的军团处在阵线中央,西里西亚来的军团和我们已经说过的阿弗拉尼乌斯从西班牙带来的一些营联合在一起,被安置在右翼。庞培认为这些是他所有的最坚强的部队。其余的他都安插在阵线中央和两翼之间,合起来共有一百十个营。这支兵力总人数达四万五千人。他还有大约二千名留用老兵,这些人都是在以前的历次战事中受过他的恩惠,这次又再赶来集合的,他把他们分散在全军。此外还余下七个营,他把他们布置在营寨或就近的堡垒内,担任守卫。在他的右翼有一条两岸很陡急的河流掩护着,为此,他把他的全部骑兵和全部弓弩手、投石手都布置在左翼。

    89.凯撒保持他过去的习惯,把第十军团放在右翼,第九军团虽说在迪拉基乌姆战役中人员已经大大减少,仍布置在左翼,他把第八军团也放在它一起,这样,差不多就把这两个军团联合成一个,命令他们必须彼此互相支援。他在阵地上有八十个营,总人数为二万二千人。七个营被留下来守卫营寨。他派安东尼统率左翼,普布利乌斯·苏拉统率右翼,格涅尤斯·多弥提乌斯统率中军。他自己面对着庞培,同时注意到对方的上述阵势,深恐自己的右翼会被数量巨大的骑兵包围,就急忙从第三线中的每个军团抽出一个营来,用它们构成一列第四线,让它们面向着敌人的骑兵,并向他们说明自己的打算,提醒他们,这天的胜负就取决于他们这几个营的勇敢了。这时,他又命令第三线和全军,不得到他本人的命令,不许交锋,说:在他希望他们这样做时,会用帅旗发出号令来的。

    90.当他根据战争的习惯,鼓励他的军队去战斗时,他说起他对他们始终如一的关怀爱护,特别提醒他们说,他可以让自己的部下来证明,他是用多大的努力来争取和平的,他怎样竭力想通过瓦提尼乌斯进行会谈,又怎样通过奥卢斯·克劳狄乌斯和西庇阿打交道,在奥里库姆,他又怎样为派遣使者的事和利波争论过。他说,他是从来不肯白白叫士卒浪费鲜血、或者让共和国失掉这一支或那一支军队的。说了这些话之后,在士兵们迫切要求战斗的一片喧嚷请战声中,他用喇叭发出号令。

    91.凯撒军队中有一个留用老兵盖尤斯·克拉斯提努斯,前年曾在他部下担任第十军团的首席百夫长,是一个极为勇敢的人。号令一发出时,他就说:“跟我来,曾经和我同一连队过的弟兄们,把你们早就决心要为统帅出的力,拿出来吧!只剩下这一场战斗了,当它结束时,他就可以恢复他的尊严,我们也可以恢复自己的自由了。”同时,他回过头来对凯撒说:“今天,统帅,不管是死还是活,我一定要让你好好感激我!”说了这番话,他从右翼第一个冲出去,约一百二十名同一营的精选的志愿人员跟随着他。

    92.两军之间,留下的距离刚刚够让双方军队冲击。但庞培事先就关照他的部下要等凯撒先过来攻击,自己不要离开阵地,免得阵脚被弄乱。据说,他是在盖尤斯·特里阿里乌斯的劝告下采取这种做法的,这样,就可以粉碎凯撒军队的第一次冲刺和猛攻,使对方的队伍陷于混乱,然后,坚守在行列中的庞培的军队,就可以趁势进攻那些混乱了的敌人。他还希望,如果军队坚持在一起不动,敌方掷过来的轻矛落下来时,会比落在这面也在一边投掷轻予一边跑的人身上的力量要轻些。同时,由于凯撒的部队这样一来就有双倍的距离要跑,势必跑得气急败坏,疲乏不堪。但在我们看起来,庞培采取这种做法是失策的。因为所有的人心胸中天生都有一股因渴望战斗而炽热起来的精神上的锐气和冲劲,这种激情,做统帅的人只有责任加以发扬鼓励,切不可反加以遏止。因而,从古传下来的做法,即军号要四面齐鸣,全军要一气猛喊,决不是没有道理的,为的是这样做可以使敌人惊惧,使自己的部下得到鼓舞。

    93.但我军在一发出号令时,就已经挺举着轻矛,跑步上前。当他们看到庞培的军队并不迎上前来相敌时,就利用从过去战斗中得来的经验,自动停止前冲,在大约一半距离的地方站定下来,以免奔到敌人面前时已经体力耗尽。等略许停息了片刻之后,才又重新起步向前。他们投出了轻矛,又依凯撒的指示,迅速抽出剑来。庞培的军队对这种攻击也并非应付不了,他们格开投过去的武器,顶住军团的攻击,仍旧保持着自己的行列,在掷出了自己的轻矛后,也挥起剑来。就在这时候,庞培左翼的骑兵按照命令,合力冲过来。大队弓弩手也跟着涌上前来。我军骑兵挡不住他们的攻击,慢慢离开他们的阵地后撤,庞培的骑兵更加凶猛地压过来,而且一伙一伙散开,从我军暴露着的一侧开始包围我军。凯撒看到这个,马上发令给他那以六个营组成的第四线,这些人迅速奔跑,全力挺进,用极大的冲劲迎击庞培的骑兵,使得他们没有一个人能站得住脚,全部转过身去,不仅逃出阵地,而且一直飞逃,躲进极高的丛山中去。当他们被驱走时,所有的弓管手和射石手都被孤零零地丢了下来,一无支援地遭受歼灭。这些营一路穷追猛打,扑向庞培的左翼,乘对方仍继续在队里抵抗,战斗不止时,把他们包围起来,从背后攻击他们。

    94.就在这时,凯撒命令直到此刻还没有行动、安守在阵地上的第三线向前推进。这样,一面既有精力旺盛的生为军来接替体力不支的人,背后又有别的人赶来攻击,庞培的军队支撑不住,全都转身逃走。凯撒果然没料错,正象他在鼓励他们时说的那样,胜利将由放在第四线面对敌人骑兵的那几个营开始取得。正是由于他们首先击退骑兵、由于他们歼灭弓弩手和射石手、又由于他们从左翼包围了庞培的部队,才使对方开始清退。但庞培在一看到自己的骑兵被逐回,自己最为信赖的那一部分军队陷人一片混乱时,对其余的就更失去了信心,立刻离开战场,径自策马奔回营寨。他清清楚楚地用士兵们都可以听到的声音对布置在帅帐门口值岗的百夫长们说:“管好营寨,要仔细守卫,免得出什么乱子,我要再到别的几道门去巡视一下,鼓励一下守卫营寨的人。”说完这些话,他进入帅帐,对大局完全丧失了信心,听其自然去了。

    95.当庞培的部队一路逃进壁垒时,凯撒认为不应该给这些惊惶失措的人喘息的机会,就鼓励部下好好利用命运的恩宠,马上进攻敌军的营寨。虽说战斗已经一直拖到中午,大家因为酷热,疲乏不堪,但仍旧都准备全心全意服从命令,经受一切艰苦。敌人的营帐由留在那边防守的几个营竭力保卫着,尤其是那些色雷斯人和蛮族的同盟军,更是在拼着命守卫。至于那些从战场上逃走的士兵,个个都既惊慌又疲劳,许多人连自己的武器和连队标帜都丢了,他们主要想的是下一步逃到那里去而不是怎样防守营寨。就布置在壁垒上的那些人也不能再经受得住我军的大量轻矛,在负伤累累之后离开了岗位。因而,在他们的百夫长和军团指挥官带领之下,一路飞奔,逃到一直延伸到营寨附近的高山里去。

    96.在庞培的营寨里,可以看到搭着凉棚,陈设着分量很重的银盘盏,士兵们的帐篷上覆盖着新鲜的草皮,卢基乌斯·伦图卢斯和一些其它人的帐篷上则掩盖着常春藤,还有许多东西,都表明他们异乎寻常的奢侈和对胜利的盲目自信,因而不难猜想,他们对这一天的战斗结果毫不担心,所以才寻求那些不必要的享受的。但这些人却还一直在嘲笑凯撒的这支极为艰苦、咬紧牙关忍受的军队,尽管他们一切必需用的东西都很缺乏,敌人还是在说他们奢侈。当我军这时在敌方的营寨中奔走时,庞培找到一匹马,扯掉自己身上的统帅服饰,从后门奔出营寨,驱马一直向拉里萨奔去。他在那边也没停留,一路收集起一些正在逃跑的自己部下,仍旧用同样的速度,日夜不停地奔驰。他带着三十名骑兵随从,赶到海边,乘上一艘粮船。据说他一路上一直在抱怨说他所期望的完全落空了,他原来把胜利的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的这些人,却正是首先奔逃的人,这简直是出卖了他。

    97.凯撒在占领了那座营寨后,敦促他的士兵不要一心只管掳掠战利品,错过了完成其余工作的时机。在他们的赞同下,他开始用工事把那山岭包围起来。由于山上没有水,庞培的部下对那地方失去了信心,开始大伙沿着山脊向拉里萨方面退去。凯撒看到这个,把兵力分开,命令一部分军团留在庞培的营寨中,一部分返回自己的营寨。他自己带着四个军团开始走一条比较近便的路,前去追赶庞培的军队。当他赶上去六罗里时,展开了阵列。庞培的军队看到这个,在一处山上停了下来,有一条河流正流经这座山的山脚下。凯撒对他的部下鼓励了一番。于是,尽管他们因为一整天连续劳动而疲劳不堪,而且天也就要黑了,他们仍然动手筑起一道工事来,把那条河流和那座山隔断,使庞培的军队在夜间无法取得水。当这项工程完工时,他们开始派使者来乞求投降,少数和他们在一起的元老等级人员,乘夜逃走了。

    98.在天色刚破晓时,凯撒命令所有那些耽搁在山上的人,都从高处跑到平地上来,放下他们的武器。当他们毫不抗拒地这样做了之后,人人都爬在地上,伸开着手,哭哭啼啼地求他饶了他们。他安慰他们,叫他们站立起来,对他们说了一些自己怎样宽大为怀的话,以减轻他们的恐怖。他饶恕了他们全体,还引他们去见自己的部下,叮嘱大家不要伤害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也不要让他们丢失任何东西。在这样精心安排之后,他命令其他几个军团离开营寨到自己这里来,由他带到这里来的那几个军团则回到营寨里去,轮番休息。就在那一天,他到达拉里萨。

    99.在这次战役中,损失的士兵不到二百人,但却包括有三十名百夫长,都是些很勇敢的人。阵亡的还有那个我们前面提到过的克拉斯提努斯,他正当在极其英勇地战斗时,被一剑砍在面上。他在出发战斗时说的那番话,并没有说错,因为凯撒认为克拉斯提努斯的确在战斗中表现了无与伦比的英勇,而且肯定他是为自己立了一场大功。庞培的军队大约死去一万五千人,投降的则在二万四千人以上,因为连驻扎在要塞里充任守卫的那些营也都向苏拉投降了。此外还有许多人逃向附近的城镇。在战斗中缴获送来给凯撒的连队标帜有一百八十面,军团的鹰帜有九面。卢基乌斯·多弥提乌斯从营寨中向山里逃去,正在精疲力尽之际,被骑兵杀死。

    100.就在同时,德基穆斯·莱利乌斯带着舰队到达布隆狄西乌姆,和我们前面说过的利波用过的办法一样,占领了面对布隆狄西乌姆港的那个小岛。同样,负责守卫布隆狄西乌姆的瓦提尼乌。斯给一些小船装上甲板,派它们去把莱利乌斯的舰只引诱出来,在海港的隘口捕获了一般离开自己的大队过于远的五列桨舰和两条小船。同时,他又到处布置下三三两两的骑兵哨岗,阻止船上的水手取得饮水。但是,莱利乌斯利用这时正好是一年中最适于航行的季节,党派货船到科库拉和迪拉基乌姆去运水来供应他的部下。在塞萨利亚战役的消息传来以前,一直无法使他放弃自己的打算,不管是丢失船只的耻辱还是必需品缺乏,都不能驱逐他离开那港口和岛屿。

    101.大约在同时,盖尤斯·卡西乌斯带着叙利亚、腓尼基和西里西亚的舰队,赶到西西里。由于凯撒的舰队分为两部分,司法官普布里乌斯·塞尔皮基鸟斯统率一半耽在维波,马尔库斯·蓬波尼乌斯统率另一半耽在墨萨那。卡西乌斯在蓬波尼乌斯还没知道他到达以前就带着他的舰队赶到墨萨那,遇上蓬波尼乌斯那边正好是一片混乱,既无监守警卫的人,也没明确的战斗编制,在一阵强大的顺风帮助之下,他派一些商船,满载松木、油脂、麻屑、以及其他易于燃烧的东西,航到蓬波尼乌斯的舰队那边,烧掉了他所有的三十五艘舰只,其中有二十只是装了甲板的。这一行动引起极大的惊慌,虽说墨萨那有一个军团驻防在那边,但他们几乎连这个市镇都守不住,要不是恰好在这个紧急关头沿途布置的驿马送来了凯撒胜利的消息,许多人认为它一定会失陷了。但消息来得非常及时,使这个市镇又得再守卫下去。卡西乌斯离开那边,再赶到正处在维波的塞尔皮基乌斯的舰队那边。我军的舰队正跟过去一样停泊在岸边,卡西乌斯利用风力的帮助,派几条准备去焚烧它们的商船,顺流而下,使我军舰队的两翼焚烧起来,五艘舰只被焚毁。当火势因风力迅猛,更加漫延开去时,一些原来在老兵编成的军团、因属于病员而留下来担任船只守卫的士兵,不甘心忍受这番耻辱,自动登上船只,离岸驶去,向卡西乌斯的舰只进攻,他们捕获了两艘五列桨舰,卡西乌斯自己就在其中的一艘上,但他被一只小船接过去逃走了。除此之外,还有两艘三列桨舰被击沉。不久之后,塞萨利亚战役的消息传来,就连庞培部下的人也都相信了,因为直到这时候,他们都还以为这是凯撒的使者或党徒凭空捏造的。知道了这些事情后,卡西乌斯带着他的舰队离开那地区。

    102.凯撒认为不管庞培在逃亡途中可能奔到那里去,自己应该把一切事情都放下来,首先去追赶他,免得他会再纠集起另外一支军队来,重新开始战争。他每天尽量赶完骑兵力所能及的路程,命令一个军团抄近路在后面跟上来。在安菲波利斯,有用庞培的名义发布的一道公告,说:这个行省的所有青年,不管是希腊人还是罗马公民,都必须集合起来,宣誓入伍。但谁也没法猜测庞培打的是什么主意,究竟是为了要转移人家的疑心,想把他逃走的计划隐瞒得时间越长越好,还是想如果没有人阻碍,就利用新征来的兵,竭力守住马其顿。他本人停泊在那边一夜,把在安菲波利斯的同党都召集起来开了一次会,收集供必要开支的钱。在接到凯撒到来的消息时,他离开了那地方,不多几天之后到达米蒂利尼。他在那边受到暴风雨阻碍,耽搁了两天,在他的船队中另外加进一些快艇后,又来到西里西亚,再从那边赶到塞浦路斯。他在那边得知,在全体安条克人以及在那边经商的罗马公民一致同意之下,他们已经武装起来,阻止他前去,而且还派使者到所有那些据说已经逃到附近城镇去的人那边去,警告他们不要到安条克来,说:如果他们去,就会对他们的生命发生极大的危险。去年担任执政官的普布里乌斯·伦图卢斯和另一个曾任执政官的普布里乌斯·伦图卢斯、以及还有别的一些人,在罗得岛也遇到同样的情况,这些人在跟着庞培逃走时,逃到这个岛上,他们没有获准进入这个市镇的港口,当使者被派去叫他们离开这些地方时,他们就满心不愿地离去。原来凯撒到来的报导,已经被送到那些市镇。

    103.庞培了解了这些情况,放弃访问叙利亚的念头,他攫取了包税团体的金钱,又向某些私人借了款子,并在船上贮放了大量供士兵使用的铜币。他武装起二千人。一部分来自那些包税人家里的奴隶群,一部分是他向经营商业的人索取来的,外加还有一些是他那些羽党中自认为适合这种工作的人。庞培率领着他们到达佩卢西翁。在那边,正好逢上年幼的国王托勒密以巨大的兵力在和自己的姊姊克娄巴特拉作战。国王在几个月以前,依靠自己的亲友帮助,把她逐出王位。克娄巴特拉的营寨就离开他的营寨不远。庞培派人到国王那边去,要求他看在自己和他父亲的交往和友谊面上,允许自己进入亚历山大里亚,并且以他的力量来庇护遭难的人。但他所派去的那些人在完成了使者的任务以后,开始自由自在地和国王的士兵交谈起来,鼓励他们向庞培表示自己的忠诚,不要因为他落魄了就鄙视他。国王的这些士兵中有许多原来就是庞培的部下,是伽比尼乌斯从他在叙利亚的军队中调出来,带到亚历山大里亚去的,那次战争结束后,又把他们留给了现在这位幼年国王的父亲托勒密。

    104.于是,在知道了这些事情后,因国王年幼而在摄行国政的他那些亲友们,可能是出于恐惧,正象他们后来讲出来的那样。怕庞培在把王室的军队勾引过去之后,会进一步占领亚历山大里亚和埃及,还可能是出于轻视他现在失势了,因为通常情况,一个人在落难时,总是连朋友也会反目成仇的。这些人表面上对他派去的使者作了很慷慨大度的答复,邀请他到国王这里来,但他们自己人中间却商量好一个阴谋,派一个大胆异常的人,即国王的总管阿基拉斯和一个军团指挥官卢基乌斯·塞普提弥乌斯去杀死庞培。庞培受到他们十分殷勤有礼的招呼,而且由于在海盗战争时塞普提弥乌斯曾经在他部下担任过百夫长,有些相识,因此在几个自己人陪同下,他被引上一艘小船,就在那边遭阿基拉斯和塞普提弥乌斯杀害。卢基乌斯·伦图卢斯也被国王捉住,杀死在牢里。

    105.当凯撒到达亚细亚时,他发现提图斯·安皮乌斯正试图把伊弗所的狄安娜女神庙中的金钱拿走,为此他还把行省所有的元老都召集起来,想请他们证明一下这笔款子的总数。但凯撒的到来打断了他的计划,使他溜走了。这样,凯撒就第二次挽救了伊弗所的这笔财富。人们还一致说,按日子倒数上去,正好就是凯撒战斗告捷的那一天,在厄利斯,供在那尊密涅瓦神像前的胜利之神像,原本是面朝着密涅瓦的像的,忽然自己转过面来朝着庙宇的大门和进口处了。同一天,在叙利亚的安条克,两次听到大队人马喧嚣和军号齐鸣的声音,使得公民们都武装着向城上奔去。托勒密斯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在佩伽蒙,在神庙的极秘密、极隐蔽、除祭司外谁都不得进去的那一部分,即希腊人称之为“禁区”的地方,听到了战鼓的声音。还有在特拉勒斯的胜利之神庙里——人们曾在那边供奉一尊凯撒的像——一他们能指给你看一棵棕桐树,它是就在那天穿过铺路石的夹缝,从夯实的路基中长出来的。

    106.当凯撒在亚细亚停留了短短几天之后,听说人们曾在塞浦路斯见到过庞培,便猜想庞培仗着自己和埃及这个王国有交谊,在那地方还有其他种种关系,一定在向埃及赶去。他就也向亚历山大里亚赶去,随身带着他命令从塞萨利亚跟他来的一个军团,和另一个从阿卡亚召来的原属副将昆图斯·字菲乌斯统率的军团,还有八百名骑兵,十艘从罗得岛来的和少数从亚细亚来的军舰。在这些军团中,只有约摸三千二百人,其余的或因战斗中受了伤,或因艰苦劳动和长途跋涉,没跟上队伍。但凯撒自信他战胜的威名足以先声夺人,毫不犹豫地带着这支力量单薄的援军赶去,认为对他来说,到处都会同样安全。他在亚历山大里亚得知庞培的死讯。在那边,他刚一登陆时就听到国王留在那边充任该城守卫的士兵们的呼噪声,还看到他们急匆匆的朝着他奔过来,因为在他面前高擎着执政官的斧棒,所有群众都认为国王的权威受到了蔑视。当这骚动被平息下来之后,聚集在一起的群众接连几天。不断的发生骚乱,有许多士兵在城市的各个地方被杀死。

    107.看到这些事情,他命令把由庞培的部队改编而成的其他几个军团从亚细亚调到他这里来。因为他自己正遇到称做“季风”的那种阻止船只从亚历山大里亚开出去的顶头逆风,被迫不得不留在这里。同时他还考虑到,王室后裔间的争端,关系到罗马人民和作为执政官的他自己,特别牵涉到他自己的职责,因为在他前次担任执政官时,曾经通过公民大会的法令和元老院的决议,和那位去世的老托勒密缔结过同盟。于是,他就表示自己乐意看到国王托勒密和他的姊姊克娄巴特拉双方都解散自己的军队,到他面前来,以法律解决争端,不要彼此间刀兵相向。

    108.国王因为年幼,由他的监护人一个叫做波提努斯的宦官在主持国政。他最初因为自己的国王竟要被别人召去申诉自己的理由,在朋友们中间发牢骚,表示愤怒。后来,在国王的臣僚中找到一些人赞同他的计划时,他秘密地把军队从佩卢西姆召到亚历山大里亚来,让我们前面提到过的阿基拉斯统率所有这些军队。波提努斯用自己的和国王的诺言激励他、吹捧他,并且通过信件和使者把自己希望他做的事情通知他。在老国王托勒密的遗嘱中,他的两个儿子中的长子和两个女儿中年龄较大的那个,被指定为继承人。就在这同一遗嘱里,老托勒密还用所有神灵的名义、用他在罗马签订的条约的名义,要求罗马人民使他的遗嘱实现。这遗嘱的一个文本由他的使者带去罗马,以便存放在国库里,但因正值国家多故,没有能放进去,因而就存放在庞培那边。另一份同样的复本留下来,密封着保存在亚历山大里亚。

    109.当凯撒正在处理这些事情时,他特别希望自己能象一个双方共同的朋友和仲裁者那样,调解好这场王室的纠纷。这时,突然有消息传来说,国王的军队和全部骑兵正在向亚历山大里亚进发。凯撒的部队实在太少,如果不得不在城外作一场决战,他绝不敢相信他们能够胜任。剩下来的唯一办法就是坚守住城里自己的阵地,一面摸清楚阿基拉斯的打算。于是,他下令所有他的部下都武装戒备着,并鼓励国王把他那些极有势力的朋友派几个作为使者,到阿基拉斯那边去,说明他的意图。因而,国王派狄奥司科里德斯和塞拉皮翁到阿基拉斯那边去,这两人都曾经到罗马担任过使者,而且在老托勒密身上极有影响力量。这两人来到阿基拉斯面前时,他在还没听他们说话、了解他们为什么被派来之前,就命令把他们捉起来杀死。他们中间,一个在受伤之后,很快就被他的朋友们接过去,假作已经死了带走,另一个被杀死了。在这件事以后,凯撒就设法把国王保留在自己手里;因为他了解国壬这个称号在老百姓心目中很有号召力量,这样,让人们看起来,就显得这场战争不是由国王而是由一小撮坏人或匪徒私自发动起来的。

    110.阿基拉斯那边的这支部队,无论在数目上、出身上、还是战斗经验上,都不是可以随便轻视的。因为他的部下有二万武装人员,这些人中,包括有伽比尼乌斯的士兵,这些人已经习惯于亚历山大里亚的生活和放荡,把罗马人的名号和纪律忘记得干干净净,在那边娶了妻子,许多人而且跟她们生了子女。在这些人之外,还加上一批从叙利亚、西里西亚行省和其他邻近地区搜罗来的强盗和土匪,又有许多被判了刑的罪徒和逃亡者,参加了他们。所有我们自己的逃亡奴隶,不但都能在亚历山大里亚寻到一个可靠的接待所,还可能有一份可靠的生活来源,只要报上名去参加军队就行。他们中间如果有任何一个人被主人捉住,士兵们就会同心协力把他救出去,只因他们都犯有同样的罪行,保卫同伙不受暴力侵犯,就是为自己防止同样的危险。这些人按照亚历山大里亚军队的老传统,习惯于要求处死王家的臣僚,掠夺富人的财产,为要增加销给而包围国王的王宫,就连王位上的人也可以由他们逐走这个再召来那个。此外还有两千骑兵。这些人的岁月都已经消磨在亚历山大里亚的多次战争中,他们曾经为老托勒密恢复王位,曾经杀死过比布卢斯的两个儿子,曾经对埃及人作过战,这就是他们的一番战争经历。

    111.阿基拉斯信赖他这些部队,轻视凯撒的兵力单薄,他占领了除凯撒用兵力守住的那部分地区以外的全部亚历山大里亚。在第一次冲击时,他竭力试图突入凯撒的住处,但凯撒把军队布置在街道上,挡住了他的进攻。同时,港口也在进行交锋,这引来了严重得多的战斗。因为在同一时间之内,一面几处街道上有零星部队在进行战斗,另一面又有大批敌人在试图夺取军舰。这些军舰中有五十艘曾经被遣去支援庞培,在塞萨利亚战役后才回来。它们都是些四列桨和五列桨舰,而且都配置和装备着每一样航行用的必需品。除此以外,还有二十二只一向在亚历山大里亚港担任守卫任务的军舰,也都是装有甲板的。如果他们夺到这些船只,使凯撒丧失了舰队,他们就能控制这个港口和整个海岸,切断凯撒的供应和援军。从而,这场战斗进行的残酷程度,正是双方中一方认为自己的迅速胜利、另一方认为自己的安全,都得由这场胜负来决定肘必然会有的。但凯撒还是达到了目的,他把所有那些舰只连带在船坞中的一些,统统都烧掉了,因为他不能用他这支单薄的兵力守护如此广大辽阔的一片地区。他立刻把他的军队用船只运到法罗斯岛上去。

    112.这个岛上有一座极高大的灯塔叫做法罗斯,是一座很令人惊叹的建筑,它的名字就是从这个岛得来的。这个岛正处在亚历山大里亚城对面,形成一个港湾,但和它之间却有一条象桥那样的狭路相连,这是以前的国工们造起的一条伸向海里的九百尺长的防波堤。岛上有一些埃及人的住宅和一个和市镇差不多大小的村落,任何船只如果因为粗心、或因为暴风雨,航线稍稍偏了一些,他们就习惯于象海盗那样劫掠这些船只。再则由于这里航道狭窄,如果居于法罗斯岛的这些人不同意,任何船只都不能进入港湾去。凯撒很耽心这一点,就趁敌人正在忙于战斗时,派军队在那边登陆,占领了法罗斯,在它上面派了守军。由于这些措施,粮食和援军可以用船只安全地运送到他这里来了。因为他已遣使者到所有邻近各行省去,向他们征索援军。在这个城市的另一部分,双方在经过一场不分胜负的交锋之后分开了,谁也没有被击败。原因是地方太狭小,双方死去的人都不多。凯撒在晚上环绕着最必要的据点建立起一道防御工事。在城市的这部分地区,有王宫的一小部分房屋,凯撒最初就是被领到那边去把它当作个人的住所。和这房子相连的是一座剧场,它也被用作一个护城寨堡,有路通向港口和别的船坞。在以后的日子里,他把这些防御工事逐渐加高。使它们能象城墙那样挡住敌人,免得被迫违反自己的意愿和他们作战。同时,托勒密国王的小女儿希望能填补空出来的王位,跑出王宫,参加到阿基拉斯那边去,开始和他一起主持作战。但他们之间很快就因为争夺领导权发生争执,这使得士兵们的酬赏得到增加,因为双方都竭力想以较大的牺牲来讨好士兵。当这些事情在敌人中发生时,住在被凯撒占领那部分城市的小国王的监护人、王国的摄政者波提努斯,正当在派使者到阿基拉斯那边去,敦促他不要放松干劲,也不要灰心丧气的时候,他的使者被告发和拘捕了,他自己也被凯撒杀死。这就是亚历山大里亚战争的开始。

    亚历山大里亚战记

    1.亚历山大里亚战争爆发起来了。凯撒把所有舰队都从罗得岛和叙利亚、西里西亚召了来,并且到克里特去征集弓箭手,到纳巴泰伊国王马尔库斯那边去索取骑兵,又命令到各地征集作战机械、发运粮食、调集援军。同时,防线上每天都在扩建工事,城市中凡是看来工事不够坚强的那些部分,都用行障和护墙加固。撞锤通过墙洞,从一所房子到隔壁一所房子一路移过去。工事一直扩充到把所有已破坏成废墟的或用武力夺过来的地区都包括进去。亚历山大里亚几乎完全不用怕火,因为它的建筑物没有木头的接种和托梁之类,房子是靠拱行结构架起来的,屋顶上铺盖的是泥灰或瓦。凯撒所特别操心的是想建造起防御工事和盾车来把城市的这一部分愈紧缩愈好地和其他部分隔离开来,它的南面本来就已经有一片沼泽紧紧围着它。他所希望的是:第一,他的军队虽然被分开在城市的两个部分,必须能有统一的作战部署和统一的指挥;次之,如果他们在城里的一个部分陷入困境,另一部分必须能赶来给以援助。尤其最最使他关心的,还是要有非常充足的供水和草秣,这两者中的前者,他的供应极不充裕,后者则已经完全断绝了,有了这片泽地,就能很充裕地供应这两样东西。

    2.对亚历山大里亚人来说,这完全没能使他们的王作受到拖延或阻碍。事实上他们已经派使者和征兵官员出去,到埃及王国的所有领土和号令所及的地方去征兵,弄到城里来大批轻矛、弩机,还带来不计其数的士兵。城里也一样,建立起大规模的武器作坊。奴隶除了未成年的以外,统统被武装起来,由比较富裕的主人供给他们每天的伙食和工资。他们把这支巨大的兵力布置在比较偏僻地区的工事上,而把那些老兵的部队安置在往来最繁忙的地区,并且让他们闲在那边,以便在不管什么地方发生战斗时,能把他们当做生力军派去支援。所有大街小巷都用方石块筑起三重壁垒隔绝,高度不低于四十尺。城里地势比较低平的地方,他们用极高的有十层的塔楼作为防守工事。此外,他们还建造了同样层数的塔楼,下面装有车轮,用绳子把它和牲口联在一起,如果任何地方需要时,它就可以顺着大路一直奔向那边去。

    3.这个城市非常富裕和繁盛,故一切装备都极为充裕,那些居民也十分聪明和机灵,一看到我们做什么,他们就能凭自己的智巧学着做出来,看起来反而象是我们从他们那边抄袭来的似的。他们还自动想出许多办法,做到在一面不断攻击我们的工事时,一面还能守卫自己的工事。他们的领袖,无论在大会上小会上,总是用这样的话来煽动大家,说:罗马人正在慢慢形成一种侵吞他们王国的习惯,不多几年以前,奥卢斯·伽比尼乌斯就曾带着军队来过埃及,庞培在逃亡中也跑到这里来,凯撒现在又带着军队来了,就连庞培的死亡也不能叫他不再在他们这里耽下去。如果他们不能把他赶出去,他们的王国就将变成罗马的一个行省。要驱逐他还必须趁早,他现在因为季节关系,正被风浪阻隔在这里,得不到海外来的援军。

    4.同时,正象前面讲过的那样,统率老兵部队的阿基拉斯和托勒密国王的小女儿阿尔西诺,为要争取把最高的统治权夺到自己手里来,彼此互相施展阴谋计算对方。阿尔西诺通过自己的保育太监伽尼墨德斯先发制人,杀死了阿基拉斯。杀死他之后,她自己独掌了全部大权,既没有和她并立执政的人,也没有对她监护的人,军队则交给了伽尼墨德斯。他接受了这个职务后,加增了教士兵的赏赐,其余的工作也都同样尽心竭力地干。

    5.亚历山大里亚差不多到处地下都挖有水渠,通向尼罗河,河水就经过它,流到私人家里。这种水在经过一段时间逐渐沉积后,变得很清澈,大厦的主人和他们的家属习惯上就用这种水。因为尼罗河流下来的全是污泥浊水,导致许多各式各样的疾病。然而,平常百姓和广大群众出于无可奈何,就只能以这种水为满足,因为全城根本没有别的泉水。那条河流正处在该城的由亚历山大里亚人占领的那部分,这种情况,使得伽尼墨德斯想到可以把我军的水源切断。我军那些为了守卫工事而分布在大街小巷的士兵,用的正是从私家房屋中的渠道和水槽里汲出来的水。

    6.这计划一得到赞同,浩大而又艰巨的工程就动起手来,他首先切断水渠,把在他们掌握中的那部分城市分隔出去,然后用水轮和别的机械把大量海水从海里抽上来,从一处比较高的地方向凯撒占领的那部分不停地灌下去。因而,从离那边最近的房屋里汲出来的水,味道就比往常咸了一些,引起我军士兵很大的惊异,不知是什么原因。当他们听到地势比他们更低的那些地方的人说他们那边的水还是和以前习惯的一样,味道没有什么不同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他们大伙聚在一起议论,还试尝了水的味道,辨别它已经有了多大的不同。但不久以后,靠近敌人地方的水已经完全不可以饮用,比较低下的地方,也发现水在逐步变质,渐渐咸起来。

    7.这种情况使他们的疑惑消除了,引起极大的惊恐来,看来大家好象一下子陷人非常危险的境地似的。有些人抱怨凯撒太拖塌,应该马上就命令下船;别的一些人又害怕会发生更严重的情况,因为亚历山大里亚人离开如此之近,假如他们准备撤走,决瞒不过这些人,如果他们踞高临下冲下来追赶,就绝没有机会可以退到船上去。而且在凯撒掌握的这部分地区,还有当地的大批市民,凯撒没让他们搬出房子,因为他们公开做出忠于我们的样子,和自己的同胞不相往来。然而,如果要我来为亚历山大里亚人辩护一番,说明他们既不狡诈,也不轻率,这将是一件说尽千言万诺都白费心血的事,一且弄清楚他们这个民族和他们的性情脾气,就再没有人会不承认他们是最最擅长于出卖人的族类了。

    8.凯撒用安慰和说理的办法,减轻他部下的恐惧。他肯定地说,挖掘水井一定能找到甜水,凡是沿海的地方天生都有甜水的泉脉,就算埃及的海岸和所有别的地方的海岸性质有所不同,那也不要紧,因为海岸正在由他自由地控制着,敌人没有舰队,不能阻止他每天用船只出去取水,左面可以到帕拉托尼鸟姆去取,右面可以到岛上去取,这两处地方航行的方向相反,不会同时受到逆风阻拦。逃跑确乎不是上策,不仅对那些首先考虑的是自己地尊严的人来说,就对于那些除了自己的性命以外不考虑别的的人来说,也是一样。他们费尽心机才能在防御工事后面挡住敌人的攻击,一旦离开防御工事,就无论地形、无论人数,都不足以和敌人相抗了。上船既要拖拖拉拉费很多时间,又要经过许多困难,特别是在要用小艇的地方。而亚历山大里亚人则正好相反,他们的行动很迅速,地势和建筑又极熟悉,特别在当他们一得胜,趾高气扬的时候,他们会抢先赶来占据比较高的地方和建筑物,以阻止我们逃走,并截住我们的船只。因而,他们心里千万不可再存有这种念头,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取得胜利。

    9.向他的部下说了这番话,把所有人的精神都鼓舞起来之后,他把任务布置给百夫长们,叫他们把其他一切工作统统停下来,先一心一意地挖井,就连夜里也片刻不要歇手。这工作一开了头,每个人都精神振奋地投入劳动,一夜之间就发现了大量甜水。这样一来,亚历山大里亚人的苦心策划和辛勤劳动,我军没化多少时间工作就把它抵消了。就在第二天,由庞培部下投降过来的士兵改编组成的给三十七军团,由多弥提乌斯·卡尔维努斯安排他们登船,带着粮食、武器、轻矛、作战机械等,航到阿非利加海岸,稍稍在亚历山大里亚上方一些。他们被一场连续刮了几夭的东风阻止在那边,不能进入港口,幸亏那边一带所有地方都可以安全地抛锚,他们在那边耽搁了很多时候,而且苦于饮水不给,于是派一艘快艇航到凯撒这里来报告消息。

    10.究竟该怎么办,凯撒为了可以亲自作出决定,他自己上了船,并命令全部舰队都跟着他一起前去。他因为要离开的时间比较长,不愿意让防御工事上空着没人,所以船上不带任何士兵。当他到达叫做克索宁苏斯的地方时,为了要取水,派一些划手到陆地上去。他们中的一些人为要劫掠,跑得离开船过于远了一些,被敌人的骑兵截了去。敌人从他们口中得知凯撒本人坐着船来了,而且船上一些军队都没有。一发现这些情况,他们都认为这是命运带给他们的可以一举成功的好机会,因而,他们把准备好航行的全部船只都装上战斗人员,正好在凯撒带着舰队回来的路上遇上他。这一天,凯撒有两点理由不愿意战斗,一是他船上没有士兵,二是当时已经是第十刻时,黑夜会带给这些自恃熟悉地形的人更大的信心,也会使自己对部下的鼓动失去助长士气的作用,因为任何勇敢的人和偷懒的人都分辨不出,鼓动完全不能恰如其分。为了这些理由,凯撒在一个他认为敌人不能跟来的地方,尽可能使他的船只向岸靠拢。

    11.在凯撒右翼,有一艘罗得岛人的舰只,停息在离开其它的船只很远的一段路之外。敌人一看到它、就有四艘装有甲板的船和许多敞船,自己禁不住奋力向它扑去。凯撒被迫赶去救护这条船,以免它受到敌人的伤害,当众出丑,虽然他认为如果有什么厄运落到它头上,也是它咎由自取的事情。双方一交上手,罗得岛人就竭尽全力战斗。尽管他们每逢作战总是以他们的技术和勇敢取得上风,但在这次,他们更加不回避担当全部重压。深恐吃了败仗,会被人家认为是自己不好,活该倒霉。这就赢得来一场很大的胜利。俘获了一艘敌人的四列桨舰,击沉了另一艘,还有两艘的舰上人员被悉数歼灭,此外,在其他船上也有大量战斗人员被杀死。如果不是黑夜降临打断了这场战斗,凯撒很有可能把敌人的全部舰队都夺了过来。这一场灾难使敌人惊慌万状,凯撒在轻微的逆风中,带着他胜利的舰队,拖着几条运输舰,返回亚历山大里亚。

    12.这场灾难使亚历山大里亚人十分震动,在他们看来,战胜他们的不是战斗的勇敢而是水手们的技能,他们再也不敢相信在那些建筑物里能够自卫——这本来也和那些高地一样是他们所倚传的。他们把自己所有的木材都用来制造栅栏,好象就怕我们的舰队甚至会攻到陆地上来似的。尽管如此,当伽尼墨德斯在会议上保证他不仅要把失去的舰只数目补起,还要有所增加时,他们又怀着极大的希望和信心,动手修缮起旧船来,大家专心致志干劲十足地投入这项工作。虽说他们在港口和船坞中损失的舰只已超过一百十艘,但他们还是不放弃重新装备舰队的打算。他们看到,如果自己的舰队强大,凯撒就不会有援军,也不会有给养来支持他。尤其因为城市里和沿海地区的人生来就是海员,从小就在每天的实地操作中得到锻练,他们急于要从生与俱来的看家本领中找到出路,同时还记得他们怎样用小船取得过成功的事,因而,他们就把全部热情都投入到准备舰队中去。

    13.在尼罗河的所有出口处,都有巡船驻在那边收取关税,在隐蔽的王家船坞里,还有一些多年没用于航行的旧船,他们把后者修缮起来,把前者统统召来亚历山大里亚。船桨感到缺乏,他们就把柱廊、体育场和公共建筑物的屋顶扔掉,用它们的梁来做桨。一方面有天生的聪明才智,另一方面有城里的丰富物资,都在发挥作用。大致说来,他们在准备的不是长途的航行,在他们看来,战斗将就在港口里进行,因而他们只为当前迫切需要作准备。在不多几天以后,就出于大家意料地完成了二十二艘四列桨舰,五艘五列桨舰,此外还加上许多小的敞船。在港口里试划了一番,检验过它们每一艘的效能之后,给它们配备了合适的士兵,又给自己准备好每一样战斗需要的东西。凯撒有九艘罗得岛来的舰只——本来有十艘,其中一艘在航行途中,在埃及海岸失事——八艘本都来的舰只、五艘里西亚来的舰只、七艘亚细亚来的舰只。这些舰只中,有十艘是五列桨和四列桨的,其他的船都不及它们大,而且大部分都是敞开的。虽说如此,尽管凯撒已经知道敌人的实力,但因为相信自己部下的英勇,还是作战斗的准备。

    14.现在双方都已经到十分自信的地步。凯撒带着舰队,绕着法罗斯岛航行出来,面对敌船布列开来,右翼安置的是罗得岛的舰只,左翼安置的是本都的舰只,中间留下四百步一段空隙,看来已经足够让他的舰只分散布开。在这一列之后,他把他的其余舰只也都布列好作为后援,谁跟在谁后面,谁给谁支援,他都作好规定,交代给他们。亚历山大里亚人也毫不疑迟,把舰队带出来布好阵势,在前面安置了二十二艘舰只,其余的放在第二列作为后援。除此之外,还摆出大批小船和快艇,装载着火矛和火种,希望能靠他们的船只数目之多、靠他们的呐喊和烈焰,把我军吓倒。双方舰队之间,有一些浅滩,只有一条很狭窄的水道可以通过,这些浅滩一直伸到阿非利加地界——事实上,据说亚历山大里亚有一半属于阿非利加——有相当一段时间,双方之间互相观望,不肯上前,想等着看究竟谁先穿过那条水道,因为先进入的一方,无论是要把舰队散开来,还是遇到失利时要退出去,都将遇到障碍。

    15.率领罗得岛舰队的是欧弗拉诺尔,他的豪放、他的英勇,不仅可以和希腊人,而且简直可以和我们罗马人相比。他那极为有名的精湛技术和英雄气概,使他被罗得岛人选出来作为这支舰队的领导人。当他看到凯撒在疑迟不前时,说:“在我看来,凯撒,你在担心一旦你带着船只首先进入这片浅滩时,就会在还没来得及摆开其余的舰队以前,被迫战斗起来。把事情交给我吧,我们将顶住这场战斗,一直到其他的船只跟上来为止,不会辜负你的期望。让这些家伙在我们面前一直耀武扬威下去,真使我们感到极大的耻辱,极大的气愤。”凯撒鼓励了他,并且对他说了许多各式各样赞扬的话,然后发出战斗的号令。四艘罗得岛军舰穿过浅滩,亚历山大里亚人立刻围上来攻击他们。罗得岛人顶住了它们,而且运用技巧和智慧,一线散开去。他们教练得如此之精,尽管敌我众寡悬殊,他们中没有一艘船肯让自己的船舷暴露给敌人,也没一艘船听任敌人挤走自己的桨,总是能调过头来正面对着赶上来的敌人。同时,其余的军舰也已经跟上去,只是由于海面狭窄,出于不得已,大家只好放弃了操纵技术,单凭勇气进行搏斗。的确,在亚历山大里亚,不管是我军士卒还是镇上的市民,不管他们正从事工作还是战斗,全都奔向最最高的屋顶,或者从所有可供燎望的地方中挑一处,遥观这场战斗,并且用祈祷和许愿恳求不朽之神赐给他们这一方胜利。

    16.战斗如何结局,对双方的前途将产生完全不同的影响。就我方来说,一旦被击退或失败,就无论陆上还是海上,都没有地方可以逃走,如果得胜了,却仍然是前途茫茫,无从逆料。反之,如果对方的舰只得胜,他们就可通盘全赢;就算失利了,还可以下次再来试试运气。看来同样严肃而又可悲的是,事关全局成败和大家安全的战斗,却只由少数人在担任,他们中如果有谁,无论在精神上或勇气上稍稍动摇,别的那些没有机会参加为保卫自己而战斗的人,就也只能自己照顾自己了。凯撒近日来一再把这种道理向他的部下反复说明,让他们知道所有人的安全都寄托在他们身上,好更加尽心竭力战斗。他们每一个人在跟自己的同帐伙伴、朋友和熟人在一起时,也都是用这样的话恳求他们,要他们不要让他失望,也不要让那些因有他们的推荐才挑选他去参加战斗的人失望。因而,战斗时的那种一往无前的劲头,使得对方尽管是住在沿海的航海民族,竟不能从他们的机灵和技巧中得到丝毫帮助,也不能因他们的船只居压倒多数而占到便宜,他们的战士,虽说是因为勇敢才被从如此之多的人中挑选出来的,也无法和我军的英勇匹敌。这一役,他们的一艘五列桨舰、一艘两列桨舰、连同它们船上的战士和桨手,都被我军俘获,另外又击沉三艘船,我方一艘船都没被损坏。其余的敌舰都逃向就在附近的这个城市,受到从防波堤上和附近建筑物上来的掩护,阻止我军接近。

    17.为了避免自己可能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凯撒认为应该用尽一切方法,竭力把那个岛屿以及伸到岛上去的那条防波堤拿到自己手里来。城里的防御工事已经大部完成,他相信现在可能在岛上和城里同时发动攻击了。主意打定以后,他让十个营和一些精选的轻装兵,以及从高卢骑兵中挑出来的他认为合适的人,登上几艘小船和划艇。为了要分散岛上的兵力,他又用一些装有甲板的船向该岛的另一方面发动攻击。他还对首先占据它的人许下重重的酬奖。最初,他们对我军的进攻还能势均力敌地对抗,一面在建筑物的屋顶上作战,同时又有武装人员在海岸上抵抗。由于当地的地势非常崎岖,我军前进很不容易。对方还有许多小船和五条军舰守住那片狭窄的海面,行动非常轻捷和熟练,但一到我军有些人了解了地形,试探过滩头深浅,在海岸边站定了脚跟时,其余的人也都在他们后面跟了上去,坚决地对布列在岸边平地上的那些敌人发动攻击。法罗斯人全都转身逃走。这些人被击败后,放弃港口的守卫工作,把船都靠拢到岸边和村上,自己离开船只,匆匆去守卫建筑物了。

    18.只是,他们并不能长时间守住那些据点,虽说那些建筑物和亚历山大里亚的相比除大小上有些差别而外,并没有多大不同,代替城墙的是一系列高高耸起并互相连接的塔楼。我军来时既没准备云梯,也没准备木栅和其他攻击它们的东西。但恐怖会剥夺人们的意志和智力,瘫痪他们的四肢,这次就是这深那些自信在平坦开旷的地方能够和我们一较短长的人,看到有人溃逃,还有少数人被杀,都吓慌了手脚,连三十尺高的建筑物也都不敢据守下去,只能纷纷从防波堤上一头钻进海里,游过八百步长的一段距离,逃向城里去。虽然如此,他们中间还是有许多人被捉住或杀死,俘虏的总数竟达六千人之多。

    19.凯撒把战利品都给了士兵们,命令把房屋都拆掉,并在靠法罗斯较近的那座桥边,建造起一座碉堡供守备之用,布置下防卫部队。这顶桥是法罗斯的居民们逃走时放弃的。另外一顶比较狭窄、比较靠近城市的桥,正由亚历山大里亚人守卫着。次日,凯撒怀着同样的目的去进攻它,因为这两座桥攻占下来之后,就能把敌舰的突围和闯出去劫掠等等行动统统堵住。因而,他用从船上发射的号机和箭,驱逐了留在该地防守的部队,把他们赶进城里,又派大约三个营在那边登上岸去——那地方很惆促,容不下更多的人——其余的部队就留驻在那边船上。这样布防好之后,他命令在桥头面对敌人的这一边,建造一道壁垒以为掩护,支撑那顶桥的拱问,即船只出入的孔道,也用石块堵塞住。后一项工作完成了,再没一只小艇能出去。前一项工程还在进行时,亚历山大里亚的全部军队都冲出城来,在一块比较平坦的地方,面对我军桥头的工事列下阵来。同一时刻,他们还把经常穿过桥洞派出去焚烧我军运输船的小船,都布置到防波堤边来。就这样,我军在桥上和防波堤上、敌人则在面对着桥的那块乎地和在对着防波堤的小船上,开始了战斗。

    20.正当凯撒全神贯注在这些事情上,并且鼓励他的士兵时,忽然一大批桨手和船夫,离开我军的战舰,奔上那条防波堤。他们中的一部分是急于想来探望一下,一部分人则是热心想来参加战斗的。他们一开始就用石块和射石器把敌人的小船从防波堤附近驱走,他们发射的大量矢石似乎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后来,有少数亚历山大里亚人竟敢冒险在离开那边一段路之外、在他们暴露着的侧翼登陆,正象他们来时并没有一定的部伍和队形、也没有具体的计划那样,他们这时又开始仓皇失措地向船上退去。他们的撤退鼓舞了亚历山大里亚人,又有许多人登陆上来,更加使劲地追逐狼狈退走的我军。同时,留在战舰上的那些人深恐敌人占据我们的船只,急忙抽去跳板,把船撑离陆地。所有这些事情,使驻在这顶桥上和防波堤起端的这三个营的我军士兵大为惊骇,当他们一听到背后的呐喊声,一看到他们的同伙在溃退,同时还得挡住迎面而来的大量矢石时,深恐自己背后受到包围,而且船一离开,所有的退路就将被切断,因此他们放弃了已经动工的桥头工事,急急忙忙向船上奔去。他们中有些人赶上了最近的船只,但因人多超重,船只沉了下去。有些人一面虽在抵抗,一面却在犹豫不知究竟该怎样办才好,终于被亚历山大里亚人所杀。有些人比较幸运,赶上正抛锚在岸边待命的空船,安全离去。还有少数人,高高举起自己的盾,下定决心闯一下,居然被他们一直游泳到附近的船上。

    21.凯撒正在尽可能鼓励他的部下在桥上和工事上坚持下去时,自己也同样卷入了这场危险。后来他看到大家都在败退,他也就退上自己的船。跟随着他硬冲到船上来的人是如此之多,使得船只不但无法操作,连离岸都不可能。他原来就预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自己一下子跳出船去,泅水赶到停泊在一段路之外的另一只船上去,在那边,他派小艇过来救助那些惊惶失措的人,救出了不少。他原来坐的那条船由于士兵太多,载重过度,连人带船沉没。在这一役中,军团士兵中损失了大约四百人,水手和桨手损失的还要略多于此数。亚历山大里亚人在那边用巨大的工事和大量弩机加强了那座碉堡,清除了海里的石块,此后就自由自在地使用那个桥孔,遣船只出入。

    22.这次失利,远没使我军士卒灰心丧气,反而更加鼓舞和推动他们进行大规模进攻,袭击敌人的工程。在每天的战斗中,只要遇上亚历山大里亚人冲出来突围,有机会交手的时候,主要由于部下激昂的士气和奔放的热情,凯撒总能获得很大的成功。他那些一般性的鼓励话,远远跟不上军团士兵的发愤努力和急切要求战斗的心情,与其说是要鼓动他们去作战,还不如说是该阻止和约束他们,不让他们去作最最危险的硬拼。

    23.亚历山大里亚人看到,胜利会使罗马人坚强起来,失败又会使罗马人得到激励,他们知道战争的结局不外是这两种,根本想象不出还有什么第三种出路,好使自己心里踏实些。因而,不知是出于当时正在凯撒营里的国王的友人们的劝告,还是出于他们原先的计划,经过密使通知国王,又得到了他同意的——我们只可能这样猜测——他们派使者到凯撒这里来,要求他放了国王,并且允许国王到自己的臣民那边去,说:他们全体人民对这个小姑娘、对摄行王政的人、以及对伽尼墨德斯的极端残暴的统治,都已经感到不胜厌倦,他们准备完全听从国王的话,他说该怎样做就怎样做。如果他出面要大家和凯撒订结同盟和友谊,大家就会自动来投降。再不会因害怕危险而疑迟不前。

    24.凯撒虽然很了解他们是一个欺诈成性的民族,一向都是内心想的是一样,外表装的又是一样,但是,他还是认为最好能宽大为怀,答应他们的请求。因为他相信,如果他们的要求真是出于本心,国王释放了,一定会使他们保持忠心不变,反之,如果他们索取国王,为的是好在战争时有一个领袖 ——这似乎更加符合他们的本性些——他认为,跟一个国王作战,无论如何总比和一群乌合之众的逃犯作战更光彩、更名正言顺些。因而,他鼓励那国王,叮嘱他要顾念他父亲的王国,要体恤这个光辉灿烂、但现在已被可耻的战火和兵乱弄得残破不堪的国家,首先要大声疾呼,使他的臣民们清醒过来,再使他们长此保持下去,以此来向罗马人民和凯撒证明自己的忠实,就象凯撒对他也是十分信任,放他回到武装着的敌人那边去一样。然后,他拉着他的手,开始送走这位差不多已经长大成人的孩子。但国王的心灵是在最最狡诈诡橘的教育下熏陶过来的,深恐辱没了他们这个民族的老传统,因而他倒转过来开始泣涕涟涟地恳求凯撒不要打发他走,还说一看到他自己的国家,还不如看到凯撒更使他衷心愉快些。凯撒要这个孩子抑制住涕泪,虽说自己也不免有些感动,但仍旧向他保证说,如果他真的这样想,那他很快就会和自己再到一起来的。说完就打发他回到自己国人那边去了。但国王就象一朝放出牢笼,让他自由奔驰那样,立刻就开始对凯撒发动激烈的战争,好象他和凯撒谈话时洒的眼泪是因为一时高兴而流的似的。凯撒的许多副将、友人、百夫长和士兵也都纷纷笑凯撒,认为他太仁慈了,竟上了这个狡狯的孩子的当。好象凯撒这样做,真是完全出于一片仁慈,而不是出于最最深谋远虑的策略似的。

    25.虽然得到了领袖,亚历山大里亚人看出他们自己并没有增强多少,罗马人也并没有削弱多少,而且还看到士兵们嘲弄国王的年幼无知和优柔寡断,觉得很为痛心。他们感到自己的事业毫无进展,加之还有谣言说,大批援军正在从叙利亚和西里西亚走陆路赶来支援凯撒,虽然这项消息还没传到凯撒这里,但亚历山大里亚人却已经决定对一支从海路送给养来供应我军的运输队发动截击。因而,他们派许多轻捷的船只停泊在卡诺普斯口外方便的地点,在那边专等偷袭我军的舰队和给养。当凯撒得知此事时,命令他的全部舰队都作好准备,待命出动。他把这支舰队交由提比略·尼禄指挥。包括在这支舰队中一起出发的有罗得岛的舰只。其中就有欧弗拉诺尔,少了他,没有任何一场海战打起来过,也从来没取得过哪怕是极小的成功。对于一个多次赐予恩宠的人,命运之神也常常会把悲惨的遭遇留给他,现在在等着欧弗拉诺尔的就和往昔大不相同了。按照他一向的习惯,欧弗拉诺尔首先投入战斗,但当他撞穿一条敌方的四列桨舰并把它击沉之后,又向另外一艘军舰追过去很远一段路,其余的船只赶不上它的速度,他被亚历山大里亚人包围起来。没有一条船赶上去救他,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他勇敢非常,而且一贯幸运,完全有办法能够保卫自己,还可能是由于他们本人在害怕。因而,在这场战斗中唯—一个取得成功的人,和自己那条获胜的四列奖舰一起遇难。

    26.约在同时,佩伽蒙国王弥特里达特到达佩卢西翁。这是一个家世极显赫、既有丰富的战争经验又勇敢出众的人,而且是凯撒的一个非常忠诚、非常真心实意的朋友。在亚历山大里亚战争刚爆发时,他被派到叙利亚和西里西亚去征召援军,因有那些国家的由衷相助和他本人的辛勤努力,迅速召集起一支巨大的军队,现在他正带着它从陆路走到埃及和叙利亚交界处的佩卢西翁。这个镇因为地处要害,已经有阿塞拉斯的一支强大的驻军在那边守卫。通常人们都把法罗斯和佩卢西翁看做是保障整个埃及的两把门锁,佩卢西姆扼守陆上的通道,法罗斯扼守海上的通道。弥特里达特这时突然以巨大的兵力包围住它,尽管守军人数众多,抵抗也很顽强,但由于他有大量的生力军在接替受伤和疲劳了的人,再由于他的攻击坚持不懈,片刻不停,就在他对它发动攻击的那一天收复了它,把他自己的一支军队留在那边驻守。取得这次胜利之后,他又从那边赶向亚历山大里亚凯撒处去。一路上他利用通常都属于胜利者的声威,把经过的地区统统都拉了过来,让它们和凯撒结成友好关系。

    27.离开亚历山大里亚不远,就是当地差不多最最有名的那片称为“代尔大”的三角洲地区,由于它象a 这个字母得名。因为尼罗河的这一部分河道,分为两路,中间隔开一段距离,而且它们渐渐愈分开愈远,到达河流所连接的那片大海的海岸附近时,已经相距很远路。当国王听到弥特里达特已经走近那地方,知道他一定要渡过这条河,就派大批军队去对付他。国王相信这支部队即使不能战胜和歼灭弥特里达特,毫无疑问,至少也能把他顶住在那边。虽然国王很希望能把他击败,但如果光只是把他拖住,不让他和凯撒会合,也就同样很满足了。他的第一批部队在代尔太三角洲渡过了河,遇上弥特里达特,急急忙忙就和他交上手,为的是想抢在后面跟上来的同伙之前先取得胜利。弥特里达特极谨慎地仿照我军的习惯,给营寨筑起防御工事,抵抗他们的进攻,但后来当他看到他们来到他工事边时的那副全无戒心、目空一切的样子,就突然从各处突围出击,杀死了他们很多人。要不是其余的人倚仗自己对当地的地形熟悉,隐蔽起来,再加还有一部分人退上他们乘着过河来的船,可能全部被歼灭掉。当他们稍稍从惊恐中恢复了一些的时候,他们和后面跟上来的同伙会了师,再次起来进攻弥特里达特。

    28.弥特里达特派人送信到凯撒那边去,把经过情况报告他。国王也从自己人那边知道了这件事,因而,几乎就在同一时刻,国王赶来攻击弥特里达特,凯撒则赶来援助他。国王可以比较迅速地利用尼罗河来航行,因为他在河里有一支很大的准备好的舰队。凯撒不愿意走同一条路,以免船只在尼罗河里战斗起来,而是到我们前面说过的属于阿非利加的那片大海去绕了一个圈子。虽说如此,他仍然赶在国王的军队前面,在他们还没能攻击弥特里达特之前,把弥特里达特的那支得胜了的军队,安全无恙地接到自己这边来。国王让他的军队在一个地形很险要的所在扎下营,这是一处自身很高峻,挺然突起于四周围的一片平原之上的地方。它的三面各有不同的屏障在掩护着它,一面它一直连接到尼罗河;另一面,它伸出去成为很高的高地,营寨的一部分就雄踞在那里;第三面则有一片沼泽包围着。

    29.在国王的营寨和凯撒的行军路线之间,隔有一条注入尼罗河的小河,两岸非常高峻,离开国王的营寨约七罗里。当国王发现凯撒正在从这条路走来时,就派他的全部骑兵和一些精选的轻装步兵到这条河边去,阻止凯撒渡河,在河流的两岸发生了远距离的、而且是不见是非的战斗,因为这地方既不允许勇敢的人有一显身手的机会,胆怯的人也用不着冒历危险。和亚历山大里亚人的这场交战拖了很多时间,仍然不见胜负,使我军的战士和骑兵感到十分气愤。因而,就在同时,一些日耳曼骑兵成群结队地散出去寻找可以涉渡过河的地方,在河岸极低的地方渡了过去。同时军团士兵也砍伐了一些可以从这面河岸伸到对面河岸去的大树,把它们架起来以后,马上在上面铺上一层泥土,跑过河去。他们的攻击使敌人如此惊慌,只能把安全的希望都寄托在奔逃上,但毫无用处,在溃逃的人中只有很少人逃回国王那边,其余的大批人几乎全被杀死。

    30.在取得这次光辉的胜利后,凯撒估计到如果自己突然进军向前,一定会引起亚历山大里亚人的绝大恐慌,子是他就乘胜一直推进到国王的营寨前。他注意到那营寨既有坚强的工事可供防御,又有很好的自然条件在捍卫着它,而且还有密密阵阵的大批武装部队聚集在壁垒上,他不愿让一路奔波和战斗,已经很疲劳的部下,再上去攻营。因而,他在离敌人不很远的地方扎下营寨。次日,他对离开国王营寨不远的一座小村发动攻击,这小村里有国王筑的一座碉堡,而且国王为了能够守住这村子,还特地筑了一道防御工事的支线,把它和自己营寨的工事连接起来。凯撒以他的全部兵力去进攻它,把它攻了下来。所以要用他的全部兵力,并不是他认为军队少了,达到目的比较困难,而是他想从这一胜利出发,趁亚历山大里亚人慌张失措之际,直接去攻击国王的营寨。因而,在跟着从那碉堡里逃出来的亚历山大里亚人一路追逐时,从碉堡一直追到他们的营寨,接近他们的防御工事,就在一段距离之外,猛烈地展开攻击。我军士兵可以从两面动手攻打那座营寨,一面即我已经说过可以毫无阻碍地接近的那一边,另一面是夹在营寨与尼罗河之间的一片不大的空地。亚历山大里亚人的那支最大、最精心挑选的部队即守卫在最容易走近的一边,但在抵御我军上面最获得成功、伤害我军也最多的,却是尼罗河一边的守卫部队,因为我军要受到从两对面来的矢石攻击,一面是迎面从营寨的壁垒上来的,另一面对从背后的河面上来的,那边有许多船装着射石手和弓箭手,也正在向我军攻击。

    31.凯撒看到,他部下的士兵战斗得已经不可能再勇猛一些,但因为地形困难,始终得不到多大成功,他注意到对方营寨的最最高的那一部分,已经被亚历山大里亚人丢下不管,一则因为它本身的险峻的地势可以保障它,再则还因为那些守卫者都已经兴致勃勃地赶到正在战斗的那些地方去,有的是去参加战斗,有的是去看热闹。因此,他命令几个营绕过营寨赶到那里去,攻击那处高地,并派异常英勇、战斗经验也极丰富的卡车勒努斯率领他们前去。当他们到达那边时,我军对少数还守在工事上的敌军发动最最猛烈的攻击,两面的呐喊和两面的战斗吓坏了亚历山大里亚人,他们开始心慌意乱地向营寨的各处地方乱窜。他们的惊惶更激起了我军的旺盛斗志,所有的营寨差不多同时被攻了进去,首先攻下的就是那最最高的地方的营寨,我军就从那边冲下来,杀死许多正在营里的敌人。许多亚历山大里亚人为要逃出危险,成批成批地从壁垒上向接近尼罗河的这一面跳下去,他们中间前面的那些人重重地跌落进工事的壕堑,死在那边,但却给了后面的人一条比较方便的逃生之路。大家认为国王本人也从营里逃了出去,而且登上了一条船,可是后来他的大批部下都泅水向附近的船只涌上去,因为人太多,他和那条船一起沉没死去。

    32.事情就此幸运而又迅速地结束。凯撒因为这次巨大的胜利而充满信心,他带着骑兵,由最近便的陆路直奔亚历山大里亚,作为一个胜利者,在敌人驻军守卫的那一部分进人该城。他认为,敌人一听到这次战斗的消息,就不会再起作战的念头,他的想法果然没有错。他一到那边,就当之无愧地收获到来自勇敢和慷慨大度的果实,城市里的广大居民全都抛掉武器,放弃防御工事,披上人们在向君主恳切陈情时习惯穿的那种衣服,携带着平常在国王受到触犯赫然震怒时,用来求他息怒的教仪规定的各式圣物,匆忙迎接凯撒的到临,委身听命。凯撒接受了他们的投降,还安慰了他们。然后,他穿过敌人的防御工事,在部下们的热烈祝贺声中,来到城市的原来属于他控制的那部分,他们欢欣鼓舞的不光只是这场战争和这次战斗的欢乐结局,而且还因为他是在这种场面下来到他们身畔的。

    33.掌握了埃及和亚历山大里亚,凯撒仍旧把老托勒密写在遗嘱上并要求罗马人民不要更动的那些人安排到王位上去,两个男孩中的长子,即那个国王,已经故世,凯撒把王国授给了他的幼子和两个女儿中的长女克娄巴特拉,她一直是忠实赞助他的人。次女阿尔西诺,即我们说过伽尼墨德斯用她的名义长期粗暴地统治的那个,他决定让她离开这个国家,免得王权在还没经过一段时间得到巩固以前,在这些好乱成性的人中间,又产生新的分裂。他把老兵组成的第六军团随身带走,所有其余的都留了下来。好让这些握有王权的人统治起来更强有力些,因为他们一直忠实地保持着对凯撒的友谊,所以不可能得到自己臣民的爱戴,而且他们刚只登上王位几天,还没有日积月累而来的威信。同时,他认为,如果国王保持对我们的忠诚,我们的军队可以成为他们的安全保障,如果他们忘恩负义,这同一支监护的军队就可以加以强制,这对于我们国家的尊严、对于公众的利益,都是有帮助的。所有的事情都这样安排完毕之后,他自己动身向叙利亚赶去。

    34.当这些事情正在埃及进行时,德奥塔鲁斯国王来到凯撒留下来主持亚细亚和附近几个行省的多弥提乌斯·卡尔维努斯这里,要求他不要听任他自己的王国小亚美尼亚和阿里奥巴扎涅斯的王国卡帕多基亚被法尔那西斯占领和蹂躏,说:如果不把他从这场灾难下解放出来,他就没法推行自己的政令,也没法偿付答应给凯撒的钱。多弥提乌斯不仅考虑到这笔款子是开支军事费用所必不可少的,而且还认为自己同盟和友邦的领土如果被外国君主占了去,是对罗马人民和得胜了的盖尤斯·凯撒的侮辱,对他本人的轻蔑。因此他立刻派使者到法尔那西斯那边去,叫他撤出亚美尼亚和卡帕多基亚,不要趁罗马人民忙于内战时,触犯罗马人民的权利和尊严。他相信,如果自己带着军队更走近对方的领土一些,这警告就会显得更有力。于是,他自己赶到军中,把那三个军团之一,即第三十六军团带了出来,并把其余的两个派到埃及去给凯撒。凯撒已经来信索取过它们。但这两军团中有一个因为是从陆路经过叙利亚派去的,所以没赶得上参加亚历山大里亚之战。格奈乌斯·多弥提乌斯在自己的第三十六军团之外,又加上了德奥塔鲁斯国王的两个军团,这两个军团已经由国王建立了好多年,完全是仿照我军的纪律和武装训练起来的。在这上面,他又再加上了一百名骑兵,并且还从阿里奥巴托涅斯那里讨了同样数目的骑兵。他派普布利乌斯·塞斯提乌斯到财务官盖尤斯·普莱托里乌斯那边去,叫他把在本都匆忙中征集起来的士兵编成的那个军团带来。又派昆图斯·帕提西乌斯到西利西亚去征集同盟军。这些部队按照多弥提乌斯的命令,很快都在科马那集合。

    35.同时,使者从法尔那西斯那边带来了这样的答复:他已经撤出卡帕多基亚,但他收复了小亚美尼亚,这是他父亲传下来的遗产,根据继承权,应该归他占有。总之,他愿意把这五国的问题原封不动留待凯撒来解决,无论凯撒作出怎样的决定,他都准备服从。克奈乌斯·多弥提乌斯注意到,他虽然已经退出卡帕多基亚,但不是出于自愿,而是由于不得已,因为守卫和他自己的王国毗邻的亚美尼亚,比守卫较远的卡帕多基亚容易得多。多弥提乌斯还知道,法尔那西斯原来认为自己是带了全部三个军团一起来的,现在他听到其中的两个已经派到凯撒那边去,这就使他更加壮大了胆子在亚美尼亚耽搁下去了。多弥提乌斯开始坚持要他连这个王国也退出去,说:若论合法权利,卡帕多基亚和亚美尼亚并没有什么不同,就连他要求把事情原封不动地拖到凯撒来,也是毫无道理的,一件事情只有原来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才叫做原封不动。给了他这样答复后,多弥提乌斯带着上面说过的那支军队开始出发,沿着高地向亚美尼亚赶去。因为从本都的科马那起,就有一条很高的、树林很多的山岭,一直伸到小亚美尼亚,成为卡帕多基亚和亚美尼亚之间的分界。他看到走这条路有一定的方便之处,一则在高地上走,敌人没有发动突然袭击的可能,再则这条山岭的一侧和卡帕多基亚相连,那边可以提供他大量给养。

    36.同时,法尔那西斯派很多使者到多弥提乌斯这里来商谈和平,还给多弥提乌斯带来配得上国王的礼品,所有这些都被他坚决拒绝。他回答使者说,再没什么比维护罗马人的尊严,给它的盟邦收复国土更加重要。在连续不断地赶完很长一段路程之后,他到达尼科波利斯,这是小亚细亚的一个市镇,就坐落在那片平原上,只是它的两侧在相当远的一段距离之外,都有很高的山岭矗立着。就在这里,距尼科波利斯大约七罗里,他扎下营寨。从他那营寨在前走,路上要穿过一处狭窄而又崎岖的峡谷,法尔那西斯把精选出来的步兵和差不多他的全部骑兵都布置在那边,作为埋伏,而且还下令把大量牲口散乱地放置在那边的隘口处,并叫一些乡下人和城镇居民耽搁在那地方,故意让人家看到。他是这样打算的:如果多弥提乌斯是带着友好的态度进入那峡谷的,当他看到那些人和牲口在田野里来来去去走动,只当来的人是自己的朋友时,就不会怀疑到有埋伏;反之,如果他不是怀着友好的态度前来,而是来进入敌人的领土的,那些士兵为了抢夺战利品,一定会离开行列,到处乱窜,从而在散乱中被歼灭。

    37.当他正在作这些布置时,他一面仍旧不断派代表到多弥提乌斯那边去侈谈和平和友谊,他相信这样容易使对方受骗些。但恰恰相反,正是由于有和平的希望,使多弥提乌斯有了留在营寨里不出来的理由。因而,法尔那西斯失去了马上成功的机会,他怕他的埋伏被发现,就把他的部队召回营里去。次日,多弥提乌斯向前进发,离开尼科波利斯更近了一些,就在靠城的地方扎下营。当我们的军队正在给它构筑防御工事时,法尔那西斯按照他自己一向习惯的方式布下战阵。在正面,布下一横列单行,它的两侧翼各有三列接应部队在后面加强它;在中央,也以同样的方式放置了接应部队,其左右两端、各留出两段空隙,即只布列一层单行。多弥提乌斯把已经开始的营寨工事一直干到结束,把他的一部分军队布置在壁垒前面。

    38.次夜,法尔那西斯又截获一些送信到多弥提乌斯这里来、告知关于亚历山大里亚的情况的人,知道凯撒正陷在极大的危险之中,迫切要求多弥提乌斯尽快派增援部队到凯撒那边去,叫他自己也通过叙利亚,向亚历山大里亚推进。知道了这事,法尔那西斯认为多弥提乌斯很快就将离开,只要硬拖延时间,必然会取得胜利。因而,他在市镇外面他认为我军赶去攻击他最方便、作战也最有利的那一面,挖两道直的壕堑,各深四尺,中间相距不很远,为的是他可以把自己的部队长期留驻在里面,不出来作战。他把他的部队一直布列好停留在这两道壕堑中间,全部骑兵则布置在壕堑以外的两侧面,因为他们除此以外再没别的用处,而且他们的数目远远超过我军的骑兵。

    39.多弥提乌斯不免感到有些不安,主要不是因为自己的、而是因为凯撒的巨大危险。他认为如果他回过头来再争取过去自己拒绝过的条件,或者没有什么借口就忽然离去,对方一定不会让他平平安安地撤走。他就把自己的军队从邻近的碉堡里抽调出来。布下战阵。他把第三十六军团放在右翼,本都的那个军团放在左翼,德奥达鲁斯的军团放在中央。他把阵线的正面收缩得很狭,多余的各营都安置在后面作为后援。双方阵势这样布列好之后,就上前战斗起来。

    40.战斗的号令差不多是双方同时发出的,跟着就展开交锋,而且彼此忽进忽退,战斗得很激烈。第三十六军团在壕堑之外进攻国王的骑兵,战斗得非常顺利,一直推进到该镇的城墙,越过壕堑,从背后攻击敌军。只是在另一翼的本都军团却在敌人面前后退了一些,而且在试图越过或绕过壕堑去攻打敌人暴露着的侧翼时,就在越过壕堑之际被敌人顶住在那边击溃。德奥达鲁斯的军团更是不堪一击。这样,国王的军队就在自己的右翼和阵线中央得到了肚利,转过阵势来对付第三十六军团。他们却英勇地抵住了胜利者的冲击,在大批敌人的围攻下,仍旧全神贯注地战斗着。他们结成圆阵,向山脚下退去。由于地形不利,法尔那西斯不愿向那边追去。这样,本都军团几乎全军覆没,德奥达鲁斯的军团也大部分被歼,第三十六军团撤退到高地上,损失不超过二百五十人。在这次战斗中,还失去了一些优秀卓越的罗马骑士。经受了这次挫败,多弥提乌斯仍能把他溃散了的残部收集起来,从安全的道路经过卡帕多基亚,进入亚细亚。

    41.法尔那西斯因为战斗胜利而趾高气扬,认为凯撒也会象自己所希望的那样一败涂地,就用全部军队占领了本都。他在那边。以一个胜利者、一个极残酷的君主的面目出现,以为自己注定会和他的父亲有同样的命运,只是结局将会更好。他攻下了许多城镇,掠夺罗马公民和本都人的财物,甚至对一些容貌和年龄比较动人的人,处以比死刑还惨痛的刑罚。这样,他就在毫无抗拒的情况下掌握了本都的大权,吹嘘自己收回了父亲的王国。

    42.大约就在同时,伊吕里库姆这个几个月以前还在我们手中、不仅没丧失过体面,甚至还博得过称扬的行省,也遭到了挫折。原来在夏天,凯撒的财务官昆图斯·科尼菲基乌斯作为代行司法官被派到那行省去,带去两个军团。这行省的积储虽然绝不足以供养一支军队,边境上的战事和内乱已经使它消耗殆尽,残破不堪,但由于他既谨慎又勤勉,极端小心地避免冒冒失失的推进,光只以收复和守卫为事。例如,那边有许多坐落在高山上的堡垒。它的有利地形使它的居民专门从事剽劫和攻战。他攻下了一些这种堡垒,把战利品分给了士兵,它们的数量尽管很微小,但在行省这样残破的时候,他们也就感到很高兴,特别由于这是他们靠自己的勇敢换得来的。屋大维从法萨卢斯战役中逃出来后,就带着一支很大的舰队躲藏在那一带海岸。科尼菲基乌斯在一向为共和国效劳异常出力的亚德拉人的几条船协助之下,把屋大维的散乱的舰队夺了过来。这一来,使他在原来同盟的船只上又加进了这些俘虏过来的船只,从此有一支可以作战的舰队。当在地球另一边的极遥远的地方,胜利的凯撒正在追逐格奈乌斯·庞培时,听到他的对头中有些人已经收拾起逃出来的残部,进入伊吕里库姆,因为那边距马其顿很近,他随即写信给伽比尼乌斯,叫他带着由新征召的兵员组成的军团,赶到伊吕里库姆去,和昆图斯·科尼菲基乌斯会合,如果有什么危险落到行省头上来,便相机排除,如果那边不需要多少兵力即可以保持安静,就把军团带到马其顿去,他相信,所有那边的全部地区,只要格奈乌斯·庞培一天活着,战争就会重新爆发。

    43.伽比尼乌斯正当在隆冬的严寒季节来到伊吕里库姆,也许他认为行省的积储很充裕,也许他认为有凯撒所向无敌的好运气可以倚情,可能他还相信自己的勇敢和经验,因为已经有过多次在极危险的战斗中,都由于他的领导和闯劲,取得很大的成功。但他却没从行省得到多少物资支援,一则因为它已经很枯竭,再则还因为它不够真心实意,加之,狂风恶浪使海上的通航受到阻碍,给养不能运来。在巨大困难的压力之下,他不得不发动战争,与共说是出于自愿,不如说是出于无可奈何。一由于窘迫,他只得在极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去攻打一些堡垒和城镇,经常遭到失利,以致连蛮族也轻视起他来。当他在向一个居住着极勇敢、极忠实的罗马公民的沿海城镇萨洛那退去时,在行军途中被迫发生战斗。在这次战斗中,他损失了二千名以上士兵,三十八名百夫长和四名军团指挥官。他带着残部追到萨洛那。在那边。一切东西都很缺乏,在沉重的压力之下,几个月以后他就得病死去。他活着时的不幸遭遇和他的突然死亡,给屋大维带来了极大的希望,他认为自己可以占取行省了。但在战争中往往起很大作用的命运之神,以及科尼菲基乌斯的勤劳和瓦提尼乌斯的勇敢,不允许他这样一直长期的走运下去。

    44.这时瓦提尼乌斯在布隆狄西乌姆,知道了伊吕里库姆发生的事情,同时又有科尼菲基乌斯不断来信催促他去支援行省,他还听到马尔库斯。屋大维已经和蛮族绪成同盟,并在一些地方攻击我军的驻军,有时候亲身带着舰队去,有时由当地的蛮族步兵去。因而,虽然瓦提尼乌斯身患重病,几乎力不从心,但他很勇敢地克服了健康上的障碍和在冬天突然准备行动的困难。由于自己在港坞中只有很少几条战舰,他送信到正在阿卡亚的盖尤斯·卡勒努斯那边去,请他派一支船队到自己处来。但他又考虑到这样太慢,赶不上解救我军的危险,他们已经挡不住屋大维的攻击了,他就把一些小艇装上铁嘴,尽管它们体积太小,不很适合战斗,但他拥有的数目却很多,他把它们加到自己的战舰一起,舰队在数目上得到了增加。他还有从所有各军团中抽出来的大量老兵,这些都因为是伤病员;在大军渡海到希腊去的时候被留在布隆狄西乌姆的,他把他们都安置在船上,就这样出发向伊吕里库姆赶去。那边有不少沿海城镇已叛变并投降了屋大维,他收复了一部分,另一部分一意孤行、坚执不肯回头的,他暂时放开不去管它,他不愿让任何紧急的事情干扰或阻碍他尽可能全速追赶屋大维。后者这时在海陆两路进攻一个叫厄皮达鲁斯的市镇,我军有一支驻军正在守城,瓦提尼乌斯的到临迫使他放弃攻击,解救了我方的驻军。

    45.当星大维知道了瓦提尼乌斯的那支舰队大部分都是小艇改装的时。对自己的舰队充满信心,把它们开航到陶里斯岛外面。瓦提尼乌斯也追着驶到这一带来,倒不是因为他知道星大维已经航到这里,而是因为后者已经先驶出很多路,决心来追上他。当他的船一字散开,靠近陶里斯时,海上风浪很大,波涛汹涌,他丝毫没怀疑到会有敌人来。忽然之间,他注意到有一条船正在向他驶来,机行已经降落到桅杆的一半,上面还布列着战士。他一看到它,立刻命令把帆卷起,降低帆析,部队都武装起来,并呈升起帅旗,这就是他命令战斗的记号。他发号令给跟在他后面的第一条船,叫它也这样做。瓦提尼乌斯的部下就这样面对突然袭来的敌人,作好准备。屋大维部下的船只也早已作好准备,一艘接一艘驶出港坞。双方战斗的阵势列好了。屋大维的舰队在队形上占优势,瓦提尼马斯则在部队的土气上占优势。

    46.当瓦提尼乌斯看到自己的船只不论从大小上讲还是从数目上讲,都不足以在一场遭遇战中和敌人对抗时,他就听任命运来决定一切。于是他一马当先,用他自己的五列桨舰向屋大维本人乘坐的四列桨舰奔去,屋大维的船也极迅速、极勇敢地朝着他划过来,两条船的船头铁嘴夏相猛撞在一起,星大维的船嘴马上碎裂,它的木头部分楔牢在对方的船上,脱不开身。其余各处也都在竭力搏斗,靠近首领们的地方交锋尤其激烈,因为大家都想去支援自己的一方,一场大战就挤在很狭小的一片海域里互相贴紧着进行。船靠紧在一起作战的机会愈多,瓦提尼乌斯的部下就愈占上风,他们表现了令人钦佩的勇敢,毫不迟疑地从自己船上跳到敌人船上去,只要战斗能旗鼓相当地进行,他们都能凭自己远超过对方的勇敢,顺利结束战斗。屋大维自己的四列桨舰沉没了,此外还有许多船被捕或被铁嘴沉穿击沉,他的战士有些在船上被杀死,有的跳进海里。屋大维良己逃上了一条小船。后来因为逃上这条船的人太多,使它无法动弹,他虽说受了伤,还是能够再向自己的另一条小战舰游泳过去,被接了上去。当战事因黑夜降临停下来时,他在狂风恶浪中扬帆远去。他的那些船舰中有不少碰巧从这场危险中逃了出去,也跟随着他一起走了。

    47.另一方面,瓦提尼乌斯大功告成后,吹起退军号,全部军舰都完整无恙地、肚利地进入屋大维的舰队从那边出来作战的这个港口、这一役中,他捕获一艘五列桨舰、两艘三列桨舰、八艘双列桨舰,以及屋大维的大批桨手。他就在那边把第二天化在整修自己的和捕获来的舰只上面,又次日,他向伊萨岛赶去,相信屋大维在逃亡途中,已经躲到那里去。岛上有一个市镇,它是那一带最最有名、也是和屋大维关系最最密切的市镇。在瓦提尼乌斯一到那边时,镇上人都恳求投降给他。他发现屋大维带着不多几条小船,已经乘着顺风航到希腊地区去,将从那边再航向西西里,然后赶到阿非利加去。这样,在很短的一段时间里,他完成了辉煌的事业,把行省收复了交还给科尼菲基乌斯,并把敌人的舰队逐出那一带整个海岸,全部军队和舰队都安然无恙、大获全胜地返回布隆狄西乌姆。

    48.当凯撒正在迪拉基乌姆围困庞培,在老法萨卢斯获得胜利,在亚历山大里亚从事危险很大、但谣言把它夸张得更大的战斗时,昆图斯·卡西乌斯·隆吉多斯作为代行司法官被留在西班牙,主管远西班牙行省。不知是由于他一向的脾气、还是由于他过去在该省担任财务官时曾经由于阴谋计算受过伤,所以痛恨西班牙人,使他给自己招来了更多的怨恨。他自己也很了解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他自己将心比心,相信行省人也一定痛恨他,还可能是从那些不善于掩饰自己愤恨的人流露出来的一些迹象和证据上看出来的。他急于要抵消行省对他的痛恨。就竭力争取军队的爱戴。当他刚一把军队集中到一个地方时,他答应给士兵们每人一百塞斯特斯,不久之后在卢西塔尼亚,在攻下了墨多布雷伽城和墨多布雷林人逃在那边的赫弥尼马斯山,在那里被欢呼推奉为“英佩拉托”时,他又奖给每个士兵一百塞斯特斯。再加,他还给很多个人颁发了巨额奖金。这些奖酬表面上似乎引起了士兵对他的一时爱戴,但它们却在不知不觉中逐渐破坏了士兵们的严格纪律。

    49.在把他的军团安顿到冬令营会之后,卡西乌斯赶到科尔让巴去主持审判工作,还决定向行省征收一笔很重的捐税,来偿违他在那边背上的债务。习于行贿的人,必然会把自己的慷慨大方作为进一步寻求更多贿赂来源的漂亮借口。富有的人被强行勒索金钱,卡西乌斯不仅答应、而且强迫把这些款项作为自己欠的债记入账内。穷人被挑拨起来和富人阶级发生冲突,制造不和。不问什么样的油水,巨大而又公开的也好,微小而又见不得人的也好、没有一种能逃得过这位统帅在私下或在公开场合捞它一把。任何一个人,只要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挖出来,不是被迫交保,就是被列入被告人的名单。这样,在牺牲和丢失私家财产之外,还加上一种使人时时担心大祸临头的焦急心情。

    50.终于,就为了这些原因,卡西乌斯这个当统帅的人既然做的还是当财务官时做过的事情,行省人士就也再用同样的阴谋来害他的性命。他们的愤恨又从卡西乌斯的一些僚属处得到了支持和鼓励,这些人原本是他敲诈勒索的伙伴,虽说在用他的名义为非作歹,但对他痛恨的程度并不稍稍轻些,劫掠有所得,他们捞入自己的腰包,劫掠无所得或者被阻止了的时候,他们就归过于卡西乌斯。他征集了一个新的第五军团,征兵这件事本身以及因增加这个军团而加添的开支,更增加了对他的憎恨。骑兵被增补到三千人,并且化费了巨款来装备他们,简直不让行省有稍稍喘息的机会。

    51.同时,他接到凯撒的来信,嘱咐他带着军队渡海到阿非利加去,经过毛里塔尼亚赶到努米底亚人的领土,因为尤巴已经派出大批援军去给格奈乌斯·庞培,据说他还会派更多的人去。一接到这封信,他马上感到一种出于傲慢的喜悦,认为已经让自己得到一个绝妙的机会,可以获得新的行省和富裕的王国了。于是,他亲自动身到卢西塔尼亚去召集军团,征调同盟军,还委派一些人担负起准备粮食和一百条船只、摊派和需索金钱等任务,免得他在回来时因这些事情受到耽搁。他回来得非常迅速,超出一般人的预料,卡西乌斯并不缺乏干劲和戒心,特别是在他一心垂涎什么东西的时候。

    52.他把军队都集中到一个地方,营寨扎在科尔杜巴附近。在一次集会上,他向士兵们说明根据凯撒的命令须要做些什么事情,他答应他们一渡海到毛里塔尼亚时,就每人发给一百塞斯特斯,还说,第五军团将留在西班牙。会议后,他返回科尔杜巴。就在那一天的下午,当他进入审判厅的时候,有一个卢基乌斯·拉基利乌斯的门客叫弥努基乌斯·西洛的,打扮作士兵,交给卡西乌斯一个条子,装作向他提出一份什么申情似的。这时,拉基利乌斯就走在卡西乌斯身旁,西洛退到拉基利乌斯背后,好象在请求答复。一有机会,他迅速插到他们两个人中间,左手从后面捉住卡西乌斯,右手拿一把匕首、戳了他两刀。这时,一声发喊,所有参与阴谋的人一起动手攻击。穆那提乌斯 ·弗拉库斯一剑刺死了靠他最近的那个校尉,杀死他之后,又刺伤卡西乌斯的副将星图斯·卡西乌斯。接着,提图斯·瓦西乌斯和卢基乌斯·墨克洛也同样信心十足地上来帮助他们的同乡弗拉库斯——他们都是意大利加人。利基尼乌斯·斯查卢斯又奔向卡西乌斯本人,但因为他倒伏在地上,只轻微地伤了他几处。

    53.四面八方都有人奔来保护卡西乌斯,习惯上他总有许多带武器的贝罗尼斯人和留用老兵在自己身畔作为卫队。他们截获了其余所有跟上来意图行凶的人,其中有卡尔普尼乌斯·萨尔维亚努斯和马尼利乌斯·图斯库卢斯。弥努基乌斯正在穿过堆放在路上的石块逃走时被捉住。卡西乌斯这时已送回家中,他被带到卡西乌斯家里。拉基利乌斯躲进附近的一个朋友家中,想等着听究竟卡西乌斯是否杀死了的确切消息。卢基乌斯·拉特伦西斯深信卡西乌斯已经死去,欢欢喜喜赶到营里,向本地士兵和第二军团的人祝贺,他知道这些人对卡西乌斯都特别痛恨。一大帮人把他捧上将坛,称他为司法官。凡是象本地军团士兵那样出生在本省的,或者象第二军团的士兵那样因为长期居冒、实际上已经成为行省人的,在痛恨卡西乌斯这一点上,没有一个人不和整个行省意见一致。至于凯撒指派给卡西乌斯的第三十和第二十一军团,是刚刚几个月以前才在意大利征集的,第五军团则最近才在行省里建立起来。

    54.同时,有消息传到拉特伦西斯处,说卡西乌斯还活着。这消息与其说使他心烦意乱,还不如说使他伤心失望,但他很快就重新恢复理智,赶来探望卡西乌斯。第三十军团一知道情况。马上就向科尔杜巴进发,来援助自己的统帅。第二十一军团也一样地做,第五军团跟着他们。这时留在营中的军团已只有两个。第二军团的人深恐就光只他们留在后面,单凭这一点就能猜出他们的心意。因而也就照上面的几个军团的样子做了。本地军团却坚持自己原来的意见,什么都吓不倒他们,或者迫使他们让步。

    55.卡西乌斯命令把那些凡是被提到名字、参与了这次阴谋暗杀的人,都逮捕起来。他并且把第三十军团的五个营留了下来,其余的军团都遣回营里去。根据弥努基乌斯的揭发,他知道卢基乌斯·拉基利乌斯、卢基乌斯·拉特伦西斯和安尼乌斯·斯卡普拉——这是一个很显赫、很有势力的行省人,卡西乌斯对他和对拉特伦西斯和拉基利乌斯同样亲信——都参与了这件阴谋案子。卡西乌斯在发泄他的仇恨上并不拖延,立刻下令把他们处决。弥努基乌斯被交给他的释放人施加酷刑,同样还有卡尔普尼乌斯·萨尔维亚努斯,他如实招了口供,还增加了同谋者的人数。有的人相信这是真的,有的人则抱怨说这是硬逼出来的。卢基乌斯·墨克洛同样受了刑。……斯奎卢斯招出了更多人名字。卡西乌斯命令把他们都处死,只除了那些出得起钱赎自己的人。例如他事实上公开和卡尔普尼乌斯达成一笔六万塞斯特斯的交易,昆图斯·塞斯提乌斯是五万。虽说罚款是由于他们的巨大罪行,但出钱可以免除生命的危险和刑罚的痛苦,正说明卡西乌斯的贪婪并不亚于残酷。

    56.几天以后,他收到凯撒送来的信,从信里知道庞培已经在战场上被打败,全军覆没后逃走了。得知了这事,使他忧喜交集。胜利的报导,不由得他不高兴,但战争结束,他那横行一时为所就为的做法。也就要告终了,因而他竟然一时摸不定究竟是不用担心什么好,还是什么都不来妨碍他好。当他的伤势痊愈之后,他立即把账上记着自己欠他们钱的那些人统统都召了来,命令他们把这些款子都记入已收项下。在他看来勒索得还嫌太少的人,就命令他交付一笔更大的款子。加之;他还准备在罗马骑士中进行征召。这些将从所有侨居公民和殖民地里抽出来的人,害怕到海外去服兵役,他叫他们出一笔钱赎免军役。这是一笔很大的收入,但它引来的怨恨却更大。完成这些工作后,他检阅了全部军队。然后把他准备带到阿非利加去的那几个军团和同盟军派往登船的地点。自己则赶到希斯帕利斯去视察准备在那边的舰队。他在那边耽搁了一段时间,因为他已经向全行省发出通告,命令那些凡是被勒令捐输钱财、至今未交付的人,统统都到他这里来。这道召集令使所有这些人都大为惊慌。

    57.与此同时,正在本地军团担任军团指挥官的卢基乌斯·提提乌斯带信来说,当这个军团在伊利巴镇附近驻扎的时候,忽然哗变起来,已经和同样属于副将昆图斯·卡西乌斯统率的第三十军团分手,并且在杀死了几个阻止他们拔营离去的百夫长之后,匆匆赶向第二军团那边去,第二军团这时正被带着从另一条路奔向海峡。知道了这事,卡西乌斯在夜间带着从第二十一军团中抽出来的五个营出发,天明时赶到奈瓦。为了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情况,这一天他就耽搁在那边,然后奔向卡尔摩。在这里,第三十军自、第二十一军团、以及第五军团的四个营,连带他的全部骑兵,都赶来集中。又听说有四个营在本地军团的压迫之下,已和他们一起赶到正在奥布库拉的第二军团那边去,他们全部在那边联合起来,推选一个意大利加的本地人提图斯·托里乌斯做他们的领袖。卡西乌斯很快召集了一次率事会议,派财务官马尔库斯·乌克卢斯到科尔杜巴去设法保牢该城,还派他的副将昆图斯·卡西乌斯到希斯帕利斯去。几天以后,又有消息传来说,科尔杜巴的罗马侨民组织已经起来背叛他,马克卢斯不知是出于本心还是迫于无来一一关于这一点,报告有分歧——已经和科尔杜巴人联合起来,正在科尔杜巴担任守卫的第五军团的两个营也这样做了。这些事情激怒了卡西乌斯,他移营前进,第二天到达李吉利斯河上的塞戈维亚。在那边,他召集了一次大会,试探士兵们的心意。他了解到他们都对他极为忠心,但并不是为了他本人,而是为了不在场的凯撒,他们为了能给凯撒收复这个行省,任何危险都不回避。

    58.同时,托里乌斯带着他的老兵军团向科尔杜巴赶来。为了避免让人家看起来好象闹分裂的起因是由于士兵们和他本人生来好乱成性、反复无常,同时还看到卡西乌斯在借用凯撒的名义调动比自己更多的兵力,认为自己有必要也抬出一个名望和势力相瘠的人来和他相抗,他便一再公开声称自己是在为格奈乌斯·庞培收复行省。他之所以这样做,可能还是出于他自己对凯撒的仇恨和对庞培的敬爱,认为庞培的名字在马尔库斯·瓦罗统率过的这几个军团中,有极大的号召力量。但他这样做究竟出于什么动机,是一件大家纷纷猜测的事情,这至少是托里乌斯自己讲出来的理由。他的士兵也全都承认这点,甚至还把格奈乌斯·庞培的名字刻在自己的盾牌上。大批罗马侨居公民迎着军团赶来,不仅有男人,还有家庭主妇和青少年,纷纷要求他们不要象敌人那样进人科尔杜巴去放手劫掠,说:他们也和大家一样痛恨卡西乌斯,但要求不要强迫他们反对凯撒。

    59.这么多一批群众的哀恳和眼泪,感动了军队,他们还看出要打倒卡西乌斯,根本用不着借助庞培的名义,唤起大家对他的怀念,卡西乌斯在所有凯撒一派人的心目中和在庞培一派人的心目中同样感到可恨,无论是那地方的侨居公民还是马克卢斯,要诱使他们起来反对凯撒,都是办不到的。他们就把庞培的名字从盾牌上除掉,并把自称在保卫凯撒事业的马克卢斯推奉为首领,称他为司法官,和那地方的侨居公民组织联合起来,就在科尔杜巴附近扎下营。两天以后,卡西乌斯也在离科尔杜巴约四罗里的拜提斯河这一面的一处很高的地方扎了营,从城里可以遥望到他。他遣使者到毛里塔尼亚的国王博古德和近西班牙的代行执政官马尔库斯·勒皮杜斯那边去,催促他们为了凯撒的利益,愈快愈好地给他和这个行省派援军来。他自己又完全用对付敌人的方式,把科尔杜巴人的田地房屋都付之一炬。

    60.这种行为的恶劣、可耻,使得推奉马克卢斯为自己领袖的那几个军团纷纷跑到他面前来,要求他领着他们摆开阵势出去,好让他们在敌人侮辱性地当着他们的面把科尔杜巴人的贵重和心爱的财物抢去或利用剑和火毁掉之前,有一个战斗的机会。马克卢斯虽然认为战斗是极堪痛心的事情,无论胜的一方还是败的一方,他们的损失最后必然都落到凯撒一个人身上,但这却又是他所力不能制的,他就把他的军队带过拜提斯河,布下阵来。在看到卡西乌斯也已经在高地上自己的营门前面向着他布下战阵时,马克卢斯就以对方不肯下来到平地上来作战为理由,说服自己的部下退回营寨里去。接着他开始带着部队后撤。卡西乌斯知道马克卢斯的骑兵较弱,自己的强得多,就派他们去攻击正在撤退中的军团,把他后军中的许多人杀死在河岸上。从这次失利上,马克卢斯认识到退过河去的错误和困难,改把他的营寨也移到拜提斯河这一边来。这一来,双方就经常把军团带出来,列下阵势,但终于因为地势很不利,没发生战斗。

    61.马克卢斯在步兵方面要强大得多,因为他所有的军团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卡西乌斯所依赖的与其说是军团的英勇,还不如说是他们的忠诚。从而,当两座营寨已经面对面地扎下来,马克卢斯已经选定一处有利的地形,可以造起一座营寨来切断卡西乌斯取水时,卡西乌斯深恐在这个控制在别人手中、敌视自己的地区陷入某种被围困的境地,因而在夜里悄悄离开营寨,迅速行军向乌利亚赶去。他相信这是个忠于自己的市镇。在那里,他把自己的营寨安扎在紧贴着城墙的地方,乌利亚本来就坐落在一处极高的山上,这样,那地方的天然地势再加上这市镇的防御工程,使得他的营寨四面都很安全,不怕攻击。马克卢斯跟在后面追他,并在尽可能靠近乌利亚的地方和他的营寨面对面安下营。他视察了当地的地势之后,终于采取了无可避免不得不采取的战术,因为他既要回避战斗——如果一遇到这种机会,他将无法抗拒那些激动的士兵——又要防止卡西乌斯到处流动,愈跑愈远,使得更多的城镇遭到科尔杜巴人那样的厄运。因而,他在许多合适的地方布下碉堡,同时又环绕着那市镇筑了一系列工事,把乌利亚和卡西乌斯都围在工事里。但在这些工事还没完成之前,卡西鸟斯就已经把他的全部骑兵都打发出去,他相信。如果他们能阻止马克卢斯采牧和运粮,对自己将有很大的帮助,反之,如果他们也被封锁在包围圈中,就将变成毫无用处的沉重包袱,只是消耗自己宝贵的粮食。

    62.不多几天之后,国王博古德接到卡西乌斯的信,带着军队赶来这里。他随身带来一个军团,他在这上面还加上几个营西班牙的同盟军。因为正象内战中常常发生的那样,这时候,也有些西班牙国家在积极支持卡西乌斯;只是支持马克卢斯的要更多些。博古德和他的军队来到马克卢斯的外围工事,双方发生了激烈的战斗,而且连续不断的发生了多次,命运之神把胜利一会儿带给这一方,一会儿带给那一方。但是,马克卢斯始终没被从工事中逐出去。

    63.同时,勒皮杜斯也从近西班牙行省带着第三十五军团的那些营、大批骑兵和其他同盟部队,来到乌利亚,他的目的是想用不偏不倚的态度解决卡西乌斯和马克卢斯的争执。他一到,马克卢斯就毫不犹豫,把自己交给他听任他处分。卡西乌斯却相反,仍旧守在自己的营寨里,也许他觉得自己占的理由比马克卢斯充足,或者还怕对方表示的恭顺,已经先投合了勒皮杜斯的心意。勒皮杜斯把自己的营寨扎在靠近乌利亚的地方,和马克卢斯完全合到一起去了。他不允许发生战斗,还邀请卡西乌斯出来,并用自己的荣誉来保证提出来的一切建议。有很长一段时间,卡西乌斯心里疑惑不决,不知自己到底应该怎样做,对勒皮杜斯到底该相信到什么程度,但又觉得如果自己一直坚持寸步不让,决没办法为自己的一打算找到出路。因而,他提出要求,要拆除工事,并且让他可以自由离去。这就不仅达成了停战协议,而且几乎实现了和平。工事拆除了,工事上的哨岗也被撤走。突然出于大家的意料之外——如果真的卡西鸟斯也包括在这里所说的大家中间,因为颇有人怀疑他是知情的——国王的同盟军袭击了马克卢斯的距国王营寨最近的碉堡,把里面的许多士兵困住在那边,要不是勒皮杜斯在愤怒中迅速派援军去分开战斗,可能就要遭到更大的损失。

    64.这时已经给卡西乌斯敞开一条通路,马克卢斯把营寨和勒皮杜斯联合起来。于是就在同时,勒皮杜斯和马克卢斯带着他们的部队出发到科尔杜巴去,卡西乌斯则出发到卡尔摩。也就在这时候,特雷博尼乌斯以代行执政官的身分来主管行省。一知道他来,卡西乌斯把在身边的军团和骑兵分别遣回冬令营去,他本人则匆匆卷起自己的一切财物,赶向马拉卡去,在那边,尽管季节不适于航行,他还是登上了船,就象他自己宣称的那样,不愿让自己落到勒皮杜斯、特雷博尼乌斯和马克卢斯手里去;还象他的朋友们所说的那样,避免自己轻车简从黯然无光地穿过这个大部分已经背叛他的行省;又象其余每一个人相信的那样,免得让自己经过数不清的一次次劫夺积起来的金钱,落到随便那个别人手里去。若按照冬天的气候来说,他最初还算很顺利,当他为了避免夜间航行而躲进希贝鲁斯河时,变得有些风雨交加起来,但他还是相信自己航行出去没有什么危险,径自把船开了出去,在河口遇到了顶头恶浪,水流的巨大冲力使他不能把船掉过头来转身回去,在大风大浪中又没法保持自己的航行一直向前,他的船只在那港口沉没,本人也就此死去。

    65.凯撒从埃及一到叙利亚,就从来自罗马的人口中了解到,还从都城来的信件中得知,罗马的行政机关工作得很糟糕、很无能,国家的公事,没有一个部门处理得顺顺当当的。由于保民官之间的倾轧,发生了危险的动乱,加之,因为军团指挥官和统率军团的那些人的野心和纵容,许多违反军队习惯和风纪的事情都干了出来,使严肃的军纪解体了。看来所有这些情况,都在迫切要求他到场解决。但尽管这样,他还是认为自己的首要工作是要让他所经过的那些行省和地区,在他离开时,能安排得不必要再担心发生内部争执,能接受一套法律和秩序,还能摆脱对外来侵略的恐惧。这些事情,他希望能在叙利亚、西利西亚和亚细亚很快地完成,因为这些行省现在没有战事在干扰,但在比提尼亚和本都,他身上背的担子看来就要重得多。他听到法尔那克斯还没从本都退出去,他本来也并没指望这个人会自动退出去,对多弥提乌斯·卡尔维努斯的战争胜利,正使得他神气活现。不可一世。凯撒在那边所有比较重要的国家都作了停留,把分有应得的奖酬分发给个人和国家,并且对旧有的争执进行了调查,作出裁决。国工们、港主们、君主们,作为行省的邻居,都纷纷赶来他这里,他接受了他们表示的忠诚,对他们提出要他们防护和保卫行省的条件之后,把他们当做自己和罗马人民最最友好的人那样,遣他们回去。

    66.在这个行省度过不多几天以后,他就把那几个军团和叙利亚都交给了他的朋友兼亲戚塞克斯图斯·凯撒。他自己仍乘着来的时候乘的那支舰队,出发到西利西亚去。他把那个行省里的所有国家都召集到全西利西亚最闻名、最坚强的城市塔苏斯来。在那边,他把行省和毗邻各国的所有事情都作好安排,但他心里急于要出发去作战,不愿意多耽搁,就以急行军穿过卡帕多基亚,在马扎卡停留了两天之后,到达科马那,西利西亚最古老、最神圣的柏洛娜神庙就在这里。这座神庙极受尊崇,以至这个国家的国民一致公认这个女神的祭司在地位、权力和影响上,仅次于国王。凯撒把这个祭司的职位判定给一个极为高贵的比提尼亚人吕科墨德斯,他出身子卡帕多基亚的王族,他要求得到这个职位,根据的是毫无疑问的继承权利,只是长期以来,由于他祖上的时运转移,继承权旁落,这祭司职位的传授中断了。至于阿里奥巴扎涅斯和他的兄弟阿里亚拉特斯两人,因为他们对共和国都很好效过力,为了避免阿里亚拉特斯对他祖传的王国提出要求,或者避免他作为王国的继承人,威胁到阿里奥巴扎涅斯,凯撒把小亚美尼亚的一部分让给他,还把他交给阿里奥巴扎涅斯作为一个受其管辖的藩属。凯撒自己则开始以同样的飞快速度,完成自己的行军。

    67.当凯撒走近本都和高卢希腊的边界时,德奥塔鲁斯赶来看他,虽说他当时是几乎整个高卢希腊的四分领君主,但其它的四分领君主都和他争论,认为不论讲法律还是讲传统习惯,都不该由他来担任这个君主,虽然如此,他却毫无争议地被元老院承认为小亚美尼亚的国王。现在,他摒除了国王的章服,不仅打扮得象一个平民百姓,而且穿的是一身罪人的服装,来向凯撒哀恳,要他饶了自己,说,他所处在的那个地区没有任何凯撒的驻防军,为此,他在军队和命令的胁迫之下,不得不参加了庞培的阵营,而且,罗马人民中间的争执,也不应该由他来判断自非曲直,他只知道服从眼前的权威。

    68.在答复他时,凯撒提到了自己在担任执政官时,通过政府法令给他的种种恩惠,又向他指出,他说的一番辩解的话,决不能被接受作为解释他轻举妄动的理由。因为象他这样一个慎重和勤奋的人,一定会知道意大利和罗马掌握在谁手里,元老院和罗马人民站在那一边,共和国站在那一边,卢基乌斯·伦图卢斯和盖尤斯·马克卢斯之后接任执政官的是谁。尽管如此,凯撒说自己还是能看在他过去的功劳、旧日的交情和友谊,看在他的地位和年龄,看在许多从各地纷纷赶来为德奥塔鲁斯求情的他那些宾客和友人面上,原谅他做的那些事情。凯撒还说,至于那些四分领君主正在争论的问题,他会在今后加以研究的。然后;他叫他重新把国王的服装穿上,但命令德奥塔鲁斯把他那由本国人组成、但却按我们的武装和纪律编制的军团、以及全部骑兵,都带到他这里来参与战争。

    69.当他到达本都时,他把全部军队集中在一处地方。他的这支部队无论就人数讲,还是就作战经验讲,都只能算是中等的。只有他随身从亚历山大里亚带来的第六军团,是一个久经风霜和危险的老兵军团,但一则由于陆路和海路的困难行军,再则由于经常不断的战斗,人员已经大大减少,竟连一千人都不满了。除第六军团之外,其余还有三个军团,一个是德奥塔鲁斯的,其余两个就是我已经叙述过参加格奈乌斯·多弥提乌斯对法尔那克斯作战的军团。这时,法尔那克斯派使者来见凯撒,首先恳求凯撒不要满怀敌意地进入他的领土,还答应凯撒说,法尔那克斯愿意履行凯撒的一切指示。使者特别提到法尔那克斯曾经拒绝派援军去支持庞培,对抗凯撒;反之,德奥塔鲁斯却派去了援军。可是德奥塔鲁斯的要求还是得到了满足。

    70.凯撒回答说。如果法尔那克斯能实现他的诺言,他将会极公平合理地对待他。虽说如此,他还是用他惯常的那种温和平静的口气向使者们指出,他们用不着把德奥塔鲁斯提出来作为话柄责备他,也不要把没派援军去给庞培这件于自己有利的事吹嘘得太过份。尽管从来没有什么事情能比宽恕乞饶的人更使他高兴些,但如果在行省遭受践踏的是国家的利益,那就不能因为对他私人有过功而得到宽恕。再说,他们提到的所谓功劳,即法尔那克斯预见到庞培将失败,没派出援军,对他法尔那克斯本人比对不朽之神赐给了胜利的凯撒,好处更要多些。至于法尔那克斯对在本都经营事业的罗马公民所犯下的令人发指的严重罪行,既然已经无法再回复原状,他就也只能原谅他了。事实上既不能使被杀害的人重新恢复性命,更不能使那些受过阔割的人恢复人道,尽管罗马公民所受的这种非刑,真的比死还要残酷。但法尔那克斯必须立刻撤出本都,包税人的奴隶们必须还给他们,所有其他对同盟和罗马公民的赔偿工作,只要他力所能及,都应该做到。如果这些都做到了,这才可以把通常一个统帅在告捷时接受朋友们的献贡和礼品送来给他——因为这时法尔那克斯已经送来给他一顶金冠。给了这些回答后,他遣使者们回去了。

    71.所有这些,法尔那克斯都很乐意地答应下来。他希望,凯撒的匆忙奔走,会迫使他不暇过问事实真相,毫不迟疑地相信自己的诺言,以便可以体面地赶去处理更加紧迫的事情,因为没有一个人不知道正有许多原因在催促他回罗马去。于是他开始在一切事情上都采取欺骗手法,干起事情来拖拖拉拉,要求把撤退的日子往后拖,还在谈判条约时横生枝节。知道了这个人的狡诈,凯撒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不得不也采用了平常时刻常常采用的、出于本性的战术 ——即来一个使对方措手不及的突击。

    72.泽拉是坐落在本都的一个市镇,虽说在平原上,却很险要可守,它的城堞筑在一处天然的、但简直象是人工刻削而成的高地上,其顶端高出于四周的地面。这座城镇的周围,都是重重叠叠的高山,有山谷纵横相切,这里面有一座最高的山,由于弥特里达特在这里的胜利、特里亚里乌斯的失利和我军的败绩而在这一带大大出了名,有道路沿着山岭和市镇相通,距泽拉大约不超过三罗里。法尔那克斯就在这里修缮了他父亲留下来的、曾经走运过的旧堡垒,以他的全部兵力盘据在这一带地方。

    73.凯撒距敌人五罗里扎下营,他看到国王的营寨赖以掩护的那条山谷,在相同的距离之外,也可以掩护自己的一座营寨,只要敌人不抢先去占领那块地方,因为它离开国王的营寨近得多。他命令把筑壁垒用的材料运到工事里去。这些东西很快就收集起来,他在第二天晚上的第四更带着全部军团,轻装离开营寨,累赘的辎重都仍留在营寨里,在天明时出敌人不意占据了这块地方。当年弥特里达特战胜特里亚里乌斯就是在这个地方。他命令把所有积聚起来的筑壁垒用的材料都由奴隶们从营寨里运到那边去,这样他的士兵中间就用不着有人离开筑防御工程的地方了。因为把敌人营寨隔开的那条山谷离开凯撒开始筑营寨工事的地方,只有不到一罗里宽。

    74.天明时突然看到这种情况,法尔那克斯把他的全部军队在营寨前布列下来。由于双方的中间地带十分崎岖不平,凯撒相信这也许是这位国王习惯的日常队列训练,或者是想引诱我方把更多的人力放在武装戒备上面,以阻碍工程的进展,还可能是想显示一下国王的信心,表明法尔那克斯守卫那地方主要依靠的不是工事,而是部队。因而,凯撒不理睬他的阻挠,除了只用前面一列战士在壁垒前布列开之外,其余部分的军队仍留在工地上继续工作。法尔那克斯忽然动起作战的念头来,使他这样想的,也许是因为这地方曾经交过好运;也许是占卜和宗教在推动着他,我们后来曾听到说他非常相信它们;可能还因为他认为我军正在武装戒备着的人非常少——因为他把根据每天的工作习惯正在搬运壁垒工程材料的大批奴隶,都信以为是从士兵中抽出去的人;还可能是由于他对他那支久经沙场的军队非常信任,正象他的使者吹嘘过的那样,他们曾经出战和得胜过二十二次。加之,他还轻视我们的军队,知道这支部队曾经在多弥提乌斯领导下被自己击败过。总之,既然决定了战斗,他就开始跑下很陡急的峭壁,正当这会儿凯撒在笑他虚张声势,笑他把军队紧紧挤在那块任何头脑清醒的敌人都不想上去的地方时,法尔那克斯却已经带着列成战斗阵列的军队,仍用跑下峭壁时的那种坚定步伐,开始爬登陡急的山谷。

    75.这种令人难于置信的轻率和自信,惊动了凯撒,他既没料到这一着,也没作好准备,这时,他把士兵从工事上召回来,命他们拿起武器;把军团面对敌人布置下来,按战斗的阵列展开。这些事情引起的突然骚动,给我军士兵带来很大的不安。在行列还没排好时;国王的装有镰刀的四马战车,使还在散乱中的士兵更加惊慌,但这些战车很快就被大量矢矛压倒。接在它们之后来的是敌人的行列,喊声一起就交战起来。地势给了我军很大的帮助,但帮助更大的还是不朽之神的眷顾,因为神们虽然在所有战争的成败关键上都要插上一手,但特别是在人类计谋无能为力的地方,他们尤其要显一下神通。

    76.手接手的战斗,顽强而又激烈地展开了。右翼有老兵组成的第六军团布置在那边,首先露出胜利的征兆。当这一边的敌人被从斜坡上赶下去时,在左翼和中央,虽说慢得多,但在同一些神灵帮助下,也把国王的全军击溃。他们被击退后,从高低不平的地面上仓皇逃回去时,步伐之快,完全可以和他们爬上崎岖的山坡时的那种从容不迫作对比。从而,有许多士兵或则被杀死,或则被自己人冲倒,压在下面,那些能凭仗轻捷矫健逃出去的,也丢失了武器,越过山谷后,就算已在高地上有险可守,因为没有武器,有利的地势也不能再对他们有所帮助。胜利使我军精神抖擞,毫不犹豫地登上坎坷不平的山坡,攻取敌人的工事。尽管有法尔那克斯留下来守卫营寨的那几个营在那边抵抗,但敌人的营寨很快就被占领下来。法尔那克斯的全部军队不是被杀就是被俘,他自己带着少数骑兵逃走了。要不是我军忙于攻打营寨,使他有了自由逃走的机会,可能就会被活捉了交到凯撒手里来。

    77.尽管凯撒获得过多次胜利,但这样的一次胜利却给了他难于想象的高兴,因为这么大的一次战争,居然这样快就被他结束了,特别当他回想起这次所面临的突如其来的危险时,觉得对这场在万分困难的局面中轻易取得的胜利,更应当格外感到庆幸。本都就这样收复了,在把所有掳自国王的战利品都分给了士兵们之后,他自己在次日带着骑兵轻装出发,命令第六军团也动身到意大利去,接受它的奖酬和光荣。他又把德奥塔卢斯的军团打发回去,并把两个军团和凯利乌斯·维尼努斯一起留在本都。

    78.这样,他经过高卢希腊和比提尼亚,进入亚细亚,在所有这些行省,他都了解了它们的争执,作出了裁决,为这些四分领君主、国王和国家划分了各自的权利和管辖范围。我们前面说过在埃及战斗得很迅速和顺利的佩伽蒙的弥特里达特,出身于贵族,而且受的训练和教育也都是适合于一个君主的。因为全亚细亚的国王弥特里达特看到他出身高贵,在他年纪很小的时候就把他从佩伽蒙带出去,留在自己的营里许多年。因此,凯撒现在指定他担任过去原在法尔那克斯控制下的博斯普鲁斯的国王,这样,在行省、罗马人民和蛮族、敌对的君主之间,就有一位极友好的国王夹在中间,起到保障的作用。而且根据同族和亲属的权利,他还把高卢希腊的一个四分领,即几年以前由德奥塔鲁斯占有并统治的那个给了他。虽然如此,他并没在任何地方遥遥无期地耽搁下去,以至超过正在骚动的首都的迫切需要所能许可的限度。一到事情极顺利、极迅速地安排好以后,就比任何人所预料的更快地赶到意大利。

    阿非利加战记

    1.凯撒连续多天行军,一天都不息,每天都赶完全程,终于在十二月十七日到达利吕拜乌姆。他表示自己希望立刻就下船,但当时他身边军队不多,只有一个新兵的军团,骑兵勉强只有六百名。他把他的营帐就扎在岸边,海浪几乎一直冲刷到它脚下。他这样做,为的是免得有人希望他能就此停息一下,并且使每个人都每天每时作好准备。只是在这个季节里,没有适于航行的风。但他还是把划手和士兵都留在船上,免得会错过任何可以出发的机会。特别因为这个行省的居民有报告来说,敌人有不计其数的骑兵,有四个属于国王的军团和大批轻骑兵、又有西皮阿手下的十个军团、一百二十头战象,还有几支舰队。只是,他并没有被吓住,仍旧抱着很大的决心和希望。这时,他的战舰每天都在增加,许多运输舰也在纷纷赶来,与此同时来的还有四个新兵的军团、以及由老兵组成的第五军团,数达二千的骑兵。

    2.现在集中起来的已有六个军团和二千骑兵。每个军团,只要一到就被安顿到战舰上去,骑兵也被安置到运输舰上。因而,他命令舰队的大部分首先出发,航行到阿波尼亚那岛去,这岛离开利吕拜乌姆十罗里。他自己在后面耽搁了几天,并以国家的名义把几个人的财产出卖了。然后。他对主管西西里的司法官阿利努斯作了有关各方面工作的指示,要他把其余的军队迅速载上船去。给了这些指示后,他自己在十二月二十五日登船,立刻赶上他的其他舰队。乘着一帆顺风,迅速前进,四天以后就和少数几艘战舰航到可以望见阿非利加的地方。但其余的运输舰,除少数以外,都被风吹散了,随处漂泊,分别航向许多别的地方。他带着舰队航过克卢佩亚,又航过漫波利斯,此外还把许多离海不远的堡垒和城镇抛在身后。

    3.随后,他抵达哈德鲁墨图姆,那边有一支对方的驻军,由盖尤斯·孔西狄乌斯统率着。在那边出现的,还有格奈乌斯·皮索,他带着三千人左右的一支毛里人骑兵正从克卢佩亚沿海岸向哈德鲁墨图姆走去。凯撒在那边港口外略略停留了一会,等到他其余的舰队全都到来时,就打发军队登陆上岸。这时它的数目是:步兵三千人,骑兵一百五十人。他们在城门前扎下营,避免伤害任何人,还禁止所有的劫掠。这时,城市里的人武装着布置在城墙上,城门前也聚起了很多人在进行自卫,他们的数目接近两个军团。凯撒骑马绕该城转了一周,观察过它的地形之后,返回营里。有些人责怪凯撒疏忽,没事先向舵手和船长说明船只该航行到什么地方去,也没象过去一向习惯的那样,先发给他们一道签封好的指示,让他们到一定的时间拆阅,以便大家向一个地方集中。但这绝不是凯撒没想到这一点。因为他估计到在阿非利加土地上,可能没有一个海港没有敌人的守军,能让他的舰队保证安全地在那边靠岸,因而他只能等候运气偶然带给他的登陆机会。

    4.同时,他的一个副将卢基乌斯·普兰库斯要求凯撒给他一个和孔西狄乌斯接触的机会,看看有没有办法使他清醒过来。凯撒答应之后,他写了一封信,把它交给一个俘虏,叫他送到城里去交给孔西狄乌斯。当那俘虏一到那边,刚按照指示把信交给孔西狄乌斯时,孔西狄乌斯还没接就先问:“这是什么地方来的。”俘虏回答:“从统帅凯撒处来的。”孔西狄乌斯又说:“罗马人民现在只有一个统帅,那就是西皮阿。”说完,他当着部下的面,立刻命令把那俘虏杀死。这封信不但没读过,连拆也没拆开,原封不动地交给他信得过的人送去给西皮阿。

    5.在城下度过了一夜又一天之后,孔西狄乌斯没有给任何答复。加之,凯撒其余的部队还没能赶来增援他,他也没有充足的骑兵和足以用来进攻这座市镇的兵力,他所有的都是新兵,而且他极不愿意刚刚一到就让自己的部队受到严重挫折。再则,这座城市的防卫工事非常坚强,它的地势又很高峻,使人很难上去攻打它,同时还有消息传来说,正有大批骑兵援军赶来帮助城里的人。由此看来,为了攻城而在这里多事耽搁,似乎不是上策,很有可能正当在一心攻城时,背后被敌人的骑兵包围起来,弄得非常狼狈。

    6.正当凯撒考虑移营它去,突然从城里冲出来一大批人,并且有一批由尤巴国王派来领取银给的骑兵,也恰恰在这肘赶来,给了他们支援。他们占据了凯撒刚刚离开动身赶路的那座营寨,开始来追赶他的后军。一看到这种情况,军团士兵突然停下步来,骑兵尽管人数很少,但仍旧极英勇地向大队敌人冲过去。接着便出现了令人难于置信的事情,不到三十名高卢骑兵,却把二千名毛里人骑兵杀退,使他们逃进城里。在把他们击退并逐回工事之后,凯撒重又按原来的计划,急急赶路。但当对方屡次这样做,一会儿追上来,一会儿又再被骑兵逐回城里去时,他就把自己身边的老兵军团中的不多几个营和部分骑兵布置在后军,然后带着其余的部队,开始缓步前进。这样,离开该城愈远,努米底亚人的迫逐也就愈松劲。同时在他行军途中,有使者从一些城镇和要塞赶来,答应给他粮食,说已经准备好执行他的命令。因而这一天,就在鲁斯皮那城下扎下营。

    7.在一月一日,他从那边移营出发,到达勒普提斯城,这是一个免除贡赋的自由城市,城里有使者赶到他这里来,答应说,他们很乐意执行他要他们做的一切事情。因而,他在城门口布置了一些百夫长和哨兵担任守卫,免得有士兵闯进城里去,或者侵犯任何居民。营寨就扎在离开不远的沿海地带。碰巧有一些运输舰和战舰也航到那边,据他接到的报告说,其余的舰只因为不熟悉那地方,已经在向乌提卡航去。在这时候,就因为这些迷了路的舰只。所以凯撒不愿意离开海岸,也不愿意进入内地去。他把自己的全部骑兵都留在船上,不放他们上岸,我想,大概是为了避免他们在当地蹂躏的缘故,他命令就连水也运送到船上去给他们、谁知这时为了取水离船的桨手,却遭到了毛里人的突然袭击,他们乘凯撒的部队意料不及时,突然用投枪伤了许多人,还杀死了一些人。这些毛里人骑着马埋伏在山谷里,突然冲出来袭击,避免在平原上手接手近战。

    8.与此同时,凯撒派使者送信到撒丁尼亚和其他邻近的行省去,叫他们一见到信就设法派援军、给养和粮食来给他。他又空出一部分战舰,派技比里乌斯·波斯图穆斯带到西西里去,把第二批人马装运过来。他命令瓦提尼乌斯带十只战舰出去搜寻其余迷途的运输船只,同时维持海上的安宁,不让敌人侵扰。同样,他还命令司法官盖尤斯·萨卢斯提乌斯·克里斯普斯带部分舰只,赶到这时正在敌人占领下的克尔基那岛去,听说那边有很多粮食。把这些指示布置给他们每一个人时,他用的是一种不让他们可以用事情的成败难料作为借口而推诱拖拉的口气。同时,他还从逃亡者和当地居民口中知道了西皮阿和他手下的一伙参加对自己作战的人所订立的协议,西应阿简直是在竭尽阿非利加行省的全部所有供应国王的骑兵。这些人竟会丧心病狂到宁愿做国王的臣仆,也不愿意在自己国里、在自己的公民同胞中间平平安安地享受自己的产业的地步。

    9.在一月二日,凯撒移动营寨。留下六个营由萨塞那带领着守卫勒普提斯后,他自己带着其余的军队,重又返回前天离开那边赶来的鲁斯皮那。军队的行李被留在那边,他自己带着一支轻装的部队出去,周游各农庄搜集粮食。他命令镇上的居民让他们的所有大车和牲口都跟了去。这样,他在找到大批谷物之后,返回鲁斯皮那。他回到这个市镇来的目的,我想,是为了不让这个沿海市镇留在自己身背后空虚着,而是要用一支驻军守牢它并且给它筑好防御工事,以备接纳自己的舰队。

    10.因而,凯撒留下一个军团交普布利乌斯·萨塞那——即他留在附近的市镇勒普提斯的那个人的兄弟——指挥,并嘱咐他把尽可能多的木材运到城里来。他自己离开鲁斯皮那镇,向它的港口赶去。他带去了七个营,都是从老兵的军团中抽出来的,都曾经和苏尔皮基乌斯和瓦提尼乌斯一起在舰队里战斗过。一到离城二罗里的港口,他就在傍晚时刻带着这支军队登上舰只。军中没一个人知道这位统帅的计划,只能相互探询,不由得因为焦急、担忧而激动不安。他们看到他带到阿非利加来登陆的军队人数如此之少,又都是新兵,并且还没有全部都登陆,对抗的却是一个人数众多、奸诈百出的民族,光只骑兵就不计其数,在目前的困境中。他们看不出有什么可以使自己得到安慰的东西,在自伙里盘算起来,也不见有什么得救的希望。要说有,那就是统帅面容上的表情、充沛的精力和不同寻常的欢欣,因为他显露出一副神采奕奕、一往无前的神情。正是在他身上,人们找到了安慰,他们都希望依靠他的知识、技术和智谋,能够使样样事情化险为夷。

    11.在他的船上度过一夜之后,正当天色微明,他试图出航的时候,突然看到他所一心挂念的那部分舰队,一路东飘西泊,正好摸索到这里。一知道这事,凯撒迅速命令大家都离开船,在岸边武装戒备着,等待其余的这批部队到来。这样。当这些船只毫不耽搁地载着士兵和骑兵进入港口时,凯撒又再次回到鲁斯皮那镇,就在那边扎下营寨。他自己带着轻装的三十个营出去收集粮食。这样一来,人们终于了解了凯撒的计划,原来他的打算是要带着自己的舰队去援助那些迷了路的运输舰,但为了避免他的船只凑巧在不知不觉之间碰上敌人的舰队,所以他要瞒着敌人,他也不愿意留在后面担任守卫的自己士兵知道这项计划,免得他们因为人数太少,敌人人多势众,在担心受吓的情况下,不能尽到职守。

    12.同时,当凯撒走到离开营寨已经三罗里的时候,侦察人员和骑兵先头部队向他报告说;他们已经在不远之外看到敌人的军队。真的,这报告还只刚刚到达,就已经可以开始看到大股烟尘。一听到这事,凯撒迅速下令把当时在那边的数目不很多的全部骑兵、以及少数弓箭手,都召出营来,军团也一起部伍井然地跟着他缓缓前进。他自己带着少数武装人员走在前面。很快敌人就可以老远看到。他命令士兵们都戴上头盔,在平地上作好战斗准备,他们的总数包括三十个营,并有四百骑兵和一百五十名弓箭手。

    13.同时,敌人由拉比努斯和帕基德尤斯两兄弟率领着,展开成为一横列长得出奇的模队,紧紧挤在一起,但却不是步兵而是骑兵,中间穿插着努米底亚的轻装兵和步行的弓箭手,阵列紧密得使凯撒的部下最初老远一看到还以为他们是步兵。左右两侧翼都有许多骑兵队在加强它们。同时,凯撒也尽可能把他那支单薄的队伍布成一列单行。并把弓箭手安放在队伍前方,骑兵布列在左右两翼。他特别指示他们要留神不要让人多势众的敌人骑兵包围住,他认为阵势虽布置好了,战斗却将光只由步兵进行。

    14.这时,双方都在引领以待。凯撒静立不动,他认为以自己这样少的人,和敌人庞大的兵力作战,主要应该斗智而不应该斗力。突然敌人的骑兵开始伸展开来,向两侧扩散,把丘陵也都包围进去,使凯撒的骑兵也不得不跟着伸展得更加稀疏,而且开始准备形成圆形。凯撒的骑兵因为对方人多,感到难于应付。在双方阵列的中央部分互相接触时,夹在敌人密集的骑兵中间一起前进的努米底亚轻装步兵突然快步冲出来,向我军团的步兵投掷武器。这时,凯撒的部队向他们发动攻击,对方的骑兵逃走了,步兵则仍守在自己的阵地上,直到骑兵重新驱马赶来,支持自己的步兵。

    15.在这种新奇的作战方式之中,凯撒看到每逢自己的队伍在向前追击,就要引起混乱,因为步兵在追逐对方的骑兵时,跑得离开队伍一远,侧翼就不免要暴露出来,靠近的努米底亚人就可以用投枪杀伤人,而敌人的骑兵却很容易靠飞马奔驰避开我军的轻矛。于是他逐行逐列传下令去,禁止任何士兵跑到离开连队的标帜四步以外为同时,拉比努斯的骑兵自恃人多,试图把凯撒单薄的部队包围起来。凯撒的那支小小的骑兵被大批敌人弄得精疲力尽,马匹也受了伤,稍稍向后退了一些,敌人却愈逼愈紧。这样,一时之间,所有军团士兵都被敌人的骑兵包围起来,使凯撒的部下被压缩得成为一个圆圈,大家好象是被圈在一重围栏里进行战斗似的。

    16.拉比努斯光着头,骑马在战阵的最前列跑来跑去,在鼓励自己的部下同时,偶而也用这种话和凯撒的军团士兵搭腔:“喂,新兵,怎么样,瞧你们那股狠劲!你们也都被他的话迷住心窍了吧,天知道他已经把你们推进到多么危险的绝境里去了,我真替你们难过!”一个士兵回答他说:“拉比努斯,我不是新兵,我是第十军团的老兵。”拉比努斯接上去说:“我认不出第十军团的旗帜。”那士兵又说:“我马上就会让你认出我是谁来。”他一面说,一面把头盔从头上脱下,以便对方认出他,并且把他的轻矛对准拉比努斯用尽全力投过去,重重的一下正好戳进他的马腹。他说:“让你知道一下,拉比努斯,这就是第十军团士兵给你尝的厉害。”虽说如此,所有的士兵却都很惊慌,特别是新兵们,只能眼睁睁的盯着凯撒,除了躲避敌人投来的武器以外,什么都不管了。

    17.一当凯撒识破敌人的计谋,就命令把行列尽可能伸得愈长愈好,而且每隔一个营即有一个营转过身去,使一个营背向着军旗、下一个营面向着军旗,这样一来,连同他的左翼和右翼,就把包围成圆圈的敌军从中分割成为两半。用他的骑兵把这一半和那一半隔开之后,再用他的步兵从内线向它发动攻击,一阵阵投掷矢矛把他们驱走。我军追去只不远一段路,因为怕有埋伏,重又回到自己人这边。凯撒的另一半骑兵和步兵也这样做。任务完成后,敌人被驱逐到很远的地方去,伤亡很重大。凯撒的部下仍保持着战斗的队列,开始退回自己的驻地去。

    18.与此同时,乌尔库斯·佩特雷尤斯和格奈乌斯·皮索带着一千六百名精选的努米底亚骑兵和同一族的一支相当庞大的步兵来到。他们一到就来支援自己人。同时,敌人从慌乱中定下心来之后,再次振作精神,把他们的骑兵掉过头来攻击我军正在撤回的军团的后队,开始阻挠他们,不让他们退进营寨。看到这点,凯撒下令回过身去,在平原中间重新战斗起来。敌人屡次采用同样的战术,就只不再手接手近战,而凯撒的骑兵则因为他们的马匹刚刚经过晕船、口渴、疲劳、以及在众寡悬殊的斗争中受了伤,已经困乏得难于再坚持不舍地追逐敌人,而且白天留下来的时间也已经不多,凯撒鼓励那些被围攻的步兵和骑兵,叫他们奋力一击,不到把敌人逐到最远处的山岭以外、把那处山岭占领下来,不要罢手。这样,当他看到敌人已经没精打采,投掷起武器来也心不在焉时,突然一声令下,纵使他的步兵和骑兵队向前冲击,不用多少时间就毫不费力地把敌人逐出那片平原,赶到山岭后面去。凯撒的部下占领了那处地方,在那边停留了一会后,仍按战斗的队列,慢慢回到自己的防御工事。他们的敌人也同样在挨了这一顿揍之后回到自己的驻地去。

    19.同时,经过这次较量,战斗停下来之后,敌人阵营中有许多人逃到凯撒这里来,各式各样人都有,加之还有不少步兵和骑兵被我俘虏,从这些人口中得知了敌人的计划。他们原来是存心想用新奇、陌生的战术,把凯撒新征集来的、人数又不多的军团士兵吓得心慌意乱,然后象在库里奥那时那样,用骑兵包围加以歼灭。拉比努斯在大会上就曾经说:他要给凯撒的对方提供千千万万同盟军,即使凯撒的部下胜利了,光是砍杀这些人也要累得他们手酸力竭,这就将使他们转胜为败,被他自己的部下击溃。事实上,就没这些同盟军帮助,拉比努斯也很自信,首先他听到在罗马,老兵军团拒不执行命令,不肯到阿非利加来;次之,他在阿非利加统率这支部队已经三年,已使这些人习惯成自然地效忠于他。加之,他还有作为同盟军的大量努米底亚骑兵和轻装兵。此外,他又有在庞培的军队战败溃散后他从布特罗图姆随身带着渡海过来的那些日耳曼族和高卢族骑兵,以及后来在阿非利加从混血族中、从释放人和奴隶中征召来的一些已经被他武装起来、训练成为鞍马拥熟的骑兵的人。他又有尤巴国王派来作为援军的一百二十头战象和无数骑兵。最后,他还有从各式各样人中征集来的一万二千军团士兵。就是这种希望和这一股劲头,在鼓舞着拉比努斯,使他能带着这一支一千六百名高卢和日耳曼骑兵、八千不用鞍的努米底亚骑兵和赶来增援的佩特雷尤斯的一千六百骑兵、以及四倍于此的步兵和轻装兵,再加上大量弓箭手、射石手和马上弓箭手,在一月四日,即凯撒到达阿非利加后的第五天,在一片极为平坦、一望未际的平原上,作了一次从白天第五刻时一直继续到日落的战斗。在这场战斗中,佩特雷尤斯受了很重的伤,退出战场。

    20.同时,凯撒更加仔细地给自己的营寨筑好防御工事,以更大的兵力加强它的守备力量,又从鲁斯皮那城开始。筑一道壁垒,一直通到海边,另外叉再筑一条同样的从自己的营寨通到海边的壁垒,以便给养和援军可以毫无危险地彼此往来。他把矢矛和作战机械从船上搬运到营寨里,并把一部分高卢人和罗得岛人划手和船员从船上召到营里来,加以武装,以便在可能时,也象对方那样,把轻装兵安插到自己的骑兵里去。他还把所有船上的弓箭手,包括伊提雷亚人、叙利亚人、以及其他许多族人,都召到营里来,使他的部队里一时充满了这些人,因为他在这场战斗后的第二天就听到说,西皮阿正在把他那支据说有八个军团和三千骑兵的部队,带过来跟拉比努斯和佩特雷尤斯会师。他同时又设法开了许多铁作坊,生产大量的箭和矛,此外还熔铸铅球、准备木桩,并派使者送信到西西里去,叫那边为他收集木栅和做撞锤用的木材——因为阿非利加很缺乏木材——尤其是要给他送铁和铅来。另外,他考虑到在阿非利加,他没有粮食可供食用,除非从外面运进来,因为这里的农民都是向罗马纳贡的臣属,须要服兵役,已经被他的敌人征召人仅去了,所以去年没有收成。再加他的敌人已经把所有阿非利加的粮食运送到少数几个防御工程筑得很好的城镇里去,全阿非利加各地已经到处没有粮食,除了少数他们能用驻军守住的城镇之外,其余的都毁掉或废弃了,它们的居民也都被强迫迁移到设防的据点里面去,田地都被废置和荒芜了。

    21.凯撒处在这种紧急状态之下,不得不用好言好语向一些私人情商,收集起一些谷物运到自己的驻地来,十分省俭地使用它。同时,他每天要亲身到工事上去巡视一番,而且因为敌人的数目实在太大,所以用加倍的营担任值岗工作。拉比努斯下令,叫把他率下数目很多的伤兵包扎以后,用车子送到哈德鲁墨图姆去。同时,凯撒的一些运输舰迷了航程,到处飘泊,既认不清路,又不知道他们的营寨在那里,它们一只一只地分别受到敌人的大批舰艇袭击,被纵火烧掉或捉了去。这事报告给了凯撒后,他在岛屿和港口周围都布置下舰队,以便运输给养给他时可以安全一些。

    22.就在这时候,正在乌提卡负责守卫的马尔库斯·加图,不断用又长又噜苏的话责备格奈乌斯·庞培的儿子小格来乌斯·庞培,说:你父亲象你这样的年纪时,看到国家被伤天害理、为非作歹的坏人践踏,正派人不是被杀就是被流放,许多人连祖国和公民权也都被剥掉掉,因此,激于自己的抱负和雄才大略,尽管是私人。而且是个青年,他就收拾起他父亲的残余部队,正当意大利和罗马城在受到蹂躏和破坏的时候,解放了它们。同时,他还利用武力,迅速得异乎寻常地收复西西里、阿非利加、努米底亚和毛里塔尼亚。由于这些成就,他为自己挣得了举世无双的值赫、崇高的地位,尽管是私人,而且只是个罗马骑士,就举行了凯旋式。而他,他的父亲并没象你的父亲那样干过出色的事业,没有从他的先人那里承继到任何尊荣的地位,他出来参加政治活动时也没有那么多的门客故旧,那样响亮的声名。而你却不但承袭了你父亲的崇高的地位和声望,而且自己本人也有足够的英雄气概和勤勉精神,难道你就不该闯出去,到你父亲的那些门客故旧那边去,为你自己、为国家、以及为每一个正正派派的人要求些帮助吗?

    23.这些出自一个具有至高无上威信的人口中的话,刺激了这个青年,他带起三十艘各式各样的小船,其中少数装有铁嘴,从乌提卡出发,去入侵毛里塔尼亚和博古德的王国。他带着一支由二千奴隶和释放人组成的轻装部队,有的没有武器,有的有武器,开始向阿斯库鲁姆城赶去。这个城里驻有国王的守军,当小庞培赶来时,城里的居民听凭他走得愈来愈近,一直等他走到城门和城墙下面时,才突然来一次冲击,逼得小庞培的部下惊慌溃退,一败涂地,一直逃到海边船上。经过这次出师不利,小庞培就掉转船头,离开那边,以后不再靠岸,一直向巴勒阿里群岛航去。

    24.与此同时,西皮阿在乌提卡留下很大一支驻军后,带着我们不久前讲过的军队出发,首先在哈德鲁墨图姆扎下营。后来在那边停息了不多几天以后,又以夜行军赶去和拉比努斯和佩特雷尤斯的军队联合起来,而且把营寨并为一座,驻扎在离凯撒的营寨约三罗里的地方。同时,他们的骑兵专门围绕着凯撒的防御工事打转,把那些为了采收或取水跑出壁垒去的人,都捉了去。这样,就把对方统统图禁在工事之内。这种情况使得凯撒的部下因为缺粮而感到十分苦恼。为的是一方面给养还没能从西西里和撒丁尼亚运来给他,另一方面因为季节关系,舰队在来去航行时,还不得不遭受危险。再加他所占有的这块阿非利加的土地,长间四至,最多不过六罗里,牧草不足也使他感到压力。军团和骑兵中的那些老兵,都是在陆上和海上身经百战过的,而且是经常受这种危险和困乏折磨的,在这种紧迫关头,都赶到海边去采集海藻,用淡水冲洗一下就喂给饥饿的牲口吃,以延长它们的寿命。

    25.当这些事情正在发生时,国王尤巴知道了凯撒的困难和他的兵力微弱,认为最好不要让他有恢复元气和增加兵力的间歇机会,因而,在集中了大量骑兵和步兵之后,迅速离开自己的王国,赶来援助自己这方面的人。正在这时候,普布利乌斯·西提乌斯和博库斯国王已经把他们的兵力联合起来,一知道尤巴国王离开,就把自己的军队向他的王国开去,并动手进攻这个王国最富庶的一个城市基尔塔。经过不多几夭攻击就占有了它,此外还攻下了两个孩都里人的市镇。当他向孩都里人提出条件叫他们撤出市镇,把市镇空出来给他的时候,他们拒绝了,从而,他攻下了它,把这些人都杀死。他又从那边再出发,不停地扰骚乡村和城镇。当尤巴听到这个消息时,他已经离开西皮阿和他那些领袖们不多一点路,他终于认识到赶去援助自己和自己的王国,总比赶去帮助别人,让自己被逐出本国、甚至两头都失败为妙。就这样,由于担心他本人和自己的事业,他又转过身去,并且还从西皮阿那边抽回了自己的援军,只留下三十头战象。便赶去救援自己的领土和城镇了。

    26.同时,是不是凯撒自己来了,在行省里引起了怀疑,没有人相信凯撒真的会亲身赶来,带军队到阿非利加来的也许只是他的某一个副将。他写信到全行省所有各地去,把他的亲身来临通知他们。同时就有许多显要的人物逃中他们自己的城镇,来到凯撒的营寨,诉说敌人的残酷和暴虐。他们的痛哭和控诉,使凯撒十分激动。虽然他原先是决定等到夏天开始才把他的全部军队和骑兵从永久性营地里召出来集中,和敌人作战的,但他现在决定冬天就行动。他立刻写信给在西西里的阿利努斯和拉比里乌斯·波斯图穆斯,用一只小交通艇送去,叫他们不要耽搁,也不要以冬天风不利为借口,尽可能快地把军队送到他这里来,说:阿非利加行省要完蛋了,要被他的敌人彻底毁灭掉了,除非很快来给这些同盟救援,阿非利加在这班无恶不作、阴险毒辣的敌人手里,快就要弄得除这块土地以外,连一个让他们容身的屋顶都不留了。凯撒真是心急如焚,望眼欲穿,在刚刚派人送信到西西里去的第二天,就抱怨舰队和军队拖延时间,日夜眼睛盯着海、心里想着海。这也难怪,因为他看到农庄被烧毁,田地被荒废,牲口也被掳去屠杀,城镇和岩堡则被摧毁和废弃,公民中的领袖人物不是被杀死就是在链条上锁着,他们的孩子,都以人质的名义被硬抢去受奴役。但是,他却因为自己的人马太少,对于这些因为自己的苦恼,赶到他这里来请求保护的人,没法给予帮助。就在这同时,他让他的士兵一直继续劳动,作为锻炼,不停的给营寨构筑防御工事,建造塔楼和碉堡,还修建伸出海里的长堤。

    27.在这同时,西皮阿正在着手用下列方法教练象群。他布下两列战阵,一列射石手面对着象,他们扮演敌人,朝着对面列成战阵的象群,发射小石子,次之,他把象群排成一行之后,在它们后面又再把自己的军队也列成一行,这样,当敌人开始向象群发射石子,象群惊吓之余,转身向自己这边退去时,他自己的人就向它们投掷石块,迫使它们再转过身去面向敌人。尽管这样训练,进展却很困难、很缓慢,因为象是笨拙不灵的动物、不管多少年的教导和长期训练,也难于把它们完全教好,一旦引到战场上去时,往往对双方有同样的危险。

    28.当双方领袖正在鲁斯皮那你这些安排时,主管沿海市镇塔普苏斯的前司法官盖尤斯·维吉利乌斯看到运送凯撒部队的船只,都是一只只单独走的,因为不熟悉那地方,又不知道自己的营寨在哪里,所以在海上摸索着前进;因而他抓紧机会,把在他那边的一艘快艇装上士兵和弓箭手,此外,他再加上几只船上用的小划子,就用这些船只出发去追逐凯撒的单只的船。他接连攻击了几只船,但每次都被击败后逃走,于是离开了那一带。不过他仍不死心,还要再试试运气,恰巧遇上一只船,船上有两个西班牙人青年兄弟,名叫提提乌斯,都是第五军团的指挥官,他们的父亲是凯撒让他当选到元老院里去的。另外还有一个提图斯·萨利努斯,是同一军团的百夫长,曾经在墨萨那围攻过凯撒的副将马尔库斯·墨萨拉的房子,而且当着他的面说过一些极端露骨的目无法纪的话,也就是这个人,把留下来准备凯撒举行凯旋式用的金钱和饰物,硬扣留着不交出来,为了这些事情,他本人也很为自己担心。这种自觉有罪的想法,使他说服这两个青年人停止抵抗,自动向维吉利乌斯投降。因而他们被维吉利乌斯派警卫送到西皮阿那边去,两天以后都被杀死。当他们被带去处死时,大的那个提提鸟斯向行刑的那个百夫长要求先杀死他,再杀他的兄弟,这要求很容易就获允了,他们就这样被杀掉。

    29.同时,惯常在壁垒前担任警卫工作的那些骑兵队,天天都在不断的和敌人发生小接触。但也有时候双方在提出保证之后,拉比努斯的日耳曼和高卢骑兵和凯撒的骑兵彼此进行交谈。就在这时候,拉比努斯率领他的部分骑兵攻打由萨塞那带着六个营在防守的勒普提斯,试图硬冲进去,但由于那个市镇的极好的防御工事和大量作战机械,守卫的人很容易就守住了它,而且毫无危险。在拉比努斯的骑兵反复不停地来进攻时,有一队骑兵正好密集在城门前。从弩机上发出去的一支箭,极准确地射中他们的首领,而且一下子把他钉在马上,吓得其余的人赶紧都飞奔逃回自己的营寨里去。从此以后不敢再来尝试进攻这个市镇。

    30.同时,几乎每天西皮阿都把他的部队在离开自己的营寨大约不过三百步的地方,布下阵列,把一天的大部分时间消磨在那边,然后返回营寨。西皮阿由于经常在这样做,从来看不到有人从凯撒营里出来或走近他的军队,他就对凯撒和凯撒的军队所表现的忍耐轻视起来,把自己的全部军队都领了出来,三十头战象也身背射塔,布列在阵线前面,一边推进的同时,一边把他那支骑兵和步兵会成的数目庞大的部队,向两侧伸展得尽可能的宽,在距凯撒的营寨不远的平地上停驻下来。

    31.凯撒知道了这事,下令叫那些跑到工事外面去的人,不问是去采牧的、伐木材的、还是到工事上去工作的、或者是去收集木桩和修筑壁垒要用的那些材料的,统统都退回营里来,并且站到工事上去,但要逐渐地、平静地退,不要喧哗和惊惶。他又指示正在轮值站岗的骑兵继续守在不久前布置给他们的岗位上,直到敌人的箭能射到他们为止,如果敌人逼得更近,他们就应该尽可能不失体面地退回到工事里来。其余的骑兵,他也给了指示,叫他们各人都留在自己的位置上,武装戒备着。这些命令并不是他在壁垒上看过形势之后亲自到场发下去的,由于他掌握有非凡的作战知识和技能,他只是坐在帅帐里,通过侦察人员和传令员们,把要别人做的事情传达下去。他了解敌人虽然倚仗人多势众,但他们却正是那些一再被他击溃和赶跑、心胆惧裂人,也正是一再被他饶赦性命和宽恕罪恶的人,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萎靡不振、于心有愧的人,决不会相信自已能取胜,胆敢来攻打营寨。再则,他的声名和威望,也已经使对方军队的很大一部分丧失了勇气。何况这营寨有不同寻常的防御工事,壁垒之高,壕堑之深,以及壁垒外以巧妙的方式隐藏着的尖桩等等,即使没人守护,也可以阻止敌人接近。至于发射努矢和石块的机械、以及其他种种守城常备的作战武器,他都有很多。这些东西都是因为他考虑到自己的军队人数少,而且又是新兵,事先预备下的。因而,他绝不是因为看到敌人的兵力强大,自己感到胆怯,才做出一付使敌人感到他忍气吞声、怕这怕那的样子的。尽管他的部队人数少、没有作战经验,他不把他们带到战场上去的理由却并不是对他们能否得胜没有信心,他认为至关重要的乃是究竟他取得的胜利,将是什么样的胜利。因为他认为,在他完成了这么多功业,打垮了这么庞大的敌军,获得了这么多次数的光辉胜利之后,人们一定会认为这次胜利,只不过是对他敌人从败兵中凑集起来的一些残部的一次血腥胜利,对他说来,未免是一个耻辱。因而,他决定忍受他们的那种不可一世的耀武扬威,等到第二批船队把他的一部分老兵军团运送过来之后再说。

    32.同时,象我前面说过的那样,西皮阿在那地方耽搁了一阵子,让人家看看他对凯撒多么轻视之后,慢慢地又把他的部队拉回到营里去。他召开了一次士兵大会,在会上,他把他们在对方心中引起的恐怖和凯撒士兵的绝望处境夸耀了一番,而且鼓励他的士兵,答应他们说,他将在很短的一段时间之内,让他们赢得一场永久性的胜利。凯撒借口修筑工事,命令他的士兵重新回到工事上去,他总是要使他的新兵们劳动到精疲力尽为止。与此同时,努米底亚人和盖图利人每天都有人从西皮阿营里逃走,一部分人逃回自己王国里去,一部分人因为他们的先辈曾经受过盖尤斯·马略的恩惠,听说凯撒是马略的亲戚,就都逃到凯撒的营里来,一批一批不断。在这些人中间,凯撒选了一些比较有声望的人,给他们信叫他们带给自己的同胞,鼓励他们拉起武装队伍来,保卫自己和自己的同胞,免得俯首听命于自己的冤家对头。然后遣他们离去。

    33.当这些事情正在鲁斯皮那发生时,有使者从一个免纳贡赋的自由城市阿基拉来到凯撒这里,说:他们已经准备好执行凯撒的无论什么样的命令,他们只恳切要求凯撒能给他们派一支驻军去,这样,他们就能够更加安全地执行他的命令,不怕危险了,还说:为了大家的共同安全,他们愿意拿粮食和一切必要的东西来支持他。凯撒欣然答应了这些请求,派给他们一支驻军,命令一度担任过营造官的盖尤斯·默西乌斯赶到阿基拉去。一知道这事,正带着两个军团和七百骑兵在镇守哈德鲁墨图姆的孔西狄乌斯·隆古斯,在当地留下一部分驻军之后,带着八个营迅速朝阿基拉赶来。默西乌斯走得比较快,首先带着几个营到达阿基拉,当孔西狄乌斯带着军队到达该城时,看到凯撒已经有驻军在那边,尽管他的兵力强大,却不敢使他的部下冒险,于是一事无成地返日哈德鲁墨图姆。后来,过了不多几天之后,他从拉比努斯那边弄来了一部分骑兵,又再次来到阿基拉,扎下营来,开始围攻它。

    34.就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前面提到过几天以前凯撒派他带着舰队出去的盖尤斯·萨卢斯提乌斯·克里斯普斯,到达克尔基那。前司法官盖尤斯·德基弥乌斯,正由自己的一大帮奴隶保护着,在那边主持给养供应工作,一听到他来,马上找来一条小船,登上去逃走。同时,司法官萨卢斯提乌斯被克尔基那人迎接进去。他发现了大批粮食,而且在那边还有足够多的运输规,他就用船装了粮食,送到营里交给凯撒。同时,在利吕拜乌姆,代行执政官阿利努斯把第十三军团和十四军团、八百名高卢骑兵、一千名射石手和弓箭手载上运输舰,作为第二批船队,送到阿非利加去给凯撒。这些船乘着顺风,在三天之后平安到达鲁斯皮那港口,凯撒的营寨就在这个镇上。这一来,凯撒真是双喜临门,一时之间,既有了粮食,又来了援军,他的部下都很高兴,粮食的紧张情况得到了缓和,他的忧虑也解除了。他下令军团和骑兵都离船登岸,先恢复一下疲劳和晕船,然后把他们分配到各处堡垒和工事中去。

    35.所有这些,都使西皮阿和跟他在一起的同伙又惊奇又诧异,盖尤斯·凯撒一向的习惯都是主动进攻,力求一战的,现在突然改变作风,他们怀疑背后一定隐藏着重大的计谋,因而,凯撒的忍耐使他们陷入很大的惊恐。他们在盖图利人中找到两个人,认为他们是对自己的事业极为关切的人,在给了他们大量酬报和慷慨的诺言之后,叫他们假装叛逃,到凯撒的营里来侦察情况。当他们被领到凯撒面前的时候,他们要求凯撒允许他们可以畅所欲言,不必担心危险。一得到允许时,他们说:“统帅,我们盖图利人中有许多人都是盖尤斯·马略的门客,我们、以及差不多所有在第四、第六两个军团中的罗马公民,都在想要逃到你们营里来,但努米底亚的骑兵守卫在阻止我们这样做,使我们非冒很大的危险不能脱,身。现在,机会给了我们,我们就迫不及待地赶到你这里来了。我们是西皮阿派来做间谍来侦察营寨前面和壁垒门口有没有对付象群的壕沟和陷奔,同时了解一下你们应付这些畜牲的措施、以及你对战斗的部署,然后回去报告给他们的。”凯撒表扬了他们,还发给他们钱,又把他们带到其他逃来的人那边去。他们的说法很快得到了证实,第二天就有一批军团士兵离开西皮阿,从盖图利人提到过的这两个军团里逃到凯撒营里来。

    36.当这些事情正在鲁斯皮那进行时,在乌提卡负责的乌尔库斯·加图,每天都在征兵,释放人、阿非利加人、以至奴隶,不管什么样人,只要年龄适于拿武器,统统都要,不断把他们送到西皮阿营里去,供他调遣。同时,有使者从提斯德拉镇赶到凯撒这里来。在这个镇上,有意大利商人和农民积储在那边的三十万麦斗小麦。使者们告诉凯撒他们那边有多少谷物,同时要求派一支驻军到那边去,以便能更好地守卫粮食和他们的财富。凯撒当场先向他们表达了他的谢意,至于驻军,他说。不久之后,他就会派去的。然后说了一些鼓励的话,命他们回到自己国里去。与此同时,普布利乌斯·西提鸟斯带着他的部队侵入努米底亚境内,奋力攻击,占取了一座防御工事筑得很好的山头要塞,尤巴为了要进行战争,把粮食和所有其他战事需要的东西都集中在那边。

    37.凯撒从第二批船队中使自己的军队得到两个老兵军团和骑兵、轻装兵等增援之后,他命令那些卸空了的船,立刻航向和吕拜乌姆,再去把其余的部队运过来。在一月二十五日,大约在第一更时候,他亲自下个叫所有他的侦察人员和勤务人员都到他面前来听候调遣。因而,在任何人都不知道、也不猜疑的情况下,在第三更天,他命令把全部军团都领出营寨,踉随着他,朝着他有一支驻军在那边的鲁斯皮那赶去,这是第一个投靠到他这方面来的市镇。于是,他领着军团走下一片比较平缓的斜坡,在平原的左侧,沿着海岸前进。这片平原异乎寻常地平坦,大约有十二罗里阔。从海边开始,就有一系列不很高的丘陵环绕着它,使它在外形上看起来象是一座剧场。这一系列丘陵中也有不多几座高山,它们每一座上面都有很古老的碉楼和照望塔,在其中的最末一座,西皮阿布置有守军和哨岗。

    38.在凯撒登上我所描述的这一系列丘陵,而且到过每一座山头和碉楼之后,他开始建筑堡垒,在不到半个刻时里就把它们造好了。当他离开最后、距敌营也最近、即我说过上面有一支努米底亚守军和哨岗的那座山头和碉楼不远时,他在那边停息了片刻,观察了那边的地势,然后,他把骑兵布置下去作为警卫,一面给各军团分配了任务,命令他们沿着那一系列山丘的山腰,建筑一道工事,从他当时到达的地方起,一直伸展到他从那边出发的地方为止。西皮阿和拉比努斯看到了这事,他们把自己的全部骑兵都领出营来,按照作战的阵势排好,从他们的工事所在的地方推进了约一罗里,再又在距离他们的营寨不到四百步的地方,把他们的步兵列好,作为第二道阵线。

    39.士兵在工作时,凯撒一直在鼓励他们不要被敌军惊动,当他看到敌人的行列和我军的工事之间距离已不到一罗里半时,他看清楚敌人是为了想阻碍他的部下、迫使他们放弃工作,所以才逐步进逼过来的。他考虑到他现在不得不把军团从工事上召回来了,就命令一队西班牙骑兵迅速奔向最靠近敌营的这座山头,驱走敌人的守军,把那地方占领下来。同时他又叫一小队轻装兵跟去支援他们。派去的这些人很快攻击了那些努米底亚人。把他们的一部分活捉过来,不少骑兵在奔逃中受了重伤,那阵地被夺了下来。拉比努斯一看到这个,为了可以更快地赴去支援自己的部下,他把张开着的骑兵阵线的整个右翼都转向那边,急急奔去支援自己溃败下来的部队。当凯撒看到拉比努斯这时已经离开他自己的部下有了很长一段路时,就命令骑兵的左翼向前推进,把敌人一截为两。

    40.在战事进行的这片平原上,有一所很大的庄园,矗立着四座碉楼,它们阻碍了拉比努斯的视线,看不到自己已经被凯撒的骑兵切断。因而,一直到自己部下的后队被砍倒时才发现凯撒的骑兵队。这样一来,突然变成一片惊慌,努米底亚的骑兵竭力奔逃,直接向营寨逃去。高卢人和日耳曼人仍旧坚持在原地,被从高地上赶下来的人和从背后来的人四面围住,他们虽然抵抗得很勇敢,但仍旧被全部歼灭。看到这事,西皮阿布列在营赛前的军团一时心慌意乱,不知所措,开始从各个门里飞奔逃进营里。当西皮阿和他的军队被从平原上和从山头上一扫而光,还回到营里去时,凯撒下令吹退军号,让全部骑兵退进自己的防御工事。打扫战场时,他注意到了高卢人和日耳曼人的使人触目惊心的尸体。他们中有些人是慑于拉比努斯的威信,跟着他一起离开高卢的;另外一些是受奖酬和诺言的引诱,赶到他这里来的;还有一些人是在库里奥的那次战役中被俘后被饶了性命的,他们急于要做给大家看,他们能以同样生死不渝的忠贞来表明生死不渝的感激。这些体格壮健魁伟的人,都身带刀伤,扑倒在地,东一个、西一个一布满整个平原。

    41.发生了这些事情之后,凯撒在第二天把所有驻防地点的各营都带出来,在平地上全军布列下来。西皮阿因为自己的部队受了挫折,死伤了许多人,开始把部队关在工事里不让他们出来。凯撒张开战阵,沿着那条山岭的山脚,慢慢地迫近西皮阿的工事。这时,凯撒的军团已经离开在西皮阿控制下的市镇乌兹塔不到一罗里,西皮阿因为自己的军队一向是靠这个镇上的水和其它物资供应的,深恐失掉它,就也把他的全部军队带了出来。这些军队都照他自己的习惯列成四行,第一行用排好的一大队一大队骑兵组成,背着射塔带着武装人员的战象就穿插在他们中间。他这样布列开之后,急忙赶来援救这个城市。凯撒看到时,认为西皮阿已经准备好决战;这次是下定决心来的,于是就在我们前面刚刚提到过的市镇前的那片地方停驻下来。西皮阿把自己战阵的中央部分放置在这个市镇的后面,由它掩蔽着,把他的左翼和右翼五商朝着凯撒这边布列开来,他的象群也放置在那边。

    42.凯撒一直等着,直到太阳差不多已经落山,还看不出西皮阿有离开自己停驶的地方、向他这面推进的意思,估计如果不到万不得已,西皮阿宁愿就利用该处地形作为自己的保障,决不敢走到平原上来,进行手接手近战。然而,他自己如果这一天再向那个市镇推进,也不是上策。因为他知道城里有一支庞大的努米底正守军,敌人阵线的中央部分就借它作为屏障,他要进攻,就得一面在攻击这个市镇的同时,一面再在极不利的地形和敌人的左右两翼战斗,加之士兵们又都是从早晨到现在一直是空着肚子、执着武器站在这里的,一定十分疲倦了。因而就把他的军队带回营寨,决定明天把自己的工事延伸到敌人的阵地那边去。

    43.同时,孔西狄乌斯带着八个营和一些努米底亚人和盖图利人雇佣军。围攻阿基拉,盖尤斯·墨西乌斯正带着三个营在那边坐镇。一他用各种各样方法试攻了很长一段时期,而且一再把大规模的围困工事一直伸展到城下来,但镇上人把这些东西都纵火烧掉了,使他毫无进展。当那场骑兵战斗的消息突然传到他这里的时候,他非常震动,把营里储存的大宗粮食放火烧掉,把油、酒和其他准备过日子用的东西全部毁掉,放弃正在进攻的阿基拉,然后引军经过尤巴的王国,把一部分军队分给西皮阿后,退回哈德鲁墨图姆。

    44.同时,在阿利努斯从西西里派出来的第二批船队中,有一条船,上面载有昆图斯·科弥尼乌斯和一个叫卢基乌斯·提基达的罗马骑士,它迷失航向,离开了其余的舰队,被风吹送到塔普苏斯去。他们被维吉利乌斯手下的轻艇和小划船截获,押送到港口。同是这个船队的另一条三列桨舰,同样也达航了,被一阵狂风吹向埃吉穆鲁斯,波瓦鲁斯和马尔库斯,屋大维的舰队捕获。这艘船上有一些老兵,还有一位百夫长和一些新兵。瓦鲁斯把他们看押起来,但并没侮辱他们,而是把他们送到西皮阿那边。当他们来到西皮阿面前,立在他的公座前时,西皮阿说:“我的的确确相信,你们不是出于自愿,而是在你们那凶恶的统帅胁迫和命令之下,才来伤天害理地迫害公民和正派人的,既然命运让你们落到我手里来了,如果你们愿意从此走上正路,跟正派人一起来保卫共和国,我一定会饶了你们的性命,还将给你们赏金。现在,表表你们的心意吧!”

    45.说了这番话,西皮阿认为这些人一定毫无疑问会对他这番恩典表示感激涕零, 因而给了他们说话的机会。 在这些人中,有一个第十四军团的百夫长,说:“对于你这番大恩大德,西皮阿——我不想把你称做统帅——我表示感激。你允许把生命和安全给象我这样根据战争的权利做了你俘虏的人。要不是它附带有恶毒的条件、也许我本来可以接受你这番好心的。难道我能够武装着站到敌人一方面去,对抗我自己的统帅、我在他手下指挥过队伍的凯撒吗,难道我还能够对抗他的军队、即我为了它的威名和胜利奋战过三十六年的那支军队吗。不,我不会这样做,而且我要竭力劝告你放弃这种妄想。如果你以前没有看出来,现在你有机会可以了解一下你在对抗的是谁的部队了,把你部队里面的你认为最坚强的营抽出一个来,让他们跟我面对面交一下手试试吧,我只要也从现在落在你手里的弟兄们手中挑出不超过十个人来,从我们的勇敢上面,你就会明白你启己的军队会有什么样的下场了。”

    46.当西皮阿听了这位百夫长这样勇敢地、出乎自己意料地说了这番话之后,使他感到极为气愤,内心又十分懊丧,他向自己的百夫长们点了一点头,把自己要他们做的事情示意给他们,这个百夫长就在他面前被杀死。他命令把其余的老兵和新兵分开,“把这些家伙带走,他们都沾上了神人共愤的罪恶,公民们的鲜血喂肥了他们。”这些老兵就被带到壁垒外面残酷处死。他命令把那些新兵都分配到各个军团里去。至于科弥尼乌斯和提基达这两个人,他连面也不愿见。这件事情使凯撒很为激动,他处罚了那些他命令带着战舰停泊在塔苏斯以外的海面守望、以保护自己的运输航和战舰的人。由于他们玩忽职守,他把他们都革逐出军队,而且发布了很严厉的谴责他们的通告。

    47.差不多就在那个时期,一件听来令人难于置信的事情落到凯撒的军队头上。虽说天空的七姊妹星座已经落下去,大约已经是夜里第二更,突然落起倾盆大雨来,还夹杂着大块冰雹。使事情变得更为糟糕的是,凯撒没有按照以前的惯例,把士兵全都安置在冬令营中,而是每隔三四天就向前推进得更靠近敌人一些,再一造一座营寨,重新构筑工事,因而,士兵们很少照顾一下良己的机会。外加他在西西里让士兵们下船肘,除了他们本人和武器之外,任何行李、任何奴隶、任何士兵们习惯用的东西,一概不准带到船上去。加之。到了阿非利加,他不但没有能为自己购置或准备什么东西,由于粮食价格高。使他们连以前的一些积蓄也都化光了。所以在这些恼人的情况中,只很少人才有一个真正的帐篷可供睡觉,其余的人就在用布头做的、或用芦苇、树枝等编成的棚子里安身。因而,当暴雨突然来临,接着又跟来了冰雹时,他们的帐篷经不起重量,压塌下来,或者被水流卷起冲走,在深夜里,暴风雨使火种都熄灭了,所有他们传以生活的东西全部损失殆尽,他们只能用盾掩盖着自己的头部,在营寨中茫然失措地徘徊着。同是这一夜,第五军团战士的矛头自己燃烧起来。

    48.与此同时,尤巴国王得知了西皮阿的骑兵战斗的消息,并听从他的来信召唤启下萨布拉带一部分军队对付商提乌斯,自己离开王国赶来支援西皮阿。为要给西皮阿的军队增加些声势,并且使凯撒的军队产生恐慌,他带来三个军团,八百有鞍子的骑兵,大量没鞍子的努米底亚骑兵和轻装步兵,还有三十头战象,当他一到西皮阿处时,他把自己的御营以及我上面说过的这支军队;分开驻扎在离西皮阿的营寨不远的地方。在这以前,凯撒的营中很为惴惴不安,在尤巴没有到来的时候,他的军队心里都牵挂着国王的那支庞大的部队,很有些提心吊胆,但当国王真的一旦跟他们自己面对面扎下营来时,他们又轻视这支军队起来,一切恐惧之心都已置之脑后,这样一来,他过去不在的时候所具有的一切威望。现在他亲身一到,反而烟消云散了。但大家都很容易看出来,国王的到来,已经使西皮阿大大增加了勇气和信心,因为在次日,他就把他自己的和国王的全部军队,包括六十头象,都带出营寨来布下阵势,尽可能地张大声势,然后,在推进到离开他的工事比平常更远一些的地方之后,就在那边停留了一会,再退回营寨。

    49.凯撒在看到西皮阿正在盼望的援军差不多都已经到齐,再没什么能使他拖延作战时,他开始带着自己的部队沿山脊前进,把他的工事支线一直延伸向前,并修筑有防御工事前碉堡,还竭力争取先下手抢占靠近西皮阿营寨的一处山头,以免敌人自侍人多,占领了这座靠近他们的山头之后,使我军再没向前推进的机会。但拉比努斯也已经打定主意去占领这座山头,由于他离开它较近,因而使他能够很快就先占有了它。

    50.那边有一条很宽广的山谷,山壁很高峻陡削,许多地方都有象是挖出来的那种洞穴,凯撒必须先穿过那边,才能到达他想去占领的山头。在这条山谷的另一头,有一片古老而又极茂密的橄椰树林。拉比努斯利用自己对这一带地方熟悉,知道如果凯撒要去占领那地方,必须先穿过这个山谷和这片激揽树林。就带着他的部分骑兵和轻装兵埋伏在那边。此外,他还在山岭之外,隐藏了另一支骑兵,以便当他自己出其不意地攻击军团士兵时、这支骑兵可以从山背后出来两面夹击凯撒和他的部队,使他们既没后退的可能,也没前进的机会,势必在惊惶失措中被包围歼灭。凯撒不知道有这起埋伏,派了一支骑兵在前面先行,在他们到达这地点时,拉比努斯的部队不知是误会了,还是忘掉了他的指示,也许可能是害怕被骑兵踏死在壕堑里,他们一小批一小批地、甚至一个一个地从悬崖后面奔出来,向山顶上逃去。凯撒的骑兵追逐他们,杀死一部分,另外又活捉了一部分,然后迅速地一直奔上山头,把拉比努斯的守军逐走后,很快占领了它。拉比努斯和他的部分骑兵全靠飞奔逃走,才勉强得到安全。

    51.经过骑兵的这次战斗之后,凯撒即在占领到的那座山头上构筑有防御工事的营寨,他把这任务分配给各个军团。然后又从自己的大营起,筑起两条工事,通过平原的中央,一直向那个市镇乌兹塔伸过去,分别伸到它的一左—右两只角。这个市镇坐落在一片平地上,处在西皮阿的营寨和他自己的营寨之间,但却在西皮阿的控制之下。他筑这两条工事的目的是想让自己的部队在向那市镇推进、并开始攻打它时,两侧面有自己的工事掩护,不至被敌人的大批骑兵包围,阻碍了攻城;加之,它还可以使双方对话更加方便些,如果有人愿意逃过来,也可以很方便地逃,丝毫用不着担风险,这在过去是要冒很大的危险的。他还想知道必当他距离敌人愈来愈近时,他们是不是决心一战了。在其它这些原因之外,还有一点,即那地方是一片低地。可以挖掘几口水井,这时,水非常缺乏,而且要跑到很远的地方去取来。当军团士兵在建筑上述这一防御工事时,一部分军队布列在工事前面距敌人很近的地方,严阵以待。因为他们的蛮族骑兵和轻装兵在和我军不断的进行近距离的小接触。

    52.当天色已经傍晚,凯撒正在把自己的部队从工事上带回营去的时候,尤巴、西皮阿和拉比努斯带着全部骑兵和轻装兵,迅速冲向我军团士兵,猛烈攻击。凯撒的骑兵在大量敌兵的突然全线猛攻下,顶不住这股冲力,略略后撤了一些。但情况发展得和敌人的颜料不同,因为凯撒在半路上又领着他的军队回过头来;帮助他的骑兵。军团的到达使骑兵重新振作起精神,转过身来向因为追逐他们而乱了队伍的努米底亚骑兵发动攻击,击溃他们后,一直追到国王的御营,还杀死他们中的许多人。要不是黑夜降临。打断了战斗,而且还因为大风卷起的尘土挡住了大家的视线。尤巴和拉比努斯也许可能被捉住,落到凯撒手里来,他们的骑兵和轻装兵也许全军覆没了。同时,西皮阿的第四、第六两个军团的士兵大量逃亡,数自之多,令人无法置信,一部分逃到凯撒营里来,一部分逃到任何一处他们各人能逃去的地方。过去曾在库里奥部下的骑兵也对西皮阿和他的部队失去信心,和许多人一起逃之夭夭。

    53.正当双方间的领袖都在乌兹塔附近忙于这些事情时,从西西里乘运输舰出发的第十和第九两个军团,正航到离鲁斯皮那不远的地方,他们看到凯撒布置在塔普苏斯海面上戒备的那些船只,怀疑这是敌人的船只为了玩弄阴谋,故意耽搁在那边的,深恐自己冒冒失失落入它们手中,就扬帆向大海上驶去。许多天以后,经过长期的风浪颠簸,既口喝,又困乏,终于航到凯撒这里。

    54.于是这两个军团离舟登岸。凯撒还记得这些军队过去在意大利的纪律败坏,某些人甚至有劫掠行为。他就抓住第十军团的军团指挥官盖尤斯·阿维努斯的一件很小的事情作为借口,发作起来。这位指挥在这次航程中占用了一条船,专门运载他自己的奴隶和马匹,一个士兵也不从西西里运过来。次日、凯撒把各军团的所有军团指挥官和百夫长都召到自己的将坛下面来,对他们这样说:“我极希望那些恣难放纵、太过自由的人,能够自己克制些,能够认识到我的宽大、温和和忍耐。只是,由于这些人始终不肯对自己有所检点和约束。所以我只好自己来照军队中的惯例,把他们树立起来作为一个榜样,让别人能不蹈他们的覆辙了。因而,你,盖尤斯·阿维努斯,在意大利时曾经煽动罗马公民的土兵赶来反对共和国。而且曾经在几个自治城镇犯下过抢劫的罪行,你还是一个对我和对国家一无用处的人,你不把兵士带上船,反而把你的家奴和牲口载在船上,正是由于你,在国家最需要士兵的时候,却没有士兵。为了这些缘故,我把你革职逐出我的军队,而且命令你今天愈快愈好地离开阿非利加。还有你,阿皮乌斯 ·丰特尤斯、你是一个犯上作乱的军团指挥官。一个不忠的公民,我开除你出我的军队。提图斯·萨利努斯、马尔库斯·提罗和差尤斯·克卢西那斯,你们之所以有今天的地位,不是因为你们自身的长处,而是因为我的恩典,但你们的表现是:在战争时不勇敢,在和平时不忠诚,而且也一无所长,你们热心的是煽动士兵起来反抗你们的统帅,而不是守廉耻、讲谦虚。我认为你们不配在我的军队里带兵,因此我开除你们,而且命令你们愈快愈好离开阿非利加。”就此,他把他们交给了百夫长们,每人都只指定给他们一个奴隶,分别把他们各人送上一条船去。

    55.同时,那些我们说过被凯撒派他们带着信件和指示回去的盖图利人逃亡者,回到自己本国人那边,他们所代表的权威很容易的就把自己国人同胞拉了过来。这些人都被凯撒的声名吸引住,毫不犹豫就抛弃了尤巴国王,很快一致拿起武器来反抗他。一听到这种情况,尤巴出于无可奈何,不得不同时在三条战线上分别作战。他从领去对抗凯撒的这支军队中抽出六个营来,派回到自己的王国里去作为应付盖图利人的驻防部队。

    56.凯撒这时已完成了他那两条工事支线,把它们一直延伸到镇上发出来的矢予不能达到的地方,然后他筑下一座营寨,把射石机和弩机密密层层排列在营寨面前,面向着市镇,不断地骚扰那些守护城墙的人。他还从原来的营寨里派五个军团到这里来。有了这样的机会,对方有些极有地位和名望的人,不断要求会见自己的朋友和亲戚,彼此间还谈起话来。这种事情所能产生的效果,凯撒当然不会忽略。国王的骑兵中有些出身贵族的盖图利人,其中包括有他的骑兵司令官,利用黑夜已经点起灯来的时机,带着马和自己的营奴,大约有一千人左右,逃到坐落在平原上的靠近乌兹塔的凯撒营寨里来。这位司令官的父亲以前曾经在马略的部下服役过,由于他的勋劳,被赏给过农庄和土地,只是后来苏拉胜利后,才把他交给希姆普萨尔国王做了臣属。

    57.大约就在这时候,西皮阿和那些跟他在一起的人发觉了这些情况,正当这种严重的挫折使他们感到震动时,他们看到马尔库斯·阿奎努斯在和盖尤斯·萨塞那谈话。西皮阿派人去传话给阿奎努斯,告诉他犯不着和敌人谈话。但他还是照样讲下去,使者带回了他给西皮阿的答复,说:要等到他把自己要干的事情干好了再说。 此外,尤巴也派一个传令员到他那边去,不管萨塞那也在听着,开口就说:“国王禁止你谈话。”这个通知使阿奎努斯害怕起来,马上听从国王的话走开了。一个罗马公民,而且是从罗马人民手中光荣地接受过官职的人,尽管自己的祖国安全无恙、自己的所有财产也安全无恙,却还是宁愿遵守尤巴这个野蛮人的命令,而不肯服从西皮阿的通知、宁愿和自己的同党一起波斩尽杀绝,却不前回到自己同胞这边来,真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且,尤巴的傲慢自大,还不止表现在对待象阿奎努斯这样一个出身寒族的起码元老身上,就连对西皮阿这样一个无论就门第、地位和荣誉来说都是高人一等的人,也都一样。在国王未来之前,西应阿一向是穿着紫色的帅袍的,据说,尤巴提出这件事情,说他不应该和自己穿同样的衣眼,这样一来,为了服从尤巴这个极骄傲、极无能的人,西皮阿就从此改穿白色的衣服。

    58.次日,敌人从所有营寨里把他们的军队全都拉了出来,占据了距凯撒不远处的一处小丘,把部队布好阵势后,停驻在那边。凯撒也同样把军队带了出来,很快就在自己筑在平原上的工事前面,把他们布列下来。他认为,敌人有这么大的兵力,又有国王如此强有力的支援,去过就曾毫无顾忌地冲出来过,这次无疑一定会自动向他奔过来交锋。在骑着马兜了一个圈子鼓励他的军团之后”,他发下号令,静候敌人上来,他自己不愿意离开工事向前推进,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在西皮阿手中的那个乌兹塔镇驻有敌人的武装部队,这个镇正处在他的右翼,他深恐如果自己向前推进越过了它,敌人会从镇上突然冲出来,向他的侧翼发动猛攻。除此外。还有一个理由使他停步不前,原来在西皮阿的阵线前面,有一片很崎岖的地方,他认为这不利于自己的部下主动上前进攻。

    59.双方军队在阵地上是怎样布列的,我认为不应该略过。西皮阿的阵线是这样布置的:放在正前方的。是他自己的和尤巴的军团,它们后面是努米底亚人组成的后备军,他们的阵列拉得非常。稀疏,但却伸得很长,以至远处的人看上去似乎它的中央部分单只是由一列军团士兵构成的。他把他的战象隔着相等的距离,一只一只地分开布置在左翼和右翼,战象后面安置着轻装兵和努米底亚同盟军,作为后援。他把自己的全部乘鞍的骑兵都放置在右翼,因为他的左翼有乌兹塔这个市镇在掩护,而且那边也根本没有地方足以布列得下骑兵。此外,他还把一些努米底亚人和不计其数的轻装兵布置在阵线的右侧作为掩护,相距至少有一罗里,他们一直伸展到山脚下面的一个距敌人和自己的部队都很远的地方。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认为在两军的战阵互相逼近,战斗即将开始时,他的骑兵只要继续从侧翼伸长出去不多一点路,就可以靠他们人多,使凯撒的军队在不知不觉中陷入包围,在矢石交加之下,乱成一片,这就是西皮阿给这天的战斗定下的计划。

    60.另一方面,凯撒的阵线是这样布列的。我从他的左翼开始,依次数向他的右翼;在左翼的是第十、第九军团;在中央部分是第二十五、二十九、十三、十四、二十八、二十六军团。至于右翼本身,他在那边布列了从老兵军团中抽出来的一些营,此外还有从新兵军团中抽出来的一些营。他把他的第三列集中放置在左翼,一直伸展到布列在中央部分的军团那边。这种队形布置使得他的左翼成为由三层队伍组成的。他之所以要这样做,为的是他的右翼有防御工事在给以支援,而他的左翼却面对着敌人的庞大骑兵,应付极为困难,所以他把自己的全部骑兵也都布置在这二面。就这样,他对它们的信心还是不够,又把第五军团派去支援这些骑兵,外加再选一些轻装兵去穿插在骑兵中间。他把弓箭手三三两两分别布置在战线的各处地方,主要是两侧翼。

    61.双方军队就这样拉开阵势,中间相隔不到三百步,过去在这种形势之下,也许从来没有一次不是以一战结束的,但现在他们却从清晨一直坚持到第十刻时。正当凯撒把他的部队带回到自己的工事里去时,敌人在较远处的全部努米底亚人和孩都里人的无鞍骑兵,突然在右方行动起来,向在高地上的凯撒营地靠拢。拉比努斯的用鞍的骑兵则仍坚持在阵地上,牵制住军团。这时,凯撒的一部分骑兵和轻装兵,既没奉到命令,也没好好思考,冒冒失失地向盖图利人冲去,越过了沼泽,跑到很远的地方,但因为骑兵人数太少,实在敌不过人数众多的敌人,被迫丢掉轻装兵,败退回到自己人这面来,损失了一名骑兵,很多马受了伤。轻装兵阵亡了二十七人。这场顺利的骑兵战斗使西皮阿很高兴,晚上才把军队领回营去。但命运之神决心不把永无止境的欢乐赏给参与战争的人,因为在次日,当凯撒为了取得粮食,派自己的一部分骑兵到勒普提斯去时,路上正好逢到一百名在行劫的努米底亚人和盖图利人骑兵,在他们猝不及防之际攻击了他们,除杀死一部分之外,把其余的都活捉过来。同时,凯撒每天都把军团带到平原上去,并且不停地构筑工事,把他的壁垒和壕堑一直延伸开去,横贯这片乎原的中部,以阻止敌人的突然出击。西皮阿也同样建造与之相对峙的工事;急急忙忙地兴工,免得被凯撒把他和那座山岭隔断。这样,双方的领袖都把全力放在建筑工事上,但彼此之间的骑兵战斗仍然每天不断。

    62.同时,先前为了息冬,把舰队拖在乌提卡海滩上的瓦普斯,一听到第七和第八军团正在从西西里赶来,很快就在那边把差图利人桨手和船员装上舰队,带着五十五只船,从乌提卡出发,航到哈德鲁墨图财,想设下罗网掩捕他们。凯撒并不知道瓦鲁斯来到,派卢基乌斯·基斯皮乌斯带着一支二十七条船只的舰队到塔普苏斯附近克停驶在那边海面上警戒,保护自己的运输队。同时,为了同一目的,他又派昆图斯·阿奎拉带十三艘战舰,航到哈德鲁墨图姆去。基斯皮乌斯很快就赶到派他去的地方,阿奎拉却因为风浪颠簸,无法绕过海岬,在找到一处可以躲避风浪的小港湾后,让他和他的舰队销声匿迹地隐藏在里面。凯撒其余的舰队都停泊在勒普提斯以外的海面上,桨手们在岸上到处闲荡,有的人则到镇上去为自己采购食物,船上一个守卫的人都没留下。瓦鲁斯从逃亡者口中得知此事,抓住这个机会,在第二更带着他的全部舰队从哈德鲁墨图姆的内港里出来,一清早就到达勒普提斯,把停泊在距港口一段路以外的深海上、没人守卫的运输舰全部烧光,还不经战斗就捕获了两艘五列桨舰。

    63.同时,信使很快把这件消息送到营里来报告凯撒,这时他正在自己的防御工事上巡视,距那港口有六罗里。他把一切工作都搁置下来,快马加鞭,迅即向勒普提斯赶去,在那边,他鼓励所有的船只都跟随着他出去。他自己登上一艘小船,航行途中,正好遇上因敌舰众多感到惊慌失措、一筹莫展的阿奎拉,凯撒接过他的舰队就向敌舰追去。这时,瓦鲁斯对凯撒的行动迅速、泼辣大胆,感到震动,带着他的全部舰队掉转头去,急急向哈德鲁墨囹姆逃去。凯撒在追了四罗里之后,收复了一艘五列桨舰,舰上除了它原来的全部船员以外,还有敌方的一百三十名监守人员。此外,他还捕获到一艘在近处的敌人在战斗中掉队的三列桨舰,连带它的全部划手和船员。敌方其余的舰只绕过海呷,全部躲进哈德鲁墨图姆,但凯撒却没能乘着那同一阵风绕过海师,就在那边海上抛锚度过一夜,次日天色刚破晓时,赶到哈德鲁墨图姆,把在那边内港外面的运输舰全部付之一炬。由于其余的船只不是被敌人抱在岸上,就是蛰伏在内港,他在那边只稍稍停留了一会,看看有没有什么机会可以海战,就又重新返回营寨。

    64.在那只军舰上被捉到的俘虏中,有一个罗马骑士普布利乌斯·维斯特里乌斯和一个人叫普布利乌斯·利伽里乌斯,这人本来是阿弗拉尼乌斯的一个党徒,在西班牙曾经和其他一些人一起被凯撒释放,后来他又赶到庞培那边去,法萨卢斯战役后再从那边逃出来,到达阿非利加的瓦鲁斯这里。因为他背弃誓言、反复无常,凯撒下令把他处死。普布利乌斯·维斯特里乌斯得到了凯撒的宽恕,因为他的兄弟在罗马为他付出了规定数目的赎金,而且维斯特里乌斯本人的陈诉,也使凯撒感到满意,他说他是被那西狄乌斯的舰队俘虏的,正要被处死肘,瓦鲁斯好心救了他,此后一直没让他有来投奔的机会。

    65.阿非利加的居民有一个习惯,无论在田野里还是在几乎每一所农舍里,都有秘密的地下暗室,作积储粮食之用,为的是防备战争和突然而来的敌人。凯撒从告发的人那里得知这种情况,就在第三更派两个军团随同骑兵跑出离他的营寨十罗里之外去。他们从那边带着大量粮食返回营寨。拉比努斯知道了这件事,他赶出自己的营寨七罗里,越过凯撒前一天经过的那片山地,让两个军团在那边扎下营。他认为凯撒会经常走这同一条路去收集粮食,每天都带着一大批骑兵和轻装兵埋伏在合适的地点守候他。

    66.同时,凯撒从逃亡来归的人口中得知了技比努斯的诡计,他在那边耽搁了几天,让敌人因为每天都反复做同样的工作,逐渐漫不经心起来。然后,在一天早晨,他突然下令三个老兵军团和一部分骑兵跟他一起从后营闩出去,然后,派骑兵走在前面,出其不意地突然袭击隐藏在山谷里的伏兵,杀死了轻装兵中的大约五百人,使其余的人极可耻地四散奔逃。这时,拉比努斯带着全部骑兵赶上来援救自己的演散下来的土兵。敌人的巨大兵力使人数很少的凯撒骑兵无法抵挡,凯撒就把自己列好战阵的军团带到敌人能看到地方来,这才使拉比努斯感到惊慌,停下步来。凯撒毫无损失地接回自己的骑兵。次日,尤巴国王把那些擅自离开阵地、逃回自己营寨的努米底亚人,统统都钉死在十字架上。

    67.凯撒这时候正因为缺乏粮食,感到不安,他把全军都领出营寨,在给勒普提斯·鲁斯皮那和阿塞拉留下了守军之后,又把他的舰队交给基斯皮乌斯和阿奎拉,叫他们一个在哈德鲁墨图姆,一个在塔普苏斯,从事海上封锁。然后,他纵火烧掉自己的营寨,在晚上第四更时,排列好战阵,把辎重集中在左翼,撤出那地方,来到阿伽尔镇。这个镇在前一个时期经常受到盖图利人的攻击,只有镇上的居民在竭尽全力守卫它。他在那边平乎原上筑起一座单一的营寨,然后带着部分军队出去,到周围的农庄去收集粮株。发现了大量大麦、油、酒、无花果和少许小麦,让士兵们受用了一番之后,返回营寨。同时,西皮阿得知凯撒离开,也开始带着全部军队;跟着他越过山岭,在距凯撒的营赛六罗里之外停驻下来,把他的军队分别安置在三座营寨里。

    68.离开西皮阿只十罗里,有一座市镇。叫泽塔,正坐落在他安营这一面的地区之内,离凯撒的营寨却较远,有十四罗里。西皮阿派两个军团到这个镇上去收集粮秣,当凯撒从一个逃亡来归的人口中得知这一消息时,他把自己的营寨从平原移到山上一处比较安全的地点去,在那边留下一支守卫部队之后,在第四更带着军队出发,越过敌军的营寨,赶去占领了这座市镇。他发现西皮阿的军团正在离开较远的田里采收,他正要向他们那边赶去时,看到已经有敌人的部队在赶去支援那些军团,这就使他放弃了去攻打他们的念头。在捉住了该镇的负责人罗马骑士、西皮阿的密友盖尤斯·弥努基乌斯·雷吉努斯和另一个罗马骑士、乌提卡市元老院成员普布利乌斯·阿特里乌斯,同时还俘获了国王的二十二只骆驼之后,他把副将奥皮乌斯和一支驻军留在那边,自己开始返回营寨。

    69.他回去不得不经过西皮阿的营寨,当他走到离开那边不远的地方时。拉比努斯和阿弗拉尼乌斯带着他们埋伏在附近山里的全部骑兵和轻装兵现身出来,攻击他的后军。凯撒看到后,命令骑兵顶住敌人的冲击,一面叫军团士兵把随身带的行李堆在一起之后,也迅速转过身来面向敌人。行动还只刚刚开始,军团士兵的第一阵攻势,就毫不费劲地把敌人的骑兵和轻装兵驱逐回去,而且把他们赶下山去。但当凯撒刚刚认为敌人已被打败,正在胆战心惊,不会再来攻击,重新又开始赶路时,他们又从附近的山里飞快地冲出来,再用前面已经说过的那种方法,向凯撒的军团进攻。一向穿插在骑兵中作战的努米底亚人和轻装兵也行动迅速得出奇,和骑兵用同一速度前进或后退。他们一再采用这种方法作战,在凯撒的军队进行时出来追逐,在对方站定下来时,又转身逃走,但他们绝不向前靠近,单用这种奇特的方式作战,即认为只要用投枪刺伤对方的马就够了。凯撒看出了他们的计划,知道他们不过是想把他逼到一处一滴水都没有的地方去扎营,好让他那支从夜里第四更到白天第十刻时一直没吃过东西、饿着肚子的军队,连人带马都渴死。

    70.这时差不多已经太阳落山。在四个刻时里,共只走了不到一百步路。看到骑兵的马遭到杀伤,凯撒就把他们从后军调到前面来,改把军团调到后面去代替他们。这样,军团士兵在平静而又缓慢地前进的时候,抵御敌人的冲击要方便得多。同样。努米底亚人的骑兵队伍抢在前面,沿着山岭不断地忽左忽右奔驰,企图倚恃人多,结成圆圈,把凯撒的军队包围起来,还有一部分在背后追逐凯撒的后军。同时,在凯撒的这面,只要有三四个老兵转过身去,挥起矛来奋力向侵扰自己的努米底亚人投过去,他们哪怕有二千以上的人,也都会转过背去逃走,一个都不剩。然而,他们又会掉过马头来,四面八方凑合到一起。结成队形,隔着一段距离追逐。向军团士兵投掷重矛。就这样,一会儿前进,一会儿停下来抵抗。拖拖拉拉地行军,终于走完全程,到夜间第一刻时,所有他的部下都返回营寨,一个人也没损失,只受伤了十个人。拉比努斯也退回自己人那边,除了追得精疲力尽以外,还损失了大约三百人,很多人受了伤。西皮阿本来已经把军队和象群一起带了出来,在营寨前当着凯撒的面列成战斗的行列,想以此引起对方的惊恐、这时也退进营里。

    71.面对着这样的敌人。凯撒开始着手训练自己的部队,但并不象是一个统帅在训练一支久经沙场、屡建奇功的老部队,而是象一个角斗教练在训练自己的新角斗士,教他们从敌人那边退回来该退多少步,回转身来面对敌人时应该用什么方式,对敌人的抵抗应该在几步之内,怎样时而前进、时而后退,佯作攻击,以至连在什么地方、用什么方式掷出轻矛都得教给他们。敌人的轻装兵在我军的骑兵中引起的焦急和不安,真是难于形容,因为他们常常用投枪杀死我军的马,这就使得我军的骑兵在进人战斗时,害怕马被杀死,畏缩不前,他们还用极快的速度使得我军团士兵疲于裁命。每当我军的一个武装沉重的士兵在他们的追逐之下立停下来,向他们发动攻击时,他们由于步履轻捷,很容易就能躲过危险。

    72.这些事情使凯撒感到极大的不安,因为他看到每当一次战斗发生,如果没有军团士兵的支援,他的骑兵总不是敌人骑兵和轻装步兵的对手。还有另外使他担忧的事情,即对方的军团战斗力究竟怎样,他仍旧丝毫不了解、如果对方的骑兵和神出鬼没的轻装兵一旦也有军团在支援,不知是不是还能够再挡得住他们。此外还有一个原因使他焦虑,即那些战象,它们的身驱之大、数目之多,使得士兵们全神贯注在它们身上,惴惴不安。但他给这个问题找到了解决办法。他命令到意大利去越海运几只象来,使士兵认识它们,了解这些牲畜的外形和性能,它身躯的哪一部分容易被矢矛伤害,当一头象披挂了饰物和甲胄时,它身体的哪一部分没有遮掩,裸露在外面。他们的矢矛可以投向那边去。特别是,他要使战马能从此习惯于这些动物的气味、吼声和形状,不再感到惊惶。从这些训练上凯撒得到很大的收获,因为士兵们能用手去摸它们了,也了解了它们的迟笨不灵,骑兵们练习着用钝头的轻矛投掷它们,这种畜牲的驯良使得战马也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

    73.为了我前面提过的那些原因,凯撒很为担心,就一反他过去作战时的那种速战速决的老习惯,转而迟疑。慎重起来。这并不奇怪,他手头的这支军队原来是习惯于在高卢的平原上对高卢人作战的,对方都是胸怀坦白、很少玩弄阴谋诡计的人,他们一般都靠勇敢而不靠狡诈作战,现在他却要竭尽心力使士兵们习惯于敌人的种种花招、诡计和策略,使他们能懂得什么方法不妨采用,什么方法应该避免。从而,为了加速完成他们的训练,他尽力设法使军团不停留在一个地方,而是借采牧为名,让他们不停地从一处地方转到另一处地方,因为他还知道敌人决不会不跟踪而来。两天以后,他把军队部伍严整地带出营来,从敌人的营寨旁边经过,到一处平地上向他们挑战。他看到敌人畏缩不出来应战时,在傍晚时把军团领回去。

    74.同时,有使者从和泽塔——我们已经说过它在凯撒手中——毗邻的一个市镇瓦伽赶来,他们恳切要求派一支援军到他们那边去,说他们愿意把许多战争中要用的东西支援凯撒。就在这时候,由于神灵的意旨和垂爱,一个逃亡来归的人告诉自己本国的人说:尤巴国王已经带着军队迅速向这个市镇赶来,想跑在凯撒的驻军到来之前,先赶到那边,一到就用大军把它包围起来,再在攻占了它之后,把镇上的居民全部杀死,把这个市镇交给自己的军队劫掠和毁灭。

    75.同时,凯撒在三月二十一日为他的军队举行拔除不祥的祝典。次日,他把他的全部军队带了出来,走到离开他营寨五罗里的地方,按战斗的阵列布置下来,距西皮阿的营寨约两罗里。后来看到尽管自己对敌人的挑战已经很频繁,时间也已经很长,他们仍不出来应战,他就把军队重领回营去。次日,他移营向萨苏拉镇赶去,西皮阿在那边有一支努米底亚驻军,而且把他的粮食积储那边。拉比努斯看到这事时,带着骑兵和轻装兵赶来扰挠凯撒的后军,而且把用车子载着货物的随营小贩和商人们的辎重截了去。这使他更加增了勇气忠于更靠近,更大胆地进逼我方的军团了,他认为我军的士兵身负重荷、行李累赘,都已经很疲劳,不会再发生战斗。这事并没出凯撒所料,他早已下令每个军团必须有三百个人轻装前进。这时,他下令派这些人上去对付拉比努斯的骑兵,支援自己的骑兵队。于是,拉比努斯一看到连队的标帜,心慌起来,马上把骑兵调回头去,灰溜溜地逃走。他们中有很多人被杀死,还有不少人受了伤。我军团士兵返回到自己的队伍那边,重新开始上路。拉比努斯不肯放弃追赶,仍旧隔着一段路,在我军的右侧沿着丛山峻岭跟随我军前进。

    76.当凯撒到达萨苏拉镇时,他杀掉了西皮阿的那些守卫,敌人差不多就在旁边看着,但却不敢上来援救自己方面的人。在那边负责的是西皮阿的一个留用老兵普布利乌斯·科涅利乌斯。他英勇地作了一番抵抗,但在大批人围攻之下被杀死,市镇被攻占下来。就在那边,凯撒把粮食分给了士兵,次日赶到提斯德拉镇。这时,孔西狄乌斯正带着一支庞大的驻军和由他自己的角斗士组成的卫队驻在那边。凯撒观察了该镇的地势,由于那边的饮水不足,使他不能对它发动进攻,他马上就从那边出发,在离开水源约四罗里的地方扎下一座营,在第四更时又再从那边出发,回到他在阿伽尔的那座营寨。西皮阿也采取同样的行动,把自己的部队带回原来的那座旧营。

    77.同时,处在尤巴的王国的最边远沿海地区、而且一向习惯遵从他的法令和统治的塔贝那人,杀掉国王的守军,派使者来见凯撒,把他们自己已经做了的事情报告他,恳切要求罗马人民看在他们为罗马人出的力份上。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候,出手帮助他们。凯撒表示赞赏他们的做法,派马尔基乌斯·克里斯普斯带三个营、一些弓箭手和许多作战机械到塔贝那去担任驻防工作。就在这时候,所有各军团中过去因为生病没能来,或请假离开队伍的全部士兵,这时都在一次航程中渡海到阿非利加凯撒处来了,计有四千士兵、四百骑兵、上千的射石手和弓箭手。因而,他把这些部队和他的全部军团都拉出来,在一处离开他自己的营寨五罗里、离开西皮阿功营寨真正只有两罗里的平原上,按战斗的阵列布置下来。

    78.在西皮阿的营寨下方,有一座叫特格亚的市镇,他经常在那边驻有一支约二千名骑兵的守卫队。这时,他把这支骑兵在这座市镇的左右两侧一线布列开来,他自己又把军团领出营来,前进了距自己的防御工事至多不过一罗里的样子,在一座山的山坡下部布下阵来。过了一会,西皮阿还是留在原处一动不动。凯撒看到白天将在一无作为中白白浪费过去时,就命令自己的骑兵队去进攻在市镇旁边守卫的敌人骑兵,还派一些轻装兵、弓箭手和射石手去支援他们。当进攻开始,凯撒的骑兵策马飞奔,竭力冲击时,帕基德尤斯一面把他的骑兵向两侧伸长展开,以便有机会把凯撒的骑兵队包围起来,一面仍旧极勇猛、极激烈地战斗。凯撒看到敌人的战斗方法,就命令正列阵站在离开这场战斗最近的那个军团,把军团里一向轻装着的三百名士兵抽出来,上去支援骑兵。同一时刻,拉比努斯也派骑兵上去支援自己的骑兵、让那些没受过伤。精力充沛的骑兵把受伤和疲劳的替换下来。后来凯撒的四百骑兵抵挡不住数达四千人的敌军的压力。还被努米底亚的轻装兵伤了一些人,就稍稍后退了一些。凯撒又派另一翼的骑兵迅速去支援那些应付不过来的人。这就鼓舞了他的部下,他们合力向敌人冲去,使他们四散溃逃,把敌人杀死许多人,伤的也不少,一直追出三罗里,把他们逐到山上,才退回自己的阵地。凯撒直停留到第十刻时,然后列着战阵,一无损失地退回自己营里。在这一役中,帕基德戈斯被一支重矛穿透头盔,头上受了重伤。敌人的一些领袖和所有他们最勇敢的人,不是被杀,就是受了伤。

    79.凯撒看到,随便用什么办法也不能把敌人引到平地上来,使他们冒险把军团投人战斗,同时由于缺乏饮水,也不能把自己的营赛推进到离开敌人更近一些的地方去,再加还看到敌人的敢于轻视他,并不是因为他们自传勇敢,只是欺他缺水。他就在四月四日第三更时,离开阿伽尔。在夜里行军了十六罗里之后,在靠近塔普苏斯的地方扎下营。维吉利乌斯正统率着一支很庞大的军队驻在那边。就在同一天,凯撒开始围攻这座市镇,并在许多合适方便的地方布置下防守的部队,使敌人不能闯进来接近他,或者占领在包围圈里的地方。西皮阿知道了凯撒的计划,为了避免丧失最忠于他的塔普苏斯人和维吉利乌斯这样的奇耻大辱,他迫不得已只能出于一战了,因而立刻沿着高地,跟随着凯撒前进,在距塔普苏斯八罗里之外,筑两座营寨停驻下来。

    80.那边有一片盐池,在它和大海之间,隔有一条不到二罗里半的狭窄陆地,西皮阿企图进入这条狭窄的走廊地带,从这里赶去援助塔普苏斯人。但将要发生什么事情瞒不过凯撒的眼睛,前天他就已经在那地方造起一座碉堡,还留下三个营在那边担任守卫。他自己则带着其余的部队建造起一座新月形的营寨,并且用一系列的围困工事包围了塔普苏职同时,西应阿的打算落空后,他从北面绕过这个盐池,经过第二天一天一夜行军,天色破晓时,在距上面所说的营寨和工事不远的地方扎下营,并筑好工事,离开海岸约一罗里半。当这事报告给了凯撒时,他把军队从正在劳动的工事上抽了回来,留下两个军团交给代行执政官阿斯普雷那斯守卫营寨,他自己带着轻装的部队,迅速向那地方赶去。他把舰队也留一部分在塔普苏斯海上,命令其余的舰队都航行到敌人背后去,尽量靠近海岸,等待凯撒发出的号令,要他们等到号令一发出时就出其不意地在敌人背后突然大声呐喊,使敌人吓一大跳,不得不惊慌失措、狼狈不堪地回顾背后。

    81.凯撒到达那边,一看到西皮阿的战阵就布列在自己的壁垒前面,战象分别布置在左右两翼,但仍旧有一部分士兵在毫不怠慢地修筑工事。凯撒把自己的军队布列成三列,第十、第七两个军团放在右翼,第八和第九两个军团放在左翼,再在这两翼各放置第五军团的五个营,作为第四列,用以对付战象,他的弓箭手和射石手都布置在两翼,轻装兵则穿插在骑兵中间。凯撒自己匆忙地徒步在士兵们的周围巡转,提醒老兵们不要忘记过去战斗中的勇敢,用鼓舞人心的话来激励他们的斗志。对于新兵,因为他们从来没在正式的战斗中交锋过,他鼓励他们模仿老兵的勇敢,要竭力争取一场胜利来使自己在荣誉上、地位上、声名上和他们比美。

    82.凯撒正在军队四周到处巡转时,注意到在壁垒附近的敌人非常激动不安,他们惊惶地一会儿这里、一会儿那里乱跑,忽而退进营门里去,忽而又乱七八糟地一哄而出。当别的一些人也开始注意到这一点时,凯撒的副将们和留用老兵们马上都要求他立刻发出号令去,不要再犹豫,说:这是不朽之神在预示要给他一场决定性的胜利。凯撒还在迟疑;反对他们这股热情和干劲,反复声明他不喜欢用突然出击的办法开始战斗,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压住自己的阵脚不让乱动。但在右翼,一个号手在大家的迫促之下,不经凯撒的命令就突然开始吹起进攻号来。这一下,每个营都开始向敌人冲去,尽管百夫长们在前面迎头拦住,竭力阻止士兵们,叫他们不要在统帅没发命令时冲上去,但毫无用处。

    83.当凯撒知道士兵们的激动心情已经不再可能压制时,就用“祝你胜利”作为信号发出去,一面推动自己的马,急速向敌人的第一列冲去。同时在右翼,射石手和弓箭手集中大量矢石,向象群发射过去。这一来,这些畜牧被投射过去的飞石、石块、铅球发出来的嘘嘘响声吓得回头就跑,从密密集合在它们背后的大批自己的部队和管养人员身上践踏过去,迅速朝着只完成了一半的壁垒大门冲进去。和象群布列在同一翼的毛里人骑兵。一看到自己仗以掩护的象逃走了,就也跟着溃走。象群被迅速地赶走之后,军团士兵占据了敌人的壁垒,少数在那边激烈抵抗的人都被杀死,其余的飞奔逃向前一天他们从那边出发来的那座营寨里去。

    84.我认为不应该把第五军的一个老兵的英勇事迹略去不提。右翼有一头象受了伤,痛得狂怒起来,冲向一个赤手空拳的随营勤杂人员,用脚把他踩倒在地上,再又用膝跪在他身上。竖起它的长鼻子,东摇西晃,大声嘶吼着,想用自己的重量把他压死。这种情况使这个士兵看不下去,他就全身披挂着挺身奔向那畜牲。当那头象看到他手里拿着武器迎面赶来时,它放掉了那尸体,用它的鼻导把这个士兵卷了起来,举到空中。这个士兵看到在这种巨大的危险之中只有自己采取坚定果敢的行动,才有希望得救,就用剑竭尽自己的力量不停地砍那卷住自己的长鼻子。阵阵剧痛使那象丢下这个士兵,大声吼叫着转过身去,逃回到其余的畜牲那里去。

    85.同时,在塔普苏斯坦任守卫的那些人,不知是想去援助自己人,还是想放弃这个市镇,逃出去自寻生路,他们从面向着海的那个城门突围出来,然后,在水深没到肚脐的海中涉水走了一段路之后,再登陆到岸上来。但是他们被在营中的奴隶和侍役投掷的石块和投枪阻挡住不让近岸,因而,他们又回到镇里去。同时,西皮阿的军队已经被打得一败涂地,在战场上到处溃不成军,飞奔逃走,凯撒的军团紧紧跟在后面追逐,不让他们有聚集拢来的时机。当他们逃到自己奔去的营寨,想在那边略事喘息后再一次进行自卫的时候,他们希望能找到一个领袖,准备找到之后在他的领导和指挥下进行战斗。但是。他们发现那边已没有一个人在从事守卫,他们马上又掷掉武器,向国王的营寨里逃去。当他们到达那边时,发现它也已经在凯撒的军队手里。在一切得救的希望都落空之后,他们在一座山上停驻下来,按照军队中敬礼的方式,把武器低垂下来。他们这样做。心里也许是够痛苦的了,但还是救不了他们。因为凯撒的老兵们胸中燃烧着愤怒和痛恨,激动得不顾一切,不但不肯接受劝导,饶恕敌人。甚至还杀掉或弄伤自己队伍里的几个有身分的罗马人,骂他们是“带头出坏主意的人”,其中有担任过财务官的图利乌斯·卢字斯,他被一个士兵故意地用一支轻矛戳死;同样还有一个庞培·卢号斯,他的一只手臂被剑砍伤,要不是他急忙奔到凯撒身边,几乎被当场杀死。这种事情一发生,许多多马骑土和元老都害怕起来,纷纷退出战斗,免得也被这些士兵杀掉。这些人正因为已经得到辉煌的胜利而在肆无忌惮,自以为无论犯什么罪行都会看在巨大的成功面上得到宽恕。因而,虽然所有这些西皮阿的士兵都在要求凯撒接受他们投诚,虽然凯撒自己也在一旁看着,要求士兵们宽恕他们,但他们一个人都没留下来。

    86.凯撒占领了三座营寨,杀死一万敌人,而且击溃了一支庞大的军队,然后返回营寨,自己只损失五十名士兵,受伤了少数人。他立刻一路赶去,在塔普苏斯城前停驻下来,然后把他俘获的六十四头全身披挂、带着射塔和各式装饰品的战象,在市镇前一字排开,他这样做的目的是要看看维吉利乌斯和那些和他一起被围困在城里的人,在看到这些他们同党失败的证据时,是不是能停止顽抗。然后,他本人也向维吉利乌斯作了呼吁,向他提到了自己的宽大和仁慈,要求他投降。后来,当他看到对方不给自己答复时,即离开那个市镇。次日,在向神献祭了之后,他在城里人望得见的地方召开了士兵大会,他表扬了士兵们,奖赏了全部老兵,当场就在将坛上给那些最为勇敢的人和有卓越功绩的人发了奖酬。于是。他立刻离开那边,派代行执政官雷比卢斯带三个军团留下来围攻塔普苏斯,格奈乌斯·多弥提乌斯带两个军团留下来围攻孔西狄乌斯在主持的提斯德拉,然后又派马尔库斯·墨萨拉带着骑兵先行,奔向乌提卡,他自己也急急向那边赶去。

    87.同时,西皮阿的那些从战斗中逃生出来的骑兵,向乌提卡的方向逃去,到达帕拉达镇。这时,凯撒胜利的消息已经先传到镇上,因此居民拒绝他们进城。他们用武力攻下了它,在市场中心积起一堆木柴,把镇上人的所有财产都放在上面,点火烧起来,然后把市镇里的居民也都捆起,不问地位贵贱,不问年纪大小,统统活生生的往火中投去,让他们受这种残酷的惩罚。然后,他们一直向乌提卡奔去。前一段时间,马尔库斯·加图认为这些乌提卡人曾经从凯撒的尤利乌斯法中得到过好处,所以只是半心半意地支持他,因而,他把城里的平民赤手空拳的赶到城外,就在贝利加问外筑了一座营寨,也有小小的壕堑防护着,周围都布置了守卫,强迫他们住在里面。然而该城长老会议人员他却扣押着不放。西皮阿的这些骑兵开始攻打这座营寨,因为他们知道这些居民都偏袒着凯撒这一方。如果能杀死他们,就可以借他们的毁灭来消除自己的心头之恨。但那些乌提卡人已经从凯撒的胜利中得到鼓舞,他们用石块和棍棒击退了这些骑兵。这样,当这些骑兵发现没法占领这座营寨时,他们就冲进乌提卡城,在那边杀死了许多居民,攻打和抢劫他们的房子。加图没有丝毫办法能说这些人和自己合作守卫这座城市,停止屠杀和抢劫,他知道他们的来意,就每人发给他们一百塞斯特斯,以平息他们的贪欲。福斯图斯·苏拉也同样地做,把自己的钱拿出一部分来送给他们,然后跟他们一起离开乌提卡,到尤巴的王国里去。

    88.同时,许多人从逃亡途中来到乌提卡。加图把所有这些人,连带捐钱给西皮阿作战的那三百个人,都召了来,鼓励他们释放奴隶,守卫城市。当他知道其中一部分人同意他,另外一部分人已经心慌意乱,打算逃跑时,他就不再多谈这件事情,只是把船只分配给他们,好让他们想到什么地方去就动身去。在把一切事情都仔细安排好之后,他又把自己的孩子托付给这时正在担任他的财务官的卢基乌斯·凯撒,然后进入自己的寝室,面容和谈吐都和往常一样,使人毫不怀疑。他暗暗带了一把匕首到他床上,就用它自杀。当他倒了下来,但还没断气时,他的医生和奴隶们因为疑心出了事情,闯进寝室,包扎好他的伤口,制止了流血。但是,他又自己动手极狠心地扯开伤口,坚决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尽管从党派的角度出发,乌提卡人痛恨他,但因为他那种少有出奇的正直、因为他那种完全不同于其他领袖的表现,而且还因为他给乌提卡建筑了出色的防御工事,增加了碉楼等等,所以他们仍旧依礼安葬了他。加图自杀后,卢基乌斯·凯撒认为这件事情可以给自己捞到点好处,他把人民召集起来开一个大会,鼓励大家把所有的城门都打开,说:他对盖尤斯·凯撒的仁慈很有信心。因而,城门打开了,他自己跑出乌提卡,赶来迎接统帅凯撒。墨萨拉正奉命来到乌提卡,就在所有各个城门都布置下守卫。

    89.同时,凯撒从塔普苏斯出发,到达乌斯塞塔,西皮阿在这里积储了大量粮食、武器、矢矛和其他物资,只有少数人在守卫。他到那边就占有了这批东西,马上又向哈德鲁墨图姆赶去。他丝毫未遇抵抗就进入该城。他察看了那边的武器、粮食和金钱,并饶赦了这时正在那边的昆图斯·利伽里乌斯和盖尤斯·孔西狄乌斯 ——前面提到过的孔西狄乌斯的儿子——的性命。然后就在同一天,他离开哈德鲁墨图姆,留下利维涅尤斯·雷古卢斯带一个军团在那边守卫,自己急匆匆的向乌提卡赶去。在路上,卢基乌斯·凯撒遇上了他,立刻跪在凯撒脚下,求他单只要开恩饶了自己的性命,此外别无它求。凯撒一则出于自己的本性,再则根据一向的原则,很爽快地一口答应了他。同样,他还象平常习惯的那样,饶恕了凯基那、盖尤斯·阿特尤斯、普布利乌斯·阿特里乌斯、卢基乌斯·克尔拉父子、马尔库斯·厄皮乌斯、马尔库斯·阿奎努斯,并且还有加图的儿子和达马西普斯的孩子们,他于是在大约掌灯的时候到达乌提卡,就在城外度过当夜。

    90.次日清晨,他进入该镇,召集了一次大会,他向乌提卡的居民们讲了一番鼓励的话,对他们对自己的一片热忱表示了谢意。对于在那边经营事业的罗马公民,以及那三百人院中捐钱给瓦鲁斯和西皮阿过的人,他说了许多指摘他们的话,而且详尽地叙说了他们的罪状,但最后还是告诉他们尽可以出来露面,不用害怕,无论如何他将饶了他们的性命,只是他要把他们的财产拿出来出售,至于他们中间如果有人想把自己的财产仍旧买回去,他就将把这笔财产作为已出售入帐,而且把收入的钱记人罚款项下,以便他们今后可以安全无恙地保有它们。这些吓得面容惨白的人考虑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正担心自己的性命难保,这时突然得到了活命的机会,高兴万分地接受了这些条件,要求凯撒定出一个数目,由这三百人用集体的名义来偿付。因而,他要求他们付给罗马人民两亿塞斯特斯,在三年里分六次付清。他们毫不推倭地接受了,还欣然向凯撒表示感谢,说这是他们重新做人的一天。

    91.同时,国王尤巴和佩特雷尤斯一起逃出战场,白天隐藏在农舍里,晚上赶路,最后终于赶到自己的王国,来到扎马。这里有他的住所,他的妻妾们和孩子们也都住在这里。他还从全王国各地把所有钱财和珍贵的东西都集中在这里,而且从战争一开始就筑起强大的工事来防守它。但镇上的居民事先已经听到盼望已久的关于凯撒肚利的消息,为此他们关起城门,不让他进去,原因是这样的,原来国王在刚开始和罗马人为敌时,就收集了大量木柴,在扎马的市场中心积成一个大堆,如果不巧战争失败,他就准备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堆放上去,然后杀掉全部公民,都丢进去,点起火来,最后他本人也爬到顶上去自杀,和他的子女、妻妾、人民和全部皇室财宝,同归于尽。尤巴在城门前逗留了很长一段时间,起初是摆出国王的架势来威胁扎马人民,后来知道这没有用,改为恳求他们让他进自己的家宅,当他看到对方已经下定决心,不管威胁还是恳求都不能更成功地打动他们接受他进去时,他最后只能要求他们把自己的妻妾子女还给他,好让他带走。后来看到镇里的人还是完全不答理他,他只好一无所得地离开扎马,带着马尔库斯·佩特雷尤斯和少数骑兵赶到他的一座乡间别墅里去。

    92.于是,扎马人派使者到乌提卡来见凯撒,要求他在国王还设集合起一支兵力来进攻他们之前,派援军去给他们,还说,他们已经准备好了,只要一息尚存,就会把那座城市和他们自己为凯撒保存下来。凯撒表扬了使者,打发他们先回去报告,说自己跟着就来。他在次日带着骑兵离开乌提卡,迅速进入国王境内。一路上有国王部队里的许多首领赶到凯撒这里来,请求他饶恕自己。他宽恕了这些恳求的人,然后进入扎马。同时,有关他的宽厚、仁慈的消息,已经传到各地,差不多所有这个王国的骑士都赶到扎马来看凯撒,他消除了他们感到的恐惧和威胁。

    93.当这些事情在双方间进行时,正带着自己的奴隶、角斗士和一批盖图利人在负责守卫提斯德拉的孔西狄乌斯,听到自己的同党被歼,还听到多弥提乌斯和军团已经来到,使他心惊胆战,感到安全已经绝望,就放弃了这座市镇,偷偷带着少数蛮族部队和大批金钱,迅速逃到尤巴的国境里去。在路上,伴随着他的那些盖图利人贪图他的财富,把他杀死后分头奔向各自能去的地方去了。同时,盖尤斯·维吉利乌斯知道陆路和海路都已被封闭,无法再利用,同时还知道,自己的同党不是已被杀死就是逃走了;马尔库斯·加图已经在乌提卡自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国王已经被自己的国人抛弃,受到大家蔑视,正在到处流浪;萨布拉和他的军队已经被西提乌斯歼灭;凯撒已经一无阻碍地进入乌提卡;而且过去的那支庞大的军队,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他只好接受了正在围困他的代行执政官卡尼尼乌斯对他和他的子女提出的保证,把自己和自己的一切、以及这座城镇都交给了这位代行执政官。

    94.同时,所有城镇都闭门不纳的国王尤巴,对自己的安全感到绝望。最后,为要使人们看起来他们死得很勇敢,在和佩特雷尤斯宴饮了一番之后,两人用剑决斗起来,比较强悍的尤巴很容易地一剑刺死了比较文弱的佩特雷尤斯,然后,尤巴竭力想用剑刺进自己的胸膛,但没有成功,他要他的一个奴隶把他杀死,终于达到目的。

    95.当时,普布利乌斯·西提乌斯已经击溃尤巴的总管萨布拉的军队,并且杀死了萨布拉本人,这时他带着少数军队,通过毛里塔尼亚,在赶到凯撒这里来,路上恰好遇到福斯图斯·苏拉和阿弗拉尼乌斯。这两个人正带领着抢劫乌提卡的那支军队,大约有一千人,在向西班牙赶去。西提乌斯在夜间迅速布置好埋伏,于天色黎明时向他们发动攻击。只少数走在前面的骑兵逃掉,其余的不是被杀,就是投降了。西提乌斯活捉了阿弗拉尼乌斯和福斯图斯,以及福斯图斯的妻子儿女民不多几天以后,军队中发生了争执,福斯图斯和阿弗拉尼乌斯都被杀死。至于庞培娅,以及她和福斯图斯生的孩子,凯撒饶了他们的性命,还允许他们保留自己的财物。

    96.同时,西皮阿、达马西普斯、托夸图斯和普莱托里乌斯·鲁斯提安努斯,正乘着几条战舰想航到西班牙去,经过长时期的风浪颠簸。他们飘泊到王家希波民西提乌斯的舰队这时正停泊在那边,西皮阿的这少数几条船马上被西提鸟斯地多得多的舰只包围击沉。西应阿和上面刚提到名字的那些人,都同归于尽。

    97.同时,凯撒在扎马拍卖了王家的财产。还把那些虽是罗马公民、却以武力对抗罗马人民的人的财产也卖了出去。他把奖酬发给了倡议把国王关在城外的那些扎马居民,并把王家的税收包了出去,还把这个王国改成一个行省。然后,把盖尤斯·萨卢斯提乌斯留在那边,以代行执政官的头衔掌握军政大权之后,他离开扎马返回乌提卡。在那边,他把在尤巴和佩特雷尤斯手下统带军队的人的财产全部出卖。而且,作为罚款,他向塔普苏斯人索取二百万塞斯特斯向他们的侨民组织索取三百万,同样向哈德鲁墨图姆人也索取三百万,向他们的侨民组织索取五百万。但他却保护他们的城市和财产不受侵犯和劫掠。至于勒普提斯人,他们的产业几年前曾经遭到过尤巴的劫夺,但在他们派代表们到元老院去提出控诉后,通过元老院指定的仲裁人,已把这些产业还给了他们。凯撒这次叫他们每年交付三百万罗磅撤揽油,因为在这次动乱开始时,由于他们的领袖们之间的互相倾轧,曾经和尤巴缔结了同盟,用武器、军队和金钱支援过他。至于那些提斯德拉人,则因为他们这个城镇境况不佳,被罚了一笔粮食。

    98.作好这些安排后,他于六月十三日在乌提卡登上自己的舰队,两夭以后到达萨丁尼亚的卡拉利斯。在那边,他因为苏尔基人曾经接纳过那西狄乌斯和他的舰队,还提供给他过军队,他命令他们交出十万塞斯特斯罚款,还罚他们把过去交的什一税改为交纳八分之一,他并且出售了少数人的产业。然后他在六月二十七日登船离开卡拉利斯,沿着海岸航去,风浪使他在几个港口作了耽搁,二十七天以后才到达罗马城。

    西班牙战记

    1.法尔那克斯已经征服,阿非利加已经收复,至于战场上和小格奈乌斯·庞培一起逃出去的那些人……他乘凯撒为了举办演出耽搁在意大利的时候,占据了远西班牙……为了便于集合起一支守卫部队来从事抵抗,庞培开始向所有这些邦的忠诚呼吁,请求援助。这样,部分靠恳求,部分靠强制,使他能够凑集起一支很大的兵力,蹂躏起行省来。在这种情况之下,有一些邦自动派援兵去给他,同时又有一些邦对他关上城门。在这些邦中。如果有一个城镇被他用武力硬攻下来时,城里的一些富翁,尽管他们过去曾经为老格来乌斯·庞培出过力,但由于他们拥有巨额财富,因而还是被寻出这样那样理由来,置之死地,好把他的钱拿出来让这些强徒分赃。这种做法使少数人从敌人身上弄到了好处,他们的资产大大增加,但却使反对庞培的那些邦更加频繁地派使者到意大利来为自己求救兵。

    2.这时,正在第三次担任独裁官、而且已经预定担任第四次的盖尤斯·凯撒,在动身出发之前,先已完成了许多工作。(现在,为了很快结束战争,他马上迅速向西班牙赶去。背弃庞培的那些科尔杜巴人派来的使者,正好逢上凯撒。他们报告凯撒说:科尔杜巴城可以在夜间攻下来,因为庞培本来就是乘对方出其不意的时候占领行省的,加之,庞培已经在所有各地都布置了信使,以便把凯撒到来的消息报告给他,从这上面就可以看出他对凯撒到来怀有的恐惧。他们此外还讲了许多娓娓动听的座由。为此,凯撒把他们到来通知原先就在那边统率军队的两位副将星图斯·佩狄乌斯和昆图斯·法比乌斯·马克西穆斯,并且命他们用在本省征集起来的骑兵来支援他。但他到达他们那边时,迅速得出于他们的预料之外,因而他所希望要的骑兵支援,没有能得到。

    3.在那时候,小庞培的弟弟塞克斯图斯·庞培,正带着一支驻军在驻守被认为是行省首府的科尔杜巴。小格奈乌斯·庞培自己则在攻打乌利亚镇,已经差不多在那边耽搁了好几个月。一听到凯撒到来,使者们瞄过格奈乌斯·庞培的哨岗。偷偷赶到凯撒区里,要求他尽快派援军到他们那边去。因为这个镇一向对罗马人十分忠诚,凯撒很快就下令六个营和一部分骑兵在第二更出发,司时派一个在这个行省很有名、对这个行会也很熟悉的人卢基乌斯·维比乌斯·帕基埃库斯统率着这支部队前去。当他赶到格奈乌斯·庞培的哨岗那边时,正好逢到暴雨夹着狂风迎面通来,风雨使天变成漆黑一团,不但进入镇上去的通路无法辨认,简直就连近在身边的人也都无法看见。但这些困难却给了他们极大的方便。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到达那边时,维比乌斯命令骑兵们两个两个一同前进,迅速穿过对方的岗哨,直向市镇奔去。正当他们从敌人的防哨中穿过去时,有人问他们是谁,我军中有一个人回答,叫他不要作声,说:他们这时正在赶去试登敌人的城墙,夺下这个市镇。这些岗哨一则是由于风雨交加,无法谨慎地执行自己的警戒任务。再则也由于给这个答复蒙住了。当到达城门时,他们发出暗号,被镇上的人接了进去。一部分步兵就留在城里布置开,骑兵则一声发喊冲出城来,杀奔敌人的营寨。这一突如其来的袭击完全出乎敌人意料,使得在这个营寨中的大部分人都以为自己已经落人对方手里。

    4.给乌利亚派出这支援军后,凯撒为了促使庞培放弃攻打该镇,他自己也迅速向科尔杜巴赶去。在行军途中,他派一些勇敢的重装兵陪同着骑兵在前面先走,在走到城里的人已经能望得到他们的地方,这些人就退藏到马队中去,这种行动,科尔杜巴人是无法看见的。当他们走近城墙时,大批军队从城里赶出来,想击溃我军的骑兵,我们上面说的这些重装兵跳下马来,大战一场。因而,在多得不计其数的敌人中、只有极少数逃回城去。这场挫折使塞克斯图斯·庞培非常惊吓,派人送信去给他的兄长,叫他赶快来援助自己,千万别让凯撒起在他到来之前先把科尔杜巴占了去。因而,格奈乌斯·庞培被他弟弟的信弄得坐立不安,就在几乎快要攻下乌利亚的时候,开始带着军队一路向科尔杜巴赶去。

    5.凯撒来到拜提斯河时,因为河水很深,无法渡过,他用装满石块的箩筐沉入河中,在它们的顶上再架上柱木,就这样筑起一座桥,把他的军队带过河去,进入分成三部分的营寨。他驻营的地方就在桥的近旁,正好面对着那座市镇,正如我们上面所说的分为三个部分。当庞培带着他的军队来到那边时,他照凯撒的样子,也在他对面安下营来。凯撒为了要把庞培和那座市镇、以及他们彼此间的交通往来切断,开始筑一道工事,向桥梁那边伸过去。庞培也采取同一做法。这样,这两个首领之间开展了一场看谁先占有这座桥梁的竞赛。就在这场竞赛中,每天都有小规模的战斗发生,有时以这方占上风、有时以那方占上风告结束。当这种小接触发展成为大规模战斗,双方开始短兵相接时,由于大家都急于要守住自己的阵地,寸步不让,在桥边挤成一团,在他们挤向河边时,一失足便跌到河里去。在这方面,双方势均力敌,不仅死者相继,一批接一批,而且尸体抗藉,一堆又一堆。这样,一连度过了好几天。凯撒急于要把对方引到平地上来,不管用什么办法,尽可能快地作一次决战。

    6.看到他的敌人根本不愿意出来作战,凯撒把他的军队领过河去,并且命令在晚上把火点得通明,就象过去引对方离开乌利亚那样,这次想再把他们引到平原上来。他就这样向庞培最坚固的一个据点阿特瓜赶去。当庞培从逃亡去的人口中得知此事时,赶紧在当天抓紧时机,离开山间的隘径,带着一大批车辆和满载的牲口,退到科尔杜巴。凯撒开始用一道工事和一系列封锁工程围攻阿特瓜。这时,人们给他送来了关于庞培的消息,说他就在那天出发了。为了对他的来临作好防御的准备,凯撒占据了几处碉堡,其中有几处可以布置骑兵,有几处可以布置步兵,作为据点和哨岗,保卫自己的营寨。谁知庞培到来时正值清晨,大雾弥漫,在一片惊陇中间,庞培用几个步兵营和几队骑兵包围了凯撒的骑兵,大肆斩杀,几乎只有很少人逃出这场屠杀。

    7.次日晚上,庞培烧掉他的营寨,渡过萨尔苏姆河,穿过山谷,在阿特瓜和乌库比这两个市镇之间的一处山上扎下营。这时,凯撒已经完成围困工程和其它攻城所需的工事。着手建筑壁垒和后车。那地区有很多山,天然地势不利于军事行动,它被一条平原即萨尔苏姆河盆地一分为两,但这条河还是距阿特瓜比较近些,约为两罗里,就是在这个市镇一面的一座山上。庞培扎下他的营寨,这两个市镇同样可以望到它。但他不敢去救他的同党。他拥有十三个军团的鹰帜和旗号,在这中间,他认为最能坚强地支持他的是从特雷博尼乌斯手下叛变过去的两个本地军团,另一个是从住在本地区的罗马殖民中征集起来的,第四个是他从阿非利加带过来的原属阿弗拉尼乌斯的军团。其余的都是由逃亡者或同盟军组成的。至于轻装兵和骑兵,则无论就勇敢而论还是就数目而论,我军都要比他们强得多。

    8.此外,还有别的原因在促使庞培把战事长期拖下去。那地方是一片高地,极适合给军营布设防御工事,再加因为差不多整个远西班牙地区都是很肥沃的地方,水源很充沛,所以要围困它是一件徒劳无功和极为困难的事情。而且由于那边常常发生蛮族入侵的事,因之在距离市镇较远的所有地方,都有碉楼和防御工事扼守着,就象在阿非利加的那样,它们顶上盖的是泥灰而不是瓦。同时它们上面还有了望塔,因为它们处在很高的地方,所以四面八方都一望可及。再加,这个行省的大多数市镇几乎都建立在地势很高峻的地方,受到山岭的保护,要接近它就得攀登很困难的道路。正是由于这种天设地造的形势,才阻止了别人的进攻,使得西班牙的这些城镇不易被敌人占领,在这次战争中也是这样。这时,庞培的营寨扎在上述的两座市镇阿特瓜和乌库比之间、这两座市镇上都可以望得到的地方。距离凯撒的营寨大约四罗里,有一座天然隆起的小丘,叫做波斯图弥乌斯营地,凯撒在那边筑起一座堡垒,以资防守。

    9.庞培注意到这个受天然地形掩护的堡垒,正和他处在同一条山岭上,而且离开凯撒的营寨还有一段距离。他又看到,凯撒和它之间隔着一条萨尔苏姆河,他认为地形这样崎岖难行,凯撒决不会以为自己应该派军队去支援它。他对自己的这种想法深信不疑,在第三更时,开始赶去攻打这座堡垒。他们一到那边,突然发出一阵喊声,开始投掷大量轻矛,使我军大部分人受了伤。正当我军在营寨里展开反击,消息已被带到大营里去给凯撒,他带着三个军团出发,来援助正在勉强支持的我军。他赶到他们那边时,敌人非常惊慌,纷纷溃散,很多人被杀死,还有一些人被俘,包括两个百夫长。此外又有许多人抛掉自己的武器,飞奔逃走。我军捡回他们的盾牌有八十面。

    10.接着下一天,阿圭提乌斯从意大利带着骑兵来到。他带来五面萨贡提亚人的军旗,这是他从这个镇上的居民那里夺取过来的。我没有在前面该提的地方提到还有一支骑兵,已经由阿斯普雷那斯率领着赶来凯撒这里。就在那一夜,庞培烧掉自己的营寨,开始向科尔杜巴赶去。一个名叫因多的国玉,当时正领着自己的军队和骑兵一起行动,在追逐敌军队伍时,追得过分热心了些,路上被本地军团捉住并杀死。

    11.次日。我军骑兵朝着科尔杜巴的方向追出很远,追的是镇上运送给养去给庞培的运输队。他们中有五十个人被俘虏,连他们的载运牲口一起被带回我军营寨。这一天,庞培方面的一个军团指挥官昆图斯·马尔基乌斯投奔到我们这边来。晚上第三更,镇上发生了激烈的战斗,投掷了许多火种。就在这个时间以前,一个罗马骑士叫盖尤斯·率达尼乌斯的,从敌人营寨里投奔到我们这边来。

    12.在次日,本地军团中的两个士兵被我军的骑兵捉了来,他们自称是奴隶。但他们一到就被一些过去曾经在法比乌斯和佩狄乌斯部下、后来又背弃了特雷博尼乌斯的士兵们辨认出来。这次,再没饶赦的机会轮到他们,他们马上被我军杀死。在后一时期,还截获几个信差,他们都是从科尔杜巴派出来,赶到庞培那边去的,但走错了路,跑到我军的营寨里来了。把他们的手砍掉后放走。在第二更,敌人还是和往常的习惯一样,从市镇里投出大量火种和矢石,经过很长一段时期,伤了我们许多人。黑夜过去时,他们又趁第六军团正在忙于修筑工事时,突然冲出城来攻击他们,开始了剧烈的战斗。但尽管有镇里的人踞高临下在支援他们,他们的冲击还是被我军顶住了。当他们开始突围出来时,我军虽然处在很不利的低处,仍能靠自己的英勇逐退敌人,使他们遭到很大的伤亡后退进城里去。

    13.次日,庞培开始从他的营寨起,筑一道工事支线,通到萨尔苏姆河。当正在值岗的少数我军骑兵被人数较多的敌人发现了时,被他们从岗位上赶走,其中有三个人被杀死。就在那一天一个元老的儿子奥卢斯·瓦尔吉乌斯,因为他的兄弟现在庞培营中,抛掉自己的东西,骑马逃走。庞培那边的第二军团的一个间谍,被我奉捉到后杀死。同时,有铅球射出来,上面有文字说:“如果哪一天你们来攻城,我将把盾放下。”这引起了许多人的希望,他们相信自己可以毫无危险地爬上城去占领这个市镇了。就在次日,他们动手构筑一道通到城墙的工事,把该城的外墙拆掉一大段……这样,他们被镇上人看做是自己方面的人,保全了性命…… 他们要求凯撒把庞培为了守卫城市而布置在那边的重装兵除掉。凯撒回答说:他一向都是只向人家提条件,而不接受人家的条件的。当他们带着这个答复回到镇上去时,居民们发出一片呐喊声,发射了各式各样武器,沿着整个城墙开始搏斗起来。这就使得我们营中的大部分人坚决相信他们要在这天突围了。于是,那座市镇被团团围住,战斗很激烈地进行了一段时间。就在这段时间里,我军的一架重弩机的一次发射,把敌人的一座碉楼掀翻,有五个敌兵和一个通常看管弩机的仆役。在这座碉楼里毙命。

    14.就在这天的早些时候,庞培渡过萨尔苏姆河来建立了一座堡垒,没遇到我军抵抗,这就使他误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好象已经在我们的地区里占到了一块地方似的。同样,在次日,他还是用这种老办法,再向前伸进一些,伸到我军骑兵布置有哨岗的地方。我军的几队骑兵和一些轻装兵被逐出阵地,而且由于人数太少,一起被夹在敌人的大队骑兵中间击溃。这一次战役是在双方营寨都看得见的地方进行的,庞培一方更加得意洋洋地自吹自擂起来,认为我军已经越来越后退,自己已越来越跟进。然而,一当退到地势有利的地方时,我军重新象一向习惯的那样,极勇敢地接战时,他们又光只是大声呐喊,避免交锋。

    15.几乎在所有的军队中,逢到骑兵战斗时,总是会发生这种情况:即当骑兵跳下马来和步兵交锋时,从来都敌不过对方。但在这次战斗中发生的情况却与之相反,在敌人精选的轻装步兵出其不意地进逼我军骑兵时,我军骑兵在战斗中一看到这种情况,就有很多人跳下马来,于是在很短一段时间内,骑兵开始作步战,他们甚至能够一直追到壁垒边去大肆斩杀。在这次战斗中,对方一面死去一百二十三人,有不少人武器被夺走,还有许多人受伤退回营寨。我军三人被杀,步兵十二人和骑兵五人受伤。就在这一天晚些时候,按照老习惯,又开始沿着城墙战斗起来。敌人向我军守卫人员投掷了大量轻矛和火种之后,竟当着我军的面,干起最最伤天害理、惨无人道的暴行来,他们动手屠杀城里的一些让他寄居的主人,把他们从城上直接抛下来,就好象在野蛮人中那样,这在人类的记忆中是从未发生过的。

    16.在这天最后的一段时间里,庞培一方的人瞒住了我们,派一个信使来叫他们在晚上第三更时纵火焚烧我军的塔楼和工事,突围出来。于是,在投掷了大量火种和武器,费掉大半夜时间以后,他们打开了面向庞培的营寨、彼此一望可及的那道城门,用全部兵力突围出来。他们还随身带着树枝和木栅,用来填没壕堑,同样还带着挠钩,用来拆毁和焚烧我军为了过冬而造的草顶棚屋;此外他们又带了一些银器和衣服,想趁我军忙于掳掠这些东西的时候,他们可以放手斩杀,然后退到庞培营里去。庞培因为相信他们这次尝试能成功,正赶到萨尔苏姆河的对面一边,通宵严阵以待。这一行动虽然对我军士兵来说完全是件意外之事,他们还是能够依靠自己的勇敢,击退了敌人,并伤了他们许多人,把他们驱逐回城里去,他们的财物和武器也被我军夺了过来,并且活捉到一些人,第二天都处死了。就在同一时期,一个从镇上逃亡来的人说;在对镇上的居民大屠杀以后,在坑道中的尤尼乌斯责怪他们说。对镇上居民的屠杀,是他们这方面犯下的伤天害理、绝灭人性的罪行,这些居民把他们接进自己的家宅,完全没有什么对不起他们的地方,需要他们用这种残酷的刑罚来对待,用这种残暴手段来沾污宾主之谊的乃是他们自己。此外,尤尼乌斯还说了许多别的话,他的话很使这帮人惊愕。因而停止了屠杀。

    17.因此在明天,图利乌斯作为使者,陪着加图和安东尼一同前来。他对凯撒说了这样一些话;“如果不朽的神们让我做你的战士、而不是庞培的战士,使我的这种不折不挠的勇气能在你的胜利中表现、而不是在他的灾难中表现,该有多好:现在,经过重重忧患,他的声望已经如此一落千丈,使得我们这些罗马公民不但需要别人救援,而且由于国家的悲惨的灾祸。已经落到处于敌人的地位了。我们不管是在最初他军事上一帆风顺的时候,还是后来一蹶不振的时候,都没得到什么好处,反而受到军团的一次次攻击,无论在白天还是黑夜的战斗中,我们都要挨刀剑砍、挨矢矛射,庞培既把我们丢在一边,不屑一顾,你们的英勇又使我们一败涂地。现在,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向你的仁慈恳求,请你饶了我们的性命。”凯撒回答他们说: “我过去对外族人是怎样的,今后对投降了的公民同胞当然也会这样。”

    18. 使者们这时被打发回去。在他们到达城门口时、提比里乌斯·图利乌斯跑了进去,当加围也在进去,安东尼却没跟着他时,加图回到城门口一把抓住他。提比里乌斯看到这种情况,马上拔出七首,一刀刺在加图手上。因而他们逃回到凯撒这里来。就在这时候,第一军团的鹰帜手投奔到我们这边来,因而得悉在骑兵战斗的那一天,他的那个连队死掉三十五个人,但在庞培的营中却不准报导这种事,也不准谈论有人死掉的事情。有一个奴隶,他的主人在凯撒营中,自己的妻子儿女都在城里,他杀害了这个主人,然后偷偷瞒过凯撒的哨岗,逃到庞培的营里去了。……送来写在一颗铅球上的一项通知,把市镇里正在采取的防卫措施报告凯撒。因而,当这项通知已经收到,而且这个常常发射这种带有文字的铅球的人已经回到市镇里去了之后……在后来,有两个卢西塔尼亚人兄弟投奔过来、报告了庞培在会上的一次讲话,说:既然他无法赶去援救那个市镇,他们必须在晚上朝大海的方向退去,退到敌人看不到的地方。据说有一个人回答他说,他们宁愿决一死战,总比掩旗息鼓地逃给人家看好。说这番话的人马上被杀死。就在那时,有些庞培的信使在他们到镇上去的路上被捉到。凯撒把他们的信件投入城里,并且命令这些乞求饶命的人去焚烧一座镇上的木塔,说:如果做到了这个,他就一切都答应他们。谁要去烧掉这样一座木塔而不冒生命危险是件很困难的工作,当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腿上系着绳子跑近它时,都被镇上人杀掉。在同一天晚上,一个逃亡来的人报告说:小庞培和拉比努斯对屠杀镇上人这件事都十分愤怒。

    19.在第二更天,由于大量矢矛攻击,属于我军的一座木塔,从底层至第二层、第三层,都受到破坏。同在这时候,沿城墙发生了激烈战斗,镇上人乘着顺风,象上面说过的那样,把我们的木塔纵火焚烧起来。次日,一位家庭主妇跳下城墙,溜到我们这边来,说:她和她的全家已经准备一起逃到凯撒这里来,但她家里的人都被捉住杀死了。也就是在这时候,一封信从城上投下来,发现它里面写的是:“卢基乌斯·穆那提乌斯致意凯撒:反正我现在已被格来乌斯·庞培抛弃,如果你能饶我性命,我就保证把过去用在他身上的那种勇敢和坚贞,来为你效劳。”与此同时,镇上人的使者,即前次来过这里的那几个人,又来到凯撒这里,说;如果饶了他们的性命,他们将在次日献出市镇。他回答他们说:他是凯撒,说话是算数的。”因而在二月十九日,他占有了这座市镇,被欢呼奉为“因佩拉托”。

    20.当庞培从逃去的人口中得知该镇已被献出时,他移营向乌库比而去,环绕着那地方筑起一座座碉堡,自已开始闭守在防御工事里不出来。凯撒也移营向他的营寨靠近。就在同一时刻,一个本地军团中的重装兵,早晨逃到我们这面来,报告说:庞培召集了乌库比的居民,命令他们要仔细地考查,识别出哪些人是指望他这一边胜利、哪些人是指望对方一边胜利的。就在这个时间以前,在刚攻克的这个市镇的一处坑道里,抓到了前面说过的那个杀害主人的奴隶,他被活活烧死了。同一时间,八个重装兵的百夫长,从本地军团逃到凯撒这里来。我军的骑兵和敌人的骑兵发生了遭遇战,我军的一些轻装兵负伤后死去。那天晚上,几个侦察人质被我军捉住,其中三个是奴隶,一个是本地军团的士兵,奴隶钉了十字架,士兵砍了头。

    21.次日,有一些骑兵和轻装兵从敌人营里投奔到我们这里来。就在这时候,大约有四十名骑兵冲出来袭击我军的取水的人,一些人被杀死,其它的被活捉了去,这些骑兵中有八人被我军俘虏,次日,庞培杀掉了七十四名据说是指望凯撒得胜的人,他命令把其余的人重新带回镇里去。但他们中却有一百二十人逃出来,投奔到凯撒这里。

    22.刚好在这时间以前,在阿特瓜镇上捉到的由乌尔绍城派来的使者,在我方的几个人陪同下,出发回家,去向乌尔绍的人民报告已经发生的事情,并且询问他们对格奈乌斯·庞培还能抱有什么幻想,难道他们不看到这些被人家当做救兵接到城里去的人,反而屠杀了本地的主人,并且还犯下了其它许多罪行吗,当这些人走到乌尔绍时,除了那些本城人以外,我方人员——都是一些罗马骑士和元老——不敢轻易进入该镇,双方就以往来传话来交换意见。当使者们返回到城外我方人员的地方时,镇上人带着一批部队在后面跟上来,杀害了我方的使者。他们中只有两个人活着逃出来,把发生的事情报告凯撒……他们派侦察人员到阿特瓜去。当他们了解使者们的报告的确是真的,事实经过正如他们所报告的那样时,马上就有一批镇上的居民聚集起来,开始向那个杀死使者的人投掷石块,并且开始动手打他,因为他干的事情给自己惹来了杀身之祸。这个人好容易才脱出危险、他向镇上人要求允许他到凯撒那边去担任使者,说他能让凯撒满意。当他们给了他这个机会时,他离开那边,到外面去集合武装力量,等他凑起了相当大的兵力,他就利用阴谋,在晚上被接到城里去,在城里发动大规模时屠杀,杀死了带头反对他的那些人,把市镇夺到自己手里。就在这段时间以前,有逃亡来的奴隶报告说:镇上人的财产在被出卖;除了不束腰带的人之外,禁止人们走出壁垒;因为自从阿特瓜被攻克的那夭以来,已经有许多人在惊慌中逃到拜图里亚去,他们认为已经没有成功的希望了;如果有人从我们这里叛逃到他们那边去,就被硬编到轻装兵里去,一天赚的不到十七阿斯。

    23.在接着来的这段时间里,凯撒把营寨移近去了一些,筑一条工事支线,伸向萨尔苏姆河。正当我军在全神贯注地工作时,有许多敌人从高处奔下来冲向他们,趁我军无法抽身之际,发射大量矢矛,伤了我军不少人。这就正象恩尼乌斯所说的那样:“我军辟易数式”。因而,当我军看到自己已经退得超过往常的习惯时,就有第五军团的两个百夫长跑过河去,重新整顿了阵容。当他们正以非凡的英勇激烈搏斗,迫使大批敌人退走时,两个人中的一个被从高地上发射下来的大量矢矛杀死。他的那个同伴这时正在开始作众寡悬殊的斗争,当他发现自己已经被敌人四周团团围住,想往后退时,失足跌倒。这个英勇的百夫长阵亡时,许多敌人抢上来检取他的饰物,但我军的骑兵都已经赶过河去,把敌人从较低的地方一直赶到他们的壁垒那边去。他们过分热心地冲到对方的工事里去杀敌,但却被敌人的骑兵和轻装兵截断后路。要不是他们勇敢绝伦,可能就此被活捉了去,因为他们紧紧挤在防御工事里.骑兵简直没有一点活动余地可以保卫自己。无论在步兵还是骑兵的战斗中,都杀伤了许多人,其中还包括克洛狄乌斯·阿奎提乌斯。虽然双方的战斗是如此紧挨着进行的,但我军却除了这两位光荣牺牲的百夫长之外,一个人都没损失。

    24.次日,双方部队一起集中到索里卡里亚。我军开始建筑防线。当庞培看到他自己到距乌库比约五罗里的一个叫阿斯帕维亚的堡垒去的通路,将被我军切断,他迫于无可奈何,不得不出来应战。但他还是不肯给自己的敌人在有利的地形和他们作战的机会,他从一个小土墩上跑下来,赶去抢占一处高坡,想逼使凯撒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只能在下面不利的地方和他作战。这样一来,双方部队便都抢着去占据那个高坡,先登上去的我军把他们阻拦住,并驱逐他们回到平地上去。这一着使我军赢得到了一场胜利,对方到处败退,我军往来斩杀,杀死他们很大一部分人。使敌人得救的是山岭而不是他们的勇敢,而且要不是暮色降临,尽管我军人数少,他们会连这些被当做救星的山岭也都守不牢。就这样,他们还是死去了三百二十三名轻装兵,一百三十八名军团士兵,至于那些丢掉武器和装备的还不在其内。这样,昨天两位百夫长的死亡,就由敌人受到的这场惩罚弥补过来。

    25.次日,小庞培的军队照老样子来到原来那地方,仍使用他们的那一套老战术,因为除了骑兵以外,即使在很有利的地方,他们的部队也不敢交锋。当我军正在工事上工作时,他们的骑兵开始冲上来进攻,同时他们那些平常总是跟在骑兵后面的军团士兵也大声喧嚷,要求让他们一显身手,为的是想使我军相信他们已经完全准备好一战了。我军从低洼的谷地向前挺进了很长一段路,在平原上地势比较有利的地方停驻下来,然而,毫无疑问,他们谁也不敢跑到平地上来和我军作战,只有一个叫安提斯提乌斯·图比奥的人,他自信自己勇力过人,开始嘲讽我军没有人可以和他相比。于是就象传说中的阿喀琉斯和门农交锋那样,意大利加的一个罗马骑士昆图斯·庞培·尼格尔从我军的阵地里跑出去,上前和他对斗。安提斯提乌斯是这样的杀气腾腾,使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从工程上转移到搏斗场面上去,双方的阵列也面对面拉了开来。因为在战斗的两个人之间,彼此势均力敌,胜利谁属无从逆料,所以一时看起来好象这两个人的决斗,就是战事的最后分晓和结局那样。大家心里充满着焦急和期望,每个人都被自己这边的战士和助威者的热情所激动。这两个战士都意气风发,一直赶到平地上来战斗,他们盾上的象征自己的英雄业绩的雕饰闪闪发光……要不是上面提到的这些敌人骑兵的进攻,他们的交锋本来也许真的可以结束这场战斗……凯撒曾在距工事不远的地方布置下一些轻装兵作为掩护,当我军的骑兵在撤退中退到营寨,敌人放肆地跟踪追来时,这些轻装兵便到处发出一片呐喊声,冲向他们。这在敌人中引起了一阵惊慌。在向他们自己的营寨溃退途中,损失了许多人。

    26.为了表扬卡西乌斯的骑兵队勇敢,凯撒奖给他们三千德那里乌斯,奖给他们的指挥官五只金项圈,还奖给轻装兵二千德那里乌斯。就在这天,阿斯塔镇的罗马骑士奥卢斯·拜比乌斯、盖尤斯·弗拉维乌斯和奥卢斯·特雷贝利乌斯,逃来投奔凯撒。他们的马上几乎铺满了白银。他们报告说:庞培营里的全部罗马骑士都已经设下盟誓,要逃奔过来,由于一个奴隶告密,因而统统被关了起来,他们自己本身也在其中,但找到机会逃了出来。同样也是在这天,截获一封格奈乌斯·庞培送到乌尔绍去的信,上面写着·“s.v.g.e. v.虽然我们至今一直运气很好,能够要想把敌人赶走就赶走,但如果他们肯让我有在有利的地方作战的机会。我一定能把战争结束得比你们想象的更快些。但是,他们不敢把他们没有经验的新军开到战场上来,以此至今被我军钉牢在这里,战事也就此拖延下去。他们一个城镇一个城镇地围攻,从这些城镇里为自己取得给养,因而,我不但将保护我们这面的这些市镇,而且要一遇机会就结束战争。我想派给你……几个营。一旦我们出战,断绝他们的给养,他们就不得不出于一战了。”

    27.后来。当我军正忙于修筑工事,无暇它顾时,在橄椰林中收集木材的一些骑兵被敌人杀死。有些奴隶逃到我们这里来,报告说:从三月五日即在索里卡里亚发生战斗的那一天以来,对方惊慌万分,阿提乌斯·瓦鲁斯在负责外围的堡垒。就在这夭,庞培移营到正对斯帕利斯的一处橄椰林中去,在那边停驻下来。凯撒也出发向那地方赶去、事先观察月亮,大约是第六刻时。庞培在这样移营他去时,命令留下来的驻防部队纵火焚烧乌库比镇,他们等烧掉这个市镇之后,才退到大营里去。后来凯撒赶去攻打温提波城,该城投降后,他又赶去卡鲁加,正对着庞培的营寨安下营来。庞培因为这个市镇闭门不纳他的驻军,把它烧掉了。一个在营寨里杀掉自己兄弟的士兵,被我军捉住,用棍子打死。凯撒从这个地区进入蒙达平原,他一到那边,就面对庞培筑起营寨。

    28.在第二天,凯撒正要带着军队上路时,侦察人员带消息来说,成培从第三更时起就列好了战阵。听到这报告,凯撒升起作为战斗记号的帅旗。庞培之所以把部队带出来,是因为他过去曾经派人送信到他的支持者乌尔绍人那边去,说:凯撒不愿意走下山谷来,因为他的大部分军队都是没经验的新兵。这封信大大鼓舞了该镇居民的士气,而且庞培自己也倚恃着这种想法,认为自己能随心所欲,万无一失。因为他安营的地方,不仅受到天然地形的掩护,同时还受到那城镇本身的工事保障。正象我们前面指出的那样,这是一片平原地带,有连亘不断的山岭环绕着,只间或插有几片平原。这就是当时所处的形势。

    29.介于这两座营寨之间的乃是一片长约五罗里的平原,因而,庞培的部队就有着双重的保障,一是那座市镇,二是那高峻的地势。那片平原从最靠近市镇的地方平坦地伸展开去,一直伸到前面有一条河流的地方,使得凯撒的军队要赶到庞培的军队那边去时。一路上十分困难,因为河流的右面有许多沼泽和泥坑。因而,当凯撒看到对方的阵列已经布好时,他还一心以为敌人会跑上前来,到平原的中间来作战,这是双方都可以一眼看到的地方,加之平原是那么平坦,天气又是那么晴朗,对骑兵尤其有诱惑力,真是进行战斗的一个求之不得的天赐良机。我军很为高兴,但不免也有些人惴惴不安,他们想到的是他们每个人的事业和命运,现在已经临到这样的一个紧要关头,谁也不敢确定一个刻时以后,会让他们得到什么结果。当我军就这样赶上去战斗时,心里都以为敌人也会这样做。但相反,他们却不敢跑到离开市镇工事比较远的地方来,光只是停驻在紧靠城墙的地方。于是我军向前推进。尽管有利的地形不时引诱敌人,促使他们想利用这种有利的地形一举取得胜利,然而,他们仍按照自己的老办法,既不离开高地,也不离开市镇。当我军缓步前进了一段路,赶到靠近那河流的地方时,对方仍坚守在那片陡削的地方,不肯离开。

    30.他们的战线由十三个军团组成,两侧由骑兵和六千轻装兵掩护,此外还得加上数目大致相仿的同盟军。我军包括八十个营和八千骑兵。然而,当我军一直挺进到平原边缘地势崎岖的地方时,敌人却在高地上以逸待劳,使我军继续前进登向高处,成为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凯撒看到这一点,他开始给这次行动划定一个范围,免得他们冒冒失失闯出乱子来。但当这一指示传到人们耳朵里去时,他们都认为一决胜负的机会又被耽搁了,感到十分不耐烦和愤怒。这一拖延却使敌人活跃起来,他们认为阻碍凯撒的军队上来决战的不是别的而是胆怯。于是,他们向崎岖的地方挺进了一些,似乎想给我军战斗的机会,然而,我军仍旧要冒很大的危险才能达到他们那边。在我们这一面,第十军团的人还耽在右翼的老地方,第三和第五这两个军团的人,以及其他同盟军和骑兵则在左翼。喊声一起,战斗就展开了。

    31.虽然我军在勇敢方面领先,对方却利用居高临下的地势竭力抵抗。双方的呐喊声如此猛烈,冲击时发射的矢石如此骤密,使我军对胜利简直丧失了信心。实质上在冲击和呐喊这两桩使敌人丧胆的主要手段上彼此可以说是旗鼓相当的。虽然双方都是同样勇敢地利用这两种手段进人战斗的,但却有大量敌人被我军投出去的轻矛击中,成堆地死去。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守在我军右翼的是第十军团的士兵,人数虽然很少,由于他们的勇敢,仍能以他们的战绩来使敌人心慌意乱,他们开始猛烈地压向这边的敌人,把他们从他们的阵地上赶走,使敌人担心这一翼会被我军占领下来,开始把另一个军团从右翼调过来支援。当这个军团刚要移动时,凯撒的骑兵也向敌人的左翼进迫,因而,不管他们怎样极其勇悍地搏斗。始终没有赶到这边战线上来支援的机会。这时冲进人们耳朵的,乃是混成一起的一片呼喊声、呻吟声和刀剑铿锵声,正象思尼乌斯所说的“脚尖踩着脚尖,刀枪擦着刀枪。”在敌人的顽强战斗中,我军开始迫使他们后退,那市镇正好给了他们掩护。这样,恰恰是在利贝尔神的节日那天,我军战败和击溃了敌人,要不是他们逃回到原来出发的地方,很可能全军覆没了。在这次战斗中,敌人死去约三万人——只会多,不会少——外加还有拉比努斯和阿提乌斯·瓦鲁斯,这两个人都埋葬在他们死去的地方,此外有三千罗马骑士,一部分是首都来的,一部分是行省的。我方损失了三千人,部分是骑兵,部分是步兵,受伤的为五百人。敌人的十三架鹰帜被俘获,此外还得到许多连队标帜的斧棒。

    32.……那些逃出去的人,把蒙迪作为他们的退守据点,我军不得已开展对它的围攻。从敌人武器中捡来的盾牌和轻矛被插起来当作栅栏。尸体被堆起来当作壁垒,列在它们顶上的是插在剑端上的割下来的人头,面对城墙团团围成一圈,这不仅用来作为围困敌人的工事,而且作为表明我军英勇的标志,以引起敌人的恐慌。在用从敌人尸体那边捡来的重矛和投枪把市镇围起之后,高卢人开始向它进攻。小瓦勒里乌斯从这次战斗中逃出去、带着少数骑兵逃到科尔杜巴。把经过情况报告给正在那边的塞克斯图斯·庞培。得知了这些情况后,庞培把在他那边的所有钱财都分给了身畔的骑兵,告诉镇上的人说,他要赶去和凯撒谈判和平,在第二更离开了该镇。在另一方面,格奈乌斯·庞培由少数骑兵和一些步兵陪着,急急赶向他的海军要塞、距科尔杜巴一百七十罗里的一个市镇卡尔特亚。当他走到距卡尔特亚八罗里处的里程碑时,过去受命主持庞培营寨的普布利乌斯·考基利乌斯派使者送去庞培的指示,说:他感到不适,须要派一乘软轿来抬他进城。轿夫被派了出去,把庞培抬进卡尔特亚。他的支持者们都集中到他被抬到的那所房子里来,大家都认为他是秘密赶来的,想询问他对战事有什么打算。等很多人来到时,庞培下了软轿,求他们收留保护他。

    33.战斗之后,凯撒用一圈围困工事包围住蒙达,自己起向科尔杜巴。这次大屠杀中幸存下来逃到那边的一些人占据了桥梁。当凯撒赶到那边时,他们开始嘲骂我们,说:“我们从战斗中活着出来的人已经很少,难道还不让我们有一个地方可以逃吗?”于是他们就跑下桥来战斗。凯撒渡过河去,扎下营来。斯卡普拉是所有这些乱党、奴隶和释放人的首领,当他逃出战斗,来到科尔杜巴时,他召集起他的奴隶和释奴,要他们为自己堆起一座火葬堆,然后命令为他准备好一席最最精美的酒席,铺设上最最华丽的垫布,他又把金钱和银器当场分送给他的奴隶们。到时他自己去饮酒作乐,而且不时用树脂和甘松油涂抹自己,直到最后,他命令一个奴隶和一个释放人——后者是他的妾——一个割断他的喉管,一个点起火葬堆。

    34.一到凯撒面对着这个市镇扎下营来时,镇上居民们中间的偏袒凯撒的一方和偏袒庞培的一方马上开始争吵起来,叫喊声和吵骂声一直传到我们的营寨里。市镇中有从逃亡者中征集起来的两个军团,其中一部分是镇上人的奴隶,由塞克斯图斯·庞培释放自由的。他们在凯撒一到时就开始纷纷逃走。第十三军团着手防守城市。那些第九军团的人则在战斗一开始时就占据了一部分塔楼和城墙、他们再次派使者来见凯撒,要求他派军团进去支援他们。逃亡者知道了这件事,就动手纵火焚烧市镇。但他们被我们击败,杀死的达二万二千人,死在城外的还不在内。这样、凯撒就占领了这座市镇。当他耽搁在这里时,我们前面说过被围困在蒙边的那些战后残存的人作了一次突围,很多人被杀死后,重又被驱逐回去。

    35.在凯撒向希斯帕利斯赶去时,有使者赶到他这里来乞求宽恕。因而,当他到达那个市镇时,他派副将卡尼尼乌斯带了一支驻军进入镇内,他自己则就在靠近该镇的地方扎下营寨。这时,这个镇上有很大一批庞培的支持者,他们对于事先没让一个叫菲洛的人知道就接纳驻军进城这件事,非常气愤。这个菲洛是庞培派的一个最最狂热的拥护者,而且在整个卢西塔尼亚都很闻名。这时他瞒了我方的驻军偷偷赶到卢西塔尼亚去。他在伦尼乌姆遇到一个拥有大批卢西塔尼亚军队的蛮族凯基利乌斯·尼格尔。他再次返回希斯帕利斯,在夜里被接进城去,屠杀了驻军和岗哨,堵住城门,重新恢复作战。

    36.正当这些事件在进行时,有使者从卡尔特亚赶来报告说:庞培已经落在他们手里。因为他们过去曾经对凯撒闭门不纳,这时想借这一点功绩来弥补自己的罪过。在希斯帕利斯的卢西塔尼亚人一刻不停地战斗。凯撒看到,如果他竭力攻占这个市镇,这些陷于绝望的人就会纵火烧掉市镇,捣毁城池。在讨论之后,他故意给卢西塔尼亚人一次晚上突围的机会,他们没想到这是故意安排好的,因而突围出来,路上还纵火焚烧了一些正泊在拜提斯河边的船只,趁我军忙于救火,不暇它顾时,飞奔逃走,但他们仍旧全部被我军骑兵歼灭。这样一来,市镇就被克复了。凯撒又再开始向阿斯塔赶去,这个市镇里有使者来他这里投降。至于从战斗中逃出来躲进蒙达城的那些人,在长期的围攻以后,有很多人投降了,当把他们编到一个军团里去时,他们又在自己人中间设下盟誓,约好晚上信号一发,在城里的人就突围冲出来,他们自己则在营寨里面放手斩杀。这计划被得知后,次日晚上第三更,一声口令,他们全都被杀死在壁垒外面。

    37.当凯撒正在一路进军攻打其余的城镇时,卡尔特亚的居民已经为了庞培开始争执,一派就是曾经派使者到凯撒那边去过的,另一派则是庞培派的支持者,这就引起了内江,城门被关上,大规模地流血。受了伤的庞培夺取了二十条战舰逃走。消息一传到正在伽德斯统率一支舰队的狄狄鸟斯那边,他立刻开始追赶。卡尔特亚方面同样也有步兵和骑兵赶上去,一路迅速追逐。航行到第四天,由于从卡尔特亚出发时没作好准备,庞培的饮水没有了,只能向陆地靠拢。当他们正在取水时,狄狄乌斯的舰队赶上来,一些舰只被捉住,其余的被烧掉。

    38.庞培带着少数人逃走,占据了一处地形险要可守的地方。被派去追他的骑兵和步兵营通过先遣的侦察人员知道了这事后,日夜兼程赶路。庞培的肩头和左腿受伤很重,再加还扭伤了脚踝,大大妨碍了他的行动,因而到那边时,只能用一乘软轿把他抬进这处碉堡。按照军事活动的惯例,从他的卫队中派出一个卢西塔尼亚人去做侦察工作,被凯撒的部队看到,骑兵和步兵很快就把他们包围起来。这是一处很难接近的地方,庞培之所以要为自己选择一处地势险要的地方,为的也就是这个,这样,不管带来进攻的人有多少,只要几个人踞高临下就足以守卫。我军一到该地,则靠近它时,就被轻矛击退回来。在他们后退时,敌人很放肆地逼过来,使他们只能马上停止前进。当这样反复重演了几次之后,就可以看出这对我军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于是,对方筑起一圈防御工事,我们这边也迅速地沿着山脊匆忙拉起一道同样的围壁,以便能和对方势均力敌地相抗。这些人一看到这个时,就想借逃跑来保全自己。

    39.正象我们上面指出的,小庞培受了伤,而且扭伤了脚踝,因而妨碍了他飞奔逃走,加之地形险隘,不论是骑马还是用别的交通工具都不能帮助他逃脱,求得安全。我军到处斩杀。小庞培被隔绝在工事外面,又失掉了他的支持者,他逃进一处山谷,躲到一个地面受侵蚀形成的洞穴里,要不是俘虏们招出来,我军真不容易寻到他。这样,他就在那边被杀死。当凯撒还在伽德斯时,小庞培的首级在四月十二日被带到希斯帕利斯,在那边示众。

    40.杀死小格奈乌斯·庞培,使我们前面说过的狄狄乌斯十分欣喜,他退向附近的一个堡垒,还把一些船拖上岸来修理。那些从战斗中逃出来的卢西塔尼亚人仍旧集合到自己的军旗下面,而且聚起了很大一支兵力,回到狄狄乌斯处来。虽然狄狄乌斯并没放松对船只的守护工作,但他们的一次一次攻击,有时也把他引得离开那堡垒。这样,他们就在几乎每天发生的战斗中,设下一个圈套,把自己的兵力分成三股,一股人准备好去烧船;另一股人在船烧起来时,驱逐赶来援救的人,这些人要布置在不被看到的地方;其余的人则公开出面去作战。因而,当狄狄乌斯带着部队从堡垒里出来赶走敌人时,卢西塔尼亚人升起了信号旗,船只被纵火烧起来,同时,从堡垒里出来作战的人正在追逐那些看到同一旗号转身退走的匪徒时,被埋伏着人从背后出来包围住。狄狄乌斯和很多人在英勇搏斗中被杀。有不少人在战斗过程中夺到了停靠在岸边的一些小艇,另外又有很多人游泳逃到停泊在深水中的船上,拔起锚来鼓桨向大海航去,救出了自己的性命。卢西塔尼亚人夺去了战利品。凯撒离开伽德斯,急急赶回希斯帕利斯。

    41.被留下来攻打蒙达的守军的法比乌斯·马克西穆斯,用一系列围困工事昼夜不息地围攻。被围困在里面的人,自伙里开始动武起来,杀死了许多人之后,又再突围出来。我军没有错过收复该镇的机会,还把其余的人都活捉过来,数达一万三千之多。我军出发向乌尔绍赶去;这个市镇有巨大的防御工事捍卫着,因而,不论是它的人工建造的工事还是自身的天然地形,都足以使它迎击敌人。加之,这个市镇除了在它城里有一处水源之外,在城周围大约八罗纪之内,到处找不到水,这也是一件对镇上居民极有利的事情。再则还有,构筑防御工事所需用的材料,如通常习惯用来筑造塔楼和盾车的木材,在附近六罗里之内就无法找到。庞培为了市镇受到围攻时可以安全些,已经把该镇周围的所有木材都砍伐下来,集中到市镇里去。这样,我军出于不得已,只能到新近攻克的蒙达去运木材到这里来。

    42.当这些工作正在蒙达和乌尔绍进行时,凯撒离开伽德斯,返回希斯帕利斯。在他到达的第二天,他就召集了一次大会,提醒大家说:在他一开始担任财务官时起,这个行省就比之其他任何一个行省更特别得到他的关心,而且给了这个行省当时他力所能及的一切好处。在后来他晋升为司法官时,他曾经要求元老院取消墨特卢斯加征的税收,使行省得以免付该项税款;同时他又自己担起该省保护人的责任,许多该省的代表都是由他引进到元老院去的,为了替他们的公私事务辩护,他还结下了许多仇怨。同样,在他的执政官任内,虽然他不在当地,他也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颁给这个行省许多优惠待遇。但他知道,无论在这次战争中还是在过去这个时期,他们已经忘掉了新有这些恩惠,已经不再因此而感激他自己和罗马人民。他继续说:“你们是很懂得万民法和罗马公民所树立的陈例的,但你们仍然象野蛮人那样一再粗暴地对待罗马人民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官吏,而且在青天白日之下就在市场中心丧天害理地策划杀害卡西乌斯。你们对和平是如此之仇视,使得这个行省一天都不能没有罗马人民的军团;正是你们,把恩惠当做仇怨,仇怨当做恩惠。因而,也正是你们,从来也不会在和平时期保持和睦,在战争时期保持勇敢。正是你们,在小格奈乌斯·庞培逃亡时收容了他,听凭他这样一个私人膺用只有国家官员才能使用的斧棒和军政大权,让他杀害了许多公民,并且在你们的唆使之下,招兵买马对抗罗马人民,把行省的土地弄得残破不堪。你们希望战胜的是谁呢?难道你们没有考虑过,即使毁灭了我,罗马人民不但还是有军团能够对付你们,甚至连天都能够拆坍下来吗,由于他们的光辉绩业和英勇……

  • 盖乌斯·尤利乌斯·恺撒《高卢战记》

    第一卷 驱逐入侵者
    第1章 击退赫尔维西亚人 第2章 驱逐阿里阿费斯塔斯
    第二卷 征服贝尔盖
    第1章 贝尔盖联盟垮台 第2章 逐个击破贝尔盖部落
    第三卷 第一次叛乱
    第1章 阿尔卑斯山失利 第2章 大西洋沿岸之战 第3章 阿奎塔尼亚大捷 第4章 与莫里尼入的冲突
    第四卷 入侵日耳曼和不列颠
    第1章 大败乌西皮特人和滕克特里人 第2章 首次渡过莱茵河 第3章 首次入侵不列颠

    第五卷 第二次叛乱
    第1章 再度人侵不列颠 第2章 厄勃隆尼斯人大败萨比努斯 第3章 内尔维人进攻西塞罗的冬营地 第4章 高卢中北部暴乱频发
    第六卷 莱茵河附近的战斗
    第1章 特瑞维累人溃败 第2章 再度跨过莱茵河 第3章 高卢人的风俗和制度 第4章 日耳曼人的风俗和制度 第5章 扫荡厄勃隆尼斯
    第七卷 维钦托利的叛乱
    第1章 战争序幕 第2章 夺取阿瓦利肯城 第3章 日尔戈维亚战役 第4章 维钦托利败北 第5章 攻夺阿莱西亚城
    第八卷 最后的叛乱
    第1章 希尔提乌斯所作前言 第2章 高卢各部叛乱又起 第3章 最后的战斗 第4章 内战将至

    第一卷

    第1章

    一、高卢全境分为三部分,其中一部分住着比尔及人,另一部分住着阿奎丹尼人,而那些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叫克勒特人、我们称之为高卢人的,住在第三部分。所有这些人,彼此之间的语言、习俗和法律,各不相同。高卢人跟阿奎丹尼人接界的这一边,由加隆纳河分隔着,跟比尔及人接界的这一边,由马特隆纳河和塞广纳河分隔着。所有这些人中,最勇悍的是比尔及人,因为他们离开行省的文明和教化最远,并且也是商贩们往来最少、那些使人萎靡不振的东西输入也最少的地方;再则还因为他们离开住在莱茵河对岸的日耳曼人最近,在跟他们不断作战的缘故。也就是为了这原因,高卢人中的厄尔维几族,就勇武而论,远超过高卢的其他各族,因为他们差不多天天在和日耳曼人作战,不是抵抗他们侵入自己的国境,就是自己侵人到他们的领域中去作战。那三部分中,已经说过由高卢人住着的那一部分,从罗唐纳斯河起,四周分别为加隆纳河、大洋和比尔及人的疆域所限,另外在塞广尼人和厄尔维几人的这一面,又跟莱茵河相接,方向是朝着北斗星的。比尔及人的领土从高卢的极边开始,一直抵达莱茵河的下游部分,面对着北斗星和日出的一面。阿奎丹尼人住着的那一部分起于加隆纳河,直达比利牛斯山和靠着西班牙的大洋,面向着日落的一方和北斗之间。

    二、厄尔维几人中最显赫、最富有的是奥尔及托列克斯。在马古斯·梅萨拉和马古斯·毕索任执政官的那一年,他出于篡夺王位的野心,在贵族中策划了一个阴谋,劝诱自己的本国人带着他们的全部资财,离开自己的领土。他说:因为他们的勇武超过所有一切人,所以要取得全高卢的霸权,是件极为容易的事。要说服他们这样做原本不难,因为厄尔维几人的国土,四周都被大自然限制着,一面是极竞极深的莱茵河,把厄尔维几人的领土与日耳曼人隔开;另一面又是高峻异常的汝拉山,盘亘在塞广尼人和厄尔维几人之间;第三面是勒茫纳斯湖和罗唐纳斯河,把厄尔维几人和我们的行省隔开着。在这种环境中,他们活动起来自然不能太宽敞,就要攻击邻邦也不很容易,因而使他们这种好战成性的人,感到非常苦恼。所以,尽管他们的领土广表差不多已达二百四十罗里长、一百八十罗里宽,但他们认为对他们这样人口众多、武功值赫而又勇敢过人的人来说,它还是嫌太狭小了。

    三、由于这些因素的刺激,再加上奥尔及托列克斯的势力一煽动,他们就决定预备启程出发所需要的东西,尽可能地收买大量的牲口和车辆,又多多益善地播种了大量谷物,以便旅途中有充裕的粮食供应,还和邻近的各邦建立了和平与友谊。他们认为两年时间就足以完成这些准备,因而用法律规定在第三年出发。奥尔及托列克斯被选出来负责筹备这些事情,他就自己担起了到别国出使的任务。在这次旅途中,他说服了塞广尼人卡泰孟塔罗第斯的儿子卡司几克斯(他的父亲曾经担任塞广尼国王多年,罗马元老院赠给过他”罗马人民之友”的称号),叫他去攫取他父亲以前执掌过的本国王位。同样,他又说服了爱杜依人杜诺列克斯——他是当时执掌他们国家大权、很受百姓爱戴的狄维契阿古斯的弟弟——做同样的事情,还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做妻子。他使他们相信,这是极容易做到的事情,因为他本人也将取得自己本国的大权,毫无疑问,厄尔维几人是全高卢最强有力的国家,他保证一定会用他的资财和他的军队,帮他们取得王位。受了这种话引诱,他们互相表白了诚意,设下了盟誓。他们希望在取得政权后,就能以这最有力、最坚强的三个族的力量,占据全高卢。

    四、这事情遭到了告发,被厄尔维几人知道了。依照他们的习惯,该让奥尔及托列克斯戴着镣铐,听受审问,如果他被判有罪,随着便应该受火焚之刑。在预定审讯的那天,奥尔及托列克斯把他所有的家属都从各地召到审判的地方来,数达万人之多,他还把数目同样很大的全部被保护人和债户都召了来。就依靠这些人,他才逃了过去,没受到审问。当国家被他这种手段所激怒,准备用武力来行使自己的权力,首领们从四乡召集起大批人来时,奥尔及托列克斯却在此时忽然死去,据厄尔维几人猜测,绝不是没有自杀的嫌疑的。

    五、他死后,厄尔维几人对离乡它迁的计划,仍旧毫不松懈地作着准备。最后,当他们认为一切准备工作都已就绪时,就烧掉自己所有的十二个市镇,四百个村庄,以及其余的私人建筑物。他们除了随身携带的粮食以外,把其余的也都烧掉,这样,便把所有回家的希望断绝干净,只有拼命冒受一切危险去了。他们又命令各自从家里、带足够三个月用的磨好的粮食上路。他们劝诱他们的邻居劳拉契人、都林忌人和拉多比契人采取同样的措施,也烧掉自己的市镇和村落,和他们一起出发。他们还接受一向住在莱茵河以外、后来过河来侵入诺列克、并攻击诺累耶的波依人。作为参加自己这个联盟的人。

    六、他们要离开自己的家乡,一共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通过塞广尼人的领域,在汝拉山和罗唐纳斯河之间,是条狭窄而又崎岖的道路,单列的车辆通过都很勉强,还有一座极高的山俯临着它,因此只要很少人就可阻挡他们。另一条路要通过我们的行省,比较平坦和便利,那奔流在厄尔维几人和新被罗马人征服的阿罗布洛及斯人领域之间的罗唐纳斯河,也有几处浅滩可以涉渡。阿罗布洛及斯人境内最边远、距厄尔维几人也最近的市镇是日内瓦,这个市镇上有一座伸到厄尔维几人那一边的桥梁。他们认为那些新被罗马人征服的阿罗布洛及斯人,对罗马人还不一定太有好感,也许可以说服他们借一条路给自己通过他们的领土,不然就用武力强迫他们这样做。因此在已经准备好一切出发用的东西之后,他们就约定一日,大家都赶到罗唐纳斯河上会齐。这一天是三月甘八日,正是卢契乌斯·毕索和奥卢斯。盖平纽斯任执政官的那一年。

    七。当这事报告给了凯撒,说他们企图取道通过罗马行省时,他迅速离开罗马,以尽可能快的速度赶向外高卢,到达日内瓦。当时外高卢一共只有一个军团兵力,他命令在全省多多益善地征召军队,并命令把通向日内瓦的那座桥拆掉。当厄尔维几人确知他已到来之后,他们把国内最尊贵的人派到他这里来做使者,其中居于领袖地位的是南梅友斯和维卢克洛久斯。他们说。他们的目的只是想借道穿过行省,绝不作任何伤害,因为除了这条路以外,再没别的路可走,求他答应他们的要求。凯撒想起执政官卢契乌斯·卡休斯曾经被厄尔维几人杀死,他的军队也在被击溃以后,被迫钻了轭门,因此认为决不可答应他们的要求,也不相信象他们这种心怀恶意的人,如果给了他们通过行省的机会,能不肆意踩蹈和破坏。但为了要取得一段间歇的时间,好让自己新征召的部队集中,他就回答使者说:他要化几天时间考虑一下,如果他们希望得到答复,可以在四月十三日再来。

    八、同时,他利用在自己身边的那个军团,以及由行省征集起来的军队,从流入罗唐纳斯河的勒茫纳斯湖开始,至分隔塞广尼和厄尔维几领土的汝拉山为止,造了一条高十六罗尺的城墙和壕堑,长达十九罗里。这工程完成后,他布置了防御部队,给堡垒也设置了守卫,以便在敌人不问他愿意与否强行渡河时,能够方便地阻止他们。当他和使者们约定的那天到来时,使者们回到他这里。他拒绝他们说:按照罗马人的习惯和前例,他不能允许给任何人一条穿过行省的通道。而且表示,如果他们企图蛮干的话,他是要用武力阻止的。厄尔维几人这个打算落空后,有的就用联起来的船只和结扎在一起的大批木筏、有的就在罗唐纳斯河的浅滩水不深的地方,试探着强行涉渡过来,有时就在白天,更多的是在夜间。但由于一系列的防御工事和迅速集中到那边的军队、矢矛,他们被迫放弃了这个企图。

    九、此外,还留下一条穿过塞广尼的道路,但因为这条路极狭窄,如果塞广尼人不同意,就无法通过。当他们自己没法说服塞广尼人时,就派使者到爱杜依人杜诺列克斯那边去,企图通过他的居间调停,使塞广尼人同意他们的要求。因为杜诺列克斯由于本身的人望和慷慨,在塞广尼人中有极高的威信,同时又娶了厄尔维几族中的奥尔及托列克斯的女儿为妻,所以对厄尔维几人也很友好;加之他那篡夺王位的野心又在引诱着他,极盼望有什么事故发生,而且很希望能以自己的恩惠笼络住愈多愈好的国家,所以他接受了这件事,说服塞广尼人让厄尔维几人通过他们的领土,并且商定双方交换人质,保证塞广尼人不阻止厄尔维几人的通行,厄尔维几人在路过时也不为非作歹,或者肆行破坏。

    一0、凯撒得到消息说:厄尔维几人想通过塞广尼人和爱杜依人的领域,进入桑东尼人境内去,这是离开行省中的一个叫托洛萨得斯的邦已经不远的地方。他感到这件事将带给行省很大的危险,因为这样一来,就让这些好战成性、而且敌视罗马人民的人,成为一个既没设防、又富有谷物的地区的邻居了。为了这些理由,他留下副将拉频管斯坐镇他筑下的防御工事,自己急急赶往意大利,在那里征召起两个军团,又把正在阿奎来耶附近冬令营里息冬的三个军团带出来,就率领了这五个军团,拣最近便的道路,越过阿尔卑斯山,迅速赶向外高卢。在这个地区,有秋得隆内斯人、格来约契里人和卡都里及斯人占据了几处高地,企图阻止他的军队前进。在几次战斗中击败他们之后,在第七天上,他就离开了内高卢最边境上的奥契勒姆,进入外高卢的获孔几人领域。就在那边,他向阿罗布洛及斯人的地区前进,然后再从阿罗布洛及斯率领军队进抵塞古西阿维人领域,这是行省境外罗唐纳斯河对岸的第一个部落。

    —一、在那时候,厄尔维几人已经带着他们的军队,穿过那条狭谷和塞广尼人的地界,到达爱杜依人的边境,在蹂躏着他们的田野。爱杜依人不能抵挡这些侵入者,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财产,就派使者到凯撒这里来求助。他们声称:爱杜依人一向是很对得起罗马人的,决不应该几乎就当着罗马军队的面,听任他们的土地被人家焚掠,孩子们被驱去做奴隶,市镇被人家攻占去。在这同时,爱杜依人的盟友和近族安巴利人也报告凯撒说:他们的田地已经遭到蹂躏,他们要保住自己的城镇不给敌人强占也很困难。同样,有村庄和田地在罗唐纳斯河对面的阿罗布洛及斯人也逃到凯撒这边来,肯定地对他说:他们已经除了空地之外,什么都不剩了。这些事情促使凯撒下定决心,决不再坐视厄尔维几人在毁尽罗马所有各盟邦的财富之后,窜进桑东尼人境内去。

    一二、有一条河流叫做阿拉河,流经爱杜依和塞广尼的领域,进人罗唐纳斯河,水流滞缓得难于想象,凭眼睛几乎无法辨别它流向那一端去。厄尔维几人用联结在一起的木筏和船只,渡过这条河去。当凯撒接到侦察人员的报告说,厄尔维几人的部队四分之三已完全渡过,大约还有四分之一日在阿拉河这边时,他就在第三更带着三个军团离开营寨。直扑向敌人尚未渡河的那一部分。他在他们都身负重荷、摔不及防之中攻击他们,杀掉他们一大部分,其余的都四散逃走,躲进最近的森林里去。这一部分人叫几古林尼部,因为厄尔维几人全族共分为四个部分或部落,我们的父老犹能记忆,这一部分曾经单独离开过他们的本土,杀死了执政官卢契乌斯·卡休斯,迫使他的军队钻了轭门。这一役,不知是偶然凑巧还是不朽的神灵作的安排,曾经带给罗马人一场奇耻大辱的这个厄尔维几人的部落,首先遭受了惩罚。而且,除了国家的公仇之外,凯撒还一举两得地泄了私恨,因为几古林尼部在攻袭卡休斯的那一役中,还杀死了他的副将卢契乌斯。毕索,他就是凯撒的岳父卢契乌斯·卡尔普林穆斯·毕索的祖父。

    一三、这场战斗完毕后,为了追击厄尔维几人的其余部队,他命令在阿拉河上造起一顶桥来,带着自己的军队渡了过去。他的突然到来,使厄尔维几人大为惊异,因为他们看到自己花了二十天时间才困难地渡过来的河流,凯撒却只花一天就过来了。他们就派使者来见他。这批使者的首领是狄维果,就是厄尔维几人攻袭卡休斯时的领袖。他对凯撒这样说:如果罗马人愿意和厄尔维几人讲和,他们愿意到凯撒所指定、并且要他们住下来的地方去。但是如果他坚持要战争,那末,他必须记住罗马人以前的灾难和厄尔维几人原先的勇敢。至于他趁他们冷不防的时候攻击了那个部落,这是因为当时已经过了河的那些人不能来援救他们同胞的缘故,决不可以因此便把自己的勇敢估计得太高,或者轻视起厄尔维几人来。他们从自己的父老和祖先那里学到的是:战争主要应当依靠勇为,不应该依靠阴谋诡计。所以,他千万不要让他们现在耽搁在这块地方,因为罗马人在这里遭到过灾难,军队受到过歼灭,从此声名远扬,流传到后代去。

    一四、对这番话,凯撒的回答是这样的:正因为他牢牢地记住厄尔维几人所提起过的那些事情,所以才没有丝毫的犹豫。特别是那场灾难落到罗马人头上来,完全是飞来的横祸,所以才感到格外的沉痛。如果他们觉得自己做过什么伤害别人的勾当,本来也不难作好防备的,只是,他们却以为自己没做过什么须要戒惧的事情,就也没有要戒惧的理由,这才上了当、就算他愿意忘掉旧的仇怨吧,难道连那些新近的侵扰——他们没经过他同意就用武力强行通过行省、侵犯爱杜依人、安巴利人和阿罗布洛及斯人——也都能置之一旁吗?至于他们把自己的胜利吹嘘得那么神气,因为自己的作恶多端没受报应就感到诧异,这两者其实只说明一件事情:不朽的神灵因一个人的罪孽要给予惩罚时,常常先给他们一时的兴旺和比较长期的安宁,这样,他们才能在命运突然转变时感到格外惨痛。话虽如此,他们如果愿意给他人质,让他知道他们能保证履行自己的诺言,同时,如果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同盟使爱杜依人和阿罗布洛及斯人受到的损害,都能得到赔偿,他还是愿意和他们讲和的。狄维果回答说:厄尔维几人从祖先起就定下了规矩,一向只接受别人的人质,从不把人质交给别人,罗马人自己就是这件事的证人。作了这样的回答后,就离去了。

    一五、次日,他们拔营离开那地方。凯撒也跟着离开,把他从全行省以及从爱社依人和他们的同盟那里集中来的全部骑兵,约达四千多人,全都派做前锋,观察敌人究竟向哪个方向进军。他们对敌人的后军钉得过分热心了些,竟在地形不利的地方跟厄尔维几人的骑兵交了一次手,我军损失了少数人。这场战斗鼓励了厄尔维几人,因为他们只用五百骑兵便驱走我军这么多骑兵,他们更放心大胆地在我军面前停留下来,屡次以他们的后军来撩拨我军,以求一战。凯撒约束自己的部下不准应战,他认为目前光只要牵制住敌人,不让他们劫掠、采收和破坏就够了。就这样继续行军了大约十五天,我军的前锋和敌人的后军,相距始终不超过五六罗里左右。

    一六、同时,凯撒每天都在催索爱杜依人以国家名义答应供应的粮食。由于天气寒冷——高卢的位置处在北方,前面已经说过——不仅田里的谷物没成熟,就连草料也没有充分供应;至于用船只溯阿拉河运上来的粮食,由于厄尔维几人所走的路已经离开了阿拉河,他又不愿意放掉他们不追,因此也没法再利用它。爱杜依人却一天一天只管拖延,一会儿说在征收了,一会又说在集中了或就在路上了等等。当凯撒看到自己实在被人家敷衍搪塞得太长久了,而该发粮食给军队的日子又已迫在眉睫时。他就召集起他们的领袖们——这些领袖有很多在他营里——其中有狄维契阿古斯,还有列司古斯,这是他们的最高首领,在人民中间掌握着生杀大权,爱杜依人称之为”执法官”,每年选举一次。凯撒很严厉地斥责他们,因为粮食买既买不到,田里也收不起,在这样紧迫的时机,敌人又这样靠近,他们竟不加以援助,特别因为这次战争,主要是由于他们的吁请才进行的,所以他才更加严厉地责备他们袖手旁观。

    一七、终于,列司古斯被凯撒的话打动了,把他一直隐瞒着的话都讲了出来。他说:有某些人,他们在平民中有极大的势力,他们虽不担任官职,却比官吏更有力量。他们在用煽动性的、傲慢的话阻止群众,不让他们把应交的粮食集中起来。他们这样说:如果爱杜依人自已不能再掌握高卢的霸权,那末,受高卢人的统治总比罗马人的统治好些;再也不该怀疑,如果罗马人一征服厄尔维几人,就会把爱杜依人和高卢其余各邦的自由,也一起剥夺掉的。也正是这些人,把我们营里的打算和一举一动,都去报告敌人,他自己实在无力阻止他们。他也很清楚,他虽然迫于形势,不得不把这些事情告诉凯撒,但他冒的风险是十分巨大的,就因为这缘故,他才能缄默多久就缄默多久的。

    一八、凯撒知道列司古斯的这番话指的是狄维契阿古斯的弟弟杜诺列克斯,但他不愿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穿这件事,因此很快就结束了会议,单把列司古斯留了下来。等只有他一个人时,再问他在会上讲的事情,他讲起来就自在得多,也大胆得多了。凯撒又把这件事情秘密地问了另外一些人,发现它完全是真的。这个杜诺列克斯,确是一个勇敢无比、而且因为慷慨施与、在群众中拥有极大势力的人,他很盼望发生一场变故。多年以来,他一直用极低的包价,把爱杜依的关税和其他税收都包了下来,因为只要他一开价,就没别人再敢出较高的标价和他竞争。凭借这种手段,一方面增加了他的家业,另一方面,又为他的广施贿赂开拓了大量财源。他用自己的钱常年豢养了一大批骑兵,护卫着他。不仅在国内,就在邻国,他也有很大的势力。为了更加张大自己的声势起见,他让自己的母亲和别都里及斯邦中最尊贵最有力的人结了婚,自己又娶了一个厄尔维几族的妻子,他的同母姊妹和其他女亲属,也都嫁给了别的邦。不仅这种亲戚关系使他偏袒和寄厚望于厄尔维几人,伺时他还有私下的理由要痛恨凯撒和罗马人,就因为他们的到来,他的势力才削弱下去,而他的兄长狄维契阿古斯却恢复了原来的声望和荣誉。他怀着很大的希望,如果一旦罗马人遭到什么不幸,他就可以借厄尔维几人之助,取得王位。罗马人的统治却不仅使他得不到王位,甚至现在已有的势力都在削弱。凯撒在查询中又发现,几天以前骑兵战斗之所以遭到挫折,也是由于杜诺列克斯和他的骑兵首先败退下来的原故。因为爱杜依人派来支援凯撒的骑兵是由杜诺列克斯领导的,他们一退,就使其他的骑兵也都惊慌起来。

    一九、凯撒弄清楚了这些事实,而且得到许多千真万确的证据,可以证实这些怀疑。引导厄尔维几人穿过塞广尼人领土的是他,他们交换人质也是由他安排的,他做这些事情,不仅没有得到凯撒和他本国的命令,甚至连知道也没让他们知道,因此他受到爱杜依首领们的诟责。凯撒认为这些已足够作为处罚杜诺列克斯的理由,无论由他自己来处理也好,由他命令本国去处理也好。但却有一件事情使他不能放手去做这一切,因为他知道,他的兄长狄维契阿古斯是一位最热忱拥护罗马人民、最爱他自己、出奇地忠诚、正直和谦和的人,深恐处罚杜诺列克斯,会伤了狄维契阿古斯的心。因此,在还没采取任何行动之前,他先命令把狄维契阿古斯召到自己面前来,在遣走了日常用的译员之后,通过高卢行省的一个领袖、他自已的知友该犹斯·瓦雷密斯·普洛契勒斯——凯撒在任何事情上都很信任这个人——和他谈话。同时向他指出了他本人也在场的那次高卢领袖们的会议上关于杜诺列克斯的谈话,还告诉他后来各人和他分别谈话时,谈到杜诺列克斯时说的话。他要求并鼓励他,希望无论由他自己审问后定罪也好,或者由他下令交给他本邦去定罪也好,狄维契阿古斯不要因此心里不快。

    二0、狄维契阿古斯泪汪汪地拥抱着凯撒,恳求他不要给他兄弟什么严厉的处罚。他说:他知道这些控诉都是真的,没有人再比他更为这个难受了。因为,当他本人在自己本国和高卢的其他部分势力很大时,他弟弟却因为年纪还轻,没没无闻,全靠他的帮助才得势起来,但他却不仅利用这种势力来削弱他的声望,甚至还利用它来毁灭他。虽则如此,他还不能不顾到手足之情和群众的意见,如果凯撒真的给了杜诺列克斯什么严厉的处罚,由于他处在和凯撒如此亲密的地位,绝没有人会相信这是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做的,这种情况会使得全高卢人都从此唾弃他。当他一面哭,一面说着这许多话向凯撒恳求时,凯撒握着他的右手安慰他,叫他不要再说下去,说:他对凯撒的情谊这样深厚,无论是国家的公仇还是私人的嫌怨,都会按照他的愿望和要求,给予谅解。凯撒把杜诺列克斯召到自己面前来,当着他兄长的面,把自己要责怪他的那些事情都告诉了他,无论是他自己知道的还是他本国所控告的,都向他说了,同时还警告他。以后任何时候都必须避开一切嫌疑。特别向他指出:过去的一切是看在他的兄长狄维契阿古斯面上,才原谅他的。他又派人监视着杜诺列克斯,以便能了解他在做些什么,和哪些人谈话。

    二一、同一天,侦察人员报告说,敌人在离他自己的营寨八罗里的一座山下安了营。他派出人去探查那山的地势和四面上山的道路如何。回报说很容易上去。他命令副将代理司令官季度斯·拉频弩斯在第三更时率领两个军团和那些认识路的向导攀登到那座山的山顶上。同时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他。他本人在第四更时急急从敌人经过的那条路,向他们赶去,派全部骑兵走在自己前面,另外又派布勃密斯·孔西第乌斯率领侦察人员在前面先走。孔西第乌斯是一个号称富有军事经验的人,曾先后在卢契乌斯·苏拉和马古斯·克拉苏斯的军队中服务过。

    二二、黎明时,山顶已被拉频弩斯占领,他自己离敌人的营寨也已不到一罗里半路。据后来从俘虏口中得知,无论他自己或拉频弩斯的到达,都没被敌人发觉。但在那时候,孔西第乌斯忽然骑着马匆匆赶来,告诉他说。他要拉频弩斯去占领的那座山顶,敌人已经占领着,他是从高卢人的武器和旗帜上辨认出来的。于是,凯撒把他的军队撤到最近的一座山上,在那边布下战阵。拉频弩斯事先接到凯撒的指示,叫他不要退自和敌人作战,要等看到凯撒的军队近敌营时,才同时四面向敌军进攻,这时虽占据了山顶,却仍停在那边等候我军,不和敌人交锋。直到后来天色已很晚时,凯撒才从侦察人员那里得知山顶在我军手中,厄尔维几人这时已移营前进,而孔西第乌斯则是因为害怕,才把根本没有看到过的东西当做看到了的向他作了谎报。那一天,他仍保持一向的距离,跟随敌人前进,离他们的营寨三罗里安下营。

    二三、次日,离开例应发放口粮给士兵的日子只剩两天了。当时他离开爱杜依邦最大、积储最充裕的市镇毕布拉克德已经不到十八罗里。他考虑到粮食问题必须解决,就转过头来撇开厄尔维几人,直向毕布拉克德赶去。这件事被高卢籍骑兵的一个什长卢契乌斯·爱米留斯部下的逃兵们报告了敌人。厄尔维几人不是误以为罗马人离开他们是由于害怕——特别因为前一天罗马人已经占有了山头仍不作战,更使他们深信这点——就是认为自己可以把罗马军队的粮食切断,于是改变原来的计划,掉过头来,紧钉着我军的后队,开始攻击。

    二四、凯撒注意到这事,把他的军队撤到最近的一座山上去。派骑兵去抵挡敌人的进攻。这时,他自己把四个老的军团,分成三列布置在半山腰里,新从高卢征召来的两个军团和全部辅助部队,被安置在山顶上;这样就好象整座山上到处都布满了军队,同时他又命令把全军的行囊都集中放在一起,由处在高处的部队负责守卫。厄尔维几人带着他们的全部车辆跟踪追来,也把他们的辎重集中在一起,驱走我军骑兵之后,结成极密集的方阵,向我军的前列冲来。

    二五、凯撒首先把自己的坐骑一直送到老远看不见的地方,后来又命令把所有别人的马也都这样送走,让大家都面对着同样的危险,不存逃脱的希望,然后对士兵们鼓励了一番之后,遣他们投入战斗。兵士们踞高临下,掷下轻矛,很容易地驱散了敌人的方阵。敌人散乱之后,士兵们拔出剑来,朝他们冲杀过去。高卢人的盾,大部分被轻矛一击中就穿透了,而且因为铁的矛头弯了过来,紧箱在盾里,拔既拔不出来,左手累累赘赘地拖着它作战又不方便,一时很受阻碍,于是,许多人在把手臂摇摆了很久仍没法摆脱它之后,就宁愿抛掉盾,露着身体作战。最后,他们因为受伤累累、支持不住,开始撤退,向离当地约一罗里的一座小山逃去。等他们占有那座小山时,我军已紧紧跟在他们背后。作为后军掩护着敌人后方的一万五千波依人和都林忌人,掉过头来攻击罗马军队敞开着的侧翼,包围住他们。已经退上山的厄尔维几人看到这事,重新立定下来,开始作战。罗马人口转身来,两面分开应战,第一列和第二列抵抗已被击败和运走的敌人,、第三列抵抗新来的敌人。

    二六、战斗就这样分为两面。长期地激烈进行着,直到他们再也挡不住我军的攻击时,一部分开始退到山上去,一部分集中到他们的辎重和车辆那边。尽管这场战斗从第七刻时一直延长到傍晚,但在整个战斗过程中,却谁也没有看到任何敌人转过身去逃走的。辎重附近,直到深夜还在进行战斗,他们把车辆排列起来当作壁垒,站在高处向我军进攻的人投射矢石,另有些人则躲在战车和四轮车之间,朝上发出梭标和投枪,杀伤我军。战斗持续很久,辎重和营寨终于为我军占领。奥尔及托列克斯的女儿和一个儿子,都在那边被我军俘获。约有一万三千人从这场战斗中逃出性命,他们通宵赶路,整夜一刻不停,第四天到达林恭内斯人境内。我军因为有的士兵受了伤,还有些阵亡者要掩埋,停留了三天,没追赶他们。凯撒派使者送信到林恭内斯人那边去,命令不准把粮食和其他物资接济他们,如果接济他们,他就要以对付厄尔维几人同样的方式对付他们。他自己在隔了三天之后,带着全军追赶他们。

    二七、厄尔维几人因为一切给养都感到缺乏,不得不派使者来见他求降。他们在路上遇到凯撒,投身在他脚下,含着眼泪低声下气地恳求讲和。他吩咐他们留在现在所在的地方等他到来,他们听从了。后来凯撒到了那地方,向他们索取人质、武器以及逃亡到他们那里去的奴隶。当这些正在搜索和集中时,约有六千人,属于称做维尔华琴纳斯的那个部落,不知是恐怕交出武器后将受到惩罚,还是妄想保全自己,认为反正投降的人多,自己乘机溜走可以混瞒过去,别人不会注意。天一黑时就从厄尔维几人的营中逃出来,向莱茵河上日耳曼人的地界奔去。

    二八、凯撒一知道这事,就向他们经过的地区的居民下令:如果他们想要洗清自己,就得把这些逃亡的人搜索出来,送回他这里。送回来的人都被当作敌人处理了。所有其余的人,在把人质、武器和逃亡者交出之后,都接受了他们的投降。他命令厄尔维几人、都林忌人、拉多比契人,都回到原来出发的地方去。又因为他们家乡的一切庄稼都已经毁掉,没有可以恃之度日的东西,他命令阿罗布洛及斯人把足够的粮食供应他们,并命令他们把已经烧掉的市镇和村庄重建起来。他所以这样做,主要理由是因为他不愿意让厄尔维几人迁走后那块地方空出来,深恐住在莱茵河对岸的日耳曼人看到这里土地肥沃,会迁出自己的领土,住到厄尔维几人的土地上来,成为高卢行省和阿罗布洛及斯的邻居。爱杜依人因为波依人以勇敢闻名,愿意把他们安插在自己的土地上,凯撒也答应了他们的要求。他们给了波依人土地,后来又让他们跟自己享有同样的权科和自由。

    二九、在厄尔维几人的营帐中,发现有用希腊文写的字板,被拿来交给了凯撒,这上面是编好的名册,逐个记载着他们从故乡出来的能持武器作战的人的数目,同样也逐一地记载着儿童、老人和妇女。在这些记载中,厄尔维几人总数是二十六万三千、都林忌人是三万六千、拉多比契人是一万四千、劳拉契人二万三千、波依人三万二千,这些人中,能拿起武器来作战的约有九万二千人,合起来总数为三十六万八千人。其中能够返回故乡的,依照凯撒的命令作的统计是十一万人。

    三0、厄尔维几之役结束后,差不多全高卢的使者——都是各国的首领——统统赶来向凯撒道贺。他们说:他们虽然知道凯撒之所以和厄尔维几人作这次战争,是为了报复以前他们对罗马人的侵害,但这件事情的后果,使高卢地方蒙受的利益却不下于罗马人,因为厄尔维几人在他们正盛极一时的时候离开故乡,目的在于向全高卢发动战争,争取统治权,在全高卢的广大土地上,选取他们认为是最便利、最富饶的地方,作为自己的住家,把其余的各国作为纳贡的臣属。代表们要求凯撒允许他们约定一天,宣布召开一个全高卢的大会,因为他们有一个请求,希望在取得一致同意之后,向凯撒提出来。这要求被答应了,随即为这个会议定下了一个日期,他们之间还起了誓,保证除了会议上大家同意授权的人之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把讨论的内容泄漏出去。

    三一、散会后,仍旧是上次那些国家的首领们,回到凯撒这边来,请求允许他们和他秘密商谈一下有关他们本身和全体安全的问题、这个要求得到了允许,他们全都投身在他脚下,哭泣着向他恳求说:他们热切而又焦急地希望将和他谈的事情不至泄漏出去,其热切和焦急的程度绝不亚于他们就要提出来的那个要求本身。因为他们知道,假如泄漏出去之后,他们就要遭到最最残酷的处罚。替他们发言的是爱杜依人狄维契阿古斯,他说;全高卢各邦,分为两个集团,一个集团的领导权由爱杜依人掌握,另一个由阿浮尔尼人掌握。多年以来,他们之间一直在激烈地争夺霸权,以致阿浮尔尼人和塞广尼人竟花钱雇来日耳曼人。他们第一次渡过莱茵河来的大约有一万五千人,后来这些粗鲁而又野蛮的人爱上了高卢的土地、文化和富庶,又带过来更多的人,至今在高卢的日耳曼人已达十二万左右。爱杜依人和他们的属邦一再和日耳曼人对兵相见,在吃了败仗之后,遭到极大的灾难,全部贵族、全部元老和全部骑士都损失干净。因为战争和灾难的打击,这些本来由于自己的勇敢、由于罗马人的恩情和友谊,过去一直在高卢享有霸权的人,被迫不得不把自己国内最尊贵的人交给塞广尼人做人质,还要用誓言束缚自己的国家:不得索回人质、不得向罗马人求救、不得拒绝永远服从他们的权力和统治。在爱杜依全国,只他狄维契阿古斯一个人没有被弄去宣誓,也没把自己的孩子交出去做人质,就为这缘故,他自己才逃出本国赶到罗马去向元老院求救,因为就只他一个人不受誓言和人质的拘束。可是,获得了胜利的塞广尼人,比起被征服的爱杜依人来,处境却只有更坏些。因为日耳曼人的国王阿里奥维司都斯就住在他们境内,占据了塞广尼人的三分之一领土,这是全高卢最富饶的土地,而现在,他却又要塞广尼人另外再让出三分之一来,因为几个月以前,二万四千阿鲁得斯人又来到他这边,要让出地方来给他们住。再息不多几年,全部日耳曼人都将跑到莱茵河这边来,这里的人都要被赶出高卢的领土,因为高卢的土地和日耳曼的土地,简直无法相比,他们那边的生活也跟这边的生活不可同日而语。阿里奥维司都斯在马其多勃里加地方一战击败高卢军队之后,就极傲慢、极残酷地进行着统治,把最尊贵的贵族们的孩子索去作为人质,这些人质略微做了一些未经他点头同意的事情,就得遭到各种各样的惨刑。他是一个粗野、任性、残暴的人,对他的统治谁也没法忍受下去。要不是凯撒和罗马人民出来设法给一些帮助,全高卢都得象过去的厄尔维几人那样离乡背井,远远避开日耳曼人,另外去寻找别的家乡、别的安身之处,去碰运气。无论什么样的事情在等待他们,也只得去试探一下。这些话要是被阿里奥维司都斯知道,毫无疑问,他要把最惨酷的刑罚加到在他那边的全部人质身上。只有凯撒,可以利用他自己本人或他的军队的威望、利用新近取得的胜利、或者利用罗马人民的名义,阻止他再把更多的日耳曼人带到莱茵河这边来,保障全高卢不再受阿里奥维司都斯的蹂躏。

    三二、狄维契阿古斯说完这番话时,所有在场的人开始大声嚎哭着恳求凯撒帮助。凯撒注意到所有人中,就只塞广尼人没跟别人那样哭泣,只管凄惶地低头注视着地面。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缘故,就询问他们。塞广尼人不回答,仍旧默默地保持着原来的凄惶神情。当他一再询问,得不到答复时,还是那位爱杜依人狄维契阿古斯作了回答:塞广尼人的命运,比起别的部落来更为惨痛、更为伤心,因此只有他们,那怕在背后,仍旧不敢诉苦,也不敢乞援,即使阿里奥维司都斯不在这里,对于他的残忍,也和他亲自在这里一样的惴惴畏惧。因为其余的人,无论如何,逃走的机会总还是有的,独有塞广尼人,因为他们把阿里奥维司都斯邀进自己境内,所有的市镇都在他的势力范围之内,不得不受尽各种苦难。

    三三、凯撒知道了这些事,就对高卢人说了一番鼓励的话,答应说。他会亲自关心这件事情。他说:他希望阿里奥维司都斯能够看在他的恩惠和威望面上,不再做伤害人的事情。说过这番话,就遣散了会议。其实,除了这原因以外,还有许多别的原故,促使他不得不考虑这件事,并且采取行动。首先,他知道屡次被元老院称作”兄弟”、”亲人”的爱杜依此应在受日耳曼人的奴役和统治,甚至他们还有人质落在阿里奥维司都斯和塞广尼人手里,这对罗马这样一个堂堂大国说来,不免是他本人和国家的一种耻辱。再说,在他看来,如果日耳曼人逐渐把渡过莱茵河看作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大批大批地涌入高卢来,对罗马人民来说,将是一件危险不过的事,何况象他们这样粗野横蛮的人,绝不肯安分守己,一旦占有全高卢,就会象过去的钦布里人和条顿人那样,冲进我们的行省,再从那里蜂拥奔向意大利,特别因为塞广尼和我们的行省之间,只隔了一条罗唐纳斯河。根据这种种情况,他认为非迅速采取行动不可,而阿里奥维司都斯表现出来航那种自高自大、不可一世的态度,也是件难于忍受的事。

    三四、因之,他决定派使者到阿里奥维司都斯那边去,要求他选择一个和双方距离相仿的会面地点,他有公务和跟彼此都有重要关系的事情要和他商谈。阿里奥维司都斯回答使者说:如果他本人对凯撒有什么要求,他自会到凯撒这里来;如果凯撒有什么事情要求于他,凯撒也应该自己跑到他那边去。特别因为他不带军队,便不敢到凯撒所占有的这部分高卢来。如果要把军队集中起来带到某个地方去,又不可能不多带粮袜,大费周折。并且他还奇怪,在他用武力所征服的那一部分高卢中,有什么事情用得着凯撒和罗马人来费心。

    三五,这番回答带给凯撒后,凯撒又差使者再次带去如下的话;尽管凯撒和罗马人对他那样的恩德备至——就在凯撒任执政官的那一年,元老院给了他”国王”和”友人”地称号——但他给罗马人民的竟是这样的回答,连会面的邀请都不愿接受,对于双方都有关的事情,也不屑商谈和了解。凯撒要求他的事情是这样一些:首先,不要再带更多的人渡过莱茵河进人高卢,其次,归还从爱杜依人那边取来的人质,同时也允许塞广尼人把他们手中握有的人质还给爱杜依人;不再侵犯爱杜依人,也不再对爱杜依人和他们的周盟发动战争。如果他做到这些,凯撒和罗马人民将永远对他保持友谊和好感。反之,如果他不答应这些要求,那么,根据马古斯·梅萨拉和马古斯·毕索两人任执政官那年元老院的决议:、负责高卢行省的人,应当从共和国的利益出发,对爱社依人和罗马人民的其余友邦加以保护。因而,他不能坐视爱杜依人受到伤害。

    三六、对于这番话,阿里奥维司都斯回答说:根据战争的权利,战胜者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他所战败的人。同样,罗马人统治,被征服者,也只是凭自己高兴,从来不听别人的意见。既然他从来不干涉罗马人行使自己的这种权利,他本人在行使这种权利时,就也不该受罗马人的阻碍。至于爱杜依人,他们曾经在战争中试过运气。刀兵相见之后,吃了败仗,才开始向他纳贡的。凯撒已经给他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凯撒的到来,已经使他的贡赋收入减少了。他决不会把爱杜依人的人质还给他们,如果他们能够履行先前的话,每年交付贡赋,他也不会无缘无敌对他们和他们的盟邦作战;反之,他们如果胆敢违背这些约定,罗马人的”兄弟”头衔,绝帮不了他们的忙。至于凯撒对他的警告,说他不会坐视爱杜依人受到的伤害,那末,他的口答是:没有谁和他作战不是自取灭亡的。凯撒只要愿意,尽可一试,领教一下战无不胜的日耳曼人——武艺娴熟,十四年没在屋子里住过的日耳曼人,凭他们的勇敢,能于出点什么样的事业来。

    三七、在这个消息带给凯撒的同时,爱杜依人和德来维里人派来了使者,爱杜依人申诉说:新近进入高卢的阿鲁得斯人正在蹂躏他们的领土,他们即使再加给阿里奥维司都斯人质,也不能换取和平。德来维里人申诉的是:苏威皮人住在莱茵河沿岸的一百个部,正在试图渡河过来,领导他们的是奈苏亚和钦百里乌斯兄弟两人。这些事情使凯撒大为不安,他决定自己必须迅速采取行动,否则,一旦新来的这股苏威皮人和阿里奥维司都斯原有的部队一联合起来,就将更难抵御。于是,尽可能迅速地准备起粮袜以后,就急急地向阿里奥维司都斯赶去。

    三八、当他赶了三天之后,接到报告说:阿里奥维可都斯已经带着全军赶去占领塞广尼人最大的市镇维松几阿,离开他的领域已有三夭路程。凯撒认为良己应当极尽全力防止这桩事情的实现。因为这个镇上储藏着大量的战备物资,而且地势险要,有很好的天然屏障,特别利于战守,杜比斯河差不多象圆规画怕那样绕整个市镇一周,只留下一个缺口没有包合,长度不到一千六百罗尺,恰巧有一座极高峻的山封闭着这个缺口,这座山的两面山脚,都一直伸到河边。有一道城墙包围着这座山,使它变成一个堡垒,跟市镇连戌一片。凯撒日以继夜的向那边赶去,占据了这个市镇后,就在那里安下守卫部队。

    三九、当他为了准备粮食和其他给养,在维摆几内作几夭耽搁时,我军的士卒向高卢人和客商探询情说,这些人的答复乌上在全军引起很大的恐慌,大大扰乱了所有人的心绪。这些高卢人和客商今称日耳曼人的身材魁伟、勇敢非凡、武艺也十分精熟,平时他们自己遇到日耳曼人时,简直不敢报视对方的面容;也不敢接触他们锐利的目光。恐怖最初发生在军团指挥官队骑兵指挥官和其他一些本来没有多少军事经验,只是因为友谊,才跟凯撤离开罗马前来的人身上。他们提出各式各样理由来说明自己有不得不离开的必要,请求凯撒同意他们离去。还有一些人只是为了顾全面子,想避免人家说他害怕,才勉强曾下来。但他们既掩饰不住愁容,也抑制不住眼泪。只是躲在营帐中,抱怨自己的命运。或者和他们的熟人在一起,为共同的危险而悲叹。全营的人都在签署遗嘱。不久,就连军事上颇有经验的人,象兵士们、百夫长们,以及带领骑兵的人,也都因这些人的传说和恐惧而感到惶惶然了。其中那些想把自己打扮成并不胆怯的人则倭称他们本怕敌人,他们担心的是路途险狭,横亘在他们和阿里奥维司都斯之间的森林又很辽阔,怕军粮供应不上。甚至还有些人告诉规撒说。如果他下令移营拔帜前进,士兵们不会听从命令,因为他们害怕,不放前进。

    四十、他注意到这些情况就召集了一个会议,把所有各个百人队的百夫长都召来。他激烈斥责他们,特别责像他们竟然把军队要开到哪里去和开去做什么。认为是应该由他们来过问和考虑的事情。在他担任执政官的那一年,阿里奥维司都斯曾经竭力求取过罗马人民的友谊,为什么现在谁都肯定他必然会粗暴得完全不顾情面了呢?至于他自已,他相信:如果对方一旦了解他的要求,知道他的条件是多么公平合理,就绝不会拒绝他和罗马人民的好意。即使说)。由于愤怒和疯狂的冲动,他终于发动了战争,他们又怕什么呢?;为什么他们要对自已的勇气.对他本人的领导毫无信心呢?在我们上辈人的记忆中,就是这些敌人)曾经威胁过我们。但在钦布里人和条顿人被该犹斯·马略击败的那一役中,军士们的值得赞扬,也绝不稍逊于那位统帅本人。就拿最近意大利发生的奴隶暴动来说。也是一样。他们学去的我们的经验和纪律。确实帮了他们不少忙。从这件事情来看,我们就可以判断,坚定能带来多大的好处,因为还没武装起来时我们就莫名其妙地畏惧的人,后来武装起来了,还得到了胜利,正当不可一世时,反被我们击败了。最后,就是这些日耳曼人,连厄尔维几人也常常跟他们交战,不仅在厄尔维几人自己的领土上作战,甚至还跑到对方的领土中去,一再击败他们,而厄尔维几人则早就被证明不是我军的敌手了。如果还有人被高卢人的失败和逃窜吓怕了的话,那末,这些人只要一调查就可以发现,在高卢人被漫长的战争拖得十分厌倦时,阿里奥维司都斯却一连好几个月躲在沼泽中的营寨里不出来,不给他们战斗的机会,等高卢人认为作战已经无望,纷乱四散时。他才突然加以攻击,他所以取得胜利,主要依靠的不是勇敢、而是计谋。这种计谋,捉弄一下没有经验的蛮族或许还行,如果想用它来对付我们的军队,就连他们自己也不敢梦想。还有那些把自己的恐惧倭称是因为担心军粮不继、道路险阻的人,他们却未免太放肆了,他们不是根本不相信统帅的战略部署,就是认为非得由他们自己来指点指点他;(凯撒)不可,其实这些事情应当是由他来考虑的。粮食有塞广尼人,吕契人和林恭内斯人在供应,田里的庄稼也已经成熟。说到道路,一短期之内他们就能自己判断了。至于有人报告说:兵士们会拒绝听从命令,不再拔帜前进,他绝不因为这件事情动摇,他知道。凡是被兵士拒绝听从命令的人,不是因为措置失当,为命运所弃,就是因为被发现了某些罪行,贪污有据。而他凯撒的清白却可以从一生的行事中看出来,他的命运之好,也可以从厄尔维几之役中看出来。因而,他要把本来想过一些日子再做的事情,提到现在来做,次日夜间第四更就要移营前进,以便尽可能早一些知道,在他们中间,究竟是自尊心和责任感占上风呢,还是恐怖占上凤。即令真的再没别人肯跟他走,只剩第十军团跟着,他还是照样继续前进。毫无疑问,第十军团一定能够这样做,他们正可以做他的卫队。凯撒最宠爱这个军团,也最信任这个军团,因为他们很勇敢。

    四一、这番话一说,全军的情绪都极奇妙地发生了变化,产生了要求马上投入战斗的巨大热情和渴望。第十军团因为得到他的好评,首先通过他们的军团指挥官们来向他道谢,并向他保证,他们已经作好一切战斗准备。其他各军团也通过他们的指挥官和首列百夫长,向凯撒作了解释,说:他们既不怀疑、恐惧,也不想妄自干预作战机宜,认识到这是应由统帅绝对掌握的事情。接受了这些解释,同时通过狄维契阿古斯——这是所有高卢人中最得他信任的一个——询明了道路,知道他可以绕道五十多罗里,领着军队从一条开阔平坦的路前进。他就照上面所说,在第四更起程。经过不断的行军,在第七天,侦察人员向他报告说:阿里奥维司都斯的军队,离我军已经只有二十四罗里了。

    四二、阿里奥维司都斯知道凯撒到来,就派使者来到他这里,说:凯撒过去所要求的会谈,现在他可以同意了,因为凯撒现在离他近了些,他认为这样做已经毫无危险、凯撒没有拒绝这个建议,认为他终于恢复了理智,所以才能把过去拒绝过的要求,又主动答应下来。因而凯撒怀着很大的希望,认为阿里奥维司都斯可能看在自已和罗马人民对他的极大恩惠面上、在了解了他的要求之后。会改变自己的倔强态度的,就指定在这一夭之后的第五天,举行会谈。在这段时间中,他们之间常常有信使往返。阿里奥维司都斯要求凯撒不要带步兵到会谈的地方去,他深恐中了暗算,被包围起来,双方可只带骑兵到场,否则他就不参加会谈。凯撒既不愿意有任何枝节横插进来,可以给他们作为破坏会谈的借口,又不敢冒险把自己的安全托付给高卢骑兵,就决定一个最万全的办法,他把所有高卢骑兵的马都抽出来,让给最得他信任的第十军团的兵士们骑上,以便在万一发生什么变故时,他可以有一支最亲信的卫队。当这事在安排时,第十军团的某一个士兵开玩笑的说:凯撒现在做的事情,已经远远超过他的诺言,他原来只答应过第十军团担任卫队,现在却让他们当上骑士了。

    四三、那边有一片大平原,平原上有一个很大的土墩,这地方离开阿里奥维司都斯和凯撒的营寨恰好差不多远。他们就按上文所说,到那地方会谈。凯撒把他放在马上带去的军团士兵安顿在距土墩二百步之外,阿里奥维司都斯的骑兵也停驻在同样距离的地方。阿里奥维司都斯要求会谈在马背上进行,并且除本人之外,每人各带十名骑兵参加。当他们到达那地点后,凯撒在开始谈话时,首先提起他本人和元老院对阿里奥维司都斯的恩德一一例如元老院给他”国王”和”友人”的称号、赠送给他大批礼物等等一一并且指出,这种殊恩是很少有的,一向只在一个人有了极大的功劳时才授予,阿里奥维司都斯却既没有可以作为进身之阶的借口、也没有要求它的正当理由,只是由于他凯撒本人和元老院的仁爱和慷慨,才得到了这种殊荣。同时他又指出。罗马人和爱杜依人之间存在着多么古老、多么正当密切的关系,元老院怎样一而再、再而三、而且关怀备至地为他们作出过决议。爱杜依人差不多去古以来就掌握着高卢的霸权,甚至在他们谋求罗马人的友谊前就是如此。罗马人的习惯是向来不肯让同盟和友邦蒙受损失,而是只希望他们在声誉、尊严和光荣上有所增长的,怎么能听任他们早先带来和罗马人结交的东西被夺走呢?后来,凯撒又提出曾经委托使者提出过的要求,要阿里奥维司都斯既不对爱杜依人、也不对他们的同盟交战、并且交还人质。如果不能把一部分日耳曼人遣返回到原地。去,至少不再让别的日耳曼人渡莱茵河过来。

    四四、阿里奥维司都斯对凯撒的要求回答得很少,却对自己的勇敢大加吹嘘。他说:他之所以渡过莱茵河,不是出于自愿。而是高卢人要求和邀请来的。没有很大的希望和很大的酬报,他们不会轻易离开家乡。在高卢取得的安身之处,是他们自己让出来的,人质也是他们自愿给的,取得贡赋是战争的权利,这是战胜者惯常加给被征服者的。他没有把战争硬加给高卢人,而是高卢人对他作战,全高卢各邦都起来攻击他,在他对面旗鼓森严地扎下了营寨,但他们却被他一战便击败并且征服了。如果他们愿意重新再试一下,他也准备再作一次决战;要是他们愿意和平,按道理说,就得缴纳贡赋,他们不是到今天还自愿缴纳吗?对他来说,罗马人民的友谊应该是一种装饰、一种保障,而不是一种障碍,他原来就是按照这种想法去谋求友谊的。假如因为罗马人出来说活,他就要取销贡赋、放过投降者,那他就宁愿把罗马人的友谊抛掉,抛的时候也会跟谋求它的时候同样轻松愉快。至于他之所以把大批日耳曼人带到高卢来。目的的是保卫自己而不是攻击高卢人。譬如说,他没接到邀请自己不过来、也不主动发动战争而只是自卫,这些都是很好的证明。他进人高卢比罗马人早,在这个时间以前,罗马人的军队从来没越出过高卢行省的边界。他凯撒究竟要怎样?为什么要到他占有的地方来?这里是他领有的高卢,跟那边是罗马人领有的一样。如果是他侵犯罗马人领有的疆界,自然不该原谅,罗马人去干扰他的统治。也同样是不合理的事情。至于说到元老院把爱杜依人称做”兄弟”,他也不是那么野蛮不懂事,竟然不知道新近爱杜依人在阿罗布洛及斯一役中没给罗马人帮助,而爱社依人在自己跟塞广尼人所作的斗争中。也没受到罗马人的帮助。他不得不怀疑凯撒虽然表面上装做友好,但在高卢保留一支军队,却是为了打击他的。除非凯撒离开并且把军队带出这个地区,否则他就不认为他是友人而是个仇敌了。如果他杀死了凯撒,就可以讨好许多罗马的显贵和要人一一他是直接从他们自己的使者们口中得知的——凯撒的死可以替他换来所有这些人的感激和友谊。要是凯撒肯离开,把高卢让给他自由自在地占领下去,他会重重酬报他,而且可以奉陪他作一次他爱怎样打就怎样打的战争,一点不用费心血,担风险。

    四五、凯撒说了很多话来表明他为什么不能把这件事置之度外。无论他本人还是罗马人民。从来都没忍心抛弃过真诚不渝的朋友不管,他也不承认阿里奥维司都斯比罗马人更有权占据高卢。阿浮尔尼人和卢登尼人都曾被奎因都斯·费庇乌斯·马克西姆斯在战争中打败过,罗马人民却宽恕了他们,既未把他们的国家改做行省,也没征收他们的贡赋。因而,如果以时间先后作为标准,罗马人统授高卢就应该是最合理的事情。再说,如果元老院的决议应该遵守。那末,既然元老院在高卢人被征服之后仍旧给了他们自治的权利,就应该让他们自由下去。

    四六、当这些事情正在会谈时,凯撒得到报告说:阿里奥维司都斯的骑兵,正在走近那土墩,朝我们靠拢,并向我军投射矢石。凯撒结束了讲话,回到自己的军队那边,命令他们无论如何不要向敌人还发一件武器。因为他虽然明知经他挑选出来的军团士兵和敌人骑兵交锋,毫无危险,但还是认为不应当动手,免得敌人被击败之后,会说他们是被他借谈判之名骗来加以包围的。后来,阿里奥维司都斯在谈判中怎样傲慢不逊、怎样想把罗马人驱逐出高卢全境之外,他的骑兵又怎样攻击我军、以致怎样中断了谈判等等,全都在我军大伙中传开了,一种摩拳擦掌,亟亟欲战的心情在全军传布开来。

    四七、两天之后,阿里奥维司都斯派使者来见凯撒,说他愿意把他们之间已经开始但未结束的那些事情继续谈下去。或者由他重新定一个谈判的日子、或者如果他本人不愿意,可以在他的副将中派一个人到他那边去。凯撒认为已经没有再会谈的必要。特别是前天那些日耳曼人一直向我们投掷矢石,止都止不住。他还认为把自己的副将派一个到他那边去做使者,听其落人蛮族手中,是一件极危险的事情。看来最合适的还是派该犹斯。瓦雷密斯·卡蒲勒斯的儿子该犹斯·瓦雷留斯·普洛契勒斯到他那边去,这是一个极勇敢、极有教养的青年,他的父亲是由该犹斯·瓦雷留斯·弗拉古斯授与公民权的。派他去,既是为了他的忠诚,也是为了他对高卢语言的熟练——阿里奥维司都斯由于长期使用这种语言,也已经说得很好——而且象他这样一个人,日耳曼人实在没有要伤害他的理由。陪同他一起去的还有马古斯·梅久斯,这是个已经以客人身分受阿里奥维司都斯款待过的人。他委托他们去了解阿里奥维司都斯有什么话要说,回来报告给他。但当阿里奥维司都斯在营中见到他们时,当着他的军队就叫了起来:”你们为什么到我这里来?是不是来当间谍的?”在他们想要发言时,他阻止了他们,把他们锁了起来。

    四八、同一天,他把他的营寨向前移动,在离凯撒的营地六罗里的一座山下安扎下来。就在这第二天,他又领着他的军队越过凯撒的营寨,在距他两罗里处安下营,想借此把从塞广尼人和爱杜依人处运来支持凯撒的粮食和供应截断。这天之后接连五天,凯撒每天都把他的军队领到营寨前面,按战斗的阵势布置好,如果阿里奥维司都斯想作战,好让他随时都有机会。但阿里奥维司都斯在这些日子里,一直把他的军队关在营里不出来,只以骑兵天天作些小接触。日耳曼人练习有素的战术是这样的:他们大约用六千骑兵,配备了同样数目的极敏捷、极勇敢的步兵,这些步兵都是骑兵们为了自身的安全,各人挑一个,从全部军队中选出来的,在战斗中跟他们配合在一起,骑兵撤退时就退向他们那边去,如果发生什么紧急情况,他们也很迅速的冲向前接应,有人受重伤从马上跌下来,他们便立在他四周团团围住保护他,如果需要前进得更远或撤退得更迅速时,他们的速度也练得非常之快,只要攀着马鬃,就可以随同骑兵一起进退。

    四九、凯撒看到他闭守在营中,觉得自己的给养不能一直这样让他阻截下去,就在日耳曼人扎营的那地方之外,离开他们的营寨大约六百步左右,选择一个适于扎营的地方,把自己的军队分成三列,向那地方赶去。他命令第一、第二两列武装戒备,第三列构筑工事。前面已经说过这地方离敌营约六百步左右,阿里奥维司都斯派去六千轻装步兵和全体骑兵,用以威胁我军,并阻止我军构筑工事。尽管这样,凯撒还是按照事先拟订的计划,命令两列军士阻击敌人,第三列完成了工事。营寨的防御工事完成后,他留下两个军团和一部分辅助部队,把其余的四个军团仍带回大营。

    五0、次日,凯撒仍照他原来的做法,把他的军队从这两个营中带出来,在大营前面不远的地方列下战阵,给敌人一个战斗的机会。当他发现敌人还是不肯出来时,就在中午前后,把他的军队仍领回营寨。阿里奥维司都斯终于派出一部分军队去进攻那个小营,双方一直激战到傍晚,太阳落山时,阿里奥维司都斯才把他那支受伤很多、伤人也不少的部队带回去。凯撒询问俘虏们为什么阿里奥维司都斯不出来一决胜负,发现其原因是这样的:原来日耳曼人中有一个习俗,作战有利与否,要由他们族里的老奶奶们经过占卜,请教过神愉之后再宣布。她们说:如果在新月出来以前作战,神意不会让日耳曼人得胜。

    五一、就这一天的次日,凯撒在两个营中各自留下大致足够防守的兵力之后,在小营前把全部辅助部队面对敌人布下阵来。因为他的军团士兵比起敌人来要少得多,就借辅助部队壮壮声势。他自己则把军队分为三列,一直向敌人的营寨推进。日耳曼人终于被形势所迫,也把他们的军队开出营寨来,阿鲁得斯人、马可蒙尼人、得里布契人、驻琼内斯人、内美德斯人、优杜西人和苏威皮人,一族接一族隔相等的距离布置下来。全军四周都用自己的四轮车和辎重车团团围住,使大家没有脱逃和幸免的希望。车上载着妇女们,她们伸出双手,痛哭流涕地哀求那些正在进人战斗的战士们,不要让她们落到罗马人手里去当奴隶。

    五二、凯撒给每个军团都派去一个副将或财务官,以便每个人都可以由他们来证明自己的勇敢。他自己则在右翼加入战斗,因为他观察到这一边的敌人最为脆弱。在战斗的号令一下,我军猛烈向敌人进攻时,敌人的推进也极为突然和迅速,使我军连向敌人投掷轻矛的机会都没有。他们只能抛掉矛,手接手地用剑迎战。日耳曼人很快就按照他们的习惯,结成方阵来迎接我军的剑击,这时,发现我军中有许多人都跳到敌人的方阵上去,用手拉开盾,从上向下刺伤敌人。当敌人的阵列左翼被我军击退并驱散时,他们的右翼仍以大量兵力紧紧地压迫着我军。统率骑兵的小布勃密斯·克拉苏斯看到这情况——他比在行列中战斗的人行动可以自由一些——就把第三列军队派上来帮助手忙脚乱的我军。

    五三、于是,战斗又重新恢复,所有的敌人都转身逃走,一直达到离那地方约五罗里的莱茵河才停止。在那边,有少数人,或则倚恃自己的精力,努力泅水渡过了河,或则寻得小船,逃出性命。阿里奥维司都斯也是其中之一,他看到一只系在岸边的小船,借此逃了出去。其余的人全部被我军追上杀死。阿里奥维司都斯有两个妻子,一个是苏威皮人,是他从家乡带出来的,另一个是他在高卢娶的诺列古姆人,是国王沃克契奥的妹妹,她是由她的哥哥送到高卢来跟阿里奥维司都斯结婚的。这两人都在逃奔中死去。他的两个女儿,一个被杀,一个被俘。该犹斯·瓦雷留斯·普洛契勒斯在身带三重锁链,由监守的人牵着奔逃时,恰巧落在带着骑兵追赶敌人的凯撒本人手里,这件事情带给凯撒本人的喜悦,并不亚于战胜敌人这件事本身,因为他看到高卢行省的这位最最尊贵的人、他的好友和贵宾,居然能从敌人手里抢出来还给他,命运之神总算没有用他的灾难来使这场喜事大煞风景。据普洛契勒斯自己说,敌人曾经当着他的面,占卜过三次,询问究竟马上杀死他好还是留待日后好,占卜的结果有利于他,才得保全至今。同样,马古斯·梅久斯也被找到了,带到凯撒这边来。

    五四、这场战事的消息传过莱茵河,已经到达河边的苏威皮人听到后,开始回家。住在离开莱茵河不远的那些人,趁他们正在万分惊惶时追上他们,杀死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凯撒在一个夏季中完成了两个重要战役之后,就把军队带进冬令营,在时令上比这一年实际上需要的还早了一些。留下拉频弩斯主持冬令营之后,他赶向内高卢主持巡回审判大会去了。

    第二卷

    一、如前所说,当凯撒在内高卢的冬令营,军团也安扎在那边时,屡次有消息传来说:整个比尔及——我们前面已经说过,它占高卢的三分之———在结成同盟,反对罗马,彼此之间还交换了人质,拉频弩斯的来信也证明了这一点。他们结盟的原因是这样的:首先,他们害怕一旦全部高卢被征服后,罗马军队就会去征讨他们;其次,他们还受到某些高卢人的煽动,这些高卢人中,一部分是因为既不愿日耳曼人在高卢多耽搁,同样也不喜欢罗马军队在高卢过冬和长期驻留;另外一部分是由于天生好乱成性,轻举妄动,盼望出现新的政权。煽动者中还有这样一些人,因为通常在高卢,有很大势力的,或者有力量能雇佣军队的,就可以占有王位,这些人认为要是在我们的统治之下,他们就难以达到目的了。

    二、这些报告和信件惊动了凯撒,他在内高卢征集了两个新的军团,在夏季开始时,将它们交由副将奎因都斯·彼迪乌斯率领着到外高卢去。当草袜刚一充裕时,他自己也赶到军中。他交给森农内斯人和跟比尔及人相邻的其他高卢人一件任务,即命他们去了解比尔及人在进行些什么活动,并把探到的情况报告他。他们众口一词地向他报告说:比尔及人正在征集兵员,并且正在把军队向一个地方集中。凯撒感到不能再犹豫,非马上向他们进军不可了。粮食准备好以后,就移营前进,大约经过十五天,就到达比尔及人边境。

    三、他出其不意到达那边,其速度之快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比尔及人中离高卢最近的雷米人,派他们国内的首要人物依克契乌斯和安德康朴求斯担任使者,来见凯撒。他们说;他们愿意将自己本人和全部财物都交给罗马人保护和支配,他们既没有和别的日耳曼人通谋,也没参加对抗罗马人的联盟,无论要交纳人质也好,执行凯撒的指示也好,他们都已经作好准备,而且还愿意接凯撒进人他们自己的市镇,把粮食和其他物资支援他。他们说:其余的比尔及人都已经武装起来,住在莱茵河这一面的日耳曼人也都跟他们串通一气。这些人竟然狂热到如此地步,就连他们雷米人自己的兄弟之族和血亲、跟他们享受同样权利和法律、受同一个政权和首领管辖的苏威西翁内斯人,也阻拦不住,只好看着他们去附和别人。

    四、在凯撒询问他们哪些国家在武装、它们的力量有多大、它们的作战能力如何时,他发现下面的情况:比尔及人大多数是日耳曼人的后代,在很古的时候就渡过莱茵河来,因为这里的土地肥沃,便把原来住着的高卢人逐走,自己定居下来。就我们的父老记忆所及,当全高卢都受到钦布里人和条顿人扰骚时,只有比尔及人能挡住他们,没让他们侵入自已境内。为此,每当追忆那些往事时,他们便自认为在军事上有极大的权威和声望。雷米人又说:关于他们的人数,已经全部探听得很清楚,因为自己跟他们有邻居和同盟的关系,所以能够了解他们每一族在全比尔及大会上答应派来参加这次战争的军队有多少。在他们中间,使洛瓦契人在勇敢方面、势力方面、以及人数方面都最占优势。可以征集起十万军队,他们答应从这个数目中选出六万人来支持这场战争,但却要求把整个战争的指挥大权交给他们。苏威西翁内斯人是他们的紧邻,占有一片极辽阔丰饶的土地,他们有过一位叫狄维契阿古斯的国王,直到我们这一代还都记得,他曾经是全高卢最有势力的人,统治了这些土地中的绝大部分,甚至连不列颠岛也包括在内。现在的苏威西翁内斯人,由盖尔巴担任国王,由于他的正直和谨慎,在全体同意之下。已经把这次战争的指挥权授给了他。他们有十二个市镇,答应出五万兵士。答应出同样数目的还有纳尔维人,这被认为是比尔及人中间最野蛮、住得也最僻远的一族。阿德来巴得斯人出一万五千人、阿姆比安尼人出一万人、莫里尼人出二万五千人、门奈比人出七千人、卡来几人出一万人、维略卡萨斯人和维洛孟都依人同样也出一万人、阿杜亚都契人出一万九千人,至于通常都被混称为日耳曼人的孔特鲁西人、厄勃隆尼斯人和卡洛西人、拜曼尼人,据说都答应出四万人。

    五、凯撒用亲切的语言对雷米人鼓励一番之后,命令他们的全部长老都到他这里来集合,并把他们首领们的孩子带来给他做人质。所有这些,他们都在指定的那天—一细心地完成。他自己又热情地鼓励了那个爱杜依人狄维契阿古斯一番。向他指出:为了免得在同一时期跟敌人这样庞大的兵力作战,设法把敌人的军队分开,是一件对于双方的共同安全关系极为重大的事情。只要爱社依人能够把他们的军队带进使洛瓦契人的领土,开始蹂躏他们的土地,就能做到这一点。给了他这样的指示后,就遣他离去。当凯撒一知道全部比尔及人都集中在一个地方并向他开来,又从他派出去的那些侦察部队和雷米人那边探知,他们已离他不远时,他就急急领着军队,渡过雷米人边界上的阿克松奈河,在那边安下营寨。这样,他的营寨就有一面受到河流的掩护,使他的后方避免受敌人的威胁,雷米人和其他各邦送来的给养,也可以毫无危险地运到他这里来。这条河上有一座桥,他在桥边布置下守卫,同时还派奎因都斯·季度留斯·萨宾弯斯带着六个营,留在河的对岸,凯撒命令他造一座有十二罗尺高的壁垒和十八罗尺深的壕沟防卫着的营寨。

    六、离他的营寨八罗里,有一个叫做比勃辣克斯的雷米人的市镇。在进军途中的比尔及人开始转过头来,闹哄哄地去攻城。那天的防守工作极为艰苦。高卢人和日耳曼人的攻城方式毫无两样:先用大批人把防御工事团团围住,再开始用石块四面向城墙上掷去,把防守的人统统驱走,然后搭起盾龟,逐渐逼近,躲在下面挖掘城墙。这样做起来很方便,因为投掷了这么多石块和武器之后,再没人能在城上坚持下去。当围攻因为黑夜降临歇下手来时,雷米人中最尊贵、最有人望的依克契乌斯——前次派到凯撒这里来求和的代表之一,这时主持守城工作——派使者到凯撒这里来说:如果不派救兵去援助他们,势将无法再支撑下去。

    七、在半夜里,凯撒即用依克契乌斯派来的使者做向导,派湾米底亚和克里特的弓弩手、以及巴利阿里的射石手去援助那市镇。他们的到达,不但激起了雷米人抵抗的希望和反击的热情,同样也使敌人夺取市镇的梦想落空。因此,他们在市镇附近略事停留、蹂躏了雷米人的田地、并把所能赶到的全部村庄和房舍付之一炬后,用他们的全部兵力向凯撒的营寨赶来,在相距不到两罗里处,安下营寨。这个营寨,就它的炊烟和火光来推测,宽度当在八罗里以上。

    八、凯撒最初因为敌军人多势众,又一向负有骁勇善战的声誉,决定避免跟他们作战,只在每天进行的一些骑兵接触中,试探敌人究竟勇悍到什么程度,我军又果敢到什么程度。他终于党察到我军并不稍逊于他们。同时,他看到营寨前面的那块地方,正好天然条件极适合、极有利于布列战阵,因为扎营的那座山,只从平地上隆起不太高,它正面伸出去的一块地方,宽度恰好容得下布好阵列的部队,它的两侧面很陡,只正前方才缓缓地下降为平地。他就在山的两侧面各挖了一道大约为四百罗步的横截的壕堑,壕堑两端都建有碉堡,把他的作战机械布置在那边,免得把军队布列下来以后,数量上占极大优势的敌人,会乘战斗正吃紧时从侧面来包围他的军队。这些布置完毕之后,他除了把最近征召来的两个军团留在营中,以备必要时调出来作援军之外,其余六个军团,都在营寨前按战斗的阵列布置下来。敌人也同样把他们的军队引出营寨,布下阵势。

    九、我军和敌军之间,有一片不很大的沼泽。敌人等候在那边,想看我军是否涉渡过起我军也只严阵以待,企图在敌人敢于首先涉渡过来时,乘他们在混乱中攻击他们。当时只有骑兵在两番之间战斗着。双方既然都不作涉过沼泽的打算,凯撒就乘我军骑兵在战斗中占上风时,带着军队回营寨。敌人立刻从那地方急急赶到前面已经提过的在我们营寨后方的阿克松奈河去。他们在那边发现了渡口,就试探着把他们的一部分军队渡到对岸来。他们的打算是:如有可能,就突击攻下凯撒的副将奎因都斯·季度留斯坐镇的那座营寨,拆断桥梁;如果做不到这点,也可以破坏对我军作战极有助益的雷米人的领土,阻碍我军给养。

    一0、凯撒从季度留斯那边得到了消息,就派他的全部骑兵、轻装的奇米底亚人、射石手和弓弩手从桥上过河,向他们赶去,在那边发生了非常激烈的战斗。我军攻击那些正在困难地渡河的敌军,杀掉他们大部分人。当其余的人勇敢地跨过同伴的尸体企图渡河时,被大量的矢矛击退,最前面的已经渡过来的一批人,也被我骑兵围困歼灭。敌人这时知道无论袭击市镇也好、渡河也好,都已没有希望,又看到我军不前进到对我方不利的地方去和他们作战,加上他们自己的粮食供给不足,因此,他们召开全体会议,决定各人最好还是回到自己国里去,谁的领土首先遭到罗马军队入侵,大家就从各地赶到那边去救援,这样,便可以不在别人的领土上、而在自己的领土上作战,利用本土的资源供应军需。除了别的一些原因之外,还有一个理由在促使他们作出这样的决定:他们已经知道狄维契阿古斯和爱杜依人已经到达作洛瓦契人的领土,再也没法说服法洛瓦契人多留片刻,迟一点去援助自己的同族。

    —一、这样决定后,他们就在第二更时吵吵闹闹地冲出营寨,乱成一片,既没有一定的队列,也没有什么号令,因为各人都想管自己抢到行军途中最前面的位置,好急速赶回家去。因而他们的撤退乍看竟象是溃散一样。凯撒马上就从他的侦探人员那边得知这消息,但因为没有了解他们撤退的理由,深恐有埋伏,故而把他的军队和骑兵留在营中不出动。天明时,这消息得到侦察部队证实,他才派骑兵去骚扰他们的后队。这些骑兵交由奎因都斯·彼迪乌斯和卢契乌斯·奥龙古来犹斯·考达两位副将率领。另外又命他的另一个副将季度斯·拉频弩斯带三个军团在后面接应。他们攻击了这些人的后队,追逐了许多罗里,把正在逃奔的敌人杀死一大批。因为当他们的后队被我军赶上、停下来奋勇抵御我军攻击时,处在前面的人却因为看到自己离开危险还有一段距离,无论形势多么急迫、无论什么样的命令,都不能阻止他们奔逃,一听到叫喊的声音,马上就队列散乱,各自奔走逃生。这样,我们就不用冒丝毫危险,尽那天余下来的时间,放手尽情杀死他们的大批人,直到日落西山方停止追赶,按照给他们的命令,返回营寨。

    一二、次日,在敌人还没从惊骇和溃散中恢复过来之前,凯撒带领他的军队,进人和雷米人最接近的苏威西翁内斯人境内,经过急行军后,赶到一个叫做诺维奥洞纳姆的市镇。因为听说该镇守卫空虚,他企图乘行军途中顺路过去一举袭取它。但由于境宽城高,虽然防守着很少,却攻不下来。因而,给自己的营寨筑好防御工事后,就开始制造盾车,并准备攻城使用的各种东西。这时,进出来的全部苏威西翁内斯人也于次日晚上大批进入该镇。当盾车很快就朝市镇架设起来,敌人的城呼也给填进泥土,还造起了木塔时,这些高卢人过去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巨大工程、以及罗马人的行动敏捷,使他们大为吃惊,就派求降的使者来见凯撒,加之雷米人从中代为求情,他们获得了宽恕。

    一三、凯撒接受了该邦最重要的人作为人质,其中包括盖尔巴国王自己的两个儿子,又收缴了城里的全部武器,然后答应了苏威西翁内斯人的投降,把军队带着向件洛瓦契赶去。他们已经把自己的全部人员和家财都集中到勃拉都斯邦久姆镇上,当凯撒带着军队离开那边还只五罗里时,他们的全部老人都跑出城来,开始向凯撒伸着双手,齐声诉说。他们愿意投身到他的保护和权威下来,再也不跟罗马人作战。当凯撒到达该镇,扎下营寨时,孩子们和妇女们也同样按照他们的习俗,在城上伸出双手,向罗马人恳求讲和。

    一四、狄维契阿古斯在比尔及人撤退时,就已经遣散了爱社依人,回到凯撒这边,这时也替他们请求说:伸洛瓦契人对爱杜依人是一向很忠诚友好的,他们之所以背叛爱社依人,跟罗马人作战,是受了他们的领袖们煽惑的结果。这些人谎称爱杜依人已经在受凯撒的奴役,受尽各种侮辱和污蔑。策划这些阴谋的领袖们在知道了自己给国家造成的灾难是多么深重时,都已逃到不列颠去。不仅伸洛瓦契人恳求凯撒仁慈宽大,就爱杜依人也同样要代他们请求。这样,爱杜依人在全部比尔及人中的威信就可以提高。历来发生什么战争时,爱杜依总是依靠他们的援助和资源的。

    一五、凯撒说:他正是为了尊重狄维契阿古斯和爱杜依人的缘故,才接受他们的投降,保全了他们。但因为他们的国家在比尔及人中力量最强大、人口也最多,所以他要了六百名人质。当这些人质交了出来,镇上所有的武器也都收齐后,他就离开这里,赶到阿姆比安尼人境内去。他们也毫不疑迟地连人带全部财富都献出来投降。跟他们国界相接的是纳尔维人,当凯撒探询纳尔维人的性格和习俗时,他发现他们的情况如下:商人向来没法接近他们,酒和其他近于奢靡的东西,他们绝不允许带进去,认为这些东西能够消磨他们的意志,减弱他们的勇气。他们都是极粗野、极勇悍的人,他们责骂和怪怨其余的比尔及人甘心向罗马人屈膝投降,抛弃世代相传的英勇。他们声明自己绝不派代表到凯撒这里来,也不接受任何讲和条件。

    一六、当凯撒越过他们的境界,行军三天之后,从俘虏口中得知萨比斯河离开他的营寨已不到十罗里,全部纳尔维人都集中在一渡过河的地方,等待罗马人来。跟他们在一起的还有他们的邻邦阿德来巴得斯人和维洛孟都依人,他们都是被纳尔维人说服来跟他们在一起,准备在这场战争中碰运气的,同时他们还在盼望着已经在路上的阿杜亚都契人的军队。妇女们和看来年龄不适于作战的人,都集中在一个有沼泽阻碍、军队难于通行的地方。

    一七、凯撒知道了这些事情,就派侦察部队和百夫长们前去选择宜于扎营的地方,当时跟着凯撒一起行军的有大批投降过来的比尔及人和别的高卢人。后来才从俘虏们口中得知,在那些日子里,他们看到了我军通常的行军方式。就乘夜赶到纳尔维人那边,告诉他们说:在我军的一个军团和另一个军团之间,插有大量辎重队,当前面的一个军团已经进入营寨,其余的军团还隔着一段距离时,乘机攻击那些身负行囊的士兵,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击溃他们之后,夺走他们的辎重,其余的军团就不敢再相持下去。纳尔维人还有一项从古传下来的习惯,即促使他们采纳送情报的人所提的建议,因为他们自古以来就没有骑兵,直到现在为止,他们对它还是不很热心,他们所有的力量,全在步兵上面。为了便于阻止邻国的骑兵进人境内劫掠,他们把半切齐的嫩枝弯着插向地下,不久它就向四面八方滋生许多繁茂的小枝,茅茨和荆棘也密密地夹杂着丛生在里面,很快就长成一道城墙似的藩篱,为他们构成一条很好的防御工事,人不但没法穿过,连窥探也不可能。我军在进军途中很受到这种藩篱的阻碍,因而他们就认为这是一个不可轻易放弃的计划。

    一八、我们选来扎营的地方,形势是这样的:那边有一座山,山坡匀称地向下降落,直抵我们前述的萨比斯河边。河边又升起另一座同样坡度的山,正好面对着上述的那一座,山脚下约有二百罗尺左右是空旷的地方,再上去就有森林掩盖着,因此不易窥见它的内部。敌人就躲在这些密林中。在空旷的地方,只有在沿着河的地方可以看到一些骑兵哨岗。那条河的深度约为三罗尺。

    一九、凯撒派骑兵走在前面,让其余的军队紧紧跟在他们后面,但进行的方式和次序却和比尔及人报告给纳尔维人的不同。因为凯撒的习惯,在他接近敌人时,以六个轻装的军团当做先锋,放在前面,全军的辎重都跟在他们后面,然后以新近征召的两个军团放在最后面掩护全军和保卫辎重队。我军的骑兵和射石手、弓弩手,一过河就和敌人的骑兵交锋起来。敌人时而退回藏在密林中的自己人那边去、时而又冲出林来攻击我军,我军追赶退走的敌人时却不敢越过那片可以遥望到的空旷地带。这时,我军走在前面的六个军团已经测量好工事,开始为营寨建筑防御工程。当我军的第一批辎重队被躲在林中的那些敌人看到时——这就是他们事先约好同时进攻的时刻——他们就在森林中布好行列和阵势,彼此鼓励了一番之后,突然以全部兵力猛冲出来,攻击我军的骑兵。后者很快就被击溃,陷入混乱。他们又用难于想象的速度奔到河边。一时看起来似乎林中、河边、以至我们身边,到处都是敌人,他们甚至还以同样的速度赶上山去,冲向我军的营寨和那些忙于筑工事的人。

    二O、这一来,凯撒就得在瞬息间做好许多事情,战旗要升起来——这是急须拿起武器来战斗的表示——信号要利用军号发出去,士兵们要从工事上叫回来,跑到远处去为壁垒寻找材料的人要集合拢来,阵伍要布列起来,战士要鼓励一番,还得把战斗号令发布出去。时间的急促和敌人的逼近使得这些事情大部分受到阻碍,但也有两件事情帮了忙,减轻了这些困难:第一,军士们的经验和技术经过前几次战斗锻炼后,什么事情该做,都能自己给自己安排,并不比有人指点差一些;次之,凯撒禁止他的副将们在营寨筑好防御工事以前离开各人的军团。这时,他们一看到敌人如此逼近和迅猛,就不再等待凯撒的命令,马上根据自己的判断行动起来。

    二一、必要的命令发布好之后,凯撒为要鼓励士卒,急急赶向随便遇上的那个军团去,正好途上第十军团。他没用更多的话鼓励士兵们,只吁请他们记牢自己原有的英勇,心里不要慌张,奋勇抵住敌人的攻击。当时敌人离他们已只有一矛可以投及的距离,他发出了接战的号令。同样为了鼓励士卒,他又向别的部分赶去,正好遇上战斗。时间十分急迫,敌人的斗志又十分坚决,我军不仅徽号没佩好,甚至戴上头盔、揭掉盾上的套子的时间都没有,各人从工事上奔过来时,恰好遇上随便哪一部分、第一眼看到随便哪个连队标志时,就在那边站定下来,免得因为寻找自己的队伍而浪费了战斗的时间。

    二二、军队的布置,与其说是根据正常的战术要求,还不如说是因为受到地形、山的坡度和时间的限制,没奈何才这样安排的。当各个军团各自在不同的地方抵御敌人时,由于有我们前面所说的极为警密的藩篱横隔在中间,无法眺望,也没法在适当的地方安置一些接应的兵力,既不能预料到哪些地方需要什么样的措施,也不可能由一个人来统一发布所有的号令,从而,遭遇既完全不同,结果便也各式各样了。

    二三、处在战线左翼的第九和第十军团的士兵,正好和也处在这边的阿德来巴得斯人相遇,掷罢轻矛之后。很快就把这些已跑得很乏力、气都喘不过来、而且负伤累累的敌人,从高地赶向河中去,又在他们竭力渡河;不暇应付时赶上去用剑砍死了一大批人。他们自己也毫不犹豫地渡河追去,赶到一个地形不利的所在,跟重新站定下来抵抗的敌人再次交锋,又一次把他们逐走。同样在另一面,别的两个军团,第十和第八,也击败和他们遭遇的维洛孟都依人,离开高地,一直杀奔到那条河的岸边。但这样一来,虽有第十二军团、以及离它不远之外还有第七军团驻在那边右翼,整个营寨的正面及左侧却差不多完全暴露了。全部纳尔维人,在他们的最高指挥官波陀奥耶多斯领导下,都急忙向那边赶去,一部分开始从暴露着的侧翼着手,包围这两个军团,另一部分向那山顶上的营寨攻去。

    二四、就在那时候,我们的骑兵和跟他们在一起的轻装步兵,即前面说过的在敌人第一次冲击时被击退的那些人,正在退回营寨时,恰好迎面碰上敌人,重新又向别的地方选去。在营寨后门和山脊最高处的军奴们,看到我军乘胜追过了河,正要抢下来收集战利品时,回头一看,却见敌人已经在我军的营寨中走动,急忙四处逃窜。同时,跟辎重队一起来的人也发出一片呼噪叫喊声,吓得到处乱窜。所有这些情形,使德来维里人的骑兵大为惊骇——他们以勇猛驰名全高卢,这次是由他们的国家派来支援凯撒的——当他们看到我们营中到处都是敌人,军团受到沉重的压力,而且几乎处在被围困之中,军奴们、骑兵们、射石手和管米底亚人也纷纷四散逃生时,便认为我军的处境已经绝望,急忙赶回家去,报告他们国里的人说,罗马人已经被打败和溃散了,他们的营寨和辎重也已经落到敌人手里。

    二五、凯撒在鼓励了第十军团之后,向右翼赶去,他看到自己的部下正受到沉重的压力,第十二军团所有连队标志都集中到一个地方,军士们也都拥挤在一起,使自己的战斗受到了妨碍,第四营的全部百夫长都已阵亡,指标志的人也被杀掉,连标志都已失落,其余各营的全部百夫长,几乎不是负伤便是阵亡,其中一个极勇敢的首席百夫长布勃留斯·塞克司久斯·巴古勒斯已经受了好几处重伤,无法再支持。其余的人都松下劲来,有些人由于自己身后失掉了掩护的人,就退出战斗,以避锋刃。另一方面,敌人却只管在正面从低处向上进攻,同时还冲击两面侧翼。看来形势已经十分危急,而且没有任何可以动用的后备力量。凯撒在后军的一个兵士手中抢过了一面盾——因为他自己来的时候没有带——就向阵线的第一列赶去,一面叫着百夫长们的姓名,鼓励着其他兵士,吩咐他们把连队标志移到前面去,连队与连队之间拉开,以便更自由地运用剑。他的到来,给士兵们带来了希望,他们的精神重新振作起来,各人都想在统帅的亲眼目睹之下,表现出自己即使身历险境时还骁勇善战到何等程度。敌人的攻势稍稍被遏止了一些。

    二六、凯撒看到在他近旁的第七军团,同样受到敌人的沉重压力,便指示军团指挥官们逐渐把两个军团连接起来,背靠背地两面朝着敌人作战。这样一来,士兵们互相掩护着对方,不再担心背后受到敌人包围,开始更坚强地站定脚跟,更勇敢地作战。同时,在大军后方保护辎重的两个军团,一听到战斗的新情况,立刻加快脚步赶来。山上的敌人马上就望见他们。这时已经占领敌人营寨的季度斯·拉频弩斯,也从高处看到我军营寨中发生的事情,就派第十军团来救援。他们从奔逃的骑兵和军奴口中知道了形势是那么危急、军团和统帅的处境又是那么凶险时,就尽其所能地加快速度奔过来。

    二七、他们的到达,使形势起了极大的变化,我军中即使因伤躺倒的人,也竭力倚在他们的盾上重新战斗起来。那些军奴,尽管自己没有武器,看到敌人慌乱,也不顾对方有武器,照样扑上前去。骑兵们也希望以自己的勇敢来洗刷掉溃逃的耻辱,就在所有战斗的地方一马当先抢到军团士兵的前面去。但敌人尽管生还的希望已经微乎其微。却仍显示出非常的勇敢。当他们最前列的人阵亡时,旁边的人便马上站到倒下的人上面,在他们的尸体上战斗,当这些人也都倒下,他们的尸体积成一堆时,活着的人就把它们当做壁垒,站在上面向我军发射武器,或者拦截我军发出的轻矛,投掷回来。因之,我们完全有正当的理由称这些敢于渡过大河、攀登高岸、闯人形势不利的地方的人为英勇无比的人。这些行为虽是极端不容易的,但高度的英勇使它们轻易做到了。

    二八、这场战斗结束,差不多就把纳尔维人这个民族连带他们的名字都消灭掉了。我们前面说过,那些跟妇女、儿童一起安顿在河口和沼泽地带的老年人,得知这场战斗的消息时,知道再没什么可以挡住胜利者,也再没什么可以保障被击败了的人,就在残存的人全体同意之下,派使者来见凯撒,向他投降。在谈到他们这个族所遭到的惨运时,据说,他们的六百个长老只剩下三个,能持武器作战的六万男子中,大约只剩下五百人。为要表示对他们的苦苦恳求有所怜悯,凯撒很细心周到地把他们保全下来,吩咐他们仍旧使用自己的疆土和市镇,并命令他们的四邻不许侵害他们和他们的财物。

    二九、至于我前面说到过的阿杜亚都契人,当他们以全部兵力赶来援助纳尔维人时,得到了这场战事的消息,就在半路上掉头回家,放弃了全部市镇和要塞,把所有的财物都集中到一处被自然条件极好地捍卫着的市镇里去。这市镇四面都被高峻的峰岩和陡壁包围着,只在一面有一条平缓的上山道路,不到二百罗尺宽,他们原已在那边筑了两重很高的城墙作为防御,这时又在城墙上放置了极重的石块和削尖的木桩。他们原是钦布里人和条顿人的后代,这两族人向我们的行省和意大利移动时,把他们带不走的那些辎重和财物,设法安顿留置在莱茵河这边,并从他们中间留下六千人来作为守卫和保护者。在他们被歼灭以后,留下来的那些人受到邻族的多年侵扰,一会儿进攻别人,一会又抵御别人的进攻,后来在大家同意之下,挑选这块地方作为住家。

    三0、我军刚到达时,他们不时从市镇里冲出来,跟我军作些小战斗。后来当我军造起了一座高十二罗尺、周一万五千罗尺、密布碉堡的长垒以后,便退守在市镇里不再出来。当我军的盾车推了上去,围墙堆了起来,同时他们还看到很远的地方正在建造木塔时,最初他们只管取笑,讥讽我们说:老远造起这么笨重的器械来干什么?特别是象你们这样矮小得可怜的人,要费什么样的手脚、什么样的精力,才能把这么笨重的木塔搬到城下来呀?因为和他们的魁伟身材一对比,我们的矮小常常受到大部分高卢人的轻视。

    三一、但他们一看到它居然移动起来,向他们的城墙靠近时,新奇而又陌生的景象刺激了他们,他们派求和的使者来见凯撒。使者们是这样说的:他们相信罗马人作战时是有神灵相助的,所以才能把这样高大的机械迅速地移动到就近来作战。他们愿意把自己连人带全部财物都交给凯撒,听凭处理。他们只要求允许一件事情:如果侥幸得蒙他的仁慈和侧隐——他们老早就听人说过这个——决定饶恕阿杜亚都契人,希望也不要把他们的武器没收掉,因为差不多所有他们的邻人都仇视他们,妒忌他们的英勇,如果他们交出武器,就再也无法保卫自己。要是真让他们落到这种倒霉的境地,还不如听凭罗马人随便怎样处理,总比让一向受自己统治的那些人残酷杀害好些。

    三二、凯撒对他们的这些话回答说:假使他们在撞锤还没触到城墙之前就投降,他就会保全他们的国家。这样做,主要是因为他自己一向以宽大为怀,而不是因为他们的过错有什么可以原谅的地方。但投降没有别的条件,唯独要他们把武器交出来。他自然会象过去给纳尔维人安排的那样,命令他们的邻居不许对已经投降罗马人的国家作任何侵害。使者们把这些诗回报了他们国内的人以后,他们答应执行凯撒的命令。大量武器从城墙上掷下来,投入市镇前面的壕堑里,堆积得差不多跟城墙一样高。就算这样,后来还发现几乎有三分之一武器被隐藏下来,藏在市镇里。城门打开了,当天他们就获得了和平。

    三三、傍晚,凯撒下令关上城门,并命令士兵们都撤离市镇,以免镇上居民受到侵害。后来才知道,他们事先就商定了一个阴谋。他们相信,一投降之后,我军就会把哨岗撤走,或者,至少也要在防守上松懈许多。他们一部分人用留藏起来的武器,一部分人用树皮做成或柳条编就的盾——因为时间短促,只匆匆蒙上一层兽皮——在第三更时,突然全力从镇上夺门而出,拣我军的工事最易于攀登的地方冲出去。很快地,信号按照凯撒事先作的指示,用火光马上传开,士兵们从附近的碉堡中立刻奔向那边集中。在这场战斗中,敌人作战的猛烈程度,只有象他们这样勇悍的人,需要在不利的地形抵御从壁垒和木塔中向他们纷纷发射矢石的敌人、生路只剩一线时,才会表现出来。这时唯一可以寄希望的东西就是自身的勇敢了。约有四千人被杀,其余的仍被驱口镇上。次日,把已经不再有人把守的城门打开了,我军进人镇中,凯撒把镇上的全部战利品一下子就拍卖出去。据买的人向他作的报告,他们买下的人达五万三千之多。

    三四、就在那时,布勃留斯·克拉苏斯——他是奉凯撒的命令带一个军团去征讨文内几人、文内里人、奥西兰米人、古里阿沙立太人、厄苏维人、奥来尔契人、雷东内斯人这些连接大洋的沿海各邦——向他报告说;所有这些国家都已被收归罗马人民的权力和管辖之下。

    三五、这些工作完成后,全高卢都已平定,这场战争在蛮族中引起的震动如此之大,连住在莱茵河以外的一些族也都派使者到凯撒这里来,答应交纳人质。并奉行他的命令。凯撒因为急着要赶到意大利和伊里列古姆去,就命令这些使者在明年初夏时再到他这里来。他自己把他的军团带进设在卡尔号德斯、安得斯、都龙耐斯以及邻近新作战地区的各邦的冬令营后,立刻出发到意大利。元老院接到凯撒的信后,决议为这些战役作十五天谢神祭,这是前所未有的事。

    第三卷

    一、当凯撒出发到意大利去时,他派塞维乌斯·盖尔巴率领第十二军团和一部分骑兵去讨伐南都阿得斯人、维拉格里人和塞邓尼人。他们的领域从阿罗布洛及斯的边界、勒茫纳斯湖和罗唐纳斯河开始,直抵阿尔卑斯山顶。凯撒派他去进讨的原因是想打通商人需要经过很大的危险和缴纳很重的捐税才能通过的阿尔卑斯山通路。凯撒答应他,如果他认为军团有必要在那边过冬,就可以留在那边。盖尔巴进行了几次顺利的战斗,攻取了他们不少碉堡之后,各方面都派使者来到他这里,交纳人质,缔结和约。于是,他决定在南都阿得斯人这边留上两个营,然后自己领着那个军团的其余各营,到维拉格里人的一个叫做奥克多杜勒斯的村庄去过冬。这村庄处在一个山谷中,只有一片不大的平地跟它相连,四周都有极高的山包围着。由于那村庄被一条河流一分为二,盖尔巴使把半个村庄让给高卢人住,另外空出来的半个村庄留给他的军队住着过冬,并且筑了壁垒和壕堑,防护这地方。

    二、他在冬令营度过了一些日于,还命令从邻近运粮食来,突然有侦察部队向他报告说:让给高卢人住的那部分村庄,忽然在夜间全搬空了,俯临村子的四周高山已被大量塞邓尼人和维拉格里人占据着。高卢人所以突然采取重新作战、袭击我军的计划,是有一些原因的。首先,他们轻视我军人数少,只一个军团还不足额,除了已经抽走两个营之外,被零零星星派出去寻找给养的人也不少。其次,他们认为我军所处的地形不利,只要他们从山上向峡谷中冲下来,一投掷矢石,这第一阵攻击我军就难以阻挡。此外,还因为他们自己的孩子被当做人质带走,感到痛心,而且相信罗马人试图占领阿尔卑斯山顶,不仅是为了要打通道路,而是想永久占领它,把这地方并到邻近的行省里去。

    三、盖尔巴接到这消息时,冬令营的工程和防御工事还没有竣工,就连粮食和其他的给养也没准备充足,本来他认为他们已经投降了,还接受了人质,可以不用担心战争了。这时,他迅速召集了一个军事会议,开始征求意见。在这会议上,因为发生了这样出乎意外的突然危险,已经可以看到差不多所有高处都已布满大批武装队伍,道路被隔断了,没有援军能赶得来,也没接济能运得来,在这种安全处于绝望状态的时候,自然有不少人提出意见,要求把辎重留下,突围出去,仍从来的那条路退回去,寻求生路。但就大部分人来说,都认为这个方案不妨留作最后手段,目前姑且等一下,看看事情如何发展,并且守卫好营寨再说。

    四、只经过很短一段时间,差不多还来不及安排和实行他们所决定的事情,敌人就一声号令,从四面八方冲下来,一阵阵石块、重矛,向我方的壁垒乱发。最初,在精力充沛时,我军奋勇地抵抗着,从高处发出去的武器,也很少落空,一发现营寨有哪一部分守卫者被驱走,压力沉重时,就都赶到那边去相援。但在这点上他们很吃亏,敌人遇到作战时间一长,感到疲劳时,就可以退出战斗,由别的生力军来填补他的位置,我军却因为人数太少,根本没法这样做,不仅疲劳的人不能退出战斗,就是受伤的人也一样没有离开岗位、稍事休息的机会。

    五、战斗连续不停拖到六个刻时以上的时候,我方人员不仅精力不济,就矢矛也难于为继了,敌人的进攻却分外猛烈,开始趁我军精疲力尽的时候,拆毁我军的战壁,填没我军的壕堑。在这事机万分危急的时候,首席百夫长布勃密斯·塞克司久斯·巴古勒斯——即我们说过跟纳尔维人作战时受伤多处的那个——和智勇兼备的军团指挥官该犹斯·沃卢森纳斯,急忙奔到盖尔巴这里来说:唯一可保安全的办法只有突围,试一试最后这一步棋了。于是盖尔巴召集百夫长们,命令他们很快通知兵士们,暂停战斗片刻,收集起投掷进来的武器,并略事恢复疲劳。后来,一声令下,从营中突围出去,把他们全部的安全希望,都寄托在勇敢上面。

    六、他们按照给他们的指示办事,突然从营寨的所有各个门同时突围出去,使敌人既没有机会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情,也来不及集合自己的人员。运气却就这样完全转了过来,那些企图赶来占领营寨的人,到处受到我军的包围和歼灭。集中到我军营寨来的据说有三万多人的蛮族中,三分之一以上被杀死,其余的都被吓得惊惶四散,甚至连高地上也没让他们再停下去。就这样把敌人全军击溃、武器也都收起来之后,他们才回进营寨和工事。经过这次战斗,盖尔巴不愿意再碰运气,他还记得他之所以到这里来过冬,本来是抱着一定的目的来的,但现在遇到的完全是另一种情况,特别是缺乏粮食和给养使他很忧虑,便在次日,把那村庄的全部房舍付之一炬后,急急赶回行省。一路没遇到敌人阻挡和干扰,他把军团安全地带进南都阿德斯,又从那边进入阿罗布洛及斯,就在那边过冬。

    七、经过这些事情之后,凯撒认为有一切理由可以假定目前高卢已经完全平定——比如说,已经征服了比尔及人、驱逐了日耳曼人、击败了阿尔卑斯山区的塞邓尼人——因而可以在冬天出发到伊利列古姆去,访问一下那边的部落,了解一下那个地区的情况。就在这个时候,高卢突然爆发了战争。这场战争的原因是这样的:那小布勃留斯·克拉苏斯本来是带着第七军团驻在靠近大洋边的安得斯人境内过冬的。他因为那一带地方缺乏谷物,就派出一些骑兵指挥官和军团指挥官到邻近各邦去征取谷物和给养。这些人中,季度斯·德拉西第乌斯被派到厄苏维人那边、马古斯·德来彪斯’加卢斯被派到古里阿沙立太人那边、奎因都斯·维朗纽斯和季度斯·悉留斯被派到文内几人那边。

    八、文内几这个国家的势力,远远超过沿海的一切地区,因为他们不但拥有大量船只,惯于用来远航不列颠,而且就航海的知识和经验来说,也远远超过其他人。加之,散布在这片海涛汹涌、浩荡无边的大洋沿岸的几个港口,全都掌握在他们手中,习于在这片海洋上航行的所有各族,差不多都得向他们纳贡。首先发起扣押悉留斯和维朗纽斯的正是他们。他们认为如果能扣下这两个人,就可以用来换回自己交给克拉苏斯的人质。高卢人采取什么行动一向是很突然、很匆促的,在他们的势力影响之下,邻近各族也就因同一目的扣留了德来彪斯和德拉西第乌斯。使者们很快地在他们的领袖中往来奔走一番之后,他们之间便设下了盟誓,规定除一致同意之外,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原因是好让大家分担同样的命运。他们还煽动其他各族说:与其忍受罗马人的奴役。不如继续保持祖先们传下来的自由。所有沿海地区都很快接受了他们的意见。他们联合派使者来见布勃留斯·克拉苏斯说:如果他想要自己的部下回去,就得把人质还给他们。

    九、凯撒从克拉苏斯处得知了这个消息,因为他离开那边较远,就命令在流入大洋的里杰尔河上建造战舰,到行省里去征集桨手,并准备好水手和领航。这些事情很快就执行完毕,一到季节许可时,他自己匆匆赶到军中。文内几人及其他各邦的人一听到凯撒到来的消息/同时也知道自己把使者——持有这种称号的人是在各族人民中一致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扣留下来投人牢狱,是一件极为严重的罪行,便估量着将落到自己头上来的危险有多大,而积极备战起来。因为他们对自己所处的地理形势抱有很大的信心,所以特别留意准备那些船只所需用的东西。他们深信,由于河口港汉纷纭,陆路被切断了,加之我们地势不熟,港口稀少,海路也受到了一定的阻碍。他们还认为我们由于缺乏粮食,绝不可能在他们那边耽搁很久。即令发生的事情件件都跟他们设想的相反,他们的舰只仍不失为一支强大可靠的力量,罗马人既不可能有很多舰只,又不了解自己就要在那边作战的这个地区的浅滩、港口和岛屿的情况,而且他们知道,在茫无边际的大洋上航行,究竟跟在狭隘的海面上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既经这样决定之后,他们就给市镇筑起防御工事,把乡间的谷物运进城里,还把大量船只集中到文内几人境内;他们认为,凯撒要用兵,一定首先在文内几人那边开始。他们把奥西丝米人、勒克索维人、南姆内德斯人、安皮利亚几人、莫里尼人、狄布林得斯人和门奈比人都联合起来,作为参加这个战争的同盟,并派人到正好面对这些地区的不列颠岛上去召请援军。

    一0、要进行这场战争,存在着许多困难,已如上述。虽然如此,促使凯撒从事这次战争的原因却有许多:因扣留罗马骑士而给罗马的侮辱、投降之后又轻易背叛、交了人质后再肆意反复、这么多国家的通谋叛乱、特别重要的是他深恐如果姑息了这一地区的行动,其余各族就会认为也允许他们这样做了。他很了解差不多全高卢人都爱闹事,要煽动他们作战是件极容易的事,同时他也知道,一切人的本性都是爱好自由,痛恨受奴役的。因此,他应该在还没更多的部落参加这次叛乱以前,先把自己的军队分开,散布得更广一些。

    —一、因而他派他的副将季度斯·拉频弩斯带着骑兵到靠莱茵河最近的德来维里人那边去,命他去访问雷米人和其他比尔及诸族,嘱咐他们保持忠顺,如果日耳曼人企图用船只强渡过来——据说比尔及人已经邀请他们过来帮助自己——便截阻他们。他又命令布勃密斯·克拉苏斯带十二个营和大批骑兵进入阿奎丹尼,防止这些族派援军进入高卢,免得这么大的两个部落联成一气。又派副将奎因都斯·季度密斯·萨宾多斯带三个军团进入文内里人、古里阿沙立太人、勒克索维人中间去,注意不让他们的兵力和其他各邦联合起来。他还派年轻的特契莫斯·布鲁图斯统率舰队以及从庇克东内斯、桑东尼和其他仍旧保持平静的地区集合起来的高卢船舰,并命令他尽速向文内几地区赶去。他自己也带着步兵,向那边前进。

    一二、他们的市镇,所处的位置总是一个样子,一般都坐落在伸到海中的地角或海呷的尖端,因为洋中来的大潮,一天二十四刻时中间总要涌进来两次,所以步行不能到达;而且因为潮水总得退去,船只会触在礁石上碰伤,因此也无法乘船前往。上述的两种情况,都使攻取他们的市镇受到阻碍。有时逢到他们偶然被我们巨大的围城工程所困,海水被几乎跟市镇的城墙一样高的围墙或堤岸隔断,使他们感到危在顷刻时,他们马上把大批船只调进港口(这是他们的优势所在)。把他们的全部财物连带自己本人都载走,到最近的一个市镇,利用同样有利的地形,重新进行抵抗。在夏季的大部分时间中,他们这样做更加方便,因为我们的船只受到风暴的阻碍,在这浩瀚、空旷的洋面上航行有极大的困难,加之,那边的潮水涨得极高,少数几个港口又分布得稀稀落落,几乎等于没有。

    一三、他们的舰只是这样建造和装备起来的:船身的龙骨比我们的要平直得多,因而遇到浅滩和落潮时,更容易应付。船头翘得很高,船尾也一样,适于抵御巨浪和风暴。船只通身都用橡树造成,经受得起任何暴力和冲击。坐板是一罗尺来粗的木头横档做成的,甩拇指那样粗的铁钉钉住。扣紧锚的也是铁链而不是普通的缆绳。帆是用毛皮或精制的薄革制成的,所以使用这些东西,不是因为他们缺乏或不知道利用亚麻,就更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要经得起洋面上如此险恶的波浪、如此猛烈冲击的飓风、要驾驭如此重载的巨舶,帆是不适合的。如果我们的舰队和他们的船只一朝相遇,我们的舰只在速度上和使用桨这一点上胜过它们,至于其他,就这地区的自然条件和风浪险恶而论,他们的船只各方面都比我们更合适、更可取些。他们的船只造得如此之坚牢,我们既不能用船头上的铁嘴去撞伤它们,又因为它们高,也不容易把投掷武器投掷上去,由于同样原因,它分地不可能被铁钧搭住。再加上泰逢风暴发作时,他们可以乘风扬帆,处之泰然,既能够从容应付风暴,又可以安然停泊在浅滩里,即令退潮,也不怕那些岩石和暗礁。这些危险,却都是我们的舰只所要担心的。

    一四、凯撒在攻取他们的许多市镇后,发现只占领市镇,并不能阻止敌人逃走,也伤害不了他们,白白浪费许多劳动力,便决定等他的舰队来临。它们刚一到来,被敌人一眼看到时,马上就有他们的大约二百二十艘舰只,准备充分、配备齐全,从他们的港口驶出来,停在我们的舰队对面。率领整个舰队的布鲁图斯和每人指挥一只军舰的军团指挥官们、百夫长们,都一点不知道该怎么办、采用什么样的战术才好。因为他们都知道船头上的铁嘴伤害不了它们,即使甲板上竖有望塔,但蛮族舰只的后身,高度超过了它,我们处在较低的位置,武器不可能有效地投掷到它上面去,高卢人掷向我们的武器却将更加分外有力。我们准备好的东西只有一件起了很大的作用,即一种嵌在长竿上并且缚得很牢固的锐利的钩刀,其形式大约跟攻城用的挠钩相似,当把帆论扎牢在船桅上的绳索一旦被它们钩住拉紧的时候,我们的船只努力鼓桨前进,绳索就被割断。散索一断,帆行也必然就此落下来。既然高卢军舰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帆和索具上,它们一落掉,军舰的功用也就同时全部完结,这场战斗余下来的工作就是较量勇力了。我军在这方面是毫不费力就可以占得上风的,特别因为这场战斗是当着凯撒和全部大军的面进行的,任何行动,只要稍稍比别人勇敢一些,就不会不引人注目,因为这时差不多所有的山丘、高地、凡是可以就近俯视海面的地方,全都在我军占领之下。

    一五、敌舰的帆行被拉下以后,虽然我们每只军舰都受到他们两三只军舰包围。我军仍旧全力爬登到敌舰上去作战。蛮族一看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时找不出解救的办法,只得马上匆匆逃去。在他们掉转舰只刚想乘风驶去时,海上突然出现一段极端平静、一丝风浪都没有的时刻,使他们的船只一步不能离开那地方。这确确实实是结束这一战役的极好机会,我军追上去—一袭取了它们。战斗从第四刻时一直拖到日落以后,全部敌舰中,只极少数能乘黑夜降临,逃回岸边。

    一六、这一次战役结束了文内几和整个沿海地区的战事,因为,一方面他们的全部青年、以及全部年龄虽大一些、但却有谋略或地位的人,都已集中在这里;另一方面,他们在这里也同样集中了到处搜罗得来的所有船只,这些船只一失掉,不仅幸存者再无处可逃,也再无别的方法可以保卫自己的市镇。因此他们只能把自己的全部生命财产都献给凯撒乞求投降。凯撒决定给他们比较严厉的惩罚,好让使节的特权将来得到蛮族更大的尊重,因而在处死他们的全部长老之后,又给其余的人全都戴上花圈,当做奴隶拍卖出去。

    一七、当这些事在文内几进行时,奎因都斯·季度密斯·萨宾管斯带着凯撒交给他的军队,进入文内里人的领土。领导着文内里人的是维里度维克斯,他掌握了所有那些叛乱的邦的最高大权,并且从这些邦里征召军队,集中起大量兵力。近几天中,奥来尔契人、厄布洛维契人和勒克索维人也在杀掉他们自己的那些不肯出来担任战争发起人的长老之后,闭上城门,跟维里度维克斯联合起来。此外,还有从高卢各地赶来的大批亡命之徒和匪盗,抢劫的习气和对战争的嗜好,使他们抛掉了农活和日常劳动。萨宾管斯却只坚守在一处应付各种事故都很方便的营寨中,当维里度维克斯在两罗里以外安下营寨,每天都把军队带出来给他战斗的机会时,萨宾努斯却不仅引起敌人的轻视,甚至还受到我军士兵的一些冷言冷语的讽刺。他的故作胆怯给了敌人深刻的印象,他们甚至敢于一直跑到我军营寨的壁垒前面来。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认为一个副将,特别当负责总指挥的人不在场的时候,不该擅自跟这么大的一支军队作战,除非恰巧逢到很合适的地形和极有利的时机。

    一八、这种伪装的胆怯一经被敌人深信不疑时,萨宾管斯选定了一个很合适而又机敏的高卢人——这是他作为同盟军带在身边的人之———他用慷慨的奖赏和诺言诱使他去投奔敌人,并教他该怎么做。这个伪装逃亡的人逃到他们那边时,就把罗马人如何害怕—一讲给他们听,还告诉他们。凯撒本人也正在受到文内几人的进攻,处境困难,萨宾管斯至迟在明天晚上就要带着他的军团秘密离开营寨,赶去支援凯撒。他们听到这番话后,异口同声地嚷着说:一举成功的大好机会千万不可以错过,应该赶到罗马营寨去。有许多原因鼓励高卢人采取这一步:前些日子萨宾努斯所表现的畏缩;逃亡者证实的消息;粮食的缺乏(因为他们没好好准备);文内几人的战争所带来的希望;以及人们通常总相信自己的愿望会实现的心理。他们受到这些原因的推动,便硬缠着维里度维克斯和别的领袖们不放,不让他们退出会议,直到这些人答应他们拿起武器、赶到我辛营寨来方息。一得到许可时他们那副欢天喜地的样子,好象胜利已经稳稳地捏在手里似的,在收集了准备填没罗马人壕堑用的柴把和树枝之后,便向罗马营寨赶来。

    一九、营寨所在的地方是一片高地,从山底缓缓升起的斜坡长达一罗里左右。他们从那边用极快的速度跑上来,目的是尽可能不让罗马人有集合和武装自己的时间,因而他们到达时,差不多连气都喘不过来。萨宾管斯鼓励了他的部下,发出他们渴望已久的战斗信号。当敌人正身负重荷、累赘不堪时,他命令部队从营寨的两个门突击出去。由于地形的优势、敌人的无知和疲劳、我军的勇敢和历次战争中得来的经验,他们简直一触即溃,立刻转身逃走。我军士兵趁他们乱成一团时以极旺盛的精力追逐,杀死他们大批人,其余的也由骑兵追逐下去,只留下极少数,飞奔逃出性命。这样,萨宾弩斯得到凯撒海战胜利的消息,恰恰正和凯撒接到萨宾湾斯的捷报同时。所有的国家都马上向季度密斯投降,正因为高卢人的性情浮躁、轻于寻衅惹祸,所以他们的气质也很脆弱,完全经受不起挫折。

    二0、大约同时,在布勃留斯·克拉苏斯一到阿奎丹尼——正如前文所说,这地区由于幅员广大、人口众多,被视为高卢的第三部分——时,他就已经看出,他自己要在这里进行一场战争。这地区正是几年前副将卢契乌斯·瓦雷留斯·普来孔宁纳斯的军队在这里被击败、本人也在这里遇害的地方。也就是代行执政官卢契乌斯·孟尼留斯在丢掉辎重之后才得逃出去的地区,因此自己必须加倍警惕才行。克拉苏斯在准备好粮食、召集了辅助部队和骑兵、并且从邻接这些地区的托洛萨、卡加索和东波等高卢行省中的几个邦指名召集了许多勇士之后,领着军队进入索几亚德斯人的境内。得知他到来的消息,索几亚德斯人集中大量兵力,特别是作为主力的大批骑兵,赶来突袭行军中的我军。最初作了一次骑兵战,然后,当他们的骑兵被击退,我军正在追逐时,他们埋伏在山谷中的步兵突然冲出来,趁我军骑兵分散时进行攻击,重又战斗起来。

    二一、战斗时间长而且激烈。索几亚德斯人一则倚恃前次的胜利,再则还认为整个阿奎丹尼的安全都得靠他们的勇敢;我军的士兵则急切想给人们看看当统帅不在场、其他军团不在场、只在年纪很轻的将领率领之下,自己能取得什么样的成就。终于,敌人负伤累累,转身逃走。他们中间大批人被杀死。克拉苏斯开始转过头来攻打索几亚德斯人的市镇。当他们顽强地抵抗时,他建造了许多盾车和木塔。他们时而试行突围、时而又掘地道通到我军的壁垒和盾车附近来——掘地道是阿奎丹尼人最拿手的工作,因为他们那边许多地方都有铜矿——后来他们知道我军戒备严密,这些事情都徒劳无益时,就派使者来到克拉苏斯处,求他允许他们投降。得到允许之后,他们遵命交出武器。

    二二、正当我军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件事情上,担任最高司令的阿狄亚都安纳斯带着六百名死党——这种人他们称之为”共命”,他们和与他们倾心订交的人同享一切生活享受,逢到有什么强暴落到与之订交的这个人身上时;不是跟他一同经受患难,就是自杀。到现在为止,就人们的记忆所及,还没一个人在他与之打交的人被杀时吝惜一死的——在市镇的另一部分竭力想突围出去。我军一听到这部分工事上发出一阵喧闹声时,纷纷持武器赶去,在那边发生激烈的战斗,他们被驱回镇内。不过,他们仍旧得到克拉苏斯的允许,跟别人享受同样的投降待遇。

    二三、克拉苏斯接受他们的武器和人质之后,又进军到获卡德斯人和塔鲁萨得斯人境内。这些蛮族一听到一个有自然条件和人工防卫得很好的城镇,没几天就被我军攻下来时,非常惊骇。他们开始派遣使者四出奔走,互相联盟,交换人质,并准备军队。使者甚至一直被派到毗连阿奎丹尼的近西班牙,到那边去征招援军和指挥官。这些人招来后,他们就以极大的声势和人力进行备战。那些多年来始终追随奎因都斯·塞多留斯的人,被认为具有极丰富的军事知识。当选为领袖。这些领袖学习罗马人的做法,开始选择地形,给营寨建筑防御工事,并切断我军的给养。克拉苏斯注意到了这些,知道自己的部队人数少,不便分遣出去;敌人却既可以流动,又可以拦截道路,还能给自己的营寨留下足够的守卫,因而,粮食与给养很难运到他这边来;而敌人的数目却在一天比一天增加,他深感到万不能再拖延不战。这事被提交给军事会议,在他知道所有的人都有同感时,就决定在次日作战。

    二四、次日拂晓他领出了全部队伍并布列成两行,辅助部队被安置在中间,然后就等着看敌人采取什么行动。尽管敌人认为自己人多势众,又历来以勇敢善战驰名,而我军人数又很少,但他们还是想用封锁道路、切断供应等更加安全的办法,想等到罗马人因为缺乏粮食,开始退却时,趁我军行军途中行李累赘、斗志低落的时候,加以攻击,便可不流一滴血取得胜利。这一计划得到领袖们的同意,当罗马军队已领出营寨时,他们却仍旧守在自己营里不理睬。克拉苏斯注意到敌人的拖延不战和因此给人的胆怯印象,已经使我军士卒更加急于一战,到处可以听到反对再拖延下去、要求一直逼到敌人营垒前去的呼声。于是,他鼓励了部下之后,便率领全军,摩拳擦掌地直奔敌人的营寨。

    二五、一到那边,有人忙着填没壕堑,有人投掷大量矢矛,把防守者从壁垒和碉堡上驱逐走。那些克拉苏斯并没指望他们在战斗中起多大作用的辅助部队,纷纷供应石块、投枪,把草泥运向壁垒,也给人一种忙于作战的印象。敌人这方面战斗得同样坚决,毫不胆怯,他们的武器从高处发射下来很少有落空。骑兵在周游巡视敌人的营寨之后,来报告克拉苏斯说:敌营的后门没有跟前门那样细心设防,易于接近。

    二六、克拉苏斯鼓励骑兵指挥官们,叫他们用极大的酬奖和慷慨的诺言激励自己的部下,并且还把自己希望做的事情告诉他们。指挥官们按照克拉苏斯的命令,把留在营寨中担任守卫、没有因劳动而疲乏的几营生力军带出来,从另一条比较远的路绕道过去,以免被敌人看到。当敌人个个都全神贯注只顾战斗时,他们很快赶到我们前面说过的那些防御工事,把它们捣毁之后,在敌人还没来得及看仔细、或者还来不及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前,便已经在他们的营寨里站住了脚。当这一边发生的呼噪声被正在战斗的我军听到时,正象胜利在望时常出现的情况那样,他们重新鼓起勇气,开始格外勇敢地战斗。敌人四面受到包围,感到完全绝望,赶忙从工事上跳下去飞奔逃生。骑兵在这一片极空旷的平原上尽情追逐他们,把从阿奎丹尼和康丹勃里集中来的据说数达五万人的敌人,杀得几乎只剩四分之一,深夜方始回转营寨。

    二七、听到这场战争的消息后,阿奎丹尼各族大部分向克拉苏斯投降,自动交纳人质。其中有塔倍里人、皮及里翁耐斯人、庇将尼人、获卡德斯人、塔鲁萨得斯人、厄鲁萨得斯人、嘉得斯人、奥斯契人、加隆尼人、西布扎得斯人、柯科萨得斯人。只有少数几个住在极边远的民族,眼看冬天已经临近,认为季节可以帮他们的忙,没有这样做。

    二八、就在这时候,虽然夏天差不多已经过去,高卢已平定,就只莫里尼人和门奈比人还处于战争状态,没派使者来求和,凯撒便带着军队很快赶去声讨,他相信这场战争马上可以结束。这些部族开始采用的作战方法和其余高卢人的完全不同。因为他们看到最大的国家都在战争中被击败和征服了,而他们却有连绵不断的森林和沼泽,便把所有的人和财物都移到里面去。当凯撒赶到那森林的边缘、开始构筑工事时,还看不到一个敌人,但在我军分散开来,正忙着各自的工作时,他们就突然从森林的所有地方冲出来,攻击我军。我军迅速拿起武器,把他们驱回森林,还杀掉他们很多人,只是在这种难于施展手足的地方追得太过深入的时候,自己也不免要损失一些人。

    二九、在后来的那些日子里,凯撒开始砍伐森林,以免在赤手空拳、预料不及的时候,侧面遭到攻击。他集中所有采伐下来的木材,在两侧面对着敌人的方向堆叠起来,作为壁垒。几天之后,敌人的牲口和辎重的后队被我军截获,于是他们钻进了森林更深密的地方。暴风雨来得如此之猛,以致工作不得不停顿下来,连续几天大雨使得军士们无法在营帐中安身,因而在蹂躏了他们全部土地,焚烧了他们的村落和屋宇之后,凯撒把他的军队带领回来。让他们进入在奥米尔契、勒克索维和新近和他作战的其余各邦的冬令营。

    第四卷

    一、下一个冬天,即克耐犹斯·庞培和马古斯·克拉苏斯任执政官的那一年,日耳曼人中的乌西彼得斯族和登克德里族,大批渡过了莱茵河。渡河的地方离开莱茵河所流入的那个海不远。过河的原因是为了苏威皮人多年以来一直在侵扰他们,战争的威胁使他们连耕作都受到了阻碍。苏威皮族是所有日耳曼人中最大、最骁勇善战的一族,据说他们有一百个部,每年都从每一个部征召一千名武装人员到境外去作战,其余留在本土的,即从事生产,以维持自己和那些出征者的生活。同样,下一年就轮到他们出去参加战争,再由上年服役的人回家生产。这样,无论是种地还是作战的方略和技术、都不会荒疏掉。他们中间没有私有的、划开的土地,也不允许停留在一个地方居住一年以上。他们不大吃粮食,生活大部分都依靠乳类和家畜,特别着重打猎。因而,由于食物的特点、日常的锻炼,再加上生活的自由自在——从童年时代起,他们就不曾受过责任心和纪律的束缚,无论什么违反本性的事情都没勉强做过——使他们既增强了筋力,又发育得魁梧异常。而且他们还让自己养成一种习惯,即那怕在最寒冷的地方,除了兽皮之外,什么东西也不穿,同时又因兽皮的稀少,迫使他们不得不把身体的大部分都裸露在外面。他们就在河里洗澡。

    二、商贩们所以能接近他们,主要是因为他们要把战争中虏掠来的东西卖给人家,而不是他们希望人家贩运什么商品进去。日耳曼人甚至连输入的牲口都不用,不象高卢人那样最喜欢收买牲口,肯出很高的价钱。日耳曼人宁愿把他们本地出生的瘦小而又丑陋的牲口,加以经常的训练,使它能担得起最艰苦的劳动。在骑兵战斗中,他们常常从马背上跳下来进行步战,他们的马训练得能够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以便在必要的时候他们可以很快地退回到它那边去。用他们的习俗看起来,再没有什么事情比使用马鞍更可耻,更软弱无能。因而,不管他们自己人数多么少,遇到使用鞍辔的敌人骑兵时,不管对方人数多么多,都敢于对之冲击。他们无论如何绝对不让酒类输入,相信人们会因它变得不耐劳苦,萎靡不振。

    三、就国家而论,他们认为如果能让自己的领土外围有一圈愈大愈好的土地荒芜着,是一件极可赞扬的事情,这表明有许多国家抵挡不住他们的威力。据说苏威皮人的边境,有一面大约有六百罗里的土地,是断绝人烟的。苏威皮人的另外一面跟乌皮人接境,按照日耳曼人的标准,乌皮人也是一个很大而且很繁荣的国家,比起他们其余的同族人来,要文明一些,因为他们的边境紧接莱茵河,商人们常到他们那边去,再加上因为与高卢毗邻,不免逐渐染上高卢人的习俗。对这些乌皮人,苏威皮人虽然也曾发动过好几次战争,但因为这个国家人口多,力量大,无法把他们逐出自己的领土,虽说如此,还是把乌皮人逼得成为向自己纳贡的属国,大大削弱了乌皮人的声誉和力量。

    四、前面提到过的乌西彼得斯人和登克德里人,情况也是这样。他们多年来,一直在抵御苏威皮人的压力,直到最后,仍被逐出自己的领土,在日耳曼的许多地区流浪了三年之后,到达莱茵河。这块地方原来是门奈比人居住的,河流两岸都有他们的田地、房舍和村落。但他们一看到涌来这么一大批人,恐慌起来,就撤出了莱茵河对面的那些房舍,在河的这边布置下许多防哨,阻止日耳曼人渡河过来。日耳曼人用尽了各种办法,但在他们发现要强渡既缺乏船只,偷渡又碍于门奈比人设立的那些防哨时,他们就假装退回自己原来的老家去,赶了三天路程之后,又重新掉头回来。他们的骑兵在一夜之中就赶完全部路程,一举掩袭了不知不觉的、毫无防备的门奈比人——他们都是听到探报的人员说日耳曼人已经离开了,才放心大胆渡过莱茵河,回到自己村里来的——杀掉这些人之后,日耳曼人占有了他们的船只,趁莱茵河这一边的门奈比人还没发觉他们,渡过河来,占据了他们的全部房舍。冬天的其余日子,就用问奈比人的粮食供应自己。

    五、凯撒听到这些消息时,对高卢人反复无常的脾气很为担心。因为他们浮躁、轻率,大多数人都乐于发生变故,绝不可以轻信他们。高卢还有一种习惯,在遇到过路的旅客时,不问他们愿意与否,总要强迫他们停下来,询问他们各人听到或知道的各种各样事情。在市镇上,群众常常包围着客商,硬要他们说出从什么地方来,在那边听到些什么。他们往往就根据这些道听途说,对极重要的事情作出决定。这些决定当然都是马上就要使他们后悔不及的,因为推动他们的只是些不可靠的谣言,大部分人都只是投其所好地胡乱编些话来回答他们的询问。

    六、凯撒知道他们这种习惯,为了避免这场战争变得更加严重起见,便比平常的习惯提早一些出发到军中去。当他到达那里时,便知道先前担心的事情,真的已经成为事实了。有些高卢国家已经派使者到日耳曼人那边去,请求他们离开莱茵河到自己这里来,所有需要的东西,都可以由他们代为预备。有这些希望在引诱他们,日耳曼人出没的范围更广了,他们已经侵犯到德来维里人的属邦厄勃隆尼斯人和孔特鲁西人的边境。因此,凯撒把高卢各邦的领袖们召来,但他认为最好把他已经掌握的消息隐瞒着,所以在对他们鼓励和安慰了一番之后,便吩咐征集骑兵,决定对日耳曼人作战。

    七、准备好粮食,选起骑兵之后,他开始进入听说日耳曼人在出没的地区。当他离开他们还有没几天路程时,他们那边就来了使者。他们说的话大致如下:日耳曼人绝不先动手攻击罗马人,但在遭到攻击时,也不会拒绝一战。日耳曼人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规矩是:不论谁来侵犯,应该还击而不应该求饶。他们还宣称,他们来到这里,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被逐出本土的。如果罗马人愿意得到他们的感激,一定会发现他们的友谊是有用的。罗马人可以指定一些土地给他们,或者就听任他们把已经用武力强占的土地保留下去。他们只怕苏威皮人,因为苏威皮人是连不朽的神灵也不能抗衡的,除了苏威皮人之外,天下再没有什么人是他们不能击败的了。

    八、凯撒对这些话,作了一番他自认为恰如其分的答复,他这番话的结论是这样的:如果他们仍旧留在高卢,他跟他们就不会有友谊。一方面,不能守卫自己疆上的人,反而侵占别人的疆土,理上说不过去;另一方面,高卢现在根本没有一块闲着的土地,可以随便送人而不至受到损害——特别是象他们这样大批的人。但虽则如此,如果他们愿意的话,不妨住到乌皮人的领土中去,乌皮人的使者正在他这里控诉苏威皮人的侵扰,恳求他帮助,他可以命令乌皮人答应这一点。

    九、使者答复说:他们愿意把这些话带口去报告自已人,经过考虑之后,第三天回到凯撒这边来答复。他们要求他在这一段时间内,不要再移营前去靠近他们。凯撒回答说:他就连这个要求也不能答应他们。实际上他知道,他们在几天以前已经派出大批骑兵,渡过莫塞河;到安皮瓦里几人的领域中去掠夺战利品和粮食。他断定他们正在等候那支骑兵回来,所以才设法拖延时日。

    一0、莫塞河发源于林恭内斯境内的获斯盖山,在接纳了莱茵河的一条叫做华卡勒斯河的支流以后,形成巴达维岛,然后在离大洋不到八十罗里的地方,流入莱茵河。莱茵河发源于住在阿尔卑斯山中的来本几人境内,在其漫长的流程中,湍急地穿过南都阿德斯、厄尔维几、塞广尼、梅狄阿麦特里契、得里布契和德来维里诸族的领域,当它流到大洋时,又分为许多支,形成很多大岛——其中大部分居住着凶悍野蛮的部落,据传他们中间有些甚至靠鱼类和鸟卵为生——然后从好几个河口注入大洋。

    —一、当凯撒离开敌人不到十二罗里时,使者们按照前几天的约定,回到他这里。他们在行军途中遇上了他,急迫地恳求他不要再向前推进。当他们的要求被拒绝之后,他们又请求他派人赶到走在军队最前面的骑兵那边去。阻止他们战斗,让他们有时间派人到乌皮人那边去,如果乌皮人的领袖和长老肯跟他们设卞盟誓,他们就接受凯撒提出来的建议。他们又要求再给他们三天期限,以便他们安排这些事情。凯撒断定所有这些借口,都跟前次提出为要求同一个原因,无非是想得到三天间歇,好等候他们出外的骑兵归来,便说:为要取得饮水,他这一天还是要前进的,但不超出四罗里路。他叫他们第二天就在那边碰头,同来的人越多越好,这样,他可以了解他们究竟需要什么。同时,他派人传令给那些率领全部骑兵走在前面的骑兵指挥官们,不要向敌人挑战,即或自己受到攻击,也只牢守阵地,等他自己和大军走近了再说。

    一二敌人因为渡过莫塞河去抢劫粮食的那批骑兵还没回来,目前所有的骑兵不到八百人,但当他们一看到我军为数五千左右的骑兵时,立刻发动进攻。我军因为他们派来求和的使者还刚离开凯撒,那天又正是他们要求休战的一天,因此丝毫没有预计到这种情况,很快就陷人混乱。等到我军重新转过身来进行抵抗时,敌人依照他们的习惯,跳下马来,刺击我军的马,使军团的许多士兵摔下马来,其余的也都被弄得四散奔逃,直达到看见我军团的行列方才止步。在这场战斗中,我军骑兵被杀死七十四人,其中有那个极英勇的阿奎丹尼人毕索,他出身于最显赫的家族,他的祖父执掌过他们国家的王权,曾被罗马元老院赠给过”友人”的称号。他在他的兄弟被敌人包围时,抢过去援救,把他的兄弟救脱了险,但自己却从受了伤的马背上摔下来。他一直极勇敢地抵抗着,直到在重重围困中受到许多伤被杀才止。他那位本已退出战斗的兄弟,在远处看到了,重又驱马冲向敌人,也同归于尽。

    一三、这场战斗以后,凯撒认为他不该再接待这些使者,也不该再接受这些一面玩弄阴谋、假作求和,一面却又发动攻击的人提出来的条件。此外,他还相信,只有狂妄到极点的人才会坐待敌人增兵,坐待他们的骑兵回来。他也深知高卢人的轻浮喜事,恐怕敌人单是这一役,便已在他们中间获得了很大的威望,再也不可以让他们有策划阴谋的时间。他这样决定之后,又把他的打算告知了他的副将们和财务官,叮嘱他们,如遇有战斗的机会,一天都不可以轻易错过。正好发生一件十分运气的事情,第二天早晨,一大批日耳曼人,包括他们的首领们和长老们在内,赶到他的营里来见他,仍旧假惺惺地玩弄着那套诡计和伪装。他们此来,一则是想为自己洗刷一下,说明他们与昨天违反了约定和自己的请求而作的进攻无关,再则,如果他们的欺诈能得逞的话,还想再获得一次休战的机会。凯撒因为他们居然落到自己手里来,大为高兴,下令把他们全都扣下来,然后亲自率领他的全部军队赶出营寨。至于骑兵,他认为他们在新近这场战役中已经受过惊吓,因而令他们跟在自己后面。

    一四、这时形成了三列纵队,八罗里的行军赶得那末迅速,在日耳曼人丝毫没想到会发生什么事情之前,就赶到敌人营寨。许多突如其来的情况,如我军的迅速到达、他们自己领袖的离开等等,使得他们手足无措,而且时间匆促得连考虑一下对策、或者抢起武器来都不可能,吓得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究竟是领兵抵抗敌人好呢?防守营寨好呢?还是逃走求生好?当他们的惊慌从喧嚣和乱窜乱跑中透露出来时,我军却正因为昨天的诡计而感到十分愤怒,一鼓冲人营寨。在那边,那些来得及抢起武器的人,对我军抵抗了一会儿,就在车辆与辎重之间进行战斗,至于其余的,包括妇女和孩子(因为日耳曼人是带了所有亲属一起离开家乡,渡过莱茵河的),则开始四散奔逃,凯撒派出骑兵去追赶他们。

    一五、日耳曼人听到后面的嘈杂声,又看到自己人被杀,便抛掉武器,丢下旗帜,一拥逃出营寨。当他们奔到莫塞河与莱茵河会合处的时候,许多人已被杀掉,余下的觉得逃生已完全无望,便跳进河流,由于恐怖、疲乏、以及河水的冲激,全都淹死在水中。罗马人没损失一个,甚至连受伤的都极少,安然渡过了这场巨大的战争恐怖——因为敌人有四十三万人之多——返回营寨。那些被扣留在营中的日耳曼人,凯撒允许他们可以自由离去,但他们因为自己曾经蹂躏过高卢人的土地,怕他们的报复和酷刑,声称愿意留在他这里,凯撒也答应了他们的选择。

    一六、日耳曼之战就此结束。凯撒因为很多理由,决定自己应该渡过莱茵河去一次,其中最最主要的一点是他认为日耳曼人太容易被引进高卢来,他希望让他们看看罗马军队不但能够、而且也敢于渡过莱茵河,使他们也为自己的身家性命担几分忧。再则,前面提到过的乌西彼得斯人和登克德里人的那部分骑兵,因为渡过莫塞河去劫掠战利品和粮食,没参加这次战争,现在,他们的同族被击溃之后,他们渡过莱茵河进入苏刚布里人领域,跟他们联合起来了。凯撒曾派使者到他们那边去,要他们交出曾经对他和高卢人作过战的人。他们答说:莱茵河是罗马人权力的界限,如果他认为日耳曼人不得他的同意擅自渡河侵入高卢,是不合理的行为,为什么他又要求把自己的号令和权力伸到莱茵河这一边来?另一方面,莱茵河对岸曾派使者到凯撒这里来的唯一的一个部落乌皮人,却和罗马人建立了友谊,交纳了人质。因为他们正受到苏威皮人的严重侵害,迫切要求他去帮助他们,甚至说:即使有什么国家大事牵缠着,不能马上做到,只要让他的军队渡过一次莱茵河,就足够做他们现在的救星和将来的希望了。他们还说:他的军队的声名和威望非常高,在击败阿里奥维司都斯和取得最近的这次胜利之后,即使在日耳曼最最僻远的一些族中也都传遍了。他们的安全也可以指望罗马人的声名和友谊而得到保障。他们答应提供大批船只运送军队。

    一七、凯撒因为上述的许多理由,决定渡过莱茵河去。但他认为坐着船过河,既不够安全,也跟自己和罗马人民的尊严不相称。因此,虽然要在这样宽阔、而且又急又深的河上造一顶桥,是件极为困难的工作,但他认为还是应该作这样一番努力,否则就索性不把军队带过去。他决定按照下列方式建造桥梁:把许多粗各一罗尺半的木柱每两根联在一起,中间相距西罗尺,下端从根部起稍稍削尖,量好正跟河底的深度相当,利用机械的力量把它们送到河中立住后,再用打桩锤把它们打入河底,却不象木桩那样垂直地立着,而是倾斜着俯向河水顺流的一方。面对着这一对对柱脚,又在下游方向距离它们约四十罗尺的地方,另外树立起同样的成对柱脚,也同样紧紧地联在一起,只是倾斜的方向是逆着水力与激流的。每一对这种柱脚联起时空出来的二罗尺空档中,都插人一根长梁,在它们的外档,还有两根斜撑,一里一外地从顶端把它们撑开。这样,由于它们撑开着,而且又相反地夹紧,因此这些工程异常牢固,水流和冲激的力量愈大,柱脚相夹得就愈紧。这些长梁上面又都直交地铺上木材,联在一起,再加上长木条和编钉好的木栅。除此之外,桥梁面向下游的一方水中,还斜着插入了木桩,象一堵护墙似的紧凑地配合着整个工程,以抵抗水流的冲力。在桥梁上流不远处,也安下了同样的工程,因此,如果蛮族把树干或船只投入上游水中,企图让它冲下来撞毁这些工程时,这些防栅可以减轻冲力,以免损坏桥梁。

    一八、全部工程,在木材开始采集以后的十天之内完成了,军队被带了过去。凯撒在桥的两端留下强有力的守卫之后,进入苏刚布里人的境内。同时,好几个国家的使者来到他这里,他慷慨地答应了他们所要求的和平与友谊,命令他们交纳人质。但苏刚布里人却在桥梁刚开始建造时,就受了他们中间的那些从登克德里人和乌西彼得斯人中逃出来的人的煽动,准备逃走。这时,他们已经撤出他们的领土,带走他们的全部财物,躲藏到荒野和密林中去。

    一九、凯撒在他们的领土中略许停留了几天,在烧掉全部村庄和房舍、割掉了谷物之后,才进入乌皮人境内,答应他们说;如果他们再受到苏威皮人的欺凌,他就来帮助他们。他从他们那边得知如下情况:当那些苏威皮人从侦察人员那边得知正在建造桥梁时,就依照他才的习惯,召集了会议,同时派使者到各方去,命令人们撤出自己的市镇,把自己的孩子、妇女和所有财物,都安顿在森林中,所有能拿起武器的人,都集中到指定的地点,这地点正处在苏威皮人所占有的那些地方的中心,他们决定就在那个地方等候罗马人到来,决一死战。当凯撒知道这些情况的时候,促使他决心带兵渡过莱茵河的全部目的都已经达到——他已经威吓了日耳曼人、向苏刚布里人作了报复、把乌皮人从围困中救了出来——在莱茵河对岸度过了十八天之后,他认为他所完成的事业,无论就荣誉、或者就效果说,都已经足够了。于是他仍旧退回高卢,拆毁了桥梁。

    二O、夏季还只留下很少日子,虽则因为整个高卢都朝着北方,冬天来得特别早,但凯撒还是决意到不列颠去走一遭。因为他发现差不多在所有的高卢战争中间,都有从那边来给我们的敌人的支援。他认为,即使这一年留下来的时间已经不够从事征战,但只要能够登上那个岛,观察一下那边的居民,了解一下他们的地区、口岸和登陆地点,对他也有莫大的用处,而这些却是高卢人几乎全不知道的。因为除了商人之外,平常没有人轻易到那边去,即便是商人们,除了沿海和面对高卢的这一边之外,其余任何地方也都茫无所知。因此,他虽然把各地的商人都召来,但既不能探询到岛屿的大小和住在那边的是什么样的居民,有多少数目,也无法问到他们的作战方式如何,习俗如何,以及有什么港口适于停泊大量巨舶等等。

    二一、他认为最适当的办法是在他自己前去探险之前,先派该犹斯·沃卢森纳斯带一艘战舰,去侦察一下。他嘱咐他仔细地观察一切,然后尽快地赶回来。凯撒自己带了全部兵力前往莫里尼,因为从那边出发到不列颠航程最短。他命令所有邻近各地区的船只、以及去年夏天为要和文内几人作战而建造的舰只,都到该地集中。当时,他的计划已经被人家知道,而且由商人们报告了不列颠人,岛上有很多邦的使者来到他跟前,答应愿意交纳人质,并服从罗马人的号令。他倾听了他们的申述,宽大地接受了他们的请求,鼓励他们信守自己的诺言,然后打发他们回去,还派康缨斯陪他们一起去。这康缨斯是他在征服阿德来巴得斯人之后,安置在那边做国王的,他赏识他的勇敢和智略,信任他对自己的忠心,而且他在那一带很有威信。凯撒命令他遍访所有可能去的国家,劝他们向罗马人民投降,同时宣布他本人也将很快到达。沃卢森纳斯没有敢轻易离开船只,到蛮族中间去,只尽可能地对所有各地进行了观察,第五天就回到凯撒这边,把在那边看到的情况报告了凯撒。

    二二、当凯撒为了准备船只,停留在那地方时,莫里尼人中大部分都派代表到他这里来,解释他们前次所采取的行动,说是由于他们粗野、也不懂得我们的习惯,才冒失地攻击罗马人的,他们答应现在愿意执行他的命令。凯撒认为这个建议来得非常及时,因为他既不希望留一个敌人在自己的后方,这一年余下来的时间却又不够他再进行一场征战,再说也不该先忙着这些小事情,反把不列颠的远征搁下来。因此,便命令他们交出大批人质,在他们交来后,他接受了他们的投降。在征召和集中了大约八十艘运输舰。估计已经足够运送两个军团之后,他把其余所有的战舰都分配给他的财务官、副将们和骑兵指挥官们。除了这些船只之外,还有十八只运输舰,被风阻在八罗里之外,没有能赶到集中的那个港口队他把它们都分配给了骑兵们。其余的军队,他全部交给副将奎因都斯·季度留斯·萨宾努斯和卢契乌斯·奥龙古来尤斯·考达,命他们带着去征讨门奈比人和莫里尼人中没派使者到他这里来的各地区。他又命令他的副将布勃留斯·塞尔匹鸠斯·卢富斯带着一支他认为足够的驻军,留守那港口。

    二三、这些事情安排好之后,趁一个适于航行的晴朗天气,大约在第三更,起锚出发,并命令骑兵赶到较远的那个港口去,在那边上船,跟他一起启航。他们的行动似乎太慢了一些,他自己和第一批舰只,大约在白天第四刻时,就一起到达不列颠。在那边,看到所有的山上,都布满了武装的敌人。那地方的地形大致是这样的:岸上屏列着群山,离开海边十分逼近,矛枪从高处掷下来,几乎可以一直到达海边。考虑到这地方完全不适于登陆,他就停泊。在那边,一直等到第九刻时,其余的船只全部到达。这时,他召集了副将们和军团指挥官们,把沃卢森纳斯所探知的一切和他自己希望做到的事情,告知他们,并警告他们说:由于战略的需要,特别是由于倏忽无常、千变万化的海上战斗的需要,一切事情他们都得在一声号令之下立刻做好。遣走他们之后,正好风和潮水都已转向顺利的方向,信号一下便拔锚起航,赶到离那达七罗里的地方,把他的舰队停泊在一片空旷平坦的岸边。

    二四、蛮族已经看出罗马人的打算,他们首先派出骑兵和战车——这是他们在战争中通常使用的一种武器——其余的军队,也在后面跟上来,企图阻止我军离舰。登陆是一件极为艰难的事情,原因在于那些舰只过于庞大,除深水的地方外,不能停泊。兵士们虽然不熟悉那个地方,双手也不空,身上又压着又大又笨的武装,行动不能自如,但还是同时跳下船来,屹立在海浪中,迎击敌人。敌人方面却四肢可以自由运动,地形也十分熟悉,不是立在干的地上;就是刚人水不多一点儿路,奋勇投掷他们的武器,或者驱着他们训练有素的马,往来冲刺。我们的士兵完全没有经历过这种战争,被这些行动吓呆了,因而不能用平常陆上战争习有的那种敏捷和热情去应战。

    二五、当凯撒注意到这点时,他命令那些战舰——一它的外形,对土人说来比较陌生,必要时,行动也比较自如——稍离开运输舰一些,然后迅速地鼓桨划行,驶到敌人暴露着的侧翼去,就在那边用飞石、箭和机械,阻截和驱走敌人。这一着对我军极为有利,因为那些蛮族看到我们舰只的形状、排桨的动作、以及机械的陌生式样,大为吃惊,便停下步来,而且稍稍后退了一些。当我军士兵主要因为海水太深,还在迟疑不前时,持第十军团鹰帜的旗手,在祷告了神灵,请求他们垂鉴他的行动,降福给他的军团之后,叫道:”跳下来吧,战士们,除非你们想让你们的军鹰落到敌人手中去,至于我,我是总得对我的国家和统帅尽到责任的!”他大声说完这番话后,从舰上跳下来,指着鹰帜向敌人冲去。于是,我军士兵们互相激励着说:千万不能让这种丢脸的事真正发生。他们一下子全都从舰上跳下来。离他们最近的舰上的士兵看到之后,也同样跟着跳下来,接近了敌人。

    二六、双方战斗得都很激烈。但我军士兵因为不能保持阵列,站又站不稳,也无法紧跟着自己所属的连队,随便那只船上跳下来的人,都只能凑巧碰上哪一个连队的标志,便跟了上去,因此十分混乱。但敌人是熟知所有的暗滩的,他们在岸上一看到成群兵士从战舰上一个一个跳下来时,就驱马迎上去,乘我军还没摆脱困难时加以攻击,有的以多国少,有的又用矢矛攻击已集中了的我军暴露着的侧翼。凯撒注意到这点,就命令战舰上的舢板、同样还有那些巡逻艇,都装满士兵,看到哪部分遇到困难,就派去支援他们。我军一到完全站定在干燥的地面上,所有同伙也都在身后跟上来时,就开始攻击敌人,并击溃了他们,但却不能追得很远,因为骑兵没有能掌握航向,未能及时赶到该岛。就缺了这一点,凯撒才没获得惯常得到的全胜。

    二七、敌人在战斗中被击溃,逃了一阵之后,很快就安定下来,立刻遣使者来向凯撒求和,答应交出人质,并执行他所命令的一切事情。陪那些代表一起来的还有前述由凯撒派到不列颠去的阿德来巴得斯人康缨斯。当他一登岸,以使者的身份把凯撒的指示传达给不列颠人时,他们抓住了他,还给他加上了镣铐,经过现在这场战争,才把他送回来。在恳求和平时,他们把过失全部推在群众头上,要求看在他们的鲁莽和无知份上,宽恕他们。凯撒责备他们:虽然他们自动派使者到大陆上去向他求和,现在却又无缘无故地攻击他。但他终究还是答应宽恕他们的无知,命他们交出人质。其中一部分,立刻就交了出来,还有一部分,他们说要略等几天,到较远的地方去召来之后再交给他。同时,他们又命令自己的部下各自回到田里去,首领们则纷纷从各地赶来,把自己和自己的国家,奉献给凯撒。

    二八、和平就这样建立起来。在凯撒到达不列颠之后的第四天,前面提到过的载运骑兵的十八艘船,在微风中起锚,离开了那个稍处于上方的港口。当他们的船靠近不列颠,从我军营中已经可以望到他们时,突然刮起一阵极为猛烈的暴风,竟使他们中间没有一只船再能掌握自己的航向,有些被迫仍返回到他们出发的那个港口,有些经历万分危险,被风直刮到岛屿的更下端,即更西部的地方去。虽然他们抛了错,但在他们的船快被浪潮灌满的时候,又不得不在这种极不方便的深夜里,重行出海,摸回到大陆去。

    二九、恰好那一夜月亮十分圆满,正是那大洋中照例海潮涨得最高的日子,但这却是我们丝毫不知道的事情。因此海水一时灌满了凯撒拖在岸上的用来运载军队的战舰。同时,风浪也碰坏了紧扣在锚上的运输舰,我们竟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控制或挽救。许多船接得粉碎,其余的一些,由于失掉了缆绳、铁锚和其他索具,也不能再用来航行。这当然免不了引起全军极大的不安。不但因为除此以外更无别的船只可以运送他们回去,而且修理船只所必需的一切东西也丝毫没有。再则,大家全知道军队是准备回到高卢去过冬的,这边一点过冬的粮食都没有。

    三O、发现这些情况之后,那些战后为了执行凯撒的命令而赶到这里来的不列颠首领们私下议论起来,他们知道罗马人没有骑兵,也没有船只和粮食,他们又从营寨的面积狭小上,猜测到军队的数目不多——特别是由于凯撒带过去的军团都没有携带辎重,因而营寨显得格外狭小——他们认为最好的办法是重新作战,截断我军的粮食和给养,把战争拖延到冬天。因为他们深信,如果击败了现在这支军队,或切断了它的归路,以后就不再有人敢渡到不列颠去跟他们作战。为此他们重新订结了密约,三三两两地溜出营寨,偷偷地再次把自己的部下从田里召集起来。

    三一、凯撒虽然还没有发现他们的计划,但从船舶的遭遇上、从首领们的忽然停止交纳人质上,已经开始预见到正在酝酿的事情,他就对任何可能发生的意外作下准备。他一面把谷物每天从田里运进营寨,一面利用损坏得最厉害的船只上的木材和铜去修理其余的,并下令把完成这项工作必需的材料从大陆上运来。兵士们以最大的热忱进行这项工作,困而他虽然损失了十二只船,但却使其余的船都适于航行了。

    三二、这些工作正在进行时,列作第七的那个军团,照常被派出去收集谷物。直到这时候,有一部分人仍留在田里,另外有一部分人甚至还在营寨里进进出出,绝没有疑心会发生战事。正在营寨门口站岗的人,忽然报告凯撒说:在我们军团去的那个地区,发现了一股大于寻常的尘埃。凯撒马上请到发生了什么事情——蛮族又在玩什么新的阴谋了——随即命令正在值班的那几个营,跟他一起赶到出事的地方去,又命令另外两个营去代替他们值班,其余的部队立刻武装好跟上来。他刚刚走到离开营寨不远的地方,就发现他的部下正在受到敌人的猛烈攻击,几乎站不住脚,士兵们挤在一起,矢矛从四面八方射向他们。原来当附近四周所有的谷物都割光之后,唯独这一块还留着未割,敌人料定我军会到那边去,因此乘夜赶去躲在森林中,当我军分散开来,放下武器,动手收割时,他们突然发动进攻。我军有一些被杀死,其余还没来得及摆开阵列,十分慌乱,被骑兵和战车同时包围住。

    三三、他们使用战车作战的方式大致如下:首先第一步,他们驾了它到处驰突,发射武器,通常光只它那马群所引起的恐慌和车轮的嘈声,就足以使敌人的阵伍陷人混乱。当他们突人骑兵的行列之后,便跳下战车来进行步战。同时驾车的人驱车退到离战斗不远的地方,把它们安放在那边,以便车上跳下来的战士们因敌人人数众多,陷入困境时,可以随时退回到自己人这里来。这样,他们在战斗中便表现得跟骑兵一样的灵活,步兵一样的坚定。再由于日常的应用和演习,他们的技术变得十分纯熟,即使从极陡的斜坡上冲下来,也可以把全速奔驰的马突然控制住,使它在一瞬间停止或打转。他们又能在车拉上奔跑,或直立在车轭上,甚至在车子飞奔时,也能从那边一跃上车。

    三四、当我军正被这种新奇的战术弄得骇异不止,乱成一片时,凯撒恰在极端需要的时候带去了救兵,他的到达使敌人停下步来,我军也从惊恐中恢复过来。虽说如此,凯撒还是认为在当时这种情况下不宜再向敌人进攻,挑起战斗,因而在那地方对峙不多一会之后,仍带着军团回转营寨。当这些活动正在进行时,我军全都忙碌不堪,那些留在田野中的人也都追走了。接着一连几天都是狂风暴雨,使我军只能留在营中,敌人也无法作战。这时,蛮族派使者到四面八方去,报告他们说我军的人数很少,宣称这是给他们掠夺战利品、永远解放自己的大好机会。只要把罗马人逐出他们的营寨就行。这样一来,他们很快就聚集起一支很大的步兵和骑兵,向营寨开来。

    三五、尽管凯撒知道如果敌人被击败时,又会飞快奔跑,逃出危险,结果还将和昨天一样,但他仍旧凑起了三十名骑兵,这是前述的那个阿德来巴得斯人康缨斯随身带过去的。他把军团在营寨面前一线布列下来。战斗开始之后,敌人不能长久抵挡我们的攻击,转身飞奔,我军在后面尽速度与体力的许可穷追猛赶,杀掉他们中间很多人,然后将所有远近的建筑物毁坏后。付之一炬,回转营寨。

    三六、就在那一天,敌人派使者到凯撒这边来求和。凯撒向他们索取了比上次数目多一倍的人质,并且命令把他们送到大陆上去,因为秋分就要到来,他不想以这种不够坚牢的船只,冒隆冬航行的风险。他自己趁一天天气良好,在午夜后不久,起锚出发,所有舰队都安全到达大陆,其中只有两只运输舰,未能跟其他船只一起到达那同一港口,飘流到略略偏向下方的海岸去。

    三七、当这两只船上的大约三百名士兵上了岸,急忙赶向大读时.在凯撒出发去不列颠时还跟我们和平相处的莫里尼人,这时贪图战利品,包围了这些士兵。起初他们人数不很多,他们命令我军说:如果不想被杀死,就放下武器。罗马人形成了国阵,进行自卫,呼啸的声音马上引来了六千左右人,那时凯撒接到报告后,派全部骑兵出管去帮助他的军队。同时我军也坚持抵御敌人的攻击,十分勇敢地战斗了四个刻时以上,只有极少数人受伤,却杀死了很多敌人。我们的骑兵很快就出现了,敌人丢下武器,转身飞逃,其中一大部分被杀死。

    三八、第二天,凯撒差副将季度斯·拉频弩斯率领了从不列颠带回的军团,进击重新背叛的莫里尼人。这一次敌人已经无路可退,因为去年赖以藏身的沼泽,这时都已干涸。因此,几乎所有的人都来向拉频弩斯乞求投降。至于率领军队到门奈比人中去的副将奎因都斯·季度密斯和卢契乌斯·考达,则因为敌人已经全部躲到密林中去,就在蹂躏了他们的全部田地、割掉了谷物、烧毁了建筑物之后,才回到凯撒这边来。于是,凯撒把所有军团的冬令营都建在比尔及人境内。不列颠诸邦中,只有两个邦向他这里送来了人质,其他诸邦都不曾这样做。元老院在接到凯撒的信后,为了这些功绩,颁令举行谢神祭二十天,以答神佑。

    第五卷

    一、在卢契乌斯·多米久斯和阿庇乌斯·克劳底乌斯任执政官的一年,凯撒也和往年一样,离开冬令营进入意大利。他嘱咐率领军团的副将们留意在冬天大量建造舰只,越多越好,旧的也都要加以修整,对这些舰只的大小和形状也都作了指示。为了装载迅速和便于拖上岸来,特别由于他知道那边的海流经常改变方向,大的浪潮较少,应该把它们造得比通常在我们这边海中使用的低一些;同时,为要载运更多的重量和大批马匹,也应该比在别的海里使用的略为阔一些。他命令把它们一律都造成既可张帆航行,又可划桨航行的快艇样子,在这上面,船身的低矮给了他们很大的帮助。装备船只所必需的那些东西,他命令到西班牙去运来。他本人则在内高卢的巡回审判大会结束后,赶到伊里列古姆去,因为他听到行省跟庇鲁斯坦人邻接的那一部分,由于庇鲁斯坦人的侵入,遭到了破坏。当他到那边时,下令在一些邦中征召军队,并命令他们在一个指定的地点集中。这消息传过去后。庇鲁斯坦人派使者来到他这边,报告他说:这些事情都不是他们的国家授意做的,他们答应准备用一切办法来补偿这些损失。凯撒接受了他们的申请,命他们交出人质,并限他们在一个指定的日期内交到。他告诫他们说:如不履行这些指示,他就要用战争来对付他们这个国家。人质终于按照指定的日期交来了。他又在这些国家中间指定一些仲裁人,由他们来评估损失和决定惩罚。

    二、这些事情解决后,巡回审判大会也告结束,他仍旧回到内高卢,又从该处出发,赶至军中。他到那边时,周历了全部冬令营,发现由于军士们的干劲冲天,虽然所有各种材料都异常缺乏,但依照前述形式造起的舰只,已达六百只左右。另外还造起了二十八艘战舰,它们都已达到不多几天后就可以下水的程度。他在表扬了兵士们和监督这项工程的人员之后,又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他们,并命令所有的舰只都集中到依久乌斯港去,他探知从那个港口到不列颠去最为近便,与大陆相距大约只三十罗里左右。他留下大的足够完成这项工程的一支军队以后,领了四个轻装的军团和八百骑兵,进入德来维里人领域,因为他们既不来参加大会,也不听从他的命令,据说还在煽动莱茵河对面的日耳曼人。

    三、这个国家,就骑兵而论,在全高卢堪称首屈一指,而且还有大量步兵,同时,正如上面所说,他们的领土一直邻接到莱茵河。在这个国家中,目前正有两个首领在互相竞争着,一个是英度鞠马勒斯,一个是钦杰多列克斯。后者在一知道凯撒和军团到达时,马上赶到他这边来,保证自己和他的那一党人将保持忠顺,决不背弃罗马人民的友谊,同时把在德来维里发生的事情向凯撒作了报告。英度鞠马勒斯却集中了骑兵和步兵,准备作战,并把年龄不适于作战的那些人都藏进埃度恩那森林——这是一片巨大的森林,从莱茵河边起,直穿过德来维里人的领域,伸到雷米人边境。但这个国家中的许多领袖。一方面受钦杰多列克斯的友谊影响一另一方面我军的到达也使他们心惊胆战,都赶到凯撒这边来,由于他们没有左右整个国家大局的力量,都只能为自己的私人利益向凯撒求情。英度鞠马勒斯怕自己被大家抛弃,也派使者到凯撒这边来。说:他之所以没有离开本国人,没有到凯撒这里来,是因为这样做比较容易使国家保持忠顺,免得在所有的贵族都离开之后,小民无知,轻举妄动起来。还说:整个国家现在都在他的控制之下,如果凯撒允许,他自己也将到营里来见凯撒,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都献奉给他。

    四、凯撒虽然很了解他说这些话的动机,还知道什么原因在阻碍他实现自己的计划,不过,这时对不列颠作战的一切东西都已准备就绪,为了避免自己把夏天浪费在德来维里人中起见,便命令英度鞠马勒斯带二百名人质到他这里来。当这些人质被带来时(其中还包括凯撒指名索取的他的儿子和全部近亲。他安慰了英度鞠马勒斯,并且鼓励他保持忠诚。虽则如此,他仍旧把德来维里人的领袖们都召到自己面前来,在他们和钦杰多列克斯之间,—一替他们作了拉拢和调解的工作。一方面他认为钦杰多列克斯的为人值得他这样做,同时他也认为象他这样一片忠心、经自己亲良考察过的人,尽可能地在人民中替他扩大威信。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英度鞠马勒斯对这事颇为快快不乐,感到自己的势力在人民中间遭到了削弱,本来他就对我们怀有敌意。这一重怨恨更象是给他火上加油。

    五、这些事情解决后,凯撒带着军团赶到依久乌斯港。他在那边了解到在麦尔底地区建造的六十艘船只,因为大风暴,没有能保持自己的航向,已经被暴风驱回原来出发的那个港口去了。他发现其余的船只都已经准备好出航,并配备好一切用具。要集中到同一地点的,还有全高卢的数达四千左右骑兵和所有各邦的首领。他决定把其中少数人留在高卢,这些人对他的忠诚都是他仔细鉴别过的,其余的便都一起带走,当做人质。因为他怕在自己离开高卢时,会发生一场叛乱。

    六、这些人中间,就有那个我们前面提到过的爱杜依人杜诺列克斯。凯撒特别下决心要把他带在身边,因为他知道这个人喜欢闹事,渴望权势,并且精力充沛,在高卢人中有很大的影响。再加上杜诺列克斯还曾在爱社依人的会议上说过,凯撒已经把处理国事的大权交给了他。爱杜依人听到这些话,都闷闷不乐,但又不敢派使者到凯撒这里来拒绝或要求收回成命。凯撒是从自己的宾客那里得知这些情况的。杜诺列克斯最初用种种借口恳求把他留在高卢,一会儿说他不习惯航行,害怕海,一会儿又说他有宗教上的禁忌,不宜航海。后来当他看到这些要求遭到坚决拒绝,一切希望都已落空时,便开始挑唆高卢的领袖们,把他们一个一个地分别拉到一边去。鼓励他们留在大陆上。他用一些恐吓的话来打动他们,说。凯撒之所以把全部贵族一起带走,是有缘故的:他这样做,目的是要把不敢当着高卢人的面杀死的人统统带到不列颠去杀死。他向其它一些人作出保证,并且一起设下了盟誓,约定凡是他们认为有利于高卢的事情,都应彼此商量好一起做。不少人把这些事情报告了凯撒。

    七、得知这个情况后,凯撒由于自已一向非常重视爱杜依这个国家。所以认为非得马上用一切手段来约束和制止杜诺列克斯不可,同时考虑到杜诺列克斯的疯狂举动显然会愈演愈烈,因此必须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他作出损害他自己和共和国的行动。因此,当他在那里停留大约二十五天的时间中(他停留在那里是由于当地一年四季大部分时间都刮着西北风,阻碍了航行),他竭力敦促杜诺列克斯保持忠诚,但同。时也不放松侦查他的全部计划。好天气终于来了,他下令步兵和骑兵一起上船。正当大家全神贯注的时候,杜诺列克斯离开了营寨,带着爱杜依的骑兵回家去了。凯撒当时不知道这个情况,他一接到报告,马上停止起航。把一切事情都搁置下来,派大部分骑兵去赶他,命令把他带回来。考虑到象杜诺列克斯这样的人,即使他亲自在场也未必听从命令,何况在他背后,更不会象讲理的人那样跟着回来,便下令说,如果他动武,不肯听从,就杀死他。果然。在叫他回来时,他就开始反抗,并且动手自卫,还呼吁那些追随他的人为他效力。他不住地喊着说:他是个自由的人,而且是个自由的国家里的人。追去的那些人按照命令,包围并且杀死了他。爱社依的所有骑兵却都回到了凯撒这边。

    八、这些事情处理后,他留拉频弩斯带三个军团和二千骑兵在大陆上守卫港口、筹措谷物、并且掌握高卢发生的情况,及时地就地采取对策。他自己带了五个军团和一支跟留在大陆上的数目相同的骑兵,于日落时起航。虽然有平稳的西南风送了一程,但风在午夜时分即停息下来、无法再继续保持航向,只能听凭潮水把船向前推进,结果走过了头)夫明时才发现不列颠岛已经落在自己船舷左侧很远的地方。于是,随着潮水的重新转向,再度鼓桨前进,航行到去年发现的那个岛上最好的登陆地点。在这件事上,士兵们的英勇是极堪赞扬的,由于他们不辞辛劳地片刻不停的划桨,使重载船和运输舰的速度简直跟战舰一样。所有舰只都在正午时到达不列颠,但敌人却一个都不见。凯撒后来才从俘虏口中得悉,虽然敌人在那边集中了大批军队,但看到我军来了这么多舰只——连去年原有的、以及私人为了自己方便而造的在内,总数在八百只以上——吓得撤离海岸,躲到较高的地方去了。

    九、凯撒卸下军队,选定一个方便的扎营地点。当他从俘虏口中得知敌军驻在什么地方时,便在海边留下十个营的步兵和三百骑兵守卫舰只,于第三更时急忙向敌人赶去。因为那些舰只都是抛钻在一片松软而又开旷的海岸边,所以他很放心,派奎因都斯。阿德里乌斯统率这些守卫舰只的部队。他有己连夜赶了大约十二罗里路,送到看得见敌军的所在。敌人把自己的战车和骑兵从高地上赶到了条河边来阻截我军,挑起战斗。当他们被我军骑兵击退时,又躲入树林中去、原来他们选好的藏身之处,是一处由天然地势和人工建造得极好的要塞,看来大概是因为自己人中间内战,老早就准备好的,所有入口一律从大批砍倒的树木封闭着。他们自己以少量兵力不时冲出树林来侵扰.阻止我军进人他们的防御工事。第七军团的士兵结成盾龟,在他们放工事之外,积土筑起一道围墙,攻下了这个地方,把他们都逐出树林,自己只伤了很少人。凯撒禁止他的部下追击逃敌时追得太远,一则因为他们地势不熟悉,再则因为那天地大部分时间已经过去,而他希望留下时间来为营寨构筑防御工家。

    一0、次日清晨,他把步兵和骑兵分成三路,出发作一次突击去追赶那些奔逃的人。当这些人走了很长的路,已经可以看到敌人的后部时,奎因都斯·阿德里乌斯派来的一些骑兵赶到凯撒身边,报告说:昨晚发生了大风暴,差不多把所有财舰只统统撞坏,冲上岸来,因为无论锚还是绳索都经不住风暴够力量,水手和舵工也无计可施,因此舰只的碰撞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一、知道了这事,凯撒下令召回军团和骑兵,停止向前进,避免作战。他自己回到了舰队的所在。他在那边亲眼看到了从使者和信件中得知的情况。除了四十艘舰只全毁外,其余的看来即使可以修理,也须花费极大的劳动。因此,他把工匠们从各军团中抽调出来,还命令再到大陆上去召来一些。又写信给拉频弩斯,叫他督率留在他那边的军团,多多益善地建造船只。他认为如果所有的船只都能拖上岸来,用一道防御工事把它们跟营寨围在一起,虽然极困难、极辛苦,但却是极有利的事。在这件事上化掉了十天时间,军士们的劳动就是夜间也不停息。舰只被拖到岸上来,营寨极周密地筑起了工事,仍旧布置前次守卫舰队的那一支军队留下之后,他又出发到赶回来的地方去。他回到那里时,发现不列颠人已经有一支比上次更大的军队,从四面八方赶来集中。领导和指挥战争的最高大权,他们公议交给了卡西维隆乌斯。这个人的国土被一条叫泰每昔斯的河流跟沿海国家隔开,距海约八十罗里。在早先的时候,他和其余国家之间进行着连续不息的战争,但我军的到来,颇使不列颠人惊惶,便把指挥整个战事的职责交给了他。

    一二、住在不列颠内地的人,据他们自己历代传说,是岛上土生土长的,住在沿海地区的人,则是为了劫掠和战争,早先从比尔及迁移过去的,通常就用他们原来出生的那个国家的名字称呼他们,打完仗之后,他们就在这里居住下来,并且开始耕种田地。居民很多,简直难于计数;他们的房舍建得很密集,大部分跟高卢的相象。牲畜的数量也极多。他们使用铜和金的货币、或者以称好一定重量的铁牌,作为货币。锡生产在那边的中部地区;铁生产在沿海,但它的数量很少。他们使用的钢是输人的、那边也跟高卢一样,有各种树木,只缺山毛榉和松树,他们认为兔、公鸡和鹅不可食用,只饲养了作观赏或娱乐之用。气候比高卢较为温和,不冷得那样刺骨。

    一三、这岛的形状呈三角形。它的一条边面对高卢。这条边的一只角叫做肯几姆,凡从高卢出发的船只差不多都航行到这里,是面向东方的;另外较为下方的一只角,朝着南方。这条边大约伸长达五百罗里。另一条边面向着西班牙,即西方民这一条边外面有一个伊比尔尼亚岛,其大小据估计约为不列颠岛的一半,但从该岛航行到不列颠的航程却和不列颠到高卢差不多。在航行途中有个岛,叫做蒙那。据说附近还有几个较小的岛屿。关于这些岛屿,有人记载识冬至节时,接连有三十天是黑夜。但当我们查询此事时,却问不出什么,经过精确的滴漏校核,我们发现那边的夜间反较陆地上短了一些。按照土人的说法,这一边的长度是七百罗里。第三边面向北方,没有什么陆地面对着它,但这边有一只角却差不多正对着日耳曼人。这一边的长度据说为八百罗里。因而这个岛的全部周长约达二千罗里。

    一四、全不列颠中,最开化的居民是住在肯几姆地区的,这是一片完全滨海的地区。他们的习俗与高卢人没有多大差别。至于住在内陆地带的人,则大多数都不种田,只靠乳和肉生活,用毛皮当做衣服。所有不列颠人都用薄兰染身,使人看来带有天蓝颜色,因此在战斗中显得更为可怖。他们还蓄着长发,全身除了头部和上唇之外,到处都剃光。妻子们是由每一群十个或十二个男人共有的,特别是在兄弟们之间和父子们之间共有最为普通,如果这些妻子们中间有孩子出生,则被认为是当她在处女时第一个接近她的人的孩子。

    一五、敌人的骑兵和战车跟进行中的我军骑兵展开激烈的战斗,但我军却到处占优势,将他们还进树林和山丘,只是我军追赶得太热心了些,虽杀死了许多敌人,自己也损失了一些人。息了一会,我们正忙于给营寨构筑工事,防备稍为松懈了一些,敌人突然又从树林中冲出来,向布置在营寨前值岗的那些人攻击,激烈搏斗起来。虽然凯撒派出两个营——都是两个军团的第一营——去支援他们,但由于那两支部队中间留有很小一段空隙,敌人便趁我军因这种新的战术而惊讶时,极勇敢地突破中间,安然撤出战场。这天,有一位军团指挥官奎因都斯·拉倍密斯·杜鲁斯被杀。当又有几个营派上去时,敌人被逐了回去。

    一六、战斗是在营寨前当着大家的面进行的,很显然,在所有这些战斗中,我们的步兵由于披着沉重的盔甲,敌人撤退时既不能追赶,也不敢轻易离开连队标志。因此对用这种方法作战的敌人,实在难于应付。同样很显然的是,我军骑兵作战起来也冒着很大的危险,因为敌人常常故意退下去,当把我军骑兵引得离开军团步兵稍为远一些时,就跳下战车步战,向处于不利地位的我军攻击。、他们的骑兵战术使我军无论撤退还是进连,都陷于同样的危险。加以敌人从来不用密集的阵形作战,只分成许多小股部队战斗,彼此间隔着大段距离,另外又派出一些分遣部队安置在一定的场所,以便各部分之间彼此掩护。作战疲乏了的,有精力充沛的生力军替换。

    一七、次日,敌人停驻在离开营寨一段距离之外的一座小山上,分成许多小股出现,向我军骑兵进行攻击,只来势不及前一天那样猛。但在正午,当凯撒派三个军团和所有骑兵由副将该犹斯·德来朋纽斯率领着去搜索粮袜时,敌人突然从四面八方向这支征粮部队猛扑过来,甚至在军团展开战斗时也不停止。我军奋勇攻击,把他们驱了回去,同时不停地追赶他们,骑兵们倚仗有军团在背后支援,也大胆直追过去,逼得他们既不能集合、也无法停步、甚至连从战车上跳下来的机会都没有,直到杀掉他们一大批才止。经过这番挫败之后,他们四处集合起来的援军马上各自散去,此后一直不再以他们的全部兵力跟我军作战。

    一八、凯撒知道了他们的打算。便领着他的军队进入卡西维隆管斯的疆域。直抵泰每西斯河。这条河只有一个地方可以涉水渡过去,而且很困难。当他到那边时。他看到对面河岸上已经布列着敌人的庞大军队,河岸上并且有一极向殊伸出的尖锐木桩防护着,河底也钉着同样的本桩,隐藏在水面之下。凯撒从俘虏和逃亡者口中得知这些细节,便派骑兵一马当先泅渡前进,军团紧跟在后面。但部队游行得如此之迅速,声势如此之猛,虽然他们只有头部露在水面上,敌人就已经受不住军团和骑兵的攻势,只能放弃河岸,转身逃走。

    一九、当卡西维隆管斯象前面所说的放弃全部作战希望时,把他的大部分军队遣散,只留下大约四千辆战车来监视我军前进。他俩己则撤到离开大路不远的地方,躲进一处难于通行的丛林里面,一知道我军要到什么地方去,就把那地方的全部牲畜和人都从田里赶入森林。而且,每逢我军骑兵赶出去抢掠和破坏,在原野里租许奔驰得自由一些的时俟,他就派出战车,从他们所熟悉的每一条大大小小的路上冲出来,使我军的骑兵和他们作战带有很大的危险性,他便用这种方法阻止我们到更远的地方去虏掠。留给凯撒的唯一办法只有不让任何部队离开军团的大队过远,只在能力和距离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尽量跃出田地和纵火,给敌人造成损害。

    二0、同时,大约是那边最强大的国家德里诺旁得斯,派代表来见凯撒,答应向他投降,并愿执行他的命令。年轻的门杜布拉久斯就是从这个国家跑到大陆上去,乞求凯撒的保护的,他的父亲英尼昂湾维几久斯曾经担有过这个国家的王权,被卡西维隆多斯杀死,他自己进出了性命。这时,德里诺旁得斯人要求凯撒保护门杜布拉久斯,以免遭卡西维隆学斯的毒手,他们还要求凯撒把门社布拉久斯送国国内去领导他们,执掌大权。凯格向他们索取了四十名人质和给军队用的粮食,并把门杜布拉久斯遣送回国。他们很快就执行了他的命令,按照要求的数目交了人质和粮食。

    二一、当德里诺旁得斯得到凯撒的保护,并且不再遭到所有军队的破坏之后,钦尼马依人、塞恭几亚奖人、安卡利得斯人、别布洛契人以及卡西人。都派代表来向凯撒投降。凯撒从这些人中得知卡西维隆弯斯的要塞就离开那边不远,由树林和沼泽掩护着,并且有数量颇大的人和牲口集中在那边——不列颠人把用壁垒和壕堑防护着的枝叶繁密、难于通行的森林地区称为要塞、通常集中在那边躲避敌人的虏掠。凯撒这时就带着军团向那地方出发。他发现这地方由天然的地势和人工设防绝妙地防卫着。虽然如此,他仍旧奋勇地从两面对它发动了进攻。敌人略为抵抗了一会,但却经不住我军的攻击,只得从这个要塞的另一面逃了出去。在那里发现了大批牲口,并且有许多敌人在奔逃中被俘和被杀死。

    二二、当这些事情在那边发生时,卡西维隆弯斯派使者到肯几姆去,正如我们上面所述,这是一个滨海的地区,由钦杰多列克斯、卡尔维密斯、塔克辛马古勒斯和塞哥瓦克斯等四个国王统治着。卡西维隆努斯派去的使者命他们集中所有兵力作一次突袭,攻取我军的海军大营。但当他们赶到大营时,我军冲出来迎击,杀死他们很多人,甚至还活捉到他们的一个显贵的领袖鲁哥托列克斯,我军一人未伤,全军而返。卡西维隆管斯得到这次战斗的消息,再加他已遭到巨大的损失,领土也被蹂躏殆遍,尤其使他担心的是各属邦将起来背叛他,他不得不派使者通过阿德来巴得斯人的康缨斯来向凯撒求和。凯撒鉴于高卢突然发生的叛乱,决定回大陆去过冬,而且他知道夏天留下的时间已不多,很容易漫无目的地虚度这段时间,因此他向他们索取人质,规定了不列颠每年须向罗马人交纳的贡赋,同时还直接命令卡西维隆弯斯不准伤害门杜布拉久斯和德里诺旁得斯人。

    二三、一接到人质,他便率领军队回到海边,发现船只已经修好。在它们下水后,他因为有了大批俘虏。并且被风暴损坏了一些船,决定把大军分作两次运送回去。说来凑巧,在那么多船只,那么多航次中,无论今年还是去年,只要是装载了军队的,就没有一只中途失事的,但在这些船只中,凡是从大陆派回到他那边去的空船,无论是已经把第一次运送的军队卸掉后再返回的,还是拉频弩斯监督着新造的那六十艘,却只有极少数能到达目的地,余下的差不多全被风吹了回去。凯撒在白白地等了一段时间之后,因为冬至已将到临,深恐航行受到时令阻碍,不得不把军队更加压缩一番之后,趁一个极风平浪静的大晴天。在第二更之初,起锚出航,天明时抵达陆地,全部船只安然驶进港口。

    二四、这些船只拖上海滩后,在萨马洛布里瓦召开了一个全高卢的会议。这一年因为高卢旱灾,谷物收成较差,凯撒在把军队安顿回归冬令营去时,不得不采取和上几年不同的方式,把军团分散到更多的部里去。他把这些军团之一交给副剧将该犹斯·费庇乌斯带到莫里尼人境内去。另一个交给奎因都斯’西塞罗带到纳尔维人境内去;第三个交给卢契乌斯·洛司久斯带到厄苏比人境内去。第四个跟季度斯·拉频弩斯一起,到德来维里人境内的雷米人中间去过冬。又有三个军团他安顿到比尔及人中间,命令财务官马古斯·克拉苏斯和副将卢契乌斯孟奈苏斯·布朗克斯、该犹斯·德来朋纽斯统率。另中个军团,即最近从柏度斯河以北征集的那个,外加五个营。他派翎在安皮奥列克斯和卡都瓦尔克斯统治下的厄勃隆足新人中去,这个邦的大部分地区处在莫塞河与莱茵河之间。他命令到将奎因都斯·季度密斯和卢契乌斯·奥龙古来优斯·考达统率这支部队。他认为军队这样分配后,无论谷物供应如何紧张,都能很容易地补救,而且所有这些冬令营,除交给卢契乌斯·洛司久斯的那支部队是带到最平静无事的地区去的之外,其他都处在一个一百罗里的圈子之内。他还决定自己留在高卢,等接到所有各军团都已到达驻地、营寨也已筑好工事的报告之后才离开。

    二五、卡尔奇德斯邦中有一个家世极为显赫的塔司及久斯。他的祖上曾掌握过这个邦的王权,凯撒考虑到他的品德和他对自己的善意——因为他在历次战争中都很仰仗他的才能——便给他恢复了祖上的王位。他统治到第三年时,他的敌人们竟在国内许多人的公开赞同之下,将他杀死。这件事报告给了凯撒。因为它牵涉到的人很多,他深恐这个邦受这些人煽动会叛乱起来,便命令卢契乌斯·布朗克斯带着一个军团。急忙从比尔及赶到卡尔芬德斯,就在那边过冬。并且把他所了解到的那些主使杀害塔司及久斯的人捉拿送来。这时,他已接到所有交给他们军团的副将们和财务官的报告,说他们已经到达冬令营,而且都已筑起了防御工事。

    二六、在他们进入冬令营后约十五日,突然从安皮奥列克斯和卡都瓦尔克斯那边开始了骚动和叛乱。虽说他们曾经在他们王国的边界上接待了萨宾湾斯和考达,还把谷物送到营地来过,但他们却受了德来维里人英度鞠马勒斯送来的消息的引诱,把自己的人民煽动起来。在突然掩袭了我军的一支伐木部队之后,又以大批人马来进攻我军营寨。我军迅速拿起武器,登上壁垒。并从一面派出去一支西班牙骑兵,在这一场骑兵交锋中占了上风。敌人看到胜利已经无望,就把他们的人员撤出战斗,接着便按照自己的习俗,大声喊话,叫我军随便去一个什么人,进行谈判,据称他有一些有关双方利害的事情要谈,相信这样做可以缓和彼此间的争端;

    二七、奎因都斯·季度密斯的一个朋友、罗马骑士该犹斯·阿品纽斯和一个曾奉凯撒的使命到安皮奥列克斯那边去过的西班牙人奎因都斯·容尼乌斯,被派到他们那边去,从事谈判。安皮奥列克斯在他们面前这样说:他承认,由于凯撒对他的一番厚爱。使他沾到很多光。全亏凯撒,他才得免除惯常付给邻国阿杜亚都契的贡赋。也是由于凯撒,才能够把他送到阿杜亚都契人那边做人质、在那边受奴役和拘禁的一个儿子和一个侄子交还给他。他宣称,他之所以进攻营寨。既不是他自己决定的,也不是他所希望的,而是出于国人的压力。他所握有的权力,是这样的一种权力,即群众在他身上的权力和他在群众身上所有的权力是相等的。他们的国家之所以发动战争,纯然是因为他们无力抗拒全高卢突然采取的联合行动。只要看他的力量是多么微弱。就很容易证明他决不会糊涂到妄以为光凭他一个人,就可以征服罗马人了。这是全高卢的共同决定,这一天被定作对凯撒的所有冬令营同时发起进攻的日子,免得这一个军团可以赶去支援另一个军团。高卢人要拒绝高卢人是很难的,特别当他们认为自己参与的计划跟大家的自由有关的时候。但他既然已经履行过对国家的责任,现在要转过来对凯撒的思惠略图报答了。他告诉季度密斯说;他要以宾主之谊来要求他,多为自己和士兵们的安全着想。已有大批日耳曼人受雇渡过莱茵河,两天之内就要到达。罗马人应当自己考虑,是不是趁邻近各邦还不知道,带着部队离开营寨,赶到西塞罗或拉频多斯那边去——他们一处离此五十罗里,一处略许远一些——比较好一点。他答应可以让他们安全地穿过他的土地,而且可以设誓为信。他这样做了,一方面既对得起自己的国家,替它清除了罗马的冬令营,另一方面也报答了凯撒的恩惠。说完这些话后,安皮奥列克斯离开了。

    二八、阿品纽斯和容尼乌斯把自己所听到的话报告了两位副将。他们听到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很为吃惊,认为这番话虽然出自敌人口中。却也不能轻视,特别使他们焦急的是,要说象厄勃隆尼斯这样一个默默无闻、微不足道的国家,居然敢单凭自己就来进攻罗马人,确是令人难于置信的事。因此,这问题被提交给军事会议,他们中间又引起一场很激烈的争论。卢契乌斯·奥龙古来犹斯、几个军团指挥官和首列百夫长,认为行动不必太匆忙,如果没有凯撒的命令,决不应该离开冬令营。他们还指出。即使日耳曼人来,不论他们有多少人,有筑了工事的营寨,总可以抵挡得住。他们已经英勇地抵御过敌人的第一次攻势,而且伤了他们许多人,便是一个证明。粮食对他们也没有多大压力,而援军却可能从就近的冬令营或者凯撒那边赶来。再说,还有什么事情比在紧要关头采纳敌人的劝告更冒失、更丢脸呢。

    二九、季度留斯反对这个,宣称说:如果等到敌人纠集了更大的兵力、并加上日耳曼人之后,或者等到自己邻近的冬令营遭到了灾难之后,再采取行动,就未免太迟了。他说,他们已经只有很短的一段时间可以考虑问题一他相信凯撒已经到意大利去,否则卡尔省德斯人不会起杀害塔司及久斯的念头。要说凯撒还在,厄勃隆尼斯人也决不会这样不把我们放在眼里,敢来进攻营寨。他所考虑的不是敌人的建议而是事实。莱茵河就在附近,日耳曼人正因为阿里奥维司都斯的死亡和我军前几次的胜利而感到十分悲愤,高卢人也因为在罗马人统治后受到的种种屈辱、以及丧失了原先英勇善战的声名而怨恨不已。再说,谁能自己安慰自己说,安皮奥列克斯之所以采取这样一着,没有可靠的理由呢?他自己的主张是无论进退都很安全的。一方面,如果不发生十分险恶的事情,他们可以平安无事地赶到邻近的一个军团去;另一方面,如果高卢人已经和日耳曼人勾结起来,,那么,唯一的安全出路就在于迅速行动。至于考达和那些不同意他的人的主张,会落到什么样的下场呢?即令它没有目前的危险,但在一番长期围困之后,饥饿就是一个很大的威胁。

    三O、双方作了这样的一番争论之后,考达和首列百夫长们激烈地反对萨宾管斯。萨宾管斯为了使士兵们都可以听见,用一种比平常更响亮的声音叫着说:”算你有理,悉听尊便吧!我却不是象你们这种在死亡面前吓昏了头的人。士兵们会了解的,如果真的发生什么严重的事情,他们自会向你们算帐。因为如果你们允许,后天他们就可以跟附近的一个冬令营联合起来,跟别人一起应付这次战争,不至于远远地离开别人孤立着,在刀剑之下或饥饿之中丧生了。

    三一、散会后,大家拉住这两个人,要求他们不要因为自己的争吵和坚持己见,使形势变得更危险,只要他们大家想到一起,同心同德,无论是留下还是动身,什么都不难办,否则,在争吵中是找不到安全的出路的。一直争论到半夜,考达最后终于动摇并且屈服,萨宾管斯的意见占了上风,宣布军队天明时出发。这一夜余下的时间,大家全不曾合眼,每个士兵都检点自己的财物,看看哪些东西可以随身带走,冬令营的用具中,哪些不得不被迫丢下。他们想出各种各样理由来说明留在那边的危险,以及这些危险又将如何因为军士们的疲劳和长郑守夜而日甚一日。天明时,他们开始走出营寨,队伍伸得老长,辎重带了一大批,他们的的确确象是已经教说服了相信替他们出谋献策的安皮奥列克斯不是敌人,而是最最亲密的朋友了。

    三二、敌人从他们夜间的喧闹不眠上面,得知他们开拔的打算,就在约两罗里外的树林里有一处隐藏得很好的地方,埋伏下两支军队,等候罗马人到来。当我军的大部分行列走到一个大峡谷时,他们突然从那峡谷的两侧出现,进逼我军的后队。阻挠我军的前队向山上前去,就在我军处在最不利的地位时跟我军战斗。

    三三、季度留所事前丝毫没有预料到这一点,惊慌失措起来,赶紧东奔西走地一营一营布置任务,就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也是心慌意乱的,好象已经完全智穷力竭了,这也正是一个人在形势逼须、被迫不得不拿出主意来的时候常有的情况。考达却事先就已料到进军途中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正是因为这样,他才反对开拔的,因而也没有疏忽任何有关大家安全的措施。在号召和激励士卒方面,他尽了司令官的职责,在战斗方面,也尽了一个战士的责任。后来因队伍拉得太长,两位副将感到不易亲自掌握一切情况,也不能及时了解到每一个地方该做些什么事情。便下令往下传话,叫大家放弃行李,结成一个圆阵。在这种紧要关头,采取这一措施咱然不能说是错的,但却产生了不幸的后果。因为它使人感到,不是由于极度的恐怖和绝望,决不会这样做,因而削弱了我军的斗志,又使敌人更加发奋作战;另外还产生了一个不可避免的恶果,即一群群兵士纷纷离开自己的队伍。赶到辎重车上去寻找他们认为最宝贵的东西,到处吵吵嚷嚷、哭哭啼啼。

    三四、但蛮族却不乏智谋。他们的领袖向各行各列传下命令说:任何人不得离开队伍,战利品反正总是他们的,罗马人剩下来的任何东西都会替他们保留着,他们只要考虑到一切都有待自己的胜利就行。在勇敢方面和斗志方面,双方不相上下。我军的士卒虽然被自己的领袖和命运所共弃,却仍把自己平安的希望寄托在勇敢上,每当一个营奋勇冲杀时,所到之处,总有大批敌人丧生。安皮奥列克斯注意到这点,传令叫他们的士兵不要逼得太近,只在远处投射矢石,罗马人向哪里冲击,就退让开,因为罗马人的装备轻便,训练有素,绝伤害不到他们,但当他们退回到自己的行列、中去的时侯,仍旧转过身来追他们。

    三五、这命令被细心地执行着。任何—个营离开圆阵作冲击时,敌人就以极快的速度退走,同时,当那支队伍不可避免地暴露在外面对,它那袒露着的侧翼便受到一阵阵矢石的攻击。当他们设法退回到原来出发的地点去时,那些退下去的和那些站在回他们最近的地方的敌人,就赶上来包围他们。即令他们愿意坚持在自己的位置上,他们也没有机会可以表现他们的英勇,人挤得那么紧,密密层层的敌人投来的矢矛,要躲也无法躲。尽管受到这许多不利条件的限制,还有许多人受了伤,他们仍然抵挡住了敌人攻击。虽说这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战斗中度过——他们从天亮一直战到第八刻时——他们却没有做任何一件丢脸的事。这时,一年前担任过首席百夫长、极有威信而又勇敢的季度斯·巴尔文久斯,两腿都被矛戮穿。同一列的奎因都斯·卢坎纽斯。也战斗得十分勇猛,不幸在他去救援自己的被围困的儿子时,遭到杀害。副将卢契乌斯·考达正在鼓励所有各个营和百夫长们时,被一块投石端端正正击中面部。

    三六、被这些情况吓慌了的奎因都斯·季度密斯,一看到安皮奥列克斯在远处鼓励他的部下,便派他的译员克耐犹斯·庞培去要求他饶了他自己和他的兵士。安皮奥列克斯对这番请求回答说:如果季度留斯愿意和他谈话,只管前去,他希望能够说服他的军队,保全罗马兵士们的性命,至于季度密斯本人,则绝不至于受到伤害,这件事他可以担保。季度密斯便和受了伤的考达商量,是否可以退出战斗,一同去和安皮奥列克斯谈判。他说:他希望能够说服安皮奥列克斯,使自己和兵士们获得安全。考达不愿跑到正在交战的敌人面前去,坚决反对。

    三七、萨宾弯斯命令在他身边的那些军团指挥官和首列百夫长都跟随着他,当他走到高安皮奥列克斯不远处时,有命令叫他们抛掉武器,他听从了这命令,还叫自己这边的人都照这样做。当他们两人在一起讨论时,安皮奥列克斯故意作了一番并不需要那么长的讲话,季度留斯却逐渐被包围起来,随即遇害。于是,他们按照高卢人的习惯,齐声喊胜了,在一阵阵大声呼啸之下,向我军冲击,使我军的行列陷入混乱。卢契乌斯·考达在战斗中和大部分士兵一起被杀,其余的仍旧退回到出发来的管寨里去。他们中有一个掮鹰志的旗手卢契乌斯·彼特洛希第乌斯,受到大批敌人的沉重压迫,便把自己的鹰帜投入壁垒,在营寨前跟敌人奋勇搏斗,终于遇害。其余的人艰苦抵抗,一直到天黑。在夜间,感到逃生已经无望,他们互相假手对方杀死自已,只极少数人从战斗中脱身逃出来,在丛林中极阴暗难认的小路上摸索了一番后,才逃到拉频弩斯的冬令营,报告了这些情形。

    三八、这场胜利鼓舞了安皮奥列克斯,他立刻带着骑兵,出发到与他自己的王国相邻的阿杜亚都契人中去。他日夜不停地赶路,命令步兵在后面跟上。在向阿杜亚都契人报告了这消息、并煽起了他们之后,他又在第二天进入纳尔维人的领域,鼓励他们莫错过争取永久自由、报复迫害他们的罗马人的机会。他说他已经杀死两个副将,并且消灭了一支军队的绝大部分。如果再突然掩袭由西塞罗所率领着正在息冬的这个军团,一举将其歼灭,绝非难事。他答应在做这件事时,自己可以给予帮助。他很容易地用这番话鼓动了纳尔维人。

    三九、因而,纳尔维人的使者马上被派到受他们管辖的秋得隆内斯人、格鲁地人、勒凡契人、普留穆克西人和该伊杜姆尼人那边去,尽量地征集起大批兵力,突然扑向西塞罗的冬令营。那时西塞罗还没有接到存关季度留斯死难的消息,因而在他这里也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同样的情况,一些兵士到树林中去采集筑构工事用的木材。突然遭到敌人骑兵阻截。当他们落在敌人的包围中时,厄勃隆尼斯人、纳尔维人、以及阿杜亚都契人和他们的同盟、属领同时开始以大队人马进攻这个军团。我军迅速抢起武器,登上壁垒。这天的抵抗真是困难万分,因为敌人把他们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速战速决上面,认为只要赢得这一战,就将无往而不胜。

    四0、西塞罗马上派人送信到凯撒那边去,并答应重重酬赏送信的人,只要他们能把信送到。但所有的路都已被切断,派出去的人也都被截住。夜间,他们利用收集来准备修筑工事的木材,以难于置信的速度建造了二百二十座木塔,并且把所有工事上显然有缺陷的地方,统统作了补救工作。次日,敌人纠集了更加巨大的兵力来进攻营寨,填没壕堑。我军仍和前一天一样作了抵抗。以后的许多天里,所做的事情大致相仿,就是夜间也没片刻停手的时候,连生病的和受伤的也没机会给他们休息。所有对付次日进攻所需要的器械,都得在夜间作好准备。许多木桩的尖头都得熏过,城墙上战斗用的长枪得预备好,木塔得架设起来,堆堞和胸墙也得用树柴编搭起来。西塞罗本人虽然身体很衰弱,但即使夜里也不让自己有片刻休息的时间,直到最后,被成群赶来恳求他休息的士兵们逼着才住手。

    四一、于是,纳尔维人中跟西塞罗有过一些交往、可以借口友谊接近他的那些领袖和头目说,希望能跟他谈判。当他们得到这样的机会时,他们也把安皮奥列克斯对季度留斯说的那番话,细说了一遍。他们说:全高卢都已经武装起来,日耳曼人也已经渡过莱茵河、凯撒和其他人的冬令营都在受着攻击。他们还报告了季度留斯死亡的消息,为使人相信起见,他们又把安皮奥列克斯指出来给他们看。他说,如果你们指望那些自己都正在一筹莫展的人来救你们,就大错了。虽说如此我们对西莫罗和罗马人的友谊,是一切都可以迈出的,但冬令营是例外,我们不愿意让这种制度长此存在下去,成为定例。有我们纳尔维人在,你们完全可以安然离开冬令营,高兴到那里去就到那里去,丝毫不用害怕。西塞罗对这番话只给一个回答;罗马人向来不接受武装着的敌人的任何条件。如果他们愿意放下武器,他们尽可利用他作为中介,派使者到凯撒那里去。由于凯撒的公正无私,他相信,他们所提的要求是可能实现的。

    四二、这希望落空后,纳尔维人就用一道九罗尺高的城墙和十五罗尺宽的壕堑,围住冬令营。这些军事工程是过去几年中他们踉我军交往时学到的,同时他们得到从我军提去的一些俘虏的指教。但他们没有适于干这些工作的铁器,不得不用剑来刨草皮,用手和外套来搬运派士。正因如此,我们可以从这里对敌人的数目之大作出了个约略的估计。他们竟在不到三个刻时的时间之内,完成了一道周长达三罗里的壕堑。随后几天,在前述的俘虏指导之下,他们又开始准备跟我军壁垒一样高的木塔、挠钩和盾车等。

    四三、在围攻的第七天,括起了极强烈的风。他们开始用射石器向我军按高卢式样造起的用草顶盖屋顶的茅舍投射烧得炽热的黏土球邦和燃烧着的矛。这些茅舍很快着了火,在大风中,火又散布到营寨的每个角落里去。敌人好象胜利不但已经到手。而且已经牢牢掌握住了似的,一声大喊便开始把他们的木塔和盾车推动向前,用云梯攀登壁垒。但士兵们的斗志是如此之昂扬,心神是如此之专法,。虽然火焰到处熏灼他们,大量的矢矛在骚扰他们,而且知道自己的行李和一切财物都着了火,不仅没一个人离开壁垒退出战斗,甚至连回头看一下的人都没有。人人都以最奋发的热情和勇气战斗着。对我军来说。这一天可以算是最最艰难的一天,其结果是,大批敌人受伤或死亡,比其他任何一天为多,特别由于他们都紧紧的挤在壁垒之下,最后面的人使得前面的人完全没有后退的余地。火势稍稍减少了一些的时候,有一个地方,有一架移动的本塔靠近了壁垒,第三营的百夫长们退出自己的位置,并叫他们的所有部下也都让开,用手势和语言招呼敌人,请他们只管进来,但他们中没有一个人敢前进。他们随即被四面投掷来的石块击退,木塔也被纵起火烧掉。

    四四、这军团里有两个极勇敢的人,一个叫季度斯·普尔洛,另一个叫卢契乌斯·瓦伦纳斯,都是即将升到首列的百夫长。他们中间不断争论究竟谁该比另一个领先。为着争取这个位置,每年都极激烈地开展竞赛。当工事前的战斗进行得十分紧张时,这两个人中的普尔洛说:”瓦伦纳斯,你还迟疑什么?难道你还要等什么更好的机会来表现你的勇气吗?今天就应该决定我们的争论了。”说完这话,他跨出壕堑;向敌人最密集的部分冲去。瓦伦纳斯怕人家说他胆怯,也不肯再停留在壁垒上,便也紧紧跟上来。在和敌人距离不远的地方,普尔洛把他的矛掷向敌人,一下就戳穿了向着他奔来的一个敌人。当这人受伤昏过去时,敌人用盾掩盖住做一边把他们的矛四面向普尔洛投来,使他没有退身之地。他的盾被戳穿了,还有一支矛钉在他的腰带上,同时把他的创鞘弄得斜到了另一边,他伸手拔剑时却左拔右拔抽不出来,正当他的手在摸索时,敌人围上了他。他的对手瓦伦纳斯赶向他那边,在他危险时给了他帮助。所有的敌人都认为普尔洛已被矛刺死,马上放开他,转过身来攻击瓦伦纳斯。瓦伦纳斯用剑跟他们短兵接战,杀掉二个人之后,其余的都被驱回去一段路。不料他正追得起劲时,一个筋斗跌进地上的洼坑里。这一下他又被敌人包围起来,普尔洛也赶来帮助了他。虽然两个人杀掉好几个敌人,却都一点也没受伤,在热烈的喝采声中退回壕堑。在这番竞争和比赛中,命运之神好象先后轮流光顾了这两个对手,使一个成为另一个的助手和救星,以至要判别两个人中究竟哪一个比较勇敢些也不可能。

    四五、防御工作一天比一天更繁重、更艰苦,特别由于大部分士兵受了伤,防卫工作便都落在少数人身上。派到凯撒那边去的使者和书信也更加频繁。使者中有一些人被捉住后,就当着我军的面残酷折磨至死。营中有个出身显贵的纳尔维人,名叫维尔几哥政,围攻一开始就逃到西塞罗这边来,表现了自己对西塞罗的非常忠诚。他用给予自由的诺言和极重的酬赏。说服一个奴隶,叫他送信到凯撒那边去。这个人把这封信缚在矛上带走,由于他是高卢人,在高卢人中奔走,没有引起怀疑,终于到达凯撒的所在。西一塞罗和他那军团的危险处境,正是因这个人的报告才被得知的。

    四六、凯撒大约在这天的第十一刻时接到信,立刻派使者到禅洛瓦契邦中去见财务官马古斯。克拉苏斯——他的冬令营离凯撒这里约二十五罗里——吩咐他的这个军团在半夜出发,迅速赶到自己这边来。克拉苏斯一接到信,立刻便起身赶来。另外一个使者派到副将该犹斯·费庇乌斯那边,嘱咐他带着军团进人阿德来巴得斯人的地区,凯撒预料自己在行军途中要经过那边。他又写信通知拉频弩斯,如果他那边形势许可的话,希望他带着军团进抵纳尔维人边境。至于其余的军团,距离太远了些,他认为不必等候他们,只从最近的几个冬令营中集中了大约四百名骑兵。

    四七、大约在第三刻时,前锋报告他说:克拉苏斯已经来到。这一夭,他前进了二十罗里。他命令克拉苏斯留守萨马洛布里瓦城,交给他一个军团,因为他想把军队的辎重、各邦的人质、各项公文、以及他带到那边去准备过冬的全部粮食。都存放在那边。费庇乌斯和他的军团,也按照他的命令,没耽搁多久就在他的前进途中遇上。拉频弩斯已听到萨宾管斯遇害和军队覆没的稍息,但快于德来维里人正以全部兵力赶来攻击他,深恐自己一离开冬令营,就象是在逃走,会挡不住敌人的一阵猛攻,特别他知道他们正因为刚刚获得的胜利而在气焰嚣张的时候。因此,他送一封信回来给凯协说明如果他带着军队离开营寨将是多大危险的事,还大略报道了一下厄勃隆尼斯人境中发生的事情。并告诉凯撤,所有德来维里的骑兵和步兵都已驻扎在离开他自己营赛只有三罗里路的地方。

    四八、虽然凯撤赞同他的主张,但他本来是想凑起三个军团的,这一下减为两个,不免失望,不过他仍然把大家的安全寄托在行动迅速上面,因而以急行军的速度,进入纳尔维人境内。他在那边从俘虏口中得知西塞罗处发生的情况,以及危急到什么样的程度。于是,他以极大的报酬说服了一个高卢骑兵,送一封信去给西塞罗。送去的信是用希腊文写的,免得它被敌人截住后,得知我军的计划。送信的人得到指示说。如果无法走近营寨,可以把信缚在一支矛的皮带上,投入营寨的壁垒。他在信中写着说,他已带着军团出发,很快就可以到达他那里,并且鼓励西塞罗保持向来的勇敢。那高卢人害怕危险,就按照得到的指示,把那矛掷进营去。说也凑巧。它恰恰掷中,并钉在一座木塔上,一连两天没被发现,第三天才被一个士兵看到,取下来交给西塞罗。他从头到尾一口气读完,然后又在一个军队的集会上朗读给大家听,它给大家带来了极大的喜悦。远处的烟头,很快就被看到,它驱走了军团会不会来的一切疑虑。

    四九、高卢人也由他们的侦察部队报告了这事,便放弃围攻。以全军来迎击凯撒。他们大约有六万人。西塞罗一有机会,又向上述的那个维尔几哥再要一个高卢人。送一封信去给凯撒。他警告那人要十分谨慎小心。他在信中写着说:敌人已离开他那边,全部大军都转身来迎击凯撒了。这信大约在半夜到达。凯撒因此告知了他的部队,并且激励他们的斗志。次日天明,他移营前进,赶了大约四罗里路,望到大队敌军正在一个巨大的山谷和一道小河对面。他认为以他这样微弱的兵力在这种不利的地形和敌、人作战,是件极危险的事情,同时他还知道,反正西塞罗那边已经解围。大可以从从容容,放慢速度,因而就在那边停了下来,并在尽可能找到的有利地形,给营寨筑起工事。他勉强只有七千人,而且没有行李,营寨本来就已经很狭小,他再用缩小营里过道的办法,一把它压缩到最小限度,以此来引起敌人的极度轻视。同时他还向四面八方派出侦察人员,去找寻一条通过那条峡谷的近便的路。

    五0、那天,骑兵在河边发生了小接触,双方的大军仍留驻在原地。高卢人为的是要等候还没能赶来参加他们的大股军队,凯撒则试图以假装胆怯。把敌人引到自己这一边来。好在峡谷这一面的营赛前方作战。即使这一点做不到。他想在探出一条路来之后,也许可以在比较安全的情况下穿过那个峡谷和小河。天明时。敌人的骑兵赶到营寨前来跟我军骑兵作战。凯撒命令骑兵故意败退回营。同时。他又下令在营寨的四周都用较高的壁垒防护起来,营门也用障碍物堵住,在进行这些工作时,越混乱、越装得害怕的样子越好。

    五一、受了这些情况的诱惑,敌人真的把军队带过来了,在一个地形不利的地方列下阵来。当我军甚至连壁垒上的人也都撤下来时,他们又走得更近一些,从四面八方向境堑里发射矢石。同时向四周派出传令员,命他们喊话说:”如果任何人、不问高卢人还是罗马人,愿意投诚到他们那边去,在第三刻时以前,尽可以这样做,保无危险,过了这个时候,就不再给这种机会了。”他们对我军已经轻视到这样一种程度:因为我们营寨门口有了一列用草泥装模做样地堆起的短垣拦住,认为从这里冲进来不容易,他们中有些人便开始用手去拆那壁垒,其余有些人又动手填壕堑。于是,凯撒下令从各个门突然一起向外猛冲,并派出了骑兵,很快就使敌人飞奔逃走,没有一个人停下来抵抗。我军杀掉其中的一大批人,把全部武器都收来。

    五二、因为路上有树林和沼泽,凯撒不敢追得过远。他还看到,在那边,连再给敌人造成极小一点损失的机会都役有了,便在当天带着他那完整无缺的军队,赶到西塞罗军中。他看到了敌人竖立的木塔、胸墙和其他防御工事,感到惊异。军团列队出来时,他发现没有负伤的兵士不到十分之一。从所有这些证据上,他可以判断出这场战斗是在怎样的危险之下、以什么样的勇敢进行的。西塞罗和军团都当之无愧地得到了他的热烈赞扬。在西塞罗的证明之下,他还跟一些被认为勇敢出众的百夫长和军团指挥官作了个别谈话。有关萨宾管斯和考达的灾难,他也从俘虏口一中得到了更加确切的报导。次日,他召集了一次集会,解说了发生的事故,安慰并鼓励了士兵。他劝告他们要沉着地接受因为一个副将的错误和鲁莽而招来的这些损失。由于不朽的神灵的恩惠以及他们自己的英勇,灾难已经给弥补过来,敌人既没能够欢乐得多久,他们自己也不会再长此悲痛下去。

    五三、同时,凯撒胜利的消息被雷米人以快得难以想象的速度报告给了拉频弩斯。虽然拉频弩斯离开西塞罗的冬令营有六十罗里,凯撒也直到这一天的第九刻时以后才到西塞罗那边,但在半夜以前,雷米人就已经在拉频弩斯官寨门前发出一阵阵呼噪声,用来表示得胜和向拉频弩斯的祝贺。当同一消息传到德来维里人那边时,本来已经决定在次日进攻拉频弩斯营寨的英度鞠马勒斯连夜逃走,把他所有的军队都撤回德来维里邦中。凯撒派费庇乌斯带着军团回到他的冬令营去,自己则决定带着三个军团分为三处,环绕着萨马洛布里瓦过冬。由于高卢发生了这么大的动乱,他决定自己整个冬天一直留在那边,跟军队一起过冬。因为萨宾湾斯死难的消息在他们中传布出去时,差不多全高卢各邦都在筹划作战,使者们和代表们被派到每一个地方,探询别人在做些什么,战争将从什么地方开始,夜间还在偏僻的地方偷偷开会。差不多整个冬天,凯撒的心情没有一刻不是在焦虑中度过的,也没有一刻不接到有些关于高卢人聚会和骚动的消息。这些消息之中,有由他任命统率第十三军团的财务官卢契乌斯·洛司久斯的报告,说:有一大批从被称为阿莫列克诸邦来的高卢人,已经集合起来进攻你并且在距他的营地不到八罗里的地方驻扎下来,但在接到凯撒胜利的消息后,却象渍逃似的退走了。

    五四、凯撒把各个国家的领袖都召到自己跟前来,有的加以恐吓,说他已经知道了他们所干的勾当;有的他又加以鼓励;终于使高卢的大部分地区都保持忠顺。不过,在高卢人中特别强盛和威望很高的森农内斯人,却在公开策划着要杀害卡伐林纳斯——这是凯撒在他们中所立的国王,在凯撒初至高卢时,他的兄长马利塔自古斯在担任他们祖先所担任过的王位——卡伐林纳斯发现他们的计谋后逃走,他们一直追赶他甚至追到边界上,把他逐出王位和家乡,然后派使者来向凯撒解释。当凯撒吩咐叫他们的全部长老来见他时,他们却又不服从命令。这时居然有人敢出来先发难,发动战争。在蛮族中起了非同小可的影响,对大家的情绪起了极大的变化,除了凯撒始终特别给与面子的爱杜依人和雷米人——前者是因为他们对罗马人的古老而且始终不渝的友谊,后者是因为他们新近在高卢战争中的贡献——之外,差不多没有一个国家,不引起我们的怀疑。我始终认为这种情况是不足为奇的,在其他许多理由之外,特别因为这些国家曾一度在作战勇敢方面压倒过其他国家,但现在这种好声誉却因为屈服于罗马人的统治而消失,未免令他们极度痛心。

    五五、为此德来维里人和英度鞠马勒斯整个冬夭一刻都没安静过,他们不断派使者到莱茵河对面去邀请那些国家,答应给他们钱,宣称我军的大部已被消灭,留下来的只是很小一部分了。但仍旧没有一个日耳曼国家被说服渡过莱茵河来。这些国家说:他们已经在阿里奥维司都斯之役和登克德里人迁徙时试过两次,不想再来碰运气。英度鞠马勒斯的希望落空之后,还是积极招聚军队,加以训练,并到邻国去收买马匹,以极大的酬报把全高卢的亡命之徒和罪犯都吸引到他这里来。依靠这种方法,他确实替自己在高卢树起很大的声势,使得四方八路都有代表赶到这里来,为他们的国家或自己本人乞求恩宠和友谊。

    五六、他看到他们都是出于自愿来到他这里的——一方面,森农内斯人和卡尔奇德斯人是由于自觉有罪,内心不安;另一方面,纳尔维人和阿杜亚都契人自己也正要准备对罗马人作战;因而他认为,如果他一旦从自己的领域里出兵,决不用担心没有别国的军队自愿前来参加。于是,他宣布召集一个武装会议,根据公认的法律,所有成年男子都应该赶去参加,去得最迟的人,就在全体与会者面前,加以种种折磨之后处死。在这会上,英度鞠马勒斯宣布钦杰多列克斯为敌人,没收了他的财产。钦来多列克斯是他的女婿,并且是另一党的领袖,如前所说,他已投身乞求凯撒的保护,至今没叛离他。这些事情做完后,他在会上宣称。他受到森农内斯人、卡尔奇德斯人和另外几个高卢国家的邀请,考虑穿过雷米人的领域,到他们那边去。并且一路走,一路破坏雷米人的田地,但在这样做之前,先要攻下拉频弩斯的营寨。接着,他把自己要他们做的事情嘱咐他们。

    五七、拉频弩斯守在一座天然地势和人工设防都极好的营寨里,完全不用害怕会有什么危险落到自己头上来,他却也不愿意让任何可以取胜的机会错过去。。因此,从钦杰多列克斯和他的亲属处得知了英度鞠马勒斯在会上的讲话后,就派使者到邻近诸邦去,到处征集骑兵,指定一天作为他们集合的日子。同时,英度鞠马勒斯差不多每天都带着骑兵巡游到他的营寨近旁来,有时是为了了解营寨的地势,有时则是企图来谈判或恐吓,通常这些骑兵还向壕堑内发射矢石。拉频弩斯把他的士兵关在防御工事里面,同时还用一切方法给敌人加强印象,使他们以为自己在害怕。

    五八、英度鞠马勒斯带着与日俱增的轻视心,继续到我军营赛前来。直到有一天夜里,拉频弩斯把他从所有邻近各邦设法调来的骑兵都接了进来,同时还设置了守卫,他极细心地把全部士兵都关闭在营寨里面,绝不让这件事情泄漏出去,或者被报告给德来维里人。次日,英度鞠马勒斯却仍旧照每天的习惯到我军的营寨前来,把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花费在这里。他的士兵发射矢矛,并且用极傲慢的语言叫我军出去作战。到傍晚时刻,由于听不到我军一句答话,他们认为已经闹够了,便三三两两零散着退走。拉频弩斯派他的全部骑兵突然从两个门冲出去,他给士兵们这样的指示和禁令:当敌人受惊,四散逃走时(他预先就料到将会发生这样的事,而且正如他所料),他们应当一起奔向英度鞠马勒斯,在没看到他被杀以前,任何人不准先忙着杀伤别人。因为拉频弩斯不愿意让他在大家忙着追赶别人时。乘机逃脱,所以给能够杀死他的人设下了重重的赏格,还派出几个营去支援骑兵。事实证实了他的计划,因为所有的兵力都集中去追逐一个人,他们终于在渡河的地方捉住英度鞠马勒斯,并杀死了他,把他的头带回营来。在他们回营途中,骑兵们放手追逐,杀死尽可能追到的全部敌人。得知这个消息后,厄勃隆尽斯人和纳尔维人已集中了的全部军队都退走了。这件事情以后,凯撒感到高卢安静了不少。

    第六卷

    一、根据许多理由,凯撒预料高卢将发生一场更加严重的动乱,决定由他的副将马古斯·悉朗纳斯、该犹斯·安几司久斯·雷琴纳斯和季度斯·塞克司久斯着手征兵。同时,凯撒还向当时以代行执政官的头衔留在首都附近的克耐犹斯·庞培提出要求,既然他为了国家的利益继续掌握着军事大权,希望他能够命令在他任执政官时在山内高卢征召入伍的士兵,报到编队后开到凯撒这边来。凯撒认为有必要今后在高卢人心目中造成这种印象,使他们觉得意大利的力量极为强大,即使在战争中遭到一些损失,不但能在短期内很快补上,而且还有更大的兵力来加以扩充。当庞培为了国家的利益和友谊答应了时,凯撒也很快由他的副将们完成了征兵工作,在冬天过去之前。组成三个军团,带来他这边,跟季度留斯一起损失的那几个营,现已加倍补足,在速度上,力量上显示了罗马人无论从制度来说还是从资源来说,是何等不可轻侮。

    二、如我们所说,英度鞠马勒斯已经被杀。领导权由德来维里人转授给了他的亲属,他们仍旧不停地煽惑邻居的日耳曼人,答应给他们钱。在邻近的人勾引不动时,又到更远的人身上去打主意。当他们寻到一些甘愿效力的国家时,他们彼此之间订下了共同遵守的盟誓,并且交换了人质,作为今后付钱的保证。他们还用结盟和缔约的办法,把安皮奥列克斯也吸引到他们的这一边来。凯撒得知了这些事情,还看到各处都在准备作战:纳尔维人、阿杜亚都契人、问奈比人,正跟莱茵河这边的所有日耳曼人联合着进行武装。森农内斯人也没听从命令到他这边来,却在跟卡尔奥德斯人和邻近的国家阴谋勾结;日耳曼人也在受德来维里人不断派去的使者诱惑。他认为良己应当比往常更早一些开始作战。

    三、因此,在冬季还没结束以前,他集中了最近的四个军团出乎意料地迅速进入纳尔维人境内,在他们还没来得及集中或逃走以前,俘获了大批牲畜和人口,把这些战利品分给了士兵,又既响了他们的田地,逼得他们不得不前来向他投降,交纳人质。这些事情很快办妥后,他带着他的军队仍口进冬令营。春初,按照他的惯例,宣布召集一次全高卢大会。除森农内斯人、卡尔奇德斯人和德来维里人以外,其他各族的使者都到齐了,他肯定他们的缺席就是武装叛乱的开始。为了让大家相信他把除战争以外的其他一切事情都放在次要地位起见,会议移到巴里西人的一个市镇卢德几亚去开。这些巴里西人是森农内斯人的近邻,祖上曾经跟他们合成一个国家,但一般都认为他们没有参加目前的这些阴谋。这个决定在坛上宣布后,当天他便带军团出发去讨伐森农内斯人,以急行军到达他们那边。

    四、得知他到达后,发起这个阴谋的阿克果命令他们的人都集中到自己的城堡里去。但这事刚只着手,还没有完成时,就接到罗马人已经到来的消息。他们出于无奈,放弃了自己的计划,派使者来向凯撒恳求宽恕,由爱杜依人从中代为求情——因为他们的国家从古以来就是爱杜依人的保护国。凯撒看在爱杜依人面上,欣然宽恕了他们,接受了他们申述的理由,因为他认为夏天是解决目前战事的季节,而不是追查情由的季节。他向他们索取一百名人质,并把这些人质交给爱杜依人监守。卡尔奇德斯人也派使者和人质到他营里来,通过雷米人——他们是卡尔奇德斯人的保护者——向他恳请,也得到了同样的答复。凯撒结束了会议,向这些国家征集骑兵。

    五、于是,高卢的这一带地区便被平定下来,凯撒自己也可以专心对德来维里人和安皮奥列克斯作战了。他命令卡伐林纳斯带着森农内斯人的骑兵跟他一起出动,以免他们的国家因为这个人的急躁性情或者他在那边引起的仇恨而发生骚乱。这些事情安排好以后,因为他相信安皮奥列克斯决不会出来决一胜负,便进一步猜测他还有什么别的出路。在全部高卢人中,只有邻接厄勃隆尼斯人的门奈比人,因为有连绵不断的沼泽和森林作掩护,始终没派使者到凯撒这里来求和。凯撒知道安皮奥列克斯和他们之间有交情,同时也发现他还通过德来维里人,和日耳曼人结上了友谊。他认为在跟安皮奥列克斯作战以前,先得把他的这些支援除去,杏则他会在走投无路时,躲到问奈比人中去,或者被迫跟莱茵河那边的部落勾结起来。一经决定采取这个步骤,他就把全军的辎重都送到德来维里境内的拉频管斯那边,又命令两个军团也出发到他那边。去。凯撒自己带着五个军团,轻装奔向门奈比人那边。他们没有召集军队,只倚恃自己的地形,一起逃向森林和沼泽,把自己的财物也都搬了进去。

    六、凯撒把他的军队分给了副将该犹斯·费庇乌斯和财务官马古斯·克拉苏斯,在很快筑好一些桥梁以后,三路前进,焚烧他们的房舍和村庄,并捕获大量的牲畜和人口。这些行动迫使问奈比人派使者到他这边来求和。他接受了他们的人质,而且口气坚定地警告他们:如果他们接纳安皮奥列克斯本人或他的使者进入境内,他就把他们当做敌人看待。这些事情妥善地解决后,凯撒命令阿德来巴得斯人康缨斯带着骑兵留在门奈比人境内作为留守部队,他自己则出发到德来维里人那边去。

    七、当凯撒正在这样做时,德来维里人已经集合起一支巨大的步兵和骑兵,准备攻击拉频弩斯和在他们境内过冬的那个军团。当他们距他不到两天路程时,忽然听到凯撒派来的两个军团已经到达,他们也就在十五罗里以外扎下自己的营寨,决定在那边等候他们的日耳曼族援军。拉频弩斯得知敌人的计划,希望能利用敌人的轻率,获得一次战斗的机会。他给辎重留下五个营作为守卫,自己带着二十五个营和一大批骑兵,迎着敌人赶上去。在距敌人一罗里的地方构筑了营寨。在拉频弩斯和敌人之间隔有一条两岸十分峭拔、难于渡过的河流。他自己不想渡过这条河去,估计敌人也不至于会渡过来,但他们会来援军的希望却一天一天在增加。拉频弩斯在一个军事会议上公开宣称:由于据说日耳曼人即将来临,他不愿意把自己和军队的命运孤注一掷,决定就在明天清晨,拔营离去。这些话很快就被带给了敌人。因为在这么大的一支高卢人组成的骑兵中,自然免不了会有一些人出于天性,偏袒高卢人一方。晚上,拉频弩斯召集了军团指挥官和首列百夫长,说明了他的计划,还说:为了使敌人更容易相信他在害怕起见,他命令在移营动身时,应当显得比罗马人向来的习惯更糟杂、更混乱些。这样一来,他弄得他的撤走真正象是在逃走。因为离开敌营很近,这种情况,天明以前就由敌人的侦察部队报告给了敌人。。

    八、后队还刚刚离开工事,高卢人就互相鼓励:不要让盼望已久的战利品从自己手里滑走。他们说:正当罗马人在惊惶失措的时候,自己却长时期坐在这里等日耳曼人来帮助,空放着这么大的兵力,不敢去攻击这么一小撮敌人,对他们的荣誉来说,真是件难堪的事情,特别当敌人正在撤退,行李累赘,狼狈不堪的时候。他们毫不迟疑就渡过河来,在一个地形不利的地方开始战斗。拉频弩斯本已估计到要发生这样的事,为要把他们全部引到河流的这一边来,他仍跟原来一样假装前进,安静地赶路。他把辎重送到前面不远的地方,安顿在一处高地上,然后说:”士兵们,你们有了你们要找的机会了!你们已经把身负重荷、并且处在不利地形的敌人截住,就在我们的指挥下,把你们一向表现给统帅看的那种勇气,再表现一番给我们看,就只当统帅亲自在看着吧!”同时,他命令士兵们转过身来,面对着敌人,布下阵来。除了派少数几小队骑兵去担任辎重的守卫外,他把其余的骑兵都安置在两翼。我军迅速发出一片喊声,把他们的轻矛掷向敌人。当敌人出乎意料地看到他们认为已在退走的人,张着进攻的阵形向他们杀来时,挡不住这种攻势,一接上手就纷纷溃散,奔向最近的森林。拉频弩斯用骑兵追逐他们,杀死一大批,还捉到大量俘虏,几天以后就接受了这个国家的投降,至于赶来帮助他们的日耳曼人,一知道德来维里人投降时,自动退了回去。英度鞠马勒斯的亲属们,即倡导这次叛乱的那些人,也跟他们一起离开这个国家。领导的职位和统治的权力就转入钦杰多列克斯手中,正如前文所说,他是自始就保持着忠顺的。

    九、凯撒在通过门奈比人的领土,进入德来维里人的领土后,为了两个原因,他决定渡过莱茵河去:第一是因为日耳曼人曾派军队来帮助德来维里人对他作战;第二是因为要防止安皮奥列克斯有退到他们那边去的可能。一经这样决定后,就在比上次带军队渡河的所在略许上流一些的地方,建造一座桥梁。计划一经通知大家,确定下来之后,在军士们的热情工作之下,几天就完成了。凯撒在德来维里这一边的桥头留下强有力的守卫,以防他们中间突然发生什么骚动,然后率领其余的军队和骑兵一起过了河。以前交过人质、投降过的乌皮人,这时为要洗清自己,派使者来见他,告诉他说:他们国内既没派军队支援德来维里人,也没背弃过誓约。他们请求他放过他们,免得在日耳曼人受到普遍痛恨的情况下,清白无辜的人也代犯罪的人受了处罚。如果他需要再加人质,他们也答应可以听命。凯撒听了他们的申述,而且确定援军是从苏威皮人中派出去的,他接受了乌皮人的申请,向他们探问到苏威皮人领域去的途径和路线。

    一0、停了不过几天,乌皮人报告凯撒说:苏威皮人已经把所有的兵力集中到一起,并且下令跟属他们的各族都派步兵和骑兵去支援。接到这报告,他准备好军粮,选定一个适当的地方扎下营寨后又命令乌皮人把他们的牲畜都带走,把田野里的东西也都搬进要塞,希望缺乏粮食会逼得这些素无经验的蛮族在不利的条件下应战。他命他们不断派侦察人员到苏威皮人领域内去,探明他们的行动。乌皮人执行了他的命令,几天后即来回报。他们说:苏威皮人在接到罗马军队到达的确切消息后,带着所有他们自己的、以及从同盟那边集合起来的军队,退到他们领域的最僻远的地区去了,那边有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森林,叫做巴钦尼斯森林。它连亘不断地一直伸入内地,象一堵天然的城墙,挡住了苏威皮人向乞卢斯契人这一边入侵和劫掠,同样也挡住了乞卢斯契人向苏威皮人这样做。苏威皮人就决定在这片森林的边缘上等罗马人来。

    —一、写至此处,我来叙述一下高卢和日耳曼的习俗,并说明这两族彼此间的不同所在,想也不能算是节外生枝。在高卢,不仅每一个国家、每一个部落、每一个地区,并且几乎每一个家族,都分成党派,担任这些党派领袖的,照他们的看法。是一些具有极高权力、一切事情和措施都得根据他们的意见和判断才能决定的人。这似乎是根据这样的理由,才从古代传下来的,即普通平民都要有一个人作依靠,借以抵抗比他强有力的人。而这些被人当作依靠的人也绝不肯听任自己的人受压迫和欺凌,如果他做不到这一点。在他们中间就不会有威信。同样的道理也通行于全部高卢,因此整个高卢的所有国家也分成两派。

    一二、凯撒到高卢时,一派的领袖是爱社依人,另一派的领袖是塞广尼人。后者的力量赶不上爱杜依人,因为最高的权威从古以来就属于爱社依人,他们的属邦也极多。塞广尼人因此跟阿里奥维司都斯和日耳曼人联结起来,以极大的牺牲和诺言把他们拉到自己一边。在打了几次胜仗、把爱杜依人的贵族杀光以后,他们树立了极大势力,竟把爱杜依人的大部分属邦都吸引到自己这边,并接收它们的领袖们的孩子为人质,还强迫他们用国家的名义宣誓不加入任何反对塞广尼人的阴谋。一面又用武力强占邻国的一部分土地,掌握了全高卢的领导权。正是这种情况,迫使狄维契阿古斯动身到罗马去向元老院乞援,但却空手而返。凯撒的到来使形势发生了变化,人质还给了爱杜依人,不但他们原有的属邦重新恢复,而且因为凯撒的关系,还增加了新的属邦。那些跟他们建立了友谊、接上关系的国家,都发现自己受到的待遇比较好,统治得比较公平,因而爱杜依人的势力和地位,各方面都得到了加强。塞广尼人从此失去霸权,雷米人起来代替了他们的地位。由于大家看到雷米人在凯撒面前和爱杜依人有同样的地位,那些跟爱杜依人有旧怨、不能和他们联合的国家,便都投奔雷米人,雷米人也小心谨慎地保护着它们,由此他们获得一种新的、突然兴起的势力。因而,当时的局面是:爱杜依人被认为是占绝对优势的领导国家,而雷米人的地位则居于第二。

    一三、全高卢中,凡是有一些地位和身分的人,都分属于两个阶层。至于普通平民,处境简直跟奴隶差不多,自己既不敢有所作为,也从来不和他们商议什么事情。他们大多数不是受债务或沉重的租赋压迫,就是被势力较大的人欺凌,只能投靠贵族们,贵族对他们,实际上就有主人对奴隶一样的权力。在前述的两个阶层中间,一个是祭司阶层,另一个是骑士阶层。前者专管有关神灵方面的事情,主持公私祀典,以及解释教仪上的问题。有大批年轻人,为了向他们学习,集中在他们周围,他们在这圈子中很受尊重。几乎一切公私纠纷都交给他们裁判。如果犯了什么罪行,或者出了人命案,以至继承、疆界等等有了争论,也由他们裁决,判定赏罚。假使有任何人,不问是个人还是公家,不遵从他们的判决,他们就排斥他不准参加祭扫,这是他们最严厉的惩罚,受到这种处分的人,被认为是得罪神明、十恶不赦,大家都回避他,拒绝跟他交往和谈话,以免在接近他时沾上罪恶,遇到他向法律请求保护时,也置之不理,什么荣誉都没有他的分。祭司中间有一个是首领,在他们之中掌握最高的权力。他死后,由余下来的地位最高的那个人继任,如果有好几个人地位相仿,就由祭司们选举决定,有时甚至用武力争夺。这些祭司们每年有一个固定的日子,集中在卡尔奇德斯——一般都认为它的领域是全高卢的中心——的一处圣地,举行会议。一切有争执的人,都从各地赶来,听候他们的决定和裁判。据传他们这套制度,原来起源于不列颠,以后才从那边传到高卢来的,直到今天,那些希望更进一步通晓它的人,还常常赶到那边去学习。

    一四、祭司们向来不参加战争,也不跟其他人一样交纳赋税,他们免除了兵役和一切义务。由于有这么大的好处,因此吸叫了很多人去学习,有的是自动去的,有的是由他们的父母或亲属送去的。据说,他们要在那边学习背诵许多诗篇,有人竟因此留在那边学习达二十年之久。虽然他们在别的一切公私事务上都使用希腊文宇,但他们却认为不应该把这些诗篇写下来。我认为他们采取这种措施有两种用意,一则他们不希望这些教材让大家都知道,再则也防止那些学习的人从此依赖写本,不再重视背诵的工夫。事实上,很多人往往因为有了文字的帮助,就把孜孜碗范的钻研和记诵都放松了。他们第一要反复论证的信条是灵魂不灭,人的死亡不过是灵魂从一个身躯转入另上个而已。他们认为这一条信条能摆脱人们的畏死之心,大大增加他们的勇气。此外,他们还有许多别的理论,探索星象和它们的运行、宇宙和大地的形体、事物的本质、不朽之神的能力和权力等等,把它们传授给青年们。

    一五、另一个阶层是骑士,每当送上机会,发生什么战争时——这在凯撒到来以前,几乎是年年发生的,不是他们去攻击别人,就是反击别人对他们的进攻——他们就全部参加战争。他们中间,出身最高贵、最富有听身边跟随的仆从和门客也就最多,也只有这种威望和力量,才是他们知道敬畏的。

    一六、所有高卢各族都异常热心于宗教仪式,因此,凡染上较为严重的疾病、或是要去参加战争、冒历危险的,不是当时把人作为牺牲,向神献祭,就是许下誓愿,答应将来这样做,这种祀典都请祭司们主持。他们认为,要赎取一个人的生命,只有献上另一个人的生命,不朽的神灵才能俯允所请。有关国家的公务,也用同一方法献祭。另有一些人制成硕大无朋的人像,四肢用柳条编就,其中装进一些活人,放到火中去,让那些人被火焰包身,活活烧死。他们认为如能够用在偷窃、抢劫、或犯别的罪行时被捉住的人作为牺牲供献,格外能讨好不朽之神,但如果这种人无法提供,便用无辜的人来充数。

    一七、神灵之中,他们最崇敬的是麦邱利,他的造像极多,他们尊他为一切技艺的创造者、一切道路和旅程的向导人。他们认为他在各种牟利的行业和买卖上,也有极大的法力。除他之外。他们还崇拜阿波罗、战神马斯、宙斯、明纳伐。他们对这些神灵的看法,大约跟别的民族差不多,阿波罗驱除疾疫、明纳伐倡导技术和工艺、宙斯掌握天堂的大权、马斯主持战争。当他们决定进行决战时,通常都对马斯神许下誓愿,答应把将在战争中掠得的东西献给他。胜利之后,他们就将所有获得的有生之物作为牺牲向他献祭,其他东西也都聚在一起。许多邦中,都可以看到这样一堆一堆的东西,积在他们的圣地上,从来很少发现有人敢于蔑视这种宗教禁律,随便把一件掠来的战利品私藏在家中,或者从堆上偷走一件东西,他们规定用最最严酷的刑罚来处理这种罪行。

    一八、所有高卢人,一致承认自己是狄斯神的后裔,据说这种传说是由祭司们传下来的。因此,他们计算起时间长短来,不是数几天几天,而是数几夜几夜的。而且在他们中间,不论是提到生日、提到年月的起点,都是把自天放在黑夜后面的。在其他的日常生活习惯中,他们主要不同于其他民族的还有一点:即自己的儿子,不到长大成人,可以在战争中服役时,不让他们公开接近自己,他们认为未成年的儿子,如果当着群众的面在父亲身边公开出现,是一种丢脸的事。

    一九、丈夫们不管从妻子那边接到多少作为嫁奁的钱财,计算过以后,也在自己的财产中取出相等的一份,放在一起,所有这笔款子的出入,全都记在一本公帐上,连利息也都积存在一起。两个人中谁死得迟,这笔双方共有的钱,连带一向积起来的利息,就都归他。丈夫对妻子们也象对他们的孩子一样,有生杀大权。当一位出身显贵的家长死了之后,他的亲属们都聚集拢来,如果他的死状有可疑的地方,就对妻子进行询问,象审讯奴隶一样,一旦有所发现,即用火刑和别的一切酷刑,把她们处死。他们的葬仪,按高卢的生活方式来说,可以算作铺张靡费的了。他们把他们认为死者生前喜爱的一切东西都投进火里,连活的牲畜在内。距今不久以前,甚至连奴隶和仆从,只要认为是他的主人心爱的,在正式的葬仪完毕时,也跟它们一起烧掉。

    二O、那些国家,据云为了管理公务方便起见,以法令规定:凡从邻人那里听到有关国家大事的任何消息或谣言时,必须把它报告给官吏,不得泄漏给任何其他人,因为通常性急、没经验的人,常常会受谣言惊吓,被迫犯罪,或者轻率地对重要的事情作出决定。官吏们把他们认为不应公开的事情隐瞒起来,可以告诉群众的则加以公布。至于发表有关国事的言论,则除了在会议上以外,一般都是禁止的。

    二一、日耳曼人的习俗,与这有很大的差异。他们没有祭司替他们主持宗教仪式,对祭祀也不热心。他们视作神灵的,只有那些他们能直接看到的,或者能够明明自白从它们的职能取得帮助的,即:日神、火神、月神等等,至于其余的,他们全不知道,甚至连名字都没听到过。他们的全部生活只有狩猎和追逐战争。从孩子时代起,他们就习于勤劳和艰苦。保持童身最久的人,在亲友中能得到极大的赞扬,有人认为这样可以使人体格魁梧,又有人认为这样可以增强体力和筋骨。一个人二十岁以前就有关于女性的知识,被认为是极可耻的事情之一。这一类事情,在他们中间,本来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因为男男女女同样都在河中洗澡,身上掩蔽的同样只是一片兽革或一块鹿皮遮布,身体的大部分都听其裸露在外面。

    二二、他们对农耕不怎样热心,他们的食物中间,绝大部分是乳、酪和肉类,也没有一个人私人拥有数量明确、疆界分明的土地,官员和首领们每年都把他们认为大小适当、地点合宜的田地,分配给集居一起的氏族和亲属,一年之后,又强逼他们迁到别处去。对于这种做法,他们列举了许多理由:怕他们养成习惯,从而作战的热情转移到务农上去;怕他们从此孜孜追求大片田地,势力大的会把弱小的逐出自己的田地;怕他们从此为了避寒避暑,热心地大兴土木;还怕他们从此引起爱财之心,因而结党营私,纷争起来。一他们的目的是要使普通人看到自己所有的,跟最有势力的人所有的完全相等,感到心满意足。

    二三、他们的各邦,认为能蹂躏自己的边境,使本国外围有一圈愈大愈好的荒地包围着,是一件最最光荣的事情。他们以为邻人被逐出自己的土地,再也没人敢靠近他们居住,是勇敢的表示。同时,他们也相信,这样他们便从此高枕无忧,再没有遭到突然袭击的可能。一个国家遇到战争时,不管是别人对他们进犯,还是他们把战争加诸别人,总是选出握有生杀大权的首领来指挥战争,和平时期,他们就没有这种掌握全面的领袖,只有各地区和部落的头头,在他们中间主持公道、解决纠纷。抢劫事件如果是在各国自己的疆界以外做的,就不以为耻。他们辩解说:这样做是为了训练青年们,使他们免于懒惰。当任何一个领袖在公众会议上宣布他愿意做首领,愿意去的人赶快声明时,那些赞成这件壮举或钦佩他这个人的,都站起来表示愿意效力,这样就可博得群众的赞扬,任何一个答应了没跟去的人,都被指滴为逃避和出卖,以后什么事情都不再信任他。他们认为伤害宾客是伤天害理的事情,不问为什么原因,只要是逃到他们那边去求庇的人,他们都给以保护,把这些人当做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不让受任何伤害。对于这些逃亡者,所有的门都是开着的,还供给他们各种生活所需。

    二四、过去有过一个时期,高卢人的英勇超过了日耳曼人,到他们那边进行侵略,而且还因为高卢人多,土地少,派人移殖到莱茵河对岸去。于是,日耳曼的环绕着厄尔辛尼亚森林一带最肥沃的土地(我看,它是由于厄拉多司梯尼斯和别的希腊人的报导,才被人知道的,他们称之为奥钦尼安森林),就被伏尔卡族的戴克多萨其斯人所占领,并在那边定居下来。这一族人在那边的居住地一直保持到现在,并享有公正和英勇的声誉。正因为他们处在和日耳曼人同样的贫乏、穷困和艰苦环境之中,就也采取同样的食物和衣着。但在高卢人方面,因为既邻接着我们的行省,又很熟悉海外的货品,无论奢侈品还是日用品都供应很充裕,就逐渐把失败视为常事,经过多次战争中一再被击败后,连把自己跟日耳曼人在勇敢方面相提并论的想法都没有了。

    二五、前述的厄尔辛尼亚森林,宽度大约为一个空手没负担的人奔走九天的路程,此外他们再没别的办法可以估量,也不懂得别的计算路程的单位。它从厄尔维几人、内美德斯人和劳拉契人的边境开始,顺着多脑河的走向,一直伸到达契人和安乃得斯人境上,就在那边开始跟该河分手拐向左边。由于它的苍茫浩瀚,一望无际,接触到许多国家的境界。据我们所知,在日耳曼人中,没有一个人敢说他曾经到过这森林的起端——虽然他赶过六十天路——或者听说过它在什么地方起始。一般人都相信那边生长着许多种别的地方没见过的野兽,其中,下列的几种尤其不同寻常,值得记述。

    二六、有一种象鹿的牛,它的前额正中,即两只耳朵之间,长着一只独角。比起我们所知道的别的动物的角,要高大一些,挺直一些。从它的顶端,又分出许多伸得很长的权枝,恰象一只伸开的手掌。雌的跟雄的形体相同,角的式样和大小也一样。

    二七、还有一种动物称做糜,它的形状和斑斑点点的外皮,颇象山羊,但躯体较大一些,并且长着很钝的角。它们的腿没有关节或接联,睡觉也不躺下来。如有什么意外使它们跌倒,就不能再直立或爬起来。对它们来说,树就是它的床,它们稍许倾斜一些,倚着它,就算休息。当猎人们根据它们的脚迹,认出了它们常常去休息的地方时,他们不是把那地方的树木统统连根挖掉,就是把它们锯得只剩下一点儿皮相连,仅在外表上看来还挺然立着。当糜按照它们的习惯向它倚靠上去时,它的体重压倒了那一触即倒的树,自己也跟着一同倒下去。

    二八、其中第三种是一种称做乌里的动物,躯体稍稍比象小一些,外形、颜色和大小却和牛相仿。它的气力很大,奔驰速度也极快,无论是人还是野兽,一被它们看到,就不肯放过。日耳曼人很热衷于利用陷阶捕杀它们。青年人也借此练习吃苦耐劳,通过这种狩猎锻炼自己。杀死它们最多的人,把它们的角带到公共场所去作为证明,博取极大的赞扬。但这种野兽即使在很小的时候就被捉住,也无法使它习于跟人相处,或者驯化它。它们的角,其大小、形状和外表,都跟我们公牛的角大不相同,他们很热心于收集它们,用银子沿着它们的这包镶起来,在最盛大的宴会上用作酒杯。

    二九、当凯撒通过乌皮人的侦察人员发现苏威皮人已经退入森林后,他决定不再深入,因为所有日耳曼人都不重视农耕,已在前面说过,他深恐会有缺粮的可能。同时,为了不让蛮族消除他可能重来的顾虑,并且拖住他们的救兵起见,他在撤回自己的军队后,只把桥的一头,即接到鸟皮人领土的一端,拆去约二百罗尺长的一段。他还在桥头造了一座四层高的木塔,派一支由十二个营组成的守卫队保护那座桥梁,并且用非常坚固的工事加强了这个据点。;他派年轻的该犹斯·沃尔卡久斯·都勒斯负责这个据点和这支守卫部队,他自己则趁谷物开始成熟的时候,赶去跟安皮奥列克斯作战。他取道穿过了埃度恩那森林,这是全高卢最大的森林,从莱茵河岸和德来维里人的领域一直伸展到纳尔维人领土,长达五百罗里以上。他派卢契乌斯·明弯久斯·巴希勒斯带着全部骑兵走在前面,让他去试一下进军的神速和有利的时机,是否能带来一些好处。他告诫他不要在营中举火,免得让敌人老远就知道他到来,并告诉他说,自己也接着就跟来。

    三O、巴希勒斯按照他的命令行事,迅速完成进军,快得甚至超出了大家的预料,在田里捉住许多不曾防到他来的人。根据这些人的报告,他直接向安皮奥列克斯本人所在的地方奔去,据说他正和少数骑兵停留在那边。命运的力量毕竟极大,不但在每一件事情上都是如此,在战争上更为特出。事情十分凑巧,他居然能在安皮奥列克斯本人毫无防卫、毫无准备的时候撞上了他,而且他的到来也在任何人能够通风报讯之前。但同样也由于命运播弄,虽然安皮奥列克斯经常带在身边的一切作战器械都被缴获,他的车辆和马匹也都被俘,但他自己却仍旧逃出了性命。在这上面起作用的还有他那四周都有树木围绕的房子,这些房子跟所有高卢人的房子一样,为了躲避暑气,大多隐蔽在森林和河流旁边。他的卫士和家属们在这个狭隘的地方对我军骑兵的攻击抵抗了片刻,正当在战斗时。他们中的一个人把他安顿在一匹马上,让他在密林掩蔽下飞奔逃去。就这样,在他遇险和脱险上,命运都起了很大作用。

    三一、安皮奥列克斯之所以不召集他的军队,究竟是经过考虑后认为不应该跟我军作战,还是因为我军的骑兵来得太突然,并且还怕其余的军队也紧跟在后面,所以没时间召集军队,是件难于揣测的事情。可以确定的是,他派使者们到处奔走传告,叫大家各寻生路,以防万一。他们一部分选入埃度恩那森林、一部分逃人连亘不断的沼泽,距大洋最近的则躲人通常由潮汐形成的岛屿上,还有很多人离乡背井,把自己的性命财产完全托付给根本陌生的人。管辖半个厄勃隆尼斯的国王卡都瓦尔克斯,是一个年龄已经很大的人,原来也参与过安皮奥列克斯的计划,这时无论作战还是逃跑,都非他的精力所能培当,在把这个阴谋的首倡者安皮奥列克斯当着所有的神灵诅咒了一顿之后,服柏树汁自杀。这种树在高卢和日尔曼极多。

    三二、住在厄勃隆尼斯和德来维里人之间的塞叶尼人和孔特鲁西人,跟日耳曼人同出一源,通常也被认作是日耳曼人,他们派使者来见凯撒,要求他不要把他们当做敌人,也不要认为住在莱茵河这边的日耳曼人,彼此全是通同一气的,他们根本不曾起过作战的念头,也没派军队援助过安皮奥列克斯。凯撒经过审讯俘虏,证实了这种情况,便命令他们:如果有任何厄勃隆尼斯人在逃亡中投奔到他们那边去时,应该送回来交给他。他保证说,如果他们这样做了,他就不再侵犯他们的领域。于是,他把他的兵力分成三支后,把辎重全都集中到阿杜亚都卡去,这是一个要塞的名字,大约居于厄勃隆尼斯的全境中心,原来季度留斯和奥龙古来犹斯就是驻扎在那边准备过冬的。但凯撒之所以选中这地方,除了它具有其他一般优点外,还因为这里去年留下的工事,都完整无缺地保存着,故而可以减轻军队的劳动。他留下第十四军团守卫辎重,这是他最近从意大利带来的新征集的三个军团之一。他派奎因都斯·图里乌斯·西塞罗统率这个军团和营寨,并配备给他二百名骑兵。

    三三、他把军队分开后,便命令季度斯·拉频弩带三个军团向濒临大洋和门奈比人毗连的地区开去,该犹斯·德亲朋纽斯带着同样的兵力去蹂躏邻接阿杜亚都契人的地方,他自己则决定带着其余的三个军团,到流入莫塞河的斯卡尔欢河边去,进人埃度恩那森林最僻远的部分,他听说安皮奥列克斯已带了少数骑兵逃到那边。他在出发时,考虑到第七天该是给留守在那边的这个军团发口粮的日子,他肯定地说,他此去将在第七天以前回来。他鼓励拉频弩斯和德亲朋纽斯,如果对公务没有妨碍,就也在同一天回来,以便大家可以再次商讨军略、探索敌人的意图、另行开始一次战事。

    三四、正如我们上文所说,当地已经没有一支成形的军队、没有一个城堡或一个据点可以用武力自卫,人们都散处在四面八方。不问是一个隐蔽的山谷也好、茂密的林教或者险阻的沼泽也好,只要有人认为可以提供一线保障或逃生的希望,就去躲藏在那边。对住在就近的人来说,这些地方都是他们熟悉的,但对我们说来,事情就需要特别留神,倒不是整个部队须要兢兢业业提防,惊骇四散的人从来不会危害到集中在一起的大军,该注意的是个别的士兵,当然就某种程度来说,也会牵涉到大军的安全。因为劫掠的欲望会把许多人吸引到老远去,而密林中隐蔽的难于辨识的道路也不允许集中着的大队人马进去。因此,如果凯撒希望这次战争得以结束,这个万恶的族类得以歼灭干净,就必须把人马分散,一批批派向四面八方去搜捕。如果他按照罗马军队向来的规矩和习惯,仍旧要士兵们保持着严密的队形行动,那地形本身就会成为蛮族的保障。同时他们中个别的人,也不乏勇气打些秘密埋伏,对我军分散的队伍来一个突然围攻。鉴于这些特殊困难,凡是出于谨慎、应该考虑到的一切都周密地考虑到了,虽然大家心中都燃烧着一股复仇的怒火,但凯撒还是放过了许多可以给敌人造成损害的机会,以免敌人反给我军一些伤害。他派使者去通知邻近各族,以劫掠的希望打动他们,要他们一起来参加掳掠厄勃隆尼斯人,这样,他可以让高卢人而不是军团士兵到森林中去冒生命之险,同时又可以利用大队人马的围歼来一举把这个罪恶滔天的族连人带名字消灭掉。大批人马很迅速地从各方来到。

    三五、这工作在厄勃隆尼斯境内到处进行着。第七天靠近了,凯撒原来就决定在这天回到他的辎重和那个军团那边去。命运在战争中的力量有多大、它所制造的事故是多么难于捉摸,在这里便可以看出。敌人惊骇四散,已如前述,当时已没有任何部队足以稍稍引起一些恐慌。但厄勃隆尼斯人在被洗劫的消息已经传过莱茵河去,带给了日耳曼人,还说:不问是谁,都在邀请参加劫掠之列。住在离开莱茵河最近的苏刚布里人——就是我们前面说过接纳逃亡的登克德里和乌西彼得斯人的——便聚起二千骑兵,利用船只和木排,在离开凯撒筑桥并留置守卫部队的地方约三十罗里的下游,渡过莱茵河。他们先进人厄勃隆尼斯人的境内,捉住许多四散奔逃的人,并捕获大批牲口,这正是蛮族十分贪图的东西。劫掠的欲望把他们越引越远,沼泽也好,森林也好,全挡不住这些在战争和掳掠生活中成长的人。他们向俘虏探询凯撒的所在,知道凯撒已经出发到很远的地方去,而且军队也已全都离开。这时,他们的一个俘虏说:你们正逢上红运当头的时候,为什么只管追逐这些可怜而又微不足道的战利品呢?只要三个刻时,你们就可以赶到阿杜亚都卡,罗马军队把他们的所有财富都集中在那边,驻防部队少得光守城都不够,更没一个人敢跑到壕堑外面来了。日耳曼人被这种欲望煽动起来之后,把他们抢到的战利品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就让那个报告消息给他们的人当向导,赶向阿杜亚都卡来。

    三六、在所有前些日子中,西塞罗都遵照凯撒的命令,小心翼翼地把军队关闭在营中,甚至连军奴也一个不许越出壕堑。在第七日,由于他听到凯撒已经前进得更远,而且接不到他要回来的消息,他便不大相信凯撒真的能够按照与自己约定的日期回来。同时又受到了一些人冷言冷语的影响,这些人把他的耐心闭守说成是受围困。他认为,虽说不准任何一个人出门,但在现在的情况下——当时有九个军团和大批骑兵在对付那些业已溃散、而且几乎已全部就歼的敌人——派五个营到跟营寨只隔一个小丘、相距不过三罗里的田里去收集谷物,总不至于会出什么意外、遇到攻击的。各军团都有一些因病留下来的人,经过这几天,他们中有些人已经痊愈,约有三百人,也被编在一起,一同前去。此外还有许多军奴获得允许,带同大批留在营里的牲口,跟随前去。

    三七、日耳曼骑兵凑巧就在这个时候赶到当地,随即以赶来时同样快的速度,试图从正门突进营寨。恰好这一面有一片树林遮住,直到他们接近营寨时才被发现,迅速得连那些在堡垒下搭着篷帐的商人,也没有机会可以撤进藏我军士卒出于意外,马上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弄得手足无措。正在值岗的那个营,几乎挡不住他们的第一次冲击。敌人散向营寨的四周,去找寻可以冲进来的地方。我军苦苦支撑守住大门,其他所有可以进来的入口,都受到那地方的地形本身和壕堑的保障。营中一片混乱,各人互相探询吵吵嚷嚷的原因是什么。再没一个人关心队伍应该布置到哪里,各人应该集中到哪里。有人宣称说:营寨已经被占领,另外又有人坚持认为蛮族是歼灭了大军和统帅之后乘胜而来的。大部分人都由于所在的这个地方引起了奇怪的迷信,他们在自己眼前描绘出一幅考达和季度留斯遭到惨祸的景象,因为这两个人就是在这个要塞遇害的。正是由于这种恐惧而引起的慌乱,使敌人的信心更为坚定,以为真的象他们的俘虏所讲的那样。这里面没有守卫部队。他们努力想冲进来,还彼此鼓励不要自白让这样好的运气溜过去。

    三八、跟这支守卫部队一起留在这里的,有一个伤病员,名叫布勃密斯·塞克司久斯·巴古勒斯,他曾经在凯撒手下担任过首席百夫长,我们已在前述的战斗中提到过他。他已经五天没有进食;这时他担心自己和大家的安全,就赤手空拳从营帐中跑出来;他看到敌人已逼到跟前,形势已是千钧一发,随即从就近的人手中抢过武器,自己首当其冲地把住大门。正在值岗的那个营的百夫长们都跟着他。在很短一段时间中,一同挡住了进攻。塞克司久斯在受了几处重伤之后昏晕过去,费了很多手脚才把他救出来,一个传一个地送到安全地带。就在这争取来的片刻喘息时间里,其他人才鼓起勇气,壮着胆子赶到壁垒上各自的位置,摆出防守者的姿态。

    三九、同时,在收完谷物后,我军士卒听到了呼喊声,骑兵冲向前面,了解到了当时的危急情况,但这里没有工事可以容纳吓慌了的兵士,那些新近征集来的毫无作战经验的人,只能一起转过身来望着军团指挥官和百夫长们,看他们发出什么命令来。没有一个人在这种意料不到的形势下能够勇敢地镇静如常。另一方面,蛮族们在一看到老远的连队标志时,最初停止了攻击,误以为这就是他们的俘虏所说的远去的军团,现在回来了。后来看到这支人马数目很少,又轻视他们起来,四面八方向他们进攻。

    四0、军奴们奔到最近的一个高地,但很快就从那边被逐回来,又没头没脑地插入连队的行列,使本来就已惊骇不定的士兵们更加慌乱。他们中间有些人建议组成一个楔形的队形,迅速突围出去,离大营如此之近,他们相信或许有一部分人被包围歼灭,其余一定能够脱身。又有人建议坚持在一处高地上,大家生死相共,一起拼到底。这办法遭到老兵们的反对,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他们是混合编在这个队里一起去的。于是,他们互相鼓励着,在一个派去做指挥的罗马骑士该犹斯·德亲朋纽斯的率领下,从敌人包围中冲出来,一人未伤地回到营寨。军奴们和骑兵们在这次突围中紧紧跟着他们,依靠这些兵士的勇敢,也一起安全脱险。唯独坚持在高地上的那一群人,丝毫没有作战经验,既没能坚持自己原来赞同的主张、在高地上进行自卫,又不能学习刚刚已经看到的、而且别人已经从中得到好处的勇气和速度,却在下了高地试探着向大营退去时,陷入一处地形不利的所在。百夫长中间有一些原来在别的军团里担任较低职泣、因为勇敢才被提升到这个军团来担任较高的职位,这对恐怕失掉过去获得的英勇善战的声誉,相继在奋勇搏斗中牺牲了。一部分军队趁敌人被百夫长们奋勇冲开的时候,也出乎意料地安全到达大营,一部分被敌人包围歼灭。

    四一、日耳曼人看到我军已经把守在工事上,感到袭取营寨已经无望,因而带着隐藏在森林中的战利品,退过莱茵河去。但当时营中惊慌得十分厉害,以至就在敌人离开之后的那天晚上,奉命带着骑兵前去的沃卢森纳斯到达营寨时,还是没有办法使士兵们相信凯撒已经带着安全无恙的军队即将到达。恐慌差不多占据了大家的心,简直达到令人疯狂的地步。他们一口咬定说:一定是全军覆没之后,单只是骑兵逃了出来,如果全军依然存在,日耳曼人决不会来攻营。这种恐慌等凯撒到达之后才消除。

    四二、当他回来后,了解了战事的一切情况,他只怪西塞罗一件事情,就是他派几营人离开值岗和守卫的工作到外面去,他指出:哪怕是最小的意外,也不应该让它有发生的机会。命运已经以敌人的突然来临证明了它的力量,又再把差不多已经要跑进营寨工事和大门的蛮族驱走,进一步显示了它的神迹。但所有这些意外中最最出奇的却是:存心想要破坏安皮奥列克斯的领土,因而渡过莱茵河来的日耳曼人,却被引到罗马的大营,给安皮奥列克斯帮了极大的忙。

    四三、凯撒重新出发去骚扰敌人,他从四邻各国家征集了大批人马,把他们派到各个方向去。每一个村庄、每一座房屋,只要能看到的。就给纵火烧掉。牲口都给杀掉、战利品从各地带走,谷物不仅由于大批牲口和人员在消耗,而且因为时令和阴雨,倒伏下来。因而,即使有人能够躲过这一时,但在军队退走之后,仍然要因为什么东西都没有而死去。尽管有很大一支骑兵分散在四面八方,但还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有些俘虏在被捕获时,眼睛还在凝视刚刚逃走的安皮奥列克斯,甚至他们还坚持说,还可以依稀看到他的背影。捕获这个逃亡者的企图促使他们作了莫大的努力,特别因为他们都希望借此取得凯撒的最大好感,因而更激发起超乎人性的热忱。但他们似乎老是离开最后的成功只差一点儿,他总是依靠隐蔽的地方、森林、幽谷,逃出了性命,连夜再找别的地方去躲避。他携带着的只是四个骑兵组成的卫队,他们是他唯一敢托付性命的人。

    四四、当这个地区经过了这样一番破坏之后,凯撒把损失了两个营的军团仍旧带回,到雷米人的一个城镇杜洛科多勒姆去。在那边召集了一个全高卢的会议之后,他决定对森农内斯人和卡尔乌德斯人的叛乱事件,进行了一次审讯,给那个阴谋的主犯阿克果一个比向来更加严厉的惩罚,以我们的传统方式将其明正典刑。有些人怕审判而逃走的,宣布他们为被剥夺了法律保护的人。于是,他把两个军团驻在邻接德来维里人的冬令营中,两个军团驻在林恭内斯人中,其余六个驻在森农内斯领域内的阿及定古姆,并且替这些军队安排好了粮食供应,然后按照决定,到意大利去主持巡回审判大会。

    第七卷

    一、当高卢平静下来后,凯撒仍按照决定,出发到意大利去主持巡回审判大会。他在那边接到克罗底乌斯遇害和元老院命令所有适龄青年都举行入伍宣誓的消息之后,就决定在全行省实行征兵民这些事情很快被传到山外高卢去,高卢人又自己根据当时形势。在这上面添枝加叶地增加上一些语言。他们认为凯撒已经给罗马的骚动牵制住,在发生这么严重的纷争的时候,不会再回到军队中来。这个机会也鼓舞了那些本来就因为屈服在罗马的统治之下而感到气愤的人。他们开始更自由、更大胆地策划战争。高卢的领袖们彼此在密林中的偏僻地方举行商谈,他们对阿克果的死颇为愤愤不平,指出来说:这种命运迟早也会落到自己头上来。他们对高卢的共同命运感到痛心,不借用各式各样的诺言和酬报征求有人站出来,带头发动战争,为了高卢的自由,就冒生命危险也在所不惜。他们说。最重要的事情是必须在他们的秘密计划传出去以前,设法先把凯撒到军中来的路截断。他们认为这是一件轻而易举的工作,因为统帅不在,军团就不敢随便离开营地;统帅没有强有力的警卫,也不能赶到军团这边来。他们最后宣称说:丧生在战斗中,无论如何要比不能恢复旧日能征善战的声誉和继承历祖相传的自由好。

    二、当这些事情在议论纷纷时,卡尔舒德斯人声称:为了大家的安全,他们不惜冒任何危险,愿意第一个出面发动战争。只是。在当时情况下,不可能互相交换人质,作为保证,因为怕事情会被泄漏出去,他们要求大家按照传统的最最庄严的会盟形式,在集合着的军旗面前,用宣誓和荣誉来保证在他们开始战争之后,大家不袖手旁观,丢开他们不管。这时所有在场的人都异口伺声地赞扬他们,并且宣了誓。在决定了一个起事的日期后才分手。

    三、当那一天到来时,卡尔奇德斯人在两个不顾死活的人古德鲁亚都斯和孔肯耐托杜纳斯领导下,一起涌向钦那布姆,一声暗号便把因为贸易定居在那边的罗马公民,全都杀死,而且抢劫了他们的财物,其中就有受凯撒委托、在那边主办粮食的卓越的罗马骑士该犹斯·富非乌斯·契坦。消息被很快传到高卢各邦。因为每当有一件比较重要或比较突出的事情发生,一他们就利用喊话,把这消息传播到各地方各区域去,别人接到后,也照式取样再传送到邻地,就跟在这次发生的一样。钦那布姆日出时发生的事件,在第一更结束之前,便可以传到相距一百六十罗里之外的阿浮尔尼人境内。

    四、一个势力极大的阿浮尔尼青年维钦及托列克斯——他的父亲契尔季洛斯曾经掌握过全高卢的领导权,因为图谋王位,被他国内的人处死——也以同样方式召集起自己的部属,很容易地把他们煽动起来。他的打算一经传开去,大家都争着武装自己。他的叔父戈彭尼几阿和其他一些认为不该冒这种大风险的首领们,设法拦阻他,把他逐出及尔哥维亚镇。但他并不因此改变初衷,就在乡间征集贫民和亡命者,聚集起一大批这样的人之后。他又把自己的想法传播给国内所有跟他接触的人,劝他们为了全体的自由,拿起武器来。当他集合起一支很大的武装力量时,就把不久以前驱逐自己的仇人赶出国家,并被他的同伙们奉为国王。他派使者们到各处去,吁请他们效忠他,很快就把森农用斯人、巴里西人、庇克东内斯人、卡杜尔契人、都龙耐斯人、奥来尔契人、雷穆维契斯人、安得斯人、以及所有其他邻接大洋的各族,都拉到自己一边。在一致同意下,领导大权授给了他。他得到了这种权力,便向所有这些邦索取人质,还命令他们必须要交给他多少数目军队。他又规定每个邦必须在国内制造多少武器,何时完成。他尤其重视的是骑兵。他处处极端的谨慎小心,再加上极端严格执行命令,还用最厉害的刑罚来压制动摇的人。对犯有严重罪行的人,他用烈火和其他一切酷刑把他处死,如犯的罪较轻,他便把犯者双耳割去或挖掉一只眼睛之后送回家去,给其他人做鉴戒,使别人对他的严刑峻罚有所畏惧。

    五、他仗着这种刑罚,很快就征集起一支军队。他一面派一个极勇悍的卡杜尔契人名叫路克戴密斯的,带着这支军队的一部分,进入卢登记人境内.一面自己出发去和别都里及斯人作战。当他到达那边时,别都里及斯人派使者到他们的保护人爱杜依人处请求救兵,以便更好地抵抗敌人。爱杜依人根据凯撒派去和军队一起留在那边的副将们的劝告,派骑兵和步兵去支援他们。这支军队赶到别都里及斯和爱杜依人分界的里杰尔河时,在那边停留了几天,没敢渡河就回转本国,报告我们的副将说:他们因为害怕别都里及斯人的阴谋,故而退了回来,听说别都里及斯人已经计划好等爱杜依人一过河时,他们就自己在这一边,由阿浮尔尼人在那一边将其包围。他们这样做,究竟真的是因为他们告诉副将们的这个原因,还是出于欺骗,我们没有确切的证据,不宜下结论。可是,别都里及斯人却在他们一转背时。马上跟阿浮尔尼人联合起来。

    六、这些事情被报告给在意大利的凯撒时,他已经得知由于克耐犹斯·庞培的努力,罗马已经进人比较平静的状态,于是就向外高卢出发。一到那边,他发现当前最困难的问题是如何才能赶到军中去。他知道,如果把这些军团召到行省来,它们势必要在行军途中,自己不在场的时候,进行战斗;另一方面,如果自己竭力设法赶到军中去,那末,在他看来,即令有些族目前看来还属平静,但若把自己的安全托付给他们,也仍然是件欠妥的事情。

    七、同时,被派到卢登尼人中自的卡杜尔契人路克戴留斯,已经替阿浮尔尼人把这个邦拉拢过去。然后他又赶到尼几阿布列及斯人和迎巴里人中,接受了这两族的人质,并在征集了大量兵力后,很快朝奈波方面赶来,想冲进行省。凯撒接到这报告,认为应该先搁下其他别的计划,赶到奈波再说。他一到那边,鼓励了惊惶失措的人。并在属于行省的卢登尼人境内、沃尔卡族的阿雷科米契人境内、托洛萨得斯人境内,以及东波四周等邻接敌人的地区,设置下驻防军。他又命令行省的部分军队和他从意大利征集了带来的补充兵员。集中到和阿浮尔尼人疆界相接的厄尔维人境内。

    八、这些措施使路克戴留斯的进展受到阻碍,他认识到插进我军的一系列据点是十分危险的,因而又退了回去。凯撒得以进入厄尔维人境内。这时,把阿浮尔尼和厄尔维分隔开来的启本那山,虽然在这非常凛冽的季节中,有极深的积雪阻碍着行军,但他却在军士们积极努力下,清除了六罗尺深的积雪,打开通道,到达阿浮尔尼边境。他们毫没防备,大为吃惊,因为他们认为启本那山象一堵城墙似的保护着自己,在这样的季节,就连一个单身的旅客也从来没闯出路来过。凯撒命令骑兵把活动圈子拉得愈开愈好,给敌人造成的恐慌愈大愈好。因此谣言和报导,很快便传到维钦及托列克斯那边,所有的阿浮尔尼人都惊骇万分地包围着他,求他照顾他们的财产,别让它们遭到敌人抢掠,特别现在可以看到,整个战争都在对着他们进行了。他被他们的恳求打动了心,就把自己的大营从别都里及斯邦移到阿浮尔尼去。

    九、凯撤本来就已经料到维钦及托列克斯势必这样做,在那边逗留了两天之后,就借口召集新征来的补充兵员和骑兵,离开了军队。他任命年轻的布鲁图斯统率这支军队,吩咐他要让骑兵四出活动,范围越广越好,还说:他要尽力设法在三天以内赶回来。把这些事情安排妥当后,他以急行军赶到维恩那,迅速得连他自己的军队都没事先料到。他在那边带起了自己多天以前派到那里的骑兵生力军,接着又日夜不停地赶路,通过爱杜依人领域,进入有两个军团在那边过冬的林恭内斯人境内,快得即使爱杜依人想在他的安全问题上玩花样也来不及,在他到达那边时,他派人通知其余别的军团,命令他们在他到达的消息尚未传到阿浮尔尼人那边去之前,集中到一起来。当维钦及托列克斯听到报告后,他领着自己的军队,重新又回到别都里及斯人境内,决定从那边出发去进攻波依人的一个叫戈尔哥宾那的要塞、这些波依人是在厄尔维几人的那次战役中被击败后,凯撒把他们安置在那边,作为爱社依人的附庸的。

    一0、维钦及托列克斯的这一着,使凯撒在确定作战方案上遇到很大困难。如果他在冬天余下来的这段时间中,让军队集中着守在一起,恐怕爱杜依人的附庸沦陷,会被人认为凯撒不能作为友邦的保障,接着引来一场全高卢的叛乱;反之,如果把军团过早地领出冬令营,又怕运输上的麻烦会带来粮食困难。但是尽管要遇到各式各样困难,看来总比忍受极大的耻辱、丧失所有附庸的同情为妙。因此,他叮嘱爱杜依人担负起运输粮食的任务,并派人先到波依人那边去,把自己的来临通知他们,叮嘱他们保持忠诚,竭力抵御敌人的进攻。于是,他把两个军团和全军的辎重留在阿及定古姆之后,向波依出发。

    —一、次日,他到达森农内斯人的一个名叫维隆诺邓纳姆的市镇。为了不让自己背后留下任何敌人,妨碍粮食接济,他决定进攻这个市镇。他在两天之中筑起围墙,第三天,镇中派出代表来请求投降。凯撒命令他们收集武器、提供牲口、并交纳六百名人质。他为了尽快完成进军,留下副将该犹斯·德来朋纽斯监督执行这些命令,自己又向卡尔奇德斯人的一个市镇钦那布姆出发。当时,围攻维隆诺邓纳姆的消息,已经传到卡尔多德斯人那里,他们认为这件工作将拖延很长一段时间,因此正在准备一支守卫部队,想派到钦那布姆去从事守御。凯撒在两天内到达那边,在市镇前面扎下营寨,由于这天余下来的时间已经不多,不能再进一步行动,他便把围攻的工作搁到第二天去。他命令士兵们准备好一切围攻需要的东西,同时因为里杰尔河上有桥梁跟钦那布姆相联,他命令两个军团去露宿在那边,通宵戒备着,兔得居民们夜里从镇上逃出去。半夜前不久,钦那布姆人悄悄从镇上溜出来,开始过河。这事被侦察部队报告了凯撒,他把城门放起火来之后,派出早已受命作好准备的军团,占据了那市镇。由于桥梁和道路狭隘,阻碍了敌人大批逃走,因而在他们全体之中,只极少数人逃了出去,没全部被俘。他搜掠并且焚毁了那个市镇,把战利品分给了士兵,然后领着军队渡过里杰尔河,赶到别都里及斯人边界。

    一二、维钦及托列克斯一知道凯撒到来,马上停止围攻,迎头向他赶来。凯撒却已经决定袭取在他进军路上的一个别都里及斯人的要塞诺维奥洞纳姆。当这个镇的使者赶出来恳求他饶恕他们,不要伤他们的性命时,他为了可以把余下来的事情象已经大部完成的事情一样迅速了结起见,命令他们把武器都收集起来,马匹也交出来,并且交出人质。在一部分人质已经交来,其余的各项要求也在执行的时候,有几个百夫长和少数兵士被派去收集武器和牲口,这时,作为维钦及托列克斯前锋的敌人骑兵,已经远远可以望到,市镇里的人一看到他们,以为有了得救的希望,一声发喊便抢起武器,闭上城门,上城把守起来。正在城中的百夫长们一看到高卢人的这副样子,知道发生了新的变化,就拔出他们的剑,抢着守住城门,让全体人员都安全退了出来。

    一三、凯撒下令把骑兵带出营寨,跟敌人的骑兵战斗。当他的部下感到支持不住时,他又派四百名日耳曼骑兵去支援他们,这些日耳曼人是他一起始就决定留在自己身边的。高卢人经不住他们的冲击,被驱散逃走,损失了许多人之后退回大队。在他们被击溃的时候,镇中人又一次惊慌起来,捉住了那些被他们认为是煽动群众的人,把他们交给凯撒,自己也同时投降。这些事情办妥后,凯撒向阿凡历古姆镇赶去。这是别都里及斯境内最大、防御最好的市镇,坐落在一片极为肥沃的土地上。凯撒深信在重新占有这个市镇之后,就可以再次把整个别都里及斯族都拉回到自己这边来。

    一四、维钦及托列克斯在维隆诺邓纳姆、钦那布姆和诺维奥洞纳姆接连遭到几次失利之后,召集他的部下举行一次会议。他指出今后的战事,应该用跟过去完全不同的方式来进行。他们必须用尽一切手段来阻止罗马人得到草料和给养。这是件很容易的任务,因为高卢人有足够的骑兵,而且得到季节的帮助。一旦草料割不到,敌人便不得不分散开来,到一家家房子里去找,这些零零星星的部队,就可以用骑兵来一天天加以消灭。再则,为了共同的安全,私人的利益就不得不牺牲一些,从大路起,四面八方的村庄和房屋,只要敌人有可能闯去寻找草袜的,都应该烧掉。这些必需品,高卢人自己是有充分供应的,战事在哪一个族的境内进行,他们就会支援他们。但罗马人却经不起饥荒,不得不冒更大的危险,跑到离开大营更远的地方去找。对高卢人来说,无论杀死罗马人也好,夺取他们的辎重也好,反正都是一样,因为罗马人失掉辎重,也就没法再战。此外,任何市镇,如果防御工事和自然条件不足以保障它,使它不用担心一切危险的,都应该烧掉。一方面使它们不至于成为逃避兵役的高卢人的避难所,另一方面,也不至因给养和战利品堆得太多,招惹罗马人来劫掠。这些措施看来很残酷,很痛心,但他们应当考虑到,作为被征服者必然的下场,他们的妻子儿女会被拖去奴役、他们自己会被杀死,要比这更惨痛得多。

    一五、这个主张得到一致赞同。别都里及斯有二十个以上市镇被纵火烧起来,别的邦也都这样做,四面八方都可以看到一片火光。这虽然使所有的人都感到很大的痛苦,但他们都安慰自己说,他们的胜利已经万无一失,自己的损失很快就可以得到补偿。他们在一次全体大会上考虑阿凡历古姆这个市镇应该烧掉还是守住时。别都里及斯人爬在全体高卢人脚下恳求这些人,千万不要强迫他们亲手烧掉这个差不多是全高卢最美丽的城市、他们国家的安全保障和掌上明珠。他们声称。他们可以很方便地利用它本身的地形来保卫自己,因为它差不多四面都由河流和沼泽包围着,只有唯一的一条狭窄的小路可以通向它。他们的要求得到了允许。虽然维钦及托列克斯最初反对,但后来也被他们国人的恳求和群众的同情说服了,给这个市镇挑选了适当的守卫者。

    一六、维钦及托列克斯抄近路紧跟着凯撒,选定一个离阿凡历古姆十六罗里、由沼泽和森林障蔽着的地点,作为自己的营地。由于一天之内的每个刻时都有排定的探报人员,他能够随时知道阿凡历古姆发生的事情,并且把所要做的工作布置下去。他做到了使我军的采牧部队和收集谷物部队的一举一动都处在他的监视之下。这时我军因出于无奈,不得不越跑越远,他就趁他们分散开来的时候进攻他们,使他们遭到很大的损失,尽管我们在这方面也采取尽可能事先设想到的一切措施,作好预防,象行动的时间不固定、走不同的路等等。

    一七、凯撒把自己的营寨扎在那市镇没有被河流和沼泽围拢起来的这一面,正如前面所说,有一条狭路可以通到镇上。他着手准备壁垒、建造盾车、架起两座木塔,但限于当地的地形,无法筑起长围来。他不住地催促波依人和爱杜依人解决粮食供应问题。爱杜依人对这件工作缺乏热情,帮助不大,波依人则苦于没有较大的积储,因为他们的国家又小又弱,很快就把他们所有的全耗光了。由于波依人的贫乏、爱杜依人的冷淡、再加上房舍的被焚毁等等,使我军的粮食遭到很大困难。军士们竟多天没有粮食,不得不用远处村庄驱来的家畜,应付极度的饥饿。但从他们的口中,绝对听不到任何一句跟罗马人的尊严不相称、跟他们过去的胜利不相称的话。相反,当凯撒分别对正在工作的各个军团谈话,宣称如果缺乏粮食的情况真使他们无法忍受,他可以停止围攻时,大家异口同声要求他别这样做。他们说,他们在他的统率下已经服役了多少年,从没受过耻辱,也从没干过一件事半途而废;他们认为把已经开始的围攻中途息手,是一件可耻的事。随便吃什么样的苦,总比不给被高卢人玩弄阴谋杀死在钦那布姆的罗马公民报仇好。他们把这种意见告诉了百夫长和军团指挥官们,通过他们转告凯撒。

    一八、那时,木塔已经靠近城墙。凯撒从俘虏口中知道,维钦及托列克斯已经耗光了牧草并且把他的营寨移到稍稍靠近阿凡历古姆的地方来,现在他已亲身带着骑兵和习于夹在骑兵中作战的轻装步兵,到一个地方去埋伏,他相信我军明天一定要到那边去放牧。得知这消息后,凯撒在半夜中悄悄进军,早晨时到达敌军的营寨。他们很快就从侦察人员口中得知凯撒的来临,在将车辆和辎重藏于森林中比较隐蔽的地方后,又把全部军队在一个高高的、空旷的地方列下阵来。接到这消息后,凯撒下令迅速把行囊集中堆在一起,准备好武器。

    一九、那边有一座从山脚平缓地上升的小山,差不多每一面都围有极危险、极难于通行的沼泽,其阔不超过五十罗尺。高卢人很信赖这处地形,拆掉桥梁之后,把人马按国别分开,布列在这山上,还分别用可靠的守卫把守住那沼泽的每一个渡口和小径,决定如果罗马人企图突过沼泽,就趁他们涉渡时行动艰难,从高处冲下来压倒他们。因此,人们一看到双方相距那么近,都会以为高卢人已准备在势均力敌的形势下决战;但任何人只要一注意到双方所处的地势不相同,就都会知道他们只是在装模做样,虚张声势。士兵们看到敌人居然敢在离自己这样近的地方不动声色地面对着我们,都非常愤慨,要求发出战斗的信号。但凯撒向他们指出;这场胜利必然要以极大的损失、极多勇士的性命去换得来。。他说:他已经看到,为了他的声誉,他们已经下定决心,不避任何危险,但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他也不把他们的性命当一会事,不把他们看得比自己的安全更可贵,那就该被认为是毫无心肝的人了。在这样抚慰过士卒之后,他在当天把他们领回营寨,开始把围攻那市镇需要的其余东西都安排妥当。

    二O、当维钦及托列克斯回到他的同伙那边时,被他们指控为叛徒,因为他不但把营寨移近了罗马人,而且带走全部骑兵,走的时候又没指定一个统帅,让这么大的一支军队留在那边没人统率;特别因为在他一离开之后,罗马人就利用这个极好的机会迅速地进逼过他们。他们相信,所有这些事情,都不会是没有事先布置,偶然发生的。他们说他宁愿由凯撒赏给他高卢的王位,却不愿意通过他们的爱戴取得它。他对这些指控,用下列的话作了回答:他的移动营寨,是因为缺乏草料,就连他们自己也曾劝说过他;他所以移近罗马人,是因为那地方的地形给他的启发;这是一处可以利用本身的有利条件来保卫自己的地方。再则,在沼泽地带,骑兵不再十分需要,而在他赶去的那地方却很有用。他离开的时候没把最高指挥权交托给别人,也是有用意的,为的是怕那个代表他的人经不起大家的热情催促,冒然作战——他知道,由于大家意志不坚,再也忍受不住艰苦,所以都在盼望作战。如果罗马人在这地方的出现纯是出于偶然,高卢人就应该感谢幸运之神,即使罗马人是某些人故意召来的,高卢人也该谢谢这些人,因为他们使高卢人能够踞高临下地观察一下罗马人,看看他们的数目是如何少得可怜,他们的勇气也是何等可鄙,临阵不敢一战,却可耻地退回营寨去。他不想用背叛祖国的办法到凯撒手里去取得首领的地位,他可以凭借一场自己和全高卢的胜利来取得它,反正这是已经拿稳了的。他说:但是,如果你们给我这个称号,为的是想给我锦上添花,增加些虚荣,而不是要依靠我获得安全,我宁可把它还给你们。你们试听听这些罗马兵士的话吧,你们就可以相信我的这些话是出于一番真诚了。他领来几个奴隶,他们是几天以前在打草时被截获的,已经饱受饥饿和镣索之苦。他们事先就被教过一番,如果人家问时,该怎么回答。他们说:他们是军团中的官兵,迫于饥饿和困乏,偷偷跑出营,到四野中瞧瞧能不能找到谷物或者牲口的。全军人员都在遭受同样的饥荒,再没有人剩下一点精力,也再没人能负担体力劳动,因此统帅决定,如果攻拔那市镇的工作仍不能取得进展,三天内就把军队撤回去。维钦及托列克斯说:这些就是你们沾我的光,而你们却在控告我背叛。由于我的努力,你们看到这样强大、这样战无不胜的军队,没有要你们流一滴血,就被饥饿摧毁了,在这支军队从这地方可耻地逃出去时,也已由我作了安排,将没有一个国家肯接受它到自己的领土里去。

    二一、全体人员齐声叫喊,同时还象平常他们同意人们发言时那样,敲击他们的武器。他们叫着说:维钦及托列克斯是最最伟大的领袖,他的忠诚绝对没有可以怀疑的地方,战事也不可能有更英明的策略。他们决定应该在全军中挑选出一万人来,送进市镇里去,免得把大家的共同安全单单交给别都里及斯人负责。因为他们认为整个战争的胜利与否,全决定在能否保牢这个城市上面。

    二二、我军无可比拟的勇敢,却遇上高卢人层出不穷的诡计,因为他们原是一个极机灵的民族,最善于模仿和制作别人传去的任何事物。这时,他们用套索拉开我们的捷钩,一旦它们被捞住,就用绞盘把它们硬拖进去。他们还通过坑道来挖断壁垒,特别因为他们国家有极大量铁矿,懂得并且采用过各种坑道,所以在这方面有专长。再则,他们还在城墙上四周都筑起了木塔,上面覆盖着毛皮。在他们日夜经常突围出击的时候,他们不是试图纵火焚烧我军的木塔,就是攻击正在忙于工作的士兵。不管我军的木塔由于壁垒在每天增高而抬高了多少,他们总也是在自己的木塔上支起新的木架,使它跟我们的一样高。他们同时还开掘反坑道来挖通我军的坑道,用熏硬并削尖的木材、

    二三、所有高卢的城墙,大致都用这样的方式建成:沿着城墙所需要的长度,把直的木材各各隔开二罗尺,平行着横置在地上,它们靠里的一端,互相接牢,上面覆盖大量泥土,前述的两罗尺间隔,甩巨石堵塞住它的前端。把这些木材放好并且联率以后,上面再加上第二排,木材与木材之间仍跟上述的一排一样,也留有两罗尺间隙,但上下两排之间的本材互相错开着,避免彼此相遇。彼此间既都有相等的间隔分开,每一间隔中又各有石块牢牢地嵌紧,整个结构就这样接成一气,一层接一层,直到城墙所要达到的高度为止。这工程由于木柱和石块一直排一直排都很整齐,在外形上并不单调难看,而且它在实际保卫市镇上有明显的效用,它的石头可以防止火攻,木柱可以防止撞锤,由于它的内部通常有四十罗尺长的一列列木材联牢,因此它既打不穿,也拉不倒。

    二四、这些情况妨碍了围攻,部队虽然整个时间内都受到严寒和连续不断的阵雨阻碍,但由于不断的努力,他们仍旧能够克服所有这些困难,在二十五天中,造起一座宽三百三十罗尺,高八十罗尺的壁垒,这差不多一直接到了敌人的城墙。凯撒仍照他的习惯,为监视着那工程而露宿,督促士兵们一刻不停地工作。但在快近三更的时候,忽然看到壁垒冒起烟和原来敌人已通过一个坑道把它纵起了火。同时,沿着城墙到处发出一片喊声,敌人突然在罗马木塔两面的城门中突围出来,另外一些人又在城墙上面距离很远的地方将火把。干柴掷到壁垒上来,并且把各式各样树脂和能引火的东西倒下来,因而一时简直无法考虑军队究竟应该先赶到哪一边。或者先去帮助哪一部分才是。幸亏由于凯撒事先指令两个军团不分昼夜地在营寨前执行着警戒,他们中间正有很多人轮班守在工事上,马上就布置一些兵士去抵御那些突围出击的敌人,另外一些人去把木塔拖回来,并把壁垒的一部分挖断。全军都从营中冲来扑灭火焰。

    二五、当这一夜的其余时间都已度过时,战斗还在各处进行着。敌人因为看到木塔前的行障已经烧掉,没有掩护,我军难于赶上去支援,他们这面却不断有生力军来替换疲乏了的人,因而他们可能获胜的希望又重新恢复了,同时他们还深信,全高卢的安危都系在这一瞬之间。于是,就在我们亲眼目睹之下,发生一件我们认为颇值得一叙、不应该略去的事情。有一个立在市镇城门前的高卢人,把别人递给他的树脂和油膏,一团团的投掷到正在焚烧的一座木塔的火焰中去,当他被一架弩机射过去的矛洞穿右胁,倒地死去时,这批人中站在他后面的另一个人,跨过他的尸体,继续这一工作。当这第二个人又被经机以同样的方式射死时,又有第三个人接了上去,接第三个人的是第四个人,那地方防守的人始终没中断过。直到那壁垒上的火被扑灭,四面的敌人都被逐走,战斗告结束时才止。

    二六、高卢人试尽各种方法,仍一事无成,他们就决定按照维钦瓦托列克斯的劝告和命令,于次日逃出市镇。他们准备在半夜静寂的时候行动,希望能避免自己的人大量损失,因为维钦及托列克斯的营寨离开这个镇不远,而且在他们跟罗马人之间到处有连亘不断的沼泽隔开着,可以阻碍罗马人追逐。当黑夜到来发他们已经准备好这样做时,妇女们突然冲出门来,啼哭着爬在她们男人们的脚下,用各种哀求的话求他们不要让她们、以及他们共有的孩子——这些因为性别和体力无法逃走的人——落到敌人手里去吃苦。通常在极端危险时,恐惧总是不容有怜悯之心的。当她们看到男子们坚持自己的主张时,她们便开始齐声喊叫,把他们要逃走的打算泄漏给罗马人。于是高卢人惊慌起来,害怕被罗马骑兵赶在他们前面把路截住,便放弃了这计划。

    二七、次日,当木塔已移向前方,凯撒决定建筑的工事也完成时,忽然来了一场很大的暴风雨,他看到这时安置在城墙上的守卫注意力已经稍许松懈了一些,认为这场暴风雨对于执行良己的计划是有利的,便命令他的部下在工事里故意懒洋洋地逛荡着。同时把他希望做的事情告诉他们。军团士兵们在行障后面秘密作好行动的准备。他鼓励他们说:现在他们辛勤劳动换来的胜利果实终于要收获了。他又对首先登上城墙的人许下酬奖,然后向士兵们发出号令。他们突然从各方冲出来,城墙上很快就到处是人。

    二八、敌人被这突然的行动吓慌了,从城墙上和木塔上清退下去,在市场上和别的比较开旷的地方排成楔形阵势,他们想不管敌人从哪一方面来攻击,他们就用已经摆好的阵势迎击。但当他们看到敌人没有一个人跑下平地来,却在沿着城墙四面散开去时,恐怕逃走的希望被断绝,就抛掉自己的武器,一路横冲直撞,向市镇最偏僻的地方选去。其中一部分在城门狭隘的出口处拥挤成一团时,被我军步兵杀死,一部分已经走出了城门的,也被骑兵歼灭。这时谁都不忙于获取战利品,钦那布姆的屠杀和长期围攻的辛苦,使士兵担怒得不顾一切,无论是年迈的老人、妇女还是儿童,概不饶过。最后,在数达四万的居民中,只勉强剩下了最初一听到喊声就跑出市镇的八百人,安全到达维钦及托列克斯处。这时已经是深夜。他悄悄接待了这些逃到他这边来的人,免得因为他们一大群人涌入营寨,再加上兵士们的怜悯之心被激发起来后会引出一场变乱来,在把他的熟人和这些邦的首领们安排到路比较远的地方去之后又设法把他们分开,带到原先按族分配营地时就分给他们自己人的那一部分去。

    二九、维钦及托列克斯在次日召集了一个会议,安慰和鼓励他的兵士,叫他们不要意志消沉,也不要为了失败而烦恼。罗马人的所以取得胜利,既不是依靠勇气、也不是在堂堂正正的战斗中获得的,只是全凭谋略和攻城的技巧,这些却正是他们高卢人不懂的东西。如果他们希望在战斗中能够到处一帆风顺,自然不可能。他本人就从来没同意过要保卫阿凡历古姆,这件事,他们自己可以做他的证人。只是由于别都里及斯人的轻率和其余人的随声附和,才引来这样一场惨祸。虽则如此,他很快就会用更大的成就来补偿它,他会凭仗自己的努力,把和高卢其他各国不合作的那些国家都拉到自己这边来,产生一个全高卢统一的行动计划。全高卢一联合,全世界都将充法阻挡。这一点,他几乎就要将其实现了。同时,为了共同的利益。他们应当听从他的要求。动手给营寨筑上防御工事,以便更有效地抵御敌人的突然攻击,这才是合理的做法。

    三O、对高卢人来说,这番话是相当动听的。首先因为他本人就没有由于他们遭到惨败而垂头丧气,也没有躲起来,跟大家避而不见。他被大家认为是比别人更有远见和卓识的人,在事情的成败还未定局时,他就是第一个倡议把阿凡历古姆烧掉、后来又主张把它放弃的人。因此,在别的指挥官身上,厄运往往会削弱他们的威信,但他的威信却相反地因为遭到失败而一天比一天更加提高。这时,因有他的保证,高卢人都相信会把其余诸邦也一起拉到自己这边来,于是,他们破天荒第一次动起手来为自己的营寨建筑防御工事。虽然他们不习惯劳动,但这时在惴惴畏惧的心情之中却认为无论什么样的命令都得执行和忍受了。

    三一、维钦及托列克斯果然说到那里就做到那里,竭尽力量争取其它各邦,用礼物和诺言拉拢它们的一些领袖。他并且为这个目的遴选了合适的人员,他们都是一些能用巧妙的辞令和私人友谊轻轻易易把每一个首领拉拢过来的人。在阿凡历古姆沦陷时逃出来的那些人,他也设法发给了武器和衣服。同时,为要补充减少了的军队,他分别向各邦索取一定数目的兵员,规定了他所需要的数目、以及送他们来营的日子。他又命令把所有的弓奇手——在高卢有很多这种弓奇手——都送到他这里来。通过这些方法,阿凡历古姆遭到的损失很快就弥补过来。同对奥洛维果的儿子、尼几阿布罗及斯的国王都托马得斯——他的父亲曾由罗马元老院给予”友人”的称号——也带了大批骑兵,来到他这里,这些骑兵有的是他自己的,有的是他从阿奎丹尼人中间雇来的。

    三二、凯撒在阿凡历古姆停驻了几夭,在那边发现数量极大的谷物和其他给养,使他的军队在疲劳和睑乏之后,得到恢复的机会。这时冬天几乎已经过去,大好季节正在招唤他把战事进行下去。他决定向敌人进军,试一下是不是能把敌人从沼泽和森林中引出来,或者用围困的方法把他们压垮。正当这时,爱杜依族的一些领袖负了一个使命来见他,要求他在他们国家万分危急的时候,援助他们。他们说:事情真是千钧一发,危险到极点,因为按照他们自古以来的习惯,总是选出一年一任的一个首领来掌握国王一般的权力,但现在却有两个人在行使这个职权,各人都自称是合法选出来的。其中一个是孔维克多列塔维斯,是个富裕、卓越的青年,另一个是科德斯,出身于一个极古老的家族,本人有很大的势力,亲属戚党也都很显赫,他的兄长瓦雷几阿克斯在前一年已经担任过这一个职务。全国都处于备战状态,元老院分裂了,人民也分裂了,他们各人都有自己的一批追随着,如果再拖延下去,国家的一部分必然要和另一部分自相残杀起来。只有依靠凯撒的力量和权威,才能阻止这种事情。

    三三、虽然凯撒知道搁下这边的战事和敌人而到别处去,是一件很有害的事,但他也很了解这种争执通常会引起多大的麻烦来。因而。为要防止跟罗马关系这样密切的一个大国——而且也是他自己爱护备至、用尽方法奖饰和推崇的一个国家——动起武来自相残杀、甚或发觉力量不敌的一方向维钦及托列克斯求救起来,不得不事先采取一些预防的措施。因为爱杜依人的法律不准掌握最高领导权的人离开国家,他为了免得被人们当成是轻蔑他们的制度和法律,决定亲身赶到爱杜依人境内,并召集他们的全体长老和争执的双方,到特乞几亚来会见他。差不多全国都集合到那边。他接到报告说,这两个争王位的人,其中一人是在一个只有少数人参加、而时间和地点都不合法的秘密会议上,由他的兄弟宣布他当选的,而他们国家的法律却不但禁止一个家族中同时活着两个曾经担任首领的人,甚至还不许一个家族中有两个人同时作为长老院的成员。因此,他强迫科德斯辞去最高统治权,并命令那个由祭司们按照国家首领缺位时的惯例选出来的孔维克多列塔维斯接掌大权

    三四、在他们中间作出这个裁决之后,他叮嘱爱杜依人忘掉纠纷和嫌怨,停止一切争执,全心全意投入目前的这场战争,只要等他征服了高卢,就会把他们那份应有的酬报给他们。他吩咐他们迅速把所有的骑兵和一万名步兵派到他那边去,以便把他们分派在各个据点上保护粮运。他于是把军队分成两部分,四个军团交给拉频弩斯带去讨伐森农内斯人和巴里西人;六个军团他亲自率领着,沿厄拉味尔河,直抵阿浮尔尼人境内的及尔哥维亚镇。他把骑兵的一部分分给拉频努斯,一部分留给自己。维钦及托列克斯一听到这个,马上把那条河上的全部桥梁都拆掉,开始在河流的对岸沿着河前进。

    三五、两军互相看得到对方,而且差不多面对面安下了营。敌人为要防止罗马人筑起桥来,领着军队过河,到处都布置了哨岗。因此凯撒遭到很大的困难,看来他有大部分夏天都要被阻止在河这边的危险,因为厄拉味尔河通常在秋天以前是不能涉渡的。为要避免这一点,他把营寨筑在一片林中,正对着维钦及托列克斯命令拆去的一座桥。次日,在命令两个军团隐藏好以后,他让其余的军队按照习惯,带着全部辎重前进,他把几个营故意拉得很开。使军团的数目看来仍旧象往常一样。这支军队奉命走得愈远愈好。当他根据天色,估计到他们已经安全进入营地后,便开始在原来的桥基上——它的下部仍旧完好——一重新建筑桥梁。这工程很快就告完成,军团被带过河去,选定一个适当的地点扎营后,他又把其余的军团重新召回来。维钦及托列克斯接到这件事情的报告后,就将他的军队以急行军的速度带到前面去,避免违反自己的意愿被迫接受战斗。

    三六、凯撒从那地方出发,经过五天行军,赶到及尔哥维亚。就在这天,骑兵发生了小规模的接触。该镇的地形也已经探明,它建立在一座非常高峻的山上,所有上山的道路都很陡急。他估量到绝不可能用突击的方式攻下它,在自己的粮食供应没安排妥当之前,也不可能围困它。维钦及托列克斯却傍着市镇,在山上安下营寨,把军队按照国别,各自相距一段适当的路程,环绕着自己布开,将可以俯瞰罗马营寨的山头都占据了,显示出一副声势浩大的样子。他命令那些选出来供自己咨询军务的各国首领们,在每天天明的时候到他这里来,以便讨论或者布置什么事情。差不多没有一天他不用夹杂着一些弓弩手的骑兵来作些小接触,借此考验他的每一个部下的意志和勇气。山脚下面,正对着城市的地方,有一座小丘陵,形势非常险要,四面也都很陡,假使我军能把它占领下来看来就可以把敌人的大部分水源切断,并且阻止他们自由放牧。但这地方却有他们的一支不很强大的驻军守卫着。凯撒在深夜中悄悄出营,在镇上还来不及赶来援助以前,赶走了驻军,占有这个地点。他派两个军团驻扎在那边,又挖了一条双重平行的防护沟,各宽十二罗尺,从大营直达这个小营,因此,即使一个单身的兵士,也可以安全地来来去去,不怕敌人的突然攻击。

    三七、战事正在及尔哥维亚附近进行时,爱杜依族的那个孔维克多列塔维斯——即我们上面所说,凯撒把首领的职位判定给他的那个人受了阿浮尔尼人的金钱贿赂,跟一些年轻人在一起商谈,这些人中最主要的,是出身于一个极显赫的家族的李坦维克古斯和他的兄弟。他把贿赂分给他们,还鼓励他们不要忘记自己生来就是自由的,而且是统治别人的人。爱杜依邦是阻碍高卢获得必然胜利的唯—一个国家,其他各邦都在爱杜依的势力控制之下,一旦把它争取到手,罗马人在高卢就将无立足的余地。他自己虽然在凯撒手中得到过一些好处,但凯撒判给他的,本来就是他有最正当的理由得到的东西,而他对全国的自由,却负有更大的责任。为什么爱杜依人要凯撒来决定有关他们本身权利和法律的事情,罗马人的事情却不由爱杜依人来决定呢?这些年轻人很快就被首领的这番话和贿赂勾引过去了,答应说,他们要做这个计划的带头人。但他们不敢相信他们国里的人马上就能够被冒然牵到战争中去,便开始探索一个实现这计划的方法,决定把李坦维克古斯派做遣送到凯撒那边去助战的一万军队的司令,由他率领着前去,他的兄弟提前一步先到凯撒那边去。这计划的其他部分该怎样做,也拟定了办法。

    三八、李坦维克古斯接过了军队,当他距离及尔哥维亚大约三十罗里时,他突然召集部下,哭着对他们说;”兵士们,我们在赶到哪里去呢?所有我们的骑兵、所有我们的贵族,全都已经遇害了,我们国家的领袖厄朴理陶列克斯和维理度马勒斯,也被罗马人指控为叛逆,没有经过审问就处死了。你们可以从逃出这一场屠杀的人口中了解这件事情的真相。至于我,我的兄弟和所有的亲戚都已经被杀,悲痛已经便得我没法再对大家诉说发生的事情了。”经他教导过应该怎么说的那些人被领了出来,把李坦维克古斯民经讲过的话,对大家又讲了一遍,说爱杜依的许多骑兵,因为被控跟阿浮尔尼人有往来,被处了死刑,他们自己全靠躲在大伙兵士中,才能从屠杀中逃出了性命。爱杜依人异口同声嚷着要求李坦维克古斯为大家的安全着想,出出主意。他叫着说:”难道事情就只要出出主意吗?难道没有极端的必要让我们迅速赶到及尔哥维亚,去参加阿浮尔尼人一伙吗?我们还相信罗马人在犯下这样的滔天罪行之后,不会正在赶来屠杀我们吗?因此,假使我们还有三分志气的话,就应该给那些死得最最冤枉的人报仇,杀死这些强盗!”一面说,他把那些因为信赖他们的保护,跟着他们一起走的罗马公民指给他们看,他抢劫了大量谷物和粮食,用惨酷的刑罚杀死了这些罗马人。他派使者周历爱社依全境,用骑兵和领袖们遭到屠杀的谣言来煽动他们,很使他们也照他已经做的那样来给自己报仇。

    三九、跟骑兵一起来的人中间,有由凯撒指名召唤来的那个叫厄朴理陶列克斯的爱杜依人,这是一个家世极显贵、在他们国内势力也极大的青年人,跟他一起来的还有正个维理度马勒斯,年龄和势力都和他相仿,就只家世比较差些,是经过狄维契阿。古斯推荐,由凯撒把他从微贱中提拔到显要的位置上去的。因为争夺领导地位,他们两个人之间存在着争执,在新近为了选举首领而发生的纠纷中,他们一个竭力支持孔维克多列塔维斯,一个竭力支持科得斯。这两个人中的厄朴理陶列克斯,一听到李坦维克古斯的计划后,就在半夜里把这事情报告给凯撒。他恳求凯撒千万不要让这个国家跟罗马的友谊,被这些年轻人的阴谋葬送掉,但他预料到这种情况可能是会发生的,只要那成万兵士一加入敌军,他们的亲戚便免不了要关心他们的安全,国家便也不会当它无足轻重了。

    四0、由于凯撒往常对爱杜依人总是特别关怀,因此,这报告引起他极大的忧虑。他毫不犹豫地立刻把四个轻装的军团和全部骑兵都从营寨里领出来。这时,成败关键全在于行动迅速,因而他连把营寨相应地缩小一些的时间都没有。他把副将该犹斯·费庇乌斯和两个军团留下来,作为营寨的守卫,一面命令把李坦维克古斯的兄弟拘留起来,但发现他已在不久前逃到敌人那边去了。他鼓励士兵们说,这种行军是迫于时机,万不得已的,千万不要因为疲劳,感到苦恼。于是,在全军极大的热情之下,一口气赶了二十五罗里路,到达看得见爱杜依军队的地方。他派骑兵迎上前去挡住敌军,阻止他们前进,同时又禁止大家杀伤任何一个人。他还命令被对方认为已经遇害的厄朴理陶列克斯和维理度马勒斯在骑兵队伍里往来走动,并招呼他们自己国里的人_当他们被认出来以后,李坦维克古斯的谎话马上被拆穿,爱校依人开始伸手作出投降的姿势,并掷下自己的武器,请求饶恕。李坦维克古斯带着自己的部属逃到及尔哥维亚去了(高卢的习俗把部属抛弃自己的主子视作罪恶,即使在完全绝望的时候也是如此)。

    四一、凯撒派使者到爱杜依邦去报告说。他本来可以根据战时的权利把他们都杀死,由于他开恩,都已经保全了性命。然后,在夜里给军队休息了三个刻时后,拔营向及尔哥维亚赶去。大约走到半路,费庇乌斯派来的一些骑兵,向他报告说;他们的处境非常危险。营寨正受到一支极其强大的敌军围攻,而且有源源而来的生力军替换疲乏了的人,我军士兵却因为不断劳碌,困顿不堪。由于营寨的面积太大,士兵们不得不一刻不离开壁垒。他们说:许多人都被大量的箭和各式各样投掷武器射伤,幸亏弩在抵抗上面起了很大的作用。在敌人退走后,费庇马斯除了留下两个门外,已把其他的门都堵塞住,壁垒上也加上了胸墙,为明天再发生同样的事情作下准备。凯撒接到这报告后,便在军士们极大的努力下,于日出前赶到营寨。

    四二、正当及尔哥维亚发生这些战斗时,爱杜依人接到李坦维克古斯派去的第一批使者的报告。他们简直没让自己有查明真相的时间,有些人是受贪心的诱惑,又有些人是被愤怒和他们这个族所特有的轻率脾气所激动,毫无根据的传说也被当成事实。他们抢劫罗马公民的商品,有些人遭到杀害,其余的被拉去当了奴隶。孔维克多列塔维斯乘势推波助澜,煽动平民的怒气,他认为只要大家犯下罪,便会自己羞于回到清醒的道路上来。他们甚至以保证给予安全的诺言欺骗一个正在赶回自己军团途中的军团指挥官马古斯·阿里司几乌斯,让他离开卡皮隆管姆镇,同样他们也逼着因经商而住在那边的人这样做,然后在路上不断的攻击他们,夺取了他们的全部行李,当他们动手自卫时,又对他们进行了一昼夜围攻。双方都死了许多人之后,他们招来更大一批武装部队。

    四三、正在这时,消息传来说:他们的全部军队,都已成为凯撒手中的俘虏。他们马上都赶到阿里司季乌斯跟前,向他保证说,这些计划和行动都不是他们的国家授意做的。他们命令追查被劫去的财物,没收了李坦维克古斯和他兄弟的财产,并派使者到凯撒那边去为自己洗刷罪名。他们这样做,为的是想把自己的亲人弄回去。但是,罪恶已经沾污他们;从抢劫货物中得到的好处——这事牵涉到很多人——也使他们迷了心,再加他们还怕受到惩罚,心中惴惴不安。于是他们开始偷偷地策划战争,并派使者们到别的国家去煽动。虽然凯撒完全了解这一点,他仍然对他们的使者尽可能表示和蔼,对他们说:老百姓的无知轻率,并没使他对这个国家产生什么看法,也没有减少他本人对爱杜依邦的好感。他自己预料高卢即将发生一场比较严重的变乱,为了不让自己受到所有的国家包围,他正在计划怎样才可以从及尔哥维亚退出去,重新集合全部军队,但又不至于让这次因担心叛乱而作出的撤退,被敌人当做是逃跑。

    四四、当他正在考虑这些事情时,一个一举成功的机会似乎自己送上门来。他到那小营去视察工事时,注意到敌人所占领的一处山丘,前些日子还到处拥满人,几乎把它这得无法观察清楚,这时却没人守卫。他在惊奇之下,向逃亡来的人询问原因——每天都有大批人逃亡前来——他们回答得完全一样,和凯撒从自己的侦察人员那里得到的报导也完全相符。他们说。那座山后面的山坡,差不多完全是平坦的,只是有很多树木,又很狭隘,那边有一条路可通到市镇的另一边。他们说:高卢人十分担心那地方,他们不怕别的,就只怕罗马人已经占有这座山,如果再失掉那一座,他们就将陷人包围,所有出路和采牧都被切断,为此,维钦及托列克斯把所有的人都召到那边去筑工事了。

    四五、听到这报告时,凯撒就在刚过半夜时,派几队骑兵到那边去,他命令他们到各处去驰驱奔走,故意比平时更加大声地喧闹。天明时,他又命令把大批运辎重的骡于从营里赶出来,叫骡夫们去掉骡子身上的驮子,戴上头盔,装扮成骑兵的样子,骑着它们故意很招摇地满山遍野兜圈子。他还派少数骑兵混在他们一起,更广泛地到处驰突,故意张大声势,让别人看到,并叫他们在到处兜转之后,全部到一个地方去集中。因为及尔哥维亚是可以俯瞰我军营寨的,这行动马上就被镇上老远看到,但由于隔着这么大的一段距离,无法看出真相。他派一个军团,也向那山脊走去,当它刚走了不多路时,又叫他们在一处低地停下来,躲进林中。高卢人的疑虑更为增加,他们的所有兵力都转到那地方去构筑防御工事。凯撒注意到敌人的营寨已经空虚,便命他的部下掩好军中的表饰,藏起连队标志,把士兵们分成一小队一小队的从大营移向小营,以避免镇上人注意。他把他的意图告知派到各军团去担任指挥的副将们,特别告诫他们要把自己的兵士控制在自己身边,千万别让他们因为热衷于战斗、或者贪图战利品,跑得太远。他说明地形不利可能造成的困难,说:只有迅速才可以补救它,这不是一个如何战斗的问题,而是如何出其不意的问题。在作了这样的说明后,他发出行动的号令,同时派爱杜依人从右面另一条上坡的路奔上山去。

    四六、那市镇的城墙距平地——也就是山坡开始隆起的地方——如以直线计,不算中间的弯曲,约为一千步,但如果为了减少上坡的困难而作一些迂回,便不免要增加路程。大约从半山开始,高卢人用大石筑起一道六罗尺高的长墙,尽可能随着山势伸展开去,以阻挡我军的进攻。除山的下半部听其空着外,上半部一直到市镇的城墙,全布满了他们的营寨,密密攒集在一起。号令一发出,军士们很快跑近工事,越过了它,占领了三座营房。在占领营房时,他们的行动十分迅速,突然逮住了正在自己的营帐中午睡的尼几阿布罗及斯的国王都托马得斯,他光着上身。从抢夺战利品的兵士们手中逃了出去,马也受了伤。

    四七、达到自己的目的之后,凯撒下令吹起退军的号子。这时伴随着他的第十军团立刻停止行动,但其余军团的土兵们,因为中间隔着一个很大的山谷,听不到军号的声音)虽然军团指挥官和副将们都在按照凯撒的命令,竭力阻止他们,但是,迅速取胜的愿望、敌人的奔逃、以及前一时期的顺利战斗,都在激励着他们,使他们认为再没什么事情会困难到自己的勇气不能克服的程度。他们一直不停步地追,直到靠近城墙和市镇的门口才止。于是,市镇里到处都一片喊叫声。那些离开较远的人,被这种突然的叫喊声吓得惊惶失措,信以为敌人已经进了城门,飞奔逃出市镇。妇女们把衣服和银器从城墙上掷下来,敞开胸,伸出手,探身出来,要求罗马人饶过她们,不要象在阿凡历古姆那样,连妇女和儿童也不放过。有些妇女们手拉手吊下城墙,自动投向我军士兵。第八军团的一个百夫长卢契乌斯·费庇乌斯,据说那天曾在同伙中宣称:他已经被在阿凡历古姆获得的战利品打动了心,决不让任何人比他先爬上城墙。在他那一个连中找到三个人作为伙伴,由他们把他抬起来爬上城墙,然后他又转过来把他们三个人也—一拉了上去。

    四八、这时,前面所说的集中在市镇另一面建筑工事的那些高卢人,最先听到喊声,接着不断传来市镇已经被罗马人占领的消息。于是他们先派骑兵急急奔来,然后自己也大队赶来这边。首先赶到的人便抢着在城下站定下来,加入战斗人员的行列。在他们聚起了大批人之后,不久以前在城上向罗马人伸手哀求的那些妇女,又开始恳求起她们自己的人来,并且按照高卢的风俗,露出乱蓬蓬的头发,把她们的孩子们也带到大家眼前来。罗马人在战斗中,无论就地势还是就人数讲,都不能跟敌人相比,他们还因飞速的奔跑和长时间的战斗而疲劳不堪,很难和新来的、精力充沛的人对抗。

    四九、凯撒看到战斗在不利的地形上进行,而且敌人的兵力在源源增加,不禁为自己的部下担忧,就派人到他留下来防守小营的副将季度斯·塞克司久斯那边去,叫他迅即带出几个营来,布置在山脚下面敌人的右侧。这样,如果他看到我军被驱逐下来。就可以防止敌人恣意追逐。他自己也带着那个军团,从停驻的地方略略推进了一些,等候战斗的结局。

    五0、战斗正在短兵相接,激烈地进行,敌人倚仗着地势和人数,我们则凭仗着勇气。突然,凯撒为了分散敌人的兵力,命令从山坡右面另一条路。去赌杜依人,在我军暴露着的侧翼出现。他们跟高卢人一式一样的武装,引起我军极大的惊慌,虽然也曾注意’到他们按照一般公认的记号把自己的右肩袒露着,但军士们还不免怀疑这是敌人故意装出来欺骗他们的。与此同时,那百夫长卢契乌斯·费庇乌斯和那些跟他一起爬上城墙的人,都被包围杀死,从城上掷下来。同一军团的一个百夫长马古斯·彼得隆纽斯试图砍开一道城门,但却受到多数敌人围攻,陷于绝境。虽然受了许多伤,他还是对他那一连的跟着他的人说:”既然我和你们不能一起脱身出去,我无论如何要保全你们这些因为热心博取光荣、却被我带进绝境来的人。一有机会,你们就各自设法保全自己吧!”说完这些,他冲入敌人丛中,杀死两个人,把其余的逼得从城门口后退了一段路。当他的部下企图救他时,他说:”别浪费时间救我,我已经血枯力竭,不能再动了,趁还有机会,快走,回到军团去吧!”一会儿后,他战死了,但把部下都救了出来。

    五一、我军各方面都受到重重的压力,从那地方被驱逐出来,损失了四十六个百夫长。但驻在略较平坦的地方作为声援的第十军团却阻止了高卢人的恣意穷追。这第十军团又受到副将季度斯·塞克司久斯从小营带出来的、占据地势较高的地方的第十三军团的一些营的接应。军团一踏上平地,他们便把标志掉过头来,指向敌人,停下脚步,维钦及托列克斯带着他的部下,从山脚国进工事里去。那天我军损失了将近七百名士兵。

    五二、次日,凯撒召集了一个会议,责任兵士们的卤葬和轻率任性,他们自己想前进便前进,想做什么便做什么,发了后退的号令也不停步,连军团指挥官和副将们也约束不了他们。他指出地形不利所能引起的后果,提到当他在阿凡历古姆突然赶上敌人既没司令、也没骑兵的时候,本来作过什么打算,但就是因为地形不利,为了避免在战斗中遭到哪怕是极微小的损失,他宁可放弃了十拿九稳的胜利。尽管他很赞赏他们的巨大勇气,营寨的工事也好,高山也好,市镇的城墙也好,全都挡不住他们,但他也同样要责怪他们的目无纪律和傲慢,自以为在胜利上面,在战斗的结局上面,懂得比他们的统帅要多一些。他说:他要求他的士兵们有纪律、能自制,并不亚于要求他们勇往直前、热情奔放。

    五三、凯撒举行了这次集会,并且在结束谈话时鼓励士兵们,千万别因为这次事件就士气沮丧,也不要把这次因为地势不利而造成的损失,归之于敌人的勇敢。虽然他和前次一样,有意离开当地,但他仍旧把军团带出营寨,在合适的地方摆下战斗的阵势。维钦及托列斯照常把军队闻守在工事里,不下山到平地上来,只发生了一场小小的骑兵接触,我军占了上风之后,凯撒重把军队带回营寨。次日又重复了这样的一次战斗之后,他认为已经足够挫折高卢人的傲气,鼓舞士兵们的斗志,便移营进入爱杜依人境内。就这样,敌人也没来追赶,第三天,他重又修理了厄拉味尔河上的桥梁,把军队带了过去。

    五四、他在那边会见了爱杜依的维理度马勒斯和厄朴理陶列克斯,从他们处知道李坦维克古斯已经带着全部骑兵去煽动爱杜依人。他们说,他们必须抢在前面,赶去抚慰这个邦,使它保持忠诚。凯撒已经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爱杜依人的狡诈,还了解到这两个人赶去,只能促使那个国家的叛乱爆发得更快些。但他还是决定不留他们,免得被人认为是伤害了这个国家,或者被人家当成是害怕。在他们动身时,他把自己带给爱杜依人的好处简单地提醒他们,说明爱杜依人最初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什么样的屈辱状态之下遇见凯撒的。那时,他们被逼困守在要塞中间、失去了土地、丧失了全部财富、身上被强加着贡赋、还被用极端侮辱的方式抽去了人质,他却带给了他们什么样的好运和什么样的繁盛,不仅使他们回复到原来状态,而且在地位上、势力上还超过了过去一切时代。谈过这番话后,他遣走了他们。

    五五、诺维奥洞纳姆是爱杜依人的一个市镇;处在里杰尔河畔一个地势很好的地点,凯撒把所有高卢的人质、粮食、公款、以及他自己和士兵们的大部分行李都集中在那里。他还把为了这次战争从意大利和西班牙买来的马,大批放在那边。当厄朴理陶列克斯和维理度马勒斯赶到那边时,知道了国家的情况,得悉李坦维克古斯已经被毕布拉克德——这是他们中间势力最大的一个城市——的爱社依人接纳进去,他们的首领孔维克多列塔维斯和大部分长老也都已经赶到他那边去参加,还正式派使者到维钦及托列克斯那边去寻求和平和友谊。这两人认为千万不可失去这样一个良好时机,因而,他们杀死守卫诺维奥洞纳姆的部队和集中在那边贸易或正好路过的人,把钱财和马匹两个人分了,还设法把各国的人质都带到在毕布拉克德的他们的首领那边去。他们估计到没法守住这个市镇,便纵火把它烧掉,免得让它被罗马人去利用。凡是他们能立刻运走的粮食,通通都搬到船上,其余的全部被投入河中或火中毁掉。他们自己开始从邻近地区征集军队,并且在沿里杰尔河岸各地布下驻军和哨岗,为了威胁罗马人,他们又把骑兵派到各地去炫耀力量,希望能把罗马人的粮食供应切断,借饥饿来拖垮他们,把他们逐口行省去。有一件事情大大助长了他们这种希望,原来里杰尔河已经在雪后涨了水,似乎所有的渡口都已经绝对渡不过去。

    五六、知道这事后,凯撒认为自己必须赶快争取时间,即或要冒些危险先造一顶桥梁也在所不计,一定要趁敌人还没在那边聚起大量人马以前作一次决战。他还感到自己决不可以改变计划,掉过头来转入行省。谁也不会认为这是一件出于必要的事,一则这件事本身可耻丢脸,二则还得考虑到启本那山的险阻和道路的困难,更何况他派出去分别行动的拉频管斯和跟他在一起的军团。特别使他刻刻挂念。因此,他就日夜不停、极迅速地赶了很长一段路程,出乎大家意料地到达里杰尔河,利用骑兵找到一处适合当时需要的渡口,恰好士兵们可以让手臂和肩头露出水面,举着自己的武器过河。他把骑兵散开安置在河里,借以挡掉一部分水流的冲力,趁敌人刚一看到我军,惊愕失措时,把我军安然带过河去。他在田野里发现了谷物和大批牲畜,把这些物资补给了军队之后,他决定进入森农内斯人境内。

    五七、当凯撒在这方面做这些事情时,拉频弩斯把新近从意大利来的补充兵员留在阿及定古姆守卫辎重,自己带着四个军团出发到卢德几亚去,这是巴里西人的一个市镇,坐落在塞广纳河中的一个岛上。敌人得到他来临的消息,马上从邻近各邦集合起一支大军。最高指挥权被授给了奥来尔契人康慕洛勤纳斯。虽然他已经年龄很大,但由于他有卓越的军事知识,因此被授与了这个荣誉。他注意到那边有一片连续不断的沼泽流入塞广纳河,增加了这个地区地形上的困难,便决定把军队驻扎在那边,阻止我军渡过去。

    五八、拉频弩斯最初树起盾车,用柴把和泥土填没沼泽,试图拦出一条路来。后来他发现这工程大艰巨,就在第三更悄悄离营,仍由来的那条路赶到梅鞠塞杜姆,这是森农内斯人的一个市镇,跟我们刚提到过的卢德几亚一样,也坐落在塞广纳河的一个岛上。在捕获到五十艘左右船只、把它们很快联结在一起之后,他把他的一些士兵迅速载在船上过河,乘镇上的居民——他们已有很大一部分被召去参加战争——吓呆了的时候,没经战斗就占领了该镇。他修复了敌人前些日子拆毁的桥梁,把军队带了过去,开始沿河下行,赶向卢德几亚。敌人已由从梅鞠塞杜姆逃出去的人报告了这件事情,他们命令纵火烧掉卢德几亚镇,拆掉这个镇上的那些桥,一面离开那沼泽,赶到塞广纳河边,就在卢德几亚对面朝着拉频弩斯的营寨安下营来。

    五九、这时,大家已听到凯撒从及尔哥维亚撤退的消息。关于爱杜依人叛乱和高卢起事成功的传说,也已经开始流布,高卢人在谈话中一口咬定说,凯撒的行军和渡过里杰尔河,已经遇到阻碍,粮食的缺乏,逼得他迅速退向行省。原先就心怀不良的使洛瓦契人,一听到爱杜依人叛乱的事情,就开始集中军队,公开准备战争。形势变化得如此之大,使拉频弩斯认识到他必须采取一套跟原来的打算截然不同的做法,他就不再考虑怎样获得进一步的成就,或者怎样挑动敌人出来应战,开始计划怎样才能把军队安然无恙地带回阿及定古姆去。这时,全高卢以最勇悍驰名的弹洛瓦契人紧迫着他的这一边。康慕洛勤纳斯又带着一支准备齐全、部位井然的大军夹住他的另一边,而军团和它的辎重、以及守卫这些辎重的部队,却被一条巨大的河流横贯在中间,分成两处。突然面临这些严重的困难,他了解到只有依靠自身的坚毅,才能脱身出去。

    六0、傍晚时候,他召集了一次作战会议。他叮嘱部下必须小心谨慎、干劲十足地完成他所交给的任务。他把他从梅鞠塞杜姆带来的船只,分配给骑士们,各人一只,命令他们在第一更末时,悄悄顺流航下去四罗里,在那边等他。他把他认为作战能力最差的五个营留下来,作为营寨的守卫,命令这一军团的其余五个营带着全部辎重,在半夜时大声喧嚷着向河流的上游方向奔去。他又集中一些小船,跟他们同一方向前进,在鼓桨航行时故意弄得一片响声。不久之后,他自己也带着三个军团悄悄离开营寨,朝着他命令船只航到那边去的地方前进。

    六一、在他到达那边时,敌人布满河岸的哨岗,由于忽然发生一场暴风雨,在泞不及防中全都落在我军手里。军团和骑兵很快就在负责此事的罗马骑士指挥下,被送过河去。差不多就在同时,约摸天亮以前,敌人得到报告说:罗马营中发出异常的喧嚷声,而且有一支大军正在沿着河流逆流而上,同一方向还听到有划桨声,河流下游不远的地方又有军队正在由船只渡送过河。当他们听到这个时,他们认为军团正在分三路过河,又认为这是因为爱杜依人叛变,引起了大家的恐慌,所以正在准备逃命。于是,他们也把自己的军队分成三支,一支留在拉频弩斯的营寨对面,作为守卫,一小支被派到梅鞠塞杜姆,直趋船只即将到达的地方,其余的由他们领着去对抗拉频弩斯。

    六二、刚天亮时,我军已全部带过河来,敌人的行列也开始看得清楚了。拉频弩斯鼓励士兵们别忘记自己向来的勇敢和在战斗中取得过的多次光辉胜利,要和经常领着他们击溃敌人的凯撒亲自在场看着他们一样。于是,他发出战斗的号令。在第一个回合里,第七军团所处在的右翼,敌人被逐了回去,并且被击溃,而第十二军团防守的左翼,虽然第一到敌人被轻矛戳死倒下,其余的仍旧非常勇敢地对抗着,没有一个人露出要逃走的样子。敌人的领袖康慕洛勤纳斯亲自在那边鼓励着他的部下,最后胜利直到这时还不见分晓。当第七军团的军团指挥官们得到关于左翼情况的报告时,他们带着他们的军团,在敌人的身后露面出来,向敌人发动攻击。就这样他们还是没有一个人退缩,直到全部被包围歼灭为止。康慕洛勤纳斯也遭到同样的命运。至于留在拉频弩斯营寨对面作为守卫的那支高卢部队,一听到战斗开始时,就赶来帮助他们的同胞,占领了一处小山,但却挡不住已经获胜的我军的进攻,因而也就一起混到逃跑的人中间去了。凡是没受到森林和山岭掩蔽的,全都被骑兵杀死。拉频弩斯完成了这件事,回到存放全军行车的阿及定古姆,又从那边带着全军出发,在第三天到达凯撒那边。

    六三、爱杜依人叛乱的消息一传出去,战争的范围就扩大起来。他们派代表到各方面去,凡是可以利用来拉拢煽动各国的手段,恩惠、权威、金钱等等,统统都用上了。在攫取了凯撒寄放在他们那边的那些人质之后,他们就以处死这些人来恐吓那些动摇的人。爱杜依人邀请维钦及托列克斯到他们这里来,商谈作战的计划。当他们的要求得到同意后,他们坚持要求把指挥作战的最高大权交给他们,在这件事情上发生了争论。于是在毕布拉克德召开了一个全高卢的大会,许多人都从各地赶来,集中到那边。这问题被提交给大家表决,全体一致同意由维钦及托列克斯担任统帅。其中只雷米人、林恭内斯人和德来维里人没参加会议。前两个邦是因为考虑到跟罗马人的友谊;德来维里人则因为离开太远,而且自己正在受到日耳曼人的沉重压力,这就是他们所以没有参加战争,也没派人帮助任何一方的原因。爱杜依人被夺走了领导权,大为懊丧,抱怨自己背运,还失掉了凯撒对他们的关怀爱护。但由于已经参加了战争,不敢再背着其余各邦单独作自己的打算。至于年轻而又野心勃勃的厄朴理陶列克斯和维理度马勒斯,则更是万分无奈地听命于维钦及托列克斯。

    六四、维钦及托列克斯向别的国家索取人质,还指定了具体的交到日期。又命令把数达一万五千名的全部骑兵,很快集中起来。他说:他本来不想试运气,也不想面对面作一次正式决战,原先有的步兵,已经可以满足了,但如果有足够的骑兵,就可以很容易地阻止罗马人取得粮食和草料。他还说:只要他们肯下定决心毁掉自己的谷物,烧掉自己的房子,这些家财的损失,将使他们换来永久的主权和自由。他作了这些安排后,向爱杜依人和毗连行省的塞古西阿维人索取一万兵士、外加八百骑兵,把厄朴理陶列克斯的兄弟派做他们的指挥,命他们去跟阿罗布洛及斯人作战。另一方面,他又派伽巴里人和靠近他们的几个阿浮尔尼人的地区去跟厄尔维人作战。同样,他派卢登尼人、卡杜尔契人去躁够沃尔卡族的阿雷科米契人的领土。同时他还企图通过秘密的信使和代表,把阿罗布洛及斯人拉拢过去,极希望他们在最近那次战争之后。激动的心情仍还没安定下来。他答应送钱给他们的领袖,又答应把整个行省都给他们的国家。

    六五、可以应付这一切事变的驻防部队,一共只有副将卢契乌斯·凯撒从全省集中起来的二十二个营。厄尔维人自告奋勇地跟他们的邻人作战,却被击败了。这个邦的首领卡布勒斯的儿子该犹斯·瓦雷留斯·堂诺道勒斯,跟别的一些人都战死,被迫撤进自己的要塞和城堡。阿罗布洛及斯人沿着罗唐纳斯河络绎不绝地布置下大量哨岗,极小心、极辛劳地保卫着自己的边界。凯撒注意到敌人在骑兵数目上占有优势,而他自己则由于所有的交通线都被切断,没有办法从行省和意大利得到援助,就派人渡过莱茵河到日耳曼去,向前年战争中被他征服的那些国家索取骑兵和习于跟骑兵一起作战的轻装步兵。在他们到达时,他发现他们用的马不合适。他命令把军团指挥官和其余的罗马骑士、以及留用老兵的马都拿出来,把它们分给日耳曼人。

    六六、同时,这些事情正在进行时,敌人从阿浮尔尼来的步兵和从全高卢各地征集来的骑兵正在集中。当凯撒在向塞广尼进军时,为了支援行省比较方便些,特地从林恭内斯人领土的边缘穿过。维钦及托列克斯把部队大量集合起来以后,在距罗马人约十罗里处,筑下三座营寨。他召集骑兵指挥官们举行一次会议,向他们指出:胜利的时刻已经到来,罗马人正在离开高卢逃向行省。照他的看法,如果只想取得一时的自由,这样也够了,但如为将来的太平和安宁着想,那还只是一个非常小的成就,因为罗马人在集合起一支大军之后,必然还会回来跟我们战个不完的。因此高卢人必须趁他们进军途中、辎重累赘的时候,攻打他们。这样一来,如果步兵赶回来救自己人,就不能再赶路;反之,如果他们只顾自己的安全,抛弃行李——他相信他们大概要这样做——他们就不仅光损失了必需的物资,而且连自己的名誉也一下子一起失掉。至于敌人的骑兵,他们自己应该相信,决没有一个人哪怕敢离开行列跑出来的。为了使他们可以更加放心大胆行动,他准备把他们的全部兵力都陈列在营前,威慑敌人。骑兵们齐声大喊说:他们都应当用最最庄严的誓言来约束自己,任何一个人,如果没有两次驰马穿过敌人的行列,便不准被接进自己的屋子,也不准接近孩子、父母和妻子。

    六七、这件事获得赞同,所有的人都宣了誓。翌日,骑兵被分做三支,两支列好阵势,摆在两侧示威,一支开始拦在头里,截阻我军的行列。凯撒接到报告时,把他的骑兵也同样分成三支,命令他们前去抵抗敌人。战斗同时在各处展开,行列停了下来,辎重也被拉回到军团中间。当发现有什么地方我军似乎支持不住、或者压力较重时,凯撒就命令把标志移向那边,阵势也转过去,这样一来,不仅阻止了敌人的追逐,也使我军因为有救援的希望而得到鼓励。最后。右翼的日耳曼人占领了一个山头,把敌人驱逐下来,一直追到维钦及托列克斯和他的步兵驻扎的河边,杀死很多人。其余的人看到这事,害怕他们会受到包围,便纷纷逃散。我军到处都大肆斩杀。三个有显赫地位的爱杜依人被俘虏。送到凯撒这边,一个是在最近这次选举中和孔维克多列塔维斯发生争执的科得斯,是骑兵指挥一个是卡伐里勒斯,是在李坦维克古斯叛乱之后。指挥军队中的步兵的;还有一个是厄朴理陶列克斯,在凯撒没到来以前。爱杜依人跟塞广尼人的战争就是由他领导的。

    六八、当所有骑兵都被驱散时,维钦及托列克斯把他的军队仍旧按照在营门口布列的次序领了回去,立刻开始出发到孟杜皮人的一个市镇阿来西亚去,并命令迅速把辎重从营里带出来,紧跟着他。凯撒把自己的辎重撤到就近的一座山地,留下两个军团守卫之后,紧紧钉住他,尽这天余下来的时间向前追去。敌人的后队约有三千人被歼。次日,他靠近阿来西亚安下营寨,观察了那边的地形。这时敌人由于他们十分信赖的骑兵被击溃了,非常惊恐。凯撒鼓励自己的士兵积极劳动,用一道围墙来包围阿来西亚。

    六九、阿来西亚这个要塞本身建立在一座山顶上,地势非常高峻,因此看来除了围困以外,没别的法子可以攻取。那座山的脚下,有两面分别受到两条河流的冲刷,市镇前方伸出一片长达三罗里的平原,其余几面,在相距不很远的地方,都有山岭环绕着,高度跟市镇相仿,城墙下面和山岭朝着东方的那一面,困地上满布着高卢军队,并在正前方筑有一条壕堑和一道六罗尺高的护墙。罗马人开始着手建筑的包围工事,周围长达十一罗里,他们的营寨安扎在一个地形很有利的所在,而且在那边建了二十三座碉堡,白天在里面安置了哨兵,以防突然的突围,晚上则驻扎了监视哨岗和坚强的警卫。

    七0、当围城的工事开始动手地在我们前面所说的夹在山岭中间的那片伸长达三罗里的平原上,发生了骑兵接触。双方都极奋勇地搏斗着。凯撒看到我军渐渐支持不住,就把日耳曼骑兵派了出去,又把军团布置在营前,以防敌人步兵突然冲击。我军因为有军团在身后支援,精神突然振作起来,敌人被赶了回去,但他们的人数太多,留下来的出入口又极狭小,在那边彼此挤成一团,于是日耳曼人奋勇一直追到防御工事迹,放手屠杀。有些敌人放弃了马,企囱越过壕堑爬上城去。凯撒下令布置在壁垒前的军团稍稍向前推进,高卢人在工事里的,便也和其他人一样地乱成一片,认为敌人正在直向着他们杀来,连声叫”武装起来”,有些还吓得冲进了市镇。维钦及托列克斯下令闭起城门,以免营寨被大家弃置不顾。日耳曼人在杀掉大批敌人、捕获大批马匹以后,才退下来。

    七一、这时,维钦及托列克斯决定在罗马人完成封锁工事之前,先把他的全部骑兵遣走。在临行时,他告诫他们:各人都须回到自己国里去。促使所有年龄已够服兵役的人,起来参战。他把自己替他们立下的功绩,摆了一下,要求他们顾念他的安全,不要把这个为共同的自由作出这么多贡献的人,送给敌人去残害。他又向他们指出:如果他们真的不加重视,八万名精选出来的壮士,就将和他一同牺牲。还说;经过计算,他只有勉强够用三十天的粮食,但是,如果能够节省些使用,还可以希望多拖延几天。给了这些指示以后,他在第二更时,遣这些骑兵从我军的工事还留着缺口的地方,悄悄溜走。他下令把所有的谷物都运到他这里来,规定用死刑来处罚任何违抗命令的人。孟杜皮人曾经把大量家畜驱到那边去集中,也被—一按人作了分配。他规定粮食要极省俭地一点点发放出去,又把布置在城前的所有兵力都调进城内。

    七二、凯撒由逃亡者和俘虏告知这事,决定建筑下列形式的工事:他挖了一条二十罗尺宽的沟,两边垂直,即它的底部两边之间和顶上两边之间宽度是一样的。他把所有其他的围困工事都撤到距离这条沟四百罗步之后,因为他既不得不把这么大的一片地方包围在里面,却又没有这么多的兵力把它团团守住,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夜间大股敌人突然扑向工事,或者白天向我军正在忙于工作的部队发射矢石。就在这段中间地带,他又挖了两条壕沟,顶上和底下都是十五罗尺阔,靠近里面的一条,地形比较平坦低下,他把河里的水引来灌在里面。这两条沟后面,他又筑了一道十二罗尺高的防堤和壁垒,上前再加上胸墙和雉谍,胸墙和防堤衔接的地方,向外斜列着象鹿角似的削尖的木桩,用来防止敌人向上爬。此外,环绕着整个工事,他又每隔八十罗尺筑一座木塔。

    七三、这时,一方面要搬运木材,准备粮食,一方面又要筑这么长大的防御工事,我军士卒必然要走到离开营寨较远的地方去,数目上便不能不有所减少。高卢人不时用很大的兵力从城墙的几道门里同时突围出来,攻击我军的工程。因此,凯撒认为应当在这些工事之外,再适当的增加一些工事,使这道防线可以由更少的兵力防守。因而,采伐了许多树干和坚韧的树枝,把树枝顶端的皮剥去以后再削尖,在挖掘了一道五罗尺深的连亘不断的沟之后,把这些木桩直立着排在沟内,把它们的底部钉牢,使人无法拔掉它,只有树干的尖端伸出在地面上。它们一共有五行,一层一层地连在一起,互相衔接,又互相穿插,任何人冲进它们,必然会使自己被这些极尖锐的木桩戳穿。他们把这叫做”阴阳界”凡在这前面,又挖有象梅花形似的斜对角的坑,深三罗尺,逐渐向坑底收缩倾斜。里面安放着人腿粗细的圆木桩,顶上削尖,且用火熏硬,有一部分伸出地面,高度不超过四指宽。同时为了使它们坚韧和牢固起见,在它们底下垫有一罗尺厚踩得很结实的土。坑的其余部分放着树枝和柴草,用来掩盖这个圈套。一共挖了八行这样的坑穴,相距各三罗尺。根据它们的外形,他们称之谓”百合花”。在所有这些工程前面,又有一罗尺长的木材,顶上钉着坚固的铁钩,彼此相隔不远地整个埋在土中,布满各地,他们叫它做”踢马刺”。

    七四、当所有这些设施都完工后,凯撒又依着当地的地形,尽可能选择便利的自然条件,照式照样又造了一道周围十四罗里的工事,面向着另一边,似防从外面来的敌人。这样,即使由于敌人骑兵突围出去,从而可能有敌人从外面来攻击,不管他们人数有多少,都不能把我军守卫工事的部队围困。同时,为了避免被迫冒险出营,他又命令所有部下都收集足够三十天用的粮食和草料。

    七五、当这些事情在阿来西亚进行时,高卢人召集了一个首领们的会议,决定不依照维钦及托列克斯建议的那样,把所有能参战的人都征集起来,只向每一个国家索取一定数目的人员。因为他们害怕集中起一支十分庞杂的大军以后,纪律无法保持,部属无从识别,再加粮食也供应不上。他们向爱杜依人和他们的属邦塞古西阿维人、安皮瓦来几人、奥来尔契人、勃朗诺维契人和布冷诺维人,索取三万五千人;向阿浮尔尼人和一向归他们管辖的厄吕德几人、卡杜尔契人。伽巴里人和味拉维人,一共也要了这样一个数目;向塞广尼人、森农内斯人、别都里及斯人、桑东尼人、卢登尼人和卡尔管行斯人,各索了一万二千人;向件洛瓦契人讨了一万人,向雷穆维契斯人也讨了这个数目;又向庇克东内斯人、都龙耐斯人、巴里西人和厄尔维几人各讨了八千人;向苏威西翁内斯人、阿姆比安尼人、梅狄阿麦特里契人、彼得洛科里人、纳尔维人、莫里尼人和尼几阿布罗及斯人各讨五千人,奥来尔契族的钦诺孟尼人数目跟他们一样;向阿德来巴得斯人讨了四千人;向维略卡萨斯人、维洛孟都惊人、安得斯人和奥来尔契族的厄布洛维契人各讨三千人;向劳拉契人和波依人各讨二千;又向沿大洋各国、即通常称做阿莫列克诸邦的,讨了一万人,他们中间包括古里阿沙多木人,雷东内斯人、安皮巴利人、卡来几人、奥西丝米人、文内几人、勒克索维人和文内里人。其中使洛瓦契人没有交出他们的名额,因为他们声称:他们宁可自己和罗马人作战,自己作主,不愿受任何别人领导。当康缨斯出面向他们索取时,他们看在他的私人情面上,派出了二千人。

    七六、这个康缨斯,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在前年远征不列颠时,曾经忠实地、得力地替凯撒效过劳,因为他的这些功绩,凯撒命令免掉他的国家的贡赋,还给他恢复了自己的权利和法律,并把莫里尼邦给他们做纳贡的属邦。但高卢人在争取自由、恢复旧日的英勇善战的声名这件事上,是那么齐心,竟至无论什么样的恩惠、无论什么样的友谊,都不能影响他们,所有的人都全心全力地投到目前的战争中去。当八千骑兵和二十五万步兵征集起来以后,在爱杜依境内作了检阅,并进行了一番清点,任命了骑兵指挥官。最高的领导大权被授给了阿德来巴得人康缨斯、爱杜依人维理度马勒斯和厄朴理陶列克斯、以及维钦及托列克斯的一个表兄弟阿浮尔尼人维尔卡西味朗纳斯。他们还给配备了一批从各国选出来的代表,根据这些人的出谋献策来进行战争。他们出发到阿来西亚去时,人人都生气勃勃,信心十足,没有一个人不认为只要看到这么一大批人,就足以吓退任何敌人,特别是在一场两面受敌的战斗中,既要和市镇中突围出来的人作战,外围又将出现这么大的一支骑兵和步兵的时候。

    七七、然而,当被包围在阿来西亚的高卢人预期救兵将到的那一天过去时,他们的粮食已全部耗光,又不知道在爱杜依发生的事情,他们召集了一个作战会议,考虑自己的前途。他们在会上提出各种各样的不同意见。一部分人主张投降,另外一部分人主张趁体力还够的时候突围,但最最残忍得出奇、伤天害理到极点的,莫过于克里多耶得斯的一番话,颇值得一述。他出身于高贵的阿浮尔尼家族,被认为有很大的势力。他说:”对于那些把最可耻的奴隶生活叫做投降的人,他们的意见,我不想多说什么。我认为他们不应该被当做同胞,也不应该请他们来参加会议。我是站在那些主张突围的人一边的,他们那个得到你们一致赞同的计划,似乎还保留着对昔年英勇善战的一些回忆。不能忍受短时期的匾乏,正是你们的软弱,而不是你们的勇敢,慷慨就义的人总要比忍耐受苦的人容易找到些。正因为对我来说,荣誉是一种很大的动力,所以,如果我能预见到,除了我们的生命之外不至再损失别的,我就会同意他们的计划。但是,我们在作决定时,还该回过头来看看整个高卢。为了求救,我们已经把它全发动起来。你们想,当有八万人在一块儿被屠杀,而我们的亲戚朋友们,又将被迫几乎就要踏在他们的尸体上进行决战时,他们将鼓起什么样的勇气来吧!千万不要让这些为了你们的安全而不顾自己生死的人,失掉你们的援助;也别因为你们的愚昧、轻率和意志软弱,害得全高卢爬在地上,世世代代当奴隶。难道你们只因为他们至今未到,就怀疑他们的忠诚和他们的决心吗?难道你们以为罗马人天天忙着造外层的壕堑。只是为了寻开心吗?假使因为路都被切断了,你们得不到朋友们那边来的信使你们增强信心,那么只要看那些罗马人就可以证明他们是愈来愈近了,正是由于害怕他们,罗马人才忙着日以继夜地筑工事的。我的建议是什么呢?我要求照我们的祖先跟钦布里人和条顿人战争时的样子做,虽然那次战争绝不足以和这次相比,但当时,他们在同样的饥饿压力之下,闭守在市镇里,就以那些年龄不适于作战的人的尸体维持生命,绝不向敌人投降。即使我们没有这样一个先例,为了争取自由,给后世树立这样一个先例,我也不得不认为这是一件极端光荣的事情。那次战争有什么地方跟这次相象呢?钦布里人破坏了全高卢,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灾难,但他们终于离开我们的国家,去找寻别的领土,把我们的主权、法律、土地和自由还给了我们。至于罗马人,他们再也没有别的动机和要求,只是被妒忌推动着,在那些他们素知其声名炼赫、作战勇敢的人的国土上住下来,把万劫不复的奴役加在他们头上,此外再没什么别的作战原因。如果你们不知道老远在别的民族发生的事情,且看看近在身边的高卢吧,它已被降为行省,权利和法律全被改掉,被迫在斧头下过着世世代代的奴隶生活了。”

    七八。当各种意见都发表了之后,他们决定凡是健康和年龄不适于作战的人,都应该离开市镇,克里多耶得斯的建议留待一切办法都试尽之后才行采用,如果形势进一步紧迫,而援军却还不来,便宁可采取他的建议,决不屈辱投降或求和。把这些人接纳进自己市镇的孟杜皮人,被迫带着妇女和孩子离开它。当他们走到罗马人的防线时,他们哭哭啼啼说了许许多多恳求的话,要求收留他们下来做奴隶,给他们吃的。凯撒在壁垒上安置了哨岗,阻止他们进来。

    七九、同时,康缨斯和接受了最高指挥权的其他领袖们,带着全部兵力到达阿来西亚,占领了外围的一个山头后,便在离我军壕堑不过一罗里的地方驻扎下来。次日,把他们的骑兵带出营寨,布满了我们已经提到过的伸长三罗里的那片平原,又把他们的步兵安置在比他们稍后一点的一个较高的地方。从阿来西亚镇上可以俯瞰这片平原,一眼看到这些援军时,他们聚拢来彼此互相庆贺,每个人又快乐、又激动。于是,他们也把军队带出来停驶在镇前,把离他们最近的壕堑。用柴把填没,并投入泥土,为突围和一切偶然事故作下准备。

    八0、凯撒把全部军队分别布置在工事的两面,以便一旦发生事故时,各人都能知道自己的岗位、并且能够坚守岗位。然后,他命令把骑兵带出营寨作战。因为营寨都处在周围的山头上,到处可以俯瞰下方,所有的士兵都焦急地等待着战斗的结局。高卢人在骑兵中间分散地插进一些弓箭手和轻装步兵,以便在他们的骑兵被赶回去时给予援助,防止我军骑兵冲击。我军中一部分人便出于意外地被他们杀伤,退出战斗。当高卢人相信他们自己人在战斗中已经取得上风、而且看到我军受到多数人的压力时,所有各部分,无论被围在工事里的还是外面来援助的,都用他们的呼喊和吼叫来鼓舞自己同胞的斗志。由于战斗是在众目骤陵之下进行的,不论光荣的行为还是可耻的行为,一样地逃不开大家的注意,彼此都为了博取赞扬和避免丢脸而鼓起勇气。战斗从中午一直拖到日落,胜利还不知谁属。于是,我军中的日耳曼人在战场的一边,把骑兵密集在一起,向敌人进攻,击溃了他们。当他们被驱散时,那些弓箭手也被包围歼灭。同样,在战场的另外一部分,我军也追赶撤退下去的敌军,直抵他们的营寨,不令他们有重新集中的机会。从阿来西亚镇上出来的那些人,看到胜利已经无望,重又退回镇中。

    八一、隔一天之后——这一天里,高卢人制造了大量木栅、梯子、挠钩——他们在半夜里悄悄离开营寨,赶到平原上的工事边,突然发出一片喊叫声,向被围困在镇中的人示意他们来了之后,就开始把木栅投人壕堑,用投石、箭和石块把我军逐下壁垒,一面准备其它一切攻击用的东西。同时,一听到他们的叫喊声时,我军仍象前天一样,各人都赶到工事站到指定给自己的位置上,用一磅重的投石、以及在工事上准备好的木桩、铅球,驱走高卢人,奇机也发射了大量矢矛。由于黑夜无法远望,所以双方都伤了许多人。于是,奉命坐镇这一带地方的副将马古斯·安东尼和该犹斯。德来朋纽斯发现哪一个地方我军受到的压力比较沉重时,就把距离较远胁碉堡中的兵士调出来支援他们。

    八二、当高卢人离开壕堑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因为有他们的大量矢石掩护,比较能占据上风,但一到他们靠近的时候,不知不觉便被踢马刺钩牢,或者掉入穴中被尖桩刺穿,再不然就被壁垒和木塔上的好机射中,因而死亡者累累,到处都有许多人受伤,壕堑却一个地方也没被突破。在天快亮时,他们深恐自己暴露着的侧翼,会被从高处营中出来突击的我军包围,因此便向他们的同胞们那边退去。同时,市镇里出来的军队,带着维钦及托列克斯准备好突围用的东西,动手填没最里面的一层壕堑,但他们在这项工作上时间拖得太久了,在还没靠近工事时就知道他们的援军已经退走,于是也一事无成地退入镇内。

    八三、高卢人两次被击退,损失惨重。就商议该怎么办?他们召来了对那一带地形十分熟悉的人,从他们口中探知了高处那个营寨的形势和防御工事。在那边北面,有一座山,由于它的周围太大,我军没能把它因进我们的工事,只勉强把营寨扎在比较平坦、但地势却很不利的坡面上。一这营寨由副将该犹斯·安几司久斯·雷琴纳斯和该犹斯·坎宁纽斯·雷比勒斯率领两个军团守卫着。通过侦察人员探清形势后,敌人的领袖们从全军以最勇敢闻名的各族中选出六万人来。他们在秘密商定应该做些什么和怎样做后,决定在约摸近中午的时候发动进攻。他们指定由四个领袖之一、阿浮尔尼人维尔卡西味朗纳斯——维钦及托列克斯的亲戚——担任这支部队的指挥。他在第一更时离开营寨,在天还刚亮时就几乎赶完全部路程,隐藏在山岭后面,给通宵奔波的士兵们略事休息。在约摸近中午时,他很快向前述的营寨推进,骑兵们同时开始逼近平原上的工事,其余的军队都布列在营前,以张声势。

    八四、当维钦及托列克斯在市镇中的卫城上注意到他们同胞的行动后,也带着木栅、长杆、.盾车、长钩,以及一切准备突围用的东西,赶出镇来。战斗一刹那间在各处同时展开,各种手段都在尝试,而且什么地方看来最脆弱,人们便都集中涌向那边去。罗马士兵分散在这样长的工事上,有好多地方感到难于应付。士兵们听到背后发出的喊声,心里就不免惶恐不安,觉得自己的安全竟须完全依靠别人的勇敢了。因为在通常的情况之下,在别处的危险,常常比眼前的更使人心慌意乱。

    八五、凯撒找到一个合适的地点,在这里可以观察到每个地方的情况,他一发现什么地方我军吃紧,就派援军赶去。双方心里都觉得这是作出最后努力的唯一机会,高卢人认为除非突破工事,否则一切脱身的希望都告断绝了,罗马人也认为只要这一天能守得住,所有的辛劳都从此可告结束。最艰苦的斗争发生在山上的工事边,即我们提到过的那个维尔卡西味朗纳斯被派去的地方。那地方不利的下坡地形却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敌人有的发射矢石,有的在盾龟掩护下向前推进。疲劳的人马上有生力军来替换。所有这些人合力向壕堑投过来的泥土,给高卢人造成一条向上爬的通道,罗马人埋在地下的设备全被盖没,我军这时既没有了武器,体力也支持不住了。

    八六、凯撒得知此事,派拉频弩斯带六个营来援助这些苦苦支撑的人。凯撒命令他如果实在坚持不下去时,可以带这几个营突围冲出来,但如果没有必要,就不应该这样做。他自己跑到其余的部队那边去,鼓励他们不要看到艰难畏缩,告诉他们,所有过去的一切战斗,都要在这一天和这一个时辰里决定最后分晓。包围在里层的敌人,因为我们的工事巨大,感到在平地已经没有成功的希望,就去试探那些陡拔的地方,带着他们准备好的用具,奔向那边去。他们用大量的矢石,驱走木塔中的守卫部队,以泥土和木栅填没壕堑,并用挠钩拉倒壁垒和胸墙。

    八七、为了接应他们,凯撒先派年轻的布鲁图斯带去几个营,后来又派副将该犹斯·费庇乌斯带去另外几个营,最后,当战斗进行得非常激烈时,他亲自带了生力军赶到那边。战斗重新恢复起来,敌人被驱了回去。凯撒又急急赶向拉频弯斯被派去的地方。他从离他最近的碉堡中抽出四个营,还命令骑兵的一部分跟随着他,另外一部分绕道走工事的外围,从敌人的后方向他们进攻。拉频弩斯发现无论壁垒还是壕堑,都挡不住敌人的冲击,便把从最近的几个据点里抽出来的、凑巧在那里的十个营集中起来,一面派使者把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情去报告凯撒。凯撒也匆匆赶去参加战斗。

    八八、凯撤的到来是从他的罩袍的颜色上辨认出来的,他习惯在战斗中穿着它,作为特殊的标记。奉命跟着他的几队骑兵和那几个营也被注意到了,因为斜坡和低平的地方,在高处是一目了然的,因而敌人马上发动了攻击。双方都发出一片喊声,这阵喊声又被壁垒上和整个壕堑里的战士接着口应下去。我军掷出他们的矛,开始用剑挥砍。突然后方的骑兵被看到了,别的一些营也在逐渐逼上来,敌人转身便逃,骑兵在他们奔跑中追上他们,接着便是一阵屠杀。雷穆维契斯人的首领塞杜留斯被杀,阿浮尔尼人维尔卡西味朗纳斯在逃走中被生俘,掳来交给凯撒的军旗达七十四面之多。大批敌人中只有少数人无恙回到营中。那些在镇上遥望着他们的同胞被屠杀和击溃的人,感到安全已经绝望,便把他们的部队从防御工事上撤了回去。高卢人一听到刚才发生的情况,马上从营寨里四散逃走。要不是由于部队不断的接应和全天的辛劳因而筋疲力尽,敌人的全部军队都可能被歼灭。骑兵在刚半夜时被派出去,掩袭他们的后队,擒获和杀死大批敌人,其余的都飞奔逃回各人自己的国里。

    八九、次日,维钦及托列克斯召集一个会议,在这会上,他指出:他之所以进行这次战争,不是为了自己本人的需要,而是为了大家的自由。既然他们不得不向命运屈服,他愿把自己交给他们,任凭他们怎样处理——以他的死亡来满足罗马人也好、或者把他活着交出去也好。使者被派到凯撒那边去谈判这件事。凯撒命令他们交出武器,并且把首领们送出去。他自己在营寨前面的工事里坐定,那些领袖们都被带到那边去交给他。维钦及托列克斯也被交了出来,武器都被投了下来。他只留下爱杜依人和阿浮尔尼人,因为他企图通过这些人把他们的国家重新争取过来。他把其余的俘虏在全军作了分配,每人一个,作为战利品。

    九0、安排好这些事后,他赶到爱杜依去,重新接受了这个国家的投降,阿浮尔尼也派使者到那边去看他,答应执行他的指示。凯撒向他们索取了大批人质,把大约二万名左右的战俘还给了爱杜依人和阿浮尔尼人,然后把军团遣人营地。他命令季度斯。拉频弩斯带两个军团和骑兵进入塞广尼人的领域,把马古斯·森布龙纽斯·路几留斯也交由他调遣。他派副将该犹斯·费庇乌斯和卢契乌斯·明管久斯·巴希勒斯带两个军团驻扎在雷米人邦内,以免他们受到毗邻的瑰洛瓦契人的侵凌。他派该犹斯·安几司久斯·雷琴纳斯进入安皮瓦来几人邦内;季度斯·塞克可久斯进人别都里及斯;该犹斯·坎宁纽斯·雷比勒斯进入卢登尼人邦内,各带一个军团。他又命令奎因都斯·图里乌斯·西塞罗和布勃奥斯·塞尔匹鸠斯驻扎在爱杜依邦内沿着阿拉河的卡皮隆湾姆和麦几斯哥,以保护粮运。他自己则决定在毕布拉克德过冬。当罗马城里从他的信中得知这次战事的消息时,通过了一次为时二十日的谢神祭。

    第八卷

    巴尔布斯,你不断责备我,似乎认为我天天谢绝执笔,不是由于知难而退,而是由于偷懒,这种责备使我不得不担起这件最艰巨的任务来。我给我们伟大的凯撒所著的关于高卢战争的记载,接上了一个续编,因为若不如此,他前面的著作和后面便衔接不起来;而他的最后著作,从亚历山大里亚战争以后未写完,我也给它续到结束——这所谓结束,当然不是指内争,内争看来是永远不会结束的,我说的只是凯撒生命的结束。我相信,今后读这本书的人,会体谅我承担写《战记》的任务是出于多么无奈;否则我因为插手凯撤的作品而招来无知、狂妄等等指责就不难避兔了。因为人们一致认为,即使别人极精心撰写出来的作品,都无一不在这部《战记》的优美文笔之下。这部《战记》的出版,虽说是要使史学家不致缺乏有关这些伟大事业的知识,但它所博得的众口一词的赞扬,反倒弄得史学家好象失去了一个机会,而不是得到了一个机会。不过,我们在这里给它的赞扬,要比别人给它的赞扬更多些,因为一般人只知道他怎样出色地、完善地写成了这些战记,但是我却知道他写作时是多么得心应手、一挥而就。凯撒不仅有最流畅和最雅致的文笔,而且还有最确切的技巧来表达自己的意图。我自己不曾有机会亲身参加亚历山大里亚和阿非利加战役。那些战役的一部分情况我是直接从凯撒本人的谈话中得知的;但是,我们在听新奇动人、使我们着迷的事情时,与听将要记述下来作为将来印证的事情时,注意方面总是有所不同的。虽然,尽管我事实上作了种种解释,希望不要把我跟凯撒相比,但我的这种想法,即居然敢认为有人会把我和凯撒相提并论,还是免不了要被指滴为狂妄的。

    再会。

    一、高卢当时已全部敉平,凯撒因为去年夏天以来,战争始终没停止过,希望能让军队在极度的辛劳之后,在冬令营中休息一番,恢复体力。但消息传来说:有许多国家,同时在策划新的战争,结成联盟。采取这种行动是有一定的理由的,据说,全高卢都知道,一方面,不管他们有多大数目的人员,要在一起集中着抵抗罗马人,总是办不到的;另一方面,如果有若干国家同时分别在几个地方进攻他们,罗马人就不会有足够的援助、足够的时间和兵力来应付这一切。因此,即使有什么困难要落到某一个国家的头上,但为了其他国家可以趁此机会获得自由起见,也应当把它担当下来。

    二、为了不让高卢人的这种想法得逞,凯撒派他军中的财务官马古斯。安东尼主持冬令营,自己在十二月的最后一天,带了一部分骑兵卫队,从毕布拉克德出发,赶到驻在别都里及斯境内、距爱杜依人边境不远的第十三军团的营地去,一面把驻在就近的第十一军团跟它联合起来。在各留下两个营守卫辎重之后,他带着其余部分进入别都里及斯最富饶的地区。正因为他们是占有大片领土和无数市镇的国家,所以只驻扎一个军团,决不足以防止他们准备战争和缔结同盟。

    三、凯撒的突然到来,给毫无准备、散漫杂乱的人带来了必然的结果。当骑兵突然杀奔他们时,他们正无忧无虑地在田里耕种,连逃进要塞去都来不及。因为就连敌人来袭击的最通常的征兆——一般以焚烧村落来识别——也都因凯撒的命令而受到禁止,他认为一则免得自己在进入敌境较远时就缺乏草料和谷物,再则也免得火光惊走敌人。成千上万人被俘虏,吓坏了别都里及斯人。那些一眼望到罗马人到来就首先飞奔逃脱的人,都躲进了邻近各邦,托庇于私人友谊或政治上的同盟。但毫无用处,由于极迅速的行军,凯撒横扫到所有各个地方,使每个国家除了为本身的安全着急之外,再没时间去关心别人的事情。由于这种行动迅速,他一方面使友邦保持着忠诚,同时也使那些动摇的人出于恐怖而接受了投降条款。别都里及斯人看到凯撒的仁慈,重新回到友好的道路仍旧敞开着,而且邻近各邦都没受到任何处罚,只要交纳了人质,便可以重新受到罗马的保护,因而,这种条件向他们一提出,他们便也照样做了。

    四、凯撒看到兵士们在这样隆冬的时候,经历了行军路上的巨大困难,在难于忍受的严寒之中,仍旧以极大的耐心在艰苦的条件下坚持工作,为了酬劳他们,答应给他们每人二百塞斯退司,每个百夫长二千,作为代替战利品的奖金。他于是把军团仍旧遣回冬令营,自己也在离开四十日之后回到毕布拉克德。正当他在那边主持审判时,别都里及斯人派使者来求他帮助抵抗卡尔奇德斯人,他们抱怨卡尔奇德斯人对他们发动了战争。接到这报告,他在冬令营中大约耽搁了不到十八天,就把第十四和第六两个军团从阿拉河上的营地中——正如《战记》的上一卷所说,这些军团是驻在那边保护粮源的——领出来,带着这两个军团,去讨伐卡尔乌德斯人。

    五、军队到达的消息传到敌人那边时,卡尔乌德斯人鉴于别人遭到的灾祸,放弃了村庄和市镇——这些都是在匆忙中建造起来应急的简陋的建筑,他们就躲在里面过冬,因为最近这次失败,使他们失去许多市镇——向四方逃窜。在这段时期里,暴风雨来得特别厉害,凯撒不愿让自己的军队遭受它的侵袭,便在卡尔省德斯人的市镇钦那布姆扎下营,把他的军队一部分安顿在高卢人房子里,一部分安顿在用茅草作屋顶掩覆着帐篷的建筑里,只骑兵和辅助部队的步兵还被派到据报有敌人出没的各地去。他们也并不徒劳往返,每次总是带着丰富的战利品回来。卡尔奇德斯人受不住冬天的艰苦,还须时刻提防危险,既被迫逃出家乡,又不敢在任何地方逗留时间过长,在正当暴风雨猖极的季节,他们在森林中也找不到躲藏之处,漂泊在外损失了大部分人之后,四散逃到邻近各邦去。

    六、这是一年中最艰苦的季节,凯撒认为目前能把集中了的一股股敌人驱散,免得爆发新的战争,已经足够了,而且根据种种理由推测,可以断定夏天以前,决不会引起重大的战斗,因之就派该犹斯·德来朋纽斯率领他那边的两个军团,驻扎在钦那布姆的冬令营中。他从雷米人频频派来的使者们那里得知作洛瓦契人——他们以骁勇善战的威名震慑全高卢和比尔及——及其邻近的国家,正在仰洛瓦契人科留斯和阿德来巴得斯人康缨斯的领导下,组织军队,并把它集中起来,企图以他们的全部兵力侵入雷米人的属邦苏威西翁内斯邦。凯撒认为决不可以听任这种灾难落到对共和国十分忠实的同盟者头上,这不仅仅牵涉到自己的荣誉,甚至关系到自己的安全问题。他重新把第十一军团从冬令营中召出来,此外,他又送信到该犹斯·费庇乌斯那边,叫他带着在他那边的两个军团进人苏威西翁内斯境内,并把季度斯·拉频弩斯的两个军团调来一个。这样,尽冬令营的条件许可和战略需要,经过他不断的苦心调度,使得出征的任务由各军团分别轮流担负起来。

    七、当这支军队集合起来时,他向停洛瓦契邦出发,在他们境内扎下了营。他派骑兵到四面八方去,把俘虏到的任何人带回来,以便从他们口中探询敌人的计划。骑兵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回报说,在房屋里只找到很少人,即便这些人也不是留下来种地——因为敌人的迁徙工作到处做得很彻底——而是被派回来做密探的。当询问他们关于神洛瓦契人的大队人马在什么地方、他们在作什么打算时,他发现,所有能拿起武器来的惨洛瓦契人都集中在一个地方,同他们在一起的还有阿姆比安尼人、奥来尔契人、卡来几人一维略卡萨斯人和阿德来巴得斯人,他们选择一个有沼泽包围的林中高地作为营地,还把所有的辎重都集中在一处更远的森林中。负责战事的领袖有几个,但绝大多数人却都听从科留斯的指挥,因为他们知道他对罗马人怀着最深刻的仇恨。几天以前,阿德来巴得斯人康缨斯离开营寨,到领土离他们最近、人口也最多的日耳曼人那边讨救兵去了。弹洛瓦契人在全体领袖的一致同意和平民们的热情拥护之下,决定如果凯撒此来,真如传说的那样,只带三个军团,就跟他作战,免得以后被迫在更艰难、更不利的条件下跟他的全部军队作战。如果凯撒带来的军队不止这一些,他们决定就坚守现在选定的那个地方,一面试用伏兵骚扰罗马人,不让他们取得目前因时令关系本已很稀少、很分散的牧草、谷物和其他一切给养。

    八、凯撒从许多俘虏彼此一致的报告中得知了此事,他认为他们提出来的计划,堪称十分谨慎,跟蛮族平时的轻率绝不相同,他就决定用一切可能的方法来引诱敌人,使敌人轻视他的兵力单薄,很快出来作战。事实上,他手头现有第七、第八、第九三个由勇猛无比的老兵组成的军团,以及由精选的极有前途的青年组成的第十一军团,它现在正在服第八年兵役,跟其余三个军团比起来,只是服役年限还没它们长,勇敢的声名还不及它们响。因而他召集了一个作战会议,把他获得的一切消息告诉了大家,然后对大家鼓励了一番。为要试一下是否可以伪装作只有三个军团,引敌人出来决战,他把进军的行列安排如下:第七、第八、第九三个军团走在辎重的前面,第十一军团则给全部辎重作后卫一一按照远征的常例来说,这次带的辎重是极少的——免得敌人一眼就着出我军大于他们准备迎战的数目。他这样一安排之后,就把军队排成一个差不多象矩形的阵列,在敌人还没预料到之前,已经带到他们面前。

    九、那些高卢人还不知道他们充满自信的计划已经被凯撒探想,当他们突然看到军团以战斗的阵形部伍森然地前进时,也把自己的部队在营寨前布列下来。然而,他们也许因为觉得战斗有些冒险,也许因为我军到得过于突然,或许还因为想看看我军作何打算,所以不离开那片高地。虽然凯撒急于战斗,但对他们的人数之多,也感到惊奇,就隔着一条虽然不阔、但却很深的峡谷,跟敌人的营寨面对面安下营来。他命令筑一道十二罗尺高的壁垒保卫住营寨,它上面再加上一道胸现高度跟它相称。又挖了两条宽各十五罗尺的壕沟,沟的双边都是垂直的。相隔不远就有一座三层高的木塔,彼此间由覆有盖顶的悬桥联结着,悬桥的正面也有一道树枝编的胸墙保护。他希望这两条壕沟再加上两列守兵,就能阻挡敌人对营寨的攻击。一列守兵安置在悬桥上,因为它的位置高,从而也比较安全,可以更无顾虑、更远地发射矢矛;另一列布置在距敌人比较近的壁垒本身上面,有悬桥可供掩护敌人的矢矛。他在进出口处安上了门,并且造了高耸的降望塔。

    一o、这项工事有双重意义。他希望这项防御工程的巨大和自己显出胆怯的模样,会引得蛮族更加自信,再则,当为了牧草和粮食,他不得不跑到更远的地方去时,这些工程使得守卫营寨的土作,只要少数人就可以担负下来。这时,双方常有少数人越过彼此营寨之间的那片沼泽,发生接触。有时我军的高卢人和日耳曼人同盟军,越过沼泽,猛烈地追击敌人,有时敌人也会冲过沼泽,逼得我军后退。加之,在每天的采牧活动中,也出现了不可避免的现象,即我军士兵不得不一点半点地到分散得老远的私人房舍中去找寻草料,散开的队伍就会在不利的地方受到包围,这种遭遇虽然只使我军的牲口和奴隶受到一些微不足道的损失,却激起了蛮族愚蠢可笑的幻觉,特别因为上面所说的到日耳曼人中去求救兵的康缨斯,这时已带了一些骑兵回来,他们的数目虽然不过五百人。但日耳曼人的到来,却给了蛮族一些可以信赖的东西。

    —一、凯撒注意到几天以来,敌人一直闭守在营寨里,而那营寨又有沼泽和它自身的地形捍卫着,不经过非常危险的激战。便不能攻占它,要用围困工事封锁它,也得有更大的兵力才行。因而他派人送信到德来朋纽斯那边去,叫他尽快把副将季度斯·塞克司久斯统率着在别都里及斯境内息冬的第十三军团先召到他自己那边,然后再由他带着三个军团,以急行军赶到凯撒这里来。他自己曾经在雷米人、林恭内斯人、以及别的邦中召来大批骑兵,这时他们轮流出去作采牧部队的护卫,以抵御敌人的突然袭击。

    一二、这事情天天在做,终由于任务的单调乏味,开始放松了平常的警惕,这正是在拖延时日的事情上常常会发生的。这时,换洛瓦契人已经摸准了我军斥候骑兵的日常哨岗的位置。他们选出一支步兵,埋伏在一个有密林掩蔽的地方。次日,又派一支骑兵到那地方去,先引诱我军进入包围圈,再进行攻击。这条诡计正好落在雷米人头上,恰巧这天轮到他们去执行这任务,当他们突然看到敌人骑兵时,轻视他们人少,倚仗自己人多得多,便过分热心地穷追猛赶,被敌人步兵四面围住。一遇到这意外,他们比之平常骑兵战斗时更快地陷入混乱,败退回来时丧失了他们国家的一个领袖维尔几司克斯,他也正是这批骑兵的指挥。虽然他已年迈,几乎连马都坐不住了,但依照高卢人的习俗,他不能以年龄为借口,推倭指挥的责任,而且他自己也不放心战斗时他不亲自在场。敌人在这次战斗中取得胜利,又杀掉一个雷米人的指挥官,马上精神振奋,得意洋洋起来。我们自己的军队却从这次灾难中吸取了教训,在布置哨岗之前,更加小心搜索各地,追逐敌人时也更加有克制。

    一三、这时,双方营寨都可以看见的战斗每天都不断,而且常常在沼泽的小径上和渡口发生。凯撒为了要配合骑兵作战而从莱茵河那边带过来的日耳曼人,有一次在这种交锋中越过沼泽,杀死了坚持不退的少数敌人,顽强地追逐其余敌军。这事引起了一场惊恐,不仅离开比较近因而被追到了的、以及虽在远处却也受了伤的,甚至停驻在很远一段路以外作为后援的也一样。他们的这场可耻的溃败并不就此终止,直到几次错过有利地形,一直被追到营寨门口才止,有的甚至出乖露丑地逃到更远的地方。他们的危险使全军陷入极度混乱。因此在他们中究竟小胜以后的傲慢算是主流、还是小败之后的恐怖算是主流也分不清了。

    一四、在这个营寨中度过几天后,使洛瓦契人的领袖们得知副将该犹斯·德来朋纽斯率领的军团正在逼近,害怕也发生象阿来西亚那样的围困,就决定在夜间把那些年龄或体力不适于作战、以及没有武装的人送走,其余的辎重也跟他们一起离开。当他们正在把这些惊慌失措、乱作一团的队伍——高卢人总带有大量车辆,即令在轻装前进时也是如此——编排起来时,天色已经大亮,他们害怕罗马人会趁这支辎重行列还没来得及赶出去一段路之前追赶他们,因而把武装部队带出来,列在营寨前面。然而凯撒却认为由于那上坡的路太陡,如果他们坚守不动,就绝对不应去攻击他们,但一定得把军团向前推进,距离他们近一些,不让他们不担丝毫风险地把队伍撤回去。他看到自己的营寨跟敌人的营寨被一片很深的沼泽分隔开,难于通过,使我们无法迅速追逐,而沼泽那边的那条山岭,山坡却几乎一直伸到敌人的营奉,营寨跟山岭之间只隔一个不大的山谷。他于是在沼泽上架起一项便桥,把他的军团带了过去,马上赶向那山岭上最高处的一块平地,它的两面都有陡削的崖壁保护着。他在那边整队后,又向山岭的尾端那一头推进,在一个可以利用机械向敌军大队发射矢予的地方,按战斗的阵形布列下来。

    一五、蛮族信赖那地方的地形,虽然如果罗马人试图登上那山时他们也不会拒绝一战,但他们却不敢把自己的军队一部分一部分地分开来遣走,怕分开之后会被冲乱,所以他们坚定地保持着阵列。凯撒注意到他们的固执,一面仍以二十个营列成战阵。一面就在那边量出地方来扎营,还命令给它筑上防御工事。工程完毕后,他把他的军团在壁垒前布下阵势,将骑兵布置在前哨,马也都给扣上笼头。当使洛瓦契人看到罗马军队准备追逐他们、他们又不能在那地方整夜地守下去,而且再等下去也难保不出危险时,他们决定用下述的计策退走。他们营中有大量草把和柴相,这时他们在坐的地方——凯撒在前面的《战记》中已经提过,高卢人在战斗的阵伍中是坐着的——把它们一个接一个传到前方,堆在队伍的最前一列。当天色渐渐暗下来时,一声号令便把它们一起点起火来,连续不断的火焰突然遮掩了他们的全军,使罗马人无法望见他们,蛮族便以极快的速度,乘这机会逃走。

    一六、凯撒虽然隔着火焰,看不见敌人撤退,但也猜到这是为了逃走而采取的计策,他推动军团前进,并且派骑兵队追上去,但由于害怕中伏,深恐敌人也许竟留在原地未动,只是想法把我军引到不利的地方去,因而他前进得十分缓慢。骑兵不敢进入浓密的烟火地带,即使勇敢得不惜一试的人,也几乎连自己的马头都看不见。由于害怕敌人的阴谋诡计,只得让使洛瓦契人从从容容地撤走。于是,他们在胆怯和狡猾兼而有之的情况下,毫无损失地逃出十罗里左右路程,在一个地势很险要的地方扎下营。在那边,他们屡次把骑兵和步兵布置埋伏,给罗马的采牧部队造成很大的损失。

    一七、这种事情一连发生几次以后,凯撒从一个俘虏口中了解到,使洛瓦契人的首领科留斯在全军中挑出最勇敢的六千步兵和一千骑兵,埋伏在一个富有谷物和牧草、估计罗马军队要派人去采牧的地方。得知这个计划时,凯撒带出比平常更多的军团一面仍照他的习惯,派骑兵前去作为采牧部队的护卫,同时在他们中间混进一些轻装的辅助部队。他自己带了军团尽可能靠近地紧跟着他们。

    一八、那些布置作为伏兵的高卢人,选定一片四面伸展不过一罗里宽的平地,作为行动的地点,平地的每一边都有茂密的森林或很深的河流包围着。他们布置了重重埋伏,象一张网似的包围着这地方。我军识破敌人的计划后,思想上和行动上都作下了战斗的准备,一队队行列井然地进入那块地方。有军团在他们背后,他们绝不怕一战。他们的到达,使科留斯认为动手的机会来了。第一个现身出来,带着少数人向最靠近的骑兵队发动攻击。我军奋勇抵抗伏兵的进攻,还注意到不挤拢到一起去,通常在骑兵战斗中,因为惊恐而发生这种拥挤现象时,光战斗人员太多这一点,就足以造成损失。

    一九、我军的骑兵就这样配置在各个地方,分散而又轮流地投入战斗,不让他们的同伙遭到包围。科留斯正在战斗时,其余的敌人也从树林中冲出来,在战场的各个地方开始了剧烈的搏斗。战斗不分胜负地拖延了一会之后,一支列成战斗队形的步兵从树林中一步步走出来,迫使我军骑兵败退下去。这时我们提到过的在军团之前派去插在骑兵中的轻装步兵,马上赶来支援他们,勇猛地战斗起来。战斗又经过一段时间没有分晓,于是,正象这次战斗的性质所决定的那样,已经挡住代兵第一次冲击的骑兵队,并没因为缺乏预见而招来任何损失,这时开始占得上风。同时军团也已步步逼近,我军方面和敌人方面同样不断地接到报告说;统帅已经带着列成战阵的军队到来。当听到这消息时,我军士卒仗着有军团前来协助,战斗得格外骁勇,唯恐行动得慢了一些,胜利的光荣会被军团分了去。敌人的斗志消沉下去,试图由不同的路溜走。但毫无用处,他们已经被那地方险阻的地形——他们本来是想利用它来围困罗马人的——紧紧封闭住。尽管他们已经被击败而且溃不成军,人员死伤了一大半,在万分惊惶中仍旧四散逃生,有的经由森林,有的奔向河边,但这些在奔逃中的人却都被热情追逐的我军所杀。不过,这时科密斯并没被灾难吓倒,既不肯听从劝说脱离战斗,退进森林,又不肯接安我们的号召投降,只顾奋勇地战斗,颇伤了一些人,激得出胜利而鼓舞着的我军愤怒地把他们的武器都集中着向他投去。

    二O、事情刚以这种方式结束,战斗的痕迹还宛然未动时,凯撒赶到了当地。他估计到这次惨祸已经使敌人一败涂地,在接到这消息后,他们也许会把离开这次大屠杀的场所不过八罗里的营地放弃掉。他明知有河流阻碍着他的路,但仍旧把军队领着过了河,向前推进。只是,已经有少数逃兵和受伤之后托底于森林、没遭到这场灾难的人,突然逃到神洛瓦契人和其他各邦人那边,使他们知道了自己的灾难。看到一切都对他们不利,科留斯已经被杀,他们的步兵和骑兵中最精锐的人也都已失去,特别当他们想象到罗马人已在向他们这里推进时,他们匆忙地用军号召集了一个会议,喧嚷着要派使者和人质到凯撒那边去。

    二一、当这个建议被大家采纳时,那个阿德来巴得斯人康缨斯逃到他曾去讨救兵来助战的日耳曼人那边去了。其余的人马上派使者来见凯撒,要求他满足于敌人已经受到的惩罚,他们相信,根据他一向的仁慈和宽大来说,即令他在他们的实力完整时。不经一战就能惩罚他们,也不至于罚得如此之惨。他们说,俾洛瓦契人的实力已经在骑兵战斗中丧失殆尽,好几千精选的步兵也被歼灭,几乎连一个逃出来报告这次惨祸的消息的人都没有剩下。只是,尽管这次灾难十分深重,俾洛瓦契人却也从这次战争中得到一桩好处,即那发起战争、煽动人民的科留斯被杀死了,因为当他在世时,长老会议在这般粗野的人民中间,从来也没得到过这么大的权力。

    二二、凯撒对作这番呼吁的使者们指出:前一年也是在这个时候,停洛瓦契人跟别的许多高卢人一同发动了战争,在所有各邦中,只有他们最顽固地坚持自己的主张,就在其他各邦都已投降之后,他们的头脑还没清醒过来。他很清楚地知道,把罪责推到死人身上去是最方便的事情,但是,要是首领们不同意,长老会议反对,再加上有身分地位的人一致拒绝,肯定不可能有什么人,一个人的力量大得单靠一批力不足道的乌合之众就能煽起、并进行一场战争的。虽说如此,他还是可以以他们自取的这场惩罚为满足的。

    二三、在翌日晚,使者们带着他的答复,回到自己国人那边去,准备人质。许多别的正在观望,想看看俾洛瓦契人弄出个什么结果来的国家,也都纷纷派来了使者。他们交纳了人质,执行了他的命令。只除了康缨斯,由于害怕,再不敢把自己个人的安全信托给任何人。因为在前一年,当凯撒在内高卢主持审判时,季度斯·拉频弩斯发现这个康缨斯在煽动一些国家,合谋反对凯撒。拉频弩斯原来也认为自己犯不着耍什么手段就可以惩罚他的不忠实。但是,他估计到康缨斯决不肯应召到他营里来,他也不愿轻易作任何尝试,使之更增加戒心,因此派该犯斯·沃卢森纳斯·夸特拉德斯借会谈为名,设法除掉他。拉频弩斯给了他一群被认为是适于这项工作而挑出来的百夫长。当他们到会上时,按照事先的安排,沃卢森纳斯执着康缨斯的手,一位百夫长不知是因为素没经过这种事所以慌乱,还是受到康缨斯的友人的迅速拦阻,没有能结果他。只是出手一剑,使他头上受了很重的伤。双方的剑都拔了出来,但双方都认为与其说是战斗要紧不如说是逃开要紧,因为我方的人相信康缨斯已经受了致命之伤,高卢人则已经认识到这是陷饼,深恐还有更多的阴谋在后头。经过这一番波折,据说康缨斯就下定决心永不再跟罗马人照面。

    二四、最最好战成性的那几个族就此被征服,凯撒看到已经再也没有一个国家会准备以战争来反对他,只是还有少数人离开城镇、逃出自己的国土,以躲避目前的屈服,他决定把军队分别派到几个地方去。他把带着第十二军团的军中财务官马古斯·安东尼日在自己身边;派副将该犹斯·费庇乌斯带二十五个营进入高卢最最边远的部分,因为他听到那边的某些国家正在兴兵起事,认为带着两个军团在那边的副将该犹斯·坎宁纽斯·雷比勒斯力量不够。他又召季度斯·拉频弩斯来到他这里,把跟拉频弩斯一起在冬令营的第十五军团派到长袍高卢去保护罗马公民的殖民地,防止有蛮族入侵,造成灾害,免得也跟去年夏天的塔吉斯几尼人那样,由于匪徒的突然侵入遭到灾难。他自己则动身去摧毁和掳掠安皮奥列克斯的国家,但鉴于他已经绝没有办法再把这个饱受惊吓的逃亡者弄到自己手中,认为为顾全自己的威信起见,最好能把他领土上的人民、建筑物和牲口弄个净绝,使那些幸而逃出性命的人,因为安皮奥列克斯给国家引来这样大的一场灾祸,对他恨之入骨,从而断绝了他回来的机会。

    二五、他把军团或辅助部队派到安皮奥列克斯的国家的每一个部分去,以屠杀、纵火和劫掠未彻底毁灭这个地区,并且杀死和捕获了大批人。然后他又派拉频弩斯带两个军团去讨伐德来维里人。这个国家由于接近日耳曼,并且每天都在训练作战,他们的风俗,差不多跟日耳曼人同样的野蛮,除非在军队的直接压力之下,从来也不肯俯首听命过。

    二六、同时,到将该犹斯·坎宁纽斯从杜拉久斯那边来的信件和使者口中得知,有大批敌人聚集在庇克东内斯人国内。杜拉久斯本国虽然有一部分已经叛变,但他还是始终保持着对罗马人的友谊。坎宁纽斯因此向勒蒙纳姆这个市镇赶去。当他走近它时,又从俘虏口中得到更确切的报道,知道杜拉久斯已经被安得斯人的首领杜姆奈克斯率领大批人马,围困在勒蒙纳姆城内,遭受攻击。坎宁纽斯不敢把力量单薄的军团跟敌人照面,就在一处形势险要的地方扎下营来。杜姆奈克斯知道坎宁纽斯到来,把他的全军调过头来对付军团,准备攻打罗马的营寨。攻营这件事情费了他好几天时间,虽然损失了大批人,工事却没有一处被突破了的,于是他又再转过头去围攻勒蒙纳姆。

    二七、这时,副将该犹斯·费庇乌斯已经使许多国家重新投归罗马保护,且交了人质作为保证,在接到该犹斯·坎宁纽斯·雷比勒斯的信时,才知道发生在庇克东内斯邦内的事情。根据这报告,他出发去援助杜拉久斯。但杜姆奈克斯一听到费庇乌斯到来的消息,感到如果自己一面被迫要抵御外来的敌人罗马人,一面又要时时返顾、警惕着城里的敌人,自己的安全难保,便突然带着自己的全部军队撤离那个地方。他认为自己只有把队伍带过那条非常宽阔、必须通过桥梁才能渡到对面的里杰尔河之后,才能真正得到安全。费庇乌斯虽还没赶到能被敌人看见的地方,也还没跟坎宁纽斯会师,但一经十分熟悉那边地势的人指点之后,就估计到在惊惶中的敌人一定会赶到他们现在确实要去的地方。于是他便也急急向那顶桥赶去,命令骑兵走在军团的行列前面,中间相隔的距离,以能赶回来跟自己一同宿营而不致使马匹过于疲乏为度。我军骑兵就按照命令一路赶去,攻击杜姆奈克斯的行列。这些在惊慌失措中奔逃的人,在辎重累赘的途程中受到攻击,被我军骑兵杀死许多人,还虏获了大批战利品。他们出色地完成任务后返回营寨。

    二八、第二天夜里;费庇乌斯又把骑兵派出去,指示他们去攻击和阻挠敌人的全部行列,直到他自己赶上来为止。为要按照指示完成任务,骑兵指挥官奎因都斯·阿几乌斯·瓦勒斯——一个极为英勇、沉着的战士——在鼓励了他的部下之后,扑向敌人的行列,把他的骑兵队一部分安置在一个适当的地点,另一部分投入战斗。敌人的骑兵因为有他们的步兵支援,战斗得比较勇敢,那些步兵把整个行列都停了下来,帮助骑兵抵御我军。随即发生一场激烈的战斗。我军骑兵本不把昨天被自己打败的敌人放在眼里,再加还记得有军团正在跟上来,羞于后退,急着要由自己来结束这场战斗,因此极勇敢地和步兵搏斗。敌人则依据他们前一天得到的报告,相信后面再没部队在赶上来,认为他们已得到一个歼灭我军骑兵的机会。

    二九、战斗极激烈地进行了一会之后,杜姆奈克斯把部队布列开来,以便他的步兵轮流着支援骑兵。这时。军团突然以密集的阵列进入敌人的视线之内。一看到他们,蛮族的骑兵慌乱起来,敌人的步兵行列也惊惶不止,一声发喊就四面乱窜逃生,把他们自己的辎重队冲得七零八落。于是,不久以前还在和顽抗的敌人英勇搏斗的我军骑兵,被胜利的喜悦所鼓舞;到处发出一片喊声,把想撤退的敌人四面围住。在这一役中,他们一直尽自己坐骑的力量所能追逐和尽自己的臂力所能砍析,放手追杀敌人,因而大约有一万二千以上敌人,包括武装着的或在惊恐中抛掉武器的都被我军所杀,全部辎重也都被截获。

    三0、在这次溃败之后,人们才知道有一个森农内斯人特拉丕斯,在高卢叛乱刚爆发时,就从各地招募亡命之徒。并用自由号召奴隶。一面又啸聚各国的逃亡者,而且窝藏了许多匪盗,就用这股兵力,切断罗马人的辎重和给养。这时,他带着从溃兵中聚集起来的二千左右人,向行省出发,《战记》前一卷告诉过我们的那个在高卢叛乱一开始时就想进攻行省的卡杜尔契人路克戴留斯,跟他勾结起来。因而,副将坎宁纽斯带着两个军团,急急赶去追赶他们,免得行省由于这帮憨不畏死的匪徒的暴行,引起伤害和惊恐,招来极大的耻辱。

    三一、该犹斯·费庇乌斯带着其余军队,出发去征讨卡尔奇德斯人和一些据他知道它们的军队在他跟杜姆奈克斯作战时也受到过打击的国家。他当然毫不怀疑,他们鉴于新近的灾难,会显得更加恭顺,但如果让他们有了喘息的机会和时间,他们也会重被杜姆奈克斯的号召鼓动起来。在这次重新收复这些国家的行动上,费庇乌斯真是异乎寻常地幸运和迅速。就连虽然常遭失利、却从未提出讲和过的卡尔奇德斯人,也交纳人质投降了。其余处在高声最最边远地界、邻近大洋的一些国家,即通常称为阿莫列克诸邦的,也因受到卡尔弯德斯人的影响,在费庇乌斯带着军团一到时,马上就毫不迟疑地接受了他的命令。杜姆奈克斯被自己的国家驱逐出去,被迫一个人偷偷地到处漂泊,到高声最最僻远的地方去找安身之处。

    三二、但特拉丕斯和路克戴留斯一听到坎宁纽斯和军团已在附近时,考虑到如果有一支军队跟在背后,要进入行省边境就难免不遭到一定损失。而且这时已经没有自由自在地出人和剽劫的机会,就在卡尔杜契人境内停驶下来。原先路克戴留斯在他的全盛时代,曾在那边他自已的同胞中间拥有极大的势力,而且作为一个发难起义的首领,在蛮族中间通常都有很大的影响。他带着自己的和特拉丕斯的部队,占领了一个叫做乌克萨洛登纳姆的市镇,这个市镇本来是他的领地,地理形势特别险要,他把镇上的居民加到自己的队伍中去。

    三三、该犹斯·坎宁纽斯也以极快的速度赶向那边。他看到这个市镇的各部分都由最陡峭的岩壁掩护着,即使没有人防守,武装了的部队也很难爬上去。同时他发现,镇上人有大量的辎重,如果他们想带着偷偷溜走,不但决逃不出骑兵之手,甚至也逃不出军团之手。因而,他把他的部队分成三支,在很高的地方扎下三个营,从那边开始,尽部队的力量所能及,逐步建筑一道围绕全市镇的壁垒。

    三四、镇上人看到这个情况,非常着急,他们还记得阿来西亚遭到的惨祸,深恐这次围困也会造成同样的后果,特别是路克戴密斯,他是经历过那次苦难的,警告他们要注意粮食供应。在一致同意下,两个领袖决定把他们的部队一部分留在那边,另外带一支轻装部队出去搬运粮食。这个计划得到赞同后,特拉丕斯和路克戴密斯在第二夜留二千人在镇上,带着其余的人高镇出发。经过不几天的时间,这批人从卡杜尔契人的领土内收集起大宗粮食——有些人热情地把粮食支援他们,有些人则是想阻止他们拿走,却没有办法。他们几次夜间出来行动,攻击我们的堡垒。所以该犹斯·坎宁纽斯只能把围绕全镇的封锁工事暂时先搁置下来,免得当它们完工以后,不能防守,或者被迫只能以过分单薄的部队布置在分散的据点中充任守卫。

    三五、收集起大宗粮食时,特拉丕斯和路克戴密斯在离镇不到十罗里的地方停驻下来,企图就从那边逐渐把粮食运到镇上去。首领们彼此分了工,特拉丕斯带一部分队伍留在那边守卫营寨,路克戴留斯领着牲口队到镇上去。因而他在那边一些地方分几处布置下若干接应部队之后,在晚上第十刻时开始,经由林中狭路,把粮食运到镇上去。我军营寨的哨岗注意到了嘈杂声,派出去的侦察人员回来报告了这种情况。坎宁纽斯带着就近堡垒中的处于戒备状态的几个营赶了去,在破晓以前攻击这支粮食运输队伍。在突然攻击之下,他们惊慌失措,四散奔逃到他们的接应部队那边去。我军一看到这些武装部队,马上格外骁勇地向他们杀去,连捉一个活的都不愿意。路克戴留斯带了少数随从从那边逃走,没有回到营里。

    三六、在胜利之后,坎宁纽斯从俘虏们口中得知,还有一部分军队跟特拉丕斯一起在不到十二罗里以外的营寨中。他从好几个人口中证实了这报告,认为一个领袖的溃败,一定使其余的人也都惊慌万状,不难把他们一举击败。他还感到,最幸运的是在这次大歼灭中,没有一个敌人能把他们遭到的惨运回去报告给特拉丕斯的。不过,他虽然知道这次出击绝没有危险,但仍旧把所有的骑兵和部队中最敏捷的日耳曼步兵,全都派出去走在最前面,向敌人的营寨出动,他自己在把一个军团分配到三个营寨去作为留守之后,带着另外一个军团,轻装前进。当他走到靠近敌人营寨时,他从他派在前面的侦察人员口中得知,按照蛮族一向的习惯,他们把营寨安扎在靠河岸的地方。高地却没占领。同时,日耳曼人和骑兵已经在他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扑向他们,正在战斗着。接到这些报告,他把全副武装着并按战斗的阵形排列着的军团带上前去。随着一声号令,突然把那高地包围占领。这事情一发生,日耳曼人和骑兵就已经可以望到队伍的标志,马上以最热烈的情绪搏斗起来。军团也立刻从四面同时发动攻击,几乎所有的敌人不是被杀就是被俘,我军获得了大量战利品,特拉丕斯本人也在这次战斗中被俘。

    三七、在这场几乎没有一个士兵受伤的光辉胜利之后,坎宁纽斯回过头去围攻那些市镇里的人。原来就是因为害怕外围的敌人,所以他才不敢把队伍分散开,也不敢建筑围困镇上敌人的壕堑。这时外围的敌人已告消灭,他命令把四周的包围工事都建筑起来。次日,该犹斯·费庇乌斯也带着部队,来到他这里,分担一部分围困市镇的工程。

    三八、同时,凯撒让军中财务官马古斯·安东尼带领十五个营留在神洛瓦几人境内,使比尔及人不再有酝酿任何新阴谋的机会。他本人分别访问了其余许多邦,索取了许多人质,并用鼓励的活安抚了所有的人,使大家的恐惧之心安定下来。当他到卡尔奇德斯人邦内时,正如凯撒在他的《战记》前一章中所指出的那样,这是战事的发源地,他注意到由于他们自己感到有罪,特别觉得害怕。为了使这个邦的忧虑可以更快地消释,他提出了惩处这次犯罪的领袖和战争的煽动者古德鲁亚都斯,虽然这个人吓得连把自己的性命托付给本国同胞都不敢,但由于所有的人都积极起来参加搜索,迅速把他找了出来,交到大营。凯撒在蜂拥而来的兵士们——他们把这次战争的一切危险和损失,都看成是古德鲁亚斯的煽动促成的——的催逼下,不得不违反自己的本愿,把他渠首处决。

    三九、在这里,凯撒从坎宁纽斯不断的来信中得知跟特拉丕斯和路克戴密斯作战的经过,以及镇上居民顽抗到底的打算。虽然他并不重视这一小撮人,但他却肯定必须要对他们的顽抗给以严厉的惩罚,深恐否则全高卢人都会认为自己要反抗罗马人,不是缺乏力量,而是缺乏决心,其余各国也可能纷纷起来学他们的榜样,凭借险阻的地形,争取自由。他还了解,全高卢人都知道他的任期之中,已经只剩下一个夏季,如果他们能够支撑过去,便再没什么可怕的危险。因而。在把军团交给副将奎因都斯,卡伦纳斯带着,以普通的行军速度跟上来以后,他自己率领全部骑兵,以全速赶去跟坎宁纽斯相会。

    四0、凯撒出乎大家意外地到达乌克萨洛登纳姆。他注意到这个镇已经被围困工程包围,敌人再没机会能逃出这场围攻。他还从逃亡者口中得知镇上人的粮食供应很充裕,他就想办法切断他们的水源。乌克萨洛登纳姆所处在的这座山,四周都是陡峭的山壁,有一道峡谷把它团团围住,这条峡谷的底端,又有一条河流贯穿着。但当地的地形不允许他把这条河里的水决到别的地方去,因为它的河床已经在山底的最低处,无论多少深的泄水渠也不可能再把它引到别的低地去。但镇上的人到河边去却要经过一段很陡急的下坡路,因此我军可以很容易地阻止他们走到河边或退回到那条陡峭的上坡路上去,不用担心自己会发生伤亡。凯撒注意到他们的这种困难,就在那边布置下弓警手和投石手,进一步又在一些最易于下山的所在的对面,安放一些管机,不让镇上人得到河水。

    四一、从而,大批担水的人都集中到紧靠着城墙脚下的一个有一大股泉水涌出来的地方去。环绕着市镇的那条河流,也就是在这一面中断了,留下一段约三百罗尺长的缺口。所有罗马人都希望把镇上人和这股泉水隔济,只有凯撒一个人才看出应该怎样着手。面对着那地方,他开始把盾车朝着山推过去,在极大的努力之下,在每天不断的战斗之中,筑起一道壁垒。镇上人踞高临下的冲击和毫无风险的远距离掷射,伤害了许多顽强地逐步推进那工事的人。尽管这样,我军还是毫不畏缩,以极艰苦的工作克服地形上的困难,推着盾车前进。就在这时,他们在盾车的掩护下,逐渐挖掘地道向前,抵达那泉水的源头所在。这种工程不会有任何危险,可以在敌人毫不怀疑的情况下进行。壁垒造得有六十罗尺高,上面安放着一个十层高的木塔,当然这还不能达到城墙那么高,任何攻城的器具都不可能高得那样,只是高出于泉头而已。当我军的机械开始从塔上向通向泉水的那条路上发射管欠时,镇上取水的人就不得不冒历危险了。这时,不仅家畜和运输的牲口,就连敌人的人员中间也有大批人濒于渴死。

    四二、面临着这种危险的威胁,镇上人把桶装着油脂、松香和木柴,点着火后,投上我军的工事,一面又激烈地开展搏斗,希望以战斗的危险率制住罗马人,使他们无法分身救火。工事上立刻燃起大火,因为他们从悬崖上掷下来的东西全被盾车和壁垒挡住落在那边,就也把火引向所有碰到东西上去。另一方面,虽然这场战斗的方式很危险,位置又很不利,但我军仍旧以极坚强的精神忍受着种种困难,由于这场战斗是在极高、而且我军都看得到的地方进行的,所以双方都发出大声呼噪。每个人因此也都竭尽全力,同样奋不顾身地面向着敌人的矢志和火焰,以求自己的英勇被大家所知道和证实。

    四三、看到自己有不少人受伤,凯撒命令一些营从市镇的四面攀登上去,假作攻城,到处发出一片喊声。这一行动惊动了镇上人,当他们还猜不透别的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故时,他们就把在工事上冒险攻击的人都召了回去,把他们布置在城上。我军在战斗停止时,很快把工事上的火扑灭,或者把工事着火的地方切断一部分。虽然镇上人继续奋勇抵抗。一甚至因为缺水使他们损失了大部分人时,还是抱定决心,百折不回。直到最后,由于利用地道,泉水的通道被切断了,水源改变了方向,一下子就使那泪泊不息的泉水突然干涸。镇上人绝望之余,竟把这当做不是人力所为,而是神灵的意志,因此出于无奈,被迫投降。

    四四、凯撒知道自己的仁慈是众所共知的,绝不怕给了他们严厉的处分之后,人家会疑心这是由于他的本性残暴。他还考虑到,如果再有一些别的地方,继续以同样的方式试行叛乱,他的计划就永无完成的一天,因而必须以一次示范性的处罚来禁止其他人效尤。他命令把所有拿起武器作战过的人的手都砍掉,然后饶了他们的性命,作为作恶必受惩罚的铁证。前面提到过的被坎宁纽斯俘获的特拉丕斯,不知是由于对自己的被拘国感到耻辱和悲愤,还是害怕更加惨酷的处罚,绝食了几天使死去。同时,正如我所说,在战斗中逃出去的路克戴留斯,觉得自己一定是凯撒恨如切骨的敌人,感到在一个地方耽搁得太久难免要出危险,便时刻调换住址,把自己信托给许多人的荣誉,但也终于落入一个叫厄巴司奈克都斯的阿浮尔尼人手中。这时,这个罗马人最亲密的友人阿浮尔尼人厄巴司奈克都斯毫不迟疑地把他锁起来,送交凯撒。

    四五、这时,在德来维里邦中,拉频弩斯作了一次成功的骑兵战斗,杀死不少德来维里人和从不拒绝帮助任何国家对抗罗马人的日耳曼人。他还活捉了他们的一些首领,其中有爱杜依人苏勒斯,这是一个无论就勇悍说还是就家世说,同样都出类拔革的人,而且是到这时为止,爱杜依人中唯一还没放下武器的人。

    四六、得到这报告,凯撒看到高卢各地的情况,都进展得很顺利,他深信经过这夏的战争,高卢已经被完全击败和征服了。但阿奎丹尼的部分地区,虽经布勃留斯·克拉苏斯的作战,已经被征眼,但他自己却从未去访问过。于是他带着两个军团,向高卢的这一部分出发,准备把夏天的最后一段时间花在那边。正跟所有别的时候一样,他迅速而又成功地完成了这个工作,因为所有阿奎丹尼各邦都派来了使者,交来了人质。这些事情完成后,他带一支骑兵卫队出发到东波去,军团则交由副将们领着进入冬令营。他把四个军团交给马古斯·安东尼、该犹斯·德来朋纽斯和布勃留斯·瓦金纽斯带着驻在比尔及。鉴于爱杜依人的威望是全高卢独一无二的,就派另外的两个军团进驻他们的领域。他又把两个军团安置在都龙耐斯人中间,靠近卡尔乌德斯人的领域,以控制濒临大洋的整个地区。余下的两个军团安置在距阿浮尔尼不远的雷穆维契人境内,使全高卢没有一个地区没有罗马军队。他自己在行省耽搁了不多几天,就很迅速地周历了各地的巡回审判会,听取了公务上的纠纷,并把奖赏颁给了应得的人,因为这次高卢普遍的大叛乱,给了他一个了解每个人对共和国态度的绝好机会,正是依靠了那个行省的忠诚和支持,他才对付得了这次叛乱的。他口到驻在比尔及的军团,在纳梅托钦那过了冬。

    四七、他在那边知道那阿德来巴得斯人康缨斯曾经跟罗马骑兵发生过遭遇战。当安东尼进入驻地时,阿德来巴得斯邦是忠顺的,但康缨斯经过我前述的那次受伤事件后,就随时毫不疑迟地参加一切牵涉到他本国人的起事,总之只要他们有心作战,就不会少他这样一个发动和领导的人。这时他的国家投降了罗马人,他就依靠自己的骑兵,以匪盗行为养活自己本人和他的追随者,在拦路抢劫中截取送给养到罗马营地去的一些运输队。

    四八、跟安东尼在一起过冬的该犹斯·沃卢森纳斯·夸特拉德斯,是附在他部下的骑兵指挥官。安东尼派他去追逐敌人的骑兵。沃卢森纳斯在自己本人的非凡勇敢之上,还加上有对康缨斯的无比愤恨,因而更加乐意去完成这个任务。在布置下几处埋伏之后,他不时对康缨斯的骑兵展开攻击,获得胜利。最后,在一次比平常更加激烈的战斗中,沃卢森纳斯企图截获康缨斯本人,带着少数部下追逐得过于热心了些,康缨斯在疯狂似的逃窜中,把沃卢森纳斯引得比平常更远。出于对罗马人的痛恨,他突然向所有在一起的人的忠诚呼吁,请求他们帮助,万勿让别人背信弃义给他受的伤,白白地流血,得不到报复。于是,他转过马来,丢下其余的人,拼命向罗马的指挥官冲去,所有骑兵也同样转过身来跟着他,追逐我军这一小支部队。康缨斯催着他的马,驰到沃卢森纳斯的马近旁,举起矛用尽全力一下把他的大腿中部刺穿。我军看到他们的指挥官受伤,马上毫不犹豫地站住,转过马来驱逐敌人。这一来,有些敌人受到我军的猛烈冲击,受伤溃退,有些在奔驰逃走中被踏死,又有些被我军俘获。他们的领袖却倚恃马的速度逃出这种恶运。虽说打了胜仗,我们的指挥官却受了严重的伤,看来似乎生命都有危险,被带回营寨。康缨斯不知是认为已经报了仇,怨恨消释了呢,还是因为大部分部下已经丧失,也派使者来见安东尼,愿意交纳人质,保证安东尼要他到什么地方去,他就到什么地方去,安东尼的所有命令也都执行,只要求照顾到他的恐惧之心,给他这样一点让步,即不要强迫他到任何罗马人面前来。安东尼认为他的要求是出于一种不无理由的恐惧,因此曲询其清,接受了他的人质。

    我知道,凯撒是分别把每一年写作一卷《战记》的,但我认为自已没有这样做的必要,因为在次年,即卢契乌斯·保卢斯和该犹斯·迈开路斯任执政官的一年,高卢并没有什么特别重大的事迹可记。但为了免得有人不了解他和他的军队在这段时间中所处的地位,我决定略级数语在这卷《战记》之末。

    四九、凯撒在比尔及过冬时,他抱有一个具体的目的,即保持跟各国的友好,不让任何国家起战争的念头和有战争的借口。实际上他最最不希望的事情就是在他即将离开行省的前夕,被迫纠缠到战争中去,这样便会在他一旦要带着军队离开时,在自己背后留下一场战争,高卢人会认为反正目前再没付么危险要担心,都高高兴兴地参加进去。因此,他用种种方法——以殷勤有礼的语言接待他们的国家、馈造丰厚的礼物给他们的首领、不增加他们新的负担等等——顺利地使多次失败后精疲力尽的高卢,在更加驯服的情况下保持着和平。

    五0、冬季过去时,他一反往常惯例,以尽可能快的速度赶到意大利,向各自治城镇和殖民地发出呼吁,把他的军中财务官马古斯·安东尼作为乌卜祭司的竞选人推荐给他们,不久以前他已遣安东尼动身去进行竞选,一方面,他很乐意以自己的威信来帮助最最亲密的友人竞选,但另一方面,他之所以热心这样做,还在于抵制那少数人结成的有力帮派,他们企图借击败马古斯·安东尼来损毁即将离任的凯撒的人望。虽然他在路上听到说,在他到意大利以前,安东尼已经当选上乌卜祭司,但他觉得还是同样应该去访问这些自治城市和殖民地,一则谢谢他们热心赞助,以这样多的人去参加选举,支持安东尼,同时也把自己作为来年的执政官竞选者推荐给他们。因为他的对方傲慢地吹嘘说,卢契乌斯·论都路斯和该犹斯·迈开路斯已经被选为执政官,他们将会把凯撒所有的官职和荣誉都剥夺掉;还说,这执政官的位置是从塞维乌斯·盖尔巴手里硬夺下来的,为的是盖尔巴跟凯撒有密切的关系——除私人友谊外,还担任着他的副将,虽然无论就人里还是就选票来说,盖尔巴都远超过对方。

    五一、所有的自治市和殖民地都以难于想象的荣誉和热爱来欢迎凯撒,因为这是他对全高卢联合作战取得胜利之后第一次到来。一切可以用来装饰城门、道路和凯撒经过的每一个地方的手段,都尽量用上了。所有的人都带着孩子跑来欢迎他,到处都献奉牺牲,市场上和神庙中也无处不陈设着祭席,似乎在提前举行一次渴望了很久很久的凯旋庆祝似的。有钱人的豪奢和穷人的热情都表现得淋漓尽致。

    五二、在很快通过长袍高卢的各个地区后,凯撒以全速赶回纳梅托钦那的军中,把各个军团都从冬令营中召到德来维里邦来,自己也赶到那边,检阅了军队。他把整个长袍高卢托付给季度斯·拉频弩斯,希望能争取到这些地区,使自己在竞选执政官时得到更有力的支持。他自己一面也行军到尽可能远的地方,直到他认为新的环境已经足够增进军队的健康为止。他在行军途中虽然常常听到有人说,拉频弩斯正在受到他的敌人的引诱;还有人向他保证说,正有少数人在策划,企图让元老院通过一条议案,夺走他的一部分军队。但他毫不相信关于拉频弩斯的事情,也不可能被刺激得采取任何反对元老院决议的行动。他断定,只要元老院还能够自由表决,他的要求就不难达到,因为已经有一位人民保民官该犹斯·居里阿起来捍卫凯撒的事业和地泣,他几次向元老院提出:如果有人因为害怕凯撒的武力,心中惴惴不安,那末,庞培的权力和武装,在公众中引起的恐惧,正也相仿。他建议双方都放下兵权、解散部队,这样,国家才能自由自主。他不仅光这样提议,还设法让元老院就这个问题分班表决通过它,但被执政官和庞培的党徒插进来阻止,用拖延的方法取消了这个尝试。

    五三、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可以说明元老院的齐心一致,而且是和他们以前的行动完全相符的。去年,迈开路斯在向凯撒发动攻击时,违反了庞培和克拉苏斯建议通过的一条法律,即在限期没到以前就向元老院提出有关凯撒行省问题的建议。大家表示了意见,迈开路斯竭力煽动对凯撒的仇恨,借此来博取自己的威信。但在进行分班表决时,整个元老院都站到反对方面去。只是,这些挫折并没有使凯撒的敌人气馁,只提醒他们去进一步找寻更有力的论点,迫使元老院不得不同意他们私下已经商定了的事情。

    五四、于是,元老院作出一个决议说,为了安息的战事,克耐犹斯·庞培必须派去一个军团,该犹斯·凯撒也得派一个去。显然,这两个军团是要从一个人手里抽出来的,因为庞培派到凯撒那边去的第一军团,虽然原来是从凯撒的行省里征集人员组成的,庞培却当作自己的交了出来。至于凯撒,尽管对方的意图已经昭然若揭,他却仍把那个军团遣送回去给了庞培,而且作为自己的名分,又把他留在内高卢的第十五军团,按照元老院的决议交了出去。一面,他把第十三军团派到意大利去作为替代,守卫第十五军团抽走后留下来的防地。他自己替军队分配了冬令营:派该犹斯·德来朋纽斯带四个军团驻在比尔及,又派该犹斯·费庇乌斯带着同样数目的军团进人爱杜依邦内,因为他认为保持高卢安全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以军队控制住一个最骁勇善战的比尔及,一个威信最著的爱杜依。他自己出发向意大利去。

    五五、当他到那边时,他得知自己交回去的两个军团,根据元老院的决议,原该是出发去参加安息之战的,但却被执政官该犹斯·迈开路斯交给了克耐犹斯·庞培,留在意大利。这种行为,已经使任何人不会再怀疑他们在准备怎样对付凯撒。虽则如此,他还是准备忍受一切,只要事情有合法解决的希望,哪怕只是一线希望,就不必诉诸武力。他敦促……

  • 约翰·穆勒《代议制政府》

    第一章 政府的形式在多大程度上是个选择问题

    所有那些与政府形式有关的理论,都带有这样一个特征,即有关政治制度存在两种相互冲突的学说,它们或多或少地互相排斥。或者,说得更确切一些,这些理论都带有关于什么是政治制度的相互冲突概念的特征。

    严格地说来,在一些人眼中,政府是一种实际的艺术,除了手段以及目的问题之外不发生其他问题。政府这种形式同其他那些达到人类目的的手段一样,完全被当做一种发明创造。既然它是人制作成的,那么人当然就有权选择是否要来制作它,以及怎样来制作或者依据哪种模式来制作。照这种看法所说,政府是一个问题,应该同任何其他事务的问题一样加以处理。第一步是明确政府必须要促进的目的。第二步是要研究到底哪种政府形式最适宜于来实现这些目的。当这两点已经完成,并且已经确定了将最大的好处和最小的害处结合起来的政府形式以后,剩下的就应该是争取国人或者所有设立该制度的人们同意我们私下里得出的看法。发现最好的政府形式,并且劝说别人相信它就是最好的形式,然后鼓动他们坚持采用此种制度,这就是那些采取这种政治哲学观点的人们心里的一系列想法。他们就是像看待一部汽犁或者一部打谷机那样(可能在程度上会有不同)来看待政体的。

    另一种政治理论家则和这些人观点相反,他们认定不能将政府形式和机器等同起来,而要将它看做一种自然产物,把政治科学看做类似于自然史的一个分支。按照他们的观点,政府的形式并非是一个选择问题。他们认为我们必须依照它们的现实情况加以接受,而不能靠预先的设计来建立政府。政府“不是做成的,而是长成的”。就像对宇宙中的其他事实一样,我们对它们所能做的就是熟悉它们的自然特性并且尽力使自己适应它们。按照这个学派的观点,一个国家的人民的根本政治制度绝不是故意的、有目的性的产物,而应该是从该国人民的特性以及生活中成长起来的一种有机的产物,是他们的习惯、本能以及无意识的需要和愿望的产物。他们的意志除了用权宜的设计来应付一时的需要之外,在这种问题上并不起什么作用。如果充分符合民族的感情以及性格的话,这种设计一般来说是很持久的,经过连续不断的凝聚,就会构成适合该国人民的政体,但是如果一国人民的特性以及状态并没有自发地产生这种设计,那么企图将它强加给他们也是徒然无用的。

    如果我们能够假设以上这两种学说是相互排斥的,那么想要决定这两者之中哪一种是最不合理的就非常困难。但是通常来说,人们在任何争论问题上所表白的原则往往是他们真正持有的意见的非常不完全的代表。没有人会认为每一个国家的人民都能够实行所有的制度。不论我们愿意怎样去运用机械装置的类比,就算是选择一个木和铁质的工具,人们也不会仅仅因为它本身是最好的就选择它。他会考虑到自己是否具有能使这种工具的使用变得更为有利而必须同时具备的另外一些条件,特别是使用者是否具有管理工具所必要的知识以及技能。另一方面,将制度说成好像是活的有机体的人们,他们也并非真的是自己所称的那种政治宿命论者。他们并不妄称人类没有权利去选择他们将生活在其下面的政府,或是妄称对由不同政体形式产生的后果进行考虑这种做法根本无法最后决定选择哪一种政体形式。虽然为了反对另一方,每一方都大大夸大了自己的学说,而且并没有人持有修正两种学说的意见,但这两种学说与两种思想方法之间根深蒂固的分歧是相符合的。尽管这两者之中的任何一个都显然并非完全正确的,但是也并非完全错误的,我们必须认真考虑这两者的根本立足点,并且利用两者中包含的所有的真理。

    首先,我们必须记住,政治制度(无论这个命题有时是怎样被忽视)是人的劳作,其根源以及全部存在都依赖于人的意志。人们并没有在一个夏天的清晨醒来便看到它们已经长成了。同时它们也不像树木一样,一旦种下去就“永远成长”,而人们却可以不管不顾地“睡大觉”。在它们存在的每一个阶段,其存在都是人的意志力作用的结果。因此,它们像一切由人所做成的东西那样,质量有好有坏。人们在制作它们的过程中,可能运用了判断以及技能,也可能情况刚好相反。又或者,假如一个国家的人民出于疏忽而没有能够,或者由于外来的压力而没有权力,通过试验性的方法——即在邪恶发生的时候,或者在受害者有力量反抗的时候,对每一种邪恶进行矫正的方法——为自己发展出一种政体,对他们来说,那些政治进步方面的阻滞无疑是非常不利的,但是并不能因此就证明对别国人民来说是好的东西就不适合他们,即使是在他们自己认为适合采用的时候。

    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记住,政治机器并不能自行运转。正像它最初是由人所制造出的那样,它同样还需要由人,甚至由普通的人去操作。它需要的是人们积极的参加,而不是单纯的默从;并且需要让它们适应现有人们的能力以及特点。要做到这一点需要三个条件:人民必须乐意接受这种为人民而设的政府形式,或者说至少他们不是不乐意到要阻碍这种政体的建立;他们必须愿意并且有能力去做那些可以使它持续下去的必要的事情;以及他们必须愿意并且能够做那些为了使它能实现自己的目的而需要他们做的事情。“做”这个字应该这样理解,它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人们必须能够满足行为的条件以及自我克制的条件,不论是对保持既定的政体存在,还是对使它能达到目的来说,这些条件都是必要的。而政体对这些目的有利的方面就是这个政体的长处。

    只要这些条件中有任何一个不具备,那么它就会使政府的形式变得不适合这一特定情况,无论它看起来是多么有希望。

    建立政体的第一个障碍,就是人民不愿意要一个特定的政府形式,这一点不需要作过多的说明,因为在理论上,这是绝对无法忽略的。这种情况是一直不断发生的。只有凭借外来的暴力才能使得一个北美印第安人部落服从正规的文明政府的限制。对于那些蹂躏罗马帝国的野蛮人也是如此,尽管并不是那么绝对。即使是他们自己的领袖要把他们训练得经常服从 (当他们并非实际服役于该领袖旗帜之下的时候),也是需要几个世纪的时间以及根据整个情况出现变化的。除了服从某些家族的政府之外,有些民族并不愿意服从任何一个政府,从远古的时候开始,这些家族就享有为他们提供头领的特权。除非凭借外国的征服,否则有些民族难以容忍君主制;其他一些民族则同样不喜欢共和制。这种障碍还时常达到一时之间无法克服的地步。

    然而还有这样一些场合,虽然一国人民并不反对,甚至有可能希望有一种政府形式,但他们却不愿意或者不能够满足构成该政府形式必须具备的条件。他们甚至可能连使政府在名义上存在所必要的条件也无法满足。比如说,一个国家的人民可能愿意要自由政府,但是可能由于他们的懒惰,或者是不关心,或者是怯懦,或者是缺乏公共精神,他们并不能保持这种制度所必备的努力;假如他们在这项制度遭到直接攻击时不为它而斗争;假如他们会被阴谋诡计所欺骗而脱离这种制度;假如因为一时的沮丧,或者暂时的惊慌失措,或者对某个人一时的狂热,他们就会被诱使把自己的自由奉献到即使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人物的脚下,或者将足够破坏他们的制度的权力托付给他。那么在所有的这些场合,他们多多少少与自由是不相适合的。即使在短期内有了这种制度,有可能也对他们存在一些有利之处,但是他们未必能长期享有该种制度。另外,一个国家的人民可能不愿意或者不能够履行特定的政府形式要求他们必须做到的义务。

    一个没有开化的民族,虽然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感觉到文明社会的好处,但是他们也许无法实行它所要求的克制:他们可能太容易动感情,或者他们的个人自尊心太强而无法放弃私斗,将对事实上的或者他们所认为的不法行为的报复交给法律去解决。一个文明的政府在这种场合要真正对他们有利,就必须要在相当程度上是专制的,即这种政府必须是一个他们自己无法实行控制,但能对他们的行动施加大量强制的政府。而且,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不愿意积极地与法律及公共当局合作镇压作恶之人,就应该被看做只适合有限制的自由。

    有一些倾向于有意包庇罪犯而无意逮捕罪犯的人民;就像印度人那样,他们宁可伪造证据来包庇曾经抢劫过他们的人,也不愿意不怕麻烦或者挺身而出对罪犯进行报复,提供犯人的罪证;就像迄今为止的某些欧洲民族那样,假如有人在大街上捅死另外一个人,他们会袖手旁观直接走过,因为他们认为这是警察的事情,与自己无关,还是不干预为妙;反感执行死刑但是对暗杀却不感到震惊的人民,需要公共当局手中掌握有比别的地方严厉得多的镇压权力,因为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是可以依靠的文明生活的首要条件。对于刚脱离野蛮生活的民族来说,民心的这种可悲状态毫无疑问是以前的坏政府造成的恶果,那些政府教导他们将法律看做不是为了他们的利益而是为了其他目的制定的,以及执法者是比那些公然违法之人更坏的敌人。

    然而,虽然不能过多地责备这些养成了这种心理习惯的人们,虽然最终可以依靠较好的政府克服这种习惯,但是当这些习惯依然存在的时候,一个存在该种倾向的民族,就无法像那些对法律具有同情并且愿意积极协助法律贯彻施行的民族那样,受到较少的权力统治。另外,当大多数选民都对选举政府缺乏足够的关心,或者虽然去投票了,却并非出于公共的理由来使用选举权,而是为了金钱出卖自己的选票,或依照控制着自己的人或者出于自己私人原因想讨好的人的意思投票的时候,代议制度就不具有什么价值,并且很有可能成为苛政或者阴谋的单纯工具。这样实行的普选,不仅不是防止苛政的保证,反而是为虎作伥。除了这些精神上的障碍,技术上的困难也时常成为政府形式无法克服的障碍。虽然在古代世界可能有而且也常常有伟大的个人自主或者地方自主,但是不可能存在超越了单个城市社会界限的类似于有秩序的平民政府的东西。

    第24章 政府的形式在多大程度上是个选择问题 (2)

    因为只有在能够被召集到同一个广场来讨论公共事务的人们之间,才有形成和传播舆论的物质条件。通常人们都认为采用了代议制度后,这一障碍就会消失。然而要想完全克服这个障碍,就必须要有出版物,甚至是新闻报纸,它们是真正和古雅典以及古罗马集会的广场同等的东西,尽管它们不是在任何方面都能适合的同等物。曾有过这样的社会情况:甚至一个具有较大领土的君主国也无法继续维持这种形态,最终不可避免地分裂为几个小公国,它们或者是相互独立,或者是凭借一种类似封建关系那样的松散的纽带维系在一起,因为权力机器还没有完善到足以将命令从统治者本人那里传递到很远的地方。甚至连军队对统治者的服从也主要依靠自愿的效忠,而且也没有向人民征收足够税款的手段,因此也就无法维持在整个幅员辽阔的领土内强迫服从所必要的军队。不用说,在这些和其他一切类似的场合,障碍是有大有小的。障碍能够大到使政府形式运转得很坏,但还不至于达到完全消灭它或者使之落后于可能有的其他形式的地步。最后的这个问题主要视我们还没有谈到的一种考虑为转移,即不同的政府形式促进进步的倾向。

    刚才我们已经考察了政府形式适应于在它统治之下的人民的三个根本条件。假如可以称之为自然主义政治学说的支持者们仅仅是要坚持这三个条件的必要性,假如他们的意思只不过是说,只要是不能满足第一个和第二个条件,以及在相当程度上满足第三个条件的政府,就无法永久存在,那么经过这样的限定之后,他们的学说就是无可争辩的。不过在我看来,超出了这个范围,他们的学说就是站不住脚的。一切有关制度必须要有历史的基础,制度必须同民族惯例与性格协调,以及诸如此类的说法,要么就是指这一点而说的,要么就是不得要领。现实中存在着大量和这些类似语句相联系的超出它们所包含的合理含义的纯粹的感情用事。但是,如果从实际上考虑,这些所谓的政治制度的必要条件,说到底不过是为了顺利实现上述三个条件而已。

    当民族的舆论、爱好和习惯为一项或是一套制度铺平道路时,它不仅能使人民更易于接受它,更容易学会它,并且从一开始就更倾向于去做需要他们所做之事,以便维护该制度并把它付诸实施,使之能产生最好的结果。假如任何一个立法者在考虑措施时不利用这种可供他利用的现存的习惯和感情,都将是一个重大的错误。另一方面,将这些单纯的帮助和便利上升到必要条件的地步则是一种夸大。人民更容易被诱导去做而且擅长做他们已经习惯之事;但是人民也学会做那些对他们来说极为新鲜的事情。熟悉虽然可以成为一大助力,然而一种观点就算起初是陌生的,只要多想想,也会对它熟悉起来。事实上,有很多全体人民热衷于没有试过的新事物的例子存在着。一个国家的人民做新事情以及适应新情况的能力大小这一因素非常重要。

    这种特质使得不同的民族在不同的文明阶段相互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别,无法用一条总括的法则来判定特定的民族满足特定的政府形式的条件的能力。毫无疑问,特定民族的知识水平以及一般的实际判断力和才智是可以作为指导的。还有不应该被忽略的另外一种考虑。也许一国人民缺乏对好的制度的思想准备,这时就有必要为他们点燃一种希望。推荐并拥护特定的政府形式或者制度,并且突出它的优点,不仅是为了使人民接受或者要求采取这种制度,而且是为了能够实行这个制度而对民族进行思想教育,这就是一种方法,而且常常是能够采取的唯一的办法。在上一代以及这一代中,为了给意大利人民做自由统一的准备,意大利的爱国者们不断煽动他们去要求自由统一。但是,担负这样一种任务的人们,不仅要适当记住这种政体或者制度的好处,还应该记住实行这种制度所需要的道德上的、智力上的以及积极行动的能力。同时谨记尽可能避免煽起过高的超出这种能力的要求。

    上述讨论的结果是,制度和政府形式在反复提到的三个条件所规定的界限之内是个选择问题。抽象地(就像人们所说的)研究最好的政府形式,是对科学智能的高度的实际运用而非空想;而人们的实际努力致力于实现的最合理的目标之一就是把最好的制度引进一个国家,在该国家的现有状况下,只要该制度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满足这些条件。只要是在政府问题效能方面,能够作为贬低人的意志以及目的而说的话,在其应用的其他方面也可以这样说。人的力量在一切事情上都是有很严格的界限的,只有凭借掌握某个或者更多的自然力量才能起作用。因此,毫无疑问,能够应用于所希望的用途的力量是存在的,而它将只依照自身的法则起作用。我们无法使河水倒流;但是我们并不因此就说水车“不是做成的而是长成的”。如同机械学上一样,政治学意义上发动引擎的力量也必须在机器以外探求。假如找不到,或者是不能克服那些可以合理地预期的障碍,发明就会宣告失败。这并非什么政治艺术的特殊之处,只不过说明了政治艺术服从和其他一切技艺一样的限制以及条件。

    在此,我们碰到了另一种异议,或者说其实是同一种异议的不同形式。他们争论说,大的政治现象所依赖的力量并非由哲学家或者政治家所指挥。他们断言,一个国家的政府在一切实质性方面,是由该国家关于社会力量成分的分布状况所预先确定和决定的。社会中最强大的力量最终将获得统治的权力;而且,除非是已经出现或者正在发生社会本身的权力分配上的变化,否则政治结构不会有持久的变动。所以,一个国家无法选择它的政府形式。它能够选择的只不过是细节以及实际的组织而已,而整体的实质和最高权力的中心,则是由社会情况所决定。

    在这个学说中有一部分的真理,我可以马上承认这一点。但是如果要使它变成有用的,就必须让它成为一种明确的说法并且设立适当的限度。当它声称社会中的最强大力量将变成政府中最强大的力量的时候,这里的力量指的是什么呢?当然不是体力,否则纯粹的民主政治就会变成唯一能够存在的政体形式。如果在单纯的膂力之外再加上两个其他因素,即财产以及智慧,我们就会更接近真理,但是还远没有达到它。多数经常被少数压制,尽管多数可能在财产上占优势,在个人智慧方面也占有优势,但是仍然被在这两方面都比它差的少数用强迫的或者其他方法加以压制。只有把这些不同的力量因素组织起来,才能使它们在政治上有所影响。而那些掌握政府权力的人必然在组织方面处于有利地位。当把政府的权力抛入天平盘的时候,在其他所有力量因素方面弱得多的一方可能会大占优势,而且可能仅由于这一点就长期保持优势。毫无疑问,政府是处在机械学上叫做不稳定的平衡状态之中的,如同用较小的一头倒立着的东西那样,一旦被干扰,就会失去平衡,而且离以前的状态越来越远,而非恢复到以前的状态。

    但是事实上仍然存在对通常所说的这一政府学说更为激烈的异议。倾向于认为转变成政治力量的社会力量是积极的力量而不是静止的力量,或纯粹消极的力量;也就是说,是实际上发挥出来的力量;换句话说,是所有现存力量中的一个非常小的部分。从政治方面来说,社会所有力量的一大部分都在于意志。所以,假如在估计时我们忽略掉任何依照意志行动的东西,那么我们又怎么可能估计出政治力量的因素呢?那种认为既然在社会中掌握权力之人到头来也会掌握政府的权力,那么企图靠影响社会舆论来影响政府的构成方式就是毫无用处的看法,其实就是忘记了舆论自身就是最大的一种积极的社会力量。一个拥有信仰的人的社会力量和九十九个只有利益的人是等同的。凡是人们能成功地形成这样一种普遍的信念,即认为某种政府形式或者任何一种社会事实值得选择,就已经向着纠集社会力量到它的一边迈出了所可能采取的几乎是最为重要的一步。

    当第一个殉教者在耶路撒冷被人用石头打死,后来成为了基督的使徒的那个人当时却站在“同意他的死”的一方的那天,有谁会觉得被打死的那个人的一派在另外一个时期和地域会是社会中最强大的力量呢?之后的事件不是已然证明了他们是那样的吗?因为他们的信仰在当时是最强有力的信仰。同样的因素使得在沃尔姆斯会议(the diet of worms)的议席上,威顿伯格(wittenberg)的一名僧人变成了比查理五世皇帝(emperor charles v),以及在那儿集会的所有君主更加强大的社会力量。也许可以说这些是涉及宗教的事例,而宗教信仰在它自己的力量方面是有些特殊的。那就让我们举一个纯粹政治的例子。在这个例子当中,宗教主要处于不利的那一方。

    如果仍然有人不相信纯理论的思想也是社会力量的主要因素之一的话,那么让他回想一下那个时代吧,当时在欧洲高踞于宝座之上的几乎都是信奉自由主义的和主张改革的国王,或是信奉自由主义的和主张改革的皇帝,更加奇怪的是,居然还有信奉自由主义的和主张改革的教皇。弗雷德里克大帝(frederic the great)年代,凯瑟琳二世(catherine ii)年代,约瑟夫二世(joseph ii)年代,彼得·利奥波德(peter leopold)年代,本尼迪克特十四世(benedict xiv)年代,甘加内里(ganganelli)、庞巴尔(pombal)、阿兰达(aranda)年代;那时候,那不勒斯的波旁(bourbons of naples)王室本身就是自由派以及改革者,而法国贵族中所有积极参加活动的人士都持有着不久之后就要使他们自己付出非常高昂的代价的观点。这的确属于单纯的体力和经济力量远非社会力量的全部的一个带有结论性的例子。

    黑人奴隶制之所以在英帝国以及其他地方宣告结束,凭借的是道德信念的传播,而不是物质利益分配上的任何变化。俄国农奴之所以得到解放,即使不是依赖于一种责任感,那么至少也得感谢那些逐渐形成的更加开明的关于国家真正利益的舆论。这些就是人们所认为的决定着他们如何去行动的东西。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普通人的信仰以及信念由他们的个人地位决定而不是由理性决定,但是那些具有不同个人地位的人们的信仰以及信念,还有受过教育的人们联合起来的权威,施加给普通人的影响是很大的。因此,当受过教育的人们普遍地被引导承认一种社会安排,或一种政治制度或者其他的制度是好的,而另外一种则是坏的,前者值得期待,后者则应受到谴责之时,那么就已然在把使之能够存在下去的社会力量的优势给予前者,或不给予后者的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了。只有在下述意义上,一个国家的政府决定于现存社会力量的这个原理才是正确的:它对试图对现存的社会条件下所有可行的政府形式进行合理的选择也是有利的而绝非不利的。

    第二章 好的政府形式的标准

    既然适用于特定国家的政府形式在一定的条件下是能够服从选择的,那么现在需要考虑的就是这种选择要根据什么标准来指导,以及最适合于促进特定社会利益的政府形式的突出特点是什么。

    在开始研究这个问题之前,先确定什么是政府的固有职能似乎是有必要的。因为整个说来,政府只是一个手段,这种手段的适当性必然依赖于它的合目的性。但是这种对问题的说法对研究该问题的帮助可能没有预想的那么大,甚至还无法看到问题的全部。因为,首先,政府的固有职能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不同的社会状态下会有所不同,在落后的社会状态下,其职能要比在先进的社会状态下广泛得多。其次,当我们的注意力限制在政府职能的合法范围内时,我们就无法充分地估计出一个政府或一套政治制度的性质。因为虽然一个政府的好处局限在那个范围内是必然的,但很不幸,它的坏处却并不是这样的。无论什么种类还是哪种程度,只要是人类能受到的伤害都可能被他们的政府加诸身上;而社会存在所能产生的好处,则不能够超出某范围,即政府的构成与这类好处的获得保持一致或留有余地的范围,而进一步地发展实现。先不用说间接的影响,公共当局的直接干预除了人类的生存之外,便没有任何必然的界限;而政府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几乎可以按照人类整体的利益来估价或考虑。

    既然我们因此而不得不设置一个检验政府好坏的标准,即社会利益的总和这样一个复杂的对象,我们就乐于试图对这些利益进行某种分类。既然这种分类使我们想起它们的类别,就有可能显示出政府形式具有适合分别促进各种利益的性质。倘若我们能说社会的利益是由这样一些因素所组成的,那将会是很方便的。这些因素中的一个要求这样的条件,另一个要求那样的条件,那么把所有这些条件在最大限度上结合到一起的政府就必然是最好的政府了。这样一来,就可以从建构一个好的社会状态的各种因素的各个原理开始,逐步建立起有关政府的学说。

    不过不幸的是,列举并将社会福利的组成部分分类,从而形成这种原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上一世纪或本世纪中,能够比较全面地从事政治哲学研究的人,多数都感到了这种分类的重要性。但是据我所知,迈向这方面的尝试才仅仅走出了第一步。分类从始至终只是将社会的需求按“秩序”和“进步”(按照法国思想家的说法)这两项加以区分,用科尔里奇的话来说,就是永久性和进步性。从两个项目之间十分明确的对立,以及两者所投合的感情的明显不同来说,这个划分似乎是有道理并且吸引人的。然而(不管在普通谈话中怎样能够允许)根据我的理解,用“秩序”或永久性和进步性之间的区别来论述好的政府必须具备的性质是不科学的,也是不正确的。

    因为,首先,什么是“秩序”和“进步”?单就“进步”来说,不存在什么困难,或者不存在看上去很明显的困难。当“进步”被看做人类社会的一种需求时,可以认为它是“改进”的含义。那是截然不同的概念。但“秩序”是什么呢?它的含义有时宽泛,有时狭窄,但从来没有代表过人类社会除改进以外的全部需求。

    就其最窄的意义来说,“秩序”含有服从的意思。如果一个政府成功地得到人民的服从,就意味着它有“秩序”。但是服从有各种不同的程度,而且不是每一种程度的服从都是值得推崇的。只有绝对专制的政府才会要求每个公民无条件服从当权者的一切命令。我们至少要将这种命令的性质限定为在通常情况下、以慎重的法律形式发布的命令。这样理解的“秩序”无疑代表了政府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属性。如果一个人不能使人民遵从他的法令,就不能说他是在统治着人民。但是,这虽然是一个必要条件,却不是政府的目的所在。政府应该得到人民的服从,这是保证能达到某个其他目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我们仍然必须探索这个其他目的,即抽象地在改进的观念上,政府应该达到的目的,也就是在每一个不论是停滞的还是进步的社会,都必须达到的目的。

    在较为扩大的意义上,“秩序”意味着通过阻止私人暴力的手段来维持和平。一个国家的普通人民通常不用私人武力来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而是养成了把他们的争议以及与损害赔偿相关的决定提交给公共当局处理的习惯,这种国家,就被称为有“秩序”。但是在这个稍广的意义上和前面的狭义的意义上一样,与其说“秩序”所表示的是政府的目的或政府好坏的标准,不如说是它的条件。因为虽然服从政府并将一切纠纷事件提交给公共当局处理的习惯可能已经养成,但政府处理争论纠纷以及其他有关事件的方式,还可能由于划分出的最好和最坏的政府之间的整个间隔而有所不同。

    倘若我们想把社会向它的政府要求的而又不包括在“进步”的概念中的一切都包含在“秩序”的概念内,我们就必须把“秩序”看做保持已经存在的所有种类和数量的好处,并且把“进步”看做将这些好处进行增进。这个区别确实能把一切要求政府加以促进的事物都包括在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之内。但是,在这样理解之后,它就不能给政府提供任何哲学基础了。在一个政体构建之时,我们不能说某些规定应该对“秩序”有利,而另外一些规定应该对“进步”有利,因为在现在表明的意义上,“秩序”的条件和“进步”的条件不是相互对立而是统一的。倾向于保持已存在的社会好处的力量,就是有助于增进这种好处的同一的力量,反之亦然。唯一不同的是,与前一个目的相比,后一个目的的达成需要更大程度的力量。

    比如,最有助于使每个公民保持住社会已有的所有良好行为、良好的运营管理、成功和繁荣的品质是什么呢?大家会一致认为是勤奋、正直、公平和谨慎。但是这些品质不都是最有助于改进的吗?社会本身具有的美好品质的任何发展不都是最大限度的改进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凡是政府中能够促进勤奋、正直、公平和谨慎的特性,都同样有助于永久性和进步性,只是与仅仅保持永久相比较而言,这些特性更需要用来促使社会显著进步罢了。

    此外,什么是和“进步”密切相关,而又不与“秩序”和“保持”观念直接有关联的人类的特殊属性呢?它们主要是智力活动、上进心和勇气等特性。但对保持我们已有的幸福来说,所有的这些特性不是和增进幸福同样十分必要吗?人类活动规律中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凡是已经得到的有价值的东西,倘若想加以保持,必须要运用与得到它所花费的同样多的精力。任何事物,如果任其自然发展,衰退是不可避免的。凡是因成功而放松其小心谨慎和思考周全的习惯和不愿意经历困苦挫折的人,他的好运很少能够长期地保持在顶峰。专属于“进步”,并且是促进“进步”的各种倾向的集中表现的智力属性似乎是“创造力”或“发明才能”。同时它们对永久性也是同样必要的。因为在不可避免的人事变迁中,新的不适应和危机不断出现,必须用新的智策和方法解决它,以便事情继续发展,哪怕只是像过去一样也好。因此,和对“进步”一样,凡是政府中倾向于鼓励智力活动、才能、勇气、创造力的性质,对“永久性”也是必需的。只是比起前一目的来,对后一目的来说,这些性质的程度一般只要稍低一些就够了。

    现在让我们再将关注点从社会的精神条件转向外在和客观条件。我认为任何单方面只对“秩序”有帮助,或只对“进步”有帮助的政治方面的设计或相应的社会事务安排是不可能实现的。任何对两者之一有所帮助的都会同时促进两者的发展。就拿普通的警察制度作例子来说明吧。这部分社会组织的效能看上去是和“秩序”这一目的最直接相关的。可是,倘若它能够有效促进“秩序”,即它对犯罪有所压制,以使普通民众能感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还有什么能比它更有效地促进“进步”吗?促进生产发展的主要条件和原因之一便是财产的更大安全,而生产进一步发展就是“进步”的最普通、最常见的表现。犯罪打压做得较好,就能有效地压制犯罪的倾向,而这就是在比较高层意义上的进步。将个人从不够完善的自我保护下的焦虑和不安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就解放了他的能力,使他通过新的努力改善自己和他人的状况。另一方面,由于奋斗目标的统一,他会热爱社会的存在,在自己的同胞中不再看到当前的或潜在的敌人,从而培养起与他人沟通的亲切感和友善,还有对社会普遍福利的关心,以上这些都是社会进步十分重要的部分。

    再举一个大家都熟悉的例子吧——好的税收和财政制度。通常情况下,人们会把它归入“秩序”领域一类。但是,还有什么能比它对“进步”更有帮助呢?一个有助于“秩序”的税收和财政制度,由于同样的优点,也必然有助于“进步”。比如说,经济既有保存国家现有财产的作用,也有帮助创造更多财富的作用。公平的负担分配会给每一个民众作出范例——关于调整工作上的道德和良心来对待具体困难的,以及最高当局高度评价这种工作的证明。无论就定值来说,还是就区别对待来说,这样的负担分配都对培养社会的道德感情起了很大的作用。这种征税方法,既不妨害公民的勤奋,也没有不必要地干涉他们的自由,因此它不仅有利于保存国家现有财产,而且有利于创造更多的财富,还能鼓励民众更加积极地发挥个人能力。与此相反,一切对增长人民财富和提高道德水平有阻碍的税收和财政上的错误,倘若达到足够严重的程度,就非常有可能使人民变得贫穷和道德败坏。总之,能被普遍接受的是,我们在最广的意义上理解的“秩序”和“永久性”被认为是为了现存利益的巩固,“进步”的要求只不过是“秩序”在较大程度上的要求,而“永久性”的要求只不过是“进步”在较小程度上的要求。

    有一种立场,认为“秩序”本质上与“进步”不同,以及现有的美好事物的保存和更多的美好事物的获取在提供根本分类的基础方面有区别。当支持这种立场时,我们也许应该记住“进步”的同时可能会牺牲“秩序”;当我们正在争取或试图获得某种美好的事物时,我们在其他方面可能正在退步。例如,我们可能在财富上有所收获,却在品德上有所退化。在我们承认这一点存在的情况下,它所证明的也不是“进步”在属性上与“永久性”有所不同,而是财富与美德有所不同。“进步”就是“永久性”加上一些其他成分;而且,对这一点的回答也并非是说在一件事情上的“进步”不代表一切事情上的“永久性”。同理,在一件事情上的“进步”并不代表在一切事情上的“进步”。每一种“进步”都包含着同种事情上的“永久性”;每当一种“永久性”为某种特定“进步”作出牺牲时,其他种类的“进步”会为它作出更大的牺牲;而倘若它不值得那种“永久性”的牺牲,那就不单单是“永久性”的利益被忽视了,其他的“进步”的利益也被误解了。

    在给好政府概念以最初开端的且具有科学准确性的尝试中,倘若必须借助于这些不恰当的用以对比的概念,在好政府的定义中省去“秩序”一词而说好政府就是最有益于“进步”的政府,从哲学的角度出发会更正确些。因为“进步”包括“秩序”,却不被“秩序”包括。在某一事情中,“进步”指代的是其较大程度,“秩序”则是指其较小程度。在其他的任何意义上,“秩序”仅能代表好政府的必要构成条件的一部分,而不能代表好政府的概念和本质。“秩序”更适合被并入“进步”的条件中,因为我们倘若要增加美好事物的总量,最紧要的莫过于保管好我们当下已有的东西;倘若要竭力获得更多的财富,首先就不能随意地浪费掉我们现有的财富,这样看来,“秩序”就不应该是和“进步”协调一致的其他目的,而是“进步”本身的一部分和手段。倘若在一个方面的所得是用这个方面或其他方面的超过等价的损失换来的, “进步” 就并不存在。这样理解的“进步”,它的增进包括政府各方面优越性的一起增进。

    第26章 好的政府形式的标准 (2)

    然而,这个关于好政府标准的定义尽管在抽象方面很有道理,却是不适当的,因为它虽然包含了全部的真理,但让人想起的只是一部分真理。“进步”一词暗含的意思是前进,而它在这里却几乎同样是指防止后退。同样的社会因素,如同样的信仰、感情、制度和实践,对防止社会后退是同样必要的,就如同使社会进一步发展一样。如果没有什么改进可以期待,生活也会为反对退化而无休止地进行斗争,甚至像现在这样。古代人心目中的政治就完全是这样的。人们本身和他们的工作事务的自然倾向是退化。然而,这种倾向会被拥有优良管理的好的制度在不确定的长时间内抑制。

    尽管我们已经不再持有这种观点,尽管现代的大多数人持有相反的信念,他们相信事物的倾向整体看来是朝向进步的,但是我们不该忘记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股经久不息的潮流,即人类事物不断倾向于恶化,构成这股潮流的是人类的所有愚钝、邪恶、疏忽大意、懒惰散漫和苟且偷安。仅仅由于一部分人经常性地,以及另外一些人一时兴起地,向着美好而有价值的目标奋斗努力,这种倾向才被适当地控制住,不至于泛滥成灾。如果人们认为他们的主要存在价值体现在通过他们的各种手段取得的实际进步,那么这种努力一旦停止,其后果不过是使我们保持现状——这种想法就严重看轻了为改善和提升人类本性和人类生活所需努力的重要性。实际上,一旦这种努力稍微减少一些,就不但会使事物停止进步,还会让事物的总的发展趋势转向后退。这种后退一旦开始就会加速地进行下去,越来越难以控制,一直达到历史上常常可以看到的那种状态,甚至在今天还有很大一部分人类挣扎于这种状态。这时,除非真的有超人的力量,否则很难扭转这种局势,更不要提重新开始向上的运动。

    这些理由使得“进步”一词和“秩序”及“永久性”等词一样,不适合被用来做对政府形式必要条件的分类的基础。这些词所表达的根本的对立面,并不像存在于符合这些词描述的人的个性类型中那样存在于事物之中。正如我们都知道的,有些人的个性以小心谨慎为主,而另外一些人的个性中则是胆大勇敢比较占优势。有些人避免现有利益的损失的愿望比增进既得的并获取其他利益的愿望更为强烈;而其他一些人的倾向可能正好与之相反,相对于当前的利益,他们更愿意留意未得的利益。通向这两种人的不同目的的道路出发点是同样的,但他们容易从相反的方向上离开这条道路。应当同样吸纳两种典型的人进入,以便在其中一种人的倾向走向极端时可以由适当比例的另外一种倾向的人加以调节——在组织任何政治团体时都应当这样考虑。不需要用明文规定去保证这个目的,只要注意不要有违背该目的的地方就好。一般来说,当老年人和年轻人,已经有了名声和地位的人和尚无名声和地位的人自然而然地混合在一起时,就足以达到这个目的,当然,只要没有人为的干扰去打乱这种自然的混合平衡。

    既然最经常地被用做社会事务分类的区别并不具有我们所需要的性质,寻求一个更适合该项目的的其他的主要区别便势在必行。这样一种区别将由我现在进行的思考来进行说明。

    倘若我们试着问自己,无论最低微到最高尚的意义,一个好政府在它拥有的所有意义上究竟靠什么原因和条件才成立,我们就会发现组成统治对象的社会的人的品质是其中最主要的、超越其他一切的条件。

    我们可以用司法作为第一个例子。这样做是比较恰当的,因为没有哪一部分公共事务,它单纯的机构、规则和工作细节的设计可以比司法机构更加显要。但即使是这些,在与所雇用的人员的品质相比较时,在重要性上也要逊色很多。

    倘若公民的道德水平差到了证人普遍说谎、法官及其下属普遍受贿的地步,那么程序规则在保证审判目的上又有什么效用呢?另外,如果公民对城市行政毫不关心,不能诱使忠诚且有才志的人来进行管理,而把职务交给那些谋求私利的人,让他们去担任,制度又怎么可能提供一个好的城市行政呢?倘若选民对选择最好的议会成员并不关心,而是给为了当选而愿意出最多钱的人投票,那么最广泛普及的代议制度又有什么用呢?倘若一个议会的成员可以被收买,或者他们性情浮躁,得不到公共纪律的约束或个人的自我控制,因而不能沉稳地思考,并且不能防止在下院议席上出手打人或开枪互相射击,那么这样的代议制议会又怎么能为人民的利益服务呢?还有,倘若人民是如此容易嫉妒,只要有个人有获得成功的可能,那些本应该与他合作的人却默契地联合起来让他最终失败,这样的人民怎样才能以比较健康的方式进行政府管理或从事任何共同的事业呢?每当人民的普遍倾向转向只注意个人私利,而不考虑或关心他在总体利益中的一部分时,好政府是不可能在这样的情势下产生的。公民素质的缺乏对好政府所有要素方面的不利影响是毋庸置疑的。政府管理是基于人们的行为而形成的,倘若行为者,或选择某种行为的人们,或行为者要为其负责的人们,或其观念应该影响和制约所有这些人的旁观者们,都只是愚蠢的、无知的和持有可悲的偏见的民众,那么任何政府管理都将没有效果。相反,根据人们高出于普通水平的比例,政府的性质也将有相应的改进,直到达到理想的程度(理论上这是可能达到的,但实际上还没有一个地方已经达到),在较好的政府那里,政府官员本身就是具有卓绝的品质道德和超常的才智的人,而围绕着他们的氛围必然是有素质的和开明的公众舆论。

    既然好政府的第一要素是构成社会的人们的素质和才智,那么任何政府形式所应具有的最重要的优点就是增进人民本身的素质和才智。无论对于哪种政治制度来说,首要问题就是无论在哪种程度上,它们都有助于培养社会成员的各种可观的品质——道德的和智慧的,或者也可以说道德的、智慧的和积极的品质[此处按照边沁(bentham)更完善的分类]。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政府,在其他任何方面也很有可能是最好的,因为就它们存在于人民中来说,政府在实际工作中一切可能的优点就是来自于这些品质。

    所以,我们可以把政府在增加被统治者(包括全体的和个别的)的好品质的总和方面所能够达到的水平,作为一个区别政府好坏的标准。因为被统治者除了其福利是政府唯一的目的之外,他们的好品质也能为政府机器的开动提供动力。这样一来,政府机器本身的性质好坏就成了政府优点的另一个构成要素了。政府机器本身的性质是指它能够利用任何时候都存在的全部优点去促进正当目的的实现的程度。让我们再以司法这个话题作为例子来说明吧。一旦司法制度确立,执法方面的优点就会与组成法庭的人员的价值以及影响或制约他们的舆论的价值成比例。但是存在于好坏司法制度之间的全部差距,在于使存在于社会中的所有道德方面的和智力方面的价值对执法产生一定影响,以及为了使它对执法的结果起充分的作用而采取的各种办法。

    为使法官的选举能得到最高水平的美德和才智而进行的安排,有益的诉讼程序的程式,对任何差错允许进行公开的批判和评论,通过报刊等媒介进行讨论和指责的自由,按照是否适合揭开真相的采证方式,接近法庭的便利(无论这种便利有多少),侦查和逮捕罪犯的办法——所有这一切都不是动力,而只不过是用动力清除障碍的手段。手段本身不能活动,但如果没有它,无论动力有多大也终将被浪费掉,最终毫无效果。政府的行政部门的构成就有相同的特点。

    行政部门所拥有的手段是优秀的:规定了对官员资格的合理考查,对官员升级的恰当规则;事务被合理地分配给负责办理的人,为事务的办理建立起方便的和有条理的秩序,在事务处理结束之后保留准确而清晰的记录;每个人都清楚自己所担负的责任,并能让别人知道其责任所在;对行政部门中的疏忽大意、徇私舞弊或假公济私等行为有着精心设计出来的预防及控制办法。但是这些政治控制不能自己活动,就像徒有马笼头但缺少驭马者就不能指挥马一样。

    倘若执行控制的政府官员和他们所要控制的官员一样腐败或渎职,倘若作为整个控制机器的主发条的公众太无知、太消极、或太不在乎和不注意尽自己的本分,那么即使有最好的行政机构,也不会收到多好的效果。不过即使这样,好的机构也总是比坏的机构更为可取。好的机构能使已有的不充分的动力或控制力量发挥得淋漓尽致;没有它,不管多大的动力或控制力量都将是空有其名的。比如,倘若公众对自己所做的事漠不关心,公开的办法就既达不到制止坏事也达不到激励好事的效果。但是,倘若不公开,公众又怎么能有机会对不允许他们看到的事情加以阻止或鼓励呢?公共机关最理想的完善的结构,就是其官员自身的利益和他的职务完全一致。这是单靠制度无法做到的,但如果连为这一目的设计出来的合适的制度都没有,就更做不到了。

    我们就政府管理的各项具体安排所提出的见解,对政府的一般构成来说显然更加适用。一切旨在成为好政府的政府,都是由存在于社会各界成员中的一部分好品质为管理集体事务而组成的。代议制政体就使用了这样一种手段,它促使社会中现有的一般水平的智力和诚信,以及社会中智慧最高的成员的美德和才智,可以对政府更直接地施加影响,并在政府中给予他们比在其他任何组织形式下所能拥有的更大的影响。无论在哪种组织形式下,他们所具有的影响都是政府中一切好事物的来源和制止一切坏事物的的条件。一个国家的制度所能召集的这种好品质越多,其组织形式就越好,政府也就越好。

    这样一来,现在我们已经得到对任何一种政治制度所能具有的优点都能进行双重区分的基础。这种基础一部分由政治制度所促进的社会普通精神层面上的进步的程度所构成,包括才智、美德,以及实践活动和效率方面的进步;一部分由它将现有道德的、智力的和积极的价值组织起来,用以对公共事务发挥最大影响所达到的完善程度构成。评价一个政府的好坏,应该根据它为人们所做的行动,根据它面对事情时所采取的行动,根据它如何训练公民,以及如何对待公民,根据它倾向于促使人民进步还是堕落,以及它为了人民和依靠人民所做事情的好坏。政府既是对人类精神起巨大作用的力量,又是针对公共事务的一套有组织的安排。在前一种作用上,它的有益行动主要是产生间接的影响,而并不因此就是比较不重要的,但它的有害的行动却可能产生直接的效应。

    政府这两种职能之间的不同,不像“秩序”与“进步”之间的区别那样仅仅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它们的不同在于性质。但是,我们也不应据此认为它们之间没有密切的联系。一种制度如果能在现有的文化状态下保证实际的、可行的且最好的公共事务管理,单凭这一点它就有可能进一步改进那种状态。一国人民如果具有与他们在道德、智力方面的进步已达到的程度相符合的最完善的法律,具有最纯洁和最高效的司法,具有最开明的行政管理,具有最公平和最简明的财政制度,就有希望快速地步入更高的阶段。政治机构除了谨慎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以外,也没有其他方法更能有效地促进人民的进步。相反,倘若政府机器构造得不好,导致不能恪尽职守,就会经常感到它压低人民的道德水平和压制人民的才智及能动性的后果。这种差别是客观存在的,因为这只是一种政治制度用来改善或是破坏人类精神的手段,至于那种有益的或是有害的影响的方式和原因,仍然属于其他有待研究的同时也广泛得多的课题。

    一套政治制度或一种政府形式有两种影响社会福利的工作方式,它作为国民教育机关的工作和它在现有教育情况下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安排,二者随国家和文明状态的改变而发生的变化,前者显然比后者要多得多,它与政府的根本构成的联系也多得多。在自由政体下管理政府实际事务的最好的方式,一般放到君主专制政体下也是最好的,只是君主专制政体下不太可能会实行它而已。比如,财产法规、证据原则和审判程序、税收和财政制度、在不同的政府形式下并非是绝对不同的。这些事项中的每一个都有它自己的原理和规则,都是要个别作研究的学科。

    一般法学、民事和刑事立法、财政和商业政策,本身就是科学,或者可以说,他们本身就是广泛的科学或管理艺术的个别部分。有关所有这些学科的最开明的原则,尽管不是在各种不同政府形式下都能同样地被理解或遵守,然而一旦被理解并照做的话,在任何政府形式下都应当会是同样有效果的。确实,这些原则必须进行修改才能适合用于所有社会状态和人类精神状态,但是大部分原则只需要做小的细节上的修改,以适用于任何发展程度充分到拥有能理解它们的统治者的社会状态。它们完全适应不了的那种政府,必然是一种本身坏到一定程度,或者是不合民意,以致不能靠光明正大的手段维持它本身存在的政府。

    否则它就关系着涉及人民本身的较好或较坏训练的那部分社会利益。考虑到制度有益于人民本身的训练,按照已经达到的发展程度,社会所需要的制度一定明显不同。对这个道理的承认,虽然大半是经验上的承认而非哲学上的,仍然可以被看做当代政治学说超越以往的政治学说的主要闪光之处。在过去的时代,通常情况下主张在英国或法国实行代议民主制所依据的论点将能够同时证明这个制度也是唯一适合阿拉伯人或马来人的政府形式。就文化和发展来说,不同的社会状态的下限可以低到仅仅稍高于灵长动物的那种状态。上限则非常大,且未来的可能扩展还会更大得多。

    一个社会只能根据各种影响的汇总,从这些状态之一发展到更好的状态,在这些影响中,它们所从属的政府就是主要的影响。在迄今为止已经达到过的人类进步的一切状态中,对个人行使的权威的性质和程度、权力的分配和命令以及服从的情况,这几个是除宗教信仰外最有力的影响,这些影响使他们变成现在的样子,并使他们能变成什么样就变成什么样。由于他们的政府和特定的发展阶段不能适应,他们的进步可能随时停止。政府的一个不可缺少的优点(为了这个优点几乎可以原谅任何其他程度的与进步不相矛盾的缺点)就是,它对人民的影响有利于,或者是不有损于他们为了将自己提高到更高的水平所必须进行的下一个步骤。

    所以(重复前面举过的一个例子来说),处在蒙昧而未开化的独立状态的人民,所有人都在为自己而活,除了偶尔短暂的高兴之外不受任何外界的掌控,实际上,这样的人民在学会服从之前是不可能取得任何文明方面的进步的。所以,基于这种人民建立起来的政府不可或缺的美德,就是令自身得到服从。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政府的体制必须是近乎或完全专制。依赖于社会中各个成员自愿放弃他们个人行动自由的任何程度的平民政体,就无法贯彻实行处于这种发展阶段上的初级文明的人民所需要的第一课。因此,这种部落的文明建立,倘若不是出于和其他已经开化的部落杂居在一起的原因,就几乎完全是一个专制统治者的成果。统治者的权力或者来自宗教,或者来自军事实力上的威武,也经常是来自外国的武力。

    还有,未开化的种族(尤其是最勇猛、最富有精力的种族)不喜欢持续不断的一点也不让人兴奋的劳动。但是一切真正的文明都是以此作为代价的;没有这种令人生厌的劳动,就不能使人养成文明社会所要求的习惯,物质世界也不会接受他。这里需要有一种各种情况的稀有的巧合,因此通常要经过很长的时间,才能使这种人民变得和辛勤协调起来,除非他们在一段特殊时期内被迫这样做。因此甚至人身的奴隶制,因为它给辛勤生活一个开端,并把这种生活强行规定为社会中数量最多的那部分人的专职,所以它与好斗和掠夺的生活相比,可能更快速地向更好的自由过渡。当然,奴隶制的这种辩解只在很早期的社会状态下才行之有效。文明民族有很多其他方法将文明赋予在它影响之下的人们,奴隶制则在它所有的细节上都和法治相违背,而法治却是一切现代生活的基础,而且对奴隶主阶级来说,一旦它受到文明的影响,奴隶主又会具有很强的腐化作用,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在现代社会中采用奴隶制,都只会回到比野蛮时期更悲惨的状态。

    然而在某一历史时期,几乎每一个在现在是文明的民族,在当时多数都是由奴隶构成的。为了摆脱那种状况,这些民族需要一种和野蛮民族差距很大的政体。倘若他们天生精力旺盛,特别是在这个社会中有一个既不是奴隶又不是奴隶主的勤奋的阶层和他们联合在一起(例如希腊的情况),他们一般只要让自己成为自由之身就能保证自己的情况得到改善。当他们得到自由以后,一般会像古罗马的自由民那样,适合即刻取得完全的公民权。但这不是奴隶制中的正常情况,一般来讲,这是奴隶制即将消亡的征兆。本来,所谓的奴隶是一个还未习得自助的人,与野蛮人相比,他无疑是前进了一步的。他没有上过等待他取得的政治社会的第一课。他此时已经学会了服从,但他服从的从来只有直接的命令。天生的奴隶的特征就是无法使自己的行为符合规则或法律。

    他们只能做那些被要求、被命令去做的事情,而且只有在接到命令的时候。倘若有个他们畏惧的人在监视并用惩罚威胁着他们,他们就会完全服从;但是当这个人背对他们的时候,他们依然不会去做工作。决定着他们行为动机的不是他们自身的利益,而是出于他们本能的、直接的希望或直接的畏惧。专制政治可以驯服野蛮人,但是就专制政治来说,它只能使奴隶更加没有能力。但是被他们自己控制的政府将难以完全由他们来管理。他们的进步不能依靠自己的努力,而必须由外界条件引起。他们必须采取的方法;以及改进的唯一途径,就是从意志的统治提高到法律的统治。必须传授给他们自治的概念,而在最初阶段,这是指按照一般的指令采取行动的能力。他们所需要的不是强权的统治而是引导性的管理。

    然而,由于他们仍处于很低级的状态,以至于除了被他们奉为掌握强权的人以外,他们不服从任何人的指导,因此最适合于他们的政府就是那种握有强权但很少去使用的政府,也就是与圣·西蒙式社会主义(st.simonian form of socialism)类似的父系氏族专制政治或贵族政治。这样的政府对社会的一切活动维持着普遍的监督,从而使每个人都感觉到当下存在一种足以迫使他们服从既定规则的强权,但是由于这个政府不可能具体规定一切有关于勤勉和生活的细节,就必然听任并引导人们自行去做许多事情。这个可以称之为“引带政府”的政府,看上去是要使这样一个民族以最迅速的方式通过社会进步方面所必要的下一步所需要的。秘鲁的印卡斯(incas)政府的想法大致就是这样;巴拉圭耶稣会教士的想法也同样是这样。当然,只作为训练人民能够逐渐独自走路的一种手段,引带才是被允许的。

    再作进一步的说明就不合适了。如果企图研究各种政府分别适合于哪一种已知的社会状态,那写出的就不是一篇有关代议制政府的论文,而是有关一般政治学的论文了。为了我们这一比较有限的目的,我们只借用政治哲学的一般原理。要确定最适合于某个特定民族的政府形式是什么,我们就必须具备这种能力——在属于该民族的缺陷和短处中分辨出阻挡他们进步的直接障碍,比如说找出拦路虎是哪个。对人民来说,最好的政府就是最能使他们具有重要性——比方说缺少了它们就不能前进或只能跛行或歪歪斜斜地艰难行进——的那种政府。但是我们不能忘记,一切以改进或进步为目的的事物中必然隐含的保留原则,那就是:在追求所需要的好处时,不破坏或尽可能少破坏已有的好处。教会野蛮民族服从是必要的,但不应该用把他们驯化成奴隶的方式。

    而且(为了给论点更高的概括)能使人民渡过前进的下一阶段的最有效的政府形式,倘若它发挥这一作用时使用的方式阻碍了或者必定不利于人民再向前进一步,那这种政府形式对他们仍然是极不合适的。这样的事是经常发生的,而且通常是属于历史上最悲哀的事件。埃及的等级制度,中国的父系专制政治,对于想将这些民族提高到它们已经达到的文明程度来说都是很合适的方式。但是一旦达到那种程度以后,因为缺乏个性和精神自由,它们就永远停滞不前了。帮助它们发展到当前状况的制度使它们完全丧失了取得进步所需的那些条件的能力;并且由于该项制度尚未崩溃,也没有被其他制度取代,进一步的进步就停止了。相比于这些民族,让我们来思考由另一个相对来说比较不重要的东方民族——犹太人提供的相反性质的例子。他们原来也有过绝对君主制和等级制度,而且他们所创立的制度也具有和印度人一样明显的祭司制渊源。

    这些制度和其他东方民族的制度为他们各自民族所做的事情一样,为犹太人做了相应的事情:使他们变得勤劳和服从秩序,并给他们以民族的生活。但是,无论是他们的君主还是祭司教士,都不曾像在其他那些国家中那样,独占对人们性格的塑造权力。这个民族的宗教信仰使那些具有真正的天才和高度宗教虔诚的人们能被他人,也能被自己看做受到了天启。这种宗教信仰产生了一种不能估量的、非常宝贵的、并非由人创建的制度——先知教团(倘若可以这样称呼的话)。在他们神圣地位的普遍但并非经常有效的保护下,先知们是民族中的一种重要力量,他们往往不仅仅是君主和祭司的对手,还在地球上的那个小角落里保持着势力的对抗,而这种势力的对抗正是他们的民族不断进步的真正的唯一的保证。因此在那里,宗教就不像在其他许多地方那样,将一切已知的确定的事物神圣化并成为反对进一步改进的障碍。

    据著名犹太人m.萨尔瓦多(m.salvador)所说,先知们在教会和国家具有和近代的出版自由同样的价值。这番话为犹太人生活中这一伟大因素在民族历史甚至全人类的历史中所发挥的作用提出了一个合适的但不够充分的概念。因为这个原因,天启的教义从来不是绝对的,在才能和道德方面最优秀的人们不但能凭借上帝的直接权威对任何他们认为值得这样对待的事情进行公然抨击和质疑,而且能对民族宗教提出更完善的和更权威的解释,这些解释以后就成为宗教的一部分。因而,凡是能放弃将《圣经》看做独一无二的书那样阅读的习惯(这种习惯即使到了最近,在基督徒中和不信仰基督教的人中依然是根深蒂固的)的人,在看到在摩西五书甚至历史著作(无疑是犹太祭司阶层保守分子的作品)中的道德和宗教同预言书中的道德和宗教存在非常大的差异时,会禁不住惊叹。这种差距与预言书同福音书之间的差距一样大。比这更有利于“进步”的情况是很难再有的,因此犹太人并不是如同其他亚洲人那样静止不动,而是仅次于希腊人的古代最上进的民族,并且与希腊人一起,成为现代文化的开端和主要推动力。

    所以,不单单要考虑到下一步,还要考虑到有待采取的所有步骤,否则就不可能理解政府形式适合社会状态的一系列问题。既要考虑到能够预见的,也要考虑到目前还看不出端倪的、更加广泛的不确定范围。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倘若想判别各种政府形式的优点,就必须先建立一种本质上最合格的理想政府形式,也就是说,倘若实现它有益倾向的必要条件是存在的,它将比其他任何形式都有利于促进一切程度和形式的改进,而不仅仅是某一点的改进。做到这一点之后,我们必须思考什么是使这个政府能实现其有益倾向所必备的各种精神条件,以及什么是使一个民族不能受益的各种缺点。这样,我们就有可能建立起一条原理,说明在什么情况下采用该政府形式才是明智的。与此同时,在最好不采用该政府形式的情形下,也应该可以判断出一种仅次于它的政府形式,它将对那些社会在它变得适合于最好的政府形式之前,渡过它们必须经过的中间阶段最有帮助。

    上述第二点与本书所讨论的内容无关,但是第一点是我们论题的主要部分。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立即宣布一项命题,即这一理想的、最好的政府形式可以在各种代议制中被大家看到。有关这一命题的解说和论证将出现在下文中。

    第三章 理想中最好的政府形式是代议制政府

    有句谚语长期以来(也许是在英国人争取自由的整个时期内)一直在说,君主专制政体能成为最好的政府形式,其前提是要保证有一个好的专制君主。但在我看来,这是对关于什么是好政府的一种极端的也是最有害的误解。如果不清除这种误解,它必将会对我们关于政府的一切推理造成严重的损害。

    这个谚语的假设是,绝对权力在杰出人物手中将保证完善而明智地履行政府的一切义务:创设并施行好的法律,改革坏的法律;把最优秀的人放在一切负责的位置上;在这个国家的情况和它的知识与道德教化程度允许的条件下,将对司法进行很好的实施,将把公共负担规定得很适当而且很轻,也会廉洁而明智地管理每个行政部门。为了辩论起见,我必然要承认这一切,但是我必须指出这种让步的程度之大,甚至要产生和这一切相接近的结果所要求的东西,也会比“好的专制君主”这个简单词汇具有的意义多得多。要实现这些结果,事实上将意味着不仅是要求有一个好的君主,而是要求有一个能够洞察一切的君主。

    在任何时候,他必须都能够对国家的每个地区及行政部门的行为和工作有相当详细而且正确的了解;必须能够在给予他的全部时间里,即如同给予一个最低微的劳动者一样的一天二十四小时里,对这广阔领域的所有部分实行有效的监督;或是至少能从他的臣民群众中辨别和选出一大批有能力而忠实的人,而他们适于在监督和控制下管理公共行政部门,也能辨别和选出具有杰出美德和才能的少数人,这些人不仅可以得到信任,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工作,而且可以对别人实行监督。要想差强人意地完成这项任务,就需要有非凡的才能和精力,因此我们假设的那个好的专制君主会很难同意承担这项任务,除非是为了逃避难以忍受的祸患或者是在对未来的事情作过渡的准备。但是,论点终究会成立,即使没有上面列出的大项目。假设那些困难都消失了,那时将会是怎样的情形呢?精神上消极被动的人民的全部事务都由一个具有超群的精神活力的人管理着。他们的消极被动暗含在“绝对权力”这个观念之中。组成民族的每个人以及整个民族,对自己的命运都没有任何潜在的发言权。对于他们的集体利益,他们不能运用自己的意志,一切决定都是由他们自己的意志以外的意志为他们作出的。

    对他们来说,违反这种意志就是法律上的犯罪。这种制度能造就什么样的人呢?在这种制度下,人们的思想和活动能力能得到什么发展呢?或许他们能被允许考虑纯理论的问题,只要不涉及政治或者同实践毫无联系。在实际事务上,他们最多只被允许提建议,但即使在最温和的专制君主的统治下,也只有那些被认为优秀或以优秀出名的人才的建议才有希望被负责管理事务的人知道,更不用说被重视了。一个人在他的思想不会有什么实际效果时仍要不怕麻烦地去思考,或者努力使自己适合于无望被允许担任的职务,那么,这个人一定对智力活动本身具有极不平常的爱好。智力活动的唯一充分的诱因(这是在一个世代中仅在少数几个人身上出现的情况)是智力活动的结果有被实际采用的希望。但由此并不能得出结论说整个民族缺乏智力。通常,生活上的事务必然是要由每个人或每个家庭自己处理的,这将在某种程度上唤起人们的才智和实际能力(在这些概念特定的狭窄范围内)。可能有一流的大科学家为了科学上的实际应用而钻研科学,他们也可能为了研究上的乐趣而钻研科学。可能会有一群官僚,以及被训练成为官僚的人,他们至少将被要求学会某些政府管理和公共行政的经验原则。

    在某个特殊方面(通常是军事方面),可能有过也常常有由国家最好的智力组成的系统,能够增进专制君主的威严。但普通民众依然无知无识并对一切较大的实际问题不感兴趣;或者,即使他们了解这些问题,也只不过是一知半解,就像从未拿起过工具的人所具有的机械知识那样。他们不仅在知识方面受到了妨碍,在道德能力方面也同样受到了妨碍。凡是行动范围受到人为的限制的地方的人们,他们的感情也就相应地变得狭隘和不健全。行动是感情的食粮,甚至家庭的感情也有赖于自愿的照顾。一个人不能为他的国家做任何事情时,他也就不关心他的国家了。有一句古谚语说,在专制国家里,最多只有专制君主自己这一个爱国者。这个谚语是以正确理解“绝对服从”的后果为依据的,即使是对善良而贤明的统治者而言。还有宗教,也许可以认为,宗教至少是一种可以用来提高人们的眼光和思想的力量。但是即使假定宗教没有为了专制政治的目的而被歪曲,在这些情况下它也不再是社会关心的一种事情,而缩小为只涉及个人的拯救问题的个人和上帝之间的私事。这种形式的宗教完全符合于最自私、最狭隘的利己主义,使信仰者就像对肉欲本身一样,不能在感情上将它与其同类统一起来。

    好的专制政治意味着会有这样一个政府:就专制君主来说,在这个政府里不存在国家官吏的实际压迫,但要由政府代替人民管理他们的一切集体利益,并替他们去做有关集体利益的一切考虑,人民的思想形成于并同意于这种对自身的能力的放弃。人民就像听任上帝一样,一切事情均听任政府,这便意味着他们对一切事情漠不关心,并把不合自己的意思的事情的结果当做上天的惩罚加以接受。因此,除少数好学者对思维本身有智力上的兴趣以外,物质利益整个取代了人民的才智和感情,而有了物质利益后,私生活的娱乐和装饰又占了生活的第一位。我这样说的意思是,倘若全部历史的见证还有价值的话,倘若这个民族又曾达到某种文明,那么民族衰落的时代已经到来了。倘若它未超出东方民族的那些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它就会继续停滞。但倘若像希腊或罗马那样,由于活动力、爱国主义和心胸宽广这些完全出于自由的民族性格曾达到较高的文明,它就可能在几个世代内退到东方的状态,而那种状态并不意味着停滞不前,更无法保证它以后不再变坏,但它往往意味着将会遭到更强大的专制君主或是邻近的那些保持着粗野和自由活力的野蛮民族的侵略,最终被征服并被贬为国内的奴隶。

    这不但是专制政府的自然倾向,同时也是它的内在的必然性。除非专制政府同意不成其为专制政府,那些被设想为好的专制君主的人也不会行使他的权力,尽管该项权力依然保留着,却允许政府的一般事务就像是人民真正自我管理那样处理,否则这是无法逃避的。不管这样的可能性有多小,我们还是可以想象出这样一个遵守着立宪政府的很多规则和限制的专制君主。他可能允许舆论得以形成并允许存在对国家事务提出意见的出版和言论的自由;他可能允许由人民自己管理地方的利益不受政府干涉;他甚至可能允许设置一个或数个由全体或部分人民自由选出的政府委员会,让它位于自己周围,而在自己手中保留着征税权以及最高的立法权和行政权力。如果他这样做了,并一直放弃作为专制君主的权力,他必将会除掉专制政府中一大部分特有的害处。人民对公共事务的政治能动性将在人民内部发展起来并不再受到阻碍,随即,一种不单纯是政府应声虫的舆论将会形成。但这样的改进却会成为新的困难的开始。因为这个不受君主支配的舆论必定是要么支持他,要么反对他,二者非此即彼。

    所有的政府必定会得罪许多人,而现在这些人有了正规的机关,并能够表达他们的感情,所以会常常显露出反对政府措施的意见。当这些不利意见碰巧是多数意见时,君主应该怎么办呢?他会改变自己的方针吗?会听从人民吗?倘若是这样,他就会变成立宪君主而不再是专制君主了。立宪君主几乎可以作为人民的机关或第一公仆,不同的只是不能被罢免罢了。倘若不是这样,他就或者必须用他的专制权力将反对意见压制下去,或者产生人民和独夫之间的持久对抗,然而其结局只能有一个。即使是消极服从的宗教原则或“神权”也无法长期防止这种局面的自然后果。君主将不得不屈从于立宪君主的条件,或者让位给那些愿意屈从的人。这样一来,一方面君主专制就主要是名义上的了,并且将会失去被认为属于绝对君主制的很多优势。另一方面,它将在极不完全的程度上显露出一个自由政府的优点,因为无论公民实际享有多大的自由,他们也绝不会忘记自己的这种自由是勉强被容许的,并且是依靠一种现有政体下随时可能被收回的让步而保有的,更不会忘记在法律上,他们是奴隶,尽管可以是一个明智的或者宽容的君主的奴隶。

    倘若因为人民的无知、冷漠、倔犟、刚愎自用和由于用自由制度所提供的强有力的武器所武装起来的自私的个人利益的腐朽联合,它们对最有益的公共进步设置了种种障碍,而在这些障碍下呻吟的、失去耐心或感到失望的改革家们,有时竟会渴望出现一个铁腕人物来摧毁这一切障碍并迫使那些难以驾驭的人民接受较好的管理,这是毫不奇怪的。但是(抛开这一事实不说:有一个专制君主时常改革弊政,就有九十九个专制君主只知道制造弊政)朝这一方向寻求实现自己希望的人们,从好政府的观念中漏掉了它的主要成分,即人民本身的改进。

    自由制度的好处之一,就是在这种制度下,统治者不能置人民的意愿于不顾,为他们改善事务而不改善他们自身。倘若置人民于不顾也能将他们管理好的话,他们的好政府就不会比一个未经自己提供合作只由外国武力解放的人民的自由维持得更长久。确实,专制君主可能教育其人民,而真正这样做,将会成为对他的专制最好的辩解。但是任何旨在造就人而不是制造机器的教育,最终都会使他们提出支配自己行动的要求。例如,十八世纪法国哲学的先驱们就是耶稣会会员教育出来的,耶稣会的教育看来也能够真正唤起他们对自由的渴望。凡是增强人的能力的,无论是在多么轻微的程度上,都会产生对毫无阻碍地运用这种能力的更大愿望;普及教育倘若不是为了肯定那种诱导人民去想望并很可能会提出要求的状态,从而教育人民,它就是一种失败。

    我绝不是要对在极端危急的情况下以暂时的独裁形式掌握绝对的权力的行为进行谴责。在古代,自由的民族曾经根据他们自己的选择赋予这种权力,把它作为对国家用较温和手段所无法消除弊病的一剂必要的猛药。但是即使是在严格限制的时间内,也只有当独裁者像梭伦或毕达古斯那样,用自己所掌握的全部权力来消除妨害民族享有自由的障碍时,人民接受这种权力的行为才是可以被原谅的。好的专制政治完全是一种虚假的理想,除了作为某种暂时目的的手段之外,它实际上是最无意义甚至最危险的奇异想法。在一个文明有所发展的国家,因为好的专制政治会更加松懈和消磨人民的精力、感情和思想,所以它比坏的专制政治更加有害。奥古斯都的专制政治使罗马人为提比略作好了准备。假使罗马人整体性格最初没有遭到近两个世纪的温和奴隶制的磨损,那么他们可能会有足够的勇气来反抗更可恶的奴隶制吧。

    不难表明,主权或作为最后手段的最高支配权力属于社会集体的政府就是理想中最好的政府形式。每个公民不仅对这一最终主权的行使有发言权,而且,至少是有时,被要求实际参加到政府事务中,亲自担任某种地方的或一般的公共职务。

    要检验这个命题,就必须在考察时联系上一章所指出的为了便于研究政府的长处而划分出的两个部分,也就是考察政府通过社会各种成员现有道德和智力的积极能力得以促进社会事务的良好管理到了何种程度,以及考察它对改善或破坏这些能力的效果如何。

    毫无疑问,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并非指在一切文明状态下都实际可行或适当的政府形式,而是指这样一种政府形式:在它是实际可行和适当的情况下,它能够带来最大数量的直接的和将来的有益后果。而完全的平民政府是唯一能够主张具有这种性质的政体。它在政体上表现出其优越性的两个部分都非常卓越。它不但比任何其他政体更有利于提供良好的管理,而且更能促进民族性格得到较好的和较高形式的发展。

    这一政体有关当前福利的优越性建立在两个原则之上,这两个原则和关于人类事务所能规定的任何一般命题一样,具有普遍的真理性和适用性。第一个原则是,只有当每个人或任何一个人能够并习惯于捍卫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时,其权利和义务才可以免于被忽视;第二个原则是,个人从事于促进普遍繁荣的能力越大,越是富于多样性,普遍繁荣的程度就越高,越是广泛普及。

    尝试着将这两个命题具体化到当前的情形中。人们越具有自保的力量并进行自保,他们就越能免遭他人的祸害;他们越是自助,依靠自己个别的或合作的行动而不是仰赖他人,在同自然的斗争中就越能取得高度的成功。

    前一命题,即每个人是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的唯一可靠保卫者,是深谋远虑的基本准则之一。每个能够处理自己事务的人在涉及到自己时总是暗暗地按照这个基本准则在行动。的确,许多人对把它作为政治学说感到极度厌恶,并且总是把它公然诬蔑为普遍自私的学说。对此我们可以这样回答:通常情况下,人一般都是爱己胜于爱别人的,对同自己接近的人的爱胜于与自己关系较疏远的人的爱。当这一点不再是真理的时候,从此,共产主义就一定不仅是实际可行的,而且是唯一可以为之辩护的社会形式了。而且,共产主义到那时候肯定会得到实行。在我的想法中,我不相信普遍的自私,也不难承认现在的共产主义在人类的精英中会是可行的,在其他人中也可能变成可行的。

    但是由于这一意见始终不受现行制度的维护者们欢迎,他们不满于对私利占有普遍优势的学说,就此,我倒以为他们实际上确实相信大多数人考虑自己先于别人。然而,为了支持让一切人参与行使主权的主张,我没必要作这种断言。我们不需要假设地认为,当权力存在于一个排他的阶级手中时,该阶级将有意地为了自己的私利而牺牲其他阶级的利益。只需这样说就足够了:在缺乏天然保卫者的情况下,那些被排除的阶级的利益总是处在被忽视的险境中。而且,即使人们看到了,也是用不同于直接有关的人们的眼光去看的。例如,在我们国家,被称为工人阶级的那个阶级就可以看做被排除在对政府的一切直接参与之外的阶级。我并不认为参与政府的各阶级普遍都有为了自己而牺牲工人阶级的意图。但是他们曾经有过那种意图,看看那些长期以来坚持不懈用法律压低工资的行为就一目了然了。

    但是今天,他们平常的意向恰恰相反,他们竟然愿意为了工人阶级的利益做出相当大的牺牲,尤其是金钱上的牺牲,甚至可以说是过分的慷慨或不分青红皂白的慈善。我并不认为历史上任何统治者曾像他们这样有如此真诚的对自己的贫苦同胞尽义务的愿望。虽然如此,但议会或者组成议会的几乎全部成员,难道曾有过一瞬间用工人的眼光去看问题吗?当发生涉及工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他们难道不是仅仅从雇主的立场去加以考虑吗?我并非认为工人对这种问题的看法总是比其他人的看法更接近于真理,但它有时也是同样接近真理的。无论如何,他们的意见也应当被人们听取,而不应当像现在这样,不仅不予尊重还加以忽视。比如在罢工问题上,我怀疑在上院或下院的主要成员中没有一个人是不坚决相信事情的道理而无条件地站在雇主这边的,而受雇人的意见是非常荒唐可笑的。但凡研究过这个问题的人都清楚地知道情形远非如此,倘若举行罢工的阶级的意见能够被议会听到,那么问题将会以完全不同的,不那么肤浅的方式进行讨论。

    一种和人类事务密切相连的情况是,所有保护他人利益的意图,无论多么真诚,都不能使束缚他们双手的这一行为变得安全和有益。显然更加正确的是,对他们的生活情况的任何积极和持久的改善,只有靠他们自己的双手才能做出。通过这两个原则的连带影响,一切自由社会相比于任何其他社会,或者比丧失自由以后的自由社会,不仅更能免除社会的不公正和犯罪,又能够实现更辉煌的繁荣。

    试将世界上处于保持其自由期间的自由国家和同时代的君主专制或寡头专制国家的人民进行对比:将古希腊城市同古波斯帝国的州进行对比;将意大利的共和国、佛兰德及德意志的自由城市同欧洲的封建君主国进行对比;再将瑞士、荷兰、英国同奥地利或革命前的法国对比一下吧。显然,无法否认自由国家具有较高的繁荣。这种繁荣证明了它们确实在良好的政府和社会关系方面的优越性,而且这种优越性在每段历史时期都是明显的。倘若是将存在于同一时代的不同政府作比较,而不是将一个时代同另一时代作比较,那么任何夸大其词硬说存在于自由国家的公开的混乱都根本无法与渗透在整个君主制国家生活中的对人民群众的轻蔑的践踏相比,也不能与在被他们称为财政安排的掠夺制度下以及在他们可怕的法院秘密中,时时刻刻发生的令人深恶痛疾的个人暴政相比。

    必须承认,就自由迄今被享有的情况而论,它的好处就是通过将自由的特权扩展到社会中的仅仅一部分人而取得,但将这种特权再公平地扩展到全体人民的政府仍然是有待实现的迫切要求。尽管向着这一点接近的每一步都具有其独立价值,并且在现在这种普遍进步的状态下很少有场合能做到比接近还要进一步的事情,然而自由的好处由全体人民共同享有却只能是理想上完善的自由政府的概念。只要有人被排除在自由以外,不管是谁,被排除者的利益就得不到其他的人所能得到的保障,并且被排除者在为他们自己以及为社会的福祉发挥能力时所允许的活动范围和所得到的鼓励要远远少于未排除在外的人,然而国家的普遍繁荣却总是和这种能力的发挥情况相适应的。

    有关当前福利即当代事务的良好管理的情形便是如此。倘若现在我们把话题转到政府形式对人的性格的影响问题上,我们将看到平民政府比其他政府形式要更为优越,这是确定无疑的。

    其实这个问题是以另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为基础的,那个更根本的问题就是:为了争取人类的普遍利益,在两种普通的性格类型中哪一种占优势更好:积极的性格类型还是消极的性格类型;勇于与邪恶斗争的性格类型还是默然忍受邪恶的性格类型;是使自己适应环境的性格类型还是努力使环境适应自己的性格类型。

    从道家的观点和人类的一般好恶说来,一般是赞成消极的性格类型的。也许富有活力的性格值得赞美,但是多数人喜欢的还是默从的和恭顺的性格。我们邻人的消极无为可以增加我们的安全感,有利于我们做出任性的举动。除非是碰巧需要消极性格的人活动的话,否则他们似乎是我们自己道路上较小的障碍。一个满足的人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危险的对手,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人类事物的一切改进都是不满足的人努力的结果;而且,将积极的人学会忍耐与消极的人变得充满活力相比,前者要容易得多。

    在智力上的、实践上的和道德上的这三种精神的优点中,哪一种性格对前两者来说更为有利是毋庸置疑的。智力上的一切优越都是积极努力的结果。事业心可以看做为我们自己或他人的利益而不断前进和不断地尝试及完成新事物的愿望,而思辨的才能更是被称为实践的才能之母。出于一时高兴或只进行简单思维的人那种软弱无力和模糊不清的东西则是适合于另一性格类型的智力修养。检验纯正有力的思维的标准即探究真理而不是无聊空想的思维标准,就是思维能成功地运用于实践。如果这种目的不存在,无法赋予思想以确实性、准确性和可以理解的意义,那么思想就不会产生超过毕达哥拉斯学派(pythagoreans)神秘的形而上学和古代印度的吠陀经的东西了。这一情况涉及到实际的改进就会变得更加明显。改进人类生活的性格不是屈服于自然力和自然倾向的那种性格,而是同自然力和自然倾向作斗争的性格。所有为自己谋利益的性格也都属于积极的、有力的性格,因为促进社会单个成员利益的习惯和行为最终至少会成为最有助于整个社会进步的习惯和行为的一部分。

    但是根据道德上是否更可取这点来说,这一观点看起来似乎是有被怀疑的余地的。我所说的不是普遍存在的推崇消极性格的宗教感情,而它觉得这种性格更符合于对神意的顺从。基督教和其他宗教一样也培养了这种感情,但是唯有基督教能够抛弃这一反常情况以及其他许多反常情况。从宗教上考虑,抽象地来说,消极的性格屈服于障碍而不是力求克服障碍,的确,这种特点不论是对自己或是对他人可能都不是很有益的,但至少能够指望它是无害的。知足总是被算为一种道德上的美德。

    但是,认为知足必然或自然地附随于消极性格的观点则是完全错误的,而且这种看法是没有好处的,它在道德上的后果也是十分有害的。当人们希望得到自己所没有的利益时,凡是能靠自己的力量取得该项利益的人就容易被不能这样做的人投以怨恨和恶意的眼光。但为改善自己的情况而满怀希望并奋发努力的人,却对从事同一工作或在该工作中取得成功的人抱以善意。在多数人都像后者这样从事工作时,那些达不到目的的人就凭借着自己的感情被国家一般习惯所定下的调子,把自己的失败归于缺乏努力或者缺乏机会,或者归于他们个人的运气不好。但那些明明希望得到别人有的东西,又不努力去争取的人,不是对那些拥有他们想要有的东西的人充满嫉妒和恶意,就是不停地抱怨命运未替他们做他们自己不试图去做的事情。

    越把生活中的成功看做或相信是命运或偶然事件的结果而不是努力的结果,嫉妒就越会发展成为民族性格的一种特征。东方人是全人类中最嫉妒的人。在东方的道学家中和东方的故事中,嫉妒的人是尤为突出的。在现实生活中,他对拥有任何可以期待的东西的所有人来说都是一种恐怖,一座宫殿也好,一个长得漂亮的孩子也好,甚至健康和好的精神也好,只要他看一眼就具有充满迷信的邪恶眼光的效果。在嫉妒上如同在行动上一样,仅次于东方人的是某些南欧人。西班牙的所有伟大人物都被人民用嫉妒纠缠着,于是他们的生活变得很难堪,并且他们的成功一般会过早地结束a。至于本质上是

    a 我将我的表述仅限于过去的时期,是因为不愿说任何有损一个现在终于是自由的伟大的民族的话,而这个民族正在用有希望迅速挽回失去的信誉的旺盛精力投入到普遍的欧洲进步运动中。没有人会怀疑西班牙人的智慧和能力所能做到的事,而他们作为一个民族的缺点一般需要用一剂真正的特效药即自由和工业上的热心来克服。南方民族的法国人,尽管他们性情容易冲动,但专制政治和罗马天主教教义的双重教育使民族的共同性格变成了顺从和忍耐,使之成为他们一致接受的智慧和优秀的概念。倘若说法国人彼此之间的嫉妒以及他们对一切卓越事物的嫉妒,并没有现实中严重,那么这种情形应该归功于法国人性格中起抵消作用的许多可贵因素,特别是他们优异的个人能力。虽然这种个人能力不如自助和奋斗的盎格鲁撒克逊人那样百折不挠和较少间歇,但是在他们制度的实施上能推动这种能力发展的几乎每一个方面都显示出来了。

    毫无疑问,每个国家中都存在真正知足的人。他们不仅不会追求,而且也从不期待自己所没有的东西,显然这些人对有较好运气的人不会产生恶意。但是表面上的知足一般是和懒惰或放纵结合在一起的真正的不满足。这种不满足的人喜欢把别人降低到他自己的水平,却不喜欢采取提高自己的合法手段。倘若我们仔细考虑一下那种无害的知足的情况,我们就会明白:只有当他们的漠不关心仅仅针对改善外部环境,而且在努力追求精神价值上的永久进步,或至少是有益于促进他人的无私热情时,知足的情况才能够被我们肯定。一个毫无抱负,不想使别人幸福,不想增加自己国家或邻人的福利,不想改进自己精神上的美德的知足的人或者家庭,不但不会得到我们的赞美,也不会得到我们的认同。

    我们把这种知足理所当然地归于单纯的懦弱和没有志气。在没有无法得到的东西的情况下愉快工作的能力,能对不同的渴望对象的相对价值作出正确判断,以及当二者不能兼得时舍小取大的意愿才是我们所赞同的满足。对积极从事改进自己或他人命运的人来说,这些是他们自然具备的优点。不断地对照困难来衡量自己能力的人,明白他所不能克服的困难是哪些,知道他虽然可能克服但是会得不偿失的困难又是哪些。其全部思想和活动是实际可行而且有益的事业所需要的条件,并且能习惯地将它们运用于这种事业的人,他们在对自己来说不值得得到的东西上让自己的思想滋长不满情绪的可能性要小于其他任何人。所以,积极的、自助的性格不仅在本质上是最好的,而且最有可能获得相反的性格中真正好的或可期望的一切东西。

    英国人和美国人所富有的奋斗与进取的性格,只是因为它通常在极为次要的对象上消耗精力而受到批评指责,但在本质上,它是构成人类普遍进步的最大希望的基础。人们敏锐地发现,每当事情出现差错时,法国人习惯于冲动地说“不要着急”,英国人会说“多么丢脸”。当事情出错而认为是丢脸,从而急忙作出结论说坏事本来能够并应当避免的人,实际上是可以尽最大努力使世界变得更好的人。倘若降低愿望,不超出物质享受和夸耀财富,那么把人力不断用于物质对象便是精力发挥的直接结果。但即使是这种情况,也是在为智力上与社会上的最大成就创造机会和准备机械设备。人们在拥有了旺盛的精力之后会应用它,并越来越多地不仅仅是用来完善外部环境,同样用来完善人的内在本性。对改进来说,不活动、无志向、无愿望,是比用错精力更为致命的障碍。当民众中存在这种情况时,那些强有力的少数人的极可怕的错误领导便有可能出现。主要就是这种情况使得大多数人都停留在野蛮或半野蛮状态。

    毋庸置疑,原来,独夫的统治或少数几个人的统治喜爱的是消极被动的性格类型,而多数人的统治喜爱的是积极自助的性格类型。不负责任的统治者们需要的是被统治者的默从,而不是在能被他们强迫去做的其他任何活动。所有政府都会把服从命令当做自然法则,对完全不参与政府的人们进行谆谆教诲。其中的重要内容就是必须服从上级的意志,以及作为上级意志的法律。但人们在其余行动中具有意志、气魄或内心活动的动力,绝不是统治者手中单纯的工具或材料。他们显示自己的这些特质时得不到专制君主的鼓励,反而必须因此求得专制君主的宽恕。

    即使那些不负责任的统治者还没有完全认清来自臣民的精神活动的危险从而有意进行压制,此时统治者的地位本身也就是一种压制。人们的努力因自身的软弱无力而受到的限制远远大于任何积极的阻碍所带来的。在服从他人意志和自助、自治的美德之间,二者存在着自然的对立。对立的程度的大小视束缚大小而定。统治者们控制其臣民的自由机构的程度,或替臣民管理其事务的程度各有不同,但这种不同并非原则上的不同,只是程度上的不同。最好的专制君主通常趋向于将其臣民的自由机构束缚起来的极端;而当坏的专制君主的个人纵欲得到满足的时候,他有时可能愿意让人民自行其是。不过好的专制君主坚持为臣民做好事,这样便使得臣民可以按照比他们自己所知的更好的方式各尽其职。比如,就是伟大的科贝尔提出了将法国制造业的一切主要部门限制在固定工序内的规则。

    倘若个人感觉自己除了自然法则和参与规定的社会授权外,不应该受任何其他的外部限制,而且认为这种授权是错误的,他可以公开地表示异议,并积极地设法将其改变,在出现状况的地方,人的能力状态是大不相同的。当然,在一个或多或少也算得人心的政府统治下,即使是没有享有充分公民权的人也可以行使这种自由。但是当任何一个人都立足于平等的基础上,不会再感到自己的成功有赖于他在不包含自己的一群人中的感情和气质上所造成的印象时,这种情况对他的自助和自立来说,就是一种巨大的格外鼓励。对个人来说,除了在政体之外,又不得不从门外恳求自己命运的主宰者,而非到里面去进行商谈,这是很令人沮丧的,对一个阶级来说就更是如此。只有当受到影响的人成为,或者希望成为和别人一样享有充分权利的公民时,才能得到自由对性格的最大鼓舞效果。

    甚至比这一感情问题更为重要的是那种有时要求公民在一段时间内轮流行使某种社会权利时,从中得到的性格上的实际锻炼。但是人们没有充分考虑到,在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对他们的想法还是对他们的感情所给予的伟大感是多么微不足道。他们做的是日常工作,他们付出劳动并不是出于热爱,而是为了满足最基本的个人利益即每天的需要;无论是要做的事,还是做这事的方法,都不能把他们的精神引导到超出个人以外的思想或感情上;即使是能得到有教益的书,也没有促使他去读的理由;而且,个人在多数情形下接触不到在教养上超过自己的人。如果让他们做一些有益公众的事情,就可以多多少少弥补这些缺陷,如果现实允许分派给他相当多的公共义务,就可能使他变成有教养的人。尽管古代的社会制度和道德观念存在缺陷,但是普通雅典公民的智力水平已被古雅典的陪审员和公民会议的实践提高到大大高于古代或现代任何其他群众曾有过的高度。

    关于这个方面的证据,在我们伟大希腊历史学家的记载中是显而易见的,但我们只要看看伟大演说家们认为的那些杰出的最能有效影响他们的理解力和意志力的演说就够了。英国人中的中等阶层及较低阶层,因为身负担任陪审员和教区职务的责任,因而产生了在程度上虽然远逊于古雅典人,但性质上与此相同的好处。虽然这种好处不能同每个雅典公民从雅典的民主制度那里得到的公共教育相比,而且享受这种好处的人也不太多,也不是那样连续不断的,更不能引导他们达到那么多样性的高尚想法,但仍然能使他们在思想的广度上和能力的发展上变得与那些一生中只拿笔杆子或站在柜台前售货的人们完全不同。普通公民参加公共职务(虽然这种情况不多)所得到的道德方面的教育会更为有益。

    从事这种工作,要求他将自己的利益作为衡量标准;遇到相冲突的权利要求时,应当用和他个人偏爱不同的原则作为指导;以共同福利为其存在理由的原则和准则可以在各处适用;并且他会经常察觉出在这个工作中和他共事的人们在观念和实际应用方面比他更熟悉。他们的研究将会帮助他认识道理,并鼓舞他增强对普遍利益的感情,使他感到自己是公众的一份子,一切有关公众利益的事情也同样有关他的利益。如果没有培养公共精神的这种学校,几乎就不会由此感觉到社会地位并不显赫的普通人,除了遵守法律和服从政府以外还对社会负有义务。现实中不会存在和公众同一化的无私的感情。无论是关于利益还是关于责任的一切思想或感情,它们都会被吸收到个人和家庭之中。个人从不考虑任何集体的利益或和别人共同寻求的任何目的,而只想和别人竞争,并在某种程度上以邻为壑。所谓“邻人”,既不是同盟者也不是同事,因为他们从来不曾为共同利益而从事任何共同事业,所以便只是一个敌手。因此就连私人道德也会受到损害,而至于公共道德则实际上早已不存在。假若这就是普遍且唯一可能的社会状态的话,那么立法者或道德家的最大愿望也就只能是把社会中大多数人变成一群无害的并排啃着青草的羊罢了。

    经过上述各种考虑,显然全体人民参加的政府才是能够充分满足社会所有需求的唯一政府。任何参与公共职务——即使是参与最小的也是有益的,这种参与范围的大小在各种场合都应该和社会的一般进步程度所允许的范围一样。只有容许所有人在国家主权中都有一份权利,这些才是终究可以期望的。但是在面积和人口超过一个小市镇的社会里,除了公共事务的某些极次要的部分外,想让所有人亲自参加公共事务是不可能的。因而就可以得出结论说,最完善的理想政府形式一定是代议制政府了。

    第四章 在何种社会条件下不能采用代议制政府

    在代议制政府中,我们已经看到它最完善政体的理想类型,所以就人类的任何一部分来说,一般其进步程度越高,就越适合采用这种类型的政治形式;一般其发展程度越低,就越不适合这种类型的政治形式。但是一国人民对代议制政府的适应性,与其认为是决定于他们在人类一般尺度上所占的位置,还不如认为是决定于他们具备某些特殊的必要条件的程度,所以这个观点并不是普遍正确的。但是,人们的一般进步程度和这些必要的条件如此密切相关,以至于两者之间的任何不一致都会被当做例外而不是法则。让我们来考察一下在下降的系列中,代议制政府完全不容许到达哪一点上,也许是由于它本身不适合,也许是由于另外某种制度特别适合。

    首先,代议制政府和任何其他形式的政府一样,在它不能持久存在的场合,也就是它达不到第一章中列举的三个基本条件的场合,就必然是不适合的。这些条件是:(1)民众必须愿意去接受它;(2)民众必须愿意而且能够做为保存它所需要的事情;(3)民众必须愿意而且能够履行这一政府形式加诸他们身上的义务和职能。

    人民有接受这种代议制政府的意愿,只有在一个开明的统治者或者是取得了统治这个国家权力的一个或数个其他国家,打算作为恩赐提供给他们这种制度时,它才会成为实际需要考虑的问题。这个问题对各个改革家来说几乎是不相干的,因为,除了说这个国家的舆论还不在改革家们掌握之外,倘若对他们的事业不能提出别的反对意见的话,他们就能立即并且恰当地回答说把舆论拉到他们这边正好是他们所要实现的目的。当舆论真正与人民这一意愿相反的时候,舆论所反对的通常是社会要发生变化,而并不是代议制政府本身。相反的例子也是曾经有过的,比如宗教上对限制特定家族统治者的权力表示反感的事。但是,一般说来,不管是君主的还是人民的,消极服从的原则只会意味着服从现有权力的意志。假如在有可能尝试引进代议制政府的情况下,对它漠不关心或者不能理解它的方法和要求,而不是断然的反对,这种障碍是可以料想到的。

    然而这些障碍和实际的反对同样严重,而且有可能同样不容易消除。在多数情况下,在原来消极的状态中形成积极的感情,比改变积极的感情的方向要更难些。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对代议制政体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爱慕,就几乎没有希望来保持这种政体。在每一个国家,行政是直接和公众打交道的政府行使直接权力的部门,个人的希望和恐惧主要是指向它的,而政府的恐怖和威信以及政府的好处,也都是主要通过它来向公众表现的。所以,只有当负责制约行政的各政府机关得到本国有效的感情和舆论的支持时,行政才没有办法迫使他们屈服,或者把他们撇在一边,并且有把握能获得对他们做出这种行为的支持。当人民在代议制遇到危险时随时准备为它而斗争,是维护代议制度永久性的必要依靠。倘若过低地估计这一点,代议制根本就很难站住脚,即使能站住,一旦政府首脑或任何能集合力量发动一次突然袭击的政党领袖愿意去冒少许风险来取得绝对权力的话,几乎可以肯定它会被推翻。

    以上这些认识是有关代议制政府遭到失败的首要两个原因。而人民缺乏履行代议制政体中那些属于他们的职责的意志或能力是第三个原因。当只有一小部分人或没有人对国家一般事务产生形成公共舆论所需的必要程度的兴趣时,选民将更多地把选举权用来服务于他们自己的利益,或是自己所在地区的利益,或是和他们有关系的人如他们所依赖或依附的人的利益。在这样的公共感情状态下,控制着代议团体的这些人大多会把它完全作为为自己谋出路的手段。倘若行政的力量比较弱,国家就会因为单纯的争夺职位陷入混乱;倘若行政的力量比较强,它就通过分赃来安抚代表或其中能制造麻烦的人的少量代价使自己变成专制政府;然而实行全国代表制所产生的唯一一种结果却是:除了真正进行统治的人以外,还多了一个由公众供养的议会,而且牵涉到议会的那一部分人的弊端都是根本无法消除的。

    然而倘若弊病就到此为止,为了获得代表制(即使是名义上的)不是确定不变的伴随物——公开和自由的讨论,付出这种代价也是值得的。例如a,在近代希腊王国,构成代议制议会的主要成员是猎取官职的人们,尽管他们对好的政府很少有甚至完全没有直接贡献,也缺乏能够去缓和行政的专横权力,但是却能保持住民权观念,并能够大大有助于存在于该国家的真正的出版自由。但是,这种好处完全依赖于与这一人民团体同时存在的世袭君主。倘若不是竞相博得主要统治者的欢心,而是让这些自私且贪鄙的派系去争夺那个主要职位,就肯定会像西班牙属美洲那样导致国家处在长期的革命和内战状态之中。不断涌现的政治冒险家将交替着实行不合法的、属于非法暴力的专制政治,但此时,代表制的名称和形式除了能阻止专制政治取得安全和稳定外,无法获得其他的效果。然而这种稳定和安全是仅有的能够减轻代表制的弊病或是实现它的不多的好处的存在。

    以上是说明代议制政府不能长久存在的一些情况。另外的一些情况是说明代议制政府也许能存在,但是某种其他的政府形式却能够更可取的。这种情况主要有:人民为了取得文明上的进步,有些事情必须要学会去做,有些习惯要努力去养成,然而代议制政府对于这些习惯的养成可能是一种障碍。

    这些情况中最明显的一种是前面提到的人民必须要学会的文明的第一课,也就是服从。当一个种族在同自然和邻近种族的斗争中一直受到膂力和勇气方面的锻炼,但还没有安定下来永久服从一个共同首领时,他们就不太可能在自己团体的集体管理下养成服从的习惯。这样从他们之中产生出来的代议制将仅仅只能反映出他们自身的骄纵和不服从。这个议会因此将会拒绝授权给对他们的独立性加以旨在改进的限制的所有做法。这样的部族逐渐变得服从文明社会的首要条件通常是通过战争的需要和军事指挥中必备的专断权力。他们愿意服从的唯一上级是军事领袖,有时还会有某个被认为是上通神意的先知,或是被认为具有无法想象的力量的魔法师。后两者虽然可能掌握暂时的权势,但由于那只是属于个人的权势,所以很少会引起人民普通习惯上的变化。要想产生这种变化,除非像穆罕默德那样既是先知,同时又是军事首脑,又被宣布为新宗教的武装传道者;或者有军事首脑们同他的势力联合在一起,并把后者改变为他们自己统治的支柱。

    人民在具有和上述缺点相反的缺点,也就是极端的消极被动和随时准备

    ..a 写于带来巨大益处的1862年革命之前,这次革命主要是因人民对腐败统治制度的憎恶和政客的普遍道德败坏所引起的,它为迅速进步的人民创造了建立真正立宪政府的好机会。屈服于残暴之时,同样不适用于代议制政府。如果这样屈从于人物和环境的人民得到了代议制度,这些人民必然会选择暴虐者来作为他们的代表,他们身上的枷锁将会因为这个表面上有望将它减轻的新办法而变得更加沉重。相反地,也有许多民族已经借助中央权力逐渐摆脱这种状况。中央权力所处的地位使它成为地方专制者的敌人,并最终成为地方专制者的征服者。然而最重要的是,这种中央权力仅仅就是一个人。例如法国历史中从休·卡佩特到黎塞留和路易十四的这一连续历史时期就可以作为这种进程的例子。甚至是当国王还没有他的主要诸侯那样强大的时候,他也被法国历史学家公认,从中央权力只有一个人这一事实中得到了很大的好处。

    所有在地方上受到压迫的人们,眼光都朝向他;他是整个王国寄托希望和值得信赖的对象;与他不同,地方上的统治者只是在有限的区域内才会具有力量。全国各地反对不断出现的直接压迫者的人们都要在他手下寻求避难和保护。他逐渐占到上风的过程是缓慢的,但是那是相继利用那些单独提供给他的机会的结果。因此,那一状态就是可靠的了。并且,随着这一过程的完成,社会中受压迫的那些人也消除了屈服于压迫的习惯。国王的利益所在是用一切分散的努力鼓励各地农奴从领主控制下解放出来,并把他们置于直接从属于他自己的地位,因此形成了数量众多的只服从国王的社会。与邻近城堡中的领主的统治比较,服从远处的君主本身就是一种自由,因为君主长期以来由于其所处的地位,使他不得不作为他曾帮助实现其解放的那些阶级的同盟者,而不是统治者,来运用他的权威。就这样,中央权力在原则上专制但在实际上一般很有限的时候,它就成为了帮助人民通过必要的进步阶段的主要手段,然而真正的代议制政府就很有可能妨碍到他们进入这个阶段。俄罗斯帝国农奴解放目的的实现,只能通过不折不扣的专制统治或者是一场全国范围的屠杀。

    历史的同一篇章强有力地说明了无限制的君主制克服文明进步上的障碍的方式,同时代议制政府一定会使这些障碍更严重化。根深蒂固的地方观念是直到相当高级阶段的进步的最大的障碍之一。有一部分人类在其他许多方面有能力享有自由并且为自由作好了准备,却可能不适于合并成甚至一个最小的国家。他们之间不仅可能存在着嫉妒和嫌恶,使他们相互排斥,并且妨碍一切有可能的自愿联合,而且他们没有养成使联合成为名副其实的习惯,就算假定此时在名义上已经具有这种联合。他们可能会像古代社会或亚洲村社的公民那样,在村或镇的利益范围内已经具有了运用他们能力的相当实践经验,甚至已经在那有限的规模上形成了很有效的平民政府,却仍然可能会对任何更进一步的事情缺乏感情,也不具有处理许多这样的社会共通的利益的习惯或能力。我从不知道在历史上有过一个事例,说的是许多像这样的政治原子或粒子结合成一个团体,并且感受到自己是一个民族,除非他们曾从属于所有人共同的那个中央权力a。正是由于服从那种权力的习惯,参与其计划并为其目的服务,这样我们所设想的民族的每个成员才能够在思想上接受相当大的地理范围内的共同的大利益的概念。

    与此相反,在中央统治者看来,利益必然是主要的考虑;而通过他与地方逐渐建立起来的可以称为密切的联系,这种利益就被一般人所熟悉。能作出进步方面的上述步骤的各种情况的最有利的组织方式就是在没有代议制政府的情况下建立起代议制度;来自地方的一个或数个代表团体担任了中央权力的辅助和工具,但很少企图去推翻或控制中央权力。

    人们要参与到政府中,比如说参加议事,尽管并不分享最高的权力,但是中央权力所实施的政治教育如此一来就能比其他方法更有效地贯彻到地方领袖和居民中;而与此同时,人们坚持着以共同同意为基础的政府,或至少是要对没有这一基础的政府不去给予传统的认可。当共同同意这一原则已被习惯神圣化的时候,它往往给好的开端带来坏的结局,并且经常招致很多国家在很早阶段停止进步的那种可悲命运,这是因为在某个时期完成的工作阻碍了以后许多时代所需要做的工作。另一方面,这个观点能够被当做政治上的一个真理:与其说是代议制政府的作用还不如说是不负责任的君主制政体的作用,一些无足轻重的政治单位才能够结合成一个民族,产生共同的凝聚感,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和反对征服或外国的侵略,并有值得从事和有利于居民社会政治智慧的发展的种类繁多的大量事务。

    因为这些原因,因此不受代表制度控制的王权政府(虽然可能因其支持而增强),是任何社会的早期阶段最适合的一种政体形式,包括像古希腊那样的城邦社会。正是因为如此,在古代希腊,国王的政府在公众舆论或是宪法名副其实的控制下,在历史上的确先于一切自由制度很长时间出现,并经过很长的一段统治时间后让位于少数几个家族的寡头政治。

    人们也许能指出一个民族许多其他的弱点或缺点,并且因此使这个民族无法恰当地去利用代议制政府。但是关于这些缺点,一人的统治或几个人的

    ..a 意大利是可举作例外的唯一例子,但也仅仅是它的转变的最后阶段如此。它以前更为困难的进步——从佛罗伦萨、比萨或米兰的城市孤立到塔斯加尼或伦巴第省的统一,就是照通常的方式发生的。统治在矫正或减轻弊病上不是一样的结果。各种强烈的偏见,墨守成规,愚昧无知,精神修养的欠缺和民族性格上的实际缺陷,如果盛行于一个民族,它们一般来说将会如实地反映在代议制议会中。倘若碰巧行政管理和公共事务的直接管理都掌握在相对说来没有这些缺点的人们手中,倘若没有因为必须取得议会的自愿同意而受到妨碍的话,他们往往会做出更多好事。可是这些场合不同于我们已经考察过的其他场合,单纯统治者的地位不一定会使他倾向于朝着有益的方向发展。一人的统治者及其顾问们,或者是少数几个人的统治者,不一定能常常避免该民族或者该文明状态的一般弱点,除非他们是属于高级民族或者是更先进的社会状态的外国人才有可能。在那种情况下,统治者确实几乎可以在任何程度上免除上述的弱点,他们比自己统治下的人们更为文明。

    服从这样的外国政府,尽管也存在不可避免的害处,但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常常是极为有利的,能够使他们迅速地通过许多进步阶段,并扫清进步上的一些障碍。相反,如果从属的居民不能得到帮助,任凭其原有的倾向和机会发展的话,这些障碍可能会无限期地继续下去。在不受外国人统治的国度里,出现非凡天才的君主这种少有的偶然事件是能够产生同样好处的唯一条件。在历史上有过几个这样的例子,幸运的是,他们统治得足够长久,从而能通过将他们的一些改革托付给在他们影响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人手中这种方式,把这些改革永久地来保持下去。查理曼大帝可以作为一个例子;彼得大帝是另外的一个例子。然而像这样的例子并不常有,所以只能算是巧事,这类巧事可能会在危急关头决定某一主要民族下一步是应当突然起跑,还是退回到野蛮状态中去。波斯人入侵时恰好当时有特米斯托克里掌权,以及威廉一世、威廉三世的偶然存在也许都属于这类巧事。

    然而仅仅为了利用这种可能性而去建立制度将会是荒唐可笑的,特别是像最后提到的三个人所证明的,具有如此才能的人,在任何显要地位上都不需要借助专制权力来发挥巨大影响。关于制度所最需要考虑的不应该是那些不太寻常的情况,即:一小部分却是主要部分的居民,他们由于种族的不同,或者更文明的身世,或其他特殊情况,总之在文明和一般性格上显然要比其他居民更有优势。

    在这样的情况下,倘若由群众代表进行统治就可能会使他们失去从优秀阶层拥有的更高文明中得到的很多好处;另一方面,倘若由那些优秀阶层的代表进行统治就可能会进一步降低群众的地位,并使他们无望得到适当的待遇,除非可以去掉未来进步的一种最有价值的因素。对这种组成成分的民族来说,统治阶级的主要统治者拥有一种在宪法上是无限制的,或至少在实际上可以压倒一切的权力是进步的最大希望。由于他所处的地位,只有他会去关心和改进他不会因此感到嫉妒的群众的处境,使对他产生嫉妒的同事得到一种平衡。倘若恰好在他身边有一个作为部属而非支配者的代表着优秀等级的团体,然后这个团体通过提出反对和质询以及偶尔的发怒,将集体反抗的习惯保持下去,并且有可能随着时代发展逐渐扩大为真正的全国代表制,那么这个民族将会得到处在这样的情形下和这样构成起来的社会所能有的最有利的发展前途。

    在那些不能使一国人民绝对不适于这种代议制政体,却使他们难以得到这种政体的充分好处的倾向里,有一种倾向值得特别注意。它存在两种性格,虽然它们在本质上很不相同,但却有某种共同点,由于这种共同点的存在,它们在影响个人和民族的努力方面的做法常常会一致。一种是希望可以对别人行使权力;另一种是不喜欢别人能够对自己行使权力。人类的不同群体中体现的这两种性格的相对强度上的差别,是人类各群体的历史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有的民族统治别人的愿望可能会比个人独立的愿望强烈得多,因而会为了前者的一点点朦胧的希望,就准备去牺牲整个后者。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就像是军队中的士兵那样,愿意把自己的行动和自由交给他的将军掌握,只要这个军队在打胜仗和取得胜利的时候,他能自夸是征服者之一就可以了,虽然他自认为在对被征服者实行的统治中有自己一份的这个想法只是一种幻想。

    如果有这样一个政府,它在其权力和职权上受到严格限制,被要求不去进行过多的干涉,在没有它担任监护人或者指导者角色的情况下,大多数的事务能够进行,这样的政府是不会适合这种民族的口味的。在他们的眼里,掌权者不会承担过多的责任,只要权力本身允许进行普遍竞争就可以了。他们中的那些普通人,宁愿去选择对同胞行使一份权力的偶然机会,而不管这种机会是遥遥无期或是希望渺茫,也不要无人对他们行使不必要的权力这样的对自己和别人来说确实可靠的事情。

    这些人可以称为职位猎取者民族的成员;对他们来说,政治的进程主要就取决于职位的猎取;他们在那个地方关心的只是平等并不是自由;在那个地方,政党之间的角逐就是为了决定掌握一切事务的权力是属于哪个阶级的行为,或许仅仅会是属于这一群社会活动家或者是另一群社会活动家形成的斗争;在那个地方,民主观念仅仅是把职位面向所有人而不是少数人的竞争开放;在那个地方,制度越带有民主性,所设置的职位就会越多,而所有人对每个人,以及行政部门对所有人所实行的那些过分干涉就会越可怕。如果把上述这种情况或者是与此相接近的情况当做法国人民的不夸大的图景,可以说是既不宽厚也不公正的。

    但是他们具有这种性格的程度往往会使由一个有限的阶级掌握的代议制政府出现过度腐败进而崩溃,并且使得尝试建立全部男性居民组成的代议制政府的愿望最终变成授权一人却将其余不管多少人不经审判地送往兰贝沙(lambessa)或卡晏(cayenne),仅仅因为他能让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们自己有可能会分享到他的恩惠。使得我们国家的人民最适合于代议制政府的这种性格问题,就是他们几乎普遍存在地具有与上述说法相反的特征。他们敏感于未经过长期习惯和未被自己的正当观念认可而企图对他们行使权力的行为;但是一般来说,他们很少会想对别人行使权力。他们很少同情有强烈统治愿望的人,所以尽管他们十分熟悉追求职位的这种个人利益的动机,却宁愿让那些由于社会地位的原因而未经追求就得到那个职位的人去履行职务。倘若外国人能够了解这一点的话,他们也许就能理解英国人的政治感情中的那些表面上的矛盾。

    英国人会干脆地同意让比自己较高的那一个阶级来统治自己,同时却很少出现个人的卑躬屈膝。没有一个民族像他们这样喜欢去反抗越出某种规定限界的权威,或者极其坚决地去使他们的统治者永远记住:他们只接受依照自己最喜爱的方式去统治。因此可以说,追求职位是野心的一种形式,然而整个英格兰民族都对它几乎是陌生的。倘若我们排除那些容易得到官方雇用的少数家族或社会关系,一般的英国人对发迹采取的是完全不同的看法,就是指在事业上或在职业上的一些成功。他们对政党或个人单纯地去角逐职位怀有最强烈的反感,几乎没有什么事情会比公职人员的成倍增加更能引起他们的反感。与此相反的是,这件事在大陆上官僚政治泛滥的国家中却总是得人心的,人们宁愿去缴纳较高的租税,也不愿意减少一点自己或自己亲属谋取职位的机会,同时他们之中那些要求节约的呼声也绝不是意味着裁撤职位,而仅仅是减少普通公民没有机会担任的那些高职位的薪金。

    第五章 代议团体的应有职能

    在探讨代议制政体的时候,首先要看到它的本质或概念与特定形式之间的区别,在这种形式中,偶然的历史发展或者某个特定时期盛行的观念会将概念掩埋。

    代议制政体就是指全体人民或者一大部分人民通过定期选举出代表并由这些代表来行使最后的控制权——这种权力必定存在于任何一种政体的某个地方。人们必须完全掌握这个最后的权力。不论任何时候,只要他们高兴,他们就是支配政府所有行动的主人,而不需要由宪法给予这种控制权。英国宪法没有这样做,但它事实上所给予的也相当于这样做了。在一个混合的和均衡的政府中,这种最后控制权实际上也是单一的,就像在纯粹的民主制或君主制政府中一样。这是被我们时代的伟大权威再次恢复的古人思想中的一条真理,即平衡的政体是没有可能的。平衡几乎总是有的,但是天平的两端绝不会保持绝对平衡。

    在政治制度的表面上,哪一个占优势并不总是明显的。在英国宪法里,倘若充分行使了这种权力的话,主权的三个地位相等的构成部分都有权停止整个政府机器的运行。因此,每个构成部分在名义上都有同等的权力去挫败和阻挠其他部分,并且假如三者之一希望通过行使该项权力来改善自己的地位,则按照人类事务的常理,它就绝对会行使该项权力。毫无疑问,每个构成部分倘若感到自己受到其他一个或者两个部分的攻击,它就会运用自己的全部权力来进行防御。那么怎么才能防止这种权力被用来进行攻击呢?倘若我们想知道宪法中哪些部分才算真正的最高权力的话,我们必须依靠这个国家的实际的政治道德,即不成文的宪法准则。

    按照宪法,英国国王对议会的任何决议都有否决权,并且可以不顾议会的反对来任命和继续任用内阁阁员。但是这个国家的宪政道德会迫使国王的这些权力失效,导致它们无法行使;此外,因为事实上行政首脑一直由下院任命,于是下院就成为国家真正的主权者。但是,这种限制行使合法权力的不成文准则,仅仅在和真正政治力量的实际分配保持一致的前提下,才能生效,并确保它们的存在。在每一个政体中都有一个力量最强大的存在,一旦宪法习惯于用来进行工作的妥协方法停止,而又出现了力量的考验时,那个力量将取得胜利。

    宪法的准则会得到遵守,并且在实际上也会起作用,而这仅需它们把宪法上的优势赋予在宪法之外更具现实力量优势的那个力量。在英国,这指的就是民众的力量。所以,倘若英国宪法的法律规定和实际上调整着各个政治权威行为的不成文准则,不能确保宪法中民众的因素得到符合它在国家中体现的真正的力量和高于各个政府部门的最高地位,那么宪法将不具有原本特点之一的稳定性,这样的话,法律或者不成文准则就很快不得不进行改变。因此英国政府就成为在该用语正确意义上的代议制政府:它所给予的那些不直接对人民负责的人手中的权力,只能被认为是统治权力愿意对自己的错误采取的预防办法。这种预防办法在所有完好的民主制中都曾经出现过。如雅典宪法就有过许多这种规定,美国宪法也是如此。

    尽管在代议制政府中国家的实际最高权应属于人民这一点是根本必要的,但代议团体应当直接并亲自承担哪些实际职能,在政府机器中起到怎样的明确作用,这些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在这方面的多种多样性和代议制政体的本质并不矛盾,只要该项职能可以保证代议团体对一切事情的最后控制权。

    对政府事务的控制和实际去做这些事务,二者之间有根本的区别。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团体可能控制所有事情,但不可能做所有事情。而且在多数情况下,它企图亲自去做的事情越少,它对所有事情的控制就越完全。军队指挥官倘若自己也在队伍中参加战斗或带领队伍去袭击,他就无法有效地指挥军队的行动。对由人组成的团体来说,情况也是一样的。有些事情仅能由团体去做,另外一些事情如果由团体去做则不好。因此,人民议会应该控制什么是一回事,而它自己应该做什么却是另一回事。我们已经说过,代议制议会应该控制政府的一切行动,但为了确认什么渠道最适合实行这种一般的控制,以及确认哪部分政府事务应该由代议制议会自己来掌握,它就有必要考虑一个人数众多的团体应该完成哪种工作。只有自己能做好的工作,代议制议会才应当自己承担起来,而在处理其他事务时,它的正当职责不是去做这项工作,而是想办法让别人把这项工作做好。

    比如,表决税收被认为是最应该专属于代表人民的议会的职责。然而,任何国家的代议团体都不会自己提出或者由它委派的官员提出预算书。尽管下院可以表决国库支出,有权认可公共费用中各个项目的支出预算,然而宪法的准则和一向的惯例规定,只有依据国王的建议才能拨款。人们觉得,只有当行政部门(支出须由它经手)负责提出作为支出依据的计划和进行计算时,才能期望最终支出数量适当和对经费使用的细节有必要的关心并作出正确的判断。所以,人们不期望甚至不准许议会直接发起税收或支出,对它的要求只是让它表示同意,而拒绝同意就是它所具有的唯一权力。

    就目前的情形来说,这一宪政理论中所承认与包含的各个原则,倘若得到遵守,就会成为限制和定义代表制议会职能的指导。第一,在视代议制为理所当然的所有国家里,承认人数众多的代议团体不应当管理国家事务。这个原理不但是以政府利益的最根本原则为基础,也是以将各种事务进行良好管理的原则为基础形成的。任何一个团体,如果没有人统率并组织起来,就是不适合进行严格意义上的行动的。甚至由特别熟悉所从事业务的少数成员组成的特别委员会,也总是不如在一个人统率的情况下好。但是倘若可以从他们之中找出一个人并使之成为首脑,其他的人听命于这个人,那么这个委员会的性质就会有所改进。一个团体在考虑问题方面能比任何个人都做得好。

    因此,当有必要听取或考虑各种相冲突的意见时,一个能够进行审议的团体就是不可或缺的。即使是对行政事务来说,这种团体也常常是有益的,不过一般只是作为咨询机构存在。这种事务通常由一个人负责进行最好。甚至一个股份公司,通常在实际操作上——倘若不是在理论上的话——也有一个总经理;管理的好坏主要取决于这个人各方面的条件,而其余的理事,他们的作用表现在能够对他提出建议,或者具有对他监督、限制以及在他犯错误时予以免职的权力。至于理事们表面上和总经理同等分担事务的管理并不是什么优点,相反,它在相当大程度上抵消了他们可以发挥的长处,因为这种制度极大地削弱了在其本人和其他人的心目中他应该承担的个人责任感,那种他应该挺身而出负起完全责任的个人责任感。

    但是人民议会更不适合管理行政,也不适合事无巨细地对负责行政管理的人发号施令。即使是好心想做善事,这些干涉也几乎总是有害的。每一个公共行政部门的事务都是一种技术性业务,它包含着特殊的原则和传统的规则,其中许多东西只有曾经参与过该业务的人才能知道,而且实际上对该部门不熟悉的人是不大可能对它们予以重视的。我并不是说处理公共事务的工作是什么行家的秘传,必须经过传授才可以理解。任何拥有良知的人都能够理解它的原则,只要他内心中对于要处理的情况和条件存在一个真实的图景。但是他必须知道那些情况和条件才能做到这一点,而这种知识无法凭直觉得到。在任何一个公共事务部门(如同在任何私人职业中一样)都有许多极为重要的规则,刚开始接触到这个问题的人都不知道规则产生的原因,或者甚至怀疑它的存在,因为这些规则一般是用来应付他从未想到过的危险或不便的。我知道一些天赋异禀的官员(部长们),当他们刚刚进入一个不熟悉的业务部门时,往往会把刚刚接触到这种业务的人大概会有的、过一段时间就能明白过来而放弃的最初想法,当做迄今为止被忽视并由其揭示出来的真理,当时流露的那种神气,会使他们的下属感到可笑。

    确实,伟大的政治家是这样一个人:他既知道何时遵从传统,也知道何时超越传统。但是认为他因为不了解这些传统就能更好地超越传统,就是极大的错误。所有对一般经验所认可的行动方式没有彻底了解的人,就无法对要超越那些一般行动方式的状况作出判断。要衡量和估计依赖公共部门采取行动的利益与管理这个部门的特定方法可能引起的后果,就需要一种知识和经过特别训练的判断,而这些才能在没有接受过相关教育的人之中,就如同改革法律的能力在不曾专门研习过法律的人之中一样,是很少看到的。所有这些困难必定会被妄图对行政的专业性行为作出决定的议会所忽略。忽略的结果最好也不过是由没有经验的裁判有经验的,由无知裁判有知。无知绝不怀疑它所不知道的事物的存在,既傲慢自大又漫不经心,轻视(倘若不是憎恶的话)所有说有比它的见解更值得听取的见解的主张。当不涉及到利害动机时就是这样的情况。然而一旦牵涉到利害动机,结果就会是徇私舞弊,与在公开政府下的一个政府机关所能产生的最严重的贪污腐化相比,它还要更大胆、更无耻。这种来自个人利害的偏私不一定会扩及到议会的多数人。在所有具体场合,它与两三个成员有关系一般就足够了。

    在使该团体犯错误方面,这两三个人将比其他任何成员在纠正错误方面的兴趣还要大。也许议会的大多数人手脚是干净的,不过他们无法保持警惕或在他们一无所知的问题上明辨是非。一个懒惰的多数,如同一个懒惰的人一般,总是属于那个煞费苦心争取它的人。部长不适当的任命或不适当的措施,议会可以进行制约;反对党关心的是攻击,部长们关心的是辩护,这就为相当平等的讨论提供了保证。不过谁来监督这看守人呢?谁来制约议会呢? 一个机关的首脑,一个部长,都会感到自己负有某种责任,但议会在这种场合根本不觉得它负有任何责任,因为何曾有过议会成员由于在行政管理的细节上的投票而失去自己的议席呢?对一个机关首脑或一个部长来说,他所采取的行动在一段时期之后被人们如何看待,与当时人们如何看待相比,更加重要。然而议会则是只要当时的舆论是支持它的就行,无论这种舆论是如何仓促形成的或是人为煽动的。它自己会认为,每个人也会认为,无论它采取的行动的后果如何严重,它是完全能够辩解的。并且,议会不可能亲自体验到它的不适当措施造成的不便,直到这种不便达到全国性祸害的程度。而行政官员和部长不一样,他们看到不便即将发生,就必须不遗余力地力求避免。

    议会关于行政事项的本来职责,是要注意使那些有权作出决定的人是能胜任的人,而不是用它自己的表决来作出决定。在这一点上,它也无法通过个人的提名来方便地做到。没有任何行为要比任命的提名对具有强烈的个人责任感之要求更为迫切了。凡是精通公共事务的人的经历都证明,几乎不存在一种行为使普通人的良心不感到敏感的;几乎不存在一种场合对条件考虑得这般少的,部分原因是因为人们对被提名的人的情况不了解,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对这个人和另一个人之间条件的不同并不关心。当一个部长要做出一个正直的任命时,也就是说当他事实上不是为他的政党或他个人的亲友营私舞弊时,一个不知底细的人可能认为他会任命最有资格的人,但实际上并非如此。通常倘若部长任用一个有优点的人,或是任用在公众中有任意声誉的人,他就认为自己是非常好的,尽管这种长处或声誉也许和任命所需的情况正好相反。

    一位舞蹈家需要的是一台计拍器,这仅仅是费加罗时代的讽刺话;至于部长,只要他任命的人做得还行,他就一定会因此以为自己不但无可指摘,而且知人善任。除此之外,适合做专门业务的专门人员的条件只能获得了解他们的人的认可,或者只能获得那些本职工作就是根据他们的行动,或根据处于判断地位的人提供的证据来对他们进行考察和判断的人的认可。在这些来自于良心的责任很少得到应对任命负责的大官们重视之时,不能负责的议会又该如何呢?甚至现在,最坏的任命就是为了在议会中消除反对或得到支持而作出的。倘若这种任命是议会自身作出的,我们又能对它指望些什么呢?包括许多人的团体完全不重视专门资格。除非这个人罪过大到应该上绞刑架,否则他就被认为和别人一样适合做所有他能申请为候选人的事情。在公共团体作出的任命并不像通常情况一样由党派关系或个人的假公济私行为来决定的时候,一个人的被任用或许是因为他拥有一般能力方面的声誉(这常常是很不相称的),或许仅仅是因为他个人有名气。

    由议会自身来提名内阁成员的事一直被认为是不可取的。事实上,它决定内阁总理或者决定应从中挑选出内阁总理的那两三个人就可以了。在这么做的时候,它不过是承认某个人是议会支持其一般政策的那个政党的候选人。事实上,议会决定的只是在两个或至多三个政党中应由哪一个组成政府。至于该政党的成员中谁最适合担任政府首脑则应当由该政党自主决定。根据英国宪法目前的做法,这些事似乎有非常好的依据。议会对任何阁员都不进行提名,而是由国王根据议会所表明的一般意向和愿望来任命内阁首脑,其他阁员则经由内阁首脑推荐任命。

    而另一方面,任何一名阁员都负有连带的道义责任来任命合适的人员担任非常任的政府机关职务。在共和国的情形之下可能要做某种其他的安排,然而在实际上,它越是靠近英国长期以来的做法,就能进行得越顺利。或者如同在美利坚共和国一样,行政首脑必须由完全独立于代议团体的某个机构选出;或者代议团体要满足于提名内阁总理,并由他负责挑选他的部属和同僚。对于所有这些考虑,至少在理论上,我完全能预料会得到普遍同意的。虽然在现实中,因为谁掌握最强大力量谁就会越来越想滥用权力这一普遍法则,议会干涉行政的具体事务的倾向会变得越来越强烈。这就是将来代议制政府要面临的实际危机之一。

    但是具有相同真实性的是(虽然直到最近才慢慢获得承认),人数众多的议会既不适合负责直接的行政事务,也不适合负责直接的立法事务。几乎没有什么脑力工作像立法工作那样,需要既有经验和受过训练,又通过长期辛勤的研究从而训练有素的人去做。即使没有其他理由,这就可以作为立法工作只能由极少数人组成的委员会才能做好的充分理由。一个具有相同决定意义的理由是:每个法律条款,都必须在准确而富有远见地了解它对其他所有条款的效果的情况下制定,所有制定的法律必须可以与之前存在的法律形成首尾呼应的整体。当在五方杂处的议会里法律被逐条逐项进行表决时,要在每种程度上满足这些要求也是没有可能的。这种立法方式中存在的不一致情形将给所有人造成深刻的印象,如果不是因为我们的法律已经在结构和形式上这样紊乱,以致再增加一些混乱好像也不会使矛盾和混乱变得更大的话。但即便在目前,我们的立法机器也完全不适应它的目的的状况,这一事实实际上年复一年越来越被人们所察觉到。

    单是使法案得到通过所需要的漫长时间,就使得议会除了一些狭窄而孤立的条款之外越来越不能通过任何法律。倘若准备好一个法案,尝试处理整个问题(不考虑到整体而对局部进行适宜的立法是不可能的),就将只因为找不到时间去处理而被会议一次又一次地搁置起来。即使该项法案可能是由最具有资格且具有各种手段和设备的权威审慎地起草的,或者由精通该问题的人们构成的,由多年从事思考和研究特定措施的特别委员会起草的,也都完全没有用。法案无法得到通过是因为下院不愿意放弃用他们笨拙的手进行修修补补的宝贵特权。近些时候在某种程度上采用了这样的惯例,即在法案的原则经二度确认之后,一个特别委员会将对法案进行详尽审议,但并不能看出这一做法能使法案以后在经过整个下院的委员会时减少多少时间,因为被知识批驳了的那些个人奇想或意见总是坚持要获得上无知的法庭的第二次机会。实际上,这一做法主要由上院采用,比起下院议员来,上院议员不那么喜欢插手,也不那么重视他们个人的发言权。

    但是当具有许多条款的法案真的经由委员会详细讨论通过时,那又是怎样一种情景啊!对其余条款的实施,有些条款是必不可少的,却被省略掉了;为了实现某种私人利益,或因为某个威胁着要拖延法案的想入非非的议员,结果有些不连贯的条款硬被插进去了;在某个只是假充内行的一知半解的人的建议下,一些条款被插进去了,这些做法导致了提出或支持该法案的议员那时未预见到的后果,因此不得不在下次会议提出修正案来消除其坏影响。现在处理这些事情的方式存在一种毛病,即针对法案以及它的各种条款的辩护和说明,基本上都不是由最初设想出该法案的人来进行的,也许因为他在议会中没有席位。条款和法案全靠未曾参与制定它们的某个议会议员或阁员来为之辩护,他对一切论点(除极端明显的之外)都是靠临时抱佛脚死记硬背下来的,他不知道他所持立场的所有分量,也不知道用来支持这一立场的最好理由,因此根本无法应付没有预见到的反对意见。这种弊端就政府法案而言,是能够补救的,而且在某些代议制政体中已经作出了补救,其方法是允许政府派信任的代表出席两院,这些人有发言权但是没有表决权。

    倘若下院中一直不愿意作修正案发言或动议的多数人(至今仍是相当大的多数)不再把全部的事务调整交给那些愿意提出动议或发言的人,倘若他们想到,对立法来说还有比得到选民选举的能力和具有流利的口才更好的条件,并且真的去找就能找到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很快认识到,和行政事务一样,代议制议会在立法事务上能够胜任的唯一任务不是做工作而是让别人把工作做好,决定应委派谁或怎样的人去做,以及在工作完成时是否给予国民的认可。任何适合高级文明状态的政府,都将有一个小团体来作为政府的重要成分,充当立法委员会来负责制定法律,它在人数上不多于内阁成员。倘若我国的法律能获得修改并采用连贯的形式(不久肯定能这样),完成这一任务的法典编纂委员会应被当做一项永久制度继续来完成监督这项工作,要防止退化,并随时作出进一步的改进。

    谁也不希望这个团体有自行制定法律的权力,因为委员会将只是体现制定法律方面的智慧因素,议会将代表意志因素。任何法案在未经议会批准之前不成为法律,而议会或者两院之一不但拥有否决法案的权力,而且拥有把法案送回委员会重新加以考虑或进行改进的权力。两院都能采取主动,向委员会提交问题,指示它准备一项相应的法律。当然,作为国家所需立法的手段,委员会无权拒绝发挥它的作用。起草一项实现特殊目的的法案的指令,经过两院一致同意之后,就会对委员会的委员具有强制力,除非他们宁可辞职。但是,一旦法案形成,议会就无权进行改变,只能通过或加以否决;或者对其部分地不同意,将它发回给委员会重新考虑。由国王任命委员会的委员,但应任职一定的时间,比如说五年,除非经由议会两院提议免职,其理由或者是个人的失职(如法官的情形一般),或者是拒不依据议会的要求起草法案。在五年期满后,其成员就不再任职,除非被再度任命,以提供一种简便的方法来去除那些和职务不相称的人,并将年轻而新鲜的血液注入该团体。

    在雅典民主制中甚至也能感到存在与这相当的某种规定的必要性,在那个地方的民主制的全盛时期,公民会议(ecclesia)可以通过法令(psephisms)(多数是有关单个政策事项的法令),但所谓法律(laws)只能由另外一个人数较少、被称为立法团(nomothetae)的逐年更新的团体变更或制定,这个团体也负责修改所有法律,使之保持一致。在英国宪法上,无论采用哪种实质和形式上的新安排,都有非常大的困难,但与之相对,在使现有传统和形式适于达到新的目的上则没有很大的反感。我认为,可以想办法通过上院的机构用这一巨大改进来丰富宪法。在宪法上,一个准备法案的委员会和恤贫法管理局或圈地委员会比起来,本质上不是更大的创新。倘若考虑到这种委托的巨大的重要性和尊严,规定除非经议会提议免职,每个被任命为立法委员会成员的人照例应是上院终身贵族议员的话,那么把司法职能完全委托给上院执掌司法的议员的那种经验和良知,就很可能会把立法事务(有关政治原则和利益的问题除外)转而委托给职业的立法者了。由上院发起的法案以后就总会由他们起草了。政府就会委托他们制订全部法案了。

    并且如果下院中非阁员的议员不再把法案直接提交给下院,而是被准许向下院提出并由下院将其交给立法委员会,他们就会逐渐发觉这样做很方便,并可能会对他们的法案在两院获得通过有利。因为下院不但能把问题交给该团体考虑,而且能把特别建议甚至法案全文的草案(假如任何议员认为自己可以准备这样一个应该能通过的法案的话)交给该团体考虑。毫无疑问,下院会把每个这种草案交给该委员会,即使只是作为材料或为了其中可能包括的建议也好,就像下院同样会把在一次议案离开委员会之手后议员可能提出的书面的修正案或者反对意见提交委员会。

    如此一来,由所有议会的委员会修改法案的做法虽然不是正式废止但也会废而不用。该项权力不是被放弃了,而是和扣发国库开支权、国王否决权以及其他的政治斗争中的古老手段一起,被闲置在武库中。没有人希望它们被使用,但也没有人同意抛弃它们,因为他们担心有朝一日在十分紧急的时候会仍需要它们。经过这样的安排,立法就会获得作为技术性劳动和需要特殊经验和研究的工作的适当地位;另一方面,国民最重要的自由,即只受到他们选出的代表一致同意的法律统治的自由,将会保持着,并因为摆脱了目前在缺乏考虑和无知的立法形式上带有的严重但绝非无法避免的缺点而变得更具有价值。

    代议制议会的适当职能并不是管理(这对它根本不合适),而是控制和监督政府:公开政府的行为,迫使它对人们觉得有问题的所有行为作出充分的辩解和说明;谴责那些该受责备的行为,而且,倘若组成政府的人滥用职权,或者履行责任的方式明显同国民的舆论相冲突,就将他们撤职,并事实上或明白地任命其后继人。这确实是广泛的权力,是对国民自由的充分保证。除此之外,议会还有一项职能,其重要性不低于上述职能:它既是国民的诉苦委员会,又是他们表达自己意见的大会。它是这样一种舞台,不但国民的一般意见,并且每一部分国民的意见,以及尽力做到国民中每个杰出个人的意见,都可以在这里充分表达出来并进行讨论。在那里,这个国家的任何人都能期望有某个人把他想说的话说出来,与他自己说得同样好或者比他自己说得更好——不是专门对着朋友和同党的人说,而是在反对者的面前经受相反两方面争论的考验。

    在那里,就算自己的意见被别人压倒的人也会觉得满足,因为他已经把意见说出来了,他的意见被置于一旁,不是因为单纯任意的行为,而是因为更好的意见取得了大多数国民代表的同意。在那里,每种意见或每个政党都能检阅自己的力量,也都能修正有关它的追随者的力量或人数的任何错觉。在那里,国民中占优势的意见清楚地显示它的优势,并在政府面前集中队伍,从而就可以在它只显示力量而不必实际运用力量的情况下,使政府能够并被迫让步。在那里,政治家可以远比根据其他任何信号更可靠地看清楚哪种意见和力量成分正在发展,哪种意见和力量成分正在衰退,从而可以在制订措施时不但关注当前急务,而且会关注发展中的倾向。代议制议会往往被它的敌人讥笑为纯粹空谈和清谈的场所。很少有比这更大的误会。在谈论的问题与国家巨大公共利益相关的时候,我不明白代议制议会如何能比在谈论中工作得更好,而谈论中的每一句话,或是代表着某个重要团体所信赖的个人的意见,或是代表着某个重要团体的意见。

    在这个场所,这个国家的任何一种意见和任何一种利益都能在政府面前,以及其他所有意见和利益面前,对自身的理由进行相当激烈的辩护,能迫使它们听取,或者同意,或者明确表达出不同意的理由,倘若这样一个场合不符合其他目的的话,在本质上是任何地方所能有的最重要的一种政治制度以及自由政府的头等好处之一。这种“谈论”,如果不至于妨碍“行动”,它就绝不能予以轻视。谈论绝不会妨碍行动,倘若议会了解到并承认讨论和谈论是它的本分,而作为讨论结果的行动是特别经过相应训练的人们的任务,而不是一个五方杂处的团体的任务;了解并承认议会的适当职能是想方设法明智地和诚实地选出那些人,并不再干涉他们,除了通过广泛的批评和建议,以及决定是否给予国民同意的最后批准之外。正是由于缺少这种可贵的保留,以至于人民议会在试着做它不可能做好的事情,即立法和行政管理,并除了它自己的机构之外不为这些事务规定其他机构,这时在谈论中花费的时间当然就不是做实际工作的时间了。

    但正是使这种团体最不适于作为立法会议的这一实际状况,却使它们更适合执行另一种职能,那就是,它们不是这个国家最伟大的政治人物的会聚(有关国民的意见极少能从这种人物的意见中被可靠地推导出来),而是(在适当地构成时)有资格在公共事务上发言的、人民中各种不同程度的智力的一个非常好的标本。它们的作用就是显示各种需要,成为反映人民要求的机关以及争论有关大小公共事务的意见的场所。还有就是通过批评和最终不给予支持,制约那些真正有权管理公共事务的高级官员或者任命他们的高级官员。只有对代议团体的职能进行合理的界限内的限制,人民实行控制的优势才能与同样重要(随着人类事务在复杂性和规模上的增长而显得越来越重要)的对熟练的行政和立法的要求一同获得。要结合这些好处,除了从要求后者的职能中把保证前者的职能分开之外,并没有其他办法。通过把批评和控制的职能从事务的实际管理中分离出来,并把前者交给多数人的代表,与此同时又对后者保证在对国民的严格责任下获得那些经特殊训练又有经验的少数人所具有的知识和老练的智慧。

    以上讨论是关于应当赋予国家有主权的代议制议会职权的,这个讨论要求接下来要研究适度赋予较次要的代议制团体的职能,这些团体的存在应当只是为了有关地方的目的。这种研究是这本论著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然而因为诸多原因,我们必须把这种研究推迟到研究完作为主权者对国家行政和立法进行控制的大代议制团体的最合适组成之后。

    第六章 代议制政府容易有的弊病和危险

    政府形式的缺陷既可以是消极的,又可以是积极的,倘若它不将执行必要的政府职务的足够权力集中到政府当局的手里,或是不依靠发挥每个公民的积极能力和社会感情以求得充分发展,那它的缺陷便是消极的。关于这两点,在目前这个研究阶段,都无须作更多的阐述。

    政府中缺乏适当的一定权力来维持秩序和容许人民进步,这一般都是未开化的粗野的社会状态中容易存在的现象,而非特定的政治联合的形式容易存在的现象。当人民过于迷恋野蛮时代的独立自主,因此无法容忍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必须服从一定权力时,对实行代议制政府来说,那种社会状态(正如前面所说)就是尚未成熟的。在实行那种政府的时刻到来之时,为了达到全部必要目的的充分权力必定会归于最高权力的议会。议会倘若没有将足够的权力交给行政,这只能是因为议会对行政的嫉妒心。一般来说,除了在议会罢免行政官员的宪法权力还没有确立起来的地方之外,这样的情形是不太可能有的。

    在这项宪法权利原则上得到承认并在实际上得到充分实行的地方,其实并不需要担心议会不愿意授予它自己的部长们真正值得期待的权力,恰恰相反,其真正的危险反而在于议会在授权时过于慷慨,范围也太过不确定,因为部长的权力就相当于让他具有并且保持那种权力的那个团体的权力。但是,也很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而该情况也就是进行控制的议会的危险之一,即它在授予权力上是慷慨的,然而后来却又去干涉这些权力的行使;虽然它起初整批地给予了权力,不过后来又通过对行政事务的不少单个干涉行为将其逐一收回。这种实行实际的管理以代替制约和批评管理人员的做法所引起的危害,在前一章中已经作了详细充分的论述。想要杜绝这种不合适的干涉,除了对其有害性树立普遍而强烈的信念外,是不可能在道理上有什么妥善办法的。

    存在于政府中的另一个消极缺陷,就是无法使人民的个人能力,如智力的、积极的和道德的能力得以充分发挥。这一点,在之前说明专制制度的明显弊端时,大部分都已经被揭示过了。比较一种人民政府的形式和另一种形式,这方面的优点属于一类政府,它一般将公共职能的行使加以最广泛的分散:一方面,它把最少的人排除于选举权以外,另一方面,在达到其他同样重要的目的的范围之内,允许全部各阶级的人最广泛地参与具体的行政和司法事务,比如通过陪审制,允许人民参加市行政职务,特别是通过最大可能的公开自由讨论,这样一来,不仅可以让少数人相继参加政府,而且还在某种程度上让全体公众都可以参加政府管理,还可以分享自己从政府管理中得到的锻炼和教育。这些好处,还有期待获得这些好处要受的限制,在我们说到行政细节时会再作进一步说明。

    与其他政府形式一样,可以用两点来概括代议制政府的积极的危险和缺陷点:其一,议会中的普遍无能和无知,说得委婉一点,也就是智力条件不充分;其二,有受到与社会普遍福利不一致的利益影响的危险。

    关于前一种缺陷,也就是高级智力条件的不足,一般认为平民政府比所有其他政府更容易存在这种缺陷。贵族政体的果断和审慎,君主的旺盛精力,被认为是远胜于民主政体(即使是合格的)的眼光短浅和优柔寡断的最大优点。但是,这些提法绝不如其在初看之下所显得那么有依据。

    与简单的君主制相比,在这些方面,代议制政府并不是处于不利地位。除了在未开化时代,真正的而非伪装的贵族制的世袭君主制,一般在被认为是民主制特点的无能方面,远远超过了民主制。我之所以将未开化时代排除在外,是因为在真正未开化的社会状态中,君主积极的能力以及其智力是相当有保证的,他的个人意志常常受到来自其臣民以及臣民中强有力人物的蓄意阻挠。社会状况没有为单纯豪奢的纵欲提供太大的诱惑,心身的活动,尤其是军事和政治活动是他的主要兴奋剂。他在无法无天的追从者和强横的头头们中的权威并不高,更有甚者,他很少能够长期保住其王位,除非他拥有相当程度的个人敏捷、勇敢还有精力。历史上那些爱德华(edward)和亨利(henry)的平均才能之所以那么高,我们可以在爱德华二世以及理查德(richard)二世的悲惨命运还有约翰(john)及其无能的继承人统治期间的动乱和内战中找到原因。

    在宗教改革的动乱期间也曾经产生过几个杰出的世袭君主——伊丽莎白(elizabeth)、亨利·夸特(henri quatre) 以及古斯塔夫斯·阿道弗斯(gustavus adolphus),然而他们大都是在患难之中成长,是因为较近继承人的意外失败才继承了王位的,因而就不得不与他们统治初期的巨大困难作斗争。由于欧洲生活取得了安定的局面,因此世袭国王的任何超出常人的地方都会显得十分罕见,但实际上,不管是在才能方面,还是在魄力方面,他们的一般平均水平甚至比普通人更低。现如今,除了有时候会掌握在某个有积极精神的篡夺者手中之外,宪法上绝对的君主制只能凭借常设的官僚机构的智力条件来维持本身的存在。奥国和俄国政府,还有处于正常情况下的法国政府,均属于官吏的寡头政治,在这些国家里,国家元首仅仅是官吏的一个头目,我所说的是这些政府行政的例行行动,毕竟掌权者的意志还会决定政府的许多特殊行动。

    在历史上,一般情况下,那些在管理事务中以持续的魄力和智力著称的政府全是贵族制,然而毫无例外地,它们又都是官吏的贵族政治。统治集团是如此狭小,以至于集团中的每个成员,或者说至少是每一个有影响力的成员,都可以也确实已经将公共事务变为了一生中的主要职业和一项积极的专门业务。通过很多世代彰显出高度的统治才能,并且根据明确的政策原则行动的贵族政体,仅有威尼斯和罗马的贵族政体。然而在威尼斯,虽然存在数量众多的特权等级,不过实际的事务管理却是严格地集中在一个小小的寡头政体中,这些人终生致力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研究。

    而罗马政府更是带有像我们自己的那种开放的贵族政体的特色,不过,一般来说,真正的统治团体也就是元老院是专由这样的一些人组成的:他们曾经服过公务,冒着无法胜任或失败时承担严重责任的危险,或者已经担任、或正等待担任国家更高的职务。他们一旦成为元老院成员,也就意味着他们的一生要矢志于公共事务的领导;更有甚者,除了为执行某项公务,否则他们是不被允许离开意大利的;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会保持其责任和权力,直到自己生命的终结,除非是由于不名誉的品质或行为而被监察官逐出元老院。在这样构成的一个贵族政体中,所有成员都会感到自己个人的重要性完全与自己所管理的国家的威望和尊严,以及与自己在这个国家的各种会议中所能起的作用密切相关。国家的威望和尊严是与一般公民团体的幸福或繁荣完全不一样的事情,实际上,它们之间往往是彼此完全不相容的。不过,它们却与国家对外的扩张和成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所以,在几乎专为追求这一目标的情况下,不管是威尼斯政体还是罗马贵族政体,均显示了他们一贯明智的集体政策对政府管理的巨大个人才能,为此,它们应得的荣誉也被历史所赋予。

    照这样看来,情形是这样的,所有并不是例外地具有高度能力和政治技巧但又不是代议制的政府,无论是在贵族制形式下还是在君主制形式下,它就主要是官僚政治。职业官员始终掌握着管理工作——这便是官僚政治的意义和本质。究竟是由于要让他们做那种工作而让他们接受那种训练,还是他们受了那种训练之后才让他们做那种工作,虽然在许多方面二者有很大不同,不过,对于这规律的根本性质来说,其实是毫无区别的。

    另一方面,像英国这样的贵族政体,掌权阶级的权力仅仅来源于他们各自的社会地位,既没有经过特别训练,也不是专门献身于那种工作,(因此在这种政体里,权力是通过寡头政治的原则组成的代表机关行使的,而不是直接行使)这样的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在有关智力禀赋方面是大体相同的。也就是说,它们只是在显著地位和伟大而深孚众望的才能结合在一起,令某个人暂时处于支配地位的时候,才能够较大程度地显示出上述的这种性质。特米斯托克里和伯利克里,华盛顿(washington)和杰斐逊(jefferson),这些人在他们各自的民主政体中,不是比英国代议制贵族政体中的查塔姆和皮尔一类的人,或者甚至比法国贵族制君主政体中的科贝尔(colberts) 和萨利一类的人更十足的例外,然而,他们无疑却是更为杰出得多的例外。在现代的欧洲贵族制政府里,一个伟大的大臣与一个伟大的国王几乎同样罕见。

    所以,就政府的智力属性而言,必须在官僚政治和代议制民主政体之间作比较,因此,可以不用考虑其他政体。必须承认的是,在某些重要方面,官僚政治的政府处于大大有利的地位。它积累经验,经过充分考虑和反复试验而获得传统准则,又会为实际管理事务的人们准备适当的实际知识,不过,对个人的精神活力而言,这其实并不是同样有利的。官僚政治的政府深受其苦的弊病,还有一般招致其衰亡的弊病是例行公事。它们因自己准则的不可改变性而导致衰亡,尤其因为这样一个普遍法则而导致衰亡:所有变成例行公事的东西都会丧失生命力,而不再具有在其内部起作用的精神,仅仅是继续机械地运转,但是它要做的工作却仍然没有完成。官僚政治总是倾向于变成腐儒政治。在官僚政治是真正的政府时,集团中较卓越成员的个性被集团的精神(如耶稣会的情形一样)所压倒。

    在行政管理这项职业中,与在其他职业中一样,大部分人的唯一想法都是别人让他如何做,他就如何做,因此,平民政府需要让具有独创天才的人的意见战胜那些受过训练的庸人的阻力。撇开高度明智的专制君主这种偶然事件不说,一般而言,只有在平民政府中,罗兰·希尔爵士才可能战胜邮政局。平民政府让其在邮政局任职,并让该机构不由自主地遵从这个将个人的魄力和创造性与专门知识结合于一身的人所给予它的推动。显然,罗马贵族政治之所以避免了官僚政治特有的这一弊病,是因为它的人民的因素。所有特殊职位,即元老们谋求的职位和给予元老院席位的职位,都是经过普选授予的。不管是从官僚政治好的方面还是坏的方面来说,俄国政府都是一个特殊的例子:以罗马人不屈不挠的精神,世世代代始终坚持追求同样目的的那些确定的原则;追求那些目的时一般常用的惊人手腕;内部可怕的贪污腐化,还有对来自外部的改良措施的永恒不变的敌意,这些都是很少能或绝不能克服的,即使是一个有魄力的皇帝掌握有的专制权力也是如此——一个人无常的精力始终战胜不了官僚集团不变的阻力。据我们所知,中国满清政府的官僚政治,也是另一个明显的具有同样性质以及缺点的例子。

    在人类所有事务中,为了保持其本身的适当效用,互相冲突影响甚至还必须保持其存在和有效性。专注于追求一个好目的,不管伴随它的是其他什么目的,结果不是前者过多,也不是后者不足,而是会连原本所追求的目的也达不到。毋庸置疑,让那些受过训练的官员来治理政府,也许无法为国家做到那些自由政府所能做的事情,然而,它却可能被认为可以做到某些自由政府所不能自行做到的事情。但是,我们看到,要使自由能长久并有效地发挥作用,它的某些外部因素是完全必要的,同样地,想要自由产生它的最好效果,就必须找到将训练有素且熟练的行政和自由结合起来的手段,否则往往会失败,而且会失败得很彻底。

    如果要在可以想象得到的最完善的官僚政治和代议制政府(在时机已经成熟到足以实行这种制度的人民当中)之间进行选择的话,人们是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的。不过,与此同时,政治制度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却是获致前者尽可能多的符合后者的好形质。只要可以做到不矛盾,那么,除了取得属于代表全体人民的团体并由它认真实行的一般监督的好处以外,取得由受过专业训练的操作熟练的人员管理事务的巨大好处也是可以的。承认前一章中曾经讨论过的划分界线,也就是区别只有在经过特别训练后才可以做好的本来意义上的管理工作和选择、监督以及必要时控制官员工作二者之间的界线,便对达到这一目的很有利。与在其他场合一样,后一种工作在这种场合中是由享受工作利益的人负责的,而不是由做管理工作的人负责的。除非民主制愿意让有技术的人去做需要技术的工作,否则,想要迈向熟练的民主制就是不可能的。在为其本身提供做它本分工作(即监督和制约)所必要的智力条件方面,民主制有足够的事情需要完成。

    在评价代议制团体的独特构成时所必须考虑到的问题之一,就是怎样得到并保证这种智力条件,它的构成越无法保证这种智力条件,它便越会用特别决议侵犯行政的职权范围:它将提拔和支持一个坏阁员或是赶走一个好阁员,它将对他们滥用职权的行为加以姑息和纵容,它将被他们的那些虚伪借口所蒙蔽,或不支持那些努力尽职尽责、忠心耿耿的人;它将赞助甚至强加一种自私而任性的、眼光短浅的、感情冲动的、有偏见的且无知的对内对外的一般政策;它将制定坏的法律,废除好的法律,还会导入新的弊端,或者固执地墨守旧的弊端。也许,在出自它本身的或是其选民的一时的或持久的使人误解的冲动下,在公平审判无法得到公众感情的同意时,它甚至会容忍或纵容对法律完全置之不理的做法。这种种情况便是代表的构成不能保证议会中具有适当的知识和才智而造成的代议制政府的危险。

    接着,我们要讨论从代议制团体中由有害的利益(用边沁那些有益之言来说),也就是与社会的普遍福利多少有些冲突的利益,它们所决定的行动方式的流行从而引发的弊端。

    人们普遍承认,很大程度上,贵族制和君主制易有的弊端便是由这个原因产生的。贵族政体的利益或君主的利益,无论是其中各个成员的或集体的利益,因为与社会普遍利益所要求的行动相反因而得到增进,或者只是他们自己觉得应该会得到增进。譬如,政府的利益是加重征税,而与之相反,社会的利益却是征收良好管理的必要费用所允许的范围内的尽可能少的税。国王和作为统治阶级的贵族政体的利益,则是掌握并对人民行使无限制的权力,以及强制人民对统治者的爱好和意志绝对服从。人民的利益是要求政府在全部方面对他们实行的支配限于达到并符合政府的合法目的。贵族政体或君主的利益,或其想象中和表面上的利益,是不允许有人在任何方面以任何理由谴责他们,至少是不允许进行他们认为是严重干涉到他们自由行动或威胁到他们权力的任何形式的谴责。

    人民的利益则是具有谴责任何公共行为或措施以及任何官员的充分自由。无论是贵族制的君主制,还是贵族制,统治阶级的利益都是为了给他们自己取得各种不正当的特权,他们有时只是单纯抬高自己或是贬低别人,有时却是损害人民利益借以中饱私囊。在这种政府下,人民很可能会对其产生不满,这种情况一旦发生,贵族政体或君主的利益就是将人们保持在教育和智力的低水平上,以煽起他们之间的不和,甚至会让他们的日子过得不太好,以免他们“盛而骄”。这一观点与黎塞留红衣主教在其著名的《政治遗书》中提及的准则还是很契合的。全部这些事情都是适合于贵族政体或君主在纯粹自私观点上的利益的,除非因为担心激起人民的反抗因而形成一种足够强大的相对的利益。在他们的权力足够将他们提到高于社会其他人的意见的地方,贵族政体和国王的有害的利益就会产生所有这些弊端,其中很多至今依然在产生着。因为这样一种地位,企图期望任何其他的行为同样是不合理的。

    这些事情在贵族制或君主制的场合是太明显了,然而,有时候人们宁愿毫无理由地设想,在民主制中,同样的有害影响并不起作用。依照一般的看法看看民主制吧,作为多数人的统治,统治的权力受到阶级或地方利益的支配,而完全不按照对全体人民利益的无私关怀所要求的原则那样行事,这完全是可能的。假定少数是黑人,多数是白人,或者反过来也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多数可能会让少数得到公平的审判吗?假定多数是天主教徒,少数是新教徒,或者反过来,这样一来,难道不会有同样的危险吗?再或者,假定多数是英格兰人,少数是爱尔兰人,或者相反,不也很大可能产生同样的弊病吗?在所有国家中,占多数的始终是穷人,而相比之下,能够称得上富人的则占少数。显而易见,在很多问题上,这两个阶级之间的利益都是完全相反的。

    我们假设,这个多数足够明智,清楚削弱财产的安全对他们不利,同时,他们也了解任何任意的掠夺行为都会使这种安全被削弱。然而,他们将租税负担的不公平份额,更有甚者,将其全部强加到所谓较大收入和既得财产所有人之上,而且在这样做之后,他们还毫无顾忌地增加数额,难道他们认为这种有利于劳动阶级的方式花费这些款项就不会有相当大的危险吗?再假定不熟练工人的多数和熟练工人的少数,很多工会的经验表明(除非它们遭受极大的诬蔑),因为担心平等的收入会成为强加的义务,导致计时或者计件工资以及一切使具有较高能力或高度勤勉的人可以得到较高报酬的办法可能被禁止,这完全是有道理的。在对机器课税加限制,限制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提高工资,以及可能节约现有劳力,或许甚至为了抵制外国工业而保护本国制造者的一切改进等各个方面的立法尝试,是掌握统治权的多数体力劳动者的阶级利益感所产生的一种极为自然的结果,至于是否是可能的结果,我不便下定论。

    也许有人会表示,全部这些事情其实都不符合人数最多的阶级的真正利益。对此,我的回答是,假如仅仅根据人类的“真正”利益的考虑来决定他们的行为的话 ,那么不管是君主制,还是寡头政治,都不可能会出现像现在这样的坏政府。因为我们都知道,强有力的论据可以被用来,事实上也经常被用来表明:不管进行统治的议会还是国王,在他们对积极、开明、高尚和富裕的人民进行着时刻警惕而公正的统治时,他们所处的位置就是最值得羡慕的。不过,既然国王只是时而采取,而寡头制政府更是从没有采取过这种对他们的私利的高尚看法,那为什么我们应该期待劳动阶级中会存在一种更高尚的思想方法呢?作为对他们的行为的重要考虑的是,他们认为什么是他们的利益,而不是什么是他们的利益。如果假定人数上的多数会习以为常地做其他任何掌权者从未做过,除了在极其个别的情况下也没有被期待去做的事情,就是与他们显而易见的、眼前的利益相反,只依照他们真正的根本利益来指导他们的行动,这无疑是违反一切政府学说的。确实,没有人可以怀疑,以上列举的很多有害措施,还有很多其他同样坏的措施,是符合那些一般的非熟练劳动群众的眼前利益的。

    在很大程度上,它们符合了这个阶级整个一代人的自私的利益。活动的松懈和勤勉程度的下降,还有作为其最后结果的储蓄刺激的减少,也许仅仅在一生的时间之中不能被非熟练劳动者普遍感觉到。至于人事中的一些最重大的变化,就其直接而明显的效果而言,曾经是有益的。

    对当时整个一代人来说,罗马皇帝专制政府的建立曾经有过很大的好处:它终止了内战,减少了地方总督以及执政官的大量贪污和虐政;它助长了很多生活上的美德以及所有非政治方面的知识修养;它产生了数目可观的、使肤浅的历史读者为之眼花缭乱的不朽之作,这些读者不会想到使得奥古斯都的专制,还有洛伦佐·德·梅迪奇以及路易十四的专制大放异彩的人们其实都是在前一代形成的。多少世纪的自由所累积起来产生的智识能力、智力活动和财富,依然对第一代的奴隶有益。不过,这只是一种制度的开始,因为随着它的逐渐施行,那些曾经不知不觉中得到的所有文明都消失了,直至那个曾征服并囊括世界的帝国彻底丧失了自己的军事能力,以至于只需要出动三四个军团,便可以压倒的入侵者们居然能够占领和蹂躏它的几乎全部领土。基督教所提供的新的刺激的出现及时地挽救了濒临危亡的文学艺术,同时也使人类免于沉沦至也许是无底的深渊。

    在我们提及一群人或者只是一个人的利益是决定他们行动的重要原则之时,从一个没有偏见的观察家的角度来看,他们的利益究竟是什么是整个问题中一个最次要的部分。正如科尔里奇所指出的那样,不是动机产生人,而是人产生动机。人们做一件事或者不做一件事的利益,决定于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而非任何外部情况。倘若你想知道一个人的利益究竟是什么,你就必须了解他通常的思想感情的特点。不管是谁,都有两种利益——他关心的利益以及他不关心的利益。每个人都有自私的利益与不自私的利益,自私之人培养起的习惯是仅关心前者,而从不对后者表示关心。每个人都有眼前的与长远的利益,没有远见的人就只会热衷于眼前的利益,而置长远的利益于不顾。倘若一个人的思想习惯导致他将愿望和思想专注于前者的话,那么,即使根据正确的计算,后者是否可能更大也是无关紧要的。

    在试图劝说一个殴打妻子和虐待子女的人时,告诉他倘若他和他们相亲相爱地生活,那么他会更幸福,这样说是毫无益处的。如果他是可以那样生活的那种人,毋庸置疑,他将会更幸福,然而他并不是那种人,并且即使他想成为那种人也已经太晚了。既然他是这样满足于作威作福、耽溺于他的凶暴性情的人,按照他的想法,他可以从他家属的欢乐以及爱情中得到的那种幸福就是不足惜的。他从不在乎他们的爱情,也不以他们的快乐为乐。他的那些邻人,那些与家属亲爱相处的人,也许比他生活得更幸福,然而他可能会相信吗?这种劝说很可能进一步增强他易怒的性格或恶习。一般而言,关心他身边的人,关心他的国家的人,一个关心人类的人是比不这样的人更为幸福的,然而,对一个仅关心自己的钱袋,只关心自己欢乐的人,对他进行这样的说教又有什么用处呢?要知道,即使他愿意,他也不可能会去关心其他人。这就像对一只在地上爬行的蛆虫来说,如果他是一只鹰会对他要好得多是一样的道理。

    再者,人们普遍地看到,我们议论中的这两种不好的倾向——宁愿要一个人的自私利益而不愿意他和其他人分享的利益,以及宁愿要直接的眼前的利益而不要间接的长远的利益的这两种倾向,它们是权力的占有特别容易引起并助长的特点。一个人或者是一个阶级的人,一旦他们发现自己手中握有权力,那么,在其心里,这个人的个人利益或者这个阶级的独有利益便会具有更大的重要性。

    他们如果发现自己被别人崇拜着,他们便也会变成自己的崇拜者而认为自己应该身价百倍,另一方面,他们所得到的不考虑后果、为所欲为的便利,会在不知不觉中使人减退了那种期待后果,甚至是会影响到他们自己的后果的习惯,这便是人们被权力所败坏的普遍规律,它是建立在普遍经验之上的。每个人都知道,根据一个人处于普通人地位时的行事,从而推论出其处于专制君主地位时也会有同样的行事,这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要知道,当其处在后一种地位时,他人性中坏的那一部分,是受到所有人的阿谀奉承的,而不再是受到他生活状况以及周围人的压制和限制了,再者,那时的所有情况对他都是有利的。对一个阶级来说,假如对其抱以同样的期待也会是一件同样可笑的事情。不管是平民阶级还是其他什么阶级,其实都是一样的。即使当他们之上还有更为强大的力量时,他们也是十分通情达理和谦虚的,然而,一旦他们自己成为最强大的力量,我们完全可以猜测到这方面会出现的彻底变化。

    必须按照人类的现实情况或是他们可以迅速形成的情况来组织政府。在人类或者一个阶级目前达到的或者不久之后可能达到的文化状态下,倘若他们只想到私利,那么,引导他们的利益便是几乎只需一眼就能看清楚的利益以及那些对他们目前的情况起作用的利益。不论是基于同情还是正义感,只有对自己周围人的无私关怀,尤其是对其身后事、对他们子孙后代、对国家或对人类的关怀,才能将团体的或阶级的思想和目的引向不明显的或是长远的利益。应该说,不管是哪种形式的政府,要求其条件是这些高尚的行动原则成为一般人行为中的主导动机,这一点是很不合理的。

    实行代议制政府已经成熟的社会,还可以指望其公民在一定程度上拥有无私的公共精神和公德心,然而倘若想要指望这种公共精神和公德心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并有这样一种辨别力,可作为一个证明来反对目前的一种谬论,也就是将他们的阶级利益说成似乎是普遍福利和合乎正义的似是而非的谬论,这就是非常可笑的了。众所周知,迄今为止,为了替想象中的大众利益所提议的一项不公正行为作辩护,不管是怎样的似是而非的谬论都可能会有人将其振振有词地提出来的。我们知道有不少这种人,他们在其他方面也不是坏人或蠢人,但却认为拒付国债的行为是正当的。我们也知道有不少这种人,他们并不是缺乏能力,而且也具有相当的群众影响,却认为将税收的所有负担压在被称为既得财产的储蓄上,使那些其祖先还有他们自己将收入全部花光的人完全不需要交税,作为一种对这种堪称模范的行为的奖赏,这是完全公平合理的。

    我们知道那些强有力的论点——因为它们具有部分道理就更加危险——可能被提出来反对遗赠权,反对一切继承,反对任何人有任何胜过其他人的地方。我们知道几乎所有知识都可能被轻易地证明是无用的,以满足一些并不具有这种知识的人。有多少人,尽管并不是完全的蠢人,却认为关于语言的科学研究是没有用处的,认为学习古代文学是没有用处的,认为一切学识无用,认为形而上学和逻辑学无用,认为美学和诗学非但没用还很没有意思,认为政治经济学纯粹是一门有害的学识呢?更有甚者,就连历史也被一些有才能的人宣告是无用且有害的学科。由经验而得来的那些关于外部自然的知识,只有当它为适合于感官的东西和生产生存必需品直接提供服务时,它的有用性才会得到人们的承认——如果很少有人鼓励人民加以怀疑的话。认为即使比大多数人拥有高得多修养的人,将具有如此美好的公德心,对明显违反他们自己利益的事物有如此正确的评价,以至于他们将拒绝这些还有其他无数的谬论,这是合乎情理的吗?当他们一掌握权力,这种种谬论就会从各个方面来影响他们,诱使他们按照自己利益的短见浅识和自私倾向行事,违反正义,以牺牲其他所有阶级及其子孙后代作为代价。

    所以,与其他所有的政府形式一样,民主制最大的危险之一在于掌权者的有害的利益,也就是阶级立法的危险所在,也就是意图实现(无论最终是否真正实现了)统治阶级当下的利益,来永远损害全体的那种统治的危险。如何提供防止这种害处的有效保证,就是在决定代议制政府的最佳构成时需要考虑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倘若从政治上说,我们将阶级看成拥有同一有害利益的任何数量的人,也就是说,他们的直接而明显的利益是针对同一种坏措施的,那么,值得期望的目标便是:任何阶级,或者是任何可能组织起来的阶级的联合,在政府中都不应该发挥压倒一切的影响。没有因为语言、种族或是民族的强烈恶感而造成内部分裂的现代社会,大致上可以分成两个部分(尽管它们会有局部的变动),总体上就相当于两个明显利益相反的方向。用简单的一般名词称呼的话,我们将其一方称为劳动者,至于另一方,则称为劳动力的雇主,不过包括在雇主这一方的不仅有已经退休的资本家与遗产所有人,还包括所有高薪的劳动者,比如各种专业人员也被包括在内,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所受的教育让他们变得和富人一样,他们的抱负和希望便是要努力让自己也提高到那个阶级。

    另一方面,与劳动者列在一起的可能有小雇主,由于利益、习惯以及所受教育的影响,他们在愿望、爱好还有目的等方面,都变得与劳动阶级相同。另外,还包括一大部分的小商人。在这样的社会状态的构成之下,倘若代议制度可以做到理想上的完善,又可以将它保持在那种社会状态中,它的组织就必须是这样的:在代表制度的安排上,这两个阶级——也就是体力劳动者及其同类作为一方,而雇主及其同类则作为另一方,二者必须保持平衡,每一方都左右着议会内大致相等的票数。

    因为,假定在阶级之间的分歧中,每一阶级的多数主要是受他们的阶级利益的支配,那么在每一阶级中便会有一个少数,它会考虑服从于正义、理性还有全体的福利,而任一阶级的这个少数与另一阶级的全体结合在一起,都会令天平倒向他们那一边,从而来反对本阶级中的多数的那些不应当得逞的要求。不管在哪个社会,只要这个社会组织得够好,大多数普遍利益和正义终究得以实现的原因,便在于一般情况下,人类的自私的、个别的利益总是分裂的;有些人与错误的东西之间有利害关系,然而有些人也在正确的东西方面有着个人的利益,所以,受更高的考虑所支配的那些人,虽然人数少、力量弱,不能胜过所有其他的人,不过通常在经过充分讨论以及鼓动之后,便可以变得强大到足够令天平转向有利于与他们在同一方的那些个人利益。代议制度应当组织得可以保持这一状态:它不应当允许任何一种地方利益强大到可以压倒正义和真理以及其他所有地方的利益总和,在各种个人利益之间应当永远保持着这样的一种平衡,让任何一种个人利益想要获得成功,就必须依赖于得到至少一大部分按照更全面、更长远以及更高动机的观点来行动的人们的支持。

    第七章 真正的和虚假的民主制

    代表全体和仅仅代表多数

    前面我们已经讲到,代议制民主容易产生两种危险:一种是代议团体以及控制该团体的民意智力偏低的危险;另一种是由同一阶级的人构成的多数实行阶级立法的危险。现在我们必须进一步考虑的问题是,在事实上不会妨害民主政体所特有的好处的情况下,怎样组织民主制才能在人类设计的可能达到的最大程度上避免这两大害处,或者说至少减轻这两大害处。

    通常情况下,试图达到这一目的的方法就是通过有一定限制的选举权来限制民主性质的代表制。但是事先必须充分注意到一种考虑,以便能够恰当地限定必须作出这种限制的情况。在由单个阶级构成人数上的多数的国家里,完全平等的民主制并不能消除某些害处;但是,因为现存的各个民主政体并不是平等的,而且通常情况下它们都是不平等的,它们往往对占优势的阶级更为有利,所以这些害处就更严重了。这样一来,两个本来极不相同的观念却常常在民主制的名义下混淆在一起。依照纯粹的民主制观念来说,它是指由有平等代表权的全体人民治理的全民政府。但通常所认为的民主制(也是迄今所实行的民主制),其实是指由有独占代表权的人民的简单多数所治理的全民政府。前者实质上与一切公民的平等为同一意义,后者实质上是指特权政府(但它却经常奇怪地和前者混淆在一起),这种民主制表面上有利于人数上的多数,但实际上只有这个多数才能在国家中享有发言权。完全剥夺少数的选举权便是目前所采取的选举方法的不可避免的结果。

    虽然这两种观念在这里很容易混淆,但是因为很容易对两者加以澄清,人们认为只要稍加指明就足够将问题给具有一般智力水平的人讲清楚。倘若没有习惯势力时,情况会是这样。但因为存在习惯势力,所以如果不熟悉某个东西,即使是最简单的观念,也会和其他复杂得多的观念一样难于理解。大家都熟悉的观念是:少数必须服从多数,较少数的人应该服从较多数的人;因此人们就认为没有必要再多动脑筋,至于在允许少数同多数一样强有力与根本抹杀少数之间还有什么中间的办法,他们是不会想到的。当然,在实际上进行审议问题的代表团体里,少数理应被多数压倒;但在一个平等的民主政体中,如果选民坚持自己的意见,就应该能够决定代表团的意见,通过他们的代表,人民中的多数将得到较多的票数,从而战胜少数及其代表。

    但是否能够由此得出结论,认为少数根本就不应该有代表呢?由于多数理所应当地胜过少数,那么多数是否应该获得全部票数,而少数则一票也不应该有呢?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必要听取少数的意见?要使一个有理性的人同意这种不必要的不公正,只有习惯与旧的联系才能做到。其实在一个真正的民主制国家里,每个群体或任何群体的人都应当有自己的代表,并且代表的名额是按照比例分配的。选举人多必然会代表多,选举人少同样代表也会少。就人对人这点来说,少数和多数一样都能得到充分的代表权。如果不是这样,那就不是平等的政府,而是不平等的和特权的政府,也就是人民的一部分来统治其余的部分,这样就会有一部分人在代表制中公平而平等的一份影响被剥夺。这首先就违反了民主制原则,也违反了一切公正的政府,因为民主制是以平等作为公正政府的根基的。

    这种对原则的违反及不公正的罪恶,并不因为受害的是少数人而小一些,因为在社会上,如果每个人不能和其他人同等重要,那就不存在平等的选举权。但受害的却不仅仅是少数。由此构成的民主制甚至达不到在任何情况下都将统治权力交给多数人这一表面目的。它的所作所为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它将权力交给这种所谓的多数中的多数,但实际上这种多数往往只是全体中的少数。一切原则只有通过极端的例子才能得到最有效的检验。因此假设在一个国家——由平等和普遍的选举权统治的国家,这个国家中的每一选区都存在竞选,并且每一区通过选举当选的都是小小的多数。以此召集起来的议会所代表的最多不过是勉强过半数的人民。

    同时这个议会又依靠它本身原本就勉强的过半数来进行立法或采取重要措施,那怎么能保证这些措施就符合多数人的愿望呢?将近一半的选民在选举当中被击败,这对议会的决定不会有什么根本的影响;这些选民的全体可能会反对,由于他们曾经投票反对如今通过这些措施的人,所以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会反对这些措施。而在剩下的其他选民里面,依据假设,会有将近一半的人选择投票反对该项措施。所以说,最终占优势的意见仅仅只是国民的少数所同意的,这是完全可能的,尽管这些少数是国家制度提升为统治阶级的那部分国民中的多数。倘若说民主制就意味着多数的确定的优势,那么除了让每个人平等地在意见的总结上表述自己的意见外,再没有其他的办法可以保证这种优势了。不论是故意忽视掉还是由于机构的作用而被忽视掉的任何少数,他们不会将力量交给多数,而是交给了整个平衡中的其他某个部分中的少数。

    对于上述的这个推论可能作出的唯一回答是,因为不同的意见在不同的地区占有优势,可能在某些地方居于少数的意见在另一些地方却居于多数,因此从整体上来说,存在于选民中的每一种意见都能在代表制中得到一份公正的发言权。就目前的选民情况来说,这大致是正确的,否则议会与国家舆论之间的不协调在短时间内就会变得明显起来。但是倘若大大扩大目前的选民,它便不再正确了。倘若把选民扩大到全部人口,那么它就更加不正确了。这是因为那种情况下体力劳动者将构成每一地区的多数,在遇到任何尚待决定的问题时,如果这些阶级和社会其余的人意见不一致,那么其他任何阶级不论在什么地方都不能获选。

    即使到了现在,尽管每届议会中都有一部分人数很多的选民愿意并迫切希望选出他们的代表,但事实上,在议会中却并没有他们所选举的议员,难道这不是一件非常不平的事情吗?在马里立本,不得不由教区所提名的两人来代表每一选民,在芬斯伯里或兰贝斯,则不得不由旅店或酒店老板所提名的人来代表每一选民(通常都是这样认为的),这就是真正公正的吗?在这个国家的大部分有高度教养及热心公益的人们所属的选区中,如那些大市镇选区,现在的情况是大部分选区都没有代表或者得不到适当的代表。凡是在党派的政治中不站在地方多数这一边的选民就没有自己的代表。即使是那些站在同一边的人们,他们中的一大部分也是没有适当的代表的;尽管他们的意见可能在某些方面与政党中有最多支持者的那个人不一致,但他们却不得不接受那个人。

    在某些方面来说,事态甚至会比根本不让少数投票这种情况更坏。不让少数投票的情况下,至少在多数中还可能会有人代表他们的最好的意见。但在现在的情况下,为了保持政党的团结,防止反对党的人当选,所有的人要么选举带着本党标志的第一个站出来参加竞选的人,要么选举那些由他们的地方领袖提名的人。倘若我们用恭维的话说起这些地方领袖 (其实他们很少当得起这种恭维),假定他们的选择不是出于偏私,但是为了确定地纠合全部的力量,他们不得不提名一个候选人,而这个人是该党中谁也不会强烈反对的——尽管这个候选人除了该党的陈词滥调以外,没有任何被人们所知的见解,也没有任何显著的特点。在美国有这方面的突出例子。

    在美国的总统选举中,那些最大的政党从来不敢提名自己政党中最强有力的人,这是因为这种人长期被公众所注意,因而可能会使自己遭到政党中的说不定哪个部分的反对,所以在纠合选票方面,与那些直到被提名为候选人以前根本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人相比,推举最强有力的人为候选人就不是那么可靠的一张牌了。这样一来,即使是最大的政党所选出的人,他们所代表的也或许只是该政党在数量上略微胜过其他政党的那些微小差数的真正愿望。不论哪一个部分,只要它的支持对竞选的成功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它就对候选人有否决权。不论哪一部分,只要它比其余的部分更坚决地坚持,那么它就能迫使其他所有部分采纳由它提名的人。但不幸的是,这种超级的决心在为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坚持主张的人们中更可能看到。这样由多数所作出的选择,事实上很可能是由那部分最故步自封、最心胸狭窄、最有偏见的人们,或是由最顽固地、死抱住专属的阶级利益的人们所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少数的选举权对于用以投票的目的来说是没有用处的,仅仅只是起到了强迫多数来接受由他们中的最恶劣的那部分人所提名的候选人的作用。

    虽然许多人也承认这些弊病,但他们认为这些是为自由政府所付出的必要代价,这并不奇怪。这是到近期为止所有自由的朋友们的意见。但把这些弊病作为难以改正的弊病而轻轻放过的习惯已经变得非常根深蒂固了,以致许多人似乎都已经丧失了一种能力——把这些弊病当做倘若能够改正就愿意改正的事情去加以考虑的能力。通常对医治的失望离否认有病也只是相差一步罢了;并且接连而来的是不希望有人建议补救办法,似乎建议的人不是建议改正一种毛病,而是在引起一种毛病。人民对这些弊病已经习惯了,以致他们觉得对这些弊病进行抱怨是不合理的,甚至是错误的。但是,不论这些毛病是否能够避免,在他的心中,具有无足轻重的毛病的人一定是对自由半心半意的情人。他不会为发现毛病是可以避免的而高兴。不过话又说回来,最确定的是,事实上对少数的抹煞不是自由的必然的结果。它同民主制是毫不相干的,并且同民主制的第一原理——即按照人数比例的代表制正好是相反的。民主制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是少数应有适当的代表。如果没有它,就不可能是真正的民主制,只不过是民主制的虚伪的装潢而已。

    为了使这种弊病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理解到或感觉到以上考虑的意义的人都提出了各种权宜的办法。在约翰·拉塞尔勋爵的一项改革法案中,他提出了一个新的条款:规定在某些选区应该选举出三名议员,每个选民在这些选区中只允许投两个人的票。因为最近迪斯雷利先生在辩论中据此而谴责拉塞尔,我们才想起了这件事。很明显,迪斯雷利先生认为,作为一个保守党的政治家,只应该注重手段,并且对于哪怕只有一次显露出想到目的的人表示任何同情或作出轻蔑的否认。a另外,其他的人则建议在每个选区的每个选民只允许投一个人的票。如果按照这些方案中的任何一种方案,倘若不企图达到更多的结果,最起码等于或超过地方选民的三分之一的少数将能够选举出三个议员中的一个。

    倘若像詹姆斯·马歇尔(j.g.marshall)先生所写的极有才华的一本小册子中所建议的那样,为了更好地达到同样的结果,选民应该保留他的三票,并可以将三票自由地同时投给同一个候选人。尽管这些方案比根本没有要好得多,但它们只能作为权宜之策,因此它们远远不能完全达到目的。因为不管人数怎样多,所有各地方不足三分之一选民的少数,以及由若干个选区组成的少数,仍然没有自己的代表。但是更为可悲可叹的是,在所有的这些方案中,没有一个方案被付诸实施,这是因为它们全部都会承认正确的原则,并且为它们更完全的适用而铺平道路。然而,任何一批选民,不论他们住在这个国家的什么地方,除非达到了选区的平均人数,他们都有权彼此联合起来推选出自己的代表,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无法达到真正的代表权的平等。如此完善的代表制度似乎是不可能做到的,直到一个由托马斯·黑尔(thomas hare)先生起草的实行这种制度的方案,最终证明了它是可能做到的。黑尔先生既擅长提出大的一般见解,又善于具体

    ..a 迪斯雷利先生的这一大错(约翰·帕金顿爵士(sir john pakington)能够在其后不久利用机会使自己摆脱这种错误大大归功于他)只是口头上所讲的众多事例之一,由此可见保守党的领袖们对保守党的原则理解得是多么少。我们不要求政党具有一种长处与辩解力,能够了解并知道何时去应用对手的原则,但我们仍然要说,倘若每个政党都能理解自己的原则并照章行事,这将是一大进步。倘若保守党党员对一切保守主义的事情都投票赞成,自由党党员对一切自由主义的事情也投票赞成,这对英国国会将会很好。

    这样,我们就没有必要为了那些很明显既是后者又是前者(比如像当前和其他许多重大的措施)的事情去长时间等待了。按其生存法则,保守党是最愚蠢的政党,因此要对很多最大的罪过负责。但可悲的事实是,假使确确实实有人在任何问题上建议一项措施,从长远看大多是保守的,哪怕自由党人愿意投票赞成,但保守党中的大多数人都会盲目地插进来以阻止该项措施通过。细节上的设计,是一个具有大才能的人。他的这项方案被包含在一个议会决议的草案中。这项方案具有一个无可比拟的优点,就是在有关我们考虑的特殊目的方面能够以接近理想完善的方式来贯彻政府的大原则,同时它还能够附带地达到其他一些比较重要的目的。

    依据这个方案,有资格推选出一名议员的选民定额的代表单位,通常都是用平均的方法来确定的,即用选民人数除去下院的席位数。因此不论这个定额是从多少个地方选区聚集起来的,得到这个定额的每个候选人都会当选。如果像目前一样,在地方进行投票时,任何选民都能够自由地投全国任何地方的候选人的票,那么,对于那些不愿意选举地方候选人的选民们来说,他们可以用自己的选票去选出那些在全国各地竞选的人中他们所最喜欢的人。如此一来,就能使那些实际上被剥夺了选举权的少数人真正实现他们的选举权利。但重要的一点是,这种方式不仅能够使那些拒绝选举地方候选人的人,还有那些虽然选举了其中一人但是失败了的人,能够在其他地方找到在自己的地区无法得到的代表。所以这个方案还有这样的规定:选举人可以提交一份除了他首选的人名之外还包括其他人名的选举纸。最初他的选票只计算一个候选人;但当他的第一个选择对象没有得到选民定额因而未能当选时,他的第二个选择对象还有可能因此而当选。

    选民可以按照选择的顺序将名单扩充到较大的数目,这样以使列在名单靠前的人名如果不能凑足定额或者即使不用他的选票也能凑足定额,但选票仍然还可以用来帮助其他的人当选。为了得到足量的议员来完成下院的选举,同时为了防止被极有名望的候选人占去几乎所有的选票,就有必要对此进行规定:不论候选人得到多少选票,计算他的当选票数都不应该超过定额。如果超过,则其余投给他的选票将计算给选民各自名单上需要选票并能依靠这些选票的帮助来完成定额的下一个候选人。

    在这里,我们就不详细讨论为决定一个候选人的选票,哪些应该被用于他的当选,哪些可以让别人用而提出的若干方法。当然他应当保留所有那些如果不是为了选他就不会投票的人的选票;而对于其余的选票,如果没有更好的办法,就应用抽签来作为无可非议的权宜办法。之后,选举纸将统一被送到一个中央办公室,在那里有人计算选票,以确定每一候选人所得的第一、二、三及其他选票的数目,并将定额分给其他每一个能凑足定额的人,直至下院的人数完全满了为止。第一的选票优先于第二的选票,第二的选票优先于第三的选票,以此类推。最后选举纸和一切计算的原材料都将存放在公共保管所,以供所有相关的人查阅,如果有人因为得到定额却未能正式当选,他就有权并且容易查实这些资料。

    这个方案的主要规定基本上就是这些。为了对它的简单结构有更加详细的了解,我不得不提到黑尔先生所著的《论代表的选举》(它是发表于1859年的一个小本子)a,同时还要提到亨利·福西特先生(现在是剑桥大学的政治经济学教授)所写的一本名为《对黑尔先生改革法案的简化和说明》的小册子(1860年出版)。后者就是对这个方案的极为简要的说明,他将这个方案简化成最简单的原理,略去了一些黑尔先生原先所作的规定,虽然这些规定在本质上是有益的,但却被认为它所增加的实际用处不如丧失的简明性多。我敢预言,对这些著作研究得越多,那么对于这个方案的完全实际可行性,以及它的卓越优点,我们就会有越强烈的印象。这些优点是那么卓越和众多,以至于我相信是它们使黑尔先生的方案成为迄今为止对政府理论和实践方面所作出的最伟大的改进之一。

    第一,它确保了选举团体的每个部分都能有按照人数比例的代表,即它不仅仅只是保证了两大政党,或者还要再加上个别地区的几个大的地方性的少数,而且还保证了全国范围内的为数众多的每一个少数都有权能够在平等公正的原则上推选出自己的代表。第二,每个有选举权的人不会像现在这样,虽然名义上是代表他,但实际上并不是他所挑选的人。下院的每个议员都是意见一致的选民所选出的代表,代表着他们。

    根据定额的规定,这个代表将代表着一千个、两千个或五千个,甚至一万个选民,其中的每一个选民不仅是投了他的票,而且是从全国范围内选择了他,而不仅仅是从当地市场所提供的作为唯一选择的两三个,并且还可能是烂橘子中推选出来的。在这种关系中,选民与代表之间的联系就会具有一种力量和价值(对于这一点,目前我们还没有经验)。每一个选民都与他的代表一致,同样的,代表也与他的选民一致。每个选民之所以投他的票,要么是因为在一定数量的选民所了解的所有议会候选人中,他是最能表达这些投票者个人意见的那个人,要么是因为在这些投票者对其能力和品质极为尊重并且愿意委托作为代表的那些人当中,他是其中的一个。议员所代表的不仅是市镇的灰泥和砖块,而且代表着人们;他们所代表的是选举人自己,而不仅是少数几个教区的委员或教区的显贵。尽管如此,那些在地区代表制中的所有值得保存的东西也都将

    a 在最近出版的第二版中,黑尔先生在某些细节的规定上作了一些重要的改进。被保存下来。尽管全国议会应当尽可能少与纯地方性的事务发生关系,但是当它与地方性事务发生关系的时候,就应当特别委派议员去照顾每个重要地区的利益。在依靠自身范围内的选民能够凑足定额的每一个地区中,多数方面一般愿意要他们自己的人来代表;也就是说由一个居住在该地区并且了解当地情况的人来代表。当然前提是倘若能够在候选人中找到这样一个人,并且从其他方面看来,他又很适合做他们的代表。因此真正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少数方面,因为他们不能选举当地的议员,就只能指望在别的地方可以有一位除他们自己的选票外,应该还会得到其他选票的候选人。

    在所有的可能组织全国选举的方法中,在代表的值得期待的智力条件方面,这个方法提供了最好的保证。由于目前人人都可以进入议会,因此仅仅具有才能和品德的人想要进入下院就变得更加困难了。如今能够当选的人只是那些在地方上有影响,或者是靠花大量的钱来发迹的人,又或者是那些经由三四个商人或业务代理人所邀请,由两大政党从他们在伦敦的俱乐部派下去的人,这些政党在任何情况下都对他们的选票有把握。

    依据黑尔先生所构建的体系,如果人们不喜欢地方候选人,或者他们选择的地方候选人未能当选,他们将有权从候选人名单上选择那些具有全国声誉、为他们所赞同的拥有一般政治原则的人,将这些人的名字填入选举纸。因此尽管缺乏地方影响,也并未宣誓效忠于任何政党,但几乎每一个多多少少具有一定好名声的人,都会有很好的机会来凑足他当选所需要的定额;并且在有了这种支持之后,就可以期待这样的人会以迄今都未曾梦想过的数目大量涌现出来。许多具有独立思想的有才能的人,虽然根本没有机会由现有的任何选区的多数选出,但可以通过他们的著作或在某个公益领域所作的努力,而使得自己被几乎这个王国的每个地区的一些人了解和赞同,倘若每个地区所投给他们的每一张选票都能计算到他们的选举上,也许他们就能够完成定额票数。除此,再也没有任何其他的方法,能够设想使议会这样确定地包括国家的精华了。

    这项选举制度之所以能够提高下院的智力水平,并不仅仅是通过少数的投票。对于多数来说,他们也不得不寻求一些具有更大才干的人。当构成多数的人们不再处于霍布森的这种选择地位时,也就是不再处于或者投地方领袖所提出的人的票,或者根本不投票的地位时,当由领袖们所提名的人不仅仅需要面对来自少数方面的候选人的竞争,而且要面对所有在全国都有声望且愿意服务的人的竞争的时候,这时就不可能再把那种首先出现的、嘴里鼓吹着政党的口号、同时口袋里放着三四千金币的人硬塞给选民了。为了不将选票送到别处,防止少数取得胜利,多数方面将会坚持推选一个可以当选的候选人。极小部分人奴役多数人的状态即将结束,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和最有能力的知名地方人士将被挑选出来进行提名,如果有可能的话,就尽量选择一些在当地以外也有名声的人,因为他们还可能会得到其他地方意外选票的支持。各个选区的选民都将为最好的候选人进行竞争,并将争着从对地方情况熟悉并且有地方关系的人中选择出在其他各方面也最有名的人。

    在现代所谓的文明的代议制政府环境中,自然的发展趋势是走向集体的平庸,随着选举权的不断下降和扩大,这种趋势随之不断增强,其最终的结果就是将主要的权力交到远远低于最高社会教养水平的阶级手中。虽然有高度智力和优良品质的人必然在数量上是少数的,但他们的意见是否能被听取的情况却会有很大的不同。在虚假的民主制中,仅仅给予地方的多数人以代表权而不是给予一切人以代表权,因此受过教育的少数人可能在代议制团体中根本就没有自己的发言人。公认的事实是,在这种有缺点的模式之上建立起来的美国民主制中,对有高度教养的社会成员来说,除了成为愿意牺牲自己的意见及看待问题的方法而去做在知识上比自己低的人们的卑躬屈膝的发言人之外,他们就很少参加国会或者州议会的竞选,即使他们参加了,也很少有当选的可能。如果黑尔先生所提出的这种方案能够有幸地在这个美洲共和国的开明而爱国的创立者们心中浮现,那么联邦和州议会中就能包含许多卓越的人物,民主制也就能够免受最大的谴责,因而也就不会有最致命的弊病了。黑尔先生所倡议的个人代表制度对于这个弊病来说,几乎是一剂特效药。

    这样散处在国家各个地方选区的有教养的人们的少数,将能够按照人数的比例选出这个国家一定数目的最有能力的人。因为他们没有其他的方法能够使他们稀少的人数对任何重要的事情产生影响,所以他们将在这个最强烈的诱导下选择这样的人。除了自己由于实行这种制度而在质的方面能够有所改进外,多数的代表将不再单独占有整个舞台。在人数上,他们的确将胜过其他代表,就如同一个阶级的选民在人数上胜过另一个阶级的选民一样,在票数上,他们总是能够胜过其他的代表,但以后他们就将在其他代表面前发言和表决,并受到来自其他代表的批评。如果发生争议,他们至少要在表面上要用有说服力的理由去应付那些有教养的少数人的论点;既然不能像对持一致意见的人们所说的那样,简单地假定他们是对的,因此有时他们也会碰巧承认自己是错的。因为一般来说,他们是善意的(从这一点来看,总可以期待能够适当地选出全国代表),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他们的思想会在和其他代表接触甚至相冲突的思想的影响下得到提高。

    那些拥护不得人心的主张的人,再不会只从他们自己一边的人所阅读的书刊中提出他们的论点,对立双方的人们将会面对面、手挨手地碰在一起,因而全国人都对他们的智力作出适当的比较。那时人们就会发现,依据占优势的计算票数的意见,倘若不仅要计算票数而且还要掂量它的分量,那么它是否也会占有优势。当一个有才能的人拥有在公正的场所里显示他的能力的手段时,群众通常都有确实地识别他的本能。倘若这样的人连最起码的分量都没有得到承认的话,就是因为制度或者惯例而使得他不被人们看到。

    但在古代的民主制中,是没有办法使得有才能的人不被人们看到的,因为讲坛是对他开放着的。在这里,他并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意就能使自己成为公众的顾问。但在代议制政府中却不是这样的。比如特米斯托克里或者德莫西尼,虽然他们的意见可能会挽救他们的国家,但遗憾的是他们终生都没有获得一个议席,这就使得即使是代议民主制最好的朋友也会感到不安。但是倘若代议制议会能够保证在这个国家里至少有那么几个第一流的人物,虽然其他的人都是只具有一般智力的人,但仅凭这些领导人物就能在审议问题时发挥明显的影响——尽管在其他许多方面他们是以违反舆情而出名的。我再也想不到有任何方法能够像黑尔先生所倡议的那样,确实地保证会有这样的人物。

    议会中的这一部分人也是一项伟大的社会职能中的适当机关,任何现有的民主制都没有对于这项社会职能作出规定,但是倘若长期不实现该项职能的话,任何政府都势必会走向衰退。这项职能可以被称为对抗的职能。在任何政府中都存在着一种力量,它要比其余的力量更强大,并且这种最强大的力量往往倾向于变成唯一的力量。它总是有意或无意地力求使其他的一切屈从于自己。当还存在某种势力能够经常和它对抗,与它的精神不一致时,它就不会感到满足。然而,一旦它成功地将所有对抗势力都压下去,并且按照自己的模子铸造出一切时,这个国家的进步也即将终结,并从此衰退下去。人类的进步是许多综合因素的产物,迄今为止,人类中拥有过的力量都不能将这些全部因素包括进来,甚至是那些最施行仁政的力量也只是包含了某些善的要素,而如果要继续进步的话,其余的要素就必须来源于其他某些方面。只有在社会最强大的力量与某个对抗力量之间,比如在精神的权威与世俗的权威之间,在军人或地主阶级与劳动阶级之间,在国王与人民之间,在正统教会和宗教改革者之间进行激烈斗争的时候,社会才能有长期、持续的进步。

    当任何一方取得争斗结束时的完全胜利,并且没有发生其他冲突时,最初的停滞也就随之而产生了,接下来的就是衰退。与其他人掌权相比,由人数上的多数来掌权较为公正并且危害也较少,但它仍然伴随着同样性质的危险,甚至是更为确定的危险。因为在由一个人或几个人掌控权力的政府中,民众总是作为一种对抗的力量而存在着的,尽管他们可能不足以强大到能够控制前者,但是对于一切由于信念或利益的矛盾从而反对统治者的行为的人来说,民众的意见和感情是一种道义的甚至是一种社会的支持。但是倘若民主制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时,就没有一个或几个人足够强大到可以供不同意见和受损害或受威胁的利益来倚靠了。到目前为止,民主制政府面临的一项巨大困难,似乎是在一个民主社会里如何为个人抵抗统治权力来提供一种社会支持,也就是一种支点。这种社会支持是迄今为止都能保持着先进的一切社会情况所曾提供过的。它为那些受到占优势的公众舆论轻视的意见和利益提供一种保护、一种集合点。因为如果没有这样的一种支点,那么较古老的社会,以及除少数几个例外的所有的现代社会,通过由那部分享受社会和精神福利的人独揽大权,都会逐渐解体,或者变得停滞不前,也就是缓慢退化。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一巨大的需要正是个人代表制以现代社会的实际情况所允许的最完善的方式来满足的。也只有在少数有教养的这部分人中,它才能够为民主制的多数的本能倾向找到一种补充或者使它臻于完善的矫正物。但是通常在构成民主制政府的一般方式上,这个少数并没有自己的发言机关,但黑尔先生所构建的体系正好提供了一个机关,从而为依靠集合少数而被选举到议会中的代表提供了一个最完善的机关。至于说将有教养的阶级另行组织起来,即使这是可行的,也会不可避免地招人猜忌,因为只有完全没有影响才能避免触犯别人。但是倘若使这些阶级中的精华来构成议会中的一部分,使用他们与其他议员相同的名义,即他们代表着同样数目的国民,代表着同样大的一部分国民的意志,这样他们的存在就不会招致任何人的不愉快了,从另一方面来说,不论他们是在所有的重要问题上提出自己的意见,还是在积极地参加公共事务方面,他们都处在最有利的位置上。

    或许他们的才能能够吸引比他们的人数更多的一份政府实际行政工作,这就如同古雅典人不曾委派过克勒昂(cleon)或海帕波拉斯(hyperbolus)要负责的公职(当然,他们使用克勒昂于派洛斯和安菲波利斯实际上纯属例外),但尼西阿斯(nicias)、狄拉米尼斯(theramenes)和阿尔西巴德(alcibiades)却经常从事国内国外的工作,虽然人们都知道相较于民主制,他们更同情寡头制。尽管在实际表决时有教养的少数只能按照他们的人数来计算,但是由于他们具有的知识,以及由于这种知识而使得他们具有对其他人的影响,他们作为一种道义力量反而要重要得多。能够使民众的意见保持在理性和正义范围之内,并且使它不受到那些袭击民主制的各种薄弱方面的腐化势力的影响,人类的智慧很难再设想出比这个更为合适的安排了。这样看来,民主政体下的人民将能够得到在其他任何情况下都得不到的东西——这就是在智慧和品质方面比自己更高级的领导人。现代的民主制的伯利克里也会偶尔出现,并且也会经常在它的里面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和起指导作用的人。

    在有关这一问题的、具有最根本性质的一系列正面理由之外,是否还存在什么反对方面的理由呢?其实一旦人们对某一个新鲜的事物进行真正的考察时,是没有任何事情能够经得起考察的。确实,如果以平等公正作为借口,但实质目的只是要用穷人的阶级优势来取代富人的阶级优势的人们(倘若存在这样的人),当然是不会同意将双方放在同等地位上的方案的。但是在目前我们国家的工人阶级中,我并不认为存在着任何这种愿望,虽然对于机会和蛊惑人心的手段将会在今后煽起这种愿望方面可能会产生的后果,我不愿提供任何保证。在美国,长期以来,人数上的多数都完全保持着集体的专制,大概和一个专制君主或由少数人统治的贵族政体一样,他们不愿意将它丢开。但我相信,在英国,民主政体还是能够满足于防止他人的阶级立法,同时这也不要求必须由他们自己来实行阶级立法的权力。

    在表面上持反对黑尔先生方案的观点的这些人中,有的人声称他们并不认为这个计划能够实行。但是事实是,我们将会看到,持这样观点的人几乎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该方案,或者即使听说过,也只是仅仅对它进行了极为肤浅和草率的考察。其他的一些人则是那些不甘心失去被他们称之为代表权的地方性质的人。他们认为,国家似乎是由地理和统计所产生的拟制单位构成的,而不是由人。议会所代表的也不是人,而必须是市镇和郡。但其实并没有人想要消灭市镇和郡。可以这么认为,如果住在市镇和郡里的人被代表了,那么市镇和郡也就被代表了。当没有人感觉到地方感情时,地方感情就不可能存在;当没有人关心地方利益时,地方利益也就不可能存在。

    当具有这种感情和利益的人有了他们认为适当的代表时,如同这些人所有其他的感情和利益一样,这种感情和利益就能得到代表。我不能理解要把人按照地区安排的感情和利益作为唯一值得代表的感情和利益的原因;或者说,我不能理解为什么具有其他感情和利益的人虽然对这些感情和利益的评价要比对地理上的感情和利益更高,却只能用后一种感情和利益作为他们进行政治划分的唯一原则。以下的观念就是由言语所产生的错觉的一个奇怪的例子:认为约克郡(yorkshire)和米德尔塞克斯郡(middlesex)存在着不同于它的居民权利的权利,或认为利物浦市(liverpool)和埃克塞特市(exeter)是立法者所关心的、有别于当地居民的适当的对象。

    但是,一般来说,反对者常常把问题简单地说成是英国人民绝不会同意施行这样的制度。他们对英国人民的理解力和判断力作出这样简单的判断,英国人对这样的一些人会怎样想,对此,我不打算说些什么。我个人认为,不经过试验就诬称英国人民对那些能够证明对他们自己或者对他人都有利的事情持有天生的、难以克服的偏见,这是不应当的。我还觉得当坚持偏见不加以改正的时候,与其说是别人的过错,不如说是那些宣称不可克服偏见,从而为他们从不尝试改正偏见而寻找借口的人的过错。无论是什么偏见,倘若不怀偏见的人们自己去谄媚吹捧它,进而将它看做一种自然法则的话,它就变成难以克服的了。

    但是我相信在这样的情况下,在那些还没有听说过这一建议的人们当中,通常是由于未经充分讨论而没有把问题的所有赞成与反对的理由弄清楚,因此他们才会对一切新鲜的事物表示自然而健康的不信任,除了这个以外,并不存在其他的敌对。唯一存在的严重障碍就是不熟悉。这也是难以轻视的障碍,因为名称和实质上的极小的改变并不容易为人的想象力所接受,但对于实质方面的重大改变,人们却更容易接受。然而,在一种想法具有真正价值的时候,不熟悉也只不过是需要花费时间去消除的一种不便。通过这些天来的讨论,以及普遍的对于改进的兴趣的增长,在从前需要几个世纪才能做到的事情,现在往往只需要几年就能做到了。

    自本文首次发表以来,对于黑尔先生的方案,人们有了若干的批评,通过这些批评,我们至少发现了一点,就是人们对该方案进行了仔细的考察,并且也有了比以前更加明智的考虑。这是对一切伟大的改进进行讨论后所必然得出的结果。这类改进最初遭遇的是盲目的偏见,以及只有盲目的偏见才可能会重视的论点。而随着这种偏见的变弱,它所用的论点会在一段时间内有所增强。因为,如果方案在获得较多的理解之后,它的不可避免的不便,以及导致它不能立即产生本来能够产生的所有好处的各种情况,就都和它的优点一起显露出来了。然而,所有我曾注意到的貌似合理的反对意见,都是这个方案的支持者所预见、考虑并讨论过的,并且他们总能发现这些都是不真实的或者说是容易克服的。

    对于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最严重的反对意见却可以作出最简单的回答。这种反对意见就是认为不可能防止中央办公室在有关选举的工作上不舞弊,或者脱离舞弊嫌疑。虽然可以提供自由地公开讨论并在选举后自由查阅选举纸的方式来为这一目的提供保证;但是他们认为这些是不中用的,因为选举人必须要把办事职员所做过的全部工作都核阅一遍才能查对选举结果。倘若选举结果必须由每个选举人各自进行查对,那么这个反对意见就非常有分量了。但在查对方面最多只能期望一个普通选举人去检查他自己的选举纸是如何被使用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经过适当时间后,每张选举纸都将被退回原处。落选的候选人及其代理人将代替他去做那些他做不到的事情。那些认为自己应当被选上却落选的人,就会独自一人或联合数人一起要求一个代理机构去检查选举的全部过程。一旦发现存在重大错误,他们将把文件送交给下院的一个委员会,委员会将会对全国的整个选举工作进行检查核实,并且其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和金钱要比现行制度下的选举委员会对每个议员的选举进行彻查所需要的少得多,仅为其十分之一。

    虽然有些人也假定这个方案是行得通的,但他们断言它的好处在两种情况下将无从发挥,反而会产生有害的结果。第一种情况是,把不适当的权力交给派系、宗派性联合、有特殊目的的社团[如缅因法同盟、国教废除促进会(ballot or liberation society)等],或是因阶级利益或共通的宗教信仰而联合起来的团体。第二种情况是,党派有可能有目的地利用这种制度。为了使每个选区的全体支持者都能投票选举,所有政党的中央机关都会把它的候选人名单送往全国(总共六百五十八名)。他们的票数将远远超过其他任何独立的候选人所得到的票数。这些人争辩说,如同在美国那样,“候选人名单”制度仅仅对组织起来了的大党有利,人们将盲目地接受并且原封不动地投票赞同它们的候选人名单;并且他们除了偶尔会被前面所说的宗教团体或者是由共同的奇怪想法而结合在一起的一派人超过外,在票数上几乎不可能被超过。

    看来对这一点的回答是确定无疑的。不论是按照黑尔先生的方案还是其他任何方案,没有人硬说组织将不再是一个有利条件。与有组织的团体相比,分散的成分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既然黑尔先生所建构的方案不能改变事物的性质,不论是大的还是小的,只要有组织的政党或派系都将最大限度地利用组织来加强它们的影响,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现实是在现有的制度下,这些影响就是一切,所以在这之外分散的成分就完全等于零。这样如果选民既不属于大党又不属于小派系,那么他们就没有办法使自己手中的投票变得有用。黑尔先生的方案为他们提供了一种办法。在使用这种办法时,他们可能会拥有不同的巧妙程度。据此,他们可能会获得他们应有的一份影响,也可能会得到比他们应得的要小得多的一份。

    但不论他们实际得到了多少,对他们来说都将是明显的获利。为了每个小小的利益或是小小的目的的联合,人们都认为可以组织起来的时候,为什么我们不认为国民的智力和品质这种巨大的利益也应该组织起来呢?倘若可以有诸如禁酒会的候选人名单或贫民教养所的候选人名单之类的名单,为什么选区中的一个对公益热心的人却没有资格提出一个“个人优点”的候选人名单,并且在邻近的整个地区散发呢?因为少数热心公益的人不可以在伦敦集会,所以难道要从候选人名单中挑选出一些最有名望的人,而不去考虑他们有严重分歧的意见,只花取少许的费用就在所有的选区内予以公布吗?要知道,两大政党的影响在现行的选举方法下是无限的。但如果按照黑尔先生的方案,这种影响虽然是巨大的,但也是有一定限度的。

    不管是它们还是任何较小的派别,都不可以选出超过比它们追随者的相对数目比例多的议员。不过,美国却是在与此相反的情况下推行候选人名单制度的。在美国,因为选举是按照简单多数进行的,所以选民对政党候选人名单投票时,如果投的是肯定得不到多数的人,那么他所投的票就被浪费掉了。但是如果依照黑尔先生的制度,对那些众所周知的杰出人物投票,几乎能够达到与为政党候选人投票相同的目的。因此可以希望每个自由党人或保守党人,以及不单纯是自由党人或保守党人的每一个人——即在他的政党的选择之外还有他自己某种选择的人,对政党候选人名单中不太出名和不重要的人进行删除,同时写进一些对国家来说是一种光荣的人来替代他们。如果这一事实成为可能的话,就能强烈地诱使那些负责拟定政党候选人名单的人把那些对他们一方比较同情的社会名流也纳入各自的候选人名单中,而不是仅以宣誓效忠的党员为限。

    对存在的困难不应该佯作不知,应当意识到独立的选民才是真正的困难,想投票选举没有后台的优秀人物的选民,通常先写下几个这种人的姓名,在之后的名单上填写政党的候选人,这样一来却有助于增大他们所不愿选择的那些人的人数。有一个容易的办法可以补救这一点,倘若非要采取的话,那就是限制对第二位的或非必要的投票数。对于六百五十八个候选人,或仅仅只对一百个候选人,任何选民都不大可能会有基于个人了解的独立选择。当他不仅仅是作为一个政党的普通成员而是将作为一个人去进行投票,对于被限制在二十,五十,或者任何他有可能实行自己选择的数目时,他都不会反抗。但当这一制度得到充分理解的时候,即使没有这种限制,这种害处也有可能自行消灭。所有在力量方面受到极大限制的派系的最高目标都将是抵制这种害处。即使这些派系自身一般都是小小的少数,它们也将发出如下的指示:“只对你们的特别候选人进行投票;或者最起码把他们的姓名放在最前面,在你们的人数可保证的情况下以此来增大他们能够通过第一选票从而获得当选定额的充分机会,或者使他们所得到的选票不至于过少。”从这一指示中,不属于任何派系的选民将获得教益。

    每个小集团都将拥有恰好是它们所应当有的那么大的力量。它们所能发挥的影响也恰好就是它们的选民人数使它们有资格具有的影响。这两点都恰恰好,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从另一方面来说,为了保证这一点的实现,它们甚至将愿意提出具有其他特长的候选人作为它们的特殊宗旨的代表,从而企图得到该派以外的选民所投的票。说起来也很奇怪,那些流行的为现行制度进行辩护的论点是随着对该制度的攻击的性质而改变的。如几年以前,对当时的代表制表示支持的得意论点说,所有的“利益”或“阶级”在那种制度下都得到了代表。它的意思毫无疑问地就是说所有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重要的利益或阶级都应当得到代表,应当在议会中有自己的发言人或辩护人。但之后,该论点又说,应当支持这种制度,因为这种制度不仅给予辩护人部分利益,而且还提供给他们议会讲坛。对于这种改变请加以注意。黑尔先生的制度确保议会讲坛不可能被部分利益所支配,但它却保证了这种利益有辩护人,甚至是这一点也受到了人们的谴责。它同时受到来自阶级代表制和人数代表制两方面的攻击,因为它把两者的优点结合起来了。

    但是人们接受这项制度的真正困难还不是这样一些反对,真正的困难是对它的复杂性所持有的夸张的想法,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对它能否付诸实行的怀疑。实际的试验将是对这一疑问的唯一圆满的回答。如果人们更普遍地知道这个方案的优点,并且公正的思想家对它有更广泛的支持,那么就应该努力使它在一定的领域内加以试行,例如将其在某大城市的市选举中试行。为了使约克郡的西赖定 (west riding) 得到四名议员而决定将它划分开,而不是将该选区保留而不分出,以便于试行新原则,那么候选人只要取得投票总数的四分之一就能当选,不论是在第一或第二位选票中,此时就失去了一次对这个方案做试验的机会。虽然说这种试验是对这个方案价值的极不完全的检验,但它将提供一个具体做法的例子以供这种方案试行,它将使人民确信这个方案是能够实行的,并且使人民熟悉这个方案的结构,同时为判断那些被认为是严重的困难到底是真实的还是仅是想象的提供资料。我确信,在这种局部试验得到议会批准的那天,将会是一个议会改革的新纪元的开始。它注定将会给代议制政府带来适合其成熟和胜利时期的形式,到那时,代议制政府应该度过了战斗的阶段,这也是迄今世人所看到的阶段a。

    ..a 就在本书前一版与本版的间隔期间,实际上已经在比市或省更大的规模内进行了此处所建议的试验,并且若干年来这些试验一直在进行中。在不是丹麦本土的,而是为整个丹麦王国所制定的丹麦宪法中,几乎和黑尔先生的方案一样的方案中规定这少数的平等代表制,这又增添了许多事例中的另一个例子,它说明了解决在人类思想或人类社会一般情况所产生的困难的方法是怎样在没有联系的情况下,同时出现在若干有教养的人士心中。罗伯特·李顿(robert lytton)先生写的一篇有才华的文章充分而明了地向英国公众说明了关于丹麦选举法的这一特色。这篇文章是在l864年出版的公使馆秘书所写的重要报告之一。黑尔先生的方案[现在也可以被称为安德里(andrae)先生的方案]从此就从单纯的规划上升为实现了的政治事实。

    虽然丹麦是个人代表制成为一种制度的唯一的国家,但这个想法在思想家中进展得非常迅速。许多国家现在都普遍认为选举权是必需的,这个方案几乎正在所有的这些国家里迅速取得进展:它成为民主制的朋友们的原则的逻辑的结果;在比起选择更像是接受民主政府的人们那里,它成为一种对民主政府的各种不可少的补救办法。瑞士的政治思想家们率先开路,紧跟在后面的是法国的政治思想家们。不用说别人,两位法国最有影响和权威的政治作家就在最近一段时期内对这个方案表示过公开的赞同。这两位作家分别属于温和的自由派与极端的民主派。

    在德国该方案有一个追随者是当时一个最有名的政治思想家,他同时还是巴登大公(grand duke of Baden)的自由党内阁的著名成员。这是帮助美国的重要思想觉醒的问题之一,美洲共和国已经是尚有待分晓的争取人类自由的伟大斗争的一个成果。在澳洲,我们所拥有的其中两个主要殖民地中,各立法机构已经在考虑黑尔先生的方案,尽管还没有被采用,但已经有一个大党对它给予支持;同时,一般政治的保守派和激进派的多数发言人都表示对该方案的原则已经有了明白而完全的了解,这充分说明,以前说它是复杂得无法理解和采用的观点是毫无根据的。不需要要求所有的人对这个方案及其优点都理解,除非到了他们认为值得不厌其烦地真正注意它的时候。

    第八章 扩大选举权

    刚才描述过的是一种代表所有人而不是仅仅代表多数的代议制民主政体。在这种政体里,各种有才智的人的利益和意见,虽然居于少数但仍然会被听到,并有可能依靠高品质和有力的论点得到按照他们的人数来说难以得到的影响。这种民主政体是唯一平等的、唯一公正的、唯一由全民治理的全部人的政府、唯一真正的民主政体。它不会带来时下流行的被虚假地称谓的民主政体的最大害处。现在我们对民主政体的观念完全是建立在当前流行的民主政体上的。然而,即使在上述民主政体内,也是人数上的多数拥有绝对权力(倘若他们愿意行使这种权力的话);并且这些人将完全来自一个具有偏见、先入为主和一般思想方法的阶级,而这个阶级——只从一点来说——绝不会是最有教养的阶级。

    因此,这个政体仍然容易产生阶级统治所独有的害处,虽然比现在打着民主制的旗号的某个阶级的排他统治肯定在程度上小得多,但是除了由于该阶级本身的道德良知、节制和律己中可能有的限制外,仍然没有任何有效的限制。倘若有足够的制约,那么关于立宪政体的哲学顶多就是一桩严肃的小事罢了。宪法中的任何委托依据的都是以它可以提供受托人不能滥用权力,而非他们不愿滥用权力的保证。要么就使民主政体中这一薄弱的方面得到加强,要么它就要有能力组织得使任何一个阶级,即使是人数最多的阶级,也不能将其他任何人贬低到政治上无足轻重的地位,并根据它排他的阶级利益指导立法和行政的进程,否则民主政体就不是理想中最好的政府形式了。关键是找到对这种权力滥用有所限制而又不会对平民政府所特有的长处造成损害的那种办法。

    通过限制选举权,包括将一部分公民强制排除于选举权之外的权宜办法是不能达到这种双重要求的。当直接关系到国家巨大利益的行动需要人民参加时,国家就会对最底层的人民进行知识和思想感情的教育。这是自由政府的主要好处之一。前面已经着重地谈过这一论题,因此我之所以重申这个论题只是因为很少人对人民制度的这种效能给予过它应有的重视。在人们的观念中,从看起来那么微不足道的事情期待那么大的效果,就如同通过体力劳动者行使参政权看出精神进步的有力工具一样,是无法想象的。但是,如果人民群众中实质上的精神教养并非单纯的幻想,这就是必须走的道路。倘若有人不看好这条路,德·托克维尔先生的伟大著作的全部内容将为我作证,尤其是他对美国人的评价。几乎所有到美国旅行过的人都能强烈感受到,在某种意义上,每个美国人都既是一个爱国者也是一个有教养的人。德·托克维尔先生表明,这些特质与他们的民主制度是密不可分的。

    从来没有在别处见过受过教育的人的思想、爱好和感情是这么广泛普及,或者甚至没有人认为它是可能达到的a。但这对我们所可能期待的那种在其非排他性上一样民主,而在别的重要点上组织得更好的政府来说却根本不算什么。因为在美国,政治生活明显是最有价值的学校,但它也是排斥最有才能的教师的学校;这个国家的最优秀的人物被关在全国选举和一般地被关在公共职务的大门外面,好像他们的资格被正式取消了一样。在美国,民众同样是权力的唯一来源,它吸引着这个国家的所有自私自利的野心,正如君主吸引着专制国家一样。与专制君主相同,民众被包围在阿谀奉承的氛围中,权力对人的腐化作用和它的改善和提高作用是完全不分伯仲的。甚至在好坏作用平分秋色的情况下,民主制度在美国的最底层的阶级中,和英国等其他地方的最底层阶级比较起来,也会产生非常显著的智力发展上的优越,那么,倘若只保留好的作用而又没有坏的作用又是什么情况呢?在某种程度上,这是能做到的,但不是依赖排除的那部分人民,他们除了因为可能被引导关注政治

    ..a 下述的“英国驻纽约博览会专员的报告摘要”——援引凯里(carey)先生的《社会科学原理》——至少明显地为正文中的一部分主张提供了证据:

    “我们有少数杰出的工程师、技工和一大群有智慧的工人,但是美国人似乎希望整个国家的每个人都是这样的。轮船已经挤满了他们的河流;工厂正逐渐占据他们的山谷;他们的市镇是当下表现市镇人口特色的一切技术之乡,优于除比利时、荷兰及英国以外的欧洲其他国家;几乎所有在欧洲的技艺都在美国凭借和欧洲同等的技术甚至比欧洲更好的技术进行着,尽管它在欧洲已经经过多少年代的发展和改进。可以预见整个国家的人都是富兰克林、斯蒂芬森和瓦特式的人物,在别的国家看来这是无法想象的事情。相比于欧洲大多数人比较无生气和无知(尽管也有少数受过良好的教育和有天赋的人是非常优越的),最值得大家注意的则是整个美国人民的伟大智慧。”事务而形成对远大复杂的利益的难能可贵的关心外,很少带来其他智力上的刺激。只有通过政治讨论,一个从事日常工作、有着不会接触到各种意见、情况或想法的生活方式的体力劳动者,才会因此懂得,深层的原因和发生在遥远地方的事件都深深地影响着他的个人利益。

    只有通过政治讨论和集体的政治行动,一个由于日常职业,兴趣被局限在他周围的小圈子的人,才能学会同情他的同胞,和他们产生共鸣,并自发成为伟大的社会的一员。但是政治讨论与那些没有投票权,也不争取获得投票权的人们来说是没有丝毫关系的。他们的地位,相对于选民,就和法庭上的听众相对于陪审席上的十二名陪审员一样。不需要他们的投票,不会力求影响他们的意见。提出的控诉,陈述的论点,都是针对别人而非针对他们。没有什么事情依赖于他们可能作出的决定,对他们来说,没有必要也没有原因作出任何决定。在一个就其他方面来说是人民的政府的地方,没有投票权,也没有希望获得投票权的人,或者永远是一个不满分子,或者就是对社会一般事务漠不关心的人。对这样的人来说,应当是由别人去管理那些事务。他除了遵守法律以外,不关心任何法律,除了充当旁观者以外,毫不在意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他根据这种地位对这些了解或关心的程度,可以部分地与一个中等阶级的普通妇女对政治的了解或关心的程度(同她的丈夫或兄弟比较而言)相提并论。

    暂且抛开所有这些考虑,对于每个人来说,只要不是为了防止更大的害处,就不给他在与别人同样关心的事务的处理上发表意见的一般权利,对他个人是不公平的。倘若他必须交税,倘若他必须入伍打仗,倘若他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那么在法律上他就应该有权知道原因,有权要求征求他的意见,要求根据他的价值(尽管不是超过他的价值)看待他的意见。在一个足够发达和文明的国家里,不应该有贱民,不应该有被取消了资格的人,除非他自己真的犯了错。无论是谁,当别人不征询他的意见就擅自限制他的命运的无限权力的时候,他的地位就已经降低了,不论他是否有所察觉。即使在人类思想未曾达到过的进步很多的国家里,遭遇到这样处置的人也不会受到和有投票权的人同样的公平对待。统治者和统治阶级当然要对有选举权的人的利益和愿望进行考虑;但是对于无选举权的人的利益和愿望,他们有考虑与否的自由,再者,无论是多么诚实,一般说来,他们过分忙于他们必须注意的事,以致没有多余的时间去考虑那些他们可以泰然加以忽视的事情。所以,只要是专横地排除任何人或者任何阶级的选举权的做法,都不会长久地使人满意。根据这种做法,并非一切有意愿取得选举的特权的成年人都可以取得该特权。

    然而,作某些排除肯定是有正当理由的,它们并不违背这一原则,尽管它们本身是种缺陷,但要摆脱这种措施,只有要求作这种排除的事态消失。在我看来,任何不会读、写以及不会作基本的算术运算(我特意加上的)的人是不能允许其参加选举的。为了达到公平——即使在选举权并不因此为转移的时候——应该提供给每个人达到这些基本要求的手段,或者是免费的,抑或是自谋生计的最穷的人所拿得出的费用。倘若真达到这种情形,人们就不会想到让一个不会读的人拥有选举权,就像不会想到要让一个不会说话的孩子拥有选举权一样。那么就不是社会而是他自己的懒惰导致他被排除在外。当社会还无法履行它的义务,使每个人都能有接受这种程度的教育的权利时,在这种情形下是有些难堪的地方,然而这是值得忍受的。倘若社会不能同时履行两项重大义务,那么必须先履行两者中较重要和较根本的一项,基于此理,履行普及教育必须先于普及选举。

    只有常识受到一种经验的理论影响的人会坚持说,支配他人、支配整个社会的权力应当交给那些没有照顾他们自己所需的最基础、最根本的条件的人,应当交给那些没有用来明智地追求他们自己的利益以及和他们最密切地结合在一起的人们的利益所需的最基础、最根本的条件的人。当然,还可以把上述论点往前推进一步,使它可以说明更多的问题。尤其值得期待的是,除了读、写和算术以外,选举权的必要条件还可以有别的事项;对地球的构造以及它的自然区别和政治区别,对通史以及本国历史和制度的基础知识也可以作为要求一切选民的条件。

    但是这类知识,无论对明智地行使选举权多么重要,但在我们国家不是,除美国以外在其他任何国家大概也不是所有人民都能获得的。同时也没有验证是否取得了这种知识的确实可靠的办法。目前,试图这样做只会造成不公平、瞒骗和各种欺诈行为。不进行区别地给予或者不给予选举权,比起由一个公务员去随意指定给这个人选举权、不给那个人选举权来,要好一点。然而,要检验读、写和计算能力,应该没有什么困难。要求每一个前来进行选民登记的人在登记员面前从英语书上抄写一句话,并依照比例的运算法则算一道题是非常容易的。通过明确的规则和绝对的开诚布公,对如此简单的测验保证诚实地进行也是非常容易的。因此这一条件应该在任何场合被附加在普及选举中,几年过后,选举所排除的只是那些对这种权利漠不关心的人,就算他们投票,一般来说,他们的选票也不表明任何真正的政治见解。

    同等重要的是,有权对全国或地方税进行表决的议会,应该专门由那些支付所加的税的人选出。不交税的人,通过他们的投票处置他人的财产,就极易引发浪费而不会想到节省。就财产问题而言,他们拥有任何投票权都是与自由政府的根本原则相违背的。这种做法将控制权力和权力的有益的行使方面的利害关系截然分开。这相当于允许他们为了自己认为适合称为公共目的的任何目的而随意使用别人的财产。据了解,这在美国的一些大城市已经产生非常繁重的、完全由富有阶级负担的地方税率。代表权的范围应与纳税的范围一致,不大不小,是与英国制度的理论相符的。但是出于使作为代表制的这一附带条件符合普遍性的目的,向最贫穷阶级征税(看得见的税),就像在其他许多考虑上是值得期待的一样,也是必要的。

    在我国和其他大多数国家,几乎每一个工人家庭都是通过购买茶、咖啡、白糖,当然还有麻醉剂或酒类,而交纳了间接税的。但我们很难感觉到这种方式的对公共费用的支付,除非支付者是个有教养和善于思考的人,否则不会像直接让他付款支持公共开支那样把他的利益和较低的公共开支紧密联系起来。就算假定他能如此,不管以他投票的方式硬派给政府的开支如何浪费,他当然会注意避免通过自己所消费的物品上的附加税来支付这种开支。最好以人头税的简单形式对社会的每个成年人课以直接税;或者每个成年人要想成为选民须额外纳一笔税;或者让每个登记的选民每年交纳一小笔随着国家总费用的增减而增减的费用;这样每个人就可能认识到他投票表决的款额有一部分是他自己的钱,因而他会关心如何将金额降低。

    无论如何,我认为领取教区救济就要绝对取消选举权资格是基本原则的内在要求。不能凭借自己劳动维持生活的人不应该要求随意取用他人金钱的权利。一个人当他的生活是依靠社会其他成员维持时,他就放弃了在其他方面和别人具有同等的权利的要求。他所依靠生活的那些人可以正当地要求专门由他们管理那些共同关心的事,他对这些事没有贡献,或贡献抵不上他取走的。应当规定一个期限作为选举权的一项条件,如登记前五年之内,申请选民登记者的姓名不能作为领取救济者被记入教区救济名册。

    没有证明有偿付能力的破产者,或从破产法得到过好处的人的选举资格也应被取消,直到他对自己的债务进行了偿还,或至少证明他现在不是,并且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是靠救济维持生活。长期不交税,可以说明肯定不是出于疏忽时,在继续不交税期间的选举资格应被取消。这些排除做法在其性质上只是暂时的。它们要求的只是每个人——倘若出于他们的意愿——都能或者都应当能够遵守的条件。它们使所有处在一般情况下的人都能获得选举权。倘若真的有人必须放弃选举权,那么他要么对为了选举权必须做的事情不够关心去做,要么是处在一般的消沉、落魄的状况,在这种状况下,他不会感觉到增加的那少许的对别人的安全来说是必要的限制,在他摆脱上面这种状况后,这比别人差的标志也将随之消失。

    因而最终(假定不存在除我们刚刚讨论过的以外的其他限制),我们可以期待,除去那个不断减少(希望这样)的阶级,也就是领取教区救济者以外,任何人都有选举权,以达到除了很少例外以外选举权是普遍的。据我们所知,像这样广泛普及选举权,是一个扩大和提高了的好政府的概念的必要条件。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多数国家,尤其是在我国,体力劳动者将成为选民的主体;而政治知识水平过低和阶级立法的双重危险,都将仍然在很可怕的程度上存在。说到我们是否能找到避免这些祸害的办法,还要继续观望下去。

    倘若人们真正希望避免那些危险的话,是可以避免它们的。不依靠任何人为的办法,而是依靠实现人类生活的自然秩序,这在没有利害关系和相反的习惯看法的事情上,是受到每个人欢迎的。在所有人类事务中,一个人只要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且不受其他人保护,就有公认的发言权,并且只要他对发言权的行使不违反全体的安全,我们就不能正当地将其加以排除。但是,每个人应当有发言权和每个人应当有同等的发言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当两个人对一件有共同利害关系的事持不同意见时,为保证公正是否就应要求这两种意见被看做具有相等的价值呢?倘若道德价值相同,而知识和智慧不相同,或者智慧相同,但道德价值不相同,那么具有较高道德和智慧的人的判断和建议,就比具有较低道德和智慧的人的判断和建议有更多的价值。

    倘若实际上这个国家的制度主张这两种人的不同意见有相等价值,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主张。两者中具有较高道德和智慧的人,有权主张他的建议具有较大的价值。但难点在于很难确定哪一个人具有较高道德和智慧。在个人之间是不可能解决这个难点的,但是如果把人们当做集团和群体来看,就能够做到接近准确。在任何有理由认为属于个人和私人权利的场合,并没有人要求运用这个原则。在仅仅与两人中的一人有关的事情上,那个人有权依照他自己的意见办事,尽管比较起来另一个人可能更聪明。但我们所说的是与他们两个人有关的事情;在这种场合,倘若较无知的人不服从较聪明的人的指导,较聪明的人就不得不听从较无知的人。在这两种解决困难的方式中,哪一种是对双方最有利并最符合事物的一般情理的呢?倘若认为一方只能服从另一方是不公平的,那么哪一种才是最大的不公平呢?应该是较好的意见给较坏的意见让路,还是较坏的意见给较好的意见让路呢?

    实际上,国家事务就属于这种共同关心的事,不同的地方是不必有人完全牺牲他的意见。他的意见总会被考虑进去,以某种数字计算,意见具有较大价值的人的投票就会获得较高的数字。依此处理,并没有什么事一定会引发那些具有较低程度影响力的人们的恶感。把对共同事务的发言权完全排除是一回事,依照其对共同利益的管理的较大能力使他有较大分量的发言权却是另一回事。这不仅是不同的两件事情,也是不能比较的两件事情。每个人对被人忽视并打上毫无价值的印记都有权感到受侮辱。除了傻瓜,而且只有特种的傻瓜以外,不会有人会因为承认他人的意见或者甚至是愿望,有资格比自己的意见或愿望得到更多的考虑而感到生气。不会有人愿意接受对属于自己的事情的那部分没有发言权;但是当一件事部分地与他相关同时又部分地与另一个人相关时,而且他觉得那个人对这个问题的了解比他更深刻,因此那个人的意见应该得到比他自己的意见更多的重视,这种情况就与他的希望相符,并且与在所有别的生活事务中他习惯默认的事态相符。只有一点是必要的,他人在给予这种较大的影响时应该基于他能理解的理由,并且能认识到这种理由是公正的。

    我要及时说,对财产给予优越影响,只能作为一时的权宜手段,否则是完全不能被允许的。财产是一种检验标准,对此我不否认。在多数国家中,教育程度尽管不是取决于财富的比例,但社会总体情况上是富有的人比穷苦的人能得到更好的教育。但是这是一个有很大缺点的标准。人们更多的是因为偶然事情而非某种优点而发迹;也没有人能凭借得到一定的教育就有把握在职位上得到相应的提升,因此把财产当做选举权的标准总是,并且将持续令人感到极为讨厌。把复数票的原则和金钱的多寡联系起来,不仅是本质上应该反对的,而且有力地贬损了这个原则,使这个原则无法长久地存在下去。至少在我们国家,民主政治目前并不对个人的优越怀有嫉妒,当然它对基于单纯金钱情况的优越一定会自然地、正当地有嫉妒。唯一能证明把一个人的意见看做超过一个人的分量是正当的做法的事情,就是个人在智力上的优越。

    而我们缺少的是某种基本确定它的方法。倘若有真正的国民教育或值得信赖的普通考试制度,也许能够直接检验教育。在这些不完善的情况下,个人职业的性质则成为一种检验标准。一般来说,雇主的才能要高于工人;因为他不止用手,还必须用脑劳动。一般来说,工头的能力要高于普通工人,技术性行业的工人的能力要高于非技术性行业的工人。银行家、商人或制造业者的才能大都比小商人的高,因为他经营管理的行业更大、更复杂。在这些情况下,检验其合格条件的不是否担任了高级职务,而是是否成功地执行了职务。为了这个原因,也为了避免人们为选票而只是名义上从事一项职业,那么要求从事该项职业达一定的时间(如三年)就是合理的。在这些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可以允许一个担任这类高级职务的人有两票或两票以上的投票权。自由职业,是真正意义而不是名义上从事这种职业时,它意味着教育程度更高。

    当某项职业要求经过严格的考试,或具备重要的教育条件才能从事时,其成员就可马上拥有复数投票权。大学毕业生也可以适用这一规则,甚至持有讲授各种较高级学科的学校(要适当保证这是种真实的而不是仅仅装订面的讲授的情况下)的合格证件的人也可以适用这一规则,他们已经完成了该类学校所要求的学习课程。牛津和剑桥大学非常值得称赞地和热心公益地设立的授予准校友学位的“地方”或“中等”考试,和其他有资格的团体(只要他们开放的对象是所有人)设立的相似的考试,提供了可以很方便地授予那些通过了这种考试的人以复数投票权的依据。所有这些建议在细节上会引起很多讨论,并很可能遇到无须加以预测的反对。赋予这种方案以实际可行的形式的时机还没有成熟,我也不希望因我所提出的这些具体建议而受到约束。但在我看来,这一方向显然是代议制政府的真正理想,尽最大努力找到的最好的实际办法朝这方向去做,这样的道路就是真正进步的政治道路。

    若有人问,这项原则能实现到什么程度,换句话说,就是基于优越的条件可以授予一个人多少投票权,我的回答是,在本质上这一点不是非常重要,重要的是区别和等级并非任意划分的,而是一般的良心和理解力所能理解和接受的。但是绝对必要的是,不能超过在上一章中由代议制度构成的优越性条件规定的基本原则所设定的范围。复数投票权决不应进行到,那些享有特权的人们或他们主要所属的阶级(倘若有的话),将以此来压倒社会中所有其他的人的地步。以教育为标准所作的区别在本质上是正确的,因为它保护受过教育的人不受没有受教育的人的阶级立法的压制,因此显得更为可取。

    但这种区别必须是在他们不能为自己利益实行阶级立法的基础上的。我再补充一句,在我看来,对复数投票方案来说非常必要的一点是,这项特权的开放对象应当包括社会中最穷苦的人,只要他能证明,虽然有很多困难、障碍,但在知识这方面,他是有资格享有这种特权的。应当有任何人都能参加的自愿的考试,可以证明他的知识和能力完全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从而能获得复数投票权。一项特权如果不拒绝给予能表明已实现了它在理论和原则上所根据的条件的人,就不一定会触犯人们的正义感,但是倘若仅凭一般推测就给予特权,难免会出错,又不能直接证明,它就一定会触犯人们的正义感。

    尽管一般只有教区选举和济贫法监护人的选举实行着复数投票,在议会选举中它还没有被人们所知悉,因此复数投票难以在短时间内被采用或愿意采用。但是必须在这种选举和平等的普选之间作出选择的时候总有一天会到来,所以所有不喜欢后者的人开始同意前者总不会显得过于超前。另一方面,尽管在目前这项建议可能不是切实可行的,但它对指出什么是原则上最好的是有利的,并使我们能对那些可能以不很完善的方式对同一目的起促进作用的、现存的或可被采用的间接手段的是否合理作出判断。除在同一选举场所投两票外,一个人可能以其他办法投双票,比如他会在两个不同的选区各投一票。

    尽管目前这种例外特权与其说是因为智力上的优越不如说是因为财产上的优越,但我不建议抛弃现有的这种办法,因为在没有采用更好的教育标准时,抛弃以金钱状况提供的标准,即使它是极不完善的,这种做法也是不明智的。也许可以找到再次扩大这项特权的方法,便于用更直接的方式把它和高级的教育联系起来。在任何一部大大降低选举权的财产标准的未来改革法案中,规定允许每个大学毕业生、每个中学的优秀毕业生、每个自由职业者,以及或许还有某些其他的人,凭借此资格进行特别登记,并根据这类资格在他们自愿登记的选区得到选票,另外,他们作为普通公民在其居住地区的选票也应保留,也许是明智的。

    在想出一种可能给予教育本身应有的优越影响,并足够使受教育最少的阶级的数量优势得到平衡的复数投票的方式,并且舆论愿意接受以前,我认为,完全的普选带来好处的同时也会带来更大的害处。的确,这种情况很可能出现 (而这可能是我们朝真正优越的代议制发展时必须经历的一种过渡):在某些个别选区完全扫除了限制选举权的各种障碍,从而主要从体力劳动者中选出他们的议员,而在其他地方则保持着现存的选举条件,或者对该选举条件的每个改变都伴随着为避免劳动阶级在议会中占优势的那种选区的组合出现。

    这样的一种妥协办法,不但保留了代表选举中的反常状态,而且将其扩大了。然而这一项反对意见不是具有决定性的,因为倘若国家不想以直接导向正确目的的正规制度实现这种目的,它就必须满足于使用一项不正规的权宜手段,与那些虽没有不规则性但却常与错误目的相适合,或忽视了其他一些同样必要的目的的制度相比,这种权宜手段显然是更为可取的办法。更严重的反对意见是,这种调整办法不符合黑尔先生的方案所要求的地方选区的互相交流。在这种安排下,每个选民还是被束缚在他登记了姓名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选区范围内,除非甘愿选举那些地区的候选人之一作为他的代表,否则根本就选不出代表。

    我对已经获得投票权的人们的解放很重视,但是他们的投票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在数量上总是被超过;我对于真理和理性的自然影响寄予了很大期望,只要保证真理和理性被传播并得到适当辩护就可以了。因此,我也不会对实行平等而普遍的选举感到失望,倘若依照黑尔先生的原则,任何少数的比例代表制使这种选举名副其实的话。但是若在这个问题上得到的最好的结果只是可以彻底肯定的事情,那么我仍支持复数投票的原则。我提出复数投票是作为一件本质上值得期待的事情,不是像排除社会的一部分在选举之外那样,出于必须避免更大害处的目的,这种事情可以暂时容忍。我没有把平等的投票看做那种只要能避免不便就是本质上真正好的事情,而是把它看做相对来说好的事情。它比依照无关的或者偶然的情况产生的特权的不平等要好点,但在原则上它是不正确的,因为它承认了一项错误标准,并对投票者产生坏影响。

    国家宪法宣布无知有资格享有与有知同样多的政治权力,这种做法没有好处而有坏处。国家制度应该把所有相关的事情都摆在公民的面前,因为对这些事情的关心是为了他的利益。每个公民了解到每个人都应当具有某种影响,而道德和智慧较高的人的影响会更大,是与他的利益相符的,所以国家懂得宣传这一信念,并把它在国家制度中具体化是很重要的。这些事情反映出一国制度的精神,但是制度中的这种力量却是一般思想家,尤其是英国思想家关心最少的。虽然在所有实际上并没有受到巨大压迫的国家,制度的精神比制度的所有直接规定都能产生更大的效果,因为国民性格就是通过它形成的。美国的制度使美国人牢记这样一个信条:任何一个人(白色皮肤的)和任何其他人同样好。人们认识到,这一错误信条是和美国人性格中的某些更不利的地方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国家的宪法竟对这种信条给予承认,是非常有害的。因为对这种信条的相信,不管是明示的还是默认的,在道德和智力的优越性方面产生的影响几乎和大多数政府形式产生的影响同样有害。

    可能有人会说,规定最有教养的人和最没有教养的人具有相同影响(就一个人相对另一个人说)的宪法对进步仍然有利,因为不断向有较少教养的阶级发出号召,他们的智力由此所受到的锻炼,以及较有教养的人出于启发他们的判断,出于使他们不犯错误和带有偏见的目的不得不作出的努力,都有力地刺激了较少教养的人的智力发展。说到这种最值得期待的效果真正会使有较少教养的阶级有取得某些权力,甚至是一大部分权力的资格,我是认同的,并且极力主张过。但是从理论和经验来看,总有一股逆流发生在他们拥有一切权力的时候。凌驾于所有人之上,无论他们是一个人或是少数几个人或是多数人,都不再需要理性的武器了,因为他们懂得让自己的单纯意志占优势。

    无人能反抗的这些人,一般总是对他们自己的意见过于满意,以致不想对其有所改动,或者没有耐心听取别人对他们的错误的建议。是正在崛起的地位,而不是已经掌握权力的地位给予了智力增长强大的刺激;向上升的道路中的任何阶段,无论是暂时的还是永久的,这样一种人的地位是发展最好和最高品质的,他们强大到有能力使理性占优势,但又没有强大到超越理性。根据我们所支持的原则,这就是在现实可行的范围内富有的人和贫穷的人,受较多教育的人和受较少教育的人,以及将社会区别开的所有其他的阶级和派系等,他们应该处于的地位。把此原则和允许智力上的优越具有分量上的优越这一合理原则结合起来,政治组织就会实现唯一与人类事务的复杂性质相符的那种相对的完善了。

    在上述论证普遍的但分等级的选举权的过程中,我对性别没有考虑。我认为性别差异和身高或者发色的差别一样,同政治权利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每个人同样都关心好政府;每个人的福利都同样受到政府的影响,为了保证他们的一份利益,他们同样都需要在政府中的发言权。倘若非要说有差别,那就是妇女对好政府的需求比男子更甚,因为她们身体较弱,更需要法律和社会的保护。长久以来,人类已经不再支持那种认为妇女不应该有选举权的结论的唯一前提。现在不会有人把妇女处于个人奴役的地位看做理所当然,不再认为她们只是丈夫、父亲或兄弟的家庭苦役,而不应有思想、愿望或者职业。

    允许未婚妇女(几乎同允许已婚妇女一样)和男子一样对财产,以及金钱的和商业的利益具有保有权。妇女应当思考、写作和从事教师职业,这是合适的、正当的。一旦承认这些事情,就没有取消她们在政治上的资格的依据了。当今世界的整个思想方法越来越倾向于强调反对社会有权决定个人是否适合做什么,以及是否允许他们做什么。倘若说现代政治学和政治经济学的原则是有意义的,那就可证明这些问题只能靠人们自己来作出正确的判断,并证明在没有限制的选择的情况下,在实际上有资质差别的地方,大部分人将从事他们通常说来最适合做的事情,只有少数人才会采取特别的行动。不是现代社会改良的整个趋势是不对的,就是它应当彻底实施废除任何排斥个人或使个人不能得到诚实服务机会的做法。

    其实为了证明妇女应该有选举权,没有必要进行如此多的论证。退一步说,即使认为她们是从属的阶级,也只限于在从事家务并服从家长上这一观点上是正确的,这种观点和这样说是错误的一样,她们也同样需要选举权的保护,来保证家长的权力不会遭到滥用。男子同妇女一样,不是出于可以进行统治的目的,而是出于不会受到暴虐的统治的目的需要政治权利。大多数男性,在他们的整个人生中不是麦田里的劳动者就是工厂里的劳动者;但是这并不意味他们对选举权没有期待,或者就可以对他们在选举权上的要求持反对态度,当然前提是他们几乎不会滥用选举权。没有人坚持认为妇女会滥用选举权。据说最坏的状况是,她们只会作为从属者服从男性亲属的命令投票。倘若果真如此,那就顺其自然吧。倘若她们为了自己的利益着想,那非常好,倘若她们不为自己的利益着想,那也不会影响大局。即使他们不期待走路,摘掉人们的脚镣对他们来说也是件好事。

    在与人类相关的最重要的事情上,法律不再宣称为无能力发表意见和无资格作出选择,这一点对妇女的道德地位提高来说已经是一大进步了。给某些男性亲属不能强要但又希望有的东西可以给予,会给她们个人会带来一定的好处。丈夫肯定会同他的妻子就这事情进行讨论,投票不只是他的事情而是两人共同关心的事情,这同样也是一大好处。人们对妇女能够离开男子而独立地面对外部世界这一事实并没有充分考虑过,怎样明显地使她的尊严和价值在一个普通人眼里得到提高,并使她成为受尊敬的对象,这对于完全依靠男子维持社会存在的妇女来说,是任何个人品质都没有得到过的一种尊敬。投票本身也会在质的方面获得进步。男子往往需要为他的投票找到正当的理由,以此诱导一个比较正直、公正的人同他一起服务于同一主张。妻子常常影响着他使他忠于自己的真实的意见。当然,这种影响有时不是发生在公共原则方面,而是在个人利益或家庭的世俗虚荣方面。

    但是,凡是一个地方妻子的影响具有了这种倾向,这种影响其实早已完成了它在那种错误方向上的作用。确实如此,因为在目前的法律和习惯影响下,一般来说,妇女对政治是完全陌生的,并没有认识到政治包括了她能认识到的原则,也就是政治中的荣誉问题。当自己的荣誉没有被放在同一位置上时,多数人对别人的荣誉问题是很少能产生共鸣的,就像他们对有不同信仰的人们所具有的宗教感情很少会产生共鸣一样。用给妇女以投票权这种方式,她们就会受到政治上荣誉问题的影响。她能学会把政治看做一件她可以提出意见,而且一旦有意见就应该采取行动的事情。她对这种事情产生了一种责任感,不再像现在这样认为不管她施加的影响有多坏,只要说服了男子,就万事大吉,男人的责任会掩盖一切。只有鼓励她们靠自己去形成一种意见,并使她们彻底地理解应当和良心一起战胜个人或家庭利益的诱惑的理由,她才能不再妨碍男子的政治良心。只有把她的间接力量转换成直接力量,才能避免它在政治上起坏作用。

    我曾经想过以个人的条件作为选举权的依据,在好的情况下它应该是如此的。在以财产条件作为它的依据的地方,就像在我们国家和别的多数国家一样,矛盾就更加突出。当妇女能提出向男性选民要求给予的一切保证时,却对独立的处境、户主和一家之长的地位、纳税以及其他条件加以规定,抛开基于财产的代表制原则和制度本身,和以排除妇女为目的而设的特殊的个人资格,这种情况显然已经是极其不合理的了。进一步指出,在有这样做法的一个妇女现在统治着的国家,它曾有过的最辉煌的统治者是个妇女,那么无理性的蓝图和无法掩盖的不公平,就是彻底的了。我们期待,随着一个又一个地摧毁垄断和暴政的铸模结构的残余的工作的不断展开,这将不是最后消失的一个;期待边沁、塞缪尔·贝利(samuel bailey)先生、黑尔先生以及处于我们的时代和我们国家的其他众多最有力量的政治思想家们(姑且不说其他的人)的意见,将在那些没有因为自私或有着根深蒂固的偏见变得十分固执的人们的心里扎根;还期待,在另一代逝去之前,性别将会和肤色一样只是作为偶然事件,不再被认为是剥夺公民同等保护和正当权利的一项充分理由。

    第九章 应有两个选举阶段吗?

    有些代议制政体是用双重方法选择代议团体成员的:最初的选举人选举出另外一些选举人,再由后者选举议会议员。这个办法大概是要给民众感情的冲击加上一个微小的障碍。将选举权及完全的最后权力给予多数人,但要求他们通过少数代表行使这种权力,一般认为,后者不会像民众那样容易被民情的激发所鼓动。由于这种选举人已经是被挑选出来的,因而可以相信他们在智力和品质上超过选民的一般水平,与群众自己的选举相比,他们作出的选择被认为可能是更慎重和更开明的,无论如何,是基于较大的责任感作出的。这种通过一个中间团体来“过滤”民众选举权的方案,有着一个似乎很有理的说法。因为人们可以貌似颇有理性似的说,判断哪个邻居能最可靠地受托去选择议会议员所需的智力和教育与判断谁最适合当议会议员所需的智力和教育相比,前者要少得多。

    然而,如果民众权力容易产生的危险能在某种程度上被这种间接的安排减少,民众权力的好处也会随之减少,而且后一效果比前一效果更可能出现。要使制度按所希望的进行,就必须按照设计它的精神付诸实施。选举人必须以理论设想的方式行使选举权,即每个选举人不应当问谁应该是议会议员,而只能问他最愿意让谁替他选择议员。显然,间接选举胜过直接选举的优点,要求选举人必须心甘情愿,且只有通过他认真接受那样的原则才能实现,即他唯一的事务是选择选举人,而不是选择议员本人。由此产生的推论就一定是,他将依照自己对某个人的尊敬而给予其代理人的广泛权力,以便替他行事,而不是把政治见解、措施或者政治人物放在心里。这样一来,如果最初的选举人对他们的地位持这种看法,那给他们选举权的主要的一个目的就达不到了。因为他们的政治职能无法发展公共精神和政治才能,也无法把公共事务变成他们感情上的关心对象和锻炼他们能力的机会。

    而且,这种推论存在着互相矛盾的情况:如果选举人对最后结果不关心,又怎能或凭什么指望他关心导致最后结果的过程呢?对一个具有中等程度的道德和知识水平的人来说,希望有个特定的人作为他在议会的代表,这一点是可以做到的,而他自然也希望选择一个将选举那个人的选举人。但是这种希望对于一个并不在乎谁被选上,或者感到不得不把那种考虑放到一边的人来说,要对仅仅提名一个最有价值的人并使他按照他个人的判断对选举另一个人表示出任何关心,就意味着这个人对理论上正确的事情、对为尽义务而尽义务的习惯原则具有一种热忱,而要做到这一点,他必须具备高度教养。这些具有高度教养人,就可以也应当被委托以更直接方式的政治权力了。在所有可能赋予社会中较贫苦成员的公共职能中,除了有利于激发人们诚实履行所有应尽义务的善良决心以外,这种方式肯定最不适于激发他们的感情,也最难引起对它的任何关心。如果选民群众很关心政治事务,对如此有限的参政也加以重视的话,他们就不大可能会满足于没有更广泛地参加政治事务了。

    其次,即使承认一个人因为文化水平不高,不能的对一个议会候选人的合格条件作出很好的判断,但是对于被委托去为他选择议会议员的某个人,他却能充分判断其是否诚实和具有一般能力,那么我认为,如果选举人承认对他的能力的这种评价,并真正希望他所信赖的人为他进行选择,也就没必要在宪法上作这种规定。理由是,他只需在私下问问他所信赖的这个人,他最好投哪个候选人的票就行了。在这种情形下,两种选举方法的结果是完全一样的,间接选举的所有优点就被直接选举得到了。如果我们假定选举人在代表的选择上宁愿自行判断,只是因为法律上不允许他采取更为直接的行动方式才让另外一个人替他选择,那么,这两种制度的不同之处只是表现在做法上。但是,倘若这是他的心理状态,如果他在意志上不接受法律所加的限制,却希望做直接的选择,那么即使有法律限制他,他也会那么做。他只需选择一个大家知道的、和大家要选的候选人同一党派的人作为选举人,或者选择某个保证投该候选人的票的人作为选举人就行了。两个阶段的选举实行起来的自然结果多半就是这样,所以,抛开对政治完全不关心的情况外,很难指望它不是这样。

    在这一点上,美国总统的选举可以作为例子。选举在名义上是间接的:一般居民不会直接投票选举总统,他们只投票选举那些选择总统的选举人。然而,选举人的被选出总是在明白约定投特定总统候选人的票的情况下进行的;公民也从不因为对选举人有何偏爱而投他的票,他或是投林肯(lincoln)候选人名单,或者投布雷肯里奇(breckenridge)候选人名单的票。必须记住,选举人之所以被选出来,并不是为了让他们可以寻遍全国找到最适合当总统或议会议员的人。如果情形果真如此,这种做法犹有可说,但事实并非如此,将来也永远不会是这样,除非到了人们一致同意柏拉图(plato)的意见的时候,即最不愿接受权力的人被看做最适于委托以权力的人。按照事先的约定,选举人要在候选人当中选择一个人,而选择选举人的人们早已知道这些候选人是谁了。如果某项政治活动将在这个国家里进行,所有愿意投票的选民就已经作出愿意选哪个候选人的决定了,并将在投票时将此作为唯一的考虑。每个候选人的同党派的人事先准备好他们的选举人的名单,这些选举人都保证投那一个人的票。然而事实上,选举人最初被要求回答的唯一问题将是他在这些名单中支持哪一个。

    实际上,两个阶段选举比较可行的情况是,选举人不只是被当做选举人被选出来,还需要执行其他重要职能,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被选出来后就不仅仅是作为投特定票的代表了。这一情况可以以美国参议院为例进行说明。美国国会的那个院类似我们的上院,被认为并非直接代表人民,而是代表各州,并且是各州没被转让的那部分主权的监护者。根据平等联盟的性质,每个州的内部主权是同等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不论是小特拉华(delaware)还是纽约“帝国州”,每个州都是选同样数目的议员(两人)到参议院。这些议员是由各州议会选出的,而不是由居民选出的,州议会则由各州人民选举产生。但是通常一个立法议会的整个业务(内部立法和对行政的监督)都归这些团体负责,因而它们就是着眼于这些目的而不是其他目的选举出来的。

    在提名由两个人去联邦参议院代表该州的工作中,它们仅仅一般地参考公众舆论,多半依靠的是自己的判断力,而这是一个民主制政府的一切行为中十分必要的。事实已经证明,用这种方式进行的选举非常成功,并且显然是美国所有选举中最好的,参议院的组成人员大都是已经在公共生活中相当出名的人中最杰出的人。之所以不能说间接的民众选举绝无好处,就是因为有这样的一个例子。在一定条件下,参议院是所能采用的最好的制度。但这种条件实际上几乎是得不到的,除非是在像美国那样的联邦政府,因为在那里选举能委托给地方团体,因为地方团体的其他职能可以扩及最重要的国家事务。我国现有的或可能有的处于类似地位的唯一团体是市政府,或是为了同样的地方目的,已经存在或可能创设的其他委员会。

    然而,如果伦敦的议会议员由伦敦市的参议员和市议会选出,但马里立本自治市的议会议员却公开宣布(事实上已经是)由各教区的教区委员会选出,便很少有人会认为这种方法是在我们原有议会结构上的一种改进。即使这些团体只作为地方委员会考虑的对象,远远不像实际上那样值得非议,但是令它们适于市或教区营造司的有限和特殊职务的性质,并不能保证非常适合对议会席位的候选人的相当资格作出判断。它们可能不会比居民直接投票这种方式更好地完成这一任务,在另一方面,选任教区委员会或市镇会人选时如果要考虑是否适合选举议会议员这一点,许多最适合担任那种较有限的职务的人就会不可避免地被排除在外,因为那就要选择这样一些人,他们在一般政治上的感情和选举他们的选民的感情相一致,这是有必要的。由于把市选举变成了一种政党政治,原来市镇会的间接的政治影响已经导致市选举严重偏离了原来的目的。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人雇用的账房先生或管家还必须身兼为他挑选医生的职责,那么与亲自挑选医生相比,这个人得到医务护理大概就差一些,另一方面,他在选择管家或账房先生时又会受到限制,只能挑选在不十分危及他的健康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以其他职务的人。

    由此看来,在直接选举下能得间接选举所能得到的所有好处,而直接选举下得不到的好处在间接选举下同样得不到。另一方面,后者本身具有相当大的缺点。其中它的多此一举就不是什么小缺点。在作为培养公共精神和政治才能的手段方面,已经详细讨论过间接选举的明显缺陷。如果它真的有一点有效作用(即最初选举人在一定程度上让他们所提名的人选择他们的议会代表),选民也将无法使他的议会议员知道自己,议员对他的选民的责任感也因此会小得多。除此以外,最后掌握着议会议员选举的如果是少数人,相对来说,就方便了阴谋诡计以及符合选举人身份的各种形式的舞弊的出现。就有利于进行贿赂这一方面来说,目前选区普遍地降低到小小的市(镇)级。如果想有把握当选,只要拉拢到少数人就足够了。

    倘若有人说选举人将会对选举他们的人负责,那么答案是明摆着的:选举人并没有任何常任职位,在公众的眼中也没有地位,除了不再被指定为选举人以外,选举人绝不会为了投一张受贿的票而冒风险,而他们也不会在乎是否被指定为选举人。惩罚贿赂行为仍必须是主要手段,但在小的选区已经根据经验证明,这种手段根本无济于事,这一点现在已是人尽皆知的了。给予被选出的选举人的自由裁量权是和弊端的大小是成比例的。他们唯一不敢利用自己的投票来谋取个人利益的情况大概就是:他们在被选出时明确保证,自己将仅仅作为就像说把选民的投票运到议员选举场所去的代表。两个阶段的选举一旦开始产生效果,坏的效果也就会开始产生。这就是间接选举原则无论怎样适用都将发生的实际情况,不过类似美国参议员选举的情况除外。

    综上所述,最多可以说,在某些尊重舆论的国家里,为了给每个社会成员某种选举权而又不会导致单纯人数上的多数在议会中占优势,这种选举办法是比复数投票更为切实可行的权宜办法。举个例子说,就像增加一部分由劳动阶级精心选出的众多选民到我们国家目前的选民中的情形那样。根据情况,这样一种方案可能成为暂时妥协的方法,但它并不能彻底地贯彻任何原则,从而成为任何阶级的思想家认可的一项永久性安排。

    第十章 关于投票方法

    关于投票方法,最重要的问题便是它究竟应该是保密还是公开的,我们将马上开始讨论。

    将这种讨论归之于人们的胆小怕事或是躲躲闪闪的心理其实是极大的错误。在很多时候,保密是有道理的,在有些情况下甚至是必须的。而且,争取不受到本来可以避免的恶意侵犯并不是胆小的表现。同时,也没有理由认为,在任何情况下,秘密投票的方法都不如公开投票的方法可取。然而,我们必须坚持认为,在政治事务上,这些情况属于例外而不是常规。

    就像我之前有机会所说的,在很多事例中,制度的精神在公民心里所造成的印象,是该制度发挥的作用的一个最重要组成部分,现在,我们所要讲的便是这种事例中的一个。对于无记名投票制度的精神,选举人心中对其所作的解释可能是,选举权是他个人享有的一种权利,是为了他的特定利益和用途,而不是作为一种对公众的责任存在。因为倘若它真是一种责任,公众对他的投票享有某种权利,那么,他们岂不是便有权利知道他的投票了吗?这种有害而错误的印象也许已经深深地印入了很多人的心中,因为近年来,以拥护无记名投票著称的大多数人皆有这种印象。其实,这个学说的早期鼓吹者们并不是这样理解的,然而一种学说在人心中产生的效果往往是在信奉该学说的人中,而不是在创造该学说的人中显示得最为明显。布赖特先生以及他的民主主义学派对主张选举权是他们所称谓的一种权利而非一种责任这一说法,感到非常关切。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一扎根于大多数人心里的观念造成的道德上的极大危害,已经超过了无记名投票即使是在最高的估计情况下所能产生的全部好处。无论我们如何定义或者理解这个权利观念,任何人都无法享有支配他人权力的权利(当然,除了在纯粹法律意义之上),所以,在该用语的最充分的含义上,他被允许拥有的任何这样的权力也都是一种道义上的责任,然而,行使任何政治职能,无论是作为选举人还是作为代表,均是在支配他人的权力。认为选举权是权力而非责任的人们决不会接受他们的学说所导致的这样的结论吧。倘若它是权利,属于选民是为了选民自己的话,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可以责怪他将选票卖掉,或者利用它来博得他的利益相关者的欢心呢?我们本就不应该指望一个人在使用他自己的住宅,或者他百分之三的股票,再或者他真正享有权利的其他东西时专去考虑公众的利益。

    确实,选举权是他应当有的,除其他理由以外,它还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但仅仅是为了让他自己不受到在依靠行使选举权的范围内自己有义务确保同胞不受到的那种待遇。他的投票并不是一件他可以随意选择的事情,和陪审员的裁决一样,他的投票与他的个人愿望没有关系。严格意义上讲,投票是一个责任问题,他有责任按照他出自自己良心以及对公共利益最好的意见投票。而有别的什么想法的人,都不适合拥有选举权;对这种人来说,选举权会将他的思想变坏,而不是变好;会煽起和滋长他为自己的利益、享乐或任意妄为而利用公共职能的倾向,而非启发他对公职的责任以及高尚的爱国心。这与支配着压制者和专制君主的意志和感情是一样的东西(在较低的等级上)。居于某种公共职位,或者负责某项社会职能的普通公民对这种职能所加给自己的责任的想法,必然与社会赋予自己这种职能时的想法是完全相同的。社会对他的期望构成一个标准,一般来说,他可能会达不到这个标准,然而却很少会高出这个标准。几乎可以肯定,他会对秘密投票作这样一个解释:他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而没有义务遵从那些不被允许知道他怎样投票之人的意思。

    这便是上述论点之所以不能对议会选举中和俱乐部还有私人团体中使用无记名投票均一律适用的决定性原因。确实,如同选举人错误地设想的那样,俱乐部的成员没有考虑他人利益和愿望的义务。他通过投票宣布的只是他是否愿意在较密切的方式上与某个特定的人发生关系。这其实是一件公认的他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向和希望加以决定的事情。而且,让他可以这样作出决定而不必引起争吵,不管对谁——也包括他所反对的人,都是有好处的。在这些情况下,无记名投票不会引起人们反对的另一个理由为,它并不是必然或自然会导致说谎。相关人员的地位和阶级相同,让其中一个人强迫另一个人回答一些有关他投票情况的问题,这种行为将会被认为是不合适的。至于议会选举,其情形就完全不一样了,并且,只要需要无记名投票的社会关系存在,只要一个人的地位比另一个人的高到能够使他自以为有权指挥另一个人的投票,那么,这种情况便很可能会继续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含糊其辞的回答或沉默肯定会被解释成没有按照所希望的那样投票的证明。

    无论在什么样的政治选举中,或者按照普遍选举制进行的选举(在有限制选举制的场合会更加明显),选民在道义上有绝对的责任考虑公众的利益,而非他个人的利益,依照他所能作出的最好判断来进行投票,就像在仅有他一个选举人并且完全由他来决定选举的情况下应当做的一样。承认这一点以后,显而易见的结果至少是,和任何其他的公共职务一样,投票的义务也必须在公众的眼皮子底下履行,并接受公众的批评。公众中的每一个人都在这种义务的履行上有利害关系,而且,倘若没有用心周到而诚实地履行这种义务的话,他是有正当权利认为自己受到了损害的。当然,不管是这个准则,还是其他的政治道德准则,都并非绝对不可违背的,在遇到更加强有力的考虑时,它就可能被驳倒。然而由于这项准则实在太重要,因此那些容许偏离该准则的情况都必须被看成是显然的例外。

    毋庸置疑,倘若我们试图让选举人的投票按照公开的原则对公众负责,那么事实上,他会变成对其中某个强有力的个人负责,这个人的利益与在秘密原则的掩护下完全解除责任时选举人自己的利益相比,更加地不符合社会的普遍利益。倘若这种情况很在大程度上于一大部分选民中存在,那么,无记名投票造成的祸害便可能是较小的。倘若选举人是奴隶,能让他们摆脱枷锁的所有事情都是可以容忍的。在少数支配多数的有害权力正在增长时,最有说服力的就是无记名投票。支持无记名投票的理由在罗马共和国衰落时期是无法抗拒的。

    少数寡头年复一年地变得越来越暴虐、越来越富有,而人民却变得越来越失去独立性,越来越贫穷,这个时候,就很有必要设置越来越强大的障碍,以抵制那些重要人物更加肆无忌惮地将选举当成单纯工具来滥用。同样毋庸置疑的是,根据无记名投票曾经存在过的情形来看,在雅典的政体中,它曾发挥过有益的作用。甚至是在最稳定的希腊共和国里,自由也可能暂时被某次用不正当手段获得的民众选举破坏掉。虽然雅典的选民没有沦于习惯地被强制的地步,然而,他可能被收买,也可能受到一伙人的非法暴行的威胁,即使在雅典的那些有钱有势的青年中,那种人也并不罕见。在这些情况下,无记名投票便是维持秩序的重要手段,同时,它还有助于雅典人借以在古代共和国中出名的那个司秩序的女神。

    然而,在现代欧洲一些比较先进的国家里,尤其是在我们国家中,强制选举人的权力已经减弱和正在减弱。现在对不正当投票的担心来自选举人(个人或者作为阶级成员)自己的可耻的感情和有害的利益,而不是来自选举人受到别人的影响。如果为了保证选举人不受别人的影响就以解除对选举人的可耻感情和有害利益的一切限制为代价,最终便会得不偿失、因小失大。关于这个题目,以及一般地关于这个问题,对当前英国的适用方面,我已经在论议会改革的一本小册子中表明了自己的意见,其中的说法我不认为我可以有所改进,所以冒昧地将其抄录于下。

    “在议会议员的选举中需要防止的主要弊病,就是雇主、地主还有主顾施加的强制,这是无记名投票应该加以排除的。在三十年前这样认为当然是正确的。然而现在,我认为产生弊病的一个更大根源在于选举人本身利己的偏心或是他的自私自利。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相信卑鄙而有害的投票不是因为害怕受别人的摆布,更常常是起因于个人利益,或是选举人心中某种卑劣的感情,再或是阶级利益,而对于这些影响,无记名投票使他没有任何的羞耻或责任感地完全屈从。

    “在不久之前的时代,政府完全被富有阶级和上等阶级掌控,他们的权力是这个国家的主要不平之处。按照地主或是雇主命令投票的习惯已经如此牢固地确立,以至于除了只有在正义事业中才可能出现的强大的群众热情之外,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动摇它。因此反对这种影响投的票,一般说来便是热心公益的、正直的票,然而,不管怎样,也不管是出于怎样的动机,几乎可以肯定它是好的投票,因为它是为了反对寡头政府的统治势力这一巨大祸害而投的票。倘若那时的选举人可以在保证个人安全的情况下自由行使自己的特权,哪怕他既不明智也不正直,也将是改革上的一大进步,因为它将打破当时的国家统治权力的羁绊,那种统治权力是产生并保持国家行政和国家制度中所有坏事的权力,也就是市镇商人和地主的权力。

    “虽然无记名投票没有被采用,但是在这一方面,情况的发展已经并且正在越来越多地做着无记名投票的工作。国家的社会状态和政治状态,因为它们影响着这个问题,已经大大地改变了而且每日每时都在改变着。现在,上等阶级已经不再是国家的主人,倘若一个人居然认为中等阶级仍像四分之一世纪之前那样对上等阶级卑躬屈节,或者认为劳动阶级仍像之前那样依赖于中等和上等阶级,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没看到时代的所有信号。那四分之一世纪里发生的种种事件不仅教会了每个阶级认识自己的集体力量,同时也让地位较低阶级的人取得了一个对地位较高的人表现出更加大胆态度的地位。在很多时候,选举人的投票,无论是违反还是符合其上级的意愿,现在都是选举人自己的或者政治上的偏爱的表现,而不再是强制的结果了(已不再有实行强制的手段了)。

    当前,选举制度的弊病本身便证明了这一点。引起群情愤懑的贿赂公行,还蔓延到原本并没有这样的恶习的地方,这就证明地方势力已不再是至高无上的,同时,也证明现在选举人投票完全是凭自己的高兴,而不是为了讨好别人。诚然,在郡以及一些小市镇中,依然存在着大量的奴役性的依赖关系,然而时代的趋势是与之相反的,并且时常发生的事件正不断地有助于减少这种关系。现在,一个诚实的佃户可以感受到自己与自己的地主同样有价值,如同自己的地主与自己同样有价值一样,而一个买卖兴隆的小商人也可以感受到自己不需要依赖于任何特定主顾。每次选举中选举人投的票越来越代表自己。现在需要解放的远远不是选举人的个人情况,而是选举人的思想。他们已经不再是别人意志的消极工具,即将权力交给处于支配地位的寡头政府手中的单纯工具,选举人自己正在逐步变成寡头政府。

    “选举人的投票越是根据他个人意志而非根据他的主人的意志决定,他的地位就越是和议会议员的地位类似,所以,投票必须是公开的。只要社会上还有部分人没有代表,宪章运动派反对与有限制的选举权相联系在一起的无记名投票的观念便是无懈可击的。目前的选举人和任何可能提出的改革法案所要增加的大多数选举人,都是中产阶级,他们和大工厂主或地主一样,拥有不同于工人阶级的阶级利益。如果选举权扩大到所有的技术工人,甚至这些人也依然会拥有或可能拥有不同于非技术工人的阶级利益。如果选举权扩大到所有男性,假如之前被误称为普遍选举权但现在改称成年男子选举权这一可笑名称的东西已经成为法律,选举人依然会拥有不同于妇女的阶级利益。如果在议会中有什么特别涉及妇女的问题,比如:妇女是否应该被允许从大学毕业;对几乎天天把妻子打得要死的恶棍所处的温和刑罚是否应改成某种更有效的刑罚;如果有人在英国议会建议实行美国各州相继使用州宪法的修正条款正在制定的决定,而不是用单纯的法律——已婚妇女应该有权享有自己的财产。难道一个人的女儿以及妻子还没有权利知道这个人究竟是投票反对还是投票赞成那些支持建议的候选人吗?

    “当然,会有人反对说,这些论点所具有的力量是来源于选举权的不公平状态这样一种假设;他们还会说,倘若非选举人的意见可能使选举人的投票比按他自己的意愿去投票来得更有益、更公正,那么,这些非选举人就比他更适合做选举人;凡是适合影响选举人的人便是适合作为选举人的人,选举人应当对其负责的那些人,他们本身应该就是选举人。另外,他们还会觉得,应该受到无记名投票的保护,以免他们受到自己本不应对之负责的强有力的阶级或是个人的不当影响。

    “这一论点乍一看好像确实有点儿道理,我也曾一度觉得它是无争论余地的,然而现在在我看来,它却是错误的。并不是所有适合影响选举人的人,他们自己就适合当选举人,后一种权力比前面的一种权力要大得多,而那些还无法可靠地委托以高级政治职能的人们,也许胜任低级政治职能。最粗野和最穷苦的劳动阶级的愿望和意见,在对选举人和议会意见的影响方面,也许是很有益的,然而,在他们目前的智识和道德状态下,如果让他们可以充分行使选举权,从而给他们以压倒一切的影响,则可能是极端有害的。恰恰是那些没有选举权的人对有选举权的人的间接的影响,通过逐渐发展,使得每一次向新的扩大选举权的过渡变得极为容易,而且,当时机成熟的时候,这种影响也可以成为和平地实现这种扩大的手段。不过仍然有在政治思辨中必须要思考到的另外一种并且是更深入一层的考虑。下面提及的想法本身是没有任何依据的:除非公众有能力作出正确的判断,否则开诚布公和对公众的责任感都是无用的。

    认为当公众舆论只有在强求一致时才是有效的,这是一种对公众舆论的效用的极其肤浅的认识。为自己作辩护必须是当着别人的面,这对那些行动违反别人意见的人来说是再重要不过的,因为这让他们必须找到自己的可靠的理由。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像顶着压力做事那样具有坚定的力量。如果不是由于一时的感情冲动,没有谁会去做他估计会受到很大非难的事情,除非是出于他事先考虑好且确定无疑的目的,一般来说,这种目的是一种深思熟虑且不轻率性格的证明,而且,除了是极坏的人,它一般都产生于强烈的、真诚的个人信念。甚至仅仅是必须对他们的行为作出说明这一事实,也是遵从至少能提出某种恰当理由的行为的强有力诱因。倘若有人认为单纯地保持适当的责任对权力的滥用没有多大的限制,那他就是根本不曾注意过那些感觉没有必要遵从那种限制的人的行为。甚至当公开性只不过是防止不可能作出似乎有理的辩护的事情,即作用只是让人不得不进行考虑,让每个人在其行动前决定如果被要求说明其行为应当说些什么时,这种公开性就是不值得重视的。

    “也许有人会说,倘若不是现在,至少在将来,当全部的人都适合有投票权,而且所有男子和妇女因为他们(或她们)适合有投票权而被允许投票的时候,便不再存在阶级立法的危险了,因为选民是全民族的人,也就不会存在不同于普遍利益的任何利益了。因为即使个人依然按照阶级的或个人的动机投票,但大多数人将没有这种动机,并且因为那时不存在他们必须对之负责的非选民,因而无记名投票排除的只是不正当的影响,至于它的效果则将是完全有益的。

    “甚至在这一点上我也持否定态度。我并不认为,如果人民已适合并且已经得到普遍选举权,那么无记名投票便会是值得期望的。首先,在这种情况下,它无法被认为是需要的。我们试想一下这种假设所需要的背景吧:人们普遍受到教育,所有成年人都有投票权。假如只有一部分人是选民,而大多数居民几乎没有受过教育的时候,像我们每个人现在所看到的那样,公众舆论便已经是作为最后手段的统治力量,假如在一个所有的人都可以阅读并都拥有投票权的社会,有钱的人和地主还能违反人们难以抛弃的倾向行使权力,那就是奇谈怪论了。不过,这样一来,尽管不需要用秘密性作保护,但依然需要公开性。如果作为社会的一员,而且不处于与普遍公众利益明显相对地位这一单纯事实,便足以保证其在没有来自公众舆论的限制或鼓励的情况下履行公共职务,那么,我们对人类的普遍观察就一直是极为荒谬的了。

    一个人即使可能没有私人利益将他引向相反的方向,通常来说,他在公共利益中的特定的一份也是不足以让他在没有其他外部诱因的情况下履行其对公众的义务的。哪怕所有人都拥有选举权,也不能承认他们在秘密的情况下会像在公开的情况下一样公正地投票。当选民组成社会全体时,在选举中,他们就不会有与社会利益相反的利益这样的说法,经过考察,它其实是听起来响亮而事实上却没什么实际意义的。尽管作为一个整体,社会无法有社会的集体利益之外的利益,然而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却可以有其他的利益。一个人的利益由他感兴趣的所有事物构成。每个人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兴趣,就好比每个人有很多不同的感情一样,有各种各样的厌恶或喜好,不管它是出自私心的,还是比较不坏的,不能说任何一种兴趣单独构成‘他的利益’,他究竟是一个坏人还是一个好人是依照他选择哪类兴趣决定的。一般来说,在家里是暴君的人往往同情暴政(只要不是对他本人实行),所以几乎可以肯定,他不会对反抗暴政的行为表示同情。一个嫉妒的人会投票反对阿里斯蒂德斯,因为阿里斯蒂德斯被称做正直的人。

    一个自私的人宁愿要个人利益,即使它极其微小,也不要他的国家会从好的法律得来的属于他的那一份好处。因为他本人特有的利益是他的思想习惯让他恋恋不忘,同时也最能作出估价的利益。大多数选民都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依据个人理由的选择。而另一种则是依据公共理由的选择,在通常情况下,仅有后者是选民愿意直认不讳的。人们急于将他们性格中最好的方面显示出来,即使是对本来就不如他们的人显示。在秘密的情况下,人们将会比在公开的情况下更容易因为恶意、怄气、贪欲、个人之间的对立,甚至因为党派或阶级的利益或偏见,作出不正当或不公正的投票。可能存在这样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可能变得更为常见或者说就是:对多数坏人所能进行的几乎唯一的限制是他们对少数正直的意见的不自觉的尊重。就像美国一些州拒付债务的情形,难道在正视正直人所感到的羞耻中不包含对蛮横无理的选民的某种节制吗?因为这所有的好处都将被无记名投票葬送,因此,即便是在对它最有利的情况下,也仍然需要有比现在所能提出的更强有力的事例来使无记名投票的采用成为值得期望的,然而这种事例却正在变得愈加软弱无力。a

    与投票方法有关的其他一些可讨论方面,在此不需要多费笔墨。黑尔先生所创的个人代表制要求必须使用选举纸。然而,在我看来,更值得关注的是选举人应该在公共投票处——假如附近没有这种方便场所,也可以在某个所有人都可以进出的办公署,在一个负责公务员在场的情况下,在选举纸上签名。有人提出这样一种建议:允许选举人在自己的住所填写选举纸,然后将选举纸邮寄出,或者由公务员收取。可是,我无法不认为这样做是致命的。因为如果这样实施,所有的一切将会在缺乏有益影响并面对所有有害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在秘密性的掩盖下,行贿者可以亲眼看到其交易得手,威胁者可以见到原本是强迫下的结果当场变成无法改变的事实;而另一方面,熟悉选举人真实感情的人们在公众投票处能产生的有益的反影响,以及舆论的同情或他的同党人能够

    ..a 《关于议会改革的意见》,第二版的第三十二至三十六页。产生的鼓舞作用,便都会被拒之门外。a

    应该多设投票处,使每个选民就可以就近投票,不允许用任何借口向候选人索取交通费。经医生证明体弱有病的,应有权要求适当的车费,由地方或是国家负担。议会议员竞选场、投票处书记和全部必要的选举机构产生的费用都应该由公费开支。不但不应该要求候选人承担,而且不能允许候选人负担除有限的少数选举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在黑尔先生看来,合理的做法是要求那些把自己的名字放上候选人名单的人,每人交纳五十镑金额,以防止没有成功的希望、也并不是确实有意要取得成功的人成为恶作剧的候选人或仅仅是因为想出名,可能夺取比较严肃认真参与竞选之人当选所需要的少数选票。

    有一项费用是候选人或其支持者必须负担的,也是无法期望公众会为想提出要求的人支付的,就是用招贴和传单、广告让选民得知候选人主张所需要的费用。为了支付所有这类必要的费用,黑尔先生所提议的五十镑,假如被允许作为这些目的开支的话(必要时可定为一百镑),不出意外应该是足够的。倘若候选人的同情者想替委员会和游说赞助,我们无法加以阻止,但要候选人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这些费用,或者超出五十镑(或一百镑)押金的任何费用,就都是非法的,都是应该被处罚的。倘若舆论不允许虚报费用,每个议员在就职时就必须宣誓保证,他没有也不会为了他的选举目的直接或间接花费超过五十镑或者是相当的价值,假如他所宣誓的内容被证明是虚妄的,或者他宣誓的保证已经被违反,那么,他便要受到伪证罪的处罚。因为这些惩罚表明议会是认真的,它们很可能会使舆论转向同一方

    ..a “这一权宜方法之所以被推荐出来,既是为了节省费用,也是为了获得那些如果不推荐出就不会投票的选举人的票,而这些人是这一方案的拥护者们认为特别值得期望的一类选民。这个方案实施于济贫法监护人的选举,在这种情况下取得的成功经验成为支持在更重要的议会议员的选举中采用它的理由。然而,在我看来,在作为该权宜办法的好处所依据的要点上,这两种情况是不一样的。在为了特种行政事务的地方选举中,这种行政事务主要是分配公共基金,目的之一就是预防人选全部落入对它表示积极关心的那些人手中,因为与这种选举有关的公共利益的种类有限,并且在多数情形下,为数且也不是很多,一般来说,只有那些希望为自己的私人利益而活动的人才会乐意忙于这种事,对他们来说,他人的干涉越少麻烦越好,只要可以达到排除这些私人利益的目的便好了。

    然而,如果当前问题是一国政府的大事,所有关心自己之外事情的人,或者是有理智地关心自己事情之人,必然都会对它产生兴趣,这时的目的与其是用唤醒他们沉睡的思想以外的方法使他们投票,不如说是为了防止对这个问题漠不关心的人投票。对选举关心程度还不够让他去投票处的选民,就正是那种倘若能在省事的情况下投票,便会将选票给予最先问他要选票的人,或者因最微不足道的原因而给予他的选票的人。对投票与否不关心的人应该也不是很关心用怎样的方法投票,具有这样的心理状态的人根本没有投票的道德权利,因为,假如他投了这张并不是表达他的信念的选票,却在决定选举结果方面,和那些代表着某个人的目的和思想的选票一样算数,一样产生作用。”——《关于议会改革的意见》,第二版的第三十九页。向,使它不致像迄今那样把这项最严重的反社会罪行看成是一种轻罪。一旦产生这种效果,毫无疑问,宣誓将被认为是有拘束力的。a“只有当舆论能够容忍被否认的事情时,它才能容忍虚伪地否认的人,”这便是臭名远扬的关于选举舞弊的一些情况。

    政界人士还没有人作出过任何认真的和真正的防止行贿的努力,因为希望选举不花费太大的真诚愿望始终不存在。选举花费大对那些花得起这笔费用的人们是有好处的,因为这样一来便可以排除为数众多的竞争对手。无论是什么事情,无论它怎样有害,只要将进入议会者局限于有钱的人,便会被当成有保守倾向而受到珍视。这是我们两党的立法者们内心深处一种根深蒂固的感情,而且几乎是我觉得他们真正蓄意不良的唯一一点。相对来说,他们很少关心谁投票,只要他们有把握只有他们自己阶级的人才能够得到选票。他们知道,他们可以依靠和他们同一阶级的人的相互同情,而此时叩着这个阶级之门的新富们的卑躬屈节更是一种有把握的依靠。他们还知道,只要阻止民主主义者们被选入议会,就无须害怕在最民主的选举制下有与富有阶级的感情或利益极相敌对的事情。然而,即便从他们自己的观点来看,这种以恶制恶而非相与为善的做法也是非常恶劣的。目标应该是,在将会导致他们在抛弃阶级偏爱的条件下,将两个阶级的最好的议员集合到一起,遵循按照共同的利益探索出来的道路,而不应该允许多数的

    ..a 1860年,在实施贪污行为防止法时,出席下院委员会作证之人中的若干人,有些对选举事项拥有很多实际经验,他们赞成(绝对地或是作为最后的手段)要求议会议员宣誓的原则,而且,他们认为如果设有处罚规定,那它在很大程度上将会是有效的。(《证据》,p46、p54—57、p67、p123、p198—202、p208)韦克菲尔德调查(wake.eld inquiry)的主任委员说(必然是就另一建议所说的),“倘若他们知道在这个问题上议会是认真的,这办法便会有效。……我敢肯定地说,如果某种个人污名适用贿赂罪,那么,公众舆论的趋向便会改变”(p20—32)。上述委员会(也就是现在的内阁)的一个卓越成员好像认为,对不同于肯定誓言的单纯保证誓言附加伪证罪的惩罚是十分不合适的,不过,他不要忘记,证人在法庭上作的誓言就是保证誓言,并且这一反驳(说证人的保证涉及马上要完成的行为,而议员的保证则是对将来的)不过是表达这样一个意思:宣誓者也许会忘了他自己曾承诺的义务,或者会在不知不觉之间违反了这种义务。然而,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意外的事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更为实质性的困难是,对地方慈善事业或者其他地方事业的捐款是选举费用最常采用的筹集方式之一,而规定议员不得在选出他的地区内提供慈善款项将成为一种强有力的措施。倘若这种捐款是诚实的,由此产生的声望是巨额财富几乎肯定会得到的一种好处,不过,最大的害处却是,这样捐赠的款项事实上是在保持该议员利益的美名下用于贿赂的。为防止这一点,议员应该作出这样的保证誓言:他在当地,或者为了与当地或当地居民有关的目的所支出的全部金额(也许除他自己的旅馆费用之外),应经过选举审计员之手,并由他(而不是由议员本人或者他的支持者)用于公开宣布的目的。

    让所有合法的选举费用由地方而非候选负担的原则,得到了最好的两位证人的支持(p20、p65—70、p277)。阶级感情在必须通过受少数的阶级感情影响的人去行动这一限制下,在选民中随意发挥。

    在道德上,政治制度通过它们的精神产生最大害处造成的最有害的方式,是将政治职能视作一种恩赐,受委托人必须为自己所期望的东西去寻求这种职能,甚至为此付出代价,好像它是有利于他的金钱利益的东西。人们不愿为了许可他去做那些劳累的工作而花大笔钱。关于好政府的条件,柏拉图有个颇为正确的看法,他说,应该被赋予政治权力的人恰恰应该是那些不喜欢政治权力的人。他又说,可以用来劝说最适合的人承担起治理国家这个劳累工作的唯一动机是他担心让更坏的人来治理国家。

    当一个选民看到三四个先生以往从未对无私的慈善事业慷慨解囊,而现在却为了能在自己名字后面写上议会议员的名称而争着花钱,那么,这个选民将会怎么想呢?他可能会认为他们是为了他的利益而蒙受这样的牺牲吗?倘若他对他们的作用作出的是颇不恭维的评价,他又怎么会觉得自己有什么道德责任呢?政客们倾向于将认为选举团体永远不腐化的这种看法当成是热心家的梦想,起码在他们自己愿意成为不腐化之前,情况确实是这样,因为选民的道德风格必然会受候选人的影响。无论被选议员用任何方式或任何形式为自己获得议会议员的席位花钱,所有努力都无法使选举事务不变成彻头彻尾的利己交易。“只要候选人自己以及世人的习俗,都只将议会议员这一职位看做一种应谋求的个人利益,而非一种应尽的责任,那么,任何努力都只将无助于在一个普通选民中树立这样一种感觉:选举议会议员同样是一种责任问题,他除了考虑候选人是否合适之外,不能根据任何其他考虑自由地投票。”

    在被选人这方面,既不应该容许更不应该要求有为选举目的花任何金钱的同一原则,产生了另一个表面上相反而实际上却是指向同一目标的结论。它否定了经常被建议用作让议会可以被各种不同情况和各阶级的人们接近的一种手段,即议会议员的报酬。倘若,像在我们的一些殖民地一样,几乎没有合适的人会有力量从事无报酬的职业,那么报酬就不只是薪金,而应该是对金钱或时间损失的一种补偿。认为在薪金会提供较大范围的选择,这种想法其实是一种错觉。人们所能想到的给予这个职位的所有报酬,都不会吸引到那些抱着成功的希望认真从事除议会议员这一职业外其他赚钱职业的人。所以,从本质上说,议会议员的职务将成为一种职业,与其他职业一样,从事这个职业的人主要是着眼于金钱上的获利,而且会受到一种本质上不稳定的职业令人沮丧的影响,它将成为低等阶级的冒险家们期望的目标。

    六百五十八人占据议会席位,但同时却有着十倍甚至二十倍的人在期待着这种席位,凭借着对选民所作的各种可能的或是不可能的、诚实的或不诚实的许诺,彼此竞相利用那些最下流的群众的最无知的偏见和最卑劣的感情,这样,这些人就会不断地喊出高价来吸引或保住选民的选票。阿里斯托芬尼所作的克里昂与卖腊肠者之间的拍卖是一幅常见情况的蛮好的讽刺漫画。这样的一个制度将成为人性的最坏部分的永久腐蚀剂,它等于为他的同胞中那群最善于溜须拍马的人,为那些最巧妙的骗子提供了六百五十八个奖金。在任何专制政府下,都不曾有过这样一种大量生产谄媚邪恶的有组织的耕作方法。

    a当一个人因为具有了杰出的条件——但他实际上完全缺乏不论来自资产还是来自职业的独立收入(要知道,这样的情况随时都可能发生)——因而应该被选进议会,以便为选民们提供其他一些能进议会的人无法提供的服务之时,公众捐款的方法可以用来帮助他。这样一来,当他在议会时,就能够像安德鲁·马维尔那样,得到他的选民捐款的支持,这种方式其实是不应该反对的,因为这种荣誉绝不会落到只会阿谀奉承的人身上。人们并不十分关心那些谄媚者之间的区别,所以,他们也绝不会为了得到这个人的奉承他操心他的生活费用。上述的支持只有在考虑到这个人具有感人和突出的个人品质时才会给予他,尽管这种品质并不是绝对适合当全国代表的证明,不过却是这种情况的假定,至少是拥有独立见解和意志的保证。

    a“就像洛里默(lorimer)先生所指出的那样,蛊惑家正式开业的标志是为最低等阶级的人从事公务设置金钱的诱惑。最值得反对的便是将极力主张走向自然恶化的政府形式转变为许多积极活动之人的私人利益这件事了。从群众及个人所表明的情况来看,仅凭他们自己的弱点,就只能够模糊认识到,如果这些弱点被一千个溜须拍马的人利用时会成为怎样一种情况。如果取得六百五十八个有确定报酬(尽管是中等报酬)的位置需要靠说服群众拥护无知与拥护智慧一样好,甚至会比拥护智慧更好的话,他们很可能会相信并依之行事。”(《弗雷泽杂志》l859年4月号,《近时有关改革的作家》)

    第十一章 议会的期限

    议会议员应在任职多久以后进行改选呢?这里涉及的原则是颇为明确的,困难就在于这些原则的实际运用。一方面,议员不应该有太长的任期,因为这会使他忘记自己的责任,对自己的职务漫不经心,执行起职务来完全考虑其个人利益,或者忽视同自己的选民进行自由而公开的商谈,却不问议员是否同意他们的意见,这是代议制政府的好处之一。另一方面,他应期待有一个足以使人们能根据他的行动过程而不是单个行为对他作出判断的任期。重要的是,在和自由政府统治不可缺少的群众监督不相矛盾的情况下,他应该有最大幅度的个人见解和自由裁量。为此,就像这种监督行使得最好的任何情形那样,行使这种监督时,有必要给他以充分的时间以便显示他所具有的全部品质,并证明除了作为单纯顺从的投票者、选民意见的拥护者外,他还有其他方法能使自己在选民眼中成为值得期望和可以信任的代表。

    想根据某个普遍法则来确定这些原则的界限是不可能的。所有政体中的民主力量薄弱或过于消极需要加以激励的地方,所有代表在离开他的选民后立即进入朝廷或贵族的环境,这种环境的影响全都倾向于使他偏离人民的方向,冲淡他内心原有的民主感情,使他忘记曾经选举他的人民的愿望,并对选举他的人民的利益变得冷漠的地方——经常由选民负责更新对他的委托,这对把他的气质和品格保持在正确标准上是完全必要的。在这种情形下,即使三年的时间也似乎是太长了,更长的时间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反之,所有民主力量占优势并有增长的趋势,要求对民主力量的运用加以缓和而不是加以鼓励,以致达到不正常的活跃状态的地方,所有无限制的公开性以及日常的报刊保证代表的每一个行动都将马上被他的选民知悉、讨论和判断,并且在选民们的评价中,他的地位不是提高就是降低,同时民情的力量以及所有其他民主势力通过同样的方法,经常对他的心智产生影响的地方——少于五年的时间就不足以防止胆小怕事、唯唯诺诺的性格的产生。发生在英国政治中的有关这一切特征的变化就说明了四十年前居于先进改革家纲领中显要地位的一年一度的议会,现在为何很少有人关心也很少有人谈到。值得思考的是,无论任期长短,在任期的最后一年里,议员的地位和在年度议会上的地位相同,因此,如果任期过短,议员在大部分时间里实际上就相当于年度议会。按照现在的情况,七年的期限虽然不必加长,也不值得为可能产生的任何好处而改变;特别是因为议会随时可能提前被解散,这就把博得选民好评的这种动机经常保持在议员的心中。

    不管就委托的存续来说多长的任期最合适,每个议员在从他被选举任职那天起的任期届满后,都应该空出他的席位,而且不应该进行整个下院的普遍更新,这似乎是很自然的。假如有任何实际的目的需要推荐这项制度,可能要说的话会很多。但是它遭到非难的理由比支持它的理由要有力得多,其中一个理由就是,将没有办法迅速摆脱奉行着不得人心的方针的多数议员。在有限的(往往也是接近届满的)期限以后举行普选,以及随时可能因为阁员为了他自己而希望举行普选,又或者他以为普选会使他在全国出名而举行普选,这些都趋向于防止议会和选民之间在感情上产生重大分歧。

    如果下院的多数议员总是还有几年任期的话,如果下院的多数议员一点一点地接受新的补充的话,新补充进去的人可能取得其他多数人的特质,而不是改变他们的特质,此时,上述分歧就可能无休止地延续下去。下院的一般意见必须大致和国民的舆论一致,这一点和杰出人物必须能自由表达其最不受欢迎的意见而不致失去在下院的席位是同样必要的。还有另外一个颇为重要的反对逐步和部分更新代表制议会的理由。对反对力量进行定期的普遍检阅是有益的,以便来探测国民精神的状况,并无可争议地确定不同政党和见解的相对力量。任何部分的更新都无法确实做到这一点,即使像某些法国议会那样,在一大部分议员——五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议员——同时出缺的情况下也会如此。

    关于允许行政部门拥有解散议会权的理由,将在后面涉及代议制政府中行政的组织和职权的一章中予以讨论。

    第十二章 应当要求议会议员作出保证吗?

    议会议员是否应该被选民的指示约束?议员到底应该是表达选民意见的机关,还是表达他自己意见的机关?议员应该是选民派往议会的使节,还是算他们的专职代表,即不但有权代替他们行动,而且有权代替他们判断该做之事?这两种学说都是有关代议制政府中立法者职责的,每种学说都有自己的支持者,并且每一种学说都是被某些代议制政府所承认的。国会议员在荷兰联邦是纯粹的代表;这些学说在荷兰被贯彻到这样的程度,就如同外交使节对派遣他的政府必须及时请示一样,议会议员必须把产生的选民训谕中没有规定的重要问题交到他们的选民手中解决。在我国以及其他具有代议政体的多数国家,不管议会议员的意见和选民的意见有何不同,法律和习惯都承认他可以按照他认为正当的意见投票。但是也存在一种不是非常确定的相反的看法,对许多人,甚至于议会议员来说,这种看法有相当大的实际作用,常常使他们感到在选民具有确定意思的问题上,自己在良心上有义务用自己的行为表达选民们的意见,而不是表达自己的意见。当然,这和他们希望出名或者关心再次当选没有关系。无论是抽象地从实定法,还是从任何特定民族的历史传统方面看来,究竟这些关于代表职责的看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呢?

    与我们迄今所讨论的问题不同,这个问题并非是宪法上的立法问题,更恰当地说来,可以将之称为宪法上的道德问题,即代议制政府的伦理学问题。这个问题和制度并没有太大关系,而是同在完成任务上选民所应该带有的精神气质有关,从选民的道德义务方面来说,它又和应占主要地位的选民的想法有关,因为,无论代表制是什么,只要选民愿意,就能够将它转变为单纯的代表团。只要选民有不投票的自由和随意投票的自由,就不能够阻止其投票不建立在他们认为适合附加的某种条件之上。

    他们通过拒绝选举那些不保证能遵从他们的意见的人,或者甚至在表决未预见到的任何重要问题以前不和他们商量的人,就能够把他们的代表降为单纯的传声筒,或者当代表不愿意以那种资格行动时,就不得不在道义上放弃自己的议员席位。既然选民们有权这样做,那么宪法的学说便应该假定他们想这样做;因为立宪政府的原则本身就假设保有政治权力的人将通过滥用权力来达到他自己的特定目的。并不是因为事情总是这样,而是因为这就是事物的自然倾向,而防止这种倾向就是自由制度的特殊效用。因此,无论我们认为选民将他们的议员变为代表是多么错误、多么愚蠢,既然选举特权的这种滥用是自然的而并非不会发生的,那么就应当按照它好像肯定会发生那样来采取预防措施。我们可以希望选民不这样来行使自己的选举权;然而代议制政府则必须组织得即使选民们那样做,也不让他们做出为代表自身利益的阶级立法的事情,这种事情也是任何团体都不应该做的事情。

    即使有人说这只不过是一个政治道德问题,那样也并不会使它的重要性有所降低。和宪政道德有关的问题,它的实际重要性并不亚于有关宪法本身的问题。一些政府的存在本身,以及能够让其他政府持久存在的一切,都依赖于选民对宪政道德原则的实际遵守。某些当局信守的那些传统观念,限制着它们行使自己的权力。在纯粹君主制、纯粹贵族制、纯粹民主制这些不平衡的政府中,阻止这些政府在自己特有的倾向方面趋向极端的唯一障碍就是这样的一些准则。在不完全平衡的政府中,虽然为了限制最强大力量的冲动设置宪法上的界限,政府作了某些努力,然而由于这种力量强大到至少能暂时使自己不受惩罚地越过这种界限,所以只有依靠得到舆论公认以及支持的宪政道德的原则,才能多少保持住对宪法中设立的制约以及限制的尊重。

    最高权力在保持平衡的政府中是分散的,每一个掌握权力的部门都只能用其他权力部门用于攻击的同样强大的武器武装起来进行防御,才不会被其他权力部门簒夺权力,这是唯一可能的方式。只有在所有各方除了受到他方同样极端行为的挑衅外,都自行克制不行使极端的权力,这样的政府才能够继续维持下去。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能够说,宪法要真正保持自己的存在,只有依靠对宪政道德原则的尊重。保证的问题尽管和代议制政府的存在没有重大关系,但是对代议制政府的有益作用来说,它也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无法为选民规定他们应当按照什么原则进行选择;但是选民认为自己应该按照什么原则来指导自己的选择,这二者在实际上是有很大的不同的。所有重大问题归结到一点,那就是:他们应不应该把议员遵守选民为他们规定的某些意见作为一项条件。

    读者一定非常清楚,本文所表明的一般原则在这件事情上将会导致什么样的结论。从一开始我们就确认,并一直牢记政府的两大条件的重要性是一样的,即:对于那些政治权力应该并且时常声明为他们的利益服务的人们,他们的责任与此相互关联,为了在最大程度上履行政府职能获得高超智力的好处,必须要经过长期的深思熟虑,也必须进行对该特殊业务的实际锻炼的训练。假如这第二个目的是值得达到的,那么它就值得付出必要的代价。假如高超的智力以及深邃的研究不能引导一个人达到和缺乏研究的普通智力所作出的结论,它们就失去了作用;假如目的是要选出那些在任何智识方面都比普通选民高的代表,那么就应该期待代表的意见有时和多数选民的意见有所不同,而且代表的意见往往是正确的。由此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假如选民坚持将绝对符合他们意见作为代表保持自己席位的条件,那么他们的举动就是不明智的。

    讲到这里,这个原则已经非常明显;然而在适用上,这个原则仍然存在着真正的困难。下面,我们将开始叙述这种困难的充分含义。假如选民应当选择比自己更有教养的人充当代表这一点是重要的,那么同样重要的是,这个较有智慧的人应该对选民负责。也就是说,对于这个人来说,选民是对他履行委托的方式的裁判者。但是,除了按照选民们自己的意见这个标准之外,他们又应该如何裁判呢?除了按照这同一标准外,他们应该如何甚至在最开始就选择这个人呢?不能够依据单纯的才气(炫耀才能的本领)去选择。普通人用以预先判断一个人的单纯能力的检验标准是非常不完全的,因为这种检验标准儿乎仅仅和表达的艺术有关,而很少具有或者完全不具有所表达的事物的价值,因而无法从前者推论出后者;假如选民必须把自己的意见搁在一边,那么他们还能用什么来判断一个人的治国能力呢?就算他们能够有把握确定最有能力的人,他们也不应该让这个人代替自己进行判断,而完全不去考虑自己的意见。

    也许最有能力的候选人是一个保守党员,而选民则是自由党员;或者候选人是一个自由党员,而选民是保守党员。也许当前的政治问题是一个教会问题,候选人是一个高教会派成员或者是信奉唯理派教义的人,而他们也许并非是信奉国教或低教会派的成员;反过来也是一样的。他的能力在这些情况下,也许只不过是使他能够在他们真心相信是错误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或者行动能够更加有效。由于自己的真诚信念,选民也许不得不认为更重要的是使其代表在这些点上遵守他们认为是责任所在之事,而并非应该由一个高于一般能力的人来当代表。他们还可能不仅必须考虑怎样才能让最有能力的人来当代表,而且还必须考虑如何才能在议会中有人代表他们的特定道德立场以及内心信仰。每一种被多数人共同持有的思想方法都应当在议会中得到反映。既然假设宪法对其他的和互相冲突的思想方法应该同样有人作代表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选民们为自己的思想方法找到适当的代表可能就是他们在特定场合所必须留意的最重要的事情了。

    代表在某些情况下束缚住自己的手脚,以便达到忠实于选民利益的目的,或者说是达到忠实于选民所认为的公共利益的目的,这种做法或许也是有必要的。但这种做法在保证选民能够随意选择诚实且公正的候选人的政治制度之下完全是不必要的;然而在现行制度下,由于受选举费用以及社会的一般情况的限制,选民几乎总是不得不从同他们地位不同、阶级利益也很不相同的人们中选择他们的代表,在这种情形下,谁敢肯定说他们应听由代表自由决断呢?一个贫苦阶级的选民只能在两三个富人之中选择一个代表,那么他要求他所投票赞成的代表对他认为是试图摆脱了富人的阶级利益的那些措施提供保证,我们又如何能够责怪他呢?而且时常发生的情况是,某些选举团体的成员不得不接受自己一方的多数人所选择的代表。尽管他们自己选择的候选人并没有当选的可能,但是也许,他们的选票对多数人选择的那个候选人的成功来说是必要的,因而也许唯一能够使他们对那个候选人今后的行为发挥影响的办法,就是要求他保证遵守某些条件才支持他。

    上述两方面的考虑是相互之间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的。选民应该把比他们自己更具有智慧的人选择为自己的代表,并且应该同意那个人依照较高智慧来统治他们,这是非常重要的。从另一方面来说,当他们对谁具有这种智慧,以及对假定具有这种智慧之人用其行为证实这种假定到什么程度作出判断的时候,又不可能不更多地考虑到是否和他们自己的意见(当他们有意见时)相一致。为选民规定任何绝对的义务规则看起来都是很不合乎实际的;结果不是根据任何严格规定或权威性的政治道德原则来决定,而要依照有关尊重智力上的优越性这一重要条件方面的选民团体的一般思想状态来决定。只要卓越智慧存在,对其的价值感觉敏锐的人们和民族就可能将它认出来,他们不是根据和自己想象的,而是根据其他的迹象来辨认,即使二者在意见上有很大的不同也在所不计。而且当他们认出这种智慧的时候,他们将会不惜一切代价地得到它,因而不会动不动就把自己的意见当做一项法律强加给那些他们认为比自己更有智慧的人。

    然而另一方面,有一种不尊敬任何人的品性在一些人身上存在着;具备这种品性的人认为自己的意见最好,任何人的意见都不会比自己的意见好多少,或者是差不多和像自己那样的一百个或者一千个人的意见一样好。当这种性格在一个地方的选民身上出现的时候,他们将不会选择任何不是或者至少不表明是和他们的思想感情一致的人,并且只有当这个人在行动中反映出那些思想感情的时候才继续选择他。如此一来,就像柏拉图在《高尔吉亚》中所说的,所有企求政治荣誉的人将会努力按照民众的样式去做,越相像越好。不可否认,完全的民主政治倾向于将选民的思想感情塑造成这个样子。

    民主政治是不利于尊敬的精神的,它打破对单纯社会地位的尊敬,应当算是它的影响的好的方面,而不是坏的方面;虽然说这样一来它就将社会中培养尊敬精神的主要学校(仅仅就人类关系来说)关闭了。此外,在其本质上,民主政治极力坚持的不是一个人有权做到比别人更多考虑的那些事情,而是一切人有权被看做平等的那些事情,甚至似乎对个人优越性的尊重也是不够标准的。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认为除了其他理由之外,对于国家的制度来说,认为受过较多教育的人们的意见比受教育较少的人们的意见有较大的分量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将仍然坚决主张将复数选票给予经过鉴定的较高程度的教育,哪怕是仅仅为了将该种论调提交给公众舆论和感情,不管有没有任何直接的政治后果都无所谓。

    当选举团体确实恰当地意识到在价值上,人与人之间存在着非常大差别之时,他们将会从种种迹象中判断出那些对他们的目的来说具有最大价值之人。实际的公共服务当然是判断的主要迹象:他们担任重要职位,并且在任职中做了重要工作,这些重要工作的结果证明了他们的这种智慧;创议了一些方案,从方案的效果来看它们是经过明智的拟定的;他们作的一些预言经后来的事件证明往往是正确的,很少或者从未有证明是不正确的;他们提出过意见,并且这些意见被采纳以后产生了好的结果,不被采纳就产生了坏的结果。无疑,这些智慧的迹象之中存在着很大部分的不确定性;但是我们要寻找的是可以被具有通常辨别力的人所运用的迹象。

    除非经其他迹象所证实,他们最好不要过分依赖任何一种迹象;并且在估计任何实际努力的成功或者优点的时候,他们会重视熟悉问题的公正人士的一般意见。以上我所说的这些检验方法,仅仅适用于经过考验的人,其中就包括那些虽然没有经过实际考验但是在理论上受过考验之人,他们在公开演说或者出版物中讨论过公共事务,这就证明他们认真地研究过公共事务。这些人,凭着单纯政治思想家的地位,可能显示出他们相当有资格得到同在实际政治家的地位上经历过考验的人一样的信任。当有必要挑选出完全没有经过考验的人的时候,最好的标准是让他凭才能在知道他的人们当中闻名,让他得到那些已经受到尊敬的人们的信任及推荐。

    一般来说,靠着这样一些检验标准,那些足够重视并且热心寻求智识能力的选民是能够找到超出常人水平之人的,这种人往往能得到选民的信任并且能依据自己的不受拘束的判断来处理公共事务;对这种人来说,让他服从在知识上不如他的人的命令而放弃自己的判断,将会是一种侮辱。假如真的无法找到这样的人,那么选民就有理由采用其他的预防办法;除非为了让比他们拥有更多知识的人可以为他们服务,否则他们不能将自己的特定意见放到一边。确实,他们在那时最好记住,一旦代表被选出后,假如这个代表是献身于他的职务的,那么就应该有更多的机会纠正原来的错误判断,而并非事先由他的多数选民决定他应当怎样去做。一般说来,这种考虑应该能够让选民不至于要求代表作出不改变他的意见,或者假如改变了就辞职的保证。除非是在出于必要,选民不得不选择一个他们并不充分信任其公正无私的人的这种情况下。然而当一个不出名的人第一次被选出当代表,并且是在没有经过某个大权威的明确保证的情况下,他就无法指望选民不把同他自己的意见一致作为首要的条件。只要他能够不把后来用坦率说明的理由改变那些经诚实声明过的意见当做一种断然撤回信任的理由就足够了。

    甚至在假定代表具有久经考验的才能和公认的卓越品质时,都不应该完全撇开选民的个人意见不管。尊重智力上的优越不需要达到自我否定的程度,即不能否认任何个人意见的程度。然而当分歧不涉及政治原则时,无论选民在自己的意见上是怎样坚定,他都应该考虑到一个有能力的人和他意见不同,至少有非常大的可能是他自己错了,即使不这样,为了能够得到这种有能力的人在他自己不适于作判断的许多事情上为他服务的难以估算的好处,选民也很有必要在不是绝对根本性的问题上放弃自己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他经常用来调和这两种愿望的办法就是,在分歧发生时,劝告有能力的人牺牲他自己的意见。然而,致力于这种妥协对有能力的人来说,是对他的特殊职责的背叛,是放弃智力的优越所担负的特殊责任,这其中最神圣的就是在舆论叫嚣反对的情况下不放弃自己正当的主张,不让他的那些最需要用来服务的意见得不到实现的机会。

    一个具有良心以及公认有才能的人应该坚持根据自己的判断认为是最好的那样去行动的充分自由,而不应当按照任何其他条件来进行服务。但是选民有权知道他计划如何去做,有权知道在一切关系到他的公职的事情上,他准备用什么意见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假如有些意见是选民们不能接受的,那么他就要使选民确信他依然值得做他们的代表。假如他们是明智的,那么为了他的一般价值,选民们将不去计较他的意见和他们的意见之间的许多巨大的分歧。但是有些分歧是选民们不能忽视的。所有关心他的国家裨益于自由人的那种治理的人,都对国家事务具有一些如同自己的鲜血一般珍贵的信念。他强烈地认为这些信念是真理,认为它们非常重要,因而不愿意有任何妥协,或者同意将它们放在次于任何人的意见的地位上,无论此人比他的地位高多少。当一个民族或者一个民族的相当大部分人中存在这种信念时,这种信念依靠自身的单纯存在,而不仅仅是由于它们可能建立在真理之上,就足够发挥影响。

    一个民族要获得很好的治理,就不能违背他们主要的权利观念,即使这些观念在某些点上或许是错误的。假如能正确评价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应有的关系,就不会要求选民赞同由一个准备在违反他们的根本信念的情况下来统治他们的人来当他们的代表。假如是在这个人同他们之间的重大分歧点不太可能被提出讨论的时候,他们利用这个人在其他方面提供有益服务的能力,那么在包含这些分歧点的问题产生之初,并且他们就这个问题提出自认为正确的意见,而且对这个意见来说,还没有形成肯定的多数足以使该特定个人的不同意见变成不足取时,他们就有理由把这个人免职。例如(我提到人名是来说明我的意思,并非对哪个人有所褒贬),在克里米亚战争(crimean war)期间,被认为是科布登先生和布赖特先生关于抵抗外国侵略的意见就有可能被忽略掉,当时还存在着和这种意见相反的压倒一切的民族感情,并且在同中国的争吵(尽管其本身是更值得怀疑的问题)中,这种意见还可能理所当然地导致选民排斥他们,当时他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否占优势还是一个存在争论的问题。

    作为上面所说的一般结论,我们能够肯定地说:除非因为不利的社会情状况或者不完善的制度,选民可选择的人被缩小到不得不选择一个假定受敌视他们的利益的偏见所影响的人,否则就不应当要求选民作出实际的保证;选民们有权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政治见解和感情,而且往往不仅有责任拒绝一个在作为他们政治信仰的基础的少数信条上和他们存在意见分歧的人;选民们越是欣赏候选人在智力上的优越,就越应该容忍在他们的根本信条以外的其他任何事情上,候选人表达出的和他们不同的意见以及采取的相应行动;选民们应该坚持不懈地寻找具备才干能够被委托以充分权力且依据自己的判断来行事的代表;他们应当把尽一切努力将具有这种品质的人送进议会当做他们所担负的对同胞的责任;与由宣称在许多问题上同他们有一致意见的人当代表相比,对他们来说,由这样的人来当代表是有着更大意义的,因为这种人的才能所带来的是实际可靠的好处,而在分歧点上假定他是错的而他们是对的,则是一件非常值得怀疑的事情。

    我是在这样一个假定情况下讨论该问题的:在一切以实体制度为依据的问题上,选举制度符合以上各章所阐述的原则。在我看来,即使是在这个假设之下,认为代表是使节的学说也是错误的,在实际运用上,它是有害的,虽然在那种情况下,危害会被局限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然而,假如我努力用来卫护代议制原则的保证无法得到宪法的承认,假如不对少数人的代表权作出规定,也不允许依照选民的教育程度在选票数量上有任何的差别,那么在那种情况下,让代表有自由裁量权的原则的重要性就无论怎样被强调也不为过,因为那样一来,将是在普遍选举制下让多数意见之外的任何意见能够在议会表达出来的唯一机会了。

    其他所有的人在那虚假地被称为民主实际上是专权阶级进行独占统治的制度下,既没有代表也得不到表达意见的机会,逃避最狭隘的阶级立法以及最危险的政治无知的唯一的可能将会存在于这样的一种倾向之中,即:没有教养的人也许必须选择有教养之人作为代表,并且尊重有教养的人的意见。或许能够合理地指望这样做是有某种意愿的,但前提是将该种意愿培养到最高程度。然而,假如实际起作用的阶级在取得了政治上的无限权力之后,自愿地同意通过各种方式严格限制自己的见解和意志,这些阶级的成员将证明他们比在专权的腐败影响下出现过的,或者我们能够冒昧地说,可能出现的任何掌握着绝对权力的阶级的成员都更加聪明。

    第十三章 关于第二院

    在所有有关代议制政府理论的论题中,特别是在欧洲大陆上,讨论得最多的就是通常叫做两院问题的这个论题了。比起许多较它重要十倍的问题,它更加引起思想家们的注意,而且还被当做将主张有限制的民主和主张无限制的民主的人区别开来的一种试金石。就我自己的观点来说,我不是非常重视第二院所能加于民主的任何限制,而民主不加以限制就是无限制的民主了。我反倒认为,假如一切其他的宪法问题都能得以正确的解决,那么议会到底是由两院组成还是只由一院组成就只能说是个次要的问题了。

    假如存在两个院,那么它们的组成或者相同或者不同。假如它们的组成相同,那么两者将在同一个势力的控制之下,只要是在其中一院占有多数的,就会在另一院也大致占有多数。确实如此,改革的重大障碍往往在于所有议案的通过必须取得两院的同意这一点,因为假定两院都为代议制,且代表数目相同,那么只要控制略微超过全部代表的四分之一就能够阻止法案的通过;相反的,假如只有一院,那么只要得到勉强过半数的代表的同意,法案就保证能够通过。然而与其说假设的这种情况在实际上会发生,倒不如抽象地说它是有可能的。其实这样的情况并不常发生:在组成相同的两院中,一院几乎全体一致,而另一院则分成差不多相等的两半。真实的情况是,假如其中一院否决了一项议案,那么一般来说,在另一院将有很大的少数人不同意该议案。因而,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加以阻止的改革议案,在几乎任何情况下将不可能会有比整个议会的简单多数更多的票,随之带来的最坏的结果也许会是,议案的通过将推迟一段比较短的时期,或者是重新诉之于选民以确定议会中比较小的多数同国家中的有效的多数是否保持一致。在这种情况之下,推迟的不便以及诉诸选民的好处可能被认为是大致相等的。

    我不是非常看重最经常被提出来支持两院制的这一论点:为了防止轻率决定,因而必须要进行第二次考虑。因为它所建立的这种工作方式并不要求远远多于两次的考虑,否则必然是一个非常不完善的代议制议会。在我的认知里,对两院制有利的最有效的理由(而这一点我确实认为是有些重要的)是因为他们认识到只有自己能够进行商量因而在掌权者(不管是一个人还是一个议会)心中产生不好的效果。重要的是,即使是暂时的,任何一伙人都不应当在重大事情上能够使自己的意见占优势,而不征求其他任何人的同意。

    在仅有一院的议会中的多数,当它取得永久性质之时——当它由习惯一起工作的同样一些人所组成,并且始终保证在自己的议院中能够获得胜利的时候——将会很容易变得专横并且目空一切,假如不需要考虑它的行动是不是将得到另一个法定权威的一致同意的话。与导致古罗马人设置两个执政官相同的理由使得两院的保有成为值得期望的事情:即使在仅仅一年的时间之内,两院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至于受到专权的腐败影响。在实际领导政治,尤其是在管理自由制度方面最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就是和解,也就是妥协的意愿。这也就代表着愿意对反对者作出某种让步,并想出好的方案以便尽可能地少触怒那些持有反对意见的人。正如人们所说,便是两院之间的互让这一有益习惯的永久的学校。甚至是在现在,这样一种学校还是有用处的,或许在一个构成得更为民主的议会中更能感觉到它的效用。

    然而两院并不需要有相同的组成;它们应该要作为对彼此的一种牵制。假定其中一个是民主的,那么另外一个的组成将自然地以作为对民主的某种限制为目的。但是它在这方面能发挥的作用完全以它能够在议院外得到的社会支持为转移。对一个建立在国内某种巨大力量基础之上的议院来说,一个不建立在这种基础之上的议院对它是发挥不了有效作用的。只有在贵族制的社会状态中,一个贵族制议院才会是强有力的。上院曾经一度是我们的政体中最为强大的力量,而相对地,下院只不过是一个牵制团体;但是这发生在贵族近乎是社会上唯一的一种力量的时候。

    我不认为,上院作为民主政治的调节器在真正民主的社会状态中会有任何的实际价值。当一方的兵力与另一方相比较弱之时,使它发生效能的方法并非是将双方列起队来在战场上相互对垒一决胜负,因为这种战术势必会使较弱的一方彻底失败。较弱一方的唯一有利于的做法是不要把自己和群众分隔开来,强迫每个人表示支持它或者反对它,相反地,应该采取站在群众之中而非反对群众的立场,应把在任何一方面最能和自己联合起来的人吸引到自己这一方来,为了防止挑起普遍的反对,丝毫不表现为对抗团体,而是要作为混合在一起的群众中的一份子从事某种活动,注入它的酵素,通过增加它的势力使其作用由弱转强。民主政体中真正的调节力量必然要存在于民主议院中并且通过民主议院采取行动。

    在每一种政体里都应当有一个反抗宪法中的优势力量的中心——这样就能在民主政体中具备一个反抗民主的核心——关于这一点我已经提过了;而且我是把它当成政府管理的一个根本原理。假如在民主代表制下的人民,因为他们过去的经历而更加愿意容忍第二院或者上院这种形式的反抗中心,而非其他的形式,那么就形成了一种使得反抗中心具有该种形式的强有力的理由。但是我认为,从本质上来看,它并非最好的形式,而且就它的目的来看也决不能算是最为有效的。假如真的存在两院,其中一个被认为代表着人民,而另外一个只是代表一个阶级,或是根本就不具有任何代表性,我认为第二院在民主政治是社会统治力量的地方,不可能会有甚至在第一院偏离正轨时进行抵制的真正能力。它可能因为对习惯以及同僚关系的尊重而被允许存在,而并非是作为一种有效的牵制。假如它想发挥独立的意志,那么它就必须依照和另一院相同的总的精神去做;它必须要和后者同样民主,并且满足于纠正议会中更带有民众性的某个部门的偶然性的一些错误,或者和它在符合民众要求的议案方面进行比赛。

    今后统治机构中最具有民众性的那一部门内部的力量分配将会决定对多数的揽权实行任何真正牵制的实际可能性;我也已经根据自己的判断对最方便建立起力量平衡的那种方式进行了说明。我还曾经指出,就算同意人数上的多数依靠在议会中的相应的多数而占据完全的优越地位,但是假如少数也被允许依照严格的民主原则理应享有的按照人数比例选出代表的同等权利,那么这个规定就将保证这一国家许多的第一流的有识之士同其他议员一般以人民的名义永远参加议会。

    我还说,在没有结成独自的帮派也不具有任何惹人厌恶的特权的情况下,这部分国民代表将拥有比依照人数比例大得多的个人分量,并且将通过最有效的方式提供所需要的道义上的反抗中心。因此,并不需要为了这个目的而设立第二院,事实上,设立第二院对达成这一目的也没有帮助,相反,在某些能够想象得到的情况下甚至可能妨碍这一目的的达成。但是,假如为了我已经说过的其他的原因进而决定设立第二院,那么就希望它由这样一些人来组成,由于他们不牵涉到和多数相反的一切阶级利益,就使它容易去反对大多数阶级的利益,并且有对多数的错误以及缺点作有力发言的资格。在依照我们的上院这种形式组成的团体中,这些条件显然是无法具备的。一旦民主政治不再被世袭地位以及个人财富所吓倒,那么上院的存在也就变得没有意义了。

    在可能凭借其而建立一个缓和、调节民主优势的较为明智的保守团体的原则中,似乎最好的原则就是古罗马的元老院这一事例中所具备的原则。在管理公共事务方面,元老院是曾经出现过的从始至终慎重且贤明的团体。代表公众的民主议会具有的缺点就是公众自己具有的缺点,即缺少特殊的训练与知识。此时,适当的补救方法就是把它和一个具有特殊训练与知识的特点的团体联合在一起。假如一个议院代表舆情,那么另外一个就应该代表经过实际公共服务的检验以及保证并且经由实际经验得以加强的个人美德。

    假如一个是人民的议院,那么另一个就应当是政治家的议院,即由担任着重要政治职位或者雇用的所有活着的政治活动家所组成的委员会。这样的议院将远不止适合于作为一个单纯的调节团体而存在。它将不仅是一种牵制,更是一种推动力量。它掌握于手中的抑制人民的权力将被赋予那些最有能力,而且正常来说最愿意领导人民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的人。这个被付托了矫正人民错误的任务的委员会,是由人民自己在发展道路上的天然领袖们所组成的,不会代表着被认为与人民利益相反的阶级的利益。从有效地发挥他们作为调节者的职能方面来说,任何一种构成方式都达不到这样的效果。无论把经常站在促进改革的最前列的团体贬斥为单纯妨碍性团体可能会防止多少害处的产生,这样做都是不行的。

    倘若这样一个上院在英国尚付阙如的话(我不需说这只不过是个假设),它能够由下面这样一些人组成。所有现任或者是曾经担任过前面一章中所提及的立法委员会委员的人,我认为这是一个组织得好的人民政府所必不可少的成分。所有现任或是曾经担任高等法院或者衡平法院院长的人,所有曾经担任陪席法官长达五年时间的人,所有曾经担任内阁职务满两年的人,但是这些人也同时有被选为下院议员的资格,而假如他们当选为下院议员,那么其贵族爵位或者上院议员的职务就应该暂时停止。为了防止单纯因为要把上院席位赋予他们而提名他们为内阁阁员,必须要对时间条件作出限制;而且提出了期限为两年的建议,这样一来,获得年金资格的同一期限就可能使他们有获得上院议员这一职位的资格。

    所有曾经担任过总司令职务的人,还有所有曾经指挥过一支军队或一个舰队并且议会对其军事成功表示过感谢的人,所有在十年之间曾经担任过一等外交职务的人,所有曾经当过印度或者英属美洲总督的人,还有所有曾经在任何一个殖民地的总督职位上任职长达十年的人。常任文官也应该得到代表;一切在十年之间曾经担任过财政副大臣、常任副国务大臣等重要职务或者其他任何同等高级负责职务的人都可能成为上院议员。假如除了这些由于在公共事务行政中积累的实际经验而取得上院议员资格的人们之外,还必须包括一些理论家的代表——这件事本身就是值得期望的——那么就有必要考虑一下一些国立大学中的某些教授,在若干年的任期之后,是否能够给予他们上院中的议席。单纯在科学上及文学上有杰出成就是不太确定并且存在争议的,因为这些东西包含着选择能力问题,而其他条件则是不言而喻的;假如获得声名的著作和政治没有关系,那么它们就并非所要求的特殊能力的证明,另一方面,假如是政治的著作,那么它们就会使得逐届内阁能够运用党派斗争的工具充斥议会。

    从英国历史上的先例来说,我们几乎能够肯定,任何可能存在的第二院将一定是建立在上院的基础之上的,除非出现以暴力推翻现行宪法这种不太可能的情况。事实上,想要废除该院,用我之前描述的上院,或者任何其他的上院来代替,是完全无法办到的;然而把刚才提过的各阶级或者各类的人,以终身贵族的资格集合到现有的团体中去,可能就没有那样无法克服的困难。将来需要采取的,也许在这一假设的基础上必须要采取的步骤,可能是世袭贵族将不是由他们自己而是由他们的代表来出席议会。这是在苏格兰和爱尔兰贵族中已经确立的惯例,而且随着存在这种情况的人的逐步增加,大概这一惯例迟早会变得无法避免。只要稍微修改一下黑尔先生的方案就会防止贵族议员专代表在贵族中占据多数的政党。例如,假如同意在每十个贵族中产生一名代表,任何十个贵族都可以挑选一名代表,那么贵族就能够为了这个目的而自由地随意组合起来。选举将会这样进行:每个作为代表他们地位的候选人的贵族,必须明确宣布并且将自己的姓名记入名单。

    希望投票的贵族在指定的日期和地点应当亲自出席,或是依照议会规定的通常的方式由他们的代表出席。开始进行投票后,每个贵族只能投一个人的票。此时,应当宣布具有十票的候选人当选。假如有人的票数超过十票,那么除了这十票以外其余的票可以允许撤回,或者通过抽签来选定其中的十票。这十个人就构成了该当选人的选民,其他的投票人就能够自由地重新对别人投票。这一程序反复进行,一直到(尽可能)所有亲自或者派代表出席的贵族都选出他自己的代表为止。当剩下的人数不足十人的时候,假如达到五人就仍然允许他们一致同意选出一名代表;假如不足五人,他们的选票就只能作废,或是允许他们将自己的选票记入某个已经被选出的人的名下。除了这些小的特殊情况外,每个贵族议员都将代表十个贵族,所有这十个人不但投了他的票,并且从所有可供选择的人中间选择了他作为他们最希望由他来代表的那个人。作为对没有被选为代表的那些贵族的一种补偿,他们应该有资格被选入下院;现在苏格兰贵族得不到这种公正的待遇,爱尔兰贵族在他们自己的地区也无法得到,而另一方面,除了贵族中人数最多的政党以外,两者都同样无法得到在上院中的代表权。

    看来这里所提倡的组成上院的方式,不仅仅在实质上是最好的,而且是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获得历史上的先例以及实际上的辉煌成功的支持的。但是它并不是能够提出的唯一可行的方案。另外一种组成第二院的可能的方式就是由第一院来选出的,它的限制条件是第一院的议员们不可以提名自己的成员。这样一个议院,就如同美国上院一样,是根源于人民的选择的,中间仅仅隔了一层,它将不会被认为是同民主制度相抵触的,而且大概将有非常大的群众影响。由于它的提名方式,它将不至于引起人民议院的嫉妒,或者和它产生敌对的冲突。此外(因为对少数的代表权作了适当的规定),它几乎肯定能组织得非常好,这其中还包括许多有高度能力的人,这些人或是出于偶然,或是因为缺乏炫耀的能力,而一直不愿意寻求,或者根本无法得到选民大众的选票。

    第二院的最好的组成应该是包括最大数目的不受多数的阶级利益以及偏见所束缚而他们自己又绝对不冒犯民主感情的人。然而,我再次声明,无论是哪一种组成方式,调节多数的优势都不能主要地依赖一个第二院。人民议院的组成就决定了代议制政府的性质。和这一问题相比较,其他的所有与政府形式有关的问题都不重要。

    第十四章 代议制政府中的行政

    在本文中对政府行政事务最好分为哪几个部门这一问题进行讨论是不适当的。不同政府在这方面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当人们愿意从一开始就不让自己受到像我们这个古老政府里曾出现的现行的公共事务划分的那一系列的事件约束的时候,在职务的划分方面会犯大的错误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也许这样说就足矣:职务的划分和问题的划分应该是一致的,不应该由若干个相互独立的部门来执掌组成同一自然整体的各个部分,就像直到最近,和在较小程度上甚至于现在,我们的军事行政那般。假如要达到的目的是单一的 (比如说目的是要有一支有效的军队),被委任去照管这一目的的政府部门同样也应该是单一的。同时为一个项目而采取的所有手段都应由同一部门负责和控制。假如这些手段分散于各个独立的部门之中,对每个部门而言,手段就成为了目的,除了政府首脑(他对各部门工作并不具有适当的经验)之外,这种照管的真正的目的就与任何人无关了。这时不需任何主导思想的指导,不同种类的手段就会结合在一起并互相配合。当每一个部门不顾其他部门的要求而只坚持它自己的要求的时候,就将因为工作本身而永远牺牲工作的目的。

    一般来说,不管高低,每一种行政职务都应该是委任给特定的某个人的职责。这对于所有做过工作并因为出现过错而未完成某些工作的人来说,应该是显而易见的。在所有人都不知道谁应当负责时,责任就相当于零。甚至当责任真正存在时,假如进行分割也必然会被削弱。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就必须要有一个人承担所有的毁誉褒贬。但是分担责任的方式有两种:一种仅仅是使责任削弱,另一种则是使责任遭到彻底破坏。如果要求两个以上的负责官员都对同一种行为表示同意,那么责任就会削弱。

    他们中的每个人还是有真正的责任的;如果做错了事,谁也不能说和他没有关系。他是和犯罪中的共犯一样的共同参加者,倘若真有法律上的犯罪存在,他们就都会受到法律上的惩罚,而且他们所受到的惩罚不一定比只涉及一个人的时候轻。不过对意见的赏罚就不是这样了,这种赏罚往往因为共同分担责任而有所减轻。在尚未确定的法律上犯罪,没有渎职或贪污,而只有疏忽或过错,或者可以被看做疏忽或过错的情形下,每个参加者都因为别人和他连带负责而对自己和世人有所辩解。对于几乎任何事情,甚至是金钱上的欺诈,人们都将感到自己差不多是没有责任的,倘若有责任的人不进行抵制和劝阻的话,甚至他们给予了正式的同意就更加如此了。

    但是在这种情形之下,尽管责任是被削弱了,但还是有责任的,因为每个有关联的人都用他个人的名义同意并参与了该项行为。当这种行为自身仅仅出于多数的行为时,事情就更加糟糕了——没有人知道,或者除非在某种极端情况下有可能知道,关起门来考虑问题的委员会,在表决时,个别成员究竟是赞成还是反对了该项行为。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不过是徒有其名罢了。边沁对此有过恰当的描述,“委员会是一种屏幕”。“委员会”所做的事情不是任何人的行为;任何人都无法对它负责。甚至于,委员会在声誉上受到的损害仅仅限于它的集体的名声方面;对此,每个成员所感受到的不外是使他把自己的意见看成是该团体的意见的倾向——在这一团体是个永久性团体,他与这个团体命运与共地结合起来的时候,这种感情常常是非常强烈的。然而鉴于现代官员经历的动荡不安,这样一种团体精神就没有形成的时间了。倘若这种精神竟然存在的话,也只是在地位卑微的常任下属人员之中存在着。所以,委员会并不是处理行政事务的合适的工具;只有在因为其他原因,把一切自由裁量权交给一个大臣会更坏时,委员会这样做才是被允许的。

    而另一方面,人多能产生智慧也是一条经验法则;当一个人习惯性地只利用某一个顾问的或他自己的知识,而不利用其他任何人的知识的时候,他在自己的事情上甚至也很少得出正确的判断了,当然,在公众的事情上作出的正确判断就更少了。前一原则和这一原则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矛盾。因而,可以把完全的责任和有效权力都交给一个人,为他提供必要的顾问,而每个顾问只对他自己提出的意见负有责任。

    一般来说,一个政府部门的首脑只是个搞政治的人。他可能是一个有品德的人和一个好的政治家;除非情况一般是这样,否则这个政府部门就可以说是坏的。然而他除了具有他应当具有的关于国家一般利益的知识和一般能力外,除非因为偶然机会,将不会同时具备要求他主持的那个部门的所谓专业性的、适当的知识。因此应该给他提供专业顾问。倘若有足够的经验和造诣,有通过很好的选择找出来的具有专业顾问应该具备的能力的一个人(比如一位次长的情形),有一个这样的为了一般目的的人,再加上提供具体知识的幕僚,就可以满足这种情况下的任何要求了。不过,大臣只和有能力的某个人商量,当他本人对该问题不熟悉时,无保留地根据那个人的意见行事,这是不合适的。他往往必须惯常而不仅是有时听取各种意见,并经顾问们讨论后再进行判断。

    这一点在海军和陆军事务中尤为必要。所以,应该为海军大臣和陆军大臣,也许还有其他一些人,但至少在这两个部中,设置一个由有经验和能力的专家组成的委员会。为了在每一次政府变动时都能获得符合这一目的的有才能的人,这些人都应该是常任的。我是想说,他们不应当像海军各大臣一样与任命他们的内阁同进退。然而一切依据选择而不是依据通常的晋升方法出任高级职务的人,除非经由再度任命,只在一定时间内保有他们的职位就是一项不错的规定,就像现在适用于任命英国陆军参谋部人员的规定一样。这项规定就使任命可以多少减少假公济私的弊病,任命不再是终身的,同时也提供了一种方法,能在不触怒任何人的情况下,摆脱那些最没有保留价值的人,并吸收很有能力的资历较浅的人,对这些人而言,等待自愿辞职或者死亡空缺可能永远没有机会。

    最后决定权应全部属于大臣本人,从这个方面来说,委员会应该仅仅是咨询性质的。然而却不应该把他们看成是不重要的人,他们也不应当把自己看成是不重要的人,或者看成是大臣可以随意贬低的人。隶属于一个强有力的并且多半是任性的人的顾问们,应当把这样的情况作为条件,即:对他们来说为了保持信誉必须要发表意见,而对那个人来说则必须要听取并考虑他们的意见,不论他采纳与否。印度总督和各个省长的委员会的组成正符合这里所说的首脑和顾问之间的关系。这些委员会由具有对印度事务的知识的人们组成,通常这种知识是总督和地方长官欠缺的,并且也不希望他们具备的。在一般情况下,委员会的每个成员都要提出意见,当然这并不是出于明文规定。

    但倘若在意见上有分歧,那么每个成员便能够任意决定——这是长期以来的惯例——把他所持的理由记录下来,无论是总督,还是地方长官,也同样要这样做。在一般情况下,决定是依照多数的意见作出的,因此委员会在政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倘若总督或地方长官觉得妥当的话,他甚至可以把委员会全体达成的一致意见撇开不管而记录下他的理由。结果就是,首脑个人并且是有效地对政府的所有行为负责。委员会成员只有顾问的责任;但从可以提出的文件和在议会或舆论的要求下时常提出的文件中,大家总是能知道每个人提出的意见和支持他提出的意见的理由。与此同时,因为他们有非常显要的地位,而且在名义上参加了所有政府行为,他们几乎具有就像全部责任都担在他们肩上那样强烈的动机来专心致志于公共事务的处理,并对每项公共事务形成和表达经认真思考之后的意见。

    处理最高级行政事务的这种方式,是使手段适应目的要求的政治史上最成功的事例之一。这种方式来自于丰富了政治艺术的东印度公司的统治经验。但是,像为我们国家保存住印度的其他多数聪明的设计和所产生的从当时物质条件和情况看来真正是不可思议的好政府一样,也许注定要在印度政府的传统好像无法避免的普遍性的大破坏中遭到毁灭,因为这些传统会遭到政治人物的傲慢的虚荣心和公众的无知的践踏。现在就已经出现了废除委员会的呼声,人们把它当成是系在政府车轮上的费钱的和多余的障碍物;另一方面,废除职业文官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而且日益获得最上层人物的支持。文官制度为委员会培养他们需要的组成人员,而且使委员会具有价值的唯一保证就是它的存在。

    人民政体中的好政府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所有行政官员都不应当按照人民的选举来任命,即既不按照人民的投票也不按照他们的代表的投票来任命。政府的所有工作都是要求专门技术的职务;履行这种职务需要拥有特殊的专业性的条件,只有或多或少拥有这些条件或是具有这方面的经验的人才能适当地评价这种条件。发现最适合担任公共职务的人是一项非常繁重的工作,不但要在提出申请的人中间选出最好的,而且要留心观察他是否真正是最好的,同时还要关注自己接触到的所有合适的人,以便能在必要时用上他们,这种工作就要求有高度正直的和细致的判别力。

    因为一般来说,任何公共职务都不会执行得太坏,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需要像对一些部门中的高级官员强加以特殊职责那般为它规定巨大的个人责任。凡是不通过某种公开竞争的形式就任命的下级公务人员,应在各大臣直接负责的情况下选用。除了为首的大臣外,各大臣当然均由为首的大臣来选任;至于为首的大臣本人,虽然事实上是由议会指定,但在一个王国政府中就应由国王正式任命。有任命权的官员应当是唯一有权将应该予以免职的下级官员免职的人。绝大多数的官员,除开个人行为不端的原因之外就不应当被免职。因为,假如那些负责处理公共事务的所有细节,对公众来说其所具备的各种条件一般地比大臣本人要重要得多的人们,可能轻易地并非因为他们自己过错而随时被免职,大臣可以任命别的人来满足自己的要求或者增加自己政治上的利益,那么要期望这些人为他们的职业献身并获取大臣往往必须依靠的那种技能和知识,就将是徒劳的。

    对于不应当按照人民的选举来任命行政官员这一原则来说,共和政府中的行政首脑是否应该成为一个例外呢?美国宪法规定每隔四年由全体人民重新选举总统,这是否是一个好的制度呢?回答这个问题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在像美国这样不用担心政变的国家里,在宪法上使行政首脑独立于立法机关,从而让政府的这两大部门,在它们的职责和起源方面同样地得人心,同时又互相进行有效的牵制,毫无疑问具有某种好处。这一办法是为了设法避免大量权力都集中在一个人手上,这是美国联邦宪法的一个显著特点。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好处是用高出对它的价值的任何合理估计的代价换取的。在共和国里,行政首脑公然由立法机关来任命,就像在君主立宪国家里,行政首脑事实上是由立法机关任命的一样,似乎要好得多。首先,这样任命的人必定是一个更加卓越的人。议会中掌控着多数的政党一般会任命它自己的领袖;他一直是政治生活中站在最前面的人之一,并且往往就是站在最前面的那个人。

    与之相反,自共和国创建者的最后残存者在舞台上消失以来,美国的总统几乎一直要么是不出名的人,要么是在政治之外的某个领域有较高声望的人。如我以前所讲到的,这一点并不是偶然的事件,而是这种形势的必然结果。在遍及全国的选举当中,一个政党的著名人物向来不是该政党最有希望当选的候选人。一切著名人物都结下了个人的政敌,或者做过某些事,或至少发表过某种见解,这就引起了社会某个地区或别的重要部分的不满,也许会对选票数目产生致命的影响;相对应地,一个没有什么经历的人,除声言信奉党的纲领之外,他人对他毫无所知,因而就容易获得该党全体的投票。

    另一个重要的考虑就是不间断地为选举而奔波带来的巨大坏处。在国家的最高职位要通过每数年一次的普选来决定时,两次选举之间的全部时间实际上就将耗费在竞选运动当中。总统、政党领袖、各部部长和他们的追随者们都是参加竞选运动的人:社会的全部注意力都只集中于政治人物身上,每个公共问题的讨论和决定考虑的是它对总统选举所产生的预期影响,而不是问题本身的优缺点。如果要设计出一种制度,从而使党派精神成为所有公共事务中行动的支配原则,并诱使人们不但把每一个问题当成党派问题,而且为了给政党提供依据而提出问题,那就很难想出比这更符合这一目的的手段了。

    我不想肯定地说,像英国的首相那样,行政首脑是完全由议会中的投票来决定这一方式在任何地点和时间都是值得期望的,而且没有不便之处。如果人们觉得最好避免这一点,那么行政首脑,虽然仍由议会任命,但可以不依赖议会的投票表决来产生,而在固定的期限内任职,这样一来,它就可以成为美国的制度,但却不包含普选和它的害处。还有另一种方式能赋予行政首脑对议会的很大独立性而不至于与自由政府的各要素产生矛盾。如果他像英国首相那样,事实上拥有解散议会和诉诸人民的权力,他就不会不恰当地依赖于议会的表决。要想不被敌对的表决赶下台,他就只能选择辞职或者解散议会。

    在我看来,解散议会的权力是他应该拥有的权力,即使对他在确定时间内的任期有保障的制度下也是这样。不应当有在议会和总统之间爆发一场争吵后出现政治僵局的任何可能性,任何一方在长达数年的时间内都没有除掉对方的法律手段。要度过这样一段时期而双方或者任何一方都不策划政变,就必须要有很少国家曾表明可以做到的那种自我克制的习惯和对自由的热爱。即便除开这种极端情况不说,要期盼这两个权力机关不让彼此的行动陷入瘫痪中,就相当于假定这个国家的政治生活将始终渗透着互相妥协和忍耐的精神,保持镇静并不为最尖锐的党派斗争的激情所动。也许这样的精神是存在的,但是甚至在这种精神存在的地方,对它的考验也过于轻率。

    还有其他一些理由使我们期望国家中的某个权力(它只能是行政权)应当拥有在任何时候任意决定召集新议会的自由。当对究竟争执的双方哪一方拥有更多的支持者产生疑问时,最为重要的就是应该有一种宪政手段立刻进行检验并停止纷争。在这一点没有确定之前,就没有可能对其他的政治问题加以适当的注意。在这段时间内就行政或立法方面的改革来说,大多就是一种空白,因为对于自己的力量,任何一方都缺少足够的信心去作那些可能导致对现在的斗争有任何影响的人们所反对的事情。

    我还未考虑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大权集中于行政首脑手上,而人民群众对于自由制度又没有足够的热爱之情,这样他就有可能在篡夺最高权力和破坏宪法的尝试中获得成功。在这种危险存在时,就不容许存在不能通过议会的一次表决就把他贬为平民的行政首脑了。在给这种对委托的破坏提供各种鼓励的最为大胆放肆的事态下,甚至宪法上的一切依赖关系也仅仅是一种软弱无力的保障而已。

    在全部政府官员中,最不应该经人民选举产生的便是司法官员。尽管对所有官员的专业的和特殊的条件,群众都同样适合作出评价,然而在绝对公正和各派政客或不同政客产生联系方面,却没有任何官员能像司法官这样重要。有些思想家(包括边沁先生的)的意见是,尽管法官最好不由人民选举产生,但是在具有足够经验后,他们所属地区的人民应当有权罢免他们的职务。不可否认,受有重托的官员是不能被免职的,这件事情本身就是无益的。人们非常不希望看到,一个没有能力的法官或者坏法官,除了因为他自己应对刑事法院负责的行为不端外,就没有办法将他免职,此外,一个关系重大的官员应该感到除了受他自己的良心和舆论的约束外就不需担负任何责任。但是问题是,从法官的特殊地位来看,假如采取了所有切实可行的办法来保证对他的公正任命,那么仅使他对公众和自己的良心负责,整体说来,是否比对政府或公民投票负责更有希望保持他的行为端正呢?对行政部门负责这一点,经验早就作出了肯定的回答;就对选民投票负责这一点来说,情况也是一样的。在选民的良好品质中,并未把对法官特殊要求的那些品质(即公正和冷静)计算在内。

    幸好,在作为自由所不可或缺的民众选举中,这些也不是一定要具备的品质。甚至于公正的品质,虽然对一切人是必要的,从而也对所有选民是必要的,但这并不是决定民众选举的因素。正如人们之间的任何交易一样,选举一个议会议员无须公正不偏。选民对任何候选人有权获得的东西无须作出裁决,也无须对竞选人的一般优点进行判断,他要做的只是宣布最得到他个人信任的是谁,或者最能代表他的政治信念的是谁。法官有义务像对待其他人一般来对待他最了解的人或他的政友;然而,如果一个选民这样做,那就会是愚蠢可笑和未尽到责任了。

    和其他所有官员的情形一样,舆论对法官的道义裁判所造成的有益的影响,并不能成为任何论点的根据,因为即使在这方面,对法官(在他胜任司法职务时)的审判程序真正实行有效控制的,并不是(除在政治案件中偶尔的情形外)社会一般的舆论,而只是那部分能对他的资格和行为作出适当评价的公众——他自己法庭上的有关人们。我并不是想说一般公众参加司法是不重要的;相反,那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要以哪种方式来参加呢?应该是以陪审员的身份事实上履行一部分司法职务。人民直接地和亲自行动比假手于他们的代表更好,这是政治上极为少见的情况之一;这几乎是行使权力的人可能犯的错误比起让他对错误负责产生的后果更能忍受的唯一的一种情况。

    假如法官可以由民众投票免职,那么但凡希望取而代之的人将为此目的利用法官作出的所有判决;只要他觉得可行,就将不按照规定程序把全部判决放在完全无能力的公众面前,因为公众没审理过案件,或者因为缺乏审案所必要的公正或警惕;他将利用民众可能会有的偏见和感情,或者尽所有力量激起这种偏见和感情。从这个角度而言,倘若案情引发人们的兴趣,而他又不辞辛苦,除非这个法官或他的朋友起来应战,从另一方对民众进行同样有力的呼吁,否则他确实会获得成功。到头来,法官们将感到在能引起公众普遍兴趣的案件上,他们所作出的每一个判决都可能使他们冒着失去职位的危险,并且他们会觉察到,对他们而言,最要紧的不是考虑哪种判决是公正的,而是考虑哪种判决最能得到公众的赞同,或者最不会留下恶意曲解的余地。美国某些修正的或新的州宪法所采用的由人民定期重新选举司法官员的做法,我担心会成为民主政治所犯的最危险的错误之一。倘若不是美国人民从未彻底抛弃的实际良知据说正在产生一种反作用,可能不久就能使这种错误得以消除,那就能够有理由认为它是现代民主制衰败中的大倒退的第一步了。a

    至于说到那些不随政治的变动而变动的人员,那些构成公共服务常备力量的一大部分重要人员,则继续留任,用他们的传统和经验来协助每一任部长,为他提供自己的业务知识,并在他的一般监督之下从事具体业务。简而言之,构成职业公务员这个阶层的人,在年轻时就和别人一样开始就业,期望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步提高等级。除非证明他们确实有重大的行为不端,否则不应轻易地把这些人免职,并剥夺他们以前服务的全部好处。这当然不限于这种要依法处理的失职行为,还包括故意玩忽职守,或者就所受委托的目的来说不堪信任的行为。所以,既然除非出于个人罪责就无法除去他们(除作为领取年金者交给社会之外),那在最初任命他们时就必须要慎重行事了。而且也必须慎重考

    a 但是,我听说在民选法官的各州中,并不是真正地由人民来选择,而是由各政党领袖来选择;选民从来没想过选政党候选人之外的什么人;结果就是,被选的人通常就是实际上总统或州长要任命的人。如此一来,一个坏的做法纠正和限制着另一个坏的做法;整个地投票给一个政党旗帜下的人的习惯,虽然在选举职能正当地属于人民的所有场合下害处很多,却有利于减轻在所选官员应当为人民而选择而不应当由人民选择的场合下的更大的害处。虑用哪种方式进行任命才能最好地达到这一目的。

    在进行最初的任命时,要担心的不是选任者缺乏特殊的知识和技能,而是他们的偏心和政治或个人上的利害。既然他们一般是在成年开始时就接受委任,不是作为已对该职业非常熟悉的人,而是为了他们能够学习该职业,因此可用来判别最好的志愿者的唯一依据就是他们是否精通文科教育的学业;而要想确定这一点并不难,只要委派去进行考核的人具有必要的公正,不辞劳苦即可。但是在道理上而言,并不能对一个部长提出这些要求。他要完全依靠推荐,无论他的个人愿望是怎样无私,也不能证明他可以抵制那些对他的选举有影响力,或者其政治上的归属与他所属的内阁有重大关系的人们的请求。这些考虑导致采用对最初任命的志愿者进行公开考试的做法,由具有和主持大学优等生考试的人同样级别和能力,但并不从事于政治的人来进行。这也许在任何制度下都是最好的办法;而在我们的议会政府下,且不说它是诚实的任命,更是为制止显然非常恶劣的违法乱纪的任命提供机会的唯一方法。

    除此之外,绝对必要的是:考试应当是具有竞争性的,被任命的应当是考试成绩最好的人。毕竟单纯的考试及格只能排除绝对低能的人。当主考人心中的问题是在毁灭一个人的前途与忽视对公众的一项责任(在特定情况下,这一点似乎很少具备头等重要性)这两者之间时,在他选择前者必定会受到严厉的谴责而选择后者通常来说将无人知道或介意时,除非他是个性格不寻常的人,否则就会倾向于做个老好人。对一个人放松,就会导致其他人也提出这种要求,每重复一次就使得抗拒这种要求更加困难;接连发生的每一件事都会成为更多类似事情的先例,直到最终精通学业的标准逐步下降到几乎受到轻视的地步。一般来说,两个主要大学的学位考试的要求一直都是很严的,就像优等生的考试是严厉认真的一般。

    倘若不存在超越某种最低限度的诱因,那么最低限度就会成为最高限度;因为不期望达到更高标准就会变成一般习惯,就像在所有事情上都有一些人达不到他们期望达到的标准那样,所以不管标准定得怎么低,总是会有一些人达不到这个标准的。与之相反,当任命的是人数众多的志愿者中最杰出的人,并且按优点的顺序把成功的竞争者分别等级时,不但能鼓励每个人尽力而为,并且在全国采用文科教育的地方都会感觉到这种影响。每个教师的雄心勃勃的目标和成功之道便是提供在这种竞争中名列前茅的学生;而且国家几乎没有任何其他方法能像这般大大提高全国教育机关的质量的了。虽然在任用公职人员方面的这种竞争考试的原则在我国是最近才采用的,而且实行得还很不完善,(到现在,实行这项原则比较完善的几乎唯一的例子就只有在印度服务的文官了)但已经开始在中等教育机关中产生显著的效果。

    虽然因为这个国家的低得可耻的教育状态,该项原则遭遇种种困难,这些考试自身已经充分暴露出这些困难了。在得到部长的提名进而可以成为志愿者的青年人当中,学识标准被这样轻视,就导致这些志愿者之间的竞争所产生的后果几乎比单纯的考试及格还要差;因为没有人能想到把考试及格的条件订得那样低,事实上,只要使一个青年人可以胜过其他志愿者就行了。因而,据说连续几年的情况都表明学识水平整体而言是下降了的,努力程度也不如以前了,因为以前考试的结果已经表明不需要像过去那样努力就能够达到目标了。一部分是因为降低了努力,一部分是因为——甚至于在不要求事先提名的考试中——自己意识到的无知把竞争者减少到非常小的数目,结果尽管总有少数几个学识精通的人,但大部分录取的志愿者只代表中等程度的学识水平。考试委员们曾经表明,几乎所有不及格的人,其失败不是因为对较高学科的无知,而是因为对算术和拼写法这种最起码的基础知识的无知。

    我很遗憾地说,某些舆论机关持续反对这种考试的叫嚷,不仅就攻击者的诚实信用来说,而且就他的良知来说,常常都是不值得称道的。他们的做法部分地靠歪曲事实上导致考试失败的无知的性质。他们着重列举曾经问过的显然是最难解的问题a,并把它们说成似乎这些问题的圆满答案都被当做成功的必须条件。但是我已经再三重复说明的是,提出这些问题并不期望每个人都可以回答出来,而是为了使可以回答出来的人有方法证明并使用他掌握的那部分知识。它不是刷掉志愿者的理由,而赋予这种机会则是成功的补充手段。于是会有人问我们,假设应该在这个或别的问题上具有的知识,在志愿者达成目标之后究竟指望对他有哪些用处。关于哪些知识有用这一点,人们的意见分歧很大。天下竟有这样一些人(已故的一位外交大臣就是其中之一),觉得对外交随员或政府机关的书记员来说,英语拼写法是一种没有任何用处的技能。看来反对者们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即觉得对这些职业来

    a 但是并不总是最难解的;因为近来一个在下院中攻击竞争考试的人天真地提出了一套在历史、代数和地理方面的几乎算是基础的问题,从而作为主考人毫无道理地要求达到的高级科学造诣的过分要求证明。说,不管别的什么可能有用,一般的智力修养都是没有用处的。但是(我敢冒昧地说),倘若这种智力修养是有用的,或者说倘若任何教育都有点用处,那就要由最有可能表明志愿者拥有这种教养的检验办法来进行检验了。为了对他受过的教育进行确定,就要问他一些受过很好教育才可能知道的事情,即便这和他要被任命去做的工作并没有直接关联。在通常教的只是数学和古典文学这样一个国家里,那些反对给他提这方面问题的人能否告诉我们,究竟他们要问他哪些方面的问题呢?但是看来是,他们既反对在这些方面对他进行考试,同时也反对在除这些之外的任何方面对他进行考试。假如考试委员——因为迫切希望接纳没有读完常规中学,或者用在其他方面的较多的知识来弥补在那里被教授的微少知识的人——准许精通于有实际效用的其他任何科目的人得分的话,他们也会因而受到责备。除了让完全无知的人自由入选之外,他们是无法满足反对者的。

    他们对我们扬扬得意地说,不管是韦林顿还是克莱夫都不能通过为陆军学校工程兵的志愿者所设计的测验。因为韦林顿和克莱夫未曾做过没有要求他们做的事情,如果要求他们做,就好像他们做不了似的。倘若他们的意思仅仅是要告诉我们,没有这些知识也有成为一个伟大的将军的可能,同样不具备其他许多对伟大的将军来说极为有用的知识,也有成为一个伟大的将军的可能。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从来没有听说过沃班的法则,朱利叶斯·恺撒(julius caesar)也不会说法语。其次他们还告诉我们,书呆子——这似乎被以为是适用于哪怕有一丁点儿相信书本知识色彩的人的一个名词——有可能做不好操练,或者可能没有绅士的习惯。

    这是有地位的笨伯们经常使用的评语;但是无论笨伯们怎么想,并不是只有他们才有身体活动或绅士习惯。在需要具备这些条件的地方,我们不妨进行考查并另外作出规定,但是要附加于智力条件,而不是排除智力条件。同时,我从可靠的渠道得知,在伍力奇市(woolwich)陆军军官学校中,通过竞争考试的学员在这些方面和在其他所有方面一样,也优先于根据旧的提名办法招收的学员;甚至在操练方面还学得更快。确实可以期望是这样,因为聪明的人无论学什么都比愚蠢的人要快。此外还有,他们在一般操行上比以前的学员更好,以至于学校当局急切盼望着这一天的到来,到那时,老办法最后的残余将彻底消失。假如真是如此,而要弄清楚是不是这样并不困难,我们期望不久将不再听到人们说:对军队来说,无知是比知识更好的条件,更不必说对任何其他职业来说了。或者说:无论哪种好的品质,不管表面上和文科教育的联系怎么少,在没有文科教育的情况下都完全可能会养成。

    尽管最初的政府录用是由竞争考试决定的,在多数情况下,以后的提升却不可能也这么决定,因为像现在通常所做的那样,这种提升按照选拔和资历的混合制度进行,看来是合适的。担任日常职务的人应该依据年资提升到该项职务可以让他达到的最高点;而承担特殊任务并要求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则应由机关首脑从工作人员中选拔出来。假如最初的任用是根据公开竞争而来的,则一般来说,机关首脑将会适当地运用这种选拔方式,因为他的工作人员在这种制度之下一般地将会由除工作关系之外是他所陌生的人组成。假如他或他的支持者和政友对他们之中的某个人感兴趣,那只是偶尔的,并且这时除这种工作关系外,至少还具有经过最初的考试检验的相同的真正优点。除此之外,除存有对这种任用的非常强烈的营私舞弊动机的时候之外,还始终存在有一种任用最合适的人的强烈动机;这个人就是给予他的首长最有用的帮助,为他省去诸多麻烦,以及最有助于建立他在公务管理上的好声誉的人,虽然直接造就这种声誉的品质很多都是他的部属的品质,但这种声誉必然地也是正当地将归于部长。

    第十五章 地方代表机关

    中央政府有把握计划去做,或者能做好的只不过是一小部分国家事务。即使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对于欧洲来说中央集权程度最小的政府里,作为统治集团的立法部门至少也在过多地忙于地方事务,运用国家的最高权力快刀斩乱麻似的解决小难题,而这些小难题本应有其他更好的手段来加以解决。议会的时间被大量的私人事务占据,议会中各个议员的思想已经不再集中于国家的伟大会议的本来工作了。对此,所有的思想家和观察家都察觉到是一种严重的弊病,更糟糕的是,还是一种日益突出的弊病。

    就本文的有限计划来说,要详细讨论政府行动的恰当界限这个并非代议制政府所特有的大问题,是不适当的。我在别的地方a已经说过我关于那些应据以决定政府行动范围的原则的最根本的东西的看法。然而,从多数欧洲政府执行的职务中去除那些根本不应当由政府当局去做的事情之后,仍然还有各种大量的职务被留下来。假使纯粹地按照分工原则来考虑,就必须把它们分属于中央和地方当局。在这种情况下,不但要有另外的行政官员负责纯属地方的事务(这种划分存在于一切政府中),而且只有通过另外的机关才能有利地实现对这些官员的人民监督。最初对他们的任用,对他们进行制约和监察的职能,为他们的工作提供必需的经费的责任,还有扣留这种经费的自由决定权,都应当属于当地的人民,而不应该属于全国的议会或中央行政机构。在美国的某些新英格兰州中,仍然由集会在一起的人民来行使这些职能,据说其结果比预期的还要好。但是那些有高度教养的社会阶层非常满意这种原始的地方政府管理方法,甚至并不想把它变成他们所熟悉的那种唯

    a 参考《论自由》,最后一章;更详细一点是在《政治经济学原理》的最后一章。一的代议制度,因为按照该制度的原则,一切少数派都会被剥夺选举权。不过,实际上正是这种特殊情况要求把这一安排搞得可以容忍,才必须依靠那种管理地方事务的下一级代表制议会制订的方案。虽然这种议会存在于英国,但很不完全,缺乏制度,而且有很大的不规则性。然而其他一些更少平民统治的国家的宪法则要合理得多。在英国,自由始终较多,但组织不是很好,相反的,在其他国家则有较好的组织但缺少自由。由此看来,在全国代表制之外就必须有市和省的代表制。有两个问题仍旧需要解决,它们是,地方代表机关的组成模式是怎样的,以及它们相应的职权范围是什么。

    我们在考虑这些问题时,需要同等程度地注意两点要求:一是怎样把地方事务本身做得最好;二是怎样处理地方事务才能对培养公共精神和发展才智起到最大的作用。我曾通过强有力的语言(几乎没有什么语言足以表达我的信念的强度)在本书前面的章节中论述了可以被称为公民的公共教育的自由制度的那部分作用的重要性。原本,地方行政制度就是实现这一作用的主要手段。排除可能作为司法方面的陪审员所起的作用外,居民大众极少有机会亲自参与管理一般社会事务。阅读报纸,或者给报刊写信,参加公共集会以及对行政当局提出各种要求,这就是普通公民在两届议会选举的间隔时间内参加的一般政治活动的范围。

    这些自由是作为自由的保证和一般教养手段而存在的,怎么强调它们的重要性也不算过分,然而这些自由所提供的实践更多地体现在思想方面而不是在行动方面,而且是在没有行动责任的思想方面。就大多数人来说,这比消极地接受个别人的思想好不到哪里去。但地方团体的情况则不是这样的,许多公民除拥有选举职能外,还有依次被选举的机会,还有很多人,可以通过选拔或者轮流的办法,最终担任地方行政职务中的某个职务。在这些职位上,他们必须为公共利益而行动,更不用说思考和说话了,但是这种思考并不能全部都由代表去做。我们还可以补充说,一般说来,既然这些地方职位不被地位较高的人觊觎,那么它们就可以作为把重要的政治教育带给社会中地位非常低的阶层的一种媒介了。所以,智力训练既是地方事务中比一般国家事务更为重要的特色,同时又和地方事务中行政能力的大小没有多大的关系,因此就可能更多地考虑智力训练。然而在这里,对行政能力的考虑比在帝国事务管理等事项和一般立法上,经常可以被放在次于智力训练的地位上。

    适当组成地方代表机关并不存在多大的困难。适用于全国代表制的原则和适用于地方代表制的原则并没有任何不一样的地方。与在更重要职能的情形下相同,这种机关应当由选举产生,而且也应当有同样的但更为有力的理由来为这种机关提供更广泛的民主基础,也就是说危险较少,从普通教育和教养的角度来说,甚至在某些方面的好处更大。因为地方代表机关的主要职责在于地方税的征收和支出,所以选举权应给予所有对地方捐税作出贡献的人,不给予未作出贡献的人。现在,假定不存在任何间接税,不存在入市税,或者就算有,它们也只是作为附加物而存在的,负担这类税的人仍然被课以直接的地方税。与在全国性议会的情形相同,应规定少数人的代表权,而且与实行复数投票拥有同样强有力的理由。仅仅在较低级的代表机关,而不像在高级代表机关中那样坚决反对复数投票用单纯的金钱条件为依据(我国的某些地方选举中就存在这样的情形)。由于诚实而节俭地管理财政,导致地方代议制团体比全国性团体多了一大部分业务,由此看来,让那些具有较多的金钱利益关系的人们拥有较大范围的影响,才是更符合策略的,也是更加公道的。

    在一些最近刚刚设立的地方代表机关的贫民救济委员会中,理所应当地,地区的治安法官和选出的成员坐在一起,然而依法在人数上却不能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我相信,在英国社会的特殊组成中,这一规定有其有益的作用。在这些机构中,它保证了有比用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法所能吸引到的更为有教养的阶级。当然,这些成员在人数上所受的限制,又同样使他们不能因单纯的人数而占有优势。作为另一阶级的事实上的代表,他们有时会具有不同于其余人的利益,这本身是一种对构成被选救济委员的大多数的小农场主或小店主的阶级利益的制约。我们现有的唯一的地方委员会,也就是仅仅由治安法官组成的地方法庭(每季开审),就不具有这样的优点。除司法职务外,这些法庭还必须完成某些非常重要的国家行政事务。

    这些机构的组成方式是极不正规的,它们既不是由选举产生,也不是由任何在本质意义上的提名产生的,而是与他们所继承的封建贵族的传统相同,事实上是根据他们对土地的权利而确定他们拥有这一重要职位的。对他们予以任命是英国国王的权利(或者实际上可以说是属于他们自己当中的一个,也就是地方的民政长官),这种任命仅仅是一种手段,用来排除被认为会玷辱该机构的人,或者有时在政治上站在错误方面的人。这种机构是英国现在遗留下来的原则上最贵族式的机构,甚至要远远超过英国的上议院,因为它并不是同人民议会一起,而是单独地决定拨款和处置重要的公共利益。贵族阶级相当固执地坚持着这种制度,但是显然地,它和作为代议制政府的基础的一切原则是相矛盾的。在郡委员会中,也没有和在贫民救济委员会一样的理由实行即使是当然成员和被选成员的混合。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由于一个郡的事务是地方绅士所关心和被吸引的对象,所以他们要被选入郡委员会并不比作为郡的议员被选入议会更加困难。

    有关选举地方代表机关的选民的适当范围的问题,唯一可以适用和公正的原则就是地方利益相通的原则,而这一原则对于议会代表制来说并不适于当做唯一的和不妥协的规则加以适用。地方代表权的目的就是使那些具有和一般同胞的利益不同的共同利益的人们能够自行安排共同的利益。假使地方代表权的分配不是按照共同利益的组合而是根据任何其他的规则而来的,就和这目的背道而驰了。不论大小,每个市都有其特殊的为其全部居民所共有的利益。所以,不分大小,每个市都应当有市议会。同样明显的是,每个市都应当只有一个市议会。同一个市的各个区根本没有或很少在地方利益上有重大分歧。

    它们都被要求做同样的事情,负担同样的费用,而且除了有关它们的教会最好是让教区进行管理以外,它们要求进行同样的安排来为所有的人服务。照明、铺路、供水、排水、市场规则这些方面,当然同一个市的各个区不能各搞一套,不然就会引起极大的浪费和不便。伦敦市被分为六七个独立的区,对于地方事务,这些独立的区都有各自的安排(甚至其中有几个区在其本区内也缺乏统一的行政),导致对共同目的进行连续的或井井有条的合作成为不可能,这也排除了履行地方职责方面的所有划一的原则,使通常的政府不得不承担起如果有一个权力达到全市的地方政府最好就由地方政府去做的那些事情。而且除了保持伦敦市自治体(那个作为现代的营私舞弊和旧时的浮华习气的结合的奇异装饰)以外,任何目的都达不到。

    还有一个同等重要的原则是,在每一地方界区内,应该只有一个被挑选出的机关去处理所有地方事务,而不应该由不同的机关处理该地区不同部分的事务。劳动分工并没有把每件事情分成细小的部分这一意味。它意味着把适于由同一个人做的事情汇集起来由同一个人去做,而由不同的人做能做得更好的事情则分开来让不同的人去做。的确,地方的行政职务要求分属于不同的部门,作出此决定的理由与国家的行政职务是相同的。其原因是它们各自的性质是不同的,而每种职务都要求有特殊的知识,并且为了使职务得到适当的执行,我们就必须要求由特别有资格的官员去专心地执行职务。然而适用于行政职务的详细划分的理由却并不适用于监督职务的划分。经选举产生的机关,其职务是不留下应做而未做的事情,设法使工作做好,而不是简单的做工作。如果对所有部门的这项监督职务可以由同一个监督机关去执行,并且依据广泛的、集体的见解,这样做肯定比依据微观的、细小的见解要好得多。其实,在公共事务中和在私人事务中一样,如果每个工人都是由一个监工加以监督的话,那真是很可笑的。

    拿英国来说,英国政府是由许多部门组成的,并且由许多大臣去领导,但是却不是各有一个议会去监督那些大臣执行职务的情况。和全国的议会一样,地方议会本来的职务就是把地方利益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考虑的,这个整体由不同的部分组成,而所有的部分都必须彼此配合,并且根据它们的重要性的排序按照比例加以组合。其实,之所以将对一个地方的全部事务的监督归于一个机关,还有另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平民的地方机关存在很大的缺陷,而且还经常遭遇失败,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这些机关的负责人几乎都是缺少才干的人。但是他们应该是有多方面能力的人,这一点的确是该机关的有用之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使它成为政治能力和一般智力的学校。然而作为一个学校,就应该假定既存在学生又存在老师,教育的作用大大依赖于它使文化低的人和文化高的人发生接触。通常,这样的接触在平时的生活过程中却并不是常有的,而缺乏这种接触比起别的任何事情来说,就更容易使大多数人心安理得地保持在无知的水平上。

    除此之外,假使仅仅由于缺乏适当的监督,缺少在它本身内的较高级人物的存在,那么这个学校就是没有任何价值的,仅仅是一个邪恶的而不是善良的学校。有可能,学校的行动也往往会堕落到追求其成员的私利的地步,而这是既无耻又愚蠢的。除此之外,要劝那些无论是在智力上或是在社会地位上属于上等阶层的人参加地方行政工作,就像铺路委员会或排水委员会委员那样,在一个角落里做些零碎工作,根本就是毫无指望的。

    整个市的地方事务才是一项足够目标来劝说志在全国事务或者其所具的知识使之有资格担当全国事务的公民成为单纯地方机关的成员,并为这些事务献出时间和学问,以便使他们的存在不纯粹是在他们的责任掩盖下营私舞弊任用低劣人员的挡箭牌。一个纯粹的市政工程局,尽管它涵盖全伦敦市,但肯定要由组成伦敦教区的教区会那样的人员组成。不由这种人来构成多数的想法是不实际的,或者说是不必要去期望的。然而重要的是,从地方机关旨在服务的每一种项目来说,不管它是对这些机关的特殊职务的开明而诚实的执行,还是民族的政治智能的培养,每个机关都应该包含有一部分该地区最好的人。这些人就用此种方法与较低级的人们发生非常有益的经常的接触,并从较低级的一方那里接受他们所能给予的与地方和职业有关的知识,并用自己的更开阔的思想和更开明、更高的目的反过来启发他们。

    纯粹的村没有权利要求市的代表权。我所指的村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它的居民和附近的农村居民在职业或社会关系方面并没有显著的区别,但对周围地区所进行的安排却足以满足当地需要了。在这样的小地方一般很少会有足够的公众来组成一个像样的市议会。假如这种地方有什么需要承担公共事务的才能或知识,那也往往集中在某一个人身上,所以这个人理所当然地就成为这个地方的统治者。相对来说,这种地方还是并入较大地区比较好。自然地,农村地区的地方代表权将由地理情况决定,应该适当地注意那些有助于人类协同行动的共同感情,而这种感情一部分沿着历史的疆界,如郡或省的疆界形成。一部分产生于共同的利益和职业,例如在农业、工业、矿业或海运方面。不同种类的地方事务可能会要求范围不同的代表权。

    一方面教区协会被确定为监督救济贫穷的代表机构的最适当的基础;另一方面,对公路、公安或监狱的适当管理,就需要有一个像普通的郡那样大的范围。所以,在这些大的地区,任何依选举产生的由地方组成的机构都应当有管理该地方共通的所有地方事务的权力,这一原则需要由另一原则和对取得最高资格的人来履行地方职责的重要性的考虑,去进行修正。就具体的实例而言,假如就济贫法的适当管理来说,我个人认为,征税范围有必要不超过多数现有教区协会的范围的话,这一原则就要求给每个协会都设一个贫民救济委员会。不过,出于郡委员会可能会有一些比组成一般贫民救济委员会的成员资格还高的人这一原因,也许为郡委员会保留某些较高一类的地方事务是比较适宜的,否则这些事务就自然地可能由各个协会去进行处理。

    除了负责监督的议会和地方下级议会之外,管理地方事务是有其行政部门的。对于这个部门和国家行政部门,我们会产生同样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中的大部分可以给予同样的回答。在实质上,适用于一切国民委托的原则都是相同的。第一,每个行政官员都应该是单一的,并且能够单独地负责委托给他的全部职务。第二,应通过提名而不是通过选举的方式来任用行政官员。每个卫生官员,每个检验员,甚至每个收税员全部都通过普选产生是极其可笑的。

    通常,民众的选择以能够对少数地方领袖产生影响而转移,由于这些地方领袖并没有作出这种任命,所以他们并不对这种任命负责;或者以对同情的呼吁为转移,而这种呼吁的根据是要有十二个子女,而且在此教区纳了三十年的税。假如出现这种情况民众的选举是一出滑稽剧,同样地,地方代表机关所作出的任命也应该被反对。这样的机关它永远存在着变成推行其各种成员私人营利事业的合股公司的倾向。这种任命应由该机关的主席个人负责作出,而这个人,我们把他叫做地方法庭庭长、市长,或任何其他别的名称都可以。在当地,他所占的地位与首相在国家中的地位是类似的,地方官员的任命和监督在组织得很好的制度下是他的一部分最重要的职责。而他本人由郡议会从其成员中任命,一年改选一次,也可以经郡议会商定而被免职。

    现在,我从地方机关的组成谈到它们的正当职权的问题,这个问题和上一问题同等重要并且更为困难。这个问题包括两个方面:它们的职责是什么,和它们是否应在那些职责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权力,换句话说,它们应否受到中央政府的干涉和到底应受什么样的干涉。

    很明显,首先,一切仅涉及一个地区的事务,即一切纯属地方的事务,都应该由地方当局负责。照明、铺路和一个市的街道清洁工作,以及房屋在通常情况下的排水工作,除了对其居民有影响外,对其他任何人来说根本没有影响。国家对这些事感兴趣通常只是出于对一切公民的个人福利的关心。然而,属于地方的业务,或者在由地方官员执行的业务中,还是有很多可以同样恰当地被称为国家的业务,它们是某些公共行政部门属于地方的那部分,全体国民都非常关心它们的效率。拿监狱来说,我国大多数的监狱都是由郡管理的,地方警察,地方司法,特别是在自治城市中,很多监狱都是由地方选出的官员去执行管理的,并从地方专款中支付这些官员的薪金。上述无一可说是只具有地方重要性而不具有全国重要性的事项。

    假如因为某地方的治安搞得不好,这地方就成为了盗贼的巢穴或道德败坏的中心,那么对国家的其他人来说就不是一件与个人无关的事情。还可以说,假如出于监狱管理不良的原因,法院对监禁在其中的罪犯判的刑,加重一倍或减轻到实际上不受惩罚的地步,情形也是相同的,而完全不管这些罪犯可能来自其他地区或是在其他地区犯了罪。不止这样,这些事项中的良好管理的要点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在王国的这一部分和另一部分,在公安、监狱或司法的管理上,完全没有理由有所不同。不仅如此,危险的是,如果在如此重要的事情上,在本该由国家最有教养的人来做的事情上,却只能依靠那些能力较低的人来为地方服务,那么这就可能犯下重大错误,而这个错误将会成为国家一般行政上的严重污点。财产和人身的安全,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公平审判,都是社会的头等需要,也同时是政府的首要目的。

    所以,假使这些事情能够被交给不是最高的负责机关,那么除了战争和条约之外,就没有什么事情需要有一个全国性的政府存在了。所有保证这些首要目的的最好的安排都应该全部具有强制性,而且,出于保证它们贯彻施行的目的,都应该被置于中央的监督之下。因为各地区缺少代表全国性政府的官员,所以才委托该地区为地方的目的而任命的官员去执行中央当局所规定的职务,而这种做法通常是有好处的。就我国当前的制度来说,这种做法甚至是非常必要的。然而经验正在迫使公众相信,至少必须有一个全国性政府任命的监察机构去设法使地方官员尽忠职守。假如监狱由地方来进行管理,那么中央政府任命监狱的监察官就一定要遵守议会所制定的规则,如果监狱的状况显示有必要时就可以遵循其他的规则,就好像工厂督察监视着议会有关工厂的法令的遵守,学校督学监视着国家对学校给予资助的条件的履行一样。

    然而,假使司法(包括公安和监狱)既是这样普遍关心的事情,又是独立于地方特点之外的一般科学问题,那么也可以或应当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定,而且由比纯属地方当局的人更熟练和更训练有素的人贯彻实行相关的规定。其次也有一些事务,就像济贫法、卫生规则之类的管理,虽然它们才是全国人民真正关心的,但也不能在符合地方行政的目的的情况下用地方管理以外的方法来进行管理。对于这样一些任务,我们会产生下面的问题:地方当局应当被授予自由决定权,不受国家监督或控制到何种程度。

    我们必须考虑中央当局和地方当局做这工作的能力和防止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方面所处的相对的地位,才能来决定这个问题。因为,第一,几乎可以肯定,地方代表机关及其官员在才能和知识程度上比议会和中央行政部门要差。其次,除了他们自身的条件外,监督他们的和他们应对之负责的舆论也很差。一般说来,监督他们行动并对他们提出批评的公众,与围绕并告诫着首都的最高当局的公众相比,范围要小且不开明得多。甚至他们所涉及的比较窄的利益使得一些水平较低的公众的思想不那么认真也不那么热切地针对问题了。报刊和公开讨论所进行的干预就更少了,而且它们的干预在地方当局的行动中也比在中央当局的行动中可能遭到更加泰然的忽视。上述之言,好像在说中央政府管理似乎拥有全部好处。然而,如果我们更加仔细地看一看,就会发现这些选择的动机都被一些其他完全同等重要的动机抵消了。

    假如说地方当局和地方的公众在行政管理原则方面的知识比不上中央的当局和公众,但是他们却有一个可补偿的好处,即对结果的直接得多的利害关系。也许一个人的房主或他的邻居比他本人聪明得多,而且对他的走运也有间接的利益,但就算这样,相比于在他们的管理下而言,在他自己的管理下,他自己的利益将被照料得更好。还需要记住的是,就算中央政府真的通过它自己的官员来进行管理,它的官员也不是在中央行动,而是在地方上行动,无论地方的公众怎样不如中央的公众,但只有地方的公众才有机会监督这些官员,直接影响他们的行为或者使得政府注意并作出必要纠正的也只有地方的舆论或者活动。但只有在极端的情况下,国家的一般舆论才会关注地方行政的细节,至于这种舆论有办法用对事情的公正判断进而决定这种细节就更少见了。另外,纯属地方的行政官员也必然会更有力地被地方舆论所影响。

    这些官员按照事情的自然状态而言都是永久性的居民,不指望他们在停止行使权力时从这地方引退。而且按照假定,他们的权力本身是以当地公众的意志为转移的。我没有必要详细论述中央当局对地方上的人和事的缺乏具体了解,以及它的思想和时间被其他事情过多地占据,甚至导致没有办法得到为对申诉作出决定和强使为数众多的地方代理人担负责任所需要的相当数量和质量的地方知识。所以,一般说来,地方机关在管理的细节方面是有优越性的,但是在理解纯属地方管理的原则方面,中央政府如果组织得好,就应当有很大的优越性。不仅是因为组成中央政府的人具有或许不小的个人优越性,而且许多思想家和著述家时常促使他们注意有益意见;还因为任何地方当局的经验和知识只是地方的经验和知识,这仅仅局限于他们自己那部分地区和它的管理方式,但是中央政府就有办法得知在整个王国的联合经验中学习到的所有东西,并且更容易接触外国的经验。

    从以上所述这些前提不难得出实际的结论。在原则问题上,最熟悉原则的当局应该是最高的,而在具体问题上,最有能力的当局应该负责处理具体问题。发布指示应该是中央当局的主要职能,而在具体问题上应用指示则应该是地方当局的主要职能。权力地方化无所谓,但必须集中最有用的知识,在某个地方必须存在一个可以集中所有散乱光线的焦点,从而可以让那些在别处不完整的和有色的光线在那里找到使它们变得完整或净化所需要的东西。对影响到一般利益的每个地方行政部门,应该有一个相对应的中央机构,一个部长或在他下面特别任命的某个官员。就算这个官员所做的工作不过是从各地收集情报,并把从一地区取得的经验传递给另外一个需要这些经验的地区也好。然而除此之外,中央当局还必须做一些别的事情。

    它应当经常保持与地方的自由交流;收集各地的经验,并把自己的经验通知各地;在被询问时可以立即提供意见,当察觉到有这种要求时能够主动提供意见;要求公开诉讼程序并把它记录下来,强制服从立法机关制定的每一项关于地方管理问题的普遍通行的法律。基本上没有人会不赞同规定一些这样的法律。各地对其本身的利益处理失当是能够被接受的,但是损害别的地区的利益则是不被允许的,违反国家有义务严格遵守的那些人与人之间的公平原则同样也是不被允许的。假如地区的多数派企图强迫少数派,或者说一个阶级压迫另外一个阶级,这时国家就必须进行干预。举个例子,按理说一切地方税都应该由地方代表机关表决,然而就是这个机关,虽然完全是从纳税人中选出的,却也可能通过征收这样一些税来增加收入,或用这样的方法来征税,他们的这种做法,就使得穷人、富人或者别的特定阶级负担不公平的份额。

    所以,就算地方机关可以自由决定地方税的简单数量,立法机关也有义务对只允许在本地方使用的征税方式和估定税额的规则进行规定。其次,在管理公共慈善事业方面,在极大程度上,劳动居民的勤勉与道德品质还是由坚持给予救济的某些确定的原则的情况而确定的。虽然实际上根据那些原则决定谁有资格得到救济是地方官员的事,然而全国议会才是规定那些原则的最恰当的权威,假如在这一全国民众严重关心的事情上,它不规定强制性规则,也不作出不应当背离这些规则的有效的规定,那么它就没有履行最重要的一部分职责。为了达到法律的适当实施的目的,它必须保留怎样的干涉地方行政官员的权力,就是一个没有必要论及的细节问题。不用说,法律本身将规定惩罚,并确定相应的施行方法。中央当局为应付极端的情况,拥有解散地方议会的权利,可以罢免地方行政长官,而这则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它却无权作出新的任命,或让地方机关的工作停止下来。任何行政部门在议会未进行干涉的地方,都没有干涉的权利,它们只能作为一个顾问和批评者或法律执行者,进而可以向议会或地方选民揭发它认为应当予以谴责的行为,行政的这些职能都是极具价值的。

    有些人会认为,无论在管理原则的了解上,中央当局怎样胜过地方当局,公民受到的社会政治教育(人们经常坚持的一项伟大目的)都要求让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见解去管理这些事情,而不论他们的见解是怎样不完全。对这点可以做出这样的回答:公民受到的教育并不是唯一需要考虑的因素,即使它是很重要的一方面,政府和行政也并不是只为它而存在的。然而此说法就显示他们对于平民机关作为政治教育的一种手段的职能缺乏完全的理解。将无知者和无知者放在一起,如果他们想要知识,就让他们在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摸索前进;如果他们不想要知识,那就只能让他们没有知识,这仅仅是一种贫乏的教育。

    怎样使无知者意识到自己无知,并能够从知识中得到好处;使只知道例行公事的人习惯于根据原则采取行动,并体会到原则的价值;让他们学会把不同的行动方式进行比较,并运用自己的理性去区别好坏,这些才是最为需要的。在我们渴望有一个好学校时,我们是不排除教师的。俗话说得好,“老师造就学校”,对青年的学校教育也是这样,对成年人的公共事务教育更是如此。查尔斯·德·瑞穆沙(charles de rémusat)先生恰当地将企图做一切事情的政府比做替学生做所有功课的老师,可能,他们在学生能很得人心,但是学生真正学到的东西却很少。其次,所有可能由别人做的事它都不去做,从不教导别人应该如何处理事情的政府,就和一所没有老师的学校一样,其中有的只是从来没有人教过的学生老师。

    第十六章 和代议制政府有关的民族问题

    倘若因为共同的感情而将一部分人类聚集到了一起,而且这种感情是这部分人类和任何其他人之间都无法共同存在的,就可以说该部分人类组成了一个民族——相对于其他的人民而言,这种共同感情使他们更愿意互相合作,希望由同一个政府来领导,并愿意完全由他们或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来掌控这个政府。这种民族的感情的产生可能是基于各种原因。有时是因为它出自同一种族和共同的血统。共同的语言和相同的宗教也非常有助于民族感情的形成。另外,地理分界也是其中一个原因。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相同的政治经历;一个民族所拥有的独特历史,以及从中产生的共同的记忆;与过去的事件相联系的集体的荣辱、快乐和悔恨。但是所有的这些单独情况都既不是不可或缺的,也不是保证足够的。尽管瑞士的各州归属于不同种族、不同语言和不同宗教,但是这个国家的人民却有着很强烈的民族感情。西西里(sicily) 和那不勒斯(naples)的人民有着共同的宗教,使用几乎一样的语言,以及拥有相当多的共同历史经历,可尽管如此,他们在整个历史上都感到彼此属于不同的民族。

    比利时的弗勒米希省(flemish)和沃隆省(walloon),虽然种族和语言不同,却比前者与荷兰,或后者与法国,有强烈得多的共同的民族感情。但是一般来说,民族感情如果缺少有助于其形成的原因之一,其强度就会相对地减弱。由于有共同的语言、文学,以及在某种程度上共同的种族和记忆,因此在日耳曼族的各个部分中保持着相当强烈的民族感情,虽然它们从未真正实现过联合在同一政府之下;不过这种感情所达到的程度也从未使各个州愿意主动放弃它们的自治。在意大利人中,远远不止完全的共同语言和文学,加之用明显的界线将他们同其他国家隔离开来的地理位置,或许最重要的是,分享同一名称的人所共有的称号——它给他们创造出在艺术、武力、政治、教皇权力、科学和文学等一切过去的业绩中的全部荣誉——在人民中引起了尽管仍不完全却强烈到足够产生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些伟大事迹的民族感情,虽然有种族上的混杂,虽然无论是在古代还是近代历史上,他们从来没有被同一个政府统治过,除了当那个政府曾经扩张或正在扩张到当时已知世界的绝大部分地区的时候。

    所有民族感情有效存在的地方,好像就有能证明把该民族的所有成员聚合在同一政府(并且是他们自己的个别政府)之下的依据。这不外乎就是说政府的问题应该由被统治者来决定。如果不事先确定在各种人类集体组织中,各个部分的人分别更愿意参加哪一种,人们基本上不可能知道他们都应该自由地做些什么。然而,当一个国家的人民推行自由制度的时机成熟的时候,就还会有更加重要的考虑。在一个由不同民族构成的国家中,自由制度基本是不可能存在的。在一个缺乏共同感情,特别是语言不同的人民群体中,实行代议制政府所必需的统一的舆论也是不可能存在的。在这个国家的各个地区,形成舆论和决定政治行为的群体势力是不相同的。得到国家中某一地区的信任的领导团队和得到另一地区的信任的领导团队也全然不同。相同的书刊、报纸、手册、演讲到达不了所有这些地区。

    这个地区不知道另一地区正在流行着什么样的舆论,或在做什么样的鼓动宣传。同一行为,同一事件,同一政府制度,对它们的影响也是不相同的。每个民族都害怕其他民族给它造成伤害,这要比害怕他们共同的主宰者,即国家施加的伤害的程度更深。它们之间的相互好恶一般来说要比对自己政府的猜忌厉害得多。任何一个民族一旦对其统治者的政策感到不满,就足够让另一民族决定支持该项政策。即使所有人都感到不满,也没有人会觉得他们应该相信别人能够忠实地采取共同抵抗的行动,任何一个民族的力量都不足以单独进行抵抗行动,各个民族可能都有道理认为最有利于自身的办法就是博取政府的好感以反对其他民族。但最重要的是,作为防止政府专制的最后手段的唯一和主要有效的保障,即军队对人民的同情,在那种情况下是不存在的。按照事情的性质来说,在每一个社会中,军队是具有在同族和外族人之间最重要、最明显的区别的那部分人。

    对其他的人民来说,外族人只不过是陌生人而已;而对军人来说,外族人可能是他经由一周前的通知而被召集起来与之进行生死搏斗的人。对他来说,这种差别是友人与敌人之间的差别——我们甚至可以说这是同类与另一种类动物之间的差别。因为对于敌人来说,唯一的法律就是武力,而且唯一的和解之道就是——同对待其他动物的情形一样——纯粹的人道。军人倘若感觉同一政府下的一半或四分之三的人民是外族人,他们将会像对待公然进犯的敌人那样,毫不犹豫地把他们摧毁,并且从不会想去探究原因。由多种民族组成的军队除了效忠于他们所属的司令旗以外,并不再有任何爱国之心。在整个近代史中,这种军队一直都是扼杀自由的刽子手。把他们联结在一起的唯一纽带就只有他们的上司和他们所效命的政府;他们对公共义务的唯一看法,倘若他们还有那么一点看法的话,那就是服从命令。获得这种军队支持的政府,通过于意大利保持它的匈牙利军团和于匈牙利保持它的意大利军团,就能挥舞外族征服者的铁鞭,长期统治这两个地方。

    倘若有人说,对待同胞和对待单纯的人类之间的这样明显的差别不是文明人的做法而是野蛮人的做法,应当加以全力反对的话,恐怕没有人会比我更强烈地支持这种见解了。但是这个目标(这是人类最具价值的努力方向之一)在当今的文明状态下,决不能依靠在同一政府下维持各民族力量相等的方法来达到。在尚处蒙昧的社会状态下,有时候情况是不同的。那时候政府可能更关心如何缓和种族之间的矛盾,以便和平得以保持,更易于统治国家。但是当存在自由制度或有对自由制度的渴望时,在任何人为地聚合在一起的人民群体中,政府的目的恰恰在完全相反的方向上。这时政府的手段在于保持并恶化他们之间的矛盾,从而防止他们私下联合,并能利用其中的一部分人去奴役另一部分人。现在的奥地利朝廷在整整一代中的统治的主要手段就是运用这些策略;这些策略在维也纳叛乱和匈牙利争斗中取得了何等重要的成功,这是全世界都再清楚不过的。幸运的是,现在有迹象表明,文明的进步已经发展到不允许这一政策再获得成功的地步。

    综合上述理由,一般地讲,自由制度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政府的范围与民族的范围应大体上保持一致。然而在实践中某些考虑容易与这个一般原则起冲突。第一,这个原则的适用经常受到地理方面的限制。甚至在欧洲的一些地区,许多不同的民族由于长年混居在一起,想要把它们分别置于各自的政府统治之下实际上也是无法办到的。马扎尔人(magyars)、斯洛伐克人(slovacks)、克罗地亚人(croats)、塞尔维亚人(serbs)、罗马尼亚人(roumans),以及一些地区的日耳曼人组成匈牙利土地上的居民,其杂乱程度使得根本无法将他们从地区上分开;除了把只能如此、别无他法当成一件好事,并在平等的权利和法律下安心地在一起生活以外,并没有其他好办法。1849年匈牙利失去独立,他们才形成了受到奴役方面的共同性,这种共同性看上去正在日益成熟到使他们倾向于这种平等的联合。

    古波兰的一些地区把日耳曼人聚居地东普鲁士与德国分隔开,日耳曼人由于实力太弱而不能维持其独立性,这种情况下若还想保持地理上的完整的话,就只能或者是被置于非日耳曼政府统治之下,或者是必须将夹在中间的波兰领土置于日耳曼政府统治之下。而另一块面积很大的地区,日耳曼人便是其中的主要居民,即库尔兰(courland)、爱沙尼亚(esthonia)和里佛尼亚(livonia)等省,因为当地的局势而被划定为斯拉夫国家的一部分。在德国东部,本身就存在着为数众多的斯拉夫人:波希米亚(bohemia)的主要居民是斯拉夫人,西利西亚(silesia)和其他地区也有一部分居民是斯拉夫人。欧洲最统一的国家——法国也远不是清一色的法国人:姑且先不说在它极其偏远的地区还居住着零星的外族,正如语言和历史所表明的,法国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基本上是高卢罗马人(gallo-roman),而在其余部分则是由法兰克人(frankish)、勃艮第人(burgundian),以及其他条顿族人(teutonic)构成的相当大的一部分。

    对针对地理上的情况作了合适的考虑以后,另一种仅仅基于道德的和社会的考虑就出现了。历史经验表明,一个民族合并或被合并到另一民族的事情是可能发生的,并且如果它原来是一个低等的或者较落后的种族时,这种合并对它就大为有利。没有人会认为,对一个布列塔尼人(breton),或者法属那瓦的巴斯克人(basque)来说,被带进一个文明高度和有民族教养的思想感情的洪流中——成为法国民族的一员,在平等条件下得到法国公民的所有特权,分享法国政策保护的好处以及法国综合国力的尊严和威望——与对自己的困难处境愁苦不堪,古时候的半野蛮的痕迹遗留,在自己狭小的精神生活轨道里活动,既不参与也不关心世界的一般活动相比,当然是更加有益的。这个道理同样也可以用来解释威尔士人(welshman)或苏格兰高地的人(scottish highlander)成为英国民族一员的状况。

    所有倾向于民族的混合,以及在共同联合中逐步调和它们的属性和特征的行为,都对人类大有裨益。不是靠消除不同的种族——这种例子在混合的情况中一定是不少见的——而是靠调和它们的极端的特性,从而缩小它们之间的差距。联合起来的人民,像杂交繁殖的动物(不过是在更大程度上,因为有明显作用的影响不但是身体的而且是道德的),继承其每个祖先的特质和优点,混合的结果就是这些特质和优点不致走到极端而转变成缺点。但是要使这种混合成为可能,就必须具备特殊的条件。出现并影响到结果的各种情况的结合是多种多样的。

    同一政府下的各个民族,在人数和力量上是可以大致相等的,也可以是相差很多的。倘若有差距,两个民族中人数较少的在文化上可以是较高端的,也可以是较低级的。假定它是较高端的,由于文化上的优势它也许能占到上风,或者被武力所压制降到从属地位。后一种情况对人类来说纯粹是一种灾难,文明的人类应该一致站起来使用武力来反抗,制止这种行为。希腊被马其顿(macedonia)吞并是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最大的不幸,欧洲的任何主要国家被俄国吞并也将是同样的不幸。

    倘若文明更先进但较小的民族能够征服较大的民族,像马其顿人在希腊人的援助下征服亚洲那样,像英国人征服印度那样,通常有利于文明的增进,但在这种情况下,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不能一起生活在同一自由制度下。征服者被吸纳到发达程度较低的人民中将会是一种祸害,因为这些人必须作为臣民被统治着,而这种状态是幸运还是不幸,要看被征服者是否已经达到不实行自由政府就有害的状态,以及征服者是否利用他们的优势来使被征服者适应更高的发展阶段。这个问题将在下一章中加以特别讨论。

    当战胜其他民族的民族既有最多的人数,文明程度又最先进的时候,特别是当被征服民族是个小民族,没有希望恢复其独立时,倘若统治还比较公正,而强大民族的成员没有因为被赋予独有的特权而变得面目可憎的话,那么,较小的民族就会慢慢适应它所在的地位,和较大的民族混合在一起。任何巴斯—布列塔尼人,甚至任何阿尔萨斯人(alsatian),直到今天都没有丝毫要从法国分离出去的想法。倘若说爱尔兰人在对待英国的态度方面还未达到这样的程度,那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有足够多的人能够自行组成一个可敬佩的民族,但主要是因为,最近这些年,他们被极其残暴的暴政统治,导致他们所有的良好感情都和恶劣的感情结合起来,燃起对撒克逊统治的极度憎恶之火。

    对英国来说,这是有失颜面的,对整个帝国来说,这是一种潜在的祸患,可以说它们在最近大约一百年中完全消失了。现在每个爱尔兰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都享有同样的自由,他所拥有的每一种利益的份额,不论对他的国家还是对他的个人资产来说,都和他假设是出生在英国版图中的任何其他部分一样。爱尔兰人遗留下来的唯一真正不满,就是对国教会的不满,是较大岛屿的一半或接近一半的人民和他们共有的。现在除了曾经的记忆,以及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有所不同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力量能把这两个民族分开,他们也许是世界上搭配得最好的两个民族了。有了终于不仅在待遇上受到同等公平而且受到同等考虑的这种认知,正把爱尔兰民族中一切恶劣的情感迅速地消除,使他们可以察觉到,人数较少、较不富裕的民族,不仅是他们的近邻,而且还是最富裕的,世界上最自由,以及最文明和最强大的民族之一的民族的同胞,而不仅仅是一个外族人所一定会带来的好处。

    在民族的混合问题上存在的实际障碍中最严重的情况就是当这些混合在一起的民族在人数以及其他力量因素方面相差不多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每个民族都相信自己的力量,认为自己能够坚持和任何其他民族同等的努力,不愿意被融合到其他民族中去。所以,每个民族以党派的固执培养自己独有的特性;过去的习惯,甚至正在淘汰中的语言,都被恢复起来以加固这种独立;每个民族都认为外族的官员在其内部行使权力是对它的压迫;给予相互冲突的其中一个民族以任何事物都被认为是取自于所有其他的民族。

    当这种彼此独立的民族同处于同一专制政府之下时,对他们而言,这个专制政府是全然陌生的,甚至就算出自其中的一个民族,但人们对它本身持有的权力比对民族感情有更大的兴趣,因此就不将特殊权力赋予任何一个民族,而且从所有这些民族中不加区分地挑选它的傀儡,经过几个世纪,由于地位相同常常产生感情上的和谐,各个民族就逐渐感到大家都是同胞,特别是倘若他们在同一地区散居的话,这种感觉会更加强烈。但倘若期待自由政府的时代在这种融合完成之前就来到的话,完成这种融合的机会就再也没有了。那样的话,倘若不协调一致的各个民族在地理上是分开的,特别是倘若它们在当地不是自然地适合那里的地位或是不适应处在同一政府统治之下的话(如意大利的一个省在法国或德国支配之下的情况),那么这种联系就被完全打破了,就不单是显然适当的,而且,倘若想实现自由与和谐的话,那就是必要的了。这样的情况也有可能存在:在各省分开之后,用联邦的纽带仍然将它们联合在一起可能是比较有益的。但是通常的情况是,倘若它们愿意放弃自我完全的独立,成为联邦的一员,它们中的每一个就一般都有几个相邻的地区愿意与之联合在一起,有更多的共同感情,如果不是也有更大的共同利益。

    第十七章 联邦的代议制政府

    不适合或者不愿意生活在同一国内政府的统治下的几部分人,在对外关系上组成联邦通常是有好处的,这样既防止他们彼此之间发生战争,也能更加有效地抵御强国的侵略。

    联盟要想可取,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要条件是,在民众之中应该有足够多的相互同情之心。他们受到联盟的拘束从而要永远站在同一方战斗;倘若他们彼此间拥有的感情,或者对待邻人方面拥有的不同感情,是宁愿一般地站在对立面上进行战斗,那么联盟的关系既无法长久维持,而且联盟的约定在其存续期间也不会被很好地遵守。这个意义上的同情正是基于种族、语言、宗教,尤其是政治制度上的同情,它最有利于产生政治利益的共同感。

    要是几个自由国家,各自都不能够自卫,当军事的或者封建的君主包围了这些国家,而这些君主甚至又憎恶和甚至邻国的自由时,这些国家除了结成联盟之外,是不可能继续保持自由及幸福的。基于这个原因而产生的共同利益,在瑞士,几个世纪以来都被认为是适合于有效地维持联盟的,虽然不仅宗教上存在着不同(宗教当时是整个欧洲政治冲突不可调和的主要根源),而且联盟本身在构成上也有着极为严重的弱点。在美国,那里最大程度上有着维持联盟的所有条件,在一个单独但却最为重要的奴隶条款方面的制度上存在着分歧是唯一的缺点,这个分歧在离间联盟的两个部分相互之间的感情上走得非常远,以至于是选择继续保持这个对双方都有极大价值的纽带还是要使之决裂,必须要通过一场顽强的内战来决定。

    维持联邦政府稳定性的第二个条件是,个别的国家无法强大到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来防御外来侵略。否则它们就会很容易认为和别的国家联合的所得不能抵偿自己在牺牲行动自由方面的所失;因此,每当联邦在其有权管辖的事情上的政策和任何一个成员各自推行的政策有所不同时,内部的和地区的不和,因为缺少维持联邦的充分渴望,就有发展到解散联邦的危险。

    第三个条件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前两个条件,即在缔约各国的力量上没有特别突出的不平等。当然,它们在资源上不可能绝对平等,在联邦之中,各邦之间的力量也总是不一样的;有些邦的人口比较多,比较富,文明程度也比较高。纽约州和罗得岛州(rhode island)之间的财富和人口相差悬殊;伯尔尼州(bern)和楚格州(zug)或者格拉利斯州(glaris)之间的情形也是这样。最主要的是,不应该有任何一个邦的力量强大到能对抗许多个邦联合在一起的力量。

    如果存在这样一个邦,并且是唯一的一个,它坚持要控制共同的讨论;倘若这样的邦有两个,当它们意见相同时那将是无法抵抗的,然而一旦它们的意见不统一,它们之间的权力斗争就将决定一切。仅仅这一原因就足以把德意志联邦的力量降到几乎为零,就更不用说它糟透了的内部构成了。它根本从未实现联邦的真正目的。它从来不曾给德意志以统一的关税制度,也从未制定统一的币制;只对授予奥地利和普鲁士合法权力,从而把它们的军队派去帮助各地方的君主强迫其臣民服从于专制制度有帮助。另外一个方面,联邦在对外关系上将把全德意志变成普鲁士(如果没有奥地利的话)和奥地利(如果没有普鲁士的话)的属国。这个时候,每个小君主除了附和这国或者那国,或者和外国政府勾结起来反抗这两国以外,极少有另外的选择。

    联邦有两种不同的组成方式。联邦当局只代表各个政府,它的行为只能约束作为政府的各邦政府;或者它有权制定和发布直接对各个公民有拘束力的法律与命令。前者是所谓的德意志联邦的方案,以及1847年之前瑞士宪法的方案。在独立战争后紧接的几年,美国也曾试行过这种方案。另一个原则是美国现行宪法采用的原则,而且在最近十二年中瑞士联邦也采用了这个原则。联邦国会是美国联邦的每一个州政府的实体部分。在它的职权范围内,每个公民应该遵守的法律都由它来制定,并由它自己的官员执行,由它自己的法院强制施行该法律。这是人们已经发现或者确定有可能产生极为有效的联邦政府的唯一一个原则。政府之间的联合只是一种联盟,而且容易被使联盟变得不稳定的一切意外事件所影响。

    倘若美国总统和国会的法令只对纽约、弗吉尼亚(virginia)或者宾夕法尼亚(pennsylvania)各州的政府有约束力,并且它的施行只能依靠于那些政府各自所任命的官员发布的命令,而且只对它们各自的法院负责,那么,倘若得不到多数州的同意,联邦政府的任何命令就都不能执行了。向州政府发出征发物品的命令,除战争外就没有别的制裁或者强制手段了。如此一来,联邦军队将要经常准备着对冥顽不驯的州强制施行联邦的法令。还有这种可能性:别的州,同情坚决抗拒的州,或者在争议的某一个点上与它产生了同感,倘若不是派遣军队与不服从的州军队并肩作战的话,便不派出他们的军队。这样的联邦更像是导致内战发生的原因,而不是预防内战的方法。倘若这不是直到1847年前几年瑞士联邦发生的事件之前的情况,那仅仅是由于联邦政府觉得自身力量很弱,以致几乎未曾尝试行使任何真正权力的结果。

    在美国,联邦的试验是按照这个原则来进行的,在其存在的最初几年里就以失败告终;幸而当时奠定共和国独立基础的、具备丰富学识和既得权势的人们依然活着来指引共和国度过了艰难的过渡时期。由三个主要联邦主义者所写文章汇集而成的《联邦主义者》,是为了在全民尚未认可新的联邦宪法时,对该宪法进行说明和辩护而写的,它到现在仍然是最富有教育意义的关于联邦政府的论文。a在德意志,这个更加不完善的联邦,就像大家所知道的,甚至无法符合维持同盟的目的。它在任何一次欧洲战争中都无法阻止联邦的单个成员和外国联合起来反对其余成员。

    尽管如此,它好像仍然是君主国家之间唯一可能的联盟。一个国王依靠继承而不是依靠委托来掌握权力,那么在既无法剥夺他的权力,又无法让他就行使权力对所有人负责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放弃对独立军队的掌握的,也无法容忍任何国家直接对他的臣民行使主权而不通过他。要让两个以上的君主政府的国家在一个有效的联盟之内联合起来,看来是必须由同一国王来进行统治。英格兰和苏格兰在议会的联合和国王的联合之间的大概长达一百年的时间内就是这种联盟。甚至这种联盟的有效性,也不是因为联邦制度,因为这种制度根本就不存在,而是因为两国宪法中的王权在那个时期内大部分时间基本上都是绝对的,这就导致两国的对外政策能够遵照一个意志形成。

    在更完备的联邦形式下,每个特定邦的公民必须服从两个政府,联邦的政府和他自己的邦政府,不仅要明确规定每个政府的宪法上的权限,并且在产生争议时,决定权也不应当归属于任何一个政府,也不应当归属于这两

    ..a 在《联邦政府史》一书中,弗里曼(freeman)先生已经对这方面的文献进行添加,就其对历史细节的掌握和进步的原则来说,具有同等的价值,这本书仅仅出版了第一卷。个政府的任何官员,而应当归属于独立于两者之外的仲裁者。应当有一个最高法院及在各邦内的下属法院系统,将相关争议问题递交到这些法院,它们将对争议作出最后的终审判决。联邦的每个邦,及联邦政府本身,联邦及各邦政府的每个官员也一样,在未履行其联邦义务,或者超越它们的权限时,都应被这些法院控诉,并通常说来必须要把这些法院当成贯彻它们的联邦权利的工具。这实际上牵涉到出现在美国的那种惊人的后果,也就是作为联邦最高法庭的法院的地位要高于各州及联邦政府;有权宣布它们制定的法律或者它们的作为超越了联邦宪法所给予它们的权限,因而无法律效力。

    在考验结束之前,关于这样的规定会有怎样的作用,法庭是否有勇气行使其宪法权力,倘若有的话,它是否能够理智地行使这种权力,各政府是否会同意和平地遵从它的判决,人们对这些问题当然会产生强烈的怀疑。在美国宪法最后通过之前,关于这一规定的议论就说明了人们强烈地感受到了这自然会有的种种强烈的担心;但是现在人们完全安心了,因为在那之后的六十多年里,还没有发生任何事情足以证实那种种担心,尽管有时会发生相当激烈的关于联邦和州政府的权限的争论,而且这种争论还成为了政党的标志。

    这样一项单个的规定能够具有显著的有益的作用的原因,按照德·托克维尔先生的意见,在很大程度上可归因于法院固有的特性——即它不以法院的名义而抽象地宣布法律,反倒是要在人与人之间涉及争议问题的案件在司法上归属于法院之后才发挥作用:从这里产生的极为可喜的结果是,它并不是在争议一开始就作出判决,在其之前,一般先有许多群众性的讨论,法院在听取双方声望甚隆的律师就争议问题充分辩论之后才会作出判决,每一次的判决仅针对案件所要求的问题,而且它并不是为了政治上的目的而自愿作出判决的,而是因为它有对原被告双方进行公平审判的这种不能抗拒履行的义务。

    甚至这些信任的理由也不足以产生所有政府当局对最高法院关于宪法解释所作决定那种恭敬的服从,倘若不是因为它们完全信赖这个高贵法庭的组成成员的杰出才能,而且完全信赖他们优于个人的或者地区的偏见的话。这种信赖大体上被证明是正当的;但是美国人民感觉干系重大的事情还在于要小心谨慎地防止任何哪怕是稍稍倾向于导致这一伟大的国家制度的性质发生退化变质的情况发生。这样一个判决,就导致作为联邦制度稳定性的基础的信任遭受到第一次损害,它宣扬奴隶制属于公民权利,因此在还没有成为州的地区内是合法的,即便它已经违背了该地区多数居民的意志。或许再也没有任何别的事情会比这一著名判决更能促使地方性的分裂发展到产生内战结果的危机。美国宪法的主要支柱确实没有强大到足够承受得起像这样的更多打击。

    法庭作为州政府和联邦政府之间的仲裁者,当然也能够判决两个州政府之间,或者这一州的公民与另一州的政府间的所有争议。国家之间的常规救济手段(就是外交和战争),既然已经被联邦的结合所排除,就有必要以司法救济来替代。国际法由联邦的最高法院来执行,从而就成为现今作为文明社会最突出的一种需要的一个真正的国际法庭的第一个极为伟大的范例。

    联邦政府的权力当然不仅仅扩及和平与战争,以及这个国家和外国政府之间产生的所有问题,并且扩及依照各州的意见为充分享有联合的好处所必须作出的任何别的安排。比如,它们之间的自由贸易不受过境税和海关的阻碍,这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大便利。但是假如每一个州有权确定该州和外国之间的商品交换的税率,那么就不可能存在国内的自由,因为每种外国产品都将从被引进的那个州进入到所有别的州。所以,在美国,联邦政府是有权制定或废除一切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唯一机构。另外,仅仅制定一种币制,一种度量衡制度,也有利于各州。而只有联邦政府负责这些事项时才能使其得到保证。假如一封信要经过许多套不同的最高当局的下属的公共机关的话,邮政通讯的迅速性和准确性就会受到妨碍,它的费用也会增加,所以由联邦政府来管理所有的邮局是很便利的。

    然而在这种问题上,不同的社会的感受也容易有所不同。美国有一个州,在继《联邦主义者》的作家们之后在美国政治上出现过的最富于理论的政治家的指导下,其主张每个州拥有否决联邦国会的税法的权力,而且这位政治家在一本具有伟大才华的由南卡罗来纳州(south carolina)议会出版和广泛发行的遗著中,依据限制多数的虐政与允许少数事实上参与政权来保护少数这个一般性的原则,对这个要求进行了论证。本世纪初,美国政治中最有争议的一个论题,就是联邦政府的权力是不是应该扩及,以及依据美国宪法是否已经扩及,由联邦来支付修筑公路和运河的费用。联邦政府的权力只有在与外国打交道方面才必定是完全的。在其他任何问题上,一般说来则由人民希望把联邦的纽带拉得多紧来决定;须由地方愿意为更充分地享有作为一个国家的好处而放弃他们地方的行动自由到何种程度来决定。

    我们没有必要过多论述一个联邦政府在其本身以内的适当构成。不用说,一个行政部门和一个立法部门便组成联邦政府,而每个部门又依据和一般代议制政府原则相同的原则来构成。至于联邦政府适用这些原则的方式,美国宪法的规定似乎很有远见卓识:国会由两院组成,尽管其中一院按照人口多寡来组成,每个州有权根据其居民的人数比例来选举代表,另一院则是代表州政府,而不代表公民,而且每个州,不管大小,应选举出数目相同的代表。

    这一规定就使得较强大的州无法对其他各州行使任何不适当的权力,并在代表方式所能防止的范围内防止国会通过任何议案,除非它不但得到多数公民的同意并且得到多数州的同意,从而来保证各州政府所保留的权利。在前面,我曾提到还有提高两院之一的资格水平的额外附带的好处。既然是由各个州议会提名选出的,像前面已经指出的那样,比起任何普通选举,它们的选择更可能倾向于著名人物——它们不但有选择这种人物的权利,而且有这样做的强烈的动机,因为在全体会议讨论中,各州所发挥的影响无疑和州代表的个人的能力和分量有着很大关系;这样选出的美国参议院常常包括几乎全国所有的拥有公认的高度声望的政治人物。而另一方面,根据有资格的观察家的意见,国会的众议院则与参议院正好相反,一般来说,其特点便是缺少突出的个人美德。

    当形成持久而有效的联邦的条件存在时,对世界来说,这种联邦数目的增加总是有利的。它具有和任何其他扩大合作的做法同样的有益效果,弱者通过这种合作,依靠联合的方式就可以和强者处于平等地位。依靠减少那些无法自卫的小国的数目,它就使得侵略政策的诱惑逐渐削弱了,无论这种政策是通过强大力量的威势还是直接依靠武力去实行。不用说,它使组成联邦的各国之间的战争和外交争吵得以终止,而且常常也结束了它们之间的贸易限制;而在有关邻国方面,为了联盟而增加的军事力量,其性质近乎完全是为了防御这一目的,很少用于侵略的目的。

    联邦政府没有足够集中的有效地进行任何战争的权力,除非那是一场自卫战争,而它在这种战争中是可以依靠每个公民的自愿合作的。通过一场胜利的战争获得的不是归顺的臣民,甚至也不是同辈的公民,而只是也许是麻烦的,新的、独立的联邦成员,这对于民族的抱负或虚荣来说,也不是什么很值得高兴的事情。当然,美国人在墨西哥好战的做法是个纯粹的例外,主要是由使得每个美国人占领无主土地的那种移住倾向影响之下的志愿兵来进行的;倘若说这场战争有任何公开的动机的话,那也是受到了纯粹地区性的扩大奴隶制的目的的鼓励,而不是出于民族扩张的目的。很少有迹象能够表明,在美国人的做法中,不管就全国来说还是就个人来说,为他们的国家获得领土的愿望对他们自己有非常强大的力量。他们对古巴的垂涎同样也只是地区性的,而反对奴隶制的北方各州从来不支持这种行动。

    这就可能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就像在目前意大利的暴乱中那般):决定联合起来的国家究竟应该组成一个仅仅部分的联邦还是组成一个完全的联邦。有时,这个问题必须由联合的整体的单纯领土大小来决定。可以从一个中心进行有利的统治,或甚至便于对其政府加以监督的国家的范围,存在着某种限度。有一些幅员辽阔的国家就是用这种方法治理的;然而它们,至少是它们的边远省份,一般来说是管理得非常不好的,并且只有在它们的居民几乎是野蛮人的情况下,他们才无法各自把自己的事情安排得更妥当一点。在意大利,这种障碍并不存在,它并不像过去和现在若干治理得很好的单一国家那样广大。所以问题是,这个国家的各个部分是否要求采取根本不同的方式来治理,以至于同一议会和同一政府或行政部门无法满足它们全体的需要。

    除非情况是这种,但这也是个事实问题,它们最好完全联合在一起。完全不同的法律制度和极不相同的行政制度都能够存在于国家的两个部分中而不会妨碍到立法的统一,这一点已在英格兰和苏格兰获得证明。但是,在一个统一的、为国家的两个部分制定不同法律来适应之前分歧的议会中,存在着这种不受干扰的两种法律制度共存的情况,也许在其立法者更沉醉于划一的国家里(比如在欧洲大陆上易有的情形),可能无法保持得那么好,或者对保持共存缺少相同的信任。对任何反常情况(只要有利害关系的人们不觉得受到压迫)都可以容忍(这是我国的特色)的我国人民,为试行这一困难的实验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利的场所。在多数国家中,倘若目的是保留不同的法律制度,那就很可能有必要保留个别的议会来作为这些制度的保护者;这与一个没有国王的全国议会,在全部成员的对外关系上高于一切,或是一个既有全国议会又有国王的情形,是完全没有矛盾的。

    每当人们觉得没有必要在不同的省份永远保持不同的法律制度和基于不同原则的根本制度时,就总能够使得次要的分歧和维持政府的统一之间不相矛盾。唯一需要的是给予地方当局足够广的行动范围。一个中央政府的下面可以存在各省省长和为地方目的而服务的省议会。这样的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比方说,各省的人民可能情愿选择不同的征税方法。倘若不能指靠全国议会在每个省的议员指导下,来修改总的税收制度以适应各省,宪法不妨这样规定:所有可成为地方开支的政府开支都应按照各省议会规定的地方税率来付税,而那些必须是全国性的开支,如维持海军和陆军的费用,应当从当年的预算中按照各省资源的总的估计分派给各省,而分派给每省的数额由地方议会按照当地最能接受的原则来征收,最后一起交给国库。就国家的各个省来说,甚至以前的法国君主国也有过和这极为相似的做法;其中万一每个省同意或是被要求提供一定的金额,就被准许经由它自己的官员来向居民征税,以此来避免皇室监督官及其代表的横征暴敛;而这一特权常常被说成是主要有利于使它们成为——有些省也确实曾经成为——法国最繁荣省份的因素之一。

    保有不同程度的集权,包括在行政方面,甚至立法方面的集权,和保有同一个中央政府并不矛盾。一国人民也许希望并有能力保有一个比单纯的联合更为密切的联邦,但从另一方面而言,他们的经历和地方特殊性又使得在政府管理的细节上保持很大的差异成为值得期望的事情。然而,倘若各方都有使这种实验成功的真正愿望,那么,不但在保持这种差异方面,并且在给予这种差异以宪法规定的保证,从而来避免任何同化的企图(除非有关人等自己愿意这样做)方面,就不一定会存在什么困难了。

    第十八章 自由国家对附属国的统治

    与一切其他国家一样,自由国家可以保有因殖民或征服而获取的属地属国。在近代史上,我们自己的属国便是这类事例中最主要的事例。至于应该如何统治这样的属国,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没有必要去讨论像亚丁(aden)、直布罗陀(gibraltar)或赫尔戈兰(heligoland)那些仅仅被当做海军或者陆军基地的小块地方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海军或陆军的军事目的是最高的,所以,他们不能允许居民统治这个地方。虽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居民应被允许享有包括自由管理市区的事务的权利在内的、与这项限制相符合情况下的所有特权和自由;而且,作为对当地为统治国的便利所作牺牲的一种补偿,居民还应被允许享有在帝国的全部其他地区与当地臣民同等的权利。

    属国是远离本国、人口较多、地域较大的领土,它们或多或少必须服从有主权的国家的主权行为,可是在议会中,即使他们有代表权,也不会有同等的代表权。上面所说的领土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由具有与统治国家同样文明的人民组成的,在这些地方可以并且具备条件实行代议制政府,例如英国在澳洲和美洲的领地,而另一类,像印度那样,则与那种状态仍相距甚远。

    就第一类属国来说,政府的真正原则终于被我国罕见地彻底实现了。一直以来,英国对于这种属于它自己的语言和血统的远离的人民,以及一些不属于同一语言和血统的人民以仿照它自己实行的制度而形成的代议制度,始终感到身负着某种程度的责任。然而,直到这一代,就它允许这些属国通过它所给予的代议制度实行的自治程度看来,它一直处于与其他国家同等的低水平,甚至于,它要求成为他们的纯粹内部事务的最高主宰,是按照它自己的意见,而不是按照他们的意见来决定这些事务应该怎么管理。这种做法是殖民主义政策的错误理论产生的必然结果,这样的一种理论一度遍行于欧洲,而到今天为止,也还没有一个国家完全抛弃它。这种理论认为,殖民地的价值在于给我们的商品提供市场,而那些市场是可以为我们所专用的。我们高度重视这项特权,以至于认为允许殖民地的产品在我们自己的市场上享受我们的商品在它们市场上所享有的同样的垄断权来换取这项特权是值得的。

    这种方案是通过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巨大金额,而将其中的大部分丢失在半道上,从而使他们和我们自己富裕。如今,这种有名方案已经被放弃一些时候了。然而,在我们放弃了借它牟利的想法时,那种插手殖民地内部管理的坏习惯却没有马上停止。我们还在继续折磨着殖民地的人,为了殖民者中一部分人或一派人的利益,而不是为了我们自己的什么利益。这种坚持对殖民地专权的做法,在我们产生了放弃它的可喜想法之前,让我们付出了加拿大叛乱这一代价。英国就像一个缺乏教养的兄长,仅仅为了习惯而坚持虐待自己的弟弟们,直到其中的一个兄弟勇敢地反抗以警告他,让他停止那样做。虽然二者力量悬殊,不过我们还算聪明,并不需要第二次警告。德拉姆勋爵(lord durham)的报告让各国殖民政策进入了一个新时代,这个报告体现了那位贵族的爱国心、勇气以及宽宏大度。这个报告也是该报告的共同作者韦克菲尔德(wakefield)先生与已故的查尔斯·布勒(charles buller)先生的才智与实际工作时表现出机敏的不可磨灭的纪念碑a。

    目前,大不列颠在理论上公然宣布并且在实践上忠实遵守的政策中的一项确定的原则是,那些属于欧洲种族的它的殖民地与母国享受同等的最充分的内部自治。对于我们所给予殖民地的已经是很得人心的宪法,它们可以作一切它们认为合适的修改,从而制定它们自己的自由的代议制宪法,由按照高度民主原则组成的它们自己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对该殖民地进行统治。虽然名义上保留议会和英国国王的否决权,而实际上,这种否决权只对关系到帝国的问题才行使,而且很少行使,在只关系到该殖民地的问题时,是无法行使的。由这一事实可以看出对帝国问题和殖民地问题的区别所作的宽大

    a 这里所说的是这一改进了的政策的采用,而不是它最初的建议,毫无疑问,作为这项政策的最早拥护者,荣誉是属于罗巴克(roebuck)先生的。的解释:在我们的美洲和澳洲殖民地后方的所有地带的未经占用的土地,该殖民地可以任意处置,虽然这些土地如果掌握在帝国政府手中,从为帝国各地区的未来移民的最大利益角度出发加以管理,也并没有什么不公正之处。因此,每个殖民地对它本身的事务拥有充分的权力,甚至最松散的联邦成员也能拥有这种充分权力,而且比在美国宪法下享有的权利要充分得多,它们可以对从母国进口的商品自由地随意抽税。它们与大不列颠之间的结合是最松散的一种联邦,不过,这其实并不是一种严格平等的联邦,虽然母国的权力实际上已经减少到极有限的程度,但是仍保留着联邦政府的权力。当然,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这种不平等对附属国是不利的,在对外政策方面,后者没有发言权,却要受母国所作决定的约束,它们不得不参加英国的作战,而且是在对参战事没有和他们进行任何事先商讨的情况下。

    有些人认为社会必须保持公正,就像个人必须保持公正那样,有些人认为凡不应为自己利益而施之于人的事同样也不应为自己国家的利益而施之于其他国家,这些并非少数的人们认为,即便是在殖民地方面,这种有限的宪法上的从属关系也是违反原则的。同时,这些人还常常致力于寻找能够避免这种从属的办法。根据这种情况,一些人建议殖民地应该选举代表参加英国议会;另外一些人则建议,我们自己的权力应该限于对内政策,和殖民地的议会一样,同时,还应设立一个专门负责帝国事务和对外事务的代议机关,在这个代议机关里,附属国应该和大不列颠本身一样,按照同样的方式,享有同样充分的代表权。依据这种制度,在母国与其殖民地之间便会存在一种完全平等的联合,那么到时也就不再是附属国了。

    由这些建议而产生的公共道德观念和公平心是值得赞美的,然而,这些建议本身与合理的政治原则却非常不相符,以至于人们怀疑是否会有一些通情达理的思想家当真认为它们是可能做到的事情。相隔着半个地球的国家,不具备受一个政府统治或甚至是作为一个联邦成员的自然条件,倘若说它们有足够的相同利益,它们之间也没有并且决不能有在一起进行充分商讨的习惯。这些国家的人民并不是属于同一国家的人民,他们个别地讨论和考虑问题,并不在同一个舞台上活动,对于彼此心中所想之事他们也仅有极不充分的了解。他们不但不知道彼此的目的所在,而且对彼此的行为原则也缺乏信任。任何一个英国人可以试问,他是否愿意让自己的命运由这样的一个议会决定。这个议会中有三分之一是英属美洲人,另外的三分之一是澳大利亚人和南非人。

    但是倘若存在任何像平等的或公平的代表权之类的话,结果便必然会是这样。难道每个人都感觉不到,即便是在属于帝国性质的问题上,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代表们对爱尔兰人、英国人还有苏格兰人的利益、愿望或意见都不够关心或无法理解吗?即使严格地就联邦来说,它也并不具备我们所说过的联邦所必不可少的条件。即便没有殖民地,英国也足以保卫它自己,同时,倘若与殖民地分开,英国就会比降低为非洲、美洲和澳大利亚联邦的一个单纯成员处于更为强大也更有尊严的地位。分开后,在贸易方面,英国同样会有从属地得来的好处,除了在威信方面所得的好处是不多的。它所得到的一点点好处远远抵不过它为其花的费用,并且,一旦有战争发生,或者有战争真实危险存在时,英国的陆海军力量必须为它们所作布防达到为本土所作布防的两倍甚至三倍。

    然而,虽然大不列颠没有它的殖民地也完全能行,而且依照任何公正原则和道义,它也应当同意殖民地分离,不过,一旦等到经过最好的联盟形式的充分试验之后,它们审慎地表示希望分离的时候,却又有充分而有力的理由,在不引起任何一方反感的情况下,来保持目前这种在联系上的轻微约束。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它是走向国家之间普遍和平以及全面友好合作的一步。

    它使得战争的爆发在一大批否则就是独立的社会之间成为一件不可能的事儿,同时,它还防止了其中任何一个国家被一个外国吸收,成为某个更邻近或更专制的敌对国家额外的侵略力量的源泉,也许,这个国家不总是和大不列颠一样爱好和平、没有野心,但是,它至少让这些国家的市场保持了对彼此的开放,并且防止了彼此树立敌对的关税壁垒,除了英国之外,这种关税还没有被一个伟大的人类共同体完全摆脱。就英国的领地来说,它有一种好处,在目前特别有价值,就是增加这个强国在世界会议中的道义上的分量和影响。在所有的国家中,这个国家是最理解自由的,而且,不管它过去曾经有过什么错误,在对待外国人这一方面,其所达到的道德原则和良心超出其他任何大国认为可能或者承认是值得期望的程度。所以,既然当这个联邦实际上继续存在时,它仅有在一种不平等的联邦基础上才可以继续存在,那么,考虑一下该用什么样的方法可以让这些少的不平等不致令处在较低地位的社会感到屈辱或麻烦,便显得非常重要。

    在这样的情况下,必然会有的唯一的一种不平等便是,母国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为它自己与它的殖民地作出决定。作为回报,母国将承担为殖民地击退直接针对它们的侵略的义务。然而,除非处于次等地位的社会弱到必须由强国来保护它,否则,作为交换的义务与不给予在审议问题上的发言权并不完全相等。所以,在一切战争中,除了那些像新西兰战争或加夫里(caffre)战争那样,为了特定的殖民地而引起的战争之外,不得要求殖民地的人民(在他们没有主动要求的情况下)对承担战争费用作出任何贡献,当然,为了防御他们自己的海岸、海港以及疆界不受侵略这样特殊的当地需要除外。另外,因为母国主张有权自行决定奉行或采取可能令殖民地受到攻击的政策或措施,为此,甚至在和平时期,它也应该承担殖民地军事防御费用的相当大的一部分,如果是常备军的费用,便需要负担其全部,这是绝对正当的。

    不过,有一种比这些办法更为有效的方法。一般说来,只有依靠这种方法,较小的社会才可以得到和把它作为国家间实体力量的个性溶化到一个强大而广泛的帝国的较大个性中去完全对等的东西,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方法,同时还是一个非常方便的方法,它不但满足了公正的要求,而且也符合日益增长的政策上的需要。这个方法便是将政府所有部门的服务,而且是在帝国的每一部分,都在完全平等的条件下向殖民地居民开放。为什么人们从没有听到在英吉利海峡中的岛屿有丝毫不忠诚的声音呢?论宗教、种族还有地理位置,它们更应该归属于法国而非英国。然而,一方面它们像新南威尔士和加拿大那样享有对税收和内政的完全控制权,另一方面,英王授予的每一个荣誉或职位都自由地向泽西或革恩西的居民开放。联合王国的上院贵族、海军将官、将军,有的便是出自于这些无足轻重的岛屿,同时,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妨碍首相出自这些岛屿。

    一般来说,这一关于殖民地的制度最早开始于开明的却死得过早的殖民大臣威廉·莫尔斯沃思爵士(sir william molesworth)。当时,他任命了一位加拿大的主要政治家欣克斯(hinckes)先生到一个西印度政府任职。因为这种任命实际上受益的人并不是很多,便认为这种事情不重要,其实这是对社会政治行动的活力的一种极为肤浅的看法。那有限的人数恰恰是由那些对其他剩余的人具有最大的道德力量的人们组成的,并且,人们不会如此缺乏集体的自卑感以至于不会感到因为他们共有的一种情况,而不给予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好处的行为是对他们全体的侮辱。倘若我们不让一个社会的领导人物作为该社会的领袖和在人类全体会议中的代表,出现在世界舞台上,就应当对他们合法的功名心和对该社会的正当的自尊心负有给予回报的责任,就该给他们在一个更重要和力量更大的国家中,处于同样显贵位置的同等机会。

    以上所说的是其人民达到适于代议制政府的属地的情况,然而,还有另外一些并没有达到这种状态的属地,倘若想掌握它们的话,就必须由支配国家去统治,或者由支配国为此目的,委派合适的人去统治。倘若它是在该附属人民的现有文明状态下最便于他们向进步的更高阶段过渡的统治方法的话,那么,与其他任何方式一样,这种统治方式就是合法的。如前所述,在一些社会状况下,为使人民适应较高文明所特别欠缺的方面,强有力的专制政治本身就是对他们加以训练的一种最好的统治方式。也有一些社会,单纯的专制政治确实没有什么有益的效果,因为专制政治所起的教育作用早已经发挥过了,但是,这个社会的人民本身却不存在自发的进步动力,此时,进步的几乎唯一的希望便都依赖于拥有一个好的专制君主了。

    在本地的专制政治下,能拥有一个好的专制君主是一件稍纵即逝并且极为罕见的偶然的事情,然而,当该地人民在一个更加文明的国家的统治下的时候,那么,该国应当可以继续不断地提供这种好的专制君主。统治国家应该可以为其臣民持续不断地做专制君主所能做的全部事情,这样提供的专制君主因为拥有不可抗拒的力量,这个国家便可以避免野蛮的专制政治所带来的不稳定性,因为他们的才能便可以期望他们具有先进国家的所有经验。这便是自由的人民对野蛮人民以及半野蛮人民的理想统治。我们不必指望这种理想必然实现,然而,除非是做到在某种程度上接近于这种理想,否则的话,统治者便犯有对一个国家所能负有的最崇高的道德委托失职的罪行。倘若统治者不以这种理想作为自己的目标,他们便是自私的篡夺者,便是与世世代代以来基于自己的贪婪和野心把人类大众的命运当做儿戏的人们,犯有同等的罪。

    落后人民直接隶属于较先进的人民或者处于较先进人民的完全的政治支配之下,这已然是一种通常的情况,而且,这种情况将会迅速成为普遍的情况,所以,从目前来看,很少有什么问题比怎样组织这种统治更加重要,就是怎样使这种统治成为对从属人民来说好的统治而非坏的统治,怎样提供给他们可能达到的最好的政府以及最有利于未来持久发展的条件。然而,使政府适合于这一目的的方式,决不像能够自治的人民的好政府所需具备的条件那样被人们充分了解,甚至可以说,我们根本就不了解。

    在那些肤浅的观察家看来,事情好像是非常容易的,倘若印度(比方说)不适于治理自己,那么,在他们看来,所要做的就是要有一个大臣去统治它,而和所有其他英国大臣一样,这个大臣必须对英国议会负责。然而,不幸的是,虽然这是试图统治一个属国的最简单的方式,但却几乎是最坏的一种方式。这种想法恰恰表明其拥护者完全不理解好政府的条件究竟是什么。在对一个国家人民负责的情况下统治那个国家,与对另一国人民负责的情况下统治一个国家,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情。就前一种情况来说,其特点是自由胜于专制,然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其特点则是实行专制,唯一的选择是不同专制政治的选择。是否两千万人的专制一定会优于少数人甚至于一个人的专制,这是不肯定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对其臣民不闻、不见,甚至是一无所知的人们所实行的专制很有可能比对其臣民有一些了解的人们所实行的专制更坏。通常来说,人们并不认为,因为权威的直接代理人是以一个实际上并不在场的主子进行统治,而且是以一个有着无数更为迫切利益要照顾的主子的名义进行统治,便会统治得更好。主子可以责成这些代理人负严格的责任,可以临之以重刑,不过,处罚是否恰当,则往往令人怀疑。

    即便在被统治者和统治者之间并不存在思想和习惯方面的极端不一致,由外国人来统治一个国家总是有很大困难的,而且也是很不完善的。外国人不会和本国人民有同感,他们不能按照一件事情在他们自己心里的情况,或者按照这件事情影响他们自己感情的情况,以判断这件事情将如何影响那些从属人民的感情,判断这件事情将如何浮现在这些人民的心中。这个国家的那些具有一般实际能力的本地人似乎本能地便可以知道的事情,他们却必须通过学习和经验慢慢地,而且终究是不完全地学会。对他们来说,他们必须对之进行立法的习惯、法律以及社会关系,并不是他们从幼年时期开始就熟悉的东西,而是全然陌生的。关于这些详尽的知识,他们必须依靠本地人的介绍,但困难就在于他们不知道应该去信赖谁。

    当地的人民猜疑他们、害怕他们,甚至于憎恶他们,除为了本身的利害,当地人很少来找他们,因此他们便轻易认为,那些对他们卑躬屈节的人是可以信赖的。他们的危险在于看不起本地人,而本地人的危险则在于不相信外国人所做的那些事情可能是为了他们的利益。这些都是那些真心希望统治好一个国家的外国统治者必须克服的一部分困难。克服这些困难,始终会是一项必须付出大量劳动的工作,而且要求主要行政官员具有极高的能力,其部属必须有较高的水平。要想把这样的政府组织好,必须保证该项劳动的进行,必须发展该项能力,而且还要把这种能力的最高典范置于最信任的位置上。这样一个权威,他从没有从事过这种劳动,完全不具有这种能力,甚至多半不清楚这种劳动或能力在任何特殊程度上是必要的,那么对其负责就不能被认为是达到这些目的的有效方法。

    一国人民独立自主地治理自己的国家,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也是一件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事情,但是由一国人民来治理另外一国人民,则是现实生活中不存在也不能存在的事情。因为,被治理的一国会被另一国人民当做免费的养兔场或养鱼塘,一个为他们国家居民的利益而努力经营的人畜农场,一个可以赚钱的地方。但是如果被统治者的利益是一个统治政府的本来业务的话,那么他们绝对不可能让本国人民直接去照料,他们所能做的最多是委派一些比较优秀的人去照料。而对这些被派去照料的人来说,他们履行该项职责的指导标准不能依据他们本国的意见,那些意见也不能是他们履行这些职责的方式的合格的裁判者。不妨假设一下,假使英国人对他们本国的事务也像他们对待印度人的事务那样一无所知、漠不关心,那么他们将怎么统治自己的国家。其实,这个比较并没有完全恰当地阐释清楚这件事情,因为,一国人民对国家政治一无所知、漠不关心,也许只是因为对政府的默从和听之任之。而在印度的情形,像英国人这样在政治上积极的人民在习惯的默从之中却常常进行几乎总是不适当的干涉。

    印度人到底是繁荣还是没落,是进步还是退步,决定这些的真正原因往往已经远远超过了他们本身的视野。他们缺少用来怀疑这些原因存在所必要的知识了,更不用说那些判断这些原因所起的作用的知识,那些知识就更少了。在未经他们同意的情况下,这个国家的最根本的利益可以被管理得很好;也可以说,这个国家不管管理得再怎样不好也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诱使他们去干涉和控制他们代表的行动的目的主要有两种:一是强迫当地人接受英国人的观念,例如,通过改革宗教的措施或者有意无意地触犯当地人民宗教感情的各种行为。目前,这种在统治国家中的舆论的错误指导,从普遍存在于英国的公立学校中,依据学生或者他们的父母的意愿讲授《圣经》这件事中可以看到有启发性的例子(这些例子除了能证明正义和公平,以及期待于真正确信的人们身上的那种公正无私以外,没有其他的意思)。根据欧洲人的观点,没有什么事情能比这更能显出公平,而且不会因为宗教自由而遭到反对的了。但如果从亚洲人的观点来看,就完全是另一回事。

    任何一个亚洲民族都不会相信,一个政府会在毫无目的的前提下调动其领薪金的官员和动用国家的官方机构。当想达到某种目的的时候,所有的亚洲民族都会认为,除了软弱的和不足挂齿的政府会半途而废,任何其他政府都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例如如果西方公立学校的老师如果向孩子们传授基督教,则无论老师们对学生的父母如何保证他们只会教给自愿学习的学生,也无法说服学生的父母,使他们相信老师不会使用不恰当的手段把他们的孩子变为基督徒,或者至少是一个被印度教所排斥的人。如果到头来学生的父母认为不是这样,那也只能归结为这个学校在这方面完全失败,并没有产生任何的改宗者。如果学校和老师在教授《圣经》促进其统治目的的达到方面产生了一些效果,那么它会损害政府教育的效用以及其存在的意义,甚至或许还会危及政府本身的安全。一个英国的新教徒不会轻易地因那些否认诱使改宗的人们的劝诱,而将他的子女送进罗马天主教的学校,而同样地,一个爱尔兰天主教徒亦不会把他们的子女送进一个有可能把他们的子女变成新教徒的学校。印度人认为印度教的特权会仅仅因为一项外界行为而被废弃,而我们竟然期望他们会让自己的子女去冒被变成基督教徒的危险!

    这就是统治国家的舆论可能对其所委托的总督的行动有害的方式之一。另外,在其他方面,出于为英国殖民者的某种利益而提出的坚决要求下,统治国家可能会常常强行干涉被统治国家的事务。英国殖民者在国内有朋友,有舆论机关,可以接近公众。他们和他们的同胞有着共同的语言和思想,即使统治者不存在有意的偏爱,英国人的任何申诉也都可以博得更大同情。如果说有一个事实已经经过所有的经验证明,它就是:当一个国家迫使另一国家从属于本国的时候,有一类人最需要加以有效限制,那就是统治国家的那些去到该从属国寻求发家致富的人们。他们始终是该地政府的主要困难之一。他们凭借着统治国家的威望,无礼傲慢, 怀着统治的绝对权力所激发的激情,却毫无责任感。像在印度这样的国家,公共当局即使作出最大的努力也无法有效地保护弱者来抵御强者;在一切强者中欧洲的殖民者是最强的。所有这种令人沮丧的局面没有在最显著的程度上被个人本身的品质加以纠正的地方,这些殖民者就会认为殖民地的人民只不过是他们脚下的泥土而已。

    在他们的眼中,即使是当地人民的任何正当权利,只要妨碍了他们的哪怕是一点点利益也是荒谬可笑的;凡是违背他们认为有利于自身商业利益的权力行动而采取的保护当地居民的最简单的行为,都会被他们斥为并真心认为是损害他们的利益的行为。其实,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这种感情状态是很自然的,所以,即使统治当局强力阻挠,这种情绪也是或多或少会经常爆发出来的。虽然政府本身没有这种情绪,但就算对它自己的年轻不懂事的文职官员和军事官员也从不能制止这种情绪。和那些相对独立的侨民比较而言,政府对他们的控制则更大一点。根据可靠证据显示,和英国人在印度一样,法国人在阿尔及尔的情形也是这样,美国人在从墨西哥夺取来的地方也是这样,欧洲人在中国的情形也是这样,甚至欧洲人在日本也已经是这样(没有必要回忆西班牙人过去在南美洲是怎样的情况)。

    但是,相比之下,在所有这些场合,私人冒险家所归属的政府却做得比他们要好很多很多,每一个读过赫尔普斯(helps)先生所写的有教育意义的历史的人都知道:即使最后没有什么效果,这些冒险家所属的政府还是尽其所能保护当地土著居民不受殖民者的侵害,就连西班牙政府也诚恳而热心地这样做了。但是,倘若西班牙政府曾直接对西班牙的舆论负责,那么就会有人怀疑西班牙政府到底会不会做这种努力。因为毫无疑问,西班牙人会袒护他们的基督教亲友而不会袒护异教徒。

    本国公众只会听取殖民者的意见而不是土著居民的意见,因为只有他们才既有手段也有动机,不屈不挠地迫使漫不经心和漠不关心的公众舆论接受他们的陈述,所以他们的陈述极有可能总是被看做是真实的。相比于任何其他国家的人来说,英国人民更习惯于审查其国家对外国人行为的不信任的批评,这种方法通常被用来对待政府当局的行动。在所有政府和个人之间的问题冲突上,每个英国人的心中总是假设:错误在政府。但是,一般来说,当英国居民将英国人政治行动的火力对准为保护土著居民以防他们侵犯而设置的防御工事时,虽然行政部门想把事情办得更好一些,即使这种意愿真实却模糊,但总是觉得放弃争议立场比捍卫这种立场对其议会利益更为保险,至少是更少麻烦。

    但是,更加糟糕的是,当舆论以公正和博爱的名义为了从属社会或民族的利益发动起来的时候(因为英国精神向来以容易被发动而著称),人们同样可能认错目标。原因就是,同样地,在从属社会中也存在着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存在着强有力的个人或阶级,他们握有接近英国公众的手段的现象,而在他们面前的奴隶是不具有这种能力的。那些由于滥用权力而被剥夺了权力的荒淫无道的压制者最后的结果是得到和他曾经享有的同样巨大财富和显赫名声的支持,而不是受到社会的惩罚。因为这是一群有特权的地主们,他们要么要求国家把对他们土地上的地租所保留的权利让给他们,要么对国家为保护群众不受他们横征暴敛的任何努力深恶痛绝,甚至将之斥为错误。他们不难得到英国议会和社会舆论中或者利害攸关的或者慷慨激昂的支持,但是相反的,无数沉默的人则得不到任何支持。

    以上的论述可以作为例子来说明这样一个原则:尽管对被统治者负责是好政府的最大保证,但是对别的某个人负责就不是这样的了,对个人负责可能有利也可能有害,这可以说是一项显而易见的原则(假如不是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它的话)。英国的印度统治者对英国负责主要是有益的,因为当政府的任何行为遭到非难的时候,公开公正的讨论是它能保证的。公开讨论,并不要求一般公众都能理解争论中的问题,只要公众中的一部分人能理解就行,因为这不是对集体的人民的责任,而是对他们中作出判断的每个单独的人的责任,不过是一种道义上的责任。讨论中的各种意见既按数量计算,也按分量计算,一个意见不管能否得到人们的赞成,只要它能够把问题表达得很出色就可能胜过数以千计的对这个问题毫无所知的人的意见。这个原则可以把统治者放在被告席上,所以它无疑是对直接统治者的一种非常有用的限制,即使其余人的意见在不同程度上比没有更坏,陪审团中的一两个人也可以就他的行为提出有价值的意见。情形就是这样,英国的议会和人民对印度政府行使的控制得来的对印度造成的那部分好处也就是这些。

    英国人民履行他们对印度的责任,靠的是给它以优秀的统治者,而不是直接统治那个国家。他们给印度的优秀的统治者绝不会次于一个英国的内阁大臣,他想的是英国的政治而不是印度的政治,所以他的任期不会很长,不会长到使他养成对如此复杂的问题有着明智的关心的习惯,一方面,在议会中起来对付他的是由两三个善于言辞的人构成的人为的舆论,这两三个善于言辞的人为的舆论好像真正的舆论那样有力量;另一方面,他也不会受到那种使他能够形成他自己的正直意见的训练和职位的影响。一个自由的国家会试图通过它自己行政部门的一个分支机构来统治一个遥远的、居住着不同人民的属国,这种情况几乎不可避免地都要失败,唯一可能取得相当成功的方式就是通过授权的方式把统治权交给一个比较有永久性的机关,但是赋予可能变更的国家行政部门的权力仅仅限于视察权和否决权。这样的机关的确曾在印度存在过,后来,这一中间的统治手段被废除了,我担心无论是印度还是英国都将会因为这一眼光短浅的政策而受到严重的惩罚。

    不需要再进一步说,这种代表机关不会具有好政府的一切条件。首先,在利益上,它不能和被统治者达到完全和永远起作用的一致。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即使在被统治人民有能力照料他们自己的事务的地方,要达到这种利益的一致性也是很难的,真正的好政府是不适合这里所说的事情的各种情况的。所以,只能在不完全的政府中作选择。问题是,一个好的统治机关应该是,即使是它在处于困难的情况下的时候,也能尽可能多地对好政府感兴趣、尽可能地少对坏政府感兴趣。一个中间统治机关最应该具备这些条件。相比于一个直接的行政机关,经授权的行政机关总是更具有这种好处,因为,不管怎么样,除了应对被统治者履行责任外,它并不需要负其他责任;除了考虑他们的利益外,它不需要考虑其他的利益。

    它从施行恶政中捞取利益的权力可以被减到极小数量(在东印度公司的最近的组织法中,这项权力已经被减到最小数量),而且它能完全摆脱任何他人的个人利益或阶级利益所产生的偏见。当本国的政府和议会在行使他们作为最后手段所保留下来的权力时,如果受到不公正的势力影响,在帝国法庭前,经授权的中间机关理所应当应该是该属国的确定无疑的拥护者和辩护人。此外,随着事物的自然发展,在这个进程中,中间机关的组成人员大多是具有对他们国家所关心的这部分事情的专门知识的人们,他们是在当地为此目的特意训练而成的,他们会把当地的行政管理作为他们终身的主要职业。具备了这些条件后,他们会把自己的声望和考虑同他们的特殊责任结合起来,但是这个前提是他们不会因为国内的偶然政治事件而失去他们的职位。

    他们对其行政管理的成功,以及对其所管理的国家的繁荣的关心,和代议制政体下的内阁成员对除他所服务的国家以外任何国家的好政府所可能具有的关心相比要持久得多。只要把正在当地进行管理的人员的工作归入这个机关负责,对这些人员的任用就不会被卷入政党和议会营私舞弊的旋涡,也不至于受到为了酬谢追随者而滥用任命权的影响,也不会受到为了收买反对者的动机等的影响。对只有一般诚实的政治家来说,这种动机总比任用最适当的人这种出自良心的责任感更强有力。与可能发生在国家中所有其他职位的最坏情况相比,把这一类任命尽可能放在安全的地方就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在任何其他部门,在某种程度上,如果官员不合格,社会舆论会指导他去做;但处在附属国行政官员的位置上,附属国的人民不适于把控制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政府的声望就完全以每个官员的道德和智力条件为转移。

    需要再三重复说的是,在像印度这样的国家,一切都有赖于政府代理人的个人品质和能力,这一真理是印度行政的主要原则。当人们认为从方便出发来任命负责岗位的做法(在英国,这种做法已经是一种犯罪)可以泰然地在印度实行的那一天,我们驻留在那里的帝国的统治就开始衰落了。即使有选择适当志愿者的真诚意图,但依靠偶然机会提供适当人员也是不行的。有效的制度必须适于培养这种人员。在印度,迄今为止一直都是这样做的。正是因为这样做了,我们在印度的统治才能持久不衰,并且即使不是很快的,也不断地在繁荣和好政府方面取得很大进步。但是,现在这项制度却遭到强烈反对,人们热衷于推翻它,好像教育和训练政府官员以适应他们工作是对无知者和无经验者的不正当的干涉,是一件完全不合理和不可原谅的事情。

    那些已经在印度要求从靛青工厂或律师事务所得到晋升的人和那些想为国内的亲友猎取印度高级职位的人之间,存在着一种默契,这种默契使他们得以共谋来执行法律或者确定千百万人民应向政府缴纳的款额。这些遭到如此猛烈攻击的文官的“垄断”,和律师业垄断的司法职位是一样的,而要废除这种制度,就等于将英国国会议事厅中的法官席位给予第一个进来并经其友人证明曾时常翻阅布莱克斯通的书的人。假如这个国家采取的方针是从这个国家送人出去,或鼓励人们出去,让他们可以直接占据高级职位而不用先经过较低的职位学会业务。这就等于是把最重要的职位扔给了远亲和冒险家们,但是这些远亲和冒险家们对那个国家或者工作根本缺乏事先的了解,更没有职业上的感情联系,他们只是热衷于赶紧捞一把然后回家。

    那个国家的安全在于:治理国家的人在年轻时被送出去,只是作为候选人,从阶梯的底端开始,经过一段适当的时间,按照他们的能力逐步晋升。东印度公司制度上的缺点在于,如果一个官员继续任职,尽管可能会迟延一些,但是寻求到的那些最优秀的能担任最重要的职务的人,到头来会和最没有能力的人一样通过不同的形式得到晋升。我们应该明白,在这样一个官员集团中,即使是条件差的人也是依据他们的职务而培养起来的,至少是在上级的监督下工作了许多年并且从未丢过脸。这种情况尽管已经尽量减轻了弊病,但是仍然存在相当大的弊病。只适于担任助手职务的人就应该一生都担任助手,比他级别低的人应被提升到他上面去。除了这一例外情形,我不知道印度旧的任用制度中有任何真正的缺点。为了消除弊端,它已经做了它所能做的最大的一项改进,即通过竞争考试选择最初的志愿者。这种考试有两大优点:一是可以招收较高程度的勤勉和有能力的人,二是在这制度下,在职位的志愿者和有权授予职位的人之间不会存在任何个人的联系,当然除非出于偶然。

    这样挑选人才的规定决无不公正之处,经过这样挑选和训练出来的公务人员是唯一适于担任特别需要具备有关印度的知识和经验的职务的。在不经过较低级职位的门的情况下,通向高级职位的门即使只是因为偶尔的用途而开放,也会有一些有势力的人们不断地叩门以至于这扇门就不可能再关上了。不过,最高级的人的任命应该是唯一的例外。例如,英印总督应该是从所有英国人中根据他的超乎寻常的一般统治能力选出来的人。如果他有这种能力,他将能在其他人中鉴别出对地方事务的一种特殊知识和判断力,并且能够转为他自己所用,这些特殊知识和判断力是他本人不曾有机会取得的。所以,总督不应是从事一般公务的人员,这个是有充分理由的(除了例外情况)。任何业务或多或少都会有它的职业上的偏见,但是最高统治者是不应该带有这种偏见的。

    不管怎么样,对于长期生活在亚洲的人来说,即使他们拥有再怎么强的能力和经验,也不大可能具有一般治国之才所具有的最先进的欧洲思想。主要统治者应该把这种思想贯彻下去,并和印度经验的成果交融在一起。并且因为他属于不同的阶级,特别是如果选任他的是不同的权力机关的话,他对官员的任命将很少受他个人偏爱的影响。在英王和东印度公司的混合政府的统治下,这种对进行诚实任命的巨大保证达到了罕见的完美状态。事实上,总督和地方长官,即职位的最高分配者,尽管在形式上不是由英王任命的,也就是说,是由全国政府任命的,而不是由中间机关任命的。所以,在地方官员中,一位英王的大官员大概不会有任何的个人或政治联系,但是代表机关的多数人,他们本身原本就在那个国家服务,就有或很可能有这种联系。

    如果作为政府的文职官员,即使是在年轻时仅仅是作为单纯的志愿者被送出去的,但是结果在很大比例上由提供总督和地方长官的那个社会阶级提供,则会很大程度地损害公正无私的这一保证,甚至于起初的竞争考试也会是不充分的保证。这项考试将迫使高门第的年轻人以和其他人民同等程度的教育和能力进行竞赛,它排除的只是无知和无能力的人员,最愚蠢的子弟不能像他们进入圣职那样担任印度官职,但是在此以后的不适当的偏爱就无法防止了。

    这个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官员都不知道他们的命运的主宰者了,抑或是从未听说过,除了一小部分官员会和他有密切的个人联系之外,还有更大一部分官员会和他有密切的政治上的联系。因为这些不正常的原因,一般地,某些家族的成员和一些属于上等阶级和有势力的亲戚的成员,往往会被放在他们不适于担任的职位上,或放在别人更为适合的职位上,会比他们的竞争者提升得更快。不仅仅是在平常的职位上,这些势力也会在影响军队中的晋升中起作用,只有那些相信(如果真的有这么不可思议的天真的话)这些晋升是公正的人,才会期望在印度的晋升中有公正。在现行制度下,我担心这种弊病是所能采取的任何一般措施所无法纠正的,与曾一度自发地出现于所谓双重政府的保证相比,已经没有什么办法可提供那种程度的保证了。

    在国内英国政府制度被认为是非常有长处的,但在印度,却被认为是一种不幸。英国政府制度是自然发展起来的,是通过接连不断的权宜手段,通过改造原先为不同的目的创设的机构而发展起来的,而不是根据事先想好的设计修整出来的。但是,印度虽需要保持这项制度,但它又不是该制度根据其需要发展起来的那个国家,所以它就感觉不到该制度的实际好处,为了便于它接受这项制度,就需要有理论上的介绍支持。但是,很不幸,缺少的恰恰是这种理论上的介绍。毫无疑问,政府的一般理论没有提供所需要的东西,因为这些理论的提出针对的是那些具有在一切最重要特征上和当前事例不同情况的国家。但是与在人类机构的其他部门一样,在政府里面,几乎一切有持久性的原则的首先提出都是根据对某个特定事例的观察,在这个事例中,一般自然法则在某种新的或以前未注意到的情况的结合中起过重要的作用。

    不管是英国的制度,还是美国的制度,都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都提出了很多政府理论,这些理论,经历了几代的好运和厄运,现正在唤醒着欧洲各国中的政治生活。但是东印度公司政府的命运却是,提出由一个文明国家应该统治一个半野蛮的属国的真正理论,之后就迅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一笔了不起的财富,这一理论成果即使经过两代,甚至是三代之后,仍然是我们在印度的统治中所剩下的唯一果实。即使后人会说我们,在偶然发现了比我们的智慧所曾设想的更好的办法之后,我们的那些觉醒了的理性会第一次被用来破坏这种方式,并且,在更深的层次上,由于我们对美好事物所赖以建立的那些原则完全无知,会使得美好事物在实现过程中遭到失败,甚至是失去。那么,如何改进呢?如果对英国以及对文明如此丢脸的命运可以避免的话,则一方面,必须形成新的政治概念,这一政治概念是比单纯的英国或欧洲的实践所能提供的概念更加广泛的;另一方面,必须重视对印度的经验的总结以及对印度政府的情况的了解,通过以上二者做比那些英国政治家或给英国公众提供意见的人们迄今愿意进行的研究更加深刻的研究。

  • 约翰·穆勒《论自由》

    第一章 引论

    这篇论文的主题不是大家所说的意志自由,不是与那些被误称为哲学必然性的教义不幸相反的东西。这里所要探讨的是公民自由,或称之为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尽它的努力以合法的手段施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对于这个问题,很少有人用一般性的说法提出来,也从来没有人用一般性的说法进行讨论,但是它却在暗中深深地影响着当代实践方面的一些争论,并且在不久的将来就会被公认为是重大问题。它并不是什么新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几乎从最原始的年代以来就在划分着人类;不过到了人类中比较文明的一部分即现在已经进入的进步阶段,它又呈现于新的情况下,要求人们用一种与以前不同而且较为根本的方法来处理。

    权威与自由之间的斗争,远在我们最先熟悉的部分历史中,特别是在罗马、希腊和英国的历史中,成为最显著的特色。但是在以前,这个斗争是臣民或者某些阶级的臣民和政府之间的斗争。那时所说的自由,是指防御政治统治者的暴虐。除了在希腊时代一些平民之政府外,在人们的想象当中,统治者一定处在与其所统治的人民相对立的地位。所谓统治者,包括实行管治的“一夫”,或者实行管治的一族,或者实行管治的一个世袭阶级,他们的权威都来自继承或征服;不管怎样,他们不视被管治者是否高兴而掌握着绝对的权威;人们对他们至尊无上的地位从来都不敢有任何的争议,或许其实是不想有什么争议,不管统治者会采取什么策略来预防其压迫性的运用。他们的权力被认为是必要的,同时也是高度危险的;他们的权力被认为是一种武器,统治者试图用这种武器来对付他们的臣民,跟用来对付外来的敌人的手段也相差无几。在一个群体中,为了保障较弱小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伤害,就需要一个比其他成员都强的贼禽接受任务去制伏它们。

    但这个鹰王的喜戕其群并不亚于贪食那些较弱的猎物,于是这个群体免不了要经常处于需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所以,爱国者的目标就是,对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给予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说的自由。谋取这种限制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要取得对于某些特权即某些所谓的政治自由或者政治权利的认可,这些自由或权利,统治者方面如果侵犯了,那么就算是背弃了义务,而当他真的侵犯的时候,那么个别的抗拒或者一般的造反就可以算是正当的了。第二种方法,一般说来是一个出现较晚的方法,是要在宪法上建立一些制约,借使管治权力方面某些比较重要的措施必须以下面的一点作为必要条件:必须得到群体或某种团体认为是代表他们利益的同意。上述两种限制的方法,第一种在多数欧洲国度曾或多或少地迫使统治权力屈服;第二种却没能这样,于是这种限制被要求做到,或者已经达到某种程度后还要求更加完全,就成为了爱好自由的人们的主要目标。从历史发展来看,人类不会使自己有超越这些渴望之外的想法,只要人类每天还满足于用一个敌人去攻击另一个敌人,还满足于在多少有些有效保证来应对主人的暴虐的条件下由一个主人来统治自己。

    然而,这样一个时代就在人类事务前进过程中到来了:人们对管治者成为一种独立的权力而在利害上与自己的利益相反时,已经不认为这是一种自然的必要。他们看到,如果国家的各种官府成为他们的租户或者代表,可以按他们的意愿来撤销,那就会好得多。他们看到,只有那样,他们才可以享有完全的保证,从而使政府权力永远不会因为被妄用而导致对他们不利。这个新要求想让统治者出自选举并且任期较短,因而逐渐变成了平民政党——只要这种政党在哪里有过——所致力的明显目标,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代替了之前只限制统治者权力的努力。随着这种想使统治权力出于被统治者的定期选择的斗争的前进,有些人开始意识到,从前对限制权力本身这一点是看得过重了。那(看来可能)原来是一种用以抵制在利害上习惯于反对人民的统治者的办法。

    而现在所要的是,统治者应当与人民统一起来,统治者的意志和利害应当就是国族的意志和利害。国族没有必要对自己的意志有所防御。不必害怕它会肆虐于它本身。只要有效地做到让统治者对国族负责,并且他可以及时地被国族撤换,那么国族就不会为了把自己能支配其用途的权力交给他们而担心了。实际上,统治者的权力就是国族自己的权力,只不过集中在一种便于运用的形式中了。这种思想形态,不如说或许就是一种感想形态,曾经在前一代欧洲的自由主义当中很普遍,即使至今仍在大陆的一支当中明显地占有优势。如今在欧洲大陆上,如果还有人认为对政府所做的事情可以有所限制——不算上对于他们认为根本不应存在的那种政府——他就要算是政治思想家当中光辉的例外了。假如在我们自己的国度里那种在一个时期曾经鼓励这种情调的情势始终未变的话,那么同样的情调也许到今天还会得势。

    然而,正和在人当中一样,在政治理论和哲学理论当中,成功会暴露那些用失败所掩盖的错误和弱点。当平民政府还只是一个梦想的东西的时候,或者还只是一个在历代古籍里记载的东西的时候,那种认为人民不用限制自己施用于自己的权力观念,听起来倒是一套自明的公理。就像法国革命那样,一些暂时性的反常情况,也并不一定会摇动那个观念,因为那种情况最坏也就是篡窃者少数的运用,无论如何也不属于平民政制的平常运用,它也只能算是反对君主专制和贵族专制的一个骚动性的、突然的爆发。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终于出现了一个民主共和国,以一块很大的地方占据着地球,表现为国族群体中最有力量的成员之一;既有这巨大的现存事实足以让大家审视,于是这种选举制和责任制的政府就成为批评和观察的对象。

    这时人们就觉察到,原来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力”,所谓“自治政府”之类的词句,并没有表达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和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远都是一样的;而所谓的“自治政府”也不是每个人管治自己的政府,而是每个人都被所有其他的人管治的政府。至于所谓的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活跃的或者最多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也就是多数或者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认为大部分的人们的意志。于是得出结论,人民要会压迫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这种妄用权力的需要被加以防止的限制不输于任何其他各种妄用权力的行为。这样看来,要限制政府施用于个人的权力,即使在为了让掌权者对群体,也就是对群体中最有力的党派进行正常负责的时候,也仍然具有其重要性。这个观点,因为它既符合思想家们的思虑,同样又符合欧洲社会中那些在他们真实的或假想的利害上与民主正好相反的重要阶级的意向,所以很容易就被树立起来;在今天的政治思想中,一般已把“多数的暴虐”这一点列入社会所需警防的各种灾祸之内了。

    同其他的暴虐一样,人们起初只看到这个多数的暴虐的可怕,现在的一般人也还认为,主要的原因在于它的作用是通过公共权威的措施而产生的。但是深思的人们已经看出,当社会本身还是暴君时,也就是说,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个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仅仅是通过其政治机构而作出的措施。社会能够并且的确是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

    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或者其内容是它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在实施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社会暴虐与很多其他种类的政治压迫相比,则更可怕,因为它虽然不经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作为存在的基础,却使人们没有什么可逃避的办法,这是因为它更能深入人们的生活细节,以至于奴役到灵魂本身。所以,只是防御官府的暴虐还不够;对于得势感想和舆论的暴虐,对于社会要借行政处罚以外的措施,把它自己的行事和观念当做行为准则来强加于与其意见不同的人,以束缚所有与它的方式不相协调的个性的发展,甚至,如果有可能的话,阻止这种个性的形成,从而促使所有人都依据自己的模型来剪裁他们自己的这种趋势——对于这些,也都需要加以防御。集体意见对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必须有一定限度;要找出这个限度并维持它不受到侵犯,这对于意图想要达到人类事务的良好状况,正如同防御政治专制一样,是必不可少的。

    虽然这个命题在一般的说法下不会有什么争论,但实践的问题在于这个限度究竟应该怎样划分?也就是说,究竟应该怎样在个人独立与社会控制之间作出合适的调整?这几乎是一切工作都尚待解决的问题了。凡是一切足以使它的存在对人有价值的东西,都依赖于约束他人的行动。所以,必须有某些行为准则,首先就是由法律来强加于某些事情,而对于那些法律不好发挥其作用的事情,则由舆论来办理。那些准则具体的含义,成为了人类事务中的首要问题;如果排除那些少数最明显的事情,这也是在解决方面前进得最小的问题之一。没有两个时代或者两个国度,对这个问题的决定是一致的;一个时代或者一个国度的决定在另一个时代或者另一个国度看来都会令人感到诧异。然而任何一个特定的时代或国度的人们对这个问题却并不会感到有任何的疑难,就好像对于一个全人类所见一直相同的问题一样。他们在自己当中所获得的准则,在他们看来就是自明的和自当的。这个普遍的错觉可以说是习俗的魔术性的势力中的一例。

    习俗这种东西,不仅像老话所说的是第二天性,也一直被误认为是第一天性。习俗使人类对于所相互强加的行为准则不会产生任何疑虑,不论是一个人还是另一个人,或者是对于他自己,因为在这个问题上一般都不认为必须提出理由。人都习惯于相信,也曾在某些热烈倾向于哲学家性格的人们的鼓励下去相信:在这种性质的问题上,他们的感性是优于理性的,从而使理性成为不必要。让他们统一关于制约人类行为意见的一条实际的原则乃是每个人心中的这样一种感想,即认为每个人都应当被要求按照他与和他有同感的人们所希望他们做的那样去做。的确,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承认,他的判断标准只是他自己的爱好;但在有关行为方面,一个意见如果没有理由作依据,那么实在只能算是一个人的选择;而且假设只是提出了告诉他人的同样的选择的理由,那也仍然是多数人而不是一个人的爱好罢了。

    但是在一个常人看来,他自己的并且和其他人相同的这种选择,对于他在道德上、礼俗上或者趣味上所持有的观念来说,不仅仅是一个完全圆满的理由,而且一般来说这是他唯一的理由;那些观念并没有清楚地写在他的宗教信条之中,但即使在宗教信条方面,指导他的看法的东西也主要是他本人的解释。这就可以知道,影响着人们对他人行为的意愿的一切纷繁多样的原因左右着他们在什么可褒什么可贬上的意见。影响人们在这一点上的意愿的原因,也和规定人们在其他任何问题上的意愿的原因一样,为数也是极多的。这有时是他们的理性,有时又是他们的迷信或成见;有时是他们的社交性的爱好,有时又是他们的反社交性的爱好;或者是他们的忌心或妒意,又或者是他们对他人的鄙薄或妄自尊大;而最常见的则是他们的私欲或恐惧,也就是他们的合法与不合法的切身利益。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是哪个国度里存在着一个占优势的阶级,那么一国的道德必定是大部分产自那个阶级的阶级利益和阶级优越感。

    比如斯巴达人(spartan)与其赫劳特农奴(helot)之间的道德、殖民者和其治下黑人之间的道德、君主与其臣民之间的道德、贵族与平民之间的道德,以至于男人与女人之间的道德,它们中的大部分都是那些阶级利益和阶级优越感的创造物;而这样所产生出来的情操反过来又对优势阶级的成员们在自己相互关系中的道德情绪起作用。另一方面,如果是以前居于优势的阶级失去了他们的优势,或者他们的优势已让大众感到失望,那么当时得势的道德情操就往往带有一种痛恶优越的意思。

    此外,有关法律或舆论所支持的行为准则,不管是允许做还是不允许做,都还有一个重大的、决定性的原因,那就是人类对他们的现世主人的奴性服从,对所信奉的神祇的假想中的好恶取舍的奴性服从。这种奴性服从,尽管本质上是自私的,但并不是虚伪的善良;由它诞生出的一种完全真纯的憎恶情操,竟会使人们烧死眩人和异端者。至于说到其他许多较低的影响力量,其中当然有社会明显的和一般的利害这一点在引导道德情操方面起着一部分而且是重大的一部分作用。但与其说这是出于社会利害自身,出于理性,还不如说是出于从社会利害中产生的爱憎之感的人比较多。这种爱憎之感对社会利害影响颇小或者全无影响,而在树立各项道德方面则表现出强大的力量。

    由此看来,事实上决定那些在法律惩罚或舆论支持下要大家注意遵守的行为准则的主要东西,就可以说是社会的好恶,或者是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一般说来,对于这种情形,尽管在一些思想和感想方面走在社会前列的人们在其中某些细节上也会和它发生冲突,但他们从未在原则上对其加以攻击。他们更愿意从事探讨社会所应当好和所应当恶的事情是什么,而不愿意去探究社会的好恶对于个人是否应当成为法律。他们宁愿用他们自己持有异说的某些特定之点去努力改变人类的感想,也不把保卫自由、保障一切异端作为一般性的观点。他们,或者说只有个别的人在宗教信仰方面采取了原则较高的立场,并且一贯地维持下去。这事在很多方面都有启发指示性的意义,而就所谓道德感觉必须准确这点来说,仍然不失为一个最明显的例证;例如神学家相仇,对于一个真诚的执迷者来说,的确是道德情绪的最明白的事例之一。一般来说,那些首先冲破所谓的一统教会束缚的人们,原先也和那些教会一样不允许宗教意见有分歧。

    但是当冲突的热劲过去之后,各派都没有取得完全的胜利,而每一教会或教派都只希望保持他们已经取得阵地的时候,这些少数派认为自己没有变成多数派的机会了,于是不得不向他们所无法改变的人们呼吁允许其分歧。于是在这个战场上,也几乎仅仅在这个战场上,人们才可以主张在有原则的广阔立场上有个人反对社会的权利,而社会想对提倡与众不同的人施用权威的要求也才受到公开的争议。而那些替世界争取到它所享有的宗教自由的伟大作家,大部分都主张良心自由是一种无法取消的权利,都绝对否认一个人必须向他人交代自己的宗教信仰。

    可是除非把那种厌恶神学争吵扰乱宁静而对宗教漠不关心的情况也加在宗教自由方面来算,不然的话人类在他们所真正关心的事情上也是这样自然而然地不能宽容,以至于宗教自由实际上很少能够得到实现。即使在最富宽容的国度里,在几乎所有宗教人士的心中,对于宽容的义务的承认还是有所保留的。这一位在有关教会政府的问题上会存有异议并加以容忍,但在有关教条的问题上则不会容忍;而另一位能宽容一切人,但是偏偏不能宽容一个天主教徒或一个神教徒;另一位,只对信仰神祇的宗教的一切人士表示宽容;还有少数人把宽容稍稍推进一步,但是在碰到相信上帝和相信其他世界的时候则又不能互相通融。总之,只要是在多数人的感受还真切强烈的地方,就不会看到服从他们的主张的情形会减弱多少。

    在英国,由于我们一些政治历史上的特殊情况,相比于欧洲多数其他国度,虽然舆论的束缚较重,但法律的束缚则较轻;在这里,在使用行政权力或立法权力来直接干涉私人行为这一点上,有着相当大的嫉恨;与其说这种嫉恨是出自对个人独立有什么正确的看法,倒不如这样认为来得更贴切,那就是人们还存有一种思想习惯,把政府看成代表着与公众利益相反的机构。多数人还没有学着去体会政府的权力就是他们的权力,政府的意见就是他们的意见。他们一旦学会这样,个人自由就会遭到来自政府方面的侵犯,就像它已经遭到来自舆论方面的侵犯一样。

    但是,就目前来看,这里正存在着一种占有相当比重的情绪,随时都会引发,以反对任何想要用法律在人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受到法律控制的一些事情上对个人进行控制的企图;至于这种事情究竟是否应该在法律控制的合法范围之内,这种反对情绪并没有进行什么审辨;所以这种情绪,从整体来说应该是高度健康的,但在应用到特定事例时,也常常有被误用的时候,就像它也常常有很好的根据一样。实际上,我们并没有什么公认的原则,用来评价政府干涉的恰当与否。人们都是根据本人的喜好来对它作出决定的。

    有些人看到有什么好事要做,或者有什么灾祸要救,就宁愿唆使政府去负担这个任务;而另外一些人则宁愿忍受任何数量的社会灾祸,也不愿意在人生利害的各种各样的事情中再添加听从政府控制这一项。在一切特定的事情上,人们把自己分别列入这一边或者那一边。他们在决定时,所根据的是他们情操上的这种一般方向,有些时候他们则根据对于拟议中要由政府来做的这件特定事情所衡量得出的利弊程度来判定,有些时候他们又会根据政府会或不会如他们所喜欢的样子去作出决定;如果说他们一直都抱有什么恒定的想法,认为什么事情都应该由政府去做,那是非常少见的。在我看来,由于这样没有原则或准则,导致的结果就是,拿现在来说,这一边和那一边同样是错误的;人们在对于不适当地乞灵于政府的干涉或者不适当地加以谴责这两种情况下作出的决定,几乎都是相等的。

    而本书的目的就是要大力主张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即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还是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它都应当作为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在对付个人之事时所用的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地可以个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为了自我防卫。这就是说,对于文明群体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来说,之所以能够用一种权力正当地反对他的意志,唯一的目的只为了要防止对他人的危害。如果说为了那个人自己的好处,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好处,那都不能成为被允许的理由。

    人们不能因为某件事情对一个人比较好或者这会使他更加愉快,又或者这在别人看来是聪明的或者是正当的,从而强迫他去做这件事情而不去做另一件事情,因为这样不能算是正当的。上面这些理由,如果是为了规劝他,或者为了和他辩理,或者为了说服他,甚至是为了恳求他,那都是好的;但只是不能因为以上理由就要对他实行强迫,或者说,如果他去做相反的事情的话便要他遭受什么灾祸。要使强迫成为正当的,那必须是所要对他加以劝阻的那宗行为将会对他人产生危害。任何人的行为,只有当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时才须对社会负责。而在仅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在权利上的独立性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而言,对于他自己的心身,个人才是最高的主权者。

    或许没有必要多加说明,这条教义只适用于能力已经成熟的人类。我们没有说这条教义也适用于幼童,或适用于尚在法定成年男女以下的青年。对于尚需要他人照管的人们,对他们自己的行动也需要加以防御,正好像对外来的伤害也需要加以防御一样。根据同样的理由,对于那种种族自身尚可被视为未届成年的社会当中的一种落后状态,我们也可以把它放在一边而不加以讨论。在自发的进步过程中,早期的困难是这样严重,以至于在克服困难的手段方面竟难以容许有所选择;因此,如果遇到一个富有改善精神的统治者,他就有理由使用任何便宜的方略达成一个非此不能达成的目的。

    只要目的是使他们有所改善,而且所用的手段又属于正当,那么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政府就是一个合法的形式。自由,作为一条原则来说,在人类还没有达到能够借对等的和自由的讨论而获得改善的阶段以前的任何状态中,都是无所适用的。还没到那样的时候,如果人们有幸能找到一个阿克巴(akbar)或者一个查理曼(charlemagne)之类的大帝存在,那么毫无疑问他们就只有选择服从。但是,一旦到了人类获得可以借说服或劝告来引他们去自行改善这种能力的时候(这个时期,所有的国族在很早以前就已经达到,这里也必须提到我们自己),强制的办法,无论是以直接的形式还是因为产生反对的声音而加以痛惩的形式,都不能再成为目的,只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好处而被许可使用的手段,因而只有以保障他人安全为理由才能算是正当的行为。

    在这篇论文中,应当说明,只要是可以从抽象权利的概念(作为脱离功利而独立的一个东西)所引申出来且有利于我的论据的各点,我都没有加以引用。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的确最后总是把它归到功利上去;但是,这里所说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做前进的存在而以他的永久利益为依据。我要特别地强调,这样一些利益是享有威权来使个人自动屈服于外来控制的,当然只是在每人涉及作他人利益的那部分行动上。如果有人做出了一个有害于他人的行动,这就是一个一看就知道要对他进行处罚的事件,对此可以用法律来惩办,或者当法律惩罚不能妥善适用时,也可以用普遍的谴责来处理。还有强迫人们去做更多对他人有益的行动,也算是正当的:比如说到一个法庭上去作证;在一场共同的自卫斗争之中,或者是在为他所受其保护的整个社会利益所必需的任何联合工作之中,担负他的一份公平的任务;又比如说参加某些有益的活动,比如出力去拯救一个人的生命,挺身保护一个遭遇虐待而无力自卫的人,等等。总之,只要明显是一个人在义务上应当做的事而他没有做时,那么就要他对社会负责,这是正当的。

    要知道一个人不仅会用他的行动对他人造成不利,也会因为他的不行动而产生同样的结果,在这两种情况下要他为此损害而对他们负责,这都是正当的。当然,在后一种情况下施行强制,需要比在前一种情况下更加慎重。一个人做了危害他人的事,就必须为这件事负责,这是规则;对比他不去防止祸害,而要他必须为此负责,那可能就是例外了。尽管是例外,在许多足够重大和足够明显的事情上却足以证明此举是正当的。

    一个人在涉及除他之外的一切事情上,对于关系到与他有利害的那些人在法理上都是应当负责的,并且假如需要的话,对于作为他们的保护者的社会也应当是负责的。也经常有些好的理由可以使他不用对此负责;但那些理由必须是出自特殊的权宜之计:不外乎是因为情事本身就属于这一类,如果由社会依据它的权力的任何方法来对他加以控制,倒不如让他自己考虑该怎样裁处,那样整个看来似乎会办得更好;或者是因为假如试图加以控制,将会产生其他祸害,要比所防止的祸害还大。应当指出,既有这样一些理由免除了事先的课责,这时主事者本人就应使自己的良心站在空着的裁判席,从而保护他人的那些没有外来力量保护的利益;因为这事情不容许他在同胞的裁判面前有所交代,所以要更加严格地裁判自己。

    但对于社会来说,也有这样一类有别于个人之处的行动,只有(如果还有的话)一种间接的利害。这类行动的范围包括一个人生活和行为中仅仅会影响到自己的全部,或者说如果也会影响到他人的话,那也得有他们自愿的、没有因为被蒙骗的同意和参与。必须讲明,我在这里说仅仅影响到本人,意思是说这种影响是最初的,是直接的,否则,只要是影响到本人的都会通过本人而影响到他人,这也不是不可能的,那么,只要是可根据这个可能的事情因而反对,也势必是需要加以考虑的。这样说的话,这就是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这个领域包括:第一,意识的内在境地,要求是最广义的良心的自由;要求是感想和思想的自由;要求是不论在实践的还是在思考的、道德的、科学的或神学的等所有题目上的意见和情操的绝对自由。

    讲到刊发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因为它属于个人涉及他人的那一部分行为,看起来像是属于另一原则管辖之下的;但是由于它和思想自由本身几乎同样重要,其所依据的理由也大部分相同,所以在实践中和思想自由是分不开的。第二,这个原则还要求志趣和趣味的自由;要求能够顺应自己的性格来自由地制订自己的生活计划;要求有自由按照自己所喜欢的去做,当然也不规避因此而导致的后果。这种自由,只要我们的所作所为并没有伤害到我们的同胞,即使他们认为我们的行为是背谬、愚蠢或错误的,都不应该遭到他们的阻碍。第三,随着每个人的这种自由而来的,在同种限度之内,个人之间还有相互联合的自由;这也就是说,人们在不伤害到他人的时候有自由彼此联合,只要参加联合的人都是成年人,而又不是出自受骗或被迫就可以。

    任何一个社会,不论其政府形式怎样,如果上述这些自由整体说来在那里不受尊重,那就不算自由;任何一个社会,如果上述这些自由在那里的存在不是绝对的和没有限制的,那就不算是完全的自由。唯一名副其实的自由,就是在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人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时,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每个人不论是身体的健康,还是智力的健康,或者是精神的健康,都是他自身健康的适当监护者。如果人类彼此容忍并各自按照自己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那比强迫每个人都照其余的人们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所得到的收获要多。

    虽然这条教义绝对不是什么新奇的东西,并且在一部分人看来还有些不言自明的意味,但是它却一直与现在存有的意见和实践的一般趋势相反,它比其他的任何教义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社会曾经尽其全力试图(照其所见)强迫人们适应它对人的优越性和对社会优越性的观念。古代的共和国认为自己有权,使用公共权威去制约私人行为的每一部分,而对此,古代哲学家也表示赞同;他们的根据是国家对每一公民的全部智力和体力的训练都是有着深切关怀的。被强敌包围着的一些小的共和国,经常有被外来攻击或内部骚乱推翻的危险,即使在一个短的时间里,如果精力和自制稍微有所松懈,也容易造成致命的损害,因而就不允许它们等待自由发生健康的永久的效果——也就在这样一些小的共和国里,这种想法曾经是可以被认可的。

    在近代世界中,政治群体的力量比较大,还有最主要的一点,就是俗界的和灵界的权威分开了(这就把对于人们良心的指导权交给了另外一个不控制人们世俗事务的手里),这些情况阻止了法律对于私人生活细节的那些大量的干涉。可是道德压迫的一些机器又被更有力地挥动起来,去反对在仅关本人的事情上与统治意见有不同的看法,甚至比在社会性的事情上反对得还要厉害。以在参加形成道德情绪中最为有力的宗教来说,它就几乎不被教吏团的野心控制着——它企求控制人类行为的每一部门——即被清教主义的精神控制着。就是反对某些旧时宗教最为有力的近代革新者,在主张精神统治的权利方面也并不落后于一些教会或教派。其中特别要指出的是孔德(comte),他的社会思想体系,就像他在《论现实的政治》一书中所展示的那样,其目的就在于建立一种社会对个人的专制(尽管用道德的工具多于用法律的工具),但竟然超过了古代哲学家中最严格的纪律主义者在其政治理想中曾经考虑过的任何东西。

    把思想家个人的特殊学说排除在外,世界上还广泛地存在一种日益增长的倾向,既用舆论力量,也用立法力量,把社会凌驾于个人的权力不适当地加以延伸。既然世界上发生的一切变化都是趋向于加强社会的权力从而减弱个人的权力,可见这个侵蚀就不是那种趋于自动消失的灾祸,相反是会增长得越来越可怕的。无论作为统治者还是公民同胞,人类都倾向于把自己的意向和意见当做行为准则来强加于他人,这是有着人类本性中难免带有的某些最好和最坏的情绪的有力支持的,以至于几乎从来无法加以约束,除非是因为缺乏权力;除非能筑起一条道德信念的坚强堤障来反对这种祸害,否则权力不是在降减,而是在不断地增加:这样,在世界现存形势之下,我们就只能看到它在增长了。

    为了便于罗列论述,本书不打算一下子就进入一般的论题,而在开头部分只限于这个论题的一个分支,在这一个分支上所列举的原则,即使不是全部,也是在某一点上被流行意见所认可的。这一分支是思想自由,还有与它同源的言论自由和写作自由。这些自由,虽然已经在一切宣称宗教宽容和自由制度的国度里成为了政治道德的一部分,但是它们所倚靠的哲学上和实践中的依据,恐怕在一般人心中还没有形成概念。甚至有些舆论,领导者也未必像可以期待的那样已经清楚地彻底认识了。那些依据,一旦经过正确的理解,就不只适用于这总题的一个部分,而且可以有宽广得多的应用;也就是说,对于这个问题的这一部分的彻底考虑,是对于其余部分的最好的导言。当然,我在这里所要讲的内容,对于某些人来说可能并不新颖。所以,倘若说关于这个三个世纪以来已经被时常讨论的题目,我还敢再作一番讨论的话,那么我只有希望得到他们的原谅了。

    第二章 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曾经有这样一个时期,人们希望“出版自由”能够作为反对腐败政府或者暴虐政府的一种有效手段,并且政府还必须保护“出版自由”,可是这样的时代明显已经过去了。现在,我们可以假定一个与人民利益不一致的立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存在,这个机关将自己的意见强加给人民,并规定何种教义或何种论证能够被人民听到。那么无须论证,这样的机关无疑将遭到人民的反对。而且,以往已经有很多作家就问题的这一方面进行说明,并成功地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因此此处笔者更没有必要再坚持阐述了。在英国都铎(tudors)王朝时期,有关出版的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富于奴性。虽然直到今天还没有得到改进,一旦遇到某种恐慌,大臣们和法官们都会惊慌失措地害怕人民叛乱,但除此之外,这样的法律并没有太大的危险,也不用担心实际执行起来会起到反对政治讨论的作用;a 而一般而言,在立宪制国家,无论

    ..a 写到这几句话时,恰巧颁布了1858年“政府检举出版条例”,这好像是对这番话的有利对照。但是这种对自由的失当干涉并没有使我改动本节的任何一个字,也丝毫没有削弱我的信念,那就是:在我国,除了恐慌时期之外,使用刑罚来对付政治讨论的时代已经过去。原因有两点:第一点,“政府检举出版条例”并未坚持下来;第二点,正当地说,这种检举也不是政治性的检举。条例中的罪行并不是指批评制度,也不是指批评统治者的行动或人格,而是传播一种被称为不道德的教养,即承认诛弑暴君的合法性。

    如果本章的论据还有些真实性,那么作为一个伦理信念问题来说,任何教养,无论它怎样不道德,都应当有充分的自由对它进行宣传、信奉和讨论。至于“诛弑暴君”的那条教义是否能称为不道德,这个问题与本章论题无关,我也不必在此加以考究。但是我也愿意说明几点:(一)这个道德问题历来就是公开的;(二)暴君将自己置于法律之上,因而成为法律控制不到、惩罚不到的罪人,这对一切国族来说,尤其在一些聪明的人士看来,一个公民私自杀掉一个罪人,这并不是罪行,反而是具有高尚品德的行为。(三)不论对错,这种行动在性质上都不属于暗杀,而属于内战。既然这样,我认为对“诛弑暴君”行动的煽动,在特定案件中可以作为恰当的惩罚对象,但是惩罚的前提是在煽动之后确实有行动发生,并且要能在两者之间找到必然的联系。即使是这样,对于以颠覆为目标的攻击,被攻击的政府也只有在进行正当防卫中实施惩罚才是合法的,而如果由外国政府来实施则是不合法的。它的政府是不是完全对人民负责,都不必担忧政府会试图控制民众发表意见,除非它这样做的目的是使自己代表一般公众不复宽容的机关。

    如此说来,暂且让我们假定政府与人民是完全合一的,除非政府在面对符合人民心声的问题上,从来不使用权力作出任何的压制。但是我不认可的正是运用这种压力的权利,无论将权利的使用权交给人民还是政府,这个权力本身都是不合法的。最好的政府并不比最坏的政府更有资格来运用这种权力,应和公众意见来使用这种权力与违反公众意见来使用这种权力相比,同样有害,甚至害处会更大。假如全人类都持有一种意见,而仅仅有一个人持相反的意见,这时候往往人类会让那个人沉默,而不是那个人让全人类沉默(如果他有这个权力的话),事实上,这并不是更正当的选择。如果这个意见除了对本人之外,没有任何价值,而且阻碍意见的享用仅仅是一种对私人的损害,那么这种损害在波及人数的多少方面还是有所区别的。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举动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对现代和后代同样是罪恶的。与那个人相比,这个特殊的罪恶对于全人类来说,更加可怕。如果那个意见是对的,那么多数人就被剥夺了以错误换取真理的机会;如果那个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也将失去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因为真理与错误的冲突必将使人们对真理有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

    如果有必要对上述两种假设分别作一番考虑,那么每种假设都能得出一种与之相对应的论点:第一,我们永远不能确定那些力图压制的意见都是谬误;第二,即使我们确定了它的谬误性,想要压制它仍然是一种罪恶的行为。

    第一点:试图用权威压制的那个意见可能是正确的。人们想要压制一个意见,当然会否定它的正确性。但他们也可能会弄错,即使他们没有权威,也还是会替代全体人类作出决定,而且还排斥其他人作出选择判断。如果因为他们确信一个意见是谬误,而拒绝倾听任何其他意见,那么对一个事件的确定是经过假设论证还是直接将其绝对化,将变成毫无争论意义的事情。凡是压制讨论、让民众保持沉默的行为,事实上都已经假定了结论的正确性。我们可以认为,对这个行为的判罪是依据通常的论据,而不因为它是通常的论据而认为罪行更坏。

    人类具有良好的辨识能力,也清楚可能有错误性的存在,但不幸的是,在人类实践判断中可能错误性的分量很少,且并没有得到重视;简而言之,每个人都深知自己可能是错误的,但是很少有人想到采取措施防御自己的可能错误性,也很少有人会假设自己十分确定的意见或许正是容易犯的一种错误。一些专制君主或者其他习惯于被无限服从的人们,几乎在一切问题上对自己的意见都信心十足。有些处境幸运的人,有时候听到对自己意见的批判反驳声,发现的确错了的时候也能够接受纠正——这种人实际上仅仅是对自己的无限信赖,以及对周围人或向来顺服的人共有意见的无限信赖而已;因为,一个人在对自己的孤独判断缺乏信心的时候,他常常会毫无保留地将信任托付给一般“世界”的不可能错误性。

    而所谓的世界,就个人而言,是指整个世界中他所接触到的某些部分,比如他的党组织、他的派别、他的教诲,或者是他所在的社会阶级;与前者相比,如果有人觉得所谓的世界可以广泛到他的国家或者那个时代,那么他几乎可以被称为心胸广大的自由主义者了。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这个人对集体权威的信仰绝不会因任何事实而动摇,哪怕明知其他时代、国家、党派、教会或者阶级存在相反的思想。他有责任反对与自己相悖的他人世界,但他把这种权利转交给了自己的世界;他不知道在无数世界中选择一个信赖对象仅仅是机遇偶然,也不知道使他现在在伦敦成为一个牧师的原因同样也能够使他在北京成为一个佛教信徒或孔教信徒——不过他并不考虑这些问题。可是不需要多少论据就能够明确一点,与个人相比,时代可能会出现更多的错误;我们看到,许多曾经被坚持过的意见,在随后的时代里就被看做错误的甚至是荒谬的;这就可以得知,现在流行的许多观点必将被未来时代所排斥,这一点毋庸置疑,就像一度流行过的意见已经被现代所否定一样。

    如果有人要对上述论据提出反驳意见,大概会采取如下方式。这就是说,以公共权威本着自己的判断和责任所做的事情,或许比禁止宣传错误这件事更具有不可能错误性。人拥有判断力是为了很好地进行判断。难道因为会存在错误使用的可能性,就让人们完全不使用它吗?要禁止有害事情的发生并不等于苛求完全无错。尽义务去做分内的事,本着良心做事,即使可能出现错误也是可以接受的。假如因为意见的可能错误性而不本着自己的意见去行动,那么我们势必会不顾一切的利害,也会抛弃自己应尽的一切义务。一个适用于一切行为的反驳,在面对特定行为的时候,就不再是无缺陷的反驳。他们能够形成的最正确的意见,是政府的义务,也是个人的义务;应该仔细小心地提出这样的意见,但是永远不要把它们强加于他人,除非对它们的正确性有十足的把握。

    一旦他们确信了这个意见,却依旧畏缩退却,不按照自己的意见去行动,而是听信一些对人类生活有害的教义,并且任凭这些教义毫无约束地向外散布,那就不是忠于良心,而是一种怯懦行为。因为现在被确信的意见的确在过去的年代被人迫害过,于是人们会说,让我们小心点,不要再犯相同的错误了吧;但是我们的政府和国族也曾经在权威事情上犯过错误。他们曾经征收过苛捐杂税,曾经发动过不正当的战争;难道我们就要因此不收税,就要在任何挑衅之下不进行战争了吗?人和政府都必须尽其所能来行动。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是绝对确定的,但是人类生活中的行动都是由各种目的来保证的。我们可以假设,也必须假设自己的意见是正确的,以便引导我们的行为;然而,坏人经常会假借我们认为谬误和有害的意见来宣传,当我们禁止他们把社会引入歧途的时候,就不算什么假设了。

    对于上述这个反驳,我的回答是:假定得过多。一种情况是,对于一个意见,因其在各种检验中从未被驳倒而假定为正确;另一种情况是,为了不许对它辩驳而假定它的正确性,两者之间是绝对有区别的。对一个意见的反对和批驳应该是完全自由的,这也是我们假定一个意见正确性的前提条件,而且也是唯一条件,因为对于这样一个具有人类精神能力的东西,没有别的理性保证能够使它享有正确性。

    我们暂且从意见或者人类生活中的普通行为考虑,试问,这个人或那个人之所以比他们现在这样好一些,归根结底是什么原因呢?当然不能把原因归于人类固有的理解能力,因为对于意见不是很明确的事情,往往九十九个人完全没有能力对这个事情作出判断,而剩下的那一个人也只是比较有判断力;因为在过去的每一代人中,有许多杰出人士主张的意见在现今看来依然错误,也曾经赞许或做过许多现在看来依然是不正当的事情。可是在整个人类发展历程中,终究还是理性意见和理性行为占优势,那么这又是什么原因呢?假如这种优势真的存在的话——必定是存在的,否则人类就会处于近乎绝望的状态,并且也曾一度经历过这种状态——原因就在于人类心灵具有一种品质,那就是人能够改正错误,这也是人类智慧、道德等一切珍贵事物的根源。人们能够通过讨论和经验纠正错误。要强调的是不能单靠经验,必须由讨论来指明怎样解释经验。人类错误的意见和行为会逐渐向事实和论证低头;但要使两者对人心产生某种影响,就必须把它们提到意见和行为之前。然而事实的意义如果没有合理的诠释,是很难让人们明白它的道理的。

    这样看来,人类判断力的全部力量和价值都依靠一种性质,那就是错误是可以被纠正的;而只有当纠正的手段由自己掌握时,这种性质才是可以信赖的。倘若一个人的判断是真正值得信任的,那么这个判断是怎么形成的呢?这是因为他真诚地对待各种批评,无论是对意见的批评还是对行为的批评。这是因为他习惯于做一个倾听者,听取所有反对他的言语,并从任何正确的东西中吸取有益的教训,同时对自己抑或对别人解释虚妄的东西。

    这是因为他深深地感觉到,要知晓一个议题的全部,就需要聆听各种不同的意见,并研究不同的人对议题的不同观察方式,而这也是唯一的途径。就人类智慧的性质来说,一个人想要变得聪明,想要获得聪明,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方法。与他人意见相比较,改正并完备自己的意见,这是正当信任那些意见唯一的基础。坚持这个稳定的习惯,前提当然是不至于在实行的时候造成迟疑和犹豫。总之,一个人已经知晓一切反对他的言语(至少是明显反对),而又采取了对一切反驳者进行反驳的态度——明确自己是在寻求反驳和质疑,而不是躲避这些言语,明确自己没有遮挡能够从任何方向投来的任何光亮——这个时候,他就有权利认为自己的判断会比那些没有经历过类似过程的判断更好,不论是任何个人或者任何群体。

    为信赖自己的判断,当面对必需的理据的时候,即使最聪明的人类或者最有资格信任自己判断的人类也应当被提到公众面前去审核,这个所谓公众应是由少数智者和多数愚人混合而成的集体。在教会中也一样,甚至号称最不宽容的天主教在授封圣徒的时候也会容许并耐心倾听一个“魔鬼的申辩”。看来,即便是最神圣的人,也要弄清楚魔鬼对他的一切攻讦,并仔细权衡,否则不能许以身后的荣誉。即使牛顿(newton)的哲学,如果没有加以质疑责难就被允许,人类也不会对它的正确性感到如此有保证了。我们那些最有根据的信条,其实并没有什么可以依靠的证据,只有一份对全世界的长期请柬,邀请所有人都来证明这些信条的无所根据。如果这个挑战不被世界接受,或者接受后证明了它的失败,那么说明我们距离信条的确定仍然很远;但是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达到人类理智现状所允许的最大限度,我们没有忽略任何能够得到真理的方法;如果还有更好的真理,我们希望能把登记表敞开,等到人类心灵能够接受的时候把它找出来;而同时,我们也可以相信,是今天所获得的这条路让我们离真理更近了一步。这就是我们从一个可能错误的东西身上能够取得确定的收获,这也是唯一获得确定性的地方。

    奇怪的是,对于赞成自由讨论的论据,人们既然已经承认了它的真实性,却又反对把论据“推至极致”,反对过分推崇;他们没有意识到,所有的理由,如果不在极端情况下有效果,就一定不会在任何事情上有效果。奇怪的是,他们既然已经承认对一切存在怀疑的题目都应该自由讨论,却又认为有些特定的原则或教义应该禁止质疑责难,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原则如此确定,实在是因为他们确信其为确定;而且还认为这种确信不算是坚持不可能错误性。需要知道的是,对于任何命题,如果有一个人一旦得到许可就要否认命题的确定性,但是我们没有给这个人以许可,而是自己直接称命题是正确的,那就等于把我们自己和同意我们的人假设为确定性的裁判,并且是不听取别人意见的裁判。

    这是一个被描写为“乏于笃信而怖于怀疑”的时代:人们确信某种意见,与其说因为它是正确的,不如说是因为如果没有这些意见就不知要做什么。在这个时代里,主张一个意见应受保护以免于公众攻击,很少是依据意见的正确性,大多依据的是它对社会的重要性。人们申说,有某些信条对于社会福祉非常有用(甚至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政府有义务支持它们,这就和政府有义务保护其他任何社会利益一样。在这种被视为必要并且被直接列于政府义务之内的事情面前,人们主张说,即便是某种有可能错误的东西,在人类的一般意见的支持之下,也足以使政府有权甚至也足以迫使政府按照他们的意见去行动。人们还时常思考以至于论证说,只有坏人才想削弱那些有益的信条;而约束坏人并禁止只有坏人才会做的事,这总不会有错。

    这种想法,是把“束缚讨论是否正当”的问题,转化为“关键不在于教义的正确性而在于其有用性”的问题;并借此迎合自己,而自己逃避判定该意见“不可能错误”的责任。他们这样迎合自己,却没有看到,这种想法其实只是把“不可能错误性”的假定由一点转移到另一点。“一个意见的有用性”也是一个意见问题,和那种意见本身一样可以争辩以及可以应付讨论,并且要求同样多的讨论。要判定一个意见是有害的,或者要判定它是谬误,都需要一个不可能有错误的裁判者,除非那被宣判的意见有充分的机会为自己辩护。再者说,如果对于一个异端者,不允许他主张其意见的正确性,却允许他主张其意见的功利性或无害性,这也是不行的,因为一个意见的正确性正是其功利性的一部分。

    倘若我们想知道某一命题是否可取,试问,我们可能会不考虑它是否正确吗?在并非是坏人而是最好的人的眼中,没有一个不具有正确性的信条是真正有用的;倘若人们告诉他某项教义是有用的,但他认为这是谬误而否认此教义,因而被责为渎犯者,试问,你能阻止他力陈这一辩解吗? 其实,所有站在“大多数人的意见”这一边的人,从来都不曾放弃对于这一辩解的一切利用的可能。你不会看到他们真的能够把功利性问题完全从正确性问题当中抽出来处理,恰恰相反,最主要的正是因为他们的教义独为“真理”,因此对于它的认识和信仰才被他们坚称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在有用性问题的讨论上,如此重要的一个论据如果只可用于一方而不可用于他方,那就不可能有公平的讨论。并且,在现实中,当法律或公众情绪不允许对于一个意见的正确性有所质疑的时候,它们同样难以容忍对那个意见的有用性的否认。它们最多只会容忍到使那个意见的绝对必要性减弱一些,或者稍微减轻拒绝它的真正罪过。

    人们对于某些意见拒绝听取,只因他们已在自己的判断中判处了这些意见。为了更加充分地表明此种做法的危害,我认为应当把这种讨论限定在一种具体的事情上面;而我所愿意选定的又是对我最为不利的一些事情。在那些事情上,在正确性问题和功利性问题的争辩中,反对意见自由的论据都被认为是最为有力的。我姑且把所要论驳的意见定为信仰上帝和信仰彼界,或者是任何一个已得到一般公认的道德方面的教义。在这样的一个战场上要准备作战,实际上给予了非公平的敌方以极大的优势;因为他们必然要说(许多拒绝不公平的人则会在心里想):难道你还不认为这些教义足够确定,并且应受到法律保护吗?难道确信并且信仰上帝,也算是你所说的“冒认了不可能错误性”吗? 但是必须允许我解释:并不是确信某个教义(不管是什么教义)就叫做“冒认不可能错误性”。我所讲的冒认不可能错误性,是说自动代替他人判定问题,而没有允许他人听一听相反方面的声音。

    这种冒认的行为,即便放在我的最严肃的信念之下,我也仍要不折不扣地对它进行非难和斥责。任何一个人,即使他对某个意见的批判非常积极有力,不仅能说出它的谬误性,还能说出它的有害后果,并且能说到它的(姑且采用我所完全鄙弃的两个词语)不敬神和不道德;但是,只要他在追求他自己的判断时,阻挡人们听到对于那个意见的辩护,就算他享有国人或时人的公众判断的支持,他也还是冒认了不可能错误性。即便这种冒认所针对的意见被称为“不敬神”或“不道德”,也决不能减少对冒认的反对或者认为其危险性较少,这就是有关一切其他意见的最致命的一点。正是在所谓不道德或不敬神的场合,一代人曾经犯下了可怕的错误,足以引起后代的惊诧和恐惧。在这类事情中,我们能看到历史上一些难忘的事例,当时的法律之臂竟然被用于铲除最好的人和最高尚的教义。这种铲除在对人方面获得了令人痛心的成功,而教义则被保存下来一些,被用作掩护,(仿佛讽刺似的)向那些对它们本身或其公认解释持有异议的人们进行同样的行为。

    这样的事情,无论向人类提醒多少次都不会显得太频繁。从前,一个名叫苏格拉底(socrates)的人,与当时的法律权威以及公众意见发生了令人难忘的冲突。他生在一个赋予个人伟大性的时代和国度里,凡是了解他也了解那个时代的人,都把他当做那个时代中最有道德的人并将其人其事在后代中传颂;而我们又知道,他是当世以后所有道德教师的领袖和原型——柏拉图(plato)的崇高的灵示和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明敏的功利主义,作为“配成健全色调的两位宗匠”、道德哲学和一切其他哲学的两个泉眼,都是以苏格拉底为总源的。他的声誉到了两千多年后的现在仍然不断增高,压倒其余为其祖国增光生辉的名字。这位众所公认的有史以来一切杰出思想家的宗师,经过法庭的裁判,竟被冠以不敬神和不道德之罪而被国人处死。所谓不敬神,是指控他否认国家信奉的神祇。控诉他的人直斥他根本不信仰任何神祇(参见“谢罪”篇)。所谓不道德,是根据他的教义和教导,指控他是一个“败坏青年的人”。这些诉状表明,法官的确是真诚地认定他有罪。于是,这样一个在人类中或许值得被称为“空前最好”的人,被当做罪犯处死了。

    再举另一个司法罪恶的事例,这是一千八百多年以前发生在髑髅地(calvary)的事件。这件事,即使是继苏格拉底被处死事件之后再来提,都不显得是高峰转低。所有曾看到这个人的生活和听到他的话语的人,都在记忆上对于他的道德之崇高伟大留有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在此后的十八个世纪以来,人们都将他敬奉为万能上帝的化身。但可悲的是,他竟被当做一个亵渎神明的人,被卑劣地处死了。人们不仅误解了加惠于他们的人,而且把他误解得与他的真正为人恰恰相反,把他当做不敬神的巨怪来对待。而今天,却正是人们自己,因那样对待了他而被认为是不敬神的巨怪了。可是到了今天,那两桩令人悲痛的处分,特别是二者之中的后者,引起了人类的反感,却又使得人类对于当时那些不祥的主演者作出了极端不公允的论断。

    那些主演者,从一切方面看来,实在不是什么坏人。他们并不比普通的一般人更坏,而且有可能正相反:那个时代所拥有的和人民所能具有的宗教的、道德的和爱国的情感, 这些主演者是充分具有的,或者还多少超过了充分;他们这一类人,在包括我们自己的时代在内的任何时代里,都有一切机会可以终其一生不遭谴责而受尊重。当那位大牧师扯裂自己的袍服,发出那些在当时国人眼中足以构成最严重罪行的控词时,他的愤慨和惊惧完全可能出于真诚,正像当今那些虔诚可敬的人们在宗教情操和道德情操方面的真诚一样;而同样,在今天对他的行为感到震栗的人们,如果生活在他的时代并且身为犹太人,想必多数人也会采取像他所曾采取的行动。有些正统基督教徒总认为,投石击死第一批殉教者的人,一定是比自己坏的那些人。但他们应当记住,在那些迫害者当中,正有一个是圣保罗(saint paul)。

    让我们再举一个例子。如果从陷入错误者本人的智慧和道德来衡量这个错误的感印性,这个例子可以说是最动人心弦的了。倘若曾经有一个人,既享有权力,又有理由自居为当时社会中最好和最开明的人,那无疑就只有马卡斯·奥吕亚斯大帝(emperor marcus aurelius)了。作为整个文明世界的专制君主,他在一生中不仅有最无垢的公正,而且还有最柔和的心地,而这样的心地在他所持有的斯多噶(stoic)学派教养中是少见的。他的少数缺点都只在放纵一方面;至于他的著作,那是古代人心目中最高的道德产品,与基督的最适当的教义只有难以察见的差别,甚至可以说没有什么差别。除了教条主义之外,他在一切意义上几乎比以往任何一个彰明昭著的基督徒元首更好。这样的一个基督徒,竟然迫害了基督教。他处于人类先前一切成就的顶峰,他具有开敞的、无束缚的智力,他具有的品性使他在自己的道德著作中体现了基督理想。为了承担自己的义务,他对这世界已经深深投入,可是他竟未能看到,基督教对于这世界乃是一件好事而不是一个祸害。

    尽管他知道当时的社会已处于一种可悲的状态,可是他看到,或者他自认为看到,这世界之所以能免于变得更糟,是因为它凭借着信奉已经公认的神道,得以维持在一起。作为人类的统治者之一,他认为自己的义务就在于不让社会四分五裂;但他又看不到,社会现存的纽带一经解除,就再难以形成其他任何纽带,来把社会重新编结起来。而新的宗教则是公然以解散现存的纽带为宗旨的。因此,对于现存的宗教,除非他的义务是采取它,否则他的义务就是把它扑灭。而基督教的神学,在他看来不是真理或者不是源于神旨;那种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上帝的怪异历史,在他想来殊难置信。他自然不能接受这样一个全部建筑在他所完全不能相信的基础上的思想体系,因为它竟成为了调整社会的动力(殊不知事实上,它即使在经历了一切剥削之后,仍被证明是调整社会的动力);于是这位最温和而又最可亲的哲学家与统治者,在一种庄严的义务感驱使之下,竟准许了对基督教的迫害行为。这件事在我看来,是全部历史中最富悲剧性的事实之一。

    我一想到,“假如基督徒的信仰是在马卡斯·奥吕亚斯的庇护之下而非在君士坦丁(constantine)的庇护之下,被采用为帝国的宗教,那么世界上的基督教早已成为与现今大不相同的东西”,我的思想上便会感到痛苦。但是,应当指出的是,在马卡斯·奥吕亚斯看来,所有能为“惩罚反基督”提供的辩解,全都能适用于“惩罚传播基督教”,正如他所实行的那样;我们如果否认这一点,便对他有失公允,也与实际不相符。正如基督徒相信“无神论为谬误并趋向于使社会解体”,马卡斯·奥吕亚斯对于基督教的看法也是这样,而且他比任何一个基督徒都更为坚定地相信了;而他在当时所有人之中,还应该被认为是“最能理解基督教的人”。这样看来,我便要劝告一切赞成惩罚宣扬意见者的人:除非他自诩比马卡斯·奥吕亚斯还要聪明,还要好——在智力上更能精通所处时代的智慧,并且拥有更为高出时代的智慧;在心志上更加笃于寻求真理,而在寻得真理之后又更能一心笃守,否则,他就该深自警戒,不要双重地假定自己和群众的不可能错误性。须知,那正是伟大的安东尼努斯(antoninus)的所作所为,而得到如此不幸的结果。

    宗教自由的敌人们也意识到,如果不把马卡斯·安东尼努斯说成正当的,那些使用惩罚办法来束缚不信宗教的意见的行为,就不可能得到辩护;他们在被逼得紧迫的时候,间或也会承认上述结果;于是他们追随约翰逊博士(dr.johnson)的言论说:迫害基督教的做法仍然是对的;迫害是天机注定了的一个大难,真理应当通过此难,而且总会胜利通过此难的;因为,虽然反对迫害时也能偶尔发生有益的效果,但法律的惩罚最后终于无力反对真理。这是为宗教上的不宽容进行辩护论证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应引起足够的注意,而不是将其忽略过去。

    因迫害并不能加害于真理,遂称迫害真理为正当行为。这种说法,我们固然不能斥之为“对于接受新真理,故意地怀有敌意”,但那样的做法,致使人类有负于加惠人类的人们,我们实在不能称之为宽厚。须知,发现一些与世界深切有关而不为世人所知的事物,指出世人在某些关系到俗界利益或灵界利益的重大问题上曾有所误解,这乃是一个人力所能及的对其同胞的重大贡献,在某些事情上,和早期的基督徒和以后的改革者的贡献一样重大。即便是与约翰逊博士想法相同的人,也会相信这是所能赠献于人类的最宝贵的礼物。

    可是这个学说竟然认为,作出这样出色的惠益的人,所应得的报答却是以身殉道,是被当做最恶的罪人来对待,而这不算是人类应该悲悼的错误和不幸,却算是正常的并可解释为正当的事物发展状态。根据这个学说,凡是提倡一条新真理的人,都应当像并且已经像站在洛克里斯人(locrians)的立法会议中那样:要建议一条新法律的人,脖颈上须套上一条绞索,一旦群众大会听他陈述理由之后,没有当时当地予以采纳,便立刻收紧套绳,把他勒死。对于这种对待加惠者的做法,凡为之辩护的人,我们不能设想他对那个惠益会有多高评价;而我相信,持有这种看法的人一定会认为:或许新真理一度是可取的,但现在的我们已经拥有了足够的真理了。

    至于说真理永远会战胜迫害,这其实只是一个乐观的伪误,被人们相继加以复述,直到成为陈词滥调。实际上,一切经验都反证其不是这样。历史上富有“迫害行为压灭了真理”的事例,即使不是被永远压灭,也使得真理倒退了若干个世纪。仅仅以关于宗教的意见来说,在路德(luther)以前,宗教改革就爆发过至少二十次,而每次都被镇压了下去,先后被镇压的有布雷西亚的阿诺德(arnold of brescia)、萨旺那罗拉(savonarola)、多尔契诺(fra dolcino)、阿尔拜儒之徒(albigeois)、乐拉之徒(lollards)、佛奥杜之徒(vaudois)、胡斯之徒(hussites)……即使在路德时期之后,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坚持迫害,那种迫害就会成功。

    在意大利、西班牙、东西佛兰德(flanders)以及奥帝国,新教被根绝了;在英国,如果玛丽女王(queen mary)还活着,或者伊丽莎白女王(queen elizabeth)死了,也会早已根绝新教了。除了异端者已经成为过强的党派,以至于无法做到有效迫害的地方之外,迫害一直都是成功的。基督教有可能在罗马帝国被消灭净尽,对此没有一个可以理喻的人会持怀疑态度。基督教之所以能够在罗马帝国传播并占得优势,只因多次对其迫害都是间接发生并且仅仅持续一个较短的时间,其间隔则有很长的几乎不被阻扰的宣传空隙。

    由此可见,如果说真理只因为是真理,便具有什么固有的力量能够抵抗错误,能够面临监狱和炮烙而仍占优胜,这只不过是一种空洞无根的情操罢了。须知,人们对于真理的热心,往往并不胜于他们对于错误的热心。而一般来说,一旦用到足量的法律上的甚至仅仅是社会上的惩罚,便能成功地制止其宣传真理和错误。真理所享有的真正优越之处就在于:一个意见只要是正确的,尽管可以一次、再次甚至是多次被压迫下去,但在悠悠岁月的发展进程中,一般总会不断有人把它重新发现出来,直到某一次的重现,恰逢情况有利,真理能够幸得逃过迫害,直到它崭露头角之时,能够抵住随后一切试图压制它的努力。

    人们会说,我们现在已经不把倡导新意见的人处死了,我们也不会像先人那样去杀戮先知者了,我们甚至还要替他们建造坟墓。真的,我们不会再弄死有奇异想法的人了;即使对于最有毒害的意见,现代舆情所能容忍的惩罚程度也不足以根绝那些意见。但是,还让我们不要逢迎自己,认为我们自己现在已经免于法律迫害的污点了。要知道,对于意见的惩罚,或者至少对于发表意见的惩罚,还依据法律而存在着;至于这些惩罚规章的执行,即使在近时,也存在致使人们相信其有一天会充分复活起来的例子。

    即在1857年,在康沃尔(cornwall)郡的夏季巡回裁判庭,就有一个不幸的人a,据说这个人在生活中的一切关系方面都处于中庸之列的,只因说了并在门上写了几句触犯基督教的话,就被判处二十一个月的徒刑。在同一个月之内,在老贝利(old bailey)这个地方,又有两个人b分别在两个场合上被拒绝充当陪审员,并且其中一人受到推事和律师之一的重大侮辱,只因为他们诚实地陈述自己没有什么神学的信仰;还有第三个例子,一个外国人c由于同样的理由被拒绝对一个窃贼进行控诉。这种对于报怨寻求补偿的请求的拒绝,是依据法律上的一条教义,即所有不宣称相信一个神(任何一个神就足够了)

    ..a 此人是托马斯·普雷(thomas pooley),他于1857年7月31日在博德明巡回裁判庭(bodmin assizes)遭到判处。12月,被皇室特赦。

    ..b 一个人指的是霍利约克(george jacob holyoake),该事件发生在1857年8月17日;另一个人指的是楚勒夫(edward truelove),该事件发生在1857年7月。

    ..c 这个人是格莱钦的男爵(baron de gleichen),此事件发生在1857年8月4日,在马尔波鲁街警察法庭上(marlborough street police court)。和相信彼界的人一率不能被准许到法庭作证。这无异于宣布这种人是法外之人,因此被排除在法庭的保护之外;这就等于说,只要没有他人而只有他们自己或持有相同意见的人在场,人们都可以对他们进行掠夺或攻击而不会受处罚;这还等于说,假如要证明这件事只有靠他们来作证的话,人们也可以对任何人进行掠夺或攻击而不受处罚。这条教义又以一个假定为依据,就是说,所有不信彼界的人,其誓言都毫无价值。

    这个命题表明,赞成它的人对于历史太无知了(因为历史上千真万确的情形是,各个时代都有很高比例的无信仰者是出色、正直且享有荣誉的人);凡人只要稍稍理会到,有多少以道德和成就而闻名世界的人都是众所周知,至少也是其熟人所深知的无信仰者,就再也不会有人主张这个命题了。再者说,这条规律又是自杀性的,它否认自己的基础。在“凡是无神论者必是说谎者”这一假定之下,它允许所有愿意说谎的无神论者来作证,而所拒绝的倒只是那些敢冒不韪,宁愿公开一条自己认为会被人痛恶的信条也不愿对一点虚妄之事加以肯定的人们。实行这样一条将自己判定为背谬于其所设目的的规律,只能被视为是仇恨的标志,是迫害行为的遗骸,同时也是迫害行为本身,而且还有一个特点,即清楚地被证明为不应受迫害的人,才具有受迫害的资格。并且,这条规律以及它所蕴涵的学理对于有信仰的人和无信仰的人都是一种侮辱。因为,如果说凡是不信彼界的人必然要说谎,那么势必要说凡是信彼界者都是会避免说谎的,假如他们避免了的话,就是因为怕入地狱。对于这条规律的教唆者和创作者,我们暂且不否定他们,暂且不说他们所形成的基督道德的概念乃是出自他们自己的意识吧。

    不错,这些情况只是迫害行为的陈迹和残余,可以不把它们当做意欲实行迫害的标志;英国人在心理往往处在一种优柔虚弱的状态,当自己坏到要实行一条坏原则时却反常地以主张那条原则为乐的话,上述剩余情况正是这种心理状态的一个例子。但是,不幸的是,停顿已经将近一代之久的更坏的形式之下的法律迫害能否继续停顿下去,这在公众心理状态中并没有什么保证。在现在这个年代里,日常事物平静的表面往往会被想要复活旧罪恶的尝试所搅动,就好像被倡导新惠益的尝试所搅动一样。目前所称赞的宗教复兴,在狭隘而没文化的人们心中至少同样也是迷信的复活;而凡是在人民情绪中还留有不宽容思想的强烈且持续很长时间的酵母的地方——这是无论何时都保留在我国中等阶级之中的——总是不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就能挑动他们去积极迫害那些他们从来不认为应该被迫害的人。

    a 使得我们在这个国度不能成为一个精神自由的地方的原因正是这一点,就是人们对于不信仰他们所重视的信条的人所持的意见和内心所怀的情绪。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法律惩罚的主要弊端就在于它加强了社会的诋毁。而社会的诋毁就是真正有效力的东西,其效力竟使得在英国的社会戒律之下,敢于发表意见的事比在他国法律惩罚的危险之下,还要少见得多。对于抛开经济情况使其无赖于他人的善意之外的一切人,在发表意见的问题上,舆论总是像法律一样有效;人们可以被关押在监狱之内,同样也可以被排斥在赚取面包的办法之外。那些已将面包稳拿到手而无须向有权势者、团体、公众取得恩惠的人们,自然在公开发表意见方面不怕什么,只是怕被人想来不好,议论起来不好,而这些则应当不需要什么了不起的英雄性格才能够使他们承受。

    关于这种人,是没有什么怀着怜悯心情替他们辩解的必要的。但是,我们虽然已不像从前习惯的那样把许多灾祸都强加于和我们思想不同的人身上,但是也许会以我们现在对待他们的办法来对我们自己加上与过去同样多的灾祸。苏格拉底是被处死了,但苏格拉底的哲学却如日中天,其光辉照遍整个知识的天空。基督徒是被投去喂狮子了,但基督教却会长成一株堂皇繁茂的大树,高出那些古老而又缺乏生机的生长物,并且用它的复荫窒抑着它们。我们现在仅仅有点社会的不宽容,这既不会杀死一个人,也不会消除什么意见,但这却诱导人们把意见遮掩起来,或者避免积极努力地去散布意见。在我们这里,以每十年或每一代来看,异端意见极少取得甚至它们的阵地还丢失了;它们从来都不曾散布得遥远而广泛,而只是在一些深思勤学的人们的那个狭小圈子里暗暗地燃烧着;它们在那些人中间发源开端,却从来没有用它那真的或假的光亮

    ..a 近来有一种激动的迫害情绪被大量灌输,并且与印度兵叛变事件中我国民族性最坏部分的广泛开展结合起来;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到很多警示。大言不惭的人们和狂热的人们从教堂讲坛上发出的各种异端言论就不值得去理会了;而福音派的首脑们在管治印度人和回答教徒问题上也当做一条原则说,凡是不讲授《圣经》的学校都不能得到公款资助,其后果必然是,所有不是真正的或假冒的基督徒也一律不得授予公职。据报告,一位副国务大臣于1857年11月12日在向选民发表演讲时曾说过:“不列颠政府宽容他们的信仰”(不列颠亿万臣民的信仰),“宽容他们所称为宗教的迷信,这阻滞不列颠声誉上升的作用和阻碍基督教健康成长的作用都已产生了。……宽容当然是我国宗教自由的巨大基石;但是不要让他们滥用“宽容”这一贵重的字眼。

    按他的理解,所谓宽容,乃是在具有同一崇拜基础的基督徒之中,大家都有完全的崇拜自由;乃是对具有一个共同信仰的基督徒中各个不同宗派的宽容。”我请大家关注这一事实:一个被认为适宜在我国政府自由党政权下担任高级官职的人竟会主张这样一条教义,认为所有不信基督为神的人都应被排除在宽容的界线之外。试问,看到这种呆子般的表现之后,谁还能沉溺于错觉,以为宗教迫害之事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呢?照耀人类的一般事务。这样,一种事态就形成了,有些人可能觉得很满意,因为这里没有经过对什么人罚款,没有经过把什么人监禁的不愉快过程就把一切得势的意见维持得看上去像没有被扰乱一样,而同时对那些溺于思想痼疾的异议者来说,也并未绝对制止他们运用理性。这在保持知识界中的宁静,保持其中一切事物都一如既往地进行方面,倒不失是一个便宜的方案。

    但是对知识方面的这种平静所付出的代价却是牺牲掉人类心灵中的全部道德勇敢的特性。这样一种事态,使得一大部分最积极、最好钻研的知识分子都觉得把真正的原则以及信念的根据保藏在自己心里是最好的,而在公开演讲中使自己的结论尽量符合他们内心所弃绝的前提——这是绝不能诞生出那种一度装饰过知识界的开朗无畏的人物以及合乎逻辑而贯彻始终的知识分子的。在这种事态下,只要能找到这不是滥调的应声虫就是真理的应时货的人,他们在一切重大问题上的论证都是为了听众,而不是自己真正信服的东西。还有些人除了这两种之外,则把其思想和兴趣局限在一些说来不会触犯到原则领域以内的事物上,也就是局限在一些细小的实际问题上——这些事物,只要在人类心灵得到加强和扩大的时候,自己就会弄对,也是非到那时就不能实际弄对的:在那时,那些足以加强和扩大人们的心灵以及人们对于最高问题的自由而勇敢的思想的事物则已经被放弃了。

    凡是认为异端者对这方面的缄默不算是一种灾害的人,首先应该想一下,这样缄默的结果是使异端意见永远得不到公平透彻的讨论;而经不起这样讨论的一些异端意见,虽然会被遏止不得散布,却不会因此消失。因为禁止一切不归结于正统结论的探讨,损害最大的还不是异端者的心灵,而是那些并非异端者的人,由于害怕被称为异端,他们的整个精神发展都被限制了,他们的理性被弄得痉挛了。世界上有一大群有前途的知识分子和秉性怯弱的人物,被弄得不敢去追随任何勇敢、独立的和有生气的思想,否则就会把自己带到被认为不信教或者不道德的境地——试问谁能计算出这个世界到底受到何等巨大的损失?在这一大群人之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某个具有深刻良心和精细理解的人,在一生的时间里以他所不能压熄的智力从事于矫作世故,并竭尽其一切智慧,努力把他的良心和理性所迫使的东西与正统调和起来,而在最后或许还办不成。

    要知道作为一个思想家,他的第一个义务就是跟随他自己的智慧而不论它会导致什么结果,认识不到这一点的人就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假如有人以相当的勤勉和准备自己进行思考可是产生了错误,另外有人则保持正确的意见却也只为自己避免思考,在这两种情形下,前者所获得的真理要比后者多。还不是单单为了或者主要为了为伟大的思想家才需要思想自由。相反,为了使一般人都能达到他们所能达到的精神体量,思想自由同样是或者甚至更加是必不可少的。在精神奴役的一般氛围中,曾经有过而且也会再有这样伟大的个人思想家。可是在那种氛围中,从来没有而且也永远不会有一种智力活跃的人民。如果发现哪一国人民曾经接近于那种性格,那是因为对于异端思想的恐惧暂时停止了。只要哪里存在着所有原则都不得争辩的默认规则,只要哪里认为所有有关能够占据人心的最大问题的讨论已告截止,我们就不能对看到那种曾经使在某些历史时期特别突出的一般精神高度活跃的水平抱有任何希望。

    并且,只要所谓争论是避开了那些大而且重要到足以燃起热情的题目,人民的心灵就永远不会从基础上被搅动起来,而所给予的推动也永不会把即使具有最普遍智力的人们提高到思想动物的尊严。有关那种活跃情况,有三个历史时期可以作为例子:第一是紧接宗教改革之后一段时间内欧洲的情况;第二是仅限于欧洲大陆较有文化的阶级,那是十八世纪后半期的思考运动;第三个时期为时更短,就是在歌德(Goethe)和费希特(Fichte)时期德国知识方面的跃动。这三个时期在其所发展出来的一些特定意见上是非常不同的,但三者在一点上是一样的,就是在那三个时期中,权威的枷锁都被打碎了。在那时,旧的精神专制已被推翻,而新的还没有成立。正是由于那三个时期所给予的推动才使欧洲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不管是在人心方面还是在制度方面出现的每一个进步,都可清楚地分别出溯踪于三者中的某一个。但若干时间以来,有些现象表明那三项推动的所有力量几乎都已经用完了;如果我们再不力主精神自由的话,就不能期待有什么新的起步了。

    我现在要转到论证的第二个部分,不再假设任何的公认意见都是谬误,而暂且冒认它们都是正确的,然后来考查一下,如果不对那些意见的正确性进行自由和公开的讨论而是直接加以主张,这样会有什么价值。凡是持有一种坚强意见的人,不管怎样都不会承认其意见有谬误的可能,只要一想,他的意见不论是否正确,如果不经常接受充分的和无所畏惧的讨论,那么它虽得到主张也只能作为死的教条而不是活的真理——他只要想到这一点,就应该被它所打动。

    有一类人(幸好没有从前那么多了)想,对于他们认为正确的意见只要有人毫无疑问地表示赞同,对于它的依据即使一无所知,也不能替它在最肤浅的反驳面前作一番能够守得住的辩护,那就足够了。这样的人,一旦能够领悟到权威方面教给他们的信条,便自然会想,如果允许对这信条有所疑问,那就只有害处而没有好处了。这样的人,当他们得势时,就会使得人们几乎不可能以聪明而有考虑的方式去排斥一个公认的意见,虽然仍不免鲁莽而无知地把它排斥在外;这是因为,要完全杜绝讨论是不大可能的,而当它一旦达到时,没有坚定的信念作为基础的信条,自然一碰到辩论就会退避三舍。从根本上来说,即使把这个可能性舍弃不提——假设正确意见深踞心中,但是它作为一个成见、一个反对论证的证据、一个脱离论证的信条而深踞心中——这也不是一个理性动物在主持真理时所采取的办法。这不是有知于真理。不如说在这种主持下的真理,只是一个迷信,偶然被贴在宣告真理的字面上罢了。

    如果说人类的判断力和智力是应当训练的(这至少是新教徒所承认的事),那么请问在什么事物上最适合锻炼人的这些能力呢?难道还有比那些关乎当事人自身,以至于必须对它们抱有意见的事物更合适的吗?如果对于理解力的培养在一件事情中要胜于在另一件事情中,那就最好在得出自己的意见的依据中进行培养。在一些想取得信任且首先必须信得正确的题目上,不管人们相信什么,在普通的反驳面前总会为它作出辩护。但有人会说:“把他们的意见的依据教给他们就行了。对于一个意见,不能说没有听到争论就一定是鹦鹉学舌。例如,学习几何学的人并不是只把定理装入记忆,同时也必须懂得和学会如何验证;如果因为他们从没有听到有任何人否认并试图颠覆几何学的真理,就说明他们对于几何学的真理依据是一无所知,那就不免有些荒唐了。”毫无疑问,如果只说到像几何学这个题目,其中根本没有错的一方要说的东西,这样说是可以的。数学真理的证据有其特殊之处,那就是所有论据都在一方。

    这里没有反驳,也就没有对反驳的答复。但是在其他每一个可能有不同意见的题目上,真理就像是摆在一架天平上,要靠两组相互冲突的理由来较量。即使是在自然哲学中,对于同一事实也可能有其他解释:比如有人认为地球中心说代替太阳中心说,有人认为热素论代替氱气论;这就必须证明为什么那个“另一说”不能成为真理;除非这一点就已经得到证明,并且如果我们不知道它是怎样得到证明的,否则我们就不能说已经懂得我们所持意见的依据了。至于再转到一些更为复杂的题目,比如转到道德、政治、宗教、社会关系、日常生活等,那在每一个要争执的意见上倒是有四分之三的论证须用于解释一些有利于不同意见的现象。古代有个大演说家曾经记载他对于敌方的情况,即使不用比研究自己的情况时所用更大的精力,至少也要用同样的精力来加以研究。西塞罗(cicero)把这种办法作为在公开辩论时获得成功的手段,这正是为了达到真理而研究任何题目的人们都需要效仿的。

    一个人对于一件事情如果仅仅知道他自己的一方,那么他对另一方的情况就所知甚少。他的理由也许很好,也许没有人能驳倒它。但是假如他也同样不能驳倒反对一方的理由,也不知道那些理由是什么,那么他便没有依据这两种意见作出选择。这时他的合理立场应当是把判断悬置;他如果不甘心于此,他就不会被权威带走,就像世界上一般情况那样,追随他自己倾向的一方。进一步来讲,一个人要听取敌方的情况,如果仅听到自己的教师们所转述的样子,其中伴有他们所提供的能够作为辩驳的东西,还远远不够。那不是对待证据的公正态度,它们也不会真正触到自己的内心。他必须能够从实在相信那些论据而且真诚替它们辩护并为它们竭尽所有努力的人们那里听到那些真实的证据。他必须在那些证据的各种巧妙的表达形式之下认识那些真实证据;他必须感受到为正确见解所必须遇到并予以解决的全部压力;否则他就永远不能真正掌握精确到足以对付并解决这个难题的真理。

    几乎百分之九十九的所谓受过教育的人们都处于这种状况,甚至那些能为自己的意见作出精确辩护的人们也是如此。也许他们的结论正确,但对于他们所知的东西来说则是谬误:他们从未换位思考,把自己放置在与他们相对的人们的境地去想一想那些人会说些什么;因而,如果仅仅知道这一字的本义,可以说他们还是不知道他们自己所信奉的教义。一个教义的某些部分足以说明其余部分并将它们解释为正当,这是他们所不知的;有些考虑足以表明两个似乎彼此冲突的事实是可以互相协调的,或者足以证明在他们看来都很正确的两个理由之间应当如何取舍,这也是他们所不知道的。总之,对于那些足以转变比重,足以决定一个全面理解者的判断的真理,他们都不清楚;而要真正了解到那些真理,只有兼顾双方、无所偏重,并力图从最全面的角度来观察双方的理由的人们才可以做到。要在一些关于道德和人文的题目上得到一个真正的理解,那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甚至在一切重要真理上,即使没有反对者,我们也必须想象出一些反对者,并供给他们以技术纯熟的魔鬼辩护者所能编出的最有力的论据。

    为了减轻以上那些考虑的力量,“讨论自由”这一论据的敌人,或许又会说没有必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并且理解神学家们和哲学家们的反对或赞成其意见的一切道理。他们说,无须要求普通人能揭示一个天才反对者的所有妄言或误言。他们说,只要有一些人能够驳斥那些妄言或误言,使得所有能够把人们引向错误的东西都遭到批驳,那就足够了。他们说,一些心思简单的人,既然已经有人把反复传授真理的明显依据教给他们,那就可以把一切剩下的事情托付给权威人士;他们既然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去解决提出的每一个难题,就大可去安静休息,反正那些训练有素的人已经或者能够对已提出的一切难题予以解答了。

    对于这个见解,让我暂且让步到那些在理解真理(伴随着信仰真理)的数量上最容易感到满足的人们所达到的极限;即使如此,赞成“讨论自由”的论据也并没有就此削弱。因为这个说法也承认:人类应该有一个理性的保证——对于一切反驳已经给予满意的答复;既然如此,倘若不把需要的反驳说出,它们又怎能得到答复呢?反驳者倘若没有机会说明答复没有让人满意,又怎能知道回答不是令人满意的呢?即使公众没有必要,至少哲学家和神学家总有必要使自己熟习那些难题,并且必须能够在让人感到困惑的情形之下认出它们;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应该把它们自由地陈述出来并且将它们置于全面观察之中。对于这个麻烦问题,天主教有自己应付的办法。它把人们大致分成两类:一类是能够直接接受它的教义的,另一类是必须靠间接的信赖来接受它们的。

    诚然,对于二者都没有在接受什么这一点上有所选择;但是教士们,为了辩驳反对者的论证,就得到允许并受到奖励去认识那些反对的论据,因而可以读到异端的著作;至于不以此为业的俗人,除非有特准,否则就很难得到这种机会。这条规定承认了关于敌方情况的知识对于宣教者是有益的,不过它又想出与此相辅相成的办法——不让世界上其他人也知道这个;这样就给了所谓“选士”比一般普通人更多的精神教化,虽然不是更多的精神自由。当天主教用了这个策略之后,就成功地得到了其宗旨所要求的精神方面的优越地位,因为无自由的教化固然永远不会造就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心灵,但是能造就一个在乡村巡回法庭上就一桩案而进行辩护的聪明的辩护者。但是在信仰新教的国度里,这种解救办法是不被允许的;因为新教徒至少在理论上主张,选择一个宗教的责任必须由信徒自己承担而不能推诿在传教士身上。再者说,目前,如果把学者所读到的著作对其他人封锁起来,这是不切实际的。如果要让人类的传教士认识到他们所应当知道的所有东西,就必须让所有东西得以自由地写作并发行而不对其施加任何约束。

    进一步讲,在假定公认意见都是正确的这个条件之下,缺乏自由讨论的危害如果仅仅是使人们不能知道反对意见的依据,那么可以说这是知识上的而不是道德上的危害,就“意见对于品性的影响”这一点来说,这无损于意见的价值。但事实是,在缺乏讨论的情形下,不仅意见的依据被遗忘了,就连意见本身也常常被忘掉。在这种情形下,表达意义的字句就不再提示什么概念,或者只提示它们原来所用来表达的概念的一小部分。如果活生生的信仰和鲜明的概念没有了,取而代之的将只有一些陈套的词句;如果说还有什么意义部分被保留下来,那也只是意见的表皮和外壳,其精华早已尽失。在人类历史中不乏为这种事实缺乏而充斥的巨大篇章,要对其加以思考和研究,而且越认真越好。

    对于这一点,几乎一切道德教义和宗教信条的发展都对其进行了说明。那些信条和教义对于其创始人甚至他们的嫡系弟子来说,必然充满着意义和生命力。只要使它们即使在劣势中也能持续下去,人们对它们的意义的感觉,就不会减弱,甚至还会把它阐发到更加充分的意识当中。结果,它不是在得势时被泛化,就是停滞不前,而只保持已得的阵地不再进一步发扬。一旦这两种结局之一显而易见的时候,关于这个题目的争论就懈怠了,并且逐渐趋于消失。于是这个教义就取得了一种新的地位,即使不算是一个公认的意见,也可以算是意见中得到认可的派别之一;而主张它的人们一般而言也只是承袭了它而不是从内心采纳了它;至于这些教义由此及彼的转变,此时也已成为绝无仅有的例外了,因而在宣称者的思想当中也就不占有任何地位了。

    这时,他们已不像起初那样时刻保持警惕,而是争取让世界投向自己;他们已经陷入一种默许妥协的状态,既不听取反对他们的信条的论据(他们只要忍得住),也不用有利于那个信条的论据去反驳异议者(假如这种异议者存在的话)。从这时起,通常这种教义的活力就开始衰退了。我们经常听到一些信条的宣教者悲叹地说,要想使信徒心中对于他们在名义上承认的真理保持一种生动的领会,如果能通过情感而真正支配行为,那就太困难了。

    当一个信条还在为其生存奋斗时,那么这种困难是不会引起埋怨的:在那时,即使是一些较弱的斗士也都知道并且会深刻地感受到他们为什么而奋斗,也知道并且了解它与其他教义有什么区别;在每个信条存在的那个特殊阶段,都可以看到有不少人曾经把那个信条的基本原则体现在思想的各种形式上,会把那些原则的一切重要含义加以量度和考虑,也会体验到那个信条在品性方面的充分效果,那是对于那个信条的信仰在一个被它彻底浸透的心灵中所应当产生的效果。

    但是,一旦那个信条变成了一个仅仅是承袭的东西,而人们之所以接受都是出于被动,就是说,一旦心灵不复被迫的时候,就有一种逐步前进的趋势会把这个信条(除了一些公式之外)的全部东西都忘掉,或者对它只存在一种淡漠而麻木的同意,仿佛接受它既是出于信赖也没有必要把它体现在思想之中或者以亲身经验来加以考验;直到最后,它终于变得与人类内心生活几乎完全没有联系了。于是就出现了当今世界在这个年代里经常出现以至于形成多数的这种事情:信条仿佛是存在于人心之外的,而其作用只在于把人心硬化和僵化起来,以挡住那些给人性更高部分的一切其他的影响;其力量只表现为不允许任何活的和新的信念进入人心,而其本身则除了作为一名哨兵监守心脑使其空虚之外,别无任何其他作为。

    实际上,本来最能深入人心的教义会在人心中成为死的信条而不会在情感中、想象中或者在理解中得以体现,这种情况会达到什么程度,可以用多数基督教信徒如何对待基督教教义的情形作为范例。这里所说的基督教,是指像一切教会和教派所描述的那些东西,即在《新约》当中书写的大部分格言和训条。那是所有自称基督徒者都视为神圣的,并被当做准则予以接受的。可是,并不过分地说,在一千个基督徒当中也不一定能有一个真正参照那些准则来指导或者考验他的个人行为。他在个人行为上所参照的标准就是他所属国家、民族、阶级或者他所担任的宗教职业的习俗。

    于是他一方面有一套道德的格言,他相信那是由一个绝对正确的智慧赠与他的一些管治规则;而另一方面,他又有一套日常生活上的判断和实践,其在一定程序与某些格言相符,而与另外一些格言就不符合了,甚至与某些格言相冲突对立,而就整个来说,则是介于基督教信条和世俗生活中的二者利害之间的一种协调。他对于前一套标准予以崇敬,而对后一套标准,他付以真正的实践。一切基督教徒都会确信,上帝所赐福的人是穷人、贱人和被世人鄙视的人;他们都确信,富人进入天国的难度比大象穿过针孔还要大;他们都相信,他们绝对不应指神宣誓;他们都确信,他们不应加以裁判,否则他们自己就应受到裁判;他们都确信,他们应当爱邻如爱己;他们都确信,他们不应当顾虑明天;他们都确信,倘若有人要拿他们的外套,他们就应把自己的上衣也送给他;他们都确信,倘若他们要成为善人,就应当卖光自己的一切并将所得散发给穷人。他们说他们确信那些事情,这不能说明他们不真诚。

    他们的确确信那些,正如同人们确信自己所经常听到赞颂而从来没有讨论的事情一样。但是如果从一个活的信仰如何约束行为这个意义来说,那么他们所信仰的那些教义只不过是达到他们的目的并起到作用的那一点。如果在那些教义在其完整无缺的情形下,他们以之攻击敌人,则是大有用处的;如果有人做出了他们认为可以表扬的事情,也要(在可能的时候)把那些教义搬出来作为理由,这更是不用说了。但是假如有人竟去提醒他们说,那些格言还要求他们去做连想都没有想到的无数事情,那人将一无所获,只有被划入那种好胜于他人而不合众意的角色行列罢了。这就是说,在普通的信徒那里,教义没有根深蒂固,在他们心中教义并不能成为一种力量。只是对于那些教义的声音,他们有着一种习惯性的敬意,也没有字面所指事物的感受,也不能够迫使心灵把那些事物吸收进去,并使得它们符合于公式。总之,当涉及行为的时候,他们就病急乱投医,随便找个人来指导他们要服从基督到什么程度。

    但我们可以确信,在早期的基督徒那里,事情并非这样。假如事情曾是这样,那么基督教也绝不会由几个被鄙视的希伯来人(hebrew)组成的一个隐晦的教派扩展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以前,当他们的敌人说到“看那些基督徒如何彼此互爱”的时候(这句话现在大概不会有人再说了),他们那时对于自己信条的意义无疑是有着极其深刻的感受的,而以后就大大削弱了。大概主要就是出于这个原因,因此现在基督教在扩张领域方面就取得了很少的进展,而在十八个世纪之后还几乎仅仅局限在欧洲人和欧洲人后裔的范围之内。

    现在,即使是严格的基督教徒,即使是那些对于教义比一般人认真得多、对于若干教义的意义也比一般人认识得多的人,在他们的心中,比较活跃的一部分教义通常也只是喀尔文(calvin)、诺克斯(knox),或者那些在性格上与他们自己相近的人物所讲的东西。至于耶稣本人的话语,在他们心中只是无所谓地并存着,其产生的效果也不过像去聆听一些温和可亲的语句所产生的效果一样。说到“为什么作为某一教派所独有的教义要比一切公认教派所共有的教义能够保留更多的生命力”,“为什么所从事传教的人们要对后者保持其意义的深刻性就感到更困难”,这无疑有许多理由;但确定的一个理由是,凡是独特的教义都会遭到很多诘难,都必须比较经常地在反驳者面前公开地为自己辩护。而一旦到战场上,在已经没有敌人的时候,无论是教者还是学者,就都到他们的岗位上休息去了。

    一般地说,对于所有的传统教义,比如有关生活智慧和生活知识以及道德方面或宗教方面,上述道理同样也是正确的。所有文章和言语中都充满着有关生活的一般议论,这些议论既讲到生活是什么,也讲到在生活中应该如何做人;关于这些论调是每个人都应知道的,是每个人都一再陈述或者闻而默许的,也是大家都当做自明的真理予以接受的,但大多数人却只是在切身体验——一般是痛苦一类的体验——感受到教义的意义时才开始真正学到了它的意义。一个人常常在受到某种出乎意料的不幸或失望的重创之后才会想到他一生中一直习闻的那些格言或谚语,对于这些格言或谚语,他如果很早就能像事后那样感到其意义,就会使他免遭这场灾难了——这种情况是屡见不鲜的。因此有这种情况,除了缺乏讨论之外还有其他许多理由:有许多真理如果没有亲身体验便不能充分认知其深刻意义。但是针对这种真理,一个人只要经常听到内行人对它进行辩论,对其意义也会了解很多,而所了解到的东西也会深刻地印入心中。人类一见到事物没有疑问就会放弃思考,这个致命的习惯是他们所犯的多数错误的原因。现代一位作家曾经说到“既定意见的沉睡”,这句话真是一语中的。

    这是什么话!人们也许会问:难道正确的认识是以存在反对意见为必要条件吗?难道为了使人们能够认知真理就让一部分人坚持错误吗?一个信条果真是一旦被一般人所接受就失去其意义和生命力了吗?一个命题果真是只有疑问才能被人彻底理解和彻底感受到吗?这是不是在说,一旦人类一致地接受了某个真理,在他们当中那个真理就消亡了呢?大家一直都思考着,改进知识的最高目标和最好结果就是在一切重要真理的认定上把人类结合得越来越好;难道说只有在没有达到知识的目标的时候,它才确实存在吗?难道征服的果实却会因胜利的完全而遭到毁灭吗?

    我并没有肯定那种说法。随着人类的进步,没有争执或者没有存疑的教义在数目上会越来越多;而且也几乎可以说,人类福祉正是要用目前无可争辩的真理的数量和重量来衡量。诸多问题上的严重争论被一个接着一个地停止,这是意见凝固化过程中必有的阶段之一;这种凝固化,对于正确意见当然是有益的,但对于错误意见却必然是危险和有害的。所以,虽说分歧的范围在逐渐缩小,但这种缩小不可避免也不可缺少,并且有其必要性,但我们却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说它的所有结果都一定是有益的。在对于一条真理的聪明且深刻的领会方面,丢掉一个像被迫依据真理向反对者解释和进行辩护那种重要的助力,这个损失与这个真理所取得普遍承认的利益相比较,纵然不足以压倒后者,却也是一个不小的砝码。所以到了这种助力不能再有的时候,我承认我愿意看到人类的传教者努力找一个代替物出来;也就是说,总要想些办法把问题的难点呈现在学习者的面前,就像一个找到不同论据就急于把它们提到反对者面前那样的急于取胜的人一样。

    可是,人们不但没有寻求到解决此目的的办法,还把以前他们使用过的办法都丢了。像在柏拉图对话中所示的那种雄伟的苏格拉底式的辩论法,就是在这里我所说的这种办法。那主要是关于生活中和哲学上一些重大问题的一种反面的讨论,虽然有其登峰造极的技巧指导,但是目的则在说服那种仅仅使用公认意见的一些陈词滥调的人,让他知道自己并没有弄懂那个题目,也让他知道他对自己所信奉的教义还没有理解到一定的意义;这样,在他认识到自己的无知以后,就能把他放在一条可以达到稳固信仰的道路上,使这个信仰处在对于教义本身以及教义证据的意义方面都可以明白领会的基础上。再说到中世纪的学院论战,那也多多少少有着共同的目标。那是意在明确学生懂得他自己的意见,也(必然相关联地)懂得与之相反的意见;既能够加强前者的根据,也有利于驳倒后者的根据。

    这种学院论战固然有其不可救药的缺点,即使是它所依靠的前提仍是来自权威而不是来自自己的理性;而当做对心灵的训练来讲,诚然它也在各个方面都不及于形成所谓的“苏格拉底之毒”同等智力的那种有力的辩论法;但是事实上,它也和后者一样在远远超过一般人所愿意承认的程度上,对近代人的心灵训练有所贡献;而在现代的教育方式上,却没有任何东西能在最小的程度上填补二者之中的任何一个地位。一个专从教师或书本中获得一切教训的人,纵然逃离了包围上来要使自己满足于生搬硬套的引诱,也不会被迫去兼听双方,因而(甚至在所谓的思想家之中)也就远远不会经常在兼知双方方面有所成就;他在为自己的意见辩护中所讲到的最弱部分,经常就是他本来想要答复敌方的东西。目前时兴的做法是贬抑反面的逻辑——这种逻辑只是指出实践中的错误或理论中的弱点,而不从正面论证真理。

    这样一种反面的批判,作为一个最不可能的结果来说,的确是远远不够的;但是如果作为达致名副其实的正面知识或信念的一个手段来说,那是实至名归的;可以说,除非人们能够有机会再度有系统地受到这种逻辑训练,否则很少会出现真正的大思想家,而在除了物理和数理部门之外的任何思想方面,也只能出现较低的一般智力水平。而在其他任何题目上,没有一个人的意见能称得上是知识,除非他受到别人的强迫或出于由衷而经历过的一些类似于与反对者积极争论之类的精神活动过程。如此说来,对于这样一个东西,在没有它时会感觉到如此地不可缺少,又是如此地难于创造;而当它自己自动出现在人类面前时,人类却对它加以摒弃,这不是十分荒唐吗?所以,倘若有人对公认意见加以争议,或者倘若有人只要在法律或舆论允许时就对公认意见有所争议,那么我们要感谢他们,我们要敞开心扉倾听他们的反对意见以及论据,还要为此而感到高兴,因为有人替我们做了那些应当由我们自己做(只要我们对自己信念的意义或生命力还有所关心的话)而且有可能会更加费力的事情。

    以上就是意见分歧的益处,罗列其主要原因(这将继续下去,直到人类在知识的历程中前进到另一阶段,但在现在看来还有不可计算的距离),现在还剩下一条要阐明。迄今为止,我们只考虑过两种可能性:第一是假定公认意见为谬误,从而使某些其他的意见成为正确的;第二是假定公认意见为正确的,那么它与对立错误之间的冲突便可有助于对其正确性的深入领会和深刻感受。但是还有一种比这两种更加常见,那就是两种相互冲突的教义,不是此为正确而彼为谬误,而此种真理是介于二者之间的;公认的教义不仅体现真理的一部分,而且需要不合的意见来补足其缺憾。在非感官所能接触的题目上,流行的意见往往是正确的,但很少是或者从来都不是全部的真理。它们是真理的一部分(有时候是较大的一部分,有时候是较小的一部分),但总是被歪曲、被夸张,并被从其他一些应当相伴随、相制约的真理中脱离出来。

    在另一方面,异端的意见一般是某些被忽视、被压制的真理,突然摆脱了束缚它的锁链,不是谋求调和通行意见中所含的真理,而是把它摈为敌方并以同样的排他性自立为全部真理。后一种事情是迄今为止最常见的,因为在人类的心灵方面,片面性永远都是规律,而多面性则是一种例外。所以,即使在意见的旋转运动过程中,常常也是真理的一部分落下去而另一部分随即又升起来。甚至在前进运动中,本应是累加性的,大部分也都是由一个偏而不全的真理去替代另一个偏而不全的真理;而进步之处主要在于新的真理片段比它所代替的东西更符合时代的需求罢了。即使是站在正确基础上的得势意见也都具有这样的偏缺性质,因此我们应当珍视那些为通行意见所略去而本身却又多少体现部分真理的意见,不管其真理当中可能有多少错误和混乱交织着。没有一个人类事务的清醒判断者会因为使我们注意到易忽略的真理的人也忽略了我们所见到的某些真理,就感到不能抑制的愤怒。他宁愿想,正因为流行的意见还只是片面性的,就更要欢迎那些非流行的真理方面的片面性的主张者;因为这样通常最有活力,最能迫使人们针对那些片面主张者所号称的完整而实际是片段的智慧勉强予以注意。

    例如,在十八世纪,几乎一切有学养的人以及尾随其后的无学养者都热衷于赞叹所谓的文明,赞叹近代科学、哲学、文学的各项奇迹。在他们既大大高估了现代人与古人不同的程度,还滥信全部不同的都偏利于他们自己的时候,请看卢梭(rousseau)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议论是如何像炸弹一般爆发在一大堆结构紧密的片面性的意见之中的:它改变了其原来的部位,迫使其中的分子在新的分子揳入之下重新组合出更好的形式,从而起到了有益的震撼作用。那些流行的意见并不是整体看来比卢梭的意见离真理更远,恰恰相反,它们更近于真理,有更多的正面真理,同时也很少有错误。不过在卢梭的教义当中却有着数量可观的在流行意见中所缺少的真理,它们被卷在意见的洪流之中顺流而下,等到潮水降退之后则突现出留在其后面的宝藏。比如,生活的简朴有着更加高贵的价值,虚伪的社会罗网和伪善有着耗费精力和败坏风气的恶果,这些是从卢梭著论之后才深入有教养的心灵而从未完全消失的观念;虽然说在今天和在任何时候,它们随时产生的应有的效果一样需要大力主张,并且还需要用事实来加以主张,因为语言在这个题目上已经竭尽全力了。

    这在政治方面,几乎已成为老生常谈:一个党要求稳定和秩序,而另一个党要求改革或进步,二者均成为政治生活中健康状态的必要因素,直到其中任意一党能扩大其理解力,知道并善于辨别哪些宜于保存,哪些应当扫除,从而成为一个既重秩序又重进步的政党。这两种思想方式各借对方的缺陷突显自己的功用,也在很大程度上靠对方的反对才把自己一方保持在健康和理性的范围之内。关于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财产和平等、合作和竞争、奢侈和节约、社会性和个人性、自由和纪律等问题,两方都各自有其利己的意见,在实际生活中的其他问题上也都有着互相反对的主张;只要所有意见都以同等自由被发表,并且都凭借同样的精力和才能得到主张并受到辩护,那么两方的因素就都没有机会各得其所,就必定在权衡之下会此升彼降。

    在生活中的一些重大实践问题上,在很大程度上,真理是对立物的协调和结合的问题,而人们很少有足够恢弘公正的心胸使其调整到近乎正确,因此只有在敌对旗帜下,通过交战双方展开斗争的粗暴过程才能够做到。在上面所列举的任何一个重大公开的问题上,在两种意见中倘若有一方得势,那么,不仅应予以宽容而且应予以赞助和鼓励的倒是在特定时间和地点居于少数地位的那一方。因为在当时,那个意见代表着被忽略了的利益,代表着人类福祉没有得到所应得之虞的一面。在我国,我知道对于上述那些题目持有不同的意见的多数人并没有什么不宽容的地方。我之所以要列举出它们,目的在于借这些可用的例子来表明这样一个普遍性的事实,即在人类智力的现有状态下,如果要实现想使真理的各个方面得到公平比赛的机会,就只有通过意见分歧才能实现。假如发现在什么问题上有些人成为举世显明一致的例外,即使举世是居于正确方面的,那些少数异议者也总有值得一听的为他们自己辩说的东西,如果他们缄口不言,那么真理必定会有所损失。

    有人曾反对说:“有些公认的原则,特别是关于最高和最重要问题的公认原则,的确不止是半真理的。比如基督教的道德就是在道德问题上的全部真理,而假如有人教导一种和它有出入的道德,他就会陷于完全的错误。”这在实践方面本来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没有比它更适合考验普遍性格言的了。但是在断言基督教道德是什么或不是什么以前,最好先确定所谓的基督教道德是指什么。假设它是指《新约》的道德,我就不明白从这本书得出这种认识的人,怎么会以为书中是把它宣称为或者要使它成为道德方面的一套完整教义的。福音书中常常征引先前的道德,却把自己的训条仅限制在某些特定事项上,而就其有关道德作些改正或者易以较广较高的道德; 并且它的表达形式又是出自最宽泛的、不可能扣紧字义来解释的词句,与其说具有立法的准确性,不如说具有雄辩或诗篇的感染性。

    要由此提出一套道德教义,如果不从《旧约》那里有所采补就永远也不可能,也就是说,还必须从一个固系精心制定但在许多方面仍是为野蛮人而设的道德体系那里来借得补助。公开敌视这种犹太教式地解释主的教义并充填其架构的是圣保罗,他也同样假设一种先在的道德,即罗马人和希腊人的道德;而他对基督徒的劝告,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于那种道德的一个适应性的调整体系,甚至会达到公然认可奴隶制的地步。现在所谓的基督教的道德——实际上不如称为神学的道德——并非是基督本人或者基督使徒的作品,而是由以后很远的时期,头五个世纪中的天主教会逐渐建造起来的。到了近代人和新教徒那里,尽管没有毫无疑问地予以采纳,但是变更也不多,远远不到可以期待他们的程度。事实上,他们中的大部分只满足于把中世纪中所增加的东西取消掉,而每一教派又各自把适应于自己倾向和性格的新东西增添进去。

    对于这样一种道德以及它的早期宣教者,我虽然不赞同那些否认其也大大有惠于人类者,但是我还是要毫不犹豫地说:它在许多重要点上是不完备和片面性的,如果不是有些不为它所认可的情绪和观念也曾对欧洲人的生活和品质的形成有贡献,那么人类事务就会处于更坏的地步。基督教道德(姑且用此名)具有反激运动的一切性质,大部分都是对异教精神的抗议。它的理想与其说是积极的、主动的、力致崇高、殚精求善的,不如说是消极的、被动的、但求无罪、竭力戒恶的。总之,有人说得好:在它的训条里面,“你不该”的字样不适当地掩盖了“你应该”的字样。具体地说,它害怕纵欲,所以崇奉禁欲主义为偶像,这在后来逐渐被调和为律法主义的一种。它揭橥出作为指派天堂的希望和地狱的威胁是道德生活中专有的动机:在这里,它远远落后于古代圣贤,这是在其含义中赋予人类道德的一种自私的性质,这是因为把每个人的义务感和同胞们的利害分离出来,除非有己身利害为诱导,否则不会考虑到它们。

    在本质上,它又是一种被动服从的教义,谆谆教导人们对于已树立起来的一切权威要屈服顺从;这固然不是说当他们发出宗教所禁的乱命时也必须积极服从,但对于加诸我们自己身上的任何冤屈都不容许有所抗拒,更不能说反叛。讲到对国家的义务问题,当然在道德方面,最好的异教国族已把这一义务提高到了比重不相称的地位。当提升至侵害个人正当自由的时候,在纯粹基督教伦理当中,义务问题的这一重大部门几乎没有得到承认或者受到注意。我们曾读到这样一句格言:“统治者委任某人担任某职时,如果其领土之内还有其他人更适合此职位,那就算对上帝和国家犯了罪”——这句话是出自《古兰经》,而不是出自《新约》。如果说在近代道德中“公众的义务”这个概念还得到一点点承认,那也是引自希腊和罗马,而不是基督教。同样,在私人生活道德方面,如果还存在任何所谓恢弘气度、高尚心胸、荣誉之感、个人尊严等品质,那也得自我们教育中纯人事的部分,而不是得自宗教部分。在一种宣称只把服从作为唯一价值的伦理标准的情况下,绝不可能产生出那些品质来。

    和任何人一样,我不想硬说上述那些缺点,在一切意想得到的情况下,是基督教伦理必然固有的;我也不想硬说,一个完备的道德教义所必须具有而基督教伦理却未包含的东西就不能和它调和在一起。我更不想拿这些来讽刺基督本人的教义和训条。我相信,凡是基督所说的话语都是有证据证明是有意那样说的;我相信,所有基督所说的话语和所有周赡详备的道德所需要的东西都是可以调和起来的;我确信,所有伦理当中最好的东西都可以用到基督的话语里面,并且不致对其词句有多大的触犯,正如曾试图从那里演绎出实际的行为体系的人们不曾对它有多大的触犯一样。

    然而,与此毫不矛盾,我也相信基督本人的训条和教义只包含而且也只想包含有真理的一部分;还有许多构成最高道德的基本因素是存在于另一些东西之中的,有关基督教创始人的有记录的讲话未具见也不曾想具见,后来以那些讲话为基础所建立的伦理体系也完全被抛到九霄云外了。情况既已如此,假如硬要从基督教的教义当中找出一套完整规则来作为我们的指导,而在教义中这种规则是欲使其裁准实施然而只有一部分是作为规则提供的,那便是很大的错误。这个狭隘的学说正在演变成一个严重的实际祸患,被道德训练和道德教导的价值大大损毁了,而在今天,这种价值是多少有头脑的人所力求增进的。我很担心,像人们这样力图在单纯宗教模型上铸造人的情感和心灵,却弃置那些一向与基督教伦理并存且为之补充的世俗标准(因为没有更好的名字姑且用此称),只接受它的一种精神,又把自己的精神注入一些,结果将会产生,甚至现已产生了一种低贱卑屈而富于奴性的品性,擅自屈于它所估定的“最高意志”,却不能上升到或共感于“最高善”的概念。

    我坚信一定还有一种不是单从基督教源泉所引发出来的伦理与基督教伦理并存,才能产生人类道德的中兴;我坚信基督教体系也不能独立于这样一条规律——在人类心灵未臻完善的状态下,有意见的分歧同样是真理的利益需要的。当然,在不抹杀基督教所不包含的真理时,并不一定要抹杀它所包含的真理。如果竟然发生这样的忽视或偏见,那将完全是一种祸患;但这确实是我们不能指望永远免除的祸患,我们应该把它看成为了一种无可估计的好处而应支付的代价。部分真理排他性地冒称自己为全部真理,这种行为是必须也应当予以抗议的;但是假如这种反击的动力又让抗议者失其公正,那么,对于这个片面性和那个片面性是一样的,都是可悲叹的,但是必须予以宽容。假如基督徒教导非教徒对于基督教应该公正,他们自己就应当对于不信教这件事公正。凡是对以文字记载的历史有最普通认识的人都知道,在最高尚和最宝贵的道德教训中,有很大一部分不仅是不知道基督教信条的人的作品,而且还排斥了它;我们如果闭眼不看这个事实,对真理是不会有什么帮助的。

    我也不想坚持说,只要最无限制地使用发表一切意见的自由就能制止宗派主义在宗教上或哲学上的祸害。所有容量狭隘的人相对于真理一旦认真起来,必定会竭力主张,反复教导,甚至采用多种方法将其付诸行动,俨然世界上再无其他真理,或者无论如何也没有一条真理能够制约或者限制第一条真理。我承认,一切意见都要变成宗派性的趋势,当然不会因展开讨论而获得挽救,即使是最自由的讨论,也会因此增高并加剧,因为那个应当被看到而实际上没被看到的真理会因其出自被认为是反对的人之口而遭到更加猛烈的排斥。

    但是必须知道,这种意见冲突的有益效果在情绪愤激的偏党者身上本不应该发生,而应发生在比较冷静、超然的旁观者身上。可怕的祸患不在于部分真理之间的猛烈冲突,而在于半部真理的平静压熄。也就是说,人们只要还被迫兼听双方,就总会有希望;而人们一旦只偏注于一方,错误往往会硬化为偏见,而真理本身也由于被夸大而变成谬误,不再有真理的效用。我们知道,类似这样一种强于判断的能力,居于一个问题的两面之间,仅仅面对一方辩护者的发言,而能得出聪明无蔽的判断,这在人类精神属性中是极其少见的;既然如此,那么在涉及真理时,除非在其各有比例的方面,除了体现任何部分真理的每一种意见之外,不仅都能找到自己的辩护人,而且还能找到被人倾听的辩护——真理除非这样,否则是没有机会的。

    说到这里,我们已经从四点根据上清楚地认识到意见自由和发表意见自由对于人类精神福祉的必要性了(精神福祉是人类一切其他福祉的基础);现在再把这四点依据简单扼要地重复一下。

    第一点,据我们所知,如果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那个意见极有可能是正确的。这一点如果被否认的话,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

    第二点,即使被迫缄默的意见是一种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含有部分真理的;另一方面,任何问题上的普遍意见(得势意见)也很难是或者从来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找到补足的机会。

    第三点,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但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如果不容许它去遭受却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接受者多数会持有这个意见,如同持有一个偏见那样,就会很少感认或领会它的理性依据。

    第四点,教义的意义本身也会有所丧失或减弱,并且也会有失去其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教条因为已经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的,它妨碍人们去寻求依据,并且还阻挡着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得来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

    在将意见自由这个题目撇开以前,我们还需要再关注一下这样一种说法:一切意见均应该被允许自由发表,但前提是在方式上应有所节制,不要越出公平讨论的界限。谈及规定把所设想的界限全部摆在哪里的不可能性,这里有许多理由可以讲。假如说测验之法是看对于意见受到攻击者有无触犯,我想经验会告诉我们,所有攻击有力而动听的都算是有了触犯;也就是说,只要反对者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出了任何强烈的情感,把对方逼得很紧以至于难以作答,那么,在对方看来,他就是一个无节制的反对者。这一点,尽管从实践观点来看是一个重要的考虑,但在一种更基本的反对意见面前就不算什么了。毫无疑问,主张一个意见(即使这个意见是真实的)的方式会惹人反感,因此招致严厉的谴责也是很自然的。但是最主要的一些触犯还不在这一类中,而是在那种只能借着偶然自欺才能把论断弄妥帖的某些错误做法中。

    其中最严重的一些是:对事实或论据予以压制,似是而非地进行论证,把案情的各项因素列举错误,或者把反对方的意见表述错误。尽管如此,所有这些事情,甚至在最大的程度上,都是一些并不被,也不应被认为无知或无能的人们在完全良好的自信中不断地做出来的,所以我们不大可能从良心上以恰当的根据把这种错误的表述鉴定为在道德上也可以加以责难的事;至于法律,当然更不能随便干涉这种论战上的错误行为。再看一般所谓无节制的讨论的意思——讥刺、谩骂、人身攻击以及诸如此类的言行。有关这一点,如果在谴责这些武器时曾经同等地建议双方都停止使用,那就值得给予较多的同情了;然而人们只是在对待得势意见时限制使用,至于使用它们去对待不得势的意见时,则不仅不赞成,而且还让使用者博得所谓真挚的热情和正义的愤怒等称誉。

    但是这些武器的使用不论会发生什么祸害,最大的祸害总是发生在把它们用于对待较无防卫的一方的时候;从这种主张意见的方式中不管找出什么不公平的便宜,这种便宜几乎总是独归于公认意见的这一方。在这一类触犯中,论战者所犯的最坏的一种触犯是把持有相反意见者诋毁为坏的或者是不道德的人。在这种诽谤面前,特别突出而易受攻击的是持有不通行意见的人们,因为一般来说,他们总是少数,又没有势力,而且除他们自己外没有人会关心他们是否会受到公正的对待;可是如果有人要用这件武器去攻击一个得势的意见,那在事情的性质上是用不得的:第一,他不能确保自己能安全地使用它;第二,即使他能够安全地使用,这样做也只会使自己的论据萎退。一般来说,与公认意见相反的意见假如想求得一听,那只能使用经过探究的平和谦逊的语言,并且尽量避免不必要地触犯别人——只要一有触犯,哪怕是很小的,就很难不丧失阵地;而得势的意见一方假如进行没有分寸的辱骂,就真能吓住人们,使他们不敢宣扬相反的意见,也不敢倾诉宣扬相反意见者的宣传。

    这样一来,为了正义和真理的利益,限制使用辱骂性的言语实际上比限制使用其他武器还要重要得多。如果说限制还必须有所区别的话,那么,举例来说,对于不信教的触犯性的攻击比对于宗教的触犯性攻击更加需要挫折。但是不管要限制哪一方,显然法律和权威都总是无分的;对于意见,则应在每一个审判中根据个别案件的情况来加以裁断;总之,对于每个人而言,不管他自居于辩论的哪个方面,只要其在声辩方式中缺乏公正或者在情绪上表现出恶意、执迷和不宽容,都要遭到谴责,但是不能让其在问题上所选定的方面来推断出那些败德,纵使其选择与我们相反的方面;在另一方面,对于每个人来说,不管他持有什么意见,他只要能够冷静地去看,诚实地来说他的反对者以及他们的意见,既不夸大以至于损害他们信用的东西,也不掩饰以至于为他们辩护的东西,那就应当给予应得的尊敬。这就是公众所讨论的真正的道德;倘若还常常有人违犯它的话,那么我更乐于想到:有很多争辩家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开始注意遵守它,而且还有更多的人从良心上正在朝这个方面努力。

    第三章 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个性

    形成意见并且无保留地发表是人类应当享有的自由,其具体的理由我们已经在前面的章节详细地阐述过。这个自由如果不被承认,或者不考虑规则地过度主张这种自由,那么不仅仅是在人的智性层面,在人的德行层面都会产生致命的影响,这我们也已经在前面的章节详细地阐述过。现在,接下来的第二步,我们就需要调查清楚前面阐述的理由是否也要求人们应当有自由去依照其意见而行动,意思就是要在生活中实践其意见,只要风险和危难是由他们自己来承担的,就不应受到来自同人们的物质方面或道德方面的阻碍。反之,就会受到人们的阻碍。不会有人顽固地坚持行动应当如意见一样自由。相反,即便是意见本身,发表意见的情况如果足以使意见的发表积极煽动某种祸害发生,其特权也将失去。

    比如有一种意见认为粮商是使穷人遭受饥饿的人,或者认为私有财产是掠夺的一种,如果它们的流传形式仅限于报纸,是不应该被妨害的,但是,如果是以口头方式进行宣讲,或者以标语的方式宣传,并且对象是一大群麇聚在粮商门前的激愤的群众,对其施加惩罚就是正当的。无论是何种行动,若没有正常的理由而去贻害他人,就可以借人们不谅的情操甚至是借用人们的积极干涉对其予以控制。对于比较重要的事情,更要这样做。必须将个人的自由限制在这样一个界限上:就是自己绝对不能成为他人的妨碍。但是若他在涉及他人的事情上不会有碍于他人,而只是在涉及自己的事情上,依照自己的意向和判断而行动,则凡能够证明意见应有自由的,也一样应当证明他可以被准许在某种程度上牺牲自己,将其意见付诸实践而不受妨害。

    前章所提到的某些原则,比如,人类是有可能犯错误的;人类大部分的真理只是半真理;意见的统一是无可取的,除非是所有对立意见经过最充分和最自由的较量的结果,而意见的分歧也并非坏事而倒是好事,至少在人类未达到远比今天更能认识真理的一切方面之时是这样——上面提到的原则都可以适用于人们行动的方式,其适用度不比适用于人们的意见低。不同意见的存在在人类尚未完善时是大有用处的,在生活方面亦可以说:生活应当存在许多种不同的试验;只要对他人没有损害,各式各样的性格可以自由发展;应当用实践证明不同生活方式的价值,只要有人认为应当拿来一试。总之,个性应当维护自己的权利,当然,前提是在并非主要涉及他人的事情上。在以他人的传统或习俗为行为的准则,而不是以本人自己的性格为准则的地方,就缺少个人进步和社会进步中一个颇为主要的因素,而这个因素同时也是人类幸福的主要因素之一。

    在主张这条原则时一定会遭遇的最大困难,在于人们一般对于这个目的本身漠不关心,而不在于人们必须领会要用什么手段去达到一个已经认定的目的。如果大家都已感到福祉的首要要素之一是个性的自由发展;如果大家都已感到这是文明、教化、教育、文化等一切东西的必要部分和必要条件,而不仅仅是与其并列的一个因素;那么,自由就不可能被低估,而个人自由与社会控制二者之间的界限的调整也就不会有太大的困难,问题就在于,个人自动性具有什么内在价值,在一般的想法中很难见到。

    大多数的人不能领会为什么人类现有的那些办法对每人说来还不够好,就在于他们满足于那些现有的办法(因为它们做成现在的样子,正是这大多数人的功劳);甚至在多数道德改革家和社会改革家的心目中,当他们用嫉恨的眼光看时,自动性就被看做一种麻烦的甚至是叛逆性的障碍物,妨碍着大众普遍接受他们自己认为对人类最好的办法,而并不将他们看做理想的一部分。甚至对于像一位杰出的学者兼政治家——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作为一篇论文主题来表述的一个教义,它的意义也只有少数出自德国的人能领会到——大意是说:“人的目的,不是那些由模糊短暂的欲望所提示的,而是由永恒不易的理性诏谕所指令的目的,是要最高度和最调和地发展各种能力,使其成为一个完整而一贯的整体”,所以,“每人所应一直为之努力,尤其是意在影响同人的人应该永久注视的目标,应该是能力和发展的个人性”;而这便需要两个层面的要素,就是“自由的多样化和境地的多样化”,二者一经结合就产生了“个人的活力和繁复方面的分歧”,而这些东西又自相结成“首创性”。a

    虽然像洪堡所讲的那种教义人们很少听闻,并且还会诧异于听说个性有那样崇高的价值,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这个问题只存在程度之别。没有人会坚持认为人们行为中的美德只是彼此照抄。也不会有人认为,人们在自己的生活中和仅仅与自身有关的行为中不应该有自己的判断或自己的个性的任何一点痕迹。此外,若硬说人应当像他们出世以前对世界一无所知那样,或者好像经验至今还未表明某种生存方式或行为方式比他种较为可取那样行事,是很荒谬的。所有人都赞同人在年轻时就应受到这样的教育和训练,以便他能够知晓并受益于人类经验已经证实的结果。但是要知道,当一个人的能力已臻成熟的时候,就应该让他按照自己的办法对经验加以运用和解释,这既是人的正当条件,也是人的特权。应该由他自己去找,他记录下的经验中有哪些可以恰当地适用于他自己的情况和性格。在某种程度上,他人的传统和习俗,只是表明这些人的经验教过他们什么东西的证验;而证验是可以例推的,因而就要求他来遵从。然而问题在于:第一点,这些经验所涉及的范围也许没有那么深广,或者他们也许根本就没有正确理解它。

    第二点,他们也许正确理解了经验,但是这些经验却不适合他们。合乎习俗的情况和性格造成习俗,而他们的情况或性格也许不合乎习俗。第三点,即使习俗既适合他们又是好习俗,但若他们仅仅是因为其为习俗而遵从它,那并不会使他的作为人类专有禀赋的任何属性有所发展,也不会对他有所教育。人类的觉知力、判断力、辨别感、智力活动,甚至道德取舍等,只有在进行选择时才会被运用。凡因其为习俗就照着做的人就不会作任何选择。因而他在辨别或者要求最好的东西方面都不会得到实习。和肌肉的能力一样,智力的和道德的能力也是只有经过使用才会得到提高的。而一个人做一件事如果只是因为他人也做了那件事,那和相信一个东西只是因为他人相信了那个东西一样,他的官能便不会被运用。因此,如果说,若是对于自己的理性来说,一个意见的根据还不足以当结论,但他却采纳了这个意见,这只能减弱他的理性,而不能加强他的理性;因此也可以说,如果导出一项行动的并不是与本人情感上和性格上吻合无间的东西(在与喜好或他人的权利没有关系的时候),这不会使他的情感和性格变得活跃而富有精力,反而会促使它们趋于怠惰和迟钝。

    ..a 见洪堡所著《政府的范围与义务》(the sphere and duties of government),德文本第11~13页。

    有的人让世界或者他所属于的那部分世界为自己选定生活方案,那么,他就不需要任何其他能力,而只需要人猿般的模仿力。有的人自己选定生活方案,这就要调用他的一切能力了。他必须借助观察力去看,借助推论力和判断力去预测,借助活动力搜集作决定需要用的各项材料,然后通过思辨力来作出决定。在作出决定之后,在坚持自己考虑周详的决定时,还必须借助毅力和自制力。随着行为中按照自己的判断和情感来决定的部分逐渐增大,他相应地需要并运用那些属性。即使那些东西一点儿也没有,他也可能会被引上某种好的道路而避开有害的途径。

    但是一个人的相对价值又是怎样的呢?真正重要的不仅在于人们做了什么,还在于做了这事的是什么样子的人。在人类正当地使用自己的生命以求其完善化和美化的工作当中,人本身无疑居于第一重要的地位。假如有一批机器人,盖好了房子,种出了谷物,打完了仗,审问了案件,甚至把教堂也建立起来,而且连祈祷文都念过了;假如我们要把一些现在居住在比较文明的一部分世界之中但依然只是自然界能够和将要产生的饿殍的标本人类换成这样的机器人,那还会有可观的损失。人性不是一架能按照一个模型铸造出来的机器,能够在造好后分毫不差地去做替它规定好了的工作;它更像一棵树,需要生长并且从各方面发展起来,需要按照那使它成为活东西的内在力量的趋向生长并发展。

    大家或许会认同这一点:人对其理解力的运用是可取的;对于习俗,要进行有头脑的遵循,有时甚至可以作有头脑的分歧,这也好过盲目的和单纯机械般的附从。总之,理解力应当属于我们自己,人们在某种程度上认可这一点。但是如果说欲望和冲动也应当属于我们自己,如果说保有我们自己的带有任何力量的冲动绝非什么危机和陷阱,人们就不那么愿意认同了。可是完善人类的组成部分中确实包括欲望和冲动,它们与信赖和约束地位相同。强烈的冲动在没有恰当地得到平衡的时候,即只在一组目的和意向已发展成为力量而另一些应当与之并立的东西却还处于微弱而不活跃的状态的时候,才具有危险性。人们之所以做出恶劣的行为,是因为他们的良心弱,而不是因为他们的欲望强。良心弱与欲望强这二者之间并没有自然的联系。自然的联系是另外一种样子。若在欲望和情感方面,说某一个人比另一个人较为强烈和较为多样,只意味着他具有较多的人性原料,所以就可能有能力做较多的祸害别人的事情,同样,也会有能力做较多的好事。

    强烈的冲动只不过是精力的另一种说法。精力当然可以被导向坏的用途;但是一个无精神无感觉的人永远没有一个富有精力的人做出的好事多。凡是自然情感丰富的人也是可以培养出最强烈的有教养的情感的人。一种强度的感受力可以使个人冲动生动有力,最热烈的嗜爱美德和最严肃的自我节制也正是源于此。只有通过培育这些东西,社会才算既保其利益又尽其义务,才不会因为不知怎样制作英雄而将其材料丢弃。一个人,欲望和冲动是归属于他自己的——这些是他通过教养将自己的本性加以发展和校改的表现——因此便具有了一个性格。若欲望和冲动不是他自己的,也就没有性格,比如一架蒸汽机就没有性格。一个人的冲动如果除了是自己的之外,还是强烈的,并且又被一个强烈的意志管制着,那么他就算有一个富有精力的性格。凡是认为不应对欲望和冲动的个人性加以鼓励使之展开的人,也一定会认为社会不需要强有力的人性,一定会认为若有不少富有性格的人存在于社会中并不见得较好,一定会认为精力方面的一般的高度水平也是无足取的。

    在以前的某种社会状态下,欲望和冲动等力量可能而且确定曾经过远地超越于在当时社会所保有的训练和控制它们的力量的前头了。有一段时期,自动性和个人性的成分过多,社会的原则与其进行了艰苦的斗争。当时遇到的困难是引导身心俱强的人们服从一些规则,从而使他们控制冲动。为了克服这个困难,一种凌驾于个人整体的权力就要由法律和纪律(像教皇们对皇帝们的斗争)确定下来,要求控制他的全部生活进而控制他的性格——当时社会还不曾找到任何其他足够的手段来束缚那性格。但现在,社会已经很能战胜个性了;现在威胁着人性的危险是个人的冲动和择取失于不足,而不是失于过多。从前,有些某位置上或者个人禀赋上的强者,其过激情绪已造成了惯于违法抗命的状态,这就需要对他们严加枷锁,以使其锋芒可及的人们还能享有点滴的安全保障。可是现在,事情已经大变了。在我们的时代里,从社会的最低级到最高级,每个人都像生活在一双有敌意的目光的可怕的检查之下。

    这不仅仅是在涉及他人的事情上,即使是在仅关自己的事情上,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之间也从来不自问一句:什么合于我的性格和气质? 我择取什么?或者,什么能让我公平地发挥我身上最好和最崇高的东西,使它生长并茂盛起来?他们问自己的是:什么适合于我的地位?和我位置相同、经济情况相同的人们通常做的是什么?或者(还要更糟),位置和情况都胜于我的人们通常做的是什么? 通过上面的举例,我的意思是相比于合乎习俗的事情,他们宁愿选择合乎自己意向的事情。他们并非本心愿意这样;他们根本只是趋向合乎习俗的事情,此外便别无任何意向。故而,他们是心灵本身屈伏在枷锁之下了。他们甚至在玩乐的事情上,也会首先想到投众合时;他们喜欢在人群之中;他们只是在一般常做的事情之中自行选择。行为上的怪僻性,趣味上的独特性,与犯罪一样,都是要竭力避免的。这样下去,由于他们不许随循其本性,造成的结果就是他们没有本性可以随循了。他们的人类性能枯萎了:他们已没有能力再有生来的快乐和任何强烈的愿望,一般也没有是本属各人自己、各人自生自长的意见和情感。这样的人性的情况是可取呢,还是不可取呢?

    按照嘉尔文学派的理论,这是可取的。该学说认为自我意志乃是人的一项大罪行。人类力所能及的一切善行都能包括在“服从”二字上。你没有选择,必须这样做,没有别的:“凡不是义务的就是罪恶”。任何人除非灭尽本性就无所谓赎罪,因为人性根本就是坏的。压毁人类任何官能、能力和感受力等,对抱持这种人生论的人来说,都不算是罪恶:人除开向上帝意志投降的能力外,本不需要能力;人们对自身官能的使用,除旨在更有效地执行那个假想意志外如果还有任何其他目的,那这个官能还不如没有好。上述就是嘉尔文主义的理论。有许多不认为自己是嘉尔文主义者的人也用一种温和的形式主张这个理论。这种温和在于较少禁欲性地解释所断言的上帝意志;力言上帝的意志也要让人类餍足他们的一些意向;不过当然是要遵循服从的途径,而不是要照他们自己所择取的样子,也就是说,要遵循权威指定给他们的途径。情事的必要条件既是如此,那对所有的人都是同样的。

    目前对于这种狭窄的人生论以及它所奖助的那类捏瘦和抽紧了的人类性格,在类似的狡诈形式之下,颇有一种强烈的趋向。无疑,有许多人真诚地认为,是造物者设计这样收小和锉短人类的;正如有许多人认为的,自然所给的本来面目,远没有树木剃了平头或者剪作动物形状之后好看。

    但是,假如人是由一个善的存在造出来的,这一观点被任何一部分宗教相信,那么,就应该相信,与此信条更一致的想法,将一切官能赋予人类,不是要让它们尽被铲除,概归消灭,乃是要让它们受到培养,可以舒展;还该相信,这位存在是欢喜他所创造的人类的领会能力、行动能力,以至于享受能力的每一点增长,欢喜他们步步接近于体现在他们身上的理想概念。另有一类关于人类优异性的想法,它不同于嘉尔文主义,认为人类之受得其秉性自非只为遭受否定而是别具目的。正和“基督教的自我否定”一样,“异教的自我主张”同为人类价值的因素之一。a 还有一种希腊型的自我发展的理想,基督教的和柏拉图的自我管制的理想并没有取而代之,而是与它交织起来,我以为,与做一个阿尔西巴德(alcibiades)相比,做一个约翰·诺克斯(john knox)要好一些,而比起这两者,做一个帕吕克里斯(pericles)要更好;当然假如我们在这些日子里曾有过帕吕克里斯这个人的话,也应该是有约翰·诺克斯所有的好处的。

    人类要成为思考中高贵而美丽的对象,要靠在他人权利和利益所允许的限度之内把它培养并发扬出来,而不能靠着把自身中一切个人性的东西都磨平,进而千篇一律。由于这工作还一半牵连着做此工作的人的性格,所以借由这一过程,人类的生活就变得不仅能供给高超思想和高尚情感以更丰足的养料,令人有生气、多样、丰富,还加强着那条将每个人和本民族联结在一起的纽带,因为这个过程也壮大了一个民族,使其更加值得个人来做它的成员。对应于自己个性的发展,每人对于自己更有价值,也变得对于他人更有价值。他在自己的存在上获得了更大程度的生命的充实;当更多的生命存在于单位中时,自然也就有更多的生命存在于由单位组成的群体中。当然,一定程度的压制还是必不可少的,以防止人性的较强标本侵蚀他人的权利:但是,即便从人类发展的观点来看,这样所得也是足以厚偿所失的。

    个人主要以他人的发展为代价而得回了那些因被阻遏不得餍足其损害他人的意向而失去的发展手段。甚至就他本人来说,得失之间也是足以充分相抵的,因为约束了他本性中自私性部分的发展,才使其社会性部分可能有更好的发展。一个人因为他人的原因而受制于正义的严格规律,这正可以促使他以他人的利益为自己的目标的情感和能力得到发展。但是如果在某些事情上只因为他人不高兴而受到束缚,而这些事情并不影响他人的利益,那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都得不到发展,反而是性格中那种不会伸展自己去反抗束缚的力量得以发展。人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妥协,就会使自己全部的本性迟钝模棱起来。要想给每个人公平发展其本性的机会,那么,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就是最重要的。在任何时代里,单看这一项独立自由运用到什么样的程度,就相应地可以知道那个时代怎样值得后代所注视。只要人的个性在专制制度下还存在一天,专制制度就不算产生了它的最坏结果;反之,压毁人的个性的行

    a 见斯德林(sterling)的论文集。为,不论叫什么名字,也不论它自称是执行上帝的意志或者自称是执行人们的命令,都是专制。

    前文已说明只有培养个性才能够产生出发展得很好的人类,也已说明个性与发展乃是一回事,在这里我就可这样结束这个论证了:关于人类事务的情况,已说人类自身被它带到更近于他们所能做到的最好的东西,没有比这个更多或更好的事可说了;说到对于好事的妨碍,没有比阻碍这事更坏的事可说了;那些最需要说服的人无疑还不能被这些考虑说服;还有必要进一步说明,对于尚未发展的人来说,发展了的人还有哪些用处,这就是要对那些不想受自由之惠也不要自由的人指出,如果他们不阻碍他人利用自由而是予以容许,他们也会以某些不难理解的方式得到报酬。

    第一点,我想提示一下,他们可能会从那些得到了发展的人那里学到些东西。所有人都承认,首创性是人类事务中一个有价值的因素。不但需要有些人指出过去的真理在什么时候已不是真理,发现新的真理,而且还要开创一些人类生活中的新的做法,并做出更好的趣味与感会的例子和更开明的行为。任何人都不能反驳这一点,只要他还不相信这世界在一切办法和做法上已臻尽善尽美。诚然,并非每个人都能同样做出这种惠益:在与整个人类相比之下,只是少数人的生活试验被他人采纳,可能会改进一点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是这些少数人就像是地上的盐,如果没有他们,人类的生活就会变成一池死水。不仅那些前所未有的好事物要靠他们来倡导,就连保持已有事物中的生命,也要依靠他们。

    人类智慧岂不是会因为没有新的事物要做而变得不必要了吗?一个仍然习惯于做陈事的人会忘掉为何要做它们,并且做起来又不像人而只像牛,这岂不是一个理由吗?向机械性退化的趋势在最好的信条和最好的做法中,只嫌太大了;这样死的东西就不能抵抗任何真正活的东西的最小一点震撼,也就没有理由说文明为什么不会像在拜占廷帝国(byzantine empire)那样消亡下去了,除非有一连串的人以其不断产生的首创性来阻止那些信条和做法的根据变成仅是传袭的。为了拥有天才,必须保持能让他们生长的土壤,即使有天分的人乃是而且大概永远是很少的少数。

    天才只能在自由的空气里自由地呼吸。有天才的人,比其他任何人更不能适应社会为了省去其成员形成个人性格的麻烦而准备下的那些少数模子而不感到有伤害的压束,因为他们在字义的命定下比任何人都有较多个性。假如他们因怯懦而成为那些模子中的一个,听任其在压力下不能扩展的一切个人部分不予扩展,那么社会也不会因有他们而变好多少了。如果他们的性格太强,将身上的枷锁打碎了,他们就变成社会要压为凡庸而没能成功的一个标志,就像有人会埋怨尼亚加拉河(niagara),怪它不像荷兰的运河受两岸的约束而平静地流去一样,以严正警告的意味指斥这些打碎枷锁的人为“野人”“怪物”以及诸如此类的称号。

    我这样强调坚持天才的重要性,坚持必须让它在思想上和实践上自由舒展的必要性,我深知实际上几乎每个人都对它漠不关心,虽然在理论上没有人会否认这个立场。人们想,天才如果能使人画出一幅好画或者作出一首动人的好诗,那的确是很好的东西;但是一说到思想上和行动上的首创性,一说到它的真义,几乎每个人心里都在想,没有它,我们也能干得很好,即使没有一个人明说那不是什么可赞美的东西。不幸的是,这一点太自然而不足为怪了。无首创性的心灵是不会感到首创人生的用处的。他们看不到首创性会为他们做些什么——他们怎么能看到呢?假如他们能看到首创性会为他们做些什么,它也不成其为首创性了。把他们的眼睛打开,是首创性为他们服务的第一件事;经过这件事情之后,他们便有机会使自己成为有首创性的人了。同时,人们都要记住,现有的一切美好事物都是首创性所结的果实,没有一件事不是由某一个人第一个做出来的;既然如此,那么就请大家都以足够的谦虚来提醒自己,自己愈少意识到缺乏首创性就愈多需要首创性;还请大家也以足够的谦虚来相信,这里还剩有一些事情要由首创性去完成。

    说句清醒的真话,现在满世界中的事物的一般趋势是把平凡性造成人类间占上风的势力,不论怎样宣称对实在的或设想的精神优异性予以崇敬,甚至实际予以崇敬。无论在古代历史上,还是在中世纪间,以及以逐渐减弱的程度在由封建社会到当前时代的漫长过渡中,个人自身就是一种势力;如果他具有宏大的才智或者拥有崇高的社会地位,那么他就将会是一种可怕的势力,但是现在,个人却在人群之中消失了。在政治上,若还有人说现在统治着世界的是什么公众意见,那他说的就几乎是废话了。只有群众的势力,或者是作为表达群众本能或群众倾向的机关的政府的势力,才是唯一实称其名的势力。这一点,在公众事务中和在私人生活方面的道德关系及社会关系中是一样真实的。有些人以公众意见的名义实施自己的意见,而这些公众并非总是同一类;在英国,他们所谓的公众主要是中等阶级;在美国,则只是全体白人。但他们却永远是集体中平凡的人们。

    还有更怪的怪事,现在群众并不从公认的领袖那里或者书本当中,也不从教会或国家的贵人那里形成自己的意见。一些和他们很相像的人来代他们思考,那些人借一时的刺激,以报纸为工具,以他们的名义发言或者向他们发言,我并不是在埋怨这一切。根据一般的规律进行推论,我并不能肯定地说任何较好的事物都可以和现在人心的这种低下状态相容并立。但是那并不足以阻挡平凡性的统治成为平凡的统治。除非最高统治阶级中的多数人能接受具有较高天赋并有较高教养的一个人或少数人的指导(他们在自己最好的时候总是这样做),否则一个民主制或多数贵族制的政府永远不会升高到平凡性之上,不论在它所培育的意见、品质以及心灵情调方面,或者是在它的政治行动方面。凡一切聪明的或高贵的事物最初也必出自某一个人,且其发端也必出自一些人。一般人的名誉和光荣,他能够从内心对那些聪明和高贵的事物有所反应,并且在清醒的状态下被引向它们,就在于他能跟随这个发端。

    我决不是在鼓吹那种“英雄崇拜”,奖励有天才的强者以强力抓住世界的统治,使世界不顾自身而唯他之命是从。指出道路的自由是他所能要求的一切。至于强迫他人走上那条道路的权力,与一切他人的自由和发展相矛盾,并且对这个强者自己来说也足以使他腐化,看来,在当前这种一般群众的意见已成为或正在成为支配势力的情况下,平衡这种倾向的力量和矫正它的方法,就在于使那些在思想方面处于较高层面的人们越来越多地发挥其断然的个性。在这种环境中,那种突出的个人应当受到鼓励去做,而不应当受到吓唬不去做与他人不同的行动。在其他时候,他们这样做,不仅要与他人不同,而且还要比他人好,才算有些益处。在现在这个时代里,仅仅是不屑苟同的一个例子,拒绝向习俗屈膝,就是一个贡献。怪僻性已经被意见的暴虐当成了一个谴责的对象,所以为了突破这种暴虐,人们的怪僻才更为可取。怪僻性在性格力量丰足的时候和地方同样丰足;在一个社会中,怪僻性的数量与天才异禀、精神力量和道德勇气的数量,一般成正比。表明这个时代主要危险的标志,正是今天敢于独行怪癖的人如此之少。

    前文讲到为了随时可以看到不合习俗的事物中有哪些事物宜于转成习俗,要尽可能给予这些事物以最自由的发展余地,这是很重要的。但是蔑视习俗以及独立行动之所以值得鼓励,不是说只有具有确定的精神优异性的人们才可以正当要求按照自己的道路生活;也不是只因为它们能够给较好的行动方式以及更加值得一般采纳的习俗提供脱颖而出的机会。没有理由说一切人类存在都应当在某一种或少数几种模型中构造出来。一个人只要保有一定数量的常识和经验,他自己所规划的存在方式就总是最好的,因为这是他自己的方式,而不是因为这方式本身是最好的。即使是羊,也不是只只一样而无从辨别的,况且人并不像羊一样。

    一个人除非量了自身的尺寸来定做,或者有满满一堆栈的货来供他挑选,否则他是得不到一件合身的外衣或一双可脚的靴子的;难道说与给这个人一件合适的外衣相比,给他一个合适的生活更容易些,或者说与人们彼此之间在脚形上的相同比,人们彼此之间在整个物质的和精神的构造上的相同会多些吗?就像给他一个合适的生活比给他一件合适的外衣还容易些吗?只是人们具有多种不同的嗜好这一点,就足以说明不能试图用一个模子来铸造他们。而这不亚于各种各样的植物不能健康地生存于同一物质的空气和气候之中,不同的人也不能健康地生存于同一道德的空气和气候之中;不同的人需要不同的条件来发展其精神。一些事物,对于一个人在培养其较高本性方面是障碍,而对于另一个人则是助益。同一种生活方式,对于一个人会成为徒乱人意的负担,足以停滞或捣碎一切内心生活,而对于另一个人则是一种健康的刺激,足以使其行动和享受的一切官能得到最适当的应用。

    人类中在痛苦的感受性上,在快乐的来源上,以及在不同物质的和道德的动作对于他们的作用上有如此多的不同,所以人类在精神方面、道德方面和审美方面就不能成长到他们本性能够达到的体量,也不能获得其公平的一分愉快,除非在其生活方式方面也相应地有如此多的不同。

    这样看来,专就公众情操来说,有些生活嗜好和生活方式由为数众多的依附者强要他人勉从,为什么宽容还应当仅仅施及它们?当然,除了在某些僧院组织中,没有哪里会完全不承认嗜好的分歧:例如一个人可以爱好划船、抽烟、音乐、体操、下棋、打纸牌等事物,或是研究什么东西等,并不会受到什么责难,这是因为爱好和不爱好以上这些事物的人都为数太多以至于无法压倒。但是有些能被指控不为“尽人之所为”或是为“尽人之所不为”的男人或女人——女人尤其如此——仍然是众所贬议的话题,贬议的程度就好似犯了某种严重的道德过失一样。人们需要拥有品位(或他人对于品位的看法)上的某种标志,或者拥有一个尊号,才能稍稍为所欲为但是不会影响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对于稍稍为所欲为,我重复一句,因为不论何人若多有一点那种为所欲为,就要遭受到比贬词还厉害的危险——他们竟处于可能被判定精神错乱而被夺去财产,并将其财产交付给他们的亲属的危险境地呢。a

    当前公众意见的方向中有一个特别适于使它不能宽容个性的任何显著表现的特点。人类中的中材一般在智力和意向方面是平庸的:他们并不希望做些什么不平常的事,因为没有足够强烈的嗜好或愿望驱使着他们,因而他们也不理解有那种嗜好和愿望的人,而径直把那种人划归到他们向来鄙视的野性难驯和不知节制的一类。现在,我们只需在这个普遍的事实上面,再设想插进来一个旨在改进道德的强烈运动,而这明显是我们所必须期待的。在这些日子里,果然插进来了这样一个运动,它已经实际在加重挫折行为过度性、行为规则性的道路上作出了很多成绩。而同时为了实施一种慈悲为怀的精神,与改进我们同胞的道德和智虑这件事相比,自然没有别的事更能招徕它了。公众比在以前多数时期中更加倾向于指定行为的普遍规律,并力图使每个人都适合于被认可的标准,这一切正是因为这个时代的趋势。而这个标准,不管是不言而喻,还是明言昭示,其目的都是要对任何事物都不存强烈的欲望。其性格的理想是要没有任何显著的性格;是要用压束的办法,斫丧人性中每一点突出特立的部分,把在轮廓上显有异征的人都造成平庸之辈,就像中国妇女裹脚一样。

    既然理想常把可取的事物一半排除在外,那么现在的嘉奖标准就只能对那另一半产生一个更次的模仿。这个嘉奖标准发挥作用的结果,是微弱的情感和微弱的精力,而在良心意志有力控制之下的有力情感没有了,在有力理性指导之下的宏大精力也没有了,这当然就能保持表面上合乎规律而内在没有任何意志的或理性的力量。富有精力的人物在任何宏大的规模上都已经变成仅是因袭性的了。精力在现在这个国度里很少有什么出路,而生意则刚好相反,花费在它上面的精力还可以说是很可观的。这样某种日常爱好的事

    ..a 近年来,任何人都可被法庭裁断为不配处理自己的事务,进而只要付得出课于财产本身的诉讼费用,就可以抹杀掉他死后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在这种案件中作证的情况是既令人惊讶又令人鄙夷的。通过低中最低的感觉官能和描述官能,对他日常生活中的一切微末细节加以探查,只要发现任何一点与绝对惯例不尽相像的现象,就作为精神错乱的证据被拿到陪审官面前,可笑的是这些证据往往有效,因为陪审员庸俗无知的程度与见证人相差无几,如果还差一点的话,而裁判官往往帮着误引他们,因为他们异常缺乏人性和人生的知识(这种使我们惊慌的无知至今仍存在于英国法律人士中)。这些审判连篇累牍说明着俗人关于人类自由的意见和情感状态。

    裁判官和陪审员们远不尊重个人在无所谓的事情上按照自己的判断和意向行动的权利,远不知道个性有何价值,竟然想不到在精神健全的状态下,一个人会向往这种自由。在往日,慈悲的人士常常提议不如把无神论者放进疯人院中,彼时大多数人都主张烧死他们;想到这里,那么我们在今天,看到有人做了同样的事,而这个人却因采取了这样人道的和基督教的方式,而没有进行宗教迫害来对付这些不幸之人而自我称赞,并在不言之中又深以他们由此受到应得的惩罚而感到满足,也就不是值得奇怪的事了。情,则花费了使用之余还剩下的一点精力;但这总只是一件事,而且一般还是一件不成大器的事,即使这可能是一个有用的甚至慈善性的嗜好。英国的伟大现在全在集体,以个人论则是渺小的,看来我们之所以能做些伟大的事情,只是因为我们能够联合的习惯,而这正是我们的道德的和宗教的慈善家们所感到完全满足的。但是要知道,现在要阻止英国的衰落所需要的一流人,正是使英国成为过去的英国的另一流的人们,而不是这些人。

    因为习俗的专制和那种企图达到某种优于习俗的事物的趋向是处于不断冲突之中的,所以在任何地方,它对于人类的前进都是一个持久的障碍。根据各种情况,那种要胜过习俗的趋向,可以叫做前进精神,或者叫做自由精神,或者叫做进步精神。进步精神会企图以进步之事强加于并不情愿的人民,所以进步精神并不总是等于自由精神;而自由精神也会与反对进步者局部地和暂时地联合起来,从而抵抗这种企图。因为一且拥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可能有多少个独立的进步中心,所以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但是不论是在爱好自由还是在爱好进步的哪一种形态之下,前进的原则与习俗统治总是处于敌对地位,至少含有要从那个束缚下解放出来的意思。这二者之间的斗争构成人类历史中的主要矛盾。一般说来,习俗专制十足,所以世界的大部分地区都没有历史。比如整个东方就是这样。在整个东方,一切事情最后都取决于习俗,符合习俗的也就是所谓的公正的、正确的。以习俗为论据,没有人还会想到抗拒,除非是沉醉于权力的暴君。

    而我们已经看到其结果了。那些国族并不是一出场就生活在一片富庶而有文化、又精于多种生活艺术的国土上,所有这一切都是他们自己创造出来的,他们必定是曾经有过首创性,因而在当时也就成为了世界上最伟大和最有势力的民族,然而现在,他们却成为另一些民族的臣民或依附者。当前者的祖先早已拥有了壮丽宫殿和雄伟庙宇的时候,对于另一些民族的祖先而言,习俗对他们只施行了与自由和前进平分下来的部分统治,他们还处于“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阶段。如此看来,在一定的时期里,一族人民会在前进一段随后又在个性已经不复存在的时候停止下来。假如类似的变化会落到欧洲各国族的身上,形态不会正好相同,这些国族所遭受习俗专制的威胁也不会正好是静止状态。在这里,习俗专制对于变易并不妨阻,只要大家一齐变易即可,因为习俗专制所禁止的乃是独异性。例如,我们每人还必须穿得和他人一样,尽管我们都早已抛弃了祖先的固定服装;但样式则可以一年有一两次变易。

    据此我们就能注意到,即使有变化,也不是出于什么美观或方便的观念,而是为变化而变化;因为同一方便或美观的观念不会在同一时刻打动全世界,而在另一个时刻又被全世界同时抛弃。但我们是既能前进又能变化的:在政治方面、教育方面、甚至道德方面,我们急于有所改进;在机械的东西方面,我们也不断做出新的发明,并把它们保存着直到有更好的发明取而代之。在最后一点上,所谓改进的观念,主要是劝说或强制他人要像我们自己一样的好方法。我们并不反对前进,还自夸说我们是前所未有的最能前进的人民。我们力争用以反对的是个性。我们会想,倘若我们已经使自己成为和大家全部一样的,那才是建立了不世奇功;可是我们却忘记了,最能吸引双方注意的事情,是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不一样。使他们既注意到他人那一类的优越性,又注意到自己这一类的不完善,或者还注意到集合二者的优点而产生比二者都好的事物的可能性。

    中国人是一个在某些方面富有智慧和才能的民族,在早期就备有一套特别好的习俗,因为他们运气太好了,即使最开明的欧洲人在某种范围内,在一定限制下也必须尊称他们为圣人和智者,而这套特别好的习俗就是这些人的功劳。还有值得重视的一点,那就是他们有一套极其精良的工具,用以保证最能称此智慧的人得到有荣誉、有权力的职位,并且尽可能把他们所保有的最好智慧深深地刻印于群体中每一个人的心灵上。毫无疑义,做到这个地步的人民必定已经保持自己稳稳站在世界运动的前列的地位,因为他们已经发现了人类前进性的奥秘。

    可是相反,几千年来他们却一直将在原地,已变成静止的了;他们必定要依靠外国人才能有所改进。他们在使一族人民成为大家一样,都用同一格言、同一规律来管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方面,也就是我们英国慈善家们所正努力达到的那个方面,已经达到出乎慈善家们的希望之外的程度;但结果却是这样。近代公众意见的王朝,与中国那种教育制度和政治制度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前者采取了无组织的形式而后者采取了有组织的形式罢了。要反对这个束缚,除非个性能够成功地肯定自己,不然欧洲纵然有其高贵的历史以及所宣奉的基督教,也将趋于变成另一个中国。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以中国为鉴。

    是什么东西使得欧洲的民族大家庭没有成为人类中静止的一部分而成为进步的一部分呢? 是什么东西使得欧洲至今没有步入中国那种静止不前的命运呢? 是他们性格上及教养上的显著差异,而不是这些国族内的什么优异美德,即使那种美德存在,也不是作为原因存在而是作为结果存在的。阶级之间,国族之间,个人之间,都是极不相像的:他们闯出了通向某种有价值的东西的各种各样的道路;每人都想强迫其余的人走上自己的道路,认为这才是再好不过的事,可是由于他们相互阻挠,这些努力很少有持久的成功,虽然走在不同道路上的人们在每个时期都曾彼此不相宽容,但是每个人最终都认可并接受了他人所提供的好处。据我看来,完全是因为道路太多,欧洲才得以有前进的和多面的发展。但是,它正朝着那种要使一切人都成为一样的中国式理想断然前进。它保有的这项惠益,也已经达到一个可观的程度上了。

    在托克维尔的(m.de tocqueville)最后一部重要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曾评论今天的法国人之间的相像程度甚至比前一代的法国人的相象程度还要高。我看还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来对英国人作这一评论。在前文所引的一段文字中,洪堡指出了两样东西,那就是自由和境地的多样化,它们是人类发展所必要的条件,因为要使人们彼此相异就一定需要它们。在这个国度里,这两个条件中的第二个正在逐日减少着。围绕着不同阶级和个人并形成其性格的各项情况正日益趋于同化。现在不同的行业和职业、不同的邻居、不同的品位的人,在很大程度上生活在相同的世界里,而在以前,他们可以说是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比较来说,他们现在听相同的东西,去相同的地方,看相同的东西,读相同的东西,握有主张那些东西的相同的手段,享有相同的权利和自由,所抱有的希望和恐惧是指向相同的对象的。尽管他们还存在着地位上的区别,但和已经消失的相比就不算什么了。现在,这种同化还在进行中。

    因为时代中的一切政治变化都趋向把低的提高而把高的降低,所以所有这些变化都在促进着同化。因为教育把人们置于共同的影响之下,给予人们以通向一般事实和一般情操的总汇的手段,因而每一扩展都在促进同化,因为交通工具的改善,使分处远地的居民有了亲身接触,又引起一个易地移居的急流,故而它也在促进同化。商业和制造业的增加也在促进同化,因为这种增加把野心奢望的一切目标甚至最高的目标都开放给普遍竞争,把舒适环境的好处散布得更加广泛,因而向上爬的欲望就成为一切阶级的性格,而不再只是一个特定阶级的性格。还有一个甚至比所有那些因素都更有力的动力来促成人类普遍同化,那就是在我国和其他自由国度里,公众意见已在国家中确立了完全的优势。当现实中的政治家们知道了公众有一个意志而连抗拒公众意志的观念都逐渐消失的时候,当社会上让人们能够据以筑堡自守而无视大众意见的各种不同的高地逐渐被夷平的时候,社会上就再也不存在对于不屑苟同的支持。也就是说,社会上那种基于自身反对数目优势而产生的保护与公众意见和趋向有所出入的那些意见和趋向的实质性力量已经完全不存在了。

    上述所有这些原因合在一起,就形成了一大群与个性为敌的强大势力,这种势力强大到不易看出个性怎样还能保住它的根基。除非我们能做到让公众中有头脑的一部分人感到个性的价值,让他们看到个性是有好处的,否则个性要保住它的根基,将有越来越大的困难。不仅不能不同得更好,甚至在他们看来或许有些还会不同得更坏。现在正当那种强行同化还大有所缺而没有完成的时候,正是对个性的权利加以主张的时候。只有在较早阶段,对侵蚀作任何抵抗才能够成功。那个使所有他人都像我们自己的要求是要靠饲养它的东西来生长的。倘若要等到生活几乎已经磨成一个一致的类型之后再进行抵抗,一切超出那个类型的生活最终一定会被认为是不敬神、不道德,甚至怪异和违反本性的。人们在经过一段时间不习惯于看到歧异以后,很快就会把歧异忘得一干二净了。

    第四章 论社会凌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

    现在看来,个人应该以什么为正当的限制统治自己的主权?社会的权威又从哪里开始?人类生活中个性和社会的数量应该怎样分配?

    倘若它们各有特别关涉自己的方面,它们就将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那一份。所有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所有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

    尽管社会并不是构建在一种契约上面,尽管一定要发明一种契约以便从中推理出社会义务也不会实现什么好的目标,但既然每个人都接受着社会的保护,每个人也就应该对社会有一种报答;既然事实上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那么每个人对于其他人也就必须遵守某种行为准则,这也是必不可少的。这种行为准则,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对方的利益,彼此互不损害那些或在法律明文中或在默喻中规定的应当被认作权利的某些相当确定的利益;其次,在一种公正原则的规定下,在人们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每个人都要承担他自己的一份责任。如果有人想逃避而不肯做到这些条件,社会就要强制他执行,不管付出什么代价。

    社会可做的事还不止于此。个人会有有害于他人的某些行为,或缺乏对他人的福利应有的考虑,可是又不到冒犯别人去获得任何权利的程度。这时,这些人虽然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会受到舆论的惩罚。总之,一个人的行为的任何部分一旦到了对他人的利益产生有害影响的时候,社会就对它有了裁判权,至于一般福利是否将因为对此有所干涉而获得增进就成为公开讨论的问题了。然而当一个具有正常理解力的成年人的行为并没有对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的利益产生影响的时候,或者除非他们愿意就不需要影响到他们时,那就根本没有任何蕴蓄这类问题的余地。在所有这类事情上,每个人都应当享有实施行动的完全自由,也享有承担行动的后果的法律上和社会上的完全自由。

    对于这个教义,常常产生这样的误解:有人认定它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说法,认定它一定要说人类在生活中的行为彼此之间各不相干,一定要说每个人除非牵涉到自己的利害就不应当干涉他人的善行或福祉。毫无疑问,为了他人的好处,无私效劳是需要大大增加,而绝不需要有任何减少的。但是能够找到其他工具劝使人们得到好处的应该是无私的慈善,而不必使用鞭子或板子,无论是就文字的实际意义来说,或者是借作比喻来说的鞭子或板子。如果说有谁低估个人道德,那么我是倒数第一名;个人道德在重要性上仅仅次于社会道德,假如还能用次于来比较。教育的任务也是要对二者作同等的培养。

    但是即便是教育,也有运用辩服的方法,运用劝服的方法,以及运用强制办法的区别,而对于已过教育时期的人,个人道德的教诲是只应用辩服的办法来进行的。人类彼此之间应当相互帮助以辨别好坏,应当通过相互鼓励来选取好的而避开坏的。他们还应当永远相互砥砺,使他们的较高的官能获得越来越多的运用,使他们的情感和志趣越来越指向聪明的而不是愚蠢的、升高的而不是堕落的目标和计划。然而,无论是一个人还是多数人,都无权告诉另一个成年人,为了他个人的益处,他不能用他的一生去做某件他所选定要用其一生去做的事。一个人对于自己的福祉,是关切最深的;任何他人对于一个人的福祉所怀有的关切,相对于他自己所怀有的关切,都是微薄而肤浅的。

    除了在一些与私人联系很强的事情上外,除开他对他人的行为,社会对于作为个人的他所怀有的关切总是部分的,并且完全是间接的;而本人对于自己的情感和情况,即使是最普通的男人或妇女也自有其认识的方法,不知要胜过任何他人所能有的多少倍。社会在个人只与自己有关的事情上要强使个人一反自己的判断和目的,其依据是一般的臆断,但是这种臆断可能完全错误,而且即使是对的,恐怕也还是不可由一些人错误地应用于那些个别事情,这些人对于某些个别事情的情况只不过有着仅仅从外表看来的一点认识。这样看来,在人类事务的这一部类中,是有个性应有的活动场所的。人们在彼此相对的行为中,必须注意和遵守一般规律,以便人们可以知道他们抱以怎样的期待;但是在只涉及自己的事情中,每个人都有权要求自由运用个人自动性。一切要帮助他判断的考虑,要增强其意志的劝勉,都可由别人提供给他,甚至强塞给他;但是,最后的裁夺者应该是他本人。要知道,一个人因为不听劝告和警告而犯的所有错误,如果和他容让他人逼迫自己去做他们认为对他有好处的事这一罪恶相比较,后者远远比前者重得多。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不管某人个人方面的品质或缺陷怎样,也不应影响他人对他的观感。这一点既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取的。倘若他在有利于自己好处的品质方面有突出的地方,理所当然他在这点上就是值得赞美的对象。他就和人类本性的理想的完善比较接近。倘若一个人在那些品质方面有重大的缺陷,别人自然就会随之产生一种与赞美相反的情操。倘若一个人表现出某种程度的愚蠢,表现出某种程度的所谓的趣味低下和堕落(虽然这个措辞很容易遭到人的反对),这些特点即使不能成为他人加害于他的正当借口,也一定会使他成为一个被人厌恶的对象,甚至在极端的情况下,他还会成为被人鄙视的对象:一个具有相当强的相反品质的人肯定会对他怀有这些观感的。即一个人没有做过对不住什么人的事情,也会让我们不得不觉得他是一个呆子,判定他是一个次等的人物;当然,这个判定和观感都是他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而预先警告他不要再造成他容易遭受的其他不愉快的后果,也就算给他一个帮助。

    如果能突破现在的一般客气观念,这种有益的效劳做得会比现在随便得多,倘若一个人能老老实实地向另一个人说出他看出他有的缺点,而不至于被认为无礼或冒失,那实在是极好的事。我们还有权利以各种不同的办法让我们对某人观感不佳的意见发生作用,既不致压抑他的个性,却又能运用我们的个性。比如说,我们并不是非和他合群不可;我们有不与他合群的权利(虽然不必大肆夸耀这种躲避),因为我们有权利选择与我们最能相合的群。假如我们认为他的榜样或谈话对于和他结交的人大概会产生有害的结果,我们有权利,并且也许是我们的义务,去警告他人不要这样做。

    在一些随意的有益效劳方面,除了专为帮助他自我改善的那种效劳外,我们也可以不选择他而优先选择他人为对象。在这些不同方式之下,一个具有某些只与自己有关的缺点的人可以受到他人极其严酷的惩罚;但是他受到的这些惩罚只是那些缺点本身的后果,而不是谁为了达到惩罚的目的而施罚于他。一个人表现鲁莽、刚愎、自高自大,不能在不多不少的生活资料下生活,不能约束自己以避免有害的放纵,追求兽性的快乐却牺牲情感和智慧上的快乐,这样的人不能指望被人看高,不能指望人们对他有较多的良好观感;但他是没有权利抱怨这点的,除非他以特殊优越的社会关系赢得人们的好感,从而具备博取为人们有益效劳的资格,而不受他自身缺点的影响。

    在这里,我所争论的一点是,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涉及自己的好处,但是没有影响到与他发生联系的他人的利益的这部分,从而导致行为和性格上给他人造成观感不佳的判定,为此,他应承受的唯一后果只是与那种判定联系密切的一些不便。至于对他人有损害的行动,那就需要采用完全不同的对待方式了。侵蚀他人的权利,在自己的权利上没有正当理由却强给他人造成损失或损害,以虚伪或两面的手段对付他人,不公平或者不厚道地以优势凌人,以致自私地不肯保护他人使之免于受到损害,所有这些都是应该接受道德谴责的恰当对象,在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以成为道德报复和道德惩罚的对象。不仅这些行动如此,正当说来,就是致使这些行动的性情也是不道德的,也应当是人们不赞同甚至表示憎恶的东西。

    性情的残忍、狠毒和乖张是所有各种情绪中最反社会性的和最惹人憎恶的东西,妒忌、虚伪和不诚实,没有充分理由却易暴怒,不称于刺激的愤慨,喜欢压在他人头上,多占分外便宜的欲望(希腊人叫做“伤廉”),借压低他人来满足自己的自傲,把“我”及与“我”所关的东西当做重于一切的,并专从对自己有利的打算来决定一切可疑问题的唯我主义。所有这一切构成道德上的邪恶,形成一个恶劣而令人憎恶的道德性格。这与前面一节所列举的只和自己有关的那些缺点是不一样的。正当说来,那些缺点不能算是不道德,而且不论达到怎样的高度也不会构成毒恶。它们可以算是某种程度的愚蠢或者缺乏个人尊严和自重的征证;但是它们只有在个人必须为他人自爱而不知自爱,因而背弃对他人的义务的时候才能成为道德谴责的对象。所谓对自己的义务,就是说对社会不负有责任,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它同时也成为对他人的义务。倘若除了所说的自慎之外,这个名词还有什么更多的意义,那就是指自重或自我发展。没有人需要为了这些向同胞交代,因为它们都不是为了人类的好处而必须由本人负责向他们交代的事情。

    一个人应当遭受到谴责,原因是在自慎或个人尊严上具有缺点从而招致他人感观方面的损失和触犯他人的权利。这二者之间的区别并不仅仅是名义上的区分。在我们想到我们有权控制他这件事情上,他使得我们不高兴;在我们知道我们无权控制他这件事情上,他使得我们不高兴。这在我们的情感上,以及我们对待他的行为上,有极大的不同。如果他使我们不高兴,我们可以表示对他的厌恶,也可以如同躲避一个讨厌的东西一样远远地避开他,但我们却不会因此就感到把他的生活弄得不舒服是我们的使命。我们会想到,他已经受到或者将要受到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带来的全部惩罚。倘若因处置欠妥,他破坏了自己的生活,那么我们也不会因为这个原因而更进一步去破坏它,我们不愿意再去惩罚他,反而会借此指引他怎样避免或者补救他的行为带给他的灾祸,从而减轻他即将受到的惩罚。

    他在我们面前或许是怜悯的对象,或许是讨厌的对象,但不会是愤怒或愤慨的对象。我们不会把他当做敌人来对待,我们会想我们有理由可以对他做的最坏程度就是随他自己去。倘若我们不想借着向他指明利害关系来作什么好意干涉的话,倘若他不论是个人地还是集体违犯了为保护其同胞而所必须遵守的规律,那种情况就不可一概而论了。这时,他的行动带来的罪恶后果就会落在他人身上而不是落在他自己身上。社会作为其全体成员的保护者,必须对他施以惩罚,而且必须清楚地为着惩罚的目的而给他以痛苦,还必须保证使这些惩罚达到足够严厉的程度。总之,在这件事情中,他成为我们法庭上的一个犯人,我们不但有坐下来审判他的使命,而且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要执行我们自己的判决书。然而在别的事情中,我们则没有任何权力去对他施加任何痛苦,除了在我们行使我们所有并且他也同样享有的规定自己事务的自由时,偶然招来的一些使他感到痛苦的事情。

    有很多人会拒不承认这里指出的一个人生活中只跟自己有关的部分和涉及他人的部分之间的区分。他们会问:无论社会中哪一个成员的哪一部分行为,对其他成员来说怎么可能是毫不相干的事呢?没有一个人是完全孤立存在的,如果一个人做了什么严重有害或永久有害于自己的事,那么他造成的祸害就不可能不牵连他左右的亲人,甚至往往连累亲人以外的人。倘若他毁了他自己的财产,此举对那些直接或间接依赖其资助的人就造成了损害,并且通常也在数量上多少减少了群体的总资源。倘若他毁伤了自己的肉体或精神上的功能,此举不仅给所有依赖他取得某一部分快乐的人带来了灾祸,而且也丧失了自己为同胞服一般所应服的劳役的资格,或许还给他们的好感或善心造成了负担。倘若这种行为频繁发生,的确比任何罪行都会更严重地减损善的总量。最后,人们还会说,纵使一个人的邪恶或愚蠢没有直接伤到他人,他的榜样作用也是有害的,如果我们为那些一看到就知道他的行为会学坏或者误入歧途的人们着想,就更应当强迫他控制自己。

    人们还会进一步说,那些错误行为的后果即使能够局限于邪恶或没有思想的个人自身,难道社会就该听任那种显然不配指导自己的人为所欲为吗?倘若大家承认应当对儿童和未成年人给以违背他们自己的保护,那么,对于那些虽然已经成年可是同样没有能力管理自己的人们,社会不也同样有义务给予他们这种保护吗?倘若说赌博、酗酒、随地便溺、游手好闲及不讲清洁等行为和法律所取缔的多数或大多数行为同样对幸福有害,同样严重有碍于进步,那么,在既合于实际可行又合于社会利便的条件下,法律为什么不力图把它们也取缔了呢?法律总是有些不可避免的缺点的,为了弥补这些缺点,难道舆论不应当至少组织一支强大的“警察”队伍来反对那些恶行,并对那些所有被查出有恶行的人们施以严厉的社会惩罚吗?可以这样说,所谓束缚个性或妨害生活中新的和首创性的尝试等问题在这里并不存在。这里所要禁止的只是从开天辟地到今天早已经过尝试并被判决的一些事情,只是早已被经验证明为对任何人的个性都不会有用或者不能适合的一些事情。只有在经过一段时间并在积累起一定数量的经验之后,一种道德上或智力上的真理才可以被认为已经树立起来,而人们所要求的只是防止一代又一代的后人在他们的先人曾经失足致死的悬崖边上再次坠落下去。

    我非常认可,一个人对于自己所做的祸害会对其亲近的人们造成严重的影响,也会在较小的程度上影响到社会,其伤害或影响的方式就是通过其亲近的人们的交感作用或利害关系。当一个人由于这种行为而背弃了对一个或多个他人的明确并可指定的义务时,这件事就被划在了只关己身这类事情之外,从而应当在道德的不谅解面前接受质问。例如,倘若一个人由于不知节制或挥霍无度而导致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因为已负有一个家庭的道德责任而无力教育和赡养,受到谴责便是理所当然的,就是对他施以惩罚也算正当。但是谴责或惩罚的原因不在于他的挥霍浪费,而在于他背弃了对债主或家庭的义务。倘若一笔应当专归他们的款项因被移作一项最审慎的投资而有去无回,在道德上,这也同样可施以谴责。乔治·巴恩韦尔被处以绞刑,因为他替夫人谋财而害了叔叔的命,倘若他是为在生意中有所建树而做此事,也会有同样的下场。

    再看,一个人往往因沉溺于恶劣习惯从而给全家带来苦恼,他因其刻薄或忘恩负义而遭受指责是应当的,即使他培养的某些习惯本身并不邪恶,但和他共同生活的人或者因私人关系而依赖他来享安乐的人以此引为痛苦的话,他也同样会受到谴责。所有人如果既不是迫于某些更具必要性的义务,又没有在择取方面说得过去的正当理由,却失虑于他人的利益和情感,那么他就成为道德不能谅解的对象,但这不是为了有失考虑的原因,更不是为了某些只关自身、可能引为遥远导因的过失,而是为了有失考虑这一点。同样的道理,倘若一个人纯粹因为只关己身的行为毁伤了自己因而失去为公众尽某种确定的义务能力,那他便是犯了一桩社会性的罪行。没有一个人应当仅仅为喝醉了酒而受惩罚,不过一名警察或一位士兵应当为其在执行任务时喝醉了酒而受惩罚。总之,事情一旦到了对个人或公众有了确定的损害的时候,一旦到了担心有确定的损害的时候,它就被划到自由的范围之外而被划进道德或法律的范围之内了。

    但是,倘若一个人的行为既没有违反公众的任何特定义务,也没有对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产生任何可以察觉得到的伤害,而由这种行为产生出来的对社会的损害也只是偶然的,或者可以说是推定的性质,那么,为着人类自由的更大利益的缘故,社会是能够承受这一点点不便利的。倘若一个成年人因不能正当照管自己应受到惩罚,那我宁愿说这是为他自己,而不愿找个借口说这是为了阻止他损毁自己的能力以致不能贡献于社会——这贡献是社会并未冒称自己而有权谋求的。但我却不能认可以此来论证此点,这就仿佛说社会除等待较弱成员做出什么不合理的事后对其施以法律或道德的惩罚之外,便没有别的办法把他们的行为提高到合理的普通标准。在人们存在的全部早期当中,社会是有绝对的权力来左右人们的:社会可以尝试是否能使人们在整个一段儿童时期和未成年时期的生活中有能力做合理的行为。所以,现在的一代对未来的一代来说,既是施行训练的教官,也是全部环境的主导者。

    诚然,这一代并不能使下一代的人们变得十分聪明、十分优秀,因为他们自己也正是这样可悲地缺乏着善和智,而他最好的努力在一些个别事情上也未必就是最成功的努力,但是他还总是能够完全使下一代方兴,作为一个整体来说,使下一代和他自己一样好,并且还要比他自己更好一些。倘若社会让其为数可观的成员长成之后,如同一些孩子而没有能力接受就遥远动机所作合理考虑的作用,这种后果是要由社会本身来承担的。社会不仅仅被一切教育力量所武装,而且它还被公认的优势权威所武装,那些不配自作判断的人永远被这种权威左右着。社会也拥有一种助力,就是人们借厌恶或鄙视而加于所识者身上的一种阻挡不住的自然惩罚,如果想让社会不必再僭称,还需要在只关乎个人自身的事情上有发布命令并强制人们服从的权力。从正义和政策的一切原则来说,在那种事情上,总是应当由承担其后果的个人自己来作决定。凭借较坏的办法去影响行为,没有比这更会把较好的办法也弄得失去信用和效力的了。

    倘若被强迫要审慎的人们的性格中,或者要有节制的人们的性格中,含有任何一点壮大的气势和独立精神的材料,那么他们就决不会不反抗这个压力。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感到他人有权利控制自己的事情,就像他们有权利阻止他损害自己的事情那样,而且这样的人还很容易认为这是有精神、有勇气的表现,并故意在这种篡得的权威面前走动,以矜持的姿态做出和它的命令恰恰相反的事情,查尔斯二世(charles ii)时代,继清教徒在道德上不宽容的热狂而掀起的那种粗野风气就是这样。至于说到有必要保护社会,避免邪恶或自我放纵的人给他人树立坏榜样,这是因为坏榜样的确会起毒害作用,特别是做了对不住人的事而本人却没有罪恶感这个坏榜样最严重。现在我们所谈的是一种并没有对不住他人但假定对自己大有害的行为,因而除认为这种事整体上是利多于害的榜样外,我就看不出相信有这种事的人怎么还有其他想法,因为倘若这事暴露出错误的行为,那么也就显露出只要对那种行为加以公正的谴责就可假定在全部或大多数事情上必定伴随着痛苦或败坏名誉的后果。

    反对公众干涉纯粹私人行为的一切论据中,最有力的一点就是,倘若公众真去干涉私人行为,在多数情况下他们是作了错的干涉,或干涉错了地方。在社会道德和对他人的义务的问题上,虽然公众的意见即被压制的多数意见常常会错,但是它们大多数时候会是对的,因为在这类问题上,他们仅仅需要判断对他们自己的利害关系,仅仅需要去判断倘若任某种行为实行出来将会怎样影响到他们自己。但是在只关乎个人自身行为的问题上,如果把一个多数的意见作为法律强加于少数人,那么,对错大概各居一半,因为在这类事情上,所谓公众的意见也只不过是某些人提出的关于他人善恶祸福的意见,甚至往往连这个都不是,它不过是公众掠过他们所非难的对象的快乐或便利以完完全全的漠不关心而专门去考虑自己欢喜怎样和不欢喜怎样罢了。有很多人视他们自己所厌恶的任何行为都是对自己的一种伤害,并且愤恨它,就好像它对于他们的情感是一种暴行。我们常能看到这样一种情形,当一个宗教执迷者被谴责为蔑视他人的宗教情感时,他总是会反唇相讥,说正是由于他人坚持其可恶的崇拜或信条而对他的宗教情感产生了蔑视。

    一个人坚持其意见的情感和另一个人因前者坚持那个意见是他感到愤怒的情感,这两种情感之间是毫无相似之处的,就好像窃贼想偷取一个钱袋而物主想保护自己的钱袋这两种毫无相似之处的欲望一样。一个人的趣味嗜好就像他的意见或钱袋,特别是与他自己本身息息相关的事情。一个理想的公众是很容易被任何人想象到的,在一切事情未定的情况下概不过问个人的自由和选择,只不过要求他们戒免那些早已被普遍经验所禁止的行为方式。

    但是,我们又在什么地方曾看到在其检查公众任务时划定过这样一个限度呢?又在什么时候公众曾操心过所谓的普遍经验呢?实际上,在干涉私人行为时,公众很少能想到什么别的东西,想到的只不过是凡异于他们自己的想法或做法是怎样的罪大恶极罢了。而这个判断标准,经过一道薄薄的化妆,又由90%的道德家和思辨家把它当做宗教和哲学的诏谕交与人类。他们教导人类说,因为事物是对的,所以它们也是对的,并且我们感觉到它们也是这样。他们告诉人们,要在自己的脑中和心中搜寻行为的法则以束缚自身并束缚其他人。这样一来,可怜的公众还能怎么办呢? 假如他们之间是相当一致的话,他们只有把这些教诲应用起来,并把他们自己私人的善恶之感作为义务性的东西加诸整个世界。

    这里的祸害并非仅仅是指存在于理论中的祸害。或许,在这里可以指望我举一些例子来说明这个时代和这个国家的公众是如何不恰当地在他们自己所择取的东西上强加上道德法则的性质。我并不是在专写一篇关于当前错乱的道德情感的论文,然而这样一个具有很重分量的题目显然又不能以插句表明和例证的方法来加以论证。但是为了表明我并不是在防御假想的灾祸,我所主张的原则确实具有实际并且严肃的重要性,还是有必要举些实例的。以丰富的事例证明:扩展所谓道德警察的界限直到侵及最无疑义的个人合法自由时才会停止,这是全人类最普遍的自然倾向之一。

    作为第一个事例,让我们想一想在人们看到他人的宗教意见与自己的不同,对于自己的宗教仪式不奉行,特别是在违反自己的宗教饮食和戒律的时候,他们会怀有怎样的反感。再引述一个可称得上是琐细的例子,在基督徒的信条和行事中足以使回教徒产生憎恨的事情莫过于吃猪肉。在基督徒和欧州人中,很少有什么行动能够激起他们这等朴实无饰的唾弃,就像回教徒对待这个特定的解饿方式那样。首先,这触犯了他们的宗教,但这一点绝不能够解释他们这种邪恶的种类和程度,因为他们的宗教也是禁酒的,谁参加饮酒就会被全体回教徒指为错误,可是却不像前者那样厌恶。对于这“不洁之兽”的肉的厌恶,他们颇有如同一种本能反感的特殊性质。

    这不洁的观念一旦彻底浸入情感之中,就会不断激动着人们,甚至是那些个人习惯绝不拘泥于洁净的人,印度多神教徒强烈表现出来的宗教性的不单纯的情操就是这种本能反感的其中一个例子。现在让我们设想一下,有一族人民,其中多数为回教徒,于是这多数就坚持在本国境内禁吃猪肉,然而这在回教国中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a试问,说这是公众意见的道德权威的合法运用可以吗?如果不可以的话,那为什么不可以?对那样的公众来说这个吃法实在是悖逆的,并且他们也的确真诚地认为这是上帝所恶所禁的。它在起源上也许是宗教性的,但我们不能说是对宗教的迫害,因为并没有一个宗教规定以吃猪肉为义务,所以不能把这个禁令当做宗教迫害来谴责。这样看来,谴责它的唯一站得住脚的依据就是:公众无须干涉个人的趣味嗜好和只关己身的事情。

    再来看看距离家门较近的一个例子:在西班牙,如果有人不按照天主教的样式来崇拜那至高的存在,多数人就会认为是最大不敬,被认为是对他的最大的触犯;而且在那里也没有其他的公开崇拜是合法的。在全部的南欧洲,在人们看来,一个结婚的教士不仅亵渎宗教,而且还不成体统、淫荡逾闲、粗野鄙俚、令人嫌恶。对于这些完全真诚的情感以及使用这些情感来反对非天主教的尝试,新教徒们又是怎么想的呢?假如说人类应当有理由在无关他人利害的事情上干涉彼此的自由,那么按照什么原则来排除这类事情而不至于陷于自相矛盾呢?谁又能因为人们要压制他们在上帝和人看来认为是败坏名誉的事情而去责怪他们呢?在禁止什么被认为私人不道德的事情方面,最严厉的事情莫过于这样做是为了某些人心目中认为邪恶而加以压制;除非我们愿意采用迫害者的逻辑,说我们可以迫害他人是因为我们对,对他们而言,不能迫害我们是因为他们错,我们就必须小心留意,不要承认那种法则,它应用到我们自己身上时就会被认为是十分不公正的,从而引起愤慨。

    有人可以对前面举的几个事例强词夺理地进行,说那些事情在我们这

    ..a 在这一点上,可把流居孟买(bombay)的巴锡族(parsee)的情况作为一个古怪的从事贸易的例子。作为波斯拜火教徒的后裔,巴锡族是一个富有进取精神又吃苦耐劳的部落。当他们为逃避“开利发”的统治而离开祖国被迫跑到西印度时,印度当局不但对他们很宽容,而且还容许他们居住下来,条件是不许他们吃牛肉。当那些地区后来落到回教徒征服者的统治之下后,巴锡族又从他们手里继续得到了恩遇,这次的条件是戒食猪肉。开始是为服从权威而遵守的戒律后来竟然变成了第二天性,至今巴锡族还既戒食牛肉又戒食猪肉。这样的双重戒律虽并不是他们的宗教所要求的,但是积久了却变成他们部落的习俗;而在东方,习俗就等于宗教。里不大可能发生;在我国,舆论大概还不至于达到实施肉食的戒律,还不至于因见人们依照其信条或意向有所崇拜以及结婚或不结婚而对其生活横加干涉。举一个干涉自由的例子说明绝不能说我们已经过了那段危险期了。

    比如在新英格兰以及在共和时代的大不列颠,无论在哪里,只要清教徒具有足够的势力,他们都曾企图(而且也有不小的成功)取消公众和私人的娱乐,特别是音乐、跳舞、公共游戏,或者其他以消遣为目的的聚会,以及演剧。即便是在现在的我国,还有很多大型团体存在,这些团体根据他们的道德观念和宗教观念,认为这些娱乐消遣都是应予以谴责的。具有这种道德观念和宗教观念的人主要是中等阶级,他们在王国目前的社会情况和政治情况下有占上风的势力,所以迟早有一天他们有可能在议会中掌握到多数。

    现在试想来,一批加料的嘉尔文主义者和监理会教徒的宗教情操及道德情操怎么能限制住群体中其余部分人快要到手的娱乐呢?而这些人又怎么会愿意呢?他们一定会以相当坚定的态度要求这批敬神而近于冒昧的社会成员想想他们自己的事务,的确,倘若遇到任何政府或公众僭称不许有人享受它所认为不对的快乐,都会说这句话。但倘若承认了它所据以肆行僭越的原则,那就只有同意它对国内多数人或者其他优势力量的情绪施加影响,而且类似新英格兰早期定居者所持的一种宗教信仰竟然有一天能像所谓衰落中的宗教那样成功地夺回它所失去的阵地,这样一来,我们大家只好准备接受一个像他们所理解的基督教国家的观念。

    还可以想象一件可能存在的事情,也许比刚才说的那一件事更会变成现实。近代世界中明白地有一种颇为强烈倾向于社会的民主组织的趋势,不论是否有民主的政治制度。有人肯定地说,可以说美国是社会和政府都最能被民主的国家,它在这个趋势实现得最完备。看见有人过着自己没有希望比得过的铺张讲究的生活,多数人就觉得讨厌,他们怀有一种情绪,这种情绪颇像一条关于费用开支的有效法律在起作用,使得一个在合众国中许多地方拥有很大收入的人很难想出要花掉这笔收入而不致引起公众非难的方式。虽然从现存事实的表述来看,这类说法无疑有很多夸大之处,但从这种民主情绪并结合到认定公众有权否定个人用钱的方式这一观念来看,他们所描画的事态已经不止是或许会有的结果,还可能是可以意想的和可能的结果。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想象,倘若社会主义者的意见已有相当的传播,拥有很多财产或者不是靠双手劳动挣得收入这件事就会在大多数人心目中变得非常不光荣。原则上,和这些意见相同的意见已经在技工阶级中被广泛接受,并且对于那些主要地服从那个阶级的意见的人们,也就是本阶级的成员产生重大的影响。大家知道,在许多工业部门的操作中占多数的坏工人都坚决主张,他们和好工人同样应当得到相同数量的工资;无论是采取计件制,还是采取其他办法,都不应当允许具有较高技巧或凭辛勤努力劳动的人挣到的工资比那些既没有技巧也不努力工作的人挣得的工资多。而且这些坏工人还使用道德警察的力量,有时也将这种力量变成一种物质警察的力量,去阻止有技巧的工人和他们的雇主因为获得较有用的服务而接受或付出较高的酬金。倘若公众对私事应当有管辖权的话,那我就看不出这些人还有什么不对之处;当某一个人的特有公众要对他的个人行为行使权威时,这种权威和一般公众所行使于一般人们的一样,我也就看不出如何还能去责难它。

    更进一步来说,不必细论那些假设的事情,我们还可以看一看,在我们自己的今天,一些对于私人生活自由的重大侵占行为已经在实际实行着;还有一些更重大的侵占行为正在威胁着我们的生活,带着可能成功的趋势;还有一些意见已经被提出来,这些意见不仅主张公众要有利用法律来禁止一切所认为错误的事情的无限权利,而且为了不漏掉法律所认为错误的事情,也要禁止一切法律认为无辜的事情。

    以防止纵饮烈酒的名义,法律已经禁止一个英属殖民地的人民和差不多半个合众国的人民使用酒类,这个法律是这样规定的:除了用于医疗,不得使用任何经过发酵的饮料;禁止发售酒类。即使这个法律难以推行,使得有些采用过它的省份,其中还包括用这个法律命名的那个省份,不得不再度将其废止,可是我们这里仍然有人努力发动,并且还有许多自命为慈善家的人以非常大的热情推进这个法律,要在我国也鼓动出一个同样的法律。为此目的而组织的协会(其自称“联盟”)已经获得了一些声誉,因为它公开了联盟书记与那些为数极少的主张政治家的意见应当根据原则的英国公众人物之一的通信内容。

    史丹雷勋爵(lord stanley)参加这次通讯,估计会增强人们已经寄托在他身上的希望,人们是指那些深知像他在某些公开状态中所显出的一些品质竟不幸出于政治生活中头面人物之身是怎样稀罕难得的人们,据称,联盟的机关“深以承认任何可被曲解来替执迷和迫害作辩解的原则为可悲”,因此就指出协会的原则与那种原则之间的“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他说:“我看,在立法范围之外的是所有关于思想、意见、良心的问题;在立法范围之内的是所有属于社会行动、社会习惯、社会关系这些只应服从于国家所秉有而不是个人所秉有的抉择权力的问题。”这里却没有提到第三类,它与二者都不相同,即是个人的行动和习惯,而不是社会的。饮用发酵饮料的行动无疑属于第三类。售卖发酵饮料是贸易,而贸易则是社会行动。

    由此可见,这里所控诉的是侵犯了购买者和消费者的自由,不是侵犯了售卖者的自由,因为国家故意使他没有地方买得到酒就是禁止他饮酒。但是这位书记先生说:“作为一个公民,只要我的社会权利被人以社会行动加以侵犯,我就要求有权利用立法手段来限制他。”现在来看,所谓的“社会权利”是怎样定义的。“倘若有什么事侵犯了我的社会权利,那么那种事无疑指的是出售烈性饮料。这件事破坏了我首要的安全权利,因为它经常制造和促进社会紊乱;这件事侵犯了我的平等权利,因为它从制造穷困中博取利润,而所造成的穷困却要由我用纳税的形式来资助;这件事还妨害了我的道德和智力自由发展的权利,因为它在我的发展道路四周布满了危险,它削弱了社会力量,败坏了社会道德,而这社会正是我有权利向它要求互助和交往的。

    ”请看这样一套“社会权利”的理论(与它相似的理论大概以前还没有在语言文字上表述得这样清楚的呢),其内容不过是说:无论是谁,只要在最小的细节方面稍有所失,就是破坏了我的社会权利,因而我就有权向立法机关要求解除这种不平之苦,因为每个个体都具有绝对的社会权利,要求另外的每个人在每一方面都做得像他所应当做的一模一样。这样一条怪异的原则实在和任何一桩干涉自由的个别行动比起来都要危险得多:它把每一桩破坏自由的行动都解释为正当;它不承认有权利要求任何一点自由,或许只有暗持意见永不宣布的自由可以除外,因为所有属于我认为有害的意见一旦从任何人之口说出,就是侵犯了联盟赋予我的一切“社会权利”。这个教义又如同派定全体人类彼此之间都秉有一种相互关切的原则,对于他人来说,每个人都是要求者,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标准规定他人追求道德上的、智力上的,甚至躯体上的完善。

    关于非法干涉个人合法自由,还有个重要事例是关于历行安息日制度的立法。这个制度的干涉已经不仅仅是在威胁中的干涉,而是久已见诸实行并且取得胜利结果了。毫无疑问,只要生活急务许可,要在每周中有一天摒绝日常业务,这的确是一种高度有益的风俗,虽然除犹太人之外还没有国家把它当做宗教义务来束缚任何人。而且,因为这个风俗如果不在工业阶级间取得普遍赞同就不能得到遵守,因此在有些人一工作就会迫使他人也必得工作的情况下,为着对每个人保证他人也遵守这个习俗,法律就规定较大的工业活动在特定的时间停工一天,这是可以的,而且也是对的。但是这个停工一天的理由是以他人直接关心每个人是否遵守这一习惯为依据的,因此如果把这法律应用于个人可以自愿使用其休假时间的自由职业就不合适了。

    至于要通过法律来限制娱乐,即便是在最小程度上也说不过去了。的确,另外一些人一天的工作是某些人一天的娱乐;但是,多数人的快乐(暂且不提这又是很有用的休养生息)也就值得少数人为之劳动,前提是这个职业是自由选择也是能够自由放弃的。厂工们会想,倘若大家都在星期日工作,就等于得六天的工资却要做七天的工作,这完全是对的;但是既然大量的服役事项已经不再进行,那些为他人享乐而仍须工作的少数人所获得的收入就应该按比例增加;而且如果他们宁愿休假而不愿领取补贴的话,他们也不是有义务必须从事那些职业的。倘若还要找进一步的补救办法,也可以通过风俗为那些工作特殊的人在一周中单独规定一天为假日。

    这样看来,要替在星期日限制娱乐这件事作辩护,唯一的依据只能是说那种娱乐在宗教上是错误的;而无论怎样予以抗议,这样一个立法动机都是不嫌过于认真的。这真是所谓“关心上帝倒成为对上帝的伤害了”。要报复在我们人类并无伤害而假定对全能上帝有所触犯的事情,是社会或其任何成员从上面接受下来的一个使命,这一点还有待证明。认定每人有义务使他人信奉宗教这个观念,正是历来一切宗教迫害的基础,接受了这种观念,就等于充分证明宗教迫害是正当的。现在有人一再企图在星期日停止火车运行,有人一再抗拒在星期日开放博物馆,还有很多此类的事;这些事情中所迸发的情感虽然没有过去迫害者的残忍性,但其中折射出来的心理状态基本上是一样的。那就是决不容许他人做他们的宗教所许可的事,仅仅因为这些事不是迫害者的宗教所许可的。这种想法来源于深信上帝不仅憎恶信仰有误的人的行动,而且来源于认为我们不对其加以阻挠也就不能免于罪戾的想法。

    在上文所举那些的一般轻视人类自由的事例之外,我还要加述一种纯粹迫害的言论,每当感到要去注意摩门教主义(mormonism)的可注意的现象时,这种言论就出现于我国报章杂志上。这是意料之外也颇有教益的事实,有一种明言直陈的新启示和建立在它上面的一个宗教,完全出于明显的欺骗,甚至连创始人也没有什么特别品质足以立“威望”而做支柱,竟然在今天这个报纸、铁路以及电报的时代里被千百万人所信仰,并且成为建立一个社会的基础,关于这些情况可说的很多。

    在这里,我们关心的是,像其他的和更好的宗教一样,这个宗教也有其殉教者;它的先知兼创始人竟然因为它的教义的缘故被一群暴民处死;它的其他许多附从者也因为遭到同样无法无天的强暴而送掉性命;他们集体被强行驱逐出他们成长的祖国;现在,当他们已经被驱入沙漠当中的荒凉巢穴之后,我们国内竟然还有许多人公开宣布应当(不过不方便)派遣一支远征军去对付他们,用武力强迫他们与他人的意见一致。之所以摩门教主义激起这种冲破宗教宽容的通常约束而迸发出强烈的反感,主要是因为在其教义条款中认可了一夫多妻制的存在;这个婚姻制度即使被回教徒、印度人和中国人接受,但在使用英国语言和自认为基督教徒的人们看来也会激起不能压熄的深恶痛绝之情。说到摩门教的这个制度,我相信没有人能胜过我对它的反感程度。这是因为,除了其他缘故外,主要是它远远不是自由原则所能赞许的,它是对自由原则的直接破坏,因为它不过是扣紧钉牢群体中一半人身上的枷锁,而把另一半人从他们对于那一半人的相互义务中解放出来。

    可是我们仍必须记住,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婚姻制度下的关系一样,这种关系是有关的可能被它所苦的女人单方面自愿的事;并且不论这个事实看来怎样不可思议,它到底在世人的普通观念和习俗中有其理由,那就是说,因为世人教导女人把结婚看做一件必要的事,所以许多女人宁愿为诸妻之一,也聊胜于不得为妻。对于其他国家,当然不一定要求它们也承认这种结合为合法,或者根据摩门教的意见解除部分居民遵守本国的法律的义务。但是,当这些倡导者已经在他人的敌对情操面前作了让步,这种让步远远超过所能合理要求于他们的;当他们已经离开了与他们的教义不能相容的国土,在大地上一个遥远的角落首先开辟出一块人类可以居住的地方并把自己安置下来之后,我就的确难于看出,除根据暴虐原则外,人们不能根据任何原则再去阻挡他们在自己所欢喜的法律之下在那里居住下去,前提是他们既不侵略其他国族,又允许所有不满意于他们的办法的人都有离开那里的完全自由。

    最近有一位在某些方面颇有名望的作家,他建议(用他自己的字眼)不用十字军而用一个“文明军”去对付那个多妻制的群体,从而结束掉在他看来是文明中的倒退现象。当然,这种现象在我看来也是倒退,但是我理解不了任何群体会有权利去强使另一个群体文明化。除非坏法律下的受难者向别的群体乞求援助,那我一天也不能承认与他们完全无关的人们应当插足进去,只因远在数千里之外的、没有关联的人们认为足致诽谤就要求把全体直接有关的人看来都感满意的事态强予结束。

    假如他们高兴,他们可以派遣传教士去用说教的办法反对这种制度;他们也可以用任何公平的手段(压制宣教者不得开口并不是一个公平的手段)反对在本国人民间宣传相同的教义。倘若文明还在野蛮称霸世界的时候就战胜它,而在野蛮已被相当压服之后反倒自认害怕野蛮会复活起来征服文明,那是没有必要的。倘若一种文明竟能这样简单地衰败于自己已经征服的敌人面前,那一定是它本身已经变得退化堕落,以致它的指定牧师和宣教者或者其他一切人都已经没有能力或者不愿自找麻烦去为它而挺身战斗。倘若真是这样,那么这种文明就该停止前进,而且越早越好。即使它再走下去,也只是从坏走到更坏,直到被富有精力的野蛮人破坏净尽然后再生为止,就像西方帝国那样。

    第五章 论自由原则的应用

    我们首先必须从大体上承认前文所述的各项原则在细节讨论中的基础地位,其次再力图把它们应用于政府和道德这两个方面,使不同部门期望从中得益。这里在细节问题上所作的几点评议仅作为上述原则的示例,而非就细节问题本身进行结论的探寻。我在这里所提供的,与其说是若干应用,不如说是如何应用的标本。对于合成本文全部教义的两条格言而言,它们既有助于弄清格言的意义和界限,也能在人们遇到某些事情时却不知道应用哪一条时提供判断及平衡两者的帮助。

    这两条格言分别是:其一,只要个人的行动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及交代。如果他人为自身利益认为有必要涉及他人利害,便可对他进行忠告、劝说、指教甚至远而避之,而这正是社会对其行为表示不满或非难时所只能采取的正当步骤。其二,假如社会认为需要用某种惩罚保护社会自身,那么对于损害他人利益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及交代,并且应接受社会或法律的惩罚。

    首先必须指出的是,我们绝不可假设,单纯以对他人利益的伤害或可能伤害这一点就单独构成社会干涉的正当理由,因此无时无刻不能将这种干涉解释成正当行为。个人在各种事情中追求某一个合法目标时,不可避免且合法地造成他人的痛苦或损失,或劫去他人本有希望得到的好处。这种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往往出现在坏的社会制度之下,只要该制度多存在一天,就会多过一天无法避免这种冲突的日子;但还有一些利益冲突则会在任何制度下都会出现。比如说,要是谁在某一人浮于事的职业上或在某一竞选中取得了成功,抑或在竞取某一共同要求的对象中超越他人而被选中,那么他就免不了要从他人的损失、徒然的努力和失望中获得利益。然而大家普遍承认,为了人类的普遍利益,还是要以这种结果去追求他们的目标而不加以阻止比较好。换言之,对于那些失望的竞争者,社会在法律或道德上并不承认他们享有免除这些痛苦的权利;社会也不觉得自己有予以干涉的使命,只有成功者使用了背信、欺诈和强力等非为普遍利益所容许的方法时才有例外。

    再者,贸易是一种社会行动。任何人从事向公众出售货物的行业时,不论出售的是什么样的货物,他都相当于做了能影响他人利益和社会一般利益的事,因而在原则上,他的行为也进入了社会管辖的范围。正因为如此,曾经一度有人表示,政府有义务在所有被认为重要的事情上限定某种商品价格并按规定制定程序。然而经历了一段长期斗争之后,现在大家才认识到,要做到物美价廉,最有效的办法还是为生产者和销售者提供完全的自由,并仅仅通过购买者随意选购的同等自由来制约生产零售商。这就是所谓的自由贸易教义。这一教义和本文所主张的个人自由的原则都建立在各不相同但同等坚实的基础之上。对贸易和以贸易为目的生产的限制诚然都是拘束,而所有的拘束,则必是罪恶。

    但是这种拘束只是专门针对应由社会予以拘束的部分行为产生的影响,如果说有误,只因为它们并没有真正产生有待它们产生的结果。既然个人自由的原则并没有涉及自由贸易的教义,因此这一原则也没有涉及有关该教义的大多数限制性的问题,如防止借用掺杂的办法进行欺诈,这一行为可以允许公众控制到什么程度;又如工厂中的卫生预防措施或危险作业工人的保护办法可以强使厂主实行到什么程度。如果说这类问题涉及自由问题,那也只能说,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任凭人们按自己的想法去做总比按对他们加以控制略胜一筹。至于为了那些目的而要对人们加以控制,谁也不能否认这种行为在原则上的合法性。另外,也有一些干涉贸易的问题在本质上就属于自由问题,像上文所提到的梅恩省禁酒法,又比方禁止对中国输入鸦片、禁止出售毒药等,总之,但凡是以使人们不可能得到或很难得到某一货物为目标的干涉都属于这一类。这类干涉所值得反对的地方不在于其侵犯了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自由,而在于其侵犯了购买者的自由。

    在上面的几个例子中,限制出售毒药一事又引出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所谓的警察职能的恰当限度的问题,即为防止犯罪或事故发生可以侵犯自由到什么程度而又不失为合法。正好比侦查和惩罚犯罪于既成之后,采取步骤以防犯罪于未发之前无疑是政府的不容争辩的职能之一。但是,这种预防性职能往往比惩罚性职能更容易被滥用,以至于伤及自由,因为人们行动的合法自由几乎没有任何一处不允许被公平地表述为增加了某种过失的便利条件。但是,如果一个公共权威甚至某一个人看到有人准备进行一项犯罪,那么他们不应该坐视罪行的得逞,而是应该对其进行干涉和防止。假设购买或使用毒药除了犯谋杀罪行之外别无其他目的,那么禁止制造和销售就是合法的。然而,需要毒药的人不仅可能是为了无辜的目的,同时也可能是为了有用的目的,而限制购买和使用毒药则不可能只施加于某一方面的事情却没有妨碍另一方面的事情。再者,防止事故发生也是公共权威所应有的职责。

    无论是一位公务人员,还是其他任何一个人,倘若看到有人要走上一座已确知不安全的桥梁,而这个危险又来不及警告他,他们可以将他抓回,这不算是真正侵犯了这个人的自由。因为自由在于一个人做他想做的事,而他并不希望自己掉到河里。可是,有时候祸患还没有得到证实而只存在危险时,除本人外便没有人能够判断自己的动机是否足以促使自己冒险一试。我想,在这种事情中,人们对他(除非他是一个小孩,或是一时神经错乱,或是正处于不适合充分使用思考官能的精神兴奋或心有专注的状态之中)应当只发出危险警告,而不应该以强力阻止他去涉险。如果将与此相类似的考虑应用于类似出售毒药的那种问题中,我们就能以一些可能的规限方式判定哪种方式违反了自由原则。拿药品为例来说,如通过贴签上的字句标明药品危险的性质,这类预防方法就可以实行而又不违犯自由,因为购买者绝对不会不愿意知道他所保有的东西具有任何毒质。但如果不分情况,一律要求出示开业医师的证件,那就会使需要利用此种药品进行合法操作的人费尽周折,有时甚至还不可能得到这种药品。

    依我所见,如果想既在使用毒药进行犯罪的途径上布下层层困难,又不侵犯甚至还能照顾到需要正当使用毒药的人的自由,唯一的方法是创备如边沁(bentham)所说的“预设的证据”。 订立契约中的所有人都熟知这种办法。当双方建立契约关系时,法律通常有一个合法正当的要求作为这一行为生效的条件,双方必须遵行某些形式化的手续,比如当事人的签名盖章,见证人的证实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事情。倘若事后发生争执,双方便有证据证明这一契约关系确已成立,没人能使它在法律上归于无效。手续的作用成立于订立假契约的事情遭到巨大的障碍,或者假如契约被人知道则其有效性质会被破坏的情况。预防这种性质的步骤,也可以在出售适用为犯罪工具的问题上实行。比如说,可以要求卖主进行售货登记,注明买卖的准确时间,买主的姓名、住址,售出货物的准确质量和数量,还要求他可以问明买主的使用目的,并把所有的答复都记录下来。在没有医师处方时,还可以要求第三者通过证实这项买卖确实属于某人所为,以备事后再遇到怀疑该物品系犯罪工具的时候提供反驳的指证。这类规限办法一般不会对物品的购得构成实质的障碍,但对逃避侦查而做不正当行为的使用者则会构成很大的实质性障碍。

    社会既有其固有的通过借事预防的办法排除犯罪行为的权利,这对我的第一条格言划出了明显的界限,即对于纯粹关乎个人错误的行为也有通过防止或惩罚加以正当干涉的途径。比如喝醉酒这件事,通常不能成为法律干涉的恰当问题;但如果有人曾在酒力影响下对他人横加强暴以致定下罪名,这时法律便要对他加以特殊的限制,使他知道倘若以后再被发现喝醉则将无法免除处罚,而且倘若他再因喝醉而犯罪,则要接受更重的处罚。我认为这种做法是完全合法的。一个喝醉就要伤人的人让自己喝醉,相当于对他人犯下了罪行。同样地,再说到懒惰,就算将有公众津贴的人及因懒惰而构成背毁契约的事排除在外,那么作为法律惩罚的问题,懒惰也不失于暴虐。但如果有人因懒惰或其他可以避免的缘故不履行其对他人的法律义务,比如抚养子女的义务,那就可以强迫他人履行该义务,在没有其他办法可用的时候,甚至也可用强制劳动的办法要求其履行义务,这当然并不算是暴虐。

    再者,还有很多行动的直接损害只涉及本人自身,因此不应当遭到法律的禁止,但如果该行为公开做出就会破坏良好的社会风气,就可以将此行为划入犯及他人利害的范畴,并予以禁止,这并不失为正当。所有所谓有伤体统的行动都属于这一类型。没有必要对这一点加以深究,也不能说并非直接与我们的题目相联系,因为有许多本身丝毫不值得谴责也无人以为可谴责的行动同样也是与公开性强烈相违的。

    而另一个问题就必须求得与已定原则相一致的解答。有些私人行为并非没有可加责难的地方,但因直接得出的恶果只会落到本人身上,为尊重自由,社会就不应该予以防止或惩罚。在这种事情中,本人可以自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那么他人是否也同样可以自由地劝促或教唆呢?这个问题回答起来不免有些困难。一个人敦促另一个人做出某一行为,严格来说这不能算是只关注自身的行为。对他人提出劝告或予以诱导,是一种社会行动,因此正如一般人认为的应该把影响他人的行为归于社会控制一样。但是稍加深思就又需要纠正前一想法,因为严格来说,这个事情固然不在个人自由范围之内,可是个人自由的原则所根据的种种理由却仍然可以适用于它。假如说,必须允许人们在只关注他们自己应做的事情上,在他们自己承担风险的条件下,采取他们自己所认为的最佳行动,那么,就必须允许他们有相互商量应该做的事,彼此交换意见,互相提出和接受彼此提议的自由。凡是允许做的事,也必须允许去做。

    这个问题唯一的疑义之处就在于,教唆者要从他的敦劝中取得自己的利益,以此作为博得豢养或金钱收入的职业,促进了被社会和国家视为祸害的事情的发生。这里的确又给问题的复杂性引进了一个新的要素:社会中存在着这样一些人,其生活方法靠与公共安宁相反的活动,其利益与公共安宁背道而驰。这是否应当加以干涉呢?例如,通奸是可以容忍的,赌博也一样,但是否应当让一个人拥有当蓄妓老鸨或开设赌场的自由呢?这正是那些恰好站在两条原则分界线上的事情之一,很难一下子就看清应当归两条中的哪一条。双方也各有其论据。主张宽容的一方讲,以某种事情作为职业,借以谋取生活或利益,这种事情如果不是本身作为职业便可允许去做,从而也不能将其变为有罪行为。他们说,对于一个行动,不应当惯性地只予以许可或只加以禁止,倘若我们一直辩护的原则是正确的,那么社会就没有任务去判定一切只关乎个人的事情是否错误。这事不能超出劝止的限度,而既然一个人有自由去劝止,那么同样地,另一个人也有自由去劝行。

    与此相对立的一方则反驳道,尽管公众或国家没有资格为了达到压制或惩罚的目的,以其权威的地位就某种仅仅影响个人利益的行为好坏进行判定,但是它们却有充分的理由来假定他们所视为“坏”的那个行为是否真的“坏”,而这至少还是一个值得争论的问题。这一点既经设定后,他们又说,因此公众或国家力图排除那些绝非一无所图或公正无私的教唆者的敦劝的影响,而那些教唆者都在某一个方面有其个人的直接利益,且那个方面正是国家深信是错误的方面,且他们又公然只是为着个人目标而促进那个方面发展,这种行为绝不能算是错误的。他们坚持说,要把事情安排得让人们都在自己的敦促下或智或蠢地作出自己的选择,尽可能地脱开那些以个人企图为目的而引动他们意向的计谋,这确定不会有什么损失,也不会牺牲任何一点儿好处。所以,他们说,有关非法游戏的成文律尽管绝对不可能再有辩护的余地,任何人尽管都有自由在自己或对方的家里赌博,甚至在他们自己捐资设立,只对会员及其访客开放的任何聚会场所里赌博,但是公共的赌场还是不被许可的。

    他们还说,这个禁令的确永远也不会有效,不管把多少暴虐权力交付警察,赌场也能够在其他伪装掩护下继续存在。然而,这毕竟可以迫使人们把自己的活动做到有某种秘密性和神秘性的程度,除了专门寻找这些活动的人之外,便没有人知道关于它们的任何消息。更进一步说,社会对此也不应该予以关注。我认为,一方面,这些论据也有其可观之处。不过这等于承认了要惩罚从犯而必定让主犯逍遥法外,要以罚锾或监禁的方式处治妓院老板而不处治嫖客,处治赌场老板而不处治赌徒。至于这些论据是否能把这种违反道德的事情解释成正当有理的行为,我还不想贸然予以判定。至于要以类似的依据来干涉普通的买卖活动,就更不对了。几乎每一件流通于买卖中的物品都可以使用逾分,而售卖者正是通过鼓励这种逾分的使用企图收获个人利益。尽管如此,还是没有人能以此为依据,比如,我们可以为梅恩省的禁酒法作一些有利的论证。尽管销售烈性饮料的商贩以其逾分滥用为牟利之道,但毕竟在它们的合法使用方面还是不可或缺的。可是,商贩贪利所促发的纵饮烈酒行为倒成为了一桩真正的祸害,这就使国家有理由对其加以限制并要求对其作出保证。然而要知道,这种做法只因那个正当理由才不算侵犯合法自由。

    进一步而言,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思考:国家对于它视为违反当事人最好利益的事情,在予以许可的同时是否仍应予以某种间接性的打击?仍然以酗酒这事作为例子,国家是否应当对此采取一些步骤,增加喝酒的费用,或者通过限制酒店数目使买酒的途径更加难以实现。这个问题和大多数其他的实际问题一样,必须进行分别讨论。纯粹为使人更难购得兴奋饮料而采取征税的办法和完全禁止流通该饮料只在程度上有所差别,因而只有当把后者视为正当行为时,方能使前者被视为正当行为。某项事物的费用一旦增加,对于财力不及已涨物价的人们来说,这实际上就相当于禁止使用;而对于那些财力能及的人们来说,这则是对其特殊嗜好的餍足所施加的一项罚款。

    按照自由原则分析,人们在履行其对于国家和个人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之后,如何选择快乐,如何花用进款,都是他们的私事,都取决于他们自己的判断。这些说法初看上去像是对国家为国库收入而使用以兴奋饮料作为征税特别对象的办法有所非难。但是必须强调的是,为了财政目的而征税是绝对不可避免的事情。而在大多数国家里,大部分税收又必定是间接税。所以,国家就不免要在某些消费品的使用上设立所谓罚款,而这对于某些人而言,可能是有禁用的性质。因此国家也负有某种义务,在规定征税时考虑到哪些货物是消费者能忽略不用的,当然还要有充分理由优先选定那种倘若使用超过有限数量就会产生有害作用的物品。这样一来,对兴奋饮料的征税,足以构成国库收入中的最大数目(假如国家需要这种全部收入),这是应当予以允许和赞成的。

    至于说要把这类货物的承销做成带有排他性质的特权,这些问题则要依据实施限制目的的不同而作出不同的解答。一般来说,所有公众常聚的场所都需要警察来约束,因为扰害社会的那些事情特别容易发生在这类地方。所以,可以把这类货物的销售权(至少是当场消费的那一类)限定给一些众所周知或信誉度高而且行为可敬的人,还可以就营业启闭的钟点作一些规限,务必让公众更易于监视。如果由于店主的纵容或无能而屡屡发生破坏安宁的事情,或者出现把店铺变成制造和准备犯法事件的秘密会所的情形,还可以撤销店主的营业执照,这些限制办法都是适当的。至于更进一步的限制,在我看来,它们便不能在原则上被称为正当行为了。比如说,为了使人们更难得到啤酒和酒精并减少这种诱惑场合的出现,于是限制啤酒店和酒精店的数目,这就相当于因某些人滥用便利而使大家都陷于不便的处境。

    不仅如此,这种办法根本只适合于另一种社会情况,即公然将劳动阶级当做小孩子或野蛮人来对待,借约束来对他们进行教育,使他们能够与将来许给他们的自由特权相适应。至于在任何自由的国家里,这绝不是经公然承认的管治劳动阶级的原则。并且,凡是能对自由作出正确评价的人,都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管治,除非用竭尽一切的努力教育他们自由,并把他们当做自由人来管治,之后确定地证明只能将他们当做小孩子进行管治。只需把这两种非此即彼的情况陈述一下就足以表明,如果有人以为我们曾在任何事情上作出过这种培养自由能力的努力,而且必须考虑此处,那简直就是荒诞之谈。在我们的国家里,只因许多制度实质上是一大堆矛盾,因此一方面既有众多专属于专制政府或所谓世袭政府体系的东西掺杂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另一方面,制度中的一般自由又阻碍了我们在通过约束进行真正有效的道德教育中运用必要数量的控制。

    本书的前面部分已经指出,所谓在只关乎个人的事情上的个人自由,其含义也相应地包括几个人在只关乎他们而不关乎他人共同事情方面经相互同意来共同规定的若干自由。参加者的意志只要始终不变,在解决这个问题时就不会出现很大的困难;但由于意志容易变更,因此即使在只关乎他们自己的事情上,也往往有必要在彼此间订立一个定约。而当他们这样做了以后,按照一般规律,便应该遵守那个定约。然而,也许在每个国家的法律中,这个一般规律也存在某些例外。不仅有可能不责成遵守违犯第三方面的权利的定约,而且在某种定约有害于双方时,也可能足以成为解除定约的充分理由。比如,在我国和大多数其他的文明国家里,一个卖身为奴或允许他人出卖己身为奴的定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不管是法律还是舆论都不能强制其实行。这样限制一个人自愿处置其命运的权力,其依据很明显,尤其可以在这一极端的事例中看得清清楚楚。原来,之所以除为他人之故以外,不允许干涉一个人的自愿行动,原因是考虑到他的自由。

    他的自愿选择已证明,他自愿选定的事物对他确实有可取之处,或者至少是能忍受的。大体来说,最能形成好处的办法也是让他采取自己的追求方法。然而,卖身为奴之举实属是放弃其自由的行为,是除此一举之外便永远放弃使用其他任何自由的行为。这样一来,他就等于在自己的举动中破坏了原来要让他处置自己的目的。他已不再是自由人,从此以后,他便居于因为自愿留居其中并再也不会有什么有利推测的某种地位。自由原则不能承认一个人拥有不要自由的自由。一个人被允许割让其自由的行为算不上所谓的自由。这些理由的力量在这一特殊事情中表现得特别突出,而这显然还可以应用到更为宽广的范围。可是它们也不免随处都要受到限制,因为生活上的种种必要不断地要求我们,当然这不是要求我们放弃自己的自由,只不过是同意限制某些自由。不过,所谓当事人在只关乎自身的事情上应有不受控制的行动自由的这条原则,仍需要让有拘束彼此的合约双方在与第三者无关的事情上能解除该项定约。

    甚至可以这么说,如果不允许自愿解除实现,恐怕就不会有什么契约或定约存在于世,只有关于金钱或金钱价值的问题是个例外,那恐怕这是没有任何退约自由的。洪堡在前文引用的那篇出色论文中陈述了他的信念,他说,但凡涉及私人关系或服务的定约,其在法律上的拘束力绝不能超过某一个有限时间。他还提到,这类定约中最重要的是婚姻关系,他认为它的特点在于倘若双方情感有所不谐,那么结合的目标便已消失,因而双方便只有宣布解散这一条解决的途径。这个题目说来可能比较重要且比较复杂,不能在一个插句中讨论,我也只能为说明问题谈到所需达到的必要程度。我想洪堡这篇论文的概括性并没有使他在这一点上无须讨论而只满足于单纯宣告结论的话,那么他无疑会意识到,这个问题根本不能用像他所限用的那些简单根据来加以论定。

    无论是通过诺言还是行为,只要一个人鼓励了另一个人继续某种行动,并对他作出指望和打算,并计划把自己的部分生活建立在那个假定上面,那么一系列新的道德义务就是他对那个人应负的,他可能决意丢弃这些义务,但是绝不能对此忽略不理。至于,如果因缔约双方之间的关系而对他人引起若干的后果,造成第三方面的某种特殊处境,甚至像在结婚关系中所引起的第三方面的存在,那么对那些第三方面的人,缔约双方便必须负有义务,而这种义务的履行或者履行方式又必定会对缔约双方在原有关系的继续或中断上产生重大影响。

    但这并不等于说,这些义务要求缔约的一方无论如何勉强也非要以牺牲一切幸福为代价履行契约,但无论如何,这是该问题中必须考虑的因素。即使如洪堡所说,在法律上的解除定约的自由不应影响到双方(我也认为不应有太大的影响),但这也必然要大大地影响到双方在道德上的自由。一个人在决定采取某项对他人利益有如此重大影响的步骤前,有义务把这所有的情况都列入考虑范围之内。他倘若对那些利益不给予应有的重视,就应因其错误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我之所以作出如此浅显的评议,是为了更好地说明自由的一般原则,而非因有必要强调这一特定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通常讨论起来总会把孩子的利益视为一切,从而忽视了大人的利益。

    我在之前也已经说过,由于缺少一种公认的普遍原则,人们往往会在不适合给予自由的地方给予了某些自由,而又往往没有在应当给予自由的地方给予适当的自由。近代欧洲的世界中,往往人们会对某一事情抱有强烈的自由情操,而在我看来,这是完全摆错了地方。就一个人而言,他应当有操纵自己行为的自由,自己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但不应该以他人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事情为借口而同样地要求自己喜欢怎样就怎样去代替他人做。从国家方面而言,一方面,国家应当尊重任何人在关乎其个人事情方面的个人自由;另一方面,也有义务对任何人施于他人的权力保持一种监督性的控制。然而在家庭关系问题上,国家竟几乎完全忽视了它的这项义务,就拿家庭关系问题对人类幸福的直接影响来说,它却比所有其他问题加在一起还要严重。

    丈夫对妻子享有几乎可称为专制的权力,这已无须在此细细说明了,因为如果要完全消除这个罪恶,最需做的事情莫过于让妻子也享有和别人相同的权利,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替这种既成的不公平现象作辩护的人们并非是以自由为借口,而是公然地站在权力拥护者的立场进行辩护。而在子女问题上所误用的自由概念却真正地成为了国家履行其义务的障碍之一。人们在思想上几乎认定子女是(而不是从譬喻的意思说来是)其父母的一部分,只要法律稍稍干涉到家长对子女不容外人过问的绝对控制,就会表现出特别的关切和不安,甚至严重到当他们自己的行动自由受到干涉时所表现出的情绪。往往人类对自由的珍重总是远远比不过对权力的珍重。

    以教育为例,国家应当要求并强迫它的每个公民都要受到一定程度的教育,难道这几乎不是一条自明的公理吗?然而,试问有哪个人不害怕承认并主张这个真理呢?不错,并没有人否认,做父母的既然让一个人出生在世上,就应当让他受教育,使他一生都能很好地对他人和自己尽到自己的本分,这乃是为父母的人(或者按照现存的法律和习惯来说,只是父亲的)最神圣的义务之一。但是,尽管大家都一致宣称做父亲的负有这个义务,却没人能忍受强迫他去履行这个义务的要求。人们不但不要求他作出任何努力或牺牲以求得孩子的教育,就算有免费的教育摆在面前,人们还是会任凭他自由选择接受与否。大家都还没意识到,如果一个人只顾把孩子生育出来,只能喂养他的身体,而不能把他的心灵教育好,那么这对那个不幸的后代以及整个社会而言都是一种道德上的犯罪。大家还没有意识到,倘若做父母的不尽这项义务,国家就应当实行监管,务必尽可能地保证父母去履行这项义务。

    如今,国家应当教些什么、应当如何进行施教等难题已经被人们转化成党派论战的主题,并且应当用在实施教育上的时间和劳力被人们徒然地消耗在关于教育的争吵上。其实只要人们承认了强行普遍教育的义务,这些难题就可以一概告终。政府只要决心要求每个儿童都受到良好的教育即可,并不需要自己操心去筹办教育事业。做父母的喜欢让子女在哪里受到怎样的教育,都可以由他们自己决定,国家只需要帮助家境困难的儿童来支付学费,对完全无人监护的儿童代付全部入学的费用即可。由国家亲自指导教育完全不同于由国家强制教育,人们所举的反对国家教育的一切理由只适用于前者而并不适用于后者。如果说把人民的教育全部或大部分都交到国家手里,我的反对绝不亚于其他人。前文已说过,性格的个人性、意见及行为方式的歧异都很重要,所有这些都连带说明了教育的歧异也同样地具有不可言喻的重要性。

    要由国家来主持一般教育,这无非是用同一个模子将人们都铸成同一个模样;而这个模子又必定是政府中有势者(无论是君主、牧师、贵族,还是现代的多数人民)所乐取的,于是不免随其有效和成功的程度而相应地形成对人心的某种专制。就算这种由国家设置和控制的教育还有存在的余地,也只应作为多种竞赛性的实验之一而存在,同时也只能通过示范和鼓舞其他教育机关来达到某种优良标准为目的进行。这样来说,只有当整个社会状态落后到不能或不想举办任何教育机关,而非由政府负担起这项事业不可时,在“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前提下,方可让政府主持学校业务。这就如同倘若一国之内没有某种形态的私人企业可以担负起工业方面的某些重大工作时,政府就可以自己举办联合股份公司的业务一样。然而一般来说,假如国内不乏拥有在政府维护之下举办教育事业的资格的人士,那么只要法律规定实行强迫教育,国家又支付贫寒子弟助学金以保证办学得以获得报酬,他们就会也能够情愿从自愿原则出发来办一种同样良好的教育。

    这项法律规定实行的工具只能是公开考试,考试必须涉及所有儿童,并从少年开始。可以规定某一开始受试的年龄,以断定每个儿童是否已有阅读能力。倘若某个孩子还不能阅读,作为其父亲的人就应被处以一笔适中的罚款,除非他有可以得到原谅的充足理由,必要时还可要求他用自己的劳动筹措缴纳,并由他负担孩子上学的费用。每过一年应该举行一次新的考试,并逐渐扩展考试科目的范围,这样就能从实际上强制所有的儿童能接受一定的最小限度的普通知识。在这个最小限度之外,还应当举行各种科目的自愿考试,凡精通程度达到一定标准的人都可以在通过考试后要求颁布发证书。为防止国家通过这些安排对人们的意见施加不正当的影响,所有考试所测验的知识(除那部分工具性的知识,比如各种语言文字及其用法之类不计之外)都应严格限制在事实和实证科学的范围之内。有关政治、宗教或其他有争论的课题的考试,不应当变成测验意见真伪的考试,而只应当是测验事实知识,比如说某某作家、某某学派或某某教会曾经依据何种理由主张何种意见。

    在这种制度下,方兴的一代在一切有争论的真理方面并不会和现在的一代一样陷入比较困难的处境,他们和后者一样仍然可以被培育成奉国教或不奉国教的人,国家只是照管他们成为有教养的人。国家也不阻挡他们在受到各种其他教育的同一所学校中接受出自其父母意愿的宗教教育。倘若国家试图让自己的公民在有争论的问题上倾于一方的结论,那么这就是一种罪恶;但是如果国家确保一个人在其对任何所设的值得注意的问题上作出结论时拥有相关的必需知识,那么却是很正当的。

    一个攻读哲学的学生,不论他信服的是康德(kant)还是洛克(locke),或者甚至谁都不信服,如果他能既经得起关于康德的考试,又经得起关于洛克的考试,那就足矣。同样,如果对一个无神论者给予有关基督教的考试,只要不要求他宣称相信宗教,那反对这一行为的理由就没有。至于较高级的各部门知识的考试,我认为是应当出于完全的自愿。如果让政府掌握这样的权力,说某人不够资格,因而就不能得到职业,那么即使不能得到教书的职业,那也未免过于危险了。我和洪堡的意见一样,认为对所有测验及格的人,都应当授予学位或者其他和学问成就及职业成就有关的官方证书。然而,这类证件除了受到公众意见对其证言的重视之外,绝对不能在职业竞争中成为超越他人的优越条件。

    如果把自由的概念用错了地方,就会使人们认识不到父母最有理由承担的道德义务,也会阻碍国家赋予人们某些应有的法律义务。不止在教育问题上如此,造成一个人存在的事实本身就是人类生活范围中最应负有责任的行动之一。不管是福是祸,谁授予了一个人的生命,谁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除非被授予生命的人将来至少会有取得称意生存的一般机会,否则就可谓是一种犯罪行为。在一个人口过多或面临人口过多问题的威胁的国家里,倘若每年依然有众多的孩子出生,便会带来因竞争激烈而降低劳动报酬的后果,这对于一切依靠劳动报酬维持生活的人而言也是一大严重的侵犯。欧洲大陆的许多国家在法律中规定,所有男女双方若没有维持一家生活的正当手段,便不得结婚,这一规定并没有逾越国家合法权力的范围。

    无论这种法律合宜与否(这个问题主要需视当地的情况和情绪而定),都不能将其视为违犯自由的规定而加以反对。这种法律是国家为禁止有害行动而作出的相应干涉,既然这种行动危害了他人,就算它还不宜施以法律惩罚,也应当受到社会的谴责。然而,目前流行于世的自由观念却是:一方面,当人们看到某人在只关乎自身利益的事情上遭到真正侵犯时,竟然很容易屈从于此;另一方面,当人们任凭那人的意向纵情行动,结果将不幸堕落的生命加于后代,且又通过任何方式对所涉及的许多旁人带来多种祸害的时候,他们反倒会对其施加任何方式的约束。人类既如此奇怪地尊重自由,又如此奇怪地缺乏对自由的尊重,我们只要把这两个方面对照一下,就可以知道,一个人竟然享有一种危害他人的必备权利,但丝毫没有只求自娱自乐而无伤于人的权利。

    最后,我还要保留一些篇幅,以便谈谈有关政府干涉的限度问题,这类问题即使与本文的主题密切相连,严格地来说也不在它的范围之内。有些事情不容许政府干涉,其理由并不涉及自由原则,而它们的问题也不在于拘束了个人的行动,而是在于帮助他们行动。也就是说,政府是否应当为了人们的好处而替人们办些事情或者要求人们办些事情,而不要一概把所有的事情都留给人们自己去办,无论是各自去办还是众多人自愿联合起来一起去办。

    不涉及侵犯自由问题而又反对政府干涉的情况可有三种。

    第一种情况是事情由个人来办会比由政府来办更胜一筹。一般来说,凡是办理或者决定由谁如何办理某一项事业,最适宜的人定非与该事业有切身利害关系的人莫属。这条原理实际上已经判定:立法机关或政府官员不应当如往常盛行的行为那样对普通的工业生产过程进行干涉。这部分问题已经有政治经济学家作过充分详细的讨论,而且和本文所提的原则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联系。

    第二种的反对则比较贴近我们的主题。有许多事情,虽然表面看上去由个人操办未必比得上由政府官员操办的效果好,但是仍适合由个人而非政府来操办。因为就个人精神教育的手段和方式而言,这样可以加强他们主动获取才能的积极性,可以锻炼他们的判断能力,还可以使他们在自己需要对付的课题上获得熟习的知识。人们主张陪审制度(在非政治性案件上)的原因,是因为他们还在主张自由平等的城市地区实行自治,主张由自愿的联合组织来兴办工业和慈善事业,这一点虽然不是唯一的理由,但也算是主要理由。这些并非是自由问题,只是在遥远的趋势上和自由问题有关,其实它们实为发展问题。在另一场合,这些问题还可以作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加以细论。

    其实也就是说,它们是为公民所提供的特种训练,是自由人民在政治教育中的实践部分,它们足以把他们从个人和家庭的自私性这一狭小的圈子中拔出来,足以使他们习惯于领会共同利益,习惯于管理共有的事情,即习惯于从公或半公的动机出发予以行动,并促进彼此的联合,而不是导致彼此的孤立,以此来指导自己的行为。一个自由组织如果缺乏这些习惯和力量,就不能发起活动,同时也不能维持下去。可以证明此观点的例子就是,如果国家的政治自由不充分,地方自由在建筑基础上便只是昙花一现。纯粹地方性的事务应由地方来管理,巨型工业企业应当由出资者自愿联合进行管理,这两点值得推荐的理由,源于其更进一步的理由,那就是本文前面已提出的发展之个别性和行动方式之歧异性所具有的各种优点。政府的工作趋于同一化,而相反,个人和自愿联合的组织则会做出各种不同的实验,得出多样化的经验。政府能做的无非是作为一个集中保管者,积极地把多种试验所得的多样化经验分发并传播出去。政府的任务在于使每个实验者都能够从其他实验者那里获得教益,而并非只许自己实验,不容许别人实验。

    第三种主张限制政府干涉的理由也是最有力的理由——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权力,将会带来更大的祸患。在政府现有的职能之外增加一项职能,都足以加重对人们的希望和恐惧心理的影响,足以使活跃而富有进取性的部分公众越来越成为政府或旨在组成政府的某党派的依存者。比如铁路、公路、银行、保险机关、大型合股公司、大学以及各种公共慈善机关等都变成了政府的分支机构,再比如市政公会、地方议事会及现在传留给它们的一切也都变成了中央行政系统的分支部门;又比如所有这些不同事业的从业人员都由政府任用和支付薪金,其生活上的每一项提高都需祈求政府的赐予;那么,即使有所谓的出版自由和平等的立法组织,也不足以使这个国家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自由之国。同时,这种行政机器构造得越高效率和科学化,网罗操纵这个机器的高手的方法越巧妙,产生的隐患就越大。在英国,近来有人建议,政府行政的相关职员一概应以竞试的方式进行选取,以便尽可能求得那些最有智力和教养的人士。赞成和反对这一建议的对立两派都有不少言论和文章。

    反对一方最坚持的论据之一是:担任国家永久公仆的职业在薪金报酬和显要地位上都没有吸引从事高才的前景,高才们往往会在其他各种职业或者在公司和其他公众团体的职务中得到更诱人的职业生涯。我想,如果维护这个命题的朋友用这种论据来答复对于它的主要质难,人们就不会感到惊异。现在这种论据竟然出自反对者之口,这就很奇怪了。这里所提出的作为反对那个建议的制度的说法恰巧就成为它的保险闸。倘若一国的所有高才竟然都能被吸入政府的职务中,那么一个趋向这种结果的建议才能真正引起不安。试想,假如所有需要组织协调或广大全面的见解的社会事业,它的各个部分都被政府掌握;又假如政府的职司普遍都由最能干的人来担任,那么,除了那些纯粹思考性的智慧以外,一国中所有扩大起来的文化和实践出来的智慧,势必都会集中在某一个多人参与的官僚机构之中,而群体中其余的人势必只会注意在它身上谋求一切。在一般情况下,群众要做什么,都需要请求它来指导和指挥;有能力、有大志的人则会向它谋求个人的升进。于是,大家进取的唯一目标便是谋求钻进这个官僚机构,钻进后又谋求步步高升。

    在这种政制下,不单单外边的公众因缺少实践经验而没有资格批评或制约这个官僚机构的工作,就算在专制制度的偶然机遇或者平民制度的自然运用之下,抑或使某些有志改革的统治者掌握大权,也不敢实施与这个官僚机构利益相反的改革。从一些有充分机会观察的人所记载的文字来看,造成俄罗斯帝国的可悲情况就是这个原因。沙皇本人也没有权力反对当时的那个官僚集团,虽然他能把那个集团中的任何一人放逐到西伯利亚,但是他不能脱离那个集团或者在统治时违反那个集团的意志来统治。

    官僚集团对于沙皇的每项诏令都有不声不响的否决权,其实,集团只要不把诏令付诸实施即可达到目的。在较为文明和拥有较强反抗精神的国家里,一般公众习惯于指望国家替他们代办一切,或至少习惯于在国家没有强调让做什么、怎么做的情况下,他们便都不为自己的事情操劳,这样一来,他们自然就要认定:凡降临到他们身上的灾祸应一律由国家负责,而当灾祸超过他们的忍耐限度时,他们就会反抗政府,从而形成所谓的“革命”。于是,无论有没有向国族取得合法的权威,总有另外一个人会跃上统治者的席位,继而又对那个官僚机构发布自己的命令。于是一切事态仍与以前没有差别,那个官僚机构也未曾改变过,也没有其他东西能够对它取而代之。

    然而,在惯于自己处理自己事务的人民之中,景况就截然不同了。在法国,大部分人民曾从事于兵役,其中很多人至少担任过下士级军官的职务,所以在任何一次平民起事当中,总有一些人能够胜任领导一职,并能临时作出相当像样的行动计划。法国人在军事方面如此,而美国人则表现在各项行政事务方面。就算突然没有政府来管理他们,美国人的任何团体都能马上组成临时政府,凭借足够的智慧、秩序和果断来有条不紊地进行所有的公共事务。所有自由的人民都应如此,而所有能够如此行为的人民必定都是自由的;这样的人民永远不会因为什么人或什么团体抓住并控制了中央管理机构而让自己成为他们的奴役。

    对于这样的人民,没有一个官僚机构有希望强迫他们去做他们不喜欢做的事情。可是,如果在凡事都必须经过官僚机构来办的地方,只要这件事被官僚机构所真正反对,就不可能办得通。为了对其余人进行管治,这种国度的结构把该国族的经验和实际能力组织成一个有纪律的团体,这个组织越是完善,它就越能成功地从群体各等级中吸收并训练为己所用的最能干的人员,那么它就更加完整地束缚了包括这个官僚机构成员在内的一切人。管治者自己也成为其组织和纪律的奴隶,这一点也不亚于被管治者之所以成为管治者的奴隶。中国的大官和最卑下的农夫一样,都是被专制政体所利用的工具和仆役。耶稣会的每个个别会友就是这个社团里最卑微的奴隶,尽管这个社团的存在是为了成员们的集体权力和地位。

    还有一点也应该记住:倘若把一国中的主要能手全部吸收到管治团体之内,迟早会对那个团体自身的智力活动和进步带来致命性的后果。既然他们结成了一个队伍,运用着一个和所有制一样必然要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定则进行的制度,那么这个官吏团体便不免会在经常性的诱引下逐步堕入惰性相沿的例行公事之中。或者,倘若他们有时也厌恶了那种老马推磨的作风,他们可能又会猝然地陷入这个团体的某一领导成员所偶然想出的某一个没有完全经过证验、不成熟的见解里面。要遏止这两种貌似相反实则密切联系的趋势,并刺激这个团体的能力使其保持在较高的水准,好好应对这个团体以外的有同等能力的监视、批评和负责是唯一的条件。所以,要想在政府之外保有某些手段,从而形成这种能力并提供必需的机会和经验,以便对重大实际事务作出正确的判断,这是必不可少的。倘若我们还想永久保有一个有效率、有技巧的工作团体,尤其是一个能够创新和愿意采取改进办法的团体,倘若我们还不想让我们的官僚机构堕落为一个腐儒机构,那么,就切不可让这个团体垄断所有容易扭转成为管治人类所需的工具的职业。

    想判断那些阻碍人类自由和进步的可怕灾祸究竟是从哪一点就开始发生,或者更明确地说,想判断那些灾祸究竟到哪一点就会压过在社会公认的领袖之下集体应用社会力量以排除社会福祉的障碍获得的好处而开始成为灾祸。如何尽量集中权力和智慧的优点而又不至于过量地将一般活动转入政府方面,是政治艺术中最困难、复杂的问题之一。这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一个细目问题,必须从多种不同的角度来考虑,而无法定出一条绝对的规则。但是据我相信,就此问题而言,有一条妥当的实践原则,一个应存于心中的理想,一个足以测定旨在克服困难的一切安排的标准,这些可以用以下的字句表述出来:要最大限度地符合效率原则的权力分散,但也要尽可能最大限度地集中情报,还要尽最大可能地把情报由中枢散播出去。

    比如说,在内政的行政管理方面(比如新英格兰诸省),凡是不适合由直接相关的人办理的各项事务,都应该细加分类,各设官职,其中的相关办事人员则应由各个地方自行选出。此外,中央还应在地方事务的每一个部门中设立一个监督机关,形成一般政府的部门之一。监督机关的职能是把各地方在各部门工作中所得的各种情报和经验,把外国类似工作中所得的各种情报和经验,以及政治科学一般原则中的所有情报和经验,像集中在一个焦点那样全部都集中起来。中央机关应当有权了解所有做过的事情,其特殊义务在于使一个地方所得出的知识能被其他地方所利用。因为它所处的地位高,观察范围较广,不易被一个地方的琐细偏见和狭隘眼光所局限,因此它的通报自然带有很大的权威。作为一个永久性的设置,我认为它的实际权力应当仅限于强迫地方官员服从为指导他们而制定的法律。所有没有在一般法规中预先规定的事,一律应由地方官员自行裁处,但地方官员必须对他们的选民负责。

    如果他们违犯法规,就应对法律负责,而法规本身也应由立法机关来制定。中央行政权威只应关注法规的执行,倘若发现法规没有得到正当实行,应视事件的性质,要么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要么向原选机构提出罢免不按照立法精神执行法规的工作人员。依照它的一般概念来说,英国的中央救济会试图施加给全国救济税管理人员的监督就是这样的。就算它所行使的权力超过了这个限度,在那种特殊情况之下,为了在深刻影响各个地方以及整个群体的事情上纠正一些积习较深的不良管理,这也是正当和必要的。因为,任何地方都不容许有这样一种道德权利,可以由于管理失当而把自己变成一个贫民窝巢,以致必然流向其他的地方,从而对整个劳动群体的精神状况和物质状况有所损害。

    中央救济会之所以保有这种实行行政强制和制定附属法规的权力(但是出于这个问题的舆论情况,他们很少会行使这些权力),在有关全国利益的头等事情上,这固然不失为正当,但如果监督的是纯属地方利益的事情,那它就完全不适当了。然而,在一切行政部门中,一个为各地提供情报并进行指导的中央机关也同样是有价值的。只要不妨碍而是帮助和鼓舞个人的努力与发展,一切政府的活动都是不厌其多的。

    可是,如果政府不发挥个人和团体的活动与力量,却是以自己的活动代替个人或团体的活动;如果政府没有对他们进行指教、劝导或指摘,而是让他们在束缚中工作,或者让他们退立一旁,自己代替他们工作,那么,危害就开始发生了。从长远来看,归根结底,组成国家的价值的全体个人的价值就是国家价值。如果一个国家只求在管理技巧或事务细节实践上表现得稍好一些,而把全体个人智力的扩展和提高这一基本利益推迟下来;如果一个国家使人们成为它手中较易制驭的工具,阻碍了他们的发展(即使是为着有益的目的),那么,它终将会看到,小的人不能真正做出大的事。更重要的是,它终将也会看到,它不惜牺牲一切所求得的机器的完善,却会因为机器的较易使用而宁愿撤去机器的基本动力,其结果将会使它一无所用。

  • 尼采《偶像的黄昏》

    偶像的黄昏01

    1889

    1

    在一切时代,最智慧的人对生命都作了相同的判断:它毫无用处……无论何时何地,从他们嘴里听到的总是同一种声调,——一种充满怀疑、充满忧伤、充满对生命的厌倦的声调。连苏格拉底在临死时也说:“活着——就意味着长久生病:我欠拯救者阿斯克列比亚斯(asklepios)一只公鸡。”连苏格拉底似乎也厌倦了生命。——这表明什么?这指点人们走向何处?—从前人们会说(哦,人们确实说了,而且理直气壮,我们的悲观主义者带的头!):“这里无论如何有点东西是真的!consensus sapientium①证明了真理。”——我们今天还要这样说吗?我们可以这样吗?“这里无论如何有点东西患了病的。”——我们这样回答。这些历代最智慧的人,人们应当开始就近观察他们!也许他们全都不再站得稳?都迟暮了?都摇摇欲坠了?都颓废了?也许智慧之出现在世上,就象一只闻到腐尸气息而兴奋的乌鸦?……

    ——–

    ①拉丁文:智者的一致。

    2

    正是在博学的和鄙陋的偏见都强烈反对这些伟大智者的场合,我心中首次浮现这个不敬的想法:他们是衰败的典型。我把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看作衰落的征兆,,希腊解体的工具,伪希腊人、反希腊人(见1872年出版的《悲剧的诞生》)。所谓consensus sapientium①(我对之愈来愈琢磨透了)完全不能证明,这些智者因为对某个问题看法一致,他们便是正确的;毋宁说是证明,他们本身,这些最智慧的人,在心理的某个方面是一致的,因而以相同的方式否定——也必定否定——生命。关于生命的判断、价值判断,对生命的肯定或否定,归根到底决不可能是真的;它们仅仅作为征兆而有价值,它们仅仅作为征兆而被考察,——此类判断本身是愚蠢的。一个人必须全力以赴地尝试领悟这个惊人奥妙:生命的价值不可能被估定。不能被一个活人估定,因为这样一位当事人甚至于是争论的对象,而不是裁判;也不能被一个死人估定,当然出自另一种理由。——就一个哲学家而言,倘若总是这样把生命的价值看作一个问题,便应对他的资格提出异议,给他的智慧打上问号,认为他的行为是不智的。——怎么?所有这些伟大的智者——他们莫非只是颓废者,他们未尝是智慧的?——但是,言归正传,我来谈谈苏格拉底的问题。

    ——–

    ①拉丁文,智者的一致。

    3

    苏格拉底就其出身而言属于最底层民众:苏格拉底是贱民。大家知道,甚至还看到,他有多么丑陋。然而,丑陋本身是个异议,在希腊人中近乎是个反证。苏格拉底究竟是希腊人吗?丑陋常意是通过杂交并且因杂交而受阻碍的发展的标记。在另一种情况下,它表现为正在衰落的发展。犯罪人类学家告诉我们,典型的罪犯是丑陋的:monstrum in fronte,monstrum in animo①。但罪犯是一个颓废者。苏格拉底是一个典型的罪犯吗?——至少那位著名的观相家的判断与此并不相悖,苏格拉底的朋友们听起来是很不入耳的。一个善于看相的异邦人路过雅典,当面对苏格拉底说,他兴许是个怪物,——他心中隐藏着一切恶习和情欲。而苏格拉底只是答道:“您了解我,先生!”

    ——–

    ①拉丁文:容貌的凶兆,灵魂的凶兆。

    4

    不仅业已承认的本能的放荡和混乱表明了苏格拉底的颓废,而且,逻辑的重孕以及使他闻名的那种佝偻病人的恶毒也表明了这一点。我们也不要忘掉那种听觉的幻觉,例如“苏格拉底的恶魔”,它被人们从宗教意义上加以解释。他身上的一切都是夸张的、滑稽的、漫画化的,同时一切又都是隐匿的、机密的、躲躲闪闪的。——我想弄明白,苏格拉底的那个等式,世上最稀奇古怪的等式,“理性=美德=幸福”,究竟出自何种特异体质,这一等式是同古希腊人的全部本能背道而驰的。

    5

    由于苏格拉底,希腊人的趣味转而热衷于辩证法,这究竟意味着什么?首先是一种高贵的趣味籍此而被战胜了;贱民凭藉辩证法占了上风。在苏格拉底之前,辩证法是被好社会拒斥的,它被视为歪门邪道,它使人出丑。人们告诫青年人提防它,人们也不信任它炫耀理由的整个姿态。就象老实人一样,真货色并不这样炫耀自己的理由。拼命炫耀理由是不体面的。凡必须先加证明的东西都没有多少价值。无论何处,只要优良风俗仍有威信,只要人们不是“申述理由”而是发号施令,辩证法家在那里就是一种丑角,人们嘲笑他,并不认真看待他。——苏格拉底是一个使人认真看待自己的丑角,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6

    一个人只有在别无办法之时,才选择辩证法。他知道,运用辩证法会引起人们对他的不信任,辩证法缺乏说服力。没有什么东西比一个辩证法家的影响更容易消除了,每一次讲演大会的经验都证明了这一点。辩证法只是一个黔驴技穷的人手中的权宜之计。在使用辩证法之前、一个人必须先强行获得他的权利。所以,犹太人是辩证法家,列那狐(reineckefuchs)是辩证法家:怎么?苏格拉底也是辩证法家?

    7

    苏格拉底的讽喻可是一种叛乱的表现?可是一种贱民怨恨的表现?他可象一个受压迫者那样在三段论的刺击中品味他自己的残忍?他可是在向受他魅惑的高贵者复仇?——辩证法家手持一件无情的工具;他可以靠它成为暴君;他用自己的胜利来出别人的丑。辩证法家听任他的对手证明自己不是白痴,他使对手激怒,又使对手绝望。辩证法家扣留他的对手的理智。——怎么?在苏格拉底身上,辩证法只是一种复仇的方式?

    8

    我已经说明,苏格拉底何以令人反感;现在要更多地谈谈他的魅惑手法。——其中之一是他发现了一种新的竞技,他是雅典贵族圈子的第一个击剑大师。他撩拨希腊人的竞技冲动,以此魅惑他们,——他给青年男子与少年之间的角斗带来一个变种。苏格拉底也是一个大色情狂。

    9

    但是,苏格拉底猜到了更多的东西。他看透了他的高贵的雅典人;他明白,他的病例、他的病例的特质已经不是例外。到处都在悄悄酝酿着同样的衰退,古老的雅典气数已尽。——而苏格拉底知道,全世界都需要他,——他的方法,他的治疗,他的自我保存的个人技巧……本能到处陷入混乱之中;人们到处距纵欲近在咫尺:monstrum in animo①已是普遍危险。“冲动要成为暴君;必须找一个更强有力的反暴君”……当那位观相家向苏格拉底揭穿他的真相,说他是一切邪恶欲念的渊薮之时,这位伟大的讽喻家还宣布了一句话,为我们理解他提供了钥匙。他说:“这是真的,但我要成为这一切的主人。”苏格拉底怎样成为自己的主人呢?——他的例子归根到底只是一极端例子,只是当时已经开始的那种普遍困境中的最触目的例子:不再有人是自己的主人,本能与本能互相反对。他作为这样的极端例子有魅惑力——他的令人害怕的丑陋使这极端例子有目共睹;当然,他作为答案、解决方法、这一病例已获治疗的假象,有更强的魅惑力。

    ——–

    ①拉丁文:灵魂的凶兆。

    10

    倘若一个不得不理性变成暴君,如苏格拉底所为,那么必是因为有不小的危险,别的什么东西已成为暴君。这时,理性被设想为救星,无论苏格拉底还是他的“病人们”都不能随心所欲地成为有理性的,——这是de rigueur①,这是他们的狐注一掷。整个希腊思想都狂热地诉诸理性,这表明了一种困境:人们已陷于危险,只有一个选择:或者毁灭,或者——成为荒谬的有理性的人……自柏拉图以来的希腊哲学家的道德主义是有病理学根源的;他们对辩证法的重视也是如此。“理性=美德=幸福”仅仅意味着:人们必须仿效苏格拉底,制造一个永恒的白昼——理性的白昼——以对抗黑暗的欲望。无论如何必须理智、清醒、明白,向本能和无意识让步会导致崩溃……

    ——–

    ①法文:严格规定的。

    11

    我业已说明,苏格拉底靠什么魅惑人们:他似乎是一个医生、一个拯救者。还有没有必要指出他对“绝对理性”的信仰中所包含的错误呢?——哲学家和道德家以为,他们与颓废作战,便是摆脱了颓废,这乃是一种自欺。摆脱颓废是他们力不能及的:他们所选择的救援手段本身也仅是颓废的一种表现——他们改变颓废的表现,却没有消除颓废本身。苏格拉底是一个误会;整个劝善的道德,包括基督教道德,都是一个误会……耀眼的白昼,绝对理性,清醒、冷静、审慎、自觉、排斥本能、反对本能的生活,本身仅是一种疾病,另一种疾病——全然不是通往“德行”、“健康”、幸福的复归之路……必须克服本能——这是颓废的公式。只要生命在上升,幸福便与本能相等。

    12

    ——这个一切自欺者中的最聪明的人,他自己也领悟这个道理了吗?他在他勇敢赴死的智慧中终于向自己说出这个道理了吗?……苏格拉底但求一死:——并非雅典人、而是他自己给自己下毒的,他向雅典人强索毒鸩……他轻轻对自己说:“苏格拉底不是医生,在这里死亡才是医生……苏格拉底本身只是一个久病者……”

    02 哲学中的“理性”

    1

    您问我,哲学家都有些什么特性?……譬如:他们缺乏历史感,他们仇恨生成观念,他们的埃及主义(‘毠a’gyptib cismns)。当他们把一件事物非历史化,sub specieaeterni①,当他们把它制作成一个木乃伊之时,他们自以为是在向它致敬。几千年凡经哲学家处理的一切都变成了概念木乃伊;没有一件真实的东西活着逃脱他们的手掌。这些概念偶像的侍从先生,当他们崇拜之时,他们是宰杀,是在剥制,——当他们崇拜之时,他们使一切事物有了生命危险。死亡、变化、年代如同生育和生长一样,对于他们来说是异议——甚至是反驳。存在者不变化;变化者不存在……他们全都(甚至怀着绝望之心)信仰存在者。可是,他们得不到它,于是探寻它被扣压的缘由。“必定有一种假象,一种欺骗,使我们不能感知存在者,骗子躲在何处呢?”他们欣喜地大叫:“我们找到他了,他就是感性!这些感官,它们一向也是如此不道德,正是它们向我们隐瞒了真正的世界。道德便是:摆脱感官的欺骗,摆脱生成,摆脱历史,摆脱谎言,——历史无非是对感官的信仰,对谎言的信仰。道德便是:否定对感官的一切信仰,否定人性的全部残余,所有这些全是‘民众’。做哲学家吧,做木乃伊吧,用掘墓人的表情体现单调的一神论吧!——尤其要抛开肉体,感官的这个可怜见儿的idéefixe!②它带有逻辑所指出、反驳、甚至无法反驳的一切错误,无法反驳是因为它如此狂妄,俨然作为真实的存在而行动了!”……

    ——–

    ①拉丁文:从永恒观点看。

    ②法文:固定观念。

    2

    我怀着崇高的敬意对赫拉克利特之英名刮目相看。别的哲学家派别拒绝感官的证据是因为它们显示了多与变。他拒绝感官的证据则是因为它们显示了事物,仿佛事物拥有持续与统一似的。但赫拉克利特对感官也不公平。感官既不以爱利亚学派所认为的方式、也不以他所认为的方式说谎,——它们根本不说谎。只是在我们对它们的证据进行加工时,才在其中塞进了谎言,例如统一的谎言,物性、实体、持续的谎言……“理性”是我们窜改感官证据的根源。只要感官显示生成、流逝、变化、它们就没有说谎……但赫拉克利特在这一点上始终是对的:存在(sein)是一个空洞的虚构。“假象”的世界是唯一的世界;“真正的世界”只是笥编造出来的……

    3

    ——而我们的感官是多么精致的观察工具呵!譬如鼻子,还不曾有一个哲学家怀着敬意和感激谈论它,它暂时甚至是我们所支配的最巧妙的仪器,能够辩别连分光镜也辩别不了的最微小的移动。我们今天拥有科学恰好到了这一地步,使我们下决心去接受感官的证据,——去学会锐化感官,武装感官,透彻思考感官。其余的是畸胎和尚未成形的科学,我是指形而上学、神学、心理学、认识论;或者形式科学和符号学说,例如逻辑与应用逻辑——数学。在这些科学中,实在性根本不存在,未尝是个问题;就象逻辑这样的约定符号到底有何价值的问题未尝是个问题一样。

    4

    哲学家们的另一种特性也同样危险,这种特性就是混淆始末。他们把最后到来的东西(可惜!因为它根本不会到来)设置为“最高的概念”,也就是说,最普遍、最空洞的概念,现实所蒸发的最后水汽一开始就作为开端。这又不过是他们那种崇敬的表现:高级的东西不允许从低级的东西中生长出来,根本不允许生长而成……道德:一切第一等级的事物必须是causasui①。来源于他物被视为异议,被视为对价值的疑义。一切最高价值都属于第一等级,一切最高概念,存在者,绝对者,善,真,完美——这一切不可能是生成的,所以必须是causa sui。但是,这一切也不可能彼此不等,不可能自相矛盾……于是他们有了“上帝”这个惊人的概念……最后的、最稀薄的、最空洞的东西被设定为最初的东西,自因,ens realissimum②……人类一定要认真对待病蜘蛛的脑疾!——他为之已经付出过昂贵的代价!……

    ——–

    ①拉丁文:自因。

    ②最真实的存在。

    5

    最后,我们来考察一下,我们(我说“我们”是出于礼貌……)以怎样不同的方式把握视觉错误和假象的问题。从前,一般来说,人们把转化、变化、生成看作假象的证明,看作必定有某种引我们入迷途的东西存在的标记。今天,我们反过来看,恰好至于理性的偏见驱使我们设置统一、同一、持续、实体、始因、物性、存在的地步,在一定程度上把我们卷入错误,强制我们发生错误;我们可以根据严格的核算确定这里有错误。这种情形与巨星的运行并无二致:在后者,是我们的眼睛发生错误,在前者,可用我们的语言替错误作持久的辩护。语言就其起源来说属于心理最退化的形式的时期:当我们意识到语言形而上学的基本假设——用德语说便是理性——之时,我们便进入一种野蛮的拜物生灵之中了。他到处看见行为者和行为,他相信意志是普遍的始因;他相信“自我”,作为存在的“自我”,作为实体的自我,并且把对于“自我——实体”的信仰投射于万物——他藉此才创造了“物”这个概念……存在到处被设想、假托为始因;从“自我”概念之中方才引伸、派生出了“存在”概念……在开端就笼罩着错误的巨大厄运,误以为意志是起作用的东西,意志是一种能力……我们现在知道,它不过是一个词儿罢了……很久以后,在一个开化一千倍的世界里,哲学家们惊喜地意识到理性范畴操作中的可靠性、主观确定性,他们断定,这些范畴不可能源自经验,——全部经验都与它们相矛盾。那么它们源自何处?——无论在印度,还是在希腊,人们作出了相同的错误推论:“我们必定曾经在一个更高的世界里居住过(而不是在一个低得多的世界里,那算什么真理!),我们必定曾经是神圣的,因为我们有理性!”……事实上,迄今为止,没有什么东西比存在(sein①)的错误具有更为朴素的说服力量,一如爱利亚学派所建立的那样,因为我们说的每个词、每句话都在为它辩护!——连爱利亚学派的对手也受到了他们的存在概念的诱惑:德谟克利特便是其中一例,他发明了他的原子……语言中的“理性”:一个多么欺诈的老妪啊!我担心我们尚未摆脱上帝,因为我们还信仰语法……

    ——–

    ①在德文中,sein又是系词“是”,日常语言中少不了它,所以有以下说法。

    6

    人们将感谢我,倘若我把一种如此根本、如此新颖的认识归纳成四个命题,我以此帮助人们理解,并向相反的见解挑战。

    第一命题。将“此岸”世界说成假象世界的那些理由,毋宁说证明了“此岸”世界的实在性,——另一种实在性是绝对不可证明的。

    第二命题。被归诸事物之“真正的存在”的特征,是不存在的特征,虚无的特征,——“真正的世界”是通过同现实世界相对立而构成的:既然它纯属道德光学的幻觉,它事实上就是虚假的世界。

    第三命题。虚构一个“彼岸”世界是毫无意义的,倘若一种诽谤、蔑视、怀疑生命的本能在我们身上还不强烈的话。在后一种场合,我们是用一种“彼岸的”、“更好的”生活向生命复仇。

    第四命题。把世界分为“真正的”世界和“假象的”世界,不论是按照基督教的方式,还是按照康德的方式(毕竟是一个狡猾的基督徒的方式,都只是颓废的一个预兆,——是衰败的生命的表征……艺术家对外观的评价高于实在!并非对这一命题的异议。因为“外观”在这里又一次表示实在,只是在一种选择、强化、修正之中……悲剧艺术家不是悲观主义者——他甚至肯定一切可疑可怕的事物,他是酒神式的……

    03 “真正的世界”如何终于变成了寓言

    ——一个错误的历史

    一、真正的世界是智者、虔信者、有德者可以达到的,——他生活在其中,他就是它。

    (理念的最古老形式,比较明白、易懂、有说服力。换一种说法:“我,柏拉图,就是真理。”)

    二、真正的世界是现在不可达到的,但许诺给智者、虔信者、有德者(“给悔过的罪人”)。

    (理念的进步:它变得更精巧、更难懂、更不可捉摸,——

    它变成女人,它变成基督教式的……)

    三、真正的世界不可达到、不可证明、不可许诺,但被看作一个安慰、一个义务、一个命令。

    (本质上仍是旧的太阳,但被雾和怀疑论笼罩着;理念变得崇高、苍白、北方味儿、哥尼斯堡味儿。)

    四、真正的世界——不可达到吗?反正未达到。未达到也就未知道。所以也就不能安慰、拯救、赋予义务:未知的东西怎么能让我们承担义务呢?……

    (拂晓。理性的第一个呵欠。实证主义的鸡鸣。)

    五、“真正的世界”是一个不再有任何用处的理念,也不再使人承担义务,——是一个已经变得无用、多余的理念,所以是一个被驳到的理念,让我们废除它!

    (天明;早餐;bon sens①和愉快心境的恢复;柏拉图羞愧脸红;一切自由灵魂起哄。)

    ——–

    ①法文:好的(健全的)感觉。

    六、我们业已废除真正的世界:剩下的是什么世界?也许是假象的世界?……但不!随同真正的世界一起,我们也废除了假象的世界!

    (正午:阴影最短的时刻;最久远的错误的终结,人类的顶峰;《查拉斯图拉》的开头词。

    04 作为反自然的道德

    1

    一切激情都有一个阶段,当时它们只是致命的力量,当时它们以愚昧的重负把其牺牲者压倒——后来,过了很久,它们才与精神联姻,使自己“升华”。从前,人们因为激情的愚蠢而向激情宣战,誓将其灭绝,——一切古老的道德巨怪都主张“il faut tuer lespassions①。这方面的最著名的公式见之于《新约》的山顶垂训,顺便说说,在那里,全然不是从高处看事物的。例如,那里在应用于性的问题时说:“如果你的眼睛恶意逗弄你,就挖掉它。”幸亏没有一个基督徒照此办理。灭绝激情和欲望,仅仅为了预防它们的愚蠢以及这种愚蠢的不快后果,这在我们今天看来,本身就只是一种极端的愚蠢。我们不再赞美那样的牙医,他用拔掉牙齿的办法来治牙痛……另一方面,很显然,在基督教赖以生长的基础之上,“激情的升华”这个观念完全不可能形成。众所周知,最早的教会反对“才智之士”以维护“精神的贫困”:怎么可以期望它打一场反对激情的理智之战呢?——教会用不折不扣的切除来克服激情:它的策略、它的“治疗”是阉割。它从来不问:“怎样使欲望升华、美化、圣化?”——它在任何时代都把纪律的重点放在根除(根除感性、骄傲、支配欲、占有欲、复仇欲。)——但是,从根上摧残激情就意味着从根上摧残生命:教会的实践是与生命为敌……

    ——–

    ①法文:必须扼杀激情。

    2

    这同样的手段,切除,根除,也被那样的人选用来与欲望斗争,他们的意志过于软弱,过于衰退,因而无能自立尺度;被那样的天性选用,他们需要la trappe①,用譬喻来说(未必是譬喻),需要某种最后通牒,在自己和激情之间设一条鸿沟。过激手段仅为衰退者所必需;意志的乏弱,确切地说,无能对一种刺激不作反应,本身只是衰退的另一种形式。对感性怀着激烈的、殊死的敌意,始终是一个值得深思的征兆,籍此可以推测这位好走极端的人的总体状态。——此外,当这类天性不再坚强得足以经受激烈的治疗、驱走身上的“魔鬼”之时,这种敌意和仇恨才登峰造极。不妨回顾一下教士、哲学家以及艺术家的全部历史:反对感官的最恶毒的话并非出自阳痿者之口,亦非出自禁欲者之口,而是出自无能禁欲者、必须禁欲者之口……

    ——–

    ①法文:苦修会。

    3

    感性的升华叫做爱,它是对于基督教的伟大胜利。另一种胜利是我们的敌意的升华。这就是深深领悟拥有敌人之价值,简言之,行动和推论一反从前之行动和推论。教会在一切时代都想消灭它的敌人;我们这些非道德主义者和反基督徒却以为,我们的利益就在于有教会存在……现在,政治上的敌意也有所升华,——明智得多,审慎得多,宽容得多了。几乎每个政党都明白,为了保存自己,反对党应当有相当力量;这一点适用于大政治。特别是一个新的创造物,譬如说新的国家,需要敌人甚于需要朋友:在对立中它才感到自己是必要的,在对立中它才成为必要的……我们对待“内心的敌人”并无不同,在这里我们也使敌意升华,在这里我们也领悟其价值。一个人只有充满矛盾才会多产;只有灵魂不疲沓,不贪图安逸,才能永保青春……没有什么比从前那种但求“灵魂宁静”的愿望,那种基督徒式的愿望与我们更加格格不入的了;没有什么比道德的母牛和良心安宁的肥腻福气更不叫我们眼红的了。谁放弃战斗,他就是放弃了伟大的生活……在许多场合,“灵魂的宁静”无疑只是一种误解,——是不会诚实地给自己命名的别的东西。不绕弯子、不带偏见地说,有这样一些情形,譬如说,“灵魂宁静”可以是一种丰盈的动物性向道德(或宗教)领域的温柔发泄。也可以是疲惫的开始,是傍晚、形形色色的傍晚投下的第一道阴影。也可以是空气湿润、南风和煦的标记。也可以是不自觉地为消化良好而心怀感谢(有时美其名日“博爱”)。也可以是病愈者的沉静,他重新品味万物,心怀期待……也可以是跟随在我们占支配地位的激情的一次强烈满足之后出现的状态,一次罕有的饱足的舒适感。也可以是我们的意志、我们的嗜欲、我们的罪恶的衰老。也可以是懒惰在虚荣心引诱下披上道德的装饰。也可以是在一种模糊状态的长期紧张和折磨之后,出现的一种明确状态,哪怕是可怕的明确状态,也可以是行动、创造、劳作、意愿之成熟和熟练的表现,是平静的呼吸,是已经达到的“意志的自由”……偶像的黄昏:谁知道呢?或许它也只是一种“灵魂的宁静”……

    4

    ——我制定一个原则。道德中的每一种自然主义,也就是每一种健康的道德,都是受生命本能支配的,——生命的任何要求都用“应该”和“不应该”的一定规范来贯彻,生命道路上的任何障碍和敌对事物都藉此来清除。相反,反自然的道德,也就是几乎每一种迄今为止被倡导、推崇、鼓吹的道德,都是反对生命本能的,它们是对生命本能的隐蔽的或公开的、肆无忌惮的谴责。而且,它们声称“上帝洞察人心”,它们否定生命的最深最高的欲望,把上帝当作生命的敌人……给上帝逗乐的圣人是地道的阉人……“上帝的疆域”在哪里开始,生命便在哪里结束……

    5

    假如一个人领悟了对于生命的这样一种反对(这种反对在基督教道德中已经变得近乎神圣不可侵犯了)的亵渎之处,那么,他因此也就幸运地领悟了一些别的东西,即领悟了这样一种反对的无用、虚假、荒谬、骗人之处。活着的人对于生命的谴责归根到底只是一定类型的生命的征兆,至于是否有道理,这个问题完全没有籍此而提出来。一个人必须在生命之外有一个立足点,用不同的方式,如同已经活过的一个人、许多人、一切人那样去了解生命,方能真正触及生命的价值问题。有足够的理由表明,这个问题是我们不可企及的问题。当我们谈论价值,我们是在生命的鼓舞之下、在生命的光学之下谈论的;生命本身迫使我们建立价值;当我们建立价值,生命本身通过我们评价……由此可知,把上帝当作生命的对立概念和对生命的谴责的那种道德上的反自然,也还是生命的一个价值判断——什么生命?什么种类的生命?——我早已回答:是衰退,虚弱、疲惫、受谴责的生命。道德,如它迄今被理解的,如它最近仍被叔本华规定为“生命意志的否定”的,是把自己做成一个绝对命令的颓废的本能本身,它说:“毁灭!”——它是受谴责者的判断……

    6

    最后,让我们再思量一下,说“人应当是如此这般的”这种话有多么天真。现实向我们显示了令人愉快的丰富类型,过度挥霍的形式游戏和形式变化,而某位可怜的囿于一孔之见的道德家却说:“不!人应该是别种样子的。”……他甚至知道人应该是怎样的,这个可怜虫和伪君子,他在墙上画了幅自画像,说道:“ec-ce homo①……然而,即使道德家只是向着某一个人说:“你应当是如此这般的!”他也依然把自己弄得很可笑。个人是fatum②的一个片断,承前启后,对于一切既来和将来的事物是一个法则,一个必然性。对他说“改变你自己”就意味着要求一切事物都改变,甚至是朝后改变……然而确实有一些彻底的道德家,他们要人变成另一种样子,即变得有道德,他们要人仿效他们的榜样,即成为伪君子,为此他们否定这个世界!不要渺小的疯狂!不要适度的无礼!……道德倘若不是从生命的利益出发,而是从本身出发进行谴责,它便是一种特别的谬误,对之不必同情,便是一种蜕化的特性,已酿成无穷的祸害!……我们另一种人,我们非道德主义者,相反为一切种类的理解、领悟、准许敞开了我们的心灵。我们不轻易否定,我们引以为荣的是做肯定者。我们愈来愈欣赏那种经济学,它需要并且善于利用被教士的神圣愚昧和病态理性所抛弃的一切,欣赏那种生命法则之中的经济学,它从伪君子、教士、有德者等丑类身上获取其利益,——什么利益?——但我们本身,我们非道德主义者,就是这里的答案……

    ——–

    ①拉丁文:看这个人!

    ②拉丁文:命运

    05 四种大谬误

    1

    混淆因果的谬误——再也没有比倒果为因更更危险的谬误了,我称之为理性的真正堕落。尽管如此,这个谬误却属于人类万古常新的习惯,它甚至在我们之中被神圣化,它冒着“宗教”、“道德”的美名。宗教和道德所建立的每个命题都包含着它;教士和道德立法者是那理性之堕落的始作俑者。——我举个例子:人人知道著名的柯纳罗①的书,他在这本书里把他的节食推荐为活得长寿、幸福(以及有德)的良方。很少书能够如此多地被人阅读,直到现在,在英国每年还要印好几千册。我毫不怀疑,几乎没有一本书(当然《圣经》除外)像这个如此好心肠的怪东西这样,造成这么多的祸害,缩短这么多的生命。其源盖出于:把结果混同为原因了。这个厚道的意大利人把他的节食看作他长寿的原因;其实,长寿的前提,即新陈代谢的极其缓慢,微乎其微的消耗,

    ——–

    ①cornaro:生于1467年,死于1566年,曾著书谈自己的长寿秘诀。

    才是他节食的原因。对于他来说,吃多还是吃少并非任意的,他的节俭并非一种“自己由意志”,他吃多就会生病。但是,倘若不是这种鲤鱼之躯,一个人就不仅最好、而且必须适量进食。我们时代的学者,神经力之消耗如此迅速,使用何纳罗养生法只会致自己死命。crede experto①。

    ——–

    ①检验信条。

    2

    每种宗教和道德引为基础的最一般公式是:“做这个这个,不做这个这个——你就将幸福!否则……”每种道德、每种宗教都是这样的命令,——我称之为理性的巨大原罪,不朽的非理性。在我口中,这个公式转变为它的反面——我的“一切价值的重估”的第一个例子:一个发育良好的人,一个“幸运儿”,他必须采取某种行动,而对别种行动本能地踌躇,他把他生理上配置的叙序带进他同人和物的关系之中。公式:他的德行是他的幸福的结果……长寿、子孙兴旺并非德行的报酬,毋宁说德行即是新陈代谢的放慢,除了其他结果外,长寿、子孙兴旺、简言之柯纳罗主义也是此种放慢的结果。——教会和道德说:“一个种族、一个民族因罪恶和奢侈而灭绝。”我的重建的理性说:当一个民族衰微,在生理上退化,接踵而至的便是罪恶和奢侈(这意味着需要愈来愈强烈和频繁的刺激,犹如每个耗竭的天性所熟悉的)。这个年轻人过早地苍白萎靡了。他的朋友们说:某某疾病应负其咎。我说:他生病,他不能抵抗疾病,这本身已是一个衰败的生命、一种因袭的枯竭的结果。报纸读者说:这个政党用这样一个错误断送了自己。我的更高的政治说:一个犯这种错误的政党原已末日临头——它不复有自己的安全本能。任何意义上的任何一种错误都是本能衰退和意志解体的结果:差不多可以用这来给恶下定义了。一切善都是本能——因而都是容易的,必然的,自由的。艰难是一种抗议,神与英雄属于不同的类型(用我的话来说:轻捷的足是神性的第一属性。

    3

    虚假因果关系的谬误。——人们始终相信自己知道何为原因,然而,我们从何处获得我们的这种知识,确切地说,获得我们拥有这种知识的信念的呢?从著名的“内心事实”领域,而迄今这类“事实”中没有一个已经证明是事实,我们相信自己在意志的行为中是原因;我们认为至少在这一场合当场捕获了因果关系。

    人们也不怀疑一个行为的antecedentia①,它的原因,可以在意识中寻找,并且只要去找,就总能找到——作为“动机”,否则就不能自由地作此行为,也不能对之负责。最后,谁会否认一个想法是有原因的,“自我”就是想法的原因?……在这三个似乎作为因果关系的保障的“内心事实”中,第一个且最有说服力的事实是意志即原因;意识(“精神”)即原因的观念以及更后面的自我(“主体”)即原因的观念纯粹是派生的,是在意志确定因果关系为既定事实、经验之后产生的……在此期间我们已经更善于思考了,我们今天不再相信所有这些说法。“内心世界”充满着幻影虚光,意志便是其中之一。意志不再推动什么,所以也不再说明什么——它仅仅伴随着过程,它也不能缺席。所谓“动机”是另一个谬误。它纯属意识的表面现象,行为的伴随物;与其说它体现,不如说它掩盖了一个行为的前项。至于自我,它已经变成了寓言、虚构、文字游戏,它完完全全停止了思考、感觉、原望!……结论是什么?根本没有什么精神的原因!这方面的全部所谓经验都见鬼去了!这就是结论!——而我们业已有教养地滥用了所谓“经验”,于是我们创造了一个作为原因世界、意志世界、精神世界的世界。最古老悠久的心理在这里起作用,它别无所为,对它来说,每个事件都是一个行为,每个行为都是一个意志的结果,世界化身为许多行为者,有个行为者(一个“主体”)悄悄潜伏在每个事件背后。人从自身投射出他最坚信不疑的三个“内心事实”,即意志、精神、自我,——他由“自我”概念才得出“存在”(sein)概念,他按照他的形象、按照他的自我即原因的概念来设定“物”的存在。然后他在物之中始终只是重新找到他塞入其中的东西,这有何奇怪呢?——再说一遍,物本身,物的概念,仅是自我既原因的信念的一个反映罢了……甚至连你们的原子,我的机械论者和物理学家先生们,有多少谬误、多少退化的心理尚残存在你们的原子里!——更不必说“物自体”,形而上学家们的horrendum pudendu m②了!精神即原因的谬误被冒充为实在!被立为实在的尺度!被称为上帝!

    ——–

    ①拉丁文:前项

    ②拉丁文:可怕可耻的东西。

    4

    幻想原因的谬误。——从梦谈起:例如,由于远处的一声炮击而产生的感觉,却给这感觉追加一个原因(常常是一整部小型长篇小说,正是这梦者在其中担任主角)。其间感觉以一种回响的方式延续着,它仿佛在等待,直到原因冲动准许它进入前景,——从此不再是偶然的东西,而是“意义”。炮击在一种因果关系的方式中,在一种时间的表面逆转中出现。后来的动机说明被首先感受到,还伴随着仿佛在电光中一闪而过的成千细节,随后才是炮击……发生了什么?某一状态所造成的想象被误解成了这个状态的原因。——事实上,我们在醒时也这么做。我们大部分通常的感觉——器官活动或受阻时的种种抑制、压力、紧张、爆发,特别是nervus sympathicus①的状态——都激起我们的原因冲动:我们希望有理由处于某某状态——好的状态或坏的状态。只是简单地确认我们处于某某状态的事实,这从来不能使我们感到满足。只有当我们给这一事实提供一种动机说明之时,我们才容忍它,——即意识到它。记忆在这种场合无需我们知道就自动工作,唤来相似的既往状态以及与它们连合并生的因果说明(不是它们的因果联系)。当然,认为观念、伴随着的意识过程是原因,这种信念也是记忆造成的。某种因果说明的习惯由此形成,它实际上阻碍甚至杜绝了原因的研究。

    ——–

    ①拉丁文:交感神经。

    5

    对此的心理学说明。——把某种未知的东西归结为某种已知的东西,这使人轻松、平静、满足,此外还给人一种权力感。未知之物使人感到危险、不安、忧虑,——第一个冲动便是要消除这种令人痛苦的状态。第一原理:随便哪个解释总比没有解释好。因为事情本质上只涉及要摆脱压迫人的观念,至于采用什么方法摆脱它们倒不太严格。未知之物借以解释为已知的第一个观念干得如此出色,以致人们把它“当作真理”。快感(“力量”)的证据是真理的标准。——所以原因冲动是由恐惧感决定和引起的。“为什么”的问题、只要可能,就不会是为原因而提供原因,相反是提供一定种类的原因——一种令人平静、解脱、轻松的原因。某种已知的、经历过的、铭刻在记忆中的东西被设定为原因,乃是这种需要的第一个结果。新的、未经历过的、陌生的东西则被拒绝承认为原因。——所以,被找来当作原因的不仅是一定种类的解释,而且是一种精选的、受偏爱的解释,籍之可以最迅速最及时地消除陌生、新奇、未曾经历之感,——是最通常的解释。——结果,一定种类的原因设定愈来愈占据优势,汇成体系。终于取得支配地位,也就是说,排除了其他的原因和解释。——银行家立刻想到“生意”,基督徒立刻想到“罪恶”,少女立刻想到她的爱情。

    6

    整个道德和宗教领域都属于幻想原因的范畴。——通常的不快感的“解释”。它们是由与我们敌对的生灵造成的(邪恶的幽灵:最著名的事例——歇斯底里患者被误解为女巫)。它们是由不能允许的行为造成的(把:“罪恶”感、“犯罪”感强加于一种生理上的不适——人们总是找得到不满意自己的理由)。它们是作为对我们似乎不应当做、我们似乎不应当是的某种东西的惩罚和一个报应(叔本华以厚颜无耻的方式归纳为一个命题,在其中,道德显出真相,显现为生命的毒害者和诽谤者:“每种巨大的痛苦,不论是肉体上的还是精神的,都证明我们罪有应得了;因为如果我们并非应得,它就不会降临我们。”见《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二卷)。它们是作为轻率不慎行为的后果(激情和官能被设定为原因,被设定为“有过失的”;生理的痛苦加上别的痛苦被解释为“罪有应得的”)。——通常的愉快感的“解释”。它们是由相信上帝造成的。它们是由行为端正的意识造成的(所谓的“良心清白”,一种生理状态,有时候消化良好与之如此相象,几乎难以区分)。它们是由事业的成功造成的(天真的错误推论:事业的成功完全不使一位忧郁症患者或一位帕斯卡尔产生通常的愉快感)。它们是由信仰、爱、希望等基督教美德造成的。——实际上所有这些冒牌的解释都是后继状态,仿佛是把愉快感或不快感翻译成了一种虚假的辩证法。一个人希望,是因为生理上的基本感觉依然强大充实;一个人相信上帝,是因为充实感和强壮感使他宁静。——道德和宗教完全属于错误的心理学:在每一场合都混淆了因果;或者把真理同信以为真的东西的效果相混淆;或者把一种意识状态同该状态的原因相混淆。

    7

    自由意志的谬误。——我们对“自由意志”概念不再同情,我们太知道它是什么了——它是神学家们所拥有的最臭名昭著的手腕,其目的是使人类按照他们的意思来“承担责任”,也就是使人类依赖于他们……我在这里只谈谈一切要人担责任的做法的心理实质。——无论何处,凡有要人承担责任的意图,往往可以发现那里有惩罚欲和审判欲的本能。如果某某状况被追溯到意志、目的、承担责任的行为,人就被剥夺了他的无罪的生成。意志学说实质上是为了惩罚,即为了寻找罪恶的愿望,而被发明的。整个古代心理学,即意志心理学,其前提是它的创始人即古代社会上层的僧侣想要给自己造成一种给人以惩罚的权利——或者说想要给上帝造成这种权利……人被认为是“自由”的,以便可以加以判决和惩罚,——以便可以成为有罪的。结果,每件行为必须被看作自愿的,每件行为的根源必须被看作有意识的(心理学中最基本的伪币制造藉此而被树为心理学原则本身……)今天,我们投入了相反的运动,我们非道德主义者尤其竭尽全力从世上清除罪与罚的概念,力求使心理、历史、自然、社会机构及其制裁纯洁化,当此之时,我们没有见到比神学家们的反抗更激烈的反抗了,他们继续倚仗“世界道德秩序”的概念,用“惩罚”和“罪过”来玷污生成的无罪,基督教是刽子手的形而上学……

    8

    我们的学说只能是什么呢?——没有谁能把人的特性给予人,无论是上帝,社会,他的父母和祖先,还是他自己(这里最后所否定的观念的荒谬性,作为“知性的自由”,已为康德、也许还为柏拉图所教导过)。没有谁可以对以下情形负责:他存在了,他是被造成如此这般的,他处在这样的情形和环境之中。他的天性的宿命不能从一切已然和将然之物的宿命中解脱出来。他不是一个特别意图、一个意志、一个目的的产物,不能用他去试验实现一种“人的理想”,或一种“幸福的理想”,或一种“道德的理想”,——想要按照某一目的铸造他的天性是荒谬的。我们发明了“目的”概念,实际上目的缺如……某人是必然的,某人是命运的一个片断,某人属于全,某人在全之中,——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判决、衡量、比较、责难我们的存在,因为这意味着判决、衡量、比较、责难全……然而在全之外只有虚无!——没有谁再要对存在的种类不可追溯到一个causa prima①承担责任,对世界是一个既非作为知觉、又非作为“精神”的统一体承担责任,这才是伟大的解放,——生成的无罪藉此才重新确立起来……迄今为止,“上帝”概念是对生存的最大异议……我们否认上帝,我们否认上帝所意味的要人承担的责任:我们藉此才拯救了世界。

    ——–

    ①拉丁文:第一因。

    06 人类的“改善者”

    1

    人们知道我对哲学家的要求,即站在善恶的彼岸,——超越道德判断的幻想。这一要求源自一种见解,我首次把这见解归纳成一个公式:根本不存在道德事实。道德判断与宗教判断有一共同点,即相信不存在的实在。道德仅是对一定现象的阐释,确切地说,是一种误释。和宗教判断一样,道德判断属于无知的一个阶段,此时连实在的概念、实在与幻想的区别尚付之缺如,以致在此阶段上“真理”仅仅是指我们今日称为“想象”的东西。就此而言,道德判断从未被认真看待,作为这样的东西,它始终只包含着悖理。但它作为征候学却总是价值非凡:它(至少对有识之士来说)显示了文化和内心世界的珍贵实在,这一实在不太懂得“理解”自己。道德只是记号,只是征候学,一个人必须业已知道自己为何行动,才能从道德中获得益处。

    2

    我举第一个例子。在一切时代,人们都想“改善”人,道德首先是这个意思。然而,在同一个词眼下却隐藏着迥异的倾向。野蛮人的驯化和一定人种的培育都被称为“改善”。正是这些动物学术语才表达了实在——当然,典型的“改善者”即教士对此实在一无所知,并且宁愿一无所知……把驯化一头野兽称作对它的“改善”,在我们听来近乎一个玩笑。凡是了解驯兽场情况的人,都会怀疑动物在那里得到了“改善”。它们被削弱了,它们被弄得不太有害了,恐惧的沮丧情绪、疼痛、创伤、饥饿使它们变成了病兽。——教士所“改善”的驯化之人的情形与此毫无二致。在中世纪早期,教会事实上首先是一所驯兽场,人们到处捕猎“金发野兽”最美丽的标本,——例如,人们“改善”高贵的日耳曼人。可是,在这之后,这样一个被“改善”了的,被带入修道院的日耳曼人看上去怎么样呢?像一幅人的漫画,像一个怪胎。他成了“罪犯”,他蹲在笼子里,他被关在许多十分可怕的观念之间……他躺在那里,有病,虚弱,对自己怀着恶意;充满对生命冲动的仇恨,充满对一切仍然强壮幸福的事物的猜忌。简言之,一个“基督徒”……用生理学的语言说,在与野兽斗争时,使它生病可以是削弱它的唯一手段。教会懂得这一点,它败坏人,它削弱人,——但他自命“改善”了人……

    3

    我们来看看所谓道德的另一种情形,即一定种族或类型的培育。这方面最重大的例子是印度道德,作为《摩奴法典》而具有宗教效力。其使命是同时培育四种种姓,即僧侣、武士、农商和仆役(首陀罗)。在这里,我们显然不是置身于驯兽者之中了,必须有一种百倍温柔理智的人,才能哪怕只是构想出这样一种培育的计划。一个人从基督教的病房和牢狱的气氛转而步入这个更为健康、高贵、广阔的世界,不禁要深吸一口气。与《摩奴法典》相比,《新约》是何等可怜,它的气味是何等难闻!——但是,这种制度同样必须是可怕的,——这一回不是为了对付野兽,而是为了对付它的反面,不可培育的人,杂种的人,贱民,而除了使他们生病之外,它又没有别的使他们软弱无害的办法,——这是在对付“多数”。也许没有比印度道德的这种防护条规更与我们的情感相抵触的东西了。例如第三谕令,“关于不洁的蔬菜”,规定允许贱民食用的唯一食物是大蒜和洋葱,与此有关的是,神圣的经文禁止给贱民谷物或含有种子的水果,以及水和火。该谕令还规定他们所必需的水不能从河流、泉源、水池中吸取,而只能取之于沼泽入口处或牲口踩出的坑穴。同时,他们被禁止洗衣物和洗澡,恩赐给他们的水只可用于解渴。最后,禁止首陀罗妇女帮助贱民产妇,也禁止贱民妇女生产时互相帮助……——这样一种保健警察机关倒不无成效:可怕的瘟疫,丑恶的性病,因而又有“刀法”,即规定男孩行割礼女孩切除小阴唇。——摩奴自己说:“贱民是通奸、乱伦和犯罪的产物(——这是培育概念的必然结论)。他们必须仅以尸布为衣,以破罐为食具,以锈铁为饰物,仅以恶精灵为膜拜对象;他们必须不得安宁地到处飘泊。他们不准从左往右写字,不准用右手写字;使用右手和从左往右仅是为有德者和有种姓者保留的权利。”

    4

    这些规定是富有教益的,我们在其中看到了完全纯粹、完全本原的雅利安人性,——我们懂得了“纯粹血统”概念是与一个无害的概念相对立的。另一方面,也明白了在哪个民族中,对于这种“人性”的仇恨,贱民的仇恨,得以永恒化,变成了宗教,变成了天才……从这个观点来看,《福音书》是头等文件;《以诺书》更是如此。①——基督教出于犹太根基,当然也仅是这片土壤上的作物,它体现了对于培育、种族、特权的反动:——它是卓越的反雅利安宗教:基督教鼓吹一切雅利安价值的重估,贱民价值的胜利,穷人和卑贱者的福音,是一切被践踏者、不幸者、失败者、被淘汰者对于“种族”的总暴动,——是作为爱的宗教的不朽的贱民复仇……

    ——–

    ①《福音书》:《圣经·新约》的第一部分,包括《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四卷。《以诺书》:《旧约外传》的一种,借以诺之口讲述世界末日的异象和比喻。

    5

    培育的道德和驯化的道德在贯彻自身的方法上彼此都堪称完美。我们可以确立一个最高命题:为了创造道德,一个人必须有追求其反面的绝对意志。人类”改善者“的心理学,这是我探究得最长久的重大而令人不安的问题。一个小小的、本质上很朴素的事实,所谓piafraus①,在这个问题上给了我第一个启发:pia fraus是一切“改善”人类的哲学家、牧师的遗产。无论是摩奴、柏拉图、孔子,还是犹太导师和基督教导师,都从不怀疑他们说谎的权利。他们不怀疑所有其他的权利……用公式来表达,不妨说:迄今用来使人类变得道德的一切手段归根到底都是不道德的。

    ——–

    ①拉丁文:尽职的欺骗。

    07 德国人缺少什么

    1

    如今在德国人中,拥有精神已经不够了,还必须把它占为己有,滥用精神……

    也许我是了解德国人的,也许我可以哪怕向他们说一些真理。新德国代表大量遗传的和习得的才干,以致它可以长达一个时代地挥霍积聚的力量财富。这里并没有靠了它而占据统治地位的高级文化,更没有讲究的趣味,一种高贵的本能之“美”;却有较之任何欧洲国家所具备的更男子气的德行。许多美好的勇气和自尊,交往和彼此承担义务时的许多信义,许多勤奋,许多毅力,——以及一种遗传的节制,这种节制与其说需要障碍不如说需要刺激。我补充一句:这里人们仍然服从,而服从并不使人感到屈辱……没有人蔑视他的对手……

    人们看到,我愿意对德国人公正:在这一点上我不想对自己不忠实,——所以我也必须向他们提出我的异议。获取权力要付出昂贵的代价:权力使人愚蠢……德国人——一度被称为思想家民族,如今他们究竟还思索吗?——德国人现在厌倦精神,德国人现在猜疑精神,政治吞噬了对于真正精神事物的任何严肃态度——“德国,德国高于一切”,①我担心,这已是德国哲学的末日……“德国有哲学家吗?德国有诗人吗?德国有好书吗?”在国外有人问我。我感到脸红,但以我即使在失望时也具有的勇气回答:“有的,俾斯麦!”——我岂能也承认今天人们在读什么书呢?……该死的中庸本能!

    ——–

    ①第二帝国时期德国国歌中的一句歌词。

    2

    谁不曾忧伤地沉思过德国精神能是什么的问题啊!可是,将近一千年来,这个民族却任意使自己变得愚蠢了,没有一个地方,欧洲两大麻醉剂——酒精和基督教——像在这里这样罪恶地被滥用。最近竟然又添上了第三样,单凭这一样就足以扼杀精神的一切精致勇敢的敏捷性,这就是音乐,我们的被噎且又噎人的德国音乐。——在德国智力中有多少令人沮丧的笨重、拖沓、潮湿、睡衣,有多少啤酒!献身于最高精神目标的青年男子竟然缺乏精神性的第一本能,精神的自我保存本能——并且大饮其啤酒,这怎么可能呢?……博学青年的酗酒也许并没有给他们的博学打上问号,因为基至一个大学者也可能没有精神,但是在别的一切方面都打上了问号。——在哪里看不到啤酒给精神造成的慢性堕落!在一个如今已经众所周知的事例中,我曾提及这样的堕落,我们德国第一位自由思想家的堕落、聪明的大卫·施特劳斯,变成了酒座福音和“新信仰”的作者……他在诗中并非向“褐色的美人”空发誓愿的——他效忠至死……。

    3

    我说过德国精神变得更粗鄙、更浅薄了。这么说够吗?——透彻地说,它是一种使我惊骇的面目全非的东西,在精神事物中的那种德国的严肃、德国的深刻、德国的热情正在每况愈下。不但知性,而且激情也在发生变化。——我在各地接触德国的大学,学者中盛行怎样的风气,当今的精神何其荒芜,何其满足和冷漠!倘若有人举出德国科学来反对我,那实在是一大误解——并且还证明他不曾读过我的一个字。十七年来,我不知疲倦地揭露我们当代科学追求的非精神化的影响。科学的巨大范围今日强加于每一个人的严酷的奴隶状态,是秉赋更完满、更丰富、更深刻的天性找不到相应的教育和教育者的首要原因。我们的文化之苦于虚无,更甚于苦于自负的一孔之见者和片断人性的过剩;我们的大学与愿相违地是这种精神本能退化的地道工场。而整个欧洲业已具有一个观念——伟大的政治不欺骗任何人……德国愈益被视为欧洲的洼地①——我仍在寻找一个德国人,与他一起我可以按照我的方式严肃一下,——更急切地寻找一个德国人,于他一起我可以快活一下!偶像的黄昏:啊,如今谁能领悟,一位隐士正以一种怎样的严肃态度在这里休养!——

    快活是我们身上最不可理解的东西……

    ——–

    ①。原文为flachland,双关语,又可译为浅薄的国家。

    4

    倘若估算一下,不但德国文化的衰落了如指掌,而且也不乏这方面的充足理由。任何人的花费归根到底不能超过他所拥有的,个人如此,民族也如此。一个人把自己花费在权力、大政治、经济、世界贸易、议会、军事利益上,一个向这些方面付出了理解、认真、意志、自我超越的能量(他就是这种能量),那么,他在其他方面就必有短缺。文化和国家——在这一点上不要欺骗自己——是敌对的:“文化国家”纯属现代观念。两者互相分离,靠牺牲对方而生长。一切伟大的文化时代都是非政治的,基至是反政治的。——歌德的心灵为拿破仑现象打开,却对“解放战争”关闭……正当德国作为巨大力量兴起之时,法国作为文化力量获得了一种不同的重要性。在今天,精神的许多新的严肃、许多新的热情已经迁往巴黎;例如,悲观主义问题,瓦格纳问题,几乎所有的心理学问题和艺术问题,在那里比在德国得到无比精微透彻的思索,——德国人基至无能于这种严肃。——在欧洲文化史上,“帝国”的兴起首先意味着一件事:重心的转移。无论何处,人们都已经知道:在主要的事情(这始终是文化)上,德国人不再值得一提。人们问道:你们可要为欧洲提供哪怕一个够格的思想家、就像你们的歌德、你们的黑格尔、你们的亨利希·海涅、你们的叔本华那样?——不再有一个德国哲学家了,这实在令人惊讶不已。

    5

    整个德国高等教育已经丢失了主要的东西:目的以及达到目的的手段,人们忘记了教育、文化本身(而不是“帝国”)是目的,忘记了达到这个目的所需要的是教育家(而不是文科中学教师和大学学者)……亟需自我教育的教育家,有卓越、高贵的灵魂,每时每刻以身教言教体现日趋成熟、甜美的文化,——而不是文科中学和大学今日作为“高级保姆”提供给青年的那种博学的粗汉。除了极少数例外,缺少教育家,教育的这第一前提:德国文化的衰落由此而来。——我的可尊敬的朋友、巴塞尔的雅可布。布克哈特①是极少数例外之一,巴塞尔在人性方面的优越首先归功于他。——德国“高等学校”事实上所做的是一种残忍的驯练,以求花费尽可能少的时间使无数青年男子适宜于、彻底适宜于为国家效劳。“高等教育”和无数——两者从一开始就是彼此矛盾的。一切高等教育仅仅属于例外者,一个人必须是特许的,才有权享有如此高级的特权。一切伟大事物、一切美丽事物从来不是公共财产:pulch-rum estpaucorum hominum②——什么造成了德国文化的衰落?“高等教育”不再是一种特权——“普及的”、通俗化的教育之民主主义……

    ——–

    ①jokob burckhardt(1818—1897):瑞士文化史学家,尼采的好友。

    ②拉丁文:美属于少数人。

    不要忘记,军事特权死板地强求高等学校过高的入学率,而这就意味着高等学校的衰落。——在今日德国,任何人都不再能够自由地给他的孩子以一种高贵的教育,我们的“高等学校”,包括其教师、课程、教育目标,全都安排好了一种最暧昧的中庸。到处盛行着一种无礼的匆忙,倘若二十三岁的青年人还没有“作好准备”,还不知道“主要问题”——从事什么职业?——的答案,便好像会耽误什么似的。——请允许我说,一种更高类型的人不喜欢“职业,正是因为他懂得召唤自己……他拥有时间,他支配时间,②拉丁文:美属于少数人。

    他完全不去考虑“作好准备”的问题,——在高级文化的意义上,一个人三十岁时还是一个起跑者,一个孩子。——我们的拥挤的文科中学,我们的被造就得及其愚钝的众多文科中学教师,乃是一个丑闻,试图保卫这种状态,如海德堡的教授们最近之所为,也许是有原因的,——但并没有这样做的理由。

    6

    我的本性是趋向于肯定的,它作出反对和批判仅是间接的、不情愿的,为了不失我的本性,我立即提出三项任务,为完成这些任务起见,一个人需要教育者。一个人必须学习看,一个人必须学习想,一个人必须学习说和写:三者的目的都是一种高贵的文化,——学习看,就是学习使眼睛习惯于宁静、忍耐、让事物靠近自己;学习不急于作判断,从各个角度观察把握个别事例。对一个刺激不立刻作出反应,而是具备一种阻碍、隔离的本能,这是走向精神性的第一个预备教育。学习看,按照我的理解,接近于非哲学术语称之为坚强意志的东西,其本质的东西恰好不是“愿意”、而是能够作出决定。一切非精神性、一切鄙俗性都基于无能抵抗一种刺激——他势必作出反应,他顺从每个冲动。在许多场合,这样一种“势必”已经是病态和衰落,是枯竭的征兆,——几乎被非哲学的粗略用语名之为“罪恶”的一切,都纯属这种生理上无能不作出反应。——学会看有一种收益:作为学习者,一个人将会变得迟缓、猜疑、抵触。最后,他将带着一种敌意的平静听任每种陌生、新奇的事物靠近他,——他将对它们袖手旁观。洞开一切大门,猥亵地沉溺于每件琐屑的事情,随时投身入,冲入他人怀抱和他物之中,简言之,著名的现代“客观性”,是一种恶劣的趣味,是典型的卑贱。

    7

    学会想:在我们的学校里不再有这个概念。甚至在大学里,在真正的哲学学者之中,作为理论、实践、手艺的逻辑已经开始绝迹。人们阅读德国书籍,不再依稀记起思考需要一种技术,一种教程,一种获得技巧的意志,——不再依稀记起要学会思考就象要学会跳舞一样,思考是一种舞蹈……在德国人中,谁还体验得到精神的轻捷的足带给全身肌肉的那种微妙的颤栗!——神态的僵硬呆板,动作的笨拙,已经成为德国人的特征,以致在国外人们完全把这看作德国人的天性。德国人没有触摸nuance①的手指……德国人也赡养了他们的哲学家,尤其是那个史无前例的畸形的概念残疾人,伟大的康德,这一点丝毫也不能表明德国人的优雅。——因为不能从高贵的教育中排除各种形式的舞蹈,用足、概念、文字跳舞的才能;是否还要我来说,一个人也必须能够用笔跳舞,一个人必须学习写?——可是在这方面,对于德国读者来说,我恐怕完全是一个谜……

    ——–

    ①法文:细微差别

    08 一个不合时宜的漫游(1)

    1

    我不可能做的事。——塞涅卡:或德行的斗牛士。——

    卢梭:或inimpuris naturalibus①回到自然去。——席勒:或萨金(sackingen)的道德喇叭手。——但丁:或在坟墓上作诗的鬣狗。——康德:或cant②,作为只能凭理性去了解的性格。——维克多·雨果:或荒谬之海上的法鲁斯岛③。——

    李斯特:或熟练的课程——关于女人。——乔治·桑:或lactea ubertas④,用德语说:具有“美丽风格”的乳牛。——米什莱(michelet):或脱掉外衣的慷慨激昂……卡莱尔:或悲观主义,作为放弃了的午餐。——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或令人不快的清晰。——龚古尔兄弟:或与荷马作战的两个埃阿斯。⑤奥芬巴赫的音乐。——左拉:或“散发恶臭的乐趣”。

    ——–

    ①法鲁斯岛(pharus):在埃及亚历山大港附近,以其上灯塔闻名。

    ②英文:假正经。

    ③拉丁文:在自然的污秽中。

    ④丰富的牛乳。

    ⑤埃阿斯(ajax):腊神话中两个同名英雄,以勇敢著称。

    2

    勒南(renan)。——神学,或由“原罪”(基督教)造成的理性的毁灭。勒南的证词,他一旦冒险要作出更普遍类别的肯定或否定之时,就立刻谨小慎微,四平八稳。例如,他想把lascience①和lanoblesse②合为一体:但lasscience

    属于民主政体,这却是显而易见的。他毫无虚荣心地想要表现一种精神的贵族主义,但他同时又向相反的学说——卑贱者的福音——跪拜,而且不仅仅是跪拜……假如一个人骨子里仍然是基督徒、天主教徒乃至牧师,所有自由思想、现代观念、讽刺本领和左右逢源的随机应变又于事何补!勒南完全像耶稣会教士和忏悔神父一样,在诱惑方面颇有发明才能;他的精神不乏教士的那种准备好的微笑,——就象一切牧师一样。当他爱的时候,他才变得危险了。没有人能够像他那样用一种致命的方式崇拜……勒南的精神,一种使人神经衰弱的精神,对于贫困、患病、意志患病的法国更是一个厄运。

    ——–

    ①法文,科学

    ②法文,高贵

    3

    圣佩甫①——毫无男子气;满怀对一切阳刚精神的渺小怨恨。四处游荡,纤细,好奇,无聊,好探听,——根本是女性人格,具有女人的复仇欲和女人的官感。作为心理学家,是一个流言的天才;这方面的手段层出不穷;没有人比他更善于搀和毒药和谀词。在至深的本能中极为粗鄙,与卢梭的愤懑一脉相承:所以是个浪漫主义者——因为在一切浪漫主义背后都有卢梭的复仇本能在嘟哝和渴求。一个革命者,但可惜被恐惧控制住了。在一切有力量的事物(公众舆论,科学院,法院,甚至port royal②)面前毫无自由。激烈地反对一切伟大人物和伟大事物,反对一切自信者。一个诗人和半女人,尚足以感觉到伟大的威力;不停地蠕动,就象那条著名的虫子,因为它老觉得自己被践踏。像一个没有准则、立场和脊椎的批评家,以不信教的世界主义者的口吻谈论种种事物,却没有勇气承认他不信教。像一个没有哲学、没有哲学洞察力的历史学家,——所以在一切重要问题上拒绝下判断,拿“客观性”遮掩自己。在一种更纤细、更有利的趣味占据支配地位的地方,他对万物的态度有所不同,在那里他确实有面对自己的勇气和乐趣,——在那里他是大师。——在某些方面,他是波德莱尔的一个雏型。

    ——–

    ①sainte beuve(1804—1869):法国文学评论家。

    ②法文:皇家服饰。

    4

    《效法基督》①属于那种我拿在手里不能不起生理反感的书,它散发出一种永恒女性的芳香,一个人必须是个法国人——或瓦格纳分子——才能闻得惯……这个圣徒有一种谈论爱的方式,甚至使巴黎女人也觉得新奇。——有人告诉我,那位最聪明的耶稣会教士a·孔德,他想带领他的法国人绕道科学开往罗马,他在这本书上获得了灵感。我相信它:“心灵的宗教”……

    ——–

    ①中世纪基督教修养读物,托马斯·厄·肯培著。

    5

    g·艾略特①。——他们失去了基督教的上帝,从而相信现在必须更加坚持基督教的道德:这是一种英国的首尾一贯性,我们不想因之而责怪艾略特身上的道德小女子。在英国,为了每一次小小的摆脱神学的解放,人们必定作为道德狂热分子以可怕的方式重新给自己贴金。这是那里的人们付出的赔偿费。——对于我们另一种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如果一个人放弃了基督教信仰,那么,他因此也就把他对于基督教道德的权力弃之脚下了。基督教道德决不是自明的,必须不顾那些浅薄的英国头脑而不断地揭露这一点。基督教是一个体系,对于事物的一种通盘考虑过的完整的观点。倘若破除了其中的一个主要观念——对上帝的信仰,也就粉碎了这个整体,不再有任何必要的东西留在手中了。基督教的前提是,人不知道,不可能知道对他而言孰善孰恶,他信赖上帝,唯有上帝知道。基督教道德是一个命令;它的根源是超验的;它超越于一切批评、一切批评权之外;唯有当上帝是真理之时,它才具有真理性,——它与对上帝的信仰同存共亡。——如果英国人事实上相信他们自发地、“本能地”知道孰为善恶,如果他因而误以为不再必须有基督教作为道德的担保,那么,这本身也只是受基督教价值判断支配的结果,是这种支配的强大和深刻的表现,以致英国道德的根源被遗忘了,以致这种道德的存在权的严格条件性不再被感觉到了。对于英国人来说,道德还不是一个问题……

    ——–

    ①g·eilot(1819—1880):英国女作家。

    6

    乔治·桑——我读过《旅行书简》第一卷,就象卢梭写的一切东西,虚假,做作,诈呼,夸张。我受不了这种花哩胡哨的糊墙纸风格;就如同受不了贱氓想显示慷慨情感的虚荣心一样。当然,最糟糕的还是女人用男子气、用顽童举止来卖弄风情。——她在这么做时必定是多么冷静,这让人受不了的女艺人!她像钟表一样上紧发条——并且写作……冷静得像雨果,像巴尔扎克,像一切浪漫主义者,只要他们在创作!而她会如何自我欣赏地躺在那里,这条多产的写作母牛,她身上具有某些坏的德国素质,就象她的师傅卢梭一样,并且无论如何只有在法国趣味衰败时她才可能出现!——可是勒南崇拜她……

    7

    心理学家的道德。——不要制作廉价兜售的心理学!绝不为观察而观察!这会造成一种错觉,一种斜视,一种勉强而夸张的东西。抱着体验的愿望去体验,这是不行的。在体验时不允许凝视自己,否则每一瞥都会变成“邪魔的眼光”。一个天生的心理学家本能地提防为看而看;这一点也适用于天生的画家。他从不“依照自然”而工作,——他让他的本能、他的camera obscura①去筛选、压榨“事件”、“自然”、”经历”……然后他才意识到一般的东西、结论、结果;他不会从个别事例中武断地抽象出什么。——倘若换一种做法,譬如说,像巴黎大大小小的小说家那样制作廉价售兜的心理学,会怎么样呢?这好象是在伏击现实世界,每晚带一把稀奇玩意儿回家去……但是,人们只看到最后的出产是——一堆乱涂乱写的东西,充其量是一件镶嵌细工,反正是某种堆积、纷扰、俗艳的东西。其中,龚古尔兄弟做的事情最糟、他们不把三句话联在一起,尽管这三句话并不刺痛眼睛、心理学家的眼睛。——用艺术的观点看,自然不是样板。它夸张,它歪曲,它留下漏洞。自然是偶然物。“依照自然”研究在我看来是一个坏的征象,它暴露了屈服、软弱、宿命论,——

    膜拜petits faits②是一个完全的艺术家所不屑为的。看看有什么东西,这是另一种灵魂所做的事,是反艺术的、务实的灵魂所做的事。一个人必须知道他是哪种人……

    ——–

    ①法文:摄影机暗箱。

    ①法文:琐事末节。

    8

    论艺术家心理。——为了艺术得以存在,为了任何一种审美行为或审美直观得以存在,一种心理前提不可或缺:醉。首先须有醉提高整个机体的敏感性,在此之前不会有艺术。醉的如此形形色色的具体种类都拥有这方面的力量:首先是性冲动的醉,醉的这最古老最原始的形式。同时还有一切巨大欲望、一切强烈情绪所造成的醉;酷虐的醉;破坏的醉;某种天气影响所造成的醉,例如春天的醉,或者因麻醉剂的作用而造成的醉;最后,意志的醉,一种积聚的、高涨的意志的醉。——醉的本质是力的提高和充溢之感。出自这种感觉,人施惠于万物,强迫万物向已索取,强奸万物,——这个过程被称做理想化。我们在这里要摆脱一种成见:理想化并非如通常所认为的,在于抽掉或排除细枝末节。把主要特征声势浩大地动员起来,这毋宁说是决定性的因素,以致其他特征这时便消失了。

    9

    在这种状态中,人出于他自身的丰盈而使万物充实:他之所见所愿,在他眼中都膨胀,受压,强大,负荷着过重的力。处于这种状态的人改变事物,直到它们反映了他的强力,——直到它们成为他的完满之反映。这种变得完满的需要就是——艺术。甚至一切身外之物,也都成为他的自我享乐;在艺术中,人把自己当作完满来享受。——诚然,还可以设想一种相反的状态,本能的一种特殊的反艺术家类型,——即这样一种类型,它使万物贫乏,黯然,患上痨病。事实上,历史充斥着这样的反艺术家,这样的生命饥馑者。这便是真正的基督徒的情形,例如是帕斯卡尔的情形:一个兼为艺术家的基督徒并不存在……请不要太天真,抬出拉斐尔或随便哪一些十九世纪同种疗法的基督徒来反对我:拉斐尔说着肯定,拉斐尔从事肯定,所以拉斐尔不是基督徒……

    10

    我引入美学的对立概念,日神的和酒神的,二者被理解为醉的类别,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日神的醉首先使眼睛激动,于是眼睛获得了幻觉能力。画家、雕塑家、史诗诗人是卓越的幻觉家。在酒神状态中,却是整个情绪系统激动亢奋:于是情绪系统一下子调动了它的全部表现手段和扮演、模仿、变容、变化的能力,所有各种表情和做戏本领一齐动员。本质的东西依然是变形的敏捷,是不能不做出反应(类似情形见之于某些歇斯底里病人,他们也是因每种暗示而进入每种角色)。酒神状态的人是不可能不去理会任何一种暗示的,他不会放过一个情绪标记,他具有最强烈的领悟和猜测的本能,犹如他握有最高度的传达技巧一样。他进入每个躯体,每种情绪:他不断变换自己。——音乐,如同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既是情绪的总激发,又是情绪的总释放,然而只是一个完满得多的情绪表现世界的残余,是酒神颂戏剧硕果仅剩的一种遗迹。为了使作为特殊艺术的音乐成为可能,人们悄悄阻止一些官能,首先是肌肉的官能(至少相对如此,因为一切节奏在某种程度上都还是诉诸我们的肌肉):于是,人不再立刻身体力行地模仿和表演他所感觉的一切。然而,这毕竟是真正的标准酒神状态,无论如何是原初状态;音乐则是以最相近的能力渐渐加工成的新产品。

    11

    演员、伶人、舞蹈家、音乐家、抒情诗人在其本能上是一脉相通的,原本是一体,但逐渐地专门化和分化了——直至竟然彼此冲突。抒情诗人和音乐家的联合,演员和舞蹈家的联合,持续最久。——建筑师既不表现酒神状态,也不表现日神状态:这里是伟大的意志行为,是移山的意志,是伟大意志的醉,这醉渴求着艺术。最强有力的人总是给建筑师以灵感;建筑师始终受到力的启发。建筑物应当显示出骄傲、对重力的胜利和强力意志;建筑风格是强力的一种能言善辩的形式,它时而循循劝诱,甚至阿谀逢迎,时而只是威严下令。具有伟大风格的建筑,表达了最高的力感和安全感。强力不再需要证明;它不屑于讨好;它严词作答;它不感到周围有见证;它生存着,对于与它对立之物的存在懵然无知;它立足于自身,宿命,法则中的一个法则:这便是伟大风格的自由。

    12

    我读过托马斯·卡莱尔的生平,这场不知不觉的闹剧,这篇对于消化不良状态的英雄道德诠释。——卡莱尔,一个大言不惭的家伙,一个迫不及待的雄辩家,不断被对于一种强大信念的渴望和无能为之的感觉搅扰着(这便是一个典型的浪漫主义者的特点!)。对于一种强大信念的渴望并不是一种强大信念的证据,毋宁说适得其反。如果一个人具有这样的信念,那么,他可以允许自己享受一下怀疑论的奢华,因为他足够安全,足够坚定,足够自制。卡莱尔对具有强大信念的人物大唱崇拜高调。对不太单纯的人大发雷霆,以此麻痹自己心中的某种东西:他需要喧嚣。对自己不断持有一种热情奔放的不诚实态度——这就是他的proprium①,他因此是并且始终是令人感兴趣的。——当然,他在英国正是因为他的诚实而大受赞赏……好吧,这是英国式的;考虑到英国人是地道cant②的民族,就不但可以理解,甚至是理所当然的了。卡莱尔本质上是一个英国无神论者,但他却以不是无神论者为荣。

    ——–

    ①拉丁文:特色

    ②英文:假正经。

    13

    爱默生。——比卡莱尔开明、逍遥、复杂、精巧得多,尤其是幸运得多……是这样一个人,他纯粹本能地向精美食物靠拢,而把消化不了的东西留在事物中。与卡莱尔相比,他是一个有鉴赏力的人。——卡莱尔很喜欢他,尽管如此,还这么说他:“他不给我们足够的东西来啃。”这话说得公正,但无损于爱默生。——爱默生有一种宽厚聪慧的快活性情,足以消解一切认真态度;他全然不知道他已多么年老以及他们将多么年轻,——他可以用维迦①的一句话来说自己:“yo mesucedo a mi mismo②。”他的灵魂总是能找到满足甚至感激的理由;他有时达到了那个老实汉子的快活的超然境界,这个汉子从一次情人幽会tamguamre bene gesta③返回,他感激地说:ut desint vires,tamen eot lau-danda volu-ptas④。。”

    ——–

    ①lope de vega(1562—1635):西班牙戏剧家。

    ②我是我的继承者。

    ③心满意足地。

    ④拉丁文:虽然寻欢作乐是值得和称赞的,但是能力已经消失。

    14

    反达尔文。——关于著名的“生存竞争”,我目前认为,与其说它已被证明,不如说它是一种武断。它发生过,却是作为例外;生命的总体方面不是匮乏和饥饿,而是丰富。奢华乃至荒唐的浪费,——凡有竞争之处,都是为强力而竞争……不应当把马尔萨斯与自然混为一谈。——不过,假定真有生存竞争——事实上它发生着——那么,可惜其结果和达尔文学派的愿望相反,和人们或许可以同他们一起愿望的相反,也就是说,对强者、优秀者、幸运的例外者不利。物种并不走向完善:弱者总是统治强者、——因为他们是多数,他们也更精明……达尔文忘记了精神(这是英国式的!),弱者有更多的精神……一个人需要精神,才能获得精神。——当他不再需要它之时,他就失去它了。谁强大,谁就放弃精神(在德国人们现在这样想:“精神滚蛋吧,但帝国必定仍是我们的”……)。人们知道,我所说的精神是指预见、忍耐、狡计、伪装、巨大的自我克制以及一切是mimicry①的东西(所谓德行的大部分都属于这最后一项)。

    ——–

    ①英文:模仿。

    15

    心理学家辨析。——这是一位知人行家,他究竟为何要研究人呢?他想在他们头上谋取小利,甚至是大利,——他是一个政客!……那一位也是个知人行家,而他对他们说,他不想借此获取任何利益,这是一位伟大的“无私者”罢。仔细看看吧!也许他是想获取一种更可恶的利益,即感到自己比人优越,可以俯视他们,不再把自己和他们混淆。这位“无私者”是一个蔑视人类者;而前面那位却是人类,这是凭观察可以断定的。至少他把自己摆在平等的地位,他把自己摆进去……

    16

    我由一系列例子而发现,德国人的心理节奏颇成问题,我的谦虚阻止我展示这些例子的清单。有一个例子对我却很有诱惑,使我要去论证我的命题:我怨恨德国人在康德及其“后门哲学”(如我所命名的)的问题上弄错了,——这不是智性正直的典型。——我不堪听的另一样东西是声名狼藉的“和”:德国人说“歌德和席勒”,——我担心他们说“席勒和歌德”……难道人们不了解这个席勒?——还有一个更糟的“和”;我亲耳(不过只是在我们的大学教授中)听到过叔本华和哈特曼①……

    ——–

    ①k·hartmann(1842—1906):德国哲学家。

    17

    最富精神性的人们,他们必首先是最勇敢的,也在广义上经历了最痛苦的悲剧。但他们正因此而尊敬生命,因为它用它最大的敌意同他们相对抗。

    18

    论“良知”。——在我看来,今日没有什么比真正的虚伪更为罕见了。我很怀疑,这种植物受不了我们文化的温馨气氛。虚伪属于有强大信仰的时代,在那时,人们甚至在被迫接受另一种信仰时,也不放弃从前的信仰。今日人们放弃它;或者更常见的是,再添上第二种信仰,——在每种场合他们都依然是诚实的。毫无疑问,与过去相比,今日能够有数目大得多的信仰,所谓能够,就是说被允许,就是说没有危险。由此产生了自我宽容。——这种自我宽容许可有好多信仰,它们和平共处,——它们谨防自己丢丑,就象今日全世界都在做的那样。今日一个人怎样才丢丑?在他矢志如一的情况下。在他一条路走到底的情况下。在他不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在他秉性纯正的情况下……我很担心,对于有些罪恶而言,现代人简直是过于懒散了,以致这些罪恶正在灭绝。一切以坚强意志为前提的恶(也许不存在无坚强意志的恶)在我们的温暖空气中正在蜕化为德行……我所知道的少数几个虚伪者是在模仿虚伪,他们就象当今几乎所有十岁儿童一样是戏子。

    19

    美与丑。——没有什么比我们对美的感觉更有条件,毋宁说更受限制的了。如果试图离开人对人的愉悦去思考美,就会立刻失去根据和立足点。“自在之美”纯粹是一句空话,从来不是一个概念。在美之中,人把自身树为完美的尺度;在精选的场合,他在美之中崇拜自己。一个物种舍此便不能自我肯定。它的至深本能,自我保存和自我繁衍的本能,在这样的升华中依然发生作用。人相信世界本身充斥着美,——他忘了自己是美的原因。唯有他把美赠与世界,唉,一种人性的、太人性的美……归根到底,人把自己映照在事物里,他又把一切反映他的形象的事物认作美的:“美”的判断是他的族类虚荣心……一个小小的疑问或许会在怀疑论者耳旁低语:人认为世界是美的,世界就真的因此被美化了吗?人把世界人化了:仅此而已。然而,无法担保,完全无法担保,人所提供的恰好是美的原型。谁知道人在一位更高的趣味判官眼里是什么模样呢?也许是胆大妄为的?甚至也许是令人发笑的?也许是稍许专断的?……“啊,狄奥尼索斯,天神,你为何拉我的耳朵?”在拿克索斯的一次著名对话中,阿莉阿德尼①这样问她的哲学情人。“我在你的耳朵里发现了一种幽默,阿莉阿德尼,为何它们不更长一些呢?”

    ——–

    ①希腊神话中克里特王弥诺斯的女儿,后嫁给酒神狄奥尼索斯。

    20

    没有什么是美的,只有人是美的:在这一简单的真理上建立了全部美学,它是美学的第一真理。我们立刻补上美学的第二真理:没有什么比衰退的人更丑了,——审美判断的领域就此被限定了。——从生理学上看,一切丑都使人衰弱悲苦。它使人想起颓败、危险和软弱无能;在它旁边,人确实丧失了力量。可以用功率计测出丑的效果。只要人在何处受到压抑,他就可估出某种“丑”的东西近在身旁。他的强力感,他的求强力的意志,他的勇气,他的骄傲——这些都随丑的东西跌落,随美的东西高扬……在这两种场合,我们得出同一个结论:美和丑的前提极其丰富地积聚在本能之中。丑被看作衰退的一个暗示和表征:哪怕极间接地令人想起衰退的东西,都会使我们作出“丑”这个判断。每种枯竭、笨重、衰老、疲惫的征兆,每种身不由己,不论痉挛或瘫痪,特别是解体和腐烂的气味、颜色、形状,哪怕最终弱化为一个记号——这一切都引起同样的反应,都引起“丑”这个价值判断。在这里,一种憎恶之情油然而生:人憎恶什么呢?毫无疑问,憎恶他的类型的衰落。他出于至深的族类本能而憎恶;在这憎恶中有惊恐,审慎,深刻,远见,——这是世上最深刻的憎恶。因为这,艺术是深刻的……

    21

    叔本华。——叔本华,这最后一个值得注意的德国人(如同歌德、黑格尔和亨利希·海涅,他是一个欧洲事件,而不仅仅是一个本地事件,一个“民族”事件),对于心理学家来说是一个头等课题:他是一个恶作剧式的天才尝试,为了虚无主义地根本贬低生命,却把正相反对的判决,“生命意志”的伟大的自我肯定,生命的蓬勃形态,引出了场。他依次把艺术、英雄主义、天才、美、伟大的同情、知识、求真理的意志、悲剧都解释为“否定”或渴望否定“意志”的产物——除了基督教,这便是历史上有过的最大的心理学的伪币制造行为。仔细考察,他在这方面只是基督教解释的继承者,不过他尚知道把基督教所拒绝的东西,即人类伟大的文化事业,仍然在一种基督教的也就是虚无主义的意义上加以赞成(即作为通向“解脱”之路,作为“解脱”的前奏,作为激起“解脱”欲望的刺激剂……)。

    22

    我举一个例子。叔本华以一种忧伤的激情谈论美,——归根到底是为什么?因为他在其中看到了一座人们在上面继续走下去或渴望继续走下去的桥梁……在他看来,它便是从“意志”的暂时解脱——它吸引人们追求永久解脱……尤其是他把它评价为使人摆脱“意志的焦点”即性欲的救星,——他在美之中看到生殖冲动被否定……奇怪的圣人!我怕自然会借随便哪个人之口来反驳你。在大自然里,声音、颜色、气味、有节奏的运动等等的美究竟为何存在?是什么促使美显现?——幸而反驳他的还有一位哲学家。不亚于神圣的柏拉图(叔本华自己这样称呼他)的一个权威认为另一种意见是正确的:一切美都刺激生殖,——这正是美的效果的proprib um①,从最感性的到最精神性的……

    ——–

    ①拉丁文:特性

    23

    柏拉图走得更远。他带着一种无罪感——为了具有这种无罪感,一个人必须是希腊人而不是“基督徒”——说,如果没有如此美貌的雅典青年,就根本不会有柏拉图哲学:他们的流盼使哲学家的灵魂情意缠绵,荡漾不宁,直到它把一切崇高事物的种子栽入这片美丽的土壤里。又一个奇怪的圣人!——人们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但要假定他们相信柏拉图。他们至少会猜到,在雅典,是以不同的方式,特别是公开的方式从事哲学的。没有什么比一个隐士编织的蛛网,比斯宾诺莎式的amor intel lec-tualis dei①更不是希腊的了。按照柏拉图的方式,哲学毋宁可以定义为一场情欲的竞赛,对古老的性颠狂及其前提的深究和沉思……从柏拉图的这种哲学情欲里,最终生长出了什么呢?希腊竞技的一种新的艺术形式——辩论术。——我还想起一个反对叔本华而支持柏拉图的事实:古典法国的全部高级文化和文学,都是在性兴趣的土壤上生长起来的。在其中人们随处可以寻找献殷勤、性感、性竞争、“女人”,——决不会徒劳地寻找的……

    ——–

    ①拉丁文:神的知性之爱

    24

    为艺术而艺术①——反对艺术中的目的的斗争,始终是反对艺术中的道德化倾向、反对把艺术附属于道德的斗争。为艺术而艺术意味着:“让道德见鬼去吧!”然而,这种敌视仍然暴露了受成见的支配。如果把道德劝诫和人性改善的目的从艺术中排除出去,那么,不用多久就会产生一个后果:艺术完全是无目的、无目标、无意义的,简言之,为艺术而艺术——一条咬住自己尾巴的蛔虫。“宁肯全无目的,胜于有一个道德目的!”——纯粹的激情如此说。一位心理学家反问:全部艺术何为?它不赞美吗?它不颂扬吗?它不选择吗?它不是提拔吗?它以此加强或削弱某种价值评价……这只是雕虫小技?只是细枝末节?艺术家的本能全然不参与其事?或者相反:这岂非艺术家之所能的先决条件?艺术家的至深本能岂非指向艺术,更确切地说,指向艺术的意义——生命?指向生命的热望?——艺术是生命的伟大兴奋剂:怎么能把它理解为无目的、无目标的,理解为为艺术而艺术呢?——还有一个问题:艺术也表现生命的许多丑的、严酷的、可疑的方面,——它岂非因此也好象诟病生命了?——事实上,有的哲学家就宣扬艺术的此种意义:叔本华把“舍弃意志”说成艺术的全部目的,把“生产听天由命的情绪”奉为悲剧的伟大功用。——但是,我早已阐明,这是悲观主义者的光学,是“邪魔的眼光”——:必须诉诸艺术家本身。悲剧艺术家传达自身的什么?难道不正是在他所显示的可怕可疑事物面前的无所畏惧的状态?——这状态本身就是令人热望的;凡了解它的人,都对它怀有最高的敬意。他传达它,他不得不传达它,只要他是艺术家,一个传达的天才。面对一个强大的敌人,面对一种巨大的不幸,面对一个令人恐惧的问题,而有勇气和情感的自由——这样一种得胜的状态,被悲剧艺术家选中而加以颂扬。在悲剧面前,我们灵魂里的战士庆祝他的狂欢节;谁习惯于痛苦,谁寻求痛苦,英雄气概的人就以悲剧来褒扬他的生存,——悲剧诗人只是为他斟这杯最甜蜜的残酷之酒。

    ——–

    ①原文为法文:l’art pour l’art

    08 一个不合时宜的漫游(2)

    25

    偏爱一个人,为他的心灵敞开大门,这是慷慨的,但只是慷慨而已。人们发现有些心灵娴于高贵的好客,其上有许多遮严的窗户和紧闭的百叶窗板,却让其最好的房间空着。为什么呢?——因为它们等待着无人“偏爱”的客人……

    26

    当我们传达自己时,我们便不再充分地评价自己。我们真正的体验全然不是饶舌的。它们尽管愿意,也不能够传达自己。因为它们缺乏语词。当我们把某种体验形诸语词时,我们已经失落这种体验了。在一切言谈中都有一点儿蔑视。语言似乎只是为平均的、中庸的、可传达的东西发明的。说话者业已用语言使自己平庸化。——从聋哑人和别的哲学家的一种道德出发。

    27

    “这幅美丽的画像多么迷人!”……这个女文人,不满,激动,心灵和内脏一片荒凉,每时每刻怀着痛苦的好奇心倾听从她机体深处低声发出的命令:“autliberiautlibri①。”这个女文人,有足够的教养领悟自然的声音,哪怕它说的是拉丁语;另一方面又有足够的虚荣和愚蠢,哪怕在私下也用法语对自己说:“jemeverrai,jimelirai,jem’extasiera ietjedirai:possible,quej’aieeutantd’esprit?”②……

    ——–

    ①拉丁文:孩子或作品。

    ②法文:“我将观看我自己,我将朗读我自己,我将迷恋我自己并且我将说:也许我真有如此的聪慧吧?”

    28

    “无私者”发表高论。——“对于我们来说,没有比智慧、忍耐、冷静更容易的事了。我们浸透了宽容和同情的油膏,我们以一种荒谬的方式而合理,我们宽恕一切。正因此我们应该更严格地坚持一点什么,正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培育一小点儿情绪的冲动,一小点儿情绪冲动的罪恶。这对我们并非快事;在我们之间,我们也许会嘲笑我们因此所提供的方面。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再也没有别的自我克服的方式:这是我们的禁欲主义,我们的赎罪”……变成自私的——

    这是“无私者”的德行……

    29

    出自一次博士考试。——“一切高等教育的任务是什么?”——把人变成机器。——“用什么方法?”——他必须学会厌倦自己。——“怎样做到这一点?”——通过义务观念。——“谁是他在这方面的榜样?”——教人死记硬背的语言学家。——“谁是完人?”——国家官员。——“什么哲学提供了国家官员的最高公式?”——康德哲学:作为自在之物的国家官员审判作为现象的国家官员。

    30

    做蠢事的权利。——疲惫而呼吸迟缓的工作者,目光亲切,对事物听其自然:在现在工作的(以及“帝国”的!)时代,这种角色在社会各阶层中都可以遇到,如今他们也要求享有艺术了,包括书籍尤其报刊,——甚至美丽的自然,意大利……这些迟暮之人,有着“长眠的野蛮本能”(浮士德语),需要避暑、海水浴、滑冰、拜洛伊特……在这样的时代,艺术有权做纯粹的蠢事,——作为精神,诙谐和情感的一种休假。瓦格纳懂得这一点。纯粹的蠢事使人复元……

    31

    又一个养生问题。——尤里乌斯·凯撒用来防止疾病和头痛的办法:长途行军,简朴的生活方式,坚持住在户外,不停的操劳——一般说来是对付那种精致的、在最高压力下工作的机器的极端易损性的保养措施,这种机器名叫天才。

    32

    非道德主义者的话。——没有什么比愿望着的人更违背一个哲学家的趣味了……当他仅仅在人行动时看见人,当他看见这最勇敢、最狡猾、最坚忍的动物迷失在迷宫般的困境中时,他觉得人是多么值得赞叹!他还鼓励他们……可是,哲学家蔑视愿望着的人和“愿望中”的人——以及一般来说一切愿望中的事物、人的一切理想。如果说一个哲学家可能是虚无主义者的话,那么他便是,因为他在人的一切理想背后发现虚无。甚或不是虚无,——而只是毫无价值、荒谬、病态、懦弱、疲惫的东西,从饮干的人生酒杯中倒出的各种渣滓……现实中的人如此值得尊敬,为何他一旦愿望,就不值得尊重了呢?他必须为他在现实中如此能干而受罚吗?他必须在虚构和荒谬的东西中放松四肢,以此补偿他的行动以及一切行动中的大脑和意志的紧张吗?——迄今为止的人的意愿史是人的partie honteuse①,应当谨防太久地读它。为人辩护的是他的现实,——它永远为他辩护。与随便哪个纯粹愿望中的、梦想中的、卑鄙地捏造出来的人相比,与随便哪个理想的人相比,现实的人何其有价值?——而只有理想的人才违背哲学家的趣味。

    ——–

    ①法文:可耻部位(阴部)

    33

    利己主义的自然价值。——自私的价值取决于自私者的生理学价值:它可能极有价值,也可能毫无价值、令人鄙视。每一个人均可根据他体现生命的上升路线还是下降路线而得到评价。确定这一点之后,他的自私有何价值的问题也就有了一个标准。如果他体现上升路线,那么事实上他的价值是异乎寻常的,——而为了那个凭藉他而继续迈进一步的总体生命的利益,可以极端地关心他的最佳条件的保持和创造。个人,“个体,”按照民众和哲学家迄今为止所理解的那样,肯定是一个错误。个人决非自为的,不是一个原子,不是“链中之一环”,决不仅仅是过去的遗传物,——他还是到他为止人的一条完整的路线本身……如果他体现下降、衰落、慢性的蜕化、疾病(疾病大多已经是衰落的结果而非原因),那么他甚无价值,而且最高公正要求他尽可能少向发育良好者挪用。他纯粹是后者的寄生虫……

    34

    基督徒和无政府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是衰落的社会阶层的喉舌,当他们义愤填膺地要求“权利”、“公平”、“平等”之时,他们仅仅受着他们的愚昧的支配,不知道他们究竟为何受苦,——他们缺乏什么,缺乏生命……他们身上追根究源的冲动十分强烈:必须有人对他们处境不好负责……甚至“义愤填膺”本身就已使他们感到愉快,骂人对于一切穷鬼来说是一种满足,——它提供了一种小小的权力陶醉。即使抱怨和衷叹也能赋予生活一种魅力,使人可以忍受它。在任何抱怨中都有一种精巧的复仇,人们因为自己的坏处境、有的甚至因为自己的坏品质而责备与他们不同的人,就象责备一种不公正、一种不能容许的特权一样。“如果我是混蛋,那么你也应该是混蛋”:人们根据这样的逻辑闹革命。——衷叹在任何场合都无用,它源自软弱。一个人是向别人衷叹还是向自己衷叹(前者如社会主义者,后者如基督徒),并无真正的区别。两者的共同之处,依我们看也是无价值之处,便是应当有人对他受苦负责——简言之,便是受苦者为自己开一付解苦的复仇蜜糖。这种复仇需要是一种对于快乐的需要,其对象是可能的原因:受苦者到处寻找用来发泄其渺小复仇欲的原因,——再说一遍,如果他是基督徒,他就在自己身上寻找它……基督徒和无政府主义者——两者都是颓废者。——可是,当基督徒谴责、诽谤、诬蔑“世界”之时,他这样做是出于一种本能,社会主义工人出于这同一种本能而遣责、诽谤、诬蔑社会:“最后审判日”仍是甜蜜的复仇安慰——革命,就象社会主义工人所期待的革命一样,只是被设想得更遥远一些罢了……“彼岸”——倘若它不是一个手段的话,为何彼岸总要诬蔑此岸呢?

    35

    颓废道德批判。——一种“利他主义”道德,一种使自私萎缩的道德,在任何情况下都始终是一个坏征兆。这一点适用于个人,这一点绝对适用于民族。一旦没有了自私,也就没有了最好的东西。本能地择取对己有害的东西,受“无私的”动机吸引,这差不多为颓废提供了公式。“不谋私利”——这纯粹是一块道德遮羞布,用来掩盖一个完全不同的事实,即“我不再懂得找到我的利益”这一生理事实……

    本能的崩溃!——当一个人变得利他之时,他也就完了。——颓废者口中的道德谎言不是质朴地说:“我不再有任何价值”;而是说:“没有什么东西有价值,——生命毫无价值”……这样一种判断归根到底总是一种巨大危险,它有传染性,——在整个社会的病态土壤上很快就滋生为茂盛的热带观念植物,时而作为宗教(基督教),时而作为哲学(叔本华主义)。有时候,这种长自腐烂中的有毒植物的气体会久远地、数千年地毒害生命……

    36

    医生的道德。——病人是社会的寄生者。在一定情形下,更久地活下去是不体面的。在生命的意义和生命的权力业已丧失之后,卑怯地依赖医生和医术苟活,理应在社会上招致深深的蔑视。而医生应当是这种蔑视的媒介,——给他的病人开的不是药方,而是每天一服新的厌恶……赋予医生一种新的责任,凡是生命、上升生命的最高利益要求无情排斥和扼杀衰败生命的场合,都要他负责任——例如决定生育权、出生权、生存权……当不再能骄傲地活着时,就骄傲地死去。自愿选择的死,适时的死,心境澄明而愉悦,执行于孩童和见证之中,因而能在辞别者还在场的情形下作一个真正的告别,同时也对成就和意愿作一个真正的估价,对生命作一个总结——这一切同基督教在弥留时刻演出的可怜复可怖的喜剧正好相反。千万不要忘记,基督教是在滥用临死者的软弱以强奸良心,滥用死的方式判定人及其一生的价值!——在这里,尤其要反对一切怯懦的成见,确定所谓自然死亡的真正价值即生理价值:它归根到底也只是一种“非自然”死亡,一种自杀。一个人绝非死于他人之手,而是死于自己之手。只不过这是在最可蔑视的条件下的死,一种不自由的死,一种不适时的死,一种懦夫的死。一个人应当出于热爱生命而希求另一种死。自由,清醒,并非偶然,并非猝不及防……最后,向悲观主义者先生们和其他颓废者进一言:我们不能阻止自己的出生,但是我们能够改正这个错误——因为有时这是个错误。当一个人除掉了自己,他便做了世上最值得尊敬的事情,他因此差不多不枉活了这一生……社会(我说什么呀!)、生命本身由此获得的利益要比靠随便哪种听天由命、贫血或其它德行的“生活”所获得的更多,因为他使别人摆脱了他的景象,他使生命摆脱了一种异议……纯粹的、严格的悲观主义只有通过悲观主义者先生们的自我反驳才得到证明:一个人必须把他的逻辑推进一步,不是像叔本华那样仅仅用“意志和表象”否定生命,——他必须否定叔本华……顺便说说,尽管悲观主义如此富于传染性,毕竟没有增加整个时代、整个世代的疾病,它只是这种疾病的表现。一个人屈服于它,正如屈服于霍乱一样,他业已病弱得不能不屈服了。悲观主义本身没有增添一个颓废者;我想起了统计结果:在霍乱流行的年份,死亡总数与别的年份并无不同。

    37

    我们是否变得更道德了。——正如所预料的,道德愚化的全部残忍性(众所周知,这在德国被视为道德本身)拼命起来反对我的《善恶的彼岸》的观点了,我要谈谈这方面的有教养的历史。人们要我深思我们时代在道德判断方面的“无可否认的优越性”,我们在这方面实际作出的进步:和我们相比,一位ce-sare borgia①确乎不能看作一个“更高尚的人”,一种我所说的“超人”……一个瑞士人,《联盟》的

    ——–

    ①十五世纪一红衣主教。

    编辑,走得如此之远,在对从事如此冒险的勇气略表敬意之后,竟“理解”我的著作的意义在于,我要用它来废除一切正派的情感。十分感谢!——作为答复,请允许我提出这个问题,我们是否变得更道德了?全世界都相信这一点,本身即已令人对之发生异议……我们现代人,极其脆弱,假其敏感,互相关怀备至,千思百虑,便在事实上产生了错觉,以为我们所体现的这种脆弱的人性,在爱护、帮助、互相信任方面所达成的这种齐心协力,似乎是一种积极的进步了,藉此我们似乎远远超过了文艺复兴时代的人们。然而,每个时代都这么想,也必定这么想。确实,我们不能置身于、甚至不能深入设想文艺复兴状态:我们的神经受不了那种现实,更不用说我们的肌肉了。但是,这种无能所证明的不是进步,倒是一种不同的、一种晚期的状况,一种更软弱、更脆弱、更敏感的状况,从中必然产生出一种顾虑重重的道德。如果我们想象一下没有我们的脆弱和迟暮,我们生理上的老化,那么,我们的“人性化”的道德也就立刻丧失了它的价值(没有一种道德自在地具有价值),我们自己就会蔑视它。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要怀疑这一点:我们现代人的裹着厚棉被、经不起一点碰撞的人性,在cesare borgia的同时代人眼中必是一个笑死人的喜剧。事实上,我们的现代“德行。使我们不由自主地显得极其可笑……敌对本能和猜疑本能的减弱(这就是我们的所谓“进步”)只是生命力普遍减弱的结果之一:要苟延一个如此附有条件、如此迟暮的生命,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和审慎。在这里,人们互相帮助,每个人某种程度上都是病人,又都是护士。这就叫做“德行”;在生命尚能有所不同的人们中,在生命更丰满、更挥霍、更洋溢的人们中,它的名称也有所不同,也许叫做“懦弱”、“可怜”、“老太婆道德”……我们习俗的柔化是衰退的一种结果——这是我的命题,如果愿意,也可说是我的革新;相反,习俗的严峻和可怕可能是生命力充沛的一种结果,因为如此才可以有很多冒险、很多挑战、很多浪费。从前是生命的作料的东西,对于我们却是毒药……淡漠也是坚强的一种形式,而我们是过于老迈、过于迟暮了,同样无能为之;我们的同情道德(我是第一个要人们警惕它的人),人们不妨称它为1’impres-sionisme morale①,它是一切颓废者固有的生理过敏的一种表现。那个试图借叔本华的同情道德赋予自身以科学形态(一个极不成功的尝试!)的运动,乃是道德领域的真正颓废运动,作为这样的运动,它与基督教道德深深地一脉相通。坚强的时代、高贵的文化把同情、“邻人爱”、缺乏自我和自爱看作某种可鄙的品质。——时代是按照自身的积极力量而得到估价的——因此,那个如此挥霍和多灾多难的文艺复兴时代乃是作为最后一个伟大时代而出现的,而我们,我们现代人,却因为我们胆怯的自我操心和邻人爱,我们的勤劳、谦虚、公正、科学的美德(热衷于搜集,节俭,刻板),而成为一个衰弱的时代……我们的德行是由道德印象主义。

    ——–

    ①法文:道德印象主义。

    我们的衰弱所决定、所要求的……“平等”,一种事实上的雷同化,所谓“平权”理论仅是其表达方式,本质上属于衰落。人与人、阶层与阶层之间的鸿沟,类型的多样化,自我实现、自我提高的意志,我称这一切为庄严的距离感,它们是每个坚强时代所固有的。如今,极端之间的张力和跨度日益缩小了,——极端本身终于消失而成为雷同……我们的一切政治理论和国家宪法,“德意志帝国”绝非例外,都是衰落的必然结论和后果;颓废的无意识影响竟至于支配了个别科学部门的理想。我对整个英国和法国的社会学府一直存有异议,它们从经验中只了解到社团的衰败形态,并且完全不知羞愧地把自身的衰败本能用作社会价值判断标准。衰落的生命,一切组织力即分离、挖掘鸿沟、使人服从和指挥的力量的丧失,被今日的社会学公式化为理想……我们的社会主义者是颓废者,但赫伯特·斯宾塞先生也是一个颓废者,——他在利他主义的胜利中看到了某种值得盼望的东西!……

    38

    我的自由观。一件事物的价值有时候并不在于靠它所获得的,而在于为它所付出的,——它使我们所花费的。我举一个例子。自由主义机构一旦建立,就立刻不再是自由主义的了,此后没有比自由主义机构更加严重和彻底地损害自由的东西了。人们诚然知道它们做了些什么:它们暗中损害强力意志,它们拉平山岳和沟壑,并将此抬举为道德,它们渺小、怯懦而又沾沾自喜地行事,,——畜群动物总是靠了它们而高奏凯歌。直截了当地说,自由主义就是使人类畜群动物化……这同一种机构只要它们还将以战斗争取什么,就会发生迥异的作用;它们就在事实上以一种强有力的方式促进自由。仔细看来,发生这种作用的是战争,为自由主义机构而进行的战争,它作为战争而使非自由主义的本能得以延续。而战争则导致自由。因为,什么是自由?就是一个人有自己承担责任的意志。就是一个人坚守分离我们的距离。就是一个人变得对艰难、劳苦、匮乏乃至对生命更加不在意。就是一个人准备着为他的事业牺牲人们包括他自己。自由意味着男性本能、好战喜胜本能支配其他本能,例如支配“幸福”本能。自由人有着何等自由的精神,践踏着小商贩、基督徒、母牛、女人、英国人和其他民主分子所梦想的可怜的舒适。自由人是战士。——在个人抑或在民族,自由依据什么来衡量呢?依据必须克服的阻力,依据保持在上所付出的努力。自由人的最高类型必须到最大阻力恒久地被克服的地方去寻找:离暴政咫尺之远,紧接被奴役的危险。这一点在心理学上是真实的,因为一个在“暴君”统治下领悟了无情的、可怕的本能,它要求最大限度的权威和自我训练(尤里乌斯·恺撒是最光辉的典范);这在政治上也是真实的,只要回顾一下历史就可以了。曾经有过一定价值、变得有一定价值的民族决不是在自由主义机构下变得如此的,巨大的危险把它们造就成令人敬畏的东西,危险教导我们开始认识我们的救助手段,我们的德行,我们的盾和矛,我们的精神,——危险迫使我们坚强……第一原理:一个人必须有必要坚强,否则决不会坚强,——那些培育坚强、最坚强类型的人的伟大温室,罗马和威尼斯类型的贵族社会,深知我所理解的含义上的自由:它是一个人所具有而又不具有的东西,一个人所想望的东西,一个人所赢得的东西……

    39

    现代性的批判,——我们的机构已经毫无用处,对此大家都有同感。但是责任不在它们,而在我们。在我们丢失了机构由之生长的一切本能之后,我们也就丢失了这些机构,因为我们不再适合于它们。民主主义在任何时代都是组织力衰退的形式,我在《人性的,太人性的》第一卷第三百十八节中业已把现代民主政治及其半成品,如同“德意志帝国”一样,判为国家的没落形式。凡有机构,就必有一种意志、本能、命令、反自由主义到了恶毒的地步;必有要求传统、权威、世纪以上的责任、无限延续的世代的团结的意志。如果有了这样的意志,那么,类似罗马帝国的东西就有了根基;或者类似俄国,它是今日有肉体活力、能够等待、尚可许诺一点东西的唯一权力,——俄国是欧洲可怜的渺小政治和神经过敏的对立概念,它随着德意志帝国的建立而进入了一种批判状态……整个西方不再具有机构从中长出、未来从中长出的那种本能,也许没有什么东西如此不合它的“现代精神”了。人们得过且过,活得极其仓促,——活得极其不负责任:却美其名曰“自由”。把机构造就成机构的那种东西遭到蔑视、憎恨、排斥,只要听到“权威”这个词,人们就认为自己面临新的奴役的危险。我们的政治家、我们的政党的价值本能中的颓废已达到如此地步:他们本能地偏爱造成瓦解、加速末日的东西……证据是现代婚姻。现代婚姻显然丧失了一切理性,但这并非要反对婚姻,而是要反对现代性。婚姻的理性基于男人的法律责任,婚姻因此而有重心,今天它却是双腿跛行。婚姻的理性基于它原则上的不可解体性质,它因此而获得一种音调,面对情感、激情和机遇的偶然事件,这种音调懂得为自己创造听觉。婚姻的理性也基于家诞所承担的选种责任。由于对爱情结婚的癖好持愈来愈宽容的态度,形成了这样一种对婚姻基本状况:最初把婚姻造就成一种机构的那种东西已经消失。人们决不在一种过敏反应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机构,如上所述,人们不在‘爱情”的基础上建立婚姻,——而是把它建立在性冲动、财产冲动(女人和孩子是财产)统治冲动的基础上,最后这种冲动不断为自己组织最小的统治单位——家诞,它需要孩子和后嗣、以便也在心理上保持权力、影响、财富的一个已达到的尺度,以便为长期使命、为世纪之间的本能团结预作准备。婚姻作为机构业已包含着对最伟大、最持久的组织形式的肯定,如果社会本身不能作为整体为自己向最遥远的世代作出担保,那么婚姻就毫无意义。——现代婚姻已经丧失其意义,——所以人们废除它。

    40

    工人问题。——愚昧,透底地说,作为今日一切愚昧的原因的本能之退化,就在于存在着一个工人问题。不对确定的事物发问,本能的第一命令。——我完全看不出,自从人们把欧洲工人当作一个问题提出来以后,究竟想拿他们干什么。他们情况相当好,用不着愈来愈多、愈来愈放肆地提出问题。他们终究是多数。在这里,一种淳朴知足的人、一种中国人类型本来会形成为阶层,这本来是合理的,简直是必然的,但这个希望已完全消逝。人们在做什么?——在竭力把这方面的条件毁于萌芽状态,——人们以不负责任的马虎态度根本毁坏了一种本能,凭藉这种本能,工人才能形成为阶层,才能独立。人们使工人能武善战,给他们结社权和政治投票权。倘若工人如今已经觉得他们的生活乃是一种困境(用道德语言说即不公正),这又有什么奇怪呢?然而再问一遍,人们想要什么?如果一个人想要一个目标,那么也就必须想耍手段,如果一个人想要奴隶,却又去把他们教育成主人,那么他就是一个傻瓜。

    41

    “我指的不是自由……”——在今天这样的时代。放任本能更是一种灾难。这些本能彼此矛盾、干扰、破坏;我业已把现代定义为生理上的自相矛盾。教育理性要求,至少应使这些本能系统中的一个在铁的压力下瘫痪,以便允许另一个变得强大有力,起支配作用。在今天,也许只有对个人进行修剪,才能使个人成为可能,所谓可能也就是完整……事实却相反:正是那些条条缰绳都已松驰的人,在最激烈地要求独立、自由发展、laisser aller①——在政治领域是这样,在艺术领域也是这样。但这是颓废的一个征兆,我们现在的“自由”观念更是本能退化的一个证据。

    ——–

    ①法文:自由放任。

    42

    何处必须有信仰。——在道德家和圣人中,没有什么东西比诚实更为罕有了;也许他们说的、甚至信仰的都是相反的东西。因为当一种信仰比自觉的虚伪更加有利、有效、令人信服之时,本能的虚伪立刻变得无辜了:理解大圣人的第一原理。在另一种圣人即哲学家那里也有一整套手艺,他们只容许某些真理,即那种使他们的手艺获得公众批准的真理,——用康德的方式来说,就是实践理性的真理。他们知道,他们必须证明什么,在这方面他们是实际的,——他们彼此心照不宣,他们就“真理”达成协议。——“你不应说谎”——直截了当地说:您,我的哲学家先生,要谨防说真理……

    43

    说给保守党人听。——人们过去不知道什么,人们现在知道、能够知道什么——任何意义和程度上的退化、倒退都是完全不可能的,至少我们生理学家知道这一点。然而,所有牧师和道德家都相信那是可能的,——他们想把人类带回到、拧紧在一种过去的道德规范上。道德始终是一张普洛克路斯忒斯①之床。连政治家们在这方面也模仿道德传教士:今天还有些政党在梦想万物象螃蟹一样倒行,以此为自己的目标。但是,没有一样东西可以随意变成螃蟹。毫无办法,人们必须前进,也就是说,一步步颓废下去(这是我给现代“进步”下的定义……)。人们可以阻碍这个进程,通过阻碍,堵塞和积聚最后的蜕变,使之来得更猛烈、更骤然,他们不能做得更多了。

    ——–

    ①希腊神话中的强盗,所开旅店里有一张铁床,旅客投宿时,他把身材高的截短,矮的拉长,使之与床等长。

    44

    我的天才观。——伟大如同伟大时代一样,是积聚着巨大能量的爆炸物;其历史的和生理的前提始终是,他们身上长久地搜集、积累、节省、保存着能量,——长久地不发生爆炸。如果紧张度过高,那么,最偶然的刺激就足以把“天才”、“事业”、伟大命运唤入世界。与环境、时代、“时代精神”、“公众舆论”有何相干!以拿破仑为例。革命时期的法国,以及革命前的法国,原可以产生与拿破仑是相反的典型,但也产生了拿破仑。而因为拿破仑是另一种人。是一个比法国的发展于蒸汽和戏剧中的文明更强大、更悠久、更古老的文明的后裔,所以在法国他成了主人,在法国只有他是主人。伟大是必然的,而他们出现于其中的时代是偶然的;他们之所以几乎总是成为时代的主人,只是因为他们更强大、更古老,他们身上的积聚过程更悠久。天才与其时代的关系,犹如强与弱,年老与年轻的关系,比较之下,时代总是年轻、单薄、未成年、不可靠、稚嫩得多。——关于个问题,如今在法国(德国也一样,不过无足轻重)人们有完全不同的想法,在那里,一种真正的神经症患者理论,即milieu①理论。变得神圣不可侵犯,近乎是科学的,甚至还颇得生理学家的信奉,这种情形“散发着臭味”,令人产生哀思,——在英国,顺应天才和“伟人”只有两条路:巴克尔(buckle)的民主方式或卡莱尔的宗教方式。——伟人和伟大时代的危险是异乎寻常的;种种耗竭、贫瘠尾随着他们。伟人是一个终结;伟大时代例如文艺复兴时代是一个终结。天才(创作天才和行动天才)必然是一个挥霍者。耗费自己便是他的伟大之处……自我保存的本能似乎束之高阁;汹涌的力的过强压迫禁止他有任何这种照料和审慎。人们把这叫做“牺牲精神”;人们赞美他的“英雄主义”,他对自身利益的漠不关心,他的献身于一个理想、一个事业、一个祖国:全是误解……他奔腾,他泛滥,他消耗自己,他不爱惜自己,——命定地,充满厄运地,不由自主地,就象江河决堤是不由自主的一样。但是,由于人们在这种易爆物身上受惠甚多,所以他们也多多回赠,例如赠予一种高尚的道德……这诚然是人类感恩的方式:他们误解他们的恩人。

    ——–

    ①法文:环境。

    45

    罪犯及其近亲。——罪犯类型是处于不利条件下的强者的类型,是一种病态的强者。他缺少荒原,缺少某种更自由更危险的自然和生存方式,在其中,凡属强者本能中进攻和防卫的素质均可合法存在。他的德行被社会拒之门外;他的最活跃的冲动只要在他身上出现,就立刻与压抑的情绪、猜疑、恐惧、耻辱交织在一起。但这几乎是促成生理退化的药方。谁必须秘密地做他最擅长、最爱做的事情,怀着长久的紧张、谨慎和诡谲心情,他就会贫血;而由于他从他的本能那里总是只得到危险、迫害和灾祸,他的情感也转而反对这些本能了——他宿命地感受它们了。这就是社会,我们的驯良、中庸、阉割过的社会,在其中,一个来自山岳或海洋冒险的自然生长的人必然堕落成罪犯。或者近乎必然。因为在有些场合,一个这样的人证明自己比社会更强有力,科西嘉人拿破仑便是最著名的例子。对于这里所提出的问题,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证词具有重要意义——顺便说说,陀思妥耶夫斯基是我从之学到一点东西的唯一心理学家,他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幸遇之一,甚至要超过我之发现司汤达。这个深刻的人有十倍的权利蔑视肤浅的德国人,他长期生活在西伯利亚囚犯中间,发现这些被断了回到社会的归路的正直的重罪犯与他所期待的十分不同——他们差不多是用俄罗斯土地上生长的最好、最坚硬、最有价值的木材雕成的。让我们把罪犯的例子推而广之,设想那一种天性,由于随便哪种原因,他们得不到公众赞同,他们知道他们不被视为有益有用,——怀着一种贱民的感觉:人们不是平等待之,而是把他们看作被放逐、无价值、起污染作用的东西。所有这些天性在思想和举动上都有地下生活者的颜色;他们身上的每样东西都比生活在日光中的人们苍白,可是,几乎一切我们今日所赞扬的生存方式,从前都曾经生活在半坟墓的气氛中:科学家,艺术家,天才,自由思想家,演员,商人,大发明家……只要教士被看作最高的类型,每种有价值的人就会遭到贬值……我预言,这一时代正在到来,那时教士被看作最低的类型,看作我们的贱民,看作人的最不真实、最不体面的类别……我注意到,即使是现在,对于风俗的管理是地球上,至少是欧洲有史以来最温和的,在这种条件下,每种怪僻,每种长久的、太长久的隐私(q1nterhalb),每种不惯常、不透明的生存方式,都使人接近罪犯所完成的那种类型。所有的精神革新者都有一个时期在他们额上烙印着贱民的苍白宿命的标记,并非因为他们被如此看待,而是因为他们自己感到有一条可怕的鸿沟,把他们同一切传统分离开来,置于恒久的光荣中。几乎每个天才都知道,“卡提利纳①式的生存”,对于已经存在、不再生成的一切的仇恨感、复仇感、暴乱感,是他的一个发展阶段……卡提利纳是每个凯撒的前生存方式。

    ——–

    ①catilina:古罗马贵族,其暴乱阴谋被西塞罗发现和挫败。

    46

    这里眺望自由无障。——如果一位哲学家沉默,可能是心灵的高潮;如果他反驳自己,可能是爱;说谎可能是认知者的一种礼貌。人们不无优雅地说:i1est indigne des grandscoeurs dere’pandre le trouble,q u’ils ressentent;①不过必须补上一句:不害怕无价值的事同样可能是心灵的伟大。一个爱着的女人奉献她的敬意;一个“爱”着的认知者也许奉献他的人性;一位爱着的上帝变成犹太人……

    ——–

    ①法文:伟大的心灵去传播他们所感受到的颤粟是不值得的。

    47

    美非偶然。——即使一个种族或家族的美,他们全部风度的优雅和亲切,也是人工造就的,是世代努力积累的结果。人必须为美奉献巨大的牺牲,必须为之做许多事,也放弃许多事(十七世纪的法国在这两方面都令人赞叹),对于社交、住地、衣着、性满足必须有一个选择原则,必须爱美甚于爱利益、习惯、意见、懒散。最高原则:人独处时也不能“马马虎虎””——精美的东西是过于昂贵的,而且下述规律始终有效:拥有它的人和谋求它的人不是同一个人。一切财产都是遗产,凡非继承来的,都是不完善的,都只是开端……在西塞罗时代的雅典,西塞罗对男人和少年远比女人美丽感到惊奇,可是,数百年间,当时的男性为此美丽付出了怎样的艰苦努力!——在这里,不要弄错了方法,仅仅训练感情和思想是无济于事的(德国教育的巨大误解就在于此,它全然是幻想的),人必须首先开导躯体,严格维持有意味的、精选的姿势,一种仅仅同不“马马虎虎”对待自己的人共处的约束力,对于变得有意味和精选是完全足够了:两、三代里,一切业已内化。决定民族和人类的事情是,文化要从正确的位置开始——不是从“灵魂”开始(这是教士和半教士的致命的迷信):正确的位置是躯体、姿势、饮食、生理学,由之产生其余的东西……所以,希腊人始终是历史上第一个文化事件——他们懂得,他们在做必须做的事情;蔑视肉体的基督教则是人类迄今最大的不幸。

    48

    我所理解的进步。——我也谈论“复归自然”,虽然它其实不是一种倒退,而是一种上升——上升到崇高、自由甚至可怕的自然和天性,这样一种天性戏弄、并且有权戏弄伟大的使命……打个比方来说,拿破仑是一段我所理解的那种“复归自然”(例如在rebustacticis①方面,尤其如军事家所知在战略方面)。——然而卢梭——他究竟想回到哪里?卢梭,他集第一个现代人、理想主义者和canaile②于一身;他为了能忍受他自己的观点,必须有道德“尊严”;由于无限的虚荣心和无限的自卑感而生病。连这个躺在新时代门槛上的畸胎也想“复归自然”——再问一遍,卢梭究竟想回到哪里?——我之憎恶卢梭还在于大革命,它是这个理想主义者兼canaille的双料货的世界历史性表现。这场大革命所表演的流血闹剧,它的“不道德”,均与我无关,我所憎恨的是它的卢梭式“道德”——大革命的所谓“真理,”它藉此而始终仍在发生作用,并把一切平庸的东西劝诱过来。平等学说!……但是决不会有更毒的毒药了,因为这个学说貌似出于公正本身而被鼓吹,其实却是公正的终结……“给平等者以平等,给不平等者以不平等”——这才是公正的真正呼声,由此而推出:“决不把不平等者拉平。”——围绕着这个平等学说发生的恐怖和流血事件,给这个卓越的“现代理念”罩上了一种光辉和火光,以致革命如同奇观一样也吸引了最高贵的灵魂。归根到底,继续尊崇它是没有理由的。——我只看到一个人对它感到厌恶,就象必定会感到的一样——歌德……

    ——–

    ①法文:迷阵战术。

    ②法文:贱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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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德——不是一个德国事件,而是一个欧洲事件:一个通过复归自然、通过上升到文艺复兴的质朴来克服十八世纪的巨大尝试,该世纪的一种自我克服。——他本身有着该世纪的最强烈的本能:多愁善感,崇拜自然,反历史,理想主义,非实在和革命(革命仅是非实在的一种形式)。他求助于历史、自然科学、古代以及斯宾诺莎,尤其是求助于实践活动;他用完全封闭的地平线围住自己;他执着人生,入世甚深;他什么也不放弃,尽可能地容纳、吸收、占有。他要的是整体;他反对理性、感性、情感、意志的互相隔绝(与歌德意见正相反的康德用一种最令人望而生畏的烦琐哲学鼓吹这种隔绝);他训练自己完整地发展,他自我创造……歌德是崇尚非实在的时代里的一个坚定不移的实在论者:他肯定在这方面与他性质相近的一切,——他没有比那所谓拿破仑的实在论更伟大的经历了。歌德塑造了一种强健、具有高度文化修养、体态灵巧、有自制力、崇敬自己的人,这种人敢于把大自然的全部领域和财富施予自己,他强健得足以承受这样的自由;一种不是出于软弱、而是出于坚强而忍受的人,因为在平凡天性要毁灭的场合,他们懂得去获取他的利益;一种无所禁忌的人,除了软弱,不管它被叫做罪恶还是德行……这样一个解放了的精神带着快乐而信赖的宿命论置身于万物之中,置身于一种信仰:唯有个体被抛弃,在全之中万物得到拯救和肯定——他不再否定……然而一个这样的信仰是一切可能的信仰中最高的:我用酒神的名字来命名它。

    50

    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十九世纪也是追求歌德作为个人所追求过的一切东西:理解和肯定一切,接纳每样东西,大胆的实在论,崇敬一切事实。何以总的结果却不是歌德,而是混乱,虚无主义的悲叹,不知何来何往,一种在实践中不断驱迫人回溯十八世纪的疲惫的本能?(例如情感浪漫主义,博爱和多愁善感,趣味上的女性主义,政治上的社会主义。)莫非十九世纪,特别是它的末叶,仅是一个强化的野蛮化的十八世纪,即一个颓废世纪?那么莫非歌德不但对于德国,而且对于欧洲,仅是一个意外事件,一个美好的徒劳之举?——然而,如果从公共利益的角度来看伟人,就曲解了他们。一个人懂得不向伟人要求利益,也许这本身就属于伟人……

    51

    歌德是使我肃起敬的最后一个德国人,他大约感受到了我所感受到的三件事,——我们对于“十字架”的意见也一致……常常有人问我,究竟为何要用德文写作,因为我在任何地方都不象在祖国这样糟糕地被人阅读。可是终究有谁知道,我是否还希望在今日被人阅读?——创造时间无奈其何的事物,为了小小的不朽而致力于形式和质料——我还从未谦虚得向自己要求更少。格言和警句是“永恒”之形式,我在这方面是德国首屈一指的大师;我的虚荣心是:用十句话说出别人用一本书说出的东西,——说出别人用一本书没有说出的东西……

  • 卢梭《社会契约论》

    第1章 前 言

    这篇简短的论文,是以前我不自量力去写作但是后来又放弃很久了的一部长篇著作的概要。在已写成的各部分之中可供采择的各段来看,本文是最为重要的,而且我自认为还是值得将其贡献于公众之前的,其余的部分则早已经不复存在了。我要探讨的内容是从人类的实际情况和法律的可能情况着眼,在社会秩序之中能不能有某种合法又确切的政权规则。在研究当中,我将努力把权利许可的与利益要求的结合起来,以避免正义与功利二者产生分歧。

    我并没证明自己题旨的重要性,便着手探讨本题。人们也许要问,我是不是一位君主或者一位立法者,所以才要来讨论政治?我的回答是否定的,并且正是因为如此,我才要讨论政治。如果我是一个君主或者立法者,我就不会浪费时间来空谈应该做些什么事了,而是会去做那些应该做的事情,否则,我将保持沉默。

    身为一个自由国家的公民并且作为主权者之一,无论我的呼声在公共事务中的影响有多微弱,对公共事务的投票权就已经足以让我有义务去研究各种政府形式。每次思索各种政府形式之时,我总会很欣喜地在思考中发现新的理由,从而使我热爱我们国家的政府

    第2章

    (本部分)题旨

    人生而自由,却又时时处在枷锁之中。自认为主宰一切的人,反而更像是一切的奴隶。怎么形成这种变化的呢?我不清楚,但我自信可以解答是什么让这种变化变成合法的。

    假如只考虑强力以及由强力得出的效果,我就要说:“当人民被迫服从时,他们做得对。然而,一旦人民能够打破自己身上的桎梏并打破它时,他们做得更对。因为人民正是依据别人剥夺他们自由之时所凭借的那种权利来恢复自己的自由的,因此人民就有理由重获自由,否则当初别人剥夺他们的自由就是毫无根据的了。”社会秩序是一项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基础的神圣权利。但是这项权利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绝非出于自然。问题在于要知道这些契约是什么。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应先确定我所要提出的东西。

    论原始社会

    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的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就是家庭。

    然而孩子也只在需要父亲养育之时才依附于父亲。一旦这种需要停止了,自然的联系也就解体了。在孩子解除了对父亲服从的义务,父亲解除了对孩子照顾的义务之后,双方就恢复了同等的独立的状态。如果这时他们继续生活在一起,那就是自愿的而非自的了。此时,家庭本身就只能依靠约定来维系。

    这种人类共有的自由是人性的产物。人性首要的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首要的关怀是对自身的关怀,而且,一个人一旦达到了理智的年龄,能够自行判断维护自己生存的适当方法时,他就成为了自己的主人。 因此,我们不妨将家庭看做政治社会的原始模型:父亲是首领的模型,孩子是人民的模型,而且,每个人都是生来就自由、平等的,只有为了利益,他才会转让自己的自由。而全部的区别就在于:在家庭中,父子之爱已经足以偿还父亲对孩子的关怀。然而在国家中,既然首领对他的人民没有这种爱,于是就用发号施令的乐趣取而代之。

    格老秀斯否认人类的一切权力都应是为了被统治者的利益而建立的。他以奴隶制为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他用最常用的推论方式,一般是依靠事实来确定权利;人们还能采取另一种更能自圆其说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也不见得对暴君会更有利。

    依照格老秀斯的说法,到底是全人类属于某一百个人,或者那一百个人属于全人类,还是个疑问,而且在他的全书中,他似乎更倾向于前一种观点;这一点与霍布斯的看法相同。这样,人类就像一群群的牛羊,每一群都有自己的首领,首领之所以保护他们,就是为了吃掉他们。

    正如牧羊人的素质比羊群的素质更高,作为人民首领的人类牧人,他的素质也同样地要比人民的素质更高。按照费龙的记载,卡里古拉皇帝就是这样推理的,而且他竟然通过这种类比得出结论:君王皆是神明,也就是说,人民皆是牲畜。

    卡里古拉的推论后来又被重提,成为了霍布斯与格老秀斯这两个人的观点。早在他们之前,亚里士多德也曾经说过,人根本不是天生平等的,有些人天生应该是做奴隶的,另一些人则天生是来统治别人的。

    亚里士多德是对的,但是他颠倒了因果。凡出生在奴隶制度之下的人,都生来便是做奴隶的,这是再确凿不过的了。在枷锁之下,奴隶们丧失了一切,甚至包括摆脱枷锁的愿望;他们爱自己的奴隶状态,就像优里赛斯的同伴们爱自己的牲畜状态一样。因此如果真有什么天生的奴隶的话,那仅仅是因为在他之前已经有了违反自然规律的奴隶。强力导致了奴隶的出现,而怯懦则使他们永远当奴隶。

    我完全没谈到亚当或挪亚,即那位划分世界的三大君王的父亲,尽管有人认为他们也有着像萨士林的儿子一样的行为。我希望人们能感谢我的这种谦逊,因为,作为这些君主之一的一个直系后裔,也许还是长房的后代,我怎知如果考订起族谱来,不会发现自己才是全人类合法的国王呢?无论如何,人们决不会否认亚当曾是全世界的主权者,正像鲁滨孙是那个荒岛上的唯一居民,他就是岛上的主宰者一样。而且这种国度还有这样的好处,即国君可以安享王权而无须恐惧叛乱、战争或者谋逆。

    论最强者的权利

    即便是最强者也决不会强大到能永远做主人,除非他将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将服从转化为义务。由此就得到了最强者的权利。表面看来这种权利像是讥讽,但实际上它已被确定为一种原则了。难道人们就不能为我们解释一下这个名词的意义吗?在我看来,强力是一种物理力量,我不知道它的作用能够产生什么道德影响。人或物屈服于强力,仅仅是迫不得已的行为,而非一种意愿;最多不过是一种明智的行为而已。它在哪种意义上才可能是一种义务呢? 姑且假设存在这种所谓的权利。但我认为结论并不能自圆其说。因为只要权利是由强力得来的,其产生的结果就会随着原因而改变。因此,只要是凌驾于前一种强力之上的强力,也就具有了接替前一种强力的权利。只要能够不服从而又不受到惩罚,不服众就是合法的,并且,既然最强者总是有理,剩下的就仅仅在于怎样做才能使自己成为最强者。但是这种随着强力的终止而消失的权利,又算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呢?如果必须要靠强力使人服从,义务就失去意义了。因此,只要人们不再是被迫服从,他们也就不再具有服从的义务。由此可见,权利一词,并没赋予强力任何新东西,在这里它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你应当服从权力。假如这就是在说,应当屈服于强力,那么虽然这条规则很好,却是多余的,我保证它永远都不会被人破坏。我承认一切权力都来自上帝,但是一切疾病也都来自上帝。难道这就意味着应当禁止人去请医生吗?如果我在森林的角落里被强盗劫住了,我必须把钱包交出来就不仅是出于强力,因为即使能够藏起钱包来,我不是也不得不把它交出来吗?毕竟强盗手里拿着的手枪也是一种权力啊。

    那就让我们承认:强力并不意味着权利,而只有合法的权力才能产生义务。这样,就要回到我的原始问题上来。

    第3章 论奴隶制

    既然面对同类时任何人都没有天生的权威,既然强力无法产生任何权利,那么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就只剩下契约了。

    格老秀斯说,如果一个人能够转让自己的自由,使自己成为某个人的奴隶,为什么全体人民就不可以转让他们的自由,使自己成为某个国王的臣民呢?这里有很多含混不清的字眼需要解释。让我们以“转让”一词为例。转让就是奉送或出卖。但一个人使自己成为另一个人的奴隶并非是奉送自己,他是在出卖自己,至少也是为了自己能活下去。那么全体人民为什么要出卖自己呢?因为国王远不能供养全体的臣民,反而还得从臣民那里获得他自身的生活供养。用拉伯雷的话来说,即使是国王,一无所有也是活不了的。难道臣民在奉送自己人身自由之时,还以国王攫取他们的财产作为条件吗?我看不出他们还保存了什么东西了。

    有人说,专制君主能够为臣民保太平。即便如此,假如专制君主的野心引起战争,假如专制君主贪得无厌,假如官吏骚扰百姓,这一切对人民的危害更甚于人民之间的纠纷,人民从这里得到的是什么呢?如果这种太平也是人民的一种灾难,那么人民又能从这里得到什么呢?监狱中的生活同样很太平,难道这就能够证明监狱也很不错吗?被囚禁在西克洛浦(希腊神话中的巨人族)的洞穴中的希腊人,在那儿过得也很太平,但是他们只不过是在等着被吞掉罢了。

    说一个人无偿地奉送自己是荒谬和不可思议的。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因为这样做的人已经丧失了健全的理智。说全国人民都这样做,就是在假设举国人民皆疯狂了,而疯狂是无法形成权利的。

    纵使人们能够将自己转让,他也无法转让自己的孩子。孩子们生来就是自由的,他们的自由属于自己,除了他们自己以外,任何人无权对他们进行处置。在孩子达到能够运用理智的年龄之前,父亲可以为了他们的生存、幸福,以孩子的名义订立某些规则,但是却不能毫无条件地将他们奉送给别人,因为这种奉送违反了自然的目的,而且超出了做父亲的人应有的权利。所以,要让一个专制的政府合法,就必须让每代人都能自主地决定到底是承认它还是否认它,但是,那样一来,这个政府也就不再是专制的了。

    放弃自由就等于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是放弃自己的义务。而一个放弃一切的人是无法得到任何补偿的。这种弃权是不合人性的,并且取消了意志的自由,也就相当于是取消了行为的一切道德性。最后,规定一方为绝对的权威,另一方无条件地服从,这本身就是一项无效且自相矛盾的约定。对一个我们有权向他索取一切的人并不承担任何义务,这难道不是很清楚的事吗?难道这种既不平等又没有交换的唯一条件,其本身不就是无效的吗?因为,不管我的奴隶有什么样的权利来反对我,既然他的一切都属于我,并且他的权利就是我的权利,那么,这种自己反对自己的权利,岂不是成了一句没有任何意义的空话了吗?

    格老秀斯以及一些其他的人,从战争里得出了这种所谓奴役权的另一个起源。依他们所说,征服者有决定被征服者的生死的权利,但是被征服者能够以自由为代价赎取自己的生命。据说,这种约定好像更加合法,因为它同时有利于双方。

    但是很明显,无论如何,这种所谓杀死被征服者的权利都绝不可能是战争的结果。因为人类生存在原始独立状态之时,彼此之间绝不存在任何经常性的关系能够构成和平状态或者战争状态,所以他们绝不可能是天生的仇敌。构成战争的,是物的关系而非人的关系。既然战争状态并不能够产生于单纯的人与人的关系,而只能产生于实物的关系。所以私人战争,或者说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战争就既无法存在于根本还没出现固定财产权的自然状态中,也无法存在于一切都处于法律约束之下的社会状态中。

    私下的斗殴、决斗或冲突,这些行为根本无法构成一种状态。至于被法兰西国王路易第九的敕令认可,但是却被“上帝的和平”禁止的私人战争,仅仅是封建政府在滥用职权,如果它曾是一种制度的话,那也是一种违反自然法则并且违反一切良好政体的荒谬的制度。

    因此,战争是国与国之间的一种关系,而绝非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在战争中,个人与个人绝非以人的身份,甚至也不是以公民的身份,而仅仅是以士兵的身份才偶然成为仇敌的;他们只是作为国家的保卫者,而绝不是作为国家的成员。最后,只要我们不能在性质不同的事物间确定任何真正的关系,一个国家就不能以人为敌,而只能以其他的国家为敌。

    这项原则符合一切时代所确立的准则以及所有文明的实践。宣战并不仅仅是向国家下通告,更是在向它的臣民下通告。外国人,不管是国王、个人还是整个民族,不向君主宣战就进行掠夺、杀害或抢劫臣民的,只能算是强盗而并不是敌人。即使在正式的战争之中,一个公正的君主尽可以占有敌人国土上所有的公共财产,但他尊重个人的私有财产和自由,他尊重作为他自己的权利之依据的那种权利。既然战争的目的是摧毁敌国,只要手中有武器,人们就有权杀死对方的保卫者。但是一旦他们投降,不再是敌人或敌人的工具之时,他们就重新成为单纯的个人,而别人也就不再对他们有生杀之权。有时候,即使不杀害对方的任何一个成员也能够消灭一个国家。战争绝对无法产生不是为战争的目的所必需的任何权利。这些原则并非格老秀斯的原则,也不是以诗人的权威为基础的,而是基于事物的本性,以理性为基础的。

    至于征服权,它除了最强者的法则之外,就没有其他任何依据了。假如战争根本就没有赋予征服者屠杀俘虏的权利,那么,这种他并不具有的权利,就无法成为他奴役被征服者的权利的基础。只有在不能使敌人成为奴隶时,人们才拥有杀死敌人的权利。所以,将敌人变成奴隶的权利,就绝非出自杀死敌人的权利。于是让人用自己的自由作为代价来换取生存权,就成为一场不公平的交易了。依据奴役权确定生杀权,又依据生杀权确定奴役权,这岂不是明显地陷入了恶性循环吗? 即使假定存在这种可怕的可以杀死一切人的权利,我也认为一个由战争造成的奴隶或是一族被征服的人民,对其主人除了被迫服从以外,完全没有任何义务。征服者既然已经剥夺了他生命的等价物,那么对他就根本没什么恩德可言,征服者就从毫无所得变成了有利可图。因此,除了强力之外,征服者远没有得到任何权威,战争状态在他们之前仍然继续存在着。他们之间的关系本身就是战争的结果,而战争权的行使则是假设并不存有任何的和平条约。他们之间也曾经有过一项约定,即使是曾经有过,这一约定也不是要消灭战争状态,而是假定战争状态的继续。

    因此,不管我们从哪个方面来考察事物,奴役权都不存在,因为它不仅是非法的,而且是荒谬的、没有任何意义的。这两个名词——奴隶制与权利——是互相矛盾的、互相排斥的。无论是个人之间,还是个人对全社会,下列说法都毫无意义:“我同你订立一个约定,这个约定中的负担完全归你而利益完全归我;只要我高兴,我就守约,并且只要我高兴,你也得守约。”

    第4章 论总需追溯到一个最初的约定

    即使我接受了以上我所反驳的所有论点,专制主义的拥护者们还是难以前进一步。镇压一群人与治理一个社会之间永远存在着巨大的差别。纵使人们分别相继地被某个人所奴役,不论他们有多少人,我在这里就只看到了一个主人与一群奴隶,根本没看到人民与他们的首领。如果人们愿意这样称呼的话,那只不过是一种聚集,而非一种结合。这里既没公共福利,也没政治团体。即使这个人奴役了半个世界,他也永远只是一个人,脱离了别人的利益,他的利益就永远只是私人的利益。假如他灭亡,那么他的帝国也就随之分崩离析,如同一棵橡树被火焚烧后就化为一堆灰烬一样。

    格老秀斯说,人民可以将自己奉送给一位国王。然而,依照他的说法,人民在将自己奉送给国王之前就已经是人民了。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行为,它以存在一种公共的意愿为前提。所以,考察人民选举国王这一行为之前,最好还是先考察一下人民是通过什么行为成为人民的。因为后一种行为一定先于前一种行为而成为社会的真正基础。

    实际上,如果根本就没事先约定的话,除非选举中全体一致,不然,少数服从多数的抉择的惯例又从何而来呢?赞同某个主人的一百个人,又凭什么有权为根本就不赞同这个主人的另外十个人投票呢?多数表决的规则本身就是一种约定的确立,并且至少有过一次全体一致的同意。

    第5章 论社会公约

    我设想人类曾经达到过这样一种境界,当时的自然状态中存在着对人类生存不利的种种障碍,阻力已经超过了每个人在那种状态下为了生存所能运用的力量。因此,那种原始状态便无法再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人类不改变其生存方式,就会走向灭亡。

    但是,人类既然无法产生新的力量,而仅能结合并运用已有的力量,那么人类便没有其他的生存办法,只有集合起来形成一种合力才得以克服这种阻力,通过一个唯一的动力将他们发动起来,使他们协同合作。

    虽然只有通过许多人的汇合才能产生这种合力,然而,既然每个人的力量与自由是其生存的主要手段,他又如何能够献身于合力,同时又不至于妨害自己,也不至于忽略对自己应有的关怀呢?就我的主题而言,这一困难可作如下表述:

    “要找到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够充分运用合力来护卫和保障每个参与者的人身以及财富,且这一结合中的每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人都是自己的主人,同以往一样自由。”这就是社会契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这一契约的条款就是被这样的要求所决定的,以至于哪怕是最微小的一点修改也能够让它们变得空洞无效。因此,尽管这些条款也许从来就没有被正式地宣布过,却是公认的放之四海皆准的。一旦这个社会公约遭到破坏,每个人就立即恢复了他原来所有的权利,并且在他丧失约定的自由之时,就又重新得到了他为了约定的自由所放弃的自己的自然自由。

    这些条款无疑都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即每一个参与者和他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集体。因为,首先,每一个人都将奉献出自己的全部,那么对所有的人来说条件便都是同等的,既然条件对所有的人都是同等的,也就没有人会想使它成为别人的负担了。

    其次,既然转让是毫无保留的,集体也就会尽可能地被完善,那么每一个成员也都别无所求了。因为,如果个人保留了某些权利,但是个人与集体之间无法再有任何共同的权威来进行裁决,而在某些事情上每一个人又都是自己的裁判者,那么有些人很快就会要求事事都要如此。于是自然状态便将继续下去,而集体的统治就一定会转变成暴政或是空话。

    最后,既然每个人是在向全体奉献自己,那么他就没有向任何人奉献出什么,而且既然人们从任何一个成员那里都能够获得自己放弃给集体的权利,那么人们也就获得了自己所失去的一切以及更大的力量来保全自己的所有。

    因此,假如撇开社会公约中一切非本质的东西,我们就能够发现社会公约可以简化地表述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把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置于公共意愿的最高指导之下,而且我们视每一个成员为全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就在这时,人们组成的集体才具备道德性质,以规范个人的行为;集体的成员数就等于选举中所有票的票数,而共同体就是通过这种集体的同一个行为得到了它的统一性、它的公共的大我、它的生命以及它的意志。这个通过全体个人的结合而形成的公共人格,以前被称为城邦,现在则被称为共和国或是政治体;对于成员来说,它是国家;对于本身来说,它是主权者;而将它与它的同类相比较之时,它又被称为政权。至于结合者,他们集体地被叫做人民;个别地,对于主权权威的参与者来说就是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被称为臣民。但是这些名词总是彼此混淆,可以通用。因此只要在需要精确地使用它们时,知道加以区别就足够了。

    第6章 论主权者

    从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出,结合的行为之中包含有一项公众和个人之间的规约。在可以说是同自己缔约之时,每个人都被两重关系制约着:即对个人来说,他是主权者的一个成员;而对主权者来说,他是国家的一个成员。然而在这里民法上的那条准则并不适用,即任何人都不需要遵守本人为自己所订的规约。因为为自己订约,与本人为自己只构成其中一部分的全体订约相比,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还必须指出的是:因为对每个人的考虑,都必须就两重不同的关系进行,所以公众的决定能够要求全体臣民服从主权者,但是却无法以相反的理由要求主权者约束他自己。因此,如果主权者用一种他自己不能违背的法律来约束自己,那就不符合政治共同体的本性了。既然只能够就同一种关系来考虑自己,那么就每一个人而论,也就是在和自身订立契约。由此可知,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任何一种根本法律能够约束人民共同体,即使是社会契约本身也不能。当然这并不是说,在不损害这一契约的条件下,共同体也不可以与外人订约。因为就对外而言,它依然是一个单一的个体。

    政治共同体或者主权者,既然其存在就只是由于契约的神圣性,那么就绝不能使自己担负任何能够损害这一原始行为的义务,即使是对外也不能,例如,转让自己的某一部分,或者使自己隶属于另外一个主权者。破坏了自己赖以生存的环境的行为,也就是自取灭亡,而不存在的事物是无法产生出任何东西来的。

    一旦人群结成了一个共同体,侵犯其中的任何一个成员就被看做是在侵犯整个共同体,而侵犯共同体就更加使得共同体成员同仇敌忾。如此一来,基于义务和利害的关系就迫使缔约者双方互助,而同时这些人也就应竭力使相关的利益在这种双重关系之下结合在一起。

    再者,既然主权者只能由组成主权者的每个人构成,那么主权者就没有而且也不能有与他们的利益相反的其他利益。因此,主权权力就不需要对臣民提供任何保证,因为共同体不可能故意伤害它的全体成员,接下来我们还可以了解到,共同体也不可能不利于任何个体。正由于他是主权者,他就永远都是他所应该是的那样。

    然而,臣民对主权者来说却并非这样,尽管存在着共同的利益,但如果主权者没有办法确保臣民的忠诚,他便也不能保证臣民履行规约。

    实际上,每一个人都可以有个别的意志,这一点与他作为公民所具有的公共意志相反或是不同。他的个人利益可能是完全违反公共利益的,他那绝对的、天然独立的生存,可以让他将自己对于公共事业的义务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贡献,而抛弃义务对别人的危害则会远远小于因履行义务而给自己造成的负担。对于构成国家的那种道德,他也会因为它不是一个人而认为它仅仅是一个理性的存在而已。于是他就只想享受公民的权利,而不愿尽该尽的义务了。长此以往,这种非正义将导致政治共同体的毁灭。

    因此,为了防止社会公约变成一纸空文,它就自然地含有这样一种规定——只有这个规定才得以使其他规定具有效力——任何拒不服从公共意识的人,社会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这就恰好是在说,人们要迫使他自由,因为这就是要让每个公民都有祖国,从而保证他能够无须依附别人。这是使政治机器灵活运转的条件,并且也只有这个条件才是使社会规约成为合法的条件。如果没有了这一条件,社会规约就会是荒谬的暴政,并且将遭到最严重的滥用。

    第7章 论社会状态

    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人类就经历了一场最令人瞩目的变化。在他们的行为之中正义取代了本能,因而他们的行动也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道德性。只有在义务的呼声代替了生理的冲动,权利代替了嗜欲之时,此前自私的人类才发现自己不得不依据另外的原则行事,并且先得请教自己的理性,才能听从自己的欲望。尽管在这种状态中,他失去了他从自然那里得到的许多便利,但是他却从这里重新获得了巨大的收获: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发展,他的思想更开阔了,感情更高尚了,他的整个灵魂被提升到这样的地步,以至于——如果不是因为滥用权利而使他往往堕落得比原来的出发点更糟的话——对这个从此使他得以脱离自然状态,使他从一个愚昧的、受限制的动物变成一个有智慧的生物,变成一个人的那个幸福的时刻,他一定会感激不尽。

    现在让我们把整个这张收支平衡表简化得更容易比较吧: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的东西是他的自然自由和对他想要的以及所能得到的一切东西的那种无限的权利,而他所获得的,是社会的自由和对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为了不至于在权衡得失之时发生错误,我们必须较好地区分只以个人力量为标志的自然的自由和被公共意愿约束的社会的自由,并要区分只是由于强力的结果或是最先占有而形成的享有权,和只能依据正式的权利来获得的所有权。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在社会状态的优势栏内加上道德的自由,正是道德的自由才使人类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因为如果仅仅只有欲望的冲动那就是奴隶状态,而只有服从人们为自己制定的法律,才是自由。关于这一点,我已经谈得太多了,而且“自由”一词的哲学意义,也不在我的主题之内。

    第8章 论财产权

    每个集体成员在形成集体的一瞬间,就将当时实际情况下所存在的自己——他本身以及他的全部力量,和他享有的财富——献给了集体。这并非指在转手之际享有权会改变性质,变成主权者手中的所有权。但是既然城邦的力量明显地要大于个人的力量,那么虽然公共的享有缺乏更大的合法性——至少对外邦人来说是如此——但事实上却更加强有力且不可变更。因为就国家对其成员而言,由于国家拥有构成国家中一切权利的基础的社会契约,它便成为他们全部财富的主人,但就国家对其他国家而言,国家只是基于它从个人那里得到的优先权才成为了财富的主人。

    虽然最初占有者的权利要比最强者的权利更实在一些,但是也只有在财产权确立之后,它才得以成为一种真正的权利。每个人都有权获得自己所必需的一切,然而使他成为某项财富的所有者这一主动行为,已经排除了他对其他一切财富的所有权。他的那份一经确定,就应以此为限,不能再对集体有任何更多的要求。这就是为何原来在自然状态中那么脆弱的最初占有权,却会备受一切社会人尊敬的原因了。人们尊重这种权利,更多的倒不是因为自己所有的东西,而是因为别人所有的东西。

    通常说来,要认可对于某块土地最初的占有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首先,这块土地还未曾有人居住;其次,人们只能够占有维持自己生存所必需的面积;第三,人们不能凭一种空洞的仪式占有这块土地,而要凭借劳动与耕耘,这是在缺乏法理依据之时,所有权能够被别人所尊重的唯一标准。

    实际上,依据需要与劳动将土地授予最初占有者,不就已经将该权利扩展到最大限度了吗?难道这种权利可以不加限制吗?难道插足一块公共的土地,就可以立刻自封为这块土地的主人吗?难道有将别人暂时从这块土地上赶走的力量,就可以永远剥夺别人回来的权利了吗?一个人或一个民族如果不是通过不正当的篡夺手段——因为他们夺去了其他人拥有的大自然所赋予大家的共同居住地和生活品——又如何能攫取并剥夺全人类的广大土地呢?当努涅兹·巴尔波(西班牙航海家)以卡斯提王冕的名义在海边宣布占领南太平洋和整个南美洲之时,他就能够剥夺那里全体居民的土地并将全世界的君主排斥在外了吗?然而就在该立足点上,这种仪式却一再被人们效仿。而那位天主教的国王(卡斯提王斐迪南)在其暖阁中只消用一个手势就占有了全世界,只要之后把其他君主已占有的地方划入自己的帝国版图就可以了。

    我们可以想象,个人相毗邻的土地是如何变成公共土地的,以及当主权权利从臣民自身扩大到臣民所占有的土地上时,又怎样变成了既是对实物的又是对人的权利。这就使土地占有者们更容易成为别人的附庸,并将他们的力量转化成了使他们效忠的保证。好像古代的国君们未曾很好地感觉到这种便宜,他们只被称为波斯人的王、塞种人的王或马其顿人的王,似乎他们仅仅自认为是人民的首领而非国土的主人。今天的国王们就要聪明得多,他们自称为法兰西王、西班牙王、英格兰王,等等。这样一来,他们就既占有土地,又确实领导土地上的居民。

    这种转让具有的唯一特点就是:当集体接受个人财富之时,它不是在剥夺个人的财富,而仅仅是保证他们自己对财富的合法享有,使据有变成一种真正的权利,使享用变成所有权。这是一种既对公众有利又对自身有利的割让行为,享有者便被认为是公共财富的保管者,其权利也受到国家全体成员的尊重,并得到国家的全力保护以防御外邦人。因此可以说,他们获得了自己所献出的一切。只要区分了对同一块地的主权者与所有者具有的不同权利,这个两难的推论就不难解释,我们接下来就能看到这一点。

    也可能会有这种情形出现:在尚未享有任何土地之前,人们就已经开始相互联合了,然后再去占据一块足以满足全体成员的土地。他们或是共享这块土地,或是彼此平分或者依据主权者规定的比例进行划分。不论用什么方式实现占有,每个人对于自己那块土地所具有的权利,都要永远从属于集体对全体成员所具有的权利。没有这一点,就无法巩固社会的联系,而主权的行使也就不具有实际的力量。 现在我就要指出构成全部社会体系的基础,以便结束本章和本卷:即基本公约并没摧毁自然的平等,反而用道德与法律的平等来替代自然所造成的人和人之间在生理上的不平等。所以,尽管人和人在力量和才智上存在不平等,但由于约定并且依据权利,他们却是平等的。

    第9章 论主权是不可转让的

    确定以上原则的首先而又最重要的结果,就是只有公共意愿才能够按照建立国家的目的,也就是公共幸福来运用国家的各种力量。所以,使社会建立成为可能的是个别利益的一致,当然,前提是个别利益的对立使得社会的建立成为必要。形成社会联系的正是这些不同利益的共同之处。如果这些利益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点的话,社会也就不复存在了。所以,治理社会就应该根据这些共同的利益。

    当然我要说的是:既然主权不外乎是公共意愿的运用,那么就永远不能转让;既然主权者只不过是一个集体的生命,那就只能让他自己来代表自己;能转移的是权力,而不是意志。

    事实上,个人意志与公共意志在某些点上有一致性是完全可能的,但要想使这种一致性长久地维持下去却是不可能的;由于本性的原因,个人意志总是倾向于偏私,而公共意志总是倾向于平等。人们要想保证个人意志和公共意志的长久一致性,光看这一点就更不可能了,即便它应该是存在着的,但那不会是人为的结果,只能是机遇的原因。主权者可能会说,“我的意图代表的的确是某某人的意图,或者至少是他声称的他所希求的东西”;但主权者却不能这样说“我现在的意图也是这个人明天的意图”,由于意志让自身受到未来的约束,这本来就是荒谬的。同时也因为,任何别的意志都不能代表别人认为的幸福。所以,如果人民只是一味地顺从,那么,总有一天,人民本身就会因此而解体,就会丧失人民的品质;一旦出现了一个主人,主权者就立刻消失了,并且从此政治体也就毁灭了。

    这并不是说,主权者有反对首领的号令自由的时候,他没有这样做,就不算是公共意愿了。在这种情况下,普遍的沉默也可以被认为是人民的同意。关于这一点,下面我还要详细地加以说明。

    第10章 论主权是不可分割的

    由于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同样的道理,主权也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意志只能是或不是公意,只能是人民共同体的意志或者是一部分人的。在第一种情况下,对这种意志进行了宣示就意味着它成为了一种主权行为,并且构成了法律。在第二种情况下,它只是一种个别意志或者是一种行政行为,最多是一道命令罢了。

    可是,我们的政论家们不能做到从原则上区分主权,所以他们从对象上区分主权:他们把主权分为强力与意志,立法权力与行政权力,税收权、司法权与战争权,内政权与外交权。有时他们把这些部分混在一起,有时又把它们分开。主权者在他们的手中就像一个支离破碎拼凑起来的怪物;就好比他们是用几个人的肢体来拼凑出一个人的样子,其中一个有眼,另一个有臂,另一个又有脚,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了。据说日本的幻术家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肢解一个孩子,并且把他的肢体一一抛上天空,然后掉下的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完整无缺的孩子。我们政论家所玩的把戏倒像这种情形,他们用的不愧是一种江湖幻术,把社会共同体肢解了,然后又莫名其妙地把它的各部分拼凑了起来。

    之所以出现这种错误,是因为没有形成对主权权威的正确概念,是因为他们错误地认为构成主权权威的部分仅仅是它所派生出来的东西。比如,人们把宣战与媾和的行为看成是主权的行为。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因为它们不是法律而只是法律的应用而已,只是一种决定法律情况的个别行为而已。我们想看明白这一点,只要把“法律”一词所附有的观念确定下来就可以了。

    我们在考察其他分类的时候就会发现,在人们自以为看出了主权是分立的时候,就要犯错误了;而人们所认为的主权各个部分的那些权利只是主权的附属而已,并且它的前提永远是至高无上的意志,那些权利都只不过是最高意志的执行而已。

    一些作家在研究政治权利的时候,常常要来判断国王和人民相应的权利,他们判断的原则是他们已经确定的那些原则,这种判断结果是缺乏确切性的,我们简直无法述说这种结果给他们的种种论断造成了怎样的含混不清。每个人都可以看出:在格老秀斯的著作的第一卷的第三、第四两章中,这位渊博的学者以及该书的译者巴贝拉克纠缠并迷失在自己的诡辩之中;他们害怕过于强调自己的见解或者过于简化自己的见解,并且害怕冒犯了他们所要加以调和的各种利益。由于格老秀斯对自己的祖国不满意,便逃亡到法国。

    他不遗余力地讨好路易十三,他的书就是献给路易十三的,所以他费尽心思地要把人民的权利都剥夺了,并且想尽种种办法要把这些权利献给国王。巴贝拉克把自己的译书献给英王乔治第一,所以这一定也投合了巴贝拉克的胃口。然而不幸的是,由于雅各第二被放逐了——他被称为逊位——所以他不得不小心谨慎,回避要害,含糊其辞,唯恐把威廉说成篡位者。如果这两个作家所采取的原则是真正的原则的话,那么一切问题也就不攻自破了,而他们也就可以始终如一了。他们应该做的就是说出真理,即便他们本人要遭受痛苦,他们也应该只讨好人民。然而,真理毕竟不会让他们走好运,人民也不会赐予他们大使头衔或教授讲席或高薪厚俸。

    第11章 公意是否会出错

    从上面的阐述可以看出,公意永远是公正的,并且永远是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的;但是并不能由此推出人民的考虑永远具有正确性的结论。人们总是愿意自己幸福,但人们并不是总能看清楚幸福的真正意义。人民是决不会被腐蚀的,但人民却往往会受欺骗,而且只有当人们受到欺骗时,他们才愿意接受不好的东西。

    众意与公意之间往往有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是个别意志的总和,它只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但是,把这些个别意志中的正负抵消掉,剩下的部分仍然是公意。

    如果人民能把情况了解清楚并且进行讨论,而公民之间又不存在勾结,那么众多的小分歧中总可以产生公意,而且讨论的结果也总会是好的。但是当派别形成的时候,当以牺牲大集体为代价的小集团形成的时候,对它的成员来说,这种集团的意志就是公意,但是对国家来说,这种意志就是个别的意志;这时我们能说,投票者的数目已经与集团的数目相等了,而不再和人数相等。虽然分歧的数量少了,但是所得出的结果并没有更符合公意。最后,当这些集团中有一个大到超过了其他一切集团的时候,结果就不再是许多小的分歧的总和,而是一个唯一的大的分歧了。这时,占优势的意见便只是一种个别的意见了,公意也就不再有了。

    所以,为了让公意很好地表达出来,重要的是国家之内不能存在派系,并且每个公民只能表达自己的意见。伟大的莱格古士(传说中公元前8世纪斯巴达的国王)的独特而高明的制度就是因为这个出现的。但如果存在了派系的话,就必须让派系的数量增加,并且要消除它们之间的不平等,就像梭伦、努玛和塞尔维乌斯所做的那样。这种方法是唯一的一个能让公意永远发扬光大而人民也不会犯错误的好方法。

    第12章 论主权权力的界限

    如果国家,或者说城邦,只不过是一个道德人格,它的成员的结合就是它的生命所在。如果它最主要的关怀就是要保存它自身,那么就必须有一种普遍的强制性的力量来推动并安排它的各个部分向最有利于全体的方向发展。自然赋予每个人支配自己各部分肢体的权利,同样,社会公约也赋予了政治体支配它的各个成员的权力,并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当这种权利受到公意的指导时,就像上面所说的,它的名字就变成了主权。

    可是,除了这个公共人格之外,我们还要把构成公共人格的那些私人考虑在内,因为他们的生命和自由是自然地独立于公共人格之外的。所以,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将公民相应的权利与主权者相应的权利区分开来,并将公民以臣民的身份应尽的义务和他们以人的身份应享受的自然权利区分开来。我们承认,社会公约把个人的一切权利、自由、财富转让了出去,这些也只是所有的权利当中对集体有重要用途的那部分;但是也必须承认,对这些重要性的权利的裁判是主权者。

    如果主权者要求一个公民去为国家做一些服务,他就应该马上去做;但是如果这种约束对集体毫无用处,那么主权者就不应该将这种约束强加给臣民;他甚至不可以有这种意图。因为在理性的法则之下,任何事情绝不能是毫无理由的,就像在自然的法则之下一样。

    因为把我们和社会体联结在一起的约定是相互的,所以我们称之为义务。它具有这样的性质:人们在履行它的同时,既为别人服务了又为自己效劳了。每个人都把“每个人”这个词当成他自己,并且在全体投票的时候,所想到的也是自己,正因为这样,公意才是公正的,所有人都希望他们之中的每个人都是幸福的。这一点就证明了权利平等及其所产生的正义概念是来自每个人对自己的偏爱,也就是出自人的本性。这一点也就证明了如果要让公意成为真正的公意,就要让它在目的和本质上也同样是公意。这就证明了只有从全体出发的公意才能适用于全体,并且当它向某个个别的、特定的目标倾斜时,它就会丧失它的天然的公正性,因为此时我们判断的东西对我们来说是陌生的,于是便不会有任何真正公平的原则来指导我们了。

    实际上,如果一项个别的事实或权利只要有任何一点没有事先在公约中规定,那么这件事情就会引发争议。在这样的一场争议中,一方是有关的个人,另一方是公众。然而在这里我看不到必须要遵循的法律,也看不到对此争议作出判决的审判官。在这个时候,要想让公意对它作出表决,那是荒唐可笑的;因为在这里,公意只是一方的结论,对另一方来说公意则是一个外部的、个别的意志,在这种场合之下,它就会有失公道而且容易犯错误。个别的意志是不能代表公意的,因此,当公意是个别意志的代表的时候,它就变质了,也就不能再对某个人或某件事作出判决了。比如,雅典人民任命或罢免他们的首领,对某人授勋或对其他人判刑,根据个别法令不加区别地来执行政府的全部行为,此时,人民中就已经不再有名副其实的公意了;他们的行动表明他们已经不再是主权者,而是行政官了。这好像有悖于通常的观念,但是请给我时间来阐述我的理由。

    由此我们应该作出如下理解:意志之所以变成公意,是因为它以把人们结合在一起的共同利益作为标准,而不是把投票的数目作为标准;因为在这一制度中,每个人为别人制定规则的同时自己也要遵守。这种利益与正义都是值得赞美的,它们的一致性便赋予了公共讨论以一种公正性。但在个别事件的讨论中,既然没有一种能把审判官的准则和当事人的准则结合并统一起来的共同的利益,那么这种公正性也就消失了。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明,我们总会得到相同的结论,那就是,社会公约在公民之间确立了这样的一种平等,从而大家都要遵守相同的规则并且都应该享有相同的权利。于是,由于公约的性质,主权的一切行为——一切真正属于公意的行为——对全体公民都有同等的约束和照顾;所以主权者就只认识国家这个共同体,而平等地对待构成国家的任何一个人。可是准确地说,主权的行为又是什么呢?它不是用来约定上级和下级的,而是用来约定共同体和它的各个成员的。它以社会契约为基础,因而是合法的约定;它对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因而是公平的约定;它的唯一目的就是公共的幸福,因而是有益的约定;它有公共的力量和最高权力作为保障,因而是稳固的约定。只要臣民遵守的约定是这样的,那么他们就不是在服从任何别人,而只是在服从他们自己的意志。如果问主权者与公民两者相应的权利究竟应达到什么限度,那就等于是问公民对自己本身——每个人对全体以及全体对每个人——能规定到什么程度。

    由此可见,虽然主权权力是完全绝对的、神圣的、不可侵犯的,但是它不会超出,也不能超出公共约定的界限,并且对这种约定留给我们自己的财富和自由我们可以任意地支配。因此主权者对所有的臣民的要求都要平等。如果主权者对一个臣民要求的比另一个臣民多的话,事情就变成了个别的,他的权力也就不再有效了。

    一旦这种区别被承认了的话,那么在社会契约中关于个人会作出真正的牺牲之类的说法,就是不正确的了。社会契约给他们带来的是比以前更有利的处境;他们做的是一个有利的交易而不是一项割让,一种更美好的、稳定的生活方式代替了不可靠、不安定的生活方式,自由代替了天然的独立,自身的安全代替了侵害别人的权力,社会的结合保障其不可侵犯的权利,代替了可能制伏自己的强力。国家也在保护着他们所献给国家的个人生命;并且当他们冒着生命的危险去保卫国家时,他们所做的也正是把从国家得到的东西归还给国家。当他们处在自然状态里的时候,当他们不可避免要冒着生命危险去保卫自己的生存权的时候,即便危险重重他们也必须去做。当然,必要的时候每个人都要为祖国而战斗,但是如果这样,为自己战斗的人也就没有了。为了保障我们的安全,去应对危及自身安全的危难,难道这不算是收益吗?

    第13章 论生死权

    有人问:既然个人没有处置自己生命的权利,自己都没有的权利又怎么会转交给主权者呢?这个问题的提法不对,所以它看上去很难回答。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每个人都有权冒生命之险。难道会有人说:一个人跳楼是为了逃避火灾,那么他就犯了自杀罪吗?一个在风浪中被淹死的人,难道我们要说他在上船时犯了不顾生命危险之罪吗?

    社会条约的目的是保护缔约者。要想达到目的就必须使用手段,而这些手段和某些冒险,甚至和某些牺牲是分不开的。如果一个人在保全自己生命的时候要依靠别人,那么当别人的生命需要得到保护时,他也要献出自己的生命。而且公民自己也不应该去判断法律要求他去冒的是哪种危险。当君主对他说“你要为了国家去死”,他就应该去死;正因为如此,他才一直都享受着安全,这样他的生命才不是单纯的自然的恩赐,而是国家的一种有条件的赠礼。

    对罪犯处以死刑,也可以用大概相同的观点来观察。为了不成为凶手的牺牲品,所以人们才同意如果自己成了凶手也得死。在这条社会契约里,人们只是想保障自己的生命,而不是为了了结自己的生命,也绝不是想着自己会被缔约者绞死。

    而且,一个为非作歹的人,由于他攻击了社会权利,所以他便成为了祖国的叛徒;因为他破坏了国家的法律,所以他不再是国家的成员了,甚至他是在向国家宣战。这时对他来说保全国家就和保全自身是不相容的,两者之间只能存在一个。对罪犯处以死刑,与其说是把他当做公民,不如说是把他看成敌人。起诉和判决就证明和宣布他已经破坏了社会条约,所以他从此就不再是国家的成员。并且既然他至少曾经居住在这个国家,是国家的成员,所以就应该把他看成公约的破坏者,从而把他流放出境,或者是看成一个公共敌人而将其处以死刑。因为这样的一个敌人只是一个个体罢了,而不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并且只有这时候,杀死被征服者才是战争的权利。

    但是也许人们会说,惩罚某个罪犯是个别的行为。这我承认,但是这种惩罚的权利不属于主权者;这种权利主权者不能自己来执行,只能委任给别人。我的全部观念前后是连贯的,但是我不能一下子全说清楚。

    此外,频繁施行刑罚是政府衰弱或无能的标志。不是所有的恶人都不能改邪归正。我们没有权利处死别人,哪怕仅仅是为以儆效尤而已,除非留下他还会继续有危险产生。

    如果一个罪犯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处罚,或者法官已经宣判他有罪,这时候要对他进行赦免或者减刑的话,只能是主权者,因此这已经超出了法律和法官的权利;然而就在这一点上,他的权利也是不明确的,并且使用这种权利的场合也是非常少见的。在一个治绩良好的国家里,刑罚并不常见,不是因为他们都被赦免了,而是因为本身罪犯就很少。罪犯不受处罚的现象,只有当国家衰落大量犯罪出现的时候才有可能发生。在罗马共和国的统治下,无论是元老院还是执政官,都没想过要行使赦免权;就连人民也不曾这样做过,尽管人民有时候会撤销自己的判决。频繁的赦免只能让罪犯更加猖狂,当他犯罪的时候性质就更加恶劣了,大家都看得出来那会产生怎样的后果。但是我觉得此时自己满腔幽怨,思路阻塞,所以让那些从来没犯过错误并且永远也不用赦免的正直的人去讨论这个问题吧。

    第14章 论法律

    社会公约赋予了政治体以生命和生存的权力,现在我们需要让立法来赋予它行动和意志。因为政治体得以形成与结合的行为,并不能决定政治体为了维持自己的存在还应该做的事情。

    事物的本性让事物变得美好和符合秩序,与人类的约定无关。上帝是一切正义的源头,但是如果我们果真能在这个高度上接受正义,那么我们就不需要政府和法律了。毫无疑问,有一种普遍的正义是完全出自理性的。但是如果要让这种正义被公认,它就必须是相互的。然而如果从俗世的角度来考察事物,那就缺少了自然的制裁,人间中正义的法则便是虚幻的了;如果正直的人对别人都遵守正义的法则,而别人却不对他遵守,那么正义的结果只能是正直人的痛苦和坏人的幸福了。所以,我们就要用约定和法律把权利与义务结合在一起,并让正义符合它的目的。在自然状态中,一切都是公共的,如果我没有对人许过任何承诺,那么我对他就没有义务;只是那些对我来说没用的东西,我才认为是属于别人的。但是在社会状态中,法律将一切权利都固定下来了,情形就不是这样的了。

    但是,法律究竟是什么呢?如果人们只是用形而上学的观念来理解它,那么人们就永远都不会明白;即使人们能说出什么是自然法,他们也不会更好地了解什么是国家法。

    我已经说过,公意不是针对某个个别的对象的。事实上,这个对象不是在国家之内就是在国家之外。如果在国家之外,从他与国家的关系来说,这一外在的意志就绝对不可能是公意;如果这一个别对象是在国家之内,那它就是国家的一部分。这时,全体和它的这一部分便是两个分别的存在,它们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对比关系,其中的一个就是这一部分,而另一个就是从全体中减掉这一部分之后剩下的。但是如果全体减掉了一部分,那就不能是全体了;于是继续存在的这种关系只能导致产生两个不平等的部分。所以,其中一方的意志比起另一方的意志来,也就更不符合公意。

    但是如果全体人民对他们自己作出规定,考虑的便只是他们自己了;这时如果存在某种对比关系的话,只能是两个不同观点之下整个对象之间的对比,整体并没有什么分裂。这时的规定就是公共的,就好像意志是公意一样。我们将这种规定称为法律。

    我之所以说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性的,是因为法律考虑的是臣民的共同体和抽象的行为,而不是个别人和个别的行为。所以,法律可以规定各种特权,但是却不能把这种特权明确赋予任何一个人;法律可以把公民划分为若干等级,甚至规定各个等级的资格和权利,但是却不能规定个人是属于哪个等级的;法律可以确立一种王朝政府和一种世袭的继承制,但是却不能选定国王和王室。总之,立法权利中没有与个别对象有关的职能。

    我们马上可以看出,根据这一观念,关于谁来制定法律的问题已没有必要问了,因为法律是公意的代言;我们不用质疑君主是否高于法律,因为君主也是国家的成员。我们也不用质疑法律的公正性,因为大家对自己都会是公正的。我们更不用问为什么人是自由的但是又要服从法律,因为法律只不过是我们自己意志的记录。

    我们还可以看出,既然法律将意志和对象的普遍性都结合了,那么不管是谁,他擅自的发出的号令绝对不是法律;就算主权者对某个个别对象发出的号令,那也不是法律,只是一种命令;这种行为不是主权行为,而是行政行为。

    所以,不管国家的行政形式是什么,只要它实行的是法治,那么这就是一个共和国;因为只有这里统治者才代表公共利益,公共事物才是最重要的。一切合法的政府都是共和制的,我一会儿就会阐明政府是什么。 确切说来,法律只不过是社会形成的一个条件。法律所适用的人民就应该是法律的制定者;只能是那些组成社会的人们来规定社会的条件。

    但是这些人应该怎样来规定社会的条件呢?达成一致难道是因为灵机一动吗?如果说政治体有可以表达自己意志的机构呢?政治体可以预见未来并把这些行为都公布出来,又是谁给政治体这种预见力的呢?或者,在必要时这些行为又是怎样对外宣称的呢?群众往往是盲目的,不知道自己要什么,那么他们并不知道一些对自己好的东西,对立法这样重大而艰难的事业他们是怎么执行的呢?人民希望自己永远幸福,但是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是幸福。公意永远是正确的,但是指导公意的判断并不永远都是明智的。因此就必须让它能看到对象的真相,有时还要把对象所呈现的假象也看到;必须指出一条它所寻求的美好道路,让它不受个别意志的诱惑,让它看清时间与地点,对当前切身利益的诱惑应该用遥远的隐患来制衡。个人看得到幸福却又不要它;公众在期盼着幸福却又看不见它。他们都同样需要指导。所以,前者的意志就必须服从自己的理性;后者则必须认识到自己所希望的事物。这时,公共智慧的结果便产生理智与意志在社会体中的结合,也才有了各个部分的密切配合,以及最后全体的最大力量。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才必须要有一个立法者。

    第15章 论立法者

    为了发现能够适合各个民族的社会规则,则需要有一种最高的智慧:它足以洞察人类的全部感情同时又能够不受任何感情的支配;它同人性没有一点关系,却又可以让我们认识人性的深处;虽然它自身的幸福和我们没有关系,但是它自己却又非常愿意关注我们的幸福;最后,在时世的推移中,它照顾到长远的光荣,可以在这个世纪工作,而在下个世纪享受。要想给人类制定法律,简直是要有神明相助才行。

    卡里古拉依据事实而作的推论,柏拉图在他的《政治篇》中则依据权利以一样的推论对他自己所探求的政治人物或君主作出了规定。然而,假如说一个伟大的国君确实是一个极其罕见的人物,那么一个伟大的立法者又如何呢?前者仅仅算是像模型一样遵循着后者的规划。一个是发明机器的工程师,另一个仅仅是安装机器以及开动机器的工匠而已。孟德斯鸠曾说过:“在社会诞生之时是共和国的首领在建立制度,这之后便是由制度来塑造共和国的首领了。”

    敢于为一国人民创建制度的人——可以这样说——必须是有把握可以改变人性的人,他可以将每个自身都是一个完整且孤立的整体的个人转化成一个更大的整体之中的一部分,这个人通过一定的方式从整体之中得到自己的生命存在;他可以加强人的素质;他可以通过作为全体一部分的有道德的生命来代替我们每个人从自然界那里得到的生理上的独立的生命。总而言之,这个人必须抽掉人类自身所固有的力量,才可以把他们自身之外的、而且不是依靠别人帮助便无法运用的力量赋予他们。这些天然的力量消失得越多,则他们所得到的外部力量也就越大、越持久,制度也就越巩固、越完美。假如不依靠其他的人,每个公民就将一事无成;假如整体所得到的力量等于甚至比全体个人的天然力量的总和还要大,那么我们便能够说,立法已经达到了它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

    在所有方面,立法者都是国家中的一个非凡人物。如果说基于他自己的天才而理应如此的话,那么基于他自己的职务也就同样应该如此。这一职务绝非行政,同时也绝非主权。这个职务创造了共和国,然而它又绝对不在共和国的组织之内;这是一种独特的、超然的职能,与世俗世界没有任何共同的地方;因为假如号令人的人不应该号令法律的话,那么号令法律的人也就更加不应该号令人;否则,法律受到他个人感情的支配,就只能时常地来贯彻他自己的不公正,而其个人的意见对他的神圣事业的损害,也就永远都无法避免了。

    在为他的国家制定法律之时,莱格古士是先退位然后才着手进行的。大多数希腊城邦的习惯做法都是委托异邦人来制定他们自己的法律。近代意大利的共和国也总是效仿该种做法;日内瓦共和国也是,而且效果非常不错。在罗马最辉煌之时,暴政已经有复活的苗头了,同时也能够看出它已然快要灭亡,因为立法权威以及主权权力都落在同样的人身上了。

    但是十人会议自身却从来不曾要求过仅仅凭借他们本身的权威,就可以有通过任何法律的权利。他们向人民说道:“我们向你们建议的每一件事情,没有得到你们的同意就绝对不会成为法律。罗马人啊,请你们自己制定使你们幸福的法律吧!”

    因而,制定法律之人便没有、并且也不应该有任何的立法权利,而且即使是人民本身愿意,也绝对不能够放弃自己的该种不可转让的权利;因为依据根本公约,只有公意才能够约束个人,而除非是已经举行过了人民的自由投票,否则我们又不能确定个别意志是不是符合公意。这一点我之前已经谈过了,但是再重复一遍,也并不是没有用的。

    这样一来,在立法工作之中,人们就会发现,似乎同时有两种不相容的东西:它既是一项超乎人力之上的事业,但是就其执行方面来说,它同时又是一种形同无物的权威。

    在这儿还有另外一个值得人们注意的困难。如果智者们想不用俗人的语言而用自己的语言来向俗人说法,那么他们就无法理解。但是,这世上有成百上千种观念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太过笼统的观念以及太过遥远的目标,都是同样地超乎人们的能力之外的;所有人喜欢的那些政府计划,无非是与他自己的个别利益有关系的计划,他们很难认识到自身能够从良好的法律所要求的牺牲中得到怎样的好处。为了能够让一个新生民族接受健全的政治体系并且遵循国家利益的根本原则,就必须要倒果为因,使得本来应该是制度的产物的社会精神凌驾于制度本身之上,而且使人们在法律出现以前,就已经是有法律约束才能够形成的那个样子。这样一来,立法者就既不能够使用强力,又不能够使用说理。因而他们就有必要借助另外一种不凭借暴力而能够约束人、不通过论证而能够说服人的权威了。

    这就是历代的人们都必须要求助于上天,并且以智慧来敬仰神明的原因了,为的就是让人民像遵守自然法一样来遵守国家法,并且在认识到人的形成以及城邦的形成都是源于同一个权力之时,人民可以自由地服从并且能够顺从地担负起公共福祉的束缚。

    这种超乎凡人能力之外的崇高道理,也就是立法者要将自己的决定托诸神明宗教的道理,为的就是便于通过神圣的权威来约束那些无法因深思熟虑而感动的人们,然而并非人人都可以成为神明的代言人,而且也不是当他自称为神明的代言人时,人们就相信他。只有立法者的伟大灵魂,才是能够证明自己的使命的真正奇迹。所有人都能刻石立碑,或通过贿赂来买神谕,或假装能够通灵,或训练一只小鸟在人耳边口吐神言,或通过其他卑鄙手段来愚弄人民。这些只会搞这一套的人,甚至偶尔也能够召集到一群愚民。

    然而他却绝不可能建立起一个帝国,而且很快他那种荒唐的把戏就会随着他自己一起破灭。那些虚假的威望最多只能是过眼烟云,只有智慧才能经久不损。那些至今仍然存在着的犹太法律,那些十个世纪以来一直统治着半个世界的伊斯美(ismaёl)子孙们的法律,迄今仍然在昭示着那些法律制定者的伟大;而且当那些虚妄的哲学以及盲目的宗派精神仅仅将这些人看做心存侥幸的骗子之时,真正的政治学家们则会赞美那种在制度之中主导持久功业的伟大天才。 绝不能够从这一切里就得到跟华伯登一样的结论,认为政治在人间有着和宗教一样的目的。应该这样说,在每个国家创立之初,宗教都被当做政治的工具了。

    第16章 论人民

    就像在建立一座大厦之前,建筑家要先勘测和检查土壤,看它能否负担起建筑物的重量一样,理智的创制者不会从制定良好的法律自身着手,而是要事先进行考察,看他要为之立法的那些人民是否适合接受那些法律。正因为如此,柏拉图没有为昔昔尼人和阿加狄亚人制定法律,他知道这是两个富有的民族,他们不能容忍平等。正因为如此,我们才看到在克里特有坏人民而有好法律,因为米诺王治理的是一个作恶多端的民族。

    有千百个向来不能容忍好法律的民族都曾显赫于世,并且即使是那些可以容忍良好法律的民族,也只在所有岁月中一个非常短暂的时期内实现了这一点。犹如人一样,大多数民族只有在青春时代才是乖顺的,一旦年纪大了,就无法进行矫正了。一旦风俗确立了,偏见生根了,想再进行改造就是一件徒劳而危险的事情了。人民甚至无法忍受别人为了纠正缺点而触碰自己的缺点,就像胆小而愚蠢的病人一见到医生就会发抖一样。

    就像某些疾病能使人们的神经产生振荡并让他们失去记忆,在国家的经历中,有时候也会出现某些激荡的时期。每当这个时候,革命给人民造成了某种重症,也给个人造成同样的情形,这是对过去的恐惧症替代了遗忘症。可以这样说,这时,被内战焚毁的国家又死灰复燃,而且脱离了死亡的怀抱,恢复了青春的活力。莱格古士时代的斯巴达就是这样,塔尔干王朝以后的罗马也是这样,当代驱逐了暴君以后的瑞士和荷兰曾经也是这样。

    但是这种事情是极其少见的,只是一种例外;而它变成例外的原因,一般都能在这种国家的独特体制中找到。在同一个民族中这种例外不会重复出现。因为一个民族只有在野蛮的时候才是自由的,但是当政治精力衰竭之时,它就不能继续这样了。那时候,忧患足以毁灭它,而革命却无法恢复它;并且附在它身上的枷锁一旦被打碎了,它就会分崩离析,不复存在。从此以后,它就不是需要一个解放者而只是需要一个主人了。请自由的人民牢牢记住这条定理:“人们能够争取自由,却永远无法恢复自由。”

    青春不是幼年。每一个民族都像人一样,有自己的青春时期,或许也可以说有着一个成熟时期,一定要等到这个时期才能使他们对法律服从。但是一个民族成熟与否常常很难识别,而且若是人们把这个时期提早了,这项工作是会失败的。有些民族生来就可以受纪律的约束,而有些民族即使等上一千年也仍然不能。俄罗斯人永远都不会真正开化,因为他们太早开化了。彼得有模仿的才能,但他不是真正的天才,没有那种白手起家的、创造性的天才。他做的有些事是好的,但大部分是不合时宜的。

    他看得到他的人民是野蛮的,但他一点都没有看出他的人民尚未成熟到足以开化的地步;他设想过使他的人民变得文明,当时需要的只是锻炼他们而已。彼得首先想把英国人或者德国人造就出来,而当时却是先着手造就俄国人。为了使他的臣民们相信他们自己原本不是那种样子,彼得却成为了臣民们变成他们有可能变成的那种样子的阻碍。有一位法国教师也用这种方法培养他的学生,想使学生在幼年时候就声名显赫,但结果却一事无成。俄罗斯帝国想把全欧洲都征服了,然而最后被征服的却是它自己。它的附庸和邻居鞑靼人将会变成它的以及我们的主人,我认为这场革命是无法避免的。全欧洲的国王们都一直努力配合着推动它的到来。

    第17章 论人民(续) (1)

    就像大自然为一个发育良好的人确定了一个身躯的限度,超过这个限度就只能变成巨人或者侏儒,相同地,一个体制最良好的国家可以拥有的疆域也有一个界限,这是为了使它不至于不好治理,也不至于太小而无法维持自己。所有政治体的力量都有一个不能超越的极限,而且往往是随着它的扩张就会偏离这个极限更远。社会的纽带延伸得越长,就越松弛;而一般来说,在比例上,小国要比大国更加坚强。

    有很多理由可以证明这一点。首先,距离越远,行政就会越发困难,正如一个杠杆越长,那么它的顶端承受的分量也就会越重。随着层次的增加,行政负担也会越来越重:这首先是因为所有城市都有自己的行政,这是人民要承担的;每一个州又有自己的行政,这又是人民要承担的;再之后是每个省,接着是大区政府、巡抚府、总督府;往往越往上所要承担的分量也就越大,而且往往这些分量总是由不幸的人民来承担的;最终还有可以压垮一切的最高行政。这样巨大的超额负担,不停地压迫着臣民。各种不一样的等级,远远不能将国家治理得更好,与只有一个行政的情况相比,反而会治理得更糟糕。与此同时,他们一般没有余力去应付危急的情况。等到有必要告急的时候,国家常常已达到了濒于灭亡的境地了。

    不仅如此,不单单是政府会缺乏勇气和果断气魄来防止骚动,执行法律,矫正滥权渎职的行为,预防偏远的地方可能会发生的反叛;而且人民对高高在上的首领,对看起来像是茫茫世界的祖国以及对于大部分陌生的同胞们,也会更缺少感情。同样的法律无法对那么多不同的地区适用,因为它们有各自不同的风俗,生活在截然不同的气候之下,而且也不可能接受相同的政府形式。但是不同的法律又只能在人民之间造成混乱与纠纷。

    因为他们生活在共同的首领之下,在不断的交往之中,他们相互往来或者通婚,并顺从了别人的各种习俗,所以永远都无法知道他们世袭的遗风究竟是他们自己的还是其他人的。在这样一种彼此之间都不认识、全靠着一个至高无上的政府把人们集合在一起的人群中,德行就会没有人重视,才智就会被埋没,犯罪也不会遭受惩罚。事务繁多的首领们根本不会亲自巡查,是他们的僚属们在治理着国家。最后,为了维系公共权威——而这就是那些地方官吏们想要规避的,或者说想要窃据的——必须采取的种种措施,会耗尽整个政府的精力。这样,他们就不再有余力关心人民的幸福了,甚至在紧要关头,他们也几乎没有余力来保卫人民。正是如此,一个体制太庞大的共同体,会在自身的重压之下衰落甚至破灭。

    另一方面,国家应当被赋予一个值得依靠的基础,使之具有坚固性,并能够经受住种种震荡和为了生存不得不付出的种种努力,因为一切民族都有一种离心力,让他们彼此不停地相互作用着,而且倾向于去损害邻人的利益来扩张自己,就如同笛卡儿的旋涡体一样。这样,弱者就处在随时被吞并的危险之中,除非大家能处在一种平衡中,让压力在各方面都近乎相等,否则谁都难以自保。

    由此可知,收缩和扩张都是有其理由的。能够在两者之间寻得一种对国家的生存最有利的比例,就是有很大的政治才能了。一般地,我们可以说,既然前者只是相对的、外在的,就应该对后者服从,因为后者乃是绝对的、内在的。一个健全有力的体制应该是人们的首要追求;我们应该对一个良好的政府产生的活力更加重视,而不要只看到一个广阔的领土能提供的资源。

    除此之外,我们也见过这种体制的国家,它的体制的本身就具有扩张的必要性。这些国家为了继续维持,便不得不进行无止境的扩张。或许它们会暗自庆幸这种必要性,但是当它们到达了鼎盛时期,也就昭示了它们无法避免的衰亡时刻。

    第18章 论人民(续) (2)

    衡量一个政治体可以用两种方式,就是领土的面积和人口的数量。这两种衡量相互之间存在着一个恰当的比率,可以使一个国家变得真正伟大。组成国家的是人,而养活人的则是土地。所以,这一比率的恰当之处就在于使土地能够供养其居民,而居民恰好又是土地可以承受的那么多。只有在这一比例之中,才能够发现一定数量的人民具有的最大限度的力量。因为倘若土地过多,防卫就会变得困难,开发就会不足,物产就会过剩,这正是形成防御性战争的原因。倘若土地不够用,国家就不得不考虑向它的四邻寻找补充,而这正是形成攻击性战争的原因。一个民族所处的位置,要是只能在商业或者战争之中选择,它本身一定是脆弱的;它要依赖局势,它要依赖四邻,它只能有一个不安定的短促的生命。它或者征服别人来改变处境,或者被别人征服最后灭亡。它只能依靠伟大或者渺小,才能够保证自己的自由。

    能使土地的广袤与人口的数量这两者相互满足的确切比率,我们是无法进行计算的。这既是由于土地的质量、物产的性质、土地的肥沃程度、气候的影响有种种差异,同时也由于我们觉察到的各种居民的体质也有种种差异:有些人居住在肥沃的地方但是消耗得很少,也有一些人居住在贫瘠的土壤上但是消耗很大。还要考虑到妇女生育力的大小、国土对人口是否有利、立法者的各种制度可以起到的作用,等等。因此立法者便不能根据自己所见到的情况,而应该根据自己可以预见到的情况来进行判断;也不应只处在人口的实际状况上,而应考虑人口会自然达到的状况。最终,各地方特有的偶然事件还会有千百种情况,迫使人们或者允许人们拥有超出必要的土地。因此,山地的人们就要对他们的土地进行扩展;山地的自然物产,即饲草、森林,只需要较少的劳动,而经验也使我们知道这里的妇女与平原上的妇女相比生育力更强,而且大片倾斜的山地上也仅有小块的平地才有希望进行耕种。与之相反,在海滨,人们就能紧缩土地,即使是在荒凉不毛的沙滩和岩石上,因为渔业能补偿一大部分土地上的出产,也因为需要居民聚集在一起来抵御海盗,因此在这里,人们更容易用殖民的办法来降低过多的人口给国土带来的负担。

    要为一个民族创制法律,除了这些条件之外,还必须再加上另外一条;虽然这一条不能取代其他任何一条,然而如果没有这一条,其他条件就会变成无效的:那就是人们一定要享有和平与富足。这是因为在一个国家建立时,正如组编一支军队一样,这正是这个共同体最缺少抵抗力也最易于被摧毁的时刻。即使在人们完全无秩序时,也比在酝酿之时更有抵抗力。因为在酝酿之时,每个人都只顾自己的地位却不顾危险。如果在这个关键时刻有一场战争、饥饿或者叛乱临头的话,国家一定会倾覆。

    在风暴临头时,也不是说不曾建立过许多政府;但是这时候,正是这些政府自身把国家摧毁了。篡国者往往会选择或者制造多难的时刻,利用公众的恐惧心理通过在冷静时人民绝对不会采用的种种毁灭性的法律。如何选择创制时机,就是人们可以用来区别暴君与立法者的最明确的特征之一。

    然而,怎样的人民才适合立法呢?就是那种虽然自己已经因为某种起源、约定或利益的结合而联系起来,但是还不曾完全承担过法律的真正约束的人民,即那种没有深入骨髓的迷信与传统的人民;那种不害怕被突然的侵略毁灭的人民;那种本身既不参与四邻的争斗,但又能独自抵抗一切邻人或是能借用其中的一个来抵抗另一个的人民;那种在大家都互相认识的集体中,不把一个人不能负荷的过重负担强加于某个人身上的人民;那种无须依靠其他民族就能够过活,而其他所有的民族无须依靠他们也能过活的人民;那种能自给自足的既不贫穷也不富有的人民;到最后,还得是那种可以把古代民族的坚定性和新生民族的驯服性结合起来的人民。立法工作之所以艰难,其实不在于那些一定要建立的东西,相反,是在于那些一定要破坏的东西。立法成功之所以这样罕见,正是因为不可能发现社会的种种需要与自然的单纯性相互结合在一起。确实,这些条件是很难聚集在一个人身上的,因此我们也很难见到体制完善的国家。

    在欧洲却还有一个可以这样立法的国家——那就是科西嘉岛。在恢复与保卫他们的自由时,这个勇敢的民族所具有的坚决与豪迈,确实值得出现一位智者来教导他们如何保全自由。我有一种预感,那座小岛总有一天会使全欧洲感到震惊的。

    第19章 论各种不同的立法体系

    倘若我们探讨应当成为所有立法体系最终目的的全体最大的幸福到底是什么,我们就会发现可以把它归结为两个主要的目标:自由与平等。自由,是因为任何人的依凭都会削减国家共同体中的一部分力量;平等,则是因为自由不能没有它而存在。 我已经讨论过社会的自由。至于“平等”这个名词,它所指的绝不是财富与权力的程度要绝对相等,而是说,对权力而言,它没有变成任何暴力的工具,而且只有法律与职位才能赋予行使权;就财富而言,则没有一个公民富有到可以购买另一人,也没有一个公民贫穷到不得不把自身出卖。这就要求对大人物必须限制权势与财富,而小人物则必须控制婪求与贪得。

    有人说,在实践中这种平等是绝不可能出现的一种思辨虚构。可是,倘若滥用权力是无法避免的,是不是就应该完全不去纠正它呢?正因为事物的发展往往倾向于摧毁平等,所以立法的力量就应当倾向于维持平等。

    但是所有良好制度的普遍目的,在每个国度都要根据当地的形势和居民的性格二者产生的各种对比关系进行修改。应该就是按照这种对比关系来为所有民族量身定做一种制度体系,尽管这种制度体系本身也许并不是最佳的,但是对推行它的国家来说肯定是最佳的。比如,土壤是贫瘠的吗?对居民来说国土过于狭小了吗?那么,你就转向工艺和工业方面,用这些产品来换取你所缺乏的食粮。与之相反,如果你占有的是肥沃的山坡和富庶的平原,有美好的土地但是缺少居民,那么,你就专心致力于可以供养人民的农业,并去除所有工艺;一国仅存的少量人口都被工艺集中在几个地点上,结果会造成国家人口的削减。

    如果你占有的是便利而广阔的海岸,那么你就在海上摆满船舶,经营航运与商业吧,你将得到一个光辉却短暂的生命。如果在你的海岸上,波涛冲洗着几乎无法翻越的岩石,那么你就顺其自然当个野蛮的渔人吧,你会生活得更恬静,也许会更美好,而且毫无疑问还会更幸福。总而言之,除了所有人共同的准则之外,每个民族的自身都隐含着某些原因,让它不得不用独特的方式来规划自己的秩序,并且让它的立法只适合于自己。就是因为这样,古代的希伯来人和近代的阿拉伯人就以宗教为主要标准,罗德岛以航海,迦太基与梯尔以商业,斯巴达以战争,雅典人以文艺,而罗马则以道德。《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作者早已用大量的例证说明了立法者是以什么样的艺术来把制度引向这种目标的。

    让一个国家的体制得以真正巩固而且持久的,就在于人们可以因事制宜,使得法律与自然关系在每一点上都是一致的,而且可以这样说,法律只是在伴随着、保障着和矫正着自然关系罢了。然而,倘若立法者在标准上犯了错误,他所采取的原则与事物的本性所要求的原则不同,会导致一个倾向于奴役而另一个则倾向于自由,一个倾向于财富而另一个则倾向于人民,一个倾向于和平而另一个则倾向于征战。那么,我们就能看到法律在不知不觉间被削弱,体制就会改变,国家也就会不停地动荡,最终不是被毁灭就是改变性质。最后,无法战胜的自然又重新恢复了统治地位。

    第20章 法律的分类

    为了对全体秩序进行规划,或者说为了把最好的形式赋予公共事物,就要考虑各种不一样的关系。首先就是整个共同体自身起的作用,也就是说主权者对国家的比率,或者说全体对全体的比率。我们下面就可以看到这个比率是由比例中项的那个比率组成的。

    对这种比率进行规定的法律就叫做政治法。倘若这种法律是明智的话,我们也有理由称之为根本法。因为,假如每个国家仅可以有一种规划秩序的方式,那么人民在发现它之后,就应该坚持它;然而,如果已经确立的秩序被证明很糟糕,那么人们为何要选择这种会妨碍他们美好生活的法律来当做根本法呢?更何况,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永远是能做主改变法律的,即使是完善的法律。因为如果人民喜欢损害自己的话,又有谁有权制止呢?

    第二种关系则是成员之间的关系和成员与整个共同体之间的关系。就前者而言,这一比率应该要尽量地小,但就后者而言,则应该尽量地大。只有这样才能让每个公民对其他公民都拥有完全独立的地位,对城邦则非常依附。这永远是用相同的办法来实现的,因为只有国家的强制力才能使它的成员获得自由。这第二种比率产生了民法。

    我们也可以进一步考虑到个人与法律之间的第三种关系,就是不服从和惩罚的关系。这种关系促成了刑法的确立。从根本上说,与其说刑法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还不如说刑法是对其他一切法律的裁定。

    在这三种法律以外,还要加上第四种,并且是最重要的一种。这种法律既不铭刻在铜表上,也不铭刻在大理石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中,从而形成国家的真正宪法。每天它都在获取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过时甚至消亡的时候,它可以代替那些法律或使它们复活,它可以使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继续保持,而且能不知不觉地用习惯的力量来代替权威的力量。我说的就是习俗、风尚,特别是舆论。这个方面是我们的政论家不知道的,然而一切其他方面的成功都有赖于此。这正是伟大的立法家在秘密地专心致志从事的方面,尽管他把自己局限在制定单独的规章上,事实上这些规章都仅仅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只有成形缓慢的风尚才能最后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无法撼动的拱心石。

    在这些不一样的种类中,唯有构建政府形式的政治法与我的主题有关联。在讨论政府的各种不同形式之前,让我们先来确定“政府”这个名词的严格意义,因为它还不曾很好地被人解释过。

    第21章 政府总论

    在这里,我必须提醒大家注意:你们阅读本章时一定要仔细。对那些无法用心阅读的人,我是没有办法给他们讲清楚的。

    一切自由的行为都是因为两种原因的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是精神的原因,也就是决定这种行动的意志的原因;另一种则是物理的原因,也就是执行这种行动的力量原因。在朝着一个目标前进时,我首先想到的是我想到哪里去,其次是,我的脚步究竟可以带我到哪里去。不管是一个瘫痪的人想跑还是一个矫捷的人不想跑,这两种情况的结果都只能是停止在原地。同样地,政治体也有这样的动力。在这里,我们同样可以区别力量和意志,后者叫做立法权力,前者则被称为行政权力,如果没有这二者的结合,那么,就不会或不应该做出什么事情来。

    我们看到,立法权力是属于并且是只能属于人民的,行政权力的普遍性有限,反之,按照从前所确定的原则,我们也很容易就能看出,行政权力并不能具有像立法者或主权者那样的普遍性,因为这一权力仅仅包括个别的行动,而这些个别行动根本就不包括在法律的能力范围之内,因此也就不属于主权者的能力,因为主权者的所有行为都只能是法律允许的。

    所以,公共力量必须靠一个合适的代理人来将它结合到一起,并让其可以按照公意的指示进行活动。这个代理人可以充当主权者与国家之间的联系,他对公共人格所起的作用有点像是肉体与灵魂的结合对一个人所起的作用。这也是国家需要一个政府的理由。主权者和政府往往会被人混淆,要知道,实际上,政府只不过是主权者的执行人而已。

    那么,到底什么是政府呢?简而言之,政府就是在主权者与臣民之间建立的一个中间体,它的存在是为了使两者能够互相适合,它负责执行法律以及维护政治和社会的自由。

    这中间体的成员就叫做国王,也可以被称做行政官,还可以被称为执政者,而这整个的中间体则被称为君主。因此有人认为,人民服从首领时所依据的绝不是一种契约,这是很有道理的看法,其实,那完全是一种任用,是一种委托,在那里,他们都只是主权者的官吏,只是打着主权者的名义在行使着主权者委托给他们的权力,同时,只要主权者想,他便可以限制、改变甚至收回委托的权力。既然转让这样一种权利是跟社会共同体的本性所不相容的,那么它也是违反结合的初衷的。

    所以,我将行政权力的合法运用称为政府或最高行政,同时将负责这种行政的个人或者团体称为君主或者行政官。

    在政府之中可以发现中间力量,全体对全体的比率就是由这些中间力量的比率构成的,同时也是主权者对国家的比率。关于主权者对国家的比率,我们可以用一个连比例中的首尾两项的比率来表示,而这个连比例中的比例中项就是政府。从主权者那里,政府接受并向人民发布所有命令。同时,为了让国家可以处于一个很好的平衡状态,在全盘加以计算之后,就必须保证政府自乘的幂或是乘积跟一方面既是主权者而另一方面又是臣民的公民们的幂或者乘积保持相等。

    这时,只要我们变更这三项中的任何一项,就立刻破坏了这个比例。倘若主权者想进行统治或行政官想制定法律,又或者,臣民想拒绝服从,那么,混乱便会代替秩序。同样,意志与力量也就难以协调一致,国家便会解体而变成无政府状态或是陷入专制政体。最终,恰如每种比率中间都只有一个比例中项一样,一切国家也都只可能有一个合适的政府。然而,有太多的意外都能够改变一个民族的这些比率,因此不仅每个不同的民族能够有不同的好政府,并且,即使是同一个民族,在不同的时代也可以拥有不同的政府形式。

    为了阐明可能制约着上述首尾两项中间的各种不同的比率,我在这里举一种最简单的比率为例,就是人口的数目。

    我们先设定一个国家是由一万名公民组成的,主权者只能作为共同体来加以考虑,不过,以臣民的资格来看,每个个人就可以被认为是个体。所以,这里的主权者比臣民就等于一万比一,也就是说,虽然都必须全部服从主权,但国家每一个成员都仅有主权权威的万分之一。如果人民的数目是十万,而臣民的情况保持不变,而且所有的人都同等地担负着一切法律责任,但是他的表决权却已缩减至十万分之一,因此,他的影响在制定法律时,便缩减至了原先的十分之一,到这时候,臣民始终为一,然而主权者的比率却随着公民人数的增加而增大。由此可见,国家越扩大,自由就会越缩小。

    我所谓的比率增大,指的是它偏离相等越来越远了,所以,在几何学的意义上比率愈大,通常意义上的比率就愈小。从前一种意义来看,比率是以数量来衡量的,也是以商数来衡量的,而从后一种意义来看,比率是从相等的角度来考虑的,是以相似值来计算的。

    所以,个别意志对公意,即风尚对法律的比率越小,那么,制裁的力量就应该越大。如果政府想成为一个好政府,那么,随着人民数目的增多,就应该相应地加强制裁的力量。

    另一方面,因为国家的扩大给予公共权威的代表以滥用权力等诸多的诱惑,因此,政府约束人民的力量越大,主权者约束政府的力量也应该越大,这里的力量指的是国家各个部门相对的力量,而不是绝对的力量。

    从这个双比率中能够看出:主权者、君主以及人民三者之间的连比例是政治体本质的必然结果,而绝不是一种臆造的观念,另外,我们还能够看出:首尾两项中有一项,也就是作为臣民的人民,既然是固定不变地等于“一”,那么这个双比率每一次增大或者缩小,单比例也会相应地增大或者缩小,中项也会随之改变。也就能够看出:世上并不存在什么绝对的唯一的政府体制——随着国家大小的变化,是可以有同样多的性质各异的政府出现的。

    如果有人嘲笑这种体系说,依靠我的办法,为了发现这个比例中项,并组成政府共同体,只需要求出人口数字的平方根就可以了,那么,我的回答是,这里我引用人口的数目只是作为其中一个例子,我所说的比率自然不能单单以人数来衡量,一般来说,是要结合大量因素的共同作用来衡量的,同时,为了用简略的词句来表达我的意思,我暂借了几何学的名词,然而,几何学的精确性对精神方面的数量来说,是全然没有用处的。这一点我自然是不会忽视的。

    政府是那个包括本身在内的大型政治共同体的小型化,同时,政府也是被赋予了一定能力的一个道德人格代表,它像主权者一样是主动的,然而又像国家一样是被动的。我们还可以将它再分解成其他类似的比率,因此便又产生了新的比例,其中按执政的等级还可以再形成比例,这样下去,一直到只剩一个不可再分的中项为止。也就是说,直到一个最高行政官或者唯一的首领为止,这个唯一便可以被认为是代表这一整个序列之中的整数级数与分数级数之间的“一”。

    我们没有必要纠缠于这些啰唆的名词,其实,只要将政府看成是国家之内的一个新的共同体,区别于主权者以及人民,同时也是这两者中间的中间体,这样便够了。

    这两种共同体之间存在着这样一种本质的差别,也就是国家是因为其自身而存在的,然而,政府却只能是因为主权者而存在。因此,君主的统治意志便只能,或者应该和法律或公意相符合,他的力量只是集中在其身上的公共力量部分,一旦他想让自己获得某种独立的、绝对的行为,整体的联系便会开始涣散。最终,倘若君主拥有了一种比主权者的意志更为活跃的个别意志,而且他还令自己所掌握的公共力量服从于这种个别意志,以至于相当于有了两个主权者——一个是权力上的,一个是事实上的,那么,社会的结合便会在此时迅速解体,同时,政治体也将面临同样的命运。

    然而,为了让政府共同体能够真正生存下去,拥有一种跟国家共同体截然有别的真正生命,为了能够让它的所有成员都共同协作并适应于创建政府的目的,政府共同体便必须拥有一种力量,有一种要求自我保存的固有意志,就必须有一个单独的“我”,有一种为其所有成员都共有的感情。这种单独的生存就要有审议权与决定权、大会、内阁会议、种种权利和称号以及属于君主所专有的各种特权,同时,要使行政官的地位能够随着他的职责更加艰巨而成比例地更加尊贵,而到底该以什么方式在整体之中安排这个附属的整体,让其在确定自己的体制时不至于变更总的体制,从而使他能够始终区别以保存国家为目的的公共力量和以保存自身为目的的个别力量。一言以蔽之,令其永远准备着为了人民而牺牲政府,而不是为了政府牺牲人民,以上便是困难存在的地方。

    虽然政府这个人为共同体是另一个人为共同体的产物,而且,在某种形式上只不过具有一种附属的和假借的生命,但是这并不妨碍政府可以以一定程度的敏捷性与生气而行动,而且能够说,可以享有一定程度的茁壮的健康。最后,虽然政府不直接违背其创制的目的,却可以按照其本身建制的方式而或多或少地偏离这个目的。

    因为这一切的不同,使得政府对国家共同体所能具有的比率,也要按照国家本身会因之而变化的种种特殊的、偶然的比率而有所改变。即使本身是最好的政府,但如果随着其所属的政治体的缺点而改变其比率的话,便可能变成最坏的政府。

    第22章 论各种不同政府形式的建制原则

    建制原则为了说明这些差别的普遍原因,这里我们就必须把政府与君主加以区别,正如我在上面已经区别了主权和国家一样。

    数目或多或少的成员可以组成行政官的共同体,我们已经说过,人民的数目越多,主权者对臣民的比率也就越大,根据明确的类比,可以得出政府对行政官的比率也是这样。

    但是,既然政府的所有力量都来自于国家,因此也就丝毫不会有什么变化。由此可见,政府越是将这种力量耗费在政府成员的身上,它所剩下来的能运用到全体人民身上的力量也就越小。

    所以,行政官的人数越多,政府也就会越弱——这是一条根本准则,这里,就让我们好好地来阐明一下。

    我们可以从行政官个人的身上区别三种本质不同的意志:首先,是个人固有的意志,它仅倾向于个人的特殊利益,其次是全体行政官的意志,只有它关系到君主的利益,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团体的意志,就其对政府的关系而言,这一团体的意志是公共的,就其对国家(政府是构成国家的一部分)的关系而言,这一团体的意志则是个别的,再次是主权的意志或人民的意志,无论是对被看做是整体的国家而言,还是对被看做是整体的一部分政府而言,这一意志都是公意的。

    在一个完美的立法体制之下,个人的或个别的意志应该是毫无地位的,政府本身的团体意志也应该是次要的,而主权的或者公共的意志应该永远是主导的,而且是其他所有意志的唯一典范。

    与之相反,依照自然的次序,这些不同的意志越集中,就会变得越活跃,因而,公意便始终是最弱的,占第二位的是团体的意志,而个别意志则占第一位。所以,政府中的每个成员首先都是其本人,接着才是行政官,再然后才是公民,而与社会秩序所要求的级差相比,这种级差是直接相反的。 这一点成立之后,如果整个政府只掌握在一个人的手里,在这里团体一直与个别意志完全结合在一起,所以团体意志就具有其所能具有的最高强度,然而,既然意志的程度决定力量的运用,而政府的绝对力量又是丝毫不会变化的,因此可以看出,最活跃的政府也就是专制政府。

    反之,如果我们将立法权威与政府合二为一,如果我们让主权者成为君主,让全体公民成为行政官,这样,团体的意志跟公意混同而不会比公意更具有活跃性,同时,个别意志则依然保留其一切的力量。这时,永远具有同一个绝对力量的政府,就会处于它活跃性的最低点,也就是它的相对力量。

    这些比率是无可辩驳的,从其他方面来考虑也同样可以证明这一点。比如,我们可以看到,每一个处于其共同体中的公民始终没有行政官来得活跃,因此,个别意志在主权者的行动中的影响就没有其在政府的行动中的影响大,因为每一个行政官几乎都是承担着某些政府职能的。反之,任何公民都不具有主权的任何职能。另外,虽然实际力量的大小并不是和领域大小成正比的,但是,国家越扩大,其实际力量也会越大。然而,如果国家不变,纵然行政官的数目可以随意增加,政府却不会因此获得更大的实际力量——因为实际力量便是国家的力量,这两者的尺度始终是相等的,这样,政府的活跃程度或相对力量就会减小,而它的实际力量或绝对力量却无法增大。

    另外,我们还可以肯定的是:负责的人越多,处理事务就越慢,因为过于谨慎,对时机,人们就会重视不够,以致坐失良机,同时,因为反复考虑,人们往往会错失考虑的结果。

    刚才我论证了随着行政官的增多,政府便会松弛下来,而且,在前面,我也已经论证过人民的数目越多,制裁的力量也就应该越大。由此可见,臣民对主权者的比率应该是和行政官对政府的比率成反比的。也就是说,国家越扩大,政府就应该越紧缩,从而保证元首的数目能够随着人民的增多而按比例地减少。

    另外就是,我这里谈论的,仅仅是政府的相对力量,并非它的正当性。

    因为,反过来说,行政官的数目越多,团体的意志也就越能代表公意,然而在唯一的一个行政官之下,那么,便正如我所说的,这一团体意志只不过是一个个别的意志罢了。这样一来,人们失之于这一方面的,便可以在另一方面得到,而立法者的艺术便正是要善于确定这一点,让永远互为反比例的政府的意志与政府的力量,能够以最有利于国家的比率结合。

    第23章 政府的分类

    我们在前一章中已经考察过,为什么要依照构成政府成员的人数来区分政府的各种不同形式或不同类别。在接下来这一章中,我们还要考察如何进行这种分类。

    首先,主权者可以将政府授予全体人民或者绝大多数的人民,这样一来,做行政官的公民比个别的单纯的公民多。这样的政府形式,我们称之为民主制。

    其次,也可以将政府权力限制在少数人的手中,这样一来,单纯的公民的数目比行政官的数目多。这种形式,我们称之为贵族制。

    最后,还可以将整个政府都集中于一个行政官手中,其他人的权力都必须从他那里取得。这是第三种形式,也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被称为皇朝政府或者国君制。

    我们应该指出,这三种政府形式,或者说至少前两种形式,或多或少都是可以变动的,有的甚至还可以有相当大的变动幅度,因为民主制可以缩小到人民的半数,也可以包括全体人民,而贵族制也可以从人民的半数无限地缩小至极少数的人,即使是王权,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接受分割。按照斯巴达的宪法,是常常有两个王的,而在罗马帝国,我们甚至看到同时有八位皇帝,虽然这样,我们却不能说罗马帝国是分裂的。所以,不管是哪种政府形式,总有某一点与另一种形式是相重叠的。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出,在这三种仅有的名称之下,实际上政府所能包含的种种形式,其数目可能跟国家的人口是一样多的。

    此外,因为在某些方面,同一个政府可以再分成若干部分:一部分以这种方式施政,而另一部分则以那种方式施政,因此,这三种形式相结合就可以产生出大量的混合形式,不管其中的哪一种都是从这些简单的形式繁衍出来的。

    至于什么是最好的政府形式,历代的人们都曾有过争论,却没有考虑到在一定的情况下,它们之中的每一种形式都可能是最好的,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又可能是最差的。

    倘若在不同的国家里,公民的数目应该与最高行政官的人数成反比,那么,一般来说,小国适合组建民主政府,中等国家适合组建贵族政府,而大国则适合组建君王政府。从原则上来说,这条规律是立刻就能够得出来的,但是,又如何估算那些例外情况呢?

    第24章 论民主制

    制定法律的人比任何人都清楚,法律应该如何解释和执行。由此可见,似乎人们所能拥有的最好的体制,莫过于把立法权与行政权结合为一体的体制了。但正是由于这一点,才使得这种政府在某些方面产生缺陷,因为应当进行区别的东西并没有被区别开来,并且因为君主与主权者是同一个人,就只能形成一种没有政府的政府。

    让制定法律的人来执行法律其实不是好事,而人民把自己的注意力从普遍的观点转移到个别的对象之上也不是什么好事。比起私人利益对公共事物的影响来说,没有什么事是更危险的,政府滥用法律的危害远远不及立法者的腐败,但那正是个人意志无法避免的后果。这时候,既然国家在本质上产生了变化,所有的改革就都不具有可能性了。不会滥用政府权力的人民,同样不会滥用独立自主,一个把国家管理得很好的人,是不需要受人统治的。 就“民主制”这个名词的严格意义来说,它从来就不曾真正地存在过,并且也永远不会。少数人被统治而多数人去统治,那是违背自然秩序的。人民无休无止地开大会讨论公共事务是难以想象的;而且我们也不难看出,人民若是因此而构建起了各种机构,必然会引起行政形式的改变。

    实际上,我认为可以提出这样一条原则,那就是:如果政府的职能是被很多执政者所分管时,那么少数人迟早会掌握最高的权威。只是因为便于处理事务的缘故,他们才会自然而然地大权在握。

    除此之外,这种政府还需要多少难以实现的条件啊!首先,国家要很小,这样人民就很容易集会,每个公民也能很容易地认识其他公民。其次,要有非常淳朴的风俗,免得发生种种棘手的争论和繁难的事务。再次,要有财产上与地位上的高度平等,否则就没办法长期维持权威上和权利上的平等。最后,还要杜绝奢侈,因为奢侈要么是财富导致的,要么导致对财富产生需求;它会同时腐蚀穷人和富人,对前者是以贪婪心来腐蚀,对后者是以占有欲来腐蚀;它会因虚荣出卖国家,使国家虚弱;它会使国家的全体公民被剥削,使这一些人变成那一些人的奴隶,并且使他们全体成为舆论的奴隶。

    这就是为何有一位著名的作家要把德行作为共和国的原则了,因为上述所有条件,缺少德行就不能维持下去。然而,因为这位优秀的天才不能作出必要的区分,所以他的理由常常不够确切,有时候也不够清晰。并且他也没有看到,既然主权权威到处都是一样的,那么所有体制良好的国家就都应当采用一样的原则——当然,这还要根据政府的形式而定。

    还应当进一步补充:没有哪个政府是像人民的政府或者民主政府那样易于发生内乱和内战的;因为任何别的政府都不会那样不断地而又那样强烈地倾向于改变自己的形式,也没有任何别的政府是需要以更大的勇气和警觉来维持自己的形式的。就是在这种体制之下,公民尤其需要以恒心和力量来武装自己,每天都在自己的心灵深处背诵在波兰议会上一位有德的侯爵的发言:“malo periculosam libertatem quam quietem servitium”(“我愿自由但是伴随着危险,但不愿安宁却受到奴役”)。

    只有神圣的民族才适合采用民主制的政府形式。那种十全十美的政府是不适合普通人类的。

    第25章 论贵族制

    这里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道德人格,即政府与主权者,因此就有了两种公意,一种是仅对行政机构的成员而言的,另一种是对全体公民而言的。因而,虽然政府可以对自己内部的政策随意进行规划,但是除非是用主权者的名义,也就是说除非用人民的名义,否则政府是无法号令人民的。这一点必须永远记住。

    早期的社会是用贵族制来治理的。各家族的首领们共同讨论公共事务,年轻人毫不勉强地服从着经验的权威,所以才出现了长老、长者、元老、尊长这些名称。到今天,北美洲的野蛮人还是用这种方式来管理他们自己的事务,而且管理得很好。

    然而,随着制度造成的不平等凌驾于自然的不平等之上,权力或财富也就比年龄更被人看重,就这样贵族制成了选举制。最后,权力跟随财产由子孙继承,就形成了若干世家,政府变成了世袭的,于是就出现了二十岁的元老。

    这样,便有了三种贵族制:自然的、选举的与世袭的。第一种只适合朴实的民族,第三种是所有政府之中最糟糕的。第二种则是最好的,严格说来它才是真正的贵族制。

    第二种贵族制除了拥有能区分两种权力的优点之外,还拥有能够选择自己成员的优点。因为在人民政府中,公民生来就是行政官,而贵族制则把行政官的人选限定在少数人中,他们只是因为选举才成为行政官的。用这种方法,则明智、正直、经验和其他各种受人尊敬与重视的理由,就刚好成为政治修明的新保证。

    还有,举行集会变得容易,事务也能讨论得更好,实施起来也更加迅速、更有秩序。比起不知名的或者受人轻视的群众来,可敬的元老们也更能保持国家对外的威信。

    总而言之,最自然的而又最好的秩序,就是让最明智的人来统领群众,只要可以确定他们真的是为了群众的利益而不是为了自身的利益。绝对不能设置无意义的机构,也不应该动用两万人来做一百个人就能做得很好的事情。然而也必须指出,共同体的利益在这里也就很少符合公意,进而无法根据公意来指导公共的力量了;与此同时,另一种无法避免的倾向又会从法律中夺走一部分实施的权利。

    要想发挥其优势,则国家不能太小,人民也不能太率直、太简单,否则导致法律的执行直接取决于公共的意志,就如同在一个好的民主制国家里一样。与此同时,一个民族也必须不能太大,否则导致因管理而分散的首领们在自己的辖区内割据,开始闹独立,最后终于成为了领地的主人。

    然而,如果说比起人民政府来,贵族制不太需要某些德行的话,事实上它更需要另外一些它自身特有的德行,比如贫而知足和富而有节;因为在这里绝对的平等也是不合适的,就连在斯巴达那儿也是不曾见过的。

    除此之外,倘若这种形式允许有某种程度的财富不均的话,一般只是为了能够把公共事务的行政权交付给那些最能贡献自己所有时间的人,并不是如同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那样,是为了赋予富有者以优先权。与之相反,也是更重要的,有时候相反的选择会使人民认识到,比起财富来,人的优点更有理由受到重视。

    第26章 论国君制

    上述讨论中我们一直把君主当做由法律的力量结合成的一个集体与道德的人格,并当做国家行政权力的受托者来考虑。现在我们来讨论这种权力集中在一个自然人,也就是集中在一个真实的人手里的情况。只有这个人有权来依法行使这种权力,这个人才是人们所说的国王或国君。

    其他的行政机构都是用一个集体人格来代表一个实在的人,只有政府是完全相反的,它是用一个人来代表一个集体人格,因此就使得构成君主的那种精神上的统一,同时也成为一个人身上的统一。其他制度之下很难结合在一起的种种权力,在这里都自然而然地结合起来了。

    如果这样,君主的意志、人民的意志、政府的个别力量和国家的公共力量,全都服从一个人的意志,机器的全部力量就都掌握在同一个人的手里,人们全部都朝着相同的目标前进。这里决不存在任何相反的运动能够彼此抵消,并且人们也不可能指望有任何一种别的体制可以用更少的努力来产生更大的作用。在我看来,安详地坐在岸边的阿基米德,轻易地牵引着一艘漂浮在水上的大船,就能够象征一位坐在自己的暖阁里的国君熟练地治理他的广阔的国家,他在推动着一切事物,自己却是安然不动的样子。

    倘若没有任何别的政府可以具有更多的活力的话,那么也可以说没有任何别的政府拥有更大的势力并且更容易统治其他意志。确实,一切都朝着相同的目标迈进,但是这个目标却不是公共的福祉,甚至行政权力本身,也在渐渐地转化成对国家的一种损害。

    国王往往想使自己成为绝对的权威,人民则遥遥地向他们呼吁:成为绝对的国王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自己受人民爱戴。这条准则是十分美好的,并且在某些方面甚至是十分真实的。但是不幸的是,这条准则在宫廷里受尽了人们的嘲讽。因为受人民的爱戴而获得的权力,无疑是最大的权力,但它却是有条件的而且是不稳定的,君主们永远也不会因此满足。甚至最好的国王也都想要为所欲为而不会动摇自己的主子地位。一个政治说教者很可能向国王说,人民的力量就是国王的力量,因此国王的最大利益是人民的富庶、国家的繁荣和强大。但是国王很清楚这些都不是真话。国王的私人利益首先在于人民是贫困的、软弱的,而且永远无法反抗。我承认,如果臣民一直完全服从的话,君主的利益就是要使人民强大有力,因为既然这种力量为他自己所有,也就可以使自己威加四邻。但是因为这种利益只是从属的、次要的,并且这两种假设又是互相矛盾的,因此自然而然地,君主们就会偏爱对自己最直接有利的那条准则了。这既是撒母耳向希伯来人强调的,也是马基雅维里向我们确凿地证明了的。马基雅维里是号称给国王讲课的人,实际上他是在给人民讲大课。马基雅维里的《君王论》正是共和党人的教科书。

    依据一般的比率就可以发现,国君制只适合大国,并且从考察国君制本身的结果中也能够发现这一点。公共行政机构里的人数越多,君主对臣民的比率就会越缩小,而且越接近相等。因此在民主制之下,这个比率就是一,或者说相等。然而随着政府的收缩,这一比率就会增大。当政府掌控在唯一一个人的手里时,这一比率就达到了最大值。这时候就能够发现人民和君主之间的距离太大,而君主和人民之间也就缺少联系。为了建立联系,就要有很多中间环节,就必须有大臣、贵族和王公来填补中间的空当。但是这一切完全不适合一个小国,因为这全部的等级会使一个小国毁灭。

    如果说一个大国要治理得好是很困难的,那么要由单独的一个人来把它治理好就更加困难了。所有人都知道,如果国王指定代理人将会产生怎样的结果。

    让国君制政府永远比不上共和制政府的根本原因是:在后者之中,几乎只有英明能干的人,公共舆论才会把他们提到元首的职位上,而他们也会很好地履行职务;与之相反,在国君制之下,走运的人则往往只是些卑鄙的阴谋家、骗子和诽谤者,使他们可以在朝廷里升上高位的只是耍点小聪明,当他们一旦爬上去以后,就只能在公众面前暴露他们的不称职。在这种选择方面,大众犯错误的概率比君主犯错误概率低;并且一个真正有才能的人出任阁臣同一个傻瓜出任共和政府的首脑一样,是很罕见的事。所以,倘若因为某种幸运的机缘,一个治国能人在一个充满了矫揉造作的君主制宫廷里执掌了政权的话,他所发挥的才能一定会让人们惊讶不已。这就会为那个国家开辟一个新时代。

    要想使一个国君制国家被治理得好,那它的面积或者说它的大小就要符合统治者的能力。比起治理一个国家,征服一个国家要容易得多。只要有一根足够长的杠杆,人们就可以用一根手指头撼动全世界;可是要承担起全世界,却一定要有赫居里士的肩膀不可。无论一个国家是多么狭小,对它来说君主都太渺小了。与此相反,倘若当真出现了这种非常少见的情形,即一个国家对它的首领来说太小了的话,那个时候国家也还是难以治理的,因为首领只顾追求自己的雄图远略,忽视了人民的利益;并且因为他滥用自己那过多的才干而给人民造成的不幸,并不少于一个能力有限的君主因为缺乏才干而给人民造成的不幸。可以这么说,一个王国的每朝每代都要按照君主的能力来加以收缩或者扩张;反之,一个元老院的才干则有较为稳定的尺度,于是国家就可以有固定不变的疆界,而行政也不会太糟糕。

    个人专制的政府,其最明显的缺点就是缺少那种连续不断的继承性,而与此相比,在其他两种制度下却有一种永不间断的联系。一个国王逝世,便需要有另一个国王;选举导致了一种危险的间断期,那是狂风暴雨般的。除非公民们可以在选举中团结一致、大公无私——这是那种政府完全不能指望的事——否则舞弊与阴谋必将插手。把国家收买到手的人到最后却不出卖国家,不从弱者的身上掠夺以前自己被强者敲诈去的那笔钱,那是少有的事。在这种行政机构里,一切迟早都会变成金钱交易,并且国王在位时的和平比起空位时期的混乱还要糟糕得多。

    人们都曾做过哪些事来预防这些弊病呢?人们曾经让王位由某些家族固定地世袭,而且还规定了继承的顺序,以避免由于国王逝世时的所有纠纷。这就是说,既然人们是以临朝当政的各种不便来替代选举的不便的,也就是宁可要表面的太平而不愿要更有效的行政;他们宁可冒着由婴儿、傻瓜或怪人来当首领的危险,却不愿意为了选出好国王而产生纠纷。他们却没有考虑到,在冒着这种二选一的危险的时候,他们让局面变得对自己不利了。小但尼斯的父亲为一件可耻的行为谴责小但尼斯时说:“我有做过这种榜样吗?”儿子回答说:“啊,但你的父亲并不是国王啊。”小但尼斯的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

    一个人上升到足够号令别人的时候,所有事物就都会竞相剥夺他的理性和正义感。据说人们曾要把统治的艺术煞费苦心地教给年轻的君主们;然而这种教育看来并未使他们受益。人们最好还是先着手教会他们顺从的艺术吧!历史上那些著名的最伟大的国王们所受的教育,绝不是为了实行统治的。统治其实是那种科学:人们学得太多以后,掌握得就最少,但在只知顺从而不知号令的时候,就会获得最多。“nam  utilissimus  idem  ac brevissimus  bonarum malarumque  rerum  delectus,cogitare  quid  aut nolueris sub alio principe,aut volueris.”(“因为区分好坏最简捷的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想一想自己希望要什么,不希望要什么,如果做国王的不是自己而是另一个人的话。”)

    这种缺少连贯性的后果之一,就是皇室变化无常;皇室政府有时制订这种计划,有时制订那种计划,全都根据作为统治者的君主或其统治的代理人的性格来定,所以便不能有一个长期固定的目标,也不能有一贯的行动。这种变化多端会一直让国家动荡不定,从一种准则转变到另一种准则,从一种政策转变到另一种政策;而在其他的政府之中,则因为君主永远是同一的,这种变化不会出现。于是我们就能看出:一般说来,倘若宫廷中有着更多的阴谋诡计的话,那么在元老院中就有着更多的智慧,而共和国则遵循着更好的观点并且更稳定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绝不会因为一次内阁的革命就引发国家中的一次革命;因为所有大臣和几乎所有国王所共有的准则,就是在全部事情上都要采取与他们的前任截然不同的措施。

    依据这种不连贯性,我们还可以解决王权派的政论家们常用的一种诡辩。那就是,他们不但用国家政治来比喻家政,用君主来比喻家长——这种谬误早就被我们驳斥过了——而且还任意地给予这位行政官以各种他应具备的德行,并总是假设君主真的就是他应当是的那种样子。如果假设成立,显然皇室政府就要比其他政府更为可取,因为它是最强有力的政府这一点是无可辩驳的;而且要不是因为缺少一个更能体现公意的团体意志的话,它还会成为最好的政府。

    然而,假如按照柏拉图的说法,天生具备国王能力的人是非常少见的;那么运气与天才两者能联合起来把王冠加于他的头上,那就是更为罕见的了。而且,假如皇室的教育必定会腐蚀人的话;那么我们对那些受皇室治国教育的家族里的人们还能期望什么呢?所以,把一个好国王的政府与皇室政府混为一谈的,就只是自欺欺人而已。为了可以看清这种政府的真面目,就一定要考虑到昏庸无道的君主治下的政府。因为即位时这些君主们就是昏庸无道的,如果不是,那就是王位使得他们昏庸无道。

    上面陈述的难点并没有逃过我们作家们的眼睛,但是他们竟完全不感到为难。他们说,补救之道只有没有怨言地服从。据说上帝震怒时就会派遣坏国王降世,因此一定要忍受,把它当做上天的惩罚。这种言论确实是有启发性的。然而我怀疑把它放在一本政治著作之中,是不是还不如放在神坛上要来得更合适。一个医生许诺会出现奇迹,而他的所有本领不过是让病人忍耐;我们会怎么说他呢?我们很清楚,在我们有一个坏政府的时候,我们要忍受它;然而应该考虑的问题是,如何才能找到一个好政府。

    第27章 论混合政府

    准确来说,根本就不存在单一的政府。专制首领也必须要有下级的行政官。一个人民政府也必须有一个元首。所以,划分行政权力之时,总会存在由多至少的等级差别;不同之处就是,有时是少数依附于多数,有时是多数依附于少数。

    有时,这种划分是相等的;不管其各个组成部分是像英国的政府那样互相依附,还是像波兰那样独立同时也是不完备的。由于它使得政府失去统一性,并使得国家缺乏联系,因此后一种形式并非是好的形式。

    哪一类政府更好?是混合的政府呢,还是单一的政府呢?这正是政论家们激烈争执的问题;而关于此问题,也必须像我上面在论各种不同的政府形式时那样,作出已经得出的相同的答案。

    单一政府自身是最好的,仅仅因为它是单一的。然而当行政权力并没有充分依附于立法权力时,也即是说当君主对主权者的比率超过人民对君主的比率时,就不得不对政府进行划分以弥补这种比例上的失衡。因为如此一来,政府各个部分对臣民的权威并未减少,同时它们的划分又令它们全体即使都合在一起也不如主权者强大有力。

    为防止这种不便,人们还能设立各种居间的行政官,这些居间的行政官并没有妨碍政府的完整,而只能起到平衡上述两种权力的作用并维护他们相应的权利。此时的政府是有节制的,而不是混合的。

    人们还能够用诸如此类的办法去补救与之相反的不便。当政府过于松弛时,就设置一些委员会令其集中化,这正是所有民主制国家所实行的。在前一种情况下,人们划分政府的目的是削弱政府;而在后一种情况下,人们划分政府的目的则是加强政府。由于软弱和强力的极限同样都出现在单一的政府之下,而混合的形式则会产生适中的力量。

    第28章 论没有一种政府形式适宜于

    一切国家自由并非在任何气候之下都能出现,因此也并非任何民族都能获得。我们越是琢磨孟德斯鸠所确定的这条原则,就越发体会到其中的真谛;人们越是反驳它,就越有机会获取新的证据来证实它。

    世界上所有的政府都是不生产只消费的。那么,他们所消费的资料从哪里来呢?来自成员的劳动。政府的所需,正是由个人的剩余提供的。由此可见,政治状态能够存在,要求人类劳动的收获多于他们自身的需要。

    但是在全世界的各个国家中,这种过剩并非全部一样。在一些国家中,这种剩余相当大,然而在另一些国家中这种剩余却不值一提,还有一些国家中根本就不存在这种剩余,而其他一些国家中是负数。这是由气候的好坏、物产的性质、土地所需要的劳动种类、居民的力量与他们所必需的消费量的多少,以及构成这一比例的诸多其他的相似比例来决定的。

    另一方面,各种政府的性质不同,它们的胃口也不一样;并且这些不同还基于另一条原则,即公共赋税距离它们的来源越远,它们的负担就越重。衡量这种负担,要考虑税收转回到原纳税人的手里时所必须经历的路程,决不能只依据税收的数量。若是这一流转过程既简捷又规划得好,那么不管人民所缴纳的税款为多少都没关系;人民总是会富有的,财政状况也总会良好。反过来,不管人民所纳之税有多么少,若是连这一点点也不能回到人民手中的话,那么如果不断地缴纳,人民不久就会资源枯竭。这样人民就永远都是贫困的,国家也永远不会富足。

    由此可见,政府与人民的距离越远,赋税负担就会越沉重。所以,在贵族制之下人民负担较大,在民主制之下负担最轻,在国君制之下就承受着最重的负担了。因此,贵族制只适宜于财富和版图都适中的国家,民主制则适宜于小而贫穷的国家,国君制只适宜于富饶的国家。

    实际上,我们越是深思熟虑,就越会在其中发现国君制国家和自由国家之间的不同。对后者来说,一切都被用在共同的利益上;而对前者来说,公共力量与个别力量二者是互为倒数的,一个的扩大正是源于另一个的削弱。归根结底,专制制度统治臣民的目的并不是要让他们幸福,而是要让他们穷困潦倒,从而统治他们。

    在每种气候之下,都有很多自然因素。由于政府的形式是受气候的力量制约的,我们能够依据这些自然因素说出政府的形式,甚至能够指出它应该有哪种样子的居民。

    凡是寸草不生的地方,产品的价值与劳动不能相抵,就应当任其荒芜,或者是只让生番来居住。人们劳动的所得刚好可以维持需要的地方,应当让一些野蛮民族来居住;在那里,所有典章制度都是无法实施的。劳动生产剩余少的地方,适于自由的种族;土地肥沃富饶,出产多而劳动少的地方,则适合国君制,从而使君主的奢侈可以消耗臣民过多的剩余,因为这种过剩与其被个人浪费掉,不如被政府吸收。当然,这其中有例外;然而这些例外自身也证实了这条规律,即它们迟早会引发革命,令事物又回复自然的秩序。 永远应当将特殊原因和一般规律区分开来,特殊原因仅能影响到一般规律的效果。即使整个南方遍布共和国而北方都是专制国,可是由于气候的作用,专制适宜于炎热的地区、野蛮适宜于寒冷的地区、美好的典章制度适宜于温带地区,依旧并不由此而使其不是真理。我也发现,虽然人们同意这个原则,但运用起来还是有争议的。人们会说南方的国土也有非常贫瘠的,寒冷的地区也有土地肥沃的。不过这个难题之所以称之为难题,只是针对那些片面地从比例来考察事物的人来说的。因为,正如我前文所提,还必须要计算劳动、消费量、力量等比例。

    假如有两块面积相等的土地,其中一块的产量是五,另一块的产量是十。如果前者的居民消耗量是四,后者的居民消耗量是九;那么,前者产量的剩余就是五分之一,而后者的产量剩余则是十分之一。两者剩余的比例既然与生产量的比率成反比,那么产量是五的那块土地,其剩余就要比产量是十的那块土地多出一倍。

    但是这并非一个产量的问题,而且我也不信,竟然会有人将寒冷土地的富饶程度等同于炎热土地的富饶程度。但是,暂且让我们来假设存在这样的相等。假使我们愿意,让我们先来衡量英国之于西西里以及波兰之于埃及吧;往南是非洲和印度群岛,往北就什么也没有了。为了保证它们的产量相等,在耕作方面需要存在多大的投入差别呀!在西西里,只要松松土而已,而在英国却需要精耕细作!所以,那些不得不用更多劳力才能获得同等产量的地方,它的剩余量也自然会更少。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同等数量的人在炎热的国土上,他们的消耗要少得多。气候要求这里的人们得节制食量才能维持健康;欧洲人如果像在自己家乡那样在这里生活,必然会死于痢疾与消化不良。沙尔丹指出:“我们与亚洲人相比,简直是食肉兽,是豺狼。有人将波斯人吃得少,归结为他们对土地耕种不足。而我则不然,我认为他们的国家不那么盛产粮食的原因,正是居民需要得少。”他随后又说:“若是他们的节食是源于土地歉收,那就应当只有穷人才吃得少,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吃得少;而且在各个省份中,人们也就应当根据土地的富饶程度而吃得有多有少,绝非是全王国的人普遍吃得少。波斯人为自己的生活方式感到骄傲,他们说只要看看他们的气色就能够感受到他们的生活方式比基督教徒的生活方式要优越得多。确实,波斯人的脸都是干净的;他们的皮肤美丽细嫩,还有光泽;相反,他们的属民,那些依照欧洲人的方式来生活的阿美尼亚人的脸孔却粗糙多面刺,而且他们的身材也是既肥蠢又笨拙。”

    越接近赤道,人民需要的就会愈少。他们几乎不吃肉;大米、高粱、玉米、小米和卡萨就是他们的日常食物。印度群岛的好几百万人,每人每天的食品竟值不到一苏钱。纵使在欧洲,我们能发现南北方民族之间,食欲也有明显的差异。德国人的一顿晚餐,足够一个西班牙人吃上一星期。在那些人们比较贪吃的国家中,奢侈也就反映到食物上来。在英国,奢侈表现为餐桌上的肉食过多;而在意大利,人们设宴仅仅只用糖果和鲜花而已。

    衣着的奢侈也能够体现类似的区别。在那些季节变化急遽而明显的地方,人们的穿着就更好也更简单;而在人们的穿戴仅仅是为了装饰的那种气候之下,人们便开始追求衣服华丽而非适用了,在这里,衣服本身就变成了一种奢侈品。在那不勒斯,你每天都能见到很多人在鲍昔里普山上闲逛,只穿着鲜艳华丽的外衣而没有内衣。就房屋来讲也是如此:当人们完全无须担心气候会伤人的时候,他们就一味追求富丽堂皇。在伦敦,在巴黎,人们要求住得温暖舒适。而在马德里,人们虽有布置精致的客厅,却没有能关得上的窗子;并且他们就在老鼠洞一样的屋子里睡觉。

    在炎热的国度中,食物更肥硕多汁——这是第三个差别,而此差异也一定会对第二种差异产生影响。在意大利,为什么人们要吃那么多的蔬菜?正是由于意大利的蔬菜营养高,滋味好。在法国,蔬菜都用水来浇灌,因此缺乏营养,从而使筵席上几乎完全没有任何以蔬菜为主的菜肴。但它们并未少占土地,至少也得费相当的气力去培育。这是一条早已确定的经验。巴巴里的小麦虽然次于法国的小麦,但能出更多的面粉;而法国的小麦又比北方的小麦能出更多面粉。由此得出结论:沿着赤道到北极的这个方向,通常都能观察到相似的现象。在同等数量的产品中,所获得的粮食却较少,这不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不利条件吗?

    除了这些考虑外,我还得补充一个观点,它是由这里面所引申出的,并且还能够支持前面的观点,即炎热的国度比寒冷的国度需要更少的居民,却能养活更多的居民;这就导致了一种永远对专制制度有利的双重剩余。相同数目的居民所占的地面愈广博,反叛也就愈困难;因为他们不能迅速而又秘密地配合一致,并且政府总能轻易地揭露反叛的意图,并斩断一切交通。然而为数众多的人民越是聚集在一起,政府也就越发不能独掌主权。首领们在他们的密室中策划,也正如君王在他的内阁会议中开会一样安全;而且群众集中到广场上,也会如军队集合至营中一样迅速。所以一个暴君政府的便利之处就在于它可以从远距离上行动。依靠它所建立起的各个支点,它的力量就可以像杠杆的力量一般随着长度而增大。反过来,人民的力量则只有集中起来才能发挥出来;若是分散开来,力量就会消失,就像撒在地面上的火药,只会星星点点地燃烧罢了。因此,人口稀少的国家最适合暴君制,凶猛的野兽只能在旷野中称王。

    第29章 论一个好政府的标志

    如果一定要问哪一种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那么,这就是提出一个没有确定答案的问题了。或者,假如愿意这样说的话,各民族的绝对与相对的地位有多少种结合的可能,也就会有多少种最好的答案。

    但如果人们要问,根据什么标志才能判断一个民族治理得好还是不好,便是另一回事了,像这样的事实问题还是可以解决的。

    可是,人们却从来没有解决过这个问题,因为每一方都希望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解决。同是人民,作为臣民支持公共的安宁,而公民则注重个人的自由;一方倾向于财产得到保障,而另一方则倾向于人身获得保障;一方要求政府须是最严厉的政府,而另一方则主张它应该是最温和的政府;前者要求严惩犯罪,而后者却要求防止犯罪;一方认为最好是被四邻所惧怕,而另一方则更希望被四邻所忽略;一方所知足的是资金的流动,而另一方则要求生活有面包。纵使人们对这些及其他的类似点都能取得一致的意见,是不是这个问题就能被解决一些呢?道德方面的数量缺乏精确的尺度,所以即便人们对这种标准意见一致了,但是在估价上又怎样才能达成一致呢?

    至于我,我总是惊异为什么人们竟不认识如此简单的一种标准,或者说为什么人们这样没有信心却又不肯承认。政治结合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为了它的成员的生存和繁荣。那么他们生存和繁荣的最确切可靠的标准又是什么呢?那就是他们的人口数了。因此,我们就不要再到别的地方去寻找这个标准了!假定所有的情况都相等,那么一个不靠外来移民、不靠同化、不靠殖民的政府,它治下的人口繁殖和增长得最多,它就无疑是最好的政府。在它的治下人口减少而凋零的那个政府,肯定就是最坏的政府。统计学家们,现在就看你们的了,请你们来计算、衡量和比较一下吧。

    第30章 论政府滥用职权及其蜕化的倾向

    既然个别意志总是在反对公共意志,政府也就持续不停地在努力反对主权。越努力,体制就改变得越多;而且既然这里根本没有别的团体意志可以抵抗君主的意志并与之抗衡,因此总有一天,君主会压倒主权者并毁坏社会条约。这就是那种内在的而且不可避免的弊病所在,它从政治体刚诞生起,就趋向于摧毁政治体,就像衰老与死亡最终会摧毁人的身体一样。

    一个政府的蜕化一般有两条途径,一是政府的收缩,二是国家的解体。 当政府成员从多数转变为少数的时候,即由民主制过渡到贵族制以及由贵族制过渡到君主专政的时候,政府便会收缩,这本来就是政府的天然倾向。如果政府由少数退回到多数,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它变得松弛了;然而这一逆转过程却是不可能的。

    实际上,一个政府是肯定不会改变形式的,除非是到了力量衰微而无法继续维持原状的时候。但是,如果政府在扩张的过程中同时使自己松弛的话,政府的力量就会全部消弭,更加难以生存下去。因此,政府必须随着其力量的耗损程度而加以补充和紧缩,如若不然,这个力量所维系的国家就会走向毁灭。

    国家的解体,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出现。 首先是君主不再依据法律来管理国家而是篡夺主权权力。这时就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不是政府在收缩,而是整个国家在收缩。我是说,大的国家解体了,同时在内部又形成了另一个仅由政府的成员所构成的国家,这个国家对其他人民来说,就只能成为他们的主人和暴君。因而,从政府篡夺了主权的那一刻起,社会公约就已被破坏了,于是每个公民就又恢复了他们自然的自由,这时他们的服从就是被迫的而不是义务的了。

    当政府的某个成员篡夺了那种只能由他们集体才能行使的权力时,同样的情况也会出现;它同样是违法的,而且还会造成更大的混乱。在这个时候,可以说有多少个行政官就有多少个君主;同时,国家的分裂也不亚于政府的分裂,结果不是灭亡就是改变形式。

    当国家解体时,政府的滥用职权,无论它是什么样的滥用职权,都统称为无政府状态。与此相异,民主制则蜕变为群氓制,贵族制则蜕变为寡头制。我还要补充说,王政就蜕变为暴君制;但是最后这个名词意义模糊,有必要加以解释。

    在通常的意义上,暴君就是不顾正义和法律而用暴力实行统治的国王。但在严格意义上,一个暴君即是一个僭据王权却没有权利享有王权的人。希腊语中的“暴君”一词的原意就是这样的;凡是权威不合法的君主,希腊人就称他为暴君,不管他是好是坏。暴君和篡夺者是完全相同的两个词。 为了让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名称,我需要把篡夺王权者称为暴君,而把篡夺主权权力者称为专制主。暴君是一个违背法律、干预行政而又按照法律实行统治的人;专制主则是一个把自己置于法律之上的人。所以,暴君不一定是专制主,但专制主则一定都是暴君。

    第31章 论政治体的死亡

    有着最好体制的政府,其自然的不可避免的结局便是政治体的死亡。如果斯巴达和罗马帝国都灭亡了的话,那么还有什么国家可以奢望亘古长存呢?假如我们试图建立一种长久的制度的话,那就不要梦想使它成为永恒。为了获得成功,就不要去尝试那些不可能的事,也不要自诩能赋予人类的作品以违背常理的稳定性。

    政治体也像人体一样,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在死亡了,它本身就包含着使它自己灭亡的因子。但是这两者却都多少具有一种茁壮的、使本身在一定的时间内得以自保的组织。人体的组织是大自然的杰作,国家的组织则是人类的作品。延长自己的生命这件事并不取决于人自己,但尽可能地赋予国家最好的组织,进而使它的生命得以尽可能地延续,这件事就在于人了。体制最好的国家也是要灭亡的,但比起其他国家来得要迟一些,假如没有意外促使它早夭的话。

    政治生命的根本在于主权的权威。如果说立法权是国家的心脏,那么行政权就是国家的大脑,大脑指挥各部分运作起来。大脑可能出现麻痹,而人仍然能够活着,麻木不仁地活着;但是,一旦心脏停止了跳动,则任何动物都会立即死掉。

    国家的生存绝非依靠法律,乃是依靠立法权。虽然过去的法律不能约束现在,但我们可以把沉默认定为默许,把主权者本来可以废除而并没有废除的法律看做是主权者仍然认可其效力的法律。只要尚未撤销,主权者的任何意图一经宣布,就永远是他的意图。

    人们为什么会那样尊敬古老的法律?正是这个原因,人们愿意相信,只有古代的意志的优越性才能使那些法律持续到现在;如果主权者不是一直承认这些法律有益的话,他早就千万次地废除它们了。这就是为什么在一切有着良好体制的国家里,法律不但没有被削弱,反而会不断地获得新的力量;古代的前例使这些法律受到人们的尊敬。反之,凡是法律越古老就越没有效力的地方,那就证明了这里已经失掉了立法权,国家也不再有生命了。

    第32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

    除了立法权力之外,主权者就再没有任何别的力量,所以他们只能依靠法律而行动;而法律又只不过是公意的正式表述,所以唯有当人民聚集起来时,主权者才得以行动。也许有人会说:把人民都聚集在一起,这该是怎样的妄想!我们承认,在今天,这是一种妄想,但是,在两千年以前却绝对不是。那么,难道是人性改变了?

    人类的思想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狭隘。正是我们的弱点、罪过和偏见,将它们束缚住了。卑鄙的灵魂是一定不会信任伟大的人物的,卑贱的奴隶们则会带着讥讽的神情嘲笑着“自由”这个名词。

    让我们根据已经做过的事情来考察一下可能做到的事情吧。我不谈古希腊的共和国,但是在我的眼里,罗马城是一个伟大的城市,罗马共和国是一个伟大的国家。最后一次的人口统计表明,罗马的武装公民只有四十万,而整个帝国的武装公民则超过四百万,还不算属民、外邦人、妇女、儿童和奴隶。

    不难想象,这个首都及其周围如此众多的人民要时常集会,该有多么困难!然而罗马人民几乎没有一连几个星期不集会的,甚至有时还要集会许多次。罗马人民不仅行使着主权,而且还行使部分政府的权力。他们处理某些事务,审理某些案件,全体罗马人民在公共会场上几乎同时既是行政官又是公民。

    追溯各民族早期的历史我们就会发现,大多数古代政府,包括像马其顿人和法兰克人那样的君主制政府,也都曾有过相似的会议。不管怎样,这一无可辩驳的事实本身就解决了一切难题。根据现有的推论可能发生的,我认为这是个好方法。

    第33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续) (1)

    一旦聚集在一起的人民批准了一套法律,便是确定了国家的体制,但这还不够。他们建立起了一个永久性的政府,或者是一劳永逸地决定出了挑选行政官的办法,这也还是不够的。除了意外情况可能需要的特别集会之外,他们还必须有固定的、周期性的和绝对不能取消或延期的集会,从而保证到了规定的日期人民能够根据法律合法地召开会议,而不需要任何其他形式的召集程序。

    但是,除了这种定期举行的法定集会之外,任何其他的人民集会,即不是由负该责任的行政官依法召集的人民集会,都应该被认定是非法的,而且它所作出的一切决定也都被认为是无效的,因为召集会议的命令本身就应当是根据法律发出的。

    至于合法集会的频率是多少,则取决于对各个方面的考量。在这一点上,我们无法给出确切的规定,只能说,政府越有力量,主权者就越应该经常地表现自己。

    也许人们会对我说,这对仅有一个城市的国家来说可能不错,但是如果一个国家有许多城市又该怎么办呢?我们是应当把主权分开来,还是应当使它集中在一个城市,并使其他所有的城市都服从于它呢?

    我的回答是:两种方法都不行。原因是:首先,主权权威只有一个,我们分割了它,就会毁灭它。其次,正如一个国家一样,一个城市是不可能合法地服从于另外一个城市的;因为政治体的本质就在于服从与自由两者的一致,而臣民与主权者这两个名词乃是在同一意义下的相关语,这两种观念的结合就是公民这一名称。

    我还要回答的是,把多个城市联结成为一个城邦,终究不是一件好事;而且在进行这种结合时,人们也无法自诩可以规避这样或那样的天然的不便。我们不能以大国滥用权力为借口来反对那些只希望要小国的人的主张。然而又如何才能使小国足够强大来抵御大国呢?那就得像古代希腊的城市抵抗大王那样,像最近的荷兰和瑞士曾经抵抗奥地利王朝那样。

    可是,如果人们不能把国家的疆界缩小到适当范围的话,那么还有另外一种办法:那就是根本不要固定的首都,而是把政府轮流设在每个城市里,并在各个城市中依次召集全国会议。

    让人口平均分布在国土上,让同样的权利普及在每一个地方,保证到处都享有富足和生命。只有这样,国家才能变得强大有力,同时又被治理得成功。请记住:城市的厚垒高墙都是由乡村房屋的断壁残垣构成的。每当我看见首都里兴建起一座座宫殿,我就仿佛看到了整个国土沦为一片废墟。

    第34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续) (2)

    当人民按法律的规定集会而成为主权者共同体的那一刻起,政府的一切权限便宣告中止;行政权也同时中断,于是最卑微的公民的身份便和最高级行政官的身份是同样神圣不可侵犯的,因为在这样一个地方,被代表的人已经出现的时候就不能再有什么代表了。罗马人民大会中出现的骚乱,大部分是源于人们不知道或者忽略了这条规则。这时候,执政官只不过是人民的主席,保民官也只不过是单纯的议长,而元老院则更是毫无地位可言。

    在行政中断期间,君主应该承认有一个实际的上位者,虽然这对他来说总归是可怕的事;而人民的集会,由于它是对政治共同体的一种保护和对政府的一种约束,因而在所有的时代里都自然地让首领们感到恐惧。于是他们总是不惜用尽种种心机,拿出种种反对和刁难的理由,给予种种诺言,力求抗衡公民的集会。假如公民是贪婪的、畏缩的、懦弱的,爱安逸更甚于爱自由的话,他们将不能长期抗拒政府这种持续的努力。反抗的力量就是这样不断地增长着,而主权权威终将消失,于是大部分城邦也将会过早地倾覆并灭亡。

    但是,有时候在主权的权威与专断的政府之间会出现一种中间的力量。这一点就是在下面必须谈到的了。

    第35章 论议员或代表

    公共服务一旦不再成为公民的主要事情,并且公民宁肯掏钱也不愿本人亲自来服务的时候,国家就已经濒临灭亡了。需要出征作战是吗?他们可以出钱雇兵,而自己待在家里。需要去参加议会是吗?他们可以推举议员或代表,而自己待在家里。出于懒惰与金钱的原因,他们终于有了可以奴役祖国的军人和出卖祖国的代表。

    正是由于商业与工艺的扰乱,由于唯利是图和柔弱而贪图享受,服务才会转化为金钱。人们拿出一部分收益,目的是可以更安逸地增加收益。出钱吧,不久你就会戴上枷锁的。钱财这个字眼属于奴隶,在城邦里是不知道有这个字眼的。在一个真正自由的国度里,一切事情都是公民亲手来做,没有任何事情是要用钱顶替的。他们不是花钱来免除自己应尽的义务,而是花钱来亲自履行自己的义务。我的想法距离常人的观念实在是太远了,我相信劳役始终要比租税更符合自由。

    国家的体制越是良好,在公民的思想中,公共的事情也就越重于私人的事情,甚至于私人的事情会大大减少,因为公共幸福已经构成了很大一部分个人幸福,所以极少还有什么是需要个人费心去寻求的了。在一个有着良好政治氛围的城邦里,人人都会奔向大会;而在一个不好的政府治下,没有一个人愿意朝那里迈出一步,因为没有人会对那里所发生的事情感兴趣,因为人们知道公共意志在那里是不占优势的,而且最后也是因为家务吸引住了人们的一切。好法律会引导人们制定出更好的法律,相反,坏法律则会导致更坏的法律。只要我们听到有人谈及国家大事时说:“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们就可以料定这样的国家就算完了。

    爱国心的缺乏、私人利益至上、国家的庞大与扩张、政府的滥用权力,所有这些都足以使我们想象到国家议会中议员或代表都是些什么人。他们也就是某些国家里人们所公开称呼的第三等级。这样就把两个特殊等级的利益放在了第一位和第二位,而公共利益却只占第三位。

    就像主权是不能转让的一样,同样的道理,主权也是不能被代表的。主权在本质上是由公共意志所构成的,而意志又是绝对不能代表的,它要么是同一个意志,要么是另一个意志,而绝不可以有什么中间的东西。因此,人民的议员就不是人民的代表,他们仅仅是人民的办事员而已,并不能作出任何肯定的决定。凡是未曾被人民亲自批准的法律,都是无效的法律,或者说那根本就不是法律。英国人民自以为是自由的,他们大错特错了。他们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期间,才是真正自由的;然而议员一旦被选出之后,他们就成了奴隶,全体人民就等于零了。在他们短促的自由期间里,他们那种运用自由的方式,也的确是值得他们失掉自由的。

    “代表”的观念是近代社会的产物,它源于封建政府,那种使人类遭受屈辱并使“人”这个高贵的名称丧失尊严的既罪恶又荒谬的政府制度。在古代的共和国里,而且甚至在古代的君主国里,人民从来不曾有过代表,事实上他们甚至并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名词。在罗马,保民官是那样的神圣,人们从来没想过篡夺人民职权的竟是他们,而且他们在广大人群之中也未曾试图对自己的首领地位来一次全民投票——这一点是非常之特别的。然而,根据革拉古时代的情况,那时有一些公民竟在屋顶上投票,便可以判断有时候人多数众会造成怎样的麻烦了。

    在权利与自由就是一切的地方,不方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些明智的人会用恰当的措施来安排一切,会让他们的役吏去做保民官不敢做的事情;因为他们不用害怕他们的役吏会试图代表他们。

    然而,为了说明保民官是如何代表人民的,我们只要设想一下政府是如何代表主权者的就可以了。既然法律只不过是公意的代言,那么非常明显,在立法权力上人民是绝不能被代表的;但在行政权力上,人民是可以而且应该被代表的,因为行政权力不外乎是把力量运用在法律上而已。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如果仔细地考察,人们会发现几乎没有几个民族是有法律的。不管怎样,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保民官既然不具有任何哪怕是一部分的行政权力,那么他就永远不能凭借其职务上的权利来代表罗马人民,除非他篡夺了元老院的权利。

    在希腊人那儿,一切人民需要做的事情,都由他们亲自来做;他们不停地在广场上集会,他们生活在温和的气候里,绝不贪求;奴隶们在替他们干活,他们的大事就是自己的自由。但如今,既然已经不再有这种便利了,又如何还能保持同样的权利呢?你们那种更加严酷的气候使得你们有更多的需要,然而公共会议一年之内却只能进行六个月,在露天场上你们的含混不清的言语不可能被人听清楚,你们关心自己的收入远远超过关心自由,而你们害怕贫困也远甚于害怕被人奴役。

    什么?难道自由只有依靠奴役才能维持吗?也许是的,而且是两个极端相互接触了。凡是自然界中本来就不存在的事物都必然会有其不便,比起其他一切来,文明社会就更加如此。的确存在这种不幸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若不以别人的自由为代价,人们便不能保持自己的自由,而且若不是奴隶本分地做奴隶,公民就不能完全享受自由。斯巴达的情况就是这样。至于你们,近代的人民,你们根本没有奴隶,然而你们自己正是奴隶;你们出卖你们自己的自由偿付了他们的自由。你们曾大肆夸耀这种偏爱,然而我却发现其中竟是怯懦多于人道。

    我所说的这一切,当然不是说一定要有奴隶不可,更不是要说明奴役权是合法的,因为我已经证明了情况恰好与此相反。这里我只是想说,为什么自认为是自由的近代人竟要有代表以及为什么古代的人民就没有代表。无论如何,只要是一个民族选出了自己的代表,他们就再也不是自由的了,他们本身也就不复存在了。

    对一切进行一番仔细考察后,我认为除非城邦非常小,否则,主权者今后将不可能在我们之中继续行使他的权利。但是,如果城邦非常小的话,它会不会被人征服呢?不会的!接下来我就要说明,怎样才能把一个大民族的对外实力与一个小国的简便制度和良好秩序结合在一起。

    第36章 论政府的创制绝不是一项契约

    立法权一经确立,行政权就必须随之确立;因为,行政权只能由个别的行为来运用,并不属于立法权的本质,所以它很自然地与立法权相分离。主权者假如可能具有行政权的话,那么,权利和事实就会混淆不清,以至于人们再也无法弄清什么是法律,什么不是法律了。于是,这种变质了的政治体很快地就会成为暴力的战利品,尽管政治体本是为了反对暴力而创立的。  根据社会契约,全体公民都是平等的,所以全体公民就可以规定什么是全体公民应做的事,同时没有一个人有权利要求他人去做他自己不愿做的事。这是使政治体得以生存和运行必不可少的权利;主权者在创立政府时赋予君主的,正好就是这种权利。

    很多人认为,创设政府的行为乃是人民与他们之上的首领之间的一项契约;由于这个契约的缔结,人们便规定了双方的义务,即一方有发布命令的义务,而另一方有服从的义务。但我深信,人们将会承认这种缔约方式的奇怪性。且让我们看看这种见解是不是站得住吧。

    首先,至高无上的权威是不能被改动的,就像它是不能被转让的一样,限制它就是摧毁它。说主权者再让一个人立于自己之上,这种说法是荒谬的、自相矛盾的;自己使自己负有服从一个上者的义务,那就是又恢复了自己全部的自由。

    其次,很明显,这种人民与某个人之间的契约乃是一种个别的行为。由此可见,这种契约既不是法律,也不算是主权行为,因此也就是不合法的。 还可以看到,缔约双方都仅处于唯一的自然法之下,而双方间的协定又没有任何保证,这就在各个方面全都与政治状态相违背。既然手里握有权力的人永远都是执行契约的主人,这就和以契约这个名称加之于这样的一种行为没什么两样,也即是一个人跟另一个人说:“我把我全部所有都给你,条件是随你喜欢还给我多少都可以。”

    在一个国家中,只能有一个契约,那就是结合的契约,这个契约本身将排斥一切其他的契约。难以想象,任何后来的契约不会破坏最初的契约。

    第37章 论政府的创制

    那么,应该用什么样的观念来理解创制政府这一行为呢?我首先要指出的是,这种行为乃是一种非单一行为,或者说是由另外两种行为所构成的,也即法律的确立与执行。

    鉴于前一种行为,于是主权者规定,要有一个政府共同体按照某种形式建立起来;显而易见,这种行为就是确立一项法律。

    鉴于后一种行为,人民便任命首领并让其负责管理已经确立下来的政府。但问题在于,这一任命只是一桩个别行为,所以它并不是另一项法律,而仅仅是前一项的后果,是政府的一种职能而已。

    理解的困难之处就在于,在政府出现以前,人们怎么能够有一种政府的行为,而人民既然只能是主权者或臣民,在某种情况下,又怎么能够成为君主或行政官。

    也正是在这里,我们才得以发现政治体的最让人惊叹的性质之一,就是它调和了表面上互相矛盾的活动。因为这一点是由于政府突然间转化为民主制而宣告完成的,从而并没有任何明显可见的变化,而仅是由于另一种新的全体对全体的关系,公民就成了行政官,于是也就由普遍的行为过渡到个别的行为,由立法过渡到执行。

    这种关系的转变决不单单是某种思辨上的玄虚,确实有着事实上的例证,英国国会就天天都在发生这种事情。在某种情形下,英国国会下院为了能更好地讨论事务,就转变成全院委员会;前一刻它还是主权的庙堂,这一刻就变成了单纯的委员会机构。由于这个原因,它随后便需向自身提出有关它在全院委员会上所作的规划的报告;并且在另一种名义之下,重新讨论它在前一种名义下已经决定了的东西。

    这就是民主政府的优势。事实上,公意的一次简单的行为便可以将它确立。此后,这个临时的政府或是继续执政——如果这就是它所采取的形式的话——或是以主权者的名义确立一个由法律统治的政府;这样一来,一切就都是按规矩办的。除此以外,就不可能再有任何别的合法的方式可以组建政府,同时又不致放弃我们应该遵循的原则。

    第38章 防止政府篡权的方法

    以上的阐述,我们可以得出与第十六章相一致的结论:即创建政府的行为绝不是依靠契约,而是依靠法律;行政权力的掌握者绝不是人民的主人,而是人民的官吏;只要人民愿意即可委任或撤换他们。对这些官员们来说,绝不是什么订约的问题,而是服从的问题,并且在领受国家赋予他们的职务时,他们只不过是在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已,并没有在条件上讨价还价的权利。

    因此,当人民创建一个世袭政府时,无论是由家族世袭的国君制也好,还是由某一等级公民世袭的贵族制也好,人民所采取的行动都不是出于任何所谓的协定——那仅是人民赋予行政机构的一种临时的形式,人民愿意另行规定时就自行终止。

    诚然,这种改变往往是很危险的,所以,除非是政府已经蜕化得与公共福利水火不容,否则就千万不要轻易触动已确立的政府。但是这种考虑只是一种政治的准则,绝不是对权利的规定;并且国家也没有必要把政治权威交给它的首领们,正如无须把军事权威交给它的将领们一样。

    同样正确的是,在这种情况之下,人们不会那么小心谨慎地恪守各种必要的形式,以便能把正常的、合法的行为与叛乱的骚动区分开来,把全体人民的意志与派系的争执区别开来。尤其是在这里,对讨厌的情况又不得不给它在最严格的法律之下人们所不能拒绝的东西;而且也正是从这种义务之中,君主才得到了最大的方便,可以不管人民而保有自己的权力,但人民又不能说他篡夺了权力。因为君主表面上似乎仅仅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力时,极容易把它加以扩大,并以公共安全为借口来阻止那些旨在建立良好秩序的集会,他就可以利用某种不容打破的沉默,或是利用他所制造的不正常状态,来假定那些因恐惧而保持缄默的人都是拥护他的,并且对那些胆敢发言的人予以惩罚。十人会议就是这样的。起初,他们的任期是一年,此后又延长一年,终于不再允许人民集会,以期永久地保持他们的权力。一旦假之以公共力量,世界上无论哪个政府,无一不是用这种简便的方法来篡夺主权权威的。

    我在前面提到过的定期集会,很适用于防止或推延这种不幸,尤其是当这种集会并不需要正式召集程序的时候。因为如果君主这时候加以阻止,他就等于是公开承认自己是法律的破坏者和国家的公敌了。

    对这种以维护社会条约为目的的集会,它应该永远是以两个提案宣告开始的;这两个提案坚决不能取消,而且要分别地进行表决。

    第一个是:“主权者是否愿意保留现有的政府形式?” 第二个是:“人民是否愿意让那些目前在担负行政责任的人继续当政?” 我在这里所假设的乃是我觉得已经证明过了的东西,那就是:在一国之中,不存在任何根本法是不能予以废除的,即使是社会公约也是如此;因为,如果全体公民联合起来破坏这个公约,那么我们就只能相信这个公约被破坏乃是非常合法的。格老秀斯甚至认为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退出自己的国家,并且在离开国土时就重新获得了天然的自由和财富。如果集合在一起的全体公民竟不能做他们每个人可以独立完成的事,那就未免太荒唐了。

    论公意是不可摧毁的

    对一个由若干人结合而成的整体,只能存在一个意志,它关系着公共的幸福以及共同的生存。国家的全部精力在这时是单纯而蓬勃的,它的准则是明晰而光辉的;这里绝没有各种互相矛盾、错综复杂的利益,公共福利的一切都确切明白地显现出来,想看到它们只要有理智就行。团结、平等、和平是一切政治上尔虞我诈的敌人。正由于淳朴正直的人们是单纯的,所以很难欺骗;甜言蜜语和诱惑对他们都不起作用,甚至可以说他们没有精明到足以当傻瓜。在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民那里,我们会看到在橡树底下一群群的农民在规划国家大事,并且总是处理得十分恰当;这时候,对那些以种种玄虚和伎俩使得自己声名远扬却又悲惨不堪的国家,我们能不鄙视他们的精明吗?

    对这样治理着的国家,很少的法律就能满足需要,人们早已普遍地看到了颁布新法的必要性。提议那些法律的第一个人,只不过是说出了已经被大家感受到的东西。把已经是人人都决意要做的事变成法律,这既不是一个雄辩问题,也不是一个阴谋问题,只要他能,别人肯定也会像他一样做。

    由于理论家们只看到了那些从一开始体制就不好的国家,这就使理论家们陷于错误,因此他们认定,在这些国家里维持这样一种政治制度是不可能的。他们喜欢想象一个巧妙的说客或者一个机警的骗子的种种无稽之谈——用于诱说伦敦人民或巴黎人民。他们不知道伯尔尼的人民是会把克伦威尔关进钟楼的,日内瓦人也会对波佛公爵严加管束。

    但是当社会团结的纽带变得松弛,国家开始削弱的时候,当人开始感觉到个人利益逐渐变大,社会开始被一些小社会影响的时候,公共利益就有了变化并且对立面也出现了。全体的一致不能再支配投票了,矛盾和争论就开始冒头了,公意就再也不是众意了。后果就是最好的意见也都不能顺利地毫无争论地通过。

    到最后,在国家濒于毁灭的时候,就只能用一种空洞而又像幻觉的形式生存下去,在每个人的心里,社会的联系已经都破灭了,公共幸福的神圣名义成为最卑鄙的利益厚颜无耻的伪装了。这时候,人人都受着各自的企图的引导,就不再作为公民来提出意见了,公意沉默了,就像从来都不曾存在过国家似的,人们甚至假冒法律之名通过种种不公正的仅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法令。

    公意是不是因为这个缘故就会腐化或者消失呢?不会的,公意是永远不变的、稳固的、纯粹的;然而它却可能会屈服于其他压在它身上的意志。要使自己的利益脱离公共利益的每一个人都看得很明白,他并不能完全分开两者;但是在和他渴望得到的具有排他性的私利相比之下,对他来说,那份他所分担的公共的不幸就算不上什么了。但除了这种私利之外,他还是会和其他人一样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对公共福利有所要求的。甚至为了金钱出卖选票的时候,他也没有让自己内心的公意消失,只是对公意有所回避而已。他所犯的错误乃是对人们向他所提出的问题答非所问,乃是改变了问题的状态;因此他不是用自己的投票来说“这事有利于国家”,反而是在说“这样或那样的意见获得了通过,乃是有利于某个党派或某个人的”。这样一来,集会中的公共秩序法则就不完全是对公意进行维持了,而是要经常对公意进行质疑,并经常由它来作出回复。

    在一切主权的行为中,仅就投票这一项权利(这是公民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在这里我就有非常多的意见可写。此外,还有关于分议权、提议权、发言权、讨论权等的,政府总是煞费苦心地要把这些权利全部为自己的成员保留。但是这些题材之重要需要另写一篇论文了,在本书里我无法一一谈到。

    第39章 论投票

    从上一章可以看出,足以确切地表明政治体的健康状况以及道德风尚的实际情况的,就是处理一般事务的方式。人们在大会里越是能和衷共济,换句话说就是人们的意见越是倾向一致,则公意就会越占统治地位,反之,意见分歧、冗长的争论和吵闹不休,也就宣告国家的衰微和个别利益占上风。 当两个或更多的等级包括在国家的体制之中的时候——比如说罗马的平民与贵族,即使是在共和国最美好的时代,他们的争执也常常扰乱着人民大会——上述这一点好像不太明显。然而这种例外大部分不是真正的而只是外表的;由于这时候政治共同体的内在缺陷,所以两个国家存在于一国之内。对这两者合起来说,上述这一点虽然不算正确,但对每一个分别来说又是正确的。而且事实上,即使在最动荡的时代,只要元老院不干涉,人民的投票进行得总是很平静,并且都是按多数票来进行表决的;既然公民们只有一种利益,那么人民便只有一种意志。

    但是等到循环到了另一个极端,全体一致也会出现,那就是当公民既不再拥有自由也不再拥有意志,全都沦于奴役状态的时候。这时候,阿谀和恐怖把投票变成了喧嚣;人们不是在赞颂就是在咒骂,再也不讨论了。处于罗马皇帝统治下的元老院表达意见的可耻方式就是这样的。偶尔它的那些做法谨慎得荒诞怪异。塔西佗曾经说,在奥东的统治下,在元老们争相詈骂维梯留斯的时候,居然同时叫喊成一片可怕的喧哗,这是为了万一维梯留斯成为主子的话,他也无法知道他们每个人都说了哪些话。

    一些准则便从这些不同的考虑中产生了。我们应该根据这些准则,按辨认国家盛衰以及公意的难易程度的情况,来规定排比不同意见和计算票数的方式。

    就其本性而言,只有一种法律,必须经过全体一致的同意——那就是社会公约。因为世界上最自愿的行为就是政治的结合;既然每一个人生来就是自由的,是自己的主人,那么没有人可以在任何借口之下,不经他本人的许可就奴役他。如果断言奴隶的儿子生来就是奴隶,就是断言他生来就不是人。

    但是,如果反对订立社会公约的人出现的时候,这些人的反对也不能使契约失效,只不过是这些人被排斥在契约之外而已;他们是公民之中的外邦人。但是在国家成立之后,居留就成为同意的表示,居住在领土之内就是服从主权的表示。

    把这个原始的契约除去,大多数投票是可以永远约束所有人的,这就是契约自身的结果。人们也许会问:一个人怎么能够被迫遵守那些不属于他的意志,而又是自由的呢?反对者怎么能够既要服从那些他们曾经不同意的法律,而又是自由的呢?

    我这么回答,这个问题的提法本身就是错误的。公民对一切法律都是同意的,即使是违背他们的意愿的那些,即使是他们违犯其中的任意一条都要遭受惩罚的那些法律。公意就是全体国家成员的经常意志;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才是自由的公民。在人民大会上,当人们提议制定某项法律时,他们对人民提出的问题,准确地说,是它是否符合公意,而不是人民究竟是赞成还是反对这个提议,产生的这个公意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投票时,每个人都说出了自己对这个问题的意见,从票数的计算里我们就可以得到公意的结果。所以,若是与我相反的意见占了上风,那并不能证明别的,只能证明我所估计的公意并不是真正的公意,只能证明我错了。如果公意居然输给我的个别意见,那么我就是做了另一桩我原来并不想做的事;在这个时候,我就不再是自由的了。

    当然,这是在假定一切公意的特征仍然在多数人之中存在;假如不是的话,那么无论你赞同哪一边,终究是再也没有自由可言的。

    之前在说明公共讨论中人们是怎样用个别意志来代替公意的时候,我已经充分地指出了可以预防这种流弊的实际办法。后面我还要继续进行论述。至于说到足以宣告这种意志的投票比例数,我也已经给出了各种原则——用于测定它所应根据的。破坏双方相等可以是一票之差,破坏全体一致也可以仅是一票的反对。但是介于双方相等与全体一致之间的,还有很多种数字不等的分配存在,我们对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可以按照政治体的需要与情况来确定这个数字。

    可供我们规定这一比率的有两条普遍的准则:一条是,讨论越是重大,则通过的意见也就越应该接近全体一致;另一条是,所涉及的事情越是紧急,则所规定的双方票数的差距也就应该越小,如果是在需要马上作出决定的讨论中,则只要有一票的优势就足够了。这两条准则中的前一条看起来更切合法律,而后一条则看起来更切合实际。但是不管怎样,确定我们可以宣布其为多数的最好的比率都必须依靠两者的结合。

    第40章 论选举

    说到君主与行政官的选举——正如我已说过的,它是复合的行为——也可以用两种途径进行,即选定与抽签。在各个不同的共和国里曾使用过这两种中的一种;至今在选举威尼斯大公时,我们仍可以看到这两种途径非常复杂的糅合。

    孟德斯鸠说:“民主制的本性乃是以抽签来进行选举。”这种说法我同意。但为什么会这样呢?孟德斯鸠继续说:“抽签这种选举方式不会伤害任何人。它赋予每个公民为祖国服务的合理愿望。”这个理由就不成立了。 如果我们能注意到选举首领并不是主权的一种职能,而是政府的一种职能,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出抽签这种办法最具有民主制的性质的原因:在民主制中,行政机构的行为越少,行政机构就越好。

    在所有真正的民主制之下,行政职位是一种沉重的负担,而不是一种便宜;人们无法把它公平地加给这个人,却不加给那个人。能把这种负担加给中签的人的唯有法律。因为在抽签时,每个人的条件都是平等的,而且任何人的意志都不能决定选择,所以法律的普遍性受任何个人的作用的影响。 在贵族制之下,是由政府自己来维护自己的,是由君主来选择君主的;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投票的方法才是十分合适的。

    威尼斯大公选举的例子,不但没有推翻这种区别,反而证实了这种区别;混合政府正是需要那种杂糅的形式。把威尼斯政府当成一种真正的贵族制,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如果说在政府里人民完全没有地位的话,那么那里的贵族本身就可以说是人民了。大量贫穷的巴拿波特永远没办法得到任何行政职位,而它那贵族也只是拥有出席大会议的权利以及“阁下”的空头衔罢了。那个大会议的人数非常多,同我们日内瓦的全体会议一样,他们之中最显赫的成员还不如我们的普通公民更拥有特权。事实就是如此,如果不谈两个共和国的极端差异,威尼斯的贵族恰好就相当于日内瓦的市民,我们的居民与土著就相当于威尼斯的人民与citadins(公民),威尼斯陆上的臣民则相当于我们的乡民。最终,不管人们以何种方式来考察那个共和国,它的政府和我们的政府比起来绝不会更接近于贵族制,除了它的地域广阔之外。我们没有一个终身的首领,所以我们完全不需要抽签,这就是全部的不同。

    抽签选举在真正的民主制之下不会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因为那里人人平等,不管是在才能和道德方面,还是在财富和品行方面,所以不管怎么选择几乎都无所谓。但是我已经说过,根本就不存在真正的民主制。 当抽签与选举两者并用的时候,但凡需要专门才能的地方,比如军事职务,就应该通过选举来任用;而抽签则适用于选择公正、廉洁与有健全的理智的人,比如审判职务,因为在一个有良好体制的国家里,这些品质可以是人所共有的。

    但是在君主制的政府之下,无论是选举还是抽签都没有任何地位。国君既然是独一无二的、正当的行政官与君主,那么部属的选择权就只能由他本人掌管。当圣彼得修道院长提出大肆扩充法国国王的御前会议的建议,并用投票来选举出它的成员时,他没想到的是他的建议是要改变政府的形式。 我还应当说一下在人民大会上使用的投票与计票的方式,在这方面罗马政治制度史可以更明白地阐释我想提倡的基本准则。比较认真地看一看在二十万人的会议上人们怎样处理个别的和公共的事务,对慎思明辨的读者来说,或许是大大有益的吧。

    第41章 论罗马人民大会 (1)

    没有任何有关罗马初期的可靠文献流传下来,甚至可以说人们谈论的有关罗马的大部分事情都只是寓言。而且一般来说,在各民族纪年史上都有一个最具教育意义的部分,即他们的创业史,这正是我们最缺乏的部分。经验每天都在教育我们,各个帝国的革命是因为什么产生的;但是,现在却已不再有民族形成着了,因此我们就差不多只能靠推测来解说它们是怎样形成的。

    我们发现的种种既定的习惯,至少都显示有一个起源。凡是根据最大的权威而且又被最有力的推理所证实了的传说,凡是能追溯这些起源的传说,都应当认为是最确实可信的。这就是我在探索世界上最强盛、最自由的民族如何行使他们至高无上的权力的时候力图遵循的准则。

    罗马建国以后,新生的共和国是由沙宾人、阿尔班人和异邦人构成的一支建国者的队伍组成的,于是就分为三种人。这种区分就被称为部族。每一个部族分成十个库里亚,每一个库里亚再分成若干个德库里亚,其中为首的就是号称德库里昂和库里昂的首领。

    除此之外,从每个部族中征集一百名骑士或骑兵,叫做百人团;由此可以看出,在一个城市里,这种划分根本没有什么必要性,最初只不过是军事性的。但是仿佛是一种伟大的本能,这个小城预先为自己制定了一种适合作为一个世界首都的政治体制。

    然而划分之后不久就产生了一些不便。那就是沙宾人的部族(tacienses)和阿尔班人的部族(ramnenses)始终处于原来的状态,但是异邦人的部族(luceres)却因异邦人的时常流入而不断扩大;因此不久后,异邦人部族便超过了前两个部族。针对这种危险的谬误,塞尔维乌斯找到的补救办法是,改变划分方法。他废除了种族的划分方式,代之以另一种划分方式——根据每个部族在城中所占的区域划分。于是他就把原来的三个部族分成了四个,每一个都占领着罗马的一座小山,用山的名字来命名。于是,在挽救当时的不平等的同时,他也预防了未来的不平等;为了使这种划分不仅仅是地域的划分同时也是人身的划分,他就禁止居民在地区之间转移。这种措施防止了各个种族之间的互相融合。

    此外,他又把从前的三个骑兵百人团增加了一倍,后来又增加了十二个,但是始终沿用古时的名称,这是既明智又简捷的办法,由此他便区分开了人民团体与骑士团体,而且使人民毫无怨言。

    除了这四个城市部族之外,塞尔维乌斯另外增加了十五个所谓的乡村部族,因为这些乡村部族的组成是把乡村划分为数目与部落相同的乡区的居民。在此之后又增加了同样数目的新部族。就这样,罗马人民终于被分成了三十五个部族;从此他们便将这个数目固定下来,直到共和国结束。

    由于区分乡村部族与城市部族,出现了一种值得注意的结果,因为之前还从来不曾有过其他先例,也因为罗马帝国的扩张及风尚的保持全部有赖于此。人们往往以为城市部族会立刻夺取尊荣与权势,并且会毫不迟疑地要求贬低乡村部族的地位。但事实正好相反。我们对早期罗马人对乡村生活的兴趣是知道的。他们的这种兴趣来自于贤明的创造者,这些创造者把军事和农事以及自由结合在一起,甚至可以这么说,把工艺、美术、财富、阴谋以及奴隶制全部赶进了城市。

    如此,全罗马大名鼎鼎的人物都是在农村生活并且耕种土地,所以人们顺其自然地习惯于在乡村里寻找可以支撑共和国的栋梁之才。因为这种情况是罗马最显赫的贵族的情况,所以也受到所有人的尊崇;人们宁愿过着乡村人的勤劳简朴的生活,而不愿意过着像罗马市民过的那种游手好闲式的生活;并且在城市里一向都只是不幸的无产者的人,一旦他在田地里劳动,就变成一个受人敬重的公民了。瓦戎曾经说过,在乡村里我们高尚的祖先们为那些勇敢而茁壮的人奠定了地基,那些人在和平时期养活着他们,在战争时期保卫着他们。这些话也是有道理的。普林尼还肯定地说,之所以乡村部族受人尊崇,就是组成部族的那些人的缘故;与之相反,为了羞辱懒汉们,人们就把他们迁徙到城市的部族里去。沙宾人阿皮乌斯·克劳底乌斯回来定居于罗马时,是满载荣誉的。他被编入了一个乡村部族,并且随后这个部族就用他的姓氏来命名。最终,被释放的奴隶都参加了城市部族而没有参加乡村部族,而且在整个共和国时期都没有过任何例子是有关这种被释放的奴隶获得了行政职位的,即使他已经变成公民了。

    这条准则本身是卓越的,但是它被推行得过头了,以至于最终产生了一种变化,并且还是政治体制上的一种流弊。

    首先,在监察官长期掌握了这一权力(可以任意把公民从一个部族转移到另一个部族)之后,竟然允许大部分人自行加入他们愿意加入的部族;这种许可实际上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并且剥夺了监察权的职能之一。除此之外,既然权贵们都把自己编入乡村部族,与此同时被释放的奴隶们变成了公民,又和民众一起居住在城市部族里,因此部族一般就不再是区域性的或者地方性的了。但是大家都已经这样混杂在一起了,以至于除了根据登记簿之外便无法分辨出各个部族的成员。就这样,“部族”一词的观念就由实物转化为人身,或者可以说,差不多成为徒有虚名了。

    还有就是,因为城市部族的位置更方便,所以在人民大会里往往也是最有势力的,甚至还会把国家出卖给向他们之中无耻的败类贿赂买选票的那些人。 说到库里亚,创制者已经规定每一部族都有十个库里亚,因此当时在城墙范围之内的全部罗马人就组成了三十个库里亚;每个库里亚都有自己的官吏、祭司、神祇、庙宇以及被称为大路节的节日,这一节日和后来乡村部族中的乡村节相似。

    等到塞尔维乌斯有了新的划分方式时,由于三十这个数目不允许他均衡地分配他的四个部族,所以他也就无意去触动它们,因此与部族相独立的库里亚,就成为罗马居民的另一种划分方式。但是,不论是在乡村部族之中,还是在组成这些乡村部族的人民之中,都绝对不会发生库里亚的问题。罗穆鲁斯的军事性的划分成为多余的了,因为这些部族已经变成了纯粹的民事组织,并且采用了另一种制度来征集部队。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每个公民都编制在同一个部族里,但是往往没有一个在库里亚之内。

    塞尔维乌斯还作了第三种和前面的两种没有任何关系的划分,但是它的效用却成为最重要的一种。全罗马人民被他分为六级,这六级既不是按人身也不是按地区,而是按财富来划分的。在这样的划分里,前面的等级都是富人,后面的等级都是穷人,中间各等级便是拥有中等财富的人。这六个等级又继续分为一百九十三个团体,被称为百人团;这些团体的分配又是这样的:第一级占了其中的半数以上,最后一级则只能组成一个团。这样,情况就变成人数最少的一级是团数最多的一级,但是整个的最后一级却只能算是一个次级的划分单位,虽然这个等级就包括了超过半数的罗马居民。

    为了让人民不至于意识到后面这种情形的后果,塞尔维乌斯就想方设法赋予它一种军事气氛。方法就是:在第二级中,他插入了两个甲胄士百人团;在第四级中,他插入了两个军械士百人团;除去最后一级外,他在每一级中都区分开老年与青年,也就是说,区分开那些已经达到法定免役年龄与达到法定服役年龄的人。与财富的区分比起来,这种区分更有必要进行频繁的人口普查和统计。最后,他提出在玛尔斯教场上召开会议,并且所有达到服役年龄的人必须携带武器参加会议。

    塞尔维乌斯之所以不在最后一级中进行这种区分,原因就在于人们绝对不会让构成最后一级的民众也拥有拿起武器保卫祖国的荣誉,因为必须先有家园,然后才有保卫家园的权利。如果说到那些数不清的点缀着今天各国国王军队的乞丐,其中不被罗马人鄙夷地从他们的步兵队里驱逐出去的恐怕没有,因为那时的兵士是自由的保卫者。

    但是,在最后一级之中,还可以区别那些叫做“按人头计数”的人和无产者。无产者还不算是完全一无所有的人,至少他们还算是国家的公民;在紧急关头时甚至还可以成为士兵。至于那些完全一无所有的人,大部分除非按人头否则无法计数的人,就被认为是毫无地位的;马留乌斯是第一个愿意征募他们入伍的人。

    第42章 论罗马人民大会 (2)

    在这里我们不评论第三种计数办法的好坏,但我可以断言,如果不是早期罗马人的大公无私、淳朴风尚、对商业与牟利的鄙视、对农业的兴趣,这种办法就不可能得到实践。近代有哪一个民族,他们的阴谋诡计、惶恐不安、贪得无厌、无休无止的兴衰更替,浮沉变幻,能使这样的制度延续二十年之久而不至于颠覆整个国家的呢?还必须指出的是,在罗马,舆论与风尚比这种制度更具有力量,同时也对这一制度的弊病进行了纠正;如果富人过分炫耀自己的富有,就可能被贬到穷人的等级里去。

    我们可以很容易地从中理解,为何人们几乎只提及五级,虽然实际上有六级。因为第六级既不向军队提供士兵,又不能在玛尔斯教场上投票,并且在共和国里几乎没起任何作用,所以不大被人当回事。

    罗马人民中各种不同的区分就是如此。现在让我们来观察在大会中划分所起到的作用。这种依法召开的大会叫做人民大会;通常在玛尔斯教场上或是在罗马公共会场上举行,分为百人团大会、部族大会和库里亚大会三种;它的作用得看它的召开是根据这三种形式中的哪一种来决定。百人团大会是塞尔维乌斯的创制,部族大会是人民的保民官的创制,库里亚大会则是罗穆鲁斯的创制。唯有人民大会才能批准法律通过,唯有人民大会才能选举行政官,而且既然没有一个公民不被编入某一个百人团、某一个部族或某一个库里亚之内,所以每个公民都不能被剥夺投票权,也就是说,罗马人民在事实上与法律上都是真正的主权者。

    为了合法地召开大会,为了使它的行为能有法律的力量,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召集大会的行政官或团体必须拥有相应的权威;第二是大会的举行必须在一个法定的日期;第三是占卜的结果必须是吉兆。

    第一条规定的原因不需要再解释了。第二条则是一项政策性的措施;如此一来,在节日与赶集的日子就不能举行人民大会,因为这时乡村的人民都到罗马城去办事了,所以没有时间去公共会场。因为有第三条,元老院便可以约束一个热情而高傲的民族,并且可以抑制保民官的谋反意图;但是保民官也找出了各种方法用以摆脱这种束缚。

    选举首领与法律,绝对不是需要人民大会决议的唯一事项;罗马人民还夺取了政府各种重要的职能,我们可以说,他们大会里的规定决定着欧洲的命运。由于开会目的的多样性,这些会议就要根据其要表决的事情采取不同的方式。

    只需加以比较就足以评判这些不同的形式了。最初罗穆鲁斯创立库里亚的用意,是用人民遏制元老院,又用元老院遏制人民,他自己则驾驭这二者。因此,他便用这种形式赋予人民数量上的权威,用来平衡他留给贵族们的财富上与权势上的权威。但是,按照国君制的精神,罗穆鲁斯还是给贵族们留了更多的便利,因为受贵族荫庇的人们可以影响投票的结果。这种值得赞美的受荫庇者与荫主的制度,真是一项人道的与政治的杰作;如果没有这种制度,和共和国的精神背道而驰的贵族制就没办法维持下去了。只有罗马才有这样的荣誉为全世界做出如此优秀的榜样,这一制度从来没有造成过流弊,但是也永远不曾被后人效仿。

    这种库里亚的形式既然从王政时期到塞尔维乌斯时代一直存在,而塔尔干王朝末期的统治又根本不是合法的,所以通常就以leges  curiatoe(库里亚法)这个名词来代表王政时期的法律。

    库里亚在共和时期常常只存在于四个城市部族,并且只包括罗马城的民众;所以这些库里亚既不能与富裕平民之首的保民官相适应,也不能与作为贵族之首的元老院相适应,因而它们便失去了信誉,威严扫地,三十名役吏集合起来竟然就能做出库里亚大会应当做的事情。

    百人团的划分法对贵族制是非常有利的,以至于起初人们很难看出:既然人民大会以百人团大会为名,而监察官、执政官和其他的象牙行政官又都是由它选举出来的,那么为何元老院在其中却始终不占优势?事实上,这一百九十三个百人团虽然构成了全体罗马人民的六个等级,但是第一级就占据了其中的九十八个,并且既然是只按百人团来计票,单单第一级就超过了其他所有各级票数的总和。于是当第一级所有百人团的意见一致的时候,人们干脆不再计算票数了;最少数的人决定的事,便通过大会从而成为大多数人的决议。因此我们可以说,在百人团大会里由金钱的多少来规定一切事情的情况,要远多于由票数的多少来决定的情况。

    但是,有两种方法可以削弱这种极端的权威。首先,按照惯例,保民官和大部分平民都是属于富有者这个等级的,所以他们就可以在第一级里和贵族们分庭抗礼。

    第二种方法则是,不要一开始就让百人团按照级别(一般来说都是要从第一级开始的)进行投票,可以用抽签的方法抽出一个百人团,让它单独进行选举;然后再按等级在另一天召集全体百人团重新对这一项进行选举,最后结果也一般相符。这样,按民主制的原则开例示范的权威便从级别转移到抽签。

    这种方法产生的另一种好处就是在两次选举之间,乡村的公民就能花时间了解被临时提名为候选人的优点,就可以在了解情况之后再投他们的票。然而在要求迅速的借口之下,这种办法还是被废止了,于是在同一天之内就进行了两次选举。

    准确地说,罗马人民的议会是部族大会,只能由保民官召集。会上选举保民官和表决平民制定的法律。元老院在这里不但毫无地位,甚至没有出席的权利;元老们不得不服从那些他们自己无权进行投票表决的法律,所以从这方面来说,他们的自由要比一个最卑微的公民的自由还少。但这种不公道却完全被误解了,而且单单这一点就足以使一个未曾召集全体成员的团体的法令都失效。当全部贵族以他们作为公民所具有的权利来出席大会时,这时他们已经是单纯的个人了,这就对这种按人计票的表决影响很小,因为在这里即使是最渺小的无产者也能和首席元老有一样的权利。

    我们可以看出,除了大量民众因为投票时各种分配方式而产生的秩序之外,这些分配方式也不能说是不重要的。这之中的每一种,对于那时使人们不得不选择这种方式的原因来说,都有它的相对的作用。

    这里无须多谈细节,根据以上阐述就能得出结论:最有利于人民政府的是部族大会,而最有利于贵族制的则是百人团大会。而库里亚大会的大多数都由罗马民众构成,所以它就只能有利于险恶的用心与暴君制,因而便遭人非议,甚至连那些叛乱者们也会避免使用这种有可能使自己的阴谋暴露的办法。毫无疑问,唯有在百人团大会里,罗马人民的全部尊严才能得到充分表现,唯有百人团大会才是真正的全体;因为库里亚大会没有包括各乡村部族,而在部族大会里又没有包括贵族和元老院。

    计票方法和早期罗马人的风尚一样简单,虽然还比不上斯巴达那么简单。由一个记录员依次把每个人高声唱出的一票记下来;每个部族中的多数票可以代表本部族表决的态度,各部族之间的多数票可以决定人民表决的结果,百人团和库里亚也是如此。唯有正直在公民中间占有统治地位,人人都耻于公开投票支持一个不体面的臣民或一种不公正的意见的时候,这种方法才是好的;但是当人民腐化时,贿选就可以进行了,那时就适宜采用秘密的投票方法了,这是为了用不信任来制止那些贿选者,而且也可以提供一种不至于沦为卖国贼的办法给那些流氓无赖们参考。

    我了解到西塞罗是谴责这种改变的,甚至他把共和国的灭亡的部分原因归结于这一点。虽然我也能体会西塞罗的权威所具有的分量,但我却不能赞同他的观点。与之相反,我觉得正是因为这类的改变太少了,才使得国家灭亡。就如健康人的营养不适宜病人一样,我们也绝对不能要求把适用于良民的法律用来治理腐化了的人民。威尼斯共和国悠久的历史最能证明这条准则。威尼斯至今还存在共和国的影子,这完全是因为威尼斯的法律仅仅对坏人适用。

    就这样,每个公民都分得一张票,在投这张票时每个公民都可以不让别人得知他的意见。同时,关于收票、计票、比较数字之类的事,还确定了一些新的手续。但是所有这些措施都不能防止负责这个工作的官吏们的忠诚常常受到怀疑。最终,为了防止投票的交易和舞弊,还出现过种种禁令,但是它们的数目之多却正好证明了它们是无效的。

    末期,罗马人就经常不得不诉之于种种权宜手段来弥补法律的不足了。有时候,他们甚至假托神迹,但是这种办法只能欺骗人民,却不能蒙骗那些统治人民的人;有时候,在候选人还没来得及进行阴谋活动之前,突然召集一次大会;有时候,由于看出人民已经被别人争取过去而成为为非作歹的一方了,就一味空谈,试图把整个议程都消磨掉。但是野心家终于规避了所有的事。可是,最令人难以相信的是:在流弊如此泛滥之时,这样广大的人民,依赖于他们那些古代的成规,居然从来没有停止过选举行政官、审判案件、通过法律以及处理所有公私事务,而且和元老院亲身做起来几乎是同样顺利轻松。

    第43章 论保民官制

    当在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无法确立一个严格的比例时,或者有一些不能消除的因素在不停地改变它们的比率时,人们就创立了一种极为特殊的行政机构。这一机构并不和其他部分一起组成共同体,它的作用是使每一项都恢复正确的比率。它或是在人民与君主之间,或是在主权者与君主之间,如果有必要的话,同时在这两方面之间,形成一种联系,或者说是一个比例中项。

    这个团体,我把它称之为保民官制,它是立法权与法律的守护者。有时候它可以用来帮助主权者对抗政府,如同罗马人民的保民官所做的一样;有时候,也可以用来支持政府对抗人民,如同目前十人会议在威尼斯所做的一样;而且有时候,还可以用来维持双方的平衡,如同监察委员在斯巴达所做的一样。

    保民官制绝对不属于城邦的任何一个组成部分,并且也不应该具有行政权或立法权的任何一部分;但也恰好在这一方面,保民官的权限才能达到最大,虽然他不能做任何事情,却可以制止所有的事情。作为法律的保卫者,他要比制定法律的主权者与执行法律的君主更可敬、更神圣。在罗马这是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的:那些罗马的高傲贵族们对所有的人民表示鄙视,但他们却不得不在一个既无占卜权又无司法权的、平凡的人民官吏的面前低头。

    如果保民官制被控制得足够高明,它就能成为一个良好体制中最坚固的支柱;但是它拥有的力量只要稍多些,就可能会颠覆一切。说到软弱,却不是保民官制的属性了,只要它真有权力,就绝对不会少于它所需的权力。 如果只能作为调节者的保民官篡夺了行政权,只能保护法律的保民官运用了法律,那么保民官制便会蜕化为暴君制。在斯巴达还能维持风尚的时候,庞大的监察委员的权力不足为患,但腐化一旦出现就开始加速。被暴君们杀害的阿基斯,他的继承者终于得以复仇;监察委员们所受的惩罚与所犯的罪行,共同加速了共和国的灭亡;等到克里奥门尼斯之后,斯巴达就再也没有称道之处了。同样地,罗马也是经历了这样的灭亡道路的;并且保民官以法令来篡夺过度的权力,依靠的是为了自由而制定的法律的帮助,最终反而成为摧毁自由的皇帝们的保障。威尼斯的十人会议是一种血腥的法庭,它对人民与对贵族是同样的恐怖;并且在它堕落之后,它只是在暗中进行那些骇人听闻的勾当,远不是高尚无私地在保护法律。

    正像政府一样,保民官制常常随着它的成员的增多而削弱。罗马人民的保民官,最初是两个,后来是五个,他们甚至希望把这个数目增加一倍;元老院也同意他们这样做,这是因为元老院料定他们会彼此牵制,后来的情形果然如他们所料。

    要防止这样强有力的团体篡夺大权,最好的方法(至今还不曾有任何一个政府注意过这样的方法)就是不让这种团体变成永久性的,而且规定它必须有间歇期。这种间歇期也不能太长,以免给滋长滥用职权提供时间;可以由法律来规定它们,从而在必要时使人能轻易通过非常委员会对它进行缩短。

    在我看来,这种方法并没有不便之处,正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既然保民官制不构成体制的一部分,去掉之后也就不会损害体制;而且在我看来,这种方法还是行之有效的,因为一个行政官的出发点不是他的前任具有的权力,而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力。

    第44章 论独裁制

    法律的僵硬性使其不能灵活应变,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变成有害的,并且还可能在危机关头导致国家灭亡。各种程序和手续都需要一定的时间,然而有时候局势是刻不容缓的,有千百种可能都是立法者根本不曾预料到的。因此承认我们并不能预见一切,本身便是一种非常必要的预见。

    所以,绝对不能要求把政治制度僵化到取消使法律停止生效的权力的地步,实际上就连斯巴达也曾使它的法律休眠过。

    但是,值得去冒变更公共秩序的危险的唯有紧要关头,而且除了涉及国家生死存亡的时候之外,人们绝对不能取消法律的神圣权威。在这种显著而又罕见的情况之下,人们就把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托付给一个最值得信任的人,这需要用一种特殊的行为。这一委托按危险的种类可以用两种方式进行。

    如果是为了挽救危局,只要扩大政府的活动就够的话,那么便可以把行政集中在一个或两个成员的身上。于是,这里变更的便仅仅是行使法律的形式,而不是法律的权威。如果危险已经达到这种地步,导致法律的尊严竟然成为维护法律的障碍的时候,就可以指定一个最高首领,他可以暂时中止主权权威,使一切法律都沉默下来。在这种情况下,公意是不能怀疑的;而且很显然,防止国家灭亡是人民首要的目的。采取这种方式的时候,立法权威的中止并不代表消失;行政官可以把立法权威变得沉默,却不能使它发言;他可以控制它,却不能代表它;他可以做任何事情,唯独不能立法。

    第一种方法为罗马元老院所采用,它用一种庄严的仪式授权执政官以保障共和国的安全。而当两个执政官之一任命一个独裁者的时候,使用的就是第二种方法了,这种办法的先例是阿尔比给罗马做出的。

    在罗马共和国初期,他们往往求助于独裁制,这是由于国家尚未拥有一个足够坚固的根基,仅依靠宪法的力量不能自保。

    这时候,在别的时代里是必要的种种防范措施在罗马的风尚之下都成为多余的;人们既不需要害怕独裁者滥用权威,也不需要害怕他企图在任满之后继续保持权威。与之相反,仿佛如此大的权力对被赋予这种权力的人来说是一种负担,所以,独裁者常常急于摆脱这种权力,好像取代法律的地位是一种非常危险和痛苦的事似的。

    然后这里的危险就在于贬低权力而不在于滥用权力了,我要指责早期罗马在运用这种至高无上的行政官制度时不够审慎。因为如果人们把这种制度滥用于奉祀、选举和种种纯形式的事务上,就有理由要担心在必要的关头它会变得不够顽强,而且人们也会习惯性地把只是用于无意义的仪式方面的这种官衔看成是个空头衔。

    等到共和国的末期,罗马人就变得更加慎重了。可是正像以往滥用独裁制那样,他们又同样毫无道理地吝惜独裁制。很显然,他们的戒心缺乏根据,对它内部的那些行政官来说,当时首都力量很薄弱,这反倒成为安全的保障;在某种情况下,一个独裁者可以保卫公共自由,但是永远不能觊觎公共自由;罗马的枷锁并不是在罗马本身内铸成,而是在它的军队中铸成的。庞培对恺撒以及马留乌斯对苏拉都没有进行一点抵抗,这足以说明用内部的权威来抵抗外来的武力会有什么后果了。

    罗马人因此犯了重大的错误,比如,在卡提里那事件中没有任命一个独裁者,就是这样的错误。因为既然这一事件只是罗马城中的问题,至多也只能算是意大利某几个省区的问题。所以运用法律所赋予一个独裁者的无限权威,是很容易消除阴谋的。但是那次阴谋被阻止只是因为种种幸运的机缘巧合,而这种机缘却是谨慎的人类永远不应该期待的。

    元老院反而满足于把它的全部权力都交给执政官,因此就发生了西塞罗不得不在一个关键之处超越了权限——为的是行动有效。假如说开始的效果竟然使得人们同意了他的行为的话,那么到后来人们又要求他对公民违反法律而造成的流血事件负起责任,也应当是公正的;但是对一个独裁者就不能进行这样的谴责了。但是这位执政官的辩才使大家迷惑了;虽然他是罗马人,但他爱自己的荣誉显然胜过爱自己的祖国;他追求的与其说是保卫国家的最妥当而又最合法的方式,倒不如说是要享有这一行为所带来的荣誉。所以他就很公正地被认为是罗马的解放者而受到尊敬,又很公正地被认为是法律的破坏者而受到惩罚。不管对他的判决的撤销是如何光彩,但是那确实只能算是一种恩赦。

    除此之外,不管这个重要的委任是以何种方式授予的,最重要的是必须把它固定在很短的一个期限之中,绝对不能过长。在建立独裁制成为必要的危急关头,国家不是被很快地毁灭就是保全;而当危急关头过去之后,独裁制要么变成暴君制,要么就是有名无实。在罗马,独裁者的任期只有六个月,他们之中大部分都在期满之前就卸任了。如果任期更长,或许他们还会企图再继续延长,就如同十人会议对任期一年所做过的一样。独裁者只能有应付紧急情况的时间,但是不允许拥有来梦想其他计划的时间。

    第45章 论监察官制

    公共判断的宣告就是由监察官制来体现的,正如公意的宣告是由法律来体现的一样。公共的意见实际上就是一种法律,监察官则是这种法律的执行者,而且监察官也和君主一样,只能应用于个别情况。

    所以,监察官的法庭远不是民意的仲裁者,仅仅只是人民意见的宣告者;如果脱离了人民的意见,它的决定就是无效的、空洞的。

    要把一个民族所崇尚的对象和他们的风尚区分开是徒劳无益的。因为这二者的依据是同一个原则,所以必然会混在一起。在全世界的民族之中,决定他们的爱憎取舍的是意见,而不是天性。只要矫正人们的意见,他们的风尚自然就会纯正。人们一直都爱好美好的事物,或者说是爱好他们眼中的美好事物;但是在这种判断上人们会犯错误,因而需要加以规范。评判荣誉的人是从公共意见里得出他的法则的,而评判风尚的人也就是在评判荣誉。

    从一个民族的体制里可以得出它的各种意见。法律虽然不能规范风尚,但是使风尚诞生的却是法律。在立法工作薄弱的时候,风尚也就会退化;而在这时候,法律的力量无法完成的事情也不能被监察官判断出来。

    我们可以从中得知,对保持风尚来说,监察官制是有用的,但是对重建风尚它却是完全无用的。你可以趁着法律权威旺盛的时候设置监察官;但是法律一旦丧失了力量,一切就走向绝望了;如果法律不再有力量,所有合法的东西也不会再拥有力量。

    防止公共意见的腐化,用贤明的措施来保持它们的正确性,有时候甚至要在它们还没成形的时候就固定住它们——监察官制就是用这样的方法来维系风尚的。法兰西王国中曾经流行决斗时要带副手的习惯,但它的废除只是因为国王一纸诏书中的寥寥几个字:“至于那些怯懦得要找副手的人们”。这个判断预见了公共的判断,因此马上就得到了公众的认同。但是要想宣布举行决斗也是一种怯懦——这本来是非常正确的,但违背了一般人的意见——公众就会嘲笑这一决定。这是由于公众对这件事早就形成了公共的判断。

    在别处我已经说过,公共意见是绝对不会屈服于强制力的,因此在代表公共意见的法庭中,并不需要有任何强制力。至于罗马人是以何种艺术——并且拉西第蒙人还更加高明——在运用这种近代人早已完全丧失了的能力,无论我们怎样赞扬都不会过分。

    在斯巴达的议会里曾经有一个道德败坏的人提出了一条好建议,监察委员们却置之不理,而让另一个有德行的公民来提出相同的建议。这对前者是怎样的侮辱,而对后者是怎样的荣誉;同时对两者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未加以谴责,也未加以赞扬。曾经有几个萨摩岛的醉汉侮辱了监察委员的席位,第二天就有明令准许萨摩人犯粗。这样的惩罚,比真正的惩罚来得更加严厉。当斯巴达已经宣布了哪些是正直而哪些不是正直的时候,整个希腊却没有人去请教他们的判断。

    第46章 论公民宗教 (1)

    最初,除了神祇之外人类没有别的国王,除了神权政体之外也没有别的政府。他们所做的事情,正好是卡里古拉的想法;而在那个时候,他们的想法是对的。必须经过一个长时期的思想上与感情上的变化之后,人们才会最后认同自己的同类来做自己的主人,并且还自诩这么做会有好处。

    每一个政治社会之上都会奉一个神明。根据这一点就可以得出,有多少民族就有多少神。两个敌对而且相异的民族,不可能长期拥戴相同的主人。两支正在交战的军队不会服从同一个首领。因此,民族的区分造成了多神的局面,并且因此产生了政治上的与神学上的缺乏宽容。我们下面就会讨论这两种缺乏宽容本来是同一回事。

    希腊人曾经怀有一种幻想,去野蛮民族中寻找他们自己的神;这种幻想源自他们抱有的另一种幻想,就是要把他们自己当成这些野蛮民族的主人。但是在今天,要是还把各个民族不同的神混为一谈,那就未免显得荒唐可笑了,好像萨士林、克罗诺、莫洛克可以是同一个神,好像希腊人的宙斯、拉丁人的朱庇特和腓尼基人的巴尔可以是同一个神,名字不同的好像虚幻的这些神明至今还能拥有着某些相同之点似的!

    如果有人问,信仰为何在异教时代每个国家都有它自己的神和宗教信仰,却从来没有过宗教战争呢?我的回答则是,每个国家都有它自己的政府以及独特的宗教信仰,所以这些国家就完全不区分它们的法律与神祇了。政治的战争亦是神学的战争;每个神的领域都可以说是根据民族的界限而固定的。一个民族的神对其他民族来说没有任何意义。绝不能说异教徒的神是嫉妒的神,他们彼此间划分了全部世界;就连摩西和希伯来人在谈及以色列的神的时候,也时常采取这样的观念。确实,他们是不把那个注定了要毁灭的、被流放的、其领地本应是属于他们的民族(迦南人)的神当做一回事的;但是请看他们是如何谈论那些抵挡住他们的进攻的相邻民族的神明的吧。耶弗他向亚扪人说:“难道那些属于你们的神基抹的所有不是合法地算作你们的吗?同样地,我们也有资格占领我们的神征服而后获得的土地。”我以为,这里就是承认了以色列的上帝的权力和基抹的权力是平等的。

    然而犹太人,先是臣服于巴比伦的国王,然后又臣服于叙利亚的国王,却还是坚持决不承认除了自己的神之外的其他任何神,因此,这种抗拒就被当做是对征服者的反叛,而且还给他们招来了种种迫害。我们在历史上读到过这些,并且在基督教之前我们没有见过任何其他的先例。

    既然每种宗教是完全依附于对这种宗教进行规范的国家法律,那么,除了使一个民族被奴役之外,没有任何别的方法可以让一个民族皈依,除了征服者以外,也绝对没有别的传教士;而且既然改变宗教崇拜的义务就是那些被征服者的法律,那么在谈论改变宗教信仰之前就必须先从征服着手。人类远不是在为神作战,反而就如荷马的书中所说,神在为人作战;每一方都在向自己的神祈祷胜利,以偿付给神新的祭坛的形式。在占领一个地方之前,罗马人要先召请此处的神退位;而之所以把塔伦土姆人的恼怒的神留下给他们,则是因为他们觉得这些神已经屈服于他们的神,而且不得不向他们的神行礼了。正像罗马人把自己的法律留给了被征服者一样,罗马人把自己的神留给了被征服者。通常罗马人索取的唯一贡品是向罗马加比多尔神殿的朱庇特呈献一顶冠冕。

    最终,随着罗马帝国的崛起,罗马人扩张了他们的神和他们的宗教崇拜,并且他们自己还经常保留被征服者的神和宗教崇拜,并给予两者城邦的权利。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这个广大帝国的各个民族发现自己已经拥有了大量的神和宗教崇拜,并且差不多到处都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在已知的当时的世界中,异教信仰最终成为了独一无二的宗教。

    便是在这种局势之下,耶稣在世界上建立了一个精神的王国;这就使政治的体系和神学的体系分割开了,从而使得国家不再是一元的,而且造成了基督教各个民族内部的分裂。可是因为那种另一个世界的王国的新观念永远不能被异教徒的头脑接受,所以异教徒往往把基督徒看成是真正的反叛者;他们认为这些假装恭顺的反叛者,只是为了自己独立做主人而窥伺时机,而且狡猾地想要篡夺在自己力量软弱时假装尊敬的那种权威。这就是宗教迫害的内在原因。

    终于异教徒惧怕的事情来临了。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面貌。谦卑的基督徒更改了他们的语言,而不久之后我们就看到这个号称另一个世界的王国,在一个有形的首领之下,居然成为这个世界上最霸道的专制王国。

    然而,既然永远都只能有一个公民的法律和君主,结果就是这种双重权力造成一种永恒的冲突,这就导致在基督教国家里不可能存在什么良好的政体,并且人们永远也无从知道在神甫与主人之中究竟应该服从哪一个。 也曾经有过很多民族,甚至就是欧洲或者欧洲邻近的民族,想保存或者重建古代的体系,然而都没有成功。基督教的精神获得了普遍的胜利。神圣的宗教崇拜一直是或者重新独立于主权者之外,而且与国家共同体没有必然的联系。穆罕默德具有非常敏锐的眼光,把他的政治体系连接得很好,并且在他的那些继承者哈里发的治下还继续沿用他的政府形式的时候,这个政府确实是一元的,并且十分完善。然而阿拉伯人后来变得文明了、开化了,国家昌盛了,人却柔弱胆怯了,这时他们就被野蛮人征服了;这时候,便又开始了两种权力之间的分裂。尽管在回教徒那里,这种分裂比起基督徒来并不显著,但依然是存在的,特别是在阿里的教派里;而且在有些国家,比如波斯,这种分裂到现在还可以为人所察觉。

    在我们之中,已经自立为教会的首领的有英国国王,还包括了沙皇;但是与其说他们据有这个头衔是为了使自己成为教会的主人,倒不如说是为了成为教会的大臣;与其说他们所获得的权力是改变教会的权力,倒不如说是保持教会的权力;他们在教会里只不过是君主,而不是立法者。但凡在教士组成一个共同体的地方,在部门之内教士就是立法者和主人。因此在俄罗斯和英国以及其他地方,就有了两个主权者、两种权力。

    哲学家霍布斯是唯一可以很好地看出这种弊病以及它的补救方法的基督教作家,他竟然敢于提议把鹰的两个头重新组合在一起,并彻底重新实现政治的统一。这是因为如果没有政治的统一,不管是国家还是政府都永远不能很好地组织起来。但是他也应该看到,基督教的体系和他的统治精神是永远不能相容的,而且国家的利益永远要比牧师的利益弱。之所以霍布斯遭人憎恶,倒不是因为他的政治理论中的错误的和可怕的东西,反而是因为其中的真实与正确的东西。

    我相信,如果用这一观点来阐述历史事实,我们就能轻易反驳贝尔与华伯登两个人互相对立的意见了;他们中的一个认为所有宗教对政治体都是没用的。反之,另一个则认为基督教是政治体的最稳固的支柱。对前者,我们可以证明,从来没有一个国家是不以宗教为基础而建立的;又可以向后者证明,归根结底基督教的法律是有害于国家的坚强体制而不是有利于国家的坚强体制的。为了能够使人理解,只需在这里再明确一下和我的主题有关的种种含糊的宗教观念。

    就宗教与社会的关系而言——不管是一般,还是特殊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种,即人类的宗教与公民的宗教。前一种宗教没有祭坛、没有仪式、没有庙宇,只限于对道德的永恒义务,以及对至高无上的上帝发自内心的崇拜;它是朴素而又纯粹的福音书宗教,是真正的有神论,我们可以称之为自然的神圣权利。后一种宗教写在国家的典册之中,它规定了这个国家特有的守护者、这个国家自己的神。它有自己的宗教仪式、自己法定的崇拜方式、自己的教条。除了尊奉这种宗教的国家之外,其余所有国家在它看来全都是化外的、野蛮的、不敬神的;它仅仅把人类的权利和义务伸张到和它的神坛一样远的地方。一切民族的原始宗教就是这样,我们可以把它叫做积极的或公民的神圣权利。

    还有更奇怪的第三种宗教,这种宗教给人以两个首领、两个祖国、两套立法,使人们屈服在两种相互矛盾的义务之下,而且不许他们既是信徒又是公民。喇嘛教就是如此,日本人的宗教和罗马基督教同样如此。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牧师的宗教。于是这里就产生了一种混合的、反社会的、无法命名的权利。

    从政治上考察这三种宗教,它们各有自己的缺点。由于第三种宗教的缺点是十分显著的;如果还想进一步证明的话,简直是浪费时间了。凡是使人们陷于自相矛盾的制度,都是毫无价值的;凡是破坏社会统一的制度,也是毫无价值的。

    第47章 论公民宗教 (2)

    第二种宗教的好处则在于它把对法律的热爱与对神明的崇拜结合在一起,并且因为它能使祖国变成公民崇拜的对象,从而教育他们效忠国家亦即是效忠国家的守护神。这是一种神权政体,在这种政体之下,除了君主之外人们决不能有其他教主,除了行政官之外也决不能有其他的牧师。于是为报效国家而死亦是慷慨殉道,而违犯法律亦是亵渎神明;让犯罪的人受到公众的诅咒,也就是让他承受神的震怒:saceresto(让他去受诅咒吧)。

    但是第二种宗教的坏处就在于它是建立在谎话与谬误基础之上的,因此它欺骗人民,使人民迷信、盲从,并且让人们对神明真正的崇拜沦为一种空洞的仪式。更糟糕的是,当它变为暴君制与排他性的时候,它就会使全民族变得毫不宽容和嗜血,然后它就只能靠屠杀和谋害才能够维持下去,并且还相信杀死异教徒是一种神圣的行为。这就让这样一个民族和其他民族处于一种天然对立的战争状态,那样对它自身的安全是十分有害的。

    于是就只有人类的宗教剩下来了,也就是基督教——但这并不是指今天的基督教,而是福音书的基督教,那是和今天的基督教完全不同的。通过这种崇高的、神圣的、真正的宗教,本来就是同一个上帝的儿女的人类从此认识到大家都是兄弟,而那个把他们结合在一起的社会永远也不会解体。

    可是既然政治体与这种宗教没有一点特殊的关系,就只好维持法律现有的力量,而不能再让它有所增加;所以特殊社会的最重大的联系之一就不能再起作用了,甚至它远不能使公民全心全意地依附于国家,反而会使公民脱离国家,就如同他们脱离尘世间的所有事物那样。我不知道还能有什么东西比这更加违背社会精神。

    有人告诉我们说,构成一个人们可能想象的最完美的社会的,将会是一个真正基督徒的民族。对这种假设,我只看到一个非常大的难点,那就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的社会将不再是一个人类的社会。

    我甚至还要说,这种假想的完美的社会,绝对不会是最持久的,也不会是最强有力的。因为它是完美的,所以它就缺少了联系力;毁灭性的缺陷也就存在于完美的本身之内。

    每个人都会尽自己的责任。首领是公正的、有节制的,行政官是正直的、廉洁的,士兵是不怕死的,人民是守法的;这里既没有骄奢侈纵,也没有浮华虚夸;一切都非常好,可是让我们再细看一下。

    基督教一心只关怀天上的事物,是一种纯精神的宗教;基督徒的祖国不属于这个世界。确实,基督徒在尽自己的责任,然而他是以一种决不计较成败得失的、深沉的心情在承担自己的责任。无论世上的一切是好是坏对他都无足轻重,只要他自己问心无愧就行。如果国家繁荣,他对分享公共的幸福不感兴趣,他怕自己因国家的繁荣而骄傲;如果国家衰微,他也会庆幸上帝的手在惩罚自己的人民。

    为了保持和谐,社会太平,毫无例外地所有的公民都必须是一样善良的基督徒。但是,只要不幸出现了哪怕一个伪善者、一个野心家,例如一个克伦威尔或是一个卡提里那,那么,这位伪善者或野心家在他那些虔诚的同胞之中,一定会心想事成。基督教的仁爱不许人轻易把自己的邻人看得很坏。一旦这个伪善者或野心家出于某种机智,发现了能够欺骗世人并且攫取一部分公共权威的手段之后,他就变成尊严的化身,上帝也会要人们尊敬他;不久之后他又有了权力,于是上帝就要人们服从他。假如这位权力的拥有者滥用权力的话,那就成了上帝在用鞭子惩罚自己的儿女。如果人们有意要驱逐篡夺者,那就要扰乱公共的安宁,使用暴力,发生流血冲突。这一切都与基督徒的温良背道而驰。而且归根结底,在这种苦难的深渊里我们究竟是被奴役的还是自由的,又有什么关系呢?根本的问题在于要升上天堂,听天由命只是升上天堂的另一种手段罢了。

    如果爆发了对外战争,那么公民们就会毫不迟疑地出发作战,他们之中决不会有人想着临阵脱逃;他们只是在尽自己的责任,对胜利没有热情;他们善于赴死甚于战胜敌人。究竟他们是战胜者还是战败者,又有什么大不了呢?难道比起他们自己,上帝不是更明白他们应当是什么样的吗?你可以想象,一个意气激昂而骄横剽悍的敌人,将从他们的这种斯多葛主义中得到多少益处吧。把那些热爱祖国与光荣的豪侠慷慨的民族,面对面地摆在这样的基督教民族之前吧,试想那基督教共和国是在和罗马或者斯巴达面对着面吧;恐怕在这些虔诚的基督徒还没来得及看明白就会被粉碎、击溃和消灭;也许他们可以保全下来,但那只会是他们的敌人对他们充满鄙夷的缘故。在我看来,那些法比乌斯手下的兵士们的誓言是很好的;他们并不宣誓要战胜或者效死,他们只是宣誓作为胜利者凯旋,并且他们信守了承诺。然而基督徒却从来不做这样的事情,他们只会认为这是在试探上帝。

    但是,当我提出一个基督教的共和国的概念时,我已经错了,因为这两个名词互相排斥。基督教只宣扬服从与奴役。它的精神对暴君制太有利了,以至于暴君制常常从中得到好处。真正的基督徒就是做奴隶的,他们明白这一点,对此却几乎无动于衷。在他们的心目中,这短促的一生几乎没有价值。

    曾有人对我们说,基督徒的军队很出色。对这一点我是否认的,就请他们给我指出这样的事实吧。我压根就不知道有任何基督徒的军队。对此有人会向我指出十字军。这里不必争论关于十字军的勇敢,只需要指出十字军根本不是基督徒,他们是教会的公民,他们是牧师的兵士;他们作战是为了他们的精神家园,然而这个精神家园不知因为什么竟被教会变成尘世的了。在很好地明了这一点以后,就又返回异教主义上去了;福音书从未建立过什么民族的宗教,所以在基督徒之间,任何神圣的战争都不具有可能性。

    在异教皇帝的率领下,基督徒兵士是勇敢的;这一点所有基督教作家都肯定,并且我自己也相信这一点,但那毕竟是对异教军队的荣誉之战。如果皇帝成为基督徒,就不复存在这种竞争了;并且在十字架驱逐了鹰旗以后,罗马的所有尚武精神也消失了。

    但是,暂且不谈政治的考虑,就让我们回到权利问题上来,让我们在这个重要的点上确定原则。正如我已经说过的,社会公约赋予主权者统治臣民的权利,绝对不能超出公共利益的界限,所以臣民们应该遵从于主权者的,也只是那些与集体有重要关系的意见。然而,宗教可以使公民热爱自己的责任,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一个宗教,对国家而言,这件事有很重要的关系。但是这种宗教的教条,却只有当其涉及责任与道德——而这种责任与道德又是宣扬这种宗教的人也必须履行的——的时候,才和国家及其成员有关。除此之外,每个人都可以有他自己的意见,对这些意见主权者是不能过问的。因为,既然主权者对另一个世界是完全无能为力的,那么只要今生臣民们是好公民,则不管来世他们的命运怎样,就都不是主权者该管的事了。

    因此,就需要有一篇单纯属于公民信仰的宣言,应该由主权者规定这篇宣言的条款来严格地作为宗教的教条,而仅仅作为社会性的情感来说,如果没有这种教条,一个人既不可能是忠实的臣民,也不可能是良好的公民。虽然它不能强迫任何人信仰它们,但是它可以把那些不信仰它们的人驱逐出境;它可以驱逐这种人,是因为他们的反社会性,因为他们不可能真诚地爱正义、爱法律,也不可能为尽自己的义务而在必要时牺牲自己的生命,而不是因为他们不敬神。但是假如已经有人公开承认这些教条,但是行为却如同他不信仰这些教条一样,那就应当把他处以死刑,因为他犯了最大的罪行:在法律的面前撒谎。

    公民宗教的教条应该简单,条款不多,无须解说、诠释和文词精确。睿智的、仁慈的、全能的、圣明而又先知的神明的存在,正直者的幸福,对坏人的惩罚,未来的生命,法律与社会契约的神圣性——这些就是正面的教条。而反面的教条,我只把它限于一条:那就是不能包容,它是包括在我们已经排斥过的宗教崇拜的范围之中的。

    我的意见是,那些把神学的和政治的不包容加以区别的人是错误的。这两种不包容是不能分开的。我们和被认为要堕落到地狱里去的人们不可能和平共处,爱这些人也就代表着仇视惩罚这些人的上帝;我们必须明确地选择要么挽救他们,要么折磨他们。但凡承认神学上的不包容的地方,一定会产生某种政治效果,并且一旦神学上的不包容产生了这种效果,即使是在世俗方面主权者也不再是主权者了,从此之后牧师就成为真正的主人,而国王则仅仅是牧师的官吏罢了。

    既然现在已不再有,并且也不再可能有排他性的国家宗教,所以只要教条完全不违反公民的义务,我们便应当包容一切可以包容其他宗教的宗教。然而,要是有谁胆敢这么说“教会之外,别无得救”,就应当将他驱逐出国家,除非君主就是教主,国家就是教会。唯有在神权政府之下,这样的一种教条才可能是好的,而在一切其他政府之下这样的一种教条都是有害的。传说中接受罗马教时,亨利第四所依据的理由是:应该使得所有正直的人都脱离罗马教,特别是每一个善于思考的君主。

    第48章 结论 (1)

    我已经提出了政治权利真正的原理,而且力图在它的基础之上建立国家的理论体系,接下来要说的就是如何通过它的对外关系来支持它。这就包括通商、战争的权利与征服、国际法、公法、谈判、条约、同盟,等等。但是这一切构成了一种新的对象,对我这篇简短的论文来说,这样的主题未免太大了,我还是只把它限制在我的范围之内吧。

    附录: 《日内瓦手稿》第二章 论普遍的人类社会

    首先,让我们来探讨政治制度的必要性是从何而来的。

    人的力量对其原始状态及其自然需要形成了这样的比例,以至于这种需要的增长和这种状态的变化无论是多么小,他都需要有他的同类帮助;而当他的欲望最终要吞并整个自然界的时候,就算是全人类都合在一起也很难满足它们了。正是这种促使我们为非作歹的原因,腐蚀我们、奴役我们,就这样把我们变为奴隶。我们的道德情操之所以脆弱,是因为贪婪非出于天性。我们和同类之间的敌意越大,就越无法防范他们,随着激情将我们分裂,需求也就越发让我们靠拢。这便是一般社会的最初纽带;这便是为人们所熟知的那种基础,好像需求抑制了我们的情操,与此同时每个人又都渴望不用加以培育就能撷取果实的那种友爱。就大自然的同一性而论,人类的主题既是争执的又是结合的,它总是在人们中间既播下了嫉妒和竞争,也同样播下了和谐和明智,因此它在这上面的作用等于零。

    在事物的这种新秩序中,产生了大量没有规则的、变化无常的、无法估计的关系,人们总是连续不断地改变着它们;有一个人试图把它们固定下来,那么便有一百个人试图去推翻。在自然状态之中,既然一个人的生存有赖于千百种不断在变动着的其他关系,因此他的一生之中也决不会有两个相同的时刻;幸福与和平对他而言仅仅是一闪而过;除了由所有这类浮沉变幻所造成的苦难之外,便再也没有什么是永久的了。当他的思想和他的情操能够上升到热爱崇高的道德观念和秩序的时候,他就不可能在一种使得自己善恶不分、好坏莫辨的事物状态之中准确地运用自己的原则。

    因此这种由我们的互相需要产生出来的普遍社会,绝不会对沉沦于苦难中的人们提供一种有效的帮助;或者说,至少是对那些已经拥有过多力量的人,它才会赋予新的力量,然而,被冷落的广大的受压榨、快要窒息的弱者却找不到一个容身之所,他们得不到任何支持,最终沦为那种所谓的能给人带来幸福的政治社会的牺牲品。

    (让人们自愿互相结合的动机并无任何东西是与团结有关的;人们的结合远不是为了共同的幸福,为了人人都能够从中取得自己的一份,而是一个人的幸福建立在另一个人的不幸基础之上;他们互相接近只不过是因为人人都在互相疏远,而不是把对方引向美好;如果人们认识到了以上这些,便会感到就算这样一种状态可以继续下去,它对人类也仅仅是一个苦难和罪恶的源泉罢了,每个人都只看到自己的利益,因此就都只听从自己的激情所在并且只追随自己的意图。)

    因此,我们便不能渴望那种独立状态,而上天的美好许愿对我们就不再是一个正确无误的引导;清白和和平,早在我们能尝到它们的美味之前,就已经永远被错过了。为后代已经开化了的人们所错过了的、为原始时代愚昧的人们所感觉不到的那种黄金时代的幸福生活,对人类来说将永远是一种陌生的状态;也许是由于有机会认识它的时候却失去了它,也许是由于有机会享受它的时候而未能认识它。

    此外还有,这种毫无规律可言的完全独立的自由,就算从头至尾是和远古的纯洁结合在一起的,也终究是一件坏事,而且会损害我们最优秀的才能的进步;那便是,它少了那种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之间的联系。大地上可以遍布人类,但是他们之间却几乎无任何沟通;没有任何一点可以把我们结合起来,虽然可以在某些点上互相接触;每个人都只想着自己,每个人在别人中间始终都是孤独的;我们全部的幸福就只在于并不认识自己的苦难;我们的内心里既没有善良,我们的行为中也没有道德;我们的理解力不能得到发展;我们毫无感觉地活着,我们未曾真正地生活就死去;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灵魂的最美妙的情操——那就是对德行的热爱。

    确实,人类这个字眼并不假定构成人类的个体之间有任何真正的结合,而只不过向精神提供了一个纯集体的观念。假如我们愿意,我们还可以补充这样一个假设:让我们想象作为一个道德人格的人类被赋予一种共同生存的情操,这便赋予他以个性并成为一个个体;与此同时还有一种普遍的能为着一个与整体相关的总目标而把各个部分都发动起来的动力。让我们想象:人道的情操也就是这种共同的情操,并且这架机器的整个作用原理就是自然的法则。就让我们来观察,人与同类处于这一关系之中的这一体制将要产生什么样的结果。我们将发现,和我们想象的完全相反:自然法则(还不如称之为理性法则)只有当激情发展到使它那全部的教诫都无能为力的时候,才开始发展起来。社会的进步会唤醒个人的利益却窒息内心里的人道。由此可以看出,大自然所颁布的这种所谓的社会条约,是一幕地道的幻景;因为它那些条件是无法实现的抑或是永远无法认识的,所以我们就必须抗拒它们或是漠视它们。

    (如果普遍社会不是存在于哲学家的体系里,而是存在于其他什么地方。那么,正像我所说过的,它便会是一个道德的生命,与构成它的那些个体生命的品质截然不同,它有着自身固有的品质,就像是混合化合物的性质不是来自于任何一种成分。大自然教给一切人的,应该有一个共同的神经中枢,可以用于所有部分之间的通信;应该有一种普遍的语言作为人们互相沟通的普遍工具。公共的利益就应该存在于把他们结合在一起的那种联系之中;而不仅仅是个人利益的总和,像是在一种简单的集合体里那样;相联系的总和会大于那种单纯相加的总和;公共福祉将成为个体幸福的源泉,远不是公共福祉建立在个体的幸福之上。)

    在独立状态之中,理性会引导我们把自身利益汇合成为公共的福利——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普遍的福利远不是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的,反而在事物的自然秩序之中它们是相互排斥的;社会法则是一种羁绊,每个人都不肯加之于自己,却想把它加之于别人。“我觉得自己在人类中间担惊受苦。只好要么我使别人不幸,要么我自己不幸。而最爱我的人只能是我自己。” 被智慧所蒙蔽的独立人会如是说。他还补充道:“要想调和别人和我自己的利益,那是枉然。你对我说的关于社会法则的好处的一切话,都可能是好话;比如我对别人的话严格遵守时,我确有把握他们也会对我服从。

    但是,在这点上,你能给我什么确切保证呢?而且,当看到自己暴露在最强者所可能加之于我的各种祸害之下的时候,而我又不敢取偿于弱者;难道还有比这更糟的处境了吗?要么别指望在我这方面有什么克制,要么就给我保证,绝不会发生任何不公正的事情。虽然你可以向我说:放弃了自然法则所加之于我的义务,我的暴行也就等于批准了别人可能对我施加的一切暴行,我也就同时被剥夺了他那种权利。但是,我却更愿意承认我的节制无法对我作出保证。何况和强者一道瓜分弱者,让强者有利于我那也是我的事,那要比正义更加有利于我的安全和利益。”独立而明智的人之所以这样推论,就在于一切主权社会都是这样推论的,他们的行为都是只顾他们自己的。

    对这类言论能有什么有力的答复呢?——如果我们不想用宗教来支撑道德,让上帝的旨意直接参与人类社会的联系的话。但是,智者们有关上帝的崇高概念、构成它所要求于我们的那种真正宗教崇拜的灵魂纯洁的种种社会德行、它所加之于我们的那些美妙的博爱法则,总是脱离群众的。人们总是要把上帝当成一个跟他们自己一样冥顽不灵的人,好以他的名义来保证自己能沉湎于破坏性的、千百种可怕的激情里面去,好向他贡献一些廉价的商品。如果法律与哲学不能约束狂热主义,如果人的声音并不比上帝的声音强,那么,全人类就会瞬间灭亡,整个大地也就会血流成河。

    事实上,假如自然法则的观念以及至高者的观念是每个人内心生来固有的,那么他们之间再要公开相互教导,则变成完全多余的操心了。那便会是再教给我们已经知道的东西,而人们所采取的那种方式反倒更适合让我们把它忘掉。假如不是那样,那么,根本就未被上帝赋予过这些东西的所有人都没必要知道它们了。当为此需要一些特殊的教诫时,每个民族便都会有其自己的教诫,并且人们还可以证明那对他们是仅有的良好的教诫;但随之而来的却更多的是谋害和屠杀,而不是和平与一致。

    所以,让我们把各种宗教诫命都搁在一旁吧,滥用它们所造成的罪行,并不亚于运用它们来免除的罪行。这个问题现在就让我们交给哲学家去审查吧,神学家从来都只是诉之于人类的偏见的。

    然而,哲学家又把我带回了人类自身,因为全体的最大幸福也就是他们所具有的唯一热情,所以只有人类才能作出决定来。他们会向我说,个人所应该请教的是公意,为的是能懂得他应该怎样做一个人、一个父亲、一个孩子,一个臣民、一个公民。我们的独立人会说:“我在其中确实看到了我可以请教的准则,这一点我承认,然而我还没有找到让我应该服从这种准则的理由。问题在于要向我指明做人公正的好处,而不在于教导我什么是正义。事实上,如果公意就是每个人纯理智的行为,可以在人平静的时刻对自己同类要求于自己的事物,以及一个人所可能要求于自己同类的事物进行推论,那便万事大吉了。但是哪儿会有摆脱自己的人呢?而且,如果他相信保存自己本身就是大自然的首要教诫,难道我们就可以强迫他也这般看待所有物种,从而把他压根就看不出和自己的个体组成有任何关系的各种义务也都加在自己身上吗?以上的情形都是永远存在的。个人利益要求他必须使自己服从于公意,这一点应该拭目以待。

    第49章 结论 (2)

    除此之外,既然这样概括出自己的思想来的艺术,是人类理智最艰难而又最迟缓的一种运用,那么,人类的共同点是否就永远也无法从这种推论中得出自己行为的准则了呢?并且,当一桩具体行动需要请教公意时,一个用心良好的人有多少次在运用上或者在准则上犯错误,自以为服从法则却只不过是在追随自己的倾向呀!可是,他将谛听内心的声音吗?他又怎样才能保证自己不会犯错误呢?但是人们说,那种声音无非就是根据社会内部的判断习惯和感觉习惯形成的,因此就不可能有助于它们确定。

    然后,又必须是在他的内心里并没有涌现出任何类似的热情,其声调竟淹没了他那怯弱的声音并高出于良心之上,从而让哲学家们能够坚持认为那种声音不存在。他将咨询成文的权利原理、各个民族的社会行为、人类敌人的默契约定本身吗?我们终归又回到了最开始的难题上,而且它不外是我们依据自己的想象而抽绎出其观念并且在我们中间奠定的那种社会秩序罢了。我们对普遍社会的设想是根据我们对特殊社会的理解的,小共和国的建立让我们梦想着更大的,而我们都仅仅是在成为公民之后才真正开始变成人的。从中我们便可以看出应该怎样来看待这些所谓的世界公民了。他们用自己爱全人类来证明自己爱祖国,为了可以有权不爱任何人,他们自诩爱一切人。

    在这方面,推理向我们所指明的已全部被证实;只需略微回顾一下远古时期,我们就很容易看到,对人人所共有的博爱以及对自然权利的健全观点,是在很晚的时候才开始传播的,并且因为它们在世界上进展得异常缓慢,以至于仅仅到了基督教时代才得以充分普及。我们在查士丁尼的法律中也发现,古代的暴力在许多方面都是得到认可的,不论是对已经被宣布的敌人,还是对不属于帝国臣民的一切人,所以罗马的人道也并不比他们的统治权普及得更远。

    正像格老秀斯所指出的,事实上,人们长时期都相信自己可以去掠夺、盗窃、虐待异邦人尤其是野蛮人,直至把这些人变为奴隶。随之而来的就是,人们总要问陌生人是不是海盗或贼匪,会不会冒犯他们,因为这种行业在当时被看做是荣誉的,远不是不光彩的。最早的英雄们,如德修斯和赫居里士,是在向贼匪作战,因此自己才不肯盗劫;而希腊人则常是把那些压根并不处于交战中的民族所订的条约称为和平条约。对许多古代民族而言,甚至于对拉丁人而言,敌人和异邦人这两个名词长期以来就是同义词。西塞罗说:hostis enim apud majores nostros dicebatur,quem nunc peregrinum dicimus.(“凡是曾被我们大多数人称为陌生人的,现在就被称为异邦人。”)所以,霍布斯的错误在于他对人类假设了那种自然状态,并且把本来是罪恶的结果当成了罪恶的原因,并不在于他在独立的但已变成了社会人的人们中间引发了战争状态。

    但是,虽然他们成为社会人的时候变得十分不幸而又作恶多端,虽然人与人之间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普遍的和自然的社会,虽然平等和正义的法则对那些既生活于自然状态的自由之中而同时又屈服于社会状态的需要之下的人们而言,全都是空话,也不能说我们就不会有幸福和德行了,我们已经无可救药地被上天遗弃,被人类给腐化了,哪怕是从坏事里面,我们也要努力汲取出能够医治补救的办法吧。如果可能的话,我们也要以新的结合来纠正普遍结合的缺点吧。但愿我们言辞激烈的提问人能够以成就来评判他自己。

    让我们向他指出所谓幸福的那种状态的全部悲惨、所谓健全的那种推论的全部谬误吧;让我们用完美的艺术来指出艺术开始给自然所造成的灾祸的那种补偿吧。但愿他在和他的同类分享自己的生存和福祉时,能学会成倍地增长它们吧;但愿他从更美好的体制里,能看到对坏事的惩罚、善良行为的报酬以及正义与幸福那种可爱的一致吧。让我们以新的情操、新的知识来温暖他的心灵,来开导他的理性吧。如果我的热诚并没有使我盲目的话,那么,毫无疑问,有了正直感和强劲的灵魂,那个人类之敌最终便会放弃他的错误及仇恨,引他误入歧途的思想会重新把他带回到人道上来;他就会变得善良、有德、明智,他就能学会喜爱自己已经很好地理解到的利益远胜于自己的表面利益,最终就会形成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的最坚固的支柱,就会打造出一支他渴望形成的剽悍队伍。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

    献给日内瓦共和国的致辞

    光荣的、尊贵的、至高无上的执政者们:

    我深信祖国只接受高尚的公民呈上的敬礼,所以,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我非常努力地工作,希望使自己获得这种荣幸,向您表达崇敬之情。这种荣幸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我努力的不足之处。我向来认为,赋予我这种荣幸的是我内心的热情,而不是权力。我有幸出生在这里,因而在我思考人们所创造的不平等和自然赋予人们的平等之时,不至于忽视其最高的智慧:在这个国家,这两者配合默契,完美地结合,以最有利于社会和最符合自然法则的方式来维护公共秩序和保障人民福祉。在我研究了良知能为政府建制提供的最优法则之后,我为这一切都已经存在于你们的国家里而震惊。就算我没有生活在这里,我仍认为有必要把我描绘的这幅人类社会的图景献给你们,因为你们的政府在拥有了所有其他政府已经有的那些优点的同时,还能巧妙地避开它们的弊端。

    假如我能选择我的出生地,我会选择一个面积与人们的智力相称的国家,这样它有可能治理得更好。在这里,人们彼此熟悉,无论是密谋犯罪还是谦恭美德都会得到人们的检视和裁决;在这里,每个人都能胜任自己的职业,而不必将自己的职责托付于他人。人们彼此相知的那种愉悦风气使得人们不是将热爱领土而是将热爱公民当做爱国。

    我愿出生在这样一个国家,在这里,人民和执政者的利益是一致的。这样,一切政府行为都是致力于为公众谋幸福的,而这只能在执政者是人民的情况下才会出现。所以我希望生活在英明的民主政府的管理之下。

    我愿自由地生,自由地死。这意味着,无论是我还是其他任何人,每个人都遵纪守法,都甘受这种光荣的约束。这种有益而且舒适的约束,就算是最高贵的人也愿意加诸己身,因为在它之外,他们不必再受任何其他的束缚。我希望,在这个国家外部,没有人能够命令这个国家屈从于他的权威;在国家内部,也没有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因为,不管一个政府因何而设,在它的管辖范围内,假如有人不受法律约束,那么,其他所有的人就必然会受到这个人的任意支配。假如国内有一个统治者,国外也有一个统治者,那么不管他们如何分配权力,也不可能得到适当的服从,国家也不可能得到良好的治理。

    我不愿选择一个新成立的共和国,无论它的法律有多么卓越,新政府很有可能与当时的环境所需不符合,或是与它的新公民不相容,或是公民对它不满意,国家就存在刚一成立就发生动荡抑或被毁灭的危险。因为,自由就像那些营养丰富的食物和醇酒一样,对那些不适合它们的体质虚弱的人,就会摧毁他们的身体或者让他们沉醉,而对适应它们的强壮的人,则可以增加他们的营养,强健他们的体魄。人们一旦适应了主人就很难离开他们,即使已经挣开枷锁,他们也只会离自由更远,因为他们误把那种与奴役对立的过度的放纵当成了自由。

    因此在革命之后,他们往往耽于享乐,他们身上只会被这些人套上更沉重的枷锁。即便曾是自由民族的榜样的罗马人,他们在脱离了塔尔干王朝的统治之后也没有自治的能力。因为奴隶制的压迫和塔尔干王朝强加在他们身上的繁重劳役,使他们最开始时也只不过是一群暴民。只有最伟大的智慧才能管治他们,让那些曾在暴政下磨灭意志甚至变得冷酷无情的人们,逐渐习惯于呼吸健康自由的空气,培养英勇的精神,逐渐形成严格的道德约束,最终成为令人敬仰的民族。我愿为自己选择一个幸福而宁静的祖国,它以往的陈腐制度已经在久远的历史中磨尽;它所经历的动乱有助于显示和加强人民的英勇和爱国之情;它所有的公民因为长期习惯于独立决断,不仅值得拥有自由,而且已经是自由的。

    我愿为自己选择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幸运之处在于它并不强大,不会产生残酷的征服欲望。更幸运的是,它处于的这种地位,能够摆脱被别国征服的困扰。它自由地生存在几个国家之间,每个国家都有兴趣保护它免遭其他国家的侵犯,而且不会有兴趣侵犯它。简而言之,这个共和国能在需要的时候合理地得到邻国的援助,却不会引起它们征服的野心。这样,这个共和国除了自身的发展之外没有其他的担忧,从而能安然度日。人们即使操练武器,也不是因为有保家卫国的需要,而是为了保持自由人所应拥有的英勇精神,和保持他们追求自由的品格。

    我愿选择这样一个国家,在这里,立法权可以为所有公民共享,因为没人能比他们更清楚,在什么样条件下他们可以在一个国家里更好地共同生活。这并非是指我主张实行罗马的那种全民投票制,在那个国家,反而是有志于保卫国家的人和执政者被排斥在制定防卫政策的会议之外,并且因为种种荒唐的矛盾政策,地方法官反而不能享有普通人的那些基本权利。恰恰相反,我认为为了防止考虑欠周和牟取私利的政策,以及最终毁掉雅典的种种危险的革新,并非每个人都可以随意地提出法律;应该只有地方法官专有提出法律的权力。在提出法律时,地方法官应慎之又慎,人民在认可法律时应三思而行,在公布法律时还应该郑重其事。那么,在新法把国家搅乱之前,人们就应该有充足的时间来确信,现有的法律不仅仅是因为历史悠久才具有神圣性,被人们尊崇。人们很快便学会了鄙视那些朝令夕改的法律,而政府一旦任由自己以改革为借口无视旧制,就往往会因小失大。

    我应当特别避免选择一个治理混乱的国家,在这样的共和国中,人们要么相信他们不需要官员,要么只给官员一些不确定的权力,而由他们自己轻率地执掌法律,管理国内事务。这是雅典共和国衰落的另一个原因,这种形态的国家或许是刚刚从自然状态中脱离出来的原始政府的粗糙建制。我愿选择这样一个国家,人们乐于有权通过法律,在执政官的提议下,他们集体讨论重大的公共事务,建立高贵的法庭,认真划分行政区域,每年都选举最正直、最有才干的公民来掌管司法和治理国家。简而言之,在这个国家里,每个阶层都互相尊重,法官身上体现着的是公民的智慧。

    第50章 结论 (3)

    就算发生了重大误解,扰乱了公众的平静,人们在错误和盲目中也能保持节制,依然遵纪守法,相互尊重。这标志着并保证了人们之间永远有诚心实意的和解。光荣的、尊贵的、至高无上的执政者们,这便是我愿出生在那里的那个国家的美好景象,假如上帝再为这个国家增添愉悦的环境,赋予它肥沃的土壤、温和的气候以及人世间最美的乡间景色,我将在祖国的怀抱里享受着天赐的宁静和幸福,度过我的幸福人生;我和我的同胞们将在这个美好的国度里和平相处,以他们为榜样,来践行仁爱、友谊等一切美德,因而我在死后就可以得到一个正直、善良、有道德的爱国者的美名。

    但是,可能是我不够幸运,抑或是我明理太晚,以至于沦落到异国他乡,在不安的动荡中煎熬度日,空自悔恨那些因年轻时鲁莽轻率而失去的宁静生活。虽然没有机会在祖国享受这一切,但我至少在内心深处还蕴藏着这种感情。我的同胞们,我怀着对你们无私、温柔的爱,将这些发自肺腑的话讲出来献给你们:

    “我亲爱的兄弟们,我亲爱的同胞们,因为血统和法律让我们紧密相连,所以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在我想起你们时,我就会想到你们所享有的一切幸福。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感受到我在失去这些幸福时的痛苦。我越是思考你们的国家和政治,就越难以想象还有更为美好的人类社会的图景。在其他国家,每当讨论保障国家最大福祉的问题时,得出的结果都只不过是设想和计划,最多也不过是讨论可能性而已。至于你们,除了享受无须做其他的事之外,还拥有那么多的幸福;假如你们能够满足于自己的幸福,那就是最完美的幸福了。

    你们以武力收回或者获得的主权,已经凭借你们的勇敢和智慧延续了两个世纪,并且最终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公正的条约为你们保障了稳定的边疆、国家的安全以及不可侵犯的主权。你们卓越的宪法是建立在最高的智慧之上的,并且被友善而伟大的军队保护着。你们无须惧怕任何战争和任何征服者,因为你们的国家享有安宁,你们唯一的主人便是你们自己制定的法律,而且这些法律都是由你们所选出来的正直的法官来掌管的。你们不会为追求浅薄的快乐而丧失真正的美德和幸福,你们也不会太富有,以至于沉溺享乐而丧失活力;你们也不会贫穷到国内生产难以自给,以至于需要向外国寻求支援。在大的国家里只能以最沉重的劳役来维持这种珍贵的自由,而你们却几乎无须付出任何代价。

    “这样的一个共和国,它组织得那么完善,那么合理,为了它子民的福祉,为了能够成为其他民族的典范,但愿它永存于世!这是你们唯一需要为此奋斗的,也是唯一需要祈祷的。此后,只有依靠你们保有幸福的智慧(因为你们的祖辈已经为你们创造了幸福,所以不需要你们去创造幸福)才能让幸福得以延续。只有依靠你们对法律的遵守和对执政官的爱戴,你们的团结,才能使国家长存。假如你们中间还存在着微小的痛苦或者猜疑,一定要及时摧毁它,否则它迟早会成为造成国家灭亡的导火索。

    我恳请你们聆听良知的声音,检视自己的内心,试问:在你们之中有谁能够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一个比你们的执政官更开明、更正直、更值得尊敬的人呢?是他们为你们树立了一个简朴、节制、尊重法律、和蔼诚实的榜样!所以,你们应该毫无保留地信任你们的执政官,理智的人们应当给予有德行的人这种有益的信任。试想,既然你们自己已经选出了他们,并且他们也证明了你们的选择是对的,那么,你们所拥戴的人所享有的荣誉也必然成为你们自己的荣誉。你们每个人都应当明白,一旦法律失去效力,它的捍卫者就会失去权威,自由和安全也就不复存在。既然这样,你们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带上你们的自信和热情,为了职责、真理和权利,去做那些你们自始至终一直在做的事情吧!

    “别让那种对维护宪法来说罪恶而有害的冷漠占据你们的心灵,它会让你们在需要的时候忽视掉那些你们之中最热忱、最明智的人提出的远见卓识,你们一定要让平等、节制和坚强的意志继续指导自己的一切行动,向全世界展示一个既谦恭又勇敢、既热爱自由又热爱名誉的民族典范。我给你们的最后一个忠告是,你们要特别提防恶毒的谣言和不怀好意的曲解,因为那些险恶的用心往往比在它支配下的行动更加可怕。一条值得信赖的看门狗,仅仅在强盗来临的时候才会吠叫,使全家人惊醒,并及时戒备;但是我们讨厌乱叫的狗,它狂吠不止扰得人们不得安宁,它那不合时宜的吠声往往使我们在需要时听不到任何的警报声。”

    你们,光荣的、尊敬的执政者们!值得被一个自由的民族尊敬的长官们!请允许我专诚向你们献上我的敬意和忠诚。假如这个世界上存在一种地位,能使处于这个地位上的人得到至高无上的荣耀,那么它将毋庸置疑地被授予德才兼备的人,而你们就是当之无愧的,因为你们是被你们的人民推举到这个位置上的。你们是由能够领导其他民族的人民选出来的,他们的荣耀令你们大放光彩,所以我认为你们优于任何其他政府的官员,这就好比一个自由民族,特别是你们所领导的那个民族,他们以其理性和智慧而优于其他的民族。

    请允许我举一个例子,这是一个经常浮现在我脑海里的美好回忆。每当想到那个品德高尚的公民,我的内心便充满了甜蜜的感情,是他给予了我生命,而且在我童年时教导我要尊敬你们。我仿佛又看到他在那里,用崇高的真理来滋养心灵,用双手的劳动来养活自己。在他面前杂陈着格劳秀斯、塔西佗和普鲁塔克的著作以及他赖以谋生的工具。站在他身旁的那个孩子,聆听着慈父的谆谆教导,遗憾的是获益不多。虽然我由于年轻无知,曾经一度忘记了父亲的教诲,但是我最终欣慰地发现,无论一个人沾染上何种恶习,那种充满爱意的教诲都不会被他轻易地完全抛弃。

    光荣的、尊敬的执政者们,这便是你们领导下的公民,甚至是最普通不过的居民。他们通情达理,富有学识,但是在其他国家,他们却被称为平民或者工匠,人们错误地对他们怀有鄙视之情。我愉快地承认,我父亲仅仅是他的同胞中普普通通的一个人,在其中并不突出。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普通人,在他的国家里,人们都乐于与他交往,即便最高尚的人也能在这种交往中获益。感谢上天!其实无须我来提醒你们,这样的人是值得他们的长官尊敬的,他们享受着平等的自然权利,并且生而平等,接受过同等的教育。但是,他们出于自己的意愿以及对你们美德的认可,才拥戴你们,甘愿受你们的领导,自然也应得到你们的感激。我对你们的做法非常满意,作为严肃的执政官,你们在对待公民的时候表现得既极度谦恭又大公无私;你们尽心尽力,用极大的尊重和关怀,来回报他们的尊敬和服从;你们谨慎而又公正的行为,让那些应该被遗忘的不幸历史永远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这些英明的举动,使得这个公正慷慨的民族乐于尊敬你们,乐于履行职责,并且让那些最热衷于维护个人权益的人变成最拥护你们的人。

    文明国度的执政官热爱他们社会的荣耀和福祉是没有任何稀奇之处的,但是,假如那些把自己当做天国的官员,甚至是天国主人的人,也对供养他们的尘世有着极大兴趣的话,这些人显然就会给世人带来安宁。但是,我荣幸地发现了仅有的例外,这里的教士有资格和最优秀的公民并列。他们是人类灵魂的守护者,掌管着由法律确立的神圣信仰;他们能用雄辩的口才和有力的话语将福音播撒进每个人的内心深处,而且能率先实践福音意旨。人们都知道,日内瓦的传道艺术被锤炼得多么成功。但是,因为早已经习惯了传教士的说一套做一套,人们很难相信我们的传教士还普遍具有这么纯洁的基督精神、圣洁的品行和严于律己、宽于待人的高尚道德。也许只有在日内瓦才能见到一个牧师和学者完美结合的有教育意义的榜样。我把对国家永久安宁的希望建立在衡量传教士才智、克己精神和他们对国家繁荣的热诚之上。与此同时,我怀着尊敬、惊讶而又愉快的心情注意到,他们是那么地仇恨那些历史上不断出现的残忍的人们所信奉的可怕信条,那些人是为自己谋私利,却往往打着维护上帝权利的幌子,他们希望自己的血享有特别的尊敬,却丝毫不在意人类的血。

    我不会忘了共和国珍贵的另一半,她们会为别人带来幸福,并以其细致和温柔来维护共和国的美德和安宁。日内瓦的女儿们,你们品德高尚、和蔼可亲,正是你们这些女性,一直以来在引导着我们。我们是多么地幸福啊,因为只有在维护公众幸福和国家荣誉的时候,你们才会运用在家中的纯洁权威。斯巴达正是由女性来引导的,那么,日内瓦也该由你们来引导。

    试问,哪个粗野的男人可以对一个温柔的妻子口中说出的充满理性和荣誉的话语无动于衷呢?看到你们因节制简朴而焕发出的,仿佛是世界上最美的光彩时,有谁还能不鄙弃空虚奢侈呢?你们的责任便是,用你们亲切纯洁的权威,循循善诱,使我们和睦共处与尊重法律的传统得以永续;用美满的婚姻让离散的亲人得以重聚;最重要的是,你们可以用优雅的倾心交谈和甜蜜而且又有说服力的言辞使得年轻人改正在别国沾染的恶习,要知道,除了从堕落的女人那里学来的轻佻语调和荒唐举止以及对所谓崇高的艳羡外,他们从国外几乎没有学到任何有益的东西。而那些所谓崇高其实不过是对奴隶的毫无价值的补偿罢了,和真正自由的崇高根本不能同日而语。所以,我们自由的甜蜜守护神、忠诚的道德卫士,请继续前行吧,一刻不停地用良知和自然赋予你们的权力来履行你们的职责,捍卫我们的道德。

    值得庆幸的是,我将共和国的光荣和公民的普遍幸福都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并且它们最终将被证明是正确的!必须承认,共和国即使有这么多优点,它的光芒也没让绝大多数人的眼睛感到眩晕,只追求这些光芒不仅是很肤浅的,也是有害的,因为这种盲目的追求是幸福和自由的大敌。

    让那些浪荡子弟到别处去追求肤浅的快乐,然后在余下的日子再慢慢追悔吧!让妄求者们到别处去品评那些宏伟的府邸、奢侈的陈设、华丽的马车、纵情的聚会以及一切奢华的享受去吧!在日内瓦只有自由的人民,这本身就是它的价值所在,追求这些价值的人与追求其他东西的人相比毫不逊色。

    光荣的、尊贵的、至高无上的执政者们!我对你们的共同幸福寄予深切的关怀,请屈尊接受我最恭敬的致意!假如因我的内心过度兴奋,以至于不小心冒犯到你们,引起你们不快的话,请务必宽恕我,念及我这一个热心人的炙热真诚,一个爱国者的款款深情。因为我最大的快乐就是看到你们过得幸福!

    光荣的、尊贵的、至高无上的执政者们!谨向你们致以最深切的敬意!你们最恭顺的仆人和同胞:

    让—雅克·卢梭

    1754年6月12日于尚贝里

    第51章 序 言 (1)

    在人类所有的知识中,我认为关于“人”的知识是最有用的,然而却是最不完善的。我敢说伦理家们的任何鸿篇巨制都比不上戴尔菲神庙上的那句铭文(希腊戴尔菲神庙的入口处刻着一句话:认识你自己!)来得更深奥、更重要。在我看来,我之后将要论述的问题,是哲学所能提出来的最有意思的问题之一。但不幸的是,这同样也是哲学家不得不解决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

    因为,如果不是从了解人类的自身开始,我们怎么能够了解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源呢?在时空的流转中,人类一定发生过许多的变化,如果不了解这些变化,又怎能使人类有希望看到自然创造的人最初的模样呢?又如何能够区分人类原初的本性有哪些,而由于环境和人的进步得以改变自身原始状态的变化又有哪些呢?正如格劳克斯石像一样,它在经过岁月、海浪以及暴风雨的无数次侵袭之后,看起来更像是一只野兽,而不是一位天神。同样地,人的心灵也是如此。在经受了无数次持续不断的改变之后,在接受了数不清的真理和谬论之后,在自身身体构造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之后,在遭受了长期的激情冲撞之后,人的心灵早已变得面目全非了,几乎是无法从中辨认出它的原始本性了。现在我们再也不能看到有人自始至终坚持同一种行为模式,也再不能看到有人仍然保留着伟大的造物主赐予他的崇高而庄严的淳朴本性了,现在,我们能看到的只有人们被过度情欲和昏庸无知的可怕交锋充斥。

    然而,更糟糕的是,在历史上,人类每前进一步,他与原始状态的距离就会更远一些;同样地,我们掌握的知识越多,我们丢掉的可以发现重大问题的工具就更多。可以说,在这种意义上,人类越研究就越不能了解自身。

    显而易见的是,我们必须从人类体质的持续变化中寻找到人类差别的根源。我们都知道,人与人之间原本是平等的,这和动物是一样的。各种动物在生理因素没有导致其中一类或者几类动物,发生我们所能看到的一些变化之前,它们就是平等的。

    事实上,无论那些变化最初是如何发生的,所有的人类个体都绝无可能在同一时间以同样的方式发生变化。这自然就会让我们联想到,一些人因为处境的好转或者恶化,就会相应地获得或好或坏的品质,另外一些人却会长期保留着他们的原始禀性,这无疑就是人类不平等的最初源头所在了。虽然,仅仅用一句话很容易就能把它概括出来,但是,想要确切说明其真正的原因却绝非易事。

    尽管如此,希望读者不会因此便认为我在自吹自擂,认为我自认为解决了那个对我来说同样很困难的问题。其实,我仅仅是引入了一些论据,并且据此大胆猜想。与其说我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倒不如说我是为了让问题变得更加明了一些,或者说是为了恢复问题的本来面目。也许别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但是,任何人都不容易到达终点。因为我们无法正确地识别,在那些人类真实的本性中,哪些是原始的,哪些又是后来发展的;同时,我们也无法正确地把握一个不再存在,或许从来没有存在过,将来也未必会存在的状态。然而,只有在把握这种状态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对人类的现状作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想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必须有高深莫测的哲学来精确地指导我们应该为这种研究所作的准备。在我看来,如果有人能够圆满地解答下面的问题,那么,即便称他为当代的亚里士多德或是普林尼也不为过:为了了解自然人,我们需要做什么样的实验?又怎样才能在社会中进行这些实验呢?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已经研究很久了,在我充分思考了这个问题之后,我敢在进入正文之前这样说:即便是人类最伟大的哲学家,也无力主持这些实验;即便是人类最强大的统治者,也不会进行这些实验。我们本就不应该指望他们能够合作进行实验,更不必说要想实验成功,他们还必须具有坚忍的精神,必须付出极大的智慧和慈悲的情怀。

    尽管这些实验难以实施,并且因此很少有人涉及,但它们却是我们扫清重重迷雾的唯一方法。这种重重迷雾遮蔽了我们的双眼,也使我们无法清楚地认识人类社会的真正基础究竟是什么。由于对人类本性研究的忽视,我们难以确定自然权利的真正含义,即使确定出来,也是界定得模糊不清。正如布尔马拉奇所言,权利,尤其是自然权利,其概念显然与人类的本性密切相关。同时,他还说我们应该根据人的本性、人的体质还有人的生存状态出发,进而演绎这门科学的最初原理。

    另外,我们不无惊愕地发现,在这个重大问题上,学者之间存在着多么大的分歧!在较权威的著述家那里,几乎没有哪两个人是持着相同观点的,更不用说那些古代哲学家们了,他们好像总是不遗余力地在最根本的原则上相互抨击。罗马的法理学家们把人和动物不加任何区别地归在自然法则之下,在他们看来,与其说自然法则是自然为他物制定的法则,倒不如说它是自然施加给自身的法则。或者说,法理学家仅仅是在特殊的意义上理解法则这个词的。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似乎仅仅是将自然法则理解成自然界所有的生命体,为了共同生活而建立的一种普遍关系。

    现代学者则认为,只有在有道德的生物当中才存在法则,即在有智慧、有自由意志而且相互关联的人类当中才有法则,他们因此认为自然法则仅仅适用于人类。然而,每一个学者都在极其形而上学的原则下,根据自己的方式给法则下定义,致使我们中间几乎没有人能够理解这些原则,更不用说自己去发现它们了。至于这些学问家给法则下的定义,每个人都不同于其他人,莫衷一是,尽管如此,他们却在同一个问题上达成了一致:能理解自然法则的要么是刁钻的诡辩家,要么是深刻的哲学家,否则没人可以做到,也就更无从谈论遵守了。这一切都说明人类是以某种能力创造社会的,而即使在社会状态中,这种能力也是在经历坎坷艰辛之后,只有少数人才可以得到的。

    由于我们对自然知之甚少,而又对法则的含义有着重大的分歧,因而很难给自然法则下一个好的定义。虽然在书本上,我们能够看到种种定义,但是这些定义除了有意见不合的缺陷外,还存在着另外一个重大缺陷:它们都忽视了存在于自然状态中的人类,是不具有各种知识的,另外他们也没有注意到,人类是在脱离了自然状态之后才拥有了思想。现代著述者往往首先追问人类在最初为了共同利益而制定了哪些法则,然后将这些法则汇集在一起,就得到了自然法则。不过,这些人唯一的证据只有人们在共同实践这些法则时可能得到的好处,这无疑是下定义的一个简便方法,然而它几乎是全凭主观臆断来解释事物性质的。

    在我们对自然状态的人还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任何企图了解人类的最初法则或者了解人类的最佳生存状态的努力都将会是白费力气。关于自然法则,我们唯一清楚的只有,一种法必须能使其约束的对象自觉服从它,而且作为自然法则,它必须是直接源于自然的召唤。

    第52章 序 言 (2)

    目前所谓的科学书本,仅仅教我们认识那些已经完成自我创造的人类,让我们抛开它们,来思考一下人类心灵最初而最简单的活动。我自信已经找到了两种早于理智而存在于自然人身上的法则:第一个法则来源于人类对自身幸福以及生存的密切关注,而第二个法则则是在人类目睹其他有知觉的生物,尤其是自己的同类在遭受痛苦和死亡时,所感觉到的一种天然的不愉快。我认为,所有自然权利法则都来源于这两种法则的统一和协调,只要我们稍加理解就可以建立这两条原则之间的这种联系,而无须引入社会性。在随后的发展中,理智逐渐发展并且最终压抑了人的自然本性,将这些法则改建在其他的基础之上。

    在这个过程中,在人还没有成为真正的人时,我们不应该把人视为哲学家。人类对他人的尽责其实并非由于后天的教育使然,其实他只要不抗拒同情心的自然冲动,就绝不会随意地伤害任何其他人,甚至是任何其他有知觉的生物。当然,不排除在一些正当的情况下,出于安全的考虑,他不得不用伤害别人的方式来保护自己。因此,我们也可以结束“是否要将动物纳入自然法则”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了,因为很明显,由于没有智慧和自由意志,动物无法认识到这个法则;但又由于它们同样具有自然赋予它们的感情,这种感情与我们的本性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同的,因而它们也应该享有自然权利。因此,人类也应该对动物承担一定的义务。实际上,我不想伤害我的同类并不是因为他们也具有理性,而是因为他们同样是有知觉的生命。在人与动物中,这种品质是同样存在的,因而我们至少应该赋予动物一种权利,来使它们免受人类的无故虐待。

    我们解决种种难题的唯一适合的途径,莫过于对原始人及其真正需求以及他们职责的基础原理的研究,这些难题存在于对人类精神的不平等起源的研究上,存在于对政治组织的真实基础以及其成员之间相互权利关系的研究上,也存在于与之同样重要但模糊不清的其他各种问题上。

    假如我们用一种平静而客观的眼光去看待人类社会,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似乎就是一幅弱肉强食的画面,而我们的心灵势必会因强者展现出来的残暴而震惊,同时也会为弱者的愚昧无知感到悲痛。在人类社会中,再没有什么比强弱贫富这些外在关系更加不稳定的了。这往往是由历史的偶然促成的,而与智慧无关。因而,乍看起来,所有人类的制度都像是建立在沙滩上的城堡。若想要深入研究,先得除去城堡周围的尘土和沙子,我们才能学会去重视它坚实的根基。现在我们明白了,如果不对人类的天然能力和他们后天发展的能力做认真的研究,我们就无法发现这两者之间的区别,自然也无从区分在现实事物的构造中,到底哪些是造物主的作品,而哪些又属于人类的艺术创作。由此看来,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因这个重要问题而引起的对政治和道德的研究,都是很有裨益的。而且,这种关于各种政体历史的假设,也为人类自身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设想一下,假如任由我们自由发展,现在的我们将会变成什么模样?想到这里,我们就不得不对造物主表示感恩,因为是他用伟大的双手不断修正我们的身体结构,并为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才让我们免受身体结构可能带给我们的种种混乱,他赐给我们的幸福正是来源于似乎让我们感到痛苦的那种生活。

    本   论

    接下来,我要论述的对象是人,同时我研究的这个问题提示我,必须要向人们表明这样的观点:一个害怕面对真理的人是不可能提出这种问题的。现在,我将如约在智者面前班门弄斧,论述人性的起源,如果能不辜负这个论题和各位评判员的话,我将感到无比荣幸。

    我认为,在人类中间存在着两种不平等:一种是被我称为自然上或生理上的不平等,这是由自然造成的,包括年龄、健康状况、体质强弱和智力或心智上的各种差异;而另一种,是我们可以称为精神上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它通过一种特定的制度安排,并且至少得到了人们的一致认可。后面的这种不平等赋予一部分人特权,而处于劣势的人却没有,例如,部分人会比别人富有、尊贵和强大,甚至能让别人服从他们。

    追问自然不平等的原因实在是毫无意义,因为从其简单的定义中,我们就能得到答案,而追问这两种不平等之间有无本质联系就更没有意义了。换句话说,这等于在问支配者是不是比被支配者更优越,一个人的体力、智力以及才能、品行是不是总是和其权力、财富相匹配。让奴隶们在他们的主人面前讨论这种问题也许是有益的,但让一个理性的自由人在追求真理之时提这个问题,就显得十分不合适了。

    因此,这篇论文所要论述的主题就是:说明在事物发展的进程中,权利何时取代了暴力,自然何时让位于法律。另外,还将说明在经历了一系列什么样的奇迹之后,强者甘愿为弱者服务,人们也甘愿放弃已有的幸福去追求那些空想的安宁。

    许多研究过社会基础的哲学家们都觉得我们有必要回归到人类的自然状态,但实际上却没有一个人会去这样做。其中有一些人轻易地相信那时的人类已经有了正义和非正义的观念,却丝毫不认为他有必要去证明为什么原始人会有这些观念,或是这些观念对原始人究竟有哪些用处;而另外一些人则认为每个人生来就具有财产所有权,却没有解释何谓“所有”;还有一些人,一上来就赋予了强者统治弱者的权力,接着从中直接推导出了政府的产生,却忽略了人类创造权威以及政府的概念之前的那段漫长时期。

    简单地说,他们每个人都一直徘徊于需求、贪婪、压迫、欲望和骄奢等一些由社会产生的字眼上,并将它们直接移植到了自然状态中。这样一来,表面上他们讲的是原始人,而实质上描述的却是社会状态中的人。大多数的著述者从没有怀疑过自然状态的存在,然而《圣经》中却明确地说第一个人已经立即从上帝那儿获得了智慧和指示,可见他本身并不生活在自然状态之中。我们如果像那些信奉基督的哲学家那样,对摩西的著述(指《旧约》)深信不疑,就会发现,即便是在洪水来临之前,人类也并非生活在纯自然的状态中。除非他们的某种神奇的遭遇使他们重新回到了自然状态,那就另当别论了。显然,这种矛盾的说法经不起推敲,更不可能被证明了。

    让我们撇开那些事实,因为那些事实与我的问题毫无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我所研究的内容不应该被视为历史的真相——它们仅仅是在一定条件下所进行的假设推理。与其说它是为了确定事物的真正来源,还不如说是为了认识事物的性质,就像我们的物理学家每天在研究宇宙形成时经常作的那些推理一样。宗教的训诫让我们相信:上帝本人在创造了人之后就使其脱离了自然状态。人生而不平等,仅仅是因为上帝的意志就是如此。不过,宗教并没有禁止我们根据人及其周围的事物的性质来推断,假如任由人类自由发展,人类将会变成什么模样?而这正是我所要回答的问题,也是下文中我将要讨论的主题。由于我所要讨论的主题涉及人类的普遍情况,所以我会尽量使用一种适合所有民族的方式,或是说将抛开时间、地点等因素,而仅仅讨论人本身。我将会设想自己正身处雅典学院,反复吟诵着导师的教诲。裁判员是柏拉图和克塞诺克拉特,而听众便是整个人类。

    纯粹的人啊!无论你身在何方,无论你拥有何种思想,请看看你们的历史吧!我相信我曾经读过它,并非在你那些爱说谎的同类写成的书中,而是在自然中——自然是永远都不会说谎的。源于自然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如果哪天偶然发现有虚假,那么一定是我不小心将我自己的意见掺杂进去了。我将要讨论的那个时代是多么地古老,而人类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啊!可以说我将要写下的便是你们这些纯粹的人的生活方式,你们那些原有的美好品性已经被教育和习惯腐坏了,即使没有完全腐坏,也至少有一部分。我相信,会有这样一个时代,人愿意永远在那里驻足,你也同样在寻找着它,并且我希望你们这些纯粹的人都能够在那里生活,永远不愿前进。由于你们对自己所处的时代感到不满,并预感到了子孙后代会因为同样的原因而更加不满,你或许希望自己可以让社会倒退回去。这种想法势必会让你们的祖先感到十分高兴。但也会遭到你同时代人的强烈批判,而你那些不幸的后来者必定会震撼不已。

    第53章 分 (1)

    要想正确判断人类目前的自然状态,就不得不首先对人类的起源进行考察,研究人类在形成初期的状态。这样做固然是很重要的,然而我却并不打算研究人类在连续不断的发展中逐步形成的构造,也不想停留在只是简单地追问,人类如何从最初的状态逐步转变到如今的这种状态的。我并不打算研究,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人的长指甲最初不过是弯曲的爪子的说法是否正确;人是否曾经像熊一样全身长满毛发;或者人在最初是否用四肢爬行,目光向下且仅仅局限在一小块范围中,无法看到广阔的大自然,并且因此限制了思想的发展。在这一点上,我只能够提出几乎全凭空想的模糊不清的假设。到目前为止,比较解剖学仍然没什么进展,因而观察家们也无法为任何可靠的推断提供有力的证据。因此,要是不存在可以利用的超自然的知识,也就无法注意到那些由于人类将四肢应用于新用途以及食用新食物所引发的身体内外构造的变化,那我就只能假设:同现在的人类一样,当时的人类一直都用双腿行走,并且也像我们现在一样使用双手,他们目光向前,因而看得到广阔的大自然,也看得到广袤无垠的天空。

    在此种生命构造之中,如果剥离了其中超自然的天赋,以及其在漫长历史中获取的人为能力,也就是说我们只考虑人刚从自然中造出来的样子,就能够看到,人类作为动物,既不像某些动物那么强壮,也不像某些动物那么敏捷,然而从总体上来看,在所有的动物当中,人体的构造可以算是最完善的了。可以肯定的是,他只要能够找到橡果充饥,找到小溪能够解渴,还可以在一棵橡树下睡上一觉,那么其全部需要就都能够得到满足了。

    要是大地还能像以前一样肥沃,森林还能像以前一样茂密,树木也不曾遭受刀斧的砍伐,那么自然界一定可以继续为所有的动物提供充足的食物以及住所。而人类,他们生存在各种动物之间,凭借其观察和学习的能力,从而获得了其他动物的生存本领,并因此具备了其他任何动物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任何动物都仅仅局限于一种本能,而人类在最初也许不具备任何本领,但学会了别的动物的生存能力。人可以吃各种食物,然而动物却只能吃其中的几种,所以人类比动物更容易找到食物来充饥。

    因为人类自从幼年起就开始长期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中生活,他们不得不忍受疲劳,也没有可以御寒的衣服,没有可以防身的武器,他们为了保护自己和食物,不得不和猛兽搏斗,并且为了逃避野兽的追击而不得不拼命地奔跑。人类因此而获得了强壮的体质,且几乎不会改变。人类的孩子一出生,就具备了从父母那里遗传的优良体质,并且在赋予这种体质的环境中得到了不断的磨炼,因而获得了人类所特有的生存能力。就像斯巴达的公民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斯巴达人仅仅留下天生强壮的孩子,加以培养,使其更加强壮有力,而杀掉其余体质较弱的孩子,自然对人类也是如此。这一点与现在的社会完全不同,在我们的国家,父母将自己的孩子看成是累赘,在孩子还没有出生前不管是否强壮都一律杀掉。

    对原始人而言,其所能理解并掌握的唯一工具只有自己的身体。原始人的身体有各种各样的用途,而我们的身体却由于缺乏锻炼什么能力都不具备。现代技术的存在让我们变得柔弱而笨拙,而原始人却不得不使自己变得强壮而敏捷。假如有斧头,他们是否还有力气用手折断树枝呢?假如有投石器,他们是否还能将石块飞快地扔出去?假如有梯子,他们是否还能敏捷地爬上一棵树?假如有马,他们是否还能跑得这么快呢?如果文明人有足够的时间使用机器,毫无疑问他必然能够打败原始人;然而,假如让他们赤身裸体地站在一起,没有任何武器,你会惊异于文明人和原始人之间存在的巨大差距。你将能够看到,一个能够随时全力以赴、随时准备应对任何变故,甚至始终具备一切力量和技巧的人,占据的无比优势!

    从霍布斯的观点来看,人天生勇猛并且争强好胜,喜欢打斗。但是另一位杰出的哲学家却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正如康贝尔兰德和普芬道夫的观点,原始人几乎是所有动物当中最为温顺胆小的,他们始终处于战战兢兢的状态,甚至会被最微弱的声音或者细小的动作吓到,落荒而逃。每当原始人遇到陌生事物时,这种情形就可能会发生,我也毫不怀疑,他会被任何一种新奇事物吓到,因为他无法判断出在他眼前的事物是否对他有利,他也无法将可能遇到的危险同自己的能力作出正确的对比。但是在自然状态中,这种情形并不经常出现,那时,所有事物都以一种单纯的方式进行,在大地上不会有突然的或者持续不断的动荡发生,通常这种动荡是人们在一起生活时,人们的欲望碰撞以及胡作非为所引起的。原始人在各种动物之间散居,他们不断同野兽争斗,因而能够将野兽同自己的能力迅速作出对比。

    一旦他发现自己在智巧上胜过野兽的程度远远高于野兽在力量上胜过自己的程度,他就能够明白自己再也无须害怕野兽了。当你看到一只熊或一只狼和一个强壮、敏捷、勇敢的(所有原始人都这样)又使用石块或者棍子的原始人搏斗时,你会发现至少双方都存在危险。这样,在经过一番试探后,这些并不喜欢相互攻击的野兽知道这些原始人同它们一样的凶猛,便不会再攻击人类。但是如果某些野兽在力量上胜过人的程度远远超过人在智巧方面胜过它们的程度,那么,原始人就同其他弱小动物一样处于相似的境地。然而尽管如此,他们也能够继续生存。何况原始人还具备另一个优势:他和别的动物跑得一样快,并可以在任何树上找到安全的避难场所。当其面对野兽时,就能够自由选择是进行搏斗还是逃跑。此外,并非所有动物都能够天然地攻击人类,除非其迫于自卫或者是饥饿难耐时才会那样。动物也不会天生就反感人类,这种反感似乎表明某种动物注定将要成为另一种动物的食物一样。

    毫无疑问,黑人和原始人就是因此而不害怕在树林里遇到野兽。生活在委内瑞拉的加拉伊波人在这方面可以说是绝对安全,并且不存在任何的不方便。就如弗朗索瓦·柯勒阿所言,那种人只带着弓和箭就足以在树林中自由行走,从未听说他们之中有人被野兽吃掉。

    但是,人类有更加可怕的敌人,并且不存在任何的防御办法,即年幼、衰老以及各种疾病所导致的天然虚弱。人类弱点的不幸证据正在于此,每种动物都会不可避免地遇到前两种,最后一种则主要是存在于那些社会状态之中的人里。说到年幼,很明显,人类的母亲能够随身带着自己的孩子,比起那些忙碌地往来于觅食与喂养孩子之间的动物母亲,她们显然更容易养育孩子。但是,假使母亲不幸死亡,那么孩子随之而去的可能性就会很大;然而任何动物都存在这种危险,幼崽在足以养活自己之前,总需要有一段时间来依赖自己的母亲。人类的幼年时期比动物的幼年时期更长,其寿命也相应的更长,所以任何动物在这一点上都是大同小异的。尽管动物在幼年时期与幼崽数目上仍然存在别的规律,但这与我所讨论的问题并不相干。老年时期的人类活动减少,分泌物也随之减少,对食物的需求也会随觅食能力的减弱而减少。尽管原始人不可能得风湿、痛风这种疾病,然而衰老却成为人所面对的痛苦中最无法缓解的一种痛苦。继而他们会悄然死去,没有人会注意,甚至连他自己都不会意识到。

    对疾病这一话题,我并不愿意重复多数健康人提出的反对医学的肤浅谬论。可是我想问,是否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医学最不发达的地方的人们要比医学最为发达的地方的人们的寿命更短?假使我们人类自身所导致的疾病比医学所能治疗的疾病更多的话,这又能说明什么呢?人类的生活方式变得极度不平衡,有一些人过于安逸,而另一些人却过度疲劳。纵情的欢愉损害了我们的感觉器官,过于精致的食物使我们摄入过多的热量,开始变得消化不良;与之相对的,穷人们吃的食物都有损于他们的健康,并常常不足以果腹,这让他们一旦有机会便会暴饮暴食,以至于因此伤害脾胃。

    如上所述,再加上熬夜、不节制、各种情欲的放纵、精神衰竭、身体疲劳,以及各种无以计数的痛苦和焦虑掺杂在一起,让人类很难享有片刻的安宁。以上种种事实表明,大多数疾病是由我们自身造成的,而如果我们想摆脱这些疾病,就不得不转而坚持自然所赋予我们的最为单纯、简朴和清静的生活。假使自然注定让人类健康,那么我可以肯定地说,思考就是一种违反自然的状态,一个正在思考的人毫无疑问是一种痛苦的动物。在我们想到原始人的优良体质的时候——那些至少还不曾被烈酒毁坏的身体,一旦想到他们除了衰老和受伤之外并不存在任何的不适时,我们就不得不承认,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就是一段疾病增多的历史。最起码在柏拉图看来是这样。柏拉图根据波达利尔和马卡翁在特洛伊城被围困时曾经使用并且推荐的药方推断,当时的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些药物会导致一些疾病。赛尔斯也曾经说过,希波克拉底发明的节食疗法同样适用于当代的人。

    原始人很少会生病,因此并不需要医疗,当然也更不需要医生,在这一点上,原始人同动物差不多。从猎人那里就可以得知这一点,当他们在打猎时,是否见到过受伤的动物。他们肯定经常看到受过重伤的动物的伤口能够自动结痂,或者是动物折断了骨头和四肢也不需要任何的外科手术,经过一段时间后伤口会自愈,它们仅仅需要过正常的生活,完全不需要任何的护理或者疗养;它们不需要去忍受手术的痛苦,不存在药物的毒害,也不会受到禁食的折磨,其伤口照样能够愈合得很好。总而言之,无论医学对人来说是何等地有用,原始人在生病时只需要依靠自然,除了疾病以外并没有可担心的事,其生存状态令人向往。

    因而不可以将原始人与我们常见到的人混为一谈。大自然用一种偏爱之心在照管着所有的动物,而且他似乎极其珍视此种权利:不管是马、猫、牛,还是驴,在野外生存的它们普遍都比那些圈养的要高大得多,而且也更加有活力、有朝气,更加强壮和勇敢。这些动物一旦被人们驯养,它们就丧失了大半优点,就好像我们对它们所有的关怀、养育,对它们都只是一种损害。当然人类也是如此,一旦他具有了社会性,成为一个奴隶,那么他就会变得虚弱、胆小,并且奴性十足。他们委靡安逸的生活方式使其力量和勇气被完全地消磨掉。原始人与文明人之间的差别,甚至比野生动物与驯养动物的差别还要大。因为,尽管自然并没有区别对待人与动物,但是人却通过使自己沉溺于比驯养的动物更加安逸的生活中,而更加堕落。

    因此,原始人赤身裸体并且没有住所,不具有我们所认为必需的任何奢侈品,然而并不因此而不幸,这些也并不会对其生存造成任何的威胁。假使他们身上没有毛发覆盖,那是由于他们生活在温暖的气候中,无须此类保护。但是假使他们生活在寒冷的国度,那么,他们很快便学会把捕获的动物的皮毛披到自己的身上;假使他们可以只靠两条腿走路,那么他们就会用双手来保护自己和获取食物。即使他们的孩子们走得很慢,很难学会走路,他们的母亲也可以轻易地携带他们。因而他们具有其他动物并不具有的优势,因为动物在遭受追击时,动物母亲不得不抛弃其幼崽或是放慢脚步与其一起跑。总而言之,除非我们认为存在一种偶然的巧合(将在后文提到)——虽然不太可能,否则我们很容易认为,第一个为自己制作衣服、建造住所的人是在制造自己根本不需要的累赘。因为没有这些,他同样可以生活,他不会在成年后却无法忍受自己自小就一直过的生活。

    就像其他不大思考的动物一样,孤独、闲散而且还时刻伴随着危险的原始人必然喜欢睡觉,只要不思考,他便一直这样睡着。他不得不睡得很警醒,因为保护自己是他主要,甚至可以算是唯一需要考虑的事,他不得不经常锻炼攻击和防卫的能力,或是用于捕获猎物,或是防止自己成为其他动物的猎物。与此相反的是,原始人的那些用于享受安逸和情欲的器官自然极度不发达,也不相容于任何精致的东西;然而听觉、视觉和嗅觉却发展得非常灵敏、细致。总体来说,这是一种动物的状态,然而根据旅行家所说,这也是多数原始人的状态。因此,好望角的霍屯督人用肉眼即可看见远处海上的船,然而荷兰人却需借助望远镜才能够看到;美洲的原始人能像最优秀的猎狗般用嗅觉去追踪西班牙人;另外,原始人即使不穿衣服也不觉得难受,他们还可以吃大量的辣椒,能像喝水一样喝下最烈的欧洲白酒。

    直到目前为止,上述内容只是谈到了原始人的生理方面,之后我将谈原始人的精神和智力方面。

    54章 分 (2)

    我把每一个动物都看成是一部精密的机器,由自然给这部机器装上感觉,使它活动起来并且保护自己,从而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免于受到干扰和破坏。在我看来,人也是类似于此的机器,不同点在于,动物这台机器在运作的时候,仅有唯一的一个操作者——自然。然而人类作为自由的操作者,在机器运作与性格的形成上都享有部分权利。动物是依据本能决定取舍的,而人类则是依靠自由意志。所以动物无法偏离自然给它预设的轨道,即使偏离是对其有利的;与之相反的是,人类却会经常偏离这种轨道,即使那样做对其有害。因而不难推出,鸽子能在一盘美味的肉旁边饿死,而猫也可能在一堆水果谷物面前饿死,其实只要它们想到要尝试一下,就可能会从这些它们不屑一顾的食物中获得营养。因而,只有那些挥霍无度的人才会恣意放纵,导致疾病和死亡,原因是精神能够损害感官。当自然需求已经得到满足的时候,意识仍然在没有止境地提出要求。

    因为动物有感觉,所以它们也有观念,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观念甚至能联结在一起,人区别于动物也正是在观念联结的程度上。一些哲学家甚至声称,人与动物之间的差别还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大。所以,造成人与动物之间差别的应该是人的自由意志而不是理解能力。自然为动物和人制定了法则,动物只会乖乖地顺从,人尽管也受这种力量的束缚,但他知道自己能够自主决定对这种法则是违抗还是遵守。正是他对自由意志的意识,让他的心智得以发展。物理学大概能在某种程度上解释感觉的机制和观念的形成情况,但是在这种意志能力,抑或说是选择能力,和对这种能力的认识方面,我们仅仅能发现纯精神的活动,这是力学规律完全不能解释的。

    但是就算所有问题都困难重重,我们也应考虑到人与动物之间的另一种差别,而且这一差别是没有任何争议的,这便是人类自我发展的能力。这种能力是每个人类个体与生俱来的,也是整个人类都拥有的。人类在环境的协助下,通过这种能力,逐渐发展出其他能力。但是,动物就不一样了,它们在生命最初的几个月里形成,然后这种状态会持续一生,并且在几千年后,它们仍同几千年前一样,无任何变化。为什么只是人会变得老弱糊涂?难不成是因为他又回到了原初状态?对动物而言,它们从未得到,所以也就无所谓失去,它们仅仅受本能的支配。而人一旦发生事故或者年老就会失去他们以往拥有的,曾让他们成长的优良品质,以致沦落到不如动物的境地。不幸的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不幸的根源正是这种天生的无限发展的能力。正是这种能力,赋予人类在各个时代所具有的智慧和错误、缺点和美德,并使人最终成为自然和他们自己的暴君;正是这种能力,使人类在时间的演进中逐渐脱离了安宁无知的原始状态。因而对那些教会奥利诺科的印第安人用木片贴在儿童的头上,以期保留他们原始幸福和一部分无知这一方法的人,我们倒是可以将他们称为慈善家,这是非常有启发性的一件事。

    原始人仅具有自然赋予的原始能力,抑或说这种能力是自然为了补偿最开始他们可能缺少的能力而赋予他们的,后来这种能力却让他们超越了这些纯动物性。所以,同其他动物一样,感觉和视觉必定是原始人最基本的能力。在新环境激发原始人的能力发展之前,原始人最初的和几乎全部的精神活动只包括是否愿意,是喜还是惧。

    不管伦理家们怎样认为,我坚持说人类智力的发展都应该主要归功于欲望,而欲望能否被普遍满足则要依赖智力的发展。正是因为欲望的推动,智力才能得以发展,我们之所以渴望知识正是因为我们希望享受,我们不认为一个既没有任何喜好也没有任何恐惧的人会去费力地思考。与此同时,欲望来源于我们的需求,而欲望的发展也依赖于我们的知识的不断积累,因为除非我们明白这些概念,或者源于自然的简单冲动,否则我们并不会害怕或者喜欢任何事物。原始人没有任何一种知识,他只有自然冲动的欲望,追求的事物永远不会超过他的生理需要。在这个世上,他只知道睡觉、食物和女人是好的,唯一害怕的也只有饥饿和伤痛。当然,这里所说的伤痛并不包括死亡,因为没有动物知道什么是死亡,死亡的概念和对死亡的恐惧的知识是人在脱离动物状态之后获得的最初的知识之一。

    假如有必要,我不难举出例子来证明此观点。在世界上所有的民族中,智力的发展总是与人们因环境的压力而产生的需要成正比,或者说是与人们的自然需求精神成正比,这样一来,它也就与促使人们去满足的种种欲望成正比。我可以说明,埃及的艺术是伴随着尼罗河的泛滥而发展起来的。我也能追寻希腊艺术的踪迹,它们在阿提卡的沙砾与岩石中生根、发芽,并长为参天大树,但却不能在欧罗塔斯河肥沃的岸边存活。我观察到北方人比南方人更勤劳,这是由于假如不这样他们就无法生存。自然似乎要让事物趋于平等,她在不愿让土地肥沃的地方赐给那里的人们以高明的智慧。

    但是,就算没有历史上那些不确定的证据,我们也都看得出来,一切都仿佛在剥夺原始人改变自身境遇的手段和欲望。原始人的内心没有任何要求,他的想象力描绘不出任何图景。他仅有的一点需要很容易就能得到满足,他没有必需的知识让他产生更多的需求,他没有任何好奇心,也不能预见任何事情。他越是熟悉自然,就越是对自然没有兴趣,在他眼里,自然的一切都在周而复始地正常运转着,他没有足够的眼光去欣赏伟大的奇观,就算他曾知道观察他的日常生活,我们也不能希望他在内心深处能产生近似哲人的爱好。因为没有任何搅扰,他在心里完全仅考虑眼前的感受,毫不为将来作打算,哪怕是不远的将来。同他的心智相符的是,他所考虑的事情也很有限,甚至几乎不会计划天黑之前的事情。就算现在,加勒比的土著人的见识范围也仅限于此,他早上轻率地卖掉棉被,晚上又只好伤心地重新买回棉被,因为他想不到晚上还需要棉被。

    我们越思考这个问题,最简单的知识和纯粹的感觉之间的差距就显得越彻底。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仅靠自己的力量而不借助于需求的刺激或者交流就能够填补这个鸿沟。在多少世纪之后,人们才可以认识天火以外的火!在多少偶然的机会发生之后,人们才可以学会火的基本用法!在多少次火焰熄灭之后,人们才可以学会生火的技术!又有多少次,这种技术因为发明生火的人的死亡而失传!我们应当怎样看待农业呢?它需要投入如此多的预见思维和劳动,还需要依赖其他许多技术。显然,农业只能在社会中产生,或者最早是在社会建立之初产生的。我们要在土地上生产最适合我们口味的食物,而不是希望从农业耕作中获得那些能自行生长的食物。

    让我们作个猜想:如果人口过度繁衍,土地上产出的粮食自然养活不了他们——顺便一提,这种假设已经能够证明此种生活非常适合人类——假如没有炼铁厂,也没有制造厂,劳动工具就已经自动地出现在原始人手中;假如他们已经学会了预见自身需求;假如他们也已经克服了对不断劳动的天然厌恶;假如他们已经弄清了怎样耕耘土地、播种植树;假如他们已经研究出了碾谷和酿酒的技术——假如上帝已经把所有事情教给他们,因为他们不可能自己创造出这些技术。就算这一切都发生了,但是假如他们在辛苦耕耘之后,收获的粮食却可能被第一个来到这里并且看上这些粮食的动物或者人抢走,那么,谁还会愚蠢到自寻烦恼地去耕种土地呢?特别是当他们越是需要得到劳动的报酬而又越是确定不能得到的时候,谁还愿意终身从事繁重的劳动呢?总之,在他们还没有分配土地之前,即还没有消灭自然状态之前,人们怎么会愿意耕种土地呢?

    假如我们设想原始人已经训练成哲学家那样的思维方式,如果我们也像哲学家那样,把原始人想象成一个哲学家,他能够研究崇高的真理,可以通过高度抽象的逻辑推理,从对创世者意志的认识中,或从对普遍秩序的热爱中,创造出正义和智慧的箴言,简言之,我们假设原始人原本就明智聪颖,但是实际上他们蠢笨无知;那么,人类在树林中与动物混杂在一起时能有什么进步呢?人类能从这种无法彼此交流却会随着创造者的死亡而消失的智慧中得到什么好处呢?原始人没有固定住所,不需要彼此协助,两个人一生中的见面次数可能不会超过两次,甚至根本不认识,也不曾在一起交谈过的原始人之间又能有什么启示,自身能有什么改善呢?

    设想,人类有多少观念的产生要归功于语言的使用,对锻炼人的思维活动,语法又起了多大作用!让我们想象一下,最开始语言的发明花费了难以想象的大量时间,其中经历了多少难以想象的苦痛艰辛!依据前述的种种假设和此处这些假设,我们能作出判断,人类要经历多少个千年的漫长岁月,才能够逐渐地发展出他所能进行的这些思维活动呢?

    在这儿,我想用一点时间思考语言产生的种种困难,对此问题,我仅需简单引用孔狄亚克神甫的研究就足够,因为它们完全证实了我的观点,并且在最开始好像还启发了我。然而从这位哲学家解决抽象符号的起源的方式来看,他显然将我质疑的问题作为了他的假设的前提,即在最初创造语言的那群人里,一定已经产生某种社会联系了。所以,在引用他的研究时,我觉得应该附带上我的观点,以便于从我的角度来解释同样的难题。第一个出现的难题是考虑语言是怎么样成为必要的,这是由于原始人之间既没有任何交流,也无任何交流的必要,如果不是有任何程度的必要,我们想象不出任何发明语言的必要性,甚至连这种可能性也是没有的。我赞同有些人认为语言起源于父母子女之间的家庭内部交流的观点,可是这种权宜之计并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还有可能导致我们犯那些将社会状态中的观念硬搬到自然状态中的人所犯的错误。那些人一直认为那时的家庭与今天的家族一样,全家人亲密而长久地同住在一个屋檐下,许多共同利益将他们结合在一起,大家是一个整体。

    但是,事实上,在原始状态中,人们没有任何财产,也根本没有房屋,甚至没有茅屋。每个人都是随便找一个地方休息,几乎不会在一个地方重复住两夜;男女之间的结合也毫无计划,他们机缘巧合,或者偶然碰到,或者彼此乐意就结合在一起,几乎不需要用语言来交流彼此的想法,他们分开时和之前一样陌生。母亲喂养孩子,最开始也仅仅是因为那样对她有利。后来,在习惯之后,她就爱上孩子,这时才会由于爱孩子而喂养他。一旦孩子长大能独立谋生,他便会自动离开母亲。这些原始人只有常常见面,才不会忘记彼此。否则,他们隔很久再见面时就不会认得对方了。我们进一步考虑便会发现,反而是孩子有许多需求要表达出来,他必然比母亲有更多的话要说,所以孩子必然承担了发明语言的重任。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独特的一套语言,所以那个时期语言的数量必然和使用语言的人数相等。语言的种类也会伴随着他们漂泊不定的生活而增多,但没有足够多的时间可以让语言固定下来。至于那种认为母亲教会孩子用语言来说明他想要的东西的说法,根本没有解释语言是怎样产生的,而仅仅解释了人们怎样传授那些已经产生的语言。

    但是不管怎样,让我们先假设第一个难题已经解决,暂不理会在自然状态和语言成为人类必需之间的那个漫长的时期,暂且承认语言产生的必要性,然后来探寻语言最开始是如何产生的。于是我们就有一个新的却更难解答的难题,因为人们如果需要语言来学习思考,那么为了发明语言,他们必然更需要学会怎么样思考。就算我们能够想到发音语言是怎样成为解释我们思想的约定工具的,我们仍然需要了解,对那些不能感知的抽象事物、不能用手势和声音表达的思想又该使用什么样的约定工具呢?所以关于这种交流思想和建立精神联系的艺术的起源,我们现在还很难作出任何合理的猜测。这一艺术是如此地精深,且早已远离它的源头,哲学家们至今依然在一个离这种艺术的完善状态遥不可测的距离研究它,即使任何一个大胆的人也不能断言它经过怎样的历程才一步步臻于完善的。就算伴随时光流逝而发生的变化对它完全不产生影响,就算我们的学者能够摒弃所有偏见,甚至做到客观公正,让所有的学术团体都不间断地连续几个世纪来研究这个问题,恐怕也没有人能作出这种断言。

    第55章 分 (3)

    在人们还没有必要用语言来劝服大众时,人类使用的最早的语言,同时也是最生动、最普遍和唯一的语言,就是自然的简单呼喊。它是在紧急情况下由本能激发出的声音,用于希望减轻疼痛或者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求救。这种语言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常使用,这是由于人们平时的感情比较节制。当人们的观念开始发展,并逐渐增多的时候,人们之间的交往也变得更密切,人们此时就会努力创造更加丰富的语言和更多符号,他们增加声音的抑扬变化,又辅以手势。手势本身就有更强的表现力,且更少依赖预先规定的含义。于是人们开始学会用声音来模仿听得见的事物,用手势表达那些移动的和看得见的事物。

    但是,手势只能表达便于描述的或者实际存在的事物,以及能看得到的行为,别的事物就很难表达。而且手势也并非在任何时候都有用,黑暗和物体的遮挡会让手势失去作用。除此之外,手势不能确保别人一定能注意到,而只有引起别人注意的要求。所以人们最终决定使用发音语言来代替手势,声音尽管不能与特定的概念产生相同的联系,但是却能作为约定的符号来更好地表达它们。然而,这种约定完全是通过人们的共识得以实现的,对那些原始人而言,他们粗糙的器官还无法适应任何这种情况,因此他们必然是经历了艰难困苦才接受这种方式的。这种约定本身就很难理解,因为它要获得人们的共识就必须有可行的理由,并且,要使用语言,就必须得先有语言。

    我们可以合理地假设,人们最开始使用的词语比后来语言形成以后的词语的含义要广泛得多。最开始,人们并不知道要将句子分成结构不同的几部分,所以他们把一整句话的含义都放在一个词语中。当他们开始区分中心词和名词、动词时,这种做法本身就已显示出非凡的天才了。在最初,动词只有现在时态,名词也只有许多专有名词,而形容词概念的发展必定经历了艰苦的努力,这是由于每个形容词都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将事物抽象化是一个既不自然又费力的过程。

    在语言创立最初,每个事物都有一个特定的名称,而且没有种属差别,因为最初创造语言的人无法区分种属,每个物体都照它自然的样子独立反映在他们的头脑中。假如这棵橡树叫做a,那么另一棵橡树则叫做b,因为此时人们认为这两个物体是不同的。人们通常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发现这两者的共同点,所以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越浅薄,他们所创造的词语就越庞杂,但是使用这些词汇所造成的困难却不会轻易消除。那是由于要给事物分类命名就必须认识各种事物特有的属性,而这便需要定义和判断,也就是说,需要远比那时的人类所能拥有的程度更深的抽象概括能力和更加深厚的自然知识。

    另外,如果不借助词语,人们在内心中就不能形成概念,而且一定要借助于词句,否则人们也无法理解这些概念,这也是动物无法形成这种观念并因而获得自我完善的能力的原因之一,而自我完善能力正是依赖于这些观念的形成。当一只猴子吃掉一个坚果后去摘另一个坚果时,我们当然不能认为它明白坚果的一般含义并用这个一般含义和两个具体的坚果作比较。不过我们可以设想,当它看到一个坚果时,便会想起以前接触过的另一个坚果的那种感觉,由于它的眼睛受到这种特定接触的影响,因而能预知到吃这个坚果时的味道。只要想象一参与,每个纯抽象的概念就立刻变成具体的事物了。

    假如你试着在脑海中勾勒出一棵树的一般形象,你是怎样也描绘不出的。无论你怎样做,你只能想到一棵具体的树,小树或者大树,长满叶子的或者光秃秃的,深色的或者浅色的。假如你想看到一切树的共同点,那你看到的反而不太可能像是一棵树了。要认识纯抽象的事物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换言之,就是只能借助于语言。虽然一个三角形的定义本身就能给你一个关于三角形的真实概念,然而当你想象一个三角形时,你想出的一定是一个具体的三角形,而不是其他的。你会不由自主地想象出特定颜色的区域和具体的线条。所以我们必须使用语言和词语来形成概念,因为一旦停止想象,我们便只能借助于语言来思考。假如语言的最早发明者只能给他们已经认识的事物命名的话,那么,最早的名词也只能是专有名词了。

    但是,当最早的文法学家以一种我无法理解的方式开始将词语概念化和扩展观念的时候,发明者的无知一定会将这种方法限制在极窄的范围内。假如当初因为不知道种属而制造出太多的个别名词,在后来又因为不能认识所有事物之间的差别,他们必然只能作简单的分类。要把事物之间的区别恰当地归类,确实需要比他们更多的知识和经验,也需要付出比他们更多的艰苦努力和探索。假如说直到今天,人们还不断发现那些以往未曾被发现的新种类,那么可以想象仅靠表面就定类的人们忽视了多少种类!更无须说忽视了多少原始类别和最普遍的概念。比如,他们怎样理解或是想到诸如风格、形象、动作、物质和精神这些词语呢?就算现在那些经常使用这些词语的哲学家们,也难以理解它们的含义,何况这些概念本身的含义就是高度抽象的,在现实中找不到任何原型。

    讲到这儿,我暂且请评判员们停下来考虑一下,在创造了物质名词这一语言最简单的部分后,要使用固定的形式和精确的语言来表达想法,让语言满足公众的需要并且对社会产生影响,人们还要走多少路?请你们想象一下,人们要花费多少时间、运用多少知识才能发明抽象名词,数字,不定过去式和所有动词的时态,句法,冠词,词句的推理形式、连接方式以及所有的语言逻辑。至于我自己,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困难所震撼,我坚信,几乎已经可以证明单凭人类的智慧不可能建立起语言体系了。我将把这一问题留给任何一个有志于此的人去研究:语言的产生对社会建立的意义,以及社会的存在对语言产生的意义,哪一个更为必要呢?

    无论社会和语言是怎么产生的,然而至少可以推断,在用相互需要来联结人们并让他们易于使用语言这方面而言,自然几乎没为人们提供多少社会性,同时也几乎没有为创造这些联系进行过任何努力。事实上,在自然状态中,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助时,会比一只猴子抑或一只狼需要它们同伴的帮助更加迫切;就算他真的需要,别人为什么要来帮助他?就算别人愿意帮助他,他们又怎么才能达成一致呢?我经常听人谈起,没有什么比自然状态中的人更加悲惨的了。事实上,假如确实像我认为已经证明的那样,人类只有在经历了漫长的时期以后才能有脱离自然状态的机会和愿望,那么我们所控诉的对象就不是自然不幸创造出的人类,而只能是自然。但是,我所理解的“悲惨”这个词无任何意义,它也许仅是指艰苦的贫困生活或者是指心灵或身体的痛苦。

    那么我倒乐意有人能够解释一下,一个内心平静、行动自由、身体健康的人能遭受怎样的悲惨状况呢?我还想追问,到底是自然生活还是社会生活能让一个身处其中的人感到难受呢?看看我们的文明社会,几乎人人都抱怨自己的人生,我们甚至可以看到许多人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就算所有人的法律和神的法律都结合在一起也不能制止这种混乱。我还想继续追问,有人听说过原始人存在过这类想法吗?有人听说过原始人有空儿就会抱怨人生或者自杀吗?因此,只要稍微放下我们的虚荣心,便能判断出来到底哪一种状态才是真正的悲惨。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假如原始人困惑于科学研究,或被欲望折磨,总是纠缠于探索一种异己的状态,那才是真正的悲惨。好像天意是如此地深谋远虑,它让人类所拥有的潜能只在合适的时机才会得以发展,不会发展太晚,以至于不能满足后来产生的需要,也不会发展太早而陷入无穷无尽的困惑之中。仅仅就人所拥有的本能来说,它足以应对自然状态的生活了,但要想在社会中生活,他便更需要发展智慧了。

    初看上去,好像原始状态的人彼此之间没有规定的义务,也没有任何道德联系,既没有善恶之别,也没有好坏之分,除非从生理意义上理解这些词,将那些对人的生存有害的叫做恶,对人的生存有利的叫做善。这样一来,最有道德的人就是那些对自然的原始冲动最不加以抵抗的人。假如我们只从常规意义上来理解这些词,便不会急着对这个问题下论断,为了防止偏见的可能影响,我们应该不偏不倚地衡量一下在文明人当中邪恶和美德哪一个会更多,美德给他们带来的益处是否超过了邪恶给他们带来的害处?当人们学会彼此爱护时,我们能否认为科学的进步足以弥补人们彼此之间的伤害?或者从总体来说,人们何时会感到更幸福,是在他们普遍依附于别人、为别人尽所有义务但别人可以对他没有任何回报的时候,还是在人们既不互相惧怕又对彼此无任何要求的时候呢?

    第56章 分 (4)

    总之,我们无法像霍布斯那般断言人必定是天生邪恶的,因为人不知道善。人之所以邪恶,是由于他们不知道善为何物;人不会给同伴任何的帮助,因为他认为他们没有权利要求他去帮忙,或是认为自己有权得到他想要的任何东西,甚至愚蠢到自以为是全世界的主人。虽然霍布斯清楚地看到了自然法则的现代定义的全部缺陷,然而从他得出的结论就可以看出,他的理解是完全不对的。依照他的方式来推论,原本应当得出这样的结论:原始状态中的每一个人都仅仅关心自己的生存,这是最有利于促进人们和平相处的一种方式,也是对他人最无害的一种活动,所以也是最适合人类生存的一种方式。但是他得出的结论却恰恰相反,他错误地把社会中出现的需要法律加以限制的对无数欲望的满足加在了原始人对自身生存的关注上。霍布斯认为,一个恶人就是一个强壮的婴儿,为什么原始人就是一个强壮的婴儿呢?这一点是让人难以理解的。

    就算我们承认这一点,那又能得到怎样的结论呢?假如原始人真的是既强壮而又像婴儿一样需要依靠他人生活,那么他便可以肆无忌惮地任意妄为了。假如他的母亲没能及时喂他,他就可以打她;假如他的弟弟惹恼了他,他就可以虐待他;假如别人稍稍触犯他,他就可以咬别人的胳膊。但是,一个原始人既强壮而又需要依靠别人这说法本身就非常荒谬,一个人如果需要依赖别人,那么他肯定很虚弱,而一旦他强壮起来,他就可以自力更生。霍布斯没有想到,他用来说明原始人不用智力的理由,和法学家们用来说明原始人不使用强力的理由是同一个。依据霍布斯的说法,那也能这样论述:原始人并不是恶人,只是由于他并不知道什么是善,他们不去为非作歹,并不是因为智力发展,也不是法律限制的结果,仅仅是因为他们内心平静,对邪恶一无所知:“一个人从对邪恶的无知中得到的益处,要远远多于他从对美德的认识中所得到的益处。”

    霍布斯还忽略了另一个重要的原则,当人类看到同类受难的时候,他内心便会产生天然的反感,这种人类天生所拥有的同情心,在某种程度上,缓和了人们强烈的自我中心主义,换句话说就是在自我主义产生以前,缓解了人们对自我生存的强烈关注以及对追逐自身利益的巨大热情。这便是人类所仅有的自然美德,就算是对人类品性最激烈的诋毁者也不能否认,所以,我并不担心出现任何的非难之词。我所说的同情心对我们人类这种多灾多难又脆弱的生物来说是一种非常适宜的品质。人类早在开始思考之前就已经有了同情心,这种品性是人类所有品性中最有用、最普遍的一种;同时,因为同情心是最自然的品性,所以某些动物身上有时也表现出它的某些迹象。

    且不说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母亲因为对孩子的慈爱之情会奋不顾身地保护自己的孩子,就算是一匹马也不忍心践踏一个活物;当牲畜走进屠宰场的时候,它们就会发出凄惨的哀鸣,那正表明它们所看到的可怕的情景给它们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动物都不忍心从它同类的尸体旁边走过,有的甚至会给它死去的同类做某种形式的埋葬。我们愉快地发现,就算是《蜜蜂的寓言》的作者也得承认,人是一种敏感的有同情心的动物。他一改往日敏锐冷峻的文风,在他举出的例子中,描绘了一幕慈悲的动人场景:被关在囚室里的人看到一只野兽从母亲的怀里夺走了婴儿,凶残地撕碎孩子的肢体,并且抓破了那颗还在跳动的心脏。尽管这件事与他毫无关系,然而他仍感到心惊肉跳,他眼睁睁地看着这可怕的一切,却无法给那个垂死的孩子和他昏死的母亲任何的帮助,他会是怎样地焦急不安呀!

    这便是人类纯真的自然感情,它在任何种类的思考出现之前已经存在;这便是同情心的力量,就算是最败坏的风气也不能将它摧毁。我们常常看到剧院里的人为剧中所遭受不幸的人而伤心落泪,但是假如他们成为暴君,却只会更加残暴地对待敌人。就算嗜杀如苏拉,也会伤感于他人的痛苦,只要那不是他造成的;菲尔王亚历山大也是这样,他可以每天无动于衷地听被他下令绞死的人们临终的哀号,却不敢去看任何一场悲剧,因为他害怕自己会同普利阿莫和安德罗马克一样哭泣。

    “自然赋予人类以眼泪,那是由于她赐给人类以最慈悲的心。”曼德维尔清楚地知道,虽然人类具有一切道德,但是如果自然不给我们的同情心加上理智,那么人类就只不过是一群怪物。然而他所否认的那些美德正是从同情心这种感情里发展出来的,这是他所不知道的。假如没有对罪人、弱者和人类的普遍的同情,又怎么会有仁慈、慷慨和人性这些美德呢?假如我们能够正确理解,就算是友谊和善良实际上也不过是对某个特定对象的持久同情,因为希望一个人幸福,和不希望一个人痛苦哪里有什么区别呢?所谓同情其实就是设想我们和受难者一起遭受痛苦因而产生的一种感情。这种感情在原始人身上十分强烈,虽然可能是模糊不清的,但在文明人身上却是微弱的,虽然它已经有所发展。这个事实已充分证实了我的观点。

    动物感受到的同情,在对它同类遭受的苦难感受越深时就越强烈,那么很显然,这种同情在自然状态下远比在理性状态中更为深切。自尊来自于理性并且因为思考而加强,理性让人关注自我,远离一切会让他难受或痛苦的事物。而哲学会让人孤立自己,会让一个人在看到别人不幸时暗中说:“你难受是你自己的事,反正我很安全。”能够搅扰哲学家的美梦的只有普遍的邪恶对整个社会的威胁,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从自己的美梦中惊醒。当杀人者在他窗外肆无忌惮地杀人时,他所做的也仅仅是捂着自己的耳朵,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以阻止那种天然的对被害者的同情的滋生,尽管他的本性并不能够完全做到这一点。未开化的原始人就没有这样高明的才能,因为他缺乏智慧和理性,所以总是无知地服从人性的原始召唤。当街头发生大规模的暴乱,民众们吵闹不休时,聪明的人会谨慎避开,而最终疏散人群、制止混乱的却是那些所谓的暴民和市井妇女。

    由此可以断定,同情心这种自然的感情,可以缓和个人强烈的私心,因此对全人类的生存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正是因为这种同情心,我们会不假思索地去帮助苦难的人;正是同情心在自然状态中发挥着道德、法律和风俗的作用,并且比这更加有用,因为没有人想抗拒它温柔的召唤;正是同情心,让一个强壮的原始人在他有其他办法找到食物的时候,不会去抢孩子和虚弱的老人得之不易的食物;同情心不会以一句崇高的理性、正义的箴言来教导人们“你希望别人怎样对你,你就应该怎样对别人”,而是以“做对自己有利的事,尽量不要去伤害别人”这句自然的至善之言来引导人们。虽然后一句不够完美,但是它却更有用。总之,在自然的感情中比在高深的辩论中更能发现一个人在他作恶之后会感到内疚的原因,虽然他可能完全没有受过任何教育箴言的启发。苏格拉底和与他相似的人能够通过推理来获得美德,但假如整个人类只以人们的理性作为生存之本,那么,人类也许早已不复存在了。

    原始人受到同情心的良好约束,又没有强烈的欲望,所以,与其说他们邪恶,还不如说他们只是粗野而已。他们丝毫不想伤害别人,而只关注在危险可能降临的时候保护自己,他们之间也因而不会发生激烈的冲突。他们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的交往,所以不知道什么是尊敬、虚荣、轻视和重视,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是“我的”,什么是“你的”,更不知道正义是何物。他们认为暴力仅仅是造成了一些容易复原的伤害,而没有把它当成一种应受到惩罚的罪行。他们从未有报复的念头,只会在当场机械地反抗,就好比一只狗有时候会撕咬投向它的石头一样。由于争斗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生存,因此他们之间也不会有流血冲突发生。但是确实有一种更危险的争端需要加以说明。在人类各种强烈的欲望中,导致男女两性相互吸引的那种情欲是极度强烈和炽热的,这种可怕的情欲可以让人冲破一切障碍而不顾危险,等它发展到疯狂的状态时所产生的破坏性足以摧毁整个人类,但它本来却是注定要让人类繁衍的。假如人们沉溺于这种残暴贪婪的情欲之中,没有廉耻,没有节制,纠缠于男女之爱甚至不惜每天发生流血冲突的话,那么人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首先得承认,欲望越强烈,就越需要法律的限制。但是,且不说欲望每天给社会带来的罪恶和混乱已经足以证明法律在这方面的无力,我们还应该认真研究一下,这些罪恶是不是伴随着法律一起产生的。假如是的话,就算法律能够把这些罪恶制伏,我们要求法律去制伏那些没有法律就不会存在的罪恶也将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第57章 分 (5)

    我们首先要区分生理上的爱和精神上的爱,生理上的爱是指促使两性结合的普遍情欲,而精神上的爱则是把这种情欲限定在一个特定的对象上,或至少使人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一个偏爱的对象身上。精神上的爱具有社会用途,女性为了建立自身的权威,极力颂扬这种感情,而她们本应该是处于服从地位的。这种感情建立在对价值和美的特定认识上,而原始人中并无这种认识,也不能对其进行比较,所以这种感情在原始人那里是根本不存在的。在原始人的头脑中不能形成规范和均衡的抽象观念,所以他们内心不能产生爱慕之情,因为它们也是在这些抽象概念形成之后才产生的微妙感情。原始人不能产生他无法了解的那些品位,而只受他自然禀性的支配,所以每个女人都同样地适合他。

    原始人只拥有生理之爱,所以幸运地避免了那些会激起人们难以满足的种种欲望的所谓更高级的爱情,他们的情欲更平和、更少,因此他们的爱情争端也会更平和、更少。那些烦扰我们心灵的欲念从来不会影响到原始人的心灵,他们只是自发地产生情欲,静静地等待自然的冲动,虽然不那么狂热,却会感到十分愉悦,而在得到满足之后,他们的情欲就会暂时平息。毫无疑问,爱情与其他欲望一样,仅仅在社会中才会变得疯狂,给人类带来灾难。更荒谬的是,有人认为原始人不停地相互杀戮,是为了满足兽性,这恰恰同经验相反。加勒比人是迄今为止最接近原始人的人,他们生活在炎热的气候中,好像有更强烈的情欲,但是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因嫉妒而引起的纷争,他们的爱情生活是人类中最平和的。

    在有些动物中,春天的时候,雄性为争夺雌性在树林里争吵叫春;或是互相厮杀,血溅养殖厂。在从动物推断到人时,我们必须排除这些动物,这是由于自然赋予这些动物雌雄之间的对比情况显然和人类不同,我们从雄鸡相争的习性中并不能推断出人类的情况。在这些动物中可以清楚地观察出两性的对比,雄性动物会争斗的原因是雌性相对于雄性来说数目较少,或是因为雌性会有一段时间拒绝与雄性交配。因为假如每只雌性动物每年只有两个月与雄性交配,就相当于雌性的数目比雄性少了六分之五。这两种情况对人类而言都不存在,因为:第一,女性的数目往往多于男性;第二,女性中间就算在原始人中也不曾出现像雌性动物一样的拒排期和发情期。

    另外,这些动物中的几个种类,会在相同时期同时发情,接着便会出现一个可怕的时期,充满着普遍的喧嚣和混乱。因为人的性欲不是周期性的,所以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在人类身上。这样一来,从雄性动物争夺雌性动物的争斗中,我们就不能得出原始人也是这样的推论了。我们知道,就算这个推理成立,这种争斗也不会让那些动物灭绝,所以没有理由认为它会给人类造成更大的威胁。更明显的是,在自然状态中,这种争斗的危害比在社会状态中要少很多,特别是在那些道德还享有一定声誉的国家里,丈夫的报复和情人的嫉妒使得谋杀、决斗和更悲惨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正是要求夫妻永久忠诚的规定导致通奸的发生,正是推崇名誉和贞操的法律本身助长了淫乱之风,从而使堕胎蔚然成风。

    综上所述,我们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自然状态中的人,整日游荡于森林之间,没有家庭,没有语言,没有劳役,既不知何谓关系,也不知何谓战争,他们没有任何伤害同类的念头,对他们也没有任何需求,甚至根本不能区分他们谁是谁。所以,原始人清心寡欲,自给自足,他所拥有的知识和感情与他的处境相称,他只能意识到现实的需要,只关注那些必须关注的事物,而他的智力发展也不会超过他的幻想。就算他偶尔有发明,也无法传授给别人,因为他甚至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认识。随着发明者的死亡,那些技艺都会消失。因为没有任何形式的教育,每一代人都从相同的起点开始生活,所以下一代人也不会比上一代人有所进步。人类已经很古老了,而人本身却依然很幼稚。许多世纪已经过去了,但人类却依然生活在原始状态之中。我花费如此多的笔墨来阐述我设想的原始状态,是因为在这一问题上存在太多根深蒂固的偏见和由来已久的错误认识需要澄清。所以,我觉得我有责任深入到问题的实质,通过对自然状态的描述来证明,就算是自然的不平等也不像现在的著述家以为的那般,没有他们以为的那些影响存在。

    我们很容易发现,人与人之间的那些差别其实不过是习惯所致,抑或是因为人们在适应社会生活时所选择的生活方式不同而造成的,所以一个人的力气大小或者体质的好坏,往往取决于他的教养方式是娇生惯养还是艰苦磨炼,而并非由于他天生禀性如此。智力的差别也是一样的。教育不仅会使没受过教育的人和受过教育的人之间产生差别,而且这种差别会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在受教育者之间增大。就好比是一个侏儒和一个巨人,在同一条路上行走,他们之间的距离随着他们每走一步而增大。自然状态中的人就像动物一样,过着完全相同的单调生活,他们使用同样的方式,过着同样的生活,吃着同样的食物。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看出,社会状态中不同等级的人差别是那么大,而自然状态中的人差别是那么小,由于生活方式和教育的不同,社会制度所造成的不平等把人类在自然上的不平等加深得多么厉害。

    就算自然在赋予人类各种禀性时有失公正,那么,在人们彼此之间几乎不存在任何联系的情况下,那些受到自然偏爱的人又比其他人多得到了哪些益处呢?在没有交流的地方,才智有什么用处呢?在没有交易的地方,欺诈又有什么用处呢?在没有爱情的地方,美丽又有什么用处呢?我常常听人们说,在原始状态中,弱者被强者压迫,但是他们所说的压迫又是什么意思呢?按照他们所说,一些人使用暴力压制另一些人,那些人就呻吟着屈服于他们的统治。在我们现在的社会,这种情况倒是真的存在,但是我却不明白这种情况怎么能推理到原始人那里去。他们连我们所说的屈服和统治这两个词都很难想到。

    诚然,一个原始人可能霸占别人用来居住的洞穴,抢走别人的猎物和水果,可是他怎么能够让别人屈服于他呢?如果没有财产,人们之间又怎么会产生依附的关系呢?举个例子,如果我在这个地方受到打搅,谁能阻止我到另一个地方去呢?假如我被人从这棵树下赶走,我可以找另外一棵树。或者说我可能会碰到这样一个人,他不仅比我强壮,而且还懒惰、凶狠和邪恶,强迫我给他提供食物,而他自己却闲着不动?假如有这样一种人,那么他在睡觉之前一定要将我牢牢地捆住,平时也必须时刻盯着我,否则我一定会猛击他的头部,然后逃跑。这便是说,他这样做就等于自愿让自己陷于无穷无尽的麻烦之中,而且这种麻烦比他所强加给我的和他自己本想避免的都要多。并且,他总会有放松警惕的时候,抑或听到什么动静回一下头,这时我仅仅需要迅速跑出二十步,便会消失在树林中,他再也不会看到我,我的束缚也就解脱了。

    就算我不赘述这些细节,人们也都能理解,奴役关系仅仅在人们相互依赖抑或有共同需求把他们联系在一起时,才能产生。假如一个人不首先沦落到需要依靠别人才能存活的地步,他就不可能成为奴隶。那么,每个原始人就都是自己的主人,强者法则就无从生效,因为这种情况在自然状态中根本不会出现。

    前面所说已证明,在自然状态中,自然的不平等对人们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人们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接下来,我将在人类智慧连续发展的过程中寻找不平等的发展轨迹和它的起源。上文已提到,原始人所拥有的社会美德、自我完善和其他各种潜能,必须通过一系列可能不会发生的外部偶然因素才能得以发展。假如没有这些因素,人类也许就会永远停留在原始状态中。对这些偶然因素,我必须找到并且予以考察,它们虽然也许也发展了人类的智慧,但败坏了人类本身;它们虽然也使人们结成了社会,但使人类堕落,就这样,它们让人类从遥远的年代最终发展到今天的样子。

    我必须得承认,我将要论述的情景,可能是以另一种方式发生的,所以,我通过猜想来作出选择,但是这些猜想都是有道理的,因为它们是发现真相的唯一途径,也是从事物的性质中能作出的最有可能的猜测。至于我将要推导出的结论,它并不只是猜想,因为根据既有的原理,不可能推导出其他的理论,任何其他的理论都不能产生同样的结果,也不能得出同样的结论。

    有了上述这些,我觉得可以不用思考以下这些问题:充足的时间怎样让发生各种事件成为可能;轻微的因素如何在偶然持续作用之后产生巨大的力量;在没有既定事实佐证的情况下,某些假设为何不是没有可能;两件既定的历史事实通过一系列或假想或未知的中间事件联系起来,既然这些中间事件是假想的或者是未知的,那么,为什么还能用来佐证历史;假如无历史可寻,哲学家推理得到的相类似的事件也可以用来佐证历史。最后,在考察各种事实时,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可以使它们简化为比通常想象的更少的几种类别。以上这些问题就留给评判员去思考吧,一般读者是完全不需要考虑它们的。

    第58章 分 (1)

    文明社会真正的奠基人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第一个把一块地圈起来,并且想到说:“这是我的!”然后他居然可以找到一群头脑简单的人去相信他。但是,很有可能没有人站出来,把树桩拔掉,把地沟填平,同时向人们喊道:“不要相信这个骗子!你们不要忘记大地上的一切果实都是属于大家的,土地也不属于任何一个人。假如你们忘了,你们便要遭殃了。”从而使人类陷入战争、罪恶和谋杀,沉沦在恐慌和不幸里。但是,极有可能的是,事情已经无法避免地要如此发展,再也不可能像从前一样了。因为在产生财产的观念之前,肯定已经有很多其他的观念作为铺垫,这些观念是连续不断地逐渐获得的,而不可能一下子同时产生。当人类发展到自然状态的最后一个阶段时,他们一定已经取得了惊人的进展,获得了大量的知识和技术,这些都需要很多世纪的传播和积累。让我们的研究关注更早的时期,用最自然的顺序,努力地把那些缓慢发展的连续事件和发现都联系起来。

    关于自己的存在是人类最先产生的感觉,自我保护是他最先关注的。大地的产出给他提供了所需要的东西,而本能告诉他怎样利用这些事物,饥饿和其他原始欲望让他在不同的时间感受不同的生存体验。在这些原始欲望中,有一种欲望促使他繁衍后代,这对他而言是一种盲目的倾向,和心智的发展不存在任何的关系,只是一种动物性的行为。一旦情欲得到满足,男女之间就再也不需要彼此,当孩子可以独立生活的时候,母亲也就不以其为意了。

    这便是人类初期的状况,在这种动物式的生活方式里,人们都局限在生理感觉这个层面,几乎无法利用自然禀性获取更多的好处,也绝对想不到要向自然索取些什么。但是困难很快来临了,人们必须学会克服这些困难,树太高,他没有办法摘到上面的果实,其他动物也在争夺这些果实,而凶猛的野兽想把他吃掉,这些都迫使他的身体获得磨炼,他必须要灵活、迅速、勇于战斗。他可以轻易找到树枝、石头等天然武器,所以他学会了克服这些自然障碍,在必要时与其他动物争斗,甚至与其他人争抢食物,也学会了补偿自己之前被迫让给强者的那些东西。

    人们关注的事物随着人口的增多也变得越来越多,气候、土质和季节的不同必然会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不同的影响,荒年、严寒和酷暑都能将土地上的果实毁坏,他们被迫发展新的技术。在河边和海边生活的人,发明了钓钩和钓线,便成为了渔民,以捕鱼为生;在森林中住的人制造了弓和箭,便成为了猎人;严寒国度的人们用捕杀的野兽的皮制成衣服。雷电、火山抑或机缘巧合使人们认识了火,从此他们有了抵御严冬的新工具,之后他们就学会了保存火种,再之后,他们便学着怎样生火,最后他们学会了用火烤熟肉类,以前他们只能吃生的。

    人和动物以及人和人之间的不断接触,自然而然地让人们察觉到某种关系,这种关系能够用大小、快慢、强弱、怯懦和勇敢这些词表示,大部分是在必要时无意识对比而产生的,这些关系最终使人产生某种思考,也可以说是一种机械的审慎,此种审慎促使人类为保障自身安全而采取最必要的防备举措。

    这种发展的结果使人类产生了新智慧,这种新智慧通过令人类察觉到这一点而使人增加了对其他动物的优越感。所以,人类布下了成千上万种圈套和陷阱,企图去诱捕动物,虽然有些动物比人跑得还快,有些动物比人还强壮,但是最终这些动物不是被人类驯服,就是被人类残杀。因此,当人类首次回头审视自己的时候,他便产生了当初的自豪感,尽管此时他尚不知道怎样给各种生物划分等级,但是他已经把自己这一种类作为最高等级的了,并理所当然地将自己当做其中的优秀代表。

    当时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确实和我们现在不一样,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并不比人和动物的交往更多,然而他依旧不会忽视对他同类的观察,久而久之,他便能发觉他们之间以及他与女人之间的相同点。当他发现其他人在同样的情况下的做法和他完全一样时,他便理所当然地推测别人的行动方式和思维方式也都跟他完全一样。这个重要的发现一旦深深印入了他的脑海中,便会在他头脑中形成一种比推理更确定却远远更快速的直觉,促使他对一种对其自身的安全和利益最为有利的行为方式进行追寻。

    经验告诉他,追求自身幸福是人类活动的唯一动机。所以,人可以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少数情况下,因为存在共同的利益,他能够依靠同伴的帮助;而在另一种更少见的情况下,因为彼此的利益产生冲突,他就不可以相信他的同伴。人们在前一种情况下会结合成群体,或者是至少松散地结合在一起,但这种结合对成员没有任何的约束,而且只要是临时结合的需要一旦满足,它就会马上解散。人们在后一种情况下,每个人都会只想着自己的利益,假如他认为自己足够强壮,他便会公开地使用武力,假如他认为自己不够强壮,他就会使用谄媚或诡计。

    如此一来,人类就不知不觉地得到了一种关于彼此之间的义务以及履行此种义务能得到的好处的模糊观念。但因为他们完全不懂得为将来作打算,也不愿意为将来的事情多费心思,甚至不能想到第二天的事情,所以这种观念也只限于在遇到眼前的利益或者显而易见的利益时,他们才能够想得到。每个人都明白,假如想抓住一只鹿,他们就必须坚守岗位,但是如果碰巧一只野兔从他们中的一个人面前跑过,毋庸置疑,那个人会毫不迟疑地追上去抓住这只野兔,至于他这样做使同伴们失去了一只鹿,他也毫不在乎。

    人类这种交往方式令他们发展的语言,不会比一群乌鸦或者猴子聚集起来为了相同的目的而发出的叫喊更加精细,这一点应该不难理解。人类普遍使用的语言在很长一个时期肯定只是含糊不清的叫喊、大量的手势和一些模仿性的声音。此外,在不同的地方,特定语言会因为一些特定的发音方式(恰如我最初说过的,语言的最初构成总是很难解释明白的)而产生。但是这些语言一定是十分粗糙和不完善的,就像如今发现的某些原始民族中所使用的语言一样。

    在社会开始的时期,由于时间太过久远,要谈及的事物繁杂多样,事情的进展也十分缓慢,所以,对最初的许多世纪我只能作最简略的说明,因为事情越是进展缓慢,对其过程的描述就越是应当简洁。

    最初的收获使人们加速开发其他能力,他们的思想开化了,与此同时,也变得勤劳了,他们再也不会随便找一棵树就躺下来睡觉,也不会随便找个洞避风雨。他们发明了几种用来挖土、砍树的锐利坚硬的石器,之后他们又用树枝搭起了茅棚,最后学会了在茅棚上盖上一层泥土。这便是人类首个划时代的变革,人类组建了家庭,形成了某种形式的私有制,也为自身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冲突和争吵。但是,一定是最强壮的人建造了第一座房屋,因为他认为自己有能力来保护他的房屋不被人抢走,而弱小的人会发现模仿他建一座房屋比抢一座房屋更容易,也更安全。一旦建造了自己的房屋,他们便不会企图去争抢别人的房屋了,不是因为他们认为那并不属于他,而是因为他们已经不需要了,而且,如果他想抢占别人的房屋,就必然会与那家人发生激烈的争斗。

    新鲜的环境刺激会使人类的心灵不断发展,这种新鲜的状况即指结合夫与妻、父与子在一起生活的家庭。人们长久地住在一起就产生了人类最美好的感情:夫妻之间的爱情和父亲对子女的亲情。每个家庭就是一个团结的小社会,他们唯一的纽带是自由和相互之间的感情。原来具有同样生活方式的男女两性,逐渐适应了新的生活方式,女性变得更加稳定安静,习惯于持家和照顾子女,而男性则外出为家人谋求生活必需品。因为生活变得舒适,所以男女两性不再强壮敏捷,但是人们却发现,当个人在某种程度上,不再能单独与野兽抗衡的时候,联合起来对付野兽就会更容易一些。

    新环境中的人,生活简朴而独立,需求的东西极少,他们发明的一些工具能够满足日常的需要,所以他们拥有大量的空闲时间。他们在这些大量的空闲时间里,为自己创造了父辈们没有的各种享受,但同时也不知不觉地给自己戴上了一副枷锁,也给子孙后代引来了罪恶的源泉。原因在于,这些享受不断败坏人的身体和思想,而且随着它们的滥用,它们也成为人们的现实需求,而不再是享受。最终,当人们在失去这些享受以后所产生的不愉快大大超过了他们获取时的快乐,尽管拥有这些享受并不能让他们幸福,但人们仍会为失去这些享受而伤心。

    现在我们能够更清晰地看出,语言的运用是怎样开始,并在家庭中慢慢发展的。所以,我们能够推测,各种不同的因素使得语言变得越来越有必要,因而扩大并加速了语言的发展。洪水泛滥和地震让人们的栖居地被洪水和悬崖峭壁包围,地球的运动也从大陆中分出一块块土地成为岛屿。很容易想象出,因为这些原因而必须聚集在一起的人们,比在森林中游荡的人们更容易发展出共同的语言,所以,岛民在最初的航行以后,很有可能把语言的使用带到了大陆。至少,在大陆上的人懂得什么是语言和社会之前,这两者就已经在岛屿上出现了,甚至还渐渐地完善起来。

    到这里,事物的各方面都开始产生变化,之前一直在丛林中游荡的人们也开始定居,逐渐聚集并且形成了各种集团,最后各个地域都产生了一个特定的民族,民族成员之间由共同的性格和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而这些民族的产生是由于相同的饮食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共同的气候的影响,而不是由法律和法令所维系着。长期邻近的生活最终不可避免地令各个家庭之间产生了某些联系,最初推动比邻而居的年轻男女结合的那种自然的冲动,让他们从临时的关系逐渐转为亲密而持久的关系。人们开始对不同的事物进行比较,不自觉地产生了关于价值和美的观念,继而出现了偏爱的感觉。因为持续不断地见面,使他们难以忍受不能经常见面的痛苦,一种温柔而愉悦的感情便悄悄地进入了他们的心里,有一点儿矛盾便会引发强烈的不满,爱情同时激起了嫉妒之心,情侣之间一旦反目,生命便会成为柔情的祭品。

    随着观念和情感的相互推进,人类的心灵和精神也开始活跃,人类渐渐地脱离原始的粗野状态,他们受的限制越多,相互之间的联系也就越多,围在屋前的大树旁边唱歌跳舞也成了他们的习惯,爱情和闲暇的真正果实成为娱乐,甚至也成为男人女人们聚集在一起时唯一能做的事情。每个人都开始对别人加以关注,也希望获得别人的关注,因此一种普遍的价值就在人们之间形成:受到最多的关注的往往是那些最能歌善舞的人,最强壮的人,最漂亮的人,最灵巧的人或是口才最好的人。这便是迈向不平等的第一步,同样也是迈向罪恶的第一步。虚荣和蔑视在最初的差别中产生了,羞耻和嫉妒也产生了,新的生活所引起的混乱把原始的天真和幸福都终结了。

    当人们开始相互评价后,尊重的观念就在人的心底扎根,人人都要求别人尊重自己,再也没有人在不尊重他人的时候还能安然无恙地存在。由此,原始人当中产生了最初的对礼貌的要求。因为在每一种故意的伤害中,不仅会产生伤痛,人们还会将受到的伤害当做一种对他个人的侮辱,这往往比伤害本身更让人难以忍受,所以,每一种故意的伤害都会成为一种侮辱。

    第59章 分 (2)

    因此,每个人对他遭受的轻蔑所施的报复和个人对自己尊重的程度成正比,于是,报复成为一种可怕的行为,而人也变得冷酷和残忍。这恰恰是我们如今所知的大多数原始民族所处的状态。正因为在我们的头脑中缺少对原始民族合适的定位,无视他们已经离自然状态很远的事实,很多著述者才草率地得出结论说,人的天性是残忍的,只有用文明加以教化才可以变得温和。但事实上,再也不存在比自然状态中的人更加温和的了,自然给他们确立的位置,距离动物的愚昧与文明人不幸的智慧一样遥远。本能和理性对原始人产生同等的制约,使他们只考虑对自己的安全所可能产生的各种威胁,天然的同情心制约着他不去做任何伤害他人的事情,甚至在他受到伤害的时候也不会想要报复。智者洛克有句名言:“没有私有制,就没有伤害。”

    我们必须注意,新产生的社会以及人们之间所建立的联系,都要求人们具有一种与人类在原始状态时不同的品质,人类的活动已经呈现出道德的影响。在法律建立之前,每一个人所受到伤害的唯一评判员和复仇者都是他们自己。如此看来,自然状态中所需要的善良对新诞生的社会不再适用。人们之间的碰撞日益频繁,复仇手段也日益残忍,对复仇的恐惧也起到了严酷法律的作用。虽然人们日益缺乏耐性,同情心已经减弱,但是人类能力扩展的这个时期恰好处于自然状态的闲散与现今强烈的自我主义的一种中间状态,这必定是人类最幸福、最稳定的一个时代。我们越是思考这个问题,越会发现这个时期最不容易发生变革,它也是人类经历的所有时代中最美好的一个,除非偶然发生不幸事故,否则他们决不会从这个状态中脱离。当然,如果是为全人类的幸福考虑,这些偶然事件最好永远都不要发生。

    我们发现的原始人大多都生活在这种状态里,他们的生活证明了人类本应继续处于这种状态,这才是人类真正的青春时代,虽然后来的一切进步都好像使作为个体的人一步步迈向完善,但是却使人类整体上迈向老朽。只要人们对他们简陋的茅屋还感到满足,只要人们对穿着用荆棘和鱼骨缝制的兽皮还感到满足,只要人们对仅用羽毛和贝壳来装饰自己还感到满足,只要人们还甘愿继续用颜料涂满全身,继续对他们的弓箭加以美化和改善,继续用尖石制造渔船、打磨粗笨的乐器,总而言之,只要他们还只限于从事那些单靠一个人就可以完成的技艺,而不需要从事由几个人合作才可以完成的任务,他们便能健康、自由、诚实、幸福地生活。只要他们的本性愿意,就能够继续享受彼此自由交往的生活。但是,从人们需要他人帮助的那个时刻开始,当一个人发觉拥有两份食物的好处时,平等就不存在了,私有制便产生了。劳役成为了无法避免的,广阔的森林也成为了要用人的血汗来灌溉的茂盛田野,奴役和悲伤伴随着庄稼一起发芽生长。

    冶铁和农业技术促成了这一变革。诗人告诉我们教化了人而败坏了整个人类的是黄金和白银,可哲学家却告诉我们其实是铁具和谷物。对这两者,美洲的原始人一无所知,所以他们仍然是原始人,假如其他的民族仅仅掌握其中的一种技术,那么他们似乎也不可能冲破原始状态。欧洲能够拥有比其他地方更为持久、更加高度发展的文明,最好的解释就是那里曾经盛产铁矿和谷物。

    很难想象人类最初是怎样认识并且使用铁的,我们很难设想在人们还不知道会产生怎样的结果以前,他们会挖出铁矿把它们处理好并投入熔炉。但是,因为铁矿只存在于没有树木等植物的贫瘠之地,所以也不能设想某次偶然的火灾导致了这种发明。由此可见,似乎自然竭力不想让我们发现这个不幸的秘密。所以,只有在某种极不寻常的情况下,某次火山爆发,喷射出熔化的金属物质,启发了看到这一切的人模仿自然炼铁的方法。此外,我们还应当进一步设想,这些人一定拥有极不寻常的勇气和先见之明,所以能承受这样繁重的劳动并且预见到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以后能够从中获益。这些全部需要发达的智慧,因此当时的发明者应该比我们所设想的更加聪明。

    远在人们开始实践之前,农业的原理就应该已经被人们掌握了,人们不断地从植物中获取食物,对自然为使植物繁衍而使用的方式几乎不可能不了解。但是,可能在很久以后,人们才开始经营农业,其中的原因也许是由于树木和渔猎的不同,不需要人们给予特别的关注就可以生产食物,也许由于人们对谷物的作用不太重视,抑或没有工具来种植,也许由于他们未能预见将来的需求,最后,也许由于他们没有办法对别人抢走他们的劳动果实加以阻止。

    当人类变得更加勤劳之后,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已经开始在茅屋周围利用尖利石器和削尖的木棒种植一些蔬菜或者根茎类的植物。但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以后,人们才懂得怎样种植谷物,或是拥有大量种植谷物所需要的工具;更不要说,原始人不拥有那种对农业耕作来说,必须愿意牺牲即时的需求以换取将来的收获的远见,恰如我已经说过的,他们早晨起来几乎不会想到晚上需要些什么。

    为人类要从事农业,其他的许多技术的发明就变得必要了。有了熔炼和打铁的工匠以后,就必须有人来供养他们。需要食物的人口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从事制造业的人越多,提供生活资料的人就会越少。一些人需要用农产品来换取铁制工具,因此另一些人就必然发现了用铁具来增加农产品的办法。如此一来,一方面经营和耕种技术得到了建立,而另一方面,金属加工和铁具的使用也得到了推广。

    对土地的耕种必然会引发对土地的分配的问题,而一旦私有财产被承认,便必然会带来最早的公正法则。因为要保护个人的财产,人们就必须先拥有一些东西。另外,人们开始对将来作打算,每个人都可能会丧失一些东西,所以人们都有不去伤害别人的理由,以避免随之而来的报复。因为我们不能撇开人的劳动而去思考私有财产的产生,所以这种起源是合乎自然的。在加入自己的劳动之外,人还能添加什么使他有理由把并非他创造的东西占为己有呢?正是农夫的劳动赋予了他获得他耕种的土地上的产出的权利,也使他至少到收获时占有土地本身。之后年复一年,这样持续的占有便很容易转变为私有财产。

    格劳秀斯说,古代人给予塞莱斯(谷神)以立法者的称号,并且把纪念她的节日称做“黛丝摩芙里”,就表明通过土地的分配,人们从中获得了一种权利,即对财产的所有权,这不同于自然法中的权利。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假如人们的才能相同,平等便可能会持续下去,例如,人们对铁具的使用和对农产品的消费,总可以保持精确的平衡。但是,实际上并不存在什么能够保持这种平衡,因此这种平衡很快便被打破了。强壮的人劳动所得会比较多,熟练工从工作中可以获取更多的收入,聪明的人会想办法减轻劳动,而农夫需要更多的铁器或者铁匠会需要更多的谷物。即使是同样的劳动,一个人可以获取较多的收入,而另一个人却难以糊口。这样,随着人们彼此的联系,自然的不平等就会不知不觉加深,这种人和人之间的差别也会通过他们之间不同的遭遇而逐渐扩大,其影响会更加明显,更加持久,并相应地开始影响个人的命运。

    事情一旦发展到这种地步,接下来的事情就很容易想象了,关于相继发明的其他技艺,语言的发展,才能的试验和运用,机遇的不平等,财富的利用和滥用,还有跟这些相关的一切细节,这些我没有必要再向读者描述,读者自己都可以轻易地加以补充,我将只对这个新时期中人类的状况加以概括。

    在这个时期,人类所有的能力都获得了发展,记忆力和想象力全面展开,人们对自我更加关注,并能进行理性的思考,思维能力也已经达到完善的最高点。一个人的所有与生俱来的东西此时都在发挥作用,人与人之间出现了等级和出身的差别,这些差别不仅包括个人财富的多少,能影响他人的能力大小,也包括个人的才智、美丽、技术、体力、价值和智慧,只有这些品质才能够获得别人的尊重。不久以后,这些品质就将成为人们必须拥有或者最起码装作拥有的东西了。

    现在,人们喜欢假装成他原本不是的那种样子。“本来就是”和“看起来是”变成两种完全不一样的东西,接着从这种差别中产生了傲慢的虚荣和欺骗的伎俩,不可计数的罪恶也开始相继上演。另一方面,在之前自由而独立的个人,现在也在一连串的新产生的欲望的推动下,开始对别人有所依赖,既要受自然的支配,更要受他人的支配:富人需要他人的侍候,穷人需要他人的钱财帮助,不穷不富的人也无法脱离他人的支配。因此,一个人必须不断地想办法让别人关注他的利益,让别人觉得帮助他,便会给他们自身带来收益(即便事实并非如此)。由此,他便会对一些人阴险狡诈,而对另外一些人蛮横残忍。他在既不能恐吓别人服从他,又认为帮助别人没有好处的时候,就会选择欺骗一切他所需要的人。与其说难填的欲壑和对财富的热望是因为真实的需要,不如说是来自于对超越别人的渴望。这些欲望导致人们产生彼此伤害的阴险企图和一种隐秘的嫉妒。这种嫉妒让人们戴上伪善的面具,从而更加稳妥地实现自己的欲望,所以更为可怕。总而言之,当时的社会一方面是竞争和对抗,另一方面是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人人都暗藏损人利己的心理。这所有的灾难都是私有制的最初结果,也是不平等发展的必然产物。

    在代表财富的符号发明以前,财富仅仅是指土地和牲畜,它们是人们唯一能够拥有的真正财产。当这些财产在数量以及范围上都不断地扩张,直至占据了整个地球时,人们的土地呈现出彼此相邻的状态,一个人只有通过损害他人的财产,才有可能继续扩大自己的财富。而另外一些人,或是因为太虚弱,或是因为太懒惰,都没能有所收获,尽管他们没有失去什么,但是却无法避免地成了穷人,因为他们周围的一切都在变,而只有他们原地踏步。于是他们不得不寻求富人的施舍或者偷取食物。这样一来,根据不同人的性格,随之产生了统治和奴役、暴力和劫掠。对那些富人来说,他们一旦体会过统治带来的乐趣,便会鄙弃其他的一切乐趣,这就和一群饿狼一旦尝到了人肉的滋味,就再也不想吃其他的食物是一样的道理。他们利用旧的奴隶来获得新的奴隶,一心只想征服和奴役邻居。

    这样,不管是强权者还是弱势者,都将他们的强权以及贫穷视为一种针对他人财富的权利,在他们眼里,这种权利便是一种财产的所有权。一旦平等遭到破坏,最可怕的混乱就会随之而来。富人和穷人之间将会相互掠夺,天然的同情心的声音将被他们不受约束的欲望压制,原本就很脆弱的公正无疑也会遭到这种欲望的严重打击,不受约束的欲望带给人们的除了野心、贪婪,还有邪恶。最强者和先占者之间的冲突也会持续不断地发生,并且不发展成为战争和杀戮就绝不罢休。新生的社会也会因此陷入一种可怕的战争状态,人们就这样陷入无尽的折磨之中,并且一直堕落下去,再也无法停下脚步,也再不能摆脱这些不幸。人们沉迷于滥用能给自己带来荣誉的种种能力,最终却是迷失了自我,并且一步步地将自己推向毁灭的边缘。

    这种新奇的灾难让他不由得惶恐,他固然很富有,但他也很可怜,他只想逃避财富,他痛恨他不久前还在祈求的东西。

    第60章 分 (3)

    人们可能始终不考虑他们这种悲惨的处境,也可能从不考虑那些折磨人的灾难。尤其是富人们,他们一定会想到,为了连绵不断的战争曾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尽管所有人都可能为之付出生命,但只有他们可能为之付出财富。此外,无论他们怎样为自己的巧取豪夺而展开辩护,他们都明白自己财富的基础其实是不稳定的,也不是那么正当的,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凭借武力掠夺他们原本也是用武力掠夺来的财富,他们根本没有任何的理由抱怨什么。即使完全是通过勤劳致富,人们也很难为自己的财产作出很好的辩护,即使是这样说:“我建了这堵墙,而这块土地本就是我辛勤劳动所得。

    ”那也是徒劳,但是我们可以这样反问:“你占有的土地是谁给你的?本就没有人要求你劳动,一切都是你自愿,既然如此,你又有什么权利向别人索取报酬呢?难道你不知道,正是因为你占有得太多而导致了别人挨饿吗?你想获得超出你生存所需的部分之前,难道不应该首先得到全体人民的一致同意吗?”富人既缺乏令人信服的理由,又没有足够强大的力量来保卫自己,他可以轻松地制伏一个人,但也会被一群强盗轻松地制伏。富人是以一己之力来抵抗全体人民的。此外,由于富人和与之同等的人之间存在着嫉妒,因此富人们是不可能联合起来对付那无数联合起来抢劫的人们的。迫于形势的压力,富人们最终想出了一个人类智慧所能想出的可以称为最深谋远虑的计划,这个计划把他们原本的敌人变成了对他们有利的人,即联合所有的反对者,给他们灌输新的观念,并为其建立新的制度。这些制度对富人来说有利就好比自然法对他们不利一样。

    怀着这种目的,富人向邻居们描述了一种可怕的情景:假如每个人都武装起来对抗其他人,那么每个人的需求将和他们的财产一样,成为一种沉重的负担。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都将不能得到安宁。讲完这些之后,富人们轻而易举地编造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以诱惑别人来实现他的目的,他说:“让我们联合起来吧,保护弱者,让他们免受压迫,制约强者的野心,使每个人的财产都毫无例外地得到保护。让我们建立并且维护和平、公正的规则,并全体遵守,让强者和弱者一样地承担义务,以在某种程度上弥补命运的不公。总之,我们不能再和自己作对,我们必须联合起来,这样才能汇集成为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让这个权力通过智慧的法律来治理我们,保护这个共同体中的每个成员,抵御我们共同的敌人,维持我们永恒而和谐的关系。”

    其实,想让这群愚昧而且容易上当受骗的人相信他的话,他远远不需要说这么多,因为这些人之间存在着太多的纷争,假如没有裁判,他们就根本无法解决这些纷争,同时,他们又有着太大的野心和太多的贪欲,如果没有主人,他们就根本不能长期生存下去。于是,他们一听到召唤,就急不可耐地奔向他们的枷锁,只希望这个枷锁能够保障他们的自由,因为他们虽然有足够的智慧来理解政治制度的好处,但是却缺少足够的经验来预测它的弊端。而最有能力预测这种弊端的人,却正是那些希望他们走向枷锁而从中获益的人。即使最精明的人也会认为:牺牲掉一小部分的自由来保障更大部分的自由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这与一个受伤的人宁愿舍弃自己的胳膊也要保全身体的其余部分是一样的。

    以上便是社会和法律的起源,或者说是社会和法律应有的起源,在此作用下,穷人获得了一副新的枷锁,相对地,富人则获得了一些新的权力。天然的自由被彻底摧毁了,而保障私有制和不平等的法律却被永远地固定了下来。这种法律将富人们的巧取豪夺变成了一种不可更改的特权,为了少数几个野心家的利益,而让全人类都陷入了无穷无尽的劳苦、奴役以及悲惨的境地之中。这样,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明白:一个社会的建立是如何使其他社会的建立变成必然的,也明白了:为了对抗联合的力量,世界上所有受压迫的人应该如何联合起来。

    每个社会都在迅速地膨胀,不久就会充满整个地球,直到在地球上几乎再也不会找到那样一个地方,人们在那能够摆脱枷锁,将自己的头颅从一直悬于他头上的以细线维系的利剑下移开。市民权利已然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的共同法则,而自然法却仅仅存在于各个社会之间,用万国法的名义出现,以默认的惯例来加以限制,从而使社会之间的交流成为现实,也取代了自然的同情心。在社会中,这种同情心已经失去了对人类的大部分影响,如今也只是存在于一些伟大的世界主义者的精神深处,这些人打破了阻碍各民族人民交流的思想樊篱,他们模仿伟大造物主的样子,将全人类都包括在了他们的仁慈之中。

    虽然政治组织之间的关系目前仍然处于自然状态中,但在不久之后,这种状态给政府带来的种种不便就会使它们不得不摆脱掉这种状态,正好像个人不得不放弃它一样。因为,该状态对大型政府之间的关系造成的破坏比对个人要大得多。由此便产生了一系列让理性和自然都感到震怒的民族战争、杀戮和相互报复,以及那些以杀人为美德标准的可怕偏见,因此,最正直的人也把相互残杀当做一种职责,以至于最终让人们大规模地屠杀自己的同类,却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在自然状态中所有时代整个地球杀害的人和使用的暴力,比战争中一天杀死的人数和攻占一座城池所使用的暴力要少得多。这便是将人类分裂成不同社会所造成的首要恶果。不过,我们还是回到政府创立的最初吧。

    我了解到,关于政治社会的起源,许多著述者都给出了很多种其他的解释,比如,有人认为政治起源于强者的征服,或者是起源于弱者的联合。事实上,这些都和我用来论证政府起源的论据没有一点儿关系。我在上文中提到的原因,在我看来是最符合自然的,有以下几个理由:一、对第一种说法,征服本身并不是一种权利,因而我们根本不能依此推出其他的权利。除非是被征服者完全恢复了自由,并在恢复自由之后,甘愿推举曾经的征服者做他们的首领,否则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只能是永远处于战争状态。无论之前他们签订了怎样的投降协定,那些都是建立在暴力的基础上的,由这一点便能判断它是无效的。因而,从这个条件出发,是不可能建立真正的社会或政府组织的,而且除了强者法则之外,也不会产生其他的法律。

    二、对第二种说法,因为强、弱这两个词就其本身的含义而言,就是不明确的,在财产所有权或者先占者的权力的建立与政治治理的中间时期,完全可以用富和穷这两个词来代替强和弱。因为,在法律建立以前,事实上,一个人想要让另外一个与他平等的人服从他,除了把对方的财产掠夺过来或是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对方一部分之外就没有其他的办法了。三、因为穷人除了自由,就没有别的什么东西可以失去了。所以,除非穷人疯狂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否则他们是绝不可能无偿地抛弃自己唯一的财产(自由)的。而富人在这方面,可以这么说,他们对自己的财富会慎之又慎,结果反而最容易受到损害。所以,富人们更有必要采取一些防备措施来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总而言之,更为合理的假设是:一个人只可能去创造对自己有利的事物,而对自己有害的事物,不管是谁,都是不可能去创造的。

    政府在创立之初,还没有正规稳定的组织形式,而由于经验和哲学思想的双重缺乏,人们也只能看到眼前的弊端,至于其他的弊端,只有等它们出现之后,人们才会想办法去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尽管英明的立法者尽了所有的努力,但政治状态依然不甚完善,因为它简直就是偶然出现的。政府从刚建立起就存在问题,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能逐渐让其缺陷显露,并向人们昭示一些改善措施,但那些政府创立之初就产生的缺陷却是永远都无法弥补的。人们只能不断地修修补补,却不能像斯巴达的莱格古士那样,首先扫清地面,清除所有老朽的材料,以便建立起一座稳固而持久的大厦。

    最初的社会仅仅是由一些一般的公约组成的,而那时的每个人都会遵守这些公约,因为共同体自身可以保证每个人都能遵守公约。但经验证明了该制度的脆弱性,在必须全体成员参加才可以审查、判决的时候,人们的违规行为往往难以被认定,所以,违规者便能轻易地逃脱惩罚。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心只想着如何逃避法律的制约,混乱和不便也就会持续不断地增加,直到某一天,人们觉得有必要冒险把公众的权力交给某一个人,来让法官考虑怎样才能保证人们对公约的遵守。如果说人们在结盟之前便已经选出了首领,或者在法律产生以前就有了法官,这样荒唐的假设简直是不值得认真考虑的。

    但是,我们也没有理由设想,人们从一开始便坚决地、无条件地投入某个专制主人的怀抱,同样我们也不能设想,桀骜不驯的人们想到的首要的维护公共安全的方法便是直接选择奴隶制。事实上,如果不是为了逃离压迫,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以及自由,也就是说想保护那些构成了他们生存基础的事物,他们有什么理由要选出一个统治者呢?想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人所遭遇的最不幸的事大概就是让自己任凭别人支配了。这样一来,为了让别人保护他的财产,他首先就要将自己仅有的财产送给别人,这难道不是违背情理的事吗?他如果将支配自己的权力让给首领,那么他的首领又能给他带来什么回报呢?假如这个首领用保护他为借口,便可以随意支配他的财产以及他的人身自由,那么,他完全可以嘲讽地回答:“我的敌人对我也不过如此吧!”因此,毫无疑问,人们选出首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由,而非奴役自己,这是所有的政治法的基本准则。普林尼对图拉真说:“我们之所以需要国王,是因为我们不想要主人。”

    政客们关于热爱自由的诡辩和哲学家们关于自然状态的诡辩,其本质是一样的,他们按照自己了解的事物,去判断他们不了解的性质迥异的事物。在他们看来,人天生都有奴性,因为根据他们的观察,似乎奴隶看上去很能忍受奴役。但是,他们却不曾想过,自由好比淳朴和美德一样,只有拥有它们的人们才能够真正了解其价值,而当人们失去了它们的时候,就会同时失去对它们的兴趣。布拉西达斯对一位总督说:“我能知道你们国家的幸福,然而你却不能体会我们那儿的快乐。”因为这位总督想将斯巴达的生活与波斯波利斯城的作比较。

    看到马勒时,烈马会立即竖起鬃毛,奋蹄抓地,继而猛地后退去挣脱,而驯服的马则会耐心地忍受鞭笞以及马刺的痛苦。同样的道理,那些文明人毫无怨言地默默忍受的奴役,原始人对此却始终不会低下他们的头颅,他们鄙弃用奴役换来的和平,他们只会选择用暴力去换取自由。所以,我们是不可以从被奴役的人们那里判断出人类的天性到底是接受奴役还是反对奴役的,而是应该从那些自由民族为了反抗压迫作出了多么大的努力来进行推测。我明白,前者始终在不停地歌颂他们在锁链下所享受的那种平静生活,他们把悲惨的奴隶生活称为安宁:“悲惨的奴役生活,他们却称之为和平。”但是,我却看到了后者为了这唯一的财富(失去了这种财富的人却会十分鄙视这种财富)不惜牺牲自己的安宁、快乐、金钱、权利,甚至是生命。我看到天生享有自由的动物,出于天生的对束缚的憎恨,将自己的头撞向牢笼的铁栅;我看到无数个轻视欧洲淫逸生活的原始人,赤裸着身体,忍受着饥饿、刀剑、战火和死亡来保卫他们的自由和独立,每当那时,我总能深深地感受到,奴隶是不配谈论自由的。

    第61章 分 (4)

    在许多著述者的观念中,专制政府以及整个社会都是由父权延伸出来的。根本无须征引和洛克、锡得尼完全相同的论据,我便可以指出,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能够比父权的温和与专制政府的残暴之间的差距更大了,因为服从者从父权中得到的好处,要比从掌权者那儿得到的好处多很多。根据自然法则的规定,只有在孩子需要得到父亲的帮助的时候,父亲才是他们的主人,而等到儿子长大并完全独立之时,他便和父亲居于平等的地位。到那时,他对父亲只需要尊敬而不必再服从,因为报恩是自己应尽的一种责任而不是他人可以强求的权利。

    不能说社会来源于父权,而应该说父权的主要力量都来源于文明社会,只有当子女都聚集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才会被认为是这些孩子的父亲。父亲是他自己财产的真正主人,他的孩子因为他的财产而依附于他。除非他的孩子们完全顺从他的意志,并且能使他感到满意,否则他可以不给孩子们任何的财产。然而,臣民却完全不能指望从他们的君主那里获得任何类似的恩惠,因为他们本身和他们的财产都是属于君主的,至少君主本人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当君主给他们少量的财富的时候,他们还必须要感恩戴德,在君主看来,让他们活着本来就是一种恩惠,至于剥削他们,也同样是一种公正。

    如果我们从权利出发,继续探寻事实,那么就会发现,所谓专制政权的建立源自于人民的自愿,这个说法是毫无道理可言的。我们同样也很难证明这种契约的有效性。假如只是缔结契约的那一方要承担所有风险,而另一方却完全没有什么义务,这样一来,只有承担义务的一方会受到损害。即使在今天,这种可憎的制度也远远地不同于明智优良的君主制,尤其是法国的君主制,从他们的法令中我们就可以看到这一点。尤其是在1667年,以路易十四的名义,并且根据其敕令出版的一部著名法律中就有这样的一段文字:

    因而,绝不能说,国王可以不用遵守自己国家的法律,原因是这句话的反面,正是万国法中的一条真理。尽管谄媚者可能攻击这个真理,然而一个好的国王应该像国家的保护神那样永远捍卫这条真理。假如我们可以像智者柏拉图那样说:国王最大的幸福便是臣民的服从,国王遵守法律,而法律也会永远公正地为民众谋取幸福,那该是多么地合理啊!

    我不想继续追问,既然自由是人类最高贵的权利,那么,如果仅仅是为了取悦一个疯狂或是残忍的主人,竟然甘愿完全抛弃造物主赐予我们的最珍贵的礼物,听从主人的命令去做那些造物主原本就严禁我们做的各种罪恶,这算不算是自甘堕落,将自己贬低到动物的水平,而去做一个本能的奴隶呢?或者说,这算不算是一种对造物主的侮辱呢?也许伟大的造物主宁愿看见自己的作品被彻底毁掉,也不愿意遭受如此的侮辱吧。如果反对者允许,我就不会再详细引用巴尔贝拉克的权威说法,他根据洛克的观点,直率地指出:人出卖自己的自由的极点,便是让自己屈从于一个专制权威之下,而由该权威任意使用自己。他补充道:因为这种行为就相当于在出卖自己的生命,而他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我真的很想问一句,那些不害怕将自己贬低到如此程度的人们,他们又有什么权利让自己的子孙后代也跟他们一样遭此耻辱呢?他们有何权利代替他的后代放弃那些本来就不是他本人所赠与的幸福呢?对那些值得拥有那些幸福的人来说,一旦失去这些幸福,生命本身就成了一种负累。

    普芬道夫说,为了别人的利益,我们可以放弃自己的自由,这就如同通过契约和协议,我们可以将财产转让给别人一样。但是实际上,这种推理好像并不能成立。原因是,首先,我放弃的财产和我相互分离,那么就算别人滥用它也与我无关;然而,假如别人滥用我的自由,这便不可能与我无关了。如果别人让我去犯罪,我就不能不去,这样我就会成为犯罪的工具,我也会因此满怀罪恶感。其次,所有权实际上是一种制度的约定,只要他们愿意,就可以放弃任何财产;然而,针对人类的本质属性,比如生命和自由而言,那就全然不同了,每个人都可以享用这些本性,然而是否能抛弃却是值得怀疑的。

    假如抛弃了自由,我们就同时贬低了我们自己的生命,假如抛弃生命,我们便完全失去了自己的生命。在这世界上,没有任何财富可以弥补这两者的损失,而以任何财富来换取生命或是自由的行为,都是违反理性和自然的。即使我们可以像转交财产那样,将自由转交给别人,然而,当涉及儿童时,这一切又应该另当别论。孩子们可以享有其父亲的财富,仅仅是因为父亲把权利转交给了他们,然而他们作为人的自由,却是由自然赋予的,因而即使是他们的父母,也完全没有权利剥夺他们的自由。正如想要建立奴隶制,就必定会违背自然,而想要维持奴役的权利,就必须要改造自然。那些郑重宣称奴隶的孩子生来便是奴隶的法学家们等于是在宣布人生来就不是人。

    所以,我相信,政府并不是从专制权力开始的,与之相反,专制权力却是政府堕落的最终状态。它使政府又返回到了强者法则,而政府原本是为了补救这一法则而建立的。然而,即使政府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开始的,这种权力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是不能把它当做社会各种法则的基础的,所以也不能把它当做不平等的基础。

    在这里,我不想再继续深究一切政府的基本契约的性质,我将只采用一般观点,将政治组织的建立看做民众和他们自己选举出来的首领之间达成的真正契约,他们双方都会约束自己遵守其中法律的规定,这种法律也就成了联结他们双方的纽带。人们在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将他们的各种不同意志集中成一个单一的意志,而对该单一意志作出解释的那些条款就构成了根本法,国家的全部成员都必须毫无例外地遵守这种根本法,并且在根本法中,还有一个条款规定着监督其他法律官员的选任和权限。另外,根本法的权力包括所有维护宪法的职权,却不包括修改宪法的权力在内。这一切都必须伴之以荣誉,来保证法律以及执法者能够受到公众的尊重。此外,执法者还应该享受一些特权,来补偿他们为管理好国家事务而付出的劳动和精力。至于执法者,他们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志来行使委托人赋予自己的权力,他们还必须保证每个人都能安全地享受到他们本应享有的一切权利,而且在任何情况下,执法者们都必须将公众的利益置于其个人利益之上。

    在经验还没有对其进行证实以前,或是在人们的知识尚不能使他们预见到这种宪法无法避免的弊端以前,好像它就是一部最好的宪法,因为负责维护宪法的官员本身就同宪法有着最密切的利益关系。官位设置和职权设定的唯一根据就是根本法,一旦根本法消失,那些官员们的存在就完全失去了合理性,人们也无须再服从官员的命令了。因为国家存在的基础并不是官员,而是法律,因此当法律不再存在的时候,人们也就重新获得了天赋予自己的自由权利。

    只要我们稍微注意一下,便会发现一些新证据可以用来支持这种说法,并且根据契约的性质本身就能证实这种契约其实并不是不可以解除的。因为,假如没有一个最高的权威来保障缔约双方各自遵守契约,或者是强制他们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契约双方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理由来作出判断,并且,只要契约的一方发现对方违反规定或者认为这种契约不再符合他自己的利益,那么双方总有一种权利来解除契约。也正是根据这一原理,人们才可能拥有解除契约的这种权利。

    现在,当我们仅仅是考察这种制度中的人时,我们就可以确信,如果掌握所有权力,并且享受契约规定的所有好处的官员有权放弃自己的权威,那么可能承受长官们所有错误决策后果的人民就更应该有权拒绝服从了。不过,这种可以弃权的权利是十分危险的,因为它必然会导致可怕的、无穷的混乱和纷争。所有这些都表明,人类的政府更需要有一个远比理性更为坚实的根基,同时也表明了,公众的安宁是多么地需要一个神圣的意志为最高权威赋予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品质,从而可以剥夺臣民这种危险的弃权的权利。从这点看来,即使宗教有着种种弊端,也没有为世人带来什么其他好处,人依然有责任去皈依、信仰宗教,因为它帮助人类逃离的种种残杀远远比人类因宗教狂热付出的生命要多得多。尽管如此,还是让我们沿着原来假定的线索继续推论下去吧。

    政府组织形式的差别,取决于创立之初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分化程度的差异,假如那时人们中间正好只有一个人不管在权力、财富、品德还是在个人影响力上都十分杰出,那么这个人就会被选为唯一的执政者,也就是说,这个政府将是君主制的;相对地,假如有一群人都同样杰出,同样高于一般民众,那么他们就会被一起选为一个团体,也就形成了贵族统治的政府;又或者,那时的人们由于脱离自然状态的时间还不算长,他们无论财富还是才干都很相当,那么,这种情况下,他们便会共同组成一个最高的政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民主政府。只有经历过时间的考验,人们才能发现到底是哪种政府更适合他们。在一些民族中,民众会一直保持着遵守法律的习惯,每个公民都会努力维护自己自由的权利;而在另一些民族,人们则会服从官员,臣民们会因为看到别人享受着自己已经失去的幸福而愤怒,一心想着奴役自己的邻人。总之,一些民族产生了幸福和美德,而另一些民族只有财富和征服。

    尽管各个政府的形式不尽相同,但最初所有的官员都是经过选举而产生的。当一个人的财富无法影响到他人的时候,只有他的功绩可以让他在人群中占有优势,因为功绩可以给人带来天然的威望,或是因为年龄较长,他的处事经验和审慎决断的能力也可以算作一种优势。无论是希伯来人的“长者”,或是斯巴达的“长老”,还是罗马的“元老院”,其实只要从“领主”这一词的来源中就可以看出老人曾经受到何等尊重。然而,越是老年人频繁当选,选举就变得越频繁,相对地,事情也会越来越烦琐。

    随之而生的就是,阴谋开始酝酿,派别逐渐形成,党派斗争愈演愈烈,内战也爆发了,此时,个人的生命就成为所谓的国家幸福的牺牲品。于是人们最终又将回到最开始的混乱的局面,而那些野心勃勃的官员们就从这混乱的局面中获利,借此机会将职权永远地掌握在了他们自己家族的手中。而人们已经习惯了依附、安乐、舒适的生活,他们再也没有能力去打碎身上的枷锁,为了维护自己的安宁,他们宁愿戴上更沉重的枷锁。后来,这些官员就成为世袭的了,掌权者也都逐渐习惯于将官位看做自己家族的财产,而把自己当做这个国家的主人,其实在最初,他们也只不过是一些官员。他们把其他公民视为奴隶,像清点牲畜一般将他们算在自己的财产之列,最终自诩为神,甚至是王中之王。

    如果沿着不同的变革来追踪不平等的发展,我们便会发现,第一阶段的不平等是法律和所有权的建立,而第二阶段的不平等是官员制度的设置,至于第三阶段则是法制权威向专制权威的转变,这也是最后一个阶段的不平等了。所以,第一个阶段认可的不平等是富和穷,第二个阶段则是强和弱,到了第三个阶段,就变为了奴隶和主人,第三阶段的不平等是前两个阶段不平等持续发展的最终结果,它将持续到新的变革彻底推翻政府,或者是社会重新回到法治状态。

    第62章 分 (5)

    为了理解该发展的必然性,我们没有必要去考虑政府设立的动机了,应该去考察政府实际上采用的组织形式,以及它随后必然会出现的种种弊端,因为这些弊端使政府的设立和腐败成为必然。我们不需要去考虑斯巴达的情况,因为那儿的法律主要关注的是儿童的教育问题,而莱格古士为他们开创的风气让法律本身成了多余。作为一种规定,法律自身的约束力弱于人们本身的欲望,它能做的只是限制人们而无法改变人们。不难证明,任何一个政府如果能够像它成立之初那样一成不变地走下去,杜绝任何变革或者腐化,那么这个政府本来就没有成立的必要了。因为对一个国家来说,假如任何一个人都不触犯法律,并且任何一个官员也都不滥用权力,那么在这个国家,无论是法律,还是官员,其实都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政治上的差别必然会导致人和人之间的差别,而官员同民众之间不平等的扩大也必然会导致民众之间不平等的产生,而且,不平等还会因欲望、才能,以及环境的不同而千差万别。官员们通过篡夺非法权力来提拔一群走狗,并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力分给他们。同时,人们在盲目野心的驱动下,甘愿受别人的压迫,他们不会向上看,相反却是向下看,比起当一个独立自主的人来说,他们更热衷于压迫别人,他们之所以甘做奴隶正是为了反过来去奴役其他人。你很难让一个没有野心控制别人的人去服从别人,即便是最精明的政治家也不可能让一个追求自由的人屈服。

    然而,不平等却可以轻易地在懦夫和野心家那里横行,这些人时刻在等待时机,随时都做好了冒险的准备,不管是统治别人还是服从别人,对他们来说,这几乎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因而,必然会降临这样的一个时代,到那时,人们的双眼已被完全蒙蔽,只要统治者对他们中间最卑微的一个人说:“让你以及你的子孙后代都成为贵族吧!”这个人便立即在众人面前尊贵起来,甚至连他自己也会认为自己很尊贵。并且年代越久远,他的后裔就会越显尊贵,而他们家族成为贵族的原因也会越来越模糊不清,越难以确定,这个身份所产生的效果就会越强。也就是说,在一个家族中无所事事的人越多,这个家族就越显赫。

    如果这儿是探究细节的地方,那么,我会很乐意解释,为什么即使在没有政府的干预的时候,人们之间也会产生声望和权威的不平等。这是因为,一旦结成社会,人们就会开始相互比较,并且在与邻居们持续不断的交往中,发现他们之间的种种差异。这些差异有几种主要类型,主要通过财富、地位(或等级)、权力还有个人品质来相互评价。我可以证明这几个方面之间的和谐或者冲突是判断国家制度好与坏的最可靠的标志。另外,我还可以指明,在这四种不平等之中,个人品质之间的不平等是其他所有不平等的基础,而财富上的不平等则是最终的不平等。因为财富直接指向人们的幸福,而又最容易转移,财富还可以用来购买其他的一切东西。通过以上的观察,我们就可以准确地判断出一个民族距离原始状态的远近,还有这个民族在走向衰败极点进程中所处的位置。而借助这一点,我便能解释追求声望、荣誉还有地位的普遍愿望是怎样激起了所有人的热情,怎样锤炼并使他们不断较量着彼此的力量和才能。同样,我也能解释它是怎样刺激着我们的欲望,令我们的欲望迅速膨胀。它把无数野心家置于同一个竞赛场上,开启了人们无处不在的竞争和对抗——也可以说是敌对,从而造成了不计其数的成功、失败和混乱。

    人们具有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的欲望,出人头地的冲动。我可以证明,正是人们的这些欲望和冲动给我们带来大量的恶,还有少量的善,也给了我们最骄傲和最可鄙的东西:美德和恶习,科学和谬误,哲学家和征服者。总之,我能够证明,因为强者只珍惜那些弱者没有的东西,没有弱者悲惨的命运,强者就感觉不到自己固有的幸福,所以始终只有小部分富有而强大的人能够站在命运塔顶的光环中,而大部分人只能是缺衣少食,默默无闻。

    只是对上述观点进行一些详细阐述便足以写出一部巨著了,我们还可以通过与自然状态的对比,把各种政府的利弊拿来比较一番。同时,我们还可以揭示,由于政府的不同性质以及由于时间的发展而不可避免产生的变革中,那些已经产生的不平等以及在未来数世纪中将会产生的不平等的各种表现形式。我们能够看到,为了反抗国外压迫者,人民大众所作的所有努力最终却压迫了他们自身;我们能够看到,统治者的权力在无限地扩张,而被压迫者却丝毫不能看到这种压迫在何时才能停止,更不知道他们能有什么合法的方式可以用来反抗这种压迫;我们能够看到,公民权利和民族自由正在逐渐地消失,而弱者的所有不满、抱怨以及要求都被视作叛乱的怨言;我们能够看到,政治将保卫公众利益的荣誉仅赋予人民中的那一小部分吃皇粮的官员;我们能够看到,赋税随之产生,悲惨的农民不堪苛捐杂税的压榨,他们即便在和平年代也不得不抛弃田地,扔掉犁铧,举剑而起;我们还能够看到,各种混乱荒唐的荣誉法则出现了,而国家的保卫者迟早会变成人民的敌人,最终只会将他们的利剑插入同胞的胸膛;到最后,这样一个时代将会降临,人们会对他们的统治者说:

    “你命令我将利剑刺入父亲的胸膛,

    刺入怀孕妻子的腹中,

    我终将执行你的命令,

    尽管我的双手始终坚持反抗。”

    从财富与地位的极端不平等中,从各式各样的欲望与才能中,从那些无用却有害的技术与无聊的科学中,产生了大量的偏见,这些偏见同时还违反了幸福、理性还有道德。我们可以看见,掌权者费尽心机来破坏民众的联合,不断在民众之间制造分裂。他们制造一切能引起分裂的争端,然而,在表面上,他们却又维持着社会和谐,他们将各阶层人民的利益与权利对立起来,促使各阶层的人民彼此猜疑、相互敌对,趁机加强他们自己的统治。

    正是在这种动荡和混乱中,暴政逐渐抬起了它那罪恶的头,吞噬了整个国家里一切健康完整的事物,最终也践踏了法律以及人民,在共和国的废墟上建立起了它的统治。暴政建立之前的那一个时期,必然是动荡且充满灾难的时期。但是最终,一切都会被这个恶魔吞噬,到那时人民不再有首领,也不再有法律,他们剩下的只有暴君。从这时起,世间再也没有品行和道德可言,要知道,在暴政肆虐的地方,任何人都不要指望从忠贞那里得到一些什么,也不会有任何其他的主人。只要暴君一声令下,正义和职责就会黯然失色,而奴隶能够拥有的唯一美德只有盲从。

    这便是不平等的终点,是一个圆圈的封闭点,至此,一切又都与开始的起点重合。此时,每一个个体便回到了最初的那个平等的状态,因为此时的他们同样一无所有。除了君主的意志外,臣民们不再拥有任何的法律,除了自己的欲望,君主不再受别的限制。所有的善良观念和公正原则重新消失了。此时的一切都重新回到了强者法则,回到了一个全新的自然状态中。这个全新的自然状态同原初的自然状态有所不同:原初的自然状态是一种纯粹的状态,而现在这种全新的自然状态则是极度腐化的结果。但在其他各方面,这两种状态的差别都十分小,而且政府契约已经被暴政破坏殆尽了。因此,只有当暴君是一个国家最强者的时候,他才算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一旦他被驱逐,他便连抱怨的权利都没有。民众发动暴动杀死或是推翻君主,这些行为,就像国王前一天处理臣民的生命和财产一样合法。国王通过暴力建立了政权,同样地,他的政权也会被暴力推翻。这样一来,一切便又会根据自然秩序行事,所以,无论频繁而短暂的革命会带来哪种后果,都没有人可以抱怨别人做事的不公正,他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埋怨自己的不幸或过失。

    假如细心的读者想发现并追溯从自然状态到社会状态之间,人类所经历的那些已经被人所遗忘的过程,依据刚才我所描述的那种中间状态,细心地重现了我由于时间仓促而不得不舍弃的讨论,或者由于我的想象力所限而尚未揭示的那个部分,他必定会惊讶地发现,这两种状态之间的差别有多么巨大!假如读者追寻到了这种极其缓慢的过程,他便能解决许多哲学家们都不能解决的政治伦理问题。他将会发现人在不同的时代是不同的,他就会明白,第欧根尼之所以找不到“人”,是由于他是在他的时代中寻找以往时代的人。他就会了解,加图之所以和罗马及自由同归于尽,是因为他生错了时代。假如他能够早生五百年,那么他一定统治了罗马,如果真是这样,这个伟大的人一定会让世界震惊。总之,借助于这样的分析,读者便可以解释人的精神和欲望是怎样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他们的自然本性,为何我们的需求和兴趣的对象都发生了改变,以及为什么在原始人渐渐消失的时候,社会却只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由做作的人与肤浅的欲望组成的集合体。而这个集合体是所有新产生的联系的产物,它在自然状态中完全没有任何真正的基础。

    我们对这个问题的思考都被观察所证实,在内心深处和行为倾向上,原始人和文明人都如此不同,以至于为其中一者带来许多快乐的东西对另外一者来说却是绝望的深渊。原始人呼吸着自由和宁静的空气,他们只愿过一种闲散的生活,即便是斯葛多派的淡泊也远远比不上他们对身外之物的冷漠。而文明人却是整日奔波,劳心劳力,他们似乎只是想让自己更加劳苦,因而一生劳作,至死方休。为了生存,他们往往会面临死亡的危险,或者会为了追求永生而自绝于世。文明人对自己憎恨的权贵和鄙视的富翁也会大献殷勤,而且会一刻不停地追求为这些人服务的荣耀;他厚颜无耻地炫耀自己的卑贱以及别人给他的庇荫,他以做奴隶而感到自豪,同时他们还以轻蔑的言辞嘲笑那些不能享受这种荣耀的人。试问:一个加勒比人会怎样去评价欧洲大臣繁重而令人羡慕的工作?这个悠闲的原始人宁愿经历多次残酷的死亡,也不会愿意过那样的一种生活,即使这种生活中有行善的乐趣,也无法让他感到高兴。如果想让这个原始人了解这一切热情的来源,他首先就必须知道“权力”和“荣誉”这两个词的真正含义。

    除此之外,他还应该知道有一些人重视这个世界上其他人的看法,这些人的幸福和满足更多地来源于别人的评价,而非仅仅根据自己的感受。实际上,原始人和文明人之间存在差别的根源在于:原始人只生活在他们自己的世界里,而文明人则是一直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之外,他们只知道按照别人的意愿来生活,以至于似乎只有通过别人对他的评价才可以体现出自己生存的意义。在这里,我不想追究为什么尽管有如此之多讨论道德的漂亮文章,人的这种品性仍然产生了对善恶观念的冷漠;也从没打算致力于探明为什么一切事物都简化为表象,甚至友谊、荣誉、美德以及罪恶本身都只剩下了矫揉造作,而从这种矫揉造作中,我们终于学会了吹嘘的秘诀。总之,我并不打算追问,为什么我们总是在问别人自己是什么,却从来不敢问自己这个问题。在众多的哲学道理、文明、人性以及高尚的道德箴言中,我们什么都没有,我们拥有的就只是轻浮、虚假的表象而已:拥有荣誉却失去了道德,会思考却不能拥有智慧,耽于享受却追寻不到幸福。我不想去追究这些问题,我只需要证明,这些绝不是人类的自然本性,而是社会的精神还有社会产生的不平等改变和破坏了我们原本拥有的所有自然品性。

    我已经追溯了不平等的发展和起源,还有政治社会的建立过程及其必然会产生的种种弊端,我都是尽量只靠推理,从人类的本性中将这些推演出来,丝毫没有受到神圣教义的影响,因为这些教义从一开始就赋予君主以神圣的权威。从本文的说明可以知道,在自然状态中,几乎不存在任何的不平等,现在所盛行的一切不平等都是来源于人类能力的发展与思想的进步,这些不平等还会随着此二者的发展而逐渐加深。最终,在私有制和法律确立之后,不平等被确定为永恒的合法现象。另外,只由实在法确立的精神不平等在与生理不平等相抵触的时候,它便会与自然法则相冲突。这两种不平等之间的差异足以让我们确定,在对待一切文明国家之中的那种不平等时应该持有怎样的看法。不管人们是如何定义不平等的,傻子命令智者,儿童指挥老人,少数权贵挥霍无度,而民众却由于缺少基本的生活必需品而忍饥挨饿,这些显然都是违反自然法则的。

    第63章 附 录 (1)

    一位著名的作家在思考了人类生活的好处和坏处,并对两者的总量进行比较后,发现我们的痛苦远远大于我们的幸福。因此,总的来说,人的生命根本就不是造物主给人类的一件有价值的礼物。我并不对这个结论感到惊讶,因为他是通过对文明人的研究而得出这个结论的,如果他追溯到自然状态,其研究将明显会是另外一种结果,他就会发现人类遭受的所有痛苦几乎都是由其本身造成的。而人类把自己弄到了如此痛苦的地步也是经历了极大的苦难的。一方面,我们想到人类付出了多大的努力,使多少科学逐渐走向完善,发明了多少种技术,运用了多大的力量,填平了多少深渊,凿碎了多少岩石,削平了多少高山,疏浚了多少河道,挖掘出了多少湖泊,开垦了多大面积的荒野,抽干了多少沼泽,在大地上建造了多少宏伟的建筑,在海洋之上航行着多少船只;但是,另一方面,只要我们略微思考一下,对人类幸福而言,所有这些努力到底有什么真正的好处,我们就不禁会对这两者之间是多么地不相称而感到惊讶!我们就会惋惜人们的痴迷。为了满足自己愚蠢的骄傲以及无聊的自我欣赏,人们便热切地去追求那些所有他能够体会到的痛苦,尽管仁慈的大自然本来是想让人类避开这些痛苦的。

    持续不断的悲惨经验已经证实人类已经开始堕落了。但是,我相信我已经指明了,人类的本性是善良的,假如不是人类体质所产生的变化、人类获得的进步以及得到的知识,人又怎么可能会堕落到这样的地步呢?我们可以尽情地赞美人类,但无论如何,事实上,人们的利益碰撞得越厉害,人们彼此之间就会越仇恨;人们表面上在互相帮助,但实际上却在想尽一切办法彼此残害。假如人们之间是这样的一种关系,每个人出于自身的利益为自己指定的行为准则,就会和出于全体利益由公共理性指定的规则完全相反,每个人都指望邻居垮台以使自己获利,那么人们会有何感想呢?恐怕不会有哪个生活富足的有钱人不被他贪婪的继承人暗中祈祷着早点死去的——甚至连他自己的儿女也都这样想;没有一个恶毒的债务人不期待着他的债权人的房子被火烧掉,所有的票据都化成灰烬的;没有一个海上船只的事故不被另外一些商人当做喜讯的;没有一个国家不庆幸邻国遭受的灾祸。我们正是在同类的不幸中获得利益,也正是一个人的损失往往会使另一个人的财富有所增加。

    但是,更为可怕的是,无数的个人都在期望着发生公共灾难,一些人期待发生瘟疫,一些人期待人们大量死亡,一些人期待发生饥荒,还有一些人则期待发生战争。我还曾见过一些邪恶的人居然为了丰收的景象而伤心落泪;发生在伦敦的大火灾夺去了很多人的财产与生命,但是后来它竟然成为上万人的发财契机。我知道,蒙田曾批评过一个雅典人戴玛德,他惩罚了一个高价出售棺材的工匠,因为这个工匠从自己同胞们的死亡中发了大财。蒙田的主张是,不应仅仅惩罚那个工匠,而应该惩罚所有的人。这个理由刚好证实了我的观点。

    由此,让我们透过虚假的表象来对人们内心最深处的想法进行剖析,让我们来思考一下,这个世界正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人们不得不彼此关爱,同时却又相互伤害;他们之间由于职责而生来就是敌人,但是由于利益又相互欺骗。也许,会有人告诉我,社会本来就是这个样子,每个人都为他人服务,而自己也可以从中获得益处。假如真的是这样,固然很好,只要人们不去通过伤害别人来获取更多的利益。但是,没有任何一种通过合法手段得到的利益会比通过非法手段得到的利益多。通过损害别人得到的东西总是比为别人服务收获更多。人们的这种做法,唯一需要考虑的是怎样才能避免受到惩罚,为了实现该目的,强者用尽所有的力量,而弱者就会用尽所有的伎俩。

    对原始人来说,只要他能吃饱,就与世无争,不对自然提出任何要求,与同类和平共处。即使他偶尔为了食物和同类发生争执,也会首先掂量一下:同人争夺食物与到别处寻找食物相比哪个会更加简单,然后他才会去跟别人争抢。因为原始人心里并没有尊严的概念,所以他们之间的争斗也就只限于打几下,赢的就吃掉食物,输的就到其他地方寻找食物,然后,一切又都恢复了平静。但是,处于社会状态中的人就完全不同,这些人的欲望是难以满足的。最开始他们只需要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然后又追求一些剩余,再然后还要追求享受、不尽的财富、奴隶和臣民,他一点也不愿意享受片刻安宁。而且更让人不解的是,越不自然、不迫切的需要,越能激起他的欲望。尤其糟糕的是,奢求得越多,他就越有能力来满足自己的这些奢求,以至于这个英雄在经历了长期的奢靡生活,吞噬了无数的财富,残害了无数的同类之后,最终还是要杀掉一切人,直至他自己最终成为世界唯一的主人。这就是人类道德的缩影,即使并非人类生活的缩影,它至少也是文明人内心中隐秘欲望的缩影。

    假如我们公正地对文明人与原始人的状态进行比较,假如可能的话,找出除了所有的欲望、罪恶与不幸之外,前者还对痛苦与死亡敞开了多少大门。

    假如你们想象一下,各种折磨着我们精神的痛苦,耗尽了我们精力的强烈欲望,穷人遭受的过度劳累,富人沉溺于其中的更有害的安逸生活,穷人总是因为缺乏一些东西而死去,富人则由于过度享用这些东西而死去;假如你们稍微注意一下各种各样奇异的混合食品,对健康有害的调味品,滥用食物的腐败样子,假药,卖假药的商人所用的花招,医生给病人开假药的罪恶,还有那些配制药品所用的有毒器皿;假如你们注意到,由于人们大量聚集起来,所造成的空气污染,从而引起各种各样的传染病,或者因为我们过度奢靡的生活方式,因为室内外温度的差别,因为没有及时增减衣物,以及因为所有感官享受已变成必要的习惯,一旦有所忽视就会引起身体的不适或危及生命;假如你还把那些毁灭了那么多城市、夺去那么多生命的大火与地震计算在内,总而言之,假如你把所有威胁人类生存的危险都累加起来,你就会明白,由于我们轻视自然的告诫,它让我们付出了多么惨痛的代价!在这里,我并不想重复我在其他地方已经讲过的战争的灾难,但是我希望有识之士可以愿意并且敢于向公众揭露有关军队中的军粮以及医院的承包商的各种贪腐丑闻的详细内幕。我们将能够清楚地看到,他们丑恶的罪行——这几乎已不再是秘密,足以在一瞬间就摧毁一支精良的部队,它对士兵所造成的伤亡远远比在战场上的伤亡要更加严重。

    在海上航行中,每年会有无数人因为饥饿、坏血病、火灾、海盗或船只失事而失去生命,航行导致了让人震惊的死亡数量。所有的这些投毒、谋杀、抢劫,甚至对罪犯的惩罚也都应归罪于私有制的建立,因此也就应该归罪于社会的建立。虽然这些惩罚是为了防止更大的危害发生,但是因为杀害一个人就要夺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的生命,对人类来说这是双重的损失!人们为了阻止孩子的出生使用了多少种可耻的手段:或者用残忍堕落的各种怪癖来侮辱自然中最杰出的作品,而原始人与动物则决不会有这些怪癖,这些怪癖只能产生于文明人的肮脏想象力;或者是通过秘密堕胎,这是淫乱以及顾及名誉的必然做法;或是通过抛弃以及杀掉大量的婴儿,这些婴儿都是父母的贫困或是母亲残忍的羞耻心的受害者;或者阉割一些不幸的人,这些人的半条性命以及他们对子孙后代的希望都成为了苍白的赞美诗的祭品,更加残酷的是,成为一些人残忍嫉妒心的祭品。

    第64章 附 录 (2)

    对最后一种情况,不论是从受害者所承受的痛苦,还是从使用的目的来看,这种阉割都是对自然的双重侮辱。但是,那种在我们眼前发生了千百次的父权公开违背人性的事情不是更加常见、更加可怕吗?正是因为父亲的无理压制导致多少天才被埋没,多少自由被限制!有多少人本来能够在一个适宜的环境中大展宏图,然而最终却只能在另一种他没有丝毫兴趣的环境中郁郁终生!在永远违背自然的那种混乱秩序之中,有多少美满的婚姻是因为双方悬殊的地位而被生生拆散的!有多少对纯洁善良的夫妻因为错配了姻缘而使得彼此都痛苦不堪!有多少纯洁的妻子受到了侮辱!有多少年轻人不幸成为了贪婪父母的受害者,深陷罪恶之中无法自拔,或者在眼泪中艰难度日,默默忍受那由财富促成的、自己内心不情愿但是又不能摆脱的痛苦婚姻!假如有人没有被野蛮的强力驱使到罪恶和绝望之中,反而是通过自身的勇气与美德让自己摆脱这种生活,那他们有多幸运!请宽恕我吧,我的父亲母亲,非常抱歉我的抱怨加重了你们的痛苦,但是我希望你们的痛苦能够作为一个永恒的痛苦榜样,用它来警告后来胆敢打着自然的名义来触犯她最神圣的权利的人!

    以上我只谈到了由我们的制度而造成的那些不幸的结合,但是,难道由此我们就能认为爱情与同情心维系的结合不会有任何的弊端了吗?如果我指出,即使是在其根源之中,甚至是在最神圣的关系中,人性也都已经受到了伤害,我们又应该作何感想呢?因为即使是在这神圣的关系中,财富也是必须首先考虑的事,社会的无序混淆了是非黑白,禁欲也变成了罪行,而拒绝生育反而成了人道的举动。但是,我还是不要揭开这些可怕的事实所戴着的面纱了吧,我们仅仅需要指出这些罪恶,期待人们作出弥补吧。

    除了所有这些苦难以外,还有大量有害健康的工作会损害人们的身体,减少人们的寿命,例如矿山的工作,制备金属以及矿物的工作,尤其是铅、汞、铜、钴、砷等;还有其他一些危险工作,每天都有很多瓦工、石匠、木匠、矿工,因此丧失生命;所有这些加起来,我们就能明了人口数量在社会的建立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不断减少的原因,很多哲学家都曾经指出过这一点。

    在追求个人安乐与他人尊敬的人们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奢侈,不久便把由社会引来的灾难发展到了极致。富人们从来不曾给过穷人一块面包,却以养活穷人为借口而剥夺了穷人的财富,这样迟早会使人口大量地减少。作为医治手段,奢侈恐怕会产生比它要治疗的疾病还要可怕的灾难,或者说奢侈本身就是其中最大的灾难。由于要维持奢侈所需要的奴仆与穷人,所有的公民与劳动者都遭受了压迫及毁灭。奢侈如同炎热的季风,给树木等植物带来了铺天盖地的蝗虫,把有益动物的食物都吃光了,于是饥荒与死亡便跟随着热风到处蔓延。

    社会和奢侈的生活,带来了机械技术、人文科学、商业、文字以及所有使工业繁荣与国家兴衰的无用事物。我们不难认清人类堕落的原因,从农业的性质上来说,它是一切技术中获利最少的一个,因为农业仅仅生产最基本的生存用品,其价格必然只适于最贫穷的人的购买能力。

    同样地,我们可以依此推论:在通常情况下,技术获利的多寡与它用处的大小成反比。结果,反而是最有用的技术最不被人重视,由此我们便明白了,应该怎样看待工业真正的价值以及工业进步所产生的实际影响。

    这就是最终会给一个繁荣国家所带来的全部不幸的明显原因,工业与技术持续兴盛,为了维持富人奢靡的生活,卑贱的农夫必然要背负更加沉重的赋税,并且注定得在饥饿和贫穷中度过自己的一生。于是他们离开故乡到城中谋生,而那儿本应该是由他们供养的地方。繁华都市越是使乡下人羡慕,我们就越是哀叹他们所抛弃的乡村和大片荒芜的田地。充斥着整个城市的人们沦落为乞丐与强盗,注定要在肮脏的角落或是绞架上结束他们悲惨的一生。就是这样,国家在富庶起来的同时也在衰落下去,人口也在急剧减少。在努力增强国力而又减少人口后,即使是最强大的君主也还是不免要被穷国吞并。但是,当穷国征服了富国以后,也会继续经历国家富裕和人口减少的过程,再转而被其他的穷国消灭。

    有谁可以告诉我们,曾经蹂躏过亚洲、欧洲和非洲几个世纪之久的蛮族是怎样产生的?他们庞大的人口到底是因为艺术与工业的发展、智慧的法律,还是因为他们杰出的政治体系呢?希望有识之士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这些彪悍的民族在没有科学、知识、教育、规约的情况下,却没有因为争夺财物而彼此残杀,并因此损失殆尽,反而繁衍生息到了这样的程度呢?请告诉我们,为什么这些无知的蛮族如此傲慢,以至于敢于对抗我们这样有智慧、拥有训练有素的军队、拥有如此卓越的法律与制度的民族呢?为什么在北方的几个国家开始建立社会并且持续发展之后,当地居民这么努力地学习社会责任与和平相处的艺术之后,我们反而再也看不到他们像以前一样大量地繁衍人口了呢?恐怕最后终于有人会这样回答我:一切伟大的事物,都是被人类的智慧创造出来的,它们就如同一种有益的瘟疫,防止人口过度繁衍,以防将来有一天地球上的居民会嫌我们的世界太过拥挤。

    但是,我们又该怎么办呢?难道我们一定要彻底地毁灭社会,抛弃这种关于“你的”“我的”的区分,重新回到森林之中和熊一起生活吗?这是我的论敌所能推出的结论。我将要预先展示他们的想法,让他们因自己得出这样的结论而感到羞惭。你们啊,你们从来不曾倾听上帝的声音,你们总认为人类注定要在短暂的生命之中平静地生活,而后死去。你们尽可以丢掉在城市中的一切不幸收获,抛弃难以安宁的精神,抛弃你们堕落的灵魂以及无尽的欲望。既然你们完全自由,那么你们尽可以回到纯真的远古时代,重新回到森林,忘记你的同类所犯下的所有罪恶,并且你也无须因为在丢掉了罪恶的同时丢掉了一切进步而感到侮辱了自己的种族。

    但是,对我这样的人,欲望消灭了原始的纯真,嘴巴放弃了植物与橡果,品行只能依靠法律与法官,但是我已经从我们的祖先那里获得了超自然所赐予的荣誉,认为从一开始上帝就将一种难能可贵的道德感赋予了人类行为,因此我们必须要遵循着这种道德感来行事,这一定是上帝的意旨,因为在任何其他体系中都无法包含它,更不能解释它。总之,我们被这样教导,上帝召唤每个人向往天使的幸福与智慧,我们为了不辜负上帝赋予我们的永恒的恩赐,努力将我们的美德付诸实践。他们会尊重他们所在社会当中相互之间的神圣关系,他们热爱自己的同胞,并尽心尽力地为他们服务。他们恪守法律,并服从他们的立法者与执法者。他们尤为尊敬那些明智善良的国王,而这些国王则会尽心尽力地去防止、治疗或者减轻那些一直困扰着他们的苦难与不幸。他们不用逢迎也不用惧怕他们的官员,他们通过赞美官员的官职的重要意义及其职责的神圣性来激励他们工作的热情。但是,他们仍然不会吝惜对那些只能依靠杰出人物的协助才能够发挥作用,而且不管他们怎样努力,依然只能产生比表面上的好处更多的实际的灾难的宪法表示轻视之情。

    卢梭曾经在《忏悔录》中对自己的一生作了深刻的剖析,除此之外,在两百多年间,关于卢梭的一生,已经有太多的小传、年表之类的作品在不断讲述着卢梭的生命故事。我们所读到的卢梭已经远远不是两百多年前的那个苦难而浪漫的卢梭了。每位译者、每位作者、每位读者心中都存在自己独特的卢梭形象。为卢梭作传的人中,有些人出于某些目的,隐瞒了一些事实,美化了一些事实,也舍弃了卢梭生命中不光彩的一面,单单展现他作为伟大的思想启蒙者光辉的一面;有些人则完全舍弃了卢梭的生命故事,仅仅是追溯他思想的足迹,探寻各种论著的成书过程,或者干脆把他与那个宏大的时代联系在了一起,更有甚者直接把他和后来发生的一系列社会和思想的变革联系在了一起。当然,也不乏这样一些人,有的是和他同时代的人,更多的是后来者,对他的生活和他的性格进行了猛烈的抨击。

    这些固然都是有益的,也是必要的,然而,在我看来,既然卢梭敢于站在世人面前毫不遮掩地展现自己的一切善恶,敢于迎着后来人挑剔的目光为自己辩护,那么,我们就根本没有必要去美化他的生活,更没有必要根据我们的道德标准来评价他。无论他的人生怎样,都难以逃过世人的检视,无论多么伟大的人,都会有不可见人的过去。《圣经》里有这样一个故事:一群犹太人嚷嚷着要扔石头去杀死一个通奸的女人,这时耶稣说,你们中间没有犯过罪的人,就可以拿石头打死她。结果是,没有人有资格朝她扔石头。由此可见,对卢梭,我们可以把他的生活完完全全地摆出来,剖析他的生活,分析他的思想。因为,他在写《忏悔录》的时候就已经使自己置身于手术台上了。一切或美或丑的故事,都是他为自己辩护的证据。译者考虑到这些,就特意为卢梭列了一个年表。这其中既包括了他生命中重要的事件,也包括了某些重要作品的创作。最为重要的是,译者想展现卢梭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的生长轨迹、时代背景以及他的思想性格等,从而更好地展现卢梭思想的独特之处。

  • 王国维《人间词话》

    第一部分

    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

    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

    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1)””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2)”有我之境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3)””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4)”无我之境也。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我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为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此在豪杰之士能自树立耳。

    注释:

    (1) 冯延巳【鹊踏枝】:”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 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2) 秦观【踏沙行】:”雾失楼台,月迷津度,桃源望断无寻处。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 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砌成此恨无重数。郴江幸自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

    (3) 陶潜【饮酒诗】第五首:”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4) 元好问【颖亭留别】:”故人重分携,临流驻归驾。乾坤展清眺,万景若相借。北风三日雪,太素秉元化。九山郁峥嵘,了不受陵跨。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怀归人自急,物态本闲暇。壶觞负吟啸,尘土足悲咤。回首亭中人,平林淡如画。”

    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

    自然中之物,互相限制。然其写之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故虽写实家,亦理想家也。又虽如何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则。故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

    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红杏枝头春意闹(1)”,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云破月来花弄影(2)”,著一”弄”字,而境界全出矣。

    注释:

    (1) 宋祁【玉楼春】(春景):”东城渐觉风光好,毂皱波纹迎客楫。绿扬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 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为君持酒劝斜阳,且向花间留晚照。”

    (2) 张先【天仙子】(时为嘉禾小,以病眠,不赴府会):”水调数声持酒听,午醉醒来愁未醒。送春春去几时回?临晚镜,伤流景,往事后期空记省。 沙上并禽池上暝,云破月来花弄影。重重帘幕密遮灯,风不定,人初静,明日落红应满径。”

    境界有大小,不以是而分优劣。”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1)”何遽不若”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2)”。”宝帘闲挂小银钩(3)”何遽不若”雾失楼台,月迷津渡(4)”也。

    注释:

    (1) 杜甫【水槛遣心二首】之一:”去郭轩楹敞,无村眺望赊。澄江平少岸,幽树晚多花。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城中十万户,此地两三家。”

    (2) 杜甫【后出塞五首】之一:”朝进东门营,暮上河阳桥。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平沙列万幕,部伍各见招。中天悬明月,令严夜寂寥。悲笳数声动,壮士惨不骄。借问大将谁,恐是霍嫖姚。”

    (3) 秦观【浣溪沙】:”漠漠轻寒上小楼,晓阴无赖似穷秋,淡烟流水画屏幽。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宝帘闲挂小银钩。”

    (4) 秦观【踏沙行】见三注。

    严沧浪《诗话》谓:”盛唐诸人,唯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余谓:北宋以前之词,亦复如是。然沧浪所谓兴趣,阮亭所谓神韵,犹不过道其面目,不若鄙人拈出”境界”二字,为探其本也。

    太白纯以气象胜。”西风残照,汉家陵阙。(1)”寥寥八字,遂关千古登临之口。后世唯范文正之渔家傲(2),夏英公之喜迁莺(3),差足继武,然气象已不逮矣。

    注释:

    (1) 李白【忆秦娥】:”箫声咽,秦娥梦断秦楼月。秦楼月,年年柳色,灞陵伤别。 乐游原上清秋节,咸阳古道音尘绝。音尘绝,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2) 范仲淹【渔家傲】(秋思):”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3) 夏竦【喜迁莺令】:”霞散绮,月垂钩。帘卷未央楼。夜凉银汉截天流,宫阙锁清秋。 瑶台树,金茎露。凤髓香盘烟雾。三千珠翠拥宸游,水殿按凉州。”

    十一

    张皋文谓:”飞卿之词,深美闳约(1)。”余谓:此四字唯冯正中足以当之。刘融齐谓:”飞卿精妙绝人。(2)”差近之耳。

    注释:

    (1) 张惠言《词选序》:”唐之词人,温庭筠最高,其言深美闳约。”

    (2) 刘熙载《艺概》卷四《词曲概》:”温飞卿词精妙绝人,然类不出乎绮怨。”

    十二

    “画屏金鹧鸪(1)”,飞卿语也,其词品似之。”弦上黄莺语(2)”,端己语也,其词品亦似之。正中词品,若欲于其词句中求之,则”和泪试严妆(3)”,殆近之欤?

    注释:

    (1) 温庭筠【更漏子】:”柳丝长,春雨细。花外漏声迢递。惊塞雁,起城乌。画屏金鹧鸪。 香雾薄,透帘幕。惆怅谢家池阁。红烛背,绣帘垂。梦长君不知。”

    (2) 韦庄【菩萨蛮】:”红楼别夜堪惆怅,香灯半卷流苏帐。残月出门时,美人和泪辞。 琵琶金翠羽,弦上黄莺语。劝我早归家,绿窗人似花。”

    (3) 冯延巳【菩萨蛮】:”娇鬟堆枕钗横凤,溶溶春水杨花梦。红烛泪阑干,翠屏烟浪寒。 锦壶催画箭,玉佩天涯远。和泪试严妆,落梅飞晓霜。”

    十三

    南唐中主词:”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闲(1)。”大有众芳芜秽,美人迟暮之感。乃古今独赏其”细雨梦回鸡塞远,小楼吹彻玉笙寒。”故知解人正不易得。

    注释:

    (1) 李璟【浣溪沙】:”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还与韶光共憔悴,不堪看。 细雨梦回鸡塞远,小楼吹彻玉笙寒。多少泪珠何限恨,倚阑干。”

    十四

    温飞卿之词,句秀也。韦端己之词,骨秀也。李重光之词,神秀也。

    十五

    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周介存置诸温韦之下(1),可为颠倒黑白矣。”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2)”、”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3)”,《金荃》《浣花》,能有此气象耶?

    注释:

    (1) 周济《介存斋论词杂著》:”毛嫱,西施,天下美妇人也。严妆佳,淡妆亦佳,粗服乱头,不掩国色。飞卿,严妆也。端己,淡妆也。后主则粗服乱头矣。”

    (2) 后主【相见欢】:”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3) 后主【浪淘沙】:”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十六

    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故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后主为人君所短处,亦即为词人所长处。

    十七

    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水浒传》、《红楼梦》之作者是也。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

    十八

    尼采谓:”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宋道君皇帝【燕山亭】词(1)亦略似之。然道君不过自道生世之戚,后主则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其大小固不同矣。

    注释:

    (1) 宋徽宗【燕山亭】(北行见杏花):”裁翦冰绡,轻叠数重,淡著燕脂匀注。新样靓妆,艳溢香融,羞杀蕊珠宫女。易得凋零,更多少无情风雨。愁苦。闲院落凄凉,几番春暮。 凭寄离恨重重,这双燕何曾,会人言语。天遥地远,万水千山,知他故宫何处?怎不思量?除梦里有时曾去。无据。和梦也、新来不做。”

    十九

    冯正中词虽不失五代风格,而堂庑特大,开北宋一代风气。与中后二主词皆在《花间》范围之外,宜《花间集》中不登其只字也(1)。

    注释:

    (1) 龙沐勋《唐宋名家词选》:”案《花间集》多西蜀词人,不采二主及正中词,当由道里隔绝,又年岁不相及有以致然。非因流派不同,遂尔遗置也。王说非是。”

    二十

    正中词除【鹊踏枝】【菩萨蛮】十数阕最暄赫外,如【醉花间】之”高树鹊衔巢,斜月明寒草(1)”,余谓韦苏州之”流萤渡高阁(2)”、孟襄阳之”疏雨滴梧桐(3)”不能过也。

    注释:

    (1) 冯延巳【醉花间】:”晴雪小园春未到。池边梅自早。高树鹊衔巢,斜月明寒草。 山川风景好。自古金陵道。少年看却老。相逢莫厌醉金杯,别离多,欢会少。”

    (2) 韦应物【寺居独夜寄崔主簿】:”幽人寂无寐,木叶纷纷落。寒雨暗深更,流萤渡高阁。坐使青灯晓,还伤夏衣薄。宁知岁方晏,离居更萧索。”

    (3) 《全唐诗》卷六:孟浩然句,”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唐王士源《孟浩然集》序云:”浩然尝闲游秘省,秋月新霁,诸英华赋诗作会。浩然句云「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举座嗟其清绝,咸阁笔不复为继。”

    二一

    欧九【浣溪沙】词:”绿杨楼外出秋千。(1)”晁补之谓:只一”出”字,便后人所不能道。余谓:此本于正中【上行杯】词”柳外秋千出画墙(2)”,但欧语尤工耳。

    注释:

    (1) 欧阳修【浣溪沙】:”堤上游人逐画船,拍堤春水四垂天。绿杨楼外出秋千。 白发戴花君莫笑,六么催拍盏频传。人生何处似尊前。”

    (2) 冯延巳【上行杯】:”落梅著雨消残粉,云重烟轻寒食近。罗幕遮香,柳外秋千出画墙。 春山颠倒钗横凤,飞絮入帘春睡重。梦里佳期,只许庭花与月知。”

    二二

    梅圣俞【苏幕遮】词:”落尽梨花春又了。满地残阳,翠色和烟老。(1)”刘融斋谓:少游一生似专学此种(2)。余谓:冯正中【玉楼春】词:”芳菲次第长相续,自是情多无处足。尊前百计得春归,莫为伤春眉黛促。(3)”永叔一生似专学此种。

    注释:

    (1) 梅尧臣【苏幕遮】(草):”露堤平,烟墅杳。乱碧萋萋,雨后江天晓。独有庚郎年最少。地春袍,嫩色宜相照。 接长亭,迷远道。堪怨王孙,不记归期早。落尽梨花春又了。满地残阳,翠色和烟老。”

    (2) 刘熙载《艺概》卷四《词曲概》引此词云:”此一种似为少游开先。”

    (3) 冯延巳【玉楼春】:”雪云乍变春云簇,渐觉年华堪送目。北枝梅蕊犯寒开,南蒲波纹如酒绿。 芳菲次第还相续,不奈情多无处足。尊前百计得春归,莫为伤春眉黛促。”

    二三

    人知和靖【点绛唇】(1)、圣俞【苏幕遮】(2)、永叔【少年游】(3)三阕为咏春草绝调。不知先有正中”细雨湿流光(4)”五字,皆能摄春草之魂者也。

    注释:

    (1) 林逋【点绛唇】(草):”金谷年年,乱生春色谁为主。余花落处,满地和烟雨。 又是离愁,一阕长亭暮。王孙去。萋萋无数,南北东西路。”

    (2) 梅尧臣【苏幕遮】见二二注。

    (3) 欧阳修【少年游】:”阑干十二独凭春,晴碧远连云。千里万里,二月三月,行色苦愁人。 谢家池上,江淹浦畔,吟魄与离魂。那堪疏雨滴黄昏,更特地忆王孙。”

    (4) 冯延巳【南乡子】:”细雨湿流光,芳草年年与恨长。烟锁凤楼无限事,茫茫。鸾镜鸳衾两断肠。 魂梦任悠扬,睡起杨花满绣床。薄幸不来门半掩,斜阳。负你残春泪几行。”

    二四

    《诗·蒹葭》(1)一篇,最得风人深致。晏同叔之”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2)。”意颇近之。但一洒落,一悲壮耳。

    注释:

    (1) 《诗经·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蒹葭凄凄,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沚,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2) 晏殊【蝶恋花】:”槛菊愁烟兰泣露。罗幕轻寒,燕子双飞去。明月不谙别离苦,斜光到晓穿朱户。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

    二五

    “我瞻四方,蹙蹙靡所骋。(1)”诗人之忧生也。”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2)”似之。”终日驰车走,不见所问津。(3)”诗人之忧世也。”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在谁家树(4)”似之。

    注释:

    (1) 《诗经·小雅·节南山》:”驾彼四牡,四牡项领。我瞻四方,蹙蹙靡所骋。”

    (2) 晏殊【蝶恋花】见二四注。

    (3) 陶潜【饮酒】第二十首:”羲农去我久,举世少复真。汲汲鲁中叟,弥缝使其纯。凤鸟虽不至,礼乐暂得新。洙泗绝微响,漂流逮狂秦。诗书复何罪,一朝成灰尘。区区诸老翁,为事诚殷勤。如何绝世下,六籍无一亲?终日驰车走,不见所问津。若复不快饮,空负头上巾。但恨多谬误,君当恕罪人。”

    (4) 冯延巳【鹊踏枝】:”几日行云何处去,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在谁家树? 泪眼倚楼频独语:双燕来时,陌上相逢否?撩乱春愁如柳絮,悠悠梦里无寻处。”

    二六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1)”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2)”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3)”此第三境也。此等语皆非大词人不能道。然遽以此意解释诸词,恐为晏欧诸公所不许也。

    注释:

    (1) 晏殊【蝶恋花】见二四注。

    (2) 柳永【凤栖梧】:”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栏意。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3) 辛弃疾【青玉案】(元夕):”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二七

    永叔”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直须看尽洛城花,始共春风容易别。(1)”于豪放之中有沈著之致,所以尤高。

    注释:

    (1) 欧阳修【玉楼春】:”尊前拟把归期说,未语春容先惨咽。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离歌且莫翻新阕,一曲能教肠寸结。直须看尽洛城花,始共春风容易别。”

    二八

    冯梦华《宋六十一家词选序例》 谓:”淮海小山,古之伤心人也。其淡语皆有味,浅语皆有致。”余谓此唯淮海足以当之。小山矜贵有余,但方可驾子野方回,未足抗衡淮海也。

    二九

    少游词境最为凄婉。至”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则变而凄厉矣。东坡赏其后二语(1),犹为皮相。

    注释:

    (1) 秦观【踏莎行】见三注。东坡绝爱其尾两句,自书于扇曰:”少游已矣,虽万人何赎。”

    三十

    “风雨如晦,鸡犬不已(1)”、”山峻高以蔽日兮,下幽晦以多雨;霰雪纷其无垠兮,云霏霏而承宇(2)”、”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3)”、”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4)”气象皆相似。

    注释:

    (1) 《诗·郑风·风雨》:”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风雨潇潇,鸡鸣胶胶。既见君子,云胡不瘳。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2) 《楚辞.九章.涉江》(辞长不录)。

    (3) 王绩【野望】:”东皋薄暮望,徒倚欲何依。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

    (4) 秦观【踏莎行】见三注。

    三一

    昭明太子称:陶渊明诗”跌宕昭彰,独超众类。抑扬爽朗,莫之兴京。(1)”王无功称:薛收赋”韵趣高奇,词义晦远。嵯峨萧瑟,真不可言。(2)”词中惜少此二种气象,前者唯东坡,后者唯白石,略得一二耳。

    注释:

    (1) 见萧统《陶渊明集》序。

    (2) 见《王无功集》卷下【答冯子华处士书】。所称薛收赋,谓系【白牛溪赋】。

    三二

    词之雅郑,在神不在貌。永叔少游虽作艳语,终有品格。方之美成,便有淑女与倡伎之别。

    三三

    美成深远之致不及欧秦。唯言情体物,穷极工巧,故不失为第一流之作者。但恨创调之才多,创意之才少耳。

    三四

    词忌用替代字。美成【解语花】之”桂华流瓦(1)”,境界极妙。惜以”桂华”二字代”月”耳。梦窗以下,则用代字更多。其所以然者,非意不足,则语不妙也。盖意足则不暇代,语妙则不必代。此少游之”小楼连苑”、”绣毂雕鞍”(2),所以为东坡所讥也(3)。

    注释:

    (1) 周邦彦【解语花】(元宵):”风销焰蜡,露浥烘炉,花市光相射。桂华流瓦。纤云散,耿耿素娥欲下。衣裳淡雅。看楚女、纤腰一把。箫鼓喧、人影参差,满路飘香麝。 因念都城放夜。望千门如昼,嬉笑游冶。钿车罗帕。相逢处、自有暗尘随马。年光是也。唯只见、旧情衰谢。清漏移、飞盖归来,从舞休歌罢。”

    (2) 秦观【水龙吟】:”小楼连苑横空,下窥绣毂雕鞍骤。朱帘半卷,单衣初试,清明时候。破暖轻风,弄晴微雨,欲无还有。卖花声过尽,斜阳院落,红成阵、飞鸳甃。 玉佩丁东别后。怅佳期、参差难又。名韁利锁,天还知道,和天也瘦。花下重门,柳边深巷,不堪回首。念多情,但有当时皓月,向人依旧。”

    (3) 《历代诗余》卷五引曾慥《高齐词话》:”少游自会稽入都见东坡。东坡问作何词,少游举「小楼连苑横空,下窥绣毂雕鞍骤。」东坡曰:十三字只说得一个人骑马楼前过。”

    三五

    沈伯时《乐府指迷》云:”说桃不可直说破桃,须用红雨刘郎等字。咏柳不可直说破柳,须用章台、灞岸等字。”若惟恐人不用代字者。果以是为工,则古今类书具在,又安用词为耶?宜其为《提要》所讥也(1)。

    注释:

    (1) 《四库提要》集部词曲类二沈氏《乐府指迷》条:”又谓说桃须用红雨、刘郎等字,说柳须用章台、灞岸等字,说书须用银钩等字,说泪须用玉箸等字,说发须用绛云等字,说簟须用湘竹等字,不可直说破。其意欲避鄙俗,而不知转成涂饰,亦非确论。”

    三六

    美成【苏幕遮】词:”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1)”此真能得荷之神理者。觉白石【念奴娇】【惜红衣】二词(2),犹有隔雾看花之恨。

    注释:

    (1) 周邦彦【苏幕遮】:”燎沈香,消溽暑,鸟雀呼晴,侵晓窥檐语。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 故乡遥,何日去?家住吴门,久作长安。五月渔郎相忆否?小楫轻舟,梦入芙蓉浦。”

    (2) 姜夔【念奴娇】:”闹红一舸,记来时,尝与鸳鸯为侣。三十六陂人未到,水佩风裳无数。翠叶吹凉,玉容销酒,更洒菰蒲雨。嫣然摇动,冷香飞上诗句。日暮。 青盖亭亭,情人不见,争忍凌波去。只恐舞衣寒易落,愁入西风南浦。高柳垂阴,老鱼吹浪,留我花间住。田田多少?几回沙际归路。”

    姜夔【惜红衣】:”簟枕邀凉,琴书换日,睡余无力。细洒冰泉,并刀破甘碧。墙头唤酒,谁问讯城南诗客?岑寂。高柳晚蝉,说西风消息。 虹梁水陌,鱼浪吹香,红衣半狼籍。维舟试望故国。眇天北。可惜渚边沙外,不共美人游历。问甚时同赋,三十六陂秋色?”

    三七

    东坡【水龙吟】咏杨花(1),和均而似元唱。章质夫词(2),原唱而似和均。才之不可强也如是!

    注释:

    (1) 苏轼【水龙吟】(次韵章质夫杨花词):”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抛家傍路,思量却是,无情有思。萦损柔肠,困酣娇眼,欲开还闭。梦随风万里,寻郎去处,又还被、莺呼起。 不恨此花飞尽,恨西园、落红难缀。晓来雨过,遗踪何在,一池萍碎。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

    (2) 章质夫【水龙吟】(杨花):”燕忙莺懒芳残,正堤上、杨花飘坠。轻飞乱舞,点画青林,全无才思。闲趁游丝,静临深院,日长门闭。傍珠帘散漫,垂垂欲下,依前被、风扶起。 兰帐玉人睡觉,怪春衣、雪沾琼缀。绣床渐满,香球无数,才圆欲碎。时见蜂儿,仰粘轻粉,鱼吞池水。望章台路杳,金鞍游荡,有盈盈泪。”

    三八

    咏物之词,自以东坡【水龙吟】最工,邦卿【双双燕】(1)次之。白石【暗香】、【疏影】(2),格调虽高,然无一语道著,视古人”江边一树垂垂发(3)”等句何如耶?

    注释:

    (1) 史达祖【双双燕】(咏燕):”过春社了,度帘幕中间,去年尘冷。差池欲往,试入旧巢相并。还相雕梁藻井,又软语商量不定。飘然快拂花梢,翠尾分开红影。 芳径,芹泥雨润。爱贴地争飞,竞夸轻俊。红楼归晚,看足柳暗花暝。应自栖香正稳,便忘了、天涯芳信。愁损翠黛双娥,日日画栏独凭。”

    (2) 姜夔【暗香】:(辛亥之冬,予载雪诣石湖。止既月,授简索句,且征新声,作此两曲。石湖把玩不已,使工妓肆习之,音节谐婉,乃名之曰暗香、疏影。)”旧时月色,算几番照我,梅边吹笛?唤起玉人,不管清寒与攀摘。何逊而今渐老,都忘却春风词笔。但怪得竹外疏花,香冷入瑶席。 江国,正寂寂,叹寄与路遥,夜雪初积。翠尊易泣,红萼无言耿相忆。长记曾携手处,千树压西湖寒碧。又片片吹尽也,几时见得?”

    姜夔【疏影】:”苔枝缀玉,有翠禽小小,枝上同宿。客里相逢,篱角黄昏,无言自倚修竹。昭君不惯胡沙远,但暗忆江南江北。想佩环月夜归来,化作此花幽独。 犹记深宫旧事,那人正睡里,飞近蛾绿。莫似春风,不管盈盈,早与安排金屋。还教一片随波去,又却怨玉龙哀曲。等恁时、重觅幽香,已入小窗横幅。”

    (3) 杜甫【和裴迪登蜀州东亭送客逢早梅相忆见寄】:”东阁官梅动诗兴,还如何逊在杨州。此时对雪遥相忆,送客逢春可自由。幸不折来伤春暮,若为看去乱乡愁。江边一树垂垂发,朝夕催人自白头。”

    三九

    白石写景之作,如”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1)”、”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2)”、”高树晚蝉,说西风消息(3)”虽格韵高绝,然如雾里看花,终隔一层。梅溪、梦窗诸家写景之病,皆在一”隔”字。北宋风流,渡江遂绝。抑真有运会存乎其间耶?

    注释:

    (1) 姜夔【杨州慢】:”淮左名都,竹西佳处,解鞍少驻初程。过春风十里,尽荠麦青青。自胡马、窥江去后,废池乔木,犹厌言兵。 渐黄昏清角,吹寒都在空城。杜郎俊赏,算而今、重到须惊。纵豆蔻词工,青楼梦好,难赋深情。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

    (2) 姜夔【点绛唇】:”燕雁无心,太湖西畔随云去。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 第四桥边,拟共天随往。今何许?凭栏怀古,残柳参差舞。”

    (3) 姜夔【惜红衣】见三六注。

    四十

    问”隔”与”不隔”之别,曰:陶谢之诗不隔,延年则稍隔已。东坡之诗不隔,山谷则稍隔矣。”池塘生春草(1)”、”空梁落燕泥(2)”等二句,妙处唯在不隔,词亦如是。即以一人一词论,如欧阳公【少年游】咏春草上半阕云:”阑干十二独凭春,晴碧远连云。二月三月,千里万里,行色苦愁人。”语语都在目前,便是不隔。至云:”谢家池上,江淹浦畔(3)”则隔矣。白石【翠楼吟】:”此地。宜有词仙,拥素云黄鹤,与君游戏。玉梯凝望久,叹芳草、萋萋千里。”便是不隔。至”酒祓清愁,花消英气(4)”则隔矣。然南宋词虽不隔处,比之前人,自有浅深厚薄之别。

    注释:

    (1) 谢灵运【登池上楼】:”潜虬媚幽姿,飞鸿响远音。薄霄愧云浮,栖川怍渊沈。进德智所拙,退耕力不任。徇禄反穷海,卧对空林。衾枕昧节候,褰开暂窥临。倾耳聆波澜,举目眺岖嵚。初景革绪风,新阳改故阴。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祁祁伤豳歌,萋萋感楚吟。索居易永久,离群难处心,持操岂独占,无闷征在今。”

    (2) 薛道衡【昔昔盐】:”垂柳覆金堤,蘼芜叶复齐。水溢芙蓉沼,花飞桃李蹊。采桑秦氏女,织锦窦家妻。关山别荡子,风月守空闺。恒敛千金笑,长垂双玉啼。盘龙随镜隐,彩凤逐帷低。飞魂同夜鹊,倦寝忆晨鸡。暗牖悬蛛网,空梁落燕泥。前年过代北,今岁往辽西。一去无消息,那能惜马蹄。”

    (3) 欧阳修【少年游】见二三注。

    (4) 姜夔【翠楼吟】”月冷龙沙,尘清虎落,今年汉酺初赐。新翻胡部曲,听毡幕、元戎歌吹。层楼高峙。看槛曲萦红,檐牙飞翠。人姝丽。粉香吹下,夜寒风细。 此地。宜有词仙,拥素云黄鹤,与君游戏。玉梯凝望久,叹芳草、萋萋千里。天涯情味。仗酒祓清愁,花销英气。西山外。晚来还卷,一帘秋霁。”

    四一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1)””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2)”写情如此,方为不隔。”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3)””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4)”写景如此,方为不隔。

    注释:

    (1) 《古诗十九首》第十五:”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愚者爱惜费,但为后世嗤。仙人王子乔,难可与等期。”

    (2) 《古诗十九首》第十三:”驱车上东门,遥望郭北墓。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下有陈死人,杳杳即长暮。潜寐黄泉下,千载永不寤。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万岁更相送,圣贤莫能度。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

    (3) 陶潜【饮酒诗】见三注。

    (4) 斛律金【敕勒歌】:”敕勒川,阴川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四二

    古今词人格调之高,无如白石。惜不于意境上用力,故觉无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终不能与于第一流之作者也。

    四三

    南宋词人,白石有格而无情,剑南有气而乏韵。其堪与北宋人颉颃者,唯一幼安耳。近人祖南宋而祧北宋,以南宋之词可学,北宋不可学也。学南宋者,不祖白石,则祖梦窗,以白石、梦窗可学,幼安不可学也。学幼安者率祖其粗犷、滑稽,以其粗犷、滑稽处可学,佳处不可学也。幼安之佳处,在有性情,有境界。即以气象论,亦有”横素波、干青云(1)”之概,宁后世龌龊小生所可拟耶?

    注释:

    (1) 萧统《陶渊明集》序:其文章”横素波而傍流,干青云而直上。”

    四四

    东坡之词旷,稼轩之词豪。无二人之胸襟而学其词,犹东施之效捧心也。

    四五

    读东坡、稼轩词,须观其雅量高致,有伯夷、柳下惠之风。白石虽似蝉脱尘埃,然终不免局促辕下。

    四六

    苏辛,词中之狂。白石犹不失为狷。若梦窗、梅溪、玉固、草窗、西麓辈,面目不同,同归于乡愿而已。

    四七

    稼轩”中秋饮酒达旦,用天问体作木兰花慢以送月”,曰:”可怜今夕月,向何处、去悠悠?是别有人间,那边才见,光景东头。(1)”词人想象,直悟月轮绕地之理,与科学家密合,可谓神悟。

    注释:

    (1) 辛弃疾【木兰花慢】(中秋饮酒将旦,客谓:前人诗词,有赋待月,无送月者。因用【天问】体赋。):”可怜今夕月,向何处、去悠悠?是别有人间,那边才见,光景东头。是天外空汗漫,但长风、浩浩送中秋。飞镜无根谁系?姮娥不嫁谁留? 谓经海底问无由。恍惚使人愁。怕万里长鲸,纵横触破,玉殿琼楼。虾蟆故堪浴水,问云何、玉兔解沈浮?若道都齐无恙,云何渐渐如钩?”

    四八

    周介存谓:”梅溪词中,喜用偷字,足以定出其品格。(1)”刘融斋谓:”周旨荡而史意贪(2)”此二语令人解颐。

    注释:

    (1) 见周济《介存斋论词杂著》。

    (2) 刘熙载《艺概》卷四《词曲概》:”周美成律最精审。史邦卿句最警炼。然未得为君子之词者,周旨荡而史意贪也。”

    四九

    介存谓:梦窗词之佳者,如”水光云影,摇荡绿波,抚玩无极,追寻已远。”余览《梦窗甲乙丙丁稿》中,实无足当此者。有之,其”隔江人在雨声中,晚风菰叶生愁怨(1)”二语乎?

    注释:

    (1) 吴文英【踏莎行】:”润玉笼绡,檀樱倚扇。绣圈犹带脂香浅。榴心空垒舞裙红,艾枝应压愁鬟乱。 午梦千山,窗阴一箭。香瘢新褪红丝腕。隔江人在雨声中,晚风菰叶生愁怨。”

    五十

    梦窗之词,吾得取其词中一语以评之,曰:”映梦窗零乱碧。(1)”玉田之词,余得取其词中之一语以评之,曰:”玉老田荒。(2)”

    注释:

    (1) 吴文英【秋思】(荷塘为括苍名姝求赋其听雨小阁。):”堆枕香鬟侧。骤夜声,偏称画屏秋色。风碎串珠,润侵歌板,愁压眉窄。动罗箑清商,寸心低诉叙怨抑。映梦窗零乱碧。待涨绿春深,落花香泛,料有断红流处,暗题相忆。 欢酌。檐花细滴。送故人,粉黛重饰。漏侵琼瑟,丁东敲断,弄晴月白。怕一曲霓裳未终,催去骖凤翼。欢谢客犹未识。漫瘦却东阳,镫前无梦到得。路隔重云雁北。”

    (2) 张炎【祝英台近】(与周草窗话旧):”水痕深,花信足。寂寞汉南树。转首青阴,芳事顿如许。不知多少消魂,夜来风雨。犹梦到、断红流处。 最无据。长年息影空山。愁入庾郎句。玉老田荒,心事已迟暮。几回听得啼鹃,不如归去。终不似、旧时鹦鹉。”

    五一

    “明月照积雪(1)”、”大江流日夜(2)”、”中天悬明月(3)”、”长河落日圆(4)”,此种境界,可谓千古壮观。求之于词,唯纳兰容若塞上之作,如【长相思】之”夜深千帐灯(5)”,【如梦令】之”万帐穹庐人醉,星影摇摇欲坠(6)”差近之。

    注释:

    (1) 谢灵运【岁暮】:”殷忧不能寐,苦此夜难颓。明月照积雪,朔风劲且哀。运往无淹物,年逝觉已催。”

    (2) 谢朓【暂使下都夜发新林至京邑赠同僚】:”大江流日夜,客心悲未央。徒念关山近,终知反路长。秋河曙耿耿,寒渚夜苍苍。引顾见京室,宫雉正相望。金波丽鸱鹊,玉绳低建章。驱车鼎门外,思见昭丘阳。驰晖不可接,何况隔两乡?风云有鸟路,江汉限无梁,常恐鹰隼击,时菊委严霜。寄言罻罗者,寥廓已高翔。”

    (3) 杜甫【后出塞】(之二):”朝进东门营,暮上河阳桥。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平沙列万幕,部伍各见招。中天悬明月,令严夜寂寥。悲笳数声动,壮士惨不骄。借问大将谁?恐是霍嫖姚。”

    (4) 王维【使至塞上】:”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

    (5) 纳兰性德【长相思】:”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6) 纳兰性德【如梦令】:”万帐穹庐人醉,星影摇摇欲坠。归梦隔狼河,又被河声搅碎。还睡,还睡。解道醒来无味。”

    五二

    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

    五三

    陆放翁《花间集》,谓”唐季五代,诗愈卑,而倚声者辄简古可爱。能此不能彼,未易以理推也。”《提要》驳之,谓:”犹能举七十斤者,举百斤则蹶,举五十斤则运掉自如。(1)”其言甚辨。然谓词必易于诗,余未敢信。善乎陈卧子之言曰:”宋人不知诗而强作诗,故终宋之世无诗。然其欢愉愁怨之致,动于中而不能抑者,类发于诗余,故其所造独工。(2)”五代词之所以独胜,亦以此也。

    注释:

    (1) 《四库提要》集部词曲类一《花间集》:”后有陆游二跋。……其二称:唐季五代,诗愈卑,而倚声者辄简古可爱。能此不能彼,未易以理推也。不知文之体格有高卑,人之学历有强弱。学力不足副其体格,则举之不足。学力足以副其体格,则举之有余。律诗降于古诗,故中晚唐古诗多不工,而律诗则时有佳作。词又降于律诗,故五季人诗不及唐,词乃独胜。此犹能举七十斤者,举百斤则蹶,举五十则运用自如,有何不可理推乎?”

    (2) 陈子龙《王介人诗余序》:”宋人不知诗而强作诗。其为诗也,言理而不言情,故终宋之世无诗焉。然宋人亦不可免于有情也。故凡其欢愉愁怨之致,动于中而不能抑者,类发于诗余,故其所造独工,非后世可及。盖以沈至之思而出之必浅近,使读之者骤遇如在耳目之表,久诵而得沈永之趣,则用意难也。以儇利之词,而制之实工链,使篇无累句,句无累字,圆润明密,言如贯珠,则铸词难也。其为体也纤弱,所谓明珠翠羽,尚嫌其重,何况龙鸾?必有鲜妍之姿,而不藉粉泽,则设色难也。其为境也婉媚,虽以警露取妍,实贵含蓄,有余不尽,时在低回唱欢之际,则命篇难也。惟宋人专力事之,篇什既多,触景皆会。天机所启,若出自然。虽高谈大雅,而亦觉其不可废。何则?物有独至,小道可观也。”

    五四

    四言敝而有楚辞,楚辞敝而有五言,五言敝而有七言,古诗敝而有律绝,律绝敝而有词。盖文体通行既久,染指遂多,自成习套。豪杰之士,亦难于其中自出新意,故遁而作他体,以自解脱。一切文体所以始盛终衰者,皆由于此。故谓文学后不如前,余未敢信。但就一体论,则此说固无以易也。

    五五

    诗之《三百篇》、《十九首》,词之五代北宋,皆无题也。非无题也,诗词中之意,不能以题尽之也。自《花庵》、《草堂》每调立题,并古人无题之词亦为之作题。如观一幅佳山水,而即曰此某山某河,可乎?诗有题而诗亡,词有题而词亡,然中材之士,鲜能知此而自振拔者也。

    五六

    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辞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诗词皆然。持此以衡古今之作者,可无大误也。

    五七

    人能于诗词中不为美刺投赠之篇,不使隶事之句,不用粉饰之字,则于此道已过半矣。

    五八

    以【长恨歌】之壮采,而所隶之事,只”小玉双成”四字,才有余也。梅村歌行,则非隶事不办(1)。白吴优劣,即于此见。不独作诗为然,填词家亦不可不知也。

    注释:

    (1) 白居易【长恨歌】有”转教小玉双成”句为隶事。至吴伟业之【圆圆曲】,则入手即用”鼎湖”事,以下隶事句不胜指数。

    五九

    近体诗体制,以五七言绝句为最尊,律诗次之,排律最下。盖此体于寄兴言情,两无所当,殆有均之骈体文耳。词中小令如绝句,长调似律诗,若长调之百字令、沁园春等,则近于排律矣。

    六十

    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美成能入而不出。白石以降,于此二事皆未梦见。

    六一

    诗人必有轻视外物之意,故能以奴仆命风月。又必有重视外物之意,故能与花鸟共忧乐。

    六二

    “昔为倡家女,今为荡子妇。荡子行不归,空床难独守。(1)””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无为守穷贱,轲长苦辛。(2)”可为淫鄙之尤。然无视为淫词、鄙词者,以其真也。五代北宋之大词人亦然。非无淫词,读之但觉其亲切动人。非无鄙词,但觉其精力弥满。可知淫词与鄙词之病,非淫与鄙之病,而游词(3)之病也。”岂不尔思,室是远而。”而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4)”恶其游也。

    注释:

    (1) 【古诗十九首】第二:”青青河畔草,郁郁园中柳。盈盈楼上女,皎皎当窗牖。娥娥红粉妆,纤纤出素手。昔为倡家女,今为荡子妇。荡子行不归,空床难独守。”

    (2) 【古诗十九首】第四:”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弹筝奋逸响,新声妙入神。令德唱高言,识曲听其真。齐心同所愿,含意俱未申。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无为守穷贱,轲长苦辛。”

    (3) 金应圭《词选》后序:”规模物类,依托歌舞。哀乐不衷其性,虑欢无与乎情。连章累篇,义不出乎花鸟。感物指事,理不外乎酬应。虽既雅而不艳,斯有句而无章。是谓游词。”

    (4) 《论语·子罕》:”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

    六三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平沙(1)。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此元人马东篱【天净沙】小令也。寥寥数语,深得唐人绝句妙境。有元一代词家,皆不能办此也。

    注释:

    (1) 按此曲见诸元刊本《乐府新声》卷中、元刊本周德清《中原音韵定格》、明刊本蒋仲舒《尧山堂外纪》卷六十八、明刊本张禄《词林摘艳》及《知不足斋丛书》本盛如梓《庶斋老学丛谈》等书者,”平沙”均作”人家”,即观堂《宋元戏曲史》所引亦同。惟《历代诗余》则作”平沙”,又”西风”作”凄风”,盖欲避去复字耳。观堂此处所引,殆即本《诗余》也。

    六四

    白仁甫《秋夜梧桐雨》剧,沈雄悲壮,为元曲冠冕。然所作《天籁词》,粗浅之甚,不足为稼轩奴隶。岂创者易工,而因者难巧欤?抑人各有能与不能也?读者观欧秦之诗远不如词,足透此中消息。

    宣统庚戍九月脱稿于京师定武城南寓庐

    第二部分

    白实之词,余所最爱者,亦仅二语,曰:”淮南皓月冷千山,冥冥归去无人管。(1)”

    注释:

    (1) 姜夔《踏莎行》(自沔东来,丁未元日至金陵,江上感梦而作。):”燕燕轻盈,莺莺娇软,分明又向华胥见。夜长争得薄情知,春初早被相思染。 别后书辞,别时针线,离魂暗逐郎行远。淮南皓月冷千山,冥冥归去无人管。”

    双声、叠韵之论,盛于六朝,唐人犹多用之。至宋以后,则渐不讲,并不知二者为何物。乾嘉间,吾乡周公霭先生著《杜诗双声叠韵谱括略》,正千余年之误,可谓有功文苑者矣。其言曰:”两字同母谓之双声,两字同韵谓之叠韵。”余按用今日各国文法通用之语表之,则两字同一子音者谓之双声。如《南史·羊元保传》之”官家恨狭,更广八分”,”官家更广”四字,皆从k得声。《洛阳伽蓝记》之”狞奴慢骂”,”狞奴”两字,皆从n得声。”慢骂”两字,皆从m得声也。两字同一母音者,谓之叠韵。如梁武帝”后牖有朽柳”,”后牖有”三字,双声而兼叠韵。”有朽柳”三字,其母音皆为u。刘孝绰之”梁王长康强”,”梁长强”三字,其母音皆为灡也(1)。自李淑《诗苑》伪造沈约之说,以双声叠韵为诗中八病之二,后是诗家多废而不讲,亦不复用之于词。余谓苟于词之荡漾处多用叠韵,促结处用双声,则其铿锵可诵,必有过于前人者。惜世之专讲音律者,尚未悟此也。

    注释:

    (1) 葛立方《韵语阳秋·卷四》引陆龟蒙诗序:”叠韵起自如梁武帝,云「后牖有朽柳」,当时侍从之臣皆倡和。刘孝绰云「梁王长康强」,沈少文云「偏眠船弦边」,庾肩吾云「载碓每碍埭」,自后用此体作为小诗者多矣。”

    世人但知双声之不拘四声,不知叠韵亦不拘平、上、去三声。凡字之同母者,虽平仄有殊,皆叠韵也。

    诗之唐中叶以后,殆为羔雁之具矣。故五代北宋之诗,佳者绝少,而词则为其极盛时代。即诗词兼擅如永叔少游者,词胜于诗远甚。以其写之于诗者,不若写之于词者之真也。至南宋以后,词亦为羔雁之具,而词亦替矣。此亦文学升降之一关键也。

    曾纯甫中秋应制,作《壶中天慢》词(1),自注云:”是夜,西兴亦闻天乐。”谓宫中乐声,闻于隔岸也。毛子晋谓:”天神亦不以人废言。(2)”近冯梦华复辨其诬(3)。不解”天乐”两字文义,殊笑人也。

    注释:

    (1) 曾觌《壶中天慢》(此进御月词也。上皇大喜曰:”从来月词,不曾用金瓯事,可谓新奇。”赐金束带、紫番罗、水晶碗。上亦赐宝盏。至一更五点回宫。是夜,西兴亦闻天乐焉。):”素飙漾碧,看天衢稳送,一轮明月。翠水瀛壶人不到,比似世间秋别。玉手瑶笙,一时同色,小按霓裳叠。天津桥上,有人偷记新阕。 当日谁幻银桥,阿瞒儿戏,一笑成痴绝。肯信群仙高宴处,移下水晶宫阙。云海尘清,山河影满,桂冷吹香雪。何劳玉斧,金瓯千古无缺。”

    (2) 《宋六十名家词》毛晋跋《海野词》:”进月词,一夕西兴,共闻天乐,岂天神亦不以人废言耶?”

    (3) 冯熙《宋六十一家词选》例言:”曾纯甫赋进御月词,其自记云:是夜,西兴亦闻天乐。子晋遂谓天神亦不以人废言。不知宋人每好自神其说。白石道人尚欲以巢湖风驶归功于平调《满江红》,于海野何讥焉?”

    北宋名家以方回为最次。其词如历下、新城之诗,非不华瞻,惜少真味。

    散文易学而难工,韵文难学而易工。近体诗易学而难工,古体诗难学而易工。小令易学而难工,长调难学而易工。

    古诗云:”谁能思不歌?谁能饥不食?(1)”诗词者,物之不得其平而鸣者也。故欢愉之辞难工,愁苦之言易巧。

    注释:

    (1) 晋宋齐辞《子夜歌》:”谁能思不歌?谁能饥不食?日冥当户倚,惆怅底不忆?”

    社会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善人。文学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天才。

    昔人论诗词,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

    十一

    词家多以景寓情。其专作情语而绝妙者,如牛峤之”甘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1)”,顾□賯之”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2)”欧阳修之”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3)”美成之”许多烦恼,只为当时,一饷留情。(4)”此等词求之古今人词中,曾不多见。

    注释:

    (1) 牛峤《菩萨蛮》:”玉炉冰簟鸳鸯锦,粉融香汗流山枕。帘外辘轳声,敛眉含笑惊。 柳阴烟漠漠,低鬓蝉钗落。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

    (2) 顾賯《诉衷情》:”永夜抛人何处去?绝来音。香阁掩,眉敛,月将沉。争忍不相寻?怨孤衾。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

    (3) 柳永《凤栖梧》:”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词又误入《欧阳文忠公近体诗乐府》及《醉翁琴趣外编》。

    (4) 周邦彦《庆宫春》:”云接平冈,山围寒野,路回渐展孤城。衰柳啼鸦,惊风驱雁,动人一片秋声。倦途休驾,淡烟里,微茫见星。尘埃憔悴,生怕黄昏,离思牵萦。 华堂旧日逢迎。花艳参差,香雾飘零。弦管当头,偏怜娇凤,夜深簧暖笙清。眼波传意,恨密约,匆匆未成。许多烦恼,只为当时,一饷留情。”

    十二

    词之为体,要眇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诗之景阔,词之言长。

    十三

    言气质,言神韵,不如言境界。有境界,本也。气质、神韵,末也。有境界而二者随之矣。

    十四

    “西风吹渭水,落日满长安。(1)”,美成以之入词(2),白仁甫以之入曲(3),此借古人之境界为我之境界者也。然非自有境界,古人亦不为我用。

    注释:

    (1) 贾岛《忆江上吴处士》:”闽国扬帆去,蟾蜍亏复圆。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此夜聚会夕,当时雷雨寒。兰桡殊未返,消息海云端。”

    (2) 周邦彦《齐天乐》(秋思):”绿芜凋尽台城路,殊乡又逢秋晚。暮雨生寒,鸣蛩劝织,深阁时闻裁剪。云窗静掩。叹重拂罗裀,顿疏花簟。尚有囊,露萤清夜照书卷。 荆江留滞最久,故人相望处,离思何限?渭水西风,长安乱叶,空忆诗情宛转。凭高眺远。正玉液新篘,蟹螯初荐。醉倒山翁,但愁斜照敛。”

    (3) 白朴《双调·德胜乐》(秋):”玉露冷,蛩吟砌。听落叶西风渭水。寒雁儿长空嘹唳。陶元亮醉在东篱。”又《梧桐雨》杂剧第二折《普天乐》:”恨无穷,愁无限。争奈仓促之际,避不得蓦岭登山。銮驾迁。成都盼。更哪堪浐水西飞雁,一声声送上雕鞍。伤心故园,西风渭水,落日长安。”

    十五

    长调自以周、柳、苏、辛为最工。美成《浪淘沙慢》二词(1),精壮顿挫,已开北曲之先声。若屯田之《八声甘州》(2),东坡之《水调歌头》(3),则伫兴之作,格高千古,不能以常调论也。

    注释:(1) 周邦彦《浪淘沙慢》:”晓阴重,霜凋岸草,雾隐城堞。南陌脂车待发,东门帐饮乍阕。正拂面、垂扬堪揽结。掩红泪、玉手亲折。念汉浦离鸿去何许,经时信音绝。 情切。望中地远天阔。向露冷风清无人处,耿耿寒漏咽。嗟万事难忘,唯是轻别。翠尊未竭,凭断云、留取西楼残月。 罗带光销纹衾叠。连环解、旧香顿歇。怨歌永、琼壶敲尽缺。恨春去、不与人期,弄夜色、空馀满地梨花雪。”

    又一阕:”万叶战,秋声露结,雁度沙碛。细草和烟尚绿,遥山向晚更碧。见隐隐、云边新月白。映落照、帘幕千家,听数声、何处倚楼笛?装点尽秋色。 脉脉。旅情暗自消释。念珠玉、临水犹悲感,何况天涯客?忆少年歌酒,当时踪迹。岁华易老,衣带宽、懊恼心肠终窄。 飞散后、风流人阻。兰桥约、怅恨路隔。马蹄过、犹嘶旧巷陌。叹往事、一一堪伤,旷望极。凝思又把阑干拍。”

    (2) 柳永《八声甘州》:”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渐霜风凄惨,关河冷落,残照当楼。是处红衰翠减,苒苒物华休。惟有长江水,无语低流。 不忍登高临远,望故乡渺邈,归思难收。叹年来踪迹,何事苦淹留。想佳人、妆楼颙望,误几回、天际识归舟。争知我、倚阑干处、正恁凝愁。”

    (3) 苏轼《水调歌头》(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作此篇,兼怀子由。):”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十六

    稼轩《贺新郎》词”送茂嘉十二弟(1)”,章法绝妙。且语语有境界,此能品而几於神者。然非有意为之,故后人不能学也。

    注释:

    (1) 辛弃疾《贺新郎》(送茂嘉十二弟):”绿树听鹈鴃。更那堪、鹧鸪声住,杜鹃声切!啼到春归无寻处,苦恨芳菲都歇。算未抵人间离别。马上琵琶关塞黑,更长门翠辇辞金阙。看燕燕,送归妾。 将军百战身名裂。向河梁、回头万里,故人长绝。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正壮士悲歌未彻。啼鸟还知如许恨,料不啼清泪长啼血。谁共我,醉明月?”

    十七

    稼轩《贺新郎》词:”柳暗凌波路。送春归猛风暴雨,一番新绿。(1)”又《定风波》词:”从此酒酣明月夜。耳热。(2)””绿””热”二字,皆作上去用。与韩遇《东浦词》《贺新郎》以”玉””曲”叶”注””女”,《卜算子》以”夜””谢”叶”食””月”,已开北曲四声通押之祖。

    注释:

    (1) 辛弃疾《贺新郎》:”柳暗凌波路。送春归猛风暴雨,一番新绿。千里潇湘葡萄涨,人解扁舟欲去。又樯燕留人相语。艇子飞来生尘步,唾花寒唱我新番句。波似箭,催鸣橹。 黄陵祠下山无数。听湘娥、泠泠曲罢,为谁情苦?行到东吴春已暮,正江阔潮平稳渡〔?〕。望金雀觚棱翔舞。前度刘郎今重到,问玄都千树花存否?愁为倩,么弦诉。”

    (2) 辛弃疾《定风波》:”金印累累佩陆离,河梁更赋断肠诗。莫拥旌旗真个去。何处?玉堂元自要论思。 且约风流三学士,同醉。春风看试几枪旗。从此酒酣明月夜。耳热。那边应是说侬时。”

    (3) 韩玉《贺新郎》(咏水仙):”绰约人如玉。试新妆娇黄半绿,汉宫匀注。倚傍小栏闲凝伫,翠带风前似舞。记洛浦当年俦侣。罗袜生尘香冉冉,料征鸿微步凌波女。惊梦断,楚江曲。 春工若见应为主。忍教都、闲亭笛管,冷风凄雨。待把此花都折取,和泪连香寄与。须信到离情如许。烟水茫茫斜照里,是骚人九辨招魂处。千古恨,与谁语?”

    (4) 韩玉《卜算子》:”杨柳绿成阴,初过寒食节。门掩金铺独自眠,哪更逢寒夜。 强起立东风,惨惨梨花谢。何事王孙不早归?寂寞秋千月。”

    十八

    谭复堂《箧中词选》谓:”蒋鹿潭《水云楼词》与成容若、项莲生,二百年间,分鼎三足。”然《水云楼词》小令颇有境界,长调惟存气格。《忆云词》精实有馀,超逸不足,皆不足与容若比。然视皋文、止庵辈,则倜乎远矣。

    十九

    词家时代之说,盛于国初。竹垞谓:词至北宋而大,至南宋而深(1)。后此词人,群奉其说。然其中亦非无具眼者。周保绪曰:”南宋下不犯北宋拙率之病,高不到北宋浑涵之诣。”又曰:”北宋词多就景叙情,故珠圆玉润,四照玲珑。至稼轩、白石,一变而为即事叙景,故深者反浅,曲者反直。(2)”潘四农曰:”词滥觞于唐,畅于五代,而意格之闳深曲挚,则莫盛于北宋。词之有北宋,犹诗之有盛唐。至南宋则稍衰矣。(3)”刘融斋曰:”北宋词用密亦疏、用隐亦亮、用沈亦快、用细亦阔、用精亦浑。南宋只是掉转过来。(4)”可知此事自有公论。虽止庵词颇浅薄,潘刘尤甚。然其推尊北宋,则与明季云间诸公,同一卓识也。

    注释:

    (1) 朱彝尊《词综发凡》:”世人言词,必称北宋。然词至南宋始极其工,至宋季而始极其变。”

    (2) 见周济《介存斋论词杂著》。

    (3) 见潘德兴《养一斋集》卷二十二”与叶生名澧书”。

    (4) 见刘熙载《艺概》卷四《词曲概》。

    二十

    唐五代北宋词,可谓生香真色。若云间诸公,则花耳。湘真且然,况其次也者乎?

    二一

    《衍波词》之佳者,颇似贺方回。虽不及容若,要在浙中诸子之上。

    二二

    近人词如《复堂词》之深婉,《疆村词》之隐秀,皆在半塘老人上。疆村学梦窗而情味较梦窗反胜。盖有临川庐陵之高华,而济以白石之疏越者。学人之词,斯为极则。然古人自然神妙处,尚未见及。

    二三

    宋直方《蝶恋花》:”新样罗衣浑弃却,犹寻旧日春衫著。(1)”谭复堂《蝶恋花》:”连理枝头侬与汝,千花百草从渠许。(2)”可谓寄兴深微。

    注释:

    (1) 宋徵兴《蝶恋花》:”宝枕轻风秋梦薄,红敛双蛾,颠倒垂金雀。新样罗衣浑弃却,犹寻旧日春衫著。 偏是断肠花不落,人苦伤心,镜里颜非昨。曾误当初青女约,至今霜夜思量著。”

    (2) 谭献《蝶恋花》:”帐里迷离香似雾,不烬炉灰,酒醒闻馀语。连理枝头侬与汝,千花百草从渠许。 莲子青青心独苦,一唱将离,日日风兼雨。豆蔻香残杨柳暮,当时人面无寻处。”

    二四

    《半塘丁稿》中和冯正中《鹊踏枝》十阕,乃《鹜翁词》之最精者。”望远愁多休纵目”等阕,郁伊惝恍,令人不能为怀。《定稿》只存六阕,殊为未允也。(1) 王鹏运《鹊踏枝》(冯正中《鹊踏枝》十四阕,郁伊惝恍,义兼比兴,蒙耆诵焉。春日端居,依次属和。就均成词,无关寄托,而章句尤为凌杂。忆云生云:”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三复前言,我怀如揭矣。时光绪丙申三月二十八日。录十。):”落蕊残阳红片片,懊恨比邻,尽日流莺转。似雪杨花吹又散,东风无力将春限。 慵把香罗裁便面,换到轻衫,欢意垂垂浅。襟上泪痕犹隐见,笛声催按梁州遍。”其一。”斜日危阑凝伫久,问讯花枝,可是年时旧?浓睡朝朝如中酒,谁怜梦里人消瘦。 香阁帘栊烟阁柳,片霎氤氲,不信寻常有。休遣歌筵回舞袖,好怀珍重春三后。”其二。”谱到阳关声欲裂,亭短亭长,杨柳那堪折。挑菜湔裙春事歇,带罗羞指同心结。 千里孤光同皓月,画角吹残,风外还呜咽。有限坠欢真忍说,伤生第一生离别。”其三。”风荡春云罗衫薄,难得轻阴,芳事休闲却。几日啼鹃花又落,绿笺莫忘深深约。 老去吟情浑寂寞,细雨檐花,空忆灯前酌。隔院玉箫声乍作,眼前何物供哀乐?。”其四。”漫说目成心便许,无据杨花,风里频来去。怅望朱楼难寄语,伤春谁念司勋误? 枉把游丝牵弱缕,几片闲云,迷却相思路。锦帐珠帘歌舞处,旧欢新恨思量否?”其五。”昼日恹恹惊夜短,片霎欢娱,那惜千金换。燕睨莺颦春不管,敢辞弦索为君断? 隐隐轻雷闻隔岸,暮雨朝霞,咫尺迷云汉。独对舞衣思旧伴,龙山极目烟尘满。”其六。”望远愁多休纵目,步绕珍丛,看笋将成竹。晓露暗垂珠簏簌,芳林一带如新浴。 檐外春山森碧玉,梦里骖鸾,记过清湘曲。自定新弦移雁足,弦声未抵归心促。”其七。”谁遣春韶随水去?醉倒芳尊,望却朝和暮。换尽大堤芳草路,倡条都是相思树。 蜡烛有心灯解语,泪尽唇焦,此恨消沈否?坐对东风怜弱絮,萍飘后日知何处?”其八。”对酒肯教欢意尽?醉醒恹恹,无那忺春困。锦字双行笺别恨,泪珠界破残妆粉。 轻燕受风飞远近,消息谁传,盼断乌衣信。曲几无憀闲自隐,镜奁心事孤鸾鬓。”其九。”几见花飞能上树,难系流光,枉费垂杨缕。筝雁斜飞排锦柱,只伊不解将春去。 漫诩心情黏地絮,容易飘扬,那不惊风雨。倚遍阑干谁与语?思量有恨无人处。”其十。今《半塘定稿·鹜翁集》中存《鹊踏枝》六阕,计删第三、第六、第七、第九四阕。

    二五

    固哉皋文之为词也!飞卿《菩萨蛮》、永叔《蝶恋花》、子瞻《卜算子》,皆兴到之作,有何命意?皆被皋文深文罗织(1)。阮亭《花草蒙拾》谓:”坡公命宫磨蝎,生前为王珪舒亶辈所苦,身后又硬受此差排。(2)”由今观之,受差排者,独一坡公已耶?

    注释:

    (1) 温庭筠《菩萨蛮》:”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 照花前后镜,花面交相映。新帖绣罗襦,双双金鹧鸪。”张惠言《词选》评:”此感士不遇也,篇法仿佛《长门赋》。「照花」四句,《离骚》初服之意。”

    欧阳修《蝶恋花》,即冯延巳《鹊踏枝》:”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 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张惠言《词选》评:”庭院深深,闺中既以邃远也。楼高不见,哲王又不寤也。章台游冶,小人之径。雨横风狂,政令暴急也。乱红飞去,斥逐者非一人而已,殆为韩范作乎?”

    苏轼《卜算子》(黄州定慧院寓居作):”缺月挂梧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张惠言《词选》评:”此东坡在黄州作。鮈阳居士云〔《唐宋诸贤绝妙好词选》卷二〕:缺月,刺明微也。漏断,暗时也。幽人,不得志也。独往来,无助也。惊鸿,贤人不安也。回头,爱君不忘也。无人省,君不察也。拣尽寒枝不肯栖,不偷安于高位也。寂寞沙洲冷,非所安也。此词与《考槃》诗极相似。”

    (2) 王士祯《花草蒙拾》:”仆尝戏谓:坡公命宫磨蝎,湖州诗案,生前为王珪舒亶辈所苦,身后又硬受此差排耶?”

    二六

    贺黄公谓:”姜论史词,不称其「软语商量」,而赏其「柳暗花暝」,固知不免项羽学兵法之恨。(1)”然”柳暗花暝”自是欧秦辈句法,前后有画工化工之殊。吾从白石,不能附和黄公矣。

    注释:

    (1) 史达祖《双双燕》(咏燕):”过春社了,度帘幕中间,去年尘冷。差池欲往,试入旧巢相并。还相雕梁藻井,又软语商量不定。飘然快拂花梢,翠尾分开红影。 芳径,芹泥雨润。爱贴地争飞,竞夸轻俊。红楼归晚,看足柳暗花暝。应自栖香正稳,便忘了、天涯芳信。愁损翠黛双娥,日日画栏独凭。”贺黄公语,见贺裳《皱水轩词筌》。姜论史词,见《中兴以来绝妙词选》卷七所引。

    二七

    “池塘春草谢家春,万古千秋五字新。传语闭门陈正字,可怜无补费精神。”此遗山《论诗绝句》也。梦窗、玉田辈,当不乐闻此语。

    二八

    朱子《清邃阁论诗》谓:”古人诗中有句,今人诗更无句,只是一直说将去。这般诗一日作百首也得。”余谓北宋之词有句,南宋以后便无句。玉田、草窗之词,所谓”一日作百首也得”者也。

    二九

    朱子谓:”梅圣俞诗,不是平淡,乃是枯槁。”余谓草窗、玉田之词亦然。(1) 见朱熹《清邃阁论诗》。

    三十

    “自怜诗酒瘦,难应接,许多春色。(1)””能几番游,看花又是明年。(2)”此等语亦算警句耶?乃值如许笔力!

    注释:

    (1) 史达祖《喜迁莺》:”月波疑滴,望玉壶天近,了无尘隔。翠眼圈花,冰丝织练,黄道宝光相值。自怜诗酒瘦,难应接,许多春色。最无赖,是随香趁烛,曾伴狂客。 踪迹。谩记忆。老了杜郎,忍听东风笛。柳院灯疏,梅厅雪在,谁与细倾春碧。旧情拘未定,犹自学、当年游历。怕万一,误玉人夜寒帘隙。”

    (2) 张炎《高阳台》(西湖春感):”接叶巢莺,平波卷絮,断桥斜日归船。能几番游?看花又是明年。东风且伴蔷薇住,到蔷薇、春已堪怜。更凄然,万绿西泠,一抹荒烟。 当年燕子知何处?但苔深韦曲,草暗斜川。见说新愁,如今也到鸥边。无心再续笙歌梦,掩重门、浅醉闲眠。莫开帘,怕见飞花,怕听啼鹃。”

    三一

    文文山词,风骨甚高,亦有境界,远在圣与、叔夏、公谨诸公之上。亦如明初诚意伯词,非季迪、孟载诸人所敢望也。

    三二

    和凝《长命女》词:”天欲晓。宫漏穿花声缭绕,窗里星光少。 冷霞寒侵帐额,残月光沈树杪。梦断锦闱空悄悄。强起愁眉小。”此词前半,不减夏英公《喜迁莺》也。

    注释:

    (1) 夏竦《喜迁莺令》:”霞散绮,月垂钩。帘卷未央楼。夜凉银汉截天流,宫阙锁清秋。 瑶台树,金茎露。凤髓香盘烟雾。三千珠翠拥宸游,水殿按凉州。”

    三三

    宋李希声《诗话》云:”唐人作诗,正以风调高古为主。虽意远语疏,皆为佳作。后人有切近的当、气格凡下者,终使人可憎。(1)”余谓北宋词亦不妨疏远。若梅溪以下,正所谓切近的当、气格凡下者也。

    注释:

    (1) 见魏庆之《诗人玉屑》卷十引。

    三四

    自竹垞痛贬《草堂诗馀》而推《绝妙好词》(1),后人群附和之。不知《草堂》虽有亵诨之作,然佳词恒得十之六七。《绝妙好词》则除张范辛刘诸家外,十之八九,皆极无聊赖之词。古人云:小好小惭,大好大惭(2),洵非虚语。

    注释:

    (1) 朱彝尊《书绝妙好词后》:”词人之作,自《草堂诗馀》盛行,屏去《激楚》《阳阿》,而《巴人》之唱齐进矣。周公谨《绝妙好词》选本虽未尽醇,然中多俊语,方诸《草堂》所录,雅俗殊分。”

    (2) 韩愈《与冯宿论文书》:”时时应事作俗下文字,下笔令人惭。及示人,则以为好。小惭者亦蒙谓之小好,大惭者则必以为大好矣。”

    三五

    梅溪、梦窗、玉田、草窗、西麓诸家,词虽不同,然同失之肤浅。虽时代使然,亦其才分有限也。近人弃周鼎而宝康瓠,实难索解。

    三六

    余友沈昕伯自巴黎寄余蝶恋花一阕云:”帘外东风随燕到。春色东来,循我来时道。一霎围场生绿草,归迟却怨春来早。 锦绣一城春水绕。庭院笙歌,行乐多年少。著意来开孤客抱,不知名字闲花鸟。”此词当在晏氏父子间,南宋人不能道也。

    三七

    “君王枉把平陈乐,换得雷塘数亩田。(1)”政治家之言也。”长陵亦是闲丘陇,异日谁知与仲多?(2)”诗人之言也。政治家之眼,域于一人一事。诗人之眼,则通古今而观之。词人观物,须用诗人之眼,不可用政治家之眼。故感事、怀古等作,当与寿词同为词家所禁也。

    注释:

    (1) 罗隐《隋帝陵》:”入郭登桥出登船,红楼日日柳年年。君王忍把平陈乐,只换雷塘数亩田。”

    (2) 唐彦谦《仲山》(高祖兄仲山隐居之所):”千载遗踪寄薜萝,沛中乡里汉山河。长陵亦是闲丘陇,异日谁知与仲多?”

    三八

    宋人小说,多不足信。如《雪舟脞语》谓:台州知府唐仲友眷官妓严蕊奴。朱晦庵系治之。及晦庵移去,提刑岳霖行部至台,蕊乞自便。岳问曰:去将安归?蕊赋《卜算子》词云:”住也如何住”云云(1)。案此词系仲友戚高宣教作,使蕊歌以侑觞者,见朱子”纠唐仲友奏牍”(2)。则《齐东野语》所纪朱唐公案(3),恐亦未可信也。

    注释:

    (1) 陶宗仪《说郛》卷五十七引《雪舟脞语》:”唐悦斋仲友字与正,知台州。朱晦庵为浙东提举,数不相得,至于互申。寿皇问宰执二人曲直。对曰:秀才争闲气耳。悦斋眷官妓严蕊奴,晦庵捕送囹圄。提刑岳商卿霖行部疏决,蕊奴乞自便。宪使问去将安归?蕊奴赋《卜算子》,末云:「住也如何住,去又终须去。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宪笑而释之。”

    (2) 朱熹《朱子大全》卷十九”按唐仲友第四状”:”五月十六日筵会,仲友亲戚高宣教撰曲一首,名《卜算子》,后一段云「去又如何去,住又如何住。待得山花插满头,休问奴归处。」”

    (3) 周密《齐东野语》卷十七”朱唐交奏本末”:”朱晦庵按唐仲友事,或言吕伯恭尝与仲友同书会有隙,朱主吕,故抑唐,是不然也。盖唐平时恃才轻晦庵,而陈同父颇为朱所进,与唐每不相下。同父游台,尝狎籍妓,嘱唐为脱籍,许之。偶郡集,唐语妓曰:汝果欲从陈官人耶?妓谢。唐云:汝须能忍饥受冻仍可。妓闻大恚。自是陈至妓家,无复前之奉承矣。陈知为唐所卖,亟往见朱。朱问:近日小唐云何?答曰:唐谓公尚不识字,如何作监司?朱衔之,遂以部内有冤案,乞再巡按。既至台,适唐出迎少稽,朱益以陈言为信。立索郡印,付以次官。乃摭唐罪具奏,而唐亦以奏驰上。时唐乡相王淮当轴。既进呈,上问王。王奏:此秀才争闲气耳。遂两平其事。详见周平园《王季海日记》。而朱门诸贤所作《年谱道统录》,乃以季海右唐而并斥之,非公论也。其说闻之陈伯玉式卿,盖亲得之婺之诸吕云。”

    三九

    《沧浪》(1)《凤兮》(2)二歌,已开楚辞体格。然楚词之最工者,推屈原、宋玉,而后此之王褒、刘向之词不与焉。五古之最工者,实推阮嗣宗、左太冲、郭景纯、陶渊明,而前此曹刘,后此陈子昂、李太白不与焉。词之最工者,实推后主、正中、永叔、少游、美成,而后此南宋诸公不与焉。

    注释:

    (1) 《孟子·离娄上》有《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

    (2) 《论语·微子》:”楚狂接与歌而过孔子曰凤兮凤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矣!”

    四十

    唐五代之词,有句而无篇。南宋名家之词,有篇而无句。有篇有句,唯李后主降宋后诸作,及永叔、子瞻、少游、美成、稼轩数人而已。

    四一

    唐五代北宋之词家,倡优也。南宋后之词家,俗子也。二者其失相等。但词人之词,宁失之倡优,不失之俗子。以俗子之可厌,较倡优为甚故也。

    四二

    《蝶恋花》”独倚危楼(1)”一阕,是《六一词》,亦见《乐章集》。余谓:屯田轻薄子,只能道”奶奶兰心蕙性(2)”耳。

    注释:

    (1) 见本《删稿》十一节。

    (2) 柳永《玉女摇仙佩》:”飞琼伴侣,偶别珠宫,未返神仙行缀。取次梳妆,寻常言语,有得几多姝丽。拟把名花比。恐旁人笑我,谈何容易。细思算,奇葩艳卉,惟是深红浅白而已。争如这多情,占得人间,千娇百媚。 须信画堂绣阁,皓月清风,忍把光阴轻弃。自古及今,佳人才子,少得当年双美。且恁相偎倚。未消得,怜我多才多艺。愿奶奶兰心蕙性,枕前言下,表余深意。为盟誓。今生断不孤鸳被。”

    四三

    读《会真记》者,恶张生之薄幸〔幸加单人〕,而恕其奸非。读《水浒传》者,恕宋江之横暴,而责其深险。此人人之所同也。故艳词可作,唯万不可作儇薄语。龚定庵诗云:”偶赋凌云偶倦飞,偶然闲慕遂初衣。偶逢锦瑟佳人问,便说寻春为汝归。(1)”其人之凉薄无行,跃然纸墨间。余辈读耆卿伯可词,亦有此感。视永叔、希文小词何如耶?

    注释:

    (1) 此为龚自珍《乙亥杂诗》三百十五首之一,见《定庵续集》。

    四四

    词人之忠实,不独对人事宜然。即对一草一木,亦须有忠实之意,否则所谓游词也。

    四五

    读《花间》《尊前》集,令人回想徐陵《玉台新咏》。读《草堂诗馀》,令人回想袁谷《才调集》。读朱竹垞《词综》,张皋文、董子远《词选》,令人回想沈德潜三朝诗别裁集。

    四六

    明季国初诸老之论词,大似袁简斋之论诗,其失也,纤小而轻薄。竹垞以降之论词者,大似沈规愚,其失也,枯槁而庸陋。

    四七

    东坡之旷在神,白石之旷在貌。白石如王衍口不言阿堵物,而暗中为营三窟之计,此其所以可鄙也。

    四八

    “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已修能。(1)”文学之事,于此二者,不能缺一。然词乃抒情之作,故尤重内美。无内美而但有修能,则白石耳。

    注释:

    (1) 此二句出自屈原《离骚》。

    四九

    诗人视一切外物,皆游戏之材料也。然其游戏,则以热心为之,故诙谐与严重二性质,亦不可缺一也。

  • Vladimir Nabokov《Lolita》2

    Part Two

    1

    It was then that began our extensive travels all over the States. To any other type of tourist accommodation I soon grew to prefer the Functional Motel — clean, neat, safe nooks, ideal places for sleep, argument, reconciliation, insatiable illicit love. At first, in my dread of arousing suspicion, I would eagerly pay for both sections of one double unit, each containing a double bed. I wondered what type of foursome this arrangement was even intended for, since only a pharisaic parody of privacy could be attained by means of the incomplete partition dividing the cabin or room into two communicating love nests. By and by, the very possibilities that such honest promiscuity suggested (two young couples merrily swapping mates or a child shamming sleep to earwitness primal sonorities) made me bolder, and every now and then I would take a bed-and-cot or twin-bed cabin, a prison cell or paradise, with yellow window shades pulled down to create a morning illusion of Venice and sunshine when actually it was Pennsylvania and rain.

    We came to know — nous connûmes, to use a Flaubertian intonation — the stone cottages under enormous Chateaubriandesque trees, the brick unit, the adobe unit, the stucco court, on what the Tour Book of the Automobile Association describes as “shaded” or “spacious” or “landscaped” grounds. The log kind, finished in knotty pine, reminded Lo, by its golden-brown glaze, of friend-chicken bones. We held in contempt the plain whitewashed clapboard Kabins, with their faint sewerish smell or some other gloomy self-conscious stench and nothing to boast of (except “good beds”), and an unsmiling landlady always prepared to have her gift (“…well, I could give you…”) turned down.

    Nous connûmes (this is royal fun) the would-be enticements of their repetitious names — all those Sunset Motels, U-Beam Cottages, Hillcrest Courts, Pine View Courts, Mountain View Courts, Skyline Courts, Park Plaza Courts, Green Acres, Mac’s Courts. There was sometimes a special line in the write-up, such as “Children welcome, pets allowed” (You are welcome, you are allowed). The baths were mostly tiled showers, with an endless variety of spouting mechanisms, but with one definitely non-Laodicean characteristic in common, a propensity, while in use, to turn instantly beastly hot or blindingly cold upon you, depending on whether your neighbor turned on his cold or his hot to deprive you of a necessary complement in the shower you had so carefully blended. Some motels had instructions pasted above the toilet (on whose tank the towels were unhygienically heaped) asking guests not to throw into its bowl garbage, beer cans, cartons, stillborn babies; others had special notices under glass, such as Things to Do (Riding: You will often see riders coming down Main Street on their way back from a romantic moonlight ride. “Often at 3 a.m.,” sneered unromantic Lo).

    Nous connûmes the various types of motor court operators, the reformed criminal, the retired teacher and the business flop, among the males; and the motherly, pseudo-ladylike and madamic variants among the females. And sometimes trains would cry in the monstrously hot and humid night with heartrending and ominous plangency, mingling power and hysteria in one desperate scream.

    We avoided Tourist Homes, country cousins of Funeral ones, old-fashioned, genteel and showerless, with elaborate dressing tables in depressingly white-and-pink little bedrooms, and photographs of the landlady’s children in all their instars. But I did surrender, now and then, to Lo’s predilection for “real” hotels. She would pick out in the book, while I petted her in the parked car in the silence of a dusk-mellowed, mysterious side-road, some

    highly recommended lake lodge which offered all sorts of things magnified by the flashlight she moved over them,

    such as congenial company, between-meals snacks, outdoor barbecues — but which in my mind conjured up

    odious visions of stinking high school boys in sweatshirts and an ember-red cheek pressing against hers, while poor

    Dr. Humbert, embracing nothing but two masculine knees, would cold-humor his piles on the damp turf. Most

    empty to her, too, were those “Colonial” Inns, which apart from “gracious atmosphere” and picture windows,

    promised “unlimited quantities of M-m-m food.” Treasured recollections of my father’s palatial hotel sometimes

    led me to seek for its like in the strange country we traveled through. I was soon discouraged; but Lo kept

    following the scent of rich food ads, while I derived a not exclusively economic kick from such roadside signs as

    Timber Hotel, Children under 14 Free. On the other hand, I shudder when recalling that soi-disant “high-class”

    resort in a Midwestern state, which advertised “raid-the-icebox” midnight snacks and, intrigued by my accent,

    wanted to know my dead wife’s and dead mother’s maiden names. A two-days’ stay there cost me a hundred and

    twenty-four dollars! And do you remember, Miranda, that other “ultrasmart” robbers’ den with complimentary

    morning coffee and circulating ice water, and no children under sixteen (no Lolitas, of course)?

    Immediately upon arrival at one of the plainer motor courts which became our habitual haunts, she would set the

    electric fan a-whirr, or induce me to drop a quarter into the radio, or she would read all the signs and inquire with a

    whine why she could not go riding up some advertised trail or swimming in that local pool of warm mineral water.

    Most often, in the slouching, bored way she cultivated, Lo would fall prostrate and abominably desirable into a red

    springchair or a green chaise longue, or a steamer chair of striped canvas with footrest and canopy, or a sling chair,

    or any other lawn chair under a garden umbrella on the patio, and it would take hours of blandishments, threats and

    promises to make her lend me for a few seconds her brown limbs in the seclusion of the five-dollar room before

    undertaking anything she might prefer to my poor joy.

    A combination of naïveté and deception, of charm and vulgarity, of blue silks and rosy mirth, Lolita, when she

    chose, could be a most exasperating brat. I was not really quite prepared for her fits of disorganized boredom,

    intense and vehement griping, her sprawling, droopy, dopey-eyed style, and what is called goofing off — a kind of

    diffused clowning which she thought was tough in a boyish hoodlum way. Mentally, I found her to be a

    disgustingly conventional little girl. Sweet hot jazz, square dancing, gooey fudge sundaes, musicals, movie

    magazines and so forth — these were the obvious items in her list of beloved things. The Lord knows how many

    nickels I fed to the gorgeous music boxes that came with every meal we had! I still hear the nasal voices of those

    invisibles serenading her, people with names like Sammy and Jo and Eddy and Tony and Peggy and Guy and Patty

    and Rex, and sentimental song hits, all of them as similar to my ear as her various candies were to my palate. She

    believed, with a kind of celestial trust, any advertisement or advice that that appeared in Movie Love or Screen

    Land — Starasil Starves Pimples, or “You better watch out if you’re wearing your shirttails outside your jeans, gals,

    because Jill says you shouldn’t.” If a roadside sign said: Visit Our Gift Shop — we had to visit it, had to buy its

    Indian curios, dolls, copper jewelry, cactus candy. The words “novelties and souvenirs” simply entranced her by

    their trochaic lilt. If some café sign proclaimed Icecold Drinks, she was automatically stirred, although all drinks

    everywhere were ice-cold. She it was to whom ads were dedicated: the ideal consumer, the subject and object of

    every foul poster. And she attempted — unsuccessfully — to patronize only those restaurants where the holy spirit

    of Huncan Dines had descended upon the cute paper napkins and cottage-cheese-crested salads.

    In those days, neither she nor I had thought up yet the system of monetary bribes which was to work such havoc

    with my nerves and her morals somewhat later. I relied on three other methods to keep my pubescent concubine in

    submission and passable temper. A few years before, she had spent a rainy summer under Miss Phalen’s bleary eye

    in a dilapidated Appalachian farmhouse that had belonged to some gnarled Haze or other in the dead past. It still

    stood among its rank acres of golden rod on the edge of a flowerless forest, at the end of a permanently muddy

    road, twenty miles from the nearest hamlet. Lo recalled that scarecrow of a house, the solitude, the soggy old

    pastures, the wind, the bloated wilderness, with an energy of disgust that distorted her mouth and fattened her half revealed

    tongue. And it was there that I warned her she would dwell with me in exile for months and years if need

    be, studying under me French and Latin, unless her “present attitude” changed. Charlotte, I began to understand you!

    A simple child, Lo would scream no! and frantically clutch at my driving hand whenever I put a stop to her

    tornadoes of temper by turning in the middle of a highway with the implication that I was about to take her straight

    to that dark and dismal abode. The farther, however, we traveled away from it west, the less tangible that menace

    became, and I had to adopt other methods of persuasion.

    Among these, the reformatory threat is the one I recall with the deepest moan of shame. From the very

    beginning of our concourse, I was clever enough to realize that I must secure her complete co-operation in keeping

    our relations secret, that it should become a second nature with her, no matter what grudge she might bear me, no

    matter what other pleasure she might seek.

    “Come and kiss your old man,” I would say, “and drop that moody nonsense. In former times, when I was still

    your dream male [the reader will notice what pains I took to speak Lo’s tongue], you swooned to records of the

    number one throb-and-sob idol of your coevals [Lo: “Of my what? Speak English”]. That idol of your pals sounded,

    you thought, like friend Humbert. But now, I am just your old man, a dream dad protecting his dream daughter.

    “My chère Dolorès! I want to protect you, dear, from all the horrors that happen to little girls in coal sheds and

    alley ways, and alas, comme vous le savez trop bien, ma gentille, in the blueberry woods during the bluest of

    summers. Through thick and thin I will still stay your guardian, and if you are good, I hope a court may legalize

    that guardianship before long. Let us, however, forget, Dolores Haze, so-called legal terminology, terminology that

    accepts as rational the term ‘lewd and lascivious cohabitation.’ I am not a criminal sexual psychopath taking

    indecent liberties with a child. The rapist was Charlie Holmes; I am the therapist — a matter of nice spacing in the

    way of distinction. I am your daddum, Lo. Look, I’ve a learned book here about young girls. Look, darling, what it

    says. I quote: the normal girl — normal, mark you — the normal girl is usually extremely anxious to please her

    father. She feels in him the forerunner of the desired elusive male (‘elusive’ is good, by Polonius!). The wise

    mother (and your poor mother would have been wise, had she lived) will encourage a companionship between

    father and daughter, realizing — excuse the corny style — that the girl forms her ideals of romance and of men

    from her association with her father. Now, what association does this cheery book mean — and recommend? I

    quote again: Among Sicilians sexual relations between a father and his daughter are accepted as a matter of course,

    and the girl who participates in such relationship is not looked upon with disapproval by the society of which she is

    part. I’m a great admirer of Sicilians, fine athletes, fine musicians, fine upright people, Lo, and great lovers. But

    let’s not digress. Only the other day we read in the newspapers some bunkum about a middle-aged morals offender

    who pleaded guilty to the violation of the Mann Act and to transporting a nine-year-old girl across state lines for

    immoral purposes, whatever these are. Dolores darling! You are not nine but almost thirteen, and I would not

    advise you to consider yourself my cross-country slave, and I deplore the Mann Act as lending itself to a dreadful

    pun, the revenge that the Gods of Semantics take against tight-zippered Philistines. I am your father, and I am

    speaking English, and I love you.

    “Finally, let us see what happens if you, a minor, accused of having impaired the morals of an adult in a

    respectable inn, what happens if you complain to the police of my having kidnapped and raped you? Let us

    suppose they believe you. A minor female, who allows a person over twenty-one to know her carnally, involves

    her victim into statutory rape, or second-degree sodomy, depending on the technique; and the maximum penalty is

    ten years. So, I go to jail. Okay. I go to jail. But what happens to you, my orphan? Well, you are luckier. You

    become the ward of the Department of Public Welfare — which I am afraid sounds a little bleak. A nice grim

    matron of the Miss Phalen type, but more rigid and not a drinking woman, will take away your lipstick and fancy

    clothes. No more gadding about! I don’t know if you have ever heard of the laws relating to dependent, neglected,

    incorrigible and delinquent children. While I stand gripping the bars, you, happy neglected child, will be given a

    choice of various dwelling places, all more or less the same, the correctional school, the reformatory, the juvenile

    detention home, or one of those admirable girls’ protectories where you knit things, and sing hymns, and have

    rancid pancakes on Sundays. You will go there, Lolita — my Lolita, this Lolita will leave plainer words, if we two

    are found out, you will be analyzed and institutionalized, my pet, c’est tout. You will dwell, my Lolita will dwell

    (come here, my brown flower) with thirty-nine other dopes in a dirty dormitory (no, allow me, please) 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hideous matrons. This is the situation, this is the choice. Don’t you think that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Dolores Haze had better stick to her old man?”

    By rubbing all this in, I succeeded in terrorizing Lo, who despite a certain brash alertness of manner and spurts

    of wit was not as intelligent a child as her I.Q. might suggest. But if I managed to establish that background of

    shared secrecy and shared guilt, I was much less successful in keeping her in good humor. Every morning during

    our yearlong travels I had to devise some expectation, some special point in space and time for her to look forward

    to, for her to survive till bedtime. Otherwise, deprived of a shaping and sustaining purpose, the skeleton of her day

    sagged and collapsed. The object in view might be anything — a lighthouse in Virginia, a natural cave in Arkansas

    converted to a café, a collection of guns and violins somewhere in Oklahoma, a replica of the Grotto of Lourdes in

    Louisiana, shabby photographs of the bonanza mining period in the local museum of a Rocky Mountains resort,

    anything whatsoever — but it had to be there, in front of us, like a fixed star, although as likely as not Lo would

    feign gagging as soon as we got to it.

    By putting the geography of the United States into motion, I did my best for hours on end to give her the

    impression of “going places,” of rolling on to some definite destination, to some unusual delight. I have never seen

    such smooth amiable roads as those that now radiated before us, across the crazy quilt of forty-eight states.

    Voraciously we consumed those long highways, in rapt silence we glided over their glossy black dance floors. Not

    only had Lo no eye for scenery but she furiously resented my calling her attention to this or that enchanting detail

    of landscape; which I myself learned to discern only after being exposed for quite a time to the delicate beauty ever

    present in the margin of our undeserving journey. By a paradox of pictorial thought, the average lowland North-

    American countryside had at first seemed to me something I accepted with a shock of amused recognition because

    of those painted oilcloths which were imported from America in the old days to be hung above washstands in

    Central-European nurseries, and which fascinated a drowsy child at bed time with the rustic green views they

    depicted — opaque curly trees, a barn, cattle, a brook, the dull white of vague orchards in bloom, and perhaps a

    stone fence or hills of greenish gouache. But gradually the models of those elementary rusticities became stranger

    and stranger to the eye, the nearer I came to know them. Beyond the tilled plain, beyond the toy roofs, there would

    be a slow suffusion of inutile loveliness, a low sun in a platinum haze with a warm, peeled-peach tinge pervading

    the upper edge of a two-dimensional, dove-gray cloud fusing with the distant amorous mist. There might be a line

    of spaced trees silhouetted against the horizon, and hot still noons above a wilderness of clover, and Claude Lorrain

    clouds inscribed remotely into misty azure with only their cumulus part conspicuous against the neutral swoon of

    the background. Or again, it might be a stern El Greco horizon, pregnant with inky rain, and a passing glimpse of

    some mummy-necked farmer, and all around alternating strips of quick-silverish water and harsh green corn, the

    whole arrangement opening like a fan, somewhere in Kansas.

    Now and then, in the vastness of those plains, huge trees would advance toward us to cluster self-consciously by

    the roadside and provide a bit of humanitarian shade above a picnic table, with sun flecks, flattened paper cups,

    samaras and discarded ice-cream sticks littering the brown ground. A great user of roadside facilities, my

    unfastidious Lo would be charmed by toilet signs — Guys-Gals, John-Jane, Jack-Jill and even Buck’s-Doe’s; while

    lost in an artist’s dream, I would stare at the honest brightness of the gasoline paraphernalia against the splendid

    green of oaks, or at a distant hill scrambling out — scarred but still untamed — from the wilderness of agriculture

    that was trying to swallow it.

    At night, tall trucks studded with colored lights, like dreadful giant Christmas trees, loomed in the darkness and

    thundered by the belated little sedan. And again next day a thinly populated sky, losing its blue to the heat, would

    melt overhead, and Lo would clamor for a drink, and her cheeks would hollow vigorously over the straw, and the

    car inside would be a furnace when we got in again, and the road shimmered ahead, with a remote car changing its

    shape mirage-like in the surface glare, and seeming to hang for a moment, old-fashionedly square and high, in the

    hot haze. And as we pushed westward, patches of what the garage-man called “sage brush” appeared, and then the

    mysterious outlines of table-like hills, and then red bluffs ink-blotted with junipers, and then a mountain range, dun

    grading into blue, and blue into dream, and the desert would meet us with a steady gale, dust, gray thorn bushes,

    and hideous bits of tissue paper mimicking pale flowers among the prickles of wind-tortured withered stalks all

    along the highway; in the middle o which there sometimes stood simple cows, immobilized in a position (tail left,

    white eyelashes right) cutting across all human rules of traffic.

    My lawyer has suggested I give a clear, frank account of the itinerary we followed, and I suppose I have reached

    here a point where I cannot avoid that chore. Roughly, during that mad year (August 1947 to August 1948), our

    route began with a series of wiggles and whorls in New England, then meandered south, up and down, east and

    west; dipped deep into ce qu’on appelle Dixieland, avoided Florida because the Farlows were there, veered west,

    zigzagged through corn belts and cotton belts (this is not too clear I am afraid, Clarence, but I did not keep any

    notes, and have at my disposal only an atrociously crippled tour book in three volumes, almost a symbol of my torn

    and tattered past, in which to check these recollections); crossed and recrossed the Rockies, straggled through

    southern deserts where we wintered; reached the Pacific, turned north through the pale lilac fluff of flowering

    shrubs along forest roads; almost reached the Canadian border; and proceeded east, across good lands and bad

    lands, back to agriculture on a grand scale, avoiding, despite little Lo’s strident remonstrations, little Lo’s birthplace,

    in a corn, coal and hog producing area; and finally returned to the fold of the East, petering out in the college town

    of Beardsley.

    2

    Now, in perusing what follows, the reader should bear in mind not only the general circuit as adumbrated above,

    with its many sidetrips and tourist traps, secondary circles and skittish deviations, but also the fact that far from

    being an indolent partie de plaisir, our tour was a hard, twisted, teleological growth, whose sole raison d’être

    (these French clichés are symptomatic) was to keep my companion in passable humor from kiss to kiss.

    Thumbing through that battered tour book, I dimly evoke that Magnolia Garden in a southern state which cost

    me four bucks and which, according to the ad in the book, you must visit for three reasons: because John

    Galsworthy (a stone-dead writer of sorts) acclaimed it as the world’s fairest garden; because in 1900 Baedeker’s

    Guide had marked it with a star; and finally, because… O, Reader, My Reader, guess!… because children (and by

    Jingo was not my Lolita a child!) will “walk starry-eyed and reverently through this foretaste of Heaven, drinking

    in beauty that can influence a life.” “Not mine,” said grim Lo, and settled down on a bench with the fillings of two

    Sunday papers in her lovely lap.

    We passed and re-passed through the whole gamut of American roadside restaurants, from the lowly Eat with its

    deer head (dark trace of long tear at inner canthus), “humorous” picture post cards of the posterior “Kurort” type,

    impaled guest checks, life savers, sunglasses, adman visions of celestial sundaes, one half of a chocolate cake

    under glass, and several horribly experienced flies zigzagging over the sticky sugar-pour on the ignoble counter;

    and all the way to the expensive place with the subdued lights, preposterously poor table linen, inept waiters (exconvicts

    or college boys), the roan back of a screen actress, the sable eyebrows of her male of the moment, and an

    orchestra of zoot-suiters with trumpets.

    We inspected the world’s largest stalagmite in a cave where three southeastern states have a family reunion;

    admission by age; adults one dollar, pubescents sixty cents. A granite obelisk commemorating the Battle of Blue

    Licks, with old bones and Indian pottery in the museum nearby, Lo a dime, very reasonable. The present log cabin

    boldly simulating the past log cabin where Lincoln was born. A boulder, with a plaque, in memory of the author of

    “Trees” (by now we are in Poplar Cove, N.C., reached by what my kind, tolerant, usually so restrained tour book

    angrily calls “a very narrow road, poorly maintained,” to which, though no Kilmerite, I subscribe). From a hired

    motor-boat operated by an elderly, but still repulsively handsome White Russian, a baron they said (Lo’s palms

    were damp, the little fool), who had known in California good old Maximovich and Valeria, we could distinguish

    the inaccessible “millionaires’ colony” on an island, somewhere off the Georgia coast. We inspected further: a

    collection of European hotel picture post cards in a museum devoted to hobbies at a Mississippi resort, where with

    a hot wave of pride I discovered a colored photo of my father’s Mirana, its striped awnings, its flag flying above the

    retouched palm trees. “So what?” said Lo, squinting at the bronzed owner of an expensive car who had followed us

    into the Hobby House. Relics of the cotton era. A forest in Arkansas and, on her brown shoulder, a raised purplepink

    swelling (the work of some gnat) which I eased of its beautiful transparent poison between my long

    thumbnails and then sucked till I was gorged on her spicy blood. Bourbon Street (in a town named New Orleans)

    whose sidewalks, said the tour book, “may [I liked the “may”] feature entertainment by pickaninnies who will {I

    liked the “will” even better] tap-dance for pennies” (what fun), while “its numerous small and intimate night clubs

    are thronged with visitors” (naughty). Collections of frontier lore. Ante-bellum homes with iron-trellis balconies

    and hand-worked stairs, the kind down which movie ladies with sun-kissed shoulders run in rich Technicolor,

    holding up the fronts of their flounced skirts with both little hands in that special way, and the devoted Negress

    shaking her head on the upper landing. The Menninger Foundation, a psychiatric clinic, just for the heck of it. A

    patch of beautifully eroded clay; and yucca blossoms, so pure, so waxy, but lousy with creeping white flies.

    Independence, Missouri, the starting point of the Old Oregon Trail; and Abilene, Kansas, the home of the Wild Bill

    Something Rodeo. Distant mountains. Near mountains. More mountains; bluish beauties never attainable, or ever

    turning into inhabited hill after hill; south-eastern ranges, altitudinal failures as alps go; heart and sky-piercing

    snow-veined gray colossi of stone, relentless peaks appearing from nowhere at a turn of the highway; timbered

    enormities, with a system of neatly overlapping dark firs, interrupted in places by pale puffs of aspen; pink and

    lilac formations, Pharaonic, phallic, “too prehistoric for words” (blasé Lo); buttes of black lava; early spring

    mountains with young-elephant lanugo along their spines; end-of-the-summer mountains, all hunched up, their

    heavy Egyptian limbs folded under folds of tawny moth-eaten plush; oatmeal hills, flecked with green round oaks;

    a last rufous mountain with a rich rug of lucerne at its foot.

    Moreover, we inspected: Little Iceberg Lake, somewhere in Colorado, and the snow banks, and the cushionets

    of tiny alpine flowers, and more snow; down which Lo in red-peaked cap tried to slide, and squealed, and was

    snowballed by some youngsters, and retaliated in kind comme on dit. Skeletons of burned aspens, patches of spired

    blue flowers. The various items of a scenic drive. Hundreds of scenic drives, thousands of Bear Creeks, Soda

    Springs, Painted Canyons. Texas, a drought-struck plain. Crystal Chamber in the longest cave in the world,

    children under 12 free, Lo a young captive. A collection of a local lady’s homemade sculptures, closed on a

    miserable Monday morning, dust, wind, witherland. Conception Park, in a town on the Mexican border which I

    dared not cross. There and elsewhere, hundreds of gray hummingbirds in the dusk, probing the throats of dim

    flowers. Shakespeare, a ghost town in New Mexico, where bad man Russian Bill was colorfully hanged seventy

    years ago. Fish hatcheries. Cliff dwellings. The mummy of a child (Florentine Bea’s Indian contemporary). Our

    twentieth Hell’s Canyon. Our fiftieth Gateway to something or other fide that tour book, the cover of which had

    been lost by that time. A tick in my groin. Always the same three old men, in hats and suspenders, idling away the

    summer afternoon under the trees near the public fountain. A hazy blue view beyond railings on a mountain pass,

    and the backs of a family enjoying it (with Lo, in a hot, happy, wild, intense, hopeful, hopeless whisper — “Look,

    the McCrystals, please, let’s talk to them, please” — let’s talk to them, reader! — “please! I’ll do anything you want,

    oh, please…”). Indian ceremonial dances, strictly commercial. ART: American Refrigerator Transit Company.

    Obvious Arizona, pueblo dwellings, aboriginal pictographs, a dinosaur track in a desert canyon, printed there thirty

    million years ago, when I was a child. A lanky, six-foot, pale boy with an active Adam’s apple, ogling Lo and her

    orange-brown bare midriff, which I kissed five minutes later, Jack. Winter in the desert, spring in the foothills,

    almonds in bloom. Reno, a dreary town in Nevada, with a nightlife said to be “cosmopolitan and mature.” A

    winery in California, with a church built in the shape of a wine barrel. Death Valley. Scotty’s Castle. Works of Art

    collected by one Rogers over a period of years. The ugly villas of handsome actresses. R. L. Stevenson’s footprint

    on an extinct volcano. Mission Dolores: good title for book. Surf-carved sandstone festoons. A man having a lavish

    epileptic fit on the ground in Russian Gulch State Park. Blue, blue Crater Lake. A fish hatchery in Idaho and the

    State Penitentiary. Somber Yellowstone Park and its colored hot springs, baby geysers, rainbows of bubbling mudsymbols

    of my passion. A herd of antelopes in a wildlife refuge. Our hundredth cavern, adults one dollar, Lolita

    fifty cents. A chateau built by a French marquess in N.D. The Corn Palace in S.D.; and the huge heads of

    presidents carved in towering granite. The Bearded Woman read our jingle and now she is no longer single. A zoo

    in Indiana where a large troop of monkeys lived on concrete replica of Christopher Columbus’ flagship. Billions of

    dead, or halfdead, fish-smelling May flies in every window of every eating place all along a dreary sandy shore.

    Fat gulls on big stones as seen from the ferry City of Cheboygan, whose brown woolly smoke arched and dipped

    over the green shadow it cast on the aquamarine lake. A motel whose ventilator pipe passed under the city sewer.

    Lincoln’s home, largely spurious, with parlor books and period furniture that most visitors reverently accepted as

    personal belongings.

    We had rows, minor and major. The biggest ones we had took place: at Lacework Cabins, Virginia; on Park

    Avenue, Little Rock, near a school; on Milner Pass, 10,759 feet high, in Colorado; at the corner of Seventh Street

    and Central Avenue in Phoenix, Arizona; on Third Street, Los Angeles, because the tickets to some studio or other

    were sold out; at a motel called Poplar Shade in Utah, where six pubescent trees were scarcely taller than my Lolita,

    and where she asked, à propos de rien, how long did I think we were going to live in stuffy cabins, doing filthy

    things together and never behaving like ordinary people? On N. Broadway, Burns, Oregon, corner of W.

    Washington, facing Safeway, a grocery. In some little town in the Sun Valley of Idaho, before a brick hotel, pale

    and flushed bricks nicely mixed, with, opposite, a poplar playing its liquid shadows all over the local Honor Roll.

    In a sage brush wilderness, between Pinedale and Farson. Somewhere in Nebraska, on Main Street, near the First

    National Bank, established 1889, with a view of a railway crossing in the vista of the street, and beyond that the

    white organ pipes of a multiple silo. And on McEwen St., corner of Wheaton Ave., in a Michigan town bearing his

    first name.

    We came to know the curious roadside species, Hitchhiking Man, Homo pollex of science, with all its many

    sub-species and forms; the modest soldier, spic and span, quietly waiting, quietly conscious of khaki’s viatic appeal;

    the schoolboy wishing to go two blocks; the killer wishing to go two thousand miles; the mysterious, nervous,

    elderly gent, with brand-new suitcase and clipped mustache; a trio of optimistic Mexicans; the college student

    displaying the grime of vacational outdoor work as proudly as the name of the famous college arching across the

    front of his sweatshirt; the desperate lady whose battery has just died on her; the clean-cut, glossy-haired, shiftyeyed,

    white-faced young beasts in loud shirts and coats, vigorously, almost priapically thrusting out tense thumbs

    to tempt lone women or sadsack salesmen with fancy cravings.

    “Let’s take him,” Lo would often plead, rubbing her knees together in a way she had, as some particularly

    disgusting pollex, some man of my age and shoulder breadth, with the face à claques of unemployed actor, walked

    backwards, practically in the path of our car.

    Oh, I had to keep a very sharp eye on Lo, little limp Lo! Owing perhaps to constant amorous exercise, she

    radiated, despite her very childish appearance, some special languorous glow which threw garage fellows, hotel

    pages, vacationists, goons in luxurious cars, maroon morons near blued pools, into fits of concupiscence which

    might have tickled my pride, had it not incensed my jealousy. For little Lo was aware of that glow of hers, and I

    would often catch her coulant un regard in the direction of some amiable male, some grease monkey, with a

    sinewy golden-brown forearm and watch-braceleted wrist, and hardly had I turned my back to go and buy this very

    Lo a lollipop, than I would hear her and the fair mechanic burst into a perfect love song of wisecracks.

    When, during our longer stops, I would relax after a particularly violent morning in bed, and out of the goodness

    of my lulled heart allow her — indulgent Hum! — to visit the rose garden or children’s library across the street

    with a motor court neighbor’s plain little Mary and Mary’s eight-year-old brother, Lo would come back an hour late,

    with barefoot Mary trailing far behind, and the little boy metamorphosed into two gangling, golden-haired high

    school uglies, all muscles and gonorrhea. The reader may well imagine what I answered my pet when — rather

    uncertainly, I admit — she would ask me if she could go with Carl and Al here to the roller-skating rink.

    I remember the first time, a dusty windy afternoon, I did let her go to one such rink. Cruelly she said it would be

    no fun if I accompanied her, since that time of day was reserved for teenagers. We wrangled out a compromise: I

    remained in the car, among other (empty) cars with their noses to the canvas-topped open-air rink, where some

    fifty young people, many in pairs, were endlessly rolling round and round to mechanical music, and the wind

    silvered the trees. Dolly wore blue jeans and white high shoes, as most of the other girls did. I kept counting the

    revolutions of the rolling crowd — and suddenly she was missing. When she rolled past again, she was together

    with three hoodlums whom I had heard analyze a moment before the girl skaters from the outside — and jeer at a

    lovely leggy young thing who had arrived clad in red shorts instead of those jeans and slacks.

    At inspection stations on highways entering Arizona or California, a policeman’s cousin would peer with such

    intensity at us that my poor heart wobbled. “Any honey?” he would inquire, and every time my sweet fool giggled.

    I still have, vibrating all along my optic nerve, visions of Lo on horseback, a link in the chain of a guided trip along

    a bridle trail: Lo bobbing at a walking pace, with an old woman rider in front and a lecherous red-necked duderancher

    behind; and I behind him, hating his fat flowery-shirted back even more fervently than a motorist does a

    slow truck on a mountain road. Or else, at a ski lodge, I would see her floating away from me, celestial and solitary,

    in an ethereal chairlift, up and up, to a glittering summit where laughing athletes stripped to the waist were waiting

    for her, for her.

    In whatever town we stopped I would inquire, in my polite European way, anent the whereabouts of natatoriums,

    museums, local schools, the number of children in the nearest school and so forth; and at school bus time, smiling

    and twitching a little (I discovered this tic nerveux because cruel Lo was the first to mimic it), I would park at a

    strategic point, with my vagrant schoolgirl beside me in the car, to watch the children leave school — always a

    pretty sight. This sort of thing soon began to bore my so easily bored Lolita, and, having a childish lack of

    sympathy for other people’s whims, she would insult me and my desire to have her caress me while blue-eyed little

    brunettes in blue shorts, copperheads in green boleros, and blurred boyish blondes in faded slacks passed by in the

    sun.

    As a sort of compromise, I freely advocated whenever and wherever possible the use of swimming pools with

    other girl-children. She adored brilliant water and was a remarkably smart diver. Comfortably robed, I would settle

    down in the rich post-meridian shade after my own demure dip, and there I would sit, with a dummy book or a bag

    of bonbons, or both, or nothing but my tingling glands, and watch her gambol, rubber-capped, bepearled, smoothly

    tanned, as glad as an ad, in her trim-fitted satin pants and shirred bra. Pubescent sweetheart! How smugly would I

    marvel that she was mine, mine, mine, and revise the recent matitudinal swoon to the moan of the mourning doves,

    and devise the late afternoon one, and slitting my sun-speared eyes, compare Lolita to whatever other nymphets

    parsimonious chance collected around her for my anthological delectation and judgment; and today, putting my

    hand on my ailing heart, I really do not think that any of them ever surpassed her in desirability, or if they did, it

    was so two or three times at the most, in a certain light, with certain perfumes blended in the air — once in the

    hopeless case of a pale Spanish child, the daughter of a heavy-jawed nobleman, and another time — mais je

    divague.

    Naturally, I had to be always wary, fully realizing, in my lucid jealousy, the danger of those dazzling romps. I had only to turn away for a moment — to walk, say, a few steps in order to see if our cabin was at last ready after the morning change of linen — and Lo and Behold, upon returning, I would find the former, les yeux perdus, dipping and kicking her long-toed feet in the water on the stone edge of which she lolled, while, on either side of her, there crouched a brun adolescent whom her russet beauty and the quicksilver in the baby folds of her stomach were sure to cause to se tordre — oh Baudelaire! — in recurrent dreams for months to come.

    I tried to teach her to play tennis so we might have more amusements in common; but although I had been a good player in my prime, I proved to be hopeless as a teacher; and so, in California, I got her to take a number of

    very expensive lessons with a famous coach, a husky, wrinkled old-timer, with a harem of ball boys; he looked an

    awful wreck off the court, but now and then, when, in the course of a lesson, to keep up the exchange, he would put

    out as it were an exquisite spring blossom of a stroke and twang the ball back to his pupil, that divine delicacy of

    absolute power made me recall that, thirty years before, I had seen him in Cannes demolish the great Gobbert!

    Until she began taking those lessons, I thought she would never learn the game. On this or that hotel court I would

    drill Lo, and try to relive the days when in a hot gale, a daze of dust, and queer lassitude, I fed ball after ball to gay,

    innocent, elegant Annabel (gleam of bracelet, pleated white skirt, black velvet hair band). With every word of

    persistent advice I would only augment Lo’s sullen fury. To our games, oddly enough, she preferred — at least,

    before we reached California — formless pat ball approximations — more ball hunting than actual play — with a

    wispy, weak, wonderfully pretty in an ange gauche way coeval. A helpful spectator, I would go up to that other

    child, and inhale her faint musky fragrance as I touched her forearm and held her knobby wrist, and push this way

    or that her cool thigh to show her the back-hand stance. In the meantime, Lo, bending forward, would let her

    sunny-brown curls hang forward as she stuck her racket, like a cripple’s stick, into the ground and emitted a

    tremendous ugh of disgust at my intrusion. I would leave them to their game and look on, comparing their bodies

    in motion, a silk scarf round my throat; this was in south Arizona, I think — and the days had a lazy lining warmth,

    and awkward Lo would slash at the ball and miss it, and curse, and send a simulacrum of a serve into the net, and

    show the wet glistening young down of her armpit as she brandished her racket in despair, and her even more

    insipid partner would dutifully rush out after every ball, and retrieve none; but both were enjoying themselves

    beautifully, and in clear ringing tones kept the exact score of their ineptitudes all the time.

    One day, I remember, I offered to bring them cold drinks from the hotel, and went up the gravel path, and came

    back with two tall glasses of pineapple juice, soda and ice; and then a sudden void within my chest made me stop

    as I saw that the tennis court was deserted. I stooped to set down the glasses on a bench and for some reason, with a

    kind of icy vividness, saw Charlotte’s face in death, and I glanced around, and noticed Lo in white shorts receding

    through the speckled shadow of a garden path in the company of a tall man who carried two tennis rackets. I sprang

    after them, but as I was crashing through the shrubbery, I saw, in an alternate vision, as if life’s course constantly

    branched, Lo, in slacks, and her companion, in shorts, trudging up and down a small weedy area, and beating

    bushes with their rackets in listless search for their last lost ball.

    I itemize these sunny nothings mainly to prove to my judges that I did everything in my power to give my Lolita

    a really good time. How charming it was to see her, a child herself, showing another child some of her few

    accomplishments, such as for example a special way of jumping rope. With her right hand holding her left arm

    behind her untanned back, the lesser nymphet, a diaphanous darling, would be all eyes, as the pavonine sun was all

    eyes on the gravel under the flowering trees, while in the midst of that oculate paradise, my freckled and raffish

    lass skipped, repeating the movements of so many others I had gloated over on the sun-shot, watered, dampsmelling

    sidewalks and ramparts of ancient Europe. Presently, she would hand the rope back to her little Spanish

    friend, and watch in her turn the repeated lesson, and brush away the hair from her brow, and fold her arms, and

    step on one toe with the other, or drop her hands loosely upon her still unflared hips, and I would satisfy myself

    that the damned staff had at last finished cleaning up our cottage; whereupon, flashing a smile to the shy, darkhaired

    page girl of my princess and thrusting my fatherly fingers deep into Lo’s hair from behind, and then gently

    but firmly clasping them around the nape of her neck, I would lead my reluctant pet to our small home for a quick

    connection before dinner.

    “Whose cat has scratched poor you?” A full-blown fleshy handsome woman of the repulsive type to which I was

    particularly attractive might ask me at the “lodge,” during a table d’hôte dinner followed by dancing promised to Lo.

    This was one of the reasons why I tried to keep as far away from people as possible, while Lo, on the other hand,

    would do her utmost to draw as many potential witnesses into her orbit as she could.

    She would be, figuratively speaking wagging her tiny tail, her whole behind in fact as little bitches do — while

    some grinning stranger accosted us and began a bright conversation with a comparative study of license plates.

    “Long way from home!” Inquisitive parents, in order to pump Lo about me, would suggest her going to a movie

    with their children. We had some close shaves. The waterfall nuisance pursued me of course in all our

    caravansaries. But I never realized how wafery their wall substance was until one evening, after I had loved too

    loudly, a neighbor’s masculine cough filled the pause as clearly as mine would have done; and next morning as I

    was having breakfast at the milk bar (Lo was a late sleeper, and I liked to bring her a pot of hot coffee in bed), my

    neighbor of the eve, an elderly fool wearing plain glasses on his long virtuous nose and a convention badge on his

    lapel, somehow managed to rig up a conversation with me, in the course of which he inquired, if my missus was

    like his missus a rather reluctant get-upper when not on the farm; and had not the hideous danger I was skirting

    almost suffocated me, I might have enjoyed the odd look of surprise on his thin-lipped weather-beaten face when I

    drily answered, as I slithered off my stool, that I was thank God a widower.

    How sweet it was to bring that coffee to her, and then deny it until she had done her morning duty. And I was

    such a thoughtful friend, such a passionate father, such a good pediatrician, attending to all the wants of my little

    auburn brunette’s body! My only grudge against nature was that I could not turn my Lolita inside out and apply

    voracious lips to her young matrix, her unknown heart, her nacreous liver, the sea-grapes of her lungs, her comely

    twin kidneys. On especially tropical afternoons, in the sticky closeness of the siesta, I liked the cool feel of

    armchair leather against my massive nakedness as I held her in my lap. There she would be, a typical kid picking

    her nose while engrossed in the lighter sections of a newspaper, as indifferent to my ecstasy as if it were something

    she had sat upon, a shoe, a doll, the handle of a tennis racket, and was too indolent to remove. Her eyes would

    follow the adventures of her favorite strip characters: there was one well-drawn sloppy bobby-soxer, with high

    cheekbones and angular gestures, that I was not above enjoying myself; she studied the photographic results of

    head-on collisions; she never doubted the reality of place, time, and circumstance alleged to match the publicity

    pictures of naked-thighed beauties; and she was curiously fascinated by the photographs of local brides, some in

    full wedding apparel, holding bouquets and wearing glasses.

    A fly would settle and walk in the vicinity of her navel or explore her tender pale areolas. She tried to catch it in

    her fist (Charlotte’s method) and then would turn to the column Let’s Explore Your Mind.

    “Let’s explore your mind. Would sex crimes be reduced if children obeyed a few don’ts? Don’t play around

    public toilets. Don’t take candy or rides from strangers. If picked up, mark down the license of the car.”

    “…and the brand of the candy,” I volunteered.

    She went on, her cheek (recedent) against mine (pursuant); and this was a good day, mark, O reader!

    “If you don’t have a pencil, but are old enough to read —”

    “We,” I quip-quoted, “medieval mariners, have placed in this bottle —”

    “If,” she repeated, “you don’t have a pencil, but are old enough to read and write — this is what the guy means,

    isn’t it, you dope — scratch the number somehow on the roadside.”

    “With your little claws, Lolita.”

    3

    She had entered my world, umber and black Humberland, with rash curiosity; she surveyed it with a shrug of

    amused distaste; and it seemed to me now that she was ready to turn away from it with something akin to plain

    repulsion. Never did she vibrate under my touch, and a strident “what d’you think you are doing?” was all I got for

    my pains. To the wonderland I had to offer, my fool preferred the corniest movies, the most cloying fudge. To

    think that between a Hamburger and a Humburger, she would — invariably, with icy precision — plump for the

    former. There is nothing more atrociously cruel than an adored child. Did I mention the name of that milk bar I

    visited a moment ago? It was, of all things, The Frigid Queen. Smiling a little sadly, I dubbed her My Frigid

    Princess. She did not see the wistful joke.

    Oh, do not scowl at me, reader, I do not intend to convey the impression that I did not manage to be happy.

    Reader must understand that in the possession and thralldom of a nymphet the enchanted traveler stands, as it were,

    beyond happiness. For there is no other bliss on earth comparable to that of fondling a nymphet. It is hors concours,

    that bliss, it belongs to another class, another plane of sensitivity. Despite our tiffs, despite her nastiness, despite all

    the fuss and faces she made, and the vulgarity, and the danger, and the horrible hopelessness of it all, I still dwelled

    deep in my elected paradise — a paradise whose skies were the color of hell-flames — but still a paradise.

    The able psychiatrist who studies my case — and whom by now Dr. Humbert has plunged, I trust, into a state of

    leporine fascination — is no doubt anxious to have me take Lolita to the seaside and have me find there, at last, the

    “gratification” of a lifetime urge, and release from the “subconscious” obsession of an incomplete childhood

    romance with the initial little Miss Lee.

    Well, comrade, let me tell you that I did look for a beach, though I also have to confess that by the time we

    reached its mirage of gray water, so many delights had already been granted me by my traveling companion that

    the search for a Kingdom by the Sea, a Sublimated Riviera, or whatnot, far from being the impulse of the

    subconscious, had become the rational pursuit of a purely theoretical thrill. The angels knew it, and arranged things

    accordingly. A visit to a plausible cove on the Atlantic side was completely messed up by foul weather. A thick

    damp sky, muddy waves, a sense of boundless but somehow matter-of-fact mist — what could be further removed

    from the crisp charm, the sapphire occasion and rosy contingency of my Riviera romance? A couple of

    semitropical beaches on the Gulf, though bright enough, were starred and spattered by venomous beasties and

    swept by hurricane winds. Finally, on a Californian beach, facing the phantom of the Pacific, I hit upon some

    rather perverse privacy in a kind of cave whence you could hear the shrikes of a lot of girl scouts taking their first

    surf bath on a separate part of the beach, behind rotting trees; but the fog was like a wet blanket, and the sand was

    gritty and clammy, and Lo was all gooseflesh and grit, and for the first time in my life I had as little desire for her

    as for a manatee. Perhaps, my learned readers may perk up if I tell them that even had we discovered a piece of

    sympathetic seaside somewhere, it would have come too late, since my real liberation had occurred much earlier: at

    the moment, in point of fact, when Annabel Haze, alias Dolores Lee, alias Loleeta, had appeared tome, golden and

    brown, kneeling, looking up, on that shoddy veranda, in a kind of fictitious, dishonest, but eminently satisfactory

    seaside arrangement (although there was nothing but a second-rate lake in the neighborhood.).

    So much for those special sensations, influence, if not actually brought about, by the tenets of modern

    psychiatry. Consequently, I turned away — I headed my Lolita away — from beaches which were either too bleak

    when lone, or too populous when ablaze. However, in recollection, I suppose, of my hopeless hauntings of public

    parks in Europe, I was still keenly interested in outdoor activities and desirous of finding suitable playgrounds in

    the open where I had suffered such shameful privations. Here, too, I was to be thwarted. The disappointment I must

    now register (as I gently grade my story into an expression of the continuous risk and dread that ran through my

    bliss) should in no wise reflect on the lyrical, epic, tragic but never Arcadian American wilds. They are beautiful,

    heart-rendingly beautiful, those wilds, with a quality of wide-eyed, unsung, innocent surrender that my lacquered,

    toy-bright Swiss villages and exhaustively lauded Alps no longer possess. Innumerable lovers have clipped and

    kissed on the trim turf of old-would mountainsides, on the innerspring moss, by a handy, hygienic rill, on rustic

    benches under the initialed oaks, and in so many cabanes in so many beech forests. But in the Wilds of America

    the open-air lover will not find it easy to indulge in the most ancient of all crimes and pastimes. Poisonous plants

    burn his sweetheart’s buttocks, nameless insects sting his; sharp items of the forest floor prick his knees, insects

    hers; and all around there abides a sustained rustle of potential snakes — que dis-je, of semi-extinct dragons! —

    while the crablike seeds of ferocious flowers cling, in a hideous green crust, to gartered black sock and sloppy

    white sock alike.

    I am exaggerating a little. One summer noon, just below timberline, where heavenly-hued blossoms that I would

    fain call larkspur crowded all along a purly mountain brook, we did find, Lolita and I, a secluded romantic spot, a

    hundred feet or so above the pass where we had left our car. The slope seemed untrodden. A last panting pine was

    taking a well-earned breather on the rock it had reached. A marmot whistled at us and withdrew. Beneath the laprobe

    I had spread for Lo, dry flowers crepitated softly. Venus came and went. The jagged cliff crowning the upper

    talus and a tangle of shrugs growing below us seemed to offer us protection from sun and man alike. Alas, I had

    not reckoned with a faint side trail that curled up in cagey fashion among the shrubs and rocks a few feet from us.

    It was then that we came close to detection than ever before, and no wonder the experience curbed forever my

    yearning for rural amours.

    I remember the operation was over, all over, and she was weeping in my arms; — a salutory storm of sobs after

    one of the fits of moodiness that had become so frequent with her in the course of that otherwise admirable year! I

    had just retracted some silly promise she had forced me to make in a moment of blind impatient passion, and thee

    she was sprawling and sobbing, and pinching my caressing hand, and I was laughing happily, and the atrocious,

    unbelievable, unbearable, and, I suspect, eternal horror that I know now was still but a dot of blackness in the blue

    of my bliss; and so we lay, when with one of those jolts that have ended by knocking my poor heart out of its

    groove, I met the unblinking dark eyes of two strange and beautiful children, faunlet and nymphet, whom their

    identical flat dark hair and bloodless cheeks proclaimed siblings if not twins. They stood crouching and gaping at

    us, both in blue playsuits, blending with the mountain blossoms. I plucked at the lap-robe for desperate

    concealment — and within the same instant, something that looked like a polka-dotted pushball among the

    undergrowth a few paces away, went into a turning motion which was transformed into the gradually rising figure

    of a stout lady with a raven-black bob, who automatically added a wild lily to her bouquet, while staring over her

    shoulder at us from behind her lovely carved bluestone children.

    Now that I have an altogether different mess on my conscience, I know that I am a courageous man, but in those

    days I was not aware of it, and I remember being surprised by my own coolness. With the quiet murmured order

    one gives a sweat-stained distracted cringing trained animal even in the worst of plights (what mad hope or hate

    makes the young beast’s flanks pulsate, what black stars pierce the heart of the tamer!), I made Lo get up, and we

    decorously walked, and then indecorously scuttled down to the car. Behind it a nifty station wagon was parked, and

    a handsome Assyrian with q little blue-black beard, un monsieur très bien, in silk shirt and magenta slacks,

    presumably the corpulent botanist’s husband, was gravely taking the picture of a signboard giving the altitude of

    the pass. It was well over 10,000 feet and I was quite out of breath; and with a scrunch and a skid we drove off, Lo

    still struggling with her clothes and swearing at me in language that I never dreamed little girls could know, let

    alone use.

    There were other unpleasant incidents. There was the movie theatre once, for example. Lo at the time still had

    for the cinema a veritable passion (it was to decline into tepid condescension during her second high school year).

    We took in, voluptuously and indiscriminately, oh, I don’t know, one hundred and fifty or two hundred programs

    during that one year, and during some of the denser periods of movie-going we saw many of the newsreels up to

    half-a-dozen times since the same weekly one went with different main pictures and pursued us from town to town.

    Her favorite kinds were, in this order: musicals, underworlders, westerners. In the first, real singers and dancers

    had unreal stage careers in an essentially grief-proof sphere of existence wherefrom death and truth were banned,

    and where, at the end, white-haired, dewy-eyed, technically deathless, the initially reluctant father of a show-crazy

    girl always finished by applauding her apotheosis on fabulous Broadway. The underworld was a world apart: there,

    heroic newspapermen were tortured, telephone bills ran to billions, and, in a robust atmosphere of incompetent

    marksmanship, villains were chased through sewers and store-houses by pathologically fearless cops (I was to give

    them less exercise). Finally there was the mahogany landscape, the florid-faced, blue-eyed roughriders, the prim

    pretty schoolteacher arriving in Roaring Gulch, the rearing horse, the spectacular stampede, the pistol thrust

    through the shivered windowpane, the stupendous fist fight, the crashing mountain of dusty old-fashioned furniture,

    the table used as a weapon, the timely somersault, the pinned hand still groping for the dropped bowie knife, the

    grunt, the sweet crash of fist against chin, the kick in the belly, the flying tackle; and immediately after a plethora

    of pain that would have hospitalized a Hercules (I should know by now), nothing to show but the rather becoming

    bruise on the bronzed cheek of the warmed-up hero embracing his gorgeous frontier bride. I remember one matinee

    in a small airless theatre crammed with children and reeking with the hot breath of popcorn. The moon was yellow

    above the neckerchiefed crooner, and his finger was on his strumstring, and his foot was on a pine log, and I had

    innocently encircled Lo’s shoulder and approached my jawbone to her temple, when two harpies behind us started

    muttering the queerest things — I do not know if I understood aright, but what I thought I did, made me withdraw

    my gentle hand, and of course the rest of the show was fog to me.

    Another jolt I remember is connected with a little burg we were traversing at night, during our return journey.

    Some twenty miles earlier I had happened to tell her that the day school she would attend at Beardsley was a rather

    high-class, non-coeducational one, with no modern nonsense, whereupon Lo treated me to one of those furious

    harangues of hers where entreaty and insult, self-assertion and double talk, vicious vulgarity and childish despair,

    were interwoven in an exasperating semblance of logic which prompted a semblance of explanation from me.

    Enmeshed in her wild words (swell chance… I’d be a sap if I took your opinion seriously… Stinker… You can’t boss

    me… I despise you… and so forth), I drove through the slumbering town at a fifty-mile-per-hour pace in

    continuance of my smooth highway swoosh, and a twosome of patrolmen put their spotlight on the car, and told me

    to pull over. I shushed Lo who was automatically raving on. The men peered at her and me with malevolent

    curiosity. Suddenly all dimples, she beamed sweetly at them, as she never did at my orchideous masculinity; for, in

    a sense, my Lo was even more scared of the law than I — and when the kind officers pardoned us and servilely we

    crawled on, her eyelids closed and fluttered as she mimicked limp prostration.

    At this point I have a curious confession to make. You will laugh — but really and truly I somehow never

    managed to find out quite exactly what the legal situation was. I do not know it yet. Oh, I have learned a few odds

    and ends. Alabama prohibits a guardian from changing the ward’s residence without an order of the court;

    Minnesota, to whom I take off my hat, provides that when a relative assumes permanent care and custody of any

    child under fourteen, the authority of a court does not come into play. Query: is the stepfather of a gaspingly

    adorable pubescent pet, a stepfather of only one month’s standing, a neurotic widower of mature years and small

    but independent means, with the parapets of Europe, a divorce and a few madhouses behind him, is he to be

    considered a relative, and thus a natural guardian? And if not, must I, and could I reasonably dare notify some

    Welfare Board and file a petition (how do you file a petition?), and have a court’s agent investigate meek, fishy me

    and dangerous Dolores Haze? The many books on marriage, rape, adoption and so on, that I guiltily consulted at

    the public libraries of big and small towns, told me nothing beyond darkly insinuating that the state is the superguardian

    of minor children. Pilvin and Zapel, if I remember their names right, in an impressive volume on the legal

    side of marriage, completely ignored stepfathers with motherless girls on their hands and knees. My best friend, a

    social service monograph(Chicago, 1936), which was dug out for me at great pains form a dusty storage recess by

    an innocent old spinster, said “There is no principle that every minor must have a guardian; the court is passive and

    enters the fray only when the child’s situation becomes conspicuously perilous.” A guardian, I concluded, was

    appointed only when he expressed his solemn and formal desire; but months might elapse before he was given

    notice to appear at a hearing and grow his pair of gray wings, and in the meantime the fair demon child was legally

    left to her own devices which, after all, was the case of Dolores Haze. Then came the hearing. A few questions

    from the bench, a few reassuring answers from the attorney, a smile, a nod, a light drizzle outside, and the

    appointment was made. And still I dared not. Keep away, be a mouse, curl up in your hole. Courts became

    extravagantly active only when there was some monetary question involved: two greedy guardians, a robbed

    orphan, a third, still greedier, party. But here all was in perfect order, and inventory had been made, and her

    mother’s small property was waiting untouched for Dolores Haze to grow up. The best policy seemed to be to

    refrain from any application. Or would some busybody, some Humane Society, butt in if I kept too quiet?

    Friend Farlow, who was a lawyer of sorts and ought to have been able to give me some solid advice, was too

    much occupied with Jean’s cancer to do anything more than what he had promised — namely, to look after

    Charlotte’s meager estate while I recovered very gradually from the shock of her death. I had conditioned him into

    believing Dolores was my natural child, and so could not expect him to bother his head about the situation. I am, as

    the reader must have gathered by now, a poor businessman; but neither ignorance nor indolence should have

    prevented me from seeking professional advice elsewhere. What stopped me was the awful feeling that if I

    meddled with fate in any way and tried to rationalize her fantastic gift, that gift would be snatched away like that

    palace on the mountain top in the Oriental tale which vanished whenever a prospective owner asked its custodian

    how come a strip of sunset sky was clearly visible from afar between black rock and foundation.

    I decided that at Beardsley (the site of Bearsley College for Women) I would have access to works of reference

    that I had not yet been able to study, such as Woerner’s Treatise “On the American Law of Guardianship” and

    certain United States Children’s Bureau Publications. I also decided that anything was better for Lo than the

    demoralizing idleness in which she lived. I could persuade her to do so many things — their list might stupefy a

    professional educator; but no matter how I pleaded or stormed, I could never make her read any other book than

    the so-called comic books or stories in magazines for American females. Any literature a peg higher smacked to

    her of school, and though theoretically willing to enjoy A Girl of the Limberlost or the Arabian Nights, or Little

    Women, she was quite sure she would not fritter away her “vacation” on such highbrow reading matter.

    I now think it was a great mistake to move east again and have her go to that private school in Beardsley,

    instead of somehow scrambling across the Mexican border while the scrambling was good so as to lie low for a

    couple of years in subtropical bliss until I could safely marry my little Creole; for I must confess that depending on

    the condition of my glands and ganglia, I could switch in the course of the same day from one pole of insanity to

    the other — from the thought that around 1950 I would have to get rid somehow of a difficult adolescent whose

    magic nymphage had evaporated — to the thought that with patience and luck I might have her produce eventually

    a nymphet with my blood in her exquisite veins, a Lolita the Second, who would be eight or nine around 1960,

    when I would still be dans la force de l’âge; indeed, the telescopy of my mind, or un-mind, was strong enough to

    distinguish in the remoteness of time a vieillard encore vert — or was it green rot? — bizarre, tender, salivating Dr.

    Humbert, practicing on supremely lovely Lolita the Third the art of being a granddad.

    In the days of that wild journey of ours, I doubted not that as father to Lolita the First I was a ridiculous failure.

    I did my best; I read and reread a book with the unintentionally biblical title Know Your Own Daughter, which I

    got at the same store where I bought Lo, for her thirteenth birthday, a de luxe volume with commercially

    “beautiful” illustrations, of Andersen’s The Little Mermaid. But even at our very best moments, when we sat

    reading on a rainy day (Lo’s glance skipping from the window to her wrist watch and back again), or had a quiet

    hearty meal in a crowded diner, or played a childish game of cards, or went shopping, or silently stared, with other

    motorists and their children, at some smashed, blood-bespattered car with a young woman’s shoe in the ditch (Lo,

    as we drove on: “that was the exact type of moccasin I was trying to describe to that jerk in the store”); on all those

    random occasions, I seemed to myself as implausible a father as she seemed to be a daughter. Was, perhaps, guilty

    locomotion instrumental in vitiating our powers of impersonation? Would improvement be forthcoming with a

    fixed domicile and a routine schoolgirl’s day?

    In my choice of Beardsley I was guided not only by the fact of there being a comparatively sedate school for

    girls located there, but also by the presence of the women’s college. In my desire to get myself casé, to attach

    myself somehow to some patterned surface which my stripes would blend with, I thought of a man I knew in the

    department of French at Beardsley College; he was good enough to use my textbook in his classes and had

    attempted to get me over once to deliver a lecture. I had no intention of doing so, since, as I have once remarked in

    the course of these confessions, there are few physiques I loathe more than the heavy low-slung pelvis, thick calves

    and deplorable complexion of the average coed (in whom I see, maybe, the coffin of coarse female flesh within

    which my nymphets are buried alive); but I did crave for a label, a background, and a simulacrum, and, as presently

    will become clear, there was a reason, a rather zany reason, why old Gaston Godin’s company would be

    particularly safe.

    Finally, there was the money question. My income was cracking under the strain of our joy-ride. True, I clung to

    the cheaper motor courts; but every now and then, there would be a loud hotel de luxe, or a pretentious dude ranch,

    to mutilate our budget; staggering sums, moreover, were expended on sightseeing and Lo’s clothes, and the old

    Haze bus, although a still vigorous and very devoted machine, necessitated numerous minor and major repairs. In

    one of our strip maps that has happened to survive among the papers which the authorities have so kindly allowed

    me to use for the purpose of writing my statement, I find some jottings that help me compute the following. During

    that extravagant year 1947-1948, August to August, lodgings and food cost us around 5,500 dollars; gas, oil and

    repairs, 1,234, and various extras almost as much; so that during about 150 days of actual motion (we covered

    about 27,000 miles!) plus some 200 days of interpolated standstills, this modest rentier spent around 8,000 dollars,

    or better say 10,000 because, unpractical as I am, I have surely forgotten a number of items.

    And so we rolled East, I more devastated than braced with the satisfaction of my passion, and she glowing with

    health, her bi-iliac garland still as brief as a lad’s, although she had added two inches to her stature and eight

    pounds to her weight. We had been everywhere. We had really seen nothing. And I catch myself thinking that our

    long journey had only defiled with a sinuous trail of slime the lovely, trustful, dreamy, enormous country that by

    then, in retrospect, was no more to us than a collection of dog-eared maps, ruined tour books, old tires, and her

    sobs in the night — every night, every night — the moment I feigned sleep.

    4

    When, through decorations of light and shade, we drove to 14 Thayer Street, a grave little lad met us with the keys

    and a note from Gaston who had rented the house for us. My Lo, without granting her new surroundings one glance,

    unseeingly turned on the radio to which instinct led her and lay down on the living room sofa with a batch of old

    magazines which in the same precise and blind manner she landed by dipping her hand into the nether anatomy of

    a lamp table.

    I really did not mind where to dwell provided I could lock my Lolita up somewhere; but I had, I suppose, in the

    course of my correspondence with vague Gaston, vaguely visualized a house of ivied brick. Actually the place bore

    a dejected resemblance to the Haze home (a mere 400 distant): it was the same sort of dull gray frame affair with a

    shingled roof and dull green drill awnings; and the rooms, though smaller and furnished in a more consistent plushand-

    plate style, were arranged in much the same order. My study turned out to be, however, a much larger room,

    lined from floor to ceiling with some two thousand books on chemistry which my landlord (on sabbatical leave for

    the time being) taught at Beardsley College.

    I had hoped Beardsley School for girls, an expensive day school, with lunch thrown in and a glamorous

    gymnasium, would, while cultivating all those young bodies, provide some formal education for their minds as

    well. Gaston Godin, who was seldom right in his judgment of American habitus, had warned me that the institution

    might turn out to be one of those where girls are taught, as he put it with a foreigner’s love for such things: “not to

    spell very well, but to smell very well.” I don’t think they achieved even that.

    At my first interview with headmistress Pratt, she approved of my child’s “nice blue eyes” (blue! Lolita!) and of

    my own friendship with that “French genius” (a genius! Gaston!) — and then, having turned Dolly over to a Miss

    Cormorant, she wrinkled her brow in a kind of recueillement and said:

    “We are not so much concerned, Mr. Humbird, with having our students become bookworms or be able to reel

    off all the capitals of Europe which nobody knows anyway, or learn by heart the dates of forgotten battles. What

    we are concerned with is the adjustment of the child to group life. This is why we stress the four D’s: Dramatics,

    Dance, Debating and Dating. We are confronted by certain facts. Your delightful Dolly will presently enter an age

    group where dates, dating, date dress, date book, date etiquette, mean as much to her as, say, business, business

    connections, business success, mean to you, or as much as [smiling] the happiness of my girls means to me.

    Dorothy Humbird is already involved in a whole system of social life which consists, whether we like it or not, of

    hot-dog stands, corner drugstores, malts and cokes, movies, square-dancing, blanket parties on beaches, and even

    hair-fixing parties! Naturally at Beardsley School we disapprove of some of these activities; and we rechannel

    others into more constructive directions. But we do try to turn our backs on the fog and squarely face the sunshine.

    To put it briefly, while adopting certain teaching techniques, we are more interested in communication than in

    composition. That is, with due respect to Shakespeare and others, we want our girls to communicate freely with the

    live world around them rather than plunge into musty old books. We are still groping perhaps, but we grope

    intelligently, like a gynecologist feeling a tumor. We thing, Dr. Humburg, in organismal and organizational terms.

    We have done away with the mass or irrelevant topics that have traditionally been presented to young girls, leaving

    no place, in former days, for the knowledges and the skills, and the attitudes they will need in managing their lives

    and — as the cynic might add — the lives of their husbands. Mr. Humberson, let us put it this way: the position of

    a star is important, but the most practical spot for an icebox in the kitchen may be even more important to the

    budding housewife. You say that all you expect a child to obtain from school is a sound education. But what do we

    mean by education? In the old days it was in the main a verbal phenomenon; I mean, you could have a child learn

    by heart a good encyclopedia and he or she would know as much as or more than a school could offer. Dr.

    Hummer, do you realize that for the modern pre-adolescent child, medieval dates are of less vital value than

    weekend ones [twinkle]? — to repeat a pun that I heard the Beardsley college psychoanalyst permit herself the

    other day. We live not only in a world of thoughts, but also in a world of things. Words without experience are

    meaningless. What on earth can Dorothy Hummerson care for Greece and the Orient with their harems and

    slaves?”

    This program rather appalled me, but I spoke to two intelligent ladies who had been connected with the school,

    and they affirmed that the girls did quite a bit of sound reading and that the “communication” line was more or less

    ballyhoo aimed at giving old-fashioned Beardsley School a financially remunerative modern touch, though actually

    it remained as prim as a prawn.

    Another reason attracting me to that particular school may seem funny to some readers, but it was very

    important to me, for that is the way I am made. Across our street, exactly in front of our house, there was, I noticed,

    a gap of weedy wasteland, with some colorful bushes and a pile of bricks and a few scattered planks, and the foam

    of shabby mauve and chrome autumn roadside flowers; and through that gap you could see a shimmery section of

    School Rd., running parallel to our Thayer St., and immediately beyond that, the playground of the school Apart

    from the psychological comfort this general arrangement should afford me by keeping Dolly’s day adjacent to mine,

    I immediately foresaw the pleasure I would have in distinguishing from my study-bedroom, by means of powerful

    binoculars, the statistically inevitable percentage of nymphets among the other girl children playing around Dolly

    during recess; unfortunately, on the very first day of school, workmen arrived and put up a fence some way down

    the gap, and in no time a construction of tawny wood maliciously arose beyond that fence utterly blocking my

    magic vista; and as soon as they had erected a sufficient amount of material to spoil everything, those absurd

    builders suspended their work and never appeared again.

    5

    In a street called Thayer Street, in the residential green, fawn, and golden of a mellow academic townlet, one was

    bound to have a few amiable fine-dayers yelping at you. I prided myself on the exact temperature of my relations

    with them: never rude, always aloof. My west-door neighbor, who might have been a businessman or a college

    teacher, or both, would speak to me once in a while as he barbered some late garden blooms or watered his car, or,

    at a later date, defrosted his driveway (I don’t mind if these verbs are all wrong), but my brief grunts, just

    sufficiently articulate to sound like conventional assents or interrogative pause-fillers, precluded any evolution

    toward chumminess. Of the two houses flanking the bit of scrubby waste opposite, one was closed, and the other

    contained two professors of English, tweedy and short-haired Miss Lester and fadedly feminine Miss Fabian,

    whose only subject of brief sidewalk conversation with me was (God bless their tact!) the young loveliness of my

    daughter and the naïve charm of Gaston Godin. My east-door neighbor was by far the most dangerous one, a sharpnosed

    stock character whose late brother had been attached to the College as Superintendent of Buildings and

    Grounds. I remember her waylaying Dolly, while I stood at the living room window, feverishly awaiting my

    darling’s return from school. The odious spinster, trying to conceal her morbid inquisitiveness under a mask of

    dulcet goodwill, stood leaning on her slim umbrella (the sleet had just stopped, a cold wet sun had sidled out), and

    Dolly, her brown coat open despite the raw weather, her structural heap of books pressed against her stomach, her

    knees showing pink above her clumsy wellingtons, a sheepish frightened little smile flitting over and off her snubnosed

    face, which — owing perhaps to the pale wintry light — looked almost plain, in a rustic, German, Mägdleinlike

    way, as she stood there and dealt with Miss East’s questions “And where is your mother, my dear? And what is

    your poor father’s occupation? And where did you love before?” Another time the loathsome creature accosted me

    with a welcoming whine — but I evaded her; and a few days later there came from her a note in a blue-margined

    envelope, a nice mixture of poison and treacle, suggesting Dolly come over on a Sunday and curl up in a chair to

    look through the “loads of beautiful books my dear mother gave me when I was a child, instead of having the radio

    on at full blast till all hours of the night.”

    I had also to be careful in regard to a Mrs. Holigan, a charwoman and cook of sorts whom I had inherited with

    the vacuum cleaner from the previous tenants. Dolly got lunch at school, so that this was no trouble, and I had

    become adept at providing her with a big breakfast and warming up the dinner that Mrs. Holigan prepared before

    leaving. That kindly and harmless woman had, thank God, a rather bleary eye that missed details, and I had

    become a great expert in bedmaking; but still I was continuously obsessed by the feeling that some fatal stain had

    been left somewhere, or that, on the rare occasions where Holigan’s presence happened to coincide with Lo’s,

    simple Lo might succumb to buxom sympathy in the course of a cozy kitchen chat. I often felt we lived in a lighted

    house of glass, and any moment some thin-lipped parchment face would peer through a carelessly unshaded

    window to obtain a free glimpse of things that the most jaded voyeur would have paid a small fortune to watch.

    6

    A word about Gaston Godin. The main reason why I enjoyed — or at least tolerated with relief — his company

    was the spell of absolute security that his ample person cast on my secret. Not that he knew it; I had no special

    reason to confide in him, and he was much too self-centered and abstract to notice or suspect anything that might

    lead to a frank question on his part and a frank answer on mine. He spoke well of me to Beardsleyans, he was my

    good herald. Had he discovered mes goûts and Lolita’s status, it would have interested him only insofar as throwing

    some light on the simplicity of my attitude toward him, which attitude was as free of polite strain as it was of ribald

    allusions; for despite his colorless mind and dim memory, he was perhaps aware that I knew more about him than

    the burghers of Beardsley did. He was a flabby, dough-faced, melancholy bachelor tapering upward to a pair of

    narrow, not quite level shoulders and a conical pear-head which had sleek black hair on one side and only a few

    plastered wisps on the other. But the lower part of his body was enormous, and he ambulated with a curious

    elephantine stealth by means of phenomenally stout legs. He always wore black, even his tie was black; he seldom

    bathed; his English was a burlesque. And, nonetheless, everybody considered him to be a supremely lovable,

    lovably freakish fellow! Neighbors pampered him; he knew by name all the small boys in our vicinity (he lived a

    few blocks away from me)and had some of them clean his sidewalk and burn leaves in his back yard, and bring

    wood from his shed, and even perform simple chores about the house, and he would feed them fancy chocolates,

    with real liqueurs inside — in the privacy of an orientally furnished den in his basement, with amusing daggers and

    pistols arrayed on the moldy, rug-adorned walls among the camouflaged hot-water pipes. Upstairs he had a studio

    — he painted a little, the old fraud. He had decorated its sloping wall (it was really not more than a garret) with

    large photographs of pensive André Gide, Tchaïkovsky, Norman Douglas, two other well-known English writers,

    Nijinsky (all thighs and fig leaves), Harold D. Doublename (a misty-eyed left-wing professor at a Midwestern

    university) and Marcel Proust. All these poor people seemed about to fall on you from their inclined plane. He had

    also an album with snapshots of all the Jackies and Dickies of the neighborhood, and when I happened to thumb

    through it and make some casual remark, Gaston would purse his fat lips and murmur with a wistful pout “Oui, ils

    sont gentils.” His brown eyes would roam around the various sentimental and artistic bric-a-brac present, and his

    own banal toiles (the conventionally primitive eyes, sliced guitars, blue nipples and geometrical designs of the day),

    and with a vague gesture toward a painted wooden bowl or veined vase, he would say “Prenez donc une de ces

    poires. La bonne dame d’en face m’en offre plus que je n’en peux savourer.” Or: “Mississe Taille Lore vient de me

    donner ces dahlias, belles fleurs que j’exècre.” (Somber, sad, full of world-weariness.)

    For obvious reasons, I preferred my house to his for the games of chess we had two or three times weekly. He

    looked like some old battered idol as he sat with his pudgy hands in his lap and stared at the board as if it were a

    corpse. Wheezing he would mediate for ten minutes — then make a losing move. Or the good man, after even

    more thought, might utter: Au roi! with a slow old-dog woof that had a gargling sound at the back of it which made

    his jowls wabble; and then he would lift his circumflex eyebrows with a deep sigh as I pointed out to him that he

    was in check himself.

    Sometimes, from where we sat in my cold study I could hear Lo’s bare feet practicing dance techniques in the

    living room downstairs; but Gaston’s outgoing senses were comfortably dulled, and he remained unaware of those

    naked rhythms — and-one, and-two, and-one, and-two, weight transferred on a straight right leg, leg up and out to

    the side, and-one, and-two, and only when she started jumping, opening her legs at the height of the jump, and

    flexing one leg, and extending the other, and flying, and landing on her toes — only then did my pale, pompous,

    morose opponent rub his head or cheek a if confusing those distant thuds with the awful stabs of my formidable

    Queen.

    Sometimes Lola would slouch in while we pondered the board — and it was every time a treat to see Gaston,

    his elephant eye still fixed on his pieces, ceremoniously rise to shake hands with her, and forthwith release her limp

    fingers, and without looking once at her, descend again into his chair to topple into the trap I had laid for him. One

    day around Christmas, after I had not seen him for a fortnight or so, he asked me “Et toutes vos fillettes, elles vont

    bien?” from which it became evident to me that he had multiplied my unique Lolita by the number of sartorial

    categories his downcast moody eye had glimpsed during a whole series of her appearances: blue jeans, a skirt,

    shorts, a quilted robe.

    I am loath to dwell so long on the poor fellow (sadly enough, a year later, during a voyage to Europe, from

    which he did not return, he got involved in a sale histoire, in Naples of all places!). I would have hardly alluded to

    him at all had not his Beardsley existence had such a queer bearing on my case. I need him for my defense. There

    he was devoid of any talent whatsoever, a mediocre teacher, a worthless scholar, a glum repulsive fat old invert,

    highly contemptuous of the American way of life, triumphantly ignorant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 there he was in

    priggish New England, crooned over by the old and caressed by the young — oh, having a grand time and fooling

    everybody; and here was I.

    7

    I am now faced with the distasteful task of recording a definite drop in Lolita’s morals. If her share in the ardors she

    kindled had never amounted to much, neither had pure lucre ever come to the fore. But I was weak, I was not wise,

    my school-girl nymphet had me in thrall. With the human element dwindling, the passion, the tenderness, and the

    torture only increased; and of this she took advantage.

    Her weekly allowance, paid to her under condition she fulfill her basic obligations, was twenty-one cents at the

    start of the Beardsley era — and went up to one dollar five before its end. This was a more than generous

    arrangement seeing she constantly received from me all kinds of small presents and had for the asking any

    sweetmeat or movie under the moon — although, of course, I might fondly demand an additional kiss, or even a

    whole collection of assorted caresses, when I knew she coveted very badly some item of juvenile amusement. She

    was, however, not easy to deal with. Only very listlessly did she earn her three pennies — or three nickels — per

    day; and she proved to be a cruel negotiator whenever it was in her power to deny me certain life-wrecking, strange,

    slow paradisal philters without which I could not live more than a few days in a row, and which, because of the

    very nature of love’s languor, I could not obtain by force. Knowing the magic and might of her own soft mouth, she

    managed — during one schoolyear! — to raise the bonus price of a fancy embrace to three, and even four bucks! O

    Reader! Laugh not, as you imagine me, on the very rack of joy noisily emitting dimes and quarters, and great big

    silver dollars like some sonorous, jingly and wholly demented machine vomiting riches; and in the margin of that

    leaping epilepsy she would firmly clutch a handful of coins in her little fist, which, anyway, I used to pry open

    afterwards unless she gave me the slip, scrambling away to hide her loot. And just as every other day I would

    cruise all around the school area and on comatose feet visit drugstores, and peer into foggy lanes, and listen to

    receding girl laughter in between my heart throbs and the falling leaves, so every now and then I would burgle her

    room and scrutinize torn papers in the wastebasket with the painted roses, and look under the pillow of the virginal

    bed I had just made myself. Once I found eight one-dollar notes in one of her books (fittingly — Treasure Island),

    and once a hole in the wall behind Whistler’s Mother yielded as much as twenty-four dollars and some change —

    say twenty-four sixty — which I quietly removed, upon which, next day, she accused, to my face, honest Mrs.

    Holigan of being a filthy thief. Eventually, she lived up to her I.Q. by finding a safer hoarding place which I never

    discovered; but by that time I had brought prices down drastically by having her earn the hard and nauseous way

    permission to participate in the school’s theatrical program; because what I feared most was not that she might ruin

    me, but that she might accumulate sufficient cash to run away. I believe the poor fierce-eyed child had figured out

    that with a mere fifty dollars in her purse she might somehow reach Broadway or Hollywood — or the foul kitchen

    of a diner (Help Wanted) in a dismal ex-prairie state, with the wind blowing, and the stars blinking, and the cars,

    and the bars, and the barmen, and everything soiled, torn, dead.

    8

    I did my best, your Honor, to tackle the problem of boys. Oh, I used even to read in the Beardsley Star a so-called

    Column for Teens, to find out how to behave!

    A word to fathers. Don’t frighten away daughter’s friend. Maybe it is a bit hard for you to realize that now

    the boys are finding her attractive. To you she is still a little girl. To the boys she’s charming and fun, lovely

    and gay. They like her. Today you clinch big deals in an executive’s office, but yesterday you were just

    highschool Jim carrying Jane’s school books. Remember? Don’t you want your daughter, now that her turn

    has come, to be happy in the admiration and company of boys she likes? Don’t you want your daughter, now

    that her turn has come, to be happy in the admiration and company of boys she likes? Don’t you want them

    to have wholesome fun together?

    Wholesome fun? Good Lord!

    Why not treat the young fellows as guests in your house? Why not make conversation with them? Draw

    them out, make them laugh and feel at ease?

    Welcome, fellow, to this bordello.

    If she breaks the rules don’t explode out loud in front of her partner in crime. Let her take the brunt of

    your displeasure in private. And stop making the boys feel she’s the daughter of an old ogre.

    First of all the old ogre drew up a list under “absolutely forbidden” and another under “reluctantly allowed.”

    Absolutely forbidden were dates, single or double or triple — the next step being of course mass orgy. She might

    visit a candy bar with her girl friends, and there giggle-chat with occasional young males, while I waited in the car

    at a discreet distance; and I promised her that if her group were invited by a socially acceptable group in Butler’s

    Academy for Boys for their annual ball (heavily chaperoned, of course), I might consider the question whether a

    girl of fourteen can don her first “formal” (a kind of gown that makes thin-armed teen-agers look like flamingoes).

    Moreover, I promised her to throw a party at our house to which she would be allowed to invite her prettier girl

    friends and the nicer boys she would have met by that time at the Butler dance. But I was quite positive that as long

    as my regime lasted she would never, never be permitted to go with a youngster in rut to a movie, or neck in a car,

    or go to boy-girl parties at the houses of schoolmates, or indulge out of my earshot in boy-girl telephone

    conversations, even if “only discussing his relations with a friend of mine.”

    Lo was enraged by all this — called me a lousy crook and worse — and I would probably have lost my temper

    had I not soon discovered, to my sweetest relief, that what really angered her was my depriving her not of a

    specific satisfaction but of a general right. I was impinging, you see, on the conventional program, the stock

    pastimes, the “things that are done,” the routine of youth; for there is nothing more conservative than a child,

    especially a girl-child, be she the most auburn and russet, the most mythopoeic nymphet in October’s orchard-haze.

    Do not misunderstand me. I cannot be absolutely certain that in the course of the winter she did not manage to

    have, in a casual way, improper contacts with unknown young fellows; of course, no matter how closely I

    controlled her leisure, there would constantly occur unaccounted-for time leaks with over-elaborate explanations to

    stop them up in retrospect; of course, my jealousy would constantly catch its jagged claw in the fine fabrics of

    nymphet falsity; but I did definitely feel — and can now vouchsafe for the accuracy of my feeling — that there was

    no reason for serious alarm. I felt that way not because I never once discovered any palpable hard young throat to

    crush among the masculine mutes that flickered somewhere in the background; but because it was to me

    “overwhelmingly obvious” (a favorite expression with my aunt Sybil) that all varieties of high school boys — from

    the perspiring nincompoop whom “holding hands” thrills, to the self-sufficient rapist with pustules and a souped-up

    car — equally bored my sophisticated young mistress. “All this noise about boys gags me,” she had scrawled on

    the inside of a schoolbook, and underneath, in Mona’s hand (Mona is due any minute now), there was the sly quip:

    “What about Rigger?” (due too).

    Faceless, then, are the chappies I happened to see in her company. There was for instance Red Sweater who one

    day, the day we had the first snow — saw her home; from the parlor window I observed them talking near our

    porch. She wore her first cloth coat with a fur collar; there was a small brown cap on my favorite hairdo — the

    fringe in front and the swirl at the sides and the natural curls at the back — and her damp-dark moccasins and

    white socks were more sloppy than ever. She pressed as usual her books to her chest while speaking or listening,

    and her feet gestured all the time: she would stand on her left instep with her right toe, remove it backward, cross

    her feet, rock slightly, sketch a few steps, and then start the series all over again. There was Windbreaker who

    talked to her in front of a restaurant one Sunday afternoon while his mother and sister attempted to walk me away

    for a chat; I dragged along and looked back at my only love. She had developed more than one conventional

    mannerism, such as the polite adolescent way of showing one is literally “doubled up” with laughter by inclining

    one’s head, and so (as she sensed my call), still feigning helpless merriment, she walked backward a couple of steps,

    and then faced about, and walked toward me with a fading smile. On the other hand, I greatly liked — perhaps

    because it reminded me of her first unforgettable confession — her trick of sighing “oh dear!” in humorous wistful

    submission to fate, or emitting a long “no-o” in a deep almost growling undertone when the blow of fate had

    actually fallen. Above all — since we are speaking of movement and youth — I liked to see her spinning up and

    down Thayer Street on her beautiful young bicycle: rising on the pedals to work on them lustily, then sinking back

    in a languid posture while the speed wore itself off; and then she would stop at our mailbox and, still astride, would

    flip through a magazine she found there, and put it back, and press her tongue to one side of her upper lip and push

    off with her foot, and again sprint through pale shade and sun.

    On the whole she seemed to me better adapted to her surroundings than I had hoped she would be when

    considering my spoiled slave-child and the bangles of demeanor she naïvely affected the winter before in

    California. Although I could never get used to the constant state of anxiety in which the guilty, the great, the

    tenderhearted live, I felt I was doing my best in the way of mimicry. As I lay on my narrow studio bed after a

    session of adoration and despair in Lolita’s cold bedroom, I used to review the concluded day by checking my own

    image as it prowled rather than passed before the mind’s red eye. I watched dark-and-handsome, not un-Celtic,

    probably high-church, possibly very high-church, Dr. Humbert see his daughter off to school I watched him greet

    with his slow smile and pleasantly arched thick black ad-eyebrows good Mrs. Holigan, who smelled of the plague

    (and would head, I knew, for master’s gin at the first opportunity). With Mr. West, retired executioner or writer of

    religious tracts — who cared? — I saw neighbor what’s his name, I think they are French or Swiss, meditate in his

    frank-windowed study over a typewriter, rather gaunt-profiled, an almost Hitlerian cowlick on his pale brow.

    Weekends, wearing a well-tailored overcoat and brown gloves, Professor H. might be seen with his daughter

    strolling to Walton Inn (famous for its violet-ribboned china bunnies and chocolate boxes among which you sit and

    wait for a “table for two” still filthy with your predecessor’s crumbs). Seen on weekdays, around one p.m. , saluting

    with dignity Argus-eyed East while maneuvering the car out of the garage and around the damned evergreens, and

    down onto the slippery road. Raising a cold eye from book to clock in the positively sultry Beardsley College

    library, among bulky young women caught and petrified in the overflow of human knowledge. Walking across the

    campus with the college clergyman, the Rev. Rigger (who also taught Bible in Beardsley School). “Somebody told

    me her mother was a celebrated actress killed in an airplane accident. Oh? My mistake, I presume. Is that so? I see.

    How sad.” (Sublimating her mother, eh?) Slowly pushing my little pram through the labyrinth of the supermarket,

    in the wake of Professor W., also a slow-moving and gentle widower with the eyes of a goat. Shoveling the snow

    in my shirt-sleeves, a voluminous black and white muffler around my neck. Following with no show of rapacious

    haste (even taking time to wipe my feet on the mat) my school-girl daughter into the house. Taking Dolly to the

    dentist — pretty nurse beaming at her — old magazines — ne montrez pas vos zhambes. At dinner with Dolly in

    town, Mr. Edgar H. Humbert was seen eating his steak in the continental knife-and-fork manner. Enjoying, in

    duplicate, a concert: two marble-faced, becalmed Frenchmen sitting side by side, with Monsieur H.H.’s musical

    little girl on her father’s right, and the musical little boy of Professor W. (father spending a hygienic evening in

    Providence) on Monsieur G.G.’s left. Opening the garage, a square of light that engulfs the car and is extinguished.

    Brightly pajamaed, jerking down the window shade in Dolly’s bedroom. Saturday morning, unseen, solemnly

    weighing the winter-bleached lassie in the bathroom. Seen and heard Sunday morning, no churchgoer after all,

    saying don’t be too late, to Dolly who is bound for the covered court. Letting in a queerly observant schoolmate of

    Dolly’s: “First time I’ve seen a man wearing a smoking jacket, sir — except in movies, of course.”

    9

    Her girlfriends, whom I looked forward to meet, proved on the whole disappointing. There was Opal Something,

    and Linda Hall, and Avis Chapman, and Eva Rosen, and Mona Dahl (save one, all these names are approximations,

    of course). Opal was a bashful, formless, bespectacled, bepimpled creature who doted on Dolly who bullied her.

    With Linda Hall the school tennis champion, Dolly played singles at least twice a week: I suspect Linda was a true

    nymphet, but for some unknown reason she did not come — was perhaps not allowed to come — to our house; so I

    recall her only as a flash of natural sunshine on an indoor court. Of the rest, none had any claims to nymphetry

    except Eva Rosen. Avis was a plump lateral child with hairy legs, while Mona, though handsome in a coarse

    sensual way and only a year older than my aging mistress, had obviously long ceased to be a nymphet, if she ever

    had been one. Eva Rosen, a displaced little person from France, was on the other hand a good example of a not

    strikingly beautiful child revealing to the perspicacious amateur some of the basic elements of nymphet charm,

    such as a perfect pubescent figure and lingering eyes and high cheekbones. Her glossy copper hair had Lolita’s

    silkiness, and the features of her delicate milky-white face with pink lips and silverfish eyelashes were less foxy

    than those of her likes — the great clan of intra-racial redheads; nor did she sport their green uniform but wore, as I

    remember her, a lot of black or cherry dark — a very smart black pullover, for instance, and high-heeled black

    shoes, and garnet-red fingernail polish. I spoke French to her (much to Lo’s disgust). The child’s tonalities were still

    admirably pure, but for school words and play words she resorted to current American and then a slight Brooklyn

    accent would crop up in her speech, which was amusing in a little Parisian who went to a select New England

    school with phoney British aspirations. Unfortunately, despite “that French kid’s uncle” being “a millionaire,” Lo

    dropped Eva for some reason before I had had time to enjoy in my modest way her fragrant presence in the

    Humbert open house. The reader knows what importance I attached to having a bevy of page girls, consolation

    prize nymphets, around my Lolita. For a while, I endeavored to interest my senses in Mona Dahl who was a good

    deal around, especially during the spring term when Lo and she got so enthusiastic about dramatics. I have often

    wondered what secrets outrageously treacherous Dolores Haze had imparted to Mona while blurting out to me by

    urgent and well-paid request various really incredible details concerning an affair that Mona had had with a marine

    at the seaside. It was characteristic of Lo that she chose for her closest chum that elegant, cold, lascivious,

    experienced young female whom I once heard (misheard, Lo swore) cheerfully say in the hallway to Lo — who

    had remarked that her (Lo’s) sweater was of virgin wool: “The only thing about you that is, kiddo…” She had a

    curiously husky voice, artificially waved dull dark hair, earrings, amber-brown prominent eyes and luscious lips.

    Lo said teachers had remonstrated with her on her loading herself with so much costume jewelry. Her hands

    trembled. She was burdened with a 150 I.Q. And I also knew she had a tremendous chocolate-brown mole on he

    womanish back which I inspected the night Lo and she had worn low-cut pastel-colored, vaporous dresses for a

    dance at the Butler Academy.

    I am anticipating a little, but I cannot help running my memory all over the keyboard of that school year. In the

    meeting my attempts to find out what kind of boys Lo knew, Miss Dahl was elegantly evasive. Lo who had gone to

    play tennis at Linda’s country club had telephoned she might be a full half hour late, and so, would I entertain

    Mona who was coming to practice with her a scene from The Taming of the Shrew. Using all the modulations, all

    the allure of manner and voice she was capable of and staring at me with perhaps — could I be mistaken? — a

    faint gleam of crystalline irony, beautiful Mona replied: “Well, sir, the fact is Dolly is not much concerned with

    mere boys. Fact is, we are rivals. She and I have a crush on the Reverend Rigger.” (This was a joke — I have

    already mentioned that gloomy giant of a man, with the jaw of a horse: he was to bore me to near murder with his

    impressions of Switzerland at a tea party for parents that I am unable to place correctly in terms of time.)

    How had the ball been? Oh, it had been a riot. A what? A panic. Terrific, in a word. Had Lo danced a lot? Oh,

    not a frightful lot, just as much as she could stand. What did she, languorous Mona, think of Lo? Sir? Did she think

    Lo was doing well at school? Gosh, she certainly was quite a kid. But her general behavior was —? Oh, she was a

    swell kid. But still? “Oh, she’s a doll,” concluded Mona, and sighed abruptly, and picked up a book that happened

    to lie at hand, and with a change of expression, falsely furrowing her brow, inquired: “Do tell me about Ball Zack,

    sir. Is he really that good?” She moved up so close to my chair that I made out through lotions and creams her

    uninteresting skin scent. A sudden odd thought stabbed me: was my Lo playing the pimp? If so, she had found the

    wrong substitute. Avoiding Mona” cool gaze, I talked literature for a minute. Then Dolly arrived — and slit her

    pale eyes at us. I left the two friends to their own devices. One of the latticed squares in a small cobwebby

    casement window at the turn of the staircase was glazed with ruby, and that raw wound among the unstained

    rectangles and its asymmetrical position — a night’s move from the top — always strangely disturbed me.

    10

    Sometimes… Come on, how often exactly, Bert? Can you recall four, five, more such occasions? Or would no

    human heart have survived two or three? Sometimes (I have nothing to say in reply to your question), while Lolita

    would be haphazardly preparing her homework, sucking a pencil, lolling sideways in an easy chair with both legs

    over its arm, I would shed all my pedagogic restraint, dismiss all our quarrels, forget all my masculine pride — and

    literally crawl on my knees to your chair, my Lolita! You would give me one look — a gray furry question mark of

    a look: “Oh no, not again” (incredulity, exasperation); for you never deigned to believe that I could, without any

    specific designs, ever crave to bury my face in your plaid skirt, my darling! The fragility of those bare arms of

    yours — how I longed to enfold them, all your four limpid lovely limbs, a folded colt, and take your head between

    my unworthy hands, and pull the temple-skin back on both sides, and kiss your chinesed eyes, and — “Pulease,

    leave me alone, will you,” you would say, “for Christ’s sake leave me alone.” And I would get up from the floor

    while you looked on, your face deliberately twitching in imitation of my tic nerveux. But never mind, never mind, I

    am only a brute, never mind, let us go on with my miserable story.

    11

    One Monday forenoon, in December I think, Pratt asked me to come over for a talk. Dolly’s last report had been

    poor, I knew. But instead of contenting myself with some such plausible explanation of this summons, I imagined

    all sort of horrors, and had to fortify myself with a pint of my “pin” before I could face the interview. Slowly, all

    Adam’s apple and heart, I went up the steps of the scaffold.

    A huge women, gray-haired, frowsy, with a broad flat nose and small eyes behind black-rimmed glasses — “Sit

    down,” she said, pointing to an informal and humiliating hassock, while she perched with ponderous spryness on

    the arm of an oak chair. For a moment or two, she peered at me with smiling curiosity. She had done it at our first

    meeting, I recalled, but I could afford then to scowl back. Her eye left me. She lapsed into thought — probably

    assumed. Making up her mind she rubbed, fold on fold, her dark gray flannel skirt at the knee, dispelling a trace of

    chalk or something. Then she said, still rubbing, not looking up:

    “Let me ask a blunt question, Mr. Haze. You are an old-fashioned Continental father, aren’t you?”

    “Why, no,” I said, “conservative, perhaps, but not what you would call old-fashioned.”

    She sighed, frowned, then clapped her big plump hands together in a let’s-get-down-to-business manner, and

    again fixed her beady eyes upon me.

    “Dolly Haze,” she said, “is a lovely child, but the onset of sexual maturing seems to give her trouble.”

    I bowed slightly. What else could I do?

    “She is still shuttling,” said Miss Pratt, showing how with her liver-spotted hands, “between the anal and genital

    zones of development. Basically she is a lovely —”

    “I beg your pardon,” I said, “what zones?”

    “That’s the old-fashioned European in you!” cried Pratt delivering a slight tap on my wrist watch and suddenly

    disclosing her dentures. “All I mean is that biologic drives — do you smoke? — are not fused in Dolly, do not fall

    so to speak into a — into a rounded pattern.” Her hands held for a moment an invisible melon.

    “She is attractive, bright though careless” (breathing heavily, without leaving her perch, the woman took time

    out to look at the lovely child’s report sheet on the desk at her right). “Her marks are getting worse and worse. Now

    I wonder, Mr. Haze —” Again the false meditation.

    “Well,” she went on with zest, “as for me, I do smoke, and, as dear Dr. Pierce used to say: I’m not proud of it but

    I jeest love it.” She lit up and the smoke she exhaled from her nostrils was like a pair of tusks.

    “Let me give you a few details, it won’t take a moment. Now here let me see [rummaging among her papers].

    She is defiant toward Miss Redcock and impossibly rude to Miss Cormorant. Now here is one of our special

    research reports: Enjoys singing with group in class though mind seems to wander. Crosses her knees and wags left

    leg to rhythm. Type of by-words: a two-hundred-forty-two word area of the commonest pubescent slang fenced in

    by a number of obviously European polysyllabics. Sighs a good deal in class. Let me see. Yes. Now comes the last

    week in November. Sighs a good deal in class. Chews gum vehemently. Does not bite her nails though if she did,

    this would conform better to her general pattern — scientifically speaking, of course. Menstruation, according to

    the subject, well established. Belongs at present to no church organization. By the way, Mr. Haze, her mother was

    —? Oh, I see. And you are —? Nobody’s business is, I suppose, God’s business. Something else we wanted to

    know. She was no regular home duties, I understand. Making a princess of your Dolly, Mr. Haze, he? Well, what

    else have we got here? Handles books gracefully. Voice pleasant. Giggles rather often. A little dreamy. Has private

    jokes of her own, transposing for instance the first letters of some of her teachers names. Hair light and dark brown,

    lustrous — well [laughing] you are aware of that, I suppose. Nose unobstructed, feet high-arched, eyes — let me

    see, I had here somewhere a still more recent report. Aha, here we are. Miss Gold says Dolly’s tennis form is

    excellent to superb, even better than Linda Hall’s, but concentration and point-accumulation are just “poor to fair.”

    Miss Cormorant cannot decide whether Dolly has exceptional emotional control or none at all. Miss Horn reports

    she — I mean, Dolly — cannot verbalize her emotions, while according to Miss Cole Dolly’s metabolic efficiency

    is superfine. Miss Molar thinks Dolly is myopic and should see a good ophthalmologist, but Miss Redcock insists

    that the girl simulates eye-strain to get away with scholastic incompetence. And to conclude, Mr. Haze, our

    researchers are wondering about something really crucial. Now I want to ask you something. I want to know if

    your poor wife, or yourself, or anyone else in the family — I understand she has several aunts and a maternal

    grandfather in California? — oh, had! — I’m sorry — well, we all wonder if anybody in the family has instructed

    Dolly in the process of mammalian reproduction. The general impression is that fifteen-year-old Dolly remains

    morbidly uninterested in sexual matters, or to be exact, represses her curiosity in order to save her ignorance and

    self-dignity. All right — fourteen. You see, Mr. Haze, Beardsley School does not believe in bees and blossoms,

    and storks and love birds, but it does believe very strongly in preparing its students for mutually satisfactory

    mating and successful child rearing. We feel Dolly could make excellent progress if only she would put her mind

    to her work. Miss Cormorant’s report is significant in that respect. Dolly is inclined to be, mildly speaking

    impudent. But all feel that primo, you should have your family doctor tell her the facts of life and, secundo, that

    you allow her to enjoy the company of her schoolmates’ brothers at the Junior Club or in Dr. Rigger’s organization,

    or in the lovely homes of our parents.”

    “She may meet boys at her own lovely home,” I said.

    “I hope she will,” said Pratt buoyantly. “When we questioned her about her troubles, Dolly refused to discuss

    the home situation, but we have spoken to some of her friends and really — well, for example, we insist you unveto

    her nonparticipation in the dramatic group. You just must allow her to take part in The Hunted Enchanters.

    She was such a perfect little nymph in the try-out, and sometime in spring the author will stay for a few days at

    Beardsley College and may attend a rehearsal or two in our new auditorium. I mean it is all part of the fun of being

    young and alive and beautiful. You must understand —”

    “I always thought of myself,” I said, “as a very understanding father.”

    “Oh, no doubt, no doubt, but Miss Cormorant thinks, and I am inclined to agree with her, that Dolly is obsessed

    by sexual thoughts for which she finds no outlet, and will tease and martyrize other girls, or even our younger

    instructors because they do have innocent dates with boys.”

    “Shrugged my shoulders. A shabby émigré.

    “Let us put our two heads together, Mr. Haze. What on earth is wrong with that child?”

    “She seems quite normal and happy to me,” I said (disaster coming at last? Was I found out? Had they got some

    hypnotist?).

    “What worries me,” said Miss Pratt looking at her watch and starting to go over the whole subject again, “is that

    both teachers and schoolmates find Dolly antagonistic, dissatisfied, cagey — and everybody wonders why you are

    so firmly opposed to all the natural recreations of a normal child.”

    “Do you mean sex play?” I asked jauntily, in despair, a cornered old rat.

    “Well, I certainly welcome this civilized terminology,” said Pratt with a grin. “But this is not quite the point.

    Under the auspices of Beardsley School, dramatics, dances and other natural activities are not technically sex play,

    though girls do meet boys, if that is what you object to.”

    “All right,” I said, my hassock exhaling a weary sign. “You win. She can take part in that play. Provided male

    parts are taken by female parts.”

    “I am always fascinated,” said Pratt, “by the admirable way foreigners — or at least naturalized Americans —

    use our rich language. I’m sure Miss Gold, who conducts the play group, will be overjoyed. I notice she is one of

    the few teachers that seem to like — I mean who seem to find Dolly manageable. This takes care of general topics,

    I guess; now comes a special matter. We are in trouble again.”

    Pratt paused truculently, then rubbed her index finger under her nostrils with such vigor that her nose performed

    a kind of war dance.

    “I’m a frank person,” she said, “but conventions are conventions, and I find it difficult… Let me put it this way…

    The Walkers, who live in what we call around here the Duke’s Manor, you know the great gray house on the hill —

    they send their two girls to our school, and we have the niece of President Moore with us, a really gracious child,

    not to speak of a number of other prominent children. Well,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it is rather a jolt when Dolly,

    who looks like a little lady, uses words which you as a foreigner probably simply do not know or do not understand.

    Perhaps it might be better — Would you like me to have Dolly come up here right away to discuss things? No?

    You see — oh well, let’s have it out. Dolly has written a most obscene four-letter word which our Dr. Cutler tells

    me is low-Mexican for urinal with her lipstick on some health pamphlets which Miss Redcock, who is getting

    married in June, distributed among the girls, and we thought she should stay after hours — another half hour at

    least. But if you like —”

    “No,” I said, “I don’t want to interfere with rules. I shall talk to her later. I shall thrash it out.”

    “Do,” said the woman rising from her chair arm. “And perhaps we can get together again soon, and if things do

    not improve we might have Dr. Cutler analyze her.”

    Should I marry Pratt and strangle her?

    “…And perhaps your family doctor might like to examine her physically — just a routine check-up. She is in

    Mushroom — the last classroom along that passage.”

    Beardsley School, it may be explained, copied a famous girls school in England by having “traditional”

    nicknames for its various classrooms: Mushroom, Room-In 8, B-Room, Room-BA and so on. Mushroom was

    smelly, with a sepia print of Reynolds’ “Age of Innocence” above the chalkboard, and several rows of clumsylooking

    pupil desks. At one of these, my Lolita was reading the chapter on “Dialogue” in Baker’s Dramatic

    Technique, and all was very quiet, and there was another girl with a very naked, porcelain-white neck and

    wonderful platinum hair, who sat in front reading too, absolutely lost to the world and interminably winding a soft

    curl around one finger, and I sat beside Dolly just behind that neck and that hair, and unbuttoned my overcoat and

    for sixty-five cents plus the permission to participate in the school play, had Dolly put her inky, chalky, redknuckled

    hand under the desk. Oh, stupid and reckless of me, no doubt, but after the torture I had been subjected to,

    I simply had to take advantage of a combination that I knew would never occur again.

    12

    Around Christmas she caught a bad chill and was examined by a friend of Miss Lester, a Dr. Ilse Tristramson (hi,

    Ilse, you were a dear, uninquisitive soul, and you touched my dove very gently). She diagnosed bronchitis, patted

    Lo on the back (all its bloom erect because of the fever) and put her to bed for a week or longer. At first she “ran a

    temperature” in American parlance, and I could not resist the exquisite caloricity of unexpected delights — Venus

    febriculosa — though it was a very languid Lolita that moaned and coughed and shivered in my embrace. And as

    soon as she was well again, I threw a Party with Boys.

    Perhaps I had drunk a little too much in preparation for the ordeal. Perhaps I made a fool of myself. The girls

    had decorated and plugged in a small fir tree — German custom, except that colored bulbs had superseded wax

    candles. Records were chosen and fed into my landlord’s phonograph. Chic Dolly wore a nice gray dress with fitted

    bodice and flared skirt. Humming, I retired to my study upstairs — and then every ten or twenty minutes I would

    come down like an idiot just for a few seconds; to pick up ostensibly my pipe from the mantelpiece or hunt for the

    newspaper; and with every new visit these simple actions became harder to perform, and I was reminded of the

    dreadfully distant days when I used to brace myself to casually enter a room in the Ramsdale house where Little

    Carmen was on.

    The party was not a success. Of the three girls invited, one did not come at all, and one of the boys brought his

    cousin Roy, so there was a superfluity of two boys, and the cousins knew all the steps, and the other fellows could

    hardly dance at all, and most of the evening was spent in messing up the kitchen, and then endlessly jabbering

    about what card game to play, and sometime later, two girls and four boys sat on the floor of the living room, with

    all windows open, and played a word game which Opal could not be made to understand, while Mona and Roy, a

    lean handsome lad, drank ginger ale in the kitchen, sitting on the table and dangling their legs, and hotly discussing

    Predestination and the Law of Averages. After they had all gone my Lo said ugh, closed her eyes, and dropped into

    a chair with all four limbs starfished to express the utmost disgust and exhaustion and swore it was the most

    revolting bunch of boys she had ever seen. I bought her a new tennis racket for that remark.

    January was humid and warm, and February fooled the forsythia: none of the townspeople had ever seen such

    weather. Other presents came tumbling in. For her birthday I bought her a bicycle, the doe-like and altogether

    charming machine already mentioned — and added to this a History of Modern American Painting: her bicycle

    manner, I mean her approach to it, the hip movement in mounting, the grace and so on, afforded me supreme

    pleasure; but my attempt to refine her pictorial taste was a failure; she wanted to know if the guy noon-napping on

    Doris Lee’s hay was the father of the pseudo-voluptuous hoyden in the foreground, and could not understand why I

    said Grant Wood or Peter Hurd was good, and Reginald Marsh or Frederick Waugh awful.

    13

    By the time spring had touched up Thayer Street with yellow and green and pink, Lolita was irrevocably stagestruck.

    Pratt, whom I chanced to notice one Sunday lunching with some people at Walton Inn, caught my eye from

    afar and went through the motion of sympathetically and discreetly clapping her hands while Lo was not looking. I

    detest the theatre as being a primitive and putrid form, historically speaking; a form that smacks of stone-age rites

    and communal nonsense despite those individual injections of genius, such as, say, Elizabethan poetry which a

    closeted reader automatically pumps out of the stuff. Being much occupied at the time with my own literary labors,

    I did not bother to read the complete text of The Enchanted Hunters, the playlet in which Dolores Haze was

    assigned the part of a farmer’s daughter who imagines herself to be a woodland witch, or Diana, or something, and

    who, having got hold of a book on hypnotism, plunges a number of lost hunters into various entertaining trances

    before falling in her turn under the spell of a vagabond poet (Mona Dahl). That much I gleaned from bits of

    crumpled and poorly typed script that Lo sowed all over the house. The coincidence of the title with the name of an

    unforgettable inn was pleasant in a sad little way: I wearily thought I had better not bring it to my own

    enchantress’s notice, lest a brazen accusation of mawkishness hurt me even more than her failure to notice it for

    herself had done. I assumed the playlet was just another, practically anonymous, version of some banal legend.

    Nothing prevented one, of course, from supposing that in quest of an attractive name the founder of the hotel had

    been immediately and solely influenced by the chance fantasy of the second-rate muralist he had hired, and that

    subsequently the hotel’s name had suggested the play’s title. But in my credulous, simple, benevolent mind I

    happened to twist it the other way round, and without giving the whole matter much though really, supposed that

    mural, name and title had all been derived from a common source, from some local tradition, which I, an alien

    unversed in New England lore, would not be supposed to know. In consequence I was under the impression (all

    this quite casually, you understand, quite outside my orbit of importance) that the accursed playlet belonged to the

    type of whimsy for juvenile consumption, arranged and rearranged many times, such as Hansel and Gretel by

    Richard Roe, or The Sleeping Beauty by Dorothy Doe, or The Emperor’s New Clothes by Maurice Vermont and

    Marion Rumpelmeyer — all this to be found in any Plays for School Actors or Let’s Have a Play! In other words, I

    did not know — and would not have cared, if I did — that actually The Enchanted Hunters was a quite recent and

    technically original composition which had been produced for the first time only three or four months ago by a

    highbrow group in New York. To me — inasmuch as I could judge from my charmer’s part — it seemed to be a

    pretty dismal kind of fancy work, with echoes from Lenormand and Maeterlinck and various quiet British dreamers.

    The red-capped, uniformly attired hunters, of which one was a banker, another a plumber, a third a policeman, a

    fourth an undertaker, a fifth an underwriter, a sixth an escaped convict (you see the possibilities!), went through a

    complete change of mind in Dolly’s Dell, and remembered their real lives only as dreams or nightmares from

    which little Diana had aroused them; but a seventh Hunter (in a green cap, the fool) was a Young Poet, and he

    insisted, much to Diana’s annoyance, that she and the entertainment provided (dancing nymphs, and elves, and

    monsters) were his, the Poet’s, invention. I understand that finally, in utter disgust at his cocksureness, barefooted

    Dolores was to lead check-trousered Mona to the paternal farm behind the Perilous Forest to prove to the braggart

    she was not a poet’s fancy, but a rustic, down-to-brown-earth lass — and a last-minute kiss was to enforce the

    play’s profound message, namely, that mirage and reality merge in love. I considered it wiser not to criticize the

    thing in front of Lo: she was so healthily engrossed in “problems of expression,” and so charmingly did she put her

    narrow Florentine hands together, batting her eyelashes and pleading with me not to come to rehearsals as some

    ridiculous parents did because she wanted to dazzle me with a perfect First Night — and because I was, anyway,

    always butting in and saying the wrong thing, and cramping her style in the presence of other people.

    There was one very special rehearsal… my heart, my heart… there was one day in May marked by a lot of gay

    flurry — it all rolled past, beyond my ken, immune to my memory, and when I saw Lo next, in the late afternoon,

    balancing on her bike, pressing the palm of her hand to the damp bark of a young birch tree on the edge of our

    lawn, I was so struck by the radiant tenderness of her smile that for an instant I believed all our troubles gone. “Can

    you remember,” she said, “what was the name of that hotel, you know [nose puckered], come on, you know —

    with those white columns and the marble swan in the lobby? Oh, you know [noisy exhalation of breath] — the

    hotel where you raped me. Okay, skip it. I mean, was it [almost in a whisper] The Enchanted Hunters? Oh, it was?

    [musingly] Was it?” — and with a yelp of amorous vernal laughter she slapped the glossy bole and tore uphill, to

    the end of the street, and then rode back, feet at rest on stopped pedals, posture relaxed, one hand dreaming in her

    print-flowered lap.

    14

    Because it supposedly tied up with her interest in dance and dramatics, I had permitted Lo to take piano lessons

    with a Miss Emperor (as we French scholars may conveniently call her) to whose blue-shuttered little white house

    a mile or so beyond Beardsley Lo would spin off twice a week. One Friday night toward the end of May (and a

    week or so after the very special rehearsal Lo had not had me attend) the telephone in my study, where I was in the

    act of mopping up Gustave’s — I mean Gaston’s — king’s side, rang and Miss Emperor asked if Lo was coming

    next Tuesday because she had missed last Tuesday’s and today’s lessons. I said she would by all means — and went

    on with the game. As the reader may well imagine, my faculties were now impaired, and a move or two later, with

    Gaston to play, I noticed through the film of my general distress that he could collect my queen; he noticed it too,

    but thinking it might be a trap on the part of his tricky opponent, he demurred for quite a minute, and puffed and

    wheezed, and shook his jowls, and even shot furtive glances at me, and made hesitating half-thrusts with his

    pudgily bunched fingers — dying to take that juicy queen and not daring — and all of a sudden he swooped down

    upon it (who knows if it did not teach him certain later audacities?), and I spent a dreary hour in achieving a draw.

    He finished his brandy and presently lumbered away, quite satisfied with this result (mon pauvre ami, je ne vous ai

    jamais revu et quoiqu’il y ait bien peu de chance que vous voyiez mon livre, permettez-moi de vous dire que je vous

    serre la main bien cordialement, et que toutes mes fillettes vous saluent). I found Dolores Haze at the kitchen table,

    consuming a wedge of pie, with her eyes fixed on her script. They rose to meet mine with a kind of celestial

    vapidity. She remained singularly unruffled when confronted with my discovery, and said d’un petit air faussement

    contrit that she knew she was a very wicked kid, but simply had not been able to resist the enchantment, and had

    used up those music hours — O Reader, My Reader! — in a nearby public park rehearsing the magic forest scene

    with Mona. I said “fine” — and stalked to the telephone. Mona’s mother answered: “Oh yes, she’s in” and retreated

    with a mother’s neutral laugh of polite pleasure to shout off stage “Roy calling!” and the very next moment Mona

    rustled up, and forthwith, in a low monotonous not untender voice started berating Roy for something he had said

    or done and I interrupted her, and presently Mona was saying in her humbles, sexiest contralto, “yes, sir,” “surely,

    sir” “I am alone to blame, sir, in this unfortunate business,” (what elocution! what poise!) “honest, I feel very bad

    about it” — and so on and so forth as those little harlots say.

    So downstairs I went clearing my throat and holding my heart. Lo was now in the living room, in her favorite

    overstuffed chair. As she sprawled there, biting at a hangnail an mocking me with her heartless vaporous eyes, and

    all the time rocking a stool upon which she had placed the heel of an outstretched shoeless foot, I perceived all at

    once with a sickening qualm how much she had changed since I first met her two years ago. Or had this happened

    during those last two weeks? Tendresse? Surely that was an exploded myth. She sat right in the focus of my

    incandescent anger. The fog of all lust had been swept away leaving nothing but this dreadful lucidity. Oh, she had

    changed! Her complexion was now that of any vulgar untidy highschool girl who applies shared cosmetics with

    grubby fingers to an unwashed face and does not mind what soiled texture, what pustulate epidermis comes in

    contact with her skin. Its smooth tender bloom had been so lovely in former days, so bright with tears, when I used

    to roll, in play, her tousled head on my knee. A coarse flush had now replaced that innocent fluorescence. What

    was locally known as a “rabbit cold” had painted with flaming pink the edges of her contemptuous nostrils. As in

    terror I lowered my gaze, it mechanically slid along the underside of her tensely stretched bare thigh — how

    polished and muscular her legs had grown! She kept her wide-set eyes, clouded-glass gray and slightly bloodshot,

    fixed upon me, and I saw the stealthy thought showing through them that perhaps after all Mona was right, and she,

    orphan Lo, could expose me without getting penalized herself. How wrong I was. How mad I was! Everything

    about her was of the same exasperating impenetrable order — the strength of her shapely legs, the dirty sole of her

    white sock, the thick sweater she wore despite the closeness of the room, her wenchy smell, and especially the dead

    end of her face with its strange flush and freshly made-up lips. Some of the red had left stains on her front teeth,

    and I was struck by a ghastly recollection — the evoked image not of Monique, but of another young prostitute in a

    bell-house, ages ago, who had been snapped up by somebody else before I had time to decide whether her mere

    youth warranted my risking some appalling disease, and who had just such flushed prominent pommettes and a

    dead maman, and big front teeth, and a bit of dingy red ribbon in her country-brown hair.

    “Well, speak,” said Lo. “Was the corroboration satisfactory?”

    “Oh, yes,” I said. “Perfect. yes. And I do not doubt you two made it up. As a matter of fact, I do not doubt you

    have told her everything about us.”

    “Oh, yah?”

    I controlled my breath and said: “Dolores, this must stop right away. I am ready to yank you out of Beardsley

    and lock you up you know where, but this must stop. I am ready to take you away the time it takes to pack a

    suitcase. This must stop or else anything may happen.”

    “Anything may happen, huh?”

    I snatched away the stool she was rocking with her heel and her foot fell with a thud on the floor.

    “Hey,” she cried, “take it easy.”

    “First of all you go upstairs,” I cried in my turn, — and simultaneously grabbed at her and pulled her up. From

    that moment, I stopped restraining my voice, and we continued yelling at each other, and she said, unprintable

    things. She said she loathed me. She made monstrous faces at me, inflating her cheeks and producing a diabolical

    plopping sound. She said I had attempted to violate her several times when I was her mother’s roomer. She said she

    was sure I had murdered her mother. She said she would sleep with the very first fellow who asked her and I could

    do nothing about it. I said she was to go upstairs and show me all her hiding places. It was a strident and hateful

    scene. I held her by her knobby wrist and she kept turning and twisting it this way and that, surreptitiously trying to

    find a weak point so as to wrench herself free at a favorable moment, but I held her quite hard and in fact hurt her

    rather badly for which I hope my heart may rot, and once or twice she jerked her arm so violently that I feared her

    wrist might snap, and all the while she stared at me with those unforgettable eyes where could anger and hot tears

    struggled, and our voices were drowning the telephone, and when I grew aware of its ringing she instantly escaped.

    With people in movies I seem to share the services of the machina telephonica and its sudden god. This time it

    was an irate neighbor. The east window happened to be agape in the living room, with the blind mercifully down,

    however; and behind it the damp black night of a sour New England spring had been breathlessly listening to us. I

    had always thought that type of haddocky spinster with the obscene mind was the result of considerable literary

    inbreeding in modern fiction; but now I am convinced that prude and prurient Miss East — or to explode her

    incognito, Miss Fenton Lebone — had been probably protruding three-quarter-way from her bedroom window as

    she strove to catch the gist of our quarrel.

    “…This racket… lacks all sense of…” quacked the receiver, “we do not live in a tenement here. I must

    emphatically…” I apologized for my daughter’s friends being so loud. Young people, you know — and cradled the

    next quack and a half.

    Downstairs the screen door banged. Lo? Escaped?

    Through the casement on the stairs I saw a small impetuous ghost slip through the shrubs; a silvery dot in the

    dark — hub of the bicycle wheel — moved, shivered, and she was gone.

    It so happened that the car was spending the night in a repair shop downtown. I had no other alternative than to

    pursue on foot the winged fugitive. Even now, after more than three years have heaved and elapsed, I cannot

    visualize that spring-night street, that already so leafy street, without a gasp of panic. Before their lighted porch

    Miss Lester was promenading Miss Fabian’s dropsical dackel. Mr. Hyde almost knocked it over. Walk three steps

    and runt three. A tepid rain started to drum on the chestnut leaves. At the next corner, pressing Lolita against an

    iron railing, a blurred youth held and kissed — no, not her, mistake. My talons still tingling, I flew on.

    Half a mile or so east of number fourteen, Thayer Street tangles with a private lane and a cross street; the latter

    leads to the town proper; in front of the first drugstore, I saw — with what melody of relief! — Lolita’s fair bicycle

    waiting for her. I pushed instead of pulling, pulled, pushed, pulled, and entered. Look out! some ten paces away

    Lolita, though the glass of a telephone booth (membranous god still with us), cupping the tube, confidentially

    hunched over it, slit her eyes at me, turned away with her treasure, hurriedly hung up, and walked out with a

    flourish.

    “Tried to reach you at home,” she said brightly. “A great decision has been made. But first buy me a drink, dad.”

    She watched the listless pale fountain girl put in the ice, pour in the coke, add the cherry syrup — and my heart

    was bursting with love-ache. That childish wrist. My lovely child. You have a lovely child, Mr. Humbert. We

    always admire her as she passes by. Mr. Pim watched Pippa suck in the concoction.

    J’ai toujours admiré l’oeuvre du sublime Dublinois. And in the meantime the rain had become a voluptuous

    shower.

    “Look,” she said as she rode the bike beside me, one foot scraping the darkly glistening sidewalk, “look, I’ve

    decided something. I want to leave school I hate that school I hate the play, I really do! Never go back. Find

    another. Leave at once. Go for a long trip again. But this time we’ll go wherever I want, won’t we?”

    I nodded. My Lolita.

    “I choose? C’est entendu?” she asked wobbling a little beside me. Used French only when she was a very good

    little girl.

    “Okay. Entendu. Now hop-hop-hop, Lenore, or you’ll get soaked.” (A storm of sobs was filling my chest.)

    She bared her teeth and after her adorable school-girl fashioned, leaned forward, and away she sped, my bird.

    Miss Lester’s finely groomed hand held a porch-door open for a waddling old dog qui prenait son temps.

    Lo was waiting for me near the ghostly birch tree.

    “I am drenched,” she declared at the top of her voice. “Are you glad? To hell with the play! See what I mean?”

    An invisible hag’s claw slammed down an upper-floor window.

    In our hallway, ablaze with welcoming lights, my Lolita peeled off her sweater, shook her gemmed hair,

    stretched towards me two bare arms, raised one knee:

    “Carry me upstairs, please. I feel sort of romantic tonight.”

    It may interest physiologists to learn, at this point, that I have the ability — a most singular case, I presume —

    of shedding torrents of tears throughout the other tempest.

    15

    The brakes were relined, the waterpipes unclogged, the valves ground, and a number of other repairs and

    improvements were paid for by not very mechanically-minded but prudent papa Humbert, so that the late Mrs.

    Humbert’s car was in respectable shape when ready to undertake a new journey.

    We had promised Beardsley School, good old Beardsley School, that we would be back as soon as my

    Hollywood engagement came to an end (inventive Humbert was to be, I hinted, chief consultant in the production

    of a film dealing with “existentialism,” still a hot thing at the time). Actually I was toying with the idea of gently

    trickling across the Mexican border — I was braver now than last year — and there deciding what to do with my

    little concubine who was now sixty inches tall and weighed ninety pounds. We had dug out our tour books and

    maps. She had traced our route with immense zest. Was it thanks to those theatricals that she had now outgrown

    her juvenile jaded airs and was so adorably keen to explore rich reality? I experienced the queer lightness of

    dreams that pale but warm Sunday morning when we abandoned Professor Chem’s puzzled house and sped along

    Main Street toward the four-lane highway. My Love’s striped, black-and-white cotton frock, jaunty blue with the

    large beautifully cut aquamarine on a silver chainlet, which gemmed her throat: a spring rain gift from me. We

    passed the New Hotel, and she laughed. “A penny for your thoughts,” I said and she stretched out her palm at once,

    but at that moment I had to apply the breaks rather abruptly at a red light. As we pulled up, another car came to a

    gliding stop alongside, and a very striking looking, athletically lean young woman (where had I seen her?) with a

    high complexion and shoulder-length brilliant bronze hair, greeted Lo with a ringing “Hi!” — and then, addressing

    me, effusively, edusively (placed!), stressing certain words, said: “What a shame to was to tear Dolly away from

    the play — you should have heard the author raving about her after that rehearsal —” “Green light, you dope,” said

    Lo under her breath, and simultaneously, waving in bright adieu a bangled arm, Joan of Arc (in a performance we

    saw at the local theatre) violently outdistanced us to swerve into Campus Avenue.

    “Who was it exactly? Vermont or Rumpelmeyer?”

    “No — Edusa Gold — the gal who coaches us.”

    “I was not referring to her. Who exactly concocted that play?”

    “Oh! Yes, of course. Some old woman, Clare Something, I guess. There was quite a crowd of them there.”

    “So she complimented you?”

    “Complimented my eye — she kissed me on my pure brow” — and my darling emitted that new yelp of

    merriment which — perhaps in connection with her theatrical mannerisms — she had lately begun to affect.

    “You are a funny creature, Lolita,” I said — or some such words. “Naturally, I am overjoyed you gave up that

    absurd stage business. But what is curious is that you dropped the whole thing only a week before its natural

    climax. Oh, Lolita, you should be careful of those surrenders of yours. I remember you gave up Ramsdale for camp,

    and camp for a joyride, and I could list other abrupt changes in your disposition. You must be careful. There are

    things that should never be given up. You must persevere. You should try to be a little nicer to me, Lolita. You

    should also watch your diet. The tour of your thigh, you know, should not exceed seventeen and a half inches.

    More might be fatal (I was kidding, of course). We are now setting out on a long happy journey. I remember —”

    16

    I remember as a child in Europe gloating over a map of North America that had “Appalachian Mountains” boldly

    running from Alabama up to New Brunswick, so that the whole region they spanned — Tennessee, the Virginias,

    Pennsylvania, New York, Vermont, New Hampshire and Maine, appeared to my imagination as a gigantic

    Switzerland or even Tibet, all mountain, glorious diamond peak upon peak, giant conifers, le montagnard émigré

    in his bear skin glory, and Felis tigris goldsmithi, and Red Indians under the catalpas. That it all boiled down to a

    measly suburban lawn and a smoking garbage incinerator, was appalling. Farewell, Appalachia! Leaving it, we

    crossed Ohio, the three states beginning with “I,” and Nebraska — ah, that first whiff of the West! We traveled

    very leisurely, having more than a week to reach Wace, Continental Divide, where she passionately desired to see

    he Ceremonial Dances marking the seasonal opening of Magic Cave, and at least three weeks to reach Elphinstone,

    gem of a western State where she yearned to climb Red Rock from which a mature screen star had recently jumped

    to her death after a drunken row with her gigolo.

    Again we were welcomed to wary motels by means of inscriptions that read:

    “We wish you feel at home while here. All equipment was carefully checked upon your arrival. Your license

    number is on record here. Use hot water sparingly. We reserve the right to eject without notice any objectionable

    person. Do not throw waste material of any kind in the toilet bowl. Thank you. Call again. The Management. P.S.

    We consider our guests the Finest People of the World.”

    In these frightening places we paid ten for twins, flies queued outside at the screenless door and successfully

    scrambled in, the ashes of our predecessors still lingered in the ashtrays, a woman’s hair lay on the pillow, one

    heard one’s neighbor hanging his coat in his closet, the hangers were ingeniously fixed to their bars by coils of wire

    so as to thwart theft, and, in crowning insult, the pictures above the twin beds were identical twins. I also noticed

    that commercial fashion was changing. There was a tendency for cabins to fuse and gradually form the caravansary,

    and, lo (she was not interested but the reader may be), a second story was added, and a lobby grew in, and cars

    were removed to a communal garage, and the motel reverted to the good old hotel.

    I now warn the reader not to mock me and my mental daze. It is easy for him and me to decipher now a past

    destiny; but a destiny in the making is, believe me, not one of those honest mystery stories where all you have to do

    is keep an eye on the clues. In my youth I once read a French detective tale where the clues were actually in italics;

    but that is not McFate’s way — even if one does learn to recognize certain obscure indications.

    For instance: I would not swear that there was not at least one occasion, prior to, or at the very beginning of, the

    Midwest lap of our journey, when she managed to convey some information to, or otherwise get into contact with,

    a person or persons unknown. We had stopped at a gas station, under the sign of Pegasus, and she had slipped out

    of her seat and escaped to the rear of the premises while the raised hood, under which I had bent to watch the

    mechanic’s manipulations, hid her for a moment from my sight. Being inclined to be lenient, I only shook my

    benign head though strictly speaking such visits were taboo, since I felt instinctively that toilets — as also

    telephones — happened to be, for reasons unfathomable, the points where my destiny was liable to catch. We all

    have such fateful objects — it may be a recurrent landscape in one case, a number in another — carefully chosen

    by the gods to attract events of special significance for us: here shall John always stumble; there shall Jane’s heart

    always break.

    Well — my car had been attended to, and I had moved it away from the pumps to let a pickup truck be serviced

    — when the growing volume of her absence began to weigh upon me in the windy grayness. Not for the first time,

    and not for the last, had I stared in such dull discomfort of mind at those stationary trivialities that look almost

    surprised, like staring rustics, to find themselves in the stranded traveler’s field of vision: that green garbage can,

    those very black, very whitewalled tires for sale, those bright cans of motor oil, that red icebox with assorted drinks,

    the four, five, seven discarded bottles within the incompleted crossword puzzle of their wooden cells, that bug

    patiently walking up the inside of the window of the office. Radio music was coming from its open door, and

    because the rhythm was not synchronized with the heave and flutter and other gestures of wind-animated

    vegetation, one had the impression of an old scenic film living its own life while piano or fiddle followed a line of

    music quite outside the shivering flower, the swaying branch. The sound of Charlotte’s last sob incongruously

    vibrated through me as, with her dress fluttering athwart the rhythm, Lolita veered from a totally unexpected

    direction. She had found the toilet occupied and had crossed over to the sign of the Conche in the next block. They

    said there they were proud of their home-clean restrooms. These prepaid postcards, they said, had been provided

    for your comments. No postcards. No soap. Nothing. No comments.

    That day or the next, after a tedious drive through a land of food crops, we reached a pleasant little burg and put

    up at Chestnut Court — nice cabins, damp green grounds, apple trees, an old swing — and a tremendous sunset

    which the tried child ignored. She had wanted to go through Kasbeam because it was only thirty miles north from

    her home town but on the following morning I found her quite listless, with no desire to see again the sidewalk

    where she had played hopscotch some five years before. For obvious reasons I had rather dreaded that side trip,

    even though we had agreed not to make ourselves conspicuous in any way — to remain in the car and not look up

    old friends. My relief at her abandoning the project was spoiled by the thought that had she felt I were totally

    against the nostalgic possibilities of Pisky, as I had been last year, she would not have given up so easily. On my

    mentioning this with a sigh, she sighed too and complained of being out of sorts. She wanted to remain in bed till

    teatime at least, with lots of magazines, and then if she felt better she suggested we just continue westward. I must

    say she was very sweet and languid, and craved for fresh fruits, and I decided to go and fetch her a toothsome

    picnic lunch in Kasbeam. Our cabin stood on the timbered crest of a hill, and from our window you could see the

    road winding down, and then running as straight as a hair parting between two rows of chestnut trees, towards the

    pretty town, which looked singularly distinct and toylike in the pure morning distance. One could make out an elflike

    girl on an insect-like bicycle, and a dog, a bit too large proportionately, all as clear as those pilgrims and mules

    winding up wax-pale roads in old paintings with blue hills and red little people. I have the European urge to use my

    feet when a drive can be dispensed with, so I leisurely walked down, eventually meeting the cyclist — a plain

    plump girl with pigtails, followed by a huge St. Bernard dog with orbits like pansies. In Kasbeam a very old barber

    gave me a very mediocre haircut: he babbled of a baseball-playing son of his, and, at every explodent, spat into my

    neck, and every now and then wiped his glasses on my sheet-wrap, or interrupted his tremulous scissor work to

    produce faded newspaper clippings, and so inattentive was I that it came as a shock to realize as he pointed to an

    easeled photograph among the ancient gray lotions, that the mustached young ball player had been dead for the last

    thirty years.

    I had a cup of hot flavorless coffee, bought a bunch of bananas for my monkey, and spent another ten minutes or

    so in a delicatessen store. At least an hour and a half must have elapsed when this homeward-bound little pilgrim

    appeared on the winding road leading to Chestnut Castle.

    The girl I had seen on my way to town was now loaded with linen and engaged in helping a misshapen man

    whose big head and coarse features reminded me of the “Bertoldo” character in low Italian comedy. They were

    cleaning the cabins of which there was a dozen or so on Chestnut Crest, all pleasantly spaced amid the copious

    verdure. It was noon, and most of them, with a final bang of their screen doors, had already got rid of their

    occupants. A very elderly, almost mummy-like couple in a very new model were in the act of creeping out of one

    of the contiguous garages; from another a red hood protruded in somewhat cod-piece fashion; and nearer to our

    cabin, a strong and handsome young man with a shock of black hair and blue eyes was putting a portable

    refrigerator into a station wagon. For some reason he gave me a sheepish grin as I passed. On the grass expanse

    opposite, in the many-limbed shade of luxuriant trees, the familiar St. Bernard dog was guarding his mistress’

    bicycle, and nearby a young woman, far gone in the family way, had seated a rapt baby on a swing and was

    rocking it gently, while a jealous boy of two or three was making a nuisance of himself by trying to push or pull the

    swing board; he finally succeeded in getting himself knocked down by it, and bawled loudly as he lay supine on

    the grass while his mother continued to smile gently at neither of her present children. I recall so clearly these

    minutiae probably because I was to check my impressions so thoroughly only a few minutes later; and besides,

    something in me had been on guard ever since that awful night in Beardsley. I now refused to be diverted by the

    feeling of well-being that my walk had engendered — by the young summer breeze that enveloped the nape of my

    neck, the giving crunch of the damn gravel, the juice tidbit. I had sucked out at last from a hollow tooth, and even

    the comfortable weight of my provisions which the general condition of my heart should not have allowed me to

    carry; but even that miserable pump of mine seemed to be working sweetly, and I felt adolori d’amoureuse

    langueur, to quote dear old Ronsard, as I reached the cottage where I had left my Dolores.

    To my surprise I found her dressed. She was sitting on the edge of the bed in slacks and T-shirt, and was

    looking at me as if she could not quite place me. The frank soft shape of her small breasts was brought out rather

    than blurred by the limpness of her thin shirt, and this frankness irritated me. She had not washed; yet her mouth

    was freshly though smudgily painted, and her broad teeth glistened like wine-tinged ivory, or pinkish poker chips.

    And there she sat, hands clasped in her lap, and dreamily brimmed with a diabolical glow that had no relations to

    me whatever.

    I plumped down my heavy paper bag and stood staring at the bare ankles of her sandaled feet, then at her silly

    face, then again at her sinful feet. “You’ve been out,” I said (the sandals were filthy with gravel).

    “I just got up,” she replied, and added upon intercepting my downward glance: “Went out for a sec. Wanted to

    see if you were coming back.”

    She became aware of the bananas and uncoiled herself tableward.

    What special suspicion could I have? None indeed — but those muddy, moony eyes of hers, that singular

    warmth emanating from her! I said nothing. I looked at the road meandering so distinctly within the frame of the

    window… Anybody wishing to betray my trust would have found it a splendid lookout. With rising appetite, Lo

    applied herself to the fruit. All at once I remembered the ingratiating grin of the Johnny next door. I stepped out

    quickly. All cars had disappeared except his station wagon; his pregnant young wife was not getting into it with her

    baby and the other, more or less canceled, child.

    “What’s the matter, where are you going?” cried Lo from the porch.

    I said nothing. I pushed her softness back into the room and went in after her. I ripped her shirt off. I unzipped

    the rest of her, I tore off her sandals. Wildly, I pursued the shadow of her infidelity; but the scent I traveled upon

    was so slight as to be practically undistinguishable from a madman’s fancy.

    17

    Gros Gaston, in his prissy way, had liked to make presents — presents just a prissy wee bit out of the ordinary, or

    so he prissily thought. Noticing one night that my box of chessmen was broken, he sent me next morning, with a

    little lad of his, a copper case: it had an elaborate Oriental design over the lid and could be securely locked. Once

    glance sufficed to assure me that it was one of those cheap money boxes called for some reason “luizettas” that you

    buy in Algiers and elsewhere, and wonder what to do with afterwards. It turned out to be much too flat for holding

    my bulky chessmen, but I kept it — using it for a totally different purpose.

    In order to break some pattern of fate in which I obscurely felt myself being enmeshed, I had decided — despite

    Lo’s visible annoyance — to spend another night at Chestnut Court; definitely waking up at four in the morning, I

    ascertained that Lo was still sound asleep (mouth open, in a kind of dull amazement at the curiously inane life we

    all had rigged up for her) and satisfied myself that the precious contents of the “luizetta” were safe. There, snugly

    wrapped in a white woolen scarf, lay a pocket automatic: caliber .32, capacity of magazine 8 cartridges, length a

    little under one ninth of Lolita’s length, stock checked walnut, finish full blued. I had inherited it from the late

    Harold Haze, with a 1938 catalog which cheerily said in part: “Particularly well adapted for use in the home and

    car as well as on the person.” There it lay, ready for instant service on the person or persons, loaded and fully

    cocked with the slide lock in safety position, thus precluding any accidental discharge. We must remember that a

    pistol is the Freudian symbol of the Ur-father’s central forelimb.

    I was now glad I had it with me — and even more glad that I had learned to use it two years before, in the pine

    forest around my and Charlotte’s glass lake. Farlow, with whom I had roamed those remote woods, was an

    admirable marksman, and with his .38 actually managed to hit a hummingbird, though I must say not much of it

    could be retrieved for proof — only a little iridescent fluff. A burley ex-policeman called Krestovski, who in the

    twenties had shot and killed two escaped convicts, joined us and bagged a tiny woodpecker — completely out of

    season, incidentally. Between those two sportsmen I of course was a novice and kept missing everything, though I

    did would a squirrel on a later occasion when I went out alone. “You like here,” I whispered to my light-weight

    compact little chum, and then toasted it with a dram of gin.

    18

    The reader must now forget Chestnuts and Colts, and accompany us further west. The following days were marked

    by a number of great thunderstorms — or perhaps, thee was but one single storm which progressed across country

    in ponderous frogleaps and which we could not shake off just as we could not shake off detective Trapp: for it was

    during those days that the problem of the Aztec Red Convertible presented itself to me, and quite overshadowed

    the theme of Lo’s lovers.

    Queer! I who was jealous of every male we met — queer, how I misinterpreted the designations of doom.

    Perhaps I had been lulled by Lo’s modest behavior in winter, and anyway it would have been too foolish even for a

    lunatic to suppose another Humbert was avidly following Humbert and Humbert’s nymphet with Jovian fireworks,

    over the great and ugly plains. I surmised, donc, that the Red Yak keeping behind us at a discreet distance mile

    after mile was operated by a detective whom some busybody had hired to see what exactly Humbert Humbert was

    doing with that minor stepdaughter of his. As happens with me at periods of electrical disturbance and crepitating

    lightnings, I had hallucinations. Maybe they were more than hallucinations. I do not know what she or he, or both

    had put into my liquor but one night I felt sure somebody was tapping on the door of our cabin, and I flung it open,

    and noticed two things — that I was stark naked and that, white-glistening in the rain-dripping darkness, there

    stood a man holding before his face the mask of Jutting Chin, a grotesque sleuth in the funnies. He emitted a

    muffled guffaw and scurried away, and I reeled back into the room, and fell asleep again, and am not sure even to

    this day that the visit was not a drug-provoked dream: I have thoroughly studied Trapp’s type of humor, and this

    might have been a plausible sample. Oh, crude and absolutely ruthless! Somebody, I imagined, was making money

    on those masks of popular monsters and morons. Did I see next morning two urchins rummaging in a garbage can

    and trying on Jutting Chin? I wonder. It may all have been a coincidence — due to atmospheric conditions, I

    suppose.

    Being a murderer with a sensational but incomplete and unorthodox memory, I cannot tell you, ladies and

    gentlemen, the exact day when I first knew with utter certainty that the red convertible was following us. I do

    remember, however, the first time I saw its driver quite clearly. I was proceeding slowly one afternoon through

    torrents of rain and kept seeing that red ghost swimming and shivering with lust in my mirror, when presently the

    deluge dwindled to a patter, and then was suspended altogether. With a swishing sound a sunburst swept the

    highway, and needing a pair of new sunglasses, I pulled up at a filling station. What was happening was a sickness,

    a cancer, that could not be helped, so I simply ignored the fact that our quiet pursuer, in his converted state,

    stopped a little behind us at a café or bar bearing the idiotic sign: The Bustle: A Deceitful Seatful. Having seen to

    the needs of my car, I walked into the office to get those glasses and pay for the gas. As I was in the act of signing

    a traveler’s check and wondered about my exact whereabouts, I happened to glance through a side window, and

    saw a terrible thing. A broad-backed man, baldish, in an oatmeal coat and dark-brown trousers, was listening to Lo

    who was leaning out of the car and talking to him very rapidly, her hand with outspread fingers going up and down

    as it did when she was very serious and emphatic. What struck me with sickening force was — how should I put it?

    — the voluble familiarity of her way, as if they had known each other — oh, for weeks and weeks. I saw him

    scratch his cheek and nod, and turn, and walk back to his convertible, a broad and thickish man of my age,

    somewhat resembling Gustave Trapp, a cousin of my father’s in Switzerland — same smoothly tanned face, fuller

    than mine, with a small dark mustache and a rosebud degenerate mouth. Lolita was studying a road map when I got

    back into the car.

    “What did that man ask you, Lo?”

    “Man? Oh, that man. Oh yes. Oh, I don’t know. He wondered if I had a map. Lost his way, I guess.”

    We drove on, and I said:

    “Now listen, Lo. I do not know whether you are lying or not, and I do not know whether you are insane or not,

    and I do not care for the moment; but that person has been following us all day, and his car was at the motel

    yesterday, and I think he is a cop. You know perfectly well what will happen and where you will go if the police

    find out about things. Now I want to know exactly what he said to you and what you told him.”

    She laughed.

    “If he’s really a cop,” she said shrilly but not illogically, “the worst thing we could do, would be to show him we

    are scared. Ignore him, Dad.”

    “Did he ask where we were going?”

    “Oh, he knows that” (mocking me).

    “Anyway,” I said, giving up, “I have seen his face now. He is not pretty. He looks exactly like a relative of mine

    called Trapp.”

    “Perhaps he is Trapp. If I were you — Oh, look, all the nines are changing into the next thousand. When I was a

    little kid,” she continued unexpectedly, “I used to think they’d stop and go back to nines, if only my mother agreed

    to put the car in reverse.”

    It was the first time, I think, she spoke spontaneously of her pre-Humbertian childhood; perhaps, the theatre had

    taught her that trick; and silently we traveled on, unpursued.

    But next day, like pain in a fatal disease that comes back as the drug and hope wear off, there it was again

    behind us, that glossy red beast. The traffic on the highway was light that day; nobody passed anybody; and

    nobody attempted to get in between our humble blue car and its imperious red shadow — as if there were some

    spell cast on that interspace, a zone of evil mirth and magic, a zone whose very precision and stability had a glasslike

    virtue that was almost artistic. The driver behind me, with his stuffed shoulders and Trappish mustache, looked

    like a display dummy, and his convertible seemed to move only because an invisible rope of silent silk connected it

    with out shabby vehicle. We were many times weaker than his splendid, lacquered machine, so that I did not even

    attempt to outspeed him. O lente currite noctis equi! O softly run, nightmares! We climbed long grades and rolled

    downhill again, and heeded speed limits, and spared slow children, and reproduced in sweeping terms the black

    wiggles of curves on their yellow shields, and no matter how and where we drove, the enchanted interspace slid on

    intact, mathematical, mirage-like, the viatic counterpart of a magic carpet. And all the time I was aware of a private

    blaze on my right: her joyful eye, her flaming cheek.

    A traffic policeman, deep in the nightmare of crisscross streets — at half-past-four p.m. in a factory town —

    was the hand of chance that interrupted the spell. He beckoned me on, and then with the same hand cut off my

    shadow. A score of cars were launched in between us, and I sped on, and deftly turned into a narrow lane. A

    sparrow alighted with a jumbo bread crumb, was tackled by another, and lost the crumb.

    When after a few grim stoppages and a bit of deliberate meandering, I returned to the highway, our shadow had

    disappeared.

    Lola snorted and said: “If he is what you think he is, how silly to give him the slip.”

    “I have other notions by now,” I said.

    “You should — ah — check them by — ah — keeping in touch with him, fahther deah,” said Lo, writhing in the

    coils of her own sarcasm. “Gee, you are mean,” she added in her ordinary voice.

    We spent a grim night in a very foul cabin, under a sonorous amplitude of rain, and with a kind of

    prehistorically loud thunder incessantly rolling above us.

    “I am not a lady and do not like lightning,” said Lo, whose dread of electric storms gave me some pathetic

    solace.

    We had breakfast in the township of Soda, pop. 1001.

    “Judging by the terminal figure,” I remarked, “Fatface is already here.”

    “Your humor,” said Lo, “is sidesplitting, deah fahther.”

    We were in sage-brush country by that time, and there was a day or two of lovely release (I had been a fool, all

    was well, that discomfort was merely a trapped flatus), and presently the mesas gave way to real mountains, and,

    on time, we drove into Wace.

    Oh, disaster. Some confusion had occurred, she had misread a date in the Tour Book, and the Magic Cave

    ceremonies were over! She took it bravely, I must admit — and, when we discovered there was in kurortish Wace a

    summer theatre in full swing, we naturally drifted toward it one fair mid-June evening. I really could not tell you

    the plot of the play we saw. A trivial affair, no doubt, with self-conscious light effects and a mediocre leading lady.

    The only detail that pleased me was a garland of seven little graces, more or less immobile, prettily painted,

    barelimbed — seven bemused pubescent girls in colored gauze that had been recruited locally (judging by the

    partisan flurry here and there among the audience) and were supposed to represent a living rainbow, which lingered

    throughout the last act, and rather teasingly faded behind a series of multiplied veils. I remember thinking that this

    idea of children-colors had been lifted by authors Clare Quilty and Vivian Darkbloom from a passage in James

    Joyce, and that two of the colors were quite exasperatingly lovely — Orange who kept fidgeting all the time, and

    Emerald who, when her eyes got used to the pitch-black pit where we all heavily sat, suddenly smiled at her mother

    or her protector.

    As soon as the thing was over, and manual applause — a sound my nerves cannot stand — began to crash all

    around me, I started to pull and push Lo toward the exit, in my so natural amorous impatience to get her back to

    our neon-blue cottage in the stunned, starry night: I always say nature is stunned by the sights she sees. Dolly-Lo,

    however, lagged behind, in a rosy daze, her pleased eyes narrowed, her sense of vision swamping the rest of her

    senses to such an extent that her limp hands hardly came together at all in the mechanical action of clapping they

    still went through. I had seen that kind of thing in children before but, by God, this was a special child, myopically

    beaming at the already remote stage where I glimpsed something of the joint authors — a man’s tuxedo and the

    bare shoulders of a hawk-like, black-haired, strikingly tall woman.

    “You’ve again hurt my wrist, you brute,” said Lolita in a small voice as she slipped into her car seat.

    “I am dreadfully sorry, my darling, my own ultraviolet darling,” I said, unsuccessfully trying to catch her elbow,

    and I added, to change the conversation — to change the direction of fate, oh God, oh God: “Vivian is quite a

    woman. I am sure we saw her yesterday in that restaurant, in Soda pop.”

    “Sometimes,” said Lo, “you are quite revoltingly dumb. First, Vivian is the male author, the gal author is Clare;

    and second, she is forty, married and has Negro blood.”

    “I thought,” I said kidding her, “Quilty was an ancient flame of yours, in the days when you loved me, in sweet

    old Ramsdale.”

    “What?” countered Lo, her features working. “That fat dentist? You must be confusing me with some other fast

    little article.”

    And I thought to myself how those fast little articles forget everything, everything, while we, old lovers, treasure

    every inch of their nymphancy.

    19

    With Lo’s knowledge and assent, the two post offices given to the Beardsley postmaster as forwarding addresses

    were P.O. Wace and P.O. Elphinstone. Next morning we visited the former and had to wait in a short but slow

    queue. Serene Lo studied the rogues’ gallery. Handsome Bryan Bryanski, alias Anthony Bryan, alias Tony Brown,

    eyes hazel, complexion fair, was wanted for kidnapping. A sad-eyed old gentleman’s faux-pas was mail fraud, and,

    as if that were not enough, he was cursed with deformed arches. Sullen Sullivan came with a caution: Is believed

    armed, and should be considered extremely dangerous. If you want to make a movie out of my book, have one of

    these faces gently melt into my own, while I look. And moreover there was a smudgy snapshot of a Missing Girl,

    age fourteen, wearing brown shoes when last seen, rhymes. Please notify Sheriff Buller.

    I forget my letters; as to Dolly’s, there was her report and a very special-looking envelope. This I deliberately

    opened and perused its contents. I concluded I was doing the foreseen since she did not seem to mind and drifted

    toward the newsstand near the exit.

    “Dolly-Lo: Well, the play was a grand success. All three hounds lay quiet having been slightly drugged by

    Cutler, I suspect, and Linda knew all your lines. She was fine, she had alertness and control, but lacked somehow

    the responsiveness, the relaxed vitality, the charm of my — and the author’s — Diana; but there was no author to

    applaud us as last time, and the terrific electric storm outside interfered with our own modest offstage thunder. Oh

    dear, life does fly. Now that everything is over, school, play, the Roy mess, mother’s confinement (our baby, alas,

    did not live!), it all seems such a long time ago, though practically I still bear traces of the paint.

    “We are going to New York after to-morrow, and I guess I can’t manage to wriggle out of accompanying my

    parents to Europe. I have even worse news for you. Dolly-Lo! I may not be back at Beardsley if and when you

    return. With one thing and another, one being you know who, and the other not being who you think you know,

    Dad wants me to go to school in Paris for one year while he and Fullbright are around.

    “As expected, poor Poet stumbled in Scene III when arriving at the bit of French nonsense. Remember? Ne

    manque pas de dire à ton amant, Chimène, comme le lac est beau car il faut qu’il t’y mène. Lucky beau! Qu’il t’y —

    What a tongue-twister! Well, be good, Lollikins. Best love from your Poet, and best regards to the Governor. Your

    Mona. P.S. Because of one thing and another, my correspondence happens to be rigidly controlled. So better wait

    till I write you from Europe.” (She never did as far as I know. The letter contained an element of mysterious

    nastiness that I am too tired today to analyze. I found it later preserved in one of the Tour Books, and give it here à

    titre documentaire. I read it twice.)

    I looked up from the letter and was about to — There was no Lo to behold. While I was engrossed in Mona’s

    witchery, Lo had shrugged her shoulders and vanished. “Did you happen to see —” I asked of a hunchback

    sweeping the floor near the entrance. He had, the old lecherer. He guessed she had seen a friend and had hurried

    out. I hurried out too. I stopped — she had not. I hurried on. I stopped again. It had happened at last. She had gone

    for ever.

    In later years I have often wondered why she did not go forever that day. Was it the retentive quality of her new

    summer clothes in my locked car? Was it some unripe particle in some general plan? Was it simply because, all

    things considered, I might as well be used to convey her to Elphinstone — the secret terminus, anyway? I only

    know I was quite certain she had left me for ever. The noncommittal mauve mountains half encircling the town

    seemed to me to swarm with panting, scrambling, laughing, panting Lolitas who dissolved in their haze. A big W

    made of white stones on a steep talus in the far vista of a cross street seemed the very initial of woe.

    The new and beautiful post office I had just emerged from stood between a dormant movie house and a

    conspiracy of poplars. The time was 9 a.m. mountain time. The street was charming it into beauty, was one of

    those fragile young summer mornings with flashes of glass here and there and a general air of faltering and almost

    fainting at the prospect of an intolerably torrid noon. Crossing over, I loafed and leafed, as it were, through one

    long block: Drugs, Real Estate, Fashions, Auto Parts, Cafe, Sporting Goods, Real Estate, Furniture, Appliances,

    Western Union, Cleaners, Grocery. Officer, officer, my daughter has run away. In collusion with a detective; in

    love with a black-mailer. Took advantage of my utter helplessness. I peered into all the stores. I deliberated inly if I

    should talk to any of the sparse foot-passengers. I did not. I sat for a while in the parked car. I inspected the public

    garden on the east side. I went back to Fashions and Auto Parts. I told myself with a burst of furious sarcasm — un

    ricanement — that I was crazy to suspect her, that she would turn up any minute.

    She did.

    I wheeled around and shook off the hand she had placed on my sleeve with a timid and imbecile smile.

    “Get into the car,” I said.

    She obeyed, and I went on pacing up and down, struggling with nameless thoughts, trying to plan some way of

    tackling her duplicity.

    Presently she left the car and was at my side again. My sense of hearing gradually got tuned in to station Lo

    again, and I became aware she was telling me that she had met a former girl friend.

    “Yes? Whom?”

    “A Beardsley girl.”

    “Good. I now every name in your group. Alice Adams?”

    “The girl was not in my group.”

    “Good. I have a complete student list with me. Her name please.”

    “She was not in my school She is just a town girl in Beardsley.”

    “Good. I have the Beardsley directory with me too. We’ll look up all the Browns.”

    “I only know her first name.”

    “Mary or Jane?”

    “No — Dolly, like me.”

    “So that’s the dead end” (the mirror you break your nose against). “Good. Let us try another angle. You have

    been absent twenty-eight minutes. What did the two Dollys do?”

    “We went to a drugstore.”

    “And you had there —?”

    “Oh, just a couple of Cokes.”

    “Careful, Dolly. We can check that, you know.”

    “At least, she had. I had a glass of water.”

    “Good. Was it that place there?”

    “Sure.”

    “Good, come on, we’ll grill the soda jerk.”

    “Wait a sec. Come to think it might have been further down — just around the corner.”

    “Come on all the same. Go in please. Well, let’s see.” (Opening a chained telephone book.) “Dignified Funeral

    Service. NO, not yet. Here we are: Druggists-Retail. Hill Drug Store. Larkin’s Pharmacy. And two more. That’s all

    Wace seems to have in the way of soda fountains — at least in the business section. Well, we will check them all.”

    “Go to hell,” she said.

    “Lo, rudeness will get you nowhere.”

    “Okay,” she said. “But you’re not going to trap me. Okay, so we did not have a pop. We just talked and looked

    at dresses in show windows.”

    “Which? That window there for example?”

    “Yes, that one there, for example.”

    “Oh Lo! Let’s look closer at it.”

    It was indeed a pretty sight. A dapper young fellow was vacuum-cleaning a carpet upon which stood two figures

    that looked as if some blast had just worked havoc with them. One figure was stark naked, wigless and armless. Its

    comparatively small stature and smirking pose suggested that when clothed it had represented, and would represent

    when clothed again, a girl-child of Lolita’s size. But in its present state it was sexless. Next to it, stood a much

    taller veiled bride, quite perfect and intacta except for the lack of one arm. On the floor, at the feet of these damsels,

    where the man crawled about laboriously with his cleaner, there lay a cluster of three slender arms, and a blond wig.

    Two of the arms happened to be twisted and seemed to suggest a clasping gesture of horror and supplication.

    “Look, Lo,” I said quietly. “Look well. Is not that a rather good symbol of something or other? However” — I

    went on as we got back into the car — “I have taken certain precautions. Here (delicately opening the glove

    compartment), on this pad I have our boy friend’s car number.”

    As the ass I was I had not memorized it. What remained of it in my mind were the initial letter and the closing

    figure as if the whole amphitheater of six signs receded concavely behind a tinted glass too opaque to allow the

    central series to be deciphered, but just translucent enough to make out its extreme edges — a capital P and a 6. I

    have to go into those details (which in themselves can interest only a professional psychologue) because otherwise

    the reader (ah, if I could visualize him as a blond-bearded scholar with rosy lips sucking la pomme de sa canne as

    he quaffs my manuscript!) might not understand the quality of the shock I experienced upon noticing that the P had

    acquired the bustle of a B and that the 6 had been deleted altogether. The rest, with erasures revealing the hurried

    shuttle smear of a pencil’s rubber end, and with parts of numbers obliterated or reconstructed in a child’s hand,

    presented a tangle of barbed wire to any logical interpretation. All I knew was the state — one adjacent to the state

    Beardsley was in.

    I said nothing. I put the pad back, closed the compartment, and drove out of Wace. Lo had grabbed some comics

    from the back seat and, mobile-white-bloused, one brown elbow out of the window, was deep in the current

    adventure of some clout or clown. Three or four miles out of Wace, I turned into the shadow of a picnic ground

    where the morning had dumped its litter of light on an empty table; Lo looked up with a semi-smile of surprise and

    without a word I delivered a tremendous backhand cut that caught her smack on her hot hard little cheekbone.

    And then the remorse, the poignant sweetness of sobbing atonement, groveling love, the hopelessness of sensual

    reconciliation. In the velvet night, at Mirana Motel (Mirana!) I kissed the yellowish soles of her long-toed feet, I

    immolated myself… But it was all of no avail. both doomed were we. And soon I was to enter a new cycle of

    persecution.

    In a street of Wace, on its outskirts… Oh, I am quite sure it was not a delusion. In a street of Wace, I had

    glimpsed the Aztec Red Convertible, or its identical twin. Instead of Trapp, it contained four or five loud young

    people of several sexes — but I said nothing. After Wace a totally new situation arose. For a day or two, I enjoyed

    the mental emphasis with which I told myself that we were not, and never had been followed; and then I became

    sickeningly conscious that Trapp had changed his tactics and was still with us, in this or that rented car.

    A veritable Proteus of the highway, with bewildering ease he switched from one vehicle to another. This

    technique implied the existence of garages specializing in “stage-automobile” operations, but I never could

    discover the remises he used. He seemed to patronize at first the Chevrolet genus, beginning with a Campus Cream

    convertible, then going on to a small Horizon Blue sedan, and thenceforth fading into Surf Gray and Driftwood

    Gray. Then he turned to other makes and passed through a pale dull rainbow of paint shades, and one day I found

    myself attempting to cope with the subtle distinction between our own Dream Blue Melmoth and the Crest Blue

    Oldsmobile he had rented; grays, however, remained his favorite cryptochromism, and, in agonizing nightmares, I

    tried in vain to sort out properly such ghosts as Chrysler’s Shell Gray, Chevrolet’s Thistle Gray, Dodge’s French

    Gray…

    The necessity of being constantly on the lookout for his little mustache and open shirt — or for his baldish pate

    and broad shoulders — led me to a profound study of all cars on the road — behind, before, alongside, coming,

    going, every vehicle under the dancing sun: the quiet vacationist’s automobile with the box of Tender-Touch

    tissues in the back window; the recklessly speeding jalopy full of pale children with a shaggy dog’s head protruding,

    and a crumpled mudguard; the bachelor’s tudor sedan crowded with suits on hangers; the huge fat house trailer

    weaving in front, immune to the Indian file of fury boiling behind it; the car with the young female passenger

    politely perched in the middle of the front seat to be closer to the young male driver; the car carrying on its roof a

    red boat bottom up… The gray car slowing up before us, the gray car catching up with us.

    We were in mountain country, somewhere between Snow and Champion, and rolling down an almost

    imperceptible grade, when I had my next distinct view of Detective Paramour Trapp. The gray mist behind us had

    deepened and concentrated into the compactness of a Dominion Blue sedan. All of a sudden, as if the car I drove

    responded to my poor heart’s pangs, we were slithering from side to side, with something making a helpless plapplap-

    plap under us. “You got a flat, mister,” said cheerful Lo.

    I pulled up — near a precipice. She folded her arms and put her foot on the dashboard. I got out and examined

    the right rear wheel. The base of its tire was sheepishly and hideously square. Trapp had stopped some fifty yards

    behind us. His distant face formed a grease spot of mirth. This was my chance. I started to walk towards him —

    with the brilliant idea of asking him for a jack through I had one. He backed a little. I stubbed my toe against a

    stone — and there was a sense of general laughter. Then a tremendous truck loomed from behind Trapp and

    thundered by me — and immediately after, I heard it utter a convulsive honk. Instinctively I looked back — and

    saw my own car gently creeping away. I could make out Lo ludicrously at the wheel, and the engine was certainly

    running — though I remembered I had cut it but had not applied the emergency brake; and during the brief space

    of throb-time that it took me to reach the croaking machine which came to a standstill at last, it dawned upon me

    that during the last two years little Lo had had ample time to pick up the rudiments of driving. As I wrenched the

    door open, I was goddam sure she had started the car to prevent me from walking up to Trapp. Her trick proved

    useless, however, for even while I was pursuing her he had made an energetic U-turn and was gone. I rested for a

    while. Lo asked wasn’t I going to thank her — the car had started to move by itself and — Getting no answer, she

    immersed herself in a study of the map. I got out again and commenced the “ordeal of the orb,” as Charlotte used to

    say. Perhaps, I was losing my mind.

    We continued our grotesque journey. After a forlorn and useless dip, we went up and up. On a steep grade I

    found myself behind the gigantic truck that had overtaken us. It was now groaning up a winding road and was

    impossible to pass. Out of its front part a small oblong of smooth silver — the inner wrapping of chewing gum —

    escaped and flew back into our windshield. It occurred to me that if I were really losing my mind, I might end by

    murdering somebody. In fact — said high-and-dry Humbert to floundering Humbert — it might be quite clever to

    prepare things — to transfer the weapon from box to pocket — so as to be ready to take advantage of the spell of

    insanity when it does come.

    20

    By permitting Lolita to study acting I had, fond fool, suffered her to cultivate deceit. It now appeared that it had not

    been merely a matter of learning the answers to such questions as what is the basic conflict in “Hedda Gabler,” or

    where are the climaxes in “Love Under the Lindens,” or analyze the prevailing mood of “Cherry Orchard”; it was

    really a matter of learning to betray me. How I deplored now the exercises in sensual simulation that I had so often

    seen her go through in our Beardsley parlor when I would observe her from some strategic point while she, like a

    hypnotic subject of a performer in a mystic rite, produced sophisticated version of infantile make-believe by going

    through the mimetic actions of hearing a moan in the dark, seeing for the first time a brand new young stepmother,

    tasting something she hated, such as buttermilk, smelling crushed grass in a lush orchard, or touching mirages of

    objects with her sly, slender, girl-child hands. Among my papers I still have a mimeographed sheet suggesting:

    Tactile drill. Imagine Yourself picking up and holding: a pingpong ball, an apple, a sticky date, a new

    flannel-fluffed tennis ball, a hot potato, an ice cube, a kitten, a puppy, a horseshoe, a feather, a flashlight.

    Knead with your fingers the following imaginary things: a piece of brad, india rubber, a friend’s aching

    temple, a sample of velvet, a rose petal.

    You are a blind girl. Palpate the face of: a Greek youth, Cyrano, Santa Claus, a baby, a laughing faun, a

    sleeping stranger, your father.

    But she had been so pretty in the weaving of those delicate spells, in the dreamy performance of her

    enchantments and duties! On certain adventurous evenings, in Beardsley, I also had her dance for me with the

    promise of some treat or gift, and although these routine leg-parted leaps of hers were more like those of a football

    cheerleader than like the languorous and jerky motions of a Parisian petit rat, the rhythms of her not quite nubile

    limbs had given me pleasure. But all that was nothing, absolutely nothing, to the indescribable itch of rapture that

    her tennis game produced in me — the teasing delirious feeling of teetering on the very brink of unearthly order

    and splendor.

    Despite her advanced age, she was more of a nymphet than ever, with her apricot-colored limbs, in her sub-teen

    tennis togs! Winged gentlemen! No hereafter is acceptable if it does not produce her as she was then, in that

    Colorado resort between Snow and Elphinstone, with everything right: the white wide little-boy shorts, the slender

    waist, the apricot midriff, the white breast-kerchief whose ribbons went up and encircled her neck to end behind in

    a dangling knot leaving bare her gaspingly young and adorable apricot shoulder blades with that pubescence and

    those lovely gentle bones, and the smooth, downward-tapering back. Her cap had a white peak. Her racket had cost

    me a small fortune. Idiot, triple idiot! I could have filmed her! I would have had her now with me, before my eyes,

    in the projection room of my pain and despair!

    She would wait and relax for a bar or two of white-lined time before going into the act of serving, and often

    bounced the ball once or twice, or pawed the ground a little, always at ease, always rather vague about the score,

    always cheerful as she so seldom was in the dark life she led at home. Her tennis was the highest point to which I

    can imagine a young creature bringing the art of make-believe, although I daresay, for her it was the very geometry

    of basic reality.

    The exquisite clarity of all her movements had its auditory counterpart in the pure ringing sound of her every

    stroke. The ball when it entered her aura of control became somehow whiter, its resilience somehow richer, and the

    instrument of precision she used upon it seemed inordinately prehensile and deliberate at the moment of clinging

    contact. Her form was, indeed, an absolutely perfect imitation of absolutely top-notch tennis — without any

    utilitarian results. As Edusa’s sister, Electra Gold, a marvelous young coach, said to me once while I sat on a

    pulsating hard bench watching Dolores Haze toying with Linda Hall (and being beaten by her): “Dolly has a

    magnet in the center of her racket guts, but why the heck is she so polite?” Ah, Electra, what did it matter, with

    such grace! I remember at the very first game I watched being drenched with an almost painful convulsion of

    beauty assimilation. My Lolita had a way of raising her bent left knee at the ample and springy start of the service

    cycle when there would develop and hang in the sun for a second a vital web of balance between toed foot, pristine

    armpit, burnished arm and far back-flung racket, as she smiled up with gleaming teeth at the small globe suspended

    so high in the zenith of the powerful and graceful cosmos she had created for the express purpose of falling upon it

    with a clean resounding crack of her golden whip.

    It had, that serve of hers, beauty, directness, youth, a classical purity of trajectory, and was, despite its spanking

    pace, fairly easy to return, having as it did no twist or sting to its long elegant hop.

    That I could have had all her strokes, all her enchantments, immortalized in segments of celluloid, makes me

    moan today with frustration. They would have been so much more than the snapshots I burned! Her overhead

    volley was related to her service as the envoy is to the ballade; for she had been trained, my pet, to patter up at once

    to the net on her nimble, vivid, white-shod feet. There was nothing to choose between her forehand and backhand

    drives: they were mirror images of one another — my very loins still tingle with those pistol reports repeated by

    crisp echoes and Electra’s cries. One of the pearls of Dolly’s game was a short half-volley that Ned Litam had

    taught her in California.

    She preferred acting to swimming, and swimming to tennis; yet I insist that had not something within her been

    broken by me — not that I realized it then! — she would have had on the top of her perfect form the will to win,

    and would have become a real girl champion. Dolores, with two rackets under her arm, in Wimbledon. Dolores

    endorsing a Dromedary. Dolores turning professional. Dolores acting a girl champion in a movie. Dolores and her

    gray, humble, hushed husband-coach, old Humbert.

    There was nothing wrong or deceitful in the spirit of her game — unless one considered her cheerful

    indifference toward its outcome as the feint of a nymphet. She who was so cruel and crafty in everyday life,

    revealed an innocence, a frankness, a kindness of ball-placing, that permitted a second-rate but determined player,

    no matter how uncouth and incompetent, to poke and cut his way to victory. Despite her small stature, she covered

    the one thousand and fifty-three square feet of her half of the court with wonderful ease, once she had entered into

    the rhythm of a rally and as long as she could direct that rhythm; but any abrupt attack, or sudden change of tactics

    on her adversary’s part, left her helpless. At match point, her second serve, which — rather typically — was even

    stronger and more stylish than her first (for she had none of the inhibitions that cautious winners have), would

    strike vibrantly the hard-cord of the net — and ricochet out of court. The polished gem of her dropshot was

    snapped up and put away by an opponent who seemed four-legged and wielded a crooked paddle. Her dramatic

    drives and lovely volleys would candidly fall at his feet. Over and over again she would land an easy one into the

    net — and merrily mimic dismay by drooping in a ballet attitude, with her forelocks hanging. So sterile were her

    grace and whipper that she could not even win from panting me and my old-fashioned lifting drive.

    I suppose I am especially susceptible to the magic of games. In my chess sessions with Gaston I saw the board

    as a square pool of limpid water with rare shells and stratagems rosily visible upon the smooth tessellated bottom,

    which to my confused adversary was all ooze and squid-cloud. Similarly, the initial tennis coaching I had inflicted

    on Lolita — prior to the revelations that came to her through the great Californian’s lessons — remained in my

    mind as oppressive and distressful memories — not only because she had been so hopelessly and irritatingly

    irritated by every suggestion of mine — but because the precious symmetry of the court instead of reflecting the

    harmonies latent in her was utterly jumbled by the clumsiness and lassitude of the resentful child I mistaught. Now

    things were different, and on that particular day, in the pure air of Champion, Colorado, on that admirable court at

    the foot of seep stone stairs leading up to Champion Hotel where we had spent the night, I felt I could rest from the

    nightmare of unknown betrayals within the innocence of her style, of her soul, of her essential grace.

    She was hitting hard and flat, with her usual effortless sweep, feeding me deep skimming balls — all so

    rhythmically coordinated and overt as to reduce my footwork to, practically, a swinging stroll — crack players will

    understand what I mean. My rather heavily cut serve that I had been taught by my father who had learned it from

    Decugis or Borman, old friends of his and great champions, would have seriously troubled my Lo, had I really tried

    to trouble her. But who would upset such a lucid dear? Did I ever mention that her bare arm bore the 8 of

    vaccination? That I loved her hopelessly? That she was only fourteen?

    An inquisitive butterfly passed, dipping, between us.

    Two people in tennis shorts, a red-haired fellow only about eight years my junior, and an indolent dark girl with

    a moody mouth and hard eyes, about two years Lolita’s senior, appeared from nowhere. As is common with dutiful

    tyros, their rackets were sheathed and framed, and they carried them not as if they were the natural and comfortable

    extensions of certain specialized muscles, but hammers or blunderbusses or wimbles, or my own dreadful

    cumbersome sins. Rather unceremoniously seating themselves near my precious coat, on a bench adjacent to the

    court, they fell to admiring very vocally a rally of some fifty exchanges that Lo innocently helped me to foster and

    uphold — until there occurred a syncope in the series causing her to gasp as her overhead smash went out of court,

    whereupon she melted into winsome merriment, my golden pet.

    I felt thirsty by then, and walked to the drinking fountain; there Red approached me and in all humility

    suggested a mixed double. “I am Bill Mead,” he said. “And that’s Fay Page, actress. Maffy On Say” — he added

    (pointing with his ridiculously hooded racket at polished Fay who was already talking to Dolly). I was about to

    reply “Sorry, but —” (for I hate to have my filly involved in the chops and jabs of cheap bunglers), when a

    remarkably melodious cry diverted my attention: a bellboy was tripping down the steps from the hotel to our court

    and making me signs. I was wanted, if you please, on an urgent long distance call — so urgent in fact that the line

    was being held for me. Certainly. I got into my coat (inside pocket heavy with pistol) and told Lo I would be back

    in a minute. She was picking up a ball — in the continental foot-racket way which was one of the few nice things I

    had taught her, — and smiled — she smiled at me!

    An awful calm kept my heart afloat as I followed the boy up to the hotel. This, to use an American term, in

    which discovery, retribution, torture, death, eternity appear in the shape of a singularly repulsive nutshell, was it. I

    had left her in mediocre hands, but it hardly mattered now. I would fight, of course. Oh, I would fight. Better

    destroy everything than surrender her. Yes, quite a climb.

    At the desk, dignified, Roman-nosed man, with, I suggest, a very obscure past that might reward investigation,

    handed me a message in his own hand. The line had not been held after all. The note said:

    “Mr. Humbert. The head of Birdsley (sic!) School called. Summer residence — Birdsley 2-82-82. Please call

    back immediately. Highly important.”

    I folded myself into a booth, took a little pill, and four about twenty minutes tussled with space-spooks. A

    quartet of propositions gradually became audible: soprano, there was no such number in Beardsley; alto, Miss Pratt

    was on her way to England; tenor, Beardsley School had not telephoned; bass, they could not have done so, since

    nobody knew I was, that particular day, in Champion, Colo. Upon my stinging him, the Roman took the trouble to

    find out if there had been a long distance call. There had been none. A fake call from some local dial was not

    excluded. I thanked him. He said: You bet. After a visit to the purling men’s room and a stiff drink at the bar, I

    started on my return march. From the very first terrace I saw, far below, on the tennis court which seemed the size

    of a school child’s ill-wiped slate, golden Lolita playing in a double. She moved like a fair angel among three

    horrible Boschian cripples. One of these, her partner, while changing sides, jocosely slapped her on her behind

    with his racket. He had a remarkably round head and wore incongruous brown trousers. There was a momentary

    flurry — he saw me, and throwing away his racket — mine — scuttled up the slope. He waved his wrists and

    elbows in a would-be comical imitation of rudimentary wings, as he climbed, blow-legged, to the street, where his

    gray car awaited him. Next moment he and the grayness were gone. When I came down, the remaining trio were

    collecting and sorting out the balls.

    “Mr. Mead, who was that person?”

    Bill and Fay, both looking very solemn, shook their heads.

    That absurd intruder had butted in to make up a double, hadn’t he, Dolly?

    Dolly. The handle of my racket was still disgustingly warm. Before returning to the hotel, I ushered her into a

    little alley half-smothered in fragrant shrubs, with flowers like smoke, and was about to burst into ripe sobs and

    plead with her imperturbed dream in the most abject manner for clarification, no matter how meretricious, of the

    slow awfulness enveloping me, when we found ourselves behind the convulsed Mead twosome — assorted people,

    you know, meeting among idyllic settings in old comedies. Bill and Fay were both weak with laughter — we had

    come at the end of their private joke. It did not really matter.

    Speaking as if it really did not really matter, and assuming, apparently, that life was automatically rolling on

    with all its routine pleasures, Lolita said she would like to change into her bathing things, and spend the rest of the

    afternoon at the swimming pool. It was a gorgeous day. Lolita!

    21

    “Lo! Lola! Lolita!” I hear myself crying from a doorway into the sun, with the acoustics of time, domed time,

    endowing my call and its tell-tale hoarseness with such a wealth of anxiety, passion and pain that really it would

    have been instrumental in wrenching open the zipper of her nylon shroud had she been dead. Lolita! In the middle

    of a trim turfed terrace I found her at last — she had run out before I was ready. Oh Lolita! There she was playing

    with a damned dog, not me. The animal, a terrier of sorts, was losing and snapping up again and adjusting between

    his jaws a wet little red ball; he took rapid chords with his front paws on the resilient turf, and then would bounce

    away. I had only wanted to see where she was, I could not swim with my heart in that state, but who cared — and

    there she was, and there was I, in my robe — and so I stopped calling; but suddenly something in the pattern of her

    motions, as she dashed this way and that in her Aztec Red bathing briefs and bra, struck me… there was an ecstasy,

    a madness about her frolics that was too much of a glad thing. Even the dog seemed puzzled by the extravagance of

    her reactions. I put a gentle hand to my chest as I surveyed the situation. The turquoise blue swimming pool some

    distance behind the lawn was no longer behind that lawn, but within my thorax, and my organs swam in it like

    excrements in the blue sea water in Nice. One of the bathers had left the pool and, half-concealed by the peacocked

    shade of trees, stood quite still, holding the ends of the towel around his neck and following Lolita with his amber

    eyes. There he stood, in the camouflage of sun and shade, disfigured by them and masked by his own nakedness,

    his damp black hair or what was left of it, glued to his round head, his little mustache a humid smear, the wool on

    his chest spread like a symmetrical trophy, his naval pulsating, his hirsute thighs dripping with bright droplets, his

    tight wet black bathing trunks bloated and bursting with vigor where his great fat bullybag was pulled up and back

    like a padded shield over his reversed beasthood. And as I looked at his oval nut-brown face, it dawned upon me

    that what I had recognized him by was the reflection of my daughter’s countenance — the same beatitude and

    grimace but made hideous by his maleness. And I also knew that the child, my child, knew he was looking,

    enjoyed the lechery of his look and was putting on a show of gambol and glee, the vile and beloved slut. As she

    made for the ball and missed it, she fell on her back, with her obscene young legs madly pedaling in the air; I could

    sense the musk of her excitement from where I stood, and then I saw (petrified with a kind of sacred disgust) the

    man close his eyes and bare his small, horribly small and even, teeth as he leaned against a tree in which a

    multitude of dappled Priaps shivered. Immediately afterwards a marvelous transformation took place. He was no

    longer the satyr but a very good-natured and foolish Swiss cousin, the Gustave Trapp I have mentioned more than

    once, who used to counteract his “sprees” (he drank beer with milk, the good swine) by feats of weight-lifting —

    tottering and grunting on a lake beach with his otherwise very complete bathing suit jauntily stripped from one

    shoulder. This Trapp noticed me from afar and working the towel on his name walked back with false insouciance

    to the pool. And as if the sun had gone out of the game, Lo slackened and slowly got up ignoring the ball that the

    terrier placed before her. Who can say what heartbreaks are caused in a dog by our discontinuing a romp? I started

    to say something, and then sat down on the grass with a quite monstrous pain in my chest and vomited a torrent of

    browns and greens that I had never remembered eating.

    I saw Lolita’s eyes, and they seemed to be more calculating than frightened. I heard her saying to a kind lady

    that her father was having a fit. Then for a long time I lay in a lounge chair swallowing pony upon pony of gin.

    And next morning I felt strong enough to drive on (which in later years no doctor believed).

    22

    The two-room cabin we had ordered at Silver Spur Court, Elphinstone, turned out to belong to the glossily

    browned pine-log kind that Lolita used to be so fond of in the days of our carefree first journey; oh, how different

    things were now! I am not referring to Trapp or Trapps. After all — well, really… After all, gentlemen, it was

    becoming abundantly clear that all those identical detectives in prismatically changing cars were figments of my

    persecution mania, recurrent images based on coincidence and chance resemblance. Soyons logiques, crowed the

    cocky Gallic part of my brain — and proceeded to rout the notion of a Lolita-maddened salesman or comedy

    gangster, with stooges, persecuting me, and hoaxing me, and otherwise taking riotous advantage of my strange

    relations with the law. I remember humming my panic away. I remember evolving even an explanation of the

    “Birdsley” telephone call… But if I could dismiss Trapp, as I had dismissed my convulsions on the lawn at

    Champion, I could do nothing with the anguish of knowing Lolita to be so tantalizingly, so miserably unattainable

    and beloved on the very even of a new era, when my alembics told me she should stop being a nymphet, stop

    torturing me.

    An additional, abominable, and perfectly gratuitous worry was lovingly prepared for me in Elphinstone. Lo had

    been dull and silent during the last lap — two hundred mountainous miles uncontaminated by smoke-gray sleuths

    or zigzagging zanies. She hardly glanced at the famous, oddly shaped, splendidly flushed rock which jutted above

    the mountains and had been the take-off for nirvana on the part of a temperamental show girl. The town was newly

    built, or rebuilt, on the flat floor of a seven-thousand-foot-high valley; it would soon bore Lo, I hoped, and we

    would spin on to California, to the Mexican border, to mythical bays, saguaro desserts, fatamorganas. José

    Lizzarrabengoa, as you remember, planned to take his Carmen to the Etats Unis. I conjured up a Central American

    tennis competition in which Dolores Haze and various Californian schoolgirl champions would dazzlingly

    participate. Good-will tours on that smiling level eliminate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passport and sport. Why did I

    hope we would be happy abroad? A change of environment is the traditional fallacy upon which doomed loves,

    and lungs, rely.

    Mrs. Hays, the brisk, briskly rouged, blue-eyed widow who ran the motor court, asked me if I were Swiss

    perchance, because her sister had married a Swiss ski instructor. I was, whereas my daughter happened to be half

    Irish. I registered, Hays gave me the key and a tinkling smile, and, still twinkling, showed me where to park the car;

    Lo crawled out and shivered a little: the luminous evening air was decidedly crisp. Upon entering the cabin, she sat

    down on a chair at a card table, buried her face in the crook of her arm and said she felt awful. Shamming, I

    thought, shamming, no doubt, to evade my caresses; I was passionately parched; but she began to whimper in an

    unusually dreary way when I attempted to fondle her. Lolita ill. Lolita dying. Her skin was scalding hot! I took her

    temperature, orally, then looked up a scribbled formula I fortunately had in a jotter and after laboriously reducing

    the, meaningless to me, degrees Fahrenheit to the intimate centigrade of my childhood, found she had 40.4, which

    at least made sense. Hysterical little nymphs might, I knew, run up all kinds of temperature — even exceeding a

    fatal count. And I would have given her a sip of hot spiced wine, and two aspirins, and kissed the fever away, if,

    upon an examination of her lovely uvula, one of the gems of her body, I had not seen that it was a burning red. I

    undressed her. Her breath was bittersweet. Her brown rose tasted of blood. She was shaking from head to toe. She

    complained of a painful stiffness in the upper vertebrae — and I thought of poliomyelitis as any American parent

    would. Giving up all hope of intercourse, I wrapped her in a laprobe and carried her into the car. Kind Mrs. Hays in

    the meantime had alerted the local doctor. “You are lucky it happened here,” she said; for not only was Blue the

    best man in the district, but the Elphinstone hospital was as modern as modern could be, despite its limited capacity.

    With a heterosexual Erlkönig in pursuit, thither I drove, half-blinded by a royal sunset on the lowland side and

    guided by a little old woman, a portable witch, perhaps his daughter, whom Mrs. Hays had lent me, and whom I

    was never to see again. Dr. Blue, whose learning, no doubt, was infinitely inferior to his reputation, assured me it

    was a virus infection, and when I alluded to her comparatively recent flu, curtly said this was another bug, he had

    forty such cases on his hands; all of which sounded like the “ague” of the ancients. I wondered if I should mention,

    with a casual chuckle, that my fifteen-year-old daughter had had a minor accident while climbing an awkward

    fence with her boy friend, but knowing I was drunk, I decided to withhold the information till later if necessary. To

    an unsmiling blond bitch of a secretary I gave my daughter’s age as “practically sixteen.” While I was not looking,

    my child was taken away from me! In vain I insisted I be allowed to spend the night on a “welcome” mat in a

    corner of their damned hospital. I ran up constructivistic flights of stairs, I tried to trace my darling so as to tell her

    she had better not babble, especially if she felt as lightheaded as we all did. At one point, I was rather dreadfully

    rude to a very young and very cheeky nurse with overdeveloped gluteal parts and blazing black eyes — of Basque

    descent, as I learned. Her father was an imported shepherd, a trainer of sheep dogs. Finally, I returned to the car

    and remained in it for I do not know how many hours, hunched up in the dark, stunned by my new solitude,

    looking out open-mouthed now at the dimly illumined, very square and low hospital building squatting in the

    middle of its lawny block, now up at the wash of stars and the jagged silvery ramparts of the haute montagne

    where at the moment Mary’s father, lonely Joseph Lore was dreaming of Oloron, Lagore, Rolas — que sais-je! —

    or seducing a ewe. Such-like fragrant vagabond thoughts have been always a solace to me in times of unusual

    stress, and only when, despite liberal libations, I felt fairly numbed by the endless night, did I think of driving back

    to the motel. The old woman had disappeared, and I was not quite sure of my way. Wide gravel roads criss-crossed

    drowsy rectangular shadows. I made out what looked like the silhouette of gallows on what was probably a school

    playground; and in another wastelike block there rose in domed silence the pale temple of some local sect. I found

    the highway at last, and then the motel, where millions of so-called “millers,” a kind of insect, were swarming

    around the neon contours of “No Vacancy”; and, when, at 3 a.m., after one of those untimely hot showers which

    like some mordant only help to fix a man’s despair and weariness, I lay on her bed that smelled of chestnuts and

    roses, and peppermint, and the very delicate, very special French perfume I latterly allowed her to use, I found

    myself unable to assimilate the simple fact that for the first time in two years I was separated from my Lolita. All at

    once it occurred to me that her illness was somehow the development of a theme — that it had the same taste and

    tone as the series of linked impressions which had puzzled and tormented me during our journey; I imagined that

    secret agent, or secret lover, or prankster, or hallucination, or whatever he was, prowling around the hospital —

    and Aurora had hardly “warmed her hands,” as the pickers of lavender way in the country of my birth, when I

    found myself trying to get into that dungeon again, knocking upon its green doors, breakfastless, stool-less, in

    despair.

    This was Tuesday, and Wednesday or Thursday, splendidly reacting like the darling she was to some “serum”

    (sparrow’s sperm or dugong’s dung), she was much better, and the doctor said that in a couple of days she would be

    “skipping” again.

    Of the eight times I visited her, the last one alone remains sharply engraved on my mind. It had been a great feat

    to come for I felt all hollowed out by the infection that by then was at work on me too. None will know the strain it

    was to carry that bouquet, that load of love, those books that I had traveled sixty miles to buy: Browning’s

    Dramatic Works, The History of Dancing, Clowns and Columbines, The Russian Ballet, Flowers of the Rockies,

    The Theatre Guild Anthology, Tennis by Helen Wills, who had won the National Junior Girl Singles at the age of

    fifteen. As I was staggering up to the door of my daughter’s thirteen-dollar-a day private room, Mary Lore, the

    beastly young part-time nurse who had taken an unconcealed dislike to me, emerged with a finished breakfast tray,

    placed it with a quick crash on a chair in the corridor, and, fundament jigging, shot back into the room — probably

    to warn her poor little Dolores that the tyrannical old father was creeping up on crepe soles, with books and

    bouquet: the latter I had composed of wild flowers and beautiful leaves gathered with my own gloved hands on a

    mountain pass at sunrise (I hardly slept at all that fateful week).

    Feeding my Carmencita well? Idly I glanced at the tray. On a yolk-stained plate there was a crumpled envelope.

    It had contained something, since one edge was torn, but there was no address on it — nothing at all, save a phony

    armorial design with “Ponderosa Lodge” in green letters; thereupon I performed a chassé-croisé with Mary, who

    was in the act of bustling out again — wonderful how fast they move and how little they do, those rumpy young

    nurses. She glowered at the envelope I had put back, uncrumpled.

    “You better not touch,” she said, nodding directionally. “Could burn your fingers.”

    Below my dignity to rejoin. All I said was:

    “Je croyais que c’гtait un bill — not a billet doux.” Then, entering the sunny room, to Lolita: “Bonjour, mon

    petit.”

    “Dolores,” said Mary Lore, entering with me, past me, though me, the plump whore, and blinking, and starting

    to fold very rapidly a white flannel blanket as she blinked: “Dolores, your pappy thinks you are getting letters from

    my boy friend. It’s me (smugly tapping herself on the small gilt cross she wore) gets them. And my pappy can

    parlay-voo as well as yours.”

    She left the room. Dolores, so rosy and russet, lips freshly painted, hair brilliantly brushed, bare arms

    straightened out on neat coverlet, lay innocently beaming at me or nothing. On the bed table, next to a paper napkin

    and a pencil, her topaz ring burned in the sun.

    “what gruesome funeral flowers,” she said. “Thanks all the same. But do you mind very much cutting out the

    French? It annoys everybody.”

    Back at the usual rush came the ripe young hussy, reeking of urine and garlic, with the Deseret News, which her

    fair patient eagerly accepted, ignoring the sumptuously illustrated volumes I had brought.

    “My sister Ann,” said Marry (topping information with afterthought), “works at the Ponderosa place.”

    Poor Bluebeard. Those brutal brothers. Est-ce que tu ne m’aimes plus, ma Carmen? She never had. At the

    moment I knew my love was as hopeless as ever — and I also knew the two girls were conspirators, plotting in

    Basque, or Zemfirian, against my hopeless love. I shall go further and say that Lo was playing a double game since

    she was also fooling sentimental Mary whom she had told, I suppose, that she wanted to dwell with her fun-loving

    young uncle and not with cruel melancholy me. And another nurse whom I never identified, and the village idiot

    who carted cots and coffins into the elevator, and the idiotic green love birds in a cage in the waiting room — all

    were in the plot, the sordid plot. I suppose Mary thought comedy father Professor Humbertoldi was interfering with

    the romance between Dolores and her father-substitute, roly-poly Romeo (for you were rather lardy, you know,

    Rom, despite all that “snow” and “joy juice”).

    My throat hurt. I stood, swallowing, at the window and stared at the mountains, at the romantic rock high up in

    the smiling plotting sky.

    “My Carmen,” I said (I used to call her that sometimes), “we shall leave this raw sore town as soon as you get

    out of bed.”

    “Incidentally, I want all my clothes,” said the gitanilla, humping up her knees and turning to another page.

    “…Because, really,” I continued, “there is no point in staying here.”

    “There is no point in staying anywhere,” said Lolita.

    I lowered myself into a cretonne chair and, opening the attractive botanical work, attempted, in the feverhumming

    hush of the room, to identify my flowers. This proved impossible. Presently a musical bell softly

    sounded somewhere in the passage.

    I do not think they had more than a dozen patients (three or four were lunatics, as Lo had cheerfully informed

    me earlier) in that show place of a hospital, and the staff had too much leisure. However — likewise for reasons of

    show — regulations were rigid. It is also true that I kept coming at the wrong hours. Not without a secret flow of

    dreamy malice, visionary Mary (next time it will be une belle dame toute en bleu floating through Roaring Gulch)

    plucked me by the sleeve to lead me out. I looked at her hand; it dropped. As I was leaving, leaving voluntarily,

    Dolores Haze reminded me to bring her next morning… She did not remember where the various things she wanted

    were… “Bring me,” she cried (out of sight already, door on the move, closing, closed), “the new gray suitcase and

    Mother’s trunk”; but by next morning I was shivering, and boozing, and dying nit he motel bed she had used for

    just a few minutes, and the best I could do under the circular and dilating circumstances was to send the two bags

    over with the widow’s beau, a robust and kindly trucker. I imagined Lo displaying her treasures to Mary… No

    doubt, I was a little delirious — and on the following day I was still a vibration rather than a solid, for when I

    looked out the bathroom window at the adjacent lawn, I saw Dolly’s beautiful young bicycle propped up there on

    its support, the graceful front wheel looking away from me, as it always did, and a sparrow perched on the saddle

    — but it was the landlady’s bike, and smiling a little, and shaking my poor head over my fond fancies, I tottered

    back to my bed, and lay as quiet as a saint —

    Saint, forsooth! While brown Dolores,

    On a patch of sunny green

    With Sanchicha reading stories

    In a movie magazine —

    — which was represented by numerous specimens wherever Dolores landed, and there was some great national

    celebration in town judging by the firecrackers, veritable bombs, that exploded all the time, and at five minutes to

    two p.m. I heard the sound of whistling lips nearing the half-opened door of my cabin, and then a thump upon it.

    It was big Frank. He remained framed in the opened door, one hand on its jamb, leaning forward a little.

    Howdy. Nurse Lore was on the telephone. She wanted to know was I better and would I come today?

    At twenty paces Frank used to look a mountain of health; at five, as now, he was a ruddy mosaic of scars — had

    been blown through a wall overseas; but despite nameless injuries he was able to man a tremendous truck, fish,

    hunt, drink, and buoyantly dally with roadside ladies. That day, either because it was such a great holiday, or

    simply because he wanted to divert a sick man, he had taken off the glove he usually wore on his left hand (the one

    pressing against the side of the door) and revealed to the fascinated sufferer not only an entire lack of fourth and

    fifth fingers, but also a naked girl, with cinnabar nipples and indigo delta, charmingly tattooed on the back of his

    crippled hand, its index and middle digit making her legs while his wrist bore her flower-crowned head. Oh,

    delicious… reclining against the woodwork, like some sly fairy.

    I asked him to tell Mary Lore I would stay in bed all day and would get into touch with my daughter sometime

    tomorrow if I felt probably Polynesian.

    He noticed the direction of my gaze and made her right hip twitch amorously.

    “Okey-dokey,” big Frank sang out, slapped the jamb, and whistling, carried my message away, and I went on

    drinking, and by morning the fever was gone, and although I was as limp as a toad, I put on the purple dressing

    gown over my maize yellow pajamas, and walked over to the office telephone. Everything was fine. A bright voice

    informed me that yes, everything was fine, my daughter had checked out the day before, around two, her uncle, Mr.

    Gustave, had called for her with a cocker spaniel pup and a smile for everyone, and a black Caddy Lack, and had

    paid Dolly’s bill in cash, and told them to tell me I should not worry, and keep warm, they were at Grandpa’s ranch

    as agreed.

    Elphinstone was, and I hope still is, a very cute little town. It was spread like a maquette, you know, with its

    neat greenwool trees and red-roofed houses over the valley floor and I think I have alluded earlier to its model

    school and temple and spacious rectangular blocks, some of which were, curiously enough, just unconventional

    pastures with a mule or a unicorn grazing in the young July morning mist. Very amusing: at one gravel-groaning

    sharp turn I sideswiped a parked car but said to myself telestically — and, telepathically (I hoped), to its

    gesticulating owner — that I would return later, address Bird School, Bird, New Bird, the gin kept my heart alive

    but bemazed my brain, and after some lapses and losses common to dream sequences, I found myself in the

    reception room, trying to beat up the doctor, and roaring at people under chairs, and clamoring for Mary who

    luckily for her was not there; rough hands plucked at my dressing gown, ripping off a pocket, and somehow I seem

    to have been sitting on a bald brown-headed patient, whom I had mistaken for Dr. Blue, and who eventually stood

    up, remarking with a preposterous accent: “Now, who is nevrotic, I ask?” — and then a gaunt unsmiling nurse

    presented me with seven beautiful, beautiful books and the exquisitely folded tartan lap robe, and demanded a

    receipt; and in the sudden silence I became aware of a policeman in the hallway, to whom my fellow motorist was

    pointing me out, and meekly I signed the very symbolic receipt, thus surrendering my Lolita to all those apes. But

    what else could I do? One simple and stark thought stood out and this was: “Freedom for the moment is

    everything.” One false move — and I might have been made to explain a life of crime. So I simulated a coming out

    of a daze. To my fellow motorist I paid what he thought was fair. To Dr. Blue, who by then was stroking my hand,

    I spoke in tears of the liquor I bolstered too freely a tricky but not necessarily diseased heart with. To the hospital

    in general I apologized with a flourish that almost bowled me over, adding however that I was not on particularly

    good terms with the rest of the Humbert clan. To myself I whispered that I still had my gun, and was still a free

    man — free to trace the fugitive, free to destroy my brother.

    23

    A thousand-mile stretch of silk-smooth road separated Kasbeam, where, to the best of my belief, the red fiend had

    been scheduled to appear for the first time, and fateful Elphinstone which we had reached about a week before

    Independence Day. The journey had taken up most of June for we had seldom made more than a hundred and fifty

    miles per traveling day, spending the rest of the time, up to five days in one case, at various stopping places, all of

    them also prearranged, no doubt. It was that stretch, then, along which the fiend’s spoor should be sought; and to

    this I devoted myself, after several unmentionable days of dashing up and down the relentlessly radiating roads in

    the vicinity of Elphinstone.

    Imagine me, reader , with my shyness, my distaste for any ostentation, my inherent sense of the comme il faut,

    imagine me masking the frenzy of my grief with a trembling ingratiating smile while devising some casual pretext

    to flip through the hotel register: “Oh,” I would say, “I am almost positive that I stayed here once — let me look up

    the entries for mid-June — no, I see I’m wrong after all — what a very quaint name for a home town, Kawtagain.

    Thanks very much.” Or: “I had a customer staying here — I mislaid his address — may I…?” And every once in a

    while, especially if the operator of the place happened to be a certain type of gloomy male, personal inspection of

    the books was denied me.

    I have a memo here: between July 5 and November 18, when I returned to Beardsley for a few days, I registered,

    if not actually stayed, at 342 hotels, motels and tourist homes. This figure includes a few registrations between

    Chestnut and Beardsley, one of which yielded a shadow of the fiend (“N. Petit, Larousse, Ill.”); I had to space and

    time my inquiries carefully so as not to attract undue attention; and there must have been at least fifty places where

    I merely inquired at the desk — but that was a futile quest, and I preferred building up a foundation of

    verisimilitude and good will by first paying for an unneeded room. My survey showed that of the 300 or so books

    inspected, at least 20 provided me with a clue: the loitering fiend had stopped even more often than we, or else —

    he was quite capable of that — he had thrown in additional registrations in order to keep me well furnished with

    derisive hints. Only in one case had he actually stayed at the same motor court as we, a few paces from Lolita’s

    pillow. In some instances he had taken up quarters in the same or in a neighboring block; not infrequently he had

    lain in wait at an intermediate spot between two bespoken points. How vividly I recalled Lolita, just before our

    departure from Beardsley, prone on the parlor rug, studying tour books and maps, and marking laps and stops with

    her lipstick!

    I discovered at once that he had foreseen my investigations and had planted insulting pseudonyms for my

    special benefit. At the very first motel office I visited, Ponderosa Lodge, his entry, among a dozen obviously

    human ones, read: Dr. Gratiano Forbeson, Mirandola, NY. Its Italian Comedy connotations could not fail to strike

    me, of course. The landlady deigned to inform me that the gentleman had been laid up for five days with a bad cold,

    that he had left his car for repairs in some garage or other and that he had checked out on the 4th of July. Yes, a girl

    called Ann Lore had worked formerly at the Lodge, but was now married to a grocer in Cedar City. One moonlit

    night I waylaid white-shoed Mary on a solitary street; an automaton, she was about to shriek, but I managed to

    humanize her by the simple act of falling on my knees and with pious yelps imploring her to help. She did not

    know a thing, she swore. Who was this Gratiano Forbeson? She seemed to waver. I whipped out a hundred-dollar

    bill. She lifted it to the light of the moon. “He is your brother,” she whispered at last. I plucked the bill out of her

    moon-cold hand, and spitting out a French curse turned and ran away. This taught me to rely on myself alone. No

    detective could discover the clues Trapp had tuned to my mind and manner. I could not hope, of course, he would

    ever leave his correct name and address; but I did hope he might slip on the glaze of his own subtlety, by daring,

    say, to introduce a richer and more personal shot of color than strictly necessary, or by revealing too much through

    a qualitative sum of quantitative parts which revealed too little. In one thing he succeeded: he succeeded in

    thoroughly enmeshing me and my thrashing anguish in his demoniacal game. With infinite skill, he swayed and

    staggered, and regained an impossible balance, always leaving me with the sportive hope — if I may use such a

    term in speaking of betrayal, fury, desolation, horror and hate — that he might give himself away next time. He

    never did — though coming damn close to it. We all admire the spangled acrobat with classical grace meticulously

    walking his tight rope in the talcum light; but how much rarer art there is in the sagging rope expert wearing

    scarecrow clothes and impersonating a grotesque drunk! I should know.

    The clues he left did not establish his identity but they reflected his personality, or at least a certain homogenous

    and striking personality; his genre, his type of humor — at its best at least — the tone of his brain, had affinities

    with my own. He mimed and mocked me. His allusions were definitely highbrow. He was well-read. He knew

    French. he was versed in logodaedaly and logomancy. He was an amateur of sex lore. He had a feminine

    handwriting. He would change his name but he could not disguise, no matter how he slanted them, his very

    peculiar t’s, w’s and l’s. Quelquepart Island was one of his favorite residences. He did not use a fountain pen which

    fact, as any psychoanalyst will tell you, meant that the patient was a repressed undinist. One mercifully hopes there

    are water nymphs in the Styx.

    His main trait was his passion for tantalization. Goodness, what a tease the poor fellow was! He challenged my

    scholarship. I am sufficiently proud of my knowing something to be modest about my not knowing all; and I

    daresay I missed some elements in that cryprogrammic paper chase. What a shiver of triumph and loathing shook

    my frail frame when, among the plain innocent names in the hotel recorder, his fiendish conundrum would

    ejaculate in my face! I noticed that whenever he felt his enigmas were becoming too recondite, even for such a

    solver as I, he would lure me back with an easy one. “Arsène Lupin” was obvious to a Frenchman who

    remembered the detective stories of his youth; and one hardly had to be a Coleridgian to appreciate the trite poke of

    “A. Person, Porlock, England.” In horrible taste but basically suggestive of a cultured man — not a policeman, not

    a common good, not a lewd salesman — were such assumed names as “Arthur Rainbow” — plainly the travestied

    author of Le Bateau Bleu — let me laugh a little too, gentlemen — and “Morris Schmetterling,” of L’Oiseau Ivre

    fame (touché, reader!). The silly but funny “D. Orgon, Elmira, NY,” was from Molière, of course, and because I

    had quite recently tried to interest Lolita in a famous 18th-century play, I welcomed as an old friend “Harry

    Bumper, Sheridan, Wyo.” An ordinary encyclopedia informed me who the peculiar looking “Phineas Quimby,

    Lebanon, NH” was; and any good Freudian, with a German name and some interest in religious prostitution,

    should recognize at a glance the implication of “Dr. Kitzler, Eryx, Miss.” So far so good. That sort of fun was

    shoddy but on the whole impersonal and thus innocuous. Among entries that arrested my attention as undoubtable

    clues per se but baffled me in respect to their finer points I do not care to mention many since I feel I am groping in

    a border-land mist with verbal phantoms turning, perhaps, into living vacationists. Who was “Johnny Randall,

    Ramble, Ohio”? Or was he a real person who just happened to write a hand similar to “N.S. Aristoff, Catagela,

    NY”? What was the sting in “Catagela”? And what about “James Mavor Morell, Hoaxton, England”?

    “Aristophanes,” “hoax” — fine, but what was I missing?

    There was one strain running through all that pseudonymity which caused me especially painful palpitations

    when I came across it. Such things as “G. Trapp, Geneva, NY.” was the sign of treachery on Lolita’s part. “Aubrey

    Beardsley, Quelquepart Island” suggested more lucidly than the garbled telephone message had that the starting

    point of the affair should be looked for in the East. “Lucas Picador, Merrymay, Pa.” insinuated that my Carmen had

    betrayed my pathetic endearments to the impostor. Horribly cruel, forsooth, was “Will Brown, Dolores, Colo.” The

    gruesome “Harold Haze, Tombstone, Arizona” (which at another time would have appealed to my sense of humor)

    implied a familiarity with the girl’s past that in nightmare fashion suggested for a moment that my quarry was an

    old friend of the family, maybe an old flame of Charlotte’s, maybe a redresser of wrongs (“Donald Quix, Sierra,

    Nev.”). But the most penetrating bodkin was the anagramtailed entry in the register of Chestnut Lodge “Ted Hunter,

    Cane, NH.”

    The garbled license numbers left by all these Persons and Orgons and Morells and Trapps only told me that

    motel keepers omit to check if guests’ cars are accurately listed. References — incompletely or incorrectly

    indicated — to the cars the fiend had hired for short laps between Wace and Elphinstone were of course useless;

    the license of the initial Aztec was a shimmer of shifting numerals, some transposed, others altered or omitted, but

    somehow forming interrelated combinations (such as “WS 1564” and “SH 1616,” and “Q32888” or “CU88322”)

    which however were so cunningly contrived as to never reveal a common denominator.

    It occurred to me that after he had turned that convertible over to accomplices at Wace and switched to the

    stage-motor car system, his successors might have been less careful and might have inscribed at some hotel office

    the archtype of those interrelated figures. But if looking for the fiend along a road I knew he had taken was such a

    complicated vague and unprofitable business, what could I expect from any attempt to trace unknown motorists

    traveling along unknown routes?

    24

    By the time I reached Beardsley, in the course of the harrowing recapitulation I have now discussed at sufficient

    length, a complete image had formed in my mind; and through the — always risky — process of elimination I had

    reduced this image to the only concrete source that morbid cerebration and torpid memory could give it.

    Except for the Rev. Rigor Mortis (as the girls called him), and an old gentleman who taught non-obligatory

    German and Latin, there were no regular male teachers at Beardsley School. But on two occasions an art instructor

    on the Beardsley College faculty had come over to show the schoolgirls magic lantern pictures of French castles

    and nineteenth-century paintings. I had wanted to attend those projections and talks, but Dolly, as was her wont,

    had asked me not to, period. I also remembered that Gaston had referred to that particular lecturer as a brilliant

    garçon; but that was all; memory refused to supply me with the name of the chateau-lover.

    On the day fixed for the execution, I walked though the sleet across the campus to the information desk in

    Maker Hall, Beardsley College. There I learned that the fellow’s name was Riggs (rather like that of the minister),

    that he was a bachelor, and that in ten minutes he would issue from the “Museum” where he was having a class. In

    the passage leading to the auditorium I sat on a marble bench of sorts donated by Cecilia Dalrymple Ramble. As I

    waited there, in the prostatic discomfort, drunk, sleep-starved, with my gun in my fist in my raincoat pocket, it

    suddenly occurred to me that I was demented and was about to do something stupid. There was not one chance in a

    million that Albert Riggs, Ass. Prof., was hiding my Lolita at his Beardsley home, 24 Pritchard Road. He could not

    be the villain. It was absolutely preposterous. I was losing my time and my wits. He and she were in California and

    not here at all.

    Presently, I noticed a vague commotion behind some white statues; a door — not the one I had been staring at

    — opened briskly, and amid a bevy of women students a baldish head and two bright brown eyes bobbed,

    advanced.

    He was a total stranger to me but insisted we had met at a lawn party at Beardsley School. How was my

    delightful tennis-playing daughter? He had another class. He would be seeing me.

    Another attempt at identification was less speedily resolved: through an advertisement in one of Lo’s magazines

    I dared to get in touch with a private detective, an ex-pugilist, and merely to give him some idea of the method

    adopted by the fiend, I acquainted him with the kind of names and addresses I had collected. He demanded a

    goodish deposit and for two years — two years, reader! — that imbecile busied himself with checking those

    nonsense data. I had long severed all monetary relations with him when he turned up one day with the triumphant

    information that an eighty-year-old Indian by the name of Bill Brown lived near Dolores, Colo.

    25

    This book is about Lolita; and now that I have reached the part which (had I not been forestalled by another

    internal combustion martyr) might be called “Dolorès Disparue,” there would be little sense in analyzing the three

    empty years that followed. While a few pertinent points have to be marked, the general impression I desire to

    convey is of a side door crashing open in life’s full flight, and a rush of roaring black time drowning with its

    whipping wind the cry of lone disaster.

    Singularly enough, I seldom if ever dreamed of Lolita as I remembered her — as I saw her constantly and

    obsessively in my conscious mind during my daymares and insomnias. More precisely: she did haunt my sleep but

    she appeared there in strange and ludicrous disguises as Valeria or Charlotte, or a cross between them. That

    complex ghost would come to me, shedding shift after shift, in an atmosphere of great melancholy and disgust, and

    would recline in dull invitation on some narrow board or hard settee, with flesh ajar like the rubber valve of a

    soccer ball’s bladder. I would bind myself, dentures fractured or hopelessly mislaid, in horrible chambres garnies

    where I would be entertained at tedious vivisecting parties that generally ended with Charlotte or Valeria weeping

    in my bleeding arms and being tenderly kissed by my brotherly lips in a dream disorder of auctioneered Viennese

    bric-à-brac, pity, impotence and the brown wigs of tragic old women who had just been gassed.

    One day I removed from the car and destroyed an accumulation of teen-magazines. You know the sort. Stone

    age at heart; up to date, or at least Mycenaean, as to hygiene. A handsome, very ripe actress with huge lashes and a

    pulpy red underlip, endorsing a shampoo. Ads and fads. Young scholars dote on plenty of pleats — que c’était loin,

    tout cela! It is your hostess’ duty to provide robes. Unattached details take all the sparkle out of your conversation.

    All of us have known “pickers” — one who picks her cuticle at the office party. Unless he is very elderly or very

    important, a man should remove his gloves before shaking hands with a woman. Invite Romance by wearing the

    Exciting New Tummy Flattener. Trims tums, nips hips. Tristram in Movielove. Yessir! The Joe-Roe marital

    enigma is making yaps flap. Glamorize yourself quickly and inexpensively. Comics. Bad girl dark hair fat father

    cigar; good girl red hair handsome daddums clipped mustache. Or that repulsive strip with the big gagoon and his

    wife, a kiddoid gnomide. Et moi qui t’offrais mon génie… I recalled the rather charming nonsense verse I used to

    write her when she was a child: “nonsense,” she used to say mockingly, “is correct.”

    The Squirl and his Squirrel, the Rabs and their Rabbits

    Have certain obscure and peculiar habits.

    Male hummingbirds make the most exquisite rockets.

    The snake when he walks holds his hands in his pockets…

    Other things of hers were harder to relinquish. Up to the end of 1949, I cherished and adored, and stained with

    my kisses and merman tears, a pair of old sneakers, a boy’s shirt she had worn, some ancient blue jeans I found in

    the trunk compartment, a crumpled school cap, suchlike wanton treasures. Then, when I understood my mind was

    cracking, I collected those sundry belongings, added to them what had been stored in Beardsley — a box of books,

    her bicycle, old coats, galoshes — and on her fifteenth birthday mailed everything as an anonymous gift to a home

    for orphaned girls on a windy lake, on the Canadian border.

    It is just possible that had I gone to a strong hypnotist he might have extracted from me and arrayed in a logical

    pattern certain chance memories that I have threaded through my book with considerably more ostentation than

    they present themselves with to my mind even now when I know what to seek in the past. At the time I felt I was

    merely losing contact with reality; and after spending the rest of the winter and most of the following spring in a

    Quebec sanatorium where I had stayed before, I resolved first to settle some affairs of mine in New York and then

    to proceed to California for a thorough search there.

    Here is something I composed in my retreat:

    Wanted, wanted: Dolores Haze.

    Hair: brown. Lips: scarlet.

    Age: five thousand three hundred days.

    Profession: none, or “starlet.”

    Where are you hiding, Dolores Haze?

    Why are you hiding, darling?

    (I talk in a daze, I walk in a maze,

    I cannot get out, said the starling).

    Where are you riding, Dolores Haze?

    What make is the magic carpet?

    Is a Cream Cougar the present craze?

    And where are you parked, my car pet?

    Who is your hero, Dolores Haze?

    Still one of those blue-caped star-men?

    Oh the balmy days and the palmy bays,

    And the cars, and the bars, my Carmen!

    Oh Dolores, that juke-box hurts!

    Are you still dancin’, darlin’?

    (Both in worn levis, both in torn T-shirts,

    And I, in my corner, snarlin’).

    Happy, happy is gnarled McFate

    Touring the States with a child wife,

    Plowing his Molly in every State

    Among the protected wild life.

    My Dolly, my folly! Her eyes were vair,

    And never closed when I kissed her.

    Know an old perfume called Soleil Vert?

    Are you from Paris, mister?

    L’autre soir un air froid d’opéra m’alita:

    Son félé — bien fol est qui s’y fie!

    Il neige, le décor s’écroule, Lolita!

    Lolita, qu’ai — je fait de ta vie?

    Dying, dying, Lolita Haze,

    Of hate and remorse, I’m dying.

    And again my hairy fist I raise,

    And again I hear you crying.

    Officer, officer, there they go —

    In the rain, where that lighted store is!

    And her socks are white, and I love her so,

    And her name is Haze, Dolores.

    Officer, officer, there they are —

    Dolores Haze and her lover!

    Whip out your gun and follow that car.

    Now tumble out, and take cover.

    Wanted, wanted: Dolores Haze.

    Her dream-gray gaze never flinches.

    Ninety pounds is all she weighs

    With a height of sixty inches.

    My car is limping, Dolores Haze,

    And the last long lap is the hardest,

    And I shall be dumped where the weed decays,

    And the rest is rust and stardust.

    By psychoanalyzing this poem, I notice it is really a maniac’s masterpiece. The stark, stiff, lurid rhymes

    correspond very exactly to certain perspectiveless and terrible landscapes and figures, and magnified parts of

    landscapes and figures, as drawn by psychopaths in tests devised by their astute trainers. I wrote many more poems.

    I immersed myself in the poetry of others. But not for a second did I forget the load of revenge.

    I would be a knave to say, and the reader a fool to believe, that the shock of losing Lolita cured me of pederosis.

    My accursed nature could not change, no matter how my love for her did. On playgrounds and beaches, my sullen

    and stealthy eye, against my will, still sought out the flash of a nymphet’s limbs, the sly tokens of Lolita’s

    handmaids and rosegirls. But one essential vision in me had withered: never did I dwell now on possibilities of

    bliss with a little maiden, specific or synthetic, in some out-of-the-way place; never did my fancy sink its fangs into

    Lolita’s sisters, far far away, in the coves of evoked islands. That was all over, for the time being at least. On the

    other hand, alas, two years of monstrous indulgence had left me with certain habits of lust: I feared lest the void I

    lived in might drive me to plunge into the freedom of sudden insanity when confronted with a chance temptation in

    some lane between school and supper. Solitude was corrupting me. I needed company and care. My heart was a

    hysterical unreliable organ. This is how Rita enters the picture.

    26

    She was twice Lolita’s age and three quarters of mine: a very slight, dark-haired, pale-skinned adult, weighing a

    hundred and five pounds, with charmingly asymmetrical eyes, and angular, rapidly sketched profile, and a most

    appealing ensellure to her supple back — I think she had some Spanish or Babylonian blood. I picked her up one

    depraved May evening somewhere between Montreal and New York, or more narrowly, between Toylestown and

    Blake, at a darkishly burning bar under the sign of the Tigermoth, where she was amiably drunk: she insisted we

    had gone to school together, and she placed her trembling little hand on my ape paw. My senses were very slightly

    stirred but I decided to give her a try; I did — and adopted her as a constant companion. She was so kind, was Rita,

    such a good sport, that I daresay she would have given herself to any pathetic creature or fallacy, an old broken tree

    or a bereaved porcupine, out of sheer chumminess and compassion.

    When I first met her she had but recently divorced her third husband — and a little more recently had been

    abandoned by her seventh cavalier servant — the others, the mutables, were too numerous and mobile to tabulate.

    Her brother was — and no doubt still is — a prominent, pasty-faced, suspenders-and-painted-tie-wearing politician,

    mayor and booster of his ball-playing, Bible-reading, grain-handling home town. For the last eight years he had

    been paying his great little sister several hundred dollars per month under the stringent condition that she would

    never never enter great little Grainball City. She told me, with wails of wonder, that for some God-damn reason

    every new boy friend of hers would first of all take her Grainball-ward: it was a fatal attraction; and before she

    knew what was what, she would find herself sucked into the lunar orbit of the town, and would be following the

    flood-lit drive that encircled it — “going round and round,” as she phrased it, “like a God-damn mulberry moth.”

    She had a natty little coupé; and in it we traveled to California so as to give my venerable vehicle a rest. her

    natural speed was ninety. Dear Rita! We cruised together for two dim years, from summer 1950 to summer 1952,

    and she was the sweetest, simplest, gentles, dumbest Rita imaginable. In comparison to her, Valechka was a

    Schlegel, and Charlotte a Hegel. There is no earthly reason why I should dally with her in the margin of this

    sinister memoir, but let me say (hi, Rita — wherever you are, drunk or hangoverish, Rita, hi!) that she was the most

    soothing, the most comprehending companion that I ever had, and certainly saved me from the madhouse. I told

    her I was trying to trace a girl and plug that girl’s bully. Rita solemnly approved of the plan — and in the course of

    some investigation she undertook on her own (without really knowing a thing), around San Humbertino, got

    entangled with a pretty awful crook herself; I had the devil of a time retrieving her — used and bruised but still

    cocky. Then one day she proposed playing Russian roulette with my sacred automatic; I said you couldn’t, it was

    not a revolver, and we struggled for it, until at last it went off, touching off a very thin and very comical spurt of

    hot water from the hole it made in the wall of the cabin room; I remember her shrieks of laughter.

    The oddly prepubescent curve of her back, her ricey skin, her slow languorous columbine kisses kept me from

    mischief. It is not the artistic aptitudes that are secondary sexual characters as some shams and shamans have said;

    it is the other way around: sex is but the ancilla of art. One rather mysterious spree that had interesting

    repercussions I must notice. I had abandoned the search: the fiend was either in Tartary or burning away in my

    cerebellum (the flames fanned by my fancy and grief) but certainly not having Dolores Haze play champion tennis

    on the Pacific Coast. One afternoon, on our way back East, in a hideous hotel, the kind where they hold

    conventions and where labeled, fat, pink men stagger around, all first names and business and booze — dear Rita

    and I awoke to find a third in our room, a blond, almost albino, young fellow with white eyelashes and large

    transparent ears, whom neither Rita nor I recalled having ever seen in our sad lives. Sweating in thick dirty

    underwear, and with old army boots on, he lay snoring on the double bed beyond my chaste Rita. One of his front

    teeth was gone, amber pustules grew on his forehead. Ritochka enveloped her sinuous nudity in my raincoat — the

    first thing at hand; I slipped on a pair of candy-striped drawers; and we took stock of the situation. Five glasses had

    been used, which in the way of clues, was an embarrassment of riches. The door was not properly closed. A

    sweater and a pair of shapeless tan pants lay on the floor. We shook their owner into miserable consciousness. He

    was completely amnesic. In an accent that Rita recognized as pure Brooklynese, he peevishly insinuated that

    somehow we had purloined his (worthless) identity. We rushed him into his clothes and left him at the nearest

    hospital, realizing on the way that somehow or other after forgotten gyrations, we ewer in Grainball. Half a year

    later Rita wrote the doctor for news. Jack Humbertson as he had been tastelessly dubbed was still isolated from his

    personal past. Oh Mnemosyne, sweetest and most mischievous of muses!

    I would not have mentioned this incident had it not started a chain of ideas that resulted in my publishing in the

    Cantrip Review an essay on “Mimir and Memory,” in which I suggested among other things that seemed original

    and important to that splendid review’s benevolent readers, a theory of perceptual time based on the circulation of

    the blood and conceptually depending (to fill up this nutshell) on the mind’s being conscious not only of matter but

    also of its own self, thus crating a continuous spanning of two points (the storable future and the stored past). In

    result of this venture — and in culmination of the impression made by my previous travaux — I was called from

    New York, where Rita and I were living in a little flat with a view of gleaming children taking shower baths far

    below in a fountainous arbor of Central Park, to Cantrip College, four hundred miles away, for one year. I lodged

    there, in special apartments for poets and philosophers, from September 1951 to June 1952, while Rita whom I

    preferred not to display vegetated — somewhat indecorously, I am afraid — in a roadside inn where I visited her

    twice a week. Then she vanished — more humanly than her predecessor had done: a month later I found her in the

    local jail. She was très digne, had had her appendix removed, and managed to convince me that the beautiful bluish

    furs she had been accused of stealing from a Mrs. Roland MacCrum had really been a spontaneous, if somewhat

    alcoholic, gift from Roland himself. I succeeded in getting her out without appealing to her touchy brother, and

    soon afterwards we drove back to Central Park West, by way of Briceland, where we had stopped for a few hours

    the year before.

    A curious urge to relive my stay there with Lolita had got hold of me. I was entering a phase of existence where

    I had given up all hope of tracing her kidnapper and her. I now attempted to fall back on old settings in order to

    save what still could be saved in the way of souvenir, souvenir que me veux-tu? Autumn was ringing in the air. To

    a post card requesting twin beds Professor Hamburg got a prompt expression of regret in reply. They were full up.

    They had one bathless basement room with four beds which they thought I would not want. Their note paper was

    headed:

    The Enchanted Hunters

    NEAR CHURCHES NO DOGS

    All legal beverages

    I wondered if the last statement was true. All? Did they have for instance sidewalk grenadine? I also wondered

    if a hunter, enchanted or otherwise, would not need a pointer more than a pew, and with a spasm of pain I recalled

    a scene worthy of a great artist: petite nymphe accroupie; but that silky cocker spaniel had perhaps been a baptized

    one. No — I felt I could not endure the throes of revisiting that lobby. There was a much better possibility of

    retrievable time elsewhere in soft, rich-colored, autumnal Briceland. Leaving Rita in a bar, I made for the town

    library. A twittering spinster was only too glad to help me disinter mid-August 1947 from the bound Briceland

    Gazette, and presently, in a secluded nook under a naked light, I was turning the enormous and fragile pages of a

    coffin-black volume almost as big as Lolita.

    Reader! Bruder! What a foolish Hamburg that Hamburg was! Since his supersensitive system was loath to face

    the actual scene, he thought he could at least enjoy a secret part of it — which reminds one of the tenth or twentieth

    soldier in the raping queue who throws the girl’s black shawl over her white face so as not to see those impossible

    eyes while taking his military pleasure in the sad, sacked village. What I lusted to get was the printed picture that

    had chanced to absorb my trespassing image while the Gazette’s photographer was concentrating on Dr. Braddock

    and his group. Passionately I hoped to find preserved the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er brute. An innocent

    camera catching me on my dark way to Lolita’s bed — what a magnet for Mnemosyne! I cannot well explain the

    true nature of that urge of mine. It was allied, I suppose, to that swooning curiosity which impels one to examine

    with a magnifying glass bleak little figures — still life practically, and everybody about to throw up — at an early

    morning execution, and the patient’s expression impossible to make out in the print. Anyway, I was literally

    gasping for breath, and one corner of the book of doom kept stabbing me in the stomach while I scanned and

    skimmed… Brute Force and Possessed were coming on Sunday, the 24th, to both theatres. Mr. Purdom,

    independent tobacco auctioneer, said that ever since 1925 he had been an Omen Faustum smoker. Husky Hank and

    his petite bride were to be the guests of Mr. and Mrs. Reginald G. Gore, 58 Inchkeith Ave. The size of certain

    parasites is one sixth of the host. Dunkerque was fortified in the tenth century. Misses’ socks, 39 c. Saddle Oxfords

    3.98. Wine, wine, wine, quipped the author of Dark Age who refused to be photographed, may suit a Persian

    bubble bird, but I say give me rain, rain, rain on the shingle roof for roses and inspiration every time. Dimples are

    caused by the adherence of the skin to the deeper tissues. Greeks repulse a heavy guerrilla assault — and, ah, at last,

    a little figure in white, and Dr. Braddock in black, but whatever spectral shoulder was brushing against his ample

    form — nothing of myself could I make out.

    I went to find Rita who introduced me with her vin triste smile to a pocket-sized wizened truculently tight old

    man saying this was — what was the name again, son? — a former schoolmate of hers. He tried to retain her, and

    in the slight scuffle that followed I hurt my thumb against his hard head. In the silent painted part where I walked

    her and aired her a little, she sobbed and said I would soon, soon leave her as everybody had, and I sang her a

    wistful French ballad, and strung together some fugitive rhymes to amuse her:

    The place was called Enchanted Hunters. Query:

    What Indian dyes, Diana, did thy dell

    endorses to make of Picture Lake a very

    blood bath of trees before the blue hotel?

    She said: “Why blue when it is white, why blue for heaven’s sake?” and started to cry again, and I marched her

    to the car, and we drove on to New York, and soon she was reasonably happy again high up in the haze on the little

    terrace of our flat. I notice I have somehow mixed up two events, my visit with Rita to Briceland on our way to

    Carntrip, and our passing through Briceland again on our way back to New York, but such suffusions of swimming

    colors are not to be disdained by the artist in recollection.

    27

    My letterbox in the entrance hall belonged to the type that allows one to glimpse something of its contents through

    a glassed slit. Several times already, a trick of harlequin light that fell through the glass upon an alien handwriting

    had twisted it into a semblance of Lolita’s script causing me almost to collapse as I leant against an adjacent urn,

    almost my own. Whenever that happened — whenever her lovely, childish scrawl was horribly transformed into

    the dull hand of one of my few correspondents — I used to recollect, with anguished amusement, the times in my

    trustful, pre-dolorian past when I would be misled by a jewel-bright window opposite wherein my lurking eye, the

    ever alert periscope of my shameful vice, would make out from afar a half-naked nymphet stilled in the act of

    combing her Alice-in-Wonderland hair. There was in the fiery phantasm a perfection which made my wild delight

    also perfect, just because the vision was out of reach, with no possibility of attainment to spoil it by the awareness

    of an appended taboo; indeed, it may well be that the very attraction immaturity has for me lies not so much in the

    limpidity of pure young forbidden fairy child beauty as in the security of a situation where infinite perfections fill

    the gap between the little given and the great promised — the great rosegray never-to-be-had. Mes fenêtres!

    Hanging above blotched sunset and welling night, grinding my teeth, I would crowd all the demons of my desire

    against the railing of a throbbing balcony: it would be ready to take off in the apricot and black humid evening; did

    take off — whereupon the lighted image would move and Even would revert to a rib, and there would be nothing

    in the window but an obese partly clad man reading the paper.

    Since I sometimes won the race between my fancy and nature’s reality, the deception was bearable. Unbearable

    pain began when chance entered the fray and deprived me of the smile meant for me. “Savez-vous qu’à dix ans ma

    petite était folle de vous?” said a woman I talked to at a tea in Paris, and the petite had just married, miles away,

    and I could not even remember if I had ever noticed her in that garden, next to those tennis courts, a dozen years

    before. And now likewise, the radiant foreglimpse, the promise of reality, a promise not only to be simulated

    seductively but also to be nobly held — all this, chance denied me — chance and a change to smaller characters on

    the pale beloved writer’s part. My fancy was both Proustianized and Procrusteanized; for that particular morning,

    late in September 1952, as I had come down to grope for my mail, the dapper and bilious janitor with whom I was

    on execrable terms started to complain that a man who had seen Rita home recently had been “sick like a dog” on

    the front steps. In the process of listening to him and tipping him, and then listening to a revised and politer version

    of the incident, I had the impression that one of the two letters which that blessed mail brought was from Rita’s

    mother, a crazy little woman, whom we had once visited on Cape Cod and who kept writing me to my various

    addresses, saying how wonderfully well matched her daughter and I were, and how wonderful it would be if we

    married; the other letter which I opened and scanned rapidly in the elevator was from John Farlow.

    I have often noticed that we are inclined to endow our friends with the stability of type that literary characters

    acquire in the reader’s mind. No matter how many times we reopen “King Lear,” never shall we find the good king

    banging his tankard in high revelry, all woes forgotten, at a jolly reunion with all three daughters and their lapdogs.

    Never will Emma rally, revived by the sympathetic salts in Flaubert’s father’s timely tear. Whatever evolution this

    or that popular character has gone through between the book covers, his fate is fixed in our minds, and, similarly,

    we expect our friends to follow this or that logical and conventional pattern we have fixed for them. Thus X will

    never compose the immortal music that would clash with the second-rate symphonies he has accustomed us to. Y

    will never commit murder. Under no circumstances can Z ever betray us. We have it all arranged in our minds, and

    the less often we see a particular person the more satisfying it is to check how obediently he conforms to our notion

    of him every time we hear of him. Any deviation in the fates we have ordained would strike us as not only

    anomalous but unethical. We would prefer not to have known at all our neighbor, the retired hot-dog stand operator,

    if it turns out he has just produced the greatest book of poetry his age has seen.

    I am saying all this in order to explain how bewildered I was by Farlow’s hysterical letter. I knew his wife had

    died but I certainly expected him to remain, throughout a devout widowhood, the dull, sedate and reliable person

    he had always been. Now he wrote that after a brief visit to the U.S. he had returned to South America and had

    decided that whatever affairs he had controlled at Ramsdale he would hand over to Jack Windmuller of that town, a

    lawyer whom we both knew. He seemed particularly relieved to get rid of the Haze “complications.” He had

    married a Spanish girl. He had stopped smoking and had gained thirty pounds. She was very young and a ski

    champion. They were going to India for their honeymonsoon. Since he was “building a family” as he put it, he

    would have no time henceforth for my affairs which he termed “very strange and very aggravating.” Busybodies —

    a whole committee of them, it appeared — had informed him that the whereabouts of little Dolly Haze were

    unknown, and that I was living with a notorious divorcee in California. His father-in-law was a count, and

    exceedingly wealthy. The people who had been renting the Haze house for some years now wished to buy it. He

    suggested that I better produce Dolly quick. he had broken his leg. He enclosed a snapshot of himself and a

    brunette in white wool beaming at each other among the snows of Chile.

    I remember letting myself into my flat and starting to say: Well, at least we shall now track them down — when

    the other letter began talking to me in a small matter-of-fact voice:

    Dear Dad:

    How’s everything? I’m married. I’m going to have a baby. I guess he’s going to be a big one. I guess he’ll

    come right for Christmas. This is a hard letter to write. I’m going nuts because we don’t have enough to pay

    our debts and get out of here. Dick is promised a big job in Alaska in his very specialized corner of the

    mechanical field, that’s all I know about it but it’s really grand. Pardon me for withholding our home address

    but you may still be mad at me, and Dick must not know. This town is something. You can’t see the morons

    for the smog. Please do send us a check, Dad. We could manage with three or four hundred or even less,

    anything is welcome, you might sell my old things, because once we go there the dough will just start rolling

    1. Writ, please. I have gone through much sadness and hardship.

    Yours expecting,

    Dolly (Mrs. Richard F. Schiller)

    28

    I was again on the road, again at the wheel of the old blue sedan, again alone. Rita had still been dead to the world

    when I read that letter and fought the mountains of agony it raised within me. I had glanced at her as she smiled in

    her sleep and had kissed her on her moist brow, and had left her forever, with a note of tender adieu which I taped

    to her navel — otherwise she might not have found it.

    “Alone” did I say? Pas tout à fait. I had my little black chum with me, and as soon as I reached a secluded spot,

    I rehearsed Mr. Richard F. Schiller’s violent death. I had found a very old and very dirty gray sweater of mine in

    the back of the car, and this I hung up on a branch, in a speechless glade, which I had reached by a wood road from

    the now remote highway. The carrying out of the sentence was a little marred by what seemed to me a certain

    stiffness in the play of the trigger, and I wondered if I should get some oil for the mysterious thing but decided I

    had no time to spare. Back into the car went the old dead sweater, now with additional perforations, and having

    reloaded warm Chum, I continued my journey.

    The letter was dated September 18, 1952 (this was September 22), and the address she gave was “General

    Delivery, Coalmont” (not “Va.,” not “Pa.,” not “Tenn.” — and not Coalmont, anyway — I have camouflaged

    everything, my love). Inquiries showed this to be a small industrial community some eight hundred miles from

    New York City. At first I planned to drive all day and all night, but then thought better of it and rested for a couple

    of hours around dawn in a motor court room, a few miles before reaching the town. I had made up my mind that

    the fiend, this Schiller, had been a car salesman who had perhaps got to know my Lolita by giving her a ride in

    Beardsley — the day her bike blew a tire on the way to Miss Emperor — and that he had got into some trouble

    since then. The corpse of the executed sweater, no matter how I changed its contours as it lay on the back seat of

    the car, had kept revealing various outlines pertaining to Trapp-Schiller — the grossness and obscene bonhomie of

    his body, and to counteract this taste of coarse corruption I resolved to make myself especially handsome and smart

    as I pressed home the nipple of my alarm clock before it exploded at the set hour of six a.m. Then, with the stern

    and romantic care of a gentleman about to fight a duel, I checked the arrangement of my papers, bathed and

    perfumed my delicate body, shaved my face and chest, selected a silk shirt and clean drawers, pulled on transparent

    taupe socks, and congratulated myself for having with me in my trunk some very exquisite clothes — a waistcoat

    with nacreous buttons, for instance, a pale cashmere tie and so on.

    I was not able, alas, to hold my breakfast, but dismissed that physicality as a trivial contretemps, wiped my

    mouth with a gossamer handkerchief produced from my sleeve, and, with a blue block of ice for heart, a pill on my

    tongue and solid death in my hip pocket, I stepped neatly into a telephone booth in Coalmont (Ah-ah-ah, said its

    little door) and rang up the only Schiller — Paul, Furniture — to be found in the battered book. Hoarse Paul told

    me he did know a Richard, the son of a cousin of his, and his address was, let me see, 10 Killer Street (I am not

    going very far for my pseudonyms). Ah-ah-ah, said the little door.

    At 10 Killer Street, a tenement house, I interviewed a number of dejected old people and two long-haired

    strawberry-blond incredibly grubby nymphets (rather abstractly, just for the heck of it, the ancient beast in me was

    casting about for some lightly clad child I might hold against me for a minute, after the killing was over and

    nothing mattered any more, and everything was allowed). Yes, Dick Skiller had lived there, but had moved when

    he married. Nobody knew his address. “They might know at the store,” said a bass voice from an open manhole

    near which I happened to be standing with the two thin-armed, barefoot little girls and their dim grandmothers. I

    entered the wrong store and a wary old Negro shook his head even before I could ask anything. I crossed over to a

    bleak grocery and there, summoned by a customer at my request, a woman’s voice from some wooden abyss in the

    floor, the manhole’s counterpart, cried out: Hunter Road, last house.

    Hunter Road was miles away, in an even more dismal district, all dump and ditch, and wormy vegetable garden,

    and shack, and gray drizzle, and red mud, and several smoking stacks in the distance. I stopped at the last “house”

    — a clapboard shack, with two or three similar ones farther away from the road and a waste of withered weeds all

    around. Sounds of hammering came from behind the house, and for several minutes I sat quite still in my old car,

    old and frail, at the end of my journey, at my gray goal, finis, my friends, finis, my friends. The time was around

    two. My pulse was 40 one minute and 100 the next. The drizzle crepitated against the hood of the car. My gun had

    migrated to my right trouser pocket. A nondescript cur came out from behind the house, stopped in surprise, and

    started good-naturedly woof-woofing at me, his eyes slit, his shaggy belly all muddy, and then walked about a little

    and woofed once more.

    29

    I got out of the car and slammed its door. How matter-of-fact, how square that slam sounded in the void of the

    sunless day! Woof, commented the dog perfunctorily. I pressed the bell button, it vibrated through my whole

    system. Personne. Je resonne. Repersonne. From what depth this re-nonsense? Woof, said the dog. A rush and a

    shuffle, and woosh-woof went the door.

    Couple of inches taller. Pink-rimmed glasses. New, heaped-up hairdo, new ears. How simple! The moment, the

    death I had kept conjuring up for three years was as simple as a bit of dry wood. She was frankly and hugely

    pregnant. Her head looked smaller (only two seconds had passed really, but let me give them as much wooden

    duration as life can stand), and her pale-freckled cheeks were hollowed, and her bare shins and arms had lost all

    their tan, so that the little hairs showed. She wore a brown, sleeveless cotton dress and sloppy felt slippers.

    “We — e — ell!” she exhaled after a pause with all the emphasis of wonder and welcome.

    “Husband at home?” I croaked, fist in pocket.

    I could not kill her, of course, as some have thought. You see, I loved her. It was love at first sight, at last sight,

    at ever and ever sight.

    “Come in,” she said with a vehement cheerful note. Against the splintery deadwood of the door, Dolly Schiller

    flattened herself as best she could (even rising on tiptoe a little) to let me pass, and was crucified for a moment,

    looking down, smiling down at the threshold, hollow-cheeked with round pommettes, her watered-milk-white arms

    outspread on the wood. I passed without touching her bulging babe. Dolly-smell, with a faint fried addition. My

    teeth chattered like an idiot’s. “No, you stay out” (to the dog). She closed the door and followed me and her belly

    into the dollhouse parlor.

    “Dick’s down there,” she said pointing with an invisible tennis racket, inviting my gaze to travel from the drab

    parlor-bedroom where we stood, right across the kitchen, and through the back doorway where, in a rather

    primitive vista, a dark-haired young stranger in overalls, instantaneously reprieved, was perched with his back to

    me on a ladder fixing something near or upon the shack of his neighbor, a plumper fellow with only one arm, who

    stood looking up.

    This pattern she explained from afar, apologetically (“Men will be men”); should she call him in?

    No.

    Standing in the middle of the slanting room and emitting questioning “hm’s,” she made familiar Javanese

    gestures with her wrists and hands, offering me, in a brief display of humorous courtesy, to choose between a

    rocker and the divan (their bed after ten p.m.). I say “familiar” because one day she had welcomed me with the

    same wrist dance to her party in Beardsley. We both sat down on the divan. Curious: although actually her looks

    had faded, I definitely realized, so hopelessly late in the day, how much she looked — had always looked — like

    Botticelli’s russet Venus — the same soft nose, the same blurred beauty. In my pocket my fingers gently let go and

    repacked a little at the tip, within the handkerchief it was nested in, my unused weapon.

    “that’s not the fellow I want,” I said.

    The diffuse look of welcome left her eyes. Her forehead puckered as in the old bitter days:

    “Not who?”

    “Where is he? Quick!”

    “Look,” she said, inclining her head to one side and shaking it in that position. “Look, you are not going to bring

    that up.”

    “I certainly am,” I said, and for a moment — strangely enough the only merciful, endurable one in the whole

    interview — we were bristling at each other as if she were still mine.

    A wise girl, she controlled herself.

    Dick did not know a thing of the whole mess. He thought I was her father. He thought she had run away from an

    upper-class home just to wash dishes in a diner. He believed anything. Why should I want to make things harder

    than they were by raking up all that muck?

    But, I said, she must be sensible, she must be a sensible girl (with her bare drum under that thin brown stuff),

    she must understand that if she expected the help I had come to give, I must have at least a clear comprehension of

    the situation.

    “Come, his name!”

    She thought I had guessed long ago. It was (with a mischievous and melancholy smile) such a sensational name.

    I would never believe it. She could hardly believe it herself.

    His name, my fall nymph.

    It was so unimportant, she said. She suggested I skip it. Would I like a cigarette?

    No. His name.

    She shook her head with great resolution. She guessed it was too late to raise hell and I would never believe the

    unbelievably unbelievable —

    I said I had better go, regards, nice to have seen her.

    She said really it was useless, she would never tell, but on the other hand, after all — “Do you really want to

    know who it was? Well, it was —”

    And softly, confidentially, arching her thin eyebrows and puckering her parched lips, she emitted, a little

    mockingly, somewhat fastidiously, not untenderly, in a kind of muted whistle, the name that the astute reader has

    guessed long ago.

    Waterproof. Why did a flash from Hourglass Lake cross my consciousness? I, too, had known it, without

    knowing it, all along. There was no shock, no surprise. Quietly the fusion took place, and everything fell into order,

    into the pattern of branches that I have woven throughout this memoir with the express purpose of having the ripe

    fruit fall at the right moment; yes, with the express and perverse purpose of rendering — she was talking but I sat

    melting in my golden peace — of rendering that golden and monstrous peace through the satisfaction of logical

    recognition, which my most inimical reader should experience now.

    She was, as I say, talking. It now came in a relaxed flow. He was the only man she had ever been crazy about.

    What about Dick? Oh, Dick was a lamb, they were quite happy together, but she meant something different. And I

    had never counted, of course?

    She considered me as if grasping all at once the incredible — and somehow tedious, confusing and unnecessary

    — fact that the distant, elegant, slender, forty-year-old valetudinarian in velvet coat sitting beside her had known

    and adored every pore and follicle of her pubescent body. In her washed-out gray eyes, strangely spectacled, our

    poor romance was for a moment reflected, pondered upon, and dismissed like a dull party, like a rainy picnic to

    which only the dullest bores had come, like a humdrum exercise, like a bit of dry mud caking her childhood.

    I just managed to jerk my knee out of the range of a sketchy tap — one of her acquired gestures.

    She asked me not to be dense. The past was the past. I had been a good father, she guessed — granting me that.

    Proceed, Dolly Schiller.

    Well, did I know that he had known her mother? That he was practically an old friend? That he had visited with

    his uncle in Ramsdale? — oh, years ago — and spoken at Mother’s club, and had tugged and pulled her, Dolly, by

    her bare arm onto his lap in front of everybody, and kissed her face, she was ten and furious with him? Did I know

    he had seen me and her at the inn where he was writing the very play she was to rehearse in Beardsley, two years

    later? Did I know — It had been horrid of her to sidetrack me into believing that Clare was an old female, maybe a

    relative of his or a sometime lifemate — and oh, what a close shave it had been when the Wace Journal carried his

    picture.

    The Briceland Gazette had not. Yes, very amusing.

    Yes, she said, this world was just one gag after another, if somebody wrote up her life nobody would ever

    believe it.

    At this point, there came brisk homey sounds from the kitchen into which Dick and Bill had lumbered in quest

    of beer. Through the doorway they noticed the visitor, and Dick entered the parlor.

    “Dick, this is my Dad!” cried Dolly in a resounding violent voice that struck me as a totally strange, and new,

    and cheerful, and old, and sad, because the young fellow, veteran of a remote war, was hard of hearing.

    Arctic blue eyes, black hair, ruddy cheeks, unshaven chin. We shook hands. Discreet Bill, who evidently took

    pride in working wonders with one hand, brought in the beer cans he had opened. Wanted to withdraw. The

    exquisite courtesy of simple folks. Was made to stay. A beer ad. In point of fact, I preferred it that way, and so did

    the Schillers. I switched to the jittery rocker. Avidly munching, Dilly plied me with marshmallows and potato chips.

    The men looked at her fragile, frileux, diminutive, old-world, youngish but sickly, father in velvet coat and beige

    vest, maybe a viscount.

    They were under the impression I had come to stay, and Dick with a great wrinkling of brows that denoted

    difficult thought, suggested Dolly and he might sleep in the kitchen on a spare mattress. I waved a light hand and

    told Dolly who transmitted it by means of a special shout to Dick that I had merely dropped in on my way to

    Readsburg where I was to be entertained by some friends and admirers. It was then noticed that one of the few

    thumbs remaining to Bill was bleeding (not such a wonder-worker after all). How womanish and somehow never

    seen that way before was the shadowy division between her pale breasts when she bent down over the man’s hand!

    She took him for repairs to the kitchen. For a few minutes, three or four little eternities which positively welled

    with artificial warmth, Dick and I remained alone. He sat on a hard chair rubbing his forelimbs and frowning. I had

    an idle urge to squeeze out the blackheads on the wings of his perspiring nose with my long agate claws. He had

    nice sad eyes with beautiful lashes, and very white teeth. His Adam’s apple was large and hairy. Why don’t they

    shave better, those young brawny chaps? He and his Dolly had had unrestrained intercourse on that couch there, at

    least a hundred and eighty times, probably much more; and before that — how long had she known him? No

    grudge. Funny — no grudge at all, nothing except grief and nausea. He was now rubbing his nose. I was sure that

    when finally he would open his mouth, he would say (slightly shaking his head): “Aw, she’s a swell kid, Mr. Haze.

    She sure is. And she’s going to make a swell mother.” He opened his mouth — and took a sip of beer. This gave

    him countenance — and he went on sipping till he frothed at the mouth. He was a lamb. He had cupped her

    Florentine breasts. His fingernails were black and broken, but the phalanges, the whole carpus, the strong shapely

    wrist were far, far finer than mine: I have hurt too much too many bodies with my twisted poor hands to be proud

    of them. French epithets, a Dorset yokel’s knuckles, an Austrian tailor’s flat finger tips — that’s Humbert Humbert.

    Good. If he was silent I could be silent too. Indeed, I could very well do with a little rest in this subdued,

    frightened-to-death rocking chair, before I drove to wherever the beast’s lair was — and then pulled the pistol’s

    foreskin back, and then enjoyed the orgasm of the crushed trigger: I was always a good little follower of the

    Viennese medicine man. But presently I became sorry for poor Dick whom, in some hypnotoid way, I was horribly

    preventing from making the only remark he could think up (“She’s a swell kid…”).

    “And so,” I said, “you are going to Canada?”

    In the kitchen, Dolly was laughing at something Bill had said or done.

    “And so,” I shouted, “you are going to Canada? Not Canada” — I re-shouted — “I mean Alaska, of course.”

    He nursed his glass and, nodding sagely, replied: “Well, he cut it on a jagger, I guess. Lost his right arm in

    Italy.”

    Lovely mauve almond trees in bloom. A blown-off surrealistic arm hanging up there in the pointillistic mauve.

    A flowergirl tattoo on the hand. Dolly and band-aided Bill reappeared. It occurred to me that her ambiguous,

    brown and pale beauty excited the cripple. Dick, with a grin of relief stood up. He guessed Bill and he would be

    going back to fix those wires. He guessed Mr. Haze and Dolly had loads of things to say to each other. He guessed

    he would be seeing me before I left. Why do those people guess so much and shave so little, and are so disdainful

    of hearing aids?

    “Sit down,” she said, audibly striking her flanks with her palms. I relapsed into the black rocker.

    “So you betrayed me? Where did you go? Where is he now?”

    She took from the mantelpiece a concave glossy snapshot. Old woman in white, stout, beaming, bowlegged,

    very short dress; old man in his shirtsleeves, drooping mustache, watch chain. Her in-laws. Living with Dick’s

    brother’s family in Juneau.

    “Sure you don’t want to smoke?”

    She was smoking herself. First time I saw her doing it. Streng verboten under Humbert the Terrible. Gracefully,

    in a blue mist, Charlotte Haze rose from her grave. I would find him through Uncle Ivory if she refused.

    “Betrayed you? No.” She directed the dart of her cigarette, index rapidly tapping upon it, toward the hearth

    exactly as her mother used to do, and then, like her mother, oh my God, with her fingernail scratched and removed

    a fragment of cigarette paper from her underlip. No. She had not betrayed me. I was among friends. Edusa had

    warned her that Cue liked little girls, had been almost jailed once, in fact (nice fact), and he knew she knew. Yes…

    Elbow in palm, puff, smile, exhaled smoke, darting gesture. Waxing reminiscent. He saw — smiling — through

    everything and everybody, because he was not like me and her but a genius. A great guy. Full of fun. Had rocked

    with laughter when she confessed about me and her, and said he had thought so. It was quite safe,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to tell him…

    Well, Cue — they all called him Cue —

    Her camp five years ago. Curious coincidence — …took her to a dude ranch about a day’s drive from Elephant

    (Elphinstone). Named? Oh, some silly name — Duk Duk Ranch — you know just plain silly — but it did not

    matter now, anyway, because the place had vanished and disintegrated. Really, she meant, I could not imagine how

    utterly lush that ranch was, she meant it had everything but everything, even an indoor waterfall. Did I remember

    the red-haired guy we (“we” was good) had once had some tennis with? Well, the place really belonged to Red’s

    brother, but he had turned it over to Cue for the summer. When Cue and she came, the others had them actually go

    through a coronation ceremony and then — a terrific ducking, as when you cross the Equator. You know.

    Her eyes rolled in synthetic resignation.

    “Go on, please.”

    Well. The idea was he would take her in September to Hollywood and arrange a tryout for her, a bit part in the

    tennis-match scene of a movie picture based on a play of his — Golden Guts — and perhaps even have her double

    one of its sensational starlets on the Klieg-struck tennis court. Alas, it never came to that.

    “Where is the hog now?”

    He was not a hog. He was a great guy in many respects. But it was all drink and drugs. And, of course, he was a

    complete freak in sex matters, and his friends were his slaves. I just could not imagine (I, Humbert, could not

    imagine!) what they all did at Duk Duk Ranch. She refused to take part because she loved him, and he threw her

    out.

    “What things?”

    “Oh, weird, filthy, fancy things. I mean, he had two girls and tow boys, and three or four men, and the idea was

    for all of us to tangle in the nude while an old woman took movie pictures.” (Sade’s Justine was twelve at the start.)

    “What things exactly?”

    “Oh, things… Oh, I — really I” — she uttered the “I” as a subdued cry while she listened to the source of the

    ache, and for lack of words spread the five fingers of her angularly up-and-down-moving hand. No, she gave it up,

    she refused to go into particulars with that baby inside her.

    That made sense.

    “It is of no importance now,” she said pounding a gray cushion with her fist and then lying back, belly up, on

    the divan. “Crazy things, filthy things. I said no, I’m just not going to [she used, in all insouciance really, a

    disgusting slang term which, in a literal French translation, would be souffler] your beastly boys, because I want

    only you. Well, he kicked me out.”

    There was not much else to tell. That winter 1949, Fay and she had found jobs. For almost two years she had —

    oh, just drifted, oh, doing some restaurant work in small places, and then she had met Dick. No, she did not know

    where the other was. In New York, she guessed. Of course, he was so famous she would have found him at once if

    she had wanted. Fay had tried to get back to the Ranch — and it just was not there any more — it had burned to the

    ground, nothing remained, just a charred heap of rubbish. It was so strange, so strange —

    She closed her eyes and opened her mouth, leaning back on the cushion, one felted foot on the floor. The

    wooden floor slanted, a little steel ball would have rolled into the kitchen. I knew all I wanted to know. I had no

    intention of torturing my darling. Somewhere beyond Bill’s shack an afterwork radio had begun singing of folly

    and fate, and there she was with her ruined looks and her adult, rope-veined narrow hands and her goose-flesh

    white arms, and her shallow ears, and her unkempt armpits, there she was (my Lolita!), hopelessly worn at

    seventeen, with that baby, dreaming already in her of becoming a big shot and retiring around 2020 A.D. — and I

    looked and looked at her, and knew as clearly as I know I am to die, that I loved her more than anything I had ever

    seen or imagined on earth, or hoped for anywhere else. She was only the faint violet whiff and dead leaf echo of

    the nymphet I had rolled myself upon with such cries in the past; an echo on the brink of a russet ravine, with a far

    wood under a white sky, and brown leaves choking the brook, and one last cricket in the crisp weeds… but thank

    God it was not that echo alone that I worshipped. What I used to pamper among the tangled vines of my heart, mon

    grand pêché radieux, had dwindled to its essence: sterile and selfish vice, all that I canceled and cursed. You may

    jeer at me, and threaten to clear the court, but until I am gagged and half-throttled, I will shout my poor truth. I

    insist the world know how much I loved my Lolita, this Lolita, pale and polluted, and big with another’s child, but

    still gray-eyed, still sooty-lashed, still auburn and almond, still Carmencita, still mine; Changeons de vie, ma

    Carmen, allons vivre quelque part où nous ne serons jamais séparés; Ohio? The wilds of Massachusetts? No

    matter, even if those eyes of hers would fade to myopic fish, and her nipples swell and crack, and her lovely young

    velvety delicate delta be tainted and torn — even then I would go mad with tenderness at the mere sight of your

    dear wan face, at the mere sound of your raucous young voice, my Lolita.

    “Lolita,” I said, “this may be neither here nor there but I have to say it. Life is very short. From here to that old

    car you know so well thee is a stretch of twenty, twenty-five paces. It is a very short walk. Make those twenty-five

    steps. Now. Right now. Come just as you are. And we shall live happily ever after.”

    Carmen, voulez-vous venir avec moi?

    “You mean,” she said opening her eyes and raising herself slightly, the snake that may strike, “you mean you

    will give us [us] that money only if I go with you to a motel. Is that what you mean?”

    “No,” I said, “you got it all wrong. I want you to leave your incidental Dick, and this awful hole, and come to

    live with me, and die with me, and everything with me” (words to that effect).

    “You’re crazy,” she said, her features working.

    “Think it over, Lolita. There are no strings attached. Except, perhaps — well, no matter.” (A reprieve, I wanted

    to say but did not.) “Anyway, if you refuse you will still get your… trousseau.”

    “No kidding?” asked Dolly.

    I handed her an envelope with four hundred dollars in cash and a check for three thousand six hundred more.

    Gingerly, uncertainly, she received mon petit cadeau; and then her forehead became a beautiful pink. “You

    mean,” she said, with agonized emphasis, “you are giving us four thousand bucks?” I covered my face with my

    hand and broke into the hottest tears I had ever shed. I felt them winding through my fingers and down my chin,

    and burning me, and my nose got clogged, and I could not stop, and then she touched my wrist.

    “I’ll die if you touch me,” I said. “You are sure you are not coming with me? Is there no hope of your coming?

    Tell me only this.”

    “No,” she said. “No, honey, no.”

    She had never called me honey before.

    “No,” she said, “it is quite out of the question. I would sooner go back to Cue. I mean —”

    She groped for words. I supplied them mentally (“He broke my heart. You merely broke my life”).

    “I think,” she went on — “oops” — the envelope skidded to the floor — she picked it up — “I think it’s oh

    utterly grand of you to give us all that dough. It settles everything, we can start next week. Stop crying, please.

    You should understand. Let me get you some more beer. Oh, don’t cry, I’m so sorry I cheated so much, but that’s

    the way things are.”

    I wiped my face and my fingers. She smiled at the cadeau. She exulted. She wanted to call Dick. I said I would

    have to leave in a moment, did not want to see him at all, at all. We tried to think of some subject of conversation.

    For some reason, I kept seeing — it trembled and silkily glowed on my damn retina — a radiant child of twelve,

    sitting on a threshold, “pinging” pebbles at an empty can. I almost said — trying to find some casual remark — “I

    wonder sometimes what has become of the little McCoo girl, did she ever get better?” — but stopped in time lest

    she rejoin: “I wonder sometimes what has become of the little Haze girl…” Finally, I reverted to money matters.

    That sum, I said, represented more or less the net rent from her mother’s house; she said: “Had it not been sold

    years ago?” No (I admit I had told her this in order to sever all connections with R.); a lawyer would send a full

    account of the financial situation later; it was rosy; some of the small securities her mother had owned had gone up

    and up. Yes, I was quite sure I had to go. I had to go, and find him, and destroy him.

    Since I would not have survived the touch of her lips, I kept retreating in a mincing dance, at every step she and

    her belly made toward me.

    She and the dog saw me off. I was surprised (this a rhetorical figure, I was not) that the sight of the old car in

    which she had ridden as a child and a nymphet, left her so very indifferent. All she remarked was it was getting sort

    of purplish about the gills. I said it was hers, I could go by bus. She said don’t be silly, they would fly to Jupiter and

    buy a car there. I said I would buy this one from her for five hundred dollars.

    “At this rate we’ll be millionnaires next,” she said to the ecstatic dog.

    Carmencita, lui demandais-je… “One last word,” I said in my horrible careful English, “are you quite, quite sure

    that — well, not tomorrow, of course, and not after tomorrow, but — well — some day, any day, you will not

    come to live with me? I will create a brand new God and thank him with piercing cries, if you give me that

    microscopic hope” (to that effect).

    “No,” she said smiling, “no.”

    “It would have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said Humbert Humbert.

    Then I pulled out my automatic — I mean, this is the kind of fool thing a reader might suppose I did. It never

    even occurred to me to do it.

    “Good by-aye!” she chanted, my American sweet immortal dead love; for she is dead and immortal if you are

    reading this. I mean, such is the formal agreement with the so-called authorities.

    Then, as I drove away, I heard her shout in a vibrant voice to her Dick; and the dog started to lope alongside my

    car like a fat dolphin, but he was too heavy and old, and very soon gave up.

    And presently I was driving through the drizzle of the dying day, with the windshield wipers in full action but

    unable to cope with my tears.

    30

    Leaving as I did Coalmont around four in the afternoon (by Route X — I do not remember the number(, I might

    have made Ramsdale by dawn had not a short-cut tempted me. I had to get onto Highway Y. My map showed quite

    blandly that just beyond Woodbine, which I reached at nightfall, I could leave paved X and reached paved Y by

    means of a transverse dirt road. It was only some forty miles long according to my map. Otherwise I would have to

    follow X for another hundred miles and then use leisurely looping Z to get to Y and my destination. However, the

    short-cut in question got worse and worse, bumpier and bumpier, muddier and muddier, and when I attempted to

    turn back after some ten miles of purblind, tortuous and tortoise-slow progress, my old and weak Melmoth got

    stuck in deep clay. All was dark and muggy, and hopeless. My headlights hung over a broad ditch full of water.

    The surrounding country, if any, was a black wilderness. I sought to extricate myself but my rear wheels only

    whined in slosh and anguish. Cursing my plight, I took off my fancy clothes, changed into slacks, pulled on the

    bullet-riddled sweater, and waded four miles back to a roadside farm. It started to rain on the way but I had not the

    strength to go back for a mackintosh. Such incidents have convinced me that my heart is basically sound despite

    recent diagnoses. Around midnight, a wrecker dragged my car out. I navigated back to Highway X and traveled on.

    Utter weariness overtook me and hour later, in an anonymous little town. I pulled up at the curb and in darkness

    drank deep from a friendly flask.

    The rain had been canceled miles before. It was a black warm night, somewhere in Appalachia. Now and then

    cars passed me, red tail-lights receding, white headlights advancing, but the town was dead. Nobody strolled and

    laughed on the sidewalks as relaxing burghers would in sweet, mellow, rotting Europe. I was alone to enjoy the

    innocent night and my terrible thoughts. A wire receptacle on the curb was very particular about acceptable

    contents: Sweepings. Paper. No Garbage. Sherry-red letters of light marked a Camera Shop. A large thermometer

    with the name of a laxative quietly dwelt on the front of a drugstore. Rubinov’s Jewelry company had a display of

    artificial diamonds reflected in a red mirror. A lighted green clock swam in the linenish depths of Jiffy Jeff

    Laundry. 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street a garage said in its sleep-genuflection lubricity; and corrected itself to

    Gulflex Lubrication. An airplane, also gemmed by Rubinov, passed, droning, in the velvet heavens. How many

    small dead-of-night towns I had seen! This was not yet the last.

    Let me dally a little, he is as good as destroyed. Some way further across the street, neon lights flickered twice

    slower than my heart: the outline of a restaurant sign, a large coffee-pot, kept bursting, every full second or so, into

    emerald life, and every time it went out, pink letters saying Fine Foods relayed it, but the pot could still be made

    out as a latent shadow teasing the eye before its next emerald resurrection. We made shadow-graphs. This furtive

    burg was not far from The Enchanted Hunters. I was weeping again, drunk on the impossible past.

    31

    At this solitary stop for refreshments between Coalmont and Ramsdale (between innocent Dolly Schiller and jovial

    Uncle Ivor), I reviewed my case. With the utmost simplicity and clarity I now saw myself and my love. Previous

    attempts seemed out of focus in comparison. A couple of years before, under the guidance of an intelligent Frenchspeaking

    confessor, to whom, in a moment of metaphysical curiosity, I had turned over a Protestant’s drab atheism

    for an old-fashioned popish cure, I had hoped to deduce from my sense of sin the existence of a Supreme Being.

    On those frosty mornings in rime-laced Quebec, the good priest worked on me with the finest tenderness and

    understanding. I am infinitely obliged to him and the great Institution he represented. Alas, I was unable to

    transcend the simple human fact that whatever spiritual solace I might find, whatever lithophanic eternities might

    be provided for me, nothing could make my Lolita forget the foul lust I had inflicted upon her. Unless it can be

    proven to me — to me as I am now, today, with my heart and by beard, and my putrefaction — that in the infinite

    run it does not matter a jot that a North American girl-child named Dolores Haze had been deprived of her

    childhood by a maniac, unless this can be proven (and if it can, then life is a joke), I see nothing for the treatment

    of my misery but the melancholy and very local palliative of articulate art. To quote an old poet:

    The moral sense in mortals is the duty

    We have to pay on mortal sense of beauty.

    32

    There was the day, during our first trip — our first circle of paradise — when in order to enjoy my phantasms in

    peace I firmly decided to ignore what I could not help perceiving, the fact that I was to her not a boy friend, not a

    glamour man, not a pal, not even a person at all, but just two eyes and a foot of engorged brawn — to mention only

    mentionable matters. There was the day when having withdrawn the functional promise I had made her on the eve

    (whatever she had set her funny little heart on — a roller rink with some special plastic floor or a movie matinee to

    which she wanted to go alone), I happened to glimpse from the bathroom, through a chance combination of mirror

    aslant and door ajar, a look on her face… that look I cannot exactly describe… an expression of helplessness so

    perfect that it seemed to grade into one of rather comfortable inanity just because this was the very limit of

    injustice and frustration — and every limit presupposes something beyond it — hence the neutral illumination.

    And when you bear in mind that these were the raised eyebrows and parted lips of a child, you may better

    appreciate what depths of calculated carnality, what reflected despair, restrained me from falling at her dear feet

    and dissolving in human tears, and sacrificing my jealousy to whatever pleasure Lolita might hope to derive from

    mixing with dirty and dangerous children in an outside world that was real to her.

    And I have still other smothered memories, now unfolding themselves into limbless monsters of pain. Once, in a

    sunset-ending street of Beardsley, she turned to little Eva Rosen (I was taking both nymphets to a concert and

    walking behind them so close as almost to touch them with my person), she turned to Eva, and so very serenely

    and seriously, in answer to something the other had said about its being better to die than hear Milton Pinski, some

    local schoolboy she knew, talk about music, my Lolita remarked:

    “You know, what’s so dreadful about dying is that you are completely on your own”; and it struck me, as my

    automaton knees went up and down, that I simply did not know a thing about my darling’s mind and that quite

    possibly, behind the awful juvenile clichés, there was in her a garden and a twilight, and a palace gate — dim and

    adorable regions which happened to be lucidly and absolutely forbidden to me, in my polluted rags and miserable

    convulsions; for I often noticed that living as we did, she and I, in a world of total evil, we would become strangely

    embarrassed whenever I tried to discuss something she and an older friend, she and a parent, she and a real healthy

    sweetheart, I and Annabel, Lolita and a sublime, purified, analyzed, deified Harold Haze, might have discussed —

    an abstract idea, a painting, stippled Hopkins or shorn Baudelaire, God or Shakespeare, anything of genuine kind.

    Good will! She would mail her vulnerability in trite brashness and boredom, whereas I, using for my desperately

    detached comments an artificial tone of voice that set my own last teeth on edge, provoked my audience to such

    outbursts of rudeness as made any further conversation impossible, oh my poor, bruised child.

    I loved you. I was a pentapod monster, but I loved you. I was despicable and brutal, and turpid, and everything,

    mais je t’aimais, je t’aimais! And there were times when I knew how you felt, and it was hell to know it, my little

    one. Lolita girl, brave Dolly Schiller.

    I recall certain moments, let us call them icebergs in paradise, when after having had my fill of her — after

    fabulous, insane exertions that left me limp and azure-barred — I would gather her in my arms with, at last, a mute

    moan of human tenderness (her skin glistening in the neon light coming from the paved court through the slits in

    the blind, her soot-black lashes matted, her grave gray eyes more vacant than ever — for all the world a little

    patient still in the confusion of a drug after a major operation) — and the tenderness would deepen to shame and

    despair, and I would lull and rock my lone light Lolita in my marble arms, and moan in her warm hair, and caress

    her at random and mutely ask her blessing, and at the peak of this human agonized selfless tenderness (with my

    soul actually hanging around her naked body and ready to repent), all at once, ironically, horribly, lust would swell

    again — and “oh, no,” Lolita would say with a sigh to heaven, and the next moment the tenderness and the azure

    — all would be shattered.

    Mid-twentieth century ideas concerning child-parent relationship have been considerably tainted by the

    scholastic rigmarole and standardized symbols of the psychoanalytic racket, but I hope I am addressing myself to

    unbiased readers. Once when Avis’s father had honked outside to signal papa had come to take his pet home, I felt

    obliged to invite him into the parlor, and he sat down for a minute, and while we conversed, Avis, a heavy,

    unattractive, affectionate child, drew up to him and eventually perched plumply on his knee. Now, I do not

    remember if I have mentioned that Lolita always had an absolutely enchanting smile for strangers, a tender furry

    slitting of the eyes, a dreamy sweet radiance of all her features which did not mean a thing of course, but was so

    beautiful, so endearing that one found it hard to reduce such sweetness to but a magic gene automatically lighting

    up her face in atavistic token of some ancient rite of welcome — hospitable prostitution, the coarse reader may say.

    Well, there she stood while Mr. Byrd twirled his hat and talked, and — yes, look how stupid of me, I have left out

    the main characteristic of the famous Lolita smile, namely: while the tender, nectared, dimpled brightness played, it

    was never directed at the stranger in the room but hung in its own remote flowered void, so to speak, or wandered

    with myopic softness over chance objects — and this is what was happening now: while fat Avis sidled up to her

    papa, Lolita gently beamed at a fruit knife that she fingered on the edge of the table, whereon she leaned, many

    miles away from me. Suddenly, as Avis clung to her father’s neck and ear while, with a casual arm, the man

    enveloped his lumpy and large offspring, I saw Lolita’s smile lose all its light and become a frozen little shadow of

    itself, and the fruit knife slipped off the table and struck her with its silver handle a freak blow on the ankle which

    made her gasp, and crouch head forward, and then, jumping on one leg, her face awful with the preparatory

    grimace which children hold till the tears gush, she was gone — to be followed at once and consoled in the kitchen

    by Avis who had such a wonderful fat pink dad and a small chubby brother, and a brand-new baby sister, and a

    home, and two grinning dogs, and Lolita had nothing. And I have a neat pendant to that little scene — also in a

    Beardsley setting. Lolita, who had been reading near the fire, stretched herself, and then inquired, her elbow up,

    with a grunt: “Where is she buried anyway?” “Who?” “Oh, you know, my murdered mummy.” “And you know

    where her grave is,” I said controlling myself, whereupon I named the cemetery — just outside Ramsdale, between

    the railway tracks and Lakeview Hill. “Moreover,” I added, “the tragedy of such an accident is somewhat

    cheapened by the epithet you saw fit to apply to it. If you really wish to triumph in your mind over the idea of

    death —” “Ray,” said Lo for hurrah, and languidly left the room, and for a long while I stared with smarting eyes

    into the fire. Then I picked up her book. It was some trash for young people. There was a gloomy girl Marion, and

    there was her stepmother who turned out to be, against all expectations, a young, gay, understanding redhead who

    explained to Marion that Marion’s dead mother had really been a heroic woman since she had deliberately

    dissimulated her great love for Marion because she was dying, and did not want her child to miss her. I did not rush

    up to her room with cries. I always preferred the mental hygiene of noninterference. Now, squirming and pleading

    with my own memory, I recall that on this and similar occasions, it was always my habit and method to ignore

    Lolita’s states of mind while comforting my own base self. When my mother, in a livid wet dress, under the

    tumbling mist (so I vividly imagined her), had run panting ecstatically up that ridge above Moulinet to be felled

    there by a thunderbolt, I was but an infant, and in retrospect no yearnings of the accepted kind could I ever graft

    upon any moment of my youth, no matter how savagely psychotherapists heckled me in my later periods of

    depression. But I admit that a man of my power of imagination cannot plead personal ignorance of universal

    emotions. I may also have relied too much on the abnormally chill relations between Charlotte and her daughter.

    But the awful point of the whole argument is this. It had become gradually clear to my conventional Lolita during

    our singular and bestial cohabitation that even the most miserable of family lives was better than the parody of

    incest, which, in the long run, was the best I could offer the waif.

    33

    Ramsdale revisited. I approached it from the side of the lake. The sunny noon was all eyes. As I rode by in my

    mud-flecked car, I could distinguish scintillas of diamond water between the far pines. I turned into the cemetery

    and walked among the long and short stone monuments. Bonzhur, Charlotte. On some of the graves there were pale,

    transparent little national flags slumped in the windless air under the evergreens. Gee, Ed, that was bad luck —

    referring to G. Edward Grammar, a thirty-five-year-old New York office manager who had just been arrayed on a

    charge of murdering his thirty-three-year-old wife, Dorothy. Bidding for the perfect crime, Ed had bludgeoned his

    wife and put her into a car. The case came to light when two county policemen on patrol saw Mrs. Grammar’s new

    big blue Chrysler, an anniversary present from her husband, speeding crazily down a hill, just inside their

    jurisdiction (God bless our good cops!). The car sideswiped a pole, ran up an embankment covered with beard

    grass, wild strawberry and cinquefoil, and overturned. The wheels were still gently spinning in the mellow sunlight

    when the officers removed Mrs. G’s body. It appeared to be routine highway accident at first. Alas, the woman’s

    battered body did not match up with only minor damage suffered by the car. I did better.

    I rolled on. It was funny to see again the slender white church and the enormous elms. Forgetting that in an

    American suburban street a lone pedestrian is more conspicuous than a lone motorist, I left the car in the avenue to

    walk unobtrusively past 342 Lawn Street. Before the great bloodshed, I was entitled to a little relief, to a cathartic

    spasm of mental regurgitation. Closed were the white shutters of the Junk mansion, and somebody had attached a

    found black velvet hair ribbon to the white FOR SALE sign which was leaning toward the sidewalk. No dog

    barked. No gardener telephoned. No Miss Opposite sat on the vined porch — where to the lone pedestrian’s

    annoyance two pony-tailed young women in identical polka-dotted pinafores stopped doing whatever they were

    doing to stare at him: she was long dead, no doubt, these might be her twin nieces from Philadelphia.

    Should I enter my old house? As in a Turgenev story, a torrent of Italian music came from an open window —

    that of the living room: what romantic soul was playing the piano where no piano had plunged and plashed on that

    bewitched Sunday with the sun on her beloved legs? All at once I noticed that from the lawn I had mown a goldenskinned,

    brown-haired nymphet of nine or ten, in white shorts, was looking at me with wild fascination in her large

    blue-black eyes. I said something pleasant to her, meaning no harm, an old-world compliment, what nice eyes you

    have, but she retreated in haste and the music stopped abruptly, and a violent-looking dark man, glistening with

    sweat, came out and glared at me. I was on the point of identifying myself when, with a pang of dreamembarrassment,

    I became aware of my mud-caked dungarees, my filthy and torn sweater, my bristly chin, my

    bum’s bloodshot eyes. Without saying a word, I turned and plodded back the way I had come. An aster-like anemic

    flower grew out of a remembered chink in the sidewalk. Quietly resurrected, Miss Opposite was being wheeled out

    by her nieces, onto her porch, as if it were a stage and I the star performer. Praying she would not call to me, I

    hurried to my car. What a steep little street. What a profound avenue. A red ticket showed between wiper and

    windshield; I carefully tore it into two, four, eight pieces.

    Feeling I was losing my time, I drove energetically to the downtown hotel where I had arrived with a new bag

    more than five years before. I took a room, made two appointments by telephone, shaved, bathed, put on black

    clothes and went down for a drink in the bar. Nothing had changed. The barroom was suffused with the same dim,

    impossible garnet-red light that in Europe years ago went with low haunts, but here meant a bit of atmosphere in a

    family hotel. I sat at the same little table where at the very start of my stay, immediately after becoming Charlotte’s

    lodger, I had thought fit to celebrate the occasion by suavely sharing with her half a bottle of champagne, which

    had fatally conquered her poor brimming heart. As then, a moon-faced waiter was arranging with stellar care fifty

    sherries on a round tray for a wedding party. Murphy-Fantasia, this time. It was eight minutes to three. As I walked

    though the lobby, I had to skirt a group of ladies who with mille grâces were taking leave of each other after a

    luncheon party. With a harsh cry of recognition, one pounced upon me. She was a stout, short woman in pearl-gray,

    with a long, gray, slim plume to her small hat. It was Mrs. Chatfield. She attacked me with a fake smile, all aglow

    with evil curiosity. (Had I done to Dolly, perhaps, what Frank Lasalle, a fifty-year-old mechanic, had done o

    eleven-year-old Sally Horner in 1948?) Very soon I had that avid glee well under control She thought I was in

    California. How was —? With exquisite pleasure I informed her that my stepdaughter had just married a brilliant

    young mining engineer with a hush-hush job in the Northwest. She said she disapproved of such early marriages,

    she would never let her Phyllis, who was now eighteen —

    “Oh yes, of course,” I said quietly. “I remember Phyllis. Phyllis and Camp Q. yes, of course. By the way, did

    she ever tell you how Charlie Holmes debauched there his mother’s little charges?”

    Mrs. Chatfiled’s already broken smile now disintegrated completely.

    “For shame,” she cried, “for shame, Mr. Humbert! The poor boy has just been killed in Korea.”

    I said didn’t she think “vient de,” with the infinitive, expressed recent events so much more neatly than the

    English “just,” with the past? But I had to be trotting off, I said.

    There were only two blocks to Windmuller’s office. He greeted me with a very slow, very enveloping, strong,

    searching grip. He thought I was in California. Had I not lived at one time at Beardsley? His daughter had just

    entered Beardsley College. And how was —? I have all necessary information about Mrs. Schiller. We had a

    pleasant business conference. I walked out into the hot September sunshine a contented pauper.

    Now that everything had been put out of the way, I could dedicate myself freely to the main object of my visit to

    Ramsdale. In the methodical manner on which I have always prided myself, I had been keeping Clare Quilty’s face

    masked in my dark dungeon, where he was waiting for me to come with barber and priest: “Réveillez-vous,

    Laqueue, il est temps de mourir!” I have no time right now to discuss the mnemonics of physiognomization — I

    am on my way to his uncle and walking fast — but let me jot down this: I had preserved in the alcohol of a clouded

    memory the toad of a face. In the course of a few glimpses, I had noticed its slight resemblance to a cheery and

    rather repulsive wine dealer, a relative of mine in Switzerland. With his dumbbells and stinking tricot, and fat hairy

    arms, and bald patch, and pig-faced servant-concubine, he was on the whole a harmless old rascal. Too harmless,

    in fact, to be confused with my prey. In the state of mind I now found myself, I had lost contact with Trapp’s image.

    It had become completely engulfed by the face of Clare Quilty — as represented, with artistic precision, by an

    easeled photograph of him that stood on his uncle’s desk.

    In Beardsley, at the hands of charming Dr. Molnar, I had undergone a rather serious dental operation, retaining

    only a few upper and lower front teeth. The substitutes were dependent on a system of plates with an inconspicuous

    wire affair running along my upper gums. The whole arrangement was a masterpiece of comfort, and my canines

    were in perfect health. However, to garnish my secret purpose with a plausible pretext, I told Dr. Quilty that, in

    hope of alleviating facial neuralgia, I had decided to have all my teeth removed. What would a complete set of

    dentures cost? How long would the process take, assuming we fixed our first appointment for some time in

    November? Where was his famous nephew now? Would it be possible to have them all out in one dramatic session?

    A white-smocked, gray-haired man, with a crew cut and the big flat cheeks of a politician, Dr. Quilty perched

    on the corner of his desk, one foot dreamily and seductively rocking as he launched on a glorious long-range plan.

    He would first provide me with provisional plates until the gums settled. Then he would make me a permanent set.

    He would like to have a look at that mouth of mine. He wore perforated pied shoes. He had not visited with the

    rascal since 1946, but supposed he could be found at his ancestral home, Grimm Road, not far from Parkington. It

    was a noble dream. His foot rocked, his gaze was inspired. It would cost me around six hundred. He suggested he

    take measurements right away, and make the first set before starting operations. My mouth was to him a splendid

    cave full of priceless treasures, but I denied him entrance.

    “No,” I said. “On second thoughts, I shall have it all done by Dr. Molnar. His price is higher, but he is of course

    a much better dentist than you.”

    I do not know if any of my readers will ever have a chance to say that. It is a delicious dream feeling. Clare’s

    uncle remained sitting on the desk, still looking dreamy, but his foot had stopped push-rocking the cradle of rosy

    anticipation. On the other hand, his nurse, a skeleton-thin, faded girl, with the tragic eyes of unsuccessful blondes,

    rushed after me so as to be able to slam the door in my wake.

    Push the magazine into the butt. Press home until you hear or feel the magazine catch engage. Delightfully snug.

    Capacity: eight cartridges. Full Blued. Aching to be discharged.

    34

    A gas station attendant in Parkington explained to me very clearly how to get to Grimm Road. Wishing to be sure

    Quilty would be at home, I attempted to ring him up but learned that his private telephone had recently been

    disconnected. Did that mean he was gone? I started to drive to Grimm Road, twelve miles north of the town. By

    that time night had eliminated most of the landscape and as I followed the narrow winding highway, a series of

    short posts, ghostly white, with reflectors, borrowed my own lights to indicate this or that curve. I could make out a

    dark valley on one side of the road and wooded slopes on the other, and in front of me, like derelict snowflakes,

    moths drifted out of the blackness into my probing aura. At the twelfth mile, as foretold, a curiously hooded bridge

    sheathed me for a moment and, beyond it, a white-washed rock loomed on the right, and a few car lengths further,

    on the same side, I turned off the highway up gravelly Grimm Road. For a couple of minutes all was dank, dark,

    dense forest. Then, Pavor Manor, a wooden house with a turret, arose in a circular clearing. Its windows glowed

    yellow and red; its drive was cluttered with half a dozen cars. I stopped in the shelter of the trees and abolished my

    lights to ponder the next move quietly. He would be surrounded by his henchmen and whores. I could not help

    seeing the inside of that festive and ramshackle castle in terms of “Troubled Teens,” a story in one of her

    magazines, vague “orgies,” a sinister adult with penele cigar, drugs, bodyguards. At least, he was there. I would

    return in the torpid morning.

    Gently I rolled back to town, in that old faithful car of mine which was serenely, almost cheerfully working for

    1. My Lolita! There was still a three-year-old bobby pin of hers in the depths of the glove compartment. There

    was still that stream of pale moths siphoned out of the night by my headlights. Dark barns still propped themselves

    up here and there by the roadside. People were still going to the movies. While searching for night lodgings, I

    passed a drive-in. In a selenian glow, truly mystical in its contrast with the moonless and massive night, on a

    gigantic screen slanting away among dark drowsy fields, a thin phantom raised a gun, both he and his arm reduced

    to tremulous dishwater by the oblique angle of that receding world, — and the next moment a row of trees shut off

    the gesticulation.

    35

    I left Insomnia Lodge next morning around eight and spent some time in Parkington. Visions of bungling the

    execution kept obsessing me. Thinking that perhaps the cartridges in the automatic had gone stale during a week of

    inactivity, I removed them and inserted a fresh batch. Such a thorough oil bath did I give Chum that now I could

    not get rid of the stuff. I bandaged him up with a rag, like a maimed limb, and used another rag to wrap up a

    handful of spare bullets.

    A thunderstorm accompanied me most of the way back to Grimm Road, but when I reached Pavor Manor, the

    sun was visible again, burning like a man, and the birds screamed in the drenched and steaming trees. The

    elaborate and decrepit house seemed to stand in a kind of daze, reflecting as it were my own state, for I could not

    help realizing, as my feet touched the springy and insecure ground, that I had overdone the alcoholic stimulation

    business.

    A guardedly ironic silence answered my bell. The garage, however, was loaded with his car, a black convertible

    for the nonce. I tried the knocker. Re-nobody. With a petulant snarl, I pushed the front door — and, how nice, it

    swung open as in a medieval fairy tale. Having softly closed it behind me, I made my way across a spacious and

    very ugly hall; peered into an adjacent drawing room; noticed a number of used glasses growing out of the carpet;

    decided that master was still asleep in the master bedroom.

    So I trudged upstairs. My right hand clutched muffled Chum in my pocket, my left patted the sticky banisters.

    Of the three bedrooms I inspected, one had obviously been slept in that night. There was a library full of flowers.

    There was a rather bare room with ample and deep mirrors and a polar bear skin on the slippery floor. There were

    still other rooms. A happy though struck me. If and when master returned from his constitutional in the woods, or

    emerged from some secret lair, it might be wise for an unsteady gunman with a long job before him to prevent his

    playmate from locking himself up in a room. Consequently, for at least five minutes I went about — lucidly insane,

    crazily calm, an enchanted and very tight hunter — turning whatever keys in whatever locks there were and

    pocketing more planned privacy than have modern glamour-boxes, where the bathroom, the only lockable locus,

    has to be used for the furtive needs of planned parenthood.

    Speaking of bathrooms — I was about to visit a third one when master came out of it, leaving a brief waterfall

    behind him. The corner of a passage did not quite conceal me. Gray-faced, baggy-eyed, fluffily disheveled in a

    scanty balding way, but still perfectly recognizable, he swept by me in a purple bathrobe, very like one I had. He

    either did not notice me, or else dismissed me as some familiar and innocuous hallucination — and, showing me

    his hairy calves, he proceeded, sleepwalker-wise, downstairs. I pocketed my last key and followed him into the

    entrance hall. He had half opened his mouth and the front door, to peer out through a sunny chink as one who

    thinks he has heard a half-hearted visitor ring and recede. Then, still ignoring the raincoated phantasm that had

    stopped in midstairs, master walked into a cozy boudoir across the hall from the drawing room, through which —

    taking it easy, knowing he was safe — I now went away from him, and in a bar-adorned kitchen gingerly

    unwrapped dirty Chum, talking care not to leave any oil stains on the chrome — I think I got the wrong product, it

    was black and awfully messy. In my usual meticulous way, I transferred naked Chum to a clean recess about me

    and made for the little boudoir. My step, as I say, was springy — too springy perhaps for success. But my heart

    pounded with tiger joy, and I crunched a cocktail glass underfoot.

    Master met me in the Oriental parlor.

    “Now who are you?” he asked in a high hoarse voice, his hands thrust into his dressing-gown pockets, his eyes

    fixing a point to the northeast of my head. “Are you by any chance Brewster?”

    By now it was evident to everybody that he was in a fog and completely at my so-called mercy. I could enjoy

    myself.

    “That’s right,” I answered suavely. “Je suis Monsieur Brustère. Let us chat for a moment before we start.”

    He looked pleased. His smudgy mustache twitched. I removed my raincoat. I was wearing a black suit, a black

    shirt, no tie. We sat down in two easy chairs.

    “You know,” he said, scratching loudly his fleshy and gritty gray cheek and showing his small pearly teeth in a

    crooked grin, “you don’t look like Jack Brewster. I mean, the resemblance is not particularly striking. Somebody

    told me he had a brother with the same telephone company.”

    To have him trapped, after those years of repentance and rage… To look at the black hairs on the back of his

    pudgy hands… To wander with a hundred eyes over his purple silks and hirsute chest foreglimpsing the punctures,

    and mess, and music of pain… To know that this semi-animated, subhuman trickster who had sodomized my

    darling — oh, my darling, this was intolerable bliss!

    “No, I am afraid I am neither of the Brewsters.”

    “He cocked his head, looking more pleased than ever.

    “Guess again, Punch.”

    “Ah,” said Punch, “so you have not come to bother me about those long-distance calls?”

    “You do make them once in a while, don’t you?”

    “Excuse me?”

    I said I had said I thought he had said he had never —

    “People,” he said, “people in general, I’m not accusing you, Brewster, but you know it’s absurd the way people

    invade this damned house without even knocking. They use the vaterre, they use the kitchen, they use the

    telephone. Phil calls Philadelphia. Pat calls Patagonia. I refuse to pay. You have a funny accent, Captain.”

    “Quilty,” I said, “do you recall a little girl called Dolores Haze, Dolly Haze? Dolly called Dolores, Colo.?”

    “Sure, she may have made those calls, sure. Any place. Paradise, Wash., Hell Canyon. Who cares?”

    “I do, Quilty. You see, I am her father.”

    “Nonsense,” he said. “You are not. You are some foreign literary agent. A Frenchman once translated my Proud

    Flesh as La Fierté de la Chair. Absurd.”

    “She was my child, Quilty.”

    In the state he was in he could not really be taken aback by anything, but his blustering manner was not quite

    convincing. A sort of wary inkling kindled his eyes into a semblance of life. They were immediately dulled again.

    “I’m very fond of children myself,” he said, “and fathers are among my best friends.”

    He turned his head away, looking for something. He beat his pockets. He attempted to rise from his seat.

    “Down!” I said — apparently much louder than I intended.

    “You need not roar at me,” he complained in his strange feminine manner. “I just wanted a smoke. I’m dying for

    a smoke.”

    “You’re dying anyway.”

    “Oh, chucks,” he said. “You begin to bore me. What do you want? Are you French, mister? Wooly-woo-boo-are?

    Let’s go to the barroomette and have a stiff —”

    He saw the little dark weapon lying in my palm as if I were offering it to him.

    “Say!” he drawled (now imitating the underworld numskull of movies), “that’s a swell little gun you’ve got there.

    What d’you want for her?”

    I slapped down his outstretched hand and he managed to knock over a box on a low table near him. It ejected a

    handful of cigarettes.

    “Here they are,” he said cheerfully. “You recall Kipling: une femme est une femme, mais un Caporal est une

    cigarette? Now we need matches.”

    “Quilty,” I said. “I want you to concentrate. You are going to die in a moment. The hereafter for all we know

    may be an eternal state of excruciating insanity. You smoked your last cigarette yesterday. Concentrate. Try to

    understand what is happening to you.”

    He kept taking the Drome cigarette apart and munching bits of it.

    “I am willing to try,” he said. “You are either Australian, or a German refugee. Must you talk to me? This is a

    Gentile’s house, you know. Maybe, you’d better run along. And do stop demonstrating that gun. I’ve an old Stern-

    Luger in the music room.”

    I pointed Chum at his slippered foot and crushed the trigger. It clicked. He looked at his foot, at the pistol, again

    at his foot. I made another awful effort, and, with a ridiculously feeble and juvenile sound, it went off. The bullet

    entered the thick pink rug, and I had the paralyzing impression that it had merely trickled in and might come out

    again.

    “See what I mean?” said Quilty. “You should be a little more careful. Give me that thing for Christ’s sake.”

    He reached for it. I pushed him back into the chair. The rich joy was waning. It was high time I destroyed him,

    but he must understand why he was being destroyed. His condition infected me, the weapon felt limp and clumsy

    in my hand.

    “Concentrate,” I said, “on the thought of Dolly Haze whom you kidnapped —”

    “I did not!” he cried. “You’re all wet. I saved her from a beastly pervert. Show me your badge instead of

    shooting at my foot, you ape, you. Where is that badge? I’m not responsible for the rapes of others. Absurd! That

    joy ride, I grant you, was a silly stunt but you got her back, didn’t you? Come, let’s have a drink.”

    I asked him whether he wanted to be executed sitting or standing.

    “Ah, let me think,” he said. “It is not an easy question. Incidentally — I made a mistake. Which I sincerely

    regret. You see, I had no fun with your Dolly. I am practically impotent, to tell the melancholy truth. And I gave

    her a splendid vacation. She met some remarkable people. Do you happen to know —”

    And with a tremendous lurch he fell all over me, sending the pistol hurtling under a chest of drawers.

    Fortunately he was more impetuous than vigorous, and I had little difficulty in shoving him back into his chair.

    He puffed a little and folded his arms on his chest.

    “Now you’ve done it,” he said. “Vous voilà dans de beaux draps, mon vieux.”

    His French was improving.

    I looked around. Perhaps, if — Perhaps I could — On my hands and knees? Risk it?

    “Alors, que fait-on?” he asked watching me closely.

    I stooped. He did not moved. I stooped lower.

    “My dear sir,” he said, “stop trifling with life and death. I am a playwright. I have written tragedies, comedies,

    fantasies. I have made private movies out of Justine and other eighteenth-century sexcapades. I’m the author of

    fifty-two successful scenarios. I know all the ropes. Let me handle this. There should be a poker somewhere, why

    don’t I fetch it, and then we’ll fish out your property.”

    Fussily, busybodily, cunningly, he had risen again while he talked. I groped under the chest trying at the same

    time to keep an eye on him. All of a sudden I noticed that he had noticed that I did not seem to have noticed Chum

    protruding from beneath the other corner of the chest. We fell to wrestling again. We rolled all over the floor, in

    each other’s arms, like two huge helpless children. He was naked and goatish under his robe, and I felt suffocated

    as he rolled over me. I rolled over him. We rolled over me. They rolled over him. We rolled over us.

    In its published form, this book is being read, I assume, in the first years of 2000 A.D. (1935 plus eighty or

    ninety, live long, my love); and elderly readers will surely recall at this point the obligatory scene in the Westerns

    of their childhood. Our tussle, however, lacked the ox-stunning fisticuffs, the flying furniture. He and I were two

    large dummies, stuffed with dirty cotton and rags. It was a silent, soft, formless tussle on the part of two literati,

    one of whom was utterly disorganized by a drug while the other was handicapped by a heart condition and too

    much gin. When at last I had possessed myself of my precious weapon, and the scenario writer had been reinstalled

    in his low chair, both of us were panting as the cowman and the sheepman never do after their battle.

    I decided to inspect the pistol — our sweat might have spoiled something — and regain my wind before

    proceeding to the main item in the program. To fill in the pause, I proposed he read his own sentence — in the

    poetical form I had given it. The term “poetical justice” is one that may be most happily used in this respect. I

    handed him a neat typescript.

    “Yes,” he said, “splendid idea. Let me fetch my reading glasses” (he attempted to rise).

    “No.”

    “Just as you say. Shall I read out loud?”

    “Yes.”

    “Here goes. I see it’s in verse.

    Because you took advantage of a sinner

    because you took advantage

    because you took

    because you took advantage of my disadvantage…

    “That’s good, you know. That’s damned good.”

    …when I stood Adam-naked

    before a federal law and all its stinging stars

    “Oh, grand stuff!”

    …Because you took advantage of a sin

    when I was helpless moulting moist and tender

    hoping for the best

    dreaming of marriage in a mountain state

    aye of a litter of Lolitas…

    “Didn’t get that.”

    Because you took advantage of my inner

    essential innocence

    because you cheated me —

    “A little repetitious, what? Where was I?”

    Because you cheated me of my redemption

    because you took

    her at the age when lads

    play with erector sets

    “Getting smutty, eh?”

    a little downy girl still wearing poppies

    still eating popcorn in the colored gloam

    where tawny Indians took paid croppers

    because you stole her

    from her wax-browed and dignified protector

    spitting into his heavy-lidded eye

    ripping his flavid toga and at dawn

    leaving the hog to roll upon his new discomfort

    the awfulness of love and violets

    remorse despair while you

    took a dull doll to pieces

    and threw its head away

    because of all you did

    because of all I did not

    you have to die

    “Well, sir, this is certainly a fine poem. Your best as far as I’m concerned.”

    He folded and handed it back to me.

    I asked him if he had anything serious to say before dying. The automatic was again ready for use on the person.

    He looked at it and heaved a big sigh.

    “Now look here, Mac,” he said. “You are drunk and I am a sick man. Let us postpone the matter. I need quiet. I

    have to nurse my impotence. Friends are coming in the afternoon to take me to a game. This pistol-packing face is

    becoming a frightful nuisance. We are men of the world, in everything — sex, free verse, marksmanship. If you

    bear me a grudge, I am ready to make unusual amends. Even an old-fashioned rencontre, sword or pistol, in Rio or

    elsewhere — is not excluded. My memory and my eloquence are not at their best today, but really, my dear Mr.

    Humbert, you were not an ideal stepfather, and I did not force your little protégée to join me. It was she made me

    remove her to a happier home. This house is not as modern as that ranch we shared with dear friends. But it is

    roomy, cool in summer and winter, and in a word comfortable, so, since I intend retiring to England or Florence

    forever, I suggest you move in. It is yours, gratis. Under the condition you stop pointing at me that [he swore

    disgustingly] gun. By the way, I do not know if you care for the bizarre, but if you do, I can offer you, also gratis,

    as house pet, a rather exciting little freak, a young lady with three breasts, one a dandy, this is a rare and delightful

    marvel of nature. Now, soyons raisonnables. You will only wound me hideously and then rot in jail while I

    recuperate in a tropical setting. I promise you, Brewster, you will be happy here, with a magnificent cellar, and all

    the royalties from my next play — I have not much at the bank right now but I propose to borrow — you know, as

    the Bard said, with that cold in his head, to borrow and to borrow and to borrow. There are other advantages. We

    have here a most reliable and bribable charwoman, a Mrs. Vibrissa — curious name — who comes from the

    village twice a week, alas not today, she has daughters, granddaughters, a thing or two I know about the chief of

    police makes him my slave. I am a playwright. I have been called the American Maeterlinck. Maeterlinck-

    Schmetterling, says I. Come on! All this is very humiliating, and I am not sure I am doing the right thing. Never

    use herculanita with rum. Now drop that pistol like a good fellow. I knew your dear wife slightly. You may use my

    wardrobe. Oh, another thing — you are going to like this. I have an absolutely unique collection of erotica upstairs.

    Just to mention one item: the in folio de-luxe Bagration Island by the explorer and psychoanalyst Melanie Weiss, a

    remarkable lady, a remarkable work — drop that gun — with photographs of eight hundred and something male

    organs she examined and measured in 1932 on Bagration, in the Barda Sea, very illuminating graphs, plotted with

    love under pleasant skies — drop that gun — and moreover I can arrange for you to attend executions, not

    everybody knows that the chair is painted yellow —”

    Feu. This time I hit something hard. I hit the back of a black rocking chair, not unlike Dolly Schiller’s — my

    bullet hit the inside surface of its back whereupon it immediately went into a rocking act, so fast and with such zest

    that any one coming into the room might have been flabbergasted by the double miracle: that chair rocking in a

    panic all by itself, and the armchair, where my purple target had just been, now void of all life content. Wiggling

    his fingers in the air, with a rapid heave of his rump, he flashed into the music room and the next second we were

    tugging and gasping on both sides of the door which had a key I had overlooked. I won again, and with another

    abrupt movement Clare the Impredictable sat down before the piano and played several atrociously vigorous,

    fundamentally hysterical, plangent chords, his jowls quivering, his spread hands tensely plunging, and his nostrils

    emitting the soundtrack snorts which had been absent from our fight. Still singing those impossible sonorities, he

    made a futile attempt to open with his foot a kind of seaman’s chest near the piano. My next bullet caught him

    somewhere in the side, and he rose from his chair higher and higher, like old, gray, mad Nijinski, like Old faithful,

    like some old nightmare of mine, to a phenomenal altitude, or so it seemed, as he rent the air — still shaking with

    the rich black music — head thrown back in a howl, hand pressed to his brow, and with his other hand clutching

    his armpit as if stung by a hornet, down he came on his heels and, again a normal robed man, scurried out into the

    hall.

    I see myself following him through the hall, with a kind of double, triple, kangaroo jump, remaining quite

    straight on straight legs while bouncing up twice in his wake, and then bouncing between him and the front door in

    a ballet-like stiff bounce, with the purpose of heading him off, since the door was not properly closed.

    Suddenly dignified, and somewhat morose, he started to walk up the broad stairs, and, shifting my position, but

    not actually following him up the steps, I fired three or four times in quick succession, wounding him at every

    blaze; and every time I did it to him, that horrible thing to him, his face would twitch in an absurd clownish manner,

    as if he were exaggerating the pain; he slowed down, rolled his eyes half closing them and made a feminine “ah!”

    and he shivered every time a bullet hit him as if I were tickling him, and every time I got him with those slow,

    clumsy, blind bullets of mine, he would say under his breath, with a phony British accent — all the while

    dreadfully twitching, shivering, smirking, but withal talking in a curiously detached and even amiable manner: “Ah,

    that hurts, sir, enough! Ah, that hurts atrociously, my dear fellow. I pray you, desist. Ah — very painful, very

    painful, indeed… God! Hah! This is abominable, you should really not —” His voice trailed off as he reached the

    landing, but he steadily walked on despite all the lead I had lodged in his bloated body — and in distress, in dismay,

    I understood that far from killing him I was injecting spurts of energy into the poor fellow, as if the bullets had

    been capsules wherein a heady elixir danced.

    I reloaded the thing with hands that were black and bloody — I had touched something he had anointed with his

    thick gore. Then I rejoined him upstairs, the keys jangling in my pockets like gold.

    He was trudging from room to room, bleeding majestically, trying to find an open window, shaking his head,

    and still trying to talk me out of murder. I took aim at his head, and he retired to the master bedroom with a burst of

    royal purple where his ear had been.

    “Get out, get out of here,” he said coughing and spitting; and in a nightmare of wonder, I saw this bloodspattered

    but still buoyant person get into his bed and wrap himself up in the chaotic bedclothes. I hit him at very

    close range through the blankets, and then he lay back, and a big pink bubble with juvenile connotations formed on

    his lips, grew to the size of a toy balloon, and vanished.

    I may have lost contact with reality for a second or two — oh, nothing of the I-just-blacked-out sort that your

    common criminal enacts; on the contrary, I want to stress the fact that I was responsible for every shed drop of his

    bubbleblood; but a kind of momentary shift occurred as if I were in the connubial bedroom, and Charlotte were

    sick in bed. Quilty was a very sick man. I held one of his slippers instead of the pistol — I was sitting on the pistol.

    Then I made myself a little more comfortable in the chair near the bed, and consulted my wrist watch. The crystal

    was gone but it ticked. The whole sad business had taken more than an hour. He was quiet at last. Far from feeling

    any relief, a burden even weightier than the one I had hoped to get rid of was with me, upon me, over me. I could

    not bring myself to touch him in order to make sure he was really dead. He looked it: a quarter of his face gone,

    and two flies beside themselves with a dawning sense of unbelievable luck. My hands were hardly in better

    condition than his. I washed up as best I could in the adjacent bathroom. Now I could leave. As I emerged on the

    landing, I was amazed to discover that a vivacious buzz I had just been dismissing as a mere singing in my ears

    was really a medley of voices and radio music coming from the downstairs drawing room.

    I found there a number of people who apparently had just arrived and were cheerfully drinking Quilty’s liquor.

    There was a fat man in an easy chair; and two dark-haired pale young beauties, sisters no doubt, big one and small

    one (almost a child), demurely sat side by side on a davenport. A florid-faced fellow with sapphire-blue eyes was

    in the act of bringing two glasses out of the bar-like kitchen, where two or three women were chatting and chinking

    ice. I stopped in the doorway and said: “I have just killed Clare Quilty.” “Good for you,” said the florid fellow as he

    offered one of the drinks to the elder girl. “Somebody ought to have done it long ago,” remarked the fat man.

    “What does he say, Tony?” asked a faded blonde from the bar. “He says,” answered the florid fellow, “he has killed

    Cue.” “Well,” said another unidentified man rising in a corner where he had been crouching to inspect some

    records, “I guess we all should do it to him some day.” “Anyway,” said Tony, “he’d better come down. We can’t

    wait for him much longer if we want to go to that game.” “Give this man a drink somebody,” said the fat person.

    “What a beer?” said a woman in slacks, showing it to me from afar.

    Only the two girls on the davenport, both wearing black, the younger fingering a bright something about her

    white neck, only they said nothing, but just smiled on, so young, so lewd. As the music paused for a moment, there

    was a sudden noise on the stairs. Tony and I stepped out into the hall. Quilty of all people had managed to crawl

    out onto the landing, and there we could see him, flapping and heaving, and then subsiding, forever this time, in a

    purple heap.

    “Hurry up, Cue,” said Tony with a laugh. “I believe, he’s still —” He returned to the drawing room, music

    drowned the rest of the sentence.

    This, I said to myself, was the end of the ingenious play staged for me by Quilty. With a heavy heart I left the

    house and walked though the spotted blaze of the sun to my car. Two other cars were parked on both sides of it,

    and I had some trouble squeezing out.

    36

    The rest is a little flattish and faded. Slowly I drove downhill, and presently found myself going at the same lazy

    pace in a direction opposite to Parkington. I had left my raincoat in the boudoir and Chum in the bathroom. No, it

    was not a house I would have liked to live in. I wondered idly if some surgeon of genius might not alter his own

    career, and perhaps the whole destiny of mankind, by reviving quilted Quilty, Clare Obscure. Not that I cared; on

    the whole I wished to forget the whole mess — and when I did learn he was dead, the only satisfaction it gave me,

    was the relief of knowing I need not mentally accompany for months a painful and disgusting convalescence

    interrupted by all kinds of unmentionable operations and relapses, and perhaps an actual visit from him, with

    trouble on my part to rationalize him as not being a ghost. Thomas had something. It is strange that the tactile sense,

    which is so infinitely less precious to men than sight, becomes at critical moment our main, if not only, handle to

    reality. I was all covered with Quilty — with the feel of that tumble before the bleeding.

    The road now stretched across open country, and it occurred to me — not by way of protest, not as a symbol, or

    anything like that, but merely as a novel experience — that since I had disregarded all laws of humanity, I might as

    well disregard the rules of traffic. So I crossed to the left side of the highway and checked the feeling, and the

    feeling was good. It was a pleasant diaphragmal melting, with elements of diffused tactility, all this enhanced by

    the thought that nothing could be nearer to the elimination of basic physical laws than deliberately driving on the

    wrong side of the road. In a way, it was a very spiritual itch. Gently, dreamily, not exceeding twenty miles an hour,

    I drove on that queer mirror side. Traffic was light. Cars that now and then passed me on the side I had abandoned

    to them, honked at me brutally. Cars coming towards me wobbled, swerved, and cried out in fear. Presently I found

    myself approaching populated places. Passing through a red light was like a sip of forbidden Burgundy when I was

    a child. Meanwhile complications were arising. I was being followed and escorted. Then in front of me I saw two

    cars placing themselves in such a manner as to completely block my way. With a graceful movement I turned off

    the road, and after two or three big bounces, rode up a grassy slope, among surprised cows, and there I came to a

    gentle rocking stop. A kind of thoughtful Hegelian synthesis linking up two dead women.

    I was soon to be taken out of the car (Hi, Melmoth, thanks a lot, old fellow) — and was, indeed, looking

    forward to surrender myself to many hands, without doing anything to cooperate, while they moved and carried me,

    relaxed, comfortable, surrendering myself lazily, like a patient, and deriving an eerie enjoyment from my limpness

    and the absolutely reliable support given me by the police and the ambulance people. And while I was waiting for

    them to run up to me on the high slope, I evoked a last mirage of wonder and hopelessness. One day, soon after her

    disappearance, an attack of abominable nausea forced me to pull up on the ghost of an old mountain road that now

    accompanied, now traversed a brand new highway, with its population of asters bathing in the detached warmth of

    a pale-blue afternoon in late summer. After coughing myself inside out, I rested a while on a boulder, and then,

    thinking the sweet air might do me good, walked a little way toward a low stone parapet on the precipice side of

    the highway. Small grasshoppers spurted out of the withered roadside weeds. A very light cloud was opening its

    arms and moving toward a slightly more substantial one belonging to another, more sluggish, heavenlogged system.

    As I approached the friendly abyss, I grew aware of a melodious unity of sounds rising like vapor from a small

    mining town that lay at my feet, in a fold of the valley. One could make out the geometry of the streets between

    blocks of red and gray roofs, and green puffs of trees, and a serpentine stream, and the rich, ore-like glitter of the

    city dump, and beyond the town, roads crisscrossing the crazy quilt of dark and pale fields, and behind it all, great

    timbered mountains. But even brighter than those quietly rejoicing colors — for there are colors and shades that

    seem to enjoy themselves in good company — both brighter and dreamier to the ear than they were to the eye, was

    that vapory vibration of accumulated sounds that never ceased for a moment, as it rose to the lip of granite where I

    stood wiping my foul mouth. And soon I realized that all these sounds were of one nature, that no other sounds but

    these came from the streets of the transparent town, with the women at home and the men away. Reader! What I

    heard was but the melody of children at play, nothing but that, and so limpid was the air that within this vapor of

    blended voices, majestic and minute, remote and magically near, frank and divinely enigmatic — one could hear

    now and then, as if released, an almost articulate spurt of vivid laughter, or the crack of a bat, or the clatter of a toy

    wagon, but it was all really too far for the eye to distinguish any movement in the lightly etched streets. I stood

    listening to that musical vibration from my lofty slope, to those flashes of separate cries with a kind of demure

    murmur for background, and then I knew that the hopelessly poignant thing was not Lolita’s absence from my side,

    but the absence of her voice from that concord.

    This then is my story. I have reread it. It has bits of marrow sticking to it, and blood, and beautiful bright-green

    flies. At this or that twist of it I feel my slippery self eluding me, gliding into deeper and darker waters than I care

    to probe. I have camouflaged what I could so as not to hurt people. And I have toyed with many pseudonyms for

    myself before I hit on a particularly apt one. There are in my notes “Otto Otto” and “Mesmer Mesmer” and

    “Lambert Lambert,” but for some reason I think my choice expresses the nastiness best.

    When I started, fifty-six days ago, to write Lolita, first in the psychopathic ward for observation, and then in this

    well-heated, albeit tombal, seclusion, I thought I would use these notes in toto at my trial, to save not my head, of

    course, but my soul. In mind-composition, however, I realized that I could not parade living Lolita. I still may use

    parts of this memoir in hermetic sessions, but publication is to be deferred.

    For reasons that may appear more obvious than they really are, I am opposed to capital punishment; this attitude

    will be, I trust, shared by the sentencing judge. Had I come before myself, I would have given Humbert at least

    thirty-five years for rape, and dismissed the rest of the charges. But even so, Dolly Schiller will probably survive

    me by many years. The following decision I make with all the legal impact and support of a signed testament: I

    wish this memoir to be published only when Lolita is no longer alive.

    Thus, neither of us is alive when the reader opens this book. But while the blood still throbs through my writing

    hand, you are still as much part of blessed matter as I am, and I can still talk to you from here to Alaska. Be true to

    your Dick. Do not let other fellows touch you. Do not talk to strangers. I hope you will love your baby. I hope it

    will be a boy. That husband of yours, I hope, will always treat you well, because otherwise my specter shall come

    at him, like black smoke, like a demented giant, and pull him apart nerve by nerve. And do not pity C.Q. One had

    to choose between him and H.H., and one wanted H.H. to exist at least a couple of months longer, so as to have

    him make you live in the minds of later generations. I am thinking of aurochs and angels, the secret of durable

    pigments, prophetic sonnets, the refuge of art. And this is the only immortality you and I may share, my Lolita.

    Vladimir Nabokov

    On a book entitle Lolita

    After doing my impersonation of suave John Ray, the character in Lolita who pens the Foreword, any comments

    coming straight from me may strike one — may strike me, in fact — as an impersonation of Vladimir Nabokov

    talking about his own book. A few points, however, have to be discussed; and the autobiographic device may

    induce mimic and model to blend.

    Teachers of Literature are apt to think up such problems as “What is the author’s purpose?” or still worse “What

    is the guy trying to say?” Now, I happen to be the kind of author who in starting to work on a book has no other

    purpose than to get rid of that book and who, when asked to explain its origin and growth, has to rely on such

    ancient terms as Interreaction of Inspiration and Combination — which, I admit, sounds like a conjurer explaining

    one trick by performing another.

    The first little throb of Lolita went through me late in 1939 or early in 1940, in Paris, at a time when I was laid

    up with a severe attack of intercostal neuralgia. As far as I can recall, the initial shiver of inspiration was somehow

    prompted by a newspaper story about an ape in the Jardin des Plantes, who, after months of coaxing by a scientist,

    produced the first drawing ever charcoaled by an animal: this sketch showed the bars of the poor creature’s cage.

    The impulse I record had no textual connection with the ensuing train of thought, which resulted, however, in a

    prototype of my present novel, a short story some thirty pages long. I wrote it in Russian, the language in which I

    had been writing novels since 1924 (the best of these are not translated into English, and all are prohibited for

    political reasons in Russia). The man was a Central European, the anonymous nymphet was French, and the loci

    were Paris and Provence. I had him marry the little girl’s sick mother who soon died, and after a thwarted attempt

    to take advantage of the orphan in a hotel room, Arthur (for that was his name) threw himself under the wheels of a

    truck. I read the story one blue-papered wartime night to a group of friends — Mark Aldanov, two social

    revolutionaries, and a woman doctor; but I was not pleased with the thing and destroyed it sometime after moving

    to America in 1940.

    Around 1949, in Ithaca, upstate New York, the throbbing, which had never quite ceased, began to plague me

    again. Combination joined inspiration with fresh zest and involved me in a new treatment of the theme, this time in

    English — the language of my first governess in St. Petersburg, circa 1903, a Miss Rachel Home. The nymphet,

    now with a dash of Irish blood, was really much the same lass, and the basic marrying-her-mother idea also

    subsisted; but otherwise the thing was new and had grown in secret the claws and wings of a novel.

    The book developed slowly, with many interruptions and asides. It had taken me some forty years to invent

    Russia and Western Europe, and now I was faced by the task of inventing America. The obtaining of such local

    ingredients as would allow me to inject a modicum of average “reality” (one of the few words which mean nothing

    without quotes) into the brew of individual fancy, proved at fifty a much more difficult process than it had been in

    the Europe of my youth when receptiveness and retention were at their automatic best. Other books intervened.

    Once or twice I was on the point of burning the unfinished draft and had carried my Juanita Dark as far as the

    shadow of the leaning incinerator on the innocent lawn, when I was stopped by the thought that the ghost of the

    destroyed book would haunt my files for the rest of my life.

    Every summer my wife and I go butterfly hunting. The specimens are deposited at scientific institutions, such as

    the Museum of Comparative Zoology at Harvard or the Cornell University collection. The locality labels pinned

    under these butterflies will be a boon to some twenty-first-century scholar with a taste for recondite biography. It

    was at such of our headquarters as Telluride, Colorado; Afton, Wyoming; Portal, Arizona; and Ashland, Oregon,

    that Lolita was energetically resumed in the evenings or on cloudy days. I finished copying the thing out in

    longhand in the spring of 1954, and at once began casting around for a publisher.

    At first, on the advice of a wary old friend, I was meek enough to stipulate that the book be brought out

    anonymously. I doubt that I shall ever regret that soon afterwards, realizing how likely a mask was to betray my

    own cause, I decided to sign Lolita. The four American publishers, W, X, Y, Z, who in turn were offered the

    typescript and had their readers glance at it, were shocked by Lolita to a degree that even my wary old friend F.P.

    had not expected.

    While it is true that in ancient Europe, and well into the eighteenth century (obvious examples come from

    France), deliberate lewdness was not inconsistent with flashes of comedy, or vigorous satire, or even the verve of a

    fine poet in a wanton mood, it is also true that in modern times the term “pornography” connotes mediocrity,

    commercialism, and certain strict rules of narration. Obscenity must be mated with banality because every kind of

    aesthetic enjoyment has to be entirely replaced by simple sexual stimulation which demands the traditional word

    for direct action upon the patient. Old rigid rules must be followed by the pornographer in order to have his patient

    feel the same security of satisfaction as, for example, fans of detective stories feel — stories where, if you do not

    watch out, the real murderer may turn out to be, to the fan’s disgust, artistic originality (who for instance would

    want a detective story without a single dialogue in it?). Thus, in pornographic novels, action has to be limited to the

    copulation of clichés. Style, structure, imagery should never distract the reader from his tepid lust. The novel must

    consist of an alternation of sexual scenes. The passages in between must be reduced to sutures of sense, logical

    bridges of the simplest design, brief expositions and explanations, which the reader will probably skip but must

    know they exist in order not to feel cheated (a mentality stemming from the routine of “true” fairy tales in

    childhood). Moreover, the sexual scenes in the book must follow a crescendo line, with new variations, new

    combinations, new sexes, and a steady increase in the number of participants (in a Sade play they call the gardener

    in), and therefore the end of the book must be more replete with lewd lore than the first chapters.

    Certain techniques in the beginning of Lolita (Humbert’s Journal, for example) misled some of my first readers

    into assuming that this was going to be a lewd book. They expected the rising succession of erotic scenes; when

    these stopped, the readers stopped, too, and felt bored and let down. This, I suspect, is one of the reasons why not

    all the four firms read the typescript to the end. Whether they found it pornographic or not did not interest me.

    Their refusal to buy the book was based not on my treatment of the theme but on the theme itself, for there are at

    least three themes which are utterly taboo as far as most American publishers are concerned. The two others are: a

    Negro-White marriage which is a complete and glorious success resulting in lots of children and grandchildren;

    and the total atheist who lives a happy and useful life, and dies in his sleep at the age of 106.

    Some of the reactions were very amusing: one reader suggested that his firm might consider publication if I

    turned my Lolita into a twelve-year-old lad and had him seduced by Humbert, a farmer, in a barn, amidst gaunt and

    arid surroundings, all this set forth in short, strong, “realistic” sentences (“He acts crazy. We all act crazy, I guess. I

    guess God acts crazy.” Etc.). Although everybody should know that I detest symbols and allegories (which is due

    partly to my old feud with Freudian voodooism and partly to my loathing of generalizations devised by literary

    mythists and sociologists), an otherwise intelligent reader who flipped through the first part described Lolita as

    “Old Europe debauching young America,” while another flipper saw in it “Young America debauching old

    Europe.” Publisher X, whose advisers got so bored with Humbert that they never got beyond page 188, had the

    naïveté to write me that Part Two was too long. Publisher Y, on the other hand, regretted there were no good

    people in the book. Publisher Z said if he printed Lolita, he and I would go to jail.

    No writer in a free country should be expected to bother about the exact demarcation between the sensuous and

    the sensual; this is preposterous; I can only admire but cannot emulate the accuracy of judgment of those who pose

    the fair young mammals photographed in magazines where the general neckline is just low enough to provoke a

    past master’s chuckle and just high enough not to make a postmaster frown. I presume there exist readers who find

    titillating the display of mural words in those hopelessly banal and enormous novels which are typed out by the

    thumbs of tense mediocrities and called “powerful” and “stark” by the reviewing hack. There are gentle souls who

    would pronounce Lolita meaningless because it does not teach them anything. I am neither a reader nor a writer of

    didactic fiction, and, despite John Ray’s assertion, Lolita has no moral in tow. For me a work of fiction exists only

    insofar as it affords me what I shall bluntly call aesthetic bliss, that is a sense of being somehow, somewhere,

    connected with other states of being where art (curiosity, tenderness, kindness, ecstasy) is the norm. There are not

    many such books. All the rest is either topical trash or what some call the Literature of Ideas, which very often is

    topical trash corning in huge blocks of plaster that are carefully transmitted from age to age until somebody comes

    along with a hammer and takes a good crack at Balzac, at Gorki, at Mann.

    Another charge which some readers have made is that Lolita is anti-American. This is something that pains me

    considerably more than the idiotic accusation of immorality. Considerations of depth and perspective (a suburban

    lawn, a mountain meadow) led me to build a number of North American sets. I needed a certain exhilarating milieu.

    Nothing is more exhilarating than philistine vulgarity. But in regard to philistine vulgarity there is no intrinsic

    difference between Palearctic manners and Nearctic manners. Any proletarian from Chicago can be as bourgeois

    (in the Flaubertian sense) as a duke. I chose American motels instead of Swiss hotels or English inns only because

    I am trying to be an American writer and claim only the same rights that other American writers enjoy. On the

    other hand, my creature Humbert is a foreigner and an anarchist, and there are many things, besides nymphets, in

    which I disagree with him. And all my Russian readers know that my old worlds — Russian, British, German,

    French — are just as fantastic and personal as my new one is.

    Lest the little statement I am making here seem an airing of grudges, I must hasten to add that besides the lambs

    who read the typescript of Lolita or its Olympia Press edition in a spirit of “Why did he have to write it?” or “Why

    should I read about maniacs?” there have been a number of wise, sensitive, and staunch people who understood my

    book much better than I can explain its mechanism here.

    Every serious writer, I dare say, is aware of this or that published book of his as of a constant comforting

    presence. Its pilot light is steadily burning somewhere in the basement and a mere touch applied to one’s private

    thermostat instantly results in a quiet little explosion of familiar warmth. This presence, this glow of the book in an

    ever accessible remoteness is a most companionable feeling, and the better the book has conformed to its

    prefigured contour and color the ampler and smoother it glows. But even so, there are certain points, byroads,

    favorite hollows that one evokes more eagerly and enjoys more tenderly than the rest of one’s book. I have not

    reread Lolita since I went through the proofs in the spring of 1955 but I find it to be a delightful presence now that

    it quietly hangs about the house like a summer day which one knows to be bright behind the haze. And when I thus

    think of Lolita, I seem always to pick out for special delectation such images as Mr. Taxovich, or that class list of

    Ramsdale School, or Charlotte saying “waterproof,” or Lolita in slow motion advancing toward Humbert’s gifts, or

    the pictures decorating the stylized garret of Gaston Godin, or the Kasbeam barber (who cost me a month of work),

    or Lolita playing tennis, or the hospital at Elphinstone, or pale, pregnant, beloved, irretrievable Dolly Schiller

    dying in Gray Star (the capital town of the book), or the tinkling sounds of the valley town coming up the mountain

    trail (on which I caught the first known female of Lycaeides sublivens Nabokov). These are the nerves of the novel.

    These are the secret points, the subliminal co-ordinates by means of which the book is plotted — although I realize

    very clearly that these and other scenes will be skimmed over or not noticed, or never even reached, by those who

    begin reading the book under the impression that it is something on the lines of Memoirs of a Woman of Pleasure

    or Les Amours de Milord Grosvit. That my novel does contain various allusions to the physiological urges of a

    pervert is quite true. But after all we are not children, not illiterate juvenile delinquents, not English public school

    boys who after a night of homosexual romps have to endure the paradox of reading the Ancients in expurgated

    versions.

    It is childish to study a work of fiction in order to gain information about a country or about a social class or about the author. And yet one of my very few intimate friends, after reading Lolita, was sincerely worried that I (I!) should be living “among such depressing people” — when the only discomfort I really experienced was to live in my workshop among discarded limbs and unfinished torsos.

    After Olympia Press, in Paris, published the book, an American critic suggested that Lolita was the record of my love affair with the romantic novel. The substitution “English language” for “romantic novel” would make this elegant formula more correct. But here I feel my voice rising to a much too strident pitch. None of my American friends have read my Russian books and thus every appraisal on the strength of my English ones is bound to be out of focus. My private tragedy, which cannot, and indeed should not, be anybody’s concern, is that I had to abandon my natural idiom, my untrammeled, rich, and infinitely docile Russian tongue for a second-rate brand of English, devoid of any of those apparatuses — the baffling mirror, the black velvet backdrop, the implied associations and traditions — which the native illusionist, frac-tails flying, can magically use to transcend the heritage in his own way.

    November 12, 1956

  • Vladimir Nabokov《Lolita》1

    Foreword

    “Lolita, or the Confession of a White Widowed Male,” such were the two titles under which the writer of the present note received the strange pages it preambulates. “Humbert Humbert,” their author, had died in legal captivity, of coronary thrombosis, on November 16, 1952, a few days before his trial was scheduled to start. His lawyer, my good friend and relation, Clarence Choate Clark, Esq., now of he District of Columbia bar, in asking me to edit the manuscript, based his request on a clause in his client’s will which empowered my eminent cousin to use his discretion in all matters pertaining to the preparation of “Lolita” for print. Mr. Clark’s decision may have been influenced by the fact that the editor of his choice had just been awarded the Poling Prize for a modest work (“Do the Senses make Sense?”) wherein certain morbid states and perversions had been discussed.

    My task proved simpler than either of us had anticipated. Save for the correction of obvious solecisms and a careful suppression of a few tenacious details that despite “H.H.”‘s own efforts still subsisted in his text as signposts and tombstones (indicative of places or persons that taste would conceal and compassion spare), this remarkable memoir is presented intact. Its author’s bizarre cognomen is his own invention; and, of course, this mask — through which two hypnotic eyes seem to glow — had to remain unlifted in accordance with its wearer’s wish. While “Haze” only rhymes with the heroine’s real surname, her first name is too closely interwound with the inmost fiber of the book to allow one to alter it; nor (as the reader will perceive for himself) is there any practical necessity to do so. References to “H.H.”‘s crime may be looked up by the inquisitive in the daily papers for September-October 1952; its cause and purpose would have continued to come under my reading lamp.

    For the benefit of old-fashioned readers who wish to follow the destinies of the “real” people beyond the “true” story, a few details may be given as received from Mr. “Windmuller,” of “Ramsdale,” who desires his identity suppressed so that “the long shadow of this sorry and sordid business” should not reach the community to which he is proud to belong. His daughter, “Louise,” is by now a college sophomore, “Mona Dahl” is a student in Paris.

    “Rita” has recently married the proprietor of a hotel in Florida. Mrs. “Richard F. Schiller” died in childbed, giving birth to a stillborn girl, on Christmas Day 1952, in Gray Star, a settlement in the remotest Northwest. “Vivian Darkbloom” has written a biography, “My Cue,” to be published shortly, and critics who have perused the manuscript call it her best book. The caretakers of the various cemeteries involved report that no ghosts walk.

    Viewed simply as a novel, “Lolita” deals with situations and emotions that would remain exasperatingly vague to the reader had their expression been etiolated by means of platitudinous evasions. True, not a single obscene term is to be found in the whole work; indeed, the robust philistine who is conditioned by modern conventions into accepting without qualms a lavish array of four-letter words in a banal novel, will be quite shocked by their absence here. If, however, for this paradoxical prude’s comfort, an editor attempted to dilute or omit scenes that a

    certain type of mind might call “aphrodisiac” (see in this respect the monumental decision rendered December 6,

    1933, by Hon. John M. Woolsey in regard to another, considerably more outspoken, book), one would have to

    forego the publication of “Lolita” altogether, since those very scenes that one might ineptly accuse of sensuous

    existence of their own, are the most strictly functional on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a tragic tale tending

    unswervingly to nothing less than a moral apotheosis. The cynic may say that commercial pornography makes the

    same claim; the learned may counter by asserting that “H.H.”‘s impassioned confession is a tempest in a test tube;

    that at least 12% of American adult males — a “conservative” estimate according to Dr. Blanche Schwarzmann

    (verbal communication) — enjoy yearly, in one way or another, the special experience “H.H.” describes with such

    despair; that had our demented diarist gone, in the fatal summer of 1947, to a competent psycho-pathologist, there

    would have been no disaster; but then, neither would there have been this book.

    This commentator may be excused for repeating what he has stressed in his own books and lectures, namely that “offensive” is frequently but a synonym for “unusual;” and a great work of art is of course always original, and

    thus by its very nature should come as a more or less shocking surprise. I have no intention to glorify “H.H.” No

    doubt, he is horrible, he is abject, he is a shining example of moral leprosy, a mixture of ferocity and jocularity that betrays supreme misery perhaps, but is not conducive to attractiveness. He is ponderously capricious. Many of

    his casual opinions on the people and scenery of this country are ludicrous. A desperate honesty that throbs

    through his confession does not absolve him from sins of diabolical cunning. He is abnormal. He is not a

    gentleman. But how magically his singing violin can conjure up a tendresse, a compassion for Lolita that makes us

    entranced with the book while abhorring its author!

    As a case history, “Lolita” will become, no doubt, a classic in psychiatric circles. As a work of art, it transcends its expiatory aspects; and still more important to us than scientific significance and literary worth, is the ethical

    impact the book should have on the serious reader; for in this poignant personal study there lurks a general lesson;

    the wayward child, the egotistic mother, the panting maniac — these are not only vivid characters in a unique

    story: they warn us of dangerous trends; they point out potent evils. “Lolita” should make all of us — parents,

    social workers, educators — apply ourselves with still greater vigilance and vision to the task of bringing up a better generation in a safer world.

    Widworth, Mass.                                                                                                                                                                                     John Ray, Jr., Ph.D. August 5, 1955

    Part One

    1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

    She was Lo, plain Lo, in the morning, standing four feet ten in one sock. She was Lola in slacks. She was Dolly at school. She was Dolores on the dotted line. But in my arms she was always Lolita.

    Did she have a precursor? She did, indeed she did. In point of fact, there might have been no Lolita at all had I

    not loved, one summer, a certain initial girl-child. In a princedom by the sea. Oh when? About as many years

    before Lolita was born as my age was that summer. You can always count on a murderer for a fancy prose style.

    Ladies and gentlemen of the jury, exhibit number one is what the seraphs, the misinformed, simple, noblewinged

    seraphs, envied. Look at this tangle of thorns.

    2

    I was born in 1910, in Paris. My father was a gentle, easy-going person, a salad of racial genes: a Swiss citizen, of

    mixed French and Austrian descent, with a dash of the Danube in his veins. I am going to pass around in a minute

    some lovely, glossy-blue picture-postcards. He owned a luxurious hotel on the Riviera. His father and two

    grandfathers had sold wine, jewels and silk, respectively. At thirty he married an English girl, daughter of Jerome

    Dunn, the alpinist, and granddaughter of two Dorset parsons, experts in obscure subjects — paleopedology and

    Aeolian harps, respectively. My very photogenic mother died in a freak accident (picnic, lightning) when I was

    three, and, save for a pocket of warmth in the darkest past, nothing of her subsists within the hollows and dells of

    memory, over which, if you can still stand my style (I am writing under observation), the sun of my infancy had set:

    surely, you all know those redolent remnants of day suspended, with the midges, about some hedge in bloom or

    suddenly entered and traversed by the rambler, at the bottom of a hill, in the summer dusk; a furry warmth, golden

    midges.

    My mother’s elder sister, Sybil, whom a cousin of my father’s had married and then neglected, served in my

    immediate family as a kind of unpaid governess and housekeeper. Somebody told me later that she had been in

    love with my father, and that he had lightheartedly taken advantage of it one rainy day and forgotten it by the time

    the weather cleared. I was extremely fond of her, despite the rigidity — the fatal rigidity — of some of her rules.

    Perhaps she wanted to make of me, in the fullness of time, a better widower than my father. Aunt Sybil had pinkrimmed

    azure eyes and a waxen complexion. She wrote poetry. She was poetically superstitious. She said she knew

    she would die soon after my sixteenth birthday, and did. Her husband, a great traveler in perfumes, spent most of

    his time in America, where eventually he founded a firm and acquired a bit of real estate.

    I grew, a happy, healthy child in a bright would of illustrated books, clean sand, orange trees, friendly dogs, sea

    vistas and smiling faces. Around me the splendid Hotel Mirana revolved as a kind of private universe, a

    whitewashed cosmos within the blue greater one that blazed outside. From the aproned pot-scrubber to the

    flanneled potentate, everybody liked me, everybody petted me. Elderly American ladies leaning on their canes

    listed towards me like towers of Pisa. Ruined Russian princesses who could not pay my father, bought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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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pensive bonbons. He, mon cher petit papa, took me out boating and biking, taught me to swim and dive and

    water-ski, read to me Don Quixote and Les Misérables, and I adored and respected him and felt glad for him

    whenever I overheard the servants discuss his various lady-friends, beautiful and kind beings who made much of

    me and cooed and shed precious tears over my cheerful motherlessness.

    I attended an English day school a few miles from home, and there I played rackets and fives, and got excellent

    marks, and was on perfect terms with schoolmates and teachers alike. The only definite sexual events that I can

    remember as having occurred before my thirteenth birthday (that is, before I first saw my little Annabel) were: a

    solemn, decorous and purely theoretical talk about pubertal surprises in the rose garden of the school with an

    American kid, the son of a then celebrated motion-picture actress whom he seldom saw in the three-dimensional

    world; and some interesting reactions on the part of my organism to certain photographs, pearl and umbra, with

    infinitely soft partings, in Pichon’s sumptuous Le Beauté Humaine that that I had filched from under a mountain of

    marble-bound Graphics in the hotel library. Later, in his delightful debonair manner, my father gave me all the

    information he thought I needed about sex; this was just before sending me, in the autumn of 1923, to a lycée in

    Lyon (where we were to spend three winters); but alas, in the summer of that year, he was touring Italy with Mme

    de R. and her daughter, and I had nobody to complain to, nobody to consult.

    3

    Annabel was, like the writer, of mixed parentage: half-English, half-Dutch, in her case. I remember her features far

    less distinctly today than I did a few years ago, before I knew Lolita. There are two kinds of visual memory: one

    when you skillfully recreate an image in the laboratory of your mind, with your eyes open (and then I see Annabel

    in such general terms as: “honey-colored skin,” “think arms,” “brown bobbed hair,” “long lashes,” “big bright

    mouth”); and the other when you instantly evoke, with shut eyes, on the dark inner side of your eyelids, the

    objective, absolutely optical replica of a beloved face, a little ghost in natural colors (and this is how I see Lolita).

    Let me therefore primly limit myself, in describing Annabel, to saying she was a lovely child a few months my

    junior. Her parents were old friends of my aunt’s, and as stuffy as she. They had rented a villa not far from Hotel

    Mirana. Bald brown Mr. Leigh and fat, powdered Mrs. Leigh (born Vanessa van Ness). How I loathed them! At

    first, Annabel and I talked of peripheral affairs. She kept lifting handfuls of fine sand and letting it pour through her

    fingers. Our brains were turned the way those of intelligent European preadolescents were in our day and set, and I

    doubt if much individual genius should be assigned to our interest in the plurality of inhabited worlds, competitive

    tennis, infinity, solipsism and so on. The softness and fragility of baby animals caused us the same intense pain.

    She wanted to be a nurse in some famished Asiatic country; I wanted to be a famous spy.

    All at once we were madly, clumsily, shamelessly, agonizingly in love with each other; hopelessly, I should add,

    because that frenzy of mutual possession might have been assuaged only by our actually imbibing and assimilating

    every particle of each other’s soul and flesh; but there we were, unable even to mate as slum children would have

    so easily found an opportunity to do. After one wild attempt we made to meet at night in her garden (of which

    more later), the only privacy we were allowed was to be out of earshot but not out of sight on the populous part of

    the plage. There, on the soft sand, a few feet away from our elders, we would sprawl all morning, in a petrified

    paroxysm of desire, and take advantage of every blessed quirk in space and time to touch each other: her hand,

    half-hidden in the sand, would creep toward me, its slender brown fingers sleepwalking nearer and nearer; then, her

    opalescent knee would start on a long cautious journey; sometimes a chance rampart built by younger children

    granted us sufficient concealment to graze each other’s salty lips; these incomplete contacts drove our healthy and

    inexperienced young bodies to such a state of exasperation that not even the cold blue water, under which we still

    clawed at each other, could bring relief.

    Among some treasures I lost during the wanderings of my adult years, there was a snapshot taken by my aunt

    which showed Annabel, her parents and the staid, elderly, lame gentleman, a Dr. Cooper, who that same summer

    courted my aunt, grouped around a table in a sidewalk café. Annabel did not come out well, caught as she was in

    the act of bending over her chocolat glacé, and her thin bare shoulders and the parting in her hair were about all

    that could be identified (as I remember that picture) amid the sunny blur into which her lost loveliness graded; but I,

    sitting somewhat apart from the rest, came out with a kind of dramatic conspicuousness: a moody, beetle-browed

    boy in a dark sport shirt and well-tailored white shorts, his legs crossed, sitting in profile, looking away. That

    photograph was taken on the last day of our fatal summer and just a few minutes before we made our second and

    final attempt to thwart fate. Under the flimsiest of pretexts (this was our very last chance, and nothing re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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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ered) we escaped from the café to the beach, and found a desolate stretch of sand, and there, in the violet

    shadow of some red rocks forming a kind of cave, had a brief session of avid caresses, with somebody’s lost pair of

    sunglasses for only witness. I was on my knees, and on the point of possessing my darling, when two bearded

    bathers, the old man of the sea and his brother, came out of the sea with exclamations of ribald encouragement, and

    four months later she died of typhus in Corfu.

    4

    I leaf again and again through these miserable memories, and keep asking myself, was it then, in the glitter of that

    remote summer, that the rift in my life began; or was my excessive desire for that child only the first evidence of an

    inherent singularity? When I try to analyze my own cravings, motives, actions and so forth, I surrender to a sort of

    retrospective imagination which feeds the analytic faculty with boundless alternatives and which causes each

    visualized route to fork and re-fork without end in the maddeningly complex prospect of my past. I am convinced,

    however, that in a certain magic and fateful way Lolita began with Annabel.

    I also know that the shock of Annabel’s death consolidated the frustration of that nightmare summer, made of it

    a permanent obstacle to any further romance throughout the cold years of my youth. The spiritual and the physical

    had been blended in us with a perfection that must remain incomprehensible to the matter-of-fact, crude, standardbrained

    youngsters of today. Long after her death I felt her thoughts floating through mine. Long before we met we

    had had the same dreams. We compared notes. We found strange affinities. The same June of the same year (1919)

    a stray canary had fluttered into her house and mine, in two widely separated countries. Oh, Lolita, had you loved

    me thus!

    I have reserved for the conclusion of my “Annabel” phase the account of our unsuccessful first tryst. One night,

    she managed to deceive the vicious vigilance of her family. In a nervous and slender-leaved mimosa grove at the

    back of their villa we found a perch on the ruins of a low stone wall. Through the darkness and the tender trees we

    could see the arabesques of lighted windows which, touched up by the colored inks of sensitive memory, appear to

    me now like playing cards — presumably because a bridge game was keeping the enemy busy. She trembled and

    twitched as I kissed the corner of her parted lips and the hot lobe of her ear. A cluster of stars palely glowed above

    us, between the silhouettes of long thin leaves; that vibrant sky seemed as naked as she was under her light frock. I

    saw her face in the sky, strangely distinct, as if it emitted a faint radiance of its own. Her legs, her lovely live legs,

    were not too close together, and when my hand located what it sought, a dreamy and eerie expression, halfpleasure,

    half-pain, came over those childish features. She sat a little higher than I, and whenever in her solitary

    ecstasy she was led to kiss me, her head would bend with a sleepy, soft, drooping movement that was almost

    woeful, and her bare knees caught and compressed my wrist, and slackened again; and her quivering mouth,

    distorted by the acridity of some mysterious potion, with a sibilant intake of breath came near to my face. She

    would try to relieve the pain of love by first roughly rubbing her dry lips against mine; then my darling would draw

    away with a nervous toss of her hair, and then again come darkly near and let me feed on her open mouth, while

    with a generosity that was ready to offer her everything, my heart, my throat, my entrails, I have her to hold in her

    awkward fist the scepter of my passion.

    I recall the scent of some kind of toilet powder — I believe she stole it from her mother’s Spanish maid — a

    sweetish, lowly, musky perfume. It mingled with her own biscuity odor, and my senses were suddenly filled to the

    brim; a sudden commotion in a nearby bush prevented them from overflowing — and as we drew away from each

    other, and with aching veins attended to what was probably a prowling cat, there came from the house her mother’s

    voice calling her, with a rising frantic note — and Dr. Cooper ponderously limped out into the garden. But that

    mimosa grove — the haze of stars, the tingle, the flame, the honey-dew, and the ache remained with me, and that

    little girl with her seaside limbs and ardent tongue haunted me ever since — until at last, twenty-four years later, I

    broke her spell by incarnating her in another.

    5

    The days of my youth, as I look back on them, seem to fly away from me in a flurry of pale repetitive scraps like

    those morning snow storms of used tissue paper that a train passenger sees whirling in the wake of the observation

    car. In my sanitary relations with women I was practical, ironical and brisk. While a college student, in London and

    Paris, paid ladies sufficed me. My studies were meticulous and intense, although not particularly fruitful. At first, I

    planned to take a degree in psychiatry and many manqué talents do; but I was even more manqué than that; a

    peculiar exhaustion, I am so oppressed, doctor, set in; and I switched to English literature, where so many frustrated poets end as pipe-smoking teachers in tweeds. Paris suited me. I discussed Soviet movies with expatriates. I sat with uranists in the Deux Magots. I published tortuous essays in obscure journals. I composed

    pastiches:

    …Fräulein von Kulp

    may turn, her hand upon the door;

    I will not follow her. Nor Fresca. Nor

    that Gull.

    A paper of mine entitled “The Proustian theme in a letter from Keats to Benjamin Bailey” was chuckled over by

    the six or seven scholars who read it. I launched upon an “Histoire abrégée de la poésie anglaise” for a prominent

    publishing firm, and then started to compile that manual of French literature for English-speaking students (with

    comparisons drawn from English writers) which was to occupy me throughout the forties — and the last volume of

    which was almost ready for press by the time of my arrest.

    I found a job — teaching English to a group of adults in Auteuil. Then a school for boys employed me for a

    couple of winters. Now and then I took advantage of the acquaintances I had formed among social workers and

    psychotherapists to visit in their company various institutions, such as orphanages and reform schools, where pale

    pubescent girls with matted eyelashes could be stared at in perfect impunity remindful of that granted one in

    dreams.

    Now I wish to introduce the following idea. Between the age limits of nine and fourteen there occur maidens

    who, to certain bewitched travelers, twice or many times older than they, reveal their true nature which is not

    human, but nymphic (that is, demoniac); and these chosen creatures I propose to designate as “nymphets.”

    It will be marked that I substitute time terms for spatial ones. In fact, I would have the reader see “nine” and

    “fourteen” as the boundaries — the mirrory beaches and rosy rocks — of an enchanted island haunted by those

    nymphets of mine and surrounded by a vast, misty sea. Between those age limits, are all girl-children nymphets?

    Of course not. Otherwise, we who are in the know, we lone voyagers, we nympholepts, would have long gone

    insane. Neither are good looks any criterion; and vulgarity, or at least what a given community terms so, does not

    necessarily impair certain mysterious characteristics, the fey grace, the elusive, shifty, soul-shattering, insidious

    charm that separates the nymphet from such coevals of hers as are incomparably more dependent on the spatial

    world of synchronous phenomena than on that intangible island of entranced time where Lolita plays with her likes.

    Within the same age limits the number of true nymphets is trickingly inferior to that of provisionally plain, or just

    nice, or “cute,” or even “sweet” and “attractive,” ordinary, plumpish, formless, cold-skinned, essentially human

    little girls, with tummies and pigtails, who may or may not turn into adults of great beauty (look at the ugly

    dumplings in black stockings and white hats that are metamorphosed into stunning stars of the screen). A normal

    man given a group photograph of school girls or Girl Scouts and asked to point out the comeliest one will not

    necessarily choose the nymphet among them. You have to be an artist and a madman, a creature of infinite

    melancholy, with a bubble of hot poison in your loins and a super-voluptuous flame permanently aglow in your

    subtle spine (oh, how you have to cringe and hide!), in order to discern at once, by ineffable signs — the slightly

    feline outline of a cheekbone, the slenderness of a downy limb, and other indices which despair and shame and

    tears of tenderness forbid me to tabulate — the little deadly demon among the wholesome children; she stands

    unrecognized by them and unconscious herself of her fantastic power.

    Furthermore, since the idea of time plays such a magic part in the matter, the student should not be surprised to

    learn that there must be a gap of several years, never less than ten I should say, generally thirty or forty, and as

    many as ninety in a few known cases, between maiden and man to enable the latter to come under a nymphet’s

    spell. It is a question of focal adjustment, of a certain distance that the inner eye thrills to surmount, and a certain

    contrast that the mind perceives with a gasp of perverse delight. When I was a child and she was a child, my little

    Annabel was no nymphet to me; I was her equal, a faunlet in my own right, on that same enchanted island of time;

    but today, in September 1952, after twenty-nine years have elapsed, I think I can distinguish in her the initial

    fateful elf in my life. We loved each other with a premature love, marked by a fierceness that so often destroys

    adult lives. I was a strong lad and survived; but the poison was in the wound, and the wound remained ever o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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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 soon I found myself maturing amid a civilization which allows a man of twenty-five to court a girl of sixteen

    but not a girl of twelve.

    No wonder, then, that my adult life during the European period of my existence proved monstrously twofold.

    Overtly, I had so-called normal relationships with a number of terrestrial women having pumpkins or pears for

    breasts; inly, I was consumed by a hell furnace of localized lust for every passing nymphet whom as a law-abiding

    poltroon I never dared approach. The human females I was allowed to wield were but palliative agents. I am ready

    to believe that the sensations I derived from natural fornication were much the same as those known to normal big

    males consorting with their normal big mates in that routine rhythm which shakes the world. The trouble was that

    those gentlemen had not, and I had, caught glimpses of an incomparably more poignant bliss. The dimmest of my

    pollutive dreams was a thousand times more dazzling than all the adultery the most virile writer of genius or the

    most talented impotent might imagine. My world was split. I was aware of not one but two sexes, neither of which

    was mine; both would be termed female by the anatomist. But to me, through the prism of my senses, “they were

    as different as mist and mast.” All this I rationalize now. In my twenties and early thirties, I did not understand my

    throes quite so clearly. While my body knew what it craved for, my mind rejected my body’s every plea. One

    moment I was ashamed and frightened, another recklessly optimistic. Taboos strangulated me. Psychoanalysts

    wooed me with pseudoliberations of pseudolibidoes. The fact that to me the only object of amorous tremor were

    sisters of Annabel’s, her handmaids and girl-pages, appeared to me at times as a forerunner of insanity. At other

    times I would tell myself that it was all a question of attitude, that there was really nothing wrong in being moved

    to distraction by girl-children. Let me remind my reader that in England, with the passage of the Children and

    Young Person Act in 1933, the term “girl-child” is defined as “a girl who is over eight but under fourteen years”

    (after that, from fourteen to seventeen, the statutory definition is “young person”). In Massachusetts, U.S., on the

    other hand, a “wayward child” is, technically, one “between seven and seventeen years of age” (who, moreover,

    habitually associates with vicious or immoral persons). Hugh Broughton, a writer of controversy in the reign of

    James the First, has proved that Rahab was a harlot at ten years of age. This is all very interesting, and I daresay

    you see me already frothing at the mouth in a fit; but no, I am not; I am just winking happy thoughts into a little

    tiddle cup. Here are some more pictures. Here is Virgil who could the nymphet sing in a single tone, but probably

    preferred a lad’s perineum. Here are two of King Akhnaten’s and Queen Nefertiti’s pre-nubile Nile daughters (that

    royal couple had a litter of six), wearing nothing but many necklaces of bright beads, relaxed on cushions, intact

    after three thousand years, with their soft brown puppybodies, cropped hair and long ebony eyes. Here are some

    brides of ten compelled to seat themselves on the fascinum, the virile ivory in the temples of classical scholarship.

    Marriage and cohabitation before the age of puberty are still not uncommon in certain East Indian provinces.

    Lepcha old men of eighty copulate with girls of eight, and nobody minds. After all, Dante fell madly in love with

    Beatrice when she was nine, a sparkling girleen, painted and lovely, and bejeweled, in a crimson frock, and this

    was in 1274, in Florence, at a private feast in the merry month of May. And when Petrarch fell madly in love with

    his Laureen, she was a fair-haired nymphet of twelve running in the wind, in the pollen and dust, a flower in flight,

    in the beautiful plain as descried from the hills of Vaucluse.

    But let us be prim and civilized. Humbert Humbert tried hard to be good. Really and truly, he id. He had the

    utmost respect for ordinary children, with their purity and vulnerability, and under no circumstances would he have

    interfered with the innocence of a child, if there was the least risk of a row. But how his heart beat when, among

    the innocent throng, he espied a demon child, “enfant charmante et fourbe,” dim eyes, bright lips, ten years in jail

    if you only show her you are looking at her. So life went. Humbert was perfectly capable of intercourse with Eve,

    but it was Lilith he longed for. The bud-stage of breast development appears early (10.7 years) in the sequence of

    somatic changes accompanying pubescence. And the next maturational item available is the first appearance of

    pigmented pubic hair (11.2 years). My little cup brims with tiddles.

    A shipwreck. An atoll. Alone with a drowned passenger’s shivering child. Darling, this is only a game! How

    marvelous were my fancied adventures as I sat on a hard park bench pretending to be immersed in a trembling

    book. Around the quiet scholar, nymphets played freely, as if he were a familiar statue or part of an old tree’s

    shadow and sheen. Once a perfect little beauty in a tartan frock, with a clatter put her heavily armed foot near me

    upon the bench to dip her slim bare arms into me and tighten the strap of her roller skate, and I dissolved in the sun,

    with my book for fig leaf, as her auburn ringlets fell all over her skinned knee, and the shadow of leaves I shared

    pulsated and melted on her radiant limb next to my chameloenic cheek. Another time a red-haired school girl 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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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ver me in the metro, and a revelation of axillary russet I obtained remained in my blood for weeks. I could list a

    great number of these one-sided diminutive romances. Some of them ended in a rich flavor of hell. It happened for

    instance that from my balcony I would notice a lighted window across the street and what looked like a nymphet in

    the act of undressing before a co-operative mirror. Thus isolated, thus removed, the vision acquired an especially

    keen charm that made me race with all speed toward my lone gratification. But abruptly, fiendishly, the tender

    pattern of nudity I had adored would be transformed into the disgusting lamp-lit bare arm of a man in his

    underclothes reading his paper by the open window in the hot, damp, hopeless summer night.

    Rope-skipping, hopscotch. That old woman in black who sat down next to me on my bench, on my rack of joy

    (a nymphet was groping under me for a lost marble), and asked if I had stomachache, the insolent hag. Ah, leave

    me alone in my pubescent park, in my mossy garden. Let them play around me forever. Never grow up.

    6

    A propos: I have often wondered what became of those nymphets later? In this wrought-iron would of criss-cross

    cause and effect, could it be that the hidden throb I stole from them did not affect their future? I had possessed her

    — and she never knew it. All right. But would it not tell sometime later? Had I not somehow tampered with her

    fate by involving her image in my voluptas? Oh, it was, and remains, a source of great and terrible wonder.

    I learned, however, what they looked like, those lovely, maddening, thin-armed nymphets, when they grew up. I

    remember walking along an animated street on a gray spring afternoon somewhere near the Madeleine. A short

    slim girl passed me at a rapid, high-heeled, tripping step, we glanced back at the same moment, she stopped and I

    accosted her. She came hardly up to my chest hair and had the kind of dimpled round little face French girls so

    often have, and I liked her long lashes and tight-fitting tailored dress sheathing in pearl-gray her young body which

    still retained — and that was the nymphic echo, the chill of delight, the leap in my loins — a childish something

    mingling with the professional frétillement of her small agile rump. I asked her price, and she promptly replied

    with melodious silvery precision (a bird, a very bird!) “Cent.” I tried to haggle but she saw the awful lone longing

    in my lowered eyes, directed so far down at her round forehead and rudimentary hat (a band, a posy); and with one

    beat of her lashes: “Tant pis,” she said, and made as if to move away. Perhaps only three years earlier I might have

    seen her coming home from school! That evocation settled the matter. She led me up the usual steep stairs, with the

    usual bell clearing the way for the monsieur who might not care to meet another monsieur, on the mournful climb

    to the abject room, all bed and bidet. As usual, she asked at once for her petit cadeau, and as usual I asked her

    name (Monique) and her age (eighteen). I was pretty well acquainted with the banal way of streetwalkers. They all

    answer “dix-huit” — a trim twitter, a note of finality and wistful deceit which they emit up to ten times per day, the

    poor little creatures. But in Monique’s case there could be no doubt she was, if anything, adding one or two years to

    her age. This I deduced from many details of her compact, neat, curiously immature body. Having shed her clothes

    with fascinating rapidity, she stood for a moment partly wrapped in the dingy gauze of the window curtain

    listening with infantile pleasure, as pat as pat could be, to an organ-grinder in the dust-brimming courtyard below.

    When I examined her small hands and drew her attention to their grubby fingernails, she said with a naïve frown

    “Oui, ce n’est pas bien,” and went to the wash-basin, but I said it did not matter, did not matter at all. With her

    brown bobbed hair, luminous gray eyes and pale skin, she looked perfectly charming. Her hips were no bigger than

    those of a squatting lad; in fact, I do not hesitate to say (and indeed this is the reason why I linger gratefully in that

    gauze-gray room of memory with little Monique) that among the eighty or so grues I had had operate upon me, she

    was the only one that gave me a pang of genuine pleasure. “Il était malin, celui qui a inventé ce truc-là,” she

    commented amiably, and got back into her clothes with the same high-style speed.

    I asked for another, more elaborate, assignment later the same evening, and she said she would meet me at the

    corner café at nine, and swore she had never posé un lapin in all her young life. We returned to the same room, and

    I could not help saying how very pretty she was to which she answered demurely: “Tu es bien gentil de dire ça”

    and then, noticing what I noticed too in the mirror reflecting our small Eden — the dreadful grimace of clenchedteeth

    tenderness that distorted my mouth — dutiful little Monique (oh, she had been a nymphet, all right!) wanted

    to know if she should remove the layer of red from her lips avant qu’on se couche in case I planned to kiss her. Of

    course, I planned it. I let myself go with her more completely than I had with any young lady before, and my last

    vision that night of long-lashed Monique is touched up with a gaiety that I find seldom associated with any event in

    my humiliating, sordid, taciturn love life. She looked tremendously pleased with the bonus of fifty I gave her as she

    trotted out into the April night drizzle with Humbert Humbert lumbering in her narrow wake. Stopping before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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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ndow display she said with great gusto: “Je vais m’acheter des bas!” and never may I forget the way her Parisian

    childish lips exploded on “bas,” pronouncing it with an appetite that all but changed the “a” into a brief buoyant

    bursting “o” as in “bot”.

    I had a date with her next day at 2.15 p.m. in my own rooms, but it was less successful, she seemed to have

    grown less juvenile, more of a woman overnight. A cold I caught from her led me to cancel a fourth assignment,

    nor was I sorry to break an emotional series that threatened to burden me with heart-rending fantasies and peter out

    in dull disappointment. So let her remain, sleek, slender Monique, as she was for a minute or two: a delinquent

    nymphet shining through the matter-of-fact young whore.

    My brief acquaintance with her started a train of thought that may seem pretty obvious to the reader who knows

    the ropes. An advertisement in a lewd magazine landed me, one brave day, in the office of a Mlle Edith who began

    by offering me to choose a kindred soul from a collection of rather formal photographs in a rather soiled album

    (“Regardez-moi cette belle brune!”). When I pushed the album away and somehow managed to blurt out my

    criminal craving, she looked as if about to show me the door; however, after asking me what price I was prepared

    to disburse, she condescended to put me in touch with a person qui pourrait arranger la chose. Next day, an

    asthmatic woman, coarsely painted, garrulous, garlicky, with an almost farcical Provencal accent and a black

    mustache above a purple lip, took me to what was apparently her own domicile, and there, after explosively kissing

    the bunched tips of her fat fingers to signify the delectable rosebud quality of her merchandise, she theatrically

    drew aside a curtain to reveal what I judged was that part of the room where a large and unfastidious family usually

    slept. It was now empty save for a monstrously plump, sallow, repulsively plain girl of at least fifteen with redribboned

    thick black braids who sat on a chair perfunctorily nursing a bald doll. When I shook my head and tried to

    shuffle out of the trap, the woman, talking fast, began removing the dingy woolen jersey from the young giantess’

    torso; then, seeing my determination to leave, she demanded son argent. A door at the end of the room was opened,

    and two men who had been dining in the kitchen joined in the squabble. They were misshapen, bare-necked, very

    swarthy and one of them wore dark glasses. A small boy and a begrimed, bowlegged toddler lurked behind them.

    With the insolent logic of a nightmare, the enraged procuress, indicating the man in glasses, said he had served in

    the police, lui, so that I had better do as I was told. I went up to Marie — for that was her stellar name — who by

    then had quietly transferred her heavy haunches to a stool at the kitchen table and resumed her interrupted soup

    while the toddler picked up the doll. With a surge of pity dramatizing my idiotic gesture, I thrust a banknote into

    her indifferent hand. She surrendered my gift to the ex-detective, whereupon I was suffered to leave.

    7

    I do not know if the pimp’s album may not have been another link in the daisy-chain; but soon after, for my own

    safety, I decided to marry. It occurred to me that regular hours, home-cooked meals, all the conventions of

    marriage, the prophylactic routine of its bedroom activities and, who knows, the eventual flowering of certain

    moral values, of certain spiritual substitutes, might help me, if not to purge myself of my degrading and dangerous

    desires, at least to keep them under pacific control. A little money that had come my way after my father’s death

    (nothing very grand — the Mirana had been sold long before), in addition to my striking if somewhat brutal good

    looks, allowed me to enter upon my quest with equanimity. After considerable deliberation, my choice fell on the

    daughter of a Polish doctor: the good man happened to be treating me for spells of dizziness and tachycardia. We

    played chess; his daughter watched me from behind her easel, and inserted eyes or knuckles borrowed from me

    into the cubistic trash that accomplished misses then painted instead of lilacs and lambs. Let me repeat with quiet

    force: I was, and still am, despite mes malheurs, an exceptionally handsome male; slow-moving, tall, with soft dark

    hair and a gloomy but all the more seductive cast of demeanor. Exceptional virility often reflects in the subject’s

    displayable features a sullen and congested something that pertains to what he has to conceal. And this was my

    case. Well did I know, alas, that I could obtain at the snap of my fingers any adult female I chose; in fact, it had

    become quite a habit with me of not being too attentive to women lest they come toppling, bloodripe, into my cold

    lap. Had I been a français moyen with a taste for flashy ladies, I might have easily found, among the many crazed

    beauties that lashed my grim rock, creatures far more fascinating than Valeria. My choice, however, was prompted

    by considerations whose essence was, as I realized too late, a piteous compromise. All of which goes to show how

    dreadfully stupid poor Humbert always was in matters of sex.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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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though I told myself I was looking merely for a soothing presence, a glorified pot-au-feu, an animated merkin,

    what really attracted me to Valeria was the imitation she gave of a little girl. She gave it not because she had

    divined something about me; it was just her style — and I fell for it. Actually, she was at least in her late twenties

    (I never established her exact age for even her passport lied) and had mislaid her virginity under circumstances that

    changed with her reminiscent moods. I, on my part, was as naïve as only a pervert can be. She looked fluffy and

    frolicsome, dressed à la gamine, showed a generous amount of smooth leg, knew how to stress the white of a bare

    instep by the black of a velvet slipper, and pouted, and dimpled, and romped, and dirndled, and shook her short

    curly blond hair in the cutest and tritest fashion imaginable.

    After a brief ceremony at the mairie, I tool her to the new apartment I had rented and, somewhat to her surprise,

    had her wear, before I touched her, a girl’s plain nightshirt that I had managed to filch from the linen closet of an

    orphanage. I derived some fun from that nuptial night and had the idiot in hysterics by sunrise. But reality soon

    asserted itself. The bleached curl revealed its melanic root; the down turned to prickles on a shaved shin; the

    mobile moist mouth, no matter how I stuffed it with love, disclosed ignominiously its resemblance to the

    corresponding part in a treasured portrait of her toadlike dead mama; and presently, instead of a pale little gutter

    girl, Humbert Humbert had on his hands a large, puffy, short-legged, big-breasted and practically brainless baba.

    This state of affairs lasted from 1935 to 1939. Her only asset was a muted nature which did help to produce an

    odd sense of comfort in our small squalid flat: two rooms, a hazy view in one window, a brick wall in the other, a

    tiny kitchen, a shoe-shaped bath tub, within which I felt like Marat but with no white-necked maiden to stab me.

    We had quite a few cozy evenings together, she deep in her Paris-Soir, I working at a rickety table. We went to

    movies, bicycle races and boxing matches. I appealed to her stale flesh very seldom, only in cases of great urgency

    and despair. The grocer opposite had a little daughter whose shadow drove me mad; but with Valeria’s help I did

    find after all some legal outlets to my fantastic predicament. As to cooking, we tacitly dismissed the pot-au-feu and

    had most of our meals at a crowded place in rue Bonaparte where there were wine stains on the table cloth and a

    good deal of foreign babble. And next door, an art dealer displayed in his cluttered window a splendid, flamboyant,

    green, red, golden and inky blue, ancient American estampe — a locomotive with a gigantic smokestack, great

    baroque lamps and a tremendous cowcatcher, hauling its mauve coaches through the stormy prairie night and

    mixing a lot of spark-studded black smoke with the furry thunder clouds.

    These burst. In the summer of 1939 mon oncle d’Amérique died bequeathing me an annual income of a few

    thousand dollars on condition I came to live in the States and showed some interest in his business. This prospect

    was most welcome to me. I felt my life needed a shake-up. There was another thing, too: moth holes had appeared

    in the plush of matrimonial comfort. During the last weeks I had kept noticing that my fat Valeria was not her usual

    self; had acquired a queer restlessness; even showed something like irritation at times, which was quite out of

    keeping with the stock character she was supposed to impersonate. When I informed her we were shortly to sail for

    New York, she looked distressed and bewildered. There were some tedious difficulties with her papers. She had a

    Nansen, or better say Nonsense, passport which for some reason a share in her husband’s solid Swiss citizenship

    could not easily transcend; and I decided it was the necessity of queuing in the préfecture, and other formalities,

    that had made her so listless, despite my patiently describing to her America, the country of rosy children and great

    trees, where life would be such an improvement on dull dingy Paris.

    We were coming out of some office building one morning, with her papers almost in order, when Valeria, as she

    waddled by my side, began to shake her poodle head vigorously without saying a word. I let her go on for a while

    and then asked if she thought she had something inside. She answered (I translate from her French which was, I

    imagine, a translation in its turn of some Slavic platitude): “There is another man in my life.”

    Now, these are ugly words for a husband to hear. They dazed me, I confess. To beat her up in the street, there

    and then, as an honest vulgarian might have done, was not feasible. Years of secret sufferings had taught me

    superhuman self-control. So I ushered her into a taxi which had been invitingly creeping along the curb for some

    time, and in this comparative privacy I quietly suggested she comment her wild talk. A mounting fury was

    suffocating me — not because I had any particular fondness for that figure of fun, Mme Humbert, but because

    matters of legal and illegal conjunction were for me alone to decide, and here she was, Valeria, the comedy wife,

    brazenly preparing to dispose in her own way of my comfort and fate. I demanded her lover’s name. I repeated my

    question; but she kept up a burlesque babble, discoursing on her unhappiness with me and announcing plans for an

    immediate divorce. “Mais qui est-ce?” I shouted at last, striking her on the knee with my fist; and she, without 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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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ncing, stared at me as if the answer were too simple for words, then gave a quick shrug and pointed at the thick

    neck of the taxi driver. He pulled up at a small café and introduced himself. I do not remember his ridiculous name

    but after all those years I still see him quite clearly — a stocky White Russian ex-colonel with a bushy mustache

    and a crew cut; there were thousands of them plying that fool’s trade in Paris. We sat down at a table; the Tsarist

    ordered wine, and Valeria, after applying a wet napkin to her knee, went on talking — into me rather than to me;

    she poured words into this dignified receptacle with a volubility I had never suspected she had in her. And every

    now and then she would volley a burst of Slavic at her stolid lover. The situation was preposterous and became

    even more so when the taxi-colonel, stopping Valeria with a possessive smile, began to unfold his views and plans.

    With an atrocious accent to his careful French, he delineated the world of love and work into which he proposed to

    enter hand in hand with his child-wife Valeria. She by now was preening herself, between him and me, rouging her

    pursed lips, tripling her chin to pick at her blouse-bosom and so forth, and he spoke of her as if she were absent,

    and also as if she were a kind of little ward that was in the act of being transferred, for her own good, from one

    wise guardian to another even wiser one; and although my helpless wrath may have exaggerated and disfigured

    certain impressions, I can swear that he actually consulted me on such things as her diet, her periods, her wardrobe

    and the books she had read or should read. “I think,” — he said, “She will like Jean Christophe?” Oh, he was quite

    a scholar, Mr. Taxovich.

    I put an end to this gibberish by suggesting Valeria pack up her few belongings immediately, upon which the

    platitudinous colonel gallantly offered to carry them into the car. Reverting to his professional state, he drove the

    Humberts to their residence and all the way Valeria talked, and Humbert the Terrible deliberated with Humbert the

    Small whether Humbert Humbert should kill her or her lover, or both, or neither. I remember once handling an

    automatic belonging to a fellow student, in the days (I have not spoken of them, I think, but never mind) when I

    toyed with the idea of enjoying his little sister, a most diaphanous nymphet with a black hair bow, and then

    shooting myself. I now wondered if Valechka (as the colonel called her) was really worth shooting, or strangling,

    or drowning. She had very vulnerable legs, and I decided I would limit myself to hurting her very horribly as soon

    as we were alone.

    But we never were. Valechka — by now shedding torrents of tears tinged with the mess of her rainbow make-up,

    — started to fill anyhow a trunk, and two suitcases, and a bursting carton, and visions of putting on my mountain

    boots and taking a running kick at her rump were of course impossible to put into execution with the cursed colonel

    hovering around all the time. I cannot say he behaved insolently or anything like that; on the contrary, he displayed,

    as a small sideshow in the theatricals I had been inveigled in, a discreet old-world civility, punctuating his

    movements with all sorts of mispronounced apologies (j’ai demande pardonne — excuse me — est-ce que j’ai puis

    — may I — and so forth), and turning away tactfully when Valechka took down with a flourish her pink panties

    from the clothesline above the tub; but he seemed to be all over the place at once, le gredin, agreeing his frame

    with the anatomy of the flat, reading in my chair my newspaper, untying a knotted string, rolling a cigarette,

    counting the teaspoons, visiting the bathroom, helping his moll to wrap up the electric fan her father had given her,

    and carrying streetward her luggage. I sat with arms folded, one hip on the window sill, dying of hate and boredom.

    At last both were out of the quivering apartment — the vibration of the door I had slammed after them still rang in

    my every nerve, a poor substitute for the backhand slap with which I ought to have hit her across the cheekbone

    according to the rules of the movies. Clumsily playing my part, I stomped to the bathroom to check if they had

    taken my English toilet water; they had not; but I noticed with a spasm of fierce disgust that the former Counselor

    of the Tsar, after thoroughly easing his bladder, had not flushed the toilet. That solemn pool of alien urine with a

    soggy, tawny cigarette butt disintegrating in it struck me as a crowning insult, and I wildly looked around for a

    weapon. Actually I daresay it was nothing but middle-class Russian courtesy (with an oriental tang, perhaps) that

    had prompted the good colonel (Maximovich! his name suddenly taxies back to me), a very formal person as they

    all are, to muffle his private need in decorous silence so as not to underscore the small size of his host’s domicile

    with the rush of a gross cascade on top of his own hushed trickle. But this did not enter my mind at the moment, as

    groaning with rage I ransacked the kitchen for something better than a broom. Then, canceling my search, I dashed

    out of the house with the heroic decision of attacking him barefisted; despite my natural vigor, I am no pugilist,

    while the short but broad-shouldered Maximovich seemed made of pig iron. The void of the street, revealing

    nothing of my wife’s departure except a rhinestone button that she had dropped in the mud after preserving it for

    three unnecessary years in a broken box, may have spared me a bloody nose. But no matter. I had my little reve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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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 due time. A man from Pasadena told me one day that Mrs. Maximovich née Zborovski had died in childbirth

    around 1945; the couple had somehow got over to California and had been used there, for an excellent salary, in a

    year-long experiment conducted by a distinguished American ethnologist. The experiment dealt with human and

    racial reactions to a diet of bananas and dates in a constant position on all fours. My informant, a doctor, swore he

    had seen with his own eyes obese Valechka and her colonel, by then gray-haired and also quite corpulent,

    diligently crawling about the well-swept floors of a brightly lit set of rooms (fruit in one, water in another, mats in

    a third and so on) in the company of several other hired quadrupeds, selected from indigent and helpless groups. I

    tried to find the results of these tests in the Review of Anthropology; but they appear not to have been published yet.

    These scientific products take of course some time to fructuate. I hope they will be illustrated with photographs

    when they do get printed, although it is not very likely that a prison library will harbor such erudite works. The one

    to which I am restricted these days, despite my lawyer’s favors, is a good example of the inane eclecticism

    governing the selection of books in prison libraries. They have the Bible, of course, and Dickens (an ancient set,

    N.Y., G.W. Dillingham, Publisher, MDCCCLXXXVII); and the Children’s Encyclopedia (with some nice

    photographs of sunshine-haired Girl Scouts in shorts), and A Murder Is Announced by Agatha Christie; but they

    also have such coruscating trifles as A vagabond in Italy by Percy Elphinstone, author of Venice Revisited, Boston,

    1868, and a comparatively recent (1946) Who’s Who in the Limelight — actors, producers, playwrights, and shots

    of static scenes. In looking through the latter volume, I was treated last night to one of those dazzling coincidences

    that logicians loathe and poets love. I transcribe most of the page:

    Pym, Roland. Born in Lundy, Mass., 1922. Received stage training at Elsinore Playhouse, Derby, N.Y.

    Made debut in Sunburst. Among his many appearances are Two Blocks from Here, The Girl in Green,

    Scrambled Husbands, The Strange Mushroom, Touch and Go, John Lovely, I Was Dreaming of You.

    Quilty, Clare, American dramatist. Born in Ocean City, N.J., 1911. Educated at Columbia University.

    Started on a commercial career but turned to playwriting. Author of The Little Nymph, The Lady Who Loved

    Lightning (in collaboration with Vivian Darkbloom), Dark Age, The strange Mushroom, Fatherly Love, and

    others. His many plays for children are notable. Little Nymph (1940) traveled 14,000 miles and played 280

    performances on the road during the winter before ending in New York. Hobbies: fast cars, photography,

    pets.

    Quine, Dolores. Born in 1882, in Dayton, Ohio. Studied for stage at American Academy. First played in

    Ottawa in 1900. Made New York debut in 1904 in Never Talk to Strangers. Has disappeared since in [a list

    of some thirty plays follows].

    How the look of my dear love’s name even affixed to some old hag of an actress, still makes me rock with

    helpless pain! Perhaps, she might have been an actress too. Born 1935. Appeared (I notice the slip of my pen in the

    preceding paragraph, but please do not correct it, Clarence) in The Murdered Playwright. Quine the Swine. Guilty

    of killing Quilty. Oh, my Lolita, I have only words to play with!

    9

    Divorce proceedings delayed my voyage, and the gloom of yet another World War had settled upon the globe

    when, after a winter of ennui and pneumonia in Portugal, I at last reached the States. In New York I eagerly

    accepted the soft job fate offered me: it consisted mainly of thinking up and editing perfume ads. I welcomed its

    desultory character and pseudoliterary aspects, attending to it whenever I had nothing better to do. On the other

    hand, I was urged by a war-time university in New York to complete my comparative history of French literature

    for English-speaking students. The first volume took me a couple of years during which I put in seldom less than

    fifteen hours of work daily. As I look back on those days, I see them divided tidily into ample light and narrow

    shade: the light pertaining to the solace of research in palatial libraries, the shade to my excruciating desires and

    insomnias of which enough has been said. Knowing me by now, the reader can easily imagine how dusty and hot I

    got, trying to catch a glimpse of nymphets (alas, always remote) playing in Central Park, and how repulsed I was

    by the glitter of deodorized career girls that a gay dog in one of the offices kept unloading upon me. Let us skip all

    that. A dreadful breakdown sent me to a sanatorium for more than a year; I went back to my work-only to be

    hospitalized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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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bust outdoor life seemed to promise me some relief. One of my favorite doctors, a charming cynical chap

    with a little brown beard, had a brother, and this brother was about to lead an expedition into arctic Canada. I was

    attached to it as a “recorder of psychic reactions.” With two young botanists and an old carpenter I shared now and

    then (never very successfully) the favors of one of our nutritionists, a Dr. Anita Johnson — who was soon flown

    back, I am glad to say. I had little notion of what object the expedition was pursuing. Judging by the number of

    meteorologists upon it, we may have been tracking to its lair (somewhere on Prince of Wales’ Island, I understand)

    the wandering and wobbly north magnetic pole. One group, jointly with the Canadians, established a weather

    station on Pierre Point in Melville Sound. Another group, equally misguided, collected plankton. A third studied

    tuberculosis in the tundra. Bert, a film photographer — an insecure fellow with whom at one time I was made to

    partake in a good deal of menial work (he, too, had some psychic troubles) — maintained that the big men on our

    team, the real leaders we never saw, were mainly engaged in checking the influence of climatic amelioration on the

    coats of the arctic fox.

    We lived in prefabricated timber cabins amid a Pre-Cambrian world of granite. We had heaps of supplies — the

    Reader’s Digest, an ice cream mixer, chemical toilets, paper caps for Christmas. My health improved wonderfully

    in spite or because of all the fantastic blankness and boredom. Surrounded by such dejected vegetation as willow

    scrub and lichens; permeated, and, I suppose, cleansed by a whistling gale; seated on a boulder under a completely

    translucent sky (through which, however, nothing of importance showed), I felt curiously aloof from my own self.

    No temptations maddened me. The plump, glossy little Eskimo girls with their fish smell, hideous raven hair and

    guinea pig faces, evoked even less desire in me than Dr. Johnson had. Nymphets do not occur in polar regions.

    I left my betters the task of analyzing glacial drifts, drumlins, and gremlins, and kremlins, and for a time tried to

    jot down what I fondly thought were “reactions” (I noticed, for instance, that dreams under the midnight sun tended

    to be highly colored, and this my friend the photographer confirmed). I was also supposed to quiz my various

    companions on a number of important matters, such as nostalgia, fear of unknown animals, food-fantasies,

    nocturnal emissions, hobbies, choice of radio programs, changes in outlook and so forth. Everybody got so fed up

    with this that I soon dropped the project completely, and only toward the end of my twenty months of cold labor

    (as one of the botanists jocosely put it) concocted a perfectly spurious and very racy report that the reader will find

    published in he Annals of Adult Psychophysics for 1945 or 1946, as well as in the issue of Arctic Explorations

    devoted to that particular expedition; which, in conclusion, was not really concerned with Victoria Island copper or

    anything like that, as I learned later from my genial doctor; for the nature of its real purpose was what is termed

    “hush-hush,” and so let me add merely that whatever it was, that purpose was admirably achieved.

    The reader will regret to learn that soon after my return to civilization I had another bout with insanity (if to

    melancholia and a sense of insufferable oppression that cruel term must be applied). I owe my complete restoration

    to a discovery I made while being treated at that particular very expensive sanatorium. I discovered there was an

    endless source of robust enjoyment in trifling with psychiatrists: cunningly leading them on; never letting them see

    that you know all the tricks of the trade; inventing for them elaborate dreams, pure classics in style (which make

    them, the dream-extortionists, dream and wake up shrieking); teasing them with fake “primal scenes”; and never

    allowing them the slightest glimpse of one’s real sexual predicament. By bribing a nurse I won access to some files

    and discovered, with glee, cards calling me “potentially homosexual” and “totally impotent.” The sport was so

    excellent, its results — in my case — so ruddy that I stayed on for a whole month after I was quite well (sleeping

    admirably and eating like a schoolgirl). And then I added another week just for the pleasure of taking on a

    powerful newcomer, a displaced (and, surely, deranged) celebrity, known for his knack of making patients believe

    they had witnessed their own conception.

    10

    Upon signing out, I cast around for some place in the New England countryside or sleepy small town (elms, white

    church) where I could spend a studious summer subsisting on a compact boxful of notes I had accumulated and

    bathing in some nearby lake. My work had begun to interest me again — I mean my scholarly exertions; the other

    thing, my active participation in my uncle’s posthumous perfumes, had by then been cut down to a minimum.

    One of his former employees, the scion of a distinguished family, suggested I spend a few months in the

    residence of his impoverished cousins, a Mr. McCoo, retired, and his wife, who wanted to let their upper story

    where a late aunt had delicately dwelt. He said they had two little daughters, one a baby, the other a girl of twelve,

    and a beautiful garden, not far from a beautiful lake, and I said it sounded perfectly per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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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exchanged letters with these people, satisfying them I was housebroken, and spent a fantastic night on the train,

    imagining in all possible detail the enigmatic nymphet I would coach in French and fondle in Humbertish. Nobody

    met me at the toy station where I alighted with my new expensive bag, and nobody answered the telephone;

    eventually, however, a distraught McCoo in wet clothes turned up at the only hotel of green-and-pink Ramsdale

    with the news that his house had just burned down — possibly, owing to the synchronous conflagration that had

    been raging all night in my veins. His family, he said, had fled to a farm he owned, and had taken the car, but a

    friend of his wife’s, a grand person, Mrs. Haze of 342 Lawn Street, offered to accommodate me. A lady who lived

    opposite Mrs. Haze’s had lent McCoo her limousine, a marvelously old-fashioned, square-topped affair, manned by

    a cheerful Negro. Now, since the only reason for my coming at all had vanished, the aforesaid arrangement seemed

    preposterous. All right, his house would have to be completely rebuilt, so what? Had he not insured it sufficiently?

    I was angry, disappointed and bored, but being a polite European, could not refuse to be sent off to Lawn Street in

    that funeral car, feeling that otherwise McCoo would devise an even more elaborate means of getting rid of me. I

    saw him scamper away, and my chauffeur shook his head with a soft chuckle. En route, I swore to myself I would

    not dream of staying in Ramsdale under any circumstance but would fly that very day to the Bermudas or the

    Bahamas or the Blazes. Possibilities of sweetness on technicolor beaches had been trickling through my spine for

    some time before, and McCoo’s cousin had, in fact, sharply diverted that train of thought with his well-meaning but

    as it transpired now absolutely inane suggestion.

    Speaking of sharp turns: we almost ran over a meddlesome suburban dog (one of those who like in wait for cars)

    as we swerved into Lawn Street. A little further, the Haze house, a white-frame horror, appeared, looking dingy

    and old, more gray than white — the kind of place you know will have a rubber tube affixable to the tub faucet in

    lieu of shower. I tipped the chauffeur and hoped he would immediately drive away so that I might double back

    unnoticed to my hotel and bag; but the man merely crossed to the other side of the street where an old lady was

    calling to him from her porch. What could I do? I pressed the bell button.

    A colored maid let me in — and left me standing on the mat while she rushed back to the kitchen where

    something was burning that ought not to burn.

    The front hall was graced with door chimes, a white-eyed wooden thingamabob of commercial Mexican origin,

    and that banal darling of the arty middle class, van Gogh’s “Arlésienne.” A door ajar to the right afforded a glimpse

    of a living room, with some more Mexican trash in a corner cabinet and a striped sofa along the wall. There was a

    staircase at the end of the hallway, and as I stood mopping my brow (only now did I realize how hot it had been

    out-of-doors) and staring, to stare at something, at an old gray tennis ball that lay on an oak chest, there came from

    the upper landing the contralto voice of Mrs. Haze, who leaning over the banisters inquired melodiously, “Is that

    Monsieur Humbert?” A bit of cigarette ash dropped from there in addition. Presently, the lady herself — sandals,

    maroon slacks, yellow silk blouse, squarish face, in that order — came down the steps, her index finger still

    tapping upon her cigarette.

    I think I had better describe her right away, to get it over with. The poor lady was in her middle thirties, she had

    a shiny forehead, plucked eyebrows and quite simple but not unattractive features of a type that may be defined as

    a weak solution of Marlene Dietrich. Patting her bronze-brown bun, she led me into the parlor and we talked for a

    minute about the McCoo fire and the privilege of living in Ramsdale. Her very wide-set sea-green eyes had a funny

    way of traveling all over you, carefully avoiding your own eyes. Her smile was but a quizzical jerk of one eyebrow;

    and uncoiling herself from the sofa as she talked, she kept making spasmodic dashes at three ashtrays and the near

    fender (where lay the brown core of an apple); whereupon she would sink back again, one leg folded under her.

    She was, obviously, one of those women whose polished words may reflect a book club or bridge club, or any

    other deadly conventionality, but never her soul; women who are completely devoid of humor; women utterly

    indifferent at heart to the dozen or so possible subjects of a parlor conversation, but very particular about the rules

    of such conversations, through the sunny cellophane of which not very appetizing frustrations can be readily

    distinguished. I was perfectly aware that if by any wild chance I became her lodger, she would methodically

    proceed to do in regard to me what taking a lodger probably meant to her all along, and I would again be enmeshed

    in one of those tedious affairs I knew so well.

    But there was no question of my settling there. I could not be happy in that type of household with bedraggled

    magazines on every chair and a kind of horrible hybridization between the comedy of so-called “functional modern

    furniture” and the tragedy of decrepit rockers and rickety lamp tables with dead lamps. I was led upstairs, and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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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left — into “my” room. I inspected it through the mist of my utter rejection of it; but I did discern above “my”

    bed Rene Prinet’s “Kreutzer Sonata.” And she called that servant maid’s room a “semi-studio”! Let’s get out of here

    at once, I firmly said to myself as I pretended to deliberate over the absurdly, and ominously, low price that my

    wistful hostess was asking for board and bed.

    Old-world politeness, however, obliged me to go on with the ordeal. We crossed the landing to the right side of

    the house (where “I and Lo have our rooms” — Lo being presumably the maid), and the lodger-lover could hardly

    conceal a shudder when he, a very fastidious male, was granted a preview of the only bathroom, a tiny oblong

    between the landing and “Lo’s” room, with limp wet things overhanging the dubious tub (the question mark of a

    hair inside); and there were the expected coils of the rubber snake, and its complement — a pinkish cozy, coyly

    covering the toilet lid.

    “I see you are not too favorably impressed,” said the lady letting her hand rest for a moment upon my sleeve:

    she combined a cool forwardness — the overflow of what I think is called “poise” — with a shyness and sadness

    that caused her detached way of selecting her words to seem as unnatural as the intonation of a professor of

    “speech.” “This is not a neat household, I confess,” the doomed ear continued, “but I assure you [she looked at my

    lips], you will be very comfortable, very comfortable, indeed. Let me show you the garden” (the last more brightly,

    with a kind of winsome toss of the voice).

    Reluctantly I followed her downstairs again; then through the kitchen at the end of the hall, on the right side of

    the house — the side where also the dining room and the parlor were (under “my” room, on the left, there was

    nothing but a garage). In the kitchen, the Negro maid, a plump youngish woman, said, as she took her large glossy

    black purse from the knob of the door leading to the back porch: “I’ll go now, Mrs. Haze.” “Yes, Louise,” answered

    Mrs. Haze with a sigh. “I’ll settle with you Friday.” We passed on to a small pantry and entered the dining room,

    parallel to the parlor we had already admired. I noticed a white sock on the floor. With a deprecatory grunt, Mrs.

    Haze stooped without stopping and threw it into a closet next to the pantry. We cursorily inspected a mahogany

    table with a fruit vase in the middle, containing nothing but the still glistening stone of one plum. I groped for the

    timetable I had in my pocket and surreptitiously fished it out to look as soon as possible for a train. I was still

    walking behind Mrs. Haze though the dining room when, beyond it, there came a sudden burst of greenery — “the

    piazza,” sang out my leader, and then, without the least warning, a blue sea-wave swelled under my heart and, from

    a mat in a pool of sun, half-naked, kneeling, turning about on her knees, there was my Riviera love peering at me

    over dark glasses.

    It was the same child — the same frail, honey-hued shoulders, the same silky supple bare back, the same

    chestnut head of hair. A polka-dotted black kerchief tied around her chest hid from my aging ape eyes, but not

    from the gaze of young memory, the juvenile breasts I had fondled one immortal day. And, as if I were the fairytale

    nurse of some little princess (lost, kidnaped, discovered in gypsy rags through which her nakedness smiled at

    the king and his hounds), I recognized the tiny dark-brown mole on her side. With awe and delight (the king crying

    for joy, the trumpets blaring, the nurse drunk) I saw again her lovely indrawn abdomen where my southbound

    mouth had briefly paused; and those puerile hips on which I had kissed the crenulated imprint left by the band of

    her shorts — that last mad immortal day behind the “Roches Roses.” The twenty-five years I had lived since then,

    tapered to a palpitating point, and vanished.

    I find it most difficult to express with adequate force that flash, that shiver, that impact of passionate recognition.

    In the course of the sun-shot moment that my glance slithered over the kneeling child (her eyes blinking over those

    stern dark spectacles — the little Herr Doktor who was to cure me of all my aches) while I passed by her in my

    adult disguise (a great big handsome hunk of movieland manhood), the vacuum of my soul managed to suck in

    every detail of her bright beauty, and these I checked against the features of my dead bride. A little later, of course,

    she, this nouvelle, this Lolita, my Lolita, was to eclipse completely her prototype. All I want to stress is that my

    discovery of her was a fatal consequence of that “princedom by the sea” in my tortured past. Everything between

    the two events was but a series of gropings and blunders, and false rudiments of joy. Everything they shared made

    one of them.

    I have no illusions, however. My judges will regard all this as a piece of mummery on the part of a madman

    with a gross liking for the fruit vert. Au fond, ça m’est bien égal. All I now is that while the Haze woman and I

    went down the steps into the breathless garden, my knees were like reflections of knees in rippling water, and my

    lips were like sand, a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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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at was my Lo,” she said, “and these are my lilies.”

    “Yes,” I said, “yes. They are beautiful, beautiful, beautiful.”

    11

    Exhibit number two is a pocket diary bound in black imitation leather, with a golden year, 1947, en escalier, in its

    upper left-hand corner. I speak of this neat product of the Blank Blank Co., Blankton, Mass., as if it were really

    before me. Actually, it was destroyed five years go and what we examine now (by courtesy of a photographic

    memory) is but its brief materialization, a puny unfledged phoenix.

    I remember the thing so exactly because I wrote it really twice. First I jotted down each entry in pencil (with

    many erasures and corrections) on the leaves of what is commercially known as a “typewriter tablet”; then, I copied

    it out with obvious abbreviations in my smallest, most satanic, hand in the little black book just mentioned.

    May 30 is a Fast Day by Proclamation in New Hampshire but not in the Carolinas. That day an epidemic of

    “abdominal flu” (whatever that is) forced Ramsdale to close its schools for the summer. The reader may check the

    weather data in the Ramsdale Journal for 1947. A few days before that I moved into the Haze house, and the little

    diary which I now propose to reel off (much as a spy delivers by heart the contents of the note he swallowed)

    covers most of June.

    Thursday. Very warm day. From a vantage point (bathroom window) saw Dolores taking things off a

    clothesline in the apple-green light behind the house. Strolled out. She wore a plaid shirt, blue jeans and sneakers.

    Every movement she made in the dappled sun plucked at the most secret and sensitive chord of my abject body.

    After a while she sat down next to me on the lower step of the back porch and began to pick up the pebbles

    between her feet — pebbles, my God, then a curled bit of milk-bottle glass resembling a snarling lip — and chuck

    them at a can. Ping. You can’t a second time — you can’t hit it — this is agony — a second time. Ping. Marvelous

    skin — oh, marvelous: tender and tanned, not the least blemish. Sundaes cause acne. The excess of the oily

    substance called sebum which nourishes the hair follicles of the skin creates, when too profuse, an irritation that

    opens the way to infection. But nymphets do not have acne although they gorge themselves on rich food. God,

    what agony, that silky shimmer above her temple grading into bright brown hair. And the little bone twitching at

    the side of her dust-powdered ankle. “The McCoo girl? Ginny McCoo? Oh, she’s a fright. And mean. And lame.

    Nearly died of polio.” Ping. The glistening tracery of down on her forearm. When she got up to take in the wash, I

    had a chance of adoring from afar the faded seat of her rolled-up jeans. Out of the lawn, bland Mrs. Haze, complete

    with camera, grew up like a fakir’s fake tree and after some heliotropic fussing — sad eyes up, glad eyes down —

    had the cheek of taking my picture as I sat blinking on the steps, Humbert le Bel.

    Friday. Saw her going somewhere with a dark girl called Rose. Why does the way she walks — a child, mind

    you, a mere child! — excite me so abominably? Analyze it. A faint suggestion of turned in toes. A kind of wiggly

    looseness below the knee prolonged to the end of each footfall. The ghost of a drag. Very infantile, infinitely

    meretricious. Humbert Humbert is also infinitely moved by the little one’s slangy speech, by her harsh high voice.

    Later heard her volley crude nonsense at Rose across the fence. Twanging through me in a rising rhythm. Pause. “I

    must go now, kiddo.”

    Saturday. (Beginning perhaps amended.) I know it is madness to keep this journal but it gives me a strange thrill

    to do so; and only a loving wife could decipher my microscopic script. Let me state with a sob that today my L.

    was sun-bathing on the so-called “piazza,” but her mother and some other woman were around all the time. Of

    course, I might have sat there in the rocker and pretended to read. Playing safe, I kept away, for I was afraid that

    the horrible, insane, ridiculous and pitiful tremor that palsied me might prevent me from making my entrée with

    any semblance of casualness.

    Sunday. Heat ripple still with us; a most favonian week. This time I took up a strategic position, with obese

    newspaper and new pipe, in the piazza rocker before L. arrived. To my intense disappointment she came with her

    mother, both in two-piece bathing suits, black, as new as my pipe. My darling, my sweetheart stood for a moment

    near me — wanted the funnies — and she smelt almost exactly like the other one, the Riviera one, but more

    intensely so, with rougher overtones — a torrid odor that at once set my manhood astir — but she had already

    yanked out of me the coveted section and retreated to her mat near her phocine mamma. There my beauty lay down

    on her stomach, showing me, showing the thousand eyes wide open in my eyed blood, her slightly raised shoulder

    blades, and the bloom along the incurvation of her spine, and the swellings of her tense narrow nates clothed in

    black, and the seaside of her schoolgirl thighs. Silently, the seventh-grader enjoyed her green-red-blue comics. S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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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s the loveliest nymphet green-red-blue Priap himself could think up. As I looked on, through prismatic layers of

    light, dry-lipped, focusing my lust and rocking slightly under my newspaper, I felt that my perception of her, if

    properly concentrated upon, might be sufficient to have me attain a beggar’s bliss immediately; but, like some

    predator that prefers a moving prey to a motionless one, I planned to have this pitiful attainment coincide with the

    various girlish movements she made now and then as she read, such as trying to scratch the middle of her back and

    revealing a stippled armpit — but fat Haze suddenly spoiled everything by turning to me and asking me for a light,

    and starting a make-believe conversation about a fake book by some popular fraud.

    Monday. Delectatio morosa. I spend my doleful days in dumps and dolors. We (mother Haze, Dolores and I)

    were to go to Our Glass Lake this afternoon, and bathe, and bask; but a nacreous morn degenerated at noon into

    rain, and Lo made a scene.

    The median age of pubescence for girls has been found to be thirteen years and nine months in New York and

    Chicago. The age varies for individuals from ten, or earlier, to seventeen. Virginia was not quite fourteen when

    Harry Edgar possessed her. He gave her lessons in algebra. Je m’imagine cela. They spent their honeymoon at

    Petersburg, Fla. “Monsieur Poe-poe,” as that boy in one of Monsieur Humbert Humbert’s classes in Paris called the

    poet-poet.

    I have all the characteristics which, according to writers on the sex interests of children, start the responses

    stirring in a little girl: clean-cut jaw, muscular hand, deep sonorous voice, broad shoulder. Moreover, I am said to

    resemble some crooner or actor chap on whom Lo has a crush.

    Tuesday. Rain. Lake of the Rains. Mamma out shopping. L., I knew, was somewhere quite near. In result of

    some stealthy maneuvering, I came across her in her mother’s bedroom. Prying her left eye open to get rid of a

    speck of something. Checked frock. Although I do love that intoxicating brown fragrance of hers, I really think she

    should wash her hair once in a while. For a moment, we were both in the same warm green bath of the mirror that

    reflected the top of a poplar with us in the sky. Held her roughly by the shoulders, then tenderly by the temples,

    and turned her about. “It’s right there,” she said. “I can feel it.” “Swiss peasant would use the top of her tongue.”

    “Lick it out?” “Yeth. Shly try?” “Sure,” she said. Gently I pressed my quivering sting along her rolling salty eyeball.

    “Goody-goody,” she said nictating. “It is gone.” “Now the other?” “You dope,” she began, “there is noth —” but

    here she noticed the pucker of my approaching lips. “Okay,” she said cooperatively, and bending toward her warm

    upturned russet face somber Humbert pressed his mouth to her fluttering eyelid. She laughed, and brushed past me

    out of the room. My heart seemed everywhere at once. Never in my life — not even when fondling my child-love

    in France — never —

    Night. Never have I experienced such agony. I would like to describe her face, her ways — and I cannot,

    because my own desire for her blinds me when she is near. I am not used to being with nymphets, damn it. If I

    close my eyes I see but an immobilized fraction of her, a cinematographic still, a sudden smooth nether loveliness,

    as with one knee up under her tartan skirt she sits tying her shoe. “Dolores Haze, ne nontrez pas vos zhambes” (this

    is her mother who thinks she knows French).

    A poet à mes heures, I composed a madrigal to the soot-black lashes of her pale-gray vacant eyes, to the five

    asymmetrical freckles on her bobbed nose, to the blond down of her brown limbs; but I tore it up and cannot recall

    it today. Only in the tritest of terms (diary resumed) can I describe Lo’s features: I might say her hair is auburn, and

    her lips as red as licked red candy, the lower one prettily plump — oh, that I were a lady writer who could have her

    pose naked in a naked light! But instead I am lanky, big-boned, wooly-chested Humbert Humbert, with thick black

    eyebrows and a queer accent, and a cesspoolful of rotting monsters behind his slow boyish smile. And neither is

    she the fragile child of a feminine novel. What drives me insane is the twofold nature of this nymphet — of every

    nymphet, perhaps; this mixture in my Lolita of tender dreamy childishness and a kind of eerie vulgarity, stemming

    from the snub-nosed cuteness of ads and magazine pictures, from the blurry pinkness of adolescent maidservants in

    the Old Country (smelling of crushed daisies and sweat); and from very young harlots disguised as children in

    provincial brothels; and then again, all this gets mixed up with the exquisite stainless tenderness seeping through

    the musk and the mud, through the dirt and the death, oh God, oh God. And what is most singular is that she, this

    Lolita, my Lolita, has individualized the writer’s ancient lust, so that above and over everything there is — Lolita.

    Wednesday. “Look, make Mother take you and me to Our Glass Lake tomorrow.” These were the textual words

    said to me by my twelve-year-old flame in a voluptuous whisper, as we happened to bump into one another on the

    front porch, I out, she in. The reflection of the afternoon sun, a dazzling white diamond with innumer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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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ridescent spikes quivered on the round back of a parked car. The leafage of a voluminous elm played its mellow

    shadows upon the clapboard wall of the house. Two poplars shivered and shook. You could make out the formless

    sounds of remote traffic; a child calling “Nancy, Nan-cy!” In the house, Lolita had put on her favorite “Little

    Carmen” record which I used to call “Dwarf Conductors,” making her snort with mock derision at my mock wit.

    Thursday. Last night we sat on the piazza, the Haze woman, Lolita and I. Warm dusk had deepened into

    amorous darkness. The old girl had finished relating in great detail the plot of a movie she and L. had seen

    sometime in the winter. The boxer had fallen extremely low when he met the good old priest (who had been a

    boxer himself in his robust youth and could still slug a sinner). We sat on cushions heaped on the floor, and L. was

    between the woman and me (she had squeezed herself in, the pet). In my turn, I launched upon a hilarious account

    of my arctic adventures. The muse of invention handed me a rifle and I shot a white bear who sat down and said:

    Ah! All the while I was acutely aware of L.’s nearness and as I spoke I gestured in the merciful dark and took

    advantage of those invisible gestures of mine to touch her hand, her shoulder and a ballerina of wool and gauze

    which she played with and kept sticking into my lap; and finally, when I had completely enmeshed my glowing

    darling in this weave of ethereal caresses, I dared stroke her bare leg along the gooseberry fuzz of her shin, and I

    chuckled at my own jokes, and trembled, and concealed my tremors, and once or twice felt with my rapid lips the

    warmth of her hair as I treated her to a quick nuzzling, humorous aside and caressed her plaything. She, too,

    fidgeted a good deal so that finally her mother told her sharply to quit it and sent the doll flying into the dark, and I

    laughed and addressed myself to Haze across Lo’s legs to let my hand creep up my nymphet’s thin back and feel

    her skin through her boy’s shirt.

    But I knew it was all hopeless, and was sick with longing, and my clothes felt miserably tight, and I was almost

    glad when her mother’s quiet voice announced in the dark: “And now we all think that Lo should go to bed.” “I

    think you stink,” said Lo. “Which means there will be no picnic tomorrow,” said Haze. “This is a free country,”

    said Lo. When angry Lo with a Bronx cheer had gone, I stayed on from sheer inertia, while Haze smoked her tenth

    cigarette of the evening and complained of Lo.

    She had been spiteful, if you please, at the age of one, when she used to throw her toys out of her crib so that her

    poor mother should keep picking them up, the villainous infant! Now, at twelve, she was a regular pest, said Haze.

    All she wanted from life was to be one day a strutting and prancing baton twirler or a jitterbug. Her grades were

    poor, but she was better adjusted in her new school than in Pisky (Pisky was the Haze home town in the Middle

    West. The Ramsdale house was her late mother-in-law’s. They had moved to Ramsdale less than two years ago).

    “Why was she unhappy there?” “Oh,” said Haze, “poor me should know, I went through that when I was a kid:

    boys twisting one’s arm, banging into one with loads of books, pulling one’s hair, hurting one’s breasts, flipping

    one’s skirt. Of course, moodiness is a common concomitant of growing up, but Lo exaggerates. Sullen and evasive.

    Rude and defiant. Struck Viola, an Italian schoolmate, in the seat with a fountain pen. Know what I would like? If

    you, monsieur, happened to be still here in the fall, I’d ask you to help her with her homework — you seem to

    know everything, geography, mathematics, French.” “Oh, everything,” answered monsieur. “That means,” said

    Haze quickly, “you’ll be here!” I wanted to shout that I would stay on eternally if only I could hope to caress now

    and then my incipient pupil. But I was wary of Haze. So I just grunted and stretched my limbs nonconcomitantly

    (le mot juste) and presently went up to my room. The woman, however, was evidently not prepared to call it a day.

    I was already lying upon my cold bed both hands pressing to my face Lolita’s fragrant ghost when I heard my

    indefatigable landlady creeping stealthily up to my door to whisper through it — just to make sure, she said, I was

    through with the Glance and Gulp magazine I had borrowed the other day. From her room Lo yelled she had it. We

    are quite a lending library in this house, thunder of God.

    Friday. I wonder what my academic publishers would say if I were to quote in my textbook Ronsard’s “la

    vermeillette fente” or Remy Belleau’s “un petit mont feutré de mousse délicate, tracé sur le milieu d’un fillet

    escarlatte” and so forth. I shall probably have another breakdown if I stay any longer in this house, under the strain

    of this intolerable temptation, by the side of my darling — my darling — my life and my bride. Has she already

    been initiated by mother nature to the Mystery of the Menarche? Bloated feelings. The Curse of the Irish. Falling

    from the roof. Grandma is visiting. “Mr. Uterus [I quote from a girls’ magazine] starts to build a thick soft wall on

    the chance a possible baby may have to be bedded down there.” The tiny madman in his padded cell.

    Incidentally: if I ever commit a serious murder… Mark the “if.” The urge should be something more than the

    kind of thing that happened to me with Valeria. Carefully mark that then was rather inept. If and when you wish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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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zzle me to death, remember that only a spell of insanity could ever give me the simple energy to be a brute (all

    this amended, perhaps). Sometimes I attempt to kill in my dreams. But do you know what happens? For instance I

    hold a gun. For instance I aim at a bland, quietly interested enemy. Oh, I press the trigger all right, but one bullet

    after another feebly drops on the floor from the sheepish muzzle. In those dreams, my only thought is to conceal

    the fiasco from my foe, who is slowly growing annoyed.

    At dinner tonight the old cat said to me with a sidelong gleam of motherly mockery directed at Lo (I had just

    been describing, in a flippant vein, the delightful little toothbrush mustache I had not quite decided to grow):

    “Better don’t if somebody is not to go absolutely dotty.” Instantly Lo pushed her plate of boiled fish away, all but

    knocking her milk over, and bounced out of the dining room. “Would it bore you very much,” quoth Haze, “to

    come with us tomorrow for a swim in Our Glass Lake if Lo apologizes for her manners?”

    Later, I heard a great banging of doors and other sounds coming from quaking caverns where the two rivals

    were having a ripping row.

    She had not apologized. The lake is out. It might have been fun.

    Saturday. For some days already I had been leaving the door ajar, while I wrote in my room; but only today did

    the trap work. With a good deal of additional fidgeting, shuffling, scraping — to disguise her embarrassment at

    visiting me without having been called — Lo came in and after pottering around, became interested in the

    nightmare curlicues I had penned on a sheet of paper. Oh no: they were not the outcome of a belle-lettrist’s inspired

    pause between two paragraphs; they were the hideous hieroglyphics (which she could not decipher) of my fatal lust.

    As she bent her brown curs over the desk at which I was sitting, Humbert the Hoarse put his arm around her in a

    miserable imitation of blood-relationship; and still studying, somewhat shortsightedly, the piece of paper she held,

    my innocent little visitor slowly sank to a half-sitting position upon my knee. Her adorable profile, parted lips,

    warm hair were some three inches from my bared eyetooth; and I felt the heat of her limbs through her rough

    tomboy clothes. All at once I knew I could kiss her throat or the wick of her mouth with perfect impunity. I knew

    she would let me do so, and even close her eyes as Hollywood teaches. A double vanilla with hot fudge — hardly

    more unusual than that. I cannot tell my learned reader (whose eyebrows, I suspect, have by now traveled all the

    way to the back of his bald head), I cannot tell him how the knowledge came to me; perhaps my ape-ear had

    unconsciously caught some slight change in the rhythm of her respiration — for now she was not really looking at

    my scribble, but waiting with curiosity and composure — oh, my limpid nymphet! — for the glamorous lodger to

    do what he was dying to do. A modern child, an avid reader of movie magazines, an expert in dream-slow closeups,

    might not think it too strange, I guessed, if a handsome, intensely virile grown-up friend — too late. The house

    was suddenly vibrating with voluble Louise’s voice telling Mrs. Haze who had just come home about a dead

    something she and Leslie Tomson had found in the basement, and little Lolita was not one to miss such a tale.

    Sunday. Changeful, bad-tempered, cheerful, awkward, graceful with the tart grace of her coltish subteens,

    excruciatingly desirable from head to foot (all New England for a lady-writer’s pen!), from the black read-made

    bow and bobby pins holding her hair in place to the little scar on the lower part of her neat calf (where a rollerskater

    kicked her in Pisky), a couple of inches above her rough white sock. Gone with her mother to the Hamiltons

    — a birthday party or something. Full-skirted gingham frock. Her little doves seem well formed already.

    Precocious pet!

    Monday. Rainy morning. “Ces matins gris si doux…” My white pajamas have a lilac design on the back. I am

    like one of those inflated pale spiders you see in old gardens. Sitting in the middle of a luminous web and giving

    little jerks to this or that strand. My web is spread all over the house as I listen from my chair where I sit like a wily

    wizard. Is Lo in her room? Gently I tug on the silk. She is not. Just heard the toilet paper cylinder make its staccato

    sound as it is turned; and no footfalls has my outflung filament traced from the bathroom back to her room. Is she

    still brushing her teeth (the only sanitary act Lo performs with real zest)? No. The bathroom door has just slammed,

    so one has to feel elsewhere about the house for the beautiful warm-colored prey. Let us have a strand of silk

    descend the stairs. I satisfy myself by this means that she is not in the kitchen — not banging the refrigerator door

    or screeching at her detested mamma (who, I suppose, is enjoying her third, cooing and subduedly mirthful,

    telephone conversation of the morning). Well, let us grope and hope. Ray-like, I glide in through to the parlor and

    find the radio silent (and mamma still talking to Mrs. Chatfield or Mrs. Hamilton, very softly, flushed, smiling,

    cupping the telephone with her free hand, denying by implication that she denies those amusing rumors, rumor,

    roomer, whispering intimately, as she never does, the clear-cut lady, in face to face talk). So my nymphet is not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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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house at all! Gone! What I thought was a prismatic weave turns out to be but an old gray cobweb, the house is

    empty, is dead. And then comes Lolita’s soft sweet chuckle through my half-open door “Don’t tell Mother but I’ve

    eaten all your bacon.” Gone when I scuttle out of my room. Lolita, where are you? My breakfast tray, lovingly

    prepared by my landlady, leers at me toothlessly, ready to be taken in. Lola, Lolita!

    Tuesday. Clouds again interfered with that picnic on that unattainable lake. Is it Fate scheming? Yesterday I

    tried on before the mirror a new pair of bathing trunks.

    Wednesday. In the afternoon, Haze (common-sensical shoes, tailor-made dress), said she was driving downtown

    to buy a present for a friend of a friend of hers, and would I please come too because I have such a wonderful taste

    in textures and perfumes. “Choose your favorite seduction,” she purred. What could Humbert, being in the perfume

    business, do? She had me cornered between the front porch and her car. “Hurry up,” she said as I laboriously

    doubled up my large body in order to crawl in (still desperately devising a means of escape). She had started the

    engine, and was genteelly swearing at a backing and turning truck in front that had just brought old invalid Miss

    Opposite a brand new wheel chair, when my Lolita’s sharp voice came from the parlor window: “You! Where are

    you going? I’m coming too! Wait!” “Ignore her,” yelped Haze (killing the motor); alas for my fair driver; Lo was

    already pulling at the door on my side. “This is intolerable,” began Haze; but Lo had scrambled in, shivering with

    glee. “Move your bottom, you,” said Lo. “Lo!” cried Haze (sideglancing at me, hoping I would throw rude Lo out).

    “And behold,” said Lo (not for the first time), as she jerked back, as I jerked back, as the car leapt forward. “It is

    intolerable,” said Haze, violently getting into second, “that a child should be so ill-mannered. And so very

    persevering. When she knows she is unwanted. And needs a bath.”

    My knuckles lay against the child’s blue jeans. She was barefooted; her toenails showed remnants of cherry-red

    polish and there was a bit of adhesive tape across her big toe; and, God, what would I not have given to kiss then

    and there those delicate-boned, long-toed, monkeyish feet! Suddenly her hand slipped into mine and without our

    chaperon’s seeing, I held, and stroked, and squeezed that little hot paw, all the way to the store. The wings of the

    diver’s Marlenesque nose shone, having shed or burned up their ration of powder, and she kept up an elegant

    monologue anent the local traffic, and smiled in profile, and pouted in profile, and beat her painted lashes in profile,

    while I prayed we would never get to that store, but we did.

    I have nothing else to report, save, primo: that big Haze had little Haze sit behind on our way home, and

    secundo: that the lady decided to keep Humbert’s Choice for the backs of her own shapely ears.

    Thursday. We are paying with hail and gale for the tropical beginning of the month. In a volume of the Young

    People’s Encyclopedia, I found a map of the states that a child’s pencil had started copying out on a sheet of

    lightweight paper, upon the other side of which, counter to the unfinished outline of Florida and the Gulf, there was

    a mimeographed list of names referring, evidently, to her class at the Ramsdale school. It is a poem I know already

    by heart.

    Angel, Grace

    Austin, Floyd

    Beale, Jack

    Beale, Mary

    Buck, Daniel

    Byron, Marguerite

    Campbell, Alice

    Carmine, Rose

    Chatfield, Phyllis

    Clarke, Gordon

    Cowan, John

    Cowan, Marion

    Duncan, Walter

    Falter, Ted

    Fantasia, Stella

    Flashman, Irving

    Fox, Geo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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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lave, Mabel

    Goodale, Donald

    Green, Lucinda

    Hamilton, Mary Rose

    Haze, Dolores

    Honeck, Rosaline

    Knight, Kenneth

    McCoo, Virginia

    McCrystal, Vivian

    McFate, Aubrey

    Miranda, Anthony

    Miranda, Viola

    Rosato, Emil

    Schlenker, Lena

    Scott, Donald

    Sheridan, Agnes

    Sherva, Oleg

    Smith, Hazel

    Talbot, Edgar

    Talbot, Edwin

    Wain, Lull

    Williams, Ralph

    Windmuller, Louise

    A poem, a poem, forsooth! So strange and sweet was it to discover this “Haze, Dolores” (she!) in its special

    bower of names, with its bodyguard of roses — a fairy princess between her two maids of honor. I am trying to

    analyze the spine-thrill of delight it gives me, this name among all those others. What is it that excites me almost to

    tears (hot, opalescent, thick tears that poets and lovers shed)? What is it? The tender anonymity of this name with

    its formal veil (“Dolores”) and that abstract transposition of first name and surname, which is like a pair of new

    pale gloves or a mask? Is “mask” the keyword? Is it because there is always delight in the semitranslucent mystery,

    the flowing charshaf, through which the flesh and the eye you alone are elected to know smile in passing at you

    alone? Or is it because I can imagine so well the rest of the colorful classroom around my dolorous and hazy

    darling: Grace and her ripe pimples; Ginny and her lagging leg; Gordon, the haggard masturbator; Duncan, the

    foul-smelling clown; nail-biting Agnes; Viola, of the blackheads and the bouncing bust; pretty Rosaline; dark Mary

    Rose; adorable Stella, who has let strangers touch her; Ralph, who bullies and steals; Irving, for whom I am sorry.

    And there she is there, lost in the middle, gnawing a pencil, detested by teachers, all the boys’ eyes on her hair and

    neck, my Lolita.

    Friday. I long for some terrific disaster. Earthquake. Spectacular explosion. Her mother is messily but instantly

    and permanently eliminated, along with everybody else for miles around. Lolita whimpers in my arms. A free man,

    I enjoy her among the ruins. Her surprise, my explanations, demonstrations, ullulations. Idle and idiotic fancies! A

    brave Humbert would have played with her most disgustingly (yesterday, for instance, when she was again in my

    room to show me her drawings, school-artware); he might have bribed her — and got away with it. A simpler and

    more practical fellow would have soberly stuck to various commercial substitutes — if you know where to go, I

    don’t. Despite my many looks, I am horribly timid. My romantic soul gets all clammy and shivery at the thought of

    running into some awful indecent unpleasantness. Those ribald sea monsters. “Mais allez-y, allez-y!” Annabel

    skipping on one foot to get into her shorts, I seasick with rage, trying to screen her.

    Same date, later, quite late. I have turned on the light to take down a dream. It had an evident antecedent. Haze

    at dinner had benevolently proclaimed that since the weather bureau promised a sunny weekend we would go to

    the lake Sunday after church. As I lay in bed, erotically musing before trying to go to sleep, I thought of a final

    scheme how to profit by the picnic to come. I was aware that mother Haze hated my darling for her being sweet on

    1. So I planned my lake day with a view to satisfying the mother. To her alone would I talk; but at s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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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propriate moment I would say I had left my wrist watch or my sunglasses in that glade yonder — and plunge

    with my nymphet into the wood. Reality at this juncture withdrew, and the Quest for the Glasses turned into a quiet

    little orgy with a singularly knowing, cheerful, corrupt and compliant Lolita behaving as reason knew she could not

    possibly behave. At 3 a.m. I swallowed a sleeping pill, and presently, a dream that was not a sequel but a parody

    revealed to me, with a kind of meaningful clarity, the lake I had never yet visited: it was glazed over with a sheet of

    emerald ice, and a pockmarked Eskimo was trying in vain to break it with a pickax, although imported mimosas

    and oleanders flowered on its gravelly banks. I am sure Dr. Blanche Schwarzmann would have paid me a sack of

    schillings for adding such a libidream to her files. Unfortunately, the rest of it was frankly eclectic. Big Haze and

    little Haze rode on horseback around the lake, and I rode too, dutifully bobbing up and down, bowlegs astraddle

    although there was no horse between them, only elastic air — one of those little omissions due to the

    absentmindedness of the dream agent.

    Saturday. My heart is still thumping. I still squirm and emit low moans of remembered embarrassment.

    Dorsal view. Glimpse of shiny skin between T-shirt and white gym shorts. Bending, over a window sill, in the

    act of tearing off leaves from a poplar outside while engrossed in torrential talk with a newspaper boy below

    (Kenneth Knight, I suspect) who had just propelled the Ramsdale Journal with a very precise thud onto the porch. I

    began creeping up to her — “crippling” up to her as pantomimists say. My arms and legs were convex surfaces

    between which — rather than upon which — I slowly progressed by some neutral means of locomotion: Humbert

    the Wounded Spider. I must have taken hours to reach her: I seemed to see her through the wrong end of a

    telescope, and toward her taut little rear I moved like some paralytic, on soft distorted limbs, in terrible

    concentration. At last I was right behind her when I had the unfortunate idea of blustering a trifle-shaking her by

    the scruff of the neck and that sort of thing to cover my real manège, and she said in a shrill brief whine: “Cut it

    out!” — most coarsely, the little wench, and with a ghastly grin Humbert the Humble beat a gloomy retreat while

    she went on wisecracking streetward.

    But now listen to what happened next. After lunch I was reclining in a low chair trying to read. Suddenly two

    deft little hands were over my eyes: she had crept up from behind as if re-enacting, in a ballet sequence, my

    morning maneuver. Her fingers were a luminous crimson as they tried to blot out the sun, and she uttered hiccups

    of laughter and jerked this way and that as I stretched my arm sideways and backwards without otherwise changing

    my recumbent position. My hand swept over her agile giggling legs, and the book like a sleigh left my lap, and Mrs.

    Haze strolled up and said indulgently: “Just slap her hard if she interferes with your scholarly meditations. How I

    love this garden [no exclamation mark in her tone]. Isn’t it divine in the sun [no question mark either].” And with a

    sign of feigned content, the obnoxious lady sank down on the grass and looked up at the sky as she leaned back on

    her splayed-out hands, and presently an old gray tennis ball bounced over her, and Lo’s voice came from the house

    haughtily: “Pardonnez, Mother. I was not aiming at you.” Of course not, my hot downy darling.

    12

    This proved to be the last of twenty entries or so. It will be seem from them that for all the devil’s inventiveness,

    the scheme remained daily the same. First he would tempt me — and then thwart me, leaving me with a dull pain

    in the very root of my being. I knew exactly what I wanted to do, and how to do it, without impinging on a child’s

    chastity; after all, I had had some experience in my life of pederosis; had visually possessed dappled nymphets in

    parks; had wedged my wary and bestial way into the hottest, most crowded corner of a city bus full of straphanging

    school children. But for almost three weeks I had been interrupted in all my pathetic machinations. The agent of

    these interruptions was usually the Haze woman (who, as the reader will mark, was more afraid of Lo’s deriving

    some pleasure from me than of my enjoying Lo). The passion I had developed for that nymphet — for the first

    nymphet in my life that could be reached at last by my awkward, aching, timid claws — would have certainly

    landed me again in a sanatorium, had not the devil realized that I was to be granted some relief if he wanted to have

    me as a plaything for some time longer.

    The reader has also marked the curious Mirage of the Lake. It would have been logical on the part of Aubrey

    McFate (as I would like to dub that devil of mine) to arrange a small treat for me on the promised beach, in the

    presumed forest. Actually, the promise Mrs. Haze had made was a fraudulent one: she had not told me that Mary

    Rose Hamilton (a dark little beauty in her own right) was to come too, and that the two nymphets would be

    whispering apart, and playing apart, and having a good time all by themselves, while Mrs. Haze and her handsome

    lodger conversed sedately in the seminude, far from prying eyes. Incidentally, eyes did pry and tongues did wag.

    How queer life is! We hasten to alienate the very fates we intended to woo. Before my actual arrival, my landlady

    had planned to have an old spinster, a Miss Phalen, whose mother had been cook in Mrs. Haze’s family, come to

    stay in the house with Lolita and me, while Mrs. Haze, a career girl at heart, sought some suitable job in the nearest

    city. Mrs. Haze had seen the whole situation very clearly: the bespectacled, round-backed Herr Humbert coming

    with his Central-European trunks to gather dust in his corner behind a heap of old books; the unloved ugly little

    daughter firmly supervised by Miss Phalen who had already once had my Lo under her buzzard wing (Lo recalled

    that 1944 summer with an indignant shudder); and Mrs. Haze herself engaged as a receptionist in a great elegant

    city. But a not too complicated event interfered with that program. Miss Phalen broke her hip in Savannah, Ga., on

    the very day I arrived in Ramsdale.

    13

    The Sunday after the Saturday already described proved to be as bright as the weatherman had predicted. When

    putting the breakfast things back on the chair outside my room for my good landlady to remove at her convenience,

    I gleaned the following situation by listening from the landing across which I had softly crept to the banisters in my

    old bedroom slippers — the only old things about me.

    There had been another row. Mrs. Hamilton had telephoned that her daughter “was running a temperature.” Mrs.

    Haze informed her daughter that the picnic would have to be postponed. Hot little Haze informed big cold Haze

    that, if so, she would not go with her to church. Mother said very well and left.

    I had come out on the landing straight after shaving, soapy-earlobed, still in my white pajamas with the

    cornflower blue (not the lilac) design on the back; I now wiped off the soap, perfumed my hair and armpits, slipped

    on a purple silk dressing gown, and, humming nervously, went down the stairs in quest of Lo.

    I want my learned readers to participate in the scene I am about to replay; I want them to examine its every

    detail and see for themselves how careful, how chaste, the whole wine-sweet event is if viewed with what my

    lawyer has called, in a private talk we have had, “impartial sympathy.” So let us get started. I have a difficult job

    before me.

    Main character: Humbert the Hummer. Time: Sunday morning in June. Place: sunlit living room. Props: old,

    candy-striped davenport, magazines, phonograph, Mexican knickknacks (the late Mr. Harold E. Haze — God bless

    the good man — had engendered my darling at the siesta hour in a blue-washed room, on a honeymoon trip to Vera

    Cruz, and mementoes, among these Dolores, were all over the place). She wore that day a pretty print dress that I

    had seen on her once before, ample in the skirt, tight in the bodice, short-sleeved, pink, checkered with darker pink,

    and, to complete the color scheme, she had painted her lips and was holding in her hollowed hands a beautiful,

    banal, Eden-red apple. She was not shod, however, for church. And her white Sunday purse lay discarded near the

    phonograph.

    My heart beat like a drum as she sat down, cool skirt ballooning, subsiding, on the sofa next to me, and played

    with her glossy fruit. She tossed it up into the sun-dusted air, and caught it — it made a cupped polished plop.

    Humbert Humbert intercepted the apple.

    “Give it back,” — she pleaded, showing the marbled flush of her palms. I produced Delicious. She grasped it

    and bit into it, and my heart was like snow under thin crimson skin, and with the monkeyish nimbleness that was so

    typical of that American nymphet, she snatched out of my abstract grip the magazine I had opened (pity no film

    had recorded the curious pattern, the monogrammic linkage of our simultaneous or overlapping moves). Rapidly,

    hardly hampered by the disfigured apple she held, Lo flipped violently through the pages in search of something

    she wished Humbert to see. Found it at last. I faked interest by bringing my head so close that her hair touched my

    temple and her arm brushed my cheek as she wiped her lips with her wrist. Because of the burnished mist through

    which I peered at the picture, I was slow in reacting to it, and her bare knees rubbed and knocked impatiently

    against each other. Dimly there came into view: a surrealist painter relaxing, supine, on a beach, and near him,

    likewise supine, a plaster replica of the Venus di Milo, half-buried in sand. Picture of the Week, said the legend. I

    whisked the whole obscene thing away. Next moment, in a sham effort to retrieve it, she was all over me. Caught

    her by her thin knobby wrist. The magazine escaped to the floor like a flustered fowl. She twisted herself free,

    recoiled, and lay back in the right-hand corner of the davenport. Then, with perfect simplicity, the impudent child

    extended her legs across my lap.

    By this time I was in a state of excitement bordering on insanity; but I also had the cunning of the insane. Sitting

    there, on the sofa, I managed to attune, by a series of stealthy movements, my masked lust to her guileless limbs. It

    was no easy matter to divert the little maiden’s attention while I performed the obscure adjustments necessary for

    the success of the trick. Talking fast, lagging behind my own breath, catching up with it, mimicking a sudden

    toothache to explain the breaks in my patter — and all the while keeping a maniac’s inner eye on my distant golden

    goal, I cautiously increased the magic friction that was doing away, in an illusional, if not factual, sense, with the

    physically irremovable, but psychologically very friable texture of the material divide (pajamas and robe) between

    the weight of two sunburnt legs, resting athwart my lap, and the hidden tumor of an unspeakable passion. Having,

    in the course of my patter, hit upon something nicely mechanical, I recited, garbling them slightly, the words of a

    foolish song that was then popular — O my Carmen, my little Carmen, something, something, those something

    nights, and the stars, and the cars, and the bars, and the barmen; I kept repeating this automatic stuff and holding

    her under its special spell (spell because of the garbling), and all the while I was mortally afraid that some act of

    God might interrupt me, might remove the golden load in the sensation of which all my being seemed concentrated,

    and this anxiety forced me to work, for the first minute or so, more hastily than was consensual with deliberately

    modulated enjoyment. The stars that sparkled, and the cars that parkled, and the bars, and the barmen, were

    presently taken over by her; her voice stole and corrected the tune I had been mutilating. She was musical and

    apple-sweet. Her legs twitched a little as they lay across my live lap; I stroked them; there she lolled in the righthand

    corner, almost asprawl, Lola the bobby-soxer, devouring her immemorial fruit, singing through its juice,

    losing her slipper, rubbing the heel of her slipperless foot in its sloppy anklet, against the pile of old magazines

    heaped on my left on the sofa — and every movement she made, every shuffle and ripple, helped me to conceal

    and to improve the secret system of tactile correspondence between beast and beauty — between my gagged,

    bursting beast and the beauty of her dimpled body in its innocent cotton frock.

    Under my glancing finger tips I felt the minute hairs bristle ever so slightly along her shins. I lost myself in the

    pungent but healthy heat which like summer haze hung about little Haze. Let her stay, let her stay… As she strained

    to chuck the core of her abolished apple into the fender, her young weight, her shameless innocent shanks and

    round bottom, shifted in my tense, tortured, surreptitiously laboring lap; and all of a sudden a mysterious change

    came over my senses. I entered a plane of being where nothing mattered, save the infusion of joy brewed within

    my body. What had begun as a delicious distention of my innermost roots became a glowing tingle which now had

    reached that state of absolute security, confidence and reliance not found elsewhere in conscious life. With the

    deep hot sweetness thus established and well on its way to the ultimate convulsion, I felt I could slow down in

    order to prolong the glow. Lolita had been safely solipsized. The implied sun pulsated in the supplied poplars; we

    were fantastically and divinely alone; I watched her, rosy, gold-dusted, beyond the veil of my controlled delight,

    unaware of it, alien to it, and the sun was on her lips, and her lips were apparently still forming the words of the

    Carmen-barmen ditty that no longer reached my consciousness. Everything was now ready. The nerves of pleasure

    had been laid bare. The corpuscles of Krause were entering the phase of frenzy. The least pressure would suffice to

    set all paradise loose. I had ceased to be Humbert the Hound, the sad-eyed degenerate cur clasping the boot that

    would presently kick him away. I was above the tribulations of ridicule, beyond the possibilities of retribution. In

    my self-made seraglio, I was a radiant and robust Turk, deliberately, in the full consciousness of his freedom,

    postponing the moment of actually enjoying the youngest and frailest of his slaves. Suspended on the brink of that

    voluptuous abyss (a nicety of physiological equipoise comparable to certain techniques in the arts) I kept repeating

    the chance words after her — barmen, alarmin’, my charmin’, my carmen, ahmen, ahahamen — as one talking and

    laughing in his sleep while my happy hand crept up her sunny leg as far as the shadow of decency allowed. The

    day before she had collided with the heavy chest in the hall and — “Look, look!” — I gasped — “look what you’ve

    done, what you’ve done to yourself, ah, look”; for there was, I swear, a yellowish-violet bruise on her lovely

    nymphet thigh which my huge hairy hand massaged and slowly enveloped — and because of her very perfunctory

    underthings, there seemed to be nothing to prevent my muscular thumb from reaching the hot hollow of her groin

    — just as you might tickle and caress a giggling child — just that — and: “Oh, it’s nothing at all,” she cried with a

    sudden shrill note in her voice, and she wiggled, and squirmed, and threw her head back, and her teeth rested on

    her glistening underlip as she half-turned away, and my moaning mouth, gentlemen of the jury, almost reached her

    bare neck, while I crushed out against her left buttock the last throb of the longest ecstasy man or monster had ever

    known.

    Immediately afterward (as if we had been struggling and now my grip had eased) she rolled off the sofa and

    jumped to her feet — to her foot, rather — in order to attend to the formidably loud telephone that may have been

    ringing for ages as far as I was concerned. There she stood and blinked, cheeks aflame, hair awry, her eyes passing

    over me as lightly as they did over the furniture, and as she listened or spoke (to her mother who was telling her to

    come to lunch with her at the Chatfileds — neither Lo nor Hum knew yet what busybody Haze was plotting), she

    kept tapping the edge of the table with the slipper she held in her hand. Blessed be the Lord, she had noticed

    nothing!

    With a handkerchief of multicolored silk, on which her listening eyes rested in passing, I wiped the sweat off

    my forehead, and, immersed in a euphoria of release, rearranged my royal robes. She was still at the telephone,

    haggling with her mother (wanted to be fetched by car, my little Carmen) when, singing louder and louder, I swept

    up the stairs and set a deluge of steaming water roaring into the tub.

    At this point I may as well give the words of that song hit in full — to the best of my recollection at least — I

    don’t think I ever had it right. Here goes:

    O my Carmen, my little Carmen!

    Something, something those something nights,

    And the stars, and the cars, and the bars and the barmen —

    And, O my charmin’, our dreadful fights.

    And the something town where so gaily, arm in

    Arm, we went, and our final row,

    And the gun I killed you with, O my Carmen,

    The gun I am holding now.

    (Drew his .32 automatic, I guess, and put a bullet through his moll’s eye.)

    14

    I had lunch in town — had not been so hungry for years. The house was still Lo-less when I strolled back. I spent

    the afternoon musing, scheming, blissfully digesting my experience of the morning.

    I felt proud of myself. I had stolen the honey of a spasm without impairing the morals of a minor. Absolutely no

    harm done. The conjurer had poured milk, molasses, foaming champagne into a young lady’s new white purse; and

    lo, the purse was intact. Thus had I delicately constructed my ignoble, ardent, sinful dream; and still Lolita was

    safe — and I was safe. What I had madly possessed was not she, but my own creation, another, fanciful Lolita —

    perhaps, more real than Lolita; overlapping, encasing her; floating between me and her, and having no will, no

    consciousness — indeed, no life of her own.

    The child knew nothing. I had done nothing to her. And nothing prevented me from repeating a performance

    that affected her as little as if she were a photographic image rippling upon a screen and I a humble hunchback

    abusing myself in the dark. The afternoon drifted on and on, in ripe silence, and the sappy tall trees seemed to be in

    the know; and desire, even stronger than before, began to afflict me again. Let her come soon, I prayed, addressing

    a loan God, and while mamma is in the kitchen, let a repetition of the davenport scene be staged, please, I adore her

    so horribly.

    No: “horribly” is the wrong word. The elation with which the vision of new delights filled me was not horrible

    but pathetic. I qualify it as pathetic. Pathetic — because despite the insatiable fire of my venereal appetite, I

    intended, with the most fervent force and foresight, to protect the purity of that twelve-year-old child.

    And now see how I was repaid for my pains. No Lolita came home — she had gone with the Chatfields to a

    movie. The table was laid with more elegance than usual: candlelight, if you please. In this mawkish aura, Mrs.

    Haze gently touched the silver on both sides of her plate as if touching piano keys, and smiled down on her empty

    plate (was on a diet), and said she hoped I liked the salad (recipe lifted from a woman’s magazine). She hoped I

    liked the cold cuts, too. It had been a perfect day. Mrs. Chatfield was a lovely person. Phyllis, her daughter, was

    going to a summer camp tomorrow. For three weeks. Lolita, it was decided, would go Thursday. Instead of waiting

    till July, as had been initially planned. And stay there after Phyllis had left. Till school began. A pretty prospect,

    my heart.

    Oh, how I was taken aback — for did it not mean I was losing my darling, just when I had secretly made her

    mine? To explain my grim mood, I had to use the same toothache I had already simulated in the morning. Must

    have been an enormous molar, with an abscess as big as a maraschino cherry.

    “We have,” said Haze, “an excellent dentist. Our neighbor, in fact. Dr. Quilty. Uncle or cousin, I think, of the

    playwright. Think it will pass? Well, just as you wish. In the fall I shall have him ‘brace’ her, as my mother used to

    say. It may curb Lo a little. I am afraid she has been bothering you frightfully all these days. And we are in for a

    couple of stormy ones before she goes. She has flatly refused to go, and I confess I left her with the Chatfields

    because I dreaded to face her alone just yet. The movie may mollify her. Phyllis is a very sweet girl, and there is no

    earthly reason for Lo to dislike her. Really, monsieur, I am very sorry about that tooth of yours. It would be so

    much more reasonable to let me contact Ivor Quilty first thing tomorrow morning if it still hurts. And, you know, I

    think a summer camp is so much healthier, and — well, it is all so much more reasonable as I say than to mope on

    a suburban lawn and use mamma’s lipstick, and pursue shy studious gentlemen, and go into tantrums at the least

    provocation.”

    “Are you sure,” I said at last, “that she will be happy there?” (lame, lamentably lame!)

    “She’d better,” said Haze. “And it won’t be all play either. The camp is run by Shirley Holmes — you know, the

    woman who wrote Campfire Girl. Camp will teach Dolores Haze to grow in many things — health, knowledge,

    temper. And particularly in a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towards other people. Shall we take these candles with us and

    sit for a while on the piazza, or do you want to go to bed and nurse that tooth?”

    Nurse that tooth.

    15

    Next day they drove downtown to buy things needed for the camp: any wearable purchase worked wonders with

    Lo. She seemed her usual sarcastic self at dinner. Immediately afterwards, she went up to her room to plunge into

    the comic books acquired for rainy days at Camp Q (they were so thoroughly sampled by Thursday that she left

    them behind). I too retired to my lair, and wrote letters. My plan now was to leave for the seaside and then, when

    school began, resume my existence in the Haze household; for I knew already that I could not live without the

    child. On Tuesday they went shopping again, and I was asked to answer the phone if the camp mistress rang up

    during their absence. She did; and a month or so later we had occasion to recall our pleasant chat. That Tuesday,

    Lo had her dinner in her room. She had been crying after a routine row with her mother and, as had happened on

    former occasions, had not wished me to see her swollen eyes: she had one of those tender complexions that after a

    good cry get all blurred and inflamed, and morbidly alluring. I regretted keenly her mistake about my private

    aesthetics, for I simply love that tinge of Botticellian pink, that raw rose about the lips, those wet, matted eyelashes;

    and, naturally, her bashful whim deprived me of many opportunities of specious consolation. There was, however,

    more to it than I thought. As we sat in the darkness of the verandah (a rude wind had put out her red candles), Haze,

    with a dreary laugh, said she had told Lo that her beloved Humbert thoroughly approved of the whole camp idea

    “and now,” added Haze, “the child throws a fit; pretext: you and I want to get rid of her; actual reason: I told her we

    would exchange tomorrow for plainer stuff some much too cute night things that she bullied me into buying for her.

    You see, she sees herself as a starlet; I see her as a sturdy, healthy, but decidedly homely kid. This, I guess, is at the

    root of our troubles.”

    On Wednesday I managed to waylay Lo for a few seconds: she was on the landing, in sweatshirt and greenstained

    white shorts, rummaging in a trunk. I said something meant to be friendly and funny but she only emitted a

    snort without looking at me. Desperate, dying Humbert patted her clumsily on her coccyx, and she struck him,

    quite painfully, with one of the late Mr. Haze’s shoetrees. “Doublecrosser,” she said as I crawled downstairs

    rubbing my arm with a great show of rue. She did not condescend to have dinner with Hum and mum: washed her

    hair and went to bed with her ridiculous books. And on Thursday quiet Mrs. Haze drove her to Camp Q.

    As greater authors than I have put it: “Let readers imagine” etc. On second thought, I may as well give those

    imaginations a kick in the pants. I knew I had fallen in love with Lolita forever; but I also knew she would not be

    forever Lolita. She would be thirteen on January 1. In two years or so she would cease being a nymphet and would

    turn into a “young girl,” and then, into a “college girl” — that horror of horrors. The word “forever” referred only

    to my own passion, to the eternal Lolita as reflected in my blood. The Lolita whose iliac crests had not yet flared,

    the Lolita that today I could touch and smell and hear and see, the Lolita of the strident voice and rich brown hair

    — of the bangs and the swirls and the sides and the curls at the back, and the sticky hot neck, and the vulgar

    vocabulary — “revolting,” “super,” “luscious,” “goon,” “drip” — that Lolita, my Lolita, poor Catullus would lose

    forever. So how could I afford not to see her for two months of summer insomnias? Two whole months out of the

    two years of her remaining nymphage! Should I disguise myself as a somber old-fashioned girl, gawky Mlle

    Humbert, and put up my tent on the outskirts of Camp Q, in the hope that its russet nymphets would clamor: “Let

    us adopt that deep-voiced D.P.,” and drag the said, shyly smiling Berthe au Grand Pied to their rustic hearth.

    Berthe will sleep with Dolores Haze!

    Idle dry dreams. Two months of beauty, two months of tenderness, would be squandered forever, and I could do

    nothing about it, but nothing, mais rien.

    One drop of rare honey, however, that Thursday did hold in its acorn cup. Haze was to drive her to the camp in

    the early morning. Upon sundry sounds of departure reaching me, I rolled out of bed and leaned out of the window.

    Under the poplars, the car was already athrob. On the sidewalk, Louise stood shading her eyes with her hand, as if

    the little traveler were already riding into the low morning sun. The gesture proved to be premature. “Hurry up!”

    shouted Haze. My Lolita, who was half in and about to slam the car door, wind down the glass, wave to Louise and

    the poplars (whom and which she was never to see again), interrupted the motion of fate: she looked up — and

    dashed back into the house (Haze furiously calling after her). A moment later I heard my sweetheart running up the

    stairs. My heart expanded with such force that it almost blotted me out. I hitched up the pants of my pajamas, flung

    the door open: and simultaneously Lolita arrived, in her Sunday frock, stamping, panting, and then she was in my

    arms, her innocent mouth melting under the ferocious pressure of dark male jaws, my palpitating darling! The next

    instant I heart her — alive, unraped — clatter downstairs. The motion of fate was resumed. The blond leg was

    pulled in, the car door was slammed — was re-slammed — and driver Haze at the violent wheel, rubber-red lips

    writhing in angry, inaudible speech, swung my darling away, while unnoticed by them or Louise, old Miss

    Opposite, an invalid, feebly but rhythmically waved from her vined veranda.

    16

    The hollow of my hand was still ivory-full of Lolita — full of the feel of her pre-adolescently incurved back, that

    ivory-smooth, sliding sensation of her skin through the thin frock that I had worked up and down while I held her. I

    marched into her tumbled room, threw open the door of the closet, and plunged into a heap of crumpled things that

    had touched her. There was particularly one pink texture, sleazy, torn, with a faintly acrid odor in the seam. I

    wrapped in it Humbert’s huge engorged heart. A poignant chaos was welling within me — but I had to drop those

    things and hurriedly regain my composure, as I became aware of the maid’s velvety voice calling me softly from

    the stairs. She had a message for me, she said; and, topping my automatic thanks with a kindly “you’re welcome,”

    good Louise left an unstamped, curiously clean-looking letter in my shaking hand.

    This is a confession: I love you [so the letter began; and for a distorted moment I mistook its hysterical

    scrawl for a schoolgirl’s scribble]. Last Sunday in church — bad you, who refused to come to see our

    beautiful new windows! — only last Sunday, my dear one, when I asked the Lord what to do about it, I was

    told to act as I am acting now. You see, there is no alternative. I have loved you from the minute I saw you. I

    am a passionate and lonely woman and you are the love of my life.

    Now, my dearest, dearest, mon cher, cher monsieur, you have read this; now you know. So, will you

    please, at once, pack and leave. This is a landlady’s order. I am dismissing a lodger. I am kicking you out.

    Go! Scram! Departez! I shall be back by dinnertime, if I do eighty both ways and don’t have an accident (but

    what would it matter?), and I do not wish to find you in the house. Please, please, leave at once, now, do not

    even read this absurd note to the end. Go. Adieu.

    The situation, chéri, is quite simple. Of course, I know with absolute certainty that I am nothing to you,

    nothing at all to you, nothing at all. Oh yes, you enjoy talking to me (and kidding poor me), you have grown

    fond of our friendly house, of the books I like, of my lovely garden, even of Lo’s noisy ways — but I am

    nothing to you. Right? Right. Nothing to you whatever. But if, after reading my “confession,” you decided,

    in your dark romantic European way, that I am attractive enough for you to take advantage of my letter and

    make a pass at me, then you would be a criminal — worse than a kidnaper who rapes a child. You see, chéri.

    If you decided to stay, if I found you at home (which I know I won’t — and that’s why I am able to go on like

    this), the fact of your remaining would only mean one thing: that you want me as much as I do you: as a

    lifelong mate; and that you are ready to link up your life with mine forever and ever and be a father to my

    little girl.

    Let me rave and ramble on for a teeny while more, my dearest, since I know this letter has been by now

    torn by you, and its pieces (illegible) in the vortex of the toilet. My dearest, mon très, très cher, what a world

    of love I have built up for you during this miraculous June! I know how reserved you are, how “British.”

    Your old-world reticence, your sense of decorum may be shocked by the boldness of an American girl! You

    who conceal your strongest feelings must think me a shameless little idiot for throwing open my poor

    bruised heart like this. In years gone by, many disappointments came my way. Mr. Haze was a splendid

    person, a sterling soul, but he happened to be twenty years my senior, and — well, let us not gossip about the

    past. My dearest, your curiosity must be well satisfied if you have ignored my request and read this letter to

    the bitter end. Never mind. Destroy it and go. Do not forget to leave the key on the desk in your room. And

    some scrap of address so that I could refund the twelve dollars I owe you till the end of the month. Good-bye,

    dear one. Pray for me — if you ever pray.

    C.H.

    What I present here is what I remember of the letter, and what I remember of the letter I remember verbatim

    (including that awful French). It was at least twice longer. I have left out a lyrical passage which I more or less

    skipped at the time, concerning Lolita’s brother who died at 2 when she was 4, and how much I would have liked

    him. Let me see what else can I say? Yes. There is just a chance that “the vortex of the toilet” (where the letter did

    1. go) is my own matter-of-fact contribution. She probably begged me to make a special fire to consume it.

    My first movement was one of repulsion and retreat. My second was like a friend’s calm hand falling upon my

    shoulder and bidding me take my time. I did. I came out of my daze and found myself still in Lo’s room. A fullpage

    ad ripped out of a slick magazine was affixed to the wall above the bed, between a crooner’s mug and the

    lashes of a movie actress. It represented a dark-haired young husband with a kind of drained look in his Irish eyes.

    He was modeling a robe by So-and-So and holding a bridgelike tray by So-and-So, with breakfast for two. The

    legend, by the Rev. Thomas Morell, called him a “conquering hero.” The thoroughly conquered lady (not shown)

    was presumably propping herself up to receive her half of the tray. How her bed-fellow was to get under the bridge

    without some messy mishap was not clear. Lo had drawn a jocose arrow to the haggard lover’s face and had put, in

    block letters: H.H. And indeed, despite a difference of a few years, the resemblance was striking. Under this was

    another picture, also a colored ad. A distinguished playwright was solemnly smoking a Drome. He always smoked

    Dromes. The resemblance was slight. Under this was Lo’s chaste bed, littered with “comics.” The enamel had come

    off the bedstead, leaving black, more or less rounded, marks on the white. Having convinced myself that Louise

    had left, I got into Lo’s bed and reread the letter.

    17

    Gentlemen of the jury! I cannot swear that certain motions pertaining to the business in hand — if I may coin an

    expression — had not drifted across my mind before. My mind had not retained them in any logical form or in any

    relation to definitely recollected occasions; but I cannot swear — let me repeat — that I had not toyed with them

    (to rig up yet another expression), in my dimness of thought, in my darkness of passion. There may have been

    times — there must have been times, if I know my Humbert — when I had brought up for detached inspection the

    idea of marrying a mature widow (say, Charlotte Haze) with not one relative left in the wide gray world, merely in

    order to have my way with her child (Lo, Lola, Lolita). I am even prepared to tell my tormentors that perhaps once

    or twice I had cast an appraiser’s cold eye at Charlotte’s coral lips and bronze hair and dangerously low neckline,

    and had vaguely tried to fit her into a plausible daydream. This I confess under torture. Imaginary torture, perhaps,

    but all the more horrible. I wish I might digress and tell you more of the pavor nocturnus that would rack me at

    night hideously after a chance term had struck me in the random readings of my boyhood, such as peine forte et

    dure (what a Genius of Pain must have invented that!) or the dreadful, mysterious, insidious words “trauma,”

    “traumatic event,” and “transom.” But my tale is sufficiently incondite already.

    After a while I destroyed the letter and went to my room, and ruminated, and rumpled my hair, and modeled my

    purple robe, and moaned through clenched teeth and suddenly — Suddenly, gentlemen of the jury, I felt a

    Dostoevskian grin dawning (through the very grimace that twisted my lips) like a distant and terrible sun. I

    imagined (under conditions of new and perfect visibility) all the casual caresses her mother’s husband would be

    able to lavish on his Lolita. I would hold her against me three times a day, every day. All my troubles would be

    expelled, I would be a healthy man. “To hold thee lightly on a gentle knee and print on thy soft cheek a parent’s

    kiss…” Well-read Humbert!

    Then, with all possible caution, on mental tiptoe so to speak, I conjured up Charlotte as a possible mate. By God,

    I could make myself bring her that economically halved grapefruit, that sugarless breakfast.

    Humbert Humbert sweating in the fierce white light, and howled at, and trodden upon by sweating policemen, is

    now ready to make a further “statement” (quel mot!) as he turns his conscience inside out and rips off its innermost

    lining. I did not plan to marry poor Charlotte in order to eliminate her in some vulgar, gruesome and dangerous

    manner such as killing her by placing five bichloride-of-mercury tablets in her preprandial sherry or anything like

    that; but a delicately allied, pharmacopoeial thought did tinkle in my sonorous and clouded brain. Why limit myself

    to the modest masked caress I had tried already? Other visions of venery presented themselves to me swaying and

    smiling. I saw myself administering a powerful sleeping potion to both mother and daughter so as to fondle the

    latter though the night with perfect impunity. The house was full of Charlotte’s snore, while Lolita hardly breathed

    in her sleep, as still as a painted girl-child. “Mother, I swear Kenny never even touched me.” “You either lie,

    Dolores Haze, or it was an incubus.” No, I would not go that far.

    So Humbert the Cubus schemed and dreamed — and the red sun of desire and decision (the two things that

    create a live world) rose higher and higher, while upon a succession of balconies a succession of libertines,

    sparkling glass in hand, toasted the bliss of past and future nights. Then, figuratively speaking, I shattered the glass,

    and boldly imagined (for I was drunk on those visions by then and underrated the gentleness of my nature) how

    eventually I might blackmail — no, that it too strong a word — mauvemail big Haze into letting me consort with

    the little Haze by gently threatening the poor doting Big Dove with desertion if she tried to bar me from playing

    with my legal stepdaughter. In a word, before such an Amazing Offer, before such a vastness and variety of vistas,

    I was as helpless as Adam at the preview of early oriental history, miraged in his apple orchard.

    And now take down the following important remark: the artist in me has been given the upper hand over the

    gentleman. It is with a great effort of will that in this memoir I have managed to tune my style to the tone of the

    journal that I kept when Mrs. Haze was to me but an obstacle. That journal of mine is no more; but I have

    considered it my artistic duty to preserve its intonations no matter how false and brutal they may seem to me now.

    Fortunately, my story has reached a point where I can cease insulting poor Charlotte for the sake of retrospective

    verisimilitude.

    Wishing to spare poor Charlotte two or three hours of suspense on a winding road (and avoid, perhaps, a headon

    collision that would shatter our different dreams), I made a thoughtful but abortive attempt to reach her at the

    camp by telephone. She had left half an hour before, and getting Lo instead, I told her — trembling and brimming

    with my mastery over fate — that I was going to marry her mother. I had to repeat it twice because something was

    preventing her from giving me her attention. “Gee, that’s swell,” she said laughing. “When is the wedding? Hold on

    a sec, the pup — That put here has got hold of my sock. Listen —” and she added she guessed she was going to

    have loads of fun… and I realized as I hung up that a couple of hours at that camp had been sufficient to blot out

    with new impressions the image of handsome Humbert Humbert from little Lolita’s mind. But what did it matter

    now? I would get her back as soon as a decent amount of time after the wedding had elapsed. “The orange blossom

    would have scarcely withered on the grave,” as a poet might have said. But I am no poet. I am only a very

    conscientious recorder.

    After Louise had gone, I inspected the icebox, and finding it much too puritanic, walked to town and bought the

    richest foods available. I also bought some good liquor and two or three kinds of vitamins. I was pretty sure that

    with the aid of these stimulants and my natural resources, I would avert any embarrassment that my indifference

    might incur when called upon to display a strong and impatient flame. Again and again resourceful Humbert

    evoked Charlotte as seen in the raree-show of a manly imagination. She was well groomed and shapely, this I

    could say for her, and she was my Lolita’s big sister — this notion, perhaps, I could keep up if only I did not

    visualize too realistically her heavy hips, round knees, ripe bust, the coarse pink skin of her neck (“coarse” by

    comparison with silk and honey) and all the rest of that sorry and dull thing: a handsome woman.

    The sun made its usual round of the house as the afternoon ripened into evening. I had a drink. And another.

    And yet another. Gin and pineapple juice, my favorite mixture, always double my energy. I decided to busy myself

    with our unkempt lawn. Une petite attention. It was crowded with dandelions, and a cursed dog — I loathe dogs —

    had defiled the flat stones where a sundial had once stood. Most of the dandelions had changed from suns to moons.

    The gin and Lolita were dancing in me, and I almost fell over the folding chairs that I attempted to dislodge.

    Incarnadine zebras! There are some eructations that sound like cheers — at least, mine did. An old fence at the

    back of the garden separated us from the neighbor’s garbage receptacles and lilacs; but there was nothing between

    the front end of our lawn (where it sloped along one side of the house) and the street. Therefore I was able to watch

    (with the smirk of one about to perform a good action) for the return of Charlotte: that tooth should be extracted at

    once. As I lurched and lunged with the hand mower, bits of grass optically twittering in the low sun, I kept an eye

    on that section of suburban street. It curved in from under an archway of huge shade trees, then sped towards us

    down, down, quite sharply, past old Miss Opposite’s ivied brick house and high-sloping lawn (much trimmer than

    ours) and disappeared behind our own front porch which I could not see from where I happily belched and labored.

    The dandelions perished. A reek of sap mingled with the pineapple. Two little girls, Marion and Mabel, whose

    comings and goings I had mechanically followed of late (but who could replace my Lolita?) went toward the

    avenue (from which our Lawn Street cascaded), one pushing a bicycle, the other feeding from a paper bag, both

    talking at the top of their sunny voices. Leslie, old Miss Opposite’s gardener and chauffeur, a very amiable and

    athletic Negro, grinned at me from afar and shouted, re-shouted, commented by gesture, that I was mighty

    energetic today. The fool dog of the prosperous junk dealer next door ran after a blue car — not Charlotte’s. The

    prettier of the two little girls (Mabel, I think), shorts, halter with little to halt, bright hair — a nymphet, by Pan! —

    ran back down the street crumpling her paper bag and was hidden from this Green Goat by the frontage of Mr. And

    Mrs. Humbert’s residence. A station wagon popped out of the leafy shade of the avenue, dragging some of it on its

    roof before the shadows snapped, and swung by at an idiotic pace, the sweatshirted driver roof — holding with his

    left hand and the junkman’s dog tearing alongside. There was a smiling pause — and then, with a flutter in my

    breast, I witnessed the return of the Blue Sedan. I saw it glide downhill and disappear behind the corner of the

    house. I had a glimpse of her calm pale profile. It occurred to me that until she went upstairs she would not know

    whether I had gone or not. A minute later, with an expression of great anguish on her face, she looked down at me

    from the window of Lo’s room. By sprinting upstairs, I managed to reach that room before she left it.

    18

    When the bride is a window and the groom is a widower; when the former has lived in Our Great Little Town for

    hardly two years, and the latter for hardly a month; when Monsieur wants to get the whole damned thing over with

    as quickly as possible, and Madame gives in with a tolerant smile; then, my reader, the wedding is generally a

    “quiet” affair. The bride may dispense with a tiara of orange blossoms securing her finger-tip veil, nor does she

    carry a white orchid in a prayer book. The bride’s little daughter might have added to the ceremonies uniting H. and

    1. a touch of vivid vermeil; but I knew I would not dare be too tender with cornered Lolita yet, and therefore

    agreed it was not worth while tearing the child away from her beloved Camp Q.

    My soi-disant passionate and lonely Charlotte was in everyday life matter-of-fact and gregarious. Moreover, I

    discovered that although she could not control her heart or her cries, she was a woman of principle. Immediately

    after she had become more or less my mistress (despite the stimulants, her “nervous, eager chéri” — a heroic chéri!

    — had some initial trouble, for which, however, he amply compensated her by a fantastic display of old-world

    endearments), good Charlotte interviewed me about my relations with God. I could have answered that on that

    score my mind was open; I said, instead — paying my tribute to a pious platitude — that I believed in a cosmic

    spirit. Looking down at her fingernails, she also asked me had I not in my family a certain strange strain. I

    countered by inquiring whether she would still want to marry me if my father’s maternal grandfather had been, say,

    a Turk. She said it did not matter a bit; but that, if she ever found out I did not believe in Our Christian God, she

    would commit suicide. She said it so solemnly that it gave me the creeps. It was then I knew she was a woman of

    principle.

    Oh, she was very genteel: she said “excuse me” whenever a slight burp interrupted her flowing speech, called an

    envelope and ahnvelope, and when talking to her lady-friends referred to me as Mr. Humbert. I thought it would

    please her if I entered the community trailing some glamour after me. On the day of our wedding a little interview

    with me appeared in the Society Column of the Ramsdale Journal, with a photograph of Charlotte, one eyebrow up

    and a misprint in her name (“Hazer”). Despite this contretemps, the publicity warmed the porcelain cockles of her

    heart — and made my rattles shake with awful glee. By engaging in church work as well as by getting to know the

    better mothers of Lo’s schoolmates, Charlotte in the course of twenty months or so had managed to become if not a

    prominent, at least an acceptable citizen, but never before had she come under that thrilling rubrique, and it was I

    who put her there, Mr. Edgar H. Humbert (I threw in the “Edgar” just for the heck of it), “writer and explorer.”

    McCoo’s brother, when taking it down, asked me what I had written. Whatever I told him came out as “several

    books on Peacock, Rainbow and other poets.” It was also noted that Charlotte and I had known each other for

    several years and that I was a distant relation of her first husband. I hinted I had had an affair with her thirteen

    years ago but this was not mentioned in print. To Charlotte I said that society columns should contain a shimmer of

    errors.

    Let us go on with this curious tale. When called upon to enjoy my promotion from lodger to lover, did I

    experience only bitterness and distaste? No. Mr. Humbert confesses to a certain titillation of his vanity, to some

    faint tenderness, even to a pattern of remorse daintily running along the steel of his conspiratorial dagger. Never

    had I thought that the rather ridiculous, through rather handsome Mrs. Haze, with her blind faith in the wisdom of

    her church and book club, her mannerisms of elocution, her harsh, cold, contemptuous attitude toward an adorable,

    downy-armed child of twelve, could turn into such a touching, helpless creature as soon as I laid my hands upon

    her which happened on the threshold of Lolita’s room whither she tremulously backed repeating “no, no, please

    no.”

    The transformation improved her looks. Her smile that had been such a contrived thing, thenceforth became the

    radiance of utter adoration — a radiance having something soft and moist about it, in which, with wonder, I

    recognized a resemblance to the lovely, inane, lost look that Lo had when gloating over a new kind of concoction

    at the soda fountain or mutely admiring my expensive, always tailor-fresh clothes. Deeply fascinated, I would

    watch Charlotte while she swapped parental woes with some other lady and made that national grimace of

    feminine resignation (eyes rolling up, mouth drooping sideways) which, in an infantile form, I had seen Lo making

    herself. We had highballs before turning in, and with their help, I would manage to evoke the child while caressing

    the mother. This was the white stomach within which my nymphet had been a little curved fish in 1934. This

    carefully dyed hair, so sterile to my sense of smell and touch, acquired at certain lamplit moments in the poster bed

    the tinge, if not the texture, of Lolita’s curls. I kept telling myself, as I wielded my brand-new large-as-life wife,

    that biologically this was the nearest I could get to Lolita; that at Lolita’s age, Lotte had been as desirable a

    schoolgirl as her daughter was, and as Lolita’s daughter would be some day. I had my wife unearth from under a

    collection of shoes (Mr. Haze had a passion for them, it appears) a thirty-year-old album, so that I might see how

    Lotte had looked as a child; and even though the light was wrong and the dresses graceless, I was able to make out

    a dim first version of Lolita’s outline, legs, cheekbones, bobbed nose. Lottelita, Lolitchen.

    So I tom-peeped across the hedges of years, into wan little windows. And when, by means of pitifully ardent,

    naïvely lascivious caresses, she of the noble nipple and massive thigh prepared me for the performance of my

    nightly duty, it was still a nymphet’s scent that in despair I tried to pick up, as I bayed through the undergrowth of

    dark decaying forests.

    I simply can’t tell you how gentle, how touching my poor wife was. At breakfast, in the depressingly bright

    kitchen, with its chrome glitter and Hardware and Co. Calendar and cute breakfast nook (simulating that Coffee

    Shoppe where in their college days Charlotte and Humbert used to coo together), she would sit, robed in red, her

    elbow on the plastic-topped table, her cheek propped on her fist, and stare at me with intolerable tenderness as I

    consumed my ham and eggs. Humbert’s face might twitch with neuralgia, but in her eyes it vied in beauty and

    animation with the sun and shadows of leaves rippling on the white refrigerator. My solemn exasperation was to

    her the silence of love. My small income added to her even smaller one impressed her as a brilliant fortune; not

    because the resulting sum now sufficed for most middle-class needs, but because even my money shone in her eyes

    with the magic of my manliness, and she saw our joint account as one of those southern boulevards at midday that

    have solid shade on one side and smooth sunshine on the other, all the way to the end of a prospect, where pink

    mountains loom.

    Into the fifty days of our cohabitation Charlotte crammed the activities of as many years. The poor woman

    busied herself with a number of things she had foregone long before or had never been much interested in, as if (to

    prolong these Proustian intonations) by my marrying the mother of the child I loved I had enabled my wife to

    regain an abundance of youth by proxy. With the zest of a banal young bride, she started to “glorify the home.”

    Knowing as I did its every cranny by heart — since those days when from my chair I mentally mapped out Lolita’s

    course through the house — I had long entered into a sort of emotional relationship with it, with its very ugliness

    and dirt, and now I could almost feel the wretched thing cower in its reluctance to endure the bath of ecru and

    ocher and putt-buff-and-snuff that Charlotte planned to give it. She never got as far as that, thank God, but she did

    use up a tremendous amount of energy in washing window shades, waxing the slats of Venetian blinds, purchasing

    new shades and new blinds, returning them to the store, replacing them by others, and so on, in a constant

    chiaroscuro of smiles and frowns, doubts and pouts. She dabbled in cretonnes and chintzes; she changed the colors

    of the sofa — the sacred sofa where a bubble of paradise had once burst in slow motion within me. She rearranged

    the furniture — and was pleased when she found, in a household treatise, that “it is permissible to separate a pair of

    sofa commodes and their companion lamps.” With the authoress of Your Home Is You, she developed a hatred for

    little lean chairs and spindle tables. She believed that a room having a generous expanse of glass, and lots of rich

    wood paneling was an example of the masculine type of room, whereas the feminine type was characterized by

    lighter-looking windows and frailer woodwork. The novels I had found her reading when I moved in were now

    replaced by illustrated catalogues and homemaking guides. From a firm located at 4640 Roosevelt Blvd.,

    Philadelphia, she ordered for our double bed a “damask covered 312 coil mattress” — although the old one seemed

    to me resilient and durable enough for whatever it had to support.

    A Midwesterner, as her late husband had also been, she had lived in coy Ramsdale, the gem of an eastern state,

    not long enough to know all the nice people. She knew slightly the jovial dentist who lived in a kind of ramshackle

    wooden chateau behind our lawn. She had met at a church tea the “snooty” wife of the local junk dealer who

    owned the “colonial” white horror at the corner of the avenue. Now and then she “visited with” old Miss Opposite;

    but the more patrician matrons among those she called upon, or met at lawn functions, or had telephone chats with

    — such dainty ladies as Mrs. Glave, Mrs. Sheridan, Mrs. McCrystal, Mrs. Knight and others, seldom seemed to

    call on my neglected Charlotte. Indeed, the only couple with whom she had relations of real cordiality, devoid of

    any arrière-pensée or practical foresight, were the Farlows who had just come back from a business trip to Chile in

    time to attend our wedding, with the Chatfields, McCoos, and a few others (but not Mrs. Junk or the even prouder

    Mrs. Talbot). John Farlow was a middle-aged, quiet, quietly athletic, quietly successful dealer in sporting goods,

    who had an office at Parkington, forty miles away: it was he who got me the cartridges for that Colt and showed

    me how to use it, during a walk in the woods one Sunday; he was also what he called with a smile a part-time

    lawyer and had handled some of Charlotte’s affairs. Jean, his youngish wife (and first cousin), was a long-limbed

    girl in harlequin glasses with two boxer dogs, two pointed breasts and a big red mouth. She painted — landscapes

    and portraits — and vividly do I remember praising, over cocktails, the picture she had made of a niece of hers,

    little Rosaline Honeck, a rosy honey in a Girl Scout uniform, beret of green worsted, belt of green webbing,

    charming shoulder-long curls — and John removed his pipe and said it was a pity Dolly (my Dolita) and Rosaline

    were so critical of each other at school, but he hoped, and we all hoped, they would get on better when they

    returned from their respective camps. We talked of the school. It had its drawbacks, and it had its virtues. “Of

    course, too many of the tradespeople here are Italians,” said John, “but on the other hand we are still spared —” “I

    wish,” interrupted Jean with a laugh, “Dolly and Rosaline were spending the summer together.” Suddenly I

    imagined Lo returning from camp — brown, warm, drowsy, drugged — and was ready to weep with passion and

    impatience.

    19

    A few words more about Mrs. Humbert while the going is good (a bad accident is to happen quite soon). I had been

    always aware of the possessive streak in her, but I never thought she would be so crazily jealous of anything in my

    life that had not been she. She showed a fierce insatiable curiosity for my past. She desired me to resuscitate all my

    loves so that she might make me insult them, and trample upon them, and revoke them apostately and totally, thus

    destroying my past. She made me tell her about my marriage to Valeria, who was of course a scream; but I also had

    to invent, or to pad atrociously, a long series of mistresses for Charlotte’s morbid delectation. To keep her happy, I

    had to present her with an illustrated catalogue of them, all nicely differentiated, according to the rules of those

    American ads where schoolchildren are pictured in a subtle ratio of races, with one — only one, but as cute as they

    make them — chocolate-colored round-eyed little lad, almost in the very middle of the front row. So I presented

    my women, and had them smile and sway — the languorous blond, the fiery brunette, the sensual copperhead — as

    if on parade in a bordello. The more popular and platitudinous I made them, the more Mrs. Humbert was pleased

    with the show.

    Never in my life had I confessed so much or received so many confessions. The sincerity and artlessness with

    which she discussed what she called her “love-life,” from first necking to connubial catch-as-catch-can, were,

    ethically, in striking contrast with my glib compositions, but technically the two sets were congeneric since both

    were affected by the same stuff (soap operas, psychoanalysis and cheap novelettes) upon which I drew for my

    characters and she for her mode of expression. I was considerably amused by certain remarkable sexual habits that

    the good Harold Haze had had according to Charlotte who thought my mirth improper; but otherwise her

    autobiography was as devoid of interests as her autopsy would have been. I never saw a healthier woman than she,

    despite thinning diets.

    Of my Lolita she seldom spoke — more seldom, in fact, than she did of the blurred, blond male baby whose

    photograph to the exclusion of all others adorned our bleak bedroom. In once of her tasteless reveries, she

    predicted that the dead infant’s soul would return to earth in the form of the child she would bear in her present

    wedlock. And although I felt no special urge to supply the Humbert line with a replica of Harold’s production

    (Lolita, with an incestuous thrill, I had grown to regard as my child), it occurred to me that a prolonged

    confinement, with a nice Cesarean operation and other complications in a safe maternity ward sometime next

    spring, would give me a chance to be alone with my Lolita for weeks, perhaps — and gorge the limp nymphet with

    sleeping pills.

    Oh, she simply hated her daughter! What I thought especially vicious was that she had gone out of her way to

    answer with great diligence the questionnaires in a fool’s book she had (A guide to Your Child’s Development),

    published in Chicago. The rigmarole went year by year, and Mom was supposed to fill out a kind of inventory at

    each of her child’s birthdays. On Lo’s twelfth, January 1, 1947, Charlotte Haze, née Becker, had underlined the

    following epithets, ten out of forty, under “Your Child’s Personality”: aggressive, boisterous, critical, distrustful,

    impatient, irritable, inquisitive, listless, negativistic (underlined twice) and obstinate. She had ignored the thirty

    remaining adjectives, among which were cheerful, co-operative, energetic, and so forth. It was really maddening.

    With a brutality that otherwise never appeared in my loving wife’s mild nature, she attacked and routed such of

    Lo’s little belongings that had wandered to various parts of the house to freeze there like so many hypnotized

    bunnies. Little did the good lady dream that one morning when an upset stomach (the result of my trying to

    improve on her sauces) had prevented me from accompanying her to church, I deceived her with one of Lolita’s

    anklets. And then, her attitude toward my saporous darling’s letters!

    Dear Mummy and Hummy,

    Hope you are fine.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the candy. I [crossed out and re-written again] I lost my new

    sweater in the woods. It has been cold here for the last few days. I’m having a time. Love.

    Dolly

    “The dumb child,” said Mrs. Humbert, “has left out a word before ‘time.’ That sweater was all-wool, and I wish

    you would not send her candy without consulting me.”

    20

    There was a woodlake (Hourglass Lake — not as I had thought it was spelled) a few miles from Ramsdale, and

    there was one week of great heat at the end of July when we drove there daily. I am now obliged to describe in

    some tedious detail our last swim there together, one tropical Tuesday morning.

    We had left the car in a parking area not far from the road and were making our way down a path cut through

    the pine forest to the lake, when Charlotte remarked that Jean Farlow, in quest of rare light effects (Jean belonged

    to the old school of painting), had seen Leslie taking a dip “in the ebony” (as John had quipped) at five o’clock in

    the morning last Sunday. “The water,” I said, “must have been quite cold.”

    “That is not the point,” said the logical doomed dear. “He is subnormal, you see. And,” she continued (in that

    carefully phrased way of hers that was beginning to tell on my health), “I have a very definite feeling our Louise is

    in love with that moron.”

    Feeling. “We feel Dolly is not doing as well” etc. (from an old school report).

    The Humberts walked on, sandaled and robed.

    “Do you know, Hum: I have one most ambitious dream,” pronounced Lady Hum, lowering her head — shy of

    that dream — and communing with the tawny ground. “I would love to get hold of a real trained servant maid like

    that German girl the Talbots spoke of; and have her live in the house.”

    “No room,” I said.

    “Come,” she said with her quizzical smile, “surely, chéri, you underestimate the possibilities of the Humbert

    home. We would put her in Lo’s room. I intended to make a guestroom of that hole anyway. It’s the coldest and

    meanest in the whole house.”

    “What are you talking about?” I asked, the skin of my cheekbones tensing up (this I take the trouble to note only

    because my daughter’s skin did the same when she felt that way: disbelief, disgust, irritation).

    “Are you bothered by Romantic Associations?” queried my wife — in allusion to her first surrender.

    “Hell no,” said I. “I just wonder where will you put your daughter when you get your guest or your maid.”

    “Ah,” said Mrs. Humbert, dreaming, smiling, drawing out the “Ah” simultaneously with the raise of one

    eyebrow and a soft exhalation of breath. “Little Lo, I’m afraid, does not enter the picture at all, at all. Little Lo goes

    straight from camp to a good boarding school with strict discipline and some sound religious training. And then —

    Beardsley College. I have it all mapped out, you need not worry.”

    She went on to say that she, Mrs. Humbert, would have to overcome her habitual sloth and write to Miss Phalli’s

    sister who taught at St. Algebra. The dazzling lake emerged. I said I had forgotten my sunglasses in the car and

    would catch up with her.

    I had always thought that wringing one’s hands was a fictional gesture — the obscure outcome, perhaps, of

    some medieval ritual; but as I took to the woods, for a spell of despair and desperate meditation, this was the

    gesture (“look, Lord, at these chains!”) that would have come nearest to the mute expression of my mood.

    Had Charlotte been Valeria, I would have known how to handle the situation; and “handle” is the word I want.

    In the good old days, by merely twisting fat Valechka’s brittle wrist (the one she had fallen upon from a bicycle) I

    could make her change her mind instantly; but anything of the sort in regard to Charlotte was unthinkable. Bland

    American Charlotte frightened me. My lighthearted dream of controlling her through her passion for me was all

    wrong. I dared not do anything to spoil the image of me she had set up to adore. I had toadied to her when she was

    the awesome duenna of my darling, and a groveling something still persisted in my attitude toward her. The only

    ace I held was her ignorance of my monstrous love for her Lo. She had been annoyed by Lo’s liking me; but my

    feelings she could not divine. To Valeria I might have said: “Look here, you fat fool, c’est moi qui décide what is

    good for Dolores Humbert.” To Charlotte, I could not even say (with ingratiating calm): “Excuse me, my dear, I

    disagree. Let us give the child one more chance. Let me be her private tutor for a year or so. You once told me

    yourself —” In fact, I could not say anything at all to Charlotte about the child without giving myself away. Oh,

    you cannot imagine (as I had never imagined) what these women of principle are! Charlotte, who did not notice the

    falsity of all the everyday conventions and rules of behavior, and foods, and books, and people she doted upon,

    would distinguish at once a false intonation in anything I might say with a view to keeping Lo near. She was like a

    musician who may be an odious vulgarian in ordinary life, devoid of tact and taste; but who will hear a false note

    in music with diabolical accuracy of judgment. To break Charlotte’s will, I would have to break her heart. If I broke

    her heart, her image of me would break too. If I said: “Either I have my way with Lolita, and you help me to keep

    the matter quiet, or we part at once,” she would have turned as pale as a woman of clouded glass and slowly replied:

    “All right, whatever you add or retract, this is the end.” And the end it would be.

    Such, then, was the mess. I remember reaching the parking area and pumping a handful of rust-tasting water,

    and drinking it as avidly as if it would give me magic wisdom, youth, freedom, a tiny concubine. For a while,

    purple-robed, heel-dangling, I sat on the edge of one of the rude tables, under the whooshing pines. In the middle

    distance, two little maidens in shorts and halters came out of a sun-dappled privy marked “Women.” Gum-chewing

    Mabel (or Mabel’s understudy) laboriously, absentmindedly straddled a bicycle, and Marion, shaking her hair

    because of the flies, settled behind, legs wide apart; and wobbling, they slowly, absently, merged with the light and

    shade. Lolita! Father and daughter melting into these woods! The natural solution was to destroy Mrs. Humbert.

    But how?

    No man can bring about the perfect murder; chance, however, can do it. There was the famous dispatch of a

    Mme Lacour in Arles, southern France, at the close of last century. An unidentified bearded six-footer, who, it was

    later conjectured, had been the lady’s secret lover, walked up to her in a crowded street, soon after her marriage to

    Colonel Lacour, and mortally stabbed her in the back, three times, while the Colonel, a small bulldog of a man,

    hung onto the murderer’s arm. By a miraculous and beautiful coincidence, right at the moment when the operator

    was in the act of loosening the angry little husband’s jaws (while several onlookers were closing in upon the group),

    a cranky Italian in the house nearest to the scene set off by sheer accident some kind of explosive he was tinkering

    with, and immediately the street was turned into a pandemonium of smoke, falling bricks and running people. The

    explosion hurt no one (except that it knocked out game Colonel Lacour); but the lady’s vengeful lover ran when the

    others ran — and lived happily ever after.

    Now look what happens when the operator himself plans a perfect removal.

    I walked down to Hourglass Lake. The spot from which we and a few other “nice” couples (the Farlows, the

    Chatfields) bathed was a kind of small cove; my Charlotte liked it because it was almost “a private beach.” The

    main bathing facilities (or drowning facilities” as the Ramsdale Journal had had occasion to say) were in the left

    (eastern) part of the hourglass, and could not be seen from our covelet. To our right, the pines soon gave way to a

    curve of marshland which turned again into forest on the opposite side.

    I sat down beside my wife so noiselessly that she started.

    “Shall we go in?” she asked.

    “We shall in a minute. Let me follow a train of thought.”

    I thought. More than a minute passed.

    “All right. Come on.”

    “Was I on that train?”

    “You certainly were.”

    “I hope so,” said Charlotte entering the water. It soon reached the gooseflesh of her thick thighs; and then,

    joining her outstretched hands, shutting her mouth tight, very plain-faced in her black rubber headgear, charlotte

    flung herself forward with a great splash.

    Slowly we swam out into the shimmer of the lake.

    On the opposite bank, at least a thousand paces away (if one cold walk across water), I could make out the tiny

    figures of two men working like beavers on their stretch of shore. I knew exactly who they were: a retired

    policeman of Polish descent and the retired plumber who owned most of the timber on that side of the lake. And I

    also knew they were engaged in building, just for the dismal fun of the thing, a wharf. The knocks that reached us

    seemed so much bigger than what could be distinguished of those dwarfs’ arms and tools; indeed, one suspected the

    director of those acrosonic effects to have been at odds with the puppet-master, especially since the hefty crack of

    each diminutive blow lagged behind its visual version.

    The short white-sand strip of “our” beach — from which by now we had gone a little way to reach deep water

    — was empty on weekday mornings. There was nobody around except those two tiny very busy figures on the

    opposite side, and a dark-red private plane that droned overhead, and then disappeared in the blue. The setting was

    really perfect for a brisk bubbling murder, and here was the subtle point: the man of law and the man of water were

    just near enough to witness an accident and just far enough not to observe a crime. They were near enough to hear

    a distracted bather thrashing about and bellowing for somebody to come and help him save his drowning wife; and

    they were too far to distinguish (if they happened to look too soon) that the anything but distracted swimmer was

    finishing to tread his wife underfoot. I was not yet at that stage; I merely want to convey the ease of the act, the

    nicety of the setting! So there was Charlotte swimming on with dutiful awkwardness (she was a very mediocre

    mermaid), but not without a certain solemn pleasure (for was not her merman by her side?); and as I watched, with

    the stark lucidity of a future recollection (you know — trying to see things as you will remember having seen

    them), the glossy whiteness of her wet face so little tanned despite all her endeavors, and her pale lips, and her

    naked convex forehead, and the tight black cap, and the plump wet neck, I knew that all I had to do was to drop

    back, take a deep breath, then grab her by the ankle and rapidly dive with my captive corpse. I say corpse because

    surprise, panic and inexperience would cause her to inhale at once a lethal gallon of lake, while I would be able to

    hold on for at least a full minute, open-eyed under water. The fatal gesture passed like the tail of a falling star

    across the blackness of the contemplated crime. It was like some dreadful silent ballet, the male dancer holding the

    ballerina by her foot and streaking down through watery twilight. I might come up for a mouthful of air while still

    holding her down, and then would dive again as many times as would be necessary, and only when the curtain

    came down on her for good, would I permit myself to yell for help. And when some twenty minutes later the two

    puppets steadily growing arrived in a rowboat, one half newly painted, poor Mrs. Humbert Humbert, the victim of

    a cramp or coronary occlusion, or both, would be standing on her head in the inky ooze, some thirty feet below the

    smiling surface of Hourglass Lake.

    Simple, was it not? But what d’ye know, folks — I just could not make myself do it!

    She swam beside me, a trustful and clumsy seal, and all the logic of passion screamed in my ear: Now is the

    time! And, folks, I just couldn’t! In silence I turned shoreward and gravely, dutifully, she also turned, and still hell

    screamed its counsel, and still I could not make myself drown the poor, slippery, big-bodied creature. The scream

    grew more and more remote as I realized the melancholy fact that neither tomorrow, nor Friday, nor any other day

    or night, could I make myself put her to death. Oh, I could visualize myself slapping Valeria’s breasts out of

    alignment, or otherwise hurting her — and I could see myself, no less clearly, shooting her lover in the underbelly

    and making him say “akh!” and sit down. But I could not kill Charlotte — especially when things were on the

    whole not quite as hopeless, perhaps, as they seemed at first wince on that miserable morning. Were I to catch her

    by her strong kicking foot; were I to see her amazed look, hear her awful voice; were I still to go through with the

    ordeal, her ghost would haunt me all my life. Perhaps if the year were 1447 instead of 1947 I might have

    hoodwinked my gentle nature by administering her some classical poison from a hollow agate, some tender philter

    of death. But in our middle-class nosy era it would not have come off the way it used to in the brocaded palaces of

    the past. Nowadays you have to be a scientist if you want to be a killer. No, no, I was neither. Ladies and

    gentlemen of the jury, the majority of sex offenders that hanker for some throbbing, sweet-moaning, physical but

    not necessarily coital, relation with a girl-child, are innocuous, inadequate, passive, timid strangers who merely ask

    the community to allow them to pursue their practically harmless, so-called aberrant behavior, their little hot wet

    private acts of sexual deviation without the police and society cracking down upon them. We are not sex fiends!

    We do not rape as good soldiers do. We are unhappy, mild, dog-eyed gentlemen, sufficiently well integrated to

    control our urge in the presence of adults, but ready to give years and years of life for one chance to touch a

    nymphet. Emphatically, no killers are we. Poets never kill. Oh, my poor Charlotte, do not hate me in your eternal

    heaven among an eternal alchemy of asphalt and rubber and metal and stone — but thank God, not water, not water!

    Nonetheless it was a very close shave, speaking quite objectively. And now comes the point of my perfect-crime

    parable.

    We sat down on our towels in the thirsty sun. She looked around, loosened her bra, and turned over on her

    stomach to give her back a chance to be feasted upon. She said she loved me. She sighed deeply. She extended one

    arm and groped in the pocket of her robe for her cigarettes. She sat up and smoked. She examined her right

    shoulder. She kissed me heavily with open smoky mouth. Suddenly, down the sand bank behind us, from under the

    bushes and pines, a stone rolled, then another.

    “Those disgusting prying kids,” said Charlotte, holding up her big bra to her breast and turning prone again. “I

    shall have to speak about that to Peter Krestovski.”

    From the debouchment of the trail came a rustle, a footfall, and Jean Farlow marched down with her easel and

    things.

    “You scared us,” said Charlotte.

    Jean said she had been up there, in a place of green concealment, spying on nature (spies are generally shot),

    trying to finish a lakescape, but it was no good, she had no talent whatever (which was quite true) — “And have

    you ever tried painting, Humbert?” Charlotte, who was a little jealous of Jean, wanted to know if John was coming.

    He was. He was coming home for lunch today. He had dropped her on the way to Parkington and should be

    picking her up any time now. It was a grand morning. She always felt a traitor to Cavall and Melampus for leaving

    them roped on such gorgeous days. She sat down on the white sand between Charlotte and me. She wore shorts.

    Her long brown legs were about as attractive to me as those of a chestnut mare. She showed her gums when she

    smiled.

    “I almost put both of you into my lake,” she said. “I even noticed something you overlooked. You [addressing

    Humbert] had your wrist watch on in, yes, sir, you had.”

    “Waterproof,” said Charlotte softly, making a fish mouth.

    Jean took my wrist upon her knee and examined Charlotte’s gift, then put back Humbert’s hand on the sand,

    palm up.

    “You could see anything that way,” remarked Charlotte coquettishly.

    Jean sighed. “I once saw,” she said, “two children, male and female, at sunset, right here, making love. Their

    shadows were giants. And I told you about Mr. Tomson at daybreak. Next time I expect to see fat old Ivor in the

    ivory. He is really a freak, that man. Last time he told me a completely indecent story about his nephew. It appears

    —”

    “Hullo there,” said John’s voice.

    21

    My habit of being silent when displeased or, more exactly, the cold and scaly quality of my displeased silence,

    used to frighten Valeria out of her wits. She used to whimper and wail, saying “Ce qui me rend folle, c’est que je ne

    sais à quoi tu penses quand tu es comme ça.” I tried being silent with Charlotte — and she just chirped on, or

    chucked my silence under the chin. An astonishing woman! I would retire to my former room, now a regular

    “studio,” mumbling I had after all a learned opus to write, and cheerfully Charlotte went on beautifying the home,

    warbling on the telephone and writing letters. From my window, through the lacquered shiver of poplar leaves, I

    could see her crossing the street and contentedly mailing her letter to Miss Phalen’s sister.

    The week of scattered showers and shadows which elapsed after our last visit to the motionless sands of

    Hourglass Lake was one of the gloomiest I can recall. Then came two or three dim rays of hope — before the

    ultimate sunburst.

    It occurred to me that I had a fine brain in beautiful working order and that I might as well use it. If I dared not

    meddle with my wife’s plans for her daughter (getting warmer and browner every day in the fair weather of

    hopeless distance), I could surely devise some general means to assert myself in a general way that might be later

    directed toward a particular occasion. One evening, Charlotte herself provided me with an opening.

    “I have a surprise for you,” she said looking at me with fond eyes over a spoonful of soup. “In the fall we two

    are going to England.”

    I swallowed my spoonful, wiped my lips with pink paper (Oh, the cool rich linens of Mirana Hotel!) and said:

    “I have also a surprise for you, my dear. We two are not going to England.”

    “Why, what’s the matter?” she said, looking — with more surprise than I had counted upon — at my hands (I

    was involuntarily folding and tearing and crushing and tearing again the innocent pink napkin). My smiling face set

    her somewhat at ease, however.

    “The matter is quite simple,” I replied. “Even in the most harmonious of households, as ours is, not all decisions

    are taken by the female partner. There are certain things that the husband is there to decide. I can well imagine the

    thrill that you, a healthy American gal, must experience at crossing the Atlantic on the same ocean liner with Lady

    Bumble — or Sam Bumble, the Frozen Meat King, or a Hollywood harlot. And I doubt not that you and I would

    make a pretty ad for the Traveling Agency when portrayed looking — you, frankly starry-eyed, I, controlling my

    envious admiration — at the Palace Sentries, or Scarlet Guards, or Beaver Eaters, or whatever they are called. But I

    happen to be allergic to Europe, including merry old England. As you well know, I have nothing but very sad

    associations with the Old and rotting World. No colored ads in your magazines will change the situation.”

    “My darling,” said Charlotte. “I really —”

    “No, wait a minute. The present matter is only incidental. I am concerned with a general trend. When you

    wanted me to spend my afternoons sunbathing on the Lake instead of doing my work, I gladly gave in and became

    a bronzed glamour boy for your sake, instead of remaining a scholar and, well, an educator. When you lead me to

    bridge and bourbon with the charming Farlows, I meekly follow. No, please, wait. When you decorate your home,

    I do not interfere with your schemes. When you decide — when you decide all kinds of matters, I may be in

    complete, or in partial, let us say, disagreement — but I say nothing. I ignore the particular. I cannot ignore the

    general. I love being bossed by you, but every game has its rules. I am not cross. I am not cross at all. Don’t do that.

    But I am one half of this household, and have a small but distinct voice.”

    She had come to my side and had fallen on her knees and was slowly, but very vehemently, shaking her head

    and clawing at my trousers. She said she had never realized. She said I was her ruler and her god. She said Louise

    had gone, and let us make love right away. She said I must forgive her or she would die.

    This little incident filled me with considerable elation. I told her quietly that it was a matter not of asking

    forgiveness, but of changing one’s ways; and I resolved to press my advantage and spend a good deal of time, aloof

    and moody, working at my book — or at least pretending to work.

    The “studio bed” in my former room had long been converted into the sofa it had always been at heart, and

    Charlotte had warned me since the very beginning of our cohabitation that gradually the room would be turned into

    a regular “writer’s den.” A couple of days after the British Incident, I was sitting in a new and very comfortable

    easy chair, with a large volume in my lap, when Charlotte rapped with her ring finger and sauntered in. How

    different were her movements from those of my Lolita, when she used to visit me in her dear dirty blue jeans,

    smelling of orchards in nymphetland; awkward and fey, and dimly depraved, the lower buttons of her shirt

    unfastened. Let me tell you, however, something. Behind the brashness of little Haze, and the poise of big Haze, a

    trickle of shy life ran that tasted the same, that murmured the same. A great French doctor once told my father that

    in near relatives the faintest gastric gurgle has the same “voice.”

    So Charlotte sauntered in. She felt all was not well between us. I had pretended to fall asleep the night before,

    and the night before that, as soon as we had gone to bed, and had risen at dawn.

    Tenderly, she inquired if she were not “interrupting.”

    “Not at the moment,” I said, turning volume C of the Girls’ Encyclopedia around to examine a picture printed

    “bottom-edge” as printers say.

    Charlotte went up to a little table of imitation mahogany with a drawer. She put her hand upon it. The little table

    was ugly, no doubt, but it had done nothing to her.

    “I have always wanted to ask you,” she said (businesslike, not coquettish), “why is this thing locked up? Do you

    want it in this room? It’s so abominably uncouth.”

    “Leave it alone,” I said. I was Camping in Scandinavia.

    “Is there a key?” “Hidden.”

    “Oh, Hum…”

    “Locked up love letters.”

    She gave me one of those wounded — doe looks that irritated me so much, and then, not quite knowing if I was

    serious, or how to keep up the conversation, stood for several slow pages (Campus, Canada, Candid Camera,

    Candy) peering at the window pane rather than through it, drumming upon it with sharp almond-and-rose

    fingernails.

    Presently (at Canoeing or Canvasback) she strolled up to my chair and sank down, tweedily, weightily, on its

    arm, inundating me with the perfume my first wife had used. “Would his lordship like to spend the fall here?” she

    asked, pointing with her little finger at an autumn view in a conservative Eastern State. “Why?” (very distinctly and

    slowly). She shrugged. (Probably Harold used to take a vacation at that time. Open season. Conditional reflex on

    her part.)

    “I think I know where that is,” she said, still pointing. “There is a hotel I remember, Enchanted Hunters, quaint,

    isn’t it? And the food is a dream. And nobody bothers anybody.”

    She rubbed her cheek against my temple. Valeria soon got over that.

    “Is there anything special you would like for dinner, dear? John and Jean will drop in later.”

    I answered with a grunt. She kissed me on my underlip, and, brightly saying she would bake a cake (a tradition

    subsisted from my lodging days that I adored her cakes), left me to my idleness.

    Carefully putting down the open book where she had sat (it attempted to send forth a rotation of waves, but an

    inserted pencil stopped the pages), I checked the hiding place of the key: rather self-consciously it lay under the old

    expensive safety razor I had used before she bought me a much better and cheaper one. Was it the perfect hiding

    place — there, under the razor, in the groove of its velvet-lined case? The case lay in a small trunk where I kept

    various business papers. Could I improve upon this? Remarkable how difficult it is to conceal things — especially

    when one’s wife keeps monkeying with the furniture.

    22

    I think it was exactly a week after our last swim that the noon mail brought a reply from the second Miss Phalen.

    The lady wrote she had just returned to St. Algebra from her sister’s funeral. “Euphemia had never been the same

    after breaking that hip.” As to the matter of Mrs. Humbert’s daughter, she wished to report that it was too late to

    enroll her this year; but that she, the surviving Phalen, was practically certain that if Mr. and Mrs. Humbert brought

    Dolores over in January, her admittance might be arranged.

    Next day, after lunch, I went to see “our” doctor, a friendly fellow whose perfect bedside manner and complete

    reliance on a few patented drugs adequately masked his ignorance of, and indifference to, medical science. The fact

    that Lo would have to come back to Ramsdale was a treasure of anticipation. For this event I wanted to be fully

    prepared. I had in fact begun my campaign earlier, before Charlotte made that cruel decision of hers. I had to be

    sure when my lovely child arrived, that very night, and then night after night, until St. Algebra took her away from

    me, I would possess the means of putting two creatures to sleep so thoroughly that neither sound nor touch should

    rouse them. Throughout most of July I had been experimenting with various sleeping powders, trying them out on

    Charlotte, a great taker of pills. The last dose I had given her (she thought it was a tablet of mild bromides — to

    anoint her nerves) had knocked her out for four solid hours. I had put the radio at full blast. I had blazed in her face

    an olisbos-like flashlight. I had pushed her, pinched her, prodded her — and nothing had disturbed the rhythm of

    her calm and powerful breathing. However, when I had done such a simple thing as kiss her, she had awakened at

    once, as fresh and strong as an octopus (I barely escaped). This would not do, I thought; had to get something still

    safer. At first, Dr. Byron did not seem to believe me when I said his last prescription was no match for my

    insomnia. He suggested I try again, and for a moment diverted my attention by showing me photographs of his

    family. He had a fascinating child of Dolly’s age; but I saw through his tricks and insisted he prescribe the

    mightiest pill extant. He suggested I play golf, but finally agreed to give me something that, he said, “would really

    work”; and going to a cabinet, he produced a vial of violet-blue capsules banded with dark purple at one end,

    which, he said, had just been placed on the market and were intended not for neurotics whom a draft of water could

    calm if properly administered, but only for great sleepless artists who had to die for a few hours in order to live for

    centuries. I love to fool doctors, and though inwardly rejoicing, pocketed the pills with a skeptical shrug.

    Incidentally, I had had to be careful with him. Once, in another connection, a stupid lapse on my part made me

    mention my last sanatorium, and I thought I saw the tips of his ears twitch. Being not at all keen for Charlotte or

    anybody else to know that period of my past, I had hastily explained that I had once done some research among the

    insane for a novel. But no matter; the old rogue certainly had a sweet girleen.

    I left in great spirits. Steering my wife’s car with one finger, I contentedly rolled homeward. Ramsdale had, after

    all, lots of charm. The cicadas whirred; the avenue had been freshly watered. Smoothly, almost silkily, I turned

    down into our steep little street. Everything was somehow so right that day. So blue and green. I knew the sun

    shone because my ignition key was reflected in the windshield; and I knew it was exactly half past three because

    the nurse who came to massage Miss Opposite every afternoon was tripping down the narrow sidewalk in her

    white stockings and shoes. As usual, Junk’s hysterical setter attacked me as I rolled downhill, and as usual, the

    local paper was lying on the porch where it had just been hurled by Kenny.

    The day before I had ended the regime of aloofness I had imposed upon myself, and now uttered a cheerful

    homecoming call as I opened the door of the living room. With her cream-white nape and bronze bun to me,

    wearing the yellow blouse and maroon slacks she had on when I first met her, Charlotte sat at the corner bureau

    writing a letter. My hand still on the doorknob, I repeated my hearty cry. Her writing hand stopped. She sat still for

    a moment; then she slowly turned in her chair and rested her elbow on its curved back. Her face, disfigured by her

    emotion, was not a pretty sight as she stared at my legs and said:

    “The Haze woman, the big bitch, the old cat, the obnoxious mamma, the — the old stupid Haze is no longer

    your dupe. She has — she has…”

    My fair accuser stopped, swallowing her venom and her tears. Whatever Humbert Humbert said — or attempted

    to say — is inessential. She went on:

    “You’re a monster. You’re a detestable, abominable, criminal fraud. If you come near — I’ll scream out the

    window. Get back!”

    Again, whatever H.H. murmured may be omitted, I think.

    “I am leaving tonight. This is all yours. Only you’ll never, never see that miserable brat again. Get out of this

    room.”

    Reader, I did. I went up to the ex-semi-studio. Arms akimbo, I stood for a moment quite still and self-composed,

    surveying from the threshold the raped little table with its open drawer, a key hanging from the lock, four other

    household keys on the table top. I walked across the landing into the Humberts’ bedroom, and calmly removed my

    diary from under her pillow into my pocket. Then I started to walk downstairs, but stopped half-way: she was

    talking on the telephone which happened to be plugged just outside the door of the living room. I wanted to hear

    what she was saying: she canceled an order for something or other, and returned to the parlor. I rearranged my

    respiration and went through the hallway to the kitchen. There, I opened a bottle of Scotch. She could never resist

    Scotch. Then I walked into the dining room and from there, through the half-open door, contemplated Charlotte’s

    broad back.

    “You are ruining my life and yours,” I said quietly. “Let us be civilized people. It is all your hallucination. You

    are crazy, Charlotte. The notes you found were fragments of a novel. Your name and hers were put in by mere

    chance. Just because they came handy. Think it over. I shall bring you a drink.”

    She neither answered nor turned, but went on writing in a scorching scrawl whatever she was writing. A third

    letter, presumably (two in stamped envelopes were already laid out on the desk). I went back to the kitchen.

    I set out two glasses (to St. Algebra? to Lo?) and opened the refrigerator. It roared at me viciously while I

    removed the ice from its heart. Rewrite. Let her read it again. She will not recall details. Change, forge. Write a

    fragment and show it to her or leave it lying around. Why do faucets sometimes whine so horribly? A horrible

    situation, really. The little pillow-shaped blocks of ice-pillows for polar teddy bear, Lo — emitted rasping,

    crackling, tortured sounds as the warm water loosened them in their cells. I bumped down the glasses side by side.

    I poured in the whiskey and a dram of soda. She had tabooed my pin. Bark and bang went the icebox. Carrying the

    glasses, I walked through the dining room and spoke through the parlor door which was a fraction ajar, not quite

    space enough for my elbow.

    “I have made you a drink,” I said.

    She did not answer, the mad bitch, and I placed the glasses on the sideboard near the telephone, which had

    started to ring.

    “Leslie speaking. Leslie Tomson,” said Leslie Tomson who favored a dip at dawn. “Mrs. Humbert, sir, has been

    run over and you’d better come quick.”

    I answered, perhaps a bit testily, that my wife was safe and sound, and still holding the receiver, I pushed open

    the door and said:

    “There’s this man saying you’ve been killed, Charlotte.”

    But there was no Charlotte in the living room.

    23

    I rushed out. The far side of our steep little street presented a peculiar sight. A big black glossy Packard had

    climbed Miss Opposite’s sloping lawn at an angle from the sidewalk (where a tartan laprobe had dropped in a heap),

    and stood there, shining in the sun, its doors open like wings, its front wheels deep in evergreen shrubbery. To the

    anatomical right of this car, on the trim turn of the lawn-slope, an old gentleman with a white mustache, welldressed

    — doublebreasted gray suit, polka-dotted bow-tie — lay supine, his long legs together, like a death-size

    wax figure. I have to put the impact of an instantaneous vision into a sequence of words; their physical

    accumulation in the page impairs the actual flash, the sharp unity of impression: Rug-heap, car, old man-doll, Miss

    O.’s nurse running with a rustle, a half-empty tumbler in her hand, back to the screened porch — where the

    propped-up, imprisoned, decrepit lady herself may be imagined screeching, but not loud enough to drown the

    rhythmical yaps of the Junk setter walking from group to group — from a bunch of neighbors already collected on

    the sidewalk, near the bit of checked stuff, and back to the car which he had finally run to earth, and then to another

    group on the lawn, consisting of Leslie, two policemen and a sturdy man with tortoise shell glasses. At this point, I

    should explain that the prompt appearance of the patrolmen, hardly more than a minute after the accident, was due

    to their having been ticketing the illegally parked cars in a cross lane two blocks down the grade; that the fellow

    with the glasses was Frederick Beale, Jr., driver of the Packard; that his 79-year-old father, whom the nurse had

    just watered on the green bank where he lay — a banked banker so to speak — was not in a dead faint, but was

    comfortably and methodically recovering from a mild heart attack or its possibility; and, finally, that the laprobe on

    the sidewalk (where she had so often pointed out to me with disapproval the crooked green cracks) concealed the

    mangled remains of Charlotte Humbert who had been knocked down and dragged several feet by the Beale car as

    she was hurrying across the street to drop three letters in the mailbox, at the corner of Miss Opposite’s lawn. These

    were picked up and handed to me by a pretty child in a dirty pink frock, and I got rid of them by clawing them to

    fragments in my trouser pocket.

    Three doctors and the Farlows presently arrived on the scene and took over. The widower, a man of exceptional

    self-control, neither wept nor raved. He staggered a bit, that he did; but he opened his mouth only to impart such

    information or issue such directions as were strictly necessary in connection with the identification, examination

    and disposal of a dead woman, the top of her head a porridge of bone, brains, bronze hair and blood. The sun was

    still a blinding red when he was put to bed in Dolly’s room by his two friends, gentle John and dewy-eyed Jean;

    who, to be near, retired to the Humberts’ bedroom for the night; which, for all I know, they may not have spent as

    innocently as the solemnity of the occasion required.

    I have no reason to dwell, in this very special memoir, on the pre-funeral formalities that had to be attended to,

    or on the funeral itself, which was as quiet as the marriage had been. But a few incidents pertaining to those four or

    five days after Charlotte’s simple death, have to be noted.

    My first night of widowhood I was so drunk that I slept as soundly as the child who had slept in that bed. Next

    morning I hastened to inspect the fragments of letters in my pocket. They had got too thoroughly mixed up to be

    sorted into three complete sets. I assumed that “… and you had better find it because I cannot buy…” came from a

    letter to Lo; and other fragments seemed to point to Charlotte’s intention of fleeing with Lo to Parkington, or even

    back to Pisky, lest the vulture snatch her precious lamb. Other tatters and shreds (never had I thought I had such

    strong talons) obviously referred to an application not to St. A. but to another boarding school which was said to be

    so harsh and gray and gaunt in its methods (although supplying croquet under the elms) as to have earned the

    nickname of “Reformatory for Young Ladies.” Finally, the third epistle was obviously addressed to me. I made out

    such items as “…after a year of separation we may…” “…oh, my dearest, oh my…” “…worse than if it had been a

    woman you kept…” “…or, maybe, I shall die…” But on the whole my gleanings made little sense; the various

    fragments of those three hasty missives were as jumbled in the palms of my hands as their elements had been in

    poor Charlotte’s head.

    That day John had to see a customer, and Jean had to feed her dogs, and so I was to be deprived temporarily of

    my friends’ company. The dear people were afraid I might commit suicide if left alone, and since no other friends

    were available (Miss Opposite was incommunicado, the McCoos were busy building a new house miles away, and

    the Chatfields had been recently called to Maine by some family trouble of their own), Leslie and Louise were

    commissioned to keep me company under the pretense of helping me to sort out and pack a multitude of orphaned

    things. In a moment of superb inspiration I showed the kind and credulous Farlows (we were waiting for Leslie to

    come for his paid tryst with Louise) a little photograph of Charlotte I had found among her affairs. From a boulder

    she smiled through blown hair. It had been taken in April 1934, a memorable spring. While on a business visit to

    the States, I had had occasion to spend several months in Pisky. We met — and had a mad love affair. I was

    married, alas, and she was engaged to Haze, but after I returned to Europe, we corresponded through a friend, now

    dead. Jean whispered she had heard some rumors and looked at the snapshot, and, still looking, handed it to John,

    and John removed his pipe and looked at lovely and fast Charlotte Becker, and handed it back to me. Then they left

    for a few hours. Happy Louise was gurgling and scolding her swain in the basement.

    hardly had the Farlows gone than a blue-chinned cleric called — and I tried to make the interview as brief as

    was consistent with neither hurting his feelings nor arousing his doubts. Yes, I would devote all my life to the

    child’s welfare. Here, incidentally, was a little cross that Charlotte Becker had given me when we were both young.

    I had a female cousin, a respectable spinster in New York. There we would find a good private school for Dolly.

    Oh, what a crafty Humbert!

    For the benefit of Leslie and Louise who might (and did) report it to John and Jean I made a tremendously loud

    and beautifully enacted long-distance call and simulated a conversation with Shirley Holmes. When John and Jean

    returned, I completely took them in by telling them, in a deliberately wild and confused mutter, that Lo had gone

    with the intermediate group on a five-day hike and could not be reached.

    “Good Lord,” said Jean, “what shall we do?”

    John said it was perfectly simple — he would get the Climax police to find the hikers — it would not take them

    an hour. In fact, he knew the country and —

    “Look,” he continued, “why don’ I drive there right now, and you may sleep with Jean” — (he did not really add

    that but Jean supported his offer so passionately that it might be implied).

    I broke down. I pleaded with John to let things remain the way they were. I said I could not bear to have the

    child all around me, sobbing, clinging to me, she was so high-strung, the experience might react on her future,

    psychiatrists have analyzed such cases. There was a sudden pause.

    “Well, you are the doctor,” said John a little bluntly. “But after all I was Charlotte’s friend and adviser. One

    would like to know what you are going to do about the child anyway.”

    “John,” cried Jean, “she is his child, not Harold Haze’s. Don’t you understand? Humbert is Dolly’s real father.”

    “I see,” said John. “I am sorry. Yes. I see. I did not realize that. It simplifies matters, of course. And whatever

    you feel is right.”

    The distraught father went on to say he would go and fetch his delicate daughter immediately after the funeral,

    and would do his best to give her a good time in totally different surroundings, perhaps a trip to New Mexico or

    California — granted, of course, he lived.

    So artistically did I impersonate the calm of ultimate despair, the hush before some crazy outburst, that the

    perfect Farlows removed me to their house. They had a good cellar, as cellars go in this country; and that was

    helpful, for I feared insomnia and a ghost.

    Now I must explain my reasons for keeping Dolores away. Naturally, at first, when Charlotte had just been

    eliminated and I re-entered the house a free father, and gulped down the two whiskey-and-sodas I had prepared,

    and topped them with a pint or two of my “pin,” and went to the bathroom to get away from neighbors and friends,

    there was but one thing in my mind and pulse — namely, the awareness that a few hours hence, warm, brownhaired,

    and mine, mine, mine, Lolita would be in my arms, shedding tears that I would kiss away faster than they

    could well. But as I stood wide-eyed and flushed before the mirror, John Farlow tenderly tapped to inquire if I was

    okay — and I immediately realized it would be madness on my part to have her in the house with all those

    busybodies milling around and scheming to take her away from me. Indeed, unpredictable Lo herself might — who

    knows? — show some foolish distrust of me, a sudden repugnance, vague fear and the like — and gone would be

    the magic prize at the very instant of triumph.

    Speaking of busybodies, I had another visitor — friend Beale, the fellow who eliminated my wife. Stodgy and

    solemn, looking like a kind of assistant executioner, with his bulldog jowls, small black eyes, thickly rimmed

    glasses and conspicuous nostrils, he was ushered in by John who then left us, closing the door upon us, with the

    utmost tact. Suavely saying he had twins in my stepdaughter’s class, my grotesque visitor unrolled a large diagram

    he had made of the accident. It was, as my stepdaughter would have put it, “a beaut,” with all kinds of impressive

    arrows and dotted lines in varicolored inks. Mrs. H.H.’s trajectory was illustrated at several points by a series of

    those little outline figures — doll-like wee career girl or WAC — used in statistics as visual aids. Very clearly and

    conclusively, this route came into contact with a boldly traced sinuous line representing two consecutive swerves

    — one which the Beale car made to avoid the Junk dog (dog not shown), and the second, a kind of exaggerated

    continuation of the first, meant to avert the tragedy. A very black cross indicated the spot where the trim little

    outline figure had at last come to rest on the sidewalk. I looked for some similar mark to denote the place on the

    embankment where my visitor’s huge wax father had reclined, but there was none. That gentleman, however, had

    signed the document as a witness underneath the name of Leslie Tomson, Miss Opposite and a few other people.

    With his hummingbird pencil deftly and delicately flying from one point to another, Frederick demonstrated his

    absolute innocence and the recklessness of my wife: while he was in the act of avoiding the dog, she had slipped on

    the freshly watered asphalt and plunged forward whereas she should have flung herself not forward but backward

    (Fred showed how by a jerk of his padded shoulder). I said it was certainly not his fault, and the inquest upheld my

    view.

    Breathing violently though jet-black tense nostrils, he shook his head and my hand; then, with an air of perfect

    savoir vivre and gentlemanly generosity, he offered to pay the funeral-home expenses. He expected me to refuse

    his offer. With a drunken sob of gratitude I accepted it. This took him aback. Slowly, incredulously, he repeated

    what he had said. I thanked him again, even more profusely than before.

    In result of that weird interview, the numbness of my soul was for a moment resolved. And no wonder! I had

    actually seen the agent of fate. I had palpated the very flesh of fate — and its padded shoulder. A brilliant and

    monstrous mutation had suddenly taken place, and here was the instrument. Within the intricacies of the pattern

    (hurrying housewife, slippery pavement, a pest of a dog, steep grade, big car, baboon at its wheel), I could dimly

    distinguish my own vile contribution. Had I not been such a fool — or such an intuitive genius — to preserve that

    journal, fluids produced by vindictive anger and hot shame would not have blinded Charlotte in her dash to the

    mailbox. But even had they blinded her, still nothing might have happened, had not precise fate, that synchronizing

    phantom, mixed within its alembic the car and the dog and the sun and the shade and the wet and the weak and the

    strong and the stone. Adieu, Marlene! Fat fate’s formal handshake (as reproduced by Beale before leaving the room)

    brought me out of my torpor; and I wept. Ladies and gentlemen of the jury — I wept.

    24

    The elms and the poplars were turning their ruffled backs to a sudden onslaught of wind, and a black thunderhead

    loomed above Ramsdale’s white church tower when I looked around me for the last time. For unknown adventures

    I was leaving the livid house where I had rented a room only ten weeks before. The shades — thrifty, practical

    bamboo shades — were already down. On porches or in the house their rich textures lend modern drama. The

    house of heaven must seem pretty bare after that. A raindrop fell on my knuckles. I went back into the house for

    something or other while John was putting my bags into the car, and then a funny thing happened. I do not know if

    in these tragic notes I have sufficiently stressed the peculiar “sending” effect that the writer’s good looks —

    pseudo-Celtic, attractively simian, boyishly manly — had on women of every age and environment. Of course,

    such announcements made in the first person may sound ridiculous. But every once in a while I have to remind the

    reader of my appearance much as a professional novelist, who has given a character of his some mannerism or a

    dog, has to go on producing that dog or that mannerism every time the character crops up in the course of the book.

    There may be more to it in the present case. My gloomy good looks should be kept in the mind’s eye if my story is

    to be properly understood. Pubescent Lo swooned to Humbert’s charm as she did to hiccuppy music; adult Lotte

    loved me with a mature, possessive passion that I now deplore and respect more than I care to say. Jean Farlow,

    who was thirty-one and absolutely neurotic, had also apparently developed a strong liking for me. She was

    handsome in a carved-Indian sort of way, with a burnt sienna complexion. Her lips were like large crimson polyps,

    and when she emitted her special barking laugh, she showed large dull teeth and pale gums.

    She was very tall, wore either slacks with sandals or billowing skirts with ballet slippers, drank any strong

    liquor in any amount, had had two miscarriages, wrote stories about animals, painted, as the reader knows,

    lakescapes, was already nursing the cancer that was to kill her at thirty-three, and was hopelessly unattractive to me.

    Judge then of my alarm when a few seconds before I left (she and I stood in the hallway) Jean, with her always

    trembling fingers, took me by the temples, and, tears in her bright blue eyes, attempted, unsuccessfully, to glue

    herself to my lips.

    “Take care of yourself,” she said, “kiss your daughter for me.”

    A clap of thunder reverberated throughout the house, and she added:

    “Perhaps, somewhere, some day, at a less miserable time, we may see each other again” (Jean, whatever,

    wherever you are, in minus time-space or plus soul-time, forgive me all this, parenthesis included).

    And presently I was shaking hands with both of them in the street, the sloping street, and everything was

    whirling and flying before the approaching white deluge, and a truck with a mattress from Philadelphia was

    confidently rolling down to an empty house, and dust was running and writhing over the exact slab of stone where

    Charlotte, when they lifted the laprobe for me, had been revealed, curled up, her eyes intact, their black lashes still

    wet, matted, like yours, Lolita.

    25

    One might suppose that with all blocks removed and a prospect of delirious and unlimited delights before me, I

    would have mentally sunk back, heaving a sigh of delicious relief. Eh bine, pas du tout! Instead of basking in the

    beams of smiling Chance, I was obsessed by all sorts of purely ethical doubts and fears. For instance: might it not

    surprise people that Lo was so consistently debarred from attending festive and funeral functions in her immediate

    family? You remember — we had not had her at our wedding. Or another thing: granted it was the long hairy arm

    of Coincidence that had reached out to remove an innocent woman, might Coincidence not ignore in a heathen

    moment what its twin lamb had done and hand Lo a premature note of commiseration? True, the accident had been

    reported only by the Ramsdale Journal — not by the Parkington Recorder or the Climax Herald, Camp Q being in

    another state, and local deaths having no federal news interest; but I could not help fancying that somehow Dolly

    Haze had been informed already, and that at the very time I was on my way to fetch her, she was being driven to

    Ramsdale by friends unknown to me. Still more disquieting than all these conjectures and worries, was the fact that

    Humbert Humbert, a brand-new American citizen of obscure European origin, had taken no steps toward becoming

    the legal guardian of his dead wife’s daughter (twelve years and seven months old). Would I ever dare take those

    steps? I could not repress a shiver whenever I imagined my nudity hemmed in by mysterious statutes in the

    merciless glare of the Common Law.

    My scheme was a marvel of primitive art: I would whizz over to Camp Q, tell Lolita her mother was about to

    undergo a major operation at an invented hospital, and then keep moving with my sleepy nymphet from inn to inn

    while her mother got better and better and finally died. But as I traveled campward my anxiety grew. I could not

    bear to think I might not find Lolita there — or find, instead, another, scared, Lolita clamoring for some family

    friend: not the Farlows, thank God — she hardly knew them — but might there not be other people I had not

    reckoned with? Finally, I decided to make the long-distance call I had simulated so well a few days before. It was

    raining hard when I pulled up in a muddy suburb of Parkington, just before the Fork, one prong of which bypassed

    the city and led to the highway which crossed the hills to Lake Climax and Camp Q. I flipped off the ignition and

    for quite a minute sat in the car bracing myself for that telephone call, and staring at the rain, at the inundated

    sidewalk, at a hydrant: a hideous thing, really, painted a thick silver and red, extending the red stumps of its arms

    to be varnished by the rain which like stylized blood dripped upon its argent chains. No wonder that stopping

    beside those nightmare cripples is taboo. I drove up to a gasoline station. A surprise awaited me when at last the

    coins had satisfactorily clanked down and a voice was allowed to answer mine.

    Holmes, the camp mistress, informed me that Dolly had gone Monday (this was Wednesday) on a hike in the

    hills with her group and was expected to return rather late today. Would I care to come tomorrow, and what was

    exactly — Without going into details, I said that her mother was hospitalized, that the situation was grave, that the

    child should not be told it was grave and that she should be ready to leave with me tomorrow afternoon. The two

    voices parted in an explosion of warmth and good will, and through some freak mechanical flaw all my coins came

    tumbling back to me with a hitting-the-jackpot clatter that almost made me laugh despite the disappointment at

    having to postpone bliss. One wonders if this sudden discharge, this spasmodic refund, was not correlated

    somehow, in the mind of McFate, with my having invented that little expedition before ever learning of it as I did

    now.

    What next? I proceeded to the business center of Parkington and devoted the whole afternoon (the weather had

    cleared, the wet town was like silver-and-glass) to buying beautiful things for Lo. Goodness, what crazy purchases

    were prompted by the poignant predilection Humbert had in those days for check weaves, bright cottons, frills,

    puffed-out short sleeves, soft pleats, snug-fitting bodices and generously full skirts! Oh Lolita, you are my girl, as

    Vee was Poe’s and Bea Dante’s, and what little girl would not like to whirl in a circular skirt and scanties? Did I

    have something special in mind? coaxing voices asked me. Swimming suits? We have them in all shades. Dream

    pink, frosted aqua, glans mauve, tulip red, oolala black. What about playsuits? Slips? No slips. Lo and I loathed

    slips.

    One of my guides in these matters was an anthropometric entry made by her mother on Lo’s twelfth birthday

    (the reader remembers that Know-Your-Child book). I had the feeling that Charlotte, moved by obscure motives of

    envy and dislike, had added an inch here, a pound there; but since the nymphet had no doubt grown somewhat in

    the last seven months, I thought I could safely accept most of those January measurements: hip girth, twenty-nine

    inches; thigh girth (just below the gluteal sulcus), seventeen; calf girth and neck circumference, eleven; chest

    circumference, twenty-seven; upper arm girth, eight; waist, twenty-three; stature, fifty-seven inches; weight,

    seventy-eight pounds; figure, linear; intelligence quotient, 121; vermiform appendix present, thank God.

    Apart from measurements, I could of course visualize Lolita with hallucinational lucidity; and nursing as I did a

    tingle on my breastbone at the exact spot her silky top had come level once or twice with my heart; and feeling as I

    did her warm weight in my lap (so that, in a sense, I was always “with Lolita” as a woman is “with child”), I was

    not surprised to discover later that my computation had been more or less correct. Having moreover studied a

    midsummer sale book, it was with a very knowing air that I examined various pretty articles, sport shoes, sneakers,

    pumps of crushed kid for crushed kids. The painted girl in black who attended to all these poignant needs of mine

    turned parental scholarship and precise description into commercial euphemisms, such as “petite.” Another, much

    older woman, in a white dress, with a pancake make-up, seemed to be oddly impressed by my knowledge of junior

    fashions; perhaps I had a midget for mistress; so, when shown a skirt with “cute” pockets in front, I intentionally

    put a naïve male question and was rewarded by a smiling demonstration of the way the zipper worked in the back

    of the skirt. I had next great fun with all kinds of shorts and briefs — phantom little Lolitas dancing, falling,

    daisying all over the counter. We rounded up the deal with some prim cotton pajamas in popular butcher-boy style.

    Humbert, the popular butcher.

    There is a touch of the mythological and the enchanted in those large stores where according to ads a career girl

    can get a complete desk-to-date wardrobe, and where little sister can dream of the day when her wool jersey will

    make the boys in the back row of the classroom drool. Life-size plastic figures of snubbed-nosed children with

    dun-colored, greenish, brown-dotted, faunish faces floated around me. I realized I was the only shopper in that

    rather eerie place where I moved about fishlike, in a glaucous aquarium. I sensed strange thoughts form in the

    minds of the languid ladies that escorted me from counter to counter, from rock ledge to seaweed, and the belts and

    the bracelets I chose seemed to fall from siren hands into transparent water. I bought an elegant valise, had my

    purchases put into it, and repaired to the nearest hotel, well pleased with my day.

    Somehow, in connection with that quiet poetical afternoon of fastidious shopping, I recalled the hotel or inn

    with the seductive name of The Enchanted Hunters with Charlotte had happened to mention shortly before my

    liberation. With the help of a guidebook I located it in the secluded town of Briceland, a four-hour drive from Lo’s

    camp. I could have telephoned but fearing my voice might go out of control and lapse into coy croaks of broken

    English, I decided to send a wire ordering a room with twin beds for the next night. What a comic, clumsy,

    wavering Prince Charming I was! How some of my readers will laugh at me when I tell them the trouble I had with

    the wording of my telegram! What should I put: Humbert and daughter? Humberg and small daughter? Homberg

    and immature girl? Homburg and child? The droll mistake — the “g” at the end — which eventually came through

    may have been a telepathic echo of these hesitations of mine.

    And then, in the velvet of a summer night, my broodings over the philter I had with me! Oh miserly Hamburg!

    Was he not a very Enchanted Hunter as he deliberated with himself over his boxful of magic ammunition? To rout

    the monster of insomnia should he try himself one of those amethyst capsules? There were forty of them, all told

    — forty nights with a frail little sleeper at my throbbing side; could I rob myself of one such night in order to sleep?

    Certainly not: much too precious was each tiny plum, each microscopic planetarium with its live startdust. Oh, let

    me be mawkish for the nonce! I am so tired of being cynical.

    26

    This daily headache in the opaque air of this tombal jail is disturbing, but I must persevere. Have written more than

    a hundred pages and not got anywhere yet. My calendar is getting confused. That must have been around August

    15, 1947. Don’t think I can go on. Heart, head — everything. Lolita, Lolita, Lolita, Lolita, Lolita, Lolita, Lolita,

    Lolita, Lolita, Lolita. Repeat till the page is full, printer.

    27

    Still in Parkington. Finally, I did achieve an hour’s slumber — from which I was aroused by gratuitous and horribly

    exhausting congress with a small hairy hermaphrodite, a total stranger. By then it was six in the morning, and it

    suddenly occurred to me it might be a good thing to arrive at the camp earlier than I had said. From Parkington I

    had still a hundred miles to go, and there would be more than that to the Hazy Hills and Briceland. If I had said I

    would come for Dolly in the afternoon, it was only because my fancy insisted on merciful night falling as soon as

    possible upon my impatience. But now I foresaw all kinds of misunderstandings and was all a-jitter lest delay

    might give her the opportunity of some idle telephone call to Ramsdale. However, when at 9.30 a.m. I attempted to

    start, I was confronted by a dead battery, and noon was nigh when at last I left Parkington.

    I reached my destination around half past two; parked my car in a pine grove where a green-shirted, redheaded

    impish lad stood throwing horseshoes in sullen solitude; was laconically directed by him to an office in a stucco

    cottage; in a dying state, had to endure for several minutes the inquisitive commiseration of the camp mistress, a

    sluttish worn out female with rusty hair. Dolly she said was all packed and ready to go. She knew her mother was

    sick but not critically. Would Mr. Haze, I mean, Mr. Humbert, care to meet the camp counselors? Or look at the

    cabins where the girls live? Each dedicated to a Disney creature? Or visit the Lodge? Or should Charlie be sent

    over to fetch her? The girls were just finishing fixing the Dining Room for a dance. (And perhaps afterwards she

    would say to somebody or other: “The poor guy looked like his own ghost.”)

    Let me retain for a moment that scene in all its trivial and fateful detail: hag Holmes writing out a receipt,

    scratching her head, pulling a drawer out of her desk, pouring change into my impatient palm, then neatly

    spreading a banknote over it with a bright “…and five!”; photographs of girl-children; some gaudy moth or

    butterfly, still alive, safely pinned to the wall (“nature study”); the framed diploma of the camp’s dietitian; my

    trembling hands; a card produced by efficient Holmes with a report of Dolly Haze’s behavior for July (“fair to good;

    keen on swimming and boating”); a sound of trees and birds, and my pounding heart… I was standing with my

    back to the open door, and then I felt the blood rush to my head as I heart her respiration and voice behind me. She

    arrived dragging and bumping her heavy suitcase. “Hi!” she said, and stood still, looking at me with sly, glad eyes,

    her soft lips parted in a slightly foolish but wonderfully endearing smile.

    She was thinner and taller, and for a second it seemed to me her face was less pretty than the mental imprint I

    had cherished for more than a month: her cheeks looked hollowed and too much lentigo camouflaged her rosy

    rustic features; and that first impression (a very narrow human interval between two tiger heartbeats) carried the

    clear implication that all widower Humbert had to do, wanted to do, or would do, was to give this wan-looking

    though sun-colored little orphan au yeux battus (and even those plumbaceous umbrae under her eyes bore freckles)

    a sound education, a healthy and happy girlhood, a clean home, nice girl-friends of her age among whom (if the

    fates deigned to repay me) I might find, perhaps, a pretty little Mägdlein for Herr Doktor Humbert alone. But “in a

    wink,” as the Germans say, the angelic line of conduct was erased, and I overtook my prey (time moves ahead of

    our fancies!), and she was my Lolita again — in fact, more of my Lolita than ever. I let my hand rest on her warm

    auburn head and took up her bag. She was all rose and honey, dressed in her brightest gingham, with a pattern of

    little red apples, and her arms and legs were of a deep golden brown, with scratches like tiny dotted lines of

    coagulated rubies, and the ribbed cuffs of her white socks were turned down at the remembered level, and because

    of her childish gait, or because I had memorized her as always wearing heelless shoes, her saddle oxfords looked

    somehow too large and too high-heeled for her. Good-bye, Camp Q, merry Camp Q. Good-bye, plain

    unwholesome food, good-bye Charlie boy. In the hot car she settled down beside me, slapped a prompt fly on her

    lovely knee; then, her mouth working violently on a piece of chewing gum, she rapidly cranked down the window

    on her side and settled back again. We sped through the striped and speckled forest.

    “How’s Mother?” she asked dutifully.

    I said the doctors did not quite know yet what the trouble was. Anyway, something abdominal. Abominable? No,

    abdominal. We would have to hang around for a while. The hospital was in the country, near the gay town of

    Lepingville, where a great poet had resided in the early nineteenth century and where we would take in all the

    shows. She thought it a peachy idea and wondered if we could make Lepingville before nine p.m.

    “We should be at Briceland by dinner time,” I said, “and tomorrow we’ll visit Lepingville. How was the hike?

    Did you have a marvelous time at the camp?”

    “Uh-huh.”

    “Sorry to leave?”

    “Un-un.”

    “Talk, Lo — don’t grunt. Tell me something.”

    “What thing, Dad?” (she let the word expand with ironic deliberation).

    “Any old thing.”

    “Okay, if I call you that?” (eyes slit at the road).

    “Quite.”

    “It’s a sketch, you know. When did you fall for my mummy?”

    “Some day, Lo, you will understand many emotions and situations, such as for example the harmony, the beauty

    of spiritual relationship.”

    “Bah!” said the cynical nymphet.

    Shallow lull in the dialogue, filled with some landscape.

    “Look, Lo, at all those cows on that hillside.”

    “I think I’ll vomit if I look at a cow again.”

    “You know, I missed you terribly, Lo.”

    “I did not. Fact I’ve been revoltingly unfaithful to you, but it does not matter one bit, because you’ve stopped

    caring for me, anyway. You drive much faster than my mummy, mister.”

    I slowed down from a blind seventy to a purblind fifty.

    “Why do you think I have ceased caring for you, Lo?”

    “Well, you haven’t kissed me yet, have you?”

    Inly dying, inly moaning, I glimpsed a reasonably wide shoulder of road ahead, and bumped and wobbled into

    the weeds. Remember she is only a child, remember she is only —

    Hardly had the car come to a standstill than Lolita positively flowed into my arms. Not daring, not daring let

    myself go — not even daring let myself realize that this (sweet wetness and trembling fire) was the beginning of

    the ineffable life which, ably assisted by fate, I had finally willed into being — not daring really kiss her, I touched

    her hot, opening lips with the utmost piety, tiny sips, nothing salacious; but she, with an impatient wriggle, pressed

    her mouth to mine so hard that I felt her big front teeth and shared in the peppermint taste of her saliva. I knew, of

    course, it was but an innocent game on her part, a bit of backfisch foolery in imitation of some simulacrum of fake

    romance, and since (as the psychotherapist, as well as the rapist, will tell you) the limits and rules of such girlish

    games are fluid, or at least too childishly subtle for the senior partner to grasp — I was dreadfully afraid I might go

    too far and cause her to start back in revulsion and terror. And, as above all I was agonizingly anxious to smuggle

    her into the hermetic seclusion of The Enchanted Hunters, and we had still eighty miles to go, blessed intuition

    broke our embrace — a split second before a highway patrol car drew up alongside.

    Florid and beetle-browed, its driver stared at me:

    “Happen to see a blue sedan, same make as yours, pass you before the junction?”

    “Why, no.”

    “We didn’t,” said Lo, eagerly leaning across me, her innocent hand on my legs, “but are you sure it was blue,

    because —”

    The cop (what shadow of us was he after?) gave the little colleen his best smile and went into a U-turn.

    We drove on.

    “The fruithead!” remarked Lo. “He should have nabbed you.”

    “Why me for heaven’s sake?”

    “Well, the speed in this bum state is fifty, and — No, don’t slow down, you, dull bulb. He’s gone now.”

    “We have still quite a stretch,” I said, “and I want to get there before dark. So be a good girl.”

    “Bad, bad girl,” said Lo comfortably. “Juvenile delickwent, but frank and fetching. That light was red. I’ve never

    seen such driving.”

    We rolled silently through a silent townlet.

    “Say, wouldn’t Mother be absolutely mad if she found out we were lovers?”

    “Good Lord, Lo, let us not talk that way.”

    “But we are lovers, aren’t we?”

    “Not that I know of. I think we are going to have some more rain. Don’t you want to tell me of those little pranks

    of yours in camp?”

    “You talk like a book, Dad.”

    “What have you been up to? I insist you tell me.”

    “Are you easily shocked?”

    “No. Go on.”

    “Let us turn into a secluded lane and I’ll tell you.”

    “Lo, I must seriously ask you not to play the fool. Well?”

    “Well — I joined in all the activities that were offered.”

    “Ensuite?”

    “Ansooit, I was taught to live happily and richly with others and to develop a wholesome personality. Be a cake,

    in fact.”

    “Yes. I saw something of the sort in the booklet.”

    “We loved the sings around the fire in the big stone fireplace or under the darned stars, where every girl merged

    her own spirit of happiness with the voice of the group.”

    “Your memory is excellent, Lo, but I must trouble you to leave out the swear words. Anything else?”

    “The Girl Scout’s motto,” said Lo rhapsodically, “is also mine. I fill my life with worthwhile deeds such as —

    well, never mind what. My duty is — to be useful. I am a friend to male animals. I obey orders. I am cheerful. That

    was another police car. I am thrifty and I am absolutely filthy in thought, word and deed.”

    “Now I do hope that’s all, you witty child.”

    “Yep. That’s all. No — wait a sec. We baked in a reflector oven. Isn’t that terrific?”

    “Well, that’s better.”

    “We washed zillions of dishes. ‘Zillions’ you know is schoolmarm’s slang for many-many-many-many. Oh yes,

    last but not least, as Mother says — Now let me see — what was it? I know we made shadowgraphs. Gee, what

    fun.”

    “C’est bien tout?”

    “C’est. Except for one little thing, something I simply can’t tell you without blushing all over.”

    “Will you tell it me later?”

    “If we sit in the dark and you let me whisper, I will. Do you sleep in your old room or in a heap with Mother?”

    “Old room. Your mother may have to undergo a very serious operation, Lo.”

    “Stop at that candy bar, will you,” said Lo.

    Sitting on a high stool, a band of sunlight crossing her bare brown forearm, Lolita was served an elaborate icecream

    concoction topped with synthetic syrup. It was erected and brought her by a pimply brute of a boy in a

    greasy bow-tie who eyed my fragile child in her thin cotton frock with carnal deliberation. My impatience to reach

    Briceland and The Enchanted Hunters was becoming more than I could endure. Fortunately she dispatched the

    stuff with her usual alacrity.

    “How much cash do you have?” I asked.

    “Not a cent,” she said sadly, lifting her eyebrows, showing me the empty inside of her money purse.

    “This is a matter that will be mended in due time,” I rejoined archly. “Are you coming?”

    “Say, I wonder if they have a washroom.”

    “you are not going there,” I said Firmly. “It is sure to be a vile place. Do come on.”

    She was on the whole an obedient little girl and I kissed her in the neck when we got back into the car.

    “Don’t do that,” she said looking at me with unfeigned surprise. “Don’t drool on me. You dirty man.”

    She rubbed the spot against her raised shoulder.

    “Sorry,” I murmured. “I’m rather fond of you, that’s all.”

    We drove under a gloomy sky, up a winding road, then down again.

    “Well, I’m also sort of fond of you,” said Lolita in a delayed soft voice, with a sort of sigh, and sort of settled

    closer to me.

    (Oh, my Lolita, we shall never get there!)

    Dusk was beginning to saturate pretty little Briceland, its phony colonial architecture, curiosity sops and

    imported shade trees, when we drove through the weakly lighted streets in search of the Enchanted Hunters. The

    air, despite a steady drizzle beading it, was warm and green, and a queue of people, mainly children and old men,

    had already formed before the box office of a movie house, dripping with jewel-fires.

    “Oh, I want to see that picture. Let’s go right after dinner. Oh, let’s!”

    “We might,” chanted Humbert — knowing perfectly well, the sly tumescent devil, that by nine, when his show

    began, she would be dead in his arms.

    “Easy!” cried Lo, lurching forward, as an accursed truck in front of us, its backside carbuncles pulsating,

    stopped at a crossing.

    If we did not get to the hotel soon, immediately, miraculously, in the very next block, I felt I would lose all

    control over the Haze jalopy with its ineffectual wipers and whimsical brakes; but the passers-by I applied to for

    directions were either strangers themselves or asked with a frown “Enchanted what?” as if I were a madman; or

    else they went into such complicated explanations, with geometrical gestures, geographical generalities and strictly

    local clues (…then bear south after you hit the court-house…) that I could not help losing my way in the maze of

    their well-meaning gibberish. Lo, whose lovely prismatic entrails had already digested the sweetmeat, was looking

    forward to a big meal and had begun to fidget. As to me, although I had long become used to a kind of secondary

    fate (McFate’s inept secretary, so to speak) pettily interfering with the boss’s generous magnificent plan — to grind

    and grope through the avenues of Briceland was perhaps the most exasperating ordeal I had yet faced. In later

    months I could laugh at my inexperience when recalling the obstinate boyish way in which I had concentrated upon

    that particular inn with its fancy name; for all along our route countless motor courts proclaimed their vacancy in

    neon lights, ready to accommodate salesmen, escaped convicts, impotents, family groups, as well as the most

    corrupt and vigorous couples. Ah, gentle drivers gliding through summer’s black nights, what frolics, what twists

    of lust, you might see from your impeccable highways if Kumfy Kabins were suddenly drained of their pigments

    and became as transparent as boxes of glass!

    The miracle I hankered for did happen after all. A man and a girl, more or less conjoined in a dark car under

    dripping trees, told us we were in the heart of The Park, but had only to turn left at the next traffic light and there

    we would be. We did not see any next traffic light — in fact, The Park was as black as the sins it concealed — but

    soon after falling under the smooth spell of a nicely graded curve, the travelers became aware of a diamond glow

    through the mist, then a gleam of lakewater appeared — and there it was, marvelously and inexorably, under

    spectral trees, at the top of a graveled drive — the pale palace of The Enchanted Hunters.

    A row of parked cars, like pigs at a trough, seemed at first sight to forbid access; but then, by magic, a

    formidable convertible, resplendent, rubious in the lighted rain, came into motion — was energetically backed out

    by a broad-shouldered driver — and we gratefully slipped into the gap it had left. I immediately regretted my haste

    for I noticed that my predecessor had now taken advantage of a garage-like shelter nearby where there was ample

    space for another car; but I was too impatient to follow his example.

    “Wow! Looks swank,” remarked my vulgar darling squinting at the stucco as she crept out into the audible

    drizzle and with a childish hand tweaked loose the frock-fold that had struck in the peach-cleft-to quote Robert

    Browning. Under the arclights enlarged replicas of chestnut leaves plunged and played on white pillars. I unlocked

    the trunk compartment. A hunchbacked and hoary Negro in a uniform of sorts took our bags and wheeled them

    slowly into the lobby. It was full of old ladies and clergy men. Lolita sank down on her haunches to caress a palefaced,

    blue-freckled, black-eared cocker spaniel swooning on the floral carpet under her hand — as who would not,

    my heart — while I cleared my throat through the throng to the desk. There a bald porcine old man — everybody

    was old in that old hotel — examined my features with a polite smile, then leisurely produced my (garbled)

    telegram, wrestled with some dark doubts, turned his head to look at the clock, and finally said he was very sorry,

    he had held the room with the twin beds till half past six, and now it was gone. A religious convention, he said, had

    clashed with a flower show in Briceland, and — “The name,” I said coldly, “is not Humberg and not Humbug, but

    Herbert, I mean Humbert, and any room will do, just put in a cot for my little daughter. She is ten and very tired.”

    The pink old fellow peered good-naturedly at Lo — still squatting, listening in profile, lips parted, to what the

    dog’s mistress, an ancient lady swathed in violet veils, was telling her from the depths of a cretonne easy chair.

    Whatever doubts the obscene fellow had, they were dispelled by that blossom-like vision. He said, he might still

    have a room, had one, in fact — with a double bed. As to the cot —

    “Mr. Potts, do we have any cots left?” Potts, also pink and bald, with white hairs growing out of his ears and

    other holes, would see what could be done. He came and spoke while I unscrewed my fountain pen. Impatient

    Humbert!

    “Our double beds are really triple,” Potts cozily said tucking me and my kid in. “One crowded night we had

    three ladies and a child like yours sleep together. I believe one of the ladies was a disguised man [my static].

    However — would there be a spare cot in 49, Mr. Swine?

    “I think it went to the Swoons,” said Swine, the initial old clown.

    “We’ll manage somehow,” I said. “My wife may join us later — but even then, I suppose, we’ll manage.”

    The two pink pigs were now among my best friends. In the slow clear hand of crime I wrote: Dr. Edgar H.

    Humbert and daughter, 342 Lawn Street, Ramsdale. A key (342!) was half-shown to me (magician showing object

    he is about to palm) — and handed over to Uncle Tom. Lo, leaving the dog as she would leave me some day, rose

    from her haunches; a raindrop fell on Charlotte’s grave; a handsome young Negress slipped open the elevator door,

    and the doomed child went in followed by her throat-clearing father and crayfish Tom with the bags.

    Parody of a hotel corridor. Parody of silence and death.

    “Say, it’s our house number,” said cheerful Lo.

    There was a double bed, a mirror, a double bed in the mirror, a closet door with mirror, a bathroom door ditto, a

    blue-dark window, a reflected bed there, the same in the closet mirror, two chairs, a glass-topped table, two

    bedtables, a double bed: a big panel bed, to be exact, with a Tuscan rose chenille spread, and two frilled, pinkshaded

    nightlamps, left and right.

    I was tempted to place a five-dollar bill in that sepia palm, but thought the largesse might be misconstrued, so I

    placed a quarter. Added another. He withdrew. Click. Enfin seuls.

    “Are we going to sleep in one room?” said Lo, her features working in that dynamic way they did — not cross

    or disgusted (though plain on the brink of it) but just dynamic — when she wanted to load a question with violent

    significance.

    “I’ve asked them to put in a cot. Which I’ll use if you like.”

    “You are crazy,” said Lo.

    “Why, my darling?”

    “Because, my dahrling, when dahrling Mother finds out she’ll divorce you and strangle me.”

    Just dynamic. Not really taking the matter too seriously.

    “Now look here,” I said, sitting down, while she stood, a few feet away from me, and stared at herself

    contentedly, not unpleasantly surprised at her own appearance, filling with her own rosy sunshine the surprised and

    pleased closet-door mirror.

    “Look here, Lo. Let’s settle this once for all. 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 I am your father. I have a feeling of great

    tenderness for you. In your mother’s absence I am responsible for your welfare. We are not rich, and while we

    travel, we shall be obliged — we shall be thrown a good deal together. Two people sharing one room, inevitably

    enter into a kind — how shall I say — a kind —”

    “The word is incest,” said Lo — and walked into the closet, walked out again with a young golden giggle,

    opened the adjoining door, and after carefully peering inside with her strange smoky eyes lest she make another

    mistake, retired to the bathroom.

    I opened the window, tore off my sweat-drenched shirt, changed, checked the pill vial in my coat pocket,

    unlocked the —

    She drifted out. I tried to embrace her: casually, a bit of controlled tenderness before dinner.

    She said: “Look, let’s cut out the kissing game and get something to eat.”

    It was then that I sprang my surprise.

    Oh, what a dreamy pet! She walked up to the open suitcase as if stalking it from afar, at a kind of slow-motion

    walk, peering at that distant treasure box on the luggage support. (Was there something wrong, I wondered, with

    those great gray eyes of hers, or were we both plunged in the same enchanted mist?) She stepped up to it, lifting

    her rather high-heeled feet rather high, and bending her beautiful boy-knees while she walked through dilating

    space with the lentor of one walking under water or in a flight dream. Then she raised by the armlets a coppercolored,

    charming and quite expensive vest, very slowly stretching it between her silent hands as if she were a

    bemused bird-hunter holding his breath over the incredible bird he spreads out by the tips of its flaming wings.

    Then (while I stood waiting for her) she pulled out the slow snake of a brilliant belt and tried it on.

    Then she crept into my waiting arms, radiant, relaxed, caressing me with her tender, mysterious, impure,

    indifferent, twilight eyes — for all the world, like the cheapest of cheap cuties. For that is what nymphets imitate

    — while we moan and die.

    “What’s the katter with misses?” I muttered (word-control gone) into her hair.

    “If you must know,” she said, “you do it the wrong way.”

    “Show, wight ray.”

    “All in good time,” responded the spoonerette.

    Seva ascendes, pulsata, brulans, kitzelans, dementissima. Elevator clatterans, pausa, clatterans, populus in

    corridoro. Hanc nisi mors mihi adimet nemo! Juncea puellula, jo pensavo fondissime, nobserva nihil quidquam;

    but, of course, in another moment I might have committed some dreadful blunder; fortunately, she returned to the

    treasure box.

    From the bathroom, where it took me quite a time to shift back into normal gear for a humdrum purpose, I heard,

    standing, drumming, retaining my breath, my Lolita’s “oo’s” and “gee’s” of girlish delight.

    She had used the soap only because it was sample soap.

    “Well, come on, my dear, if you are as hungry as I am.”

    And so to the elevator, daughter swinging her old white purse, father walking in front (nota bene: never behind,

    she is not a lady). As we stood (now side by side) waiting to be taken down, she threw back her head, yawned

    without restraint and shook her curls.

    “When did they make you get up at that camp?”

    “Half-past —” she stifled another yawn — “six” — yawn in full with a shiver of all her frame. “Half-past,” she

    repeated, her throat filling up again.

    The dining room met us with a smell of fried fat and a faded smile. It was a spacious and pretentious place with

    maudlin murals depicting enchanted hunters in various postures and states of enchantment amid a medley of pallid

    animals, dryads and trees. A few scattered old ladies, two clergymen, and a man in a sports coat were finishing

    their meals in silence. The dining room closed at nine, and the green-clad, poker-faced serving girls were, happily,

    in a desperate hurry to get rid of us.

    “Does not he look exactly, but exactly, like Quilty?” said Lo in a soft voice, her sharp brown elbow not pointing,

    but visibly burning to point, at the lone diner in the loud checks, in the far corner of the room.

    “Like our fat Ramsdale dentist?”

    Lo arrested the mouthful of water she had just taken, and put down her dancing glass.

    “Course not,” she said with a splutter of mirth. “I meant the writer fellow in the Dromes ad.”

    Oh, Fame! Oh, Femina!

    When the dessert was plunked down — a huge wedge of cherry pie for the young lady and vanilla ice cream her

    protector, most of which she expeditiously added to her pie — I produced a small vial containing Papa’s Purple

    Pills. As I look back at those seasick murals, at that strange and monstrous moment, I can only explain my

    behavior then by the mechanism of that dream vacuum wherein revolves a deranged mind; but at the time, it all

    seemed quite simple and inevitable to me. I glanced around, satisfied myself that the last diner had left, removed

    the stopped, and with the utmost deliberation tipped the philter into my palm. I had carefully rehearsed before a

    mirror the gesture of clapping my empty hand to my open mouth and swallowing a (fictitious) pill. As I expected,

    she pounced upon the vial with its plump, beautifully colored capsules loaded with Beauty’s Sleep.

    “Blue!” she exclaimed. “Violet blue. What are they made of?”

    “Summer skies,” I said, “and plums and figs, and the grapeblood of emperors.”

    “No, seriously — please.”

    “Oh, just Purpills. Vitamin X. Makes one strong as an ox or an ax. Want to try one?”

    Lolita stretched out her hand, nodding vigorously.

    I had hoped the drug would work fast. It certainly did. She had had a long long day, she had gone rowing in the

    morning with Barbara whose sister was Waterfront Director, as the adorable accessible nymphet now started to tell

    me in between suppressed palate-humping yawns, growing in volume — oh, how fast the magic potion worked! —

    and had been active in other ways too. The movie that had vaguely loomed in her mind was, of course, by the time

    we watertreaded out of the dining room, forgotten. As we stood in the elevator, she leaned against me, faintly

    smiling — wouldn’t you like me to tell you? — half closing her dark-lidded eyes. “Sleepy, huh?” said Uncle Tom

    who was bringing up the quiet Franco-Irish gentleman and his daughter as well as two withered women, experts in

    roses. They looked with sympathy at my frail, tanned, tottering, dazed rosedarling. I had almost to carry her into

    our room. There, she sat down on the edge of the bed, swaying a little, speaking in dove-dull, long-drawn tones.

    “If I tell you — if I tell you, will you promise [sleepy, so sleepy — head lolling, eyes going out], promise you

    won’t make complaints?”

    “Later, Lo. Now go to bed. I’ll leave you here, and you go to bed. Give you ten minutes.”

    “Oh, I’ve been such a disgusting girl,” she went on, shaking her hair, removing with slow fingers a velvet hair

    ribbon. “Lemme tell you —”

    “Tomorrow, Lo. Go to bed, go to bed — for goodness sake, to bed.”

    I pocketed the key and walked downstairs.

    28

    Gentlewomen of the jury! Bear with me! Allow me to take just a tiny bit of your precious time. So this was le

    grand moment. I had left my Lolita still sitting on the edge of the abysmal bed, drowsily raising her foot, fumbling

    at the shoelaces and showing as she did so the nether side of her thigh up to the crotch of her panties — she had

    always been singularly absentminded, or shameless, or both, in matters of legshow. This, then, was the hermetic

    vision of her which I had locked in — after satisfying myself that the door carried no inside bolt. The key, with its

    numbered dangler of carved wood, became forthwith the weighty sesame to a rapturous and formidable future. It

    was mine, it was part of my hot hairy fist. In a few minutes — say, twenty, say half-an-hour, sicher ist sicher as my

    uncle Gustave used to say — I would let myself into that “342” and find my nymphet, my beauty and bride,

    imprisoned in her crystal sleep. Jurors! If my happiness could have talked, it would have filled that genteel hotel

    with a deafening roar. And my only regret today is that I did not quietly deposit key “342” at the office, and leave

    the town, the country, the continent, the hemisphere, — indeed, the globe — that very same night.

    Let me explain. I was not unduly disturbed by her self-accusatory innuendoes. I was still firmly resolved to

    pursue my policy of sparing her purity by operating only in the stealth of night, only upon a completely

    anesthetized little nude. Restraint and reverence were still my motto — even if that “purity” (incidentally,

    thoroughly debunked by modern science) had been slightly damaged through some juvenile erotic experience, no

    doubt homosexual, at that accursed camp of hers. Of course, in my old-fashioned, old-world way, I, Jean-Jacques

    Humbert, had taken for granted, when I first met her, that she was as unravished as the stereotypical notion of

    “normal child” had been since the lamented end of the Ancient World B.C. and its fascinating practices. We are not

    surrounded in our enlighted era by little slave flowers that can be casually plucked between business and bath as

    they used to be in the days of the Romans; and we do not, as dignified Orientals did in still more luxurious times,

    use tiny entertainers fore and aft between the mutton and the rose sherbet. The whole point is that the old link

    between the adult world and the child world has been completely severed nowadays by new customs and new laws.

    Despite my having dabbled in psychiatry and social work, I really knew very little about children. After all, Lolita

    was only twelve, and no matter what concessions I made to time and place — even bearing in mind the crude

    behavior of American schoolchildren — I still was under the impression that whatever went on among those brash

    brats, went on at a later age, and in a different environment. Therefore (to retrieve the thread of this explanation)

    the moralist in me by-passed the issue by clinging to conventional notions of what twelve-year-old girls should be.

    The child therapist in me (a fake, as most of them are — but no matter) regurgitated neo-Freudian hash and

    conjured up a dreaming and exaggerating Dolly in the “latency” period of girlhood. Finally, the sensualist in me (a

    great and insane monster) had no objection to some depravity in his prey. But somewhere behind the raging bliss,

    bewildered shadows conferred — and not to have heeded them, this is what I regret! Human beings, attend! I

    should have understood that Lolita had already proved to be something quite different from innocent Annabel, and

    that the nymphean evil breathing through every pore of the fey child that I had prepared for my secret delectation,

    would make the secrecy impossible, and the delectation lethal. I should have known (by the signs made to me by

    something in Lolita — the real child Lolita or some haggard angel behind her back) that nothing but pain and

    horror would result from the expected rapture. Oh, winged gentlemen of the jury!

    And she was mine, she was mine, the key was in my fist, my fist was in my pocket, she was mine. In the course

    of evocations and schemes to which I had dedicated so many insomnias, I had gradually eliminated all the

    superfluous blur, and by stacking level upon level of translucent vision, had evolved a final picture. Naked, except

    for one sock and her charm bracelet, spread-eagled on the bed where my philter had felled her — so I foreglimpsed

    her; a velvet hair ribbon was still clutched in her hand; her honey-brown body, with the white negative image of a

    rudimentary swimsuit patterned against her tan, presented to me its pale breastbuds; in the rosy lamplight, a little

    pubic floss glistened on its plump hillock. The cold key with its warm wooden addendum was in my pocket.

    I wandered through various public rooms, glory below, gloom above: for the look of lust always is gloomy; lust

    is never quite sure — even when the velvety victim is locked up in one’s dungeon — that some rival devil or

    influential god may still not abolish one’s prepared triumph. In common parlance, I needed a drink; but there was

    no barroom in that venerable place full of perspiring philistines and period objects.

    I drifted to the Men’s Room. There, a person in the clerical black — a “hearty party” comme on dit — checking

    with the assistance of Vienna, if it was still there, inquired of me how I had liked Dr. Boyd’s talk, and looked

    puzzled when I (King Sigmund the Second) said Boyd was quite a boy. Upon which, I neatly chucked the tissue

    paper I had been wiping my sensitive finger tips with into the receptacle provided for it, and sallied lobbyward.

    Comfortably resting my elbows on the counter, I asked Mr. Potts was he quite sure my wife had not telephoned,

    and what about that cot? He answered she had not (she was dead, of course) and the cot would be installed

    tomorrow if we decided to stay on. From a big crowded place called The Hunters’ Hall came a sound of many

    voices discussing horticulture or eternity. Another room, called The Raspberry Room, all bathed in light, with

    bright little tables and a large one with “refreshments,” was still empty except for a hostess (that type of worn

    woman with a glassy smile and Charlotte’s manner of speaking); she floated up to me to ask if I was Mr. Braddock,

    because if so, Miss Beard had been looking for me. “What a name for a woman,” I said and strolled away.

    In and out of my heart flowed my rainbow blood. I would give her till half-past-nine. Going back to the lobby, I

    found there a change: a number of people in floral dresses or black cloth had formed little groups here and there,

    and some elfish chance offered me the sight of a delightful child of Lolita’s age, in Lolita’s type of frock, but pure

    white, and there was a white ribbon in her black hair. She was not pretty, but she was a nymphet, and her ivory

    pale legs and lily neck formed for one memorable moment a most pleasurable antiphony (in terms of spinal music)

    to my desire for Lolita, brown and pink, flushed and fouled. The pale child noticed my gaze (which was really

    quite casual and debonair), and being ridiculously self-conscious, lost countenance completely, rolling her eyes and

    putting the back of her hand to her cheek, and pulling at the hem of her skirt, and finally turning her thin mobile

    shoulder blades to me in specious chat with her cow-like mother.

    I left the loud lobby and stood outside, on the white steps, looking at the hundreds of powdered bugs wheeling

    around the lamps in the soggy black night, full of ripple and stir. All I would do — all I would dare do — would

    amount to such a trifle… Suddenly I was aware that in the darkness next to me there was somebody sitting in a

    chair on the pillared porch. I could not really see him but what gave him away was the rasp of a screwing off, then

    a discreet gurgle, then the final note of a placid screwing on. I was about to move away when his voice addressed

    me:

    “Where the devil did you get her?”

    “I beg your pardon?”

    “I said: the weather is getting better.”

    “Seems so.”

    “Who’s the lassie?”

    “My daughter.”

    “You lie — she’s not.”

    “I beg your pardon?”

    “I said: July was hot. Where’s her mother?”

    “Dead.”

    “I see. Sorry. By the way, why don’t you two lunch with me tomorrow. That dreadful crowd will be gone by

    then.”

    “We’ll be gone too. Good night.”

    “Sorry. I’m pretty drunk. Good night. That child of yours needs a lot of sleep. Sleep is a rose, as the Persians say.

    Smoke?”

    “Not now.”

    He struck a light, but because he was drunk, or because the wind was, the flame illumined not him but another

    person, a very old man, one of those permanent guests of old hotels — and his white rocker. Nobody said anything

    and the darkness returned to its initial place. Then I heard the old-timer cough and deliver himself of some

    sepulchral mucus.

    I left the porch. At least half an hour in all had elapsed. I ought to have asked for a sip. The strain was beginning

    to tell. If a violin string can ache, then I was that string. But it would have been unseemly to display any hurry. As I

    made my way through a constellation of fixed people in one corner of the lobby, there came a blinding flash — and

    beaming Dr. Braddock, two orchid-ornamentalized matrons, the small girl in white, and presumably the bared teeth

    of Humbert Humbert sidling between the bridelike lassie and the enchanted cleric, were immortalized — insofar as

    the texture and print of small-town newspapers can be deemed immortal. A twittering group had gathered near the

    elevator. I again chose the stairs. 342 was near the fire escape. One could still — but the key was already in the

    lock, and then I was in the room.

    29

    The door of the lighted bathroom stood ajar; in addition to that, a skeleton glow came though the Venetian blind

    from the outside arclights; these intercrossed rays penetrated the darkness of the bedroom and revealed the

    following situation.

    Clothed in one of her old nightgowns, my Lolita lay on her side with her back to me, in the middle of the bed.

    Her lightly veiled body and bare limbs formed a Z. She had put both pillows under her dark tousled head; a band of

    pale light crossed her top vertebrae.

    I seemed to have shed my clothes and slipped into pajamas with the kind of fantastic instantaneousness which is

    implied when in a cinematographic scene the process of changing is cut; and I had already placed my knee on the

    edge of the bed when Lolita turned her head and stared at me though the striped shadows.

    Now this was something the intruder had not expected. The whole pill-spiel (a rather sordid affair, entre nous

    soit dit) had had for object a fastness of sleep that a whole regiment would not have disturbed, and here she was

    staring at me, and thickly calling me “Barbara.” Barbara, wearing my pajamas which were much too tight for her,

    remained poised motionless over the little sleep-talker. Softly, with a hopeless sigh, Dolly turned away, resuming

    her initial position. For at least two minutes I waited and strained on the brink, like that tailor with his homemade

    parachute forty years ago when about to jump from the Eiffel Tower. Her faint breathing had the rhythm of sleep.

    Finally I heaved myself onto my narrow margin of bed, stealthily pulled at the odds and ends of sheets piled up to

    the south of my stone-cold heels — and Lolita lifted her head and gaped at me.

    As I learned later from a helpful pharmaceutist, the purple pill did not even belong to the big and noble family

    of barbiturates, and though it might have induced sleep in a neurotic who believed it to be a potent drug, it was too

    mild a sedative to affect for any length of time a wary, albeit weary, nymphet. Whether the Ramsdale doctor was a

    charlatan or a shrewd old rogue, does not, and did not, really matter. What mattered, was that I had been deceived.

    When Lolita opened her eyes again, I realized that whether or not the drug might work later in the night, the

    security I had relied upon was a sham one. Slowly her head turned away and dropped onto her unfair amount of

    pillow. I lay quite still on my brink, peering at her rumpled hair, at the glimmer of nymphet flesh, where half a

    haunch and half a shoulder dimly showed, and trying to gauge the depth of her sleep by the rate of her respiration.

    Some time passed, nothing changed, and I decided I might risk getting a little closer to that lovely and maddening

    glimmer; but hardly had I moved into its warm purlieus than her breathing was suspended, and I had the odious

    feeling that little Dolores was wide awake and would explode in screams if I touched her with any part of my

    wretchedness. Please, reader: no matter your exasperation with the tenderhearted, morbidly sensitive, infinitely

    circumspect hero of my book, do not skip these essential pages! Imagine me; I shall not exist if you do not imagine

    me; try to discern the doe in me, trembling in the forest of my own iniquity; let’s even smile a little. After all, there

    is no harm in smiling. For instance (I almost wrote “frinstance”), I had no place to rest my head, and a fit of

    heartburn (they call those fries “French,” grand Dieu!) was added to my discomfort.

    She was again fast asleep, my nymphet, but still I did not dare to launch upon my enchanted voyage. La Petite

    Dormeuse ou l’Amant Ridicule. Tomorrow I would stuff her with those earlier pills that had so thoroughly numbed

    her mummy. In the glove compartment — or in the Gladstone bag? Should I wait a solid hour and then creep up

    again? The science of nympholepsy is a precise science. Actual contact would do it in one second flat. An

    interspace of a millimeter would do it in ten. Let us wait.

    There is nothing louder than an American hotel; and, mind you, this was supposed to be a quiet, cozy, oldfashioned,

    homey place — “gracious living” and all that stuff. The clatter of the elevator’s gate — some twenty

    yards northeast of my head but as clearly perceived as if it were inside my left temple — alternated with the

    banging and booming of the machine’s various evolutions and lasted well beyond midnight. Every now and then,

    immediately east of my left ear (always assuming I lay on my back, not daring to direct my viler side toward the

    nebulous haunch of my bed-mate), the corridor would brim with cheerful, resonant and inept exclamations ending

    in a volley of good-nights. When that stopped, a toilet immediately north of my cerebellum took over. It was a

    manly, energetic, deep-throated toilet, and it was used many times. Its gurgle and gush and long afterflow shook

    the wall behind me. Then someone in a southern direction was extravagantly sick, almost coughing out his life with

    his liquor, and his toilet descended like a veritable Niagara, immediately beyond our bathroom. And when finally

    all the waterfalls had stopped, and the enchanted hunters were sound asleep, the avenue under the window of my

    insomnia, to the west of my wake — a staid, eminently residential, dignified alley of huge trees — degenerated

    into the despicable haunt of gigantic trucks roaring through the wet and windy night.

    And less than six inches from me and my burning life, was nebulous Lolita! After a long stirless vigil, my

    tentacles moved towards her again, and this time the creak of the mattress did not awake her. I managed to bring

    my ravenous bulk so close to her that I felt the aura of her bare shoulder like a warm breath upon my cheek. And

    then, she sat up, gasped, muttered with insane rapidity something about boats, tugged at the sheets and lapsed back

    into her rich, dark, young unconsciousness. As she tossed, within that abundant flow of sleep, recently auburn, at

    present lunar, her arm struck me across the face. For a second I held her. She freed herself from the shadow of my

    embrace — doing this not consciously, not violently, not with any personal distaste, but with the neutral plaintive

    murmur of a child demanding its natural rest. And again the situation remained the same: Lolita with her curved

    spine to Humbert, Humbert resting his head on his hand and burning with desire and dyspepsia.

    The latter necessitated a trip to the bathroom for a draft of water which is the best medicine I know in my case,

    except perhaps milk with radishes; and when I re-entered the strange pale-striped fastness where Lolita’s old and

    new clothes reclined in various attitudes of enchantment on pieces of furniture that seemed vaguely afloat, my

    impossible daughter sat up and in clear tones demanded a drink, too. She took the resilient and cold paper cup in

    her shadowy hand and gulped down its contents gratefully, her long eyelashes pointing cupward, and then, with an

    infantile gesture that carried more charm than any carnal caress, little Lolita wiped her lips against my shoulder.

    She fell back on her pillow (I had subtracted mine while she drank) and was instantly asleep again.

    I had not dared offer her a second helping of the drug, and had not abandoned hope that the first might still

    consolidate her sleep. I started to move toward her, ready for any disappointment, knowing I had better wait but

    incapable of waiting. My pillow smelled of her hair. I moved toward my glimmering darling, stopping or retreating

    every time I thought she stirred or was about to stir. A breeze from wonderland had begun to affect my thoughts,

    and now they seemed couched in italics, as if the surface reflecting them were wrinkled by the phantasm of that

    breeze. Time and again my consciousness folded the wrong way, my shuffling body entered the sphere of sleep,

    shuffled out again, and once or twice I caught myself drifting into a melancholy snore. Mists of tenderness

    enfolded mountains of longing. Now and then it seemed to me that the enchanted prey was about to meet halfway

    the enchanted hunter, that her haunch was working its way toward me under the soft sand of a remote and fabulous

    beach; and then her dimpled dimness would stir, and I would know she was farther away from me than ever.

    If I dwell at some length on the tremors and groupings of that distant night, it is because I insist upon proving

    that I am not, and never was, and never could have been, a brutal scoundrel. The gentle and dreamy regions though

    which I crept were the patrimonies of poets — not crime’s prowling ground. Had I reached my goal, my ecstasy

    would have been all softness, a case of internal combustion of which she would hardly have felt the heat, even if

    she were wide awake. But I still hoped she might gradually be engulfed in a completeness of stupor that would

    allow me to taste more than a glimmer of her. And so, in between tentative approximations, with a confusion of

    perception metamorphosing her into eyespots of moonlight or a fluffy flowering bush, I would dream I regained

    consciousness, dream I lay in wait.

    In the first antemeridian hours there was a lull in the restless hotel night. Then around four the corridor toilet

    cascaded and its door banged. A little after five a reverberating monologue began to arrive, in several installments,

    from some courtyard or parking place. It was not really a monologue, since the speaker stopped every few seconds

    to listen (presumably) to another fellow, but that other voice did not reach me, and so no real meaning could be

    derived from the part heard. Its matter-of-fact intonations, however, helped to bring in the dawn, and the room was

    already suffused with lilac gray, when several industrious toilets went to work, one after the other, and the

    clattering and whining elevator began to rise and take down early risers and downers, and for some minutes I

    miserably dozed, and Charlotte was a mermaid in a greenish tank, and somewhere in the passage Dr. Boyd said

    “Good morning to you” in a fruity voice, and birds were busy in the trees, and then Lolita yawned.

    Frigid gentlewomen of the jury! I had thought that months, perhaps years, would elapse before I dared to reveal

    myself to Dolores Haze; but by six she was wide awake, and by six fifteen we were technically lovers. I am going

    to tell you something very strange: it was she who seduced me.

    Upon hearing her first morning yawn, I feigned handsome profiled sleep. I just did not know what to do. Would

    she be shocked at finding me by her side, and not in some spare bed? Would she collect her clothes and lock

    herself up in the bathroom? Would she demand to be taken at once to Ramsdale — to her mother’s bedside — back

    to camp? But my Lo was a sportive lassie. I felt her eyes on me, and when she uttered at last that beloved chortling

    note of hers, I knew her eyes had been laughing. She rolled over to my side, and her warm brown hair came against

    my collarbone. I gave a mediocre imitation of waking up. We lay quietly. I gently caressed her hair, and we gently

    kissed. Her kiss, to my delirious embarrassment, had some rather comical refinements of flutter and probe which

    made me conclude she had been coached at an early age by a little Lesbian. No Charlie boy could have taught her

    that. As if to see whether I had my fill and learned the lesson, she drew away and surveyed me. Her cheekbones

    were flushed, her full underlip glistened, my dissolution was near. All at once, with a burst of rough glee (the sign

    of the nymphet!), she put her mouth to my ear — but for quite a while my mind could not separate into words the

    hot thunder of her whisper, and she laughed, and brushed the hair off her face, and tried again, and gradually the

    odd sense of living in a brand new, mad new dream world, where everything was permissible, came over me as I

    realized what she was suggesting. I answered I did not know what game she and Charlie had played. “You mean

    you have never —?” — her features twisted into a stare of disgusted incredulity. “You have never —” she started

    again. I took time out by nuzzling her a little. “Lay off, will you,” she said with a twangy whine, hastily removing

    her brown shoulder from my lips. (It was very curious the way she considered — and kept doing so for a long time

    — all caresses except kisses on the mouth or the stark act of love either “romantic slosh” or “abnormal”.)

    “You mean,” she persisted, now kneeling above me, “you never did it when you were a kid?”

    “Never,” I answered quite truthfully.

    “Okay,” said Lolita, “here is where we start.”

    However, I shall not bore my learned readers with a detailed account of Lolita’s presumption. Suffice it to say

    that not a trace of modesty did I perceive in this beautiful hardly formed young girl whom modern co-education,

    juvenile mores, the campfire racket and so forth had utterly and hopelessly depraved. She saw the stark act merely

    as part of a youngster’s furtive world, unknown to adults. What adults did for purposes of procreation was no

    business of hers. My life was handled by little Lo in an energetic, matter-of-fact manner as if it were an insensate

    gadget unconnected with me. While eager to impress me with the world of tough kids, she was not quite prepared

    for certain discrepancies between a kid’s life and mine. Pride alone prevented her from giving up; for, in my

    strange predicament, I feigned supreme stupidity and had her have her way — at least while I could still bear it.

    But really these are irrelevant matters; I am not concerned with so-called “sex” at all. Anybody can imagine those

    elements of animality. A greater endeavor lures me on: to fix once for all the perilous magic of nymphets.

    30

    I have to tread carefully. I have to speak in a whisper. Oh you, veteran crime reporter, you grave old usher, you

    once popular policeman, now in solitary confinement after gracing that school crossing for years, you wretched

    emeritus read to by a boy! It would never do, would it, to have you fellows fall madly in love with my Lolita! had I

    been a painter, had the management of The Enchanted Hunters lost its mind one summer day and commissioned

    me to redecorate their dining room with murals of my own making, this is what I might have thought up, let me list

    some fragments:

    There would have been a lake. There would have been an arbor in flame-flower. There would have been nature

    studies — a tiger pursuing a bird of paradise, a choking snake sheathing whole the flayed trunk of a shoat. There

    would have been a sultan, his face expressing great agony (belied, as it were, by his molding caress), helping a

    callypygean slave child to climb a column of onyx. There would have been those luminous globules of gonadal

    glow that travel up the opalescent sides of juke boxes. There would have been all kinds of camp activities on the

    part of the intermediate group, Canoeing, Coranting, Combing Curls in the lakeside sun. There would have been

    poplars, apples, a suburban Sunday. There would have been a fire opal dissolving within a ripple-ringed pool, a last

    throb, a last dab of color, stinging red, smearing pink, a sigh, a wincing child.

    31

    I am trying to describe these things not to relive them in my present boundless misery, but to sort out the portion of

    hell and the portion of heaven in that strange, awful, maddening world — nymphet love. The beastly and beautiful

    merged at one point, and it is that borderline I would like to fix, and I feel I fail to do so utterly. Why?

    The stipulation of the Roman law, according to which a girl may marry at twelve, was adopted by the Church,

    and is still preserved, rather tacitly, in some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fifteen is lawful everywhere. There is

    nothing wrong, say both hemispheres, when a brute of forty, blessed by the local priest and bloated with drink,

    sheds his sweat-drenched finery and thrusts himself up to the hilt into his youthful bride. “In such stimulating

    temperate climates [says an old magazine in this prison library] as St. Louis, Chicago and Cincinnati, girls mature

    about the end of their twelfth year.” Dolores Haze was born less than three hundred miles from stimulating

    Cincinnati. I have but followed nature. I am nature’s faithful hound. Why then this horror that I cannot shake off?

    Did I deprive her of her flower? Sensitive gentlewomen of the jury, I was not even her first lover.

    32

    She told me the way she had been debauched. We ate flavorless mealy bananas, bruised peaches and very palatable

    potato chips, and die Kleine told me everything. Her voluble but disjointed account was accompanied by many a

    droll moue. As I think I have already observed, I especially remember one wry face on an “ugh!” basis: jelly-mouth

    distended sideways and eyes rolled up in a routine blend of comic disgust, resignation and tolerance for young

    frailty.

    Her astounding tale started with an introductory mention of her tent-mate of the previous summer, at another

    camp, a “very select” one as she put it. That tent-mate (“quite a derelict character,” “half-crazy,” but a “swell kid”)

    instructed her in various manipulations. At first, loyal Lo refused to tell me her name.

    “Was it Grace Angel?” I asked.

    She shook her head. No, it wasn’t it was the daughter of a big shot. He —

    “Was it perhaps Rose Carmine?”

    “No, of course not. Her father —”

    “Was it, then, Agnes Sheridan perchance?”

    She swallowed and shook her head — and then did a double take.

    “Say, how come you know all those kids?”

    I explained.

    “Well,” she said. “They are pretty bad, some of that school bunch, but not that bad. If you have to know, her

    name was Elizabeth Talbot, she goes now to a swanky private school, her father is an executive.”

    I recalled with a funny pang the frequency with which poor Charlotte used to introduce into party chat such

    elegant tidbits as “when my daughter was out hiking last year with the Talbot girl.”

    I wanted to know if either mother learned of those sapphic diversions?

    “Gosh no,” exhaled limp Lo mimicking dread and relief, pressing a falsely fluttering hand to her chest.

    I was more interested, however, in heterosexual experience. She had entered the sixth grade at eleven, soon after

    moving to Ramsdale from the Middle West. What did she mean by “pretty bad”?

    Well, the Miranda twins had shared the same bed for years, and Donald Scott, who was the dumbest boy in the

    school, had done it with Hazel Smith in his uncle’s garage, and Kenneth Knight — who was the brightest — used

    to exhibit himself wherever and whenever he had a chance, and —

    “Let us switch to Camp Q,” I said. And presently I got the whole story.

    Barbara Burke, a sturdy blond, two years older than Lo and by far the camp’s best swimmer, had a very special

    canoe which she shared with Lo “because I was the only other girl who could make Willow Island” (some

    swimming test, I imagine). Through July, every morning — mark, reader, every blessed morning — Barbara and

    Lo would be helped to carry the boat to Onyx or Eryx (two small lakes in the wood) by Charlie Holmes, the camp

    mistress’ son, aged thirteen — and the only human male for a couple of miles around (excepting an old meek stonedeaf

    handyman, and a farmer in an old Ford who sometimes sold the campers eggs as farmers will); every morning,

    oh my reader, the three children would take a short cut through the beautiful innocent forest brimming with all the

    emblems of youth, dew, birdsongs, and at one point, among the luxuriant undergrowth, Lo would be left as sentinel,

    while Barbara and the boy copulated behind a bush.

    At first, Lo had refused “to try what it was like,” but curiosity and camaraderie prevailed, and soon she and

    Barbara were doing it by turns with the silent, coarse and surly but indefatigable Charlie, who had as much sex

    appeal as a raw carrot but sported a fascinating collection of contraceptives which he used to fish out of a third

    nearby lake, a considerably larger and more populous one, called Lake Climax, after the booming young factory

    town of that name. Although conceding it was “sort of fun” and “fine for the complexion,” Lolita, I am glad to say,

    held Charlie’s mind and manners in the greatest contempt. Nor had her temperament been roused by that filthy

    fiend. In fact, I think he had rather stunned it, despite the “fun.”

    By that time it was close to ten. With the ebb of lust, an ashen sense of awfulness, abetted by the realistic

    drabness of a gray neuralgic day, crept over me and hummed within my temples. Brown, naked, frail Lo, her

    narrow white buttocks to me, her sulky face to a door mirror, stood, arms akimbo, feet (in new slippers with pussyfur

    tops) wide apart, and through a forehanging lock tritely mugged at herself in the glass. From the corridor came

    the cooing voices of colored maids at work, and presently there was a mild attempt to open the door of our room. I

    had Lo go to the bathroom and take a much-needed soap shower. The bed was a frightful mess with overtones of

    potato chips. She tried on a two-piece navy wool, then a sleeveless blouse with a swirly clathrate skirt, but the first

    was too tight and the second too ample, and when I begged her to hurry up (the situation was beginning to frighten

    me), Lo viciously sent those nice presents of mine hurtling into a corner, and put on yesterday’s dress. When she

    was ready at last, I gave her a lovely new purse of simulated calf (in which I had slipped quite a few pennies and

    two mint-bright dimes) and told her to buy herself a magazine in the lobby.

    “I’ll be down in a minute,” I said. “And if I were you, my dear, I would not talk to strangers.”

    Except for my poor little gifts, there was not much to pack; but I was forced to devote a dangerous amount of

    time (was she up to something downstairs?) to arranging the bed in such a way as to suggest the abandoned nest of

    a restless father and his tomboy daughter, instead of an ex-convict’s saturnalia with a couple of fat old whores.

    Then I finished dressing and had the hoary bellboy come up for the bags.

    Everything was fine. There, in the lobby, she sat, deep in an overstuffed blood-red armchair, deep in a lurid

    movie magazine. A fellow of my age in tweeds (the genre of the place had changed overnight to a spurious

    country-squire atmosphere) was staring at my Lolita over his dead cigar and stale newspaper. She wore her

    professional white socks and saddle oxfords, and that bright print frock with the square throat; a splash of jaded

    lamplight brought out the golden down on her warm brown limbs. There she sat, her legs carelessly highcrossed,

    and her pale eyes skimming along the lines with every now and then a blink. Bill’s wife had worshipped him from

    afar long before they ever met: in fact, she used to secretly admire the famous young actor as he ate sundaes in

    Schwab’s drugstore. Nothing could have been more childish than her snubbed nose, freckled face or the purplish

    spot on her naked neck where a fairytale vampire had feasted, or the unconscious movement of her tongue

    exploring a touch of rosy rash around her swollen lips; nothing could be more harmless than to read about Jill, an

    energetic starlet who made her own clothes and was a student of serious literature; nothing could be more innocent

    than the part in that glossy brown hair with that silky sheen on the temple; nothing could be more naïve — But

    what sickening envy the lecherous fellow whoever he was — come to think of it, he resembled a little my Swiss

    uncle Gustave, also a great admirer of le découvert — would have experienced had he known that every nerve in

    me was still anointed and ringed with the feel of her body — the body of some immortal demon disguised as a

    female child.

    Was pink pig Mr. Swoon absolutely sure my wife had not telephoned? He was. If she did, would he tell her we

    had gone on to Aunt Clare’s place? He would, indeedie. I settled the bill and roused Lo from her chair. She read to

    the car. Still reading, she was driven to a so-called coffee shop a few blocks south. Oh, she ate all right. She even

    laid aside her magazine to eat, but a queer dullness had replaced her usual cheerfulness. I knew little Lo could be

    very nasty, so I braced myself and grinned, and waited for a squall. I was unbathed, unshaven, and had had no

    bowel movement. My nerves were a-jangle. I did not like the way my little mistress shrugged her shoulders and

    distended her nostrils when I attempted casual small talk. Had Phyllis been in the know before she joined her

    parents in Maine? I asked with a smile. “Look,” said Lo making a weeping grimace, “let us get off the subject.” I

    then tried — also unsuccessfully, no matter how I smacked my lips — to interest her in the road map. Our

    destination was, let me remind my patient reader whose meek temper Lo ought to have copied, the gay town of

    Lepingville, somewhere near a hypothetical hospital. That destination was in itself a perfectly arbitrary one (as,

    alas, so many were to be), and I shook in my shoes as I wondered how to keep the whole arrangement plausible,

    and what other plausible objectives to invent after we had taken in all the movies in Lepingville. More and more

    uncomfortable did Humbert Feel. It was something quite special, that feeling: an oppressive, hideous constraint as

    if I were sitting with the small ghost of somebody I had just killed.

    As she was in the act of getting back into the car, an expression of pain flitted across Lo’s face. It flitted again,

    more meaningfully, as she settled down beside me. No doubt, she reproduced it that second time for my benefit.

    Foolishly, I asked her what was the matter. “Nothing, you brute,” she replied. “You what?” I asked. She was silent.

    Leaving Briceland. Loquacious Lo was silent. Cold spiders of panic crawled down my back. This was an orphan.

    This was a lone child, an absolute waif, with whom a heavy-limbed, foul-smelling adult had had strenuous

    intercourse three times that very morning. Whether or not the realization of a lifelong dream had surpassed all

    expectation, it had, in a sense, overshot its mark — and plunged into a nightmare. I had been careless, stupid, and

    ignoble. And let me be quite frank: somewhere at the bottom of that dark turmoil I felt the writhing of desire again,

    so monstrous was my appetite for that miserable nymphet. Mingled with the pangs of guilt was the agonizing

    through that her mood might prevent me from making love to her again as soon as I found a nice country road

    where to park in peace. In other words, poor Humbert Humbert was dreadfully unhappy, and while steadily and

    inanely driving toward Lepingville, he kept racking his brains for some quip, under the bright wing of which he

    might dare turn to his seatmate. It was she, however, who broke the silence:

    “Oh, a squashed squirrel,” she said. “What a shame.”

    “Yes, isn’t it?” (eager, hopeful Hum).

    “Let us stop at the next gas station,” Lo continued. “I want to go to the washroom.”

    “We shall stop wherever you want,” I said. And then as a lovely, lonely, supercilious grove (oaks, I thought; American trees at that stage were beyond me) started to echo greenly the rush of our car, a red and ferny road on our right turned its head before slanting into the woodland, and I suggested we might perhaps —

    “Drive on,” my Lo cried shrilly.

    “Righto. Take it easy.” (Down, poor beast, down.)

    I glanced at her. Thank God, the child was smiling.

    “You chump,” she said, sweetly smiling at me. “You revolting creature. I was a daisy-fresh girl, and look what you’ve done to me. I ought to call the police and tell them you raped me. Oh, you dirty, dirty old man.”

    Was she just joking? An ominous hysterical note rang through her silly words. Presently, making a sizzling sound with her lips, she started complaining of pains, said she could not sit, said I had torn something inside her.

    The sweat rolled down my neck, and we almost ran over some little animal or other that was crossing the road with tail erect, and again my vile-tempered companion called me an ugly name. When we stopped at the filling station, she scrambled out without a word and was a long time away. Slowly, lovingly, an elderly friend with a broken nose wiped my windshield — they do it differently at every place, from chamois cloth to soapy brush, this fellow used a pink sponge.

    She appeared at last. “Look,” she said in that neutral voice that hurt me so, “give me some dimes and nickels. I want to call mother in that hospital. What’s the number?”

    “Get in,” I said. “You can’t call that number.”

    “Why?”

    “Get in and slam the door.”

    She got in and slammed the door. The old garage man beamed at her. I swung onto the highway.

    “Why can’t I call my mother if I want to?”

    “Because,” I answered, “your mother is dead.”

    33

    In the gay town of Lepingville I bought her four books of comics, a box of candy, a box of sanitary pads, two cokes, a manicure set, a travel clock with a luminous dial, a ring with a real topaz, a tennis racket, roller skates with white high shoes, field glasses, a portable radio set, chewing gum, a transparent raincoat, sunglasses, some more garments — swooners, shorts, all kinds of summer frocks. At the hotel we had separate rooms, but in the middle of the night she came sobbing into mine, and we made it up very gently. You see, she had absolutely nowhere else to go.

  • F.A.哈耶克《货币的非国家化》

    序言

    我相信,世界各国的君主,都是贪婪不公的。他们欺騙臣民,把货币最初所含金属的真实分量,次第削减。 ——亚当-斯密 The Wealth of Nations(1776), I.Iv,Glasgow edn.,Oxford, 1976,p.43①

    对于解决一个从经济学专业角度看可能是最为简单的难题——即终结通货膨胀——寻求一种政治上可行的方案,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因此,大约一年前,我在一次演讲②中提出了一个多少让人震惊的建议,而对这一建议进行的一番深人研究,为我打开了一个十分出人意料的新天地。我情不自禁地去深人研究那个想法,因为,我一向认为,阻止通货膨胀具有无可比拟的重要意义,不仅是因为漫长而严重的通货膨胀本身会带来危害与痛苦,也因为我一直坚信,即使是温和的通货膨胀,最终也会造成周期性的萧条与失业。但人们一直理直气壮地将这归咎于自由企业制度,那么,为了使自由社会能够得以维系,就必须防范通货膨胀。

    对于政府应当放弃其发行货币之垄断权的想法进行的深入研究,开辟了一个最为奇妙的新的理论天地,展现了制度安排的别样可能性,而对此,以前似乎尚无人考察过。一般都认为,一个国家必须由它的政府提供属于自己的独特、专有的货币,一旦我们成功地将自己从这种人们普遍而不自觉地接受的教条中解放出来,则立刻会涌现出无数以前没有考察过的最为有趣的问题。于是,我尝试着进入了一个完全没有开发的荒野。在这本薄薄的著作中,我呈现给大家的无非是在对这一领域进行第一次粗略的考察过程中得到的一些发现而已。我当然完全清楚,我只不过刚刚触及到这些复杂的新问题的表面而已,我还远没有解决多元并存货币(multiplecon current currencies)之存在所引起的全部难题。

    事实上,我不得不提出很多我自己尚不知道答案的问题;我也不可能讨论到欲解释这种新格局所碰到的全部理论问题。关于这个研究课题,还有很多研究工作要做;但已经有迹象表明,这种基本理念已经激起了其他一些人的想象力,事实上,已经有一些年轻的聪明人在研究这个问题。③

    目前阶段得到的主要研究成果是,那种一直遭到相当正确的指责的市场秩序的主要缺陷,即其容易导致周期性的萧条和失业,其实主要是政府长期以来垄断货币发行所致。我现在已经毫不怀疑,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政府不出面阻止,私人企业就能够并且确实在较早以前曾经向公众提供过选择货币的机会,而那些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货币的币值基本上是稳定的,从而防止了投资的过分扩展,也就防止了接下来出现的经济收缩。

    很多人乍看之下,有充分的理由对我们要求货币发行之自由心存疑虑,因为历史上,提出这种要求的人,是很多具有强烈的通货膨胀论倾向的怪人。从19世纪上半叶鼓吹“自由银行业务”(Free Banking)的大多数人(甚至相当大一部分鼓吹“银行业务原则”[banking principle] 的人),到20世纪宣扬“自由货币”(Free Money, Freigeld) 的人——西尔维奥•盖塞尔[22]、C.H.道格拉斯[13]、H.里特斯豪森[51]及亨利•默伦[44]等人的计划,所有这些人都是因为要求得到更多的货币才要求自由发行货币的。

    他们经常怀疑,政府的垄断不合乎作为他们的论点之基础的企业自由的基本原则,但他们又毫无例外地相信,这种垄断必然会导致政府对货币供应施加不正当的限制,而不会导致过量供应。他们当然没有能够认识到,比起私人企业来说,政府更经常地供应我们Schwundgeld(缩水的货币)——这是西尔维奥•盖塞尔用的词。

    在这里,我再补充一句:为了紧扣主体,我将不去讨论一个有趣的方法论问题,即,我们如何才能够弄清我们实际上并没有经验过的情形的意义,尽管这一点对于探讨一般的经济学理论方法具有很有益的启发作用。

    最后,我只想说一点,在我看来,本书的研究任务是重要而紧迫的,因而我暂时中断了手头的主要研究工作,而过去几年来,我全力投人到这一研究中,我希望尽快完成其最后一卷、即第三卷④。我希望读者们能够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在写完了本书的第一稿后,我一反自己的习惯,将修改、润色整个论证过程及出版准备等等这些不讨好、又费时间的工作,大部分交给了伦敦经济事务研究所的总编辑、好心肠的阿瑟•塞尔登先生,他也很乐意承担这样的负担。对读者尤其具有助益的是他给各个小节加上了标题,又在最后加了一篇《讨论题》。对于这本纲要性的东西得以出版,我对他深表谢忱。否则的话,它可能在很长时间内都不可能得以面世,因为我不想对不起《法、立法与自由》一书的读者,我是不会允许自己为了这个特别有趣的论题而暂时抛幵完成那部书的任务的,这样,读者们要获得我在本书中所提出的论点的更改,可能将会等待更长时间。

    我要特别对我的很多朋友表示歉意,因为很显然,在过去几年中,我集中精力从事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之研究,因而,我没有阅读他们发表的与本书所探讨之主题相关的文献,而这些文献本来会让我在写作本书时受益匪浅的。

    F.A.哈耶克 1976年6月30日于萨尔茨堡

    ①中译本,《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备印书馆1997年版第24页。

    ②参见[31]。——原注

    ③参见[35]、[59]和[60]。一原注

    ④即《法、立法与自由》(Legislation and Liberty),第一卷是《规则与秩序》(Rules and Order),Routledge&Kegan Paul,1973。第二卷是《社会正义的幻象》(The Mirage of Social Justice)将与本书同时出版。第三卷《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The Political Order of a Free society)9已接近完成,我希望能在1978年出版。——原注

    第一章 现实的建议

    我想为不久的将来提出一个建议,可借此机会探讨一个涉及面非常广泛的方案,这个建议即:共同市场各国,以及欧洲的全部中立国(如果可能的话,以后也可以加上北美国家),通过一项正式条约,互相约束自己不对彼此之货币跨越其边界线的自由交易、以及在其境内合法设立之任何机构同样自由地开展银行业务设置任何障碍。

    这就意味着,首先要允许人们可以在订立合同和会计账目中充分自由地使用这些国家中任一国发行之货币,也需废除限制货币在这些国家之间流动的一切形式的外汇控制或管制。而且,它也意味着这些国家的银行可根据其在本国成立之同样条款,在他国任意设立其分支机构。

    货币的自由交易

    这一方案的目标在于,对现行的货币和金融机构施加一种极为必要的纪律,使任何国家在任何时间段中都不可能发行一种与其他国家之货币比较起来明显地不那么可靠、也乏人使用的货币。一旦公众熟知了这种新的可能性,任何偏离这一提供某种诚实货币的正确方式的做法,都将导致人们立刻用他国之货币取代此一正在遭到损害的货币。而各个国家将不再能够运用其现在能够运用的、通过“保护”其货币暂时掩饰其行为之后果的那些措施,相反,它们将受到约束,将其货币维持在尚可容忍的稳定状。

    比乌托邦的欧洲货币更现实的建议

    我认为,这一方案要比创建一种新的欧洲货币的乌托邦方案更为可欲、也更为可行,欧洲货币方案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使所有货币灾难的起因和根源——政府垄断货币之发行和控制——更为顽固。假如这些国家确实不准备采用上面提出的更为有限的建议,那按理他们更难接受某种欧洲共同货币。完全剥夺政府所拥有之货币垄断权的想法,确实有点过于突兀,如果在不远的将来就采行此方案,大多数人甚至会有点惊恐。不过,只要从一开始,允许各国政府发行之货币为讨好公众而展开竞争,则人们是会逐渐了解此种方案之优势的。

    尽管我坚定地支持通过允许货币在西欧国家间完全自由的流动来完成西欧经济一体化的目标,但我怀疑,通过创造某种由超国家之当局管理的新型欧洲货币的方式而实现这一目标是否可取。各成员国极不可能就该超国家之货币当局在现实中所追求之政策达成一致,撇开这一点不谈,即使在最为有利的情况下,它也极不可能比目前的各国货币管理得更完善。而且,一个单一的国际性货币,如果管理不当,在很多方面,不是比一种民族国家货币更好,而是更糟。它将使一国中熟悉金融领域的公众,甚至根本就没有机会躲避那些被严重偏见控制着的官员的决策所导致的恶果。某种国际货币管理当局的优势主要应当是保护某一成员国不受其他成员国的有害措施之影响,而不应迫使成员国赞同它的蠢行。

    银行业的自由贸易

    上面提出的将货币领域的自由贸易扩展到银行业的自由贸易的建议,是上述方案欲达到其目标而绝对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首先,今天,用银行存款开支票,因而形成某种形态的私人发行的货币,已经是人们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总量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大多数国家,甚至已经是最大的一部分。其次,不同国家的银行信贷的扩张和收缩,目前是国家管理基础货币的主要借口。

    对于采用上面我提出的建议的理由,我还想加上一条,即它当然旨在阻止国家的货币和财政当局做那些从政治角度看不能不做的事情,因为它们有这种权力。而做这些事情,毫无例外都是有害的,都有违国家的长期利益,但从政治上看,作为一种短期内逃避严重困境的办法,又是不能不做的。这包括那些政府可以借以最轻松、最快捷地消除特定集团或派系不满之根源的种种措施,而这些措施,长远来看,必然会扰乱、最终会摧毁市场秩序。

    防止政府掩饰货币之贬值

    换句话说,我上面提出的建议的优点在于,它能防止政府靠掩饰它们自己所采取的措施之后果而“保护”它们发行之货币,因而能够阻止政府进一步采取那些有害的手段。政府将无法掩饰其所发行之货币的币值贬值现象,也无法阻止由于它们的措施使本国商业环境恶化而造成的货币、资本和其他资源之外流,也无法控制价格——而所有这些措施,都当然有可能摧毁共同市场。事实上,上述方案似乎比某种统一货币更好地满足了共同市场的需要,它不需要建立一个新的国际机构,也不需要向一个超国家机构授予新的权力。

    上述方案的全部意图和目的在于,只要一国之货币当局胡作非为,则其所发行之货币就将被驱逐出本国流通市场。不过,即使在这个时候,它们也可以通过迅速改变自己的做法而避免本国货币被悉数替代。很有可能在一些集中了大量国际贸易及以旅游业为主的非常小的国家,某个大国的货币会占据主导地位,但我们没有理由相信,现存的货币中之大多数不会被长期使用,如果其货币当局能够奉行明智的政策的话。(当然,重要的是,不能允许各方达成一种心领神会的协议,都不发行其他国家的国民可能会喜欢的健全的货币!我们当然不得不时刻对政府作出这样的有罪推定,因为公众现在确实不喜欢它们发行的货币!)

    我认为,这一方案不会妨碍政府采取一切有利于经济健全运转的措施或者那些长远而言有益于大多数人的措施。但这就提出了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只有将其放在对其原则经过充分发挥的框架中才能讨论淸楚。

    第二章 上述方案背后的原则之普遍化

    如果同时使用多种货币的设想,能被考虑立刻应用于某一有限的区域,则调查一下我们据以提出上述建议的原则之后果,显然是比较可取的。

    如果我们考虑废除一国之内只能使用该国政府发行之货币的习惯做法,并承认他国政府发行之货币可同样在本国流通,则我们立刻就面临一个问题:完全取消政府供应货币的垄断权而允许私人企业向公众供应他们可能更愿意接受的其他交换媒介,岂不是同样可取?

    这种改革可能引起的问题是,它目前只能是一种理论上的建议,而不是政策性建议,因为很显然,这种更为激进的改革建议,对于普通公众来说,过于离奇、过于陌生,他们恐怕不会考虑目前予以实施。它所引起的问题,专家们显然也不大了解,对于这样一种方案的精确结果,无人能够作出可靠的预测。但目前不受质疑地被人普遍接受的政府垄断货币之供应的做法,显然有可能既不是必需的,甚至也没有优势。事实上,实践有可能证明,这种做法是有害的,而废除它则有巨大的好处,而这将为更为有益的发展开辟道路。因而,讨论不能一开始就提得太满。只要公众对其没有作好准备、并仍然不假思索地就接受政府必须垄断货币发行的教条,则我们的建议就完全不可能有实现的机会;尽管如此,这却将不再会成为我们对这一方案所提出的引人入胜的理论问题进行知识上的探索的障碍。

    经济学家没有讨论过货币间的竞争问题

    一个令人惊诧的事实是:多种货币竞争的理论迄今为止从来没有得到过认真的研究。①对于政府垄断货币供应为什么被普遍视为不可或缺的,或者,这种信念是否源于下面一种根本未有人予以解释过的假定:在任一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只能有一种货币流通——在唯有金银被认真地当成货币的时候,它确乎具有某种明确的便利性——对于这些问题,现有的文献中没有任何答案。而对于这种垄断如果被废除、货币敞开由私人机构供应、也即供应不同的货币时,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形,对此,我们也无法找到一个现成的答案。大多数人似乎都以为,任何允许私人机构发行货币的建议,意思就是指,这些私人机构将发行与他人相同的货币(在符号货币[token money]时代,这肯定会被视为伪造货币的行为),而不是指其将发行不同种类的货币,它将拥有不同的名称单位,从而使公众可以随意地作出选择。

    政府垄断货币最初的优点

    在货币经济只能缓慢地扩展到遥远的地区,而其重大难题之一是要教会大量人口用货币进行计算的技艺(而这还是不太久之前的事)的时候,单一的一种容易辨识的货币确实可能具有相当大的好处。人们可能会争辩说,这样一种统一的货币大大有助于人们进行价格的比较,因而能够促进竞争的深化和市场的发育。

    而且,在金属货币的真假只有借助复杂的化验过程才能搞清楚——普通人既没有这样的技能也没有这样的设备——的时候,盖上某种获得普遍认可的权威的印鉴以担保铸币的成色,可能具有充分的理由,而这样的权威在大型商业中心城市之外,可能唯有政府。但今天,这些初期的好处,可能只是政府作为其强占发行金属货币之专有权的借口,这样的好处当然不能抵消这种制度所带来的种种弊端。这种制度具有一切垄断行为的弊端:你即使对于他们的产品不满意,也必须使用,最重要的是,这种制度禁止人们探寻满足某种需求的更好方法,而垄断者是没有此种激励的。

    如果公众明白,他们为得到在日常的交易中仅使用一种货币所带来的便利而付出了周期性通货膨胀和币值不稳定的代价,并不得不偶尔考虑使用自己所熟悉的货币之外的其他货币的好处,他们很可能会发现,这种制度未免太过分了。因为这样的一点便利,远没有使用一种更为可靠的货币——它不会周期性地扰乱经济的平稳运行——的机会更重要,而这种机会却被政府的垄断剥夺了。然而,人们却从来没有被给予发现这种好处的机会。政府始终基于强烈的利益考虑而说服公众相信,发行货币的权力应当专属它们。如果出于政策目的所发行的只是金币、银币和铜币,则这种垄断没有太大问题;而在今天,除了纸币之外我们不知道还有任何其他形态的货币的时候,此一问题则关系重大:因为与金属货币相比,对于纸币,政府更加无力处理,甚至更容易滥发。

    ①尽管我是独立地认识到不依靠政府的竞争性货币所具有的好处,但我现在必须承认,本杰明•克莱恩(Benjamin Klein)教授比我更,早提出了这种设想,他在写于1970年的一篇文章和1975年出版的著作中[35],还有最近发表的我尚未看到的著作中,淸楚地解释了货币间展开竞争的主要优势。一原注

    第三章 政府垄断铸币的起源

    在两千多年时间中,政府供应货币的垄断权或独占权,在现实中仅是垄断金币、银币或铜币之铸造。正是在这个历史时期,这种垄断权被人毫不怀疑地视为主权的一个根本属性——它披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是君主才能使用的神圣权力。这种观念,或许可以追溯到吕底亚的克罗伊萨斯国王(King Croesus of Lydia)在公元前6世纪打造第一枚铸币之前,追溯到政府不过是在金属条块上打上一个证明其成色的标记的时代。

    不管怎么样,到了罗马帝国时代,统治者对铸造权的垄断已经稳固地确立起来了。①在近代之初,让·博丹提出了主权概念,他认为,铸币权是主权的最重要、最根本的组成部分之一②。中世纪时期,王室对于铸币、采矿、关税的垄断权——在拉丁文中被称为regalia——乃是君主的主要收人来源,并且,垄断权也只能从这个角度观察。显然,随着铸币数量增加,各地政府很快就会发现,铸币的专有权除了是获取收益的一个诱人来源之外,也是获得实力的一个最重要的手段。从一开始,君主就不是因为这是一种公益而要求得到或要求人们承认这种垄断权,相反,在他们看来,这是政府权力的一个根本性因素③。事实上,铸币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实力的象征,跟旗帜一样,君主透过它来展示自己至髙无上的权力,告诉他的臣民,谁是他们的主子,因为透过这些铸币,他的头像传播到他的王国最僻远的角落。

    政府对于金属重量和成色的保证

    一般认为,政府承担的任务最初当然不是制造货币,而是担保普遍地被用作货币的那些东西的重量和成色,④在经过最初的阶段之后,只剩下三种金属被用作货币,即金、银、铜。人们相信,这种任务有点相当于确定和执行统一的度量衡制度。

    金属块只有在打上了正当的权力当局的印鉴之后,才被认为是真正的货币,而该当局之使命应当是确保这些铸币具有准确的重量和十足的成色,从而标明其真实的价值。

    然而,在中世纪时代,人们迷信地以为,正是政府的法令赋予了这些货币以价值。尽管经验总是证明这种想法不对,但这种“价值强加”(valor impositus) ⑤学说却被大多数法律理论所接受,并在某种程度论证了君主可以强行賦予包含较少重量贵金属的铸币也具有其标称重量之价值,尽管君主的这些做法经常失败。(在20世纪初期,这种中世纪的学说又被德国教授纳普[G.F.Knapp]复活了,他写的《货币的国家理论》[State Theory of Money]对于当代法律理论似乎也具有一定影响。)⑥

    我们没有理由怀疑,私人企业如果获准铸币,会不具备提供健全的、至少是可以信赖的铸币的能力。事实上,私人企业曾偶而获准铸造货币,或被政府授权铸造货币。然而,由于提供统一的、容易辨认的铸币的技术性任务一直是一个重大难题,所以,由政府来铸造货币至少是一项有益的安排。不幸的是,政府很快就发现,这一工作不仅有益于社会,也非常有利可图,至少在人民没有其他选择而只能使用它们所提供的货币的时候。铸币税(seignorage),即抽取出来用以支付铸造成本的那笔费用,成了一笔诱人的收人来源,并很快就上涨到远髙于硬币制造成本的水平。在人们拿着金属块到政府的熔炉去铸造货币的时候,政府也强行留下太多部分,这只是掠夺人民的第一步;在中世纪,收回流通中的铸币重新铸造成金银含量较小但却标明同样价值的硬币的做法,则日益普遍。下一节中,我们将讨论这种降低成色的后果。而由于政府在发行货币方面的职能已不再只是认证一块金属的重量和成色,而涉及到有意识地确定其所发行之货币的数量,因而,政府已完全不适于承担这一任务。我们可以十足有把握地说,所有地方的政府都一直在滥用人民对于它们的信赖而欺诈人民。

    纸币的出现

    由于最初的货币只是铸币,所以政府的特权只涉及到铸币的发行,而后这种特权扩展到新出现的其他形态的货币上。这些种类的货币最初是在政府需要资金而企图通过强制借贷筹措款项时出现的,这是政府给人民的收据,它们下令人民必须将其作为货币接受下来。对于我们的研究来说,政府纸币与此后银行纸币的逐渐形成的意义是不易厘清的,因为在相当长时期中,并没有出现标出不同称号的新型货币,而只是把索取政府垄断发行之现有金属货币的权利写在纸上而已。

    纸币或其他代替金属的代币券(token)本身,不可能有任何被人看重的市场价值,从而被人们作为货币而接受和持有,除非它们代表着对于某些贵金属的索取权(claim)。要想被人们作为货币接受下来,它们最初必须具有其他的价值来源,比如可以兑换成另一种货币。因此,金和银,或对它们的索取权,在很长时期仍是唯一的货币,在它们之间,可能会存在某种竞争;而自19世纪银价急剧下跌之后,银也不再能够真正地对金构成竞争了。(对我们目前探讨的问题而言,金银复本位制[bimetallism]的可能性⑦无关紧要。)

    控制纸币的政治与技术可能性

    然而,自纸币本身在世界各地稳固确立之后,局势已经截然不同了。在金属货币居于统治地位的时候,政府垄断货币发行就已经够糟糕的了。

    在纸币(或其他代币券)——它们能够提供最好的和最糟糕的货币——被置于政治控制之下后,这种垄断就变成了一场无可救药的灾难。如果一种货币的发行量被一个机构刻意控制着,而这个机构的自私自利驱使它满足其使用者的愿望,则它就是一种最佳货币。而一种货币,如果被操纵用来满足特定集团利益之需要,则必然是有可能出现的最恶劣的货币(第十八章)。

    纸币的价值显然能够被人根据不同的原则管理操纵——再也没有比下面这一点更可疑的了:具有不受限制的权力的民主政府能够令人满意地操纵它。尽管乍一看,历史经验似乎能够证实下面的信念:只有黄金能够提供币值稳定的货币,所有的纸币都迟早会贬值。然而,我们对于决定货币价值的过程的深入分析则告诉我们,这种偏见尽管是可以理解的,但却是站不住脚的。从政治角度看,政府不可能实施金本位制,但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我们有理由怀疑,人们在技术上做不到控制符号货币的发行数量,以使其价值能得到准确的体现;而只要达到这一要求,我们就可以设想,人们会接受它,它仍然具有价值。因而,如果现在获得允许,我们就可能得到多种完全不同的货币。它们不仅是同一种货币的不同面额,而是有不同的标记单位,它们的相对价值会不断浮动。同样,可能在多个国家同时流通几种货币,从而给人们自由选择的空间。而对这种可能性,迄今并未被人认真地思考过。即使自由企业制度最激进的鼓吹者,比如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 ⑧或法国经济学家约瑟夫•加尔尼埃(Joseph Gamier) ⑨,也似乎只是主张私人铸币,而19世纪中叶的自由银行业(free banking)运动也只是呼吁银行有权根据通用货币发行货币。⑩

    货币的垄断支撑着政府的权力

    诚如我们下面看到的,政府发行和操纵货币的专有权当然无助于我们得到优于其他制度下的货币,它甚至可能是糟糕得多的货币,它只是政府实施其主导政策的一个重要工具,极大地有助于政府权力的广泛增长。

    当代的政治在很大程度上以下面的假设为基础:政府有权随自己的意愿创造任何数量的货币,并使人们接受之。政府据此而强有力地捍卫着自己的传统权力。然而,也正是基于同一理由,将这种权力从政府手中拿走,也是最为重要的。

    无论如何,政府都不应当比私人更有理由(至少在和平时期)获得其所欲求的东西,政府应当严格地限于利用其获得人民代表表示认可之手段,而不能将其扩展到人民已经决定留给自己的资源中。近代以来政府之所以不断扩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它能够通过发行货币来弥补其赤字——而借口经常是它将因此而创造就业机会。而下面一点也许是相当重要的:亚当•斯密[54,p.687]在“根据自然的自由制度政府应当承担的三项职责”中,并没有提到控制货币的发行。

    ①Knapp[36],并对照Maim[41]. 原注

    ②W.Endemann[15],Vol.II,p.171. 原注

    ③J.Bodin [5],p*176.博丹对于货币的理解比他同时代的人都要深人全面。他曾经殷切地希望,大国的政府会比成千个小诸侯国和城邦国家更为负责任,这些小国家在中世纪晚期已经获得了铸币特权,他们比统治着较大a域的富裕君主更经常地澹用铸币权。——原注

    ④这一论断适用于邮政垄断,在所有地方,邮政垄断所提供的服务都是每况愈下,在大不列颠(据1976年5月25日的伦教《泰晤士报》报道),邮政工人工会总书记(!)最近这样评论邮政服务,“这种政治局面已经让一种一度相当卓越的公共服务沦为歌舞杂要表演场上的一个笑话”。从政治角度看,广播的垄断可能会更为危险,但从经济上看,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样的垄断比垄断货币发行更有害的了。——原注

    ⑤参见Adam Smith[54,p.40]:“……被称为造币长的官衙,类似麻布呢绒检査官制度。”——原注(中译本见<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2页)

    ⑥ Endemann[15],p.172. 原注

    ⑦下文第七章。一原注

    ⑧Herbert Spencer[57]. 原注

    ⑨Joseph Gamier[21]. 原注

    ⑩Vera C.Smith[55].——原注

    第四章 政府的垄断权一直在被滥用

    我们在研究货币史的时候情不自禁地好奇,人们为什么会在两千多年时间里,一直听任政府行使一种经常被用来剥夺和欺诈他们的专有权。这一点只能用一种神话(政府的垄断权是必不可少的)来解释,这个神话是如此根深蒂固,即使那些专门研究这些问题的人士(包括笔者本人在很长时间里都相信它①)也从来没有质疑过它。但一旦这种根深蒂固的理论的有效性遭到怀疑,则其根基很快就会变得摇摇欲坠。

    我们不能将统治者在垄断货币发行权方面的恶劣行径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第欧根尼之前,这位哲学家早在公元前4世纪就说过,货币成了政客的掷骰子游戏。但自罗马时代到形形色色的纸币开始占据重要地位的17世纪,铸币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不断贬值的历史,或者是铸币的金属含量不断减少、因而所有商品的价格都不断上涨的历史。

    历史基本上就是政府制造通货膨胀的过程迄今没有人撰写过有关这些发展变化的完整的历史。事实上,这部历史必将是一个过于单调而令人压抑的故事,而我以为,说这部历史总的来说就是一部通货膨胀的历史,应该并不为过,而且这些通货膨胀通常是由政府制造的,政府也从中受了益一当然,16世纪黄金、白银的大发现也产生了同样的效果。历史学家已经一再试图证明通货膨胀的正当性,他们声称,这样才有可能形成长时间的经济迅速增长。他们甚至已然提出了一套又一套关于历史的通货膨胀主义理论②,不过,这些理论显然已经遭到历史事实的反驳:就在英国和美国经济增长最为迅速的那段历史时期终结的时候,两国的物价却跟200年前处于同一水平。然而,重新提出这一问题的人士,通常却对以前的讨论一无所知。

    中世纪前期的局部性或暂时性通货紧缩中世纪初期曾经历过一场曾经导致整个欧洲经济衰退的通货紧缩。但即使是这一点,也不是很确定。看起来,总的来说,当时似乎是贸易的收缩导致了货币流通数量的减少,而不是相反。我们发现了人们对商品价格飞涨和铸币贬值的很多抱怨,通货紧缩则仅仅是小范围内的现象,发生在战争和人民迁出摧毁了市场、由于人们埋藏起自己的财宝而导致货币经济萎缩的地区。而在这些地方,比如意大利北部,贸易很快就复苏了。然后,我们立刻就会发现,所有的小君主争相减少铸币的分量和成色——这一过程持续了数个世纪;尽管在这期间,有些私营商人曾竭力想提供某种更健全的交换媒介,但却没有取得成功。结果到最后,意大利被人视为货币最糟糕而货币专业技巧最发达的国家。

    尽管神学家和法学家都出面谴责这种做法,但这种做法却不见收敛;最后,纸币的出现,则让政府获得了一种更为廉价的诈骗人民的方法。当然,政府要达到这一目的,就不可能不使用最残暴的手段将这些劣币强加于人民。一本讨论货币法律的法学专著曾这样概括人们仅仅因为拒绝接受法定货币而遭受的惩罚的历史:

    从马可•波罗的记载中我们得知,13世纪的中国法律规定,拒绝接受帝国的纸币将被判处死刑,而拒绝接受法国的“指券”③的人受到的刑罚则是20年监禁,有时则被处死。早期的英国法律对于拒绝法定货币者以冒犯君主罪(lesemajesty)论处。美国革命期间,不接受大陆纸币被视为一种敌对行为,有时会债权会被勾销。④

    专制制度一直在压制商人创造稳定货币的努力阿姆斯特丹等地的银行早期所开展业务的基础,就是商人试图为自己提供一种稳定的货币,但正在_起的专制制度很快就压制了所有试图在政府发行的货币之外再创造一种货币的努力。取而代之的是政府鼓励那些发行合乎政府之法定货币的银行大力发展。可惜,对这样一种发展如何为新的滥权行径敞开大门的历史,我们比对金属货币的了解更少得可怜。

    据说,中国人根据他们使用纸币的经验,在欧洲人使用纸币之前,就已经竭尽全力躲避它(当然并不成功)。⑤当然,欧洲各国政府一旦知道可以发行纸币,就立刻冷酷地利用它;当然,不是为了向人民提供健全的货币,而是尽可能地为获取财政收入而利用它。即使在英国政府于1694年将某种有限的纸币发行垄断权出售给英格兰银行之后,它也并没有轻易地将其对于货币的权力——这种权力以前是以铸币特权为本的——放手交给真正独立的银行。在一段时间内,由于金本位制盛行,人们曾经相信,维护这种制度是一件能增进威望的重要事情,而取消它则会令国家受辱,这种想法对上述发行货币的垄断权施加了某种有效的约束。正是这种约束,使得整个世界获得了长时间的——大约有二百多年——货币相对稳定,在此期间,工业制度得以发育壮大,尽管其间也出现过周期性的危机。然而,50年前人们开始广泛地相信,纸币可以兑换成黄金,黄金纯粹是控制某种货币数量的方法而已,货币数量才是决定

    货币价值的真正要素,此后,各国政府便急于摆脱那种约束,货币成了政治任意摆弄的玩意儿,比以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有少数几个强国一度曾保持了尚可接受的货币稳定,他们也为其殖民帝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稳定。而东欧和南美洲从来就没有实现过长期的货币稳定。

    此后,政府从来没有利用它们的权力在较长时段内提供一种比较健全的货币,它们也从来没有像在金本位制的纪律约束下那样,克制自己不去肆意地滥用手中的权力;但使得我们再也不能容忍政府的这种不负责任做法的理由则在于,我们今天已经知道,是有可能控制货币的数量以防止货币购买力的剧烈波动的。而且,如果说对于政府,没有了金本位制之类的制度约束,我们有充分理由不信任它,但我们却没有理由对私人企业使其所发行的货币保持稳定的能力表示怀疑,因为它的生存就取决于其所发行的货币之稳定。

    在我们能够揭示这样一种制度将如何运转之前,我们必须首先淸除两个偏见,这两个偏见可能使人们毫无理由地反对我们的建议。

    ①F.A.Hayek[29],pp.324及以后各页。——原注

    ②尤其是WernerSombart[56]及他之后的ArchibaldAlison[1]等人。关于这些学者,参见PaulBarth[4],有整整一章专门探讨《货币价值功能的历史>,也请参见MariannevonHerzfeld[32]。 原注

    ③assignats,法国大革命期间于1789年至1796年间所发行的一种纸币。——译注

    ④ A,Nussbaum[50],p.53. 原注

    ⑤关于中国的情况,参见W. Visaering[61]与G.Tullodc[58],不过,他们都没有提到经常被人详细描述的“终局禁令”(finalprohibition)的故事。——原注

    第五章法币的神秘色彩

    人们的第一个偏见涉及到“法币”(legal tender)概念。对于我们的研究来说,这个概念并不很重要,不过,人们却普遍相信,这一概念能够说明政府为什么必须保持货币发行垄断权,或者证明其正当性。对于我们这里讨论的建议,人们的第一反应通常就是,“不过,总得有个法币吧”,仿佛这一概念能够证明仅由政府发行单一一种货币的必要性,人们相信,这是维系日常商业活动所不可或缺的。

    就其严格的法律意义而言,“法币”无非是指这样一种货币,债权人在淸偿他人欠他的以政府发行之货币表现之债务时,不得拒绝它。①即便如此,对于这个术语,在英国成文法中,并无权威界定。②在其他国家,它仅仅指按合同约定以政府发行之货币借贷或根据法庭裁决用于偿付应付债务的手段。只要政府拥有发行货币的垄断权,并利用这种权力发行一种货币,它就必然有权力规定,可以通过哪种物品来淸偿以它发行的货币表现的债务。但这既不意味着所有的货币都必须是法币,更不意味着,由法律赋予法币性质的所有东西都肯定是货币。(有这样的历史实例,债权人在要求用货币清偿他们的债务的时候,曾被法院强迫接受烟草之类的商品,它是很难被称为货币的。③)

    自发的货币证明了上述迷信之错误

    然而,在公众的心目中,“法币”一词却逐渐被笼罩在一种模模糊糊的观念的氛围中,人们以为,必须由国家来提供货币。这是那种中世纪观念的再现,这种观念以为,货币的价值是由国家賦予的,否则,货币就不具有价值。然而,在我们看来,这一观念只在非常有限的程度上是正确的,也即政府可以强迫我们接受它希望我们接受的东西,而不给予我们按合同应当得到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说,对于债权人而言,政府赋予了该替代品相当于其合同最初规定的债权之价值。但必须由政府(通常说的是“国家”,为了好听一些)来宣布什么东西可以成为货币、仿佛政府是在根本不存在货币的地方人为地创造出一种货币,这种迷信可能源于下面的天真信念:货币这样的工具必须由某个最初的创造者“创造出来”并赐给我们。这种信念,其实早已经完全被我们对于货币之类的非经有意设计而产生之制度透过某种社会演进过程而自发形成的理论所取代了,这样的理论现在已经成为主流的范式(法律、语言、伦理规范等等都是这样的例证)。而中世纪的“价值强加”学说被本世纪德国极受人尊敬的纳普教授复活并重新捡起来之后,则为一种政策开辟了道路,这种政策导致1923年的德国马克仅及其以前价值的一万亿分之一。

    私人货币曾受人偏爱

    即使政府不掺合货币的事情,社会也能够、并且确实曾经形成过货币,甚至是极为令人满意的货币,尽管这样的货币却经常不被允许长期存在。④但从一位荷兰学者在一百年前关于中国的报道中,我们可以得到一点教益,他在评论在世界的那块地方当时流通的纸币的时候说:“正是因为它不是法币,因为它跟国家没有关系,因而才被人们普遍地作为货币所接受。” ⑤我们将货币归功于政府,我们认为,今天,在给定的国家疆域内,通常只能有一种货币被人们普遍地接受。但此种局面是否可取,或者即使人们明白这样做的好处,是否就因而不能再获得一种更健全的、而且跟法币也没有什么关系的货币?这是大成问题的。而且,某种“法定的支付手段”(geselzliches Zahlungsmittel)未必就是由一部法律具体指定的。只要法律能使法官来裁定可以用何种货币来淸偿一笔债务就足够了。

    这种常识早在80年前,就由一位杰出的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捍卫者、法律家、统计学家和政府髙级文官法勒尔爵士(LordFarrer)极为清晰地阐述过了。在一篇写于1895年的文章⑥中,他争辩说:如果国家只是规定,法币无非就是(它们承认的价值的)标准单位,那么,就没有必要颁布什么有关法币的特别法律,它也没有发挥作用的空间。只要普通的合同法就足够了,不需要什么法律赋予某种特定的货币以特别的功能。我们已经釆用金沙弗林⑦作为我们的货币单位或价值标准。如果我承诺支付100金沙弗林,那么,不需要什么有关法币的特别法律来告诉我说,我必须支付100镑的金沙弗林;只要确实需要我支付100金沙弗林,我就不可能用别的东西来清偿我的债务。

    他在考察了法币概念的典型应用场合之后得出如下的结论:我们上面考察了有关法币的法律上的用途或遭滥用的情形,除了最后一种情况(即辅助性铸币)而外,我们看到,它们都具有一个共同点:即在所有的情形中,该法能使债务人支付并使偾杈人接受某种与他们合同中所规定之标的不同的东西。事实上,这是运用专断的权力将一种强制的、反常的东西强加于人们的交易过程。⑧

    过了几行,他对此又补充了一句:“任何有关法币的法律就其本性而言都‘有犯罪嫌疑’。” ⑨

    法币导致不确定性

    事实的真相是,法币只不过是一种迫使人们在履行一份合同时接受某种他们在订立合同时从来就没有想到过的东西的法律手段而已。因而在某种情势下,它就变成了一种加剧交易不确定性的因素,诚如法勒尔爵士在同一篇文章中所指出的,其结果是:取代了自愿性合同的自愿执行,而法律本应强制人们执行该合同;除非借某种专断的法律强加于各方,是不可能出现这类人为操纵合同的事的。

    一些历史实例已经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在这些实例中,“法币”一词均广为人知,并被人们视为货币的唯一定义。在内战后诉至美国最高法院的臭名昭著的“法币案件”中,法官面临的纠纷是:债权人曾在美元价值较髙时借出债务,在要求归还时,债务人是否仅按票面价值归还即可?⑩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经历严重的通货膨胀,这个问题更严峻地摆在人们面前,而德国马克在经历过极为严重的通货膨胀后,依然执行着“马克就是马克”的原则——尽管后来法官作出了一定努力,对于那些受损最严重的债权人提供了有限的补偿。

    纳税与合同

    政府当然必须能够自由地决定,民众应以什么样的货币交税,并以它所选定的货币订立合同(这样它就可以扶持它所发行或它偏爱的货币),但为什么它就不能承认其他的计账单位作为税收评估的基础呢?在非合同性支付中,比如在损害赔偿或侵权赔偿中,法庭要决定被告应以什么样的货币来支付赔偿,由此是有可能发展出新的规则的;但这并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立法。

    如果某一政府由于征服、革命或民族的解体而消失,该政府发行的货币被另一种货币替代,就会出现一个很实际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取而代之的政府通常总是要就如何处理以已不流通的货币订立的私人合同的问题而颁布法令。而如果一家私人发币银行停止营业,无法回购其纸币,则可以推想,这种货币会一文不值,持有这种货币的人没有任何权利要求得到补偿。但法院可以裁定,在这样的情况下,第三方间以该种货币订立的合同在有理由期望其保持稳定时即可终止,并可用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法官推定之合同各方的意图的其他货币来履行该合同。

    ①Nussbaum[50]、Mann[41]和Breckinridge[6]. 原注

    ②Maim [41],p.38.另一方面,英国法院一直到最近,都拒绝给出那种支持以英国货币之外的其他货币来付款的做法,这种拒绝使法币的这一面在英国具有格外的影响。但这种做法有可能发生变化,最近的一个栽决(Miliangosv. George Frank Textiles Ltd[1975])表明,英国法院可以栽定用某种外国货币来支付以外国货币借贷的债务,比如,在英格兰,现在就有可能强制以璀士法郎来索取售货款。(《金融时报》1975年11月6日;该报道收录在F.A.Hayek[31],pp.45-46.) 原注

    ③Nussbaum[50],pp.45-46. 原注

    ④商业城市的政府偶尔曾试图提供一种起码能保持金属成色恒定的货

    币,比如阿姆斯特丹银行的创办,这种做法曾在较长时间内相当成功,

    它们的货币也被境外广泛使用。但是,即使在这些地方,政府也迟早会

    滥用他们半垄断(quasi-monopoly)的权力。阿姆斯特丹银行是人们为某

    种目的而不得不利用一个国家机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超过一定数

    童,它的货币就成为支付的法定货币。一般的小额交易或当地企业越出

    城市边界的交易则不必用它支付。威尼斯、热那亚、汉堡和纽伦堡也都

    曾出现过同样的变化过程。——原注

    ⑤Williem Vissering[61]• 原注

    ⑥Lord Farrer[17],p.43. 原注

    ⑦golds overeign,旧时英国面值一镑的金币。 译注

    ⑧同上引书,P.45。在讨论这一问題时常被人引用的最权威的章节,是CarlMenger在1892年[43a]对法币的讨论——不过,他用的是在徳语中具有更强褒义色彩的词Zwanskurs—我无疑是从那里形成了我的看法,但

    我在写作本书第一版的时候却忘了这个出处。参见重印本pp,98-106,尤

    其是p,101,这里形容Zwangskura是“一种手段,它在大多数情况下有违

    于民众的意愿,旨在通过*用司法权,至少通过滥用帱币权或者纸币发

    行权,把各种形式的病态(也就是例外的[?])流通手段驱逐出流通领

    域,或者维持在该领域内”。(eine Massregel , die in der ilberwiegenden Zahl der Fftlle den Zweck hat, gegen den Willen der Bev Oklerung, zumindest durch einen Missbrauch der Mtinzhoheit oder des Notenre-galsent standene pathologidche (also exceptionelle[?]) Formen von Umiaufsmitteln, durch einen Missbrauch der Just izhoheit dem Vericehr aufzudrfingen oder in demselben zu erhalten. ) 在p.104上,Menger又说它是“一种对债权人行使的法定强制,即强制愤权人在处理名义货币债务时(间或也在处理其他

    种类的债务时)接受这样一些类型的货币的支付,这些货币不符合相应

    债权的明文或非明文约定的内容,或者迫使愤权人按照一种与自由流通

    时的价值不相称的价值接受这些货币”。尤其有趣的是,p,102上的第一

    个脚注,在这里,Menger指出,19世纪上半叶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在这

    —问题上已经形成了相当普遍的共识,而到了那个世纪下半叶,由于受

    到(大概是德国的)法学家的影响,经济学家们又开始错误地认为法币是健全货币的一种厲性。

    ⑨同上,P.47。 原注

    ⑩参考 Nuasbaum[50],pp.586-5920——原注

    在奥地利,1922年以后,就因为“克朗(krone,奥匈帝国货币单位)就是克朗”这个原则,“熊彼特”这个名字在普通人中间几乎成了一个咒人的词,亊情起因于经济学家熊彼特在其担任财政部长的短暂任期内,曾在政府的一道政令上署过自己的名字,这道政令不过重申了具有无可置疑的法律效力原则,也即在克朗价值较高时发生的债务,可以以贬值后的克朗来偿还,而此时的价值只及其最初价值的一万五千分之一。——原注

    第六章 关于格雷欣法则的错误认识

    因为劣币有驱逐良币的趋势所以需要政府来垄断货币发行,这是对所谓的“格雷欣法则”的误解。杰出的经济学家W.S.杰文斯(W.S.Jevons)曾以下面的话强调过这一法则:良币不可能驱逐劣币恰恰证明了这一法则。他提出这一点时,确实是为了反驳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提出的一个建议,这个建议是,放开黄金铸币市场,允许自由竞争;在他那个时代,人们所能想到的不同的货币,也就是金币和银币。杰文斯曾经在一个矿场当过化验师,正是这段经历促使他研究起经济学,他并没有认真地考虑是否有可能出现其他类型的货币。尽管如此,他对于斯宾塞的说法大为恼怒,他是这样描述斯宾塞的建议的:既然我们信赖杂货店老板卖给我们的茶叶的分量,我们也相信面包店主卖给我们的面包的分量,那我们也可以信赖希顿父子公司(HeatonandSons)或伯明翰的其他企业也会根据其风险、利润来供应我们沙弗林与先令。①

    他对这个建议的气愤导致他直截了当地宣称:在他看来,一般而言,“没有任何东西比货币更不适宜于交给企业进行竞争的了”。 ②这也许是相当典型的看法,即使是赫伯特•斯宾塞当时所考虑的,也不过是允许私人企业出产跟政府发行的货币相同之货币,即金币和银币。

    他似乎认为,这是人们可以合情合理地设想到的唯一的一种货币,因此,政府发行的货币与私人发行的货币之间必须保持一种固定的兑换率(即如果重量与成色相同的情况下为1:1)。事实上,在那种情况下,只要有任何货币生产商供应劣质的货币,格雷欣法则就会发挥作用。显然,这就是杰文斯所设想的情况,因为他是依据下面的理由来反驳斯宾塞的建议的:在其他商品的市场中,每个人都受利己之心的驱使而选择质量好的东西而拒绝质量低劣的东西,但在货币市场上,结局却有可能是,每个人反常地保留劣币而放弃良币。③

    杰文斯跟很多经济学家一样,似乎忽视了下面一点——或者认为这一点无足轻重:格雷欣法则只适用于由法律强制规定几种不同的货币之间维持一个固定的兑换率之时④。如果法律强制要求两种货币在偿付债务时可以完全互相替换,并强迫债权人接受黄金含量较低的铸币而无法得到黄金含量较高的铸币,债务人当然乐意用前者偿付,并发现,把后者留给自己更有利。

    但如果兑换率是可变的,则质量低劣的货币就只能得到较低估值,尤其

    是它的价值如果还会继续下跌,则人们会立刻脱手。这个淘汰过程会一

    直进行下去,最后会在不同机构发行的货币之间产生出一种最佳货币,

    这种货币会驱逐人们发现使用不便或没有价值的货币⑤事实上,在通货

    膨胀迅速加剧的时候,具有更稳定价值的所有东西,从土豆到雪茄,从

    白兰地到鸡蛋,还有美元之类的外国货币,都会被越来越多地作为货币

    使用,⑥于是,到了德国通货膨胀结束的时候,人们断言,格雷欣法则

    错了。其实应该是相反。这个法则并没有错,但只有在强制规定不同种

    类的货币间的兑换比率维持固定不变时才有效。

    ①W.S*ievons[34],p.65,是在反驳Herb«ttSpencer[57]。原注

    ②Jevona,同上,p.65。我们可以在S. J.Loyd(后来的Overatone爵士)写

    于1837年的著作[38],p*49中,看到应当将银行业和钞票发行排除在普

    遍适应的自由竞争之外的早期的典型论证:“竞争带给社会的一般好处

    是,它能刺潋生产商的发明创造和尽心尽力,因而确保他们以最低价格

    向公众提供最好的商品品种和数量,而生产商方面所犯的一切错误和失

    误,其后果都由他们自己承担,而不会落到公众头上。但涉及到纸市,

    公众的利益就完全与此不同了。必须致力于通过固定的法则来使其数量

    保持稳定,而在这一问埋上任何一个错误或失误,其后果都不是降临在

    发行商头上,而在很大程度上得由公众来承受。”显然,这位作者只考

    虑到了不同机构发行同一种货币的可能性,而没有考虑到几种不同的货

    币彼此竞争的可能性。——原注

    ③Jevww,同上,p.82。Jevcms的话实在大错特锚,从字面意义上看,格

    雷欣法則当然是通过人们放弃劣币、保留良币以备他用而发挥作用的。

    ——原注

    ④参见Hayek [30]和Fetter[17a]。——原注

    ⑤如果像有些人有时引用的那样,格雷欣认为,良币通常不能驱逐劣

    币,那他就完全错了,除非我们给他的论断加上一个他可能会隐含的假

    定:政府强制执行某种固定兑换率。——原注

    ⑥参见Bresciani-Tummi [7],p.174:“在人们对本国货币极不信任的环境

    中,

    格雷欣法则的原则会類倒过来,良币将驱逐劣币,后者的价值会持续地

    贬低。”但即使是他也没有指出,决定性的区别,并不是“极不信任”,

    而是政府是否能够有效地强制执行固定兑换率。——原注

    第七章 并行货币及贸易性铸币的有限经验

    在贵金属是唯一一种投入使用、被人们普遍接受的货币、且所有与其接近的替代品至少可以用它们兑付(铜很早就沦落为补充性的硬币)之时,唯一能够同时流通的货币,也就是金币和银币。

    旧时的货币兑换商不得不应付的几种铸币,最终就只剩下这两种,它们

    间的相对价值只能取决于铸币中两种金属的含量(这不能由普通人而只

    能由专家辨析清楚)。很多君主都曾试图在金币与银币之间确立某种固

    定的法定兑换率,从而创造出某种被称为金银复本位制(bimetallism)的

    货币制度。不过,尽管很早就有人提议通过一个国际性条约来确定这种

    比率①,但各国政府还是各自确定了不同的兑换率,每个国家都有可能

    损失那种与其他国家的该种货币相比其价值被低估的铸币之全部。基于

    这一理由,这一制度正确的名称其实应是某种选择性本位制

    (alternativestandard),一种货币的价值取决于当时价值被髙估的那种金

    属的价值。在19世纪中叶这种制度被最终放弃之前,有人曾作出过最后

    一次努力,试图在国际范围内,确定金银之间统一的兑换率:15.5:

    1。只要两种金属的产量不发生太大变化,这种努力是有可能取得成功

    的。这两种贵金属中相当大一部分被用于制造货币,这也就意味着,随

    着这些金属流入或流出这种用途,它们的相对价值可能会发生调整,最

    后会达到其作为货币可以合法地兑换的那个比率的水平。

    并行货币

    不过,在有些国家,金和银曾在很长时间中同时通行,它们的相对价值

    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浮动。比如,从1663年到1695年,英格兰就通行

    这种制度,但到了1695年,政府下令在金与银之间确定一个固定的兑换

    比率,金价被高估,结果,英格兰就在无意之中建立起了金本位制。②

    这两种金属铸币在没有固定的兑换率的情况下同时流通的现象,后来被

    一位来自汉诺威的学者称为并行货币(parallel currencies,

    Parallelwahrung) 汉诺威地区实行该制度一直到1857年——以区别于金银

    复本位制。③

    这是有史以来曾广泛使用的唯一一种并行货币制度,但由于一个特殊的

    理由,这一制度被证明格外地不便利。由于在大多数时间中,同等重量

    的黄金的价值是白银的15倍,因而,显然需要前者用大面额,而后者用

    小面额(铜则用更小的面额)。然而,由于几种铸币的价值都在变动,

    因此,小面额的铸币就与大面额铸币不能保持恒定的比率。换句话说,

    金币和银币自成体系,而并不是同一个体系中的大面额和小面额。④这

    使得大面额与小面额的换算大成问题,即使是为个人自己记账,人们也

    无法定住一个记账单位。

    除了远东最近还有的少数几个例证⑤外,似乎只有很少几种货币同时流

    通的情形,而人们关于金币和银币并行流通的记忆,也使这种制度的名

    声相当糟糕。但这些经验仍然是很有趣的,因为它是唯一具有重大价值

    的历史事例,从中我们看到了几种货币同时流通普遍地会引起的若干难

    题。在这样一种制度中,讨论一国疆域内流通的货币的总数量,严格说

    来是没有意义的。我们这样说毫不为过,因为,只有在我们知道了不同

    货币单位的相对价值之后,才能够加上总流通中不同货币的数量。

    贸易性铸币

    与上述货币制度略有不同、不过更为复杂的例子是人们使用贸易性铸币

    (tradecoins) ⑥ 这种制度也对我们没有多大帮助:奥地利的玛丽亚•特雷

    莎女王时代的泰勒(Thaler,银币单位)曾在红海周围地区流通,墨西哥

    银元也曾在远东地区流通;在有些边界地区或旅游中心,会同时流通两

    个或多个国家的货币。事实上,我们在这方面的经验仍然是非常有限

    的,因此,我们不可能做得比借助古典经济学理论的正常推理更好。我

    们应当努力通过我们从我们关于人在不同环境中的活动的共同经验,整

    理组合出某种心理模型(或思想试验),来描述人们面临新的选项时有

    可能作出何种反应。

    ① 1582年由G.Scamffi[57]提出。

    ②A.E.Feaveryear[16],p.142. 原注

    ③H.Grote[23].——原注

    ④中世纪时代,由意大利的大城市商业共和国发行的金币一度被广泛用

    于国际贸易,并在相当长时期内其含金量都保持稳定,而各地发行的、

    用于当地零售交易的面值较小的铸币一其中大部分是银币一却经常被君

    主降低成色。(Cipolla[11]),p.34及以后各页。一一原注

    ⑤G.Tullock[58]和[59]。对照RKlein[35]。——原注

    ⑥关于贸易性铸币的情况的一个很实用的概括,见Niwsbamn

    [50],p.315。——原注

    第八章 让私人发行的货币流通起来

    在下面的讨论中,我将假定,我们有可能在世界的几个地区建立几个机

    构,它们可以自由地发行彼此竞争的钞票,并同样可以用它们各自的货

    币单位开立支票账户。我将把这些机构简单地称之为“银行”,或在有必

    要将其区别于那些决定不发行钞票的银行时,称其为“发钞银行”(issue

    banks)。我要进一步假定,一家银行为它所发行的钞票所起的名字或面

    额单位,将受到类似于品牌或商标那样的保护,未经授权之机构不得使

    用,同样,也禁止伪造它们,就像禁止伪造其他文件一样。据此,这些

    银行就将竞相使自己发行的钞票尽可能便利消费者使用,从而吸引使公

    众使用他们的钞票。

    私人发行的瑞士“达克特”①

    由于读者可能立刻会问,这样的钞票如何才能被人们作为货币普遍地接

    受?回答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可能是描述一下,比如说,如果由我负责

    瑞士某家合股银行,我会怎么办。假定法律允许(对这种可能性我暂不

    讨论),我将宣布发行无息流通券(non-interestbearingcertificates)或纱

    票,并可以此开立往来支票账户,其单位是“达克特”,并已获注册为一

    个专有商标。我要承担的唯一法定义务是在持有人提出的时候,赎回这

    些钞票和存款,可以视持有人之喜好,每达克特兑换5瑞士法郎或5德国

    马克或2美元。这种赎回价值只是一种保底价,达克特的价值不可能下

    跌到这个水平之下,因为我同时会宣布,我将努力地调整达克特的数

    量,以使它们(精确计算出来)的购买力尽可能地保持恒定不变。我还

    将向公众说明,我已经充分意识到,我完全有可能使这些达克特的价值

    保持不变,因为,只要我满足人们的下列预期即可做到这一点:它们的

    价值将被保持在大致恒定不变的水平。我还要宣布,我将随时向国家提

    出我欲使达克特之价值保持稳定所需之商品等价物的精确数量,但我将

    保留在作出上述宣布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及公众表露出来的偏好之变化而

    修改商品本位之构成的权利。

    不过,尽管由法律来规定发钞银行需保持其钞票价值稳定,既是不必要

    的、也是不可取的,但该行在其贷款合同中显然还是有必要明确地规

    定,任何贷款均可以该行所发行之货币之名义数量偿付,也可以相应数

    量之其他货币或货币组合来偿付,只要其价值足以在市场上购买到与发

    放此笔贷款时作为其准备的商品等值之商品等价物即可。由于该银行必

    须主要通过放贷活动发行其货币,那些有意借款的人完全有可能会被该

    行可随意提髙其钞票之价值的形式上的可能性吓住,因此,他们肯定会

    要求发钞行明确地保证杜绝这种可能性。

    这些流通券或钞票及其等价的账面信用,将通过短期贷款或与其他货币

    兑换而流入公众手中。可以推想,由于该发钞行已保证可以按持有人之

    要求以各种方式赎回,因此,从一开始,该行就会在出售该钞票时获得

    高于其可兑付之任何其他货币之价值的溢价。随着政府发行之各种货币

    的真实价值不断缩水,这种溢价会上升。达克特最初出售时之价格的真

    实价值,将作为该发钞行竭力保持恒定的一个标准。如果原有的货币继

    续贬值(而一种可以替代它、更稳定的货币的出现会加速这一进程),

    对于这种稳定的货币的需求将迅速增加,提供同样稳定但名称不同的钞

    票的彼此竞争的企业将会出现。

    最初,销售(在柜台或通过拍卖)将是新货币发行的主要途径。在正常

    的钞票市场建立起来之后,只需要通过正常的银行业务即短期贷款,即

    可开展日常的发钞业务。

    稳定但不固定的价值

    发钞机构应当从一开始就明确地宣布,它已聚集了足够商品,可借此使

    达克特之价值保持稳定,这种宣示可能是适宜的。不过,由法律将其价

    值与某种具体的本位商品捆绑在一起,既是不必要的也是不可取的。公

    众对彼此竞争之钞票供应作出的反应,在经历一段时间后将逐渐揭示

    出,什么样的商品组合能够构成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最为可取的本位。

    各种商品的重要性及其交易的数量在不断变化,其价格的相对稳定性或

    灵敏性(尤其是它们的价格由竞争决定的程度)也都在变化,这些变化

    将提示发钞行改变其商品组合,以使自己的钞票更受欢迎。总的来说,

    我有理由期望,基于我后面(第十三章)将予以解释的理由,以一组原

    材料的价格作为商品准备本位制(commodityreservestandard)的基础②,

    似乎是最恰当的,不管是从发钞行自己的角度看,还是从保持整个经济

    活动过程的稳定性的角度看,都是如此。

    通过竞争控制价值

    事实上,从绝大多数方面看,上面提出的制度将会被证明是实现我们有

    望从某种商品准备本位制或其他形式的“物价指数本位

    制”(tabularstandard)所能获得之种种益处的更为可行的途

    径。同时,这种制度却不需要由一个垄断的当局进行控制,而完全能够

    自动地运转,其运转完全委托给私人去考虑。如果发钞行不能满足人们

    的预期(而政府机构也肯定会滥用机会操纵原材料价格水平),就有可

    能迅速丢失其整个发钞业务,这种恐惧将能提供一种比任何政府垄断所

    能提供的更强大的保险机制。竞争肯定会被证明是一种更有效的约束,

    它会迫使发钞机构保持其货币之价值稳定(按一组预先选定的商品来衡

    量),当然,它们也有义务用这些商品(或黄金)赎回这些钞票。这也

    将是聚集和储存贵重金属的一种更为廉价的方式。

    私人货币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人们对它的信任,这种信任与目前所有私人

    银行赖以生存的储户对它的信任(或者在美国政府的存款保险计划出台

    之前人们对私人银行的那种信任),没有什么区别。人们现在都相信,

    一家商业银行,为了维持自己的生意,将会妥善安排自己的活动,从而

    使得储户可以在任何时间将其存款兑换为现金;尽管人们也知道,如果

    所有人同时到银行去行使自己的这种权利、要求银行立刻支付,银行不

    可能有充足的现金满足其要求。同样,在我们设想的上述制度中,发钞

    行的经理层将逐渐明白,它的生意得依赖货币持有人稳固的信心,因

    此,他们会持续不断地调整达克特(及其他钞票)的发行事宜,以使其

    购买力始终大体保持稳定。

    那么,这种业务的风险是否真的大到需要某种具有保守倾向的人进入,

    才能使其业务顺利进行? ③不可否认,一旦在宣布将增加多少发行量并

    开始实施之后,该决策就不是发钞机构所能控制的了。为了实现其所宣

    示的保持货币购买力稳定的目标,发行数量就应当及时地调整,以适应

    需求之任何变化,不管是上升还是下降。事实上,只要该发钞行能够成

    功地保持其货币之价值稳定,人们就没有理由担心,公众对其需求会突

    然大幅度减少(即使成功的竞争者可能会抢走其相当大的流通份额)。

    最尴尬的局面反而可能是需求急剧增加,超出了某家私人机构能够应付

    的限度。不过,我们可以相当确定地断言,假如其发钞业务如此成功,

    就立刻会有新的竞争出现,以纾缓该银行的紧张局面。

    最初,发钞行可以以不是很髙的成本对它所发行的货币保持100%的现

    金准备,并把它所获得的溢价不受限制地投放于一般银行业务中。然

    而,一旦由于进一步的通货膨胀,其他货币相对于达克特大幅度贬值,

    该行为了维持达克特之价值稳定,就将不得不以髙得多的兑换率回购大

    量达克特。这意味着,它不得不迅速地撤出它的大量投资。因而,这些

    投资最初就必须非常谨慎地挑选,从而在公众对该货币之需求急剧增长

    时不至于出现尴尬:促成了这一有利发展的机构,不得不把新增市场的

    一部分拱手让给模仿它的机构。顺便说一句,寻找某种能够具备充足资

    金履行义务以保证币值稳定的投资,是相当困难的难题,对于我们正在

    讨论的这家发钞行来说,它所面临的难题跟目前的银行家所面临的难题

    并不相同:所有以它发行的货币放出的贷款,当然都属于稳定的资产。

    乍一看,这样一家发钞行用它自己能够决定其价值的货币来记录自己的

    债权、债务——尽管它如果随意地、任性地改变其价值就不可能不损害

    其业务之基础——似乎让人有点困惑,但其实并不会带来实际的困难。

    如果我们记住,这样一家银行当然会用它自己的货币来记账,那么,乍

    看起来让人困惑的账目问题就基本上不存在了。这样一家银行已发行的

    钞票和存款,是不会用其他价值单位来表示这些债务的;它自己决定着

    该货币单位的价值,它以该单位记录自己的债务、债权和账目。如果我

    们尚能记住,这恰恰就是所有的中央银行在大约半个世纪中所干的事情

    ——它们的钞票当然是兑付不到任何东西的——这一点就不再那么令人

    震惊了。但那些相对于其他大多数资本性资产而可能升值的钞票,可能

    确实会面临会计上的难题,这是他们以前从来没有碰到的难题。发钞银

    行最初当然负有法定义务,使人们可以用它发行的货币赎回其他货币。

    但在该种货币已经存在一段时间后,其他货币的价值就可能已经很小,

    甚至已经完全消失了。④

    ①ducat,旧时在欧洲许多国家通用的金币或银币。一译注

    ②参见Hayek[30]tpp.318-320。——原注

    ③关于吸引力的问題,Fischer[18]对企业在发行指数化债券时曾极为勉

    强一亊的讨论,多少有点关系。一家银行发行的钞票的价值相对于同时

    流通的其他货币的价值逐渐上浮确实可能导致这样一种局面:已发行的

    这种钞票的总价值(加上来自其他方面的债务)将有可能超过其总资

    产。这家银行当然没有以这种价值赎回其钞票的法定责任,但只有在它

    能够迅速地以它的钞票的现价购人它发行的钞票的时候,它才能够保住

    自己的生意。只要它成功地维持了其钞票的真实价值,那它就不需要回

    购太多已发行的钞票。任何人可能都不会怀疑,一位拥有某位著名艺术

    家雕刻作品的艺术经纪人可以通过富有远见的买卖而保持这些雕刻的市

    场价值,哪怕他从来不可能买光市面上所有的印蒯品,只要这位艺术家

    的作品仍在流行即可。同样,一家银行当然可以维持它发行的钞票的价

    值,即使它根本不能回购已发行的全部妙票。——原注

    ④如果对于这样一种稳定货币的需求量突然大幅度增加——可能是因为

    严重的通货膨胀——可能会带来一个很实际的难题,恐怕得通过出售大

    量这种钞粟换回其他钞票才能解决。这家银行当然不得不防止出现这样

    的局面,而要做到这一点,唯有增加自己钞票的供应量。但出售本行钞

    票换回别人钞票,有可能使自己的资产按自己的钞票来衡量出现缩水。

    这家银行似乎不大可能非常迅速地增加其短期贷款量,即使它答应以非

    常低的利率放贷——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它以某种负利率放贷也比售出

    本行钞票购人外行钞票更安全一些。它也许可以以非常低的利率发放长

    期贷款,而购人可流通证券(以它自己的货币计算),如果对其钞栗的

    突然需求迅速出现逆转后,这些证券很容易出售。 原注

    第九 章发行不同货币的银行间的竞争

    长期以来,人们将下面一点视为不证自明之理:货币的供应不可能交给

    竞争;但可能无人能够讲清楚这是为什么。诚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样

    说的理由似乎是,人们总是假定,在一个国家中,只能存在一种统一的

    货币,而竞争则意味着,货币的数量却得由几个独立发行钞票的机构来

    决定。但是,显而易见的是,让不同机构竞争性地发行具有同样名称的

    钞票,并且时刻得准备彼此互相兑换,这种制度是不可行的,因为没有

    谁能够控制其数量,因而也没有人会对这些钞票的价值负责任。因此,

    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发行具有明显差异的、并由不同货币单位构

    成之钞票的多家发钞行之间的竞争,是否不能为我们提供一种比我们已

    看到的更好的货币,其所带来的不便(而且是大多数从来没有经历过

    的),是否比单一一种货币更多?

    在这种情况下,一家发钞行所发行的货币的价值,不一定会受到其他机

    构(私人企业或政府)发行的其他货币的供应量之影响。每个发行自己

    货币的银行都有能力调整其发行数量以使其最为公众乐意接受——竞争

    会迫使每家银行这样做。事实上,每家银行都知道,如果它不能满足人

    们的预期,所遭受的惩罚就是立刻丢掉自己的生意。如果在这个市场上

    取得成功显然是一桩非常有利可图的事业,而成功却有赖于建立起信

    誉,那么,每家银行

    都将致力于获得人们的信赖,让人们相信,它有能力、也有决心实现其

    所宣示的目标。在这样的竞争格局下,仅仅是获取利润的动机本身,就

    能形成一种比政府发行的货币更佳的货币。①

    竞争的效果

    在我看来,下列几点是相当确定无疑的:

    1. 只要人们可以自由地使用随便哪种货币,则对那种被人普

    遍接受的、能够保持其购买力大致平稳的货币,就会形成

    持续的需求;

    1. 由于成功地使货币之价值保持平稳而始终存在对它的需

    求,因此,人们也相信,该发钞行会竭尽全力使它发行的

    货币好过垄断者所发行的任何货币,因为垄断者是不需为

    其贬低货币价值的行动承担风险的;

    1. 发钞机构可以通过调整其钞票发行量来实现这一目标;
    2. 各种货币都根据上述原则调整其发行数量,乃是调整用于

    一切方面的交换媒介的数量的所有可行办法中之最佳者。

    显然,若干发行不同货币、彼此竞争的发钞行之间必然会展开竞争,以

    争取扩大自己所提供的贷款或销售之数量。一旦彼此竞争的发钞行令人

    信服地证明,他们所提供的货币将能比政府所供应的货币更好地满足公

    众之需求,则人们就会毫无障碍地接受它们所发行的货币而放弃政府的

    货币——至少是在政府已经取消了使用这些私人货币的所有障碍的国家

    会这样。新货币的出现和使用范围的扩大,当然会降低对于现有国家货

    币的需求,因为除非国家货币的发行数量迅速缩小,否则就会导致其货

    币贬值。正是通过这样的过程,那些不可靠的货币将会逐渐地被完全清

    除掉。政府要想避免自己的货币被取代,所需要做的就是在其完全消失

    之前进行改革,并且要明白,它自己的货币的发行量,也必须根据那些

    彼此竞争的私人机构所奉行的同样的原则进行调整。不过,这看起来似

    乎不大会发生,因为要防止自己的货币不断贬值,就需要面对新货币作

    出正确的反应:迅速收缩自己的货币的发行量。

    “一千只猎狗”:瞥觉的新闻媒体

    借助新闻媒体和货币交易所的严密监督,发钞行之间的竞争将会变得非

    常激烈。使用哪种货币订立合同、开立账户,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非

    常重要的决策,因此,金融报刊上每天都会提供无所不包的信息,而发

    钞行自己也不得不向公众提供这些信息。事实上,如果有哪位银行家没

    有能够及时地作出反应以确保他所发行之货币的价值平稳,就会有上千

    只猎狗扑上去撕咬这位不幸的银行家。报刊可能每天都会刊登一张表,

    不仅反映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率,也注明每种货币的现有价值,及其价

    值与其已经公开宣布的、用商品衡量的价值标准相偏离的水平,这些都

    有可能被其读者加以利用,这些图表有可能类似于表1(在每种钞票后面

    跟着的是发钞机构的大写字母缩写)。

    表1 有可能出现的货币价格偏离的示意表

    谁也不会比银行家更害怕看到他们的货币由于价值跌落到刊登该表格的

    报纸设定的可以容忍的标准之外,而被特意加粗标注出来。

    三个问题

    上面对若干私人发钞机构间的竞争的粗略描述,实际上已经回答了人们

    会提出的几个问题,下面几节我们将对这些问题予以更为详尽的考察。

    第一个问题是,一个与其他机构展开竞争、并发行自己自成体系的货币

    的机构,是否始终能够通过控制其发行数量来调整其货币的价值,从而

    使之比起其他货币来对公众更有吸引力,而其他货币的发行商能在多大

    程度上透过自己的政策影响该行的努力?

    第二个问题是,如果各家发钞行都宣布它们的意图(且证明它们有能

    力)是保持它们的货币始终维持在自己所宣布之价值水平上,那么,公

    众会偏爱哪一种的价值(或一种货币的其他属性)?

    最后一个但并非不重要的问题是,大多数从个人角度出发选择使用的那

    种货币,是否也能实现所有其他目标。尽管乍一看,人们会觉得肯定会

    这样,但这并不总是必然正确的。可以设想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人们的

    努力的成功,不仅取决于他们自己所使用的货币,也仰赖于他人所使用

    的货币的效果,而我们可以设想,他们觉得可以从自己所使用的那种货

    币中得到的收益,完全有可能因为这种货币被普遍使用所导致的紊乱而

    被抵消。就目前我们的讨论而言,我不相信这是拒绝我们所提出的制度

    的理由,不过,这个问题当然还是有必要予以清楚的阐述。

    在我们深入讨论多种货币的互动关系之前,比较适宜的做法是先用一个

    小节来准确地说明,我们所说的货币或通货(money or currency)的含义

    是什么,说明货币的不同种类,及彼此间的区别所在。

    ①除了以自己的货币结算的钞票和支票存款之外,一家发钞银行显然也

    会提供小面额的硬币;供应某种方便人们使用的小面額硬币。这一点对

    于自己的普遍流行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人们可能习惯于使用某一套小面

    额硬币,这将使某一种货币在某个地方的零售交易中占据主宰地位。不

    同货币间展开的有效竞争,有可能基本上仅限于企业间使用矚种货币,

    而零售交易使用哪种货币,则取决于人们决定使用哪种货币支付工资和

    薪金。在目前之销售业务统一使用某种小面额标准硬币的那些领域,比

    如在投币式自动售货机、交通或电话行业,可能会遇到某些特殊的难

    題。甚至有可能在若干不同货币均被普遍使用的地方,将会有一套小面

    額硬币占据主导地位。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则大多数互相竞争的货

    币实际上将保持同样的价值,那么,使用硬币的技术性难题就可以以好

    几种方式来解决。一种方式可能是某个机构,比如说零售商协会,专门

    发行一种统一的硬币,其市场价格略有波动。生意主要在本地的那些商

    人、交通与通讯行业可以联合起来,以市场价格、并通过银行向当地所

    有的自动售货机出售一套符号性货币。我们当然也可以期待着,商人的

    创新精神会很快解决这样的小难題。另一个可能的前景则是,用附有电

    子标识的塑料之类的符号性货币取代目前的硬币,各处的现金柜台和投

    币机器都能够识别,其“签名”将受到法律保护,跟任何文件一样,不得

    伪造。一原注

    第十章 关于货币定义的一些题外话

    货币通常被定义为那种获得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①,但在一个共同体

    中,为什么只应当有一种货币被普遍地(或广泛地)接受,却不得而

    知。我过去有几年曾生活在奥地利边境地区,那里的杂货店主和大多数

    其他商人,都很乐意接受德国马克,跟接受奥地利先令一样高兴;只有

    法律才禁止设立在萨尔茨堡的德国银行,像它们在离此不过10里开外的

    德国境内那样,用德国马克开展其业务。同样,在奥地利成百个旅游胜

    地,经常接待来自德国的旅游者,其中大部分地方都接受美元,它跟德

    国马克一样受欢迎。我相信,这种现象在美国与加拿大、美国与墨西哥

    两国漫长的边境地区,恐怕也一样常见,在其他国家的边境地区也同样

    如此。

    不过,尽管在这些地区,人人都乐于按照当时的汇率接受若干种不同的

    货币,但个人可能仍然使用各不相同的货币来持有(作为淸偿准备

    金)、订立未来偿付的合同,或打入他们的账户,而该共同体则可能以

    同样的方式对不同通货的数量之变动作出反应。

    上面说到几种不同的货币,我们指的是具有不同名称的货币单位,它们

    彼此间的相对价值可能会不断波动。我们必须强调价值不断波动这一事

    实,因为,它们并不是我们区别各种交换媒介的唯一一种办法。即使它

    们用的是同样一套单位(比如美元、法郎),其被人接受的程度(或流

    动性,也即让其成为货币的特质)或不同群体的人们乐意接受它们的程

    度,也大相径庭。这也就是说,不同种类的货币之间的区别,可能不止

    一个维度。

    货币与非货币之间并无清晰的界限

    这也意味着,尽管我们通常都以为,作为货币的东西与非货币性的东西之间,存在着一条严格清晰的界线——法律也一向试图要作出这样明晰的区分——然而,一旦我们考虑到货币历史的演变过程,就会发现,根

    本不存在这样淸晰的区分。我们看到的毋宁是一个连续统一,具有程度

    不等的流动性、或具有可不受其他东西之价格波动影响之价值的东西,

    其可发挥货币功能的程度,其实是渐次变化的。②

    长期以来,我发现,向学生这样解释是很有效的:我们用一个名词来描

    述货币,其实是个不幸的事情;如果“货币”一词是个形容词的话,可能

    更有助于我们理解货币现象,这个词描述的不同的东西可能具有程度不

    等的某种属性。③基于这一理由,“通货”(currency)一词可能更为恰当,

    因为,在不同的地区、对不同的人群来说,作为货币的那些东西将会具

    有程度不等的“流通性”。

    虚假的精确性、统计测量和科学的真相

    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一个难题,这个难题在我们试图说明关于经济生活现象的不那么恰当的定义时,经常会碰到。为了简化我们对于非常复杂

    的相互关系的描述——否则我们就可能无法描述这些关系——我们就刻

    意作出某些截然的区分,而在实际生活中,对象的不同属性其实是渐次

    变化的。当我们试图在商品与服务、消费品与资本品、耐用品与消耗

    品、可再生性商品与不可再生性商品、特种商品与多功能商品、可替代

    性商品与不可替代性商品之间作出明晰区分的时候,也会面临同样的困

    境。所有这些区分都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我们常见的追求虚假的精确性

    从而把这样的分类视为可量化的指标之时,这种区分却可能是误导性

    的。这里涉及到的简化过程,有的时候确实是必要的,但也总是危险

    的,已经导致了经济学中的很多谬误。尽管分门别类具有重要意义,但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能够清晰地、毫不含糊地将这些东西分成两个或更

    多截然不同的类。我们经常这样做,我们也许‘经常必须这样做,仿佛

    这种区分是实有其事;然而,这样的做法却非常容易让人上当,并会得

    出完全错误的结论。④

    法律拟制与有缺陷的经济学理论

    同样,人们也可以作出法律拟制(legal-fictions):存在着一种清晰界定的

    被称为“货币”的东西,可以与其他东西严格淸晰地区分开来;这样的一

    种拟制,旨在满足律师或法官的工作,但在人们探讨与货币有关的事件

    的典型后果的时候,这种拟制从来就不能成立。当它导致人们出于某种

    目的而要求只能使用政府发行的那唯一一种“货币”或只能有一种东西可

    以被称为该国的“货币”的时候,则带来了更大的危害。我们下面将会看

    到,上述看法也会导致人们发展出一种解释货币的单位价值的经济学理

    论,尽管在其简化了的假设条件下,这种理论会给我们一些有用的粗略

    估计值,但这种理论对于解决我们正在讨论的难题,却毫无助益。

    对于下面的讨论来说,重要的是记住一点:不同的货币的区别可以表现

    在两个可能并非毫无关联的方面:人们接受它的程度(流动性)和人们

    对其价值之变动的预期(稳定还是易变)。稳定性的预期显然会影响某

    一种货币的流动性,但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在短期内,流动性有时比

    稳定性更为重要,或者一种更为稳定的货币由于某种理由而只被很有限

    的人群接受。

    含义与定义

    这里或许是个合适的地方,我们可以对我们在此后将要频繁使用的术语

    的含义作出明确的解释。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清楚看到,在我们讨

    论的问题中,说“通货”(currency)比说“货币”(money)要更为恰当一

    些,不仅是因为前一个词更容易谈论其复数形式,也是因为,诚如我们

    上面已经看到,“通货”突出强调了某种属性。我们也将用“通货”一词

    ——也许与其最初的含义略有冲突——不仅包括纸币和其他形式的“常

    用货币”(hand-to-hand-money),也包括支票中的银行存差及其他可以用

    以发挥支票之大多数功能的各种交换媒介。不过,诚如我们在上一段中

    指出的那样,我们没有必要在货币与非货币之间作出非常清晰的划分。

    读者如果能够始终记住下面一点则会大有裨益:我们所研究的其实是其

    被人接受的程度不等的一系列对象,这种程度会在不知不觉中向较低水

    平递减直至那些显然不能充当货币的东西。

    尽管我们将频繁地发行通货的机构称为“银行”,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

    的银行都会发行货币。在提到货币间的兑换率的时候,我们将始终使

    用“兑换率”(rate-of-exchange)—词,并用“通货交易所”(currencyexchange)(

    类似于股票交易所)来指有组织的货币市场。当我们在探讨

    流动性排序中处于两可程度的情况时——比如旅行支票、信用卡和透支

    ——我们偶然也会说“货币替代品”(money-substitutes),断言他们到底

    属于流通中的通货还是不属通货,是相当任意的。

    ①这个定义是CarlMenger[43]提出的,恐怕也是他的著作终于淸除掉了

    那种中世纪的概念,即货币或者说货币的价值,是国家创造出来的。

    Vimring[61],p.9报道说,中国人早期用一个词来表达他们对货币的认

    识,这个词字面上的意思是“用做流通媒介的商品”。现在更为人普遍使

    用的说法是,货币是流动性最髙的资产,当然(Carlile[8]早在1901年就

    指出了)也是同样的意思^充当某种被人广泛接受的交换媒介,这只是

    一种要充当货币的东西所应具备的功能之一,而一种普遍被人接受的交

    换媒介一般还需要具备记账、价值储藏、作为延期支付之标准等等功

    能。而货币乃是一种“支付手段”的定义,则纯粹是同义反复,因为这个

    概念本身就预设了以该货币发生之债务。参见L.V.Mises[45],pp.34及以

    后各页。当然,货币乃是被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的定义,也必然意味

    着,即使在一国韁域内,也必然存在着一种货币,它比所有其他货币更

    为人普遑接受;可能存在着被接受程度相同的货币(我们称之为通货可

    能更为便利),尤其是其中一种可以迅速地以一个公认的——尽管可能

    不是固定的——比率兑换成其他货币的时候。——琢注

    ②见J.R.Hicks[33]。——原注

    ③由于这个理由,Machlup有时会说“货币性”(moneyness)、“接近货币性”(near-moneyness),见Machlup[39]0 原注

    ④这种做法在统计学家那里尤其常见,他们的统计技术要得到发挥,通常得依赖于使用这样的分类。经济学中流行的趋势是只接受那些经过统

    计学检验的理论,尽管这种趋势使我们能够得出某些大致接近真理的有

    用的结论,比如货币价值的数量理论,但这种做法实在是徒有其名。本

    文中讨论的设想将使经济理论中的大多数童化方程根本派不上用场。为

    了使某一研究題目更容易用数学处理而引入现实世界中根本就不存在的严格的区分,并不能使其研究更科学,而只能使之更不合乎科学。——原注

    第十一章 控制一种竞争性货币的价值的可能性

    竞争性通货发行者必须向其客户提供的最具吸引力的东西是,它得保

    证,它发行的通货的价值将会维持稳定(或者该行将会按某种可预期的

    方式采取行动)。我们将在第十二章深入探讨公众更青睐哪种形态的稳

    定性。本章我们将集中探讨,一家与发行同种通货的银行进行竞争的发

    钞行,是否有能力控制它自己发行的通货数量从而决定该通货在市场上

    的价值。

    一种通货的预期价值,当然不是促使公众借贷或购买它的唯一考虑因

    素,不过,预期价值也将是决定公众乐意持有多少该种通货的决定因

    素;而发钞行很快将会发现,公众持有其发行之通货的欲望,是决定其

    通货之价值的根本因素。乍看之下,下面一点似乎是显而易见的:排他

    性发行某种通货的发钞行,由于可以全面地控制其供应量,因而能够决

    定其价格,只要有人愿以该价格购买它即可。如果发钞行的目标如我们

    临时假定的那样,是保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即保持其发行之通货与

    某种商品之特定组合的恒定比例——则它会将通过调整流通中之通货的

    总量来抑制价格总水平上升或下降的趋势。

    通过出售/回购通货和(短期)放贷进行控制

    发钞银行将可运用两种办法来改变其发行之通货的总量:它可以以其他

    通货(或证券及其他商品)为工具出售或回购其发行之通货;它也可以

    收缩或扩张其放贷活动。为了保留对于它已发行之通货的控制权,总的

    来说,它将不得不将自己的信贷仅限于短期合约,这样,只要减少或暂

    时中止新的信贷活动,仅贷款人陆续偿还那些以前发放的贷款,就会使

    其发钞总量迅速减少。

    为了确保其发行之通货的价值保持恒定,发钞行必须要记住的一点是,

    永远不要将发行总量增加到某一水平之上,在这一水平,公众无须增加

    它的支出——从而推升以其所表示之诸商品的价格——即可持有它;它

    也决不能将其总量压缩到某一水平之下,在这一水平,公众持有它而不

    会减少对它的支出从而压低商品价格。事实上,那些用于衡量通货是否

    保持稳定的很多、甚至大多数商品,目前主要是用其他竞争性的通货来

    交易和报价(如果像我们将在第十三章提出的那样,这些商品组合主要

    由原材料或食品的批发价格构成,则尤其如此)。因而,这家发钞行不

    得不紧盯自己发行的通货的流通量的变动直接对其他商品的价格的影

    响,同时,更得关注它与那些商品赖以进行交易的诸货币的兑换率。尽

    管探明恰当的兑换率的任务(考虑不同通货间具体的兑换比率)是复杂

    的,不过,计算机或许能有助于人们几乎是同步进行计算,因而,该银

    行将时刻清楚地知道,应该增加还是该减少自己的通货总量,其手段则

    是发放贷款或回购货币。在通货交易所中购进或出售,也可以立刻收到

    短期的效果,不过,较长久的效果则只能通过改变放贷政策来实现。

    通货发行的政策

    也许我应当在这里更详尽地阐述一下一家发钞行为了保持其通货的稳定

    应怎样做。该行作出有关信贷政策的日常决策(及其在通货交易所的出

    售或购买决策)的基础,应当是由一台计算机持续地计算出来的结果,

    当然,需要将该行所获得之有关商品价格和兑换率的最新信息连续地输

    入该计算机。这种计算结果的特征可以用下面经过简化的表格予以说明

    (表2)。(在这里我暂不考虑下面的问题,即是否应该考虑将商品从主

    要市场运送到某些集散地的成本问题,或是否应当考虑不同的运输形式

    各自的成本问题。)

    表2 某通货稳定性示意图

    最重要的信息是表中右下角的那个指导性数字,这个数字来自于刻意选

    择出来的一组一定数量商品,并使其用达克特表示的价格总水平为

    1000,或者将1000当做某种指数的基数。这一数字及其当期变动将成为

    一个信号,会告诉该发钞行的所有髙级经理该干些什么。如果电脑屏幕

    上显示的数字是1002,将等于告诉经理得收缩或收紧控制,也即通过提

    高贷款成本或更严格选择的办法来限制放贷,更大量地出售其他通货;

    数字为997,则等于告诉经理,他们应当略微放松和扩张。(计算机中的

    数据也会显示在董事长的办公室中,让他同步知道,他的经理们是否敏

    捷地对这些指令作出了反应。)这种收缩或扩张对各种商品的价格的影

    响主要是间接的,得通过它与这些商品赖以进行交易的那些通货之兑换

    率发挥作用;只有对于那些主要以达克特交易的商品的价格的影响才是

    直接的。

    这些信号也将显示在通货交易所,如果大家都知道该行采取了敏捷而有

    效的措施矫正了那些偏离,则该信号会使交易所对该行矫正发行量的努

    力帮一把忙,因为该通货的价值低于正常值(指导性数字为1002),人们

    预期它的价值将会上升,此时,对它的需求会增加;而当人们预期它的

    价值将跌落之时,对它的需求将会减少(因为那个指导性数字为997)。

    我们很难明白,持续地追求这样的政策,怎么还不可能导致该通货之价

    值围绕着挑选出来的商品本位而波动?而这些商品的种类最后实际上会

    限制在很窄的范围内。

    关键因素:持有通货的需求量

    然而,下面一点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只要一个机构在知道——不管是直

    接通过其他通货的价格还是间接知道的——公众是否乐于持有它的通

    货、因而也使自己得以维持它的业务的关键,将取决于它维持其通货的

    价值的时候,它就既有能力、也不得不通过持续不断地恰当地调整其通

    货之流通量,以维持上述结果。它绝对会牢记在心的关键一点将是,使

    自己的通货之流通量保持在较高水平,并能不断增长;真正具有决定意

    义的,不是公众借贷它的需求,而是公众持有它的意愿。因而,当期发

    行量的不够慎重的增加,有可能使流回该行的通货之增长快于公众持有

    它的需求之增长。

    如上所述,新闻报刊会密切关注每一发钞银行的活动之效果,每天都会

    报道各种通货偏离其自己设定的标准的情况。从发钞行的角度看,允许

    在任一方向出现小幅度、且事先宣布了处于可容忍之限度或标准内的偏

    离,是比较可取的。因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只要它能够证明自己有能

    力、也有决心使兑换率(或用其货币所表示之诸商品的价格)迅速地回

    复其基准,投机活动就会帮它的忙,从而不必它自己非采取恰当的措

    施,也同样能确保绝对的币值稳定。

    只要该银行成功地将其通货的价值保持在可以接受的水平,就不可能出

    现这样的情形:它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急剧地收缩其货币之流通量,结

    果使自己陷人拮据状态。过去导致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通常是形成了

    那种对流动性“现金”之需求增加的环境,而银行却不得不减少其已发行

    的通货总量,仅仅为的是使该总量适应人们对各种形态之该通货的总需

    求量出现萎缩的局面。而如果它借出的主要是短期信贷,则贷款的正常

    偿还过程就可能相当迅速地实现这一结果。只要我们认识到,彼此竞争

    的所有发钞行都在试图控制其通货,旨在使其价值保持某种意义上的稳

    定,则整个问题就将非常简单而直截了当。

    竞争是否会扰乱该体系

    但如果一个竞争者试图通过借助承诺其他的好处,比如降低利率,或者

    开具账目信用(book credits),甚至可能以另一家银行发行的通货的名义

    发行钞票(换句话说,发生了见票即付的债务[debts pay able

    ondemand]),企图以这些手段从货币竞争中获益,其结果又会如何呢?面

    临上述行为之扰乱,该发钞行还能够保持对于自己发行之通货的控制

    吗?

    任何银行当然都始终具有一种强烈的冲动,试图通过比其竞争对手更廉

    价地放贷而扩张其通货之流通量;但它立刻就会发现,只要这额外增加

    的贷款没有相应增加之储蓄的支持,这种企图就必然会事与愿违,并伤

    害到过量发行之该行。毫无疑问,人们当然都会非常积极去借贷一种利

    率较低的通货,但他们恐怕都不愿意看到自己持有的流动性资产中,很

    大部分正属于那种发行量已经增加的通货,而他们很快就能从各种报道

    和市场上的各种迹象中知道这一点。

    确实,只要各种通货几乎可以随时以某个已知的比率兑换成其他通货,

    则以这些通货标价的诸商品的相对价格也会保持不变。即使在商品市场

    上,这些商品的价格(或者在需求中有很大比例是以发行量增加的那些

    通货来标价的地区,用所有的通货标价的价格)相对于其他商品的价

    格,也会趋于上涨。不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件将会发生在通货交易

    所中。在通行的兑换率水平,发行量已经增加的那种通货在人们所持有

    的各种通货中所占的比例会比正常情况下有所增大。毕竟,每个曾以利

    率较髙的通货借款的人,在不得不还款的时候,都希望以较低利率借到

    钱,用这笔钱他可以减轻更多债务负担。其他银行尽管没有放缓其放贷

    速度,但其贷款将会很快地被偿还,而那家低息放贷银行则贷出其回收

    的所有货币。结果必然是在通货交易所出现那种过量发行的钞票供应过

    剩的情形,这很快就会导致这种通货与其他通货兑换的比率下降。正是

    这一新的兑换率水平,将使得通常以其通货标价的商品的价格,立刻被

    转换成以该种违规通货来标价;尽管过量发行的结果是,通常以它所标

    价的价格会立刻上涨。市场报价下降和商品价格上涨,会立刻诱导那些

    通常持有该通货的人将手中的钱兑换成其他通货。由此而导致的对这种

    通货的需求之下降造成的收益减少,在较短时间内,用其低息放贷所获

    得的收益来弥补可能还绰绰有余。但如果这家发钞银行实行低息放贷政

    策,可能会引发一场广泛的逃离该通货的事件;而持续的低息放贷则意

    味着越来越多的该种货币被注入到通货交易所中。我们可以有把握地得

    出结论:一家发钞行是不可能通过过量发行而击败其他通货的——如果

    其他通货的发钞银行时刻准备着在必要的时候通过临时减少其发行量而

    回击这种企图,当然更不可能。

    寄生性通货会妨碍对于通货价值的控制吗?

    一个更为艰涩、而答案也许不会那么清晰的问题是,那种似乎不可避免

    地会出现的、我们可以称之为寄生性通货(parasitic currencies)的东西,

    能在多大程度上扰乱发钞银行对于它自己发行的通货的控制力?所谓的

    寄生性通货就是指发钞行通过其他银行建立起一个宝塔形的发放信贷的

    结构,这些银行可以用原发行者使用的那种通货的名号开立支票账户,

    甚至可能发行该种钞票。只要这种寄生性钞票清楚地标明是必须用原发

    钞银行发行的通货来支付的债务,就看不出,如何才能够或是否应当由

    法律予以阻止这种现象。

    显然,并不是所有的银行都愿意发行——或能够发行——自己的通货。

    那些没有发行自己通货的银行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接受以其他银行之通

    货表现的存款和授信,而且它们将倾向于接受那种表现最好的通货。而

    原发钞银行也可能根本就不会去阻止别的银行这样做,尽管它可能不喜

    欢其发钞量大于以它的通货表现的支票账户正常运转所需要的量。当

    然,一家二级发钞行发行的钞票必须得标明,这些钞票不是拥有达克特

    商标的那家发钞银行发行的原行钞票,而只是获取达克特的凭证,否则

    的话,它们就完全属于假钞。但我看不出,对于品牌或商标的正常法律

    保护程序,如何能够阻止其他银行发行以钞票形式体现的的这种债权凭

    证;通过法律禁止这一点是否可取,也是很成疑问的。尤其我们看到,

    这样的钞票与支票存款之间,本质上是相同的,即使是发钞银行,也不

    大情愿阻止那种做法。

    这样一种通货的原发行者能够做、并且不得不做的事情,不是重复政府

    垄断时所犯的错误:即政府逐渐地丧失对于这些二级或寄生性银行发行

    的钞票的控制权。原发钞行必须让人们清楚地知道,它不会通过动

    用“现金”(即它发行的钞票)回购二级发钞行的债务而拯救这些银行。

    我们后面(第十六章)将会看到,政府是如何走入这一陷阱,并使它们

    对货币发行的垄断权以某种最不可取的方式遭到削弱。(它们承担着控

    制这些标准通货的总量的责任,但它们始终面临着来自其他银行的、要

    求发行廉价货币的压力,因为其他银行要快速扩张;而原发钞行担保其

    流动性,就帮了它们的忙;但到最后,就没有人会对货币的总量拥有完

    整的控制权。)

    在我看来,这是我们的方案所能引起的最严重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答

    案是,尽管私人发钞银行将不得不容忍打着同样名号的寄生性存款或钞

    票在市面上流通,但它们也不应协助、相反应当通制这种现象,办法则

    是,事先就告知天下,它们不会提供回购这些寄生性钞票所需要的钞

    票,除非是针对“硬现金”,即除非是用其他一样可靠的通货来购买。严

    格地坚持这一原则,它们就能迫使二级发钞行以非常接近于“100%准备

    金银行业务”(100 percent banking)的原则开展其业务。由于这些通货始

    终只是信用有限的寄生性钞票,因此要想让这些钞票继续在市场中流

    通,就必须奉行某种政策,这种政策能使人们确信,它们的价值永远不

    会出问题。这一政策有可能限制其通货的流通,因而会限制原发钞行的

    利润,不过,这样也就不至于严重地束缚其保持本行通货价值平稳的能

    力。

    为实现这一点,具有商标的某种通货的原发钞行就必须要预见到这样的

    寄生性通货(或任何保持其价值等于该通货本身的流通性权益凭证)发

    行过量的后果,要在预期到这些寄生性通货贬值之前,就无情地拒绝以

    平价购买它,而以其他通货表示的一些商品的价格之上涨,就能显示这

    种贬值的迹象。因此,一家发钞银行经营其他银行发行的货币时,不可

    能是纯粹自动的事情(以不变价格买进、卖出),只受已经看到的其他

    通货之购买力的变动的指导;这样的一家银行也不能以与髙于一篮子商

    品之本位的当下购买力相对应的那个兑换率买进其他通货;相反,它要

    维护本行通货的短期稳定,就需要有效地作出深人准确的判断,它的业

    务必须要参照一些能够预示其他通货之价值的未来变动的指标来进行。

    第十二章 公众将选择哪类货币?

    由于我的主要论旨是,公众会从若干彼此竞争的私人发行之通货中挑选

    出某种会比政府提供之货币更好的货币,因而下面我得探讨一下公众进

    行挑选的过程和标准。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几乎没有什么经验知识,因而去询问民众(比如通

    过民意测验),恐怕没有什么用处。由于从来没有过这种经验,所以,

    大多数人也不会对于如何挑选有什么想法或形成某种看法。我们只能根

    据我们对于人们获取货币之目的和他们在类似情景下可能的行为模式的

    一般性了解,来推测个人决策可能呈现出的特征。毕竟,这也是大多数

    经济理论赖以提出并得出结论的研究方法,而后来的结论往往能够证实

    那些结论。我们当然不必假定人们到了新的情景中立刻就会理性地行

    事。不过,即使不是靠着洞察力,他们也很快会通过经验学习并模仿那

    些最成功的行为,因为这最能增进他们的利益。①在本文所考察的这类

    重大变革的情形中,当时可能暂时会导致很大的不确定性和困惑。但我

    认为,我们洽有理由对下面一点表示太多怀疑:人们很快将会发现理性

    的思考所能够告诉他们的一切。这种过程在现实中进展得是快是慢,则

    可能会因国家而异。②

    货币的四种用途

    影响人们从若干种货币中作出选择的主要因素是货币的四种用途:第一

    种用途是用以购买商品和服务,第二种用途是持有,作为满足未来之需

    的储备,第三种用途是用于合同规定的延迟支付,最后一种用途是作为

    会计单位,尤其是在记账时。把这些用途视为货币的“功能”的做法很普

    遍,但实际上却不恰当。事实上,这些用途只是货币作为一种交换媒介

    的基本功能的延伸而已,只有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比如在交换媒介大

    幅度贬值的情况下,这些功能才会与其基本功能分离。从下面的角度

    看,这些用途也是互相依赖的:尽管乍一看,货币的不同属性对于其不

    同的用途而言,似乎都是可欲的;然而,货币在发挥一种功能,即作为

    一种会计单位时,保持价值稳定才是最可欲的。尽管乍一看,在人们的

    日常购物活动中,是否便利可能会被认为是选择的决定性因素,但我相

    信,事实将证明,作为一种会计单位的稳定性,才是主宰一切的。

    现金购买对于占人口大多数的靠领取工资和薪金的人来说,最重要的事

    情可能是他们在日常购物的时候,是不是能用手里的通货付款;他们也

    得到处寻找价签,看看是不是用他们手里的通货标价的。另一方面,店

    主却只要知道自己能够随时按已知的兑换率兑换各种通货,就会非常乐

    意接受任何一种通货,只要价格定得恰当即可。电子现金收款台可能会

    迅速得到发展,它不仅能够同时显示以顾客所喜欢的任何货币标出的同

    一商品价格,也会通过计算机与银行连接起来,从而使商家能够立刻将

    顾客的付款进行折算、以该商家所选择的通货记人自己的账户中(每天

    晚上会汇集现金结算表)。而商家也会发现,本地同时流通两三种货

    币,并没有什么不便之处,只要用比较醒目的方式在价签上标出不同通

    货的价码就可以了,比如每种通货用不同的颜色;这样一来,顾客也可

    以方便地比较同一种商品在不同商店、以不同通货表示的价格。

    满足未来之需的储备靠领取工资和薪金生活的人,除了以自己的工资收

    入用于日常开销之外,最关心的另一点可能是币值的稳定性。尽管在抵

    押贷款和分期付款的时候,他也会从通货贬值中得到一定的好处,但他

    的工资或薪金合同,却会使他更喜欢一种趋于升值的货币。

    持有现金的人——其实就等于所有人——都喜欢某种趋于升值的通货。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社会对于这种有升值潜力的通货的需求是很强烈

    的;但显然,这对于以这种通货借钱的人来说,却绝非好事;而对于发

    钞银行来说,把价值保持在其通货的实际价值之上,也没有好处。因

    此,我们可以设想,这种趋于升值的通货,可能只会发行很有限的数

    量,以用于特殊用途,这样的通货似乎非常不大可能被广泛地使用。人

    们可能会持有的货币,将主要是那些预期可以用来偿还债务的货币。

    作为延迟支付的标准关于货币的第三种用途,即作为延迟支付的标准,

    合同各方首要关注的当然正好与上面相反:贷方喜欢一种趋于升值的通

    货,而借方喜欢一种趋于贬值的通货。但每一方的构成其实都非常复

    杂:债权人方面除了包括所有的资本所有者之外,还包括所有领取工

    资、薪水的人;而债务人一方则包括企业、农场主和银行。因而,市场

    的力量似乎不大可能导致出现一边倒的情形。而且,尽管在短期内,各

    方都会从他们借人或贷出的那种通货之价值的变动中受损或受益;但他

    们可能很快就会发现,这些损失或收益都只是暂时性的,并随时会消

    失,因为利率自身会进行调整以适应可能的价格变动趋势。

    可靠的会计单位在我看来,将使人们普遍地选择一种价值保持稳定的货

    币的决定性因素是,只有这样一种通货,才能使人们进行合乎实际的经

    济计算,从而就长期而言,人们会从若干种货币中成功地选择出有益于

    生产和交易的通货。尤其是,只有在会计单位的价值大致保持平稳的情

    况下,才有可能完成会计的主要任务,即确保企业的资本存量不会被消

    耗掉,只有表现为利润的净收益才能由股东支配。

    如果要解释,为什么只有在货币的价值保持稳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成功

    的经济计算,就引出一个问题,我们所说的“货币的价值”,确切的含义

    到底是什么?货币保持稳定,体现在哪些方面?这些问题,我们只能留

    待第十三章再来讨论。至于此处,下面的经验事实就能说明问题了:只

    有在会计账目单位在某种意义上保持还过得去的稳定性的时候,才有可

    能实现有效的资本保值和成本控制。因此,我们现在可以就我们的讨论

    暂时作出一个结论:至少从长期来看,在若干通货中被人们有效地选择

    出来的,一般都是有竞争力的那种通货。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通货,

    将是在它的帮助下取得成功的人们所喜欢、他人因而也模仿使用的那种

    通货。

    ①参见CarlMenger[43],p.261:“使人们对于自己的经济利益认识得更准

    确的途径,奠过于观察到他人是如何利用正确的方法手段实现了自己的

    目的、取得经济上的成功的。”——原注

    ②我们不能完全忽视下面的可能性:商人根据过去的经验、尤其是过去

    50多年的经验而采取的做法和形成的预期,已经充分适应了一种价格持

    续上涨的趋势,因而,当实现平均价格保持的稳定之后,最初反而会对

    他们产生消极影响。这种经验甚至有可能使得一些商人更喜欢以某种缓

    慢贬值的通货进行交易和开户。不过,我相信,最终,那些选择了稳定

    通货的人将会取得更大的成功。——原注

    第十三章 货币的哪种价值?

    从科学的意义上严格地说,并不存在货币的价值十分平稳这样的事情

    ——当然,也不存在别的十全十美的事情。价值是一种关系,是一种等

    价的比率,或者用杰文斯的话说,是“间接表达一种比例的模式”①,价

    值只能这样表示:我们对一定数量的一种东西的估价与“等价”的一定数

    量的其他东西相同。这两种东西彼此互相表示的相对价值可以保持平

    稳,但除非我们具体指出相对的那个东西,否则,“某个东西的价值保

    持不变”的命题就没有明确的意义。

    我们会习惯性地、不很严谨地说,“啤酒比食用甜菜的价值更稳定一

    些”(这是我们能够作出具有一定意义的断言的最佳例子),此时我们

    的意思是说,啤酒与其他各种商品的相对价值或者说在较长时期内的价

    值或其交换比率,更为平稳一些。而对于–般的商品或服务,我们最关

    心的通常是它们与货币的关系。当我们用“价值”一词说到货币本身、说

    货币价值比较平稳的时候,我们的意思是,以它所表示的大多数商品的

    价格在短时间内不会沿着同一方向大幅度变化,或者说变化很小。

    “一种具有稳定价值的货币”

    但有些商品的价格在自由市场上一直在变化。我们有时会感到,尽管很

    多东西的价格已经变化了,而货币的价值却大致保持平稳;而在有的时

    候,货币的价格会出现显著的上升或下降,尽管只有少数重要商品的价

    格在同一方向上发生了变化。那么,在一个各种物品的价格不断变动的

    世界上,我们可以将什么样的货币称为一种具有稳定价值的货币?

    大致说来,下面一点当然是相当明显的:如果一定数量的货币能够买进

    的大多种品种的商品的数量减少了,而只有少数商品可买进的数量增加

    了,则该货币总的购买力就下降了。因而,如果可买进数量增加与减少

    的部分大体平衡,我们也可以合情合理地说,货币对于商品的支配力基

    本保持平稳。不过,就我们的研究而言,我们当然还需要对“一种具有

    稳定价值的货币”__________给出一个更为精确的定义,对于我们有望从这样的货

    币中得到的好处,也应给予更准确的说明。

    错误互相抵消

    我们已经看到,货币价值的变动会透过其对延迟支付的合同及货币单位

    作为经济计算和记账之基础的用途发挥影响而产生严重的扰乱作用。如

    果这两者受到扰乱,个人就不得不就如何应付如下无可回避的事实而作

    出决策:对于个人来说,大多数物品之价格未来的波动乃是无法预期的

    (因为价格就是他无法了解的大多数事件的一个信号而已)。由此而导

    致的风险,只有借助于对未来价格变动的预期进行估计,才能得到最大

    程度的控制,而且,这种预期的变动应当与当前价格波动的方向一致,

    且按一定的百分比波动。只有当这个百分比是零,因而大量价格相当僵

    硬或迟缓的商品(主要是公用事业价格,但也包括大多数有品牌的商品

    之价格、通过邮购等类似方式销售)之价格在未来的波动都保持一致的

    时候,人们才能正确地估计到未来价格变动的中位数。

    (a)稳定的价格

    图1以按所标百分比发生了变动的价格(相较于以前)

    出售之各种商品的价格总水平

    可以用两张图说明这种情形。如果对货币价值的调控能使各种商品的平

    均价格在某一水平保持稳定,则人们在安排自己未来的一切活动时必须

    考虑的未来价格波动的可能情况,体现在图1中。尽管在这种情况下,

    个别商品未来的价格也是不确定的——这是市场经济运转过程中无法避

    免的——但是,在相当长的时间段中,对于整个社会的人来说,不可预

    见的价格波动的影响,将刚好能够互相抵消。这样的波动至少不会导致

    人们的预期都出现同一个失误;相反,总的来说,人们能够根据价格波

    动的连续性(即使不能获得更充分的信息),而作出相当成功的估计。

    在单个商品价格紊乱的波动导致所有商品价格总水平上涨的时候,则可

    能会出现图2所显示的情形。

    (b)价格上涨

    图2以按所标百分比发生了变动的价格(相较于以前)

    出售之各种商A的价格总水平

    由于单个企业没有办法像预计单个商品价格那样正确地预计全部商品价

    格波动的中位数,所以,它也无法将自己的经济计算和决策建立在某个

    已知的中位数之基础上,根据这一中位数,单个商品价格既可能上涨也

    可能下跌。于是,成功的经济计算,或者说有效的资本和成本会计就成

    为不可能的了。人们就越来越渴望出现一种记账单位,它的价值与总的

    价格变动趋势更为紧密地保持一致,这种愿望之迫切,有时甚至会驱使

    人们将某种不能充当交换媒介的东西当做记账单位。②

    选择的标准

    我们一定不能把货币数量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出现的这些价格波动的分布

    向连续统一的一侧单向移动,以及由此导致的预测、计算和记账时的困

    难,与相对价格的结构之临时性变化混为一谈,尽管后者也同样会导致

    生产被扭曲的恶果。我们后面必须得考察(第十七章),保持币值的稳

    定,如何能够有效地阻止生产的这种扭曲,而这种扭曲随后必然会导致

    经济增长过程的逆转,导致大量投资出现亏损,导致长期失业。我们将

    论证,这是稳定的通货的主要好处之一。不过,我们恐怕很难断言货币

    的使用者会基于这一理由而选择一种具有某种稳定币值的通货。这是他

    们不大可能认识到的效果,也是他们个人在就使用何种货币的问题作出

    决策的过程中不大可能考虑得到的——尽管使用某一币值稳定的通货的

    地区的企业一直保持顺畅运转的事实,可能会吸引其他地区的人们也使

    用那种通货。个人也不可能靠自己使用某种币值稳定的货币而保护自己

    不受上述恶果的影响,因为各种商品相对价格的结构用并行的若干种通

    货来衡量,其实是一样的,因而,只要稳定的通货与不断波动的通货在

    相当大程度上同时流通,则那些紊乱就是无法避免的。

    因而,为什么人们倾向于选择一种用商品来衡量而保持币值稳定的货

    币,其理由应该是,由于币值稳定能够使不同方向上的失误在总体上相

    互抵消,从而有助于人们将价格波动的不可避免的不确定性的影响最小

    化。而如果单个商品价格的偏离集之中位数不是零而是某个未知的量,

    则不会出现这种抵消效应。即使我们同意,人们会乐于使用的那种稳定

    的货币就是这样一种货币,这种货币能使他们预计到,他们最感兴趣的

    那些商品的单个价格——以这种货币来衡量的价格——上涨的可能性跟

    下跌的可能性一样大,但这也仍然不能告诉我们,大多数人希望看到保

    持稳定的是哪个价格水平。不同的人或不同的企业感兴趣的显然是不同

    商品的价格。不同的商品组合的价格总水平,当然会沿着不同的方向变

    动。

    会计的功效仍是决定性

    人们可能在乍看之下又一次倾向于考虑用零售价格或生活成本来衡量货

    币,甚至大多数个人消费者会偏爱某种以这些标准来衡量比较稳定的货

    币,但一种更全面的考虑却使我们似乎不应根据上述指标调整货币以使

    其具有吸引力。生活成本因地而异,且会由于不同的经济增长幅度而不

    断变化。企业当然会偏爱那种被广大地区接受的货币。对于每个企业的

    经济计算和会计(因而也是对于资源利用的效率)——而这仰赖于价格

    的总体稳定,而不取决于企业对个别市场的专业化知识——来说,最重

    要的一点则是广泛交易的那些产品,如原材料、农业部门出产的粮食及

    某种标准化的工业半制成品的价格。这些产品的价格还有一个优势:它

    们是在定时营业的市场上交易的,它们的价格会被及时地报道,至少是

    原材料,其价格尤其敏感,因而,就使人们有可能据此预计价格总水平

    波动的趋势(这种趋势经常会在这些商品中最早显示出来)。

    事实上,直接以保持原材料价格稳定为目标而调控货币发行量,对于消

    费品价格保持稳定的效果,非常有可能大于直接以后者为目标调控货币

    量的效果。经验已经显示,在货币量的变化与消费品价格水平的波动之

    间,存在着一个相当大的滞后期。事实上,这可能意味着,如果货币流

    通量的调整被迫推迟,直到发行量的过剩或短缺在消费品价格的波动中

    表现出来时才进行调整,就不可能避免出现非常严重的价格波动了;另

    一方面,就原材料来说,由于这种时间滞后要短得多,所以,提前发出

    的预警,应能使人们更及时地采取预防性措施。

    靠工资和薪金生活的人可能也会发现,以原材料的平均价格或类似的指

    标进行集体谈判也较有利,因为这将使得那些收入固定的人能够自动享

    受工业生产率增长的好处。(不发达国家也会青睐某种能够使原材料的

    购买力之增长速度超过工业品购买力增长速度的国际性通货——尽管他

    们仍有可能利用这种机会而继续维持单个原材料价格的稳定。)我认

    为,不管怎样,这可能是主流的选择,因为用原材料价格衡量能够保持

    稳定的通货,也许是最有希望成功的办法,借此我们有望得到某种有利

    于各种经济活动保持稳定的货币。

    商品批发价格作为跨国货币价值的标准

    我的预期是,至少在超过某种民族国家疆域的更大地区范围内,人们会

    普遍同意以某组商品的批发价格作为他们致力于使之保持稳定的通货的

    本位。若干银行正是据此调整而使自己的通货广泛流通,它们发行的具

    有不同名称的通货,但彼此间保持着大体稳定的兑换率,它们会不断地

    尝试、并调整那个“一篮子”商品的组成,它们努力地使以自己的通货衡

    量的这些商品的价格保持稳定。③而这种做法并不会导致流通在该区域

    内的各种主要通货的相对价值出现大幅度波动。流通着多种通货的各个

    地区间,当然会有某些通货彼此重合,这些通货的价值主要基于这些商

    品对于某种生活方式或某些最重要的产业部门的重要性来确定,因而它

    会因地区不同而出现相对而言更大的变化,但仍将在那些具有同一职业

    和习俗的人中拥有其自成体系的客户。

    ①W,S、jevons[34],p.11.也请参见上引书p.68:“价值不过是表示两种商品

    交换的不断变化的比率而已,因而,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说,东西两天之

    内具有同样的价值。”——原注

    ②不管我们是使用货币还是使用某种商品作为衡量价格的尺度,标出了

    受到一段时间内价格相对于上段时期的上涨或下跌之影响的商品的百分

    比的那张表示价格波动之离散度的曲线,假如是根据对数的数值画出,

    其形态就是相同的。如果我们使用某种比其他商品价格下跌更多的商品

    作为标准,则所有的价格变动不仅都会被显示为上涨,而且,不管使用

    哪种尺度,与使用其他商品作为尺度相比,相对价格上涨的比例都是一

    样的,比如说,都是有50%的商品的价格出现上涨。我们或许可以得到

    一条正常出错(高斯式的)曲线——因为我们预计,在任一方向对模型

    的偏离,都刚好彼此互相抵消,并随着偏离幅度增加,偏离的数量趋于

    减少——的一般形态曲线图。(大多数价格的变动,都是因为某些商品

    价格下跌、某些商品价格上涨而导致之需求的变动引起的;这类相对较

    小的变化比大的变化发生得更频繁一些。)用具有这个意义上的稳定币

    值的某种货币来衡量,该模型中所表示的商品的价格保持不变,以按照

    某一确定的百分比而涨跌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各自的数量,正好互相扯

    平。这会使失误最小化,当然未必是指具体的个人,而是指总体上。尽

    管没有可行的指数可以完全达到我们所设想的目的,但具有近似效果的

    办法应该是可以找到的。——原注

    ③亊实上,竞争可能迫使它们不断地改进技术,最大限度地保持币值稳

    定,甚至远远超出实际需要。一原注

    第十四章 货币数量论对于我们讨论的情形没有用处

    货币理论一般都假定,只有一种货币,即正式的货币;在完整意义上的货币与仅仅作为货币替代品的东西之间,存在着截然的区别。而在我们的讨论中,这种区别却不存在了。因而,那种被称之为货币价值的数量

    理论(quantitytheory)的东西,也就不适用了,即使是与其大致相近的一

    种理论也不适用了,尽管这种理论对于货币价值的解释从理论上说更令

    人满意,也是数量论中相对最令人满意的一种。①

    当然,数量理论预设,在某给定区域只存在一种货币,它的数量是可以

    通过计算这种货币的同质(或近似同质)的单位而掌握的。但如果在一

    个区域中流通着不同通货,其相对价值也不恒定,流通中的总量就只能

    根据通货的相对价值计算出来,离开了后者,总量就没有任何意义。这

    种只适用于特定情形——即使在很长时期中凑巧都表现为这种情形——

    下的理论,面临着严重的缺陷。尽管我们倾向于将那种情形视为理所当

    然,然而,在一个给定区域内只能有一种货币,这却绝非货币的本质所

    在,只有由于政府禁止使用其他货币,才经常出现这种情形。即便在这

    种情况下,数量论也并不总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对于不同形态的货币

    和流动性各异的货币替代品的需求量,总是大相径庭。而如果我们假

    定,通货发行者不断地为争取每一位用户使用它们发行的通货而进行竞

    争,则我们就无法假定,对货币存在着相当稳定的需求,也即,流通中

    货币的总价值趋于大致保持恒定(或者说会随着人口规模、国民生产总

    值或类似的指标而发生可以预期得到的变动),而货币数量论对于单一

    货币情形下则可以作出这样的假定,尽管会有所限定。

    现金平衡方法

    而为解决本文所讨论的问题,我们需要一种可以更为普遍地应用的工

    具。幸运的是,有一种现成的理论,即使对于探讨那种更为单纯的情

    形,也更令人满意,它就是源于卡尔•门格尔、列昂•瓦尔拉斯和阿尔弗

    雷德•马歇尔的现金平衡方法(the cash balance approach)。这种理论不仅

    能使我们解释“货币数量”的变化对于“那个”价格总水平的终极影响,也

    能使我们理解,若干种不同货币供应量的哪种变化将会有效地影响不同

    的价格。它能让我们进行一种分析,这种分析显然使我们无法谮称具有

    数量论那样的伪精确性,但却具有更宽广的视野,能使我们将个人对于

    不同货币的偏好考虑进去。

    我们必须谨记,就我们的研究而言,最重要的一点是,在一个多元通货

    体系中,并没有货币需求总量之类的玩意儿。对于不同的通货,会有不

    同的需求量,但由于这些各异的通货并不能完全相互替代,所以,这些

    不同的需求量,就不能加总为一个总量。我们相信,对于趋于贬值的通

    货可能只有很小的需求量(但供应量很大),而对于保持稳定的通货,

    其需求量与供应量则会相等,至于趋于升值的通货,则需求量很大(但

    供应量较小)。尽管只要存在着货币的自由市场,人们就会时刻准备卖

    出(以某个价格)手头货币而买进其他货币,但他们却不会准备永远持

    有一种货币;可以买进的那些替代性货币的属性,将影响对于某一具体

    货币的需求量。因而,并不存在一个可以被认为对于货币价值具有决定

    性影响的单一的货币总数。

    流通速率

    有人可能会坚持认为,根据现金平衡表的需求量进行的分析,与货币数

    量分析对流通速率概念的使用,在形式上是等价的。然而,区别是至关

    重要的。现金平衡方法促使人们去关注那个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即个人

    持有货币量的欲望。流通速率则指的是由此而导致的统计数量,而经验

    可能显示,该数量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相当的恒定,据此我们认为这是

    个有用的数据——因而它对于我们声称“某”货币数量与“某”价格水平之

    间存在着单纯的联系的说法提供了某种证明;然而,这个量常常是误导

    性的,因为它使人们太过轻易地相信了下面的错误信念:货币的变化只

    影响价格总水平。主要就是由于这一原因,这种变化通常被认为是有害

    的,仿佛它们同时并以同样的百分比提髙或降低了所有价格。然而,它

    们之所以造成真正的危害,乃是由于它们对于不同的价格会有不同的影

    响,而价格的这种波动是陆续进行的,波动的先后次序非常杂乱,其波

    动程度也大相径庭,结果,相对价格的总体结构会被打乱,从而误导生

    产活动走上错误的方向。

    不幸的是,凯恩斯爵士却从来没有采纳马歇尔发展起来的剑桥学派对货

    币理论的这一最重要贡献。尽管他也批评他所说的当代货币理论的趋势

    ——在这种理论的论证中,仿佛所有价格是在同时变化——但他却几乎

    完全是在艾尔文•费雪提出的那种数量论中打转(或者是反其道而行

    之)。这是凯恩斯主义的潮流对于我们理解经济过程所造成的最严重的

    损害之一,我们基本上丧失了对于决定着的诸多因素及货币变动对具体

    商品的价格产生的效果之深入理解。在这里,我无法详尽重述货币理论

    中的这一核心章节,而只能退而求其次,推荐那些不幸地在完全由凯恩

    斯主义观点统治的机构中学习货币理论而仍然有志于理解货币价值理论

    的经济学家们,首先深入研究一下马尔杰的两卷本《价格理论》(A.W.

    Marget,Theory of Prices[42])来填补一下空白,然后浏览一下接下来25

    年的大多数文献,再仔细研读阿克塞尔•利琼胡弗德教授的新书(Axel

    Lei jonh ufvud[37]) ②这本书将会指引他们去熟悉他们不应遗漏的那个时

    期的研究成果。

    略论“货币主义”

    自从“凯恩斯主义”教条的霸权地位开始遭到挑战之后,人们通常一股脑

    儿地将所有认为凯恩斯对下面一种理论的否定是错误的人士,都视

    为“货币主义者”:“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现象通常都起因于或者必然伴

    随着”“货币数量及其流通速率的变动” ③。这种“货币主义”的理论,其

    实是凯恩斯之前大多数经济学家的观点,只有极少数持有异议的学者和

    一些怪人除外,尤其是欧洲大陆经济学家,几乎都持有这种观点,正是

    他们的政策建议,要对1920年代的大通货膨胀承担责任。我尤其同意这

    些“货币主义者”对于目前的通货膨胀的典型特征的看法,也即他们相

    信,所有的通货膨胀都是现在人们所说的“需求推动”的通货膨胀,只要

    我们考虑一下经济活动的机制,就不存在什么“成本推动”的通货膨胀,

    除非你把增加货币数量以应对工资上涨——否则就会出现失业——的政

    治决策视为经济的组成部分。④

    我跟大多数“货币主义者”、尤其是跟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米尔顿•弗里

    德曼教授的区别在于,我认为,单靠货币数量理论,即使是在某一区域

    内仅流通一种货币的情形下,也不足以作出大致接近于事实真相的解

    释,而在几种不同货币在该地区同时流通的时候,据此作出的解释更是

    毫无价值。尽管这种理论的缺陷只有在本书所考察的几种货币同时流通

    的地方才会变得比较严重,但按照这一理论关于何为货币的标准,货币

    替代品不能算作货币,仅这一现象本身就一直损害着其结论的严格有效

    性。

    在我看来,货币主义理论在所有情形下都会面临的主要缺陷是,它突出

    强调货币数量的变动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因而使人们过分地仅仅关注

    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有害影响,却忽略了向流通

    中注人和撤出货币之数量,对于相对价格的结构所产生的更为重要、危

    害也更大的影响,因为它会扭曲资源的配置,尤其是会导致投资向错误

    的方向上配置。

    在这里,我们无法充分地讨论货币主义理论的细微之处——该学派内部

    在这些问题上存在的相当显著的分歧,尽管这些分歧对于评估他们目前

    提出的政策建议的效果也具有重要价值。我之所以反对纯粹货币数量论

    中的精确性,根本的理由在于,即使在一国境内,只流通单一一种通

    货,严格说来,也不存在货币总量之类的东西;而任何试图为使用同一

    种货币单位表示的某类交换媒介划定边界的努力一仿佛它们是同质的或

    完全可以互换的——即使对于研究通常的情形⑤,也是误导性的。当我

    们考虑到不同的通货同时流通的情形时,这种反驳理由当然更具有至关

    重要的意义。

    稳定的价格和稳定的高就业水平,并不需要或者不允许将货币总量维持

    不变或按某一固定比例调整。相反,它们对货币总量提出的要求与此完

    全不同,也就是说,应当调整货币数量(或者不如说是所有流动性资产

    的总价值),从而使人们不会为了调整自己的均衡以适应他们已经改变

    了的流动性偏好而减少或增加其支出。保持货币数量不变,并不能确保

    货币流也保持不变,而为了使货币流的存量能以一种可欲的方式变动,

    货币的供应量就必须具有相当的弹性。

    货币管理的目标不能是事先确定的某个特定的流通量,即使在一国境内

    只有一个垄断发钞者时,也不能如此,在竞争性发钞制度下,更不能这

    样。相反,货币管理的目标只能是试探,多大的流通量能使价格保持稳

    定。没有任何管理当局能够事先掌握这种“最优货币量”,只有市场才能

    发现它。只有通过按某一固定价格买卖我们希望保持其价格总水平稳定

    的那组商品,才能找到这一最优货币量。

    弗里德曼教授提出的建议是,由法律对某个垄断性发钞者规定一个增发

    速度,它只能按这个速度增加流通中的货币量。对此,我只能说,在这

    样的制度下,大家都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流通中的现金总量已经

    接近上限,因而增加流动性的要求根本无法得到满足。我可不希望看到

    这种局面。⑥

    为什么编制指数替代不了稳定的通货?

    人们通常突出强调的是通货膨胀带来的、会被人们最普遍地认识到的、

    也会被最痛苦地感受到的危害,即它对于债权-债务关系、尤其是对于

    挣取固定收入者的影响,正是这种认识,促使人们提出了下面的建议:

    可以规定,根据“物价指数本位制”(tabular standard)安排债务,以减轻这

    些冲击,即名义债务额将按照某个价格指数的变动而同步调整。当然,

    我们承认,这种做法能够减轻通货膨胀导致的最显眼的不公平,也能够

    消除通货膨胀带来的最惨酷的不幸。然而,这些后果远不是通货膨胀所

    能带来的最严重的损害,用这种不完整的疗法来治疗一部分症状,很可

    能会弱化人们对于通货膨胀的反感,从而会拖长、也推动通货膨胀加

    速。从长期来看,这种做法会在相当大程度上放大通货膨胀所带来的损

    害,尤其是加剧通货膨胀导致的失业给人们可能带来的痛苦。

    每个人当然都知道,通货膨胀并不是在同一时间影响所有商品和服务的

    价格,而只能使不同商品的价格陆续上涨,因而,通货膨胀会改变各种

    商品价格间的关系——尽管关于平均价格变动的统计数据能够掩盖这种

    相对价格结构的变动情况。通货膨胀对于相对收入的影响,只是价格结

    构发生紊乱的一种后果而已,尽管在那些肤浅的观察家看来,这是最触

    目惊心的一种后果。从长远来看,通货膨胀对于经济正常运转构成的更

    严重的、并最终可能导致自由市场体系无法正常运转的危害则在于,价

    格结构被扰乱,从而引导资源投向错误的方向,驱使劳动力和其他生产

    要素(尤其是资本投资)投人某些项目,而只有在通货膨胀继续加速的

    条件下,这些项目才会有利可图。正是这种效应,导致了严重的失业浪

    潮⑦但那些运用宏观经济方法的经济学家们,却经常忽视或低估了这种

    效应。

    通货膨胀导致的这种最严重的损害,是不可能通过编制指数减轻的。事

    实上,政府的这类措施将使人们更容易接受通货膨胀,从而从长远来

    说,必然会使事态更为糟糕。这些措施当然也不会使人们更积极地克服

    通货膨胀,因为人们不大容易意识到他们的痛苦是通货膨胀带来的。弗

    里德曼教授曾提出过如下论断,这种论断是没有道理的:

    借助广泛实行制定工资价格等定期按照生活费用、生产成

    本等之变动而上下调整的条款,将会清除通货膨胀导致的相对

    价格的紊乱,从而使公众更容易认识到通货膨胀率的变化情

    况,因而也将减少人们适应这些变化的时间滞后,进而将使名

    义价格水平更灵敏、更易变。⑧

    这样的通货膨胀,由于其可以看得见的后果被减轻了,所以可能道到的

    抵制显然会减少,相应地,其持续时间也会被拖长。

    弗里德曼教授确实公开反驳过指数能够替代稳定货币的说法⑨但他却试

    图使通货膨胀在短期内更容易为人接受,而我则认为,任何这样的努力

    都是极端危险的。尽管他反对那种说法,但在我看来,他的做法却在某

    种程度上甚至会加速通货膨胀。他的理论肯定会强化工人群体的要求。

    他们的工资其实应当下调(因为他们从事的那类工作更不值钱了),这

    样使他们的实际收入将保持稳定。但规定工资定期按照生活费用、生产

    成本之变动而调整的做法则意味着,任何人的工资相对于其他人工资的

    相对增加,都将不得不表现为名义工资的增加——只有那些工资最低的

    工人除外——而这本身就必然会使通货膨胀持续下去。

    换句话说,在我看来,与此类似的种种努力,即根据工资和价格刚性乃

    是不可避免的、应当调整货币政策以适应它们的信条——这种心态源

    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而采取的种种措施,表面看来,是现实要求

    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个必要步骤,但实际上,从长远看,这种做法会使工

    资总结构越来越刚性,从而会导致市场经济的结构紊乱。但目前应当采

    取什么样的政策,不应当是经济科学家关注的。他的任务应当是像我不

    厌其烦地重复过的那样,使得从今天的政治角度看不可行的政策,未来

    具有政治上的可能性。决定此时此刻应当做什么,这是政治家而不是经

    济学家的任务;经济学家则必须继续指出,坚持上述政策必将导致灾

    难。

    我不完全同意弗里德曼教授关于在现有的政治、财政制度下通货膨胀不

    可避免的结论。但我确实相信,除非我们改变这一政治框架,否则我们

    的文明必将解体。从这一意义上,我承认,我关于货币的激进建议也许

    是可行的,它不仅是更为广泛地改革我们的政治制度的方案一个组成部

    分,而且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我们迟早会认识到,这样

    的综合性改革是早就有必要进行的。我对于改革经济和政治秩序提出的

    两个不同的建议⑩事实上是互补的:我提出的货币制度只有在我们不曾

    实行过的某种有限政府的制度下才有可能实行,而要限制政府,则必须

    剥夺它发行货币的垄断权。事实上,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论。

    历史证据

    弗里德曼教授早就相当全面地阐述过他对我的建议的效力之怀疑,他声

    称:

    丰富的经验和历史证据表明,(哈耶克的)希望实在是无

    法实现:能够提供购买力保证的私人货币,是不大可能驱逐政

    府发行的货币的。

    我没能发现任何这样的证据表明,有一种货币,公众已经逐渐明白,其

    发行者只有在他保持他发行的货币稳定的时候才能继续其生意,而银行

    会对这种货币提供一切正常的服务,法律也承认该货币是一种订立合

    同、记账和进行经济计算的工具,面对这样的货币,我不能仅仅因为它

    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就贸然断言,在这种情形下,公众将会拒绝这种

    货币,而依旧留恋日益贬值的政府发行的货币。确实,在很多国家,事

    实上并没有禁止发行这样一种货币,但其他条件却几乎从来没有满足过

    发行多元货币的要求。每个人都知道,如果真有这样一种私人试验,在

    看样子将取得成功的时候,政府一定会采取步骤阻止它的发展。

    在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他们愿意使用的通货的时候,他们会怎么做?如

    果我们要寻找这样的历史证据,那么,下面的例子能够强有力地证实我

    的预期:当英国货币(sterling)开始持续地贬值的时候,它就再也不被

    当做国际贸易的通用货币了。基于我们对于个人在应付某种恶劣的国家

    货币时所采取的行为之了解,基于我们对于个人面对政府使用种种手段

    迫使人们使用这种货币时会作出的反应之了解,我们可以断言,任何一

    种具有公众所渴望之属性的货币,都是有可能取得成功的,只要政府未

    人为禁止人们使用它即可。美国人是幸运的,他们曾经经历过这样的时

    代,彼时,国内每个人都认为,随便哪个国家的货币都比本国货币更安

    全可靠。而在欧洲大陆,却有很多时候,只要本国政府允许,人们就宁

    可使用美元,而不使用本国的货币。他们在现实中这样做的程度,也确

    确实实要比法律所允许的更大,政府则不断威胁,要动用最严厉的刑罚

    来阻止这种做法蔓延——约有十亿来历不明的美元掌握在全球各地的私

    人手中,就是一个明证。

    我从来不怀疑,公众作为一个整体要认识到这种新通货的好处的过程是

    缓慢的,我甚至想指出,一开始,如果有机会,群众可能宁可回归到金

    本位制,而不是任何形态的纸币。但照例,少数较快认识到某种确实比

    较稳定的通货的好处的人士所取得的成功,一定会诱导其他人模仿他

    们。

    不过,我必须承认,对于弗里德曼教授几乎不相信竞争将使更好的工具

    占据上风这一点,我还真有点惊讶,他似乎毫无根据地相信,垄断将一

    如既往地提供一种更好的工具。这种担心纯粹只是旧习惯导致的懒惰而已。

    ①但诚如我45年前所写的(Hayek[24]p.3),我现在依然要坚持:“……从现实政策的角度看,如果公众再一次不相信数量理论的基本命题,那么这将是降临到我们头上的最糟糕的亊情。”——原注

    ②对于Leijonhufvud教授的这本书的一个简短导读是他自己写的Keynes and the Classics,Occasional Paper 30, IEA,1969。 原注

    ③ R*F.Harrod[23a],p.513. 原注

    ④但从另一个意义上,我超脱于凯恩斯-货币主义的争论之外:这两者

    对于这—问题都采取宏观研究方法,而我相信,货币理论既不必、也不

    应使用这种研究方法,即使货币理论不可能完全摆脱这样一种从本质上

    厲于宏观范畴的概念。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是研究下面这个难鹿的

    两种不同方法:即在研究诸如市场之类的高度复杂的现象时,我们永远

    不可能获得我们作出一种完整的解释所必需的一切真实信息。宏观经济

    学试图克服这一困难的办法是大讲通过统计方法可以获得的总置或平均

    数。这能够向我们提供某种有益的大体接近的解释,但作为对因果关系

    的一种理论解释,它不能让人满意,有时甚至是误导性的,因为我们没

    有理由相信,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关联会一直那样发生。我更青睐的则是

    微观经济学的方法,它依靠的是模型建构的方法,通过“缩小规模”,使

    我们应付由于我们对全部相关亊实不可避免的无知而带来的难題,其做

    法是将独立变置的数童减少到最低限度,据此形成一个结构,它能够揭

    示市场体系能够出现的所有类型的变动或变化。我曾在别的地方充分地

    阐述过这一点(Hayek[30]),这种技术只能让我们得到我所说的“模

    式”预测(‘pattern’predictions),而不能得到对于具体事件的精确预测;

    宏观经济学却声称他们可以得出这样的预测,而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对

    的。——原注

    ⑤指一国境内仅流通一种货币。——译注

    ⑥对于这种局面,沃尔特•白芝浩曾经作出过经典性推述

    (WalterBagehot[3],倒数第二段):“在英国货币市场处于某种敏感状

    态时,由法律规定储备额度的方法,必将导致恐慊情绪;如果法律规定

    是三分之一,那么,在银行接近三分之一的时候,就会出现恐慊情绪,

    并像著了魔一样蔓延。”——原注

    ⑦1977年5月8日,由英国首相主持、有美国总统、西德总理、法国总

    统、日本首相和意大利总理参加、在唐宁街举行的“首脑会议”最后发表

    的联合公报的开头几段,引人注目地承认了这一基本事实。开头几行是

    这样写的:“通货膨胀不是治疗失业的药方,而是其重要根源之一。”这

    正是本人为之奋斗——几乎是孤军奋战——了40多年的看法。然而不幸

    的是,这份声明却将问题过分地简化了。在很多情况下,通货膨胀确实

    会导致失业的某种暂时减少,但其代价则是以后会出现更多失业^正是

    这一点,使得通货膨胀具有很大诱惑力,从政治上看,简直具有无可抵

    挡的诱惑力,但也因此格外地具有严重的潜在危害。——原注

    ⑧M.Friedtnan[20b],p.31. 原注

    ⑨同上,p.28。——原注

    ⑩ F.A-Hayek[31a],vol.111. 原注

    .接受杂志的采访,IX:34,NewYork,August1977,p,28。——原注

    第十五章 通货供应的可欲反应

    迄今为止,我们都是暂时假定,个人乐于使用的那种货币,也是最有利

    于整个市场过程顺畅运行的货币。尽管这一假定似乎很有道理,且如我

    们将会看到的,在实践中,这大致上也是正确的,但这一假定并不是不

    证自明的。我们下面将研究一下这一想法的真确性。我们至少可以想象

    一下下面的情形:使用某种通货可能会对每个个体最便利,但如果其他

    人全都使用另一种通货,则每个人的境遇也可能变得更好一些。

    我们已经看到(第十三章),成功的经济活动(或者推动此一行动的预

    期之实现)主要仰赖该人对于未来价格能作出大致正确的预测。这些预

    测乃是以目前的价格为基础而对未来趋势作出的估计,但未来的价格在

    某种程度上总是不确定的,因为决定它们的环境是大多数个人所无法知

    晓的。事实上,价格的功能恰恰就在于尽可能快地传播个人不可能知道

    而他却必须据以调整自己行为的变动之信号。这套体系之所以能够正常

    运转,就是因为,总的来说,现价能够相当可靠地指示出未来的价格可

    能是什么样的,而如我们已经探讨过的,如果平均价格保持平稳,则那

    些纯属“偶然的”偏离是有可能互相抵消的。我们也已经看到,如果出现

    各种价格普遍地沿着同一个方向大幅度波动,则彼此相反的预测落空所

    导致的结果,就不可能互相抵消了。

    但个别商品或某组商品的现价也可能完全是误导性的,比如,在其波动

    是由非重复性事件——比如货币临时性地注人或撤出该体系——所致之

    时。因为来自某一方向的需求量的显著的变化,会以某种特有的方式而

    走向自相毁灭:它们系统地将生产活动引导到它们根本无法维持的方向

    上去。而在资源利用过程中发生的重复性扭曲中,最重要的一种发生在

    下列情形下:货币总量的注人(或撤出)导致可用于投资的资金大幅度

    增加,大大髙于(或大幅度减少因而大大低于)当前从消费转移成投

    资、即被储蓄起来的资金总量。

    尽管正是这一机制导致了那些重复发生的危机和萧条,但它并不是使用

    某一通货的人们有可能意识到的该通货的特定后果,他们也不可能据此

    而决定转而使用另一种通货的。我们可以预期,他们选择使用何种通

    货,只会受到他们意识到将影响他们的活动的那些属性的左右,而不会

    受到货币数量的变动对他人的决策可能发生的间接影响——主要是通过

    本人的活动而影响及于他人的——之左右。

    通货供应量、稳定的价格、投资与储蓄之等量

    纳特•威克塞尔(KnutWicksell)是现代学者中第一个让人们注意到投资

    与储蓄间这种缺口的重要意义者,他也相信,只要货币价值保持平稳,

    这种缺口就会消失。然而不幸的是,事实证明,他的这种看法并不是完

    全正确的。现在人们普遍承认,即使是在保持增长的经济体中,那些为

    确保维持某一稳定的价格水平而必须增加的货币数量,也可能导致投资

    大大超过储蓄水平。不过,尽管我是很早就指出这一困境的学者之一

    ①,我还是倾向于相信,这个问题在实践中并不是很重要。如果货币数

    量的增加或减少,从来都不超过保持平均价格大致平稳所需的量,则我

    们就会接近于达到这样一种状态:投资大致与储蓄相对应,就像我们用

    任何可以想象得到的办法有可能做到的那样。不管怎样,与必然伴随着

    价格水平剧烈上下波动时出现的投资与储蓄间的缺口相比,在价格水平

    保持某稳定的条件下仍然会出现的投资与储蓄的缺口,也许不过是些我

    们无须担心的某个数量级的问题。

    “中立货币”是虚构的

    我有一种印象,经济学家们似乎有点过于野心勃勃了,他们所要追求的

    那种程度的稳定性,在任何一个可以设想的经济秩序中,既不可能达

    到,甚至也是不可欲的;不幸的是,这些经济学家又刺激起了一种政治

    上的需求,即要求在某个令人满意的工资水平上确保人人就业,而从长

    远来看,这一目标是政府根本无法实现的。社会中个人的计划实现完全

    的配合或对应,这是完全市场均衡的理论模型的前提假设,而这一假设

    又基于另一个假设:为使间接交换得以进行而必需之货币,不会对相对

    价格产生任何影响,这是一个纯属虚构的图景,在现实世界中根本不可

    能存在。尽管我本人在谈到通货的时候也说“中立货币”(我后来才发

    现,我是无意之中借鉴了威克塞尔的说法),但我的用意是以此描述这

    种几乎被普遍地作为各种理论分析之基本上属于假设的

    现象,并提出下面的问题:现实世界中的所有货币是否曾具备过这种属

    性;我从来没有将其视为一种可通过运用货币政策而实现的模式。②我

    很早以前就得出结论:没有一种现实世界的货币具有这个意义上的中立

    性,我们只能接受某种能够迅速地矫正其不可避免的错误的货币体系。

    在我看来,最有可能实现我们所能期望的这种状态的办法就是,保

    持“初始的生产要素”(original factors of production)的平均价格之平稳。

    但由于对土地和劳动的平均价格,我们很难找到某种有效的统计指标,

    所以,最为近似且又可行的办法,恐怕就是致力于保持原材料、或许还

    有其他商品的批发价格之稳定,而我们可以期望,竞争性地发行货币能够确保这一点。

    这种临时性的解决方案(竞争的试验会逐渐地改进完善它)会给我们带

    来某种比起以前来肯定会好得多的货币,也会带来我们以前未曾享有的

    经济的稳定。不过,我也乐于承认,这种方案也留下很多有待解决的难

    题,而我并没有现成的答案。但论起满足最紧迫的需要的可能性,它似

    乎对其他现有方案都好得多,这些方案都没有考虑到废除货币发行的垄

    断,也没有考虑让提供通货的企业自由地展开竞争。

    流动性需求提高的情形

    为了打消一种疑虑——我自己刚开始时也曾对这种货币制度能否保持某

    一稳定的价格水平产生过疑虑——我们在这里简单地讨论一下下面的情

    形:如果在某个时间,一个社会的大多数成员都希望将其资产中流动性

    较高的部分所占的比例予以提髙,这时候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这难道

    不意味着,流动性最高的资产的价值——即所有的货币相对于其他商品

    的价值——有所提髙是正当的、甚至是必要的?

    答案是,个人的这种需求,不仅可以通过提高现有流动性资产的价值来

    满足,也可以通过提高这些流动性资产所能购进的数量来满足。每个人

    都希望他的资产中流动性很高的资产的比例增大,这种愿望可以通过额

    外增加货币的总量来满足。反常的是,这也会提髙个人一切现有资产的

    总价值,因而也会提髙其中流动性髙者所占的比例。当然,如果流动性

    这个概念还有比较确切的含义的话,则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提高作为一个

    整体的某个封闭社会的流动性,除非你把这个概念引申,使它也指整个

    社会从一种高度专门的生产转向生产非常多样的商品,从而提髙了社会

    适应不可预见的事件之冲击的能力。

    我们不必因为要确保恰当的流动性就必须发行更多货币而害怕对货币之

    需求的突然扩张。任何通货的需求量总是等于某一水平,即发钞银行能

    够发行或保持在流通中的通货不会导致它欲保持稳定之“一篮子”商品的

    总体(直接或间接的)价格出现上涨或下跌。这一规则将会满足所有正

    当的需求,从而满足各种各样的“交易需要”。而只要还能够以发钞行所

    公布的总价格买进或卖出那一篮子商品,市场就处于这种状态中,个人

    根据现金平衡表而吸纳或释放通货,都不会干扰这一状态。

    但是,只要良币和劣币同时流通,个人就不可能仅靠在自己的交易中使

    用良币而使自己完全不受劣币之有害后果;这种说法确实是正确的。由

    于不同商品的相对价格用同时流通的不同货币来衡量必然是相同的,所

    以,使用某一稳定通货的人,不可能躲开一种被广泛使用的其他货币所

    导致之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价格结构扰乱的冲击。因此,我们下

    面将要论证,使用一种稳定货币将会形成的平稳的经济过程的好处,只

    有在大多数交易都以良币进行时,才能获得。我相信,用良币取代劣币

    的过程会进展得相当快,但对价格总结构、因而也是对整个社会的经济

    过程的偶然扰乱,也是不可能完全排除的,除非公众很快就学会拒绝廉

    价货币的诱惑。

    ①Hayek[25],pp.114及其后D 原注

    ②Hayek[26].—原注

    第十六章 自由银行业

    其实,我们现在的讨论所面临的一些难题,在19世纪中叶,主要在法国

    和德国展开的有关“自由银行业”的大辩论中,就已得到过广泛深入的讨

    论①。这场辩论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一个已经由政府发行黄金或白

    银通货的国家中,商业银行是否有权利发行可被赎回的钞票?在当时,

    发行钞票的业务对银行来说比今天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因为当时支票账

    户还没有发展起来,支票账户是在银行发行钞票的权利被明确拒绝之后

    才逐渐发展起来的。这场大辩论的结果是,欧洲所有国家都由政府授权

    的唯一的一家银行发行钞票。(美国在1914年不过是模仿这一做法而

    已。)

    单一的国家通货,而非若干种竞争性通货

    我们特别要注意,当时,自由银行业运动提出的要求,不过是应当允许

    商业银行也能够发行跟政府确定的单一国家通货挂钩的钞票。我已经说

    过了,当时从来没有人考虑过彼此竞争的银行发行各不相同的通货的可

    能性。这当然是缘于下面的观念:只有能够用来赎回黄金和白银的银行

    钞票,才是真正可行的钞票,因而,之所以需要在作为本位的贵金属铸

    币之外发行钞票,似乎仅仅是因为铸币不够便利,发行钞票并没有其他

    目的。

    但是,一旦银行发行的钞票不再能赎回黄金或白银,则前人对于银行发

    行钞票之自由的正当性的论证就不再有效了,因为此刻,每家发钞银行

    理应对其发行的钞票承担全部责任,但这些钞票却是政府授权的中央银

    行所提供的法币,于是,实际上,就需要中央银行供应现金,以兑现私

    人银行发行的钞票。这将是一个完全行不通的制度,禁止私人发行自己

    的钞票的禁令,就使这种方案无路可走(至少就钞票而言是如此,尽管

    支票账户并未被禁止)。

    人们之所以呼吁自由银行业制度(即要求允许银行自由发行钞票),主

    要的依据是,银行由此将能提供更多、更廉价的信贷。但也正是基于同

    一理由,这一制度遭到抵制,因为有些人士认识到,这样做的结果将是

    通货膨胀——至少有一位鼓吹发钞自由的人士也支持了这一推论:

    我们所说的银行业的自由将会导致银行钞票在法国彻底消

    失。我希望给予每个人发行银行钞票的权利,这样,就没有人

    会长时间持有银行钞票了。②

    这种想法当然会导致这种权力无可避免地被滥用,即银行发行的钞票数

    量将是他们根本无法兑现的,结果会使银行倒闭。

    但是,鼓吹国家钞票发行集中化的人士的最终胜利,实际上却被一些妥

    协让步削弱了,他们对那些主要关心银行可提供廉价信贷的人作出了让

    步。这种制度承认,获得授权发行钞票的银行,有义务向所有的商业银

    行供应其所需的任何数量的钞票,以使它们能够兑付它们的活期存款

    ——而这种存款的重要性在急速增长。这一决定或者毋宁说是中央银行

    对一种惯例的不自觉的认可,由此而形成了一种最不幸的混合型制度,

    在这里,对货币总量的责任被致命地分割开来,以致于没有任何人能够

    有效地控制货币总量。

    活期存款类似于银行钞票或支票

    之所以会出现这一不幸的发展过程,是因为,长期以来,人们没有普遍

    地认识清楚,可用支票支付的存款,其实具有跟银行钞票同样的重要作

    用,完全可以被商业银行像钞票那样使用。由此导致政府对于货币发行

    的垄断权的稀释——尽管人们一直还相信政府具有这种垄断权,其结果

    是,对于货币总流通量的控制权,由中央银行和大量商业银行分割开

    来,而对于这些商业银行发放信贷的活动,中央银行却只能发挥间接的

    影响。人们在很久之后才搞明白,在这种制度下“信贷内在的不稳定性”

    ③乃是这一结构性特征的必然结果;提供流动性金融工具的机构,主要

    都是那些自身得借助其他货币形态保持流动性的机构,因而,就在每个

    人都希望提髙流动性的时候,它们却不得不减少它们已发行出去的债

    务。但此时,这种制度已经稳固地建立起来了,因而,尽管它导致了“信

    贷供应的倔强的弹性” ④,人们却认为,这是无法改变的。早在一百年

    前,沃尔特•白芝浩就已经清楚地看出了这一点,但他却对于补救已经

    根深蒂固的银行结构的这种缺陷的可能性深表绝望⑤。而威克塞尔及后

    来的米塞斯却清楚地揭示了,这种制度安排必然会导致商业活动剧烈的

    波动——即所谓的“商业周期”(trade—cycle)。

    对通货的新型控制;银行业新惯例

    我们提出的废除政府之发钞垄断权的建议,有一个不小的好处:它将提

    供一个让我们摆脱上述发展变化所导致的僵局的机会。它将创造这样一

    种状态:控制货币总量的责任将由某些机构承担,这些机构的利己之心

    会使它们将货币总量控制在用户最能接受的水平上。

    这也显示,我们提议进行的改革,不仅需要彻底改变那些从事发钞业务

    的银行的惯例,也需要改变那些不发行钞票的银行的惯例。因为后者不

    能再指望中央银行在它自己的准备金无法满足客户的现金需求之时伸出

    援手——即使它选择了用某个现有的中央银行发行的通货开展他们的业

    务,也不能再指望该中央银行会拯救它,因为该中央银行为了保持自己

    的货币之流通,也必须按照跟它竞争的其他发钞行的惯例行事。

    现有银行家反对新制度

    所有银行都需要发育出全新的业务惯例的要求,无疑会招致它们强烈地

    反对废除政府垄断权。大多数在银行业通行的办事程序中成长起来的原

    来的银行家,不大可能应付那些新问题。我相信,这个行业的很多现有

    领导人物无法设想那套新制度如何有可能正常运转,因而他们会将这套

    制度说成不可行、根本就办不到。

    尤其是在那些银行间的竞争几十年来都受到卡特尔制度——而这种卡特

    尔通常也得到政府的容忍、甚至鼓励——限制的国家,老一代银行家甚

    至可能完全无法想象这套新制度会如何运转,因而,他们实际上会一致

    地拒绝该制度。但这一来自原有体制内人士的可以预计到的反对,不应

    令我们望而却步。我也相信,如果新一代年轻的银行家获得机会,他们

    就会迅速地发展出新的银行形态所需要的技术,这种新的银行形态不仅

    是安全的、有利可图的,而且与以前的制度相比,更有益于社会。

    银行界怪人的反对

    另一群可能令人惊异地反对新制度的人,将是人数众多的、为了制造通

    货膨胀而鼓吹“自由银行业”制度的怪人,起码在他们一发现“自由银行

    业”制度的缺陷恰恰就是他们所期望的结果之反面的时候,他们必将起

    而反对。⑥一旦公众拥有选择的机会,就不可能诱惑他们持有廉价货

    币,人们拋弃有可能贬值的通货的欲望,确实很快就会将该货币变成一

    种每况愈下的货币。鼓吹通货膨胀的人士可能会提出抗议,因为最终,

    只有非常“坚挺的”货币保留了下来。货币不是一种会通过竞争而日益廉

    价的东西,因为货币的吸引力恰恰在于它始终保持自己的“昂贵性”。

    “宝贵的”(稳定)货币的问题

    一种竞争,如果其一大好处是使竞争者的产品价格昂贵,就引出了几个

    很有趣的问题。一旦通货的几个供应者都在保持其通货稳定方面建立起

    了比较相近的声誉和信任,那它们将如何竞争?从发钞业务中获取的利

    润(这等于以零利率借入资金)将会非常大,似乎不大可能有多家企业

    在这个行当取得成功。由于这一原因,发钞行向使用本行通货结算的企

    业提供服务,有可能成为主要的竞争武器。如果发钞行确实接管了它们

    的客户的结算业务,我是不会感到惊奇的。

    尽管成功地确立了发钞行地位的银行的利润非常髙,但对于一种良好的

    货币来说,这种利润也不会太高,因为这必然会带来政治上的麻烦。这

    一制度除了必然会因为垄断货币利润而遭到强烈抗议之外,最大的危险

    其实可能会来自财政部长的贪婪,他很快就会声称,他也应该分享这笔

    利润,因为是他允许该货币在他们国家流通的,他当然要雁过拔毛。事

    实可能会证明,一个民主制政府几近于不可能不去干涉货币,它总会明

    目张胆地进行这种干预。

    因此,真正的危险是,人们今天对于政府垄断货币所导致的种种滥权行

    径都忍气吞声,而一旦有人说货币是由“富裕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则关

    于这些所谓的垄断者的滥权行为的控诉,就会汹汹而来。为了强行夺回

    这种货币权,煽动家就会不断地要收回他们所谓的银行发钞特权。我相

    信,各发钞行会足够明智,会对某种垄断地位敬而远之,控制自己的业

    务量,可能会变成他们最费心机的难题之一。

    ①关于这一讨论的精彩概括,可见V.C.Smith[55]。一原注

    ② H.Cemuschi[9],转自L.V.Mises[47],p.446;又见V.C.Smith[55],p.91。

    原注

    ③这种说法最早是由RG. Hawtrey提出的。——原注

    ④参见LCiurie [12]。——原注

    ⑤W.Bagehot[3],P160:“我始终坚持认为,自然的银行制度应当就是很

    多银行都自己保持自己的准备金,只要它们忽视了这一点就会遭受失败

    的惩罚。我已经阐明,我们的制度却是仅有一家银行保持全部的准备

    金,而它却不必承受失敗的真正惩罚。但我还是建议维持这一制度,尽

    力地修补它,减轻它的危害……因为我确信,改变它没有任何好处……

    我们找不出任何足以进行如此广泛的重建和如此广泛的破坏的力量,因

    而提出别的设想都是没用的。”在这种占据主宰地位的制度尚能凑合着

    运转的时候,当然也只能如此,在其已经倾覆之后,就没有必要如此

    了。一原注

    ⑥这些经济学家的名单很长,除了参考文献目录中[I3]、[22].[44]和[55]

    中列出的那些著名学者之外,EdwardClarenceRiegel(1879-1953)于1929

    年到1944年间发表的一系列研究成果,尤其值得一提,因为这是一个很

    好的例子,说明了一个曾经引起过一位一流的经济学家IrvingFUher关注

    的敏锐的洞见和长期的思考,如何由于该学者对于初级经济学的无知而

    完全失去了说服力。在他去世后加利福尼亚州圣佩德罗的Hecthei基金会

    发表了他的遗

    著《摆胶通货摩胀:货币的进路》

    (FlightfromInflation.TheMonetaryAlternative)。 原注

    第十七章 不再会有一般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

    在允许若干不同货币的发钞行在不受政府干预自由展开竞争的情况下,

    似乎不大可能出现价格普遍上涨或普遍下跌的局面。如果始终存在一家

    以上发钞行,他们将会发现,不断调整自己的通货供应量,以使该通货

    的价值始终与一篮子被广泛使用的商品的价格水平保持恒定,会对自己

    有利。这很快会迫使那些发行其他货币的不太审慎的发纱行不得不停止

    投机取巧,听任它们的货币币值滑落,假使它们不愿意完全丢掉自己的

    发钞生意或看着自己的通货之价值下跌为零的话。

    根本就不存在石油涨价(或其他东西涨价)等成本驱动型的通货膨胀

    当然,我们这里是将下面一点视为理所当然:用某一种通货衡量的平均

    价格,总是能够通过调整该通货的数量而予以控制。因而我们就不应相

    信在通货膨胀持续不已的时期经常被人提出的一种试图为政府开脱的说

    法,就是说,价格之所以持续上涨,并不是政策出错了,而是由于成本

    大幅度上涨了。对于这种说法,我们必须直截了当地回答说:根本就不

    存在“成本推升”通货膨胀之类的事情。不管是工资提髙,还是石油价格

    上涨,或者是进口品价格普遍上涨,都不可能推动所有商品的价格上

    涨,除非政府发给这些购买者更多的钱来购买这些东西。所谓的成本推

    升的通货膨胀,不过是货币量增加的结果而已;政府觉得不得不增加货

    币供应,为的是阻止工资上涨(或其他成本)导致的失业;本来失业应

    该发生在增加货币供应之先,但它却被政府将会增加货币量的预期给掩

    盖了。政府是打算以此增加对于工人生产之产品的需求,从而使所有工

    人都找到就业机会。如果政府不增加货币量,那么,工人群体工资的提

    高,就不会导致普遍的价格水平的上涨,而只会导致销售量的下降,因

    而会导致失业。

    但是,下面一个问题值得我们稍为详尽地考察一下:如果一个卡特尔或

    工会之类的其他垄断性组织,成功地大幅度提髙了某种重要原材料的价

    格或某群工人的工资,那时,根据某一发钞行竭力要维持稳定的那种货

    币,将工人工资固定下来,将会出现什么局面?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据

    这种货币衡量的价格水平的稳定,只有通过其他商品之价格的下降才能

    获得。如果人们不得不花费更多的钱购买他们要消费的汽油、书籍和报

    纸,那他们就不得不减少对其他东西的消费。

    刚性价格与工资的难题

    当然,没有任何通货能够消除某些已经形成的价格的刚性。但它能够使

    得那些对此发展助纣为虐的政策不再行得通,因为它必须使那些保持其

    产品价格刚性的人面临需求下降、销售减少的前景。

    主流的“凯恩斯主义”学派与本书所提出的建议背后的理论之间的全部分

    歧,归根到底就表现在两者对于刚性的价格和工资现象所持的立场不

    同。凯恩斯相信,工资刚性的增加,乃是一个无可奈何的事,我们不得

    不接受它,我们只能通过调整货币支出的速率、让它适应给定的工资水

    平,以此来减轻其冲击,他主要就是根据这一信念得出自己的观点的。

    (这种看法在某种程度上得到1920年代英国经济形势的支持,因为当时

    由于企图不明智地提髙英镑的对外价值,结果导致大多数英国人的工资

    都与国际商品价格没有关系了。)我则一直坚持认为,这种调整货币量

    以适应某些价格、尤其是工资刚性的做法,极大地扩张了价格刚性的范

    围,长远来看,必然会完全摧毁市场的正常运转机制。

    “有益的温和通胀”的谬误

    所有的通货膨胀都是非常危险的,我们之所以这么说,恰恰是因为,有

    很多人,包括很多经济学家都认为,某种温和的通货膨胀是无害的、甚

    至是有益的。但是,重要的不是追究由此而导致的政策错误,而是留心

    那句历史悠久的格言:principiisobsta①。

    显而易见并且令人惊讶的是,即使是一些经济学家,也仍然没有明白,

    所有人为操纵的通货膨胀,都具有自我加速的机制。货币量的增加最初

    之所以会具有普遍的刺激作用,只能归因于下面的事实:人们会突然发

    现,价格、因而利润都高于预期。每项投资冒险都成功了,甚至包括某

    些本应失败的项目。但这只有在人们没有普遍地预期到价格将持续上涨

    时才会有效。一旦人们学会了如何计算价格上涨的幅度,那时,即使是

    价格以同一速度持续上涨,也不可能再发挥出最初的那种刺激作用。

    于是,货币政策面临着一种难堪的进退两难困境。为了维持温和的通货

    膨胀所创造出来的经济活跃程度,货币当局不得不加速通货膨胀率,并

    且不得不一次比一次的增加幅度更大,以使通货膨胀率能够压过人们的

    预期。如果货币政策不能做到这一点,要么停止加速,要么完全放弃通

    货膨胀政策,则经济就将处于比这一过程启动之前更糟糕的境地。通货

    膨胀会使得正常的判断失误不断积累,而在正常情况下那些失误是会被

    迅速及时地清除的,而现在,却不得不集聚在一起同时清算。除此之

    外,通货膨胀政策也导致生产投向错误的方向,把劳动和其他资源驱向

    只有靠货币量增加、从而不断追加投资才能维持下去的生产活动中。

    由于人们已经普遍地相信,不管是谁,只要它控制着一个国家的货币总

    供应,它就有能力在大多数情形下,几乎同步地纾解失业现象,哪怕是

    以未来更大量的失业为代价;因而,这样一个管理货币的机构所面临的

    压力,简直就是无法抵拒的。有些经济学家也一直深知这种可能性的危

    险,他们因此而一直强烈要求用一道货币当局不能逾越的壁垒约束它。

    然而,由于对某一派理论家的这一洞见——他们也正是因为这一洞见而

    暂时大为流行——的背弃或根本就一无所知,政治人物控制的货币供

    应,对于维护我们尚可容忍的市场秩序来说,是太危险了3太多的政治

    压力当然也会施加到我们所设想的制度中的几家主要私人发钞行身上,

    要求它们放宽信贷条件,扩大货币流通量;但假如一家非垄断性发钞机

    构屈服于这种压力,它就会立刻不再属于重要的发钞行了。

    人们之所以会形成“货币幻象”(moneyillusion)也即相

    信货币代表着某种永恒的价值——是因为,尽管人们都对货币价值的变

    化忧心忡忡,但却对其无可奈何。一旦人们有了选择权,他们将会密切

    关注他们可以随意使用的几种不同通货的价值的各不相同的变动情况。

    所有人都会、也应当知道,货币需要接受监督;出面瞥告民众某种货币

    值得怀疑,将被视为一种值得赞扬的行为,而决不是一种不爱国的行

    为。

    失业的责任应归咎于工会组织

    在剥夺了政府通过增发货币而对抗工资和价格由于垄断而被迫上涨所带

    来的冲击的权力之后,充分利用资源的责任就交还给了本来应承担责任

    的那一方:即只在很偶然的情况下才会作出有效决策的一方——谈判工

    资或价格的垄断者们。现在我们应该知道了,企图借助通货膨胀解决工

    会的垄断行为所导致之失业的努力,不过是将其对就业的影响往后推迟

    了,直到有一天,为保持失业而通过持续增加货币供应量所导致之通货

    膨胀率,将会达到无法承受的地步。越早发现那种措施将无以为继一,

    而只要政府拥有采取这些措施的能力就不能不采取这样的措施——对于

    所有涉及的人都越好。

    事实上,我们这里提出的方案不光能够防止严格意义上的通货膨胀和通

    货紧缩,它还有更大作用。并不是价格总水平的所有变化,都是货币量

    的变动导致的,也并不都是由于货币供应没有适应人们持有货币之需求

    的变动;而只有这样导致的结果才能说是严格意义上的通货膨胀或通货

    紧缩。历史上,收成的变化会导致主要粮食和纺织材料匮乏或过剩的局

    面,而今天,确实不大可能出现大多数重要物品的供应同时大幅度波动

    的情况。但即使到了今天,或许是在战时,在一个被敌人包围的国家或

    孤岛上,由于该国的专业化,或许可以设想会出现某种产品严重匮乏

    (或过剩)的情况。至少,如果指导该国货币发行的几种列入指数的商

    品的价格主要基于国内价格,则这条规则就可能导致通货供应的变化,

    而此时所要抵抗的,就不是由货币因素引起的价格波动。

    防止一般通货紧缩

    读者可能仍然觉得不能完全相信,在我们这里所构想的竞争性货币制度

    下,普遍的通货紧缩与普遍的通货膨胀一样不可能出现。经验似乎确实

    已经显示,在对未来严重不确定或满心惊恐的时候,即使是再低的利

    率,也不能阻止银行收缩其已发行的贷款。那么,一个发行自己独有之

    货币的银行,在发现自己陷人这种处境、即以它的通货所表示的商品价

    格将会下跌时,会怎么做呢?如果这样的局面也同样影响着跟它竞争的

    其他机构,它到底有多大的兴趣阻止价格的这种下跌趋势?

    在人们普遍地希望保持较髙流动性的时候,发钞银行当然可以髙高兴兴

    地增发货币。然而,这家发钞银行肯定不乐意坚持以比它发行时还高的

    价值回购它的通货,因为这会给自己带来债务。我们可以推测,为了继

    续保持那些有利可图的投资,这家银行可能会事先就选择购买一些有息

    证券,借这种渠道将现金送到那些正在寻找其他投资的人手里,同时又

    带动长期利率降低。一个拥有大量通货发行量的机构甚至可能会发现,

    购进一定数量的商品也不错,这些商品是那个指数中包含的商品,它们

    会对价格下跌产生格外强烈的影响。

    这种措施可能足以抵消经济过程本身导致的价格普遍下跌的趋势,如果

    确实能够取得这种效果,则其效果应该与货币管理的效果不相上下。当

    然,我们不能完全排除下面的可能性:有些事件可能会造成某种普遍的

    人气低落和经济不振,而任何东西都不能引导人们恢复投资,此时就无

    法制止迫在眉睫的价格下跌危机。、但这样的危机是外生事件造成的,

    诸如对于一场迫在眉睫的世界性大灾难的恐惧,对于共产主义汹涌而来

    的恐惧,或者在某些地区所有人都急切地要把所有个人资产转换成现金

    准备撤逃,面临这样的情形,确实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止那些不易移动

    的资产之价格普遍下跌的趋势。但只要资本主义企业的有效活动得以进

    行的一般条件仍然维系着,则竞争就能够提供一种货币,它对市场的扰

    乱会减少到最低程度。而这本来也可能就是我们所能指望的一切。②

    ①从一开始就要抵抗(对译为英文是“在萌芽状态就掐掉”),出自

    Ovid,RemediaAmoris,

    91,trans.Showerman,OxfordDictionaryofQuotations9OUP0

    ——原注

    ②还有一个疑问,即是否会出现下面的情形:现金的持有者希望将自己

    手里的货币兑换成某种将会升值的货币,但这种货币却可能搞不到手。

    ——原注

    第十八章 货币政策既不是可欲的、也是不可能的

    如上所述,在我们提出的制度安排下,确实是不可能有什么货币政策

    的。不可否认,在基础货币的发行与以它为基础的寄生性货币的发行之

    间,存在着某种责任分工,因而,为了防止竞争完全失控,中央银行必

    须深思熟虑,努力抢在这种局面出现之前就阻止其发展,对此,它只能

    发挥影响而不能直接控制。然而,仅仅50年前还被认为是金融智慧的最

    高成就的中央银行制度,现在却基本上声名狼藉了。确实,自金本位制

    和固定汇率制度被废除之后,中央银行获得的自由裁量权,确实要比其

    依旧按照严格的规则进行管理的时候更大。而在货币政策的目标仅仅是

    某种合理程度的币值稳定的地方,中央银行存在的问题的严重程度,确

    实也跟一心制造通货膨胀的国家一样。

    政府就是不稳定的主要根源

    我们拥有一位具有充分权威的人士的证词,这位人士在1962年到1972年

    间当迷信货币政策之“细致调节”的人士还具有某种影响力——而我们可

    以肯定,他们将再不会具有这种影响力——的时候,就对那些现代的想

    法一点都没有好感,他的说法是:绝大多数的波动都是预算政策和货币

    政策的产物①。我们当然没有理由宣称,在废除了对于货币数量的半自

    动的管理以来的这段历史时期,比实行金本位制和固定汇率制的时期,

    货币更稳定,或更有效地避免了货币紊乱。

    当我们认识到,在银行自由发行竞争性通货的制度下,我们今天所说的

    货币政策既不必要也不可能存在,则我们实际上就能够看清楚,这样一

    种制度将会产生一幅完全不同的经济景象。只受自己追求利润之动机驱

    使的发钞银行,将会因此而比以前任何机构更好地服务于公共利益,甚

    至比那些号称要追求公共利益的机构能更好地服务于公共利益。在这种

    制度下,在一国或一个地区内,不存在可明确界定的货币数量,通货的

    各发行者则应努力使自己的通货之总价值保持增长从而使公众乐意持

    有,除此之外,它再去追求任何其他目标都是不可欲的。如果我们的看

    法是正确的,则当公众能够作出选择之时,他们将会选择那种购买力有

    望保持稳定的通货,而由此提供的货币,要好于以前存在过的任何货

    币,这种货币也更能保障稳定的商业环境。

    市场秩序所谓的重大缺陷,即大规模失业的重复出现,一向被社会主义

    者或其他批评家说成是资本主义不可分割的、无可饶恕的罪恶②。历史

    却证明了,这种大规模失业完全由于政府妨碍私人企业自由活动、阻止

    私人企业提供某种能保证市场稳定的货币所致。我们已经看到了,自由

    企业既有能力提供一种确保币值稳定的货币,而对个人利益的追求也会

    驱使私人金融机构这样做,只要他们获得允许;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我不敢肯定,私人企业一定会采取我所提出的办法来完成这一任务,但

    我倾向于认为,通过由来已久的优胜劣汰机制,私人企业能够及时地找

    到解决今天任何人所能设想到的难题的更好方案。

    货币政策乃是萧条的裉源

    我们应该已经知道了,货币政策与其说是萧条的救星,不如说是萧条的

    根源,因为货币管理当局很容易屈服于廉价货币的叫嚣,从而将生产引

    导到错误的方向,使后来的反弹成为不可避免;相反,它不大可能协助

    经济摆脱在某一方向上过量投资的后果。市场经济过去的不稳定,恰恰

    是不让市场机制最重要的管理者——货币——由市场过程进行调整的做

    法的恶果。

    一个单一的垄断性政府机构既不可能掌握管理货币供应所需要的信息,

    即使它知道为公共利益应当如何行事,它也经常没有办法照此采取行

    动。事实上,如果市场秩序的主要优势就如我所确信的那样,在于价格

    能够向每个行动着的个人传递相关的信息,那么,只要持续地观察某一

    商品的现价变动情况,就能获得应当在某个方向多投资还是少投资的信

    息。货币并不是一种政策工具,似乎可以通过控制其数量而达到某个可

    以预见到的结果。相反,货币应当是自动驾驶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个

    人被它诱导着,不断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适应环境,对于这种环境,他

    们只有通过抽象的价格信号获取相关信息。货币应当是传递任何人都不

    可能完全知道的市场中无数事件之结果的一根大有用处的导线,而要保

    证维持一种各参与者的计划互相配合的秩序,就必须得有这样的传递过

    程。

    政府不可能按普遍利益行事

    即使我们承认,政府可以知道为了社会普遍利益应当如何管理货币供

    应,它也根本不可能为了普遍利益而行事。在上面引用过的一篇文章

    中,埃克斯泰因教授根据他自己充当政府顾问的亲身经历,得出了下面

    的结论:

    政府不大可能靠规则过日子,即使它们会采纳某种[提供

    一个稳定框架的]哲学。③

    一旦政府获得了照顾某些集团或人口中某一部分的权力,多数政府的机

    制就会迫使它们使用这种权力获得足够的支持,以使它们能够掌握多

    数。这种诱惑不断地促使政府通过操纵货币数量去满足某个地方或某个

    群体的要求,于是,大量资金就被用来收买那些嗓门最高、以最无法回

    绝的方式要求帮助的人。这样的开支绝不是一种恰当的救济措施,相

    反,它必然会扰乱市场的正常运转。

    在战争之类的真正的紧急状态下,政府当然仍然能够把债券或其他纸币

    强加于人民,以满足那些无法靠当前财政收人满足而又不得不支付的预

    算项目。但为了使产业迅速重新调整以适应急剧变化了的环境,强制贷

    款之类的办法可能比通货膨胀更适合,因为通货膨胀会扰乱价格机制柄

    有效运转。

    不再存在国际收支问题

    由于一国疆域内不再只有单一的一种通货,因而,当然也就不再有所谓

    的“国际收支平衡”问题了,而人们普遍相信,这一问题给目前的货币政

    策带来了很大麻烦。当然,肯定还会继续存在通货在不同区域间的相对

    或绝对数量的再分配的问题,因为有的地区会变得富裕一些,而有的地

    方会变得穷一些。但这个麻烦决不会比目前在随便一个大国内通货的再

    分配所带来的麻烦更大。那些变得富裕的人会持有更多通货,而变穷的

    人只能持有较少通货,仅此而已。下面的事实所造成的麻烦将不复存

    在: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一个国家独特的现金基础的减少,要求建立

    在其上的该国整个上层信用结构相应收缩。

    同样,某一国家以其邻国的价格为竞争对手而形成的占据优势的价格结

    构,与不同国家价格水平之相对变动的统计幻象之间曾经相当紧密的关

    联,也基本上会消失。事实上,我们会发现,“国际收支平衡问题”是各国

    各有一套自己的国家货币才形成的一个完全多余的问题,而正是它,又

    导致了国内价格比国际价格更紧密的连贯性,而这是完全不可取的。从

    某种比较可取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角度看,国际收支平衡问题根本就是个

    伪问题,不会有任何人担心这个问题,只有那些垄断一国疆域内之货币

    发行权的机构才会担心。各国自成体系的货币消失后一个不小的好处

    是,我们又回到了那个人人对统计学一无所知的幸福时光,没有任何人

    能知道他的国家或地区的收支平衡是多少,因而也没有人会担心或不得

    不去处理这个问题。

    让人上瘾的毒品:廉价货币

    有人相信,廉价总是可取的、有益的,这种信念对于任何政治当局或垄

    断发钞者,都构成了无可避免的、无法抗拒的压力,人们也相信,政府

    或货币当局有能力通过发行更多货币而使货币趋于廉价。而通过增发用

    于放贷的资金而人为地使可贷出资金变得廉价,不仅能给那些借到这笔

    钱的人带来好处——尽管其他人要付出代价——在短期内,也能对商业

    活动带来广泛的刺激作用。然而,这些增发货币将会摧毁市场的自我调

    节机制,但这一结果却是不大容易看得出来的。因为这样释放出来的资

    金将购买更多物品,从而会导致相对价格结构的紊乱,会将资源引导到

    那些不能长久维持的生产活动中,从而会不可避免地导致未来的反弹。

    但是这种间接的或缓慢的结果,由于其性质所决定,比起当下令人欣喜

    的结果、尤其是带给那些最早得到增发货币的人的好处来,更难被人认

    识到、也更难被人搞明白。

    为人们提供一种交换媒介,提供一种他们在购买某种等价物并将其支付

    给他人之前自己乐意持有的交换媒介,乃是一种有益的服务,就跟生产

    任何其他物品一样。如果对于这些现金的需求增加,则应增加该货币数

    量以使人们能够保持现金平衡(或在人们愿意持有的现金结存下降时相

    应地减少货币总量),它也就不会扰乱其他商品或服务的供需比例关

    系。但是,通货增发货币,而使有些人可以买到超出他们正常收人的东

    西,而这本来是其他人应该得到的,这确实属于盗窃一类的犯罪活动。

    然而,在这种犯罪活动是一个垄断的货币发行者、尤其是政府犯下的时

    候,却成了一种得到普遍容忍的、非常赚钱的犯罪活动,因为它的后果

    没有被人搞明白而不受任何惩罚。但对于那些必须与其他通货竞争的某

    一通货的发行者来说,这则是一种自杀行为,因为这将摧毁它所能提供

    的服务,而人们正是为此才愿意持有它的通货的。

    由于人们都搞不明白,所以,垄断者过量发钞的犯罪活动不仅得到容

    忍,甚至还受到喝彩。这正是市场的平稳运行何以会屡次被扰乱的主要

    原因之一。因而,今天,几乎所有竭力要在这一领域中做好事的政治人

    物,当然,还有那些被迫做一些唯有组织起来的大型利益集团才觉得不

    错的事情的人,很有可能对市场秩序带来的只是更大的损害而不是好

    处。另一方面,那些只知道自己发行货币业务的成功完全取决于他保持

    自己的通货之购买力平稳的人,会更有益于公众,尽管他主要地只是在

    追求自己的利润,而并未有意识地关注他的行动的长远效果。

    中央银行之废除

    也许这里应当插一句,探讨一下一个显而易见的推论:废除政府发行货

    币的垄断权,也必然意味着我们目前所看到的中央银行将会消失,这既

    是因为我们可以设想,有些私人银行会承担起中央银行的职能,也是因

    为我们认为,即使不存在货币发行的政府垄断,中央银行的一些古典职

    能也总还是需要的,比如,充当“最后的贷款人”或充当“准备金的最后

    持有者” ④。

    然而,之所以需要这样一个机构,完全是由于商业银行给自己带来了见

    票即需以某种通货130偿付的债务,而对于这种通货,另一家银行拥有

    独家发行权利,因而,它实际上发放的是以其他货币表示的可赎回的货

    币。诚如我们下面将要讨论到的,这实际上正是现有信贷体系不稳定的

    主要根源,由此造成整个经济活动的大幅度波动。如果没有中央银行

    (或政府)对于货币发行的垄断,没有法律中有关法币的条款,那么,

    银行就没有理由为解决自己的清偿能力而依赖其他银行供应的现金。沃

    尔特•白芝浩曾将其称为“单一准备金制度”,这是货币发行垄断制度不

    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但在没有了货币发行垄断之后,就既是不必要的,

    也是不可取的。

    人们可能仍然会坚持认为,为了确保流通量具有“弹性”,需要有个中央

    银行。尽管在过去,这种说法比其他说法更经常地被人滥用,以掩饰其

    制造通货膨胀的要求,不过,我们倒也不必完全忽视其中的道理。真正

    的难题是如何让货币供应的弹性与货币价值的稳定之间实现和谐,在我

    们看来,只有在某一给定通货的发行者明白自己的生意取决于不断调整

    货币数量以使该货币之价值保持稳定时(以商品来衡量),这一问题才

    能得到解决。如果增发货币导致价格上涨,那这种增发就显然不正当,

    尽管有些人可能迫切地觉得他们需要这笔增发的现金——这笔钱将成为

    他们支出的现金,而不会被用来增加他们的流动性储备。能够使一种通

    货被人普遍接受的、也即成为名副其实的流动性资产的,恰恰就是因为

    它的购买力有望保持稳定,因而人们会偏爱它而不选择其他资产。

    必然会稀缺的不是流动性,而是购买力——即换取用于消费或进一步生

    产的物品的能力,购买力之所以是有限的,因为所能购买的东西的数量

    是既定的。假如人们需要更多流动性资产仅仅是为了持有它们而不是为

    了花销它们,那这类资产在被制造出来之时就不会导致其价值贬低。但

    如果人们需要更多流动性资产乃是为了用它们购买其他物品,那么,增

    加发行量,这类信用的价值就将在人们手指间悄然流逝。

    不再有固定利率

    随着中央银行和货币发行垄断的消失,当然也就不再有可能刻意地确定

    利率了。所谓的“利率政策”的消失,是完全可欲的。利率跟其他商品的

    价格一样,应当反映影响贷款之供需的种种条件之总体影响,而这是任

    何一个机构所无法得知的。对于某些人来说,大多数价格变动的影响是

    令人不快的,但跟其他商品价格的变动一样,利率的变动向所有相关者

    传递着无人了解但却必须了解的各种因素的聚合体。利率应当被作为一

    种政策工具来使用,这一整套想法完全是错误的,因为,只有自由市场

    中的竞争才能够考虑到在决定利率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所有因素。

    只要每家发钞银行在放贷时都致力于不断调整其已发行通货的总量以保

    持其购买力平稳,那么,发放贷款的利率就是由市场为它所确定的利

    率。从总体上看,所有银行发放的投资性贷款的总和,如果要想不推动

    价格水平上涨,那就不能超过当期的储蓄总额(反过来说,如果要想不

    压低价格水平,就一定不能少于当期储蓄总额),货币的增长不能超过

    伴随产量不断增长而出现的总需求增加所需要的量。于是,利率将由对

    用于开支的货币的需求与为保持价格稳定而需要之供应间的均衡来决

    定。我相信,这将能够确保储蓄与投资间的协调一致,比我们所能希望

    的任何其他方式更好地做到这一点;而这会使银行在考虑保持货币数量

    的变化的平衡时,考虑到人们乐于持有的结存之变化所导致的货币需求

    量的变动。

    当然,政府仍然可以通过其净借款额来影响市场利率,但它不再能够明

    目张胆地操纵利率以使自己能够廉价地借到资金——这种做法过去造成

    了极大的危害,因此,仅仅是这种恶果本身就足以说明,为什么应当让

    政府离这个龙头远一点。

    ①0. Eckstein[14],尤其是19页:“稳定理论一贯认为,资本主义的私有经济是一种会导致波动的经济机制……毫无疑问,政府才是造成不稳定的主要根源。”还有第25页,如果没有政府的这些政策,则“通货膨胀率(1962年到1972年间的美国)本来会低一些,实际增长会更平滑一些,经历过失业的总人数可能不会有多大变化,但其輻度可能会温和一些,在这一时期结束时的状况也有可能使人们避免对工资和价格进行控制”D——原注

    ②1930年代发生的导致马克思主义崛起的漫长萧条(如果没有这场萧条它今天可能已经死亡了),完全就是由于政府对货币管理失当所致——在1929年之前和1929年之后都是如此。——原注

    ③0.Eckstein[14],p.26. 原注

    ④对于这一功能及其如何出现的经典描述,仍然出自W.Bagehot[3],他曾正确地说到:“银行业的自然状态是各家大银行都保持自己的准备金。”——原注

    第十九章 比固定汇率更好的纪律

    那些了解我的一贯立场的读者可能会觉得,我现在的看法跟以前的看法

    有冲突,甚至完全相反,因为过去四十多年来,我一贯支持各国货币间

    实行固定汇率,我一直批评浮动的外汇汇率制度①,甚至在那些跟我一

    同捍卫自由市场的朋友们转而支持浮动汇率体制的时候,我仍然坚持自

    己的观点。其实,这两者当然并不冲突。从两个方面看,我现在提出的

    建议,正是对决定着我以前的立场的那些问题深入思考的结果。

    首先,我一直认为,一国为了矫正某一商品的供应量或需求量之变动而

    将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结构作为一个整体相对于其他国家的价格结构予

    以提升或压低,是完全不适当的。人们之所以错误地认为有必要这样

    做,主要是因为人们可以获得有关一国内价格总体变动的指数,这种统

    计信息给人一种误导性印象,以为—种通货的“国内价值”本身,相对于

    其他通货的价值是可以改变的,为此所需要的主要就是改变具体商品在

    相关各国的价格之间的关系。即使确实有改变各国总体价格间的关系的

    必要性,这也只是国际货币体系不完善所带来的人为的、不可欲的后

    果,这种后果乃是以沉淀货币为上层建筑的金本位制所造成的。我们将

    在下一节中深入探讨这些问题。

    取消对于官方通货的保护,让其接受竞争考验

    其次,我一直认为,固定汇率是必要的,其理由跟我现在为通货的自由

    市场呼吁的理由一样,也即,需要对发行货币的机构施加某种最不可少

    的纪律或约束。当时,不光是我本人,显然还有所有人,都没有想到,

    如果货币的供应者被剥夺了可以庇护自己发行的货币不受竞争性货币之

    挑战的权力,则可以形成一种更为有效的纪律。

    强制维持可以按固定比率用本国货币兑换黄金或其他货币的规定,过去

    曾提供了唯一的纪律,有效地防止货币当局屈服于不断有人提出的获得

    廉价货币的要求。金本位制,固定汇率,或其他形式的按固定比率强制

    转换的机制,没有别的目的,唯一的目的就是对货币发行者施加这样一

    种纪律,透过使其管理自动化,而剥夺管理当局随意改变货币数量的权

    力。事实证明,这样的纪律太软弱了,不足以阻止政府破坏它。然而,

    尽管通过这些自动控制机制所进行的管理远不是理想的,甚至说不上差

    强人意,但只要这样管理货币,其结局就要比政府拥有随心所欲的垄断

    权的任何时期所能取得的成果更加令人满意。除了某种信念——即一个

    国家不信守自己的负债义务是这个国家的耻辱——之外,没有任何东西

    能充分地加强货币当局的力量,使之抵御种种要求创造廉价货币的压

    力。我从来都不敢否认,一个明智的、独立于政治的货币当局,会比它

    被迫为了维护该种货币与黄金或其他通货的固定的兑换比率而制订政策

    时做得更好。但我看不到货币当局在现实世界上实现其良好意图的任何

    希望。

    甚至比黄金——“摇摆不定的锚货币”——还好

    到了今天,我们当然都应当普遍地知道,一种能够赎回黄金(或其他通

    货)的通货的价值,不是来自于那些黄金的价值,而只能通过对通货数

    量的管理而与黄金保持相同的价值。这种迷信逐渐地消失了,但是,即

    使在金本位制下,说通货的价值是由它所包含的黄金的其他用途的价值

    (或者说由它的生产成本)所决定的,也不比说黄金的价值是由它所能

    兑换的通货的价值所决定的更正确(或许更不正确)。从历史上看,能

    够在较长时间内保持其价值的货币,确实都是金属铸币(或者能够兑换

    成金属——黄金或白银——的货币);政府甚至会迟早降低金属货币的

    成色,因此,我们所见到过的所有的纸币也就更为糟糕了。大多数人因

    而现在相信,唯一的解决办法是重新回到某种金属(或其他商品)本位

    制。然而,一种金属货币仍然会面临政府欺诈的风险,不仅如此,即使

    它表现得最好的时候,作为一种货币,它也不如我们提出的竞争性机构

    所发行的钞票更健全,这些机构的整个生意端赖于它向公众提供一种令

    公众乐于持有的货币。尽管黄金是一只锚——而且是一只比交由政府随

    意处置的货币都要好的锚——但它也是一只摇摆得很厉害的锚。如果大

    多数国家竭力要摆脱本国的金本位制,它当然就无法承受这种压力。不

    仅仅是黄金不足的问题。某种国际性的金本位制在今天只能意味着,少

    数国家维持某种真正的金本位制,而其他国家则通过某种黄金兑换本位

    制依附于这些国家。

    竞争提供的货币比政府提供的更好

    我相信,我们建议的制度可以比黄金所能做到的要好得多。政府不可能

    比黄金做得更好。但自由企业,即那些从提供健全货币的竞争过程中涌

    现出来的机构,毫无疑问能够比黄金做得更好。在这种制度下,我们也

    不需要用复杂的、成本高昂的兑换规定来阻止货币供应,而这些规定却

    是确保金本位制之自动运转所必需的,这一点就使得我们建议的制度看

    起来至少比某种商品准备本位制更为切实可行,尽管后者在理想状态下

    似乎更为适宜。对于这样一种商品本位制来说,储备范围广泛的各种原

    材料及其他充做本位的商品,是一种非常诱人的、切实有效的设想,它

    能确保通货按固定比率赎回这些商品,从而保证该通货的稳定性。但这

    些储备的成本非常高昂,因而仅仅储备很小一组商品才比较可行,而这

    会削弱建议实行的商品本位制的价值。②但采取这样的预防性措施以迫

    使货币发行者管理其货币数量的做法,只有在它的利益在于将其货币的

    价值提髙或降低到本位之上或之下的时候,才是必要的或可欲的。可赎

    回性是施加给一个垄断者的必要的保障机制,但对于竞争性的货币供应

    者来说,这却是不必要的,因为如果它所提供的货币对用户的好处还达

    不到其他货币的好处,那它就不可能继续在这个行业呆下去。

    政府对货币的垄断是不必要的

    也就是在若干年以前,即1960年,我本人还曾论证说,即使我们有可能

    剥夺政府对于货币政策的控制权,那也不仅是不可行的,甚至可能是不

    可取的③。这种看法当然是基于大家普遍默认的一个假设:在每个国

    家,都只须存在一种统一的货币。我当时根本没有想到在一个给定的国

    家或区域内多种通货竞争的可行性。如果只允许存在一种货币,则将其

    发行的垄断权掌握在政府手中可能是正确的。几种货币同时流通,有时

    可能确实有那么一点点不方便,但对其后果的仔细分析却表明,其优势

    可能远远大于它们让人在比较价格时的不方便,尽管人们对新局面的不

    熟悉,可能使这种不方便比其应有的要大一些。

    自愿接受的纸币与强制的纸币间的区分

    虽然全部的历史经验似乎都证明了,大多数人对于纸币的不信任乃是正

    常的,但实际上,这种不信任基本上是冲着政府发行的货币而来的。人

    们频繁地使用不兑现纸币(fiatmoney),仿佛所有的纸币都是这类货色,

    其实,这个词所指的只是根据当局专断的命令或其他法案而进入流通的

    那些货币。这种仅仅因为人们受到强制而不得不接受因而流通起来的货

    币,是完全不同于那些因为人们相信其发行者会保持其稳定因而逐渐接

    受的货币的。因而,被人自愿接受的纸币,不应当蒙受政府带给纸币的

    那种恶名。

    货币之所以有价值,因为人们知道它是稀缺的,也只有在稀缺时,它就

    有价值,他人正是因此才有可能以其现有价值接受它。任何货币,如果

    人们仅仅因为相信其发行者会保持其稀缺性而自愿地使用,仅仅因为发

    行者已经证明了他们值得人们信赖因而被人们乐于持有,这种货币就会

    由于其价值稳定而越来越被人们广泛接受。人们将会知道,持有这种货

    币的风险小于他们持有其他一些他们并不掌握其具体信息的物品的风

    险。他们持有这种货币的意愿,取决于人们对于其他人可能会在某种他

    大致了解的价格幅度内接受该货币的预期,因为这些人也知道对方具有

    同样的预期,如此类推。这种状况会无穷无尽地持续下去,甚至会趋向

    于使预期本身越来越稳定,因为,得到确认的预期能增加人们的信赖

    感。

    有些人显然觉得很难相信,一种纯粹的符号性货币,没有给予其持有者

    以可以要求赎回某种具有内在价值(等于其现价)的东西的法律权利,

    也能被人在一定时间内普遍地接受或保有其价值。他们似乎忘记了,在

    过去40多年中,在整个西方世界,除了这种不可赎回的名目货币之外,

    我们没有任何货币。我们一直以来不得不使用的形形色色的纸币,一度

    也曾经维持着其价值,而之所以出现缓慢贬值的过程,不是因为人们觉

    得它们无法最终赎回,而仅仅是因为,被授权在一个国家内仅发行一种

    货币的垄断性机构没有能够将其发行量限制在某个适当的水平上。但在

    英镑钞票上印上一句话,说“我承诺见票即向持有者支付一磅的物品”或

    者任何数量的物品,并由其总出纳代英格兰银行行长及银行本身签字认

    可,其意思当然不过是说,他们承诺将这张钞票兑换成其他纸币。

    这些机构或政府完全有权通过将其发行的部分钞票兑换成其他钞票或证

    券,而随意调整其发行的货币的流通总量。这种赎回只是调整掌握在公

    众手中的货币数量的一种方法而已,而只要公众的看法不受某些似是而

    非的理论的误导,就总是能够清楚地看清事实的真相,比如有人就说

    过,“[美钞]的价值会随着政府随意扩大或缩小其发行量而变化” ④。

    历史当然不支持下面的看法:就这方面而言,政府只能从过量发行中获

    益,所以,它比私人发钞行更值得信赖;其实,私人货币发行商的整个

    生意,端赖它不滥用人们的这种信赖。难道真的有人相信,在西方工业

    化国家,在经历了过去半个世纪的痛苦之后,人们对以政府为依托的货

    币的价值的信赖,髙于对私人机构发行的货币的信赖?我们已经淸楚地

    看到,这些私人机构的整个生意完全取决于其是否能够发行一种健全的

    货币。

    ①我的立场的第一次完整表述见我于1937年在日内瓦的讲座《货币民族

    主义与国际稳定》(Afon^iaryNationalismandInternationalStability)[27]。

    它由几篇

    讲稿组成,写得很匆忙、很糟糕,尽管对于这个问題,我早年曾深入思

    考过,可惜写作之时我正忙于其他研究。我一直相信,它包含着一些驳

    斥各国间货币汇率浮动的重要论证,但却始终没有得到充分的回应,不

    过对此我倒并不惊奇,因为很少有人读过它。——原注

    ②参见Friedman [19]。 原注

    ③Hayek [29],p.327及以后各页。一原注

    ④W.Bagehot[3],p.12. 原注

    第二十章 应否会存在分立 的通货区?

    我们一直习惯于每个国家都存在一种独特的货币,国内所有的交易都以

    它来进行,因而我们总是倾向于认为,这种货币对于国内价格的总体结

    构相对于其他国家之价格结构趋向一致来说,乃是自然的和必要的。然

    而,这根本就不是一种必要的、也不是任何意义上的自然的、或可取的

    事态。

    民族国家的货币既不是必然的也不是可取的

    至少在没有关税或其他妨碍商品和人员跨境流动的障碍的时候,国内价

    格具有趋向协调一致的趋势,但这与其说是保持各自国家货币体系的结

    果,不如说是保持这种体系的理由。它巳经导致了全国性制度的发展,

    比如全国范围内的集体谈判,这些制度又强化了国家之间的差异。之所

    以会出现这样的局面,是因为控制货币供应的权力,賦予了政府采取某

    些从国际秩序和国际稳定的角度看完全不可取的行动的能力。这种制度

    安排,只有形形色色的国家主义者会表示赞成,但对于和睦的国际关系

    来说,却是完全有害的。

    除了靠国家保护才形成垄断并导致各国货币自成一体之外,我们确实没

    有理由相信,为什么凑巧处于一个政府统治下的疆域之内,只应当形成

    一个自成体系的民族国家经济区,这种经济区能从拥有一种不同于其他

    区域的共同的货币中受益。在一个主要依赖国际性交换的秩序中,把处

    于同一政府统治下、经常是偶然聚垅到一起的几个不同区域视为一个自

    成体系的经济区,未免太过荒唐。但是,只是到了最近,少数经济学家

    才意识到这一事实真相,并提出一个问题,可欲的货币区应当是什么样

    的——但他们却发现,这个问题很难回答。①

    尽管从历史上看,自成一体的国家货币不过是民族国家政府增进其权力

    的一件工具而已,然而,近代以来为货币民族主义论证的理论却偏爱一

    种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下,一个地区的所有价格,可以相对于另一个

    地区的所有价格而同时提高或降低。这被看成一种优势,因为它能使政

    府在面临外国对某些产品的需求下降、转向另一些国家的时候,不至于

    降低某些特定的价格,尤其是不必压低工资水平。然而,这不过是政治

    上的权宜之计;到了实际中,它意味着,政府将不是去降低少数受到密

    切影响的价格,而是将数量多得多的价格予以提髙,以恢复本国货币与

    其他国家在国际价格下跌之后的均衡。因而,最初鼓动实行各国货币间

    浮动汇率制的动机,纯粹就是想制造通货膨胀,尽管人们当时只是愚蠢

    地想将调整的责任加之于出现贸易盈余的国家身上。但后来,那些企图

    保护自己的国家不受他国的通货膨胀政策影响的其他国家也开始采纳这

    种做法。

    防止流通在一个区域或一个较大社会中的一个部门中的货币数量下降,

    与政府采取措施以阻止某些个人或群体的货币收入下降——尽管这样的

    措施可能暂时会缓解生活在该地的人群的艰难程度——算不上一个更好

    的理由。对于诚实正直的政府来说,甚至更为重要的是,任何人都无权

    使某些群体回避自我调整以适应不可预见的变化的必要性,因为,如果

    政府要这样做,那它肯定是在政治需要的压力下才去做的。

    工资水平的刚性:提高全国价格水平不是解决办法

    经验已经显示,人们普遍相信能够轻松解决工资刚性造成的困境的办

    法,即提高全国工资总水平的办法,不过是使事态更为糟糕而已,因为

    事实上,它免除了工会组织对失业应承担的责任,而他们的工资要求必

    然会导致、并创造出某种不可抗拒的压力,迫使政府通过通货膨胀来减

    轻工资刚性的种种后果。因而,我一如既往地反对货币的国家化②或各

    国间货币的浮动工资汇率制。但我现在则倾向于彻底取消货币边界线,

    而不仅仅是让各国货币以浮动汇率彼此可以兑换。将某一部分从国际价

    格结构中分割出去,可以不管同种商品在其他国家的价格而随意地提升

    或降低,在我看来,这样的一整套观念,只有这样一群人可以想象得出

    来:他们一向都只是根据全国的(“宏观的”)价格水平来思考问题,而

    从来不用个别的(“微观”)的价格来思考问题。他们似乎以为,全国的

    价格水平是直接对个人的行为产生作用的决定性因素,他们没有搞清楚

    相对价格的功能。

    稳定的全国价格水平可能打乱经济活动

    我实在不明白,我们为什么竟然期望某个与世界经济的其他地区有大量

    的商品来往的某一地区的价格水平,始终维持在某一稳定的价格水平?

    在外部对该地区的需求与该地区对外部的需求不断变动的情况下,却要

    保持此一价格水平的稳定,只能扰乱、而不能有助于市场的正常运转。

    国内各地区之间、各地方之间在这方面的关系,与各国之间的关系,并

    无本质区别。市场对于飞机的需求从西雅图转移到洛杉矶,肯定会导致

    西雅图的相关工作岗位减少、相关人员收人下降,甚至可能导致当地零

    售价格下跌;但西雅图的工资下降,可能吸引其他产业前来投资。而如

    果增加西雅图或其所在的华盛顿州的货币供应量,则西雅图人会一无所

    获,或许短时间会得到一些好处。如果整个美国西北部地区拥有自己的

    通货,并可以为了缓解其部分居民的不幸而使其货币量保持平稳或增发

    货币,也依然无济于事。

    尽管我们没有理由要求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货币,但竞争性通货在每个

    地区的自由发行是否会导致形成货币区——或者说某种货币在一个区占

    据优势、尽管其他地区的人也能使用之——当然是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我们已经看到(第十二章),对于应使通货与之保持恒定关系的商品等

    价物,人们会形成不同的偏好。在发展水平比较低的国家,除了大米、

    鱼、肉、棉花和木材之外,很少使用其他东西,这些东西的价格也就是

    人们主要关心的——尽管这种地方化趋势也许会被使用另外一些货币的

    人的力量所抵消,这些人根据自己的偏好,更加信赖那些发行某种具有

    国际声誉的货币的银行,而不大信赖那些使自己的货币专门适应当地环

    境的银行。如果在一个较大区域中,人们在日常交易中仅仅普遍地使用

    一种通货,对此,我是不会感到惊奇的,只要潜在的竞争能迫使该通货

    的发行者竭力保持其稳定即可。就跟别的领域一样,只要该发钞银行并

    没有试图排斥创新和改进,则实际上,竞争inposse也能够接近于竞争

    inesse③时的效率。由于随时可以兑换普遍使用的货币,也使得那些要

    与本区之外做生意的人,一旦他们对自己手头的通货是否会被他人普遍

    接受产生怀疑,就可以迅速将其兑换成其他通货。

    但是,通行一种货币的各个地区间,并没有截然的、或固定的边界,相

    反,其各自的范围将是交叉的,它们的分界线也是不断变动的。而一旦

    这一原则在经济领先的国家被普遍接受,它就将迅速地传播到人民可以

    自由选择其制度的任何地方。毫无疑问,会形成一些独裁者统治下的飞

    地,这些独裁者不愿放弃自己对于货币的权利——即使在取消货币兑换

    控制已经成为文明、公正国家的标志之后,他们也不一定会放弃这种权

    力。

    ①Mckinmm[40]与Mundell[49].——原注

    ②让人们迷恋国内价格及货币国家化的其他方面的根源,在我的著作

    (Hayek[27])中进行了讨论,尤其是p.43。一原注

    ③Inposse,潜在的;inesse,存在的。 原注

    第二十一章 对于政府财政与开支的影响

    公共财政的目标与管理某种令人满意的货币的目标,是完全不同的,甚

    至基本上是互相冲突的。将两项任务放在同一个机构身上,结果总是导

    致混乱,最近几年,更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使货币

    成为经济波动的主要根源,也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公共开支的失控性增

    加。如果我们要维护某种能够正常运转的市场经济秩序(及与其伴生的

    个人自由),没有任何东西比拆散货币与财政政策之间可怕的婚姻关系

    更紧迫的了,长期以来,两者就在偷情,但只是在“凯恩斯主义”经济学

    获胜之时,才正式获得神圣的认可。

    对于财政“需要”对货币供应的不幸影响,我们无须废话了。迄今为止发

    生的历次严重通货膨胀,都是政府通过印钞机满足其财政“需要”的结

    果。即使是在相对稳定的时期,政府也不断要求中央银行压低利率以满

    足其财政“需要”,这些要求就已经造成了持续的麻烦:干扰了中央银行

    确保货币稳定的努力,使他们的政策具有通货膨胀的偏好,对此,人们

    常常只能以落伍的金本位机制来予以制约。

    在依赖特殊利益集团的民主制度下,不可能有健全的国家货币

    我不认为下面的说法是夸大其词:受政治控制、甚至面临严重政治压力

    的中央银行,根本不可能调整货币量使其有利于市场秩序的顺畅运转。

    一种健全的货币,跟健全的法律一样,必须在不考虑发钞者的决策将对

    具体某个群体或个人产生的影响的情况下进行管理。我们可以设想,一

    个仁慈的独裁者可能会不理睬这些影响;但没有一个依赖于形形色色的

    特殊利益集团的民主政府敢这样做。将货币量的控制权当做一件追求个

    别具体目标的工具,摧毁了价格机制驱使市场均衡的功能,而只有这种

    力量才能维持让市场井然有序的那种持续不断的过程,只有在这样的市

    场秩序中,个人才有充分的机会让自己的预期得以落实。

    政府对货币的垄断与政府的开支

    对于财政考虑导向的货币政策(monetary policy guided by financial

    consider ations)可能造成的危害,我们已经说得够多的了。我们仍然需

    要考虑的是货币供应权对于财政政策的影响。正是由于没有竞争,使得

    垄断的货币发行者不用遵守某种有益的纪律,于是,货币供应垄断权也

    使政府似乎没有必要将其开支控制在财政收入水平以内。很大程度上也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便如此迅速地在社会主义经济

    学家中大受欢迎。事实上,经济学家们已经告诉财政部长们,制造赤字

    是一件有益社会的事情,经济学家们甚至说,只要还存在着未被利用的

    资源,则巨大的政府开支并不花费人民一分钱,因而任何妨碍政府开支

    迅速增加的障碍,都应予以摧毁。

    恐怕没有人怀疑,正是由于政府控制了货币发行,才使过去30年来政府

    开支能够出现惊人的增长,一些西方国家的政府公然要求将国民收人的

    一半以上拿去用于集体目的。一方面,通货膨胀使得实际收人给定的人

    们所交纳的税,要比他们认可该通货膨胀率时所预想的要髙得多,因

    而,政府财政收入增长的速度要比他们曾设想的更快。另一方面,由于

    人们已经习惯了髙额赤字,由于人们对预算数字可能被超出的幅度已经

    满不在乎了,于是,政府可以进一步要求增加税收在实际产出中的比

    重,以满足它们的目的。

    政府的货币与失衡的预算

    要求政府在自然年度内平衡其预算,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专断的。但季节

    因素的修正和沿用已久的企业会计惯例提供了很好的理由;企业的收支

    在已知的波动周期内应定期做到平衡,这种惯例更支持了那个说法。如

    果能够借其他安排防止重大经济波动,则常规的年度预算就依然是需要

    实现平衡的最好期限。假定通过私人通货间的竞争管理货币供应的做

    法,确实不仅能够确保货币价格的稳定,也能够确保商业环境的稳定,

    那么,断言政府要减少失业就需要赤字,就等于说,由政府控制货币,

    是解决它所造成的问题所必需的条件。我们无法相信,对于一种稳定的

    货币来说,让政府的花销超出其收入,怎么能是可取的呢?最重要的当

    然是不让政府的开支变成整体不稳定的起因,而不是让笨拙的政府机构

    (它几乎不大可能及时采取行动)利用货币手段来缓和经济活动减速的

    后果。

    人们的满不在乎,使得今天的财政部长可以制订开支超出收人的预算,

    而实际的开支又可以超出预算,由此已经创造出了一种全新的财政模

    式,一种完全不同于过去精打细算的模式。而由于人们满不在乎,对一

    个又一个要求作出妥协让步,于是,更激发出新的慷慨花钱的预期,这

    样的过程是自我加速的,假如有人真心希望避免它的时候,已经根本不

    可能阻止了。任何人,如果知道要约束一个不受盈亏考虑控制的官僚机

    构不去持续地扩张开支是多么困难,那也该知道,如果没有严格限制使

    用财政资金的毫不通融的壁垒,就不可能阻止政府开支的无限增长。

    除非我们回到下面的情形: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认识到,如果它们

    的开支超过收人,也会跟别人一样,无法偿还它们的债务,否则,是没

    有办法阻止政府开支的无限增长的,而这种增长是让集体活动替代个人

    活动,最终必将窒息个人的创造性。在通行的不受限制的民主制度下,

    政府有能力赏予某些集团以特殊的物质利益,因此,它会被迫收买足够

    数量的支持,以获得多数地位。即使政府具有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意图,

    它也不可能抗拒这种压力,除非给它设置一个它不能逾越的明确的界

    限。政府当然可能不得不偶尔向公众借钱以满足其未曾预料到的需要,

    或者选择以这种方式为某些投资项目筹集资金,但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

    下,通过增发货币来提供这种资金,都是不可取的。在一个不断增长的

    经济体中,向增加了的生产要素供应者提供其保持现金平衡所需的货币

    增发量,以这种方式让多发的货币进入流通中,也同样不是可取的。

    政府对货币的控制权推动了集权制

    人们也不能怀疑,中央政府诉诸这种财政手段的能力,也是政府不断集

    权的重要根源之一,而这种集权是最不可取的。没有任何东西比剥夺政

    府的货币权更值得欢迎的了,因为这样就可以阻止政府在国民收入中可

    支配的比例加速增长的趋势,而目前,这种趋势显然有点不可阻挡。如

    果听任这种趋势持续下去,那么,用不了几年,我们就会生活在政府占

    有100%(在瑞典和英国已经超过60%了)的资源的国家中——从而将成

    为名副其实的“极权主义”国家①。公共财政越是完全被从货币流通量的

    管理中分离出来,效果会越好。政府的货币权通常是一种有害的权力,

    将其用于财政目的,则纯属滥用权力。政府既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按

    照确保经济活动平稳进行的方向来行使那种权力。

    整个历史上,政府无一例外、不可避免地肆意滥用这种权力,因而严重

    地扰乱了市场的自动调节机制,本文一开始就基于这一事实而提出我们

    的建议:剥夺政府发行货币的垄断权及其为解决现有债务难题而使任何

    货币成为“法币”的权力。而事实可能会证明,切断政府为了自己的需要

    而拧开货币供应的龙头之手,对于阻止不受限制的政府无限膨胀的趋

    势,也具有同样重要的价值,而这种趋势正在威胁文明之前景,其威胁

    程度与货币之窳一样大。只有在人们逐渐察觉到,他们必须以改头换面

    的税收(或自愿借贷)的形式来支付政府所花费的一切资金的时候,政

    府通过赏予特殊利益集团好处以收买多数的支持、从而使具有特殊利益

    的人的数量日见增加的过程,才有可能告终。

    ①没有得到充分注意但却属于一个令人忧心的亊态是,人们普遍地倾向

    于认为,政府的养老金是唯一一种值得信賴的晚年保嗥,这仅仅是因为

    经验似乎已经证明,政治上的权宜之计会迫使政府维持、甚至提高其真

    实价值。一原注

    第二十二章 转轨的问题

    对于广大民众来说,同时流通几种通货,不过是向他们提供了多种选择

    而已,他们不需要在货币使用习惯方面做任何改变。经验会逐渐教会他

    们如何通过转换货币而改进自己的处境。很快就会有银行为零售商提供

    恰当的换算设备,这些设备将会使商家免除在管理或记账方面的种种麻

    烦。由于这些商家所使用的货币之发钞银行也乐于提供协助,所以他们

    可能会发现,他们得到的服务比以前更好。在制造业、贸易和服务业领

    域,学会充分利用这种新机会的优势,可能需要耗费稍长时间,但它们

    的商业运作模式不需要有重大改变,也未必会遇到一定非常艰难的调整

    过程。

    防止以前的垄断性通货急剧贬值

    有两方面的活动会受到最深刻的影响,这两方面的活动的习惯性做法和

    成规也需要一次近乎全面的革新,这就是公共财政和全部的私人金融领

    域,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住宅合作社、储莆与抵押银行等等。对于政

    府而言,除了要改变第二十一章提到的财政政策之外,主要的任务是采

    取措施,保证现有中央银行发行的通货不会迅速被取代,从而导致其加

    速贬值。或许只有通过立刻给予其完整的自由和独立性、使之与外国通

    货或本国新出现的银行钞票处于同一起跑线上,才能实现上述目标,同

    时要辅之以下面的政策:立刻回到某种保持预算平衡的政策,预算只能

    以政府能够从它所无法操纵的公开贷款市场上所能借到的资金为限。这

    些措施之所以相当紧迫,是因为,一旦新通货取代此前享有垄断地位的

    通货的过程一开始,这个过程就会由于其加速贬值而一直加速进行下

    去,而用正常的收缩流通量的方法,实在是不可能阻止这一过程的。公

    众已经够将这种急剧贬值的通货兑换为一种他们有理由相信将会保持稳

    定的通货,而此刻,不管是政府还是从前的中央银行,却都不拥有其他

    通货或黄金储备,来赎回公众将要拋弃的所有旧钱。只有在发行那些通

    货的银行证明自己有能力以与之竞争的新发钞行相同的方式管理该通

    货,才能让这样一种通货获得信赖。

    一次性实行而不是逐渐实行新制度

    向新秩序的转轨如果想取得成功,政府也必须做到,应当一次性将所需

    要的一切自由权力交给市场,不要犹犹豫豫、谨小慎微,企图逐渐引人

    新秩序,或企图保留“在新秩序出错时”保持控制的权力。若干发钞机构

    间竞争的可能性和货币、资本跨境流动的充分自由,对于这个方案的成

    功也同样至关重要。任何企图通过逐渐放松现有发钞垄断权的犹豫不决

    的方式,必然会使该方案失败。人们只有在确信新货币完全不受政府控

    制时,才会逐渐信赖它。而私人银行只有处于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人们

    才会相信它们会保持自己发行的货币之稳定。只有在人们能够自由地根

    据不同用途而选择不同的通货时,淘汰过程才能使健全的货币脱颖而

    出。只有在通货交易所中的交易相当活跃的时候,发钞银行才不得不保

    持警惕,及时采取必要的行动。只有在边界线对货币和资本的流动完全

    开放的时候,才能确保本地的发钞机构不会合谋,让本地货币管理不

    当。只有在出现自由的商品市场的情况下,稳定的平均价格才意味着调

    整供应以适应需求的过程会正常运转。

    商业银行政策的改变

    如果政府能够成功地在确保现有通货不崩溃的情况下将供应货币的业务

    交到私人机构手里,则各家私营商业银行的主要问题就是决定,自己是

    否尝试发行自己的通货,或选择使用其他银行发行的一种或多种通货作

    为未来开展本行业务的币种。大多数银行显然只能用其他银行发行的货

    币做自己的生意。因而,它们将会开展某种“100%准备的银行业务”,

    保持充分的准备金,对自己的全部债务能够见票即付。

    这种必要性可能将是竞争性通货所必需的最为广泛深刻的商业惯例变

    革。可以推想,由于这些银行要为管理支票账户支付很髙费用,因而它

    们将会把这种业务大幅度地转交给发钞银行,自己仅仅管理流动性较低

    的那类资本性资产。

    由于这种变化可能受到审慎地转向使用自己选择的货币的过程的影响,

    因而这种变化可能多少有点痛苦,但并不会引起无法处理的难题。废除

    那些实际上在创造货币但却对自己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的银行,是过

    去一百多年来某些经济学家梦寐以求的事情,这些学者察觉到了我们陷

    人其中的那种机制内在的不稳定性,但他们通常却看不出摆脱这种制度

    的出路。一种制度,如果已被事实证明跟部分准备金一样有害,每家银

    行对于自己创造出的货币(即支票存款)都不承担责任,那么,当政府

    的垄断所提供的、使这些银行能够生存下去的支柱被撤除的时候,它不

    应怨天尤人。当然,各家银行也不得不在纯粹的银行业务与投资业务之

    间,或者在人们经常所说的英国式银行与大陆式银行之间(德语中曾一

    度用Depositenbanken和Spekulationsbanken两个词来形容它们),形成某

    种更为明确的界分。我想,这些银行很快会发现,创造货币的业务,不

    能与控制大量投资性资产甚至控制大量产业部门的业务同时并存。

    当然,如果政府及获得其授权的银行没有能够成功地阻止自己发行的货

    币崩溃,则会引起一连串完全不同的难题。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形,

    银行可能无法发行自己的通货,这种担心是正当的,因为它们的大部分

    资产、即它们放出去的所有贷款,会跟它们的大多数债务一样逐渐缩

    水。但这不过意味着,高通胀的威胁现在将始终存在,而他人却可以通

    过转用其他货币而避免,因而这种威胁对它们尤其严重。但有银行经常

    声称,它们基本上已经成功地使自己的资产安然渡过了急剧加速的通货

    膨胀。那些不知道该怎样应付的银行家,或许应该向它们在智利或其他

    地方对处理这一难题有丰富经验的同行们请教一番。不管怎么样,废除

    目前这种不稳定的结构,是一项最为重要的任务,为此,有些特殊利益

    集团的利益可能难免被牺牲。

    第二十三章 防范国家

    尽管在我们提出的制度安排中,正常的货币供应将完全是私人企业的

    事,但危及其平稳地正常运转的主要威胁,仍然来自国家的干预即使发

    钞业务的国际性能够基本上保护发钞银行不受直接的政治压力的影响

    (尽管这一点会招来煽动家的攻击),但人们对于任何机构的信任,在

    很大程度上仍然取决于人们对于该机构所在国家的政府是否信赖。为消

    除人们对本机构效力于其所在国家的政治利益的猜疑,下面一点显然是

    很重要的:总部设在不同国家的发钞银行应彼此进行竞争。至少是在能

    够确保和平的时期,人们最信赖的机构,很可能是那些设立在富裕的小

    国的机构,对它们来说,国际业务是其重要的收入来源,因而人们可以

    指望它们会格外小心地维护自己财务健全的声誉。

    回归国家货币垄断的压力

    很多国家可能会尝试通过补贴等措施保护一家设在本地、发行某种自成

    体系的国家货币的银行,使得这种通货能够跟国际性通货同时流通,即

    使这种通货只能勉强维持。这时候就存在某种危险,积极地致力于煽动

    反跨国公司的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力量将诱使政府,通过对本国机构提

    供优惠待遇,从而逐步返回到现在实行的国家垄断货币发行的制度中。

    政府将再次试图控制货币和资本的流动

    但是主要的危险将在于,政府会一再企图控制货币和资本的跨国流动D

    这种权力目前不仅是对正常的国际性经济最严重的威胁,也是对个人自

    由的严重威胁;而只要政府仍然具有现实的力量可以强加这种控制,这

    种危险就依然存在。我们只能希望,人们将逐渐意识到对于他们的个人

    自由的这种威胁,从而将把完全禁止政府出台这样的措施,变成一条牢

    固树立的宪法条文。保证人民免于政府之暴政的最后保障,就是当政府

    不再奉行那一条文的时候,起码会有一批能干的人移居他国。30多年

    前,我发表下面一段话的时候,大多数英国人都觉得我的说法纯属杞人

    忧天、夸大其词,我怀疑,在我现在再重复这段话的时候,恐怕不会有

    几个英国人再那么想了:

    能够说明经济控制扩大国家对整个生活的控制的程度的最

    好例子,莫过于外汇领域。乍一看,再也没有任何东西比国家

    对于外汇交易的控制对私人生活的影响更小的了,大多数人会

    对实施这种控制完全漠然置之。然而,大多数欧洲大陆国家的

    经验则让那些有头脑的人将这一步视为在通往极权主义和压制

    个人自由的道路上迈出的决定性一步。事实上,它将个人完全

    交给了国家的暴君,最终取消了一切逃离它的手段——不仅是

    对富人,也是对所有人。一旦个人不再能够自由地旅行,不再

    能够自由地购买外国的书籍、报刊,一旦所有的对外交流工具

    都仅限于那些赞成官方意见或被认为有必要的人享有,则对意

    见的有效控制,就要比17、18世纪任何专制政府所能施加的都

    要大。②

    我们废除政府发行货币的垄断权,为的是确保个人自由,而要保障个人

    自由,除了要对政府开支的过量增长设置壁垒之外,第二个根本性的保

    障可能是国际事务的纵横交错,这将使得政府越来越无法控制国际间的

    流动,因而能够保证持不同政见者具有逃离他们深不以为然的政府压迫

    的能力。

    ①我在这里之所以再次使用“国家”(state)—词,是因为大多数人在意欲

    强调这些公共活动的有益性质的时候都普遍使用这个词。如果有人向他

    们指出,行动的主体从来不是一个抽象的国家,而总是具体的政府,必

    然会具有这类政治机构的内在固有的所有缺陷,則大多数人立刻就会意

    识到他们的说法的空想性和不切实际。——原注

    ②Hayek[28],p.69,注解。原注

    第二十四章 长远前景

    我们可以抱着一种希望,就像其他领域中的竞争一样,货币竞争也可能

    会发现货币制度领域中迄今尚不为人知的可能性。这就使得任何试图预

    言我们提出的改革的长远效果的努力,都要冒很大风险,不过我们还是

    想简单讨论一下如果实行这一制度可能会出现的长远景象。

    我相信,一旦这一制度完全建立起来,竞争将会清除掉很多不成功的尝

    试,在这个可以自由进入的领域中,会留下若干被广泛使用、而又非常

    类似的通货。在各大区域,会有一两种货币取得优势地位,但这些区域

    间不存在截然的、或永久性的分界线。在不同区域中占据优势的通货,

    在其广阔的、不断变化的边界地区彼此交叉。大多数通货会以相近的商

    品组合为基础,短期内其彼此相对价值的浮动幅度很小,很可能比今天

    最稳定的通货之间的浮动幅度还小,但可能会比基于真正的金本位下的

    浮动幅度要大一些。如果作为这些通货之基准的一篮子商品的构成,是

    根据它们所通行的地区的具体条件而定的,那么它们就会渐行渐远。然

    而,实际上,这些通货会逐渐趋同,不仅是指它们会同时通行,也指它

    们的价值的波动会彼此趋于一致。

    在经历了最初寻找最合适的商品组合——通货的价格将与其捆绑在一起

    ——的尝试性过程后,未来的调整变动将很罕见、幅度也不会太大。发

    钞银行间的竞争将使它们注意到,应尽量避免以这些商品衡量之通货价

    值哪怕是很小的波动,应注意向公众提供有关他们的活动的信息的范

    围,并向他们的客户提供种种附加服务(比如提供会计方面的帮助)。

    由幸存下来的政府银行发行的通货,本身一般会被逼着作出努力,以让

    更多人接受,甚至会试图不用受政府照顾的国家机构发行的通货、而用

    其他通货来付

    同一种货币被多家机构发行的可能性

    不过,也存在着一种可能性(possibility)甚至或然性(probability),而

    我在第一版中却没有考虑到。在基于某一篮子商品的某种通货被广泛接

    受之后,其他很多银行可能会发行具有不同名字的通货,但其价值的基

    准跟那个已经取得成功的银行使用的是同样的商品组合,其货币单位则

    可能相同,也可能大或小。换句话说,竞争可能会使大量发钞银行广泛

    地使用同样的商品基准,而这些银行将继续通过保持其钞票的稳定性或

    提供其他服务而争取公众的青睐。那时,公众将接受好几种具有不同名

    称(不过人们会将其称为比如说“苏黎世标准”)、以固定比率兑换的货

    币;商家可能会列出他们准备接受的体现这一标准的通货的清单。只要

    报刊能够正确地发挥其监督功能,并及时地向公众报道任何发钞银行的

    玩忽职守行为,那么,这样一套制度就可以令人满意地持续很长时间。

    便利性的考虑可能也会导致采用某一标准单位,也即不仅具有同样的商

    品组合基础、其价值含量也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银行都可以在

    自己的名号下发行基于这些标准单位的钞票,这些钞票将会在当地被人

    乐于接受,由此,每家银行的声誉都会提髙。

    甚至在通货已经丧失其价值的时候,也需要保留某种长期债务的本位

    由于能够得到至少是若干种稳定的通货,使“法币”成为纯粹的符号货币

    ——也即可能已经毫无价值但却依然能用于清偿债务、而在订立合同时

    这些债务还是具有一定价值的标的——的荒唐做法,注定了将会消失。

    导致这种荒唐结果的,完全就是政府强迫人们在其订立合同时使用他们

    所不愿使用的货币的权力。在废除了政府发行货币的垄断权后,法院很

    快就会明白,我相信,成文法规也会承认,要想维护正义,债务就必须

    用各方订立合同时意欲使用的价值单位来偿付,而不是用政府强加给他

    们的货币来偿付。(当合同明确规定的是符号货币的确切数量而不是以

    一定数量的符号货币所代表的价值时,可以例外。)

    这样,即使某种通货完全倒闭,也不会产生广泛的灾难性后果,而今

    天,类似事件却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尽管现金持有者——或者是以钞票

    的形式,或者是某种通货的活期存款——可能丧失其全部价值,但这与

    普遍的价值缩水或以这种通货所表示的对于第三方的全部索取权的抵消

    相比,只能算相对较小的混乱。长期合同的总体结构不会受到影响,如

    果人们不幸使用一家倒闭的银行所发行的通货,他们可能会丧失自己的

    全部现金,但他们仍将保有自己的债券投资、抵押权及类似的债权。债

    券及其他长期债权的投资组合,可能依然是非常安全的投资项目,即使

    在碰巧某些通货发行商破产,它们的钞票和存款变得毫无价值的时候。

    完全流动性的资产仍然会有风险,但谁会——也许在短暂时间内会例外

    ——将自己的全部资产都变换成具有很高流动性的形式?恐怕永远都不

    会发生债务的共同标准完全不复存在那样的事,也不会发生所有的货币

    性债务被一笔勾销的事,就好象发生持久的严重通货膨胀最后的结果似

    的。在这种情况发生之前,每个人都应该抛弃那种贬值的货币,不会再

    有债务还用它来清偿。

    关于银行业的新法律框架

    政府不得通过任何企图加强控制的办法(也即严格意义上的干预行为)

    来干预这一市场发育的过程,但这个市场可能需要新的法律规则,以提

    供一个恰当的法律框架,使新的银行业务能够得以成功地发育。但是,

    只要这样的规则一旦被国际性条约普遍适用、尝试其他制度安排的试验

    因而遭到禁止,政府是否还能推动其发育,实在是大成疑问。

    对于有些国家来说,得花多长时间才不再老想着纯粹出于民族主义或国

    家声望的理由而搞出自己的一套货币,得用多长时间,各国政府才会不

    再抱怨它们的主权受到了不正当的约束、从而停止误导公众,这个问题

    还真不好说。①这套制度当然也是与追求任何类型的极权主义权力的努

    力不可调和的。

    ①当政府开始凰意以他发行的货币之外的其他货币收税之时,就是这种

    新制度取得最后胜利之时。——原注

    第二十五章 结语

    我们设想,废除政府的货币垄断权,将能够防止过去60多年中困扰整个

    世界的严重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的一次又一次发作。经过详尽的考察证

    明了,它也是医治某种更为根深蒂固的疾病的一剂猛药:即周期性的萧

    条与失业,它曾经被认为是资本主义内在的、致命的缺陷。

    金本位制不是解决之道

    我们可能会以为,回到金本位制或者某种固定汇率制,能够阻止近年来

    出现的货币价值剧烈波动的现象。我一直都认为,只要货币管理权掌握

    在政府手中,金本位制,哪怕缺点很多,也是唯一一种还比较安全可靠

    的制度。但我们当然能够做得更好,即使完全不借助政府。当然,金本

    位制也存在严重缺点,撇开这样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不谈,反对实行金

    本位制的人士也曾经正确指出,由中央集中指挥货币数量,在目前的情

    况下,也是抵御现有信贷体系内在不稳定的必要手段。但一旦我们认识

    到,信贷的这种内在不稳定性正是银行存款业务的结构本身所导致的,

    这种结构则是由政府对柜台交易货币的供应之垄断性控制所决定的,在

    这里,存款必须要被兑付;因而,上述反对理由其实站不住脚。如果我

    们要让自由企业和市场经济存活下去(想来即使是所谓的“混合经济”的

    鼓吹者也有这种愿望吧),那么,我们别无选择,只能用私人发钞银行

    间的自由竞争,取代政府对货币发行的垄断和国家性货币体系。我们从

    来没有让货币控制在那样一些机构手中,它们只有一个、并且是唯一的

    关注点,那就是向公众提供一种货币,这种货币是公众所能接受到的货

    币中最好的,而与此同时,它们的生存也完全取决于自己能否满足公众

    对其形成的预期。

    在多种货币自由竞争的环境中,金币很有可能最初是最受欢迎的。但恰

    恰是这一点会导致对黄金的需求上升,从而使黄金价格上涨(也许还会

    急剧波动),因此,尽管黄金仍会被广泛用于财富的储藏,但作为商业

    交易和记账单位,它很快就不那么便利了。当然,人们仍然可以自由地

    使用它作货币,但我想,它恐怕不会战胜私人发行的其他形态的货币,

    而对这些货币的需求,端赖其数量能够被成功地控制在维持其购买力恒

    定的水平上。

    目前,黄金之所以比政府控制的纸币更受人信赖,乃是因为,黄金的数

    量不可能被随意操纵,被用于追求政治目标,但从长远来看,同样的事

    实也会使得黄金劣于竞争性机构发行的符号性货币,而这些机构的生意

    取决于能够成功地管理其发钞数量保持该种货币价值的大体平稳。

    健全的货币只能出自于自利,而不会出自于仁慈

    我们之所以一直只能用到劣币,就是因为政府一直禁止私人企业向我们

    提供较好的货币。我们的政府是在有组织的利益集团的压力下进行治理

    的,因此,我们必须牢记一个重要的事实:我们不能指望聪明或同情

    心,而只能依靠纯粹的自利来为我们提供我们所需要的制度。只有当我

    们所期望的良币不再来自于政府的仁慈、而出自发钞银行对其自身利益

    的关注之时,我们才确实进入了幸福时光。

    正是借这种途径,我们彼此得到我们曰常所需要的那些物

    品中的极大部分。①

    ——但不幸的是,现在,还没有一种货币是我们可以指靠的。要为过去

    周期性的危机承担责任的,不是“资本主义”,而是政府的干预。②政府

    一直禁止企业利用那些可用以保护它们不受某种不可靠的货币之影响的

    交换媒介,而这种媒介既能使供应者有利可图,又能有益于其他所有人

    的发展。认识到这一事实,我们就能明白,本书所提出的改革,并不是

    金融领域无足轻重的技术性改革,而是决定自由文明之命运的重大问

    题。在我看来,本书所提出的方案,是我们可以找到的唯一一条令市场

    秩序恢复完善的途径,并可将市场秩序从其主要缺陷和针对它的种种谴

    责的借口中解救出来。

    竞争性纸币是否可行?

    当然,在公众还没有理解之前,我们是不能指望这样的改革的。但那些

    认为我们的改革建议完全不切实际、纯属乌托邦的人士,应该记住,

    200年前,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写道:

    不能期望自由贸易在不列颠完全恢复,正如不能期望理想

    岛或乌托邦在不列颠设立一样。③

    他的著作于1776年出版,过了将近90年,大不列颠才在I860年成为世界

    上第一个建立起完整的自由贸易的国家。但观念传播得更迅速;如果不

    是因为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引起的政治上的倒退,毫无疑问,贸易

    自由会更早到来的。直到1819年,才有一个思想运动幵始兴起,在这些

    问题上教育普通民众,而正是由于少数人士的忘我努力,由于他们致力

    于传播有组织的自由贸易运动提出的要旨,最终,斯密所说的“那些惹

    起众怨、令人失望的垄断者肆无忌惮的行径”被制止了。④⑤

    我担心,由于“凯恩斯主义”的宣传已经深入到群众中,这种宣传让通货

    膨胀也成了光荣的事情,这种宣传也为煽动家提供了职业政治家无法反

    驳的论据,因而,避免我们被持续的通货膨胀驱迫着实行某种政府控制

    和指挥的经济、进而最终拯救文明的唯一办法,就是剥夺政府在货币供

    应方面的权力。⑥

    “自由货币运动”

    我们需要的是一场相当于19世纪的自由贸易运动的自由货币运动,我们

    要向世人证明,不仅严重的通货膨胀所造成的损害——对此有人可能会

    颇有道理地论证说借助目前的制度就能够避免——而且生产的周期性停

    滞导致的更深层次的恶果,确实都是目前的货币制度安排内在具有的根

    本缺陷。

    只要通货膨胀率稍微降低一点点,对于目前的通货膨胀的担心——我在

    写作本书的时候就能观察到——就会太快地消散。我也不会怀疑,到本

    书出版之后,人们又会有充分的理由重新忧心忡忡(除非局势更为糟

    糕,而重新爆发的通货膨胀被价格控制所掩盖)。甚至有可能,已被启

    动的新的通货膨胀型繁荣会再次崩溃。但要想得出废除政府对货币控制

    的有害权力的结论,却需要透过通货膨胀表面可见的后果而洞察其更深

    层次的危害。因而,我们面前摆着一项重大的教育使命,在完成这一任

    务后,我们才能够期望将自己从现有货币制度中危及社会和平和持续繁

    荣的最严峻的威胁中解救出来。

    这个问题涉及改革的迫切性,有必要获得广泛的理解。这个问题并不像

    外行人乍看之下那样涉及的是一个他从来就不太明白的、微不足道的金

    融体系技术细节问题。这里的问题所涉及的是,它可能是我们阻止所有

    政府不断滑向极权主义——在很多敏锐的观察家看来这已经是不可避免

    的了 条办法。我希望我可以提议大家从容行事,但时间确实不饶人。

    现在迫切需要的,不是建构一种新制度,而是立刻取消一切法律障碍,

    200多年来,这些法律一直阻挡着一种演进之路,而这样的演进本来是能

    够给我们带来我们无法预想到的有益结果的。

    ①Adam Smith[54],p.26. 原注

    ②晚年的米塞斯曾一再阐述过这一主題,见Ludwigvon Mises[45-47]。

    ——原注[54],p.471(中文译本,下卷,第42页)。在涉及到现在讨论的

    问题时,以这句话

    ③开始、以下面引用的一个词结束的这一整段,非常值得仔细阅读。

    ——原注

    ④本书第一版的一位书评作者(John-Porteous,New-Statesman,1977年1

    月14日)曾经明智地评论道:“政府将丧失对人们宗教信仰的控制权,

    在400年前恐怕也是不可想象的——原注

    ⑤有人认为,我提出的“构建”种种全新货币制度的设想,是与我自己的

    一般哲学看法相冲突的。但以为我要设计一种新制度,再也没有比这种

    说法更无稍的了。我所提出的不过是废除现有的障碍,多少年来,这些

    障碍阻止着可取的货币制度之演进过程。我们的货币和银行体系乃是旨

    在增加其权力的政府强加种种有害约束的产物。这些制度当然不能说属

    于尝试过后发现的良好的制度,因为,人们根本就不被允许进行尝试和

    选择。为了论证要求给予这个领域的发展以自由的呼声的正当性,喬要

    解释在賦予这种自由后可能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但我们能够预测到的

    东西必然是有限的。自由的一大好处就在于,它鼓励新的创造发明,因

    而从其本性来看就是无法预测的。我相信,演进的过程将会比我所能设

    想到的更具有创造性。尽管,只有相当少的新观念能够塑造社会的演

    进,但一个自由的体系与一个受到管制的体系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在前

    一种体系中,那些具有更好的想法的人将由于他人的模仿而决定该体系

    的发展,而在后一种体系中,则只有那些掌握权力的人的想法和欲望控

    制演进进程。自由总是创造出新风险。我所能说的是,如果由我来攀管

    一个我所珍爱的国家的命运,那么,我将乐意在我现在所考虑的这个领

    域中冒这种风险。——原注

    ⑥最近的经验也表明,政府未来可能会发现它们将面临国际性压力,迫

    使它们实现一种有害于本国国民而有益于他国的货币政策,政府只有放

    弃自己控制货币供应童的权力和责任,才能摆脱这种压力。我们现在已

    经达到这样一个阶段:那些已经成功地将本国的通货膨胀率降低到5%

    以下的国家将会被另一些国家拖死,这样国家仍然起劲地以每年15%的

    速度制造通货膨胀,借这种“通货再膨胀”的办法摆脱困塊。——原注

    讨论题

    1. 仔细考察一下人们长期信奉的观点:一个国家只应有一种货

    币,并应当由政府来控制。举几个历史上不同时期的例子来说

    明这一点。

    1. 法定货币是如何起源的?论证或者反驳它是货币体系之基础的

    论点。

    1. 给货币下个定义。如何区分货币与非货币?论证或反驳货币数

    量的概念。将这一概念运用到货币“数量”理论中。

    1. “政府控制货币是可欲的,因而这样就可以根据该经济体之需

    要而调整供应量。”“人们已经因为政府对货币的控制而对货币

    失去了信心。”讨论一下这两种观点。

    1. 历史证明,有的时候,人们不信任“法定”的纸币。那么,竞争

    性纸币发行制度如何能够维持公众的这种信任?

    1. “要获得人们的信赖,纸币必须可以兑换成贵重物品或贵金

    属。”你是否同意这种观点?讨论一下可实现兑换的条件,在

    什么条件下,这种可兑换性不很重要?

    1. 讨论下面的观点:如果货币数量不由政府来控制,则很难或者

    不可能发生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根据1929-1932年的美国大

    萧条和1972-1975年的“规范通胀”来说明你的答案。

    1. 繁荣与衰退一直伴随着“资本主义”。在非资本主义经济中是否

    存在?它们发生的根源是资本主义还是其他原因?

    1. “一个屈从于或面临着严重的党派压力的货币当局,从政治角

    度看,不可能不为了增加就业而增加货币数量,因而,不可避

    免会导致通货膨胀。仅有金本位制、固定汇率及其他限制货币

    扩张的办法,是不够的。”讨论一下这一观点。

    1. 你如何消除民族国家政府控制货币的国际性流动的权力?国际

    性协定是否足以做到这一点?货币的竞争是否更为有效?

    1950年到1975年纸币贬值情况简表

    • 以黄金计算的贬值率,1975年底自由市场的黄金价格为每盎司141. 00美元价 格,而1950年的官

    价为每盎司35. 00美元。一原注

    • 兑换成美元的值.——原注

    货币的选择:终结通货膨胀之道①

    一、货币、凯恩斯和历史②

    我们目前面临的货币困境的主要根源,当然在于凯恩斯爵士和他的门徒

    们对于下面古老的迷信赋予了科学的权威:通过增加货币的支出总量,

    我们可以一劳永逸地确保经济繁荣和充分就业。凯恩斯之前的经济学家

    们曾经在至少两个世纪中,相当成功地抵御了这种迷信③。而在那之

    前,这种迷信一直占据主宰地位。事实上,一部漫长的历史基本上就是

    通货膨胀的历史;引人注目的是,唯有在繁荣的近代工业体系崛起和实

    行金本位制的时期——这个时期大约有200年时间(英国是从1714年到

    1914年,美国是从1749年到1939年)——这段历史时期结束时的价格,

    与开始时的价格大体相当。在这唯一的一段货币保持稳定的历史时期

    中,金本位制对货币当局施加了一种纪律约束,阻止了它们滥用权力,

    而在历史上几乎所有时期,它们都在滥用其权力。其他地方的历史经验

    似乎与此没有多大区别:有人曾说,中国的一部法律曾试图永远禁止纸

    币(当然没有取得成功),此时,欧洲人还根本没有发明出纸币来呢!

    凯恩斯主义复兴了老观念

    正是约翰•梅纳德•凯恩斯,一位具有卓越智力但对经济学理论所知有限

    的人,最终却成功地复兴了一种观念,这样的观念只有一些经济学界的

    怪人才坚持,而他却对这些怪人公然表示同情。他竭力地以一种新理论

    来论证之前由很多从事实际工作的人主张的直觉的信念,表面看起来,

    这种信念似乎颇有说服力,但却经不起价格机制的严格分析:仅仅由于

    所有的劳动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价格,因而,通过管理总需求,并不能

    确保劳动的供给与需求在总量上相等。就业数量取决于经济中每个部门

    的供给与需求的对应,因而也取决于工资结构和需求在各部门间的分

    布。其结果就是,在较长时间内,凯恩斯主义的药方不仅没有医治失

    业,反而使之更加恶化。

    这位著名的公共人物、出色的辩论家提出的供应廉价货币和永久防范严

    重失业的轻松办法,征服了公众舆论,而在他去世后,也征服了专业圈

    内的意见。约翰•希克斯爵士甚至曾提出,我们应把这个世纪的第三个

    25年,即从1950年到1975年这段时期,称之为凯恩斯的时代,就像第二

    个25年是希特勒的时代一样④。我并不觉得凯恩斯所造成的损害真的有

    这种说法所形容的那样大。但只要他的那些药方仍能发挥影响,则它们

    确实就是一种正统教条,而任何反对它的努力都无功而返。

    个人的退让

    我经常责备自己在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对凯恩斯的理论框架的最初版

    本提出批评之后,却放弃了那场斗争。就在我对他的批评的第二部分发

    表后,他告诉我说,他已经改变了他的主意,不再相信他在1930年的

    《货币论》(Treatiseon Money)中所说的东西了。(而照我看来,他这

    样说多少对自己有点不公平,因为我一直相信,《货币论》的第二卷包

    含着他写过的最好的一些东西。)不管怎样,我当时觉得,再去批评它

    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他自己可能又改变想法了。而事实证明,那个新

    版本——1936年的《通论》——征服了经济学圈内大多数人的思想,最

    终,连我最尊重的一些同事也转而支持完全是凯恩斯主义的布雷顿森林

    体系,而我则基本上被排挤在这场争论之外。(不过我相信,英国许多

    最出色的经济学家对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支持,在很大程度是出于某种让

    他们误人歧途的爱国精神,他们希望,这种体系能够在英国战后的艰难

    时期有益于英国,他们并不相信,它能够提供一种令人满意的国际货币

    秩序。)

    二、失业的祸首

    36年前,我就最关键的分歧这样写道:

    我们也许可以说,下面一点当然是无可否认的:通过货币

    扩张,可以迅速增加就业,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充分就业

    ——更不要说那些观点受亲身经历的一次严重通货膨胀影响的

    经济学家了。我们所能争辩的是,任何借助这种方式获得的这

    种充分就业,都是内在地不稳定的•,用这种方式创造就业机

    会,必将使波动永久化。可能确实存在这样的局势,确实需要

    不惜一切代价增加就业,哪怕这种就业机会只维持很短时间

    ——布吕宁博士(DrBrUning)发现自己在1932年的德国就身处

    此境,因而使用那种手段是正当的。但经济学家不应当掩饰下

    面的事实:企图依靠货币政策在短期内实现就业的最大化,本

    质上是亡命之徒的政策,只能换取某种短暂的喘息之机,对他

    有百害而无一利。⑤

    对于这一点,我现在想加上一句,以回应政客们长期以来对于我的观点

    的刻意的曲解,他们似乎想把我描绘为某种让保守的党派感到害怕的妖

    怪,我要说的是我经常强调的一点,而9个月前我在斯德哥尔摩的诺贝

    尔奖纪念演讲中又曾说过一遍:

    事实的真相是,由于某种错误的理论观点,我们被诱惑走

    入某种危险的境地,我们无法阻止严重失业的再度出现:不是

    因为——而人们有时会这样曲解我的观点——政府刻意制造出

    这种失业以抑制通货膨胀,而是因为,一旦通货膨胀不再加

    速,则作为过去的错误政策的一个非常令人痛心、但又不可避

    免的结果,必然会出现这种失业。⑥

    “充分就业政策”导致的失业

    由所谓的“充分就业政策”导致这种失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根本上

    说,这个过程是通过需求配置的临时变化而发挥作用,也即将未被雇佣

    和已被雇佣的工人吸引到某些岗位上,而在通货膨胀结束时,这些岗位

    将会不复存在。在1914年以前周期性重复出现的危机中,繁荣期中信用

    的扩张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工业投资,过度的发展及随之而来的失业,

    主要发生在生产资本设备的那些行业。而过去几十年是人为操纵通货膨

    胀,事情则更为复杂了。

    观察20年代初期的一个现象,可以很好地说明,在严重的通货膨胀时期

    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形,我在维也纳的很多同时代人都曾见证过这一点:

    在这座城市,很多设在最好地段的著名咖啡馆,被新的银行分支机构给

    挤跑了;但在“稳定化危机”之后,它们又搬了回来,这时候,银行已经收

    缩了或倒闭了,成千上万的银行职员加入了失业大军的行列。

    留下来的一代人

    今天,由于过去几年的经济状况,已经使支撑充分就业政策背后的整个

    理论彻底丧失了信誉。结果,经济学家们也开始发现其中致命的知识上

    的缺陷,而他们本来早就应该看出来的。但我担心,这种理论仍将继续

    给我们带来很多麻烦:它已经给我们留下整个一代经济学家,他们除了

    这种理论之外,什么都不知道。我们的主要难题之一就是要保护我们的

    货币不受这些经济学家的误导,他们还会继续开出他们的江湖郎中药

    方,而其短期的效力仍会继续使他们获得青睐。在一些盲目的教条主义

    者中间,这种药方仍然大受欢迎,这些教条主义者仍然相信,这些经济

    学家掌握着救命的钥匙。

    1863年的便士

    因此,尽管凯恩斯主义理论的知识声誉正在迅速跌落的事实已不容否

    认,但它仍然会严重地威胁到我们实行一种明智的货币政策的可能性。

    人们也始终没有充分认识到它已经导致了多么严重、且无法挽回的损

    失,尤其是在其发源地英国。一度指导英国货币政策的那种注重财政信

    誉的原则,迅速地被置诸脑后。短短几年时间,英国从被人模仿的楷

    模,堕落成了整个世界的反面教材。最近发生的一件有趣的小事让我对

    这种堕落有切身体会:我在我的书桌抽屉里发现一枚铸造于1863年的英

    国便士,大概12年前,也就是在这枚硬币出生正好100年后,伦敦的一

    位公共汽车司机把它找给我,我将其带回德国,用以向学生们说明,长

    期的币值稳定是什么意思。但如果我现在说英国是币值稳定的范例,他

    们都会当着我的面大笑起来。

    三、政治控制货币的缺陷

    一位明智的人也许应当能够预料到,在英格兰银行实行国有化之后不过

    30年的时间中,英国货币的购买力将会下降到不足国有化之初的四分之

    一。任何地方实行这样的政策,迟早都会导致同样的结果,政府控制货

    币数量再次被证明是极其危险的。我并不怀疑,一个非常明智的、完全

    独立的国家或国际性货币当局,可以比国际性金本位制或其他形式的自

    动机制做得更好。但我看不出,政府或任何屈从于政治压力的机构有任

    何希望能够以这样的方式行事。

    集团利益是有害的

    我在这方面从来都不抱幻想,但我必须得承认,在我自己漫长的一生

    中,我对政府的看法是越来越坏了:政府越是根据某种理论行动(区别

    于仅仅遵守某种固有的规则),其所带来的危害越多——因为一旦人们

    知道政府可以实现特殊的目标(而不是仅仅维护一种自我矫正的自发秩

    序),政府就再也不能躲开党派利益的纠缠了。有组织的利益集团的一

    切要求,几乎无一例外是有害的——只有它们在抗议政府为了其他集团

    的利益而对它们施加限制的时候所发出的呼吁可以除外。至少在某些国

    家,管理政府事务的公务员大多数是聪颖之士,是善良而诚实正直的人

    物,但这一事实并不能让我放心。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政府要想在目

    前实行的政治秩序中保住执政地位,就别无选择,只能利用它们的权力

    服务于特殊利益集团——而一种强大的利益总是想得到额外的金钱以满

    足其额外的开支。通货膨胀尽管从总体来看是有害的,但总是有一些集

    团,包括具有集体主义倾向的政府主要想收买的一些集团,会在短期内

    从通货膨胀中得到相当多的好处——即使是通过一定时期内的收人下

    降、忍饥受饿也在所不辞,因为人的本性使他们相信,只要他们能够度

    过这种紧急状态,这种收人的下降就是临时的。

    重建抵制通货膨胀的防线

    发行更多、更廉价货币的要求,是一股由来已久的政治压力,对此,货

    币当局是无法抵抗的,除非它们能够令人信服地诉诸某种绝对的障碍,

    使得它们根本不可能满足那些要求。而当这些利益集团诉诸圣梅纳德⑦

    越来越辨认不清的画像的时候,那些要求就更无法抗拒了。因此,最紧

    迫的问题莫过于建立一道新防线,以抵御种种流行的凯恩斯主义理论的

    袭击;也就是说,要修复或者说恢复在他的理论影响下曾被系统地摧毁

    的那些约束机制。金本位制、平衡预算、赤字国家必须收缩其货币流通

    量、对“国际流动性”的供应施加限制等等措施,其功能就在于使得货币

    当局不可能屈从于发行更多货币的压力。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所有这

    些防范通货膨胀的保障机制,使得代议制政府可以抵制强大的压力集团

    要求发行更多货币的呼吁的机制,在某些经济学家的唆使下被废除了,

    这些经济学家设想,只要把政府从这些僵硬规则的羁绊中解放出来,政

    府就能够明智地为实现普遍利益而制订政策。

    我不相信,我们现在能够通过创建某种新的国际货币秩序来矫正这种局

    面,不管是某种新的国际货币管理当局或机构,甚至是采取某种特定的

    机制或政策体系——比如古典的金本位制——的某种国际协定,都无法

    达到上述目标。我相当确信下面一点:现在任何试图通过国际协定重建

    金本位制的努力,都将在很短时间内失败,这种努力只能使某种国际性

    金本位制的理念在更长的时间内声名扫地3实行金本位制要求公众普遍

    地相信,为了保持合理的币值稳定,有时需要采取某些可能带来眼前痛

    苦的措施;如果公众没有这种信念,我们就不要指望有权决定货币数量

    的当局会始终一贯地抵制发行廉价货币的压力或诱惑。

    保护货币不受政治侵扰

    政客们信奉修正了的凯恩斯定理:从长远来看我们都是要下台的⑧,因

    此,他们才不管治愈失业的短期成功,是否必将导致未来更多的失业。

    因为,因此而受到指责的,不会是那些制造了这些失业的政客,而是后

    来那些试图停止这种失业的政治家。民主制度设置的最坏的陷阱,莫过

    于此了,因为在民主制度中,政府被迫按照人民认为是正确的信念采取

    行动。我们获得一种稳定货币的唯一希望确实在于,现在就要找到保护

    货币免受政治侵扰的办法。

    事实上,除了实行金本位制的200年之外,历史上,一切政府都利用它

    们发行货币的专有权力来欺诈和掠夺人民。有人相信,只要人民别无选

    择,只能使用他们的政府发行的货币,政府就会比较可信;然而,再也

    没有比这种期望更没有根据的了。目前通行的政府体制,号称是按照多

    数的看法行动的,实际上是根据某些具有一定规模的利益集团的看法行

    事,这些集团可以威胁撤回选票——而只有依靠它的选票政府才能获得

    多数的支持——而创造出政府必须采取某些行动的某种“政治必要性”;

    在这样的政府体制下,我们不能将某些危险的工具委托给它。幸运的

    是,我们不必担心——我也希望不会出现这样的局面——政府将会发动

    一场战争来讨好某些对于政府来说不可或缺的支持战争的利益集团,但

    把货币这样一种工具交给政客——其实似乎是经济学家——来撞大运,

    当然也太过危险了。

    一种危险的签断权

    真正危险、因而应当取消的,不是政府发行货币的权利,而是政府发行

    货币的独家专有权利,政府强迫人民以某一固定价格使用它、接受它的

    权力。这种政府的垄断与邮政垄断一样,最初出现的时候绝不是为了给

    人民带来好处,而完全是为了增进政府的强制性权力。我怀疑,除了对

    统治者及其亲信之外,这种垄断权是否曾对人民带来过任何好处。有人

    相信,政府赐给我们的货币,比政府没有这种专有权时我们所能得到的

    货币要安全可靠得多,但全部的历史都与这种信念恰恰相反。

    四、合同支付时的货币选择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让人们自由地选择他们愿意使用的货币?我所说

    的“人们”是指个人,他们应当有权决定自己是用法郎、英镑、美元还是

    用德国马克或金盎司账目进行买卖。我并不反对政府发行货币,但我相

    信,它们的垄断权,或它们限制在其疆域内以其他货币订立合同的权

    力,或决定各种货币兑换之比率的权力,都是完全有害的。

    目下对于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各成员国或大西洋共同体的各国来说,我们

    所能期望于各国政府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它们互相约束自己,不对在其

    境内自由使用对方——或他国——之货币施加任何限制,包括不限制人

    们用当事各方同意之任何货币进行购、销,也不对以他国货币作为记账

    单位施加限制。在我看来,目前,欧洲所应追求的既为可行、也更为可

    欲的目标正是这种制度,而不是乌托邦的欧洲货币单位。为使这一方案

    有效运转,重要的一点是——出于我下面将要阐述的理由——应该规

    定,一国的银行可以自由在他国建立分支机构。

    政府与法币

    对于所有那些信奉“法币”概念的人来说,这种建议乍一看似乎很荒唐。

    法律规定一种货币为合法的货币,难道不是至关重要的吗?然而,这种

    信念只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即只要政府发行了货币,它也就肯定会

    说,在清偿以这种货币发生的债务的时候,哪种货币必须被接受。它也

    必然要规定,可以以什么样的方式清偿某些非合同的法律义务,比如纳

    税或损害赔偿和侵权赔偿。但政府却没有解释清楚,人们为什么不能自

    由地以他们所选择的货币订立合同,包括进行日常的购销活动,或者为

    什么他们有义务只能以某一种货币销售货物。

    对于政府滥用货币所能施加的最有效的制约,莫过于人们可以自由地拒

    绝接受他们所不信赖的货币,而随意使用他们所信赖的货币。而能够促

    使政府保证其所发行之货币保持币值稳定的最强有力的机制,莫过于使

    其认识到,只要政府将其货币的供应量控制在需求量之下,则对其需求

    就会趋于增长。因而,让我们剥夺政府(或它们的货币当局)保护其货

    币不受竞争冲击的一切权力:如果它们无法继续掩饰它们的货币正在贬

    值的真相,它们就将不得不限制其发行量。

    很多读者的第一反应可能是问,实行这样一种制度的结果是不是像那条

    古老的法则所说的,劣币将驱逐良币?然而,这是对所谓的“格雷欣法

    则”的错误理解。其实,关于货币机制的最古老的洞见之一,早在2400

    年前的古希腊剧作家阿里斯托芬就曾在他的一出喜剧中说过,政客就跟

    铸币一样,因为劣者会驱逐良者。⑨然而,甚至到了今天显然未被人普

    遍理解的事实的真相是,只有当良币和劣币必须以强制规定的比率兑换

    的时候,格雷欣法则才会发挥作用。在人们可以自由地以双方同意的比

    率兑换不同货币的时候,情形恰好相反。在严重的通货膨胀时期,我们

    经常可以看到,即使政府出台了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也无法阻止人们使

    用其他货币——人们宁可使用雪茄、白兰地这样的商品也不用政府的货

    币——在这里,显然是良币驱逐了劣币。⑩

    自由的货币体系的优点

    只要这种制度合法化,那么,一旦国家货币出现显著的贬值,人们就会

    很快拒绝使用这种货币,他们将会用他们信任的某种货币进行交易。尤

    其是雇员将会发现,在集体签定的协议中,要求雇主用他们信任、并能

    作为理性计算的基础的某种货币发放工资,而不是根据预期的价格上涨

    幅度来发放工资,更合乎他们的利益。这将剥夺政府让其发行的货币贬

    值来抵消工资提高及其所造成的失业的权力。这也会防止雇主在工资谈

    判中随意让步,因为他们心怀侥幸:即使他们承诺的工资上涨幅度超出

    他们的支付能力,国家货币当局也会拉他们一把。

    我们没有理由担心这种制度安排对于那些既不知道如何应付、也不知道

    如何辨识稀奇古怪的货币的普通人的的影响。只要商家知道,他们可以

    按照实时兑换率迅速将某种货币兑换为他们所喜欢的任何一种货币,他

    们就会乐意以任何货币标价之恰当价格出售他们的货物。而如果只有以

    政府所发行之货币标价的商品价格上涨,则政府的胡作非为就会在短得

    多的时间内暴露无遗,人们很快会要求政府对其所发行的货币——他们

    以这种货币向政府付款——的价值负起责任来。电子计算器将很快被到

    处使用,它可以很快以实时兑换率算出一种货币可以兑换成多少其他货

    币。而除非政府对其所发行的货币管理得确实极为糟糕,否则,它仍将

    有可能被用于日常的零售交易中。对各种货币影响最大的,与其说是日

    常支付中不同货币的使用量,不如说是人们持有不同货币的意愿。所有

    的生意和资本交易会迅速地转向使用更为可靠的本位(并以它作为核算

    和会计的标准),主要是这种趋势,将迫使政府将其货币政策保持在正

    确的轨道上。

    五、长期的货币稳定

    最后的结果可能是,那些人们相信努力追求某种负责任的货币政策的国

    家的货币,将会逐渐取代那些货币当局行事不大可靠的国家的货币。财

    务健全的声誉将成为货币发行者小心呵护的资产,因为它们知道,哪怕

    是稍微偏离一下诚实的原则,社会也会减少对于它们的货币的需求。

    我不认为我们有理由担心,各发钞机构为成为最受人欢迎的货币而展开

    的这样一种竞争,会引发某种通货紧缩或货币价值上涨的趋势。人们恐

    怕不会乐意以某种他们预计将会升值的货币借贷或发生债务,就好象他

    们不喜欢以某种预计将会贬值的货币放贷一样。一种货币,如果人们可

    以预期它会保持大致稳定的价值,则使用起来显然是非常便利的。如果

    政府及其他货币发行者必须要为争取人们持有它们的货币、以它们的货

    币订立长期合同而展开竞争,它们就必须让人们相信,它们发行的货币

    的币值将保持长期稳定。

    “被人普遍珍重的东西”

    我无法肯定的一点是,在这样一种竞相表现可靠性的竞争中,政府发行

    的货币是否会胜出,或者说,多数人是否并不会青睐诸如金盎司这样的

    货币单位?假如人们获得了决定使用何种货币作为自己的本位及普遍的

    交换媒介的完整的自由,黄金并不是不可能重新获得其作为“所有国

    家、所有文化、所有时代被人普遍珍重的东西”——雅各布•布罗诺斯基

    最近在其杰作《人的进步》中作如是说——的地位;不管怎么样,在这

    种情况下黄金恢复其地位的可能性,也要大于其在任何有组织地致力于

    恢复该制度的努力中取得成功的可能性。

    为了使其完整地付诸实施,自由的国际货币市场为什么应当扩展到银行

    服务领域?其理由是,那些可以开具支票的银行存款,今天是大多数人

    拥有的流动性资产中一个最大的组成部分。即使是在实行金本位制的一

    百多年中,这种局面也越来越严重地妨碍黄金成为一种完整意义上的国

    际性货币,因为黄金在一国的流人或流出,都需要数量大得多的国内信

    用货币的上层结构相应地扩张或收缩,但其后果却不加区别地落在整个

    经济之上,而并不是仅仅增加或减少了对于某些为实现进出口之新平衡

    而需要之商品的需求。如果能够形成一个名副其实的国际性银行体系,

    则货币可以直接转移,而不会出现信用结构二次收缩或扩张的有害过

    程。

    这种制度安排也能够对政府施加最有效的纪律约束,因为它们立刻可以

    感受到它们的政策对于本国投资的吸引力的影响。我刚刚读到250多年

    前一本英国辉格党人写的小册子:“谁愿在一个专断的国家开办一家银

    行,或将他的钱信托于该国?”很偶然地,我从这本小册子中得知,就

    在这本小册子出版前50多年,一位法国大银行家让•巴普蒂斯特•塔弗尼埃

    (jean Baptist Tavenier)将自己长期在整个世界冒险得来的全部财富,投

    资到作者们所说的“贫瘠荒芜的瑞士庇护所中”;法国国王路易十四问他

    为什么要这样做,他鼓起勇气对国王说,“我希望能够保住那些属于我

    的财富!”显然,瑞士奠定其繁荣基础的时间,要比人们公认的早得

    多。

    货币的自由交易要好于货币联盟

    我之所以青睐放开一切货币交易,而反对任何形式的货币联盟,也是因

    为,后者要求建立一个国际性货币管理当局,而我相信,这种管理当局

    既是不可行的,也是不可欲的——它不可能比民族国家的货币管理当局

    更值得信赖。在我看来,在人们普遍地不愿将主权或至少是管理权转让

    给任何国际性管理当局的倾向中,包含着某种非常健全的因素。我们所

    需要的不是拥有发号施令之权的国际性管理当局,而仅仅是一个国际性

    社团(或者毋宁说是得到有效执行的国际条约),它能够禁止一国政府

    伤害其他民族的行为。如果能够有效地禁止对不同货币(或货币的索取

    权)进行交易(及为人们持有)施加任何限制,就有可能废除全部关

    税、或妨碍货物与人员流动的一切障碍,这将确保建成一个真正的自由

    贸易区或共同市场,这一制度在那些致力于追求这些目标的国家中创造

    的信任会超过任何其他制度安排。现在迫切需要击退货币民族主义,早

    在40年前,我就曾批评过这种现象,而当其正在演变成货币社会主义

    ——因为这两种观念之间有密切关系——的时候,则变得更为危险。有

    朝一日,人们会将完全自由地采用自己喜欢的货币,视为自由国家的基

    本标志,我希望这一天不是太遥远。

    你们可能觉得,我的建议就等于废除了货币政策;你们的想法并无大

    错。在别的场合,我已经得出过结论:国家在货币方面所能做的最好的

    事情就是提供一种法律规则框架,在这一框架中,人们可以发展出最能

    适合自己需要的货币制度。在我看来,只要我们禁止政府操纵货币,我

    们所能得到的好处就会超过任何政府在这方面所能带给我们的好处。私

    人企业可以比任何政府都做得更好。

    附:关于凯恩斯、贝弗里奇和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评论

    我总觉得凯恩斯爵士是一位新的约翰•劳。跟劳一样,凯恩斯也是一位

    财政天才,他对货币理论确实作出了某些贡献。(除了对于决定货币价

    值的因素的有趣的、原创性的讨论之外,劳还第一次对下列现象给出了

    令人满意的解释:一旦一种商品被广泛地用作一种交换媒介,接受它的

    人数就会加速增长。)但凯恩斯却从来没有让自己摆脱下面一种流行的

    错误信念,也就是劳所说的,“由于额外的货币能让闲人有活可干,能

    使已经就业的人挣得更多,因而产出将会增加,工业会更加繁荣”。

    与这种观点相反,理查德•康替龙(RichardCaiUillon)和休谟则开启了现

    代货币理论的发展。尤其是休谟阐述了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他说,在

    通货膨胀的过程中,“只有在获得货币与价格上涨的间隙或转换阶段,

    黄金或白银数量的增加才会有益于工业”。在凯恩斯主义潮流之后,我

    们又不得不再次进行这样的研究。

    但从某种意义上说,过多地指责凯恩斯爵士要为他身后的理论之发展承

    担责任,其实有点不公正。我确信,他如果还在人世,将是反对通货膨

    胀的旗手,不管他以前说过什么。而凯恩斯主义理论的发展,至少在英

    国,主要是由以贝弗里奇爵士的名义出版的著作所决定的,(由于他本

    人对于经济学一无所知,所以)他的科学顾问必须对此承担责任。

    我一直指责凯恩斯爵士的经济学知识多少有点欠缺,但经常指出的是他

    在国际贸易理论方面的看法的缺陷。而在我看来,最清楚的证据是他为

    了驳斥这些理论而提出——大概是相当真诚地提出——的其他理论之滑

    稽荒唐。

    ①本文原作为伦教经济亊务研究所Occasional PaperNa48(1976)出版。其

    中第一节系以1975年9月25日在瑞士洛喿举办之日内瓦黄金与货币研讨

    会上发表的一份题为《国际性货币》的致辞。

    本文写于(货币的非国家化》一书之前,可以视为该书的一个预备性研

    究。——译注

    ②本文原演讲中没有小标题,系为伦教经济亊务研究所出版时所加。

    ——原注

    ③哈耶克教授在本文所附《关于釩恩斯、贝弗里奇和凯恩斯主义经济学

    的评论》中对这段评论予以扩充。——原注

    ④John Hicks,The Crisisin Keynesian Economics f O xford University

    Preas,1974

    ⑤F,A Hayek,Profits,Interest and Investment,Routledge & Kegan

    Paul,London,

    1939,p.63n.一^原注

    ⑥F• Hayek,“The Pretenceof Knowledge”,Nobe lMemorial Prize Lecture

    1974,收人Full Employment at Any Priced Occasional Paper 45,I EA,1975,

    p137. 原注

    ⑦指凯恩斯。——译注

    ⑧凯恩斯曾有一句名言:从长远来看我们都是要死的。一译注

    ⑨ Aristophanes,Frogs,891-8,见Frere的译文:

    在官府选人的时候,在选择普遍使用的货币的时候我们经

    常看到同样的滥用权力现象;

    我们古老而普遍被使用的硬币,

    在希腊各国及整个世界被人珍重、获得支持、并被广泛使

    用的东西,

    在所有王囯都获得认可,被打上可信的标记、做过成色化

    验,

    在我们这里却遭到拒绝,被弃若敝屣;

    在他们的城市通行的是

    一种无耻地掺了假的货币,成色不纯,假冒伪劣,毫无价

    值。

    大约在此前后,哲学家Diogenes曾说,货币是“立法者的掷骰子游戏”!

    ——原注

    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大通胀时期,人们开始在市场上使用美元

    和其他货币,当时,一位荷兰的金緻家(如果我没有记锗的话是

    Vissering先生)就曾指出,格雷欣法则是错误的,相反的说法才是正确

    的。——原注

    11、JacobBronowski,TheAscentofMan,BBCPublications,London,1973*

    原注

    12、ThomasGordonandJohnTrenchard,7%eCato 分别注明写于1722年5月

    12日和1721年2月3日的信,见1724年及其后伦教出版的全集中。——原

    13、Monetary Nat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Stability Longmans

    Lcmdon,1937. 原注

    14、乍一看,我这里提出的建议可能跟我一向支持目前制度下的固定汇

    率制度的说法有冲突。不过,情况当然并非如此。在我看来,只要民族

    国家政府拥有在其疆域内发行货币的垄断权,则固定汇率就是必要的,

    因为它可以对这些政府施加某种极为必要的纪律约束。但在政府不得不

    与其疆域内的其他货币展开平等的竞争、竞争为其施加了纪律约束的时

    候,固定汇率当然就不是必要的了。——原注

    15、JohnLaw,1671-1729,英国经济学家、财政金融家,曾为法国制定开

    发美洲法属领地的“密西西比”计划,在巴黎创办银行,发行纸币,著有

    《论货币与贸易》。——译注

    16、John Law,Money and Trade Considered with a Proposal for Supplying

    the Nation swith Money,W.Lewis,London,1705. A Collection of Scarce

    and Valuable Tracts (the Somers Collection of Tracts, Vol.XIII),

    JohnMurray,London,1815,包括Law的小册子(1720年版),见775-817

    页;812页一段话这样写道:“但由于这种新增货币将会雇佣那些现在闲

    置的人,而现在有工作的人会得到更多收益,因为产量将会提高,产品

    将会改进。”——原注

    17、David Hume,On Money (EssayIII). 原注

    通往一种自由市场的货币体系①

    大约就在两年多以前,在洛桑举行的第二届黄金与货币研讨会上,我曾

    提出——差不多是令人苦笑的玩笑——我们恐怕永远没有指望得到一种

    健全的货币了,除非我们剥夺政府发行货币的垄断权,将其交到私人手

    中。当时我对这种说法没太当真。然而,事实证明,这是一个很有启发

    性的想法。自那之后,我经过研究发现,我已经开启了一种可能性,而

    在2000年中,从来没有一个经济学家研究过这种可能性。自那之后,有

    很多人接受了这种想法,我们投入很多精力来研究、分析这种可能性。

    结果,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确信:如果说我们确有可能得到一种健全的

    货币,那肯定不是来自政府:它将是由私人企业发行,因为向公众提供

    一种他们能够信赖、愿意使用的健全的货币,不仅是一项极为有利可图

    的生意,而且,这种制度也能对发钞者施加一种纪律约束,而政府是从

    来不会受到这种约束,也从来不会受其约束的。这样一门生意,只有在

    发钞者能向公众提供不劣于别人的货币的时候,才能保住。那么,在充

    分弄清楚这一点之后,我们就必须将我们从那种传之久远但根本上错误

    的信念中解放出来。在金本位制或任何其他金属本位制下,货币的价值

    其实并不来自黄金。事实的真相是,人们时刻会以发钞者所发行的货币

    赎回黄金的可能性,不过是对发钞者施加了一种纪律约束而已,这能迫

    使他们将货币数量控制在适当的水平;我认为,在金本位制下,我们说

    用于货币的黄金的需求量决定黄金的价值,与普通人相信的用于其他用

    途的黄金决定黄金的价值,这两种说法其实同样正确。金本位制只是在

    我们还没有找到约束政府的纪律的时候才勉强使用的一种办法而已,而

    政府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会理性地行动。

    我想,我对下面一点已经确信无疑了:重新对政府施加这种纪律约束,

    恐怕是没有指望了。公众基本上都相信——我怀疑整整一代经济学家也

    一直被教导说——政府有能力在短期靠增加货币数量来缓解种种经济上

    的不幸,尤其是减少失业。不幸的是,只有从短期看,这才是正确的。

    而事实的真相是,这样一种似乎具有短期益处的货币数量之扩张,从长

    期来看,却是更为严重的失业的根源。但对于政客来说,如果短期内能

    收买到民众的支持,他才不会管长远的事的。

    我相信,指望回到那种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基本正常运转的金本位制,

    恐怕是徒劳的。即使通过某些国际条约重新实行金本位制,恐怕也不能

    指望各国政府会按照那些规则玩游戏。金本位制不是我们单靠一部立法

    就能恢复的。金本位制需要政府始终遵守某些规则,其中包括有时得限

    制货币总流通量,而这会引起某地或某国的经济衰退,今天,没有一个

    政府会这样做,因为现在,公众,我担心,还有那些在过去30年间接受

    教育的所有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都会争辩说,增加货币数量比维护金

    本位制更重要。

    我已经说过,以为黄金或别的金属基准的价值直接决定着货币价值的信

    念是错误的。金本位制是一种机制,它旨在、并且确实也在一段相当长

    的时间中迫使政府将货币数量控制在使其价值等价于黄金的水平。但也

    有很多历史证据证明,靠发钞者的利己之心使其将哪怕是某种符号性的

    货币的数量控制在保持其价值稳定的水平,也能达到同样效果。

    有三个非常有趣的历史实例可以说明这一点,事实上,它也能够非常有

    力地教导经济学家,关键的问题是恰当地控制货币的数量,而不是货币

    可赎回别的东西,这种可赎回性仅仅是为了强迫政府恰当地控制货币数

    量。我觉得,有一种办法可以更有效地做到这一点,不是通过法律规则

    强迫政府,而是让发钞者的利己之心强制他那样做,因为只有在他确实

    能向人们提供一种稳定的货币之时,他才能维持自己的生意。

    让我非常简短地向你们讲讲这些重要的历史实例。我想提到的头两个实

    例并不直接涉及我们所了解的金本位制。这两个实例分别发生在世界大

    部分地区都在使用白银本位制和19世纪下半叶白银突然失去其价值之

    时。白银价值的下跌导致了若干国家货币的贬值,而在两个国家,针对

    这一点,采取了非常有趣的措施。第一国家是我的祖国,时在1879年,

    我相信,正是受这一措施的启发,才产生了奥地利学派的货币理论。当

    时政府凑巧有一位非常卓越的顾问,卡尔•门格尔,他告诉政府:“好

    吧,如果你们想要躲过白银贬值对你们的货币的影响,那就停止自由铸

    造银币②,停止增加银币数量,然后你们就会发现,银币将会开始升

    值,升到其所含的白银的价值之上。”奥地利政府依计行事,结果果然如

    门格尔所料。人们开始将当时流通的货币单位奥地利银弗罗林

    (Gulden)作为一种印刷在银币上的钞票,因为流通中的真正的银币已

    经成为一种符号货币,它的白银含量要少于其所标明的价值。随着白银

    贬值,银弗罗林的价值完全受制于对银币数量的控制。

    14年后,英属印度也采取了完全相同的措施。它以前实行的也是银本位

    制,白银的贬值也导致卢比不断贬值,最后,印度政府决定停止自由铸

    造银币,于是,银币便逐渐升值,上升到其白银价值之上。这时候,不

    管是在奥地利还是在印度,都没有人期望,这些银币会被人以某个比率

    赎回白银。关于这一问题的决策是过了很久才作出的,但这一发展历程

    清楚地证明了,即使流通的就是金属货币,其价值也可以只来自对于其

    数量的有效控制,而并不直接来自于其所含金属的价值。

    我的第三个例子甚至更为有趣,尽管其持续时间短一些,因为它直接涉

    及到了黄金。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所有交战国都发生了严重的纸币通

    胀,不仅拉低了纸币价值,也拉低了黄金价值,因为纸币在很大程度取

    代了黄金,对黄金的需求下降了。结果,全世界的黄金价值都在下跌,

    以黄金表示的价格到处都在上涨。这甚至影响到了那些中立国。尤其是

    瑞典非常恐慌,因为它一直坚持金本位制,世界其他地方的黄金现在涌

    入仍然实行金本位制的瑞典,瑞典的价格涨幅跟世界其他地方一样高。

    这会儿,瑞典也凑巧有一两位非常出色的经济学家,他们重复了那位奥

    地利经济学家在1870年就银币问题向其本国政府给出的建议,“停止黄

    金的自由铸币,现有的金币的价值将会上涨到其所含黄金价值之上”。

    瑞典政府在1916年这样做了,结果也跟经济学家预料的完全一样:金币

    的价值开始上涨到其所含黄金价值之上,在战争的剩下两年中,瑞典没

    有受到黄金通胀的影响。

    我引用这些例子仅仅是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在那些真正理解了这一学科

    的经济学家中,现在已经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了,即,金本位制乃是

    迫使政府恰当地控制货币的一种部分有效的机制,是在政府作为垄断者

    对它所发行之货币可以恣意妄为的时候唯一还有点效果的机制。除此之

    外,对于确保一种健全的货币而言,并不非得需要黄金。我觉得,私人

    企业发行的某种符号性货币,完全有可能让公众逐渐相信,它能保有其

    价值,只要发钞者和公众都明白,公众对于这种货币的需求,完全要看

    发钞者是否能保持其价值之稳定;因为,如果他做不到这一点,则人们

    就立刻不再使用他发行的货币而转用其他货币。

    根据洛桑会议上提出的这个建议,我在一本薄书中比较详尽地阐述了上

    述观念,该书在一年前出版,名为《货币的非国家化》。自那之后,我

    的想法又有相当大的发展。我本来希望在这次会议上向大家散发大大扩

    充了的第二版,这一版已由伦敦的经济事务研究所出版了,但不幸的

    是,样书还没有运到这个国家。我手头只有校样。

    在第二版中,我得出了一两个更有趣的结论,在第一版中,我尚没有看

    出来这些。在两年前第一次提出这种想法的时候,我只考虑到了发钞者

    的选择问题:能够保存下来的,只能是这样的金融机构,它们能够恰当

    地控制自己发行的具有独特名字的货币,它们能为公众提供这样一种货

    币,它可以成为一种稳定的价值标准,成为一种记账的有效的会计单

    位。现在我明白了,存在一种更为复杂的局面,事实上存在两种类型的

    竞争,一种将引导人们选择一种会被普遍接受的货币本位,另一种则引

    导人们选择被委托来发行这种本位的货币的具体机构。

    我确实相信,今天,假如阻止发行这种具有自己独特名字的私人货币的

    一切法律障碍都被去除,其最初的结果就像大家所预料的那样,人们将

    会根据自己的经验立刻选择他们所了解和明白的制度,也即开始使用黄

    金货币。但正是这一事实本身会很快就让人们怀疑,以黄金为货币是不

    是确属一种健全的本位?由于对黄金的需求增加,黄金的价值将会升

    髙;但恰恰是这一事实使其不适宜充当货币。你恐怕不希望用这种价值

    不断上升的黄金来借债;这时候,人们可能会期待出现另一种货币,而

    如果他们可以自由地选择货币,他们可以据以记账、进行核算、借债或

    贷款,他们肯定会选择一种其购买力将保持稳定的本位。在这里,我没

    有时间详尽阐述我所说的购买力稳定的具体含义,但简单地说,我的意

    思是指这样一种货币,以它表示的随机挑选出来的某种商品的价格之上

    涨或下跌的可能性一样大。这样一种稳定的本位,能将具体商品的价格

    之不可预见的变化的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因为有了这种本位,任何一

    种商品的价格上涨或下跌的可能性相当,这样,人们在预期未来的价格

    时所犯的错误,大体上会互相抵消,因为犯估计过高的错误的数量,与

    犯估计过低的错误的数量大体相当。如果这样一种货币是由某些具有声

    望的机构发行的,那么,最开始的时候,人们可能要在若干发钞机构采

    用几种不同的本位之间,及用以表示其价值的不同的价格指数中间作出

    选择;但竞争的过程将会逐渐使发钞机构和公众都知道,哪种货币是最

    好的。

    有趣的事实是,我所说的政府的货币发行垄断权不仅剥夺了我们获得一

    种良币的可能,也摧毁了唯一能使我们借以发现什么才是良币的过程。

    我们甚至不知道我们设想中的良币当具有什么样的属性,因为,在过去

    2000年间,我们一直使用铸币和其他货币,我们从来不准进行货币试

    验,我们从来没有获得机会去搞清楚什么样的货币才是最佳货币。

    这里,我简单地插一句评论:在我的著作和演讲中——包括今天的演讲

    中——我一直在谈论政府的货币发行垄断权。不过,目前,在大多数国

    家,从法律的角度看,这种垄断只在非常有限的程度上存在着。我们确

    实曾经賦予政府——而且是基于相当充分的理由”~发行金币的专有权。

    在我们赋予了政府这种权力之后,我想,我们可以同样淸楚地理解,我

    们也陚予了政府对于任何以那种铸币或纸币之名字表示的货币即索取

    权、纸质索取权的控制权。在政府发行美元的时候,除了政府之外,任

    何人都不准发行美元,这一点是一种非常合乎情理的制度安排,即使事

    实证明这种安排所导致的结果并不是完全有益的。我并没有提议,其他

    人也可以同时发行美元。而过去关于自由银行业务(free banking)的整

    个讨论,大家实际上都是这种想法,也即,不仅是政府及其机构、还有

    其他人,都可以发行美元钞票。这种制度当然无法正常运行。但如果私

    人机构发行的是具有自己名称的钞票,与官方的货币之间或它们彼此之

    间并不存在固定的兑换率,则据我所知,在大多数国家,法律并没有禁

    止这种做法。我认为,为什么没有人真正地去尝试,理由当然是,我们

    都知道,任何人只要去尝试,政府就会找到很多办法来在使用这种货币

    的道路上设置障碍,从而使之根本无法实施。比如,只要非官方的货币

    在司法过程中不被执行,它就显然不可能被人使用。如果有谁发行一种

    货币,人们却不能用它来订立合同,那当然就是个笑话。不过,幸运的

    是,在大多数国家,这种障碍现在已经被淸除了,因而,发行私人货币

    的道路似乎已经敞开了。

    如果由我来负责美国某家大银行的业务,那我将向公众提供以某种货币

    单位表示的贷款和往来账户,而我将致力于保持该货币价值的稳定,也

    即始终与一个明确公布的指数保持稳定关系。我毫不怀疑,事实上,我

    相信,在这一问题上,大多数经济学家会同意我的看法:控制一种在与

    其他符号性货币进行竞争的符号性货币的价值,使之真正合乎我作出的

    保持其价值平稳的承诺,在技术上是可以做到的。而我情不自禁地要反

    复强调的最关键的一点是,我们将在历史上第一次得到这样一种货币:

    发行货币的整个业务,将只由那发行良币的发钞者来控制。他清楚地知

    道,只要他发行的货币有贬值的危险,他就将立刻丧失这个极其有利可

    图的生意。他的生意将会丧失在那能够提供更好货币的发钞者手中。我

    前头已经说过,这是现时我们唯一的希望所在。我看不出在目前的——

    我想强调的是在目前的——民主政体下有任何得到良币的希望,因为在

    这样的政体下,每个小集团都会迫使政府满足自己的特殊需要,因而这

    样的政府,即使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也不可能再向我们提供健全的货

    币。目前,前景只能是二者择一:要么让某种不断加速、不受管束的通

    货膨胀持续下去,而你们都知道,这种通货膨胀会彻底摧毁某种经济体

    系或者说市场秩序;但我觉得更有可能出现的是一种更为糟糕的局面:

    政府将不会中止通货膨胀,相反,它会像现在所干的那样,竭力压制这

    种通货膨胀的公开的后果;因而,持续的通货膨胀将会驱使政府进行价

    格管制,使政府逐渐增加对于整个经济体系的管制权力。因而,现在我

    们面临的不仅仅是获得健全货币——在这种货币制度下市场体系将会比

    以前运转得好得多——的问题,而是要防止政府一步一步地滑向极权主

    义、计划体制的问题,至少在美国,后一种体制不会因为某个人想要实

    行就会出现,但却可能在压制那持续的通货膨胀的后果的过程中不知不

    觉地现形。

    我希望我可以说,我所提出的方案乃是提供给遥远的未来的一个计划,

    我们还可以等下去。有一位明智的学者曾为我的小册子的第一版写过如

    下书评:“是的,三百年前,没有一个人相信政府将会放弃它对于宗教

    的控制,因而,我们也许会在未来三百年中看到,政府将会准备放弃其

    对货币的控制权。”但我们确实没有那么多时间了。我们现在所面临的

    最令人不安的政治趋势,大部分都源于某种经济政策,我们在这些政策

    方面越走越远了。本人希望,我提出的制度设想不仅仅只是一种备选制

    度,我们现在只需要在知识上阐述淸楚,使之在目前的体制完全崩溃后

    可取而代之。它也不仅仅是一个应急计划。我认为最为迫切的问题是,

    我们必须尽快地理解,目前实行的政府垄断货币发行的制度演变的历

    史,并不能陚予这种垄断权以正当性。当初之所以有人提出这种垄断制

    度,从来就不是因为政府提供的货币将会好于其他货币。相反,自从发

    行货币的特权被明确地认为是属于君主的绝对权力之后,之所以有人鼓

    吹政府垄断,理由始终是,发行货币的垄断权对于政府的财政至关重要

    ——并不是为了给我们提供健全的货币,而是为了让政府能够接触到那

    个龙头,可以通过印造货币来获得自己所需要的资金。先生们女士们,

    靠这种方法,我们永远不能指望获得良币。将货币发行权交到这么一个

    不受竞争驱使的机构手中,这个机构可以强迫我们接受它发行的货币,

    而它会听任种种政治压力的摆布,这样的一个货币当局,是不可能向我

    们提供良币的。

    我认为,我们应当尽快开始行动,我认为,我们只能指望更多的企业和

    敏锐的金融家会尽快开始试验这样一种制度。一大障碍是它涉及到整个

    金融结构的巨变,而我从很多次讨论的经历中得知,资深的银行家们,

    无一例外都不能设想这样的新制度会正常运转,因为他们只理解目前的

    银行制度,他们也不敢冒风险进行这样的试验。我认为,我们只能指望

    少数更年轻、更灵活的聪颖之士,他们会开始试验,并向世人展示,这

    样的事情是可以做成的。

    实际上,这种设想已经以某种有限的形式得到尝试。在我的著作出版之

    后,我接到了来自小银行的各种各样令人惊讶的信件,他们告诉我,他

    们正尝试发行黄金账户或白银账户,而对这些业务社会上有广泛的兴

    趣。我担心,由于我在开头就提到的理由,他们恐怕必须得走得更远。

    在我们的货币体系发生的这样一场革命的进程中,贵金属的价值,包括

    黄金的价值,都将大幅度波动,大部分情况是上行,因而从投资者的角

    度看,那些对这些贵金属感兴趣的人是不用担心的。但那些主要兴趣在

    于提供一种健全货币的人则只能期望,在不太遥远的未来,我们将会找

    到另一种被广泛应用的控制货币流通量的制度,而不能仅寄望于可赎回

    黄金。公众则必须学会从多种货币中作出选择,选择那些健全的货币。

    如果我们马上就开始尝试,我们确实有可能做到下面一点:资本主义终

    于能为自己提供一种健全的货币,能够使它自身正常运转的货币,而人

    们一直以为资本主义没有这样的能力。即使在资本主义成长发育起来之

    后,政府也始终不允许资本主义为它自己提供它所需要的货币;如果还

    有时间的话,我会向你们揭示,最初仅仅是货币发行方面的垄断权所形

    成的整个摇摇欲坠的结构,何以正是信用大幅度波动、经济活动剧烈波

    动、因而也是周期性萧条的主因。我相信,只要资本主义获准向自己提

    供自己所需要的货币,竞争性的体系就会永远克服经济活动的剧烈波动

    现象,并使萧条期不被拖长。而此刻,我们当然正在被政府的货币政策

    驱向这样一种局面,它将导致严重的资源配置扭曲,从而你们就不要指

    望我们能够迅速摆脱目前的困境,即使我们采用了新的货币制度。

    ①本文系作者于1977年11月10日在美国新奥尔良举行的黄金与货币研讨

    会上发表的演讲,后发表于Journal of Liber tarian Studies,vol.3,

    no.1(spring

    1979),pp.1-80——译者

    ②freecoingeofsilver,任何人均可持银块到国家造币厂请求代铸银币。-

    译注

    未来的价值单位①

    21年前,几乎无人注意到,我在我的《自由宪章》的一个脚注②中写过

    下面一段话:

    尽管我确信,现代信贷银行业务的发展确实需要中央银行

    之类的公共机构,但我怀疑,这些机构是否因此就应当拥有发

    行某种货币的垄断权。当然,国家有权保护它(或任何其他机

    构)发行的货币单位之名称,如果它发行了“美元”,那么它也

    有杈禁止任何其他机构发行具有同样名称的货币。而由于它的

    任务就是强制执行合同,因而,它也必然能够决定什么是可用

    于清偿合同中规定之债务的“法币”。但是,似乎根本没有理由

    解释为什么国家应当禁止人们使用其他交换媒介,不管它是某

    种商品或国内、国外某机构发行的货币。事实上,保护个人自

    由的最有效的措施可能就是制定一部宪章,禁止和平时期对任

    何货币或责金属的交易施加任何限制。

    这种想法在我的脑海中悄然生成,15年后,由于对我们的货币形势日益

    恶化的局面越来越不满,于是,我就提出——差不多是作为一个天大的

    玩笑 项建议,鉴于事态如此发展,我们重新获得一种健全货币的唯一

    希望在于,我们必须剥夺政府发行货币的垄断权,将这个任务交给私人

    企业。我在严肃考察后发现,这种设想越来越具有吸引力,最后我觉

    得,这种方案是解决我们目前在各国看到的越来越令人绝望的货币形势

    的唯一切实可行的方案。然后,我在一本小册子《货币的非国家化》中

    系统地阐述了这种想法,大大扩充了的第二版已于1978年出版。③

    一、竞争性货币制度的必要性

    在鼓吹自由供应货币理论的时候,我的基本观点是,人人都可以自由地

    向公众供应具有自己的名称的货币。将由公众最后来决定,这些货币中

    哪一种会获得普遍地接受。如果我们认识到,在讨论自由银行业务

    (free banking)和货币自由发行(free issue of money)的时候,人们谈论

    的其实只是私人机构也发行政府发行的那些货币,比如美元、英镑等

    等,两相对照,我提出的这个新建议的特征就比较淸楚了。如果私人机

    构发行了政府发行的货币,私人机构确实可以被指控造成了这些货币贬

    值及通货膨胀的局面。但如果私人机构发行的是自己的货币,具有自己

    专有的名称,那么,公众立刻就会将它与其他货币区别开来。在一个真

    正竞争性的格局中,货币的发行者将不得不采取种种措施,使自己的货

    币对公众最有吸引力,使公众最乐于持有他发行的货币而不是其他人发

    行的货币。

    另一个要点是,发行货币的私人机构必须得跟其他机构展开竞争,这意

    味着,只有它向公众提供一种可以信赖的稳定的货币,它才能保住自己

    的生意。只要人们稍微怀疑发行者在发行货币的时候滥用了自己的权

    力,就会立刻导致他的货币贬值,将立刻把他从这个业务中驱逐出去。

    这将使他失去本来极为有利可图的生意。

    始终会面临的失去客户的危险,是一种比任何其他安排都更好的约束力

    量,也能够更有效地维持该货币的价值。这种机制的运作过程是这样

    的:只要有人传言,一种货币的价值相对于其他货币将会下跌,每个人

    都会争相脱手这种可能会贬值的货币,而将其兑换成一种可以让他们更

    为信赖的货币。

    毫无疑问,人们可能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来适应这种新形势,但可以确

    定的是,这并不需要耗费太多时间。如果你们知道在严重而漫长的通货

    膨胀期间人们是如何行事的,你们就会知道,在寻找一种可以替代他们

    被迫使用而正在膨胀的货币的东西的时候,人们是多么地足智多谋。我

    认为,他们不用花太多时间就会知道时刻追踪那时巳经出现的货币市场

    上的牌价,以了解到底哪种货币值得自己信赖,是一种稳定的货币,而

    哪种不是。

    在有关货币问题进行的漫长的讨论中,每个人都承认,只有政府有权独

    家向我们提供货币,这一点,实在令人惊讶。然而,在货币发行问题上

    创造出垄断,并不是实现我们的货币币值稳定的好办法。

    如果我们追溯一下现在已知的由政府发行的第一种货币——时在公元前

    6世纪——我们会发现,早在这之前,铜和青铜铸币就已经作为一种交

    换媒介,被使用了至少2000多年。政府发行自己的货币,不过是在铸币

    上打上标记或铸上王冠或是其国王的头像。对于政府发行货币之初的三

    四百年的情况,我所知不多,但政府可能很快就掌握了发行货币的垄断

    权。在公元前4世纪,货币就已经被形容为政客手里的“骰子”。政府禁

    止人民探索正确的解决方案,禁止人民试验一种可以确保货币持续改进

    的淘汰过程。这种垄断权阻碍了货币的某种自发形成过程,而在法律、

    语言和道德领域中,我们都看到了这种自发过程,在这些领域,透过某

    种演进的过程,更有效率的形态会取代效率低下的形态。如果在货币领

    域中,我们也被允许从这样一种类似的选择过程中受益,则我们将会拥

    有一种货币,它会截然不同于我们今天所使用之货币。

    事实上,在致力于设计一种更好的货币秩序的时候,我们立刻会面临一

    个难题:我们其实并不知道我们想要什么。什么才算一种真正良好的货

    币?截止目前,货币乃是市场秩序中政府不许人们发现其最有效率之形

    态的领域,愚蠢的统治者和经济学家一直在用货币来诈欺多数人。然

    而,市场并不是政治家或经济学家发明创造出来的,尽管他们中有些人

    对市场有那么一点点了解;能够向我们揭示最佳解决方案的,也不是我

    们现在的知识,而是通过自由地尝试而涌现出来的新发现。那些需要货

    币作为一种不可或缺之交易工具的人,那些最早发现货币乃是一种让大

    多数交易得以进行的工具的人,却很快就被强迫使用政府提供给他们的

    货币。政府瞀惕地守护着自己的垄断权,不是为了实现人们引人货币的

    最初目的,而是为了实现另外的目的。今天,货币已经主要不是一种有

    效率的交换媒介,而是政府欺诈掠夺我们和“管理”经济的一件工具。结

    果就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对于各种可以设想得到的供应货币的办法到

    底会如何运转,我们几乎没有什么经验证据,而对于下面的问题,我们

    也几乎无从回答:假定公众有机会自由地在几种不同而可以淸晰辨别的

    货币中间进行选择,他们会选择什么样的货币?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恐

    怕主要得依靠我们的理论想象(theoretical imagination),应当努力地将我

    们对于其他领域中竞争发挥作用的情况的理解,运用于这一特殊领域

    中。比如,金本位制乃是防止政府滥用其权力的理想办法。但是,即使

    在政府信守金本位制的时候,我们也不知道,哪种货币是最佳的。围绕

    我们的货币秩序的整个讨论,也都具有这种致命的缺陷,我们并不十分

    淸楚,哪一种货币是真正最好的。我们是否期望最好的货币的特征就是

    维持其价值恒定?或者我们是否需要一种货币,它的价值将与人的劳动

    生产率同步提髙?我们是希望创建一种统一的国际货币,还是让不同区

    域有不同货币?所有这些都是没有答案的问题。因而,货币政策的一个

    基本的前提条件就只能是,它必须提供人们进行尝试、并让人们了解什

    么样的货币是最佳货币的机会。

    当然,政府在论证其政策的正当性的时候可能使用一种借口,说在所有

    的交易中使用一种单一的货币具有很大优势,为此而牺牲潜在的改进机

    会是值得的。但一旦我们认识到我们目前所使用的这种货币导致了多少

    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害,则人们还是否会接受这种辩护,就大成疑问了。

    也许,我们之所以没有得到更好货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人们无法

    进行足够的试验,从而就哪种货币是可欲的货币达成一致。在我们能够

    充分地探索到这一问题的不同解决方案之前,政府就拦腰截断了优胜劣

    汰的演进过程。我们确实为了某种可能出现的暂时的不便而付出了过髙

    的代价。

    下面我将探讨这一问题的更现实的一面,并就建立这样一种货币竞争体

    系提出一个建议。

    二、 一种稳定的购买力

    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也承认对此问题我并没有明确淸晰的答案——

    是:如果人们可以在若干不同的货币之间进行自由选择,他们是否肯定

    会选择那种购买力将会保持最大限度的稳定的货币?当然,从下面的问

    题开始探讨可能更为恰当:我们期望从一种良好的货币中得到什么,什

    么有可能诱使个体选择某种良好的货币?当然,我们知道,人们将货币

    用作某种交换媒介的一般原因是,这样一种商品具有较髙程度的“可被

    接受性”(acceptability),也就是说,比起其他商品来,它更容易被人接

    受。后来,“可被接受性”一词经常被换成“流动性”(liquidity),这很有助

    益,因为流动性一词凸显了货币中长期被人忽视的另一面。这涉及到货

    币与商品的区分问题。不同的商品具有程度不等的流动性。如果你想要

    完全的流动性,你实际上就处于基础货币的一端。然后,是与其关系的

    密切程度不等的替代品。其范围从流动性最髙的黄金到完全没有流动性

    的某类商品。这种区分很重要,因为它揭示了,另一个概念——货币稳

    定性的概念——不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假定我们没有被强迫必须在很短

    时间内售出某种商品,则该商品的价值就可能是稳定的。至于货币,即

    使几种货币具有同等程度的可被接受性,但它们所具有的稳定性却仍有

    可能程度不同。

    因此,基本的结论——这也是我们下面的论点之有效性的基础——是,

    假如人们可以完全自由地选择他们在日常交易中乐意使用的货币,将会

    很快出现下面的情形:那些选择了具有稳定购买力的人,会最为成功。

    流动性中的这一面,即经常用来表示价值的稳定性的,一般都是价格指

    数。人们经常理所当然地认为,一种良好的货币,其购买力应当大体保

    持恒定。这意味着,用它表示的平均价格应当大体保持稳定。

    60年前,我开始研究货币理论的时候,也是从质疑当时被人普遍接受的

    这种信念开始的,但我后来确信,一种具有稳定价值的货币,确实是我

    们所能期望的最佳货币。这种认识有时会遭到质疑,但总的来说,人们

    已经接受了这种认识,尽管他们讲不出任何明确的理由。在我看来,理

    由如下。人们希望作为交换媒介的东西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未来价格的

    不确定性。但价格的变动乃是不可避免的,甚至会出现出人意料的变

    动。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价格是吿知我们自己所不了解、且就其性

    质而言必然是无法预料的事件的工具。但假如在预测未来价格的走向

    时,在一个方向上出错的风险(risk)与在另一方向出错的风险互相抵

    消,则未来价格的不确定性就能被减少到最低限度。

    因而,稳定的货币的意思就是说,借助这种货币,我们并无具体了解的

    某种商品之价格上涨或下跌的可能性一样大,因而,不可预见的价格变

    动在不同方向上会互相抵消。换句话说,平均价格水平稳定的意思就是

    说,在这种情况下,一种商品的货币价格的上涨(或下跌)表示的是它

    相对于其他大多数商品的价格也在上涨(或下跌),而不像人们今天经

    常所说的那样,它会变得比大多数其他商品——其价格发生了更大(或

    更小)变动——廉价(或昂贵)。借助于提供一种合乎我们上面所定义

    之价值稳定的货币,货币可能具有的扰乱作用——比如在通货膨胀情况

    下对于相对价格的影响——可以被吸收适应。

    不过,我并不能完全肯定,经常被人忽视的货币可能导致的误导性效

    应,是否能够最终被一种保持平稳购买力的货币完全矫正。保持平稳购

    买力或保持平均价格平稳的货币也可能扰乱相对价格的结构

    (structureofrelativeprices),也就是说,会扰乱生产要素的配置。我在我

    以前有关货币与商业周期的著作中已经指出过,货币数量的变化必然会

    导致相对价格结构的紊乱。增发的货币必然会临时拉髙那些吸收了这些

    货币的商品之价格。只要货币数量的增加持续下去,由此导致的相对价

    格的变动就会维持下去。这就意味着,生产要素将会被引导到这些商品

    的生产活动中去,而只有在通货持续膨胀的情况下,这些要素才能被用

    于该生产中。

    在一个经济保持增长、人口保持增长和生产保持增长的经济体中,价格

    会趋于下降,只有通过增发货币才能保持价格平稳。借助于这样的货币

    增发,人们确实能够使货币价值始终保持平稳,也就是说,使其平均购

    买力保持平稳,但唯一的代价是扰乱相对价格结构。只要货币数童的增

    加一直持续下去,则这种扰乱就会使生产要素出现错误配置。这是一个

    非常严重的两难困境。货币的价格要么必须随着生产活动的萎缩或扩展

    而下跌或上涨,要么必须以错误配置生产要素为代价而保持稳定。这也

    意味着,我早年所期望的在形成价格时完全中立的货币,实际上是一个

    永远无法完全实现的希望。我们所能期望的只能是,货币数量的增加被

    控制在最小幅度,从而尽可能小地扰乱货币在决定价格时的引导功能。

    对于一种具有稳定购买力的货币是否真的是一种理想货币的问题,我现

    在的回答是,它可能不是理想的,它只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而已,是

    能让我们找到解决货币难题的可行的方案。简而言之,我们所能期望的

    最佳货币是一种平均购买力能够保持稳定的货币。

    不管怎样,一种稳定货币相对于所有不稳定货币的优势,对于企业的经

    济计算尤其重要,对于雇佣合同的持有者和储户来说,其重要性也并不

    稍逊。人们可以从几种货币中进行选择的最重要的结果,并不仅仅是人

    们将能够以他们所信赖的货币订立合同,更重要的作用在于,即使他们

    在出售自己的货物的时候乐意接受任何货币,他们也不会希望持有一种

    他们不信赖的货币,相反,他们能够迅速地将这种货币兑换成他们所信

    赖的货币。这将迅速地淘汰那些发钞者不能保持其购买力平稳的货币,

    至少也会迫使发钞者只要看到自己发行的货币在市场上出现哪怕一点折

    价,也得赶紧修正他的政策。

    乍看之下,这一点似乎与所谓的格雷欣法则——即“劣币驱逐良币”(其

    实两千年前的古希腊人就知道这一法则了)——有冲突,对此,我们得

    公正地指出,这一法则只适用于由政府强制规定只能按固定汇率兑换的

    若干货币之间。在几种货币互相竞争、其相对价值由市场决定的情况

    下,结果正好相反:良币将会驱逐劣币。历史已经多次证明了这一点。

    这里我没有时间来考察,为什么差不多自2500年前铸币出现以来,政府

    就几乎无一例外地——只有在短时期除外,在这一时期政府放弃了自己

    的专断的权力而规定一定数量的某种贵金属为法定货币单位——无耻地

    滥用它们的垄断权力,从而给民众带来巨大的损害。我也没有时间解

    释,为什么金本位制在过去一个较短时期内曾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好于这

    前后的所有货币,但现在却不可能被全面有效地恢复。金本位制要求人

    们恢复一种已被摧毁的信念,恢复金本位制可能导致黄金价值的剧烈波

    动,从而使其无法维持多长时间。今天,完全剥夺政府对于货币的权

    力,比起试图阻止政府滥用它们的权力,可能会更容易实行。

    三、一种国际性本位

    根据最佳货币就是具有平稳的平均购买力的货币的想法,当然会引出一

    个问题,选择哪种或哪些种商品来充当评估平均购买力是否平稳的标

    准。如果我们用一组消费品来衡量购买力,就有可能把平稳购买力的概

    念限制在非常狭小的地域范围内。举例来说,一种从消费品角度看在布

    鲁塞尔保持购买力平稳的货币,在巴黎或纽约未必会同样保持平稳。

    这免不了会引出一个问题:我们需要的是区域性货币还是国际性货币。

    我自己的选择是倾向于一种国际性货币。这就意味着,我们应当致力于

    使价格在国际范围内保持稳定。应当清楚的一点是,在这里所勾勒的,

    仅仅是我本人对于人们如果可以自由地从多种竞争性货币当中作出选择

    的时候将会追求什么样的目标的暂时结论。我相信,这样一种竞争将会

    引导人们选择出一种购买力将保持稳定的货币,而此处之购买力如果是

    用国际性本位(internationalstandard)表示之购买力,则更为可取。

    为了保持国际经济之高效运转,我们显然需要某些国际性本位,而唯一

    能让我们赖以获得实时信息的国际性价格体系,乃是那些被极为广泛地

    交易的标准化的原材料之批发价格,因而,最能准确地显示一种货币单

    位之购买力保持普遍稳定的办法,可能就是这些原材料的价格指数保持

    平稳。当然,这样一种指数必须是所谓的加权指数,不管是其商品组成

    还是各种商品的权重,都不可能严格保持不变。持有这样一种货币单位

    的人可以随时赎回可供购进用以规定该本位单位的不同原材料之组合的

    其他货币;这样一种货币的发行者有权改变这些商品的名单,根据每种

    商品在交易中的重要性的变化而调整其权重。不过,为了保护持有该货

    币的民众,不对他们掩盖该货币价值的变动情况,发行者必须向持有人

    保证,新的“一篮子”商品的构成虽然会有所调整,但按市场现价计算的

    总价值,会等于旧的“一篮子”商品的总价值(而且,有可能在一个限定

    的较短时期内,该货币单位的持有人可以选择是赎回新“一篮子”商品还

    是旧“一篮子”商品)。

    由某一具体的发钞机构提供的这样一种新的国际性货币单位当然必须有

    自己的名字,在下面的讨论中,我姑且将其称为佐力德④。这样一种试

    验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看发钞者选择的货币单位名称是否有吸引

    力,是否恰如其分。我已经想出了一个在这方面比现在想出来的这个名

    字更有吸引力的货币单位名称,这样的名字确实能够价值连城。但由于

    法律顾问告诉我说,在目前的法律下,只有那些实际从事某项业务的个

    人或企业的商标(或著作权)才能获得法律保护,因此,我没有办法,

    只好保守我的秘密,在这儿,使用佐力德作为一个次优名称,用来说明

    我的私人发行货币的方案;尽管必然会遇到政府的阻挠,但肯定是可以

    引进这样的货币单位的——当然,最初的时候,不会是流通性的符号性

    货币(circulating tokens),其形态可表现为某种可赎回目前的日常交易

    货币或者政府眼下可能不会允许私人发行的符号性货币的可转让的存款

    (transfer abled eposits)。

    尽管由私人发行的这类不同的信用单位都会有自己不同的名称,在一开

    始的时候,也可能会与不同的商品组合挂钩,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试验

    之后,能够维持下来的大多数货币都可能在彼此之间保持稳定的价值关

    系,当然,其发行数量可能会大相径庭。一旦这样一些具有稳定购买力

    的货币单位获得人们的普遍认可,有些供应者也表明了他们有能力保持

    自己的货币单位价值稳定,并因而创立了一门有利可图、但却完全得靠

    人们对他们的这种信任才能生存的生意,则这样一种制度就会因为下列

    事实而得以维系:任何货币发行者,只要他不能维持这种信任,就将立

    刻被排挤出去,大量货币会从他那里抽逃。

    这里的另一个问题是,该由谁来决定,哪种货币应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

    货币?是由广大的消费者,还是由企业界,还是由一部分企业?我个人

    相信,广大民众几乎会接受任何一种能够大体保持稳定、并被普遍接受

    的货币。任何一种货币,只要它大体上保持稳定,普通消费者是乐于在

    市场接受并支出的。他不会因为他手中的货币略微升值或略微贬值而大

    幅度地调整自己手中的货币品种。决定货币广泛流通的更重要的因素应

    该是另外一些人,对于他们来说,货币具有下列属性是极端重要的:它

    能使他们成功地估计其走势,并以其持有流动性结存的时候不会导致产

    量的盈亏。这也就意味着,企业或者说是为了生意活动而使用货币的人

    们的偏好,将决定货币筛选过程的结果,假定人们可以自由地在不同种

    类的货币之间进行挑选的话。

    四、通货与信用

    我最初曾设想,从一开始,私人货币发行者就不仅会以往来账户的形式

    发行货币,也会发行自身只有很小价值的钞票或符号性货币。不过,尽

    管这几年来的深入思考只是让我更坚信自己的信念,即这种制度乃是解

    决我们面临的货币问題的唯一办法,不过,我也不能无视现实;指望政

    府自愿放弃目前拥有的发行货币的垄断权,纯属乌托邦。然而,这确实

    是我们重新获得诚实的货币、同时又能克服萧条、失业及市场普遍紊乱

    之类灾难的唯一途径。政府已经对通过发行货币来为其活动筹资产生了

    依赖性。他们认为,这种能力是一件非常重要的经济政策工具,因而他

    们可能会一直捍卫这种权力,不仅仅是法律授予他们的有明文规定的全

    部权力,还有他们自己能够擭取到的一切权力。尽管目前各国政府是否

    拥有禁止私人发行一种替代国家货币的宪法上的权力,是相当可疑的,

    不过,无须怀疑的一点则是,他们可以通过运用法定货币之类的规则,

    阻挠任何这样的尝试,使之无法获得成

    功。

    不过,有人认为,在目前的条件下,政府只是阻挠私人发行通货或日常

    买卖中的货币。但这是一种误导性的印象。发行符号性货币——作为法

    币用于清偿其订立的合同之债务——的专有权,并没有不让人们使用以

    其他货币表示的信用账户作为一般的交换工具。至少在那些没有强制实

    行外汇限制的地方,还有那些大概只是限制超出一定数量的外币交易的

    地方,一般的法律似乎并没有禁止人们开立账户,使债权人在要求收回

    其他货币的时候能够收到这些货币,这些货币足以使他能以市场现价购

    买到相应的用以规定该货币单位的“一篮子”原材料。

    五、私人银行能确保稳定的购买力

    我现在将涉及到一个关键问题:经营银行业务的机构有没有可能、有没

    有希望提供佐力德、达克特或斯泰保(stables)或其他名称的账户?我在

    这里提到开立这种账户单位的银行会向人们承诺,见票即可付给同等价

    值的其他货币,数量恰足以让其在现有的商品交易所中购买到事先公布

    的诸种商品,这里所研究的单位的总体价格就是根据这些商品来确定

    的。这个任务的困难之处在于,为了维持某一货币单位的价值,其发行

    者必须时刻准备以事先公布的比率购进或售出回流到他的银行(或要求

    他出具)的任何数量的这种货币单位。

    他能够运用的唯一的控制手段是以不同的条款、或者不同的利率贷出、

    借人(也即创造或削减这样的存款),并可以收取管理这样的账户的管

    理费。这种账户的提供者当然必须密切提防,使自己不要失去对社会成

    员或随便一个可以清晰界定的区域内的居民获取这些流动性资产的数量

    的控制。他的目标是与其他机构竞争性地提供公众所希望的某种便于辨

    认的资产,因为人们相信它会保持其价值因而会将其作为流动性资产持

    有。让人们心里踏实的唯一办法,是时刻准备用可以购到指定的原材料

    组合的“现金”回购这些存款。但假定多家分立的机构都成功地向其客户

    提供了名称不同、但实际上以市场价格计算价值相等的具有完全流行性

    的账户单位或交换媒介,最终的结果将是,以这些账户单位中随便哪一

    种衡量,商品的总体价格都保持稳定。

    单个一家银行能否这样控制它见票即付的账户数量,从而使它在任何时

    候都能够不间断地支付足以以市场价格购买事先公布的一篮子商品的其

    他货币?主要的难题来自于下面的事实:假如要防止其账户单位的价值

    上涨到公布的水平之上,它就只能通过下面的做法实现这一点,即保证

    随时可以以事先公布的条款,接受任何数量的存款。到一定时间,这可

    能会造成一个口难的问题,即得找到合适的机会,把这些数量的账户单

    位投资到本身似乎能够保持其价值的资产中。为控制对其存款的需求量

    的这种波动,这家银行实际上只有两种工具可用,或者是改变以其他货

    币购人与售出它自己的货币单位的价格之间的差额,或者是将其向存款

    收取的正利率调整为对其收取负的管理费用,这两者都可以即时公布。

    显然,银行得经过认真的学习,才能肯定他们知道了如何成功地处理这

    些难题。要想能够向成千上万人提供其流动性准备,并获得利息,他们

    可能不得不为存储在他们那儿的资金掏钱,事实可能会证明,那些第一

    个解决了这些难题的银行,将在银行业务方面大获成功。我乐意看到,

    最大的收益归那些成功地向世界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好处的人,他们最终

    使这个世界拥有一种交换媒介,借助这种媒介,市场终于得以最充分地

    发挥其功用。这样一种稳定的货币确立起来之后,即使它表现为几种不

    同的名称,每一种都是用不同机构的名义发行的,由不同机构承担责

    任;那么,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些货币单位的成功的供应商也会有权利

    发行相应的符号性货币;而由于它们与基础信用单位之间保持着恒定的

    关系,因而,它们很快就会取代传统的“官方”现金,至少在地方上D而

    经过一段时间后,政府也会要求用这种新的稳定的货币单位来向它纳

    税,这将标志着这种新制度的最后胜利。

    我相信,如果银行可以完全自由地向公众提供可随意选择的货币,将很

    快导致出现多元货币,从本质上说,它们都将保持价值平稳,其品质将

    广为人知,还有——这是一个令人惊讶的特征——它们彼此间的比价也

    会保持稳定。它们将会在不同名称下体现出差不多相同的价值含量,用

    同样的“一篮子”广泛交易的商品——而经验也向人们证明这些商品是公

    众最乐于接受的——表示的它们的价值将保持平稳。我相信,这些货币

    的面额都会在—定程度上相同,尽管这些符号性货币因发行者的不同而

    有不同的名称。我承认,这是一种奇异的景象,但你越是深人思考这个

    问题,越觉得会出现这种景象。

    主要的困难在于,我们目前的银行和信用结构已经完全与垄断性的货币

    融为一体,在这种制度中,政府似乎是所有贷款的最终保证人,政府具

    有双重功能,既控制货币数量,也调整货币数量使之适应流动性需求的

    变化。

    因此,十分自然的是,银行家们成了这样一群人,他们觉得,让自己在

    这种新制度下与他人展开竞争,是最不可行的。我本人只成功地说服过

    经济学家与刚刚进入经济生活舞台的年轻人相信竞争性发行货币的优越

    性,让他们相信,实行这种制度,其实并不存在根本性困难。但我必须

    承认,我还从来没有说服过一位银行家相信这种制度是可行的。他们都

    抱怨说,这种制度与现在人们眼中的银行业务完全不同,他们担心,传

    统的银行业务将会消失。但我希望指出,我们现在所说的银行业务,其

    实只存在了一个半世纪,也就是在中央银行普遍地建立起来之后,在银

    行业务成为一门以存在着所谓的最后贷款人为本的生意之后。银行家们

    尤其忘记了一段著名的话,1844年的皮尔法案(Peel’Act)通过的时候,

    一位英国银行家曾引过这段话,“我不需要一家准备银行——我的准备

    金就在这儿”,他用手指着他的银行的地下室的方向这样说。我相信,

    如果我们实行竞争发行货币的制度,取消了最终流动性资金的垄断性供

    应者,我们就可以拥有这样一种银行体系:每种货币的发行者或银行家

    将会建立一定数量的准备金;根据需要,用商品或其他货币的组合来保

    证他自己发行的货币的稳定。

    我们的货币制度在过去100年或者说150年间的发展,使我的建议与150

    年以前相比,看起来确实更为古怪,也不那么切实可行。那个时代,人

    们还始终淸楚地意识到国家垄断发行货币的危险。我们可以在一位美国

    政治经济学家的著作中看到一个很有趣的例证,他也是美国的一位建国

    之父,他的看法是:“把全部的信赖加之于具有这种性质(意为中央银

    行)的一个机构之上,是这种(货币)结构的要害所在。然而,我们需

    要私人而不是政府来指导我们的货币体系,我们的货币体系应当由市场

    而不应当由公共政策来指导。”

    六、假如出现某一种私人货币的崩溃

    我在我的书中研究过若干其他后果,在这里,我只更为深人地探讨一下

    其中一个问题,当时我甚至没有想到,但现在看来,是最为重要的一个

    问题。在我看来,如果能够出现一种不依赖于任何人的专断意志的稳定

    的新型国际性价值单位,那么,它的影响要比乍一看显而易见的那些后

    果还要深人广泛。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流通着若干种具有不同名称的货币

    单位,每一种都只有在其与其他大多数货币保持同样价值的情况下才能

    维持下去,那么,即使其中一种由于政策失误或管理人员违规操作导致

    崩溃,其冲击也不会像今天某种货币崩溃那样大。持有某种部分或全部

    地丧失其价值的通货之结存的人,当然会损失其一切,就跟今天一样。

    但今天由于某种通货之贬值而造成的最严重的损失,不是落在那些确实

    持有一定数量该通货的人头上,而是落在那些以该货币订立合同而形成

    债权的人头上。我在《货币的非国家化》第二版中(第124-125页)中

    曾解释过这一点:

    由于能够得到至少是若干种稳定的通货,使“法币”成为纯

    粹的符号货币——也即可能巳经毫无价值但却依然能用于清偿

    债务、而在订立合同时这些债务还是具有一定价值的标的——

    的荒唐做法,注定了将会消失。

    导致这种荒唐结果的,完全就是政府强迫人们在其订立合同时使用他们

    所不愿使用的货币的权力。在废除了政府发行货币的垄断权后,法院很

    快就会明白,要想维护正义,债务就必须用各方订立合同时意欲使用的

    价值单位来偿付,而不是用政府强加给他们的货币来偿付。在发展出一

    种被广泛接受的普遍的价值本位之后,法院在大多数案件中将会毫无困

    难地确定当事人在用这种价值和这么多数量被广泛接受的货币订立合同

    之初,当事人所设想的名义价值的大体数董。

    如果一种被用于订立合同的通货严重地贬值,超出可以容忍的范围,法

    院不会让当事人从发行这种货币的第三方的玩忽职守行为中得益或受

    损。法院可以毫无困难地裁决偾务人有权利、也有义务以多少数量的其

    他货币清偿其债务。

    这样,即使某种通货完全倒闭,也不会产生广泛的灾难性后果,而今

    天,类似事件却会导致这样的结果。

    尽管现金持有者——或者是以钞票的形式,或者是某种通货的活期存款

    形式——可能丧失其全部价值,但这与普遍的价值缩水或以这种通货所

    表示的对于第三方的全部索取权的抵消相比,只能算相对较小的混乱。

    长期合同的总体结构不会受到影响,如果人们不幸地使用一家倒闭的银

    行所发行的通货,他们可能会丧失自己的全部现金,但他们仍将保有自

    己的债券投资、抵押权及类似的债权。恐怕永远都不会发生债务的共同

    标准完全不复存在那样的事,也不会发生所有的货币性债务被一笔勾销

    的事,就好象发生持久的严重通货膨胀最后的结果似的。在这种情况发

    生之前,每个人都应该拋弃那种贬值的货布,不会再有债务还用它来清

    偿。

    这样一种调节主要货币之供应量、使之保持其购买力稳定不变的半自动

    机制,将会消灭自人们有意识地致力于集中控制货币数量以来即纠缠着

    人类的通货膨胀性繁荣与萧条、失业期交替出现的一切根源。不过,在

    这里探讨这一点,未免过于艰涩、也过于复杂了。

    下面我讲最后一点,也即,实行某种货币政策,其实是一种很晚才出现

    的观念。就在60年以前,货币政策不过就是保证流通中的某种黄金等价

    物或白银等价物或某一货币币值稳定。我对货币政策的兴趣始于1923

    年,当时,我看到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年度报告,其中一个声明说,可

    以通过控制货币数量来确保经济活动的稳定性。在当时,这是个新观

    念。而不过60年时间,货币政策就被普遍看成经济政策的一个主要工

    具,成为政治当局推动经济繁荣的有用工具。我必须承认,这些年来,

    我越来越怀疑,这个意义上的货币政策是否真的发挥过正面作用。我的

    看法是,货币不是一种合适的政策工具,应当将其从政治当局的手中拿

    走。

    我们现在所拥有的货币,并不是我们的文化所能演进出来的最完美的货

    币,而是一个畸形的孩子,它一直受到不公正的限制和妨碍,使之无法

    充分展示其全部潜能。我们的货币一直被用来实现某种它根本不能胜任

    的目的。货币既不是一种恰当的经济政策工具,也不是一种可靠的手

    段,并不具有人们所设想的那样巨大的作用。我们的货币不过是市场自

    我调节机制中一直不那么完善的一个环节。我们应当致力于弄清,如何

    才能让它运转得更好。

    ①本文系根据作者在1980年12月2日的Insti UUmn Europaeum上发表之演

    讲的笔记与手稿、以及1981年9月14日在雅典举行之维萨国际年会上发

    表之论文改写。译自Currency Competition and Monetary Union, ed,by

    Pascal Salin;the Hague:Martin us Nih off Publishers,1984, pp26-42。 译

    ② F.A.Hayek 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Rout ledge & Kegan Paul,

    london,1960,

    p.520,注2。 原注

    ③F.A.Hayek, Denation alis ation of Money,Institute of Economic Afihirs,

    London, Hobart Paper70,1970;ended.(revised and extended),1978. 原注

    ④Solid,德语,意思为可信的、实在的。一译注

    货币的市场本位①

    原编者按:长期以来,政府掌握的出于政治目的而敗坏货

    币的权力,一直遭到市场经济学家的抨击。货币主义者一直主

    张,政府应当节制其货币供应;哈耶克教授则在1976年提出,

    货币主义的节制措施会被政治压力压垮,他主张,应以彼此竞

    争的私人货币取代国家货币。

    在本文中,他又深化了自己的思考,他论证说,某种私人的“价值储

    备”——本位——更有可能克服实行货币之非国家化的政治阻力,又不

    会被国家用作一种政治性工具。

    使得这个世界能养活200倍于6000年前之人口的大多数制度,都是某种

    竞争性演进过程的成果。但人们从未获准进行探索一种真正健全的货币

    的试验。自货币在交换中被广泛采用之始,所有的政府都声称自己拥有

    供应人们获准使用的唯一一种货币的专有权。结果,不管是经济学家还

    是其他学科的分析家,都真的不知道,什么样的货币能使市场过程以一

    种确实令人满意的方式运特。

    不过,政府曾经竭力维护的金属本位,即金本位制,在其尚能维持之

    时,至少提供了比最近50年来的任何货币都要稳定得多的货币:在过去

    的50年间,英镑的购买力仅及其1930年代的4%。

    金本位制遭到摧毁,其实是60多年前人们的态度发生重大变化的结果,

    当时,随着凯恩斯的理论,出现了一整套后来被称为货币政策的概念,

    这种政策取代了仅限于根据某一固定标准保持货币单位之价值的一切努

    力。大约就在那个时期,也出现了另一种观念:中央银行可被用来实现

    总体经济活动——尤其是就业 的稳定,而凯恩斯的《货币改革论略》

    (Tract of Monetary Reform),当时刚刚成立的美国中央银行当局——联

    邦储备委员会——极具影响力的年度报告,则使这种观念广为流行。他

    们提出的更为雄心勃勃的货币政策目标,被大多数年轻经济学人热情接

    受,其中也包括笔者。

    一、政治与货币

    然而,对于由政治控制货币供应所寄予的这些厚望,最后却悲惨地落空

    了。他们的希望必定会落空,因为,到了今天,在我看来,有一个基本

    的事实已经得到了毫无疑义的证实:由于货币的增加在短期内无可否认

    地会对就业带来益处——尽管从长期看必然会导致就业岗位的错误配

    置、并由此而导致大规模的失业——因而,没有一个政府能够抵挡采取

    这种措施的压力,尽管这些措施最终必将证明具有极大危害。除了一个

    非常简单的理由之外不可能再有别的理由:不受制约的政党政治与稳定

    的货币之间本质上就不能相容。信用扩张对于就业的好处,只有在这种

    扩张的速度一次比一次更高的情况下才能维持下去。它最终必然会导致

    严重的经济危机和持续的失业。

    如果目前的状态持续下去,英国将永远不再可能拥有一种可靠的货币,

    一种使其市场经济能够发挥其创造财富之全部潜能的货币。我信心十足

    地确信,某些经济学家依旧在坚持的“西方经济将会逐渐适应某种持续

    的温和通胀”的幻想,很快就会被证明是不切实际的。经济学家所能期

    望的可能的发展前景——如果不改变这一体制的话——只能是改变通货

    膨胀型扩张和周期性萧条的周期,而使失业率继续攀升。人们一定会把

    这种不稳定归咎于市场秩序,人们将会越来越迫切地要求以某种计划体

    制替代市场秩序。然而,这一错误是不应归罪于市场秩序的;相反,之

    所以出现这种不稳定局面,恰恰是因为市场秩序从来没有被给予机会,

    发展出一套供应某种保持稳定的交换媒介的有效体制。②

    二、商品价格保持稳定是有益的

    今天人们已经普遍知道,对于市场秩序的运转来说,最有益的货币状态

    是确保平均商品价格保持大体恒定。理由在于,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每

    个交易者,即使不掌握影响个别商品价格之种种因素的具体信息,也依

    然能够依据下面的假设而取得成功:个别商品的价格将会以同样的百分

    比上涨或下跌;因而他们也可以假定:某一商品的货币价格之变动,能

    够指示出它相对于其他商品的真实价格在按同样幅度变动。

    金本位制确属能够提供达致这一状态的多少受限的途径,因而金本位之

    被抛弃,当然大大地降低了币值稳定的水平,我们不大可能从目前使用

    的各种货币中指望获得多高稳定性了。

    三、金本位制:稳定的200年

    由处于政治压力下的政府负责货币政策的任何制度安排,不可避免地会

    导致周期性的通货膨胀,而这种通货膨胀最终总是要中止的,从而又引

    起严重的衰退。货币史显示,只要实行金本位制,波动就比较短暂,因

    为信用的扩张会在其走得太远之前就被刹住闸。总的来看,从18世纪初

    开始的大约200年间,在金本位制下,平均价格始终没有多大变化,偶

    尔会上涨大约30%、下跌30%,但一般都围绕这个数字波动。

    过去50年的情形则与此恰成对照。只要让政府负责货币政策,通货膨胀

    就必将持续下去。目前有一种幻觉很流行:政府已经实现了对价格的控

    制;然而,这种幻觉只有在3%的通货膨胀率尚足以维持就业的时候才

    能持续下去。我们可能会看到,到明年,这一速度就不够了。于是,人

    家就会告诉我们,“你们需要至少5%的通货膨胀率”,接下来是10%—但

    我们仍会碰到同样的不稳定。看来,找到一种替代方案的迫切性,跟以

    前一样强烈。

    但不幸的是,回归金本位制是不可行的,因为任何这样的企图都会导致

    黄金价值的波动,结果我们将只能得到一种甚至更不稳定的货币单位。

    四、货币的非国家化

    我在几年前曾建议③,对我们现在使用的政府货币实现非国家化、并以

    彼此竞争的多种私人货币取而代之;现在,我依然认为这是可欲的。但

    这显然纯属空想,因为似乎不会有任何一国政府会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允

    许尝试这种制度。但在目前的环境下,为此目的已经不再需要引人一种

    新的流通媒介。现有的活期账户(current account)、信用卡之类的金融工

    具有可能为最常见的交易活动提供某种稳定的单位,而无须再发行某种

    流通的金属铸币或纸币。以某种稳定的货币单位提供活期账户也能取到

    同样的效果,开立这种账户的银行见票即应支付的被普遍使用的货币的

    数量,恰好足以按国际商品交易所确定、并以加权指数来计算的现货价

    格,购买“一篮子”原材料和食品。从理想的角度看,这样一种本位应当

    以所有重要的生产要素为基准,包括土地和劳动。但对于土地和劳动,

    不大可能有一个普遍的有形的衡量单位>能使我们据以推导出某种淸晰

    的市场价格,因此,我们只能将某种可行的国际性单位局限于在国际商

    品交易所交易的那些商品。

    我们要使用的批发价格的加权指数,必须以大量——大约三四十种——

    在国际市场上交易的原材料和食品的牌价为基准,并按照其在商品交易

    所交割的数量进行加权。该指数赖以为基础的权重,将随着其交易的相

    对数量之变动而调整,条件则是,这样变动之后,“一篮子”商品的总价

    值,仍须等于它所取代的那“一篮子”商品的总价值。

    五、“本位”

    为了使这种新的账户单位的功能为人普遍理解,其理想的名称应是那个

    众所周知的词 “本位”(standard)。这是一个非常醒目的名称,但迄今为

    止,从来没有被用来指一种具体的货币单位。那个为此目的而使用这个

    名字的人,将能够得到国际性的商标保护,从而将获得超出其竞争对手

    的巨大好处。

    “本位账户有限公司”④吸收的以它决定接受的任何现有货币表现的存

    款,及与该本位等价之信用,必须被投资于高流动性证券或其他能够带

    来净实际收益的资产,或以该本位发放贷款。

    建立“本位账户有限公司”的主要难题(和风险)可能是,为了信守其承

    诺,它必须时刻准备、并有能力满足其业务的增长,而如果它能够维持

    它的本位的价值在其所钉住的水平上,也就是说,如果它能够在任何时

    间吸收以其他货币表现之任何数量的存款,这种增长会很迅速。同样,

    它也必须能够见票即付给持有者以足够数量的其他货币,使之能够在商

    品交易所购进该本位所规定的一定数量的各种商品。对于持票人的这种

    要求的唯一限制只能是,本位账户有限公司应该得到一笔该本位的出售

    价格髙出于其兑付价值之上的比例不大的溢价。

    当然,关键的问题是,这样一家“本位账户有限公司”对它必须随时吸收

    的数量不可预测的流通中的货币,应当如何进行投资,才能随时应持票

    人要求兑付数量可能很大(很可能非常巨大)的同种货币。如果那些必

    须保持完全流动性的资产也完全有可能获得真正的收益,那么,这一障

    碍也不是不可克服的;但它显然会引起若干难题。

    如果,并且只要这些机构获得充分信任,它所握有的大部分结存很快就

    会被主要用于账户间的转帐,只有一小部分必须用现金(也即用目前流

    通的货币)来偿付。但这可能会带来一种危险的诱惑,而不能对上述难

    题的解决提供真正的答案。

    六、现有银行的反应

    要探讨淸楚这些问题,需要更多篇幅,不过,我们或许可以得出一个现实的结论:这样的一种机构要能正常运转,需仰赖现有银行的积极帮助。但对这些银行来说,这个制度是一个不期而至的竞争者,它们不仅根本不可能去帮忙,相反,这个制度完全不同于传统的银行成规,对这种制度,它们是完全陌生的,很难理解。

    某一金融中心的各家银行普遍抵制,确实完全会成为创造这样的机构的致命障碍,但这也意味着,第一个建立起这样的机构的另外一个金融中心,所能得到的潜在收益是无可估量的。尤其是对伦敦来说,这种试验完全能够提供一个难得的机会,使其可以恢复作为世界性金融中心的地位,甚至会比以前的地位更髙。

    对于新的账户单位的标志性称呼“本位”的独有使用权能否提供国际性的法律保护,似乎让人疑虑。也许,若干竞争性机构使用自己起的可以把彼此区分开来的牌号可能会更好一些,甚至在它们自己国家内也不拥有垄断权,只要它们同意编制一个本位指数(并定期修订)即可。

    从长远来看,这样一种共同的国际性交易单位,至少有可能主要被用于批发或其他大宗交易活动中(尽管也包括旅行中的支付)。我想象不出这个本位会在零售业务中被用于标价。对于当地的企业来说,铸币、钞票,甚至一些支票或信用卡等等这类地方性货币,仍然会被人们普遍地偏爱。但我预料,这样一种单位一旦出现,它会越来越多普遍地成为企业订立长期合同的单位。如果以这样的本位来订立合同,则这份合同的未来价值就能够准确计算出来。我在《货币的非国家化》中曾提出,法院将会逐渐地把所有合同解释为其最初就是依据某种稳定货币来订立的,这样,合同价值不确定的难题就会迎刃而解。而荒唐的“国家货币”概念及政治滥用它的永恒的诱惑,终将消失——不过是早晚而已。

    ①本文最初发表于EconomicAffaintApril-May1986。译注

    ②欧洲货币体系的货币单位(ECU,埃居)仅仅是一种测度和协调欧洲共同体几个民族国家之平均通货膨胀率的工具而已。——原注

    ③Denation & action of Money:The Argument Refined,Hobart Paper70, IEA,1976;第二版,1978;第三版,1990。较早对于这些问题的讨论及其他一些最新的研究成果,可以在Pascal Salin(ed.),Currency Competition and Monelazy U-nion,Martinua Nijhoff,the Hague,1984中看到,该书也探讨了与此有关但又有所区别的自由银行业务(free banking)问題。——原注

    ④Standard Accounts Limited,作者傾想之经营作为货币单位的本位账户业务的公司。——译注

  • 达尔文《物种起源》

    引言

    (本书第一版面世前关于“物种起源”思想的发展过程)

    在正文之前,我想扼要谈谈有关“物种起源”思想的发展过程。

    一直到最近,绝大多数博物学者仍然相信物种是由造物主一个一个造出来的,而且这些物种一经造出,便不再变化。其他许多作者也支持这种观点。但另一方面,也有为数不多的博物学者认为物种在变,现存的物种不过是过去物种的后代。古代学者[1]对这个问题只有些模糊认识,姑且不论;近代从科学角度讨论物种的,布丰当为第一人。然而,在不同时期他的观点变动很大,而且他也没有论及物种变异的原因和途径,所以我就不打算在此详细讨论了。

    在物种起源问题上进行过较深入探讨并引起广泛关注的,应首推拉马克。这位著名的博物学者在1801年首次发表了他的基本观点,随后在1809年的《动物学的哲学》和1815年的《无脊椎动物学》中进行了进一步发挥。在这些著作中,他明确指出,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物种都是从其他物种演变而来的。

    拉马克的卓越贡献就在于,他第一个唤起人们注意到有机界跟无机界一样,万物皆变,这是自然法则,而不是神灵干预的结果。拉马克物种渐变的结论,主要是根据物种与变种间的极端相似性、有些物种之间存在着完善的过渡系列以及家养动植物的比较形态学得出的。至于变异的原因,他认为有些与生活条件有关,有些与杂交有关,但最重要的还在于器官的使用与否,即生活习性的影响。在他看来,自然界一切生物对环境美妙绝伦的适应现象,都是器官使用程度的结果。例如长颈鹿的长脖子就是由于它经常引颈取食树叶的结果。然而,他也相信生物进步性发展的法则。既然生物都有进步性变化的趋势,所以为了解释现在还存在着简单生物,他便坚持认为目前仍在不断自发地产生着新的简单生物。[2]

    据圣提雷尔的儿子为他所做的传记记载,早在1795年圣提雷尔便开始推测,我们所说的物种是由过去同一物种繁衍而来的各种产物。但直到1828年他才正式发表他的观点,即所有物种自形成以来并非一成不变。至于变异的原因,圣提雷尔认为生活环境是主要因素。然而他在做结论时极为谨慎,而且认为现存物种并未变异。正如其子补充的那样:“假如将来一定要讨论这个问题的话,那就留给未来去讨论吧。”

    1813年威尔斯博士在皇家学会宣读了一篇论文,题目是《一个白人妇女的皮肤与黑人局部相似》。然而,这篇文章直到1818年他那著名的“关于复视和单视的两篇论文”问世时才得以发表。在这篇文章里,他已清楚地认识到自然选择的原理,这是对这一学说的首次认识。但他的自然选择只限于人类,而且只限于人类的某些性状特征。

    他在提到黑种人和黑白混种人都具有某些热带疾病免疫功能这一事实之后指出: 首先,所有的动物都具有变异的趋向;其次,农学家利用选种的方法进行家畜的品种改良。接着他又补充指出:“跟家畜的人工选择一样,自然界也在缓慢地改造人类以形成几个不同的人类变种,使他们适应各自的居住领地。起初散居在非洲中部的居民中,有少数可能产生了偶然的人类变种,其中有些有更强的抗病能力。结果,该种族便繁衍增多;而其他种族则减少,因为他们既不能抵抗疾病,也不能与强壮的邻族竞争。如前所述,这个强壮的种族当然是黑人。在这个黑肤种族中,变异继续发展,便产生了更黑的种族。肤色愈黑,便愈能适应当地的气候。结果,肤色最黑的类别,即使在当地不是唯一的类别,也是最繁盛的一支。”他还用同样的观点,讨论了居住在寒冷地带白种人的情况。我十分感谢罗莱先生,是他通过白莱斯先生唤起我注意到威尔斯以上论述的。

    后来曾任曼彻斯特区教长的赫巴托牧师,在1822年出版的《园艺学会记录》第4 卷, 以及1837 年发表的《石蒜科研究》一文中指出:“园艺实验已经无可辩驳地证明了植物学上的物种,只不过是较高级而较稳定的变种而已。”他还将该观点引申到动物界。他认为每一属内独立的物种,都是在原有变异可塑性极大的情况下创造出来的。这些被创造出来的物种,主要是通过杂交和变异形成的。于是便一步步产生了我们今天所有的物种。

    1826年,格兰特教授在他的一篇著名的《淡水海绵》论文的结尾处,明确地表述了他的观点。他认为物种是由别的物种衍传而来的,并且可因变异而改进。他的这一观点,在他1834年发表的第55次演讲录中(刊于医学周刊)被再次提及。

    1831年,马修先生在其《造船木材及植树》一文中关于物种起源的观点,与我和华莱士先生在《林奈学会杂志》上发表的观点(下详),以及本书将进一步陈述的思想完全一致。遗憾的是,马修先生的论述过于简略,且又散见于一篇与该论题不大相关的著作的附记之中。因而,直到1860年,经马修本人在《园艺家时报》上重新提出之后,才引起人们的关注。马修先生的观点与我的观点大同小异。他认为地球上的生物曾经历过数次绝灭和复苏;他还认为,即使没有“先前生物的模型和胚芽”,也能产生出新类型。在我看来,他的理论似乎特别重视生活条件的直接影响。但无论如何,他已看清了自然选择的整体力量。

    著名地质学家和博物学家冯布赫在其《加那利群岛自然地理志》这一优秀论著中明确指出,变种可以渐变为恒定的物种,而且一旦成种之后,便不能再进行杂交了。

    1836年,拉弗勒斯克在其《北美洲新植物志》一书第6页上曾指出:“一切物种,可能都经历过变种阶段;而许多变种,很可能通过逐渐获得固定特征之后而演化成物种。”然而,他在第18页却补上一:“属的原型和祖先例外。”

    1843-1844年间,哈德曼教授从正反两方面的观点介绍了物种形成和变异的理论,他本人似乎倾向于物种变异的理论。该文发表于美国《波士顿博物学杂志》(第4卷,第468页)。

    1844年,无著者名的《创造的遗迹》一书出版。在1853年第10次增订版中有这样一段话:“经过仔细考虑之后,我们认为,生物界的各系列,从最简单最原始的生物到最高级最近代的生物,都是按上帝的旨意,由两种冲动力形成的。第一种冲动力赋予生物类型。它们在一定时期通过生殖的方式,经历级级递进,从最低等生物进化成最高等的双子叶植物和脊椎动物。这类生物级次不多,而且在生物性状上常有间断,使我们较难决定它们之间的亲缘关系。第二是与生命力有关的冲动。它在世代演变中受各种环境因素如食物供应、居所和气候等的影响,并引起形态构造的变化,这便是‘自然神学家’的所谓‘适应’。”该书作者显然相信生物体制的演化是突变的、跳跃式的,但他也相信生物受环境作用而发生的变化是逐渐进行的。他依据一般的理由,极力主张物种决非不变。但是,很难搞清他所谓的两种冲动力,如何在科学意义上解释自然界众多奇妙的适应现象。例如,我们很难运用他的理论去阐明啄木鸟是如何演变而适于它特有的生活习性的。

    该书最初的几版错讹较多,极不科学严谨,但由于风格犀利而优美,所以广为流传。依我看,此书在英国有过很大的贡献,它唤起人们对生物演变的注意,使人们抛弃成见,以接受类似的进化理论。

    1846年,经验丰富的地质学家德马留斯·达洛在布鲁塞尔皇家学会公报上发表了一篇短小精悍的论文。他认为,新物种由演变而生的理论应比分别创造出来的理论更为可靠。他这一看法早在1831年就曾经发表。

    1849年,欧文教授在《附肢的性质》第86页中写道:“从生物体的各种变化来看,原型的概念,在我们这个地球上,远在那些动物被证实存在之前就存在了。但靠什么自然法则或次生原因使它发展成生物,尚不得而知。”1858年,他在不列颠科学协会演讲中谈到“创造力连续作用或生物按既定法则而形成的原理”(第51页)。接着在第90页又在谈到生物的地理分布之后说:“这些现象,使我们关于新西兰的无翼鸟和英格兰的红松鸡是各自在这些岛上被创造出来的以及它们是专为这些岛而分别创造出来的信念,发生了动摇。此外,应牢记,动物学家所谓‘创造’的意思是,‘他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过程’。”他还进一步发挥说,当红松鸡这样的例子“被动物学家举出当作专门在这些岛上并专门在这些岛上被创造出来的证据时,主要是想表示出,他并不知道红松鸡如何会产在那里,且只产在那里。从动物学家这种表示无知的方式看,他是想表达这样的信念,即鸟和岛的起源,皆因一个伟大而初创的原因所致”。如果我们将他同一演讲中前后言辞进行比较,可以看出,这位著名的哲学家在1858年并不知道无翼鸟和红松鸡在其各自故乡产生的原因,或者说,他不知道这个过程是“什么”,因而感到信念动摇了。

    欧文教授的演讲,发表于我下面即将提到的华莱士与我在林奈学会宣读《物种起源》之后。当本书首次出版时,我和许多人都被欧文教授所谓“创造力连续作用”所迷惑,以为他跟其他古生物学家一样坚信物种不变。但是,按他在《脊椎动物解剖学》第三册第796页的文字,我似乎又觉得自己弄了个可笑的误会。所以,我在本书最近一版,曾根据他在《脊椎动物解剖学》第一册上有关“模式型”的一段话推测他的观点,认为欧文教授亦承认自然选择作用与新种的形成关系密切。现在看来,我的这个推测是合理的。然而,按该书第三册第798页的文字,又觉得该推测不对。最后,我又援引了欧文教授与伦敦评论报记者的通讯。从这篇通讯中,我本人和该报记者都觉得欧文教授在表示,他已先于我发表了自然选择学说。对他的这一申明,我既高兴,又惊愕。然而,据我了解到他最近发表的某些章节(同书第三册第798页)时,我感到我的判断大概又错了。但有一点令我聊以自慰,就是别人也都跟我一样,对欧文教授前后矛盾的说法感到难以理解和迷茫。当然,至于在自然选择理论的发表问题上,欧文教授是否在我之前,那无关紧要。因为在本章前面提到,远在我们之前,已有马修和威尔斯二人占先了。

    1850年,小圣提雷尔在演讲中很简明扼要地阐述了他的观点(演讲摘要刊于1851年1月出版的《动物学评论杂志》):“在相同环境条件下,物种的特征固定不变;但环境变了,则能引起变异。”他还说:“总之,对野生动物的观察,已证明物种具有有限的变异性。而野生动物变成家养,或家养再度返回野生,则更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这些经验表明,如此发生的差异可以达到属级特征的水平”。在1859年的《自然史通论》(第二卷第430页),他对上述思想又做了进一步的阐发。

    从最近发行的一本小册子上知道,弗莱克博士早在1851年就在《都柏林医学报》发表了他关于物种起源的观点。他认为,所有的生物类型,都是从最初一种原始生物传衍下来的。然而,他所依据的理由和探索的方式,与我十分不同。现在他又发表了《从生物的亲缘关系解释物种起源》(1861年)。于是,我就没有必要在此花费笔墨详述他的观点了。

    1852年,斯宾塞先生在《领导者报》上撰文(此文1858年重刊于他的论文集中),对生物特创论和演化论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基于家养生物性状的比较、众多物种胚胎发育过程中的变化、物种与变种间的难辨识性,以及物种演化的级进原理,他认为物种都发生过变异,其变异的原因是由环境改变造成的。这位作者1855年还根据智力和才能是逐渐获得的原理讨论过心理学。

    1853年,著名的植物学家劳丁先生,在一篇关于物种起源的卓越论文中(起初发表于《园艺论评》第102页,后重刊于《博物院新刊》第一卷171页),明确表示,物种的形成与栽培植物变种的情形相似。

    他将后者归于人工选择的力量,然而却没有说明自然选择有何作用。与赫巴托教长一样,他认为新生物种的可塑性较大。他十分强调所谓目的论:“一种无法描述的神秘力量,对一些人来说是命运,而对另一些人则是上帝的意志。这种力量对世界上的生物不断起作用。为了维系整个系统的秩序和运转,便决定了每个生物的形态、体积和寿命。就是这种力量 将个体协调于整体之中,使其在整个有机界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这正是它得以存在的缘由。”[3]

    1853年,著名地质学家凯塞林伯爵指出(《地质学会汇报》第二编第十卷第357页),如果一种由瘴气引起的新疾病能发生并传播全球的话,那么,在某一时期某一物种的胚芽便可能受到周围环境中某种分子的化学作用,而产生新的物种。

    同在1853年,沙夫豪生博士发表了一本优秀论著。他主张地球上的生物类型都是发展变化的。他推测,多数物种可在长时期保持不变,但少数物种则会发生变异。在他看来,因中间过渡类型的灭亡,而使物种间的区别变得日益显著。现存的动植物并不是通过创新而与过去绝灭生物相分隔,而不过是古代生物连续繁衍下来的子孙后代。

    法国著名植物学家勒谷克,在其1854年出版的《植物地理学》第一册第250页中提到:“我们关于物种是固定不变还是不断变异研究的结果,与圣提雷尔和歌德这两位名人的思想吻合。”但散见于他这部巨著中其他章节中的文字却使人稍存疑虑。他对物种变化的观点未作充分的阐发。

    1855年,鲍威尔博士在《论世界的统一性》一文中,对“创造哲学”有很精辟的论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认为新种的产生,是“有规则的,而非偶然现象”。这恰如赫谢尔爵士所说的,这是“一种自然的、而非神秘的过程”。

    《林奈学会杂志》第3卷,在1858年6月1日刊载了华莱士先生和我在该会同时宣读的论文。正如本书绪论中指出的那样,华莱士对自然选择学说作了清晰的、有说服力的阐述。

    1859年,在动物学界备受尊敬的冯贝尔曾表明他的观点(参阅瓦格纳教授的《动物学的人类学研究》,1861年第51页)。他认为,现在完全不同的生物类型,皆源出于一个祖型。他的结论主要基于生物地理分布的法则而得出。

    1859年6月,赫胥黎教授在皇家学院做了一个题为《动物界中的持久型》的报告。就此,他说:“假若动植物中的种和不同类群是由于创造力的作用在不同时期安置在地球上的话,那么就很难理解这些持久型的含义了。只要我们沉下心来认真想一想,就知道,这种假定既不合传统,也不合天启精神,更与一般自然推理法则相抵触。相反,如果我们设想各时代的物种都是先前物种渐变的结果,并以此假说来看待持久型动物的话(物种渐变假说虽说尚未得到证明,而且还受到某些支持者的可悲损害,但它毕竟是生物学[physiology]所能支持的唯一假说),那么这正好说明,生物在地质时期所发生的变异量,只是其整个系列变化中的一小部分。”

    1859年12月,胡克博士的《澳洲植物志导论》问世。在这部伟大著作的第一部分,他便承认物种的遗传和变异是真实存在的,而且还举出许多事实,以支持这一学说。

    1859年11月24日,本书第一版问世;1860年1月7日,第二版刊行。

    [1] 亚里士多德在其所著《听诊术》第二册第8章第2页说道: 降雨并不是为了使谷物生长,也不是为了毁坏农民户外脱了粒的谷物。接着他将同样的观点应用于生物体,他说(这些话是格里斯翻译并首先告诉我的):“于是,没有什么东西能阻止身体各部分发生自然界中的偶然巧合现象。例如,因为需要便长出了牙齿,门齿锐利,适于切割,臼齿钝平,适于咀嚼;但它们并不是为了这些功能而形成的,这只不过是偶然的结果罢了。身体的其他部分也是这样,它们的存在似乎要适应某种目的似的。于是,身体上所有构造,都好像是为着某种目的而形成,再经过内在自发力量而适当地组合之后,便被保存下来了。如果不这样组合而成,便会灭亡或已经灭亡”。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自然选择原理的萌芽,然而亚里士多德对这一原理认识粗浅,从他对牙齿形成的看法便可窥见一斑。

    [2] 我所记得拉马克学说首次发表的日期,是根据小圣提雷尔1859年出版的《博物学通论》第2卷第205页。

    这是一部讨论本题历史的优秀论著,对布丰的观点也有详细的记载。奇怪的是,我的祖父伊·达尔文医生早在1794年出版的《动物学》里便已经阐发了与拉马克极其相似的错误见解。据小圣提雷尔、歌德也极力主张这一观点;尽管他在1794年和1795年著作的导言中提出了这些主张,但这些书却很晚才发表。又据梅定博士的《作为博物学家的歌德》第34页,歌德主张,今后博物学家要研究的问题是: 牛是如何获得牛角的,而不是如何使用牛角的。很有意思的是,在1794至1795年间,德国的歌德、英国的达尔文和法国的圣提雷尔皆对物种起源提出相同的看法。

    [3] 据布隆的《演化规律之研究》所引参考文献,可以看出,著名的植物学家兼古生物学家翁格在1952年曾著文认为物种是发展变化的。道尔顿和潘德尔合著的《树懒化石》一文也持同一观点(1821年)。欧根在《自然哲学》上也赞成此说。从戈特龙所著《物种论》的参考文献看,圣芬森特、波达赫、波雷特和弗利斯等人也都主张物种是连续产生出来的。

    我得补充一点,本章所列 34位作者,都认为物种是可变的,或者至少不承认物种是分别被创造出来的。这些人当中,有27位对博物学和地质学都有过专门的著述。

    绪论

    关于物种起源问题,可以想象,一个博物学家对生物间的亲缘关系,胚胎关系,其地理分布、地质演替关系等问题进行综合考虑之后,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 物种不是被分别创造出来的,而是跟变种一样,由其他物种演化而来。

    当我以博物学者的身份参加贝格尔号皇家军舰(1828-1831年,达尔文在剑桥大学上学时结识了学问广博的植物学教授亨斯洛。毕业前夕,亨斯洛教授推荐他以博物学家的身份随贝格尔号舰环球航行。环球航行正是达尔文儿时的梦想。五年航行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最终改变了他的神学自然观,并由此改变了整个人类的自然观)游历世界时,在南美洲观察到有关生物地理分布以及现代生物和古生物的地质关系的众多事实,使我深为震动。正如本书后面各章将要述及的那样,这些事实对于解译物种起源这一重大难题提供了重要证据——物种起源曾被一位大哲学家认为是神秘而又神秘的难题。归国之后,于1837年我便想,如果耐心搜集和思考可能与这个难题有关的各种事实,也许会得到一些结果。经过五年工作,我潜心思索和推论,写出一些简要笔记。1844年我又将它扩充为一篇纲要,以记载我当时的结论。从那时以来,我一直在探索这个问题,从未间断。请读者原谅我作如此琐屑的陈述。其实,我只想说明,我今天所得出的结论,并非草率而成。

    现在(1859年),我的工作已接近完成,但要全部完成,还需许多年月。而我的健康状况不佳,有人便劝我先发表一个摘要。还有一个特别的原因也促成本书的问世,那就是,正在研究马来群岛自然史的华莱士先生对物种起源研究所做的结论,几乎与我完全一样。1858年,他寄给我一份关于物种起源的论文,嘱我转交给莱伊尔爵士。莱伊尔爵士将这篇论文送给林奈学会,并刊登在该会杂志的第3卷上。同时,莱伊尔爵士和胡克博士都了解我的工作;而且后者还读过我1844年写的纲要。承蒙他们盛意,认为我应该将我原稿中的若干摘要,与华莱士先生的卓越论文同时发表。

    我目前发表的这个摘要,肯定还不够完善。在此,我无法为我的论述都提供参考资料和依据,但我觉得自己的论述是正确的。虽然我一贯严谨审慎,只信赖可靠的证据,但错漏之处,在所难免。对我得出的一般结论,只援引了少数事例进行说明;我想,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样做就够了。我比任何人都能深切地感到,有必要将支撑我的结论的全部事实和参考资料详尽地发表出来,我也希望能在将来一部著作中实现这一愿望。因为,我清楚地认识到,本书中所讨论的任一点都必须用事实来支撑,否则便会引出与我的学说完全相反的结论来。只有对每一问题正反两方面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充分的叙述,权衡正误,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当然,由于篇幅所限,在这里不可能这样做。

    许多博物学家都给我以慷慨的帮助,其中有些人甚至从未谋面。十分抱歉,由于篇幅所限,不能在此一一致谢。但我必须借此机会对胡克博士表示深切的感谢。近15年来,他以丰富的学识和卓越的判断,尽一切可能给我以帮助。

    关于物种起源问题,可以想象,一个博物学家对生物间的亲缘关系,胚胎关系,其地理分布、地质演替关系等问题进行综合考虑之后,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 物种不是被上帝分别创造出来的,而是跟变种一样,由其他物种演化而来。尽管如此,这种结论即使有根有据,如若不能说明这世界上无数物种是如何发生变异才获得令我们惊叹不已的构造及其适应特征,也仍难令人满意。博物学家常以食物及

    气候等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作为引起变异的唯一原因。从部分意义上

    看,这可能是对的,这一点以后还要讨论到。但若以外部环境条件来

    解释一切,那就不对了。比如说,只用环境条件变化解释啄木鸟的

    足、尾、嘴和舌等构造何以能巧妙地适应取食树皮下的虫子,恐怕难

    以奏效。又如槲寄生,它从树木吸取养料,靠鸟类传播种子。作为雌

    雄异花植物,它还需昆虫才能传粉受精。假若我们仅靠外部环境或习

    性的影响,抑或植物本身的什么倾向来解释这种寄生植物的构造特征

    以及它与其他生物间的关系,肯定于理不通。

    因此,搞清生物变异及相互适应的具体途径,是极其重要的。当

    我观察研究这个问题的初期,觉得要解决这一难题,最有效的途径便

    是从家养动物和栽培植物入手。结果的确没让我失望。虽然我常觉得

    由家养而引起变异的知识尚不完善,但总算为我们处理各类复杂事件

    提供了最好、最可靠的线索。此类研究虽常为博物学家们所忽视,但

    我敢担保,其价值重大。

    正因为如此,我将本书第1章专门用来讨论家养状态下的变异。这

    样,我们至少能看到大量的遗传变异。同样重要或更加重要的是,我

    们还能看到,人类通过不断积累微小变异进行选种的力量何其巨大。

    接着,我们便将讨论物种在自然状态下的变异。然而在本书中我只能

    简略地进行讨论。因为要想深入探讨,必需长篇大论,附以大量事

    实。但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能讨论什么样的环境条件对变异最为有

    利。第3章要讨论世界上一切生物的生存斗争,这一现象是生物按几何

    级数增加的必然结果。这正是马尔萨斯理论在动植物界的具体应用。

    由于每种生物繁殖的个体数,远远超出其可能生存的个体数,因而常

    常会引起生存斗争。于是,任何生物的变异,无论如何之微小,只要

    它在复杂多变的生活条件下对生物体有利,能使生物获得更多的生存

    机会,因而便被自然选择上了。由于强有力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

    下来的变种,将会繁殖其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自然选择这一基本论题,将在第4章进行详细的讨论。在此,我们

    将会看到,自然选择如何几乎不可避免地导致改进较小的生物大量灭

    亡,并且导引出我所谓的性状分歧。在第5章,我将讨论复杂的、至今

    仍知之甚少的变异法则。此后接下来的五章,将对阻碍接受本学说的

    最显著、最重要的难点一一进行探讨: 第一,转变的困难,即简单的

    生物或器官,如何通过变异而转变成高度发展的生物或复杂的器官;

    第二,本能问题或动物的“智力”问题;第三,杂交问题,即种间杂

    交不育性和变种杂交可育性;第四,地质记录的不完备。第11章要讨

    论生物在时间上的地质演替关系。第12和13两章,则讨论生物在空间

    上的地理分布。第14章论述生物的分类或相互间的亲缘关系,包括成

    熟期及胚胎状态。最后一章,我将对全书进行扼要的综述,并附简短

    的结语。

    如果我们能正视我们对于周围生物之间的相互关系知之甚少的事实,那我们便会毫不奇怪,人类对物种和变种起源的认识仍处于不甚明了的状态。谁能清楚地解释,为什么某一物种分布广、数量多,而其近缘物种却分布窄、数量极少呢?然而,这些关系又至关重要,因为它们不仅决定着世界上一切生物现象的盛衰,而且我还以为也决定着它们未来的成功和变异。至于对地史时期无数生物间的相互关系,我们所知便更少了。尽管许多问题仍模糊不清,而且在今后很长时间还会模糊不清。但经过深入研究和冷静地判断,可以肯定,我过去曾接受而现在许多博物学家仍在坚持的观点——即每一物种都是分别创造出来的观点,是错误的。我坚信,物种是可变的;那些所谓同属的物种都是另一个通常已灭绝物种的直系后代,正如某一物种的变种都公认是该种的后代一样。此外,我还认为,自然选择是形成新物种最重要的途径,虽然不是唯一的途径。

    第1章 家养状态下的变异

    变异的原因——习性和器官使用与不使用的效应——相关变异——遗传——家养变种的性状——区别物种与变种的困难——家养变种起源于一个或多个物种——家鸽的品种,它们的差异和起源——古代的选择原理及其效果——未知起源的家养生物——有计划选择和无意识选择——人工选择的有利条件

    变异的原因

    仔细审看历史悠久的栽培植物和家养动物,将同一变种或亚变种中的各个体进行比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家养生物间的个体差异,比起自然状态下任何物种或变种间的个体差异都要大。形形色色的家养动、植物,经人类在极不相同的气候等条件下进行培育而发生

    变异。由此 ,我们必然得出结论,这种巨大的变异,主要是由于家养

    的生活条件,远不像其亲种在自然状态下那样一致。奈特认为,家养

    生物的变异,与过多的食物有关,这可能也有道理。显然,生物必须

    在新的生活条件作用下,经过数个世代,方能发生大量变异;而且,

    一旦生物体制发生了变异,往往会在后续若干世代不断地变异下去。

    一种能变异的生物,经培育后又停止变异的情况,尚未见有报道。最

    古老的栽培植物,比如小麦,目前仍在变异产生新变种;最古老的家

    养动物,目前也仍在迅速改进或变异。

    经过长期研究,我觉得,生活条件通过两种方式起作用: 一是直

    接作用于生物体的整体机制或局部构造,二是间接影响到生殖系统。

    关于直接作用,正如魏斯曼(Wismann)教授最近强调指出,我以前在

    《家养状态下的变异》中也偶尔提到的,它应包括两方面因素,即生

    物本身的性质和外部条件的性质。而且,生物本身的内因比条件外因

    更为重要。因为在我看来,一方面,不同的外部条件可产生相似的变

    异,另一方面,不同的变异可在相似的条件下发生。生活条件造成后

    代的变异,可以是一定变异,也可以是不定变异。所谓一定变异,是

    指在某种条件下,一切后代或近乎一切后代,能在若干世代按相同的

    方式发生变异。然而对这种一定变异,很难确定其变化的范围,当

    然,下述细微变异例外: 食物供应的多寡引起生物体大小的变异,食

    物的性质导致肤色的变异,气候的变化引起皮毛厚薄的变异等等。我

    们在鸡的羽毛上看到无数变异,每一变异必有其具体原因。如果用同

    一因素作用于众多生物体,经历若干世代,则可能产生相同的变异。

    产生树瘤的昆虫的微量毒汁一旦注入植物体内,便会产生复杂多变的

    树瘤。这一事实表明,植物体液如果发生化学变化,便会产生何等奇

    异的变形。

    球胸鸽/“如果这些家鸽品种不是变种,而且不是从岩鸽演化而来,那么它们一定分别源出于七八个原始种。因为目前已知众多的家鸽类型,绝不可能只由少数种杂交而来。比如球胸鸽,如果它的祖先之一,不具有特有的硕大嗉囊,那何以能通过杂交产生现代品种的特殊性状呢?”

    与一定变异相比,不定变异更多的是由于条件改变了的结果。它对于家养品种的形成,可能更为重要些。在无数微小特征中我们看到了不定变异,这些微小特征使同一物种内的不同个体得以区别。我们不能认为这些不定变异是从父母或祖先那里遗传下来的,因为即使是同胎或同一蒴果种子所产生的幼体中,也可能产生极其明显的差异。

    在同一地方,用同一饲料喂养,但经过很长时期以后产生的数百万个体中,也偶然会引起构造上的显著变异,以致被认为是畸形;但畸形与较轻变异之间,并无明显界线。所有这一类的变异,出现在一起生活的众多个体之间,无论是细微的,还是显著的,都应该认为是环境条件对个体引起的不定变化的效果。这正如寒冷天气可以使人咳嗽、感冒、患风湿症或引起各种器官的炎症,其效应因各人体质而异。至于条件改变所引起的间接作用,即对生殖系统所起的作用,我们可以推想,它能从两方面引起变异。一方面是生殖系统对外界条件的变化极为敏感;另一方面,正如凯洛依德(K?lreuter)所指出的,在新的非自然状态下的变异有时会跟异种杂交所引起的变异非常类似。

    许多事实表明,生殖系统对环境条件的改变极为敏感。驯养动物并不

    难,但要让它们在栏内交配、繁殖并非易事。有不少动物,即使在其

    原产地,并在近乎自然状态下饲养,也无法生育。过去,人们将原因

    归于生殖本能受到伤害,其实不对。许多栽培植物生长茂盛,但很少

    结籽,或根本不结籽。在少数场合,条件些许变化,比如在某一特殊

    阶段,水分多一点或少一点,便会足以影响到它会不会结籽。关于这

    个奇妙的问题,我搜集的许多事例已在别处发表,在此不再赘述。但

    这里只想说明圈养动物生殖法则是何等的奇特。例如肉食兽类,即使

    从热带迁到英国圈养,除熊科动物例外,其余皆能自由生育。与此相

    反,肉食鸟类,除极少数外,一般很难孵化出幼鸟。许多外来植物,

    其花粉同不能繁育的杂种一样,毫无用处。所以,一方面我们看到家

    养动植物,虽然柔弱多病,但仍能在圈养状态下自由生育;另一方

    面,幼年期从自然状态下取来饲养的生物,虽然健壮长寿(我可以举出

    许多例证),但其生殖系统受到未知因素的影响而失灵。于是,当看到

    生殖系统在圈养状态下失去常规,且产出与其父母不大相似的后代

    时,我们也就不以为怪了。我还得补充一点,有些动物在极不自然的

    生活状态下(如在笼箱里饲养雪貂和兔),也能自由繁育,这说明其生

    殖器官未因此而受影响。所以,有些动、植物能够经受得住家养或栽培,而且极少变异,其变异量并不比在自然状态下大。

    有些博物学家主张,一切变异都与有性生殖有关。这种看法显然不对。我曾在另一著作中,将园艺学家称之为“芽变植物(sporting plant)”列成了一张长长的表。这类植物能突然生出一个芽,它与同株其他的芽的特征明显不同。这种芽变异,可用嫁接、扦插,有时甚至还可用播种的方法使其繁殖。这种芽变现象,在自然状态下极少发生,但在栽培状态下则并不罕见。在条件相同的同一树上,每年生出数千个芽,其中会突然冒出一个具有新性状的芽。另一方面,在不同条件下的不同树上,有时竟然能产生几乎相同的变种来,比如从桃树的芽上长出油桃(nectarine),在普通蔷薇上的芽生出苔蔷薇(moss rose)。因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在决定变异的特殊类型上,外因条件与生物本身内因相比,仅居次要地位。

    习性和器官的使用与不使用的效应;相关变异;遗传习性的变化可以产生出遗传效应,例如植物从一种气候迁到另一气候,其开花期便会发生变化。至于动物,身体各部构造和器官的经

    常使用或不使用,则效果更显著。例如,我发现家鸭的翅骨与其整体

    骨骼的重量比,要比野鸭的小;而家鸭腿骨与其整体骨骼的重量比,

    却比野鸭的大。无疑,这种变化应归因于家鸭飞少而走多之故。“器

    官使用则发达”的另一个例子是: 母牛和母山羊的乳房,在经常挤奶

    的地方总比不挤奶的地方更为发育。我们的家养动物,在有些地区其

    耳朵总是下垂的。有人认为,动物耳朵下垂是因为少受惊吓而少用耳

    肌之故,此说不无道理。

    支配变异的法则很多,可我们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出有限的几条。

    这些将在以后略加讨论,这里我只想谈谈相关变异。胚胎和幼体如果

    发生重要变异,很可能要引起成体的变异。在畸形生物身上,各不同

    构造之间的相关作用,是十分奇妙的,关于这一点,小圣提雷尔的伟

    大著作中记载了许多事例。饲养者们都相信,四肢长的动物,其头也

    长。还有些相关变异的例子,十分古怪。比如,毛白眼蓝的猫,一般

    都耳聋,但据泰特先生说,这种现象仅限于雄猫。色彩与体质特征的

    关联,在动植物中都有许多显著的例子。据赫辛格报道,白毛的绵羊

    和猪吃了某些植物会受到伤害,然而深色的绵羊和猪则不会。韦曼教

    授(prof. Wyman)最近写信告诉我一个很好的例子。他问弗吉尼亚的农

    民,为何他们的猪都是黑色的。回答说,猪吃了赤根(Lachnanthes),

    骨头就变成红色,而且除了黑猪之外,猪蹄都脱落了。该地一个牧人

    又说:“我们在一胎猪仔中,只选留黑色的来饲养,因为只有黑猪,

    才有好的生存机会。”此外,无毛的狗,其牙也不全;毛长而粗的动

    物,其角也长而多;脚上长毛的鸽子,其外趾间有皮;短喙鸽子足

    小,而长喙者足大。所以,人们如果针对某一性状进行选种,那么,

    这种神奇的相关变异法则,几乎必然在无意中会带来其他构造的改

    变。

    各种未知或不甚了解的变异法则造成的效应,是形形色色、极其

    复杂的。仔细读读几种关于古老栽培植物如风信子(hyacinth)、马铃

    薯、甚至大理花的论文,是很值得的。看到各变种和亚变种之间在构

    造特征和体质上的无数轻微差异,的确会使我们感到惊异。这些生物

    的整体构造似乎已变成可塑的了,而且正以轻微的程度偏离其亲代的

    体制。

    各种不遗传的变异,对我们无关紧要。但是,能遗传的构造变异,不论是微小的,还是在生理上有重要价值的,其频率及多样性,的确无可计数。卢卡斯(Lucas)的两部巨著,对此已有详尽的记述。对

    遗传力之强大,饲养者们从不置疑。他们的基本信条是“物生其

    类”。只有空谈理论的人们,才对这个原理表示怀疑。当构造偏差出

    现的频率很高,而且在父代和子代都能见到这种偏差时,那我们只能

    说这是同一原因所致。但有些构造变异极为罕见,且由于众多环境条

    件的偶然结合,使这种变异既见于母体,也见于子体,那么这种机缘

    的巧合也会迫使我们承认这是遗传的结果。大家想必都听说过,在同

    一家族中的若干成员都出现过白化症、皮刺或多毛症的事例。如果承

    认罕见而怪异的变化,确实是遗传的,那么常见的变异无疑也应当是

    可遗传的了。于是,对这个问题的正确认识应该是: 各种性状的遗传

    是通例,而不遗传才是例外。

    支配遗传的法则,大多还不清楚。现在还没有人能说清,为什么

    在同种的不同个体之间或异种之间的同一性状,有时能够遗传,而有

    时又不能遗传;为什么后代常常能重现其祖父母的特征甚至其远祖的

    特征;为什么某一性状由一种性别可以同时遗传给雌、雄两性后代,

    有时又只遗传给单性后代,当然多数情况下是遗传给同性别的后代,

    尽管偶尔也遗传给异性后代。雄性家畜的性状,仅传给雄性,或大多

    传给雄性,这是一个重要事实。还有一种更重要的规律,我以为也是

    可信的,就是在生物体一生中某一特定时期出现的性状,在后代中也

    在同一时期出现(虽然有时也会提早一些)。在众多场合,这种性状定

    期重现,极为精确。 例如牛角的遗传特性,仅在临近性成熟时才出

    现;又如蚕的各种性状,也仅限于其幼虫期或蛹期出现。遗传性疾病

    及其他事实,使我相信,这种定期出现的规律适用的范围更宽广。遗

    传性状何以定期出现?虽然其机理尚不明了,但事实上确实存在着这

    种趋势,即它在后代出现的时间,常与其父母或祖辈首次出现的时间

    相同。我认为,这一规律对于解释胚胎学中的法则是极其重要的。以

    上所述,仅指性状“初次出现”这一点,并不涉及作用于胚珠或雄性

    生殖质的内在原因。比如,一只短角母牛如果跟长角公牛交配,其后

    代的角会增长。这虽然出现较晚些,但显然是雄性生殖因素在起作

    用。

    上面讲到返祖现象,现在我想提一下,博物学家们时常说,当我

    们家养变种返回野生状态后,必定渐渐重现其祖先的性状。因此有人

    据此认为,我们不能用家养品种的研究,来推论自然状态下物种的情

    况。我曾试图探求这些人如此频繁而大胆地作出这种判断的理由,皆

    未成功。的确,要证明这种推断的真实性是极其困难的。而且,我可

    以很有把握地说,许多性状最显著的家养变种,将不能在野生状态下

    生存下去。而且,我们并不知道许多家养生物的原种是什么,因而无

    法判断返祖现象是否能完全发生。为了防止受杂交的影响,我们必须

    将试验的变种单独置于新地方。虽如此,家养变种有时确能重现其祖

    先的若干性状。比如,将几种甘蓝(cabbage)品种种在贫瘠土壤中,经

    过数代,可能会使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恢复到野生原种状态(不过,此时

    贫瘠土壤也会起一定的作用)。这种试验,无论成功与否,于我们的观

    点无关紧要,因为试验过程中,生活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假如谁能

    证明,把家养变种置于同一条件下,且大量地养在一起,让它们自由

    杂交,以使其相互混合,从而避免构造上的任何微小偏差,此时要是

    仍能显示强大的返祖倾向——即失去它们的获得性状,那么,我自当

    承认不能用家养变异来推论自然状态下的物种变异。然而,有利于这

    一观点的证据,连一点影子也未见到。如要断言,我们不能将驾车马

    和赛跑马、长角牛和短角牛、鸡以及各类蔬菜品种无数世代地繁殖下

    去,那将是违反一切经验的。

    家养变种的性状;区别变种与物种的困难;家养变种起源于一个或多个物种

    如果观察家养动植物的遗传变种或品种,并将其与亲缘关系密切

    的物种进行比较时,我们便会发现,如上所述,各家养变种的性状,

    没有原种那么一致: 家养变种常具有畸形特征。也就是说,它们彼此

    之间,它们与同属的其他物种之间,虽然在一些方面差异很小,但是

    总在某些方面表现出极大的差异,尤其是将它们与自然状态下的最近

    缘物种相比较时,更是如此。除了畸形特征之外(以及变种杂交的完全

    可育性——这一点将来还会讨论到),同种内各家养变种之间的区别,

    与自然状态下同属内各近缘种之间的区别,情形是相似的,只是前者

    表现的程度较小些罢了。我们应该承认这一点是千真万确的。因为许

    多动植物的家养品种,据一些有能力的鉴定家说,是不同物种的后

    代,而另一些有能力的鉴定家说,这只是些变种。假如家养品种与物

    种之间区别明显,那便不会反复出现这样的争论和疑虑了。有人常

    说,家养变种间的差异,不会达到属级程度。我看,这种说法并不正

    确。博物学家们关于生物的性状,怎样才算是达到属级程度,各自见

    解不同,鉴定的标准也无非凭各自的经验。待我们搞清自然环境中属

    是如何起源时,我们就会明白,我们不应企求在家养品种中能找到较

    多属级变异。

    在试图估算一些近缘家养品种器官构造发生变异的程度时,我们

    常陷入迷茫之中,不知道它们是源于同一物种,还是几个不同的物

    种。若能真搞清这一点,那将是很有意思的。比如,我们都知道,细

    腰猎狗(greyhound)、嗅血警犬、(terrier)、长耳猎狗(spaniel)和逗

    牛狗(bull-dog)皆能纯系繁育。假若能证明它们源出一种,那就能使

    我们对自然界中许多近缘物种(如世界各地的众多狐种)是不改变的

    看法,产生很大的怀疑。我不相信,上述几种狗的差异都是在家养状

    态下产生的,这一点下面将要谈及。我以为,其中有一小部分变异是

    由原来不同物种传下来的。但是,另外一些特征显著的家养物种,却

    有证据表明它们源自同一物种。

    人们常常设定,人类总选择那些变异性大且又能忍受各种气候的

    动植物作为家养生物。对此我不反对,这些性能确能增进我们家养生

    物的价值。然而,那些未开化的蛮人何以知道它的后代能发生变异、

    能忍受别的气候呢?驴和鹅变异性小,驯鹿耐热力差,普通骆驼耐寒力

    也差,难道这些性质能阻止它们被家养吗?我相信,假如现在从自然状

    态下取来一些动植物,在数目、产地及分类纲目上都与现代家养生物

    相当,并假定也在家养状态下繁殖同样多的世代,那么,它们将平均

    发生与现存家养生物的亲种所曾经历过那样大的变异量。

    多数从古便开始家养的动植物,到底是由一种还是多种野生动植

    物传衍下来,现在还不能得出明确的结论。相信多源论的人们,其主

    要依据是,古埃及石碑及瑞士湖上住所里所发现的品种,已十分繁杂

    多样了,而且有许多与现在的相似甚至相同。但这不过证明人类的文

    明史更久远,人类对物种的驯养,比我们过去想象的更早而已。瑞士

    湖上居民曾种植过好几种大麦、小麦、豌豆、制油用的罂粟和亚麻,

    家畜也有好几种。他们还与其他民族通商。诚如希尔所说,所有这些

    都表明,在那样早的时期,他们便已有很进步的文明了;同时也暗示

    出,在此之前,更有一段较低的文明时期,在那时各地民族所豢养的

    动物已经开始变异并形成不同的品种了。所有地质学家都相信,自从

    世界上许多地方发现燧石器以来,原始民族便已有了久远的历史。我

    们知道,现在没有哪个民族原始得连狗都不会饲养。

    大多数家养动物的起源,也许永远也不会搞清。但是我得指出,

    关于全世界的狗类,我做过仔细研究,并搜集了所有已知事实,得出

    这样一个结论: 犬科中曾有几个野生种被驯养过,它们的血在某些情

    形下混合在一起,并流淌在现在家养狗的血管里。至于绵羊和山羊,

    我尚无肯定的结论。布里斯(Blyth)写信告诉我,印度产的瘤牛,从其

    习性、声音、体质及构造几方面看,差不多可以断定它与欧洲牛源出

    于不同的祖先,而且,一些有经验的鉴定学家认为,欧洲牛有两个或

    三个野生祖先(但不知它们是否够得上称作物种)。这一结论,以及瘤

    牛与普通牛的种级区别的结论,其实已经被吕提梅尔(Rütimeyer)教授

    值得称道的研究所证实。关于马,我与几位作者的意见相反。我基本

    上相信所有的品种都属于同一物种,理由无法在此陈述。我搜集到所

    有的英国鸡种,使它们繁殖和杂交,并且研究了它们的骨骼,几乎可

    以断定,它们都是印度野生鸡的后代。至于鸭和兔,尽管有些品种彼

    此区别很大,但证据清楚地表明,它们都是分别源于普通的野生鸭和

    野兔。

    有些作者坚持若干家养品种多源论,荒谬地夸张到极端的地步。

    他们以为,凡是能够纯系繁殖的品种,即使其可相互区别的特征极其

    微小,也各有不同的野生原型。如照此估计,仅在欧洲,便至少有20

    种野牛,20种野绵羊,野山羊也有数种,甚至在英国这个小地方,亦

    该有几个物种。还有一位作者,竟主张过去英国特有的绵羊野生种便

    达11个之多!我们不应忘记,目前英国已没有一种特产哺乳动物;法国

    也只有少数哺乳动物与德国不同;匈牙利、西班牙等国的情况也是如

    此。但是,这些国家却各有好几个特有的牛、羊品种。所以,我们只

    得承认,许多家畜品种必然起源于欧洲,不然,它们从哪里来呢?印度

    的情形也是这样。甚至全世界的家狗品种(我承认它们是几种野狗传下

    来的),无疑也存在着极大的可遗传的变异。因为意大利细腰猎狗、嗅

    血警犬、逗牛狗、巴儿狗(pug-dog)或布莱海姆长耳猎狗(Blenheim

    spaniel)等与所有野生犬科动物相差甚远,很难相信曾在自然状态下

    生存过与它们极其相似的动物。有人常随意地说,我们现在所有狗的

    品种都是由过去少数原始物种杂交而成。然而,杂交只能得到介于双

    亲之间的一些类型。因此,如果用杂交这一过程来说明现有狗品种的

    来源,那么我们必须承认,曾在野生状态下一定存在过一些像意大利

    细腰猎狗、嗅血警犬和逗牛狗等这样的极端类型。何况我们将由杂交

    过程产生不同品种的可能性过分夸张了。我们常见到这样的报道,通

    过偶然的杂交,并辅以对所需性状进行仔细的人工选择,我们便可以

    使一个品种发生变异。但是,要想通过两个很不相同的品种,得到一

    个中间状态的品种,则极其困难。希布莱特爵士(Sir J. Sebright)曾

    为此做过试验,结果没能成功。将两个纯种进行杂交(如我在鸽子中所

    见那样),其子代的性状相当一致,似乎结果很简单。但让这些杂交后

    代彼此交配,经过几代之后,情况便变得极为复杂,几乎没有两个个

    体是相似的了。

    家鸽的品种,它们的差异和起源

    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选特殊的类群来进行具体研究。经过慎重

    考虑之后,便选用了家鸽。凡是能设法搞到的或买到的,我都尽力收

    齐;而且,我还从世界各地得到惠赠的各种鸽皮,尤其是艾略特

    (Elliot)从印度和摩雷(Hon. C. Murray)从波斯寄来的标本。人们关

    于鸽类研究,由各种文字撰写的论文很多。其中有些年代很早,因而

    极其重要。我曾与几位有名的养鸽家交往过,并参加了伦敦的两个养

    鸽俱乐部。家鸽品种繁杂,着实令人吃惊。从英国信鸽(carrier)与短

    面翻飞鸽(short-faced tumbler)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其喙差异很大,

    并由此导致头骨变异。信鸽,特别是雄性的,头皮上有奇特发育的肉

    突,与此相伴的还有很长的眼睑、宽大的外鼻孔以及阔大的口。短面

    翻飞鸽的喙形与鸣鸟类相像。普通翻飞鸽有一种奇特的遗传习性,就

    是它们常在高空密集成群翻筋斗。西班牙鸽体形硕大,喙粗足大;其

    中有些亚品种颈项很长;有些翼长尾也长,而另一些尾极短。巴巴鸽

    (barb)和信鸽近似,但喙短而阔,不如信鸽那样长。球胸鸽(pouter)

    的身形、翼和腿皆长,嗉囊也极发达,当它得意时,会膨胀,令人觉

    得怪异而可笑。浮羽鸽(turbit)喙短、呈圆锥形,胸部有一列倒生的

    羽毛;它有一种习性,可使食管上部不断微微胀大起来。凤头鸽

    (jacobin)颈背上的羽毛,向前倒竖,形似凤冠;按身体的比例说,其

    翼尾皆长。喇叭鸽(trumpeter)和笑鸽(laughter)的鸣声,诚如其名,

    而与其余品种相别。扇尾鸽(fantail)的尾羽,可多达30至40,而其余

    所有鸽类尾羽的正常数是12至14根。当扇尾鸽的尾羽展开竖立时,优

    良的品种可头尾相触。此外,扇尾鸽的脂腺极其退化。我们还可举出

    一些差异较小的品种来。

    就骨骼而言,这些品种面骨的长度、宽度及曲度皆差别很大;下

    颚支骨的形态、长度及宽度变异十分显著;尾椎与荐椎的数目互异;

    肋骨的数目、相对宽度及有无突起等方面,亦有差异;胸骨上孔的大

    小和形态,变异很大;叉骨两支的角度和相对长度也是如此。口裂的

    相对阔度、鼻孔、眼睑及舌(并不总与喙的长度密切相关)的相对长

    度、嗉囊的大小和食管上部的大小,脂腺的发育程度,第一列翼羽和

    尾羽的数目,翼与尾的相对长度,及其与身体的相对长度、腿与足的

    相对长度,趾上鳞片的数目和趾间皮膜的发育程度等等,都是极易发

    生变异的地方。羽毛长成所需的时间和初生雏鸽的绒毛状态,皆会变

    异,卵的形状和大小各不相同。飞翔的姿势及某些品种的鸣声、性情

    也都互有显著差异。最后,有些品种的雌雄个体间也有区别。

    假定我们选出20个以上品种的家鸽,让鸟类学家去鉴定,并告诉

    他,这些都是野鸟,那他一定会将它们定为界线分明的不同物种。而

    且,我想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专家都会把英国信鸽、短面翻飞鸽、西

    班牙鸽、巴巴鸽、球胸鸽和扇尾鸽置入不同的属,尤其是让他看上述

    品种中的那些纯系遗传亚种(当然他一定会称之为不同物种的),更是

    如此。

    虽然各种家鸽品种间的差异如此之大,但我完全相信博物学家们

    的共同看法是正确的: 即它们都是由野生岩鸽(Columba livia)传衍

    下来的。岩鸽,包括几个彼此差别微小的地理品种或亚种。由于使我

    赞成上述观点的一些理由,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应用于其他场合,所以

    我想在此概要地讨论一下。如果这些家鸽品种不是变种,而且不是从

    岩鸽演化而来,那么它们一定分别源出于七八个原始种。因为目前已

    知众多的家鸽类型,绝不可能只由少数种杂交而来。比如球胸鸽,如

    果它的祖先之一,不具有特有的硕大嗉囊,那何以能通过杂交产生现

    代品种的特殊性状呢?这七八个想象中的原始种,应该都属岩鸽类,

    它们不在树上生育,也不在树上栖息。然而,除了这种岩鸽及其地理

    亚种外,所知道的其余野生岩鸽只有两三种,而且它们皆不具有家鸽

    的任何性状。因此,这些想象中的原始种的下落不外两种情况: 一是

    它们仍在最初家养的地方生存着,可现在鸟类学家尚未发现;二是它

    们都灭绝了。然而,从其大小、习性和别的显著特征来看,它们至今

    仍未被发现,似乎极不可能,而且第二种情况也是不可能的。因为生

    活在岩壁上,而且善于飞翔的鸟类,似乎不至于灭绝。与家鸽习性相

    同的岩鸽,即使生活在英国一些小岛及地中海沿岸,也都没有灭绝。

    因此,假定众多与岩鸽习性相似的种类已经灭绝,可能失之轻率。而

    且,上述各品种已经被运往世界各地,其中肯定有些要被带回到其原

    产地。然而,除了鸠鸽(dovecot pigeon)(一种略为变异了的岩鸽)在

    一些地方返回野生之外,其余皆未变为野生类型。此外,一切经验表

    明,使野生动物在家养状况下自由繁育是十分困难的。可是,按照家

    鸽多源假说,则必须假定至少有七八个物种曾被半开化人饲养,并在

    笼养状态下大量繁殖。

    还有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论证(该论证也可适用于其他场合),就是

    上述许多鸽类品种在总体特征、习性、声音、颜色及其大多数构造

    上,虽与岩鸽一致,但仍有部分构造高度异常。我们在整个鸽科中,

    无法找到像英国信鸽、短面翻飞鸽和巴巴鸽那样的喙、像凤头鸽那样

    的倒生毛、像球胸鸽那样的嗉囊、像扇尾鸽那样的尾羽。于是,假如

    要我们承认家鸽的多源说的话,那必须先假定古代半开化人不仅能成

    功地驯化好几种野生鸽,而且能有意或无意选择出非常特别的种类,

    而且这些种类自此便绝灭了或不为人类所知。显然,这一连串奇怪的

    事情是不会发生的。

    关于鸽类的颜色,有些事实很值得考究。岩鸽是石板蓝色的,腰

    部白色;而印度产的亚种,即斯特利克兰的岩鸽的腰部却为浅蓝色。

    岩鸽的尾端有一暗色横纹,外侧尾羽的外缘基部呈白色。翼上有两条

    黑带;在一些半家养和全野生的岩鸽品种中,翼上除了两条黑带之

    外,还杂有黑色方斑。这些特点,在本科中任何其他物种,不会同时

    具备。相反,在任何一个家鸽品种中,只要繁育得好,上述所有斑

    纹,甚至连外尾羽上的白边,皆可见及。而且,当两个或几个不是蓝

    色,也没有上述斑纹的家鸽品种进行杂交后,其杂种的后代却很容易

    突然获得这些性状。我现在将我观察到的几个实例试列举如下: 我用

    极纯的白色扇尾鸽与黑色巴巴鸽杂交(巴巴鸽极少有蓝色变种,就我所

    知,在英国尚未见及),结果其杂种的子代有黑色的、褐色的和杂色

    的。我又用巴巴鸽同斑点鸽(spot)杂交(众所周知,纯系斑点鸽为白

    色,具红尾,额部有一红色斑点),其杂种后代却呈暗黑色并具斑点。

    接着,我再用巴巴鸽和扇尾鸽的杂种,与巴巴鸽和斑点鸽的杂种进行

    杂交,产生了一只鸽子,具有野生岩鸽一样美丽的蓝色羽毛、白腰、

    两条黑色翼带,并且具有条纹和白边尾羽!如果我们承认一切家鸽品种

    都起源于岩鸽的话,那么,根据我们所熟知的祖征重现原则,上述事

    实是顺理成章,极易理解的。但是,如果我们要否认“一切家鸽都源

    出于岩鸽”的话,那我们只能接受下列两种极不合情理的假设。一是

    我们得假设所有想象中的原始种,都具有和岩鸽相似的颜色和斑纹。

    只有这样,才能使每一品种都有重现这种颜色和斑纹的趋向。然而,

    现存其他鸽类物种,没有一种具备这些条件的。另一个假设是,各品

    种,即使是最纯的,也必须在12代,或最多在20代以内与岩鸽曾杂交

    过。我这里之所以说12代或20代之内,是因为还不曾有一个例子表明

    能重现20代以上消失了的外来血统祖先的性状。只发生过一次杂交的

    品种,重现由这次杂交所得到的任一性状的趋向,自然会愈来愈小,

    因为每隔一代,这外来血统会逐渐减少。但是,要是没有发生杂交,

    这个品种便有重现前几代中已经消失了的性状的趋向。因为我们知道

    这一趋向与前一趋向恰好相反,它可以不减弱地遗传到无数代。这两

    种不同的返祖现象,常被讨论遗传问题的人搞混淆了。

    最后,根据我本人对极不相同的品种所做的有计划的观察结果,

    可以断定,一切家鸽品种间杂交所形成的后代都是完全能育的。但另

    一方面,两个很不相同的动物种杂交所得杂种,现在几乎没有一个例

    子能证明,它们是完全能育的。有些学者认为,长期连续家养,能够

    消除种间杂交不育性的强烈趋向。从狗和其他一些家养动物的演化历

    史来看,将上述观点应用于亲缘关系密切的物种,应该是十分正确

    的。但如果引申得过远,硬要假定那些原来便具有像现代信鸽、翻飞

    鸽、球胸鸽及扇尾鸽那样显著差异的物种,在杂交后仍会产生能育之

    后代,那就未免太轻率了。

    概括一下,上述几条理由包括: 人类不可能在过去驯养七八种假

    定的原始鸽种,并使它们在家养状态下自由繁殖;这些假定的鸽种从

    未有野生类型发现,也未曾在什么地方见有回归野生的事实;这些假

    定物种虽在许多方面与岩鸽极相似,但与鸽科其他种相比较,却表现

    出极为变态的性状;一切品种,无论是纯种还是杂种,都偶有重现蓝

    色和黑色斑纹的现象;最后一点,杂种后代完全能育。综合上述种种

    理由,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得出结论: 一切家鸽品种,都是从岩鸽及

    其地理亚种传衍下来的。

    为了进一步论证上述观点,我再补充几点。第一,已经证明野生

    岩鸽可以在欧洲和印度家养,其习性和许多构造和一切家养品种相一

    致。第二,尽管英国信鸽与短面翻飞鸽的若干性状与岩鸽差别甚大,

    但若对这两个品种中的几个亚品种进行比较,尤其是对从远处带来的

    一些亚品种细加比较,我们便可以在它们与岩鸽之间排成一个近乎完

    整的演变序列。在其他品种中也有类似情况,当然不是一概如此。第

    三,每一品种最为显著的性状,往往就是该品种最易变异的性状,例

    如信鸽的肉垂和长喙,以及扇尾鸽尾羽的数目。对于这一事实的解

    释,等我们讨论到“选择”时就会明白了。第四,鸽类一直受到人类

    的保护和宠爱。世界各地养鸽的历史,亦有数千年。据莱卜修斯教授

    (Prof. Lepsius)告诉我,最早的养鸽记录是在埃及第五王朝,大约在

    公元前3000年。但据伯齐先生(Mr. Birch)告诉我,在更早一个朝代的

    菜单上已有鸽的名字了。据普林尼(Pling)记述,在罗马时代,鸽子的

    价格很贵,“而且他们已达到这种地步,可以评估鸽子的品种和谱系

    了”。印度的阿克巴可汗(Akbar khan)极看重鸽子,大约在1600年,

    养在宫中的鸽子不下两万只。宫廷史官写道:“伊朗和都伦的国王曾

    送给他一些珍稀的鸽子”,还记述:“陛下让各品种杂交,从而获得

    惊人的改良;这种办法,前人从未用过。”几乎在相同时代,荷兰人

    也像古罗马人一样宠鸽。上述这些考古,对于我们解释鸽类发生大量

    变异,十分重要。对此,待我们后面讨论“选择”时便会明白了。同

    时,我们还能搞清,为何这几个品种常有畸形性状。家鸽配偶能终身

    不变,这是产生各类品种一个十分有利的条件,因为这样,就能将不

    同品种共养一处而不致混杂了。

    上面我对家鸽的可能起源途径作了些论述,但仍不够充分,因为

    当我开始养鸽进行观察时,清楚地知道各品种在繁育时能保持极为纯

    化,从而觉得它们很难同出一源,这正如博物学家们对各种雀类或其

    他鸟类所作的结论一样。有一点使我印象极深,就是几乎所有的各种

    动植物的家养者(我曾与他们交谈过或拜读过他们的著作),都坚信他

    们所培育的几个品种是从各不相同的原始物种传下来的。不信请你问

    问一位叫赫尔福特的知名饲养者(我曾请教过他),问他的牛是否源出

    于长角牛或与长角牛同出一源,其结果必招嘲笑。在我碰到的养鸽、

    养鸡、养鸭或养兔者中,没有一个不认为其各主要品种都是从一个特

    殊物种传下来的。范蒙斯(Van Mons)在其关于梨和苹果的著作中,断

    然不信像利勃斯顿·皮平(Ribston Pippin)苹果和科特灵(Codlin)苹

    果等这样的品种能从同一棵树的种子里传衍下来。其他类似的例子,

    举不胜举。我想,原因很简单: 长年不断的研究,使他们对各个品种

    的差别,印象极为深刻;另外,他们明知每一品种变异微小,而且还

    由于利用这些微小变异选育良种而获奖,但他们对一般的遗传变异法

    则,全然不知,而且也不愿动脑筋综合性地想一想,这些微小变异是

    如何逐渐积累增大的。现在有些博物学家,他们对遗传法则知道得比

    养殖家更少,对于长期演化谱系中的中间环节的知识,懂得也不多,

    可他们却承认许多家养品种都源于同一亲种。当这些博物学家嘲笑自

    然状态下的物种是其他物种的直系后代这一观点时,的确应该学一学

    什么叫“谨慎”。

    古代所依据的选择原理及其效果

    现在让我们简要地讨论一下,不同家养品种从一个原始种或多个

    近缘种演化出来的步骤。有些效果可归因于外界条件直接和定向的作

    用,有些则可归因于习性。但是,如果有人根据这些作用来解释驾车

    马和赛跑马的差异、细腰猎狗与嗅血猎狗的差异、甚或信鸽与翻飞鸽

    的差异,那就未免太冒失了。家养动植物品种最为显著的特色之一,

    是其适应特征常不符合它们自身的利益,而是适合于人类的使用要求

    和爱好。有些对人类有用的变异,大概是突然发生的,或者说一步跃

    进完成的。例如,许多植物学家都认为,具刺钩的起绒草(Fuller’s

    teasel)( 这种刺钩的作用远非任何机械所能及) 是野生川续断草

    (Dipsacus)的一个变种;而这种变异很可能是在幼苗上一次突然完成

    的。矮脚狗和我们的安康羊(Ancon sheep)的出现,大概也是如此。但

    是,另一方面,当我们比较驾车马和赛跑马、单峰骆驼和双峰骆驼、

    分别适于耕地和适于山地牧场放牧,以及毛的用途各异的绵羊时,当

    我们比较对人类有不同用途的狗品种时,当我们比较善斗鸡与非斗

    鸡、比较斗鸡与不孵卵的卵用鸡、比较斗鸡与娇小美丽的矮腿鸡时,

    当我们比较无数的农艺植物、菜蔬植物、果树植物以及花卉植物时,

    就会发现,它们在不同季节和不同目的上于人类极为有益,或者因其

    美丽非凡而使人赏心悦目。我想,对这些情况,不能仅用变异性来解

    释,它还应有别的原因。我们不能想象,上述所有品种是一次变异突

    然形成的,而一形成就像现在这样完美和有用。的确,在许多情况

    下,其形成历史不是这样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人类的积累选择作用。

    大自然使它们连续变异,而人类则按适合人类需要的方向不断积累这

    些变异。从这个意义上说,是人创造了对自己有用的品种。

    这种选择原理的巨大力量绝不是臆想出来的。确实有几个优秀的

    饲养者,仅在其一生的时间内,便大大地改进了他们的牛羊品种。要

    想充分认识他们的成就,就必须阅读有关这个问题的论著,并对这些

    动物作深入的观察研究。饲养家常爱说动物机体好像是件可塑性的东

    西,几乎可以随意塑造。假如篇幅允许的话,我能引述权威作者关于

    这一效应的大量事实。对农艺家们的工作,尤亚特(Youatt)可能最为

    了解,而他本人还是一位资深的动物鉴定家。他认为人工选择的原

    理,“不仅使农学家改良了家畜的性状,而且能使之发生根本性变

    化。‘选择’是魔术家的魔杖,有了它,可以随心所欲地将生物塑造成

    任何类型和模式。”索麦维尔爵士(Lord Somerville)谈到养羊者的成

    就时,曾形象地说:“好像他们预先在墙上用粉笔画一个完美的模

    型,然后让它变成活羊”。在撒克逊尼,人工选择原理对于培养美利

    若绵羊(Merino sheep)的重要性,人们已有充分的认识,以至人工选

    择被当作一个行业。他们将绵羊放在桌子上研究,就像鉴赏家鉴赏绘

    画一样。他们每隔几个月举行一次,如此进行三次;每次都在绵羊身

    上做标记并进行分类,以便最终遴选出最优品种进行繁殖。

    英国饲养者所取得的实际成就,可以从其优良品种高昂的价格得

    到证明。这类优良品种,曾被运送到世界各地。这种改良,一般都不

    是靠品种杂交获得的。一流的育种家都强烈反对用杂交法,仅偶尔实

    行极近缘的亚品种的杂交。即便杂交进行后,遴选过程也将比普通情

    况下更为严密。假如选择作用,仅在于分离出某些独特的变种以使其

    繁殖,那么选择原理便不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了。人工选择的重要性正

    在于将变异按一定方向,累代聚积,以使它产生巨大效果。这些变

    异,都是极微小的,未经训练的人,极难察觉。我曾尝试过,终未能

    察觉出这些微小变异。千人当中,难得有一个人,其眼力及判断力能

    使他有望成为一位大养殖家。纵使他真有此天赋,仍需坚持数年,潜

    心钻研,然后方可成功,造就伟业,不然,必定失败。人们都相信,

    即使当一位熟练的养鸽者,也必须既有天赋,而且还需多年的努力和

    经验积累。

    园艺家也依照同样的原理工作。不过,植物比动物的变异通常要

    更突然些。没有人认为,我们所精选出来的产物,是从原始种仅由一

    次变异而成。在若干场合下,我们有精确的记录可以作证,如普通鹅

    莓逐渐增大,便是一个具体的例证。如果将现在的花朵,同二三十年

    前所画的花进行比较,我们便会发现,花卉栽培家对此已有惊人的改

    进。当一个植物品种育成之后,育种者并不是通过采选那些最好的植

    株继续繁殖,而只是拔除那些不合标准的所谓“无赖汉”。对于动

    物,实际上人们也采用类似的选择方法。无论何人,都不会愚蠢到拿

    最劣的动物去繁育。

    还有一种方法,可以观察植物变异的累积效果: 在花园里,比较

    同种内不同变种花的多样性;在菜园里,观察植物的叶、荚、块茎或

    其他有价值的部分相对于同变种的花所表现出来的多样性;在果园

    里,观察同种的果实相对于同种内一些变种的叶和花所表现出来的多

    样性。试看甘蓝的叶子如何之不同,而其花又何其相似;三色堇的花

    如何之不同,而其叶又如何之相似;各品种鹅莓果实的大小、颜色、

    形状及茸毛变异颇大,但其花则很相似。列举上述各点,并不是说,

    凡是变种某一点发生显著变异时,而其他各点便无任何变异。恰恰相

    反,据我观察,这是极少见的现象。我们不可忽视相关变异法则,它

    能保证产生些有关的变异。可是毫无疑问,按照一般法则,对细微变

    异进行连续不断的选择,无论是在花、叶,还是在果实方面就能产生

    出互不相同的新品种来。

    有计划地按选择原理进行工作,不过是近75年的事情。对这种说

    法,也许有人不赞成。近年来,对人工选择的确比以前更为注重了,

    成果和论著不断出现,既迅速又重要。但是,要说这个原理是近代的

    发现,那未免与事实相去甚远。我可以引用古代著作中的若干例证说

    明,人们早就认识到选择原理的重要性了。在英国历史上的蒙昧未开

    化时代,已开始精选动物输入,并明令严禁输出。法令还规定,马类

    的体格大小在某一尺度以下时,需予以灭绝,这恰如园艺家拔除植物

    中的“无赖汉”一样。我也看到一部中国古代百科全书中清楚地记载

    着选择原理。罗马时代的学者已明确拟定了选择法则。据《创世纪》

    记载,那时人们已经注意到家养动物的颜色了。现代未开化人有时让

    他们的狗与野生狗杂交,以求改良品种;据普林尼的书中介绍,古时

    的未开化人也是这么干的。非洲南部的未开化人,常依据畜牛的颜色

    进行交配,有些爱斯基摩人对于他们的拖车狗,也是如此。李文斯顿

    (Living Stone)说,非洲内地的黑人从未与欧洲人有过交往,但他们

    也极重视家畜的优良品种。这些事实虽不能表明古代已有真正的人工

    选择,但显示了古人已重视家畜的繁育;即使现代最野蛮的人也同样

    注意到这一点。既然优、劣品质的遗传如此之明显,假如只管饲养,

    而不注意选择,那才是一件令人奇怪的事情。

    无意识的选择

    现代一些杰出的育种专家都根据明确的目标,进行极有计划有步

    骤的人工选择,以求培育出国内顶尖的新品种或亚品种。然而,在我

    们看来,还有一种更为重要的选择方式,即所谓的无意识选择。每个

    人都想拥有最优良的动物个体并繁育它们,这就产生了这种选择方

    式。例如,饲养大猎狗(pointer)的人,无疑会竭尽全力获求最优良的

    狗,并以此进行繁育;但他这么做,并不企图持久地改变这一品种。

    不过,如果这一过程继续数百年的话,终究会导致品种的改良,正如

    贝克韦尔(Bakewell)和柯林斯(Collins)所得的结果一样。贝、柯二氏

    依据同样的方法,不过计划较周密,因而就在他们有生之年,已大大

    改变了他们牛的形态和品质。在很久以前,只有对无意识选择的品种

    进行正确的计量或仔细的描绘,以供比较,才能辨识出缓慢而不易觉

    察的变化。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同一品种在文明落后的地区改进极

    少;其个体极少变异甚至没有变化的情况也是存在的。有理由相信,

    查尔斯王的长耳狗,从那一朝代起,在无意识选择下已发生了巨大变

    化。有几位权威学者认为,侦察犬是长耳狗的直系后代,很可能是逐

    渐形成的。我们知道,英国大猎狗在上世纪曾发生了重大变化,一般

    都认为主要是与猎狐狗杂交所致。但在这里我们应注意的是,这种变

    化虽是无意识地,缓慢进行着的,然而其效果却非常显著。先前的长

    耳狗( 又称西班牙猎狗) 的确来源于西班牙; 但据博罗先生(Mr.

    Borrow)告诉我,他从未在西班牙看到一只本地狗与英国猎狗相像的。

    经过类似的选择程序和严格的训练,英国赛跑马在速度和大小上

    都超过了其亲种阿拉伯马。因而,按照古德伍德赛马规则,阿拉伯马

    的载重量可以减轻了。斯宾塞爵士等学者都曾指出,英国的牛与过去

    相比,在重量和早熟性上都大大提高了。如把各种旧论文中论述不列

    颠、印度、波斯的信鸽和翻飞鸽过去的状态与现在的状态进行比较,

    我们便可以追踪出它们逐渐经历了若干不易察觉的演变阶段,以至最

    终达到与岩鸽如此不同的地步。

    尤亚特举了一个绝好的例子,来说明一种选择过程的效果;这便

    可以看做是无意识选择,因为饲养者事先不曾预期和盼求的结果产生

    了,也就是说,选择的结果产生了两个不同的品系。他说,巴克利先

    生(Mr. Buckley)和布尔吉斯先生(Mr. Burgess)所养的两群莱斯特绵

    羊,“都是花费了50年以上的时间,从贝克韦尔先生的原品种纯系繁

    育而来的。凡是对此事熟悉的人都不会怀疑,这二人所养的羊血统与

    原品种绝对一致;但是现在他们的绵羊彼此之间却已十分不同,以至

    其外貌恰如两个完全不同的变种。”

    即使现在有一种未开化人原始得从不考虑其所养家畜后代的遗传

    性状,但他们也会在遇到饥荒或其他灾害时,为了某一特定目的,将

    某些特别有用的动物细心地保存下来。如此选出来的动物比起劣等动

    物来,会产生更多的后代。于是,他们便在进行无意识选择。我们知

    道,火地岛的野蛮人是如此之珍视他们的动物,以至在饥荒之年,他

    们宁肯杀吃年老妇女也舍不得杀狗;在他们看来,这些年迈妇女的价

    值不比狗高。

    在植物方面,也是通过不断偶然保存最优良的个体而获得品质改

    进的,不管它们刚出现时是否达到了变种的标准,也不管是否由于两

    个或多个物种或品种的杂交混淆而成,我们都能清楚地看出这种逐渐

    的改进过程,正如我们看到的三色堇、蔷薇、天竺葵、大理花等植物

    变种,在大小和美观方面都比原品种或物种有了改进。事先没有人想

    到要从野生三色堇或大理花的种子里产生出上等的三色堇或大理花,

    也无人希求从野生梨的种子里培育出上等软梨来,即使他可能将从果

    园品系得来的野生瘦弱梨苗育成佳种。虽然梨的栽培古已有之,但据

    普林尼记述,那时果实的品质极差。园艺书籍中常对园艺者的技巧表

    示惊叹,因为他们能从如此低劣的材料中培育出如此佳品。然而,其

    技术却相当简单;就其最终结果看,可以说几乎是无意识的。其作法

    就是: 毫无例外地取最有名的品种来种植,当碰巧出现更好的变种

    时,再选出种植。如此反复,不断继续下去。我们今天的优良品种,

    虽然在某种较小程度上得助于他们对最好品种的自然选取和保存,但

    当他们在种植他们所得到的最好梨树时,却不曾料想到我们今天能享

    受到何等美味的梨。

    大量的变异,就是这样极缓慢地不知不觉地积累起来的。我想,

    这正好解释了如下熟知的事实: 在许多情况下,我们对花园内或菜园

    内种植的历史悠久的植物,已无法辨别出其野生原始物种了。许多植

    物能改变成今天对人类有用的程度,已经历了数百乃至数千年。这

    样,我们不难理解,为何在澳大利亚、好望角等未开化人所居住的地

    方,竟没有一种能供我们栽培的植物。在这些地方,天然植物种类繁

    多,并不缺乏形成有用植物的原始种类,而只是由于没有坚持连续选

    优,以使品种得以改良并达到古代文明发达地方家养植物的完善程

    度。

    在谈到未开化人的家养动物时,有一点不能忽视,就是在某些季

    节,动物本身要为自己的食物而斗争。在环境殊异的两个地方,在体

    质或构造上稍有差异的同种个体,常常在某一地方比在另一地方生活

    得更好些;于是,由于后面要讲的自然选择的作用,便会形成两个亚

    品种。这种情况也许可以部分解释一些作者曾提到的事实,即未开化

    人所养之变种,常较文明国度里所养之变种具有更多的真种性状。

    根据人工选择所起的作用,我们能马上明白,为什么家养品种在

    构造和习性上都特别适合人类的需要和爱好;同时,也能使我们容易

    理解,为什么家养品种常有畸形出现,为什么外部性状差异如此巨

    大,而内部构造却变异甚微。其实,人类极难甚至几乎不可能对内部

    构造的变异进行选择。一方面,是人类不大注意内部构造的性状,另

    一方面,从外部也不容易观察到内部构造的变异。要不是一只鸽子的

    尾巴出现了异常状态,决没有人去尝试将它育成扇尾鸽;要不是能看

    到一只鸽子的嗉囊已经异常膨大,也无人会想到将它育成球胸鸽。任

    何性状,最初出现时愈是异常,则愈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但是,我认

    为,人类一直在有意识地试图培养出扇尾鸽的说法是不对的。最初选

    出一只尾羽稍大一些的鸽子的人,决不会梦想到那只鸽子的后代经过

    长期连续、半是无意识半是有计划的选择,最终到底会变成什么样

    子。也许,一切扇尾鸽的始祖,与现代爪哇扇尾鸽一样,仅有14根略

    能展开的尾羽,或如其他特殊品种,已具17根尾羽;也许最早的球胸

    鸽,其嗉囊膨胀仅与现在浮羽鸽食管膨胀情形相仿;而这种食管膨胀

    的习性,已不为现代鸽迷所注意,因为它不是这个品种的主要特点。

    不要以为只有构造上的明显差异,才能引起鸽迷的注意;他能觉

    察出十分微小的差别,因为人类的天性就在于他对自己物品的任何新

    奇之点,不论如何微小,也会予以足够的重视。我们决不能用几个品

    种形成之后的现今价值标准,去评判同种诸个体以前微小变异的价

    值。我们知道,现在家鸽也偶有微小变异出现,不过,这些变异被认

    为是品种的缺点,或者偏离了完善标准,而被摒弃了。普通鹅并没有

    产生过任何显著的变异;因而,图卢兹鹅(Toulouse)尽管与普通鹅只

    在颜色上有所不同,而且该性状还极不稳定,但近来却被当作不同品

    种在家禽展览会上展出了。

    这些观点可以很好地解释下述不时为人们谈起的一种说法: 即我

    们几乎不知道任何家养品种的起源和演化历史。实际上,生物品种与

    方言一样,很难说清它们的起源。人们保存并选育了一些构造上少有

    差异的个体,或者特别注意他们最优个体的交配,这样,便改进了它

    们,因而使这些动物逐渐扩散到邻近地区。但是,它们极少有确定的

    名称,而且对它们的价值也并不重视,以致其演变历史被人们忽视。

    此后,该动物继续同样缓慢而渐进的改良,并传播得更为广远;此

    时,其特点和价值才开始被人们认识,才有了个地方性名称。在半文

    明国度里,因交通不便,新品种的传播是极缓慢的。一旦品种的价值

    得到公认,该品种的特点,不论属于什么性质,都会按照上述无意识

    选择原理,逐步得以发展。当然,品种的盛衰要依各地居民的时尚而

    定,可能在某一时期养得多些,在另一时期养得少些;依照居民的文

    明状态,可能某些地方养得多些,而在另一地方养得少些。但无论如

    何,这些品种的特征总会慢慢地得到加强。然而,不幸的是,由于改

    进过程极其缓慢,又时常改变方向,而且不易觉察,因而极少有机会

    记录并保存下来。

    人工选择的有利条件

    现在我想简要谈谈人工选择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高度变异性

    显然是利于人工选择的,因为它能提供丰富的选择材料,使选择工作

    顺利进行。即使这种变异是单个的,也不能言其少;因为只要注意,

    便可以使变异量在任何我们期望的方向上积聚起来。明显对人有用或

    为人类所钟爱的变异,即便偶尔出现,但如大量饲养,也会增大这种

    变异出现的机会。于是,个体数量是人工选择成功最重要的条件。依

    据这一原则,马歇尔(Marshall)曾就约克郡一些地方的绵羊说过这样

    的话:“它们永无改良的可能,因为这些羊群一般为穷人所养,而且

    大都是小群的”。相反,园艺家们栽培着大量的同种植物,所以他们

    在培育新的有价值的新变种方面,就远较一般业余者更易获得成功。

    只有在有利于繁育的地方,才能培育大群动植物个体。如果个体太

    少,结果不论其品质如何,让其全部繁育,势必有碍选择。当然,最

    重要的因素是,人类必须高度重视动、植物的价值,以至对其品质和

    构造上的微小差异都能予以密切关注;假如不如此认真注意,则选择

    成效不大。我曾见有人严肃地指出,正当园艺者开始注意草莓的时

    候,它便开始变异了,这的确是极大的幸运。草莓被栽培以来,无疑

    时常发生变异,不过对微小的变异人们不曾留意罢了。一旦园艺者选

    出一特殊个体植株,如果实稍大些的、稍早熟些的或果实更好些的,

    然后由此培育出幼苗,再选出最好的幼苗进行繁育(同时辅以种间杂

    交)。于是,众多优良草莓品种就这样育成了。这是近半个世纪的事。

    在动物方面,防止杂交是培育新品种的重要因素,至少,在已存

    在其他品种的地方是如此。因此,圈养是有效的。流动的未开化人和

    开阔平原上居民所养的动物,在同种内,常品种单一。家鸽因配偶终

    生不易,故而众多品种可杂居一处,仍保持纯种甚至能改良品种;这

    对于养鸽者以极大方便,并有利于新品种的育成。此外,鸽类可迅速

    大量繁殖,其劣等个体可供食用,自然就被淘汰了。与此相反,猫有

    夜游习性,不易控制交配;虽然妇孺宠爱,但很少能看到一个独特的

    品种可长久保存下去。我们有时见到的特殊品种,几乎都是外国进口

    的。虽然我不怀疑,某些家养动物的变异性小于其他动物,但是像

    猫、驴、孔雀、鹅等动物,之所以品种少或根本没有特殊品种,其主

    要原因则是选择未发生作用: 猫,是由于难于控制交配;驴,是由于

    数量少,且为穷人所养,多不注意选种;不过近来在西班牙和美国等

    地,已有人注意选择,使这种动物有惊人改进;孔雀,是由于不易饲

    养,且数量较少;鹅,由于其用途仅限于肉和羽毛,一般人对其特异

    品质不感兴趣;我还在别处讲过,家养状态下的鹅,即使有轻微变

    异,但其品质特征似乎很难发生变化。

    有些作者认为,家养生物的变异很快便达到了一定限度,此后便

    不再增加。无论如何,作此断然结论,未免有些轻率,因为所有家养

    动植物,在近代差不多在各方面都有巨大改良,这表明它们仍在变

    异。如果断言,现在已经达到极限的那些特点,经过数百年定型之

    后,即使置于新的生活环境之中也不发生改变,那也是轻率的。正如

    华莱士先生指出的那样,变异的极限无疑最终会达到的,此话不假。

    例如,陆上动物运动的速度,必有限度,因为其速率是受它们的体

    重、肌肉伸缩能力及摩擦阻力所限制的。但是,与我们讨论问题有关

    的事实是,同种家养变种在受到人类注意而被选择的几乎每一个性状

    上的差异,总要比同属异种间的彼此差异为大。小圣提雷尔就体形大

    小证明了这一点,在颜色和毛的长度方面也是如此。至于速率,则取

    决于许多身体特征,如伊克里普斯(Eclipse)马跑得最快,拖车马体格

    最强壮,这两种不同的性状,是马属中另两个自然种所无法比拟的。

    植物的情况也如此,豆或玉米的种子在大小上的差异,在这两科中大

    概超过了任何一属的种间差别;李子各变种的果实,情形也相同;甜

    瓜的变异更为显著;此外,类似情况不胜枚举。

    现在,我们可以对家养动植物的起源作一小结。生活条件的变

    化,对生物变异十分重要: 它既可直接作用于生物的构造体制,又可

    间接影响到生殖系统。要说变异在一切情况下都是天赋的和必然的,

    也并不大确切。遗传性及返祖性的强弱,决定着变异能否继续下去。

    变异性受控于许多未知定律,其中最重要的是相关生长律。其中部分

    地可归因于生活条件的作用,但程度如何尚不得而知。器官的使用与

    否对变异有作用,也许还相当巨大。于是,最终的结果,将变得极为

    复杂。有些例子表明,不同原种杂交可形成现有品种;在任何情况

    下,当品种形成后再行杂交,并通过人工选择,无疑对形成新亚种很

    有助益。但在动物和种子植物中,杂交育种的重要性曾被过分夸大

    了。对于靠插枝、芽接等方法进行临时性繁殖的植物,杂交自然十分

    重要,因为栽培者此时可以不必顾虑杂种和混种的极端变异性和不育

    性;可是,这类不以种子繁殖的植物,对我们的选择不大重要,因为

    其存在只是暂时的。人工选择的累积作用,不论它是有计划而快速进

    行的,还是无意识地、缓慢但更有效地进行的,都超出所有这些变异

    原因之上,它一直是形成新品种最主要的动力。

    第2章 自然状态下的变异

    变异性——个体间的差异——可疑物种——分布广、扩散大的常见物种极易发生变异——各地区较大属内的物种比较小属内的物种更易变异——大属内各物种间的情况与物种内各变种间的情况相似,它们都彼此程度不等地密切相关,而且其分布都存在局限性

    在将从上一章推衍出来的原理应用到自然状态下的生物之前,我

    们应概略地讨论一下自然状态下的生物是否容易发生变异。但要搞清

    这个问题就得列举大量枯燥乏味的实例,于是只好把它们留待将来另

    文讨论。此外,我也不打算在这里讨论物种这一术语的各种不同定

    义,因为没有一种定义能使所有博物学家都满意;而且每个博物学家

    在谈到物种这一术语时也都是含糊其辞的。一般说来,物种这个术语

    含有某种未知的创造行为之意。对于变种这个术语,也同样难以下定

    义。这里虽然没有提供什么证明,但变种一般被理解为含有共同祖先

    的意思。此外,所谓畸形也难以定义,不过畸形已逐渐为变种一词所

    替代。我认为畸形是对某个物种有害或无用的发育异常的构造。有些

    学者把变异这一术语用于一种专门的意义,即专门指那种由生活的自

    然条件直接引起的变异,而且认为这种变异是不能遗传的。但是谁能

    说波罗的海半咸水中贝类变短,阿尔卑斯山顶植物的矮小或者极北地

    区动物的厚毛在某些情况下不会遗传若干代呢?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的

    生物类型应该称为变种。

    在一些家养生物,尤其是植物中,我们偶然会发现一些突然出现

    的构造上的显著差异;这些差异,在自然状态下是否永久传下去,是

    值得怀疑的。几乎所有生物的每一个器官,都完美地适应于其生活的

    环境条件,所以任何器官都不会突然就完善地产生出来,正如人类不

    可能一下子发明出复杂完善的机器来一样。在家养状态下有时会产生

    一些畸形,这些畸形却与其他种类动物的正常构造相似。例如,猪有

    时会生下有长鼻子的小猪来。如果同属的任何野生物种曾自然地长有

    长鼻,这种长鼻猪也许是以一种畸形出现的;但是努力搜寻后 我没有

    找到与近缘种类的正常构造相似的畸形例证,而这正是问题的关键。

    如果在自然状态下这种畸形类型确曾出现并能繁殖(往往不能繁殖),

    那么,由于这种畸形是极少的或单独的出现,它们必须依靠异常有利

    的环境才会保存下来。此外,这种畸形在头一代和以后各代都会与普

    通类型杂交,这样它们的变异特征几乎不可避免地要失掉。在下一

    章,我还要再谈单独或偶然出现的变异的保存与延续的问题。

    无柄花栎/“越是人们熟知的物种越具有较多的自发变种和亚变种。例如 ,夏栎有28个

    种,除了其中6个外,其余变种的特征都环绕在有柄栎、无柄花栎和毛栎这三个亚种的周

    围。”

    个体间的差异

    同一父母的后代之间会有许多微小的差异。设想栖息在同一有限

    地区的同种个体,也是同一祖先的后代,在它们中间也会观察到许多

    微小的差异,这些差异可以称为个体间的差异。谁也不会设想同种的

    一切个体会像一个模型铸造出来的一样。差异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众

    所周知,差异常常是可以遗传的;因为能遗传,个体间的差异就为自

    然选择作用和它的积累提供了材料。这种自然选择和积累与人类在家

    养生物中朝着一定方向积累个体差异的方式是一样的。个体间的差异

    一般发生在博物学家认为不重要的器官上,但我可以通过很多事实,

    证明同种个体间的差异,也常发生于那些无论从生理学,还是从分类

    学来看,都很重要的器官。我以为,最有经验的博物学家,只要像我

    多年来一直做的那样去认真观察,便会发现,生物发生变异,甚至重

    要构造器官上的变异,其数量多得惊人。应该指出的是,分类学家并

    不喜欢在重要特征中发现变异;而且很少有人愿意下工夫去检查内部

    重要的器官,并在众多同种标本之间去比较它们的差异。可能没有人

    会料到,昆虫的大中央神经节周围的主要神经分支在同一物种里也会

    发生变异。或许人们通常认为这类性质的变化只能缓慢进行。但是卢

    布克爵士(Sir Lubbock)曾经指出,介壳虫(Coccus)主要神经分支的变

    异达到了有如树干的分支那样全无规则的程度。这位博物哲学家还指

    出,某些昆虫幼体内肌肉的排列也很不相同。当一些学者声称重要器

    官从不变异时,他们往往采用了一种循环推理的论证法,因为这些学

    者实际上把不变异的部分列为重要器官,(他们中有的人也承认这一

    点);当然,按这种观点,重要器官发生变异的例证当然不会找到。但

    是,如果换一种观点,人们肯定能举出许多重要器官也会发生变异的

    例子来。

    有个与个体变异有关的问题,使人感到特别困惑,那就是在所

    谓“变型的”或“多型的”属内,物种的变异达到异常多的数量。对

    于其中的许多类型,究竟应列为物种还是变种,难得有两位博物学家

    意见相同。可以举出的例子有植物中的悬钩子属(Rubus)、蔷薇属

    (Rosa)和山柳菊属(Hieracium)及昆虫类和腕足类中的一些属。大部分

    多型属里的一些物种有固定的特征,除了少数例外,一般在一个地方

    为多型的属,在另一个地方也是多型的。从古代腕足类的研究中也会

    得出同样的结论。这些事实令人困惑,因为它们表现出的这些变异,

    似乎与生活条件没有关系。我猜想,因为这些变异,至少在某些多型

    属内对物种本身并无利害关系,所以自然选择既没有对它们起作用,

    也没有使这些特征固定下来。对此,我将在后文再做解释。

    我们知道,同种的个体之间在身体构造上,还存在着与变异无关

    的巨大差异。如在各种动物的雌雄个体之间,在昆虫的不育雌虫(即工

    虫)的二、三个职级间,以及许多低等动物的幼虫和未成熟个体之间所

    显示的巨大差异。又如,在动物界和植物界,都存在着两型性和三型

    性的实际情况。华莱士先生近来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指出,在马来

    群岛某种蝴蝶的雌性个体中,存在着两种或三种有规则并显著差异的

    类型,但是不存在连接这些类型的中间变种。弗里茨·缪勒(Fritz

    Müller)在描述巴西的某些雄性甲壳类动物时,谈到了类似但更为异常

    的情况。例如,异足水虱(Tanais)经常产生两种不同的雄体,其中一

    种有形状不同的强有力的螯足,而另一种则有布满嗅毛的触角。在动

    植物所呈现的这两三种不同类型之间,虽然目前已找不到可以作为过

    渡的中间类型,但是以前可能有过这样的中间类型。以华莱士先生所

    描述的某一岛屿的蝴蝶为例,这种蝴蝶的变种很多,以至于可以排成

    连续的系列;而此系列两端的类型,却和马来群岛其他地区的一个近

    缘双型物种的两个类型极其相似。蚁类也是如此,几种工蚁的职级一

    般说来是十分不同的;但在随后要讲的例子中可以看到,这些职级是

    由一些分得很细的中间类型连接在一起的。我自己从某些两型性植物

    中也观察到这种情况。例如,一只雌蝶竟然能够同时生产出三个不同

    的雌体和一个雄体后代;一株雌雄同体的植物竟然可在一个蒴果内产

    生出三种不同的雌雄同株个体,而这些个体中包含有三种不同的雌性

    和三种或六种不同的雄性个体。这些事实初看起来确是奇特,但实际

    上它们不过是一个寻常事实的典型代表而已。即是说,雌性个体可以

    生产出具有惊人差异的各种雌雄两性后代。

    可疑物种

    有些类型在相当程度上具有物种的特征,可是它们又与别的一些

    类型非常相似,或者有一些过渡类型把它们与别的类型连接起来,这

    样博物学家们就不愿把它们列为不同的物种。从几个方面来看,这些

    连续性类型对于论证我们的学说极其重要,因为我们有充分理由相

    信,很多这种分类地位可疑而又极其相似的类型,已经长期地保持了

    它们的特征。就我们所知,它们能够像公认的真正物种一样长期地保

    持其特征。其实,当博物学家利用中间环节连接两个类型时,他实际

    上已把其中一个当作另一个的变种。在分类时,我们将最常见或最先

    记载的一个当作物种而把另一个当作变种。不过即便在两个类型之间

    找到了具有杂种性质的中间类型,要决定应否把一个类型列为另一类

    型的变种往往也是很困难的。然而有很多时候,一个类型被认为是另

    一类型的变种,并不是因为在它们之间已经找到了过渡类型,而是因

    为构造上的类比,使观察者推想这种中间环节现在一定存在于某处或

    过去曾出现过。但这样推想难免为怀疑与猜测敞开了大门。

    因而,把一个类型列为物种还是变种,应该由经验丰富、具备良

    好判断力的博物学家来决定。当然在很多场合,我们也依据大多数博

    物学家的观点来作决定,因为显著而为人熟知的物种,往往都是由若

    干有资格的鉴定者定为物种的。

    毫无疑问,性质可疑的变种是非常普遍的。比较一下各植物学家

    所著的大不列颠的、法国或美国的植物志吧,你就会发现有数量惊人

    的类型,被这个植物学家确定为物种,而又被另一个植物学家列为变

    种。华生先生(Mr. H. C. Watson)曾多方面协助我而使我心怀感激;

    他曾为我列出182种现在公认是变种的不列颠植物,而这些变种都曾被

    某些植物学家列为物种。华生先生排除了许多曾被某些植物学家列为

    物种的无足轻重的变种。此外,他还完全删除了一些显著的多型性的

    属。在类型最多的属里,巴宾顿先生(Mr. Babington)列举了251个物

    种,而本瑟姆先生(Mr. Bentham)只列举了112个物种,这就意味着有

    139个可疑物种的差距!在每次生育都必须进行交配而又极善运动的动

    物中,有些可疑类型,被一个动物学家列为变种而被另一动物学家列

    为物种。这样的可疑类型在同一地区很少见,但在彼此隔离的地区却

    极为普遍。在北美和欧洲,有多少差异细微的鸟类和昆虫,被一个著

    名学者定为不容置疑的物种,而被另一学者列为变种,或被称为“地

    理族”。华莱士先生在他的几篇关于动物的很有价值的论文中说,栖

    息在大马来群岛的鳞翅类(Lepidoptera)动物可以分为四类: 变异类

    型、地方类型、“地理族”(或地理亚种)和有代表性的真正物种。作

    为第一类的变异类型在同一个岛屿上变异很大。地方类型在本岛上相

    当固定,但是各个隔离的岛上则互不相同。但是如果把各岛上的一切

    类型放在一起比较,除了在两极端的类型间有足够的区别,其他类型

    间的差异小得几乎难以辨识。地理族(或亚种)是有固定特征的隔离地

    方类型,而在显著重要的特征方面它们之间没有差异,所以“除了凭

    个人意见之外不可能通过测试来确定,哪个类型为物种,哪个类型为

    变种”。最后看看那些有代表性的物种吧,在各岛的生态结构中,它

    们占据的位置与地方类型和亚种相当。只因为它们之间的差异,比地

    方类型间和亚种间的差异大得多,博物学家才几乎一致地把它们分别

    列为真正的物种。以上是引述的一些分类方法,但要提出确切的标准

    来作为划分变异类型、地方类型、亚种或有代表性物种的依据是不可

    能的。

    多年前我曾比较过加拉帕戈斯群岛中各邻近岛屿上的鸟类,我也

    见到其他学者进行过类似的比较,结果我吃惊地发现,所谓物种与变

    种间的区别是非常模糊和随意的。在沃拉斯顿先生(Mr. Wollaston)的

    大作中,小马德拉群岛的小岛上许多昆虫被分类为变种,但这些昆虫

    肯定会被其他昆虫学家列为不同的物种。甚至一些普遍被列为变种的

    爱尔兰动物,也曾被动物学家定为物种。一些有经验的鸟类学家认

    为,英国红松鸡只是挪威种的一个特征显著的族,可是大多数学者却

    把它列为大不列颠特有的无可争议的物种。两个可疑类型,常因其产

    地相距遥远而被博物学家列为不同的物种;但人们不禁要问,其距离

    到底要多远才足以划分成不同的种?如果说美洲与欧洲间的距离足够

    远,那么欧洲与亚速尔群岛、马德拉群岛和加那利群岛之间的距离,

    或这些群岛的诸岛之间的距离是否足够远呢?

    美国杰出的昆虫学家华尔什先生(Mr. B. D. Walsh),曾把吃植物

    的昆虫,称为植食性(Phytophagic)物种和植食性变种。大多数植食性

    昆虫常食某一种或某一类植物,但有些昆虫不加区别地食用多种植物

    却并不发生变异。然而华尔什观察到,在一些场合,吃不同植物的昆

    虫在幼虫或成虫期,或在两个时期,在色彩、大小或分泌物性质等方

    面都表现出微小而固定的差异。这些差异有时仅限于雄体,有时则在

    雌雄两体均能看到。如果这类差异非常明显而又同时发生于雌雄两体

    和成幼各期,则所有昆虫学家都会把具有这些差异的不同类型确定为

    名副其实的物种。但是对于哪一类型应列为物种、哪一类型应列为变

    种的问题,即便每一观察者可以做出自己的决定,他却不能替别人去

    做判断。华尔什先生把那些假定能自由杂交的类型列为变种,而把那

    些似已丧失此能力的类型列为物种。因前面所述的差异,是由昆虫长

    期食用不同植物所致,所以不能期望在若干类型中找到中间过渡类

    型,因此,博物学家们也就失去了决定把可疑类型列为物种还是变种

    的最好依据。此种情况,必然存在于不同大陆或岛屿上的相似生物

    中。另一方面,遍布在同一大陆或同一群岛的一种动物或植物,如果

    在各地都有不同类型,人们就会有机会,找到两个极端类型间的中间

    环节,而这样的类型就会被降为变种。

    少数博物学家坚持认为动物没有变种,于是他们把极小的差异也

    看做是种别的特征。如果在两个远离地区或两个地层中发现了两个相

    同类型,他们仍相信那只是外观相同的不同物种。于是,物种这个术

    语就成了一个无用的抽象名词,它只意味着假定的独立创造作用。当

    然,确有一些性状与物种类似的类型,被一些权威鉴定家列为变种,

    而又被另一些权威鉴定家列为物种。但是,在对物种和变种这些术语

    的定义取得一致意见之前,去讨论它们究竟应列为哪一类是徒劳无功

    的。

    现在,有许多明显的变种和可疑的物种很值得考察,因为为了给

    它们分类,人们已经从地理分布、相似变异和杂交等几个方面展开了

    有趣的讨论,因为篇幅所限不在此详谈。周密的考察往往可以使博物

    学家在可疑类型的分类方面取得一致意见。然而必须承认,对一个地

    区研究得越透彻,我们在那里发现的可疑类型就越多。使我感触很深

    的一个事实是: 人们普遍记载了那些自然界中对人类非常有用处,或

    使人类特别感兴趣的动植物的变种,而这些变种又常被某些学者列为

    物种。看看普通的栎树(oak, 又名橡木)吧,它们已被研究得非常仔

    细,然而一位德国学者竟从其他植物学家几乎都认为是变种的类型

    中,确定出12个以上的物种;在英国,也可以举出一些权威的植物学

    家和普通植物工作者来证明,对于有柄和无柄栎树,既有人认为它们

    是明显的物种,也有人认为它们仅仅是变种。

    这里我要提一下德康多尔最近发表的关于全世界栎树的著名报

    告。从来没有人在区别物种方面占有像他那样丰富的材料,或像他那

    样热心、敏锐地研究这些材料。首先,他详细地举出若干物种在构造

    上的许多变异情况,并且用数字计算出变异的相对频率,他甚至能在

    同一枝条上分出或因年龄,或因生长条件,或起因不明的共12种以上

    的变异特征。这样的特征当然没有物种的价值;但正如阿沙·格雷

    (Asa Gray)在评论这篇报告时说,这些特征一般都被列入物种的定义

    中了。德康多尔接着说,他把某一类型定为物种是因为这一类型具有

    在同一植株上永不变异的特征,并且在此类型与其他类型之间没有中

    间环节的联系。这正是他努力研究的成果。此后德康多尔强调

    说,“有人一直认为大部分物种都有明确的界限,而可疑物种只是极

    少数,这是错误的。只有在我们了解甚少,仅凭少数标本来确定物种

    的属内才有这种情况,因为在这些属内物种是暂时假定的。随着我们

    对这些属了解得越来越多,中间类型就会不断涌现,对于物种界限的

    怀疑也就增加了。”他又说,越是人们熟知的物种越具有较多的自发

    变种和亚变种。例如 ,夏栎有28个种,除了其中6个外,其余变种的

    特征都环绕在有柄栎、无柄花栎和毛栎这三个亚种的周围。现在连接

    这三个亚种的中间类型是比较少的,那么,正如阿沙·格雷所说,一

    旦这些稀少的中间连接类型完全绝迹,这三个亚种间的关系,就完全

    和紧密围绕在典型夏栎周围那四五个假定物种间的关系一样了。最

    后,德康多尔承认他在“绪论”中所列举的300种栎科物种中,至少有

    2/3是假定的物种,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能否完全满足前面所述真物种

    定义的要求。还应指出的是,德康多尔已不再相信物种是不变的创造

    物,他的结论是,物种进化论符合自然规律,“而且是与古生物学、

    植物地理学、动物地理学、解剖学和分类学等各方面已知的事实最为

    符合的学说。”

    一个青年博物学者开始研究一类他不熟悉的生物时,首先感到困

    惑的是,什么样的差异可以当作物种级差异,什么样的差异只可以当

    作变种级差异,因为他不了解这类生物经常发生变异的种类和数量;

    当然这也至少说明某些变异是非常普遍的。但是,如果他把注意力集

    中于一个地区的一类生物,他很快就能决定如何去排列大部分的可疑

    类型。起初,他往往会定出很多物种来,因为和爱养鸽和家禽的人一

    样,他在研究中遇到的各类型间大量的差异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再说,他也没有可以用来校正最初印象的、有关其他地区其他生物相

    似变异的一般知识。随着观察范围的扩大,他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因

    为他会遇到更多的近似类型。如果观察范围进一步扩展,最终他将会

    作出自己的决定。不过要做到这一点,他先得承认变异的大量存在。

    而承认这个真理又会遇到其他博物学家的争辩。如果他研究的近似类

    型来自一些相互分隔的地区,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指望找到各类型间

    的中间过渡类型。那么,他几乎就得完全靠类推的方法,而这时,他

    的研究就到了极端困难的时候。

    在物种和亚种之间确实没有明显的界限可分。某些博物学家认

    为,亚种就是那些接近物种而没有完全达到物种等级的类型。同样,

    在亚种和显著的变种之间,或在不显著的变种和个体差异之间也没有

    分明的界限。这些差异错杂在一条不易察觉的系列中,而正是这样的

    系列,使人们意识到生物实际演化的进程。

    因此,虽然分类学家对个体差异兴趣甚少,我则认为它们是非常

    重要的、迈向轻微变种的最初步骤;这些如此轻微的变种,几乎被认

    为不值得记载于自然史著作中。进而我认为,任何程度上较为显著和

    固定的变种,是迈向更显著更固定变种的步骤,接着是走向亚种,最

    后发展为物种。差异从一个阶段发展到另一个阶段,在很多情况下,

    可能是生物的本性和所处自然条件长期作用的直接后果。但是关于那

    些从一个阶段发展到另一阶段的,更重要更有适应性的特征,用自然

    选择的积累作用和器官的使用与不使用的结果来解释,则更能确保无

    误。所以,一个显著的变种可以称作初期的物种;这是一个信念,它

    的正确与否还要通过本书所提供的事实和有分量的论证来作出判断。

    不要认为一切变种或初期物种都能发展成为物种,它们可能会绝

    灭或长期保持为变种。沃拉斯顿先生列举的马德拉群岛陆地贝类变种

    的化石和加斯东·得沙巴达(Gaston de saporta)所列举的植物变种等

    例子,都可证明这一点。如果一个变种很繁盛,以至于超过了亲种的

    数量,它就会被定为物种,而原来的真物种将被列为变种;或者变种

    取代并消灭了亲种,或者两者并存均为独立的物种。这个话题以后再

    谈。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为了论述方便,我主观上给一类非常相似的

    个体加上了物种这个术语;而把变种这个术语用于那些容易变化的而

    差异又不显著的类型。其实,物种和变种并没有根本的区别。同样,

    也是为了方便,变种这个术语是用来与个体差异形成对比的。

    分布广、扩散大的常见物种极易发生变异

    依据理论上的指导,我曾想到过,如果把几本优秀的植物志中所

    有的变种排列成表,在各个物种的关系和性质方面,一定会得到有趣

    的结果。初看起来,这似乎是件简单的工作,但是,华生先生使我相

    信这会有许多困难。在这个问题上,我感谢他的帮助和忠告。后来胡

    克博士也这样说,而且更强调了这种困难。在以后的著作中,我将讨

    论这些困难和按比例列出的变异物种表。在仔细阅读了我的手稿,审

    查了我的各种图表后,胡克博士允许我补充这一点,而且他认为下面

    的论述是可以成立的。要论述的问题是相当复杂的,并且会涉及以后

    才讨论的“生存斗争”“性状分歧”及其他一些问题,但在此只能简

    单叙述一下了。

    德康多尔和其他学者曾证明,在分布很广的植物中一般会出现变

    种。人们也许会想到这一点,因为分布广的植物处于不同的自然条件

    下,而且要和各种不同的生物进行生存斗争(以后我们会看到这一点与

    自然环境条件同样重要或者更重要)。我的图表进一步显示,在任何一

    个有限的地区内,最常见的物种(即个体最繁多的物种)和在这一地区

    扩散最大的物种,(扩散大与分布广含义不同,与常见的含义也略有不

    同),往往最能产生值得植物学家记载的显著物种。因此,正是那些最

    繁盛的种,也就是被称为优势种的物种(它们分布广、扩散大、个体

    多),往往产生显著的变种,或是初期物种。这种情况也是可以预料到

    的,因为变种只有通过与当地其他生物的斗争,才能在某种程度上永

    远保存下去,那么已经取得优势的物种必然会产生最具优势的后代,

    即便后代与亲种稍有差异,它们也必然会继承那些使亲种战胜同一地

    区其他生物的优点。这里所说的优势是指相互竞争中不同类型生物具

    有的优点,尤其是指生活习性相似的同属或同类生物个体的优点。关

    于个体的数目多少或是否是常见的,仅是在同类生物中比较而言。例

    如,当一种高等植物在个体数量和扩散程度上都超过同一地区、相同

    生活条件下的其他植物时,它就具有了优势。尽管在同一地区的水

    中,水绵(conferva)或几种寄生菌类个体更多、扩散更大,这种高等

    植物仍不失其优势。但如果水绵和寄生菌在上述各方面都超过了它们

    的同类,则水绵和寄生菌在同类中就具有了优势。

    各地区较大属内的物种比较小属内的物种更容易发生变异

    如果把任何植物志中记载的某个地区的植物分为两群,每群内属

    的数目相同,但其中一群为大属(包含物种多的属),另一群为小属,

    这时就可看出,含大属的群里有较多常见的扩散大的优势物种。这是

    预料之中的事情,因为一个属在一个地区有众多物种的事实,就能证

    明在这个地区存在着有利于这个属的有机或无机的条件,所以在物种

    数多的大属内,可望找到较大比例的优势物种。但是许多原因使这个

    对比的结果不如预期的那样显著。比如,令人吃惊的是,我们图表所

    显示的结果,是大属所具有的优势物种仅略占多数。这里我不妨指出

    两个原因: 淡水植物和咸水植物一般都是分布广、扩散大的,但这似

    乎只与它们生长环境的性质有关,而与所归的属的大小没什么关系;

    又如,低等植物本来就比高等植物更为扩散,这与属的大小也没有密

    切关系。低等植物分布广的原因,将在地理分布一章内进行讨论。

    把物种看做仅仅是特征显著、界限分明的变种的观点,使我推想

    到各地区内大属比小属更易出现变种。因为在任何已经形成多种近缘

    物种(即同属内的物种)的地区,按一般规律现在应当有许多变种或初

    期物种正在形成,正如在许多大树生长的地方,可望找到许多幼苗一

    样。凡是在一属内因变异而形成许多物种的地方,曾经有利于变异的

    各种条件一般将继续对变异有利。相反,假如认为每一物种都是一次

    单独的特别创造行为,我们就很难说明,为什么物种多的生物群会比

    物种少的生物群产生更多的变种。

    为了检验这个推想是否正确,我曾把取自12个地区的植物和两个

    地区的甲虫,分为大致相等的两组进行对比研究,把大属的物种列在

    一组,把小属的物种列在另一组。结果证明,大属组里比小属组里有

    较大比例的物种产生了变种;而且,大属组里产生变种的平均数也比

    小属组里的变种平均数大。如果改变分组方法,把含一至四个物种的

    小属除去,则仍能得到上述两个结果。显然,这些事实对于说明物种

    不过是极显著的永久变种这一观点很有意义,因为在同属里形成许多

    物种的地方,或者说,在“物种制造厂”过去活跃的地方,通常现在

    仍然是活跃的,因为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新物种的制造是一个缓

    慢过程。如果把变种看做是初期的物种,以上观点则肯定正确,因为

    我的图表清楚地显示出一个普遍规律,即如果一个属产生的物种数

    多,那么这个属内的物种产生的变种(即初期物种)也较多。这并不是

    说,一切大属现在都呈现大量变异,都在增加种数,或者说小属全不

    变异,没有物种数的增加。假如果真是那样,我的学说就会受到致命

    的打击,因为地质学清楚地显示出,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属内的物种

    也曾大量增加过,而大属常常在达到顶点时便开始衰落以至消亡。我

    要阐明的仅是: 在曾经形成许多物种的属内,一般说来,仍有许多新

    物种在不断形成中。

    与物种内各变种间的情况相似,一个大属内的许多物种也都彼此程度不等地密切相关,而且在分布上都有局限性

    在大属内各物种及其变种之间还有些关系值得注意。我们已经知

    道,在区别物种和显著变种时并没有确实可靠的标准,所以在可疑类

    型间找不到中间环节时,博物学家只得根据它们之间的差异量来作决

    定,通过类推来判断,是否有足够的差异量,把其中一类或两类列为

    物种。因此,在决定把两个类型列为物种或变种时,差异量是一个极

    其重要的标准。当弗利斯(Fries)在谈到植物以及韦斯特伍德(West-

    Wood)在谈到昆虫时,两人都指出大属中物种间的差异量往往是非常小

    的。我曾试图用平均数字来检验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所得的结果证明

    这一观点是正确的。我还咨询过一些敏锐而有经验的观察家,他们在

    深思熟虑之后,也都同意这种说法。由此可见,与小属内的物种比起

    来,大属内的物种倒更像变种。还有另一种办法来说明这种情况,那

    就是,在大属内不但有多于平均数的变种(或初期物种)在形成,就是

    在已形成的物种中,也有许多物种在一定程度上与变种相似,因为这

    些物种间的差异量,比通常认为的物种间的差异量要小。

    更进一步说,大属内物种间的关系,与任何物种的变种间的关系

    是一样的。任何博物学家都不会说,同属内的一切物种彼此间的区别

    是相等的,所以,一般被分为亚属、组或更小的单位。弗利斯说得很

    清楚,小群的物种总是像卫星一样丛生于其他物种周围。那么,什么

    是变种?变种不就是那些环绕在亲种周围的,彼此间关系亲疏不等的成

    群类型吗?当然,物种与变种之间是有重要区别的,那就是变种之间、

    或是变种与亲种之间的差异量比同属内物种之间的差异量要小得多。

    当本书讨论到我称为“性状分歧”的原理时,我将解释这一点。我还

    要解释较小的变种间的差异是如何发展成为较大的物种间的差异的。

    还应注意的一点是,变种的分布范围通常很受限制。这该是不言

    而喻的道理,因为如果变种的分布比其假定的亲种分布还要广,那

    么,它们就应该互换名称了。但是有理由相信,那些与其他物种非常

    接近、类似于变种的物种分布也是极受限制的。例如,华生先生从精

    选的《伦敦植物名录》(第四版)中,曾为我指出63种植物,它们被列

    为物种,但因与其他物种非常相似,他认为这些物种的地位值得怀

    疑。华生把大不列颠划分为许多省,在这些省中,上述63个可疑物种

    的平均分布范围为6.9省;在同一书中记载着公认的53个变种,它们的

    分布范围为7.7省;而这些变种所在的物种的分布达14.3省。看起来,

    公认的变种和近缘类型(可疑物种)有极其相似的有限分布范围;但这

    些可疑种都被英国植物学家定为真正的物种了。

    摘要

    除下述情况之外,变种无法与物种互相区别: 第一是发现了中间

    过渡类型;第二是两者间有若干不定的差异量。因为如果差异微小,

    即便两个无密切关系的类型也会被列为变种。那么,多大的差异量才

    足以将两个类型列为物种呢?这一点是很难限定的。在任何地区,在物

    种超过平均数的属内,物种的变种也会超过平均数。大属的物种间有

    程度不等的密切关系,它们形成一些小群,环绕在其他物种周围。显

    然与别的物种密切相似的物种,其分布范围是有限的。从上述各方面

    来看,大属内的物种和变种非常类似。如果物种曾经就是变种,并逐

    渐由变种发展而来,我们就能完全理解物种与变种之间的类似;假如

    物种都是被上帝一个一个分别创造出来的,那么上述的类似性就很难

    解释了。

    我们还知道,各个纲里各大属最繁盛的物种或者优势物种,平均

    产生的变种也最多;而变种,以后我们会看到,有演变为新的不同物

    种的倾向。因此,大属将变得更大;自然界中现在占优势的生物类

    型,由于产生的变异量大,其后代将更占优势。但是,以后要进一步

    说明的是,经过某些步骤,大属会分裂成许多小属。这样,世界上的

    生物类型,就一级一级地不断分下去。

    第3章 生存斗争

    生存斗争与自然选择的关系——广义的生存斗争——生物按几何级数增加的趋势——驯化动植物的迅速增加——控制生物数量增加的因素——生存斗争中动植物间的复杂关系——同种个体间和变种间生存斗争最为激烈,同属内各物种间的生存斗争也很激烈——生物之间的关系在一切关系中最为重要

    在论述本章主题之前,我得先谈谈生存斗争对自然选择学说的意

    义。在上一章,我们已经证明生物在自然状态下会发生某种变异。诚

    然,我原不知关于这一点还发生过争论。对我们来说,许多可疑类

    型,究竟应称为物种还是亚种(或变种)并不重要,就像英国植物中有

    两三百个可疑类型,它们究竟应列为哪一类型并不重要一样,只要承

    认显著变种的存在就行了。但是,仅靠作为本书基础的个体变异和显

    著变种的存在,还是不能使我们理解自然界中的物种是如何产生的。

    各类生物之间的相互适应,它们对生活环境的适应,以及单个生物与

    生物之间的巧妙适应关系,何以能达到如此完美的程度?我们处处能看

    到这些巧妙的互相适应关系。首先是啄木鸟和槲寄生的关系,其次是

    依附于兽毛或鸟羽中的低等寄生虫,潜水甲虫的构造及靠微风吹送的

    带茸毛的种子的关系等等。总之巧妙的适应关系存在于生物界的一切

    方面。

    此外我们还要问,那些被称为初期物种的变种,是如何最终发展

    成为明确的物种的呢?显然大多数物种间的差异,比同种内各变种间的

    差异要明显得多,而构成不同属的物种间的差异,又大于同属内物种

    间的差异,而这些种类又是如何产生的呢?可以说,所有这一切都是生

    存斗争的结果,在下一章里,我将详细地讨论这个问题。由于生存斗

    争的存在,不论多么微小的,或由什么原因引起的变异,只要对一个

    物种的个体有利,这一变异就能使这些个体在与其他生物斗争和与自

    然环境斗争的复杂关系中保存下去,而且这些变异一般都能遗传。由

    于任何物种定期产生的众多个体中,只有少数能够存活下去,所以那

    些遗传了有利变异的后代,就会有较多的生存机会。我把这种每一微

    小有利的变异能得以保存的原理称为自然选择,以示与人工选择的不

    同。但是斯宾塞先生常用的“适者生存”的说法,使用起来同样方便

    而且更为准确。我们知道,利用人工选择人类能获得巨大效益,即通

    过积累“自然”赋予的微小变异使生物适合于人类的需要。但是,我

    们将要论及的自然选择,是永无止境的,其作用效果之大远远超出人

    力所及,两者相比,犹如人工艺术与大自然的杰作之比,其间存在着

    天壤之别。

    非洲象/“在所有已知的动物中,大象是繁殖最慢的,我曾仔细地估算过它自然增长率的最低限度。最保守地说,假定大象寿命为100岁,自30岁起生育直到90岁为止,这期间共产6仔,(如果所有幼仔都能成活并繁殖后代的话)那么,在740-750年后,这对大象就会繁衍出1900万头后代……”

    现在集中谈谈生存斗争的问题,但更详细的论述还将见诸于以后

    的著作。老德康多尔和莱伊尔两位先生,曾富有哲理地详尽说明一切

    生物都卷入到激烈的竞争之中。曼彻斯特区的赫巴特(W. Herbert)教

    长以植物为例对这一问题所作的极为精彩的论述得益于他颇深的园艺

    学造诣。口头上承认普遍存在着生存斗争这一真理并不难,难得的是

    时时把这一真理记在心中。在我看来,只有对生存斗争有深刻的认

    识,一个人才能对整个自然界的各种现象,包括生物的分布、稀少、

    繁多、绝灭及变异等事实,不致感到迷惘或误解。例如,当我们看到

    极为丰富的食物时,我们常欣喜地看到自然界光明的一面,而没有看

    到或者忘记了那些自由歌唱的鸟儿,在取食昆虫或植物种子时,却在

    不断地毁灭另一类生命;可能我们还忘记了,这些“歌唱家”们的卵

    或雏鸟是如何大量地被其他食肉鸟或兽所毁灭的。我们也不应该忘

    记,尽管目前食物丰富,但并不是年年季季都如此。

    广义的生存斗争

    应先说明的是,作为广义和比喻使用的生存斗争不但包括生物间

    的相互依存,而且更重要的是还包括生物个体的生存及成功繁殖后代

    的意义。在食物缺乏时,为了生存两只狗在争夺食物,可以说它们真

    的是在为生存而斗争。可是生长在沙漠边缘的植物,与其说是为了生

    存而与干旱作斗争,不如说它们是依靠水分而生存。一株年产1000粒

    种子的植物,平均只有一粒种子可以开花结籽。确切地说,它在和已

    经遍地生长的同类和异类植物相斗争。槲寄生依附于苹果树和其他几

    种树木生活,说它们是在和寄主作斗争,也是说得过去的。因为如果

    同一棵树上槲寄生太多,树木就会枯萎死去。如果同一树枝上密密缠

    绕着数株槲寄生幼苗,说这些幼苗在相互斗争倒更确切。因为槲寄生

    靠鸟类传播种子而生存,各类种子植物都得引诱鸟类前来吞食和传播

    它的种子。用比喻的说法,各种植物之间也在进行生存斗争。以上几

    种含义彼此相通,为了方便起见,我就使用了一个概括性的术语——

    生存斗争。

    生物按几何级数增加的趋势

    一切生物都有高速率增加其个体数量的倾向,这必然会导致生存

    斗争。在自然生命周期中要产生若干卵或种子的生物,往往在生命的

    某一时期,某一季节,或某一年里肯定会遭受灭亡。否则,按照几何

    级数增加的原理,这种生物的个体,将因数量的迅速增加而无处存

    身。由于生产出的个体可能多于存活下来个体间的数目,那么自然界

    中将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生存斗争: 同物种内个体与个体间的斗争,或

    是不同物种间的斗争,或是生物与其生存的自然环境条件斗争。其实

    这正是马尔萨斯(Malthus)的学说。此学说应用于整个动植物界时具有

    更强大的说服力,因为在自然界里,既没有人为的食物增加,也没有

    严谨的婚姻限制。虽然某些物种目前是在或多或少地增加个体数量,

    但并非所有的物种都如此,否则这世界将容纳不下它们了。

    毫无例外,如果每一种生物都高速率地自然繁殖而不死亡的话,

    即便是一对生物的后代,用不了多长时间也会将地球挤满。就是生殖

    率低的人类,人口也可在25年内增加一倍,按这个速率计算,用不了

    一千年,其后代将在地球上无立足之地了。林奈(Linnaeus)曾计算

    过,如果一棵一年生的植物只结两颗种子(实际上没有这样少产的植

    物),其幼苗次年再各结两颗种子,以此类推,那么20年内就会有100

    万株这种植物生长着。在所有已知的动物中,大象是繁殖最慢的,我

    曾仔细地估算过它自然增长率的最低限度。最保守地说,假定大象寿

    命为100岁,自30岁起生育直到90岁为止,这期间共产6仔,(如果所

    有幼仔都能成活并繁殖后代的话)那么,在740-750年后,这对大象就

    会繁衍出1900万头后代。

    关于这个问题,除了单纯理论上的计算,我们还有更好的证明,

    那就是在自然状态下,许许多多动物在接连两三个有利于生长的季节

    里,迅猛繁殖的记载。尤其使人惊异的是, 有许多家养动物,在世界

    上某些地区繁殖之快,甚至失去控制。例如,牛和马的生殖速率本来

    是极慢的,但是在南美洲及最近在澳洲,若不是有确实证据,其增加

    速度之快,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植物也是如此,以引入英伦诸岛的植

    物为例,不到十年工夫,它们就遍布全岛而成为常见植物了。有几种

    植物, 如拉普拉它(Laplata) 的刺菜蓟(Cardoon) 和高蓟(tall

    thistle),它们原是由欧洲大陆传入的物种,而现在它们在南美洲的

    广大平原上,已成为最常见的植物了,往往在数平方英里的地面上,

    几乎见不到其他的植物杂生。福尔克纳(Falconer)博士告诉我,自美

    洲被发现后, 从美洲输入印度的植物现在已从科摩林角(Cape

    Comorin)到喜马拉雅(Himalaya)山下,遍布整个印度了。看到这些例

    子和其他无数类似的例子时,谁也不会认为这是因为动植物的繁殖能

    力会突然明显增强的结果。显然,正确的解释应该是: 生存条件对它

    们非常有利,老、幼者皆很少死亡,几乎所有的后代都能成长而繁

    殖,以几何级数增加的原理,就是对这些生物在新的地方迅猛增殖并

    广泛分布的简明解释。无疑,几何级数增加的后果总是惊人的。

    在自然状态下,成年的植株几乎年年结种子,大多数的动物也是

    年年交配。因此我们可以断定,所有动植物都有按几何级数增加的倾

    向——迅速挤满任何可以赖以生存的地方;但是,这种以几何级数增

    加的倾向,会在生存的某一时期,因个体数量的减少而受到抑制。人

    们可能误以为大型家养动物不会遭到大量死亡的威胁。但是,每年都

    有成千上万的牲畜因供食用而被屠宰,在自然状态下也因种种原因有

    同样数量的牲畜死亡。

    有的生物每年能产上千的种子或卵,有的则极少繁殖,两者间的

    差距仅在于: 生殖率低的生物在有利条件下,需更长时间才能布满一

    个地区(假设这个地区较大)。秃鹰(condor)年产两卵,鸵鸟年产20个

    卵,然而在同一地区秃鹰可能比鸵鸟多得多。管鼻鹱(Fulmar petrol)

    仅产一卵,但人们相信这是世界上最多的鸟。一只苍蝇可产数百只

    卵,虱蝇(hippobosca)仅产一卵,可这种差异并不能决定同一地区内

    两种生物个体的多少。有些生物赖以生存的食物在数量上经常波动。

    对于这样的生物而言,大量产卵是很重要的,因为在食物充足时,它

    们的个体数量能迅速增加。但是大量产卵的真正意义,在于补偿某一

    生命期内个体的大量减少。对绝大多数生物来说,这个时期是生命的

    早期。如果一种动物能以某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卵或幼体,则少量的繁

    殖即可保持它的平均数量,如果卵或幼体死亡率极高,则必须多产,

    否则这种生物就会绝灭。假设有一种树可以活一千年,千年中只结一

    粒种子,假如这粒种子不会毁灭,肯定能够发芽的话,这就足以保持

    这种树的数量。总之,在任何情况下,动植物个体的平均数量与其卵

    或种子的数量,仅有间接的依存关系。

    在观察自然界时,我们应时时记住上述观点——每一生物都在竭

    尽全力地争取个体数量的增加;每一生物在生命的一定时期必须靠斗

    争才能存活;在每一代或每隔一定时期,生物中的幼体或衰老者难免

    遭受灭亡。减轻任何一种抑制生殖的作用,或是稍微减少死亡率,这

    一物种个体的数量就会立即大增。

    抑制生物数量增加的因素

    个体数量增加是每一物种的自然倾向,能控制这一自然倾向的因

    素很难解释清楚。那些极兴旺的物种,它们已经增加,并且今后的趋

    势仍将是继续大量增加。但是我们竟然不能举出任何例子,来确切说

    明是什么因素抑制其大量的增加。其实这并不奇怪,因为在这个问题

    上我们就是如此无知,甚至对人类本身,我们也同样无知,尽管我们

    对人类的了解远远超出对任何动物的了解。曾有数位学者讨论过抑制

    个体数量增加的问题,我打算在将来的著作中对这一问题,尤其是关

    于南美洲的野生动物再作详细地讨论。在此,我只提出几个要点以引

    起读者注意。卵以及非常幼小的动物最易受害,但并非一概如此。对

    于植物来说,种子所受的损害是大的,但是据我观察,在长满其他植

    物的土地上,新生的幼苗受到损害最大。此外,幼苗也常大量地遭受

    各种敌害的毁灭。我曾在一块3英尺长2英尺宽的土地上翻土除草,以

    便种植的新生幼苗不受其他植物的排挤。青草出苗后,我在所有的幼

    苗上作了记号,结果357株草中,至少有295株受伤害,主要是被蛞蝓

    和昆虫所毁坏的。如果让各种植物在经常刈割或经常放牧的草地上任

    意生长,结果较弱的植物,即使已经长成,也会逐渐被较强的植物排

    挤而死亡。例如,在一块割过的长4英尺宽3英尺的草地上,有自然长

    出的20种杂草,结果有9种因受其他繁盛植物的排挤而死亡。

    食物的多少对每一物种的增加所能达到的极限,理所当然地起着

    控制作用。但是,一个物种个体的平均数目,往往不是取决于食物的

    获得情况,而是取决于被其他动物捕食的情况。所以毫无疑问,在任

    何大块田园里鹧鸪(partridges)、松鸡(grouse)和野兔的数量,主要

    取决于消灭其敌害的程度。假如在英国,今后20年内没有一只供狩猎

    的动物被人类射杀,而同时也不驱除它们的敌害,那么20年后,猎物

    的数量说不定比现在的还少,即使现在每年有数十万只猎物被人类射

    杀。但与此反,还有另一种情况,例如,大象很少受到猛兽的残杀,

    即便是印度的老虎,也很少敢于攻击母象保护下的小象。

    气候在决定物种个体总数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些周期性的极

    为寒冷和干旱的季节,似乎最能有效地控制生物个体数量的增加。在

    春季鸟巢的数量大量减少,根据这种情况,我估计在1854-1855年冬

    季,在我居住的这一地区,死亡的鸟类达4/5。与人类相比,这是一种

    巨大的死亡,因为人类在遇到最严重的传染病时,死亡率也只有

    1/10。气候的主要作用是使食物减少,某种食物的缺少会使赖以生存

    的同种或异种个体间的生存斗争加剧。即便在气候直接起作用时,如

    严寒到来时,首当其冲的仍是那些最弱小的或在整个冬季里获食最少

    的个体。当我们从南到北,或从湿地往干燥的地方旅行时,会看到有

    些物种逐渐减少以至趋于绝迹。由于整个旅程中气候的变化非常明

    显,我们常误以为物种个体减少,是由于气候直接影响的结果。但这

    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因为我们不应忘记,就是在某种生物非常繁盛的

    地方,在某些时期,这种生物也会因敌害或因争夺同一地盘与食物而

    遭受重大减灭,如果这些敌害或竞争者,因气候对它们稍稍有利而增

    加了数量,那么原来大量生存在此地的其他生物的数量就会减少。如

    果我们向南旅行看到的是某一物种个体数量逐渐减少,那么可以确

    信,那是因为别的物种处于优势而使此物种受到损害。向北旅行时也

    同样会看到生物数量减少的现象,但不如向南旅行时看到的情况明

    显,那是因为向北行进时,所有物种都在减少,竞争者也就随之减

    少。所以向北走或是爬上高山时,比向南走或者下山时更常见到矮小

    的生物,这才是有害气候直接造成的后果。在北极地区、雪山之巅或

    荒漠之中,生存斗争的对象几乎完全是自然环境了。

    许多移植在花园里的植物可以适应当地的气候,可是它们却永远

    不能归化,因为它们竞争不过当地的植物,也不能抵御当地动物的侵

    害。由此可见,气候主要是间接地有利于其他物种,而引起对这种物

    种不利的后果。

    如果某一物种特别适应某个环境,可能在一小块地区内大量繁

    殖,但这又往往引起传染病流行,至少在狩猎动物中常能发现这种情

    况。这是一种与生存斗争无关的对生物数量限制的因素。有些传染病

    是由寄生虫引起的,可能是动物的密集造成了有利于寄生虫传播的条

    件。这样,寄生虫与寄主之间也存在着生存竞争。

    但就另一方面说,在许多情况下,一物种个体的数量必须大大超

    过它们被敌害毁灭的数量,它才能得以保存。人们能够从田间收获谷

    物及油菜籽等,那是因为这些种子在数量上远远超过了前来觅食的鸟

    儿。在这食物过剩的季节里,鸟类却不能按食物的比例而大大地增

    加,因为到了冬天,它们的数量仍要受到限制。谁要是在花园里试种

    过少数几株小麦或此类植物谁就知道,在这种少量种植的情况下,要

    想收获种子是多么不容易。我曾尝试过,结果颗粒无收。同种生物只

    有保持大量的个体,才能使该物种得以保存,这个观点可以用来解释

    自然界的某些奇怪现象。例如,某些稀少的植物在它们可以生存的少

    数地区却能异常繁盛;又如,丛生的植物在它们分布的边界地区也仍

    然保持丛生。于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只有当生存条件有利于一种植物

    成群地生长在一起时,这种植物才能免于绝灭。还应补充说明的是,

    杂交的积极效果和近亲交配的不良影响,无疑在许多情况下起作用,

    不过在这里,我不打算详谈这几方面的情况了。

    生存斗争中动植物间的复杂关系

    许多报道的事例都可证明,同一地区内互相斗争的生物间,存在

    着十分复杂和出乎预料的抑制作用和相互关系。仅举一个简单但我觉

    得极为有趣的例子: 在斯塔福德(Staffordshire)郡我亲戚的一片土

    地上,我曾作过仔细的调查,那里有一大片从未开垦过的荒地,还有

    数百英亩性质完全相同的土地,在25年以前曾围起来种植苏格兰冷

    杉。在种植过的这片土地上,原来的土著植物群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就是在两块土质不同的土地上也看不到这么大的差别。和荒地比起

    来,这里植物的比例完全改变了,而且这里还繁茂地生长着12种荒地

    上没有的植物(不计草类)。植树区内昆虫受到的影响可能更大,有6种

    在人造林带中常见的食虫鸟类在荒地上没有,而经常光顾荒地的两三

    种食虫鸟,在人造林中也没有见到。当初把种植区围起来是为了防止

    牛进去,此外并无其他任何措施,可见引进一种树竟产生了这么巨大

    的影响。但是在萨利(Surrey)的法汉姆(Farnham),我也曾清清楚楚地

    看到对荒地进行人工圈围作用的重要影响。在那片宽广的荒地上,原

    先只有远处小山顶上有几片老苏格兰冷杉林。在最近十年内,有人把

    这里大块大块的荒地围起来,结果使在围地中的冷杉自行繁殖,无数

    的小杉树长出来。在确信这些小树并非人工种植时,我对这些小杉树

    的数量之多感到惊奇。于是我又观察了几处地方,发现在上百英亩未

    圈围的荒地上,除了以前种的老冷杉树外简直找不到一株新生的苏格

    兰冷杉树。但是当我仔细观察荒地上的树干时,发现无数的杉树苗和

    幼树都被牛吃掉而长不起来。在距一片老冷杉树数百码远的地方,我

    从一平方码的地面上数出了32株小冷杉树,其中一株有26圈年轮了,

    但是多年来它始终不能把树干长得比荒地上的其他树木高。怪不得荒

    地一旦围起来,立刻就会长满生机勃勃的小冷杉呢。可是谁能想到,

    在这荒芜辽阔的地面上,牛会如此仔细而有效地搜寻冷杉树苗当作自

    己的食物呢。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看到牛完全控制着苏格兰冷杉的生存。然而

    在世界的某些地方,昆虫又决定着牛的生存,在这一方面,巴拉圭

    (Paraquay)的例子是最稀奇的了。该地从未有牛、马、狗变成野生的

    情况,虽然该地区的北面和南面,都有这些动物在野生状态下成群地

    游荡着。阿萨拉(Azara)和伦格(Rengger)曾指出,在巴拉圭有一种

    蝇,数量极多,而且专把卵产在刚初生动物的肚脐中。这种蝇虽多,

    但它们的繁殖似乎受到某种限制,可能是别的寄生昆虫吧。因此,在

    巴拉圭如果某种食虫鸟减少了,这些寄生昆虫就会增加,在脐中产卵

    的蝇就会减少,那么牛和马就会变成野生的,而这肯定又会极大地改

    变植物界(在南美的部分地区我确曾见过此类现象)。接下去植物的变

    化又会影响昆虫;而后,正如我们在斯塔福德郡看到的那样,受影响

    的将是食虫鸟类,以此类推,复杂关系影响的范围就越来越广了。其

    实自然状态下动植物间的关系远比这复杂。一场又一场的生存之战此

    起彼伏,胜负交替,一点细微的差异就足以使一种生物战胜另一种生

    物。但是最终各方面的势力会如此协调地达到平衡,以至于自然界在

    很长时间内会保持一致的面貌。可是对于这一切,人们往往知之甚

    少,而又喜好作过度的推测。所以在听到某一种生物绝灭时,不免感

    到惊奇,在不知绝灭的原因时,便用灾变来解释世界上生命的毁灭,

    或者编造出一些法则来测定生物寿命的长短。

    我想再举一例,以证明在自然分类上相距甚远的动植物,是如何

    由一张错综复杂的关系网联系在一起的。在我的花园里,昆虫从不造

    访一种外来的墨西哥半边莲(Lobelia fulgens)。结果,因这植物的构

    造奇异,它在我们的花园里就不能结籽,以后我还会有机会再来说明

    这种情况。几乎所有的兰科植物都需要昆虫传授花粉才能受精。试验

    中,我发现三色堇(heartsease, viola tricolor)的受精,必须靠野

    蜂(humble-bees)完成,因为别的蜂不去采这种花粉。我还发现某些三

    叶草(clovor) 的受精也离不开蜂来传播花粉。例如, 白三叶草

    (Trifolium repens)的20串花序可结2290颗种子,但另外20串花序被

    遮盖住,不让蜂类接触,于是一颗种子也不结。又如,100串红三叶草

    (Trifolium pratense)可结种子2700颗,而遮盖起来同样多的花序也

    是一籽不结。只有野蜂会来光顾红三叶草,因为别的蜂压不倒它的花

    瓣而采不到它的花粉。有人以为蛾类也可能使三叶草受精,但我怀疑

    此事,因为蛾的重量,不能把三叶草花瓣压下去。这样我们就能很有

    把握地推论,如果整个属的野蜂在英国绝迹或变得非常稀少,三色堇

    和红三叶草也会相应变少甚至绝迹。在任何地方,野蜂的数量与田鼠

    的多寡关系密切,因为田鼠会毁坏蜂房和蜂窝。纽曼(Newman)上校对

    野蜂的习性进行过长期的研究,他认为英国有2/3以上的野蜂窝是被田

    鼠毁坏的。谁都知道田鼠的数目取决于猫的数目,因此纽曼上校

    说:“在村庄和城镇附近发现的野蜂窝比别的地方多,我认为那是因

    为大量的猫消灭了田鼠的缘故。”因此完全可以相信,如果一个地区

    有大量的猫,通过猫对田鼠,接着又是对蜂的干预作用,就可以知道

    这一地区内某些花的数量是多少。

    每一物种的兴衰在生命的不同时期,不同季节或不同年份,都受

    到不同因素的制约作用。一般说来,其中有一种或数种因素的制约作

    用最大,但一个物种的平均数量甚至能否生存,则是由所有因素综合

    决定的。有时候,同一物种在不同地区,受到的制约作用也极不相

    同。当我们看到河岸上繁茂的树木及灌木丛时,常会以为它们的种类

    和数量比例纯属偶然。其实,这种看法是大错特错的。谁都听说过,

    在美洲一片森林被砍伐以后,那里会长出不同的植物群落。但是,看

    看美国南部的古代印第安废墟吧!当初那里的树木一定会被完全清除

    过,可是现在,废墟上生长着的美丽植物与周围原始森林中的植物,

    在物种的多样性和数量比例方面完全一致。在过去悠悠岁月中,在那

    些年年播撒成千种子的树木之间,昆虫之间有激烈的生存斗争;在昆

    虫、蜗牛、小动物与鸷鸟猛兽之间也有激烈的生存斗争!一切生物都力

    求繁殖,而它们又彼此相食,有的吃树,吃它们的种子和幼苗,有的

    吃那些刚长出地面会影响树木生长的其他植物。如果我们将一把羽毛

    扔向空中,羽毛会依一定法则散落到地上。要弄清楚每支羽毛应落在

    何方,这的确是个难题。但是这个难题与数百年来动植物间是如何作

    用,以至最终决定了古印第安废墟上今日植物的种类和数量比例的问

    题相比较,那可就显得简单多了。

    在亲缘关系上相距很远的生物之间一般会出现某种依存关系,如

    寄生生物与寄主之间的关系;但严格地说,远缘生物之间有时也会发

    生生存斗争,如蝗虫和食草动物之间的关系。不过,最激烈的生存斗

    争几乎总是发生于同种的个体之间,因为它们生存于同一地区,需要

    同样的食物,遭受同样的威胁。同一物种内各变种间的斗争几乎也同

    样激烈,而且有时短期内即见分晓。例如,把小麦的几个变种混合后

    播种在一块土地上,然后把它们的种子再混合播种在一起,结果那些

    最适合该地区土质和气候的变种或繁殖力最强的变种就会结籽最多,

    数年后就会战胜并取代其他变种。即使在极为相似的变种间情况也是

    如此。如,混合种植的不同颜色的芳香豌豆(sweet peas)必须分别收

    获,再按一定比例混合后进行播种,否则较弱的变种会逐渐减少以至

    消失。绵羊变种中也有类似的情况,据说某一种山地绵羊会使另一种

    山地绵羊饿死,所以它们不能放养在一起。在合养不同变种的医用蚂

    蟥(Medicinal leech)时也有过同样的情况。如果让家养的动植物在自

    然状态下去自由竞争,每年也不按一定比例把种子或幼体保存下来,

    那么六年后这个混合群体(阻止杂交)中的各种动植物,能否完全保持

    原来的体力、体质及习性和原来的数量比例呢?恐怕很难。

    同种个体间和变种间生存斗争最为激烈

    同属的物种之间在构造上总是相似的,而且一般说来(虽不绝对如

    此)在习性和体质上也是相似的,因此它们之间的生存斗争比异属物种

    间的斗争更为激烈。例如,近来在美国的一些地方,一种燕子分布范

    围的扩大使另一种燕子数量减少。又如,在苏格兰一些地方,近来吃

    槲寄生果实的槲鸫(missel-thrush)数量增加,结果引起歌鸫(songthrush)

    数量的减少。我们常听说由于气候的极端不同,一种鼠会代替

    另外一种鼠。在俄罗斯,亚洲小蟑螂(cockroach)入境之后,到处驱赶

    原有的同属大蟑螂;在澳洲,蜜蜂的引进,很快就使当地的无刺小蜂

    绝迹;一种野芥菜(charlock)能取代另一种芥菜等等。由此我们已能

    隐约感悟到,在自然生态中,地位相近的近缘物种间生存斗争非常激

    烈的原因,可是我们还不能确切地阐明,为什么在生存大战中一个物

    种能战胜另一物种。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一个极为重要的推论,即每一生物的构造都

    与其他生物的构造有着必然的关系,但这种关系常常不被人们察觉。

    依靠这种关系它才能与其他生物争夺食物或住所,或是避开它们的捕

    食,或是捕食它物。虎牙、虎爪的构造,以及依附在虎毛上的寄生虫

    的足和爪的构造,都能说明这个问题。蒲公英美丽的带茸毛的种子和

    水生甲虫(water-beetle)扁平的带缨毛的足,初看起来只与空气和水

    有关系,但实际上带茸毛种子的好处,是在陆地已长满其他植物的情

    况下,可以更广远地传播开去,落到植物稀少的土地上繁衍。水生甲

    虫足的构造非常适合潜水,使它能和其他水生昆虫竞争,使它能猎取

    食物并逃避其他动物的捕食。

    初看起来,许多植物种子中贮藏的养料与其他植物没有什么关

    系。但是,像豌豆、蚕豆这类的种子,即便被播种在茂密的草丛中,

    从种子里也能长出茁壮的幼苗。这使人想到种子里养料的主要作用,

    就是帮助幼苗生长,使幼苗能和周围繁茂的其他植物竞争。

    观察一下某种生长在其分布范围的中间地带的植物,为什么它的

    数量不能增加到两倍或四倍呢?据我们所知,这种植物完全有能力分布

    到其他一些稍热、稍冷、稍潮湿或稍干燥的地方去,因为它能适应一

    些稍热、稍冷、稍潮湿或稍干燥的生存环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容

    易理解,假如要使这种植物有增加个体数量的能力,就必须使它形成

    若干优势,使它可以压倒竞争对手,或有能够对付吃它的动物的本

    领。假如在分布范围的边缘地带,这种植物因气候而发生了体质上的

    变化,当然这对它数量的增加是有利的。但是有理由相信,能分布过

    远的动植物只是极少数,因为绝大多数都要被严酷的气候所毁灭。也

    许没有达到生存范围的极限,如在北极地区或在荒漠的边缘时,生存

    斗争是不会停止的。但即使在极冷或极干旱的地方,也有少数物种之

    间,或者同种的个体之间,为了争得更温暖或更潮湿一些的生存环境

    而发生彼此的争斗。

    可见一种植物或动物,如果到了一个新的地方,进入新的竞争行

    列,即便气候不变,其生活条件也会发生根本的变化。如果要使一种

    植物的总体数量在新的地方有所增加,就得用新的方法来改进它,而

    不能用在它原产地使用过的方法。必须设法使这一植物具有优势条

    件,使它能对付一系列新竞争者和敌害。

    幻想创造条件以使一种生物具有超出其他生物的优势,固然是个

    好主意,但实际上我们却找不到任何具体操作的办法。这使我们懂

    得,我们对一切生物间的相互关系知之甚少。我们有搞清楚生物间关

    系的信念是必要的,但却难以做到。我们能够做到的是牢牢记住: 每

    一种生物都在努力以几何级数增加其个体的数目;每一生物在生命的

    某一时期、在某一年中的某个季节,在每一代或间隔一定时期,都不

    得不为生存而斗争,而且随时都可能遭到重大毁灭。说到生存斗争,

    我们聊以自慰的信念是: 自然界的斗争不是无间断的,我们不必为之

    感到恐惧,死亡的来临通常是迅速的,而强壮、健康、幸运的生物不

    但能生存下去,而且必能繁衍下去。

    第4章 自然选择即适者生存

    自然选择——自然选择与人工选择的比较——自然选择对次要性状的作用——自然选择对不同年龄和不同性别生物的作用——性选择——同种个体间杂交的普遍性——杂交、隔离、个体数量等对自然选择结果的有利和不利因素——自然选择的缓慢作用——由自然选择造成的生物绝灭——与小区域生物的分异和驯化作用相关的性状超异——自然选择通过性状趋异和绝灭对共祖之后裔的作用——自然选择对生物分类的解释——生物结构等级的进步——低等生物的保存——性状趋同——物种繁衍的程度——摘要

    上一章所简要讨论过的生存斗争,到底对物种的变异有什么影响

    呢?在人类手中产生巨大作用的选择原理,能适用于自然界吗?回答是

    肯定的。我们将会看到,在自然状态下,选择的原理能够极其有效地

    发挥作用。我们必须记住,在自然状态下的生物也会产生如家养生物

    那样无数的微小变异和个体差异,只是程度稍小些而已。此外,还应

    记住的是遗传倾向的力量。在家养状况下,整个身体构造都具有了某

    种程度的可塑性。但是,正如胡克和阿沙·格雷所说,在家养生物

    中,我们普遍看到的变异,并不是由人类作用直接产生出来的;人类

    既不能创造变异,也不能阻止变异发生,人类只是保存和积累已发生

    的变异。当人类无意识地把生物置于新的、变化着的生活条件中时,

    变异就产生了;但类似的生活条件的变化,在自然状态下确实也可能

    发生。我们还应记住,一切生物彼此之间及生物与其自然生活条件之

    间有着多么复杂密切的关系;因而,那些构造上无穷尽的变异,对于

    每一生物,在变动的环境下生存,可能是很有用处的。既然家养生物

    肯定发生了对人类有益的变异,难道在广泛复杂的生存斗争中,对每

    一个生物本身有益的变异,在许多世代相传的历程中就不会发生吗?由

    于繁殖出来的个体比能够生存下来的个体要多得多,我们可以毫不怀

    疑地说,如果上述情况的确发生过,那么具有任何优势的个体,无论

    其优势多么微小,都将比其他个体有更多的生存和繁殖的机会。另一

    方面,我们也确信,任何轻微的有害变异,最终都必然招致绝灭。我

    把这种有利于生物个体的差异或变异的保存,以及有害变异的毁灭,

    称为“自然选择”或“适者生存”。无用也无害的变异,则不受自然

    选择作用的影响,它们或者成为不固定的性状,如在某些多型物种里

    所看到的性质一样,或者根据生物本身和外界生存环境的情况,最终

    成为生物固定的性状。

    动物演化分叉树图/达尔文主义的核心思想就是认为地球上所有的物种都是由其他物种逐步演变而来,而且万物共祖。达尔文于1837年在他的第一本“物种起源”笔记本中勾画出最早的“动物演化分叉树图”表达了他的进化思想。22年后《物种起源》正式出版时,这幅图规范了许多。

    对于使用“自然选择”这个术语,有的人误解,有的人反对,有

    的人甚至想象自然选择会引起变异。其实自然选择的作用,仅在于保

    存已经发生的对生活在某种条件下的生物有利的变异。没有人反对农

    学家们所说的人工选择的巨大效果。但即便是人工选择,也必须先有

    自然形成的个体差异,人类才能够依照某种目的加以选择。还有人反

    对说,“选择”一词含有被改变动物自身的有意识选择之义,既然植

    物没有意志作用,“自然选择”对它们是不适用的!从字面上看,“自

    然选择”肯定是不确切的用语;但是谁能反对化学家在描述元素化合

    时用“选择的亲合力”这一术语呢?虽然某种酸并不是特意选择某一种

    盐基去化合的。有人说我把自然选择说成是一种动力或神力;可是有

    谁反对过某学者的万有引力控制行星运动的说法呢?人们都知道这些比

    喻所包含的意义,为了简单明了起见,这种名词也是必要的。此外,

    要想避免“自然”一词的拟人化用法也是很难的,但是我所指的“自

    然”,是指许多自然法则的综合作用及其后果,而法则指的是我们所

    能证实的各种事物的因果关系。只要稍微了解一下我的论点,就不会

    再有人坚持如此肤浅的反对意见了。

    为使我们完全明白自然选择的大概过程,最好研究一下某个地

    区,在自然条件轻微变化下发生的事情。例如: 在气候变化的时候,

    当地各种生物的比例数几乎立刻也会发生变化,有些物种很可能会绝

    灭。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地区的生物,都是由密切复杂的相互关系连

    接在一起的,即使不因气候的变化,仅仅是某些生物比例数的变化,

    就会严重影响到其他生物。如果一个地区的边界是开放的,新的生物

    类型必然要迁入,这就会严重扰乱原有生物间的关系。我们曾指出,

    从外地引进一种树或一种哺乳动物会引起多么大的影响。如果是在一

    个岛上,或是在一部分边界被障碍物环绕的地方,新的善于适应环境

    的生物不能自由地进入这里,原有自然生态中出现空隙,必然会被当

    地善于发生变异的种类所充填。而这些位置,在迁入方便的情况下早

    就被外来生物所侵占了。在此种情况下,凡是有利于生物个体的任何

    微小变异,都能使此个体更好地去适应改变了的生活条件,这些变异

    就可能被保存下来,而自然选择就有充分的机会去进行改良生物的工

    作了。

    正如第1章所指出的,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自然条件的变化可

    能使变异性增加。外界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有益变异的机会便会增

    加,这对于自然选择显然是有利的。如果没有有益变异的产生,自然

    选择也就无所作为。说到“变异”,不应忘记的是,变异中也包括个

    体差异。既然人类能在一定方向上积累个体差异,而且在家养的动植

    物中效果显著,那么,自然选择也能够而且更容易做到这一点,因为

    它可以在比人工选择长久得多的时间内发挥作用。我认为不必通过巨

    大的自然变化,如气候的变化,或通过高度隔绝限制生物迁移,便可

    使自然生态系统中出现某些空白位置,以使自然选择去改进某些生物

    性状,使它们填补进去。因为每一地区的各种生物是以极微妙的均衡

    力量在进行竞争,当一种生物的构造或习性发生微小变化时,就会具

    有超过其他生物的优势,只要此种生物继续生活在同样的环境条件

    下,以同样的生存和防御方式获得利益,则同样的变异将继续发展,

    此物种的优势就会越来越大。可以说没有一个地方,那里的生物与生

    物之间,生物与其生活的自然地理条件之间,已达到了适应的完美程

    度,以至于任何生物都不需要继续变异以适应得更好一些了,因为在

    许多地区,都可以看到外地迁入的生物迅速战胜土著生物,从而在当地

    获得立足之地的事实。根据外来生物在各地仅能征服某些种类的土著

    生物的事实,我们可以断定,土著生物也曾产生过有利的变异以抵抗

    入侵者。

    通过有计划的或无意识的选择方法,人类能够产生并确实已经产

    生极大的成果,那么自然选择为什么就不能产生如此效力呢?人类仅就

    生物外部的和可见的性状加以选择,而“自然”(请允许我把“自然保

    存”或“适者生存”拟人化)并不关心外表,除非是对生物有用的外

    表。“自然”可以作用到每一内部器官、每一体质的细微差异及整个

    生命机制。人类仅为自己的利益去选择,而“自然”却是为保护生物

    的利益去选择。从选择的事实可以看出,每一个被选择的性状,都充

    分受到“自然”的陶冶;而人类把许多不同气候的产物,畜养于同一

    地区,很少用特殊、合适的方式去增强每一选择出来的性状。人类用

    同样的食料饲养长喙鸽和短喙鸽,也不用特殊的方法,去训练长背的

    或长脚的哺乳动物,人类把长毛羊和短毛羊畜养在同一种气候下,也

    不让最强壮的雄性动物通过争斗获得雌性配偶。人类也不严格地把所

    有劣等动物淘汰掉,反而在各个不同的季节里,利用人类的能力不分

    良莠地保护一切生物。人类往往根据半畸形的生物,或至少根据能引

    起他注意的显著变异,或根据对他非常有用的某些性状去进行选择。

    在自然状态下,任何生物在构造上和体质上的微小差异,都能改变生

    存斗争中的微妙平衡关系,并把差异保存下来。与自然选择在整个地

    质时期内的成果比较起来,人类的愿望与努力,只是瞬息间的事,人

    类的生涯是多么短暂,所获得的成果也是多么贫乏!“自然”产物的性

    状,比人工产物的性状更加“实用”,它们能更好地适应极其复杂的

    生活条件,能更明显地表现出选择优良性状的高超技巧,对此,难道

    我们还会感到惊奇吗?

    打个比喻说吧,在世界范围内,自然选择每日每时都在对变异进

    行检查,去掉差的,保存、积累好的。不论何时何地,只要一有机

    会,它就默默地不知不觉地工作,去改进各种生物与有机的和无机的

    生活条件的关系。除非标志出时代的变迁,岁月的流逝,否则人们很

    难看出这种缓慢的变化,而人们对于远古的地质时代所知甚少,所以

    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只是现在的生物与以前的生物不同而已。

    要形成一个物种就要获得大量的变异,因此在这个变种一旦形成

    之后,可能经过一个长时期,再经历一次变异,或是出现与以前相同

    的有利个体的差异,而这些差异必须再次被保存下来,这样一步一步

    地发展下去才行。由于相同的个体差异时常出现,我们便不能认为,

    上述设想是毫无根据的假设。但它是否正确,还要看它能否符合并合

    理解释自然界的普遍现象来进行判断。另一方面,通常有人认为可能

    发生的变异量是十分有限的,这也纯粹是一种设想。

    虽然,自然选择只能通过给各种生物谋取自身利益的方式而发挥

    作用,因此我们看到,即便是我们认为不重要的性状和构造,自然选

    择的结果,对生物来说也很重要。当我们看到食叶的昆虫呈绿色,食

    树皮的昆虫呈灰斑色;在冬季,高山上的松鸡呈白色,而红松鸡的颜

    色呈石南花色时,我们一定会相信,这些颜色是为了保护这些鸟与昆

    虫,使其免遭危害。松鸡如果不在生命的某个时期死亡,它们的数量

    就会无限量地增加,人们知道,大多数松鸡是受食肉鸟的捕食而死亡

    的。鹰是靠视力来捕捉猎物的,鹰的视力极强,以至于欧洲大陆某些

    地区的人们被告诫不要养白鸽,因为白鸽最易受害。所以自然选择就

    有效地给予每一种松鸡以适当的颜色,而这些颜色一旦获得就被持续

    不变地保存下来。不要以为偶然杀害一只颜色特别的动物不会产生什

    么影响,要记住,在白色羊群中除去一只略显黑色的羔羊是何等重

    要。前面已经谈到在弗吉尼亚,有一种吃“色根”(paintroot)的猪,

    食了以后是死是活,全由猪的颜色来决定。就拿植物来说,植物学家

    认为果实的茸毛和果肉的颜色是极不重要的,但优秀的园艺学家唐宁

    (Downing) 说, 在美国无毛的果实比有毛的果实容易受象鼻虫

    (Curculio)的危害,紫色的李子比黄色李子容易染上某种疾病,黄色

    果肉的桃子比其他颜色果肉的桃子更易受一种疾病的侵害。如果通过

    人工选择的种植方法来培育这几个变种,小的变异就会形成大的变

    异;但在自然状态下,这些树木得与其他树木及大量敌害作斗争,那

    么各种差异将有效地决定哪一个变种能够获胜,是果实有毛的还是无

    毛的,是黄色果肉的还是紫色果肉的。

    就我们有限的知识来判断,物种间有些微小差异似乎并不重要,

    但不要忘记,气候、食物等等因素无疑要对这些小小差异产生直接影

    响。还应注意的是,根据器官相关法则,一个部分发生变异而且变异

    被自然选择进行积累时,其他想象不到的变异将随之产生。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在家养状态下,在生命某一时期出现的变异

    可能在其后代的同一时期出现,例如,许多食用和农用种子的形状、

    大小及味道,蚕在幼虫期和蛹期的变种,鸡卵和雏鸡绒毛的颜色及牛

    羊在成熟期前生出的角。同样地,在自然状态下,通过积累某一阶段

    的有益变异和在相应阶段的遗传,自然选择也能在任何阶段对生物进

    行作用并使之改变。如果植物的种子被风吹送得越远,对它就越有

    利,自然选择定会对此发生作用,而且这并不比棉农用选择法来增加

    棉桃或改进棉绒更困难。自然选择能使昆虫的幼虫变异以适应可能发

    生的事故,而这些事故,与成虫期所遇到的截然不同。通过相关的法

    则,幼虫期的这些变异反过来会影响到成虫的构造,成虫期的变异也

    反过来会影响幼虫的构造。不过在所有情况下,自然选择都将保证这

    些变异是无害的,否则这个物种就会绝灭了。

    自然选择可以根据亲体使子体的构造发生变异,也能根据子体使

    亲体的构造发生变异。在群居的动物中,如果选择出来的变异有利于

    群体,自然选择就会为了整体的利益改变个体的构造。自然选择不可

    能在改变一个物种的构造时不是为了对这一物种有利而是为了对另一

    物种有利。虽然在自然史著作中有对此种作用的记载,但是我们没有

    见到一个能经得起检验的实例。自然选择可以使动物一生中仅用一次

    的重要构造发生极大变化,例如: 某些昆虫专门用于破茧的大颚或雏

    鸟破卵壳用的坚硬的喙尖。有人说,优良的短喙翻飞鸽死在蛋壳里的

    数量比能破壳孵出的多,所以养鸽者必须帮助它们孵出。假如为了这

    种鸽自身的利益,自然选择使这种成年鸽具有极短的喙,必定是一个

    非常缓慢的变异过程,而在这个严格选择的过程中,那些在蛋壳内具

    有强有力喙嘴的雏鸟将被选择出来,因为弱喙的雏鸟必然死在蛋壳

    内,或者蛋壳较脆弱易破碎的,也可能被选择出来,因为和其他构造

    一样,蛋壳也是能够变异的。

    可以说,一切生物都会遭受意外死亡,但这并不会影响或极少影

    响自然选择的进行。例如: 每年大量的种子和卵会被吃掉,如果它们

    发生了某种可免遭敌害吞食的变异,通过自然选择它们就会改变这种

    情况。如果不被吞食,由这些卵和种子长成的个体,可能比偶然存活

    下来的个体更能适应其生活条件。同样,无论能否适应生活条件,大

    量成年的动植物每年也会因偶然原因死亡,而这种死亡并不因它们在

    其他方面可能具有对生物有利的构造和体质有所减轻。但是,不论遭

    受多么大的毁灭,只要一个地区的动物没有完全被消除,只要卵和种

    子有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能够生长发育,在这些幸存者中最能适应生

    活环境的个体,就会通过有利的变异,比那些适应较差的个体繁殖出

    更多的后代。如果一种生物因上述原因被全部绝灭(事实上常有此等情

    况发生),那么,自然选择就不能再在有利生物的方向上发生作用了。

    但不会因为这一点而使我们怀疑,自然选择在其他时期、以其他方式

    产生的效果,因为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设想许多物种,是在同一时

    间、同一地点发生变异的。

    性选择

    在家养状态下,有些特征往往只见于一个性别,并只通过这个性

    别遗传;在自然状态下无疑也有这种情况。因此,通过自然选择作

    用,有时雌雄两性个体在不同生活习性方面都能发生变异,或者更常

    见的是某一性别对另一性别的关系发生变异。这促使我必须谈一下所

    谓“性选择”的问题。性选择的形式,并不是一种生物为了生存而与

    其他生物,或与外界自然条件进行的斗争,而是在同一物种的同一性

    别的个体间,一般是雄性之间,为了获得雌性配偶而发生的斗争。这

    种斗争的结果,不是让失败的一方死掉,而是让失败的一方不留或少

    留下后代,所以性的选择不如自然选择那样激烈。一般来说,最强壮

    的雄性,是自然界中最适应的个体,它们留下的后代也最多。但往往

    胜利并不全靠体格的强壮,而是靠雄性特有的武器。如无角雄鹿和无

    距(spur)(雄鸡爪后面像脚趾似的突出部分——译者注)公鸡就难留下

    很多后代。由于性选择可以使获胜者得到更多繁殖的机会,所以和残

    忍的斗鸡者挑选善斗的公鸡一样,性选择可以赋予公鸡不屈不挠斗争

    的勇气、增加距的长度和在争斗时拍击翅膀以加强距的攻击力量。我

    不知道在动物的分类中,哪一类动物没有性选择的作用。有人曾描述

    说,雄性鳄鱼(alligator)在争取雌性时会像美洲印第安人跳战斗舞蹈

    那样吼叫并旋绕转身;雄鲑鱼(salmon)整天彼此争斗;雄性锹形虫

    (stag-beetle)的大颚常被其他雄虫咬伤。非凡的观察家法布尔(M.

    Fabre)曾多次见到一种膜翅目昆虫(hymenopterousinsect)为了争夺雌

    虫而发生争斗,雌虫似乎漠不关心地观战,最后随着胜利者而去。这

    种争斗,可能在“多妻”的雄性动物中最为激烈,而这种雄性常有特

    殊的武器。食肉动物原来就已具备良好的战斗武器,性选择又使它们

    和别的动物一样,又具备了更特殊的防御手段,例如雄狮的鬃毛,雄

    鲑鱼的钩形上颚等等。要知道,为了在战斗中取胜,盾的作用和矛、

    剑是同等重要的。

    就鸟类来说,这类争斗要平和得多。研究过这一问题的人都相

    信,许多鸟类的雄性间最激烈的斗争,是用歌唱去吸引雌鸟。圭亚那

    (Guiana)的岩鸫(rook-thrush)、极乐鸟(birds of paradise)及其他

    鸟类常常聚集一处,雄鸟一个个精心地以最殷勤的态度显示它们艳丽

    的羽毛,在雌鸟面前做出种种奇特的姿态,而雌鸟在一旁观赏,最后

    选择最有吸引力的雄鸟做配偶。仔细观察过笼养鸟的人,都知道鸟有

    各自的爱憎。赫龙爵士(Sir R. Heron)曾描述他养的斑纹孔雀是如何

    极为成功地吸引了所有的雌孔雀。这里虽不能叙述详情,但是可以说

    人类能在很短时间内按自己的审美观标准,使矮脚鸡具有美丽、优雅

    的姿态。毫无疑问,在数千代的相传中,雌鸟一定会根据它们的审美

    标准,选择出声调最动听、羽毛最美丽的雄鸟,并产生了显著的性选

    择效果。在生命不同时期出现的变异,会在相应时期单独出现在雌性

    后代或者雄、雌两性后代身上,性选择会对这些变异起作用;用这种

    性选择的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雄鸟和雌鸟的羽毛为何不同于

    雏鸟羽毛的著名法则,在此就不详细讨论这个题目了。

    因此任何动物的雌雄两体,如果它们的生活习性相同而构造、颜

    色或装饰不同,可以说这些差异主要是由性选择造成的,即: 在世代

    遗传中,雄性个体把稍优于其他雄性的攻击武器,防御手段或漂亮雄

    壮的外形等特点,遗传给它们的雄性后代。不过,我们不应该把所有

    性别间的差异,都归因于性选择,因为在家养动物中,有些雄性专有

    的特征并不能通过人工选择而扩大。野生雄火鸡(turkey-cock)胸间的

    丛毛,其实并无用处,而在雌火鸡眼里,也很难说这是一种装饰;说

    实在的,如果这丛毛出现在家养动物身上,就会被视为畸形。

    自然选择,即适者生存作用的实例

    让我设想一两个例子,来说明自然选择是如何起作用的吧。以狼

    为例,在捕食各种动物时,狼有时用技巧,有时用力量,有时则用速

    度。假设一个地区由于某种变化,狼所捕食的动物中,跑得最快的鹿

    数量增加或其他动物数量减少,这是狼捕食最困难的时期,在这种情

    况下,当然只有跑动最敏捷、体型最灵巧的狼才能获得充分的生存机

    会,从而被选择和保存,当然它们还必须在各个时期总能保存足够的

    力量去征服和捕食其他动物。人类为了保存最优良的个体,(并非为了

    改变品种)在进行仔细有计划的或无意识的选择时,能提高长嘴猎狗

    (灵)的敏捷性。毫无疑问,自然选择也会产生如此效果。顺便提一

    下,根据皮尔斯先生(Mr. Pierce)所说,在美国的卡茨基尔山脉

    (Catskil Mountains)栖息着两种狼的变种,一种形状略似长嘴猎狗,

    逐鹿为食,另一种则躯干较粗而腿较短,常常袭击牧人的羊群。

    请注意,在上述例子中,我说的是那些体型最灵巧的狼能被保存

    下来,并不是说任何单个的显著变异都被保存下来。在本书的前几版

    中,有时我曾说过单个显著变异的保存是常常发生的。因为过去我认

    为个体差异非常重要,并因此详细谈论人类无意识选择的结果,这种

    选择是靠保存一切或多或少有价值的个体及除去不良个体而进行的。

    以前我也曾观察到,在自然状态下,任何偶然发生的构造差异,都是

    很难被保存下来的。比如一个大而丑的畸形,即便在最初阶段被保存

    下来,而其后由于持续地与正常个体杂交,其特性一般都会消失。但

    是,直到我读了刊登在《北英评论》(North British Review, 1867)

    上的一篇很有价值、很有说服力的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单独的变异,

    不论是细微的还是显著的,都难以长久保存下去。这位作者以一对动

    物为例,说明虽然这对动物一生可产200个仔,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

    死亡,平均仅有两个仔可以存活下来并繁殖后代。对于大多数高等动

    物来说,这是一种极端情况的估计,但对于许多低等动物来说情况绝

    非如此。此作者指出,如果一个新出生的幼体因某方面的变异可获得

    优于其他个体两倍的存活机会,但因死亡率太高,其结果存活下去仍

    会困难重重。文章指出,假设它能生存并繁殖,并且有半数的后代遗

    传了这种有利变异,其后代也只是具有稍强一点的生存和繁殖的机

    会,而这种机会在以后历代还会减少下去。我想这些论点无疑是正确

    的。如果一种鸟因长有弯钩的喙而容易获得食物,假使这种鸟里有一

    只生来就有极为弯钩的喙,并因此免于毁灭而繁殖。尽管这样,这只

    鸟要排除普通类型而永久独自繁殖下去的机会还是很少的。根据在家

    养动物中所观察到的情况,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把大量的、多少有点

    弯钩喙的个体一代又一代地保存下来,把直喙的个体大量地除去,必

    然能达此目的。

    不应忽视的是,由于相似的组织结构受到类似的作用,使一些显

    著的变异会屡次出现,这些变异不应仅仅被视为个体差异,从家养生

    物中可以找到很多此类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变异的个体,起初

    没有把新获得的性状传给后代,只要生存条件保持不变,无疑它将会

    把同样方式的更强变异遗传给后代。毫无疑问,这种依同样方式变异

    的倾向,往往非常强烈,可使同一物种的所有个体,可以不经任何选

    择作用便产生相似的变异;或者是一个物种的1/3、1/5或1/10的个体

    受到这样的影响。关于这种情况,可以举出若干实例。例如,格拉巴

    (Graba)估计在法罗群岛(Faroe Islands)约有1/5的海鸠(quillemot)

    属于一个显著的变种,这个变种以前被列为一个独立的物种而被称为

    Uria Lacrymans。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变异是有利的,根据适者生存

    的原理,原有的类型很快就会被变异了的新类型所取代。

    以后我还要谈到,杂交有消除各种变异的作用。在此要说明的

    是,大多数动物和植物都固守本土,一般都不做不必要的流动。甚至

    迁徙的鸟类,也常常返回到它们的原住地。因此每一个新形成的变

    种,起初一般都生活在原产地区,这似乎是自然状态下变种的普遍规

    律。这样,许多发生相似变异的个体,很快就会聚成小的群体,共同

    生活共同繁殖。如果新变种在生存斗争中获胜,它便会从中心区域慢

    慢扩散,在不断扩大的区域边缘和那些没有改变的个体进行斗争并征

    服它们。

    再举一个较复杂的例子来说明自然选择的作用吧。有些植物分泌

    甜汁,这显然是为了排除体液内的有害物质。例如某些豆科植物

    (Leguminosae)从托叶基部的腺体排出分泌物,普通月桂树(laurel)从

    叶背分泌液体。这种甜汁量虽少,却被昆虫贪婪地寻求着,然而这些

    昆虫的来访,对植物本身并无任何益处。假如甜汁是从一种植物的若

    干植株的花里分泌出来的,寻找这种甜汁(花蜜)的昆虫会沾上花粉,

    并把花粉从一朵花传到另一朵花上去,这样同种的两个不同个体,就

    可以进行杂交,从而产生强壮的幼苗,并使幼苗得到更好的生存和繁

    殖机会。这些情况极为常见。那些花蜜腺体最大的植株,分泌的花蜜

    最多,最常受到昆虫的光顾,因而获得杂交机会也就最多。长此以

    往,它们就会占有优势并形成一个地方变种。有些花的雄蕊和雌蕊所

    处的位置能适合前来采蜜昆虫的大小和习性,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

    昆虫传授花粉,这样的花同样也会受益。如果一只来往于花间的昆虫

    并不采蜜而专采花粉,这种对花粉的破坏显然是植物的一种损失,因

    为花粉是专为受精用的。可是如果因这一昆虫的媒介作用,少量的花

    粉由一朵花传到另一朵花,最初可能出于偶然,尔后就可能形成习

    惯,这种情况促进了植物的杂交,即使9/10的花粉损失掉了,对于花

    粉被盗的植物来说,结果仍然是非常有利的。因而,那些产花粉较多

    的、粉囊较大的个体将被选择出来。

    如果上述过程长期继续下去,植物就将变得很能吸引昆虫,昆虫

    也就不自觉地在花间规律而有效地传递花粉。这方面突出的例子很

    多。现举一例,这个例子同时还能说明植物雌雄分株的步骤。有些冬

    青树(holly-tree)只生雄花,每花有四枚含少量花粉的雄蕊和一枚不

    发育的雌蕊;另一雌冬青树只生雌花,每花有一枚发育完全的雌蕊和

    四枚粉囊萎缩的雄蕊,且雄蕊上无一粒花粉。在距一株雄冬青树60码

    的地方,我找到一株雌冬青树并从不同枝干上采下20朵花,当我把雌

    花柱头放在显微镜下观察时,发现所有柱头上毫无例外地都沾有几粒

    花粉,有的还相当多。那几天风是从雌树的方向吹往雄树,所以这些

    花粉不是由风力传送的;虽然天气很冷并有暴风雨,(这对蜂类不利)

    但是我检查的所有雌花都因在花间寻找花蜜的蜂而有效地受精了。现

    在再回过头来谈一下我们想象的情况: 一旦植物变得很能吸引昆虫,

    以至昆虫在花间规则地传递花粉,另一个步骤可能就开始了。博物学

    者们都不怀疑所谓“生理分工”的益处,因此我们相信,一树或一花

    只生雄蕊而另一树或另一花只生雌蕊对植物是有利的。栽培的植物和

    被置于新的生活环境的植物雄性器官,有时是雌性器官的功能会有所

    减退。在自然状态下,这种情况也会发生,即使程度极其轻微。既然

    花粉已经能在花间有规律地传递,既然“生理分工”的原理显示,更

    完全的性别分离对植物更为有利,那么雌雄分离的倾向越显明的个

    体,将会不断受益并被选择,直到雌雄两体最终完全分离。许多植物

    的雌雄分离显然正在进行之中。如果要说明植物如何通过二形性和其

    他手段来达到雌雄分离的不同步骤,那是要花费很大篇幅的。这里我

    只补充一点,即根据阿沙·格雷的研究,在北美有几种冬青树确实处

    于一种中间状态,正如他所说的,是一种或多或少的“异株杂性”。

    现在谈谈吃花蜜的昆虫。假如一种普通的植物因连续的选择作用

    而使花蜜逐渐增加,而某种昆虫又是以这种花蜜为食的。我能举出多

    种例子说明蜂是如何急于采蜜而设法节省时间的。例如,一些蜂习惯

    于在花的基部咬一口来吸食花蜜,而本来它们稍费点劲就能从花的开

    口部位钻到花里去。想到这些情况,我们就会相信,那些容易被忽视

    的微小个体差异,如口吻的长度、弯曲度等等,在一定条件下,对于

    蜂和其他昆虫是有利的。因此有些个体能比其他个体更快地获得食

    物,它们所属的群体能够繁盛,而从它们分出去的许多蜂群也都继承

    了同样的性状。普通红三叶草和肉色三叶草(T. incarnatum)的管形花

    冠,粗看上去长度并无差异,但蜜蜂可以轻易地吸取肉色三叶草的花

    蜜却不能吸到红三叶草的花蜜;能采红三叶草花蜜的只有野蜂。蜜蜂

    不能享受遍布田野的红三叶草花蜜,但它们肯定是喜好这种花蜜的,

    因为我曾多次观察到,只有在秋季,众多蜜蜂才能通过野蜂在红三叶

    草基部咬破的孔道吸取花蜜。这两种三叶草花冠的长度决定着蜜蜂能

    否采蜜,但其差异一定十分微小,因为有人肯定地说,红三叶草在收

    割后第二季作物开的花要小一点,而那时蜜蜂就来采蜜了。不知此说

    是否准确,也不知另外一篇发表的文章是否可信。那篇文章说,意大

    利种的蜜蜂可以吸取红三叶草的花蜜,而这种蜂一般认为是普通蜂的

    变种,而且与普通蜂可以自由交配。可以说,在长满红三叶草的地

    方,具有略长或不同形状吻的蜂能够获得好处。从另一方面来说,由

    于红三叶草完全靠能来采花蜜的蜂受精,如果一个地区的野蜂少了,

    则花冠较短或分裂较深的植株,将会得到好处,而蜜蜂也就可以采这

    种红三叶草的花蜜了。现在,我们理解了蜂与花是如何通过不断保存

    结构上互相有利的微小差异,同时发生或先后发生变异以达到完美的

    相互适应了。

    我知道,用上述想象的例子来说明自然选择的原理,是会遭到反

    对的,正如莱伊尔爵士最初“用地球近代的变迁来解释地质学”时遇

    到反对一样。不过现在再运用仍然活跃的一些地质作用来解释深谷和

    内陆崖壁的形成时,很少再有人说那是微不足道或毫无意义了。自然

    选择的作用,仅在于把每个有益的微小遗传变异保存和积累起来。近

    代地质学已经抛弃了那种一次大洪水就能凿出一个大山谷来的观点,

    同样地,自然选择学说也将排除那种以为新生物类型能连续被创生,

    或者生物的构造能够突然发生大变异的观点。

    个体杂交

    关于这个题目先从侧面讲几句吧。除了人们不太了解的奇特的单

    性生殖以外,很明显,凡是雌雄异体的动植物,每次生育都必须交配

    才行。可是对雌雄同体的生物而言,这种情况就很不明显。不过有理

    由相信,一切雌雄同体的个体,会偶然地或是习惯性地两两结合以繁

    衍其类。很久以前,斯普兰格尔(Spreagel)、奈特和凯洛依德就曾含

    蓄地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下面我们就要谈到这一观点的重要性。对于

    这个题目我准备了许多材料足以详加讨论,但我还是不得不力求简

    略。一切脊椎动物、昆虫及其他大类的动物,都必须交配才能生育。

    近代研究的结果,使过去认为是雌雄同体的生物数目,已大为减少。

    至于真正雌雄同体的生物,大部分也必须两两结合。也就是说,为了

    繁殖,两个个体要进行有规律的交配,这正是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

    至于那些不经常交配的雌雄同体动物和大多数雌雄同体的植物,我们

    有什么理由想象它们必须通过交合而繁殖呢?对于此等情况肯定不能一

    一详谈,只是讲个大概而已。

    首先,我已搜集了大量事实,做了许多实验,证明不同变种间的

    杂交或同一变种内不同品系个体间的杂交,可以使动植物的后代变得

    强壮并富于生殖力,这与养殖家们的普遍信念是一致的;反之,近亲

    交配必定减弱个体的体质和生殖力。这些事实使我相信自然界的法则

    是: 靠自体受精,生物不可能世代永存,与其他个体偶然或每隔一定

    时期进行杂交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把这一观点当作自然法则,我们就

    能理解下述几大类事实,否则用其他任何观点都是解释不通的。凡是

    培养杂交植物的人都知道,花暴露在雨下是非常不利于受精的。可实

    际上雌雄蕊完全暴露的花何等之多!这里只有用异体杂交的必要性,才

    能解释雌雄花蕊完全暴露的情况,也就是说那是为了让其他花的花粉

    能够自由进入的缘故(尽管花朵内雌雄蕊排列的极近,便于自花受

    精)。此外还有许多花,例如蝶形花科即豆科的花,它们的结籽器官是

    紧紧包裹起来的,但这些花对于昆虫的来访几乎都有完美而奇巧的适

    应。蝶形花必须通过蜂的媒介授粉,如果阻止蜂的来访,这些花的结

    籽能力就会大受影响。昆虫从一朵花飞到另一朵花,肯定要传带着花

    粉,这使植物大受其益。昆虫的作用就像一把驼毛刷子,只要先触一

    下这朵花的雄蕊,再触一下那朵花的雌蕊,受精就可大功告成了。但

    是不要错误地认为,蜂的传粉作用,可以在不同作物中产生许多杂交

    品种,因为在同一雌蕊上,同种植物的花粉比异种植物的花粉具有更

    强大的优势,以至于完全可以消除异种植物花粉的影响,格特纳

    (G?rther)就曾指出过这一点。

    有时,花内的雄蕊会突然弯向雌蕊,有时也会一枚一枚地慢慢弯

    向雌蕊,这些“机关”好像专门为了保证自花授粉而互相配合似的,

    不过雄蕊的颤动往往还可借助昆虫的一臂之力。凯洛依德曾指出刺蘖

    [小蘖、伏牛花(barberry)]就是这种情形。这个属内的植物几乎都

    有这种特别有利于自花传粉的机能。但是,众所周知,把近缘的物种

    或变种种植在彼此靠近的地方,就难以培育出纯种的幼苗,因为它们

    会大量地自然杂交。在其他一些情况下,自花授粉的条件是很不利

    的,某些特殊机制会有效地阻止雌蕊接受自花的花粉。斯普林格尔和

    其他作者的著作中都谈到过这一点,我个人也观察到这种情况。例

    如,亮毛半边莲(Lobelia)就有一种美丽精巧的机构,能够在雌蕊准备

    受粉以前把无数的花粉从粉囊中全部散放出去,至少在我的园中,昆

    虫从来不造访这种花,所以它也就不结籽。但是当我把一花的粉放在

    另一花的柱头上,它就能结籽并可从中育出幼苗。而我园中另一种常

    有蜂来造访的半边莲就很容易结籽。在没有特殊构造阻止雌蕊自花授

    粉的情况下,我本人、斯普林格尔以及最近的希得伯朗(Hildebrand)

    及其他人,都能证实这些花或者在雌蕊准备授粉前粉囊就已破裂,或

    者虽然雌蕊已经可以授粉了但花粉尚未成熟,所以这种所谓两蕊异熟

    的植物,实际上与雌雄异体的植物一样,都得经过杂交才会授粉。前

    面讲过的二形性或三形性的植物也属此种情况。这些事例是多么奇特

    啊!同一花内花粉与柱头的位置靠得那么近,好像是专门为自花授粉而

    生似的,可实际上却又彼此都用不上。这些现象似乎令人费解,但

    是,如果我们用偶然的异体杂交的优越性和必然性,来解释这些情

    况,却又是何等简单!

    如果把甘蓝、萝卜、洋葱及其他植物的一些变种,种植在彼此挨

    近的地方,便会发现所得种子育出的幼苗大部分都是杂种。例如,几

    个甘蓝的变种生长在相互挨近的地方,我从它们的种子中培育出233株

    幼苗,便发现能保持原变种性状的只有78株(其中有几株还不太纯)。

    可事实是每一朵甘蓝花的雌蕊都被同一朵花的六个雄蕊和同株植物上

    的其他花朵的雄蕊包围着,而花内的花粉不需要昆虫便可落在雌蕊柱

    头上(因我曾看到未经昆虫传粉的花也能结籽)。上面提到幼苗中有如

    此多的杂种,这一事实只能说明不同变种的花粉比同花花粉有更强的

    授精能力,也进一步证明了同种异体杂交具有优势这一普遍法则的正

    确性。如果用异种进行杂交,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同种花粉几乎总是

    比异种花粉的受精能力强,这个问题在下一章还要作进一步讨论。

    对于一株开满花的大树,假如认为花粉通常只在同树的花间传递

    而极少传到另一树,那就不对了;我们也不应认为,只有在某种特定

    前提下,同树的花才能被看做不同个体。自然界就是这样,它使同一

    树的花雌雄分异,此时,虽然雌花、雄花同生一树,花粉也必须由一

    花传到另一花;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花粉也肯定能从一树传到另一

    树。一切属于“目”一级的树,雌雄分化现象通常比其他植物多,在

    英国就有这种情况。应我的要求胡克博士把新西兰的树木列成表格,

    阿沙·格雷博士把美国的树也排列成表,所显示的结果与我推断的一

    致。不过胡克博士告诉我,这一规律却不适合澳洲的情况。但是我

    想,如果澳洲的树木属于雌雄异熟型,那与雌雄分离所产生的后果是

    一样的。在此,我特别以树木为例进行讨论,目的是为了引起人们对

    这个问题的注意。

    现在让我们简要地谈谈动物方面的情况吧。尽管很多陆生动物是

    雌雄同体的,(如陆生软体动物和蚯蚓等)但它们都需要交配方可授

    精。目前还找不到一种陆生动物是能够自体受精的。这一显著的事实

    与陆生植物形成了强烈对比,但根据偶然杂交的必要性原理,就可完

    全理解这个事实。由于受精体制不同,陆生动物除了两体相交,不可

    能像植物那样借助虫媒、风媒及其他手段进行偶然杂交。水生动物中

    有一些雌雄同体者是能够自体受精的,但水流显然可使它们获得杂交

    的机会。我曾向权威学者赫胥黎教授(Prof. Huxley)请教,世上是否

    存在某种雌雄同体动物,它的生殖构造完全封闭在体内,不需要与外

    界沟通,其受精过程也不会受到其他个体的影响;他告诉我,正如在

    花类找不到这种例子一样,在动物中也找不到这样的例子。上述情况

    使我很长时间难以解释蔓足类(Cirripedes)的受精过程,幸好,一个

    偶然的机会使我能够证明两个自体受精的个体,有时确实能进行杂交

    的。

    有些同科甚至同属的动、植物,尽管在整体构造机制上非常一

    致,可是有些是雌雄同体,有些却是雌雄异体,这一定使许多博物学

    家感到惊异。但是,如果一切雌雄同体的物种都能偶尔进行杂交,那

    么它们与雌雄异体者在机能方面也就没有多大差别了。

    根据上述理由及我搜集的大量事实(在此不能一一列出),不同

    动、植物个体间的偶然杂交,即使不是绝对的,那也是一个非常普遍

    的自然规律。

    通过自然选择产生新类型的有利条件

    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显然,包括个体差异在内的大量差

    异,对形成新的生物类型都是有利的。在一定时期内,如果个体数量

    多,出现有利变异的机会也随之增多,这可以补偿每一个体变异量较

    少之不足,而这一点正是导致自然选择成功的重要因素。虽说自然选

    择是在长时间内起作用的,但这时间长度并不是无限的,因为一切生

    物都力求在自然体系中争占一席之地,如果一种生物不能随它的竞争

    者发生相应的改变和改进的话,它就会被消灭掉。如果有利变异不能

    遗传,自然选择也就不能发挥作用。尽管返祖倾向往往会抑制或阻止

    自然选择的工作;但是,既然这种倾向没有能阻止人类通过选择培育

    出各个家养品种来,它又怎么能阻止自然选择的作用呢。

    在有计划的人工选择中,饲养者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选择,如果

    任凭个体自由杂交,他的选择工作就不能成功。但是许多人并不蓄意

    改变品种,他们只是以近乎相同的标准追求完善,试图获得最优良的

    个体来繁衍后代。所选的个体即便未形成新品种,这种无意识的选择

    过程也一定能导致它们缓慢的改进。自然状态下的选择也是如此。在

    一个有限地区内,有些地方的自然体系中尚存一些空位,那么所有向

    着正确方向变异的个体,尽管变异程度不同,都将被保存下来。如果

    在一个很大的地区内,各小区域之间的生活条件必有不同,结果同一

    物种便会在不同区域内发生变异,而新形成的变种则将在各区域的边

    界地带互相杂交。本书第6章将告诉我们,生长在中间地区的中间型变

    种最终要逐渐被邻近地区的一个变种所取代。杂交主要影响那些流动

    性大、生育率低、每育必交配的动物。所以,正如我实际上看到的那

    样,具有这种特性的动物,如鸟类,它们的变种一般仅存在于隔离的

    地区内。对于偶然杂交的雌雄同体生物和流动性差、繁殖率高、每育

    必交配的动物来说,新改良的变种在任何地方都能迅速形成。它们先

    在那里聚集成群,然后才传播开去。这样,新变种的个体才能在一起

    进行大量交配。根据这个原理,育苗人总是在大群的植物中留存种

    子,因为在大群中杂交的机会减少了。

    甚至对于那些每育必交、繁殖不快的动物来说,自由杂交也不能

    够消除自然选择的效果。我能提供大量事例证明: 由于栖息于不同场

    所,各自繁殖于稍不相同的季节及偏爱与同种个体交配等原因,同一

    地区内同一物种的两个变种可以长期保持性状的不同。

    杂交可使同物种或同变种的个体保持性状的纯正和一致,这是杂

    交在自然界中的重要作用,对于每育必交的动物来说,这种作用更为

    有效。前面已经讲过,所有动、植物都会偶然杂交,即便间隔很长时

    间才杂交一次;杂交的后代也比自体受精的后代更强壮、更富于生殖

    力,以至于获得更好的存活和繁殖的机会。所以,从长远看,哪怕极

    为罕见的杂交都会造成极大的影响。至于那些最低等的生物,它们不

    进行有性繁殖,没有个体的结合,也不可能进行杂交,但在相同生活

    条件下要保持性状的一致,只能靠遗传和通过自然选择,除去那些与

    原种有偏离的个体。如果生活条件变了,个体形式也变了,靠自然选

    择保存相似的有利变异可以使变异了的后代获得一致的性状。

    隔离是通过自然选择产生物种变异的又一重要因素。在一个不太

    大的有限或隔离的地区内,有机和无机的生活条件几乎是一致的。在

    这里,自然选择倾向于以同样的方式去改变同一物种内的一切个体,

    这些生物与周边地区生物的杂交也会受到抑制。关于这个问题最近华

    格纳(Moritz Wagner)发表的一篇很有意义的文章表明,隔离在阻止新

    变种进行杂交方面所起的作用比我原先设想的还要大。可是由于前面

    所提到的原因,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同意这位博物学家的观点。当气

    候、陆地的高度等自然条件变化后,隔离所起的重要作用,就是阻止

    外地适应能力更强的生物移入这个地区,因此在这个地区的自然生态

    体系中就空出一些新位置,以待原栖息于此地的生物变异后填充进

    来。最终,隔离为缓慢形成的新生变种提供了时间。当然,有时隔离

    可能是很重要的。但是如果这个隔离区很小,或者周围有障碍物,或

    者自然条件极为特殊,生物的总数就会很少,这样就会减少产生有利

    变异的机会,所以通过自然选择形成新种的过程也就延迟了。

    对于自然选择来说,流逝的时间本身并不起什么作用,它既不推

    动又不妨碍自然选择。我做这样的说明,是因为有人错误地说我认为

    时间在改变物种方面起非常重要的作用,好像一切生物由于内在的规

    律必然要发生变异似的。时间的重要作用仅在于: 它使有利变异的发

    生、选择、积累和固定获得较好机会。此外时间能增进自然环境对每

    一物种的形成所起的直接作用。

    如果我们到自然界中去检验一下这些观点是否正确,观察一下任

    何一个隔离的小地区(例如海洋中的岛屿),就会发现虽然岛上的物种

    数目很少(在地理分布一章将要谈这个问题),但在这些物种中,大部

    分都是本地种,也就是说它们仅生于此地而不生长于世界上任何别的

    地方。所以初看起来,海洋中的岛屿非常有利于新种的产生,但这会

    使我们自欺,因为要确定究竟是一个小的隔离区,还是一个像大陆那

    样的大的开放地区,更有利于生物新类型的产生,我们应该在相等的

    时间内进行比较,而那是我们无法做到的。

    隔离对新物种的产生十分重要,但总的来说,我还是相信地域宽

    广,对新种的产生更为重要,对于那些生存期长,分布广的物种尤其

    如此。广大开放的地区可以容纳同一物种的大量个体,这就增加了产

    生有利变异的机会,而且栖息于一地的大量物种,也使这里的生存条

    件更为复杂。如果大量物种中的一部分发生了变异或改进,其他物种

    势必也要在相应程度上发生改进,否则它们就会被绝灭。每一新类型

    极大地改进后,就会向着开放的毗邻地区扩散,去与其他类型竞争。

    此外,因过去的地面升降运动,目前连接着的广大地区,过去一定曾

    处于互不连接的状态,因此隔离对新种产生所起的良好作用,一定在

    某种程度上发生过。最后,我的结论是: 在某些方面,小的隔离区对

    新种的产生是非常有利的,但是一般来说,变异过程还是在广大的地

    区进行得快;更重要的是,那些已经战胜过许多竞争对手而从大地区

    产生的新类型,一定会分布得更广远,产生更多的新变种和新物种,

    从而在生物界发展史上占有更重要的位置。

    根据以上观点,我们就可以理解某些事实(在地理分布一章中还要

    再讲到这些事实)。例如,与欧亚大陆比起来,在地域较小的澳洲上的

    生物就相形见绌了。又如,大陆上的生物在各处的岛屿上都能驯化。

    小岛上生存斗争不太激烈,也就少有变异,少有灭亡。因此,我们也

    可以理解,为什么希尔(Oswald Heer)说,马德拉的植物区系在一定程

    度上很像已消亡的欧洲第三纪植物区系。一切池塘湖泊等淡水盆地合

    并起来,与海洋和陆地比较,也只是个小小地区,所以淡水生物间的

    生存斗争,不如海洋里的激烈,新类型的产生和旧类型的消亡也都缓

    慢。硬鳞鱼(Ganoid fishes)曾经是一个占优势的目,现在仅从淡水盆

    地中找到这个目留下来的七个属。目前世界上几种形状最奇特的动

    物,如鸭嘴兽(Ornithorh ynchus)和美洲肺鱼(Lepidosiren)只能在淡

    水中找到。它们能像化石一样,把今日自然分类中相隔很远的目在一

    定程度上联系起来。这些异常的生物被称为活化石,它们生活在局限

    的地区内,那里生存斗争不那么激烈,因而较少发生变异。

    现在,让我们在错综复杂的问题所允许的范围内,总结一下经过

    自然选择作用,所产生新物种的有利和不利条件。我认为,对于陆地

    生物来说,地面多次发生升降变迁的宽广地区,最有利于许多新生物

    类型的产生,这些生物既能长久地生存又能广泛分布。如果这个地区

    是一片大陆,那里生物的个体和种类就非常之多,而且置身于激烈的

    生存斗争之中。如果因地面下沉,这个地区变成分隔的大岛,每一个

    岛上同种的个体仍然很多,可是在分布的边缘地区新种的杂交会受到

    限制。因移入被阻断,每一自然条件改变后,各岛上自然生态体系中

    的新位置,就只能由旧物种产生的变异类型来填充,漫长的时间能使

    各岛上的变种进行充分的改进和完善。如果地面再又升高,这些岛又

    能连接成大陆,生存斗争又会激烈起来,最占优势、最完善的变种将

    能够扩散,而不够完善的类型将遭绝灭。在重新连接的大陆上,各种

    生物的相对比例数目将再度发生变化。自然选择将有充分的机会去进

    一步改良旧物种、创造新物种。

    我完全承认,自然选择作用过程大多是非常缓慢的。只有当现存

    生物的变异更适合一个地区自然生态体系中的一些位置时,自然选择

    才能发生作用,而这些位置的出现,有赖于自然条件的缓慢变化和阻

    止更适应的生物从外界的迁入。当旧物种变化后,它们与其他生物间

    的关系就被打乱,新的位置又将出现,以待更适应的类型去占领;但

    所有这一切都是非常缓慢地进行的。尽管同种个体间都存在轻微的差

    异,但要经过漫长的时间,才能使它们身体构造的各部分表现出相当

    显著的差异;自由杂交还会阻碍这种结果的产生。人们一定会说,这

    几种因素足以抵消自然选择的力量,可我不相信情况会这样。另一方

    面,我确实相信自然选择一般是极其缓慢的,在很长时间内仅对同一

    地区的少数个体起作用的。我还相信,这些缓慢的断断续续的选择结

    果,与地质学所告诉我们的世界上生物变化的速度和方式是非常一致

    的。

    如果人工选择的有限力量都能大有作为,那么,尽管自然选择的

    过程十分缓慢,但在漫长的岁月中,通过适者生存的法则,一切生物

    之间,生物与其自然生活条件之间的相互适应关系,一定会无限制地

    向着更完美、更复杂的方向发展变化。

    自然选择造成的绝灭

    在地质学一章里将充分讨论这个问题,但因它与自然选择很有关

    系,所以在此有必要提一下。自然选择的作用只是通过保存在某些方

    面的有利变异,使这些变异能持续下去。由于一切生物都以几何级数

    增加,致使每一地区都充满了生物;随着优势类型个体数目的增加,

    劣势类型的个体数就要减少以至稀少。地质学告诉我们,稀少就是绝

    灭的前奏。我们知道,任何个体数量少的类型在季节气候发生重大变

    动时,或在敌害数量暂时增多时,极有可能遭到灭顶之灾。进一步

    说,如果我们承认物种类型不可能无限地增多的话,那么,随着新类

    型的产生,必然导致众多旧类型的消亡。地质学明确显示,物种类型

    的数目从来没有无限地增加过。现在我们来说明一下,为什么世界上

    的物种数量不能无限地增加。

    我们知道,在任何时期,个体最多的物种可获得最好的机会以产

    生有利变异,对此我们是有证据的。第2章提到的事实显示,正是那些

    常见的,广泛分布的或占优势的物种,产生了最多的有据可考的变

    种。因此,在任何时期,个体稀少的物种,发生变异和改良速度较慢

    的物种,在生存斗争中,它们很容易被已变异和改良过的常见物种的

    后代击败。

    根据这些分析,结果必然是: 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自然选择,

    新物种产生了,而其他物种将变得越来越稀少以至最终绝灭。并且,

    那些与正在变异和改良的类型进行最激烈斗争的类型将最先灭亡。在

    生存斗争一章中我们已经知道,由于具有近似的结构、体质及习性,

    最近缘的类型(同种的各变种,同属或近属的各物种)之间竞争最为激

    烈。其结果是,在每一变种或物种形成的过程中,它们给最近缘种类

    造成了最大的威胁,以至于往往最终消灭它们。在家养动物中,通过

    人类对改良类型的选择,也会出现同样的消亡过程。许多具体的例子

    可以说明,牛、羊及其他动物的新品种和花草的变种,是多么迅速地

    取代了旧的低劣种类的。在约克郡人们都知道,古代的黑牛被长角牛

    取代,长角牛又被短角牛所排挤。用一老农的话说:“简直就像被残

    酷的瘟疫一扫而光。”

    性状趋异

    这个术语所包含的原理是很重要的,许多现象都可以用它来解

    释。首先,即便是那些多少已经具有物种特征的显著变种,与明确的

    物种比起来,彼此间的差异还是小得多,因而在很多场合很难对它们

    进行分类;但我还是认为,变种是形成过程中的物种,我称之为初期

    物种。那么变种间的较小差异是如何扩大为物种间的较大差异的呢?自

    然界中无数的物种呈现显著的差异,而变种是未来显著物种的原型和

    亲体,在它们之间仅呈现出微小而不确定的差异,由此,我们可以推

    论,较小差异向较大差异变化的过程是经常发生的。可以说,仅仅出

    于偶然变异,变种才与亲体之间有了某种性状的不同,后来这一发生

    变异的后代又与亲体在这同一性状方面产生了更大的不同。然而,仅

    此并不能解释同属异种间常见的巨大差异。

    按照惯常的做法,我到家养动植物中去寻求对此事的解释,因为

    在它们中可找到一些相似的情况。人们会承认,彼此差异极大的品

    种,如短角牛与黑尔福德牛,赛跑马和拖车马及鸽子的不同品种等

    等,绝不可能仅仅是在世代相传中靠偶然积累相似变异产生出来的。

    在实践中,有的养鸽者喜爱短喙鸽,有的却喜欢长喙鸽。一个公认的

    事实是,鸽迷们喜欢极端的类型而不喜欢中间类型。他们继续选择和

    饲养那些喙较长的或较短的鸽,就像人们培育翻飞鸽的亚品种那样。

    此外,我们可以设想,在历史初期,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需要快跑的

    马,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需要强壮的高头大马,随着时间的流逝,

    一方不断地选择快马,另一方则不断地选择壮硕的马,这样原来差异

    甚小的两种马会逐渐变为两个差异很大的亚品种,最终在几个世纪之

    后,亚品种就转变为两个界线分明的不同品种了。当两者之间的差异

    继续增大时,那些既不太快又不太壮的中间性状的劣等马就不会被选

    来配种,因此这种马也就逐渐消亡了。从这些人工选择产物中可以看

    到能造成差别的所谓趋异原理的作用,它使最初难以觉察的差异逐渐

    扩大,使品种彼此间以及品种与其亲体间的性状发生分异。

    那么能否把类似的原理应用于自然界呢?我认为这一原理可以非常

    有效地应用于自然界(虽然经过很长时间我才弄清楚该怎样应用),因

    为任何一个物种的后代越是在结构、体质和习性上分异,它就越能占

    据自然体系中的不同位置,因而数量会大大增加。

    从习性简单的动物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情况。以食肉的

    哺乳动物为例,在任何可以容身的地方,哺乳动物的数量早就达到了

    平均饱和数。如果在一个地区,生活条件不发生改变而任其自然发

    展,只有那些发生变异了的子孙们,才能获取目前被其他动物占据着

    的一些位置。例如,它们有的能获取新的猎物,不管是死的还是活

    的;有的能生活在不同的场所,能上树或能下水;有的能减少食肉习

    性等等。总之,食肉动物的后代越能在身体构造和习性方面产生分

    异,它们能占据的位置就越多。如果这一原理可应用于一种动物,那

    么,它就可以应用于一切时期的一切动物。也就是说,只要它们变

    异,自然选择就会起作用;如果不变异,选择就无所作为。植物界的

    情况也是如此。实验证明,如果一块地上只播种一种草,另一块大小

    相等的地上播种多种草,则后一块地上所得的植株数量和干草的重量

    都比前者要多。如果把小麦的变种分成单种和多种两组,并在同样大

    小的土地上种植,也会得到相同的结果。因为只要任何一种草仍在继

    续变异,哪怕差异十分微小,这些彼此不同的变种就能像不同的物种

    或属那样,以同样的方式继续被选择。于是,这一物种的大量个体,

    连同它的变种,都将成功地在同一块土地上存活下去。每年草类中的

    各个物种和变种都要撒下无数的种子,在追求最大限度地增加个体的

    数量方面,可以说是竭尽全力;因此,在万千世代相传的过程中,只

    有那些草类最显著的变种,能够有机会增加个体数目并排除那些变异

    不够显著的变种。当各个变种变异得彼此截然不同时,它们就跻身于

    物种之列了。

    身体构造上的多样性,可使生物最大限度地获得生活空间,许多

    自然环境中的情况,都显示出这一原理的正确性。在一个对外开放、

    可以自由迁入的极小地区,个体之间的生存斗争一定非常激烈,生物

    间的分异也会非常之大。例如,一块生活条件多年相同的3英尺宽4英

    尺长的草地,在这里生长的20种植物分属于8个目的18个属,可见这些

    植物之间的差异有多么大。在地质构造一致的小岛上或是小小的淡水

    池塘里,植物与昆虫的情况也是如此。农民发现轮种不同科目的作物

    收获最多,自然界所遵循的则是所谓的同时轮种。假设一个没有什么

    特殊情况的小地方,密集在这里的大部分植物都可以生存,或者说是

    在为生活挣扎。按照一般规律,我们应该看到在生存斗争最激烈的地

    方,由于构造分异和习性、体质趋异,必然导致了这样一种情况,即

    彼此倾轧最激烈的,正是那些所谓异属和异目的生物。

    植物经人类作用可以在异地归化,这一事实也同样证明了这一原

    理。或许有人以为,能在任何一块土地上归化的植物,一定与当地植

    物近缘,因为人们一般认为当地植物都是专为适应这块土地而创造

    的,而能归化的植物一定属于那些特别能适应迁入地区某一地点的少

    数几类植物,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德康多尔在他的大作中明确指

    出,与本地植物属与种的比率相比,经归化而增加的植物中属的数目

    要多于种的数目。例如,阿沙·格雷在他的《美国北部植物志》最近

    一版中列举了260种归化植物,它们属于162个属。由此可见,归化植

    物的趋异性非常之大。归化植物与本地植物有很大程度的不同,因为

    在162个属中,外来的不少于100种,因此现在生存在美国的植物中,

    属的比率大大地增加了。

    考察一下那些在任何地方都能战胜土著生物并得以归化的动、植

    物,从它们的性质就可以了解到土著生物该如何变异,才能获得超越

    这些外来共生者的优势。至少我们可以推论,能弥补与外来属之间差

    距的构造分异,对它们肯定是有利的。

    实际上,同一地区生物构造分异带来的优势,就如体内各器官生

    理分工所带来的优势一样,爱德华兹(Milne Edwards)曾详细讨论过这

    种情况。生理学家都相信,适合素食的胃从素食中获取的营养最多,

    适合肉食的胃从肉食中获取的营养最多。因此,在某一地区总的自然

    体系中,如果动、植物的生活习性分歧越广泛和越完善,那么该地区

    所能容纳的生物个体数量就越多。一个身体构造很少分异的动物群,

    是难以和身体构造分异完善的动物群竞争的。例如,澳洲的有袋动物

    可以分为几类, 但各类间的差异很小。华特豪斯先生(Mr.

    Waterhouse)及其他人曾指出,即便这几类有袋动物勉强可以代表食肉

    类、反刍类和啮齿类的哺乳动物,很难相信它们能和那些非常进步的

    各目动物进行竞争而获取胜利。我们看到在澳洲哺乳动物中,分异的

    进程仍然处在早期的和不完全的发展阶段中。

    通过性状趋异和绝灭,自然选择对共同祖先的后裔可发挥作用

    通过以上简要的讨论,我们可以认为,某一物种的后代越变异,

    就越能成功地生存,因为它们在构造上越分异,就越能侵入其他生物

    所占据的位置。现在让我们看一看,这种从性状分异中获利的原理,

    与自然选择原理及绝灭原理,是如何结合起来发挥作用的。

    下面的图表,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个复杂的问题。图中从A到L代

    表某地一个大属的各个物种,它们彼此之间有不同程度的相似(自然界

    的情况普遍如此),所以在图中各字母之间的距离不相等。在第2章我

    们知道,大属中变异的物种数和变异物种的个体数量平均比小属要

    多;我们还知道,最常见、分布最广泛的物种,比罕见且分布范围狭

    小的物种所产生的变异要多。假设图中A代表大属中一个常见的、广泛

    分布的、正在变异着的物种,从A发出的长短不一的、呈树枝形状的虚

    线是它的后代。假设变异的分异度极高但程度甚微,而且变异并非同

    时发生或是常常间隔很长时间才发生,发生后能持续的时间也各不相

    同,那么,只有那些有利变异才能被保存下来,即被自然所选择。这

    时就显示出性状分异在形成物种上的重要性,因为只有性状分歧最大

    的变异(由图中外侧的虚线表示)才能通过自然选择被保存和积累。图

    中虚线与标有小写字母和数字的横线相遇,说明充分积累的变异已经

    形成了一个能在分类志上记载的显著变种。

    图中每两条横线间的距离,代表一千代或更多的世代。假定一千代以后,(A)物种产生了两个显著的变种,即a1和m1,这两个变种处于与它们的亲代变异时相同的生活条件中,它们本身具有遗传得来的变异倾向,所以它们很可能以它们亲代变异的方式继续产生变异。此外,这两个稍微变异的变种,还继承了它们亲代的和亲代所在属的优点,那些优点,曾使它们的亲代(A)具有更多的个体,曾使它们所在的属成为大属,所有这些条件无疑都是有利于产生新变种的。

    如果这两个变种继续发生变异,最显著的性状变异将在下一个千

    代中被保存,这段时间过后,假定由图中的a1产生出a2,由趋异原理可

    知,a2与(A)的差异一定大于a1与(A)的差异。设想m1产生了两个变种:

    m2和s2,它们彼此不同,与它们的共同祖先(A)更不同。按照同样的步

    骤,这个过程可以无限地延续下去,每经过一千代,有的变种仅产生

    一个变种,随着自然条件的变化,有的可产生二至三个变种,有的也

    许不能产生变种。这样,由共同祖先(A)所产生的变种,即改变了的后

    代的种类数目不断增加,性状会不断变异,从图中可看到,这个过程

    仅列到第一万代,再往后则用虚线简略表示直到一万四千代。

    但是我必须指出,变异过程并非如图所示这样规则地(图表本身已

    能反映一些不规则)或连续地进行,而很可能一个变种长时间内保持不

    变,而后又发生变化。我也不能断言,最分异的变种必然会被保存下

    来,有时中间类型也能持续很长时间,并能产生多种后代,因为自然

    选择是按照自然体系中未占据或占据不完全位置的性质来发挥作用

    的,而且也是与许多复杂的因素相互关联的。不过按照一般规律,任

    何物种的后代性状越分异,它们所能占据的位置越多,所拥有的变异

    后代也就越多。在我们的图中,连续的系统每隔一定距离,就规则地

    被一个小写字母所中断,那是表示此类型已经发生了充分变异,可以

    标记为一个变种。但这种间断完全是想象的,实际上只要间隔的时间

    长度足以使变异大量地积累起来,这种表示变种形成的间断,是可以

    出现在任何位置上的。

    大属内广泛分布的常见物种所产生的变异后代,大都从亲代那里

    继承了相同的优势,这种优势使它们的亲代成功地生存,一般也会使

    这些后代继续增加个体数量和性状变异的程度。图中从(A)延伸出来的

    数条分支虚线就表示了这一情况。图中几条位置较低没有达到上端线

    的分支虚线,表示早期的改进较小的后代,它们已被较晚产生的、图

    上位置较高的、更为改进的后代所取代并绝灭。在某些情况下,变异

    仅限于一条支线,这样,虽然分歧变异的量在不断扩大,而变异后代

    的个体数量却没有增加。如果把图中a1至a10的支线留下,而去掉其他

    由A发出的各条虚线,这种情况就清楚地反映出来了。英国赛跑马和向

    导狗显然就属于这一情况,它们的性状慢慢地改进了,可是并没有增

    加新品种。

    假定一万代后,由物种(A)产生出三个类型: a10、F10和m10,由于

    历代性状的分异,它们之间,以及它们与祖代之间的差异虽不相等,

    但一定非常之大。假定在图中每两条横线之间的变异量是极其微小

    的,这三个类型仅仅是三个显著的变种,假定在变异的过程中,步骤

    很多且变异量很大,这三个变种就会转为可疑物种,进而成为明确的

    物种。这样,此图就把区别变种的较小差异是如何上升为区别物种的

    较大差异的各个步骤,清楚地表示出来了。如果这一过程如图中简略

    部分所示,以同一方式继续进行下去的话,那么,更多世代后便可得

    到如图上所标出的a14和m14之间的几个物种,它们都是由(A)传衍下来

    的后代。我相信物种就是这样增加的,属也是这样形成的。

    在大属内,可能发生变异的物种不止一个,假设图表上的物种

    (Ⅰ)以同样的步骤,在万代以后也产生了两个显著的变种,或根据图

    中横线所代表的变异量,产生了两个物种(w10和z10),而一万四千代以

    后,便可获得如图所示的由n14到z14的六个物种。某一属里具有极大差

    异的物种,可能产生的变异后代也会更多,因为它们有最好的机会去

    占据自然体系中新的不同位置。所以在图中,我选择了一个极端的物

    种(A)和另一个近乎极端的物种(Ⅰ),因为它们已经大量变异并已产生

    了新变种和新物种。而同属内的其他九个物种(图中用大写字母表示)

    也能在长度不等的时间内,继续繁育它们的无变化的后代,对此情

    况,在图中用向上的长度不等的虚线来表示。

    此外,如图所示,在变异过程中还有另一个原理,即绝灭的原理

    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充满生物的地方,自然选择的作用体现在被选

    取保留的类型,它们在生存斗争中具有超出其他类型的优势。任何物

    种的变异后代在繁衍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可能取代并排除它们的前辈或

    原始祖代。因为我们知道,在那些习性、体质和构造上彼此最近似的

    类型中,生存斗争最为激烈。因此介于早期和后期的中间类型,即处

    于改进较少和改进较多之间的类型,以及原始亲种本身,都可能逐渐

    趋向消亡。甚至生物系统中有些整个分支的所有物种,都会被后起的

    改进类型排除而至绝灭。不过,如果变异的后代迁入另一个区域并迅

    速适应了新的环境,则后代与祖代之间竞争消除,二者可各自生存下

    去。

    假定图中表示的变异量相当大,则物种(A)和它的早期变种都会绝

    灭,代之而起的是a14至m14的八个新物种和n14至z14物种(Ⅰ)的六个新

    物种。

    进一步说,假如原来同一属的物种彼此相似的程度不同(这是自然

    界中的普遍情况),物种(A)与B、C和D之间的关系比它与其他种的关系

    更近;物种(Ⅰ)与G、H、K和L之间的关系之密切超出它与其他物种的

    关系;假如(A)与(Ⅰ)是两个广泛分布的常见物种,它们本身就具备超

    越大部分其他物种的优势,那么,它们的变异后代,如图所示,即一

    万四千代之后产生的那十四个新物种,很可能既继承了它们祖代的优

    势,又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中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分异和改进,已经适应

    了这个地区自然体系中的许多新环境,因此很有可能,它们不但取代

    并消灭它们的祖代(A)和(Ⅰ),而且可能消灭了与它们祖代近缘的那些

    原始种。所以说,只有极少数原始物种能够传到一万四千代。在原始

    物种中那两个与其他九个种最疏远的物种,如图所示即(E)和(F)中,

    假设只有一个(F)可以将后代延续到最后阶段。

    在图表中,由原来11个物种传下来的新物种已达到15个。由于自

    然选择的分异倾向,新种中两个极端物种a14与z14间的差异量,比原始

    种中两个极端物种间的差异量要大得多。新种间的亲缘关系的远近程

    度也很不相同。在(A)的八个后代中,a14、q14和p14之间的关系较近。

    因为它们是近期由a10分出来的;b14和F14是较早期由a5分出,所以它们

    与前面三个物种有一定程度的差别;最后的三个种,o14、i14和m14彼此

    之间亲缘关系很近,由于它们是从变异开始时期就分化出来,所以它

    们与以上五个物种差异非常大,它们可形成一个亚属或者形成一个特

    征显著的属。

    从(Ⅰ)传下来的六个后代,可形成两个亚属或两个属。因为原始

    种(Ⅰ)与(A)本来就很不相同。在原属中,(Ⅰ)几乎处于另一个极端,

    仅仅由于遗传的原因,(Ⅰ)的六个后代与(A)的八个后代,就会有相当

    大的差异;再说,我们可以设想两组生物变异的方向也不相同。还有

    一个重要因素是,那些曾连接这些原始种(A)和(Ⅰ)的中间种,设想除

    了(F)以外,全部绝灭了,而且没有留下后代,这样,(Ⅰ)的六个新物

    种,以及(A)的八个后代物种,就势必被列为不同的属,甚至被列为不

    同的亚科。

    由此我认为,两个或更多的属是通过后代的变异,由同属的两个

    或更多的物种中产生出来的;而这两个或更多的亲种,可以假定是由

    较早的属里某一个物种传衍下来的。图中各大写字母下面的虚线,就

    表示这种情况。这些虚线聚集为几个支群,再向下归结到一点。假定

    这一点代表一个物种,那么它就可能是上面提到的新亚属或者新属的

    祖先。

    新物种F14的特性很值得一提。假定这个物种保持着(F)的形态,

    (即使改变也非常轻微),性状也没有大的分异,这样它与其他14个新

    物种之间,就有了一种奇特而间接的亲缘关系。假定这个物种的祖

    先,是位于已绝灭而又不被人知道的两个早期物种(A)和(Ⅰ)之间的一

    个类型,那么,这个物种的性状,就属于(A)和(Ⅰ)的两组后代的中间

    类型。由于这两种后代在性状上与亲种已经分异,新物种F14并不是直

    接介于各新物种之间,而且介于两个大组之间的中间类型,每一个博

    物学家都应该想到这样的情况。

    在这个图中,每一横线代表一千世代,当然也可假定每一横线代

    表一百万或更多世代,或者代表含有已绝灭生物遗体的连续地层中的

    一段。这个话题在地质学一章还要再谈,那时我们将看到这个图表可

    以说明那些已绝灭物种间的亲缘关系。从中还可以看出,虽然它们与

    现存物种同目,同科或同属,但在性状上它们却多少表现为现存物种

    间的中间型。这一点完全可以理解,因为那些已绝灭的物种曾生活在

    各个不同的遥远时代,那时生物系统的分异还很少。

    我想上述变异的演化过程,不应仅限于用来解释属的形成。假定

    图中虚线表示的各个连续变异组代表的变异量很大,a14至p14,b14至

    F14和o14至m14这三群类型将形成三个极分明的属。假定物种(Ⅰ)也传下

    来两个很不同的属,它们与(A)的后代差别极大,可以按照图中所表示

    变异量的大小,将这两个属可以组成两个不同的目或不同的科。于是

    我们可以说,这两个新科或新目,是由同属的两个物种变异而来;而

    那两个物种,又是从更遥远的古代和不被人知的类型变异而来的。

    我们已经知道,不论在什么地区,大属内的物种容易产生变种(初

    期物种),因为只有当一个类型在生存斗争中,比其他类型占有优势

    时,自然选择才起作用,尤其是对已经具备了明显优势的物种起作

    用;某一生物群之所以能成为大群,就是因为它们从共同的祖先那里

    继承了共同的优点。所以在产生新的变异后代方面,大的生物群之间

    经常会发生斗争,因为它们都在努力增加自己的个体数量。一个大的

    生物群会逐渐战胜另一个大群,通过减少后者的个体数量,以减少它

    变异改良的机会。在同一个大的类群中,后起的比较完善的亚群,在

    自然体系中不断分异,不断占据许多新位置,也就能不断地排挤、消

    除那些早期改良较少的亚群,最终使那些小的、衰弱的群或亚群绝

    灭。展望未来,可以预言,现在获得胜利的大生物群,因不易受损毁

    而极少遭受灭绝之灾,将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继续增加数量;但是很

    难预料,未来究竟是哪一个物种能占上风,因为据我们所知,过去许

    多非常发达的生物群,现在都已经绝灭了。再向更遥远的将来展望,

    可以预言,大生物群持续稳定地增加数量,最终将导致许多小的生物

    群绝灭,而且不留下任何变异的后代。所以说,在任何时期的物种

    中,能把后代一直传到遥远未来的,确实寥寥无几。《分类》一章中

    还将讨论这个问题,在此只是借以说明,只有极为少数的远古物种能

    延续到今日。这样我们就可解释,为什么由同一物种后代所形成的

    纲,在动植物界中是如此之少。尽管从远古时代早期的物种留传下来

    的变异后代非常少,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到,在远古地质时期,地球

    上一定也和今天一样,存在着许多形形色色的属、科、目、纲的生

    物。

    生物体制进化可达到的程度

    自然选择专门保存和积累那些在生命的各个时期,在各种有机和

    无机生活条件下,都对生物有利的变异。最终的结果将是,每一生物

    与生活条件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得到改善,而这种改善,必将使世界

    上更多生物的体制逐渐进步。这样,问题就出来了: 什么是体制的进

    步?对此,博物学家还没有给出一个让大家都满意的解释。在脊椎动物

    里,智慧的程度和躯体构造上向人类靠近,显然标志着进步了。人们

    可能认为,从胚胎发育为成体的过程中,身体各部分,各器官所经历

    的变化量,可以作为比较的标准。但有时候,有些成熟的动物构造并

    不如幼体更高级,如一些寄生的甲壳动物,它们成年后身体的某些部

    分反而更不完善了。冯贝尔(Von Baer)先生提出的标准可能是最好的

    且广为采用的标准。他把同一生物(成体)各器官的分异量和功能的专

    门化程度,也就是爱德华兹所说的生理分工的彻底性程度作为标准。

    可是,观察一下鱼类,就能看出这个问题并不那么简单。因为有的博

    物学家把最接近两栖类的类型(如鲨鱼)作为最高等的鱼,而另一些人

    却把硬骨鱼(teleostean fishes)类列为最高等,因为它们保持着最典

    型的鱼的形状而与其他脊椎动物最不相像。再看看植物界,也会发现

    这个问题确实棘手,在这个领域,智力的标准显然是用不上的。有的

    植物学家把花朵的各器官(花萼、花瓣、雄蕊和雌蕊等)发育完全的植

    物列为最高等;而另一些植物学家则把花的器官变异增大而数目减少

    的植物列为最高等,我想也许后者更正确些。

    如果把成年生物体器官的分化和专门化(包括导致智力发达的脑进

    化)当作高级体制的标准,自然选择显然向着这个标准进化: 因为生

    理学家一致认为,器官的专门化可以使器官更好地发挥其功能,这对

    每一生物都是有利的,因此向专门化方向积累变异,是在自然选择作

    用范围之内的。但是另一方面,还应注意一切生物都努力以高速率增

    加个体数量并去占据自然体系中空余或不易占据的位置;自然选择倾

    向于使某种生物适应某种环境。在这个环境中,某些器官是多余、无

    用的,这样在构造等级上不免要出现退化现象。从总体上说,生物体

    制是否是从远古地质时期向现代进化呢?这个问题放在《地质时期古生

    物的演替》一章中进行讨论,可能会更方便些。

    对以上问题持否定答案的人会说,如果说生物发展的倾向是在等

    级上不断提高,但是世界上为什么还存在着那么多低等类型的生物呢?

    为什么在一个大的纲内,一些生物类型要比另外一些类型发达得多?为

    什么高度发达的类型在各个地方都没能把低等类型排挤并绝灭掉?拉马

    克先生相信,一切生物都有天赋的必然倾向趋于机体构造的完善化,

    而这使他在回答上述问题时遇到了极大困难,于是他就只好假设新的

    简单的类型是不断自发地产生出来的。可是到目前为止,科学并没有

    证明此说的正确性,将来能否证明,也未可知。而根据我们的理论,

    低等生物的持续存在并不难理解,因为自然选择,或适者生存的原

    理,并不包含持续发展之意,它只是保存和积累那些在复杂生活关系

    中出现的有利于生物的变异。试问,高级的构造对一种浸液小虫

    (infusorian animalcule)、对肠寄生虫及某种蚯蚓来说究竟有什么好

    处?如果改进并无好处,在自然选择中,这些类型就会不加改变或很少

    改变地保留下来,以现在的低等状态保持到永远。地质学告诉我们,

    一些如浸液虫和肉足虫(rhizopods)这样的最低等的类型,在相当长的

    时期内,一直保持现在的状态。不过,要是认为现存的低等类型自有

    生命以来毫无进步,那也太武断了。凡是解剖过低等生物的博物学

    者,一定对它们奇特、美妙的构造都留下了深刻印象。

    类似的观点可以用来解释同一大类群中具有不同等级的生物。例

    如,在脊椎动物中,哺乳动物与鱼类并存;在哺乳动物中,人与鸭嘴

    兽并存;在鱼类中,鲨鱼与文昌鱼(Amphioxus)并存(现在的分类学已

    经将文昌鱼从鱼类中分出来而归属于头索动物——译者注),后者的构

    造极其简单,与无脊椎动物的一些类型十分接近。但哺乳动物与鱼类

    彼此几乎没有什么竞争,整个哺乳纲或纲内某些成员进化到最高等级

    也不会取代鱼类。生理学者认为,热血流经大脑才能使它活跃,而这

    就要求呼吸,所以栖息于水中的温血哺乳动物必须经常到水面呼吸,

    这对它们是不利的。至于鱼类,鲨鱼科的成员不会排挤文昌鱼。我听

    米勒说, 在巴西南部荒芜的沙岸边, 只有一种奇特的环节动物

    (annelid),是文昌鱼唯一的伙伴和竞争对手。哺乳类中最低等的三个

    目,有袋类、贫齿类和啮齿类的动物,在南美洲能与许多猴子共存,

    彼此之间似乎极少冲突。总的来说,世界上生物体制可能曾经有过进

    化,而且还在继续进化,但在结构等级方面,永远会呈现各种不同程

    度的完善,因为某些纲或纲内某些成员的高度进步,无须使那些和它

    们没有竞争关系的生物类群趋于绝灭。我们还会看到,在某些情况

    下,栖息于有限或特殊区域的低等生物,因那里生存斗争不激烈、个

    体数量又稀少,产生有利变异的机会被抑制,因而使它们一直延续至

    今。

    总之,低等生物能在地球各个地方生存,是由各种因素造成的。

    有时是因为没有发生有利的变异或个体差异致使自然选择无法发挥作

    用和积累变异。这样,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它们都没有足够的时间,

    以达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在少数情况下,还由于出现了退化。但主要

    原因是,高级的构造在极简单的生活条件中没有用处,甚或是有害

    的,因为越精巧的构造,越容易出毛病,受损伤。

    让我们再看看生命初期的情况吧。那时一切生物的构造都极其简

    单。那么,各部分器官的进化或分异的第一步是如何发生的呢?斯宾塞

    先生是这样回答的。当简单的单细胞生物一旦成长或分裂为一个多细

    胞的集合体时,或者附着在任何一个支撑面上时,按照斯宾塞的法

    则,将发生的情况是: 任何等级的相似单元,要按照它们与自然力的

    关系,有比例地发生变化。但是此说并无事实依据,仅作为对这一题

    目的猜想,似乎没有什么用处。另一种观点认为,没有众多类型的产

    生,就不会有生存斗争,也就不会产生自然选择,这种观点也是错误

    的。因为生活在隔离地区的单一物种,也可能会发生有利变异,从而

    使整个群体发生变化,甚至会产生出两个不同的类型。正如我在本书

    前言将结束时所说,如果我们承认,对目前世界上生物间的相互关系

    所知道的实在太少,对过去生物的情况更是十分无知,那么,在物种

    起源方面仍有许多难以解释的问题,是丝毫也不奇怪的。

    性状趋同

    华生先生尽管也相信性状趋异的作用,但认为我对其重要性估计

    过高,他认为性状趋同也同样起一定的作用。如果两个近缘属的不同

    物种,都产生了许多分异的新类型,设想它们彼此非常相似,以至于

    可以划为一个属。这样,异属的后代就合并为同一属了。但是,在大

    多数情况下,只因构造上的接近或一般类似,就把极不相同类型的后

    代视为性状趋同,这未免过于轻率。结晶体的形状,完全是由分子的

    结合力来决定的,所以不同物质有时呈现相同的形状也就不足为奇

    了。但在生物中,每一类型都依存于无限复杂的关系,既包括已发生

    的变异(变异的复杂原因又难以说明);还依存于这些曾被保存、被选

    择的变异之性质(与周围的自然地理条件有关系,更重要的是与同它进

    行竞争的周围生物有关系);最终,还要归结到无数代祖先的遗传(遗

    传本身也是一种变动的因素),而每一代祖先的类型也都是通过同样复

    杂的关系才被确定下来的。所以很难相信,两种差别极大的生物,其

    后代能够在整体构造上趋于接近以至相同。如果此事确实发生过,在

    相隔很远的地层中应该能够找到非遗传关系造成的相同类型。但考察

    有关证据,所得出的结论正和此观点相反。

    华生先生反对我的学说的一个观点是,自然选择的连续作用和性

    状不断趋异,会使物种无穷尽地增加。因为就无机条件来说,相当数

    量的物种很快就能适应各种不同的温度、湿度等条件。我认为,生物

    间的相互关系比无机条件更重要。随着各地区物种数量的增加,有机

    的生活条件一定会变得更复杂。初看起来,生物构造上有利变异的产

    生,似乎是无限的,因而物种的产生可能也是无限的。我们不知道,

    生物最繁盛的地区,是否已挤满了物种;尽管好望角和澳洲容纳的物

    种数量多得确实惊人,但许多欧洲的植物仍能在那里归化。可是,地

    质学家告诉我们,自第三纪早期以来,贝类物种就没有大量增加;自

    第三纪早期,哺乳动物的物种没有大量增加或根本没有增加。是什么

    因素阻止了物种数量的无限增加呢?一个区域能容纳的生物个体数量

    (非物种数量)是有限的,这与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有极大的关系。因

    此,如果在一个地区生活着许多物种,则代表每一物种的个体数量就

    很少。当季节气候或敌害恶化时,这样的物种极易被绝灭,而在这种

    情况下,绝灭的过程是极快的,新物种的产生却是很缓慢的。设想一

    种极端的情况吧: 在英格兰,如果物种数与生物个体数量一样多,在

    第一个严寒的冬季或酷热的夏季,成千上万的物种就会绝灭。在任何

    地区,如果物种无限制地增加,每一物种都会成为稀少物种。如前所

    述,稀少物种产生的变异少,结果产生新物种的机会也就少了。一旦

    任何物种变为稀少物种时,近亲交配又会加速它的绝灭。学者们认

    为,以上观点可以用来解释立陶宛的野牛(Aurochs)、苏格兰的赤鹿及

    挪威的熊等等的衰亡现象。最后,我认为优势种是最重要的因素。一

    个在本土已打败了许多竞争对手的优势种,必然会扩展自己并排挤其

    他物种。德康多尔曾证明广泛分布的物种,往往会更为广泛地扩展地

    盘,它们会在一些地方排挤绝灭一些物种,这就限制了地球上物种的

    大量增加。胡克博士最近指出,来自世界各地的大量物种,从澳洲东

    南端侵入,这使澳洲本土的物种大为减少。在此,我不想妄评这些观

    点的价值,但归纳起来可以看出,在任何地区,这些因素都会限制物

    种的无止境增加。

    摘要

    在变化的生活条件下,几乎生物构造的每一部分都会表现出个体

    差异;由于生物以几何级数增加,在生命的某一年龄,在某一年、某

    一季节都会出现激烈的生存斗争,这些都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各生物

    之间,生物与生活条件之间,无比复杂的关系会引起在构造、体质和

    习性上对生物有利的无限变异;所以,如果有人说,有利于生物本身

    的变异,从未像人类本身经历过许多有利变异那样地发生过,那就太

    奇怪了。如果对生物有利的变异的确曾发生,具有此特性的生物个

    体,就会在生存斗争中获得保存自己的最佳机会;根据强有力的遗传

    原理,它们便会产生具有相似特性的后代。我把这种保存有利变异的

    原理,或适者生存的原理,称为自然选择。自然选择导致生物与其有

    机和无机的生活条件之间关系不断得以改善。在许多情况下,它能使

    生物体制进化。但如果低等、简单的类型能很好地适应其生活环境,

    它们也可以长久地生存下去。

    根据生物的特性在适当年龄期遗传的原理,自然选择可以像改变

    成体那样,很容易地改变卵、种子和幼体。在许多动物中,性选择有

    助于普通选择,它保证最健壮、适应力最强的雄性可以多留后代。性

    选择还能使雄体获得与其他雄体斗争、对抗的有用性状。根据一般的

    遗传形式,这些性状可遗传给同性别的后代或者雌雄两性后代。

    根据下一章的内容和例证,可以去判断自然选择是否真的能使各

    类生物适应它们的生活条件和场所。目前我们已经知道自然选择是怎

    样引起绝灭的。地质学可以显示,在世界历史上绝灭所起的作用是多

    么的巨大。自然选择导致性状分异,因为生物在构造、习性和体质上

    越分异,一个地区所能容纳的生物数量就越多;对任何小地区的生物

    和在外地归化的生物进行观察,就可以证明这一点。因此,在任何物

    种后代的变异过程中,在一切生物努力增加个体数量的斗争中,后代

    的性状越分异,它们就越能获得更好的生存机会。于是在同种内,用

    以区别变种的小差异,一定会逐渐扩大为区别同属内物种的大差异,

    甚至发展为区别属的更大的差异。

    每一纲的大属中,那些分散的、广泛分布的常见物种最易变异,

    而且能把使它们在本土占优势的长处传衍给变异了的后代。如前所

    述,自然选择可导致性状趋异和使改良不大的中间类型大量绝灭。世

    界上各纲内无数生物之间的亲缘关系和它们彼此间所具有的明显差

    异,都可以用以上的原理加以解释。令人称奇的是,一切时间、空间

    内的动植物,竟然都可以归属于不同的类群,在群内又相互关联。也

    就是说,同一物种内的变种间关系最密切,同一属内各物种间的关系

    较疏远且关联程度不等,它们构成生物的组(section)和亚属;异属物

    种间的关系则更疏远些;各属之间的关系亲疏不等,它们形成亚科、

    科、目、亚纲和纲。上述情况随处可见,看惯了就不会感到新奇了。

    任何纲内总有若干附属类群,不能形成单独的行列,它们围绕着某些

    点,这些点又环绕另一些点,如此等等,以至无穷。如果物种都是单

    个被上帝创造出来的话,上述分类情况则无法解释;这种情况,只有

    通过遗传,通过图表中所显示的造成绝灭和性状分异的自然选择的复

    杂作用,才能得以解释。

    同一纲内生物间的亲缘关系,可以用一株大树来表示,我认为这

    个比喻很能说明问题。绿色生芽的树枝,代表现存的物种;过去年代

    所生的枝条,代表那些长期的、先后继承的绝灭物种。在每一生长期

    内,发育的枝条竭力向各个方向生长延伸,去遮盖周围的枝条并使它

    们枯萎。这就像在任何时期的生存斗争中,一些物种和物种群征服其

    他物种的情况一样。在大树幼小时,现在的主枝曾是生芽的小枝;后

    来主枝分出大枝、大枝分出小枝。这种由分枝相连的旧芽和新芽的关

    系,可以代表所有已绝灭的和现存的物种在互相隶属的类群中的分类

    关系。当大树还十分矮小时,它有许多繁茂的小枝条,其中只有两三

    枝长成主枝干,它们一直支撑着其他的树枝并存在至今。物种的情况

    也是如此,那些生活在远古地质时期的物种中,能够遗传下现存的变

    异后代的,确实寥寥无几。从大树有生以来,许多主枝、大枝都枯

    萎、脱落了,这些脱落的大小枝干,可以代表那些今天已没有遗留下

    存活的后代、而仅有化石可作考证的整个的目、科和属。有时,也许

    看到一条细而散乱的小枝条,从大树根基部蔓生出来,由于某种有利

    的条件,至今枝端还在生长,这就像我们偶然看到如鸭嘴兽或肺鱼那

    样的动物一样,它们可以通过亲缘关系,哪怕是以微弱的程度,去连

    接两条生物分类的大枝。显然,这些低等生物是因为生活在有庇护的

    场所,才得以从激烈的生存斗争中存活下来的。这棵大树不断地生长

    发育,从旧芽上发出新芽,使强壮的新芽能生长出枝条向四处伸展,

    遮盖住许多柔弱的枝条。我想,代代相传的巨大生命之树也是如此,

    它用枯枝落叶去填充地壳,用不断滋生的美丽枝条去覆盖大地。

    第5章 变异的法则

    环境改变的影响——用进废退与自然选择,飞翔器官与视觉器官——适应性变异——相关变异——生长的补偿与节约——非相关性——多重构造、退化构造及低级构造易于变异——发育异常的构造极易变异——种级特征较属级特征易于变异: 副性征易于变异——同属内不同物种常发生类似的变异——远祖性状的重现——摘要

    环境改变的影响

    我在前面提到,在家养状况下生物的变异十分常见,而且多种多

    样,而在自然状况下变异的程度却稍差些。我在阐述这些变异时,使

    人觉得它们好像是偶然发生的,显然这种理解是错误的。然而,我们

    又不得不承认,对各种变异所发生的具体原因我们的确毫无所知。有

    些学者认为,个体之间的差异或在形态构造上的微小变化,正如孩子

    与其父母之间的微小差别那样,是由于生殖系统的机能所致。然而,

    事实表明,家养状况下所出现的变异和畸形,要比自然状况下更加频

    繁,而且分布广的物种要比分布狭窄的物种更易变异。由此可以看

    出,变异性通常与每种生物历代所处的生活环境有关。在第1章里,我

    曾试图说明,环境的变化既可直接影响生物体的全部或部分,也可间

    接影响其生殖系统。在生物界中,存在着两种引起变异的因素,一种

    是生物体本身,一种是外界环境,两者之中以前者更为重要。环境变

    化的直接结果,可使生物产生定向或不定向变异。在不定变异中,生

    物体构型呈可塑状态,其变异性很不稳定。而在定向变异中,生物易

    于适应一定的环境,并且使所有个体或差不多所有个体,都以同样的

    方式发生变异。

    环境变化因素,如气候、食物等等,对生物变异作用的大小,是

    很难确定的。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会发现,环

    境的作用效应实际上比我们根据明显证明所观察到的效应要更大。另

    一方面,我们也可有把握地断言,在自然界中各类生物之间所表现出

    来的构造上无数复杂的相互适应,决不能仅仅简单地归因于外界环境

    的作用。下面的几个例子表明,环境条件已产生了某种轻微的一定变

    异作用。福布斯(E. Forbes)认定,生长在南方浅水中贝类的色彩,均

    较生长在北方或深水中的同种个体色彩鲜艳,当然这也未必完全如

    此。古尔德(Gould)相信同种鸟类,生长在陆地空旷大气中的,要比靠

    近海岸或海岛上的色彩更为鲜艳。而沃拉斯顿确信近海滨环境,对昆

    虫的颜色也有影响。穆根-唐顿(Moquin-Tandon)曾列举一大串植物以

    证明,生长在近海岸的植物,其叶片肉质肥厚,而生长在别处的则相

    反。这些现象之所以有趣,就在于它们的定向性,即生活在同样环境

    条件下的同一物种的不同个体,常常呈现出相似的特征。

    如果变异对生物用处不大,我们就很难确定,这种变异有多少起

    因于自然选择的累积作用,有多少是由于生活环境的影响所致。同种

    动物越靠近北方,其毛皮就越厚。然而,我们很难搞清,造成这种毛

    皮差异,到底归因于自然选择对皮毛温暖动物体的变异积累作用,还

    是严寒气候的影响。很显然,气候对家养四足兽类的毛皮质量会有直

    接影响。

    许多例子可以表明,生活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物种,能产生相似

    的变种;也有些生活在相同环境条件下的物种,却产生了不相似的变

    种。此外,一些物种虽然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生存,但仍能保持纯种

    或根本不发生变异。这些事实使我意识到周围环境条件对变异的直接

    影响,比起那些我们尚不知晓的生物本身的变异趋势,其重要性要小

    些。

    就某种意义而言,生活环境不仅能直接或间接地引起变异,而且

    也可对生物进行自然选择。因为生活环境能决定哪个变种得以生存。

    但是当人类是选择的执行者时,我们就可明显地看出上述两种变化因

    素的差别,即先有某种变异发生,尔后人类再按照自己的意愿将其变

    异朝着一定的方向积累。后一作用相当于自然状况下适者生存的作

    用。

    用进废退与自然选择,飞翔器官与视觉器官

    根据第1章所列举的许多事实,我毫不怀疑家养动物的某些器官因

    经常使用而会加强、增大,因不用而减缩、退化;并且这些改变可以

    遗传给后代。但在自然状况下,因为我们不知道祖先的体型,所以就

    没有用来比较长期连续使用或不使用器官的标准。然而,许多动物的

    构造是能以不常使用而退化作为最适当的解释的。正如欧文教授所

    说,自然界中最异常的现象,莫如鸟之不能飞翔了。然而有几种鸟的

    确是这样。南美洲大头鸭的翅膀几乎与家养的爱尔斯柏利鸭

    (Aylesbury duck)一样,只能在水面上拍动它的翅膀。据克宁汉先生

    (Mr. Cunningham)所说,这种鸭在幼时会飞,长成后才失去飞翔能

    力。因为在地面觅食的大型鸟类,除逃避危险之处,很少用到翅膀。

    所以,现今或近代生长在海岛上的几种鸟类,翅膀都不发达,可能是

    岛上没有捕食的猛兽,因不用而退化了。鸵鸟是生活在大陆上的,它

    不能靠飞翔来逃避危险,而是像许多四足兽类那样用蹄脚来有效地防

    御敌害。我们相信鸵鸟祖先的习性与鸨类相似,但随着鸵鸟的体积和

    体重在连续世代中增大,脚使用得多,翅膀则用得少,终于变得不能

    飞翔了。

    克尔比(Kirby)说过(我也观察到过同样的事实),许多雄性食粪蜣

    螂的前足跗节常会断掉。他就所采集的17块标本加以观察,所有的个

    体都不见其痕迹。有一种蜣螂(Onites apelles),因其前足跗节常常

    断掉,所以已被描述为不具跗节了。其他属的一些个体,虽有跗节,

    也发育不良。埃及人奉为神圣的甲虫蜣螂,其跗节也是发育不良的。

    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证据证实肢体偶然残缺能否遗传。但我们也不能否

    认布朗西卡(Brown Sequard)所观察到的惊人例子: 豚鼠手术后的特

    征能够遗传。因此,蜣螂前足跗节的完全缺失或在其他属中的发育不

    良,并不是肢体残缺所造成的遗传,而是由于长期不使用而退化的结

    果,这种解释也许最为恰当。因为许多食粪类的蜣螂,在生命的早期

    都失去了跗节,所以,这类昆虫的跗节应是一种不重要或不大使用的

    器官。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往往把全部或主要由自然选择引起的构造变

    化,误认为是不使用的缘故。沃拉斯顿先生发现,栖居在马德拉群岛

    的550种甲虫(目前所知道的更多)中,有200种因无翅而不能飞翔。在

    本地特有的29个属中,至少有23个属也是如此。世界上许多地方的甲

    虫,常常会被风吹入海中葬身碧波。而沃拉斯顿所观察的马德拉甲

    虫,在海风暴起时能够很好地隐蔽,直到风平浪静时才出来;在无遮

    蔽的德塞塔什(Desertas)岛,无翅的甲虫要比马德拉本土多。此外,

    沃拉斯顿很重视某些必须飞翔的大群甲虫,在马德拉几乎未见踪影,

    而在其他地方却数量很多。上述几件事实使我坚信马德拉许多甲虫不

    能飞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自然选择的作用以及翅膀不使用造成的退化

    作用。翅膀退化丧失了飞翔能力,可以使甲虫避免被风吹入海中的危

    险;而那些喜爱飞翔的甲虫则相反。

    在马德拉,还有些昆虫不在地面觅食,如取食花朵的鞘翅目和鳞

    翅目昆虫。它们必须使用翅膀。据沃拉斯顿推测,这些昆虫的翅膀非

    但没有退化,反而更加发达,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当新昆虫来到海

    岛时,自然选择作用可使昆虫的翅膀退化或发达,而翅膀的发育程度

    能够决定该昆虫的后代是必须与风斗争,还是靠少飞或者不飞得以生

    存。

    鼹鼠和若干穴居啮齿类动物的眼睛,都不发达,有些甚至完全被

    皮毛遮盖,这可能是不使用而逐渐退化的缘故,当然自然选择也参与

    了作用。南美洲有种穴居的啮齿类叫吐科(tuco-tuco),它的穴居习性

    较鼹鼠强。一个常常捕获此类动物的西班牙人告诉我,它们的眼睛常

    常是瞎的。我曾有过一头活着的这类动物,经解剖检查,得知它的眼

    瞎是因瞬膜发炎所致。眼睛时常发炎,对任何动物都是有害的。然

    而,营地下生活的动物,则不需要眼睛。因此,这类动物的眼睛因不

    用而变小,眼睑皮并合,其上生长丛毛,这样对它们更有利。如果是

    这样,自然选择则对不使用的器官发生了作用。

    众所周知,生活在卡尼俄拉(Carniola)和肯塔基(Kentuky)洞内的

    几种动物,虽然分属几个不同的纲,但它们的眼睛都是瞎的。有些蟹

    类,它们虽然丧失了双眼,但眼柄却依然存在,就像望远镜的玻璃片

    已经消失但镜架还存在的情形。生活在黑暗中的动物,眼睛虽然无

    用,但不会有什么害处。因此,眼睛丧失的原因可以认为是不使用而

    退化的结果。西利曼教授(Prof. Silliman)在离洞口半英里的地方(并

    不是洞内的最深处),捕获两只盲目动物——洞鼠(Neotama),并发现

    它们两眼具有光泽,而且很大。他告诉我,若让该鼠在逐渐加强光线

    的环境中生活,大约一月以后,它们便可朦胧地看见周围环境了。

    很难想象,还有比相近气候条件下石灰岩深洞中更相似的生活环

    境了。根据旧观点,瞎眼动物是分别从欧美各山洞创造出来的,可以

    预料这些动物的构造和亲缘关系都应十分相近。若我们将两处洞穴内

    的动物群相比较, 情况却并非如此。仅就昆虫而言, 喜华德

    (Schi?dte)曾经说过,“我们不能用纯粹的地方性观点来解释这所有

    现象,马摩斯洞和卡尼俄拉各洞虽有少数相似的动物,也只表明欧洲

    与北美动物区系之间存有一定的相似性而已。”依我看来,我们必须

    假定美洲动物都具有正常的视力,后因若干世代慢慢迁入肯塔基洞穴

    深处生活而改变了习性,正如欧洲动物迁入欧洲洞穴内生活一样。有

    关这种习性的渐变,我们也有若干的证据。如喜华德所说:“我们把

    在地下生活的动物,看做是受邻近地方地理限制的动物群的小分支。

    它们迁入地下在黑暗中生活,并逐渐适应了黑暗环境。然而,最先迁

    入地下生活的动物,与原动物群差别不大。它们首先要适应从亮处到

    暗处的环境转变,然后再适应微光,最后则完全适应黑暗环境,它们

    的构造也因此变得十分特殊。”我们应该理解喜华德这些话是针对不

    同种动物,并非同种动物。一种动物迁到地下最幽深的地方生活,经

    过若干世代,它的眼睛会或多或少地退化,而自然选择又常常引起其

    他构造的变化,来补偿失去的视觉器官,如触角或触须的增长等等。

    尽管存在这些变化,但我们仍能看出美洲大陆动物与美洲穴居动物,

    欧洲大陆动物与欧洲穴居动物之间的亲缘关系。据达那教授(Prof.

    Dana)所说,美洲某些穴居动物的情况也是如此。欧洲洞穴内的昆虫,

    有些与周围种类关系密切。如果依照它们是被上天独立创造出来的观

    点,我们就很难合理地解释两大陆上盲目的穴居动物与本洲其他动物

    之间的亲缘关系了。根据欧美两大陆上一般生物间的关系,我们还可

    以推测两大洲几种洞穴动物的关系是相当密切的。有一种盲目埋葬

    虫,多数在离洞穴很远的阴暗岩石上生活。因此,该属内穴居种类视

    觉器官的消失,似乎与黑暗环境无关。因为它们的视觉器官已经退

    化,更容易适应于洞穴环境。据墨雷先生观察,盲目的盲步行属

    (Anophthalmus)也具有这种显著的特征。该属昆虫除穴居处,还未在

    他处发现过。现今在欧美两洲的洞穴里,有不同种类的动物,可能是

    这些动物的祖先在视觉丧失之前,曾广布于两大陆上。不过,现在多

    数都已灭绝,只留有隐居洞穴的种类。有些穴居动物是非常特别的,

    但并不足为奇,如阿加西斯(Agassiz)说过的盲鱼及欧洲的爬行动物

    ——盲目的盲螈(Proteus)(现代生物学已将它划归两栖类——译者

    注)。我唯一感到惊奇的是古代生物的残骸保存的不多,也许是由于栖

    居在黑暗环境里的动物稀少,彼此竞争不激烈的缘故。

    适应性变异

    植物的习性是遗传的,如开花时间,休眠时期,种子发芽所需要

    的雨量等等。我在这里要简略谈一谈适应性变异。对同属内不同种植

    物来说,有的生长在热带,有的则生长在寒带。如某一个属的所有物

    种,确是从一个亲种传衍下来的,那么适应性变异就必定会在长期的

    传衍过程中发生作用。众所周知,每一物种都能适应本土气候,但寒

    带或温带的物种则不能适应热带气候。相反,也是如此。同样,许多

    肉质植物也不能适应潮湿气候。我们可以从以下的事实看出,人们往

    往过高地估计一种生物对所在地气候的适应程度。如我们事先并不了

    解新引进的植物,能否适应这里的气候,以及从不同地区引进了的动

    植物,能否在这里健康成长。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自然状况下,物种

    间的生存斗争,严格地限制了它们的地理分布,这种生存斗争与物种

    对特殊气候的适应性很相似,或前者的作用更大些。尽管生物对气候

    的适应程度很有限,但我们仍可证明一些植物能适应不同的气候环

    境,即适应性变异或气候驯化。胡克博士曾从喜马拉雅山脉的不同高

    度,采集了同种松树和杜鹃花的种子,经在英国种植后,发现它们具

    有不同的抗寒能力。色魏兹先生(Mr. Thwaites)告诉我,他在锡兰岛

    也看到同样的事实。华生先生曾把亚速尔岛生长的欧洲植物带到英国

    进行观察,结果也类似。此外,我还可以举出一些例子。关于动物,

    我们也有若干事实证明: 有些分布很广的类型,在一定的历史时期,

    曾从温暖的低纬地带迁徙到寒冷的高纬地域生活。当然,也有反向迁

    徙的类型。然而,我们并不了解这些迁徙动物是否严格适应它们本乡

    土的气候环境,以及它们在迁徙之后能否较本乡土更适应于新居地的

    气候环境。

    我们之可以推断家养动物最初是由未开化人类培育出来的,一方

    面是因为它们对人类有用,另一方面是因为它们能在家养状况下繁

    殖,并不是因为它们可以被运到更远的地方去。因此,家养动物都具

    有在不同气候条件下生存、繁衍的能力。据此,我们可以论证现代自

    然状况下生活的动物,有许多类型能够适应各种气候环境。然而,我

    们不能把前面的论题扯得太远,因为家养动物可能起源于多种野生

    种。例如,家犬可能具有热带和寒带狼的血统。鼠和鼹鼠并不是家养

    动物,但它们常常被带到世界各地。它们的分布范围,目前已超过任

    何其他的啮齿类。它们既适应北方法罗群岛寒冷的气候环境,也能在

    南方福克兰群岛及许多热带岛屿上的生活。多数动物对特殊气候的适

    应,可以被看做是动物天生就容易适应气候的能力。基于此点,人类

    和家养动物都具有对各种不同气候环境的忍受能力。已灭绝的大象和

    犀牛,都能忍受古代的冰川气候;而现存的种类,却具有在热带和亚

    热带生活的习性。这是生物本身的适应性在特殊情况下所表现出来的

    例子。

    物种对特殊气候的适应程度,是取决于生活习性,还是对具不同

    构造的变种的选择作用,或是上述两者的共同作用,这是一个不易搞

    清楚的问题。根据类推法及从许多农业著作中和中国古代全书的忠告

    中得知,动物从一地区运往其他地区时必须十分小心。因此,我相信

    习性对生物会有若干影响。人类并非一定能成功地选择出特别适应于

    生物本身生存环境的品种和亚品种,我认为这一定是由于习性的原

    因。另一方面,自然选择肯定也倾向于保存那些生来就最能适应居住

    环境的个体。据多种栽培植物论文的记载,某些变种较其他变种更能

    忍受某种气候。这种观点在美国出版的有关果树著作中得到了进一步

    证实,他们并据此推荐哪些变种更适宜在北方或南方生长。由于许多

    变种都是在近代育成的,因此,它们本身的差异并不能归因于习性的

    不同。菊芋(Jerusalem artichoke)的例子曾被提出作为物种对气候变

    化不发生适应性变异的证据。因为菊芋在英国不能以种子进行繁殖,

    所以不能产生新变种。它的植株总是那样柔弱。同样,菜豆(kidney bean)的例子也常常被人们引证,而且很有说服力。毫无疑问,如果有人要做这样的实验: 提早播种菜豆,并使其大部分为寒霜冻死,然后从少数生存的植株上收集种子,再行种植。每次都留心,以防止偶然杂交,如此经过二十代后,才能说这个实验做过了。我们不能假定一

    些菜豆幼苗的本身没有差异,因为曾有报告谈及一些幼苗较其他幼苗

    更具抗寒能力。我自己就看到过一些明显的事例。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生物的习性和器官的用进废退,

    都对生物体构型及构造变异有着重要的影响。这些影响和自然选择一

    起发生作用,有时并为其所控制。

    相关变异

    相关变异是指生物体各部分在生长和发育过程中彼此联系密切,

    如果一部分发生轻微变异,随着自然选择的积累,必然有其他部分发

    生变异。相关变异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也是了解得最少、最容易

    使各种截然不同的事实互相混淆的问题。我在下面将谈到单纯的遗传

    会常常表现出相关变异的假象。动物幼体或幼虫的构造,如果发生变

    异,动物成体的构造自然会受到影响,这是相关变异最明显的实例。

    动物身体上若干同源构造,在胚胎早期,构造相同,所处的环境又大

    致雷同,似乎最易发生相同的变异。我们可以看到身体的右侧和左

    侧,变异方式往往相同;前足和后足,甚至颚与四肢都同时发生变

    异,因为一些解剖学家认为下颚与四肢是属于同源构造。我毫不怀

    疑,变异的方向会或多或少地受自然选择所控制。例如,曾有一群雄

    鹿,仅在一侧长角,倘若这对雄鹿的生活用处很大,自然选择就会使

    它长久保存下来。

    有些学者讲过,同源构造有结合的趋势。这在畸形的植物中可以

    看到。正常构造中,同源部分结合最常见的例子就是诸花瓣结合成管

    状。生物体中的硬体构造,似乎能影响相邻软体部分的形状。某些学

    者认为,鸟类骨盆的形状不同能引起其肾脏形状的显著差异。还有些

    学者认为,人类产妇的骨盆形状,由于压力会影响婴儿头部的形状。

    据斯雷格尔(Schlegel)所说,蛇类的体形和吞食方式可决定其几种重

    要器官的位置和形状。

    这种相关变异的性质,我们并不十分清楚。小圣提雷尔曾强调指

    出,我们还不能解释有些畸形构造为什么常常共存,而有些却很少共

    存。以下是几个相关变异的奇特例子: 就猫而言,体色纯白而蓝眼

    的,与耳聋有关;体呈龟壳色的,与雌性有关。在鸽子中,足长羽

    的,与外趾间蹼皮有关;刚孵出的幼鸽绒毛之多寡,与将来羽毛的颜

    色有关,以及土耳其裸犬的毛与其齿之间的关系。上述这些奇妙的关

    系一定包含同源的影响。从毛与齿相关的观点来看,哺乳动物中皮肤

    特别的鲸目与贫齿目的牙齿异常,并非出于偶然。但是,正如米瓦特

    (Mivart)先生所说这一规律也有许多例外。所以,它的应用范围不

    大。

    据我所知,菊科和伞形科植物在花序上内外花的差异,更易于说

    明相关变异规则的重要,而与用进废退及自然选择作用无关。众所周

    知,雏菊边花与中央花的差异,往往伴随着生殖器官而部分或完全退

    化。有些种子的形态和纹饰也有差别,这也许是因为总苞对边花的压

    力或是它们彼此间具有压力的结果。某些菊科边花种子的形状就足以

    说明这一点。胡克博士告诉我,在伞形科植物中,花序最密的种往往

    内外花差异最大。我们可以设想,边花得以发育是靠生殖器官送给养

    料,这样可以造成生殖器官发育不良。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原因。

    因为在一些菊科植物中,它们的花冠虽然相同,但其内外花的种子却

    有差别。这些差别可能与养料流向中心花和边花的多寡有关。至少我

    们知道,在不整齐的花簇中,那些距花轴最近的花,最易变成整齐花

    了。关于这一点,我再补充一个事实以作为相关变异的实例: 在许多

    天竺葵属(Pelargomum)植物中,如果花序的中央花上边两花瓣失去浓

    色的斑点,那么所附着的蜜腺也会完全退化;如果两花瓣中只有一瓣

    失去斑点,所附着的蜜腺就不会完全退化,只是缩得很短而已。

    就花冠的发育而言,斯普兰格尔先生的观点是可信的。他认为边

    花的作用是引诱昆虫,这对植物花的受精是极为有利和必需的。倘若

    如此,自然选择可能已经发挥作用了。就种子而言,它们在形状上的

    差异并不总是与花冠的不同有关,因而没有什么益处可言。但在伞形

    科植物中,上述的差异却显得十分重要。该科植物的种子,有在外花

    直生而在内花弯生的,老德康多尔先生往往根据这些特征来确定该科

    植物的主要分类标准。因此,分类学家认为极有价值的构造变化,可

    能完全受变异和相关法则所支配。但据我们的判断,这对物种本身没

    有任何用处。

    一群物种所共有的、遗传下来的构造,也常常被人们误认为是相

    关变异的作用所致。因为它们的祖先可能通过自然选择获得了某种构

    造上的变异,而且经过数千代后,又获得了其他不相关的变异。如果

    这两种变异能同时遗传给不同习性的所有后代,那么我们就会考虑它

    们在某些方面必有内在的联系。此外,还有其他相关变异的例子,显

    然是自然选择作用的结果。例如,德康多尔观察过,不开裂的果实,

    在里面从未见过具翼的种子。我对此现象的解释是: 除非果实开裂,

    否则种子就不会因自然选择的作用而逐渐长翼。只有在果实开裂的情

    况下,适于被风吹扬的种子,才有相对更大的生存机会。

    生长的补偿与节约

    老圣提雷尔和歌德几乎同时提出了生长补偿法则或生长平衡法

    则。依照歌德的说法:“为了要在某一方面消费,自然就不得不在其

    他方面节约”。我认为此种说法对一定范围内的家养动物是适用的。

    如果养料过多地输给某一构造或某一器官,那么输给其他构造或器官

    的养料势必会减少,至少不会过量。所以,要养一头多产奶、同时身

    体又肥胖的牛是困难的。同一甘蓝变种,不能既长有茂盛而富于营养

    的菜叶,又结出大量含油的种子。种子发生萎缩的果实,其体积就会

    增大,而品质也会得到相应的改进。头上戴有大丛毛冠的家鸡往往都

    长有瘦小的肉冠。而那些颚须多的家鸡,肉垂则很小。生长补偿法则

    很难普遍应用于在自然状况下生长的物种。然而,许多优秀的观察

    者,特别是植物学家都相信该法则的真实性。我不想在此列举任何实

    例,因为我很难用方法来区分哪一构造只是由于自然选择作用而发达

    的,而另一相关构造却因自然选择作用或因不使用而退化的;也难搞

    清某一构造的养料被剥夺,是否由于相邻构造的过度生长所致。

    我认为前人所列举的补偿实例以及其他若干事实,都可用一个更

    普遍的规律来概括,即自然选择常常使生物体各部分不断地趋于节

    约。生物本身原来有用的构造,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而变得用处不

    大时,此构造就会萎缩,这对生物个体是有利的,因为这样可以使养

    料消费在更有用的构造上。据此,我才能理解当初观察蔓足类时曾使

    我惊奇的事实: 一种蔓足类若寄生在另一蔓足类体内而得到保护时,

    它的外壳或背甲几乎完全消失。这种相似的例子还很多。例如,四甲

    石砌属(Ibla)的雄性个体就是这样,寄生石砌属(Proteolepas)的个

    体,更是如此。所有其他蔓足类的背甲都发育得很好,都是由头部前

    端三个重要的体节组成,并具有大的神经和肌肉。而寄生的石砌属,

    因寄生和被保护的缘故,头的前部都显著退化,仅在触角的基部留有

    痕迹。对于每一物种的后代来说,节省了不用的大型复杂构造是十分

    有益的。因为每种动物都生活在生存斗争的环境中,它们仍以节省的

    养料来供给自己,以获得更好的生存机会。

    任何构造成为多余时,自然选择作用都会使它废退,但不会引起

    其他构造的相对发育。反之,自然选择使某一器官特别发育时也不需

    要邻近构造的退化作为补偿。

    多重构造、退化构造及低级构造易于变异

    小圣提雷尔曾注意过,在物种和变种中,同一个体的任何构造或

    器官(如蛇的脊椎骨、多雄蕊花中的雄蕊等),如果重复多次,它重复

    的次数就容易变异;反之,同样的构造或器官,如果重复次数较少,

    就会保持恒久。小圣提雷尔及一些植物学家们进一步指出,多重构造

    也是最易发生变异的,欧文教授称这为“生长的重复”,并认为是低

    级生物所具有的特征。因此,在自然界中,低级生物比高级生物更易

    变异。关于这一点,我们与博物学家的意见是一致的。这里所谓的低

    级是指生物的一些构造很少因特殊功能而专用。一般是同一构造或器

    官具有多种功能,这样就易于发生变异。因为自然对这种器官的选择

    不及对专营一特殊功能的器官严格,就像用途很广的刀子,可以有多

    种形状,但用于某一特殊目的刀子,必须具有特殊的形状。因为自然

    选择只有在对生物有利的情况下才发生作用。

    一般认为,退化构造易于高度变异,我们以后还要讨论这个论

    题。这里我仅补充一点,即退化构造的变异是由于不使用的缘故,使

    自然选择对这些变异无法实施作用。

    发育异常的构造极易变异

    几年前,华特豪斯关于发育异常的构造极易高度变异的论点曾引

    起了我的极大注意。欧文教授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要使人们相信上

    述结论的真实性,就必须列举我所搜集到的一系列事实,但我不能在

    这里一一列出,我只能说这个结论是一个普遍的规律。我已考虑过可

    能发生错误的种种原因,但已设法避免。必须了解,这一规律并不适

    用于任何生物构造,只有在与近缘物种同一构造相比较时,异常发育

    的构造才能应用这一规律。例如,蝙蝠的翅,是哺乳动物中最异常的

    构造。但这一规律在这里并不适用,因为所有的蝙蝠都长有翅。如果

    某一物种与同属其他物种相比较,而具有显著发育的翅膀时,这一规

    律才可应用。此外,副性征无论以何种方式出现,这一规律的应用都

    是十分有效的。亨特(Hunter)所用的副性征是指雌性或雄性的性状,

    与生殖作用无直接关系。这一规律对雌雄两性均可适用,但对雌性则

    应用得很少,因为它们的副性征往往不明显。副性征无论以什么方式

    出现,都最易变异,我毫不怀疑这一点。不过,这一规律的应用范围

    不仅限于副性征,而且在雌雄同体的蔓足类中也证实了这一点。我在

    研究该目动物时,特别注意华特豪斯的结论,并发现这一规律在这里

    几乎完全适用。我将在另一部著作中,列出所有很好的例子。这里我

    仅举一个例子,用以说明此规律可广泛应用。无柄蔓足类的厣甲,从

    各方面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构造,在不同的属中,它们差别极小。但

    在四甲藤壶属(Pyrgoma)的几个种中,这些同源的厣甲却呈现出很大的

    差异,它们的形状完全不同,而且在同种的不同个体之间,也有很大

    的差异。所以,我们毫不夸张地说,这些重要的器官在同种内的各变

    种间所呈现的差异,超过了异属的种间差异。

    我曾仔细观察过某一地区同种个体的鸟类,它们的变异极小。上

    面所讲的规律似乎在鸟纲中非常适用,但在植物中还没有得到证实。

    植物的变异性并非很大,这样对植物变异的相对程度是难以比较的。

    如果是这样,我就会动摇对此规律真实性的信心。

    如果我们看到某一物种的任何构造或器官发育显著,便会认为它

    对该物种是十分重要的,这也正是这种构造最容易发生变异的原因。

    为什么会这样呢?根据各物种被独立创造出来的神创论观点,各物种的

    所有构造都像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一样,对此我们则无法解释。但依照

    各群物种是从其他物种传下来并通过自然选择发生了变异的观点,我

    们就会获得一些有益启示。让我先说明几点。如果我们对家养动物的

    构造或个体不加以注意,不加以选择,那么这部分构造(例如金鸡的

    冠)或整个品种就不会有一致的性状,可以说这个品种已趋于退化。在

    退化器官、很少有特殊目的特化的器官或在多型性生物群里,我们可

    以看到类似的情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自然选择没有或没有完全发

    挥作用。所以,生物体还保持变动不定的状态。我们应该特别注意那

    些家养动物的构造,由于连续选择而现今已变化得很快,实际上这些

    构造也是最容易发生变异的。在对同品种鸽的个体观察中可以发现,

    翻飞鸽的喙、信鸽的喙与肉垂、扇尾鸽的姿态与尾羽等等,它们的差

    异很大,而这些正是英国养鸽家目前主要关注的几项构造。要培育一

    只短面翻飞纯种鸽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它们的许多个体都不符合纯种

    鸽的标准。我们可以确切地说,有两方面的力量一直在作较量,一方

    面是驱使物种回到非完善状态,以使物种本身产生的新变异;另一方

    面是要保持物种的纯洁性。虽然后者终究要占主导地位,但从优良短

    面翻飞鸽品种中,仍能有育出普通粗劣翻飞鸽的可能。总之,在对物

    种保纯的同时,可以有许多新的变异发生。

    现在让我们看一看自然界中的情况。任何物种的构造,如果较同

    属其他物种发育得更显著的话,我们就可以说,该构造自从本属各物

    种的共同祖先分出以来,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异,并且经历的时间不

    会很长,因为一个物种很少能延续生存到一个地质纪以上。异常的变

    异常是指通过自然选择能积累对物种有利的、异常的和持久的变异。

    发育异常的构造或器官都具有很大的变异,这些变异在不甚久远的时

    期内可保持很久。按照一般的规律,这些器官比那些长时期内未发生

    变异的器官有更大的变异性。我深信事实就是这样,一方面是自然选

    择,另一方面是趋于返祖和变异,两者之间的斗争经过一段时间会停

    止下来,发育最异常的器官也会稳定了,对这一点我深信不疑。所

    以,一种器官,无论发育得怎样异常,都会以同样的方式遗传给许多

    变异了的后代。如蝙蝠的翅膀,依照我们的理论,它必须在长时期内

    保持相同的状态,这样就不会比其他构造更易发生变异。只有在变异

    是近期发生的,而且是非常巨大的情况下,我们才能看到所谓高

    度“发生着的变异性”仍旧存在。因为这时还未按所需要的方式和程

    度对生物个体进行选择,以及对返祖倾向的个体进行取舍,因而变异

    性很难稳定下来。

    种级特征较属级特征更易变异

    上一节所讨论的规律,也可适用于本题。众所周知,种级特征较

    属级特征更易变异。现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进一步说明。在一个大属

    的植物中,有几种开蓝花,有几种则开红花。花的颜色只是物种的特

    征。人们对蓝花种变成开红花的种或红花种变成蓝花种的现象并不为

    怪。但若属内的所有物种都开蓝花,这种颜色便成为属的特征。属的

    特征发生变异则是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我之所以选这个例子,是因为

    许多博物学者所提出的解释在这里不能应用。他们认为种征较属征更

    多变异的原因,是由于在生理上,种征没有属征显得重要。我认为这

    种解释是片面的,或只是部分合理的。因此,这一点我在后面分类的

    一章中还要谈到。至于引用证据来证实种征较属征更易变异,纯属多

    余。不过关于重要的特征,我已在自然史著作中多次提到。有人很惊

    奇地谈及一些重要器官或构造性质,在大群物种中是稳定的,而在亲

    缘关系密切的物种中却差异很大,甚至在同物种的个体之间,也常会

    发生变异。这一事实表明,属级特征降为种级特征时,虽然其生理重

    要性不变,但它却是易于变异的了。同样的情况也可应用于畸形。至

    少小圣提雷尔深信,一种器官在同群的不同物种中表现得差异愈大,

    在个体中就愈易发生畸形。

    依据物种是分别被创造出来的观点,显然无法解释同属内各物种

    间,构造上彼此相异的部分为什么较彼此相同的部分更易变异。但按

    照物种只是特征明显、固定的变种的观点来看,我们就可以预计在近

    期内变异了的、彼此有差异的那部分构造,还将继续变异。或者换句

    话说,同属内所有物种在构造上彼此相似,而与近缘属在构造上有所

    差别的特征,称为属的特征。这些特征应该来自于同一个祖先,因为

    自然选择难以使不同的物种以同样的方式发生变异,来适应不同的生

    活环境。所谓属的特征是指在各物种由共同祖先分出之前就已具有的

    特征,这些特征经历了数代没有变异,或仅有少许变异,时至今日它

    们可能也不会再变异了。相反,同属内各物种间彼此不同的各点称为

    种的特征。这些特征从各物种的共同祖先分出以后,就常会发生变

    异,致使各物种间彼此有别;即使到了目前,仍在变异之中,至少应

    比那些长时期保持不变的生物构造更易发生变异。

    副性征易起高度变异这已为博物学者所公认,在此,我无需详

    述。在一群生物中,各物种所呈现的副性征差异,常较其他构造的差

    异要大,这也为人们所公认,并可用比较副性征明显的雄鸡之间与雌

    鸡之间的差异量来说明。副性征易于变异的原因,我们并不清楚。但

    我们能够了解副性征之所以不能像其他特征那样稳定和一致,是因为

    性选择积累的缘故。性选择一般不及自然选择严格,它并不能引起死

    亡,只是使占劣势的雄性少留些后代而已。不管副性征易变异的原因

    如何,由于它们极易变异,性选择就有了广阔的作用范围,并可使同

    群内各物种在这方面的差异量较其他方面要更大些。

    同种两性间副性征的差异,常常表现为同属各种间相同构造的差

    异。我想举出我表中开头的两个例子来加以说明。甲虫足部跗节的数

    目,是多数甲虫所具有的特征,但是在木吸虫科中,正如韦斯特沃特

    所说,跗节的数目变异很大,即使在同种的两性之间也有差别;翅脉

    是土栖蜂类最重要的特征,这一特征在大部分土栖蜂类中并无变化,

    但某些属内的各种之间,以及同种的两性之间却出现了差异。上述两

    个例子中的差异性质很特殊,它们的关系也绝非出于偶然。卢布克爵

    士(Sir J. Lubbock)最近指出,有些小型甲虫的例子,都能为这一规

    则做极好的说明。他说:“在角镖水蚤属(Pontella)中,性征主要通

    过前触角和第五对附肢表现出来,而种间的差异也主要表现在这些器

    官的差异上。”这种联系,对我下面的观点有着实际意义。我认为同

    属内的所有物种与各物种雌雄两性的个体一样,都来自于一个共同的

    祖先。这个祖先或它的早期后代,在某些构造上发生了变异,并很可

    能为自然选择和性选择所利用,以使它们更适应于自然环境,并可使

    同种的雌雄两性彼此更加和谐或使雄性个体在与其他雄性的竞争中取

    胜而获得雌体。

    综上所述,物种的特征(区别各物种的特征)较属的特征(属内一切

    物种所共有的特征)更易于变异;一群物种所共有的特征(无论构造如

    何发育异常)都较少变异;副性征的变异性很大,并在近缘的物种中差

    异亦大,副性征的差异和普通的物种间的差异一般都能通过生物的相

    同构造表现出来。上述种种规则都是密切相关的,这主要是因为同一

    群物种都来自于一个共同祖先,并且通过遗传得到了很多相同的物

    质;与遗传已久而未曾变异的构造相比,近期内发生变异的构造更易

    变异;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选择已或多或少地完全抑制返祖和进一

    步变异的趋势;性选择没有其他选择那样严格;同一构造的变异能为

    自然选择和性选择所积累,因此,它既可作为副性征,又可作为一般

    特征。

    不同的物种会呈现类似的变异,所以一个变种常常会具有其近缘

    种的特征或重现其祖先的若干特征。对这些主张,我们通过观察家养

    品种便可以容易了解。鸽子中的特殊品种,在隔离很远的地域内,所

    分化出的亚变种中有头上生倒毛的,足上长羽毛的,这些特征都是原

    始岩鸽所不曾有过的。因此,这些特征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种所呈

    现的类似变异。球胸鸽常有14或16根尾翎,可以认为是一种变异,这

    种特征也是另一品种即扇尾鸽所具有的正常构造。上述这些类似变

    异,都是由于几个鸽品种从一个共同的祖先遗传了相同的构造和变异

    趋势,受到了相似的未知因素的影响所致,这一点我想不会有人怀

    疑。在植物界里,也有类似变异的例子,如瑞典芜菁(turnip)和芜青

    甘蓝(Ruta baga)膨大的茎部(俗称为根)。几位植物学家都认为这两类

    植物来自于同一祖先,经过栽培而成为两个变种。但假如这种看法是

    错误的,这便成为两个不同种所呈现的类似变异的例子了。此外,普

    通的芜菁也可作为类似变异的例子。如果依照每一物种都是被独立创

    造出来的观点,人们势必要将这三种植物具有粗大茎的相似性,归因

    于三次独立而密切相关的创造作用,而不归因于来自一个共同祖先或

    以同样方式变异的结果。劳丁先生曾在葫芦科中发现很多类似变异的

    例子,许多学者在谷类中也发现了类似的情况。最近,华尔什先生曾

    详细讨论过昆虫类似变异的现象,并将其概括在他的“均等变异法

    则”之中。

    然而,在鸽子中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在各个品种中,都有石

    板蓝色的品种不时出现,它们的翅膀上有两条黑带,白腰,尾端有一

    黑条,外尾近基部呈白色。所有这些都具有岩鸽远祖的特征。因此,

    我认为这无疑是一种返祖现象,并不是新出现的类似变异。我们由此

    可以相信以下结论: 在两个颜色各异品种的杂交后代中,上述岩鸽远

    祖的特征颜色频繁出现,说明它们仅仅受遗传法则杂交作用的影响,

    而外界条件并未起作用。

    有些特征在失去许多世代或数百世代后还能重现,无疑是很奇异

    的事。但是,当一个品种仅一度与另一品种杂交,它的后代则在以后

    的许多世代(有人说12代或20代)中都会偶尔具有外来品种的某些特

    征。一般的说法是,来自同一个祖先的血,在经历了12世代后,其比

    例为2048比1。人们相信返祖现象是对外来血残留部分的保留。对一个

    未曾杂交过的品种来说,它的双亲虽然已经失去了祖代的某些特征,

    但正如前面所说,这些特征的重现会或多或少地遗传给无数的后代,

    尽管我们所看到的事实并非完全如此。一个品种中,已经失去的特征

    在许多世代后重现,最合适的解释是: 失去了数百世代的特征,并不

    会为某一个个体突然获得,而是这种特征在每一世代都潜伏存在着,

    碰到了有利的条件才可再现。例如,在巴巴鸽中,很少见有蓝色的品

    种,但是在每一世代中,都有产生蓝色品种的潜在因素,并可通过无

    数世代遗传下去,这种遗传与无用或退化器官的遗传相比,在理论上

    可能性会更大。不过,退化器官的再现,有时的确是由这种遗传造成

    的。

    我们假定同属内的所有物种都来自一个共同的祖先,那么这些物

    种就随时会以类似的方式发生变异,并致使两个或两个以上物种所产

    生的变种彼此相似,或一物种的某一变种与另一物种在某些特征上有

    些相似。按照我们的观点,这另一个物种只是一个特征显著的永久变

    种而已。仅由类似变异所产生的特征,其性质并非重要。因为一切功

    能上重要的性状特征的保存,须依物种的不同习性,并通过自然选择

    来决定,而且同属的物种偶尔也会重现远祖的特征。可是我们对任何

    自然生物群的祖先情况不明,所以也无法辨别重现特征和类似变异的

    特征。例如,如果我们不了解亲种岩鸽是不具毛腿的和倒冠毛的,我

    们就不能断定家养品种中这些特征的出现,到底是返祖现象,还是类

    似变异的结果。不过,我们可以从色带的数目来推断,蓝色羽毛的出

    现是一种返祖现象。因为鸽子的色带与这种色泽有关,而色带又不能

    在一次简单的变异中一起出现。特别是不同颜色的品种杂交时,常出

    现蓝色与若干色带的品种,这更使我深信上述推断。在自然状况下,

    我们虽分不清哪些是祖代特征的重现,哪些又是新的、类似的变异,

    但根据我们的理论,会发现一物种变异着的后代具有同群其他物种相

    似的特征,这一点是无可怀疑的。

    变种与同属其他物种的特征相像,这是识别变异物种的困难所

    在。另外,在两个可疑物种之间,还存在着许多中间类型,这表明在

    变异时它们已经获得了其他类型的某些特征。当然,我们决不会把这

    些极相似的生物列为是分别被创造出来的物种。然而,特征稳定的构

    造或器官偶尔也会发生变异,并在某种程度上变得与近缘种的同一构

    造或器官相似,这是类似变异的最有力证据,我搜集了许多这样的例

    子,但限于篇幅,不能在此列举。我只能反复地说,这样的事实的确

    存在,而且很值得注意。

    现在我要举一个奇异而复杂的例子,此例发生在家养状况下或自

    然界中同属的若干物种内,这是一个生物的重要特征不受影响及返祖

    现象的实例。驴腿上有时有明显的横纹,与斑马腿上的条纹相似。有

    人认定幼驴腿上的条纹最为明显,据我的考察,这是事实。驴肩上的

    条纹有时成双,并在长度和轮廓上有很多的变异。据记载,有一头未

    患白肤症的白驴,其脊背上和肩上都未见条纹,而这种条纹在深色驴

    身上有时也不明显,甚至完全消失。据说在骞驴肩上可以看到成双的

    条纹。布里斯先生曾见过一块具有明显肩纹的野驴标本,尽管这种肩

    纹它本应没有。普勒上校(Col. Poole)告诉我,这种野驴幼驹的腿上

    都有明显的条纹,而在肩上的条纹却很模糊。斑驴(quagga)的上体常

    具明显的斑马状条纹,而在腿上却没有。但在阿沙·格雷博士绘制的

    标本图上,却在斑驴后足踝关节处,有极显著的斑马状条纹。

    关于马,我已在英国收集到许多不同品种和不同颜色,并有肩上

    生有条纹的例子;在腿上生有条纹的暗褐色和鼠褐色的马也不少见,

    在栗色马中也有一例。暗褐色的马有时在肩上生有条纹,在一匹赤褐

    色马的肩上,我也看到过条纹的痕迹。我儿子对褐色比利时拖车马进

    行了仔细观察,并为我画了一张草图,该马的双肩上各有两条并列的

    条纹,腿部也有条纹。我亲眼见过一匹灰褐色德文郡小马的双肩各长

    有三条平行的条纹。威尔士小马(welsh pong)也曾被人们描述过在肩

    上生有三条平行的条纹。

    印度西北部的凯替华马(Kattywar breed)一般都生有条纹,但据

    普勒上校讲,他曾为印度政府检查过该品种的马,此马脊背上、腿上

    和肩上都生有条纹,有时在肩上有两条或三条条纹,甚至在面部的两

    侧偶尔也有条纹。如果马身上具有条纹,则被认为是纯种马。不过,

    这种条纹在幼驴身上明显,在老马身上有时则完全消失。普勒上校也

    见过灰色和赤褐色的凯替华马在初生时都有条纹。根据爱德华兹所给

    的报告,我认为英国赛跑马脊背上的条纹在幼时比成年时更常见。我

    自己最近养了一匹小马,它是由赤褐色雌马(土耳其雌马和法来密斯雄

    马的后代)和赤褐色英国赛跑马所在。这匹幼驹在产下一周时,在身体

    后部的1/4处和前额都生有无数极窄的暗色斑马状条纹,而腿部的条纹

    并不明显。所有这些条纹随后不久便完全消失了。在此,我不想详细

    讨论。但我可以说,在一些国家我已搜集了各种马的腿纹和肩纹的例

    子,这些国家包括西自英国,东至中国,北起挪威南至马来半岛。在

    世界各地,具有这种条纹的,以暗褐色和鼠褐色的马最多。暗褐色的

    颜色范围颇广,包括黑褐色到近乳酪色之间的所有颜色。

    史密斯上校(Col. H. Smith)曾就这个问题写过论文,他认为马的

    这些品种特征,来自于若干祖种,其中的一个祖种就是暗褐色、具条

    纹的。他也相信上述马的外表特征,都是由于古代曾和这暗褐色马种

    杂交而产生的。对此论点,我们可以反驳,因为那些壮硕的比利时拖

    车马,威尔士矮种马,短腿的挪威马和瘦长的凯替华马,它们都生活

    在世界相隔甚远的区域,倘若它们都必须曾与一假想的祖种杂交,显

    然是不可能的。

    现在,让我们看一看马属中几个物种的杂交情况。波林(Pollin)

    认定,驴和马所生的骡子,在其腿部常常具有明显的条纹。据戈斯先

    生(Mr. Gosse)所说,在美国某些地区,十分之九的骡子在腿部都有条

    纹。我曾见过一匹骡子,腿上的条纹非常多,足以使任何人都相信它

    是斑马的杂种。在马丁先生(Mr. Martin)所著的马书中,也绘有一幅

    这种骡子图。我还见过驴与斑马所生杂种的四张彩图,它们在腿上的

    条纹比身体其他部分的明显,其中一幅具有两条并列的肩纹。莫登爵

    士(Lord Morton)所畜的有名杂种,为栗色雌马与雄斑驴所生。它和栗

    色雌马与黑色阿拉伯雄马所生纯种的后代在腿上的条纹,都比纯种斑

    驴明显得多。此外,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子。格雷博士曾绘画过驴

    与骞驴所生的杂种图(他告诉我,他还知道另一件这样的例子)。图中

    所示的杂种在四条腿上都生有条纹,并与德文郡褐色马及威尔士小马

    一样,在肩部还生有三条短条纹,甚至在面部的两侧也生有斑马状的

    条纹。我们知道,驴只是偶然在腿上生有条纹,而骞驴在腿上没有条

    纹,更没有肩纹。就面部条纹而言,我深信这杂种面部每一条斑纹的

    出现都并非偶然。我曾为此事问过普勒上校,凯替华马的面部是否有

    条纹,他的回答是肯定的。

    对于以下几项事实,我们该怎样解释呢?我们可以看到,马属中的

    不同品种,由于简单变异,而在腿上长有斑马状条纹或在肩上出现和

    驴一样的条纹。在马属中,这种条纹是以在暗褐色品种中出现的可能

    性最大——暗褐色接近该属其他物种普遍所具有的颜色。条纹的出现

    并不伴生形态上的任何变化或其他新特征的出现。我们还看到这种条

    纹出现的趋势,在不同物种所产的杂种中,表现得更为强烈。现在,

    看一看几个鸽种的情况。这几个品种是由一个祖种(包括两三个亚种或

    地理种)传下来的,该祖种体呈蓝色,并具一定的条纹或其他标志。如

    果任何鸽种由于简单的变异,而体呈蓝色时,上述条纹及其他标志就

    会重新出现,但形态和其他特征都不会有任何变化。若具不同颜色的

    最原始的、最纯的鸽种进行杂交,其后代最容易重现蓝色和条纹及其

    他标志特征。我曾说过,重现祖先特征的合理解释是: 每一世代的幼

    体,都有产生久已失去特征的趋势,而且由于未知原因,这种趋势有

    时会占优势。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在马属的若干物种中,幼马较老

    马身上的条纹更明显或更常见。我们若把各种家鸽——其中有些保持

    纯种达数百年之久——认为是种,那么马属内的物种也与之相似。我

    敢大胆地追溯到千万代以前,存在着一种具有斑马状条纹的动物(或

    许在其他方面有着不同的构造),它就是今日的家养马(不论是来自

    一个或多个野种)、驴、骞驴、斑驴和斑马的共同祖先。

    “马属内各物种是被上帝独立创造出来的”,持这种观点的人必

    将主张,每一物种被创造时就有一种趋势,就是在自然界或家养状况

    下,按照一种特殊的方式进行变异,以使创造出来的物种像马属中其

    他物种一样具有条纹;而且,每一物种被创造时还有一种极强的趋

    势,即这些物种与世界各地的物种杂交后,它们的后代并不像其父

    母,而与同属中的其他物种相似,即多具条纹。假如承认这种观点,

    就等于否认了真正的事实,而去接受虚假的或不可知的原因,这种观

    点使上帝的作用只是模仿和欺骗。假若接受这种观点,我只能与老朽

    无知的神创论者们一起来相信,贝类化石从未生存过,它们只是从石

    头中被创造出来,以模仿今日生活在海边的贝类而已。

    摘要

    我们深深地感到对变异的法则知之甚少。我们能解释各构造变异

    原因的,还不到百分之一。但我们应用比较的方法可以看出,不论是

    同种中各变种的较小差异,或是同属中各物种的较大差异,似乎都受

    着同样的法则支配。环境的改变通常造成变异性的不稳定,有时也产

    生直接的和定向的变异,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变异将会更加显

    著。不过对于这一点,我们还没有充分的证据。生活习性能产生特殊

    的构造,经常使用的器官能增强 ,不用的器官会减弱或缩小,这些结

    论在许多场合都是非常适用的。同源构造往往发生相同的变异,并有

    彼此结合的趋势。硬体构造及外部构造的改变,有时能影响相邻软体

    部分或内部构造。特别发育的构造,可以从相邻构造汲取营养;而多

    余的构造,可以被废退。个体生命早期的构造变化,可能会影响以后

    的构造发育。虽然我们还不了解许多相关变异事实的性质,但它们无

    疑是会发生的。重复构造在重复次数和构造特征方面易于变异,也许

    因为这部分构造很少因特殊功能而专用的缘故。因此,它们的改变,

    不受自然选择的支配。也许是由于同样的原因,低级生物较高级生物

    有更多的变异。退化构造易于变异,自然选择对它们的改变也无法实

    施作用。种征较属征更易变异。所谓种征是指区别同一属内各物种的

    性状特征,这些特征从各物种的共同祖先分出以后,就常常发生变

    异。属征是指遗传已久而没有发生变异的特征。我们从观察中推知,

    在近期变异了的、彼此有差别的部分构造,还将继续变异。这个推论

    也适用于整个群体,我曾在第2章中谈到过。我们发现,在某地有许多

    同属的物种,这表明以前在这里曾发生过很多的变异和分化,并有新

    种的形成。因此,平均而论,现在我们在这里发现各物种会有很多的

    变种。副性征易于高度变异。同属内各物种呈现的副性征差异常较其

    他构造的差异要大。同种两性间副性征的差异常常表现为同属各物种

    间相同构造的差异。与近缘种相同构造比较,发育异常的器官构造极

    易高度变异,因为自该属形成以来,它们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异,而且

    这种变异是长期的、缓慢的,自然选择还没有足够的时间来抑制变异

    的趋势和阻止变异的进程。一物种具有特别发育的器官,并已成为许

    多变异后代的祖先(据我们看来,这过程进行得极缓慢,需时极久),

    自然选择必定使这器官的特征保持不变,不论发育如何异常。许多物

    种,若是从一个共同祖先继承下来大致相同的结构,并处在相似的环

    境条件下,便容易发生类似的变异,有时还可以重现祖先的某些特

    征。虽然返祖现象与类似变异不能引起重要的新改变,但是这些变化

    也可增进自然界的美丽和协调的多样性。

    在后代与亲代之间都存在着微小的差异,每一差异,必定有它的

    起因。我们有理由相信: 一切与物种习性相关的、在构造上重要的变

    异,都是由有利变异缓慢积累而成的。

    第6章 本学说之难点及其解绎

    遗传变异学说的疑难——过渡变种的缺乏——生活习性的转变——同一物种内习性的趋异——与其同类习性极不相同的物种——极完美器官——转变方式——疑难实例——自然界没有飞跃——次要器官——器官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完美无缺——自然选择学说中的体型一致律和生存条件律

    在本章之前,读者早就遇到了许多疑难问题。其中有些还是相当难的,以致现在令我一想到它们还不免有些踌躇。然而,以我看来,其大部分难点都只是表面的。而那些真正的难点,也不会使这一学说受到致命的影响。

    这些疑难和异议,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如果物种是由其他物种经过细微的渐变演化而来的,那么,为什么我们并没有处处见到大量的过渡类型呢?为什么自然界的物种,如我们见到的那样区别明显,而不是彼此混淆不清呢?

    第二,一种动物,例如具有蝙蝠那样的构造和习性,能由与其构造和习性极不相同的其他动物渐变而来吗?我们能够相信自然选择既可以产生很不重要的器官,如只能用作驱蝇的长颈鹿的尾巴,又可产生像眼睛那样奇妙而重要的器官吗?

    第三,本能可由自然选择作用而获得和改变吗?蜜蜂筑巢的本能,

    确实发生在被精深数学家发现之前,对此我们该如何解释呢?

    第四,我们怎么解释种间杂交不育或产生的后代不育,而种内变

    种杂交育性却很正常的现象呢?

    这里先讨论前两个问题,下一章讨论一些杂题,接着用两章分别

    讨论本能和杂种性质。

    过渡变种的缺乏

    因为自然选择只保存有利于生存的变异,所以在生物稠密的地

    方,每种新的类型都有取代并最终消灭比自己改进较小的祖先类型和

    在竞争中较为不利的其他类型的趋势。因此,绝灭和自然选择是同时

    进行的。所以,如果我们把每一物种看做是由某种未知类型繁衍而来

    的话,那么通常在这一新种形成和完善的过程中,其亲本种和过渡变

    种便被消灭了。

    Parus major/“英国有一种大山雀(Parus major),几乎像旋木鸟一样在树枝上攀行,有时又像伯劳似的啄小鸟的头部,来杀死小鸟。我多次看到或听到它击打紫杉枝上的种子,像鸟似的把种子打开。”

    按此理论,无数过渡类型一定曾经存在过。那么,我们为什么没有发现它们大量地埋于地壳里呢?在“论地质记录之不完整”一章中讨论这一问题会更为方便些。在这里只声明,我相信这一问题的答案,

    主要在于地质记录比一般想象的还要不完全得多。地壳里一个庞大的

    博物馆,这种自然收集是不完整的,并且在时间上空缺很大。

    如果现在若干个亲缘极近的物种栖息在同一地区,这时我们本应

    该能看到许多过渡类型,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让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

    子,当我们从大陆的北部向南旅行时,一般在各段地带都会发现,近

    缘的或代表性物种显然占据着自然条件几乎完全相同的位置。这些代

    表性物种经常相遇,而且混合存在;并且随着一个物种的数量越来越

    少,另一物种的数量则会越来越多,最终一个物种替代了另一物种。

    但是,倘若我们把混合地带的这些物种作一对比,便会发现,像从各

    物种栖息的中心地带取来的标本一样,它们在每一构造细节上都显示

    出彼此不同。根据我的学说,这些近缘种是由一个共同的亲本种传衍

    而来的;在演化的过程中,每一物种都已适应了各自地域的生活条

    件;并且已经取代和消灭了它原来的亲种类型以及连接它过去与现在

    之间的所有过渡变种。因此,尽管这些过渡变种必定曾经存在过,也

    可能以化石的状态埋藏在那里,但是我们不应期望今天在各地都能大

    量地见到它们。然而,在具有中间生活条件的种间交接区,为什么我

    们现在见不到密切相连的中间变种呢?这一疑难在很长时期内使我颇为

    困惑,但是我认为这基本上是能够解释的。

    根据一个地域现在是连续的,便认为过去它也一直是连续的,作

    这样的推论时应当极为慎重。地质学使我们相信,即使在第三纪末

    期,大多数陆地还被分隔为许多岛屿。区别明显的物种可能是在这样

    的岛屿上分别形成的,因而不可能有中间地带的中间变种。由于气候

    和地貌的变化,现在连续的海域,在不久以前,一定远不如现在这样

    的连续和一致。但我不愿借此来回避这一难点,因为我相信,许多完

    全不同的物种原本就是在严格连续的地域形成的。但我并不怀疑,以

    前分隔而现在连续的地域,在新种形成中,尤其是在自由交配和漫游

    动物的新种形成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观察现今分布广阔的物种时,我们常会发现,它们在一个大的

    范围内分布的数量相当大,而在其边缘,就会逐渐变得愈来愈稀少,

    直至绝迹。因此,两个代表种之间的中间地带,与它们各自占有的区

    域相比,往往是狭窄的。在登山时,我们可以看到与德·康多尔观察

    到的同样事实: 有时相当明显,一种普通的高山种类突然便绝迹了。

    福布斯在用拖网探察深海时,也曾注意到同样的事实。这些事实,肯

    定会使那些视气候和生活的自然条件为生物分布的决定因素的人感到

    奇怪,因为气候与高度或深度的变化,都是难以觉察的渐变着。但

    是,我们得明白,几乎每一物种在它的中心区域,倘若没有其他竞争

    物种,其数量便会极大地增加。我们也得明白,几乎每种生物不是捕

    食其他生物,便是被其他生物所捕食。总之,每种生物都以最重要的

    方式与其他生物直接或间接地相联系。于是我们便知道,任何地方的

    生物分布范围绝不会是只取决于难以觉察的逐渐变化的自然条件,而

    主要决定于其他物种的存在。这些物种或是它生活所必需的,或是它

    的敌害,或是它的竞争者。既然这些物种已经是界限分明,不会相互

    混淆,那么任何一个物种的分布范围,将由其他物种的分布所决定,

    其界限也十分明确可辨。每一物种在其分布边缘存在的数量已经减

    少,加之由于天敌和它所捕食的生物数量的波动以及季节的变化,极

    易使生活在边缘地带的个体完全覆灭,因此,种的地理分布界限就变

    得愈加明显了。

    栖息于连续地域的近缘种或代表性物种,一般各自都有一个大的

    分布区。在这些分布区之间,存在着比较狭窄的中间地带。在中间地

    带,这些物种的个体突然变得愈来愈稀少。由于变种和物种之间没有

    本质上的区别,因此这一规律对两者都可适用。如果我们以一个栖息

    地域非常之大且正在变化着的物种为例,那么势必有两个变种分别适

    应于两个大的地区,而第三个变种适应于狭窄的中间地带。这个中间

    变种,由于栖息地狭小,其数量必然也较少。实际上,据我了解,这

    一规律是广泛适用于自然状态下的变种的。在藤壶属中,明显可辨的

    变种和中间类型的变种的分布,便是我见到的这一规律的显著例证。

    沃森(Watson)先生,阿沙·格雷博士和沃拉斯顿先生给我的资料表

    明,当介于两个变种之间的中间变种存在时,通常它的数量要比它所

    相连接的两个变种少得多。如果我们相信这些事实和推论,并承认连

    接两个变种的中间变种,一般要比其相邻的变种数量少的话,那么我

    们现在便能理解,中间变种之所以不能长期存在的原因,这就是它们

    常常比它原先连接起来的那些类型灭绝和消失得早的原因。

    如前所述,任何一个数量较少的类型要比数量较多的类型灭绝的

    机会更大,并且在这种特定的条件下,中间类型极易受到它两边存在

    的近缘类型的侵害。但还有更为重要的深层次的原因: 假设经过进一

    步的演变,两个变种变为两个明显不同的物种。在这种演化的过程

    中,个体较多且栖息地较大的两个变种,必然比生活在狭小的中间地

    带、数量较少的中间类型的变种具有更大的优势。因为在任何时期,

    个体多的类型比个体少的类型都有更多的机会产生出更有利于自然选

    择的变异。因此,数量大的普通类型,在生存竞争中,便会压倒和取

    代稀有的类型,因为后者的变化和改进总是比较缓慢的。我认为同样

    的原理可以解释在第2章所讲的情况,即每一地方的优势种要比稀有种

    平均出现显著特征的变种要多。通过下面的例子可阐明我的意思。假

    设某种绵羊有三个变种,一个适应于广大的山区,一个适应于比较狭

    窄的丘陵地区,而第三个适应于广阔的平原;并假定这些地区的居民

    以同样的决心和技能,通过人工选择来改良它们的种群。在这种情况

    下,拥有大量羊群的山区和平原居民,比狭小的中间丘陵地带拥有较

    少羊群的居民,有更多有利的选择机会。他们羊的品种改良的速度,

    也要比拥有较少羊群的丘陵地区居民的品种改良得快。结果,改良了

    的山区或平原的品种会很快取代改良较少的丘陵品种;于是,两个原

    来数量较多的品种便会彼此衔接,而已被取代了的中间丘陵地带的变

    种便不复存在了。

    总而言之,我相信物种会成为界限分明的实体,而且在任一时

    期,都不会与各种变异着的中间环节构成一种混乱状态。这是因为:

    第一,由于变异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新变种的形成非常缓慢。自

    然选择只有在有利变异个体产生后,并且在该地区的自然结构中的一

    个位置被一个或多个有利变异个体较好地占据之后,才能发挥作用。

    这种新位置的产生决定于气候的缓慢改变或新个体的偶然迁入。也许

    原有生物的某些个体经逐渐演化产生了新的类型,新旧类型彼此作用

    与反作用,是新的位置形成的更重要的因素。所以,在任一地区、任

    一时间,我们只能见到少数几个物种在构造上表现出比较稳定的轻微

    变异,并且我们的确看到了这一情形。

    第二,现今连续的地域,在距今不远的时期,往往是彼此分隔

    的。在这些分隔的地方,许多类型,特别是需交配繁殖和漫游甚广的

    动物,也许已经各自变得十分不同,足以成为代表性物种了。在这种

    情况下,几个代表性物种和它们共同祖先种之间的中间变种,以前一

    定在各分隔的地区存在过,但是在自然选择的过程中,这些中间变种

    已被取代而灭绝,所以就不会再看到它们了。

    第三,如果在一个完全连续地域的不同地区,已经形成了两个或

    多个变种,那么,中间类型的变种,起初也许在中间地带已经形成,

    只不过它们存在的时间一般较短。由于已经讲过的原因(近缘种、代表

    种以及已认可的变种实际分布的情况),这些在中间地带的中间变种,

    要比它们连接的那些变种数量小。仅此原因,中间变种便很容易偶然

    灭绝;并且,在自然选择引起的进一步变异的过程中,它们被其所连

    接的类型击败和取代几乎是必然的。由于后者的数量大,总体变异

    多,通过自然选择进一步地改进,必然获得更大的优势。

    第四,如果我的学说是正确的,不是从某一个时期而是从全部时

    期来看,那么,把同一类群的所有物种连接起来的无数中间变种肯定

    曾经存在过。但是,正如多次提到的那样,自然选择往往具有消灭亲

    本类型和中间连接类型的倾向。因此,它们以前存在的证据,只有在

    化石中才能找到。然而,地壳保存的化石,如我们在后面的章节中将

    要论证的那样,是极不完全和断断续续的记录。

    具有特殊习性和构造之生物的起源和过渡

    反对我的观点的人曾问道: 例如,一种陆栖性食肉动物如何能够

    转变为水栖性食肉动物?其过渡状态如何生活?要证明现在仍存在着从

    严格的陆栖到水栖动物之间的各级中间类型的食肉动物并不困难。由

    于每种中间类型的动物都是通过生存斗争而生存着。很显然,它一定

    对它在自然界中所处的位置适应得很好。看看北美洲的水貂(Mustela,

    vison),它的脚有蹼。它的皮毛,短腿和尾巴的形状都很像水獭。夏

    天,这种动物在水中捕食鱼类,但在漫长的冬季,它离开冰水,像其

    他鼬鼠一样,捕食鼠类和其他陆地动物。假若反对我的人问另一种情

    况,一种食虫的四足兽怎么能够转化为飞翔的蝙蝠,这个问题就难回

    答得多。

    这同其他场合一样,对我很不利。因为,从我所收集的众多显著

    实例中,我只能在近缘物种中拿出一两个过渡习性和结构的例子;并

    且在同一物种内的多样化的习性中,只能举出暂时的或永久习性的例

    子。依我看来,对任何一个像蝙蝠这样特殊的例子,似乎得列出一长

    串过渡类型的例子,方可给以较满意的解释。

    试看一下松鼠科的情形。从只具微扁平的尾巴的松鼠,到如理查

    逊(J. Richardson)爵士所说的身体后部比较宽且双侧皮肤比较松弛的

    松鼠,直到所谓飞鼠之间的极其精细的中间等级的实例。飞鼠的四

    肢,甚至尾巴的基部都与宽大的皮肤连为一体,起着降落伞的作用,

    可使飞鼠在一树与另一树之间进行空中滑翔。其滑翔距离之远令人吃

    惊。我们相信,各种松鼠的特定结构在其栖息地区都是有益的,能够

    使它们逃避飞禽走兽的捕食,更快地觅食,而且还能减少偶然跌落摔

    伤的危险。但是不能根据这一事实便认为,每种松鼠的特征构造,在

    一切可能的条件下,都是所能想象出来的最完美的构造。假若气候和

    植被发生变化,假设与其竞争的其他啮齿类或新的捕食它的兽类迁

    入,或原有兽类的变异,若它们的构造不能以相应的方式得以改进,

    我们相信: 至少有一些类型的松鼠其数量会减少,甚或灭绝。特别是

    在生存环境变化的条件下,便不难理解,那些腹侧膜变得越来越大的

    个体被继续保存下来的原因,其每一步的变化大都是有益的,都得到

    了传衍。由自然选择过程的累积效应,终于形成了一种完全的所谓飞

    鼠。

    现在看一看猫猴(Galeopithecus),即所谓飞狐猴,以前被列为蝙

    蝠类,现在却认为它属于食虫类。它那极宽大的腹侧膜,从颚角起一

    直伸展到尾巴,并包含了具有长爪的四肢,膜内还生有伸张肌。虽然

    现在并没有连接猫猴与其他食虫类构造的适于在空中滑翔的各级过渡

    构造的动物,然而不难设想,这类连接的中间类型在以前曾经存在

    过,而且每种连接体都以不完全滑翔的松鼠那样的方式逐渐出现。各

    级中间构造对这些动物自身都曾经是实用的。现在我们可以进一步相

    信,连接猫猴趾和前臂的膜,由于自然选择已大大地伸长了。同理,

    就飞翔器官看来,这种过程便可能将食虫类的动物转变为蝙蝠。某些

    蝙蝠的翼膜,从肩端一直伸展到尾部,并把后肢也包含在内。我们从

    它们身上可以看到,原先适于空中滑翔,而不是飞翔的器官的痕迹。

    如果大约有12个属的鸟类已经灭绝,谁还敢贸然推测,下列这样

    的鸟还会存在呢?像呆鸭,翅膀的功能只能用作拍击的鸟;如企鹅,翅

    膀在水中作为鳍而在陆地上作为前腿的鸟;如鸵鸟,翅膀作为风篷的

    鸟;以及像无翼鸟,翅膀没有功能的鸟。然而上述各种鸟的构造,在

    其面临的环境条件下,对它们都是有利的,因为每种鸟必须在斗争中

    求生存。但这样的构造,未必在所有条件下,都是最好的。更不可由

    这些论述便推论,这里所提到的翅膀构造的任何一个等级便表示了鸟

    类实际获得它全飞翔功能过程中所经历的各阶段的构造。实际上,它

    们可能是由于不使用的结果。但是它们却表明至少可能有多种过渡的

    方式。

    看到在像甲壳动物(Crustacea)和软体动物(Mollusca)这类营水中

    呼吸的动物中,有少数类型可以适应陆地生活;也看到飞禽、飞兽、

    各式各样的飞虫以及古代飞行的爬行类动物;便会推想,借助于鳍的

    猛击而稍稍上升,旋转在空中滑翔很远的飞鱼,也可能会演变为翅膀

    完善的飞行动物。若果真如此的话,谁还能够想象到,它们在早期的

    过渡状态曾是大洋中的居民呢?谁又会想到,它们起初的飞行器官,如

    我们所知,是专门用来逃避其他鱼类的吞食呢?

    当我们看到适于任一特殊习性而达到高度完善的构造,如鸟用于

    飞行的翅膀,我们必须记住,具有早期各级过渡构造的动物,很少能

    生存到现在,因为它们已被由自然选择变得更完善的后继者所取代。

    我们可进一步断言,适应于极其不同生活习性的构造之间的过渡类

    型,在早期很少大量产生,也很少出现许多次级类型。再回到我们想

    象中的飞鱼的例子。因此,真正能飞的鱼,似乎大概直到它们的飞翔

    器官达到高度完善的阶段,使它们在生存斗争中具有压倒其他动物的

    优势时,才从许多次级类型中发展起来,才具有在陆地上和水中以多

    种方式捕捉多种动物的能力。因此,要在化石中发现各级过渡构造类

    型的机会总是很小的,因为它们曾经存在的数量本来就少于那些在构

    造上充分发达的种类。

    现在再举两三个例子,来说明同一物种不同个体的习性的改变和

    趋异。无论是习性的改变或趋异,自然选择都容易使动物的构造适应

    于其改变的习性,或专门适应数种习性中的某一种习性。然而,我们

    难以确定,究竟是习性的变化先于构造的变化,还是构造的轻微变化

    引起了习性的改变。但这对我们无关紧要。两者大概往往是几乎同时

    发生的。关于习性改变的实例,只要提到英国的昆虫习性改变的情况

    就足够了。许多英国昆虫现在却以外来的植物为食,或专门靠人工食

    物生活。关于习性趋异,可以举出无数的例子。我在南美洲时,常常

    观察一种霸鹟(Saurophagus sulphuratus),它像隼一样,在某地的高

    空盘旋一阵之后,又飞至另一地的上空。在其他时间,它却像食鱼貂

    一样,静呆在水边,然后猛然钻入水中,向鱼扑去。英国有一种大山

    雀(Parus major),几乎像旋木鸟一样在树枝上攀行,有时又像伯劳

    似的啄小鸟的头部,来杀死小鸟。我多次看到或听到它击打紫杉枝上

    的种子,像鸟似的把种子打开。赫尔恩(Hearne)在北美洲曾看到黑熊

    在水里游泳几个小时,像鲸鱼一样张大嘴巴捕捉水中的虫子。

    有时,我们会见到,有些个体所具有的一些习性与同种和同属其

    他个体所固有的习性很不同。于是我们便想,这样的个体或许将能形

    成新种;这种新种会具有异常的习性,其构造也会或多或少地发生改

    变。在自然界的确有这种实例。还能举出一个比啄木鸟能攀登树木并

    在树皮缝中觅食虫子的适应性更加动人的例子吗?然而在北美洲,有些

    啄木鸟主要吃果实。而另一些生有长翅的啄木鸟,却在飞行中捕食昆

    虫。拉普拉塔(La plata)平原几乎不长一棵树,那里有一种啄木鸟

    (Colaptes campestris),其两趾朝前,两趾向后,舌长而尖。它的尾

    羽细尖而坚硬,虽不如典型的啄木鸟那么坚硬,却足以使它在树干上

    作直立的姿势。它有一个挺直而强有力的嘴,虽不如典型的啄木鸟的

    嘴那样笔直而强有力,但也足以在树木上凿洞。因此,这种鸟全部基

    本构造仍属啄木鸟,甚至在那些不重要的特征上,如颜色,粗糙的音

    调,起伏的飞翔等,也明显地表现出与英国普通啄木鸟有密切的亲缘

    关系。不但从我的观察,而且从阿萨拉的精确观察中就可以断定: 在

    某些开阔的地区,它不爬树,而是把巢筑在堤岸的洞穴中!然而在别的

    一些地方,据哈德逊(Hudson)先生讲,就是这种鸟,却常出入于树

    林,并在树干上凿洞为巢。我还可以举一个这一属鸟习性改变的例

    子,即德沙苏尔(De Saussure)描述的墨西哥啄木鸟,它在坚硬的树木

    上啄洞,以贮藏橡子果。

    海燕是最具空栖性和海洋性的鸟类。但是在火地岛(Tierra, del

    Fuego)恬静的海峡间,有一种叫倍拉鹱(Puffinuria berardi)的鸟,

    它的一般习性,惊人的潜水能力,游泳和飞翔的方式,都会使人把它

    误认为是一种海雀或一种。尽管如此,它实际上是一种海燕。但

    是,涉及其新的生活习性的许多机体部分,却已发生了显著的改变。

    而拉普拉塔的啄木鸟,其构造只发生了轻微的变化。河鸟,就连最敏

    锐的观察家通过对它的尸体检查,也决不会怀疑它是半水栖习性的鸟

    类。然而,这种鸟在起源上却与鸫科相近,靠潜水生存。在水下用爪

    抓住石子,并鼓动它的双翅。膜翅类(Hymenopterous)是昆虫的一个大

    目,除卢布克爵士发现的细蜂属(Proctotrupes)的习性是水栖的外,

    其余全是陆栖的。细蜂属的昆虫经常进入水中,潜水用翅而不用脚,

    在水面下能逗留四小时之久。然而,它在构造上却没有随着这种异常

    的习性而改变。

    相信生物一被创造出来,就是今天这个样子的人,当他们遇到一

    种动物所具有的习性与其构造不一致时,一定会感到惊奇。还有什么

    比鸭和鹅用作游泳而形成的蹼足更明显的例子呢?然而生活于高原地区

    具有蹼足的鹅却很少接近水边。除奥杜邦(Audubon)外,没有人看见过

    四趾有蹼的军舰鸟降落在海面上。与此相反,和大,它们仅在趾

    的边缘上长有膜, 但却是显著的水栖鸟。还有什么比涉禽目

    (Grallatores)的鸟类,为了涉足沼泽,在浮于水面的植物上行走而形

    成长而无膜的足趾更明显的例子呢?但是这一目内的苦恶鸟和秧鸡的习

    性则大不相同。前者几乎和骨顶鸡一样是水栖性鸟类,后者几乎和鹌

    鹑或鹧鸪一样是陆栖鸟类。像这样的事例,还可以举出许多,都是习

    性已经发生了改变而相应的构造却没有变化。高原鹅蹼足虽然在构造

    上还未变化,但可以说它几乎已成为残留器官了。至于军舰鸟足趾间

    深凹的膜,则表明构造已开始变化。

    信奉生物是经多次分别被上帝创造出来的人会说,这类情况是造

    物主故意让一种类型的生物去取代另一类型的生物。但以我看来,我

    只不过是从维护其尊严的角度,把他们的观点重述了一遍而已。相信

    生存斗争和自然选择学说的人都会承认,各种生物都在不断地力图增

    加其数量,并承认,如果一种生物无论在习性上或在构造上,即使发

    生很小的变化,便会优于该地的其他生物;它就能占领其他生物的领

    地,不管这一领地与它原来的领地有多么的不同。所以,他们对下列

    的事实: 长蹼足的高原鹅却生活于干燥的陆地,有蹼足的军舰鸟却很

    少接触水,长有长趾的秧鸡却生活于草地而不是沼泽,某些啄木鸟却

    生活在几乎不长树木的地方,鸫和膜翅目的一些昆虫却可以潜水以及

    海燕却具有海雀的习性等,便不足为奇了。

    极完美而复杂的器官

    像眼睛那样的器官,可以对不同的距离调焦,接纳强度不同的光

    线,并可校正球面和色彩的偏差,其结构的精巧简直无法模拟。假设

    它也可以通过自然选择而形成,那么我坦白地说: 这听起来似乎是极

    度荒谬的。当最初听说太阳是停止的,地球绕着太阳转时,人类曾经

    宣称,这一学说是错误的。所以,像每个哲学家所熟知的古谚,“民

    声即天声”,在科学上却是不可信的。理性告诉我,如果可以显示,

    由简单而不完善的眼睛到复杂的完备的眼睛之间存在着的无数中间等

    级,且每一等级对动物都是有益的(实际上确实如此);进一步假设,

    眼睛是可变异的,且其变异是可遗传的(事实的确如此);如果这样的

    变异对生活在环境变化中的任何动物都是有利的;那么,虽然我们很

    难用自然选择的学说来论证极复杂而完善的眼睛的形成过程,但我相

    信,却不至于能否定我的学说。一根神经如何变得对光有感觉,和生

    命是如何起源的问题一样,与我们这里讨论的问题无关。不过我可以

    指出,一些最低等的生物体内虽找不到神经,却具有感光的能力。因

    此,它们原生质中的某些感觉物质会聚集起来发展为神经,从而赋予

    了这种特殊感觉的能力,这似乎并非是不可能的。

    在搜寻任何动物器官不断完善过程中的中间过渡类型时,我们本

    该专门观察它的直系祖先,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我们便不得不

    去观察同类群中其他种或属的动物,即同祖旁系的后裔,以便了解可

    能存在的逐级变化情况,也许还有机会看到一些传衍下来而没有改变

    或改变很小的中间类型。但是,不同纲内动物的相同器官的状况,偶

    尔也可能提供该器官所经历的演化步骤。

    可以称之为眼睛的最简单的器官,是由一根被色素细胞围绕并为

    半透明皮肤覆盖的感光神经所组成,而没有任何晶状体或其他折光

    体。然而根据乔登(M. Jourdain)的研究,甚至还可追索出更低级的视

    觉器官,它只是着生在肉胶质组织上的一团色素细胞的聚集体;虽没

    有任何神经,却分明起着视觉器官的作用。上述这样简单性质的眼

    睛,缺乏清晰的视觉能力,只能辨别明亮与黑暗。根据乔登的描述,

    在某些海星中,包围神经的色素层上有小的凹陷,里面充满着透明的

    胶状物质,表面向外凸起,如高等动物的角膜,他认为这种结构不能

    成像,仅能聚合光线,使它们更容易感光。光线的聚集是成像型眼睛

    形成的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因为只要具有裸露的感光神经末

    梢,在一些较低等的动物中,它埋于身体的深部,而在有些动物中,

    它接近于表面,当它与聚光机构的距离适中时,在它上面便可形成影

    像。

    在关节动物(Ariculata)这一大纲里,人们见到最简单的视觉器官

    是仅被色素覆盖的单根感光神经。这种色素有时形成一种瞳孔,但缺

    乏晶状体或其他光学装置。至于昆虫,现已知道,巨大复眼的眼膜上

    的无数小眼形成了真正的晶状体,而且这种视锥体包含着奇妙变化的

    神经纤维。但是在关节动物中,这些视觉器官趋异很大,穆勒将其分

    为三大类和七亚类,此外还有包括第四大类聚生单眼。

    如果我们回想一下上面极简要地介绍的这些事实,即低等动物眼

    睛构造变化之多,差异之大和中间类型之繁多;如果我们还记得,现

    存生命的形式与已灭绝的相比,其数量是何等的小,那么相信自然选

    择作用会将一根神经,即被色素包围和被透明膜覆盖的简单装置演变

    成为如任何一种关节动物所具有的那样完备的视觉器官,就不会有多

    大困难了。

    读完此书,便会发现: 大量的事实只能用对变异进行自然选择的

    学说,才能得到圆满的解释。于是,我们就应当毫不犹豫地进一步承

    认甚至像鹰的眼睛那样完美的构造,也只能是这样形成的,尽管对其

    演变的过程并不清楚。有人曾反对说,既要改进眼睛,还要把它作为

    完备的器官保存下来,同时还必须产生许多变化,认为这是自然选择

    不可能做到的。但正如我在论述家养动物变异的著作中所指出的那

    样,如果变异是极细微的渐变,便没有必要假设它们都是同时发生

    的。正如华莱士(Wallace)先生所说的,“如果一晶状体所具有的焦距

    太短或太长,便可通过曲度或密度的改变而得到改进。如果曲度不规

    则,光线则不能聚于一点,那么只要增加曲度的整齐性,便可得到改

    善。所以,虹膜的收缩和眼肌的运动,对于视觉并不是最重要的,它

    们只不过是在眼睛演化过程中某一阶段的补充和完善而已。”在动物

    界最高级的脊椎动物中,我们可以从极简单的眼睛开始,如文昌鱼的

    眼睛,仅由一个透明皮肤小囊和一根盖有色素的神经组成,再没有别

    的装置。在鱼类和爬行类中,如欧文所说,“屈光构造的诸级变化范

    围是很大的。”根据权威人士微尔和(Wirchow)的卓见,甚至人类,其

    美丽的晶状体也是在胚胎期由表皮细胞集聚形成的,位于囊状皮褶

    中;而玻璃体则是由胚胎的皮下组织形成的;这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事

    实。然而,要对如此奇异而并非绝对完美无缺的眼睛的形成作出公正

    的结论,就必须以理性战胜想象。但我已深感这是极其困难的。所以

    把自然选择的原理延伸到这样远时,我能理解为什么会使别人在接受

    这一理论时感到犹豫不决。

    人们免不了要将眼睛和望远镜相比较。望远镜是人类以最高的智

    慧,经长期不断地研究而得以完善的。因此,我们很自然地推论,眼

    睛也是由类似的过程形成的。这种推论是否太主观了呢?我们有权假

    设“造物主”也是以和人类一样的智力来工作的吗?如果我们一定要把

    眼睛和光学仪器作比较的话,就应该想象到眼睛有一层厚的透明组

    织,其空间里充满着液体,下面有对光敏感的神经。并假设这层组织

    的各部分的密度都在不断地慢慢发生着变化,结果造成各层的密度和

    厚度不同,各层间的距离也彼此不同,各层表面的形状也慢慢地发生

    改变。我们还必须进一步假设,有一种力量,就是自然选择作用或最

    适者生存,它一直密切注视着这些透明层中发生的每一个微小的改

    变,并把在不同条件下,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程度上所产生的每一个与

    众不同的有利变异都能仔细地保存下来。我们还必须假定,这些被保

    留的新产生的动物都可大量地增殖,直到产生更好的新动物类型后,

    旧的类型便被消除。在现存的生物中,变异会导致微小的改变,繁殖

    会使它们的数量增至极大。而自然选择会准确无误地挑选每一个有利

    的改进。这种自然选择过程会持续千百万年,每年又都作用于千百万

    不同类型的个体,难道我们还不相信,这样形成的活的光学仪器不会

    优于玻璃仪器吗?难道我们还要相信“造物主”的作品会优于人类的作

    品吗?

    过渡的方式

    假如可以证明,任何复杂的器官,不可能通过大量的、连续的和

    细微的改进而形成,那么我的学说便会彻底被粉碎。然而,我却找不

    到这样的例证。无疑,许多现存的器官,我们并不知道它们过渡的中

    间诸级类型。尤其是当我们考察那些非常孤立的物种时,根据本学

    说,它周围原有的许多过渡类型大都已经绝灭了。我们再拿一个纲内

    所有动物共有的一个器官来说吧,它原来形成的时期一定非常遥远,

    此后该纲的各种动物才发展起来。因此,要揭示该器官早期经过的各

    级过渡类型,就必须观察那些早已绝灭了的非常古老的原始类型。

    当我们要断言,一种器官的形成不可能经过某种中间过渡类型

    时,必须十分谨慎。在低等动物中,可以举出大量的关于同一器官执

    行着完全不同功能的例子。例如,在蜻蜓的幼虫和泥鳅(Cobites)中,

    消化道同时具有呼吸、消化和排泄功能。水螅(Hydra)可将身体内层翻

    向外面,用其外表面进行消化,而用胃进行呼吸。原来明显具有两种

    功能的器官,若在行使一种功能中获得了优势,则自然选择便可使该

    器官的全部或一部分在不知不觉中逐渐特化,从而大大地改变了它的

    本能。已知许多植物经常同时产生不同形态的花。如果仅产生一种形

    态的花,则该物种花的形态,便会相当突然地发生大的改变。然而,

    同一植株产生的两种花形,很可能是经过许多微小而逐渐的步骤分化

    而来的。这些微小的步骤,在某些少数情形下,还在继续变化着。

    另外,两种不同的器官,或两种形态极不相同的同功器官,可以

    在同一个体上同时行使着同一功能。这是极为重要的过渡方法。例

    如,鱼类用鳃呼吸溶解于水中的空气,同时用鳔呼吸游离的空气。鳔

    由充满血管的多个隔膜将其分隔成多个部分,并有一个鳔管来提供空

    气。再举一个植物界的例子,植物攀缘的方式有三种,螺旋状的缠

    绕,用有感觉的卷须卷住支持物和形成气根。这三种方式,常发现存

    在于不同的植物类群中,但某些少数植物的个体却具有两种或三种攀

    缘方式。在所有这些情形里,两种器官中的一种可能容易改变并完

    善。在改善的过程中,由于另一器官的辅佐,使这一器官可承担这一

    功能的全部工作,而另一器官则可能改为执行别的十分不同的用途,

    否则便会完全消失。

    鱼类的鳔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它明确地向我们表明一个极为

    重要的事实: 原先用作漂浮的器官可以转变为与原来功能极不相同的

    呼吸器官。在某些鱼类中,鱼鳔对听觉具有辅助的功能。生理学家公

    认,在结构和位置上,鱼鳔与高等脊椎动物的肺是同源的或极其相似

    的。因此,不容置疑,鱼鳔实际上已经转变为肺,即专营呼吸的器

    官。

    按此观点可以推论,一切具有真正肺的脊椎动物,都是由未知的

    原型动物一代一代衍变而来的,这种原型动物具有漂浮器官,即鳔。

    正像我根据欧文对这些器官有趣的描述所推论的,我们便可以理解这

    样奇异的事实,我们咽下的每一点食物和饮料都必须通过气管上的小

    孔,尽管那里有一种完美的装置可以使声门紧闭,但仍有掉进声门的

    风险。较高等的脊椎动物的鳃已完全消失,然而在它们的胚胎中,颈

    旁的裂隙及弧形的动脉仍标志着鳃原先的位置。可以想象现今已完全

    消失的鳃,也许由于自然选择的作用逐渐被改用于不同的目的。例

    如,兰度伊斯(Landois)曾指出,昆虫的翅膀是由鳃气管发展而来的。

    因此很可能,在这一大纲里,曾经作为呼吸的器官,现已转变为飞翔

    的器官了。

    在考虑器官的过渡时,要记住器官的功能是可能改变的,这一点

    极为重要。所以我要举另一个例子,有柄蔓足类具有两块很小的皮

    褶,我称它为“保卵系带”。它分泌一种黏液,把卵粘在袋中,直到

    卵孵化为止。这些蔓足动物没有鳃,但它们的身体和卵袋的整个表面

    以及系带都具有呼吸的功能。藤壶科或无柄蔓足类则不然,它们没有

    保卵系带,卵松弛地处于袋的底部,用壳紧裹着。但在相当于保卵系

    带的部位却有宽大多皱的膜,与袋和身体内的循环腔隙自由相通,所

    以博物学家认为这类膜具有鳃的功能。现在,我想再没有人会对这一

    科里的保卵系带与那一科的鳃严格对等提出争议。实际上,它们之间

    是逐渐地转变的。所以无须怀疑,原先作为保卵系带,同时也兼有轻

    微呼吸作用的这两块小皮褶,由于自然选择,仅仅通过将它们的体积

    增大和使黏液腺的消失,便逐渐地把它们转变成为鳃。有柄蔓足类比

    无柄蔓足类更易绝灭,如果所有的有柄蔓足类已经绝灭,谁还能想

    到,无柄蔓足类的鳃原本是用来防止卵被冲出袋外的一种器官呢?

    另一种可能的过渡方式,是通过生殖期的提前或推迟而实现的。

    这是美国的科普教授和一些人新近提出和主张的过渡方式。现在知

    道,有些动物在非常早的时期,即它们的特征没有完全发育成熟之

    前,便能生殖。如果这种过早的生育能力,在一个物种中已充分发

    展,则该物种发育的成年阶段便可能迟早要消失。在这种情况下,尤

    其是幼体和成体的形态差别很大时,该物种的特征便会发生很大的改

    变或退化。另外,并非少数动物在达到成熟之后,几乎在一生中还在

    不断地改变它们的特性。例如哺乳动物脑壳的形状随年龄递增而变化

    很大。关于这一点,穆利(Murie)博士曾就海豹举出了若干显著的例

    子。众所周知,鹿角分枝数随年龄的增大而增多。一些鸟类的羽毛随

    年龄的增加,其色彩变得愈益精美。科普(Cope)教授讲,某些蜥蜴的

    牙齿形状,也随年龄的增长变化很大。据穆勒记载,甲壳类动物在成

    熟以后,不仅许多微小的,而且一些重要的部分,还会呈现出新的特

    征。在全部的这些例子中,还可以举出许多,如果生殖年龄延迟了,

    那么该物种的特征,至少其成年期的特征,便会改变。在有些情况

    下,发育前期和早期阶段很快结束而至最终消失,也并非是不可能

    的。至于是否物种常常通过或曾经通过这种比较突然的过渡方式而改

    进,我还不能断言。然而,如果这种情况曾经发生过,那么幼体与成

    体间以及成体与老年体之间的差异,最初很可能还是一步一步逐渐获

    得的。

    自然选择学说的特殊难点

    虽然我们在武断任何器官不可能由许多微小的、连续的过渡类型

    逐渐形成的时候,必须十分谨慎。然而,我们仍不免还会有一些严重

    的难点。

    最严重的疑难之一便是那些中性昆虫,它们的构造常与正常雄体

    和能育雌体很不相同。这种情况将在下一章讨论。另一个特别难于解

    释的例子是鱼类的发电器官,因为我们无法想象,这些奇异的器官,

    是经过怎样的步骤形成的。这也并不奇怪,因为我们甚至还不了解它

    们的功能。电鳗(Gymnotus)和电鳐(Torpedo)的发电器官,无疑是防卫

    的有力工具,也可能具有捕食的作用。然而,据马泰西(Matteuci)观

    察,鳐鱼(Ray)的尾部也有类似的器官,产生的电却很少。甚至被激怒

    时,这点电几乎起不到任何防卫和捕食的作用。又据麦克唐纳(Mc

    Donnell)博士的研究,在鳐鱼的头部附近还有一个器官,已知它不发

    电,却似乎与电鳐的发电器官是真正同源的器官。就其内部构造、神

    经分布以及对各种刺激的反应方式来看,一般认为这些器官与普通肌

    肉非常相似。还应当特别注意,当肌肉收缩时,伴随着一个放电的过

    程。拉德克利夫(Radcliffe)博士认为“电鳐的发电器官在静止时的发

    电,似乎与肌肉和神经在静止时的充电过程完全相同。电鳐的放电,

    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不过是肌肉和神经活动时另一种放电形式而

    已。”除此之外,我们现在不可能有别的解释。由于我们现在对这些

    器官的功能了解甚少,而且对这些发电鱼类的始祖的习性和构造也毫

    不了解,在这种情况下便断言,这些器官不可能经过有利的过渡类型

    而逐渐形成,就未免太冒昧了。

    初看起来,这些发电器官好像给我们带来另一个更加严重的难

    点,因为它们见于约十二种鱼中,其中好几种鱼的亲缘关系相距甚

    远。在同一纲中,若具有同样器官而生活习性大不相同的生物,往往

    被认为它们是由同一祖先传衍而来的。同一纲中不具备这一器官的生

    物,则认为是由于长期不用或自然选择作用而丧失了这种器官的结

    果。因此,这些发电器官若由某一原始祖先传衍而来,我们便会想

    到,所有的发电鱼类彼此间都该有一定的亲缘关系。但事实并非如

    此,地质上根本没有任何证据会使我们相信,大部分鱼类原先就具有

    发电器官,而它们变异了的后代现已丧失了这类器官。然而,当我们

    更详细地考察这一问题时,便会发现: 在具有发电器官的若干鱼类

    中,其发电器官在身体上的部位和构造皆不相同,如电板的排列组合

    的方式不一样,而且据佩西尼(Pacini)讲,这些发电器官的发电过程

    和方法也彼此各异。最后一点,也许是最重要的一点,即这些发电器

    官的神经来源也不相同。因此,在这些具有发电器官的鱼类中,不能

    认为它们的发电器官都是同源的,而只能说它们在功能上是相同的。

    所以我们便没有理由假设它们是由同一个共同的祖先传衍下来的。因

    为假若如此,它们在各方面就应当极其相像。于是,关于表面相同,

    实则起源于若干亲缘关系很远的物种之器官,这一疑难便不复存在

    了。剩下的是次要的然而仍是极难的问题,即在这些不同类群的鱼

    中,它们的这些器官是经过怎样的步骤逐渐形成的呢?

    在分属于亲缘相距甚远的不同科的几种昆虫中,它们身上不同部

    位所具有的发光器官,在我们对其还缺乏了解的情况下,却给我们提

    出了一个和鱼类发电器官几乎一样的难题。我们还可以举出一些与此

    类似的例子。例如在植物中,有一种使一团花粉粒着生在具有黏液腺

    的足柄上的奇妙装置, 它们在红门兰属(Orchis) 与马利筋属

    (Asclepias)中,构造上显然是相同的。然而,在显花植物中,这两属

    亲缘关系相距最远,这种类似的装置并非同源。在所有分类地位相距

    极远,却具有特殊而类似的器官的生物中,尽管这些器官的一般形态

    和功能相同,但总可以发现它们之间的基本区别。例如,头足类或乌

    贼的眼睛与脊椎动物的眼睛异常相像,在系统发育上相距如此远的两

    类动物中,相似的部分不可能归因于一个共同祖先的遗传。米瓦特

    (Mivart)先生曾提出,这种情况也是特殊难点之一。但我并看不出有

    多么困难。一个视觉器官必然由透明的组织所形成,也必须含有某种

    晶状体,把物影投射到暗室的后方。除了这种表面上的相似之处,乌

    贼和脊椎动物的眼睛之间再没有任何真正相似之处。这一点,只要看

    一看亨森(Hensen)先生关于头足类眼睛的精辟的研究报告就可以明白

    了。我不想在这里详加说明,仅指出其中几点不同。较高等乌贼的晶

    状体由两部分组成,就像一前一后的两个透镜,这两部分的构造和位

    置皆与脊椎动物的截然不同。其视网膜与脊椎动物相比,也完全不

    同,主要部件实际上是颠倒的,眼膜内还包含有一个大的神经节。肌

    肉间的关系和其他一些特点也极不相同。于是在描述乌贼与脊椎动物

    的眼睛构造时,甚至将同一术语究竟用到怎样的程度,也难以确定。

    当然,在这两个例子中,谁都可以否定任何一种眼睛是通过对连续的

    微小变异的自然选择作用而逐渐形成的观点。但是,一旦接受一种眼

    睛是自然选择作用形成的,那么很清楚,另一种眼睛也可能如此。按

    此观点,可以预料到,这两大类动物的视觉器官会在结构上表现出基

    本的不同。正如两个人有时可以分别研究出同一发明一样。在上述几

    例中,自然选择在为每一生物的利益工作着,选留所有的有利变异,

    也可以在不同的生物中产生功能上相似的器官,而这些器官在构造上

    不是由共同祖先遗传来的。

    穆勒为了验证这一结论,极谨慎地给出了几乎完全相同的论据。

    甲壳纲有好几个科,只包括少数几个物种,它们具有一种呼吸空气的

    装置,适于水外生活。其中有两个科,穆勒进行了特别详细地研究。

    这两科的关系很近,各物种的所有重要特征几乎完全一致或很接近。

    它们的感觉器官、循环系统、复杂的胃中的毛丛的位置以及营水呼吸

    的鳃的全部构造,甚至用以洗刷鳃的微钩都几乎是完全相同的。由此

    可想到,这两个科中的少数几个营陆生的物种,其同等重要的呼吸空

    气器官,也应该是相同的。因为一切其他的重要器官都十分相似或完

    全一致,为什么单让具有同样功能的呼吸器官的构造不同呢?

    穆勒根据我的观点,认为构造上这么多的密切相似,必然由共同

    的祖先遗传所致。但是,上面两科中大多数物种,以及大多数甲壳动

    物都是水栖性的,所以它们共同的祖先不可能是适应呼吸空气的。于

    是,穆勒在呼吸空气的物种中,仔细检查了其呼吸器官,发现在若干

    重要点上,如呼吸孔的位置,开闭的方式,以及若干其他附属构造

    上,都是有差异的。假设这些不同科的动物是各自慢慢地变得日益适

    应于水外呼吸空气生活的,那么那些差异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可以

    预料的。因为这些物种属于不同的科,不免有某种程度上的差异,同

    时根据每种变异的性质依赖于生物本身和所处的环境两种因素的原

    则,所以它们的变异不会完全相同。因此,自然选择要达到相同的功

    能,就必须在不同的变异材料上进行工作,由此所产生的构造势必有

    差别。如果根据物种是分别被创造出来的特创论,那全部事实都无法

    理解。这样的论证过程使穆勒接受了我在本书中所主张的观点,应该

    是很具说服力的。

    另一位卓越的动物学家,已故的克拉帕雷德(Claparède)教授,应

    用同样的方式推论,得到的结果相同。他指出,隶属于不同亚科和科

    的寄生螨(Acaridae)都具有毛钩。这些毛钩必然是分别发展而成的,

    因为它们不可能由一个共同的祖先传衍而来;在不同类群中其起源各

    异,有些由前腿,有些由后腿,另一些由下颚或唇,还有一些由身体

    后部下方的附肢变化而成。

    由前面事例,我们从全然没有亲缘关系或只有遥远的亲缘关系的

    生物中,看到外观密切相似的器官,尽管起源不同,达到的目的和所

    起的功用却相同。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方式可以达到相同的目的,甚

    至密切相近的生物也是如此,这是贯穿整个自然界的共同规律。鸟的

    羽翼和蝙蝠的膜翼,在构造上是何等的不同;蝴蝶的四翅、蝇类的双

    翅及甲虫的鞘翅在构造上的差别更大。双壳类(Bivalve)的壳能开能

    合,但铰合的结构,从胡桃蛤(Nucula)的一长行交错的齿到贻贝

    (Mussel)的简单的韧带,中间有许多不同的形式。植物的种子构造精

    致,有的借荚转变成轻的气球状被膜来传播;有的种子包含于由不同

    部分形成的果肉内,以其丰富的养分和鲜艳的色泽吸引鸟类吞食而传

    播;有的长有种种钩和锚状物,以及锯齿状的芒,以便附着于走兽的

    毛皮上;还有生着各种形状和构造精巧的翅和毛,以便随微风飘扬。

    我还要举一个例子,以多种方式可达到相同的结果。这一问题的确应

    引起注意。有些学者主张,以多种方式所形成的各种生物,几乎好像

    商店里的玩具一样,仅仅是为了显示花色品种不同而已,但这种自然

    观念并不可信。性别分离的植物,甚至两性花的植物,花粉也不能自

    然地散落在柱头上,需借助某种外力来完成授精作用。这种外力有好

    几种,有的植物的花粉粒轻而松散,可随风飘荡,仅靠机遇到达雌蕊

    的柱头上,这是可想象的最简单的方法。另一种同样简单却极不相同

    的方法,见于许多植物,它们的对称花分泌一些花蜜,招引昆虫,由

    昆虫把花粉从花药带到柱头上。

    从这简单的阶段起,我们便可认识到,不同植物为了同一目的,

    以基本相同的方法,产生了无数的装置,引起花的每一部分发生变

    化。花蜜可贮藏在各种形状的花托内,雌蕊和雄蕊形态变化很大,有

    时形成陷阱似的形状,有时能随刺激性或弹性而进行巧妙的适应运

    动。从这样的构造直到克鲁格(Crüger) 博士最近描述的盔兰属

    (Corganthes)那样异常适应的例子,不一而足。这种兰花的唇瓣即下

    唇有一部分向内凹陷形成一个大的水桶状,在它的上方有两个角状构

    造,分泌近乎纯净的水滴,不断地滴入桶内;当桶内的水半满时,水

    便从一边的出口溢出。唇瓣的基部在水桶的上方,也凹陷成一个小

    窝,两侧有出入孔道,窝内有奇异的肉质稜。即使最聪明的人,如果

    他不曾亲眼目睹那里发生的情形,也永远无法想象这些构造的作用。

    克鲁格博士曾看到许多大土蜂,成群光顾这巨大的兰花;但它们不是

    为了采蜜,而是为了啃食水桶上方小窝内的肉质稜;因此常常相互拥

    挤而跌进水桶里。它们的翅膀被水浸湿,无法起飞,于是不得不从那

    个出水口或水溢出的孔道爬出。克鲁格博士曾见到许多土蜂这样被迫

    洗过澡后排队爬出的情形。这孔道很狭小,上面盖有雌雄合蕊的柱状

    体,因此土蜂用力向外爬出时,首先便把它的背擦着胶粘的雌蕊柱

    头,随后又擦着花粉块的粘腺。这样,首先爬过新近张开的花的孔道

    时,土蜂便把花粉块粘在它的背上带走了。克鲁格寄给我一朵浸在酒

    精里的花,其中有一只土蜂,是在将要爬出孔道时弄死的,花粉块还

    粘在它的背上。带着花粉的土蜂,再飞临此花或另一朵花时,被它的

    同伴挤入水桶里,而经过孔道爬出的时候,背上的花粉块必然首先与

    胶粘的柱头接触,并粘在其上,于是花便受精了。现在我们终于清楚

    了此花每一部分构造的充分功能,如分泌水的角状体,盛水半满的

    桶,它们的作用是为了阻止土蜂飞走,迫使它们从孔道爬出,并使它

    们擦着生在适当位置上的黏性花粉块和黏性柱头。

    另一近缘的龙须兰属(Catasetum)的兰花,其花的构造虽起着同一

    作用,却十分不同,也是相当奇妙的。蜂光顾它的花,像光顾盔兰属

    的花一样,是为了咬吃花瓣的;当它们这样做的时候,便不免与一长

    而尖细的,感觉敏锐的突出物接触,我把这突出物叫做触角。触角一

    被碰着,就会把感觉即振动传到一种膜上,该膜立即破裂,由此释放

    出一种弹力,把黏性花粉块如箭一般地射出,正好使胶粘的一端粘在

    蜂背上。这种兰花是雌雄异株的,雄株花粉块就这样被带到雌株的花

    上,在那里碰到柱头,柱头上的粘力足以撕裂弹性丝,留下花粉进行

    受精。

    也许有人要问,在上述及其他无数的事例中,我们如何能理解为

    了达到同一目的的这种复杂的逐渐分级步骤和各式各样的方法呢?这一

    问题的答案,正如前面讲过的,无疑是: 彼此已有稍微差异的两个类

    型在发生变异时,它们的变异属性不会完全相同,因此为了同一目的

    通过自然选择所得到的结果也不会相同。我们还应记住,各种高度发

    达的生物必然经过许多变化;而且每种变化了的构造都有被遗传下来

    的倾向,所以每个变异不会轻易地丧失,仅会一次又一次地进一步变

    化。因此,每一物种的各部分构造,无论其作用如何,都是许多遗传

    下来的变化的总和。通过这一过程,该物种不断适应变化的生活习性

    和生活条件。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尽管在许多情况下,要推测器官经过了哪些

    过渡的形式而达到现在的状态是极其困难的。然而,考虑到现生的和

    已知的类型,比起已灭亡的或未知的类型要少得多,因而人们很难指

    出某个器官是未经过渡阶段而形成的。好像为了特殊目的而创造出的

    新器官,很少或从未出现过。这的确是真的,正如自然史里那句古老

    的但有些夸张的格言所指出的:“自然界没有飞跃”。几乎所有有经

    验的博物学者的著作中都承认这一观点,米尔恩·爱德华兹(Edwards)

    说得好,自然界的变异是十分慷慨的,但革新却是吝啬的。假如特创

    论是对的话,那为什么变异那么多,而真正的创新却又如此之少呢?许

    多独立生物,既然是分别创造出来以适合于自然界的特定位置,为什

    么它们的各部分器官,却这样普遍地被众多逐渐分级的步骤连接在一

    起呢?为什么从一种构造变成另一种构造时自然界不采取突然的飞跃

    呢?依照自然选择的理论,我们便可容易理解自然界为什么没有飞跃,

    因为自然选择只能利用微小而连续的变异发生作用,她从来不采取大

    的突然的跳跃,而是以小而稳的缓慢步骤前进的。

    自然选择对次要器官的影响

    由于自然选择是一个使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生死存亡的过

    程。这就使我在理解次要器官的起源或形成时,有时感到很为难;其

    难度几乎同理解最完美和最复杂的器官的起源问题一样,虽然这是一

    种很不相同的困难。

    第一,由于我们对任何一种生物的全部构造所知甚少,还不能说

    什么样的轻微变异是重要的或是不重要的。在前面的一章里,我曾举

    出很次要的一些性状,如果实上的茸毛,果肉的颜色,以及兽类皮和

    毛的颜色。它们或与体质的差异有关,或与昆虫是否来侵害有关,必

    定能受到自然选择的作用。比如长颈鹿的尾巴,宛如人造的蝇拂,初

    看起来似乎很难使人相信,它现今的功能,也是经过连续细微的变

    异,越来越适于行使驱蝇这样的小功能。然而,即使如此,我们在肯

    定之前也应加以考虑,因为我们知道在南美洲,家畜与其他动物的分

    布和生存完全决定于它们防御昆虫侵害的能力。那些无论用什么方

    法,只要能防御这些小敌害侵袭的个体,就能扩展到新的牧区而获得

    极大的优势。体型较大的四足兽(极少数例外)实际上不会被蝇类消

    灭,而是持续地受搅扰,体力下降,结果较易生病,或在饥荒时不能

    那么有效地寻找食物或逃避猛兽的攻击。

    现在不重要的器官,有些对于早期的祖先也许是至关重要的。这

    些器官在早先的一个时期经过逐渐地完善之后,尽管现在用途不大,

    仍以几乎同样的状态遗传到现存的物种;但是,它们现今构造上向任

    何有害的偏离,当然要受到自然选择的抑制。看到尾巴对大多数水生

    动物是何等重要的运动器官,于是便可解释为何这么多陆栖动物(陆生

    动物的肺和变化了的鳔表示它们是水栖起源的)普遍有尾巴,而且有多

    种用途。在水生动物里所形成的很发达的尾巴,后来可转变为各种用

    途,如拂蝇器,执握器,或像狗尾那样帮助转身;但尾巴在帮助野兔

    转身上用处很小,因为野兔几乎没有尾巴,却能很快地转身。

    第二,有时我们容易误认为某些性状重要,并错误地相信这些性

    状是经自然选择而发展形成的。我们千万不可忽视: 生活条件的改变

    所引起的明显作用效果;似乎与环境条件关系不大的所谓自发变异的

    效果;复现久已消失性状的倾向所产生的效果;复杂的生长规律,如

    相关作用、补偿作用、一部分压迫另一部分等等所产生的效果;最

    后,还有性选择所产生的效果,通过这一选择,某一性别常常获得一

    些有利性状,并能将其或多或少地传递给另一性别,尽管这些性状对

    另一性别毫无用处。但是这样间接获得的构造,虽然起初对一个物种

    并没有利益,以后却可能被它变异了的后代在新的生活条件下和新获

    得的习性所利用。

    如果只有绿色啄木鸟生存着,而我们并不知道有许多黑色的和杂

    色的啄木鸟,那我敢说我们一定会以为绿色是一种最美妙的适应,它

    使频繁出没于树林间的鸟得以隐匿于绿阴中而逃避敌害;因此,就会

    认为这是一种重要性状,而且是通过自然选择作用获得的;其实,这

    种颜色可能主要是由性别选择获得的。马来群岛有一种藤棕榈

    (frailing palm),由于枝端丛生着一种结构精巧的刺钩,能攀缘耸立

    的最高树木。这一构造对该植物无疑有极大用途。但是,我们在许多

    非攀缘的树上也看到几乎同样的刺钩,并且从非洲和南美洲生刺物种

    的分布情况看,有理由相信这些刺钩的作用是用来防御草食兽的。所

    以藤棕榈的刺最初可能也是为了这种目的而发展的,后来该植物进一

    步变异并成为攀缘性时,刺钩便被改良和利用了。兀鹫(Vulture)头上

    的秃皮,普遍认为是为了沉迷于取食腐尸的一种直接适应;这或许是

    对的,但也可能是由腐败物质直接作用所致。但是,在我们作任何这

    样的推论时,都应当十分谨慎,因为我们知道吃清洁食物的雄火鸡

    (Turkey)头皮也是这般秃顶。幼小哺乳动物头骨上的裂缝被认为是有

    助于产出的美妙适应,毫无疑问这能使生产变得更容易,也许是为了

    生产所必需的。然而,幼小的鸟类和爬行类是从破裂的蛋壳里爬出来

    的,而它们的头骨也有裂缝,所以我们可以推想这种构造最初产生于

    生长法则,以后才被用于较高等动物的分娩中。

    我们对各种微小的变异或个体差异产生的原因根本不知道;我们

    只要想一下各地家养动物品种间的差异——特别是在文化较不发达的

    地方,那里还很少实行有计划的选择——就会立即了解这一点。各地

    未开化人所养的动物,往往必须为自身的生存而斗争,并且在一定程

    度上受自然选择作用,那些构造上稍有不同的个体,便会在不同的气

    候下得到最大的成功。牛对于蝇类侵害的敏感性,像对被植物毒害的

    敏感性一样,与体色有关,所以甚至颜色也得服从自然选择的作用。

    一些观察者确信潮湿气候影响毛的生长,而角又与毛相关。山区品种

    总是与低地品种不同。在山区使用后肢较多,因此可能对后肢有影

    响,甚至会影响到骨盆的形状。依据同源变异的法则,前肢和头部也

    可能受到影响。骨盆形状的改变,对子宫产生的压力,还可能影响到

    胎体某些部分的形状。我们有可靠理由相信,在高地呼吸很费力,会

    使胸部有增大的倾向;而胸部的增大,又会引起其他相关效应。少运

    动加上丰沛的食物,对整个体制的影响可能更为重大;那修西亚斯(H.

    Von Nathusius)最近在他卓越的论文中指出,这显然是猪的品种发生

    巨大变异的一个主要原因。可是我们对于一些已知的和未知的变异原

    因的相对重要性了解得太少了,无法加以讨论。我这样讲,仅在于表

    明,尽管一般都认为家养品种是由一个或少数亲种经过许多世代才发

    生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解释它们性状差异的原因,那么我们便不该

    过于强调还不了解的真正物种间微小相似差异产生的真实原因。

    功利说有多少真实性: 美是怎样获得的

    前面的论述,使我对有些博物学者最近就功利说提出的异议,得

    再说几句。他们反对功利说主张的所产生的构造上的每一细节,都是

    为了生物本身的利益。他们相信所形成的许多构造都是为了美,为了

    取悦于人类或“造物主”(但“造物主”超出了科学讨论的范围),或

    者仅是为了出新花样。对这一点上面已经讨论过。要是这些理论正确

    的话,我的学说就完全不能成立。我完全承认,有许多构造现在对生

    物本身已没有直接的用处,并且对它们的祖先也许不曾有过任何用

    处,但这并不能证明它们的形成完全是为了美观或出新花样。毫无疑

    问,条件改变的明确作用,以及前面列举各种变异的原因,不管由此

    获得何种利益,都能产生效果,也许是巨大的效果。但更重要的是,

    要考虑到每种生物的主要部分都由遗传而来。因此,虽然每一生物的

    确能适合它们在自然界的位置,但有许多构造已与现在的生活习性密

    切相关了。因此,我们简直难以相信高原鹅和军舰鸟的蹼足对于它们

    有什么特别的用处;猴的手臂、马的前肢、蝙蝠的翅膀、海豹的鳍足

    都具有类似的骨骼构造,我们也不能相信,它们对这些动物到底有什

    么特殊的用途。我们有把握地认为,这些构造都是遗传而来的。但是

    蹼足对高原鹅和军舰鸟的祖先,无疑是有用的,正如蹼足对于大多数

    现生的水禽十分有用一样。所以,我们也会相信海豹的祖先并非长有

    鳍足,而是具有五趾,适于行走或抓握的脚。而且我们更可相信,

    猴、马、蝙蝠的几根肢骨,最初是依功利的原则,可能是由该全纲的

    某种古代鱼型的祖先鳍内的众多骨头,经过减少而发展成的。对于外

    界条件的一定作用,所谓自发的变异以及复杂的生长法则等引起变化

    的原因,应当占多大的分量,还不能确定。但是除了这些重要的例

    外,我们可以断言,每一生物的构造,现在或过去,对它的所有者而

    言总有某种直接或间接的用途。

    至于说生物是为了取悦于人类才被创造得美观,这一信念曾被宣

    告可以颠覆我的全部学说。我首先指出,美的感觉显然决定于心理素

    质,而与被鉴赏物的实质无关;并且美的观念也不是天生的或一成不

    变的。例如,不同种族的男子对女人的审美标准就完全不同。如果说

    美的生物是完全为了供人欣赏才被创造出来,那么在人类出现之前,

    地球上的生物,就应该没有人类出现后那么美好。照此说来,那始新

    世美丽的螺旋形和圆锥形贝壳,以及第二纪(即中生代——译者)形

    成的有精致刻纹的菊石,难道是为了在许多年代之后人类在室内鉴赏

    它们而提前被创造出来的吗?很少有比硅藻的微小硅质壳更美丽的了,

    难道它们也是早就创造好了,以待人类在高倍显微镜下观察和欣赏的

    吗?其实硅藻以及许多其他生物的美,显然完全是由于对称生长的缘

    故。花是自然界最美丽的产物,因为有绿叶的衬托,更显得鲜丽艳美

    而易于招惹昆虫。我作出这样的结论,是由于看到一个不变的规律,

    即风媒花从来没有华丽的花冠。有好几种植物通常开两种花,一种是

    张开而有颜色的,以招引昆虫;另一种是闭合而没有色彩,也不分泌

    花蜜,从不被昆虫所光顾。所以我们可以断言,如果地球上不曾有昆

    虫的发展,植物便不会生有美丽的花朵,而只能开不美丽的花,如我

    们看到的枞树、栎树、胡桃树、榛树、茅草、菠菜、酸模、荨麻等一

    样,它们全都靠风媒而授精。同样的论点也可以应用于果实。成熟的

    草莓或樱桃,既悦目又适口,卫矛的华丽颜色的果实和枸骨叶冬青树

    的猩红色浆果都很美丽,这是任何人都不可否认的。但是这种美,只

    供招引鸟兽吞食其果实,以便使成熟的种子得以散布。凡是被果实包

    裹的种子(即生在肉质的柔软的瓤囊内),如果果实是色彩艳丽或黑色

    夺目的,总是这样散布的,这是我所推论出的规律,还未曾发现过例

    外。

    从另一方面讲,我要承认大多数雄性动物,如一切漂亮的鸟类,

    鱼类,爬行类及哺乳类,以及各种华丽彩色的蝴蝶等,都是为了美观

    而变得漂亮的;但这是通过性选择而获得的。就是说,雌性喜欢连续

    选择更漂亮的雄性个体,而不是为了取悦于人。鸟类的鸣声也是如

    此。我们可从一切这类情形来推论: 动物界的大多数动物,对于美丽

    的色彩和动听的音响,都有相似的嗜好。雌性和雄性长得一样美丽,

    这在鸟类和蝴蝶中并不少见,这显然是把由性选择所获得的色彩遗传

    给两性而不只是雄性的缘故。最简单形式的美感,就是说对于某种色

    彩、声音或形状所得到的特殊的快感,最初怎样在人类及低等动物的

    心理发展的呢?这确实是一个很难解答的问题。假若我们要问,为什么

    某些香气和味道可以给予快感,而其他的却会引起不悦之感呢?这是同

    样难以解答的问题。在这一切情形里,习惯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作

    用;但在每个物种的神经系统的构造方面,必定还有某种基本的原

    因。

    在整个自然界中,虽然一个物种不断地利用其他物种的构造并获

    得利益;但自然选择的作用不可能使一个物种产生的所有变异,专供

    另一物种利用。然而,自然选择却能够而且的确常产生出直接有害于

    其他动物的构造,如我们所看到的蝮蛇的毒牙,姬蜂的产卵管(通过它

    能把卵产在别种活昆虫的身体里)。假若能证明任一物种的构造的任何

    部分是专为另一个物种形成的,那便会彻底摧毁我的学说,因为通过

    自然选择不可能产生出这类构造。虽然在论自然史的著作中可以发现

    许多有关这一效果的论述,但我觉得没有一个是有分量的。响尾蛇的

    毒牙被认为是为了自卫和杀害猎物的;但有些作者却认为它的响器同

    时具有对它不利的一面,即会使它的猎物产生警戒。其实,我很难相

    信,猫捕鼠准备越跃时尾端的蜷曲,是为了使厄运将至的老鼠警戒起

    来。但更可信的观点是: 响尾蛇用它的响器,眼镜蛇膨胀颈部,蝮蛇

    在发出很响而粗糙的嘶声时把身体胀大,都是为了恐吓那些甚至对于

    最毒的蛇也会发起攻击的鸟和兽。蛇的这些行为和母鸡看到狗在逼近

    她的小鸡时便把羽毛竖起、两翼张开的原理是一样的。动物设法把它

    们的敌害吓跑的方法很多,但受篇幅的限制,不能详述。

    自然选择决不会使一个生物产生对本身害大于利的任何构造,因

    为自然选择完全是根据各生物的自身利益而起作用的。正如佩利

    (Paley)所说: 没有一种器官的形成是为了给生物本身带来痛苦或损

    害的。如果公平地衡量每个部分产生的利和害,那么可以发现,从总

    体上来说,每个部分都是有利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活条件的变

    迁,如果任何部分变为有害,那么这部分就要改变,否则该生物就要

    绝灭,如无数已经灭绝的生物一样。

    自然选择的作用只是有助于使每一种生物与栖息于同一地方的、

    和它竞争的其他生物一样完善,或更加完善一些。我们可以看到,这

    就是在自然界中所得到的完善化标准。例如,新西兰的土著生物彼此

    相比都是完善的,但大批引进欧洲的动植物后,它们便迅速地被征服

    了。自然选择不能产生绝对完善的生物。就我们的判断来说,在自然

    界里我们也见不到这样高的标准。甚至像人类眼睛这样最完善的器

    官,穆勒说,对光线收差的校正也不是完善的。人们不会反对赫姆霍

    尔兹(Helm holtz)的判断,他用最有力的词语描述了人眼奇异的能力

    之后,又说了以下值得注意的话:“我们发现在这种光学机构和视网

    膜的影像里也存在不精确和不完善的情形。但这不能与我们刚才遇到

    的感觉领域内的各种不调和相比较。可以说自然界乐于积累矛盾,以

    改变内外界之间已存在的和谐的基础。”如果理性使我们热情地赞美

    自然界中无数不可模仿的创造的话,那么理性还会告诉我们,某些其

    他的创造还是不尽完善的,纵然我们在这两方面都易犯错误。如蜜蜂

    的尾刺由于上面倒生的小锯齿,在刺入敌体之后,不能抽回,因此自

    己的内脏也被拉出,不免引起自身死亡。像这样的结构,我们能够认

    为它是完善的吗?

    如果我们把蜜蜂的尾刺看做是在其遥远的祖先那里就存在的一种

    锯齿状的钻孔器具,像该大目中的许多蜂类一样,后来为了现在的用

    途而发生了变异,但还不够完善。它的毒汁原先适作别用,如产生树

    瘿,后来才变得强烈。这样,我们大概会理解为什么蜜蜂用它的尾刺

    时就往往引起本身的死亡。若从整体看,尾刺的作用对蜜蜂的社群有

    利,虽然引起少数个体死亡,却可以满足自然选择的整体要求。如果

    我们赞叹昆虫确实神奇的嗅觉能力,许多昆虫的雄虫凭此可找到它们

    的雌虫;那么,仅为了生殖便在蜂的社群中产生了数千只雄蜂,它们

    对该群并无任何用处,日后被勤劳而不育的姊妹工蜂所屠杀,我们对

    此也要赞叹吗?这也许不值得赞叹。但是我们应当钦佩蜂王野蛮而本能

    的仇恨,这种仇恨驱使她在自己的女儿——幼小的蜂王刚刚出生时就

    把她们消灭了,要不然在竞争中自己就要灭亡。毫无疑问,这对于整

    个蜂群是有利的。不论母爱还是母恨,虽然母恨的情形十分罕见,对

    于自然选择的无情的原理都是同样的。如果我们赞赏兰科和其他许多

    植物由昆虫授粉的若干种花的巧妙构造,那么,枞树产生出大量的密

    云似的花粉,任风飘扬,其中只有少数几粒碰巧落在胚珠上,我们也

    能认为它是同样完善的吗?

    提要: 自然选择学说所包括的体型一致律和生存条件律

    在本章里,我们已经把可以用来反对这一学说中的一些难点和异

    议讨论过了。其中许多是严重的;但是我认为在讨论中已有许多事实

    得到了解释。依据特创论的观点,这些事实是绝对弄不清的。我们已

    看到,物种在任何时期,变异都不是无限的,也没有被无数种中间过

    渡类型将其连接起来。一部分原因是: 自然选择的过程总是十分缓慢

    的,而且在任何时候只对少数类型发生作用;一部分原因是,自然选

    择过程本身就是不断排除和灭绝其先驱和中间过渡类型的过程。现存

    的连续地域的近缘种,往往是这一地域还没有连接起来以及生活条件

    彼此不同时,就已经形成了。当两个变种在连续地域的两个地区形成

    的同时,常有适合于中间地带的中间变种形成。但是根据已讲过的理

    由,中间变种的数量通常要比它所连接的两个变种都少。于是,这两

    个变种,由于个体数量多,便比个体数少的中间变种具有更强大的优

    势,因此,便会把中间类型排斥和消灭掉。

    我们在本章已经看到,在断言极不相同的生活习性不可能彼此转

    化时,譬如蝙蝠不能通过自然选择作用从一种最初只能在空中滑翔的

    动物而形成,我们必须十分谨慎。

    我们已经知道,在新的生活条件下一个物种会改变它的习性,或

    者会具有多种习性,有些习性与它最近的种类极不相同。因此,只要

    我们记住,各种生物都一直在力图使自己适应于任何它可以生活的地

    方,便可以理解为什么会产生脚上有蹼的高原鹅,陆栖性的啄木鸟,

    会潜水的鸫和具有海雀习性的海燕。

    像眼睛那样完善的器官,要说是由自然选择作用所形成的,可足

    以使任何人踌躇;但是不论何种器官,只要我们知道其一系列逐渐复

    杂化的过渡形式,而每一形式对于生物本身都是有利的,那么,在生

    活条件变化的情况下,这些器官通过自然选择,可达到任何可以想象

    的完善程度;这在逻辑上并不是不可能的。在我们还不知道中间状态

    或过渡状态的情况下,要断言这些阶段并不存在时,必须极其慎重,

    因为许多器官的变态表明: 功能上奇妙的改变至少是可能的。例如,

    鳔显然已改变为呼吸空气的肺了。执行多种不同功能的同一器官和同

    时执行同一功能的两种不同的器官,都会大大地促进器官的过渡,前

    者部分地或全部地转化为执行一种功能,而后两者中一个在另一个的

    帮助下而得到完善。

    我们也看到,在自然系统中彼此相距很遥远的两种生物里,执行

    同样功能而外表又十分相似的器官,可能是分别独立地产生的;但当

    对这类器官仔细考察时,几乎总会发现它们在构造上有本质的不同,

    这很符合自然选择的原理。另一方面,整个自然界的普遍规律是以无

    限多样性的构造而达到同一结果,这当然也符合自然选择的原理。

    在许多情形里,由于我们知道得太少,便认为生物的某一部分或

    某一个器官对物种的生存无关紧要,其构造上的变化也不可能通过自

    然选择的过程慢慢积累起来。在许多其他的情形里,变异可能是变异

    法则或生长法则的直接结果,所以与由此所得到的利益无关。但是,

    即使是这些构造,后来在新的条件下,为了物种的利益,也常常被利

    用,并且还要进一步地变异下去,我们觉得这是可以确信的。我们还

    相信,从前极重要的部分,虽然已变得无足轻重,以至在目前状态

    下,已不可能由自然选择作用而获得,但往往还被保留着,如水栖动

    物的尾仍存在于它的陆栖后代中。

    自然选择作用不能在一个物种中产生出专门有利或有害于另一物

    种的任何构造,虽然它能够有效地产生出对另一物种极其有用的,甚

    至是不可缺少的,或者对另一物种极其有害的部分、器官和分泌物。

    但无论如何,该构造对该生物本身总是有用的。在生物丰沛的地方,

    自然选择通过栖息者间的竞争而起作用,结果,只能根据当地的特定

    的标准,使其在生存斗争中获得成功。所以,通常一个较小地方的栖

    息者往往屈服于另一个较大地方的栖息生物。因为在较大的地区内,

    个体较多,形式也更多样,而且竞争更激烈,所以完善化的程度也就

    更高。自然选择作用未必能够导致绝对的完善,凭我们有限的认知能

    力,绝对的完善化,也不是随地都可以判定的。

    根据自然选择学说,我们便能清楚地理解自然史中“自然界没有

    飞跃”这一古代格言的充分含义。如果我们仅看到世界上现存的生

    物,这一格言并不是严格正确的;但如果把过去的,无论是已知的或

    未知的全部生物都包括在内,再按自然选择学说来审看,这一格言一

    定是严格正确的。

    一般公认,一切生物都依照两大规律,即体型一致律和生存条件

    律而形成的。所谓体型一致,就是说,凡属同一纲的生物,不论生活

    习惯如何,它们在构造上基本一致。根据我的学说,体型一致可以由

    遗传来解释。著名的居维叶(Cuvier)一贯坚持的生存条件的说法,可

    完全包括于自然选择的原理之中。自然选择的作用,既可使每一生物

    现在正在变异的部分逐渐适应于其有机和无机的生活条件,当然也可

    使它们在过去适应于其生活的条件。适应,在许多情况下,受到器官

    使用增多或不使用的帮助,受到外界生活条件直接作用的影响,而且

    在任何情况下都受着生长和变异规律的支配。所以实际上,生存条件

    律是一个较高级的法则,因为通过以前的变异和适应的遗传,它把体

    型一致律也包括在内了。

    第7章 对自然选择学说的各种异议

    长寿——变异未必同时发生——表面上没有直接用处的变异——进步的发展——作用小的性状最稳定——想象的自然选择不能解释有用构造的初期阶段——妨碍自然选择获得有用构造的原因——构造级进同功能变化——同纲成员极不相同的器官来自同一起源——巨大而突然变异之不可信的理由

    本章将专门讨论那些反对自然选择学说的各种杂议,以使前文的一些讨论更加清晰。但无需对每个异议都加以讨论,因为其中许多是由于作者缺乏认真的思考而提出来的问题。例如,一位著名的德国博物学者曾断言,我的学说最脆弱的一点是: 我认为所有的生物都是不完善的。其实我说的是,所有生物对它们所处的环境来说还不是尽善尽美的。世界上许多地方的土著生物都让位于外来的入侵者,便证明了这一情形。没有那种生物,纵使过去完全适应其生活条件,但当条

    件改变了时,如果不跟着变化,还能继续完全适应新环境的。并且,

    一致公认,每个地方的物理条件和所栖息生物的种类和数量,都经历

    过多次变动。

    近来有位批评家,为了炫耀他数学上的正确性而坚决主张,长寿

    对于所有的生物都具有巨大的利益,于是相信自然选择学说的人,就

    应该将生物系统发生树按后代寿命比祖先长的方式进行排列!我们的批

    评家难道没有想到,两年生的植物或低等动物,分布于寒冷地方时,

    逢冬即死,但通过自然选择所获得的种子或卵子,却能年年存活吗?兰

    克斯特(Lankester)先生最近讨论了这一问题,并总结说,这一问题的

    极其复杂性使他形成一个判断,一般说来,寿命与各物种在体制系统

    等级中的标准,以及在生殖和通常活动中的能量消耗有关。而且这些

    条件可能主要是通过自然选择来决定的。

    有人争辩说,埃及的动植物,就我们所知,三四千年来一直未发

    生变化,于是认为世界上所有地方都可能是如此。但是,如刘易斯

    (Lewes)所说,这种论点未免太过分了。由刻在埃及石碑上的,或保存

    为干尸状的古代家畜来看,它们与现在的家畜十分相像,甚至相同;

    然而,所有博物学者都认为,这些品种是由原始类型的变异而产生

    的。有许多动物,自冰河期开始以来,一直保持不变,这是一个更加

    有力的例子,因为它们曾遭受过气候的剧烈变化,并经过长途迁徙。

    而在埃及,据我们所知,数千年来,生活条件一直保持不变。自冰河

    期以来,生物很少或没有变化的事实,用以反对那些相信天生的和必

    然的发展规律的人们,是有效的,然而用来反对自然选择即最适者生

    存的学说,却是没有力量的。这一学说是指,当有利的变异或个体差

    异发生时,将会被保存下来,但这只有在某些有利的环境下才能实

    现。

    著名的古生物学家布朗,在他译的本书德文版的后面问道:“按

    照自然选择的原理,一个变种怎么能同其亲种一起生活?”如果两者都

    能适应稍微不同的生活习性或环境,或许可以生活在一起。假若我们

    把多态种(其变异性似乎具有特别的性质)和所有暂时性的变异,如个

    体大小、白化症[1]等放在一旁不说,据我所知,其他较稳定的变种,

    一般都栖息于不同的地点,如高地与低地,干地与湿地等。而那些流

    动性大的和自由交配的动物的变种,似乎通常都各自局限于不同的地

    区。

    长颈鹿/“极高的身材,很长的颈、前腿和舌,它的整个构造框架,非常适于取食较高的树枝。因此它可以获得同一地区其他有蹄类不可及的食物。这在饥馑时期,对长颈鹿是大有好处的。”

    布朗还认为,不同的物种,绝不是在单一性状上,而是在许多方

    面都有区别。于是他便问,体制上的许多构造如何同时通过变异和自

    然选择作用而改变的呢?但是,我们无需设想每一生物的各部分都同时

    发生变化。如前所述的,能很好适应某种目的的最显著的变异可能是

    连续变异的。它们很轻微,且起初在一部分,然后在另一部分,由如

    此不断地变异而逐步获得。由于这些变异都是一块儿传递的,所以使

    我们看起来好像是同时发生的。然而,对上述问题的最好回答,当首

    推那些家养动物品种,它们是为了某种特殊的人类需求靠人工选择的

    力量而改变形成的。试看赛跑马和拉车马,细腰猎狗和獒,它们的整

    个身躯,甚至心理特征都已改变了。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查出它们变

    化史的每一步骤(至少最近的几个步骤是可以查出的),那么我们将

    看不出巨大的和同时的变化,而只能看出首先是这一部分,然后是另

    一部分轻微的变化和改进。甚至在人类只对某种性状进行选择时,如

    栽培植物时,我们会看到,无论是花、果实或叶子,都已发生了巨大

    变化,则几乎所有的其他部分也必然随之发生微小的变异。这可以部

    分地用“相关生长”,部分地用所谓“自发变异”的原理来解释。

    更严重的异议是由布朗和布罗卡(Broca)提出的,即许多性状对生

    物本身似乎毫无用处,因而这些性状不可能受到自然选择的影响。布

    朗列举了不同种山兔和鼠的耳和尾的长度,许多动物牙齿上珐琅质的

    复杂皱褶, 以及多种类似的情形作为例证。关于植物, 奈格利

    (N?geli)在一篇精辟的文章中已讨论过了。他承认自然选择作用很

    大,但他主张植物各科间的差异主要在形态性状上,而这类性状对于

    物种的利益似乎无关紧要。于是,他相信生物有一种内在的倾向,使

    它朝着进步和更完善的方向发展。他特别指出了组织中细胞的排列以

    及茎轴上叶子的排列,不可能受到自然选择作用。此外,还有花的各

    部分的数目,胚珠的位置,以及在传播上没有任何作用的种子形状等

    等。

    上面的异议颇有力量。尽管如此,第一,当我们判定什么构造对

    物种现在有用或以前曾经有用时,还应十分谨慎。第二,必须经常记

    住,一部分发生变化,其他部分亦会发生改变,其原因尚不明了。比

    如,流到一部分去的养料的增加或减少,各部分间的相互压迫,先发

    育的部分对后发育的影响等等,以及其他导致许多我们毫不理解的相

    关神秘情形产生的原因。为简便起见,这些作用都可包括于生长律之

    内。第三,我们还必须考虑生活条件的改变所产生的直接的和确定的

    作用以及所谓自发变异的作用。在自发变异中,环境的性质显然起着

    极次要的作用。芽变,如普通蔷薇上出现的苔蔷薇,或桃树上出现的

    油桃,都是自发变异的极好例子。但即使在这些情况下,如果我们记

    住昆虫类的一小滴毒液在产生树瘿上的力量,我们便不应该太肯定,

    上面所说的变异不是由于环境改变,而使树液的性质发生局部变化所

    致。每一微小的个体差异,以及偶然发生的较显著的变异,必有其充

    分原因。如果这种不明的原因持续地发生作用,那么该物种的一切个

    体都会产生类似的变化。

    现在看来,在本书的最初几版中,对于自发变异的频度和重要

    性,可能估计得太低了。但我们也不可能把对于每个物种生活习性适

    应得这样微妙的一切构造,都归于这个原因,我不相信这一点。对适

    应得很好的赛跑马和细腰猎狗,在人工选择的原理尚未了解之前,曾

    使一 些前辈的博物学者深感惊异,我不相信这也能用自发变异来解

    释。

    上述的一些论点,还值得举例来说明。关于假定的许多构造或器

    官缺乏功用的问题,无须多举,甚至在最熟悉的高等动物中的许多构

    造十分之发达,以至无人怀疑其重要性。但是它们的功用至今还未确

    定,或仅在最近才被确定。布朗举出若干鼠类的耳朵和尾巴的长度,

    作为构造上没有特殊功用却呈现了差异的例子。虽然是不重要的例

    子,但我可以指出,据薛布尔(Sch?bl)博士的研究,普通鼠的外耳上

    具有很多以特殊方式分布的神经,它们无疑是作为触觉器官用的。因

    此,耳朵的长度十分重要。我们还将看到,尾巴对某些物种来说是一

    种十分有用的把握器官,因而其功用就要受到长度的影响。

    关于植物,因为已有奈格利的论文,我将仅做以下说明。人们会

    承认兰科的花有多种奇异的构造。几年前,人们还认为这没有什么特

    别功能,只不过是形态上的差异而已。但现在知道,这些构造通过昆

    虫的帮助,对受精是十分重要的,并且可能是经自然选择获得的。过

    去,人们一直不知道二型性和三型性植物的雌蕊和雄蕊长度不同、排

    列各异有什么作用,但现在搞清楚了。

    在植物的某些整个类群中,胚珠是直立的,在别的类群中则是倒

    挂的。也有少数植物,在同一子房内一胚珠直立而另一胚珠倒挂。这

    种现象,初看似乎只是形态上的差别,而没有生理功能意义。但是,

    胡克博士告诉我,在同一子房内,有些只有上方的胚珠受精,有些只

    有下方的胚珠受精。他认为这大概取决于花粉管进入子房的方向。

    属于不同目的若干植物,经常产生两种花: 一种是普通结构的开

    放花,另一种是关闭的不完全花。有时,这两种花的结构差别很大,

    然而在同一植株上也可以看出它们是逐渐地相互转变而来的。普通的

    开放花可以营异花受精,并由此保证获得异花受精的利益。然而关闭

    的不完全花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它们只需极少的花粉,便可以稳妥

    地产生大量的种子。如前所述,这两种花的构造往往大不相同。不完

    全花的花瓣几乎总是发育不全的,其花粉粒的直径也小。有一种桂芒

    柄花[2](Ononis columnae), 其5 本互生雄蕊均已退化。在堇菜属

    (Viola)的好几个物种里,3本雄蕊退化,其余2本雄蕊,虽仍保持着原

    有的机能,但却很小。一种印度堇菜(因为我从未见到其完全的花,故

    其学名无法知道),30朵花中,有6朵花的萼片从正常的5片退化为3

    片。据米西厄(Jussieu)的观察,金虎尾科(Malpighiaceae)中的一部

    分物种,关闭的花有更进一步地变异,即和萼片对生的5本雄蕊都已退

    化,只有与花瓣对生的第6本雄蕊是发达的;而这些物种的普通花,却

    没有这一雄蕊存在,其花柱发育不全,子房由3个退化为2个。虽然自

    然选择的力量足以阻止某些花的开放,并可使闭合起来的花中多余的

    花粉量减少,但是对上面所讲的各种特殊变异,是难以由此来决定

    的,而应该认为是受生长律支配的结果。在花粉减少和花闭合起来的

    过程中,某些部分在功能上的不活动、亦包括于生长律之内。

    我们必须意识到生长律的重要作用,所以我要再举另外一些例

    子,以示同一部分或同一器官,由于在同一植株上的着生部位不同而

    有所不同。据萨奇特(Schacht)观察,西班牙栗树和某些冷杉树的叶

    子,在近乎水平的和竖立的枝条上,其分杈的角度有所不同。在普通

    芸香及其他一些植物中,中央或顶端的花常先开,其萼片和花瓣皆为5

    个,子房也为5室,而其他部位的花,却概以4数组成。英国的五福花

    属(Adaxa),其顶花一般只有2个萼片,而其他部分的花则是4数的,周

    围的花除萼片数为3 外, 其他部分皆是5 数的。在许多菊科

    (Compositae)、伞形花科以及若干其他植物中,其周围花的花冠,远

    比中央花的花冠发达,而这大概与它们生殖器官的退化相关联。还有

    一件前边已讲到的更奇妙的事实,即外围的和中央的瘦果和种子在形

    状、颜色及其他性状上,往往也大不相同。在红花属(Carthamus)和一

    些其他菊科植物中, 只有中央的瘦果具有冠毛; 而在猪菊苣属

    (Hyoseris)中,同一头状花序上生有三种不同形状的瘦果。据陶施

    (Tausch)的观点,伞形科的某些植物,外花的种子是直生的,而中央

    花的种子是倒生的;德康多尔认为这一性状,在其他物种中,在分类

    上十分重要。布朗(Braun)教授提及紫堇科的一个属,其穗状花序下部

    的花产生卵形的、有棱的、含一粒种子的小坚果,而上部的花则结披

    针形的、2个蒴片的、含2粒种子的长角果。在这几种情形里,除了可

    吸引昆虫的十分发达的小边花外,自然选择不能起什么作用,或只能

    起十分次要的作用。所有这类变异,都是由于各部分的相对位置及其

    相互作用的结果。几乎无可置疑,若同一植株上的全部花和叶,如在

    某些部位上的花和叶一样,都享受相同的内外条件,那么它们都会以

    同样的方式变化。

    在无数其他的情形中,我们发现,那些被植物学家认为具有高度

    重要属性的构造变异,只发生在同一植株的某些花,或发生在同一外

    界环境中密集生长的不同植株上。因为这些变异对植物似乎没有特殊

    的用途,所以它们不会受到自然选择作用的影响。由于我们对这些变

    异的原因知之甚少,甚至不能像上一类例子中将其归因于相对位置一

    样,而将它们归于任何类似的原因。这里我只想举几个例子。在同一

    植株上开有4数的或5数的花,是极为常见的,无需举例。但是,在花

    的部件数目较少的情况下,其数目上的变异也较为罕见,所以我想谈

    谈下面的情况。据德康多尔讲,大红罂粟(Papaver bract-eatum)的

    花,具有2个萼片4个花瓣(这是罂粟属的普通类型),或3个萼片6个花

    瓣。在许多植物中,花瓣在花蕾中的折叠方式,是一种十分稳定的形

    态学性状,但阿沙格雷教授说,沟酸浆属的一些物种,其花瓣的折叠

    方式,像喙花族的和像本属的金鱼草族的方式的机会几乎相同。希莱

    尔(Aug. St. Hil-aire)曾举出以下例子: 芸香科(Rutaceae)具有单

    一子房,但本科的花椒属(Zanthaxylon)中的某些物种的花,却发现在

    同一植株上,甚至在同一圆锥花序上,既有含一个也有含两个子房

    的。半日花属(Helianthemum)的蒴果,有1室的,也有3室的;但变形

    半日花(H. mutabile)则“在果皮与胎座之间,有一个稍微宽广的薄

    隔” 。根据马斯特斯(Masters) 博士的观察, 肥皂草(Saponaria

    afficinalis)的花既具有边缘胎座的,又具有游离的中央胎座的。希

    莱尔在油连木(Comphia oleaeformis)分布区域的近南端处,发现两种

    类型,起初他毫不怀疑地认为是两个不同的种,但后来他看到,它们

    生长在同一灌木上,于是他便补充说:“在同一个体上的子房和 花

    柱,有时生在直立的茎轴上,有时却生在雌蕊的基部。”

    由上所述,我们可知,许多植物形态上的变化,都可归因于生长

    律和各部分间的相互作用,而与自然选择无关。但是奈格利的学说认

    为,生物有朝着完善或进步发展的内在倾向,那么在这等显著变异的

    情形中,能够说这些植物是在朝着较高级的发展状态前进吗?恰恰相

    反,仅从同一植株上花的各部分不同或差别很大这一事实,我便可推

    断,这类变异,不管在分类上有多么重要,而对于植物本身却是无关

    紧要的。一个无用部分的获得,决不能说成是提高了生物在自然界的

    等级。对于上述的不完全的、闭合花的情形,无论用任何新的原理来

    解释,它必然是一种倒退,而不是进步;许多寄生的和退化的动物,

    亦是如此。我们对引起上述特殊变异的原因虽不了解,但是,如果这

    种未知的原因是在几乎一致地、长期地发生作用,我们便可推论,其

    结果也会是几乎一致的;并且在这种情况下,该物种的所有个体会以

    相同的方式发生变异。

    上述对物种生存无关紧要的性状所发生的任何轻微的变异,都不

    会通过自然选择的作用被积累和增大。一种经长期连续选择而发展起

    来的构造,一旦对物种无效时,便易于发生变异。如我们知道的残迹

    器官那样,因为它已不再受原来的选择力量所支配。但是,如果由于

    生物和环境的性质引起了对物种生存无关紧要的变异,则这些变异可

    以,而且显然常常以几乎原样的状态,遗传给无数在其他方面已变异

    了的后代。对许多哺乳类、鸟类或爬行类,是否生有毛、羽或鳞,并

    不十分重要;然而毛已几乎传给了一切哺乳类,羽已传给所有鸟类,

    鳞也传给了一切真正的爬行类。一种构造,不论它是什么构造,只要

    是许多近似类型所共有的,我们就把它看做是在分类上具有高度的重

    要性,结果往往假定它对物种具有生死攸关的重要性。所以我便倾向

    于相信,我们所认为属于形态上重要的差异,如叶的排列,花或子房

    的区别,胚珠的位置等等,最初大多是以不稳定的变异而出现的,以

    后或迟或早通过生物的和周围环境的性质,或通过不同个体间的互

    交,才变得稳定的。它们不是自然选择作用的结果。由于这些形态性

    状不影响物种的利益,所以它们任何细微的变化,便不受自然选择的

    支配和积累。于是我们便得出一种奇异的结论,即: 那些对物种生存

    无关紧要的性状,对于分类学家却是最重要的。但是,在我们以后讨

    论分类的遗传学原理时,会知道它决不像初看时那样地矛盾。

    虽然还缺乏有效的证据,以证明生物具有一种朝着进步发展的内

    在倾向,但如我在第4章中试图指出的那样,这是通过自然选择连续作

    用的必然结果。关于生物发展的高低标准的最好定义,是各部分特化

    或分化所达到的程度;而自然选择就是促使各部分朝着特化或分化的

    目标前进的,所以能够使各部分更有效地行使它们的功能。

    杰出的动物学家米瓦特先生,最近把我和别人反对由华莱士先生

    和我所提出自然选择学说的所有异议搜集起来,并且以高超的技巧和

    力量加以说明。那些异议一经这样整理,便形成了一种可怕的阵容,

    由于米瓦特并未计划把那些和他结论相反的各种事实和推论都列出

    来,所以读者要权衡双方的证据,就必须在推理和记忆上付出极大的

    努力。在讨论特殊情形时,米瓦特又把生物各部分增强使用与不使用

    的效果忽略不谈,而这一点我一直认为它十分重要,并在我著的《家

    养条件下的变异》一书中,进行了详细的讨论,自信为任何其他作者

    所不及。同时,他还常常认为,我忽视了与自然选择无关的变异。相

    反,在上述一书中,我搜集了很多确切的例子,其数量超过了其他任

    何我所知道的著作。我的判断并不一定可靠,但是细读米瓦特的书

    后,把他的每一部分与我在同一题目中所讲的加以比较,使我更加坚

    定地相信,本书所得的结论具有普遍的真实性,当然,在这样复杂的

    问题上,难免产生一些局部的错误。

    米瓦特先生所提的全部异议,有些已经讨论了,有些将要在本书

    内加以讨论。其中已打动了许多读者的一个新观点是:“自然选择不

    能解释有用构造的初始阶段。”这一问题和常常伴随着机能变化的性

    状的级进变化密切相关。例如,在前章有两节所讨论的由鳔到肺的转

    变。尽管如此,我还想在这里对米瓦特先生所提的一些问题作详细的

    讨论。由于受篇幅的限制,我只能选择最有代表性的几个问题,而不

    能对所有问题都加以讨论。

    长颈鹿,极高的身材,很长的颈、前腿和舌,它的整个构造框

    架,非常适于取食较高的树枝。因此它可以获得同一地区其他有蹄类

    不可及的食物。这在饥馑时期,对长颈鹿是大有好处的,南美洲的尼

    亚塔牛(Niata cattle)的情况表明,构造上很小的差异,在饥馑时

    期,也会对保存动物的生命产生巨大的差别。这种牛与其他牛一样地

    吃草,但由于它的下颌突出,逢到不断发生干旱的时节,便不能像普

    通牛和马一样,可以吃树枝和芦苇等食物,此时,若主人不饲喂,则

    会死亡。在未讨论米瓦特的异议之前,最好再讲一下自然选择在通常

    情形中是如何发生作用的。人类已改变了一些动物,而并没有照顾到

    其构造上的某些特点,例如对赛跑马和细腰猎狗,只把跑得最快的个

    体加以保存和繁育;对斗鸡,只选斗胜者加以繁育。在自然状态下,

    对于初始阶段的长颈鹿也是一样,在饥馑时期,那些取食最高的,哪

    怕比其他个体高一或二英寸的个体,都会被自然选择所保存,因为它

    们会游遍整个地区搜寻食物。在同一物种的个体之间,身体各部分的

    相对长度,往往都有细微的差别,这在许多自然史的著作中都有论

    述,并给出了详细的度量。这些由生长律及变异律所引起比例上的微

    小差别,对于大多数物种是没有丝毫用处的。但是这对初期阶段的长

    颈鹿,考虑到它当时可能的生活习性,却是另一回事,因为那些身体

    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比普通个体稍长的个体,往往就能生存下来。

    存活下来的个体间交配,产生的后代,或可获得相同的身体特征,或

    具有以同样的方式再变化的趋势。而在这些方面较不适宜的个体,便

    易于灭亡。

    在自然状态下,自然选择可保存一切优良个体,并让它们自由交

    配,而把一切劣等个体消灭掉,不必像人类那样有计划地隔离繁育。

    这种自然选择的过程长期连续地作用,与我称之为人工无意识的选择

    过程完全一致,并且无疑以极其重要的方式与肢体增强使用的遗传效

    应结合在一起,我想不难使一种普通的有蹄类逐渐转变为长颈鹿。

    对此结论,米瓦特先生提出两点异议,一点是: 身体的增大显然

    需要食物供给的增多。他认为:“由此产生的不利,在饥荒时期,是

    否会抵消由此所获得的利益,便很成问题”。但是现在非洲南部确有

    大量的长颈鹿生存着。还有某些世界上最大的,比牛还高的羚羊,在

    那里也为数不少。那么,就体形大小而言,我们为什么还怀疑,曾经

    历过像目前一样严重饥荒的中间过渡类型原先在哪里存在过呢?长颈鹿

    在体形增高的各个阶段,就使它能够取食当地其他有蹄类不能吃到的

    食物,这对初始阶段的长颈鹿肯定是有利的。我们也不要忽视这一事

    实,即身体的增大可以防御除狮子外几乎所有的猛兽。就是说,对于

    防范狮子,它的颈也是越长越好,如赖特(Wright)所说的,可以作为

    瞭望台之用。所以贝克(Baker)爵士说,要偷偷地走近长颈鹿,比走近

    任何其他动物都更困难。长颈鹿也可用它的长颈,猛烈地摇动生有断

    桩形角的头,作为攻击或防御的工具。一个物种的生存不可能仅由任

    一优势所决定,而是由其一切大大小小优势的联合作用所决定的。

    米瓦特先生然后问(这是他的第二点异议),如果自然选择有这么

    大的力量,如果高处取食有这样大的利益,那么为什么除了长颈鹿和

    稍矮一些的骆驼、羊驼(guanaco)和长头驼(macrauchenia)以外,没有

    任何其他的有蹄类,能获得那样长的颈和那样高的身材呢?又为什么有

    蹄类的任何成员没有获得长吻呢?因为在南美洲,从前曾经有许多群长

    颈鹿栖息过,回答这一问题并不困难,而且可通过一个实例便能给以

    最好的解答。在英格兰,凡是长有树的草地上,我们都能见到被修剪

    为同等高度的矮的树枝茬,它们是由马或牛咬吃过的。比如,生活在

    那里的绵羊,如果获得稍长的颈,那么它还会有什么优势呢?在各地,

    几乎肯定有一种动物比其他动物取食都高,而且几乎同样肯定,只有

    这种动物,能够通过自然选择的作用和增加使用的效果,为了取更高

    的食物的目的使颈加长。在南非洲,为了吃到金合欢属及其他植物的

    上层枝叶,所进行的竞争必然发生在长颈鹿之间,而不是在长颈鹿和

    其他有蹄类动物之间。

    在世界其他地方,属于此目的的许多动物,为什么没有获得长颈

    或长吻的问题,不可能解答清楚。然而,期望明确解答这一问题,就

    如同期望明确解答人类历史上某些事件为什么发生于某一国而不发生

    在另一国的问题一样,是没有道理的。我们并不了解决定每一物种数

    量和分布的条件是什么,我们甚至不能推测,什么样的构造变化,对

    于它在某个新地域的增殖是有利的。但是,我们大体上可以看出影响

    长颈或长吻发展的各种原因。有蹄类动物,要取食相当高的树叶,由

    于其构造极不适于爬树,势必增大它们的躯体。我们知道在某些地

    区,例如南美洲,虽然草木繁茂,却很少有大型四足兽。而在南非

    洲,大型兽之多,无可比拟。为何如此,我们不知。为什么第三纪后

    期比现在更有利它们的生存?我们也不知道。无论原因如何,但我们可

    以知道,某些地区和某些时期,总会比其他地区和其他时期,更加有

    利于像长颈鹿那样巨大的四足兽发展。

    一种动物为了获得某种特别的构造,并得到巨大地发展,许多其

    他的部分几乎不可避免地也要发生变异和共适应。虽然身体各部分都

    有轻微地变化,但是必要的部分并不一定总是按照适当的方向和适当

    的程度发生变异。就不同物种的家养动物而言,我们知道: 它们身体

    的各部分变异,其方式和程度各不相同,而某些物种比其他物种更容

    易变异。即使的确产生了适宜的变异,自然选择不一定会对它们起作

    用,而形成显然对该物种有利的结构。例如,一个物种在某地区的个

    体数量,如果主要是由食肉兽的侵害,或内部和外部寄生虫等的侵害

    情况来决定的(情况确常常如此),那么,对于该物种在取食上任何

    特殊构造的变异,自然选择所起的作用便很微小甚或大大地阻碍这种

    变异的发展。而且,自然选择是一种缓慢的过程,因此要产生任何显

    著的效果,有利条件必须长期持续不变。除了这些一般的和不大确切

    的理由之处,我们实在不能解释,为什么世界上许多地方的有蹄类,

    没有获得很长的颈或用其他方式来取食较高的树枝。

    许多作者都曾提出了和上面性质相同的问题。在每种情形中,除

    了刚讲过的一般原因外,可能还有种种原因,会妨碍通过自然选择作

    用获得对某一物种认为是有利的构造。有一位作者问,鸵鸟为什么没

    有获得飞翔的能力呢?但是,只要略加思索便可知道,要使这样庞大的

    沙漠鸟类在空中飞翔所需的力量,所消耗的食物量该是何等的巨大。

    海岛[3]栖息有蝙蝠和海豹,但没有陆栖的哺乳类。然而,这些蝙蝠中

    有些是特殊的物种,它们一定从很早以前就一直生活在海岛上。因

    此,莱伊尔爵士曾问: 为什么这些海豹和蝙蝠不在这些岛屿上产生出

    适合于陆地上生活的生物呢?并且还提出了一些理由来解答。但是若可

    能的话,海豹首先会转变为相当大的陆栖食肉类动物,而蝙蝠首先变

    为陆栖的食虫动物。对于前者,岛上缺乏被捕食的动物;对于蝙蝠,

    倒是可以地面上的昆虫为食,但是它们早已被先移居到大多数海岛上

    来的数目繁多的爬行类和鸟类大量地吃掉了。只有在某些特殊的情况

    下,自然选择才会使构造的级进变化,在每一阶段都对变化着的物种

    有益。一种严格的陆栖动物,最初只在浅水中偶尔猎取食物,然后逐

    渐进入小溪或湖,最后才可能变为敢进入大海的、彻底的水栖动物。

    但是海豹在海岛上找不到有利于它们逐渐重新转变为陆栖动物的条

    件。至于蝙蝠,如前面讲的,它们翅膀的形成,也许最初像所谓飞鼠

    一样,在空中由一树滑翔到另一树,以逃避仇敌,或避免跌落。可是

    一旦获得真正的飞翔能力后,至少为了上述的目的,决不会再变回到

    效力较低的空中滑翔能力上去。蝙蝠的确也可像许多鸟类一样,由于

    不使用,会使翅膀变小,或完全失去;但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须首

    先获得只用自己的后腿在地面上迅速奔跑的能力,以便可与鸟类或其

    他的地上动物竞争;但是这种变化对蝙蝠特别不适合。上述这些推想

    只是为了表明,构造的转变,要对每一阶段都有利,实在是一桩极其

    复杂的事情;同时在任何一种特定的事例中,没有发生构造转变,毫

    不为奇。

    最后,不止一个作者问道,既然智力的发展对一切动物都有利,

    那为什么有些动物的智力比其他动物的智力发达得多呢?为什么猿类没

    有获得像人类那样发达的智力呢?对此可以说出各种原因,不过都是推

    想的,并且不能衡量它们的相对可能性,所以在此不予讨论。我们不

    要期望有确切的解答,因为还没有能解答比此更简单的问题,即在西

    族未开化的人中,为什么一族的文明水平会比另一族的高,这显然意

    味着智力的提高。

    我们再来看米瓦特先生的其他异议。昆虫为了保护自己,使自己

    与许多物体相似,如绿叶、枯叶、枯枝、地衣、花朵、棘刺、鸟粪以

    及其他活昆虫,关于最后一点,以后再讲。这种相似往往惟妙惟肖,

    不只限于体色,而且延及形状,甚至支持自己身体的姿态。以灌木为

    食的尺蠖,常常把身子翘起,一动也不动,活像一根枯枝,这是一种

    模拟的极好例子。而模拟像鸟粪那样物体的例子是少见的和特殊的。

    对这一问题,米瓦特先生说:“根据达尔文的学说,生物具有一种永

    恒的不定变异的倾向,而且由于微小的初始变异是多方向的,那么这

    些变异势必彼此抵消,且开始形成的是不稳定的变异。如果这是可能

    的话,那么就难以理解,这么极其微小的初始的不稳定的变异怎么达

    到与叶子、竹子或其他物体充分相似,可为自然选择所利用和长久保

    存的地步。”

    但是,在上述的一切情形中,这些昆虫的原来状态往往和它们所

    处环境中的一种常见的物体,无疑有一些约略的和偶然的类似性。考

    虑到各式各样的昆虫的形态和颜色以及周围无数的物体,则这种说法

    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这种大体的相似性,对于最初的开端是必须

    的,因此我们便可理解,为什么较大的和较高等的动物(据我所知,有

    一种鱼是例外),为了保护自己而没有能和一种特殊的物体相似,只是

    与周围的表面上,而且主要是在颜色上的相似。假设有一种昆虫,原

    先偶然出现与枯叶或枯枝有某种程度的相似,并且在多方面起了轻微

    变化,那么在这些变异中,只有能使这种昆虫更加像枯枝或枯叶的,

    因而有利于避开敌害的变异会被保存下来,而其余变异就被忽略而最

    终消失。或者,如果某些变异使昆虫更加不像所模仿的物体,也会被

    消除掉。对于上述的相似性,如果我们不用自然选择的作用来解释,

    而仅用不稳定变异来解释,那么米瓦特先生的异议确实是有力的,但

    事实并非如此。

    华莱士先生举了一个拟态的例子, 一种竹节虫(Ceroxylus

    laceratus)很像“一枝生满鳞苔的棍子”,这种类似是如此真切,致

    使当地的带亚克(Dyak)人竟坚持认为这棍上的叶状赘生物是真正的

    苔。米瓦特先生对这种“登峰造极的拟态妙技”感到难以理解。对此

    非难,我看不出有何力量。捕食昆虫的鸟类和其他天敌,它们的视力

    可能比我们更敏锐,所以昆虫任何程度的拟态,只要能瞒过敌害的眼

    睛,便有被保存下来的趋势。因此这种拟态愈完美,对昆虫则愈有

    利。试考虑一下竹节虫这一类群昆虫种间变异的性质,这种昆虫表面

    的无规则变异以及或多或少地具有绿色,不是不可能的。在每一类群

    的生物中,几个物种间不同的性状最容易变异;而属的性状,即该属

    各物种共同的性状,则最稳定。

    格陵兰鲸鱼是世界上最奇异的动物,最大的特征是它的鲸须或鲸

    骨。鲸须生在上颌的两侧,各有一行,每行大约有300须片,很紧密地

    对着嘴的长轴横排着。在主行须片之内还有些副行。所有须片的末端

    和内缘都磨损成为硬的须毛,遮蔽着整个巨大的颚、作为滤水之用,

    由此获取这种巨型动物赖以为生的微小生物。格陵兰鲸鱼的最长须片

    可达10英尺,12英尺,甚至15英尺。但不同物种的鲸,其须片的长度

    等级不同。据斯科雷斯比(Scoresby)说,有一种鲸鱼的中间须片长4英

    尺,另一种长3英尺,还有一种仅长18英寸的,而在长吻鳁鲸中,其长

    度只有9英寸左右。鲸骨的性质也随物种而异。

    关于鲸须,米瓦特先生讲,当它“一旦达到有用的大小和发展程

    度时,自然选择才会在这有用的范围内促进它的保存和增大。但是达

    到这一有用范围的开始状态是如何得到的呢”?在回答时,是否可以

    问,具有鲸须的鲸鱼的早期祖先的嘴,为什么不能像鸭嘴那样具有栉

    状片呢?鸭与鲸鱼相似,通过滤去泥和水而取食的,所以这一科有时又

    被称为筛口禽类(Criblatores)。我希望不要误认为我说的是,鲸鱼祖

    先的嘴确实和鸭子的嘴构造相似。我只是想表明这并非是不可思议

    的。也许格陵兰鲸鱼巨大的须片,是最初从栉状片经过了许多微小的

    渐进步骤发展而成的,每一步骤对该动物本身都是有用的。

    琵琶嘴鸭(Spatula clypeata)嘴的构造,比鲸鱼的嘴更为巧妙复

    杂。根据我检查的标本,在其上颌的两侧各有一行由188枚富有弹性的

    薄栉片组成的栉状构造。这些栉片对着嘴的长轴横生,斜列成尖角

    形。它们都由颚生出,靠一种韧性膜附着于颚的两侧。位于中央附近

    的栉片最长,约为1/3吋,突出边缘下方约0.14英寸长。在它们的基

    部,另有一些斜着横排的隆起,构成一个短的副行。在这几方面,都

    与鲸鱼的鲸须相似。但是在鸭嘴的端部却大不相同,因为鸭嘴的栉片

    是向内倾斜,而不似鲸鱼向下垂直的。琵琶嘴鸭的整个头部,虽不能

    和鲸相比,但和须片仅9英寸长的,中等大小的长吻鳁鲸相比,约是它

    头长的十八分之一。如果把琵琶嘴鸭的头放大到这种鲸头那么长,则

    它的栉片便有6英寸长,相当于这种鲸须长度的2/3。琵琶嘴鸭的下颌

    也有栉片,长度与上颌的相等,但较细;这些与鲸鱼的下颌大不相

    同,鲸鱼的下颌没有鲸须。另一方面,它的下颌的栉片顶端磨损为细

    须状,却又和鲸须异常相似。锯海燕属是海燕科的一员,它也只在上

    颌上生有很发达的栉片,伸出颌缘之下,这种鸟的嘴在这一点上和鲸

    鱼的嘴相类似。

    根据萨尔文(Salvin)先生给我的资料和标本,我们可以就滤水取

    食的适应,从高度发达的琵琶嘴鸭的嘴的构造,经过湍鸭(Marganetta

    armata)并在某些方面经过鸳鸯,一直追踪到普通家鸭,其间并没有大

    的间断,家鸭嘴内的栉片比琵琶嘴鸭的要粗糙得多,并且牢固地附着

    在颌的两侧,每侧大约50枚,也并未伸过嘴缘的下方。它们的顶端呈

    方形,边上镶有半透明的坚硬组织,似乎具有磨碎食物的功用。下颌

    边缘上横生着无数微微隆起的小细稜。这种嘴作为过滤器来说,虽然

    远不如琵琶嘴鸭的嘴,但是我们都知道,家鸭经常用它滤水。萨文尔

    先生告诉我,还有一些别的物种,它们的栉片更不如普通鸭的发达,

    但我不知道是否把它们作滤水之用。

    现在来谈此科内的另一类动物。埃及鹅(Chenalapex)的嘴和普通

    家鸭的嘴极相似,不过它的栉片没有那么多、那么彼此分明、那么向

    内突出。但据巴特利特(Bartlett)先生告诉我,这种鹅“像家鸭一

    样,用它的嘴把水从口角排出”。但是它的主要食物是草,吃草的方

    式和普通家鹅一样。家鹅上颌的栉片比家鸭的要粗糙得多,每侧27

    个,近乎彼此混生,上部末端成齿状结节。颚部也布满坚硬的圆形节

    结。牙齿在下颌边缘呈锯齿状,比鸭嘴更突出、更粗糙、更锐利。家

    鹅的嘴不滤水,而完全用于撕裂或切断草类。它的嘴十分适于这种用

    途,几乎比任何其他动物更能靠近根部切断草类。听巴特利特讲,还

    有一些鹅种,它们的栉片更不如家鹅发达。

    可见在鸭科中,一种具有普通鹅那样结构的嘴,仅适于吃草的物

    种,或一种甚至具有更不发达栉片的嘴的物种,通过小的连续变异,

    也许会转变为像埃及鹅那样的物种,进而转变为像普通家鸭那样的物

    种,最后转变为像琵琶嘴鸭那样的物种,而具有几乎完全适应于滤水

    的嘴。这种禽除了嘴端的钩尖之外,嘴的其他部分几乎不能啄食或撕

    碎食物。我还可补充一点,家鹅的嘴,也可能不断通过微小的变异,

    而演变为像同一科的秋沙鸭(Merganser)那样,具有突出而带回钩的牙

    齿,其作用却大不相同,是用来捕捉活鱼的。

    回头再谈鲸鱼。无须鲸鱼(Hyperoodonbidens)缺乏有效的真正牙

    齿。但据拉塞佩德(Lacepède)说,它的颌是粗糙的,具有小而不等的

    坚硬的角质尖头。因此,可以假设,某些原始的鲸类,颌上也生有类

    似的角质尖头,不过排列得稍微整齐一些,像鹅嘴上的结节一样,用

    以帮助攫取和撕裂食物。假若如此,那么便难以否认,这类角质尖

    头,可能通过变异和自然选择,演变为像埃及鹅那样的十分发达的栉

    片,具有捕物和滤水两种功能,然后再演化为像家鸭那样的栉片。这

    样连续演变,直到产生像琵琶嘴那样的栉片,形成专供滤水用的构

    造。从栉片长达长吻鳁鲸须片的2/3这一阶段起,经现在我们可以看到

    的一些中间过渡类型,可使我们过渡到格陵兰鲸鱼的巨大的须片。没

    有丝毫理由怀疑,古代鲸鱼器官演化的每一步骤像鸭科现在的不同物

    种的嘴的逐级进化一样,对处于发展进程中器官功能正在缓慢变化的

    生物,都是有用的。我们必须记住,每一种鸭都处在剧烈的生存斗争

    中,而且它身体的每一部分构造必定都能很好地适应它的生活条件。

    比目鱼科(Pleuronectidae)以身体不对称著名,它们靠一侧躺下

    休息,大部分物种是靠左侧,但也有一些靠右侧的,间或也有相反的

    个体出现。下侧面,即卧着的一侧,初看起来与普通鱼的腹面相似,

    呈白色,在许多方面都不如上侧的发达,侧鳍往往较小。它的眼睛尤

    为特别,都长在头的上侧。在幼小的时候,两眼左右两侧相对,整个

    身体完全对称,两侧颜色也相同。不久之后,下侧的眼睛便慢慢地绕

    着头部移到上侧,但并不是以前认为的那样直接穿过头骨的。显然,

    如果下侧的眼睛不是沿头移动的,在鱼以习惯的姿势靠一边躺卧时,

    便不能使用这只眼睛。下侧的眼睛也易受到底部沙子的磨损。比目鱼

    体形扁平和不对称的构造,对于它的生活习性,适应得极为巧妙。这

    种情况在好些物种,如鳎、鲽等中都极为普遍。由此获得的主要利

    益,似乎在于能防避敌害,而且易于在海底取食。然而据希阿特

    (Schi?dte)讲,本科许多不同的物种“从孵化后形态没有任何明显改

    变的庸鲽(Hippoglossus pinguis),直到完全侧卧的鳎为止,其逐渐

    过渡的类型,可以列一长系列的物种”。

    米瓦特先生对这种情形提出质疑说,比目鱼眼睛位置的突然自发

    转换是难以令人置信的。对此,我也有同感。他又说:“如果这种转

    移是逐渐的,那么在一只眼睛向头的另一侧转移的过程中,极小的位

    置变化,对生物究竟有何利益可言,实在难以搞清。这种刚开始的转

    移,与其说有利,毋宁说有害。”可是在马姆(Malm)1867年所发表的

    杰作中,他已找到了这一问题的答案。当比目鱼很幼小且身体还对称

    时,它们的两眼尚分立于头的两侧,由于身体过高,侧鳍过小,又没

    有鳔,所以不能长久保持直立姿势。于是不久便疲倦,侧身掉入水

    底。在侧卧情况下,据马姆的观察,那下侧的眼睛往往向上转动,以

    便看上面的物体。由于转动眼睛用力很大,使眼睛紧抵着眼眶的上

    侧。结果使两眼间的额部的宽度暂时缩小,这是可以清楚地看见的。

    一次,马姆看到一只幼鱼将其下眼提高和下压所经过的角距可达70°

    左右。

    我们应当记住,幼年时的头骨具有软骨性和可屈性,所以易受肌

    肉运动的牵制。而且我们知道,高等动物,甚至在早期的幼年之后,

    如果因疾病或某种意外事故,使皮肤或肌肉长期收缩,也会使头骨形

    状改变。如果长耳兔的一只耳朵向前或向下垂,耳朵的重量就能牵动

    这一边的所有头骨向前倾斜,我还对此绘过一幅图。马姆讲,鲈鱼、

    鲑鱼和好几种其他的对称鱼,其新孵化的幼鱼偶尔也有侧卧于水底的

    习性。他还观察到,这时它们牵动下方的眼睛向上看,致使头骨出现

    弯斜,然而这些幼鱼不久就能保持直立姿势,所以不会由此产生永久

    性的效果。但比目鱼则不同,由于年龄愈大,身体愈扁平,向一边侧

    卧的习惯愈甚,因此对于头的形状和眼的位置便会产生永久性效果。

    用类推的方法可以判断,这种扭曲的倾向,无疑可通过遗传原理被逐

    渐加强。希阿特与某些博物学者相反,他相信,比目鱼甚至在胚胎期

    已不十分对称。假若如此,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有些物种的幼鱼习

    惯于向左倒下休息,而另一些物种的幼鱼却习惯右侧着地休息。马姆

    为了证实上述观点, 又说: 不属于比目鱼科的北粗鳍鱼

    (Trachypterus arctics)的成体,也是左侧着底而卧,而且在水中斜

    向游泳,据说这种鱼头的两侧有点不相像。我们的鱼类学大权威京特

    博士在摘述马姆的论文之后,加以评论:“作者对比目鱼科鱼的异常

    状况,给了一个非常简明的解释。”

    由此可见比目鱼的眼睛由头部的一侧移向另一侧的最初阶段,米

    瓦特先生认为这是有害的,但这也可归因于侧卧于水底时眼睛尽力向

    上看的习性,而这种转移的最初阶段无疑对个体和该物种都是有利

    的。有好几种比目鱼,嘴向下侧面弯曲,头的无眼的一侧上的颚骨比

    另一侧的要强而有力,据特蕾奎尔(Traquair)博士推想,这是为了便

    于在水底取食。我们可以把这种事实归因于使用效果的遗传所致。另

    一方面,包括侧鳍在内的整个下半身比较不发达的状态,可以解释为

    是不使用的结果。虽然耶雷尔(Yarrell)认为下侧鳍的缩小,对鱼是有

    益的,因为“下侧鳍的活动空间要比上侧大的鳍活动空间小得多”。

    斑蝶(Plaice)两颚骨上半边仅有4到7个牙齿,但下半边却有25到30个

    牙齿,在此比例中,上半边较少的牙齿数,也可由不使用来解释。从

    大多数鱼类和许多其他动物的腹部都没有颜色的情况看来,我们有理

    由推断,比目鱼的下侧,无论是左侧还是右侧,没有颜色,都是由于

    缺乏光线的缘故。但是如鳎鱼上侧很像沙质海底的奇异斑点,如波歇

    (Pouchet)最近指出的,有些种类具有根据周围表面而改变它们颜色的

    能力,或者如大菱鲆(turbot)身体上侧具有的骨质结节,却不能推测

    是由于光的作用引起的。在这里,自然选择大概在起作用,正像自然

    选择使这些鱼类一般的体形和许多其他特征适应于它们的生活习性一

    样。我们必须记住,如我以前所主张的,各部分增强使用或不使用的

    遗传效果,都会由自然选择的作用所加强。因为朝着正确方向发生的

    一切自发变异会这样被保存下来,这和任何部分的增强使用和有利使

    用的效果被最大限度地继承下来的那些个体会被保存下来是一样的。

    在每种特定的情形中,到底有多少应归因于使用的效果,多少应归于

    自然选择的作用,似乎是不可能确定的。

    我可再举一例来说明,一种构造显然应该把它的起源归功于使用

    或习性的作用。某些美洲猴的尾端,已变成一种极完善的攫握器官,

    并可作为第五只手来用。一位甚至在每个细节上都完全赞同米瓦特先

    生论点的评论家,关于这种构造说:“不论这种攫握倾向始于什么年

    代,要说那些最初稍微有点攫握倾向的个体,就会有助于它们获得生

    存和繁育后代的机会,是令人难以相信的。”但是,这样的信念,并

    非必要。习性几乎意味着能够由此获得或大或小的利益,习性很可能

    足以行使这种作用。布雷姆(Brehm) 曾看到一种非洲猴

    (Cercopithecus)的幼猴,一方面用双手抓着母猴的腹面,同时还用它

    的小尾巴钩着母猴的尾巴。亨斯洛(Henslow)教授饲养过一种欧洲田鼠

    (Musmessorius),这种鼠的尾巴在构造上没有攫握的功能,但是他常

    常看到它们用尾巴绕着放在笼子里的一丛小树枝,以此帮助它们攀

    缘。我还从京特博士那里得到了一个类似的报告,他曾看见一只鼠用

    尾巴把自己挂起。假若这种欧洲田鼠有更严格的树栖习性,那么它的

    尾巴会就像同一目内某些其他种类一样,也许在构造上已具有攫握

    性。考虑到非洲猴的尾巴在幼猴期具有这种习性,那么为什么后来却

    未能变为攫握的工具呢?这是难以讲清的。但是很可能这种猴的长尾

    巴,在巨大的跳跃时,用作一种平衡器官比用作攫握器官更有用。

    乳腺是哺乳纲一切动物所共有的,也是它们生存不可缺少的,所

    以它们必定在极其久远的时代就已经发展了。而有关乳腺的发展经

    过,我们的确一点也不知道。米瓦特先生问:“能够想象任何一种动

    物的幼仔,偶然从它的母亲膨胀的皮腺上吸了一滴不甚滋养的液体,

    便能死里得救吗?即使一个动物是如此,那么有什么可能使这种变异永

    久存在呢?”显然,这一问题提得并非合理。大多数进化论者都承认哺

    乳动物都是一种有袋类动物的后裔,果真如此,则乳腺最初一定是在

    有袋类动物的育儿袋内发展的。在海马属(Hippocampus)的鱼中,卵的

    孵化和幼体一定时期的哺育就是在这种性质的袋中进行的。一位美国

    的博物学者洛克伍德(Lockwood)先生根据他对海马幼鱼发生的观察,

    相信它们是由此袋内皮腺的分泌物来养育的。哺乳动物早期的祖先,

    几乎在它们可被称为哺乳动物之前,其幼体难道不可能用类似的方式

    来养育吗?而且在这种情况下,那些分泌带有乳汁性质的,并且在某种

    程度或方式上是最有营养的液汁的个体,比那些分泌液汁较差的个

    体,终究会养育更多数目的营养良好的后代。因此,与乳腺同源的皮

    腺,便会被改进或变得更有效。根据广泛应用的特化原理,袋内特定

    部位的腺体会较其余的腺体变得更为发达,于是便形成了乳房。但是

    开始缺乏乳头,就像我们在最低等的哺乳动物鸭嘴兽中所见到的一

    样。究竟是什么作用使得特定部位的腺体变得比其余的更特化,是否

    部分地由于生长的补偿作用,使用的效果,或是自然选择的作用,我

    还不敢断定。

    如果幼仔不吃这种分泌物,乳腺的发展便没有什么用处,自然选

    择也不会对它的发展起什么作用。要理解哺乳动物的幼仔,如何本能

    地懂得吸乳,不比理解未孵化的雏鸡,如何懂得用特别适应的嘴轻轻

    敲破蛋壳,或刚出蛋壳几小时后,怎样懂得啄吃谷粒,更困难。对这

    些情形最可能的解释是,这种习性起初是年龄较大的个体通过实践获

    得的,其后便传递给年龄较小的后代。但是据说幼小的袋鼠并不吸

    乳,只是用嘴紧贴着母亲的乳头,全靠母兽将奶汁射进幼仔无能的、

    半成形的口中。对此问题,米瓦特先生说:“假若没有特别的设施,

    小袋鼠一定会因射入气管的乳汁而窒息。但是,特别的设施是有的,

    它的喉头很长,一直通到鼻管的后端,因此便能够使空气自由进入肺

    脏,而乳汁可安全地从这加长了的喉头两边通过,到达位于其后的食

    管。”米瓦特先生然后问: 自然选择如何除去成年袋鼠(和大多数其

    他哺乳动物,假若它们的祖先是一种有袋类的话)中“这种至少是完全

    无益又无害的构造呢”?可以这样答复: 发声对许多动物是极其重要

    的,只要喉头通入鼻管,便不能用全力发声。并且弗劳尔教授对我

    说,这种构造对动物吞咽固体食物,是大有妨碍的。

    现在我们略谈一下动物界中比较低等的门类。棘皮动物(如海星、

    海胆等等)具有一种引人注意的器官,称为叉棘。生长良好的叉棘呈三

    叉钳形,即由三个锯齿状的臂组成。三个臂精巧地搭配在一起,位于

    一个可以伸屈的,由肌肉牵动的柄的顶端。这些钳子可牢固地铗住任

    何东西。亚历山大·阿加西斯曾看到,一种海胆(echinus)快速地把排

    泄物的细粒由一个钳子传到一个钳子,沿身体上特定的几条线路传递

    下去,以免弄污了它的外壳。但是除了移去各种污物以外,无疑叉棘

    还有其他的用处,其中之一显然是防卫。

    关于这些器官, 米瓦特先生又像以前许多次的情况那样,

    问:“这样的构造,在其最初的萌芽阶段能有什么用处呢?而这种最初

    的萌芽是怎样保护了一个海胆生命的呢?”他又补充说:“纵使这种钳

    状物的作用是突然发展的,如果没有自由运动的柄,这种作用也不可

    能是有利的。同样,如果没有铗物的钳,这种柄也是无效的。然而这

    些复杂而协调的构造,不可能由细微的而仅是不定的变异使其同时逐

    渐形成,如果否认这一点,就等于肯定了一种惊人的自相矛盾的谬

    论。”在这一点上,米瓦特先生好像是自相矛盾的,而某些海星确实

    具有基部固定不动的,但却具有铗物功能的三叉棘,容易理解,至少

    它们的部分功能是作为一种防卫的工具。对此问题,承蒙阿加西斯给

    我提供很多资料,十分感激。他告诉我,有些别的海星,三支钳臂中

    一支已经退化成为其余两支的支柱。另外,在其他属里发现第三支钳

    臂已经完全失去。根据佩雷尔(Perrier) 先生的描述, 斜海胆属

    (Echinoneus)动物的壳上有两种叉棘,一种和刺海胆属(Echinus)的叉

    棘相似,一种和蝟团海胆属(Spatangus)的相似。这类事实总是令人感

    兴趣的,因为它们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器官显著的突然过渡的方式,即

    可通过一个器官的两种状态之一的消失来实现。

    关于这些奇异器官演化的步骤,阿加西斯根据自己的和穆勒先生

    的研究推断,海星和海胆的叉棘被认为是变化了的棘。这可以从它们

    个体发育的方式,从不同物种和不同属的完整的一系列的逐级变化,

    即从简单的颗粒棘到普通棘,直到完全的三叉棘,而推断出来。逐级

    演变甚至涉及普通棘和具有石灰质支柱的叉棘与壳体连接的方式。在

    某些海星属中,可以发现,正是那些必要的连接表明,叉棘不过是变

    化了的分支棘。所以我们已经知道了一种固定的棘,它具有三个等距

    离的,锯齿形的,可动的分支,连接在它们的近基部处,在同一个棘

    的更高一些的地方,还有三个可动的分支。如果上面的三个可动的分

    支在一个棘的顶端,实际便成为一种简陋的三叉棘了,这种情况可以

    在具有三个较低分支的同一个棘上看到。所以叉棘的钳臂与棘的能动

    的分支,在本质上是等同的,这是清楚无误的。一般公认,普通棘起

    着防卫作用,如果这样,那就没有理由怀疑那些具有锯齿的而且能动

    的分支的棘也具有同样的功用。而且一旦三个分支接合在一起作为抓

    握或铗钳的工具,则就更加有效了。所以,从普通固定的棘到固定的

    叉棘所经过的每一个过渡形式都是有用的。

    有些海星属的这类器官,并不是固定的或着生在不动的支柱上,

    而是着生在能伸屈的具有肌肉的短柄上。这样的构造,除了防御之

    外,也许还有其他的功用。海胆类中,由固定的棘变到连接于壳上而

    成为能动的棘,所经历的各步是可以弄清的。可惜限于篇幅,对阿加

    西斯先生关于叉棘发展的有意义的观察资料,不能在此作更充分地摘

    述。据他说,在海星的叉棘和棘皮动物另一类群海蛇尾类的钩刺之

    间,可以找到一切可能的中间过渡类型。在海胆类的叉棘与同一大纲

    的海参类(Holothuriae)的锚状针骨之间,也可发现同样的情形。

    某些称之为植虫或苔藓虫的群体动物,具有一种奇异的器官,叫

    鸟头体。各种苔藓虫的鸟头体的构造很不相同。在发育最完善的情况

    下,它们与兀鹫的头和嘴出奇地相像,着生在颈上并能动。我见过一

    种苔藓虫,同一枝上的所有鸟头体,常常同时前后运动,历时约5秒

    钟,同时张大下颚,呈90°的角,并且它们的运动引起了整个群栖虫

    都发生颤动。如果用一根针去触它的颚时,针便会被牢牢地咬住,该

    枝也会因此而摇动。

    米瓦特先生引用此例,主要是由于他认为像苔藓虫的鸟头体和棘

    皮动物的叉棘这类器官,在“本质上是相似”的,难以设想自然选择

    的作用在动物界相距这样远的门类中使这类器官得到发展。但仅对构

    造而言,我看不出三叉棘和鸟头体之间的相似性。鸟头体却更像甲壳

    类的螯,而米瓦特先生也可能同样合适地举出这种相似性,甚至认为

    它们与鸟的头和嘴的相似性,作为特别的难点。巴斯克(Busk)先生,

    史密特(Smitt)博士和尼采(Nitsche)博士都是仔细研究过这一类群的

    博物学者,他们都认为鸟头体与单虫体以及组成植虫的虫房是同源

    的,虫房能动的唇或盖相当于鸟头体的下颚。但巴斯克先生并不知道

    单虫体和鸟头体之间现存的任何过渡类型,所以不可能设想通过什么

    样的有用的过渡类型使这个能变为那个,不过我们不能因此便认为这

    样的过渡类型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由于甲壳类的螯在某种程度上与苔藓虫类的鸟头体相似,二者都

    是作为钳子来用的,所以值得指出,至今还存在着一长系列有用的过

    渡形式。在最初和最简单的阶段,其肢的末端一节向下闭合时要么抵

    住宽阔的倒数第二节的方形顶端,要么抵住整个一侧,这样便能抓住

    碰到的物体。但是,这种肢仍然是一种运动器官。下一阶段,我们发

    现,那宽阔的倒数第二节的一个角稍微有些突起,有时还带有不规则

    的牙齿,末端一节向下闭合时便抵住这些牙齿。随着这种突起的增

    大,它的形状以及顶节也都有微小的变化和改进,于是使这种钳变得

    愈来愈完善,最终一直演变为像大螯虾的螯一样有效的工具。凡此一

    切过渡阶段,实际上都是可以追踪出来的。

    苔藓虫除了鸟头体外,还有一种称为震毛的器官,一般由一些能

    运动而易受刺激的长刚毛组成。我曾观察过一种苔藓虫,其震毛微微

    弯曲,外缘镶有锯齿;而且同一苔藓虫体上的所有震毛常常同时运

    动;因此,它们的一枝,如长桨似的,从我的显微镜的物镜下飞快地

    擦过。如果把一枝面朝下放着,震毛便纠缠在一起,于是它们便竭力

    挣脱,使它们彼此分开。一般设想这些震毛具有防护功用,并且如巴

    斯克先生说的,可以看到它们“慢慢地静静地在苔藓虫的表面擦过,

    当它们伸出触毛时,便会把对有害于虫房中娇嫩的栖息者的东西擦

    掉”。鸟头体与震毛相似,也许起着防护的功用,但是它们还可以捕

    杀小动物。人们相信,被杀死的小动物在单虫体触毛所及的范围之内

    便可被震毛冲擦掉。有的苔藓虫的物种既具有鸟头体又具有震毛,而

    有的物种则只有震毛。

    在外观上还要比刚毛(即震毛)与像鸟头似的鸟头体之间差别更大

    的两种东西,是不容易想象出来的。然而它俩几乎肯定是同源的,而

    且是由一个共同的根源,即单虫体及其虫房,发展而来的。因此我们

    可以理解,如巴斯克先生告诉我的,这些器官在某些情形下是如何逐

    渐地形成各自的状态的。膜胞苔虫属(Lepralia)有几个物种,它们的

    鸟头体能动的颚十分突出,而且与刚毛极其相似,以至只能根据上边

    固定的嘴才可以决定它们实质上是鸟头体。震毛可能是由虫房的唇片

    直接演变而来的,未经过鸟头体的阶段。但是它们经过此阶段的可能

    性似乎更大,因为在转变的早期阶段,含有单虫体虫房的其他部分不

    可能立即消失。在许多情况下,震毛的基部有一个带沟的支柱,似乎

    相当于固定的鸟嘴状构造,但也有些种不具备这种支柱。这种震毛发

    展的观点也很有趣,因为假定所有具有鸟头体的物种都已绝灭,那么

    最富想象力的人也绝不会想到,震毛原来也是一种类似鸟头式的器官

    的一部分,或像不规则的盒子或兜帽状器官的一部分。看到差异这样

    大的两种器官,竟会从一个共同的起源发展而来,的确有趣。因为虫

    房的可动的唇片对于单虫体起着保护作用,便不难相信,由唇片首先

    能变为鸟头体的下颚,然后转变成长刚毛,其经历的一切过渡类型,

    同样会以不同的方式和在不同的环境下行使保护作用。

    在植物界,米瓦特先生只提到两种情况,就是兰花的构造和攀缘

    植物的运动。关于兰花,他说:“对于它们构造起源的解释,全然不

    能令人满意,——对于其构造初期的,最微小的开端的解释,极不充

    分,因为这些构造只有在相当发达时才有效用”。由于对此问题我在

    另一著作中已作了详细的讨论,在这里仅对兰科植物花的最显著的特

    性,即花粉块,略加详细地讨论。高度发达的花粉块由一团花粉粒,

    连接花粉团的具有弹性的柄即花粉块柄,和连接此柄的一小块极胶黏

    的物质所组成。由于花粉块有黏性物质,昆虫便可将其由一花转送到

    另一花的柱头上去。某些兰花植物,其花粉块没有柄,花粉粒仅由许

    多细丝联结在一起。但由于这种情况不只限于兰科植物,故在此无需

    考虑。然而我却要提及兰科植物中最低等的杓兰属(Cypripedium),因

    为我们从它可以看到,这些细丝最初可能是怎样发展起来的。在一些

    别的兰科植物中,这些细丝粘着于花粉团的一端,这就是花粉块柄最

    初形成的痕迹。即使在花粉块柄已相当长和高度发达的兰科植物中,

    花粒块柄也是这样起源的,因为我们有时还可以在发育不全的花粉粒

    团里,发现埋藏于其中央的坚硬部分,这便是很好的证据。

    关于花粉块的第二个主要特征,即附着在柄端的那一小块黏性物

    质,可以举出它经过的许多过渡形式,且每种形式都对植物有用的例

    子。其他目的植物的大多数花,柱头分泌很少的黏性物质。在某些兰

    科植物中,分泌的黏性物质相似,但在三个柱头中,只有一个分泌的

    量特别多。这个柱头,也许由于分泌过盛,而成为不育的了。当昆虫

    来采蜜时,便擦去一些黏性物质,同时也就带走了一些花粉粒。从这

    种与大多数普通花差别不大的简单情形起,经过那些其花粉团连接在

    一个很短的独立花粉块柄上的物种,直到那些其花粉块牢固地附着在

    黏性物质上且不育的柱头于是便有了很大变异的物种,其间存在着无

    数的过渡类型。在最后一种情况中,花粉块已是最高度发达和完善的

    了。只要对兰花亲自仔细研究的人,便不会否认上述一系列过渡类型

    的存在——从一团花粉仅由一些细丝联系在一起,其柱头和普通花的

    柱头差别不大起,到高度复杂的花粉块,奇妙地适应于昆虫的传粉。

    而且他也不会否认在那几个物种中的所有过渡类型,都巧妙地适应了

    使各种昆虫能够让每种花的一般构造都得到受精。也许还可以进一步

    追问,花的柱头如何变得有黏性。但由于我们对任何一类生物的整个

    发展史都不了解,这种问题,因为没有希望得到解答,所以问也无

    用。

    现在该讨论攀缘植物了。从简单地缠绕一个支柱的植物,到我称

    之为爬叶的植物,再到有卷须的植物,可以排成一长系列。后两类植

    物的茎大都(虽非全部)失去了缠绕能力,尽管它们保留着旋转的能

    力,但这种能力也是卷须所赋予的。从爬叶植物到有卷须的植物之间

    的一些过渡类型极其接近,其中某些植物简直可以任意列于两类之

    一。在由单纯的缠绕植物上升到爬叶植物的过程中,增加了一种很重

    要的特性,即对接触的感应性,通过这种感应性,无论是花柄或叶

    梗,还是它们演变成的卷须,受到刺激后都能弯曲围绕并抓住所接触

    的物体。凡是读过我论述这些植物的研究论文(即攀缘植物的运动和习

    性)的人,我想都会承认,在单纯的缠绕植物和具有卷须的攀缘植物之

    间,所有这许多在功能上和构造上的过渡类型,都是对各物种十分有

    利的。例如,缠绕植物演变为爬叶植物,显然对于缠绕植物是十分有

    利的;而且,任何一种具有长叶梗的缠绕植物,一旦叶梗稍微具有一

    点爬叶植物所必需的对接触的感应性,便可能发展为爬叶植物。

    由于缠绕是攀缘支柱的最简单的方法,也是攀缘植物系列中最下

    级的形式,那么自然要问: 植物最初是如何获得这种能力的,此后自

    然选择才能使其改进和增强。缠绕的能力,第一,依赖于茎幼嫩时的

    极度可绕性(但这也是许多非攀缘植物共有的一种特性);第二,依赖

    茎枝以同一顺序逐次沿着圆周的各点不断弯曲。依靠这种运动,茎枝

    才能向各个方向弯曲一圈一圈地缠绕下去。茎的下部一旦碰到物体而

    停止缠绕时,而茎的上部仍然弯曲盘旋,于是必然会缠绕着支柱继续

    上升。每一个嫩茎在初期生长之后,便停止盘绕运动。由于在许多亲

    缘相距甚远的不同科的植物里,都是单个的种或属具有盘绕能力,而

    变为缠绕植物的。因此它们必定是独立地获得这种能力的,而不可能

    是从一个共同的祖先遗传来的。所以我可预言,在非攀缘植物中,稍

    具这种运动倾向的植物,也并非不常见,并且这就为自然选择提供了

    作用和改进的基础。我在作此预言时,只知道一个不完全的例子,即

    轻微地和不规则旋转的毛籽草(Maurandia)的幼嫩花梗,很像缠绕植物

    的茎,但这种习性并没有被该植物所利用。其后不久缪勒便发现了一

    种泽泻(Alisma)和一种亚麻(Linum),二者并不是攀缘植物,且在自然

    系统中相距甚远,它们的嫩茎虽然旋转得不规则,却明显地可以旋

    转。并且他说,他有理由猜测某些别的植物也有这种情形。这种轻微

    的运动对于我们所讨论的植物,看来并没有用处。无论如何,这些植

    物至少没有采用这种方式攀缘,这一点是我们所关心的。尽管如此,

    我们还可以看出,如果这些植物的茎已经具有可绕曲性,如果在它们

    所处的环境下,这种特性有利于它们攀高,那么这种轻微地不规则地

    旋转的习性,便可能会被自然选择作用所增强和利用,直到它们转变

    为十分发达的缠绕植物。

    关于叶柄、花梗和卷须的感应性,几乎同样可用于说明缠绕植物

    的盘绕运动。由于大量的物种,分属于一些大不相同的类群,都赋予

    了这种感应性,因此在许多还没有变为攀缘植物的物种中,应当看到

    这种性能的初期状态。事实就是这样: 我看到上述毛籽草的幼嫩花

    柄, 往往向所接触的一侧微微弯曲。摩伦(Morren) 在酢浆草属

    (Oxalis)的好几个物种里发现,如果叶和叶柄被轻轻地、反复地触

    碰,或摇动植株,叶和叶柄便会运动,尤其是在烈日下曝晒之后。我

    对该属其他几个物种反复观察的结果也是如此。其中有些运动是很明

    显的,但在嫩叶中看得最清楚,而在另一些物种中却极微弱。更重要

    的一个事实是,根据权威学者霍夫曼斯特(Hofmeister)所说,一切植

    物的幼茎和嫩叶被摇动后都能运动。至于攀缘植物,我们知道,只有

    在生长的初期阶段,其叶柄和卷须才有敏感性。

    幼期的植物和正在生长中的器官,因触碰或摇动而产生的微弱的

    运动,恐怕在机能上对它们不可能有什么重要性。但是植物对付各种

    刺激所具有的运动能力,对植物本身显然是十分重要的,例如植物对

    于光的向性和较为罕见的背性,以及对地心引力的背性和较罕见的向

    性等。动物的神经和肌肉受到电流或由于吸收了马钱子碱的刺激而引

    起的运动,可称为偶然的结果,因为神经和肌肉并不是为了专门感受

    这些刺激的。对于植物似乎也是如此,由于对某些刺激具有运动的能

    力,所以它们受到触碰或摇动的刺激后,便会以偶然的方式产生运

    动。因此,我们不难承认在爬叶植物和具卷须的植物的情形中,通过

    自然选择作用所利用和增加的就是这种倾向。但是根据我的研究论文

    中所列举的各项理由,这种情况只有对那些已经获得了盘曲能力的植

    物才能发生,并且由此逐渐地使它们变为攀缘植物。

    我已尽了最大的努力来解释一种普通植物如何变为一种攀缘植物

    的,即通过不断地增强植物最初所具有的轻微的、不规则的、开始并

    无用处的盘曲运动的倾向而逐步实现的。这种最初的运动以及由触碰

    或摇动引起的运动,都是运动能力的偶然结果,并且是为了其他的和

    有利的目的而被获得的。在攀缘植物逐步发展的过程中,使用的遗传

    效果是否帮助了自然选择的作用,我还不敢断定;但是我们知道,某

    些周期性的运动,如植物的所谓休眠,却是由习性所支配的。

    对于一位老练的博物学家精心挑选的、用以证明自然选择学说不

    能解释有用构造的初期阶段的一些事例,我已给予了足够的、也许是

    过多的讨论。并且我已指出,如我希望的那样,在这一问题上并没有

    多大的难点。然而,由此却给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使我能够对

    往往伴随机能变化的构造演变的各个阶段,得以略加补述。而这一问

    题在本书的前几版中,却没有做过详细的讨论。现在,我把上述的问

    题作以简要地回顾。

    关于长颈鹿,在某些已经绝灭了的能触及高处的反刍类动物中,

    凡是颈和腿等都最长,而可取食略高于平均高度的枝叶的个体,便被

    不断地保存下来;而那些不能取食那样高的食物的个体、则被不断地

    淘汰,这样便可足以形成这种奇异的四足兽了。但是所有这些部分的

    长期使用和遗传的作用结合在一起,也必定曾大大地增进了各部分的

    互相协调。关于模拟各种物体的许多昆虫,我们不能不相信,昆虫与

    某一普通物体的相似,在每种情形中都曾是自然选择发生作用的基

    础,此后经过对这种拟态又更加拟态的微细变异的偶然保留,才使这

    种拟态渐臻完善。只要昆虫不断地发生变异,只要愈来愈完善的拟态

    可使它们逃避目光敏锐的敌害,这种作用便不会停止。在某些种鲸鱼

    里,颚上具有生长不规则角质小尖的倾向,这些角质尖首先变成为像

    家鹅那样的栉片状结节或齿,而后变成为像家鸭那样的短形栉片,再

    变为像琵琶嘴鸭那样完善的角质栉片,直到最后成为像格陵兰鲸口中

    那么巨大的须片。所有这些有利变异的保存,似乎全都在自然选择作

    用的范围之内。在鸭科里,栉片起初被用作牙齿,以后部分地用作牙

    齿,部分地用作滤器,而最后几乎完全当作滤器用了。

    就我们所能判断,习性和使用,对上述如角质栉片或鲸须这等构

    造的发展,很少或没有起作用。另一方面,如比目鱼下侧的眼睛向头

    的上侧的转移,以及某些哺乳动物具有攫握功能的尾的形成,却几乎

    完全是长期使用以及遗传的结果。至于高等动物乳房的起源,最合理

    的设想是,有袋类的袋内表面最初布满着皮腺,可分泌一种营养液,

    通过自然选择作用使这些皮腺在功能上得到改善,并使其集中在一定

    的区域内,于是便形成了乳房。要理解某些古代棘皮动物用作防卫的

    分支刺,怎样通过自然选择作用而变为三叉棘的,也比较容易;而要

    理解甲壳动物原先仅用作移动的肢的末端一节和倒数第二节,怎样通

    过微小的有用的变异而发展成为螯的,则较为困难。苔藓虫的鸟头体

    和震毛,使我们知道,外观上极不相同的器官却可来自同一根源,而

    且通过震毛,我们便可以理解,震毛发展的各相继阶段可能有怎样的

    用处。对于兰科植物的花粉块的起源,我们可由最初连接各花粉粒的

    细丝起,追溯其粘集成为花粉块柄的全过程。也同样可以追溯出由黏

    性物质演变到附着于花粉块柄游离末端而形成胶黏体所经历的各个步

    骤。由普通花的柱头分泌的黏性物质与胶黏体都具有虽不完全一样,

    但大致相同的功用。所有这些演化类型对于相应的植物都是显著有利

    的。至于攀缘植物,刚在前面讲过,无需重述。

    常有人问: 自然选择既然如此有力,为什么显然对某物种有利的

    这样或那样的构造,反而没有被该物种获得呢?期望对这类问题有一个

    确切的回答是不合理的,因为我们既不知道每一物种过去的历史,也

    不知道现今决定它们数量和分布的条件。在大多数情形中,只能举出

    一般的理由,但在某些少数情形中,却可给出具体的理由。要使一个

    物种适应新的生活习性,许多相应的变异几乎是不可缺少的,而那些

    必要的部分却往往不会以正确的方式或适当的程度发生变化。一些破

    坏性的力量肯定能阻止许多物种数量的增加。这种情况与某些构造无

    关,即使这些构造看起来好像是对该物种有利的,使我们误以为它们

    是通过自然选择获得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生存斗争不依赖于这类

    构造,这类构造便不可能通过自然选择而获得。在许多情形中,一种

    构造的发展,需要复杂的、长久持续的特殊条件,而所需的这些条件

    很难同时发生。我们往往错误地认为,凡是对物种有利的任一种构

    造,在一切情况下都是通过自然选择作用而获得的,这种想法与我们

    所能理解自然选择作用的方式正好相反。米瓦特先生并不否认自然选

    择有一些效力,但他认为我用它的作用所解释的那些现象,“例证还

    不够充分”。对他的主要论点,我们刚才已讨论了,其他的论点以后

    再讨论。依我看来,他的这些论点似乎很少有例证的性质,与我所主

    张的自然选择的力量,以及经常指出的有助于自然选择作用的别的力

    量相比,就显得没有什么分量了。我必须补充一点,我在这里所用的

    事实和论点,出于同样的目的,有些已经在最近出版的《医学外科评

    论》上的一篇论文中讨论过了。

    现今,几乎所有的博物学者都承认某种形式的进化,而米瓦特先

    生却相信,物种的变化是由于“内在的力量或倾向”引起的。然而这

    种内在的力量究竟是什么,却又全无所知。所有的进化论者都承认物

    种具有变化的能力;但依我看,除了普通变异性的倾向之外,似乎没

    有再主张任何内在力量的必要。普通变异性的倾向,在人工选择的帮

    助下,已经产生了许多适应良好的家畜品种,而且它在自然选择的帮

    助下,经过逐渐变化的步骤,会同样好地产生自然的族或物种。最终

    的结果,我上面已经讲过,一般是生物构造的进步,但在某些个别的

    情况下,却是构造的退化。

    米瓦特先生进一步认为,新种可“突然出现,而且由突然变异而

    产生”。还有一些博物学者附和这一观点。例如,他设想已灭绝的三

    趾马(Hipparion)和马之间的差异是突然发生的。他认为,鸟类的翅

    膀“除了通过具有显著而重要性质的比较突然的变异而发展起来的以

    外,其他任何方式的形成都令人难以相信”。显然他把这一观点也扩

    展到了蝙蝠和翼手龙翅膀的形成。这一结论意味着进化系列中存在着

    巨大的断裂或不连续性。依我看,这是极不可能的。

    任何相信缓慢而逐渐进化的人,当然都会承认物种的变化也可以

    是突然的和巨大的,有如我们在自然界,或甚至在家养情况下所见到

    的任何个别的变异一样。但是由于驯养和栽培条件下的物种要比它们

    在自然状况下更易发生变异,因此在自然状态下,不可能像家养条件

    下那样,经常产生巨大而突然的变异。家养下的变异,有些可归因于

    返祖遗传。这些重现的性状,许多最初也可能是逐渐获得的。还有更

    多的巨大而突然的变异,一定称为畸形,如六指人、箭猪人、安康羊

    和尼亚塔牛等,由于它们与自然种的性状相差太大,因此与本问题关

    系不大。除了上述的突然变异之外,其余的少数突然变异,如果见于

    自然状态,充其量形成了与其亲本类型密切相关的可疑种。

    我怀疑是否自然物种会像家养物种那样突然地偶然发生的变异,

    我也完全不信米瓦特先生所说的它们是以奇异的方式变化,其理由如

    下。根据我们的经验,在家养的生物中,突然而极显著的变异,往往

    是单独地而且要相隔很长的时间才发生一次。如果这类变异发生于自

    然状态下,如前面讲的,由于偶然的破坏性因素和后来个体间的互交

    作用,而易于丢失。即使在家养状况下产生的这种突然的变异,如果

    没有在人的精心照管下,给以特别的保护和隔离,也会同样被丢失

    的。因此,如果一个新种会以米瓦特先生所说的那种方式突然出现,

    那么,几乎有必要相信,有不少奇异的个体,也会在同时同地出现。

    然而这是和一切推理相违背的。就像人类无意识选择的情形中的一

    样,如果根据逐渐进化的学说,即通过逐渐保存那些向着任何有利方

    向变异的大量个体和不断淘汰那些向相反方向变异的大量个体,这一

    难点便可以避免了。

    几乎无可怀疑,许多物种都是以极其渐变的方式进化的。许多自

    然大科里的物种甚至属,彼此是这样密切地类似,以致它们中有不少

    都难以区别。在每个大陆上,从北向南,由低地到高地,我们都会遇

    到许多很接近的或者有代表性的物种。就是在不同的大陆上,我们有

    理由相信它们先前曾是连接的,也可以看到同样的情形。但是在作这

    些叙述时,我不得不把以后要讨论的一些问题在这里先提一提。看一

    看远离大陆周围的岛屿,岛上的生物,能上升到可疑种的生物能见到

    多少呢?如果我们观察过去的时代,而且把刚刚消逝的物种与该地区

    的现生种相比较,或者把埋存于同一地层的不同亚层中的化石物种相

    比较,也会发现同样的情形。显然,许多化石物种与现生种或近期绝

    灭的物种关系是极密切的,很难说这些物种是以突然的方式发展起来

    的。不要忘记,如果我们观察的是近缘物种,而不是明显不同物种

    时,便可发现大量的极细微的过渡型构造,它们能将很不相同的构造

    彼此连接起来。

    许多大的生物类群中的事实,只有根据物种逐渐进化的原理才可

    以理解。例如这一事实: 大属内的物种比起小属内的物种,在彼此关

    系上更为密切,而且变种的数目也更多。大属内极为密切的物种又可

    聚集为许多小簇,像变种围绕着种的情况一样。还有一些类似于变种

    的其他情况,已经在第2章说明了。根据同一原则,我们能够理解,为

    什么种的性状比属的性状更易发生变异,为什么以异常的程度或方式

    发展形成的构造要比该物种别的构造更易变异。在这一方面,还可以

    举出许多类似的事实。

    虽然许许多多物种的产生所经历的步骤,几乎肯定不比产生那些

    区别微小的变种所经历的步骤大,但还可以认为有些物种是由一种不

    同的和突然的方式发展起来的。不过要证实这一点,还应该有强有力

    的证据。用一些模糊的并且在若干方面错误的类比,如赖特先生所举

    的那样,来支持突然进化的观点,例如无机物质的突然结晶,或具有

    刻面的球体上的一个小面落到另一小面等,这些类比几乎没有讨论的

    价值。然而有一类事实,如在地层内新的明显不同的生命形式的突然

    出现,初看起来似乎能支持突然发展的信条,但是这种证据的价值,

    完全取决于地球史的远古时代的地质记录的完整性。如果地质记录像

    许多地质学者正确断言的那样,是支离破碎的,那么,新类型似乎是

    突然形成的说法,便毫不为奇了。

    如果我们不承认生物演变会如米瓦特先生所主张的那样巨大,如

    鸟类或蝙蝠的翅膀是突然产生的,或三趾马突然变成普通马,那么突

    然变异的观点,对于地层内相继环节的缺乏,也不会提供任何启示。

    但是对于这种突然变化的信念,在胚胎学上却提出了强有力的反对。

    众所周知,鸟和蝙蝠的翅膀,马或其他四足兽的四肢,在胚胎早期都

    没有什么区别,其后经过不可觉察的微细步骤而分化了。各种胚胎学

    上的相似性,以后我们可以看到,是由于现存物种的祖先,在幼年期

    之后才发生变异,而在相当大的年龄时,才将它们新获得的性状传递

    给它们的后代。因此,其胚胎几乎不受影响。这可作为物种过去存在

    情形的记录。所以,现在的物种在它们胚胎发育的早期阶段,往往与

    同一纲的古代已绝灭的生物类型相似。根据这种胚胎学上相似性的观

    点,动物会经历上述那样巨大而突然的转变都是不可信的,何况在胚

    胎状态下,不具有任何突然变异的痕迹,而其构造上的每一变化细

    节,都是经不可觉察的微小步骤而逐渐发展起来的。

    凡是相信某种古代生物是通过一种内在的力量或倾向而突然转变

    为如具有翅膀的动物,那么,他就不得不违反一切推理,而假设许多

    个体是同时发生变异的。他也不能否认,这类构造上突然而巨大的变

    化是与大多数物种显然经历的变化极不相同的;他进而还得认定,对

    自身所有其他部分以及对周围条件做出美妙适应的许多构造,也都是

    突然产生的。那么,他对于这种复杂而奇异的相互适应,便不能作任

    何解释了。他还得假设,这些巨大而突然的转变都没有在胚胎上留下

    任何痕迹。依我看来,这一切假定都远离了科学的领域,而完全走进

    了神秘的王国。

    [1] 白化症并不是暂时性的。——译者注。

    [2] Ononis pusilla, 英果植物。——译者注。

    [3] 距大陆极远的岛屿。——译者注。

    第8章 本能

    本能与习性的起源不同——本能的级进——蚜虫和蚂蚁——本能是变异的——家养生物的本能及其起源——杜鹃、牛鸟、鸵鸟和寄生蜂的自然本能——养奴隶的蚁类——蜜蜂营造蜂房的本能——本能与构造的变化未必同时发生——自然选择学说用于本能的疑难——中性的或不育的昆虫——摘要

    许多本能是如此之不可思议,以致它们的发展在读者看来大概是足以推翻我整个学说的难点。在此,我先声明,我不打算讨论智力的

    起源,正如未曾讨论生命本身的起源一样。我们要讨论的,只是同纲

    动物的本能和其他智力的多样性问题。

    我不想给本能下任何定义。容易证明,这一名词通常包含若干不

    同的智力行为。当人说到本能驱使杜鹃迁徙,并把卵产在其他鸟类的

    巢内时,谁都理解这是什么意思。一种行为,人们需要经验才能做

    到,而由一种动物,尤其是缺乏经验的幼小动物,并不知道为了什么

    目的,却能按照同样的方式完成某一功能时,一般被称为本能。但我

    能够证明,这些性状无一个具有普遍性。正如休伯(Huber)所说,这常

    常是少许的推理和判断在起作用,即使自然系统中的低级动物也是如

    此。

    弗·居维叶(Frederick Cuvier)和好几位较老的形而上学者,曾

    把本能和习性加以比较。我认为这种比较,对完成本能行为时的心理

    状态,提供了一个精确的观念,但未必涉及它的起源。许多习惯行为

    是在无意识中进行,而且不少是与我们的意志相反!然而意志和理性却

    可能使它们改变。在某一特定时期,习性容易受到其他习性以及身体

    状态的影响。习性一旦获得,便可终生保持不变。我们可以指出本能

    与习性之间的其他若干类似之点。像反复唱一首熟悉的歌曲,直观上

    看,也是一种短的有节奏的行为接着另一个行为。如果一个人在唱歌

    或背诵死记硬背的东西被打断时,通常便不得不从头开始,以重新找

    到习惯性的思路。休伯发现一种毛虫也是这样,它可以建造一种很复

    杂的茧床。如果一只毛虫在建造其茧床已到了构造的第六阶段时,把

    它取出,放入只完成到第三阶段的茧床里,它仅重筑第四、第五和第

    六阶段的构造。但是,如果把一个建造到第三阶段的毛虫从茧床取

    出,放入已经完成到第六阶段的茧床中,这时由于它为它的茧床已做

    了不少工作,而并未由此得到任何利益,令它十分失措。于是为了完

    成它的茧床,似乎不得不再第三阶段开始,去试图完成实际上已经完

    成了的工作。

    杜鹃幼鸟/寄生在其他鸟类巢中的杜鹃幼鸟长得比鸟巢还大。“我们可以相信,这样育成的幼鸟,通过遗传易于具有它们亲鸟的偶然而反常的习性,便有把卵产于其他鸟类巢中的倾向,使它们的幼鸟孵育得更加成功。通过这种自然的连续过程,我们相信便会产生杜鹃的这种奇特的本能。”

    如果我们假定任何习惯性的行为都是可遗传的,可以证明有时的

    确可以发生这种情况,那么一种习性和一种本能之间原来存在的相似

    便变得如此密切,以至无法加以区别。如果莫扎特(Mozart)[1]不是经

    过少许练习在三岁时便会弹钢琴,而是根本没有练习,居然就能弹奏

    一曲,那真可以说他是出于本能了。但是,假定大量的本能由某一代

    中的习性而获得的,然后通过遗传传递给后代,那就大错特错了。可

    以清楚地证明,我们所熟悉的最奇妙的本能,如蜜蜂和许多蚁类的本

    能,不可能是由习性而获得的。

    普遍承认,本能对于在其所生活的条件下的每一物种的生存,具

    有同肉体构造同样的重要性。在生活条件改变了的情况下,本能的轻

    微变异至少对物种可能是有益的。如果可以证明,本能的确可以变

    化,不论如何微小,那么,在自然选择可以保存本能的变异,并不断

    将其积累到任一有利的程度这一问题上,我认为便没有什么疑难。我

    相信,所有最复杂的和最奇妙的本能都是这样起源的。由于身体构造

    的变异,是由使用和习性引起和增强的,是由不使用而缩小或丢失

    的,所以我并不怀疑本能也是如此。但我相信,在许多情况下,习性

    和自然选择对所谓本能的自发变异的作用相比,习性的作用是次要

    的。自发的本能变异,同样是由引起身体构造上产生微小偏差的未知

    原因所引起的变异。

    自然选择,除了通过将许多微小而有利的变异缓慢逐渐地积累

    外,便不可能产生出任何复杂的本能。所以像身体构造上的情形一

    样,我们在自然界里并不能找到,获得每一种复杂本能所经历的实际

    过渡类型,——因为这些类型,只能见于各物种的直系祖先中——但

    是我们应该从旁系系统中找到这些类型的一些证据;或者至少能够证

    明某些过渡类型的存在是可能的。我们肯定能做到这一点。关于动物

    的本能,除在欧洲和北美洲外,还很少观察过,并且对已绝灭物种的

    本能,更是毫无所知。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导致最复杂本能形成的中

    间过渡类型,能够这样广泛地被发现,将使我感到十分惊奇。同一物

    种的生物,在一生的不同时期,或一年的不同季节,或被置于不同的

    环境下等等,都可能具有不同的本能,这种现象有时会促进本能的变

    化。在这种情况下,自然选择作用便会将某种本能保留下来。并且我

    们可以举出自然界中存在着同一物种内本能多样性的实例。

    和身体构造的情形一样,每一物种的本能对该物种本身是有利

    的。就我们所能判断,它从来没有专为其他物种的利益产生过,这也

    符合我的学说。据我了解,一种动物的行为显然是专为另一种动物利

    益的一个最有力的例子,便是休伯首先观察到的,蚜虫自愿为蚂蚁分

    泌甜汁。它们出于自愿,可由下列事实证明。我把一株酸模植物上与

    一群约12只蚜虫在一起的所有蚂蚁捉走,并在数小时内不准蚂蚁接触

    这些蚜虫。此后,我确实觉得蚜虫该要分泌了,便用放大镜注视着它

    们,竟未发现一个分泌的。于是我用一根毛发,尽量像蚂蚁用触角触

    动它们那样地,去轻轻地触动和拍打蚜虫,也没有一只分泌。随后我

    让一只蚂蚁去接近它们,从蚂蚁急切地奔跑的方式看,似乎它已清楚

    地意识到已经发现了多么大的一群蚜虫,于是它开始用触角拨蚜虫的

    腹部,先是拨这一只,然后拨下一只,每只蚜虫一感觉到触角,便立

    即举起它的腹部,分泌出一滴澄清的甜液,蚂蚁便急忙把它吞食了。

    即使是十分幼小的蚜虫也表现出同样的行为,表明这种行为是本能

    的,而不是经验所致。根据休伯的观察,蚜虫对蚂蚁肯定没有任何嫌

    恶的表示。如果没有蚂蚁在场,蚜虫最终不得不排出它们的分泌物。

    但是,由于这种分泌物极其黏稠,将其除去无疑对蚜虫的活动是有利

    的,因此,它们的分泌也许并非只为了蚂蚁的利益。虽然还没有证据

    可以证明任何一种动物所进行的某种活动是完全为了另一物种的,然

    而每一物种却力图利用其他生物的本能,像利用其他物种较弱的身体

    构造一样。因此某些本能也不能认为是绝对完善的。由于并无必要详

    细讨论这一点及其他类似之点,故在此可以省略不谈。

    由于自然状态下本能可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异,以及这类变异的遗

    传,是自然选择作用所不可缺少的,所以应该尽可能多举一些例子,

    但受篇幅所限,不能如愿。我只能断言,本能一定是可变的。例如迁

    徙的本能,不但在迁徙的范围和方向上有变异,甚至可以完全丧失这

    一本能。鸟巢也是如此,它部分地因所选择的位置,栖息地区的自然

    条件和气候而发生变异,但变异往往是由我们全然未知的原因所引起

    的。奥杜邦曾就一种鸟在美国的南部和北部所筑的巢不同,举出了好

    几个显著的例子。曾有人问: 既然本能是可变的,那么为什么“在蜡

    质缺乏时,没有给蜂赋予使用别种材料的能力呢?”但是,蜂还能够用

    别的什么自然材料呢?我见过,它们可以用加有硃砂而变硬的蜡或加了

    猪油变软的蜡进行工作。奈特曾观察到,他的蜜蜂并不积极采集树

    蜡,而去用它涂于去皮树木上的一种蜡和松脂的黏结物。最近,有人

    发现,蜜蜂不去寻找花粉,而喜欢采用一种十分不同的叫燕麦粉的物

    质。如巢中的雏鸟对任何敌害的恐惧,必然是一种本能。通过经验,

    以及通过亲眼看到其他的动物惧怕这种敌害,可以使这本能增强。荒

    岛上栖息的各种动物,像我在别处指出的,对人类的惧怕却是逐渐获

    得的。甚至在英国,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事例,大型鸟类比小型鸟类

    更害怕人,因为大型鸟最易遭到人类的残害。我们可以稳妥地把大鸟

    更怕人归于这个原因。因为在荒岛上,大鸟并不比小鸟更惧怕人。喜

    鹊在英国对人很警惕,但在挪威却与人相处得很好,有如小嘴乌鸦在

    埃及那样。

    有许多事实可以证明,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同种动物的精神性能

    差别很大。还有若干事实也可以证明,野生动物某些偶然的、奇特的

    习性,如果对该物种有利,通过自然选择的作用,可以形成新的本

    能。但是我清楚地意识到,这些缺少具体事实的一般叙述,在读者的

    脑海中只能产生极淡薄的印象。但我只能重复我的保证,我不会说缺

    乏可靠证据的话。

    家养动物的习性或本能之遗传变异

    只要稍微考虑一下家养下的几个例子,便可加强对自然状态下的

    本能可能、甚至确实会发生遗传变异的认识。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对

    习性和所谓自发变异的选择,在改变家养动物的精神性能上所起的作

    用。家养动物精神性能变化之大是众所周知的,例如猫,有的生来就

    是捉大鼠的,有的生来就是逮小鼠的,我们知道这种特性是遗传的。

    据圣约翰(St. John)说,有一只猫常把猎鸟捕回家来,另一只则喜欢

    捕捉野兔或家兔,还有一只却在沼泽地行猎,几乎每夜都要捕捉丘鹬

    和沙锥。可以举出许多奇异而真实的例子,来说明与一定的心态或一

    定的时期有关的各种性情、嗜好以及怪癖都是遗传的。让我们来看一

    看我们熟悉的各种狗的例子。无可怀疑,第一次把很幼小的向导狗带

    出去,它们有时不但可引导,甚至还会援助其他的狗。这种动人的例

    子,我曾亲眼见过。衔物狗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遗传衔物的特性,

    牧羊犬不在羊群中而在羊群周围环跑的倾向一定也可以在不同程度上

    遗传。我不理解这些行为,为什么没有经验的小狗,个个会以几乎相

    同的方式去完成,而且每个品种在不知道这样做的目的时,又急切地

    乐意去完成——幼小的向导狗并不知道它的作为是在帮助主人,正像

    菜白蝶不知道为什么要把卵产在甘蓝的叶子上——我实在是看不出这

    些行为在本质上与真正的本能有什么区别。如果我们再观察一种狼,

    当它还很幼小而没有受过任何训练时,它一旦嗅到猎物,便停立不

    动,有如塑像,然后以一种特殊的步态慢慢地爬过去;而另一种狼遇

    到鹿群,却不直冲过去,而是环绕追逐,将其赶到远处。我们必然会

    将这些行为称为本能。称之为家养下的本能确实远不如自然状态下的

    本能稳定,它们所受的选择也远不严格,而且是在较不固定的生活条

    件下,且相对短的时期内被遗传下来的。

    狗通过不同品种间的杂交,便可很好地显示出这些家养下的本

    能、习性和癖性的遗传是多么强,并且它们配合得是多么奇妙。我们

    知道,用牛头犬和细腰犬杂交,前者的勇敢顽强性可对后者影响多

    代;牧羊犬与细腰犬杂交,前者的所有后代都会获得猎野兔的倾向。

    这些家养下的本能,当用杂交的方法试验时,便和自然本能相似,都

    能按照同样的方式奇妙地混合在一起,并且能在很长时期内表现出双

    亲本能的痕迹。例如勒罗伊(Le Roy)描述过一只狗,它的曾祖父是一

    只狼,使它不时表现出野性祖先的痕迹,即听到呼唤时,它不是以直

    线走向主人。

    家养下的本能有时被认为是,完全由长期连续的和强迫养成的习

    性遗传而来的行为,但这不符合实际。从来没有人想到去教,或者可

    能教过翻飞鸽子翻飞。据我观察,从未见过翻飞的幼鸽也可以进行翻

    飞。我们可能相信,曾有过一只鸽子表现出这种奇异习性的微小倾

    向,并且在后继的世代中对具有这种倾向的最优个体进行长期连续的

    选择,乃形成像现在那样翻飞的鸽子。据布伦特(Brent)先生告诉我,

    格拉斯哥附近有一种家养翻飞鸽,若不颠倒飞则飞不到18英寸高。如

    果未曾有过一只天然具有指示猎物倾向的狗,那么便可怀疑,是否有

    人能想到训练一只狗来指示猎物的方向。我们知道自然出现这种指向

    倾向的现象偶然可以发生,我便见到一只纯种狗就是如此。这种指示

    猎物方向的动作,如许多人所认为的,大概只不过是动物准备扑向猎

    物前的一种停顿姿态的延长而已。当这种初期指向的倾向一旦出现

    时,人类在以后的各世代中有计划的选择和强制训练的遗传效果,便

    会很快培养出这种指向狗。由于每个人都试图获得那些最善于指向和

    捕猎的狗,而本意不在改良品种,因此无意识选择仍在继续进行。另

    一方面,在某些情况下,仅习性便足够了。几乎没有任何动物比小野

    兔更难驯化的了,也很少有任何动物比小家兔更易驯服的了。但是我

    很难设想,难道对家兔经常进行的选择,仅仅是为了温顺吗!因此,我

    们必须把从极野性的到极驯服的遗传变异,至少大部分应归因于习惯

    和长期连续的严格圈养。

    自然本能在家养下可以掉丢失掉,最明显的例子是某些品种的鸡

    变得很少或干脆不孵卵了,即它们根本不愿意卧在它们的卵上。仅由

    于司空见惯,使我们看不出家养动物的心理变迁是多么巨大和持久。

    狗对人类的亲昵已成了本性,这已无可置疑。所有的狼、狐、豺以及

    猫属的物种,纵使在驯养后,仍喜欢攻击鸡、羊和猪。从火地岛和澳

    洲等地带回家的小狗,其野性是无法矫正的,这些地方的土著人并不

    饲养这些家养动物。另一方面,已经开化了的狗,甚至在十分幼小的

    时候,也没有多大必要去教它们不要攻击家禽、羊和猪等!毫无疑问,

    它们偶尔也会发出攻击,但会遭到鞭打,如果还不改,它们便会被处

    死。这样,习惯和某种程度的选择,通过遗传,便同时使我们的狗失

    去了野性。另一方面,完全出于习惯小鸡失去了它们原先怕狗和猫的

    本能。赫顿告诉我,由一只家鸡抚养的原鸡(印度野生鸡,Gallus

    bakkiva)的雏鸡,起初时野性很大。在英国由母鸡抚养的小雉鸡也是

    如此,但是小家鸡并未失去一切恐惧,只是不怕猫和狗而已,因为如

    果母鸡发出危险的警告声,在它翼下的小鸡(尤其是小火鸡)便纷纷逃

    出,躲藏于周围的草或灌丛里。这显然是一种本能,正如我们在野生

    地栖的鸟中所见到的一样,目的是为了让它们的妈妈能够飞走。但是

    家养的小鸡所保留的这种本能,已变得毫无用处,因为母鸡的飞翔能

    力,由于不使用而已基本丧失了。

    因此我们可以断言,动物在家养后,可能获得一些新的本能,也

    可丧失一些原有的自然本能。这一部分是由于习性,一部分则由于人

    类对特殊的精神习性和行为,在后继各世代中进行连续选择和积累的

    结果。而这些特殊的精神习性和行为的最初出现,我们常出于无知而

    称之为是意外的事。在某些情形下,只是强制性习惯便足以产生可遗

    传的心理变化,而在另一些情形下,强制性习惯却又不起作用,一切

    都是由于有计划的和无意识选择的结果。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习性

    和选择可能共同发生作用。

    特殊本能·杜鹃的本能·养奴本能·蜜蜂筑巢的本能

    通过分析几个实例,大概就能彻底理解在自然状态下,自然选择

    作用是如何改变本能的。我只举三个例子,即: 杜鹃在别的鸟巢内产

    卵的本能;某些蚁类养奴隶的本能;以及蜜蜂筑房的能力。后两种本

    能,通常被博物学家很恰当地认为是一切已知本能中最奇异的本能。

    杜鹃的本能 一些博物学者设想,杜鹃把卵产在别的鸟巢里的本

    能,其直接的原因是,它不是每天产卵,而是隔两三天产一枚卵。因

    此,如果它自己筑巢和孵卵,那么开始产的卵,得待一个时期才能

    孵,使得同一巢内会有不同龄期的卵和雏鸟。如果是这样,那么产卵

    和孵化便会耽误很长时间。特别是雌鸟迁徙得很早,势必就要由雄鸟

    单独喂养最初孵出的小鸟。而美洲的杜鹃就是处于这种困境,因为它

    既要为自己筑巢,同时还要产卵和孵育相继出壳的雏鸟。有人说美国

    杜鹃偶尔也把卵产于别种鸟的巢内,赞成和否认这种说法的都有。但

    是我最近从衣阿华的梅丽尔(Merrell)博士那里听到,他有一次在伊里

    诺斯州看到,一只小杜鹃与一只小松鸦同栖息在蓝松鸦的巢内,而且

    这两只小鸟的羽毛几乎都已生满,所以鉴别不会有错。我还可以举好

    几个不同的鸟类,也偶尔把卵产到其他鸟巢内的例子。现在让我们假

    设,欧洲杜鹃的古代祖先也具有美洲杜鹃的这一习性,也会偶尔在别

    的鸟巢内产卵。如果由于这偶然的习性,通过能使老鸟早日迁徙或通

    过其他因素而有利于老鸟,假若由于利用另一物种的错误本能,而能

    使其幼鸟比它们的雌性亲鸟哺养得更为强壮,因为母鸟必须同时照顾

    不同龄期的卵和小鸟,势必受到牵累,因此母鸟和被误养的小鸟都会

    得到益处。只要由此类推,我们可以相信,这样育成的幼鸟,通过遗

    传易于具有它们亲鸟的偶然而反常的习性,便有把卵产于其他鸟类巢

    中的倾向,使它们的幼鸟孵育得更加成功。通过这种自然的连续过

    程,我们相信便会产生杜鹃的这种奇特的本能。最近,缪勒以充分的

    证据确定,杜鹃偶尔也会把卵产在空地上,并在那里孵化和哺育雏

    鸟。这种稀有的事实,可能是一种久已丧失的原始筑巢本能的重现。

    有人反对说,我并未注意到杜鹃的其他有关的本能和适应性,说

    它们必然是相互关联的。但是在所有的情形中,只在一个单独的物种

    中对一种已知的本能的推测,是毫无用处的,因为迄今还没有可供比

    较的事实。直到最近我们所知道的只有欧洲杜鹃和非寄生的美洲杜鹃

    的本能。现在,由于拉姆齐(Ramsay)先生的观察,我们知道了有关三

    种澳洲杜鹃的一些情况,这三种杜鹃也将卵产于其他鸟类的巢内。有

    关杜鹃这种本能,主要有三点: 第一,普通杜鹃,除了很少例外,都

    在一个巢中产一枚卵,这样可使硕大而贪食的幼鸟获得丰沛的食物。

    第二,其卵相当小,不比云雀的卵大,而云雀只有杜鹃的1/4大小。我

    们由非寄生的美国杜鹃产的大卵的事实可以推知,小卵确是一种适应

    性特征。第三,小杜鹃孵出后不久,便具有一种本能和力量,以及恰

    当的背部形状,能将它的义兄弟挤出巢外,使其冻饿而死,这曾被大

    胆地称为仁慈的安排。因为这样既可使小杜鹃得到充足的食物,又可

    使义兄弟在感觉尚未发达之前便无痛苦地死去!

    现在来看澳洲的杜鹃,虽然它一般在一个巢中只产一枚卵,但在

    同一巢中产二枚或三枚卵的也不少见。古铜色杜鹃卵的大小变化很

    大,长度从八英分到十英分。假若产的卵比现在的更小,对该物种更

    有利,因为这更易使代养母鸟受骗,或更可能使孵化期缩短(据说卵的

    大小和孵化期的长短之间存在着正相关),那么便不难相信,由此可形

    成产卵愈来愈小的品种或种,因为小型卵孵化和养育都比较安全保

    险。拉姆齐先生说,有两种澳洲杜鹃,当它们在没有掩蔽的巢里产卵

    时,特别喜欢选择那些巢内卵的颜色与自己卵的颜色相似的鸟巢。欧

    洲的杜鹃显然表现出一些与此本能类似的倾向,但也有不少例外,它

    把自己暗灰色的卵产于具有鲜蓝绿色卵的篱莺巢内。如果欧洲杜鹃总

    表现出上述本能,那么在那些假设一起获得的所有本能中,无疑还应

    加上这一种本能。据拉姆齐先生讲,澳洲古铜色杜鹃卵的颜色变化极

    大,所以自然选择对卵的颜色的作用,如同对卵大小的作用一样,也

    会把任何有利的变异保存和固定下来。

    至于欧洲杜鹃,在孵化出壳后三天之内,养父母自己的雏鸟通常

    都被逐出巢外,因为小杜鹃这时还处于最无能的状态。所以古尔德

    (Gould)先生以前倾向于相信,这种排逐行为是出于其养父母的。但

    是,他现在已得到了一个可靠的报告,有人确实看见,一只小杜鹃在

    还未睁开眼甚至连头都不能抬起时,便能把它的义兄弟排出巢外。观

    察者把排出的一只雏鸟重新放入巢中,结果又被挤出。至于获得这种

    奇怪而可憎本能的方法,如果对于小杜鹃出生后很快就能尽可能多地

    获得食物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事实也可能如此),那么我认为,在连续

    的世代中杜鹃逐渐获得为排逐能力所需要的盲目欲望、力量以及构

    造,是不会有什么特别困难的。因为具有这种最发达的习性和构造的

    小杜鹃,将会得到最安全的养育。获得这种特殊本能的第一步,也许

    是年龄和力气稍大一些的雏鸟无意识的乱动,以后这种习性得到了发

    展,并传递给年龄更小的后代雏鸟。我看这种本能的获得,不会比其

    他鸟类的幼鸟在出壳前获得破壳的本能更困难,或者如欧文所说,幼

    蛇为咬透坚韧的蛋壳,上颚获得暂时的锐齿更困难。如果身体的各部

    分在各龄期都易于单独地发生变异,而且这些变异具有在相应的或更

    早的龄期被遗传的倾向,这是无可争议的问题,那么幼体的本能和构

    造肯定和成体的一样,能够缓慢地改变,这两种情形一定与自然选择

    的全部学说存亡与共。

    牛鸟属(Molothrus)是美洲鸟类中变异甚广的一属,和欧洲的椋鸟

    (Starling)相似,其中某些物种像杜鹃一样具有寄生的习性,并且它

    们表现出在完善它们本能的过程中的有趣的级进情形。哈德生先生,

    一个杰出的观察家说,褐牛鸟(Mlolthrus badius)的雌鸟和雄鸟,有

    时成群混居,有时配对生活。它们或者自己筑巢,或者强占某种别的

    鸟类的巢,偶尔还会把陌生者的雏鸟抛出巢外。它们或在据为己有的

    巢内产卵,或很奇怪地在这巢的顶上为自己另造一巢。它们通常孵自

    己的卵和抚养自己的幼鸟。但哈德生先生说,它们也可能偶尔具有寄

    生的习性,因为他曾看到这种鸟的幼鸟追随着不同种的老鸟,喧鸣着

    要求老鸟喂食。牛鸟属的另一种鸟,多卵牛鸟(M. bonariensis)的寄

    生习性比上述牛鸟更为发达,但仍不完善。已知这种鸟具有在别种鸟

    巢里产卵的固定不变的习性。但值得注意的是,有时数只鸟合筑一个

    共同的巢时,其巢筑得既不规则又不干净,而且位置也选得极不合

    适,如筑在大蓟的叶子上。然而哈德生先生认为,它们从来不会完成

    自己的巢。它们在别种鸟的同一巢内产的卵多达15-20枚,结果可能孵

    化的卵很少或根本没有。此外,它们还有在卵上啄孔的怪习性,无论

    是它们自己产的还是所强占的巢中的养父母产的卵,它们一概都啄。

    它们也将许多卵丢弃在光地上,由此造成报废。第三个物种,北美洲

    的单卵牛鸟(M. pecoris),却已获得像杜鹃那样完美的本能,因为它

    在一个寄养的巢内从不产一个以上的卵,所以保障了幼鸟的哺育。哈

    德生先生是一位坚决不相信进化论者,但是他对于多卵牛鸟的不完全

    的本能,似乎大有触动,于是便引证我的话,并问:“是否我们必须

    把这些习性,认为不是天赋的或特创的本能,而认为是一种普遍的定

    律即过渡形成的小小结果呢?”

    有多种鸟,如上所述,偶尔会把卵产在别种鸟的巢里。这种习性

    在鸡科内并非不普遍,并且有助于阐明鸵鸟奇特的本性。在鸵鸟科

    里,好几只母鸟一起先在一个巢中产几枚蛋,然后再于另一巢中产几

    枚蛋,而这些蛋由雄鸟孵化。这种本能也许可以由下述事实来解释,

    即雌鸟产的蛋很多,而且像杜鹃一样,每隔两三天才产一枚。然而美

    洲鸵鸟的本能和多卵牛鸟的情况类似,还未达到完善的地步,因为它

    们把大量的卵散产在平地上,因此在我打猎的一天中,便捡到不下20

    枚遗弃和报废的蛋。

    许多蜂是寄生的,而且习惯于把它们的卵产入别种蜂的窝内。这

    种情形比杜鹃更为奇异,因为不仅它们的本能,而且它们的构造也都

    随寄生习性而发生了改变。由于它们不具备采集花粉的器具,如果它

    们要为自己的幼蜂贮备食物,那么这种器具是必不可少的。形似胡蜂

    的泥蜂科(Sphegidae)中,有几种亦是寄生的。法布尔最近提出令人信

    服的理由,尽管小唇沙蜂(Tachytes nigra)通常自己挖穴为自己的幼

    虫贮存瘫痪了的捕获物,然而当它们发现其他泥蜂储有食物的现成的

    巢时,也会加以利用,成为临时的寄生者。这种情形与牛鸟和杜鹃相

    同。我认为如果一种临时的习性对物种有利,同时被害的蜂类,也不

    致因巢和储藏物被无情地夺去而灭绝。这便不难理解,自然选择能够

    使这种临时的习性变成永久性的。

    养奴本能 这种奇怪的本能,是由休伯首先在红蚁[Formica

    (Polyerges) rufescens]中发现的,他是比他著名的父亲更优秀的一

    位观察家。这种蚂蚁完全依赖奴隶而生活,要是没有奴隶的帮助,该

    物种在一年之内就一定要绝灭。雄蚁与可育雌蚁都不做任何事,工蚁

    即不育雌蚁,虽然在捕捉奴隶时极为英勇,但也不做其他工作。它们

    不会造自己的窝,也不会哺育自己的幼虫。当旧窝不适合,不得不迁

    徙时,也得由奴隶决定,并且实际上由奴隶们用它们的颚把主人衔

    走。主人们是如此无能,以至当休伯把30个关在一起,没有一个奴

    隶,尽管供给它们最喜爱的丰沛的食物,为刺激其工作又放入了它们

    自己的幼虫和蛹,但它们仍然什么都不做,甚至不能自行取食,许多

    蚂蚁就此饿死。休伯然后引入一只奴蚁,即黑蚁(F. fusca),奴蚁立

    即开始工作,饲喂和抢救那些幸存者,并筑造几个蚁房,照顾幼虫,

    把一切整理得井井有条。还有什么能比这些确实有据的事实更奇异的

    呢?假若我不知道任何别的养奴的蚂蚁,便无法想象,如此奇异的本

    能,到底是怎样发展完善起来的。

    另有一种血蚁,也是由休伯首先发现的一种养奴的蚁类。这种蚂

    蚁分布于英国的南部,大英博物馆的史密斯(Smith)先生曾研究过它的

    习性。承蒙史密斯先生给我提供了有关此问题和其他问题的资料,在

    此深表感激。虽然我充分相信休伯和史密斯先生的资料,但我仍抱着

    怀疑的态度来研究这一问题。像这样异乎寻常的养奴本能,任何人对

    其存在有所怀疑是可以理解的。因此,我想较详细地谈一谈我所作的

    观察。我曾掘开14处血蚁的巢穴,并发现所有的巢穴中都有少数奴

    蚁。奴蚁原社群中的雄蚁和可育的雌蚁,只见于它们自己固有的社群

    中,从未在血蚁的巢中发现过。奴蚁是黑色,身体还没有它们红色主

    人的一半大,所以两者外形差异甚大。当巢稍受扰动时,这些奴蚁们

    便不时出来,如它们的主人一样地焦急,一样地防卫巢穴。如果巢穴

    受损很大,幼虫和卵都暴露出来时,奴蚁和主人一齐奋力工作,把它

    们转移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因此,很清楚,奴蚁感到像在自家一样,

    相当舒适和满足。在连续三年的六七月间,我在萨立和萨塞克斯,曾

    对好几个巢都观察过好几个小时,但从未见到一个奴蚁出入巢穴。这

    两个月内奴蚁很少,因此我想在奴蚁多的时候,它们的表现可能不

    同。但是史密斯告诉我,他曾于五、六及八月间在萨立和汉普郡注意

    观察了蚁巢,观察时间长短不等。虽然八月份奴蚁数量很大,但也从

    未看到它们出入巢穴。因此他认为它们是严格的持家奴隶。而它们的

    主人,经常可以见到把营巢的材料和各种食物搬进巢内。然而,在

    1860年7月,我遇见一个奴蚁很多的蚁群,我看见有几个奴蚁和它们的

    主人一起离开巢穴,沿着同一条路向着距巢约25码远的一株高的苏格

    兰冷杉行进,它们一起爬上树去,大概是为了寻找蚜虫或胭脂虫的。

    休伯曾多次观察过,他说,在瑞士,奴蚁们往往和主人一起营造巢

    穴。早晚门户开放,只由奴蚁们管理。休伯还明确地指出,奴蚁的主

    要职务是寻找蚜虫。两个国度中的主奴两蚁的普通习性存在这么大的

    差别,大概仅仅由于在瑞士捕捉的奴蚁数量比在英国多的缘故。

    有一天,我幸好看见血蚁迁居,看到主人们小心地把奴隶衔着搬

    迁,真是有趣的奇观,并不像红蚁主人由奴隶搬运。另一天,20个左

    右的血蚁在同一地点徘徊,显然它们不是寻找食物,这引起了我的注

    意。它们逼近一个独立的奴蚁(黑蚁)群,却遭到猛烈地抵抗,有时候

    三个奴蚁揪住一个养奴血蚁的腿不放,血蚁凶残地杀死这些小抵抗

    者,并把它们的尸体搬到29码远的巢内作为食物,但是它们想掠夺奴

    蚁的蛹来培育成奴隶的行为却被制止了。于是我在另一个奴蚁的巢

    内,挖出了一团黑蚁的蛹,放在了该战场附近的一处空地上,这些暴

    君便迫不及待地把它们抓住并拖走,暴君们也许以为它们终究在最后

    的战斗中获胜了。

    同时,我又把另一物种,黄蚁的一小团蛹放在同一地方,其上还

    有几只附着在巢的碎片上的小黄蚁。如史密斯先生所述,黄蚁有时也

    会被用作奴隶,尽管非常少见。这种蚁的身体虽然很小,但却骁勇异

    常。我曾见过它们凶猛地攻击其他蚁类。一次,我发现一块石头下有

    一独立的黄蚁群,处于养奴血蚁的巢下,这使我十分惊奇,当我偶然

    扰动了这两个巢时,这些小黄蚁便以惊人的勇敢去攻击它们的大邻

    居。当时我好奇地想确定血蚁是否能够辨别被捕作奴隶的黑蚁蛹与很

    少被捕捉的小而勇猛的黄蚁蛹。显然它们的确能立即加以区别,因为

    它们一看到黑蚁的蛹便马上将其抓住,而遇到黄蚁的蛹,或甚至遇到

    黄蚁巢上的泥土时,便惊慌失措,回头便跑。但是,在大约一刻钟之

    后,待所有的小黄蚁离开之后,它们才鼓足勇气,把蛹搬回。

    一天傍晚,我去观察另一种血蚁,发现许多血蚁,衔着黑蚁的尸

    体和无数的蛹,正在归巢(说明不是迁徙)。我跟着一长列满载战利品

    的蚁队逆向追踪,大约有40码之遥,到了一石南丛莽下,才看见最后

    一只血蚁,衔着蚁蛹出现。但我未能在石南丛中找到被破坏了的蚁

    巢。然而这巢一定就在附近,因为有两三只黑蚁极度张皇地冲出来,

    有一只嘴里还衔着一枚自己的卵一动不动地停在石南的小枝顶上,并

    且对被毁的家表现出绝望的神情。

    这些都是有关养奴的奇异本能的事实,无需我来证实。这些事实

    使我们看到,血蚁的本能习性和欧洲大陆上的红蚁的本能习性,是何

    等的不同。红蚁不会造巢,不能决定迁徙,不为自己和它们的幼虫采

    集食物,甚至不会自己取食,完全依赖大量的奴蚁而生活。而血蚁则

    不同,它们的奴蚁很少,在初夏则更少。它们自己决定筑巢的时间和

    地点,迁移时主蚁还把奴隶衔着走。瑞士和英国的奴蚁似乎是专门侍

    候幼蚁的,主人单独出外掠奴。在瑞士,主蚁和奴蚁共同工作,筑巢

    和搬运筑巢的材料;主奴共同地,但主要是奴蚁在照料它们的蚜虫,

    并进行所谓的挤乳;主奴也共同为本群采集食物。在英国,主蚁们单

    独出外采集筑巢材料和食物,供自己、奴蚁及幼虫食用。所以英国的

    奴蚁为主人所服的劳役,要比瑞士的少得多。

    血蚁的这种本能到底是经由怎样的步骤起源的,我不想妄加臆

    测。但是,我见到不养奴蚁的蚁类,如果其他蚁种的蛹散落在它们巢

    的附近,也会被衔入巢内,这种原是贮作食物的蛹,可能在巢内发育

    为成虫。这样,由无意中养育的外来蚁类,便会遵循它们固有的本

    能,做它们所能做的工作。如果它们的存在,对捕获它们的蚁种确实

    有利,如果掠捕工蚁比生育工蚁也更有利,那么,这原是搜集蚁蛹作

    食用的习性,便可由自然选择作用而强化,并变为永久性的、非常不

    同的养奴目的。这种本能一旦获得,即使甚至远不如我们所见到的英

    国血蚁的作用广,英国血蚁比瑞士血蚁受奴蚁的帮助更少,自然选择

    作用也会增强和改变这种本能。我们常常假设每一变异对物种有益的

    话,自然选择作用可使这种本能达到像红蚁那样卑鄙的完全依靠奴隶

    来生活的蚁种。

    蜜蜂筑巢的本能 对此问题我不想在此详加讨论,只想把我得到的

    结论简略地谈一谈。凡观察过蜂房的,对于它的精巧的构造如此巧妙

    地适应它的目的,除非是笨人,无不给以热情的赞赏!我们听数学家

    说,蜜蜂实际上已解决了一个深奥的数学问题,它们所造的适当的蜂

    房形状,既可最大限度地容纳蜜量,又尽可能少地消耗贵重的蜡质。

    曾有人说,即使熟练工,用合适的工具和计算器,也很难造出真实形

    状的蜡房来,但是这却是由一群蜜蜂在黑暗的蜂箱内造成的。不管你

    认为是什么本能,初看起来似乎不可思议,它们怎么能造出所有必要

    的角和面,或者甚至怎样能觉察出蜂房造得是否正确。但是疑难并不

    像初看起来那么大,我认为,这一切美妙的工作,由几个简单的本能

    就可以说明。

    我研究此问题是受了华特豪斯先生的影响。他指出,蜂房的形状

    与接邻的蜂房的存在密切相关。下面的观点大概只能认为是对这一理

    论的修正。让我们看一看伟大的级进原理,看看大自然是否向我们揭

    示了它的工作方法。在一个简短系列的一端,是土蜂,它们用自己的

    旧茧来贮蜜,有时在茧上加有蜡质短管,而且也会造成分隔的,很不

    规则的圆形蜡质蜂房。在这一系列的另一端,则是蜜蜂的蜜房,双层

    排列。众所周知,每个蜂房都是六棱柱体,六个面的底缘斜倾地连接

    成由三个菱形组成的倒锥体。这些菱形都具有一定的角度,在蜂巢的

    一面,构成一个蜂房锥体底面的三条边,正好形成反面三个连接的蜂

    房的底部。在这一系列里,处于极完善的蜜蜂蜂房和简单的土蜂蜂房

    之间的中间类型,是墨西哥蜂(Melipona domestica)的蜂房。休伯曾

    仔细地描述和绘制过这种蜂房。墨西哥蜂的身体构造也介于蜜蜂与土

    蜂之间,但更接近土蜂。它能够营造由柱形蜂房组成的,近乎规则的

    蜡质蜂巢。在这些蜂房里,孵化小蜂,另有若干大型蜡质蜂房,用以

    储藏蜂蜜。这些大型蜂房接近球形,且大小几乎相等,聚合成不规则

    的团块。但是,有一点很重要,值得注意,这些蜂房彼此之间靠得很

    近,如果造成球形的,蜂房要靠得这么近,便势必彼此交叉或穿透。

    然而这是绝不容许的,因为,这些蜂会在球形彼此交叉处建造起完整

    的蜡质的平壁。因此,每一个蜂房是由一个外部球形的和两个、三个

    或更多的平壁组成,平壁的个数由相邻接的蜂房个数来决定。当一蜂

    房与其他三个蜂房相连时,由于其球状蜂房大小几乎相同,这三个平

    壁往往或必然组成一个棱锥体,而且这棱锥体,如休伯所说,显然与

    蜜蜂蜂房底部的三边锥体大体相似。与蜜蜂蜂房相似,这里任何一个

    蜂房的三个平面都是相邻的三个蜂房的组成部分。墨西哥蜂用这种方

    式营造蜂房,显然节省了蜡质,更重要的是节省了劳力,因为相邻蜂

    房间的平壁不是双层,其厚度和外部球形部分相同,但却构成了两个

    蜂房的共同部分。

    考虑到这种情形,我想墨西哥蜂的球形蜂房,若能造得相互间距

    离一致,大小相等,以对称的双层排列,其结果的构造必与蜜蜂的巢

    一样完美了。于是,我根据米勒(Miller)教授的资料,形成了我的见

    解。我写信告诉他,这位剑桥的几何学家认真地看后,认为我的下面

    的表述是完全正确的。

    假若画若干相等的球,将它们的球心置于两个平行层上,每一球

    心与同层环绕它的6个球心的距离皆等于或稍小于半径乘,即半径乘

    1.41421(或更小一点距离),并与另一平行层上相连接的球心距离相

    等。如将这两层的每两球的交叉面都画出来,就会构成双层六面柱

    体,其底部由三个菱形所组成的角锥体的底面相互连合而成。这些菱

    形和六面柱体的面所夹的角,与经精确测量蜜蜂蜂房所得的角度完全

    相同。但是怀曼教授告诉我,他曾做过许多仔细的测量,蜜蜂所作蜂

    房的精确度曾被过分地夸大,所以,无论蜂房的典型形状如何,要真

    的达到这样的精确度,也是很少的。

    因此,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推断,如果能够把墨西哥蜂已有的并非

    很完善的本能稍微改变一下,那么这种蜂便会营造出如蜜蜂那样奇妙

    而完美的构造。我们一定能料想到,墨西哥蜂具有能够将其蜂房营造

    为真正球状且大小均等的能力,这是不足为奇的,因为我们已看到在

    一定程度上,它已能够做到这一点。同时我们还知道许多昆虫,也能

    在树木中营造很完善的圆柱形孔道,这显然是依一个固定点旋转而成

    的。我们一定也可以想象到,墨西哥蜂也有能力把它们的蜂房排成平

    层的,因为它们已经能够将圆柱形蜂房这样排列。我们还可以进一步

    设想,这是最困难的一点,即它们已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当数只蜂

    同时营造数个球形蜂房时,它能够判断与同伴的蜂房应该保持多大的

    距离。然而它已经能够很好地判断这种距离,因为它老是将它的球形

    造得在一定程度上相互交叉,然后由一完整的平面将交叉点全部连接

    起来。本身并非十分奇异的本能,——并不比鸟类筑巢的本能奇异,

    ——经这样的变异之后,我相信通过自然选择的作用,蜜蜂便可获得

    它那不可模拟的建巢能力。

    这一理论可由实验加以证明。我曾仿照泰盖特迈耶(Tegetmeier)

    的实验,把两个蜂巢分开,中间放一块长而厚的长方形蜡板,蜜蜂便

    随即在蜡板上开始钻凿圆形的小凹穴,随着小穴的加深,小穴变得愈

    来愈宽,直到成为与蜂房直径大体相同的浅盆形,看来好像真正的一

    个球体的一部分。最有趣的是,当数个蜂彼此靠近而一起开始凿蜡板

    时,它们会在彼此相隔这样的点上开始工作,在盆形凹穴达到上述的

    宽度(即大约有一个正常蜂房的宽度)时,这时的深度达到盆形凹穴所

    具有的球体直径的1/6,这时盆形凹穴的边便彼此交切,或彼此穿通。

    这种情况一旦发生,蜜蜂便停止往深处凿掘,并开始在盆边交切处筑

    起平面蜡壁,因此每一个六面柱体,便被建造在平滑的扇形边缘上,

    而不像普通蜂房是建造在三边角锥体的直边上。

    我然后把一块又薄又狭的,其边缘如刀刃的蜡片,涂上朱红色,

    放入蜂箱内,代替以前所用的长方形厚蜡板。蜜蜂即刻在蜡板的两面

    彼此相近的部位,像以前那样,开始凿掘盆形小穴。但由于蜡片很

    薄,若要凿挖到上面实验的深度,势必穿透蜡片。然而蜂不会让这种

    情形发生,当到适当的时候,它们便停止凿掘,因此,只要盆形小穴

    稍深一些,其底部便变为平的。这些未被咬去而剩下薄的朱红色蜡质

    平盆底,用眼睛来看,恰位于蜡片反面浅盆之间想象上的交切面处。

    不过在不同的部位,两面盆形小穴之间,所遗留的菱形板有大有小,

    可见,在非自然的状态下,蜜蜂的活做得并非十分精致。尽管如此,

    这些蜜蜂必定是以几乎相同的速率,从朱红色蜡板的两面,环绕地咬

    凿和挖掘深盆形小穴,以便正好在交切面处停止工作,在盆穴间凿下

    平面。

    鉴于薄蜡片非常柔软,我想在蜡片两面工作的蜜蜂,不难觉察到

    咬到适当厚度时,便应停止工作。对于正常的蜂巢,依我看来,在两

    面筑房的蜜蜂,似乎并非总是以准确相同的速率进行工作的。因为我

    曾发现,一个蜂房底部完成一半的菱形板,向另一面稍微凹进,我想

    这是由于在这里工作的蜜蜂速率太快的缘故,而另一面稍微凸出,是

    由于在这一面的蜜蜂工作进度稍慢的结果。另一个显著的事例是,我

    把这个蜂巢又放回蜂箱,让蜜蜂继续工作一段时间后,取出检查,我

    发现菱形壁已经完成,并已完全变为平的。这小壁极薄,要将凸起咬

    平,是绝不可能的,我猜想这种情形,必是在反面的蜜蜂把凸出的一

    方加以推压所致,因可塑的微热的蜡易于推压到中间适当的位置(我曾

    试验过,这是很容易的),而将其弄平。

    由朱红色蜡条的试验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蜜蜂要想为它们自己建

    造一个薄蜡壁,那么就要彼此相距适当的距离,以同样的进度,尽量

    凿挖成大小相等的球穴,并决不让它们彼此穿透,这样便能够造成适

    当样式的蜂房。如果检查一下正在建造的蜂巢的边缘,便会清楚地看

    到,蜜蜂先在蜂巢的整个周围,先造成一个粗糙的围墙或边缘,然后

    它们从两面咬凿,总是环绕地工作,把每一个蜂房凿深。蜂房的三面

    角锥体的整个底部不是同时造的;最先造的,是正在增长的最边缘的

    一块或两块菱形板,这要根据情况而定。并且,菱形板的上部边缘,

    要等到六面的壁开始建造后,方得完成。这些叙述,与享有盛誉的老

    休伯先生所讲的,有一些不同,但我相信自己的叙述是正确的,如果

    有篇幅,我可以说明这些事实是符合我的学说的。

    休伯说,最初的第一个蜂房,是由侧面平行的蜡质小壁掘成的。

    就我的观察,这并不完全准确,因为最初往往有一个小蜡兜,但我并

    不想在此详述。我们已看到,挖凿对于蜂房的建筑起着多么重要的作

    用,但如果设想蜜蜂不能在适当的位置,即沿着两个毗连的球形的交

    切面处建造起一个粗糙的蜡壁,那便是一个极大的错误。我有好几个

    标本清楚地表明,蜜蜂能做到这一点。甚至在增长着的蜂巢周围的粗

    糙的边缘或围墙中,有时也可以看到若干挠曲,位置相当于未来蜂房

    底面的菱形壁板的位置。不过这种粗糙的蜡墙,总得从两面咬掉许多

    蜡质后,才能变得精致光滑。蜜蜂这种造房的方式是奇异的,它们总

    是先造成粗糙的墙,其厚度是咬光后,最终剩留的薄的蜂房壁厚度的

    10~20倍之多。要理解蜜蜂是如何工作的,不妨设想工人开始用水泥堆

    起一堵宽阔的墙基,然后从接近地面处,从两边削去相等的水泥,直

    到中间留下一堵很薄而光滑的墙为止。这些工人总是把削下来的水

    泥,加上新鲜水泥,又堆在墙壁的顶上,这样薄墙在逐渐地加高,但

    上面总是有一个厚大的顶盖。因此,一切蜂房,无论是刚开始营造的

    还是已经完成的,都有这样一个坚固的蜡盖。于是蜜蜂便可在其上聚

    集和爬行,而不致损坏薄的六面壁。米勒教授已为我弄清,蜂房壁的

    厚度差异很大,靠近巢边缘进行的12次量度的平均厚度为1/352英寸,

    而底部的菱形板较厚,比值接近3∶2,21次量度所得的平均数为1/229

    英寸。采用上面这种奇特的建造方法,消耗的蜡最少,便可使蜂巢不

    断地加固。

    许多蜂一起工作的情况下,要理解它们是怎样营造蜂房的,初想

    起来,似乎更加困难。一只蜜蜂往往在一个蜂房工作片刻后,便转到

    另一个蜂房工作,因此如休伯所说,甚至第一个蜂房开始建造时,就

    先后有20个左右的个体在此工作过。实际上,我能够证明这一事实。

    在一个蜂房的六面壁上,或正在筑建的蜂巢的外端边缘上,涂上极薄

    的一层熔化了的朱红色蜡。我们总是发现,这颜色被极细腻地分布开

    来,细腻得就像漆匠用漆刷过的一样,这是由于蜜蜂已经把有色的蜡

    质微粒,从原来涂的地方,拿来加工到所有周围正在建造的蜂房壁上

    的结果。这种建造工作,在许多蜜蜂间好像有一种均衡的分配,它们

    都彼此间保持同样的距离,先开掘大小相等的球穴,然后建造起,或

    留下来咬的,各球间的交切面。真正奇异的是注意到它们在困难的情

    形下,如有两个蜂窝以一个角度相接触时,常常将已建好的接触处的

    蜂房拆除,并以不同的方法重建,但有时重建的和最初拆掉的形状相

    同。

    当蜜蜂碰到一个地方,可以站在适当位置在上面筑巢时,例如有

    一块木片,恰好位于正在向下方建造的一个蜂巢的正下方时,那么这

    个蜂巢就不得不建造在这块木片的上方一面。在这种情况下,蜜蜂便

    会在最适当的位置,铺设新的六面体的一个壁的基础,使其伸出其他

    已建成的蜂房之外。只要能使蜜蜂彼此之间,以及最后完成蜂房的壁

    之间,保持适当的距离就可以了,那么蜜蜂通过凿掘想象的球体,便

    可以在毗邻两球之间造起一个壁来。但是就我所知道的,如果那个蜂

    房以及与它相邻接的蜂房的大部分都还未建成,则蜜蜂决不会咬去和

    修光蜂房角的。在某些情况下,蜜蜂能在两个刚开始的蜂房之间的适

    当地方,建造起一个粗糙的壁。这种能力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涉及一

    个事实,即,黄蜂巢最外边缘上的蜂房,有时也是严格的六边形的,

    初看起来似乎可以推翻上述的理论,但我没有篇幅来讨论这个问题。

    我并不觉得由单一的一只昆虫,如一只黄蜂的后蜂,建造六边形的蜂

    房会有多大的困难。只要它在两三个同时动工的蜂房内外交互地工

    作,并且在开始建造时能使这些蜂房保持适当的距离,凿掘球体或圆

    柱体,并建起中间的壁就行了。

    既然自然选择的作用,仅仅在于对构造上或本能上微小的,然而

    对生物所处的生活条件下却是有利的每一变异的积累,那么便有理由

    问,在蜜蜂构巢本能的变异这一很漫长和渐变的过程中,所有向着现

    在这样完美构造的变异,是怎样有利于蜜蜂的祖先的?我想回答这一问

    题并不困难: 因为像蜜蜂或黄蜂所造的蜂房既坚固,又大大地节省了

    劳力、空间和造房材料。至于蜡质,我们知道,必须获得足够的花

    蜜,这对蜜蜂往往负担很重。据泰盖特迈耶先生告诉我,经实验证

    明,一窝蜜蜂分泌一磅蜡质,需要消耗12至15磅干糖,因此一箱蜜蜂

    要分泌它们造巢所需的蜡质,就必须采集和消耗大量的液体花蜜。更

    有甚者,许多蜂在分泌期间,许多天都不得不停止工作。储备大量的

    蜂蜜,是维持一大群蜜蜂越冬所不可缺少的,并且我们知道一群蜂维

    持的数量越大,其蜂群越安全。因此,节省蜡质,便是大量地节省了

    蜂蜜和采集蜂蜜的时间,这必然是任何一个蜜蜂家族成功的重要因

    素。当然这一物种的成功,还可能取决于天敌或寄生物的数量,或其

    他各种因素,所有这些都与蜜蜂所能采集的蜜量无关。但是,如果我

    们假设,所能采的蜜量往往能够决定一种与土蜂同源的蜂是否能够在

    某一地方大量存在。还譬如,这群蜂要度过冬天,因此需要储存蜂

    蜜,在这种情况下,毫无疑问,如果我们想象的这种土蜂的本能稍有

    变异,使它造的蜡质蜂房靠在一起,并略有交切。那么这样便对这种

    土蜂有利,因为甚至两个邻接的蜂房共同一个壁,也会节省一点劳力

    和蜡质。所以如果它们蜂房造得愈来愈规则,愈接近,如墨西哥蜂那

    样而集成一团,则这种土蜂便可不断地获得愈来愈多的利益。因为在

    这种情况下,各蜂房的界面大部分被用作邻接蜂房的共用界壁,于是

    便可大大地节省劳力和蜡。另外,由于同样的原因,如果墨西哥蜂把

    蜂房造得比现在更相近一些,并且在各方面更规则一些,这对于它则

    是更有利的;因为正如我们前边讲过的,这样将使蜂房的球面完全消

    失,而被平面所代替;这样墨西哥蜂将它的蜂巢造得如蜜蜂的一样完

    美。自然选择不可能产生超越这样完美的构造;因为就我们所知,蜜

    蜂的蜂巢在节省劳力和蜡质上已达到了极端完美的地步了。

    因此我相信,一切已知的最奇异的本能,比如蜜蜂的本能,可以

    解释为自然选择保留了由较简单的本能所产生的那些大量的、连续

    的、微小的有利变异。经过缓慢的过程,自然选择能够越来越完善地

    使蜜蜂在双层上建造彼此保持一定距离的、大小相同的球体,并可沿

    交切面凿掘和建造蜡壁。当然,蜜蜂并不知道它们是在彼此保持一个

    特定的距离挖掘球体,正如它们不知道六面柱体及底部菱形板的几个

    角有多少度一样。自然选择过程的动力,在于使蜂房的构造建得具有

    应有的强度,适当的大小和符合幼虫生活的形状,同时,要实现这一

    点还必须尽可能多地节约劳力和蜡。凡是能够用最少的劳力,在分泌

    蜡上消耗最少的蜂蜜,可营造最好的蜂房的蜂群,便可获得最大的成

    功。而且还会把它们新获得的节约的本能,传递给新的蜂群,使它们

    在生存斗争中亦将获得最大成功的机会。

    反对把自然选择学说应用于本能上的理由: 中性的和不育的昆虫

    对上述本能起源的观点,有人曾提出反对说:“构造和本能的变

    异必定是同时发生,并且是彼此密切协调的,若一方发生变异,而另

    一方没有立即发生相应的变化,则会产生致命的后果。”这种异议的

    力量完全是建立在构造和本能上的变化都是突然发生的这一假设上

    的。现以前章谈到的大山雀为例加以说明。这种鸟常在树枝上用双足

    夹住紫杉的种子,用喙去啄,直到啄出核仁。自然选择通过保留喙在

    形状上的一切有利而微小的变异,使喙愈来愈适应于啄破这类种子,

    直到形成一种如那样地适应这种目的的完美构造的喙。与此同时,由

    习性,或强制,或嗜好的自发变异,使这种鸟日渐成为一种食种子的

    鸟。用自然选择学说这样进行解释,还会存在什么特别的困难呢?在本

    例中,设想先有习性或嗜好的缓慢变化,然后通过自然选择,喙才慢

    慢地发生相应的变化。而设想大山雀的足由于和喙相关联,或由于其

    他未知的原因而变大,这种变大的足可能使这种鸟攀缘的能力越来越

    强,直至获得像那样显著的攀缘能力和本能。在本例中,设想是由于

    构造的逐渐变化导致了本能习性的改变。再举一个例子: 东方岛屿上

    的雨燕(swift),完全由浓缩的唾液造巢,很少有比这种本能更奇异的

    了。有些鸟类用泥巴筑巢,相信其中混有唾液。北美洲一种雨燕,我

    看到,用唾液将小枝黏结起来筑巢,甚至把碎枝屑沾上唾液来造巢。

    那么,通过对分泌唾液越来越多的雨燕个体的自然选择,最终便可产

    生一种具有专用浓缩的唾液而不用其他材料造巢本能的物种,这难道

    是极不可能的吗?其他的情形又何尝不是如此?然而必须承认,在许多

    事例中,我们实在还无法推测,究竟是本能还是构造先发生了变异。

    无疑,有许多非常难以解释的本能可能是与自然选择学说对立

    的。例如有些本能,我们不可能弄清它是如何起源的;有些本能,不

    知道中间过渡状态是否存在;有些本能极不重要,自然选择难以对它

    们发生作用;在自然系统上相距极远的动物中,有些本能竟几乎完全

    相同,使我们不能用出自共同祖先的遗传来解释,只好认为是分别通

    过自然选择而独立获得的。我不想在此讨论这些情形,而要集中讨论

    一个特别的难点。这一难点在我当初看来,似乎是不能克服的,并且

    认为对我的全部学说的确是致命的。我所指的就是昆虫社会里的中性

    的即不育的雌虫,因为这些中性个体无论在本能上还是在构造上都与

    雄虫和可育雌虫大不相同,而且由于它们不育,也便不能繁殖它们的

    种类。

    这一问题很值得加以详细讨论,但在这里我只想举一个例子,即

    不育的工蚁。工蚁如何变成不育的,是一个难点,但不会比任何一种

    显著的构造变异更难,因为可以证明,有些昆虫和其他节肢动物,在

    自然状态下偶尔也会变为不育的。如果这些昆虫是群居的,每年产生

    若干能工作而不能生殖的个体对该社群有利的话,那么我看这是由于

    自然选择的结果,便不会有什么特别的困难。最大的难点在于,工蚁

    与雄蚁和可育的雌蚁在构造上的大不相同,如胸部的形状,没有翅

    膀,有时还没有眼睛,而且在本能上也不同。单就本能而论,工蚁和

    完全的雌蚁之间显著的差异,蜜蜂便是较好的例子。若工蚁或其他中

    性昆虫是一种普通的动物,我便会毫不犹豫地设想,它的一切性状都

    是通过自然选择作用逐渐获得的,也就是说,由于生下来的个体就具

    有微小而有利的变异,这种变异又由后代遗传下来,而且后代又会发

    生变异,又被选择,如此继续不断。但是对于工蚁则大不相同,由于

    它和亲本差异极大,又是绝对不育,因此它绝不会把历代获得的结构

    上或本能上的变异传递给它的后代。于是当然要问,这种情况怎么可

    能符合自然选择的学说呢?

    首先,我们应当记着,无论在家养的生物,还是自然状态的生物

    中,我们都有无数的例子,可以表明被遗传的各种各样的构造上的差

    别,都与一定的年龄或性别有关。我们已知有的差别,只与一种性别

    有关,而且只表现在生殖系统最活跃的那一较短的时期内,如许多鸟

    类交配季节所特有的婚羽及雄鲑的钩颚。我们知道不同品种的公牛,

    经人工阉割后,角的形状也表现出微小的不同,在某些品种中,去势

    公牛角的长度与同一品种的正常公牛和母牛相比,要比其他品种的去

    势公牛的角更长。因此我想在昆虫社会里,某些成员的任何性状变得

    与它们的不育状态有关,并不存在多大的难点。难点却在于理解这种

    相关的构造上的变异怎样通过自然选择的作用慢慢地积累起来的。

    这一难点,虽然看来似乎不可克服,但只要清楚选择作用不但适

    用于个体,而且也适用于整个家系,而且由此可得到所需要的结果,

    那么这一难点便会减轻。或如我相信的,难点便会消失。养牛者希望

    牛的肉和脂肪交织得像大理石的纹理,具有这种特征的牛被屠宰了。

    但养牛者相信可以从这牛的原种育出,结果获得成功。这种信念是基

    于这样的选择能力,只要细心选择什么样的公牛和母牛交配,会产生

    最长角的去势公牛,也可能便会培育出总是产生异常长角的去势公牛

    的一个品种,虽然从没有一只去势公牛繁殖过自己的种类。这里有一

    个更好而确切的例证,据弗洛特(Verlot)讲,一年生重瓣紫罗兰的某

    些变种,经长期地和仔细地选择到适当的程度时,所产生的幼株,大

    部分往往开的是重瓣而不育的花,但它们也产生一些单瓣和可育的植

    株。这单瓣可育的植株,即该变种赖以繁衍的植株,可以比作可育的

    雄蚁和雌蚁,而重瓣不育的植株则可以比作同一社群中那些中性的工

    蚁。无论是对于紫罗兰的这些变种,还是社会性昆虫进行选择以达到

    有利的目的,不是作用于个体,而是作用于整个家系。因此我们可以

    断言,与社群中某些个体的不育状态相关的构造上或本能上的微小变

    异,证明都是对该社群有利的,结果使这些获利的可育雌体和雄体得

    以兴盛,并且可以将产生具有同样变异的不育成员的这一倾向传递给

    它们的可育后代。这样的过程必定已重复了好多次,直到同一种内的

    可育的和不育的雌体之间产生巨大的差异,正如我们在许多社会性昆

    虫中所见到的那样。

    但是我们还未接触到这一难点的顶峰: 就是在几种蚂蚁中,中性

    个体不但与该群中可育的雌体和雄体不同,而且它们彼此间也不同,

    有时甚至达到令人几乎不能相信的程度,由此可将其分为两级甚至三

    级。而且,这些级彼此间区别很明显,往往缺乏渐进的象征,彼此间

    的区别有如同属中的任何两个种,或者像同科中的任何两个属。例如

    埃西顿(Eciton)蚁的中性蚁又可分为工蚁和兵蚁两种,它们的本能以

    及颚都极不相同。隐角蚁(Cryptocerus)的工蚁,只有一个级,头上具

    有一种奇异的盾,其作用还不清楚。墨西哥壶蚁(Myrmecocystus),有

    一个级别的工蚁,它们从不离开巢,而由另一级别的工蚁来喂养,并

    且它们具有一个发育得很大的腹部,可分泌一种蜜汁,以代替其蚜虫

    的分泌物。这些蚜虫作为能提供食源的“奶牛”,欧洲的蚁类常把它

    们看守和圈养起来。

    如果我不承认这类奇异而确实的事实可以立刻摧毁我的学说时,

    必然会有人认为,我对自然选择的原理是太自负、太自信了。在比较

    简单的中性昆虫只有一个级的情形中,我相信这种中性个体与可育的

    雄性和雌性个体之间的差别,是由于自然选择作用产生的。由一般的

    变异类推,我们便可断言,那些连续的、微小的、有利的变异最初只

    发生在个别的中性个体上,并非该窝中所有的中性个体上。由于这样

    的社群,它的雌体能产生最多的具有有利变异的中性工蚁,能得以幸

    存,才使一切中性个体最后成为具有相同变异的特征。按照这一观

    点,我们便应该在同一窝中偶尔可以发现那些表现出不同级进构造的

    中性昆虫,这一点我们确实已发现。由于欧洲以外的中性昆虫很少进

    行过仔细研究,这种情况甚至可以说并非罕见。史密斯先生已经证

    明,有好几种英国蚂蚁的中性个体彼此间在体形大小上,有时在颜色

    上表现出惊人的差异,而且两种极端的类型可由同一窝的一些个体将

    其连接起来。我亲自比较过这种完整的级进类型,有时可看到,大型

    的或小型的工蚁数目最多,或这两种都很多,而中间大小的个体极

    少。黄蚁有较大的和较小的工蚁,而中间大小的则很少。据史密斯先

    生观察,在这一物种中,较大的工蚁的单眼虽小,却很明显,而较小

    的工蚁的单眼却是痕迹状的。我已仔细地解剖过这类工蚁的若干标

    本,可以确证这些较小工蚁的单眼是高度退化的,用按体形比例缩小

    是不可解释的。我虽不敢太肯定,但深信,中间大小的工蚁的单眼恰

    好处于中间状态。所以在同一窝中便有两种体形不育的工蚁,其差别

    不仅在体形的大小上,而且在它们的视觉器官上,而且这些差别由少

    数中间状态的个体将其连接起来。现在我还想补充,假若小型工蚁对

    该社群最有用,则那些可以生殖越来越多小型工蚁的雄蚁和雌蚁,必

    然不断地被选择保留下来,直到所有的工蚁皆处于较小的体型状态为

    止。于是便形成了这样一个蚁种,它的中性个体几乎与褐蚁属中的中

    性个体一样。尽管褐蚁属的雄蚁和雌蚁的单眼十分发达,而其工蚁甚

    至连残迹的单眼也不复存在。

    我再举一例: 我曾很有信心地期望能有机会在同一种内不同级的

    中性个体之间,找到它们重要构造的中间过渡类型,因此我十分高兴

    采用史密斯先生所提供的取自西非洲驱逐蚁(Anomma)的同窝中的许多

    标本。我不想通过列举实际测量的数据,而是通过一个确切的事例来

    说明这些工蚁之间的差异量,也许读者更易了解些。这些差异,如同

    我们看到一群正在建筑房屋的工人,其中有许多人高5英尺4英寸,也

    有许多人高16英尺的。另外我们还必须假设,那些大个子工人的头要

    比小个子的头不止大三倍,而要大四倍,而颚近乎五倍。几种大小不

    同的工蚁间,不仅其颚在形状上,而且其牙齿在数量和形态上的差异

    都是惊人的。但对我们来说重要的事实是,虽然这些工蚁按体形大小

    可分为不同的几级,但彼此之间的逐渐变化是难以觉察的,就连差别

    极大的颚的构造也是如此。我有把握谈论工蚁的颚,是因为卢布克爵

    士曾把我所解剖的几种大小不同的工蚁的颚,用描图器逐一绘了图。

    贝茨(Bates)先生在他的有趣的著作《亚马逊河上的博物学者》里,也

    描述了一些类似的情形。

    有我面前的这些事实,我相信自然选择,通过作用于可育的蚁即

    亲本蚁,便可形成一物种,习惯产体形大而具有某种形态颚的中性

    蚁;或习惯产体形小而具有很不相同颚的中性蚁;或者习惯于能同时

    产生两群大小和构造皆很不相同的工蚁;最后一点虽是最难搞清的,

    但是像驱逐蚁的情形一样,最先形成的是一个级进系列,然后由于它

    们的亲本得以生存,这一系列的两极端类型产生的愈来愈多,终至具

    有中间型构造的个体不再产生。

    华莱士和缪勒两位先生曾对同样复杂的例子分别提出了类似的解

    释。华莱士的例子是,马来亚的某些蝶类的雌体,往往表现为两种甚

    或三种明显不同的类型。缪勒所举的是巴西的某些甲壳动物的雄体,

    也有两种大不相同的类型。但这个问题无需在此讨论。

    现在我已经解释了,如我相信的,在同一窝内存在着两种截然分

    明的不育的工蚁,它们不但彼此间,而且与亲本之间都很大的不同,

    这种奇异的事实是怎样发生的。我们可以明白,这种情形的产生对蚁

    类社群有用,正如分工对文明人类有用的原理一样。不过蚁类靠遗传

    的本能和遗传的器官或工具而工作,但人类却依赖所获得的知识和人

    造的器具来工作。但我必须承认,尽管我对自然选择作用深信无疑,

    然而若没有这些中性昆虫的事实,引导我得出这一结论,我决不会料

    到这一原理竟是如此高度地有效。为了证明自然选择作用的力量,同

    时也因为这是我的学说所遇到的最严重的难题,因此我对这种情形讨

    论得稍多,但还很不够。这种情形也十分有趣,因为它证明无论在动

    物里还是在植物里,任何变异量,都是通过积累无数微小的、自发

    的,而且在任何方面都是有利的变异而实现的,而没有训练或习性的

    作用。因为工蚁即不育的雌蚁所特有的习性,无论经历了多么长的时

    期,也不可能影响专事繁殖后代的雄蚁和可育雌蚁。我感到很奇怪,

    为什么迄今没有人用这种中性昆虫的明显实例,去反对众所熟知的拉

    马克所提出的“获得性遗传”的学说。

    摘要

    我已尽力在本章简略地阐明了家养动物的智力性能是变异的,而

    且这些变异是可遗传的。我又力图更简要地阐明本能在自然状态下也

    会发生轻微的变异。本能对任何动物都极为重要,这是无人争辩的。

    因此,在变化的生活条件下,自然选择作用可将任何有用的微小的本

    能上的变异积累到任何程度,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困难。在许多情形

    中,习性或器官使用和不使用可能在起作用。我不敢说本章所举的事

    实大大地加强了我的学说,但是据我判断,却没有任一困难能够摧毁

    我的学说。另一方面,本能也不总是绝对完美无缺的,而是易出错误

    的。尽管动物可以利用其他动物的本能,但没有一种本能是专为其他

    动物的利益而产生的。自然史上的格言“自然界没有飞跃”不但适用

    于身体构造,同样也适用于本能。这句格言可简单明了地解释上述的

    观点,否则便不能解释。所有这些事实都进一步巩固了自然选择的学

    说。

    还有几个有关本能的事实,也加强了这个学说,如亲缘很近的不

    同物种,栖息于世界上相距很远的地方,生活在远不相同的生活条件

    下,却往往保持着几乎相同的本能这一常见的事实。例如,根据遗传

    的原理,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南美洲热带的鸫,会和英国的鸫一样

    的奇特, 用泥来涂抹它们的巢; 为什么非洲和印度的犀鸟

    (Hornbill),具有同样奇异的本能,用泥将树洞封住,把雌鸟关在洞

    内,在封口处留一小孔,以便雄鸟从这里来饲喂雌鸟及孵出的幼鸟;

    为什么北美鹪鹩(Troglodytes)和欧洲的鹪鹩一样,都由雄鸟筑“雄

    巢”来栖息,这是与其他已知的鸟类完全不同的一种习性。最后,这

    也许是不合逻辑的推理,但据我的想象,这种看法会更加令人满意,

    即把这些本能,如幼小的杜鹃把义兄弟挤出巢外、蚂蚁的养奴、姬蜂

    的幼虫寄生在活的毛虫体内等等,不是看做为天赋的或特创的本能,

    而是看做为导致一切生物演进的一个普遍法则——即繁衍、变异,让

    最强者生存或最弱者死亡——的小小的结果。

    [1] 奥地利天才的作曲家。

    第9章 杂种性质

    初始杂交不育性和杂种不育性的区别——不育性的程度,不育性并非绝对普遍,近交对其影响,家养对它的消除——支配杂种不育性的规律——不育性不是一种特别的天赋,而是其他差异的附带产物,它不能通过自然选择而积累——初始杂交不育性和杂种不育性的起因——交互的两型性和三型性——并非所有变种杂交和其混种后代都是可育的——除育性外,杂种和混种的比较——摘要

    博物学者们普遍认为,种间杂交时,便专门赋予了不育的特性,以阻止物种间的混杂。初看起来这种观点似乎很对,因为生活在一起

    的物种若能自由交配,它们之间便几乎不可能有区别。这一问题在许

    多方面对我们都是重要的,特别是因为初始杂交的物种不育性和它们

    的杂种后代的不育性,如我以后要说明的,是不可能通过保留各种程

    度的、连续的、有利的不育性所能获得的。不育性是由亲本物种生殖

    系统中的差异所产生的一种附带的结果。

    在论述这一问题时,往往有两类根本不同的事实被混为一谈,这

    就是: 初始杂交时物种的不育性,以及它们产生的杂种的不育性。

    纯粹的物种当然具有完备的生殖器官,然而当种间杂交时,往往

    不产生后代或产生很少的后代。而杂种则不同,它们的生殖器官在功

    能上是无效的,这可从植物和动物的雌性生殖质的状态上清楚地看

    出,虽然它们生殖器官本身的构造,在显微镜下看来仍是完善的。前

    一种情形中,形成胚胎的雌、雄生殖质都是完善的;在后一种情形

    中,它们不是完全不发育,便是发育不完全。这种区别,在必须考虑

    这两种情形共同的不育原因时,便显得十分重要。由于往往把这两种

    不育看做为一种特别的天赋,超过了我们理解能力的范畴,因此它们

    的区别很可能被忽视了。

    变种,往往被认为是由一个共同的物种传下来的不同形式,不同

    变种间杂交的可育性,以及它们混种后代间杂交的可育性,根据我的

    学说,是与种间不育性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因为它们似乎成为变种

    和物种间一个显著的区别。

    西番莲属植物/“文殊兰属的这个例子却使我联想到另一个奇妙的事实,这便是半边莲属、毛蕊花属、西番莲属的某些物种的植株,易于被不同物种的花粉受精,而同株的花粉却不能使之受精,虽然这些同株花粉是完全可育的,因为它们可使不同株或不同种的植物受精。”

    不育性的程度

    首先来看物种间杂交的不育性和它们的杂种后代的不育性。凯洛

    依德和格特纳这两位忠诚而可敬的观察家,几乎以毕生的精力致力于

    这一问题的研究,凡是读过他们几篇研究报告和专著的,不可能不深

    深感到某种程度的不育性是极为普遍的,凯洛依德并把这一规律普遍

    化了。他列举了十个例子,大部分作者认为属于不同的物种,但他发

    现其中有两种,一起杂交后是相当可育的,于是他以快刀斩乱麻的手

    段,毫不犹豫地把它们列为变种。格特纳也将这一规律同样地普遍化

    了,而他对凯洛依德的十个例子中的完全可育性提出质疑。但是为了

    表明在这些和许多其他的例子中,存在着任何程度的不育性,他不得

    不仔细地统计种子的数目。他总是把两个物种初始杂交所产生的最大

    的种子数以及它们杂种后代产生的最大种子数,与自然状态下两种纯

    粹的亲本种所产生的平均种子数进行比较。但是这导致他产生严重错

    误,原因是: 被杂交的植物必须取掉雄蕊,并且更重要的是必须将其

    隔离,以防止昆虫带来其他植物的花粉。但是格特纳进行实验的植

    物,几乎全是盆栽的,并将其全放在他家的一间房子里。无疑这些做

    法常常会损害植物的可育性。因为对他给出的大约20种已去雄的植

    物,用它们自身的花粉进行人工授精,除了一切难于操作的豆科植物

    外,其中一半植物的可育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而且格特纳对某

    些植物, 如普通红花海绿(Anagallis arvensis) 和蓝花海绿

    (Anagallis corerulea),这些被最杰出的植物学家认为是变种的植

    物,经反复进行杂交,发现它们都是绝对不育的。因此我们便会怀

    疑,是否许多物种杂交时,会像他认为的那样,真的是如此的不育。

    事情确是如此,一方面,各物种杂交不育性程度各不相同,而且

    其间的递变差异是难以觉察的;另一方面,纯种的可育性,是这样地

    容易受到不同环境的影响,以至为了各种实践上的应用,很难说出完

    全可育的终端与不育的开端在何处。关于这一点,我想再也没有比这

    两位最有经验的观察家凯洛依德和格特纳所提出的证据更好的了。他

    们对某些完全一样的类型,却得出了恰恰相反的结论。关于某些可疑

    的类型究竟应列为种还是变种的问题,将我们这两位最杰出的植物学

    家所提出的证据,与不同的杂交工作者根据可育性所提出的证据,或

    同一观察者根据不同年份所作的实验提出的证据加以比较,也是很有

    启发的。可惜因篇幅有限,我在此不能详加说明。由此可以表明,无

    论是不育性还是可育性,都不能明确地区分种和变种。从这方面得来

    的证据越来越少,并且与从其他体质和构造上的差别所得出的证据一

    样地可疑。

    关于杂种在后继世代中的不育性,虽然格特纳谨慎地防止了一些

    杂种与其任一亲本种的杂交,这样把它们培育了六代或七代,其中一

    个甚至到了十代,但是他肯定地说,杂种的可育性从未提高,反而往

    往是大大地降低。对于这种可育性的降低,开始可能注意到的是,当

    杂种的两个亲本种都在构造或体质上具有任何偏差时,便往往以扩增

    的方式传递给后代,并且杂种植物的两性生殖质在某种程度上已受到

    影响。但我相信,在几乎所有这些例子中,育性的降低是由另外一种

    原因,即由于交配亲本的亲缘太近所引起。我已做过很多实验,也搜

    集了大量的事实,表明: 一方面,偶尔与一不同的个体或变种杂交,

    能增强其后代的生活力和育性;另一方面也表明: 亲缘很近的交配能

    使其后代的生活力和育性降低。这一正确的结论,我是无法怀疑的。

    实验者们很少培育出大量的杂种,并由于其亲本种,或其他近缘的杂

    种一般都生长在同一植物园内,所以在开花季节,必须严格地防止昆

    虫的传粉。如果把杂种隔离,则每一世代便会自花授粉。因此便可能

    使它们原本由于起源于杂种而已降低的可育性,受到损害。格特纳反

    复提到的一个引人注意的叙述: 甚至对育性较差的杂种,如果用同类

    杂种的花粉进行人工授粉,尽管由操作常常带来不良影响,但其育性

    有时却明显地得到提高,而且逐代不断地提高。这一叙述加强了我的

    上述信念。在人工授精的过程中,随机取自另一朵花的花粉,同来自

    本朵花的花粉,参与授精的机会是均等的(据我自己的经验,可知如

    此)。因此两朵花的杂交,尽管往往可能是在同一植株上,却由此受到

    影响。此外,无论何时进行复杂的实验,都应该像格特纳那样仔细地

    取掉杂种的雄蕊,这便可以保证每一世代用不同花的花粉杂交,这不

    同的花或是同一植株,或者来自杂种性质相同的另一植株。因此,人

    工授精的杂种的育性代代增高,而与自发地自花受精的结果恰好相

    反,我认为这种奇怪的事实可以解释为,是由于避免了过于近缘杂交

    的结果。

    现在让我们来看第三位最有经验的杂交工作者赫伯特牧师所得的

    结果。他在其结论中强调,有些杂种,和它的纯种亲本的育性一样,

    是完全可育的。有如凯洛依德和格特纳强调不同物种之间存在不同程

    度的不育是普遍的自然法则一样,他实验所用的有些植物与格特纳用

    的完全相同。但他们的结果却不同,我想这部分地可解释为,由于赫

    伯特具有极熟练的园艺技能和一个由他掌握的温室的缘故。在他的许

    多重要的陈述中,在这里我只想举出一项为例,即:“在长叶文殊兰

    (Crinum capense) 的一个荚内的每个胚珠上授以卷叶文殊兰(C.

    revolutum)的花粉,产生了一个在它自然授精情形下我们从未见过的

    植株。”因此,我们在这个例子中,看到了两个不同的物种初始杂交

    时,也会产生完全的或甚至比通常更完全的育性。

    文殊兰属的这个例子却使我联想到另一个奇妙的事实,这便是半

    边莲属、毛蕊花属、西番莲属的某些物种的植株,易于被不同物种的

    花粉受精,而同株的花粉却不能使之受精,虽然这些同株花粉是完全

    可育的,因为它们可使不同株或不同种的植物受精。希得伯朗教授在

    朱顶红属(Hippeastrum)和紫堇属(Corydalis)里,斯科特(Scott)先生

    和缪勒先生在各种兰科植物中,都发现一切植株都具有这种特殊的情

    形。因此,一些物种的某些异常个体,某些物种的所有个体,实际上

    更易杂交,因为这些植株都不容易被同株花粉受精!现举一个例子,一

    种朱顶红(H. aulicum)的一个球茎上有四朵花,赫伯特用它们自己的

    花粉授精了三朵,然后用由三个物种杂交所得的一个复合杂种的花粉

    使第四朵花受精。其结果为:“前三朵花的子房很快就停止生长,几

    天后完全枯萎,而由杂种受精的荚果,则生长旺盛,并迅速达到成

    熟,结出的种子良好,易于生长。”赫伯特先生将类似的实验做了多

    年,所得的结果总是相同。这些例子表明一个物种育性的高低,有时

    取决于何等细微而不可捉摸的原因。

    园艺工作者的试验,虽缺乏科学上的精确性,但也值得注意。众

    所周知, 在天竺葵属、倒挂金钟属(Fuchsia) 、蒲包花属

    (Calceolaria)、矮牵牛属(Petunia)、杜鹃花属等属内的物种之间,

    曾进行过十分复杂方式的杂交,而所产生的这些杂种,有许多都可大

    量结籽。例如赫伯特肯定地说,由两个一般习性大不相同的物种,皱

    叶蒲包花(C. integrifalia)和车前叶蒲包花(C. plantaginea)得到的

    杂种“却完全能够自身繁殖,就像是来自智利山上的一个自然物种一

    样”。我曾苦心探究过杜鹃花属某些复合杂种的育性程度问题。我可

    以确定地说,其中不少是完全可育的。诺布尔(Noble)先生告诉我,他

    曾把小亚细亚杜鹃植物(Rhododendron ponticum)和北美山杜鹃(R.

    catawbiense)的杂种嫁接在他所栽培的砧木上,产生的杂种“可结出

    我们能够想象的大量种子”。杂种若处理得适当,如格特纳所认为的

    那样,则杂种的育性在每一后继世代都会不断地降低,那么这一事实

    必然会引起园艺工作者们的注意。园艺工作者们把同一杂种培植于广

    大的园地上,这才是适当的处理,因为这样便可借昆虫的媒介作用,

    使若干个体间可以彼此自由地交配,从而防止了极近的近亲交配带来

    的有害影响。只要检查一下杜鹃花属的那些较为不育的杂种的花,任

    何人都会立即相信昆虫媒介作用的效力,因为这些花不产生花粉,但

    却会发现在它们的柱头上存在着从其他花带来的大量花粉。

    对动物所进行的仔细实验,远比植物的为少。如果我们的分类系

    统是可靠的,就是说,如果动物各属间的区别像植物各属间的一样明

    显,那么我们便可推论出,在自然系统上区别较大的动物,比植物更

    易杂交。但是我认为,其杂种本身则更加不育。然而应该记住,由于

    没有几种动物在圈养条件下能正常繁殖的,因此便没有很好地进行过

    几个实验。例如,用九种不同种的鸣雀和金丝雀杂交,然而由于这些

    雀没有一种在圈养下能正常生育,所以我们便不可能期望这些鸟之间

    的当代杂交,或它们的杂种是完全可育的。此外,至于较为可育的杂

    种动物在后继世代中的育性问题,我几乎连一个例子也不知道: 由不

    同的亲本同时建立起相同杂种的两个家系,以便避免由过近的杂交引

    起的不良效应。相反,动物的同胞兄妹间的交配在每一世代中却常常

    发生,这却与一切育种家反复不断地告诫的情况相反。在这种情况

    下,杂种固有的不育性会继续提高,这是毫不为奇的。

    尽管我还未听说过任何被充分证实的完全可育的杂种动物的例

    子,但我却有理由相信,凡季那利斯羌鹿(Cervulus vaginalis)和列

    外西羌鹿(Reevesin)之间的杂种,以及东亚雉(Phasianus colchicus)

    和环雉(P. torquatus) 之间的杂种都是完全可育的。奎特伦费吉

    (Quatrefages)说,在巴黎已经证明,两种野蚕(Bombyx cynthia和

    arrindia)的杂种自行交配八代之久仍然可育。最近又有人断言,像野

    兔和家兔这样不同的两个物种,若放在一起也能得到杂种后代,并且

    用后代与任一亲本种交配,亲种后代都是高度可育的。欧洲的普通鹅

    与中国鹅(A. cygnoides)是很不同的两个种,一般都被列为不同的属

    内。然而在英国,它们的杂种与任一亲本种的交配,往往是可育的,

    并且在一个唯一的例子中,杂种间的相互交配是能繁殖的。这是艾顿

    先生的成果,他培育的两只杂种鹅是来自同一父母本的、不同的孵化

    窝别。由这两只杂种鹅,他又育出了一窝八只杂种鹅(是原先纯种鹅的

    孙代)。然而在印度,这些杂种鹅可育性一定更高,因为两个杰出的鉴

    赏者布里斯先生和赫顿大尉告诉我: 印度各地都成群地饲养这种杂种

    鹅,而且养杂种鹅更营利,而纯种亲本鹅已不复存在,可知这些杂种

    鹅必定是高度或完全可育的。

    至于我们的家养动物,不同品种间相互杂交,都是相当可育的。

    然而家养动物中,有许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野生种杂交繁衍而来

    的。根据这一事实,我们便可断言: 要么那些土著的野生亲本种开始

    便可杂交产生完全可育的杂种,要么杂种是在后来家养条件下变为可

    育的。后一种情况首先是由帕拉斯(Pallas)提出的,似乎是最可能

    的,也是难以怀疑的。例如,几乎可以肯定,我们的狗是由好几种野

    生动物繁衍而来的,大概除了南美洲某些土生的家狗,所有的家狗相

    互交配都是相当可育的。但类似的推理使我产生了很大的怀疑: 是否

    这几种野生的物种起初在一起就能正常的繁殖,就能产生相当可育的

    杂种。最近我又获得了一个明确的证据,即印度瘤牛与普通牛杂交的

    后代,互相交配是完全可育的。据吕提梅尔对这两种牛骨骼的观察结

    果,发现有重要的不同。据布里斯观察,它们在习性、声音、体质等

    方面也都不同,所以必须认为这两种牛是真正不同的物种。家猪的两

    个主要的品系情形也与此类似。因此,我们要么必须放弃种间杂交普

    遍不育这一信念,要么必须承认动物种间不育不是一种不可消除的特

    性,而是在家养条件下能够除去的一种特性。

    最后,考虑到动植物种间杂交的所有这些确凿的事实,便可得出

    下面的结论: 物种间杂交的和杂种的某种程度的不育性是一种极普通

    的现象,但另一方面根据我们现在知道的情形,却不能认为这是绝对

    普遍的。

    支配杂种不育性的规律

    我们现在要略加详细地考虑支配初始杂交的和杂种的不育性规

    律。我们的主要目的是想看一看,这些规律是否一定赋予了物种不育

    性,以防止物种间杂交而混淆不清。下面的结论主要是从格特纳可称

    道的植物杂交工作中得出来的。我曾费了不少心思来确定这些结论对

    于动物究竟能适用到什么程度 。尽管我们对杂种动物了解甚少,但我

    惊奇地发现,同样的规律竟是如此普遍地适用于动植物界。

    已经说过,初始杂交的和杂种的可育性程度,都是由零逐渐地变

    化到完全可育的。令人惊奇的是,这种逐渐的变化可由很多奇妙的方

    式表现出来。但是在此我只能给出这些事实的概要。如果把某一科植

    物的花粉置于另一科植物的柱头上,则所产生的影响无异于无机的灰

    尘。从这种绝对不育性为零算起,把不同物种的花粉放于同一属的某

    一物种的柱头上,便会在所结种子的数量上产生一个完整的逐渐变化

    的系列,直到几乎完全可育甚至完全可育。在某些异常的例子中,像

    我们已经看到的,出现超常的育性,即超过了自身花粉授精所产生的

    育性。杂种也是如此,有些杂种,即使用其纯种亲本的花粉,也从未

    产生过,而且大概也决不会产生一颗可育的种子。但在有些例子中,

    却可以看出可育性的最初痕迹,若授以纯种亲本的花粉,便可使这朵

    杂种的花比未经如此授粉的花凋谢得早些。众所周知,花的早谢是初

    期受精的一种征兆。我们有从这种自交极度不育性的杂种起,到产生

    愈来愈多种子的,直到完全可育杂种的各种事例。

    凡是很难杂交又很难产生后代的两个物种,一旦产生杂种,则杂

    种一般是很不育的。有两种事实: 种间难于杂交和产生的杂种不育,

    一般被混为一谈,但这两者之间的平行性绝不是严格的。对此我有许

    多例子,如毛蕊花属,两个纯粹物种间的杂交异常容易,并可产生大

    量杂种后代,然而这些杂种是显著不育的。与此相反,有些物种之间

    很少能够杂交,或者极难杂交,但若一旦产生了杂种,杂种却非常可

    育。甚至在同一属内,例如在石竹属(Dianthus)内,这两种相反的情

    形都同时存在。

    无论是初始杂交的可育性还是杂种的可育性,比之纯种的可育

    性,更易受不良条件的影响。但是初始杂交的可育性本身也是可变

    的,因为当相同的两个物种在同样的环境下杂交,其可育的程度并非

    总是相同,这部分地取决于随机选取的用于做试验的个体的体质。对

    于杂种也是如此,同一蒴果的种子,在同样条件下培育出的几个个

    体,它们的育性程度往往变化很大。

    分类系统上的亲缘关系一词,是指物种之间在构造上和体质上的

    总体相似性。物种间杂交的和由它们产生的杂种的育性,主要是由它

    们分类系统上的亲缘关系决定的。一切被分类学家列为不同科的物种

    之间,从来不会产生杂种;反之,亲缘关系极近的物种间一般说来容

    易得到杂种,这便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分类系统上的亲缘关系

    和杂交的难易性之间的一致性,并非绝对是严格的。可以举出许多例

    子来说明,非常近缘的物种间不能杂交,或极难杂交;反之,很不同

    的物种间却容易杂交。在同一科内,也许在同一属内,如石竹属内,

    许多物种间却极易杂交。而另外一属,如麦瓶草属(Silene)内,在极

    其接近的种间杂交,虽经不懈地努力,却未产生一个杂种。甚至在同

    一属内,也会遇到同样不同的情形,例如烟草属(Nicotiana)的许多物

    种几乎比其他任何属的物种之间更易杂交;然而格特纳却发现智利尖

    叶烟草,虽并非是特别不同的一个物种,却极难杂交,曾用烟草属的

    八个物种的花粉试验,皆未使其受精;也不能使其他物种受精。类似

    的事实还可以举出很多。

    对任何可识别的性状,没有人能指出,究竟什么样的差异类型或

    多么大的差异量,才能足以防止两物种间的杂交。但却可以发现,习

    性和一般表型差异很大,而且花的各部分,甚至花粉、果实、子叶等

    都极其显著不同的植物,是能够杂交的。一年生和多年生植物,落叶

    和常绿植物,生长在不同地点而且适应于极其不同气候的植物,也常

    常是容易杂交的。

    两物种间的互交,我解释为这种情形: 例如,先以母驴和公马杂

    交,再用母马与公驴杂交,于是便说这两个物种已经互交了。进行互

    交的难易性上,常常可能存在着极大的差异。这类情形十分重要,因

    为它们可以证明,任何两个物种的杂交能力,往往和它们在系统上的

    亲缘关系完全无关,也就是说,除了它们生殖系统上的差异外,与它

    们构造上或体质上的任何差异无关。相同两个物种间的互交结果不

    同,凯洛依德很早以前就发现了。现举一例,长筒紫茉莉(Mirabilis

    longi flora)的花粉很容易使紫茉莉(M. jalapa)受精,而且所产生的

    杂种是充分可育的。但是,凯洛依德用了八年时间作了200多次反交,

    企图用紫茉莉的花粉使长筒紫茉莉受精,却彻底失败了。还可以举多

    个同样显著的例子。瑟伦(Thuret)在某些海藻,即墨角藻属(Fuci)

    里,曾观察到同样的事实。另外,格特纳发现,互交的难易程度不同

    是极为普遍的。他甚至在亲缘很近的植物, 如一年生紫罗兰

    (Matthiola annua)和无毛紫罗兰(M. glabra),被许多植物学家认为

    仅是不同变种的植物之间,也曾观察到这种情形。还有一个值得注意

    的事实,便是由互交产生的杂种,尽管是由两个完全相同的物种合成

    的,不过是一个物种先作为父本而后作为母本而已,虽然它们在外部

    性状上很少有差异,然而在育性上一般都有差异,有时差异还很大。

    由格特纳的工作还可得出几条其他奇妙的规律。例如,有些物种

    具有特别能与其他物种杂交的能力;而同属中另一些物种却具有特别

    能使它们的杂种后代与它们相像的能力;但是这两种能力不一定总伴

    随在一起。有的杂种,不具有通常的双亲的中间性状,而总是与其中

    的一个亲本十分相像;而且这类杂种,虽在外表上极像它们纯粹的亲

    本种,但除了极少数例外,都是极端不育的。此外,在那些通常具有

    双亲中间构造的杂种之间,有时也会产生出一些例外的和异常的个

    体,它们与纯粹的亲本种之一十分相像;而且这些杂种几乎总是完全

    不育的。这些事实表明,一个杂种的育性可能完全与它和任一纯粹亲

    本外表的相似性无关。

    现在综合考虑上述的几个支配初始杂交的和杂种可育性的规律,

    我们便会看到,凡被认为是真正不同的物种之间进行杂交时,它们的

    育性是由零逐渐变化到完全可育,或在某些条件下,甚至超过完全可

    育;它们的育性,除了很易受到环境条件优劣的影响外,本身也是可

    变的;育性的程度,无论是在初始杂交中还是在由此杂交所产生的杂

    种中,绝不会总是相同的;杂种的育性,和它们在外观上与任一亲本

    的相似程度无关;最后,任何两物种初始杂交的难易程度,并非总是

    决定于它们系统上的亲缘关系或彼此相似的程度。最后这一点是,两

    个物种互交的结果常常不同;因为把一个物种或另一物种作为父本或

    母本,在杂交的难易上,一般都有差别。此外,有时存在着很大的差

    别。此外,互交所产生的杂种往往在育性上也各不相同。

    那么,这些复杂而奇妙的规律是否表明了赋予物种的不育性,只

    是为了阻止它们在自然界中变成混淆不分吗?我认为没有。因为假若避

    免物种混为一体对各物种都是同等重要的话,那么为什么各种不同物

    种之间杂交,所产生的不育程度的差别会如此之大呢?为什么同一物种

    的个体间,可育的程度还会是可变的呢?为什么一些易于杂交的物种,

    杂交产生的杂种却极为不育;而另一些物种极难杂交,却产生完全可

    育的杂种呢?为什么同样两个物种之间互交的结果会常常有如此之大的

    不同呢?甚至还可以问,为什么还允许杂种产生呢?既然赋予物种产生

    杂种的特殊的能力,而又要通过不同程度的不育,制止杂种进一步繁

    殖,并且这种不育程度又与杂种亲本初始杂交的难易程度并无多大的

    关系,这似乎是一种奇怪的安排。

    相反,上述的规律和事实,据我看来,却清楚地表明,初始杂交

    的和杂种的不育性,仅是附随于,或者取决于它们的生殖系统中未知

    的差异。这种差异具有如此特殊的和严格限定的性质,以至在同样的

    两个物种的互交中,一物种的雄性生殖质,虽然能完全地作用于另一

    物种的雌性生殖质,但反过来却不能起作用。最好通过一个例子,才

    能较充分地解释我所谓的不育性是其他差异所附属的,而不是特赋的

    一种性质。例如,一种植物能够嫁接或芽接到另一种植物上,这对于

    它们在自然状态下的生存并不重要。我敢断定没有一个人会设想,这

    种能力是特赋的一种性质,但却会承认这是由这两种植物生长律上的

    差异而产生的。有时从树木生长的速率、木质硬度、树液流动周期以

    及树液性质等上的不同,我们可以知道为什么一种植物不能嫁接在另

    一种植物上的原因,但是在很多情形下,我们却说不出任何原因来。

    两种植物,并不会因它们大小差异悬殊,或一个是木本而另一个是草

    本,或一个是常绿的而另一个是落叶的,以及所适应的气候极不相

    同,便能够永远阻止它们嫁接在一起。和杂交的情况一样,嫁接的能

    力也是受系统上的亲缘关系所限制的,因为还没有人能够将属于十分

    不同科的树嫁接成功的。而相反,亲缘接近的物种,以及同一种的不

    同变种,虽不一定统统能够,但常常能够嫁接成功。但与杂交一样,

    这种能力决不会完全由系统上的亲缘关系所决定。尽管对同一科内许

    多不同属的植物已经嫁接成功,但在另一些情况下,同一属内一些不

    同的物种,却不能彼此嫁接。例如,梨树嫁接到不同属的榅桲树上,

    反比嫁接到同一属的苹果树上容易得多。甚至梨树的不同变种,嫁接

    于榅桲树上的难易程度也不相同。杏和桃树的不同变种在某些李子树

    的变种上的嫁接,也是如此。

    格特纳发现,同样两个物种的不同个体杂交,其结果有时也会有

    很大的不同;塞奇雷特(Sageret)相信,对于同样两个物种的不同个体

    的嫁接,也是如此。正如在互交中,两种杂交的难易程度常常很不相

    同;有时在相互嫁接中也是这样。例如,普通鹅莓(Gooseberry)不能

    嫁接在红酸莓上;而红酸莓,虽然困难,但却能够嫁接于普通鹅莓

    上。

    我们已经知道,生殖器官不健全的杂种的不育和生殖器官健全的

    两个纯种之间难于杂交的不育,是两回事,然而这两类不同的情况,

    却在很大程度上是类似的。在嫁接中也有类似的情况,索因(Thouin)

    发现刺槐属(Robinia)的三个物种,在本根上可大量结籽,它们若嫁接

    于第四种刺槐上,也不太难,但由此却不能结籽。相反,花楸属

    (Sorbus)的某些物种,若被嫁接于别种花楸树上时,结的果实是本根

    上的两倍。这一事实使我们想到了朱顶红、西番莲等属的不寻常的情

    形,这些植物由不同物种的花粉受精所结的种子,要比由本株花粉受

    精所结的种子,多得多。

    由此可见,虽然枝干愈合的嫁接和雌雄生殖质的结合,在生殖作

    用上存在着明显而巨大的差别,但由不同物种嫁接和杂交所得的结

    果,却大致类似。既然我们把支配树木嫁接难易的奇异而复杂的规

    律,认为是伴随于它们营养系统间的一些未知差异而产生的,那么我

    们就应当相信,决定初始杂交难易更复杂的规律是伴随着它们生殖系

    统间的一些未知的差异而产生的。在这两个系统中的差异,如所预料

    的,在一定程度上是遵循分类系统上的亲缘关系法则的。系统的亲缘

    关系,可用来表明一切生物之间各种相似和相异的情况。这些事实似

    乎都没有表明,不同物种杂交或嫁接上困难的大小,是一种特别的天

    赋;虽然在杂交中,这种困难对物种形态的维持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

    义,而在嫁接的情况下,这种困难对它们的生存利益并不重要。

    初始杂交不育性和杂种不育性的起因

    在过去一个时期,我曾和其他人一样,以为初始杂交以及杂种的

    不育性,可能是通过自然选择作用把可育性的程度逐渐减低而慢慢获

    得的;并以为轻微的育性减低,像任何其他变异一样,在一个变种的

    某些个体和另一变种的某些个体杂交时,能自发地产生。现在看来,

    情况并非如此。对两个变种或初始种,若能使它们彼此不混杂,显然

    对它们都是有利的。根据同样原理,人们若对两个变种同时选择时,

    就应该把它们隔离。第一,可以看出,栖息在不同地域的物种间杂

    交,往往是不育的;那么,使这些隔离的物种相互杂交而不育,对这

    些物种显然没有什么利益可言。因而,杂交不育不可能通过自然选择

    而产生。这也许表明了,如果一个动物与某一同胞种可以产生不育,

    那么它必然与其他物种也会产生不育。第二,在互交中,第一种生物

    的雄性生殖质对第二种生物完全不起作用,而与此同时,第二种生物

    的雄性生殖质却能使第一种生物大量受精,这种情形既违反特创论又

    违反自然选择的学说,因为生殖系统这种奇异的状态,对双方生物几

    乎都没有任何利益。

    在认为自然选择可能在使物种彼此不育方面起作用时,便会发

    现,其最大的难点在于从轻微减少的不育性到完全不育性之间,还应

    存在着许多逐渐演化的步骤。一个初期种,当与它的亲本种或某一其

    他变种杂交时,如果使其具有某种轻微程度的不育,那么便可认为这

    对一个初期种是有利的,因为这样便可少产生一些不纯的和退化的后

    代,以减少它们的血统与正在形成过程中的新种相混合。但是,谁要

    是不怕麻烦来思考这些步骤,即从最初程度的不育性,通过自然选择

    而逐渐提高,达到许多种共同具有的,以及已分化为不同属和不同科

    的物种所具有的高度不育性,他便会发现这一问题是异乎寻常的复

    杂。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认为通过自然选择作用似乎不可能产生不

    育。现以任何两个物种杂交可产生少数不育的后代为例,偶然赋予一

    些个体稍微高一些的不育性,并由此向完全不育逼近了一小步,这对

    于那些个体的生存究竟有什么好处呢?如果认为自然选择的学说在此可

    起作用的话,那么这种提高必定在许多物种里会不断地发生,因为许

    多物种彼此是相当不育的。至于不育的中性昆虫,我们有理由相信,

    它们在构造和育性上的变异是通过自然选择作用慢慢地积累起来的,

    由此使该社群间接地获得比同种其他社群更大的优势。但是一个不营

    社群生活的动物与其他某一变种杂交,若使它稍微不育,那么它本身

    由此并没有获得任何利益,也不会间接地给同一变种的其他个体带来

    什么好处,而使它们更能够保存下来。

    但是,没有必要再详细地讨论这一问题了,因为对于植物,我们

    已经确凿地证明: 杂交物种的不育性必定是由与自然选择无关的某种

    原理引起的。格特纳和凯洛依德业已证明,在含有许多物种的属内,

    不同物种间杂交,根据结子的数量,可形成一个由逐渐变小直到不结

    一粒种子的系列,但后者可受某些其他物种花粉的影响,使其子房膨

    大起来。很显然,要选择比那些业已不结子的个体更为不育的个体,

    是不可能的。因此,这种极端的不育性,只是影响了胚胎,因而是不

    可能通过选择作用获得的。而且由于支配各种不育程度的规律在动植

    物界是如此一致,所以我们便可推断不育性的起因,无论它是什么,

    在一切情形下,都是相同的或近乎相同的。

    现在我们来较仔细地探讨一下物种之间所存在的,那些可引起初

    始杂交和杂种不育的差异之可能的性质。在初始杂交中,显然有好几

    种原因,决定着杂交和获得后代的难易程度。有时由于雄性生殖质的

    一种天然因素,使其不可能达到胚珠。例如具有太长雌蕊的植物,使

    花粉管不能到达子房,就是如此。也已经观察到,当把一物种的花粉

    放在另一远缘物种的柱头上时,虽然花粉管可以伸出,但不能穿透柱

    头表层。此外,雄性生殖质虽可到达雌性的生殖质,但却不能使胚胎

    发育。瑟伦对墨角藻所做的实验,似乎也有这种情形。这类事实和为

    什么某些树不能嫁接在另一些树上一样,不可能给以解释。最后一种

    情况是,胚胎可能发育,然后早期死亡。这一情况还未引起足够的注

    意,但根据在雉和家鸡的杂交上颇有经验的休伊特(Hewett)先生告诉

    我他所作的观察。我相信胚胎早期死亡,是初始杂交不育的一个十分

    常见的原因。最近萨尔特(Salter)先生给出了他的一个实验结果,由

    鸡属三个不同的种和它们的杂种之间的各种杂交产生了约500枚卵,其

    中大多数都已受精。其中大部分受精卵,要么其胚胎发育到中途死

    亡,要么虽发育接近成熟,而雏鸡不能啄破卵壳。在孵出的雏鸡中,

    在最初几天或最迟到几个星期内死亡的便占4/5以上。“没有任何明显

    的原因,虽然只是由于生命力的缘故”。因此,由这500枚卵中,只育

    成了12只鸡。对于植物,杂交的胚胎往往会以同样的方式夭折。至少

    已经知道,由很不同的物种产生的杂种,有时是衰弱和矮小的,而且

    会早期死亡。关于这类事实,马克斯·威丘拉(Max Wichura)最近提供

    了杂种卵的一些显著的例子。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孤雌生殖的某些情

    况。未受精的蚕娥的卵,其胚胎像不同物种杂交的胚胎一样,在早期

    发育后随即死亡。在没有了解这些事实以前,我一直不愿相信杂种的

    胚胎常会早期死亡,因为杂种一旦产生,如我们看到的骡子的一般情

    形一样,往往是健壮而长寿的。然而杂种在它出生前后,所在的环境

    有所不同,若出生和生长在双亲生活的地方,其环境条件往往对它们

    是适宜的。但是,一个杂种只有一半的属性和体质是来自母本的。因

    此在出生之前,还在母本的子宫内,或在母本所产生的卵或种子内被

    养育的时候,可能已处于不适宜的条件之下,于是就易于在早期夭

    折。尤其是一切极其幼小的生物,对于有害的或不正常的生活状态,

    是极其敏感的。但是总的看来,胚体早夭的原因,更可能在于原先受

    精作用中的某些缺陷,致使胚胎不能完全发育,这比它此后所处的环

    境条件更为重要。

    至于两性生殖质发育不完全的杂种之不育性,情况则颇为不同。

    我曾不止一次地列举大量事实,以说明动植物若离开它们的自然条

    件,它们的生殖系统便极易受到严重的影响。实际上这也是动物驯化

    的一个极大的障碍。在由此诱发的不育性和杂种的不育性之间,有许

    多相似之点。在这两种情况中,不育性和一般的健康状况无关,而且

    不育的个体往往长得硕大或极为茂盛。在这两种情形中,不育性的程

    度都不同,一般情况下雄性生殖质最易受到影响,但有时也有雌性生

    殖质受影响更大的。此外,在这两种情形中,这种不育的倾向在一定

    程度上与物种在系统上的亲缘关系有关,因为,由同样异常的条件可

    使整个类群的动物或植物全部变为不育;并且整个类群的物种都有产

    生不育杂种的倾向。另一方面,有时一个类群中的一个物种可以抵抗

    巨大的环境条件变化,而不影响其育性;并且在一个类群中,亦有某

    些物种会产生异常能育的杂种。若未经试验,没有人可以断定,任何

    一种特定的动物能否在圈养状态下繁殖,或任何一种外来植物在栽培

    条件下能否正常结子。也没有人在未做试验前可以断定,同一属的任

    何两个物种杂交后,是否会产生或多或少不育的杂种。最后,若生物

    连续数代都处于非正常的环境条件下,那么这些生物就易产生变异。

    它们的生殖系统已受到特别的影响似乎是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之

    一,虽然它在此的影响不如对在不育发生时的影响大。对于杂种也是

    一样,因为,如每一个实验工作者所观察的,它们的后代在后继的世

    代中也很易发生变异。

    由此可知,当生物处于新的异常条件下时,当由两个物种勉强地

    杂交产生杂种时,生殖系统都以很相似的方式蒙受影响,而与一般的

    健康状态无关。在前一种情况下,生物的生活条件受到了扰乱,虽然

    往往影响很小,使我们不可觉察;在后一种情况下,外界条件虽保持

    不变,但由于杂种是由两种不同的构造、体质以及生殖系统混合而成

    的,所以其体制受到了扰乱。由于杂种是由两个不同体制组合而成

    的,因此在其发育上,周期性活动上,以及不同部分和器官对另一体

    制的部分和器官或对生活条件的相互关系上,不产生某种扰乱是几乎

    不可能的。如果杂种间可自行交配生殖,它们便可把同样组合的体制

    一代一代地传递给它们的后代。因此,它们的不育性,虽然有某种程

    度的变化,但不会消失,甚至还有增高的倾向,这是不足为奇的。不

    育性的提高,如以前解释的,是由于过近的近亲繁殖所引起的普遍后

    果。上述的杂种不育性是由两种体质合二为一所引起的观点,受到了

    马·威丘拉的大力支持。

    然而,必须承认,依据上述的或其他的观点,我还无法理解有关

    不育性的一些事实。例如,互交产生的杂种,其育性并不相等;或

    如,偶然地或例外地与任一亲本种极为相似的杂种,其不育性却有所

    增高。我不敢说上述的论点已接触到问题的根源。为什么一种生物在

    异常的条件下会变得不育?对此还不能提出任何解释。我前边企图说明

    的,只不过是在两种情形中的某些类似之点,不育性就是其共同的结

    果,只不过在一种情形中是由于生活条件的扰乱引起的,在另一种情

    形中,是由于二种体制组合为一的扰乱而引起的。

    同样的平行现象也适用于类似的、但却很不相同的一些事实。生

    活条件的轻微变化,对于所有的生物都是有利的,这是一种古老而近

    乎普遍的信念,它是建立于大量的证据上,我在别处已给出了相关证

    据。我们知道农民和园丁就是这样做的,他们常常把不同土壤和不同

    地方的种子及块茎之类,相互交换,然后再换回来。在动物病后恢复

    的过程中,几乎任何生活习性上的变化,对于它们都会带来很大的利

    益。此外,无论是对于植物还是动物,都有最明确的证据表明,同一

    物种内具有一定程度差异的个体间的杂交,可使后代的生命力和育性

    增强;与此相反,最近的亲属之间连续数代的近交,即是生活条件保

    持不变,几乎总是引起身体变小,衰弱或不育。

    因此,一方面,生活条件的稍微改变对一切生物都会带来益处,

    而另一方面,轻微的杂交,即经历稍微不同的生活条件的,或已有微

    小变异的同一物种的雌雄个体之间的杂交,会增强后代的生命力和育

    性。但是,像我们已经看到的,凡是长期习惯于自然状态下某种一致

    的环境的生物,一旦处于变化十分大的环境时,如在圈养下,便常常

    变得不大生育。而且我们还知道,两种类型的生物,如果血缘上相差

    很远,或具有种级差异时,则杂交产生的杂种,几乎总会具有某种程

    度的不育。我充分相信,这种双重的平行关系,绝非是出于偶然,也

    绝非是一种错觉。凡是能够解释,为什么大象和许多其他动物在它们

    本地若只是在不完全圈养的条件下,便不能繁殖,那么他便自然可以

    解释,杂种为什么如此普遍不育的根本原因;同时也能够解释,为什

    么常常处于新的和不一致的条件下的某些家养动物的品种在杂交时却

    相当可育。虽然它们是由不同的物种传下来的,而这些物种在最初杂

    交时,大概可能是不育的。上述二组平行的事实似乎由某种共同的未

    知的纽带联结在一起,这种纽带在本质上是和生命的原理有关的。根

    据斯宾塞(Spencer)先生说的,这一原理是,生命决定于或存在于各种

    力量的不断作用和反作用,这些力量在整个自然界中,总是趋向于平

    衡的;当任何变化轻微地扰乱了这一平衡时,生命力便会有增强作

    用。

    交互的两型性和三型性

    这里对此问题进行简要讨论,便会发现对杂种性质的理解将有所

    补益。属于不同目的若干植物,表现出两种类型,即两型性,它们数

    量大体相等,并且除生殖器官外,没有任何不同;一种类型的雌蕊

    长、雄蕊短,另一种类型雄蕊长、雌蕊短;而且两种类型的花粉粒的

    大小也不同。至于三型性植物,在雌蕊和雄蕊的长短上、花粉粒的大

    小和颜色上以及在其他方面也有三种不同的类型;并且每一类型都有

    两组雄蕊,所以三种类型共有六组雄蕊和三种雌蕊。这些器官彼此在

    长度上是如此匀称,两种类型的一半雄蕊与第三种类型的雌蕊的高度

    恰好相同。我曾已阐明,也已被其他观察者所证实,要使这些植物得

    到充分的可育,那么用一种类型对应高度的雄蕊上的花粉对另一种类

    型的柱头授精是必要的。所以对于二型性的物种,有两种结合,是合

    理的,是充分可育的。而另两种结合,是不合理的,是多少不育的。

    对于三型性物种,则有6种结合是合理的,即充分可育的;而有12种结

    合是不合理的,即多少不育的。

    若各种不同的二型性和三型性植物进行不合理的授粉时,即用与

    雌蕊高度不相配的雄蕊上的花粉授粉时,便可以观察到其不育性的程

    度变化很大,一直到绝对的、完全的不育;恰好与不同物种杂交中的

    情形相同。由于在后一种情形中,不育的程度决定于生活条件的适宜

    程度,因此我认为对于不合理的结合,也是如此。众所周知,若将不

    同物种的花粉放于一花的柱头上,随后,甚至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后,把自身的花粉再放到这个柱头上,它的作用优势是如此强有力,

    通常可以歼灭外来花粉的作用。这也适于同一物种的不同类型的花

    粉。当把合适的花粉和不合适的花粉放在同一柱头上时,前者比后者

    具有更强大的优势。我通过对好几朵花的授粉以确证这一点,首先进

    行不合适的授粉,24小时后,再用一个具有特殊颜色的变种的花粉,

    进行合适的授粉,结果所有的秧苗都表现为与其类似的颜色。这表

    明,合适的花粉,尽管在24小时之后才施用,仍能完全破坏或阻止先

    前施用的不合适花粉的作用。又如相同的两个物种进行互交,有时可

    得到很不同的结果,三型性植物也产生同样的情况。例如,紫色千屈

    菜(Lythrum salicaria)的中花柱类型,用短花柱类型的长雄蕊上的花

    粉进行不合适授粉,却极易受精,而且可产生许多种子。但是当用中

    花柱类型的长雄蕊上的花粉来使短花柱类型的植株受精时,却完全不

    能产生种子。

    在所有这些方面,以及在还可补充的其他方面,同一物种的不同

    类型间的不合适结合,表现的方式与两种不同物种杂交中的情况完全

    相同。这使我对由几种不合适的结合产生的许多幼苗,仔细地观察了

    四年。其主要结果是,这些称为不合适的植株,都不是充分可育的。

    我们能够由二型性的物种培育出长花柱型和短花柱型的不合适的植

    物,也可由三型性的植物培养出所有三种不合适的类型。培育出的这

    些类型都能够以合适的方式很好地彼此结合。若做到了这一点时,那

    么这些植物所产生的种子便不可能比它们双亲在合适受精时所产生的

    种子多,便显然可以理解了。但情况并非如此,这些植株都具有不同

    程度的不育;有些是如此极端的和无法矫正的不育,以至在四年中未

    曾产生过一粒种子,甚至一个空蒴。当这些不合适的植株,彼此进行

    合适地结合时,它们的不育性完全与杂种相互杂交时杂种的不育性,

    是严格一致的。从一方面来看,若一杂种与任一纯亲本种杂交,其不

    育性往往大为降低;若一种不合适的植株同一种合适植株受精,其结

    果也是如此。像杂种的不育性与它的两个亲本种初始杂交的难易性并

    非总是平行的一样,某些不合适的植物具有不寻常大的不育性,但产

    生它们的那一种结合的不育性却不一定很大。来自同一蒴果的杂种之

    间的不育性程度存在着固有的差异,对不合适的植物,显然也是如

    此。最后,许多杂种花繁而持久,而其他的不育性较大的杂种,不但

    开花很少,而且格外弱小,各种两型性和三型性的不合适后代,也产

    生完全相似的情形。

    总之,在“不合适”植物和杂种之间,无论在性状上还是在行为

    上都极为相同。即使认为“不合适”的植物就是杂种,也并非过分,

    只不过这样的杂种,是由同一种内的某些类型的不适当的结合而产生

    的,而普通杂种是由所谓的不同物种间不适当的结合产生的。我们也

    已看到,在初始不合适的结合与不同物种初始杂交之间,在各个方面

    都存在着密切的类似性。这一点,通过一个例子,也许会更加清楚;

    我们可假设,有一位植物学家发现了三型性紫色千屈菜的长花柱类

    型,有两个很显著的变种(实际确实如此),并决定用杂交的方法,来

    确定它们是否是不同的物种。那么他也许会发现,它们所产生的种子

    大约只有正常数量的1/5,并且在上述的其他方面表现出,好像是两个

    不同的物种。但是要肯定此情况,他还应当把假设杂交的种子培育为

    植株,那么他便会发现,这些植株矮小得可怜并极其不育,而且在其

    他各方面表现得与普通杂种相同。于是他便会坚决认为,根据一般的

    标准,已经确实证明了这两个变种,与世界上任一物种一样,是真正

    的不同物种。然而,他却完全错了。

    上述的关于两型性和三型性植物的事实都很重要,因为第一,它

    们向我们表明,对初始杂交以及杂种育性下降的生理测验,不能作为

    区别物种的可靠标准;第二,因为我们可以断定,存在着某种未知的

    纽带,把不合适结合的不育性与它们不合适后代的不育性连接起来,

    而且使我们把同样的观点引申到初始杂交和杂种的不育性上;第三,

    依我看,这一点似乎特别重要,因为我们知道,同一物种可能存在着

    两种或三种不同的类型,从它们与外界环境的关系上来看,无论是在

    构造上,还是在体质上,都没有什么不同之处,然而若以某些方式结

    合,则是不育的。因为我们必定还记得,不育的产生,就是由于相同

    类型个体的雌雄生殖结合的结果,如两个长花柱类型植株的雌雄生殖

    质的结合;而可育的产生,却是两个不同类型个体的雌雄生殖质,特

    定结合的结果。因此,这种情形初看起来,似乎与同种个体的一般结

    合以及不同物种杂交中的情况,恰好相反。然而是否真的如此,值得

    怀疑,但对此含糊不清的问题,我不想再加详述。

    然而从对两型性和三型性植物的分析,我们可以推断,不同物种

    杂交的不育性和它们杂种子代的不育性,可能只决定于两性生殖质的

    性质,而与它们构造上和一般体质上的任何差异无关。通过对互交的

    分析,也可使我们得出同样的结论。在互交中,一个物种的雄性不

    能,或很难与第二个物种的雌性杂交,而其相反的杂交却极易进行。

    那位卓越的观察家格特纳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种间杂交的不育性,

    仅仅是由于它们生殖系统上的差异所引起的。

    并非所有变种杂交和其混种后代都是可育的

    由于无可辩驳的论证,使我们必须承认,在种和变种之间一定存

    在着某种本质上的区别。因为变种,无论彼此在外表上差异有多大,

    却十分容易杂交,并可产生完全可育的后代。除了即将要讲的几个例

    外,我充分相信这是规律。但是,还有一些难点笼罩着这一问题,因

    为面对着自然状态下产生的变种,当向来被认为是变种的两种生物在

    一起时,若发现任何程度的不育,大多数博物学家便立即把它们列为

    物种了。例如,红色和蓝色两种蘩萎(Pimpernel),大多数植物学家认

    为是变种,据格特纳说,它们之间的杂交是相当不育的。于是他便将

    其列为无可置疑的物种。若我们照此循环论证下去,势必承认自然状

    态下所形成的一切变种都是可育的了。

    现在我们回到家养状态下所产生的,或假设是在家养下产生的一

    些变种,我们仍有一些疑点。因为,譬如谈到某些南美洲土著家狗与

    欧洲狗不易交配时,人人都会这样解释,因为这些狗本来就是由不同

    的土著种传下来的,这可能是一真实的解释。然而许多家养的品种,

    尽管外表上彼此差异很大,却是完全可育的,例如鸽子的许多品种,

    或甘蓝的许多品种,便是显著的事实;尤其是当我们想到,有那么多

    的物种,虽彼此极为相像,但相互杂交时,却都是极其不育的。然而

    通过下面几点分析,便可知道家养变种的育性并不那么出人意料。首

    先,可以看出,两物种外表的差异量并不是它们彼此不育程度的可靠

    指标,所以对于变种的情形,外表的差异也不是可靠的指标。对于物

    种,其原因肯定完全在于它们生殖机构上的差异。改变家养动物和栽

    培植物的环境条件,能够引起相互不育的生殖系统的变化,却是很

    小。这使我们有理由承认与此正好相反的帕拉斯(Pallas)的学说,即

    家养环境一般具有可以消除不育的倾向。因此,在自然状态下杂交也

    许具有某种程度不育的物种,它们的家养后代的交配,却会变为完全

    可育的。对于植物,栽培避免了不同物种之间产生不育的倾向,但在

    已经提过的若干确实有据的例子里,某些植物却受到相反方式的影

    响,因为它们已变为自交不育,同时却仍然保留着能使其他物种受

    精,或能被其他物种受精的能力。如果我们接受帕拉斯的经过长期连

    续的家养便可消除不育性的学说(实际上这是很难否定的),那么,类

    似的长期一致的环境也可诱发不育性的倾向便成为极不可能的了,尽

    管在某些情形下,具有特殊体质的物种,偶尔也会因此产生不育性。

    于是我相信我们能理解,为何家养的动物中,没有产生彼此不育的变

    种;为何植物中,如我即将谈到的,只见到极少数这种情形。

    据我看来,该问题中真正的困难,似乎还不是为什么家养变种在

    杂交时没有变为彼此不育,而是自然变种经过长久的变异,一旦足以

    成为物种时,为什么不育性竟发生得这么普遍。我们还远远不知道其

    真正的原因,但是,当我们看到我们对生殖系统的正常作用和异常作

    用还是如此的一无所知时,便不足为奇了。但是我们可以想象,自然

    物种由于要同无数的竞争者进行生存斗争,长期处于比家养变种更为

    一致的环境中,这便使两者的结果大不相同。因为我们知道,野生动

    植物,当离开它们的自然环境而让其处于人工条件下时,便会普遍使

    其变为不育的;而且一直生活在自然环境下的生物,它们的生殖功能

    对于非自然的杂交所产生的影响,可能也是极为敏感的。而已经驯化

    了的生物则不同,如由它们在家养下仅有的事实所显示的那样,它们

    对生活条件的变化已经不那么高度敏感了,而且现在普遍可以抵抗反

    复变化的环境条件,而不降低其可育性。并且可以预计家养条件下产

    生的变种,在与家养条件下起源的其他变种杂交时,它们的生殖力很

    少会受到这种杂交作用的有害影响。

    至今我还没有说到,同一物种的变种之间杂交似乎总是可育的问

    题。但是在下面将要简述的几个例子中,某种程度不育性存在的证据

    是无可置疑的。这种证据至少和我们相信的在许多物种中的不育性的

    证据一样有效。这些证据也是反对者所提出来的,他们在其全部例子

    中,把可育性和不育性作为区分物种的可靠标准。格特纳把矮秆黄籽

    粒玉米和高秆红籽粒玉米在他的植物园内种植了数年,并且相距很

    近。尽管这两种植物都是雌雄异花,但它们之间从未发生过杂交。于

    是他便用一种玉米的花粉对另一种玉米的13个花穗授粉,结果只有一

    个果穗结籽,而且只结了5颗籽粒。由于这些植物是雌雄异花,那么在

    这种情形下的人工授粉便不可能产生损害。我相信没有人会怀疑,这

    两个玉米的变种是属于不同的物种;而更重要的是要看到,这样培育

    的杂种本身是完全可育的;因此,就连格特纳也不敢贸然认为这两个

    变种就是不同的物种。

    别沙连格(Buzareingues)曾对三个葫芦的变种进行杂交,葫芦与

    玉米一样是雌雄异花。他断定,相互受精的难易程度是由它们之间的

    差异程度决定的,差异愈大则愈不易受精。我不知道这些实验的可信

    性如何,但是塞奇雷特主要根据不育性试验的分类方法,把实验的这

    几种葫芦都列为变种,而且劳丁(Naudin)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下面的情形更加值得注意,虽然初看似乎难以置信。但是,这却

    是最优秀的观察家和极其坚决的反对者格特纳先生,用了多年的时

    间,对九种毛蕊花物种做的无数试验所得的结果,即黄色和白色变种

    的杂交产生的种子,要比同一物种的同色变种杂交产生的种子少。他

    还进一步断定,当用一个物种的白色变种和黄色变种与另一物种的白

    色和黄色变种杂交时,由同色花杂交产生的种子要比由异色花杂交产

    生的种子多。斯科特先生也对毛蕊花属的物种和变种进行了试验,虽

    未确证格特纳关于不同物种杂交的结果,但却发现同一物种的不同花

    色变种的杂交,要比同花色变种杂交结的种子少,其比例为86∶100。

    然而这些变种,除了花色以外,再无任何不同;而且有时由某一变种

    的种子可以产生出另一变种来。

    凯洛依德工作的准确性,已被后来的每个观察者所证实。他曾证

    明了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即普通烟草中有一个特殊的变种,当与一

    极不相同的物种杂交时,比其他变种更加可育。他对公认为是变种的

    五种烟草进行了实验,他采用最严谨的、即互交的方法对其进行了测

    验,并发现它们的杂种后代都是完全可育的。但是,若用这五个变种

    与另一称为黏性烟草(Nicotiana glutinana)的物种杂交时,其中一个

    变种无论是用作父本还是母本,所产生的杂种的不育性都要比其余四

    个变种产生的不育性低。因此这个变种的生殖系统,必然已经具有某

    种方式和某种程度的变异。

    根据这些事实便不能再坚持变种间杂交总是相当可育的观点了。

    要确定自然状态中变种的不育性非常困难,因为一个被信以为真的变

    种,一旦证明具有任何程度的不育性,便几乎毫无例外地要被列为一

    个物种。人们对他们的家养变种也常只注意其外部性状,并且这些变

    种并没有经历很长时期的一致的生活环境。考虑到以上几点,我们便

    会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 杂交的可育性不能作为区别变种和种的基本

    依据。种间杂交的普遍不育性,不能看做是一种特赋的或特别获得的

    属性,而可以有把握地认为是伴随它们雌雄生殖质中一种未知性质的

    变化而产生的属性。

    除育性外,杂种和混种的比较

    物种杂交的后代和变种杂交的后代,除了育性之外,我们还可进

    行其他几方面的比较。格特纳渴望能够在种和变种之间画出一条明显

    的界线,然而他在种间的杂种后代和变种间的混种后代之间,只能找

    到很少的,在我看来似乎并不十分重要的区别。相反,它们在许多重

    要方面却是密切一致的。

    我在这里将极简要地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其最重要的区别是,在

    第一代中,混种比杂种更不稳定。但是格特纳认为,由长期栽培的物

    种杂交产生的杂种,在第一代常常发生变异;而且我自己也曾看到这

    种事实的明显的一些例子。格特纳进一步认为,亲缘很近的物种间的

    杂种,要比那些显著不同的物种间的杂种更易于变异;这表明变异性

    程度上的差异可以逐渐地消失。在混种和育性较大的杂种各自繁殖数

    代时,众所周知,两种后代中的变异量都是极大的。还可以举出几个

    杂种和混种长期保持一致性状的例子。然而,混种在后继世代中的变

    异性,也许要比杂种的大。

    混种的变异性比杂种的大,似乎毫不为奇。因为混种的双亲都是

    变种,而且基本上都是家养的变种(很少用自然变种做实验),这便意

    味着变种的变异性是近期出现的,往往还会继续变异下去,并且还会

    增强由杂交作用而产生的变异。杂种在第一世代微小的变异性与在后

    继世代中较大的变异性形成明显的对照,这种奇异的事实值得注意。

    因为这与我提出的引起普通变异性的一种原因有关;就是说,由于生

    殖系统对于变化了的生活环境极为敏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便不能

    执行其正常的功能,产生出在各方面都与亲本类型极其类似的后代。

    由于亲本物种(除过长期培养的物种)的生殖系统未曾受过任何影响,

    故所产生的第一代杂种,是不变异的;但是杂种本身的生殖系统已经

    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所以它们的后代便会发生高度的变异。

    现在来看混种和杂种的比较。格特纳说,混种比杂种更易重现任

    一亲本的类型。若果真如此,肯定只不过是程度上的差异。格特纳还

    特意强调,长期栽培植物的杂种,要比它们在自然状态下产生的杂种

    易于返祖。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不同的观察者所得的结果大不相

    同。威丘拉曾用野生的柳树作过实验,他对杂种是否可以恢复其亲本

    类型,表示怀疑。相反,劳丁却以最强硬的措辞坚持认为,杂种的返

    祖几乎是一种普遍的倾向,而他的实验对象主要是栽培植物。格特纳

    进一步认为,任何两个十分相近的物种,若分别与第三个物种杂交

    时,所产生的杂种彼此差异很大;然而同一物种的两个十分不同的变

    种,若与另一物种分别杂交,所产生的杂种却没有多大的差异。但是

    这一结论,据我所知,是建立在单个实验的基础上的;似乎和格特纳

    多次实验的结果正好相反。

    在杂种和混种植物之间,格特纳所能指出的,只不过是这些不重

    要的差异。另一方面,混种和杂种与它们各自亲本相像的程度和性

    质,按照格特纳的同样规律,尤其在亲缘接近的物种产生的杂种中,

    表现更为突出。当两个物种杂交时,有时其中一个物种具有优先将自

    己的特点遗传给杂种的能力。对于植物的变种,我相信也是如此;对

    于动物,一种变种相对于另一变种,肯定往往也具有这种优先遗传的

    能力。由互交产生的杂种植物,通常彼此都十分相像;对于互交产生

    的混种植物,也是如此。无论是杂种还是混种,通过在后继世代中与

    任何一纯粹的亲本连续杂交,都会使其逐渐变为该亲本类型。

    上述几点显然也适用于动物;但是,对于动物,这一问题便变得

    相当复杂,一个原因是由于动物具有次级性征;特别是当两个物种杂

    交,或两个变种杂交时,一种性别比另一种性别更加具有强烈地优先

    遗传本身特征的能力。例如,那些主张驴比马更具有优先遗传能力的

    学者,我认为他们是正确的,因此它们的杂种骡子和都更像驴。但是

    公驴的优先遗传能力比母驴更强,所以骡子,即公驴与母马的子代,

    要比,即母驴与公马的子代,更加像驴。

    有些学者非常强调这样的事实,即混种后代不具有中间性状,而

    只是与一个亲本十分相似;这种情形有时的确也存在于杂种中,不过

    我承认比在混种里发生的要少得多。看一下我所搜集的有关杂种动物

    和一个亲本密切相似的事实,其相似之点似乎主要局限于性质上近乎

    畸形,而且是突然出现的那些性状。例如白化症和黑化症,缺尾或缺

    角,多指及多趾等,而且都与那些通过自然选择作用逐渐获得的性状

    无关。突然完全重现任一亲本性状的倾向,也可能发生在混种里,而

    且要比杂种中发生的可能性大得多,因为混种往往是由突然产生的具

    有半畸形性状的变种传下来的,而杂种是由缓慢而自然形成的物种传

    下来的。总之,我完全同意鲁卡斯博士的观点,他在分析整理了有关

    动物方面的大量事实之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 无论双亲彼此差异

    大小如何,即无论是同一变种的,或是不同变种的,还是不同物种的

    个体间的交配,其子代像亲本的规律都是相同的。

    除了可育性和不育性的问题以外,无论是物种杂交的还是变种杂

    交的后代,在其他各方面似乎普遍存在着密切的相似性。如果我们把

    物种看做是上帝特别创造出来的,而把变种看做是由次级法则产生出

    来的话,那么这样的相似性便成为令人惊讶的事实。但是这和物种与

    变种之间并没有本质区别的观点完全相符。

    摘要

    足以清楚无误地被列为不同物种的生物之间的初始杂交,以及它

    们的杂种的不育性是非常普遍的,但并非全部不育。不育性具有各种

    程度,而且往往相差甚微,就是最细心的实验者们,根据测验的结

    果,在分类上,也会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在同一物种的不同个体之

    间,不育性本身就是可变的,而且对优劣环境的作用也极其敏感。不

    育的程度并非严格地遵循系统上的亲缘关系,而是受若干奇妙而复杂

    的规律所支配。在同样两个物种的互交中,不育性一般都不同,而且

    有时大不相同。无论是在初始杂交中,还是由此产生的杂种中,不育

    性的程度并非总是相等的。

    在树木的嫁接中,一物种或变种嫁接于另一种树上的能力,决定

    于两者之间营养系统上性质不明的差异。与此相同,在杂交中,一物

    种与另一物种杂交的难易程度,决定于两者之间生殖系统上未知的差

    异。因此,再没有理由认为,在自然界中,为了阻止物种间的杂交和

    混淆,而特别赋予物种各种不同程度的不育性;也没有理由认为,为

    了防止树木在森林中彼此接枝,而特意赋予它们各种各样、程度不等

    的嫁接障碍。

    初始杂交不育性和它们杂种子代的不育性不是经过自然选择作用

    而获得的。初始杂交的不育性似乎由好几种情况所决定,在某些情况

    下主要决定于胚胎的早期死亡。杂种的不育性,显然是由于它们是由

    两种不同的生物类型组合成的,从而打乱了它们整个体制的组成而引

    起的。这种不育性,与纯粹物种在新的和异常生活环境下受到影响而

    产生的不育性非常类似。凡能解释后一不育性的人,便能够解释杂种

    的不育性。另一种平行的事实有力地支持了这一观点。这种平行的现

    象是: 第一,生活环境条件的轻微改变,可增加所有生物的生命力和

    可育性(繁殖力);第二,处于稍微不同生活环境下的,或稍有变异的

    生物类型的杂交,对于它们后代的个体大小,生命力和可育性等都是

    有利的。所列举的有关两型性和三型性的不合理结合的不育性和它们

    的不合理后代的不育性的事实,也许可以表明,在所有的情形中,可

    能有某种未知的纽带,把初始结合的可育性程度和它们后代的可育性

    程度联系在一起。考虑到有关二型性的事实以及互交的结果,显然会

    得出这样的结论: 物种生殖质的差异是引起杂交物种不育性的主要原

    因。但是,在不同物种杂交时,为什么性生殖质如此普遍地发生程度

    不等的变异,从而引起它们相互不育,其原因我们还不知道。但是这

    似乎与物种长期处于近乎一致的生活环境有某种密切的关系。

    任何两个物种杂交的困难和它们杂种后代的不育性,在大多数情

    况下,即使起因不同,也应当是一致的。这不足为奇,因为两者都是

    由杂交物种间的差异量所决定的。初始杂交的难易程度,所生杂种的

    可育性,以及彼此嫁接在一起的能力,尽管嫁接能力显然是由极不同

    的情形决定的,但都在一定程度上与实验所用生物在分类系统中的亲

    缘关系的远近相对应。这也并不奇怪,因为系统上的亲缘关系包括了

    各式各样的相似程度。

    已知是变种的,或足以相像到可以认为是变种的不同类型的生物

    间的初始杂交,以及它们混种后代,一般都是可育的,但不像经常说

    的那样,一律都是可育的。如果我们还记得,我们是多么容易用循环

    论证法来确认自然状态下的变种;如果还记得,更多的变种是在家养

    状况下,仅凭对外部差异的选择而产生的,且没有经历长久一致的生

    活环境;那么,变种具有这样普遍的和完善的可育性,便不足为奇

    了。我们还应该特别记住,长期连续的家养具有消除不育性的倾向,

    因此也几乎不可能诱发不育性。杂种和混种之间,除了育性问题之

    外,在其他各方面都存在着最密切的、普遍的相似性;如在变异性

    上,连续杂交的相互结合的能力上,对两亲本的性状的遗传上,都极

    为相似。最后,虽然我们既不知道为什么动植物离开它们自然环境后

    就变为不育,也不了解初始杂交和杂种不育性的确切原因,然而本章

    所列举的事实,依我看来,似乎与物种原本是变种的信念是一致的。

    第10章 地质记录的不完整

    现代生物中缺乏中间变种——已绝灭的中间变种的性质及其数量——从沉积速率和剥蚀程度来推测时间的进程——从年代上估算时间进程——古生物化石标本的贫乏——地层的间断性——花岗岩地区的剥蚀——任何一套地层中都缺失众多中间变种——整群相关物种的突然出现——整群物种在已知最古老的含化石地层中突然出现——地球早期的生物

    在第6章里,我列举了与本书立论相冲突的一些主要论点,到目前

    为止我已经讨论了其中的大部分。但是,有一个重要难点还未能解

    决,那就是物种间何以如此界限分明,而没有发现众多过渡类型将它

    们彼此混淆起来。在广阔连续的大陆上,自然地理条件的逐渐变化,

    十分有利于过渡类型的存在,但为何现在人们没有发现这些过渡类型

    呢?对此,我曾有过说明。我着重指出,每个物种的生存,对其他生物

    类型的依赖程度,要胜过对气候的依赖。所以真正控制生存的条件,

    不是像温度或湿度那样一些不知不觉渐变的条件。我还强调指出,中

    间变种的数量,往往比与它们有关系的亲种要少一些,所以在变异和

    进化过程中,常易遭到淘汰或绝灭。然而,无数中间类型未能普遍存

    在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自然选择的作用。在自然选择过程中,新的变

    种常会不断地代替并且排挤了它们的亲种类型。既然大量的物种绝灭

    了,按其比例便可推知先前肯定存在过数目庞大的中间变种。既然如

    此,为何在一大套地层或某一个地层中,却没有发现这些中间类型的

    大量存在呢?地质学确实未能证实有这种微小差异的中间类型存在,这

    也许是反对自然选择学说的最明显、也是最有力的异议。不过我相

    信,地质记录的极端不完整性能够解释这一点。

    首先,应该牢牢记住,根据自然选择的学说,哪些类型的中间变

    种才是先前确实存在过的。当观察任意两个物种的时候,人们会不由

    自主地联想直接介于各物种之间的中间类型,其实这是大错特错的。

    我们要找寻的正确的中间类型,应该是介于两个物种和它们未知的共

    同祖先之间的那些类型,而这祖先在某些方面又和变异了的后代有区

    别。试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扇尾鸽(Fantai pigeon)和球胸鸽(Pouter

    pigeon)都是岩鸽(Rock-pigeon)传下来的后代,如果我们能找到过去

    存在的一切中间变种的话,我们就会在两种后代鸽和岩鸽之间,各自

    建立起一个连续的、差异极小的递变系列。但决不存在直接介于扇尾

    鸽和球胸鸽之间的中间变种,例如,找不到某个变种兼有两种后代鸽

    的特征,也就是说,不存在既有略张的尾部,又有略大嗉囊的鸽子。

    而且,这两种后代鸽发生了巨大的变异。假如我们在追溯它们的起源

    时,没有其历史演化的和其他间接证据的话,仅仅凭着它们和岩鸽在

    构造上的比较,恐怕无法搞清楚它们究竟是由岩鸽(C. liva)传下来

    的,还是由另一种相似的野鸽(C. oenas)传下来的。

    始祖鸟化石/“最近又有一种奇怪的鸟,名叫始祖鸟,长着像蜥蜴一样的长尾巴,尾上

    每节有一对羽毛,翅膀上长着两个可以活动的爪子,是在索伦霍芬的鲕状灰岩里发现的。几乎

    没有什么近代的发现比始祖鸟更有力地表明了我们对这世界上以前的生物,知道得实在太少

    了。”

    自然界的物种也是如此,如果我们所见到差别较大的生物类型,

    例如马和貘(tapir),我们就没有理由认为,曾有直接介于马与貘之间

    的中间类型存在。但我们可以设想,马或貘与它们未知的共同祖先之

    间各自都存在着某些中间类型,它们的共同祖先在整体构造上大致与

    马和貘相似,但在个别构造上可能与二者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些差异

    甚至可以比马与貘间的差异还要大。因此,在所有这些情况下,除非

    我们同时掌握了一套几乎完整的中间递变类型锁链,否则是不可能辨

    认出任何两个物种或多个物种的共同祖先,纵使我们曾严格地比较了

    祖先与已变异后代的构造,也是枉然。

    根据自然选择的学说,假如说某一种现存的生物,可能由另一种

    现存的生物传衍而来,例如马来源于貘。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有直接

    的中间类型介于马与貘之间。不过,这种情况意味着这种生物(貘)很

    长时期保持不变,而它的子孙在这期间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然而这

    种情况是极其罕见的,因为生物与生物之间,子种与祖种之间的生存

    斗争规律,使一切情况下新的改良过的生物类型,都有排除旧的未改

    良类型的倾向。

    根据自然选择学说,一切现存的物种,都曾与本属的祖种有联

    系,它们之间的差异并不比现在我们看到的同一物种的自然变种和家

    养变种之间的差异更大;这些祖种,目前一般都已经绝灭了;它们同

    样地和更为古老的类型相联系。以此类推,一直可以追溯到每一个大

    类的共同祖先。因此,在一切现存物种和已绝灭物种之间的中间过渡

    类型,必定多得让人难以置信。如果自然选择学说是正确的话,那么

    这无数的中间过渡类型必定在地球上生存过。

    从沉积速率和剥蚀程度来推测时间的进程

    除了我们未曾发现这众多中间类型的遗骸化石外,另一反对意见

    则认为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这么巨大的生物演化,因为所有的生物

    变化都是非常缓慢的。如果读者不是一个有实践经验的地质学家,我

    将很难引导他考虑许多事实,以便使他对时间的进程有所了解。查理

    • 莱伊尔爵士的伟大著作《地质学原理》(Principles of Geology)被

    后代历史学家认为是自然科学上的一大革新。凡是读过该书而又不承

    认过去的时代是极为久远的人,请立即合上书吧!然而仅仅是阅读《地

    质学原理》一书,或是阅读其他观察者写的有关各地层的专著,并且

    注意到每位作者对各种大小地层所经历的时间所作的不完全的估计,

    也是不够的。只有我们弄清楚发生地质作用的各种动力,研究了地面

    被侵蚀了多深,沉积物堆积了多厚之后,我们才能对过去地质时间的

    长短有深刻的认识。正如莱伊尔所说过的,某地区沉积层的广度和厚

    度就是地壳上另一地区遭受侵蚀的结果和数量。所以,人们只有亲自

    去考察大片重叠的地层,观察带走泥土的小溪流和波浪侵蚀掉的海岸

    悬崖等这些时间标志,才能理解过去时间的久远性。

    我们不妨沿着不很坚硬的岩石所构成的海岸散步,随途观察海岸

    被剥蚀的过程。在多数情况下,到达海岸悬崖的海潮每天仅有两次,

    为时短暂,而且只有携带沙砾和碎石的波浪,才对悬崖产生侵蚀作

    用,因为许多例证表明,清水对侵蚀悬崖是无效的。最终,海岸悬崖

    的底部被凿空,巨大的石块从上面坠落下来,停留在岸边,然后一点

    一点被冲蚀掉,直到体积减小到能让波浪把它们冲转时,就更为迅速

    地磨碎成鹅卵石和沙泥。然而,我们常见到在后退的海岸悬崖下,有

    许多被磨圆的巨石,海岸生物密布其上,说明了这种巨石很少被水磨

    蚀,也很难被波浪冲转。此外,如果我们沿着剥蚀的海岸悬崖走上几

    英里路时,就可以看到现在正被剥蚀的悬崖只是其中很短的一段,或

    是只在海角周围,星星点点地分布着,而其余的海岸悬崖,地表和植

    被的外貌特征告诉我们,它们已经多年未受到海水的冲刷了。

    然而,我们已从许多优秀的观察家——朱克思(Jukes)、盖基

    (Geikie)、克罗尔(Croll)等人以及他们的先驱者拉姆塞(Ramsay)的观

    察里,知道了地表剥蚀作用(即风化作用)比海岸边波浪的作用更为重

    要。整个陆地表面都暴露在空气和溶解有碳酸的雨水的化学作用之

    下。在较寒冷的地方,还受冰霜作用。已经破碎的物质,即使在平缓

    的斜坡上,也会被大雨冲下来。特别是在干燥的地方,被风卷去的碎

    屑之多,超出人们的想象。这些被冲下的碎屑,又被大大小小的溪流

    运走;湍急的河流使河床加深,并把碎屑磨得更细。在下雨的时候,

    即便是在缓坡地方,我们也可看见地表剥蚀的效果——混浊的水流,

    沿着每个斜坡而下。拉姆塞和维特克(Whitaker)先生介绍过一个令人

    印象深刻的观察——威尔顿(Wealden)地区和横贯英格兰的巨大陡崖

    (escarpment)线。以前认为它们是古代海岸,其实它们不是在海边形

    成的,因为每个陡崖都由同一种地层构成,而英格兰的海边悬崖则处

    处是由不同地层交切而成的。如果真是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就不得不

    承认这种陡崖的形成,主要原因是构成它们的岩石比周围地表岩石有

    更强的抗风化能力,于是当周围地表遭剥蚀而逐渐降低时,便遗留下

    由坚硬岩石所构成的凸起的陡崖线。按照我们的时间观念,没有其他

    事情比用风化作用为例来推证时间的久远性更有说服力的了,因为风

    化作用的力量是那么小,作用的进程又那么慢,但却产生了如此巨大

    的效应。

    当有了“陆地是在风化作用和海岸作用之下缓慢地剥蚀”这样的

    观念时,再要了解过去时间的久远性,最好的方法是一面考察广大区

    域上被移走的岩石,另一面去考察沉积层的厚度。我记得曾看到火山

    岛而大为惊讶。此岛被波浪冲蚀,四面削成高达一两千英尺的直立悬

    崖;因为当初火山喷出的熔岩流(Lave-stream)是液态,凝结成缓缓的

    斜坡,表明了坚硬的岩层曾一度向大洋延伸得多么遥远。断层的变迁

    可更加清晰地表明相似的风化剥蚀作用。沿着那些巨大的裂隙,地层

    在一边隆起,而在另一边陷下,其高度或深度可达数千英尺;自从地

    壳断裂以来,不管地面隆起是突然发生的,还是如多数地质学家相信

    是由多次震动而逐渐隆起的,并无太大的差别。如今地面已完全平

    坦, 从前巨大的断层错位, 外貌上已无任何痕迹。例如克拉文

    (Craven)断层上升达30英里;沿着断层面,地层垂直错位约600~3000

    英尺。拉姆塞教授曾发表文章,说在安格尔西(Anglesea)地层下陷达

    2300英尺。他还告诉我,他对美里奥内斯郡(Merionethshire)的一个

    断层陷落12000英尺深信不疑。然而就是在这些地方,地表并没留下这

    种巨大运动的痕迹,断层两边的石堆已被夷为平地了。

    另一方面,世界各地的沉积层都是非常之厚的。我曾在科迪勒拉

    山(Cordillera)测量过一片砾岩,其厚度达10000英尺。虽然砾岩的堆

    积比致密的沉积岩要快些,然而砾岩是由磨蚀成圆形的卵石所构成;

    而每一块卵石都标志着耗费了很长时间,故而它们可以表示出一块砾

    岩的积成是何等的缓慢。拉姆塞教授把英国各地区的连续地层的最大

    厚度告诉我,大多数情况是实测记录,其结果如下:

    古生代地层(火成岩除外) 57154英尺

    中生代地层 13190英尺

    第三纪地层 2240英尺

    共计72584英尺,约合13.75英里。有些地层,在英国是一薄层,

    而在欧洲大陆上却有数千英尺厚。而且,据多数地质学家的意见,在

    各个连续的地层之间,还有极长的间断时期。所以对于英国高耸的沉

    积岩层,其堆积所花费的时间,也只代表了地质历史时期的一部分。

    仔细考虑这种种事实,会使我们觉得,地质历史之久远,实难准确把

    握,恰如我们无法把握“永恒”这个概念一样。

    然而,这种想法还不十分全面。克罗尔先生曾发表一篇有趣的文

    章,他说我们所犯的错误,并不是“地质时期过长”的概念,而是错

    在以“年”为计时单位。当地质学家观察了巨大而复杂的地质现象

    后,再看到几百万年的估算数字,立刻就会断定这个估算数字太小

    了,因为二者留给他的是完全不同的印象。关于风化剥蚀作用,克罗

    尔先生根据某些河流的流域面积,估算出每年冲下来沉积物的数量,

    表明1000英尺的坚硬岩石逐渐剥蚀,需要600万年的时间才能把整个面

    积的平均水平线以上部分剥蚀掉。这似乎是一个十分惊人的结果,某

    些研究使人怀疑这个数字太大了,可即便将该数字减到1/2或是1/4的

    话,也还是个惊人的数字。但是,我们只有少数人知道一百万年的真

    正含义。克罗尔曾作了以下说明: 如果拿一张83英尺4英寸长的窄纸

    条,沿着一间大厅的墙壁悬挂起来,然后在一端1/10英寸的地方做记

    号,这1/10英寸代表100年,整张纸条才代表100万年。我们要记住用

    这种计量办法所表示的100年,在这样一个大厅里,实在是渺小得微不

    足道,但对于本书所讨论物种变异而言却很重要。有几位优秀的育种

    家,在他们的有生之年,就大大地改变了某些高等动物的特征(而高等

    动物的繁殖率要比大多数低等动物的小),这样,他们就培育了应该称

    为新亚种的动物。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花费50年以上的时间去仔细研

    究某一个品种,因此100年时间可以代表两个育种家连续工作的时间。

    我们不能认为在自然状态下物种的改变,可以像家养动物在有计划的

    选择之下改变得那么快。把自然状态下物种的改变,和人类无意识选

    择所产生的效果进行类比,也许更为合适。所谓无意识的选择,是指

    人类只保留那些最有用或最美丽的动物,而无意改变那个动物的品

    种。但是,即使这种无意识的选择,在两三百年时间里,许多动物品

    种还是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然而物种的改变可能更为缓慢,在同一地域内只有少数的物种会

    同时发生变化。之所以如此缓慢,是因为同一地域内的一切生物,早

    已彼此很好地适应了,使得自然系统中已经没有新物种的位置。除非

    经过很长时间之后,由于自然条件的改变或是新类型生物的迁入,才

    能引起生物的改变。何况在环境改变后,一些生物适应新环境的变异

    或个体之间的变异,通常也不是马上就会发生的。遗憾的是,我们无

    法以年代为标准来测定改变一个物种,究竟需要多长时间。但是有关

    时间的问题,我们肯定还会再讨论的。

    古生物化石标本的贫乏

    现在让我们看看地质博物馆的情况,即使是收藏最丰富的博物

    馆,人们所见到的陈列品,也是少得可怜!人人都承认我们搜集的化石

    标本极不完全。我们永远不会忘记著名古生物学家爱德华兹·福布斯

    的话,即许多化石物种都是根据某个地点的少数标本,甚至单个的、

    而且常是破损的标本而被发现和命名的。地球上只有很少一些地方作

    过地质学上的挖掘,而且没有一处地方的发掘是详尽的。欧洲每年都

    有重要化石发现,便是发掘采集不完全的例证。没有骨、壳构造的软

    躯体生物都不能保存下来。有骨骼和贝壳的生物,若是落到海底,如

    果没有沉积物掩埋的话,也会腐烂而消失了。我们可能接受了一个十

    分错误的观点,以为整个海底都有沉积物在沉积,而且沉积的速度快

    得足以埋藏和保存生物的遗骸。绝大部分的海水呈现亮蓝颜色,说明

    海水是纯净的。文献记载下来的许多情况,是某个地层在经过长时期

    的间断后,又被另一个晚期地层所覆盖。而在沉积期间,下面的一层

    未受到任何磨蚀破坏。这种情况,也只有用海底长期保持不变的观

    点,才能解释得通。生物和遗体,如若被沙砾掩埋,也常会在地层上

    升之后,会因含有碳酸的雨水渗透而被溶解消失。生存在海边高潮与

    低潮之间的各种动物,一般都难以保存下来。例如,有几种藤壶亚科

    (Chthamalinae,无柄蔓足类的一个亚科)动物,遍布于全球海滨岩石

    上,它们个体众多,密密麻麻地丛生着,是典型的海滨动物。虽然目

    前人们已经知道藤壶属在白垩纪曾经生存过,但是至今除了在西西里

    岛所发现的唯一生存在地中海深水里的一种外,在整个第三纪地层

    里,始终再未发现过其他种类的藤壶亚科类化石。最后,还有许多巨

    厚的沉积层,需要很长时间堆积而成,但全都没有生物的遗骸,其原

    因何在?我们难以解释。其中最突出的一个例子是复理石(Flysch)地

    层,它由页岩和砂岩组成,厚达数千英尺,有的地方竟达6000英尺,

    从维也纳到瑞士,至少绵延300英里。然而,这么巨厚的岩层,经过详

    细的考察,除了极少数植物遗骸外,竟未发现任何其他化石。

    关于中生代和古生代生存过的陆相生物,我们所得到的证据十分

    有限,无法多加论述。例如,除了莱伊尔和道森博士(Dr. Dawson)在

    北美洲石炭纪地层中发现过的一种陆相贝壳化石外,直到最近在中生

    代和古生代这两大段时代的地层里,尚未发现其他种类的陆相贝壳(不

    过刚刚在下侏罗纪地层中已发现了新的陆相贝壳化石)。至于哺乳动物

    的化石,只要瞧一下莱伊尔手册上的历史年表,便会比翻阅连篇详细

    的资料更清楚地了解事实真相——被保存下来的哺乳动物化石,是多

    么偶然,多么稀少啊!然而,哺乳动物化石的稀少并不足怪,因为我们

    记得第三纪哺乳动物的遗骨多是在洞穴或湖泊的沉积物里发现的,而

    中生代或古生代地层中却没有洞穴或真正的湖相沉积地层。

    但是,造成地质记录不完整的主要原因并非上述理由,而是由于

    各个地层之间存在长时间的间断。这种看法为许多地质学家和古生物

    学家(包括那些和福布斯先生一样根本不相信物种会变化的学者)所认

    同。在我们看到一些著作中有关地层的图表时,或是我们从事野外实

    际考察时,都难以相信各个地层不是相互连续的。但是,我们从莫企

    逊(R. Murchison)先生关于俄罗斯的伟大著作中,可以知道那个国家

    重叠的地层之间有很长的间断,在北美洲及世界很多地方也有同样的

    间断。最有经验的地质学家,如果他的研究范围只局限于这些大的地

    域,那他就根本不会想到,就在他家乡地层处于沉积间断的“空

    白”时期,却在世界其他地方堆积起了大规模的、含有新的特殊类型

    生物的沉积物。如果我们对每一个分隔地区的连续地层不能建立起时

    间序列的话,那我们就可以推论,在其他地方也不能确立起这个序

    列。组成连续地层的矿物成分常常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通常暗示着

    周围地区在地理上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因为沉积物是从周围地区汇集

    来的,这和各连续地层之间曾有极长时期沉积间断的观点是一致的。

    我想,我们能理解各区域的地层为什么必定有沉积间断,也就是

    说为什么各个地层不是紧密连续的。当我沿着南美洲数百英里的海岸

    考察时,最令我惊讶的是,这海岸在近期内升高了数百英尺,却没有

    见到任何近代沉积物能展延很广而不被磨蚀掉。整个西海岸都有特殊

    的海相动物栖息着,但那里的第三纪地层却很不发育,致使这种特殊

    的海相动物化石,未能连续地、长久地保持下来。我们只要稍加思

    考,便会根据海岸岩石大量崩落和河流入海带去的泥土来解释这一现

    象——虽然有长期充足的沉积物供给,为何沿着南美西部升高的海

    岸,却没能保留下含有近代的或第三纪遗迹的巨大地层呢?唯一的解释

    是: 当海岸和近岸的沉积物被缓慢而逐渐升高的陆地带到海岸波浪冲

    蚀作用的范围之内时,就会不断地被侵蚀而冲刷掉。

    我想,我们可以断定: 只有当沉积物形成极厚、极坚实或极大地

    堆积时,才能使它在最初抬升时和后来水平面连续上下波动时,抵抗

    住波浪不断地磨蚀作用及其后地面的风化剥蚀作用。有两种方式可以

    形成如此又厚又广的沉积物: 一种是在深海底形成的,在这种情况

    下,因深海底的生物种类与数目不像浅海那么多,因此当这种地层上

    升之后,它所包含的生物化石记录相对于地层堆积期间生存在它周围

    的生物而言,是极不完整的。第二种是在浅海底形成的,如果浅海底

    陆续缓慢下沉的话,沉积物就可堆积成巨大的厚度和广度。在后一情

    况下,如果海底下沉的速度和沉积物的供给速度接近平衡时,那么海

    洋就一直是浅的,有利于很多不同种类生物的保存。这样,就会形成

    富含化石的地层,而且在它上升变为陆地后,它巨大的厚度也足以抵

    抗强烈的侵蚀作用。

    我确信,凡是富含化石的古代地层,都是在这种海底下沉期间形

    成的。自1845年我发表了这一看法后,就一直关心地质学的发展。使

    我感到惊奇的是: 一个又一个的专家,在讨论这个或那个巨大的地层

    时,都得出了一致的结论,即它们是在海底下陷期间形成的。我可以

    补充说明: 南美西海岸唯一的第三纪地层,就是在海底下沉时堆积而

    成的,具有相当大的厚度,能够抵抗住它所经受的岩石崩塌作用。不

    过这个地层也难以维持到今后更久远的地质时代。

    所有的地质事实都明确告诉我们,每一个地区都曾经历了多次缓

    慢的上下颤动,每一次颤动所影响的范围也很广。结果,凡是化石丰

    富,广度和厚度也足以抵抗以后各种侵蚀作用的地层,是在发生下沉

    的广大地区的特定地方形成的。也就是说,只在那些下沉期间沉积物

    有充分的供给,足以保持海水的浅度和足以使生物遗骸在腐烂之前就

    已经将其埋藏和保存下来的地方形成的。相反,海底若是保持静止不

    动,那么最适宜生物生存的浅海,就不可能有很厚的沉积。在交替上

    升期间,沉积得更少,或者说得更确切一些,即已经堆积起来的海底

    地层,在上升进入海岸作用范围内时,通常就被毁坏掉了。

    上述分析主要是针对海岸和近海岸的沉积而言。在广阔的浅海情

    况下,例如马来群岛的大部分,海水深度在30或40至60之间,当海底

    上升时,就可以形成大范围的地层。同时由于海底缓缓上升,所受到

    的侵蚀也不至于过大。不过这种地层的厚度可能不会很大,因为地层

    的上升运动,使地层的厚度要比它所形成地方的海水深度小。由于上

    升运动,也使地层沉积物堆积得不太坚固;它的层面上也不会有其他

    地层覆盖,这样在以后海底上下颤动时,就很容易遭受风化剥蚀和海

    水的冲蚀。然而,根据霍普金斯先生(Mr. Hopkins)的意见,如果某一

    区域在上升后尚未遭受剥蚀就已下沉,那么它在上升时所形成的沉积

    层,即便不厚,也能够得到此后新沉积物的保护而长期保存下来。

    霍普金斯先生还说,他相信面积广阔的沉积层很少会全部破坏掉

    的。除了少数地质学家相信现在的深成岩浆岩和变质岩曾是组成地球

    核心的物质以外,绝大多数的地质学家都认为岩浆岩外层很大部分已

    经被剥蚀掉了。因为这类岩石,如果没有地层覆盖,是很难凝固结晶

    的。但是,如果在深海底发生了变质作用,岩石原来的保护地层就不

    会很厚。如果我们承认片麻岩、云母片岩、花岗岩、闪长岩等曾经一

    度被覆盖过,那么,对于目前这类岩石在世界很多地方大面积地裸露

    出来的现象,我们除了确信它们原有的覆盖层已经完全被剥蚀了,还

    能再作何解释呢?这类岩石大面积存在是不容置疑的: 根据洪堡

    (Humboldt)的叙述,巴赖姆(Parime)的花岗岩地区,至少是瑞士面积

    的19倍。在亚马逊河南面,布埃(Boue)曾划出一块相当于西班牙、法

    国、意大利、德国的一部分及英国各岛面积总和的花岗岩区域。这块

    地方尚未详细考察过,但是根据旅行家的一致证明,可知这花岗岩面

    积是很大的: 例如根据冯·埃什维格(Von Eshwege)绘制的详细地

    图,花岗岩地区自里约热内卢延伸至内地,直线距离达260海里;我又

    朝着另一方向走了150海里,沿途所见除了花岗岩外,别无其他: 从

    里约热内卢附近起直到拉普拉它河口为止。整个海岸长1100海里,我

    沿途采集了许多标本。经我鉴定都是花岗岩类。沿着整个拉普拉它河

    北岸穿过内地,我所看到的,除了近代第三纪地层外,只有一小片轻

    变质岩,可能是原来覆盖这片花岗岩区唯一剩下的部分。谈到我们所

    熟悉的地区,例如美国和加拿大,按照罗杰斯教授(Prof. H. D.

    Rogers)精美的地图,我用剪出图纸称重量的方法来估计各类岩石面

    积,发现变质岩(半变质岩除外)和花岗岩的比例为19∶12.5,二者之

    和超过了全部晚古生代地层的面积。在很多地区,变质岩和花岗岩的

    实际范围,要比它出露的部分大得多。如果把覆盖在它上面的所有不

    整合沉积岩层移去的话,便可证实。而沉积岩层也不可能是结晶花岗

    岩的原始覆盖物。由此可知,世界上某些地区整个沉积地层可能都被

    剥蚀掉了,没有留下丝毫痕迹。

    这里,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在上升期间,陆地和附近浅海滩的面

    积都将扩大,经常会形成新的生物生存场所。正如前所述,新场所的

    一切环境条件都有利于新变种和新种生物的形成。不过,在这段时间

    里地质记录往往是空白的。与之相反,在下沉期间,生物分布的面积

    和生物数目都将减少(除了大陆海岸最早分裂出的海岛外)。因此,在

    这期间虽然有许多生物绝灭了,但少数新变种和新种生物则会应运而

    生。富含化石的沉积物,也是在这种下沉期间堆积而成的。

    任何一套地层中都缺失众多中间变种

    由于上述的种种情况,就整体而言,地质记录确实是极不完整

    的。但是,假如我们只注意到某一个地层,那就难以理解,为什么在

    这个地层里,在始终共同生存的近缘物种之间,却找不到与它们关系

    密切、递变的中间变种呢?在同一地层的上部和下部,同一个物种出现

    好几个变种的情况,倒是有过记载: 例如特劳希勒(Trautschold)曾

    举出菊石(Ammonites) 中有此情况的一些例子; 又如黑尔干道夫

    (Hilgendorf) 在瑞士连续沉积的淡水地层内发现多形扁卷螺

    (Planorbis multiformis)有十种递变类型的奇异事情。虽然每一地层

    的沉积肯定需要极其漫长的年代,但对始终生存在那里的物种而言,

    为何地层中普遍没有它们之间的递变连锁系列呢?对此,有几种理由可

    以解释。不过我对下面所讲的理由,也不能给予恰当的评价。

    虽然每一地层可以表示经历了极其漫长的年代,但是与一个物种

    演变为另一个物种所需要的时间相比,可能还是显得短些。我知道两

    位古生物学者布隆和伍德沃德(Woodward)的意见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他俩曾断言,每个地层的平均年龄约为物种平均年龄的两倍或三倍。

    然而我们认为还有难以克服的困难,使我们无法对这种意见做出恰当

    的评论。当我们在某个地层的中间部位首次看到一个物种时,就推测

    它不会在别的地方更早地存在了,这种做法过于轻率。还有,当我们

    看到某个物种在一个沉积层尚未结束就已消失了时,也会同样轻率地

    假定该物种已经绝灭了。我们忘记了,欧洲的面积与世界其他地区相

    比是多么之小,而整个欧洲同一地层的几个阶段也不能完全准确地相

    互对比。

    我们可以谨慎地推测,由于气候和其他因素的变化,所有的海相

    动物都曾作过大规模的迁移。所以,当我们在某个地层内首次发现一

    个物种,很可能它就是在那个时候刚迁入这个地区的。例如,众所周

    知,有几个物种在北美古生代地层出现的时间要比在欧洲的早,这显

    然是因为它们从北美海洋迁徙到欧洲海洋,需要相当长时间的缘故。

    在世界各地考察现代沉积物时,处处可以看见至今仍然生存的少数物

    种,在沉积岩内普遍存在着,但是在周围的海洋里,这些生物却已绝

    迹。或者与此相反,有的物种,在周围海域里极其繁盛,而在沉积岩

    里却很稀少或根本没有。探查一下冰河时期(这只是地质时期的一部

    分)欧洲生物实际的迁移量,同时也探查一下这个时期海陆的升降变

    迁,气候的极端变化,时间的悠久历程,是很有益处的。然而,在整

    个冰河期内,世界各地含有化石遗骸的沉积层,是否一直在该地区连

    续地沉积,很值得怀疑。例如,密西西比河口附近的海水,正处在海

    相动物最繁盛的深度范围以内,但那里的沉积物,恐怕不是在整个冰

    期内连续堆积起来的。因为我们知道,在美洲的其他地方,在这一期

    间曾发生了巨大的地理变迁。如果在冰期的某一段时间里,密西西比

    河口附近的浅水中沉积了这种地层,而在向上升起时,则因地理变迁

    和物种的迁移,会造成生物的遗骸在不同地层里开始出现和消失。在

    遥远的将来,如果有位地质学家研究这种地层,可能会被迷惑而作出

    结论,认为那些化石生物的平均生存期比冰期短;然而,实际情况却

    远比冰期要长,因为这些生物从冰期以前一直延续到今天。

    要在同一地层的上下部分得到两个物种之间的全部递变类型,该

    地层必须持续不断地进行堆积,其时间之长,足够使生物缓慢的变异

    过程不断进行。因此,这沉积地层肯定是极厚的,而产生变异的各个

    物种也必须始终生存在这同一区域内。但是我们已经知道,一套很厚

    而全部含化石的地层,只有在下沉时期才能堆积起来,并且所供给的

    沉积物的量必须与下沉量相平衡,使海水的深度大致保持不变,这样

    同种海相生物才能够在同一地点持续生存。但是,这种下沉运动将导

    致沉积物来源的地区也会浸泡在水中;在连续下沉运动的时期,沉积

    物的供给量自然也就减少了。实际上,沉积物的供给量和地面下沉量

    之间很难保持平衡,许多古生物学家都观察到在极厚的沉积层里,除

    了顶、底界面附近的部位,其余部分往往是没有生物遗骸的。

    和任一地区的整套地层相似,每一个单独地层的堆积,也常有间

    断。当我们看到(也确实是经常看到的情况)某个地层内的各层次由完

    全不同的矿物构成时,我们就有理由去推测沉积过程或多或少是间断

    的。即使我们对某一地层进行了极其详细的考察,也无法得知这个地

    层的沉积,到底耗费了多少时间。许多事例表明,只有数英尺厚的岩

    层,却代表了其他地方厚达几千英尺并需要很长时期堆积的地层。一

    个不了解这一事实的人,将会怀疑这样薄的地层却代表着长久的时间

    过程。还有许多这样的例子: 一个地层的底部在升起后被剥蚀,再下

    沉,然后被同层的上面岩层所覆盖。这些事实,表明地层的堆积期

    间,存在容易被人忽视的长久间断。在另一种情况下,我们能看到最

    明显的证据: 巨大的树木化石依旧像活着的时候那样直立着,这证明

    了在沉积过程中,有许多很长的间断和水平面的升降变化,要是没有

    这种树木被保存下来,大概不会有人想到这些。例如莱伊尔爵士和道

    森博士曾在新苏格兰发现了厚1400英尺的石炭纪地层,其中含有古代

    树根的层位,彼此相叠,至少有68个不同的层面。因此,如果同一个

    物种的化石在某个地层的底部、中部和上部都有发现时,可能说明在

    整个地层沉积期间,这个物种不仅没在同一地点生存,而且还经历了

    多次的绝迹和重现。因此,如果在任一地层的沉积期间,某个物种发

    生了显著的变异,是不会在地层剖面中找到所有理论上应该存在的、

    有细微变化的中间递变类型的。然而那些突然变异的形体(虽然变异可

    能是极细微的),却可以保存下来。

    最重要的是要记住: 博物学家并没有金科玉律来区分物种与变

    种。他们承认各个物种间都有微小差异,但是当他们碰到任意两个类

    型存在较大的差异,又缺少中间递变类型把它们连接的时候,就会把

    两者都定为物种。由于上面所讲的理由,我们难以希望在任何地层的

    断面中都有中间递变类型存在。假定B和C是两个物种,另有第三个物

    种A发现于较老的下部岩层,在这种情况下,即便A确定是B、C两者的

    中间类型,但若没有过渡变种把它和B、C二者或其中之一连接起来

    时,人们就会简单地将A列为第三个不同的物种。不能忘记,我们前面

    说过,A可能是B、C两者的真正原始祖先,也不必在各方面都严格呈现

    二者的中间性状。因此,我们有可能在同一套地层的底部和顶部找到

    一亲种和它的几种变异的后代,除非我们同时找到多个中间过渡类

    型,否则我们就无法辨认它们的血缘关系,从而把它们列为不同的物

    种。

    一种广为采用的不明智的做法是,许多古生物学家在确定种别

    时,只依据非常微小的差异,尤其是当这些标本采自同一地层不同层

    位时,他们会更轻率地将它们列为不同的物种。一些有经验的贝类学

    家,已将多比内(D’ Orbigny)和其他学者划分过细的许多物种改降为

    变种,这种观点为我们提供了物种演变的理论证据。再来看看第三纪

    末期沉积层里的许多贝类,多数博物学家都认为和现代生存的物种是

    相同的;但是某些著名的博物学家,如阿加西斯和皮克特(Pictet)却

    主张所有第三纪的物种,尽管和现存物种的差别甚微,也应该列为不

    同的物种。所以在此情况下,如果我们相信这二位著名博物学家的判

    断是正确的话,也就是说,我们和多数博物学家的意见相反,承认这

    些第三纪的物种和现代种确实不同,这样就可以找到我们所需要的物

    种频繁发生细微变异的证据了。假如我们观察一下较长的间隔时期,

    即观察一大套地层内相互连接的不同层位,我们看到其中所埋藏的化

    石,虽然公认是不同的种,但若和相隔更远地层中的物种相比较,同

    套地层生物间的关系却要密切得多了。所以在这里,我们再次得到渐

    进演化理论所需要的物种演变的确凿证据,关于这个问题,我将在下

    一章再讨论。

    正如前面我们已经讲到过的,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测: 凡是繁殖迅

    速而迁徙少的动植物,其变种最初都发生在局部地方,直到它们在相

    当程度上完全变异之后,这种局部性的变种才能广为分布,进而排挤

    掉它们的祖种。根据这种观点,想要在任一地区的地层中,找出两个

    物种之间的一切早期过渡类型,机会是很小的,因为连续的变异被假

    定为地方性的或是被限定于某一个地点。大多数海相动物都有着广泛

    的分布区域。我们已经知道,就植物而言,那些分布最广泛的种类,

    最常产生变种。所以分布最广泛、远远超出已知欧洲的地层范围之外

    的贝类和其他海相动物最易产生变种,起初是地方性变种,最后才形

    成新的物种。所以我们要在任一地层中找寻物种过渡阶段演变痕迹的

    机会又大大地减少了。

    最近,由福尔克纳博士(Dr. Falconer)进行了一项更为重要的研

    究,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他认为每个物种变异所经历的时间,如果

    以年代计算是很长的,但若与它们没有发生变化的时间相比较,可能

    又是短暂的。

    我们不该忘记,即便在今天,我们拥有精美的标本做研究,也很

    难用中间变种把两个类型连接起来,因此要想证明两个类型属于同一

    个物种,我们只有从很多地方采集了标本后才行,然而,在化石物种

    的采集方面,我们却是难以办到的。也许我们要把两个物种用大量细

    微变异的中间类型化石连接起来确实是不可能的。为了更好地理解这

    种不可能性,我们是否问一下自己,例如: 将来某个时代的地质学家

    能不能证明牛、羊、马和狗的不同品种变种,是从一个或是几个原始

    祖先传下来的呢?又例如北美海滨生存的某些海蛤,究竟是一个物种的

    变种,还是代表不同的物种?有的贝类学家则认为它们和欧洲的代表种

    不同,被列为物种;而其他一些贝类学家则认为只是变种。这些问

    题,未来的地质学家只有发现大量中间过渡类型的化石后,才能得出

    结果,而这种成功的可能性实在太渺茫了。

    相信物种不会演变的学者们反复强调地质学上找不到中间过渡类

    型,我们将在下一章论述这种论调的确是错误的。正像卢伯克爵士所

    说的:“每一个物种都是其他近缘类型的中间环节类型。”如果一属

    内有20个物种(包括现存的和已绝灭的),假如4/5被毁坏了,那么没有

    人去怀疑余下的物种之间的差异将会更明显。如果这个属的两个极端

    类型偶然毁灭了,那么这个属与其他近缘属之间的差异也就更大了。

    地质研究尚未发现的是: 以前曾有无数中间递变类型存在过,它们就

    像现代的变种一样有细微的变异,可以把一切现存的和已绝灭的物种

    连接起来。虽然这是没有指望做到的事,却被反复地提出来,作为反

    对我观点的最有力证据。

    我们不妨用一个假设的例子把上述地质记录不完整的各种原因作

    一小结。马来群岛的面积大致相当于欧洲的面积,即从北角(North

    Cape)到地中海及从英国到俄罗斯的范围内。除了美国的地层外,马来

    群岛的面积也和全世界所有精确调查过的地层面积总和相等。我完全

    同意戈德温-奥斯汀先生(Mr. Godwin Austen)的观点,他认为现代马

    来群岛的无数大岛屿被广阔的浅海所隔开,这种情况可能和地层沉积

    时代远古时期的欧洲相类似。马来群岛是世界上生物最繁盛的地区之

    一,然而,如果把曾经生存在这里的所有物种都搜集起来,作为全世

    界自然历史的代表,那将是何等地不完全!

    然而我们仍有种种理由相信,在我们假设的马来群岛沉积地层

    中,该群岛的陆相生物,肯定保存得极不完全。真正的滨海动物,或

    是在海底裸露岩石上生存的底栖动物,能被埋藏在那里的也不会很

    多,而且那些埋藏在砾石和沙子里的生物也不能保存到久远。在海底

    没有沉积物堆积,或是沉积物堆积速度太慢不能保护生物免于腐烂的

    地方,都没有生物遗骸保存下来。

    类似过去中生代的地层,马来群岛那些富含生物化石的、厚度巨

    大到足以延续至久远时代的地层,只有在地面下沉时期才可形成。在

    地面下沉的各个时期之间,都有长久的时间间隔;在间隔时期内,地

    面或是保持静止,或是上升;在上升的时候,靠近陡峭海岸的化石

    层,一边堆积一边又被不息的海岸波浪作用所毁坏,且二者的速度几

    乎相等,就和现在我们在南美洲海岸所见到的情况一样。在上升时

    期,即使在整个马来群岛的广阔浅海里,沉积层也难以堆积得很厚,

    并且也难以被后来的沉积物所覆盖保护,因此也就不能持续到久远的

    将来。在下沉时期,可能有很多生物绝灭;在上升时期,可能有很多

    生物产生变异,然而这个时期的地质记录就更不完全了。

    整个群岛或其中某一部分下沉所经历的漫长时间(同时也是沉积物

    堆积的时间),是否会超过一个物种平均生存的时间,实在是一个疑

    问。但是这两种事件在时间上的配合,对任意两个或多个物种之间的

    所有中间递变类型的保存却是绝对必要的条件。如果这些中间递变类

    型没有全部保存下来,那残存的中间变种,可能会被当成许多新的、

    近缘的物种。每一个漫长的下沉时期,都可能被水平面的颤动所间

    断,同时在这漫长的时期内,气候也难免有轻微变化,在这种情况

    下,群岛里的生物将向外面迁移,于是在任何地层里也无法保存生物

    变异的详细记录。

    这个群岛的多数海相生物,现在已经超越了群岛的范围而分布到

    数千英里以外的区域;以此类推,我们相信最常产生新变种的,主要

    是这些分布最广泛的物种,虽然它们是物种的一部分。起初这些新变

    种是地方性的或被限制在某一地方,但当它们拥有某种决定性的优势

    或者经过进一步的变异改良时,它们就会逐渐扩散,并排挤掉它们的

    祖种。当这些变种重新回到它们的原产地时,由于它们与祖种的性状

    已有不同(虽然差异很小),而且它们和祖种是在同一套地层的不同亚

    层里发现的,所以根据许多古生物学家遵循的原则,这些变种将被列

    为新的不同的物种。

    如果上面所说的话在某种程度上是真实的,我们就不能指望在地

    层里找到无数个差异很小的中间类型。按照我的学说,这些中间类型

    能够把所有同一群的物种(包括过去的和现存的物种)连成一条长而分

    支的生命锁链。我们应该只期盼找到少数的生命锁链,我们也确实找

    到了这样的锁链,链中的物种彼此间的关系有的较疏远,有的较密

    切。然而这些锁链中的物种,即使曾是关系密切的,如果在同一套地

    层的不同层位发现,仍然会被许多古生物学家列为不同的物种。我不

    能说假话,要不是每个地层的初期和末期所生存的物种之间缺少无数

    中间过渡类型,使我们学说受到如此严重的威胁的话,我会怀疑在保

    存得最好的地质剖面中,化石记录还是那么贫乏。

    整群相关物种的突然出现

    有些古生物学家,例如阿加西斯、皮克特和赛德威克(Sedgwick)

    曾反复强调某些地层中突然出现整群物种的事实,以此做主牌来反对

    物种演化的理论。假如同属或同科的众多物种果真在同一时刻产生的

    话,那么这将对以自然选择为依据的进化学说,确实是一个致命的打

    击。因为,按照自然选择演化的理论,凡是同类的生物,都是从同一

    个原始祖先传下来的,它们的演化必定是一个极其缓慢的过程,而且

    这原始祖先肯定是在变异了的后代出现之前的遥远时期就已存在了。

    然而,我们往往对地质记录的完整程度估计过高,常会因为某属某科

    不在特定的时期出现,就错误地认为它们没有在那个时期生存过。经

    验常常提醒我们,在一切情况下,肯定性的古生物证据是绝对可靠

    的;而否定性的证据则是没有价值的。我们常会忘记,整个世界和那

    些曾详细调查过的地层相比,是多么广大;我们还忘记了,某些物种

    群在蔓延到古代欧洲和美国的群岛之前,可能在别的地方已经生存了

    很久并逐渐繁衍起来了。我们也没有考虑到许多情况下,连续地层之

    间的间断时期可能比每个地层沉积的时间还要长久。这么长的间断时

    期,已足够使一亲种繁衍出许多子种,而在后来形成的地层里,这些

    物种成群出现,就像是突然创造出来似的。

    这里,我将回顾一下以前的话,即某种生物要适应一种新的特别

    的生活方式,例如要适应空中飞翔的生活,可能需要一个漫长连续的

    时期,这就使得它们的中间过渡类型在某一区域内留存很久,可是这

    种适应一旦成功,并且有少数的物种由于获得这种适应就比别的物种

    有了大得多的生存优势,那么许多新的,变异的类型就会在较短的时

    间内产生出来,并迅速地传播,遍及全世界。皮克特教授在对本书所

    做的出色评论里,谈到了早期的过渡类型,他以鸟为例指出,他看不

    出假设的原始型鸟的前肢连续不断的变异对鸟有什么好处。我们可以

    观察一下南极的企鹅,它的前肢不正是处在“既不是真正的臂,也不

    是真正的翅膀”的中间状态吗?就是这种鸟,在生存斗争中成功地占领

    了它们的地盘,繁衍了无数只个体,也形成了许多种类。虽然我不敢

    推断,在企鹅的身上我们看到了鸟翅演变所经历的真实的中间过渡阶

    段。但是,我们并不难相信,翅膀的演变可能确实对企鹅变异了的后

    代有好处,他们很可能先变得像呆鸭一样能沿着海面拍打翅膀,最终

    便可离开海水飞入空中滑翔了。

    现在我要举几个例子说明前面的论述,同时也要说明整群的物种

    会突然产生的假设会导致我们犯多么严重的错误。皮克特在他古生物

    巨著中,从第一版(1844-1846)到第二版(1852-1857)之间短短的几年

    里,便对几个动物群开始出现和最后消失时间的结论,作了较大的更

    改,而在第三版里可能还要做更大的修改。我可再回顾一件众所周知

    的事实,在几年前出版的地质论文里,一致认为哺乳动物是在第三纪

    的早期突然出现的。然而,在目前已知的含哺乳动物化石最丰富的沉

    积物中,有一处是属于中生代中期的;并且在靠近中生代初期的新红

    砂岩中,也发现了真正的哺乳动物。居维叶一再强调,在任何第三纪

    地层里没有猴子化石出现。然而如今,印度、南美洲、欧洲都发现了

    埋藏在更古老的第三纪中新世地层里的猴类绝灭种。如果没有在美国

    的新红砂岩中找到偶然被保存下来的足印化石,有谁会想到那个时代

    至少有30种似鸟的动物(其中不乏体形巨大的)存在呢?不过在这些岩层

    中,尚未发现似鸟动物的遗骸。不久以前,有些古生物学家主张整个

    鸟纲都是在始新世突然出现的。但是现在,根据欧文教授权威性的意

    见,我们知道在上绿砂岩层沉积期间确实有一种鸟类存在了。最近又

    有一种奇怪的鸟,名叫始祖鸟,长着像蜥蜴一样的长尾巴,尾上每节

    有一对羽毛,翅膀上长着两个可以活动的爪子,是在索伦霍芬的鲕状

    灰岩里发现的。几乎没有什么近代的发现比始祖鸟更有力地表明了我

    们对这世界上以前的生物,知道得实在太少了。

    我可以再举一个亲眼看到的、印象深刻的例子。在我的一部关于

    无柄蔓足类化石专著中曾说过,由于现存的和绝灭的第三纪物种数目

    很多;由于分布在全世界、从两极到赤道、从高潮线到50各个不同深

    度的许多种生物的数目非常庞大;由于标本在第三纪地层里保存得极

    完整的状态,由于标本(甚至是一个破碎的瓣壳)很容易识别,使我做

    出了这样的推论: 如果中生代就已经存在无柄蔓足类动物的话,必定

    会保存下来并会被发现的。但是由于在这个时代的岩层里连一个无柄

    蔓足类的物种也没有找到,我就断定这一大群动物是在第三纪初期突

    然发展起来的。这件事使我感到困惑,因为当时我想,又增加了一个

    大型物种群突然出现的例子。然而,就在我的著作即将出版的时候,

    一位杰出的古生物学家波斯开(Bosquet)寄给我一张他亲手在比利时白

    垩纪地层里采到的无柄蔓足类动物化石标本的完整图形。这张图深深

    触动了我。无柄蔓足类属于藤壶属,是一种极普通、分布很广的大

    属,而该属种的化石,在第三纪以前的任何地层中从未发现过。最近

    伍德沃德先生又在上白垩纪地层里发现了无柄蔓足类另一亚科的四甲

    藤壶(Pyrgoma)。因此,我们目前已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类动物在中

    生代曾经生存过。

    经常被古生物学家提起的整群物种突然出现的一个例子,就是硬

    骨鱼类。按照阿加西斯的说法,它们最早是在白垩纪出现的。硬骨鱼

    类包含现存的大部分鱼类。但是,有些侏罗纪和三叠纪的类型,现在

    也公认是硬骨鱼类,甚至还有些古生代的类型,也被一位权威古生物

    学家列入硬骨鱼类。假如硬骨鱼类果真是在北半球的白垩纪初期突然

    出现的话,那是值得高度注意的事。不过,这并没有造成无法解决的

    难题,除非有谁能够证明,在白垩纪初期硬骨鱼类也在世界其他地区

    突然一起出现了。目前在赤道以南地区尚未发现任何鱼类化石,对此

    就不必多说了。在读了皮克特的古生物学之后,才知道在欧洲好几套

    地层里仅发现了很少几种硬骨鱼化石。现在有少数几个鱼种,分布在

    有限的区域里。以前硬骨鱼类也有可能分布在局限的区域里,待到它

    们在某一个海域里发展繁盛之后,才广泛扩散到各个海域。我们没有

    权利假设,过去地球表面的海洋,与现在的情况一样从南到北一直都

    是连通的。即便是在今天,假如马来群岛变成陆地,那么印度洋的热

    带区域,将会变成完全封闭的巨大海盆,任何大群的海相生物都能在

    这海盆里繁衍起来,他们最初局限在这个范围内,待到一部分物种能

    适应较冷的气候时,就能绕过非洲或澳洲的南角,到达其他更远的海

    洋里去。

    考虑到这种种事实,以及我们对欧洲和美国以外其他地方地质知

    识的贫乏,加上近十多年来的发现引起了古生物学知识的更新,我认

    为,要对全世界生物的继承问题做出武断的结论,似乎太轻率了,好

    像一位博物学家在澳洲的荒原上只呆了五分钟,就打算讨论那里的生

    物数量和分布范围一样。

    整群物种在已知最古老的含化石地层中突然出现

    还有一些类似的棘手难题。我所指的是动物界的几个主要物种,

    在已知的最古老的含化石岩层中突然出现的事情。前面大多数论证使

    我相信,同群的一切现存物种都是从一种原始祖先传衍下来的,这同

    样也适合于最早出现的已知物种。例如所有寒武纪的三叶虫类

    (Trilobites),无疑是从某一种甲壳类演化而来,这种甲壳类肯定生

    存在寒武纪之前久远的时代,而且和所有已知的动物全然不同。有些

    最古老的动物,像鹦鹉螺(Nautilus)、海豆芽(Lingula)等,和现代物

    种并没多大差别。根据我们的学说,这些古老的物种不能作为一切后

    来同类物种的原始祖先,因为它们没有任何中间性状特征。

    因此,如果我们的学说是正确的,那么远在寒武纪的底层沉积之

    前,应当经历了一个很长的时期,这个时期可能和从寒武纪到现在的

    整个时期一样长,说不定还要更长些。在这样长久的时期里,生物已

    经遍布全世界。这里我们又遇到一个难以对付的问题,即地球在适合

    生物居住的状态下所经过的时间是否足够久远,似乎是有疑问的。根

    据汤普森爵士(Sir W. Thompson)的结论,地壳凝固时间不会小于两千

    万年,也不会大于四亿年,可能是在九千八百万年到二亿年之间。这

    么大的时间范围,说明这些数字是很可疑的,况且还有其他因素插到

    这个问题里来。克罗尔先生估计从寒武纪到现在大约经过六千万年。

    然而,自打冰期开始以来,生物的变化就很小,这与从寒武纪以来生

    物确实发生的多次巨大变化相比较,六千万年似乎太短;而寒武纪以

    前的一亿四千万年,对寒武纪已经存在的许多生物的早期演化而言,

    也是不够的。如汤普森爵士所说,在极远古时代,自然条件的变化可

    能比现在更加迅速而剧烈,因此这种自然变化应该引发当时生存的生

    物以相应的高速度发生变异。

    至于为什么在最早的寒武纪以前的时期里没有找到富含化石的沉

    积物,我无法给予圆满的答复。以莫企逊爵士为首的几个著名的地质

    学家,直到最近还相信我们在寒武纪底部所见到的生物遗迹,是生命

    的开始。其他一些鉴定权威,如莱伊尔和福布斯对此结论还有异议。

    我们不能忘记,世界上只有一小部分地区曾经精确地调查过。不久以

    前,巴兰得(M. Borrande)在当时所知道的寒武纪地层下面,又发现了

    更低的地层,层里含有丰富而奇特的物种。现在希克斯先生(Mr.

    Hicks)在南威尔士下寒武统地层的下面,又找到富含三叶虫、各种软

    体动物和环节动物的岩层。甚至在某些最下面不含生物的岩层中,也

    有磷酸盐结核和沥青物质,从而暗示了那时候可能存在生命。在加拿

    大的劳伦纪(即前寒武纪——译者注)地层里曾存在始生虫(Eozoon),

    这已是人们所公认的。加拿大寒武系的下面有三大系列地层,在最下

    面的地层里曾有始生虫发现。洛根爵士(Sir. W. Logan)说过:“这三

    大系列地层的总厚度可能远比从古生代底部到现在的所有后来岩石的

    厚度之和都大得多。这样,即使是巴兰得所谓的原生动物出现的遥远

    时代,也就是古生代开始的时代,但若与三大系列岩层所代表的冥冥

    无期的时间相比较, 原生动物的出现就好像最近发生的事情似

    的。”始生虫是所有动物纲中最低等的,但在原生动物分类里它又是

    高级的;它曾有无限数目的个体存在过,正如道森博士所说的,这种

    动物肯定以捕食其他微小生物为主,而这些微小生物也一定是大量存

    在的。所以我在1859年所写的关于生物远在寒武纪以前就已经存在的

    推断,和后来洛根爵士所说的话几乎是一样的,现在已经证明是正确

    的了。虽然如此,困难还是很大的,我们还是没有充足的理由,来解

    释寒武纪以前为什么没有富含化石的巨厚地层。要是说那些最古老的

    岩层已经被侵蚀得完全消失,或是说岩层所含的化石经受变质作用而

    全部毁坏,似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倘若如此的话,我们就会在它紧邻

    的上覆地层中发现一些呈现局部变种的、细小的化石残余。对于“越

    是古老的地层,遭受的侵蚀和变质作用越大”的论调,根据俄罗斯和

    北美广大的寒武纪地层的记录,并未得到支持。

    现在还无法解释这种情况,因此这也就成为反对本学说的一个有

    力论据。为了表示这个问题今后可以解释,我将提出下述假说。因为

    欧洲和美国一些地层里的生物遗骸的性状,似乎不是深海动物;因为

    组成地层的沉积物,有些竟达数英里厚,我们可以推测那些供给沉积

    物的大岛或大陆,在沉积期间一直是处于现在欧洲和北美洲大陆附

    近。这种观点,后来得到阿加西斯及其他人的支持。但是,我们还不

    了解在几个连续地层的间断时期里,情况到底如何,欧洲和美国在这

    种沉积间断时期里的状态,究竟是干燥的陆地,还是没有沉积物的近

    陆浅海底,或是广阔的深不可测的深海底,皆不得而知。

    看一看现在的海洋,其面积约是陆地的三倍,其中散布着许多岛

    屿;然而除了新西兰以外(如果新西兰可以称为真正的海岛),几乎没

    有一个真正的海岛,存在一点点古生代或中生代地层的残片。由此我

    们可以推论: 在古生代和中生代期间,在我们现代的大洋范围内没有

    大陆和大陆型岛屿;因为,假如有大陆和大陆型岛屿的话,肯定就会

    存在由它们剥蚀、崩裂的沉积物形成的古生代和中生代地层;在这样

    漫长的时期内难免会有水平面的上下颤动,起码会有一部分地层隆起

    来。假如我们可以从这个事实进行推测的话,那么今日是海洋的地

    方,自远古以来就一直是海洋;相反,今日是大陆的地方,自远古以

    来就一直是大陆,且从寒武纪以来肯定遭受了海平面的巨大变动。在

    我的一本关于珊瑚礁的书中,所附的彩色地图提示我作出如下的结

    论: 目前各大洋仍然是主要的下沉区域,各大群岛仍然是水平面上下

    颤动的区域,各大陆仍然是上升区域。然而我们没有理由设想,从一

    开始世界就一直是这个样子的。大陆的形成,可能是在多次水平面颤

    动时,上升的力量占优势所致;但是,在漫长的时间里,这些优势运

    动的地区难道就没有变更过?也许在寒武纪以前的遥远时代里,大陆曾

    处在现代海洋的位置,当时清澈广阔的海洋也可能处在现在是大陆存

    在的位置上。

    我们不能设想,如果太平洋海底现在变为一片陆地,我们就可以

    找到比寒武纪更老的可以辨认的沉积层(假如它是以前沉积而成的)。

    因为这种地层,可能会下沉到离地心数英里的地方,承受着上覆海水

    的巨大压力,所受到的变质作用强度,可能比近地表的地层要大得

    多。世界上某些地区,如南美洲,有大面积裸露的变质岩层,肯定曾

    经历过高温高压作用,我总觉得对这种地区,要给予特别的解释。我

    们也许可以相信,在上述广大地区里,我们看到了远在寒武纪以前的

    地层经历了完全变质及侵蚀后的状况。

    本章内所讨论的几个难点是: (1) 我们虽然在地层中发现了很多

    介于现存物种和以往曾存在物种之间的过渡类型,但是未发现能把它

    们联系起来的那些大量的细微变异的环节类型。(2) 在欧洲的地层

    中,有几个成群的物种突然出现。(3) 据现在所知,在寒武纪地层以

    下几乎完全没有富含化石的地层。所有这些难点性质的严重性,是显

    而易见的。我们看到最优秀的古生物学家们,像居维叶、阿加西斯、

    巴兰得、皮克特、福尔克纳、福布斯等,以及所有最伟大的地质学

    家,像莱伊尔、莫企逊、赛德威克等,过去都曾反复地强调物种不变

    的观点。但是现在莱伊尔爵士已经以他权威学者的身份,转而支持相

    反的观点了,其他多数的地质学家和古生物学家,也大大地动摇了他

    们原有的信念。只有那些相信地质记录十分完整的人,确实还会反对

    这个学说的。就我个人而言,按照莱伊尔的比喻,则把地质记录看成

    是一部保存不完整的、用不断变化的方言写成的世界历史;我们仅有

    这部书的最后一卷,所讲到的也只有其中两三个国家。在这最后一卷

    里,在这里或那里保存了几篇零碎的章节,每页书只有寥寥数行文

    字。这不断变化的方言的每一个字,在前后各章内意义也有些不同,

    这些字可以代表在连续地层里被误认为是突然出现的生物类型。依据

    这样的观点,上面所讲的几个难点,便可以大大地减小,甚至不复存

    在了。

    第11章 古生物的演替

    新物种陆续缓慢出现——生物演化速率不等——物种一旦绝灭便不再重现——成群物种出现与消亡的规律与单个物种相同——绝灭现象——全世界生物演化的同步性——绝灭物种间的亲缘关系及其与现生生物间的亲缘关系——古生物的发展——同一地域内同一类型生物的演替——上一章及本章的摘要

    现在让我们看一下,有关生物在地质上演替的几种事实和法则,

    究竟是和物种不变的传统观点相同呢,还是和物种经过变异与自然选

    择,而不断缓慢演替的观点相一致。

    一个接着一个新物种的出现,不管是在陆地还是在水里,都是很

    缓慢的。莱伊尔曾指出,在第三纪的几个时期里,在这方面存在不可

    反驳的证据;而且每年都有新的物种发现,有助于把各个时期之间的

    空白填充起来,使已绝灭的和现存的物种之间形成渐进的协调关系。

    在某些最新的地层中(如果以年为单位计算,无疑属于很古的时代),

    只有一二个物种是绝灭了的,同时也有一二个新物种,或者是地方性

    的在该处首次出现,或者据我们所知是在整个地球表面上首次出现。

    中生代的地层间断比较多,但是,正像布朗所说,埋藏在各个地层里

    众多物种的出现和消失都不是同时的。

    不同纲和不同属的物种,其变化的速度和程度都各不相同。在第

    三纪较老的地层里,在许多已绝灭的种属中,还可以找到少数今日尚

    存的贝类。福尔克纳曾举出一个这种相似情况的典型例子,就是有一

    种现存的鳄鱼和许多已绝灭的哺乳动物、爬行动物一起在喜马拉雅山

    下的沉积物中被找到。志留纪的海豆芽和该属现存的物种之间差异极

    少,然而志留纪其他软体动物和一切甲壳动物,都已发生了极大的变

    化。陆相生物的变化速率好像比海相生物的变化速率大,这种生动的

    例子曾在瑞士看到过。有一些理由使我们相信,高等生物要比低等生

    物变化快得多,虽然这一规律也有例外情况。正如皮克特所说的,生

    物的变化量在各个连续的地层里是不相同的。然而,如果我们把任何

    有密切关联的地层对照一下,就会发现一切物种都经过了某些改变。

    当一个物种一旦在地球表面绝迹的时候,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会有同样

    的类型重现。对于后一条规律, 巴兰得所谓的“ 殖民团体

    (Colonies)”是一个明显的例外,这种“殖民团体”在某一时期侵入

    到较古老的地层里,使得过去存在的动物群重新出现;然而,莱伊尔

    则说,这是从不同地区暂时迁入物种的一个情形,这似乎是令人满意

    的解释了。

    大懒兽骨架复原/“有人开玩笑地问,我是否可以假设以前在南美洲生存的大懒兽及其

    他相似的巨大怪物,曾经遗留下它们退化了的后代,像树懒、犰狳、食蚁兽等等。这是绝对不

    能认同的。因为这些巨大动物没有留下后代就已全部灭绝了。”

    这几种事实都与我们的学说一致。学说里不包括神创论那些一成

    不变的规律,即不主张某个地区内所有的生物一律突然地、或者同时

    地、或者同样程度地发生变异。变异的过程必定很缓慢,通常在一个

    时期内,受到影响的物种只有少数几个,因为每个物种的变异性是独

    立的,与其他一切物种的变异性没有关系。至于物种所发生的变异或

    是个体间的差别,是否会经过自然选择作用或多或少地积累起来,成

    为永久性变异,却要取决于许多复杂的偶然因素——取决于变异的性

    质是否对生物有利、自由交配的难易程度、地方性自然地理条件的缓

    慢变化、新物种的迁入,并且取决于和这个变异物种相竞争的其他生

    物的性质。所以,一个物种保持原状态的时间要比其他物种保持的时

    间长得多,或者,即使有变化,改变的程度也较其他物种小,这是毫

    不奇怪的。在各个不同的地区,我们可以在现存生物中看到这种类似

    的情况;例如,马特拉岛陆相贝类和鞘翅类昆虫,与欧洲大陆上它们

    的近亲相比较,差异相当大;而该岛海相的贝壳和鸟类却没有改变。

    按照前章的解释,高等动物和它们周围有机的和无机的生活条件之间

    关系比较复杂,我们也许能够明白为何高等生物和陆相生物的变异,

    显然要比海相生物或低等生物要快得多。当任一地区的多数生物已经

    发生了变异和改良的时候,我们根据竞争的原理和生物之间生存斗争

    的重要关系,就可以理解,不管什么生物,若是不发生某种程度的变

    异和改良时,可能难免要绝灭。所以,假如我们在一个地区内观察了

    足够长的时间,就可以明白,为什么一切物种迟早都要变异,因为如

    不变异就要灭亡。

    同一纲的各个物种,在同样长的时期里,发生的平均变异量近似

    相同。但是,由于富含化石、历时久远的地层的形成,取决于大量沉

    积物在地面下沉地区的堆积情况,所以现在的地层,几乎都是经过长

    期而又不相等的时间间隔才堆积起来的,结果就造成了埋藏在连续地

    层内的化石物种,表现出不相等的变异量。依据这个观点,每个地层

    所代表的不是一种完整的新创造,只不过像一出缓缓改变的戏剧中,

    偶然出现的一幕似的。

    我们完全理解,为何一个物种一经绝灭,尽管再遇到一模一样的

    有机和无机的生活条件,它也决不会再出现了。因为一个物种的后

    代,虽然能够适应另一物种的生活条件,而占据了它在自然界中的位

    置并排挤了它(不容怀疑,这种情况曾发生过无数次);但是这新的和

    老的两种类型决不会完全相同,因为它们肯定已从各自不同的祖先那

    里继承了不同的特征,既然两种生物本身各不相同,它们变异的方式

    自然也不相同。例如,假如我们所有的扇尾鸽已经绝灭了,养鸽人可

    能培养出一个新品种,和这种扇尾鸽几乎没有差异;然而,如果原种

    岩鸽也同样绝灭时,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自然条件下,改良过

    的后代鸽终会替代原种岩鸽,使之绝灭。因此,要从任何其他鸽种,

    或者从任何品种十分稳定的家鸽中,培育出与现存扇尾鸽相同的品

    种,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因为连续的变异在某种程度上肯定有所不

    同,而新育成的变种,可能已从它祖先那里继承了某些特有的差异。

    物种的集合,即为属和科,它们的出现和绝灭所依据的规律,和

    单个物种相同,它们的变异有快有慢,变异程度也有大有小。一个物

    种群,一旦绝灭后就决不能再现;这就是说,物种不论延续了多长时

    间,总是连续存在的。对于这条规律,我知道有些明显的例外,可是

    这例外少得惊人,就连福布斯、皮克特和伍德沃德(虽然他们竭力反对

    我所主张的观点)都承认这一规律是正确的!而这一规律又和自然选择

    的学说完全符合。因为同一群的所有物种,不论延续了多长时间,都

    是出自同一个祖先的代代相传的改变了的后代。例如海豆芽属,从早

    寒武世到现在,各个地质时期都有该属的新物种出现,这就必然有一

    条连续不断的世代顺序把它们连接在一起。

    上一章里我们已经谈过,成群物种有时会呈现出突然发展的假

    象,对此我已经解释过了。这种事情如果是确实的话,对我的学说将

    是致命的打击。不过这些事情确是例外。通常的规律是,物群的数

    目,先是逐渐增加,待达到最大限度时,(时间上或早或迟)又逐渐减

    少。如果把一属内物种的数目与存在时间、或是一科内属的数目与存

    在时间,用一条线段来表示: 线段的长度表示物种或属出现的连续地

    层,线段的粗细表示物种或属的多寡;然而有时这线段下端起始处会

    给人以假象,表现出不是尖细的而是平截的;随后其线段上升并逐渐

    加粗,同一粗度往往可保持一段距离,最后在上面地层中逐渐变细而

    消失,表示此物种或属逐渐减小,以至最后绝灭。某个类群的物种数

    目在这种情况下逐渐增加,是和我们的学说完全符合的,因为同属的

    种或同科的属,只能缓缓地,累进地增加。变异的进行和一些近缘物

    种的产生,必然是缓慢和渐进的过程——一个物种最初产生二个或三

    个变种,这些变种慢慢形成物种,既成物种后又经过同样缓慢的步骤

    产生其他变种,依此类推下去,直到变成大群,就像一棵大树最初是

    从一条树干上抽出许多枝条一样。

    绝灭

    我们在上面的论述中曾附带地谈到了物种和物种群的消失。根据

    自然选择学说,旧物种的绝灭和改良过的新物种的产生,是密切相关

    的。认为地球上所有生物,在前后相连续的时代里,曾因多次灾变而

    几度消失的旧概念,现在已普遍放弃了,就连埃利·得博蒙(Elie de

    Beaumont)、莫企逊、巴兰得等地质学家也放弃了这种概念,依照他们

    平素所持的观点,大概会自然而然地得出这个结果。与此相反,从第

    三纪地层的研究中,我们有各种理由,相信物种和物种群都是一个接

    一个地、逐渐消失的: 最初是在一个地点,尔后在另一地点,最后波

    及全世界。但是,在少数情况下,例如由于地峡的断裂而使许多新的

    生物侵入邻海,或者由于海岛的下沉,绝灭的过程可能是很快的。无

    论是单一的物种,还是成群的物种,它们持续的时间极不相同;正像

    我们所见到的,有些物种群从已知最早生命开始的时代起,一直延续

    到今天还存在,也有些物种群在古生代末就已经消失了。好像没有一

    定的规律来决定某一种或某一属能够延续多长时间。我们有理由相

    信,整个物种群全部绝灭的进程要比它们产生的过程慢一些。假如用

    前面所讲的粗细不等的线段来表示物种群的出现和消失时,那么这条

    线段的上端逐渐变尖细的速度(表示物种绝灭的过程),要比线段的下

    端变尖的速度(表示该物种最初出现和早期数目的增加)缓慢。然而,

    在某些情况下,成群物种的绝灭,就像菊石在中生代末期的绝灭那

    样,令人惊奇地突然发生了。

    以前,物种的绝灭曾陷入莫名其妙的神秘之中。有的学者甚至假

    定,生物个体既然有一定的寿命,物种的存在也应当有一定的期限。

    恐怕没有人比我对物种的绝灭感到更为惊奇的了。当我在拉普拉它发

    现乳齿象(Mastodon)、大懒兽(Megatherinm)、箭齿兽(Toxodon)及其

    他已绝灭的奇形怪状动物的遗骸,竟然和一颗马的牙齿埋藏在一起,

    而且这一奇特的动物组合又是和现代生存的贝类在最近的地质时代里

    一起共存,这真使我惊愕不已;因为自从西班牙人把马引进南美洲以

    后,马就变成了野生的,并以极快的速度繁衍增长,分布遍及整个南

    美洲。于是我问自己,在这样极其适合马生存的环境条件下,为什么

    以前的马就会消亡呢?然而我的惊愕是没有理由的。很快,欧文教授就

    识别出这个马齿虽然和现代生存的马很接近,实际上却是一种已经绝

    灭了的马牙。假如现在仍有极少数量这种马存在,大概任何博物学家

    也不会惊奇它的数量之少,因为无论在什么地方,所有各纲都难免只

    有数量极少的物种存在。如果我们要问,为什么这个物种或那个物种

    的数量极少呢?我们的回答是,因为它的生活条件中有某些不利的因

    素。然而究竟是什么不利的因素,我们却难以答出。假如那种化石马

    现在仍以稀少物种的形式存在,我们根据它与别的哺乳动物的类比,

    包括与繁殖很慢的象作类比,根据南美洲家马的驯化历史,肯定会认

    为它若处于更合适的环境条件下,不出几年时间,便会遍布整个美洲

    大陆。然而,我们无法说出究竟是什么阻止了它的繁衍,是一种还是

    几种偶然的因素起作用,是在马有生之年的哪一个时期起作用;也不

    知道各因素作用的程度等。如果这些因素变得愈来愈不利,不管这变

    化多么慢,我们的确也未觉察出来,然而这种化石马必然会日益减

    少,以至最后绝灭!它在自然界中的位置,就会被生存竞争的胜利者所

    取代。

    有一点人们很容易忘记,就是每一种生物的繁衍,经常要受到看

    不见的无形的不利因素的制约。这种无形的因素足以使物种变得稀

    少,直到最后绝灭。人们对这个问题所知甚少,我经常听到有人对体

    型巨大的怪物,如乳齿象和更古老的恐龙的绝灭表示十分惊奇,好像

    只要有庞大的身体,就能在生存斗争中取得胜利似的。恰恰相反,正

    如欧文所说,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身体庞大,需要大量的食物,反而

    会招致它很快的绝灭。在印度和非洲尚无人类出现之前,肯定有若干

    原因阻止了现代象继续繁衍。很有能力的分类学家福尔克纳博士,相

    信阻止印度象繁衍的原因主要是昆虫没完没了地折磨,使象趋于衰

    弱。布鲁斯(Bruce)对于阿比西尼亚的非洲象观察中,也得出相同的结

    论。在南美洲的几个地区,昆虫和吸血的蝙蝠确实控制了那些适宜当

    地水土的,体型庞大的四足兽类的生杀大权。

    在较近代的第三纪地层里,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先稀少尔后绝灭的

    情况。同时我们也知道,由于人类作用,一些动物在某个地方或在全

    世界绝灭的情况也是如此。这里,我要重述一遍我在1845年发表的观

    点,即承认物种在绝灭之前,先逐渐变得稀少。我们对一个物种的稀

    少并不感到惊奇,而当它绝灭时却又大为惊异,这就和承认疾病为死

    亡的先驱,当人有病时并不觉得奇怪,而当病人死亡时却感到惊奇,

    甚至怀疑他是死于横祸的情况一样。

    自然选择学说是以下面信念为基础的: 每个新变种,最后成为一

    个新物种,其所以产生和延续下来,是因为比它的竞争者占有某些优

    势;而居劣势物种的绝灭,似乎是必然发展的结果。家养动物的情况

    也是一样的,当培育出一个稍有改良的新变种后,最初它要排挤掉周

    围改进较小的变种,待新种大有改进后,才能传播到远近各地,就像

    我们的短角牛那样,被运送到各个地方,取代当地原来的品种。因

    此,新类型的出现和旧类型的消失,不论是自然产生的还是人为的,

    都是联在一起的。在一定时期内,繁盛的物种群里产生的新物种数目

    要比绝灭的旧物种数目多。然而我们知道,物种并不是无限制地增

    加,起码在最近的地质时代里是如此。观察一下近代的情况,我们可

    以相信,新类型的产生导致了类似数目旧类型的绝灭。

    一般而言,竞争进行得最激烈的是在各方面彼此最相似的类型,

    这在前面已经举例说明过。因此某物种的改良变异过的后代,通常会

    招致亲种的绝灭;而且如果许多新类型是由某一个物种发展而来,那

    么与这个物种亲缘最近的物种,即同属物种,最容易绝灭。同样,我

    相信由一物种传下来的许多新物种所组成的新属,将会排挤掉同科内

    原有的属。但是,也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即某一群的一个新种,取

    代了另一群的一个物种而使它绝灭。如果很多近似的类型是从成功的

    入侵者发展而来的,则必有很多类型同时被排挤并失去它们的地位,

    尤其是那些相似的类型,由于共同继承了祖先某种劣性特征而最受排

    挤。然而,被入侵的改良物种所取代的那些生物,不管是同纲还是异

    纲,总还有少数受害物种可以延续很长一段时间,这是因为它们适应

    于某种特殊的生活,或者生活在遥远而隔离的地区,逃避了剧烈的生

    存斗争。例如,中生代贝类的一个大属——三角蛤属(Trigonia),它

    的某些物种仍残存在澳洲海洋里。又如硬鳞鱼类(Ganoidfishes),曾

    是将要绝灭的一群,但其中少数物种至今在淡水中仍生存着。由此可

    见,一个物种群的完全绝灭,一般比它们的产生要慢些。

    至于整科或整目物种的突然绝灭,例如古生代末期的三叶虫和中

    生代末期的菊石等,我们肯定记得前面已讲过的话,就是在连续地层

    之间可能有长久的间隔时间,而在这些间隔时间里,物种绝灭的速度

    可能非常缓慢。此外,当一个新物种群里的许多物种,在突然迁入某

    地或异常快速发展而占据了某个地区时,多数老物种就会以相应的速

    率而绝灭,这些被排挤而让出地盘的老类型,通常是带有共同劣性的

    近似物种。

    因而,就我的看法,单一物种和成群物种的绝灭方式都是和自然

    选择的学说完全吻合的。我们不必对物种的绝灭产生惊异。如果真要

    惊异的话,还是对我们自己凭借一时的想象,自以为弄明白物种生存

    所依赖的各种复杂、偶然因素的做法惊异吧!每个物种都有繁衍过度的

    倾向,同时也经常存在着我们觉察不到的抑制作用。如果我们一时忘

    记这一点,那就完全无法理解自然界生物组合的奥秘。无论将来什么

    时候,也就是当我们能确切地解释为何这一物种的数目比那一物种

    多,为何这一物种能在某地区驯化而另一种不能时,才会由于我们解

    释不了单一或整群物种的绝灭而感到惊异!

    全世界生物演化几乎同步发生

    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古生物学的发现,比全世界生物几乎同步演化

    的事实更认人激动的了。因此,即便是在相距遥远的、气候差异极大

    的地方,如北美洲、南美洲的赤道地区、火地岛、好望角和印度半

    岛,尽管那里连白垩矿物的碎块也未找到,我们却能辨认出与欧洲白

    垩纪相当的地层。因为在这些遥远的地方,某些地层里的生物遗骸与

    欧洲白垩纪地层中所见到的,有明显的相似性。这并不是说见到了相

    同的物种,因为在某些情况下连一个真正相同的物种也没有,但它们

    是同科、同属、同亚属的物种,有时只有很微小的相同点,如表面上

    的装饰之类。此外,在欧洲白垩纪地层的下伏和上覆岩层中找到的生

    物类型(欧洲白垩纪地层中未有),在这些遥远的地方,也按同样的顺

    序依次出现。在俄罗斯、西欧和北美古生代的连续地层中,好几个权

    威学者都观察到生物的相似平行发展的现象;据莱伊尔所说,欧洲和

    北美洲的第三纪沉积地层也是如此。即使我们把欧洲和北美洲共有的

    少数化石物种不算在内,古生代和第三纪各时代相继出现的生物序列

    也有明显的普遍的平行性,因而各个地层间的相互关系也就很容易地

    确定下来。

    然而,这些观察都是和全世界的海相生物有关的。对相隔遥远的

    陆栖生物和淡水生物而言,我们还没有充分的资料可以判断它们是否

    有平行演变现象。我们可以怀疑它们是否有过这样的平行演变: 如果

    把大懒兽、磨齿兽(Mylodom)、长头驼(马克鲁兽)和箭齿兽从拉普拉它

    迁移到欧洲,而不说明它们在地质上的位置,可能没有人会想到,它

    们曾和现代仍生存的海相贝类同时存在,也曾和乳齿象、马同时存

    在,因此起码我们可以推测它们曾经在晚第三纪时存在过。

    我们说海相生物曾在全世界同时发生演变,这决不意味着“同

    时”就是指同一年或同一世纪,或是含有严格的地质等时意义;因为

    若要把现代生存在欧洲的和在更新世(如果以年来计算,这是一个包括

    整个冰期在内的远古时期)生存在欧洲的一切海相动物和南美洲、澳洲

    的现代海相动物比较,即使最富经验的博物学家也难以辨认与南半球

    的动物最为相似的,究竟是欧洲的现代动物,还是欧洲更新世的动物?

    还有几位高明的观察家认为,美国的现代生物和欧洲晚第三纪生物之

    间的关系,要比它们与欧洲现代生物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如果这是

    事实的话,北美洲海岸沉积的化石地层,明显地将要和欧洲较老(晚第

    三纪)的化石地层划为同类。然而,假如我们能够看到遥远的未来时,

    可以肯定,一切近代的海相地层,即欧洲、南北美洲和澳洲的上新世

    的上部地层,更新世和真正的现代地层,由于它们都含有相当类似的

    化石遗骸,它们也都未发现较老的下层里的化石类型,所以就地质学

    意义上讲,它们都应划为同一时代的地层。

    上面所述在世界各个相距遥远的地方,生物发生广义的同时演变

    的事实, 曾使像德· 万纳义(MM. de. Verneuil) 和达尔夏克(d’

    Archiac)等优秀的观察家非常激动。他们在谈到欧洲各地古生代生物

    的平行演变现象之后说:“如果我们对这种奇特的顺序有兴趣,而把

    注意力转到北美洲,并在那里也发现一系列类似的现象时,我们就可

    断定,物种的一切变异、绝灭及新物种的产生,显然不只是海流的改

    变或其他局部的、暂时的原因,而是由于支配整个动物界的总法则所

    致。”对此,巴兰得先生也曾持完全相同的观点。确实,如果把洋

    流、气候或其他物理条件的变化,当作世界各个气候极不相同地区生

    物类型发生巨大变化的原因,是很不恰当的。正如巴兰得所说,我们

    必须寻找某些特殊的规律。当我们谈到生物的现代分布情况,看到各

    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与生物本性之间只有极微小的关系时,我们便可

    以更清楚地理解上述观点。

    全世界生物发生平行演化这一重要事实,可用自然选择学说进行

    解释。新物种的形成,是因为它们比旧物种有某些优势,这些在自己

    地盘上已占据优势地位的,或比其他物种有某些优势的物种,便会产

    生最大数目的新变种或早期的新物种。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植物

    中找到明显的证据: 占优势地位的植物,通常是那些最普通、分布最

    广、产生变种最多的植物。这也是非常自然的现象。对于那些占优势

    的、变异的、分布广远而已经侵入了其他物种领域的物种,必将有最

    好的机遇,再向外扩展,并在新的区域里产生出新变种和新物种。向

    外扩展的过程往往非常慢,因为这要依赖于诸多因素,如气候与地理

    的变化,偶然的事变、物种向外扩展时对新地区各种气候逐渐地适应

    等等。但是占优势的物种,一般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扩散,取

    得分布上的成功。在分隔的大陆上,陆相生物的扩散可能比生活在连

    通的海洋里的生物扩散得慢些。所以,我们可以推测,陆相生物的演

    替平行程度,可能没有海相生物那么密切,而我们发现的情况也正是

    如此。

    因此,据我看来,生物类型的平行发展性,就是指全世界生物类

    型有广义的同时演变的次序,这和新物种的形成是因为优势物种分布

    广、变异多的原理完全吻合。这样产生的新物种,本身就带有优势,

    因为它们已经比曾占优势的亲种和其他物种,具备了某些更加优越的

    条件,因而也就会进一步向外扩展,继续变异,再产生更新的类型。

    那些失败的和给新的胜利者让出地盘的旧类型,可能都是些近似的种

    群,继承了某种共同的劣性。所以,当新的改良了的物种群分布遍于

    全世界时,旧的物种群则消失了。因此,各地生物类型的演替,从开

    始出现到最终绝灭都往往同步进行。

    有关这个问题,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我有理由相信,大多数富含

    化石的巨厚地层,是在下沉时期内所沉积的;而不含化石空白极长的

    间断时期,是在海底静止或上升时,以及沉积的速度不足以埋藏和保

    存生物遗骸的时期出现的。在这极长的空白时期,我猜测每一地区的

    生物,肯定有大量的变异和绝灭,也有很多从其他地方迁移来的物

    种。我们有理由相信,广大的地区可能受到同一个地质运动的影响,

    所以在世界上相同情况的地区,在广阔空间里可有同时沉积的地层。

    然而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断定这是一成不变的情况,也不能断定广大地

    区总是受到同样的地质运动的影响。如果在两个地区里有两个地层几

    乎是同时沉积(但不是绝对同时沉积),根据前面几节所述理由,在这

    两个地层里应该找到相同的生物类型的演替情况。

    我想欧洲会有这种情况。普雷斯特维奇先生(Mr. Prestwich)在有

    关英法两国始新世地层的优秀专著中,曾发现两国连续地层之间有密

    切的总体平行现象。但是,当他把英国的某些地层和法国的某些地层

    进行对比时,看到两地同属的物种数目虽然一致,可是具体物种类型

    却有不同。除非我们假设有一海峡把两个海隔离开来,使两个海中有

    不同的动物群同时生存着,否则,就英法两国距离之近而言,实难解

    释这种差异。莱伊尔对第三纪晚期地层,也做了类似的观察。巴兰得

    也指明,在波希米亚和斯堪的纳维亚志留纪的连续地层之间,有明显

    的总体平行现象,不过他也发现了两地物种之间有巨大差异。假如这

    几个地区的地层不是绝对同时沉积的——这个地区的地层正在形成,

    而那个地区却处在空白的间断——而且,如果两地区物种也在地层沉

    积期间和长久的间断期间缓慢地交替变化着。在这种情况下,两地区

    的各个地层可按照生物类型总的演替状态,大致排列出同样的顺序,

    这个顺序表现出绝对平行的假象。尽管如此,两地的各地层相应的层

    次明显相同,但其中所包含的物种却不一定是完全相同的。

    绝灭物种之间的亲缘关系及其与现存物种之间的亲缘

    关系

    现在我们就绝灭物种与现存物种之间的亲缘关系进行探讨。所有

    的物种都可归纳到几个大纲里,根据生物传衍的原理,可以解释这一

    事实。根据一般规律,愈是古老的物种,和现存物种之间的差异也就

    愈大。但是,正像巴克兰(Buckland)在很久以前讲的那样,绝灭的物

    种不是归到现在类群里,就是归到绝灭与现存之间的类群里去。绝灭

    的生物类型,可以填充现存的属、科、目之间的空隙,这是确实的。

    然而这一说法常被人们忽略甚至否定,所以举例说明一下这个问题是

    有好处的。假如我们只注意到同纲里现存的和绝灭的物种时,所得到

    的各自生物系列的完整程度就不如将两者结合在整个系统里的好。在

    欧文教授的论文里, 我们经常看到, 对绝灭的动物用概括型

    (Generalized forms)一词来称呼;在阿加西斯的论文里,则用预示型

    或综合型(Prophetic or Synthetic types)等词,实际上,这些用词

    所指的都是中间类型或环节类型。还有一位杰出的古生物学家戈德里

    (M. Gaudry)以最有说服力的方式指出他在阿提卡(Attica)发现的很多

    哺乳类动物化石是介于现存属之间的类型。居维叶曾把反刍类

    (Ruminant)和厚皮类(Pachyderm)列为哺乳动物中差异最大的两个目。

    然而根据挖掘出的许多过渡类型化石,欧文不得不更改了原有的整个

    分类法,并将部分厚皮类归并到反刍亚目中去。例如,他用中间递变

    类型充填取消了猪和骆驼之间很大的间隔。有蹄类(Ungulata,或是长

    蹄的四足兽),现在分为偶蹄和奇蹄两类,而南美洲的长头驼在某种程

    度上把二大类连接起来了。三趾马(Hipparion)是现代马和古代有蹄类

    的中间类型,已经没有人再否认了。哺乳动物中最奇特的环节类型,

    是杰尔韦教授命名的南美洲印齿兽(Typotherium),它不能归纳在任何

    一个现存的目中去。海牛类(Sirenia)是哺乳动物中很特殊的一群,现

    存的儒艮(Dugong)和泣海牛(Lamentin)最显著的特征是根本没有后

    肢。但是据弗劳尔(Flower)教授说,绝灭的哈海牛(Halitherium)却有

    骨质成分的大腿骨和“骨盆内很明显的杯形窝绞合成的关节”。这

    样,它就和有蹄的四足兽比较近似。而就身体的其他构造方面来说,

    海牛类原来就与有蹄类近似。还有,鲸鱼类和其他所有的哺乳动物有

    很大差别。但是第三纪的械齿鲸(Zeuglodon)和鲛齿鲸(Squalodon)被

    几个博物学家列为单独一目,而且赫胥黎教授认为它们肯定是鲸

    类,“而且和海相食肉类形成相接的过渡环节类型。”

    赫胥黎还曾指出,鸟类和爬行类之间的巨大间隔,也以出人意料

    的方式部分地连接起来了,——一边是鸵鸟和已绝灭的始祖鸟,另一

    边是恐龙类中的细颈龙(Compsognathus)。——恐龙类包括了陆地上最

    大的爬行类。对于无脊椎动物而言,最有权威的巴兰德说,他每天都

    受到启发,虽然古生代动物的类别确实可以归入到现存的类群中去,

    但在这么老的时代里,各类群之间的差别并不像现在那么明显。

    某些学者反对把已经绝灭的物种或物种群,当作现在某两个物种

    或物种群的中间类型。如果“中间类型”一词的含义,是指一个绝灭

    类型在所有性状上都在两个现存的物种或物种群之间的话,这种反对

    可能是有道理的。然而在实际分类系统中,有许多化石物种的确是介

    于现存物种之间的,还有某些绝灭的属介于现存的属之间,甚至还有

    的介于不同科的属之间。最常见的情况——在差异很大的物种群中发

    生的情况,例如鱼类和爬行类之间,若假定这两个物种群现在在20个

    特征上有区别,而在古代它们之间有区别的特征就要少些,所以这两

    个物种群之间的关系,古代的要比现代的更近些。

    人们普遍相信,生物类型越是古老,它的某些特征把两个现存

    的、差异很大的物种群连接起来的可能性就越大。毫无疑问,这个规

    律只限于那些在地质时代中变化很大的物种群;然而要想证实这规律

    的正确性却是很难的,因为即使是现存的动物,例如美洲肺鱼,也会

    不时地发现它与几个差异较大的物种有亲缘关系。可是,假如我们把

    古代的爬行类、两栖类、鱼类、头足类以及始新世的哺乳类,分别和

    各纲的现代种属进行比较时,我们就会确信这规律是正确的。

    现在我们来看一下上述的事实和推论,与生物的遗传演化理论有

    多少一致的地方。由于这个问题较棘手,我们必须请读者参阅第4章里

    的图。我们假定标有数字的斜体字母表示属,从表示属的字母画出来

    的虚线表示属里的各个物种。当然这个图形过于简化了些,所画出的

    属和种的数目也太少,不过这对我们是无所谓的。如果图中的横线代

    表连续的地层,凡是最高横线下面的所有类型都是已绝灭的物种。三

    个现存的属,a14、q14、p14组成一个小科;b14、F14是一个近缘的科或

    亚科;而o14、e14和m14则组成第三个科。这三个科和许多已经绝灭的

    属,都是画在从共同的祖种(A)所分出的几条线上的,可以组成一个

    目,因为它们都从共同祖先那里继承了某些共同特征。按照前面此图

    所表示过的遗传的性状不断产生分歧的原理,不论什么类型的生物,

    越是近代的类型和它古代原始祖先之间的差异也就越大。所以,我们

    可以明白这条“最古老的类型和现存类型之间差异最大”的规律。但

    是我们不能因此而设想性状分歧是必然发生的,这完全取决于某个物

    种的后代是否能在自然组合中获得更多的不同的位置。因而,某个物

    种随着生活环境的轻微改变而略有改变,并在极长的时期内保持着它

    原有的一般特征,是很可能的,好像我们在志留纪所看到的某些类型

    一样。图内的F14就是这样情况的代表。

    正如上面所说,所有从(A)衍传下来的多个物种,不论是已经绝灭

    的还是现存的,共同组成了一个目;这个目又因有不断绝灭的物种和

    遗传性状分歧而形成若干科和亚科;在这些科或亚科中,可以假定有

    些已经陆续绝灭了,有些则一直存留到现在。

    再观察一下第4章的图,我们就会看到: 如果埋藏在一套地层里

    的多个已绝灭的类型,是在这套地层下部的几个点上发现的,那么这

    地层最上面的三个现存科之间的差异就会少些。例如,如果a1、a5、

    a10、F8、m3、m6、m9等属已经被挖掘出来了,那么现存的三大科就可以

    密切地联系起来了,甚至可以合并成一个大科,就和反刍类和某些厚

    皮类的情况类似。但是有人否认绝灭属的中间性质,反对用绝灭属把

    三大现存科连接起来,这种意见有部分道理,因为这些绝灭属并不是

    直接的中间类型,而是通过许多差异很大的类型迂回连接起来的。如

    果许多绝灭的类型在该图的一条横线上(即某个地层上)发现,例如在

    第六条横线上面,而这条横线之下(或这个地层之下)什么类型也没发

    现,这样的话,就只有左边a14等属和b14等属的两个科可以合并为一大

    科,原来的三个科就成了两个科,这两科之间的差异就比原来没有发

    现化石时要少些。还有,如果在最上面那条线上,由八个属(a14到m14)

    形成了三个现存科,它们之间假定有六个主要特征可相互区别,那么

    在第六横线所代表的地质时期,它们相互区别的特征数目要少于六,

    因为它们在进化的早期,从共同的祖先分出之后,分歧的程度要小

    些。因此,古老的和绝灭的属或多或少地在性状上介于它们已经变异

    的后代或旁系亲族之间。

    在自然界,物种群演化的过程比图上所表示的要复杂得多,因为

    实际物种群的数目要比图上多得多,而且它们持续的时间极不相等,

    变异的程度也极不相同。由于我们得到的地质记录只有最后一册,而

    且是极不完整的,因而除了极个别的情况,我们不能指望把自然界中

    的广大间隔都充填起来,使不同的科或目彼此相连。我们能指望的只

    是那些在已知地质时代中发生过很大变化的物种群,它们在较老的地

    层中相互间的差异略小些。所以,在同一物种群的各个类型中,较老

    类型之间的性状差异要比现存类型的少。对此种情况,我们最优秀的

    古生物学家一致证明是经常发生的。

    这样,根据生物遗传演化的学说,有关绝灭类型之间,绝灭类型

    与现存类型之间的亲缘关系的重要事实,都得到了圆满的解释,而其

    他学说则是根本无法解释的。

    显然,按照同一学说,在地球历史上任何一个长的地质时期内生

    存的动物,在一般特征上将是该时期以前和以后动物群的中间类型。

    因此,在第4章的图中,在第六时期(第六横线)生存的物种,是第五时

    期物种已变异的后代,又是第七时期变异更多的物种的祖先,所以它

    们的性状特征无疑是介入前后两者之间的。然而,我们也必须承认有

    这样一些情况发生: 某些早先的类型已经完全绝灭了;在任何地区都

    难免有别处迁来的新类型;在连续地层之间的长期间断中,物种可以

    发生大量的变异。以上述各种情况为先决条件,每个地质时期动物群

    的性状特征肯定是介于前后时期动物群之间的。我只要举出一个例子

    就可说明,即: 当初发现泥盆系地层时,古生物学家们立刻辨认出这

    个系的化石性状特征是介于上覆的石炭系化石和下伏志留系化石之间

    的。不过,每一时期的动物群并不一定呈现出绝对的中间性,因为在

    连续的地层中有不相等的间断时间。

    就整体来说,每个时代的动物群在性状上介于前后时期的动物群

    之间,是无可辩驳的事实,尽管有些属会出现例外的情况。例如,福

    尔克纳博士曾把乳齿象和普通象类按两种方法进行排列: 第一种排列

    是根据它们相互间的亲缘关系,第二种排列是根据它们生存的时代,

    结果二者并不吻合。具有极端性状的物种,不一定就是最老的或最近

    的物种;具有中间性状的,也不一定是中间时期的物种。但是,在某

    种相同情况下,假如物种最初出现和最后绝灭的记录是完全的(实际不

    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也没有理由相信,先后相继产生的各种类型会

    有相等的延续时间。一个非常古老的类型有时可能比别的地方后起类

    型延续的时间更长些,特别是在隔离地区生活的陆相生物。我们可举

    出一个小例子来说明这个大道理: 假如把家鸽现存的和绝灭的主要品

    种按亲缘关系排成谱系时,这种排列的顺序可能和各个品种出现的顺

    序并不吻合,和它们的绝灭顺序就更不吻合了,因为祖种岩鸽至今仍

    存在,而许多岩鸽和信鸽之间的变种却已绝灭了。鸽喙的长短是鸽子

    重要的性状特征,喙最长的极端类型信鸽要比喙最短的极端类型短嘴

    翻飞鸽出现的时间更早。

    还有一种意见,是所有古生物学家都承认的,并与中间地层里的

    生物遗骸具有若干中间性状的观点有密切关系的,那就是两个连续地

    层里的化石间的关系,要比相距甚远的两个地层里的化石间的关系密

    切得多。皮克特举了一个众人皆知的例子,即白垩纪各个时期地层里

    的生物遗骸,虽然物种不同,但大致类似。仅仅是这一事实,由于它

    的普遍性,似乎使皮克特教授动摇了物种不变的信念。凡是熟悉地球

    上现存物种分布的人,对于紧密相连的地层中不同物种非常相似的情

    况,决不会用古代各地区自然地理条件相似的理由去作解释。我们要

    记住,生物(至少是海相生物)几乎同时在全球发生变化,所以这些变

    化是在极不相同的气候等条件下发生的。细想一下,整个冰期都处于

    更新世时期,气候变化非常大,可是观察到更新世的海相生物,所受

    到的影响却是微乎其微。

    紧密相连地层中的化石遗骸,虽然被列为不同物种,但彼此间也

    呈现出密切的相似性。按照遗传演化的学说,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因为各个地层的堆积常有中断。连续地层之间也存在着长期空白间

    断。正如我在前章所叙述的那样,我们不能指望在任何一二个地层

    中,找到最初和最后出现物种之间的一切中间变种;不过我们可在间

    断时间之后(用年为单位计算时间是很长的,但用地质时期计算并不太

    长),应该能找到非常近似的类型,或是被某些学者称为代表种的类

    型,这是我们一定会找到的。简而言之,正像我们所期望的那样,我

    们已经找到了物种缓慢的、难以觉察的变异证据。

    古代生物的进化状况与现代生物的比较

    在第4章里,我们已经知道生物成熟之后各器官的分化和专门化的

    程度,是衡量生物进化高低与完善程度的最好标准。我们还知道,器

    官的专门化对每一生物都有益处,因此自然选择就使得每一生物的构

    造越来越趋向专门化与完善。就这个意义上说,它们更趋向高等化

    了。虽然自然选择也使许多生物保持了它们简单而未改良的器官,以

    适应简单的生活方式,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器官会退化或简单化。然

    而这种退化生物也能够适应于它们的新生活。另外更普遍的现象是新

    物种比它们的祖先更优良,因为在生存斗争中,新物种必须战胜一切

    与之关系密切的老物种。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假如气候条件相似

    的话,始新世的生物与现存生物进行竞争,前者肯定会被后者打败或

    灭绝,正如中生代的生物要被始新世的生物打败或灭绝,古生代的生

    物要被中生代的生物打败或灭绝一样。这样,根据生存斗争中成败的

    基本测验和根据器官专门化的标准,我们就可以从自然选择学说推论

    出近代类型的生物应当比古老类型的生物更加高等。事实真是这样的

    吗?大多数古生物学家都会做出肯定的答复,尽管难以进行验证,我们

    也必须承认这一回答是正确的。

    自很古的地质时期以来,某些腕足类只发生了微小改变;某些陆

    栖和淡水贝类从我们知道它们最初出现之后,几乎保持原状,然而这

    种情况和上面的结论并没有真正的冲突。正如卡彭特博士(Dr.

    Carpenter)的观点,从劳伦纪(前寒武纪的某一段时期——译者注)以

    来有孔虫类(Foraminifera)的构造就没有进化过。对这个问题不难解

    释,因为这些生物必须一直保持它们适应简单生活方式的构造。为了

    这个目的,还有什么比那些低等构造的原生动物更加适合呢?如果把构

    造的进化作为一种必要条件,那么上面的事实对我的学说将是致命的

    一击。再例如: 如果可以证明上述的有孔虫类是劳伦纪开始的,或者

    上述的腕足类是在寒武纪开始的,那么这些异议也同样会给我的学说

    以致命打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生物尚无足够的时间进化到当

    时的标准。根据自然选择学说,凡是进化到某个特定的标准,便无需

    再进化了,虽然在其后各个连续时代里它们可略有变异,以适应稍微

    变化的环境条件、保住它们的地位。上面所说的几个事实的关键在于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 我们是否真的知道这世界的年龄?各种生物究

    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这些问题可能会引起很大的争论。

    从整体来看,生物的构造是否进化,这在许多方面都是一个异常

    复杂的问题。任何时代的地质记录都不完全,这样也就无法追溯到远

    古,于是也就难以准确无误地证实生物的构造在已知的地球历史中确

    实发生了很大的进化。即便现在,博物学家们对于同纲的各个类型,

    到底应该把谁列为最高等,也存在着很大的争议。例如,有人根据板

    鳃类(Selaceans)即鲨鱼类有某些重要构造和爬行类一致,就把它们看

    做是最高等的鱼类;另外的一些人则把硬骨鱼列为最高等的鱼。硬鳞

    鱼的地位介于鲨鱼和硬骨鱼之间。目前,硬骨鱼的数目是最多的,但

    以前却只存在鲨鱼和硬鳞鱼两类。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所选择的标准

    不同而产生了不同的结论,或是认为鱼类的构造进化了,或是认为退

    化了。要想对不同大类之间的成员进行等级高低的比较,几乎是不可

    能的,谁能够决定乌贼是否比蜜蜂高等呢?——伟大的学者冯贝尔认

    为,蜜蜂这种昆虫“虽属另一种类型,实际上要比鱼的构造更高

    等。”可以相信,在复杂的生存斗争中,在本纲地位并不太高的甲壳

    类,一定会打败软体动物中最高等的头足类;尽管这种甲壳动物没有

    高度进化,但是如果用所有检验中最有权威性的优胜劣汰法则来衡

    量,甲壳类在无脊椎动物中占有很高的地位。当要判断哪些类型的构

    造最为进化时,我们不应该只把两个时代某个纲中最高等级的成员进

    行比较(虽然这肯定是判断高低的一个要素,也许是最重要的因素),

    我们应该把两个时期内的一切成员,不管是高等还是低等,一起加以

    比较。在古代,软体动物中最高等的头足类和最低等的腕足类都很繁

    盛,(现代生物学认为腕足类应单独列为一个门,不包括在软体动物门

    中——译者注),而现在这两类都大为减小,其他具有中间构造的种类

    却大大增加;因此,有的博物学家认为从前的软体动物比现在的进

    化。另一方面也有人举出有说服力的例子,证实腕足类的数目已大为

    减少,现存的头足类数目虽然不多但结构却比古代的头足类进化多

    了。我们还应该比较两个时期高等和低等动物在全世界所占的比例。

    例如,现在有五万种脊椎动物生存着,假如已知过去某个时期只存在

    一万种,那么我们就应该把高等动物的增加(这意味着低等动物的减

    少)作为世界上生物构造决定性的进化标志。因而我们会明白,在这种

    极端复杂的关系下,要想对各时期一知半解的动物群,完全正确地比

    较它们构造上的高低,是多么难啊!

    如果再看一下现存的动物群和植物群,我们就能对上述的困难有

    更明确的认识。近年来,欧洲的生物在传入新西兰之后,传衍极快并

    占据了许多土著生物所在的地方,由此我们肯定会相信,要是把英国

    所有的动植物都迁移到新西兰任其自由生存,其中必有许多生物随着

    时间的推移而在新西兰完全适应,并使许多土著类型绝灭。另一方

    面,由于尚无一种南半球的生物曾在欧洲任一地区成为野生种的事

    实,我们很可怀疑,如果把新西兰的所有生物迁移到英国去,它们是

    否也会有许多生物能够夺取英国生物占据的地方呢?从这点来看,英国

    生物的等级远比新西兰的生物高。然而,即便是最有经验的博物学

    家,在研究两个地区的物种时,也不会预料到这种结果的。

    阿加西斯和其他几个有才能的学者曾断言,古代生物的胚胎与现

    代同纲动物的胚胎存在某种程度的相似性;而绝灭物种在地质上的传

    衍情况与现存物种胚胎发育情况近似平行。这个观点,和我们的学说

    完全吻合。在下一章里,我们将说明生物的成体与胚胎有差异,是因

    为变异不在胚胎发育的早期发生,而是在相应的年龄阶段,遗传因素

    才显现出来之故。这个过程使胚胎几乎保持不变,而使生物成体在传

    衍的世代中不断地逐渐增大差异。因此,胚胎好像是自然界保存下来

    的一幅图画,描绘出物种在以前变异较少时的状况。这种观点可能是

    正确的,但永远无法证实它。例如,看看那些已知是最古老的、确实

    是属于哺乳类、爬行类和鱼类等纲的化石,虽然它们之间的差异比现

    存同类典型代表的差异要小些,但要想找到具有脊椎动物共同胚胎特

    征的动物,恐怕难以奏效,除非等到在寒武纪地层的最底部找到富含

    化石的地层才行,但是发现这种化石层的机会是很小的。

    晚第三纪同一地区同一类型生物的演替

    克利夫特先生(Mr. Clift)在多年前就说过,在澳洲山洞里找到的

    哺乳动物化石和该洲现存的有袋类非常相似。在南美洲,显然也存在

    相同的情况,在拉普拉它河谷几处地方找到的巨大兽甲,和犰狳类

    (Armadillo)的甲片相似,这一点甚至连从未受过训练的人也会看得出

    来。欧文教授曾生动地指出: 拉普拉它地区所埋藏的无数哺乳动物的

    化石,大都属于南美洲类型。伦德(M. Lund)和克劳森(Clausen)在巴

    西山洞里采集到大量骨骼化石标本,从中可以更清楚地看到这种相似

    关系。这些事实,都给了我深刻的印象,在1839年和1845年,我都明

    确提出“类型演替规律”,即“同一大陆上绝灭的物种和现存物种之

    间存在着奇妙的相似关系。”后来欧文教授把这规律推广应用到欧洲

    的哺乳动物中,并且利用这个规律复原了新西兰已绝灭了的巨鸟。巴

    西山洞里的鸟类化石,也有同样的情况。伍德沃德先生也表明,这个

    规律同样适合于海相贝类,只不过大多数软体动物分布广泛,致使这

    个规律不太明显罢了。还可以列举其他的例子,比如马德拉地区陆相

    贝类的绝灭种和现存种之间的关系,亚拉尔里海咸水贝类的绝灭种与

    现存种之间的关系。

    同一地区同一类型生物的继承发展这一引人注目的规律,究竟意

    味着什么呢?如果有人把处于同一纬度的澳洲和南美洲部分地区的气候

    进行比较后,就打算用自然地理条件不同来解释两大洲生物的差异;

    或者反过来,又用相同的自然地理条件来解释第三纪末期,各个大陆

    上同一类型生物的一致性,这就未免太冒失了。当然也不能设想有袋

    类仅产于或主要产于澳洲,贫齿类和其他美洲型动物唯独南美洲才

    有,是一成不变的法则。因为我们知道,许多有袋类在古代欧洲存在

    过,我在上面的文章中也曾指出,美洲的哺乳动物,从前和现在的分

    布情况是不相同的。以前北美洲的生物群,具有现代南美洲的特征;

    以前南、北美洲生物群的关系,要比现在的更为密切。按照福尔克纳

    和考特利(Cautley)的发现,我们还可以知道,印度北部和非洲所产的

    哺乳动物,从前比现在的关系更为密切。在海相动物分布方面,也有

    一些类似的事例。

    按照遗传演化的学说,我们立刻就能解释同一地区同类型生物持

    久地(而不是永久不变地)继承演化这一重要规律。因为世界各地的生

    物,在其后连续的时间里,都有把与它们近似但又略有变异的后代留

    下来的明显倾向。如果从前两个大陆上的生物差异本来就很大,那么

    它们变异了的后代将会以同样的方式和同样程度发生更大的变异。然

    而经过很长时间后,尤其是经过巨大的地理变迁,并发生大量的生物

    相互迁移之后,那些弱小的类型便会让位于入侵的优势类型,因此生

    物的分布便不是一成不变的了。

    有人开玩笑地问,我们是否可以假设以前在南美洲生存的大懒兽

    及其他相似的巨大怪物,曾经遗留下它们退化了的后代,像树懒、犰

    狳、食蚁兽等等。这是绝对不能认同的。因为这些巨大动物没有留下

    后代就已全部灭绝了。不过在巴西的山洞里,发现另外许多绝灭的物

    种,在个体大小和其他所有特征上,与南美洲现存的物种非常相似,

    其中可能有些物种就是现存物种的真正祖先。请不要忘记我们学说的

    观点,同属的一切物种,都是某一个祖种的后代。所以,如果在某个

    地层里有六个属,每个属又有八个种,而在该地层之后的连续地层

    内,又发现六个相似的代表属,每属也同样有八个种。这样,我们就

    可以推断: 一般情况下,一个老属里只能有一个物种留下变异了的后

    代,形成含有几个新种的新属,其余各个老属里的七个物种则全部绝

    灭而没有留下任何后代。实际上,而更为普遍的情况则是: 六个老属

    里可以有两个或三个属、每属又可以有两个或三个物种会成为新属的

    祖先,其余的老属和物种会全部绝灭。那些不繁盛的目,如南美洲的

    贫齿类,其属和物种的数目会逐渐减少,只有极个别的属或物种能够

    留下变异了的嫡系后代。

    上一章与本章摘要

    我已试图说明,地质记录是极不完整的,地球上只有极少地方做

    过详细的地质调查。只有几个纲的生物,以化石的形式大量保存下

    来。现在我们博物馆里收藏的标本和物种的数目,即便只和一个地层

    形成所经历的世代生物数量相比,也少得几乎为零。在多数连续地层

    之间肯定存在着长期的间断,因为只有在海底下沉时期,才会形成富

    含多种化石物种的、达到相当厚度的、足以能经受住未来侵蚀作用的

    沉积地层。在海底下沉时期可能绝灭的物种较多;在海底上升期间,

    物种变异较多,但地质记录保存得更加不完整。每个单一的地层都不

    是持续不断沉积的;各个地层持续的时间可能要比物种的平均寿命短

    些。在任何地区或任何一个地层中,新类型的最早出现往往和生物的

    迁徙有重要关系。分布最广的物种是变异最频繁、经常产生新种的那

    些物种。变种最初是地方性的。最后一个要点是: 每一物种的形成必

    须经过无数中间过渡阶段。这些演变的过渡时期,如果用年代来计算

    是很长久的,但若与物种保持不变状态的时间相比,则又是很短的。

    如果把上述种种因素综合起来,我们就可以很好地说明,为什么没有

    找到无数的中间变种(虽然已找到许多环节类型),使所有绝灭的和现

    存的物种之间用差异细微的递变类型连接起来。我们还应牢记的是,

    人们可能会发现两个类型之间的任何环节类型,但若未发现整个演化

    链条,这个中间环节类型就会被当作新的物种看待,因为我们尚无任

    何正确的标准用来区别物种与变种。

    凡是不同意“地质记录不完整”的观点的人,当然也不会同意我

    的全部学说。因为他会徒劳地询问,那些曾在同一套地层的各连续层

    位里,发现的近缘的或代表物种组成的无数中间过渡类型究竟在哪里?

    他不会相信在连续的地层之间曾有极长的间断时期。当他研究任何一

    个大的地层时(例如欧洲的地层),忽视了生物迁徙起着多么重要的作

    用。他也会强调成群生物是明显地突然(这往往是假象)出现的。他还

    会询问: 在寒武纪沉积之前,曾生存过的无数生物的遗骸又在哪里?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在当时至少有一种动物存在过。不过,对最后一

    个问题,我只能根据以下的假设来回答,即现在是海洋的地区,很久

    以前就存在海洋了;现在能够上升、下降的大陆地区,自寒武纪开始

    以来就已经存在了。而在寒武纪之前的元古界,世界的景观和现在完

    全不同。至于更为古老的大陆,组成它的地层或者已成为变质岩遗留

    下来,或者仍埋没在海洋底下。

    如果克服了这些困难,其他古生物学上的主要事实,都和经过变

    异和自然选择的遗传演化学说十分吻合。因此我们可以明白,新物种

    为什么会缓慢而不断地产生,为什么不同纲的物种不一定同时、同速

    度、同等程度地发生着变异。然而在很长时期内,所有的物种终究都

    产生了某种程度的变异。老类型的绝灭几乎是新类型产生的必然结

    果。我们也可以明白,为什么物种一旦绝灭之后,就再也无法重现。

    物种群的数目是缓慢增加的,它们延续的时间也不相等,因为变异的

    过程肯定是缓慢的,并受到很多复杂偶然事件的影响。凡是属于优势

    的大物种群里的优势物种,倾向于传衍许多变异后代以组成新的亚群

    和新物种群。当这种新物种群形成之后,处于劣势群里的物种,由于

    从一个共同的祖先那里遗传了劣性,将会全部绝灭,世界上不会留下

    它们变异的后代。然而成群物种的完全绝灭,是个非常缓慢的过程,

    因为常有少数后代居留在被保护和隔离的地方残存下来。如果一个物

    种群一旦完全绝灭,就不再重现,因为世代传衍的锁链已经断掉了。

    我们能够明白,为什么分布广而变种多的优势类型,有以它们相

    似而变异的后代布满全世界的倾向,因为这种后代在生存斗争时,通

    常能打败劣势物种群并取而代之。所以经过很长时间后,世界上的生

    物就好像同时发生了变化似的。

    我们也明白,为什么古代的和现在的一切生物总共只归纳为很少

    的几个大纲。我们还明白,由于不断发生性状分歧,为什么越是古老

    的类型,与现存类型之间的差异就越大;为什么常有古老绝灭的类型

    能把现存类型之间的形态学差异充填起来,使两个物种群的关系更为

    接近,甚至还可使原先认为不同的两个物种群合并为一。类型越是古

    老,它们在现存不同物种群之间,处于中间地位的程度就越高,因为

    类型越古老,就和现在差异极大的物种群的共同祖先的亲缘关系越接

    近、性状也就越相似。很少有已绝灭的类型直接处于现存类型之间

    的,而是间接地通过其他绝灭类型迂回地介于现存类型之间。我们可

    以清楚地知道,为什么密切相连的地层中生物遗骸非常相似,是因为

    世世代代的遗传演化把它们紧紧地联系起来了。我们还能更清楚地知

    道,为什么中间地层里的生物遗骸具有中间性状。

    在地球的历史上,各个连续时期的生物,在生存斗争中打败了它

    们的祖先,因此后代一般比祖先更高等,构造上也变得更加专门化,

    这就可以解释许多古生物学家都相信生物的构造总体上是进化的原

    因。绝灭的古代动物在某种程度上和近代同纲动物的胚胎相似,这种

    奇怪的事实,按照我们的学说,可以得到很简单明了的解释。在较晚

    的地质时代中,同一地区、同一类型生物构造的遗传演化已不再神

    秘,按照继承原理是很容易理解的。

    如果许多人相信地质记录不完整,或者至少可以确认这记录无法

    更加完整的话,对于自然选择理论的主要异议就可以大为减少,甚至

    消失。另一方面,我认为一切古生物学的主要规律都清楚地指出,物

    种是经过普通的生殖方式产生出来的。老类型被改良过的新类型所取

    代,因为改良过的新类型是变异的产物,是最适合生存的。

    第12章 生物的地理分布

    现在的生物地理分布状况无法从自然地理条件上得到合理的解释——生物传播障碍物的重要性——同一大陆上生物间的亲缘关系——生物起源中心论——气候的变迁、大陆的升降及其他偶然因素所引起的生物传播——冰期时生物的传播——南北冰期的交替

    当谈到地球表面生物的分布时,第一件使我们惊奇的大事,就是

    各地生物的相似与否无法从气候和其他自然地理条件上得到圆满的解

    答。近年来几乎所有研究这个问题的学者都得出这样的结论。仅仅以

    美洲情况而言,几乎就能证明这结论的正确性,因为除了北极和北温

    带以外,所有的学者都认为,美洲和欧洲之间的区别,是地理分布上

    最主要的区别之一。然而,如果我们在美洲广阔的大陆上旅行,从美

    国的中部到它的最南端,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自然地理条件: 有湿

    地、干燥的沙漠、高山、草原、森林、沼泽、湖泊和大河,差不多各

    种气候条件应有尽有。凡是欧洲有的气候和自然地理条件,在美洲几

    乎都有同样的情况存在,至少有适合同一物种生存需要的非常相似的

    条件。无疑,在欧洲可以找出几个小地方,它们的气候比美洲任何地

    方都热,但是在这里生存的动物群和周围地区的动物群并没有什么两

    样,因为一群动物只生存在某个稍微特殊的小块地区里的情况,是很

    罕见的。虽然欧洲和美洲两地的自然条件总体上相似,但两地的生

    物,却很不相同。

    在南半球,如果我们把处在纬度25°-35°之间的澳洲、南非洲和

    南美洲西部广阔的大陆进行比较,我们会看到某些地方在所有自然条

    件上都十分相似,可是它们动植物群之间的差异程度,大概再也没有

    别处能和这三大洲相比了。或者,我们再把南美洲南纬35°以南的生

    物和南纬25°以北的生物进行比较,两地之间有10°的距离,自然条

    件也很不相同,然而两地的生物都比气候相似的澳洲或非洲的生物关

    系要近得多。我们还可举出一些海相生物类似的事例来。

    三趾鸵/“在麦哲伦海峡附近的平原上,生存着美洲鸵属的一种鸵鸟,叫三趾鸵,而北

    面的拉普拉达平原上则有同属的另一种鸵鸟。这两种鸵鸟与同纬度的非洲、澳洲存在的真正鸵

    鸟或鸸鹋都不一样。”

    通常我们回顾生物的地理分布时,使我们惊异的第二件大事就是

    障碍物。无论是哪一种障碍物,只要能够妨碍生物自由迁徙的,对于

    各个地区生物的差异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可以从欧洲和美洲几乎

    所有的陆相生物的悬殊性状中看出这一点。不过在两大洲的北部却是

    例外,那里的陆地几乎是相连的,气候仅略有差别,北温带的生物可

    以自由地迁徙,就像现在北极的生物一样。从处于同一纬度下的澳

    洲、非洲和南美洲生物之间具有极大的差异中,我们可以看到同样的

    事实,因为这三个地区之间的隔离程度是世界之最。在每一个大陆

    上,我们也看到了同样的情况: 在巍峨连绵的山脉、大沙漠、甚至是

    大河两边,我们可找到不同的生物。显然,山脉、沙漠等障碍不像海

    洋隔离大陆那样难以跨越,也不如海洋存在了那么长的时间。所以,

    同一大陆上生物间的差异,远比不同大陆生物间的差异要小。

    再看看海洋的情况: 也有同样的规律。南美洲东西两岸的海相生

    物,除了极少数贝类、甲壳类和棘皮动物是两岸共有之外,其余生物

    皆不相同。但是京特博士最近指出,在巴拿马地峡两边的鱼类,约有

    30%是相同的,这个事实使许多博物学家相信这个地峡以前曾是连通的

    海洋。美洲海岸的西边是一望无际的太平洋,没有一个岛屿可供迁徙

    的生物歇脚,这是另一种障碍物,一旦越过大洋,我们就会遇到太平

    洋东部各岛上截然不同的动物群。所以,共有三种不同的海相动物群

    系(一种南美洲东岸大西洋动物群,一种南美洲西岸太平洋动物群,一

    种是太平洋东部诸岛动物群)从最南面到最北面形成气候相似而彼此相

    距不远的平行线。可是,由于不可逾越的障碍物(大陆或是大洋)的阻

    隔,这三种动物群系几乎完全不同。与此相反,如果从太平洋热带部

    分的东部诸岛向西行进,不仅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物,还有无数的岛

    屿可供歇脚;或者有连绵不断的海岸线,一直绕过半个地球直达非洲

    海岸;在这广阔无垠的空间,没有遇到截然不同的海相动物群。虽然

    在上面所说的美洲东、西两岸及太平洋东部诸岛这三个动物群系中,

    只有少数几种共有的海相动物。然而从太平洋到印度洋,许多鱼类却

    是共有的,即使在几乎相反的子午线上——太平洋东部诸岛和非洲东

    部海岸,也存在着许多共有的贝类。

    第三件大事,其中在上面已经叙述过,尽管物种类型因地而异,

    但同一大陆或同一海洋的生物都有亲缘关系。这是一条最普遍的规

    律,每一个大陆都有无数实际的例子。例如,一位博物学家从北向南

    旅行时,不能不被近缘而又不同物种生物群的顺次更替而惊奇。他会

    听到类似而不同种的鸟发出几乎一样的鸣叫声,会看到鸟巢的构造虽

    然近似但绝不雷同,鸟卵的颜色也有近似而不相同的情况。在麦哲伦

    海峡附近的平原上,生存着美洲鸵属的一种鸵鸟,叫三趾鸵,而北面

    的拉普拉达平原上则有同属的另一种鸵鸟。这两种鸵鸟与同纬度的非

    洲、澳洲存在的真正鸵鸟或鸸鹋都不一样。在同一拉普拉它平原上,

    我们看到习性与欧洲的野兔和家兔差不多、同是啮齿目(Order of

    Rodents)的刺鼠(agouti)和绒鼠(bizcacha),它们的构造是典型的美

    洲类型。我们登上高高的科迪勒拉山,可以找到绒鼠的一个高山种。

    我们观察流水, 只能看到南美型的啮齿目的河鼠(Coypu) 和水豚

    (Capybara),而看不到海狸(beaver)或麝鼠(musk-rat)。我们还可举

    出无数个这样的例子。如果我们考察一下远离美洲海岸的岛屿,不论

    它们的地质构造有多大的差别,它们的生物类型是多么独特,但那里

    的生物却都属于美洲型。我们可以回顾一下过去时代的情况,正如上

    一章所讲的,那时在美洲大陆上和海洋里占优势的物种都是美洲型。

    我们看到的这种种事实,与时间和空间、同一地区的海洋和陆地深深

    地有机地联系起来,而与自然地理条件无关。这种有机联系到底是什

    么?博物学家如果不是傻瓜,肯定是会追究的。

    这种联系很简单,那就是遗传。正如我们确实知道的,仅仅是遗

    传这一个因素,就足以形成彼此十分相似的生物,或者是彼此相似的

    变种。不同地区生物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变异和自然选择作用引

    起的改变造成的,其次可能是自然地理条件的差异发挥着一定影响

    力。不同地区生物变异的程度,取决于过去相当长时期内,生物的优

    势类型从一个地方迁徙到另一个地方时受到了多少有效障碍,取决于

    原先迁入者的数量和性质,还取决于生物之间斗争所引起的各种变异

    性质的不同保存情况。在生存斗争中,生物与生物之间的关系,是所

    有关系中最重要的,正如我们上面经常提到的那样。由于障碍物妨碍

    生物进行迁移,于是它就起了特别重要的作用,就像时间对于生物经

    过自然选择的缓慢变异过程而起的重要作用一样。凡是分布广的物

    种,个体数量也很多,已经在它们自己扩大的地盘上战胜了许多竞争

    者。当它们扩张到新地区时,就有最好的机会去夺取新的地盘。它们

    在新地盘里会处于新的自然条件下,常常发生进一步的变异改良。它

    们将再次获得胜利,并繁衍出成群的变异了的后代。根据这种遗传演

    化的原理,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有些属的部分物种,甚至整个属、

    整个科都会只局限在某一地区分布,而这也正是普遍存在的、众所周

    知的情况。

    上一章已经叙述过,我们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存在着某种生物演化

    必须遵循的定规。因为每一个物种的变异都有其独立性,只有在复杂

    的生存斗争中,当某种变异对每个个体都有益处时,才会被自然选择

    所利用,所以每个物种产生变异的程度是不一致的。如果有一些物

    种,在它们老地盘上彼此竞争已久,然后全体迁徙到一个新的与外界

    隔绝的地方,那么它们很少有变异的可能,因为迁徙和隔绝本身对它

    们没有任何效果。这些因素只有使生物之间建立起新的关系,而且生

    物与周围新环境条件关系较小的时候,才会起作用。正如我们上章所

    讲的,某些生物从远古的地质时期以来就保持了几乎相同的性状特

    征,所以也许有某些物种经过了极远的迁徙后,性状特征没有发生重

    大变化甚或一点变化也没有。

    依据这个观点,同属的物种,显然最初必定起源于同一地点。尽

    管这些物种现在散居于世界各地,相距甚远,但它们都是从一个共同

    祖先传下来的。至于那些经历了整个地质时期却很少变化的物种,不

    难相信它们都是从同一地区迁徙来的。因为自远古以来所发生的地理

    和气候的巨大变化,使任何大规模的迁徙都成为可能。不过在许多其

    他情况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同一属的各个物种,是在较近的时期产

    生的,这样,假如它们的分布相隔很远,就难以解释了。同样明显的

    是,同一物种的每一个体,虽然现在分布在相隔遥远的地区,但它们

    必定来自其父母最初产生的地方,因为前面已经说过,从不同物种的

    双亲产生出同种的个体是难以置信的。

    物种单一起源中心论

    现在我们探讨一下博物学家们曾详细讨论过的一个问题,就是物

    种是在地球表面的某一个地方、还是在多个地方起源的。同一物种怎

    样从某一地点迁徙到现在所在的那些遥远而隔离的地方,的确是极难

    弄清楚的。但是最简单的观点,即每一物种最初是在一个地点产生的

    观点,却又最能令人信服。反对这种观点的人,也就会反对生物常见

    的世代传衍和其后迁徙的事实,而不得不借助某种神奇的作用来解

    释。人们都承认,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个物种生存的地方总是相连

    的。如果有一种植物或动物,生存在彼此相距甚远的两个地区,或者

    生存的两地区中间隔着难以逾越的障碍时,那就是不寻常的例外了。

    陆相哺乳动物无法跨过大海迁徙的情况也许比其他任何生物更为明

    显,因此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有同种哺乳动物分布在世界相距遥远

    的地方而使我们无法解释的情况。英国和欧洲其他地区都有同样的四

    足兽类,对此没有一个地质学家觉得有什么难解释的,因为英国和欧

    洲一度曾是连接在一起的。然而,如果同一物种能在两个隔开的地方

    产生,那么,为什么我们在欧洲、澳洲及南美洲的哺乳动物中,找不

    到一种是共有的呢?这三大洲的生活条件几乎是相同的,所以有许多欧

    洲的动植物可以迁入美洲和澳洲驯化。而且,在南北两半球相对遥远

    的地方,即南北极附近,生长着某些完全相同的原始植物。我认为这

    答案是,某些植物有很多传播方式,可以越过广大的中间隔离地带迁

    徙,而哺乳动物则无法越过这些障碍而迁徙。各种障碍物的巨大而明

    显的作用,只有当在障碍物的一边产生很多物种而无法迁徙到另一边

    的时候,才可清楚地了解。有少数的科,较多的亚科和属,更多数量

    属内的部分物种,都局限在一个地区内生存。根据几位博物学家的观

    察,凡是最天然的属,或是各物种彼此间关系最密切的属,其分布大

    都局限在同一个区域内,即使它们占有广泛的分布区域,这些区域也

    必定是相连的。如果我们观察在生物分类系统中再降低一级,也就是

    降低到同一物种内的个体分布时,如若它们最初不是局限在某一个地

    方出现,而是受着什么相反的分布法则的支配时,那可真是极端反常

    的怪事了!

    因此,我的观点,和其他许多博物学家的观点相同,都认为最可

    能的情况是,每一物种最初只在一个单独的地方产生,然后再依靠它

    的迁徙和生存的能力,在过去和现在所许可的条件下,再从最初的地

    方向外迁徙。毫无疑问,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尚无法解释一个物种是

    如何从一个地方迁徙到另一个地方的。但是,地理和气象条件在最近

    的地质时期内肯定发生过变化,这就会把许多物种从前是连续的分布

    区域破坏成不连续的了。因此,这就迫使我们考虑,是否有很多这种

    例外的连续分布的情况,它们的性质是否很严重,以至于会使我们放

    弃“物种从一个地方最初产生,其后尽可能的向外迁移”这个合理的

    信念。要想把现在分布于相距遥远而隔离的同一物种的所有例外情况

    都加以讨论,实在是不胜其烦;况且有一些例子,我们也难以解释。

    但是,在上面几句序言之后,我将对几个最显著的实例加以讨论。首

    先讨论相隔遥远的山顶上和在南北两极区域里生存着同一物种的问

    题,第二,讨论淡水生物的广泛分布(放在下章讨论),第三是关于同

    一个陆栖物种同时在大陆上和相距该大陆数百英里外的海岛上都存在

    的问题。对于同一物种在地球表面相距遥远而分离的地方生存的事

    例,如果能够根据“物种由一个原产地向外迁徙”的观点来解释的

    话,那么由于我们对过去的气候和地理变迁及生物迁移的方式等等知

    之甚少而为难时,那么相信“物种最初只有一个原产地”的规律,则

    是较为妥当。

    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还要同时考虑另一个同样重要的问

    题,这就是按照我们的学说,从一个共同祖先传下来的同一属里的各

    个物种,是否都是从某一个地区向外迁移,并且在迁移的过程中同时

    又发生了变异呢?如果某一地区的大多数物种,和另一地区里的物种虽

    然非常相似却又不相同时,我们要是能够证明在过去某一时期曾经发

    生过物种从一个地区迁移到另一地区的事情,那就会大大巩固我

    们“单一地点起源论”的观点,因为按照遗传演化的学说,这种情况

    可以得到明确的解释。例如,在离大陆几百英里之外的海上,隆起形

    成了一个火山岛,经过相当长时间之后,可能有少数物种从大陆上迁

    移到岛上生存。虽然它们的后代已经发生了变异,但是由于遗传的原

    因,仍然和大陆上的物种有亲缘关系。这种情况的例子是很多的,如

    果按照物种独立创生的理论,则是解释不通的,这个问题我们以后还

    会讨论。这一地区的物种和另一地区物种有关系的观点,和华莱士先

    生的观点没有什么不同,他曾经断言:“每个物种的产生都应该和过

    去存在的相似物种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是吻合的。”现在当然很清楚

    了,华莱士先生认为的吻合,是由于遗传演化的原因造成的。

    物种是在一个地方还是多个地方产生的问题,与另一个类似的问

    题是有区别的,这个问题就是: 所有同种的个体,都是由一对配偶或

    是由一个雌雄同体的个体传衍下来的呢?还是像某些学者想象的那样,

    是从同时创生出来的许多个体传衍下来的呢?对于那些从不交合的生物

    (如果这种生物存在的话),每一个物种一定是从连续变异的变种传衍

    而来的。这些变种,彼此相互排斥,但绝不与同种的其他个体或变种

    个体相混合,因而在连续变异的每一个阶段,所有同一类型的个体必

    然是从同一个亲体传下来的。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必须由雌雄两性

    交配或偶然进行杂交而产生新的后代,这样在同一地区、同一物种的

    每一个体,会因相互交配而几乎保持一致。许多个体会同时产生变

    异,而且每一时期变异的全量不只是来自单一的亲体。可以举例说明

    我的意思: 英国的赛马和其他任何品种的马都不相同,但它的这种不

    同和优良性状并不只是来自一对父母亲体的遗传,而是由于世世代代

    对许多个体不断地仔细选择和加以训练的缘故。

    我在上面所提出的三个事实,可能是“物种单一起源中心论”最

    难解释的问题,在讨论它们之前,我一定要先叙述一下物种传播的方

    式。

    生物传播的方式

    莱伊尔爵士和其他学者就这个问题已进行了很精辟的论述,我在

    这里只是简要地举出一些比较重要事实。气候的变化,肯定对生物的

    迁移有重大的影响,某一个地方,就现在的气候条件而言,使某些生

    物迁徙时不能通过,然而在气候与今不同的从前某个时期,也许曾经

    是生物迁徙的大路。这一问题将在下面进行较仔细地讨论。陆地水平

    面的升降变化,对生物迁徙必定也有重大影响,例如,现在有一个狭

    窄的地峡,把两种海相动物群隔离开来,然而一旦这条地峡被海水淹

    没过了,或者过去已经被海水淹没了,那么两种海相动物群必然会混

    合在一起,或者说过去就已经混合过了。今日海洋所在之处,过去可

    能有陆地存在,使大陆和海岛连接在一起,这样,陆相生物就可以从

    一个地方迁徙到另一地方。在现代生物存在期间,陆地水平面曾发生

    过巨大的变迁,对此没有一位地质学家有疑问。福布斯先生认为,大

    西洋的一切海岛,在近期内肯定曾和欧洲或非洲相连接。同样欧洲也

    曾与美洲相连接。其他学者更是纷纷假定过去各个大洋之间都有陆路

    可通,而且几乎各个海岛也都和大陆相连。假定福布斯的论点是可信

    的话,那就必须承认,在近期内几乎没有一个海岛不和大陆相连接。

    这种观点可以很干脆利落地解释了同一物种分散于极遥远地方的问

    题,消除了许多难点。但是,就我所做出的最合理的判断,无法承认

    在现代物种存在期间,会发生如此巨大的地理变迁。我的意见是,我

    们虽然有大量证据表明海陆的沧桑变化极大,但并没有证据表明我们

    各个大陆的位置和范围会有这么巨大的变迁,以至于使大陆与大陆相

    连,大陆与海岛相连。我可以直爽地承认,过去的确曾有许多供动植

    物迁徙时可以歇脚的岛屿现在已沉没了。在有珊瑚形成的海洋里,就

    有这种下沉的海岛,上面可有环形的珊瑚礁作为标志。将来总会有那

    么一天,“各物种是从单一源地产生的”规律会被人们完全承认,我

    们也会更确切地了解生物传播的方式,那时我们就可以安然无虑地推

    测过去大陆的范围了。然而我并不相信,将来会证明我们现在完全分

    离的多数大陆,在近代曾经相连接或是几乎相连接,并且还和许多现

    存的海岛相连接(板块构造和大陆漂移理论已证实,这种情况的确存

    在着——译者注)。有几个生物分布方面的事实,——例如,几乎每

    个大陆两侧的海相动物群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有几处陆地和海

    洋的第三纪生物与该处现代生物之间有密切的关系,——海岛上生存

    的哺乳动物与距离最近的大陆上的哺乳动物之间的相似程度,部分地

    取决于二者之间海洋的深度(以后还会论述)等等,——这些和其他类

    似的事实都与福布斯及其追随者的近代曾发生过巨大的海陆变迁的观

    点正相反。海岛上生物的特征及相对比例也与海岛以前曾与大陆相连

    接的观点相矛盾。何况所有这些海岛,几乎全是由火山岩所组成,也

    无法支持它们是由大陆沉没后残留物组成的观点。假如它们原来是大

    陆的山脉,那么,至少应该有一些海岛是由花岗岩、变质片岩,古代

    含化石的岩石或其他和大陆山脉相同的岩石所组成,而不仅仅是由火

    山物质堆积而成的。

    现在,我们必须就“偶然”的含义说几句话,也许把它称为“偶

    然的传播方法”更为恰当些。在这里我只谈有关植物的事。在植物学

    的著作里,经常提到不适宜于广泛传播的某种植物,但是完全不了解

    这些植物通过海洋传播的难易情况。在贝克莱先生(Mr. Berkeley)帮

    助我做了几个试验以前,根本不知道植物种子对海水的侵蚀作用有多

    大的抵抗力。我惊奇地发现,在87种植物种子里竟有64种在盐水中浸

    泡28天之后仍能发芽,还有少数种子,在浸泡137天之后仍能存活。值

    得注意的是,有些目的种子,受到海水的侵蚀比别的目严重些,例如

    我曾对九种豆科植物的种子做过试验,只有一种例外,其余的都不能

    较好地抵抗盐水侵蚀。与豆科近似的田基麻科(Hydrophyllaceae)和花

    葱科(Polemoniaceae)的七种植物种子,经过一个月盐水的浸泡后全部

    死掉了。为了方便起见,我主要用不带荚和果实的小型种子做实验,

    它们浸泡数天后就全都沉到水底,所以无论它们是否会受到海水的侵

    蚀损害,都不能漂浮越过广阔的海洋。后来我又试着用一些较大的有

    果实和带荚的种子实验,其中有些竟然在水面上漂浮了很长时间。众

    所周知,新鲜木材与干燥木材的浮力有很大差别,我想起在发洪水的

    时候,常有带着果实或荚种的干燥植物或枝条被冲到大海里去。受这

    种想法启发,我把94种带有成熟果实枝条的植物进行干燥,然后放在

    海水里去实验。结果大部分枝条很快就沉到水底,但也有小部分,当

    果实是新鲜的时候,只能在水面上漂浮很短时间,而在干燥后却能漂

    浮很长时间。例如成熟的榛子入水就会下沉,但是干燥后却可以漂浮

    90天,以后种在土里还能够发芽。带有成熟浆果的天门冬(Asparagus)

    新鲜时能漂浮23天,干燥后可漂浮85天后仍然能够发芽。刚成熟的苦

    爹菜(Helosciadium)种子,浸泡两天后便沉入水底,但干燥后大约能

    漂浮90天,而且以后还可发芽。总计这94种干燥的植物中,有18种可

    以在海面上漂浮28天,其中包括可以漂浮更长时间的几种。在87种植

    物种子里面,有64种在海水里浸泡28天之后,还保存发芽繁殖的能

    力。在和上述实验的物种不完全相同的另一实验中,94种成熟果实的

    植物种子经干燥后,有18种可以在海水里漂浮28天以上。因此,如果

    根据这些不多的实验我们可以做出什么推论的话,那就是: 在任何地

    区的植物种子,可有14%能在海水中漂浮28天后,仍然保持着发芽的能

    力。在约翰斯顿(Johuston)的《自然地理地图集》里,有几处标着大

    西洋海流的平均速度,为每昼夜33英里,有些海流的速度可高达每昼

    夜60英里。以海流的平均速度计算,某个地区的植物种子入海后,可

    有14%漂过924英里的海面到达另一地区。在搁浅之后,如果有向陆地

    吹的风,还可以把它们带到适宜的地点,还会发芽成长。

    在我们的实验之后,马滕斯(M. Martens)也做了相似的实验,他

    改进了实验的方法,把许多种子放到一个盒子里,投到真正的海洋

    里,使盒子里的种子有时浸到水里,有时又暴露于空气中,就像真的

    漂浮中的植物一样。他一共做了98类植物种子的实验,大多数和我做

    实验时用的植物种类不同,他选用的多为大果实的和海边植物的种

    子,这样或许会延长它们漂浮的时间和增加对海水侵蚀的抵抗力。另

    一方面,他没有预先晒干这些植物或是带有果实的枝条,正如我们已

    经知道的,干燥可以使某些植物漂浮的时间更长些。马滕斯实验的结

    果是,在98类不同的植物种子里,有18种漂浮了42天后仍不失去发芽

    的能力。然而,我不怀疑,暴露在波浪中的植物所漂浮的时间,会比

    我们实验中免受剧烈颠簸影响的种子漂浮的时间短。因此,我们可以

    更加谨慎地假设: 一个地区的植物,可有10%类型的种子在干燥时能

    漂浮过900英里宽的海面后仍保持了发芽的能力。比较大型的果实,往

    往比小型果实漂浮的时间更长久,这真是有趣的事实。按德康多尔的

    说法,具有大型果实的植物,分布的范围通常会受到限制,因为它们

    难以由其他任何方法来传播。

    有的时候,植物的种子还要靠别的方法传播。漂流的木材经常被

    波浪冲到许多海岛上,甚至会被冲到最广阔的大洋中心的岛屿上去。

    太平洋珊瑚岛上的土著居民,专门从这种漂流植物的根部搜集所挟带

    的石块来做工具,这种石块竟成为贵重的皇家税品。我发现有些不规

    则形状的石块卡在树根中间时,石子和树根之间的小缝隙里经常挟带

    着小块泥土,充填得非常严密,虽然经过海上长途漂流也不会冲掉一

    点儿。曾有一棵生长了50年的橡树,其根部有完全密封的小块泥土,

    取出后有三棵双子叶的植物种子发出芽来,我确信这个观察是可靠

    的。我还可以说明,漂浮在海上的鸟类尸体,有些时候没有立刻被别

    的动物吃掉,这死鸟的嗉囊里可能有许多类型植物的种子,长期保持

    着发芽的活力。例如只要把豌豆和巢菜的种子在海水里浸泡几天就会

    死掉,但若把它们吞食到鸽子的嗉囊里,再把死鸽放入人工海水中浸

    泡30天后取出嗉囊里的种子,使我感到惊奇的是这些种子几乎全部都

    能够发芽。

    活着的鸟类是传播种子最有成效的动物,我可以列举出许多事

    实,证明有多种鸟类被大风吹带着飞越远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

    以谨慎地估计鸟的飞行速度经常是每小时35英里。还有的学者估计的

    数字比这高得多。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营养丰富的种子能够通过鸟的

    肠子而排出,但是那些果实内有硬壳的种子,甚至能够通过火鸡的消

    化器官而完好无损。在我的花园里,两个月内我曾从小鸟的粪便里捡

    出12类植物的种子,表面上看来都是完好的,我试着种植了一些,都

    还能发芽。下面的事实更重要: 鸟的嗉囊不能分泌消化液,正像我试

    验的那样,丝毫不会使种子的发芽能力受到伤害。这样,鸟类在找到

    并吞食了大量食物之后,我们可以肯定在几个小时甚至18个小时内,

    它所吃的谷粒尚未全部进入嗉囊,而在这段时间内,这只鸟儿可以很

    容易地顺风飞行到500英里以外的地方。我们知道老鹰是以寻找飞倦的

    鸟儿为食的,于是这只鸟儿被撕开的嗉囊里所存的种子,被这样轻易

    地散布出去。有的老鹰和猫头鹰把捕获的猎物整个吞下,经过10至20

    个小时的间隔,吐出小团食物残渣,根据动物园所做的实验,我知道

    这小团残渣内含有能发芽的种子。燕麦、小麦、粟、加那利草

    (Canary)、大麻、三叶草及甜菜的种子,在不同食肉鸟的胃里停留12

    ~21小时之后,都能够发芽。甚至有两粒甜菜的种子,在胃里停留了2

    天又14个小时之后还发芽生长。我发现,淡水鱼类吞食多种陆生和水

    生植物的种子,鱼又经常被鸟吃掉,因而植物的种子,就可以从一个

    地方传播到另一个地方。我曾经把各种植物种子装到死鱼胃里,再把

    鱼拿给鱼鹰、鹳(Stork)和鹈鹕(Pelican)等鸟吃,隔了好些小时之

    后,这些鸟类把种子作为小团块的残渣从嘴里吐出来或是跟着粪便排

    泄出来。这些被鸟排出的种子里有一些还具有发芽的能力,但也有一

    些种子经过鸟类的消化过程而死亡了。

    有时候,飞蝗会被风吹到离大陆很远的地方。我曾亲自在远离非

    洲海岸370英里之外的地方捉到一只,还听说有人在更远的地方也捉住

    过飞蝗。罗夫牧师(Rev. R. T. Lowe)告诉莱伊尔爵士,在1844年11

    月,马德拉岛上空飞来大群飞蝗,其数目之多,就像暴风雪的雪片一

    般,遮天蔽日,蝗群一直延伸到要用望远镜才能看到的高处。在两三

    天时间里,蝗群一圈又一圈地飞着,渐渐形成一个直径至少有五六英

    里的巨大椭球形,在夜晚时降落,高大的树木上全被它们遮满了。后

    来,他们就像来的时候那样,突然在海上消失了,以后也没有再在岛

    上出现过。现在,非洲南部纳塔尔(Natal)地区的一些农民虽然证据不

    足,却都相信,大群的飞蝗常常飞到那里,它们所排泄的粪便中有植

    物的种子,致使有害的植物传播到他们的牧场上。韦尔(Weale)先生相

    信这种情况是真实的,曾在信封内附寄给我一小包蝗虫的干粪便,我

    在显微镜下检出几粒种子,播种后长出了7棵草,归类于两个物种两个

    属。因此,像突然飞袭马德拉岛的那种蝗虫群,很可能是几种植物传

    播的方式,这样,它们的种子可以轻易地被传播到远离大陆的海岛上

    去。

    虽然,鸟类的喙和爪常常是干净的,但有时也难免沾上泥土。有

    一次我从一只鹧鸪的脚上取下61喱重的干黏土;另一次,则取下22

    喱,并在泥土中找到一块像巢菜种子一样大小的碎石块。还有更有意

    思的事情: 一位朋友曾寄给我一条丘鹬(Woodcock)的腿,胫部粘着一

    块9喱重的干土,里面包着一粒蛙灯心草(Juncusbufonius)的种子,播

    种后发了芽, 开了花。布来顿(Brighton) 地区的斯惠司兰先生

    (Swaysland)四十年来一直专心观察英国的候鸟,他对我说,他常常乘

    着鹡鸰(Motacillae)、穗(Wheatear)和欧洲石(Saxicolae)等鸟类初到

    英国海滨尚未着陆之前,就把它们打下来,有多次他看到鸟的爪上粘

    有小块泥土。有许多事实可以证明,这种含有种子的小泥块是极其普

    通的现象。例如,牛顿教授(Prof. Newton)曾寄给我一条受伤无法飞

    翔的红足石鸡(Cuccabisrufa)的腿,上面粘着一团泥土,约有6.5盎司

    重,这块泥土曾保存了三年,后来把它打碎,放在玻璃罩内加水,竟

    然从土里长出82棵植物来,其中有: 12棵单子叶植物(包括普通的燕

    麦草和一种以上的茅草),其余70棵是双子叶植物,从它们的嫩叶形状

    来判断,至少有三个不同的品种。许多鸟类,每年随大风远涉重洋,

    逐年迁徙,例如,飞越地中海的几百万只鹌鹑(Guail),它们会把偶然

    粘在喙和爪上泥土中的几粒种子传播出去,面对着这些事实,我们还

    能有什么疑虑吗?就这个问题,我还要在后面讨论。

    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冰川(冰山)有时挟带着泥土、石头,甚至挟

    带着树枝,骸骨和陆栖鸟类的巢等等。毫无疑问,正如莱伊尔所说的

    那样,在北极和南极地区,冰川偶尔也会把植物的种子从一个地方运

    到另一个地方。而在冰河时代,即便是现代的温带地区,也会有冰川

    把种子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亚速尔群岛上的植物与欧洲大陆

    植物的共同性,要比其他大西洋上更靠近欧洲大陆的岛屿上植物与欧

    洲植物的共同性高。引用华生先生的话就是: 按照纬度进行比较,亚

    速尔群岛的植物,带着较多的北方植物特征。我猜想,亚速尔群岛上

    部分植物的种子,是在冰河时期由冰川带去的。我曾请莱伊尔爵士写

    信给哈通先生(Mr. Hartung),询问他在亚速尔群岛上是否看到过漂

    石,他回答说,曾见到花岗岩和其他岩石的巨大碎块,而这些岩石是

    该群岛原来所没有的。因此,我们即可稳妥地推测,以前的冰川把所

    负载的岩石带到这个大洋中心的群岛上时,至少也把少数北方植物的

    种子带到这里。

    仔细考虑上述的各种传播方式和有待发现的其他传播方式,一年

    又一年地经过了多少万年的不断作用,我想假如许多植物的种子没有

    用这些方式广泛地传播出去,那倒真成了怪事!人们有时称这些传播方

    式是偶然的,实在不确切;洋流方向不是偶然的,定期信风的风向也

    不是偶然的。人们应该观察到,任何一种传播方式都难于把种子散布

    到极远的地方去,因为种子在海水的长期作用下,就会失去它们发芽

    的活力,种子也不能在鸟类嗉囊或肠道里耽搁过久。但是,利用这些

    传播方式,已足能使种子通过几百英里宽的海洋,或者从一个海岛传

    播到另一个海岛,或者从一个大陆传播到附近的海岛,只是不能从一

    个大陆传播到距离极远的另一个大陆罢了。距离极远的大陆上的植物

    群,不会因为这些传播而相互混合,它们将和现在一样,各自保持着

    独自的状态。从海流的方向可知,种子不会从北美洲带到英国,但却

    可以从西印度把种子带到英国的西海岸,只是那种子即使没有因长期

    被海水浸泡而死去,也不一定会忍耐住欧洲的气候。几乎每年都有一

    二只陆鸟,从北美洲乘风越过大西洋,来到爱尔兰或英格兰的西部海

    岸。但只有一个方法可以使这种稀有的漂泊者传播种子,即黏附在它

    们喙上或爪上的泥土中,这是极其稀罕偶然的事。而且在这种情况

    下,要使种子落在适宜的土地上,生长至成熟,其机会又是多么小啊!

    但是,如果像大不列颠那样生物繁盛的岛,在最近几百年里,已知没

    有因偶然的传播方式从欧洲大陆或其他大陆上迁来植物(此事难以证

    明),因而就以为那些缺乏生物的贫瘠的海岛,离大陆更远,也不能用

    类似的方法传入移居的植物时,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如果有100种植物

    种子或动物,移居到一个海岛上,尽管这个岛上的生物远远没有不列

    颠的那样繁茂,而且能够适应新家园、可被驯化的只是一个物种。但

    在悠久的地质时期里,如果那个海岛正在升起,岛上尚没有繁多的生

    物,这种偶然的传播方法的效果,不能没有根据地予以否认。在一个

    几近不毛之地的岛上,很少有或根本没有害虫或鸟类,几乎每一粒偶

    然落到这里来的种子,只要有适宜的气候,可能都会发芽和生存的。

    冰期时的传播

    由数百英里宽的低地分隔开的一些高山顶上,生长着许多完全相

    同的植物和动物。由于高山物种是不能在低地生存的,因而我们便难

    以理解,为何同一物种能生活在相距较远而隔离的地方,因为我们还

    没有关于它们能从一个地方迁徙到另一个地方的生动事例。我们看

    到,在阿尔卑斯山和比利牛斯山(Pyrenees)的积雪地带,以及欧洲最

    北面的地区有许多相同的植物存在,这确实是值得注意的事实。而美

    国的怀特山(White Mountains)上的植物和拉布拉多(Labrador)的植物

    完全相同,正如阿沙格雷说的,它们又和欧洲最高山顶上的植物几乎

    是一模一样的,这更是一件值得人们注意的事情了。早在1747年,葛

    美伦(Gmelin)就这同样的事实下过断言,说同一物种,可以在许多相

    距遥远的不同地方分别创生出来。要不是阿加西斯和其他学者提醒人

    们注意在冰河时代的生物分布,我们可能仍然保持着过去的观点。冰

    河时期,正像我们立刻就会看到的,可以给这些事实一个简明的解

    释。我们有各种可以相信的证据,包括有机的和无机的证据,证实最

    近的地质时期内,欧洲中部和北美洲都曾处于北极型气候下。苏格兰

    和威尔士的山岳,从它们山腰的冰川划痕、光滑的表面和摆放在高处

    的漂石,表明在最近的地质时期里山谷曾充满了冰川。这些痕迹比着

    火后房屋废墟更清楚地表明了以前的经历,欧洲气候变化非常剧烈,

    在意大利北部古冰川所遗留下的巨大冰碛石上,现在已经长满了葡萄

    和玉米。在美国的大部分地区,都能看到冰川漂石和有划痕的岩石,

    清楚地表明以前那里有一个寒冷的时期。

    根据福布斯的解释,以前的冰期气候对欧洲生物的分布,可有如

    下的影响: 我们假设有一个新冰期,缓缓地到来,接着又像以前的冰

    期那样逐渐地过去,这样我们就更容易体会到它们的各种变化。当严

    寒来临时,处于南方各地区的气候,变得适宜于北方生物的生存,北

    方的生物必然向南迁移,占据以前温带生物的位置。同时温带的生

    物,也会一步一步地向南迁移,除非有障碍物将它们阻挡而死亡。这

    时的高山将被冰雪覆盖,原来的高山生物,向山下迁移到平原地区。

    当严寒达到极点时,北极地区的动物群,遍布于欧洲中部,并一直向

    南延伸分布到阿尔卑斯山及比利牛斯山,甚至延伸到西班牙。现在美

    国的温带地区,当时也同样遍布北极型的动物和植物,而且和欧洲的

    动植物种类基本相同,因为上面我们假设北极圈里的生物要向南迁

    移,所以不论在地球的哪一处,生物类型是相同的。

    当温暖的气候逐渐回转时,北极型的生物可能要向北退却,接踵

    而来的是温带地区的生物也北移。当山上的积雪开始由山脚下融化

    时,北极型生物便占据了这个解冻的空旷地带。随着温度逐渐增高,

    融雪也逐渐向山上移动,北极型生物也渐渐移到高山上去,这时它们

    同类型的一部分生物则逐渐向北退去。因此,当温度完全恢复为正常

    时,原先曾在北美及欧洲平原的北极型同种生物,一部分回到欧洲和

    北美洲北部的寒冷地区,另一些就留在相距甚远而又隔离的高山顶上

    了。

    这样,我们就可知道,为什么在相距遥远的地区,例如北美和欧

    洲的高山上,会有那么多的相同植物。我们还可以知道,为什么每个

    山脉的高山植物,和它们正北方或近似正北方的植物,有更特殊的密

    切关系。因为严寒来临时开始向南迁移和气候转暖时向北退却,迁移

    的路线通常是正南或正北的。例如华生先生所说的苏格兰的高山植

    物,以及雷蒙德先生所说的比利牛斯山的植物和斯堪的纳维亚北部的

    植物特别相似;美国和拉布拉多的高山植物类似;西伯利亚高山上的

    植物和俄国北极区的相似。这些观点,是以过去确实存在的冰期为依

    据的。所以我认为,它能非常圆满地解释现代欧洲和美洲的高山植物

    及北极型植物的分布情况。当我们在其他地区相距很远的山顶上找到

    同种生物时,就是没有别的证据,我们也可以断定,从前这里有过寒

    冷的气候,使这些生物迁徙时通过高山之间的低地,但现在这些低地

    变得温度太高,不适宜寒冷植物生存了。

    由于北极型生物开始向南迁移,后来又向北退回,都是随着气候

    的变化进行的,因此在它们的长途迁徙时,没有遇到温度的剧烈变

    化,又因为这些生物是集体进行迁徙的,致使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也

    没什么大变动。所以,按照本书反复论证的原理,这些类型不会发生

    较大的改变。然而高山植物在温度回升的时候就相互隔离了,开始是

    在山脚下,最后留在山顶上,但其具体情况也会有些差别,因为并不

    是所有同种的北极型生物都能遗留到各个相距甚远的山顶上且长期生

    存下去。况且还有冰期以前就生存在山顶上,在冰期最严寒时暂时被

    驱逐到平原上来的古代高山物种,可能与这些新遗留的北极型物种相

    混合,它们还会受到各山脉之间稍有不同的气候的影响。因此,这些

    遗留下的物种之间的相互关系,多多少少受到了扰动,因而也很容易

    产生变异。实际上,它们确已发生了变异: 若是以欧洲几大山脉现今

    存在的所有高山动物和植物相互比较时,可以看到,虽然还有许多相

    同的物种,可是有些却成为了变种,有些成为可疑的物种或亚种,甚

    至有些已经成为近缘而不同的物种,构成各个山脉特有的代表物种

    了。

    在上述的说明中,我曾假定这种设想的冰期在刚开始时,环绕北

    极地区的北极型生物,是和现在我们所见到的情况十分一致。不过我

    们还得假定,当初地球上的亚北极和少数温带生物也是相同的,因为

    现在生存在较低山坡和北美洲、欧洲平原上的物种,也有一部分是相

    同的。可能有人要问,在真正的大冰期开始的时候,该怎样解释全世

    界亚北极生物和温带生物相同的程度呢?现今美洲和欧洲亚北极带和温

    带的生物,被整个大西洋和北太平洋隔开了。在冰期中,这两个大陆

    生物栖息地的位置在现今栖息地的南方,彼此之间肯定被更广阔的大

    洋所隔开。所以,人们会有疑问: 同一物种怎样在冰期或在冰期之前

    进入这两个大陆的?我相信问题解释的关键是在冰期开始之前的气候特

    征。在晚上新世时期,地球上大多数生物种类与现在相同,我们有充

    足的理由相信,当时的气候比现在温暖。因此,我们可以假定,现在

    生活在北纬60°以南的生物,在上新世时却生活在更北方的66°至

    67°之间,即更靠近北极圈的地方;而现在的北极生物,那时则生活

    在十分靠近北极点的各个小陆块上。如果我们观察一下地球仪,就可

    看到在北极圈内,从欧洲西部,穿过西伯利亚直到美洲东部,陆地几

    乎是相连接的。这种环形陆地的连续性,使生物可以在适宜的气候下

    自由地迁徙。这样,欧洲和美洲亚北极生物和温带生物在冰期之前是

    相同的假设就有了理由。

    据上述种种理由我们可以相信,尽管海平面有巨大的上下颤动,

    但我们各个大陆的相对位置长期以来几乎没有任何变化。我愿意引申

    这一观点,以便推论更早更温暖时期的情况。例如,较老的上新世,

    有大量相同的植物和动物,在几乎连续的环极陆地上生存;临近冰期

    到来之前,随着气候逐渐变冷,无论是在欧洲还是美洲生存的动植

    物,就开始慢慢地向南迁移。正如我所认为的那样,现在我们在欧洲

    中部和美国所看见的它们的后代,多数已发生了变异。依据这种观

    点,我们能够理解北美洲与欧洲的生物为什么很少是完全相同的。如

    果考虑到这两个大陆相距之远,中间又有整个大西洋相隔时,这种关

    系就格外令人注意。对于几个观察家所提出的另一个奇特事实,我们

    也有了进一步的理解,这就是欧美两大洲晚第三纪生物之间的关系,

    比现在更为密切,其原因是晚第三纪较温暖的时期,欧美两大洲的北

    部陆地几乎相连,作为陆桥使两洲生物迁徙,后来因为严寒降临,该

    处不能通行了。

    当上新世温度渐渐降低时,在欧洲和美洲生存的相同物种,很快

    都从北极圈向南方迁徙,这样,两大洲的生物之间便断绝了联系。在

    两大洲较温暖地区的生物,必定在很久以前就发生了这种隔离。这些

    北极动植物向南迁移,在美洲必然会与美洲土著动植物混合而产生生

    存斗争;在另一大陆欧洲,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因此,一切情况都

    有利于它们产生大量的变异,其程度远非高山生物可比。高山生物只

    是被隔离在欧洲和美洲的高山顶上和北极地区,而且时代也近得多。

    所以,若将欧洲和美洲两大陆现代温带生物进行比较时,我们只能找

    到少数相同的物种。(尽管阿沙格雷近期指出,两洲相同种类的植物,

    比我们以前估计的要多。)但是,我们发现每一个纲里都有很多类型在

    分类上引起争执,并被不同的博物学家要么列为地理亚种,要么干脆

    列为不同的物种。当然也有许多非常相近的或代表性类型被博物学家

    们一致公认是不同的物种。

    海水中和陆地上的情况一样,在上新世,甚至在更早的时期,海

    洋生物几乎一致地沿着北极圈内连续的海岸慢慢向南迁移,按照变异

    的学说,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完全隔离的海洋里会有很多非常相似的

    生物类型存在。同样,我们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北美洲东西两岸的

    温带地区里,已绝灭的和现存生物之间存在密切相似的关系。我们还

    可解释一些更奇怪的事情,例如地中海和日本海的许多甲壳类(如达纳

    的优秀著作中所描述的)、某些鱼类及其他海相动物都有密切的关系,

    而现在地中海和日本海已经被整个亚洲大陆和宽广的海洋隔开了。

    对于那些有关物种之间有密切相似关系的事实——现在和以前在

    北美洲东西两岸海洋的生物;地中海和日本海的生物;北美和欧洲温

    带陆栖生物间的密切相似关系等等,都无法用创造学说来解释。我们

    不认为,这些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类似,就一定能创造出相似的物种

    来。因为如果我们把南美洲的某些地区和南非洲或者澳洲的某些地区

    进行比较,我们就可看到在自然地理条件相似的地区里生存着颇不相

    同的生物。

    南北冰期的交替

    现在我们必须转而讨论更直接的问题。我确信,福布斯的观点可

    以广泛应用。在欧洲,我们从不列颠西海岸到乌拉尔山脉,南至比利

    牛斯山,都能见到以前冰期留下的最明显的证据。我们可以从冰冻的

    哺乳动物和山上植物的性状来推断西伯利亚也曾受到类似的影响。按

    照胡克博士的观察,在黎巴嫩(Labanen)永久性的积雪曾经覆盖了那里

    山脉的中脊。它所形成的冰川,从400英尺的高度直倾泻到山谷里。最

    近胡克在非洲北部的阿特拉斯(Atlas)山脉的低地,发现了冰川遗留下

    的大堆冰碛物。沿着喜马拉雅山,在相距900英里远的地方,尚有冰川

    以前下泻的痕迹。胡克博士在锡金(Sikkim)还看到古代留下的巨大冰

    碛物上长着玉米。从亚洲大陆向南,直到赤道的另一边,根据哈斯特

    博士(Dr. J. Haast)和赫克托博士(Dr. Hector)杰出的研究,我们知

    道在新西兰以前也有过冰川流到低地的情况。胡克博士在这个岛上也

    发现相距甚远的山上,长着相同的植物,说明这里以前曾有寒冷时期

    的经历。从克拉克牧师(Rev. W. B. Clarke)写信告诉我的事实来看,

    好像澳洲东南角的山上也有以前冰川活动的痕迹。

    再看看美洲的情况: 在北美洲的东侧,向南直到纬度36°-37°

    的地方;在北美洲的西侧,从现在气候有很大差别的太平洋沿岸起,

    向南直到纬度46°的地方,皆发现了冰川带来的冰碛物。在落基山

    上,也曾见到漂石。在南美洲的科迪勒拉山,几乎就位于赤道上,冰

    川曾一度远远地伸展到目前的雪线以下。在智利中部,我曾调查过一

    个由岩石碎块(内含大砾石)堆成的大山丘,横在保地罗(Portillo)山

    谷里。毫无疑问,那里曾一度形成过巨大的冰碛堆积。福布斯先生曾

    告诉我,他在南纬13°-30°之间,高度约12000英尺的科迪勒拉山

    上,发现与挪威相似的有很深擦痕的岩石和含有带凹痕小砾石的大碎

    石堆。在整个科迪勒拉山地区,即使在最高处,现在已经不再有真正

    的冰川了。沿着这个大陆的两侧再向南,即从南纬41°到大陆的最南

    端,我们可以看到以前冰川活动的最明显证据,那里有无数从很远的

    地方运过来的巨大漂石。

    基于下列的这些事实: ——由于冰川作用曾遍及南北两个半球;

    ——由于两半球的冰期从地质意义上说,都属于近代的;——由冰期

    所引起的效果来看,南北半球的冰期持续时间都很长——最后,由于

    在近代冰川曾沿科迪勒拉山的走向向下延伸至低地平面——我曾做出

    这样的结论: 全球的温度,在冰期曾同时降低。现在,克罗尔先生在

    一系列优秀专著里,试图说明冰河气候是各种物理原因造成的后果,

    而这些物理原因是由于地球轨道离心率的增加而引起的。所有的原因

    都导致了同一个后果——冰期形成,而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则是地球

    轨道的离心率对海流的间接影响。据克罗尔先生的说法,每隔一万年

    或一万五千年,冰期就会有规律地循环发生一次。在长久的间冰期之

    后,这种严寒由于某种偶然事件,会极端严酷。这些偶然事件中最重

    要的,就是莱伊尔先生所说的海陆的相对位置变化。克罗尔先生相信

    最近一次冰期发生在24万年以前,持续了大约16万年,其间气候仅有

    轻微变化。对于更古老的冰期,几个地质学家则根据直接证据,相信

    在中新世和始新世也曾有过冰期。至于更久远的,就无需再提了。但

    是克罗尔所得出的结论中,对我们最重要的就是: 当北半球经受严寒

    的时候,南半球由于海流方向的改变,温度实际上是升高了,冬季也

    变得温暖了。相反,当南半球经历冰期时,北半球的情况也是如此。

    这个结论,对说明冰期生物的地理分布极有帮助。对此我坚信不疑,

    不过,我要先列举几个需要解释的实例来。

    胡克博士曾经指出,在南美洲火地岛的开花植物(它们在当地贫乏

    的植物中占据不少的部分)中,除了许多极其相似的物种之外,尚有四

    五十种和北美洲与欧洲的完全相同。我们知道,这几处地方彼此相距

    遥远,且处于地球相反的两个半球上。在美洲赤道地区的高山上,有

    大群独特的属于欧洲属的物种。加得纳(Gardner)在巴西的奥更山

    (Organ Mountains)的植物中发现有少数欧洲温带属、某些南极属和某

    些安第斯山(Andean)的属,都是山脉之间低凹热带地区所未有的植

    物。在加拉加斯(Caraccas)的西拉(Silla),著名的洪堡先生早就发现

    了归类于科迪勒拉山特有属的一些物种。在非洲的阿比西尼亚山上,

    生长着几种欧洲特有的类型和少数好望角植物的代表类型。在好望

    角,可以相信有非人为引进的少量欧洲物种,在山上也有一些不是非

    洲热带地区的欧洲代表类型。胡克博士也在最近指出,几内亚湾内高

    耸的费尔南多波(Fernado Po)岛高地和相邻的喀麦隆山上,有几种植

    物与阿比西尼亚山上的和欧洲温带的植物有密切的关系。我听胡克说

    过,有几种相同的温带植物已经被罗夫牧师在弗得角群岛上找到了。

    相同的温带类型几乎沿着赤道横穿过整个非洲大陆,延伸到弗得角群

    岛的山上,这是自有植物分布记录以来最令人吃惊的事实了。

    在喜马拉雅山和印度半岛各个隔离的山脉上,在锡兰(现称斯里兰

    卡——译者注)高地以及爪哇的火山顶等地方,有很多完全相同的植

    物。或者某一地方的植物既是那一地方的代表种类,但同时又都是欧

    洲植物的代表类型,即各山脉之间低凹炎热地区所没有的植物。在爪

    哇高山上所采集的各属植物的名单,竟好像是欧洲丘陵上所采集植物

    名单的复制品。更让人惊奇的是,有些婆罗洲(又名加里曼丹——译者

    注)山顶上生长的植物,竟然代表了澳洲的特有类型。我听胡克博士

    说,这些澳洲植物有的沿马六甲半岛高地向外延伸,一些稀稀落落地

    散布于印度,另一些则向北延伸到日本。

    米勒博士曾在澳洲南部的山上,发现过一些欧洲的物种,而在低

    地上也发现生长着非人为引进的其他类型的欧洲物种。胡克博士告诉

    我,在澳洲所发现的欧洲植物的属可以列成一长串名单,而这些都是

    两大洲之间的热带地区所没有的植物。在令人称赞的《新西兰植物导

    论》一本书中,胡克对这个大岛上的植物,列举了类似的奇特事实。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全世界热带地区的高山上生长着的某些植物,

    和南北温带平原上的植物要么是同一物种,要么是同一物种的变种。

    然而我们应该观察到,这些植物并不是真正的北极类型,因为按照华

    生所说的“从北极向赤道地区迁移时,高山或山地植物群的北极特征

    实际上变得越来越少了”。除了这些完全相同的和非常类似的类型

    外,还有很多现在中间热带低地所没有的植物属,生长在这些同样遥

    远而又隔离的地区。

    这些简单叙述仅就植物而言,但在陆相动物方面,也有少量的类

    似事实。海相生物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我可以引用最高权威达纳教授

    的叙述为例子,他说:“新西兰的甲壳动物和大不列颠的非常相似,

    而这两地却处在地球上正相反的位置上,这确实是一件令人惊奇的事

    情。”理查森爵士也说过: 在新西兰和塔斯马尼亚岛(Tasmania)的海

    岸边,有北方的鱼类出现。胡克博士还告诉我,新西兰和欧洲有25种

    海藻是相同的,但在它们中间的热带海洋里却没有这些藻类。

    按照上面所叙述的事实,温带型的生物存在于下列地方: 横穿非

    洲的整个赤道地区,沿着印度半岛直到锡兰和马来群岛。此外,温带

    生物还不太显著地穿过了南美洲广阔的热带地区等等。可见,在以前

    的某个时期,无疑是在冰河期达到鼎盛的时候,有相当数量的温带类

    型生物曾迁移到这些大陆赤道地区的各个低地上生存。那时候,赤道

    地区海平面上的气候,可能和现在同一纬度五六千英尺高的地方相

    同,说不定还要更冷些。在最严寒的时期,热带植物和温带植物混杂

    丛生着布满了赤道地区的低地。就像胡克所描述的现代喜马拉雅山四

    五千英尺高的低山坡上混生的植物一样,只是温带类型可能更多一

    些。与此相同,在几内亚湾里的费尔南多波海岛的山上,曼先生发现

    欧洲温带类型的植物大约在5000英尺高的地方开始出现。西曼博士

    (Dr. Seemann)在巴拿马2000英尺高的山上就发现了和墨西哥类似的植

    物,“热带型植物与温带型植物协调地混合着”。

    现在,让我们看一下克罗尔先生做出的结论: 当北半球经受大冰

    期严寒的时候,南半球实际上是暖和的。这对于现在无法解释的两半

    球的温带地区和热带高山地区植物的分布,给了某种清楚的解释。冰

    期,如果以年代计算,必然极长久。但是当我们记起在几百年时间

    里,有些动植物在驯化后又扩散到多么广大的地区时,那么冰期时间

    之长,对于任何数量生物的迁移都是足够的。当寒冷越来越严酷的时

    候,我们知道,北极型生物便侵入了温带地区。按照上面所讲的事

    实,某些较健壮的、具有优势、分布又广的温带生物必定会侵入赤道

    地区的低地,而热带低地的生物必然同时也向着南方的热带及亚热带

    地区迁移,因为当时南半球是比较温暖的。当冰期即将结束时,由于

    南北两半球慢慢恢复了原来的温度,生活在赤道低地的北温带生物要

    么被驱逐回原来的家乡,要么就趋于灭亡,而被由南方返回来的赤道

    类型生物所代替。然而,肯定有些北温带的生物在撤退时登上了某些

    邻近的高原。如果这些高原有足够的高度,它们就会像欧洲山顶上的

    北极类型那样永久地生存在那里。即便是气候不完全适宜,它们也能

    继续生存,因为温度的升高肯定是很缓慢的,而植物确实也有一定的

    适应新气候的能力,它们会把这种抵抗冷和热的不同的能力遗传给后

    代,就证明了这一点。

    按照事物的正常发展规律,在轮到南半球遭受严酷的冰期时,北

    半球则变得温暖些,于是南温带的生物就侵入到赤道低地。以前留在

    高山上的北方类型,这时也向山下迁移而同南方类型混合在一起。当

    温度回转,南方类型必然要回到以前的家乡去,也会有少数物种遗留

    在高山上,而且挟带着某些从山上迁移下来的北温带类型,一起返回

    南方。因此,在南北温带地区和中间热带地区的高山上,会有极少数

    的物种是完全相同的。但是这些长期留在山上或是留在另一半球的物

    种,不得不和许多新类型竞争,并处在与家乡稍许不同的自然地理条

    件下。所以这些物种非常容易发生变异,以至它们现在以变种或代表

    种形式存在,实际情况也的确如此。我们必须记住,南北两个半球以

    前都经历过冰期。只有这样,才能用相同的原理来解释,在相同自然

    条件而又相距甚远的南北半球的温带地区,生存着中间热带没有的、

    彼此又不大相同的许多物种的事实。

    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实,就是胡克和德康多尔分别对美洲和澳洲

    的生物研究后,都坚定地认为,物种(不论相同的还是稍有变异的)从

    北向南迁移时,要比从南向北迁移得多。但无论如何,我们在婆罗洲

    和阿比西尼亚的山上还是看到少数南方类型生物。我推测,从北向南

    迁移的物种之所以占多数,是因为北方陆地范围比较广,北方类型在

    北大陆的家乡生存的数量较多;其结果是,经过自然选择和生存竞

    争,它们就比南方类型进化的完善程度更高,或占有更优势的力量。

    因此,当南北冰期交替的时候,南北两大类型在赤道地区相混合,北

    方类型的力量较强,能够保住它们在山上的地盘,以后又能和南方类

    型一同向南迁移,然而,南方类型却不能这样对付北方类型。今天仍

    存在同样的情况,我们看到许多欧洲的生物长满了拉普拉它和新西兰

    的地面,在澳洲也是如此(程度稍弱一点),它们排挤了那里的土著生

    物。另一方面,虽然有容易黏附种子的皮革羊毛及其他物品在近两三

    百年以来从拉普拉它大量运往欧洲;在最近四五十年以来,从澳洲运

    往欧洲的也很多;但是,仅有极少数南方类型能在北半球的某个地方

    被驯化。然而,在印度的尼尔盖利山(Neilgherrie Mountains)却出现

    了某些例外。我听胡克博士说,在那里的澳洲类型繁殖很快,已经被

    驯化了。毫无疑问,在最后的大冰期到来之前,热带高山上生长着土

    著高山类型植物,但是后来这些类型几乎在各个地方,都向占据更广

    阔地区、繁殖率更高的,有更大优势的北方植物让出了自己的地盘。

    许多海岛上土著植物的数量,和入侵者差不多相等,或许更少些,这

    是它们趋向灭亡的第一阶段。山岳是陆地上的岛屿,山上的土著生

    物,已向北方广大地区繁衍的生物让位,就像真正海岛上的土著生物

    处处向北方入侵者让出自己的地盘,并将继续向由人类活动驯化的大

    陆型生物让出自己的地盘一样。

    在北温带、南温带和热带山上的陆相动物和海相生物,都适用同

    样的原理。在冰期最严酷的时候,洋流方向和现在的不一样,有些温

    带海洋的生物可以到达赤道,其中可能有少数生物能够立即顺着寒流

    继续向南迁移,剩下的则留在较冷的深海里生存,一直轮换到南半球

    受到冰期气候影响时,它们才得以继续前进。就像福布斯所说的,这

    种情况就和现在北极的生物仍在北温带海洋深处个别地方生存的现象

    如出一辙。

    我虽不能回答,现在相距遥远的南方、北方、有时还在中间高山

    上生活的同一物种和近缘物种,在其分布和亲缘关系上的一切难题,

    但都可以运用上述观点来概要解释;我们尚无法指出它们迁徙的实际

    路线;我们更不能说明,为什么有些物种迁徙了,而另一些却没有迁

    徙;为什么有些物种产生了变异并形成了新类型,而其他物种却保持

    不变。我们没有期望能够解释这些事实,除非我们有能力解释下面的

    问题时才有可能。为什么某一物种在异地由人类活动驯化而其他物种

    则不能?或者为什么一个物种的分布比本乡的另一物种广阔二至三倍,

    数量上也多二至三倍呢?

    尚有各种各样的难题等待解决。例如,胡克博士所指出的同种植

    物在克尔格伦岛(Ker Guelenland)、新西兰和弗纪亚(Fuegia)这样相

    距遥远的地方都有生存。不过按照莱伊尔的观点,可能是冰山同这些

    植物的分布有关系。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南半球的这些地方和其他遥

    远的地方,生存着虽不同种却又完全是南方属的生物。这些物种之间

    的差异很大,以至于使人难以想象它们自最后一次大冰期开始后,能

    有足够的时间供它们迁徙和其后再发生如此程度的变异。这些事实似

    乎说明,同一属的各个物种是从一个中心点向外辐射迁移的。我倒是

    倾向于认为南半球和北半球情形一样,在最后冰期到来之前,曾有一

    个温暖时期。现在覆盖着冰雪的南极大陆,那时候会有一个和外界隔

    绝又非常特殊的植物群系。我们可以假设,当最后一次冰期尚未绝灭

    这个植物群之前,已有少数类型借助偶然的传播方法,经过那些当时

    尚未沉没的岛屿作为歇脚点,朝着南半球各地方广泛地散布开了,所

    以美洲、澳洲和新西兰的南岸等地,都有稀疏分布的这种特殊类型的

    生物了。

    莱伊尔在一篇十分有说服力的文章里,用和我几乎相同的说法,

    推测了全球气候大变化对生物地理分布的影响。现在我们又看到了克

    罗尔先生的结论: 一个半球上逐次发生的冰期,恰是另一半球上温暖

    的时期。这个结论和物种缓慢演变的观点结合在一起,可以对相同的

    或相似的生物散布于全球各地的事实做出解释。携带着生物的洋流,

    在一段时期里从北向南流,而在另一时期里则又从南向北流,总之,

    都曾流过赤道地区。可是从北向南的洋流,力量比由南向北流的更

    大,以至能在南方自由扩散。由于洋流把它携带的漂浮生物沿着水平

    面搁浅遗留在各处,且洋流水面愈高,遗留的地点也愈高,所以携带

    生物的洋流从北极的低地到赤道的高地,沿着一条慢慢上升的线把漂

    浮的生物遗留到热带的山顶上。这些遗留下来的各种生物,与人类中

    未开化的民族相似,他们被驱逐退让到各个深山险地生存,成为以前

    土著居民生活在周围低地的一项很有说服力的证据。

    第13章 生物的地理分布(续)

    淡水生物的分布——海岛上的生物——海岛上没有两栖类和陆栖哺乳类——海岛生物与邻近大陆生物的关系和生物从最近的起源地向海岛迁居及其后的演变——上一章及本章的摘要

    淡水生物的分布

    因为陆地的障碍使得湖泊和河流系统彼此分隔,所以人们可能会

    认为淡水生物在某个地区里不能很广泛地分布。又因为海洋是它们更

    难逾越的障碍,所以又以为淡水生物似乎永远也不能扩展到遥远的地

    方去。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不仅有不同纲的许多淡水物种分布极广,

    而且近缘物种也可以出人意料地遍布全球。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在巴西

    淡水中采集标本时,看到那里的淡水昆虫、贝类等等,和不列颠的极

    其相似,而周围陆地上的生物却与不列颠的大相径庭时,感到十分惊

    奇。

    对于淡水生物广泛分布的能力,我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这

    样解释: 它们以一种对自己极为有利的方式,逐渐适应了从一个池塘

    到另一个池塘,或是从一条河流到另一条河流的短距离的、频繁的、

    地区内的迁移。凭借这样短距离迁移的能力而扩展到广泛的地理分

    布,乃是必然的结果。在此,我们只能讨论几个例子,其中最难解释

    的要数鱼类的分布。以前我们以为,同一种淡水鱼决不会在相距遥远

    的两个大陆上存在。可是最近京特博士指出: 南乳鱼(Galaxias

    attenuatus) 栖息在塔斯马尼亚(Tasmania) 、新西兰、福克兰

    (Falkland)群岛和南美洲大陆上。这是一个奇特的例子,表明这种鱼

    可能在以前某个温暖的时期,从南极的中心向周围各地散布。不过这

    个属里的物种,也许会用某种未知的方法渡过宽广的海洋。所以在某

    种程度上说,京特的例子就算不上太稀奇了。这一属内还有一个物

    种,在相距约230英里的新西兰和奥克兰(Auckland)群岛上都栖息着。

    在同一个大陆上,淡水鱼类的分布经常是广泛而又毫无规律的,因为

    在两条相邻的河流里,有些物种是相同的,而另一些则截然相反。

    北美黄莲花/“但是奥杜邦说,他曾在鹭鸶的胃里发现南方莲花的种子(据胡克博士

    说,可能是大型北美黄莲花)。这种鹭鸶必然常常在胃里装满了莲子之后,又飞到远处其他池

    塘,再吃一顿丰盛的鱼宴。类似的推断使我相信,它会把适宜发芽的种子随着粪便排泄出

    来。”

    淡水鱼类偶尔也会以意外的方式传播开去。例如,旋风可以把鱼

    卷起吹送到很远的地方后仍能存活;众所周知,从水里取出的鱼卵,

    经过相当长的时间仍能保存活力。然而,淡水鱼分布很广的主要原因

    还在于近期内地平面的升降变迁,使各河流可以相互沟通所致。还例

    如,在发洪水的时候,地平面虽然没变化,各河流却可彼此沟通。自

    古以来,大多数连绵的山脉阻碍了山两侧河流的汇合,使两侧河流里

    的鱼类截然不同,这也导致得出与上面相同的结论。有些淡水鱼类属

    于很古老的类型。在这种情况下,它们长期经历缓慢的地理变迁,因

    而也就有足够的时间和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大规模的迁移。此外,京特

    博士最近进行了一些研究后,得出鱼类可以长期保持同一种类型的结

    论。海水鱼类经过仔细的处理后,可以慢慢地习惯淡水生活。依照瓦

    伦西奈(Valenciennes)的说法,几乎没有一个类群的鱼,其全部成员

    都只生活在淡水里。因而属于淡水鱼类群里的海水种,可以很容易地

    沿着海岸游得很远,然后在远处陆地河湖中再次适应淡水生活。

    某些种类的淡水贝的分布范围很广,其近缘物种也布满全球。根

    据我们的理论,从一个共同祖先传衍下来的物种,肯定是从一个单一

    的发源地产生的。起初,我对它们这样广的分布疑惑不解,因为它们

    的卵不像是由鸟类传播的,而且卵和成体一样,在遇到海水时,立刻

    就会死亡。甚至于我也不明白,某些已经驯化的物种,怎么能在同一

    地区很快地四处传播。然而,我所看到的两个事实(肯定还会发现许多

    其他的事实),会对这个问题的解释有所启发。我两次看到鸭子从布满

    浮萍的池塘里突然浮出来时,背上都粘着浮萍;还曾发生过这样的

    事,我把一个水族箱里的一些浮萍,移到另一个水族箱时,无意中却

    将贝类也挟带移了过去。不过另一种媒介或许更为有效: 我把一只鸭

    子的脚,挂到水族箱里,箱内正有许多淡水贝类的卵在孵化,我发现

    许多极微小的,刚刚孵出的贝类爬在鸭脚上,牢固地黏附着,以至于

    把鸭脚拿出水面,它们也不会脱落,虽然它们再长大一些时自己就会

    脱落的。这些刚孵出的软体动物,虽然它们的本性是水生的,但在鸭

    脚上的潮湿空气中,还可存活12-20个小时,在这段时间里,一只鸭子

    或鹭鸶(Heron)至少可以飞行六七百英里。若是遇到顺风能飞过海洋,

    到达一个海岛或是其他某个遥远的地方,必然会在池塘里或小河里降

    落。莱伊尔告诉我,他曾捉住过一只龙虱(Dytiscus),在它身上黏附

    着一只盾螺(Ancylus)[一种类似(Limpet)的淡水贝类];还有一次

    在“ 贝格尔” 号船上, 看见了同科水甲虫的另一物种细纹龙虱

    (Colymbetes),当时此船离最近的陆地为45英里,如果遇到顺风,恐

    怕没有人能断定,这龙虱可以吹到多远的地方去。

    有关植物方面,我们早已知道有许多淡水植物,甚至是沼泽植物

    的种类,无论是在大陆上还是在海岛上,都分布得十分广泛。按照德

    康多尔所说的,在那些大的陆生植物的物种群里,含有极少数的水生

    物种,其分布更是惊人,好像由于它们是水生的,即刻就会有广大的

    分布范围似的。我想,它们有效的传播方式可以解释这个事实。在前

    面章节里,我曾提到鸟类的脚和喙有时会粘上少量的泥土。经常徘徊

    于池塘岸边污泥里的涉禽类,如果突然受惊起飞,脚上多半会沾着泥

    土。涉禽目里的鸟比其他类型的鸟漫游的范围更广,偶尔它们也会来

    到大洋中最遥远荒凉的海岛上。当然它们不会降落在海面上,这样脚

    上的泥土也就不致被洗掉。在它们到达陆地之后,必定会飞到它们经

    常出没的天然淡水栖息地。我不相信植物学家会知道池塘里的泥土中

    含有多少植物种子,我曾试着做了几个小实验,这里仅举出其中一个

    最典型的例子: 二月份,我在一个小池塘岸边,从水下三处不同地方

    取了三汤匙泥土,经过干燥,这些泥土仅有6.75盎司重。我把它放到

    加盖的容器中,摆在书房里六个月时间。每当长出一株植物来时,就

    把它拔掉,并统计数字,一共长出了537棵植物,它们属于很多类型。

    而这块粘泥的体积,一只早餐用的杯子就可以盛下了。考虑到这些事

    实,我认为,假如说水鸟没有把淡水植物的种子传播到远方,也没有

    长着植物的小池塘和小溪流,反倒成了怪事了。淡水中某些小动物的

    卵,也可利用同样的水鸟传媒来进行传播。

    或许还有其他未知的媒介物也起过传播的作用。我曾说过,淡水

    鱼吞吃某些种类植物的种子(尽管有的种子吞下后又再吐了出来)。甚

    至小型的鱼也可吞食相当大的种子, 例如黄睡莲和眼子菜

    (Potamogeton)之类。鹭鸶和其他的鸟类,一个世纪接着一个世纪地不

    断捕食鱼类,它们食后就飞到其他的河湖池塘,或是顺风飞越海面。

    我们已经知道,种子在若干小时之后以小团块废物被吐出来或以粪便

    排泄出来,仍可保持着发芽能力。当初我看到漂亮的莲花(Nelumbium)

    的种子很大,又回忆起德康多尔关于它分布情况的叙述时,便觉得它

    的传播方式,难以让人理解。但是奥杜邦说,他曾在鹭鸶的胃里发现

    南方莲花的种子(据胡克博士说,可能是大型北美黄莲花)。这种鹭

    鸶必然常常在胃里装满了莲子之后,又飞到远处其他池塘,再吃一顿

    丰盛的鱼宴。类似的推断使我相信,它会把适宜发芽的种子随着粪便

    排泄出来。

    在我们讨论上述几种传播方法的时候,应该记住: 当某个池塘或

    小溪流最初形成时,例如在一个刚刚隆起的小岛上形成时,里面肯定

    没有生物,那时一粒种子或一个卵都将有很好的成功机会。在同一池

    塘里生存的生物,不管种类怎么少,相互间总是有某种生存斗争。不

    过即便以生物非常繁盛的池塘和相同面积上生存的陆栖生物比较,物

    种的数量还是要少些。所以,池塘里物种间的竞争也就没有陆栖物种

    间的竞争残酷。结果,一种外来入侵的水生生物,就会比陆地上的移

    居者有更好的机会获得新的地盘。我们还应该记住,许多淡水生物在

    自然系统上的分类地位是较低等的。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生物

    的变异要比高等生物缓慢,这就使得水生生物有更多迁徙的时间。我

    们也不要忘记存在这一种可能性: 许多淡水类型原来曾在广大区域里

    连续分布着,后来分布在中间地区的生物却绝灭了。然而广泛分布的

    淡水植物和低等动物,不论它们仍然保持原有类型或是发生了某种程

    度的变异,很明显它们主要依靠动物,尤其是依靠具有强大飞翔能力

    的、可以从这一片水域飞到另一片水域的淡水鸟类来广泛传播它们的

    种子和卵。

    海岛上的生物

    我在前面曾指出,不仅同一物种的所有个体,是由某一个地方向

    外迁徙而来的,就连目前在彼此相隔甚远的地点生存着的相似物种也

    是由同一个地方——即它们的远祖发源地向外迁徙出来的。按照这一

    观点,我曾选择出有关生物分布最难解释的三类事实(前章已讨论过两

    类)。现在就最后一类事实加以讨论。我已经列举出种种理由,说明我

    不相信在现存物种的期间内,陆地的范围曾极大地扩展,而使几个大

    洋中的岛屿都连成大陆而充满了现代陆相生物的观点。虽然这个观点

    可以消除许多解释上的困难,但却和有关岛屿生物的真相不符合。在

    下面的论述中,我并不只局限于生物的分布问题,同时也将讨论生物

    的特创论和遗传变异进化论二者孰是孰非的问题。

    生存在海岛上的所有生物种类的数目比大陆上同样面积上生存的

    生物要少。德康多尔认为植物的情况是这样的,沃拉斯顿认为昆虫情

    况也是这样的。例如,新西兰有高耸的山脉,有各种各样的地形,南

    北长达780英里,其外围诸岛有奥克兰、坎贝尔(Campbell)和查塔姆

    (Chatham)等,但是所有的显花植物总共才有960种;如果我们把这个

    不大的数字,和澳洲西南部或好望角的相等面积上种类繁多的生物相

    比较,我们一定会承认: 是某种与自然条件无关的因素,使两地物种

    的数目有如此巨大的差别。甚至在地势平坦的剑桥郡,就有显花植物

    847种,小小的安格尔西岛上也有764种,不过有少数蕨类植物和外地

    引进植物的种类也包含在这两个数字中,同时这种比较就其他方面而

    言,也并不十分公平。我们有证据表明,阿森松(Ascension)(位于非

    洲西面的大西洋上——译者注)这个贫瘠的荒岛原先只有六种显花植

    物,而现在那里已有很多移居来的物种被驯化了,就像新西兰和其他

    可以叫得出名字来的海岛的情况一样。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圣海伦那

    岛(St. Helena)外来驯化了的植物和动物已经把许多土著生物全部灭

    绝了或几乎灭绝了。凡是信奉特创论的人,就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事

    实,许多适应性最强的动植物,并不是海岛上原来就有的,而是人类

    无意之中带到海岛上的动植物。在这方面,人类的能力远比大自然做

    得更充分、更完善。

    海岛上物种的数目虽然很少,但本地特有的种类所占的比例往往

    极大。例如,我们把马德拉岛上的特有的陆栖贝类,或者加拉帕戈斯

    群岛上特有的鸟类数目,和任何大陆上特有的贝类或岛类进行比较,

    然后再把岛屿的面积与大陆面积比较时,就可知道这是确实的。这种

    事实在理论上也是可以预料到的,因为,就像早已说明过的那样,物

    种偶然到达一个新的孤立地区之后,势必会和那里的新伙伴进行竞

    争,极容易发生变异并产生出成群的变异了的后代。然而在一个海岛

    上,我们决不能因为某个纲的物种差不多都是岛上特有的,就认为其

    他纲的一切物种或同纲的其他部分物种也必然是特有的;这种差异

    性,好像部分地是因为许多未变异的物种,曾是集体迁入该地区的,

    因而它们之间的自然关系就没有什么变动;另一部分则是由于没有变

    异的物种经常从原产地迁入该地,并和岛屿上的生物进行了杂交。应

    该记住,这种杂交所得的后代,肯定会很强壮,所以甚至一次偶然的

    杂交,产生的后果之大,常常超出预料之外。我要举出几个例子来说

    明上面的观点: 在加拉帕戈斯群岛上有26种陆栖鸟类,其中有21种

    (或23种)是岛上特有的,但是在11种海鸟中却只有两种是特有的,很

    明显这是因为海鸟比陆鸟更容易、也更频繁地飞到海岛上来的缘故。

    另一方面,百慕大群岛(Bermuda)和北美洲大陆的距离,与加拉帕戈斯

    群岛和南美洲大陆的距离差不多相等,而且百慕大群岛上的土壤又很

    特殊,然而却没有一种岛上特有的陆鸟。根据琼斯先生(Mr. J. M.

    Jones)关于百慕大群岛精彩的描述中知道,很多北美洲的鸟类,不时

    地飞到这个群岛上。哈考特先生(Mr. E. V. Harcourt)告诉我,差不

    多年年都有一些鸟从欧洲或非洲,被风吹到马德拉群岛,该岛上共有

    99种鸟,其中仅有一种是特有的,也和欧洲的一种鸟很相近;此外,

    另有三四种鸟是马德拉群岛和加那利群岛所特有的。所以,百慕大和

    马德拉两个群岛,都从相邻的大陆上飞来了许多鸟,长期以来那些鸟

    彼此进行竞争,现在已经相互适应了。因此,它们在新家乡定居以

    后,仍然还会彼此牵制,使每一物种都保持自己固有的习惯和在自然

    界的位置,这样它们就不容易发生变异。还有,在原产地(大陆)没有

    发生变异的原种频繁地迁入该岛与早来者进行杂交,这也阻止了变异

    的产生。马德拉群岛有数量惊人的特有陆栖贝类,却没有一种海栖贝

    类是该群岛海域所特有的。目前我们虽然尚未知道海栖贝类是如何传

    播的,可是我们能够知道,它们的卵和幼体,可以附着在海草、漂浮

    的木头上或涉禽的脚上,以越过三四百英里的海洋,在这方面要比陆

    栖贝类容易得多。生存在马德拉群岛上的各目昆虫,也有相似的情

    况。

    有时海岛上缺少某些纲的动物。它们在自然界的位置,由其他纲

    动物所代替。这样,在加拉帕戈斯群岛上的爬行类,新西兰的巨型无

    翅鸟,都代替了或在近代曾经代替了哺乳动物的位置。虽然这里仍将

    新西兰当作海岛来讨论,但是否应该这样划分,在某种程度上是有疑

    问的,因为它的面积很大,又没有较深的海把它和澳洲分隔开。根据

    新西兰的地质特点和山脉的走向,克拉克牧师最近主张新西兰和新喀

    里多尼亚岛(New Caledonia)都应该归属于澳大利亚。在植物方面,胡

    克博士曾指出,在加拉帕戈斯群岛上,各目植物的比例与其他地方的

    大不一样。所有这种数量上的差别和某些整群动植物的缺失,通常都

    是用海岛上自然条件不同来解释的,但这种解释到底是否正确,却令

    人怀疑。生物迁入岛上的难易程度,应该和环境条件的性质是同等重

    要的。

    有关海岛上的生物,还有许多小事情应该注意。例如,有的海岛

    上,连一只哺乳动物也没有,可是本岛特有的植物却长着奇特的带钩

    的种子。钩的作用是把种子挂在哺乳动物的毛或毛皮上传播出去的,

    这是最明显的用途。因此,这种有钩的植物种子,可能不是兽类而是

    由别的方法带到岛上来的,其后又经过变异成为本岛特有的物种,并

    仍然保留着它们的小钩,这钩已成了毫无用处的附属物了,就像许多

    岛上的昆虫,在它们已经愈合的翅鞘下仍有退化翅膀的突起。另外,

    海岛上经常长着许多乔木和灌木,而和它们同属于一目的植物,在其

    他地方则只有草本物种。按照德康多尔的解释,不管什么原因,木本

    植物的分布范围常是受到限制的。所以树木极少可能传播到遥远的海

    岛上,而草本植物不可能和生长在陆地上的许多发育完全的树木竞争

    而取胜。因此,一旦草本植物在海岛上定居,就会长得愈来愈高,超

    过其他草本植物而占优势。在这种情况下,自然选择的倾向就是增加

    植物的高度。因此不论植物是哪一个目,都能够变成灌木,然后再演

    化为乔木。

    海岛上没有两栖类和陆栖哺乳类

    关于海岛上没有整个动物目的情况,文森特(St. Vincent)先生很

    早以前就报道过。点缀在大洋里的岛屿虽有很多,但从未发现有蛙、

    蟾蜍、蝾螈等两栖类存在。我曾不遗余力地验证此说的真伪,发现除

    了新西兰、新喀里多尼亚、安达曼(Andaman)群岛,或许还有所罗门群

    岛和塞舌耳群岛之外,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但我前面说过,新西兰和

    新喀里多尼亚是否应该列为海岛,尚有疑问,至于安达曼、所罗门群

    岛及塞舌尔群岛是否应该列为海岛,就更有疑问了。在这么多真正的

    海岛上面,都没有蛙、蟾蜍及蝾螈,绝不是能用海岛的自然条件就可

    以解释的。显然,海岛上还特别适宜这些动物生存,因为蛙曾经被引

    进马德拉、亚速尔和毛里求斯等岛,它们在那里大量繁殖,竟泛滥成

    灾。但是,蛙和它的卵一碰到海水马上就会死亡(现在已知有一个印度

    种是例外),当然也就难以越过海洋传播,所以我们可以知道为什么它

    们在真正的海岛上不能存在。然而,要问为什么它们不在海岛上被创

    造出来,那么按照特创论的观点,就很难解释了。

    哺乳类提供了另一个类似的情况。我曾详细查阅了最早的航海记

    录,没有找到一个确凿的实例,可以证明陆栖哺乳动物(土著人饲养的

    家畜除外)在离大陆或大的陆岛约300英里以外的海岛上生存,就是在

    离大陆更近的许多海岛上也同样没有。只在福克兰群岛上有一种像狼

    的狐狸。这似乎是个例外情况,不过福克兰群岛不能作为海岛看待,

    因为它位于一个和大陆相接的沙堤上,离大陆仅有280英里,在以前,

    还有冰山曾把漂石运到它的西海岸,那时可能也把狐狸顺便带了过

    去,就像现在北极地区常常发生的事情一样。我们不能说,小海岛就

    连小型的哺乳动物也养活不了,因为在世界很多靠近大陆的小岛上就

    有小型哺乳动物生存。而且我们几乎说不出有哪一个小岛,小型哺乳

    动物不能在那里驯化并滋生繁衍的。根据特创论的一般观点,也不能

    说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创造哺乳动物。实际上,有许多火山岛是很古老

    的,从它们经历的巨大侵蚀作用和岛上存在的第三纪地层便可证明,

    在这些岛上有足够的时间产生本地特有的其他纲的物种。而在大陆

    上,我们知道哺乳动物新种的出现和绝灭,其速度要比其他低等动物

    快。尽管海岛上没有陆栖哺乳动物,但飞行的哺乳类几乎遍布每一个

    海岛。新西兰有欧美其他地方都没有的蝙蝠;诺福克(Norfolk)岛,维

    提(Viti)群岛、小笠原(Borin)群岛、加罗林和马利亚纳(Marianne)群

    岛和毛里求斯岛,各自都有特殊类型的蝙蝠。也许人们会问,为什么

    所谓的创造力在这些遥远的海岛上只产生蝙蝠而不产生其他的哺乳动

    物呢?按照我的观点,这个问题很容易回答: 因为没有陆栖哺乳类能

    够越过广阔的海洋,而蝙蝠却可以飞越。曾经有人看到蝙蝠在大白天

    远远地飞行在大西洋上空。在离开大陆有600英里的百慕大群岛,也有

    北美洲的2种蝙蝠定期地或偶然地访问那里。专门研究蝙蝠的专家汤姆

    斯先生(Mr. Tomes)告诉我,许多种类的蝙蝠,分布范围非常广泛,在

    大陆和遥远的海岛上都能找到它们的踪影。因此,我们只要推想这类

    到处迁移的物种,在新家乡由于它们在自然界中的新位置而发生变

    异,我们就会理解,为什么海岛上只有本地特有的蝙蝠,而没有其他

    哺乳动物。

    还有另一种有趣的关系,就是各个海岛之间,或是海岛与最邻近

    的大陆之间所隔海水的深浅程度,与它们哺乳动物亲缘关系的疏密程

    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埃尔先生(Mr. Windsor Earl)对此问题做

    了深入的观察,后来又被华莱士先生在庞大的马来群岛所做的卓越研

    究加以扩充: 马来群岛和相邻的西里伯斯(Celebes)群岛以一片深海

    相隔,两边群岛上的哺乳动物截然不同,但每一边的海岛周围都是相

    当浅的海底沙滩,岛上有相同的或非常近似的哺乳动物生存。我还没

    有时间在世界各地去研究这类问题,但是据我所知,这种关系是正确

    的。例如,不列颠与欧洲中间仅隔着浅海峡,所以两边的哺乳动物是

    相同的;澳洲海岸附近的所有岛屿上的情况也是如此。与之相反,西

    印度群岛位于深达1000英寻的沙洲上,我们虽然在那里找到了美洲类

    型的生物,但属和种却很不相同。因为一切动物发生的变异量部分地

    取决于所经历的时间长短,又因为彼此间由浅海所分隔的岛屿或与大

    陆分隔的岛屿,比那些被深海隔开的岛屿更有可能在近代连成一片。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两个地区哺乳动物的亲缘程度,和隔开它们的海

    水深度有一定的关系。然而,如果根据特创论的学说,则是无法解释

    的。

    以上是关于海岛生物的叙述——即物种的总数目很少,而本地特

    有类型占的比例较大,——同一纲里有的类群产生变异,而其他类群

    却不起变化,——有些目,例如两栖类和哺乳类全部缺失,尽管能飞

    翔的蝙蝠存在。——有些目的植物出现特殊的比例,——草本类型的

    植物发展成为乔木等等。按照我的意见,认为长期内以偶然方式传播

    是有效的观点,要比认为所有海岛在以前同最近的大陆连接在一起的

    观点,更符合实际情况。因为按后一种观点,可能不同纲的生物会一

    起迁入海岛,且因为是物种集体迁入的,物种间相互关系没有多大变

    动,结果它们要么保持不变,要么所有的物种都以相同的方式发生变

    异。

    我不否认,在弄清楚遥远海岛上的许多生物,(不管它们仍然是保

    持原来的物种,还是以后发生了变异,)究竟怎样来到它们现在栖息地

    方的问题上,还存在着许多重大的难点。但是,决不能忽视这样的可

    能性,即以前可能有其他岛屿作过生物迁徙时的歇脚点,而如今却没

    有留下任何痕迹。我要详细叙述一个难以解释的情况: 几乎所有的海

    岛,即使完全孤立,面积又最小的岛上,也有陆栖贝类生存。这些贝

    一般是本地特有的物种,有时也是和其他地方共有的物种。古尔德博

    士曾列举出太平洋岛屿上存在这类情况的生动例子。众所周知,海水

    很容易杀死陆栖贝类。它们的卵,起码是我试验过的那些卵,一遇到

    海水就下沉而死亡。但是,必定还会有未知的、偶然有效的某些方法

    将它们传播开去。刚刚孵化出来的幼体会不会偶然黏附在地面上栖息

    着的鸟儿的脚上而传播呢?我想起陆地贝类在冬眠时壳口上盖着膜罩,

    可以黏附于木头的缝隙中漂浮着渡过相当宽的海湾。我发现几种贝

    类,于休眠状态下浸泡在海水中七天而没有受到伤害。一种罗马蜗牛

    (Helixpomatia)经过这样的处置后,当再次休眠时又将它放到海水中

    浸泡20天,也能完全恢复。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按照海流平均速度计

    算,这种蜗牛可以漂过660英里远的距离。这类蜗牛壳口长着厚厚的石

    灰质的口盖(Operculum)。我把一个蜗牛原来的口盖除掉,待新的口盖

    形成后,又将它浸泡到海水里14天,它还是复活了,慢慢地爬走了。

    后来,奥甲必登男爵(Boron Aucapitaine)也做了类似的试验: 他用

    分别属于10个种类的100个陆栖贝类,放到扎了许多小孔的盒子里,浸

    泡到海水中两个星期,取出后在100个贝中有27个复活了。看起来口盖

    的有无至关重要。圆口螺(Cyclostoma elegans)因为有口盖,在12个

    螺中,就有11个复活了。值得注意的是,我在试验中用的那种罗马蜗

    牛可以很好地抗御海水侵蚀,而奥甲必登用另外四种罗马蜗牛的54个

    个体做试验,结果竟无一个可以复活。然而,陆栖贝类的传播,绝不

    可能经常采用这种方式,利用鸟类的脚来传播可能是一个更普遍的方

    式。

    海岛生物与邻近大陆生物的关系和生物从最近的起源

    地向海岛迁居及其后的演变

    对我们而言,最生动最重要的事实,莫过于海岛上生存的物种与

    最邻近大陆上的物种相近但又不完全相同的亲缘关系。此类情况的例

    子,我们可以举不胜举。位于赤道处的加拉帕戈斯群岛,距离南美洲

    海岸500-600英里,那里几乎每一种水生和陆栖生物都打上明显的美洲

    大陆的烙印。群岛上共有26种陆栖鸟类。其中有21种或23种和大陆的

    鸟种不相同,过去一般认为它们是在群岛上创造出来的。但是,群岛

    上的大多数鸟类,在诸如习性、姿态、鸣叫的音调等许多基本特性

    上,又都表现出与美洲物种有密切的亲缘关系。其他动物的情况也是

    如此。根据胡克博士有关该群岛的优秀著作《植物志》,大多数植物

    也有这种相似而又不完全相同的现象。站在离大陆几百英里远的这些

    太平洋火山岛上,博物学家观察周围的生物,似乎感觉置身于美洲大

    陆上。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为什么设想是在加拉帕戈斯群岛创造

    出来的,而不是在其他地方创造出来的物种,竟然如此清楚地显示出

    和美洲动物种的亲缘关系呢?在生活条件、岛上的地质特征、岛的高度

    或气候、或者共同生活的各纲生物的比例方面,没有一条和南美洲沿

    岸的情况类似,实际上所有各条都与南美洲大不相同。另一方面,加

    拉帕戈斯群岛和弗得角群岛,在土壤的火山性质、气候、高度和岛的

    大小等方面,在相当程度上是近似的,然而两个群岛上的生物却完全

    不同。弗得角群岛的生物和非洲生物的关系,恰如加拉帕戈斯群岛的

    生物和美洲生物的关系。根据特创论的观点,对这种事实,是根本解

    释不通的。与此相反,按照本书所提出的观点,显而易见,加拉帕戈

    斯群岛可能接受从美洲迁移来的生物,不管是由于偶然传播的方式还

    是由于以前连在一起的陆地的原因(尽管我不相信此学说),而弗得角

    群岛则接纳了从非洲迁移来的生物。这些移入的生物虽然容易产生变

    异,但遗传因素仍旧泄露了它们原产地的天机。

    还可举出许多类似的实例,海岛上特有的生物和最邻近大陆上或

    者最邻近大岛上的生物相关联,几乎是一个普遍的规律。只有少数情

    况例外,而且大部分例外的原因也可得到合理的解释。例如,我们从

    胡克博士的报告中得知,克尔格伦(Kergulen)岛离非洲的距离近,离

    美洲远,但岛上的植物不但和美洲的有亲缘关系,而且关系还非常密

    切。如若我们认为岛上的植物,主要是随着定期海流漂来的冰山带来

    的种子及泥土石块的话,这种例外就可以解释了。新西兰的土著植

    物,和最邻近的澳洲大陆植物的关系,要比其他地区的关系密切得

    多,这也许是我们预料之中的事;然而新西兰的土著植物明显地和南

    美洲的植物也有关系,虽说南美洲是第二个邻近的大陆,可两者相距

    是那么遥远,因而这事也就成了例外。但是,按照下面的观点解释

    时,部分难点就可以解决了,这就是: 新西兰、南美洲和其他南方地

    区的部分生物,是在比较温暖的第三纪和最后一次大冰期开始之前,

    从位于它们中间的、遥远的、当时长满植物的南极诸岛迁移而来的。

    澳洲西南角的植物群和好望角的植物群之间亲缘关系疏远,这是更值

    得注意的事实,不过只在植物方面有这种亲缘关系,这种情况将来必

    定有一天会得到合理的解释。

    决定海岛生物和最邻近大陆生物之间亲缘关系的规律,有时也适

    用于范围较小的同一群岛之内,只是这种情况更为有趣: 在加拉帕戈

    斯群岛中每一个孤立的岛屿上,都有许多互不相同的物种,这个小事

    很奇怪。各岛上的物种间的关系比它们与美洲大陆或其他任何地方物

    种的关系都密切得多,这是人们预料中的事,因为各个岛屿之间的距

    离很近,必然会接受同一原产地物种的迁入,也必然会有各岛物种之

    间的相互迁入。在这些彼此可以相望的海岛上,具有相同的地质特

    征,相同的海拔高度和气候,却为什么迁入的许多物种会产生略有差

    别的变异呢?长期以来,我对这个问题感到棘手,主要原因是束缚于一

    个根深蒂固的错误观点——即认为一个地区的自然条件是至关重要的

    观点。但是,不可辩驳的是,每个物种必须同其他物种进行竞争,因

    此竞争对手(即其他物种)的性质,对于这一物种能否成功地生存下

    来,起码和自然条件是同等重要的,或许更为重要。现在,我们观察

    一下加拉帕戈斯群岛与世界其他地方共同拥有的物种,就会发现,在

    几个岛上的同一物种有相当大的差异。如果海岛上的生物是由偶然方

    式传播而来的。例如,一种植物的种子传到了这个岛上,而另一种植

    物的种子传到了另一个岛上,尽管一切种子都是从同一个原产地传播

    而来,但不同岛屿上物种在分布上的差别就是预料之中的事。所以,

    在从前一个物种先传播到某一个海岛上,尔后又从此岛传播到另一个

    海岛上,这个物种在不同的岛上必然要遇到不同的条件,因为它势必

    要和一批不同的生物进行竞争。例如,一种植物,在各岛上找到最适

    宜于它生存的地方,而该地方已被各岛稍有不同的物种占据着,因而

    会遭到不同竞争对手的排挤。这时,如果这个物种发生了变异,自然

    选择就可能使不同海岛上产生出不同的变种。不管怎样,有些物种仍

    能向外岛传播而保持着同样的性状,就像我们在大陆上所见到的分布

    很广而保持着同样性状的物种一样。

    在加拉帕戈斯群岛的这些例子及其他类似例子中,最使人感到惊

    奇的是,每一新物种在岛上形成之后,并不迅速地传播到其他各岛。

    因为这些海岛,虽然可以彼此相望,中间却被深海湾所隔开,而且多

    数海湾比不列颠海峡还要宽,所以我们也没有理由认为它们以前曾是

    连着的。各海岛之间的海流湍急汹涌,且又很少刮大风,所以各岛相

    互之间隔离的程度,要比地图上所显示的实际距离大。虽然如此,也

    有一些物种,包括群岛特有的和与世界其他地区所共有的物种,为若

    干个岛屿所共有。按现在它们分布的状态,我们可以推测,最初它们

    是从一个岛上传播到其他岛上去的。然而我想,我们经常有一种错误

    的观念,认为非常相近的物种,在相互自由往来时,会有相互侵占对

    方地盘的可能。毫无疑问,如果一个物种对另一物种有某种优势时,

    它将在短时间内把对方全部或部分地排挤掉。但若两个物种都能很好

    地适应于各自生存的地方(岛屿),那么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它们将在

    彼此分离的岛屿上,各自保持着自己的地盘。我们都知道,许多物种

    经过人类作用驯化后,能以惊人的速度在广大地区内传播开的事实。

    这使我们很容易地推想到,绝大多数的物种也是这样传播的。但是我

    们应该记住,那些在新地区驯化了的物种,通常和本地区土著物种并

    不大相似,而是差别显著。正如德康多尔所说的,大部分情况下是不

    同属的物种。甚至于许多鸟类,在加拉帕戈斯群岛,可以非常方便地

    从一个海岛飞往另一个海岛,但实际上各个岛的鸟还是不相同的。例

    如,有三种非常近缘的效舌鸫,又叫应声画眉鸟(Mocking thrush),

    每一种的分布都局限在自己的本岛上。现在,让我们假设这种情况:

    查塔姆(Chatham)岛上的效舌鸫被风吹到查尔斯(Charles)岛上,而查

    尔斯岛已有自己特有的效舌鸫,它们怎么能容忍外岛来的效舌鸫成功

    地在自己的岛上定居呢?我们可以稳妥地推断: 查尔斯岛上已经被本

    岛类型的效舌鸫所饱和,每年所产的卵和孵出的幼鸟,必然超出了该

    岛的养育能力。我们还可以推测,查尔斯岛上特有的效舌鸫,对自己

    本岛的良好适应能力并不亚于查塔姆岛上的特有种。有关这一类的问

    题,莱伊尔爵士和沃拉斯顿先生曾写信告诉我一件很明显的事情,就

    是马德拉群岛和它相邻的小岛圣港(Porto santo),各有许多不同的陆

    栖贝类的代表种,其中有些种是在石缝里生活的,尽管每一年都从圣

    港把大量的石块运送到马德拉群岛,但是并没有圣港的贝类迁移到马

    德拉群岛来。然而,欧洲陆栖贝类的移入者,在圣港和马德拉群岛上

    都繁衍着,毫无疑问,这些欧洲贝类比本地物种占有某种优势。根据

    这些研究,我想,对于加拉帕戈斯群岛某些岛屿上的特有土著物种,

    不从一个岛上传播到另一岛,是不必大惊小怪的。还有,在同一大陆

    上,“先入为主”的惯例,在阻止相似地理条件下,不同地区物种的

    混入,可能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因此,澳洲东南地区和西南地区,自

    然地理条件差不多相同,中间又有连续的陆地相接,可是两地区许多

    哺乳类、鸟类和植物却不相同。据贝茨先生说,在辽阔连续的亚马逊

    河谷,生存的蝶类和其他动物,也存在这种现象。

    上述控制海岛生物基本面貌的法则,即移居的生物和它们最容易

    迁出的原产地的关系以及生物迁到新地区后发生变异的法则,在自然

    界是广为适用的。在每一个山顶上,每一个湖泊及沼泽里,我们都可

    以看到这个法则的作用。就高山物种而言,除了那些在大冰期内已经

    广泛分布的物种之外,其余的都和周围低地的物种有关系;例如,南

    美洲高山蜂鸟(Hummingbird)、高山啮齿类和高山植物等,所有的物种

    都属于严格的美洲类型。显而易见,当一座山脉慢慢隆起时,就会从

    周围低地迁来许多生物。除了那些由于传播十分方便、而能广泛分布

    在世界大多数地区的类型以外,湖泊和沼泽里的生物也是这样。我们

    还可以看到这一法则同样适用于欧洲和美洲洞穴里大多数瞎眼动物的

    分布特征。我还可举出其他类似的实例。我相信,下述情况是真实

    的: 任何两个地区,不管它们相距多么遥远,只要是有许多近缘物种

    或代表种存在,就必定会有相同的物种存在。并且,无论在什么地

    方,只要是有许多近缘物种存在,就必定有许多类型在分类上有争

    议: 它们被一些博物学家认为是不同的物种,又被另一些博物学家只

    认为是变种。这些有疑问的类型,代表了物种在变异进程中的各个阶

    段。

    一些亲缘关系极密切的物种,可以分布在世界上彼此相距很远的

    地区,这正好反映了现存或过去的某些物种具有较强的迁移能力和较

    大的迁徙范围。下面一些例子也能说明这种因果对应关系。比如,古

    尔德先生以前曾告诉过我,如果有些鸟属是世界性的,那么其中许多

    物种必然是广为分布的。尽管这条规律难以确证,但我不怀疑它的正

    确性。在哺乳类中,蝙蝠的分布明显地符合这条规律;猫科和犬科的

    情况稍差一点,但大体上也符合这一规律;蝴蝶和甲虫的分布也符合

    这同一规律。大多数的淡水生物的分布也是如此,因为各纲里都有许

    多属,分布遍于全世界,其中就有很多物种有广大的分布范围。然

    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物种都是分布广的,而是指其中一部分物

    种分布范围广;这也并不意味着,这些属里的所有物种的广布性均

    等,这多半要看变异进行的程度而定。例如,同一物种有两个变种,

    分别在美洲和欧洲生存,因此这个物种就有广泛的分布范围;但是,

    如果变异继续进行下去,这两个变种就可成为不同的物种,它们的分

    布范围因此而大大地缩小了。这也不意味着,凡是有越过障碍物的能

    力而能够向远处分布的物种,像某些有强壮翅膀的鸟类,就必然分布

    得很广,因为我们永远不能忘记: 分布广泛的含义,不仅是指具备越

    过障碍物的能力,而且指具有在遥远地方与当地土著生物在生存斗争

    中取得胜利的能力。一切同属的物种,即使在世界最遥远的地方分布

    着,但都是从一个祖先传下来的。按照这个观点,我们可以在这属

    里,应该找到,而且也确实找到了某些分布很广泛的物种。

    我们应该记住,在一切纲里,有许多起源非常古老的属,所以在

    这种情况下,它们的物种就有充足的时间向外扩散并相继发生变异。

    就地质方面的证据而言,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在各个纲里,较低等生

    物变异的速度,比高等生物的变异速度缓慢些。其结果是,前者有较

    好的机会向远处扩散并保持同一物种的特性。这个事实和大多数低等

    生物的种子及卵都很细小、更适宜于远程传播的事实合在一起,就能

    说明一个早已观察到的定律,即“愈低级的生物,分布得愈广泛”。

    最近德康多尔先生就植物方面的分布,也讨论了这条定律。

    刚才讨论过的各种关系,就是——较低等的生物比高等生物分布

    更广远,——在分布广远的属内,某些物种的分布也同样广远,——

    高山,湖泊、沼泽的生物往往同周围低地和干地上栖息的生物有关

    系,——海岛上生物与最邻近大陆上的生物之间有明显的关系,——

    同一群岛内诸岛上的不同生物之间有更加密切的亲缘关系,——依据

    各个物种独立创造出来的特创论观点,对所有这些事实都无法解释。

    但是如果我们承认移居的生物来自最近、传播最便利的原产地,以及

    移居者后来对新栖息地的适应,那么,这一切事实都很容易理解了。

    上一章及本章摘要

    在这两章里,我想努力说明: 如果我们能如实地承认,我们对于

    近期确实发生的气候变化、陆地水平面变迁和其他方面的变动所引起

    生物在分布上的所有后果知之甚少,——如果我们记得,我们对生物

    各种奇妙的、偶然的传播方式仍然一知半解;如果我们还记得(这是很

    重要的一条),一个物种原先在广大地区里连续分布,尔后在中间地带

    绝灭了的事实,是何等频繁地发生,——那么,我们就不难相信,同

    一物种的所有个体,不论是在何处发现的,都是由一个共同祖先传下

    来的。根据各方面综合性的研究,尤其是根据各种传播障碍物的重要

    性和根据亚属、属和科的相似分布情况,我们和许多博物学家都得出

    了一致的结论,并称之为“生物单一中心起源论”。

    根据我们的学说,同属内的不同物种,都是从同一个原产地传播

    出去的。假如我们像上面那样承认我们知识的贫乏,并且记住某些生

    物类型变异很慢,因而有足够长的时间供它们迁徙时,那么,这一观

    点在解释上的困难,就不是不能克服的了,尽管在这种情况下,困难

    还是很大的,就像解释“同一物种的个体分布”所遇到的情况一样。

    为了说明气候变化对生物分布的影响,我曾指出最后一次大冰期

    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在赤道地区也受到它的影响。而在南北冰

    期交替的时候,使南北两个半球的生物彼此混合,并把一部分生物遗

    留在世界各地的山顶上。为了说明生物各式各样偶然的传播方式,我

    还较为详细地讨论了淡水生物的传播。

    如果我们能承认在很长的时期内,同种的一切个体和同属的若干

    物种,都是来自于某一个原产地,那么,所有生物地理分布方面的主

    要事实,都可以按照迁徙的理论,以及迁徙后的变异和新类型的增加

    而得到合理的解释。这样,我们就能知道障碍物的极大重要性,——

    不管障碍物是海洋还是陆地,不仅使动植物分隔开来,而且形成了若

    干动物区系和植物区系。这样,我们便可以知道,为何近缘物种集中

    分布在同一地区,为何在不同的纬度下,例如南美洲的平原、高山、

    森林、沼泽及沙漠的生物,都以神奇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而且和原来

    在同一大陆上栖息的已绝灭生物有同样的联系。如果我们承认生物与

    生物之间的亲缘关系,是所有关系中最重要的,我们就可知道为什么

    在自然地理条件几乎完全相同的两个地区,栖息着截然不同的生物;

    因为根据生物迁入新地区后的时间长短;根据生物迁移的难易程度,

    使不同地区迁入生物的种类和数量都有差别;根据生物迁入以后,新

    老居民之间生存斗争激烈的程度;还根据迁入生物产生变异的快慢;

    凡此种种,便会在两个地区或多个地区里,不论其自然地理条件如

    何,这些生物的生活条件却千差万别,——就是这些不同的生活条

    件,使生物与生物之间,在有机界与无机界之间,造成了极其错综复

    杂的关系。其结果是,一些生物类群发生了显著变异,另一些却变异

    轻微;一些类群大大地发展了,另一些类群的生物却寥寥无几。这种

    种现象,我们在世界几个大地理区内,确实可以看到。

    根据这些相同的原理,我们可以明白,(如前面我曾努力说明的情

    况,)为什么海岛上只有很少数量的生物类型,且其中大部分又是本地

    所特有的种类;为什么由于迁移的方式不同,有的类群里所有的物种

    都是海岛上特有类型,而另外的类群,甚至是同纲的另一类型,其所

    有的物种和邻近地区完全相同。我们还能够理解,为什么整个大类的

    生物,例如两栖类和哺乳类在海岛上完全缺失,而另一方面,飞行的

    哺乳类即蝙蝠,即使在最孤立的小海岛上,也有其特有的种类。我们

    也可以知道,为什么海岛上是否存在哺乳动物(或多或少发生了变异

    的),与该岛和大陆之间海洋的深度有某种关系。我们能清楚地看到,

    为什么一个群岛上的一切生物,虽然在各小岛上的种类不同,但彼此

    间却有着密切的亲缘关系,并和最邻近的大陆生物或其他迁徙来源地

    的生物也存在着某种亲缘关系,尽管这种关系稍微疏远了一点。我们

    更能领会,如果两个地区内有极近缘的物种存在,则不论这两地相距

    多远,总会找到若干相同的物种。

    正如已故的福布斯先生所主张的那样,支配生命的规律在时间和

    空间上呈现出显著的相似性。控制过去时代生物演替的规律,与控制

    现代不同地区生物类型差异的规律几乎是相同的,我们可以从许多事

    实中看到这个情况。在时间上,每一物种和每一物种群的分布都是连

    续的;由于这一规律只有极少数例外——某种生物在一套地层的上下

    层位里都存在,而在中间层位里缺失,所以我们便合理地认为例外的

    原因是目前我们尚未在中间层位找到该物种。在空间分布上也是如

    此,即一物种或一物种群的栖息地区是连续的,这无疑是一个普遍规

    律,尽管例外情况不少。但如我以前指出的,这些都可以根据以前迁

    徙时遇到的不同情况,或是偶然传播方法的不同,或是该物种在中间

    地带的绝灭而得到合理解释。在时间和空间上,物种和物种群都有自

    己发展的顶点。在同一时代或同一地区内栖息的物种群,往往有共同

    的细微特征,如纹饰和颜色之类。我们观察过去漫长连续的时代,如

    同观察全世界遥远的地区一样,会发现某些纲的物种相互间仅稍有差

    异,而另一些纲或目里不同组的物种之间却大不相同。在时间和空间

    上,每个纲里构造低等的成员通常要比构造高等的成员变异少。当然

    在这两种情况中,这一规律都有显著的例外。根据我们的学说,生物

    的时、空分布规律都是很清楚的,因为我们观察的那些近缘生物,不

    论它们是在连续时代中产生的变异,还是迁移到远地以后所产生的变

    异,都遵循同一谱系演变法则;在这两种情况中,变异规律都是一样

    的,而且所产生的变异,都是经过自然选择作用积累起来的。

    第14章 生物间的亲缘关系: 形态学、胚胎学和退化器官的证据

    分类、群下有群——自然系统——分类的规则与困难,根据变异学说的解释——变种的分类——常用在分类方面的世代——相似的和适应的性状——常见的、复杂的和辐射性的亲缘关系——灭绝使种群的界限趋于明显——同一纲内不同分子间和同一种内不同个体间的形态学——胚胎学及其规则,根据变异不在早期发生而在后来的相应时期遗传来解释——退化器官及其起源——摘要

    分类

    从地球历史的最古时期以来,已发现生物彼此间的相似程度是有

    差别的,因此可以划分成大小不同的类别。这种分类不像将星座中的

    星分成星群那样随意。如果一个类别仅仅适于陆地生活,另外的类别

    只能生活在水中;一种以肉食为生,另外的则为食植物而生,那么这

    样的划分就过于简单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甚至同一亚群内的分子

    常常具有不同的习性,这也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在第2章和第4章内,

    关于变异和自然选择,我试图指出,在每一个地区,凡是广泛传播、

    分散和常见的物种,也就是每一纲较大的属内最有优势的物种,是最

    能变异的。先产生变种或者最初的变种,最后变成新的、特征鲜明的

    种;根据遗传法则,这些物种将会产生其他新的、占主导地位的新

    种。因此,目前是巨大的、通常包括许多优势种的类群(Groups)将继

    续增大。我又进一步指出,由于每一物种变异中的后代,都要在自然

    经济中占有尽可能多的各式各样的地位。因而,它们顽强地趋向于性

    状的分歧。这一点,得到如下事实的支持: 在任何一个小区域内物种

    的繁多,彼此竞争的剧烈以及物种驯化等。我也曾试图指出,凡是数

    目不断增加、性状不断分歧的类别具有排挤、取代原先的较少分歧和

    较少改良种类的趋向。请读者翻阅前面说明这几项原理的图表。不难

    看出,必然的结果是,从一个祖先传下来的已经改变了的后代,可以

    分化成为很多的群,而且群下有群。图表顶线上的每一个字母代表一

    个属,包括若干个种,沿上线的全部属共同组成一个纲,因为这些属

    是从一个远祖传下来的,因此遗传了很多共同的特性。同样的道理,

    左边的三个属有许多共性,形成一个亚科,不同于包含右边两个属的

    另一亚科,它们是从共同的祖先在图表上的第五个阶段开始分歧的。

    这五个属也有许多共同点,虽然没有隶属于亚科内各属之间那样关系

    密切;它们组成一个科,与更右边的三个属组成的科有所区分,后者

    在更早的时期便已分歧。所以从(A)传下来的这些属组成一个目,区别

    于由(Ⅰ)传下来的那些属。所以我们这里有许多由单一祖先传下来的

    物种,组成了许多属;这些属组成亚科,由亚科再组成科,由科组成

    目,并都归入于一个大纲之下。生物可以自然地划分为大小不等的类

    别这一重要事实并不令人奇怪。在我看来,对此可以作如下解释: 无

    疑,生物体就像其他物体一样,可以根据许多方法进行分类,或者根

    据单一性状人为地分类,或者依据多种性状自然地分类。我们知道,

    矿物或元素就可以这样分类。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既没有系统演替

    的关系,目前又没有分类原理可说。但是,生物的情况则不同。上述

    看法是与群下有群的自然排列相一致的,截至目前还没有人做过别的

    解释。

    袋狼/“可以举出许多实例说明,在十分不同的生物中,由于适应相同的功能,生物某个部分和器官之间会出现惊人的相似。狗和塔斯马尼亚狼或袋狼是在自然系统中相距很远的两种动物,而它们的颚却是非常相似的。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博物学者们都试图用所谓自然体系来排列每

    一纲内的种、属和科。但是,这个体系的意义是什么呢?有的学者认

    为,这不过是一个清单,把最相似的生物排列在一起,把最不相似的

    分开;或者认为,这是一种人为的、最简单的陈述普通命题的方法

    ——就是用一句话表示一群生物共同的特征,例如用一句话表明一切

    哺乳动物的特征,用另一句话表示一切食肉兽的特征,再用一句话表

    明狗属的特征,然后再加一句话完成对每一种狗的描述。这个体系的

    独创性和实用意义是无可置疑的。但是,许多博物学者认为这种自然

    体系的意义远非如此。他们相信,这个体系揭示了“造物主”计划;

    关于这个“造物主”计划,我认为除非能说明它在时间与空间方面的

    顺序,或者两方面的顺序,或者别的方面的意义,否则将很难对我们

    的知识有所补益。例如林奈先生那句名言,我们常常在文献中见到,

    它或多或少以隐蔽地形式出现,他说:“不是特征造成属,而是属显

    示特征”,这句话似乎在暗示我们的分类不仅在于类似,而且还含有

    更深层次的联系。我相信这是事实,这种联系就是共同的祖传体系,

    是生物密切类似的因素,虽然有不同程度的变更,但是,仍在我们的

    分类中已部分地显露出来了。

    现在让我们考虑一下分类学所依据的法则,以及上面几种意见所

    引起的种种困难,即主张分类是一种表示某项不可知的上帝创造计

    划,或者主张分类不过是一种叙述普通命题的清单,把彼此最相似的

    类型集中到一起等。也许会有人认为(古时的想法)能够确定生活习性

    的构造部分和每一种生物在自然体系中的总体位置,将是分类的重要

    依据,可是没有比这种看法更错误的了。没有人认为老鼠与鼹鼠

    (Shrew)、儒艮与鲸、鲸与鱼外形的相似性有什么重要意义。这些相似

    性虽然与生物的整体生命密切联系,但是只具有“适应的与同功的性

    质”;这将留作以后讨论。然而,我们甚至可以认为这是一条普遍的

    法则: 凡是与生物的特殊习性关系越小的构造,在分类学上的重要性

    就越大。举一个例子: 欧文在谈到儒艮时曾说,“生殖器官对于动物

    的习性和食性关系最小,所以我总以为这是最能表示亲缘关系的构

    造。对于这种器官的改变,我们最容易避免误认适应的性状为主要的

    性状。”就植物来说,最引人注意的、生活所必需的营养器官在分类

    学上几乎没有什么价值;而生殖器官及其所产的种子与胚珠都是非常

    重要的!又如以前所讨论的一些形态特征,在功能上并不重要,而在分

    类上却具有极大的用处。这是因为这种器官的性状在许多同源的类群

    之间常很固定,这种固定主要是因为自然选择只对有用的性状起作

    用,而对于这种器官任何轻微的变异,不加保存和积累的缘故。

    只凭器官的生理重要性并不能确定它的分类价值,这差不多已经

    得到事实证明了。据我们从各方面设想,在近缘类群中,同样的器

    官,几乎具有同样生理价值的,其在分类上的价值却各不相同。经过

    长时期研究之后,博物学者对各生物类群中的这种情况,没有不感到

    惊奇的;这几乎是每一位作者在著作中所完全认同的。这里只要引证

    最高权威布朗(Robert Brown) 的话就足够了。他在讲述龙眼科

    (Proteaceae)内某些器官对于属的重要性时曾说:“据我所知,这和

    所有其他部分一样,不仅在这个科内,即使在其他的各自然科内,它

    们的价值也是不一样的,而在某些情况下似乎完全没有意义了。”在

    另外的著作中,他说:“牛栓藤科(Connaraceae)内的属,区别就在有

    一个或多个子房、有胚乳或没有胚乳,花瓣为叠瓦状或镊合状等方

    面。上述特征中的任何一个,其重要性常超过属的性状,在这里虽将

    一切性状合并, 也不足以区别兰斯梯斯属(Cnestis) 与牛栓藤属

    (Connarus)。举一个昆虫的实例: 韦斯沃特(Westwood)曾指出: 在

    膜翅目的某一大支群内,触角的特征是最固定的,而在另一支群内部

    却有差异。这种差异在分类上是次要的;但是,不会有人说同一目内

    这两大支群的触角具有不等的生理重要性。此外,在同一类生物中,

    同样重要的器官在分类学上价值不一的例子实在是举不胜举。

    另一方面,残留的和退化的器官具有高度生理的或生命的重大意

    义;毫无疑问,这类器官在分类上常具有很大价值。没有人会否认,

    年轻反刍动物上颌骨上的残留牙齿和腿部的残留骨骼,在显示反刍动

    物和厚皮动物密切的亲缘关系方面是大有用处的。布朗强调指出,禾

    本草类残留小花的位置,在分类上具有最重要的价值。

    可以举出很多实例: 有些构造在生理上很不重要,但是人们公

    认,它们的性状对于确定整个类群生物的定义极有用处,例如,据欧

    文说,从鼻腔至口内是否有一个敞开的通道,仅这一特征就完全可以

    区别鱼和爬行动物;其他如昆虫翅膀褶皱的方式,某些藻类的颜色,

    禾本科草类花上的细毛,脊椎动物真皮覆盖物的性质(例如毛或羽)

    等。假若鸭嘴兽体外生羽毛而不长毛,那么博物学者将认为这个外部

    细微的特征,将是鉴定这种奇怪的动物与鸟类亲缘关系远近的重要标

    准。

    细小的性状在分类学上的重要性,主要决定于它们和许多其他性

    状的关系(后者多少也有几分重要性)。性状的集合在自然演化史中的

    价值是很明显的。因此,就像常听人说起的那样,一物种可以同它的

    近缘物种,在若干性状方面,即既在具高度生理重要性,又在具普遍

    的优势方面有差异,但这并不能使我们怀疑它的分类地位。因此,我

    们也常常看到,根据任何单项特征建立起来的分类系统,不论这种特

    征多么重要,必然是不可靠的;因为机体上没有一个部分是固定不变

    的。即使许多性状没有一个是重要的,但是一经集合,便有重大价

    值;这种性状集合的重要性,可以解释林奈的格言,即特征不能造成

    属,而是属显示特征;这似乎是建立在许多类似点的细微鉴别上,太

    细微了以至不能被鉴别,因而有此格言。金虎尾科内若干植物的花有

    的是完全的,有的则是退化了的;关于后者,朱西厄(Jussieu)曾说,

    原属于该种、该属、该科、该纲特有的大批性状消失了,这简直是对

    我们的分类开玩笑。”当亚司派卡巴属(Aspicarpa)进入法国时,数年

    内仅留下这些退化的花。它在许多构造上最重要的方面,都和本目典

    型的种相差甚远。但是据朱西厄所说,理查德(Richard)以他敏锐的眼

    光,仍然把该种列入金虎尾科内,这一点可以显示我们分类学者的精

    神。

    实际上,博物学者在工作时,对于鉴定一个类群或任何一物种所

    依据的性状,并不顾及它们的生理价值如何。如果他们找到一种性

    状,相当地一致,而且是大多数类型所共有的,这性状的价值就算很

    高;如果仅有少数类型所共有,那就算是次要的。这个原则已被一些

    博物学者认为是正确的;而著名植物学者奥·圣堤雷尔(Aug. St.

    Hiaire)更是明确地给予承认。如果有好几个细小的性状常常被一起发

    现,虽然它们之间并无明显的同源联系,也应认为有特殊的价值。重

    要的器官,例如心脏、或者呼吸器,或者生殖器,在大多数动物群中

    都相当地一致,它们在分类上也就非常有用;但是,在某些类群中,

    这些最重要的生活器官所表现的性状,是相当次要的。因此,正如弗

    里茨· 缪勒(Fritz Müller) 最近所说的, 同在甲壳纲内, 海萤属

    (Cypridina)具有心脏,而和它密切相近的两个属,贝水蛋属(Cypris)

    与金星虫属(Cytherea)却没有心脏,海萤属类有一个种具有很发达的

    鳃片,另一种却没有。

    我们可以看到,为什么胚胎的性状与成体的性状具有同等的重要

    性,因为自然分类法本来是包括一切年龄的。但是,依据通常的观

    点,尚未搞清,为什么胚胎的构造在分类上比成体的构造更加重要,

    而在自然组成中只有成体的构造才能发挥充分的作用。但是伟大的博

    物学者爱德华兹和阿加西斯极力主张,胚胎的性状在所有性状中是最

    重要的;而且普遍认为这一理论是正确的。然而,由于没有幼虫适应

    的性状,它们的重要性有时被夸大了。为了说明这一点,缪勒仅仅依

    据幼虫的性状排列了甲壳类这一大纲,结果说明这不是一个自然的排

    列。但是,毫无疑问,除了幼体性状以外,胚胎性状对于分类具有最

    高的价值。不仅动物是这样,植物也是如此。因此,显花植物的主要

    划分是依据胚胎形状的差异,即依据子叶的数目与位置、依据胚芽与

    胚根的发育方式。现在我们可以看出,为什么这些性状在分类上有如

    此高的价值,就是说,自然系统是依据谱系进行排列的。

    我们的分类常常清楚地受到亲缘关系的直接影响。没有什么比确

    定所有鸟类共有的许多性状更容易的了;但是在甲壳类里,这样的确

    定迄今被认为是不可能的。在甲壳类系列两个极端的类型,几乎没有

    一个共同的性状;但是两极端的物种,因为清楚地与其他物种近似,

    而这些物种又与另一些物种近似,如此关联下去,就可以清楚地认为

    它属于甲壳类这一纲,而不是属于另一纲。

    地理分布常常被用在分类上(也许不完全合理),特别是用在非常

    近似类型的很大类群的分类方面。邓明克(Temminck)认为这个方法在

    鸟类的某些群中是有效的。甚至是必要的;有些昆虫学者和植物学者

    也采用过这个方法。

    最后,关于不同种群的比较价值,例如目、亚目、科、亚科和

    属,至少在现在,几乎是随意估定的。一些最优秀的植物学者,例如

    本瑟姆先生与其他人士都曾强烈主张它们的任意性价值。在植物和昆

    虫里面,一个类群起初被很有经验的博物学者仅仅定为一个属,后来

    提升为一个亚科或一个科;不是因为进一步的研究发现了重要构造上

    的差异,而是由于具有轻微差别的许多近似物种陆续地被发现的缘

    故。

    如果我的看法没大错的话,那么上述关于分类的规则、依据和难

    点,都可以根据“自然体系基于世系演变”的见解加以解释。博物学

    者所认为能显示两种或两种以上物种之间真正亲缘关系的性状,是经

    过共同祖先的遗传而得来的。一切真正的分类都是依据谱系的;共同

    的谱系就是博物学者无意中找到的隐藏的联系,而不是一些不可知的

    造物主的设计,不是一种普通命题的叙述,更不是把多少相似的对象

    简单地合在一起或分开。

    但是,我必须更充分地解释我的意思。我相信,要使我们对每一

    纲内各类群谱系的排列、彼此的地位与关系都做得很适当,必须严格

    依据它们的世系,才能更合乎自然;不过,在几个分支或类群内,虽

    然在血缘的远近方面距它们共同的祖先是相等的,而所显示的差异量

    可以大为不同,这是由于它们经历的演变程度不同的原因;这个差异

    量就由该类型放置在不同的属、科、分支或目中表示出来。假若读者

    能参阅第4章的插图,就可很好地理解它的意义。我们假设从字母A到

    L,代表生存于志留纪时期的近源属类,它们都是从更早的时代传下来

    的。其中三个属(A、F和Ⅰ),都有一个种留下了变异的后代延续至

    今,由顶上横线的十五个属(a14至z14)来代表。现在,所有从这三种传

    下来的变异了的后代,彼此都具有相同的血缘与血统关系;可以把它

    们比喻为第100万代的堂兄弟;可是,它们彼此之间有着广泛的和不同

    程度的差异。从A传下来的类型,现在分解为两个或三个科,构成一个

    目。由Ⅰ传下来的类型,也分解成两个科,组成了不同的目。由A传下

    来的现存物种已不能与亲种A归入同一个属;同样,从Ⅰ传下来的现存

    物种也不能与亲种Ⅰ归于同一个属。假设现存的F14属依然存在,但稍

    有改变,于是它将与祖属F归于同一属;正像某些极少的现存生物属于

    志留纪的属一样。因此,这些在血统上都以同等程度相关联的生物,

    它们之间差异的比较价值就大大地不同了。虽然如此,它们谱系的排

    列,仍然是绝对正确的,不仅现在如此,而且在以后的时期也是如

    此。从A传下来的所有变异了的后代,都从它们的共同祖先继承了一些

    共同的性质,就像从Ⅰ传下来的后代从自己的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特

    性一样;在每一后续的时期,每一继承后代的每一旁支也是如此。然

    而,如果我们假设A或Ⅰ的任何后代,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异,以至失去

    它祖先的所有痕迹,在这种情况下,它在自然系统中的位置也将消

    失,一些极少的现存生物就发生过这种现象。沿着它的整个系统线,F

    属的一切后代,假定只有很少的变化,它们就形成一个单一的属。这

    个属虽然很孤立,但是一直占有特殊的中间位置。各种群的表示,如

    这里用平面图指出的,未免过分简单。各分支应向各个方向发射出

    去。如果各类群的名称只是依直线书写,它的表示就更加不自然了。

    在自然界中同一群生物间所发现的亲缘关系,企图用平面上的一条线

    来表示,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自然系统是依据世系排列的,好像

    一个家谱。但是不同类群所经历的演变量,必须由列入所谓不同的

    属、亚科、科、支目和纲来表示。

    举一个语言的例子来说明这个分类的观点可能是有益的。如果我

    们拥有一部完善的人类谱系,那么人种的系统排列,将对全世界现在

    所用的不同语言提供最好的分类;假若所有废弃了的语言和所有中间

    性质及缓慢变化的方言也包括在内,那么这样的排列将是唯一可能的

    分类。但是,一些古老的语言改变很小,产生的新语言也很少,而其

    他的古老语言由于同宗民族在散布、隔离与文化状态方面的关系曾经

    有很大改变,因此产生了许多新的方言和语言。同一语系不同语言之

    间的不同程度的差异,必须用群下有群的方法来表示;但是合适的、

    甚至唯一可能的排列将是系统排列;而且将严格是自然的,因为它将

    把一切语言,古代的和近代的,根据密切的亲缘关系连接到一起,并

    且表示出每一种语言的分支与起源。

    为了证实这一观点,让我们看一下已知的或者确信是从单一物种

    传下来的变种的分类。这些变种群集在物种之下,亚变种又群集在变

    种之下。在有些情况下,例如家鸽,还有其他等级的差异。变种分类

    与物种分类遵循着大致相同的规则。作者们坚决主张变种排列的必要

    性。都强调需要一种自然系统,以代替人为系统。例如,我们受到警

    告,不要仅仅因为凤梨(菠萝)的两个种的果实(虽然是最重要的)几乎

    相同,就把它们轻率地放在一起;没有人把瑞典薰菁与普通薰菁归到

    一起,虽然它们的块茎十分相似。凡是最固定的构造部分,可以用在

    变种分类方面。因此,伟大的农学家马歇尔说,在牛的分类上角最有

    用。因为与身体形状和颜色比较起来角的变化最小;但是羊类角的性

    质较不固定,很少用于分类。在变种分类中,我想,假若我们有一个

    真正的宗谱,系统分类法就会优先地广泛采用。实际上,在一些场合

    它已经被采用。因为我们可以确信,不管有多少变异,继承的原则将

    会使类似点最多的类型聚合在一起;关于翻飞鸽,虽然某些亚变种在

    喙长这样重要的性状方面有所不同,因为都有翻飞的共同习性,它们

    都会被归并在一起。但是,短面的种类已经几乎或完全丧失了这种习

    性;尽管如此,我们并没有考虑这一点,仍然把它们与翻飞的种类归

    入一起,因为它们在血统上相近,而且在其他方面也有类似之处。

    关于自然状态下的物种,事实上每一位博物学者都在依据血统关

    系进行分类;因为他把两性都包括在最低单位——物种中。这些两性

    有时在最重要的性状方面表现了十分巨大的差异,这是每一个博物学

    者都了解的。例如,某些蔓足类的成年雄体与雌雄同体的个体之间几

    乎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但是没有人企图分开它们。三个兰花植物类

    型, 即和尚兰(Monachanthus) 、蝇兰(Myanthus) 和龙须兰

    (Catasethus),曾经被列为三个不同的属,但是一经发现有时它们产

    在同一植株上时,就立刻被降为变种。现在我可以表明,它们分别是

    属于同一物种雄性的、雌性的和雌雄同株的个体。博物学者把同一个

    体的不同幼体阶段包括在一个物种里,不管它们彼此之间的差别与成

    虫的差别有多大。斯登斯特鲁普(Steenstrup)所谓交替的世代也是如

    此,它们只能在学术意义上被看做同一个体。博物学者把畸形和变种

    包括在一个物种内,不是因为它们部分地相似于亲本类型,而是由于

    它们是从同一亲本类型遗传下来的。

    虽然雄体、雌体和幼体有时是极不相同的,但是,同种个体的分

    类,普遍地应用血统原理将它们归到一起;有一定改变的和有时有较

    大改变的变种也根据血统来分类。因此,种归于属、属归于较高的类

    群,一切归在所谓的自然体系之下,难道不是不知不觉地运用同一血

    统因素在分类吗?我相信它已经被不知不觉地应用了。这样,我们可以

    了解最优秀的分类学者们所依据的一些准则与纲领。因为我们没有既

    成的宗谱,只得靠某些种类的相似之点去追索血统的共同性。因此,

    我选择了那样一些性状来分类,即每一物种在最近的生活条件下最不

    容易发生变化的性状。从这一观点出发,残留构造与身体上未退化部

    分在分类上是同样重要的,有时甚至更为适用。不管一种性状多么微

    小,例如颚的角度大小、昆虫翅膀的折叠方式,皮肤被覆着毛发还是

    羽毛等,只要它在许多不同的物种中,特别是在那些生活习性很不相

    同的物种中是普遍存在的,它就具有了高度的分类学价值;因为我们

    只能用一个来自共同祖先的遗传,来解释为什么它能存在于如此众多

    的不同习性的类型里。如果只能根据某一构造来分类,我们就会犯错

    误。但是,即使很不重要的性状,只要它们同时存在于不同习性的一

    大群生物里,根据血统理论可以很有把握地认为,这些性状是从共同

    的祖先遗传下来的;我们知道,这种集合的性状在分类上具有特殊的

    价值。

    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的集群,在它们的一

    些最重要的特征方面偏离自己的伙伴,而又被稳妥地与它们分类到一

    起。只要有足够数量的性状,不管是多么的不重要,显露出血统共同

    性的潜在联系,就可以稳妥地进行这样的分类,而且还可以经常这样

    做。即使两个类型没有一个性状是共同的,但如果这些极端的类型被

    中间类群的环节连接到一起,我们就能立刻推测出它们血统的共同

    性,就可以把它们置入同一纲内。因为我们发现在生理上高度重要的

    器官(在最不同的生存条件下用以保存生命的器官)通常是最固定的,

    所以我们赋予它们以特别的价值。但是如果这些相同的器官在另外一

    个群或某个群的一部分中发现存在很大的差异,我们将立刻在分类中

    降低对它们的评价。我们将会看到,为什么胚胎的性状具有如此高度

    的分类重要性。地理分布有时在大属的分类中能得到有效的作用,因

    为生活在不同地区和孤立地区同一属的全部物种,大概都是从同一祖

    先传下来的。

    同功的类似性

    根据上述观点,我们能够理解真正的亲缘关系与同功的或适应的

    类似性之间存在着很重要的区别。拉马克首先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

    他之后还有马克里(Macleay)及其他人。在身体形状和鳍状前肢上,儒

    艮和鲸之间的类似,以及哺乳类与鱼类这两个目之间的类似,都是同

    功的。属于不同目的鼠与鼩鼱之间的类似也是同功的; 密伐脱

    (Mivart)先生坚持主张的鼠与澳大利亚小型有袋动物(Antechinus)之

    间更加密切的类似也是同功的。依我的看法最后这两者的类似可以根

    据下述理由得到解释,即适于在灌木丛和草丛中作相似的积极活动以

    躲避敌害。

    在昆虫中间也有无数类似的实例;林奈就曾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竟把一个同翅类的昆虫归入蛾类。在家养变种中,甚至可以看到类似

    的情况,例如中国猪和普通猪的改良品种在形体上有着显著的相似

    性,而它们却是从不同的物种遗传下来的;又如普通芜菁和极不相同

    的瑞典芜菁在加厚茎部方面也是相似的。细腰猎狗和赛马之间的类

    似,并不比有些作者所描述的大不相同的动物更为奇特。

    性状,只有在揭示了血统关系时才对分类具有真正的重要性。我

    们能够清楚地理解,为什么同功的或适应的性状,虽然对生物的繁荣

    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是对于分类学者来说,几乎毫无价值。因为

    两个血统极不相同的动物,可以变得适应类似的条件,并因此获得外

    部形态的相似。但是这样的类似不但不能揭示它们的血统关系,反而

    往往掩盖了它们的血统关系。因此,我们也能够理解这样的明显矛

    盾。当一个群与另一个群比较时,完全一样的性状是同功的。而当同

    一群的成员一起比较时,则显示了真正的亲缘关系。例如: 当鲸和鱼

    比较时,身体形状和鳍状前肢仅仅是同功的,都是两个纲对于游泳功

    能的适应;但是在鲸族(科)的一些成员之间比较时,身体形状和鳍状

    前肢则提供了显示真正亲缘关系的性状;因为这些部分在整个科里都

    是非常相似的,以至我们不能不相信它们是从同一祖先遗传下来的。

    鱼类也是如此。

    可以举出许多实例说明,在十分不同的生物中,由于适应于相同

    的功能,生物的某个部分和器官之间会出现惊人的相似。狗和塔斯马

    尼亚狼或袋狼是在自然系统中相距很远的两种动物,而它们的颚却是

    非常相似的。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是这种相似只局限于一般外

    表,如犬齿的突出和臼齿的切割形状。实际上牙齿之间还有很大的差

    异,例如狗的上颚的每一边有四颗前臼齿,仅有两个臼齿;而袋狼有

    三个前臼齿和四个臼齿。而这两种动物的臼齿在相对大小和构造方面

    也有很大的差异;而且在成齿长出之前,还有极为不同的乳齿。当

    然,任何人都不可否认,这两种动物的牙齿通过连续变异的自然选

    择,已经适应了撕裂肉食的需要。但是,如果承认这个曾在一个例子

    中发生,而在另外的例子中被否定,依我看这是不可理解的。我高兴

    地发现,像弗劳尔教授那样高级的权威也作出了同样的结论。

    上一章里所举的特殊情况,例如具有闪电器官的很不相同的鱼

    类,具有发光器官的很不相同的昆虫,具有粘盘花粉块的兰科植物和

    萝摩科植物都可归入同功相似这个范畴内。但是,这些情况都是如此

    之奇特,以至被看做我们学说的困难与异议。在所有这些情形下,可

    以发现它们的器官的生长与发育有着根本的差异,一般在成年构造中

    也是如此。它们要达到的目的是相同的,所用的方法虽然表面上看来

    也是相同的,但是其本质却是不一样的。以前在同功变异的名义下提

    到的原则大概也常常在这些情况下起作用。同纲的成员虽然亲缘关系

    疏远,但是它们的体质继承了许多共同的特征,以至它们往往在相似

    的刺激因素下以相似的方式发生变异。显然是自然选择使它们获得彼

    此相似的构造与器官,而与由共同祖先的遗传无关。

    属于不同纲的物种,由于连续轻微的变异,常常生活在几乎类似

    的环境条件下,例如生活在陆地、空中和水里这三种环境中。因此,

    我们或许可以理解,为什么有时会有数字上的平行现象出现在不同纲

    的亚群里边。一位被这种性质的平行现象打动的博物学者,由于任意

    地提高或降低某些纲内类群的分类价值(我们的所有经验表明,对它们

    的评价至今还是任意的),就能容易地把这种平行现象扩展到广阔的范

    围内。这样,就出现了七项的、五项的、四项的和三项标准的分类

    法。

    另一类奇异的情况是,外表上十分类似并非由于适应相似的生活

    习性,而是因为保护作用才得到的。我指的是贝茨(Bates)先生首次描

    述过的一些蝴蝶,它们模拟了另外的、很不同的物种的奇异方式。这

    位优秀的观察者指出,在南美的一些地区,有一种透翅蝶(Ithomia),

    其数量很多,大群聚集,在这群蝴蝶中常常能发现另外一种蝴蝶,即

    异脉粉蝶(Leptalis),混杂在同一群内。后者与透翅蝶在颜色浓淡和

    条纹,甚至翅膀的形状方面极为相似,以使有11年采集标本历史且目

    光十分锐利的贝茨先生也难免受骗,尽管他总是处处警觉。当捕获到

    模拟者与被模拟者并加以比较时,人们发现它们的基本构造是很不相

    同的。它们不仅属于不同的属,而且常属于不同的科。如果这个模拟

    只见于一两个事例,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奇怪的巧合。但是,如果我们

    撇开异脉粉蝶模拟透翅蝶不谈,还可以找到属于类似两个属的模拟者

    和被模拟者,而且同样极为相似。此种情况,包括模拟其他蝴蝶的物

    种在内总共不下10个属,模拟者和被模拟者总是生活在同一地区;我

    们从未发现一个模拟者生活在远离被模拟者的地方。模拟者几乎都是

    稀有昆虫;被模拟者几乎在所有情形下都是富集成大群的。在异脉粉

    蝶密切模拟透翅蝶的地方,有时还有别的鳞翅类昆虫模拟同一种透翅

    蝶。结果,在同一个地方能够找到三个属的蝴蝶,人们甚至还发现有

    一种蛾也非常相似于第四个属的蝴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异脉粉蝶

    的许多模拟者仅仅是同一物种的不同变种,被模拟者也是如此;而其

    他类型则无疑是不同的物种。但是人们会问: 为什么我们要把某些类

    型看做是被模拟者,而把其他类型看做模拟者呢?贝茨先生令人满意地

    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被模拟的类型保持着它那一个群通常的装

    饰,而伪装者则改变了自己的装饰,并且与它们最近缘的类型不再相

    似了。

    其次,我们来深究一下,是什么原因使某些蝴蝶和蛾类这样常常

    获得另一个相当不同类型的装饰。博物学者大惑不解,为什么“自

    然”会玩弄欺骗手段?毫无疑问贝茨先生已经想到了正确的解释。被模

    拟的类型总是富集成群的,它们必定能大批地逃避毁灭。不然,它们

    就无法保存得那么多。现在已经搜集到了大量的证据,证明它们是鸟

    类和许多食虫动物不喜欢吃的。另一方面,栖息在同一地区的模拟类

    型是比较稀少的,属于稀有的类群。因此,它们想必是习惯地忍受了

    一些危险,不然的话,根据所有蝶类的产卵数量,它们将会在三至四

    个世代内繁衍到整个地区。现在,如果一个这样被迫害的稀有的类

    群,其中一个成员获得一种外形,这种外形是如此类似于一种受良好

    保护的物种,以至它不断骗过富有经验的昆虫学家的眼睛,它也就常

    能骗过掠夺成性的鸟类和昆虫。因此,它常能逃过毁灭的厄运。几乎

    可以说,贝茨先生实际上目睹了模拟者变得如此相似被模拟者的过

    程;他发现异脉粉蝶的某些类型,模拟了许多其他的蝴蝶,因此以极

    端的程度发生变异。在一个地区产生的几个变种,其中仅有一个变种

    在某种程度上与该地区常见的透翅蝶相类似。在另外的地区有二至三

    个变种,其中一个远比其他变种常见,它极力地模拟着透翅蝶的另一

    种类型。根据这一事实,贝茨先生作出结论: 异脉粉蝶首先发生变

    异;当一个变种和栖息在同一地区的任何普通蝴蝶在一定程度上相类

    似,那么这个变种由于和一个繁盛的、很少受迫害的类型相类似,就

    会有更好的机会避免被掠夺成性的鸟类和昆虫所毁灭,结果常常被保

    存下来。“肖似程度比较不完全的,就一代接一代地被排除了,只有

    肖似程度完全的,才能保存下来,繁衍它们的种类。”所以在这里,

    我们有了一个极好的自然选择的实例。

    华莱士和特里门(Trimen)先生同样也描述了马来半岛和非洲鳞翅

    类昆虫和其他昆虫,描述过一些同样明显的模拟实例。但在大型四足

    类中尚未发现这样的模拟。在昆虫中,模拟的频率较之其他动物大得

    多,这大概是由于它们身体小的缘故。昆虫不能保护它们自己,除了

    确实带刺的种类之外。我从未听说过那些带刺种类模拟其他昆虫的例

    子,尽管它们常被他人模拟。昆虫由于不能通过飞翔来逃避吞食它们

    的更大动物;因此,它们就和大多数弱小动物一样,被迫采用欺骗和

    掩饰的手段,赖以生存。

    应该说,模拟的过程大概不会发生在颜色大不相同的类型之间。

    而是从彼此有点儿类似的物种开始的。最密切的肖似,如果是有益

    的,就能以上述手段容易地办得到。如果被模拟的类型后来逐渐通过

    某种原因发生了变异,模拟的类型也会沿着同样的轨迹变化,几乎能

    改变到任何程度。这样,它就会获得与它所属的那一科的其他成员完

    全不同的外表或颜色。但是,在这一方面也会有一些困难,因为在某

    些情况下,我们必须假定,几个属于不同群的古老成员,在它们还没

    有分异到现在的程度以前,偶然地与另一个有保护群的一个成员肖似

    到足够的程度,从而得到了某些轻微的保护;这样就逐步产生了保护

    得最完全肖似的基础。

    关于连接生物亲缘关系的性质

    大属的优势物种中变异了的后代,有继承优越性的倾向。这种优

    越性使它们所属的群变得巨大,并使它们的双亲占有优势。因此,它

    们几乎肯定可以广为传播,在自然中占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每一纲里

    较大和较优势的群因此往往不断增大,以致排挤了许多较小和较弱的

    群。因此,我们能够解释这样的事实: 所有现存的和已经灭绝了的生

    物,被包括在少数的大目和更少数的纲里边。这个事实是惊人的: 较

    高级分类阶元的类群在数量上是非常之少,而它们在全世界的分布却

    又是何等的广泛。以至在澳洲被发现后,也未能增加一个可建立新纲

    的昆虫。我从胡克博士那里了解到,在植物界,也只增加了两个或三

    个小科。

    在有关地层序列的那一章里,我曾说明,在漫长而连续的变异过

    程中,每个群的性状通常会分歧很多。为什么比较古老的生物类型的

    性状在一定程度上能代表现存种群之间的中间类型呢?因为某些古老

    的中间类型能把变异很少的后代遗传到今天,它们组成了我们所谓的

    中介物种(Osculant Species)或畸变物种(Aberrant Species)。一个

    类型越是畸形,则已经消失或完全消失的连接类型的数量就越大。我

    们有一些证据表明,畸形的类群由于灭绝而蒙受了严重损失,因为它

    们几乎仅有极少的代表物种。按照它们现存的情况来看,这些物种通

    常彼此很不相同,这更加意味着灭绝。例如鸭嘴兽和肺鱼属,如果不

    是像现在这样仅有单一的种,或两三个种,而是包含十几个种,大概

    它们也不会减少到如此异常的程度。我想我们只能根据以下情况进行

    解释: 把畸变的类型看做被较为成功的竞争者所战败的类型,它们只

    有少数成员在非常有利的条件下残存了下来。

    沃特豪斯(Waterhouse)先生曾经指出,当动物中一个群的成员对

    另一个很不同的群显示出亲缘关系时,在多数情况下这个亲缘关系是

    抽象的,而不是具体的。因此,根据沃特豪斯先生的意见,在所有的

    啮齿类中,绒鼠与有袋类的关系是最为密切的。但是,在它与有袋类

    接近的诸点中,它们的关系是一般性的。也就是说,它并不是与有袋

    类某一个具体的种更接近些。因为相信亲缘关系诸点是真实的,不只

    是适应性的,所以按照我们的观点,它们就必须归因于由共同的祖先

    遗传这一点。因此我们只能设想,或者包括绒鼠在内所有的啮齿类,

    是从某种古老的有袋类分支出来的,而这种古老的有袋类与所有现存

    的有袋类,在性状上或多或少地具有中间性质;或者啮齿类和有袋类

    二者都是从其共同的祖先中分支出来的,并且此后两者在不同的方向

    上又都经受了许多变异。不论依据哪种观点,我们都必须设定,绒鼠

    通过遗传从古老的祖先那里获得了比其他啮齿类更多的性状;因此,

    它不会与任何一种现存的有袋类有特别近的关系。但是,由于部分地

    保存了它们共同祖先的性状,或者该群某些早期成员的性状,因而间

    接地与一切或几乎一切有袋类有关系。另一方面,就像沃特豪斯先生

    所指出的那样,在一切有袋类中,袋熊(Phascolomys)与啮齿类最为相

    似,不是与某一个具体种,而是与整个啮齿目最为相似。但是,在这

    种情况下,完全值得怀疑,这种类似可能仅是同功的,因为袋熊已经

    适应了像啮齿类那样的习性。年长的德康多尔(De Candolle)在不同科

    植物亲缘关系的一般性质方面也做过类似的观察。

    根据由共同祖先遗传下来的物种性状会不断增多与渐次分支的原

    理,并且根据它们通过遗传保存了一些共同形状的事实,我们能够理

    解,通过极端复杂和辐射性的亲缘关系,将同一科或者更高阶元的群

    中的所有成员彼此连接到了一起。因为通过灭绝分裂成了群和亚群的

    整个科的共同祖先,将会把它的某些性状,经过不同方式和不同程度

    的改变,遗传给所有的物种。它们将通过各种长度的亲缘关系迂回线

    必定相互关联着(正如在前面经常提到的那个图解中看到的),并通过

    许多代祖先而进化。即使通过系统树的帮助,人们也很难表示古代贵

    族家庭无数亲属之间的血统关系。但是,如果没有系统树帮助,要搞

    清其血统关系,就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能够理解下述情况: 博

    物学者在同一个大的自然纲里,已能看出许多现存的成员和灭绝成员

    之间的各种亲缘关系,但在没有图解帮助的情况下,要想描述这种关

    系是很困难的。

    正如我们在第4章里已经看到的那样,灭绝作用在确定和加宽每一

    纲中几个群之间的间距方面起了重要作用。这样,我们可以解释各个

    纲彼此界限分明的原因,例如鸟类与其他脊椎动物的界限。如此说

    来,许多古老的生物类型已经完全消失了。这些绝灭类型将鸟类的早

    期祖先与当时较不分化的其他脊椎动物连接在一起。然而曾把鱼类和

    两栖类连接在一起的中间生物类型的灭绝就少得多。在一些纲内,例

    如甲壳纲,灭绝得更少。因为在这里,最奇异的类型仍然被一个很长

    的、仅有部分缺失的亲缘关系的锁链连接在一起。灭绝只能限定群的

    界限: 灭绝不能制造群。因为如果曾经在这个地球上生活过的每一个

    类型突然重新出现,尽管我们不能给每一个群建立明显的界限,但至

    少能按其自然的排列关系建立一个自然分类体系。参阅图解我们能看

    出这一点;从字母A到L可代表志留纪的十一个属,其中有些已经产生

    出变异了后代的大群。每一个分支和亚支的每一个演化链条仍然存

    在,这些链条并不比现存变种之间的链条更大。在这种情况之下,将

    难以下一个定义,把一些群的一些成员与它们更直接的祖先和后代区

    别开来。尽管如此,图解上的排列仍然是有效的和自然的。因为按照

    遗传的原理,譬如所有从A遗传下来的类型将有一些共同点。在一棵树

    上我们能区分出这一枝和那一枝,虽然在分叉处二者是联合的并且融

    合在一起的。我说过,我们不能分清几个群的界限;但是我们能够选

    择模式或类型来表示每一群的大部性状,不管这个群是大还是小。这

    样就表示出了它们之间差异值的轮廓。要是我们能成功地搜集到某一

    个纲曾生活在一切时间和一切空间的所有类型就好了,这正是我们应

    依据的方法。但是,我们将永远不会完成这样圆满地工作。虽然如

    此,在某些纲里,我们正在向着这个目标前进。爱德华兹近来在一篇

    优秀论文里,坚持主张采用模式的高度重要性,不管我们能否把这些

    模式所属的群划分开来并确定它们的界限。

    最后,我们看到了自然选择,它伴随竞争而来,几乎必然地导致

    了任何亲种的后代的灭绝与性状分歧。它解释了所有生物亲缘关系中

    最重要、最普遍的特征,即群下分群的从属关系。我们用血统这个要

    素,把两性个体与一切年龄的个体归在同一个物种之下,虽然它们仅

    有少数性状是共同的。我们依据血统对已知变种进行分类,不管它们

    可能与自己的双亲有多大的不同。我相信,血统这个要素就是博物学

    者在自然系统术语之下所追求的潜在的连接纽带。关于自然系统这个

    概念,在它完整的范围内,它的排列是系统的,其差异的程度用属、

    科和目等术语来表示。根据这一概念,我们就能够理解在我们的分类

    中必须遵循的规则,以及为什么我们认为某些相似性的价值远在其他

    相似性之上;为什么我们要采用残留的、无用的器官,或生理上用处

    很小的器官来进行分类;为什么在探讨不同类群的亲缘关系时,我们

    径直排除了同功的或适应的性状,而在同一群的范围内却利用这些性

    状。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所有的现存类型和灭绝类型为什么能够汇

    集在少数几个大纲里;每一纲的若干成员为什么能被最复杂的亲缘关

    系辐射线连接起来。大概我们将永远解不开某一个纲的成员之间亲缘

    关系的复杂“蜘蛛网”;但是,当我们在观念上有一个明确目标时,

    而且不去祈求某种未知的创造计划,我们就有希望得到确实的但是缓

    慢的进步。

    赫克尔(Häckel)教授最近在他的《普通形态学》和其他著作中,

    运用他渊博的知识与才能讨论了他的系统发生(Phylogeny),或称一切

    生物的血统图。在描绘的几个系统中,他主要依靠胚胎学的性状,也

    借助于同源器官和残留器官,以及各种生物类型首批出现在地层里的

    连续时期。这样他勇敢地走出了伟大的第一步,并向我们表明将来应

    如何处理自然分类问题。

    形态学

    我们看到,同一纲的成员不论生活习性如何,它们躯体的总体设

    计是彼此相似的。这种相似性常常以术语“构架一致”来表示,或者

    说一个纲不同种的某些构造和器官是同源的。整个命题包括在“形态

    学”这个总术语之中。这是自然历史最有趣的一门学科,而且几乎就

    是它的灵魂。适于抓握的人手,便于挖掘的鼹鼠的前肢、马的腿、海

    豚的鳍和蝙蝠的翅膀,都是以同一构架组成的,而且同一对应的位置

    上应当包括相似的骨骼。还有什么能比这些更加奇妙的呢?举一个次要

    的但却是惊人的例子: 非常适于在开阔的平原上奔跑的袋鼠的后肢,

    善于攀登、吞食树叶的澳洲熊,即考拉(Koala)同样良好地适于抓握树

    枝的后肢,居住地下、捕食昆虫或树根的袋狸(Bondicoot)的后肢,以

    及其他一些澳洲有袋类的后肢,都是在同一特别的构架下形成的,即

    其第二、第三趾骨极其瘦长、被包在同一张皮内,结果看上去好像是

    具有两个爪的单独的趾。尽管有这种构架的类似,很明显,这几种动

    物的后肢在能想象到的范围内应用于各不相同的目的。这种情况由于

    美洲负子鼠而表现得更加惊人。它们的生活习性几乎同它们的澳洲亲

    戚相同,但它们的脚却有着普通的式样。这些陈述是弗劳尔教授提出

    的,他在结论中说:“我们可以把这叫做构架的一致性”,但对这种

    现象并未提供多少解释。然后又加一句:“难道这不是暗示着真正的

    亲缘关系,并从共同的祖先继承下来的事实吗?”

    圣·提雷尔极力主张同源部分的相对位置或连接关系;它们在形

    式和大小上几乎可以很不相同,但以相同的不变的顺序连接在一起。

    例如,我们从来没有发现肱骨与前臂骨,或大腿骨和小腿骨颠倒过位

    置。因此,相同的名称可以用在很不同的动物的同源骨骼上。我们在

    昆虫口器构造中看到了这一相同的重要规律: 天蛾(Sphix-moth)的极

    长而呈螺旋性的喙,蜜蜂或臭虫(Bug)的奇异折合的喙,以及甲虫的极

    大的颚,有什么比它们彼此更加不同的呢?所有这些服务于不同目的的

    器官,都是由一个上唇、大颚和两对小颚经历无数变异而形成的。这

    一法则也支配着甲壳类的口器与附肢的构造。植物的花也一样。

    企图采用功利主义或终极目的论来解释同一纲各成员构架的这种

    类似性,是最没有希望的。欧文在他的《四肢的性质》这部有趣的著

    作中认为这种企图是毫无希望的。根据每一种生物被独立创造的观

    点,它只能说它就是这样,即“造物主”根据一致的设计,把每一大

    纲里的动物和植物建造出来。但是,这根本不是科学的解释。

    根据连续轻微变异的选择学说,其解释在很大程度上就简单得多

    了。每个变异对被改变的生物都有某种益处,但又常常因为相互作用

    影响生物体的其他部分。在这种性质的变化中,将很少或根本没有改

    变原始构架或变换各部分位置的倾向。一种附肢的骨骼可以缩短和变

    扁到任何程度同时被包以很厚的膜,以便当作鳍用;或一种有蹼的手

    可以使它的所有的骨骼,或某些骨骼变长到任何程度,同时,连接它

    们的膜可以扩大,以作为它们的翅膀。可是所有这些变异,并没有改

    变骨骼构造和各部分的联结关系。如果我们设想,所有哺乳类、鸟类

    和爬行类的一种早期祖先(这可以叫做原形)具有按照现行的一般构架

    建造起来的肢,不管它们用作何种目的,我们将立刻清楚地看出全纲

    动物肢的同源构造。昆虫的口器也是一样,我们只有设想,它们的共

    同祖先具有一个上唇、下颚(Mandibles)和两对小颚,而这些部分可能

    在形状上都很简单;于是自然选择可以解释昆虫的构造与功能上的无

    限多样性。尽管这样,可以想象,由于某些部分的减小和最后完全萎

    缩,或由于与其他部分的融合,或由于其他部分的重复或增加(这个变

    异都是在可能的范围内进行的),一种器官的一般构架可能变得极其隐

    晦不明,以至最后消失。在已经灭绝的巨型海蜥蜴(Sea-lizard)的鳍

    状物和某些吸附性甲壳类的口器中,它们的一般架构似乎已经模糊不

    清了。

    由这个问题派生出的另一个同等重要的问题是系列同源(Serial

    homologies),或者说,同一个体不同部分或不同器官相比较,而不是

    同一纲不同成员之间相同部分与相同器官的比较。大多数生理学家相

    信,头骨与一定数目的椎骨的基本部分是同源的,就是说,在数量上

    和相互关联上总是一致的。前肢和后肢在所有较高级的脊椎动物纲里

    显然都是同源的。甲壳类非常复杂的颚和腿也是这样。几乎人人都熟

    知,在一朵花上,花萼、花瓣、雄蕊和雌蕊的相互位置以及它们的内

    部构造,呈螺旋形排列并由变态叶组成的观点,都是可以合理解释

    的。在畸形植物中,我们常可看到由一种器官转变成另一种器官的直

    接证据;在花发育的早期或胚胎阶段,以及在甲壳类和其他动物的同

    一阶段,实际上能够看到在成熟期变得极不相同的器官,起初却是非

    常相似的。

    按照创造论的观点,系列同源的情况是多么的不可理解啊!为什么

    脑子(brain)包含在数目这么多的、形状如此奇特的、显然代表脊椎的

    骨片所组成的“盒子”里呢?正如欧文所说,分离的骨片便于哺乳类的

    分娩活动,但是由此产生的利益绝不能解释鸟类与爬行类头颅的同一

    构造。为什么创造出类似的骨骼形成了蝙蝠的翅膀和腿,而又被用于

    这样完全不同的目的,即飞和走呢?为什么具有由许多部分形成非常复

    杂口器的一种甲壳类,总只有很少的腿呢。或者反过来,具有许多腿

    的甲壳类却有着简单的口器呢?为什么每朵花里萼片、花瓣、雄蕊与

    雌蕊,虽已适应于这样不同的目的,但却是在同一模式下构成的呢?

    按照自然选择的学说,我们能在一定程度上回答这些问题。这里

    我们不必考虑一些动物的身体最初怎样分为一系列的构造,或者它们

    怎样又分出具有相应器官的左侧与右侧,因为这类问题几乎是在我们

    的研究范围以外的。但是,一些系列构造大概是细胞分裂、增殖的结

    果,细胞分裂引起细胞的繁育以致各部构造的增殖。为了我们的目

    的,只需要记住以下事实就足够了: 即同一部分与同一器官的无限制

    的重复,正如欧文指出的,是所有低级的或者很少特化(Specialised)

    类型的共同特征;所有脊椎动物的未知祖先大概具有许多椎骨;关节

    动物的未知祖先大概具有许多环节;显花植物的未知祖先具有排列成

    一个或多个螺旋形的叶。我们以前还看到,多次重复的部分不仅在数

    量上而且在形状上容易发生变异。因此,这样的部分由于已经具有相

    当的数量和高度的变异性,将自然而然地提供了服务于不同目的的材

    料;但是,它们将通过遗传的力量,一般会保存它们原始的或基本类

    似性的明显痕迹。这种变异通过自然选择为它们以后的变异提供了基

    础,并且从最初就具有类似的倾向,所以它们会更加保留这种类似

    性。这些部分在生长的早期是相似的,而几乎处于同样的条件之下。

    这样的部分,不管变异了多少,除非它们共同的起源完全隐晦不明,

    否则它们就是系列同源的。

    在软体动物的大纲里,虽然能够显示不同物种的某些构造是同源

    的(仅少数为系列同源),例如,石鳖的壳瓣;也就是说,我们很少能

    够说出,同一个体的一部分与另一部分是同源的。我们能够理解这个

    事实;因为在软体动物中,甚至在本纲最低级的成员中,我们也几乎

    找不到某一构造那样无限制的重复,像我们在动物界和植物界其他大

    纲里所看到的那样。

    但是,正如最近兰开斯托(Lankester)先生在一篇优秀的论文里充

    分说明的那样,形态学是一门比它最初出现时复杂得多的学科。他描

    述的某些纲之间的重要区别被博物学者一概列为同源。他指出,不同

    动物的类似构造,由于它们的血统来自共同的祖先,随后又发生了变

    异。他认为这种构造是同源的(homogenous);凡是不能这样解释的类

    似构造,应该叫做同形的(homoplastic)。例如,他相信鸟类和哺乳类

    的心脏整体说来是同源的,就是说是从一个共同的祖先传下来的;但

    是,在两个纲里心脏的四个腔是同形的,即是独立发展起来的。兰开

    斯托先生也举出同一个体动物身体右侧或左侧的各部分的密切类似

    性。在这里,我们通常也叫做同源。然而它们与来自一个共同祖先的

    不同物种的血统毫无关系。同形构造与我分类的同功变化或同功类似

    是一样的,不过我的方法还很不完备。它们的形成可以归因于不同生

    物的各部分或同一生物的不同部分曾以相似的方式进行过变异;并且

    归因于部分相似的变异,为了同一目的或功能而被保存下来,对此,

    我们已经举过许多实例了。

    博物学者常常谈到,认为头颅是由变形的脊椎形成的;螃蟹的颚

    是由变形的腿形成的;花的雄蕊与雌蕊是由变形的叶子形成的。正如

    赫胥黎所说,在大多数情况下,更正确地说,头颅和脊椎、颚和腿等

    等并不是说从现存的一种构造演变出另一种构造,而是说它们都从某

    种共同的、更为简单的原始构造变成的。但是,大部分博物学者仅仅

    在比喻的意义上运用这种语言。他们的原意并不是生物在悠久的遗传

    过程中,某一种类的原始器官(在一种例子中是椎骨,另一例子中是

    腿),曾经实际上转化成了颚或头颅。但是,这种情况的发生是如此明

    确而有说服力,以至博物学者几乎不可避免地使用含有这种清晰意义

    的语言。根据本书的观点,这种语言完全可以使用;而且以下奇异的

    事实都可部分地得到解释,例如螃蟹的颚,如果确实从真正的虽然极

    简单的腿变形而成,那么它们所保留的大批性状,大概是通过遗传而

    获得的。

    发育与胚胎学

    这是整个博物学中最重要的学科之一。每个人都熟知,昆虫的变

    态一般是由少数几个阶段突然达到的。但是,实际上具有无数个逐渐

    的、虽然是隐蔽的转化过程。正如卢布克(Lubbock)爵士阐明的,某些

    蜉蝣的昆虫(Chlöeon)在发育期间要蜕皮20次以上,而每次蜕皮都要发

    生一定量的变异。在这个例子里我们看见变态的活动是以原始的、渐

    变的方式完成的。许多昆虫,特别是某些甲壳类向我们显示,在发育

    过程中所完成的构造变化是多么奇异!而且,这样的变化在某些低等动

    物的所谓世代交替中达到了顶峰。例如,有一个惊人的事实,即一种

    分枝精巧的珊瑚性动物的水螅体(Polypi),星罗棋布地点缀在海底的

    岩石上。它首先由芽生、然后是横向分裂,产生出巨大的浮游水母

    群。这些水母产卵,从卵孵化出游泳的极微小的动物,它们附着在岩

    石上,发育成分枝的珊瑚状动物;这样,无止境地循环下去。世代交

    替和普通变态基本上是相同的观点,已进一步得到华格纳对幼虫发现

    的支持。他发现一种蚊即瘿蚊(Cecidomyia)的幼虫或蛆由无性生殖产

    生了其他幼虫,这些幼虫最后发育成为成熟的雄虫和雌虫,再以普通

    的方式用卵增殖它们的种类。

    值得注意的是,当华格勒最初宣布他的杰出发现时,有人问我,

    对于这种蚊的幼虫获得无性生殖的能力这一点,应如何解释?只要这种

    情形是唯一的,就无法做出解答。但是,格里木(Grimm)已经示明,另

    一种蚊,即摇蚊(Chironomus)几乎也用同一种方式生殖。他相信,这

    种方式常见于这一目。摇蚊具有这个能力的是蛹,而不是幼虫;格里

    木进一步阐明, 这个例子在一定程度上把“ 瘿蚊与介壳虫科

    (Coccidae)的单性生殖联系起来”;单性生殖这个术语意味着介壳虫

    科成熟的雌体不与雄体交配就可以产生出能育的卵。现在知道有几个

    纲的某些动物在很早的龄期就具备了通常的生殖能力;我们只要采取

    渐进的步骤促进单性生殖到更早的龄期(摇蚊所表示的正是中间阶段,

    即蛹的阶段),大概就可以解释瘿蚊的这种奇异的情形了。

    已经讲过,同一个体的不同部分在胚胎早期阶段是完全相似的,

    但在成虫阶段才变得大不一样,并且用于完全相同的目的。同样,我

    也曾阐明,属于同一纲的最不相同的胚胎通常是十分相似的,但当完

    全发育后就变得大不相同。要证明最后一个事实,没有比冯贝尔的陈

    述更好的了。他说:“哺乳类、鸟类、蜥蜴类、蛇类,大概还包括龟

    鳖类在内的胚胎,在最早期阶段,不论是它们的整体还是各部分的发

    育方式,彼此都非常相似;事实上,它们这么相似,以至我们常常只

    能从大小上区别这些胚胎。我有两种浸在酒精里的小胚胎,因忘记把

    名称标签贴上,现在我已经说不清它们到底属于哪一纲了。它们可能

    是蜥蜴或是小鸟,或者很年轻的哺乳动物。这些动物的头和躯干的形

    成方式是极其相似的。然而,在这些早期胚胎中,尚缺少四肢。但

    是,即使在发育的最初阶段有四肢存在,我们也无法搞清它们的准确

    属性,因为蜥蜴和哺乳类的脚、鸟类的翅膀和脚,与人的手和脚一

    样,都是从同一基本类型中产生出来的。”在发育的相应阶段中,大

    部分甲壳类的幼虫彼此密切相似,而成虫则会变得很不一样了;许多

    其他动物也是这样。胚胎相似性的法则偶然地持续到很晚的年龄还保

    留有痕迹: 这样,同一属和近似属的鸟,它们幼体的羽毛常常彼此相

    似;我们在鸫类的斑点羽毛上所看到的就是这样。在猫族中,大部分

    的物种在长成时都具有条纹与斑点。我们在植物中偶尔也可以看见类

    似现象,虽然很稀少。因此,金雀花(Furze)的首叶与假叶,金合欢属

    的首叶都像豆科植物的叶子,是羽状或分裂状的。

    同一纲中很不相同的动物胚胎在构造上彼此相似的特点,与它们

    的生存条件常常并无直接关系。例如,在脊椎动物的胚胎中,鳃裂附

    近的动脉有一特殊的弧状构造,我们不能设想,这种构造在与母体子

    宫内得到营养的幼小哺乳动物、在巢内孵化出的鸟卵、在水中的蛙卵

    所处的生活条件相似有什么关系。我们没有更多的理由相信这样的关

    系,就像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人的手、蝙蝠的翅膀、海豚的鳍内相似的

    骨骼是与相似的生活条件有关一样。没有人会设想,幼小狮子的条纹

    或幼小黑鸫鸟的斑点对于这些动物有什么用途。

    可是,当一种动物在它的胚胎时期的某一阶段,如果它是活动

    的,而且必须为自己寻找食物,情形就不同了。活动的时期可发生在

    生命的较早期或较晚期;但是,不管发生在什么时期,幼体对于生活

    条件的适应,也会像成虫那样的完善与美妙。最近卢布克爵士已经对

    它们的发生过程进行了很好地说明: 分属于很不相同的“目”的一些

    昆虫幼体密切相似,而在同一目中各昆虫的幼虫又却不相似,以上是

    依据它们的生活习性比较的。由于这类的适应,近缘动物幼体的相似

    性有时就很不清楚了;特别是在发育的不同阶段出现分工现象时尤其

    如此。就像同一幼虫在某一阶段必须寻找食物,另一阶段不得不寻找

    固着的地方一样。甚至有这样的情形,近缘物种或物种群的幼虫之间

    的差异要大于成体。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虽然是活动的幼体,也

    还或多或少地密切遵循着胚胎相似的法则,蔓足类提供了这方面的一

    个很好的实例,甚至连名声显赫的居维叶也未能看出藤壶是一种甲壳

    类;但是,只要看一下幼虫就会知道它属于甲壳类。蔓足类的两个主

    要类别: 有柄蔓足类和无柄蔓足类,虽然在外表上很不相同,可是它

    们的幼虫在所有阶段中却区别很小。

    胚胎在发育过程中,机体结构一般也在提高。虽然我知道几乎不

    可能清楚地确定机体结构的高级或低级,但是,我还是使用了这个说

    法。大概没有人会反对蝴蝶比毛虫更高级。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成

    体动物在等级上常是被认为低于幼虫,例如某些寄生的甲壳类。再说

    蔓足动物: 在第一阶段中的幼虫有三对运动器官,一个简单的单眼和

    一个吻状的嘴;就靠这个嘴它们吃许多食物,因此,它们的体积增大

    了许多。在第二阶段中,相当于蝴蝶的蛹期,它们有六对构造精致的

    游泳腿,一对巨大的复眼和极为复杂的触角;但是它们有一个紧闭

    的、不完善的嘴,不能吃食物;它们在这一阶段的功能是,用它们很

    发达的感觉器官去寻找,用它们积极的游泳能力去达到一个适宜的地

    点,以便附着在上面去完成它们最后的变态。完成变态之后,它们便

    固定下来生活了: 它们的腿转化成为把握器官;它们重又得到了一个

    结构很好的嘴;但是它们失去了触角,两只眼也转化成细小的、单独

    的、简单的眼点。在最后的完成阶段中,蔓足动物的成体与其幼虫状

    态相比较,既是最高级又是最低级,均无不可。但是在某些属中,幼

    虫可以发育成具有普通构造的雌雄同体,还可以发育成我所谓的补雄

    体(Complemental male);后者的发育确实是退步了,因为雄体仅仅是

    一个能短暂生活的囊,除了生殖器官以外,它缺少嘴、胃和其他重要

    器官。

    我们已惯于看到胚胎与成体构造上的差异,因此,我们容易把这

    种差异看成是生长过程中必然发生的事情。但是,我们还无法搞清像

    蝙蝠的翅膀和海豚的鳍以及这些动物,为何在它们的某些构造开始现

    形时,其所有构造并不按适当的比例显现出来。在动物中某些整群和

    其他群的部分成员中,情况就是这样,不管在哪一个时期,胚胎与成

    体没有多大差异;欧文曾就乌贼的情况指出,“未经变态,头足类的

    性状在胚胎前的相当长时间就显示出来了。”陆栖贝类和淡水甲壳类

    生出来时就具有固有的形状,然而这两个大纲的海生成员,在它们的

    发育中常常要经过巨大的变化。而蜘蛛却几乎没有经受任何变态。大

    部分昆虫的幼虫都要经过一个蠕虫状的阶段,不管它们是积极活动以

    适应不同生活习性,还是处于适宜的养料之中,或受到亲体的哺育而

    不活动。但是在少数情况下,如果我们看到了赫胥黎教授关于昆虫发

    育的美妙的绘图,我们几乎就看不见蠕虫状阶段的任何痕迹。

    有时,只是比较早期的发育阶段没有出现。据缪勒的惊人发现,

    某些虾形的甲壳类(与对虾属相近似),首先出现的是简单的无节幼体

    (Nauplius-form),接着经过两次或多次水蚤期(Zoea-stage),再经过

    糠虾期(Mysis-stage),最终获得了它们的成体构造。在这些甲壳类所

    属的整个庞大的软甲目内(Malacostracan),现在还未见其他成员要先

    经过无节幼体而发育起来,虽然许多是以水蚤出现的。尽管如此,缪

    勒还提出一些理由来支持自己的信念: 如果没有发育上的抑制,所有

    这些甲壳类都会首先以无节幼虫出现的。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解释胚胎学上的这几个事实呢?即胚胎与成体

    之间在构造上虽然不是普遍一致的而是很一般化的差异;同一个体胚

    胎的各部分在生长的早期是相似的,最后又变得很不一样,并且服务

    于不同的目的;同一纲里不同种的胚胎和幼虫之间一般是相似的,但

    不是不变的。胚胎在卵或子宫里的时候,常保留一些无用的构造,这

    对那个时期或在以后的生命时期都是如此;另一方面,必须为自己提

    供食物的幼虫对于周围的条件是完全适应的;最后,某些幼体在机体

    构造的等级上高于它们将来发育成的成体。我相信对于所有这些事实

    可以做如下的解释。

    因为畸形会影响胚胎的早期发育,所以,通常认为,轻微变异或

    个体差异必然出现在同样早的时期。对此我们很少有什么证据。相

    反,我们的证据却支持了完全不同的结论。因为人所共知,牛、马和

    其他观赏动物(Fancy animal)的饲养者,在动物出生后的一些时间

    里,无法明确指出它们幼小动物的优点和缺点。对于自己的孩子我们

    也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我们无法说出某个孩子将来是高还是矮,或

    者将一定有什么样的容貌。问题不在于每一变异发生在什么时期,而

    在于什么时期能表现出效果来。变异的原因可能产生在生殖作用之

    前,我们相信常常作用于亲体的一方或双方。值得注意的是,很幼小

    的动物,只要还保存在它的母体的子宫或卵内,只要还受到亲体的营

    养和保护,它的大部分性状不管是在生命的较早时期获得的,还是在

    较晚时期获得的,都并不重要。例如对于凭借钩状喙取食的鸟来说,

    在它幼小的时候,只要有亲体哺育,是否具有这种形状的喙,则是无

    关紧要的。

    我曾在第1章中说过,一种变异不论在什么年龄首次出现在它们的

    亲代身上,这种变异就有可能在相应的年龄重新出现在它们后代的身

    上。一定的变异只能出现在相应的年龄段中;例如,蚕蛾在幼虫、茧

    或成体时的各种特性;或牛在完全成熟后其角的特点等。但是,就我

    们所知,最初出现的变异,不论在生命的早期还是晚期,同样有在后

    代或亲代的相应年龄中重新出现的可能。我绝不是说事情绝对如此,

    我也可以举出几个例外的变异事例(就这个术语的最广义而说),这些

    变异发生在子代的年龄比发生在亲代的年龄要早些。

    这两条原理,即轻微变异总是出现在生命的不很早的时期,并且

    被遗传给后代也是在同一个不太早的时期,我相信这就能解释上述胚

    胎学上的主要事实。首先让我们看一看家养变种中一些类似的情况。

    一些论述过狗的作者,他们认为细腰猎狗与斗牛狗,虽然很不相像,

    但实际上是密切相似的变种,是从同一个野生种遗传下来的;因此,

    我非常好奇地想知道它们的幼狗彼此差异有多大。饲养者告诉我,幼

    狗之间的差异与亲代之间的差异完全一样。仅凭眼睛判断,这似乎是

    对的;但是,在实际测量老狗和出生仅有六日的狗崽时,我发现狗崽

    并没有获得它们同比例差异的全量。还有,人们又告诉我,拉车马和

    赛跑马,这些几乎完全在家养条件下由人工选择形成的品种,其小马

    之间的差异与充分成长的大马似乎一样;但是在仔细测量赛跑马和重

    型拉车马的母马和它们的出生仅三日的小马后,我发现情况并非如

    此。

    因为我们有确实的证据可以证明,鸽的品种是从单一的野生种遗

    传下来的。我对孵化后12小时以内的雏鸽进行了比较;对野生的亲体

    种、凸胸鸽、扇尾鸽、侏儒鸽(即西班牙鸽)、巴巴鸽、龙鸽、信鸽和

    翻飞鸽,我都仔细地测量了(但这里不列举详细材料)喙的比例、嘴的

    宽度、鼻孔与眼睑的长度、脚的大小和腿的长度。在这些鸽子中,有

    一些在成熟时,在长度、喙的形状和其他性状方面变得极不相同。如

    果在自然状态下,它们应当被列为不同的属。但是,当把这几个刚孵

    出来的雏鸟排成一列时,虽然其中的大多数可以勉强区别开来,可是

    在上述各特殊点上的比例差异,比起充分成长的鸟来却是很小很小的

    了。其差异的某些特点,例如嘴的宽度,在幼鸟中几乎无法察觉出

    来。但是,对于这一法则,却有一个明显的例外,因为短脸翻飞鸽的

    雏鸽就和在成鸟阶段具有几乎完全相同的比例,这一点区别于野生岩

    鸽和其他品种的雏鸟。

    上述两项原理解释了这些事实,饲养者是在狗、马和鸽等快成熟

    的时期才选择它们进行繁育的。他们并不关心所需的特征是在生命的

    较早时期或是较晚时期获得的,只要为成体动物能具有就行了。刚才

    所谈的情况,特别是鸽子的实例说明,由人工选择所积累起来的、并

    赋予其独有价值的特征,通常并不出现在生命的很早时期,也不是从

    相应的早期生命阶段遗传下来的。但是,短面翻飞鸽的情况,即刚生

    出来12小时就具有了它固有的性状,证明这并不是普遍的规律;因为

    在这里表现出来的特征,要么出现在比通常更早些,要么该特征不是

    从相对应的阶段,而是从更早的阶段遗传下来的。

    现在,让我们运用这两个原理来解释一下自然状况下的物种。由

    某些古老的类型遗传下来的鸟类的一个群,为了适应不同的习性,通

    过自然选择发生了变化。于是,由于若干物种的许多轻微的变异,并

    不是在很早的年龄期发生的,而是在一个相应的年龄期遗传下来的,

    所以幼体很少发生变异,并且它们之间的相似程度也比成鸟之间更为

    密切,正如我们在各种鸽中所看到的那样。可以把这个观点引申到十

    分不同的构造和整个纲。例如前肢,遥远的祖先曾经把它当腿用,通

    过漫长的演化过程可能发生变化,在某一类的后代中适于当手用,在

    另一类中当桨状物,在其他类别中则当翅膀用。但是,根据上述两个

    原理,前肢在这几个类型的胚胎早期不会有大的变化。虽然在每一类

    型中,前肢在成体阶段将大为不同。不管长期连续地使用还是不使用

    某一器官,在改变某一物种的肢体或其他构造方面发生什么影响,主

    要是在或者只在它接近成熟、而迫使它用全部力量谋生时,才会对它

    产生影响。这样产生的影响将在相应接近成熟的年龄期传递给后代。

    这样,幼体各构造通过增强使用和不使用的效果,将不起变化或只有

    很轻微的变化。

    就某些动物来说,连续变异可以在生命的很早期发生,或者诸级

    变异可以在比它们第一次产生时更早的年龄期遗传下来,像我们在短

    面翻飞鸽所看到的那样。在上述任一情况下,幼体或胚胎都密切地类

    似于成熟的亲体类型。在某些整群或者只在某些亚群中,例如在乌

    贼、陆生贝类、淡水甲壳类、蜘蛛和昆虫大纲的一些成员中,这是一

    条发育规律。至于这些类群的幼体不经过任何变态的根本原因,我们

    认为很可能是由于幼体不得不在幼年解决它们自己的需要,并且遵循

    与自己的亲代同样的生活习性。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要以其亲代

    同样的方式发生变异。为了生存,这是不可缺少的。还有,许多陆生

    的和淡水动物不曾经受任何变态,而同一群内的海生成员却要发生各

    种变态。关于这一奇特的事实,缪勒曾指出,一种动物生活在陆地上

    或淡水中,而不是在海里,这种缓慢的变化与适应过程,将由于不经

    过任何幼虫阶段而大大地简单化了。因为在这样新的环境和生活习性

    发生巨大改变的情况下,要想找到既适于幼虫阶段又适于成虫阶段,

    又没有被其他生物占领或不完全占领的地方,实在是不可能的。在这

    种情况下,在成体构造越来越提前的年龄期,渐进的获得将被自然选

    择所偏爱;于是,以前变态的一切痕迹也就消失了。

    另一方面,一种动物的幼体所遵循的生活习性略微不同于它们亲

    体类型的生活习性,因而其构造也稍微不同。如果这样做有利的话,

    或者如果一种幼虫继续变化,已经不同于它的亲体,也是有利的话,

    按照在相应年龄期的遗传原理,幼体或幼虫将因自然选择变得越来越

    不同于它们的亲体,直至任何可以想象的程度。幼虫阶段的差异也可

    能变得与连续发育时期相当;因此,在第一阶段中的幼虫可能变得大

    大不同于第二阶段,许多动物就有这种情况。成体也可能变得适合于

    那样的地点与习性,即运动器官和感觉器官在那里都没有用处了;这

    样变态就退化了。

    根据上述由于幼体构造的变化与变化了的生活习性一致原理,以

    及相应年龄遗传的原理,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动物所经过的发育阶

    段与它们的成体发育的原始状态完全不同的原因。大多数优秀的权威

    现在都承认,昆虫的各种幼虫期和蛹期就是这样通过不断适应获得

    的,而不是通过遗传从古老类型那里获得的。芜菁属是一种经过某种

    异常发育阶段的甲虫,它的奇异情形可以解释其发生的过程。根据法

    布尔描述,第一批幼虫类型是一种活泼、微小的幼虫,具有六条腿、

    两根长触角和四只眼。这些幼虫孵化在蜂巢里;在春天当雄蜂在雌蜂

    之前羽化出室时,幼虫便跳到它们的身上,以后在雌雄交配时又爬到

    雌蜂身上。一旦雌蜂把卵产到蜂的蜜室上面时,芜菁属的幼虫就立刻

    跳到卵上,并且吃掉它们。此后,它们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眼睛消失

    了,腿和触角也残缺不全了,而且以蜜为生;此时,它们更像昆虫的

    普通幼虫了;后来它们经历了进一步的转化,最终成为完美的甲虫。

    现在,如果有一种昆虫,它的转化像芜菁属的变态过程,一旦变成新

    昆虫纲的祖先,那么这个新纲的发育过程就很不同于现在昆虫的发育

    过程;而第一批幼虫阶段肯定不会代表任何成体类型和古老类型以前

    的状态了。

    另一方面,许多动物的胚胎阶段或成虫阶段,很可能大体完整地

    显示了整个类群祖先的成虫状态。在甲壳类这个大纲内,包括有彼此

    极为不同的类型,如吸着性的寄生虫类、蔓足类、切甲类,甚至软甲

    类,但最初它们都是以无节幼体出现的。因为这些幼虫在开阔的海洋

    里居住与觅食,而不适应任何特殊的生活习性。根据缪勒所提出的理

    由,很可能在一个很遥远的时期,就曾有一种类似无节幼虫的独立成

    体动物存在过。后来,沿着几条分叉的血统线,产生了上述庞大的甲

    壳类群。还有,根据我们所知道的哺乳类、鸟类、鱼类和爬行类胚胎

    的知识,这些动物大概是某些古老祖先变异了的后代。上述古老的祖

    先在成体状态中,具有极适于水生生活的鳃、一个鳔、四个鳍状肢和

    一个长尾。

    因为所有曾经生活过的生物,包括灭绝了的和现存的,能够排列

    在少数几个大纲里。根据我们的理论,在每一纲里有的所有成员由细

    微的分级连接到一起。如果我们的采集是近于完全的,那么最好的、

    唯一可能的分类将是依据谱系的分类;血统是博物学者们所寻找的

    在“自然系统”的术语之下相互联系的潜在纽带。根据这个观点,我

    们可以理解,在大多数博物学者眼里,对于分类来说胚胎的构造甚至

    比成体的构造更为重要。但是,在两个或更多的动物群里,不管它们

    的构造与习性在成体状态中有多大差异,如果它们经过极相似的胚胎

    阶段,那么我们就可以确定,它们是从同一个亲体类型遗传下来的,

    而且是密切相关的。这种胚胎构造的共同性显露了其血统的共同性。

    但是胚胎发育的不相同,不能证明血统的不一致,因为在两个类群的

    一个群中,发育阶段有可能被遏制,或者通过适应成新的生活习性而

    大大地改变了,因此而无法辨认。甚至在成体发生了极端变异的类群

    中,起源的共同性往往还会从幼虫的构造上显露出来。例如,我们明

    白,蔓足类虽然在外表上非常像贝类,可是根据它们的幼虫就立即知

    道,它们是属于甲壳类这个大纲的,因为胚胎清楚地展示给我们一个

    很少变异的古老甲壳类祖先的构造。所以,我们可以了解,为什么古

    老的、灭绝类型的成体状态,常常那样相似于同一纲现存种的胚胎。

    阿加西斯相信,这是自然界的一条普遍规律;我们以后还会看到,这

    条规律是真实的。但是只有在以下的情况下才能证明这条规律是真实

    的,即这个群的古代祖先,并没有由于生长在很早时期发生连续的变

    异,也没有由于这样的变异在早于它们第一次出现的较早龄期被遗传

    而全部淹没。还必须记住,尽管这条规律是正确的,但是由于地质记

    录在时间上延伸得还不够久远,因而可能很难得到证实。如果一个古

    老的类型在它的幼虫时期,变得适应于某种特殊的生活方式,而且把

    同一幼虫状态遗传给了整个群的后代,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条规律

    也不能严格有效,因为这样的幼虫将不会与任何更古老类型的成体状

    态相类似。

    因此依我看来,胚胎学上这个无与伦比的重要事实,可以根据变

    异原理得到解释。在一个古老祖先的许多后代中,其变异出现在生命

    周期不很早的时期,并且曾经在相应的时期遗传给了其后代。我们可

    以把胚胎看做一幅图画,虽然多少有些模糊,但仍可反映同一纲里所

    有成员的祖先形态;或是它的成体状态,或是它的幼体状态。这样,

    胚胎学便更加变得饶有趣味了。

    退化的、萎缩的和停止发育的器官

    在这些奇异状态中的器官和构造中,带着明显不同的标记。它们

    在整个自然界中是极其常见的,甚至是普遍的。要想举出一种不具退

    化或残迹构造的高级动物,那是不可能的。例如,在哺乳动物中,它

    的雄体具有退化的奶头;蛇类的肺有一叶是残缺的;鸟类的“庶出

    翼”(bastard-wing)可以有把握地看做发育不全的趾,而且在有些种

    内,整个翅膀是残缺不全的,以至无法用作飞翔;更奇异的是,鲸的

    胎儿具有牙齿,而长大以后却又没有牙齿;未出生的小牛上颌生有牙

    齿,可是从来不穿出牙龈。

    残迹器官以各种方式显示出了它们的起源意义。属于非常近缘的

    物种,甚或同一种内的甲虫,或者具有很大而完全的翅,或者只具有

    残迹的膜,位于坚固地粘合在一起的翅鞘之下。遇到这种情况,就不

    能不怀疑这种残迹是代表翅的。痕迹器官有时还保留着它们的潜在能

    力: 偶然见于雄性哺乳类的奶头,人们看到它们发育得很好,而且分

    泌乳汁。牛属的乳房也是这样,正常情况下它有四个发育的乳头,还

    有两个残迹的奶头;后者有时在家养奶牛里发育显著,而且产奶。关

    于植物,在同一物种的个体中,花瓣有时是残缺的,有时却是很发育

    的。在雌雄异花的某些植物中,凯洛伊德发现,使雄花具有残迹雌蕊

    的物种,与具有很发育雌蕊的雌雄同花的物种相杂交,在杂种后代中

    残迹雌蕊就显著增大了。这一点清楚地表明,残迹雌蕊与完全雌蕊在

    自然界基本上是相似的。一种动物在完全状态中的构造,在某种意义

    上可能是残迹的,因为它是无用的: 像刘易斯先生所说的,普通蝾螈

    (Salamander)即水蝾螈的蝌蚪,“有鳃,生活在水中;但是,山蝾螈

    (Salamander atra)则生活在高山上,产出发育完全的幼体。这种动物

    从来不生活在水中。可是,如果剖开一个怀胎的雌体就会发现,其中

    的蝌蚪就具有精致的羽状鳃;如果把它们放入水中,它们就会像水蝾

    螈的蝌蚪一样在水中游泳。显然,这个水生的体制与这种动物未来的

    生活没有关系,也不是对胚胎条件的适应;它仅仅与祖先过去的适应

    有关系,它不过是重演了它的祖先发育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而已。”

    兼有两种用途的器官,对其中一种用途,甚至较重要的用途,可

    能变为残迹或完全地不发育,而对于另一种用途却完全有效。例如,

    在植物中,雌蕊的功用在于使花粉管能达到子房里的胚珠。雌蕊是由

    受花柱支持的柱头所组成。但是其在某些聚合花科的植物中,不能授

    精的雄性小花只具有残迹的雌蕊,因为它没有柱头。但是其花柱仍然

    很发达,并且以通常的方式生有细毛,用来把周围的和邻区的花药刷

    下。还有一种器官可使原来的用途变成残迹的,而用于另一目的: 在

    一些鱼类中,鳔的漂浮的固有功能似乎变成残迹了,它已转变成了原

    始的呼吸器官或肺。类似的实例还可以举出很多。

    有用的器官,不管它多么不发育,也不应认为是残迹的,除非我

    们有理由设想它们曾经高度地发达过。它们可能处于一种初生的状态

    中,正向更加发育的将来前进。另一方面,残迹器官,或者根本无

    用,例如从来没有穿透过牙龈的牙齿;或者是近乎没有用处,例如鸵

    鸟的翅膀,仅能作为风篷使用。因为这种情况下的器官,在从前发育

    更差时,甚至比今天用处更小,所以它们不可能是通过变异和自然选

    择而产生出来的。自然选择的作用只在于保存有用的变异。由于遗传

    的力量,它们部分地被保存下来,并且与生物的以前状态有关系。但

    是,要区别残迹器官与初生器官常常是很困难的。因为我们只能用类

    推的方法来判断一种器官是否能进一步发达。只有在它们能进一步发

    达的情况下,才能被叫做初生的。这种状态的器官通常是很少的;因

    为具有这种器官的生物,常常会被具有更完善的同样器官的后继者排

    挤掉,而早已灭绝了。企鹅的翅膀有很大用途,它可以当鳍用;虽然

    它可能代表翅膀的初生状态,但我并不同意这个看法,因它更可能是

    一种缩小了的器官,只因为适应新的功能而发生了变异。另一方面,

    几维鸟(或称无翼鸟)的翅膀完全是无用的,的确是残迹的。欧文认

    为,肺鱼简单的丝状肢是“高级脊椎动物获得充分功能性发展的器官

    的开端”。但是根据昆特(Günther)博士后来提出的观点,它们大概是

    由坚固鳍轴构成的残迹,这个鳍轴具有不发达的鳍条和侧枝。鸭嘴兽

    的乳腺若与黄牛的乳房相比较,可以看做是初生状态的。某些蔓足类

    的卵带已不能作为卵的附着物,很不发达,它是初生状态的鳃。

    同一物种的个体中,残迹器官的发育程度极易发生变异。在极其

    近缘的物种中,同一器官缩小的程度偶尔也差异很大。后面的事实被

    同一科雌蛾的翅膀状态提供了很好的例证。残迹器官可以完全停止发

    育;这就暗示在某些动物或植物中,有些器官完全缺失了,依据类推

    原理可望找到它们,而且在畸形个体中偶尔也真能够见到它们。在玄

    参科(Scrophulariaceae)的大多数植物中,第五条雄蕊完全萎缩;可

    是,我们可以断定,该第五条雄蕊曾经存在过,因为在该科的许多物

    种中可以找到它的残迹物,并且这种残迹物有时还能得到充分的发

    育,就像我们有时在普通的金鱼草中看到的那样。在同一纲不同成员

    的各种构造上追踪同源性时,没有什么比发现残迹物更为常见的了。

    为了充分理解各器官的关系,没有什么比发现残迹物更为有用的了。

    欧文所画的马、牛和犀牛腿骨的插图便很好显示了这一点。

    残迹器官,例如鲸和反刍类上颚的牙齿在胚胎中往往可以见到,

    但是以后就消失了,这是一个重要事实。我相信这也是一条普遍的规

    律,即残迹器官与相邻器官比较,它在胚胎比在成体中要大一些;所

    以这种生命早期阶段的器官是很少残迹的,甚至几乎没有残迹。因

    此,成体的残迹器官往往被说成是还保留了它们的胚胎状态。

    上面我列举了关于残迹器官的主要事实。回想这些事实,无论是

    谁都会感到惊异;因为同样的推论告诉我们,大多数部件和器官是如

    何巧妙地适应了某些目的,并且还明白地告诉我们,这些残迹器官和

    萎缩器官是不完全的和无用的。在博物学著作中,残迹器官通常被说

    成是“为了对称的缘故”,或是“为了完成自然的设计”而创造出来

    的。但是,这并不能算作一种解释,而只是事实的复述。其本身就是

    一个矛盾。例如王蛇(Boa constricter)有后肢与骨盆的残余物,如果

    说这些骨骼的保存是为了完成“自然的设计”,那么正如魏斯曼教授

    所质疑的,为什么其他的蛇不保存这些骨骼,它们甚至连这些骨骼的

    残迹都没有呢?如果认为卫星为了“对称的缘故”沿着椭圆形轨道围绕

    着它们的行星运行,而行星同样围绕着太阳运行,那么对于坚持这种

    主张的天文学者来说,他们又作何感想呢?有一位杰出的生理学者设

    想,残迹器官的存在,是用来排泄剩余物质,或排泄对系统有害物质

    的。但是,我们能够设想那微小的乳头(Papilla),它常常相当雄花中

    的雌蕊,并且仅由细胞组织构成,它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吗?我们能够设

    想,以后将要消失的残迹的牙齿丧失掉磷酸钙这样贵重的物质,对于

    迅速生长的牛胚胎有益吗?当人的手指被切割时,我们知道,在断指上

    会出现不完全的指甲,我立刻会明白,指甲痕迹的发育是因为要排除

    角质物质的缘故。那么,海牛鳍上的残迹指甲也应该是因为同样的原

    因而发育的。

    按照血统与变异的观点,解释残迹器官的起源是比较简单明了

    的;我们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理解支配它们发育不完全的原因。在我们

    的家养生物中,有很多残迹器官的实例,例如,无尾种类中尾的残

    迹,无耳绵羊品种中耳的残迹,无角牛的品种,据尤亚特说,更特别

    的是小牛的下垂小角的重新出现,以及花椰菜(Cauliflower)整个花的

    状态。我们常常见到畸形动物中各个构造的残迹物;但是,我猜想这

    个例子除了能说明残迹器官的产生外,未必能说明在自然状态中残迹

    器官的成因;比较证据清楚地表明,自然状态下的物种并未经受巨大

    的和突然的变化。我们从家养动物的研究中得知,部分器官的不使用

    导致了它们的逐渐萎缩;而且,这种结果是遗传的。

    不使用大概是器官衰退的主要因素。首先以缓慢的程度使器官慢

    慢缩小,最后变成残迹器官,就像栖息在暗洞里的动物的眼睛,栖息

    在海岛上的鸟的翅膀,就是这样。后者因为岛上无猛兽迫使它们飞

    行,最后竟失去了飞翔能力。又如有些器官在某些情况下是有用的,

    而在另外一些情况却变成了有害的。例如,生活在开阔小岛上甲壳虫

    的翅膀,就是这样;在这种情况下自然选择将会帮助这种器官缩小,

    直到成为无害而残迹的器官。

    在构造上和功能上能够由细小阶段完成的任何变化,都是在自然

    选择的势力范围之内的。因此一种器官通过生活习性的改变,由于某

    种目的而变得无用或者有害时,大概可以改变并用做别的目的。一种

    器官,也可能因为它以前的某种功能而被保留下来。原来通过选择的

    帮助而形成的器官,当变得无用时,可以发生许多变异,因为它们的

    变异已不再受自然选择的抑制了。所有这些都与我们在自然界所看到

    的情况完全一致。还有,不管生活在哪一个时期,或者废弃,或者选

    择缩小一种器官,这一般是发生在生物到达成熟时期,因为这有利于

    发挥它的全部活力;相应年龄期遗传的原理有一种倾向,使缩小状态

    的器官在同一成熟年龄中重新出现。但是,这一原理将很难影响处于

    胚胎状态的器官。因此,我们能够理解,残迹器官在胚胎期内比相邻

    器官要大些,而在成体阶段,前者则相对较小些。例如,如果一种成

    体动物的指头在许多世代中,由于习性的某些变化,使用得越来越

    少。一种器官或腺体如果在功能上使用得越来越少,那么我们可以推

    论,它们在这个动物的成体后代上就会缩小,但是,在胚胎中几乎仍

    保持原始的发育程度。

    但是,仍然存在难点。在一种器官停止使用,因而大为缩小以

    后,它又怎样进一步缩小,直到只剩下一点残迹呢,它又怎样最后完

    全消失呢?器官一旦在机能上变得无用以后,它几乎不可能产生任何进

    一步的影响。某些附加的解释在这里是需要的,但我现在还不能提

    出。然而,如果能够证明生物体各部分有这样的倾向: 即它向着缩小

    方面比向着增大方面有更大程度的变异,于是,我们能理解,已经变

    成无用的器官为什么还受“不使用”的影响,而变成残迹的,直至最

    后完全消失;因为向着缩小方面的变异,将不再受自然选择的抑制。

    在上一章里解释过生长的经济原理。根据这一原理,形成任何部分的

    物质,如果对于所有者没有用处,将尽可能地被节省。也许这对于解

    释无用部分变成残迹还是有益的;但是,这一原理,几乎只能局限于

    缩小过程的较早阶段;因为我们不能设想,例如在雄花中代表雌花雌

    蕊并且只能形成细胞组织级的一种微小乳突,由于节省原料,能够进

    一步地缩小或消失。

    最后值得指出的是,残迹器官,不管经过什么步骤使它们退化到

    了现在这样的无用状态,它们都是生物先前状态的记录。并且,它们

    完全是由遗传的力量保存下来的。根据系统分类的观点,我们能够理

    解,为什么分类学者把生物放在自然系统中的适当地位时,常会发现

    残迹器官与生理上极为重要的部分有同样的用处,甚至有更大的价

    值。残迹器官可以与英文单词中的某些字母相类比,尽管这个字母在

    单词的拼法上还保存着,但发音已无用处,不过还可用作指示该字来

    源的线索。根据变异的血统观点,我们可以断定,残迹的、不完全

    的、无用的或者完全消失的器官的存在,对于旧的生物特创论来说,

    必然是一个重大难题。但对本书阐明的学术观点来说,则在预料之

    中,并不是什么难点。

    摘要

    在本章里,我要说明的是,在所有时期内的一切生物,可以排列

    成大大小小的谱系;一切现存的和灭绝了的生物,被复杂的、辐射状

    的和曲折的亲缘线连接到少数大纲内;博物学者在他们的分类中应遵

    循的原则和所遇到的困难;性状的价值在于它的稳定性和普遍性,而

    不在于生理上重要性的大小,不管它们是极重要的或较不重要的,还

    是像残迹器官那样毫不重要的;同功的即适应的性状与具有真正亲缘

    关系的性状之间在分类价值上的广泛对立;以及其他这类法则。如果

    我们承认同源类型有共同的祖先,它们通过变异和自然选择而发生变

    化,因而引起灭绝和性状分歧,那么,上述一切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在考虑这种观点时,必须注意,血统因素曾经得到普遍使用,将不同

    性别、年龄、两性的类型,以及同种中已知的变种都划分到了一起,

    而不管它们的构造是如何的不同。如果我们把血统因素——这是生物

    相似的一个内在因素——推而广之,我们就能理解什么是“自然系

    统”: 自然系统就是按谱系进行排列,即用变种、种、属、科、目和

    纲等术语来表示它们获得差异的程度。

    按照血统与变异的观点,“形态学”上的许多重大事实都变得可

    以理解了。无论我们观察同一纲的不同物种在它们的同源器官中所表

    现的同一模式,或者去观察同一个体动物和个体植物中的系列同源,

    都可以得到理解。

    按照连续的、微小的变异不一定在或一般不在生命周期的很早期

    发生、并且遗传至相应时期的原理,我们可以理解“胚胎学”中的主

    要事实;即在成熟期其构造和功能变得大不相同的同源器官在胚胎中

    是非常相似的。在相近而明显不同的物种中,同源构造或器官在胚胎

    中是相似的,虽然在成体阶段它们适应于很不同的习性。幼虫是活动

    的胚胎,它们由于生活习性的关系或多或少地发生了特殊的变化,并

    且把它们的变化遗传到相应的年龄期。根据同样的原理,我们应当记

    住,当器官由于萎缩或通过自然选择而缩小时,一般是发生在生物必

    须解决自己生活需求的时期。还应该记住遗传的力量是十分强大的,

    于是残迹器官的产生就是预料之中的事了。根据自然分类必须按照谱

    系的观点,胚胎性状和残迹器官在分类上的重要性便完全可以理解

    了。

    最后,依我看来,在本章中所提到的若干事实清楚地表明,生活

    在这个世界上的无数物种、属和科,在其各自的纲或群的范围之内,

    都是从共同祖先传下来的,并且都在生物发展的进程中发生了变化。

    即使暂时没有其他事实或证据的支持,我也会毫不含糊地采纳这个观

    点。

    第15章 综述和结论

    综述反对自然选择学说的有关论点——综述支持自然选择学说的一般和特殊情况——普遍认为物种不变的原因——自然选择学说可以引申得多远——自然选择学说对博物学研究的影响——结束语

    由于本书通篇是一个绵长的论争,因而为方便读者起见,有必要将书中主要的事实和推论在此做一概要的综述。

    我并不否认,通过变异和自然选择产生改良的后代这一理论可能

    会遭到许多严厉的批驳,并且我也曾力图使这些反对意见能充分地发

    挥作用。初看起来,似乎没有比下述论点更难以置信的了,即认为那

    些较为复杂的器官和生物本能的完善,并不是通过类似于人类理性的

    方式,或超越于那种理性方式,而是通过对生物个体有益的无数微小

    变异的不断积累而完成的。尽管如此,这一难题似乎在我们的想象中

    仍是不可克服的,可是当我们承认以下命题时,它就不能算是一个真

    正的难点了。这些命题是: 生物体的各个部分和生物本能至少存在着

    个体的差异,而生存斗争使得生物体构造或生物本能中的有利变异得

    以保存,最后在每一器官的完善化过程中,都存在着级进的阶元,并

    且每一阶元都越来越完善。这些命题的正确性,我看是无可非议的。

    即使猜测一下许多生物构造是通过什么样的中间级进阶元完善

    的,看来是极端困难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已经大规模绝灭的、不连续

    的和衰退的生物类群来说,更是如此。但是我们看到自然界有那么多

    奇异的过渡阶元存在,因此当我们说某一种器官或生物本能,或任何

    一个完整的生物构造,并不能通过许多级进的步骤达到现在的状态

    时,我们必须十分谨慎。必须承认,自然选择学说遇到了一些特别困

    难的情况,其中最奇怪的一点是同一居群中共存着两种或三种工蚁或

    不育雌蚁的明显等级。但是我已经设法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

    物种在初次杂交过程中存在普遍的不育性,以及变种在杂交过程

    中会出现十分普遍的可育性。这两者之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比。关

    于这点敬请读者参阅本书第9章结尾时对有关事实的综述。这些事实我

    认为与两种不同的树木不能嫁接在一起一样,没有任何特殊性可言,

    而仅是由于杂交物种间生殖系统上的偶然差异所致。这一结论的正确

    性可以在相同两个物种在互交时(即一个物种先用作父本,后又用作母

    本)所产生的巨大差异中得到证实。对那些具有两个和三个世代的植物

    进行对比研究,可以更为清晰地得出上述结论。因为当不同世代的两

    个类型的异性相配时,它们很少产生或甚至不产生种子,而且其后代

    也或多或少是不能生育的。这些不同世代的类型毫无疑问地应属于同

    一物种,它们相互之间除生殖器官和生殖功能不同外,并无任何其他

    区别。

    蝙蝠/“但是一个异常发育的器官,如蝙蝠的翅膀,若为许多从属类型所共有的,当为

    长期遗传的结果,那么它就不会比别的构造更易于发生变异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长期连续

    的自然选择作用已使它变得十分稳定了。”

    虽然有那么多的作者认为变种杂交以及它们杂交后的混种后代是

    普遍可育的, 但自从权威学者格特纳(Gärtner) 和凯洛依德

    (Kölreuter)列举了一些事例后,上述观点就不再被认为是十分正确的

    了。用作实验的变种,大多数是驯养条件下的产物;而且驯养(不单指

    圈养)总是具有消除不育性的倾向。同样的,当杂交时,这种不育性可

    以影响到亲种;所以我们也不能指望驯养会导致其变异的后代产生杂

    交不育。这种不育性的消除显然与人们能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使驯养

    的动物自由繁殖的原因相同,还与它们已经逐步适应其生活环境的不

    断变化有关。

    两组同样的事实似乎较好地说明了物种初次杂交的不育性及其杂

    交后代不育性的原因。一方面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生活条件的些

    微变化会给所有生物带来活力,并增强其繁殖力;另一方面,我们又

    知道,同一变种的不同个体交配及不同变种间的交配会使其后代的数

    量增加,并且一定会使其个体增大,活力增强。这主要是由于交配者

    处于多少有些不同的生活环境中。因为我曾颇为辛苦地做过一系列实

    验,结果表明同一物种的所有个体如果在相同的生活条件下生活数代

    后,其在杂交过程中获得的优势将大大减小,甚至完全丧失,这是问

    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我们知道曾经长期生活在近乎相同

    条件下的物种在圈养时,由于外界环境条件大大改变,要么面临死

    亡,要么即使能够完全健康地存活下来,也会失去生育能力。然而驯

    养的生物由于长期处于变动的环境中,上述情形并不发生,或仅偶尔

    发生。我们发现两个不同物种的杂交后代,在受孕后不久或在幼年期

    就夭折了;即使生存了下来,也或多或少丧失了生殖能力,从而导致

    数量减少。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由于两个杂化物的环境条件发生了巨

    大改变。如果你能确切地解释,比方说,大象或狐狸,即使在其本土

    上圈养,也不会生育;而家畜,如猪狗之类,即使生活条件发生了巨

    大改变,它们也可以自由地繁殖,那么你就可以明确地解答下列问题

    了,即为什么两个不同的物种,包括它们的杂交后代在交配时,常常

    或多或少丧失了生殖能力,而两个驯养的变种,包括它们的混种后代

    在交配后却都是完全能育的。

    就地理分布而言,遗传变异理论遇到了严峻的挑战。同一物种的

    所有个体,以及同一属的所有物种,甚至其更高一级分类阶元都是来

    源于共同的祖先。因而在世界的任何偏远角落里,都能找到它们的踪

    迹,它们必然是在生生不息的代代相传中,从最初的某个地方散布到

    全球各处的。这一迁徙过程是怎样完成的,人们很难猜测。然而,既

    然我们有证据表明有些物种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长得难以用年来计

    算),仍能保持其独特的形态,因而其偶尔的广泛展布并不是一件很困

    难的事。因为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总是可以找到合适的机会,运用

    各种方式向远处迁移。至于生物分布的不连续或中断现象则可以用物

    种在中间地带的绝灭来解释。不可否认,目前人们对于晚近时期影响

    地球各种气候变化和地理变化的广度和深度,仍然是茫然无知的,而

    这种变化则往往有利于迁移的进行。作为例证,我曾试图证明冰期对

    于同一物种或一群近似物种在全球的分布产生了多么巨大的影响。然

    而,直至今日,人们对于物种偶然迁移的种种方式仍所知甚少。至于

    同一属内的不同物种为何能够生活在相隔如此遥远的地区,那是因为

    变异的过程一定是进展缓慢的,而在这一漫长的时间内任何一种迁移

    的方式都可能发生,从而对于这种同属物种的广泛分布现象也不应该

    大惊小怪了。

    依照自然选择学说,先前一定有无数个中间类型存在,它们以类

    似于现存变种这样的微细阶元将每一类群中的所有物种连接起来。可

    能有人会问: 为什么在我们的周围见不到这些连接类型呢?为什么所

    有生物没有混合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辨的混乱状态呢?关于现在的类

    型,除极少数情况外,我们不可能找到它们之间的直接过渡类型,这

    点必须牢记;而要找到这些过渡类型则必须在现已绝灭的或已被排挤

    掉的类型中去寻找。即使在一个长期连续且面积广大的地域上,其气

    候和其他生活条件从被某一物种所占据的地区向被另一近缘物种所占

    据的地区逐渐过渡的话,我们也别指望在其中间地带找到相应的中间

    变种。关于这点,我们可以这样解释一个属中仅有极少量的物种发生

    了变异,而其他的物种则已完全绝灭,并且没有留下变异的后代。即

    使在那些的确变异了的物种中,也只有极少数在同时同地发生了变

    化,而且这一变异过程还是十分缓慢的。此外,我还曾明确指出,中

    间物种大概最初存在于中间地带,但它们极易被两侧的近似物种排挤

    掉。后者由于数量较大,其变异和进化的速度通常超过了数目较少的

    中间变种,因而中间变种将会被排挤掉,并最终导致绝灭。

    传统观点认为世界上现存生物和绝灭生物之间以及各个连续地质

    时期内绝灭物种和更老的物种之间,都有无数个已经绝灭了的过渡类

    型。然而,按照这一观点,为什么在各段地层沉积中没有充斥这些过

    渡类型呢?为什么每次采集的化石标本没有提供生物类型级进变化的明

    显证据呢?虽然地质研究发现了许多过渡类型,从而使得许多生物的亲

    缘关系拉得更近了。但是我们仍未找到现存物种与过去物种间本应该

    存在的无穷多个级进微细的阶元,而这恰是本学说所必需的。有人反

    对本学说,主要也是基于这点。再者,整群的近似物种何以会在地质

    历史中相继突然地出现?尽管这一突然性常是一种假象。另外我们知道

    生物的出现十分久远,远在寒武纪最低沉积层沉积之前就已存在了。

    但是奇怪的是,为什么在寒武纪之前的大套地层中并没有发现寒武纪

    化石的祖先?因为按照这一理论,这样的地层一定在地球历史的某一遥

    远而尚未搞清的时期内就已经在某个地方沉积了。

    对于这些问题和疑问,我只能归结于地质记录的不完备性远较大

    多数地质学家所认为的大。我们博物馆内收藏的所有化石标本,若与

    世世代代生活在地球上的无数物种相比,其数量简直是微不足道。任

    何两个或更多个物种的祖先类型,不可能在所有性状上都直接介于变

    异的后代之间。正如岩鸽的嗉囊和尾巴的性状,未必介于其后代球胸

    鸽和扇尾鸽之间。即使我们已经做了细致周密的研究,在未找到大多

    数中间过渡类型之前,就不能因此确认一个物种是否是另一物种或另

    一变异物种的祖先。而且由于地质记录的不完备性,我们也不可能找

    到这么多的过渡类型。然而即使有两三个或更多个过渡类型被发现,

    它们也会很简单地被许多博物学家划归为新物种。尤其是当它们产于

    不同的地质亚期中,即使差异十分微小,也会定为新物种。现存的大

    量可疑类型或许都是变种,但是谁又敢断定在未来的日子里,人们不

    会发现数量众多的化石过渡类型,以至可以使博物学家们确认哪些可

    疑的类型为变种呢?世界上目前也仅有一部分地区作过地质勘察,只有

    某些纲的生物可以较多地保存为化石。许多物种自从形成后就再未发

    生过变化,随之绝灭了,未留下变异的后代。物种发生变异的时间虽

    然长得难以用年来计算,但与其保持某一形态不变的时期相比,则要

    短得多。优势种和广域种,最容易发生变异,而且变异也最明显,变

    异也仅在局部地区发生。由于上述两种原因,要在某一地层中发现中

    间过渡类型便显得十分困难。地方性变种只有当变异和改良达到一定

    程度后才会向远处扩散。而在其扩散后,并在某一地层中被发现时,

    它们常常像是突然创造出来似的,因而就被简单地定为一个新种。大

    多数地层在沉积过程中常有间断,它们延续的时间常较物种类型的平

    均延续的时间要短。在大多数情形下,连续的地层沉积常被较长时间

    的沉积间断所分割,因而通常只有在沉降海底上有较多沉积物的沉积

    时,含化石的地质层的厚度才足以抵消其后的侵蚀而积聚下来。在水

    平面上升和静止的交替时期,地质记录通常是空白的;在后一情况

    下,生物类型可能有较多的变异性,而在沉降期,则有较多的物种绝

    灭。

    关于寒武纪地层之下缺乏富含化石的沉积层,我只能回到第10章

    所提出的假说上了,即虽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大陆和海洋的相对位

    置几乎未变,但我们无法设想它永远保持这种情况。因此比现在所知

    更为古老的地层可能已经淹没在大洋中了。威廉·汤普森爵士(Sir

    Willian Thompson)曾提出过一个目前为止最为严厉的疑问: 他认为

    地球自固结以来所经历的时间还不足以达到我们所设想的生物演化

    量。对此,我只能说,第一,我们并不清楚应该怎样来计算生物物种

    的年变化速率;第二,许多哲学家至今仍不愿承认我们对于宇宙的构

    成及地球内部的认识还很肤浅,还不能准确地推断地球所经历的历史

    演变。

    地质记录的不完备性是公认了的,但是要说这一不完备程度达到

    了我们学说所需要的程度,则很少有人同意了。如果我们从一个较长

    的时间尺度来看,地质学也明确地指明,所有的物种都发生过变化,

    而其变化的方式恰好符合了我们的学说,因为它们是以一种缓慢而渐

    进的方式进行的。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从连续接近的地层内找到的

    化石遗骸间的相互关系总是比那些在时间上相隔很远的地层中所见到

    的化石要密切得多。

    上面是本学说所遇到的几个主要难题和异议,对此我已将我所能

    做出的解释和答复综述如上。许多年来,这些难题始终在困扰着我。

    但有一点值得特别注意,这就是那些比较重要的意见都与我们公认所

    知甚少的那些问题有关,而且我们甚至不清楚其中还有多少东西我们

    尚不了解。我们还不知道在最简单的和最完善的器官之间所有可能存

    在的过渡级进类型;也不能自认为已经搞清了在漫长的地质历程中生

    物“传播”的各种方式,更不能自认为对地质记录的不完备程度有了

    充分了解。然而,尽管反对者的论点是如此尖锐,但它还不足以推翻

    遗传变异的理论。

    现在让我们转到争论的另一面。在圈养的情况下,我们看到许多

    变异是因生活条件的改变所引起的,或至少是由其激发的。但是往往

    由于情况不甚明了,于是我们很自然地认为这种变异是自发的。变异

    受许多复杂的规律所支配,如相关生长律、补偿律,某些器官使用频

    率增加或废弃使用,以及周围环境条件的作用等等。要确定驯养生物

    的变异量是比较困难的,可是要说这一变异量很大,则不会有什么问

    题。而且,这种变异还可以长久地遗传下去。某种已经遗传了许多世

    代的变异,若其周围生活条件不发生改变,则仍将继续不断地遗传下

    去。另外有证据表明,在驯养条件下,变异一经发生,则在很长一段

    时间内将不会停止,而且我们也从未见过停止的现象。即使在最为古

    老的驯养生物中,也会偶尔产生出新的变种。

    事实上,变异并不是人为的,人们只是无意识地把生物放到新的

    生活条件之下。于是自然就对生物组织发生作用,引起变异。但是人

    们能够选择,并且确实选择了自然给予它的变异,并按某种需要的方

    式将变异积累起来。这样他便可以使动植物适合他的爱好或需求。他

    可能有计划地这样做,或者只是无意识地将那些对他最有用的或合乎

    他爱好的个体保留下来,但并不想改变它的品种。显然,经过这样几

    个世代的连续选择,保留那些除训练有素的人外,普通人很难区分的

    微细差异的个体,这就能大大影响一个品种的性状。这种无意识的选

    择过程,在形成最为特殊且最有用的驯养品种中曾起过重要作用。人

    们所培育的品种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自然物种的性状,这可以表现在人

    们很难认清许多品种究竟是变种,还是其本身代表了不同的物种。

    在驯养条件下这样有效发挥作用的原理,没有理由不在自然条件

    下也起作用。在不断进行的“生存斗争”中,优秀的个体或种族得以

    生存。在这里我们见到了一种强有力的、不断发生作用的选择形式。

    所有生物都在按几何级数快速增加,从而不可避免地引起生存斗争。

    这种快速的增长率可以用简单的计算来证明,许多动物和植物在一段

    较长且特别适宜的季节里,或在一新的地区归化时,数量都会迅猛增

    加。生物出生的数量常比可能存活的数量要多,自然天平的毫厘之差

    都可以决定哪个个体可以存活下去,而哪个个体又将会死亡;哪个变

    种或物种的数量会增加,哪个又将减少或最终死亡。同种中的不同个

    体,从各方面讲,关系最为密切,因而它们之间的竞争也就最为激烈

    和残酷。同一物种的不同变种间其斗争几乎也是同样激烈的,其次就

    是同属中的不同物种间的斗争。另一方面,在自然阶元中相距较远的

    生物之间的竞争也常是颇为残酷的。某些个体,无论其在哪个年龄段

    或哪个季节,只要比与其相竞争的个体占有哪怕十分微弱的优势,或

    者对周围自然条件有稍好的适应,都将使胜利的天平向它们倾斜。

    在雌雄异体的动物中,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发生雄性为争夺雌性而

    引发的竞争。最强壮的雄性或最能成功适应环境的雄性,通常会留下

    更多的后代。但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雄性动物是否具有特殊的武器、

    较好的防御手段或更具魅力。具有微弱的优势,就会走向成功。

    地质学清楚地揭示,各个大陆过去都曾经历过巨大的环境条件变

    迁。所以我们可望在自然条件下看到生物的变异,如同它们在驯养情

    况下所发生的那样。只要在自然状况下有变异发生,那么认为自然选

    择不曾发挥作用就很难解释了。常常有人主张,在自然条件下,变异

    量仅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但这是无法证实的。虽然只是作用于

    外部性状,并且其结果很难确定,但人们却可以将驯养生物个体的微

    小差异逐渐积累起来,并在一段不长的时期内产生巨大的效果。物种

    中存在着个体差异,这是大家所公认的。但是除了这些个体差异外,

    所有的博物学家还承认有自然变种的存在。它们相互之间的差别十分

    明显,值得在分类学著作中记上一笔。没有人能明确区分开个体差异

    和微小变异,也难以区分特征明显的变种和亚种,以及亚种和物种。

    在分离的大陆上,或在同一大陆被某种障碍所隔离的不同区域内,以

    及孤立的岛屿上,存在着如此多样的生物类型,它们被一些有经验的

    博物学家归为变种,或被另一些博物学家列为地理种或亚种,而另一

    些却将其列为亲缘很近、特征明显的物种。

    如果动植物确有变异,不管这一变异是多么微小和缓慢,只要其

    变异或个体差异在某一方面有益于自身发展,它们为什么不会通过自

    然选择将其保存和积聚起来,即所谓最适者生存呢?如果人们能够耐心

    地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变异,那么在复杂而多变的生活条件下,那些有

    利于自然界生物的变异为什么不会经常产生,并得到保存或选择呢?那

    些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起作用的,并严格审视每一个生物的全部体

    制、构造和生活习性的选择力量——即择优弃劣的力量,会受到什么

    限制呢?据我看,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限制这种缓慢的、并巧妙地使每一

    种生物类型都能适应最为错综复杂的生活条件的力量。仅此一点,自

    然选择学说已是极为可信的了。我已经尽可能忠实地将反对这一学说

    的种种疑难问题和意见加以概要地综述,现在我将转而谈谈支持这一

    学说的各种具体事实和论点。

    物种只是特征显著而稳定的变种,而且每一物种开始时都只是变

    种。根据这种见解,我们就很难在通常认为是由特殊创造行为而产生

    的物种与由第二性法则所产生的变种间划出一条明确的界限来。而且

    我们还可以了解为什么在某一地区内已经产生了归入同一属内的许多

    物种,并且这些物种现在仍很繁盛,仍会有那么多的变种存在。因为

    在物种形成很活跃的地方,按照一般的规律,可以确信这种作用仍在

    继续。当变种是初期物种时,其情形确是如此。另外,大属内的物

    种,为了在某种程度上保留变种的性状,就需要产生大量的变种或初

    期物种,因为它们之间的相互差别要比小属内的物种为小。大属内亲

    缘关系密切的物种显然在分布上有明显的限制,它们按亲缘关系围绕

    着其他物种聚集成许多小的群体,这两点都与变种的特征相似。假如

    承认每一物种都是独立创造出来的,那么上述关系就显得颇为奇怪而

    无法理解了。但若认为它们起先是以变种形式存在的话,上述关系就

    颇易理解了。

    由于每个物种都有按照几何级数过度繁殖的趋向,而且各个物种

    中变异了的后代,可以通过其习性及构造的多样化去占据自然条件下

    多种多样的生活场所,以满足数量不断增加的需要。所以自然选择的

    结果就更倾向于保存物种中那些最为歧异的后代。这样,在长期连续

    的变异过程中,同一物种的不同变种间细微的特征差异趋于增大,并

    成为同一属内不同物种间较大的特征差异。新的改良变种必将替代旧

    的、少有改良的中间变种,并使其绝灭;这样,物种在很大程度上就

    成为确定的、界限分明的自然群体了。每一纲中凡是属于较大种群中

    的优势物种,它更能产生新的优势类型,其结果必然是每一个大的种

    群在规模上更趋于增大,同时性状分异也就更大。由于地球上的生存

    空间有限,不可能允许所有的种群都扩大规模,其结果就是优势类型

    在竞争中打败了较不占优势的类型。这使大类群在规模上不断扩大,

    性状分异更趋明显,并不可避免地导致大量物种的绝灭;这就可以解

    释为什么仅有极少数大纲在竞争中自始至终占据着优势,而其中所有

    的生物类型都可以排列成许多大小不一的次一级生物群。用特创论的

    观点是完全不能解释为什么在自然系统下所有的生物都可以划归大小

    不等的类群这一重大事实。

    由于自然选择仅通过对微小的连续且有益变异的逐步积累而产生

    作用,因而它不会导致巨大的突变,而只能按照缓慢而短小的步骤进

    行。所以,已为新知识所不断证实的“自然界中没有飞跃”这一格言

    也是符合自然选择学说的。我们可以看到,自然界中可以用几乎无穷

    多样的方式来达到一个共同的目的,其原因就在于每一种特性一经获

    得,便可永久遗传下去。通过不同方式变异了的构造必须适应一个同

    样的目的。总之,自然界是吝于重大革新但奢于微小变异的。但是假

    如说每一物种都是独立创造出来的话,那就无法理解这种现象如何构

    成了自然界的一条法则。

    许多其他的事实,据我看也可用这一理论予以解释。下述现象似

    乎十分奇怪: 一种像啄木鸟形态的鸟却在地面上捕食昆虫;高地上的

    鹅很少或根本不游泳,但却具有蹼状脚;一种像鸫的鸟却能潜水并取

    食水生昆虫;一种海燕却具有适合海雀的生活习性和构造,这样的例

    子不胜枚举。每一个物种总是力求扩大其个体数目,而且自然选择总

    是要求缓慢变异的后代去努力适应那些自然界中未被占据或尚未占尽

    的地盘。根据这种观点,那么上述的那些事实,不仅是不足为怪的,

    甚至是意料之中的。

    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自然界处处充满着美,这很

    大一部分应归功于自然选择。美对于人们的感观来说并不是无处不在

    的,人们只要见到过某些毒蛇,某些鱼类,或一些丑得像扭歪的人脸

    那样的蝙蝠,他就会承认这一点。性选择给了雄性以最鲜艳的色泽、

    优美的体态和其他华丽的装饰。有时在许多鸟类、蝴蝶和别的动物

    中,雌雄两性都是如此。拿鸟类来说,性选择使雄鸟的鸣叫声不仅取

    悦了雌鸟,同时也给人类以一种莫大的享受。花和果实由于有绿叶相

    衬,其色彩更为艳丽、醒目,更易被昆虫发现、光顾并传粉,而种子

    也会被鸟类散布开去。至于某些颜色、声音和形态何以能给人及动物

    以愉悦呢?即最简单的美感,最初是如何获得的呢?这是很难搞清楚

    的,就如同某种气味和味道,最初是怎样使人感觉舒适一样。

    既然自然选择表现为竞争,它使各个地区的生物都得到适应与改

    良,而这仅对同时同地生物的关系而言是如此。所以某一地区的物

    种,虽然一般说来是为这个地区独创的,并且特别适合于那个地区

    的,但却会被从其他地区迁移来的、驯化的物种所打败和排挤掉。对

    此,我们不必惊奇。自然界的一切设计,就我们所知,并不是绝对完

    美无缺的,即使是我们的眼睛也不例外。或许其中的一些构造甚至不

    合情理,对此你也不必惊奇。为了抵御外敌,蜜蜂舍身刺敌;大量雄

    蜂的产生,却仅为单纯的交配,交配结束便被它们能育的姊妹们杀

    死;枞树花粉惊人的浪费;蜂后对于其能育的女儿们存有本能的仇

    视;姬蜂在毛虫体内求食,以及诸如此类的其他例子,都不足为奇。

    依照自然选择学说,真正奇怪的倒是没能发现更多完美无缺的例子。

    就我们的判断,控制变种产生的复杂而又不甚明了的规律,和那

    控制物种产生的规律是相同的。在这两种情况下,自然条件似乎产生

    了直接和确定的效果,但这种效果究竟有多大,还很难说。于是,当

    变种进入一个新的地区,有时它们就可以获得该地物种所固有的某些

    性状。对于物种和变种,某些器官的使用与废弃对它们产生了相当的

    效果,当我们看到下列情形时,就不可能反对这一结论了。例如: 大

    头鸭有着不能飞翔的翅膀,和家鸭的情形几乎相同;一种穴居的栉

    鼠,有时眼睛是瞎的,而某些鼹鼠,更多为瞎子,其眼睛被皮肤遮盖

    着;栖息在美洲和欧洲黑暗洞穴中的许多动物也常是瞎的。相关变异

    在变种和物种中似乎都起着重要作用,因而当身体的某一部分产生变

    异,其他部分也要随之发生改变。返祖现象有时也会在变种和物种间

    出现。马属内若干物种及其杂交变种中,有时在肩部和腿部会出现斑

    纹,这是用特创论无法解释的。但是如果我们相信这些物种都是由具

    斑纹的祖先继承下来的,如同许多家鸽品种是由具条纹的蓝色岩鸽所

    遗传的那样,那么上述事例的解释也就十分简单了。

    按照每一物种都是特创的这一世俗观点,很难解释为什么种的特

    征,即同一属中不同物种间彼此得以区别的特征比它们所共有的属的

    特征有更多的变异呢?比如,花朵的颜色,一个属中任何一种花的颜

    色,为什么当同属内的不同物种间花色不同时,要比只有一种花色

    时,更加容易发生变异呢?如果说物种只是特征明显的变种,并且其特

    征已变得十分稳定,那么就很好理解了,因为它们从一个共同祖先分

    支出来以后,它们的某些特征就已经发生过变异,这就是它们得以彼

    此区别的基础,因而这些相同的特征若与那些长久未发生变异的遗传

    属的特征相比,当然就更易发生变异了。如果某一属中有一个物种的

    部分器官异常发育,很自然地我们会认为这一部分器官对该物种应具

    重要作用,但是它却很明显地更易发生变异。这种情况用特创论难以

    解释,但依据我们的观点,自这些物种从一个共同祖先分支出来后,

    这些器官已经发生了异常改变和变异,因此可以预料这种变异的过程

    还将继续下去。但是一个异常发育的器官,如蝙蝠的翅膀,若为许多

    从属类型所共有的,当为长期遗传的结果,那么它就不会比别的构造

    更易于发生变异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长期连续的自然选择作用已

    使它变得十分稳定了。

    再看一看本能吧。某些本能虽然神奇,可是根据连续、微小、有

    利变异的自然选择学说,它并不比身体构造更难解释。这样我们就可

    以解释为什么自然在赋予同一纲中不同动物的许多本能时是采取循序

    渐进的方式进行的。我曾试图用级进原理来解释蜜蜂那令人叹为观止

    的建筑能力。习性无疑常对本能的改变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它并不是

    不可或缺的,就像在中性昆虫中所看到的那样,它们并无后代来遗传

    其长期连续的习性效果。根据同属内的所有物种都是从一个共同祖先

    而来,并且继承了很多共同的性状这一观点,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

    边缘物种虽处于极不相同的生活条件下,但仍具有几乎相同的本能。

    例如: 为什么南美洲热带和温带的鸫类,与我们英国的那些物种一

    样,要在其所筑的巢内糊上一层泥土。根据本能是通过自然选择而缓

    慢获得的这种观点,当我们发现某些动物的本能并不完美和易于发生

    错误,甚而许多本能还会使其他动物受害时,就无须大惊小怪了。

    如果物种只是特征明显而稳定的变种,我们马上就会发现其杂交

    的后代,在某些性质和程度上,如在连续杂交之后,彼此可以融合等

    方面,酷似其父母,并且都如公认的变种的杂交后代一样,遵循着同

    样复杂的法则。如果物种是独立创造的,而变种是由第二法则所产生

    的,上述相似性就变得颇为离奇了。

    如果我们承认地质记录的极端不完备性,那么地质记录所提供的

    事实就强有力地支持了遗传变异理论。新的物种缓慢地出现在连续的

    时间间隔内,而在相同的时段内不同类群的变化量是很不相同的。物

    种和整个类群的绝灭,在生物演化史上起着非常显著的作用,是遵循

    自然选择原理的必然结果,因为旧的生物类型要为新的改良类型所取

    代。世代链条一旦中断,单个的物种也好,成群的物种也罢,将不再

    重现。优势类型的逐渐散布,伴随着其后代的缓慢变异,从而使得经

    过一段较长的时间间隔后,生物类型好像很突然地在全世界范围内都

    发生了变化。各地质层中的化石,其性状在某种程度上,介于其上下

    地层的化石之间,这一事实可以简单地以它们处于世系链的中间来解

    释。一切绝灭了的生物可以与所有现生生物一样进行分类。这一重大

    事实是现生生物与绝灭生物来源于同一共同祖先的必然结果。由于生

    物在漫长的演化和变异历程中,通常其性状都随之发生了分异。所以

    我们便能理解为什么那些比较古老的类型或每一生物群的早期祖先类

    型,在分类谱系上常或多或少地处于各现生类群之间的位置。总的来

    说,现生类型的组织结构要较古代类型更为高级,因为在生存竞争

    中,新的改良类型征服了较老的、较少改良的类型;同时,前者的器

    官也更为特化以适应不同的功能。这一事实与大量生物由于生活条件

    简单,因而仍保留着简单且改造少的构造相吻合。同样的,某些类型

    在生物演化的各个阶段中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的、退化的生活习性,而

    在体制上发生了退化。最后,同一大陆上的近缘类型,如澳洲的有袋

    类、美洲的贫齿类等诸如此类的例子,为何能长期共存在一起,也就

    可以理解了,因为在同一地区,现存的和绝灭的类型通过世系关系紧

    密地联系在一起。

    谈到地理分布,如果我们承认在漫长的地质历史时期,由于气候

    及地理的变化,以及由于诸多偶然而未知的散布方式,生物曾发生过

    从某一地区向另一地区的大规模迁移;那么根据遗传变异学说,我们

    就能很好地理解有关生物分布上的许多重要事实。为什么生物在整个

    地质地理、时空分布上呈现着明显的平行现象呢,其原因在于生物都

    是以共同的世代谱系相连接,并且其变异的方式也相同。在同一块大

    陆上,在极为不同的条件下,在炎热和寒冷的环境中,在高山和低

    地,在沙漠与沼泽,每一大纲中的大多数生物是有明显联系的。这使

    每一个旅游者都会感到惊奇,但对我们来说,所有这些都是很容易理

    解的,因为它们是同一祖先和早期迁入者的后代。根据前述迁徙理

    论,加之在多数情况下的生物变异,我们借助于冰期事件便可以很容

    易地理解为什么在最遥远的山区,在南北温带中会有少数植物是相同

    的,而其他许多植物也是很相似的;同时也容易理解,为什么虽然有

    整个热带海洋的间隔,南北温带海洋生物中仍有些也极为相似。虽然

    两个地区具有适于同一物种生活的相同的自然条件,但如果两个地区

    长期隔离的话,它们之间的生物存在极大的差异,人们也就不必为怪

    了,因为生物与生物之间的关系是一切关系中最重要的。而且,在这

    两个地区,在不同的阶段内,从其他地区或者这两个地区之间彼此接

    受的迁移来的生物的比例也是不同的。所以,这两个地区中生物变异

    的过程也就必然是不同的。

    根据这种迁徙的观点,以及随之而来的生物变异,我们可以理解

    为什么海岛上仅有极少量的物种栖息着,而其中的许多还是特殊的地

    方性类型。我们清楚地看到为什么那些不能横渡广阔大洋的动物类

    群,如蛙类和陆栖哺乳类,没有在海岛上居住;另一方面,为什么那

    些能够飞越海洋的动物,如蝙蝠中的一些新的特殊类型却在远离任何

    陆地的海岛上被发现。海岛上有特殊类型的蝙蝠存在,但却没有发现

    任何陆生哺乳动物的事实也是特创论根本无法解释的。

    按照遗传变异学说,在任何两个地区若存在着亲缘关系很近的、

    有代表性的物种的话,就暗示着相同的祖先类型曾经居住在这两个地

    区。并且无论在什么地方,若有亲缘关系密切的物种栖息在两个地

    区,我们必然还会在那里发现这两个地区所共有的物种;无论在什么

    地方,若有许多亲缘关系密切的特征性物种出现的话,那么属于同一

    类群的一些可疑类型和变种也同样会在那里出现。各个地区的生物,

    必然与其最邻近的迁徙源区的生物有关,这是一个极为一般性的法

    则。我们可以看到在加拉帕戈斯群岛、胡安· 斐尔南德斯(Juar

    Fernandez)群岛以及其他美洲岛屿上的动植物均与其相邻近的美洲大

    陆的动植物有着惊人的联系。同样的,佛德角群岛及其他非洲岛屿上

    的生物与非洲大陆上的生物间也存在着这种联系。必须承认,靠特创

    论无法对这些事实作出解释。

    我们已经注意到,所有过去的和现在的生物均可以按不同的等级

    归入几个大纲内,并且已绝灭的生物群其等级常介于现生生物群之

    间,这是自然选择及其所引起的绝灭和性状分歧学说可以解释的。根

    据同样的原理,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同一纲中的生物相互之间的亲

    缘关系是如此复杂和曲折,为什么在生物分类上某些特征远较另一些

    特征更为实用;为什么生物的适应特征虽然对于生物本身的生活和生

    存极其重要,但在生物分类学上的价值却极小;与此相反,某些退化

    器官的性状,虽说对生物本身毫无用处,但在分类上却具有重要的价

    值;同时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胚胎的性状在生物分类学上最有价

    值。所有生物的真正亲缘关系,并不在于适应的相似性,而在于遗传

    或世系的共同性。自然分类法是一种谱系的排列,依照各自的等级差

    异,用变种、种、属、科等来表示。我们必须依据最稳定的生物性

    状,而不管其在生活上重要与否,去寻找生物的谱系线。

    人的手,蝙蝠的翅膀,海豚的鳍和马的蹄子都由相同的骨骼结构

    所组成。长颈鹿的脖子和大象的颈都由相同数目的脊椎所组成;以及

    大量诸如此类的事实,都可用生物遗传变异理论来解释。蝙蝠的翅膀

    和腿,螃蟹的颚和脚,以及花的花瓣、雄蕊和雌蕊等虽然其用途各不

    相同,但它们的结构却是相似的。这些器官或身体的某一构造在各个

    纲的早期祖先中原本是相类似的,但随后逐渐发生了变异。根据这一

    观点,上述的种种相似性在很大程度上便可予以解释。根据连续的变

    异并不总在生命的早期阶段进行,而且其遗传作用相应的也不应在生

    命的早期阶段进行,这样我们就可以明白为什么哺乳类、鸟类、爬行

    类和鱼类的胚胎是如此的相似,但其成体间却大为不同。我们也不必

    惊异那些呼吸空气的哺乳类和鸟类在其胚胎阶段具有鳃裂和弧状动脉

    (鱼类都有很发达鳃和鳃裂,它们的作用在于呼吸水中溶解的空

    气)。

    器官不使用,有时加上自然选择作用,往往会使那些由于生活习

    性和生活环境改变而变得无用的器官逐渐萎缩,从而我们也就理解了

    退化器官的意义。但是不使用和自然选择只是在每一个生物达到成熟

    期并在生存斗争必须充分发挥其作用时,才能产生影响;而对幼年期

    的生物器官却影响甚微,因而那个不再使用的器官在其生命的早期不

    会萎缩,也不会发育不全。例如小牛,具有从早期有发达牙齿的祖先

    那里遗传下来的牙齿,然而这些牙齿却从来不能突破上颌的牙龈而长

    出来。对此我们可以理解为成熟的牛由于自然选择作用,其舌和腭或

    唇已变得颇为适合于咀嚼草料,而不再需要牙齿的帮助了;所以在其

    成熟前就因为不使用而萎缩了。而在小牛中,牙齿并未受任何影响。

    根据遗传发生在对应年龄段的原则,它们的牙齿是从远古时期一直遗

    传至今的。根据特创论的观点,每一生物的各个部分都是被上帝特意

    创造出来的,那么那些显然无用的器官,如胚胎期牛的牙齿,许多甲

    虫类位于愈合的翅鞘之下萎缩的翅膀等,将作何解释呢?可以说,自然

    界曾经煞费苦心地利用退化器官、胚胎构造以及同源构造等来泄露其

    变异的过程,但我们实在是太马虎了,未能理解它的真实意图。

    这里我已经将有关事实和论据作了一番综述,因而我坚信,物种

    在悠久的生物演化过程中曾经发生了变化。它主要通过对无数微小连

    续且有益变异的自然选择作用而实现的。并且借助于生物体部分器官

    的使用和废弃这一重要手段,同时还有一种不大重要的手段,即外界

    环境条件对过去或现在的适应性构造的直接影响,以及目前似乎尚不

    明了的自发性变异作用的影响。以前我可能低估了自然选择作用之外

    的也能导致生物构造永久变形的自发变异的频度和价值。对于我的结

    论,目前多有误解,有人说我将物种的演变完全归因于自然选择,对

    此请让我作一项声明。在本书的第一版,以及随后各版中,曾经在最

    显著、最醒目的位置, 即“ 绪论” 的结尾处, 印着如下的一段

    话: “ 我坚信自然选择是物种演变的最主要, 但并非唯一的手

    段。”可是这句话并未引起注意。误解的力量真大,但值得庆幸的是

    科学史上这种力量决不会延续很长。

    很难设想,一种错误的学说会像自然选择学说那样能给上述如此

    多的重大事实以圆满的答案。然而近来有人反对说,这并不是一种可

    靠的辩论方法。但是我要说这是用来判断日常事理的方法,也是最伟

    大的物理学家们时常采用的。光的波动说就是这样得来的,而地球绕

    其中轴旋转的信条至今尚无直接的证据。要说科学目前尚不能对生命

    的本质或生命起源这一高深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释,也算不上是有力

    的反驳。谁能解释地心引力的本质呢?然而现在已经没有谁会去反对人

    们遵循地心引力这一未知因素所得出的结果, 尽管莱布尼兹

    (Leibnitz)曾谴责牛顿,说他将“玄妙的不可思议的东西带入了哲

    学。”

    我找不到很好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本书所提出的观点会震动某些

    人的宗教感情。但如果我们记住,即使像地心引力这样人类最伟大的

    发现,也曾受到莱布尼兹的攻击,以为它“破坏了自然信条,从而也

    就导致了宗教信仰的破灭”。那么就可以看出这种影响是十分短暂

    的,我们也可以满足了。曾有一位著名的作家和神学家写信给我

    说:“他已渐渐觉得,相信上帝创造出了少数几种原始类型,这些类

    型又能自我发展而形成其他必要的类型,与相信上帝需要一种新的创

    造作用去弥补因他的法则作用所引起的空白,二者对于上帝来说是同

    等崇高的。”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直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在世的著名博物

    学家和地质学家都不相信物种的可变性呢?人们绝不能断言生物在自然

    条件下不发生变异;也不可能证明生物在其漫长的演化过程中其变异

    量十分之有限;在变种与种之间并没有也不可能有明确的区分标志。

    我们也不能肯定物种的杂交必然导致不育,而变种的杂交却必然是可

    育的;或者认为不育性是创造的一种特殊标志和禀赋。如果把地球的

    历史看做是十分短暂的,就不可避免地会认为物种是不变的产物;目

    前我们对地质历史的时间已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在毫无证据的情况

    下,我们便不会轻率地推断如果物种已发生变异,则地质记录的完备

    性就一定会提供有关变异的明显证据。

    但是很自然地,人们不愿承认一个物种会产生特征明显的其他不

    同物种,其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在尚未搞清变异所经历的有关步骤前,

    不会贸然承认这种物种巨变的存在。这种情形在地质学中也曾遇到

    过。当莱伊尔最初提出陆地上岩壁的形成和大峡谷的凹下都是由于目

    前仍在作用着的动力所引起时,地质学家也同样觉得难以置信。对于

    100万年这样的时间概念,人们已很难理解其全部含义了,而对于经过

    无数世代所积累起来的微小变异,其全部效果如何,人们则更难理解

    其真谛了。

    虽然我完全相信本书提要中所给出的各项观点的正确性,但是我

    并不想说服那些富有经验的博物学家们。他们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

    了大量的相关事实,却得出了与我完全相反的结论。在“创造计

    划”“设计一致”这样的幌子下,人们很容易掩盖自己的无知,有时

    仅仅是将有关的事实复述一遍,就认为自己已经给出了某种解释,不

    管谁只要过多地强调未能解释的难题,而不对某些事实进行解释,他

    就必然会反对我们这个学说。少数头脑尚未僵化的博物学家们,如果

    他们已经开始怀疑物种不变这个信条的话,本书或许会对他们有所启

    示。我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希望那些年轻的、后起的博物学家们,能

    够公正地从正反两个方面看待这个学说。凡是已经相信物种可变的人

    们,如果能够坦诚地表示他的信念,他就是做了一件好事。因为只有

    如此,才能消除这一问题所遭受的重重偏见。

    几位著名的博物学家最近发表了他们的看法,认为每一属中都有

    许多公认的物种不是真正的种,只有其中一部分才是,即那些分别创

    造出来的种。依我看,这个结论颇为奇怪。他们承认直到最近还被他

    们认为是分别创造出来的物种,并且目前仍被大多数博物学家认为是

    特创的类型,却具有真正物种所应有的那些外部特征,它们是由变异

    所产生的,但是他们不愿将这一观点引申到其他稍微不同的类型中

    去。然而,他们也并未假装能够确定,甚至猜测哪些是被创造出来的

    生物类型,哪些是由第二性法则产生出来的。在有些情况下,他们也

    承认变异是形成物种的真实原因,但在另一种情况下却又断然否认,

    却未指出这两种情况有何区别。总有一天,这将成为说明先入为主盲

    目性的一个奇怪的例子。这些学者认为这种奇迹般的创造作用并不比

    普通的生殖更为惊奇。但是他们是否真正相信,在地球历史上,曾有

    那么多次,一些元素的原子突然被某种神奇的力量所控制而聚集成活

    的组织呢?他们能相信在每次假定的创造活动中,都有一个或多个个体

    产生出来吗?所有这些不可胜数的动植物在被创造出来时究竟是卵子或

    种子,还是完全长成的成体呢?对于哺乳动物,它们在被创造出来时是

    否就带有可以从母体中吸收养料这一虚假的印证呢?显然,对于那些认

    为只有少数生物类型或仅有某种生物是被创造出来的人来说,这类问

    题是无法回答的。几位作者曾指出,承认有一种生物是创造出来的,

    与承认成千上万种生物都是创造出来的,其间并没有什么差异;但

    是,莫帛邱(Maupertuis)之“最少行动”的哲学格言,使人们更愿接

    受最初创造出来的是少数物种。当然我们不应就此相信,每一大纲内

    数不清的生物,在被创造出来时就带有从一个单一祖先遗传下来的、

    某些明显具欺骗性的印记。

    在以上诸段中以及本书的其他章节里,我曾用几句话来陈述某些

    博物学家乐于坚持每一物种都是分别创造出来的观点,而这不过是记

    录了一些既往事实。但正因为这一点,我却受到了莫大责难。其实,

    在本书初版时,公众的认识确实是这样的。我曾与许许多多博物学家

    谈论过进化论的问题,但是却从未得到些许同情的认可。当时他们中

    确有些人已相信了进化论,但是他们要么保持缄默,要么模棱两可,

    含糊其辞,使人不知所云。现在,情形完全改变了。几乎每一个博物

    学家都相信进化论这一伟大理论。然而,现在有的人仍认为物种是以

    一种不可解释的方式,突然大量产生出来的新的类型。但是许多有力

    的证据可以反驳这种巨大突变的观念。从科学的角度讲,为未来进一

    步研究着想,承认新的生物类型是以一种不可解释的方式从旧的、全

    然不同的类型中突然发展起来的,与承认旧的信条,即认为物种是由

    地球上的尘土中创造出来的观点,其实并没有什么实质性进步。

    有人或许会问,我究竟想把物种变异的学说推广到多远。这个问

    题确实很难回答。因为我们所讨论的生物类型差异越大,支持它们来

    源于共同祖先的论据就越少,也更缺乏说服力。但是某些颇具说服力

    的证据却可以使这一学说推广得很远,如所有各纲内的生物都以亲缘

    为纽带联系在一起,都可以用相同的原则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化石有

    时可以弥补现存各目之间存在的巨大空白等等。

    退化状态下的器官清楚地显示,在其早期祖先中该器官是高度发

    达的。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暗示着它们的后代存在着巨大变异。在所

    有各纲内,各种生物构造都是由同一构架所形成的,因其胚胎的最早

    期阶段都是十分相似的。因而我并不怀疑生物的遗传变异理论可以包

    括同一大纲或同一界内的所有成员。我认为动物至多是由四或五个原

    始祖先繁衍而来的,而植物也是从差不多同样数量或更少数量的祖先

    繁衍而来的。

    据此类推,我们可以进一步推想,所有的动植物都是从某一个原

    始类型繁衍下来的。但是类比有可能将我们导入迷途。虽然如此,所

    有生物在其化学成分、细胞结构、生长规律以及它们对有害影响的敏

    感性上都有许多共同点。我们甚至在一些细小的事实面前也能看到这

    一点。例如同一毒素常常对各种动植物能产生相似的影响;瘿蜂所分

    泌的毒汁可以引起野蔷薇或橡树产生畸形的瘤;所有的生物,除某些

    最低等的外,其有性生殖方式在本质上说是基本相似的;所有生物,

    就目前所知,其胚珠是相同的,因为所有的生物都是同源的。如果我

    们仅对生物中两个主要的界,即动物界和植物界加以观察,其中就有

    一些低等生物的特性介于二者之间,使得博物学家们对其归属常常争

    论不休。正如阿沙·格雷教授(Asa Gray)所指出的:“许多低等藻类

    的孢子和其他生殖体起初可以说是动物性的,其后却又成为了真正的

    植物。”因而根据遗传变异的理论,动物和植物均是从这些低等的中

    间类型中发展起来的。这种观点并不是不可信的,而且如果我们承认

    这一点,我们也就必须承认地球上所有的生物都是从某一个原始类型

    繁衍下来的。但是,这一推断主要是基于类比而得来的,它是否被接

    受无关紧要。然而,正如刘易斯(G. H. Lewes)所主张的,在地球上生

    命开始之初,就有许多不同的生物类型演化出来。无疑,这也是可能

    的。但若果真是如此,我们就可断定仅有极少数类型留下了变异的后

    代。因为如我最近所指出的,每一大界的成员们,如脊椎动物,有关

    节类或节肢类等,在胚胎同源性上及退化器官的构造上都有明显的证

    据,可以证明同一界中所有成员都来源于某个单一祖先。

    我在本书中所提出的这些观点,以及华莱士先生的那些观点,或

    者有关物种起源的类似观点,一旦得到普遍接受,我们可以隐约预见

    到博物学中一场大的变革即将来临。分类学家们仍将一如既往地从事

    他们的工作,但他们再不会时常被某个生物是否为真正的物种这些捉

    摸不定的问题所困扰。我想,仅此一点,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莫大的

    解脱了。对英国大约50种左右的黑草莓是否是真实物种这样一些无休

    止的争论也就可以告一段落了。分类学家们所要做的只是确定某一类

    型是否足够稳定(这也并非易事),是否与其他类型有所区别,可否予

    以定义。假如可以确定,就要再看一下这些区别是否重要到足以定一

    个种名。这后一项考虑将比现在所认识的更为重要。因为两个生物类

    型的差别不管有多小,只要其间没有级进的性状将其混淆,大多数博

    物学家就会认为足可以将二者都提升为种。

    从此以后,我们将不得不承认物种与特征显著的变种之间的区别

    仅在于: 人们普遍承认各变种间目前仍存在许多中间级进性状将其联

    系在一起,而物种则只在先前曾有过这样一种联系。所以,我们在坚

    持考察某两个类型之间目前是否存在中间级进性状时,便会仔细权

    衡、认真评价这两个类型之间的实际差异量。很有可能,目前普遍认

    为是变种的类型,将来会被认为值得给一个种名。这样一来,学名和

    俗名就变得一致了。总之,对于物种,我们必须同博物学家对于属的

    态度一样,而属被他们看做仅是为了方便而人为组合在一起的。尽管

    这一前景似乎不容乐观,但是至少我们不会再枉费心机地去寻找物种

    这一术语所隐含的那些尚未发现和不可能发现的要义了。

    博物学中其他更为普通的学科将会引起人们更大的兴趣。博物学

    家们所使用的术语,如亲缘关系、构架的同一性、父系、形态学、适

    应性状及退化器官等,将不再是一些隐喻词,而应该赋有明确的含

    义。当人们看待生物时,不会再像未开化的人们看待船只那样,以为

    是什么无法理解的东西;当我们将自然界的某一件东西都看做具有一

    段悠久历史的时候,当我们把某一种复杂的生物构造和生物本能都看

    做是有利于生物体本身的许多精巧设计的综合积累,并且类似于某一

    种伟大的机械发明是由无数工人的劳动、经验、智慧,甚至于失误的

    综合积累时,当我们用这种方式来观察每一个生物体时,就我以往的

    经验,恐怕再没有什么比博物学研究更为有趣的了。

    在变异的起因和规律、相关性、某些器官使用或废弃所导致的结

    果以及外界条件的直接作用等方面,一片广阔而尚未有人涉足的研究

    领域即将为人们所开辟。人工驯养生物的研究价值将大大提高,人类

    培育出来的一个变种的学术价值远远大于在成千上万个已知物种中增

    加上一个新种。我们将尽可能按照谱系关系来对生物进行分类,那时

    它们将能真正体现出所谓创造性计划了。当我们有了确定目标的时

    候,分类的原则将变得十分简单。我们并没有现成的族谱或族徽,我

    们必须根据长久遗传下来的任何一种性状去发现和追寻自然谱系中许

    多分支的演化关系。退化器官可以准确无误地揭示早已失去的构造特

    征。那些畸变的种或类群,或被称作活化石的类型,将有助于我们重

    绘一张古代生物类型的图卷。胚胎学常能揭示各大纲内原始祖先的构

    造,不过多少有点模糊而已。

    当我们能够确定出同种内所有个体以及大多数属内亲缘关系密切

    的所有物种,在距今并不遥远的过去是从一个共同的祖先传下来的并

    且是从同一发源地迁徙而来时;当我们能够更清楚地了解生物迁徙的

    各种不同途径,并且依赖于地质学目前业已揭示、并将继续揭示的有

    关地质时期气候变化及地平面变化的资料时,我们就可以用一种令人

    惊叹的方式追寻出地球上地史时期生物迁徙的情形。即使现在,我们

    通过对比某一大陆相对于两侧海生生物的差异,以及那块大陆上各种

    生物的特征,同时结合其主要的迁移方式,我们就能对古代的地理状

    况有个大概的了解。

    地质学这门高尚的学科,却由于地质记录的极端不完备而损失了光辉。埋藏着生物遗骸的地壳并不像一个内容充实的博物馆,倒更像

    人们在零碎的时空里偶尔捡拾了 一些收藏品。每一个较厚的化石层沉

    积,都需要一个十分有利的环境条件,而其上下不含化石的层段一定

    代表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间隔。但是,通过对前后生物类型的比较,我

    们多少可以估算出这些间隔的时间量。如果两段地层中所产的化石在

    属种上很不相同,则根据生物类型的一般演替规律,在断定它们是否

    严格的同时,我们必须十分谨慎。由于物种的产生与绝灭是由缓慢进

    行的、现今仍在起作用的因素所造成的,而不是由于什么神奇的创造

    作用的结果,更因为引起生物改变的最重要的因素是生物与生物之间

    的相互关系,即一种生物的改进会导致其他生物的改进或绝灭,但却

    几乎与变化了的或突然变化的自然条件没有多大关系,所以连续沉积

    层内古生物的变化量虽不能用来测定实际经过的时间,但却可以估算

    相对的时间变化量。许多生物集中成一个团体时可以长期保持不变。

    同时,其中的一些物种却迁徙到了新的地区,同那里共生的生物展开

    竞争,导致变异的发生。所以用生物变化量来作为衡量时间的尺度,

    其作用不容过高估计。

    展望未来,我发现了一个更重要也更为广阔的研究领域。心理学将在赫尔伯特·斯宾塞先生所奠定的基础,即每一智力和智能都是通过级进方式而获得的这一理论上稳固地建立起来的。人类的起源和历史也因此将得到莫大的启示。

    最卓越的作者们似乎十分满足于物种特创说。依我看,地球上过去的和现生的生物之产生与绝灭,与决定个体出生与死亡的原因一样,是由第二性法则所决定的,这恰恰符合了我们所知的“造物主”给物质以印证的法则。当我们视所有的生物并不是特创的,而是寒武纪最老地层沉积之前就已存在的某些极少数生物的直系后代时,

    它们便显得尊贵了。根据过去的事实判断,我们可以明确地说,没有

    哪个现生物种可以维持其原有特征而传至遥远的未来,而且只有极少

    数现生的物种可能在遥远的未来留下它们的后代。其原因在于依据生

    物的分类方式看,每一属中的大多数物种或众多属中的全部物种都没

    有留下任何后代便完全绝灭了。放眼未来,我们可以预见,能产生新

    的优势物种的那些最终的胜利者应该属于各个纲中较大优势群内那些

    最为常见的,广泛分布的物种。既然所有现生生物都是那些远在寒武

    纪以前就已生存过的生物的直系后代,我们可以断定,通常情况下的

    世代演替从来都没有中断过,而且也没有使全球生物绝灭的灾变发

    生。因此,我们会有一个安全、久远的未来。由于自然选择只对各个

    生物发生作用,并且是为了每一个生物的利益而工作,所以一切肉体

    上的,以及心智上的禀赋必将更加趋于完美。

    看一眼缤纷的河岸吧!那里草木丛生,鸟儿鸣于丛林,昆虫飞舞其间,蠕虫在湿木中穿行,这些生物的设计是多么的精巧啊。彼此虽然如此不同,但却用同样复杂的方式互相依存;而它们又都是由发生在我们周围的那些法则产生出来的,这岂不妙哉妙哉!这些法则,广义上讲就是伴随着“生殖”的“生长”;隐含在生殖之中的“遗传”;由于生活条件的直接或间接作用,以及器官的使用与废弃而导致的变异;由过度繁殖引起生存斗争,从而导致自然选择、性状分化及较少改良类型的绝灭。这样,从自然界的战争中,从饥饿和死亡里,产生了自然界最可赞美的东西——高等动物。认为生命及其种种力量是由“造物主”(这里指“大自然”,而非宗教上的造物主——译者注)注入到少数几个或仅仅一个类型中去的,而且认为地球这个行星按照地球的引力法则,旋转不息,并从最简单的无形物体演化出如此美丽和令人惊叹的生命体,而且这一演化过程仍在继续,这才是一种真正伟大的思想理念!

  • 西美尔《货币哲学》4-6

    第四章 个体自由

    第一节

    自由与义务并存

    人们可以从这样的角度来表现任何人类命运的进程,即它经历的是一个奴役与解放、义务[1] 与自由之间不间断的交替轮转。这一初步评判意见描述的是两方面的差别,而更细致的研究则缓和了这种截然的对立。因为我们以为的自由事实上屡屡只是义务的改头换脸罢了;当一种新的义务取代了我们长期承受的旧责任时,人们首先感觉到的就是卸下了旧的负担。并且,没了旧担子,乍一看上去我们是彻底自由了,直至新的义务——对于新的义务起初我们并没有感觉它放在肩上的重量,我们身上的肌肉群还没有长期负重因此特别强健有力——给我们的肌肉压上了重量,逐渐使它们疲惫不堪。解放自我的过程现在从这个新的义务开始再度起航,正如该过程本来曾在这里告终一样。这样一种模式并非以数量的一致性在各种各样的奴役束缚形式中重复上演:存在着一些特定的束缚形式,在其中自由的音符比在其他束缚形式中发出了更悠长、更响亮、更清晰可辨的声音;有一些应尽的役务(Leistung)——它们被要求履行的严格程度并不比其他役务更少,它们需要整体上的个人能力也不比其他役务更少——仍然给个人提供了特别大的自由度。义务的这种差别(此差别造成与此义务谐调共存的自由之迥异)属于下一种类型。凡是不是纯粹观念性的义务都对应着他人所声称的权利:缘于此,道德哲学从来都把合乎伦理的自由和一种理念的或社会的律令或自我强加给我们的那些义务视为同一。他人权利诉求的内容可以由承担义务者的个人活动和行为构成;或者,这种权利诉求起码可以用个人劳动的直接成果予以实现;或者,最后,此权利诉求只需针对一个确定的对象,某人可以声称有正当的权利使用该对象,但是他对完成役务的人以什么样的方式为他获得这一对象没有什么影响力。上述这个尺度衡量的是不同自由的程度,自由的程度与义务并存。

    因义务而来的自由取决于义务是个人役务还是劳动产品而分级

    诚然,所有义务一般都是藉由主体的个人行为完成解决。然而,有资格享受役务的人是把他的权利直接扩展到承担劳役的个人身上,还是只落实到这个人的劳动产品中,最后或许是主张对产品自身(Produkt an und für sich)的权利——无论尽义务的人是否通过自身的劳作获得产品与否——其间的区别很大。这三种情形中,即便有权享受役务的人得到的好处一样大,提供的自由程度则相当不同:第一种义务形式彻底地束缚了负担义务者的自由,第二种义务则稍微给他多一点自由,第三种情形下自由的活动空间就相当可观了。第一种类型最极端的例子当属奴隶制,奴隶制的义务并不是指什么客观上确定的役务,而是指向完成役务的人自身,它包括对主体所具备的一切可能的能力的奴役利用。如果说时至现代,像这样要使用人的全部生产能力来工作却又不在客观上限定生产能力——比如某些特定的工作范围,公务员和家庭佣人——的义务并未很粗暴地侵犯人的自由,那么这是因为对服务期有时间限制,或者是因为可以选择自己愿意效劳的服务对象,或者是因为反过来给工作提供的大量权利,使承担义务者同时也觉得他也是一名有资格享受权利的人。但凡依附农及其全部的劳动能力完全归属于领主,或确切地说,但凡其劳动是“无法度量的”,依附农就处于第一种义务的发展阶段。当这种役务在时间上有所限制时,就发生了向第二种义务形式的转化(但这并不意味着第二阶段的义务比第一种义务形式在历史上出现得晚;反之,农民自由的退化经常促使第二种义务反转为第一种)。当需要根据确定的劳动产品而非确定的劳动时间和劳动力以衡量役务时,就彻底到达了第二阶段的义务形式。在此阶段内可以观察到役务的等级划分:庄园主的佃农要么得按比例上缴土地收益的一部分,比方谷束的十分之一,要么一直上缴数量固定的谷物、牲畜、蜜糖等。尽管后一种方式对佃农来说可能更严格、更困难,但另一方面它却赋予了承担义务者越来越大的个体自由,原因是庄园主对佃农的务农形式更不在意了:只要佃农生产的农产品(从中抽取已确定的数量作地租)足够多,庄园主对总收成是多是少就了无兴趣;但按比例上缴地租的情形下总收成对庄园主至关紧要,必然会产生监工、强制措施、强迫劳动的后果。按照一个绝对量而非相对量把地租固定下来本身就是即将被货币地租取代的过渡现象。原则上而言,整个第二阶段的义务当然可以从该义务关系中给予诸如此类的个人以彻底的自由和解放,盖因有资格享有役务的人关心的仅仅是得到客观上确定的地租,他不管承担义务者会在什么地方谋求到它。但从经济组织的视角观之,事实上佃农只能靠自己的劳动获得产品,也正是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双方的义务关系。一个人的义务一清二楚地确定了这个人具体从事的役务。只要是在实物交换经济中,普遍的情形就是役务约束承担役务的人对对方的役务负有责任:然而役务和个人之间不久就产生了巨大的裂痕,以至于在原则上履行义务的人可以有权利把他个人从役务中撤回来,以纯客观的方式实现其劳役,譬如说借用另一个人的劳动。不过在现实中,经济体制差不多把这种可能排除掉了,并且还有必须交付劳动产品的方式,在劳动产品中主体自身仍然是背负义务的,其个体力量仍旧被限定在一个特定方向上。与个人原则相比客观性(Sachlichkeit)原则毕竟意味着自由的趋势,例如说,13世纪持有采邑的庄园管事们的地位的极大提高就表现了这一点。因为,其结果是他们以前的人身依附关系转变为一种纯粹客观化的(dingliche)关系,也即是说,除了与采邑役务有关的事务(这归全国通用的法律调整)之外,他们在其他所有方面都获得了自由。如今也有类似的现象,那些为了赚钱必须工作的才华横溢者更加青睐的是有严谨客观的管理体制的公司,而不愿效力于单个雇佣者;又或,家务劳工的短缺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从事该行业的女性们更喜欢工厂工作,不愿意给东家干家务活,家务工作的物质条件肯定要好些,但是服从于主观的个人权威之下她们自己感到少了些自由。

    货币义务是与最大程度的自由协调一致的形式

    第三个阶段的义务形式——其中承担义务的人实实在在地从生产产品中摆脱出来,主人的权利要求不再延伸到这个人身上——只有当货币租税[2] 取代了实物租税(Naturalabgabe)之际才会形成。据此,人们在某种程度上把缴纳货币租税视为私法范畴里人身自由[3] 的一项基本宪法。古典罗马法声称,实物租税被拒收时对租税的所有请求以货币形式解决;这也是通过金钱从人身束缚关系中购买自由的权利。当庄园主向佃农索要一定量的啤酒、家禽、蜂蜜时,就注定了后者的农事活动在某一特定方向上展开;但一旦庄园主只向佃农征收货币地租,佃农就可以完全放开手脚,决定养蜜蜂、牲畜或其他东西。在个人劳役范围里,在形式上也产生了与上述做法类似的一个过程,即服役一方有权利任命另外一个人代为劳作,另一方必须接受这个替代者,除非怀疑替代者不能胜任该项劳役。这一权利——它使义务关系的意义设立在一个全新基础之上——如同交纳货币租税权一样,人们常常必须为了捍卫它而战,其原因乃是,人们感觉到任命代劳者权和交纳货币租税权一样是彻底瓦解义务关系的一着棋。《末日审判书》[4] 的撰写者们特地选择了一些专门术语来指称定期缴纳租金代替其农役土地保有方式的农民,他们无非试图说明,这些农民既不是彻底自由的,也非完全处于从属地位。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五花八门的货币租税名仍旧暴露了其实物租税的出身:如厨税、桶税、寄宿金(而不是给庄园主和管事们巡回时提供住宿的役务)、蜂蜜税等等仍然在征收。过渡时期的惯常做法是将原先需要缴纳的实物租折算成钱,且这笔款项被要求作为实物租的替代品。这种过渡现象也发生在与现在所讨论的例子相距甚远的情况下:1877年日本所有的纳贡和赋税或以稻谷交付,或用稻谷为标准计算但以钱支付。伊丽莎白女王时期各间大学的地产税同样是依据谷物来确定,尽管支付时显然用的是银币。这种支付方式起码还是强调了义务的价值量的同一性,不过通过义务内容的确定性产生的人身束缚关系已然被弃之不用了。如果初夜权曾在什么地方实际存在过的话,那么它的发展将遵循类似的步骤:第一步,封建领主的任何一种权力均可以扩展到承担役务的个人的全部生活中,这个人被迫丧失其最主要的财产(Haben),甚至交出其存在(Sein):这是领主允许其领地上的女人有权结婚时她可能要付出的代价。在第二个发展阶段,领主给予领臣结婚权——他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否决其权利——条件是用一笔钱来交换;第三个阶段否决权本身被废弃了,只要领臣付给领主一笔固定的款项就可自由结婚:如新娘妆奁、结婚税、嫁女税等等。在第二阶段中个人的解放确实已经和金钱密不可分,虽然还不是单单只跟金钱相关,因为领臣结婚依然要获得领主恩准,不能以武力相要挟。只有当其他因素都不起作用,唯有货币租税产生决定性影响时,义务的关系才彻底去个人化(entpersonalisiert)。在领主的任何这类权力被废除之前,领臣最大的人身自由莫过于将义务转变成了领主必须接受的一笔货币地租。故而,在农民的役务和赋税被转变成货币纳税的过程中常有的情形是,减少其役务以及最终以钱款彻底取而代之。享受服役者认为货币租税和人身解放之间的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他自己不得不压制对现金缴租最强烈的兴趣。日耳曼农民的农役租佃和实物租税向货币缴租转化的过程自12世纪以降就开始了;这一过程后被打断了,因为十四、十五世纪的资本主义也传染了封建主。他们认识到实物地租比货币地租有弹性得多且可以随意增加,而货币地租的数量一旦被固定为确切的数字就不好改动了。实物地租的这一好处在他们眼中足以促使他们维持它以满足其贪婪之心,但在其他方面他们对金钱的兴趣则占主导地位。恰恰是出于这个原因人们根本不愿意让农民有钱致富。英国的佃农没有领主的特别许可一般都不允许出售任何家畜。因为佃农出售家畜能够赚到钱,然后在别的地方买地,这样就会使其摆脱与先前领主的义务关系。人身解放过程向前迈进的最重大的一步是通过货币地租自身内部的进步达成的:即一笔单独的资金缴租(Kapitalzahlung)取代了阶段性的地租。即便两种地租形式支付的实际价值相等,之于主体的效果却判然有别。如我们已指出的,只要承担义务的人搞得到需要交纳的钱,就他自己的行动而言一笔单独的地租确实使他获得了完全的自由;但是定期缴租迫使承担义务者的行为变成由一种外力强迫的、固定的模式,所以只有地租资金化以后,同最大限度的人身自由相对应的各种义务形式才能形成。

    故此,只有资金租税形式的义务才彻底转变成了货币租税,而定期不断缴纳的地租仍保留了一种起码是形式上的、超过了地租本身的价值量的束缚因素。这二者间的区别由下述方式表现出来:13世纪及稍后时期,英国议会经常决定,诸郡必须为国王提供一定数量的士兵或劳工服役;而各郡的议会代表们通常以货币纳税取代了这种人役供给。无论这使人们获得了多少人身自由,但把这种情况和英国人通过专门为纳税投票表决从而从其君王那里买到的权利和自由相比,二者之间简直有天壤之别。如果说任何收取单独的一笔资金税款的人此后就从不确定感——他在收取若干笔纳税时所遭受的——中得到了解脱的话,那么与之对应的类似情形也发生在承担纳税的人这一边,即他所拥有的自由从不稳定的形式——他必须周期性地缴税时必然遭遇的——转变成了稳固的形式。因为英国人面对其君主的自由局部地取决于这一事实,他们以资金纳税的方式一劳永逸地解决了与君王之间有关特定权利的事务:例如,亨利三世的一份文件写道:“pro hac concessione dederunt nobis quintam decimam partem omnium movilium suorum.[他们将其所有动产的十五分之一交给我们,以为特许。]”这并非不顾、而恰恰是因为这样一份有关人民自由的协定暴露出些许残忍的、表面的、机械的特征,意味着国王清楚地勉强接受与他的感情截然对立的敌意,本来“国王和他的臣民之间不应有任何一纸文件。”但也正因为如此,这一协定也彻底清除了更加情绪化的关系中一切难以估量的东西,当获取自由的方式与货币经济较少维系在一起时,这些难以估量的东西常常提供了取消自由或使自由不牢靠的可乘之机。货币租税取代实物租税以保障个体的自由这一渐进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绝佳例子就是领臣、公民、佃农为他们的君主,比如官吏、保护人、领主在旅行时提供食宿的义务。这种负担起源于古代对君主的役务,至中世纪获得了重大意义。该项役务的内容被严格确定之际,就迈出了向客观性和不受个人影响发展的第一步。因此甚至在早期我们就可以发现这项役务的精确的详细清单,如必须给多少位骑士和仆人提供住宿,他们可以带多少匹马、多少条狗,要负责供应多少面包、葡萄酒、鱼类、盘碟、桌布等等。不过当真的要求食宿服务时,一方面役务的范围肯定很容易变得模棱两可,另一方面这样的役务显然也反映出个人关系的特征。反之,当我们听说只需要运送实物而不负责食宿时,我们面对的就是一个更为发达的阶段。此时只估算物品的数量当然要比负责这些人的住宿、满足其食欲精确得多。所以据说,格拉夫·冯·里泽克(Graf von Rieseck)收取一定数量的谷子当地租:“当他住在克罗岑堡村的时候用这些谷子可以烤面包给他的扈从食用,这样他就不会再去骚扰或抢掠村里的穷人了。”这一阶段进一步向前发展的结果就是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交纳固定的货币租税,例如当高级官员巡回或出席法庭开庭的时候。最后甚至在上一种情形里还残留的不定的、个人的因素也被剔除掉了,这些役务改为永久性纳税(ständige Abgaben),以工作津贴、主人的日常津贴、雇佣金的形式来征收,甚至法官等人的正式巡回也被完全不同的各种组织取而代之了。这样一来,供应食宿的各种役务被彻底废弃,纳入对领臣阶层的一般捐税中。这一发展好像不具备任何确定的形式,因而它是与现代的个人自由相关联的东西。

    这样以货币租税取代实物义务的做法通常对义务的双方都有利。这是一个最显著的事实,需要放入更宽泛的语境加以分析。倘若人们从这样的假设出发:可被消费的物品数量有限,无法满足既定的各种需求,最终“这个世界被瓜分殆尽”(weggegeben),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每件东西均有物主,那么得出的结论就是分给一个人的任何东西都必须是从另一个人那里夺走的。即便人们把所有明显不是这样的情况忽略不计,仍旧有无数其他的情形是满足一人所需以牺牲他人为代价。假如人们把这一点视为我们经济生活的特征或基础,或是一个特征或基础,则它与所有这样的世界观是吻合的,即人类被赋予其本性的价值总量——例如伦理、幸福、知识——是恒定不变的,所以只有价值的形式和载体在变。叔本华倾向于认为,每个人体验到的悲喜苦乐的数量从一开始就由其本性决定了;人既无法增加这个量,亦不能使其空白为零;一切外在环境——我们惯于把自身的处境全盘归咎于它——仅仅有形式上的差异,在其中体验到的幸与不幸的量不会改变。若把这种个人主义的观念扩展到整个人类,似乎我们的一切追求幸福的努力,对一切状态的发展改善,一切为了财物和生存(Haben und Sein)的斗争都会显得只不过是把种种价值搬来移去,价值的总量绝不可能有丝毫改变。因此分配的万千变化不过是意味着这样的基本现象:一个人现在拥有的财产就是别人(自愿或不自愿地)被瓜分掉的东西。这种价值守恒观显然与悲观-寂静主义世界观不谋而合;因为,我们越是不认为自己能创造什么真正的新价值,什么也没失去就显得越发重要。印度流布甚广的一个观念以悖论式的守恒阐明了同样的道理:假若有人诱惑一个圣洁的修行者屈服,他修得的道行就传递给了引诱者。

    不过也要考虑恰好相反的情形。在所有情感关系中,幸福与其说是取决于一个人的所得,莫过于说在于其付出,每个人与他人相互地、同等地丰富了情感。由此发展出了一种令人愉快的价值,一种不必靠剥夺对方而享有的价值。同理,交流思想智力并不意味着必须从某个人那儿挖走什么才能使另一个人拥有它。起码只有一种在病理学上呆板的认识过敏者才会觉得,当任何一个客观存在的思想内容不再单单是主体的财产而其他人也可分享时,他有实实在在被剥夺的感觉。一般而言,人们说思想财富(geistig Besitz)——至少在它还没有成为经济财富时——不是以牺牲他人为代价而获得的,因为它并非来自一种储存,而是——即便思想的内容是给定的——最终必须经由取得这一思想的人的意识活动产生出来。这种利益的调和(在此处它发源于对象的本质)显然也应该适用于经济领域,在经济领域中为了满足个人需要而产生的竞争仅仅是以牺牲他人为代价而达成的。有两类手段可以使这一状态得以改善:最便捷的一种就是把针对人的竞争转换成针对自然的竞争。人类从自然的可利用资源中挪为己用的物质和能量越多,他们为已经到手的资源而竞争的机会就会降低。幸而保护物质和能源的定理只适用于绝对的自然整体,不适用于其中人类有目的的活动涉及的那个部分;但这个相对整体事实上可以被无限扩大,因为我们可以把越来越多的物质和能源塑造成吻合我们的目的的形式,也就是可以吞并它们。科技的进步教会我们开发事物越来越多的用途,甚至是对那些已被完全占有的东西也要物尽其用:从粗放型经济向密集型经济的转化不仅应用在耕种土地上,也应用于为了越来越明确的用途而被分割成越来越细小部分的任何物品,或者是应用在潜能被越来越多地释放出来的东西上。人类的势力范围蔓延到各不相同的层面——这证明下面两种说法是不真实的,第一,这个世界被瓜分掉了;第二,满足需求首先不是和任何一种偷窃行为紧密相连——可以被称作是文化的实质性进步。与文化的实质性进步相伴随的,或许可称作功能上的进步。功能的进步所关注的就是找到特定对象的产权变更(Besitzwechsel)时交换双方彼此都受益的形式:起初这样一种形式只能以下述的方式形成,即某物的第一位拥有者体魄健壮,有能力保住这件别人也想要的东西,直到别人愿意拿出相应的对价交换他才出让;否则的话这件东西就会被别人径直抢走。抢劫,也许还有赠予,似乎是最原始的阶段的产权变更方式,好处完全落在其中一方,而负担则彻底归另一方。当交换的阶段发展到产权变更的形式(如上文所述)似乎单单只是交换双方势均力敌而出现的结果时,这就是人类可能取得的最大进步的证明了。鉴于人与低等动物之间在诸多方面存在着赤裸裸的等级差异,众所周知人们经常试图确立人与其他动物明明白白、毫不含糊的明确分野:人们曾经把人定义为政治动物,创造工具的动物,有确定目的的动物,划分等级的动物——是的,在一个严肃的哲学家看来人还是狂妄自大的动物。也许人们还可以在这一系列定义之外加上,人是进行交换的动物;这实际上只是人的整个一般特征的一个侧面或形式,一般特征反映出了人的特殊性质:人是客观的动物。在动物世界里的任何地方我们都找不到人们称之为客观性的征兆,以及超出主观的情感和意志之外来看待和处置事物的征兆。

    我已经指出过,客观性如何减少了竞争的人类悲剧。文化过程真正的教化(Versittlichung)就是越来越多的生活内容以超个体的形式被客观化:书籍、艺术、诸如祖国这样构造的观念、一般文化、生活在概念的和审美的形象中的形式、成千上万种有趣且意义重大的事物的知识——所有这一切都可以被人们享用,任何人也剥夺不了任何他人。被嵌入这样客观的形式的价值越多,为每个灵魂提供的空间就越大,像在教堂里一样。现代竞争若不是伴随着各种生存内容——它们不受彻底的ôte-toi que je m’y mette[让开,我要占这个地盘]的态度的影响——被日益客观化的话,或许竞争之野蛮痛苦完全不堪忍受。具有更深刻意义的因而是人与低等动物在纯粹的事实-心理上的区分:即客观地思考的能力,排除自我及其冲动和状态而力求纯粹的客观性——这有助于历史进程产生也许是最高尚、最值得尊敬的结果,即建立一个没有冲突、没有相互压迫的世界,不仅不必排挤他人就可以拥有并享受到价值,而且有成千上万次获得诸如此类的价值的机会。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它在客观性世界里以实实在在的方式被成功解决——接近了功能意义上的交换。

    在简单的抢夺财物和赠予中享受到的是纯粹的主观冲动,与之相反,交换行为(一如我们在前面看到的)预先假设了一种客观的评估、斟酌、相互的承认,一种对直接的主观欲望的限制。起初这种交换可能并非出自自愿,而是通过势均力敌的另外一方强迫进行的,但这并不打紧;起决定作用的、特别人性的因素在于,这种势均力敌并没有导致相互盗窃和厮杀,而是走向了公平交换,在交换中单方面的、个人的占有行为或者占有欲被纳入了一个客观的、既源出于又超越了主体的互相作用的整体行动中。交换——对我们来说似乎是某种完全自明的东西——是把公正与产权变更结合在一起的第一种手段,其简单易行真是妙不可言。在接受者同时也是给出者时,交换利益纯粹一边倒的情况——这是纯粹冲动型的利己主义或利他主义所支配的产权变更的特征——就消失了,尽管后者并非总是出现在交换发展的第一阶段。

    产权变更引入了价值最大化的问题

    但交换所意味的单纯的公正的确只是某种形式的、相对的东西:任何一个人拥有的不应该比其他人更多或更少。远超于此,交换产生了被经验到的价值之绝对数量的提高。其原因是交换时每个人拿出来的是对他相对无用处的东西,得到的却是相对需求的东西,故而通过交换人们可以在任何特定的时候把从自然攫取到的价值越来越高地增殖。假如说世界实际上“被瓜分掉了”,一切活动实际上无非是把一个客观上不变的价值量简单地来回移动,那么,交换的形式似乎仍旧会产生一星半点的(interzellulares)价值增值。客观上固定的价值总量通过一个由交换影响形成的、更加合目的的分配过程逐渐变成一种主观上更大的、在更高程度上被体验到的效用。这是权利和义务每一次新的分配所肩负的重大文化任务,这样的分配一向包含着交换;对明显的利益一边倒的情形,一种真正社会性的处理方法不会对之坐视不理。正因如此,譬如在18、19世纪的农民解放运动中,领主的当之急不仅要把农民本应该获得的东西归还给农民,而且要寻找一种扩大财产效用总量的、财产与权利的分配模式。

    在这里,唯有货币的两种属性可以按照货物或役务交换的方向最完美地履行交换:此即货币的可分性和无限的可利用性。前一属性保证了役务和相反役务之间可能存在一种客观上的等价。自然实物的价值很少被这样地确定下来、估算出来,以至交换东西的双方能认为这是一桩完全公平的交易。唯有货币——因为货币自身不是别的、就是其他物品价值的体现,因为把货币进行分割和累加几乎没什么限制——为种种交换价值分毫不差的相等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性。然而,这代表的(如我在前文所强调的)不过是摆脱产权变更中一边倒的情形之后向前发展的第一阶段而已。货币的第二属性是由于实物交换(Naturaltausch)很少能同等程度地提供双方彼此想要的东西,并且也不能把双方过剩的物品同等程度地再投放出来。作为一条规律,交换中的一方欲望比较强烈,另一方或者不太情愿,或者在交换时获得一种相当高的补偿。但在用金钱交换役务时,一方获得的完全是特殊需求的东

    西,另一方换得的是一般人人都需要的金钱。由于货币的无限可

    利用性,因而也由于其恒久的需求性,它可能(起码在原则上)

    使每一桩交换成为这样一种对双方都同样有利的事情。换取到自

    然实物的一方当然只有在他此时此刻恰好需要这件东西的时候才

    会这么做,而换得钱的另一方在此时此刻也恰好需要这样的交

    换,因为他随时需要用钱。以货币进行交换提高了双方的满意程

    度,而实物交换中司空见惯的是只有一方有明确的兴趣获取或抛

    售物品。所以,这种交换当然是迄今为止解决那个重大的文化问

    题——它从产权变更的利益一边倒中衍生而来——的最佳形式:

    即,客观上给定的价值量单单借助于更换其载体就提高为主观上

    体验到的更大价值量。这(伴随着价值在最初的创制)显然绝对

    是为了合乎社会目的(soziale Zweckmäβigkeit/social

    expediency)的那种任务,它是一般的人类任务要解决的组成部

    分:即凭借我们赋予生活内容的形式,释放出在形式中潜藏的价

    值的最大值。我们观察到货币效力于这一任务的情况也说明了,

    货币的技术作用揭示出交换是解决这一任务的本质的社会方式, 以及交换本身可以化身为货币体现。

    商品-货币的交换——不管是否由于其他后果使幸福的意义贬

    值——原则上却总是使满意量增加,这并不单单取决于涉足交换

    中的一方或其他方的主观状态。显而易见,未来的客观-经济繁

    荣,以及货物量集中且广泛的增长依赖于目前任何既定数量的货

    物被分配的方式。不同的人支配这些不同的货物数量将产生全然

    迥异的经济后果。只消单单把货物从这个人转手到那个人,随之

    而来的结果可能是货物的数量相当可观地向上增加或向下减少。

    人们甚或可以说,同样数量的货品在不同人手中意味着不同的

    量,好比一样的种子在不同的土壤里结出不一样的果实。分配差

    异导致的结果在货币身上表现得最显著不过了。不论一片地产或

    一座工厂对不同的主人可能意味着多么不一样的经济意义,其收

    益的变化——超出完全无关宏旨的程度之上的变化——都打着偶

    然性和反常性特征的印记。但是同样数量的货币在证券交易投机

    者或靠股息生活者、国有或大型工业企业主手中意味着格外不同

    的利润,却是正常现象,因为恰恰是货币产权为其实现的客观和

    主观因素、有利和不利因素提供了不可同日而语的发挥作用的空

    间。谈到一个团体拥有的货币总量,人们起码可以说,其分配的

    不均等和变化不过是一种形式变化罢了,这对于整体的意义并没

    有改变;正是货币这种物质的形式变化为总的经济和财富发展出

    了最本质的大相径庭的结果。此外,这不单是量的差异,而且是

    质的差异——这一方面对我们正讨论的问题来说绝对是最本质性

    的,另一方面质的问题又再次返回量的问题。同样的商品在不同

    人手中只有一般而言在经济上的一种货币利润数量的不同,而等

    量的货币由不同的人使用却意味的是其客观效果上一种质的不

    同。合乎社会目的性——它在此处无疑是起作用的——阐释了为

    什么时值现代,钱财在任何一个家庭停留的时间比以前非货币经

    济时期要短促得多。货币寻求的仿佛是更加有利可图的手段,并

    且这一点越是引人注目它就越是必然,因为跟享有其他任何形式

    的财产相比,人们显然可以更平静、更确定、更消极地坐享拥有

    的金钱。由于货币——通过在一个给定时刻对其单纯的分配——

    表现出经济收益的一种最大值以及最小值,此外,由于对货币的

    产权易手并不像交换其他对象那样造成如此多的冲突损失和时间

    浪费,所以货币交换针对的合经济目的性为实现它的任务——即

    通过产权分配方式达到其总体意义的一种最大化——圈定了一个

    特别宽的范围。

    在此,我们特别关注的是重新开始一度被中断的考察,即分析货币经济在多大程度上能把个体自由的财富提升到其可以达到

    的总量,也就是把个体自由从社会价值的初级形式中解放出来,

    在这种初级形式里一人之所得是他人之所失。首先,货币经济纯

    粹表面的现象表现出其利益的双边性。在通常商品交易中商品被

    当即查验递交出去,这迫使买方为了自身利益担负仔细而专业地

    检查货品的责任,因为在这次检查机会之后卖方会拒绝接受买方

    事后的投诉。当贸易发展到以样品为基础的阶段时,责任就转移

    到卖方这里了;卖方不仅要保证样品与送货完全一致,还不容许

    有任何差错闪失,因为如果在样品质量中查验到任何差错,买方

    自然会严厉无情地从中获益。时至我们今日的商品交易,采纳了

    使买卖双方都从这些责任中解脱出来的一种形式,即不再依据样

    品而是依据被广为接受的、一劳永逸地确定的标准。这样买主不

    再靠原始地检验全部货品或样品查找可能有的纰漏,同时卖主也

    不再需求提供个别的、相对偶然的、要冒各种风险的样品;买卖

    双方现在都清楚地知道,当他们签约进行一种确定了标准质量的

    小麦或汽油交易时,他们有义务提供一种客观上固定的、超乎一

    切个人的不确定性和缺陷之上的标准的商品。所以,在货币经济

    的巅峰阶段一种交易模式成其为可能,通过把交易的主观基础转

    换成客观基础该交易模式减轻了买卖双方的责任,并且与一方的

    好处相对照的是另一方丝毫也没有坏处。信用交易与此交易模式

    极为类似。中世纪时期很难确认单个生意人的信誉

    (Kreditwürdigkeit),这种困难削弱和损害了生意人自身以及贷

    款人的活动。只有在16世纪的股票交易中,尤其是在里昂和安特

    卫普,一些特定的交易所的汇票从一开始就被认为是“可靠的”,

    出现了一种无等级变化的、绝对的信誉概念,这样的信誉使债券

    有了一种客观的、可交换的、不受个人对信誉的看法左右的价

    值。各间证券交易所也许在其资格方面仍然有变化,但涉及其债

    券时它们仍是靠得住的,并且这些债券——有利于其客观的目的

    ——因而与任何其他的个别确定性分开来算。正如证券交易把货

    币本质提升至其最纯粹的形式一样,在此处通过创造出普遍且客

    观的“信誉良好”(Gutsein)概念,证券交易以典型的方式使交易

    一方从重负中解脱出来,同时又没有把负担转嫁到另一方身上,

    毋宁说,它通过把不可靠的个人评价转化成一种在客观上有效的

    性质,从而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提供了同样的便利。

    文化发展增加了人们可以依赖的人的数量,同时降低了对特定个人的人身依附

    如果我们考察持续的依附关系实际上具有的形式,货币经济

    对于个体自由之意义则加深了。货币经济使之可能的不仅是如前

    所述的取消了相互依附,而且还有一种特别的依附方式,该依附

    方式为同时存在最大限度的自由提供了空间。首先从表面上看,

    这种依附方式创造了一系列前所未闻的义务。一旦相当可观的生

    产资金(大部分来自抵押贷款)必须被投入到土地中旨在从中获

    取必需的收成量,一旦不再用原材料直接制造工具而是以诸多预

    先造好的配件间接制作工具,一旦劳动者使用的是他自己并不拥

    有的生产手段——对第三者的依附关系就扩展进入了全新的领

    域。人们的行动和生存越是依赖复杂的技术创造的客观条件,他

    们就必须得依靠越来越多的人。然而,这些被人依靠的人对于主体的意义唯独在于他们是某些功能的载体,例如资金持有人和提 供劳动材料的人;此外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根本无所谓。

    这个一般的事实(其意义将在下文考察)预先假设了这样的

    发展过程,人首先成为一个确定的个人。这显然是通过如下事实

    得出的:大部分的品质、性格特征、力量在他身上汇聚在一起。

    虽然说这些东西相对而言是一个整体,但这个整体只有在整合了

    各不相同的规定性后才是真实的、发挥作用的。一如自然有机体

    具有其本质是从许多物质组成部分中建造了生命过程的整体,所

    以人内在的人格统一性(persönlich Einheit)建立在诸多要素和

    规定性之间的互动和关联之基础上。每一个单独的要素孤立地来看具有客观的特征,也即是说,就它自身而言它本来尚不是什么属于个人的东西。既非貌美也非貌丑,既非体力的也非智力,既非职业也非爱好,还有所有其他数不胜数的、零星出现的人的特征,能一清二楚地决定一种人格。因为,它们之中的任何一个特征都可能跟其他特征相结合,甚至跟彼此水火不相容的因素融合在一起,并且,任何一个特征(作为素来面貌如一的特征)在无限多人格的构成组合中可找到。唯有它们之中的若干特征碰面并且粘合于一个焦点时,方才构成了一种人格,然后该人格反过身来把个人-主观的特性灌注到每一个单独的特征上。人所具有的独特人格并非这个或那个特征使然,毋宁说他就是这个和那个特征。我们的认知无法直接把握住灵魂谜一般的整一性,只有当灵魂折射出缕缕光线时,通过把光线重新聚合在一起,灵魂才会再次成为那一种确定的、可描述的东西。

    按此条件而定的人格在货币经济条件下几乎被破坏殆尽了。人们的生活所依靠的送货员、放债人、工人并非作为有个性的人在发挥作用,因为他们只按照某一单一的方面(比如说运送货物、放债、提供劳务)进入与人的关系中,而其他确定性——只有加上这些性质才能赋予他们以人格的色彩——却不在考虑之内。当然,这只是指正在持续发展过程的最终阶段,在许多方面这个过程尚未完成,其缘由是人们彼此的依赖关系时至今日实际上还没有被完全客观化,个人因素还未被彻底排除出去。不过,普遍的趋势无疑是主体越来越多地依靠劳动成果,越来越少地依靠在这些成果背后的个人。下面这两种现象根源相同,且形成同一个过程互为条件的两个方面:现代的劳动分工使依靠关系中的人的数量有增无减,正如它使得个人在发挥其功用后就消失了,这正是因为只有个人的一个方面在起作用,所有其他的方面退居次要位置,而它们都组在一起才构成一个个人。假如上述的趋势全部成为现实的话,随之必然而来的社会形态就会显示出跟社会主义,起码是跟极端的国家社会主义之间一种明确的形式关联。盖因社会主义本身关注的就是每项社会活动转化成客观功能的极端做法。正如现今的公务人员就任一个“职位”——它是客观上预先制定好的,只纳入个人完全特定的具体的方面或能力——那样,所以,一种羽翼丰满的国家社会主义会在个人世界之上建构

    一个社会有效活动的客观形式的世界,它限制和规定个人的力

    量,把它们掣肘在完全精确的、事先已确定好的表现形式中。社

    会主义世界与个人的关系类似于几何图形与实际物体的关系。主

    观的倾向和个性之整体只能局限于单方面的功能模式——必不可

    少的社交(gesellschaftlich/societal)行为被细分、固定、客观

    化成这些功能模式——上才能将自身转变成外部的行动。故而,

    对个人行为的评定从作为出发点的人格彻底转化成了作为终结点

    的客观合目的性;如此一来,人类活动的形式远远凌驾于人的整

    个心理现实之上,宛如柏拉图式的理念王国居于真实世界之上。

    这样一种形态的征兆正如前所述到处都存在,通常劳动分工的功

    能足以作为一种独立的、观念的构形跟承担该功能的人照面,因

    此他们——不再是彼此个别地有千差万别的人——似乎只是让该

    功能通过自己,不能或不被准许把整个个性放到这些严格限定好

    的个别要求之中。其实个人作为一种功能、一个职位之纯粹的载

    体是非常漠不关心的,就像旅馆房间的客人是无所谓的一样。完

    全按这样的观念构成的社会状态,个别的人将无限地依靠别人;

    他的义务的单方面确定性使他通过复杂的体系依赖一切他人的补

    充行为,并且,需求的满足与其说是出自个体具体的能力,不如

    说是有赖于一个劳动组织,这个组织似乎与个体相互对立,遵循

    纯粹客观的观点。倘若国家社会主义能充分实现其基本理念,它

    就会通向这样的生活形式的分化。

    货币是人与人之间不涉个人的关系的载体,且是个体自由的载体

    然而,货币经济还在私人兴趣领域里表现出了这种分化的概

    貌,一方面货币凭借其无穷的灵活性和可分性使多种多样的经济

    依附关系成为可能;而另一方面,货币无动于衷的、客观的本质

    有助于从人际关系中去除个人的因素。与现代的文明人相比,古

    代或原始经济里的人依靠其他人的数量微不足道;而我们现代人

    不仅需求范围变得无限广阔,而且即便是与其他时期相同的基本

    日常所需(衣、食、住),也只能在一个复杂得多的组织和许多

    双手的帮助下才能满足;不仅我们自身活动的专门化需要别的生

    产者无限延伸的范围相助,即我们与他们交换产品,而且就算直截了当的行动本身也需要越来越多的准备工作、辅助设施、半成品的协助。然而,只有那种相对非常狭窄的人际圈子——这是在货币经济低水平发展或其根本没有发展的时候人们所依赖的圈子——才更多地建立在个人的基础上。古代的日耳曼农民、印度商人、斯拉夫人的或印度等级社会中的成员,甚至常常还有中世纪的人,正是与这些确定的、个人间熟稔的、不可替代的人处于经济上的倚赖关系中;涉及的相互依赖的功能的数量越少,这些功能的载体就越持久、越重要。但反之,想想处于货币经济中的人得依靠多少“送货员”吧!然而,他无可比拟地较少依赖单独的、确定的某个人,经常说换人就换人。现在我们只需要把小城镇与大都市的生活状态作一比较,就不难认清这一发展趋势,虽然是在较小的范围内。较早时期的人必须为其为数不多的依赖关系付出的代价就是人际关系的狭小,通常其个人关系不能随便替换,而对我们现代人大量依靠他人的补偿则是无须多虑由哪个人提供服务,以及有随意换人的自由。虽然一方面由于我们自身需求的复杂性,另一方面由于我们的活动的专门化,所以比原始人——他们可以在非常狭小孤立的人群中过生活——更多地倚赖社会的整体,但我们却不依靠社会的任何一个特定的成员,因为他对于我们的意义已经被转化成其劳动成就的单方面的客观性,这一成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由个性截然不同的任何人完成,我们与他们的联系不过是完全以金钱表现的利益。

    这是最有利于产生内在的不依赖性和个体的独立性(Fürsichsein)感觉的情形。单纯地与他人隔绝还不足以产生这样肯定的状态。以纯逻辑的术语来阐述:不依赖性并不是指某种单纯的非依附性,正如比方说永恒不朽并非单纯的不会死;石头或金属都不会死亡,但人们不会称它们是永恒的东西。即便孤立的存在包含的其他意思——孤独——反映出的也是纯负面的错误印象。假使孤立具有一种心理学的效力和意义,它绝不仅仅指社会里的不在场,而恰恰是指其理念的,因而也是指被否定的存在本身;孤立是一种社会的疏离化效果,是通过否定性的社会化方式积极地规定个体。倘若单纯的孤立并未产生一种对他人的渴求,也未因远离他人而感到宽慰——简言之,一种相互依赖的感觉——那么人就完全无所谓依附或自由的问题了,并且事实上的

    自由也没有可被意识到的价值,因为它缺乏对立面——如冲突、

    诱惑、接近——与之区别。如果说自由应该意味着个体性之发

    展,意味着确信以我们的自我之所有个别的意志和感情揭示出自

    我的内核,那么自由这一范畴包含的就不是纯粹的与他人脱离干

    系,而毋宁说是一种与他者完全确定的关系。这些他者必须在那

    儿存在,必须被感觉到在那儿存在,他们才能成为一种无关痛痒

    的存在。个体自由并非一个离群索居的主体纯粹内在的状态,而

    是一种互为关联的现象,没有对立面,它亦丧失了意义。假设任

    何一种人际关系均由近的要素和远的要素组成,那么不依赖性指

    的是远的要素达到了最大值,但是相互接近的要素可能并未消失

    得无影无踪,一如从左的概念才产生了右的概念。现在唯一的问

    题就是:为了促进不依赖性(作为客观事实以及主观意识)起

    见,什么是远近两边的要素最有利的具体状态。这样的状态似乎

    只有在下面这种情况下才存在,尽管跟他者之间还有大范围的关

    系交往,但一切真正个人性质的因素都从关系中剔除出去了;就

    如同相互间的影响,虽然被施加的影响是彻底匿名的;也如同设

    立规则不考虑那些被规则适用的人。像这样客观的依附关系——

    其中诸如此类的主体是自由的——的起因及后果取决于个人的可

    交换性:自愿的或受关系结构的影响而形成的主体的变换,表现

    出对依附关系中主观要素的漠不关心,这是自由的特征。我想起

    在本章伊始谈到的那种经验体会,即义务的转换经常被体验为自

    由;义务与自由之间类似这样的关系形式在此处仅在个别义务中

    得以延续。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中世纪的封臣与无人身自由的农

    奴之间具有代表性的差异:封臣可以变换领主,而农奴则一成不

    变地被束缚在一个单独的人身上。这意味着——尽管在封臣自己

    看来他们对领主要尽的役务本来与农奴一般无二——与农奴相比

    封臣有一种无与伦比的、更高程度的独立性。自由真正的对头并

    非束缚本身,而是被束缚在一个个别的、特定的主人身上。现代

    家佣的状况也表现了这一点,雇主可以凭借介绍信和个人推荐信

    挑选佣人,而一般而言被雇佣者则没有相应的选择机会和选择标

    准。唯有最近,由于大都市家庭用工的短缺才有了这样的机会,

    佣人可出于无法预料的理由不接受被雇佣的职位。雇佣双方都认

    为这是迈向家佣的不依赖性的重要一步,纵然按照其实际的要求

    佣人最终完成的家务劳动并不比以前更轻松。若考虑到全然与之

    不同的婚姻领域中相同的形式,假设一个再洗礼派证明一夫多妻

    和频繁换老婆是正当的,理由是恰好婚姻内部的依附关系被女性

    原则打破了,这无非是滑稽地模仿了一个原则上合情合理的言

    论。我们的总体处境在任一时刻均是由一定程度的义务和一定程

    度的自由共同构成的,而在具体的生活领域之内,一方实现了多

    一些的内容,另一方则实现了多一些的形式。假如我们能自主选

    择目标、理念、我们有义务服从的个人权威(虽然我们同时并没

    有降低依附的程度),就会觉得被特定的利益加之于身的限制不

    那么令人感到窒息了。在货币经济的雇佣劳动者中出现了一种形

    式上与之相似的发展。从其劳动的艰辛和被强迫的程度来看,雇

    佣劳动者似乎就是改头换面的奴隶。在下文我们将会看到,为什

    么雇佣劳动者是客观的生产过程中的奴隶这一事实可以被认为是

    他们走向解放的一个过渡阶段;从主观方面观之,与早期的劳动

    形式相比,他们与单个雇主的劳务关系无可比拟地要宽松得多。

    当然工人被固定在工作上一如农民被固定在土地上,然而,在货

    币经济中雇主频频被替换,以及工人——通过薪水的形式得以实

    现的——经常有着挑选和变换雇主的可能性,使工人在其依附关

    系之内得到了一种崭新的自由。奴隶就算甘愿冒险接受更糟糕的

    生活条件,他自己也不能换主人,而雇佣劳动者在任何时候都可

    以这么做。因此当去除了一成不变地依附于个别的、特定的主人

    而产生的压力之后,雇佣劳动者已经走上了人身自由之途,即便

    还存在客观上的束缚。这种新出现的自由对物质处境没什么持续

    的影响,这一点不应妨碍我们注意到它。因为这里和别的领域一

    样,自由与幸福的增加之间并无必然的关联,这种关联屡屡是由

    希望、理论、鼓动宣传自动地预先假设出来的。这一点主要是按

    下面这一方向发挥作用的,工人的自由对应的是雇主的自由,而

    在劳动形式受到束缚的情况下,雇主的自由也不存在。奴隶主以

    及庄园主出于个人的利益,使其奴隶或依附农保持良好的、工作

    有效率的状态;他凌驾于他们之上的权力将使他为了一己之利的

    缘故对他们尽到责任。对资本家和雇佣劳动者的关系来说情况并

    非如此,或者就算如此,通常也没有付诸实施。工人的自由解放

    看似将必须支付雇主的自由作为代价,也就是说,以工人损失奴

    隶所享有的那种福利作为代价。雇佣劳动者现在处境里的艰辛和

    朝不保夕恰恰是自由解放过程的标志,这个过程的开始就是祛除

    由个人决定的人身依附关系。社会性意义上的自由,一如不自

    由,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自由的发展意味着这种关系从固

    定的、一成不变的形式转变为不稳定的、人与人互换的形式。如

    果说自由就是不倚赖他人的意志,那么首先它的发端就是不倚赖

    特定的个人意志。德国或美国森林里独自谋生的拓荒者无法依靠

    他人;现代大都市人则是不依赖他人的(在该词的积极意义

    上),纵然他们需要不计其数的供给者、工人、合作者,没有他

    们大都市人就一筹莫展,但是大都市人与这些人的关系是绝对客

    观的,只靠金钱来体现。所以,大都市人并不把任何一个这样的

    人当作特定的人来依附,而只是依靠其客观的、有金钱价值的服

    务,因此这样的服务可以由随便哪一个、可被换来换去的个人来

    完成。由于纯粹的金钱关系把一个个的人紧紧地联结成了作为

    (所谓抽象的)整体的集体,并且因为——根据我们上文的详细

    探讨——货币恰恰是抽象的集体力量的代表,所以单个的人与他

    人的关系只不过就是在复制那一种由货币造成的、人与事物的关

    系。一方面通过商品供给的迅速增长,另一方面通过事物在货币

    经济中特有贬值和丧失重要性,单个的特定对象对人而言无所谓

    了,常常几近一无用处。而与此相反的是,这些对象的整个类别

    不仅未失去其意义,而且随着文化的发展,我们越来越依赖这些

    客体,且依赖越来越多的客体;因此,一只单独的大头针——正

    如它在以前一样对我们很重要——是很好的,如同它是毫无价值

    的一样,但现代的文明人没有大头针就再也无法应付生活。最终

    货币的意义本身是按照这一规律发展的:货币的巨幅贬值使单独

    的一笔款项越来越不值钱和无关紧要,而整体意义上的货币发挥

    的作用却变得日益强大,无孔不入。如这些现象所示,在货币经

    济中,客体的细部和个别性对我们而言越来越无所谓、无关宏

    旨、可任意调换,同时其整个类别发挥的客观功用对我们愈发重

    要,我们越来越依赖它。

    这一发展趋势是一个更普遍图式的组成部分,该图式对个人生活的无穷多的内容和关系均可以起作用。这些内容和关系源于客观世界与个人世界无所区别的统一体。这并不是说——就像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那样——种种生活内容,如财产和工作、义务与知识、社会身份和宗教,成为某种独立的存在,具有了一种现实的或概念上的独立性,因此当生活内容被个人吸收后二者才达到了任何亲密无间、团结一致的联系。相反,最初的状态就是彻底的统一,没有被中断过的不偏左也不偏右,这种状态完全超越了生活中个人的一面与客观的一面的对立。例如,想象力(Vorstellungsleben)在其原始阶段尚不懂得分辨客观的、合乎逻辑的真相与主观的、仅仅是心理的成像:孩童与原始人都径直把瞬间的心理构形、幻想、主观产生的印象当作现实;词与物、象征符号与其象征之义、名字与叫该名字的人都被看成了一回事,正如无数的人种学调查和儿童心理学所显示的那样。之所以产生这个过程并不是因为两个截然分开的序列被错误地合在一起,混为一谈;反之,二元性根本尚未存在,不管是抽象的表现还是在任何具体的显现中,观念内容打一开始出现的时候就是一个完整一体的构形,其整一性并不存在于诸对立面之相交融合,而是通过诸对立面的未触动性(Unberührtheit)而存在。因此,生活内容(如上文所述)直接以一种个人的形式发展;一方面强调自我,另一方面强调物体——作为一个长期的、从未停止的分

    化过程的结果——首先从原始而质朴的统一形式中产生出来。一

    方面是个性从生活内容的不偏不倚状态之中逐渐形成,另一边是

    事物之客观性从中演化而成,二者同时是自由的出现过程。我们

    所谓的自由与个性原则有如此亲密无间的关系,乃至于道德哲学

    常常宣称两个概念是一回事。精神要素的整一,它们凝聚于一点

    的存在倾向,以及人固定的规定性和独特性(这是我们所称的个

    性)还意味着不倚赖和隔绝一切外在的东西,以及根据自身的存

    在法则独一无二的发展(这是我们所说的自由)。自由与个性这

    两个概念同等程度地强调了我们本质的一个终极的、基本的点,

    它和一切有形的、外在的、感官的东西——在我们自身的本性之

    外,也在本性之内——相对立,这两个概念只不过是对同一事实

    的两种表达方式:在此处出现了一个与自然的、连续的、客观上

    确定的存在相对立的对手,它的特殊之处不仅在于声称自己跟客

    观的存在相对峙的特殊地位,而且也同样竭力谋求与客观存在的

    调和。如果个性观念作为客观性观念的对立面和相关物必须与之

    同等幅度地发展,那么在这样的关联中显而易见的是,与一种更

    严格的客观性概念的形成携手并进的是一种更严格的个体自由概

    念的发展。所以我们观察到过去三百年来特殊的平行发展过程:

    一方面自然规律、事物的客观秩序、各种事件的客观必然性体现

    得更清楚、更准确了,而另一方面对独立不羁的个体性、对个人

    自由、对与一切外在的自然的力量相对的独立性的强调变得日益

    敏锐和强烈。甚至现代的审美思潮也展示出同样的双重特征:范·

    爱克兄弟(van Eyck)[5] 和15世纪的自然主义艺术似乎突出强调

    了最个体化的现象,与此同时出现的讽刺文学、传记、戏剧也以

    其最初的形式表现同样的、以诸如此类的个体为中心的自然主义

    风格。顺便提一句,这恰好发生在货币经济开始展现其为人所觉

    察的社会影响力的时代。即使在希腊文化的巅峰时期也能看到,

    希腊人把相当客观的、接近自然规律的世界观作为构成生活观的

    一方面,其另外一面则是彻底的内心自由和个人的自我支配。就

    希腊人对自由概念和自我概念的理论表述的不完美而言,与之相

    对应的是他们在自然规律理论之缜密性方面相似的缺陷。无论在

    事物的客观确定性和个体的主观自由之间的关联中形而上学发现

    了怎样的困难,它们作为文化内容是彼此平行发展的,强调其中

    一方就需要也加强另一方,目的是保证内心生活之平衡。

    这些大致的思考简单地触及到了我们所关注的具体问题。经济生活也开始于役务的个人方面与客观方面的不分彼此。这种不偏不倚首先缓慢地分裂成了对立的面,个人要素越来越从生产、产品、交换中撤退出来。但这一过程释放了个体自由。一如我们所看到的,个体自由的发展程度是,自然对我们而言越是变得客

    观、实在、表现自身的规律,个体自由就越是随着经济世界的客

    观化和去人格化(Entpersonalisierung/depersonalization)而提

    高。正如一种非社会性存在中的经济孤立很少唤起个体的不倚赖

    性的积极感觉,同理,一种不懂得自然规律性和严酷客观性的世

    界观也很少能唤起这种感觉;人与自然对立(一如任何的对立)

    的伴生物,是使人们感到独立性的一种特殊的力量,一种特殊的

    价值。的确,甚至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在原始经济——也就

    是对今天意义上的自然规律一无所知的时期——的那种孤立状态

    中,对自然的迷信阐释更加强了一种牢固得多的自然对人的束

    缚。唯有当经济发展了其范围、复杂性、内部的相互作用时,才

    出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依赖关系,通过取消个人因素这种依赖关系

    使单个人更强有力地返回自身,使其更积极地意识到自己的自

    由。货币是这一种关系的绝对理想的载体;因它既沟通了人与人

    的关系,又使人们在此之外不受干扰;货币是客观劳动成果精确

    的等价物,但衡量它们身上个体的和个人的东西却太不适当了:

    客观的依赖关系(货币所提供的)之局限对洞悉微妙差异的意识

    而言不过是一道背景,在这道背景之上,分化出去的个人及其自

    由首先凸现出来。

    第二节

    占有是行动

    人们惯于把生活的运动,尤其是与外部对象有关的运动理解

    成要么是获得——在广义上我也把劳动囊括其中——要么是对事

    物的享用。然而,对物的占有(Besitzen/possession)却并不表

    现为动态,而毋宁说是一个静止的、似乎实实在在的状态,它与

    其他动态的关系一如存在(Sein)与生成过程(Werden)的关

    系。我的想法与此截然相反,即必须把占有的特性表现为一种行

    动,如果说人们想理解其意思全部的深度和广度的话。把占有物

    当成某种被消极接受的东西,当成无条件顺服的对象——就其作

    为占有物而言无须我们这厢的任何活动——是一种大错特错的习

    惯。只有在伦理范畴中,这种在存在领域中错误的认识(譬如说

    天真的愿望)才逃脱了困境,无论在什么时候我们都把这当作是

    劝勉,即,我们应该得到想据为己有的东西,每一件财产同时也

    是义务,以及人们应该发挥其才智等等。至多人们承认,一个人

    得进一步用他的财产做点什么,然而财产本身被当作是某种静态

    的东西,它好像是终点,或许是一项行动的起点但绝非行动本

    身。若人们深究一下,就会发现这种消极的产权观

    (Eigentumsbegriff)是一种虚构的假象,在特定的原始条件下

    这种假象尤其被突显出来。古代秘鲁北部以及古墨西哥,种田

    ——田地每年重新分配——是一项公共的农活,不过收成却归个

    人拥有。不仅不允许人们买卖或放弃他拥有的那片地,而且如果

    他自愿迁移到其他地方,不及时回来耕种原来的田地,他就彻底

    失去了这份土地。古代日耳曼的边境地区(Mark)同样也是这

    样,并非占有一块土地就可以成为实际上的共用土地的自由农

    民,要想这样的话自己必须耕种占有的土地,还必须——据早期

    的判例记载所言——自己弄到水和草,拥有自己的烟囱。不以任

    何一种行动方式体现的占有仅仅是一种抽象观念而已:作为朝着

    占有财产这个方向的运动和超越占有财产的运动之间的中立点的

    占有缩小为零;任何静止的产权观不过是把积极地对客体的享用

    或处置转化成潜伏的状态,转化成保证人们可以随时随地享有它或使用它。孩童想“要”每一件吸引他的东西,人们理应把这东西“送给”他。这不过意味着此时他开始对这件东西做点什么,通常也不过就是想看看它,摸摸它。原始初民的产权观跟我们所认为的财产是持久的或原则上是永恒的不是一码事,他们的产权观仅仅包含享有和使用财物的一种短暂的关系,接下来这个东西通常就被毫不在乎地送人或丢掉了。所以,占有的最初形式更确切地说是不稳定的,而非稳定的。任何更高级的财产占有形式的发展都逐渐加强了与财物的关系的持久性、确定性、稳定性,单纯短暂地使用财物转变成了一种持久的可能性,使人可以在任何时候回溯到财产那里,财产的内容和实现不必意味着什么别的东西,或财产的意义不必大于一种个别实施和个别利用的次序。认为占有物意味着某种性质上焕然一新的、实体存在的东西,而非个人针对事物的占有行为的观念属于那类典型错误的范畴,这一范畴(比方说)在因果关系概念史中已经变得举足轻重了。休谟提请人们注意:任何客观的、必然的联系,即我们所指的前因和后果,可能从未被建构起来,可被体验到的现实的东西不如说只是两个现象在时间上接踵发生罢了。此后,康德似乎以如下的证明挽救了我们世界观的坚实可靠性,即一种时间上连续发生的、单纯感官上的感觉根本不是经验,即便在经验主义的意义上,更准确地说,经验也预设了因果联系的一种真实的客观性和必然性。换句话说,在认识应该只限于主观的、个人的印象的第一种情况中,康德指出,我们知识的客观有效性完全超越了个别的情况,超越了单个的感知着的主体——恰如财产超乎具体的使用。这里关系到对同一个范畴的应用的问题,在第一章我们试图通过这一范畴确立客观价值的本质。在我们意识的具体内容——如观念、意志冲动、情感——之上存在着一个对象区,思维和对该对象区的意识一起悬浮着,这些对象具有一种持久的、客观的,其观念的形成超越了一切单一性和偶然性之上的有效性。事物持久的实质,事物的命运有规律性的秩序,人固定的性格和道德规范,法律的要求与宇宙整体的宗教含义——所有这一切拥有一种仿佛观念性的存在和有效性,观念性的存在及有效性在语言上不能靠别的、只能通过个别事实的独立性表达出来,事物的实质与规律性在这些个别的事实中呈现出来,或者,那些法律要求与道

    德规范在这些个别的事实中得到或没有得到满足。如同我们把一

    个人固定的性格与其表现自我的,甚至与之矛盾的个人行为区别

    看待,所以无论道德律令在经验世界中是否被遵奉,丝毫无损于

    它的尊严;正如几何学定理不倚赖于单独的几何图形是否准确地

    表现了该定理,所以,世界整体中的物质和力量的存在也不会考虑到它的哪些部分正在被人的观念轮番地认知解释。

    认识论当然必须把终极的自然规律和其短暂的实现的总量作

    区分。但,自然规律除了应该规定任何可能发生的个别实现以

    外,我看不出它在认识活动之内还应该做什么。当然在同样的意

    义上必须把客观对象和反映它的主观感觉区分开来;然而这一区

    分的意义仅仅在于,对象毫不含糊地规定了对其可能会有的感

    觉。伦理规范当然位于个人行为之上,它被肯定地或否定地应用

    于个人行为,但是伦理规范唯一的意义就是确定任何这样的个人

    行为的价值,倘若压根就不存在或可能不存在伦理规范所指涉的

    个人行为,那么它的实际意义就等于零了。简扼地说,这些物质

    和价值的范畴一般不同于任何这样的具体情况,且也不同于具体

    情况的相对数量之和,不论其数量多少;但这些具体情况的绝对

    总和正是其完完全全的等值,其绝对总和——除了形而上的含义

    ——只不过是简化地表现了具体的事件、观念、行动的整体。人

    们不应该被如下的事实误导,即经验世界里确实没有局部细节的序列——它总是不完整的、相对的——能够覆盖或穷尽这些范畴。

    这就是产权概念使用的公式。产权在概念上、在法律意义上

    的确必须跟个人权利和享用实物的好处区分开。任何人会怎么处

    置其财产绝对不会提前确定下来,让人们可以说:针对实物的全

    部行动和享用与其产权恰好一致。但是,使用财产的可能性加上

    实际的使用之和就等于产权。无论iura in re aliena[他人对于一件

    东西的权利]与产权可能多么不一样,它们在内容上只有一种程度

    之别:产权可能不是什么别的,就是处置客体的权利之总和;即

    便是一种非常统一的、看起来很封闭的财产占有形式,如罗马的

    元首统治在法律史上就是加入一个由不同方式获取官职的序列,

    如庄园主把臣服的农民作为其“财产”据为己有所意味的只不过是

    他的个别的、逐渐被增多的权利累计加诸农民身上。但产权所表

    现的和所保证的不是一个相对总和,而是原则上针对事物的权利

    之绝对总和。正是出于这个原因,现实的产权——如果说不是概

    念的抽象的话——把产权人的行动作为必然的相关物。静态的产

    权只存在于对先前发生的财产占有过程之观念性的事后影响中,

    只存在于对财产未来的享有或使用的预先认识中。如若忽视占有

    财产的过程,错误地认为过程仅仅是伴生的现象,那么在产权概

    念中就什么都不剩了。

    财产拥有与存在[6] 的相互倚赖

    但是,这种主体活动——被称为占有——的诸多种类在某种

    程度上取决于所涉及的客体的特性。不过货币是被占有的客体中

    最少受制于这种依赖关系的。不同于占有货币,掌握及使用被占

    有的客体要依靠特定的力量、特殊的才能与努力。旋即而来的

    是,反过来这种具体的占有必然对占有者的品性和活动施加影

    响。无论是谁拥有一份不动产或一个工厂,只要他没有托别人来

    管理,好让自己坐收租金,或无论是谁把钱投资一个画廊或一个

    驯马房,他就不再有自由自在的生活了。这不仅是说他的时间以

    一种确定的手段和形式被占有了,更重要的是指这种占有需要一

    种确定的资格能力作为先决条件。占有特定的实物财产似乎包含

    的是向后形成的预先注定;一旦占有不再存在于产权之法律意义

    上,那么占有不同的对象便是不同类型的占有。占有一个具有特

    殊性的客体——它将意味着比任何抽象的产权观更多的东西——

    不是可以(好像从外面)直接附着在每一个人身上:毋宁说它存

    在于主体的力量或品性和客体的力量或性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中,

    这种互动只能在二者间确定的关系中,也即是说从主体确定的能

    力资格中显现出来。这只不过是下面这种想法的反面:占有物对

    占有者的影响确定了他自己。正如占有的具体对象越是一种货真

    价实的、积极的客体,主体就越明确无疑地、一清二楚地适于

    它,所以颠倒过来也亦然:越是根深蒂固地、强烈地把财产实际

    地据为己有,即使其变得有收益并为人所用,那么它对主体的内

    在和外在的本质的影响就越清晰明了、越具有决定性。故而,从

    人的存在到财产拥有状态以及从财产拥有再返回存在状态,这之间有一条链条。马克思所提出的问题,是人的意识决定存在还是存在决定其意识,在这里部分地找到了答案:因为马克思意义上的存在包含人的财产拥有。存在与拥有的这一特殊的联系——凭借这一方式,一个人透过特定的投资指向一种特定的占有,但另一方面这份他所拥有的财产将决定他的存在之本质——或紧或松取决于形成其支点的财产对象。当对象只有纯美学的意义,当经济价值来自高级劳动分工的规定性,当对象很难被获得和利用,存在与拥有间的联系就变得十分紧张,而随着对象日益微不足道的规定性的等级的扩展,该联系会越来越松,最后当财产对象是货币时,这一联系似乎就土崩瓦解了。

    借助于占有金钱,这种相互倚赖被解除了

    存在不倚赖于拥有财产,以及财产拥有不倚赖于存在——这是由货币实现的——首先在对金钱的攫取中表现出来。由于货币抽象的本质,一切可能的投资与活动都通向它这里。如同条条道路通罗马,罗马被想象成超越了任何一种局部利益,是任何一个单独行为的背景,所以,一切经济之途都通向货币;就像爱任纽[7] 称罗马为世界之概览(Kompendium),斯宾诺莎把货币叫作omnium rerum compendium[万事万物的纲要]。货币至少是一切如此不一样的生产活动向来相同的副产品。货币具有的特殊性在于,人们通过处理其他事物时的精明干练(Tüchtigkeit)而赚得金钱。能干的农夫会出色地种植各种农作物,勤劳的鞋匠能做出许多双鞋子,但赚大把的钱靠的是做任何具体生意时的精明能干。因此赚钱并不需要有那些可借以获取其他对象的特殊品质,就跟主体的存在紧密联系起来。不错,有些人展示出一种特别的、在任何交易中跟货币打交道的能力;无论如何,既然经商贸易主要是由货币来表现的,所以十分常见的综合商贸才能就呈现为会赚钱的能力。有些人明显地在所有金钱事务方面缺乏理解力,这恰恰从反面加强了上面所阐述的意思。这些人如此突出,比那些不会种田、不懂文学或不擅技术的人更加突出,这本身就说明赚钱牵涉到比创造任何其他价值范围更宽泛的能力。货币彻底摆脱了其根源——也就是“挣到”价值的具体活动本身,价值不仅指其经济的意义也指其道德的含义——这解释了为什么享受应得的财富很容易显得是摆阔炫耀,并且在无产者心中滋生仇恨,而其他特权却没有引起这样的仇恨,比如出身、官衔、优越性的特权,除非倍加使人难堪和愤怒的因素再添加到这些特权中。

    另一方面,在货币经济的巅峰时期恰好可以观察到一个相应的例外情况。在大金融家或大投机商的交易中行家能辨认出也许是特定的个人的“手”,一种属己的风格与节奏,其独特性使一人的交易活动与他人的有所区别。但在这里必须首先考察在其他现象中被指出的东西,也就是说货币单纯量的特征在其数额特别巨大之际实际上为它的质的特征的一种微妙变化提供了一席之地。不断流通的货币所特有的不偏不倚性、磨损性、千篇一律性在某种程度上并不影响巨额资金罕见地、突出地聚敛于一人之手。在这里的本质性还在于,货币在具体的“金钱交易”中根本上具有了一种非常独特的本质,即货币并非作为代表其他客体的交换手段,而是作为中心内容、作为交易中自己指向自己的客体发挥作用。在纯粹的金融双边活动中,货币成了目的本身,这不仅是指货币不再成为交换手段这层意义上,并且还意味着从一开始它就

    不是别的、是自我满足的兴趣中心,这个兴趣集中点也建构了完

    全独特的规范,同时阐明了完全自足的特质,产生了一种只与此

    相维系的技术。在这些情形下,当货币切实地着上了自己的颜

    色,据有了特殊的资格条件时,管理处置这样的货币以表现个性

    就更加轻而易举了,比货币只是不具自我色彩的手段、通向截然

    迥异的目的时更容易。最重要的是:货币在这种情形下需求(如

    文中所述)一种十分独特且事实上高度发展的技术;只有凭借这

    样的技术才能使个人发展出一己的风格。唯有在一个特定范畴内

    出现这样数量丰足且内在地彼此孤立的现象,以至于引入一种特

    殊的技巧掌管它们,只有通过这样这种物质才变得俯首帖耳、听命于人,因而个体可以在对它的运用中表现出一种自身的风格。

    这些情形(在其中货币与个人之间衍生出一种特定的关联)的特殊状态不应该被阐释为跟货币所谓的功能——即分裂了财产拥有与存在的状态——相抵牾。货币的这个功能从实用的方面以

    下列方式表现出来。我们已看到:把产权与即时的享乐区分开的

    是产权保证了从任何方向、在任何时候均可使用财产。对某物拥

    有产权的事实就等于一切使用它和享受它之总和。产权的这一事

    实在任一特定时刻出现的形式,就是对一切未来享用的保证,以

    及未经产权人同意、任何他人都不得使用它或享有它的确定性。

    这样的确定性在前法律的状态下——也就是文明还处于自然状态

    的时期,处于任何直接的法律辖制之外——只能借由产权人保护

    其财产的力量得以保证。一旦这种力量减弱了,这位主人就再也

    不能阻止其他人享用迄今为止仍归属他的财产,它也会立即被转

    手给另一个新主人,只要这个人的力量保证了他可以排他性地独

    享这一财产。在有法律的状态下,就不再需要这样的个人力量

    了,因为产权人的整体确定了对其财产永久的产权,以及把所有

    其他人排除在产权之外。在此情形下人们可以说,产权是社会性

    地保证完整地享用一个对象的潜在可能性。如果财产通过货币来

    实现,这种产权观在某种程度上就被完善了。因为,如果某人有

    钱,按照国家的宪法他占有的不仅是货币,而且也占有了许多其

    他的东西。假如说对一件实物的产权只是指该物的性能所允许

    的、某些确定的使用可能性,那么对金钱的产权就意味着享用无

    限定的诸多事物之可能性。对于金钱以外的所有其他财产,公共

    秩序所能保障其所有者的,不外乎是这种对象的特别形式的用

    途:对土地的产权人可以保障,除他之外不允许其他任何人滥割

    其土地的产物,只有他才可以耕种或休耕其土地;对森林所有者

    可以保证他在此伐木、捕猎等等;然而,由于国家铸造了钱币,

    它就保证了货币持有人可以用钱买到谷物、木材、猎物等等。故

    而货币产生了一种高于一般产权观的潜能,对这个潜能而言,其

    他一切种类的实物财产的具体特征已经被依法消解了,并且拥有

    货币的个体面对的是无穷无尽的东西,享用这些东西同样受到公

    共秩序的保障:这也意味着只有货币没有固定其未来的用途和结

    果,它不像那些被单方面确定下来的客体。适用于国家的情况

    ——即维持国家的手段只能是创立国家的方式——绝对不适于金

    钱财产,尽管这样的情况对诸多其他财产是有效的,尤其是思想

    财富,并且它对于许多用钱购得的财产也是有效的,这些财产只

    能凭借当初购买它们时所有的那种兴趣才能保存下来。货币完全

    不依赖于其出身,其显而易见的非历史性特征,反映在使用货币

    的彻底不确定性上。因此,我们认为,以人的意义来左右金钱完

    全是毫无根据的、古怪的观念,比如教会禁止人们收取利息所产

    生的观念。即使时值16世纪,一个商人还认为用自己的钱放高利

    贷有罪,而他借别人的钱放高利贷无罪。但只有在货币与个人之

    间存在一种内在的伦理关联的条件下,这种区分似乎才成其为可

    能。然而,如果不可能理解这一区分,就证明没有这层伦理关系

    存在。无论钱与个人的这种关联发生在什么地方,它的存在并非

    和整体意义上的货币相关,而仅仅与货币数量的不同相关。诚

    然,其他类型的财产对所有者的影响,以及所有者对财产的影响

    依它们各自数量的不同而影响迥异,比如说地产,就有小农场与

    大庄园的差别。但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利益和必要的才能之

    间也存在着一种特定的等同关系,通过这种等同关系,财产之特

    质就变成了维系所有者的财产及其存在的纽带。然而,如果说在

    一个人及其金钱财产之间存在明确关联的话,则是货币本身纯粹

    的数量作为特有的原因或结果在起作用;而对于其他财产而言,

    恰恰是其纯粹的性质经常跟特定的个人原因或结果联结在一起。

    所以只有赚取巨额金钱才会决定性地影响钱的主人的生活方向,

    有钱人很难摆脱这一方向。相反,仅有寥寥可数的、非常棘手的

    一些现象说明了个人与货币有一种直接的关联。例如,人们常说

    每个人内心深处既是守财奴又是挥霍者。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向上

    以及向下地偏离了其文化圈子中平均的花费模式。几乎不可避免

    的是,在个人看来,就他的主观价值感觉而言,好像别人花在特

    定东西上的钱不是太多就是太少。对此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不

    过,人们对用钱买到的具体的东西估价不一样并不是唯一的原

    因,另外还必须把个人对钱的五花八门的态度也考虑进去。对钱

    的态度包括这么几种,有些人倾向于一次花一大笔钱,而有人则

    喜欢每次少花一点可以多花几次;当进账一大笔钱时有人忍不住

    要挥霍一下,而有人却愈加节俭;有人喜欢在花钱时仓促行事,

    所以从心理上讲每一笔花销都使下次花钱更无所顾忌,而有人则

    在每一次买东西时都留下心理障碍,以至于对合理的花费他也不

    那么情愿。所有这些态度都是个体的差异,它们深深地植根在个

    人之中,在货币经济中这些差异变得如此醒目,或者说唯有在货

    币经济中才会出现这样的差异。但是在这里,这种表现的根源也

    在于单纯的数量上。与货币相关的所有个体行为差异仅仅反映出

    或多或少的程度不同,而个人之间的差异——这是在个人对事物

    及他人的通常行事方法中发现的——则与上述的不同形成鲜明对

    照。一般而言确凿无疑的是,非货币形式的财物对个体提出了更

    加明确的要求,形成对他更为确定的影响,使它对个体而言似乎

    是一种决定其生活的要素或桎梏。唯有货币,至少在一个非常高

    不可及且极少被触及的界限下面,为两个方面都提供了彻底的自

    由。

    出于这个原因,只有在货币经济时期才会出现那些专业阶层,他们的生产活动是从事经济生产之外的内容,即那些进行特定的智力活动的人,诸如教师和文人、艺术家和物理学家、学者和政府公务员。但凡实物经济盛行之时,这些人就寥若晨星,并且那时这些人中的大多数都握有大量的土地作为根基,这就是为什么在中世纪,教会,某种程度上也有贵族,他们是扶植智识活动的资助者。专业人士这个独特的范围,其等级取决于如下问题——这个问题决定了他们人格的整体价值——的严峻性:他们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实现客观的目标而奋斗。无论什么地方的获利活动根本都不会有赢利之外的其他动机,在专业人士这里,这种赢利的标准并不存在,也许最多通过选择冷酷无情的自我中心主义还是选择诚实高尚的思想——尽管在这里,这种二者择一可能在根本上起了抑制作用——取缔了这个标准。特别是,尽管金钱是,或毋宁说因为金钱是最理想化的经济价值,可以使我们彻

    底地从事物的经济方面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但的确要付出代价,

    即迫使我们面对这些智识活动——其意义并不在于其经济上的结

    果——所产生的那个无情的问题。正如在生活发展的高级阶段

    中,生活要素的分化产生了构成新综合的新单元,所以在此我们

    已然看到,货币在财产占有和人格核心之间产生的金钱的异化作

    用也给它们彼此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意义。

    因此艺术家、公务员、牧师、教师、学者的活动,其客观内容是以一个客观的理念来衡量,并且这些活动依据这些已确立的标准提供给实践者主观上的满足感。但是这些活动也能达到经济上的成功,这种成功,就我们所知,并不总是其客观上的或理念

    上成功的一个不变功能(stetig Funktion)。这些活动的经济成

    功不仅可能是最卑贱的本性出了风头,以至于把客观理念降格为

    一种手段,而且对较为敏感和理想化的人来说,其行为造就的物

    质成功可能是对主要目标感到不足的一种慰藉、一个替代品、一

    种挽救。最起码,物质上的成功好比是一种小憩和暂时的兴趣转

    移,它最终会把新的力量引导到主要目标上去。还有许多人的活

    动赚不到一分钱,他们则困难得多、危险得多,但却应该客观

    地、单单按照他们的内在要求来评价其活动。他们没法这么安慰

    自己:起码他们在经济的意义上可以自给自足,并且在这一点上

    得到承认。这些人感到自己面对的是一种“全有或全无”的观念,

    不得不调整自己遵守一条规则:不承认情有可原。所以,这些被

    人嫉妒的人的有利条件就被这样抵消了,他们“不必在乎金钱”,

    只能献身于事业。这些人必须为这种有利条件付出代价,他们行

    动的价值只能按一种类型的成就来确定,若其行动失败,就不能

    用这样的话来自我安慰(不管多么小的安慰),说他们起码曾经

    达到了一次虽说微不足道但实实在在的成功。因为这样的成功是

    以赚得的金钱形式体现出来,所以金钱形式极大地方便了这种意

    义的获得。首先货币毫不含糊地说明了,尽管这样的成就落后于

    它自身的或客观的终极价值,不过一定还对其他人有价值。此

    外,当理想的主要成就实现不了时,货币的结构特别适合充当相

    对来说令人满意的替代品,因为,根据货币的确切性和实事求是

    的量的确定性,它为依性质而定的生命价值的波动和起伏提供了

    一种特定的支持和心理上的解脱,尤其是那些尚处于被压制状态

    的生命价值。最后,货币与理念价值之间彻底的内在疏离性防止

    了价值感觉的纷扰困惑,对天性敏感的人,这种纷扰困惑会极度

    地使他们忧虑不安。这两种结局是截然分开的,有时一边会获得

    一种特定的内在意义而另一边则没有,但是它们两个不会混淆在

    一起。故而,当货币通过分开人们的财产拥有与存在状态,从而

    使纯粹的智力职业成为可能之后,货币成功地——通过把分化开

    的东西进行一种新的综合——支持了纯粹的思想价值的产生,在

    某种程度上不仅是绝对层面上,而且也是相对层面上的思想价值的产生,这个相对层面恰恰是人们无法应付货币这种决定力的绝 对性的地方。

    不自由是诸种心理序列[8] 相互的紧密交织:当任何一个序列与其他诸序列最一般性地交织在一起时,不自由达到其最小值

    正是通过货币对财产与存在这一基本的分离,货币经济有助于一种值得探究的自由概念的现实化。人的不自由仅仅在表面上表现为他倚赖于外部的力量。这种外部的依赖性在那些内部的关联中也找到了对应物,这些内部的关联把我们灵魂的一种兴趣或一种行为如此紧密地与其他人的兴趣或行为交织在一起,以至于独立的行动和发展均因此凝滞阻碍。外部的不自由常常延伸到内在性中;外部的不自由给予精神领域或力量一种过分蔓延的强调,所以它干扰了其他能力的发展,削弱了它们自由的独立性。当然,这种格局的形成可能也有其他原因,并非外部的束缚使然。如果说道德哲学常常把伦理的自由界定为理性摆脱了感性的—自我中心主义的冲动,那么这只是普通的自由一般理念中一个方面的情况而已,自由的一般理念存在于一种灵魂力量——相对于所有其他力量——特殊的发展演化中,存在于其无所羁绊的任意发展中;若感性不再束缚于理性的规范之下,即不再受理性的钳制,感性也是“自由的”;当思维只随着自己的、内在的动机运行,摆脱了情绪和意志——它们影响思维的方向与思维自身的运行方向背道而驰——的介入时,思维亦是自由的。因此,人们还可以把自由定义成内在的劳动分工,定义为本能、兴趣、能力的相互摆脱和分化。一个彻底自由的人意味着,那些在其内部单个的能量唯独为了自身的目的、按照自身的标准恣意成长发展。这就包含了通常意义上不倚赖于外力的自由概念。若细细推敲,我们所忍受的不自由意味着不是别的,正是那种在活动中被确立的内在力量,以及那种被强加的目的所约束的灵魂范围把其他力量与兴趣席卷到一个方向中,而这些其他力量和兴趣自身本来不会遵循这个方向。我们不会把工作看成是强加在身上的不自由,除非工作妨碍了其他方面的活动或娱乐;我们永远也不会把负担的贫困看成不自由,除非贫困扭曲或压抑了其他正常的或渴望拥有的感觉力。古语云:自由就是随一己之本性活着。这句话只不过简洁而抽象地表达出了这里所说的自由的具体含义;既然人的构件是由品质、力量、冲动所构成的,则自由就是指每一构件的独立性,及其依据自身的生活法则的成长发展。

    单个心理序列彼此之间相互的影响永远也不可能绝对地避

    免;造成其局限性的是实际存在且绝对必需的精神上的关联,这

    些精神关联使人最终成为一个相对意义上的统一体,尽管他的存

    在和行为是多种多样的。一个内在序列彻底的分裂或自由是一种

    完全不可想象的概念。在分裂或自由这方面可能会达到的形态应

    该是,牵绊和束缚越来越少地影响到该序列中单个的点。无论在

    什么地方,一个内在序列都不可避免地与另一个心理范畴连接在

    一起,只要它与这个范畴只是一般性地联结,而不是和该范畴的

    每个要素环环相扣,这个内在序列就会建立起最独立的构架。例

    如,虽然智力与意志如此紧密地关联,使得智力最大的深度及其

    成就都依靠意志充沛活力的推动,但是,一旦驱动智力前行的意

    志着上了一种特定的色调,有了一种特殊的内容,思维就会偏离

    自身的规范,从其内在的合乎逻辑性中独立出来。智力一定需要

    跟一般的生活能量相融合;然而,智力越是与生活能量的具体形

    式结合在一起,如宗教的、政治的、感性的形式等等,就越有无

    法按智力自己独立的方向发展的危险。这样说来,特别精致高

    雅、超凡脱俗的艺术创作取决于一种更高程度的智识训练;但

    是,只有在这一训练不太专门化,训练的广度和深度仅仅是较为

    一般的知识范围时,艺术创造才能够从这种训练中受益,或者忍

    受它;否则,艺术创作的独立性与纯粹的创作动机就会被歪曲,

    受到抑制。譬如说,爱的感觉里可能有对被爱的人最私人性的认

    识,它或是爱的原因,或是爱的结果,或只是爱情的一个伴生现

    象。但倘若爱的意识只单方面地专注于另一个人的某个特殊的品

    性,要想把爱的感觉提高到极限并保持爱的能力,就很容易受到

    阻碍;换句话说,只有当被爱的人的通体形象——它抵消了人们

    所知的这个人所有具体的、单方面的品性——决定了爱的意识,

    它才成其为爱的感觉的基础,使爱可以毫无阻碍地展露出其力度

    和一心一意的真挚,只有这样才能随心所欲地去爱。因此,凡此

    种种均表明,诸种心理力量(psychischen Energien)不可避免

    的结合只有在它们不是一种力与另一种力的某个专门的方面或发

    展阶段相联结,而是与后者完全一般的特征结合在一起,这种结

    合才不会阻挠单个心理力量自由的、只遵循自身规范的成长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在各种力量之间保证每一种力量能够区别于他者而自行发展的距离。

    不自由应用到从经济利益而来的义务中

    这里我们感兴趣的情况属于同一种类型。心理活动过程中纯粹的思想序列(geistig Reihen)无法和那些承载经济利益的序列截然地分开,这些承载经济利益的序列的基本特征杜绝了二者的分裂,这与其说是个别或例外的情形,不如说是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普遍联系中常常发生的情况。如果说思想序列与经济利益序列的关联限制了纯脑力劳动的绝对的独立和自由,那么这二者的关联越少关注某个特殊的、确定的经济对象,这种限制也就越不太可能发生。假如可能(就这方面而言)把经济利益序列只建立在最普遍的利益的基础上,那么思想序列就会和经济利益序列保持一定的距离,而如若经济利益是围绕着一个要求特定关注的具体对象的话,就不可能保持那样的距离。按照这一方向,最适宜的财产种类长期以来——如文中所述——就是土地占有。经营土地的方式,一方面是利用农作物的直接可用性,另一方面是对农作物有规律的销售,都使脑力能量的相对的分化和不间断性成为可能;然而,唯独货币经济提高了脑力活动的这一特质,以至于一些人除了是脑力劳动者之外似乎什么都不是。货币是如此唯我独尊的经济价值,远离一切经济具体性之外,乃至于在心理学语境下,货币给予纯粹的脑力活动以最大限度的自由。脑力活动转移方向的可能性因此降到了最小,诸种内在序列——在此也可以被称作“存在与财产拥有”——之间则达到了最大的分化程度。所以,意识的焦点彻底集中在非物质的利益上,使理智性可能从劳动分工中独立出来,反过来这又导致了上述纯粹的脑力劳动阶层的演化发展。人们把佛罗伦萨思想活动的繁荣——相对于热那亚和威尼斯,尽管热那亚和威尼斯的人也丰衣足食,聪明能干——部分地归咎于如下事实:热那亚人与威尼斯人在中世纪因经商而致富,而佛罗伦萨人自13世纪始就主要是因为当银行家而变得阔绰。银行业的本质即是要求较少具体性的工作,从而留给人们用以陶冶更高兴趣的更多的自由!

    有一种现象乍一看去似乎与货币解放自由的效果相抵触,即直接征税。之所以看上去是这样,是因为课税强化了人对货币的依附关系,然而课税最终却和货币具有同样的意义。19世纪的头几十年是直接对特定对象课税:土地、建筑物、公司,各种各样的财产都必须纳税,不考虑财产所有者或企业生产者的个人情况如何,不考虑他是否负债或确实获得了正常利润。这种征税形式和人头税一样不跟个人情况挂钩,而人头税在所有已知的税种里是和个人情形最不相关的。缴纳房地产税的人是占有特定对象的所有者,他被这种产权关系个别地确定下来,和其他恰巧没有占有这份财产的人区分开来。即便在中世纪的德国,依附农与拥有更多权利的佃农之间已然有了区分,前者缴付的是按人均分配的地租,庄园或管区里的每个人交纳的数额相等,而后者的地租按各人的情况交纳,租金较高,根据客观情况而有所不同。对物品课税在税收体系内(并非就时间顺序而言)形成了个人化征税的第二个阶段,此后在历史上接踵而至的是按照社会阶层的征税。按照社会阶层课税的基础不是市民实际的个人收入,而是根据大的阶层之间主要的社会经济差别,在这种较大的范围中,个人被放在什么位置依据所属阶层的整体社会经济状况而定。只有如今的国家税收才利用的是精确的个人收入,而所有那些个别的客观的东西被简化成单纯的因素,不再起决定性的作用。更进一步考察,在日益成熟的货币经济中课税越来越像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的精确调适,这暗示着人们的自由程度不断被提高。因为这一过程归属于生活序列日趋分化的形式,通过分化形式,每个单独的序列严格地保留在它自己的范畴中,尽可能远离任一其他序列,使其不受干扰。恰恰是最客观的原则,即人头税,非常草率地忽视了各种情况下的个人差异。任何其他税收,如果它不是个人收入准确的功能而又必须从个人收入中征收的,就侵犯了个人收入的固有领域,贸然闯进了它根本不属于的领域。通常的情形是,我们所观察到的在经济要素与其他生活要素之间的相同发展过程也在诸多经济要素中重复着自身。这样一种关联已经存在了,当18世纪的人们(在自由主义观念的曙光初现之际)要求,维持个人最低水平的生活资料应该免税,维持最低住房水平的各种房产也由此而设定。在这里,我们也发现了对特殊情况特殊征税——起初免税是负面意义的——并且完全没有触及纯粹的个人生存状态的倾向。如果说新近的财产税逆转了这一发展趋势,强行对资金财产和有形资产征税,不管它们产生了多少收入,那么这种做法的根源就是与个体自由的利益格格不入的社会立场。因此正反两面的例子均说明了,随着货币的意义越来越重要,课税就像财产的影子一样以越来越千差万别的方式在其恰巧适合的税种范围内固定下来,而且弹性十足的征税方式给经济生活以及一般意义的存在之整体留足了尽可能多的自由。

    主要是通过征税,国家与其臣民的关系在根本的货币经济意义上被确定下来。这里所说的关系是指一种相互的关系(Korrelation),这种相互关系在当前的上下文中非常重要,并且可以用下述方式加以说明。若划分社会阶层主要是依据其金钱收入,那么以社会阶层为基础计算其整体的政策就是相当受限制的,因为如果最五花八门的客观利益跟相差无几的金钱收入拴在一起,那么任何以一个社会阶层的利益作为衡量标准的做法不可避免地会伤及这个特定阶层内的众多利益。例如,假设人们设想中产阶级就是收入水平从1200到3000马克的人,那也压根不可能制定一个整齐划一的中产阶级的政策。因为那些涵盖在此收入

    水平中的人员,如商人、手工匠、农民、技工、白领阶层、享有

    年金收入者以及公务员,他们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面几乎没有类

    似的利益。对于关税政策的问题,保护劳工的问题,结社权利的

    问题,促进批发或零售的问题,贸易规章的问题,以及那些居住

    要求和遵守安息日的问题等,都要在这样错综复杂的关系里以最

    矛盾的方式予以回答。对大企业主和大房地产的拥有者来说情况

    亦然,根据收入他们属于同一个社会阶层,但是按照其政治需求

    来说他们却分属迥异的政治阵营。因而,根据形式上的金钱收入

    标准把任何一个阶层融为一体完全失去了实际的政治的意义。所

    以国家更多地指向这样的规则,即适用利益之总体性兼多样性的

    规则。这一发展趋势可能被无数敌对的力量转移了方向或全部覆

    盖,不过从原则上讲,用收入划分社会阶层以取代按职业和出身

    来划分等级的一个结果就是,无法以数量来表现的利益性质破坏

    了社会等级综合体的外在意义,从而引导公共策略向一个客观水

    平发展,即超越一切阶级划分之上的水平。这属于一种相当典型

    的相互关系:即最完满的客观性与最完美的主观利弊考虑之间的相互关系,它藉由课税的发展史被揭示出来。

    此外我希望说明的是,在社会的基础关系中,货币为创造这

    种相互关系提供了技术可行性。我曾经多番强调一种中世纪的理

    论,它主张给予每一件商品一个公正的价格,即一个客观上公平

    的价格,是商品的金钱价值与其客观价值之间算术上的一种平

    衡,这一理论试图合法地规范价格的上涨与下跌。其结果却导致

    了糟糕之极的主观武断,即一种任意妄为、毫不适中的价格估

    计,它使瞬间的价格格局(Konstellation)成为未来发展的羁

    绊。公平适中的价格不可能借助直接消除差异的过程获得,人们

    要考虑经济的全局,供需多方面的影响力,以及作为价格决定基

    础的波动的人和物品的生产力。纵然这种做法排除了个人对价格

    的约束确定,纵然必须迫使个人估计盘算不断变化的环境,价格

    却是由更加真实得多的因素构成,由此得到的价格在客观上也更

    加经得起衡量,更加公平。价格的这一演进过程还可以进一步提

    高完善。一种更进一步的公平观认为,价格的构成不仅仅是靠超

    越个人的因素的错综复杂和变化,也要考虑到消费者的个人资产

    状况的水平共同发挥的作用。个人的经济状况也是客观的事实,

    对实现个人的消费至关紧要,但现在价格的构成在原则上根本没

    有表现出个人的经济状况。人们好像可以轻而易举地观察到这一

    点,这使公平的价格观具有了根本的悖论性。在前文我曾用财富

    的自然增值现象(Superadditum)这个术语描述了一些特定现

    象,在这些现象中我们非常明显地也遭遇到这种悖论特征:即购

    买同一件商品,穷人比富人付的钱更多。不过在许多情况下相反

    的一面也是事实:穷人通常以为其需求更低廉,比富人更容易满

    足。就特定意义而言,一个医生的诊疗费的价格制定似乎是视消

    费者的经济状况而定。在特定的界限之内,病人“按自己的经济状

    况”给付医疗费是合法的。诚然,这样做尤其被认为是正当的,因

    为病人处于迫不得已的境况;这个病人必须得看医生,因此从一

    开始看医生的活动就必然奠基在同工却不同酬上面。公民发现他

    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也处于同样一种迫不得已的境况中,他不能免

    除服国家役务,或者甚至,如果他想的话,拒绝服役。故而令人

    毫不称奇的是,国家向穷人征收的役务替代金更少,税额更低,

    这样做不仅仅是因为国家给更富裕的人提供了更多的好处。这种

    对役务和回报进行的调和表面上很具有客观性,但长期以来被认

    为是不恰当的,并且被考虑个人役务能力(Leistungsfähigkeit)

    的原则取而代之。新形成的平衡关系并不比旧的更加缺乏客观

    性,它只不过是把个人经济状况合并进来作为考虑的要素;是

    的,新的平衡关系具有一种更恰切的客观性,因为价格的构成

    ——尤其是涉及必不可少的东西时——把个人的经济总体状况排

    除在外似乎是相当任意武断的,并且忽视了实际的情况。按照这

    一方向,律师费按照诉讼对象价值的不同而变化。一个20马克的

    法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要求律师付出的努力与涉及上万马克的案

    子当事人是相同的。在这方面,律师也是“按照经济状况”被付给

    报酬,尽管律师的情况似乎比和医生相关的那种情况显得具有更

    加客观的形式。考虑个人经济能力的原则是更进一步的提议的基

    础,我们稍后会对此详细讨论:譬如说,法律对罚金的确定不是

    根据绝对的数量,而是依据收入水平而定;或者,诉案对象的价

    值——上诉至最高法院时会对其有所限定——不再像从前那样设

    定成一个绝对的数量,而是按原告年收入的一个确定的百分比而

    定。的确,人们近来声称,比照消费者的购买手段来设定价格不

    等的体系是社会政策的万灵药,它有社会主义的优点却无社会主

    义的缺点。这里使我们感兴趣的不是这个提议正确与否,而恰恰

    是它的存在事实本身,它说明了一种特殊的经济意义上的贸易发

    展的终结。我们已经看到,贸易的初始发展是纯粹主观的个人的

    财产变更——通过赠礼和偷窃的方式。之后交换把事物而不是人

    互相联系起来,借助于此交换发展到了客观性的阶段。起初交换

    严格地拘泥于形式,以固定的自然数量进行交换,或者以公然强

    制的价格实现交换,这样的交换徒有客观的形式,其内容却仍旧

    是彻底主观且随意的。近代较为自由的贸易扩大了这种客观性,

    其方式是把意外情况产生的一切变数合并到价格规定性中:贸易

    的客观性更富有弹性,因而也更无所不包。上文提到的那个提议

    最终试图把最具有个人性的种种要素客观化,使得个体购买者的

    经济状况可以改变他所需要的那些对象的价格。这可能非常近似

    于成本理论,至少也是对该理论的扩充,成本理论声称价格取决

    于生产条件。而现在价格将取决于各种消费条件,或者至少也是

    根据消费条件而变化。只要保持消费的条件,生产者的利益就会

    被固定下来——这虽然有点乌托邦,但逻辑上是可能的——并且

    在每一桩销售中价格都会准确地表现一切个人经济状况,这正是

    价格的基础;任何主观的东西似乎都变成了价格构成中客观的合

    法的组成要素。贸易的这一发展可能对应了一种哲学上的世界图

    景,它把所有原初是客观的现实都看作主观的构成物:但是恰恰

    经由这种绝对的返回自我的过程,世界获得了整一性、连贯性和

    可感知性,这些性质把根本上的意义和价值赋予了我们所称的客

    观性。一如在这种情况下主体将超越它与客体的对立,因为主体

    完整地吸纳了客体,超越了客体,所以反过来,主体与客体的对

    立却被如此克服了,客体的行为吞噬了主体的一切,没有给对立

    留下一点残存的余地。

    对于我们的上下文非常重要的是,借助货币的概念,这种理想的形成及其部分地接近现实成其为可能。只有当一种统一均衡的价值表现形式甫现之际,各种经济状况因素的总体才能被充分地用于价格的规定。唯有化成一个公分母,才给个人经济状况里的种种要素提供那种统一性,这些要素才允许共同发挥作用——根据公平的标准——来规定价格。货币最令人瞩目的成就,是通过让千差万别的东西消除差异,从而可能使个别的错综复杂的状况最恰当地形成并发挥其效力——这就好比是一切具体的形式必须首先返回到最一般的原始要素,目的是为了新构造的个别的形式获得彻底的自由。货币的这一成就是一条发展脉络的先决条件,这一条发展脉络即是消除物品价格中所有僵化不变的东西,会扭曲个人经济情况的东西,它在坚持价格不能绝对等同的社会原则中热切地表现出来。然而,这些不等的价格一涉及消费者的经济状况恰恰就具有了相对意义上的平等,并且可以根据完全客观的原则来判断,这些价格——凭借其无所不包(Einbezogensein)的整体性——因此构成了主观的前提条件。一切客观性首先为人所意识都是通过它与主体绝对的对峙,主客体的区别绝不可能那么泾渭分明,足以把客体从纯朴的或难以区分的主客体的合一中释放出来。唯有思想发展到较高的水平才能再一次囊括全面的客观性概念,即包涵主体在其中的客观性;客体不再需要把它和主体直接的对峙固定下来,使其一清二楚,相反,客体托升着主体,使主体成为世界的客观图景的组成部分,或者成为客观性诸方面之一。

    早期的形成过程(它也包含了这一发展)——即货币促使财产的占有与存在分离——使货币清晰地表现因而也总结了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在历史生活的其他阶段业已得到发展。只要存在着氏族的社会状态,个人与土地之间稳固的联系就占据主流。因为一方面氏族是土地的最高所有者,另一方面氏族的利益是完全与个人利益一致的;在财产变成私人拥有物之前,氏族建立起了维

    系存在与财产之间的纽带。继之而来是土地转变为私人财产,虽

    然这看起来是把个人与其财产维系在一起,但却松开了二者之间

    任何根本性的联系,甚至可以随意采取跟财产相关的行为。新兴

    的货币经济——它首先在中世纪城市出现——导致生产了一种情

    况,土地可以被抵押从中收取租金,但不会影响到土地所有者的

    人身状态或降低其社会地位。货币经济使土地和作为个人的土地

    所有者分裂开来,使得压缩完整的产权——正如抵押中的那样

    ——不再被理解为是对产权人的降格。抵押和出售乃是人身与土

    地的这种分裂关系——货币首先使之成为可能——最极端的后

    果,然而这种分裂在货币出现之前,在氏族社会关系瓦解之际就

    已经开始了。在后来的历史发展阶段中出现了一个类似的过程,

    这个阶段就是宗法制社会转变成了法治国家,公民在法律面前具

    有平等的权利。这同样意味着存在脱离了财产,财产脱离了存

    在:社会地位不再以是否占有的土地财产来衡量,而另一方面财

    产也不再由是否属于贵族阶层的一员而定。这是一系列社会运动

    整个造成的:社会底层的人数量上的增加削弱了贵族;对社会底

    层的人实行劳动分工,一方面在他们当中产生了一种贵族体系,

    另一方面使占有土地的贵族离不开社会底层的人;以及那些没有

    土地财产束缚的阶层得到了更大的活动自由,等等。所有这一切

    力量(譬如说)在“希腊的中世纪”末期发挥作用,其时正值海上

    贸易与殖民主义活动得到发展,雅典从7世纪起往后就取得了经

    济上的优势地位。当货币经济发展起来时,它只不过是完成了这

    一过程。土地所有者现在也需要资金,为的是跟这些发财的暴发

    户并驾齐驱。抵押土地得到的钱,土地生产的收益所得的钱,甚至从土地自身得到的钱,在土地所有者和他的财产之间移来挤去,并且,使他更加不受其财产性质上的确定性的牵制,使财产不再具有他个人的色彩,从而在握有土地的贵族阶层与其他阶层之间造成了一种日益增长的权利平等的趋势。人人权利平等的原则,正如它最终主导了古希腊的民主制度,因而也意味着任何特殊的确定性的瓦解,通常就是影响了财产和存在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但是在这里,货币经济自身不过呈现为一个基础更加宽广的运动的最有力的且最有意识的组成要素和表现形式。在日耳曼人的社会关系中,我们看到在古代,地产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客体,而是个体成为当地社会一员的人身归属关系带来的结果。土地自身不是那种需要特殊技能的客体——个体占有这种客体会给自己带来特定的意义及后果:相反是因为人身拥有了这种确定的意义,他才被给予一块特定的地产。10世纪时这种人身束缚关系已经消失了,被土地的独立性取而代之,人们也许可以称之为一种土地的个人化。它导致了分割土地的趋势,把土地拽入了经济生活的惶惶不安之中。当这种趋势最后被土地固有的稳定性本质遏制住时,货币,这种离人身最远的经济对象取代了土地。但货币是最适合清晰地表现存在与财产的分裂——这一分裂业已开始影响土地财产的状态——的物质。最终在13世纪,这同样的现象从它的另一面,从社会阶梯的另一末端展现出来。这个时期农民的自由发展到了非常高的水平,特别是在日耳曼的东部,这些地方被自由农殖民化了,并且它们与当时相对来说已经高度发展的货币经济有紧密的联系。但是好景不长,情况突然发生了逆转:领主土地制扩展开来,尤其在易北河东岸,并且领主土地制成功地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然而与此同时,金钱交换再一次被实物交换取代。把农民紧紧地束缚于其经济地位上,把他们的存在牢牢地捆绑在其财产上,这与货币经济的衰落是平行发展的。虽然货币经济这一现象曾被诠释为领主土地制的肇始原因,但是当时导致该制度形成的是诸多错综复杂的原因,货币经济只不过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因素罢了。假如货币本身被视为财产对象,在某种程度上从财产所有者的存在中孤立出来,那么在财产拥有与存在状态的历史关系中,我想说货币就代表了各种要素——它们导致这种关系之紧张与松弛的世界历史性变化——中最明确、最关键也是最具征兆性的因素。

    自由就是在对事物的占有中清楚地形成自我

    假如自由也有这样的含义,使存在和财产拥有彼此独立,假

    如占有货币最明确地使存在与财产彼此的确定性被松开、打破

    了,那么就存在着另一种相对应的、更为积极的自由概念,这种

    自由概念把存在与财产拥有在一个更高层面上紧密地维系起来,

    但这种自由仍旧在货币中找到最有力的实现。我指的是前面对占

    有财产的规定,即占有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消极地接受客体,

    而是作用于客体之上的一种行为。占有财产,无论多么宽泛和不

    受限制,作用于事物时只不过是使自我的意志在事物中表达出

    来:因为占有某件东西实际上就是指这件东西不能违抗我的种种

    意愿,指我的意愿可以凌驾于这件东西之上。如若我对一个人宣

    称我“占有”他,这就是说他听从我的意志吩咐,无论是自然而然

    和谐相处还是暗地里强制胁迫,我的存在和意志似乎延续到他的

    身上。我的身体是属我的,比其他任何客体“属我”的程度更高,

    因我的身体比其他任何客体更直接、更彻底地服从我的心理欲

    望,也因为这些欲望相对而言完全地在身体上表现出来,所以,

    与此类似的过程如果对任何事物有效,它就在同等程度上是属我

    的。一个人对某个东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不仅仅是产权导致

    的结果,而且实际上意味着,这个人占有了它。这样一来,自我

    就被所有的“占有物”围绕着,就像被一个区域范围围绕似的,在

    占有物中,自我的脾性和性格特征获得了直观有形的展示。占有

    物形成了自我的延伸,自我只是其中的内核,人的欲望从这个内

    核延伸到事物上。只要事物臣服于我的自我的权利与力量之下,

    就是属我的,可以按我的意志来塑造它们。各种事物与自我——

    财产的占有好像既是自我的范围又是自我的表达——的这一密切

    关系不仅单单在占有中体现出来,只要该关系保持延续下去。不

    如说,这和我们把占有财产当作一系列行为活动之总和的观念并

    不矛盾,所以,恰恰是放弃价值——不管是交换还是赠礼——会

    表现出对占有物的个人感情的一种特定的强化,也就是和自愿放

    弃、自我牺牲密切相关的吸引力,以及以迂回的方式缩减自我实

    则暗示着提高自我的吸引力。占有关系通常只有在放弃财产之际

    才会体验到,就仿佛只有在肢体被割除的一刹那人们才最强烈地

    感受到它的存在。财产的魅力在交出它的一瞬间被强化了,无论

    是痛心疾首还是满心喜悦地放弃它,甚至对方不付这个价钱物主

    就不可能拱手相让。这一时刻特别是一个“收获的时

    刻”(Fruchtbare Moment),正如赢利的时候一样,财产所代表

    的个人能力似乎被处置掉财产的行为直观地强化了,正如(稍有

    不同的)破坏财产的强烈冲动所表现的一样。据说,在阿拉伯的

    贝都因人当中,乞讨、赠礼和抢劫是可相互置换的概念,必然也

    是互相关联的行为,所以这说明了,尤其是按照这些部落强烈的

    个人主义特征来看,所有这些与产权相关的各不相同的行为如何

    ——以不同的前提,循着不同的方向——表现了一切占有客体的

    同一种意义和基础价值:也就是说个人在占有的客体中表现、揭

    示、展现了自己。因此对于理解财产,关键是要认识到:在财产

    与自我,内在生活与外在生活之间划分严格的界线是非常肤浅

    的,若要更深入地理解它,这个界线就应该是流动变化的。一方

    面,财产的全部意义就在于它释放了灵魂的特定情绪与欲望,而

    另一方面,自我的范畴既扩展到这些“外在”客体之上,又深入到

    其中,就好像小提琴手或画家的灵魂活动不断地转化为小提琴弓

    的移动或画笔的运用。正如被占有的外部客体如果没有一种精神

    价值就是毫无意义的,所以,如果自我没有被外部客体所环绕

    ——这些客体是自我之脾性、力量和个性风格的表现,因为它们

    听从自我吩咐,也就是说它们属于自我——那么自我似乎就失却

    其维度(ausdehnungslos),倒塌缩小成一个点。在我看来极有

    可能的是,私有财产的发展在最初以及最轰轰烈烈时恰恰并非集

    中于占有劳动产品之类的东西,而是占有劳动工具,包括武器。

    因为工具的作用就是最直接地延展四肢的功能,事物对我们欲望的抵抗首先是在它们的终结点被体验到的。占有工具所体现的活动要素比占有其他东西更大,因此工具仅次于身体最彻底地与自我合为一体。财产的这一种含义指示出这样一条道路,即唯心论的、自由的世界观被其相反的对应物补充完善的道路:事物必须构成自我的一部分,一如自我必须成为事物的一部分。

    人们会说,获得财产的过程似乎反映了超越个体(Individuum)尺度之上的个人(Persönlichkeit)之成长,生育繁衍同样也表现了这样一种发育成长。在二者中的任何一种情形中,个体的范围超出了它原来的界限,自我继续越过了它直接的框围,扩展至另一个自我(Auβer-Sich),而这另一个自我在广义上仍然是“属他”的。在一些马来半岛的部落中,只有当夫家还清了新娘嫁妆之后所生的孩子,父亲才有权拥有,那些在此之前出生的孩子尽管毫无疑问也是同一对父母所生,却归属娘家。这条规矩的理由自然是一种纯实际的考虑:孩子代表的是通过女儿的婚姻交付给她丈夫的价值对象,但这种价值对象要被娘家保留下来,直到付清娘家嫁妆的钱。这一习俗显然揭示出财产占有与后代生养之间深刻的关系。丈夫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选择,他是愿意拥有孩子来扩大其势力范围,还是让岳父母保留着孩子这笔财产。有关早期的婆罗门僧侣,吠陀经记载道:“他们停止了活动去争取儿子,去追求财产。因为争取儿子也就是追求财产。争取这一个就好比是追求那一个。”这句话本身尚未言明两种奋斗内容的一致性,但至关紧要的是,被援引的两个例子说明了所有的财产争夺都毫无二致。自我在创造其存在相似物(Seinesgleichen)的过程中把自身原初的局限转化到相似物身上,正如自我掌控着财产时则把其意志的形式强加于财产之上。财产作为一种纯粹的个人扩张的概念非但没有遭到下述情况的反驳反而得到了强有力的证实:个人感受从自我的核心点转移到了周遭的层面上,转移到了财产上。这正如把生儿育女和组建家庭的意义理解为自我的扩张,但这并不会受这样的事实的影响,即直接的自我兴趣会隐藏在对孩子的兴趣背后。在中世纪的英格兰,人身束缚的标志就是,一个人假若没有得到领主的首肯,就不允许丢弃女儿或者出售一头牛。是的,任何人如果有权这么做,他就被视为是自由的,即便他还得给领主服劳役。自我感受越过了其直接的界线,在客体——它们只与自我间接地相联——中扎下了根,这正好证明了,诸如此类的财产意味着个人伸展到了客体上,且个人通过对客体的统辖获取了客体的影响范围。这就解释了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即有时候财产(Haben)的总量显得恰恰与存在(Sein)的总体相等。中世纪的法兰西有一种特定的农奴阶层,对他们的权利规定是:只有他们把全部财产交给领主,才允许成为自由人。

    对于各类财产的此类理解有多种多样的后果。要是自由的含义就是意志毫无阻隔地实现,那么拥有的财产越多,我们似乎就越自由,因为我们已接受的财产含义就是我们“怎么想,就可以怎么”处置财产的内容。但我们并没有以这样的方式来处置别人财产的“自由”,或者占有那些根本不可能被占有的东西的“自由”。所以,正好与我们诠释的自由的意义相仿,拉丁语(德语很长一段时间也如此)把“自由”这个词的意义与特权的意义,或者与一种特殊优待的意义联系在一起。只有在已被占有的对象之本质中,自由才发现了自己的局限。这在我们和身体的关系中已经昭然若揭,我们确信自己彻底不受限制地拥有一己的身体。身体只能在其构造规律允许的范围内遵从精神的欲望,我们的意志不可能要身体做什么动作和行为,就能做成什么动作和行为。这对于其他客体亦然。针对一块我拥有的木头,我的意志可发挥的自由程度只限于我能够用它雕刻出各式各样的木制工具,但是,一旦我想用木头制造出一个具有橡皮的弹性或具有石头的硬度的工具时,我的自由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们的意志面对物体时所能成就的事,跟一个艺术家利用其艺术器具完成艺术品是一致的。无论他的情绪和艺术才华多么深入地灌注到器具上,无论他的艺术力量的限度是否先天已注定,这样的限度的确存在于某个地方。如果超越了一定的度,工具器械的结构也不允许它更进一步地屈服于灵魂的力量之下。这个度就是事物不再“归属”我们的限度。然而,当今的时代忽视财产占有根本的局限性,因为我们的适应能力已被破坏,毫无顾忌地攫取自由和财产,这导致我们向事物提出了数不清的要求,而按照事物和我们的本质,这些要求根本不可能达到。我回想起我们对艺术的东西缺乏理解力——只是近来才得以克服——回想起我们越来越多地指望从外在生活条件中得到灵魂的喜乐与宁静,从技术进步中获得真正的文化,从社会的客观结构中得到个体的满足和日臻完善。

    大体上,当意志被调整到与我们的生活条件相吻合时,就不会期望事物做不可能做到的事,我们自由的限度——依财产自身的规律而定——就不会导致肯定性的经验。尽管如此,仍然可能建立起一种客体的等级(Skala),这一等级取决于在多大程度

    上意志可以强占客体,在什么地方意志无法穿透客体,以及在多

    大程度上客体可以被真正地“占有”。货币将被定位在这样一个等

    级的极限终点处。对货币而言,那种不可获得性

    (Ungewinnbare)——这似乎是客体为自己所保留的,以及它

    进而拒绝毫无限制的占有——完全消失了。货币缺乏这样一种结

    构,通过这种结构,其他具有确定条件的事物拒绝屈服于我们的

    意志之下,即便我们在法律的意义上占有了它们。货币不加区别

    地、不费周折地就化身为每一款形式和每一种目的,在这些形式

    和目的里意志将清楚明确地形成。只有隐藏于货币身后的事物才

    会产生障碍。货币自身同等程度地听从任意一道指令,关于物

    品,花销幅度、花钱或存钱的速度。因此,货币赋予自我最明

    确、最彻底的方式在一个客体中表现自我,纵使这种方式还囿于

    货币无特质(Qualitätslosigkeit)的界限之内,货币的界限只是

    否定意义的,不像所有其他客体的界限那样是肯定意义上的。货

    币是和拥有(ist und hat)的东西,一切都毫无保留地献给人的

    意志,被意志完全吸收。当货币再也不能这样做时,是由于这样

    的事实,即越过那个界限后货币里什么东西都没有,对所有其他

    对象而言,那个界限代表了它们的存在中有所保留的、不屈服的

    组成部分。

    我们拥有的金钱是形式上最百依百顺的对象,但也是由于它

    内容上完全空无一物,金钱同样是最不顺从的对象:因为已被我

    们据为己有的金钱,从一开始一下子实际上就绝对地、无条件地

    归属了我们,我们似乎无法再从它那里榨取到更多的东西。一般

    人们必然会说,只有当一个客体实质上是什么东西,它对我们才

    会意味着是什么东西;因此只有当一个客体给我们的自由设立了

    一个界线,它才给自由留有空间。这种逻辑上的对立——我们针

    对事物的行为之整体在这一对立的张力中被现实化——在货币身

    上达到了最大值:货币对我们意味着比任何其他财产更多的东

    西,因为它毫无保留地遵从我们;货币对我们也意味着比任何其

    他财产更少的东西,因为它匮乏任何超过财产的纯粹形式的、可

    以被占为己有的内容。我们有钱就比占有任何其他财物都拥有得

    更多,但是有钱也比有任何其他东西拥有得更少。

    金钱的百依百顺性(Nachgiebigkeit),正如其诸多的特性一样,最明白无误、最强烈地表现在证券交易中,货币经济在证券交易中结晶为一个独立的结构,一如政治组织结晶而成了国家。股价行情的波动常常说明的是主观-心理的动机,这些动机就其过激性和独立性而言,与一切客观的理由是完全无法比拟的。然而,这么来理解肯定是肤浅的,即认为股价行情的活动很少反映单个的、由证券提供资金的对象之质量的真实变化。因为对象质量之于市场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国家或啤酒厂、矿山或银行的内在性质,也在于这些对象与其他所有市场的内容及其状况的关系。因此,这不会影响到它们的实际基础,譬如,假如说阿根廷的大萧条使中国股票的价格受挫,但这些股票的可靠性与其说受这个事件影响,倒不如说受月球上发生的事情影响。因为这些股票的价值意义,它们一切外在的稳定性,依然取决于市场的整体

    状况,随便什么时候都会存花证券市场的浮动,比如说,使证券

    的利润进一步利用不那么有利可图。超越证券市场的波动——即

    使这种波动预先假设单个对象与其他对象结合在一起——之上,

    客观上仍然会产生股市行情的变动,其原因是来自投机买卖自身

    的因素:因为这种对某一只股票未来的行情走势(Kursstand)

    的赌博投机本身对该股票的行情走势具有最大的影响。例如,但

    凡某个资产雄厚的财团出于某些原因——这些原因与该股票的性

    质不相干——表态支持这一股票,它的报价就会上升;相反,一

    个不景气的财团单单借助交易所耍手腕就可以使一只股票的行情

    看跌。在这里,对象的实际价值似乎是毫不相关的下层土壤,市

    场价值在这一土壤上面运动,因为这种运动必须依附于随便哪一

    种质料上,或更正确地说,必须依赖于随便哪个名字;对象之实

    际的、最终的价值,与交易证券代表的价值代理之间丧失了一切

    稳定的比例关系。这清楚地表现了这种价值形式绝对的顺从性,

    事物借着金钱获得了这一形式,它使事物彻底脱离了其客观的基

    础。现在,价值几乎百依百顺地遵循着人的脾气、贪婪、不切实 际的观点的种种心理欲望,并且是以如此突出的方式,因为存在

    的客观环境就是这样,它能够提供准确无误的估价标尺。但是,铸造成货币形式的价值使自己独立于价值的根基和基础,目的是唯主观能量之命是从。在这里,在投机买卖可以决定被投机对象命运的地方,并且恰恰独立于现存的、客观的基础之外,价值之货币形式的渗透性和可塑性(Bildsamkeit)通过其最严格意义上的主观性找到了最成功的表现形式。

    货币占有对自我的无条件及有条件的顺从

    据此,货币占有所意味的自我之扩展(Ausdehnung des Ich)是一种非常与众不同的自我扩展——在某种意义上是、我们可从一个客体那里获得的最彻底的自我扩展,而另一方面它恰恰又是最受局限的,因为货币的百依百顺性终究不过是一种绝对流动不居的躯体之特性,货币占有可以海纳任何一种形式,然而它自己似乎不可以被塑造成型,只会从周围的躯体中吸收一切可以据为己有的确定性。这一格局解释了下列类型的心理事实。有人告诉我,当他要购买自己非常中意的任何东西时,目的不是为了给他自己买东西或是为了把这个东西搞到手,而是想把对这些东西的喜爱主动地表示出来,使它们从自己的手中经过时,在它们身上打上他的个性的印记。在这里货币也就可能提供一种相当独特的个人的扩张,个人则不必通过占有实物来装饰自己了。这样的个人对直接掌控物体不感兴趣;不如说他只在凌驾于物体之上的瞬间权力中得到满足,并且,与物体之间缺乏任何质的联系似乎不会给予个人任何的扩展和满足,但购买行为本身事实上就是一种心理满足的经历,因为各色事物好像都绝对地服从其货币那一面(Geldseite)。由于货币和有货币价值的物体完全个体的欲望而定,单单表现了个体对它们的主宰的象征符号就使人得到了满足,否则这种满足感只能在实际的财产占有中才能获得。对这种满足感的单纯象征意义的享受可能几近于一种病态,就像一位法国小说家叙述的这个例子。有个英国人是某个放浪不羁的文化人团体(Bohème-Kreisen)的成员,他生活的乐子就是出钱资助放纵恣肆的饮酒狂欢,尽管这个英国人自己从不参与,只给所有人结账:他来到这儿,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给所有东西结清账,然后一走了之。这种令人疑惑的事情的一个方面——指

    给他人结账——对该名男子的感受来说一定意味着一切。人们很

    容易假设这是一种获得不正常满足感的情形,新近的性病理学正

    在谈到这样的满足感。一般的挥霍行为只停留在占有、享用、单

    纯浪费金钱这样的初级阶段,与之相比较,这个英国人的行为特

    别古怪,因为在这个例子中,通过金钱等价物体现的满足享受如

    此切近地、直接地吸引着他。一方面这个英国人不参与积极地拥

    有和使用事物,另一方面这样的事实——这种单纯的购买行为被

    体验为是个人与购买物之间的关联以及一种个人的满足——可以

    被阐释为一种自我的扩张,这种扩张是花钱的纯粹功能给个人提

    供的。货币在如此体验的人和事物之间构筑了一座桥梁。跨越这

    座桥,灵魂体会到了其占有的东西的吸引力,纵然它实际上并未

    将它们据为己有。

    这种关系也形成了非常复杂且重要的贪财现象的一个方面。

    对守财奴而言,他的极乐就是把持着金钱却永远不把钱腾出来购

    买和享用具体的对象,这样他体验到的权力感一定比宰制任何条

    件确定的事物所能达到的感觉更深刻、更有价值。因为任何一种

    财产占有方式都有其自身的局限,如我们在上文已看到的那样。

    贪婪的灵魂寻求的是完完全全的心满意足,它力图穿透事物之最

    终的、最内在的、绝对的本性,却痛苦地遭到对象的拒绝。各种

    事物是且一直是自为的东西(etwas für sich),它们拒绝与主体

    自我的范围完全融为一体,致使满腔热情的占有欲以愤愤不平而

    告终。货币占有的方式却不受这种隐藏在其他所有财产占有形式

    中的人与物之间对立的约束。货币根本未把事物本身据为己有,

    排除了一切有赖于具体事物的具体享乐,以此为代价,货币就能

    够提供本质上可感知的对象全然不具备的一种宰制感,因而也不

    会遭遇到其他财产占有形式的局限性。唯有对货币,我们可以彻

    底地、毫无保留地占为己有,唯有货币不折不扣地行使了我们分

    派给它的功能。守财奴所体验的快乐在美学意义上大抵如此。因

    为这样的快乐超越了世界不可穿透的现实,遵循着只有精神才能

    完全心领神会的光芒,毫无顾虑地与之融为一体。在以其他内容

    实现这同一个原则的一个序列,唯有与货币相关联的现象是其中

    纯而又纯、透明澄净的部分。我曾经遇到过这么一个人,他韶华

    已逝,是一个小康之家的一家之主,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学习

    各种各样的东西——比如语言——上却从不付诸实践,出色地表

    演着各种技艺的舞蹈却不使用它们,一点都不用,甚至连想都不

    想。这完全是守财奴类型的人:他们的满足感就是占有某些可能

    性,却从未想让它们成为现实。吸引他们这么做的必然跟美学意

    义上的魅力相关联,审美的魅力就是掌握纯粹的形式以及事物或

    行动的理念,与之相对,任何迈向其实现的步伐都被视为是无法

    躲避的障碍、倒退、不足带来的一种衰落,它们必定会减少通过

    能力绝对地主宰客体的那种愉悦感。审美观照(ästhetische

    Betrachtung)——作为一种纯形式功能,它可以观照任何对

    象,不过尤其自在的是观照“美”——最为彻底地消除了自我与对

    象之间的壁垒。对审美观照而言,对象的观念如此不费吹灰之

    力、自在而和谐地绽放开来,就仿佛它们单单由自我的基本法则

    规定一样。因此自由感(此乃审美情绪的组成部分)、从事物阴

    暗压力中的释放、自我的扩张(它带着自我的欢乐和自由扩展到

    事物里去)——它们的实现通常受到压迫。纯粹把钱攥在手里而

    不用它的快乐,其心理上的倾向一定也如此。纯粹的货币占有是

    实物占有的一种特殊的浓缩、抽象和预示,它给予人的意识的正

    是那种自由的范围,是借助一种不加抵抗的中介的那种预兆不祥

    的自我延伸,是无须用暴力、无须否定现实而对一切可能性的自

    我吸收(In-Sich-Einziehen)——所有这一切也是审美愉悦的组

    成部分。把美定义为une promesse de bonheur(对幸福的许

    诺)也道出了美的魅力与金钱的吸引力在心理上的形式类似性,

    因为,钱币的吸引力如若不在能给我们提供对幸福的许诺的话,

    还会在别的什么地方呢?

    人们偶尔也会尝试把一个尚未成形的价值的吸引力跟已成形

    的形式的价值的吸引力结合在一起:这就是珠宝和玉石的意义之

    一。拥有珠宝玉石的人赫然就是某种潜在的、价值连城的资产的

    主人,这一方面代表了他可集中地处置这些珠宝的权利,另一方

    面却揭示出,珠宝玉石原来必然具备的绝对流动性和纯粹可能性

    已经凝固成一种特定的形式明确性和具体性质。在结合这两种功

    能方面,可以找到一个特别突出的印度例子,因为这个国家长期以来的风俗就是以珠宝的形式存钱。譬如,一卢布的银币被熔化制成珠宝(这在价值上只有些微损失),然后存起来,以便急需时再当成银子花出去。这样的价值形式显然具有更浓缩的效果,性质也更为丰富。这种结合的形式——即它被赋予了某种具体的特性,并且消除了其原子式的结构——就显得更亲密地归属于个人。下列事实也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自所罗门时代始,王室把贵重金属铸造成器皿的形式加以储藏乃是基于这一信念:这样一来财宝就更加牢靠地属于王室家族,安全地避开敌人的抢掠。把硬币直接当成珠宝使常常意味着,一个人希望立即把持和控制其财富。珠宝放射出个性的光芒,因此在本质上,只有当珠宝闪耀出个性时它才是某种颇有价值的东西:对珠宝的观念以及它的实际意义取决于它归属于自我的关系。据说在东方,一切财富的先决条件是,财富的主人能够席卷财宝逃亡,也即所谓的无论主人的命运遭际如何,金银财宝都会绝对地跟随着他。而另一面,占有金钱的快乐则无疑包含了一种理想主义的因素。强调这个因素好像显得有点自相矛盾,因为,一方面赚钱的方式通常毫无理想主义的元素可言,另一方面主体在那一时刻表达出来的快乐压根不同于以理想主义的方式表达的快乐。但这不应该掩饰这一事实:占有货币的快乐纯粹是诸如此类的最抽象的乐感之一,离一切直接的感官享乐距离最远,因为这种快乐是独一无二地通过思维和幻想的过程而体验到的。所以,占有金钱之乐宛如胜利的喜悦,这种感觉对于某些天性的人如此强烈,导致他们甚至不问在胜利中获得了什么。

    占有货币体现了个性之扩展——就像存在于任何一种财产占有形式中的那样——的特殊方式,这一点在以下的考察中得到证实或补充。当我以自己的个性充满任何客体的范围——在其中个性清楚地形成了我的意志——时,发现了事物自身的规律对它的限制,我的意志无力打破这些规律。这样的限制性不仅是客体的消极抵抗造成的,而且另一方面,也肇因于主体扩张能力的有限性。客体遵从意志的范围可能会大到自我无能为力完成其任务的地步。倘若我们说,占有与自由是一回事,倘若我的自由——即我的意志得以实现——随着占有的东西的数量越来越多而增大,

    那么实际上这种自由只能到达某个特定的界线为止,超过了这个

    界线,自我就不能够再实现和享受控制事物的潜在可能性了。贪

    欲当然可能会僭越这个点,但是它在永不满足——不满足本身就

    是实现贪欲的一部分——和偶尔的约束与局限中暴露出其荒诞性

    (Sinnlosigkeit),带有局限性的过度攫取财富反而变成了与财

    富原先的特征和目的对峙的一面。这导致产生无利可图的财产的

    现象,因为财产所有者的所作所为不足以使财产获得利润。独裁

    者对于统治奴隶感到厌倦,就是因为他的权力意志(Wille zur

    Macht)在碰到绝对的顺从和不抵抗时就烟消云散了,而只有权

    力意志才能使他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既无时间也无精力享受自己

    的财产的人,他的时间和精力全都消耗在管理和经营这份财产上

    了。只有涉及下面这样的问题时,各种对象才判然有别:它们可

    以在同一时间里吸纳多少数量的个性,也就是说,在哪一个尺度

    上财产的占有变得无意义,因为只有在这一尺度之内自我才有能

    力控制财产。在这里货币再次占据了一个特殊地位。人们可以

    说,个人对货币的管理、掌控和享用比他拥有其他财产对象的要

    求条件更少,因而,他可以控制的货币财产规模以及将之构建成

    经济的个人范围也比别的财产形式更大。

    除了实际的享受,对所有其他事物的欲望也受主体接纳能力

    的局限,这是一条规则,无论事物与主体双方的界线是否吻合,

    无论它们之间的距离有多远。唯有货币——如我们在本书前面的

    另一处所说——没有停留在这个内在范围之内,这个范围最终作

    为对客体的欲望的界限。这种情况越是自然而然地这样,金钱就

    愈发不过是“钱”而已,即是单纯的交换中介,自身并无任何直接

    可享用的价值。只要牲畜、食品、奴隶等等——即生活消费品

    ——被当作货币在起作用,占有它们就意味着奢侈的消费而非扩

    大了购买力。这里有所谓的两种并行不悖的个性扩展的不同方

    案。在原始的实物经济中,这个方案就是将客体占为己有的直接

    消费,人们可以说自我不断地从中心向外延伸;而在抽象的金属

    钱币交换中(更不说信用消费了),这些直接的阶段没有意义且

    被忽略不计。与实物经济里的“富”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现代社

    会的有钱人可能过着最适可而止的节俭生活,没有直接感官意义

    上的快意满足。譬如,人们可以在烹饪饮食领域发现两种发展趋

    势,我相信,它们均是发达的货币经济的产物:即有钱人一般都

    吃得很简单——除了宴请之外——而中产阶级反而吃得更好些,

    起码城市里是如此。由于货币的距离化作用

    (Fernwirkungen),自我可以在最遥远的客体身上感受到他的

    力量、他的满足、他的意志,以至于他忽略和不在乎更直接的社

    会阶层的身份,而在相对不发达的社会中,这个社会阶层则必须

    独自支配财富才行。主体扩张的能力受其本性的局限,但这种能

    力却在与纯粹的货币而不是与其他任何财产形式的关联中展示出

    一种更大的幅度和自由。这和我们早先的想法不同:早先我们以

    为是事物自己的特性终止了自我的扩张,而在这里证明是个人力

    量的局限性使然,当占有了一定数量的财产后,个人力量一定会

    消失殆尽,即便事物对我们言听计从。有一种现象表明个人力量

    的消耗有所延迟,只要占有的财产不采纳明确的客体的形式,而

    采纳货币形式的话。

    第三节

    个人与占有的分化

    我们在思想史中遇到一种思想的发展,尽管它只是粗略的构

    架,但通过它广泛而深刻地化为现实(Verwirklichung),它仍

    属于思想现实(geistigen Realität)中最重要的形式。我们发

    现,某些领域起初完全由一种性格特征占上风,随着一段时间的

    发展,该领域的一体性(Einheitlichkeit)分裂成越来越多的分支

    领域,其中只有一个部分在狭义上代表了整体的特征,并且与剩

    下的其他组成部分相对峙。换种方式来说,不论一个整体的两个

    组成要素在相对意义上是多么针锋相对,二者却依然展现出其中

    之一的特征,尽管是以绝对的形式。譬如,道德哲学对利己主义

    的论证可能是正确的,它声称我们绝不会不出于一己之利和满足

    自身的欲望而行事。但是,接下来就需要区分狭义与广义上的利

    己主义。任何满足其利己主义却是为了他人的幸福,也许还牺牲

    了自己的性命的人,我们一定毫不迟疑不断地把他叫作利他主义

    者,把这个人和那种危害他人、逼迫他人的人区分开来。我们必

    然称后者是个不折不扣的利己主义者,虽说绝对的、最宽泛意义

    上的利己主义,也就是在人们所有的行为中都反映出来的利己主

    义也会把前者包括在内。此外,认识论声称一切认识都是纯主观

    的过程,是独一无二地由自我经历并由自我规定的过程,这种说

    法或许有其正确性。可我们还是把客观上真实的概念,与那些经

    由幻想、臆测、感官错觉而仅仅是被人们主观上认为是真实的概

    念区别对待,即使绝对地说这种客观认识或许也是来源于纯粹的

    主观性。这一发展倾向愈发从根本上更有意识地分裂开主观和客

    观的观念,但是原先主客观的观念不过是在一种模模糊糊的心理

    的无差别状态(Indifferenzzustand)中活动。这一进展形式似乎

    在人和他占有的财产之间的关系中再次出现。一般而言,任何财产都是自我的延展,是主体生命之内的现象,它的全部意义在于是对意识存在的反射和情感的反射,这是灵魂对自我和对象关系的响应。在相同的意义上,任何发生在财产对象身上的事件都是主体所起的一种作用,他把他的意志、他的情感、他的思维方式置于财产之上,并在财产中表现自我。然而在历史中,如我在前文所表明的那样,实际的财产的绝对意义恰如思想财富的绝对意义一样,从一开始呈现出一种无差别状态,这种状态把自我与事物联结在一起,超越二者的对立。譬如:古代日耳曼人的社会习俗把财产直接和个人挂钩,后来的封建制度颠倒过来,把个人与财产挂钩;团体中完全的亲密关系,这种关系允许其成员先行成长到其经济地位里去;职业的世袭性,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是社会活动和地位,另一方面是家庭的个人,二者成了可以互换的概念;还有任何一种等级的、行会方式的社会组织,其形成条件是个人与其经济上的存在与财产之间的一种有机的交织纠结——以上这些都是财产与个人之间无区别的状态。财产的经济内容或功能,和那些在更有限的意义上代表了自我的东西,存在于非常直接的相互制约中。在古代习俗中可以观察到这样一种关联,即让本质上属于主人财产的人陪死去的主人殉葬。而盎格鲁—撒克逊国王去世时,要求其封臣的盔甲陪葬,盔甲是封臣归属国王的残余和替代,这时殉葬的习俗仍被沿袭。一般来说,正如原始人的思维没有分别独立的认知范畴可以区别纯主观的想象和客观真确的观念,所以,他们在实践中不能够清楚地辨明事物自身的合法性(在任何对此有所辨识的地方,很容易流于一种神性原则的人格化形式)与内在浓缩的、独立于外部事实的个性。越过这一原始阶段的发展阶段,就是区分这些因素的阶段。一切高级发达的经济技术都取决于技术从经济活动过程中独立的程度:这些过程不再关系到直接的个人利益得失,它们发挥功能的方式就好像是为了自身的目的,它们机械性的活动过程越来越少地受个人因素的无规则性与不可预测性的干扰。在另一方面,个人因素脱颖而出变得越来越有自主性,个体获得一种发展能力,不仅仅是不倚赖于其总体的经济状况,而且不倚靠对其经济状况的先验确定性。在这个分裂了生活实践的客观和主观因素的独特发展进程中,归根到底,实践的总体只不过是人的主体性被自然而然地隐蔽起来。对一台机器或一个工厂的组织管理即使与客观规律协调一致,毕竟也包含在个人性的目的中,包含在人的主观思维能力中。但是这个一般的、绝对的特征在相对意义上却集中在那些要素中的唯一一个,在这个要素中,该领域的整体碎裂离析了。

    通过货币造成的空间距离化与技术的客观化

    假如我们考察货币在这个主客分化过程中发挥的作用,首先显而易见的就是,货币的作用跟主体及其财产在空间上的疏离联系在一起。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闻不问却按股权分红利的人,从未造访过其债务国的债权人,出租土地的大地产所有者,这些人都把财产交付给一种纯粹技术性的经营,对此他们本人则不动一根手指头,尽管他们从其财产中渔利。而这一切只有拜货币所赐才成为可能。只要企业的利润采用的形式可以轻松转化到别的任何地方,这就保证了财产和财产所有者在空间上各据一方而达到的高度独立性,换言之即是自我行动。这一方面使得财产仅仅根据客观的要求被经营管理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使得财产所有者毋庸考虑其财产的具体要求,置身事外过自己的生活成为可能。货币的距离化作用使有钱的人和他的金钱财富彼此相隔遥远独立生存,因而双方都可以在更大的程度上遵照自身的规则各行其是,相比财产所有者与财产之间还具有直接的相互关系时期达到的程度更大,相比每一桩经济管理还都是一项个人事情时期程度更大,相比每一次个人发展方向或地位的改变同时还意味着相应的经济利益的变化时期,更各行其是程度更大。个人与其财产之间的关系牢固性在世界各地的原始民族对财产的风俗习惯中表露无遗:但凡是财产,只要它是个人性的、被占有的、劳动获得的,就要与它的主人一道下葬。显见之,这些习俗多么耽误了客观文化的发展,因为文化的进步依靠继承的生产品不断地积累。财产只有经过继承(Vererbung)才能越过个人界限,开始成为一种客观的、自我发展的存在。财产的个人性形式,即牢牢地拴在所有者身上的本质,可由古代日耳曼人的法律证明,该法律声称,若接受礼物馈赠的人忘恩负义,礼物可以被收回,在一些其他情况中亦如此。早期财产形式中十足的个人特征颇为罕见地以如此鲜明的形式表现出来:馈赠者与接受者之间纯粹的个人-伦理的关系具有直接的法律-经济后果。货币经济即便就其外在形式而言也拒绝表现为这样的理解模式。馈赠的天然礼品事实上可以用实物回赠,但回赠礼金在很短时间内不只“近似于”收到的礼金,而是二者的价值完全相当。这样一来,在馈赠者与送出的自然礼物之

    间本来还继续存在的情感关系,以及在接受者与礼物之间本来还

    存有的情感关系基础就被削弱或忽略不计了。赠礼的金钱形式非

    常确定无疑地疏远和异化了礼物与赠送者之间的关系。由于客观

    物与个人彼此的这种分裂,因而高度发达、十足客观技术的时代

    也就是最个人主义的、最主观的个性时代。罗马帝国的开端及此

    后的一百至一百五十年是两段货币经济高度发展的时期。法律概

    念在技术上日臻完善的特征也是抽象的个人主义(——与货币经

    济齐头并进——)的相关产物。罗马法被德国采纳之前——同时

    也是货币经济被德国采用之前——德国法律既无法律纠纷中的代

    理观念,也无法人制度的概念,亦无作为自由的个人意志对象的

    产权观念,德国法律只是权利与义务的代表。一旦个体从他跟财

    产的、社会地位的、存在的物质内容的特殊确定性之间的融合中

    分离出来,变成了彻底自由的、自力更生的人,并且在观念上变

    得与一切单单属于货币经济的、特殊的存在倾向(Daseinstendenzen)分道扬镳,那么靠上述那些观念运作的法

    律体系则不再可能。所以,那些以纯客观方式形成的生活兴趣也

    许就会放弃逻辑的-抽象的罗马法的法律技巧。在德国,土地与土

    地拥有者的关系经历了好几个阶段。刚开始地产是社群中个人地

    位带来的结果,然后,个人地位反而由其占有的财产而定,直到

    最后的阶段,地产的自主性具有了某种完全不同的意义,其中一

    个极端的对立面就是个人被允许孑然独立地出现在地产之外。在

    原始时期个人覆盖并吸收了物权的关系,而到了财产世袭阶段情

    况则恰好相反。货币经济使双方分化,客观性——也即是财产

    ——与个人成为独立对峙的双方。货币所经历的这一形式的发展

    高峰,最清楚不过地出现在最成熟的货币经济阶段的一种说法

    中:即货币“发挥着作用”(arbeitet),这就是说货币履行其功能

    所依据的力量和规范绝不等同于其金钱持有者的力量和规范,而

    是相对地独立于它们。如果自由意味着单单听命于一己的法律,

    那么利润的金钱形式造成的钱财与所有者之间的距离就提供了一

    种迄今为止前所未闻的自由。在主观性与事物规范之间各司其职

    的劳动分工现在就是完美的了,任何一方都不得不完成其任务,

    好像这些任务是由其内在本性分配到手的,并且完成这些任务不

    受内在异化因素的左右。

    个人总体从其个别的劳动成果分离出来,及其对劳动成果等价物造成的后果

    货币造成的分化与分化带来的个体自由之影响范围所触及的

    不仅是食利者,劳动关系也在同一方向上发展出类似的特征,虽

    说这些特征更难于被识别出来。过去几百年的经济组织及其存留

    至今的形式,即手工作坊和零售商业,倚重的是师徒之间、店主

    与雇工之间的人身隶属(persönlicher Unterordnung)关系。当

    经济活动处于这些阶段时,完全是通过个人性的-直接性的各种因

    素的相互影响才得以实现。在任一情形下,这种经济活动都是以

    主导人的精神来实现,其他所有人都臣服于他的主观性之下。当

    技术的、客观的元素逐渐超越个人因素时,这种关系就具有了不

    同的特征。生产经理与下级工人、大型百货商店里的总监与售货

    员现在都同样服从于一个客观目的,唯有在这种一般关系中,从

    属关系才作为一种技术必要性持续下去,在这种从属关系中,事

    物的、生产的要求作为客观的过程才能被表现出来。即使这种服

    从客观目的的关系在某些个人性体验方面可能意味着对劳动者更

    加严格,可它仍然包涵了一种自由的因子,因为劳动者的从属关

    系不再有主观-个人的性质,而只是技术性的。现在格外清楚的就

    是,当从属关系转变成其客观形式时,其中存在的一切根本性的

    解放十分紧密地与货币原则(Geldprinzip)的绝对有效性联系在

    一起。只要雇佣劳动关系被理解成租用合同关系,它就注定包含

    着劳动者隶属于雇佣者的某种因素:因为这个劳动的人是被租用

    的,如同在家仆这种最明显的例子里所看到的那样。在其中,家

    仆事实上是作为一个整体的、可无限发挥劳动力的综合体而被租

    用,所以他作为一个完整的人进入了依附并从属于另一个完整的

    人的关系中。然而,一旦劳动合同把劳动作为商品来购买的话

    ——这是货币经济的最终结果——所涉及的就是提供一种十分客

    观的劳动成果,如人们已经表述的,这个劳动成果是作为双方合

    作过程的一部分而被引入的,因而也和雇主本身的劳动成果在一

    定程度上相协调,结合在一起。现代劳动者越来越有自信心,乃

    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不再是一个隶属于别人的人,而是贡献精确规

    定好劳动成果的人,即按劳动的货币等价物为基础划定的劳动成

    果,劳动成果自身及其经营管理越客观、越不涉及个人、越技术

    性,就使得这样的劳动个体越自由。广泛建立的货币经济对经营

    管理者自身亦产生了同样的后果,因为现在他的产品为市场服

    务,也就是说为素不相识、无动于衷的消费者服务,这些消费者

    仅仅通过货币这个中介与他发生关系。他的工作因此在某种方式

    上被客观化了,这个方式就是更少地考虑到个别的人,更少地依

    赖个别的人,而对特定购买者的地方性和个人化的考虑——尤其

    是在自然交换关系仍十分盛行的地方——影响到工作的时候,则

    要更多地考虑和依赖个别的人。所上文提及的家佣关系朝向个人

    自由的发展也正是由货币不断上升的作用产生的同一个结果。家

    佣的劳动“无法计算”,从中反映出来的人身束缚关系基本上相当

    于他们就是家庭成员。假如佣人与主人生活在同一片屋檐下,给

    他做饭,为他洗衣,佣人的劳务数量似乎不可避免地很难确定,

    完全要视这个家庭不断变化的需求而定,且佣人也必须要遵守这

    个家庭的一般规矩。而现在越来越明显的发展趋势是由家庭外的

    人员提供各种不同家务,这些人只提供十分明确的服务种类,其

    劳动全部以现金支付。因此,自然经济中家庭社会的解体一方面

    导致了家庭服务在客观上的固定,导致服务更趋于技术化,而另

    一方面这一发展趋势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服务人员的完全独立、

    自力更生。

    倘若劳动关系的发展继续沿着这一脉络——货币使之成为可

    能——前进的话,那么或许可以消除人们所指责的主要是由现代

    货币经济造成的某些弊端。无政府主义的动机就是断然拒斥尊卑

    贵贱的地位(ÌÌber-und Unterordnung),虽然社会主义以一种

    更物质化的动机取代了这一所谓的形式动机,因而消除人与人地

    位的差异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信条之一,正是由于这种差异,才

    会造成有人可以轻而易举地命令别人,而别人则必须毫无顾虑地

    听命于他。有一种思想模式把自由的程度视为衡量任何东西是否

    有社会必要性的尺度,对它而言,取消地位上的尊卑贵贱是一项

    不言而喻的要求,但是一种建立在不平等地位关系上的社会秩序

    并不比建立在完全平等上面的体制更糟糕,只要地位的不平等并

    未和压迫、受苦、耻辱的情绪联系在一起。倘若诸种社会主义理

    论自身在心理学意义上更加条理清晰的话,那么它们必然会意识

    到,个体间的地位平等根本不是绝对理念,根本不是绝对律令,

    而是纯粹的手段,以去除特定的痛苦感,产生特定的满足感。只

    有那些不切实际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是例外,对他们来说人人平等

    是一种形式上绝对的被要求的价值,不惜付出任何可能的实际代

    价,甚至是pereat mundus[世界毁灭]的代价。无论在什么地方,

    一项要求的意义不在于这个要求本身,而在其后果之中,原则上

    这个要求总是可能被他者取代,因为同样的后果可以由完全不同

    的原因促成。这种可能性在当下的语境中异常紧要,因为一切迄

    今为止的经验均表明,尊卑等级关系是相当不可或缺的社会组织

    手段,取消它们将会破坏社会生产的一种最富有成效的形式。所

    以我们的任务就是要保留尊卑等级关系,只要它们有那样积极的

    后果,同时也要消除使这种等级关系被人们拒斥的心理后果。显

    然,这个目标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达到,所有上下尊卑的地位已成

    了一种纯粹技术上的机构组织形式,它们的纯客观特征不再引起

    任何主观的不适反应。关键就是要把机构(Sache)与个人区别

    对待,以使对机构的要求绝不会干扰个人的个体性、自由以及最

    内在的生活感受,无论他在生产和流通的过程中占据着什么样的

    地位。这种状态的一个方面已经在某种地位秩序中得以实现,即

    军官体系。对长官不假思索的唯命是从已经不再是丢人的事,只

    不过是为了实现军事目的在技术上必需的要求,任何一位长官也

    同样毫不含糊、严格而且客观地服从于军事目的。个人荣誉和尊

    严与地位职衔的高低完全不沾边,军衔似乎只体现在制服上,它

    只是一种客观的状态,不反映个人的情况。个人与地位身份的分

    化现象也以另外一种变化的形式出现在纯粹的思想活动中。在任

    何时代总有这么一些人,虽说他们外表的生活地位是完全从属性

    的、依赖性的,却保留了绝对的思想自由与个人创造力,尤其当

    非常稳定地架构形成的社会秩序和奔涌而出的文化兴趣潮流交错

    之际。这时旧的秩序还继续存在,但全新的内部等级体系和范畴

    已被创造出来,比如人文主义时代,以及法国大革命的最后时

    期。可以想见,在这样一种情形中,这些偶然地、单方面演化而

    来的状态变成了构成整个社会组织的形式。在一切可能的构形中存在的尊卑地位关系,现在成了社会达到其目标的技术条件;然而这种不等的关系也对个人的内在意义、个人发展的自由,以及与他人纯粹的人际关系施加了影响。在瓦解了融为一体的个体与地位之后,一切上下级地位,一切命令与遵奉都将成为社会秩序的纯外部技术,既不会给个体的地位和成长带来光明、也不会带来阴影。此外,社会等级体系的外在措施和纯粹合目的的考量与个体的个人-主观性之间过于紧密的关联造成的不满,以及要求取消这种等级体系的怨恨情绪,都将烟消云散。通过这种做法及其机构条件的客观化过程,人们可以保存机构的一切技术上的好处,而避免其对主体性和自由的不利影响,这种不利影响如今是导致无政府主义、在某种程度也是导致社会主义产生的源头。这就是文化发展的方向,如我们在上文所见,是货币经济为其铺设了道路。把工人从其生产手段——资本家占有生产手段的问题被视为社会贫困之焦点——中分离出来的做法,表现为另外一种意义上的拯救:假若这种做法意味着作为人的工人从生产技术强加在他身上的纯客观条件中的个人分化的话,那么这一做法可能是真正的拯救。所以,货币将贯彻那些并不罕见的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情况,即一旦某个要素从其原来有限的效力中展示出一种基本的、始终如一的、无处不在的有效性,它的意义就转变成了它的对立面。货币似乎在个人与事物之间敲入了一个楔子,它首先不仅破坏了二者间互助互利的关系,而且为双方彼此的独立铺平了道路,使得其中任意一方都可以找到不受对方干扰的、令自己称心如意的发展道路。

    无论在什么地方,劳动关系,或者说一般的社会关系从个人关系形式转变为客观的形式时——与此平行发展的是实物经济转化为货币经济——我们首先发现的,至少部分现象是如此,是下属地位的恶化。劳动者拿实物酬劳尽管有风险,但与拿薪资(Geldlohn)相比却无疑具有某些好处。因为金钱酬劳更大的外表确定性,即所谓的逻辑上的准确性,是以其最终的价值量更大的不可靠性为代价的。面包和住所对那些劳动者具有(人们可以说)一种绝对的价值,而诸如此类的劳动者在任何时候都没有变化;在这时价值波动——这是任何经验的事物无法避免的——牺牲的是雇主的利益,打工者则不必冒这个风险。然而,同一笔数

    目的工资在今天可能与一年之前的价值不可同日而语,价值跌涨

    的风险概率由付薪者和领薪者共同承担。但这种不确定性和无规

    律性常常十分难以捉摸,它是自由产生的不可规避的结果。自由

    呈现自身的方式就是毫无规律、难以预测和不平衡的。这就是为

    什么,像英国这样自由的政治体制是以内部组织的不规律、缺乏

    规整系统的结构为特征,而强制性的专制制度则高度体现为结构

    对称,内容统一,避免一切随意即兴。价格波动——拿工资的劳

    动者比他领取实物支薪时遭遇到更多的价格波动——与自由的生

    活形式具有深刻的关联,而自由生活形式带来的后果即是现金工

    资,一如实物薪水反映的是一种受到束缚的生活形式。按照那

    句“有自由的地方就有纳税”的格言——它远超出乎政治学范畴

    ——劳动者为了自由(正因现金工资的形式自由才成其为可能)

    付出的代价是纳税(以工资的不确定的形式)。我们可以观察到

    一个与此相应的情况,处于从属社会地位的人向主人提供役务的

    次序反倒是从实物役务演化为金钱形式的役务。实物役务在受益

    人与服役人之间形成了一种亲切随意的关系。农奴的劳动力直接

    体现在他供给庄园主家用的谷物、家禽和酒里,这些东西就是他

    的组成部分,并未完全与他的过去和他的利益分割开。相应地,

    实物由接受者直接享用,他关心它们的品质,把它们作为个人性

    的役务接受下来,正如这些东西也是被作为个人性的役务缴纳出

    去的。因此,与金钱役务相比,在这里承担役务的人与接受役务

    者之间存在着一种更为紧密的关系,而在金钱役务中双方的个人

    因素已不复存在。所以我们听说,在中世纪早期的德国,特别盛

    行用小恩小惠来减轻依附农的役务的习俗;依附农在上缴应交的

    地租时会收到一个回赠的小礼物,起码是食物或饮料。这种慈善

    地,抑或是亲切地对待奴隶的现象绝大部分已经销声匿迹了,这

    在某种程度上乃是肇端于金钱役务日益取代了实物役务的地位,

    更加严厉的庄园管事们取代了与农奴亲密无间地生活的庄园主。

    庄园管事的任命说明了管理的客观化。管事们按照与人情世故无

    关的技术性要求进行管理,而技术标准理应尽可能地产生最大限

    度的客观结果。庄园管事以那样一种去个人化的作用横亘于农奴

    与庄园主之间,就好比货币活动在农奴的劳动和庄园主享用劳动成果之间一样。中介者这种两边不沾的独立性也表现在如下事实里,当庄园主不在的时候,由于实物劳役转变成了货币地租,庄园管事因此才可能有欺上瞒下的新机会。无论农民在原来这种关系的个人性特征中得到了多么可观的利益,无论现在农民在这种关系的客观化(Versachlichung)和转型为货币租税(Zugeldesetzung)中遭受到多么大的损失,这仍是——恰如我在上文所阐明的——取消整个农奴制度的必经之途。

    伴随着通向这一最终目标的还有另一系列的现象,乍一看去这两个系列的现象导致的结果似乎完全是南辕北辙的。比方说,计件工资仿佛比小时工资更容易和金钱文化基础上的社会进步相对应。小时工资更趋向于把整体意义上的个人束缚在这个人总的、但不是一清二楚地确定下来的力量上,而在计件工资的情况中,个体则是靠精确设定的,全然客观化的劳动被付给工资。然而,目前工人一般在小时工资的情况中境遇较好——除非,比如说出现了引进极大提高生产力的机器设备这种技术进步的因素,并且计件工资率在薪水里有所反映——恰恰是因为工资并未严格地与劳动成果挂钩,如同在计件工资中那么严格一样;即便是由于停工、延误、差错影响了生产量,小时工资仍是不变的。所以,小时工资似乎更合乎人的尊严,因为小时工资预先假设了一种更大的信任,在工作里给予人们更多实际的自由,尽管(或毋宁说是因为)整体的个人变成了劳动过程的一部分,因而纯粹的客观标准的不留情面有所减弱。人们可以在人员的“录用”中观察到这种关系的进一步显现,在录用中个人的劳动成果几乎不是支付薪水时参考的直接标准,相反,个人劳动成果的总量,包括由于人的缺陷导致的任何干扰工作的概率,都是薪水支付的对象。最好地说明了这一点的,是高级的国家公务员的地位,他的薪水与他做出的各种政绩之间不再有数量上的对等关系,而是理应能给他提供合乎标准的适宜的生活水准。最近的一项法庭判决取消了某个普鲁士公务员的部分工资,理由是这个人在某段时间不能够履行自己的责任。最高法院却废除了该法庭的判决,基于的理由是公务员的薪水不是对其劳动pro rata(按比例)的补偿,而是分派给他的“年金”,目的是使他达到与其社会地位相应的生活标准。在这个案例中,工资的焦点集中在个人因素上,排除了其

    作为精确的客观的等价物的功能。诚然,公务员的薪资长期以来

    都很固定,导致货币价值一动荡,生活的稳定性就受到一成不变

    的工资的负面影响,而根据个人成绩支付工资则更容易视货币价

    值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但这一点也没有驳倒我所强调的个人

    因素从经济因素中越来越独立出来的看法。薪水一般都被固定下

    来,并不随经济发展中偶然的波动而调整,这一事实意味着个体

    作为一个整体从经济上可评定价值高低的劳动成果的局部细节中

    脱离出来;固定工资与其局部用途之变化不定的水平的关系,恰

    似整体的个人跟个人劳动成果必然变化不定的质量的关系一样。

    这一现象序列最极端的发展阶段——虽然不总是能够被辨认出来

    ——就是给那些观念性的工作付报酬,任何数量的金钱都无法与

    之相提并论,这使得“量身打造”(angemessene)支付薪水成为

    泡影。给这类工作付酬的意义只在于有必要给工作者提供一个适

    宜的生活水准,而并非将他的工作成果和报酬之间客观地对应。

    故此,不管画像画得好不好,也要将谢礼付给艺术家,即使某个

    音乐家演奏得很差,听众也得交入场费,无论病人是好了还是死

    了,也一定得付给医生一笔钱。反之,在较低级的发展阶段,报

    酬和所完成的劳动成就的性质更直接和严密地联系在一起。在这

    里,劳动成果与等价物的那种客观联系在多大程度上被弃之不

    用,乍一看来是由报酬数量与劳动成果之间的不匹配说明的。假

    若某个人为了一幅画像、一场戏,或一个讲座付了比另一幅画等

    文艺作品贵一倍的价钱,假设每一份钱都是合情合理的费用,那

    么肯定不能说这幅画像正好比另一幅画好看两倍,或者说这个讲

    座比另一个讲座深刻和真实上两倍。即便人们希望把支付的报酬

    ——独立于客观的评价——与数量不等的主观享受联系起来,也

    不会从逻辑上声称,他享受到的东西就是金钱等价物表示出的某

    种确凿的关系,似乎多付一些酬劳就是拔高那种让人不太满意的

    东西的成就的评价方法。最终,酬劳与行为之间的毫无干系在如

    下事实中得到了生动的说明,当一个音乐大师的表演把我们推向

    了感觉的高潮,我们就多给了他几马克。这时给钱的唯一意义不

    在于我们认为这几马克就是音乐家演奏的价值,而只是应该对艺

    术家的生活费略尽绵薄之力,生活费才是他的演奏的真实基础。

    对最高级的生产活动而言,一般的发展趋势好像都被颠倒了黑

    白:当金钱等价物不关涉(Beziehungslosigkeit)隐藏在劳动成

    就之后的个人时,它就不再值得个人的劳动成就,而当金钱等价

    物跟他的个人劳动成就无关系时,它的价值恰恰就等于这个整体

    的个人。

    然而,人们若更细致地考察,就会发现这一现象序列与另一

    组现象殊途同归,后者在经济地位的纯粹客观性中找到了它的理

    想。两组现象同等程度地在经济成就与个人的彻底的、相互促进

    的自主性中达到了顶峰。这的确是如下事实的意义所在,某位公

    务员或某位艺术家并不是因为其具体的劳动成就被付给报酬,相

    反,酬劳的意义在于让他们能达到一种特定的个人生活水准。无

    论如何,这里所说的现象与前一系列现象恰好相反,在这里个人

    的因素与经济的要素扭结在一起;但却是以这样一种方式:在个

    人的综合体之内,个人成就——在上一段最后一种情况的分析

    中,个人成就是金钱等价物的基础——与作为总体的个人(作为

    个人成就的基础)非常鲜明地针锋相对。从客观的劳动成果中分

    化出来而得到的个人解放过程,以相同的方式被一以贯之,这个

    解放过程要么是从该劳动成果日益客观化的过程开始的,最终该

    成果为了自身利益进入了经济循环而把个人留在循环之外,要么

    是从把个人视为整体而给予其酬劳(如生活费用)开始的,个人

    劳动成果无法表现为直接的、单个的经济等价物。在这两种情形

    中个人都幸免于那样一种强制性,即直接跟个人的客观劳动成果

    拴在一起的经济链条强加于个人身上的强制性。

    第二组现象看上去的确比第一组更加不以货币经济为条件。

    倘若个人与劳动成果之间的相互独立性是强调后一系列现象的结

    果,那么货币就必然会在这个相互分化独立的过程中起更大的作

    用,可以说,要比个人所发挥的积极性更大才行。由于货币不受

    个人感情左右的特性和绝对的顺从性,它对个人成就之类的东西

    具有强烈的选择亲缘性(Wahlverwandtschaft),对于强调个人

    成就具有特殊的力量。与此相反,生活标准的水平和稳定,即整

    体意义上的个人成功的等价物,在更原始的经济形式中可以通过 赐予个人一块土地或任意一种形式的经济特权,而同样唾手可

    得。在这一系列现象中,货币特殊的意义不在于接受金钱的人,而在于花费金钱者发挥的作用。因为货币使我们能够把单个劳动者一生劳作的总体价值与众多人的贡献相提并论,这些贡献或是听音乐会的人的入场费,或是购书者的花销,或是公民纳的税,国家公务员的薪水就是从这些费用中支付的。特别是机械复制出现后,它与货币经济的明显联系自是不言而喻。图书印刷发明之后,最差劲无聊的低级作品和最高贵典雅的诗歌印在一页纸上的价格没什么不一样;摄影术发明之后,贝拉·德·蒂齐亚诺(Bella di Tiziano)的照片也不比一个歌舞剧院女歌手的照片更贵多少;用具器皿可被机械化生产之后,品位高雅的器皿也不比格调低俗的昂贵多少。倘若某种东西的发明者比其他人挣到的钱更多,无非是有更多购买者使然,无论这个东西的质量如何,购买者付的都是一个价。如果把封建制或保护人制度(Mäcenatentum)将礼物馈赠给德高望重者的方式与货币作一个对比,金钱的民主特性自身就已昭然若揭了。与前者的形式截然相反,在货币经济时代,货主出售东西时不知道给付金钱的买主姓甚名谁,这肯定更促使了货主的主体独立性与自由的发展。尤其是机械复制模式的飞速发展,以及由此造成的产品的货币价格和产品质量各不相干,粉碎了为具体的劳动成果支付特定金额这种做法在买主与生产者之间营造的紧密联系。所以在个体和他的劳动成果分化的过程中,货币最终有利于创造成果的个体的独立,不管起初交织在一起的各种因素的分崩离析是源于个人日渐独立的趋势,还是源于其劳动成果日趋增长的独立性。

    个体从集体中独立

    假如我们回顾分析的开始,则个人与事物分离的整个特殊过程在确切的意义上突出地表现为个人的分化过程:即个人五花八门的兴趣和活动范围通过货币经济获得了其相对的独立性。当我声称货币把个人的经济成就从总体的人当中剥离出来,以及绝对而言经济成就一向是个体的一部分时,那么在另一方面,这意味着个体不再可以保存其绝对的整体存在,而只有那些心理内容和心理力量——在经济方面的内容从他的存在中被排除出去之后——被保存下来。所以,人们可以把货币发挥的作用描述为单个个体的原子式裂化(Atomisierung),以及发生于个人之内的个

    体化(Individualisierung)。然而,这只不过是整个社会的普遍

    发展趋势延伸到了个体内部:正如货币作用于个体存在之要素,

    货币首要地作用于构成社会的因素,即作用于个体。货币经济作

    用于社会的这一后果常常被人强调,并且把这个后果和货币是他

    人劳动成果的指示器(Anweisung)这一事实相提并论。在货币

    经济之前的时代,个体被直接地指定于其归属的团体,大家相互

    之间的劳务交换则把每个人紧密地与社会总体结合在一起。时至

    今日,任何一个人都以一种浓缩的、隐蔽的方式要求把周围其他

    人的劳动成就归为己有。他可以选择,决定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

    提出这种所有权的要求,并且使早期交换形式中双方直接的联系

    变得松散了。金钱极为重要的影响力是出借给个体一种脱离集体

    利益的全新的独立性,这不仅表现在实物经济和货币经济的根本

    差异中,而且也在货币经济自身中显现出来。约莫16世纪末期,

    意大利作家博特罗(Botero)写道:“我们意大利有两个欣欣向荣

    的共和体,威尼斯和热那亚。威尼斯人做商品贸易,市民个人只

    达到了一般富裕的程度,但是他们建造了极其伟大富庶的国家。

    而热那亚人则完全投身到货币交易中,其后果是他们的私人财产

    飙升,而国家却相当贫困。”当人们的兴趣只集中在货币上,导致

    财产全数由金钱构成时,个人就会发展出独立于社会整体之外的

    倾向和感觉。他和社会整体的关系,就是他是与社会整体相互对

    峙的一种力量,因为他是自由的,可以随心所欲地从事贸易和商

    业合作。但是,那些用普通货物做生意的人,即便在地理位置上

    可以把生意做到远至威尼斯,他们也不得不在邻近地区寻找足够

    多的合作机会和雇员,因为普通货物需要复杂而实在的技术,这

    就给生意套上了一个地区性的束缚,而金融交易却从这种束缚中

    解脱出来。这种差异在土地财产与金钱财产之间的关系中甚至起

    着更决定性的作用。在博特罗说了那番话的一百年之后,人们被

    其引导,从而观察到如下的事实,这是更深入地理解地产和货币

    在社会学意义上的关系而做出的贡献:假若领导阶层占有的财产

    主要都是动产,可以在国家危难之时随时拿走的话,国家就危在

    旦夕了,在这种情况下,地主的利益却难解难分地与国家的命运

    同舟共济。在英国,当工业财富超过地产占据越来越大的优势

    时,就导致上层阶级对公共-社会生活丧失了兴趣。起初英国自我

    管理的基础是上层阶级的个人积极参与国家管理,而现在个人参

    与正越来越让位于国家的机构管理。单纯的金钱纳税——人们目

    前早已习惯服从——说明了所有社会关系日益加深的金钱性

    (Geldmäβigkeit)和古老的社会责任的衰退之间确有勾连。

    货币使新的聚合形式成为可能;为特定目的而组成的团体

    货币不但使个体更为独立不羁地脱离了与整个群体的关系,

    它还使这种明确的聚合(Assoziationen)内容及其成员与群体的

    关系经历了一番全新的分化过程。中世纪的行业协会囊括了一个

    人全部的生活:裁缝行会绝不单单只是有兴趣做衣服的人的单纯

    联合,而是聚合了技术的、社会的、宗教的、政治的以及其他诸

    多方面的生活共同体。即便诸如此类的聚合形式仍以客观利益为

    中心,但它直接地依托在成员身上,而成员则被行会所吸收。货

    币经济与这种整一的形式水火不容,货币经济可能造就出无数形

    形色色的聚合形式,它们要么只是从其成员那里获得他们的捐

    款,要么就是追求纯粹的金钱利益。特别是股份公司,持股人只

    是为了分得股份红利而走到一起,所以,他们甚至不在乎这个公

    司到底生产什么。主体与客体没有任何客观上的联系,主体只有

    一种纯粹的金钱兴趣,这反映在他与其他主体没有任何私人关

    系,只共享一种金钱利益。在这里我们有了最有效的文化形式之

    一,也就是使个体加入聚合形式中的可能性,他只想促进和享受

    聚合形式的客观目的,而无需他这一方承担任何责任的束缚。货

    币使之成为可能,人们可以加入一个团体却又不必牺牲一点个人

    自由与隐私。这是与中世纪的一体化形式(Einungsform)极为

    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分歧,这种中世纪的聚合形式不会把作为

    人的人与作为协会成员的人区别对待;它把总体经济的、宗教

    的、政治的以及类似的家庭兴趣等统统囊括到自己的范围中。这

    种早期阶段的终身行业协会压根不了解还有一种单纯靠“捐款”入

    会的形式,遑论从会员的捐款、从“有限责任”中确立行会一切物

    资的手段。正如人们在大体上(对这样一般性的观点有必要有所

    保留)会说,以前人与人的关系更为亲密,更不会因为中介、鱼

    龙混杂和相互之间有所保留等因素而变化,因此以前也较少见到

    令人生疑、“半心半意”的人际关系。个体与行会的关系被归置

    在“全有或全无”的旗帜下,无法容忍分割性,即个体只有一小部

    分成了这种联合的一部分,而其余部分则自行独立。行会不会把

    下述形式当成其绝对的理想,即交钱和收钱作为唯一的聚合成员

    的形式。这一点不仅对个体有效,对集体的成员亦同样奏效。用

    金钱代表公共利益的形式确保了行业协会加入一种更高级的统一

    体时,有可能不必让其成员牺牲协会的独立性和特殊方式。1848

    年以后,法国同一行业的工人协会组成辛迪加,每个工人协会都

    把协会的全部基金递交给本行业的辛迪加,从而形成了一个不可

    分割的公共基金,该基金的目的是大规模地吸纳现金和提供贷款

    等等。但是,这个辛迪加的目的从来就不是把合伙的各个工人协

    会联合成一个统一体;相反,每个工人协会理应保留自己特殊的

    组织。这个例子尤其发人深省,因为在那个时候工人对建立这种

    联合形式有真切的热情。如果他们明确地反对辛迪加的联合形

    式,那么对各个工人协会互相之间的保留就该有特别过硬的理

    由;但是通过这种纯粹的金钱占有的共有形式,他们找到了实现

    利益统一的可能性。某些行业协会之所以可能,就是因为保障了

    彻底的主体自由,方式就是单靠团体的成员交纳会费

    (Geldbeteiligung)。古斯塔夫-阿道夫协会(Gustav-Adolf-

    Verein)这个扶贫的福音新教传教组织的大型社团如果不是金钱

    捐款的特性(或者毋宁说金钱的无特性)使捐款人的信仰差异变

    得模糊不清的话,永远也不可能存在并运行下去。路德宗、改革

    教会以及一体论教派(Unierte)不会愿意加入任何其他的一体化

    联合形式。当共同利益好像是消极利益时,情况就会如此。直至

    完全进入中世纪以后,英国的神职人员也并未形成一个统一的组

    织。尤其是,主教作为采邑的领主属于领主阶层,从而在社会和

    政治地位上与低级神职人员不可同日而语。只要是单单对土地财

    产征税,这种情况就一直存在,因为低职位的神父没有土地。在

    英国开始对所有神职人员的收益征收特种税之后,才营造出了这

    个阶层全体人员的共同利益,他们要么全都反对征税,要么全体

    接受。一个研究这段历史时期的专家认为,征税事件是使英国神

    职人员首次成为一个统一阶层的最重要的纽带之一。随着货币经

    济的兴起,从类似的基本动机中衍生出了经济上的联合形式。自

    14世纪以降,资本的增加及其日益重要的意义使得有必要在家庭

    之中把资金聚拢起来,不再分开。家庭把所有子嗣分摊得到的部

    分资金联合在一起,这份总资产要比它被分割为若干份时对每个

    继承人更加有利可图。在德国,开始出现所有继承人共同拥有一

    份不分割的遗产的情况,同时共同经营的老式企业继续存在。这

    产生了两种后果。首先,从企业公司中分裂出来的家庭经济仍旧

    在家庭内部发展,使得家庭各成员虽然在国内经济的业务和其他

    资本已经各自为政,他们仍可以是一个统一的“公司”里的合伙

    人。当货币资本的重要性使传统的家庭经济解体之际,它现在为

    这些四分五裂的家庭经济要素创造了一种新的联合形式,在这种

    联合形式之中,纯粹的客观性——从具体的私人利益中释放出来

    ——成了财富利益的组成部分。第二,这种利益的共享模式甚至

    也被其他没有家族关系的人所采用。当“生意”从家庭经济中分离

    出去后,那些彼此并无血缘关系的人也选择了联合经营资本的形

    式,因此到十五世纪初叶无限公司已经司空见惯。唯有货币经济

    大行其道之后,一种纯粹意义上的合资

    (Vermögensgenossenschaft)才得以发展,即生意合作伙伴共

    有的资金被客观化为一个独立的、超越了单份合股资本之上的统

    一体和法人(Rechtspersönlichkeit),合伙人不过是拿出他们资

    产的一个确定的部分入股,而不是以个人的身份参股。唯有货币

    能造就这种对个体成员一视同仁的联合形式,唯有货币能为了特

    定目的以其纯粹的形式创造出那样一种组织,即似乎把个体的非

    个人因素统一聚合到某个计划中的组织,货币给我们提供了一种

    确凿的、独一无二的可能性,它一边把个人联合在一起,一边绝

    对地排除了一切个人的、具体的东西。

    货币的瓦解和孤立作用不单单是这种调和与统一的特性的先

    决条件和必然结果;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货币同时发挥了分裂

    与统一的作用。例如,一方面货币经济造成的结果是破坏了家庭

    生活的有机统一与狭小空间,而当这成为公认的事实时,另一方

    面要强调的是家庭几乎不再是别的,只是一个继承的组织罢了。

    假若在聚合一个团体的诸多利益因素中,其中之一会毁灭性地破

    坏所有其他因素时,那么这个因素自然地就会比其他因素存活得

    久,成为被它毁坏的其他关系的不同因素中唯一的联系纽带。不

    仅因为货币的内在特性,而恰恰是因为它毁掉了形形色色的人际

    关系,货币才为各种因素建立了联系,否则这些因素之间就根本

    不可能有什么联系。时至今日,若非人和人之间还有一些相关的

    金钱利益的话,他们可能压根不会有任何联系了,即使这种金钱

    关系不过就是一个宗教社团租借会堂付的租金。

    维系社会生活的纽带越是具有为了特定目的而临时组成的联

    合形式(Zweckverband)的特征,它就越冷漠无情。所以金钱

    彻底的冷酷无情在我们的社会文化中反映出来,而这种文化本身

    又被货币所决定。也许社会主义理想的力量在部分程度上就是对

    这一文化的反动。社会主义向金钱体制宣战,它试图阻止个体从

    集体中孤立出来(正如这种孤立体现在为特定目的而组成的联合

    形式中),同时社会主义诉诸潜伏在个体内心中的对集体发自肺

    腑的热烈情感。无疑,社会主义倾向于生活的理性化,倾向于用

    严整的规则、理性的计算来控制偶然的、异常的生活因素。同

    时,社会主义与空洞的共产主义式的本能具有亲密关系,这种本

    能是过去漫长岁月遗留的残渣碎片,还留在灵魂中某些偏远的角

    落里。社会主义的双重动机具有截然对立的精神根源,一方面社

    会主义是理性主义的货币经济最终的发展产物,另一方面它是人

    最无所区别的本能与情绪的具体体现。社会主义别具一格的吸引

    力就在于:它是理性主义以及对理性主义的反动。社会主义在具

    有共产主义式平等性的古代氏族社会中找到了启发性的理想,而

    货币体系则引导个体返回自身,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只留下

    少数对象作为个人奉献的情感对象,这些对象一方面是最亲密无

    间的个人关系,诸如亲朋好友,另一方面涉及最遥远的范围,例

    如祖国或人类。两种社会形式——即便二者是出于不同的理由

    ——全都离那种为了孤立的目的而联合起来的客观形式很远。一

    个包罗万象的、根本性的社会学准则在这里生效了。有少数几个

    规则可以为社会发展的形式建立起某种程度的普遍性,其中之一

    是:一个团体规模的扩大是和团体成员的个体化和独立化携手并

    进的。社会的进化通常是从相对较小的团体开始,小团体严格

    地、平等地把各个成员黏合在一起,接着小团体发展成一个相对

    较大的团体,它给成员提供了自由、独立和相互的分化。家庭和

    宗教团体的形成史,经济合作机构与政党的发展史均说明了这一

    发展模式。货币对个体性发展的意义因而非常紧密地与它对社会

    团体规模的扩大的重要性联系起来。后一种作用在这里毋庸赘

    言。在前面我曾分析过货币经济与经济社会的规模之间的相互作

    用。人与人之间产生关系的人数越多,他们的交换手段就必须越

    抽象,越能为人所普遍接受;反过来说,如果这样一种交换手段

    的确存在,它就得穿过难以逾越的距离使人们达成一致意见,把

    各色各样的人囊括到同一个活动中,使人们产生互动并进而统一

    起来,这些人由于在空间上、社会上、个人层面和其他方面均有

    利益分歧,除此之外他们不可能被整合为其他的组织形式。

    货币经济与个人主义原则的一般关系

    货币经济、个体化、社会关系圈的扩大之间的关联有多紧

    密,首先明显地表现在商业贸易的特征中,一方面商贸发展与加

    速兴起的货币经济有着联系,另一方面商贸也和社会关系的扩大

    有关,即社会关系超出了原始时期的那种封闭的、自给自足的群

    体。因此,贸易之所以与众不同,乃是因为——除了其发展水平

    最高的时候——贸易不要求手工艺那样复杂的技艺,或者像农业

    那样习传的技术。商人比其他的行业类型中的人更不依靠专业训

    练,专业训练一向涉及与直接环境愈来愈紧密的关系;或依靠个

    人的和客观的传统,这样的传统消除了个体的特殊方式;或依靠

    祖传继承,手工艺起初靠的就是祖传经验,现在土地占有也靠世

    袭继承。来自印度的报道声称,职业祖传的特性在商业贸易中要

    比在制造业中更少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旅行商人——打破了团体

    界限的货币经济先驱——正是用商业技能才抵制了其他行业的平

    均化(Vergleichmäβigungen)与合并联盟,坚持依靠自己的能

    力与冒险。我可以用一个稍微牵强一点的例子说明这样的相互关

    系。比赛的得胜者是被授予荣誉还是奖金有着天壤之别。奖金使

    胜者赢利,他得到了他应得的。荣誉奖则有更深层的意义,它使

    得奖的人整体显得卓尔不群(在特定情况下奖金也能有这种效

    果,尽管这本不是奖金的本质)。奖金奖励的是行为,而荣誉奖

    鼓励的则是行为者。但是就后者的意义来说,用荣誉奖赏某人通

    常只在一个相对较小的社会圈子里才有可能。这种荣誉只可能产

    生在小的社会圈子里,对个人而言荣誉并未暗示出什么特别之

    处,荣誉清楚地界定出这个社会圈子成员的整体,使这个小圈子

    封闭起来,显得强大有力,门户森严,比如官员荣誉奖、商人荣

    誉奖、家庭荣誉奖,甚至屡屡被人写到的浪子回头荣誉奖。每一

    种荣誉奖原先都是某个社会等级或阶层的荣誉,一般人的荣誉或

    者单一个体的荣誉仅仅是把社会阶层的要求加诸个人身上,就好

    像大的组织机构把它的要求加诸小团体之上,来谋求意见一致。

    那种并未使得奖人隶属于团体中的其他人,而是使得奖人声名显

    赫的荣誉奖,也要求他所在的团体规模较小且团结一致;奥运会

    上得胜者的名字响彻了希腊的整个奥林匹斯山,就是与荣誉的这

    种趣味紧紧地交织在一起。奖金则具有一种自私自利的本性,一

    个大团体的诸多成员心里都有自私自利的想法。和团结一致的小

    团体相对应的是大公无私的特征,一个古代习俗极为优美而又象

    征性地表现了这一特征,雅典五百人议事将会因为良好的管理而

    颁予的金花环留在了神庙中。在圈子较小、利益相关的群体中,

    比如在运动会或实业家中,甚至时至今日荣誉奖也被证明是完全

    正当的。但是,一旦团体的限制性、同质性被开放性、异质性所

    替代,反映了整个团体合作的荣誉奖就不得不被最终只承认行为

    的奖金取而代之。社会组织规模的扩大需要这种转化,以货币手

    段来褒奖功绩,因为奖金意味着社会团体不可避免原子式的分裂

    倾向。既然不可能以同样的方式在大团体中唤起跟在小团体中类

    似的感情,在大团体中脱颖而出的人就需要有另一种接受奖励的

    方式,无需再依靠整个团体的同意与合作。

    在这个语境下要强调的是,货币与社会团体规模扩大的关系

    之紧密程度,一如货币与生活内容之客观化的关系。这两种情况

    的并行绝非巧合。我们所谓的事物的客观意义,事实上就是它们

    对更大范围内的主体的有效性。因为事物首先发展出的是与个别

    人或一个小团体的联系,然后主体理解的偶然性、事物的概念或

    概念的形成对某个越来越大的团体具有了效力和重要意义(即使

    在现实中,这种情况中存在的障碍也会使得事物被广泛接受不太

    可能)。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事物获得了我们所称的客观现实或

    客观上恰当的形式——即便这些概念所表示的观念的切实有效拒

    斥了所有那些正在被辨认出的或没有被辨认出的关系。货币在上

    述两种情形中的重要性均证实了这种相互关系的切近,这种紧密

    的相关性在诸多具体领域坚持自己的权利。中世纪德国的商法起

    初只不过是个别商人组织合作的法规,它正是在普遍的概念基础

    上发展成为商法,即德意志帝国甚至是全世界的全体商人阶层实

    际上已构成了一个巨大的行业。因此,商人阶层的商法演化成了

    商业贸易的习惯法。这一演进过程清晰地表明了法律从某个狭小

    的团体延伸到一个大得多的社会圈子时,它是怎样摆脱了与单独

    个体的关系,从而变成了一个客观的交易法则。恰恰是这个发展

    过程大受不断扩张的货币交易的欢迎,并且它也促进了货币交易

    的扩张。

    在实物经济中,长途运输值钱的商品在技术上有难度,这就

    把实物经济限制在数量相对较少的个别经济领域中,然而,货币

    凭借其完美的灵活性(Beweglichkeit)形成了一条纽带,这条纽

    带把经济领域最大限度的扩张与不断上升的个人独立性联结到一

    起。一边是货币,另一边是群体规模的扩大以及个体成员的分

    化,调和这二者的相互关系的概念通常即是整体意义上的私有财

    产。从事实物经济的小团体倾向于占有公有财产,它每一次扩大

    规模都迫使团体重新分配财产的比例。随着加入团体的人数急剧

    上升,对公有财产的管理变得异常复杂,冲突重重:好争论的人

    可能越来越迫切地希望摆脱共产主义式的限制,与公有财产相冲

    突的劳动分工以及更高程度的效率成为一种必需,种种状况使得

    人们认为,把私有财产理解为团体人数扩大而造成的直接后果是

    恰如其分的。据一份12世纪的爱尔兰手稿记载,由于家庭的数量

    急剧上升,遂开始实施土地分配,同时在俄国,我们仍有机会观

    察到公有财产向私有财产的转变,非常清楚的是,的确是人口的

    增加加速了这一转变过程。然而,货币显而易见是财产私有化以

    及财产个人形式最适合的基础。财产分配到各自独立的部分,产

    权的固定,个人权利的实现,皆需货币才能实现。交换同样是生

    活的经济范围在数量上的扩大时极为原始和最纯粹的图式。通过

    交换,个体从根本上走出了以自我为中心的圈子,这比抢劫或赠

    礼的方式扩大的交往圈要大得多。不过,就交换最根本的特征而

    言,唯有私有财产才可能被交换。一切集体财产都倾向于成为永

    久管业(mortmain),而个体各种各样的愿望及其对补给的需要

    使交换对他必不可少。财产若要通过交换行为从那个地方扩展出

    去,首先就必须集中在个人手里。作为交换绝对的载体和体现,

    货币变成了——以私有财产的方式,私有财产取决于交换——经

    济扩张的交通工具,货币成了通过公平交易的交换过程中所包含

    的无数签约双方的交通工具。不过,货币在这样做的时候抵制

    ——这是同一个事实的相反一面——某些集体主义式的解决办

    法,而这些办法在实物经济阶段是十分自然而然的。中世纪时盛

    行的缴税理论认为,只能要求那些亲自答应了要缴税的人交钱,

    因此没有亲自出席公议会的私有土地主就常常拒绝缴纳。13世纪

    初,英国官方尚未就征税的事宜颁布法规,最高市政会在地产税

    方面的决议不应该对所有臣民有约束力,不应该违背个人的意

    愿。到了中世纪末期,德国的封建领地代表行结成了一个独立行

    事的联合体——它通常与封建主针锋相对——这个联合体的决议

    不是个人意见的总和而是对所有领地的有效决定,此时前面说的

    中世纪缴纳情况仍长期有效。整个封建领地很长时间以来被认为

    只是个人土地的总和,所以任何一个不服公共决议的人都可以撤

    身而退。这样一种动机在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情况下也同样有效,

    即在国家管理日益变得集权化的地方,地方团体在涉及地方财政

    政策时仍旧保留了相对的自由。比如说,最近几十年,德国的立

    法越来越严格限制地方社区在社会、政治、道德上的责任,把它

    们简化为地方的管理机构,同时与此相反的是,在财政管理方面

    地方社区仍被给予了相当大的自主权。同样的看法在下面这种假

    设中也很盛行:假若把货币形式罚金的主要缺点归结为操控在国

    家手中的货币比个人手里的钱的经济用途更少,因此更明智的做

    法是,在把货币归谁处置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自由,而在其他方

    面则有所限制——这是一个半遮半掩的实际结果和困境,是以集体主义的方式处置货币不得不对付的困境。

    这样一种困境的确存在,尽管货币非常适合代表公共利益, 把以别的方式相当难以协调的个体整合在一起。这两个方面也许最终都要追溯到货币发挥的同一个效果,即货币让那些原初生存在一个生活统一体(Lebenseinheit)中的诸因素彼此分裂,互相独立。一方面,统一体的分裂关涉个体之个性,因而可能把诸要素(无论它们之间有多么大的分歧,不可调和)相似的兴趣汇聚到一个集体构形中。另一方面,这种分裂也影响到了共同体,使得现在鲜明分化的个体很难实现内部和外在的公有化(Vergemeinsamung/communalization)。这一矛盾显现的形式不只这一例而已,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该矛盾的根源在于:个体只是社会统一体中的一个要素、一个成员,同时个体自己也是一个整体,他的组成部分也构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整体。作为社会统一体基本组成元件的个体所起的作用,将不断同他能够或他想以完整的、单个的有机体所发挥的作用相冲突。这同一个影响力亦波及由个体组成的社会整体,以及以整体身份出现的个体本身,它在二者中产生了形式上相似的作用。由于个体表征着两种截然相异的意义,故而常常导致内容上的对峙。所以,货币造成了社会的诸因素的分化,也导致了个体的分化,这或许是一种实际的,但并非逻辑上、理论上不可解决的矛盾。货币遏止了社会因素的分化,但却推动了分化这同一个现象在个体中的进展。一般而言,集体主义式的用钱方式之所以产生了障碍,就与此息息相关。除了钱之外,所有其他财产占有形式指的是根据其技术条件,以特定方式所进行的使用,主观上如何处置此类财产的自由就有某种客观上的限制。而花钱则完全没有这样的限制,钱币可以听凭众人使唤,从而给相互对立的倾向提供了最广阔的空间。故此,货币经济与小型经济组织的生存条件可谓针锋相对,后者通常依赖的是共通的秩序和统一的规则。如果极大地简化一下这种情况,人们或许可以说,小型团体靠一致性和一体性保存下来,而大型团体则通过成员的个体化和劳动分工而得以维持。货币作为一种抽象的构形物,它是从相对来说比较大的社会圈子的经济互动中演化出来的,另一方面,由于货币纯粹的数量特性,它使任何一种特殊要求,个人劳动成果的任何一种价值,以及任何一种个人倾向可以最精确无误、机械式地表现出来。这样,货币率先在经济领域完成了团体规模扩张与个体性扩展之间的一般社会学意义上的相互关联(Korrelation)。

    货币与私有财产以及因此与人体自由的发展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以钱的灵活性为条件的,这在货币占有形式的反面,即土地占有中极为明显。地产在两个方向上超出了与个人的联系:横向来看,土地比其他任何形式的财产都更适于做一个团体的集体财产;纵向而言,土地是最佳的继承对象。若一个原始部落的财产全部都是土地,那么其后会朝着两个主要的方向发展。首先,从土地中生产出作物,然后该氏族的财产就更加灵活,一旦这成为事实后,私有财产就出现了。我们一向看到,游牧民族会把土地当作部落的公共财产,分给一个个家庭时只有使用权,但牲畜向来都是家庭的私有财产。就我们所知,游牧民族从未把牲畜视为公有财产。在其他诸多社会形态中,可以动来动去的东西通常都是私有财产,而土地则长期以来被视为共有的产业。另一方面,与私有财产的起源息息相关的是那样一些活动,它们作为生产的构成质料独立于土地之外。印度的种姓社会的法律中,发展出这样一种思想:在家族财产——主要由土地构成——之外无论生产出什么东西,都不必并入家族中。该法律把获得某种个人技艺——比如学会一种手艺——作为争取私人财产和个人自立性的主要手段。所以,身怀绝技的手工匠占有了某种流动的商品——就好像拥有牲畜一样,虽然二者占有的方式不同——因而他从土地财产及其集体所有制特征中自动分化出来。最后,公有的生活形式向私有生活形式的转变对于保留实物经济瓦解后产生的协作问题,乃是一个合乎目的的解决途径。直至13世纪,教会团体的大部分产业是土地,对土地的管理建立在社会经济原则的基础上。自然经济的农业收成的下降导致了教会组织严重的经济危机,但促使这一危机产生的新兴货币经济也给危机提供了某种补救措施。用捐赠创办的教会机构的收入,甚至修道院的岁入或多或少都彻底分作捐赠与圣俸两部分,并且收入中的大多数,虽然来自各个不同的地方,可以以金钱的形式全部交给同一个人。在总体收入下降之际,用这种方式起码还可以把教会领袖和头脸人物的收入维持在同一个水平,尽管这是以牺牲低级神职人员为代价,他们现在不得不以雇员身份为教会服务。这一连串事件清楚地表明,土地自身意义的衰微甚至迫使那些特别要求团结合作与整齐划一的组织——例如教会——从集体主义的生活形式向个人主义的生活形式转变,也表明了突如其来的货币经济怎样形成这

    一转变过程的原因及途径——即通过土地的进一步细分与流动

    (Mobilisierung)的方式。目前,农民是最不屈不挠地对社会主

    义唱反调的人,其原因首先在于,对于其从事的行业技术合乎目

    的的调整,农民是极为保守的。既然现在个人拥有土地财产,农

    民就紧紧抓住它,正如他们若干世纪以前紧紧抓住马克公地

    (Gemainen Mark),以及更短时间之前他们起码还可以紧紧抓

    住零碎的谷地耕种。现代社会主义有一个主要特点,它与古代土

    地财产中的集体主义格格不入,并且也对农民生活中最内在的生

    活方向相当隔膜,这个特点即是根据理性、意志以及对人的有条

    不紊的计算,全盘控制生产活动。工厂的组织和机器的结构每天

    都向工人表明,只有绝对精确无误才能完成合乎目的的活动,达

    到效果,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地避免个人性因素以及其他来自事物

    内部的干扰因素。通过某种一目了然、可以操纵的机制来达到这

    个目的则为一种社会理念铺平了道路,即希望以机器式的极度的

    理性主义组织社会的总体,排除一切私人欲望。与此相反,农夫

    的劳动及其成功取决于不受影响且不可预测的力量,他的思想关

    注的是从某种不属于理性的因素里获得好处,利用当时当地的毫

    无规律可循的条件。故而,农民的理想与社会主义的理想截然对

    立,社会主义的目标恳求的不是好处,而是消除一切偶然性,以

    及把生活中所有可以计算推断出来的因素组织起来,而这根本不

    是农民所关心的问题。以理性和意志力绝对地控制整个生产,若

    想在技术上实现这一目标,只能把生产手段全副集中在“社会”的

    手中,但是显而易见,古代自然经济中的集体主义无论其核心还

    是含义均与社会主义大相径庭,社会主义的理念可以说恰恰源自

    最货币经济式的(geldwirtschaftlichsten)、最灵活易变的财产

    状态。事实的确如此——正如我在上文所提及的——尽管原始的共产主义作为一种本能、一种朦胧的理想可能曾经推动过社会主义。

    无论如何,在历史上的确存在过自然经济与集体主义的相互关联,以及另一方面财产流动与财产个人化的相互关联。土地作为集体财物的特征,与土地也具有世袭财产的鲜明特点紧密相

    连。假如分析家庭组织的经济内容,我们会屡屡发现,继承所得的财产与自己后天努力挣得的财产之间的差别恰恰就是不动产与动产之间的分野。在印度的西北部地区,同一个词(jalm)有长子继承权和狭义上的地产所有权的双重意涵。从相反意义上说,它证明了动产与个体之间的联系可能非常密切,所以某些原始部落——通常也是非常贫穷的部落——根本还未实施以继承的方式转让财产。但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报道都声称死者的财产会遭到破坏。神秘观念无疑在此发挥了功效:似乎死者的灵魂会受这些财产的吸引,然后返回来把自己的财产毁灭殆尽!然而,这只不过证实了个体与其私有财产息息相关,所以迷信观念就从这里滋生出来了。据报道,在印度的尼科巴群岛,从亲属那里继承财产被认为是大错特错,因此而继承的产业会被人毁掉,除非是树或房子。树木与房子具有不动产的特质,因此它们与个人之间只有松散的联系,可以转让给他人。人与事物之间具有双重关系:人未变,而事物变化无穷;或事物不变,而人却变了。当前者占了上风,即在动产的情况下,重点在个人身上,人们就倾向于强调个体的人是本质的因素。在相反的情况下,即在物体与人的关系中物体存在的状态更持久时,个人的重要性则让位于物体。土地好比是岩石,个体生命仿佛冲刷岩石的海浪一样潮起潮落。故此,当处理不动产时个体就被挪到了背景上,个体与集体的关系则类似于他与不动产这个对象的关系。这也解释了地产与奠基于世袭原则上的贵族体制的密切关系。我再次回想起,在古希腊时期,由宗教所支撑的家族延续的贵族统治原则与占据中心地位的地产多么深刻地互相影响。出卖地产不仅愧对子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在更严重的程度上还是背叛祖先!还有一个曾被强调的事实是,皇室的世袭封地是纯粹的实物,如在中世纪早期的德意志,整个世袭封地制度中崇尚的是一种贵族特征,而在后来稍微接近货币经济的若干世纪,封臣也可以拥有其余的封地。世袭特征主要是与个体性原则水火不容。世袭制把单个的人附着在一代代人的序列中,这类似于集体主义不由分说地把个人和他的同龄人拴在一起。生物学意义上的遗传同样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的等同性。世袭特征阻碍了经济上的个人化。在13和14世纪,德国的单个家庭在经济方面已经从“家族”中解放出来,在财产方面以独立身份行动。但是此时也是家庭分化的终结之日。在单个家庭里面,父亲、母亲、孩子很难清楚地划定自己的个人财产权,

    家庭财产成了这个家庭在那一代的公共产业。在这方面家庭的各

    位成员尚未达到个人化。经济个体性的出现开始于世袭制终了之

    时。经济个体性肇端于单独的家庭,并且在单个家庭内部停滞不

    前——当世袭制仍旧盛行时。唯有到了现代社会,当财产主要由

    动产构成时,动产继承才以其个体化的结果压倒了继承制度反个

    体化的本质。假如财产还是由土地构成,甚至实际的紧急情况也

    无力违背反个体化的继承制度而行。如果农民是用立遗嘱的方式

    处理遗产,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农民继承权的某些缺憾可能有所

    弥补。但农民通常不立遗嘱。与未留遗嘱的继承相比,遗嘱太个

    人化了。按照不同于传统与一般习俗的个人意愿来处理财产,会

    使农民无比紧张。无论在何处,财产的不动性——要么和集体性

    有关,要么和世袭财产有关——均被证实是一种障碍,克服这个

    障碍就会在分化和个人自由的道路上相应地前进一大步。货币是

    所有财物中最灵活机动的,它代表了这个前进趋势的顶点。货币的确是这样的财产形式,它最有效地把个人从那种统一的束缚——即从其他财产占有形式延伸而来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1] Verpflichtung/obligation一词如果指涉的是其抽象含义,译为“义务”,如指承担义务的人(the obligated person)具体进行的活动,译为“役务”,这种情况下原文也作Leistung/service。
    [2] Geldabgabe/money payment在全书中既指封建时代各种土地保有形式中上缴给领主的地租,译为“货币地租”,也包含国家、地方政府等行政机构征收的赋税,译为“货币纳税”,视具体语境而定;而泛指时则译为“货币租税”兼容二者。
    [3] persönlichen Freiheit/personal freedom指涉的古代或中世纪时译为“人身自由”,至近现代社会不再普遍有人身依附关系时则译为“个人自由”或“个体自由”。西美尔还使用individuelle Freiheit一词,它更多地是指广义上的“个体自由”或“个人自由”。
    [4] Domesday Survey:11世纪征服者威廉统治时期制作的关于英国财产状况,主要是土地范围及价值的调查纪录,因它在经济-法律意义上与基督教的末日审判一样是普遍的、决定性的而得名。
    [5] 范·爱克兄弟:文艺复兴时期尼德兰画家,兄(Hubert van Eyck)弟(Jan van Eyck)二人合作的根特祭坛组画是欧洲油画史上第一件重要作品。
    [6] having and being与后文(英文版389页)出现的possessing and being,owningand being(德文均是Haben und Sein)意涵相同,既指人实际的存在状态与拥有财产的状态(西美尔认为此二者相互影响,须臾不可分开,故应放在一起分析),也指人对存在和拥有财产所持的精神态度(参见英文版315页,比如人拥有的财产是土地还是货币对其存在状态影响不同,而这种存在状态又通过人对此的精神态度体现出来),所以指涉前部分含义时这对概念是描写客观实际状态的概念,而指涉后部分时则不是客观的概念,而是价值概念(参英文版页389)。故在不同的语境下分别译为“财产拥有与存在/生存状态”或“占有物与存在”等。
    [7] Irenaeus(约140—约203):基督教神学家,曾多次调停早期基督教内部派别斗争,反对马里昂派和诺斯替派,对于早期教会形成上帝、圣子、圣灵的信条及建立主教制发挥了作用。

    第五章 个人价值之货币等价物

    第一节

    偿命金

    货币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性可以从罚金的发展史中窥知一二。在这一领域,我们首先遭遇的一个最特别的表现形式就是以罚款来惩戒谋杀,这通常在原始文化中发生,以至于不再有必要举出具体例子,至少对其最简单、最直接的形式而言是如此。然而,人们未能充分注意的与其说是人的价值与金钱价值的关系对法律概念支配的频率,不如说是对法律概念的支配强度。在早期英格兰盎格鲁-撒克逊人时代,偿命金(wergild)——即用钱赎清谋杀罪,也就是被杀赔偿金——甚至适用于谋杀国王的罪行,某条法令规定的是付2700先令就可洗清弑君罪。这样一笔数目在那个时候简直是天文数字,没法搞得到。它表达的真实意图即是,为了对死去的国王有交代,弑君者和他的一家人不得不卖身为奴筹钱,即便如此,就像该条法令的某位阐释者所说的,差额仍旧十分巨大,唯有——作为纯粹的债款(Geldschuld)!——以死才能抵债。只有诉诸罚款才有可能确定犯人所犯罪行的大小。所以同样在英格兰的文化圈中,在“七国之治”时期(Seven Kingdoms)[1] ,一个普通自由人的偿命金是两百先令,其他各阶层人员的偿命金则根据这一标准或增或减计算得出。这以不同的方式表明,货币给人的价值提供了一种数量上的概念。所以即便到了英国大宪章(Magna Carta)[2] 时期,人们还会发现这样的说法,骑士、男爵、伯爵彼此的关系对应的是先令、苏格兰银币(Mark)[3] 、英镑的面值兑换比例,因为这就是他们的采邑地租(Lehensgefälle)的比例;这种比例观——它同其产生的基础一样非常典型——事实上是完全不精确的。它说明了把人的价值化约为一种金钱表现形式的趋势是如此不可阻挡,甚至不惜损害实际的精确度也要这么做。这种趋势不仅使货币成为人的尺度,

    而且使人成为货币价值的尺度。在这里我们碰上杀人者必须付钱

    偿命,以及以货币数目充当货币单位(monetarische Einheit)的

    情况。按格林(Grimm)的说法,“理想的杀人犯赔偿

    金”(Perfektum skillan)就意味着:我杀了人或伤了人,所以我

    有赔罪的义务。那时1先令(Solidus)[4] 才是最基本的罚金,习

    惯法根据它来计算赔偿金。以“skillan”的意思为基础,人们可以

    推断“先令(shilling)”这个词本来有“基本罚金”的意思。在偿命

    金里,人的价值被视为罚金体系分类的原则,是货币价值的决定

    性基石。这类似于贝都因人——穆罕默德把他们并入伊斯兰教

    ——他们的偿命金的标准价是100头骆驼,同时这个标准价被用

    来当作具有代表性的犯人赎金以及嫁妆费用。罚金不只出现在谋

    杀赔偿中,它适用于一切违法犯罪的地方,在这些地方货币所起

    的相似作用一目了然。在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时期,1先令不

    再是40便士(Denare),而只有12便士。人们可以推测出这一

    变化的原因,那个时候根据1先令而定的罚金减少了,法律规定

    课以1先令罚金时,罚款不是40便士,而是12便士。从这里遂演

    变出了12便士的1先令赔偿金,后来它被广为接受。据说在帕劳

    群岛(Palau Islands),五花八门的交款均被简称为罚款。那个

    地方的人不是以不同的钱数为尺度来决定违法犯罪相对应的严重

    程度,恰恰相反,他们对违法行为的衡量创造了货币价值得以成

    立的衡量尺度。

    这种观察事物的方式——就有关谋杀罪行的赎金而言——是

    奠定在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感觉基础上。货币的本性完全取决于

    数量,因为货币无法确定其本身“值多少钱”,它只是一个空洞的

    概念。所以最根本、最至关紧要的乃是:每一种货币体系都有计

    量单位,货币单位的增减就代表着具体的货币值。没有这种最源

    初的规定,任何货币体系都不可能存在。在技术上货币单位已经

    被抽象为某种“货币制度标准”,它仿佛是货币数量关系的绝对基

    础,在此基础上才可能进行货币交易。当然,就货币单位的概念

    而言,它的尺度大小是无所谓的,无论货币单位大小,把它加减

    乘除后就可以得到交易所需要的数量。尤其在晚近几个世纪,规

    定货币单位大小的,实际上部分是与该货币制度有关的历史政治

    因素,或者与货币制度有关的技术因素。再者,货币单位是所有钱币的衡量尺度,它似乎是整体意义上金钱的代表,所以无论什么时候提到钱,货币单位的数量大小必须与人所感觉到的中心价值有所关联,以使这个钱数被当作人心目中站得最高的某个对象或行为对等的等价物。这也可以解释屡屡被人提及的一个事实,即货币单位值较高的国家的生活花费要比货币单位值较低的国家更贵,因而假使其余情况相同,使美元的国家的生活费比使马克的国家昂贵,使马克的国家比使法郎的国家昂贵。许多生活必需品的价值就表现在这些不等的货币单位中,或把它们乘以倍数,不管其绝对值究竟是多少。货币单位既是原因又是结果,在一定的社会圈里,货币单位依然与经济上可以说得清道得明的生活价值类型具有深刻的关联,无论由于可以随心所欲地增减,货币单位看起来与生活价值是多么不相干。货币单位与生活价值相关所产生的一个结果就是1791年第一部法国宪法将日薪作为价值标准。每一名完全符合规定的公民都必须直接缴纳至少三个工作日的所得税,要想有投票权,则必须缴纳150至200个工作日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就出现了价值理论中的一个概念,即绝对的价值标准等于一日之必需的花费——就是对人来说最基本的价格——参照贵重金属与所有货币作为商品的价格升降。作为一种基本单位,“劳动力货币”就应该等于一个小时或一天的劳动价值,这个概念暗示的意思与下面这种说法殊途同归,即通过人的基本兴趣确定一个核心的、有限定的对象作为价值单位。这一方法跟把人的等价物——如偿命金——当作基本的货币单位之间,只有数量上的差异而已。

    对人的估价从功利主义的向客观的、绝对的估价过渡

    偿命金的起源显然是纯功利主义的,尽管它不完全属于习惯法范畴,在涉及私法和公法的范畴中——社会的发展即肇端于这两种法律——偿命金却仍旧属于不偏向当事人任何一方的中立状态。对某个成员的死亡部落、氏族、家庭要求肇事者赔偿经济损失作为替代品,它们愿意接受经济赔偿,而非采取一时感情冲动的家族仇杀。在最后发生了这种转化的地方,认为应该被替代的仇杀本身已经不可能实现了。在瓜希罗印第安人[5] 部落中,一些偶然不小心伤及自身的人必须要对他的家庭做出弥补,因为他流

    了家族的血。在某些马来人当中,“血钱”这个词表达的意思也司

    空见惯:就是起床,站起来。这个词反映的观念是,付了血钱

    后,被杀害的人就在他的家族中复活了,他的死亡造成的空白也

    就被填补上了。除了给家属赔偿金之外,杀人者还需要给集体一

    笔特殊的安抚费,因为他搅扰了众人的安宁,这种做法古已有

    之,起码日耳曼人就是这样做的。在一些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王

    国,同样也不只交一笔赔偿金,为了国王的生活起见,臣民需要

    给王室交第二笔偿命金。与此类似的是印度的偿命金也从王室过

    渡到了上流社会。随着偿命金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它脱离了私人

    化的经济起源,从一开始偿命金就包容了一种客观的、超乎个人

    内容的要素,因为赔偿金的数额由习俗、法律决定,尽管数额会

    根据被害者社会地位的不同而变化。因此,每个人的价值自打从

    娘胎出来就被确定下来了,完全无视他对亲人所意味的真正价

    值。在偿命金的情形中,人被当成物质来估价,这与他自身做出

    的具体成就的数量完全不一致,不仅如此,偿命金还引入了这样

    一种概念,即不仅对他人,就是对被害人自身而言他也就值这个

    数。经济上的估价从主观向客观方式过渡的一个典型现象可以由

    下述例子来说明。在公元3世纪左右的希伯来国家,一名男奴隶

    的正常价格是50舍客勒(Schekel),女奴隶是30舍客勒。但是

    杀死一个男奴隶或女奴隶需要赔赎金30舍拉(Sela)(几乎是正

    常价格的两倍),这是由于摩西五经说奴隶值30舍客勒,但却被

    误认为是30舍拉。这种价格所依据的不是对损失推算出来的经济

    价值,而是来自非经济根源的某种规则,奴隶的价值数目都一

    样,不把他们区别对待,这种做法与源于经济考虑的估价方式相

    差甚远。无论奴隶对主人的用处是什么,他有一个确定的价值这

    种观念还没有稳固地建立起来。唯独在表示奴隶用处的价格与杀

    死他需支付的赔偿金——虽然是由神学上的曲解造成的——之间

    的差异依旧暗示着,一个人具体的经济价值可能由一个客观的秩

    序确定,即那些有权纯私人性使用这个人的效用揭示了对这个人

    的客观估价。这一过渡现象很容易发展到偿命金彻底变成了国家

    制度的程度。在许多情况中,法庭宣誓的权重被认为是与偿命金

    数量大小成比例的。有时只有自由人才有偿命金,农奴则没有,

    这一点很重要。在中世纪佛罗伦萨附近地区,我们发现对农奴有

    诸多不同的等级身份划分,例如coloni,sedentes,quilini,

    inquilini,adscripticii,censiti[6] 等等,他们与主人的人身依附程

    度和偿命金恰恰是相反的关系,也就是说完全依附于别人的人就

    没有偿命金这回事。甚至晚至13世纪,这样一种长期以来已经过

    时的、对人纯形式化的估价标准也会被递交到法庭,根据它来判

    断证人证词的可靠性。从个人主义的功利性立场出发,某人越是

    属于第三者的财产,那么第三者就越是应该强硬地为偿命金进行

    辩护。而事实的发展却不尽然,身份级别作为衡量标准的象征物

    发挥功用而与个人的证词联系在一起,这都强调了偿命金已转变

    为个人客观价值的表现。

    这一发展过程把对个人纯功利性的估价提升为一种客观的价

    值评估,它反映了思维的一种惯有模式。倘若所有主体的人对某

    个对象的印象都一模一样,那么这只能被解释为主体本身具有印

    象内容中的这种特殊素质。对有区别的诸对象形成十分不同的印

    象的根源在于主体,因为主体吸收了不同的对象,而之所以产生

    一模一样的印象——如果我们排除极其不可能的偶然性——只是

    由于有这些特质的对象被反映到主体的头脑中,同时当然也要承

    认这一事实,即这只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补充的象征性表达公式。

    对人进行估价的领域重复了这一过程。假如同一个对象在不同情

    况下被不同的人认为价值不一样,整个评价体系就仿佛是一个主

    观随意的过程,它会根据个人情境与个人爱好相应地产生不一样

    的结果。然而,假如不同的人对这个对象的评价相同,得出的结

    论则不可避免地就是该对象的价值就是这么多。故而,若被害人

    的亲属索赔的偿命金数目不一致,很明显他们想弥补各自不同的

    个人损失。但是,一旦某个特殊阶层的偿命金数额被一劳永逸地

    固定下来,即使个人情况和发生的案例相差甚远,但都赔同样数

    额的钱,那么就会形成这个人就值这么多钱的观念。这种情况下

    人们就会对个人差异无动于衷,不再允许某个人整体意义上的价

    值由对其他人造成的得失来组成。人的价值像一种客观的特性体

    现在自身当中,可以由货币来表现。实施固定不变的偿命金是出

    于保障社会和平,避免无休止的血亲仇杀的目的,因而,它似乎是由起初对个人生命估价的主观功利主义方式过渡到认为人具有 客观特定价值方式的心理学起源。

    各色人等均可以用钱来赔偿的观念在文化史中至关紧要,实

    际上它只在两三种现象中化作了现实,即血钱、奴隶制,也许再

    加上新娘嫁妆,我们稍后会讨论嫁妆的现象。对血钱和奴隶制的

    众说纷纭使得我们目前的思想对它们相当陌生,从纯经济学观点

    出发,这些不同看法仍可以被视为某种渐进的、数量上的差异。

    因为在奴隶买卖中,人们用钱买断了奴隶的所有劳动,时至今日

    我们也通过花钱来购买这些各式各样的服务。和如今现代人花出

    去的钱等价的仍旧是人的劳动,这和奴隶买卖没什么不一样,二

    者的区别在于买奴隶时购买的是他整体意义上的劳动,而现代人

    要求的则是一项一项的服务,还有奴隶买卖中价钱不付给奴隶,

    而付给另一个人,除非某人自愿卖身为奴。血钱这方面的情况也

    是如此,如今这种赔偿金的方式与我们的感受之间没什么抵牾,

    轻微伤害的赔偿金是固定的,比如只是对身体或精神的轻微伤

    害,如诽谤或违约。某些现代刑法甚至规定,不太严重的一整套

    违法行为都可以用钱来抵罪,例如在纽约州、荷兰、现代日本。

    从纯经济学的立足点观之,杀人无非就是逐步蔓延开的身体局部

    麻痹、能量减少、性能测试衰退,这正如将生理学上“活的”机体

    中可以发现的某些活动——或只发展到特定的程度,或局限在身

    体的具体部位——变得激烈一些和扩展开来就是死亡。

    但是,这种经济学观念并不普遍。事实上,从占主流的基督

    教教义发展而来的整个生命价值论都奠基在人具有绝对价值的观

    念上。首先,人的经验存在中的一切细节、相对性、特别力量和

    表达方式都足以使其立身为“人”,他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人的

    价值不可能以任何量的标准来衡量,不可能仅仅凭借另一种价值

    的增减而得到补偿。这是否认血钱和奴隶制理念的基本观点,因

    为血钱和奴隶制把绝对完整的人等同于货币,而货币只有相对

    的、纯数量的价值。对人之价值的这种提升可以说归功于基督

    教,此外尚有许多其他对人的评价预示了基督教的观点,与此同

    时,这种对人的看法的重要性在历史的发展又被长期延误了。因

    为教会并没有像它理应做的那样积极对奴隶制宣战,而在实际上

    支持用偿命金为杀人行为赎罪,即使只是出于公共安全和避免流

    血牺牲的考虑。基督教使人的价值远离一切相对性,远离一系列

    靠纯数量决定的事物,这一做法符合基督教精神。若要辨认区别

    高级文化与低级文化,只需看看用来达到目标的一系列手段的数

    量是多是寡,过程是长是短。原始人的生活需要屈指可数,只凭

    借相对较短的手段链就可以完全满足。比原始人更发达的文化不

    仅提高了人们的生活需求和工作任务,也引导他们把满足每一个

    体目标的手段建设得更高级,他们已经开始频繁地要求这种手段

    成为一个相互连接了前提条件的多重机制。由于这层关系,目的

    与手段的抽象概念只能在高级文化水平上才能得以发展。只有在

    这一水平上,由于将为数众多的目的链进行某种程度的整合,由

    于越来越长的手段链不断地取消了具体目的,只有到了那时才会

    出现终极目标——它不遗余力地指引理性与尊严——的问题,以

    及为什么的问题。此外,文明人的生活与行动经历的是一个无穷

    尽的目标体系,他只能掌握,甚至只能想象其中的一小部分,所

    以与原始人生存的简单素朴相比,文明人的生活令人吃惊地开始

    发展出生活内容的分化性。在终极目标的概念中,万事万物都再

    次被和谐地统一,但对于生活在混沌一片、无所区分的状态中的

    人终极目标可有可无,终极目标对于我们现代不统一的、碎片式

    的文化扮演的是和平与拯救的角色。各种生存内容越是有质的差

    异,越是相互隔离,就会有越来越多抽象层面上的东西需要被取

    缔,使得终极目标——它使我们能够体验到完整统一的生命——

    也必须被取缔。对终极目标的向往在意识状态里不一定清楚地阐

    述出来,但它可能存在于意识中,居然还那么强烈,这就是芸芸

    众生朦胧的欲望、渴望或不满足感。在文明时代伊始,希腊-罗马

    文化显然曾达到过这一高度。生活变成了一片织起了各种目的的

    精美薄纱,其结果及其focus imaginarius[可想象的焦点]是一种具

    有巨大震撼力的情感急剧上升:什么是这一生活整体的终极目

    标,最终目的自身会不会——像我们趋之若鹜的其他任何东西

    ——暴露出它就是一种纯粹的手段呢?一方面,那个时代滋长的

    是听天由命或愤世嫉俗的悲观主义,不加思考的放纵沉溺——它

    享受的片刻之欢绝非在寻求一种超验的目标——另一方面,那个

    时代神秘的禁欲主义倾向就是一种无意识地追求生活终极目标的

    全部表现,是对通过千变万化乃至自我折磨的手段达成终极目标

    的一种渴望。然而,在追求终极目标方面,是基督教带来了辉煌

    的成就。基督教在西方历史上首次把一种真正的生活终极目标给

    予了大众,它是一种彻底不受琐细片断、自相矛盾的经验世界影

    响的绝对存在价值:基督教的终极目的就是拯救灵魂以及上帝之

    国的许诺。上帝之国为每一个灵魂预备了空间,每个单独的灵

    魂,无论是最卑劣下贱的人的灵魂,还是英雄圣贤的灵魂,均代

    表获得自己最终的拯救,因而其价值无可限量。灵魂通过与独一

    无二上帝的关系,从而在自身折射出一切意义、绝对性与超验

    性。基督教宣扬人只有一种终极的命运,灵魂具有无限的意义,

    这种极端的权威性声明一下子就终止了所有那些纯属相对的、在

    价值上纯属人与人之间的数量差异。基督教把一种终极目标的概

    念与灵魂的绝对价值黏合在一起,而它的终极目标很明显也经历

    了一种特殊的转变。一种需要每越是得到满足,就越会变得恒

    久,所以很大程度上基督教使人不断意识到终极目标的存在,从

    而造成人们对它根深蒂固的需求。因此,如今那些不接受基督教

    教义的人可能只在心中留下了完整的亲在(Dasein)要有明确目

    标的空洞向往:即对终极目标的需求比完成目标更长久。叔本华

    的形而上学宣称意志是生存状态的本体,意志有必要保持未完成

    的状态,因为意志是绝对的,没有什么从意志当中分离出来的东

    西会满足意志本身,进而继续掌握意志。叔本华的这种形而上学

    完美地表达出了一种文化状态,即对某种绝对的终极目标保持着

    热切的需要,却又失落了目标需要的强制内容。宗教感情的削

    弱,以及对这种感情极为重要的再度觉醒的需求,此二者均是现

    代人丧失了终极目标造成的后果。但是人们尚未失去基督教观念

    所完成的对人的灵魂的评价,只不过这种评价可能只被视为基督

    教遗产的荣誉。因为基督教声称人的灵魂是承载上帝恩典的工

    具,灵魂就不可与所有世俗的衡量尺度同日而语,一直以来都是

    如此。不管对灵魂的这一理解对现实生活中的人而言显得多么遥

    远和陌生,但是当整个民族危在旦夕之际,它产生的影响不可视

    而不见。个人的命运也许没有被考虑,但是绝对总量却不可能不

    被考虑。实际上,希伯来律法已直接言明人的宗教性价值与奴隶

    制水火不容。假如贫困迫使一名以色列人卖身给同族的人为奴,那么这个人应该把他视为——如耶和华所命令的——雇工而不是奴隶,“因为我从埃及引领出来的我的仆人,他们必不会再被当作奴隶卖掉”。

    人的价值使货币的量性尺度无法用来衡量人,但是,人的价

    值应该有两层迥然不同的含义。人的价值可能指的是一般意义上

    的人,抑或指的是一个特殊的个体。比方说,如果人们认为人的

    个性具有最稀罕的价值,个性不仅不能被置换,而且是绝对不可

    替代的,那么剩下的问题仍然是,个性价值以这种方式从哪些其

    他价值中孤立出来。倘若是一个人的特殊质素——与其他所有人

    都不一样——决定了他的价值,则这种独特性也指的是个人与其

    他所有人的关系。这种理解在古代和现代个人主义中有几分司空

    见惯,它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对人性的等级划分。只有当代表最低

    价值的遭遇了代表最高价值的时候,它们才融入这些价值的绝对

    性当中。这就是为什么古代认为奴隶制是正当的看法被一些现代

    个人主义者挪为己用的原因。基督教,18世纪启蒙时代(包括卢

    梭与康德),以及伦理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对人的各种看法是截然

    不同的。包含在这些看法中的观点是,人之所以有价值,就是因

    为他们是人,稀有价值指的就是人的灵魂,它与任何不是灵魂的

    东西截然对立。在这里最至关紧要的就是,所有人的绝对价值都

    一样。所以,这个观点属于抽象个人主义——之所以“抽象”,是

    因为它把总体意义上的价值,把整个价值意义与一般概念上的人

    联系在一起,然后把价值转移到个体的人。与此相反的是,自从

    浪漫主义运动以来,19世纪对个人主义思想赋予了全新的内容。

    在18世纪个体自身有了特定的含义,19世纪则将个体与集体的关

    系,国家、教会、社会、行会对个人的束缚对立起来,所以19世

    纪对个人的观点就是个体无拘无束的独立性,继而个人主义的含

    义就是强调个体之间的差异,个体独特质素之间的差异。对个人

    主义的前一种理解模式是最基本的“人格尊严”和“人权”赖以发展的

    基础,它决定性地终结了一种发展的可能性,即为了钱出卖个

    人,以货币作为杀人的赔偿。个人主义发展趋势的源头一定就蕴

    藏在如下情形中,其中早期社会形式中的集体的束缚变得薄弱,所以个体坚持自己的独立性,在团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中脱颖而出。

    罚金与文化发展阶段

    我已经把谋杀赔偿金的发展过程追溯到了这一点,即根据幸

    存者的社会地位来计算应赔偿的实际损失,从这里演化出如下的

    概念:一个特定阶层成员的价值就等于一笔具体的偿命金。而从

    这个概念又有了观念的进一步发展,其结果就是人们认为罪犯牺

    牲赔偿金不是为了补偿已被破坏的价值,而是对其行为的惩罚,

    这对于谋杀和其他的严重违法行为均是事实。每一种惩罚都应作

    为出于利害的考虑强加在罪犯身上的痛苦,就我所知,这只能有

    两个出发点:一是维护社会,二是赔偿社会以及受害人的损失的

    义务——不管它们后来的唯心论含义离原来的出发点有多远。若

    要把惩罚追溯到报仇行为,那么在我看来报仇现象本身则需要进

    一步的阐释。只有需要保护自我时才产生了报仇行为,报仇逼着

    人把罪犯赶尽杀绝,通常要罪犯被迫接受痛苦或死亡。报仇的实

    用性和必要性后来发展成了某种单一的欲望,如报复那些搞破坏

    的人,起初报仇只是确保被害人不再遭受更多损害的手段,但后

    来却演变上升为自我满足的欲望,完全与功利主义的根源不相干

    了。报仇作为惩罚的起源最后还可以回溯到保护自己的需要。正

    是这一需要使如下的事实可以为人所理解,即高度文明的时代要

    求罪犯应该对人无害,而程度更低的时代则满足于更为温和的赔

    偿金。如今,谋杀往往是完全堕落和道德沦丧的人所为,而在更

    粗犷或更英雄主义的年代,搞谋杀的人则有截然不同的素质,这

    些人气宇轩昂、精力充沛,在适者生存的社会,他们是每个人理

    想的化身。因此,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杀人犯的基本特征毫无

    共性可言,由于社会维护自身的本能,有时社会需要诛灭杀人

    者,有时则可以让罪犯拿钱赎回性命。此处令我们大感兴趣的是

    导致惩罚出现的另一个根源,即对损害的金钱赔偿。只要打击作

    恶者的行为结果由受害人自己来掌握实施,受害者的行为就会

    ——不是出于报复的冲动——限定在索要赔偿上。受害人对罪犯

    的个人处境没有兴趣,他的行为是功利性的,不考虑罪犯的个人

    状况。但是,一旦某种现实力量,如国家或教会,接管了对罪行

    进行补赎的责任,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变化。现在受害者的损失已

    经不再是一桩私人事件,而是一个干扰公众秩序或违反道德—宗

    教律法的事情了,把罪犯置于何种处境也变成了要采取的行动的

    最终目的,而在前一种情况中罪犯的处境对寻求赔偿的人来说是

    无所谓的事情。只有在后一种情况中我们才谈到了完全意义上的

    惩罚。

    现在惩罚的目的是对罪犯这个主体发生影响,一切实际的惩

    戒行动只不过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手段而已。这样一来,罚金与早

    先因为伤人和杀人而做出金钱赔偿相比,就具有了完全不同的内

    涵。罚金的目的不是对罪犯造成的损害有所弥补,而是加诸罪犯

    身上的痛苦。所以现代法律在无力还债的案子里,以监禁取代了

    罚款,监禁不仅不能给国家增加收入,还会让国家支出大笔的额

    外开支。至于被强行课以的罚金,由于罪犯体验到罚金带来的主

    观反省作用,事实上罚金产生了与货币本身完全不同的个人特

    性。这一特性被文件记录,证明为罚金的某些特质,它们使罚金

    比其他类型的惩罚手段更高明:罚金可能分类详尽,也可能完全

    不分类,但是它不会像以前的监禁甚或酷刑一样使违法者致瘫致

    残,无力行动,它反而鼓励罪犯为自己造成的损失做出弥补。但

    是,假如罚金想要给犯人制造痛苦,不甘心只是犯人罪行的替代

    品,那么在罚金上增添的个人内容则没有产生那样深远的影响。

    比如说,事实已证明,如今被判高额罚金并不会对受罚人的社会

    地位造成什么危害,它对人的影响甚至和短期监禁的刑罚没什么

    区别。只有在自我尊严还未高度发展的地方,如俄国的农奴制社

    会,对罪犯的惩罚才会更青睐体罚而非罚金。罚金缺乏个人内容

    的缺点在如下事实中进一步得到了反映——至少就目前的罚金而

    言——罚金的基本分类根本没有和实际的个人经济能力匹配。法

    律一般设定了罚金的上限和下限,但毫无疑问,对赤贫的人来说

    支付最小数额的罚金比让富人支付最高额的罚款更困难。为了交

    一马克的罚金,穷人也许不得不挨一整天饿,而几千马克的罚款

    对富人则根本是九牛一毛。在前一情况中惩罚人的主观目的被夸

    大了,而在后者中则压根没有完成这一目的。为了使处罚更有效

    地实现个人化,有人因此建议法律根本不应该对罚金设立明确的

    界限,而是根据被罚款人的收入百分比来处罚。然而,这一建议

    被正当地加以驳斥,因为一个超级百万富翁的小过错,法律的处

    罚也会高达几千块钱,客观而言这无疑被认为是极不成比例的。

    在建立一种真正的个人化罚金的尝试——考虑到生活水准的极大

    差异,把罚金个人化似乎是值得做的——中的这种内在矛盾说明

    了处罚的主观适用性对一个具有显著贫富差异的高度发达的经济

    文化来说,比更原始、更平等社会的适用性要低得多。最后还必

    须要强调的是,罚金根本不适合那些只关涉人的最内在关系的地

    方,但是从7世纪以来悔罪的苦行就可以用钱来赦免。当时教会

    接管了大部分的刑法管理权,它本来应该是国家的管理范围。巡

    回主教就是法官,惩罚罪犯的出发点是因其违反了神圣秩序。故

    而,灵魂在道德上的提高,避免违法犯罪是宗教惩戒的真正目

    的,这样的目的是奠基在宗教道德根深蒂固、卓有成效的发展趋

    势上。这却导致了悖论的产生,人的积极的道德责任在于获得自

    身的拯救,而世俗的道德伦常却把这个最终目标从自我置换到他

    人以及他人的条件上。结果,这种使处罚内在化和个人化的趋势

    甚至使谋杀或作伪证这样的罪行都可以用禁食一类的悔罪来代替

    刑罚。但是,如上文所述,这些宗教悔罪的苦行旋即被罚款取代

    了。后来罚款被认为是远不够虔诚,不太适宜的悔罪形式,这非

    但没有反对,反而证实了人们支持罚金日益增长的重要性。恰恰

    是因为货币再现了无共同衡量尺度的各种事物的价值,变得愈发

    不带偏好、不偏不倚,所以在十分特殊、非比寻常的情况下,也

    就是要考虑到人最内在的、最基本的内容的时候,货币不能当作

    人的等价物。尽管一个人可以用钱买到几乎所有的东西,但是,

    正是出于同一理由,货币不再可能被用以解决宗教忏悔中的伦理-

    宗教需求。人的灵魂独一无二,归属个体,灵魂越来越高的价值

    与货币的发展趋势背道而驰,结果保证了罚金断不能充当宗教忏

    悔。货币第一个达到了与所有具体价值相关的冷静的不偏不倚,

    以及全然抽象的特质,导致货币成了越来越五花八门的对象的等

    价物。只要可以用钱买到的对象在数量上有限,只要经济价值最

    本质的一部分并非用钱就可买得到(比如说,就像长期以来的地

    产),货币自身就仍然还保持着一种较为具体的特征,对任何一

    方来说都算不上那么不偏不倚。原始社会里使用的货币甚至可以

    有和其本性正好相反的特性,即神圣的尊严,一种相当特别的价

    值特性。我指的是上文所提到的一些严格的社会规范保留了特定

    种类的钱币,这些钱不作他用,只有进行重大交易或仪式时才可

    以使用,特别是人们在加罗林群岛(Caroline Islands)上发现的

    证据。这些岛上的居民维持日常生活时似乎不需要用钱,因为他

    们都是自给自足的。但货币在这里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诸如娶

    妻,成为岛上的政界一员,以及氏族的政治意义都取决于人们占

    有多少货币。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货币在这些群岛上不

    像在我们社会中这么普及,在我们的社会中,货币满足的是较低

    级的需要,而非较高级的需要。诚然,若从数量上看,他们的钱

    没有多到可以不断地从指缝里溜掉,处于生产自给自足阶段没有

    出现货币的流行和精确化。因此,货币似乎更倾向于充当那些非

    同寻常的对象的合适等价物,例如等价于人的生命。人们循序渐

    进,不断分化,同时货币也演化得越来越不偏不倚,这二者结合在一起就使得我们完全不可能用钱来弥补谋杀罪和其他严重罪行了。

    人的分化之进展与货币的不偏不倚之进展,这是它们越来越不相称的原因

    远在十分原始的阶段,人们就已意识到了货币不适合表现人

    的内在性,这一点让人感到饶有兴味。在犹太人历史的最初阶

    段,可以用钱买卖妇女,用钱赎罪,但向圣殿纳的贡物却一向必

    须是实物。若某人住的地方离圣殿非常遥远,随身携带了钱准备

    交付什一税,他也必须在合适的地方把钱再换成物品。同样的情

    形也发生在希腊得洛斯岛(Delos)的古代神庙中,长期以来牛

    一直是这里的标准的货币单位。在中世纪的工匠行会中,一些较

    为古老的、与教会有关的行会惩罚特殊的违法事件的方式,就是

    让当事人缴蜡(作神庙蜡烛之用),而那些其他世俗的行会则多

    半以钱代替处罚。古希伯来律法也有这样的处罚方式,律法规定

    家畜被偷,小偷要双倍偿还,如果小偷手里没有家畜,就要付四

    倍或五倍于家畜的价钱。只有高得超出比例的罚款才能抵原来的

    货物。在意大利,牲畜作为货币已经被金属钱币取而代之很长时

    间之后,罚金至少在形式上仍旧以牲畜为单位来计算。捷克人起 初以牲口作为交换货物的中介,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牲口依旧是赔偿谋杀罪的计算单位。同样的现象还可以在加利福尼亚的印第安人中发现,当贝壳钱已经从流通中取消后,它仍旧是印第安人在快乐狩猎场吊唁死者的礼物。在早期发展阶段,整个悔罪或赔偿的古代形式就有了那种宗教意味,它使人们认为流通的货币不适宜介入神圣的事务。这导致了对货币的贬低,一如上文所提到的相反的运动趋势一样,在稍后的发展时期,这种宗教意味进一步促进人的价值从货币价值中剥离出来,从而产生了货币意义发展史中一个最重要的要素。在此我想再多提一个这一发展趋势中的表现形式。中世纪禁止收取利息,其前提乃是货币并非商品。和商品不一样,货币被认为是不依四时变化的,非生产性的,故而如果使用货币时还要求付钱——就像在买商品时有价钱一样——就会被认为是有罪的。然而同时也是在中世纪,把人当作商品买卖却一点儿也不被视为犯罪。倘若把这种观点与近代的实践和理论观念作一下对比,货币的概念和人的概念是怎样不断地向正好相反的两个方向发展就一目了然了。这两个概念发展方向的截然相反一直如此,不论涉及具体问题时这两个概念都朝一个方向发展,还是背道而驰。

    人的价值与货币价值的剥离表现在,只在微不足道的违法行为中,违法者才被课以罚金,从而使罚金降格,但是这却被另一个发展趋势抵消了。一个人侵犯另一个人造成了对他的不公正和伤害,法律对此的惩罚越来越倾向于将受害人的利益用钱来表现。假如我们浏览一下各文化发展阶段的顺序,那么赔偿金的情况在低级文化比在高级文化中出现的频率低,也比在次高级的文化中出现得少。在城市生活中这一点尤其令人瞩目,当城市和乡村中的赔偿金的一般发展水平都还处于相对较低的阶段,城市环境比乡村环境受到货币更为广泛巨大的影响。比如,在现代的阿拉伯半岛,在沙漠居民中仇杀仍然十分流行,但城市人则青睐偿命金。城市地区受经济利益的支配,一个人的价值更容易用一笔钱的数额来计算。当可以根据货币来衡量的损失被刑法赋予了特殊的索赔权利时,赔偿金之发展可谓是登峰造极。欺诈的概念只能在以钱为基础的社会秩序中才能有清楚的定义,它明白无误地说明了这一点。德国刑律规定只有当某人“故意为自己或他人寻求非法利益”而曲解事实时,其行为才被认定是刑事上的诈骗。因此只有两种,或至多三种情况被德国法律认为是谎报事实而加以惩处,对个人业已造成损失是刑罚的基础,如以结婚为诱饵诱骗少女,故意隐瞒残疾的事实与人结婚,以及有预谋地公开进行诽谤。在其他所有被警告将处以刑罚的诈骗案中,造成的损失不是针对个人利益,而是针对国家,如作伪证,选举舞弊,无故推脱作证和当陪审员的义务,在正式文件上使用假姓名和头衔,等等。即便在这些涉及国家利益的案件中,一般的处罚或罚金也通常取决于罪犯是否受经济利益驱动。故而,在护照、工作出勤记录等方面做手脚、弄虚作假都将受到处罚,因为这样的行为虚假地“提高了人的地位”。在这方面的典型案件是个人身份(把儿童调包,等等)的弄虚作假,会被判处最高三年的监禁,但是“如果该行为是出于经济上获利的目的”,监禁就会长达十年。虽说把儿童调包的做法无疑更不道德且更罪恶,而非为了经济上获利,但做这种事的最残忍的罪犯却因为他没有贪图金钱利益而受到较轻的惩罚,但是事实依然是:数不胜数的捏造事实会断送人们的幸福、名誉和财产,骗子毫发未损,除非他想获得“钱财上的好处”。因为欺诈概念从一开始就涉及金钱利益,这倒使刑罚实践简单明了,就是赔钱,但付出的代价是法律公正的感觉差强人意。由欺诈造成的一系列损失中只有以货币可以计算出来的这部分适合刑事起诉,因此从社会公正的观点出发,这部分被指定要求得到赔偿。既然法律的目的必然是处罚每一桩毁坏各种个人价值的欺诈事件,法律就只能建立在所有被毁坏的价值都有货币等价物的假设之上。在欺诈中,偿命金的概念再次牵扯进来,尽管是非常初级的形态。倘若破坏个人价值可以通过对伤者一方付钱加以补偿,那么必要前提就是个人价值是可以化约为钱的。现代刑法依然不接受这样的结论,即欺诈的损失用钱交换就足以得到弥补。而关涉欺诈行为的对象,流行的概念则是:一切由欺诈行为获取到的价值可以用一定数额的钱来代表。

    法律规范对于清楚明白的需要导致了对各种个人价值的巨大限制——个人价值可以被保护起来以防那些可以用货币形式表达出来的价值受到欺骗——而其他价值被简化到可以被忽略不计的地步,与此类似的对法律明晰的需要导致了民法中相应规则的出

    台。根据德国法律,虽然违约和诡计会使某人陷入巨大的麻烦,

    蒙受损失,但受到损害的这一方却没有理由提出起诉,除非损失

    的价值可以得到证明。这里我只需要提到一些由律师们指出的案

    例:房东不许房客使用花园,虽然按照合同房客有权这么做;旅

    店店主拒绝客人存放东西,尽管明文规定是允许的;教师撕毁了

    与学校校长签订的合同,却没替校方找一个代课老师。这些案例

    中的被害人虽然如青天白日一样明显有权利得到赔偿,他们却不

    能够提起诉讼,因为他们的损失无法计算成一笔具体的钱。谁能

    够证明这些客观上、主观上造成的麻烦和损害等于多少准确无误

    的钱数呢?若无证据,这些讨论的损失对法官而言就是可以忽略

    不计的,就他所关心的案件来说这些损失是不存在的。这类事情

    在生活中不胜枚举,蒙受损失的一方根本没有任何权利,他既没

    有亲眼看见应对损害负责的人受到法律起诉而获得道德上的满足

    感,也没有因遭受损失被赔付而获得经济上的满足。需要再次强

    调的是,法律的假定是确保所有人的财产不遭受非法的侵害,但

    是这种保证不包括用钱的形式不能够实现其价值的一系列事物。

    接踵而至的就是,这一整套法律解释建立在一切私人财物确实有

    货币上的等价物的假设基础上,这显然排除了人的身体神圣不可

    侵犯,以及在某些方面由法律担保的婚姻的神圣不可侵犯。法律

    体系被简化到只考虑金钱利益就意味着法律非常简单划一,法律

    与货币在现实中的统治联手,编造出了货币的独裁原则——这种

    编造的虚构性也对应了货币对那些无法以钱的形式表现的价值的

    特别老练的无动于衷,即便在理论上这些价值被认为是最高级的

    价值。

    我们饶有兴趣地观察到,在这方面中期阶段的罗马法却采纳

    了相反的观点。与在民事诉讼中确立的原则的一样,金钱上的定

    罪就是罚款,付给受害一方的价钱往往超过涉案对象的价值,旨

    在弥补受害者遭受被告伺机陷害和蓄意犯罪蒙受的损失。被恶意

    否认不复存在的押金,由监护人和相同责任人托管的被监护人的

    钱,均不会只退返当事人相等金额,在特定情况下,除了法官,

    原告也有权决定赔偿额的大小,不仅可以包含直接等于实际损失

    的那一笔钱的赔偿,也可以包含恶意侵害整个人的合法范畴的赔

    偿。这样的法律规定反映出法律应该保护的各种个人价值不只限

    于对象的货币价值。反之,侵害了个人价值就要求加倍惩罚。但

    是与之同时,这种赔偿又是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钱来完成的,因

    而在实际的金钱利益损失之外的损害也要用钱妥善补偿。在德国

    法律中货币发挥的是次要作用,但是在罗马法中货币则发挥了更

    重要的作用,比如今货币发挥的作用更为重要。正是出于这一原

    因,目前情况反映出的是现代文化强加在货币功能之上的那些典

    型的发展趋势的综合。一方面,现代文化赋予货币以重要性,好

    像货币成了客观的利益世界里的万物之灵(Weltseele),当货

    币越过应有的界限继续向前行动时,就把诸如个人价值一类的东

    西给扼杀了。但是另一方面,现代文化使货币与个人价值之间相

    距遥远,使得货币的意义越来越不能与那些真正属于个人的东西

    相提并论,因而,现代文化是在压制个人价值的主张,而非接受

    货币这样一种不适合的个人价值的等价物。这两种并发的倾向造

    成的即时效果使我们比罗马时期更不满足于法律的公正程度,但

    这不应该使我们忽视在这里我们关注的是先进得多的文化发展诸

    倾向的融合,这些文化倾向在某些成长不充分的、低标准的现象

    中表现出针锋相对、无法调和文化发展方向,而在这些现象中这两种文化发展倾向同时发挥着功效。

    买卖婚姻

    在早期特定的历史阶段,以钱来赔偿整体意义上的人与后来

    买卖妇女的现象有某些雷同之处。在文明国家历史中以及当今一

    些文明不太发达的国家中,高频率的买卖婚姻

    (Kaufehe/marriage by purchase),以及买卖婚姻种类繁多、

    形式多变的程度是众所周知的。这里我们感兴趣的只是从有关被

    买卖的价值之本质的事实中得出的结论。现代人会觉得用钱或其

    他等价物品买卖人口是对人格的贬低,但参考一下更早的历史情

    况,这种感觉并不总是正确的。我们已看到,但凡人把自身提高

    到超越了其物种的程度,但凡货币价值尚未被概括为一个全无特

    色的事物,那么人与钱之间似乎就会产生相当亲近的关系。古代

    日耳曼人允许用偿命金表现自我的价值,这丝毫无损于他们的个

    人尊严。买卖婚姻同样如此。人种学的资料显示出,买卖婚姻的

    现象并非单单或主要见于低级的文化历史阶段。最擅长这方面研

    究的一位专家说,不懂得买卖婚姻的未开化民族通常是特别野蛮

    的种族。无论买卖妇女在高级文化眼里是多么有辱人格的事,在

    原始社会中却有两个原因使得买卖妇女可能提高妇女的地位。首

    先,就我们所知,买卖婚姻从未出现在任何一种个人主义式的经

    济里。甚至在极端原始的文化历史阶段,买卖婚姻也必须具备严

    格的形式和规范,会考虑到家庭的利益,还有交代支付实物和钱

    款的详尽条约。实施买卖婚姻的一整套方式都具有明确的社会

    性。从如下事实来看这种社会性自不待言:通常新郎有权要求每

    位同族成员分担其新娘聘礼,聘礼还常常被分摊给新娘的亲属。

    阿拉伯人的情况也一样,一桩谋杀的赔偿金会从整个部落中征

    收,从杀人者所在的氏族中征收。在某个印度部落中,只有能力

    付一半新娘聘礼的追求者可以结一种“半婚”,这就是说,他不能

    够把这名女子当作奴隶一样带回自己的家,反而必须倒插门到女

    方家,直到他付清了全部聘礼。在许多父权制和母权制并存的社

    会形态中,父权形式只能在交清了新娘聘礼的情况下才有效,男

    方若一贫如洗,则必须被迫接受母权制的婚姻形式。毫无疑问,

    这种拿婚姻做生意的态度完全压制了当事人的个体性以及他们的

    个人关系。但同抢婚或者非常原始的性关系这些更粗野的状态相

    比,婚姻买卖中计划婚事的井井有条仍是巨大的进步。抢婚和原

    始性关系尽管不完全是男女滥交,却可能是没有固定的行为规范

    的鲁莽行事,而经过社会规范调整的买妻行为则提供了这种行为

    规范。人类的发展一次又一次地到达了压抑个性的各个阶段,它

    们是继之而来的个性自由时期必经的过渡点。在这些压抑个性的

    阶段,决定生命的纯外在性支持精神的成长,压抑的形式使各种

    力量得以储蓄下来,到后来发展呈现为个人的质素。从全面发展

    的个性理想观之,压抑个性的阶段确实残忍,有损尊严。然而,

    这些原始阶段不仅为后来更高阶段播下了萌芽的种子,而且就它

    们自身而言,显示出精神有条不紊地控制了动摇不定的欲望,证

    实了人类特殊的合目的性(Zweckmäβigkeit)活动,人的合目的

    性就是给自身——无论多么粗野、外在,甚至愚蠢——创制各种

    生活规范,而不是仅仅从自然力中接受现成的行为规范。当今一

    些极端的个人主义者在实践上奉行的是社会主义,因为他们将社

    会主义当成实现纯粹而公正的个人主义不可缺少的准备,甚至是

    严格的训练。故此,买卖婚姻相对稳定的秩序和外部标准是第一

    次非常强烈的、相当非个人化的做法,它试图给婚姻关系套上一

    个模子,这种固定模式对原始阶段很适宜,恰如更个人化的婚姻

    形式更适合发展较高的文明阶段一样。婚姻凝聚社会的意义已经

    在交换妇女中得到了说明,交换妇女是一种实物交换契约,可被

    视为买卖妇女的预备阶段。对澳大利亚的纳里涅里人

    (Narinyeri)而言,缔结婚姻就是交换两个男人彼此的姐妹,若

    其中一个姑娘抗婚和情人私奔了,那么她不仅被视为社会地位低

    下的人,也不再有权利——她一生下来就拥有的权利——要求部

    落的庇护。这清楚地表明了这种非个人化的婚姻形式的社会意

    义。部族不再保护这个姑娘,断绝了同她的关系,因为部族没有

    收到与她等价的东西。

    买卖婚姻与妇女价值

    买卖婚姻过渡到第二种更文明的动机就从这里开始。女人是

    有使用价值的占有对象,要得到她们就必须有所牺牲,这样的事

    实最终使女人看起来好像是有价值的东西。有人曾说,众人对财

    富的热衷创造了财富。一个人不但会为他所热爱的东西做出牺

    牲,而且也热爱他牺牲掉的东西。若说母爱是为孩子做出万般牺

    牲的根源,那么母亲为孩子含辛茹苦则结成了她与孩子间更为亲

    密的纽带。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疾病或残疾的小孩通常是最受疼

    爱的,因为他们需要母亲付出最大的牺牲。教会毫不犹豫地要求

    信徒为了爱上帝付出最大的代价,因为教会清楚地意识到我们越

    来越坚定地服从一个原则:我们付出的牺牲越多,我们投入的资

    本——比如可以这样说——就越大。无论买卖妇女多么直接地表

    现了对女人的压迫、剥削、把女人视为单纯的买卖对象评头品

    足,不过,女人却因此为父母和丈夫挣回了她们的价值。她的父

    母得到了金钱,对她的丈夫来说她代表着他做出的比较昂贵的牺

    牲,因而丈夫必须从一己之利出发体贴地对待她。比照现代对待

    妇女的标准,买卖婚姻中妇女的境遇实在很悲惨,并且买卖妇女

    中所带来的好处当然可能被其他有辱人格的因素所累而变得畸

    形,使得妇女的地位像奴隶一般凄惨至极。但同样真实的是,买

    卖妇女对于女人仍有价值这一事实给予了意义深远的、雄辩的说

    明,而且在心理学看来,女人之所以有价值,不单单是因为她们

    有价值,人们才花钱买女人,而且是因为人们必须掏钱才能把她

    们买到手,所以女人有价值。故而可以理解的是,在某些美洲部

    落,嫁一名姑娘没有收到钱被认为是对这个姑娘及其整个家族的

    极大蔑视,以至于他们的孩子还不如私生子。

    尽管买卖妇女一向意味着一夫多妻制的趋向,进而是贬低妇

    女的趋向,但另一方面买女人必须掏钱就对这些趋向有所遏制。

    据报道,非基督教的丹麦国王弗罗索(Frotho)曾立法禁止被征

    服的鲁塞尼亚人[7] 缔结任何形式的婚姻,而同被买的妇女结婚除

    外。既然他洞察到买卖妇女保证了婚姻的稳定性,他的目的就是

    要以此来抑制松懈的道德行为。买卖妇女通过非常必要地限制一

    夫多妻制——它与之有紧密联系——的本能冲动,从而间接地造

    成了对占有妇女更高程度的正确评价。对妻子的公正评价产生的

    结果不仅是婚姻的稳定,反过来说,对她们的评价也是业已确立

    的稳定婚姻的产物,一如直接花钱所产生的结果一样。价格差异

    ——社会调控的价格以及自由市场的价格——的极端重要性就是

    反映了妇女的价值不一样。据说卡菲尔族[8] 的女人根本不认为被

    卖掉是什么屈辱的事情。相反,女孩子为此感到自豪,对方买她

    时付出的公牛母牛越多,她就觉得自己越值钱。人们经常可以注

    意到,假如某个范畴内的诸对象必须一个个单独地估价,假如这

    些对象价格上的巨大差异使人感觉它们愈发地值钱,那么这个范

    畴就获得了人们对它更强烈的价值意识。然而,其他各种层面对

    人进行估价的方式——比如偿命金——价格的一成不变支持的是

    价值相等在客观上的意义。买卖妇女是率先强调一个特定的女人

    之个人价值以及——根据对人进行评价的心理学规则——一般意

    义上的女人价值的方式之一,尽管是非常原始的方式。即使这名

    女子被卖身为奴,价格上的变动可能使她的价格比男性奴隶更

    贵。男性奴隶不过是会工作的动物,按照惯例同样年纪的男奴隶

    价钱相等(在古希腊和爱尔兰他们等于三头牛),而女奴隶除了

    工作之外还可作其他目的之用,由于其个人魅力的不同会产生很

    大的价格差别——尽管这种审美因素对原始人还没有那么大的影

    响力。无论如何,在最低级的文明阶段中,价格通常由习俗固定

    下来,几个非洲部落的妇女买卖就是如此。

    所有这些例子均突出了这样一个事实:女人被当作一个单纯

    的种类,一个不具备人格的对象。如果我们还记得上文曾提到的

    所有限定条件,这就是买卖婚姻最突出的标志。所以才会有一些

    人,特别是印度人,认为买卖妇女是可耻的。其他地区也会有买

    卖妇女的现象,但却不愿用买卖妇女这个词,付给女方父母的钱

    也被看成是自愿赠送的礼物。在这里,是纯粹给钱还是送礼物,

    表达的意思就很不同。据报道,拉普兰人(Laplanders)[9] 会献

    出女儿换取别人的礼物,但是单单为了礼金这么做则被认为是不

    合适的。假如考虑到其他错综复杂的决定女性地位的条件,似乎

    父母为了钱把女儿嫁出去,就比为了得到求婚者的礼物或人力役

    务嫁女进一步降低了她的人格。礼物保留了更多人性的东西,即

    便是按照惯例送礼,礼品的价值以及个人挑选礼物的自由度也有

    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一笔礼金的数目则是清清楚楚,带有毫不含

    糊的客观性。此外,礼品构筑了稍后朝嫁妆(Mitgift)形式过渡

    的桥梁,在该形式中求婚者的礼物通过娘家父母的礼物得到回

    报。因此,对女性绝对的控制被打破了,因为男人接受的价值也

    意味着特定的义务,现在他不单单只是债权人,对方对他也同样

    有权利要求。人们也曾断定,劳务换婚代表了比直接购买占有女

    人更高级的婚姻形式。然而,似乎正是更古老的、未开化的买卖

    婚姻形式保留了可以更好地对待女人的可能性。正是新兴的货币

    经济屡屡使妇女地位恶化,一如它总是损害弱势团体一样。在如

    今尚存于世的原始部族中,有时我们发现这两种婚姻形式并存。

    这证明了它们对待女人没有本质性的区别,虽然大体而言,像用

    劳务换婚的形式牺牲了个人价值,比以一种不同于用钱或用实质

    上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买女人的方式使她们的地位比买的奴隶的

    地位更高。这里必须要强调的是,一般无可辩驳的是,若买女人

    的价钱非常之高,侮辱贬低人的价值的程度就降低了。因为巨额

    钱币的价值有一种稀有性,使它更显独特,更加不可与他者同日

    而语,故而也更适合充当个人价值的等价物。在希腊人的英雄主

    义时代,新郎送礼物给岳父——这样看上去就不像是直接买女人

    了——是司空见惯的事,同时女性的地位备受推崇。但还需要强

    调的是新郎送给岳父的礼物是相当可观的。假如一个人的整体或

    他的存在被迫等价于一笔钱而显得有辱人格,非同寻常的一笔巨

    款——像后文的例证一清二楚地说明的那样——却在某种程度上

    抵消了这种贬低人的效果,特别是考虑到当事人的社会地位时更

    是如此。我们知道爱德华二世和三世为了偿还债务把他们的朋友

    当作人质送给债主,1340年坎特伯雷大主教被送到布拉班特

    (Brabant)[10] 去,不是当担保人,而是国王欠债的抵押品。钱

    款的数额要大得足以避免让人瞧不起,如果是一笔小得可以忽略

    不计的款项,则人质也必然无足轻重。

    男女性别的劳动分工,以及嫁妆

    当新郎把从父母那里拿到的礼物转交给新娘,作为保障一定

    程度上的经济独立性的手段时,买卖婚姻的原则——在某段历史

    时期也许它在诸多民族中都占据着统治地位——可能过渡到了它

    的反面,即嫁妆原则。即便嫁妆出现的根源——即由求婚者支付

    的买价——已经消失以后,娘家预备女儿嫁妆的习俗一直存在,

    并且得到进一步发展。在此处追溯我们知之甚少的嫁妆历史演进

    过程意义不大。但是仍可以有把握地假设,嫁妆习俗的普及开始

    于货币经济兴起之际。此二者之间的关联如下所述。在买卖妇女

    盛行一时的原始状态下,妻子不仅是干活的老黄牛

    (Arbeitstier)——后来她们也大都成了老黄牛——而且她的劳

    动也不是明确意义上的“家务”,不像货币经济里的妇女所做的那

    样,只能看丈夫挣多少来安排家庭开销。那时男女的劳动分工还

    不足够发达。妻子仍要较为直接地参与生产活动,因此对女性的

    占有者而言,那时候的妻子代表了一种比后来更切实的经济价

    值。而到了晚近时期,这种联系只是偶尔才得以证实。麦考利认

    为苏格兰妇女干农活是女性处于原始的低级社会地位的征兆,而

    另一位专家则与之唱反调,强调正是干农活才使她们在男人中享

    有一定程度的独立和威信。此外,在原始社会形态中,孩子对父

    亲来说意味着直接的经济价值,而到了一个更为先进的文化时,

    小孩子常常被认为是经济上的负累。小孩子最初的主人,即生活

    在部落里的父亲没有理由放弃这值钱的东西,把孩子让给别人而

    不要求补偿。在买卖婚姻的原始状态下,妇女不仅养活自己,而

    且丈夫也直接从妻子的劳动中牟取买她时付出的价钱。一旦经济

    不再以家庭生活为基础,消费品也不再是自给自足的产品时,这

    一情形就发生了变化。在新的环境下,家庭的经济利益沿着离心

    和向心的两个方向分裂。货币使面向市场的生产和面向家庭经济

    的生产分开,各自独立,这种分裂在男女两性间引起了一种更为

    严峻的劳动分工。显而易见的是,妻子接管了家务劳动,而丈夫

    则承担家庭外的工作活动,家务劳动则越来越倾向于管理和使用

    丈夫拿回家的收入。这样一来,妻子似乎丧失了她理所当然拥有

    的经济价值的实质,如今她仿佛就是被丈夫工作养活着。不仅是

    为她索要和付出一笔钱丧失了其依据,而且她变成了——至少表

    面看来如此——丈夫接管下来不得不为之操心的累赘。这便为嫁

    妆埋下了基础,丈夫和妻子的劳动范围越是以男主外女主内的方

    式分裂,嫁妆原则就会相应地愈加广泛。比如犹太人,男人由于

    一种不安分的气质或其他原因非常活跃好动,产生的必然结果则

    是女人被更加严格地拘禁在家里,所以在类似犹太人这样的民族

    中嫁妆被认为是一种法律规定,甚至在货币经济完全发展起来之

    前,在货币经济有充足时间造成类似结果之前,就是如此了。唯

    有货币经济才可能使生产成为客观的技术,扩大生产,使其成为

    社会关系资源(Beziehungsreichtum),同时造成劳动分工的片

    面性,通过这一过程,早先那种家庭利益与各自取得的利益不分

    彼此的状态分崩离析了,他们各自均需要代表自身的特定载体。

    在这些情况下,丈夫和妻子扮演的角色就毋庸置疑了。同样,男

    人购买女人生殖力时要支付的钱反而被娘家的嫁妆取代了,因为

    嫁妆是对他必须负担不外出劳动的妻子生活费用的补偿,或者不

    赚钱的女人与会赚钱的丈夫一起生活时,嫁妆会给她某种独立性

    与安全感。货币与卖淫现象的典型关系,其发展可类似于偿命金

    的发展

    货币经济下出现的嫁妆与婚姻生活的整个体制——若嫁妆使

    丈夫或妻子的地位变得稳固——之间的这种密切关系可以用于解

    释如下的事实:在希腊以及罗马,嫁妆成了合法配偶与情妇相互

    区分的突出特点,情妇对男人没有更多的权利要求,因此对情妇

    以及她的安全保障所做的补偿就是不适宜的。这就引出了卖淫的

    话题,卖淫使金钱对两性关系的意义全然不一样了。结婚时男人

    送给妻子的或者交付娘家的所有礼物——包括晨礼

    (Morgengabe)与pretium virginitatis[处女的价钱]——可能均会

    采用实物或礼金的形式,而婚外性关系则通常是以金钱进行交

    易。唯有金钱交易才适合像卖淫嫖娼这类情况中稍纵即逝、不留

    痕迹的性关系特点。用钱来结清这种关系比送具体的礼物来得更

    干脆彻底,毫无瓜葛,送礼物时由于礼品的内容和用途,以及挑

    选所费的精力,总是保留了赠送者个人性的因素在里头。唯有货

    币不会暗示任何责任,原则上货币一向招之即来,受人欢迎,它

    是卖淫活动为之服务的瞬间燃起、瞬间又平息的情欲最适合的等

    价物。货币从来不适合居中斡旋私人性关系——例如真正的爱情

    关系,无论它中断地多么突然——私人性关系的目的是想长久维

    持,并且私人性关系的基础乃是真心诚意的约束力。货币在事实

    和象征意义上都可以为购买性满足提供最佳中介,这类买到的性

    满足拒绝任何超乎片刻之欢的性冲动的私人性关系,由于它绝对

    不想和个人沾上关系,从一开始就彻底掐断了任何进一步发展的

    可能。一旦某人付了钱,他就彻底结清了同任何对象的关系,犹

    如某人获得满足之后用钱打发了妓女,两人之间就毫无瓜葛一

    样。既然卖淫中的两性关系十分具体地就限定在性行为上,两性

    关系就简化成纯生理属性的内容。这个生物种群的任何一员都可

    以感受和经历这样的关系。在卖淫的性别关系中,本来最势不两

    立的个性遭遇到一起,一切个体差异消除得无影无踪。所以这类

    性别关系在经济上的对等物就是货币,货币同样超越了一切个体

    差别,象征着种类的经济价值,代表着所有个别价值中共通的内

    容。反过来说,我们在货币本性中体味到卖淫活动的某种本质。

    货币与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关系,不论谁在用钱都毫无区别,所以

    货币与任何个体缺乏依附关系,货币作为纯粹的手段而固有的客观性排除了一切情感上的内容,所有这一切都在货币与卖淫现象之间产生了不祥的相似性。康德的道德律令从未把人当成纯粹的手段使用,而总是把人自身作为目的,同时接纳他们,对待他 们。这样的做法均被卖淫活动的双方公然置之不理。在所有人类关系中,卖淫也许是双方互相贬低为手段的最突出的例子,这或许就是把卖淫活动与货币经济,即严格意义上的“手段”经济放在如此紧密的历史关联中的最强烈最根本的原因所在。

    卖淫活动中固有的对人格的可怕贬低是由它的货币等价物最明白无误地表现出来的,这是这一事实的基础。倘若一个女人为了某种完全非个人性的、纯粹外在的、实际的金钱利益而献出她最隐秘的、最个人的品质,卖淫就的确意味着人的尊严被降到了最低点。女人本来只有出于真正个人性的冲动,并且在男性这一边——与女人相比,这对于男人本来就有非常不一样的意义——也同样奉献个人热望的时候,才愿意献出最隐秘、最个人性的品质。在卖淫现象中,我们感到给予与索取之间最痛苦的全然不相称。说得更准确些,卖淫之所以贬低了人格,是在于卖淫贬低了一个女人拥有的最个人性的东西,一个女人最大限度的保留,乃至于人们认为,泯灭了一切人格内容的最中性的价值是最适合卖淫的等价物。然而,对上文所述的以金钱支付为特征的卖淫活动还有某些截然相反的思考,我们必须考察这一点,以便把货币的意义完全凸显出来。

    女人的性委身行为(sexuelle Hingabe/sexual surrender)理应包含着个人性、隐秘性的个体特质,这似乎与前面强调的事实有些矛盾之处,这些事实是,男女之间单纯的性关系具有种类特征,我们与动物世界在这一点是共通的,种类意义上的性关系扼杀了个性和个体的内在性。男人们如此偏爱谈及“复数”的女人,把她们混为一谈品头论足,这样做的理由之一肯定是,女人身上的某一特质激起了男人原始的肉欲,即不论女裁缝还是公主都有的一模一样的特质。故此,要在性的功能中发掘某种具体的个人价值似乎绝无可能。其他同样一般性的功能,如吃、喝、有规律的生理反应和心理反应、自我保护的本能,以及类型化的逻辑推理能力,诸如此类的一般性功能从不牢牢地与个性纠缠在一起。人们从来都不会以为,所有人都同样会做出的行为表现会表达或传递出最内在的、最根本的、最丰富的本性。但涉及女人的性委身时,的确存在这样一种反常的现象。性这种极其普遍的行为对所有阶层的人都是一致的,同时它又被体验——至少对女人而言——为一种极端私人性的隐秘行为。这一反常的现象只有基于如下的观点才能为人所理解,即总体来看,女人既比男人更深地扎根于其物种类群(Gattungstypus/species type)中,又比男人更个体化、更具体地分化为一个个的女人。由此可知,女性的类群性因素与个人性因素更容易重合一致。若说女性实际比男性更紧密、更深刻地扎根于自然原始隐秘的力量,那么她们最本质、最私人的特质一定也植根于这些自然普遍的保障了女性类群统一性的功能里。还可进一步得知,女性的统一性——在这种统一性里女性的一般品质与个人特质很难区分得一清二楚——也在每个具体女人的本质更大的统一性中反映出来。经验仿佛证实了这一点,同男人相比,女人的个别力量、品质和欲望在心理学上更直接更紧密地联结在一起,男人的诸种本质(Wesensseiten)是更独立地形成的,所以男人各自的命运轨迹相对比较独立,各不相关。但至少按一般的观念来看,女人生存的标记是全有或全无,她们的爱好与行为显得更加密不可分,从单一的点出发用女人所有的感情、意志(Wollungen/volitions)、思想来唤起她们的全部存在要比男人更容易一些。如果这属实的话,就有一定的正当理由推测,在同样的情形下,和更分化独立的男人相比,女人可以更彻底更毫无保留地牺牲自我的这一部分,献身于这样一种核心功能,委身求全。在男女两性间尚无恶意的阶段,这样的男女差异的含义对双方都发挥了作用。即便是原始部族的人也要求新郎和新娘在解除婚约时分别做出价格不等的赔偿。比方说在巴塔克人[11] 当中,新娘解除婚约只需付5古尔登而新郎则要付10古尔登,在明古鲁[12] 的居民中,新郎不忠毁约要赔付40个古尔登,而新娘只需付10个古尔登。社会附着在男女性关系上的意义与结果相应地建立在这一假设的基础上,即女人在性关系中付出了全部的自我,连同自我全部的价值,而男人在其中交出的只是个体的一部分罢了。因此,对一度误入歧途的女子,社会绝不再承认她的好“名声”,社会更严厉地谴责通奸中的妻子一方,而对丈夫这一方则不那么严厉,人们假定,丈夫偶尔拈花惹草的出轨行为跟他内心对妻子本质上的忠诚仍可以协调一致。社会不可避免地使妓女沦为失去社会地位的人,而最放荡的纨绔子弟似乎也总能凭借着个性中的其他方面逃脱困境,重新赢得社会地位。在卖淫所涉及的纯粹性行为当中,男人只投入了最低限度的自我,

    女人则献出了最大限度的自我,除非是特例,要不然所有的情况

    均如此。由此就可以理解靠妓女养活的男人扮演的角色,以及屡

    屡被报道的妓女中出现的女同性恋关系。因为男人从未作为真正

    完整的人卷入到跟妓女发生的关系中,她不得不忍受一种可怕的

    空虚和不满足,于是妓女寻求一种替代品的性关系,一种至少可

    以把对方的其他品质牵扯进来的性关系。既不是性行为是普遍

    的、非个人化的概念,也不是男女表面上同等程度地触及性行为

    的事实,可以改变已经提到过的两性关系:跟男人在这种关系中

    献出的东西相比,女人下的赌注是无限多更个人性、更根本、更

    广泛的自我的内容,因此对女人而言,用钱等同她的付出是极不

    适宜的,性关系中的金钱交换是对女人个体最大的贬低。卖淫使

    女人丧失尊严,并非是由于卖淫有一妻多夫(Polyandrie)的特

    征或者由于她与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可以解释的。真正的一妻多

    夫制往往赋予女人决定性的优越地位,譬如说在印度,地位较高

    的种姓纳亚尔[13] 中的女人就是如此。在这里重要的不是卖淫意

    味着一妻多夫,而是因为它意味着一夫多妻(Polygynie),正是

    这一点贬低了妇女的个人价值,致使女性失却了她的稀有价值。

    从表面上看,卖淫结合了一妻多夫与一夫多妻的特征。但是付钱

    买商品的人凌驾于供给商品的人之上,这种优势给了男性巨大的

    优越性,从而决定了卖淫所具有的是一夫多妻的特征。就连和卖

    淫毫不相干的情形下,女人也认为从情人身上获取金钱令人感到

    羞辱和下贱,但情人送礼物给她们通常就不会引起这种感受。反

    过来女人拿钱给情人时,却觉得无比喜悦,心满意足。据说,马

    尔伯勒(Marlborough)[14] 征服女人的原因就是他接受了女人的

    钱。无论怎样,给钱的人相对于拿钱的人都拥有一种优越性,在

    卖淫中这种优越性产生了最可怕的社会距离,但当女人拿钱给男

    人时,她因感到不再依赖那些平时高高在上的男人而心满意足。

    然而,我们面对的最令人瞩目的事实乃是,在许多原始文化

    中,卖淫并未被认为是有辱人格,或贬低了人的社会地位。例

    如,据说古代亚洲各个阶层的女孩都自动卖淫,为的是赚取嫁妆

    或者给神庙的献祭,我们听说在某些非洲部落中,同样也有为了

    赚取结婚嫁妆而卖淫的风俗。这些卖淫的姑娘里往往还包括王公

    贵族的女儿,她们既未在公众眼里丧失名声,也不会在随后的婚

    姻生活中遭受到任何偏见。这种不同于我们对卖淫现象的感受的

    深刻差异揭示出,有两个要素——即妇女的性荣誉

    (Sexualehre/sexual honour)与钱——在古代与现代是以根本

    不同的方式相互关联的。我们现代文化中卖淫活动的特征,是性

    荣誉与钱这两种价值之间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全然不可通约。但

    在另一种卖淫观念中,这两种价值的关系肯定要接近得多了。这

    类似于偿命金(即用钱为杀人赎罪)发展的结果。人的生命日益

    上升的价值与货币日益降低的价值共同促使偿命金不可能存在。

    文化的分化进程给予个体一种特殊的意义,使个体独一无二,不

    可替代,正是这一个分化过程使货币成为诸种势不两立的对象的

    标准和等价物,而货币越来越不偏不倚的客观性使它越来越不适

    合充当各种个人价值的等价物。在我们的现代文化中,商品与价

    格不成比例即是卖淫活动的特征,然而这种不平衡关系并非同样

    不成比例地存在于较为低级的文明中。有旅游者报道说,许多蛮

    族的妇女往往明显地展现出跟男子相似的生理以及精神特征,这

    是由于她们没有经历文化分化的过程,这种分化使文明程度更高

    的妇女的价值及其性荣誉的价值无法以金钱补偿,即便和同一文

    明圈的男子相比较,女人也显得分化程度更低,更近似于一个类

    群。对卖淫的态度也经历了相同的变化过程,在教会的赎罪金和

    血钱中可以观察到这种变化。原始时期的人及其内在价值并未打

    上个体性的烙印,而货币由于非常稀有,被限制使用,相对来说

    也具有较为独特的价值。当文化发展到了把人的价值和钱的价值撕裂开的时候,要么不可能用其中一个来赔偿另一个,要么是保持二者的关系,譬如在卖淫中,就导致了对个人价值的可怕贬低。

    为钱结婚

    有关“为钱结婚”(Geldheirat/marriage for money)这一现象

    的众说纷纭中,下面三种关键的说法关系到货币重要性的历史演

    进。首先,单单以经济动机为基础的婚姻现象不仅存在于任何时

    期,任何文明阶段,而且在原始部落及原始状态下尤其普遍,那

    个时候这种婚姻根本不会有任何冒犯人格之嫌。如今每一桩并非出于个人意愿而缔结的婚姻都有损个人尊严——以至于这种婚姻需要以庄严体面来掩饰其经济上的动机——这在较为原始朴素的文化中并不存在。之所以发展出这样的结果,其原因就是现代文化越来越个体化,它对于不是出于纯粹私人的理由而发展某种纯粹的个人关系越来越感到反感,越来越感到丢脸。时至今日,对结婚的另一半的选择不会再由社会动机(虽然对子嗣的考虑可以被视为这样一种动机)来决定,而是与双方关系中由内心引导的私人关系部分有关,以至于社会不再坚持夫妇应该门当户对,这样一种状态提供了可观的自由度,并且很少引起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在一个分化程度相当低的社会里,谁和谁结婚是相对无关紧要的,不仅对夫妇的共同生活无关紧要,对子女而言也不太重要。因为,当社会群体的构成、健康状况、气质、内部和外在的生活方式与生活取向大部分是雷同的时候,小孩子健康成长的机会较少依靠父母是否协调一致还是互相补充,比身处一个高度分化的社会里的小孩子更少依赖父母的相互选择。故而,当时对结婚双方的选择靠理性决策而非仅仅是个人的喜好,就是非常自然的、合目的性的。到了高度个人化的社会,这种不考虑个人喜好结婚的情况本来也应该起决定性的作用,因为这时两个人琴瑟和鸣的关系越来越罕见了。在文明高度发达的环境中随处可见的是结婚率不断降低,毋庸置疑这是由于(至少部分是由于)一般高度分化独立的人很难给自己找到完全称心如意的另一半。除了男女相互本能的吸引之外,结婚对象的适合与否再也没有任何其他的标准和记号。但幸福是纯粹私人的事情,幸不幸福完全靠夫妇自己决定,一旦现代社会不再考虑到婚姻可以传宗接代而对婚姻丧失兴趣,那么就没有什么强制的理由要夫妇冠冕堂皇地坚持某种至少是假惺惺的爱情,以掩饰婚姻单纯出于情欲的动机。无论爱情可能会对人产生多么大的误导——尤其是置身于社会高层的人,错综复杂的环境往往使他们拖延了最单纯的本能冲动——也不论其他条件怎样地影响到婚姻最终的结果,真实的情况依然是:涉及生儿育女时,对爱情的考虑绝对超过了对钱的考虑。实际上就生育而言,爱情是唯一正确适合的考虑。但是,为钱结婚直接导致了一种随机交配(Panmixie)的情况,即无视个体的品质而不加选择地配对,生物学已经证明了随机交配是人种

    退化最直接的,最有害的原因。为钱结婚的夫妇,决定他们结合

    的因素与人种的适配性绝无关系——正如出于金钱的考虑也足以

    使一对真正心意相属的夫妻分手一样——并且,一如为钱结婚应

    被视为促使人种退化的决定性因素,它同样导致了这样的事实,

    即个体之间决定性的差异使得根据个体相配原则

    (Zusammenpassen)来甄选婚姻对象越来越重要。这个例子再

    一次说明了,社会的个体化倾向使货币愈发不适合充当纯私人关

    系的中介者。

    关于为钱结婚所持的第二种观点认为,它是卖淫的一个变

    种,虽然二者形式不同,但人们在卖淫中所观察到的事实与之相

    同。这种观点坚持,卖淫既是一妻多夫的,也是一夫多妻的现

    象,但由于男性社会地位的优势,实质上是一夫多妻的因素,即

    贬低女性的后果,在为钱而结婚中起了作用。所以,为钱结婚好

    比是女人长期出卖自己的肉体,婚姻中受金钱利益驱使的双方均

    被贬低了人格,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然而这往往不是实情。绝

    大多数时候结婚的妇女把全部兴趣和精力都交代给了婚姻关系,

    并且还毫无保留地献出了她的个性,包括中心个性和边缘个性。

    男人却不这样,打从婚姻一开始,习俗就给予了已婚男子大得多

    的活动自由,此外他还把个性中最本质的部分留给了职业兴趣。

    与我们现代文化所构成的两性关系很协调的是,为了金钱而结婚

    的男人并非像出于同一原因结婚的女人那样出让自己那么多的东

    西。既然女人附属于丈夫的程度远超过了男人附属于妻子的程

    度,迈进了一桩没有爱情的婚姻对女人而言就是最致命的。我宁

    愿相信——这里经验材料必须被心理学阐释取而代之——为金钱

    目的缔结的婚姻更多的是以悲剧告终,尤其是被卖的女子如果本

    性多愁善感的话。与诸多其他情况类似,为钱结婚的现象反映了

    典型的货币关系的特质,也就是说一方倾向于利用优势彻底盘剥

    对方,并使优势进一步提高。实际上这类关系的发展趋向均是如

    此。primus inter pares[同侪之首]的地位很容易就变成了

    primus[独裁者]的地位,一旦个体在某一领域中获得了好处就会

    为攫取更多的好处制造出机会,这更加剧了冲突的发生。一个握

    有特权地位的个人往往更容易再一次谋求到比最初地位更高的头

    衔。简言之,占优势的地位通常以不断增长的比例发展,“资本的

    积累”作为一种权利手段只不过是一个遍及四海的准则的特例,这

    一准则在其他诸多非经济的权力领域中也同样奏效。然而,某些

    预防措施和制衡力量对高层权力雪崩式的急剧增长设置了限制,

    如传统、崇敬、法律、利益范围的内在本性对权力膨胀设立的限

    制。但货币有绝对的灵活性,且无特质(Qualitätlosigkeit),它

    最不适合阻止权力的膨胀趋势。在以金钱利益为基础的关系里,

    从一开始优势地位和有利条件就偏向于某一方,这些优越的地位

    条件的发展趋向可能会更彻头彻尾地沿着这个方向纵深发展,好

    像实质上更客观的、更客观化的(sachlich bestimmter und

    bestimmender Art)其他种种动机才是这一关系的基础似的。

    对为钱结婚所持的第三种观点在一种非常特殊的现象中说得

    清清楚楚——这就是征婚广告。征婚广告发挥的作用不大,且局

    限在中产者阶层,这看起来非常奇怪,也令人感到遗憾。因为,

    尽管我们在上文提到了现代人的个体化倾向,尽管选择结婚对象

    也由此有诸般困难,但毫无疑问的是,世界上的每个人不管多么

    独一无二,都可以找到性格互补的、“称心如意”的异性伴侣。找

    对象的困难倒在于,譬如说,这两个前世注定了姻缘的人怎样才

    能互相寻觅到对方。人类命运中充满悲剧的荒诞性没有比保持单

    身,或两个彼此陌生隔膜的人不美满的婚姻可以更好地说明的

    了,这些人不能使另外一个人幸福是因为他们没有学会相互理

    解。毋庸置疑的是,正确地使用征婚广告可以让盲目偶然的因素

    更合理化。一般而言,广告是一种最强大的文化载体,盖因广告

    为个人提供了无限多满足需求的机会,比直接靠机遇找到对象的

    概率更高。正是因为人们的需求越来越独特,使广告有必要成为

    扩大供应范围的手段。但特别是对于那些更为分化独立的人,也

    就是一般来说似乎应该最依赖广告的群体,他们完全不可能登征

    婚广告。他们拒绝通过广告找对象的态度一定有一个正面的理

    由。分析一下公之于众的征婚广告就会发现,征婚和应征双方的

    财产状况是真正的兴趣焦点,尽管有时遮遮掩掩。这相当合情合

    理。一个人的其他品质无法在一则广告中坦率地表现出来,无论

    是外貌性格,还是引起爱恋的程度和智力水平均不可能用广告描

    述出来,从而构成一帧直接吸引个人兴趣的清晰的照片。无论在

    什么情况下,唯一可以准确无误地加以说明的内容就是相关人士

    的财产状况。人类想象力的一个基本特质即是,认为某一对象的诸多性质中最具有决定意义的首要特性就是可以被精确无二地说明和认识的性质。似乎正是金钱财富在方法论上的优势使征婚广告恰恰不可能为那些迫切需要它的社会阶层所用,因为征婚广告只承认纯粹金钱的利益。

    在有关卖淫的讨论中我们发现,一旦超过一定数量,货币就

    有损于人的尊严,不再有等价于个体价值的能力。妓女的景况越

    是凄惨困顿,现代“好”社会对她抱有的厌恶感就越发明显,但是

    随着妓女卖身价钱的攀升,这种厌恶感却减弱了,甚至让人人尽

    知的某个百万富翁包养的女明星可以体面地出席他们的沙龙,尽

    管她可能比许多街头拉客的妓女更会勒索钱财,更会欺诈,更加

    堕落。这也是让窃钩者诛,汪洋大盗却逍遥法外这一通常的态度

    导致的结果,是由于显赫的成就——不管取得的成就的范围和内

    容如何——赢得了人们的尊重这一事实的产物。但是,更基本的

    原因在于昂贵的价格解救了待售的对象,否则它就只有被降价出

    售的命运。左拉有一部关于法兰西第二帝国的小说,其中讲述了

    一个身居要职的男人之妻的故事,众所周知这个男人花了十万到

    二十万法郎才娶到她。左拉讲的这个故事确有其事,这个女人不

    仅出入于最上流的交际圈,而且只要成为她的情人,就一定能在

    上流社会中名声显赫。这位以高价出卖自己的交际花因其昂贵获

    得了一种“稀有价值”。因为,不仅物以稀为贵,而且那些由别的

    因素决定其价值的人也是因其稀罕所以昂贵,即便只是赶时髦的

    一时兴致而已。跟人们对待其他商品一样,许多人也渴慕交际花

    的垂青,这只不过因为她们有胆量索要十分昂贵的价格。想必也

    是出于同样的理由,英国的法律才会判给一名戴绿帽子的丈夫一

    笔钱作为补偿。但这却无异于使丈夫沦为妻子的皮条客,再没有

    什么比这样的事情更与人的感情相抵触的了。并且对这类事件的

    罚金高得离谱。我知道有一个案例,某太太与好几名男子均发生

    了性关系,他们每一个都被判赔五万马克给那位丈夫。这看起来

    似乎意味着如果用钱来弥补诸如此类的价值原则上有失身份,人

    们就会试图通过赔偿金额的大小进行调整。这也可能是人们希望

    以一种相当质朴的方式,即干脆用高额的赔偿对遭受损失的丈夫

    的社会地位表示尊重。的确,朱尼厄斯(Junius)[15] 信件的作

    者就谴责一位法官,因为在一桩牵涉到一位王子与一名贵族太太的案子里,当估算赔偿费的时候,法官没有考虑戴绿帽的丈夫的地位。

    贿赂

    这种观点的意义清清楚楚地在“收买”某个人的例子中显示出

    来,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贿赂(Bestechung/bribery)。我希望

    就贿赂的具体货币形式来讨论该现象。若贿赂涉及的人具有相对

    舒适的经济条件,那么在某种意义上贿赂则具有正当的理由。这

    种假设认为,不能够抵御小诱惑的灵魂一定特别小气脆弱,而屈

    从于巨大诱惑的人则可能有更加坚强的意志!同理,贿赂——就

    是买通官方或买得保证——如果只是小数目的话,就会被认定比

    大的贿赂要卑鄙得多。所以,人们理解的贿赂事实上是:按照某

    人是昂贵地还是廉价地“不可收买”来贿赂他。既然社会评价只是

    反映了被贿赂者的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的公正性似乎在贿赂中就

    得到了保障。乐于接受贿赂的人用奇怪的自尊心保持或起码隐藏

    起他的身份,这种自尊心发源于贿赂行为与整个受贿者的关系,

    它既反映在他不接受较小数额的贿赂,也反映在(甚至当这不存

    在时)他那种有点庄重严谨、显得占了上风的行为里,他这样的

    行为好像倒把行贿者的角色还原成了受贿者。一个表现出这样行

    为的人应该是那种难以用贿赂收买,并且意识到自我价值的人。

    鉴于受贿者的行为只是一种文字游戏而已——行贿者默不作声地

    认可、顺从了这种文字游戏——它给受贿者提供了某种内心反射

    作用,可以保护被贿赂的人免受自我贬低和自我贬值的危险,这

    些反应来源于受贿者为了一笔钱牺牲了自己的个性。古代的犹太

    人,甚至时至今日的东方世界中,这样的买卖交易常常是客客气

    气的交换,就好像买方将买到的东西当作礼品带走。由于东方人

    特殊的尊严感,他们似乎喜欢把对钱币真正的兴趣掩藏起来,就

    连合法的交易也不例外。

    在可以被收买的人中,以及在全体诸如此类的贿赂现象中,

    这样一种态度最容易被人靠货币的形式利用,并且受到鼓励流散

    开来。货币比其他任何价值形式都更适合暗中秘密进行不想为人

    所知的、一声不响的交易。把货币压缩成一张纸,让它悄悄地滑

    到某人手里,就可以使他变成一个有钱人。货币无定形的抽象特

    性使之可能投身到最变化多端、无限遥远的价值中去,因而也使

    它彻底地逃脱了邻居窥视的目光。货币的匿名性和毫无特征不会

    暴露出它是从何处来到现在这位持有者手中的,货币没有来源的

    证明,而其他有形的财物虽然或多或少地遮遮掩掩,仍无法掩饰

    其来源处。对于钱的主人来说,以货币表征的价值使他可以一目

    了然地洞察其资产状况,而对其他人而言,货币则可以隐瞒掩盖

    其财产和交易的情况,其他有形的财产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

    货币的隐瞒性是它与私有权关系的象征,或者说是最极端的形

    式。与其他一切商品相比,货币对外人来说仿佛看不见,像是不

    存在似的,所以货币与思想财富具有亲和性。一如思想财富的私

    人性和唯我性均是在沉默当中开始与结束的,货币归属私人的个

    体主义本性也在保密的可能性中表现得一览无遗。在这种情况

    下,那些声称对经济管理有权利和感兴趣,但自身却无能力控

    制、影响经济管理的人,毫无疑问他们十分危险。现代法律要求

    政府和公司要公开金融政策,旨在避免用钱进行管理时固有的危

    险,即很容易欺上瞒下、误导评估以及非法使用金钱。这样的危

    险涉及所有对这类事情感兴趣的局外者,要在某种程度上杜绝此

    类危险,就必须普遍地公开管理过程。故而,一个朝分化独立方

    向发展的普遍文化趋势既在货币关系之内,也借由货币关系反映

    出来:即公开的东西变得更加公开,而私人的东西变得更加私人

    化。这一分化过程在以前社会组织比较小的时期闻所未闻,那时

    个体的私人状况不可能像现代生活所允许的那样很好地隐藏起

    来,或者说很好地保护起来,使其不受他人的干扰。在另一方

    面,代表这些小圈子的公众利益的权威显得比大型团体的领袖更

    神秘,更倾向于被隐藏起来,而在大团体中,权威人物要扩大地

    盘,他们的技术比较客观,他们还远离个体,这一切均使大团体

    的权威人物可以忍受其行为的公开性。所以,政治学、管理、法

    律失去了其隐秘性和遥不可及的特征,在同一程度上个人却获得

    了从公众生活中隐退的更大可能性,把所有不相干的人排除出他

    的私人的生活。我们只需要把英国史与德国史作个比较,或者浏

    览一下最近两个世纪以来的文化史,就可以辨认出公众生活与私

    人生活的相互关系。即使在宗教领域,这一分化的过程也清晰可

    见,尤其是在宗教改革时期。天主教会用一种神秘的形式把高居

    于平信徒之上的教会权威包裹得严严实实,不允许任何质疑、批

    评、指责,也拒绝协同合作。教会并没有保障信徒有不受别人干

    扰的宗教独立性,而是让信徒成为教会的亲密知己,教会作为权

    威可以不断介入教徒的宗教事宜。宗教改革则反其道而行之,使

    教会体制公开,教徒可以接近教会,控制教会,原则上教会不会

    在个体信徒面前掘出一道鸿沟隐瞒和保护教会权威。在信徒这一

    边,他们也获得了保证宗教内心感情不被人干扰的自由,他们与

    上帝的关系变成一件私人的事情,无须向任何人解释。

    我们现在从隐私和秘密——它们与一般的文化趋势相一致,

    成为货币经济中经济状况的组成部分——回到收买个人和贿赂上

    来,凭着货币经济的具体特性,收受贿赂达到了最高级的形式。

    用一块土地或一头牲畜来行贿不仅难以逃脱周围邻居的目光,而

    且受贿的人也不可能装作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假装不知

    情,这是受贿人典型的高高在上的方式,在早期阶段就已是贿赂

    的特征。但是,用钱行贿可以背着受贿人的面进行。受贿人可以

    假装——甚至对自己也假装——对此一无所知,因为钱与他没有

    任何具体的、私人的关系。用钱行贿甚至可以比用女色行贿更大

    程度地确保隐秘性,受贿人可不受干扰地继续保持生活中其他的

    一切关系。用女色行贿时,贿物在双方的性行为结束时就完全用

    尽了,以至于从外表看来受贿人所得的东西比收受礼金时获得的

    还少,即便如此,女色行贿对这个人内心产生的后果却比用钱行

    贿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记。用钱行贿时,收受贿赂之际就结束了涉

    及此事的两个人的任何关系,而在提供女色的行贿方式中,随之

    引起的是受贿人的反感、悔恨或仇恨的情绪,他不会对此完全无

    动于衷。不过,以钱行贿被曝光之后,牵连到的人名声会一落千

    丈,所以这种贿赂方式的好处一般会受到这一因素的平衡制约。

    用钱行贿与偷窃行为具有明显的类似性。家里的仆人很少会偷

    钱,因为偷钱被认为是极其道德败坏的事,他们更多的则是偷吃

    的或其他小玩意儿。一些佣人的经历显示出,要是偷等于一瓶酒

    或一件化妆品的钱,佣人们会畏首畏尾,但他们却会毫无顾虑地

    盗用这些东西。因此我们的刑法也是基于这一立场,规定偷一点

    儿直接用食物和消费品只是轻微触犯法律,而偷同样价值的钱则

    会受到严厉处罚。刑法显然有这样一个假设,刹那间想用一用某

    个具体的商品,这种欲望太诱惑人了,因此抵挡不住这种诱惑不

    过是人性的弱点而已,不必严厉地惩罚。物体越不是可直接使用

    的,需要满足这种欲望的迂回路程就越长,吸引力就越弱,故而

    牵涉到的满足偷窃此物的欲望不道德的程度就越大。所以根据最

    高法院的一个判决,例如,供暖材料与食物不算同一类,偷窃供

    暖材料不会被酌情降低处罚。毫无疑问,人们对热量的需求可能

    非常急迫,如同面包救人活命一样急迫。但是获取热量的确不如

    吃面包填饱肚子这么直接明了。在保暖存活下去的过程中还有较

    多的中间阶段,那么这样来假设就是相当公平的:对更直接的需

    要受诱惑的人可能不假思索地就屈从了,而对不那么直接的需要

    他则有更多的时间考虑清楚。金钱离这样的直接需求距离最远,

    人对钱的兴趣总是盯在用钱买东西的言外之意中,因此钱的诱惑

    似乎从它自身辐射出来,这种诱惑不是一种自然本能,因此人们

    屈服于某种本能之下可以得到宽恕,屈服于钱的诱惑则不可以原

    谅。于是,与偷钱一样,用钱行贿——恰恰不同于拿直接可享用

    到的价值来行贿——看起来似乎也是更精明的、更腐败透顶的道

    德标准的象征,以至于用钱行贿的隐秘性——钱的本性使其然

    ——成了行贿受贿者的保护伞。鉴于用钱行贿代表了对羞耻感的

    一种溢美之词,它属于一种为人所熟悉的类型:即不道德的行为

    与一套道德内容连在了一起,目的不是为了减少不道德行为的总

    量,而是为了实现它。这里又一次显明,超出了一定数量的货币

    改变了自身的性质特征。数额庞大的贿赂行为图方便改变了对安

    全的考虑,省却了隐秘性,以至于没有什么技术可以支持这种贿

    赂,因而只好把贿赂变成官方的贿赂。从爱尔兰与英格兰联合到

    爱尔兰被赋予独立的立法权与管理权的二十年期间,英格兰的大

    臣们面对着以一套统一的政策统治两个截然不同的国家,使两种

    独立的立法体系和谐融洽这样明显棘手的难题。他们在永恒存在

    的贿赂中找到了解决方案。通过收买选举的投票,爱尔兰议会所

    有不同的意见倾向合成了他们想要的统一意见。因此,沃尔浦尔

    (Robert Walpole)[16] 的一个狂热的崇拜者写道:“他自己是绝

    对清廉的,但是为了达到明智公正的政治目的,他愿意贿赂整个

    下院,就算要贿赂一个国家,他也不会打退堂鼓。”一方面对贿赂

    有非常清醒的良知认识,对自己的道德标准引以为荣,另一方面

    又强烈地谴责贿赂行为,这两种态度可以并生共存。在中世纪与

    买卖圣职(simony)作斗争的高峰时期,一位佛罗伦萨主教的一

    番说辞很好地说明了这种情况:他希望买下教皇的位子,甚至不

    惜斥资一千英镑,只为把可恶的买卖圣职者统统逐出教会。也许

    在花费巨额资金抹去贿赂带来的耻辱污名,以及为贿赂保密——

    正如用钱卖淫嫖娼一样——这方面最惹人注目的例子是:近代初

    期最大宗的金钱交易是查理五世要求动用财政手段收买臣民选举

    他当国王。

    此外,那些不应该卷入这种钱财买卖的商品,其买价特别昂

    贵通常提供了一种特别的保障,使得公众利益不会遭受太大的损

    失。英国国王们过去卖官鬻爵起码造成了买官者力争要当好官的

    效果。据说,某个男人“付了一万英镑买了个公职,他不可能为了

    某种微不足道的渎职行为就丧失该职位,他的许多对手很轻易地

    就能把这种渎职行为调查出来”。如同我在上文所说的,秘密的贿

    赂是出于对主体安全的考虑,因此公开性相应地就是对公众利益

    的安全保证。这是那些大宗腐败贿赂行为被合法化时做出的弥

    补,这些行为不允许被遮遮掩掩,故此人们才可以妥协承认它

    们。出于这一原因,贿赂行为比较容易在简单的环境中生存。亚

    里斯泰迪斯(Aristides)[17] 尽管生前拥有诸多自由裁定权,死

    时却一文不名,这简直是前所未闻的。在小规模的古代城邦中,

    单单一个人不诚实不至于动摇整个社会的根基,因为社会只有非

    常小的一部分奠基在货币经济之上,人际关系简单透明,很容易

    保持平衡。因此人们曾正确地指出,雅典人每一天的命运都取决

    于普尼克斯山的集会(Pnyx)[18] 。而在现代高度复杂的公众生

    活环境中,货币经济数不胜数的地下力量延伸到各个方向,官场

    的贿赂行为就具有大得多的负面影响。

    在本章迄今为止提到的所有情况中,我们讨论了出卖个人性

    质的而非主体性质的诸种价值,当个体用钱财来保护这些价值

    时,他在这些价值里体验到的是一种客观价值,截然不同于主观

    享受到的价值。投身到婚姻中去的综合生命力因而和人的本能运

    动的方向是一致的;只有在男人做出同样的情感反应时,女人才

    委身于他;人的言行之表达对应的是其信念和责任——所有这一

    切的含义与其说是指我们拥有(haben)一种价值,毋宁说是我

    们本身就是(sind)一种价值。人们为了钱牺牲这一切,即是以

    一种占有的钱财(Haben)交换了其存在本身(Sein)。存在与

    占有物这两个概念诚然是相互关联的,因为我们的存在的一切内

    容都显现为占有那个纯形式的、非实在的中心,这个中心即是我

    们所体验到的有离心倾向的、占有主体的自我,有别于依主体的

    性格、兴趣和情感被占有的客体。但另一方面,如我们所见,占

    有财产扩大了我们影响所及的范围,以及支配对象的势力范围,

    对象也借此进入了主体自我的圈子。自我以及自我的欲望感受一

    直生存在所占有的对象中。一方面自我最内在的核心——因为它

    是一种单一的确定的能力——处在客观的占有关系的中心之外,

    占有关系归属它自己的中心点;另一方面,即便是来自最外层的

    因素,假如它们真正被自我占为己有,就会停栖在自我之内。在

    占有客体的过程中,自我愈发有能力处置这些客体,自我不会把

    任意一个客体转变成别的东西。所以,从逻辑学和心理学视角观

    之,将存在与占有物截然分开是十分任意武断之举。但假如我们

    坚持认为这种划分界限的做法是正当的,这是因为按照存在与拥

    有之间的区分,它们并非理论意义上的客观概念,而是价值概

    念。当我们表明自身的存在状态与占有东西的状态全然不同时,

    就赋予了生活内容特定的价值和价值标准。如果把那些离自我谜

    一般的中心较近的内容解释成存在本身,而离中心较远的是占有

    物,则按照这种次序来排列——当然要反对在二者间作任何截然

    的界限划分——之所以可能,只能是凭借多种多样的价值感,价

    值感伴随着这两个概念的左右。在任何的交易中,若我们把给出

    去的东西划定为存在本身,把接受的当作占有的东西,那么这只

    是间接地表达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用渗透了整个生命范畴的较强烈较持久的一种价值感作交换,得到了一个较为直接短暂、较急需的价值感。

    凸出的理念与货币

    假如出卖诸种个人价值意味着个人这种具体的存在(在本文目前使用的意义上)被缩小了,并且和人的“自尊”直接针锋相对,那么我们可以将个人性的理念——它是那些行为模式的一个关键性标尺——称作一种凸出(Vornehmheit/distinction)。突显的价值之所以非常关键,乃是由于它意味着金钱方面最极端的标准。以此来衡量,卖淫、为钱结婚、贿赂是一系列现象中最极端的例子,它们均是以最合乎法纪的货币交易形式开始的。要阐释清楚这一现象,我们首先必须定义凸出这一概念本身。

    客观的评价准则通常被划分为逻辑的、伦理的、美学的诸种规范,但是按实际的判断来看,这一划分相当不完整。举个非常明显的例子,我们重视个性独特的成形过程,但只停留于某一个性所具有的特定的、简洁明了的形式和力量这一单纯的事实。我们认为有价值就是要有不可比拟性、独一无二性,照此看来似乎一个人只能把他自己的观点当作有价值的东西呈现给我们,而事实往往是这一现象之独特性与其内容在伦理和美学意义的下等低劣形成鲜明对照。我们感兴趣的不是完善这些评价规范的体系,而毋宁说是指出诸如此类体系化的评价方式简直是错误百出,就好比把体系化方法与五种官能感觉或康德的十二个知性范畴生硬拼凑在一起一样。我们人类的发展就是持续不断地创造出新的可能性,跟世界既感性又理性地相呼相应,并且创造出新的范畴评价这个世界。正如人不停息地塑造出新鲜有效的理念一样,我们逐渐增多的意识把一度没有意识到的——纵然这些理念早已开始奏效——各种常新的理念揭示出来。我确信人们对现象作出反应的各种价值感觉中,其中有一种我们只能将其特征描述为“凸出”的评价方法。这个评价范畴乃是一个独立的评价方法,这可以在如下事实中得到说明,即该评价范畴之出现是与具有截然不同的种类和价值的现象密切联系的:既与思维方式也与艺术作品密切联系,既有世袭出身也有文学风格的关联,既与高雅品位也和具备高雅品位的东西联系在一起,既和高级社会的风尚也和具有高贵血统的某种动物有关联——所有这些东西,我们均可以称之为“卓尔不群”。即便突显的价值跟道德与美的价值有些微关联,但是它在本质上一直独立于道德与美的价值,虽然它似乎也同等程度地和各种千变万化的伦理等级划分、美学等级划分融合在一起。凸出——比如某个特别突出的地位——的社会意义是在大多数人当中鹤立鸡群从而分离出来,在个人自主范围内,分裂的个人性现象可能立刻会遭到任何一种异己因素侵袭的破坏,这一切均显而易见地提供了凸出这一概念所有适用的模式。表现了凸出价值的实际承担者建构了一种十分专门的区分种类。一方面凸出强调的是积极的排斥,即把互相可以换来换去,把简化成公分母和“行为一致”的做法排除在外;另一方面,假如凸出仅仅是一种与他者有别的关系的话,应该说它不是明目张胆而是暗中诱使凸出之物远离了其内在的独立不羁、矜持、自给自足,把凸出的本质改写成与一种跟他者的关系。杰出人物正是完完整整地保留了其个性的个体。凸出表现的是种种差别感觉的一种相当独特的融会贯通,这些差异建立在比较之上,却又在根本上拒斥任何的比较。我认为一个总结性的例子就是,英国上议院不仅作为唯一可以审判每个上议院议员的法官,在1330年上议院还断然拒绝了它应该针对议员的个人身份而不是针对议员身份来审判的建议,所以,一种针对个人,而非针对个人头衔的管辖权关系被认为是侮辱了人格!此外,越是有钱能使鬼推磨,为了钱而产生并依据钱的尺度而定的对象就越多,则凸出的价值在人和对象身上实现的可能就越少。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道出了这一种负面的关联。古埃及和古印度的贵族统治憎恶海上贸易,认为海上贸易与世袭等级制度的纯洁性无法共存。海洋一如货币是一个中介者,它是交换手段的地理版本。海洋本身毫无特性可言,因此它像钱一样被人们所用,旨在推动林林总总的事物的互动交换。在历史上海上贸易和货币交易非常接近,等级森严和闭关自守的贵族政体不得不对这两种具有夷平作用的现象躲避三舍。故而,在贵族统治的巅峰时期,威尼斯禁止贵族做生意,只有到了1784年,才有一条法律准许贵族用自己的名义做生意。在此之前,这些贵族只能以跟城市居民(cittadini)做生意的匿名合伙人的身份进行贸易,即隔得远远地、隐姓埋名地做生意。底比斯(Thebes)[19] 曾有一条法律规定,只有那些从事任何市场交易不满十年的人才有资

    格担任官职。奥古斯都禁止元老院议员介入关税垄断和商船贸易

    中。倘若兰克[20] 把德国史的14、15世纪的特征描述为“平民”时

    代,则这种说法指的是以城市为代表的新兴货币经济状态,这与

    传统的贵族统治水火不容。从英国近代伊始人们就已发觉,城市

    中常见的贫富不均永远也不可能像乡村的各种地产间的壁垒一样

    形成一种等级森严的贵族统治。一贫如洗的学徒也可以指望将来

    有一天能发达,只要这个将来只是指有钱的话,而横亘在握有土

    地的贵族和自耕农之间的界限则是壁垒森严的。被据为己有的钱

    可以在数量上无限升级,这就使得一些阶层可以融入另一个阶

    层,从而消除了贵族阶层与众不同的构成原则,而没有可靠牢固

    的分界线,贵族就绝无可能存在下去。

    如我在上文所讲的审美理念一样,凸出的理念对数量的多寡

    也漠不关心。当在共同参与的本质中表达出来的价值与他者隔绝

    而超然独立时,量的问题就彻底隐退了。是否有数量上较多的情

    形达到这一凸出水平相对地不会影响到凸出理念纯粹质的含义。

    关键在于,存在(Dasein)成功地脱颖而出,成为存在自身唯一

    有效的表征,为其确定的本性赋予凸出的本质——要么是人的,

    要么是比人低级的。但到了诸种事物被其货币价值定义的时刻,

    它们就从凸出这一范畴中被剔除出去,它们质的价值屈从于量的

    价值,它们完整的独立性——这是它们跟他者和跟自身的双重关

    系——也就是在特定水平上我们所体验到的这些事物有别于他者

    之处,失却了其基石。我们透过货币认识到的卖淫现象的本质被

    传递给了卖淫的人——他们在卖淫中单单被当成等价于钱的东西

    物尽其用——也许更明显地传递给了他们,因为比之货币所能够

    失去的,他们在卖淫中失去的东西更多。凸出范畴最极端的反面

    ——别人做什么我也做什么(Sichgemein-machen)——成了货

    币经济里诸对象的典型关系,因为货币就像中央车站一样,所有

    事物都流经货币而互相关联,比重相等的万事万物都在滚滚流动

    的金钱浪潮中漂浮,由于它们都漂浮在同一水平面上,它们之间

    的区别就只有覆盖的尺寸大小的不同而已。

    一切夷平差别的做法产生的悲剧性后果均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这样的作用,高级水平被拖下水沦落的程度比低级水平擢升的程

    度要大。这一点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昭然若揭。在建立起了沟通

    ——尤其是思想上的沟通——的某个方面,大多数人都找到了相

    互的理解和共通的基础,沟通的标准就一定会愈来愈接近最低水

    平的人,离最高水平的人较远。其根源是让后者俯身屈就一向比

    让前者费力爬升要容易得多。不太完美的人的思想、信息、意志

    力、各色感情的合集圈可以被更完美的人的诸如此类的圈子覆

    盖,相反的情形却绝不可能发生。前者的圈子对二者来说是共通

    的,但后者的圈子却并非如此。除了某些例外情况,高级和低俗

    因素若要建构起共同的兴趣和行为的基础,恐怕只有使高级因素

    放弃它们独有的优越性才行。从下面这一事实亦会得出同一个结

    论,即同样非凡突出的人们所建构的有共同基础的水平绝不可能

    跟他们每个人独自存在时的水平一样高。理由是,在通常是千变

    万化的领域中,不同的人在各自领域达到的最高成就使他们区分

    开来,他们只是在比这些成就低得多的一般水平上相通,在这一

    水平之上,对个体非常紧要的潜在能力常常分歧过大,乃至于任

    何沟通根本都是不可行的。人们共有的东西——在生物学意义

    上,最古老因而也是最可靠的遗传因子——一般而言就是他们本

    性中更天然、更无差别、更无才智的内容。

    在这一种典型的关系中,生命的内容必须为它们共通的要

    素,为它们附着在相对低级的标准上,来谋求人与人的相互理解

    和整齐划一的努力付出代价;在这种关系中个体不得不把自己化

    约成与所有人一模一样的东西,否弃掉个人的存在,这要么是因

    为其他人的水准较低,要么是因为群体尽管水平一致,但要适应

    另一个领域。跟人与人的关系一样,物体之间的关系也说明了这

    种典型关系的形式。二者间唯一的差别就是,物体的关系是诸种

    实实在在的实体的一个过程,人与人的关系不发生在物体身上,

    而发生在物体的价值概念之上。花钱搞到世间罕见、巧夺天工之

    物可能和买最微不足道、粗制滥造的东西没什么两样,如此的事

    实在这两种东西间营造出了一种对它们的品质完全陌生的关系,

    有时由于这种关系导致的结果,罕见之物也会沦落成庸俗之作,

    失去它特有的价值,而微不足道的东西既无所失,亦无所得。罕

    见独特的东西贵,无足轻重的东西便宜,但这并不总是一种补偿

    机制,一般性的评价——对个别性的比较并无裨益——尤其是这

    样。这一事实也不会被不可否认地发生在心理上的作用抵消,因

    为心理上感觉到的往往是,货币这个公分母使诸客体间的个别差

    异更加尖锐鲜明。一旦我们把一件精湛独特且花钱买得到的东西

    与另一件同样上乘但却千金难求的东西作个比较,货币作为等价

    物消除差别的效果就不言而喻了。从一开始我们就觉得后一件东

    西有所保留,它有独立性,它有可以根据客观存在的理想被单独

    拿出来评判的权利——一言以蔽之,它具有其他东西无法企及的

    凸出性。即便是最佳的精美绝伦之物,其可以用钱买到的特性仍

    属于一种locus minoris resistentiae[难以拒绝的低级东西],即它

    不能把低级货色一定要与它并驾齐驱的要求拒之门外。至于货

    币,由于它自身什么都不是,它却凭借与高级的东西挂上钩的可

    能性大大地增值,因此反过来看,货币是五花八门的价值等同的

    物体的个体意义所在,这种等同的价值是通过物体可交换的特性

    而被降低的价值,不管它们的交换性是否只是间接的或虚构的。

    毕竟,这可能是我们把某些特定的东西——比如某些陈词滥调、

    行为模式、音乐旋律等——的特征略带轻蔑地说成“可流通货

    币”(gangbare Münze/negotiable currency)这一方式背后潜藏

    的动机。货币这一所有事物中最富有流通性的物体要求的似乎不

    仅仅是比较意义上的流通性,或是对流通性的表达,而是一定会

    把交换的要素加入进来不可。每个人都接纳它们,每个人都一再

    地使用它们,却对其内容没有特殊兴趣,正如使用货币的情形一

    样。每个人的口袋里都装着现成的钱,任何时候货币都不需要转

    化成另一种形式才能达到其目的。无论是给予还是接受,货币与

    个体的关系不带有丝毫个人色彩或具体的特质;货币不像说话或

    行为的内容会影响个人的风格,货币从个人风格旁悄悄溜掉,对

    个体毫发无损,仿佛从一个钱包流到另一个钱包里的钱自身并无

    改变一样。消除差别既是诸对象的交换性之因,也是其果,这就

    仿佛某些话可以立即被传来传去,因为这些话说的都是鸡毛蒜皮

    的琐事,而这些话变得鸡毛蒜皮般琐屑,正是因为它们常常被马

    上传来传去。现在我们对待对象时所表现出来的冷淡与轻率与更

    早的时候对待它们的态度有天壤之别,其原因的确部分地可归咎于货币价值的一般水准所导致的相互的反个体化和夷平差别的效果。

    货币表现出的交换性一定会不可避免地对各种商品自身的性

    质产生影响,或者说二者必定要相互影响。对一件商品个体性兴

    趣的轻视导致的是对商品个体性自身的贬损。若说一件商品的两

    方面包括商品的品质与价格,那么只把兴趣集中在其中一方面上

    在逻辑上似乎不太可能:因为便宜这个词如果不是暗示着对一个

    相对较高的品质来说比较低廉的价格的话,便宜只不过就是一个

    空洞的词语而已,并且高品质只有对应着公平的价格才有经济上

    的吸引力。此种概念逻辑上的不可能,在心理意义上却是真实有

    效的。对商品之质量和价格某一方面的兴趣可以大到使逻辑上必

    须存在的另一方面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方面情况的一个典型例子

    就是“五毛钱杂货店”。现代货币经济的评价原则在此处找到了最

    清晰明朗的表达方式。在“五毛钱杂货店”中大家的兴趣焦点不是

    商品,而是价格,这样一个原则在早先的时候不仅会被认为是可

    耻的,也断然不可能出现。有人正确地指出,中世纪的城镇尽管

    体现了所有进步的特点,仍然缺乏广泛的资本主义经济的特征,

    并且这就是中世纪与其说是在扩张生产(只有价廉才成其为可

    能)中,不如说是在提供的货物质量中寻求经济理想的原因,这

    样,就有了应用艺术的巨大成就、对生产的严格控制、对生活必

    需品的严格管制等。这样的例子是这一系列现象中的一端,它的

    另一端的特征在“便宜没好货”的口号中表现了出来,便宜与次品

    之间的结合只有当我们对便宜的价格着了迷,而不顾及其他因素

    的情况下才行得通。把各种物体的差异统统夷平为货币,首先降

    低了主体兴趣之特殊的高度和性质,进而造成的后果是降低了物

    体本身的品质。生产便宜的垃圾货好像是对物体的报复,因为通

    过一种纯粹漠不关心的方式,物体从主体兴趣的焦点中被驱逐出

    去了。

    这一切也许已经清清楚楚地说明了,在货币经济及其造就的

    所有后果与凸出的价值——对之上文已略有论述——之间存在的

    根本对立。货币彻底毁坏了这样一种自尊,它刻画出了出类拔萃

    者的特征,它深深地嵌在特定事物以及对事物的欣赏评价当中;

    货币强加给事物一个无关紧要的外在标准,一个与凸出背道而驰

    的标准。货币把事物安排到只有数量差异才能奏效的一系列现象

    中,凭借这一方式,一方面货币使事物彼此之间丧失了差异与距

    离,另一方面剥夺了它们拒绝与他者作比对而形成任何关系或任

    何限定的权利——这两方面恰巧是决定凸出之独有理念的两个相

    互结合的要素。个人价值的高不可攀表现了凸出理念的特征,这

    种高不可攀似乎太超然了,甚至投射到事物中去时也是如此——

    考虑到货币具有的夷平效力——以至于使得诸种事物再“普通”不

    过了(在“普通”这个词的任何一种含义上而言都是如此),所以

    即便从语言上来说这些物体也绝非凸出的。货币与凸出的概念针

    锋相对,它在所有可购买到的东西范围内产生的效果昭然若揭,

    卖淫、买卖婚姻、贿赂等现象则以更明显的个人化方式阐明了这

    一效果。

    第二节

    从内容确定的权利向支付货币需求的转化

    在论及个体自由的第四章中,我们曾论证了实物役务

    (naturalen Verpflichtungen)向货币租税的过渡如何对义务关

    系的双方均不无裨益,尤其是人身依附者在何种程度上获得了自

    由和尊严。现在,货币对诸种个人价值的重要意义必须沿着一条

    相反路向的线索做进一步探讨。

    这一过渡过程之所以产生了有利的结果,是由于承担义务的

    人在实物役务关系里坚定不移地投入了个人精力,却没有拿到与

    之相应的等价回报。对方支付给他的东西是纯实物性的。承担义

    务者在这种关系中享受的权利是相对不涉及个人的,而他要完成

    的役务却完全是个人性的。通过采纳货币地租的方式,这些役务

    祛除了个人性,从而消除了双方关系不对称的现象。但如果承担

    义务的人不甘心只得到物质上的收益,如果他还想通过这种义务

    关系获得一种权利、一种影响力、一种个人的重要性,结果就会

    截然不同了。他提出这种要求恰恰是因为,在这种义务里他贡献

    出的是一种明确的个人性劳动。在这种情形下,地租转化为货币

    支付形式,从而使义务关系客观化,就会造成不利的后果,一如

    在第一种情况中它也产生了有利结果一样。雅典的盟国被征服,

    多少变成了直接附庸国的地位正是肇端于它们从进贡船只军队改

    为进贡金钱。表面上这些盟国从进贡实物的义务中解放出来的过

    程实际上使得它们自动放弃了自己的政治活动,若它们要求参与

    政治的权利,就只能奉献物质性的贡品和牺牲实际权力的运筹帷

    幄才有可能。最初的义务仍然含有直接的权利要求,例如附庸国

    奉送出去的战斗力不能被用来攻击它们自己,但如果奉送给人家的是金钱,就可能被自己的钱砸了脚。用康德式术语来说,实物献贡是由作为其形式的义务和作为内容的具体物质和对象组成的。然而,这种物质性内容也许有某种副加作用。举个例子,若实物役务是农民的法定役务,或许会严格地限制他的人身活动自由,但是如果它是给某位统治者的军事行动提供的实物给养,反而会迫使统治者顾及提供给养的人。在这两种情形中义务本身没有改变,但是决定其形式的物质内容却使第一种情况中的服役者觉得事情很棘手,而在另一种情况中他则感到要好得多。不过,倘若货币租税取代了实物献贡,物质性的内容实质上就被取消了,丧失了任何发挥效力的特性,以至于唯有纯经济意义上的义务——它只有在最抽象的意义上才能变为现实——被保留了下来。上面所谈及的第一种义务被简化为货币租税,就意味着服役者放下了一种负担,而第二种义务转化成货币租税时,则不再使服役者感到慰藉,服役者在前一情形中感到振奋的程度跟他在后者中被压抑的程度一样。所以,在历史上我们颇为频繁地遇到一种有意识的政治行动,迫使强制性劳役向货币纳税转化,这样承担义务者的实力地位就会被降低。譬如,英国亨利二世曾宣布,骑士们只要交钱抵消他们需履行的义务,就不必跟从国王参加欧洲大陆的战争。许多骑士也许会接受这个提议,因为表面上看它好像使骑士们从军役中解脱出来,减轻了他们的负担。但实际不然,国王最担心的是封建派系斗争,这个提议解除了他们的武装,而解除其武装恰巧是因为国王迄今为止依靠的就是封建派系的好战性。既然有无好战性不再是各地区和城镇中人们参军入伍的条件,对他们来说结果就恰恰相反:他们用钱代替了军役,获得了自由。这一切现象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在这些现象里,人们可以把基本的生活感情与全然外在的事实关联起来。认识到如下这点也很重要:货币能够凭借某些规定性(Bestimmungen)居中协调这些关联,由此这些规定性显露出其最精纯的形式,尽管不单是货币能做到这样。这一含义从内部支撑着历史格局,历史的格局可以排列成一个呈上升趋势的序列现象,在这个序列中每一个历史环节按照诸要素之间的特殊联系,既为诸要素提供了自由的空间也抑制其自由发展。所以很清楚的是,纯粹的人身关系或许表现为对某人严酷的征服,或许表现为保持了尊严的自由结合,二者都是对人身关系的表现。而若决定性要素具有了非个人性的特征,则两边的情形都变了,无论这种非个人性(Unpersönlichkeit/impersonality)指的是某个外在对象的物质性,还是指大多数人的主体性,都消失殆尽。前面

    一章已经阐明了解脱人身束缚关系的转变过渡是如何进行的,人

    们往往更愿意服从某个非个人性的集体或某个纯客观的组织机

    构,而不愿臣服于某个人之下。这里我只想提一提,过去的奴隶

    以及农奴但凡是属于国家的就过着相对较舒适的生活,现代大商

    店里的雇员以客观方式被管理,他们的境遇也比小作坊里受作坊

    主的个人盘剥的雇工要好一些。反过来看,在涉及种种个人价值

    的时候,向非个人性形式的转化则有损人的尊严和自由。贵族自

    愿的献身甚至最极端的为国捐躯往往已经被一种屈辱贬低的感觉

    取代,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最低水准的献身好像也被转化成了

    实际的法定义务。甚至在16世纪时,如果法国、德国、苏格兰以

    及荷兰的诸侯们只要通过训练有素的代理人或管理机构来统辖臣

    民,就会遇到极大的抵抗。当时的人认为统治权威是某种个人性

    的东西,人们为了献身于某个人愿意全心全意地服从统治者,但

    若是某个非个人性的机构充当权威的话,就只会出现征服镇压

    了。

    这一序列现象的最后一个环节是由奠基在货币——它是一切

    实在的构造物中最客观的东西——之上的诸种关系组成的。依照

    种种货币租税的起源和内容,它们表现的要么是彻底的自由,要

    么是完全的压制。所以,我们发现人们偶尔也坚决抵制缴纳货币

    租税。当阿拉贡的彼得四世(Peter IV.von Arragonien)要求阿

    拉贡各阶层的人纳税时,他们回复说这是不合习俗的,信仰基督

    教的臣民愿意为他本人服务,货币纳税则是犹太人和摩尔人

    (Mauren)的事。在盎格鲁-撒克逊人统治下的英格兰,国王同

    样也没有权利直接课税,当时占据统治地位的反而是古代日耳曼

    人的原则,即整个国家是建立在个人服军役和为法庭服役的基础

    上。当国王开始征收丹麦金(Dänengeld)时,表面上是为了抵

    抗新的外族侵扰实行的保护措施,实质上暗示着国家的衰败。鉴

    于个人役务就是老百姓的权力,唯有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传统身份

    无法使他们进入权利的势力范围中的时候,他们才会答应把个人

    役务改成交纳货币租税。根据这一观点来看,同一群体中的不同

    派别常常会采纳截然不同的态度。中世纪德意志的领主有权利为

    了应战征募自由民和农奴充军,后来往往以课税代之。不过庄园

    主们却可免纳这种税,因为他们自己服了骑兵役,即“他们用鲜血

    服了役”。这就是那条古老法则的缘起:“农民带着口袋讨生活,

    骑士则骑马。”假如现代国家给公民重新引入军役制度,而不是以

    纳税和招募雇佣兵取代军役,那么以直接服役代替纳税就充分表

    达了公民个体日渐增长的政治重要性。因而,货币纳税转向个人役务的关系证明了下面这一说法:普及选举权是强制服军役带来的后果。

    强制性要求

    专制的倾向总是力图把形形色色的役务简化成交钱纳税,这

    一事实可以从各种十分基本的关系中推导出来。强制

    (Zwange)的概念大多数时候被用得含糊不清、自由散漫。人

    们常说的某人受到了“胁迫”,是假设这个人行为的动机是害怕不

    这么做就会产生非常令人痛苦的后果,如受到惩处或有所损失等

    等。事实上在所有如此这般的情况下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强

    制。因为,倘若其他人愿意承担后果的话,是否不去做这个他理

    应被强迫去履行的行为,他是完全可以自由选择的。真正的强制

    是别无选择,它诉诸武力或心灵的诱惑,立即就实施了。譬如

    说,只有当比我孔武有力的人强迫抓住我的手签名,或者我被催

    眠暗示签了名,我才会被迫签上名字。但除非以死相逼,否则我

    不会这么做。所以,认为国家强迫人们遵守法律的观点是不太正

    确的。国家实际上不可能迫使任何人服军役,或要求尊重别人的

    生命财产,或做法庭见证,只要这个人愿意接受违法之后的惩

    罚。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所能做的无非是确保违法犯罪者受到法

    律制裁。唯有某项专门领域的法律才迫使人们积极地守法,这就

    是纳税的义务。履行纳税义务是强制性的(就强制这个词最严格

    的意义而言)——正如币值的私法义务是强制性的一样——纳税

    是以强制手段从纳税人那里扣除相应的价值。诚然,这种强制性

    单单指涉货币纳税,它甚至不指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义务。若某

    人履行的是交纳某种特定实物的义务,而他无论如何也不想生产

    这种实物,那么无论如何也不会逼他一定要交出这种东西。然

    而,可以把他的其他财产拿去换成钱来履行义务。因为在这种实

    物义务关系里任何一件实物都能换成钱代替其他实物,或许在其

    他义务关系里就不可能这么做。专制制度的目标旨在强迫臣民绝

    对地服从,为此目的从一开始它就只许臣民交钱纳税。联系征收

    货币税的强制要求来看,不会有什么抵制交钱纳税的事情,而征

    收实物税就可能遭到抵制,实物纳税不可能强制性征收。故而,

    无论从内在还是外在方面来看,把会遭到各种各样抵制的实物征

    税简化成货币征税是非常切实有效的。或许这正是为什么会产生

    如下现象更为根本的原因之一,一般而论,专制政体通常和货币

    经济的振兴并驾齐驱(例如,意大利的独裁者常常出售其领

    土);同样,伴随着对货币价值评估的极大提高,重商主义体系

    在君主制权力无限膨胀的时期得到蓬勃发展。在所有强制性义务

    要求中,货币义务的履行最不依赖于承担者的良好意愿。反之,

    那种与其他强制性义务相关的自由,只能依靠承担者的意愿才能

    实现和保证,所以这种自由减少了。这与我们在上文极力强调的

    事实决不矛盾,即实物租税向货币租税的转变往往意味着个体的

    解放。因为精明的专制君主总要给强制性要求选择一种形式,这

    就是赐予臣民在纯个体性的人际关系中最大限度的自由。意大利

    文艺复兴的那些最可怕的暴政时期同时也是个体的观念和私人兴

    趣最无拘无束滋长的理想温床。在任一历史时代,从罗马帝国到

    拿破仑三世时期,人们已经发现政治专制主义一向与放浪形骸的

    私人化自由思想如影相随。专制主义为了自身的利益会把强制性

    要求局限在最本质的方面,在其他方面则尽可能地赐予臣民自

    由,从而使独裁的措施和方式对臣民来说尚可忍受。用钱纳税的

    要求以最切实可行的方式综合了这两点。人们在纯私人事务上被

    赋予的自由绝不会妨害政治领域里对公民权的剥夺,而专制制度

    常常达到了剥夺公民权的目的。

    实物价值转化为货币价值

    用钱履行义务相应地贬低了承担义务的人,伴随着这类情况

    而出现的是对这些后果(本书最后一章将会分析这些后果)的第

    二种补充情况。我们已然看到,倘若农奴可以通过用交钱纳税履

    行其役务,这对他将意味着多么大的进步。但当改变农奴与货币

    关系是由另一方促发的,也就是当庄园主把农奴迄今为止或多或

    少有权利拥有的那块土地从他那里买过来时,就会产生与进步截

    然不同的后果。古代德意志帝国地区从18世纪一直到19世纪颁布的法律禁止从农民手中购买土地,其理由的确是和财政政策或者一般化的农业政策在根本上有关联的。有时这样一种情绪也曾经占了上风:就算拿走农民的土地时换给他相当合理的金钱补偿,这对农民仍然是不公平的。诚然,人们可能会把将有形的财产转变成金钱当作一种解脱。有了钱的帮助,我们就可以把到目前为止只能以一种形式固着在物体内的价值转化成任何其他价值。兜里有钱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花,而没有转化成金钱之前的固定实物迫使我们依靠在保存它和实现它的诸种条件之上。从原则上讲,对某件物体的义务与对某个人履行的义务没什么区别,因为假如我们不想看到最坏的结局,物体对我们行为的限定与某个人施加的限制同样严格。唯独把整个义务关系化约成货币关系——不论我们是收钱的一方还是交钱的一方——可以把我们从这种限定性中解脱出来,这种限定是外在的非我(Auβer-Uns)强加在我们身上的。18世纪有很多劳役不断地转化成货币租税,由此的确给予了农民某种短暂的自由。但是,这样的转化从农民那里夺走了钱买不到的东西,夺走了在根本上赋予自由以价值的东西——即个人活动所倚靠的对象。对农民来说土地的意义完全不能等同于纯粹的财产价值,土地对他意味着从事有价值活动的可能性,土地是农民兴趣的一个中心点,土地是决定农民生命的一种价值,一旦农民拥有的仅仅是其土地的金钱价值而不是土地本身,他就失去了生命所依。把农民的土地财产化约成单纯的货币价值,则把农民推到了变成赤贫者的道路上。农业社会关系的另一个阶段表现出了与此类似的发展形式。比方说,奥尔登堡(Oldenburg)的农场中很盛行雇佣关系。每年雇工必须有一定的工作天数,他们的薪资比日薪工人的日薪要低一些,作为交换农场主以低于时价的价钱给雇工提供住宿、交通、土地使用等等。这种关系起码有一部分还是一种实物价值的交换。有人曾指出,这种雇佣关系的特征是,农场主与雇工的社会地位是平等的,雇工并不觉得由于他的经济条件不太好,必须为了薪水劳动,因而比农场主低人一等。然而同时应指出的是,新兴货币经济破坏了这种雇佣关系,劳役的实物交换转变成支付薪水的形式,从而降低了雇佣工的人格——即便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雇工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行动自由,在实物交换的雇佣关系里他

    只限于拿到一定数量的货物而没有自由。就在这同一个地区,同

    样的发展趋势在另一个方面也很明显。只要农场支付给打谷工人

    的酬劳是一份脱粒谷物,工人们就会对农场主卓有成效地管理农

    场这件事具有浓厚的个人兴趣。打谷机的使用抑制了这种酬劳支

    付方式,取而代之的是支付打谷工人薪水,这并不会促成农场主

    与雇工之间形成某种私人的关系,与更高的现金收入相比,打谷

    工曾在这种私人关系中获得了更多的自尊和道德上的鼓励。

    自由之负面意义和个体被根除

    货币对于获取个体自由的重要意义适合用以阐明一个影响深

    远的关于自由的定义。初看上去,自由似乎只具有纯粹的负面

    性。只有相对于束缚自由才有意义,自由一向是指不做某件事的

    自由(Freiheit von etwas),充盈着自由的是无所阻碍而表达出

    的概念。但自由的概念并不限于这层负面含义。假设摆脱责任的

    同时没有填补上获得财产或权力的话,自由就毫无意义、一钱不

    值:不做某事的自由同时蕴含的是做某件事的自由(Freiheit zu

    etwas)。诸多纷繁复杂的现象证实了这一点。在政治生活中,

    无论一个政党在什么领域索取或获得自由,问题根本就不在于这

    个自由本身,而在于该政党积极地攫取、增加、扩大以前它被排

    除在外的权力。法国大革命给予第三等级的“自由”的重要性就

    是,还有一个第四等级正在发展壮大,现在可以要求第四等级为

    第三等级“自由地”工作。教会的自由意味着势力范围的直接扩

    大,例如,与教会的“教育自由”相关的是国家允许公民接触教会

    教义并受其影响。遍及全欧的农奴解放运动的进一步深化就是竭

    力使农民能够成为他自己那块土地的主人,这正如古代犹太人的

    律法所要求的那样,欠债的奴隶替债主工作一定年限后,一定会

    重得自由,同时律法也附加要求,应该移交给奴隶一些财产,最

    好是他以前所拥有的。但凡只有纯负面含义的自由在起作用,自

    由就被视为残缺不全、有辱人格。布鲁诺(Giordano Bruno)热

    衷于宇宙整齐划一的规律生活,他认为自由意志是一种缺陷,是

    人类不完美的特征,因为单单只有上帝支配着必然性。在这个十

    分抽象的例子之外,我们再举一个非常具体的例子。普鲁士的佃

    农们住在村社的农地之外,村社里的农田都是混杂分散的,因为

    佃农只依据公共惯例耕种这些农田,佃农就有非常多的个人自

    由;但也是因为佃农不属于村社,因此他所拥有的不是参与有关

    田地决策的积极自由,而仅仅是不被公共决策所束缚的消极自

    由。这就是为什么佃农们即便腰缠万贯,仍旧地位低下,没什么

    社会威望。自由本身只是一个空洞的形式,这种形式只能在其他

    生活内容的发展中,以及凭借这种发展变得卓有成效、生机勃

    勃、富有价值。假如我们分析上述种种取得自由的事件,我们总

    是看到一种实质上被限定的内容伴随着形式化的、纯粹的自由概

    念,然而,这样的内容在赋予自由以积极意义之时也还包含着一

    种限制性、一种指导,有了这种自由必须要积极地做点什么。获

    得自由的一切行为可以按照一个尺度来衡量和摆脱了从前束缚的

    形式化的、消极的契机(Momente)相比,自由之物质内容占收

    益大了多少。譬如说,从中学的压力中得到解脱的年轻人步入了

    自由自在的大学生活,对他而言后一个机遇更加重要突出。构成

    积极一面的新生活内容和志趣内容起初非常含糊不定,因而大学

    生——由于纯粹的自由是某种彻底空虚和不堪忍受的东西——自

    愿接受了一种最严格的约束:德国大学生行为规范。从沉重的商

    业限制中解脱出来的商人的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商人新的行为

    活动使自由具有价值,他的活动在内容和方向上都十分明确;商

    人不仅接受了自由,他立即对怎样利用自由了然于心。女孩子离

    开了父母家生活的狭小空间,经济上不再依靠父母,对她而言这

    样获得的自由比“结婚”拥有的自由无论在量还是质上都具有更积

    极的意义;若是结婚的话,与获得自由之本质与目的结伴而来的

    还有操持家务。一言以蔽之,每一步的自由解放都显示出一个特

    定的比例,即已被克服的那种状态与由此而获得的状态中自由强

    化扩大之间的比例。假若某人想按照一个契机对另一个机遇逐渐

    上升的优势来建立这样一种体系,则通过用钱交换事物而获得的

    自由将处于某种状态的极端,至少在事物迄今为止曾决定了生活

    内容的情况下是如此。谁要是用农庄田产换了城里的一所房子,

    他就摆脱了农耕田作的辛劳焦虑,但是这种解脱意味着他现在又

    不得不把自己卷入占有城市房地产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中。然

    而,要是他卖掉地产拿的是现金,他就真正自由了;只持有现金

    的人(Geldbesitzer)摆脱了以前的负担,自由的负面性占了上

    风,这种新造就的情形对他的未来生活只有最少的具体指示。由

    于金钱买卖,从某一事物的制约性中解脱的积极性就被化约为自

    由的边缘价值。在纯消极的意义上货币解决了人类实现自由的任

    务。

    故此,对交纳现金租税而获“解放”的农民所意味的极端危险

    性其实是构成人类自由之一般模式的一个部分而已。农民确实得

    到了自由,但只是不做什么事的自由,而非做什么事的自由。表

    面上农民争取到了做任何事情的自由——因为自由在此处是单纯

    负面性的——但事实上他不知所措,没有任何确定无疑的内容。

    这种自由的状态是空虚、变化无常,使得人们毫无抵抗力地放纵

    在一时兴起的、诱人的冲动中。我们可以把这样的自由与无安全

    感的人的命运作一比较,他弃绝了上帝后重新获得的“自由”只为

    他提供了从一切短暂易逝的价值中制造偶像崇拜物的机会。商人

    整天为生意忧心忡忡,迫切希望无论如何要把货物出手,他遭遇

    的是和弃绝上帝的人同样的命运。但最后当钱到手商人真的“自

    由”了后,他却常常体会到食利者那种典型的厌倦无聊,生活毫无

    目的,内心烦躁不安,这种感受驱使商人以极端反常、自相矛盾

    的方式竭力使自己忙忙碌碌,目的是为“自由”填充一种实质性的

    内容。公务员也面临着同样的情况,他想尽可能快地蹿升到这样

    一个职位,这个职位的薪水将足以使他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

    所以,当我们处身于世界的痛苦和忧虑之际,安宁往往像是绝对

    的理想,直到我们有了经验才了解到:只有做具体的事情时忙里

    偷闲才有价值,甚至这种安宁才是可堪忍受的,前提条件是这种

    安宁同时也是忙着做具体事情时得到的宁静。出钱获得解放的农

    民,变成赚钱机器的商人,领薪水的公务员,这些人似乎都把个

    体从种种限制——即与他们的财产或地位的具体状态紧密相关的

    限制——中解放了出来,但事实上,在这里所举的这些人身上却

    发生了截然相反的情况。他们用钱交换了个体之自我中具有积极

    含义的内容,而钱却无法提供积极的内容。一名法国旅游者讲述

    了一个十分有特色的关于希腊农妇的故事,她们作刺绣,十分依

    恋那些付出了辛劳的刺绣品:“她们把刺绣品送出去,又拿回来,

    她们考虑到钱,又考虑到她们的劳动,然后还是回到考虑钱。最

    后她们认为钱总是好东西,并且非常吃惊地发现自己竟是这么有

    钱的人。”因为货币所能提供的自由只是一种潜在的、形式化的、

    消极的自由,牺牲掉生活的积极内容来换钱,暗示着出卖个人价

    值——除非其他价值立即填补上它们空缺后的位置。出于这一原

    因,普鲁士19世纪初期的公有土地分配极大地促进了生活颠沛流

    离、居无定所、以赚取日薪为生计的雇工阶层的发展。国家的草

    地以及森林使用权对生活更为贫困的农民是一种补助,对他们而

    言,绝对无法用一种抽象意义上的确切的对等物来补偿取缔这些

    权利后的损失;若以钱来补偿,钱不久就会用完,若以分配土地

    来补偿,那么分得的土地面积可能太小,无法生产出什么收益。

    因此,这种土地补偿费非常迅速地被以钱支付,这加剧而非减弱

    了农民赤贫化和丧失生活资料的趋势。与希腊农妇所表现的行为

    恰好类似的现象就是人种学者所报道的,要从原始族民那里购买

    商品是极端困难的。人们有理由认为:每件物品在被制作被规定

    之时都打上了一种确定的个人印记,个体生产加工这件物品时付

    出的辛劳,以及个体滞留在物品上独一无二的使用过程使得物品

    成了个体自身的组成部分。因此,要迫使个体与该物品分开,就

    像把身体与身上的肢体拆开一样会遇到同一种抵抗,产生的结果

    不是自我的扩张——个体占有货币后无穷无尽的“可能性”充满诱

    惑且含含糊糊地暗示了自我的扩张——而是自我的萎缩。一旦我

    们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它对于理解我们这个时代就绝非无关

    紧要了。自从货币面世以来,每个人基本上是卖东西多,买东西

    少。随着货币经济的扩展,这一趋势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影响了

    某些物体,这些物体本就不是要卖出的,而是永久性财产,它们

    似乎注定了要和个体紧密地拴连在一起,而不是在草率的交易中

    轻易地挣脱这种维系:各式各样的生意与工厂、艺术品与收藏、

    地产、权利与地位。当所有这些东西留在某人手里成为其财产的

    时间周期越来越短时,他就愈发迅速频繁地改变财产的具体状

    态,从而实现了一种格外大的自由。然而,由于带有不确定性、

    无内在方向的货币是这些自由解放过程的另一面,因此这些过程

    阻止了连根拔除以求解放的做法,往往不会全部转移到新的根源

    里去。实际上,由于在瞬息万变的货币交易中不再根据具体的生

    活内容的范畴来划分财产类别,就绝不可能继续发展内在于具体

    财产中的那种约束、融合、献身,虽然它们限制了个体,却依然

    支撑着个体,赋予个体以内容。这就阐释了,为什么我们这个时

    代尽管从总体而言的确比过往任何年代都有更大的自由,我们却

    无法好好地享受自由。货币使我们从束缚关系中购买自身的自由

    成为可能,不仅有他人对我们的束缚,还有从我们自己的占有物

    而来的束缚。无论是付钱的还是赚钱的,我们都得到了自由。故

    而,这一持续不断的自由解放过程在现代生活中占据了一个格外

    广阔的领域。在这一点上,货币经济与自由主义倾向之间更为深

    刻的关联也被揭示了出来,说明了为什么自由主义式的自由是产 生了如此多不稳定、秩序混乱、令人不满的原因之一。

    然而,由于诸多事物被货币不断地拆离,失却了给我们指明

    方向的意义,因此在我们与事物关系的这一变动中就出现了一种

    实际的反作用(Reaktion)。倘若货币经济带来的不安全感和不

    忠感——与具体财产的情况针锋相对——不得不造成十足的现代

    情绪的恶果:即人们满心期望占有某件东西,但得到满足的一瞬

    间马上又有了超出这件东西的欲望,即生命的内核与意义总是从

    人们手中滑落,那么这就证实了人们有一个深切的渴望,要给予

    事物一种新的意义,一种更加深刻的意义,一种事物本身的价

    值。占有物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和失去,占有物昙花一现般短促

    的存在状态、予人愉悦(Genossenwerdens/enjoyability)、千

    变万化,一言以蔽之,货币造就的后果和相互关系,迫使这些占

    有物空无一物,不偏不倚(vergleichgültigt/indifferent)。然而,

    活跃于艺术中的各种骚动,对新颖风格的诸般探索,譬如探索象

    征主义乃至通神学(theosophy),均是渴望了解一种新的、更

    易察觉的事物意义的征兆——而不管每一事物自身是否拥有更具

    价值的、更精神性(seelenvollere)的着重点,或每一事物是否

    通过建立关联摆脱原子式裂化的处境而获得了这样的着重点。假

    如说现代人是自由的——说他自由是因为他可以卖任何一件东

    西,说他自由是因为他可以买任何一种东西——那么现在他寻求 的(往往带有几分疑惑,踌躇不决)则是物体自身中那种力量、

    稳定性和内在的统一,现代人已失落了这些东西,原因是他与物体的关系由于以货币为条件而被改写。正如我们早已看到的,凭靠着货币,人不再为物所役,所以另一方面,个体自我的内容也同样不为物所役,个体的方向和确定性和具体财物如此步调一致,以至于连续地出售交换具体财产——甚至就算它们是可以被出售的——常常意味着种种个人价值被出卖,被连根拔起。

    个人劳动成果与货币等价物之间的价值差异

    货币经济一再地掩盖事物的金钱价值无法全部取代我们可以从事物中获取到的东西的事实,掩盖事物尚有货币表现不了的方面的事实。无论如何也不容否认的是,用钱对物体或褒或贬都无法使它抽身脱离遭到贬低的日常交易的平庸性,因此至少在某些时候,我们转而去寻求一种不太常见的货币形式。最古老的意大利钱币是一种形状不规则的铜币,因此它不是被用来计算的,而是被用来称重量的。直至罗马帝国时期,金融事务已经发展到了精准的阶段,这种形状不定的铜币往往在宗教祭祀中使用,以及被当作司法的象征物。如果被出售的并非某件物体而是个人完成的工作,如果这件工作不仅外部表现形式而且内容也具备个人特性时,那么自不待言,除了事物的金钱价值之外,它本身的价值依然急需得到认可。下述一系列现象将使这一点水落石出。用钱交换工作成果时,出钱的买家要买的只是具体的物品,客观上被限定好的工作实绩;而在另一方面,实际履行工作的人所要求的或起码在多数时候所希望的则不只是金钱而已。不管谁听一场音乐会,当聆听到想听的节目,而且如同预想的那么精彩时,会觉得掏了钱物有所值。然而音乐表演艺术家却不只满足于金钱,他还期待着掌声。想拥有一幅自己肖像画的人拿到画的时候就心满意足了,但画家拿到预先说好的工钱时却不见得满意,除非他还额外获得了主观的认可以及超主观的(übersubjektive)名声。部长大臣想要的也不仅是薪水,还有统治者和国家对其工作的感激。教师与牧师想得到的也不只是薪水,还有人们的尊敬与忠诚。甚至连水准较高的生意人也不想仅仅用产品赚钱,还想让顾客满意,即使这样做也不只是为了拉回头客。一言以蔽之,许多具体工作的承担者除却钱以外——钱只是客观上充分地代表了他们的工作成就——也要求个人的认可,要求买家流露出某种主观的承认,这种主观的流露不在双方商谈好的价钱之内,是完全等价于其工作成果的价钱之外所补充的接受感。这里我们看到的是和我在第三章所描述的货币财产的自然增值现象截然对立的现象。在自然增值现象中,买家买到手的东西之所以大于他所花费的确切的货币量,是由于货币之特性就是超逾每一件具体物体的价值。但货币的本性恰恰就是,在所有具象的事物中——引用伯麦[21] 的话——货币结合了正向和反向运动,并表现出双方的调和:个人行为要求某种超出其货币等价物之上的更多的东西。和代表货币这一方的权利要求一样,代表个体工作成果一方的权利要求(Anspruch)也超逾了直接交换之外,个体是其权利要求的几何中心点,代表个体的权利要求既在围绕着个体的这一领域中表现出来,又不受任何单个权利要求的影响而存在。承担工作的个体以这种方式交换钱与工作成果,保持二者间的平衡可以说被视为是决定性的,因而接受等价的货币似乎对工作和个人均有贬低之意:这就仿佛是某人从被看作不存在的无形报酬里,牟取了一笔钱,而他并未从中扣除分文。我们知道拜伦勋爵从出版商那儿拿稿酬时极为尴尬。赚钱行为本身在任何地方都没什么好名声,因为自打古典时期的希腊开始(当时货币资本的社会意义和生产力尚不为人所知,人们相信货币只是用于自私自利的消费)人们就越来越鄙视铜臭气,特别当涉及个人的智力思想成果时。所以,为了钱去当老师或去从事一般的智力工作好像贬低了人格。至于所有那些源自个性内核的活动,假设有人可以只为了钱财做这样的事情,简直就是肤浅的、不切实际的。人们在根本上怎么可能拿其他行为酬谢为爱情作出牺牲的人呢——而不管该行为的价值是不是和爱情同等,不管该行为是不是出自和爱情同样强烈的感情?全然个体化的义务关系一向存在,这种关系或许是相互的,但是在原则上它仍旧拒绝通过这种相互性达到的收支平衡(Aufrechnung)。同样,不管事后如何弥补主观的犯罪行为,也没有办法当它不曾发生过,外在的损害也是这样。如果有罪的人接受惩罚之后,感到自己彻底恢复为正常人,那么这并非是由于受到的惩罚等于犯下的罪行,而是内心的转化捣毁了罪的根源所产生的后果。光有惩罚是无法真正铲除违法犯罪行为的,

    这一点在罪犯——尽管他已受到了惩罚——总是遭到人们的不信

    任和蔑视态度中得到了说明。在上文中我曾表明,性质千差万别

    的东西之间无法得出直接的价值当量,正如往来账目上的借方与

    贷方之间也没有相等的价值一样:这一点是由体现在个体个性中

    的诸种价值最彻底地证实的。但是,当这点不再奏效后,这些价

    值就失去了根基,表现出独立自主的客观特性。这些价值不断地

    向货币这一绝对可以通约的物体靠拢,因为货币是绝对客观的,

    与绝对不可通约的个性恰巧针锋相对。另一方面,有点糟糕的则

    是我们认识到了诸物体、个人成就以及心理价值之间是不适合作

    相互比对的,但我们却不停地把它们当作真正等价的东西彼此衡

    量;而恰恰是这些生活要素的不可通约性,使它们有权利不跟任

    何特定的等价物进行比对,使生活具有一种无可替代的魅力与丰

    富性。生活中存在着不胜枚举的不公正和悲剧,原因之一恐怕就

    是在货币被提供给各种个人价值之际,个人价值不可能由货币来

    平衡,或者等价于货币。但在另一方面,对各种个人价值的意

    识,以及对个体性的生命内容的自豪恰恰是因为了解到它们不能

    按照任何纯粹的数量价值来权衡而上升增长。如人们常常所认识

    到的那样,等价物的数量若大得惊人则改变了它与个人价值间不

    恰当的关系,因为数量相当大的等价物充斥着那种“自然增殖现

    象”,充斥着那种超越了数字确定性后的美妙可能性。这些等价物

    对应的是既具体化为每一个个人成果,但又超逾了个人成果的个

    人。为了一大笔钱愿意提供特定的事物或个人成果看起来是正当

    的,但是假若拿不到一大笔钱,那么人们就宁可把东西当成礼物

    送出去,而不会只拿区区一小笔数目。只有后一种做法为人所不

    齿,前者则不会。出于这一缘故,在有教养的敏感人当中,要向

    一个人表示敬意送礼时必须使礼物的金钱价值不易为人所察觉。

    有人冒昧地给陌生女士送鲜花与糖果,这种短促易逝(rasche

    Vergänglichkeit)的礼物显得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价值。

    一项特殊工作与其货币等价物在价值上的不同既非一向那么

    容易察觉,也不是——即便当这种不同确实存在的时候——从来

    都表达得那么明白无误,这就像早期的艺术家与医生、政府官员

    与学者的情况。倘若这种工作活动是相当非个人化的,承担工作

    的是一名普通人,例如未受过训练的工人,那么这样的工作与货

    币之间则没什么不可通约的地方,这正如表现了独特个性的工作

    过程可以因其鲜明的特质被辨认出来一样。另一方面,承担特殊

    工作的人是否可以因其额外的工作价值拿到额外的酬劳,主要取

    决于他的社会地位是否允许他承认这样一种观念上的价值。无论

    在什么地方,只要承担特殊工作的人由于普遍处于从属的社会地

    位而没有得到这种价值认可,那么他被迫为了钱以及单单为了钱

    付出的个人性价值越多,他的人格就越低贱。所以,中世纪时期

    的吟游诗人(Spielleute)被人看不起的原因在于,他们应客人

    的要求一会儿唱欢快的曲子,一会儿唱悲伤的曲子,他们拿个人

    感情强颜卖笑,“只要金钱,不要颜面”。吟游诗人得不到任何非

    物质的酬谢是十分合情合理的,起码拿到了经济上的酬劳:虽然

    吟游诗人们大都境遇不佳,但他们得到了公平的对待——如我上

    文所述——尤其是在他们应得到的东西方面。为了金钱牺牲真正

    的个人价值,没有任何其他多余的非物质性回报——这种情形无

    论出现在什么地方,都会使人产生一种生活的懈怠以及几近是财

    富的损失。金钱贸易以各种个人价值去交换货币价值,对此事的

    不良感觉的确就是为什么自傲且情操高尚的人常常有尊严地拒绝

    金钱交易,为什么农耕田作——它是金钱交易的反面——曾经被

    这类人誉为是唯一恰当的事业追求。例如,苏格兰高地的贵族就

    是如此,直至18世纪,他们仍还过着一种与世隔绝的、纯粹土生

    土长的生存状态,但这种生活方式追求的却是最大限度的个人自

    由的理想。不论货币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这样的个人自由——就

    原来的物物交易买卖把人们聚拢交织成一张联系紧密的网而言

    ——不容否认的是,从一种自由、独立、自给自足的存在方式的

    立场来看,把财产和工作成果拿去换钱,使人的生活失去个性化

    (entpersonalisiert)。假若生活之主观面和客观面已然分裂,各

    奔东西了,那么生活非个人化的过程日益集中于客观面之际,可

    能会使人单单强调出主观一面。反之,在较为原始纯朴的整一存

    在方式中,迄今为止只由个人享用且得到个人承认的财产和劳动

    成果假如被化约成金钱交易的一个单纯要素,化约成交易的客观

    规律作用的一个对象,看上去就一定是不合情理的,是人的一种

    损失。中世纪庄园不动产向现代农业的转型过程中,我们发现骑

    士身份的概念被扩大了。除了军事活动之外,现在骑士也被允许

    从事获利活动,但这只是指经营管理他自己的地产,这是获取收

    益的一种类型,由于它比较特殊,所以骑士甚至比以前更加蔑视

    商人和零售商。由于骑士和商人所从事的这两种经济形式现在已

    经很相近了,所以在骑士的鄙视态度里,金钱交易有损尊严的这

    一概念被清晰地凸显出来。一个最普遍的社会学现象就是,源出

    于同一片土壤的两种因素的对立似乎最明显不过了。同属一个宗

    教的各派彼此憎恶的强烈程度超过了对完全不同宗的其他派别的

    憎恨。毗邻的小城邦之间的敌对情绪也一向比空间利益和实际利

    益范围大相径庭的大国之间的敌视来得更趋激烈。的确,据说现

    存于世的最疯狂的仇恨即是血亲之间的仇恨。随着共同利益或近

    似利益的日益增加,从这些利益衍生而来的敌意也逐渐上升,在

    某些情况下仿佛达到了顶点。因此,当彼此的差异和对立模糊不

    清时——保留差异与对立起码是对立双方中的一方的兴趣所在

    ——危险也就临近了。一种低级因素和高级因素互相靠得越近,

    高级因素就越是会乐此不疲地突出强调二者间仍旧存在的差异,

    并且对这些差异就越重视。由此观之,激烈好斗的阶级仇恨不会

    出现在各个阶级被不可逾越的鸿沟隔离开的时候,而是出现在下

    层阶级已经开始往上攀升,上层阶级丧失了某些威望,两者间差

    异夷平开始被论及之际。所以,当庄园主演变成经营管理田地的

    农夫时,他越来越觉得有必要把自己与唯利是图的商人区分开。

    他经营土地起初仅仅是为了满足自我之需,并不会拿农产品卖

    钱。假如他真的开始卖农产品,那也只是售卖他自己生产的作

    物。他和商人不一样,他不会用自己的个人劳动成果给出钱的人

    服务。出于同样的动机——虽然是与其他动机一起发挥作用——

    斯巴达人被允许拥有土地,却不许他们亲自耕种。对贵族利益而

    言,强调贵族与其他出售东西的人之间存在的任何一点差别都是

    十分紧要的,因为,金钱交易产生了民主式的夷平差别的后果,

    尤其是当交易双方中社会地位较高的一方卖东西赚钱,而地位较

    低的人购买产品时,交易双方很容易被视为彼此是“平等的”。所

    以贵族认为金钱交易贬低了他们的人格,而农民如果向庄园主交

    租时付的是钱而非实物,就会觉得自己的地位上升了。

    为钱出卖各种个人价值也说明了货币的一种独特性质,这一

    性质支持的是相反的历史-心理学可能性,这一独特性质以自身的

    不确定性和空洞的内容把这些可能性建造成清晰可见的实体。在这个日渐变得实际的世界中,货币——这一体现事物相对性的东西——似乎像是一个绝对,一个包容担负着所有那些相对的事物及其反面的绝对。

    第三节

    “劳动货币”及其基本原理

    在本章的若干部分中,我不断直接或间接地谈到等价于劳动

    的货币之重要性,所以接下来我只想再探讨一个与货币等价物相

    关的原则性问题:即劳动本身是否确实是价值——既具体地(in

    concreto)地构成所有个别经济部分的诸价值要素,同样也是通

    过货币抽象(in abstracto)表现的价值——的问题。把所有类型

    的经济价值溯源至某个单一的源头,并且把各种经济价值化约成

    某个单一的表现形式,如劳动、花费、实用等等,这样的理论尝

    试本来肯定是不会出现的,倘若不是上述所有经济价值可以转换

    成货币这样一种存在的统一单位的可能性暗示到这一点的话,倘

    若这种简化的做法不是用来当作辨认出货币这一统一单位的典当

    保证的话。社会主义的蓝图构想中出现的“劳动货币”的概念就表

    现了经济价值与货币的关联。这样一来,唯有已完成的劳动——

    它是创造价值的唯一要素——有权利对别人的劳动成果提出要

    求,因为人们知道,除了货币,没有其他形式可以象征具体的劳

    动量,以及使人辨认出劳动数量。所以,在“劳动货币”中,货币

    被当作一种统一的价值形式保留下来,同时货币昙花一现的特性

    被拒之门外,因为正是货币自身的存在方式阻碍着它恰如其分地

    表现价值的基本潜能。若人们把自然还有劳动都当成创造价值的

    要素,使行劳动也据有了从自然中提取的物质材料的价值,因此

    正如那则谚语所说,虽说工作是财富之父,土地却是财富之母,

    那么社会主义式思路必定会得出劳动货币的概念。理由是,既然

    自然的财富不应再是私人财产而是公共财产,从假设出发,每一

    个自然物都同样应该是可以搞到手的经济生活的基础,所以每个

    人在交换时不得不交出的最终就只有他的劳动了。诚然,假如他

    靠劳动交换到了一个颇具价值的自然产品,然后再用它来交换别

    的东西,他就可以把这个产品的物质价值计算在内。这个产品的

    价值量仍然只等于他获取该产品时付出的劳动价值,因而劳动价

    值构成了正被讨论的这一自然产品之交换价值的衡量尺度。假如

    说劳动是对象的一切价值决定因素必须追本溯源的最终权威,那

    么依照类似货币这样来历不明的东西衡量对象的价值就很不适

    当,就走岔了路。与此相反,人们必须去寻找一种可能性,一种

    由某个象征物——它起的是一种交换兼衡量手段的作用,即货币

    的作用——来表现纯粹的、直接的整一劳动的可能性。

    毋庸我宣称上文提到的哪一种价值统一理论是唯一合法的,

    我只想说明,劳动价值理论起码就哲学意义而论,是最令人感兴

    趣的理论。人的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人的思想和意志将会在劳

    动中达到一种整一性——这些潜能自身达不到这样的整一性——

    前提条件是人们把这些潜能看成似乎是可以和睦共存的。劳动是

    一条使人的各种潜能整齐划一的洪流,这些能力就像江河的源头

    汇聚到这条洪流中,它们各个不同的本质消逝在相似的劳动产品

    中。若劳动确实是价值独一无二的代表,价值就会因此淹没在我

    们统一的、实际存在本性的确定方面之中,这迫使价值不得不在

    外部现实里选择它所能找到的最适合的表现方式。在我看来,就

    劳动的这种重要性而言,最后人们是否必须否认是劳动自身率先

    产生了价值只是一个次要问题,这正如加工某种材料的机器本身

    并不具备它施予该材料的那种形式。毋庸置疑,假设人们单单把

    价值与人的劳动产品相提并论,劳动本身就不可能有价值——劳

    动只是一种生理学机能罢了——相反只有劳动力(Arbeitskraft)

    才有价值。显而易见,唯有人才能产生劳动力,也即是说人靠生

    存资料(Unterhaltungsmittel/means of subsistence)产生劳动

    力,反过来人获得的生存资料又来自其劳动。然后,当劳动力转

    化成实际的劳动时,劳动力并不会促生出比自身更多的劳动,这

    意味着劳动力自身不具有价值,更确切地说,劳动力只是与这样

    的劳动产品保持一致。不过,我把这基本上看作一个方法论的问

    题。其理由在于,既然劳动力的确不是一种价值——假如劳动力

    只是潜在的能力,假如劳动力没有转化成实际的劳动,只是在形

    成价值的劳动过程中起过作用的话——那么人们可能会出于算计

    和表现形式等各式各样的目的雇佣别人的劳动。更进一步地说,

    劳动力不是价值的情形也并未被如下的说法改变:即被当作生存

    资料消耗的价值不是劳动制造的,而是劳动力产生的,故此只有

    劳动力本身——作为这些价值的承担者——才可能是一种价值。

    因而,生存资料不可能是人类实现价值的充分原因,因为人实现

    的价值超出了投资在生存资料里的价值,否则生存资料永远也不

    会升值。劳动力与劳动的分野只有对社会主义的目的来说才是举

    足轻重的,因为社会主义提出了如此的理论:工人只拥有所创造

    价值的一部分而已,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比投入到他的劳动力身

    上的价值——即给工人提供的生活资料——要多得多。雇主用生

    活资料的价格购买了工人全部的劳动力,因而从整个剩余价值中

    渔利,因为最后劳动产品的价值远超出他付的价格。但即便从这

    一立场来看,我仍觉得可以把劳动而非劳动力的特性描述为价

    值,从劳动内部来划分劳动价值量的范围比例,劳动价值量的构

    成一部分是付给工人的工资,另一部分则是雇主的利润。这里我

    并不希望更为深入地讨论这一点,而是要继续考察劳动价值理论

    中更直截了当的一种价值规定性(Bestimmung),劳动价值理

    论经常用它来挡住我们的路。这种价值规定性所追求的劳动概念

    是对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均同等行之有效的劳动概念,这样一

    来,其劳动概念实际上诉诸体力劳动,把体力劳动当作首要的价

    值或创造的价值体,它是作为整体意义上的劳动衡量标准发挥效

    用。如果带着这种纯粹无产阶级式的敌意和根本瞧不起的态度看

    待脑力思想成果的话,就会大错特错。与之相反,我们要找寻的

    是更加深刻、更不一样的缘由。

    无偿的脑力劳动成果

    有关劳动中脑力参与的部分,劳动价值理论首先断言,脑力

    不是一种“开支”,因为脑力的损耗并不需要补给,因而并未提高

    产品的成本。所以,唯有剩下来的体力劳动才是交换价值之基

    础。若某人反过来强调运用思想能力(geistige Kraft/mental

    energy)也会使人筋疲力尽,必须像对待身体四肢一样持续给脑

    部提供营养,就忽视了真正要考虑的要素,劳动价值理论可能正

    是这样的观点的根基,即便它只是一种本能的感觉罢了。一份劳

    动产品中脑力劳动参与的部分是两个截然分开的层面。若一个工

    匠按照事先设计好的模型做了一把椅子,那么不花点脑力心思的

    话这件事是做不成的,手必然是靠头脑意识的指挥调度。但这绝

    非是花在这把椅子上的所有脑力支出。如果没有从前几代人设计

    这种椅子图案时倾注的心思,或许也做不出来这把椅子。他们动

    用的脑力也构成了使这把椅子出现的一个实际的条件。不过,这

    第二种脑力活动的内容存在的形式较为遥远,所以不再需要任何

    智力上的开支:它即是传统,是一种被客观化的思想,任何人都

    可以反观传统,从中汲取思想营养。传统以这种形式影响了当代

    工匠的产品生产过程,传统构筑出了事实上的脑力思考的内容,

    当然,这种内容还必须由主观的能力来实现完成,通过这种方

    式,传统以劳动产品的形式进入产品之中。我首先谈到的这两种

    脑力活动的确有脑力上的损耗以及生理补给的必要:这就是工匠

    以及那把椅子图案的设计者的脑力活动。但是,对当代椅子生产

    最至关紧要的第三种智力因素实际上却与任何潜在的脑力消耗无

    关,以这把椅子设计图为基础,可以制造出成千上万把椅子。设

    计图不会因此有任何损耗,也不需要补给营养,自然也没有提高

    椅子的成本,即便这种款式的每一把椅子的形式设计、材质和动

    用心思的内容都是由设计图设计而成的。假如人们在某件产品所

    包含的客观智力内容和主观脑力作用——即根据产品的模型生产

    制造产品——之间作一个必要的精确的区分,就可以看出劳动价

    值理论声称脑力无须成本的说法相对是合理的。诚然,人们也可

    以看到这种说法的相对不合理之处,因为事物的这种无偿的、未

    使用的概念并非体现在产品当中,而只能以智力活动的方式来实

    现,智力需要相应的器官功能起作用,脑力劳动一如体力劳动那

    样对产品的成本价值作出了贡献——尽管在事先已构思好的内容

    上消耗的脑力比该内容以前被独创性地创造问世时花费的心思要

    少得多。二者之间的差额就是无偿的脑力劳动成果。正是这种观

    念性的内容要素彻头彻尾地把脑力财富与经济财产从两方面区别

    开来:一方面,思想财富可以说要比后者根本得多;另一方面,

    它远不及后者那样得到了广泛的承认。一旦某种思想披露于世,

    人们再次掌握这种思想就不再多费分毫力气了(durch keine

    Macht);思想内容无可挽回地是公共财富,任何人只要花点必

    要的心思把它回想起来,思想就是他的了。不过,出于同样的原

    因,一旦思想呈现于世,人们花多少力气也不能再把它窃取为囊

    中之物。被表达出来的思想和个人密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同时

    思想一经表达就成了可以被不停地复制重现的内容,这样一种方

    式在经济领域中没有与之类似的现象。有鉴于此,根据思想的内

    容,思维过程具有超经济(über-økonomische)的意义,并且思

    维过程构成了心理的过程。在这里我们显然只关心后者的心理过

    程,我们的问题是在价值创造当中,除体力劳动之外脑力的消耗

    发挥的作用。

    把脑力劳动的意义简单化约为体力劳动的意义最终不过是一

    种统一的劳动观的普遍倾向之中的一个方面而已。这种劳动观必

    须在各式各样不同类型的劳动中找到共通性,因为诸种劳动类型

    表现出的多样性比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简单对立划分要宽泛得

    多,形态各异。若它做到了这一点,则可以获得相当不俗的理论

    和实践成果,跟从货币的实际存在当中得到的成果一样多。那

    么,人们就可以有一种普适的质量单位(qualitative Einheit),

    以此为基础衡量人类活动的成就,则成就之间的一切价值关系都

    可以用或大或小的纯数量值表示出来。这发生在所有领域当中,

    它意味着知识的转化,即知识的基础发展阶段,也就是说用一个

    对象衡量另一个对象性质的阶段——相对而言这个知识阶段总是

    不那么确定,不那么精确——转化到了一清二楚的数量阶段,即

    确定了某个普适的内在单位,以度量万事万物的阶段。该度量单

    位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同一的、不证自明的,在计算个别因素的

    相对意义时不必把它考虑在内。这种做法从社会主义的立场看

    来,显然是其尝试的进一步扩展及产生的后果,社会主义的企图

    就是把总体上的一切价值简化为经济价值,以此作为其出发点和

    主旨。它一定要遵循这一出发点往下发展,若它想要的最终结果

    就是消除差别的话。因为,在经济范畴里,人们至少还可以设想

    可能存在一式一样的个体,而此外的其他所有范畴——思想、情

    感、性格、美学、伦理范畴等等——中,从一开始就无法指望有

    完全一致的“劳动手段(Arbeitsmittel)”。如果一意孤行地想这么

    做,那么除了在某种程度上把这些范畴中的利益和性质化约为那

    种唯独它自身才可以大致均匀分布的利益和性质之外,就别无他

    法了。我很清楚地意识到当前的科学社会主义拒斥机械共产主义

    式的人人平等主张,它只希望建立起多种工作条件的平等,在这

    些工作条件下,各色人才、能力、努力的不同也会造成工作地位

    与满足程度的多种差异。尽管就当前情势而言,世袭血统、阶级

    差异、资本积累以及经济机遇所暗示的一切机会相应地造成的个

    人之间的距离比社会活动中的个人差异所造成的个人距离更大,

    但这事实上意味着一种不仅在各个方面基本的平等化,而且也在

    所有权与满足感方面平等化的倾向,时至今日,后者在我看来仍

    旧是煽动大众的真正有效手段。若说历史唯物主义被当作是社会

    主义学说科学性的阐述,那么这里所关注的,正如往常那样,就

    是体系化地构建独创性的思想运动颠倒过来的那条思路。所以社

    会主义理论逻辑上并非是从独自建立起来的历史唯物主义中派生

    的,反之,建立于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必然要首先产生它

    之所以能够存在的唯一的基础:它必然宣称经济利益是万事万物

    的渊源和公分母。然而,一旦这种情况成为现实,其后在经济领

    域自身当中也必然会追逐同一种发展趋势,将复杂多样的经济内

    容简化成一种整一性,它凌驾于一切个人成就之上,断然主张某

    种平等以及可从外部证实的公平之可能性。

    劳动类型的差异作为量的差异

    一切有价值的物体之价值取决于所花费的劳动,社会主义劳

    动理论的这种说辞仍不足以达到其目的。因为这套说法依旧可能

    把性质迥异的不同劳动统一起来,即数量较少的高级劳动创造的

    价值等于或高于数量大得多的低级劳动创造的价值。但如此一来

    就引入了一种截然不同的、无法预期的价值尺度

    (Wertskala)。劳动的精度、知识含量、复杂性等关键特性肯

    定仍然会一直伴随着劳动,在劳动当中被产生出来,但是它们只

    是作为劳动属性之一被实现。价值要素本身不再取决于作为劳动

    本身的劳动,而取决于依据某一相当独立的原则营造出来的诸劳

    动特性的秩序,对该原则而言,劳动之类的东西——它是所有劳

    动特性的一般性——仍仅仅是不相干的载体。这样,劳动理论就

    会面对和各种道德哲学相同的一个两难选择,幸福的产生是绝对

    的伦理价值。这即是说,如果做生意是真正合乎道德的就会给人

    带来幸福,如果更纯粹的、更理性的、更高级的幸福得到更有价

    值的评价,那么这就意味着打破了原则,意味着引入了新的明确

    的价值要素。因为这样一来,人们可以设想到这样的情形,这种

    幸福——譬如说纯粹的幸福——的数量比那种较为低级的、官能

    的、自私的幸福要少,尽管如此,但前一种幸福仍然在道德水准

    上更值得去追求。故而,关于幸福的伦理学说若要前后一致,就

    只能认为合乎道德的幸福与合乎理性的幸福、享乐式的幸福与禁

    欲式的幸福、利己主义的幸福与利他主义的幸福——这一切都是

    相伴相生的现象——不过是同一种类型的幸福在数量上略有差别

    而已,幸福的性质从来都是一样的。同理亦然,前后连贯的社会

    主义劳动理论必然会支持这样的论点:看上去粗放型劳动和集约

    型劳动的两类劳动成果之间有着确凿无疑的价值差异,但所有这

    些价值差别最后只不过意味着,一种劳动类型里集中投入了比另

    一种劳动更多的劳动量,只粗粗地瞟上一眼会以为它们的劳动量

    相等,但进一步明察秋毫地观察下去则可以揭示这样一个观点,

    劳动量的多与少是劳动价值大与小的基础。

    事实上,劳动理论的这套阐释并不像它第一眼看上去那么有

    所欠缺,只消把劳动概念解释得足够宽泛就可以了。首先,假如

    把劳动视为只与个体的劳动者相关,那么不言而喻的是,对于某

    些“高级”劳动产品,人们绝不能以为劳动量就只有那些直接投入

    到该产品里的那么多。恰恰相反,整个前期准备工作必须按比例

    地计算为生产所必需的劳动量,没有前期的准备,当前相对较容

    易的劳动产品制造就不可能进行下去。当然,一位音乐大师在某

    场管弦乐音乐会里付出的“劳动”通常少于对其经济上和想象中的

    价值估算。然而,如果把大师准备音乐会时付出的辛劳——这是

    音乐会的现场表演这一劳动的前提条件——计算在内的话,情况

    就迥然不同了。故而,除此之外的其他无数的高级劳动的情形中

    均包含了一种附加劳动(mehr Arbeit/more labour)的形式。它

    并非感官上可觉察到的短暂的劳作,而是前期劳动以及前期劳动

    的条件下的当前表现这二者的浓缩和积累。音乐大师轻松自如地

    完成了演奏,而初出茅庐者演奏难度低得多的曲目时还忙得满头

    大汗,这里体现的就是大师在背后付出的辛劳比后者多得多了。

    不过,这种把劳动之性质差异视为劳动量之不同的阐释可以延伸

    至纯粹的个体前提条件。诚然,这种阐释不足以化约那些劳动的

    性质,因为,这些劳动性质通过某种遗传的天赋,或者通过为之

    提供的良好的客观前提条件而得到了很高的评价。在这一点上必

    须利用遗传的假设,当然,遗传的假设——无论在这里或是别的

    地方,这种假设具体地探讨了通过遗传而获得的品性——只给出

    了一条大致的思路。假如我们接受那套扩大了人的本能的说法,

    也就是说本能来自祖祖辈辈累积的经验,这些经验使神经肌肉特

    别有效地协调配合,然后被子孙后裔以某种方式遗传继承,这种

    方式乃是,子孙后代对神经刺激必然产生的反应是纯粹机械的,

    用不着他们自己的生活经验实践——假如我们接受这种解释的

    话,那么就会把特殊的先天遗传视为一种极其偶然的本能。在这

    一例子中,身体吸收前辈所积累的经验决定性地导向了特定的方

    向,导致身体的诸要素被这样分层排列,因而对身体最轻微的干

    扰也会使重要的身体机能产生富有成效的互动。做出相同的成绩

    时,一个天才需要习得的东西比一个资质平常的人少得多,因为

    天才知道那些他没有经历过的事情——这样的奇事似乎表明天才

    的遗传能力可以完美自如地协调配合,给人深刻的印象。假如把

    这一遗传序列向上追溯得足够久远,搞清楚同一个遗传序列内的

    所有经验成就只能通过实实在在的劳动,通过实践来获得和进一

    步发展,那么天才的个人成就的突出之处也体现为祖辈世代劳动

    成果的结晶。按此,“极具天赋”的人就是把祖先前辈的劳动累积

    至最大值的那个人,这种累积的方式深藏不露,并可以持续不

    断。天才这种人的劳动所具备的较高的价值——其价值之所以更

    高是其劳动性质使然——从而最终仍取决于更大的劳动数量,他

    当然不必亲自完成这么大的劳动量,是劳动被有效组织起来的这

    种性质,使劳动可能产生更多的成果。倘若我们假设劳动主体付

    出了同样多实际的努力,而其劳动成就特别大,这是因为,主体

    的心理-身体结构轻而易举地就包含、体现了数量更为巨大、不寻

    常的由祖先而来的经验能力的总和。假如劳动成就价值的量不是

    通过必要劳动的数量来计算,而是通过生产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

    动时间”计算,那么这也不可避免得出同一种解释:劳动成就里含

    有特殊天赋时价值较高,这意味着社会再一次造就一位天才之

    前,一定会经历并运行一个较长的特定时期才行。天才的产生需

    要较长的时期,时间长短决定了其劳动成就价值的大小,在这种

    情况下,需要长的时期并非为了直接造就天才,而是为了让干出

    天才成就的人出现,尽管这种情况只出现在相对来说时期更长的

    时段间隔中。

    类似的化约劳动性质的做法也可能导致实际的变化。一些人

    主观上付出的劳动跟别人相差无几,但其劳动成果却获得了更高

    的评价,这种情况的发生不单单是个人才能造成的。毋宁说,某

    些特定类型的劳动本来就表现了比其他劳动更高的价值,所以,

    在某一类劳动中,个人要获得成功,既不需要下大力气干活,也

    不需要才气逼人,而在另一种劳动中,要想获得更高的地位,就

    需要这些东西。我们清楚地意识到,“高级职业”里从事的很多活

    动对主体提出的要求绝不比“低级职业”提的要求更严格。厂矿的

    工人必须时时刻刻小心谨慎、洞察四周,他们对于死亡的挑战使

    其工作的主观价值远远高于诸多官僚机关的工作,以及那些要求

    受过教育的职业。一个杂技演员或变戏法的人的工作性质所要求

    的,恰恰是跟某些手法娴熟但却毫无思想深度的钢琴家弹钢琴时

    同样的毅力、熟练和才能。但情况依旧是这样,我们不仅对某一

    类劳动付的酬劳远远高于另一类,而且在很多时候与此并行不悖

    的是社会上对价值一视同仁的感觉。人们虽然完全明白生产出某

    一个产品需要与另一个产品同等的甚或更多的主体劳动,但他们

    依然会赋予后一种劳动更高的地位和价值,因而显得像是其他非

    劳动的因素决定了劳动价值似的。这种幻觉自然并非难以克服。

    譬如,可以把较高文化水平的工作能力置于一系列水准之上,衡

    量文化水平高低根据的是有多少劳动已被累积成实在的技术这一

    前提条件,个体的劳动根本只有在此基础上才可能完成。在公务

    员高低有别的等级体制中,终究是为了高级职位,首先必须完成

    大量的行政工作和一般文化水平的工作,这类劳动的本质及其成

    果使各种职位所以必要的可能性提高了。其次,每个高级公务员

    的工作均是以众多下属的前期准备活动作为铺垫,下属的工作就

    是围着上级转。所以,下属的准备工作的性质唯有通过数量庞

    大、已经实施的、对上司高级形式的工作作出了贡献的劳动才能

    浮现出来。毋庸置疑,与“无资格限制的”劳动相比较,一切有资

    格限制的劳动绝非单纯地取决于工人是否受过高等教育,它也同

    样取决于工作客观条件、材料、历史-技术组织的更高级、更复杂的结构。同理亦然,无论多么平庸的钢琴演奏家也需要这样一种古老而宽泛的传统,需要这样一种大量的超出个体之上的技术和艺术产品。当然,这些东西集合在一起,共同使钢琴家的演奏显得很尊贵,它们远远超越了走钢丝的或变戏法的人主观上可能更加卓越的才华。从更普遍的情况来看事实也同样如此:我们当作高级文化成就而倍感珍惜的——仅仅关乎职业的贵贱,不考虑影响成就之水准的个人因素——就是那些在文化发展史中相比较而言是总结性的,几乎是历经漫长的历史时期才完全铸就的文化成就。在此种成就中蕴涵的是古人和今人劳动的最大值,此处指的并不是他们技术前提条件的最大值,无论给那个恰好承担了这种实际劳动成就——产生其劳动价值的来源完全是超越个人的——的幸运儿高得离谱的酬劳或评价显得多么不公平。同样相当明显的是,对这一衡量标准也并非全然亦步亦趋(innegehalten)。根据劳动价值超越个人的源头来对劳动成就和产品进行的评价也转移到那些其他不配此殊荣的人身上去了——不管是出于外形的相似,出于这些那些人之间的历史联系,还是由于担任特殊职业的人为了提升本职业的声望利用了从其他源头而来的社会力量。若不考虑这些来自错综复杂的历史生活中的偶然因素,要保持社会事务中唯一的基本的关联仍是压根不可能的。我以为大体上可以持这样的观点:劳动成果里包含了同等程度的主体劳动,但对劳动成果之本质的评价却大相径庭,这种做法依然表达出的是劳动数量——劳动量也以一种间接的形式包含在那些只有特殊天赋才能成就的劳动之中——的差异。这样,作为劳动理论的出发点的经济价值的理论一致性的收获,就暂时安全了。

    然而,如此一来跟该劳动理论相关的就只有一般性的劳动概念了,所以该理论依靠的是一种十足的人为的抽象。人可能会持如下的观点反驳它,该理论所依靠的是典型的幻觉,即存在所谓原始劳动和基础劳动(Arbeit zunächst und fundamental Arbeit)之类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它们主要还是第二级的规定性因素,这一类劳动的具体特性进入劳动里面,为的是由它们来规定劳动的性质。好像这些劳动的特性——我们根据它们把一种

    行为归结为劳动——并没有和它们剩余的规定性一道构筑起一个

    完整的整体,好像对劳动的每一个区分和等级界定并非取决于一

    条随心所欲人为划分的界线!这种做法恰恰类似于声称人首先根

    本上就是人(Mensch),然后在与此不同的实际情况中,又说

    人首先就是确定的个体(Individuum)!这当然是一个普遍的错

    误,并已成了诸类社会理论的基石。以上劳动理论的所有论点中

    所牵涉的劳动概念实际上统统都是被消极地界定下来的,如此这

    般的劳动观就好比是从各种互不相同的劳动类型中排除掉一切东

    西后残留的东西。但事实上,这种残留的东西绝非对应着什么物

    能的概念——如一种诱人的类推理论所暗示的那样——物能的量

    恒定不变,有时表现为热能,有时表现为电能,有时表现为机械

    运动。物能的确可以用数字来表现,物能代表了所有具体现象中

    的一般性,是对表现了这一基本事实的纷繁现象的抽象。但一般

    而言,人的劳动不会这么抽象,依然有确定的表现形式。一切劳

    动不过就是劳动而已,不是别的东西,这种说法是对劳动价值一

    视同仁的基础,它意味着某种非常令人难以置信的、抽象空洞的

    东西,它类似于这样的理论:每个人只不过是一个人,所以人人

    价值均等,有资格担负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故而,假如劳动概念

    ——迄今为止在劳动被认可的一般性中只有一种模模糊糊的感

    觉,而没有明确的内容指出劳动的含义——需要一个明晰的含义

    的话,那么在人们把劳动作为真正的劳动来理解的过程中,就要

    求赋予它更大的精确性。

    体力劳动作为计算劳动的单位

    体力劳动曾被认为是劳动最终的具体要素,现在我则希望回

    到对体力劳动的讨论。我们考察过这种说法确切的程度,并对它

    的有效性——其论据就是体力劳动没耗费脑力——有所限定。从

    一开始我就承认,我不会简单地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即未来可能

    会发现等于精神活动的机械当量(Äquivalent)。当然,这种机

    械当量在内容上的意义,以及它在逻辑的、伦理的、审美的语境

    中被实际确立的地位,与它在所有物理运动中的意义和地位是不

    可同日而语的,这大概有点像一个单词的意思跟从生理学和声学

    角度发出这个单词的声音截然不同。在脑力活动中有机体思拷问

    题必须花费的能量,原则上正如肌肉运动必然耗费的能量一样是

    可以计算出来的。假如有一天能够做到这一点的话,那么人们起

    码就可以把一种具体的肌肉运动所必需的能量计算出来当作计量

    的单位,在此基础上,脑力能量就能确定下来了。那样的话就可

    以在同一水平面上对待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了,脑力劳动和体力

    劳动的产品将会平起平坐,以单纯的劳动量来权衡它们的价值。

    这自然只是一个科学的乌托邦,它无非证明,把一切科学上可计

    算的劳动化约为体力劳动的做法自身并不必然包含着——即使以

    一个绝对非教条的唯物主义立场来说——那种根本的荒诞性,而

    这种荒诞色彩正是精神性(Geistigkeit)与肉身性

    (Körperlichkeit)的二元学说用来反驳这种理论的根据。

    下述概念似乎以多少显得更具体的方式接近了同一个目标。

    我从生存资料是由体力劳动创造的这一点开始着手。没有什么劳

    动是单纯的体力劳动,一切体力劳动唯有通过有效的思考才会创

    造出实在的劳动成果,所以,为高级脑力劳动作前期准备的劳动

    本身就含有智力上的劳动。但体力劳动者花费的脑力,就其本身

    而言,只有凭借生存资料才可能化为劳动成果。具体地说,劳动

    者越是未开化的,也就是说其劳动体现的知性与体力的关系越是

    微不足道,基本上他的生存资料(就广义而言)就越是通过体力

    劳动的方式获得——而下一章将涉及一个与现代社会有关的例外

    情况。既然这种关系翻来覆去只发生在这两种类型的劳动当中,

    这就导致产生了一个无穷无尽的连续序列,脑力劳动在这个序列

    中确实永远都不会销声匿迹,但是却被越来越推到序列的后方。

    所以,最高级别的劳动创造的生存资料也取决于一个序列的劳

    动,在这个序列中全靠纯体力价值的劳动才诞生了每一部分劳动

    中混入的智力因素,因此,最后阶段智力部分则接近了零价值的

    边缘。原则上也可以这么设想,脑力劳动的一切外在先决条件均

    由体力劳动的量来表现。倘若古老的价值成本(Kostenwert)理

    论仍旧被认定有效,那么由于脑力劳动的价值等于生产活动的成

    本,因此脑力劳动的价值与特定的体力活动等值。或许要把这种

    价值成本理论稍加改动,它才站得住脚。某个产品的价值的确不

    一定等于其成本,但两个产品彼此的价值关系可能相当于它们生

    产条件的价值关系。靠生存资料滋养和推动的某种精神上的东西

    会创造出劳动产品,产品的价值也许会超出那些被多次使用殆尽

    的前提条件的价值。但是这样一来,两种劳动前提条件的综合体

    (Bedingungs-komplexe)的价值关系可能仍然与两种劳动产品

    的价值关系一样——这正如两种庄稼产生的价值(每一种庄稼的

    价值都是其种子的数倍)可以像其种子的价值一样相互关联。这

    是因为提升价值的要素对人的平均数而言可以是个不变的常数。

    若所有这些假设都成立,则可能在下述意义上把脑力劳动简化为

    体力劳动,即人们可以确凿无疑地表达出来的不是绝对价值,而

    是相对价值,绝对价值只有和相对价值发生具体的关系才具有意

    义。

    脑力劳动价值的水平应该按比例地与生存资料的价值相关,

    这种说法仿佛彻头彻尾都是很荒谬的,甚至是毫无意义的。不过

    探询一下这一问题仍然是值得的:现实状况至少近似于这种说

    法,因为智力价值之内部的、文化的关联向下延伸,变成了经济

    上的前提条件和等价物。我们一定会这么设想,有机体发展的一

    个关键点就是大脑储藏了十分巨大的能量。事实上大脑的确能够

    发出巨大的能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比较虚弱的肌体受精神冲动

    的驱使可以表现出令人吃惊的效率。进行脑力劳动或智力发生变

    化以后整个有机体显得筋疲力尽,这也表明——从脑力活动所对

    应的体力来看——脑力活动的确消耗了大量的有机体体能。恢复

    脑力不仅需要单纯地增加生活资料(体力劳动者只需要这个),

    身体发挥能力的多少极大地受身体消耗多少食物所限制,而大量

    用脑后所需的食物量非但不需要增加反而要减少。因此作为一个

    规律,要补充脑力(Kraftersatz)——正如脑力活动必须有必要

    的神经刺激一样——只能通过集中思想,变得文雅高尚

    (Verfeinerung/refinement)以及个人对生活资料、一般生活条

    件的适应。在这里存在着两种在文化和历史上异常关键的因素。

    我们日常的生存资料是在某个时期被选择并发展起来的,那个时

    候的脑力阶层共通的生活状态与今日判然有别,对现在的脑力阶

    层来说,体力劳动与新鲜的空气共同支配了他们紧张的神经和长

    期坐着的生活方式。一方面他们患有数不清的直接和间接的消化

    系统毛病,另一面他们又急匆匆地寻找那些容易吸收的压缩食

    品,这两方面都显示出,我们身体的机制与食物之间的互相适应

    已经在相当大程度上被打破了。从这个十分普遍的观察中可以看

    到,显而易见,操各式各样职业的人需要各不相同的营养是多么

    顺理成章的事,对那些最高层次的工作者——他们找寻的是某种

    超一般的、专门化的、取决于个人需要的日常饮食——这不仅仅

    是一个烹调法的问题,也人的健康问题。然而更为重要同时也是

    更加隐蔽的事实乃是:与体力劳动相比,脑力劳动伸展到整个生

    活的内容更多,脑力劳动四周被宽泛得多的间接

    (mittelbar/mediated)关系包围着。体力似乎可以直接转变成劳

    动,但一般而言,脑力要彻底完成任务,只有——远远超出其直

    接现实的环境——在身心的整个复杂的体系,如情绪、印象、欲

    望,处于某种特定的动与静的组合、色调(Tönung)、比例之

    下的时候。甚至对那些原则上希望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平起平坐

    的人,如果对他们说脑力劳动者因其劳动在生理上的前提条件而

    被支付较高的酬劳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显得太陈词滥调了。

    在这一语境下,现代的知识人(geistige Mensch/intellectual

    person)似乎比以前的人更依赖环境不难理解,这一点的真实性

    不仅反映在现代知识人所受的教育和素质变得更加专业化,而

    且,若没有特别优越的生活条件来配合作为个体存在的现代知识

    人,他特有的智力、内心的创造力以及个人才能简直就不可能有

    任何发展。对今天绝大多数的脑力工作者来说,令人难以置信的

    粗陋环境——早期的高级知识活动通常就是在如此这般的环境下

    发展——太使人压抑了。他们在这样的环境里找不到个性化创造

    时所需的鼓励和刺激,有时人人需要的东西各异。这完全不是什

    么享乐主义,或许这种情况的产生——它是创造出脑力成果真正

    的先决条件——一方面是由于现代人的神经系统越来越敏感、越

    来越脆弱,另一方面是由于突出的个体化倾向

    (Individualisiertheit),这种个体化倾向不可能对简单的,也就

    是说典型的一般生命刺激作出反应,而只能从相应的个体化刺激

    中发展而来。倘若现代(neueste Zeit)已经把历史环境论作为

    最确切无疑的理论贯彻实现了,那么种种真实存在的历史环境在

    这种理论当中(通过对现实中某一个因素的夸张强调)让我们瞥

    到的现实也许受到了更大的制约——正如19世纪的大众在现实中

    越来越举足轻重的意义成了第一个诱因,使我们科学地意识到群

    众在以前所有的时代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正是由于这些关联的存

    在,所以我们消耗的价值与我们创造的价值之间的的确确也存在

    特定的比例关系,即创造的价值(以脑力劳动成果的形式出现)

    是体力劳动成果(被消耗的价值)的种种功能。

    脑力劳动的价值简化为体力劳动价值

    但是,把脑力劳动的价值化约为体力劳动价值的可能性做法

    不久就面临着来自多方的制约。首先,两种劳动价值的比例关系

    肯定是不可逆的。大量的个人消费支出(Aufwendungen)都是

    具体的劳动产品,但个人支出的花销本身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无法

    创造出劳动产品。就算把缺乏才能的人放到同样舒适考究的居住

    环境里,他们也永远无法企及才华横溢的人在一样的条件下创造

    的成就。因此,只有当一系列支出的花销产生出一个可以造就个

    人天赋的环境时,产品系列(Reihe der Produkte)才可能成为

    支出系列(Reihe der Aufwendungen)的一个不变的功能。倘若

    不可能发生的事居然发生了,即倘若环境正好造就出个人天赋,

    倘若个人对环境的适应很理想——是否理想要严格地按照社会为

    其建立起的生存资料来衡量——被当成提高劳动成就的标记,那

    么这项措施也总是会发现自身缺乏生存条件的局限性所在,这样

    的生存条件只存在于那些够格创造出类似的劳动成就的人们中

    间。在这里出现了限制社会正义的最大障碍之一。毋庸否认的

    是,一般而言完成高级脑力劳动成果确实要求较好的生活条件,

    因此各种人才为了发展到最高能力水平所提的要求,也极为参差

    不齐。两种天性的人均有能力做出类似种类的实际成就,要把这

    种可能性化为现实,其中一个人必然会与另一个人有完全两样的

    环境、判然有别的物质条件、截然不同的激励因素。这一事实

    ——它在平等、公正的理想跟最大限度地实现其任务之间建构了

    一种无法调和的分歧——仍旧没有被充分地加以考虑。我们的身

    心结构的多样性,合目的的能力和制约性能力之间的关系,智力

    与意志的本性之间的相互作用将导致如下的事实,即劳动成果

    ——它是个人及其生活条件之产品——在前面所述的东西中发现

    了一个非常不协调的要素,以至于要得到一样的结果其他要素就

    必须遭受特别大的变动。似乎确凿无疑的是,仿佛这些天性的差

    别——它们和实现天性内在可能性的条件有关——越多、越高

    级,这些天性创造的成就涉及的领域就越复杂、越包含智力。只

    运用体力干具体工作的人们大概只需要相差无几的食物和一般的

    生活标准。但是,对于此处讨论的领导、思维抽象活动,所有最

    终能取得相似的脑力成果的人们,却鲜明揭示了至关重要的多样

    差异性。

    个人的才能千差万别,同样的外部环境作用于这引起才能上

    时产生了最复杂多样的结果,故此,要把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作对

    比,把生活物质条件与在此之上建造的脑力劳动成果二者分别占

    的价值比例作对比简直是天方夜谭。唯有在重大的历史时期,或

    者各个阶层的人可以把各自的整体化约为平均数互相对比时,人

    们创造的物质条件的相对高度才能展示出与脑力创造的成就相同

    的高度。举例说,人们可以观察到在日常饮食价格非常低廉的地

    方,整体的文化进展迟缓,投入了大量脑力劳动的奢侈用品极端

    昂贵。反之,日常食品价格的提升通常是与奢侈品价格的降低和

    供求量的进一步扩大携手并进的。低级文化的特征就是不可或缺

    的日用食品十分便宜,而高级生活用品却相当昂贵,比方说,俄

    国与中欧相比就是这种情况。一边是面包、肉、住房的低廉价格

    使工人没有感到有压力去为赚更高的薪资而奋斗,另一边是奢侈

    用品的天价使得工人根本没有能力购买,阻碍了这些产品的流

    通。这种情形从根本上使原先便宜的东西变得昂贵,原先贵的东

    西变得便宜——我已经说明了这两方面的联系——这意味并带来

    了脑力活动地位的上升。在诸种个人因素巨大的不可通约性背

    后,这些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比例仍旧揭示了二者的一种

    普遍关系——这一关系在那些个人因素中起着作用——它的确允

    许脑力劳动的价值量通过体力劳动表现出来,前提是这一关系的

    有效性没有被各不相同的个人才能更强势的力量淹没。

    最后还有第三种立场,它显露出把一切劳动价值都简化为体

    力劳动价值的粗鄙的平民式特征。如果我们更仔细地考察一下,真正使作为价值和消费支出的体力劳动有效的东西到底是什么,那么得到的答案,就是它绝对不是单纯的体力产生的劳动成果。我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前面已经指出的,诸如体力劳动之类的东西若没有知性的引导对人类的目的一无用处。然而从这第三种立场出发,脑力的要素只是补充价值(Wertbeisatz/value admixture)罢了,真正的价值仍然存在于纯体力劳动中,除非要接受必不可少的脑力指导,体力劳动才会需要附加的脑力因素。但我以为,体力劳动只能通过它所消耗并体现出的脑力才能获得整体的价值基调,变得贵重。假如一切劳动——从外部看来——均意味着克服层层障碍,把事物锻造成它原来并不具备,而且起初还抵制的一种形式,则劳动的内在一面展现出同样的形式。劳动确乎就是劳累、负担、困难。所以,当劳动不是这些东西中的任何一种时,通常人们就会断言它根本不是劳动。从劳动之于情绪的意义这个角度来看,构成劳动的无非就是对生活中的懒惰、享乐和懈怠冲动的逐步克服。在此情况下,假设人们真的不屡屈服于这种冲动,是否使生活同样成了一种负担,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不劳动而体验到负担的情况凤毛麟角,人们通常感觉到的还是劳动带来的负担。故而,没有人会习惯于承受劳动带来的痛苦和艰辛,而不在交换中为此索取某种回报。对劳动实际上的回报,也就是人们为劳动索取报酬的合法要求,就是劳动在脑力上的支出,需要脑力是旨在锻炼自己,克服内心的拘束感和反感。

    语言很好地说明了这一事实情况,语言把我们外部的经济活动和内部的道德修为的成果,都颇具特色的说成收益。因为,挣钱活动在道德上产生的后果肯定也成了这一事实情况的组成部分,其假设前提是道德的冲动克服了诱惑、自私自利和感官享受的局限,而不是合乎道德的活动是从一个全然不证自明的动机——它从一开始就排除了相反的动机存在的可能性——出发这样的假设。故而,为了使诸种道德理想不至于对符合道德的合法收入构成否定,世界各地的民族神话都让他们的宗教创建者征服“诱惑”,每一个德尔图良(Tertullian)[22] 式的人物都坚信上帝的荣耀比si laboravit[假如上帝工作]更伟大。正如真正的道德价值是与来自相反冲动的、被克制的内心阻碍相伴随一样,经济价值也同样如此。如果人们完成劳动和花儿开花、鸟儿唱歌那样自然,就不会有任何可酬谢的价值附加于劳动之上了。解释这一现象的理由不仅仅在于劳动的外表、看得到的劳动行为和结果,也在于(就体力劳动而言)意志的消耗、情绪的反应等,简言之精神状态也要一并考虑进去。所以,我们从系列经济活动的另一端完成了这一基本认识,也就是说一切价值、对象以及占有对象的一切意义均在于它们所唤起的感觉,如果把对象据为己有不包含人的内心状态、兴致情绪、自我的提升和扩张在内的话,占有对象不过是一种单纯的外部关联,因而是无关痛痒、毫无意义的。以这种方式经济商品的外部直观性从两个方面——即获得商品和享用商品——受到了脑力因素的限制,只有脑力因素独自确保了产生一件单独的劳动成果需要与体力同等的脑力。占有一个激发不起心理情绪的对象——无论其对我们而言会多么无关紧要、毫无关系——只要占有它时不是出于这样一种内心感受,即唯有反感和牺牲一己之感承担着给对象估价和索取酬劳的要求,这种占有行为对我们就是适合的。因而涉及价值时,可以说体力劳动就是脑力劳动。例外情况可能只有人跟机器或动物竞争的那些劳动类型。这些人的劳动行为即使像其他劳动者一样牵涉内心的努力和脑力的消耗,但他们绝没有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来提高劳动成就的内在性,因为其劳动的唯一外在效果——这对他们至关重要——也只能通过一种纯体力的潜在可能性才会达到,因为只要能找到更便宜的成本,那些成本昂贵的生产活动就永远都赚不到钱。但在略微深入一点的层面上,或许这种囊括了所有外在条件(Allbefaβtheit desÄuβerlichen)的例外情况也可以沿着精神的路线来追溯。对一部机器或一只动物完成的劳动成果的奖赏实际上是对人的劳动的酬谢,人的劳动夹杂在发明、机器生产操作、动物饲养驯化当中。故而可以说,对一切人的劳动支付酬劳的方式不同于比人低级的机器或动物干的体力活,但相反它们的工作像人的脑力劳动一样似乎间接地拥有了价值。这只不过是对下述理论在实际生活中的延伸,即我们对无生命的机械运动的阐释最终是按照引导我们人的运动的力感和劲感(Kraft-und Anstrengungsgefühlen)来进行的。假设我们把人的本质嵌入一般的自然秩序中,以便在自然的语境下理解自然,那么这之所以

    可能,只是因为我们已经把人的知性的种种形式、冲动、感觉放

    入一般意义上的自然当中,“放在下面

    的”(Unterlegen/underlay)和“放在上面的”(Auslegen/cover)

    必然联结成一个单一的行为。如果我们把我们与世界的关系扩展

    到实际的问题,把比人低级的机器或动物的劳动只当作人类劳动

    的反面而抵消掉(aufwiegen),那么人的劳动(对其的回报取

    决于人的脑力因素)与比人低级的劳动(由于其劳动成果类似纯

    外部的机械劳动所以拒绝把脑力因素作为其酬劳的基础)二者之

    间的根本界线就一目了然了。所以人们可能会因此笼统地宣称:

    从被抵消的价值这个角度观之,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别并非精

    神性和物质性(psychischer und materieller Natur)的差别,相

    反,最终使体力劳动获得酬劳的是因为其内在的内容,是因为他

    们不愿意使蛮力,是因为大量运用了意志力。当然,这种知性

    ——它好像是劳动表象背后的物自体(Ding-an-sich/thing-initself),

    它构成了劳动的内在价值——并非真的是有智力的,而

    是以情感和意志为内容。从这一点出发得出的结论是,知性并非

    等于脑力劳动,而是给脑力劳动打基础。因为,知性过程的客观

    内容,从个性中分裂出去产生的后果,以及索取报酬的要求首先

    不是在知性当中产生的,而是产生于知性所体现的意志指导下的

    主观功能、劳动强度以及产生这种知性内容所需要耗费的精力。

    由于从开始着手的劳动和业已完成的劳动两方面来看的价值立场

    均揭示出精神(Seele)的行为乃是价值之源,所以体力和“脑

    力”劳动包含着一种共同的——人们或许也可以说是道德的——价

    值基础,凭借这一价值基础把诸如此类的劳动价值统统化约为体

    力劳动价值,就不会有那种庸俗残酷的唯物主义的外表。唯物主

    义在理论上的说法大体与此相似,唯物主义要求一个全新的,可

    以更严肃地被讨论的本质,如果人们强调物质本身也是一种概

    念,物质不是绝对地在我们之外存在的、与精神截然对峙的实

    体,但物质的可认知性完全由我们知性结构的形式和先决条件而

    定。从这种立场出发,物质现象与精神现象的根本区别就成了相

    对的而非绝对的区分,在此基础上唯物主义理论声称在有限的意

    义上对精神现象的解释就是还原为物质现象,这就不那么让人不堪忍受了。在唯物主义的理论里——与实践价值中的情形一样——外在的东西必然只有从它的一成不变、孤立绝缘以及它与内在东西的对峙中才会释放出来,以便它成为更高级的“知性”的最简单的表达方式和度量单位。唯物主义的这种还原法也许会成功,也许不会成功。不过它的观点起码原则上是与它的方法论要求和价值的基本设定吻合的。

    劳动实用性的差异——反对“劳动货币”的观点;借此促进对货币意义的理解

    以上这些观念不仅证明了与劳动等价的东西单单是跟体力劳

    动的量相关的,而且也消除了一般人们对把这二者联系在一起的

    某些反对意见。不过,这些观点仍然会碰到一个在我看来无法克

    服的困难。这一困难的根源是那个相当微不足道的反对意见,即

    毫无价值的多余劳动同样存在。根据这一反驳意见,人们自然只

    会把劳动成果被证明是有效的工作归在劳动的名下,当作根本的

    价值,所以这一反驳等于招认了对整个唯物主义理论很致命的一

    点。这一点就是,假如有价值和无价值的劳动均存在的话,则必

    然存在中间阶段完成的劳动量,中间劳动包含了某些特定的,但

    又并不是十分明确的目的内容和价值因素。故此,一个产品的价

    值被假定是由投入到产品生产中的劳动而定,按照劳动的效率,

    产品的价值或大或小。然而这就意味着劳动价值不是根据劳动量

    来衡量,而是由劳动成果的效用(Nützlichkeit/utility)而定!唯

    物主义理论用以处理劳动性质的方法就不再有用了。更高级、更

    专业和更有智力水平的劳动与低级劳动相比的确意味着更多的劳

    动,它意味的恰恰是一般“劳动”的累积浓缩,而粗制滥造的、无

    资格要求的劳动似乎仅仅稀释冲淡了一般劳动,表现了一种更低

    的能力。因为,对不同劳动类型所作的这种区分是一种内在的区

    分,它使效用问题被彻底搁置在一边,在这种内在的区分中,我

    们正在讨论的劳动效用一向被预先假定是以越来越趋同的量存在

    于劳动里。从这一视角来看,清道夫的劳动的“用处”并不比小提

    琴家工作的用处小,之所以对清洁工的劳动评价较低是因为该劳

    动的内在性质就是纯体力劳动,凝聚的劳动力较少。但是,这表

    明那种预先的假设太简单了,劳动效用在外表呈现的多样性不允

    许对劳动评价的不同不涉及劳动纯粹的内在规定性。倘若某个人

    可以从世上生产创造出一无所用的劳动,或者更确切地说,创造

    不同的劳动效用,并且表明劳动或多或少有用的程度正好跟劳动

    凝聚花费人力——简言之就是或大或小的劳动量——的程度相

    同,那么这肯定就能证明体力劳动仍不是价值的唯一创造者。但

    诸如此类的劳动因而可以作为诸对象的价值标准而存在,因为劳

    动的其他因素,即效用的因素总是一样的,因为价值关系不再有

    什么变化。然而,的的确确存在劳动效用的差异,要把“一切价值

    均是劳动”这一命题在伦理学上站得住脚的基本假设颠倒成“一切

    劳动均是价值”(即价值相等),简直就是谬论。

    这阐明了劳动价值理论与社会主义的根本关联,因为社会主

    义实际上追求的是一种社会的构造,即诸对象的实用价值

    (Nützlichkeitswert)——与投入到对象中的劳动时间有关——

    构成了一个恒量。在《资本论》的第三卷,马克思论述到一切价

    值的前提条件,也就是他的劳动理论的前提条件,就是使用价值

    (Gebrauchswert)。但这还意味着,制造每一件产品时消耗了

    如此多的社会总体劳动时间,产品的实用意义同样与这些时间相

    关。所以,这一理论预先假设了一种定性的统一的社会需求,因

    此在劳动理论的座右铭——劳动即是劳动,且各种的劳动价值相

    等——之上此处还要加上深一层的座右铭:需求即是需求,且各

    种需求价值相等——一切劳动的效用相等,迄今为止只有当劳动

    量在各个生产领域(生产恰好覆盖了每一种由生产所限定的需

    求)均被完成时才能达到。在这一假设的基础上,当然没有哪种

    劳动会比另一种劳动的效用更小。譬如,假设人们认为现如今弹

    钢琴和火车制造相比用处很小,那么这一说法的理由仅仅在于练

    习钢琴耗费的时间比真正演奏时所花的时间更多。若把弹钢琴的

    时间限定在此处大略划定的尺度之内,那么弹钢琴就会和造火车

    一样有价值——这就好比说假如制造火车花费了更多的时间,也

    就是说造出的火车超过了后来的所需,那么造火车这项工作同样

    也没多大用处。换句话说,原则上使用价值根本就没什么不同。

    理由是,假设一件产品暂时比另一件的使用价值少一些(即假设

    投入到前者的劳动不如投入到后者的劳动更有价值),那么人们完全可以继续把劳动简化成劳动类别,即生产该产品的劳动量,直到对该产品的需求和别的产品一样强烈,也就是说直至“产业后备军”被彻底清除出去。唯有如此,劳动才真正表现了一件产品的价值量。

    但一切货币的本质都是无条件限制的可互换性

    (Fungibilität/interchangeability)以及内在的统一性,从而使每一枚硬币都可以按照度量单位和另一枚硬币进行交换。要想有劳动货币,劳动就必须创造出这种可互换性,这种情况只有以上文已经描述过的方式才可能发生:即劳动正好创造了相同程度的功用,反过来这又只能通过简化劳动才能实现,因为,每一件产品生产需要的劳动量就是使随后对该产品的需求恰好与其他一切产品的需求一样大的劳动量。当然,在这样做时实际花费的劳动时间仍然可以被评价为价值较高或较低。但现在有一点可以明确,某件产品用处更大所带来的较高价值表明的是相对来说劳动更为集中的小时劳动量。或者,从相反方面来看也是如此,只要更高价值的集中劳动表现了小时劳动时间的特征,它也会包含更高的劳动效用量。然而,这显然假设了一种彻头彻尾理性化的、命中注定的经济秩序,在这种经济秩序中,生产每一件产品的每一项劳动活动都是有规律地遵照对该产品的需求和劳动要求的绝对知识产生的——这正是社会主义汲汲追求的一种经济秩序。接近这种完全乌托邦式的状态似乎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只要总体上生产出了具有不容置疑的重要的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因为,在只有这种情形变成了现实的地方,一件工作自然跟接下来干的另一件工作同样恰恰都是必需的、有用的。但是,与这种假想相反,只要劳动进入了更高级的领域,一方面人的需求和对劳动功用的评价不可避免地愈发个人化,另一方面劳动强度更难被证明,生产量的毫无规律会带来这样一种状况,即人的需求与实施的劳动的关系在任何地方都是一致的。对社会主义深思熟虑的各式各样的思路都盘根错节地纠缠在这些观点中。但下面这一点是清楚的,关于劳动货币的理论的文化危害绝非像通常判定的那么直接。反之,这种文化危害产生于下述看法在技术上的困难,即始终如一地坚持事物的效用是评判劳动的评价基础,是价值的载体——这是涉及劳动产品的文化水准时出现的困难,要避开这个困难当然

    必须把生产劳动限定在最原始、最根本、最一般的对象上。

    然而劳动货币理论的这一结论却特别清楚地阐明了货币的本

    质。货币的意义在于它是一个价值单位,穿着五花八门的价值的

    外衣。否则作为单位货币的数量差异就不会被认为是事物质的不

    同。但这却屡屡不合理地出现,尤其是种种个人价值穿上了灭绝

    其本质力量的外衣。劳动货币力图逃避货币的这种状态,它为货

    币建构了一种尽管确实非常抽象,但仍更接近具体生活的概念。

    借由劳动货币,一种十足的个人价值,甚至可以说就是那特定的

    个人价值将会成为价值标准。并且,还有一点也很清楚,由于劳

    动货币仍旧应该具备一切货币的属性——统一性、可互换性、普

    遍有效性——它就比已然存在的货币本身更加威胁到生活内容的

    分化和个人创造!假如货币无可匹敌的力量并不反对它所产生的

    后果的相反面,假如我们看到货币一方面压制着人,另一方面又

    常常特别夸张地强调个人差异,那么这就否定了那种企图使货币

    具体化却又更加一般化的做法,否定了那种把货币的地位似乎建

    立在超然于各方之上的企图,而把货币放置在排斥其他选项的二

    者择一的一边。无论在多么大的程度上人们承认劳动货币倾向于

    使货币回归到与种种个人价值更贴近的关系中,但结果仍表明,

    对这一倾向的反对和劳动货币本质的联系是多么接近。

    [1] “七国之治”时期:约6世纪在不列颠形成的七个王国争雄的局面,9世纪时其中大

    部分被丹麦人所灭。

    [2] 大宪章:1215年英国大封建领主迫使英王约翰签署的保障部分公民权和政治权的

    文件。

    [3] 苏格兰银币:面值13先令4便士。

    [4] 英国中世纪的钱币:重约4.5克的古罗马金币。

    [5] Goajiro Indians:哥伦比亚北部瓜希拉半岛和毗邻的委内瑞拉的印第安人,使用

    一种阿拉瓦克语,天主教对他们颇有影响。

    [6] coloni,sedentes,quilini,inquilini,adscripticii,censiti:这些术语说明的是佛

    罗伦萨所在的托斯卡纳地区的农奴身份。中世纪托斯卡纳的奴役关系受到封建革命

    的影响,开始由契约形式规定农奴对主人的依赖和服从关系,其中最重要的特点是

    农奴和土地的时间联系。农奴不能离开主人的土地,需完成居住在土地上的强制性

    义务,而且这种义务世代遗传。coloni是租赁土地的佃农(数量相对最多);

    sedentes是久居土地的奴隶(数量偏少);inquilini是租赁房屋的奴隶(数量偏

    少);adscripticii是永久依附于土地的奴隶(数量中等);censiti是登记在册的奴隶

    (数量相对最少)。在中世纪的托斯卡纳这些词差不多是同义词,现代的历史学家

    把他们都称作“农奴”(servi glebage)。

    [7] Ruthenen:居住在乌克兰西部的鲁塞尼亚和捷克斯洛伐克东部,操乌克兰方言

    鲁塞尼亚语。

    [8] Kaffer:南非班图人的一支。

    [9] 拉普兰人:居住在北欧拉普兰地区的人,该地区包括挪威、瑞典、芬兰等国的北

    部和苏联的科拉半岛。

    [10] 布拉班特:原为9世纪中叶在法兰克人的加洛林帝国衰亡后出现的封建公国,

    1190年勇士亨利一世首次采用“布拉班特公爵”称号,后该爵位传给西班牙的哈布斯

    堡王室。在西班牙的八十年战争时期,布拉班特被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南部由西班

    牙统治,北部则归属荷兰。

    [11] Bakaks: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中部几个关系密切的种族集团。

    [12] Bengkulen: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西南部省份。

    [13] Nayars:印度喀拉拉邦印度教种姓,皇族、贵族、士兵和大多数土地经营者都

    来自纳亚尔和有关种姓。

    [14] 马尔伯勒(1650—1722):英国伟大的将领和军事贵族,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

    争中统率英荷联军击败法王路易十四。

    [15] 朱尼厄斯:1769年至1772年间在伦敦一家报纸上发表一系列抨击英内阁信件的

    不知名作者的笔名。

    [16] 沃尔浦尔(1676—1745):英国辉格党领袖,财政大臣,英国第一任首相。

    [17] 亚里斯泰迪斯(530?—468?):雅典政治家和将军。

    [18] Pnyx:古希腊的公众集会场所,位于雅典卫城西部的一个半圆形的类似剧场的

    建筑。

    [19] 底比斯:古希腊波伊俄提阿(Boeotia)的主要城邦。

    [20] 兰克(Leopold von Ranke,1795—1886):德国19世纪著名历史学家,以历

    史的观点解释各个时代的冲突,认为社会和政治原则必须根据不同民族的特点而有

    所变化。

    [21] Jakob Böhme(1575—1624):德国神秘主义哲学家,认为上帝是万物的根源

    和归宿,一切都处于矛盾之中,著有《到基督之路》等。

    [22] 德尔图良(160?—220?):用拉丁文写作的迦太基神学家,著有《护教篇》《论基督的肉体复活》等。

    第六章 生活风格

    第一节

    通过货币经济促成的理智功能对情感功能的优势

    在这些研究中我们经常提到,理智力量是货币经济这一特殊现象所产生的心理力量(seelische Energie/psychic energy),不同于一般被称为情感或情绪的那些心理力量,情感在货币经济尚未渗透的时期和兴趣范围(Interessenprovinz)中占据着主要地位。这首先是货币作为手段的特性所造成的后果。一切手段本身意味着把现实中的种种关联融入我们的意志过程。正因为我们能把现实的因果关系转化为客观图像,这一融合过程才成其为可能,并且,一种能够统观全局的精神思想的确也会在精神上精通从任何起点出发实现任何目的的最佳手段。但是,尽管这种理智(Intellekt)自身包含着尽善尽美的手段,它却还不能把任何一个手段转变成现实,因为要使这些手段起作用,首先要确定一个目的;只有与这一目的相联系,这些现实的力量和关系才能成为手段,而目的本身唯有靠意志行为才能被创造出来。客观世界是没什么目的性的,除非有意志存在;理智世界(Intellektualität/intellectual world)亦然;理智仅仅是对世界内容或完美或不太完美的再现。意志是盲目的,这句话说得很对,但常常被误解。意志的盲目不是像霍德(Hödhr)[1] 或被戳瞎眼的库克洛普斯(Cyklop)[2] 一样随意地乱冲乱撞。从理性的价值观来看,意志不会做任何非理性的事;相反,除非意志获得它自身完全没有的某种内容,否则它根本改变不了任何东西。因为意志不过是诸种心理形式(如存在、义务、希望等等)之一,我们的生活内容就由这些形式构筑而成,意志不过是诸种范畴之一——这些范畴可能通过相应的肌肉反应或神经反应在心理上得到实现——借助这些范畴我们把握到了纯理念的世界内容,从而赋予它们一种我们的实践的意义。意志——它不过是达到一定独立自主程度的形式的名称而已——并未自主地选择任何一种确定的

    内容,从对世界内容的纯粹意识中,即从理智世界中,同样也绝

    少能确定任何目标。毋宁说:世界内容是完全中性的,但意志会

    突出强调这些内容中的哪点则毫无先兆。一旦意志强调了某一点

    之后,人们就发现意志以纯逻辑的方式,通过已确定的理论客观

    性,转变成了别的观念,这些观念跟早先出现的意志有因果上的

    联系,如今变成了通向“最终目的”的“手段”。无论理智把我们带往

    何方,我们全得依着它,因为唯有理智才能引领我们穿越事物之

    间客观的联系。理智是一个中介,通过这一中介,意志

    (Wollen)调整自己以适应不以意志为转移的(selbständig)存

    在。如果我们构想一种严格的手段计算

    (Mittelberechnung/calculation of means)的概念并按照这种概

    念去做,当我们这样行动时,我们就成了纯粹理论的、完全非实

    际的存在。意志一直伴随着我们一系列的思考,就好比是低声部

    的长音似的,或者说像某个领域的一般前提条件一样,这个前提

    条件并不插手干预该领域的具体内容与关系,但是它且唯有它让

    生活和现实涌进了这个领域。

    因此,构成了我们的活动内容的手段,其数量之多寡和序列

    之长短与主观地再现客观世界秩序的理智性

    (Intellektualität/intellectuality)是成比例发展的。由于任何手段

    本身都是完全居中无偏向的,所以现实中的一切情感价值都与行

    动的目的地、行动的关键点(Haltepunkte)息息相关,这个关键

    点一旦达到,它就不再影响我们的行动,只影响我们心灵的感受

    能力。我们的实践生活包含越多这样的终点站,与理智功能

    (Intellektfunktion)处于此消彼长关系中的情感功能

    (Gefühlsfunktion)就会愈加强烈。屡屡见诸报道的原始初民的

    情绪冲动和感情用事,或许正是和他们目的序列比较短有关。他

    们毕生从事的工作没有贯穿连接起各种生活内容,而在较为高级

    的文明里就是如此,即一种“职业”始终如一地贯穿人的一生。与

    此相反,原始初民的活动都是由单纯的兴趣序列

    (Interessenreihen)组成的,只需凭借相对较少的手段就可完

    全达到其目的。在其中,直接获取食物是举足轻重的作用因素,

    但在高级文化里,这种作用却几乎被一系列接连不断的、多方面

    联系的目的取代。在原始初民这里,对最终目标的想象和欣赏出

    现得相对比较频繁,理智性(即对客观关联和对现实的意识)产

    生作用的次数,比构成最终目的的直接概念及其直接显现的典型

    情绪的作用要小。即使在中世纪,由于建立的各种手工作坊满足

    个人需要的生产占主导地位,由于特别是通过教会联系起来的行

    会的多样性和封闭性,当时比今日有更多的具体方面可以满足目

    的性行动。现在要达到这样最终的满足需要无限漫长的拐弯抹角

    的方式和准备时间,特定时刻的目标更多的时候超出那一时刻,

    甚或超出个体的视野。各种序列由短变长,首先是由货币通过以

    下方式造成的,货币在本来各不相关的各个序列之上塑造了一种

    共通的核心兴趣,从而把它们联系在一起,所以,一个序列可以

    变成另一个实际上毫不相关的序列的准备(比如,某一序列的金

    钱利润——随即这一整个序列——都被用于服务资助另一系列的

    基础)。然而,关键在于一个普遍的事实——我们在较早时已经

    分析过这一事实的出现——即,货币到处都被视为目的,迫使众

    多真正目的性的事物降格为纯粹的手段。但,由于货币自身是无

    处不在的手段,存在的内容因而就放置于一种无所不包的目的论

    关系中,在这个关系中存在的要素既没有排第一名的,也没有排

    最末一位的。再者,由于货币以残酷无情的客观性衡量一切对

    象,还由于这样来衡量的价值标准决定了与各种对象的关系,一

    张由客观的和个人的生活内容编织而成的网就浮现出来了,它近

    似于按自然规律而行的宇宙,连续不断地聚合在一起,遵奉严格

    的因果关系。无孔不入的金钱价值把这张网连缀在一起,一如赋

    予一切事物以生命的能量把自然界连结在一起。能量像货币一样

    似乎有数不清的千百种形式,但是能量借助其基本本质的统一性

    及其把任意一种具体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的可能性,使各种形

    式相互关联起来,使所有形式都互为条件。在对自然过程的理解

    中,任何偏重情感的解释都已经销声匿迹,被一种客观理智的解

    释取代,与此类似的是,我们生活世界里的对象及其联系,由于

    它们组成了日益相互交织的系列,也把情感的介入排除在外。情

    感沦为智力(Intelligenz/intelligence)的对象,只出现在目的论

    的终点站。生活的组成部分日渐转变为手段,以前在各自自足的

    目标结束的各个序列现在相互结合成一个由相对要素组成的综合

    体,这些不单是对自然的因果关系不断增多的认识,以及自然的

    绝对成分转变为相对成分在实际生活里的对应物。不如说,由于

    手段的整个结构——就我们目前的观察而言——打一开始就看得

    出来是一种因果关系,所以现实世界对理智力量来说也越来越成

    了一个问题;更确切地说,可理解的行为内容在客观和主观上都成了推算得出的理性关系,并由此进一步把带有感情的强烈反应和决定——它们只附着在生活的转折点和终极目标上——排除在外。

    生活风格之无特性和客观性

    理智的意义和货币之于生活的意义二者之间的这种关系确定

    了此二者均占优势的那些时代和兴趣范围的特征,并且首先是以

    否定的方式确定的:即特性的某种缺乏。如果说特性从来就意味

    着人或物确定地处于某种排斥任何他者、区别于任何他者的个别

    存在方式(Daseinsart),那么我们可以说,理智是绝不受这些

    因素的左右的。因为,理智是不偏不倚地反映现实的镜子,在现

    实中各个部分均享受同等的权利,它们的权利就在它们的现实存

    在(Wirklichsein)之中。人的理智性的特征自然各不相同,但严

    格地讲这些特征要么只是程度不同——或深或浅,或宽或窄——

    要么是由于添加了其他心理力量、情感或意志,而有所区别的。

    作为纯概念的理智是绝对无特性的,这并不是说它缺乏某些必需

    的性质,而是由于它的存在彻底脱离了有选择的片面性,正是片

    面性决定了特性。在货币中显然也存在着同样的无特性。货币本

    身是对事物价值关系的机械反映,对任何人的用处都一样,因

    此,在金钱交易中人人的价值相等,这不是因为人人都有价值,

    而是由于除了钱别的都毫无价值。但是,理智和货币的无特性超

    出了这层纯否定的含义。我们要求——也许这样并不总是恰当的

    ——万事万物都具有明确的特性,为此我们埋怨纯粹的理论家,

    他们由于理解一切东西所以总是宽恕一切:这一客观性的确适合

    上帝,但对人却不适合,因为这样明显会将他置于一种既违背他

    的本性又违反在社会里扮演的角色的矛盾之中。因此我们也抱怨

    货币经济:它以其核心价值充当一种完全百依百顺的工具,为最

    卑鄙的阴谋诡计服务;尽管高尚的行动和卑鄙的行动得到的是同样的服务,这也于事无补。相反,这明显说明了一系列的金钱操作与我们的高级价值概念之间的关系纯属偶然,用这一个来衡量那一个毫无意义。现代情感生活的特征显得尤其平淡无奇(Abflachung),这和以前时代的人所表现的强烈粗犷截然不同;天性和地位千差万别的芸芸众生都可以轻而易举在理智上相互理解——而在过去的时代,甚至像但丁这样智力超群、专注于理论思考的人物也告诉我们,应该用刀子而不是用论据来回答某些论敌;调和之风产生于漠不关心地面对我们内在生活的基本问题,这种调和趋势的最高层次是灵魂拯救,而且理性无力解决;这样的趋势一直上升到尤其受自由主义圈子青睐的、作为唯智论和金钱交易的历史代表的世界和平观念:所有这一切都是无特性这一否定性特征造就的正面后果。这种无特性的特征反而变成了达到顶点的金钱交易方面职业活动的特色风格。现代大城市里充斥着大量既无客观形式也无工作确定性的职业,例如某些行业的代理人和经纪人,以及大城市里所有以不确定的谋生形式生活的,依靠各式各样碰运气的赚钱机会而生存。对从事这些职业的人而言,经济生活——也就是他们的一系列目的所编织的网——除了赚钱之外再无任何明确的内容。货币这个绝对不固定的东西对他们来说就是固定点,他们的活动围绕着货币在无限制的领域里摆动摇晃。这是一种特殊的“不熟练(unqualifiziert)工作”,通常所说的不熟练工作与之相比仍旧是高度纯熟的。后者的本质无非是纯体力劳动,其中耗费的劳动量完全比表现这种劳动的形式更重要。但是,这种类型的工作,即使在最低级的工人中,仍保留了专业的特色,若没有它,最近英国要把这样的工人组织成工会的尝试就将是不可能的。那些追求各色各样机会赚钱的人,他们的生活缺乏任何的先验确定性,其缺乏的程度远甚于银行家,对银行家而言货币不仅是最终目标,也是其工作的原材料,货币同样可以产生出特定的已规定妥当的方向、特殊的兴趣,以及某种专门职业特性的特征。但是在那些成问题的谋生方式中,通向货币这个最终目标的路线偏离了一切实际的统一或联系。金钱目的对各种各样的活动和兴趣造成的那种消除差别的过程(Nivellement/leveling process)在这里只是遭到最微弱的抵抗,确定性和色彩——它们通过个人的经济活动来影响个体——

    销声匿迹了。显然,这样的谋生方式只有在禀有一种高超的理智

    性之际才会获得成功,甚至才成为可能。可以把理智性的这种形

    式称作“精明”,它意味着聪明挣脱了从任何事物或理念的规范而

    来的决断,绝对地服从相关的个人利益。如人们所想,离乡背井

    的人尤其愿意做这些“职业”,它们没有“职业生存方式

    (Berufensein)”,也就是说个人与其生活内容之间缺乏固定的

    观念的维系,同样他们也被怀疑有不可靠之嫌。在印度,代理人

    或经纪人有时甚至成了“靠欺骗同类为生的人”的代名词。这些在

    大城市生存的人,唯一的目的就是尽一切可能赚钱,所以他们更

    需要的是一般性的理智,因为专业知识对他们来说是不存在的。

    这些人组成了那一类不稳定的人的主要代表

    (Hauptkontingent),这类人很难被正确地加以约束和“定位”,

    因为他们的灵活性和多面手才能似乎使他们摆脱了被束缚于任何环境之下的可能。货币与理智性拥有非预先确定性(Unpräjudiziertheit)和无特性的一般特征,这是以上这些现象的前提条件,它们唯有在这两种因素共存的地方才能得到发展。

    理智与货币的双重角色:关于二者超个体的内容

    现代经济的冲突丝毫不讲怜悯,其冲突之强烈和货币经济的

    这些属性截然相反,构成了对立,因为人们毫不掩饰对金钱的兴

    趣,从而把这些经济冲突释放了出来。这一现象不仅是因为,经

    济的冲突发生在一个客观领域中,在该领域中个人的重要性不是

    取决于他的性格,而取决于他体现着的一种确定的实际的经济潜

    能,在该领域里,今天殊死对抗的竞争者明天就可能是同业联盟

    盟友。而且最重要的是,某一领域内设立的各种规则虽然仍旧会

    受到在该领域之外被认为有效的那些规定的影响,但却与那些规

    定彻底不同。比方说,一种宗教对内可能在其教徒和教义范围里

    宣讲和平的福音,但对异教徒和相邻的生活势力

    (Lebensmächten)却非常好斗凶残;同理亦然,一个人可能会

    被跟他自己的生活内容格格不入的另一种感情和思想所激发,因

    为它们能提供他所不具备的东西;一种艺术思潮按其自身信念和

    艺术观念来看是十足自然主义的,直接联系自然,旨在单纯地再

    现自然,然而这样忠实地献身于现实的表象以及反映现实的艺术

    努力却代表了生活体系——与其他组成生活的要素相比的话——

    中一种绝对理想的要素,远远超越了一切自然主义式的现实。正

    如理论逻辑论争上的尖锐对立并不妨碍理智性固有的调和原则

    ——因为一旦争论从情绪的对峙,或意志的对立,或无法证明只

    有基于感情认可的公理的对峙,转移到了理性讨论,在原则上争

    端就可以得到解决——所以同样地货币经济中利益的冲突也很少

    动摇它不偏不倚的中立原则,它使争端的双方超越了真正的个人

    因素,并最终提供了互相理解的基础。诚然,以纯理性主义的方

    式对待人和事物显得有点冷漠无情,但它不是一种积极的推动因

    素(Impuls),而仅是纯粹的逻辑产生的结果,纯粹的逻辑跟关

    心、善意和温柔的感情不相干。出于这一原因,单单对金钱感兴

    趣的人不能理解为什么人们谴责他残忍无情,在他看来自己的行

    为符合逻辑和纯粹的客观性,没有任何坏念头。但需要切记的

    是,这里所涉及的只是作为经济活动形式的货币,出于其他各式

    各样实质性的动机,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可能会有彻底不一致的特

    征。生活——不考虑理智性加剧冲突和货币经济强化矛盾所带来

    的其他任何后果——不再取决于特性的规定性

    (Charakterbestimmtheit),人们也许会称这一事实为生活风格

    之客观性。这不是附加给智力的特征,而恰恰就是智力自身的本

    质。智力是人唯一可把握的方式,可以不凭借主观的任意武断来

    理解人与事物的关系。即便我们假设整个客观现实都是由我们的

    思想功能所决定,我们仍旧把思维功能等同于智力,通过这些功

    能,现实对我们来说仿佛才是客观的——就该词的专门意义而言

    ——而不顾智力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被其他力量激活,受其他力量

    所指引。这种相互关系最突出的例子是斯宾诺莎,在他的哲学里

    我们看到一种对世界最客观的态度,它要求内心的每一个单独行

    为都自然和谐地延续普遍存在之必然性,绝对不允许个体的反复

    无常破坏世界统一的逻辑数学结构。这种世界观及其规则所承担

    的功能就是纯理智的功能;这种世界观本身也是主观地建立在对

    事物的单纯理解上,对事物的理解足以完成世界观的要求。然

    而,这种理智性本身的基础是一种强烈的宗教情感,是一种对事

    物根基的全然超理论的关系,而事物的根基从来未曾介入完整自

    主的理智过程的具体细节中。总体而言,印度民族表现出类似的

    混合关系。据说从古至今在交战的印度国家军队之间农民都可以

    安然地耕自己的田,不受任何敌对一方的干扰,因为农民是“朋友

    和仇敌共同的施主(Wohltäter)”。很显然这是以客观态度处理

    实际事件的一种极端的克制(Maβ):那些仿佛自然而然的主观

    冲动被彻底根除了,而有利于只考虑事件的实际意义的实践行

    为。区分人的行为的是对客观利弊的考虑,而非个人的一时冲

    动。但印度这个民族也是十足理性化的(intellektualistisch):

    在明晰的逻辑中,在深奥地阐释世界的沉思冥想中,甚至在其最

    宏伟的幻想和最高的伦理理想所体现的一丝不苟的理性中,印度

    在古代超过了其他所有民族,这正如印度在温情脉脉的情感方

    面、在意志力方面又不如诸多民族。这个民族变成了世界进程中

    一个纯粹的看客,一个按逻辑行事的设计师,但它之所以这样最

    终取决于情感的决断,取决于遭受巨大的痛苦,从中演变出对宇

    宙必然性的一种形而上-宗教的感受,因为个体无法应付这种痛

    苦,无论是在情感领域里,还是化痛苦为一种充满力量的生命实践里。

    生活状态里的这种客观性,它本身也是生活状态与货币的关系产生的后果。在前文我已经指出了,贸易表现出生活状态摆脱了原始时期的人那种相差无几的主体性。在非洲和密克罗尼西亚群岛,时至今日仍然有人不清楚,除了抢掠和赠礼之外还有什么其他产权变更方式。但是,正如对比较先进文化的人而言,客观利益既伴有利己和利他主义——令人遗憾的是,伦理学至今把人的动机限制在这两类选择中——的主观主义冲动,又超越了这两种冲动,正如为客观利益奉献、负责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毫不相干,只涉及实际的利弊和理念,所以,交换依据客观正确性和公正的标准演变出一种产权变更,它既超越了抢掠的利己主义冲动,也不同于赠礼的利他主义冲动。但是,货币在单纯的变更(Abgelöstheit)和独立的化身中似乎表现了交换活动之客观性的重大意义,既然货币没有那些被交换的个别物体的一切具体性质,因而在本质上货币与任何主观经济因素的关系都一视同仁。同样,理论规律代表的是自然存在物的客观性,相对于客观性而

    言,每一种个别情况仿佛都是偶然发生的,对应的是人的主观

    性。千差万别的人和货币有千差万别的内在关系,这一点依然证

    明货币超然独立于任何主观特殊性之外。货币与其他主要的历史

    作用力共同分有这种性质,这些历史作用力就像一望无际的湖

    泊,人们可以视手边容器尺寸的大小,从湖泊的任何一边汲取容

    器足以盛装的水。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客观性——客观性原先

    仅仅是由主体力量提供的物质的一种构形(Formung),但最终

    它拥有了自己独立的存在形式和规范——在纯粹的货币经济利益

    里充分地表达了出来。被出售的东西无论是什么,都归入出价最

    高的买家名下,不管他是谁,从事什么工作。在其他等价因素发

    挥作用的地方,也就是出于荣誉、役务、感激等原因放弃一件财

    产时,那么接受财产者的特性也要被考虑进去。相反,但凡我是

    用钱买东西,我无论从何处买到我想要的、物值其所的东西都无

    关痛痒。但是,当一个人用于交换的价码是一项役务,或者是涉

    及内在或外在关系的个人义务时,他会审慎地检查与之打交道的

    人,因为我们不想把随便哪个东西(Beliebigen)交给任何一个

    人,除了钱。银行结算单注明了对持票人“无须身份验证”即可付

    款,这典型地体现了处理金融交易事务上绝对的客观性。在金钱

    事务方面,有一个比印度民族更情绪化得多的民族出现了和印度

    的农民免遭战争干扰相似的情况:一些印第安人的部落允许商人

    在和他本族交战的部落中自由来往!货币把人的行为和关系完全

    置于主体的人之外,正如精神生活——就其是纯理智的而言——

    离开了个人主观性,进入唯一由它反映的客观性范畴中。显而易

    见,这暗示了一种优势关系。一如有钱的人比占有商品的人更有

    优势,因此,像这样理智的人就有一定的力量凌驾于多愁善感、

    爱冲动的人之上。无论后一种人作为一个完全意义的人来说是多

    么有价值,无论其决断力可能远远胜过理智的人,他却比前者更

    片面、更容易受影响、更抱有先入之见和偏见。他不像纯理性的

    人那样高瞻远瞩,敢于运用一切可能的实际手段。货币与理智性

    正是凭借其客观性,才对一切特殊的生活内容构成了优势,正是

    这种优势促使孔德在其乌托邦国家中把银行家置于世俗政府之

    首,因为银行家是具有最普遍、最抽象职能的阶级。在中世纪的行会中已经可以辨认出这种相互关系,当时行会的司库同时是行会会长。

    理智与货币的双重角色:关于二者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功能

    对理智性与货币经济之相互关系——建立在二者共有的客观

    性和特性之无规定性(charakterologische Unbestimmtheit)基

    础上——的解释可能会遇到一种十分明显的相反情况。理智的内

    容里除了固有的不涉个人的(unpersönlich)客观性,在理智和

    个体性以及个人主义的整体原则之间存在着一种极其亲密的关

    系。无论货币这一方怎么把行为的主观冲动模式转化成超越个人

    的客观标准模式,货币依然是经济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温床。

    在这里我们显然面对的是这些概念的歧义性和复杂性,必须一清

    二楚地区分它们,才能理解它们标识出的生活风格。一旦把理智

    与货币的内容、它们本质的客观内容与它们的功能,也即是说它

    们的用处区分开来,理智与货币扮演的双重角色就为人所了解

    了。就其内容而言,理智具有一种消除差别的,几乎可以说是共

    产主义的特征;首先其根本内容就是,理智可以普遍传递,若以

    理智内容的正确性为前提,则每一个受到充分教育的头脑就会确

    信其内容,然而在意志和情感领域里绝没有与此类似的情况。在

    理智当中,每一次相同的内心状态的传递都取决于既定的

    (mitgebrachten)的个体精神状态,它有条件地屈从于任何一种

    强迫力量。相对于意志和情感,要给公众传播相同的信念,就没

    有类似这样的、至少在原则上可供理智驱使的证据。理智独有的

    可习得性意味着每个人都和他人一样处于同一水准。此外,如果

    排除十分偶然的复杂情形,理性的内容不具备从嫉妒而来的排他

    性,而这在实际生活内容中司空见惯。某些情感,例如某

    个“你”、“我”之间涉及隐私的私人关系,要是也可以让其他人分享

    的话,将彻底失去其意义和价值。对某些意志目标同样非常根本

    的是,要把他人从中排挤出去,他们既不可以追求也不可以达到

    这些目标。但另一方面,正如有人恰当地指出,理论上的观念就

    像火炬,它的光芒并不会因为点燃了无数其他火炬而变得暗淡。

    由于理论概念潜在的无边无际的传播对自身意义毫发无损,它们

    就比其他任何生活内容更排斥私有权。理论的观念最终通过一种

    固定方式呈现出来,在理论内容的吸收方面,这一方式从原则上不接受一切个人的偶然性。我们绝不可能以这样一种一清二楚、毫不含糊的方式记录下感情的活动和意志的力量,让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再回到它们那里去,并利用其客观结构不断再创造出类似的内在过程。相反,只有在理智的内容中,我们借助语言——它通过概念及其逻辑关系而行——才拥有了一种适合的、相对摆脱了个人喜好的手段。

    但是,一旦现实的历史力量开始给理智内容的抽象客观性和可能性开掘渠道,理性的意义就发展出了截然不同的方向。首先,恰恰是知识的普遍有效性及其随之而来的强迫性和不可抗拒性,使得理智成为代表知识的突出且强有力的武器。不容易受影响的人可以抵抗一种占优势的意志,但是若要躲避某种占优势的逻辑,他们只能倔强地说“我不想”,这就暗示他承认自己处于劣势。此外,人们每天为生计财产进行的较量是由耍聪明的手段决定的,纵然他们之间的重大决策产生于超理智的力量。高级理智的力量恰恰取决于它的共产主义特征的品质:因为理智的内容是普遍有效的,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发挥效用,得到公认。所以,个体理智天赋的纯粹数量比任何更个体化的财产赋予了人一种更加绝对的优势,原因在于,由于个体的财产具有个体性,不能被普遍使用,或不能在现实世界的每个地方找到自身的统治地盘。和在其他方面一样,正是在人人平等的基础上,个体差异才能充分发展、得到利用。正因为人与人关系的纯理智概念和结构——无视意志和情感强调的非理性——不承认个体之间先验存在的(a priori)差别,所以也很少有理由去缩小实际存在的(a posteriori)差异,缩小这种差异随后却可能做到,一如通常借助于社会责任感、爱感、怜悯感缩小个体间的差异一样。这就是为什么理性主义的世界观——如同不偏不倚的货币一样,它近似于社会主义的生活构想——既追随近代利己主义,也拥护肆无忌惮贯彻的个体性主张。根据通行的不太深奥的观点,自我在实践和理论上均是人显而易见的基础和必然的首要兴趣所在。任何无私的动机看起来都不是自然而然、土生土长的,似乎是事后人为灌输的。结果只有以自我利益为转移的行为被认为是真正彻底“合乎逻辑”的行为。一切献身和自我牺牲的行为仿佛都来源于感情和意

    志的非理性力量,使得纯理性的人不无嘲讽地把这种行为看作不太聪明的证据,或者谴责它们是伪装的利己主义。这当然是误解,因为利己的意志与利他的意志同样是一种意志,利己的意志同样也很少能从纯理性主义的思维中萃取出来。相反如我们所观察到的,这种理性的思维只能给利已或利他的意志提供手段,它对于任何一种意志选择并实现的实际目标是全然无所谓的。既然纯粹的理智性与现实的利己主义之间的这种联系仍旧是被广泛接受的观点,它或许有某些现实基础,即便不是基于所谓直接的逻辑,也是基于某种间接的心理方式。但不仅真正伦理意义上的利己主义,而且社会上的个人主义看起来都仿佛是理性必然的相关物。任何超越了个别组成部分、营造出一种新的生活统一体的集体主义对冷静的理智性而言都似乎包含着某种无法参透的神秘因素,因此这样的集体主义不能被还原成个别要素的简单总和,这正如一个有机体(Organismus)的生命统一体一样,理智性也不能把它理解为由部分组合而成的机械结构(Mechanismus)。故而,和18世纪的理性主义——它在法国大革命中发展至顶点——紧密相连的是一种严格的个人主义,唯有从赫尔德(Herder)[3] 开始发展到浪漫派的理性主义的对立面公开承认生命情感超越个人的潜力,因而它也承认超个体的集体性,把它视为统一体和历史现实。理智性内容的普遍有效性对每个人的理智都能起作用,从而使社会原子化(Atomisierung)。借助理智性,并从理智的立场来看,每个人似乎都作为一个包含在社会里的自足的组成部分出现在每个他人身旁,这种抽象的普遍性没有以任何方式分化为具体的普遍性,只有在具体的普遍性里,个体的人才能与他人结合构建一个统一体。最后是理论知识内在的可接近性和反思性——它根本不能拒绝任何人,而某些感情和意志却能——产生了直接抵消其实践结果的后果。首先恰恰因为理论知识是普遍可以接近的,所以跟个人能力无关的要素决定了对理论知识的实际运用。这致使最愚钝的“受教育者”面对最聪明的无产者也有了巨大的优势。教育资源在表面上的平等,即资源出现在每个想得到它的人面前,在现实中却成了辛辣的嘲讽。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符合自由主义学说的其他自由中,虽然它们的确不会阻挠个人以任何一种方式自由地获取各种各样的利益,然而却无视这样的事实,即只有那些已经以某种方式拥有特权的人才有

    机会获得利益。正因为教育内容——尽管它是普遍可获得的,或

    者,由于它是普遍可获得的——最终只能通过个体活动才能获

    得,所以它产生了最难以触动因而也最牢不可破的贵族统治,产

    生了上等人和下等人之分,要消除这种区分既不能像取消社会经

    济差异那样靠一条法令或一次革命,也不能靠有关人员的良好意

    愿。耶稣可能教诲过家境富裕的年轻信徒,“把你的财产分给穷

    人”,但他没说过“把你的教育送给下等人。”没有哪种优势条件像

    教育优势一样,让那些地位低下的人感到如此受到蔑视,在这种

    优势面前他们感到如此困顿无助。出于这一原因,想要达到事实

    上平等的各种努力经常采用变化多端的形式表现出对理智教育不

    屑一顾:从佛陀,犬儒学派(Zynikern)[4] ,基督教中的特定流

    派,直到罗伯斯庇尔主张的“nous n’avons pas besoin de

    savants[我们不需要学者]”,无不如此。另外一个十分重要的事实

    是,用语言和写作把知识固定下来——抽象地看,这是知识的共

    产主义本质的表现形式——使知识的积累,尤其是知识的集中成

    为可能,因此就这方面而言,上等人和下等人之间的鸿沟越来越

    深了。可获得的教育资源越多越集中,天资聪颖或者衣食无忧的

    人就越是有更多机会在大众之中鹤立鸡群。正如无产者在今日可

    以坐拥许多以前享受不到的舒适生活和文化陶冶,但同时——尤

    其是我们回溯几个世纪、几千年以来的情形时——他们的生活方

    式与上等阶层人的生活方式之间的沟壑确实愈变愈深,因此同样

    的,整体知识水平的提高绝对没有产生一种普遍的平等,而是产

    生了相反结果。

    我详尽地分析这个现象,是因为理智性概念呈现出来的意义

    上的对立,在货币那里有与之非常类似的情形。理解货币本质不

    仅可以通过货币与理智性的相互作用——它给予二者一种形式上

    的相似性——而且或许可以通过它们发展过程的类似性表现出的

    一条更深入的共同原则,也许还涉及历史要素的基本特性或倾

    向,这些特性或倾向构成了历史要素的形式,从而塑造其风格。我们在前几章已经论述了,货币依据其普遍可获得性和客观性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个体性和主观性的成长,同样,货币

    一成不变的统一性(Immer-und Allgleichheit),以及它在本质

    上的共产主义特点致使任何一种量的差异变成质的不同。货币权

    力的这一扩张使得其他任何文化因素都无法望其项背,并且这种

    扩张给予最势不两立的生活发展趋势以平等权利。在这里,货币

    权力的扩张表现为对纯形式性的文化力量(Kulturenergie)的凝

    聚,这种文化力量可以被附加到任何一种内容中去,从而使内容

    按自己的方向得以加强,产生越来越纯粹的表现。因此,我主张

    只强调货币与理智性在内容上的一些特定的类似之处,大意就是

    货币抽象客观的本质之非个人性(Unpersönlichkeit)和普遍有

    效性——只要涉及货币的功能和使用——支持利己主义和分化。

    反映在利己主义中的理性的、按逻辑办事的特点也黏附在丝毫无

    所顾忌地剥夺占有金钱的行为上。在以前的分析中我们曾指出,

    较之其他的财产形式,货币显著的特点就是:它并非指任何具体

    的使用,因此也意味着对货币的使用可以毫无阻碍,使用货币不

    会产生比使用其他形式的财产更陌生、更困难的感觉。货币完全

    适合任何一种用途,其性质与真实物体的性质毫无关系,因此货

    币没有起任何特别的促进或阻碍作用。故而货币类似于逻辑的形

    式,逻辑形式对任何特殊的内容均一视同仁,不管这些内容如何

    发展或结合。所以,对于客观上最荒谬、最有害的内容和最富有

    价值的内容,逻辑形式均给予了同等机会准确无误地表述它们。

    此外,货币与法律体系也很类似,法律常常极度缺乏保护措施来

    防止严重的不公正假借形式上无懈可击的公正之名而行。充分利

    用金钱之威力的无限可能性不仅被认为是正当的,而且好像这样

    做也具有逻辑和概念上的必要性。既然货币的内部既无方向指

    引,也没有阻碍,随之而来的就是最强烈的主观冲动,在一切金

    钱事务中这种冲动就是利己主义的冲动。那种禁忌的观念,如某

    些钱“被血玷污”,或某些钱受到诅咒,都是情绪化的产物,当货

    币越来越不偏不倚的时候——即货币越来越只是纯粹的钱——这

    种观念就完全失去了意义。货币纯负面的规定性——即货币的使

    用不像别的财产形式,也绝不会受到事实或伦理想法的局限——

    不可避免地发展成了一种完全积极的、无所忌惮的态度。货币的

    灵活机动是由于它超然于特殊的利益、根源和关系之外,这种灵

    活性产生的必然逻辑结果就是,货币统辖的那些生活范围不再给我们什么束缚。绝对客观性——它来源于对一切片面的客观性的取缔——帮利己主义把一切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如纯粹的理智性为它所做的那样,这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这个推动力在逻辑上最简单,唾手可得,所以纯形式性的、无区别的诸种生活力量在货币中达到了首要的,似乎是自然的、心心相印的满足。

    货币与法律、逻辑之理性主义的关系

    如我上文所述,一般的法律形式以及理智性和金钱交易,都不考虑实际上、道德上最不公正的内容,而且形式与真正的内容之间的这种分歧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里达到了巅峰。法律、理智性与货币这三者的特征均是对个体的特性完全无动于衷;它们都是从生活潮流的具体整体性中提取出一个抽象普遍的要素,该要素根据自己独立的准则发展,并介入那个存在着利益的整体中,依照自己来规定该整体。因为这三者对内容(本质上它们对内容漠不关心)的形式和方向予以严格地规定,它们就必然把那些形式与内容间的矛盾注入我们这里讨论的生活总体性当中。无论在任何地方,当平等紧密接触到人与人关系的形式基础,平等作为手段就最尖锐地、最影响深远地表现出个体的不平等。通过遵守形式上的平等造成的局限性,利己主义就无须再担心内在和外在的障碍了。利己主义在形式上平等的普遍有效性中拥有了一件武器,它可以为任何人所用,也可以用来对付任何人。法律平等的形式就是和理智性以及货币共同分有的典型形式:它们普遍的可获得性和有效性,它们潜在的共产主义特征——共产主义为每个人,上等人、下等人以及地位相等的人,消除了与财产类别划分有关的地位上先天存在的特定障碍。只要土地财产和专门职业还掌握在某些阶级的手里,他们就会迫使较低阶层的人承担某些义务,团结同等阶层的其他人,以及一清二楚地限制外人的野心。但,“开明的”理性主义没有理由把这些做法再保持下去,只要每一种财产都可以转化为一种价值,在原则上就不能阻止任何人无休止地追求财产。当然,这并没有回答在历史进程中利己主义的总量是增加还是减少的问题。

    最后,我想提到一种最有特点的事实,即理智成果的积累赋予了那些被理智宠爱有加的人过度的、飞速增长的领先地位,在

    货币资本的积累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货币经济关系的结构,

    货币产生利润和收益的方式是这样的:当货币超出一定的数量以

    后,它的所有者不必做出相应的劳动,货币也会成倍增值。与此

    相似的是文化世界中知识的结构,当知识的发展越过了某个点以

    后,它所要求的个体自己获取的知识就越来越少,因为认知内容

    是以越来越浓缩的、超出了一定水平的集中的方式提供给个体

    的。在教育的最高阶段,向前迈出的每一步所需的努力都比较低

    阶段时少,且同时可以取得更大的成就。正如货币的客观性允许

    最终相对不受个人能力限制的“劳动”存在,越积越多的利润自动

    地以越来越大的比例聚拢起更多的钱,所以,知识的客观化,智

    力成果与产生成果的过程的分离,促使这些成果以一种浓缩的抽

    象形式积累起来,因此假如我们站得够高,就可以把知识像果子

    一样摘下来,果子的成熟无须我们多费神。

    作为所有这一切的结果,赞同普遍平等的发展趋势最毅然决

    然地拒绝货币,纵使货币在本质上、在概念的规定性上是一种绝

    对民主的、平均化的、排除了任何特殊的个人关系的社会形式。

    而我们考察理智性时得到的是同样的结果,其原因也如出一辙。

    逻辑-内容意义上的普遍性与社会-实践意义上的普遍性分裂到两

    个范畴里。在此之外的其他范畴中,这两种普遍性经常充分地吻

    合在一起。例如,据说——不管这是不是一个详尽无遗的定义

    ——艺术的本质是在其内容中再现现象的一般典型特征,由此诉

    诸常驻在我们心中的典型的人类情感,艺术对主体的接受提出的

    原则性要求是基于艺术对象排除了一切偶然的、个别的因素。与

    此类似,根据宗教的概念,宗教的诸形式超越了一切世俗的特殊

    性,到达了绝对普遍的水平,由此宗教就确立了一种对所有个体

    而言最共通的关系,一种把个体在人类世界中合为一体的关系。

    通过宗教内容包罗万有的统一性(All-Einheit),宗教形式把我

    们从纯个体的属性中解放出来,把这些属性向后追溯,归结为所

    有人性的共同根源里的那些基本特征。康德意义上的道德正是如

    此。可以在逻辑上推而广之,又不会自相矛盾的行为模式就是每

    个人的道德法则,不管他的身份如何。在这里起作用的标准是,

    一个人可以把实践准则设想为自然法则,它在概念上的、客观的

    普遍性确立起对所有主体的普遍性,对他们而言它就变成了一个道德律令。与这些形式截然相反的是,现代生活在其他领域似乎加强了客观-内容的普遍性和实践-个人的普遍性之间的紧张。某些生活要素获得了越来越大的内容普遍性,对数量日益增加的生活细节和关系来说,它们变得愈加紧要,它们的概念直接或间接地囊括了现实越来越多的组成部分。比方说法律、理智性的过程和结果、货币都是如此。伴随着这种现象的是:这些生活要素使生活形态在主观上的分化愈加突出,利用它们无所不包的重要意义为利己主义的实践服务,以及在这种平均化的材料基础上全面发展个人差异,因为这种材料是普遍可获得和有效的,因此它对任何个人意志均来者不拒。在很多方面形成现代生活风格之特征的是内心的紊乱和隐秘的自我矛盾之感,这些感觉部分地基于两者之间的不平衡和紧张关系,这两者即是这些生活领域的实际内容和客观意义,与它们在普遍性和平等性方面的个人使用和发展。

    现代的算计特征

    我想提到现代生活风格——它的理性主义特点清楚地显示了货币影响的痕迹——的最后一个特征。现代人们用以对付世界,用以调整其内在的——个人的和社会的——关系的精神功能大部分可称作算计(rechnende/calculative)功能。这些功能的认知理念是把世界设想成一个巨大的算术问题,把发生的事件和事物中质的规定性当成一个数字系统。康德相信,自然学说(Naturlehre)真正达到科学的程度就是数学被应用到其中的程度。并非只有物质世界才必须由计量和盘算的思想方式来把握;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一样希望用乐与悲相互抵消来确立生活价值,其理念就是计算欢乐与痛苦的数量。经常以多数人投票表决来决定公众生活是同一种发展倾向的表现。凭借着其他拥有平等权利(而非高级权利)的人持有不同意见这一点,就要让个人服从多数人的决定,这样的现象并不像今天我们看起来那么自然而然。这在古代日耳曼人的法律中是闻所未闻的:无论是谁不同意部落的决议,就可以不受其约束。在易洛魁人(Irokesen)[5] 的氏族会议中,延续到16世纪的阿拉贡地区(Aragon)[6] 议会中,在波兰国会和其他社会的国会中,都没有以多数票否决的情况存在;没有一致通过的决议并不生效。少数必须服从多数的原则表明,个人选票的绝对价值或质的价值被化约成一种纯数量意义的单位。在这种计算方法中,没有详细界定的单位在数字上的多或寡表达了这个群体的内在事实,并指引着它的外在事实,这一计算方法的结果或前提就是民主式的平均化,每个人均被计算为1,没有任何人被计算成多于1。现代的这种计量、掂量和精打细算的精确性是其唯理智论最纯粹的反映,然而以抽象的平等为基础的唯理智论也支持诸种因素的利己主义欲望:语言以精细的本能判断力把一个“算计的”人直接理解为在自私自利意义上“算计”得失的人。正如在使用“合理的”或“理性的”这样的词的时候一样,因此此处“算计”这个概念表面上是全然中立的形式主义,却可从中看出一种充满了确定的、片面的内容的气质倾向(Disposition)。

    我们时代的这种心理特点与古代更加易于冲动的、不顾一切的、易受情绪影响的性格针锋相对,在我看来它与货币经济有着非常紧密的因果关系。货币经济迫使我们在日常事务处理中必须不断地进行数学计算。许多人的生活充斥着这种对质的价值所进行的评估、盘算、算计,并把它们简化成量的价值的行为。通过金钱对价值的斤斤计较,我们学会了把价值确定和具体到最后一厘,并且在对比各种各样的生活内容时,给它们强加了越来越高的精确度和越来越明确的界限。当我们认为某些事物与其他事物有直接关系时,也就是它们不能被简化成货币这个公分母时,就会有很多去尾存整(Abrundung)的做法,并以一个单位与另一个单位进行对比。生活中经济关系的准确、精密、严格——自然会影响到生活的其他方面——与金钱事务的扩张携手并进,虽然它们对生活方式中高尚风格的形成并无裨益。唯有货币经济才给实践生活,或许甚至还有理论生活,带来了数字计算的理念。从这个作用来看,货币体制看起来只不过是一般经济领域的强化和升华。在英格兰人与他们的国王之间进行的贸易中,尤其在13世纪和14世纪英格兰人从国王那里买到了各色各样的权利和自由。一位历史学家写道:“这种方式可以从实际上解决那些理论上无法解决的难题。国王有权利当上他的臣民的统治者,人民则有权利成为这个王国——国王是其人格化体现——的自由民,有权构成各个社会阶层。纵然在原则上确定二者中任何一方的权利极其困难,但是一旦把它简化成买卖问题,在实践中就简单易行多了。”这说明,一旦实际生活因素的某种质的关系被当作生意往来的一部分来看待其意义,它就获得了一种精确性,以及确定下来的可能性,在具有质的差异的现象中直接表现这种精确性和确定的可能性是行不通的。然而,这样的过程还并不是非需要货币不可,因为这种交易常常通过实物付款的方式进行,比如用羊毛。但不言而喻的是,商业贸易对价值和需求的精确性所做的贡献,可以由货币更加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地达成。在这方面,人们也许可以说,在整体上货币交易与商业贸易的关系就好比货币与交换之前存在的确定性的关系或者事物间的关联的关系一样。货币表达出的仿佛是商务处理中纯粹商业的内容,正如逻辑表现的是可理解的事物的可理解性(Begreiflichkeit/comprehensibility)。当代表了事物内在价值的抽象形式具有算术般的精确形式,并因而具有绝对的理性确定性,那么抽象形式的特点一定会反射到物体身上去。如果一个时期的艺术确实逐渐确定了我们观看自然的方式,如果艺术家在现实中自发而主动抽取的东西给我们的意识构成了非常直接的感觉图像,那么凌驾于质的现实之上的货币关系的上层结构也将根据其形式愈加根本地决定现实的内在形象

    (innere Bild)。货币精打细算的本性使生活诸种因素之间的关系浸透了一种精确性,一种判定相等和不等的可靠性,一种商定和约定的毫不含糊性,这正如怀表的普遍使用对日常生活产生了一种相似的结果。一如货币确定了抽象价值,时钟确定了抽象时间,这为最细节、最确定的事务划分和权衡提供了某种模式(Schema),这一模式为接受了它的生活内容(起码为生活内容在实践和外部的管理)赋予了某种透明度和可计算性,若非如此则无法达到这种透明度和可计算性。算计的理智性就体现在这些形式中,反过来它也许会从这些形式中衍生出部分力量以掌控现代生活。所有这些关系之所以引人瞩目,是因为反面情况的存在,某些思想家激烈地、充满敌意地反对以经济学阐释人类事务:如歌德、卡莱尔(Carlyle)[7] 和尼采,一方面他们从根本上反对唯理智论,另一方面他们坚决地驳斥对自然进行数学计算式的精确解释,而我们认为这样的自然观是货币制度在理论上的对应物。

    第二节

    文化的概念

    倘若我们把文化定义为优雅的言谈举止(Verfeinerungen),生活精神化的形式,以及内部劳动和外部

    劳动的劳动成就,那么我们就是从一个特定的视角出发规整这些

    价值,而按其独特的、客观的意义,这些价值不会自动归属于这

    一视角之下。这些价值对我们而言表现了文化内容,我们把它们

    理解为自然萌芽和潜能的强烈显现,强烈到超过了它们纯粹的自

    然本性所能够发展、丰富、分化的水平。一种自然赐予的能量,

    或它所暗指的东西——它之所以必需仅仅是为了被实际的发展超

    越——构成了文化概念的假设前提。由文化的角度观之,诸种生

    活价值就是被教化的自然(kultivierte Natur);在这里这些价值

    并没有那种孤立的涵义,似乎可以从幸福、聪明、美丽等高高在

    上的理念出发来衡量它们,相反,这些生活价值是我们称之为自

    然的这一基础的进一步发展,它们超越了自然的力量及其理念上

    的内容,由此变成了文化。因此,如果说在花园里嫁接的一枚果

    实和一尊雕像同样是文化产品,则语言微妙地说明了这种关系,

    它把果树称作“被培育的”(kultiviert),但绝不会说把光秃秃的大

    理石块“培育”成雕像。在第一种情况里,人们预先假设果树有一

    种结出这种果子的自然驱动力和生长倾向,经过精心的照料,果

    树的成长就超越了自然的限制;至于大理石我们就不会预先假定

    它有产生雕像的相应倾向。化身为雕像的文化意味着人的特定能

    力的提高和升华,而我们将人的能力的原始表现称之为“自然

    的”力量。

    初一看起来,把非人格的事物表述为被文化的

    (cultured),这只有当成一种比喻似乎才合情理。因为,自然

    所赐予的东西借助意志和理智超越了纯自然的、任意发展的界限

    之外,是为我们自身所保留的,或者说那些事物的成长发展和我

    们的欲念紧密相关,反过来它们又刺激了我们的情感。在物质文

    化产品中,诸如家具和园艺植物、工艺品和机器、工具和书籍,天然的材料被塑造成靠它们自身的能量绝对无法实现的种种形式,这些文化产品就是我们自己的欲望和情感的产物,是观念利用事物可利用的可能性产生的结果。这恰恰与文化毫无二致,文化形成了人与他人、人与自己的关系:如语言、道德、宗教和法律。因为我们把这些价值理解为文化,我们把这些价值跟它们自身活跃的能量(据说这些价值靠自己就可以获得这样的能量)的成长阶段区分开了,能量只是文明化进程(Kultivierungsprozeβ)中的原材料,比如木材、金属、植物和电。培育事物就是把事物的价值标准提高到超过其自然机体结构所能呈现的范围,通过培育它们,我们也培育了自己:这是同一个价值增值的过程,它既从我们出发,返身又回到我们自己,这个过程感动了外在于我们的自然或我们自己的本性(Natur auβer uns oder die Natur in uns)。造型艺术最清晰地反映了这种文化概念,因为它表现了对立之中最大的张力。塑造艺术对象似乎要彻底避免的就是适应我们主观性的过程。但艺术品恰恰向我们解释了现象本身的意义,无论此意义是深埋在空间造型、色彩关系上,还是隐约可见又似乎不可见地隐藏在精神性(Seelenhaftigkeit)之中。一切都取决于发掘出事物的意义和秘密,旨在用比事物的自然成长所拥有的形式更纯粹、更清晰的方式再现事物。但这不是在化学或物理技术意义上的方式,技术研究的是物体的规律性,为的是把物体并入在它们之外的、人的系列目标中去。与之相反,一旦艺术品成功地呈现了物体独特的意义,艺术过程就大功告成了。实际上这也实现了纯粹的艺术理想,因为对该理想而言艺术品臻于完美是一种客观价值,完全不在于艺术品是否成功地激发起我们的主观感受。“为艺术而艺术”(l’art pour l’art)的口号完美地表现了纯艺术倾向的自足性(Selbstgenügsamkeit)特征。但是从文化理想的立场来看,情况又另当别论了。文化理想最根本的问题是要扬弃(aufhebt)审美的、科学的、伦理的、幸福论的乃至宗教的成就各自独立的价值,旨在把这些组成要素整合到超越人类本性自然状态的发展当中。更确切地说,它们是这一发展过程必经的里程碑。文化发展的每一瞬间都处于这条道路的某个地方,文化永远不可能不带一定的内容而纯粹形式性地向前发展,即使它并非和该内容完全一

    致。文化内容由这些形式(Gebilden)构成,每种形式都附属于

    一个独立自主的理念,虽然说这里我们是从一个特定的视角来看

    待这些文化形式,这个视角就是我们的能量或我们的存在之发展

    超越了纯粹自然状态的程度。在培养客体的时候,人按照自己的

    形象创造了客体的形象:文化进程作为客体的能量超自然的发

    展,表现或具体体现了我们的能量一模一样的发展过程。诚然,

    具体的生活内容从其自然形式转移到文化形式的分界线并不明

    朗,也颇有争议。但这只不过是最普遍的思维困难之一罢了。各

    种范畴——为了理解认识各种具体的现象,现象及其规范和种种

    相互关系被归入各范畴之下——相互之间截然划清了界线,通常

    它们首先只能从这种对峙状态中获得各自的意义,断断续续地构

    成了序列。然而涵盖于这些概念范畴下的细节部分却常常不可能

    被同样确凿无疑地定位;相反,通常是细节在数量上的规定性决

    定了它们是归属这个还是那个概念名下,所以,由于一切数量的

    连续性,由于分属两个特定范畴的物体之间经常可能存在中间位

    置,单独的现象可能时而放到这个范畴里,时而放到那个范畴

    里。故而各范畴之间仿佛有某种不确定性,即便就其实际意义来

    看是互相排斥的概念也有混合的地方。自然与文化有基本明确的

    分界线,即一个正好从另一个结束的地方开始,而不像个别现象

    一样无法确定其归属,它们如同白昼与黑夜的概念,并没有因为

    黎明和黄昏有时归于白昼,有时属于黑夜,而互相模糊在一起。

    物质文化的上升和个体文化的滞后

    现在我将把一般文化概念的讨论与现代文化中的一种独特关

    系进行对照。若要把我们现代的文化与一百年前的文化比较一

    下,则人们肯定会说——尽管保留诸多例外——在现实中充斥、

    包围我们的生活的事物,比如工具、交通方式、科学产品、技术

    产品和艺术品等,都达到了无法以语言表达的文化程度;但是个

    体文化,至少较高层次上的个体文化却根本没有取得同等程度的

    进步,甚至常常衰退了。这无须详细举例说明,因此我只想强调

    其中的某些方面。语言表达的可能性自过去百年以来已变得日益

    精致、微妙,德语和法语均是如此。现在我们不仅有歌德式语

    言,此外还有不胜枚举的文雅精致、字斟句酌、个性突出的语言

    表述方式。假如观察个人的说话和写作,从整体上来看却越来越

    不准确、不高雅、流于琐碎。在内容上,人们的话题范围借助理

    论和实践的进步在这一时期已经被客观上拓宽了,但如今的交谈

    ——包括社会的、私人的对话以及信件往来——比18世纪末似乎

    更流于肤浅、更无趣、更不庄重。同属这一发展过程的事实还

    有,机器变得比工人更聪明了。即便在大型工业中,如今又有多

    少工人能懂得工作时使用的机器,也就是懂得融入机器中的智

    慧?军事文化也如出一辙。长期以来单个士兵的任务本质上是一

    样的,借助现代作战的方式,某些方面甚至被简化了。与此形成

    鲜明对照的是,在军事上不唯物质器械,而且最重要的是彻底置

    身于个人之外的军队组织的复杂程度简直闻所未闻,表现出客观

    文化(objektiver Kultur/objective culture)大获全胜。在纯粹的

    思想领域,即便知识渊博、深思远虑的人也开始使用越来越多的

    观念、概念和命题,他们却未必知晓它们的精确含义和内容。客

    观上可获得的知识材料急剧膨胀,它们允许甚或是强迫我们这样

    来表达:知识像密封的容器一样一代代传承下去,而密封在里面

    浓缩的思想内容实际上没有打开,也并未呈现在个体使用者面

    前。我们的外在生活被越来越多的物体包围着,我们不敢想象它

    们的客观生产过程耗费了多少人的智慧,同出一辙的是我们的思

    想的内在交流和社交活动——对此我曾在上文论述的其他关系中

    强调过——充斥着具有象征意义的形式,它们累积了广泛的思想

    智慧,但是个体的思想只需要使用其中最小的一部分。19世纪发

    展起来的客观文化对主观文化(subjektive Kultur/subjective

    culture)的优势,某种程度上反映在如下的事实中,18世纪的教

    育理想的焦点是塑造人,也就是说培养一种个体性的内在价值,

    到了19世纪它却被全部培养客观知识和行为模式这层意义上

    的“教育”理念取而代之。这种分歧似乎正逐渐扩大。每一天,在

    任何方面,物质文化(Sachkultur)的财富正日益增长,而个体

    思想只能通过进一步疏远此种文化,以缓慢得多的步伐才能丰富

    自身受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如何阐释这一现象呢?假如一切物质的文化,如我们已看到的,不过是一种人的文化而已,使得我们只能经由培养事物来发展自我,那么客体的发展、提高、精神化(Vergeistigung)——它们仿佛是从自身的力量和规范演化而来,个体的灵魂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意味着什么?这突出了一边是社会生活及其产品,另一边是碎片式的个体存在内容这二者之间谜一般的关系。无数代人的劳动蕴藏在物化的精神(gewordener Geist)中,如语言和习俗,政治体制和宗教信条,文学和技术,每个人都可以按其所想、按其所能地取用精神产品的一部分,但没有任何单个的人能把它消耗殆尽。这种财富的数量跟从中取用的数量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和极为偶然的关系。个人取用的份额微不足道或者没什么理性,并未使人对这类财富所有权的实质和尊严受到丝毫影响,正如一切实体的存在无论是否被人察觉都一样地独立存在着。一本已出版的书,其内容和意义对于读者群是大是小,读者是心有灵犀还是反应迟钝,都是无所谓的,同样,一切文化产品面对其听众时虽然乐意被任何人理解吸收,但事实上它只是零零星星地被人理解。文化共同体的这种浓缩的脑力劳动跟它在个体中的活跃程度的关系,一如丰富的可能性与现实的局限性之间的关系。为了理解这些客观精神内容的存在方式,我们不得不把它们放到用于阐释世界的范畴的具体框架之中。客观文化和主观文化之间的矛盾关系——在这里构成了我们的具体问题——将在这些范畴中找到恰如其分的位置。

    在柏拉图的神话中,灵魂看见了世间万物存在于世之前的纯粹本质、绝对意义,所以灵魂后来的知识就是经过感官刺激而出现的对这种真理的一种回忆。在这个神话下面隐藏的最初动机是我们对于知识源起的困惑不解,假如人们像柏拉图那样否认知识来源于经验的话。然而,这种形而上学的思辨——超出它出现的临时原因之上——深刻地表明了我们灵魂的一种认识论态度。无论我们把认知解释为外部事物直接作用的结果,还是一种纯内心的过程(在其中任何外在的东西都是精神要素内在固有的形式或关系),我们一向把思想,但凡思想被以为是真的,设想为对一种客观要求的满足,对一种预定观念的临摹再现(Nachzeichnen einer ideellen Vorzeichnung)。即便人的认知反映事物之准确无误就如同事物自身那般,通过认识把握一件又一件事物而渐渐接

    近的统一、正确、完整也不会来自客体本身。与之相反,我们认

    识的理想一向是套着观念形式的内容,因为即使最极端的唯实论

    希望把握的也不是事物本身,而是对它们的认识。倘若我们对在

    任何一刻构成知识的全部断片,从其发展——知识追求这一发

    展,正是依照其发展知识的各个阶段才有了意义——出发来加以

    说明,则我们只能靠奠定柏拉图学说基础的东西为假设前提:即

    存在一个拥有理论价值、完美的理智意义和关联的理念王国,它

    既非种种客体,因为客体都是它的对象,亦非已经获得的、在心

    理上成为现实的知识。相反,这后一种知识只能够逐渐地,且总

    是不太完美地近似那个包含了一切可能真理的理念王国。这种知

    识只有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它才是真实的。柏拉图似乎已经接

    受了这种基本的观感:我们在任何时刻的认识只是单单以理念形

    式存在的一种知识综合体的组成部分,它鼓励并要求我们从心理

    上实现它。但他认为,从以前对理念王国的总体性(Totalität)

    的把握到获得实际的知识是一种下降沦落,是“不再[可能回到从

    前]”(Nicht-Mehr/no-longer),而不像我们如今所理解的“尚未

    [到达]”(Noch-Nicht/not-yet)。但是显而易见,从这两种理解中

    体会到的这种关系本身根本是一模一样的,正如要得到同一个数

    字可以用大数字减小数字或小数字相加两种方法。这种认知理念

    特有的存在方式作为一种规范或总体性跟我们实际的认知迎面对

    峙,一如道德价值和规定的总体性跟个人的实际行为相对峙。这

    里在伦理范畴中我们能更多地意识到,我们的行为就是或好或坏

    地符合某个在内心生效的规范。这个规范——其内容对不同的

    人,以及他们生活的不同时期会大相径庭——在时空当中无处寻

    觅,也不与人的道德意识相吻合,反而是道德意识受制于这个规

    范。最终我们整个生活的模式——从每日鸡毛蒜皮的事情到精神

    状态的巅峰——乃是:我们所做的一切事情当中均有一个规范、

    一个标准、一个观念上预先设定好的在我们之上的总体性,我们

    试图以行为活动把它转化为现实。这里指的并不是我们的每一个

    愿望都受某类理想指引这种简单的概括归纳,而指的是人的这些

    行为活动特定的、或多或少较为独特的性质:即不管我们的行为

    价值是否与理念相抵触,我们的行为仍遵循着某种预先确定的可

    能性,好像在贯彻执行某个理想的计划。我们实际的存在尽管是

    不充分的、残缺片断的,但是只要分担了总体性的实现过程,似

    乎就获得了一定的意义和一致性。我们的行为乃至我们全部的存

    在,无论美丑、对错、伟大或渺小,似乎都取自可能性的宝库,

    所以,我们的行为在任一时刻与观念上确定的内容的关联,就好

    比具体的物体与其概念的关联一般,概念表现其固有规律和逻辑

    本质,但其内容的意义不取决于它是否被实现,如何被实现以及

    实现的频率如何。我们只能这样来设想认知,此外别无他法:认

    知即是实现我们对这些概念的意识,可以说这些概念正在出现问

    题的地方等着意识对它们的实现。我们把认识称作必然的认识,

    也即是认识的内容只能以一种特定的方式存在,这只不过是用不

    同的方式表达了同一个确定无疑的事实:即我们认为认识乃是先

    于认识确立的观念内容在心理上的实现。这样一种特定的方式并

    不意味着,对千差万别的思想来说只有一种真理。反之,假若一

    方面给定一种被明确建构的理智,另一方面给定一种规定好的客

    观性,对这种思想来说是“真理”的东西在客观上就预先形成了,

    其方式跟给定了运算数目后运算结果就确定了一样。随着被赋予

    的精神结构产生的任意变化,真理的内容亦随之改变,真理的客

    观程度不会因此减少一点,也不会因此取决于这种思想进行的意

    识活动的影响。我们从某些知识的事实——也不得不假设有其他

    的知识事实——中得出的坚定不移的结论就是阐明了我们认识之

    本质的偶然原因(Gelegenheitsursache):每一小块单独的认

    识均意味着它已意识到了,在客观确定的认识内容的内部关联中

    它已然是有效力的,并已得到确立。最后,从心理学的角度来

    看,这与这样一种理论有关,根据该理论,一切被认为真实的是

    伴随着某种观念内容的特定感觉;我们举出的证据不外乎是建立

    一个产生这种感觉的心理格局。感官知觉或逻辑推导都不能直接

    确证现实的存在,毋宁说它们只是条件,是唤起肯定和赞同的超

    理论感觉或不管如何称呼都相当难以名状的现实感的条件。这形

    成了在两个认识论范畴之间的心理学中介:一边是有效的事物内

    容的意义,它产生于事物的内在关联,这种关联给事物的每个要

    素分配了适合的位置,另一边是我们对事物的观念,它对主体的

    人而言意味着现实。

    思想的物化

    这种一般和根本的关系在较小程度上类似于物化的思想文化

    与个体之间的关系。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我们从切实有效的实

    体范围中提取生活内容,与之类似的是,从历史的角度观之,我

    们从种种人类脑力劳动累积的库存中提取生活内容的主要部分。

    在这里我们也会看到预先形成的内容,它们即将被个人思想实

    现,但它们还保留其规定性,不会与一个物质对象的规定性混为

    一谈。因为即便在精神依赖于物质的情况下,比方说工具、工艺

    品和书籍,精神永远也不会与我们的感官在对象中感受到的那部

    分等同起来。精神是以某种几乎不能被确定的潜在的形式蕴藏在

    对象中,唯有个体的意识能够使其化为现实。客观文化是历史的

    呈现,或是一种客观有效的真理较完美或不太完美的浓缩,我们

    的认知就是对真理的再现。倘若我们可以声称,万有引力定律在

    牛顿把它阐述出来之前就已是有效的,那么诸如此类的定律并不

    存在于物质实体中。相反,万有引力定律只说明了物质关系把自

    身呈现给一个明确地组织起来的思想的方式,它的有效性并不受

    物质存在于现实中这一事实的钳制。若是这样的话,那么万有引

    力定律既不存在于客观事物中,也没有存在于主观思想中,而是

    在客观精神这个领域,我们对真理的意识一步一步地把客观精神

    浓缩成现实。就正被讨论的万有引力定律而言,一旦这个过程被

    牛顿完成了,该定律就被融合到客观历史精神中,反过来现在它

    在历史精神中的理念意义根本就独立于特定的个人对该定律的重

    新发现之外了。

    通过把这种客观精神的范畴确立为一般事物的有效的精神内

    容在历史中的显现,那么显然,我们认为是主观发展——把物质文化当作人的文化——的文化过程就可以从其内容中分离出来了。这种内容进入该范畴后似乎就获得了另一种物态(Aggregatzustand),因而为客观文化与个人文化分道扬镳的发展提供了原则性的基础。思想的物化为脑力劳动可能的保存和

    累积提供了形式;它是最重要和影响最深远的人类历史范畴。因

    为思想的物化把生物学上非常令人生疑的东西,遗传继承,变成

    了历史事实。倘若人不仅是物种的后代而且是文化传人这一事实表明了人比动物高级,那么思想的物化(存在于文字、作品、组织、传统中)就是人与动物之分野的基础,人据此把他的世界,乃至把所有的世界据为己有。

    假如历史社会的这种客观精神是其广义上的文化内容,那么社会各组成部分实际的文化意义则取决于它们成为个体的发展因素的程度。我们假设牛顿对万有引力定律的发现只保存在一本谁也不知道的书里,虽然它仍旧是客观化的精神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的一种潜在的财产,但它不再是一种文化价值。因为这种极端的情况可能发生在无数的层面上,所以随之而来的就是,在全社会中只有一定比例的客观文化价值可以变成主观文化价值。若把社会看作一个整体,即若把客观化的精神性纳入一个时间上实在的综合体(zeitlich-sachlichen Komplex)中,那么整个文化发展——假设它统一地表现出来——在内容上就比它的每个文化因子丰富得多。因为每个文化因子的成就都可以融入整体的文化遗产中,但是文化遗产的成就却没有渗透到每个因子中去。一个共同体的整体生活风格取决于客观化的文化与主体文化之间的关系。在上文中我已经提到了数量规定性的重要性。在一种低级文化的小社群中,主客观文化的这种关系几乎是完全平衡的;客观文化发展的可能性不会大举扩张,超过主观文化的现实。文化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当它与社群的扩大同步发生之际——却促成了主客观文化之间的分崩离析。雅典黄金时期的独特情形不同于此,这应归功于雅典有能力在其文化顶峰时避免主客观文化的分裂,也许只有巅峰时期的雅典哲学除外。社会圈的规模大小本身无法充分地解释主客观因素之间出现的分歧。故而,现在我们要探寻的是这一现象奏效的种种具体原因。

    劳动分工是主观文化与客观文化彼此分歧的原因

    如果我们想把这一现象的原因和它目前出现的强烈程度用一个概念来界定,那么它就是劳动分工(Arbeitsteilung/division of labour),依据是劳动分工对于生产、消费的重要性。在生产方面通常被充分强调的是,产品是以牺牲生产者的发展为代价完成的。从事单面化(einseitiger)劳动的结果是身体-心理能力和技能的提高,这对整体的个人而言毫无价值,甚至经常使其成长受到阻碍,因为单面化劳动转移了个人精力——对自我的和谐成长

    必不可少——的方向,或者在其他情况下,它的发展似乎切断了

    与个体核心的关系,好比是具有无限自主权的省份不把收入返还

    上缴给中央政府。种种经验似乎表明,自我内在的完整性从根本

    上源于,毕生事业的始终如一和完整无缺之间的相互作用。

    对我们而言,我们只能通过把“自我”投射到对象中的方式实

    现对象的统一性,旨在按照我们的形象来塑造对象,所以多种多

    样的规定性最终演变成了“自我”的统一性。同理亦然,我们创造

    的对象具有或缺乏统一性,则相应地在心理-实践意义上对我们个

    性的塑造产生作用。无论何时,但凡我们的力量没有创造出某个

    完整的东西,没有使力量可以在其中根据它特有的统一性充分发

    挥才能,就使我们失去了主客体之间适当的关系。我们劳动成果

    的内在倾向就是把这种关系拖向他人的成果,和他人的成果一起

    建构起一种整体性,但是这种整体性不会再回到生产者那里。由

    于大规模的专门化生产过程(Spezialisierung)造成的,工人的

    存在形式和其产品的存在形式之间的不恰当关系很容易致使产品

    与工人完全分道扬镳。产品的意义不是从其生产者的心灵中衍

    生,而是产生于它和别的渊源不同的产品之间的关系。由于专门

    化生产的产品片断式的特点,它缺乏精神性的特征,而在完全由

    单个人完成的劳动产品中却很容易看到这种精神性的特征。因此

    专门化生产的产品的意义既非主体性的反映,也不是创造性精神

    的反映,而只能在远离主体的客观成就中找到。

    这种关系在劳动产品最极端的对立面,即艺术品中,同样得

    到了很好的说明。艺术品的本性就是彻底地抵制大量工人——他

    们谁也无法独自完成整个产品——的劳动细分工。艺术品在一切

    人创造的作品中是最完美自立的统一体,是最自足的整体,甚至

    连国家都无法与之比肩。即使在特定情况下,国家可能是自主

    的,但它却不会囊括所有的组成部分,使每个组成部分都不能按

    自己的兴趣过独立的生活:我们只有一部分个性与国家交融在一

    起,而个性的其他部分则可能围绕着其他核心。然而,在艺术设

    定的范围之外存在的任何要素,艺术都不会赋予其意义,各种艺

    术品破坏了语词、音调、颜色、形式的多重含义,其目的是在我

    们的意识中只保留那些跟艺术品有关的方面。不过,艺术品的这

    种自主性指的是它表达了一种主体的心灵统一性。艺术品只针对

    一个单独的人提出要求,但是它要求他的全部,直到他灵魂内心

    的最深处。艺术品对这个人的回报是它的形式成了他纯而又纯的

    反映和表达形式。所以,艺术品自主的整体性与人的心灵统一性

    之间的联系既是彻底地拒绝劳动分工的原因,也是这一联系的标

    志。反之,但凡劳动分工盛行之处,劳动成果使劳动者难以望其

    项背,他在劳动产品中再也不能发现自己的表现,产品的形式与

    所有个人心灵的东西都不相似,它似乎只是我们存在的一个非常

    片面的组成部分,对人的完整统一体漠不关心。只要劳动产品的

    基础是显著的劳动分工,是由这种分工意识完成的,在本质上产

    品就强行闯入了客观性范畴。生产者把他的劳动及其效果当成纯

    客观的、无名无姓的,这种想法似乎越来越合情合理,因为它们

    不再触及生产者整个生活体系的根基。

    由主观贡献构成的某个整体越是完整地把组成部分吸收进

    来,每个组成部分的特征就越是仅仅作为整体的一部分起作用,

    那么这个整体就越客观,其生命就越独立于生产制造它的主体。

    一般而言,与消费的扩大相对应的是生产的专门化。如今即便是

    精神活动和职业领域最专业的现代人也读报纸,因此他们沉浸在

    一种更为广泛的精神消费中,而在几百年前,即使是最博学多

    才、涉猎广泛的人也不可能有如此的精神消费。但是消费的扩大

    取决于客观文化的增长,因为一个产品越是客观,越没有个性,

    就越适合更多的人。这样的消费资料要让非常多的人都可以接受

    并享用,就不能按照千差万别的主观口味来谋划它。在另一方

    面,只有生产流程采纳最严格的分化才能够生产出满足人们需要

    的既便宜又充足的产品。因此,消费模式是联结文化的客观性和

    劳动分工的纽带。

    最后,工人与生产资料(Arbeitsmittel/means of production)分离的过程——它也是一种劳动分工——清楚地显示出同样的意义。由于资本家起的作用就是获取、组织和分配生

    产资料,所以这些资料对工人而言就拥有了一种客观性,一种彻

    底不同于那些用自己的材料和工具工作的人而言的客观性。这种资本主义的劳动分化使主客观的劳动条件根本地分开,只要主客观劳动条件还并在一起,它们二者的分裂就没什么心理原因好讲。劳动本身和直接的劳动对象分属不同的个人,这些对象的客观特点必须极为明确地呈现给工人的意识,另一方面劳动以及劳动资料更加构成了一个统一体,它们的相互接近愈发使当前的这种两极对立的特征变得令人瞩目。这个过程还继续发展并反映在如下事实中:除了生产资料,劳动本身也和工人分道扬镳了。这就是“劳动力已变成了商品”这一论点所说明的现象的意义。当工人用自己的原材料工作时,他的劳动仍保留在自己的个性范围内,只有当他把完成的产品售出,产品才会和他分开。但是当工人不再可能以这种方式利用自己的劳动时,他就以市场价把劳动提供给另一个人,在劳动离开了其根源的那一瞬间工人就与他的劳动分离了。劳动现在和所有其他商品享有同样的特点、评价方式和命运,这一事实表明劳动相对于劳动者变成了某种客观的东西,他不仅不再是(ist)劳动,而且实际上也不再拥有(hat)劳动。一旦工人潜在的劳动力被转化成了实际的劳动,则只有劳动的货币等价物才属于他,而劳动本身归属别人,或者更确切地说归属某个客观的劳动组织。故而,劳动成为一件商品的过程只不过是这一影响深远的分化过程的一方面,个性的各种具体内容在分化过程中被分裂开,使它们成为具有独立规定性和动力的客体,和个性形成对比。

    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这种命运结果最后还表现在劳动产品里。资本主义时期的劳动产品是这样一种客体:具有明确无疑的自主性,具有自身运动规律,和一种生产它的主体也相当陌生的特征,对这一事实最强有力的说明就是,工人想拥有他自己生产的产品,就不得不去购买。这是普遍的发展模式,它的有效范围远远超过了雇佣劳动者的情况。比方说在科学领域里大量的分工导致了这样一种情况,只有极少数研究者有能力获得工作的必要条件,人们干脆把数不胜数的事实和方法作为客观资料,作为他人的精神财富从外面接受过来,用于进一步的研究。我回想起在技术领域里,甚至到了19世纪伊始,当纺织和钢铁工业中辉煌壮观的发明一个个接踵而至时,发明者不仅必须要亲手——不用别

    的机器辅助——制作新机器,而且大多数时候他们不得不先设计和生产出制造新机器必需的工具。在广义上,也就是这里所指的任何情况下,当今科学发展的情况都可以被称为工人和其劳动资料分开的过程。在科学研发的实际过程中,相对于生产者的客观的材料与他劳动的主观过程分道扬镳。科学活动分化的程度越小,科学家就更需要亲力亲为制造出工作的先决条件和材料,他的主观成就与客观上被给定的科学事实的世界之间的对立就越不明显。这种对立也蔓延到科学家的劳动产品上:就算劳动成果本身,只要它已经包含了他人的劳动,并结合到最终产品中,不管它在多大程度上是主观努力的结果,它也要被提升到不受生产者制约的客观事实范畴中。因此我们也能观察到,在分工程度最小的学科譬如哲学(尤其是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哲学)中,一方面被采纳的客观材料起的只是次要作用,另一方面产品绝少脱离主观的根源,因此哲学看起来反倒完全像是一个人创造的成果。

    劳动分工——在广义上也包括生产分工、劳动过程的分化和专门化——割裂了劳动者同其所生产的产品的联系,赋予了产品客观的独立性。某些与此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以劳动分工为基础的生产和消费者的关系上。此处我们的目标是从众所周知的外在事例推导出内在的心理后果。中世纪在手工业中占主导地位的定制服务(Kundenarbeit/custom work)只是在上个世纪[8] 才迅速衰落了,这种服务使消费者与商品之间存有一种个人关系:既然商品是特别为他而打造的,并且似乎体现着他与手工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以,这件东西就像属于制作者一样,也内在地属于消费的顾客。如果使客体成为主体感觉的一部分,在理论上主客体的根本对立就得到了调和,同理亦然,只要客体是由单个主体创造或者是为单个主体创造的,主客体之间类似的对峙在实际中就不会发展。既然劳动分工破坏了定制服务——因为顾客可以和一个手工匠,但却不可能和一打分工合作的工人建立联系——的形式,对消费者而言,笼罩在产品上的主观色彩也就消失了,因为这件商品的生产现在与他没有关系了,商品变成了客观上的给定物(Gegebenheit),消费者只能从外部接近它,商品的存在和如此的存在(Dasein und Sosein)是自足的,独立于消费者的。例如,高度专门化的现代时装店同在主顾家里做工的某个裁

    缝的工作之间的差异,就突出强调了经济世界日益增长的客观

    性,以及经济世界与个体消费者关系中不受个人影响的独立性,

    而原先经济领域是与消费者紧密地合而为一的。人们已经强调过

    了,当劳动被分割成越来越专业的局部操作,交换关系就变得越

    来越复杂,越来越需要这样的中介,即经济必然建立了越来越多

    并非直接相关的关系和责任。很明显,一旦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

    间塞进这么多的中间阶段,他们二者互相看不到对方,就会在很

    大程度上使交易的整个特征客观化,使主体性会受到极大的破

    坏,被置换成冷漠的矜持(Reserviertheit/reserve)和匿名的客

    观性。

    涉及消费者的这种生产自主性还与一种劳动分工的现象(现

    在非常普遍)联系在一起,其意义尚未为人所知。有一种简单的

    观念广为流行,它是从早期生产形式中派生出来的,即社会较低

    阶层为较高阶层劳动,就像植物靠土壤、动物靠植物、人靠动物

    而生存。人们假设社会结构是对这种生物链的重复,带有正当或

    不正当的道德理由:个人的社会地位和精神地位越高,其生存形

    式就越奠定在那些比他们低级的人的劳动基础上,他们不是用劳

    动,而是用金钱来结算地位低的人的劳动。但是,如今看来这种

    说法是彻头彻尾地错了,因为现代社会用大型企业来满足居于从

    属地位的大众的需求,而大型企业雇用了无数较高阶层的人运用

    他们的科学、技术和管理能力为其服务。杰出的化学家在实验室

    里思考染色的表现形式,他也是在为一个从杂货商手里购买了五

    颜六色的围巾的农妇而工作;批发商在全球投机生意中把美国谷

    物出口到德国,那么他也是为最贫穷的无产者服务的仆人;雇用

    了高智商者的棉纺厂,它的生意依靠的是社会最底层的消费者。

    现代社会中已经出现了不胜枚举的这种反向服务(Rückläufigkeit

    der Dienste)的事例,即较低阶层的人购买了较高阶层的人的劳

    动产品,这些情况决定了我们的整个文化生活。这种现象之所以

    可能是拜生产的客观化所赐,客观化使生产脱离了生产主体和消

    费主体,因此使生产凌驾于社会差别和其他差别之上。最高层的

    文化生产者为最底层的消费者服务,这意味着他们二者间没有关

    系,只不过在中间强行塞入了一个客体。生产的一群忙着在这个

    客体的一边劳动,而消费的一群则在这个客体的另一边对其进行

    消费。这个客体把他们二者联系在一起,一如它把二者分开。这

    一现象出现的根本理由显而易见就是一种劳动分工:生产技术如

    此专业化,以至于不仅是越来越多的人,而且是越来越千差万别

    的人掌握了技术的不同部分,直到达到这样的程度:即最低消费

    品的一部分由最高层次的人来生产。相反,机械技术进行的劳动

    细分工导致了完全相应的客观化:最粗糙无比的手在生产最高文

    化水平的、最精密的产品时一起通力合作(只需要想想印刷术发

    明之前书籍的制作与现代印刷机的对比就够了)。社会上层和底

    层的典型关系的颠倒一清二楚地表明了劳动分工导致上等阶层为

    下等阶层劳动的事实。然而这种现象可能发生的唯一形式就是通

    过生产劳动彻底客观化的过程,客观化是对这两个社会群体而言

    的。这种颠倒的关系不是别的,不过是劳动分工与文化内容客观

    化之间联系的最终结果罢了。

    迄今为止,劳动分工均被阐释为个人活动的一种专门化。但

    对象自身的专门化同样也对劳动分工起了作用,它们和主体的人

    保持距离,体现了对象的独立性,以及主体没有能力吸收对象,

    使其屈从于自己的节奏。首先生产资料就是这样的。生产资料越

    是参差不齐,越是由众多专门化的部分组成,工人就越不可能借

    助它们表达其个性,就越难以从中辨认出他对劳动产品的个人贡

    献。艺术家使用的工具相对地没那么分化(undifferenziert),因

    此也给个人发挥能力提供了最广阔的空间。艺术家的工具同他的

    关系不像工业机械同工人一样是对立的,工业机械由于其专业复

    杂性,其自身似乎就具备了一种个人的坚定性和限定性的形式,

    所以工人无法把自己的个性浸透到机械中,就像他使用其他不那

    么确定的工具时能做到的那样。雕塑家的工具全然是非专业化

    的,这一点几千年来都没变化。当艺术器具发生了决定性的变

    化,比如钢琴,它的特点也变得相当客观了。钢琴的客观性已经

    发展得十分独立自主,因此它对主体性的表达比其他艺术器具

    ——例如,技术上差异程度更低的小提琴有着更严格的限制。现

    代机器的自动化特性是材料和技艺高度发达的拆分和专门化产生

    的结果,这近似于非常发达的国家行政机构的特点,行政机构之

    所以得到发展,也只能奠基在职能部门精密分工的基础上。机器

    渐渐变成了统一体,完成的劳动比例越来越大,因而机器仿佛作

    为某种自主的力量与工人对峙,似乎工人不再是个体化的人,只

    是实际规定好的劳动的执行者而已。想看一看工具的专门化在多

    大程度上使个人技艺(不管是优是劣)的有效性陷于瘫痪,使客

    体与主体相互独立,背道而驰,只消比一比鞋厂工人与手工制鞋

    匠的区别就足够了。没有分化的工具只是手臂单纯的延伸而已,

    而专门化的工具则上升到纯粹的客体范畴内。就军事装备而言,

    这一发展过程也是非常典型、非常明显的,其巅峰之作就是最专

    业最完美的机器——军舰。军舰的客观化提升到如此高的程度,

    以至于在一场现代海战中,几乎唯一起决定性作用的就是质量相

    同的军舰单纯在数量上的多寡!

    在专门化基础之上,文化内容之客观化进程产生了主体及其

    产品之间日益的疏远(Fremdheit/estrangement),这一过程最

    后甚至入侵了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隐私的方面。19世纪的头几十

    年,家具设施、我们四周的实用物品、装饰品还比较朴素耐用,

    也都符合较低阶层以及较高阶层人的需求。这就导致人们同其周

    围的物品的“连生”(Verwachsen/attachment)现象,这在今天

    较为年轻的人看来简直已经是其祖父辈的怪癖。客体的分化在三

    个不同的方面打破了这种情况,每一方面产生的后果雷同。首

    先,形状各异的物品的大量涌现使主体想和它们中的每一个建立

    起亲密的,也就是个人的关系愈发困难:个体更容易适应少量的

    简单用具,而数量庞大、品种不同的用具几乎变成了和个体的自

    我相敌对的一方。家庭主妇们抱怨维护照料家居成了一种拜物教

    的仪式,性情比较严肃的人对于我们过分装饰生活的无数小玩意

    儿偶而也萌生出恨意,都表现出这一点。前者是我们文化中非常

    典型的情况,因为以前家庭主妇们维护和操持家务的活动比现在

    要广泛和劳累得多。但那时没有面对客体时不自由的感觉,是由

    于客体和个人紧紧地融为一体。人们可以用几件不太分化的用品

    表达其个性,而面对一大堆专门化的、独立的器具时则不太容

    易。只有当我们被物所奴役时才把它看作是与人敌对的力量。自

    由不是什么消极的东西,而是积极地把自我扩张到臣服于它之下

    的客体中,与此类似的相反情况则是,假如我们面临的是自我无

    法吸纳的客体,我们的自由就被削弱了。人们被现代生活的外部

    事物压抑的感觉不仅是事物作为独立自主的客体对抗人的结果,

    而且是其原因。令人难堪的是,对这些云集在我们周遭的大量事

    物,我们根本就无所谓,这是货币经济特有的原因:它们产生的

    根源不涉及个人,而且轻易地就可以被替换。大工业之所以是孵

    化社会主义思想的温床,不仅归功于大工业中工人的社会环境,

    而且也归结于大工业产品的客观特性:围拢在现代人四周的全是

    缺乏个性的东西,以至于现代人越来越习惯于接受一种反个人的

    社会秩序的观念,当然他也可能反对这一观念。文化客体日益发

    展演化成一个互相连接的封闭世界,这个世界越来越少地指向带

    有其意愿和感情的主体灵魂。支撑这种发展倾向的是客体的某种

    自主灵活性。人们已经指出,现代的商人、手工匠、学者远没有

    宗教改革时期那么活跃。物质形式和精神形式的客体都独立行

    事,无需个人的载体或传送者。事物和人各自为政。思想、劳动

    成果、技艺日益体现在客观表现形式,即书籍和商品中,它们遂

    有了独立行动的能力。交通工具在现代的进步只是这一趋势的实

    现或表现而已。客体借助不受个人影响的灵活性,完成了它们从

    人那里分化出来的最后阶段。彻底说明现代经济的机械性的实例

    就是自动售货机,因为有了自动售货机,即使在零售业——长期

    以来,零售业中商品的交换是在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进行的

    ——中人与人的关系也被彻底根除出去了。现在货币等价物凭借

    一种机械装置转变成了商品。此外,在五分钱商店以及类似店铺

    里,相同的原则在以不同的方式起着作用,在这些地方,经济心

    理学的流程不是从商品流向价格,而是从价格流向商品。所有商

    品预先定好的价格全一样,这将会一笔勾销掉顾客的各种权衡考

    虑,无需售货员劳费唇舌解说,因而经济活动非常迅捷地、不带

    丝毫感情地通过了个人的渠道。

    同时并发的分化过程(Differenzierung im

    Nebeneinander/concurrent differentiation)与前后继替的分化过

    程(Differenzierung im Nacheinander/consecutive

    differentiation)产生的效果相同。时尚的更替瓦解了主客体之间

    吸收和同化的内在过程,该过程通常不允许它们二者间有分歧。

    时尚是社会形式之一,它以特殊的比例结合了独树一帜、变化的

    魅力同追随相似、一致的魅力。每一种时尚在本质上都是社会阶

    层的时尚,也就是说时尚通常象征着某个社会阶层的特征,以统

    一的外表表现其内在的统一性和对外区别于其他阶层的特性。一

    旦地位较低的阶层试图跟从较高阶层的时尚模仿他们时,后者就

    会扔掉旧时尚,创造一种新时尚。只要存在时尚的地方,时尚无

    一例外地被用于展现社会的区别。近几百年来的社会变革使时尚

    丧失了其十分独特的步调,一方面是通过削弱阶级壁垒,以及众

    多个体(有时甚至是整个群体)不断向上升为较高阶层的社会灵

    活性,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第三等级占据着统治地位。前一个因素

    致使时尚十分频繁的更替对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阶级非常必要,因

    为较低阶层老是仿效他们,很快就使现有时尚的意义和魅力荡然

    无存。第二个因素之所以起作用,是因为中产阶级和城市居民跟

    上流社会和农民阶层的保守主义大不相同,他们是最变化莫测的

    阶层。不安分的、迫切要求变化的阶层和个人,在时尚以及变幻

    不定、相互对立的生活形式中找到了折射其自身心理轨迹的一种

    步调。如果说当今流行的时尚不如前几个世纪的时尚那么奢侈放

    纵、豪华昂贵,但持续时间也短得多,部分原因应归咎于现代时

    尚必须覆盖更广阔的范围,必须更容易被社会底层的人所模仿,

    而另一部分原因则是因为现代时尚真正地发端于富有的中产阶

    级。所以,时尚的扩展就广度和速度来说似乎都是一场独立的运

    动,一种客观自主的力量,不受个人的约束走着自己的路。要是

    时尚——我们在这里谈的绝不只是服装时尚——持续时间长一

    些,把相对较小的社会圈子凝聚在一起,主体与时尚的具体内容

    之间似乎就可能存在一种个人关系。但是时尚的日新月异——即

    其前后继替的分化——以及日益的传播瓦解了与主体的这种联

    系,并且正如同其他一些在现代社会的被奉为守护神的东西一

    样:时尚较少依赖于个体,个体也较少依赖于时尚,它们各自的

    内容像相互独立进化的世界,各不相干。

    无所不包的文化内容的分化,即同时并发的分化与前后继替

    的分化,有助于构成它们独立的客观性。所以现在,第三点,我

    想详细阐述导致这一结果产生的因素之一。我指的是众多的风

    格,每天围绕在我们四周的客体都带有这些风格,从房屋建筑到

    书籍格式,从雕塑到花园以及家居装饰,可以看到文艺复兴风

    格、日本风格、巴洛克风格、法兰西第一帝国风格、前拉斐尔风

    格、现实主义的实用风格,它们相互毗邻并存。这是我们的历史

    知识扩大化产生的结果,这一结果反过来又和上文提到的现代人

    的多变性相互影响。一切历史理解都需要灵活的头脑,需要一种

    能力领会与自身全然不同的精神状态,并且在自己身上重构出这

    种精神状态。因为一切历史——不管它在多大程度上处理的是直

    观材料——只有其根源是关于最基本的兴趣、情感、追求的历史

    时,才是有意义的、为人所理解的历史。即便历史唯物主义也不

    过就是一种心理的假设罢了。为了把握住历史内容,认知的灵魂

    必须具备一种可塑性和模仿性,一种对变易性的内部升华。我们

    19世纪的历史化倾向,以及无与伦比地从时间和空间上再现最遥

    远的古代东西,并使其生命复活的能力,只是其适应性以及广泛

    应用的灵活性普遍发展的内在方面而已。这就是令人眼花缭乱的

    多元风格的根源所在,它们被我们的文化接纳、呈现、仿效。假

    如每一种风格本身就是一种语言,有特定的声音、特定的词形变

    化、特定的句法来表达生活,那么只要我们唯独了解一种风格,

    并用它构筑周遭的环境,我们的意识就不会把这个风格当成有独

    立生命的自主的力量。没有人说母语时会幼稚地觉得他必须求助

    于客观的语言规则,像是求助于某种溢出了他自己主观性之外的

    东西,以便从中借鉴符合独立规范的、用以表情达意的办法。相

    反,在说母语时,人们想要表达的东西与被表达出来的东西合而

    为一,只有在我们懂外语时,我们体验到的独立的、与我们相对

    峙的存在物不仅有我们的母语,而且首先就是语言本身。同理亦

    然,若人们只了解一种渗透了整个生活的、始终如一的风格,他

    们就会把这种风格和其内容当作一回事。既然他们创造或构思的

    任何东西都自然而然地以这一种风格表现出来,他们就不存在任

    何心理原因把风格同塑造和构思的材料区分开来,或者把风格视

    为独立于自我的形式。只有当存在各式各样的既定风格时,人们

    才会把风格从其内容里脱离开来,为的是风格的独立性和不受限,以及选择此风格或彼风格的自由。通过风格的分化,每一种个别的风格以及一般意义上的所有风格都变成了客观的东西,风格的有效性不受主体的人及其兴趣、行为、喜好的束缚。我们的文化生活的全部直观内容分裂为多元的风格,这瓦解了主客体最初在风格中尚未分裂的关系。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富有表现可能性的世界,每一种可能性按照自身的规范,带着表现生活整体的大量形式向前发展。所以一边是这些形式,另一边是我们主体,二者宛如两派,它们之间有着一种纯属偶然的关系:由接触、和谐、不和谐交替主宰。

    大体而言,这就是现代文化客观化的主要进程的发展轨迹,即它是通过劳动分工和专门化(就个人意义以及客观意义而言)而实现。所有现象构成了这样一整幅图景,文化内容在这幅图景中变成了与文化接受者和生产者均有关系的,越来越有意识的客观精神。随着客观化的日益加深,我们刚开始考察时觉得奇怪的现象变得更加容易理解,也就是说:个人文化之发展可能远远滞后于物质(无论在功能还是精神上)文化的进展。

    主观文化偶尔的优势

    文化进程中的相反情况偶尔也会发生,这说明思想的两种形式彼此是独立的。下面的现象以略为隐蔽和变化的形式说明了这一点。德国北部的农村经济似乎只有以单独继承地产权的形式才能保存下去,即地产不分割,由一个继承人承袭地产,其他继承人则补以小于地产相应市场价的数额。倘若按地产的市场价来估价——市场价在目前远比地产的预计收益要高——这样的补偿就会使地产负担很重的抵押额,以至于只有价值不大的工场才能保存下来。然而现代个人主义式的公平意识仍然要求按金钱机械地计算所有继承人的平等权利,不会单单给某个子嗣任何优惠,即便这种优惠是地产继承里的一个客观可行的前提条件。毋庸置疑,这套程序常常提升了单个主体的文化高度,付出的代价是客观文化落在了后面。可以在现实的社会体制中清清楚楚地看到主客观文化的这种分歧,社会体制的进化比个人进步的步伐更加行动迟缓、因循守旧。与此模式类似的还有这样的情形,生产关系存在了一定时间后,从生产关系中产生的生产力超过了生产关系,使得原有的生产关系不再有适合生产力正确表达和使用的方

    式。这些生产力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人的本质:是具有一定素质的

    人(Persönlichkeiten)能够实现的,或有正当权利想要的东西在

    企业的客观形式中无法再找到正确的位置。当且仅当迫切要求变

    化的要素变成势不可挡的力量时才会发生必要的转型。到这个时

    刻,生产的客观组织机构就落在个人经济力量发展的后面了。妇

    女解放运动的诸多原因都可以由此模式来解释。现代工业技术的

    进步把过去妇女承担的大量繁重的经济家务活动转移到了家庭

    外,在那儿可以更便宜更方便地解决家务。结果是许多中产阶级

    妇女因此失去了原来的生活内容,又没有其他社会活动和生活目

    标可以取而代之。现代妇女反复出现的“不满足”和浪费精力(可

    能会给她们带来各式各样的紊乱和毁灭),她们部分合理地、部

    分则一反常态地寻求在家庭之外存在的价值的证明,都是这一事

    实的后果:带有客观性的技术更加独立、更加迅速地向前发展,

    比人的发展机会更独立更快。现代婚姻中广泛的不满意特点也可

    以追溯至同样的情形。婚姻生活强加在个人身上的固定形式和生

    活习惯与夫妻双方,尤其是与妻子这一方的个人发展背道而驰,

    她的个性发展可能远远地超越了婚姻的这些形式。现代的个体可

    以说倾向于接受一种自由,一种相互的理解,以及一种权利与教

    育的平等,而传统的、客观设定的婚姻生活却不能够为这些提供

    足够的空间。所以可以说,婚姻的客观精神在发展上落后于其主

    观精神。法律也同样如此:法律以特定的基本事实为基础逻辑地

    发展,在一套条文确定的法典中记载下来,由一个特定的社会阶

    层为代表,法律对于其他由个人感觉的生活情况和生活需求要求

    的是一成不变的特性,这种特性像永恒的疾病一样被传承下去,

    相对于它理性沦为胡言乱语,善行沦为祸害。在宗教方面,一旦

    宗教的冲动定型为大量言之凿凿的教义,通过神职人员的劳动分

    工为信徒保留了一个作为教义载体的团契机构,宗教就遭遇了相

    同的命运。若人们留心到生活的这种相对独立性——客观化的文

    化形式,即历史基本运动的后果,用这种独立性同主体的人相对

    峙——那么历史的进步问题就不那么令人困惑不解了。假如每一

    种解释都可以同样似是而非地证明为正确或反证为错误,这种做

    法的谬误可能常常在于二者说的不是同一个事物。譬如,一个人

    可能同样有理由地宣称历史是进步的,或道德秩序是不可改变

    的,这取决于其落脚在已经被社群意识吸收的一成不变的原则、

    机构、律令上,还是落脚在个体的人与这些客观理念的关系、个

    体道德行为的恰当与否上。进步和停滞有可能同时并存,不仅并

    存于历史生活的不同范围中,而且在同并存于一个相同的范围

    中,这取决于人们关注的是主体的进步还是形式的进化。对形式

    而言,尽管它们是从个体的贡献发展而来,它们却已经获得了自

    身独立的客观精神的生命。

    客观精神进展的速度可能比主观精神快,但是相反的情况也

    可能发生,在考虑了这样的可能性之后,我想回过头分析劳动分

    工实现前一种可能性的意义。简言之,这双重可能性是以下述方

    式发生的。客观化精神(体现在各式各样的生产中)超过单个的

    人,这是生产方式的复杂性造成的,这种复杂性是以数量极多的

    历史因素和物质因素、先驱者和合作者的成就为先决条件的。结

    果是生产的产品或许凝聚了完全超出单个生产者的掌握能力的能

    量、质量和扩增的潜在因素(Steigerungen)。这种情况在劳动

    分工导致的结果,即现代技术中尤其司空见惯。只要产品是由单

    个生产者或者经过不太专门化的合作形式制造的,产品中被客观

    化的精神和力量的含量就不可能大幅度地超过所涉及的主体的精

    神力量的含量。精密复杂的劳动分工给单个产品灌注了众多生产

    者的能量,所以被视为统一体的产品和单独的个体一比较,就注

    定在各个不同的方面都超出了个体。质量和完美在客体身上的这

    种积累——它们综合在一起成就了客体——是没有尽头的,但个

    体的成长在任何时期都有明确无疑的自然规定性的限制。虽然客

    观的产品吸收了众多人的品质,为其发展提供了绝佳的机会,但

    是它仍旧丧失了综合一个单独的主体的能力达成的那种尽善尽

    美。国家,尤其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最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理性主义学说公开谴责君主制国家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君主

    单独一个人却统治着数量众多的其他人,但是,这种指责却忽视

    了这样一个事实:就他们所构成的这个君主制国家而言,这些老

    百姓和君主本人在作为“人”的意义上是不一样的。老百姓只拿出

    很小一部分的存在和力量参与到国家中,剩余部分则伸展到其他

    圈子中,他们完整的个性绝不会投入其中任何一个领域。然而君

    主的确把他自己与国家合而为一,他投入的比任何一个臣民都

    多。但只要这种政体是君主集权制,集权的意义就是说统治者有

    无限制的权力支配其臣民,这种不合比例的关系就会存在。与此

    相反的是,现代的法治国家精确地勾勒出人民受国家约束的范

    围,国家区分这些范围,目的是从中选择特定的要素来构成国家

    本身。这种区分的程度越大,国家作为一种客观的、与个人的心

    灵相抵触的形象,就越是和个体对立。由此,国家就成了主体各

    不相同的因素构成的综合体,它的综合性显而易见地既低于个

    体,又高于个体。客观精神的一切造型——其基础是结合了各不

    相同的个人的成就——均与国家类似。不管它们的客观精神含量

    和可发展的潜力在多大程度上可能超出了个体的理智,我们看它

    们仍旧像看一种无生命、无灵魂的单纯机制,只不过其中分化和

    合作性因素的数量有所提高罢了。在这里,精神(Geist)与灵魂

    (Seele)的区别搁到了桌面上来。精神是灵魂作为一种活跃的

    功能所意识到的客观内容;灵魂则仿佛是精神——即思维在逻辑-

    概念上的内容——作为我们的主体性,为我们的主体性所采用的

    形式。所以,在此意义上的精神并不非要构造出一个统一体,而

    没有统一体灵魂则无法生存。就好像精神内容不知怎么就散落到

    各处,唯有灵魂把它们汇聚成一个整体,一如无机物质被融合到

    有机体和生命的统一体似的。相对于意识的诸种个别内容,就其

    独立有效性和客观意义而言,灵魂既有伟大之处也有其局限性。

    柏拉图把理念王国描绘成熠熠生辉的、完全自给自足的完美世

    界。这些理念不是别的,它们就是思想的客观内容,摆脱了主观

    任意的实际的表现,因此对柏拉图来说,人的灵魂对事物真实意

    义的苍白模糊、几近难以捕捉的反映似乎是不完美的、受条件限

    制的、半知半解的。然而对我们来说,轮廓分明、逻辑明确的形

    式确定性不是评判理念和现实的唯一标准。我们认为个性的整一

    性——意识把事物客观精神的意义也汇聚于此——具有至高无上

    的价值:只有在这里,它们彼此才发生了摩擦,这就是生命与力

    量;只有在这里,感情隐秘的脉脉温情的线索才得以发展,纯粹

    的客观确定的观念在其一清二楚的完善过程中,既没有给这些感

    情的线索留下位置,也不赞同它们。精神的情况与此类似,精神借助于对人的理智的客观化,作为客体,与灵魂相对立。只要对象是越来越多的人分工合作的产物,精神与灵魂之间的距离肯定就在增加;因为已经越来越不可能把个性的统一体——即灵魂的价值、活力、特性的组成部分——熔铸到产品中。由于现代的分化,以及与之紧密相连的我们文化产品的机械性,客观精神缺乏灵魂性的形式(Form der Seelenhaftigkeit)。这或许是现代高度个人主义和天性极度敏感的人对“文化进步”抱有敌意的最终原因。的确,由劳动分工发展所决定的客观文化越是成为普遍现象的一部分或结果,下面这一点就越真实:在我们的时代,非常紧要的事情是由大众而非由个人得以实现。劳动分工实际上造就了这样一种情形,甚至连个别客体也是大众的产物。把个别物体分解为特殊能量——这一过程由我们的劳动组织决定——然后把分化后的东西重新聚合成客观的文化产品,这种做法导致的结果是参与产品生产制作的人越多,单个产品里的灵魂就越少。现代文化的伟大辉煌和柏拉图熠熠生辉的理念王国具有某些相通之处,现代文化里的客观精神是毫无瑕疵的完美存在,但是它却缺乏无法溶化于客观性中的特殊个性的价值。正是客观精神的这一缺陷使人们完全意识到了,个性的这些价值的特性就是片断、非理性和短促的。的确,个人的灵魂性作为一种纯粹的形式拥有一种价值,它坚持自己的价值,而不管其内容是如何平庸,如何违反观念论。人的灵魂性是人的存在的一种固有的意义,与存在的一切客观性势不两立,即便对那些我们一开始就着手讨论的情况——即个体-主观文化衰落了,而客观文化却在不断进步——它自身仍然有意义。

    客观化精神及其向主观精神的发展之间的关系对每一个文化共同体都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尤其是涉及共同体的生活风格时。若风格的意义在于它有能力用相关的形式表现任何数量和种类的内容,则主客观精神——涉及数量、大小和发展步伐——之间的关系同样如此,即便是对于文化精神千差万别的内容。生活的一般方式,即社会文化给个体欲望冲动提供的框架,限定在下列问题中:个体的内在生活是接近还是远离了他所处的这个时代的客观文化进程?个体觉得这种文化进程——对此他只是一知半

    解——超过了自身,抑或认为他的个人价值超过了一切物化的精神?客观的、历史上既定的要素是不是他的精神生活中独立自主的力量,以至诸要素同他的个性内核各自为政、独立发展?或者说,灵魂是不是所谓的自家的主人,还是说灵魂最内在的生命跟它必须吸收的那些不涉个人的内容之间建立的标准、意义和节奏起码有一种和谐关系呢?这些抽象的阐述勾勒出了无数具体的日常的及终身的兴趣和情绪的图像轮廓,因此也表明了客观文化同主观文化的关系在多大程度上决定了生活风格。

    货币与这些相对立运动的载体的关系

    倘若这种主客观文化关系目前的形式是由劳动分工维持的,那么同样地它也是货币经济的衍生物。首先,因为生产过程分割成众多的局部作业,这就要求有一个起绝对准确可靠的作用的组织,自从奴隶劳动终结以来,只有付薪的工人才可能组成这样的组织。雇主和工人之间以任何其他形式为中介的关系都会承担难以估计的风险,一部分是由于实物支付方式不那么简易和确定,另一部分是由于唯独纯粹的金钱关系才具有独一无二的客观自动性,这正是高度专门化和错综复杂的组织产生的先决条件。第二,生产越来越专门化之际,要求货币出现的根本原因就越来越紧迫。经济交易的本质就是一个人交出另一个人想要的东西,只要后者也给出前者想要的东西。一个人怎样对待自己,就应该怎样对待他人——这样的道德准则在形式上的实现从经济领域中找到了最清楚不过的例子。譬如,某生产者为他想交换出去的甲产品找到了某个顾客,那么通常就是反过来这个顾客希望用以交换的乙物品却不是那个生产者想要的。两人需求上的差异并不总是和他们提供的产品的差别恰好吻合,众所周知,这就要求加入交换手段。故而,假如甲乙物品的主人不能在一桩直接交换中达成共识,那么甲物主可以用甲产品换到钱购买他想要的丙产品,乙物主可以用同样的方式与第三者交易筹措到钱来购买甲产品。由于存在产品的多样性,或者对产品需求的多样性,所以人们需要货币,而交易中流通的对象品种越多,货币的作用就变得愈发重要,愈发不可缺少;或者反过来说,只有不再需要直接交换时,才出现了对支付款项(Leistungen)的详细说明。当产品和人的需求越来越具体特殊时,某件产品的买主正好可以供给生产者同

    样需要的某个物品的概率就下降了。所以在这方面,现代分化过

    程与货币的优势地位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方式没出现什么新花样;

    但在其根源处发现了双方文化价值的联系。并且,专门化(对此

    我已有论述)与货币经济相互作用构筑成一种历史的统一体,这

    不过是二者固有的一种综合趋势的逐渐激化。

    借助这种联系,生活风格——就它取决于主客观文化关系而

    言——也和货币交易栓连在一起。这一层关系的本质被这样的事

    实清晰地揭示出来:金钱交易体现着客观精神对主观精神的优

    势,以及主观精神的保留、独立自主的提高与发展。物质文化成

    为凌驾于个体文化之上的力量,这一后果是物质文化在现代成为

    一种统一体、一种自足的封闭体所造成的。现代生产,连同其技

    术和成就,似乎是一个具有明确的、所谓符合逻辑的规定性及无

    穷发展的宇宙,它跟个体照面的方式就宛如命运面对我们变化无

    常、毫无规律的意志一样。这种形式上的自主性,这种内在的强

    制性——把文化内容统一成对自然关系镜子般的忠实写照——只

    有凭借货币才能实现。一方面货币起的作用正如有机体的关节系

    统的作用,使机体各部分可以移动,互相依赖,借着关节传递所

    有的推动力。另一方面货币好比血液,它从不间断地流动,渗透

    并同等地给养身体所有的末端,从而担负起它们的功能的统一。

    所以,货币作为人与物之间的中介环节,仿佛使人成为一种所谓

    抽象的存在,一种摆脱了直接关涉物体、直接和物体产生关系的

    自由的存在,没有这点人的内在本质将不再有特定的发展机遇。

    假如在某些有利情况下现代人可以赢得一片主体性的保护区,为

    其最个性化的存在(不是社会意义上的而是更深层的形而上意义

    上的)获得一个隐秘的离群索居的独处领域,这在某种程度上是

    对古代宗教生活风格的弥补,那么这是因为货币使我们越来越无

    须直接接触事物,同时又使我们极为容易地统辖事物,从中选取

    我们所需。

    这些相反的发展倾向一旦开始就迫不及待地追求一种完全绝

    对的区分理想,在这个理想中,生活的一切物质内容变得越来越

    客观,越来越没有个性,无法被物化的所剩无几的东西则变得更

    为个性化,是自我更无可争议的财产。这种发展倾向的一个典型

    的实例就是打字机。写作虽是一种外在的具体活动,但仍然具有

    一种体现性格和个体化的形式,现在使用打字机,却可以置这一

    形式于不顾,而唯独青睐机械化的千篇一律。从另外一面来看,

    使用打字机具有双重好处:首先,写下的东西只传递出纯粹的内

    容,不会受任何写作形式的支持或干扰;其次,它不会泄露最个

    性化的东西,而手写体却常常透露出这些东西,无论是在表面

    的、无足轻重的还是最隐私的通信往来中。不管所有这些机械化

    的发明物是多么社会主义化(sozialisierend),残留下来的精神

    自我的私有财产更加令人嫉妒地被保护起来。很明显,主体的灵

    魂性被驱逐出每一种外在的事物,这对审美生活理想的不利正如

    对人的纯粹内省的有利一样。这样一种相反趋向的结合也许可以

    解释,为什么恰恰是具有审美意向的人对当今的世界感到绝望,

    以及为什么这些审美的人的灵魂同那些只关注宗教内心拯救的人

    的灵魂之间以隐蔽的形式——非常不同于萨沃那洛拉

    (Savonarola)[9] 时代——演变出一种轻微的紧张关系。货币是

    万事万物变得一模一样和外在化的象征,也是导致它们如此的原

    因,同时,货币也成了最内在领域的看门人,因而该领域可以在

    自己的地盘内独自发展。

    无论这使个人变得举止优雅、与众不同、内心自省,还是使

    被征服的客体由于不费吹灰之力可以被人占有而反过来统辖了

    人,都不取决于货币而取决于人本身。这里货币经济再一次显示

    出与社会主义社会在形式上的关联。因为人们指望社会主义的东

    西——摆脱了个人求生存的挣扎,保证可以获得生活必需品,以

    及获得较高的经济价值——同样也可能产生分化的作用,让社会

    的某一部分可能上升到史无前例的精神高度,远离世俗的考虑,

    而社会的另一部分则相应地陷入了空前的实用物质主义。

    在我们的生活风格取决于客观文化对主观文化的优势的这些

    部分,货币总体上的影响最为深远。货币也可以支持其反面,这

    一点把货币历史力量的本质和起作用的范围展露无遗。在某些方

    面货币好比语言,语言也屈身投入千变万化的思想和感情的趋势

    当中。货币属于这样的力量,其特性在于压根没有特性,但仍旧

    给生活染上了五颜六色的色泽,因为这些力量纯粹形式上的、功

    能上的、数量上的规定性对抗的是由质量规定的生活内容和方

    向,并诱使它们产生质的意义上新的构成形态。货币促成了客观

    精神和主观精神之间的两种可能的关系,故而货币之于生活风格

    的意义非但没有被这样的事实否决,反而被增强了,非但没有被

    驳倒,反而得到了证实。

    第三节

    自我与诸事物间距离的变化——生活风格差异之表现

    我们极少认识到,在何种程度上我们对灵魂过程的观念具有

    纯粹的象征意义。原始的生活需求迫使我们把触摸得到的外部世

    界当作第一个注意到的客体加以考虑。这些概念首先是对于世界

    的内容和关联而言有效,我们通过概念来构想一种在观察的主体

    之外的、察觉不到的存在。这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客体类型,任何

    观念要成为我们的客体的话就必须符合客体类型的形式。这一要

    求指向的是灵魂本身,灵魂变成了它自己观察的对象。然而,首

    先确实是对“你”的观察才是公共生活和个体保持自我最必要的先

    决条件。但,既然我们永远也不能直接观察到他人的灵魂,既然

    我们的一切知觉只不过就是外在的感觉印象而已,因此一切心理

    认识就是对我们自己的灵魂所感觉到的意识过程的阐释说明罢

    了。当我们面对事物产生感官印象时就把这样一种阐释传递给另

    外一个人,即便这种传递兴趣似乎太过于集中在其目标

    (Zielpunkt)上,而没有对其起点(Ausgangspunkt)作出解

    释。灵魂若要成为它自身理解的客体,只有借助空间过程的图像

    才有可能。当我们谈论着种种观念及其相互关系,谈论着观念上

    升为意识和沉没到意识阈限(Schwelle des

    Bewuβtsein/threshold of consciousness)之下,谈论着内在的

    嗜好和禁忌,谈论着欣喜和沮丧的心情之际,这些以及不胜枚举

    的其他表现,其中任何一个都清清楚楚地来自对外部世界的感

    知。我们或许笃定,支配人的灵魂生活的规律与统辖外在机构的

    规则有着天壤之别,主要的原因是灵魂的单个元素缺乏清晰的界

    限和可靠的可辨认性。但我们不知疲倦地把这些“观念”当作一种

    本质,一种参与到连接与分割、上升和降落的机械关联中的本

    质。故而我们确信——且经验也证实了这一点——依据直观过程

    的类型对灵魂的阐释体现了现实的内在意义,正如对天文学家而

    言,他写下的运算公式成功地表现了星球的运动轨迹,所以其运

    算结果再现的天文图景可以被真实的力量导致的后果所验证。

    这一关系的相反方向也同样有效,即根据我们的内心生活内

    容来阐释外部事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前者只是一套世界观,而

    是认为,一旦某个相对外在的现象面对某个在某种认识论基础上

    的、相对内在的现象时,这个内在现象的用处就是把外部现象构

    筑成可理解的一幅图像。故而,由于整体意义上的对象是由其全

    部性质实现的,所以对象只有屈从于我们的自我的统一形式之下

    才会呈现在我们面前。这样一来,我们就从根本上体验到了大量

    的规定性和命运是怎样附属于一个固定的统一体的。如常言所

    道,外部事物的能力和因果关系也无不如此:我们把生理-心理上

    的紧张感、冲动感、有意志行为的感觉投射到对象身上,并且当

    我们把这些阐释性范畴安置于对象的直接可感知性背后时,我们

    就依照自己内在性的感觉经验在对象身上认清了我们自己的方

    向。或许,这就是一旦某个人挖开了一个低于内在现象的最初象

    征物的、更深层的实体般的东西时,他就跟彼此对立的相互关系

    不期而遇。假设我们把一个灵魂的过程描述为种种观念的关联,

    之所以获得这样一个认识靠的是空间的范畴;但也许这种关联范

    畴本身是在一种纯粹内在的、绝非直观的过程中获得其含义和意

    义的。我们所谓的外部世界的关联性,就是不管以什么方式统一

    起来,彼此共存,实际上是在外部世界里总是保持着相互毗邻的

    状态,而对这里的关联性存在我们的意思是指单单从我们的内心

    向外投射到对象上的某种东西,是外界的任何东西都无法比拟的

    某种东西,即我们对它无以名状、无法直接表达的那种东西的象

    征。所以这里存在的是一种相对主义,一种内在生活和外在生活

    之间无始无终的过程:在此过程里,一个东西是另一个的象征,

    为其带来可设想性(Vorstellbarkeit)和可表现性

    (Darstellbarkeit),在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东西是第一,也没有

    任何一个是第二,它们彼此依赖成为统一体——即由此而实现的

    我们的存在。

    灵魂和肉体的存在内容越是向这种相互象征化的阐释敞开,

    它们就越简单。在这个简单的关联过程中,我们对观念的融合、

    观念的再现可以坚持一种普遍的形式合法性的理想,这一理想要

    求给内心世界和外在世界规定相似的关联,因而使其中一个世界

    恰当地表现另一个世界。对那些较为复杂、与众不同的灵魂形式

    而言,要按照空间上栩栩如生的类似物来描述它们显得愈发困

    难;这越来越取决于是否能适用众多的情况,为的是不要显得太

    武断随意,而是要和灵魂的现实性保持一种安全可靠的(尽管只

    是象征性的)关系。从灵魂现实性自身出发,它将会发现,两边

    的过程越是专门化,或者越是由众多元素组合而成

    (zusammengesetzter),对事物的理解、对事物自身的含义和

    意义的阐释就越困难、越无法确定;因为出现在内外两种现象中

    的神秘的形式相似性(灵魂的形式相似性是沟通这一个与那一个

    的桥梁)就变得越难以想象、越难以感觉得到。这应该是下面这

    些看法的开场白,这些看法结合了多种多样的内在文化现象的一

    个系列,由此应该显而易见的是,这些不同的现象均归属于同一

    种相似的生活风格,因为它们可以依照同一种直观的类比

    (anschaulichen Analogie)来阐释其意义。

    一个经常用以描述生活内容之构成的形象,是把它们围成一

    个圆圈,圆圈的中心是真正的自我。有一种关联的模式存在于这

    个自我同事物、他人、观念、兴趣之间,我们只能称之为这两方

    面的距离(Distanz)。无论我们的客体是什么,它能够在内容保

    持不变的情况下,更靠近我们视野圈和兴趣圈的中心或者外围。

    但是这不会使我们与该客体的内在关系产生任何变化,相反,我

    们只能藉着对两者的距离的一种确定的或变化的直观的象征,来

    描述自我与其内容间特定的关系。当我们把内在的存在分裂成一

    个处于中心的自我和一系列排列在四周的内容时,从一开始我们

    就已经对这个难以言传的事态创造了一种象征性的表达方式。根

    据事物离我们的感觉器官的远近不同,事物的感官—外观印象有

    惊人的差异——不仅有清晰可见的差异,而且有感受到的形象的

    性质及整体特征的差异——有鉴于此,这种象征化的表现有所扩

    展,它自身就表明了,人与种种事物最内在关联的多样性被理解

    为二者之间远近亲疏的距离的多样化。

    从距离这一角度出发有一些现象构成了一个统一的系列,其中我首先要强调的是艺术现象。艺术风格的内在含义可以解释为各种艺术风格在我们和事物之间产生的远近不同的距离造成的后

    果。一切艺术均改变了我们源初地、自然地置身于现实时的视界(Blickweite)。一方面艺术使我们离现实更近,艺术使现实独特的最深层的含义与我们发生了一种更为直接的关系;艺术向我们揭示了隐藏在外部世界冰冷的陌生性背后的存在之灵魂性(Beseeltheit),通过这种灵魂性使存在与人相关,为人所理解。然而在此之外,一切艺术还产生了疏远(Entfernung)事物的直接性;艺术使刺激的具体性消退,在我们与艺术刺激之间拉起了一层纱,仿佛笼罩在远山上淡蓝色的细细薄雾。艺术拉近和疏离人与现实的距离的两种效果有同样强烈的吸引力;它们二者之间的张力,这种张力在多种多样的对艺术品的要求中的分配,赋予每一种艺术风格具体的特色。是的,风格存在的纯粹事实本身就是距离化(Distanzierung/distancing)最重要的一个例证。风格作为我们的内心过程的呈露,它说明这些过程不再即刻喷涌而出,而是在呈现之时就套上了伪装。风格作为个别细节的一般形式,对这些细节而言它是一层面纱,给那些接受其表现形式的人强加了一道壁垒和距离。即便自然主义艺术——其明确的目的就是克服我们与现实的距离——也遵守一切艺术奉行的这条生活原则:使事物与我们有距离,以此方式让我们更靠近事物。只有自欺欺人,才会不承认自然主义也是一种风格,即,自然主义在十分确定的前提条件和艺术要求的基础上也组织和重构了印象的直接性。这一点无可辩驳地由艺术史的发展得到了论证,在艺术史中,某个时代认为忠实于现实、精确地摹写现实形象的任何一件东西在随后的时代都被认为是极度有成见、有失偏颇的,而后来的这个时代也声称现在才是如实地呈现事物。艺术现实主义犯的错误和科学唯实论一样,如果它以为没有一种先验性,没有一种形式(从我们的本性之倾向和需要中产生的)也能过得去,因为这种先验性或形式使感觉的现实身上有了一层遮盖,或产生了一种变形。现实屈从于我们的意识产生变形,这种变形确乎是在我们与现实的直接存在之间的屏障,但同时也是认知现实、再现现实的先决条件。在某种意义上,自然主义的确可能产生针对事物的一种相当与众不同的距离化,倘若我们观察到自然主义偏向于描摹日常生活的对象,以及陈旧的老一套东西。既然自然主义无疑地也是一种风格化(Stilisierung),这种风格化针对一种更加高雅的艺术感觉——该艺术感觉认为艺术存在于艺术品中,而非存在于对象之中,无论是用哪种艺术手法来表现——时更能感觉得到,假如这种风格化是在一些直接的、原始的、世俗的材料上面展开的话。

    距离增大和距离缩小的现代趋势

    总体来看,现代的审美兴趣拉长了事物成为艺术时所产生的

    距离。我所想到的就是那种非比寻常的魅力,即时间和空间上非

    常遥远的艺术风格成了现代的艺术感觉。那种遥远的东西唤起了

    许多活跃地上跳下跃的观念,并且满足了我们对刺激的多方面的

    需求;虽然由于所有这些陌生的、疏远的观念同我们最个人的、

    最直接的兴趣没有什么关系,它们只是隐隐约约地围绕着这些兴

    趣,因此对变得脆弱的神经来说,它们不过是安慰性的刺激而

    已。我们这个时代所称的“历史精神”或许不仅是这种现象的一个

    有利的起因,而且与这种现象根出同源。通过大量的跟时间空间

    上非常遥远的兴趣的内在关联,历史精神使我们对于在近处以及

    直接接触人和物时遭遇到的震惊和困惑更加敏感了。逃离当下

    (Nicht-Gegenwärtige)更轻而易举了,也很少有什么损失,某

    种程度上甚至是正当合法的,只要这样做导致的是对具体现实的

    认知和享受,尽管这些现实遥不可及,只能非常间接地体验到。

    从这一过程中还产生了现在让人感觉生动的,片断、纯粹的暗

    示、格言、象征、拙朴的(unentwickelt)艺术风格的吸引力。

    所有这些形式(在一切艺术中耳熟能详)使我们与事物的整体有

    了一种距离,事物“仿佛从遥远的地方”同我们说话。在这些形式

    中,现实不是非常肯定地表现出来的,而好像是用指尖轻轻碰一

    下马上又缩回去了。我们极为讲究的文学风格不直接描写对象,

    只用言辞轻触遥远的对象外缘,这种文学风格把握到的绝非事

    物,而仅仅是罩在上面的面纱而已。这异常清楚地表现在造型艺

    术、言语艺术和文学的象征主义倾向中。在象征主义风格中,艺

    术在我们和事物之间已然设立的距离又扩大了一步,因为最终被

    激起的灵魂过程的内容所构成的观念,在艺术品自身中再也没有

    一个感觉的对应物,而是通过内容完全不同的可感觉性,使人联

    想起这些观念。在所有这类现象中有一种感觉特征,其病理学上

    的行为表现就是所谓的“畏触病”(Berührungsangst/agoraphobia),即害怕过近地接触物体,它是触觉过敏(Hyperästhesie)的后果,每一次用力地直

    接接触就会感到疼痛。所以,现代芸芸众生的敏感、精神状态、

    有着细微差别的感觉,在一种否定性爱好中找到了表现方式,他

    们很容易被无法接受的东西冒犯,他们坚决地拒绝使人不快的东

    西,他们反感许多(通常是大多数)由别人提供的刺激范围;同

    时那种肯定性的爱好,果断地断言“是”,兴高采烈、毫无保留地

    接受喜欢的东西,简言之就是积极地把能量占为己有,却显示出

    巨大的亏空。

    距离所象征的这种内在倾向远不只发生在美学范围。例如,

    哲学上的唯物主义——它自信能够直接把握理解现实——如今已

    让位于主观主义或者新康德主义的种种理论,它们认为在事物可

    能成为认知之前,可以通过灵魂的中介来反映或者蒸馏提取出事

    物。现代的主观主义的基本动机与艺术同出一辙:为了获得和事

    物更亲近更真实的关系,就通过摆脱我们与事物的关联返回我们

    自己的内心,或者是有意识地声称我们与事物间总是存在着不可

    规避的距离。当这种主观主义面对一种更为强烈的自我意识时,

    它不可避免地倾向于强调我们的内在性,而另一方面,当这种主

    观主义要表现终极的东西,或者是要给一种不断地展露其最内在

    根基的东西赋予自然主义形式的关联的时候,它也和一种新的更

    深刻、更自觉的羞赧,一种委婉的缄默结合起来。再看其他科学

    领域:在伦理学的思考里面,陈旧的实用性作为意愿的价值评判

    标准被进一步推到了后面,人们可以看到,在实用性当中,行为

    的特征只涉及那些最近在眼前的关系,所以为了使它超越作为手

    段的纯粹技巧,它就必须从层次更高的东西——通常是与感官直

    觉性毫不相干的宗教原则——那里获得特有的指示。最后,对专

    业化的具体劳动,四面八方都兴起了整合和一般化的呼声,那就

    是保持一段距离以便一监,无遗地鸟瞰所有细枝末节的呼声,在鸟瞰视野之下,所有因接近而产生的不安均被消除了,以前肯定触摸得到的东西(Greifbare)现在只能理解领会(begreifbar)了。

    若距离扩大的趋势没有相反的倾向相伴随的话,也许它就不会如此发挥功效、令人瞩目了。人们可以用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阐释现代科学与世界在精神上的关系。诚然,我们与事物之间无穷无尽的距离已经借助于显微镜和望远镜被克服了;但是这些距离被人们首次意识到之时,也就是它们被克服的那一瞬间。假如再加上这样的事实,即被解决的谜团总比营造出的新问题更多,对事物的接近往往不过是向我们表明它们离我们仍旧有多么遥远,那么人们不得不说:从主观视角来看,在神话的时代,在认识相当一般化、表面化的时代,人才对自然有人格化的认识,在感觉和信仰(无论多么荒谬)方面才维系了人与物之间比如今的时代更短的距离。我们闯入自然的内在方面所凭借的这一切聪明办法,只能非常缓慢地、零碎地取代古人与自然熟稔的亲近关系,这种亲近关系被赋予灵魂是通过希腊神灵、通过按照人的欲

    望和情感解释世界的意义、通过把人类福祉的目的论思考和某个

    对个人有影响的神联结在一起。我们首先也可以把这一点描述

    为,相对来说外在的方面被征服的距离越多,内在方面增加的距

    离就越大。当这个象征性的表述应用于另一种全然不同的内容上

    面时,其正当性会再次显示出来。现代人与周遭环境的关联通常

    以这样一种方式发展,他越来越远离同他最亲近的圈子,目的是

    凑近那些曾经离他比较远的圈子。维系家庭的纽带日益四分五

    裂,被束缚于关系最亲近的圈子——在这样的圈子里,忠诚常常

    和解放得到自由一样是悲剧性的——时难以忍受的近距离感,对

    个体性——它最断然地从直接的环境中脱颖而出——的日益重

    视:跟这些距离化的整体过程齐头并进的是和最遥不可及东西的

    关系,是对远处偏僻的东西抱有兴趣,是和某些圈子(其关系取代了一切空间上的接触)在思想上的结合(Gedankengemeinschaft)。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全景图当然意

    味着存在于真正内在的关系中的距离日益拉大,而外在关系中的

    距离却日渐缩小。文化的进程显示出,以前无意识地、本能地做

    出的事情后来出现时都带上了清清楚楚的可计算性,以及支离破

    碎的意识;而另一方面,起初需要小心翼翼和自觉地努力才能获

    得的东西,在现代变成了机械式的例行公事、本能的理所当然的

    东西。故而相应地,在这里最遥远的东西离人近了,付出的代价

    是原初和人亲近的东西越来越遥不可及。

    货币在这一双向发展过程中发挥的作用

    货币在这个双向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广度和强度,首先显现为货币对距离的克服。只有把价值转化成货币形式才能使那样一种

    利益的结合成为可能,即参与者的空间距离绝对被忽略不计,这

    一点不必赘述。在成百上千个例子中只举一个例子:只有通过货

    币的手段,某个德国资本家或某个德国工人才可能实际地卷入西

    班牙的一桩内阁人事变动,可能分享非洲金矿的利润,可能涉足

    一次南美洲革命的成果。但是在我看来更有意义的,似乎是货币

    作为相反发展倾向的载体。家庭纽带的松散是根源于家庭个体成

    员经济上的特殊利益,这种现象只有在货币经济中才可能发生。

    家庭关系的松散首先产生的就是生存完全可能以个人才能为基

    础;只有和个人才能等价的货币形式才可能评估出相当专门化的

    劳动的价值,如果不把它们转换成一种普遍的价值就很难进行相

    互的交换。等价物的货币形式使个人更容易与外界接触,更容易

    进入那些不太熟悉的、只对具有金钱价值的成就或其成员在金钱

    上的贡献感兴趣的圈子。家庭却恰恰是按相反的结构形成的,其

    基础主要是集体所有制(kollektive Besitz),尤其是地产。集体

    所有制带来的结果是家庭利益的团结一致,在社会学上这表现了

    家庭成员的联系中的一种连贯性,而货币经济非但使一种相反的

    距离化成为可能,而且甚至无疑地强化了这一趋势。除了家庭生

    活形式之外,其他的现代生存形式也都取决于金钱交易所产生的

    这种距离化。金钱交易在人与人之间树立了一道屏障,交易双方

    中只有某一方得到了他确实想要的东西,得到了与其具体需求相

    对应的东西,而另一方只换到了钱,所以他必须寻找第三方来满

    足自己真正的所需。进入交易的双方的兴趣截然不同,这在二者

    对立的兴趣已经造成的敌意之外又增添了一种新的疏远性。同

    样,上文已经提到,货币导致了交易普遍的客观化,一笔勾销了

    所有个人的色彩和方向,并且更进一步,以货币为基础的人际关

    系的数量不断攀升,一个人之于另一人的意义越来越追溯到(尽

    管常常是以隐蔽的形式)金钱上的利益。以这样的方式,人与人

    之间树立起一道内心的屏障,然而对现代生活形式而言,这一道

    屏障是不可或缺的。因为,若无这层心理上的距离,大都市交往

    的彼此拥挤和杂乱无序简直不堪忍受。当代都市文化的商业、职

    业和社会交往迫使我们跟大量的人有身体上的接触,如果这种社

    会交往特征的客观化不与一种内心的设防和矜持相伴随的话,神

    经敏感而紧张的现代人就会全然堕入绝望之中。种种关系的金钱

    性——要么公开地,要么以上千种形式隐蔽起来地——在人与人之间塞入了一种无形的、发挥作用的距离,它对我们文化生活中过分的拥堵挤迫和摩擦是一种内在的保护与协调。

    货币对生活风格发挥的类似作用甚至也更深入地向下渗透进入个别主体的人自身,但这种作用不是指个人与他人的疏离,而是指人疏远了生活的物质内容。如今财富不像原始时期是产生于消费资料,而是从生产资料中聚敛,这说明了距离化的一种惊人

    的程度。正如文化客体自身的生产中引入了越来越多的中间阶段

    ——因为成品离原材料越来越远——所以,如今财产占有的方式

    使所有者在技术上,因而也是内在地,与一切财富的最终目的之

    间的距离越来越远,比起财产只意味着大量的直接消费可能性的

    时期,二者间的距离要大得多。生产领域通过劳动分工(和货币

    体系互相作用的条件下)有利于产生类似的内在性后果。每个个

    体完成一件完整的成品时参与越少,其活动就显得越像是处于纯

    粹的初级阶段,其活动的根源就离劳动的意义和目的的出口越

    远。直截了当地说,一如货币横亘于人与人之间,它也横亘在人

    与商品之间。货币经济甫一出现,我们就不再直接面对经济交易

    的对象了。我们对商品的兴趣通过货币这个中介被瓦解了,商品

    自身的客观意义离人的意识比较远,因为商品的金钱价值或多或

    少地渗漏到了商品在我们的兴趣关联中的位置之外。假如我们回

    想一下,目的意识(Zweckbewuβtsein)是多么频繁地被抑制在

    金钱水平上,那么这就表明,货币及其扩大距离的作用不断使人

    跟事物的心理距离越来越远,由于距离的扩大频繁发生,使得事

    物质的特性游离于我们的视阈(Sehweite)之外,我们和事物完

    整的、与众不同的存在之间的内在关联被瓦解了。这不仅仅是针对文化客体而言。我们整个的生活还受到了远离自然的影响,货币经济的生活以及依附于货币经济的都市生活加剧了这一趋势。

    诚然,这种独特的对自然具有审美的和浪漫的体验只有经过远离自然的过程才成其为可能。任何人只要直接同自然接触,不知晓其他形式的生活,都可能主动地享受自然之魅力,但是他与自然之间缺乏距离,只有在距离基础上他才可能对自然产生真正的审美观照,此外通过距离还可以产生那种宁静的哀伤,那种渴望陌生的存在和失落的天堂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那种浪漫的自然感

    觉(Naturgefühl)的特征。倘若现代人经常发现,最高的自然享

    受莫过于欣赏银装素裹的阿尔卑斯山和北海之滨,那么很难仅仅

    把这解释成强烈的刺激的需求。也可以这么来解释,这个不好接

    近的、实际上把人拒之门外的世界代表的是整个自然之于人的意

    义的极度强化和风格化,自然之于人的意义乃是:一个精神上遥

    远的形象,即便身体挨近的时刻仍旧是作为一种内在意义上无法

    接近的东西,一个永不能兑现的诺言出现在我们面前,对我们最

    热情的献身它只报之以淡淡的拒绝和冷漠。风景画(作为一种艺

    术,风景画的存在取决于跟对象保持一种距离,取决于打破人与

    风景的自然合一)只有在现代才会发展起来,风景画是浪漫的自

    然感觉,这些都是人日渐疏离自然,尤其是那种抽象的存在——

    这种存在是以货币经济为基础的都市生活强加于人身上的——产

    生的后果。这与如下事实绝不矛盾,即正是占有了金钱才使人可

    以逃避而纵情于自然山水间。都市人恰恰只有在这样的条件(即

    总是在他与自然之间硬塞入这种东西)下才能享受自然,这表明

    ——无论自然有多少的变形,无论自然是否只是纯粹的回声而已

    ——这种东西连接了都市人与自然,同时它也分裂了二者。

    信贷[10]

    货币的这种意义在其扩展的形式即信贷中表现得更为强烈。和金钱的居间地位所能及的程度相比,信贷使货币的一系列观念扩展得更宽,对其无限制的适用范围有了更明确的意识。债权人和债务人关系的支点似乎在其直线的联结范围之外,离二者的距离越来越远了:个体的活动同个体的交易一样以此获得了远见卓识(Langsichtigkeit)的特征和被强化的象征性。由于汇票或一般的金钱债务概念代表的是远处客体的价值,因此价值仿佛被浓缩在票据里,正如从一定空间距离之上俯瞰的风景在透视法缩短的表现方法中压缩了这段距离的内容。货币既使我们与事物之间疏远,又使事物向我们靠近——从而表现出货币对这些截然对立的效果明确的不偏不倚——与此类似的是,信贷手段(Kreditanweisung)与我们的财产贮存量也有双重关系。一方面人们指出,支票交易(Checkverkehr)对挥霍钱财有缓和之功用,某些人现金在手时更容易进行无谓的消费,但若是把钱存在第三者手中,必须通过一种支付通知才能取钱花时则较少乱花钱。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眼前确实没有大笔可以随意处置

    的现金,但只要用笔在支票上一划就可以花钱时,鲁莽花钱的诱

    惑似乎也特别强烈。支票交易的形式——通过我们设定的在人与

    金钱之间的诸多机制来运作——在一方面割裂了我们与货币的关

    联,另一面使交易活动更轻而易举,这不仅是因为技术上的便

    捷,而且因为心理上的作用,现金钞票的价值直观地呈现在我们

    眼前,使我们与之割舍更加困难一些。

    对交易的信用特征的意义我只想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例子虽然不是很普通,却非常有特点。据某旅行者叙述,一个英国商人曾经下了这么一个定义:“普通人就是用现金付款买东西的人,绅士就是我允许他赊账,每隔6个月他用支票结清的人。”这里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其基本的态度:并非是当了绅士才可以赊账,而是要求赊账的人才是绅士。信用交易似乎表现出那种更为巨大的突出性,这一点可以追溯到两种不同的情感方向。首先,这种交易需要信任。突出性(Vornehmheit/distinction)的本质绝非炫耀突出的观念及其价值,而是直接预设信任它们——相应地,这也是为什么炫耀财富引人注意是如此典型地不突出(unvornehm)。当然任何信任都暗藏着一种风险;有突出身份地位的那些人要求同他们做生意的人冒这个风险,潜台词就是他们不认为这是风险,不会为此支付所谓的保险费,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绝对可信任的。那句席勒式的格言反映出了这种基本的态度:高贵的人物只凭他们是什么人,而非凭他们做什么事来付

    账。可以理解的是,对这种商人而言,用现成的钞票付账的方式

    意味着某种小气市侩,这种方式把经济序列里的各个阶段都一起

    推拢到令人不安的狭窄地方,而信用交易则在这些阶段之间创设

    了一种距离,这个商人可以基于信任来控制距离的大小。在任何

    地方,更高级的发展阶段的模式乃是,各因素源初的毗邻和直接

    的统一分崩瓦解了,它们彼此分开变得独立,目的是在一个新

    的、更加抽象、更加全面的综合体中聚合统一。在信用交易中,

    价值交换的直接性被一种距离取代,距离的两极由信任支撑在一

    起;正如上帝与个体灵魂之间不可估量的距离——有别于一切神人同形同性论和一切感觉论证明——越远,宗教性(Religiosität)就愈高,距离这么远的目的是旨在唤起最大程度

    的信仰来沟通二者间的这一距离。在商业团体比较大宗的交易里

    面,不再会感到信用交易的突出性要素,其原因在于信用变成了

    一种与个人无关的组织,信任丧失了其明确的个人性特征,没有

    这种特征,突出性的范畴就无用武之地。首先,信用变成了一种

    技术性的交易形式,哪怕十分微弱的一点心理泛音也是或有或

    无。第二,买主欠贸易商的小额债务累积到最后用支票付账,使

    买主一方相对于贸易商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矜持,现金支付中司空

    见惯的买卖双方接连不断地、直接地打交道的过程被取消了,贸

    易商的交货(从外表来看,即从所谓的审美角度来看)接受了一

    种献贡的形式,一种向某个强大有力者呈献的形式,至少在个体

    交易的情况下,这个强大有力者只接受东西却没有给予回报。既

    然在信用交易的最终阶段,支付方式不是一个人把钱付给另一个

    人,而是通过支票、汇款单付给似乎很客观的银行户头,主体的

    矜持就一直持续下去。因此从各方面来看,“绅士”与生意人之间

    的距离更突出了,距离是“绅士”概念之基础,自然也是信用交易

    这种方式恰当的表现。

    我感到相当满意,单用这一个例子就可说明信贷对生活风格的距离化效果,只需要再补充这种效果的一个十分普遍的特征,它追溯到了货币的意义。近代以降,尤其是现代以来弥漫着一种紧张、期待、无以排解的强烈欲望的感觉——仿佛预感到最确定的东西,预感到生活与事物的真正意义和中心点。这显然跟较为成熟的文化里生活手段超过生活目的的突出优势有关。除货币之外,军国主义也许是这方面最突出的例子。常规军只是纯粹的准备、潜伏的力量、应急措施,其最终鹄的和目标不仅绝少付诸实现,而且也不计代价地避免实现;是的,大规模的军备只是作为达到了以手段颠覆目的这一自相矛盾之绝对的顶峰:与手段日益防止战争爆发的手段才倍受称赞。在这个目的论的圈套中,我们发展,相应程度地恰恰某目的越来越遭到拒绝和否认。这样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弥漫在社会生活中,最大范围地干预了人际关系、内部政治关系、生产关系,并且直接和间接地赋予了特定的年龄层、特定的社会圈子以特色!

    技术的宰制

    技术的先进和估价方式使终极目的变为虚幻的发展方向似乎不那么明显,但却更加危险、潜滋暗长。假如说现实的技术成果对真正的、最终的生活意义至多意味着手段或工具,甚或根本没有任何关联,那么在错误地判断技术之作用的各种各样诱因当中,我想提到的只是技术自身发展而来的显赫之势。人类最司空见惯且无法避免的特征之一,就是把在某个特殊领域界限内内在的前提条件所达到的高度、广度和完美程度,同整个领域的意义混为一谈;个别部分的价值和完美程度,该领域接近其自身内在理想的程度,常常过于轻率地被理解为它自身的价值和尊严,以及它跟其他生活内容的关联。有这样一种认识,认为某物可能在其所属种类当中,与类型的要求相比十分出类拔萃,而同时这一种类和类型本身被评价成微不足道和低级的东西——这种认识预先假定了(对于每一种个别情况)一种异常敏锐的思维方式和一种区别对待的价值感。我们常常经不起这样的诱惑,即夸张自己成就的意义,把这个成就所归属的整个领域被夸大的意义放在这一个成就上,把我们成就在这个整体之上的相对高度拔高成某种绝对的高度!当我们占有任何一种价值性质(Wertart)的某个突出的个别部分——从收藏家爱好的收藏品到一门特殊学科的专门化知识——时,常常受到诱惑以为这种价值性质作为整体之于价值宇宙(Wertkosmos)的价值程度,跟该个别部分之于其所属的领域的价值程度一样高!这基本上是源自那样一种古老的形而上学的谬误:把某个整体的特定要素具有的、跟其他要素彼此有关的规定性转变成该整体的规定性。也是通过这一谬误,我们才会认为,对因果关系根据的要求——它对世界上所有部分以及它们彼此的关系均有效——也被拔高成对世界整体的要求。对热衷

    于现代技术的人来说可能最奇怪的是,他们内在的态度同沉思冥

    想的形而上学者一样建立在形式谬误的基础上。同样如此的情况

    还有:相对于更早时期的状态,在承认特定目标的基础上,当今

    的技术进步所达到的相对高度,被扩展成为这些目标和这种技术

    进步的绝对意义。的确,现在我们用乙炔灯和电灯换掉了油灯,

    但是热衷于完善照明设备有时却使我们忘记了最根本的事情不是

    照明本身,而是能够看得更清楚的东西。人们对电报、电话的成

    功倍感狂喜,这常常使他们忽略了真正要紧的是人们说的话的价

    值,与此相比,交通方式的快或慢往往只不过是事务性的,它获得目前的地位只是靠篡夺上位。其他诸多领域的情况也莫不如此。

    手段对目的之优势在如下的事实中找到了其概括和极致的表现,即生活的边缘以及在其精神性之外的事物变成了操纵生活的中心乃至操纵我们自己的主人。虽然我们为自然效劳以控制自然的说法没错,但是在传统意义上,只针对生活的外部形式而言才是正确的。倘若考虑到生活的整体与深度,那么我们靠技术控制外部的自然之所以可能,只有付出被技术奴役,放弃精神性中的生活中心这样的代价。这一领域中的这些幻觉一清二楚地反映在这些表达方式里,通过这些表达方式,一种因为其客观性和祛魅性(Mythenfreiheit)而自豪的思维方式,暴露出其优越性和弊

    端。我们征服或支配自然的说法是非常幼稚的表述,因为它预先

    假设了一种阻力,一种自然本身的目的论因素,一种对我们的敌

    意。但自然只是冷漠的,它的可屈服性并不阻止其自身的规律

    性。与之相反的是,所有统治与顺服、征服与臣服的观念唯有在

    一个对抗的意志被粉碎时才有严格的意义。只不过与这种表达方

    式相匹配的另一种表达即是,自然规律的有效性对事物施加了无

    可逃避的强制作用。但首先,自然规律根本没有起作用,因为它

    们只是针对可能的活动(那些具体的物质和能量)的公式。对自

    然科学方法的这种误解——就是假设自然规律作为现实的力量指

    导现实,一如君主统辖其帝国——其天真的程度如同相信上帝会

    直接干预我们尘世的生活一样幼稚。所谓的强制性,即自然活动

    应该遵循的必然性也同样容易使人误入歧途。但是在这些范畴

    下,人的灵魂感到受规律的束缚,仅仅是因为存在着试图把我们

    领往另一个方向的感情冲动。诸如此类的自然活动并非一定得在

    要自由还是受强迫的两种抉择中择一,“必须如此”把一种二元论

    强行注入事物单纯的存在状态中,但这种二元论只对有意识的灵

    魂才有意义。虽然这一切看来只是表达方式的问题,但的确把那

    些浅薄的神人同形同性的认识引入了歧途,并且表明,神话虚构

    的思维方式与自然科学之世界观也相处融洽。人控制自然的这种

    概念支撑着那种对我们与自然的关系沾沾自喜的幻想,即便在人

    与自然两相对比的基础上这种幻想也不是不可避免的。外部的客

    观性和所看到的东西诚然暗示着日渐强大的人对自然的支配作

    用,然而这并未确定,主观的反射作用,以及这一历史事实内在

    确定的意义是否就不会朝相反方向发展。人们不应该被数量惊人

    的、创制了现代技术之理论基础的聪明才智所误导,它似乎把柏

    拉图的梦想变成了现实:以科学统治生活。那些线索——技术用

    它们把自然的能量和物质编入我们的生活——也很容易被视为枷

    锁,它们束缚我们,它们使许多事物对我们而言成为绝对必需

    的,但对于生活的本质这些东西可以甚至必须被弃之不用。有关

    生产领域人们已经断言,机器本应该取消人对于自然的奴隶般的

    劳动,但却迫使人自身成了机器的奴隶。在更加细微、更加广泛

    的内在关系中,这一点甚至显得更加真切:我们靠服务自然的方

    法来控制自然这句话暗含着可怕的反面,即我们是靠控制自然的

    方法为自然效劳。若相信现代生活的意义和精神潜能已经从个体

    的形式转化到大众的形式,是十分谬误的;恰恰相反,个体形式

    实则转变成了实物形式:这种形式存在于无限巨大的充裕中,不

    可思议的便利中,以及机器、产品和当代文化超越个体的组织的

    复杂精密性中。相应地,“奴隶起义”——旨在推翻专横独断和强

    有力的个体的循规蹈矩的性格——就不是大众的起义,而是实物

    的暴动。正如我们一方面变成了生产过程的奴隶一样,在另一方

    面我们成为产品的奴隶:这即是,自然凭借技术在外部为我们提

    供的东西成为凌驾于自我主宰(Sich-Selbst-Gehören)之上,凌

    驾于生活的精神集中点之上的主人,其方式有无止境的习惯适

    应、无穷尽的娱乐消遣,以及无始无终的表面化需求。因而,手

    段的统治所占据的不仅仅是具体的目的,而恰恰是目的之驻扎

    地,是一切目标的汇聚点,因为终极目的就发源于此。人类因此变得和自身疏远,在人与其最真实的存在、最本质的存在之间,树立起了一道来自手段特性、技术成就、本领才干、宴饮享受的无法逾越的障碍。

    这样一个年代如此突出生活的手段内容,与生活的核心的、明确的意义针锋相对,在此之外我想再也没有哪个时代(它对这样的时代感到完全陌生)是这样。更确切地说,既然人完全被置于目的与手段的范畴之上,人类持久的厄运就是彷徨于目的与手段直接提出的相冲突的要求之间;手段向来包含着一种内在的困难,即手段所运用的力量和意识并非真的打算为它服务,而是针对一种别的东西。然而,生活之意义并不是真的在于实现它孜孜以求的调和状态的持久存在。实际上,我们内在生命的活力也许确实取决于手段与目的之间相冲突的要求的延续,按照其冲突的

    剧烈程度,按照手段这一边或者目的那一边及其相应的心理形式

    占据上风,二者轮番粉墨登场,生活风格或许根本就是千姿百态

    的。就当前时代而言,技术的优势显然表明了清醒的理性意识

    (它既是技术优势的原因也是其后果)的统治地位,我曾经强调

    过,灵魂的精神性和专心镇静在自然科技时代喧嚣的辉煌中麻木

    了,造成了紧张和茫然地追求的某种模糊感的恶果,造成了一种

    感觉,即离我们的存在的完整意义如此遥不可及,以至于我们无

    法锁定存在的完整意义,处于不断地远离它而非靠近它的危险之

    中;此外,存在的完整意义又仿佛同我们照面,仿佛我们本来可

    以伸出手抓住它,若不是我们总是恰好缺乏勇气、力量和内心安

    全感的话。我相信,在意识阈限之下内心深处这种隐秘的不安,

    这种迷惘的强烈欲望驱使现代人从社会主义走到尼采,从勃克林

    [11] 走到印象主义,从黑格尔走到叔本华然后又返回来,这不仅

    是现代生活的紧张忙碌所致,而且反过来,通常也是这种内心最

    深处心理状态的表现、征兆和爆发。由于灵魂的中心缺乏确定的

    东西,所以驱使我们在一种短暂的满足中追寻常新的刺激、感动

    和外在的主动性;因此,就这方面而言,我们首先卷入了那种混

    乱的动摇不定、不知所措中,这时而表现为大都市中的喧哗嘈

    杂,时而是酷爱旅行的癖好,时而是对竞争的狂热追逐,时而是

    现代典型的不忠实于品位、风格、思想、关系的要求。货币对这

    种生活状况的意义,是十分合乎逻辑地从本书所有讨论确认的前

    提中推导出结论的。这里只需提及货币的双重作用:货币与所有

    文化手段和文化工具站在一个系列中,该系列挤到了内在目的和

    终极目的前面,最终将这些目的掩盖并取而代之。一部分由于人

    们渴求金钱的激情,另一部分由于货币自身的空洞无物以及纯粹

    的转瞬即逝特性,所以货币在阐述目的论的错位导致的无意义和

    后果方面也是最重要的;然而,就这方面而言货币也是所有这些

    现象范围内唯一的至高点。货币实现了在我们与目的之间进行距

    离化的功能,与其他技术手段所做的同出一辙,但货币干得更纯

    粹、更彻底;在这里,货币也表明自己绝不是孤单单的,只不过

    它是对距离化这一倾向——在一系列低阶段的现象中也表现出来

    ——最完美无缺的表达而已。但按照另一个方向,货币又置身于

    这一整个系列之外,因为货币通常就是载体,通过它实现了对目

    标序列的改组。货币作为手段的手段,作为外部生活最普遍的技

    术编织着目标序列,没有货币我们文化中具体的技艺本来就不可

    能发展。甚至在这一作用方向上,货币也展示出其功能之双重

    性,通过其联合的作用,货币重复了生命潜能最伟大、最深刻的

    形式:一方面货币在存在的诸序列中是一个跟其他因素平起平坐

    的要素,或者甚至在其中排名第一个,但另一方面货币作为支撑

    和渗透每个单独因素的联结力量,它超出各种因素之上。同样,

    宗教也是这样一种生活力量,宗教与其他的生活兴趣并驾齐驱,

    又时常同它们截然对立。宗教是一种这样的要素,它既构成生活

    的总体,另一方面它自身又表现着完整的存在的统一体和根基;

    宗教一方面是生活有机体的一个环节,另一方面又与该有机体相

    对立,因为宗教是在其巅峰状态的自满自足和内向性中表现生活

    有机体。

    生活内容的节奏或对称,及其对立面

    现在我开始分析第二种生活风格的确定因素,它跟距离化不

    一样,它是被一种时间上的而非空间上的类似表现出来的。并

    且,既然时间包含的内心活动与外部活动一样多,所以这里分析

    的现实之特征比前面的距离化特征更为直接,更少诉诸象征主

    义。这里关注的就是节奏(Rhythmus/rhythm)——生活内容按

    节奏前进和后退——与这样一个问题,即在什么程度上不同的文

    化时代会支持或破坏本身进程之节奏,并且,是否货币不仅通过

    自己的活动而且通过它强化或削弱生活周期性(Periodik)的影

    响,参与到这个过程中。我们生活的一切序列均是由向上增长和

    向下降落的节奏加以调整;波动(Wellenbewegung)——我们

    在外部的自然中直接感受到它,并且它是诸多现象的基本形式

    ——也会对灵魂施加最广泛的影响。规定我们的整个生活形式的

    昼夜交替向我们展现出作为一般模式的节奏;我们无法宣称两个

    并列概念的意义同等重要,而不在心里偏重强调其中一个,降低

    另一个:比如,“真实与诗歌”跟“诗歌与真实”的两种表述,就是全

    然不同的两回事。并且,假如在三种因素中,第三个应该与第二

    个并列,这在心理学上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灵魂的波动形式就

    会把着重点放在与第一个因素相似的第三个因素上:譬如说,扬

    抑抑格(Vermaβ)的音步就无法那么精确无误地诵读出来,第

    三个音节总是比第二个音节稍微要重读一些。把无论大小的活动

    序列引入到节奏重复的时间段里首先可以节省能量。通过单个阶

    段里内在的交替变化,在身体上或精神上活跃的器官轮流得到休

    养,与此同时,交替轮作的规律性促成了对整个运动综合体的调

    整,综合体逐渐有条不紊的运动使每一次的重复更为容易。节奏

    满足了多样性与规律性、变化与稳定两方面的基本需求:因为构

    成每个阶段内容的是各不相同的因素,是沉浮荣衰,是数量上、

    质量上的多种多样,定期的循环重复产生了这个序列之特性中的

    镇静和整齐划一。节奏的单调或复杂、节奏单个周期的长抑或

    短、节奏的整齐匀称、节奏的间断,或者甚至没有节奏,似乎都

    为个人的和社会的、现实的和历史的生活序列提供了抽象的模

    式。在此处所讨论的文化进程中,我们首先面对的是一种现象的

    序列,它们早期阶段的进展富有节奏感,但是后期的发展则是连

    续的或不规则的。或许在这些现象中最突出的就是人不再有确定

    的交配期,人不像其他动物那样性兴奋与性冷淡的时期是截然分

    开的,尽管原始初民的性行为仍旧显露出这种周期性的残留。各

    种动物的发情期之所以不一样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生产幼崽的

    那个时间必须是最有利于抚养它们的喂食季节和气候条件。一些

    非常原始的澳大利亚土著人没有家畜,因此定期面临饥荒,他们

    只能在一年的特定时间内生孩子。文明人控制了食物,不受气候

    突变的侵害,因此在交配这方面他可以按个人的欲望随心所欲,

    不再遵循一般的也就是必然按节奏确定好的性冲动:以上论述的

    性欲(Sexualität)的种种对比就转变成了一个波动程度较大或

    较小的连续统一状态(Kontinuum)。在任何情况下,已经确定

    的是,我们仍然可以观察到的最大生育量和最小生育量的周期性

    在农业地区比在工业地区突出,在乡村比在城市明显。此外,只

    有乡村地区的小孩子才会遵守有条不紊的生活节奏,如睡眠和起

    床、活动和休息,在乡村地区还可以观察到与此类似的一些东

    西;与此截然相反的是,对城市居民而言,生活作息(不仅仅是

    令他们满意的事!)的规律性长期以来已经一片混乱了。假如妇

    女代表着一种不太分化的、仍然直接跟自然融为一体的人类阶段

    的说法是正确的话,那么女性生理生活的周期性就可以用来证实

    这一点。只要人仍然需要直接依赖收成或采猎食物,此外还依靠

    小贩的走街串巷或定期赶集而生活,在生活的很多方面他们就必

    须按照一张一缩的节奏过日子。对于某些游牧部落——他们比澳

    大利亚土著民已经向前发展了一步——比如一些非洲人,没有草

    原可以放牧的季节就意味着每年重复出现的半饥荒时期。即便不

    存在真正的周期性,自给自足的原始经济在消费方面至少表现出

    了其本质特征:从一个极端直接转变到另一个极端,从短缺向过

    剩、从盈余向匮乏的转变。文化夷平的作用(Ausgleichung)在

    此立竿见影。它不仅保证了生活必需品在全年数量的分布粗略相

    等,而且借助于货币的方式减少了消费中的浪费:现在暂时过剩

    的物资可以换成钱,而用钱买东西享用可以平均地、连续地分配

    到一整年当中。

    最后,我想提到的是——虽然只是作为节奏发展的一个颇富

    特色的象征,而与经济不相干——音乐中的节奏要素也是在音乐

    的原始阶段首先清楚地形成,且是在外部最突出的要素。阿散蒂

    地区的一位传教士对那儿的音乐感到很意外,尽管其旋律杂乱不

    协调,不过演奏者的节奏停顿令人叹为观止。加利福尼亚州的中

    国戏剧音乐虽然是刺耳的嘈杂噪音,但却应该说具备了严格的节

    奏韵律。一位旅行者叙述温顿印第安人(Wintunindianer)[12] 的

    节日景象时说:“接下来就是每个印度人表达自己感情的歌曲,说

    也奇怪,他们完美地保持了节奏。”进一步地考察低一级的生灵:

    某些昆虫会发出一种声音,由同一种尖利而有节奏的重复音调构

    成,目的是吸引迷惑雌虫;而较为高级一些的鸟类则不同,它们

    的求偶曲的节奏完全服从于旋律的需要。在音乐发展的最高阶

    段,人们注意到新近的音乐潮流似乎完全不讲节奏感,不唯瓦格

    纳的音乐如此,而且就是他的对手的某些音乐也是选择那些不讲

    求节奏的篇章,把哥林多书和所罗门的训诫[13] 改编成音乐;音

    调高低的急剧转换让位于更为平衡,或更不匀称的形式。若我们

    把音乐中的类似情形应用到经济的、一般的文化生活中,这就更

    容易作对比了,因为人们可以在任何时候用钱买任何东西,所以

    个人的感情冲动和刺激不再需要任何有节奏的停顿,节奏为了使

    这些情绪可能得到满足,会给它们强加上一种透过个人的

    (transindividuell)周期性。当评论者由于当前经济秩序在过剩

    生产和危机之间规律性的变化而谴责它时,他们希望借此指出的

    是该经济秩序仍旧是不完美的,应该建立生产与销售的连续性。

    在这点上我想指出交通手段的膨胀扩展,从周期性到达的邮车到

    最重要的地区几乎四通八达的交通联系,到使通讯无时无刻都成

    为可能的电报、电话;人工照明设备的改善日渐消除了白昼与黑

    夜之别,结果就是彻底削弱了生活的自然节奏;印刷的文学品使

    我们不受思想过程的活跃或平息这种自然的机制交替的影响,在

    任何时候想读就读,文学品给我们提供了想法和刺激。简言之,

    正如常言所道,如若文化不仅克服了空间而且克服了时间,那么

    就意味着时间上分段的确定性不再给我们的活动和休养生息制定

    强制性的图式,反而只取决于我们的意愿与能力之间的关联,取

    决于其实现的纯粹客观条件。故而:普遍必要的生活条件脱离了节奏,甚至更被夷平了,提供了个人自由和可能的不合常规性。在这种文化中,匀称性和多样性要素(它们在节奏中融为一体)四分五裂了。

    然而,把生活风格的发展过程简化成诱惑人的简单公式的想法可能是完全谬误的,即认为从生活风格内容的节奏,到其内容的实现不受任何图式的束缚。这种说法只对特定发展阶段有效,且需要更为深入复杂的阐释。因此,我想首先考察节奏的心理学-历史意义,忽略其纯粹的生理学发生条件(其只不过重复了外部自然的周而复始而已)。

    节奏与对称的前后继替和同时并存

    节奏可被定义为时间上的对称,正如对称是空间上的节奏。假如人们画线条来表现有节奏的运动过程,这些线条会是对称排列的;反过来,对于对称的研究意味着一种有节奏性的想法。节奏与对称只不过是同一基本主题的不同表现形式罢了。一切把原材料塑造成形的过程一开始,节奏就是为耳朵听的,一如对称是为眼睛看的。为了使事物具有理念、意义、和谐,人们首先就必须均匀地构筑事物,使整体的各个部分彼此均衡一致,围绕一个中心点均匀地排列它们。当面对着纯天然形式的随意混乱时,人的造形(formgebend)力量就以最迅捷、最明显、最直接的方式表现出来。对称形式是理性主义第一次力量的崭露,把我们从事物的无意义,以及对事物的简单接受中解救出来。因此原始初民的语言通常比文明人的语言匀称得多,甚至他们的社会结构——例如,“百户邑”就是处于原始阶段的各地不同民族的社会组织原则——也展现出对称组织的前奏,这是理智第一次尝试把一览无遗的、易于控制的形式赋予大众。对称结构是(正如已论述的)完全理性主义本质的,它便于控制民众,从某一点而言也有利于民众。通过一种匀称排列的中介来延续推动力的时候,比通过那种内在结构和组成部分的界限很不规则、变动很大的中介,其延续的时间更长、阻力更小、更易于计算。倘若事物与人共同就范于体制之枷锁下,也就是说它们势均力敌地被组织在一起,那么最好用理智对付它们。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专制主义和社会主义均特别强烈地倾向于按照对称思想建构社会,这两种社会体制的确如此,因为它们都意味着强大的中央集权制,要求把其组成要素的个体性,把其参差不齐的形式和关联统统夷平为对称均衡的形式。举一个实际的例子,据说路易十四(Ludwig XIV)拿他的健康去冒险,把门和窗都按对称形式建造。同样,在社会主义的乌托邦构想中一向是依据对称原则来设计理想城市或理想国家的局部细节:居民点和建筑物不是建成圆形的,就是正方形的。在康帕内拉[14] 的太阳城里,首都的设计图以圆规进行了精确的数学测量,市民的日常安排和权利、义务的等级划分同样也很细致。拉伯雷的特来美修道院(Orden der Thelemiten)[15] 和莫尔笔下的乌托邦截然对立,它教导的是绝对个人主义。在修道院这个理想国中不许使用时钟,凡事根据需要和时机该发生则发生;尽管如此,生活的无条件的可计算性和理性化风格也引诱拉伯雷以恰好对称的方式来安排其理想国中的建筑:一个六角形状的巨型建筑,每个角都有一座塔,直径是六十步的距离。中世纪的建筑工行会按照其严谨的、精确制定的标准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临时工栅”都尽可能地建成正方形的形状。社会主义蓝图的这种一般特征,只不过以比较粗糙的形式表明了那种和谐的、内在稳定的、克服了非理性的个人性阻力的人类行为组织这一思想产生的深邃魅力。对称-有节奏的形式是作为第一种最简单明了的构形出现的,理智(Verstand)仿佛以该形式使生活素材具有风格,使其可被控制、可被吸收。对称-有节奏的形式是第一种理智借助它可以穿透到事物里面的模式,但这也表明了该种生活风格的意义和正当性的局限。从两方面来看对称-有节奏的形式令人感到压抑:首先与主体有关,主体的欲望和需求并非在事先预定的融沿关系中产生,而唯独是以某种被固定的模式在快乐随机的和谐中产生;第二个同样重要的方面与外部现实有关,现实之于我们的力量和关系只能强制性地在一个如此简单的框架中表达。对于其有效范围的正确分布,人们以一个明显的悖论提出这一点:自然不像灵魂所要求的那么对称,灵魂不像自然所要求的那么对称。系统学加之于现实之上的一切暴行和不恰当性也应归于生活内容构形中的节奏化(Rhythmisierung)和对称。正如个体的人对其他人和事物的同化就是把他本质存在的形式和法则强加于它们身上,以显示他的相当可观的力量,正如地位优越得多的人在使事物服从他的目的和力量的过程中也会公平对待它们的独特性,对它们表示尊重,所以人类一个高度突出的地方就是强迫理论的和实际的世界整合到一个由我们提供的模式中。但更高明的做法是认识事物特殊的规则和要求,遵循它们,从而把事物整合到我们的本质存在和活动中。因为这不仅说明人具有一种更为巨大的包容性和可塑造性,而且也可以更加彻底地利用事物的财富和可能性。所以,我们观察到在某些领域中,作为理性主义对称原则的节奏出现在发展阶段的后期,而在其他领域中这个构形的阶段根据具体的情况得让出位置,按照事物自身变化的要求调整被提供的模式的预先确定性(Vorbestimmtheit)。比如,我们注意到在较高的文明中,人们有规律地安排一日三餐,把白天按普遍的节奏划分成几段;原始初民并不知晓大多数稳定不变的日常饮食。反之,我们已经提到了,原始民族在整体的饮食方面经常周期性地遭遇穷困饥荒时期,和不计后果地挥霍欢宴的轮回,这在比较发达的经济技术阶段已经完全销声匿迹了。然而,虽然日常饮食的规律性在非常高水平的发展阶段达到了其很大的稳定性,但却不是在社会和精神尺度的最高阶段。地位最高的社会阶层由于其职业、社交以及各式各样错综复杂的顾虑,中止了这种规律性的习惯,客观事物和日常情绪不停变化的需要也导致艺术家和学者这么做。这已经表明,进餐时间的有节奏和无节奏是与工作上的节奏相对应的。在这里不同的序列也表现出了全然不同的关系。原始人劳动时完全没有规律,一如他们吃饭也无定时。谋取必需品或者反复无常的脾气消耗了原始人大量的体力,接下来的时间他们简直就懒得动了,但这二者间的更替轮回全是偶然的、无规则的。人们这样假设是有道理的,至少在北欧的国家中,一种有固定秩序的活动,一种按有意义的节奏一张一弛(Anspannung und Abspannung)的做法的问世首先是从农耕开始的。在更为复杂的工厂劳动以及各种办公室工作中,这样的节奏达到了其最高的程度。但是在文化活动的顶峰,如科学的、政治的、艺术的、商业的活动中大幅度削弱了这种节奏性;比方说,假如我们听说某位作家每天定时运笔写作和辍笔休息,会怀疑这种四平八稳的写作节奏会缺乏灵感和内在意义。就是挣工资吃饭的人发展到后期阶段,也倾向于(即便出于完全不一样的原因)过不合常规和难以预料的生活。英国的大型工业出现伊始,企业内的工人们急剧地遭受到如斯之苦,即工厂的任何销售停顿困扰一个大型企业的程度,比许多先前小规模的企业尤甚,因为以前的行会要分担损失。从前的手工匠生意不好时也继续干活以积累存货,但现在光景一不好,工人马上就被解雇了;以前的薪酬由当局固定下来,但现在每一次价格的下跌都紧跟着工人工资的削减。在这些情况下,据报道许多工人宁愿继续留在那种旧体制下工作,也不肯为了赚高一些的工资干那种更无规律可言的工作。资本主义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经济个人化使(至少部分程度上)整体意义上的劳动——并且因此也包括劳动内容!——比之在行会时期更加不稳定、屈从于更多的偶然格局之下,而在行会时期工作条件更大的稳定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赋予其他的生活内容一种固定得多的节奏。最近的调查研究表明,从前的劳动内容的形式安排具有一种突出的韵律性(尤其是在原始的合作劳动当中,并且常伴有号子的时候),后来当工具趋于精良、劳动趋于个人化以后,这种韵律性随后就消失了。诚然,现代工厂仍具备强烈的节奏性因素,但是就其所达到的程度是要求工人单调重复的动作而言,它们与古老的劳动韵律相比具有一种全然不同的主观意义。古代的劳动韵律表达的是人生理-心理能量上的内在需要,然而现代的劳动节奏要么是直接与冰冷无情的、客观的机器运动有关,要么是和单个工人充当劳动团队的一个环节的必需性有关,他仅仅是与其他成员保持步调一致的过程中一个微不足道的部分而已。也许这产生的是对韵律感的麻木不仁,如今它可能有如下的表现。古代的行会组织和现代的工会一样争取缩短工作时间。但是,以前的行会接受的工作时间是从早上5点或6点到下午7点,这包括一整天直到上床休息,并且行会竭力争取一整天的休息时间,现代的工会所争取的则是缩短白天的工作时间。从工作到休息的有规律转换的时间段到了现代工人这里变得比较短了。对早先的工人而言,有节奏的感觉可以持续下去,并足以使他们在一周的时间段里得到满足。但是现在工人经常需要有刺激——也许是神经衰弱的后果,或许是其表现——工作与休息的轮换不得不被加快,以便产生符合主观期望的效果。

    货币作为节奏与对称的类似物、作为其载体的发展

    货币制度(Geldwesen)的发展遵循的是同一种图式。货币表现出了某些有节奏性的现象,这些现象是作为一种中间阶段的性质:从混乱无序的偶然性(这是货币首次面世时必须具备的)开始,货币经历了一个起码反映出某种原则和某种有意义的形式的阶段,直到后来发展到进一步的阶段,货币获得了一种自我呈现(Sich-Darbieten)的连续性,以此它进行自我调节去迎合所有客观的和个人的需求,不受某种有节奏的形式的限制,并且在更深层的意义上货币仍迎合了偶然性的模式。要满足我们分析的目的,只需用一些例子来描述货币从第二阶段过渡到第三阶段的情况。即便在16世纪,在类似安特卫普[16] 这样有着数量惊人的货币交易的城市中,要想在定期的汇票交易外搞到一大笔款项几乎是不可能的;当提供大笔货币的可能性蔓延到一个人想用钱的任何时候,就表明一个羽翼丰满的货币经济的转型完成了。无论如何,货币制度在有节奏和无节奏的形式之间的摇摆以及人们对此的认识都是很典型的,所以安特卫普的贸易市场被那些习惯了中世纪货币交易的重重障碍和非理性的人称作一个“不散的集市”。此外:只要一个商人支付和收取时全部直接使用现金,当定期的大额款项到期该支付的时候,他就必须筹措大量的现金到手,另一方面,当资金回笼后他还必须懂得怎样有效、及时地投资这笔大的数目。在大型银行里集中进行金融交易使商人从攒钱和投资(Drainierung)的周期性限制中解脱出来;既然商人与他的生意伙伴使用同一家交换银行,把交易款项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资产和债务就彻底平衡了,所以现在这个生意人只需要留出供日常花销的一笔相对微不足道的总是照旧不变的现金就足矣,同时银行自己由于不同顾客的借贷相抵,也只需要预备比以前那个生意人需要留在手里更少的一笔现金。最后再多举一个例子。在货币文化羽翼未丰之际,短缺和充足的那种或大或小的周期性波动导致了利率的一种相应的周期性起伏,从极低的利率到过高的利率。货币经济日臻完善就消除了这种波动,利率与早期相比保持稳定,英国银行贴现率一个百分点的变动都成了至关紧要的大事;这样,个体商人的计划安排愈发灵活机动,既摆脱了他无法控制的利率波动的制约性的影响,也不用使他自己的经营作风的需求被强加上通常使他十分勉强的形式的节奏。

    有节奏或无节奏赐予存在内容的诸种形式最终不再轮流出现在发展阶段中,两种形式同时呈现并发。生活的两条原则——人们可以用有节奏-对称的象征和个人主义-自发的象征来表现其特征——是两种深刻的本质方向的表达,它们的对立面并不总是(像在以前所举的例子中那样)可以通过安置在发展过程中得以调和,而是最终刻画出了个体与群体持久不变的特征。系统规划的生活形式不只是——如我在上文所强调的——集中化倾向的技巧,无论是专制统治还是社会主义,而且此外它还获得了一种独特的魅力。内在的协调与外表的简洁、各部分的和谐一致以及命运的可预料性,赋予了一切匀称系统的组织机构一种吸引力,其效果施加的构形力量远远超出了政治领域,延伸到无数公众的和私人的兴趣中。人们借助于这种组织应该使存在的个体偶然性获得一种统一性和渗透性,藉此把它们打造成艺术品。机器所唤起的审美吸引力与此类似。机器运动的绝对合目的性和可靠性,对于对冲摩擦的彻底消除,最小的机件和最大的机件的严丝合缝:这使机器粗略地一瞥也具有一种与众不同的美感。工厂的组织机构正是在更大的程度上重复显现了这种美,而社会主义国家则应该是对这种美最大范围的体现。但是这种美的魅力和一切美感一样奠立在一种终极方向和生活意义上,奠立在灵魂的一种基本性质上,由此,这种美的吸引力或有效的证明不过是外观材料的一种表现罢了。我们并不是占有这种性质,正如我们占有它对生活材料的组织,如审美的、伦理的、社会的、知识的、幸福的组织方式,毋宁说我们就是这种性质。人类本性的这些终极决定性不能以言语道其万一,只能在那些作为最终动力和指引的个别表现形式中感觉到。故而,当人们体验到贵族主义倾向和个人主义倾向——无论我们的兴趣可能受哪一个影响——互相对抗时,是不值得议论针锋相对的生活形式的魅力的。历史上的贵族统治尽量避免把个体囊括到某个外在于他的模式中的那种系统、那种普遍的形式,与真正的贵族意识相适应的每一种形式——政治的、社会的、客观的、个人本质的——都应该作为特有的东西联合起来,并证明自身的价值。所以,英国生活的贵族自由主义在不对称形式中,在不受相似情况形成的偏见约束的个别情形中,找寻到它最内在动机的似乎颇有系统的典型表达方式。狂热的自由主义者麦考利明确地强调,这是英国立宪政体生活的真正力量所在,他说:“我们考虑的不是什么对称而是恰当实用。我们从来不会单单因为某个现象是反常现象就不予考虑。我们不会制定规范,除非考虑到特殊情况的要求。这些就是从约翰国王至维多利亚女王,曾经指导我们的二百五十届议会权衡利弊的规则。”在这里,对称和合乎逻辑的稳固的理念——它从一个中心点赋予每个个体以其意义——被拒之门外,以便每个要素按照自己的条件独立发展,因此自然也允许整体表现为一种参差不齐和杂乱无序的现象。很明显,这种对峙多么深刻地影响了个人的生活风格。在对峙的一边,生活被系统地规划:它的不同区域围绕着一个中心点和谐一致地组织起来,所有的兴趣被小心翼翼地划分了等级,这些兴趣的每一种内容只能按照整个体系预先确定的那样才容许存在;这些单个的活动有规律地在一种运动和停顿的固定循环之间轮转,简言之就是在一种同时并存以及前后继替的节奏中轮换,它既不容许内心需求、力量爆发(Kraftentladung)和情绪的波动起伏,也没有给外部的刺激、环境、预计的机会这样的偶发事件留有余地。反之,按这种方式建构的一种存在形式是完全可靠的,因为它排除了生活中与之不协调或未能成功地适应其体系的一切事物。在对峙的另一边,是根据个别情况构造生活形式,每一瞬间的内在情况和外部世界同时发生的情况之间建立了尽可能最良好的关联,一种随时随地准备好进行体验和行动的心态和一种对事物自主的生活永远的敬重结合在一起,目的是一旦事物的表现和要求出现之际就公平地对待它们。这样一来,生活的可预测性和确定的四平八稳的确被牺牲掉了,这种生活更狭义上的风格亦如此。这种生活不是被理念控制的,因为理念的应用一向偏好把生活材料纳入到一个体系和规整的节奏中去。相反这种生活是由其个体要素构筑而成的,不管其总体构架对称与否,对称在这里只会被觉得是一种束缚,毫无魅力可言。对称的本质在于,一个整体的每一个要素只有顾及其他要素、顾及一个普遍的中心才能各守其位、各遵其道、各存其意。倘若各个要素反其道而行之,只听从一己之愿随心所欲、各行其是,整体的形态就会随意地左冲右突,必定毫无匀称可言。就其美学映象来看,两种形式的这种冲突是一切活动过程的基本主题,它在一个社会整体——包括政治的、宗教的、家庭的、经济的、社交的或任何其他种类的——及其个体成员之间反映出来。个体力求成为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一个具有自我中心的形象(Gestaltung),他的存在和行为的一切要素均以这个中心为源泉获得了一种统一的、彼此相关的意义。但是假如超越个体的整体寻求自足的完整,寻求实现其自足意义上的客观理念,那么它就不可能容许其组成部分有任何自足的完整:人们不可能指望,一棵树的生长得力于几棵树但只吸收了它们的细胞,或者一幅画借鉴了其他几幅画却只借鉴了笔法的运笔走势,而它自己没有一笔具备熟练的技巧、自我的生命、美学的意义。尽管整体只能在个体特定的行动中,甚或只有在个体内部才能获得实际的现实性,但整体的统一性与个体的统一性处于一种永恒的矛盾之中。美学表现这一冲突的形象因此显得特别有力,这正是由于美的魅力总是蕴含在一个整体中,无论该整体直接就是直观生动的,还是像碎片那样通过幻想补充了直观生动性(Anschaulichkeit)。艺术本质上的意义在于它能够从一个现实的偶在碎片(它依赖于同现实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出发构筑出一个独立自主的统一体,一个无需其他的自足的微观世界。个体存在与超个体存在之间典型的抵牾,可以被阐释为这两种因素为了达到美学上令人满意的表现形象而无法妥协的抗争。

    不过,在这两种截然对峙的形式中货币似乎首先只用于表现其中之一的形成。因为货币本身是绝对无形的,生活内容有规律的升降沉浮在它那里找不到哪怕一丝痕迹。货币在任一时刻呈现的都是同样的活力和效率。货币通过其广泛的影响,通过把万事万物化约为一种相同的标准价值,它拉平了无数的上下变动,取消了远近亲疏、摇摆平衡之间的互相轮换,这些东西本来使个体在其行为可能性和经验可能性中承担起普遍有效的变化。十分意味深长的是,人们把流通中的货币称作“流动”的钱:货币像一种液体那样缺乏内在限定性,毫无抵抗地接受固定的框架提供给它的外在限定性。故而,对于把生活条件中一种强加给我们的超个体的节奏转化成一种均衡和平稳——这种均衡和平稳使我们的个人力量和兴趣得到一种更加自由、更加个性化、更为纯客观的证明——货币是最彻底并且又全然无动于衷的手段。然而:恰恰因为货币拥有毫无实质的本质(wesenlose Wesen),它才会支持生活的系统性和节奏,在无论什么地方关系的发展阶段或个性倾向迫切需要时候。当我们观察到自由主义的立宪政体与货币经济间具有一种紧密的相互关联时,同样也不得不注意的是,专制主义在货币当中找到了一种极为合心称意的技术,一种把空间上最遥远的地点束缚于专制主义的统辖之下的手段,而在实物经济时期这些地点总是倾向于分裂和独立自治。一方面通过金钱体制的形成发展英国的个人主义社会形式逐渐壮大,另一方面货币也是社会主义形式的先驱,这不仅是在货币促使自由主义转向其反面的辩证过程的意义上而言,而且相当直接的原因是(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特有的货币经济关系呈现出社会主义孜孜以求地想建构的蓝图或社会类型。

    在此处,货币进入了早在前面已经变得对我们至关紧要的、在种种生活力量(Lebensmächten)中的一个范畴,这些力量的独特模式就是其本质和原初的意义超越了存在于它们各自的兴趣范围内的对抗性,它们一致地漠不关心超越其上,但同时这些生活力量同样下降到个别部分的对峙当中:它们变得有所偏袒,正如它们曾经也是不参与者(Unbeteiligte)或裁判者。首先宗教就是如此,人们需要宗教,其目的是调和他的需要和满足、他的道德要求(Sollen)和实践行为、他对世界的理想和现实性之间的二元对立。但是,一旦完成了这种调和,宗教就再也不能保持它在巅峰时曾达到过的那个高度,而是逐步降低到你争我夺的舞台,甘愿认同了人的存在的二元之一元,而这正是宗教以前曾经统一过的一元。一方面宗教面对的是人们经验到的整体的生活(它是与宗教照面的旗鼓相当的力量),宗教是超越我们通常人性的一切相对性的一种整体性;另一方面宗教只是组成生活的一个部分而已,生活的总体取决于宗教和其他生活内容的相互作用。所以宗教既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同时又是一个单独的器官,宗教既是存在的一部分,同时在一个更高的、内在化的水平上就是存在自己。其次,国家的所作所为显示出和宗教类似的形式。国家的意义无疑居于各党派及其利益的冲突之上,国家的力量归功于它作为社会最高权威这一抽象意义上的不可接触性和地位。虽然国家被装备了这一切性质,它依旧参与到种种特殊的社会势力的明争暗斗中,扶植一个党派来反对另一个党派,后者尽管在广义上是包含在国家中的一部分,但在狭义上是与国家势不两立的力量。最高权力的这种双重身份在形而上学内又重演了一回。无论在何种哲学中,存在的总体被归于精神性的本质,被解释为那种绝对体,那种为一种精神实质而承载或构成一切现象的绝对体。但同时这个绝对体也必须被视为某种相对的东西。因为在现实当中与精神对峙的不仅是一种肉身性,使得它在这种对峙中首先要实现自己的本质,而且它还遇到低级品质的精神现象,比如邪恶、懒惰和敌意;一个如此这般的形而上学不会认为这些低级精神属于这个精神——它是存在的绝对实质。相反,与该精神并列的是一切更不具精神性的(ungeistigeren)、不完美的存在,它们是作为另一方、平衡力和具体的价值,尽管精神(它就是那个绝对体)包含一切事物。这种双重的存在状态在自我的概念中最彻底地发挥了作用。自我在构想世界时以同等的高度与世界上的所有具体内容照面,不受个体的一切品质、差异和冲突的影响,这些只发生在个体的内部,即所谓他自己的私事。但是我们实际的生活感受不允许自我保持在这个高度,而是认同生活的某一些内容,不太认可另一些内容——正如宗教性使上帝干涉了生活的某些确定的地方,而上帝本来应该可以对所有其他地方也发挥同样的功效——自我逐渐成了自己的某一个特定的内容,它分化了自己,在或积极或消极的意义上,按照与自身相比或高或低的标准,同剩下的世界及其独特性针锋相对,而本来自我的意义超越了所有这一切。

    接下来,同样是这种形式类型的就是货币,与它的统治范围相关,货币同这些在内容上相当陌生的力量打交道。货币的本质也在于它自身超脱了一切个别兴趣和生活风格构成的这一抽象高度;货币的意义就是作为一种不偏不倚的普遍性的东西,在所有这些兴趣和风格的运动、冲突、平衡之中而又置身于其外,货币自身并未透露出丝毫线索是赞成还是反对为某种特定的兴趣效劳。只有当货币装备了所有那些无与伦比的距离化效果(Fernwirksamkeit)、集中力量、无所不在的渗透性时——这些性质是货币与所有局部的东西、片面的东西保持距离的结果——它自己就开始为特殊的需求或生活形式效力了。纵然货币作为一种形式与存在形式里的宗教、国家、形而上学思想内在地共有一切突出的、普遍的相似性,但是在这里,一个与此相对的、令人瞩目的差异出现了。当所有它们这些形式认同了某一种兴趣和立足点之际,就明确地偏袒冲突中的一方来对抗对手;它们联合或自觉认同了以前曾对之表示无动于衷的、有明确分歧中的一方,并且这样做也排挤掉了其他的分歧方。然而货币在其影响力所及的范围内对几乎每一种意图均一视同仁地效劳,它无论如何也不会存在同其他事物敌对的形式,像那些力量一旦把它们的普遍意义转变为一种特殊意义后所做的那样。实际上货币保留了构成其普遍意义的全面性(Umfassende),方法是当对立的双方利用彼此与货币的普遍联系扩大二者的差异、决战到底时,货币一视同仁地为它们效劳。货币的客观性在实践中不是游离于对峙之外的东西,使得它后来会被一方不合理地用来反对另一方,相反,这种客观性从一开始就尽力为冲突的双方同时效力。

    然而,货币这样做的时候不属于包括了空气(各不相同的东西无差别地呼吸空气)的那种大范畴之类的东西,也不属于武器(陷入冲突的所有派别都可以同样地使用武器)的范畴。但是就如下事实而言,货币的确是最包罗万象的例子:人类世界中即便最根本性的分歧和敌意也总是为一致性和共同性留有余地,但货币远不只是这样。其他无所偏袒的事物类型完全远离它们为之效力的内在意图之外。货币与这些类型不同,它作为抽象的实体并且作为价值世界(就其完整的程度而言)的经济抽象物,无论对一切内在性和品性显得多么陌生异己,货币却经常表现出可以为两个敌对的方面全然独有的本质和倾向效犬马之劳的神秘莫测的能力。在这双方中,一方从货币所代表的这些力量的普遍价值宝库中,提取出适合其独特本性的表达手段、沟通可能性或独立可能性,而同时对于内容上对立的另一方,货币对它的内在性的热情帮助也非常百依百顺、完全听从。货币之于生活风格的意义是,恰恰因为货币超然于一切片面性之上,它才可能被其中任何一个当作一件自己的工具使唤。在狭隘和经验的世界中,货币是存在难以名状的统一体的象征,世界就是从这个统一体中流溢而出,涌入了其能量和现实的完整的广度及其所有的纷繁复杂。形而上学不得不这样主观地解释事物难以识别的结构:世界的内容(它构成了一种纯精神性的关联)存在于纯粹的理想中,只有那时——当然不是在现时的过程中——存在才超越了世界的内容而出现。这一点曾经被这样表述:即“什么”获得了“是什么”的意义(daβdas Was sein Daβgewinnt)。无人能说出这种存在实质上到底是什么,该存在区分开了实在的对象跟在性质上与之无法相区别开的、却纯粹在逻辑上有效的客观内容。无论这种存在纯粹的概念多么空洞抽象,它表现为生命温暖的水流,注入了事物概念的图式,使它们仿佛绽开,显露出其本质,不管它们的内容和态度多么大相径庭、相互敌对。但是这种存在对事物而言并非什么外在的或陌生的东西,它就是事物自身的本质,事物的本质接受了这一存在并将它发展成一个起作用的现实。在一切外部现实的事物中——任何类似这一绝对存在的事物向来都仅仅是局部有效的——货币与存在的这种力量最为接近。货币的观念就是全然外在于种种事物,面对它们的差异毫不关心,所以每件物体都能够完整地吸收货币,借此恰好可以把它的独特本质发展出最完美的表现和功效。我曾经特别强调,货币对于发展有节奏的、特别客观的生活风格的意义,因为生活风格无与伦比的深刻对立非常清楚地说明了货币所起的这种作用。

    生活的速度与变化,以及货币贮存的速度与变化

    最后要分析的是第三种影响力,通过它货币帮助确定了生活内容的形式和秩序;这与生活进程的速度(Tempo)有关,不同的历史时代、同一时期世界的不同地区、同一群体中不同的个人,其生活速度不尽相同。我们内心的世界似乎延伸到了两个层面上,层面的尺寸大小决定了生活速度的快慢。在任何一种时间单位中,观念内容——即便观念的数量是相等的——之间的差异越是深刻,人们经历的就越多,仿佛走过的生命路程就越长。我们所体验到的生活速度是生活的全部及其变化的程度造就的产物。在一个既定阶段货币决定生活速度的意义首先是由这一事实说明的,即金融环境(Geldverhältnisse)的变化产生了生活速度的变化。

    人们曾断言,货币数量的上升——无论是通过进口金属还是金钱贬值,是通过贸易顺差还是发行纸币——不会必然使一个国家的内部状况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除了少数人(他们的收入是固定的,不会成倍增加)之外,假如货币供应量(Geldvermehrung)增加,每一种商品或每一件工作都会更值钱。但是既然每个人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则个体作为消费者多花的钱只不过就是他作为生产者多赚的钱,收支情况仍旧保持不变。即便增加货币供应量导致的客观效果就是价格按比例的上扬,那么也会带来十分根本性的心理变化现象。没有人心甘情愿为某件商品付比以前昂贵的价码,即使与此同时他自己增加了收入;而另一方面,人们收入增加后就受到诱惑花更多的钱,没有考虑到增加的那部分收入已经被日常用品上涨的价格抵消了。当单纯地增加了人们手头可用的钱时——对于这种增加只是纯粹相对性的,他们完全不加思索——花钱的诱惑随之加强,而且这样做促成了更多的商品周转,还有一种经济观念的增多、加速、多样化。我们本质的基本特性乃是:把相对的东西从心理学上变成绝对的东西,掩饰某件客体和一笔具体数额的钱之间关系的流动性,把它凝固成客观的、持久的适当关系。一旦这个关联中的某个环节产生了变故,就会产生一种混乱和方向的迷失。积极的东西与消极的东西的变更绝非直接在它们的心理作用中得到了平衡,当这种变故发生时,对经济过程在以前发展的稳定性的意识受到方方面面干扰,今非昔比的感觉在各个方面都能感受到。只要新的调整尚未出现,货币数量的稳步上升就会诱发持续不断的分歧感觉和心理紊乱,从而将深化现行的种种概念之间内在的分歧和相比之下突出自己,由此加速了生活的步伐。所以,假如有人推断“社会的巩固”来自收入不断增加,这起码是误解。因为恰恰可能是由于金钱收入的增多搅得社会底层的人骚动不安,这种状态——依据各党各派的观点——要么被理解为贪婪和革新癖,要么被阐释成健康的发展和活力。但是当收入和价格处于比较大的稳定状态时——它同时也暗示了社会距离的固定——无论如何会避免这种状态。

    增加货币供应量对经济-心理过程产生的加速效果最显著地反映在贬值纸币(schlechten Papiergeld)的形成中,正好像正常的生理系统的某些方面通过与病态的、反常的状态作对比,从而一目了然。那种互不相关的、无根基的货币流动首先产生的是所有价格摇摆不定的、缺乏内在调整的上涨。但第一次货币过剩(Geldplethora)的发行时仅仅足够满足特定的商品范畴的需要。“故而每一次发行不可靠的纸币接着就会有第二次,第二次以后还有第三次。”据说,十八世纪初叶罗得岛“找遍了一切借口用于额外增加纸币发行。假如纸币可以把所有银币驱逐出这个国家,那么银子短缺就是进一步发行纸币的一个新理由。”这种做法的悲剧性结果就是不可避免地发行了第二版纸币,目的是满足发行第一版纸币造成的需求。这种做法更加全面地引起人们注意到,货币本身是这场运动的直接中心:从纸币泛滥而来的价格的彻底改变引出了投机生意,反过来投机买卖又要求不断增加货币储备。人们可以认为,当货币纯功能性的意义——与货币实质性的价值无涉——变得有问题时,通过货币供应量的增加,社会生活速度的加快就一清二楚了;在这里,总体经济运行加速,提高到更高的势能(Potenz),因为现在经济提速的势能甚至纯粹是内在的(immanent),也就是说,它首先是在加快印制钞票中表现出来的。这二者间的相互关系表现在如下事实中,即经济发展速度快的国家纸币数量的增加也尤其地快。一位非常认真仔细的专家就这一相互关系谈论到北美洲时说:“人们不可能指望这儿的人——他们不耐烦只挣区区微利,他们十分有信心从一无所有或者非常少的投资中赚大钱——愿意自我克制来强迫自己,而英国人或德国人的自制则把纸币发行的危险降到了最低点。”然而,通过增加货币供应而导致的生活步调的加快,其根源尤其是因为所有权之剧变。这在独立战争之前的北美纸币经济中清晰可辨。大量印制钞票(它们原来流通时的币值很高)造成的是极其糟糕的贬值。昨天腰缠万贯的人今天一贫如洗,而有些人一开始所借的钱有固定的价值,然后再用贬值的钱还债反倒变富裕了。当时每个人迫在眉睫的兴趣就是尽可能迅速地处理经济事务,不做长期买卖,学会直接抓住机遇,而且这些所有权的变动在经济世界观内部产生了持续的分歧感、突如其来的裂变和震撼,它们延伸到其他诸多生活领域中,因此被人们体验为经济进程的日趋激烈或经济速度的提高。人们曾经宣称,贬值的货币(与稳定可靠的货币相比)有一种用途:用贬值的钱还债是可取的,因为一般而言负债人是积极活跃的经济生产者,而债权人大多是消极的消费者,相比之下后者对经商贸易的积极贡献要少得多。在18世纪初的康涅狄克州和19世纪初叶的英国,空头金券(ungedeckte Papiergeld)[17] 尚不是合法的流通手段,但每个债主都被迫接受被用于还债的空头金券。货币对于经济速度的明确意义正好被如下的事实所证实,即过度发行纸币之后,在相应程度上也延缓和冻结了经济生活的危机。在这里,货币在经济的客观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跟它作为中介者在这一进程的主观方面的作用相呼相应:因为人们不无道理地注意到,交换手段多得超过了实际所需,就会延缓交换活动的进行,正如经纪人数量的增加在特定程度上使买卖容易成交,然而一旦超过这个限度他们就成为阻挠交易的障碍。一般来说,货币越是灵活,它就越会贬值,因为每个人都想尽快地抓住它。对这种说法明显的反驳——即交易是两个人的事,一方想让贬值的钱轻易地脱手(Weggebens),但对方不太愿意接受,轻易脱手就被打折扣了——并不十分奏效,因为贬值的钱还是比压根儿没钱可付要强(对于劣质的商品人们就不可能还是这么认为)。出售商品的一方对金钱的兴趣根本使其摆脱了对贬值货币的厌恶。买方有兴趣买东西,卖方却不情愿用他的商品交换贬值的钱,二者之间并不能半斤对八两刚刚好得到平衡,因为卖方更处于弱势,他无法相应地限制买方促成的货币流通的加速。而另一方面,持有贬值的货币或只在特殊情况下才有价值的货币的人,则积极致力于保存使其财产有价值的那种特殊情况。十六世纪中叶,王侯们的债务额越积越多,故而到处都有国家破产的情况,当时法国出售养老金的办法无所不用其极,人们这样强调对养老金——因为这些养老金非常不可靠——的捍卫,臣民作为国王养老金的持有人,他对国王的忠心以及挽救国王于水火之中的兴趣因此而大增。饶有兴味的是,Partisan这个词起初指的是参与借钱给君主的有钱人,但后来在马萨林(Mazarin)和富凯(Fouquet)[18] 时期,由于这样一些银行家和财政大臣利益一致,该术语遂有了“无条件的追随者”之义,从那时起到现在就一直保留着这层含义。这种情况发生在法国财政极不稳定的时期,而苏利(Sully)[19] 时期财政处于较好状况时,无条件的追随者们退身在幕后。后来当米拉波(Mirabeau)[20] 发行了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指券(Assignat)时,他强调只要指券存在,期望指券可靠的想法就必定存在:“您就能多算上一个这项方案的必要支持者,多算上一个与您成功与否休戚相关的债权人(Vous compterez un défenseur nécessaireàvos me-sures,un créancier interesséàvos succès)。”故而,这样的货币制造了一个特殊利益群体,并以新的惯性倾向为基础,制造了各种对立面的新的活跃局面。

    但是倘若假设说,增加流通手段的数量造成的诸种后果,比上文所述的贬值货币造成的后果(即货币值的降低对消费者和生产者带来同样的影响)事实上的程度更大,这个假设就太过于简单草率了。现实中的现象远较之错综复杂,混乱无序。首先就客观意义而言:增加货币贮存首先造成的是只有某些商品的价格上涨了,而其他商品的价格还是一切照旧。人们以为可以断定,由于美国稀有金属的涌入,欧洲商品价格自16世纪以来就以一种确定的、缓慢的顺序攀升。当某国在国内加印货币数量时,那些拦住货币泛滥的特定的集团总是首当其冲。首先,只有这种集团里的成员互相竞争的那些商品才会价格上涨,而由大众消费决定的其他商品的价格则继续保持价格低廉。在范围更广阔的社会圈子里逐渐投入更多的货币带来的是平衡价格差异的努力,以前的商品价格关系从稳定可靠性中被抛出去了,每个家庭的预算必须通过不均衡性——在不均衡时每则消息的信息度都变了——适应紊乱和位移的状况。简言之,任何一次增加货币供应量不均衡地影响到商品价格的这一事实,必然对经济人物对此情形的理解过程有很大的干扰作用,造成的后果是持续不断地进行区分甄别的经验,现存比例的崩溃,以及致力于平衡的需要。显而易见的是,这种影响——部分作用是加速,部分作用是滞缓——不仅是由价格不均造成的,而且是货币价值本身体现的内在的不均等导致的结果:也就是说,这个后果不仅是明确的货币贬值带来的,而且是——或许更多是货币价值的持续波动一手酿成的。据说在大英帝国1570年货币制度改革之前,“假如所有先令的值都削减成四便士银币,做买卖就会相对容易些。但是一先令一会儿等于12便士,另一会儿等于10便士,再一会儿又等于8便士、6便士乃至4便士,使得每一次换算都爆发一场争执”。

    商品价格不等引发了这样一种情况,某些人和某些职业以相当特殊的方式从货币价值的变化中牟利,而另一些人和另一些职业则深受其害。以前的农民尤其是这样。接近17世纪末期,英国农民似乎没什么知识、无依无靠,实际上他们受到两种人的轮番压榨,就是那些欠农民的钱却只按钱的票面价值还钱的人,以及那些农民欠他们的钱他们却坚持要农民按实际分量还钱的人。后来在印度,每一轮新的货币贬值时期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当农民把收获的农作物出售时,他根本不清楚卖得的钱是不是够还地产抵押利息。长期以来人们已经观察到,价格普遍上涨,工资最迟做出反应进行调整。一个经济阶层越处于弱势,其收入涨得越慢,越少得可怜。通常这个经济阶层的人收入增加,只有在他们日常消费品价格已经长期大规模上涨之后才可能成为现实。通过这个过程衍生出各式各样的激怒震惊,焦虑不安,各个阶层的日趋不同促使他们不断意识到彼此的紧张,因为,由于流通手段增加这一新的情况,现在要证明先前的地位——不仅是在各社会阶层的关系中,而且是在个人的生活态度上——就不再是坚持保守的或防卫的态度,而是要求积极的竞争和征服。这就是为什么每一次增加货币数量都会对社会生活速度有如此的干扰作用的一个根本原因:因为增加货币数量在已经存在的社会差异和分裂的顶端上,甚至在单个家庭的预算考虑中制造出了新的差异,从而必须不断地加速和深化对这一过程的意识。显而易见的是,大幅度的货币量减少(Geldabfluβ)也将产生类似的现象,只不过好像是带着相反的征兆。货币与生活速度的密切关系表现在如下事实中,即货币量的增加和削减通过其不均衡的扩散一样产生了区分现象,在心理上反映为中断干扰、刺激诱惑、压缩集中的观念过程。货币状态变化的意义只不过是一个现象,或者是货币之于事物关系的意义——即货币是其在心理上的等价物——的累积罢了。货币在诸事诸物之间创制了一种新的对等(Gleichung)。我们通常把它们互相作比较,依据它们直接的使用价值、审美价值、伦理价值、劳动价值以及幸福价值,按照数量质量上成百上千的关系;其结果是,这些事物在这一种关系中的一致可能和它们在另一种关系中压根不一致,并行不悖。事物的金钱价值创造了它们之间的一种对等与对照(Vergleichung),这绝非其他价值的一种固有功能,但却一向是某些价值功能的表现,后者是其他价值的起源和综合。每一种价值观察角度——它超越了种种事物通常的秩序给它们提供了一种排列(Rangierung),一种贯穿它们的排列——同时赋予事物间的关系一种活力,一种向迄今未知的合并和排斥、促成相似和相异的推动力。这是因为我们的灵魂坚持不懈地致力于夷平那些参差不齐的东西,强迫一致的东西接受差异。由于货币在一个既定范围内比其他任何价值立场都能赋予事物相似性和差异性,因此货币激起了无穷的努力,把这些努力和从其他价值中派生出来的等级排列在相似或相异这两种倾向的意义上结合起来。

    金钱往来活动的集中

    增减货币供应量导致的结果就是生活速度仿佛表现为货币量变化的一个函数,除此之外,金钱往来交易的另一个结果很明显地表现为生活内容的压缩。金钱交易的特别之处就是倾向于集中在相对较少的几个地方。就局部性的扩散而言,把货币集中在少数几个地区可以建立起经济对象的一个尺度。对该尺度这里我指的仅仅是一些有特点的发展阶段。这些发展阶段开始于农业,农业的本性拒绝把它的不同区域集中在一处的企图;农业注定与原来空间的分散维系在一起。但工业生产是可以压缩到一定程度的:与手工制作和家庭作坊相比,工厂是空间上的一种浓缩,而现代工业中心则是一个工商业的微型世界,世上现存的每一种类原料都涌入了这个微型世界,目的是被转化成产品形式,这些产品又扩散到世界各地。这个发展等级中最远的那个环节就是现金交易(Geldgeschäfte)。鉴于货币在形式上的抽象性,它超然一切空间上的明确的关联:货币可以对最遥远偏僻的地方施加其影响力,它甚至在任何时候都是一个潜在影响力圈子里的中心点;在相反一面,货币也使最大数量的价值总额被浓缩凝聚在最微小的形式中,譬如杰伊·古尔德(Jay Gould)[21] 签了字的一千万美元的支票。存在以货币凝聚价值的可能性以及以货币越来越抽象的形式浓缩货币的可能性,与之相对应的,就是集中金融交易的可能性。所以,一个国家的经济越是以货币为基础,其金融活动就越集中在金钱往来的大型枢纽地区。城市和乡村不同,它一向是货币经济的所在地,这种对比也存在于小城镇与大都市之间。因此一位英国历史学家曾这样论述,通观伦敦的历史,它从来不是英国的心脏,有时充当英国的大脑,但却一向都是英国的钱包。同样,据说在古罗马共和国末期,在高卢花的每一分钱都被记载到了罗马财政簿上。财政所具有的这种离心力维护了双方的利益:一边是借贷方的利益,由于集中流入的资金相互竞争,他们可以借到利息更低的钱(罗马的利率就比古代的平均利率低百分之五十),另一边是债主的利益,虽然他借出去的钱不像在那些资金很不流通的地方利息比较高,但是更重要的是,他的钱随时随地都派得上用场。人们也指出了其结果,在中心金融市场发生的经济收缩向来比中心周边的不同地区的收缩更迅速地被克服。因为货币——人们发现其本质就是存在集中化倾向——度过了把个人手中分散的资金积累起来的原始阶段。金钱交易集中到交易所的时候就抵消了个人支配货币的优势,故此,即使16世纪在里昂和安特卫普的交易所给个别金融大亨赚取了丰厚利润,却使金钱的力量被客观化成一种中心构造物,其权力和规范甚至凌驾于最有权势的人之上,并且金钱防止产生这样一种情况,即某一伙人的公司左右了世界历史的走向,如富格尔家族曾经的所作所为。

    对于金融中心的建立的更深层的原因,显而易见在于货币的相对特性:这一方面是因为货币表现出的仅仅是商品之间的价值关系,而另一方面因为任何特定数量的钱的价值很少能像其他任何商品的价值可以直接确定,唯有通过和货币供应总量相比较,才获得意义。故此,最大限度地把货币集中在一处,尽可能多的资金总量的不断竞争,供需主要部分的平衡等等,都会导致货币更大的价值确定性和适用性。一舍非尔[22] 粮食在任何地方都有一个特定的含义,不管这是多么与世隔绝的地方,不管这些粮食的现金价值有多大差别。但是一定数额的钱只有与其他价值照面后才获得其价值,所以它想要更稳定、更公平的价值,就得跟更多的价值照面。这就是为什么不仅“万事万物都迫切渴求金币”——包括人以及事物——而另一方面金钱也迫切要求“万事万物”的原因所在,金钱自己寻求与其他货币形式的结合,与一切可能的价值和价值占有者的结合。而且,这种类似的相互关系在相反的方向也发挥了作用:众多的人汇聚在一起时就会对金钱有特别强烈的需求。在德国,对金钱的一个主要需求来自由领主安排的年集(Jahrmärkte)[23] ,他们举办年集的目的是从钱币交易和货物征税中获利。通过这种强制性地把商业贸易集中在一个较大范围内的某一地点的做法,极大地提高了买卖东西的欲望,对金钱的需求因此首当其冲地变成了一种普遍的必需。无论在什么地方,但凡众多的人聚集在一处,相对而言对货币的需求就变得更为强烈。由于货币不偏不倚的本性,它是众多的、各式各样的人之间的最佳桥梁和沟通手段;人们聚拢得越多,他们能够建立起的交易基础的范围在金钱利益之外就越稀少。

    价值的现金化

    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了货币在多大程度上象征了生活速度的提高,以及货币怎样对比着流动的、互相变化的印象和刺激来衡量自己的价值。货币的集中流动倾向不是汇积在个人手中,就是聚拢到了固定的局部中心地区;把个人的利益、因此也把这些个人自身聚到了一起;不但在一个普遍基础上建立了他们之间的联系,而且正如货币代表的价值形式所决定的那样,在最小的范围里集中了最迥异多样的因素——即货币的这种流动倾向和能力对于提高生活的变化性和丰富性,也就是加快生活速度,具有心理效果。在别处我们已经强调过这样一种关联,现代的时间观念(一种取决于使用性和紧迫性的价值)首先是随着德国资本主义的发端而被人们接受的,时值15世纪,世界贸易和金融中心伴随着廉价纸币的迅速流通一同兴起。正是在这段时期,教堂的钟开始每隔一刻钟就敲响一次。塞巴斯蒂安·弗兰克[24] 是第一个认识到货币的革命性意义的人,纵然他对此抱悲观的态度,他首次把时间称作一种昂贵的商品。最典型地体现了所有这些相关联系的象征物就是股票交易所。在这种地方,经济价值和利益被彻底简化成金钱的表现形式。股票交易所和股票交易代理达到了最紧密的局部结合体的地步,以便用最快的手段实现交易所清算、分配和平衡。价值浓缩到货币形式上,以及金钱交易凝聚到股票交易形式上,这两种集结的方式使价值可以在最短时间被最大数量的人迅速转手。纽约股票交易所每年的交易额是棉花投机生意中的棉花收成量的五倍,到了1887年其交易额甚至是全年被出售的石油生产量收益的五十倍:随着某一种价值的行情波动,交易额变动频率呈上升趋势。的确,行情的波动就是16世纪做“王室期票”Königsbriefen)——即王侯的有固定利息的长期债券——交易而发展起一个定期的股票买卖市场的原因。因为体现了王室——比如说法国君王——的信用地位变化的这些期票与以前价值固定的期票相比,给买卖期票提供了一种全然不同的诱因。货币存在的这种可能性(即绝对顺从地表现估算价值的变化)一定无限地提高了这些变化本身,并一再地产生这些变化。这就是股票交易处于金融交易中心地位的原因,同时也是其结果。股票交易仿佛是所有这些价格估算变化的几何焦点,同时也是经济生活激起人们最大的体质上的兴奋的地方:他们脸红筋胀地在乐观情绪和悲观态度之间摇摆,他们对可以预知和无法预料的事情的神经质反应,他们迅速地掌握影响股市的每一种因素又同样飞速地忘之于脑后——所有这一切均体现了生活速度的急剧加速,以及这种速度的变化中一种狂热的动荡和压抑,货币对心灵生活过程的特殊影响力在此昭然若揭。

    最后,只要货币成了普遍的兴趣中心点,货币相对于其他所有客体自身的流通速度一定会立即提高普遍的生活速度。圆圆的硬币使得它们“必须滚动”,这一种圆的特性象征了货币传递给交易的运动节奏:即使从前的硬币是有角的,不断使用后也会把角修圆磨光,变得圆溜溜的;因此必要的材质使密集的交易买卖获得了最便利的工具形式。几个世纪以来,尼罗河周围的一些国家甚至使用过玻璃、木头、玛瑙做的球形货币,使用截然不同的材料说明了货币形式是它被依样画葫芦并且受欢迎的原因。所以,计算大笔款项时人们应用“四舍五入”(Abrundung)的舍入原则绝非偶然碰到的一桩巧合,并且它适应了不断膨胀的货币经济。“四舍五入”是一个相对意义上的现代术语。支票抬头人写明是给英国财政部的最原始的支票形式按照实际的非整数计算,它们常常当作钱在市面上流通。到了18世纪,这样的支票才被可以背书的纸质票据取代,纸质票据的数额是五英镑以上四舍五入的整数。令人感到吃惊的是,以前几乎没人留意可以四舍五入,即便钱的数目非常庞大。富格尔家族在1530年同意支付给斐迪南皇帝(Ferdinand)[25] 275333弗罗林和20克朗,1577年马克西米连二世(Maximilian II)[26] 欠这个家族220674弗罗林,这些都不是什么绝无仅有的例子。股份制(Aktienwesen)的发展历经了一个类似的过程。在17世纪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本可以按照意愿被任意分割大小。只有当该公司的贸易运转速度加快后,最后,500佛兰德镑(Pfund Vlämisch)的固定单位才成为交易往来的金额单位以及地地道道的“一股”。即使时至今日,牵涉到大笔数字的现金交易的地方,零售业也是取四舍五入的整数,而比较偏远地区的价格则(令大都市人感到奇怪)很少被四舍五入的省略。

    以上所提到的发展过程,即从不太方便的大硬币到比较小的钱币和汇票,跟四舍五入一样对提高贸易速度有着明显相同的意义,这本身引起了一个物理上的类似现象。随着交易速度加快,对小面值钱的需求也随之加大。对此情形相当重要的一个现象就是,1844年一张英国银行的银行券被发行之后、在被要求兑现之前在市面上平均流通57天,而1871年仅为37天!假如人们把地产流通的速度与货币作一个对比,那么不同时期——地产或货币作为经济生活的支点——所具有的生活速度之不同就立刻见了分晓。人们认为,譬如说,纳税在外部和内在层面波动的特征取决于被课税的对象。盎格鲁-撒克逊和诺曼时期的英格兰专门对土地强制性课税,到了十二世纪收取地租和拥有牲畜的人要负担纳税,此后不久,对动产的某些份额(四分之一、七分之一以及十三分之一部分)也开始征税。课税的对象越来越灵活机动,直到最后金钱收入成为税收事实上的基础。这样一来,课税达到了迄今前所未有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的程度,其结果就是总岁入具有了更大的确定性,而个人缴的税却有了一种更大得多的变化,每年都有起伏。对于生活速度的直接意义和强调重点是放在地产还是货币上,一方面可以解释,为什么非常保守的民族认为农业具有巨大价值。中国人笃信唯有农业可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并且,可能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他们对买卖土地课以重税,所以大部分土地买卖都在私下里、没有登记造册的情况下进行。但是当通过货币促成的经济生活的加速得以实现后,它就力求——在另一方面——要把经济节奏强加于尚在负隅顽抗的地产形式之上。十八世纪的宾夕法尼亚州给私人购买土地提供抵押,并允许单张抵押票据当作钱币流通。富兰克林[27] 曾写道,这些票据仿佛是现实中被铸成钱币形式的土地(gemünztes Land)。与此类似,我们德国的保守派人士断言,最近几十年有关抵押的立法力争达到将地产流动化的目的,地产将转变为某种纸币,可以被人们分散到任何一笔数额的票据中;所以正如瓦尔德克(Waldeck)所指出的,地产仿佛只是为了被拍卖而存在。无足称奇的是,现代生活内容在最外观的意义上以及在几个不太为人所知的方面变得过分灵活多变。我们如今所称的“动产”(就其严格意义而言)在中世纪以及文艺复兴时期一点儿也没销路。那时的柜橱、餐具柜、座椅都被嵌上了护壁镶板,桌椅都很沉重,所以常常是不挪动的,小型的可以被移来搬去的设施在当时几乎没有。随后到了现代,家具宛如资金一样可以被移动。

    最后我想借助于一种法律规定性来举例说明货币经济运动的力量,即它使其他生活内容臣服于其速度之下。有一条古老的法律原则规定,把某物从它的合法持有者那里拿走后,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物归原主,即便目前持有该物品的人是正当地据为己有的。但涉及金钱的时候这条原则就失效了:根据罗马法以及现代法律,小偷偷窃的钱由于第三者轻信而被他占有时,不能要求这位第三者把赃款归还原主。这种例外的情况显然是经过商业贸易活动的实践证明必需的,否则做生意就会特别困难重重,使人忧心忡忡,并受到干扰。然而最近人们却把这种免除赔偿扩大到所有其他对象上,一般而言它们归属商法典管辖范围。这暗示了:商品贸易流通的加速使每一件商品均接近于纯粹的货币特性,它允许这些商品只作为金钱价值起作用,使它们统统隶属于那一个规定性之下,而这一规定性本来是货币为了方便做生意的目的必须要求的!

    恒定和运动:理解世界的范畴,这两个范畴在存在的相对性中的综合

    每逢人们描述货币对生活速度的规定性作出的贡献,即货币凭借其本身的特性,以及上文首次提到过的货币在技术意义上造成的后果作出的贡献时,人们可以用以下的分析作这一描述。对恒定概念与流变概念(Beharrungs-und Veränderungsbegriff)进一步细致的分析表现出了一种双重对立,其形式正如这种对立化为现实时那样。只要我们思考世界之本体,我们很容易归之于一种 [存在与万象]的观念,一种恒久不变的存在的观念,这种观念意味着排除了事物的一切增多或减少的一种绝对恒久的特性。而另一方面,若人们把注意力放在世界本体的形成过程上,那么就彻底超越了这种恒定性,在此形成过程里一种形式不停歇地转化为另一种形式,世界呈现出一种恒动(Perpetuum mobile)的壮观景象。这就是宇宙论以及通常形而上学所讲的存在的二元性。但是在一种更为深入认识的经验范围内,恒定与运动之间的对立就呈现出别样的面貌。倘若我们观察到的世界图景一如它自身直接呈现的样子,那么它的确有某些形式是历经时间而持续不变的,而同时组成这些形式的实在要素却在不停地运动变化。所以说,尽管构成彩虹的小水珠不断变换位置,彩虹持续不变。尽管有机体的存活靠不断交换构成它本身的物质,有机体的形式持久地存在。是的,每一种无机物体(它作为这样的东西只存在片刻)当中持久的只有最小部分之间的关联和互相作用,但这些部分本身却处于不停歇的分子运动中,虽然我们的肉眼不够锐利观察不到。在这里,现实本身也是在生生不息之流当中,并且即便我们可以说因为缺乏洞察力而无法直接察觉到这一点,运动的形式与格局却在持久不变的客体表象中巩固加强了。

    把恒定概念和运动概念应用到被表现的世界上,除了有这样两种对立之外,还有第三种。永恒同样可以有一种意义,即它超越了任一长度的时间段。最简单但在我们此处的语境下足够充分的例子就是自然法则(Naturgesetz)。自然法则的有效性取决于诸因素在一种特定的格局下客观上必然产生一种确定的后果。这种必然性完全不以何时其前提条件才会在现实中出现为转移;其作用只发挥了一次还是上百万次,是发生在这一刻还是百万年后都不重要;它的效力万古常在、永恒不灭;它的本质和概念本身就排除了任何的变化或运动。在这点上,我们不能百分之百肯定地把绝对有效性归到任何一条单独的自然法则上是完全不重要的:这不仅是因为我们的认识——它不能依据可靠无误的标准来区分时常重复发生但却纯属偶然的现象群跟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之间的差异——必然能被纠正,而且最重要的是因为,每一种自然定律只对一个特定的精神状态起作用,同样的真理对另一种精神状态来说,可能意味着对同一件事实情况完全不同的表述。然而,既然人的精神自来就会发展演化,无论发展得多么迟缓、难以察觉,那么在一个既定时刻里就没有什么有效的规律是不受时间进程的变化支配的。但是这种变化指的仅仅是可以认识到的自然法则的内容,而非其意义和概念;法的理念——它超出了任何一种现实中的不完美的实现,而且它依然证明了其完全的正当性和意义——取决于超越了一切动态的东西,取决于不受任何可变的既定条件制约的有效性。动态形式中一定有一种现象同这种与众不同的、绝对的永恒形式相呼应。正如永恒超乎任何时间段(不管它有多长)之上,直到任一确定的时刻的关联被自然规律或数学公式的永恒效力彻底消灭:所以变化和运动也可以被视为是绝对的,似乎对它们而言确定的时间尺度不再存在一样。假若一切运动均是发生在“此处”与“彼处”之间,那么通过这种绝对的运动状态,即species aeternitatis[永恒状态]的反面,这个“此处”就彻底销声匿迹了。无时间限定的客体在恒定的形式中有其效力,与它们截然相反的客体则是在转变的、不持久(Nicht-Dauer)的形式里生存。从恒定与流动这对针锋相对的概念足以发展出一套世界观,对此我毫不怀。假设人们一方面认识了所有支配现实的法则,那么现实通过法则的复合体(Komplex)实际上就被还原成法则的绝对内容,及其永恒无限的意义,尽管现实自身尚没有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因为诸如此类的法则按照其理念的内容对于任何化为现实的个别情况都彻底地漠不关心。但是,恰好因为现实的内容全部溶化到这些法则——它们不停地从原因中产生结果,并且允许这些结果同时作为原因起作用——里,那么另一方面人们就可以在那种绝对的流动状态中感知现实,认识世界具体的、历史的、经验的表象,赫拉克利特(Heraklit)[28] 具有象征意味的表述已经说明了这种绝对的流动性。倘若人们把世界观归结为这种反面意见,那么任何持久的东西,任何指向当下时刻之外的东西都会被从现实中抽离出来,汇聚到纯粹法则的理想王国中;现实中的事物本身不在任何一刻稍作停留,通过它们的不安定性(借此特性它们每时每刻让自己适用到某个法则中)每一种形式在乍现之际就立即被溶化消解了,形式仿佛只有在被毁灭中存在。每一次形式固定持久存在的事物——不管它们持续的时间多么短暂——都不完美地阐释了它无法按现实运动自身的速度跟上其步伐。因此,存在的整体一点儿不剩地溶化为不折不扣持久的存在和地地道道不持久的存在以及这两类存在的统一体。

    货币是存在之相对性的历史象征物

    再没有比货币更明确地象征世界绝对的动态特征的记号了。货币的意义就在于被花掉;当货币静止不动时,根据其特有的价值与意义它就不再成其为货币了。或许货币处于暂时静止状态的作用就在于期望它再一次动起来。货币不是别的,就是某一运动的载体,任何在这一运动中不动的其他东西都被彻底消灭了。货币可以说是actus purus(纯粹的行动),它的存在就是不断使自我摆脱任一既定的地点,因此货币构成了所有独立之存在的对等物,以及对其的直接否定。

    然而,或许货币不折不扣地仍然作为象征物呈现了界定现实的截然相反的方式。一笔单独的款项事实上其本质就是连续的运动;但这恰恰是因为其价值与单独的价值对象相关联,正如普遍规律与实现它的具体条件相关一样。假如说超乎一切运动之外的规律仍旧表现了一切运动之形式与基础,那么抽象的财富价值——即未被细分为种种个别价值的,以及货币的存在是作为其载体的价值——则宛如经济活动的灵魂与目的。货币作为可触及的部分是外部的-现实的世界中最短促的事物,就其内容而言货币又是最稳定的事物,它作为中立点和平衡点立足于所有其他内容之间。货币的理念意义(一如规律的理念意义)就是提供万事万物的尺度,而自身却不经受测度,这样的意义实际上只能借助于一种无穷的发展才能被总体实现。货币表现的是经济货物间存在的关联,它涉及如此变幻莫测的关联时本身却保持稳定不变,这就好像一种数字上的比例,它说明的是诸多变化无穷的对象间的关系,又如万有引力规律的公式,它关涉的是各种物质的质量以及它们无穷变化的运动。如同一般概念在逻辑上的有效性不受实现该概念的数量和变化的影响,即可以说规律规定了这些数量和变化,所以货币——即内在的意义,凭借它单片金属或一张纸变成了钱——就是各种事物之所以成为经济事物的一般概念。这些事物不一定需要是经济的事物;但是假如它们想这样的话,就必须适应价值评判(Wert-Werden)规律,这一规律就被浓缩在货币当中。

    一种构形物(Gebilde)同等地参与到表现现实的两种基本形式中,这一观察对这两种形式的关系给予了说明:其关系的意义实际上是一种相对的意义,即一种形式是在另一种形式身上发现其阐释世界的逻辑和心理学上的可能性。恰恰因为现实自身处于绝对的动态中,承认其对立面(即永远有效的合法性的理想体系)才有意义;反过来说,正因为存在这种合法性,存在之流才是可说明的、可触及的,否则存在之流就会破裂为一片不可挽救的混乱。世界普遍的相对性——初看起来这两种形式的对峙只有一边熟悉相对性——在现实中也席卷吞没了另一边,并证实自己是女王,而这另一边形式只表现为一派而已。同样,货币也超越了它作为单一经济价值的意义,以表现一般而言更高的抽象经济价值,把两种功能缠绕在一种难分彼此的相互关系中,使任一功能都无法排第一。

    在这里,货币仅仅作为历史世界中的一种构形物象征着事物的客观行为,并在自身与事物之间建立了一种特殊关系。社会生活越是受金钱经济关系的支配,存在的相对主义特征在有自觉意识的生活中就越是起作用、越是明确,因为货币不是什么别的,只不过是体现了经济对象的相对性的一种特殊构形物,它意味着这些对象的价值。正如绝对论的世界观表现的是和人类事务相应的实践、经济、情感状态相关联的一个特定的理智发展阶段,同理,相对论的世界观似乎表达的是我们的理智瞬间的适应关系,或者更正确地说:相对论世界观的存在是由社会和主观生活的截然对峙的图景证实的,在这种生活中货币发现了真正有效的载体,以及反映货币的形式和运动的象征物。

    [1] 霍德:日耳曼神话中最高的神沃丹(Odin)的瞎眼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射杀了孪生兄弟柏德(Balder)。
    [2] 库克洛普斯:希腊神话中独眼的牧羊巨人,《奥德赛》第九卷描写他被奥德修斯和同伴用烧红的橄榄树枝戳瞎了独眼。
    [3] 赫尔德(1744—1803):德国狂飙突进时期的先驱和作家。
    [4] 犬儒学派:古希腊安提西尼创立的哲学学派,认为人心皆自私,对人性持怀疑悲观的态度。
    [5] 易洛魁人:北美印第安人中六个部落组成的联盟。
    [6] 阿拉贡:西班牙东北部的一个地区,曾是一王国。
    [7] 卡莱尔(1795—1881):苏格兰散文作家和历史学家,著有《法国革命》、《论英雄和英雄崇拜》。
    [8] 指18世纪。
    [9] 萨沃那洛拉(1452—1498):意大利宗教、政治改革家,多明我会传教士,抨击罗马教廷和暴政,领导佛罗伦萨人建立民主政权,后被教皇推翻被判火刑处死。
    [10] Kredit在这里涉及的意涵较广,包括支票交易、赊购货物等一系列信用交易,译为“信贷”或“信用交易”。
    [11] 勃克林(Arnold Böcklin,1827—1901):瑞士画家,擅作情感伤调忧郁的风景画和寓意画,对19世纪德国浪漫主义有重大影响。
    [12] 温顿印第安人:美国操佩纽蒂语的加利福尼亚印第安居民部落,原居住在萨克拉门托河谷西侧及河谷附近山麓地带。
    [13] 前者指《新约》中保罗致哥林多教会的书信,见《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后者指《旧约》中的《雅歌》,据说是所罗门所作。
    [14] 康帕内拉(To mmaso Campanella,1568—1639):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的哲学家和诗人,试图调和人文主义和天主教神学,写作了具有空想社会主义性质的《太阳城》。
    [15] 特来美修道院:文艺复兴时期法国作家拉伯雷的小说《巨人传》中反映人文主义精神、否定天主教禁欲主义的理想国,其院规是“随心所欲,各行其是”。
    [16] 安特卫普:比利时北部港市,安特卫普省省会。
    [17] 空头金券:或称信用金券(fiduciary note-issue),指不能兑现的钱券。
    [18] 马萨林(1602—1661):法国1643年至1661年的首相,受宠于摄政王安娜,巩固专制王权,加强了法国在欧洲的地位。富凯(1615—1680):法国路易十四时代1653年至1661年的财政大臣,以金融投机发财,后被揭发侵吞公款,被判无期徒刑。
    [19] 苏利(1560—1641):法国1598年至1610年的财政大臣,对宗教战争后法国的经济复兴作出重大贡献。
    [20] 米拉波(1749—1791):法国大革命时期君主立宪派领袖之一,当选为出席三级会议的第三等级代表。
    [21] 杰伊·古尔德(1836—1892):美国铁路投机商和金融家,靠投机买卖控制铁路业及西方联合电报公司和纽约市高架铁路。
    [22] 舍非尔:旧粮食容量单位,约合23-23.3升。
    [23] 年集:一年一度或一年定期举办几次的集市。
    [24] Sebastian Franck(1499—1542):16世纪德国激进的宗教改革家,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在自我的内心中发现上帝,反对任何外在的教会组织形式。
    [25] 斐迪南皇帝(1503—1564):即斐迪南一世,匈牙利和波希米亚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使帝国恢复和平。
    [26] 马克西米连二世(1527—1576):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允许宗教自由,劝告天主教和新教和解。
    [27] 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美国政治家和科学家,参加起草独立宣言。
    [28] 赫拉克利特(前540?—470?):古希腊哲学家,认为一切都在流动变化中,“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 西美尔《货币哲学》1-3

    前 言

    任何一个研究领域都有两条界线,在这两条界线上思想运动不再精确且进入了一种哲学形式。认知的普遍前提条件,像每个特殊领域中的公理一样,不可能在认知领域之内被描述与检验,而是把对前提条件的描述与检验转换成一门更为原则性的科学。此门业已被置于无限之中的科学的目标就是:不带前提地思考——这也是为各门具体科学自身所拒绝的一种目标。因为具体的科学如果没有根据,也就是说没有实质性的、方法论性质的前提的话,将寸步难行。哲学就是描述与检验这些前提条件,它本身也不能彻底地超越这类前提条件。在这里,每一个认识的终点都产生了一种绝对命令以及对不可明证性(Unbeweisbare)的诉求,并且,鉴于可证明性的发展进步,此认识的终点从来无法明确地固定下来。如果哲学领域的开端在这里好像被标记成精确的思想运动的底线,那么其上限就在于,实证知识从来残缺片断的内容试图通过明确的概念修补成一幅世界图景(Weltbild),并力图关联到生活的整体。如果诸门科学的历史实际上揭示出哲学的认知模式是初级的模式、是以一般的概念对现象的一种纯粹的概括,那么这一暂时的过程在遭遇到某些问题——即那些特别是与精神生活的价值评断和最一般的关联有关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迄今为止既无确定的回答、也无法摆脱——时,就是不可或缺的了。的确,臻于完美的经验也不能取代哲学作为对实在的一种意义阐释、着色与个人性的强调,同理,对现象的机械复制术的日趋完善也不会使视觉艺术成为多余。

    从这一对哲学地位的一般性勘定出发,引发了哲学对个别对象拥有的权力。倘若有一门货币哲学,那么它只可能从货币经济学结束和尚未开始的地方起步:一方面,它可以表现货币是在哪些前提条件——它们被置于精神状态、社会关系、实在与价值的逻辑构造之中——下获得其意义及其实际的位置。这并非货币的源起问题,因为这类问题属于历史,而非哲学。并且,不管我们如何重视从某一现象历史上的来龙去脉去了解该现象的好处,这一历史演变内容上的意义与重要性通常取决于一种概念性的、心理性的、伦理性的关联,这些关联不是时间上的,而是纯客观的。这类关联当然已被历史力量化为现实,但并没有被历史力量的偶然性所穷尽。正义、宗教、知识之意涵、尊严及内容完全超出于它们在历史上如何被实现的问题。因此,本书的第一部分将从那些承载货币之存在实质和意义的条件出发阐释货币。

    在本书第二部分,即综合卷,我试图从货币作为前提的诸种价值感、对事物的实践、人的相互关系,研究货币的历史现象、货币的观念与结构对内在世界的影响:对个体的生命情感、个体命运的连结、一般文化的影响。这一方面涉及与货币的关联,这些关联在本质上需要精确细微的研究,但鉴于目前的知识状态无法如此研究,这些关联只能以哲学方式来处理,即一般、大致的方式,把个别现象与抽象概念相联系以呈现个别现象的方式。另一方面是精神层面的种种原因,这些原因在任何时代都是具有假设性意义的解释与人为的、从来无法彻底摆脱个人色彩的重构。本书第二部分把货币原则与内在生活的发展与评价相结合的做法远远居于货币经济学之后,正如本书第一部分的问题域(Problemgebiet)远居于货币经济学之前。本书的第一部分试图从一般生活的条件与联系理解货币的本质,另一部分则反之从货币的影响说明一般生活的本质与构造。

    本书的这项研究没有只字片语是国民经济学式的。也就是说,那些国民经济学从一种立场观察的估价与购买的现象、交换与交换手段的现象、生产形式和财产价值的现象,本书将从另一个立足点予以考察。这些现象中国民经济学感兴趣的仅仅是那些最实际利益的,业已被彻头彻尾地研究过了的,可最精确地表现的方面——仅仅这样人们似乎有表面上的理由把这些现象只看作“国民经济学事实”。但,正如某个宗教创始人的现象绝不仅是宗教现象,而且也是心理学范畴,甚至是病理学、普遍历史学、社会学范畴的现象;或者,正如一首诗并不只是一种文学史的事实,而且也是一种美学的、语文学的、传记学的事实;总而言之,正如一门单独科学(它一向是基于分工的)的观点从来没有穷尽一种实在的总体——所以,两个人互相交换其产品的这一事实绝不只是一桩国民经济学事实而已。这样一种事实,也就是说其内容可能被国民经济学对它的表述穷尽的事实,并不存在。相反,这种交换的事实可以同样正当地被当作一种心理学的、道德史的(sittengeschichtliche)甚或美学的事实来处理。即使它被当作国民经济学的事实来考虑,也并非到达了一劳永逸的终点,相反在国民经济学形式的掩盖之下它也是哲学研究的对象,哲学检验它在非经济学的概念和事实中的前提以及它对非经济学的价值与关系所产生的后果。

    在这个问题范围里,货币不过是手段、质料或实例,用以表现最表层的、最实际的、最偶然的现象与存在最理想的潜力之间的关联,表现个体生命与历史最深刻潮流之间的关联。本书整体的意义和目的无非是:从经济性事件的表层衍生出有关人类终极价值和意义的一条方针。抽象的哲学系统结构与个别现象,特别是与实际的存在之间保持着一种距离,那哲学结构看来仅仅假设它们把现象从孤立、非精神性(Ungeistigkeit)甚至事与愿违(Widrigkeit)中解救出来。但是,在本书中这种解救唯有在货币这样一种情况下才得到证实,货币不仅揭示了纯粹的经济技术的不偏不倚性(Gleichgültigkeit),而且本身似乎就居中无偏向(Indifferenz),因为它全部的目的意义不在于它自身,而在于转化为其他价值。然而,因为两方面的对峙,即最表面的、无质的东西同生活的内在实体之间的对立,在这里达到了巅峰,所以,如果这一个别情况不但(主动和被动地)渗透到精神世界的整个范围,而且它自己显现为精神世界本质的运动形式的象征,那么此种对峙必须达到最有效的协调。因此,本书考察的整体并不在于对一种个别知识内容的主张及其逐渐累积的证据,而在于寻求那种可说明的可能性,即从生活的任何细节中寻求生活意义的整体的可能性。艺术之于哲学的巨大优势乃是,它每一次都给自己设定一个单独的、严格界定其范围的问题:一个人、一道风景,一种情绪。它从这些东西向一般性的每一次延伸中、从对世界情感的宏伟特征的每一次增添中感受到一种丰盈、恩赐、似乎受之有愧的幸福。另一方面,哲学——其问题完全等于存在的整体——相比于它自身习惯于约减存在整体的范围,且哲学所提供的比它似乎应当提供的要少。相反地,本书的意图是将这种问题看作受限制的小问题,以便把该问题扩展和延伸到整体性与最一般性时公正地对待它。

    就方法论而言,我们可以这样表述这一基本意图:为历史唯物主义建造底楼,从而,经济生活被纳入精神文化的原因这种说法仍保证其阐释性价值,而与此同时,这些经济形式本身却被视为心理学的甚至形而上学的前提的更深层评价和潮流之结果。对于认知的实践,上述这种方法必须在无限的相互关系中发展:依据某一经济结构对某一理念结构(Gebild)的任何一种意义阐释必须导向这样的要求,即反过来经济结构从更理念化的深度被理解,同时对这些深度自身而言也要再度去寻求普遍的经济下层建筑,如此以至于无穷。在概念上相互对立的认知原则的这种轮替与交织中,事物的统一体——它对我们的认知来说似乎不可捉摸,但依然建立起其关联——对我们而言是实际而生动的。

    这里所提及的本书的意图与方法,如果它们不能服务于哲学的基本信念的一种内容多样性,它们就不得声称任何原则性的权力。将生活的细节、表面事物同它最深层的、最本质的运动衔接在一起,并且按照生活的总体意义可以把对它们的意义阐释建立在唯心论的基础上,一如在唯实论的基础上,可以建立在唯理性的基础上,一如在唯意志的基础上,可以采取一种绝对主义对存在的理解,一如采取一种相对主义的理解。本书接下来的探讨就奠基于这些世界图景之一上面——我认为这个世界图景是对当今的知识内容与情感取向最为恰切的表现,并且非常显著地排斥与其相反的世界图景——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可能使它们沦为一个纯粹范例的角色,即便它不符合客观的情况,也显示出它作为未来正确性的形式的方法论意义。

    第二版所作修订丝毫不影响本书基本主旨。不过,我试图藉由新增事例与讨论,尤其通过深入根基,提高这一主旨为人理解和接受的更多可能性。

    分析卷

    第一章 价值与货币

    第一节

    实在与价值是相互独立的范畴,通过之我们的观念内容变成了世界图景

    事物作为自然存在的实体而置于其中的那种秩序奠基于这样的假设,即事物性质的多种多样性取决于存在的整一性:事物在自然规律面前的平起平坐、物质与能量连续不断的总量、千差万别的现象彼此的可转换性,这一切将初看来明显的差异性转变为一种普遍的近似性,一种权利平等。但更细致地观察,这一观念只不过意味着,诸如自然机制的产物之类的东西超出了任何法则设定的提问。自然存在物绝对的确定性不允许任何可能对它们的存在和如此存在(Sosein)表示赞同或者提出质疑的强调。但对于自然科学对事物所设定的这种漠不关心(gleichgültig)态度的必要性,我们并不满足。相反,我们不考虑事物在那个序列里的位置,把它们按内在特性安置在另一个秩序里——即按价值进行排序——在这个秩序里完全取消了一致性,在这里某一点的最高层面与另一点的最低层面毗邻,在这个系列里基本的特性不是整一性而是差异性。对象、思想、事件的价值从来不是从它们纯自然的存在与内容中推断出来,而且它们依据价值而来的秩序与其自然的秩序有很大的分野。在很多时候自然破坏对象,这些对象就其价值而言可能是要求被保留的,并且自然保留着无价值的对象,它们占据了更有价值的对象的存在空间。然而这也并不是说两个序列之间有一种根本上的对立,或者说它们是互相排斥的。这样的观点总是会意味着两个序列之间的一种关系,并且确实会建立起一个由价值确定的、但有着相反的标记的怪异世界。不如说,两个序列之间的关联是绝对的偶然性。自然以同样的漠不关心,一会儿提供给我们有极高价值的对象,另一会儿又拒绝把它们给予我们。两个序列间偶然的和谐、来自价值序列的要求通过实在序列而实现,这表明它们之间缺乏任何逻辑的关联,明显反之亦然。我们可能意识到同一生活内容既是实在的又是有价值的,但该生活内容在两种情形下导出的内在命运却有截然不同的意义。自然现象的序列可以在不提及事物价值的情况下完全地描述出来,且我们的价值尺度仍是有意义的,无论其内容是经常地或者根本没有出现在现实当中。对于被完全地确定的、客观的存在的现实性而言,价值仿佛是附加在上面似的,好比光与影子一样,价值自身并不出自现实性,而另有其源头。然而我们必须要避免一种误解,即价值观念的构成(作为心理学的事实)极其不同于自然规律般的生成过程。一种超凡的精神——其能够按照自然规律绝对彻底地了解世上的事情——也会理解人们具有价值观念这一事实。但对于一个纯粹理论化地认知它们、超越它们的心理意义上的存在去设想它们的人而言,这些都将没有意义或失效。在这里,被自然视作机械的因果体系而予以否定的仅仅是价值观念客观的、内容上的意义,而同时灵魂里发生的事件——它使价值内容成为我们意识的一部分——却恰恰属于自然。评价,作为一种实际的心理上发生的活动,是自然世界之一部分;但我们经由评价活动所指涉的含义、其概念上的意义,是独立于这个世界之外、与世界对峙的东西,所以不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从一个特殊的观察角度观之,毋宁说它就是整个世界。人们很少意识到,我们的整个生活(从其意识方面来看)是由价值感觉和价值判断组成的,并且根本上生活只从下述的事实获得其意义与重要性,即现实的机械地摊开来的元素超出它们的客观物质意义之上为我们拥有了无限多种类的价值。在任何时刻,当我们的灵魂不是单单被动地反映现实的镜子——这也许从没发生过,因为即便客观的认知也只能从评价活动中产生——时,我们就生活在价值的世界里,这个世界以一种完全自主的秩序安排现实的内容。

    这样,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乃是存在的一个对应物,并且与存在——它作为世界观的一个广泛的形式与范畴——是可相比较的。如康德所言,存在不是对象的一种性质;因为如果我说一个对象——迄今为止它只存在于我的思想之中——存在,它并没有获得一种新的性质,因为否则它就不是我所想的那一个对象,而是另一个了。同样,我称之为有价值的一个对象并没有因此获得一个新的性质,它之有价值仅仅因为这是其已有的性质,使它得以进入价值圈子里的正是它整个的已被确定的存在,这可以通过对我们思想的彻底分析而得到支持。我们能够设想我们的世界观的内容,不管这些内容真的存在还是不存在。我们能够设想我们称之为对象的性质的集合,包括它们在客观与逻辑的意义上的相互联系与发展的所有法则,并且我们能够拷问——这是十分独立的——所有这些概念与内在观念是否、在何处及怎样得以实现。对象的概念意义与规定性(Bestimmtheit)是不会被诸如它们是否存在,或者说它们是否被置于价值的尺度之中以及被置于价值的尺度的何处这类问题所影响的。然而,如果我们要建立一个理论的或实践的规则,我们就免不了要回答这两个问题。我们必须能够说出这些对象每一个是存在抑或不存在,并且每一个对象必须有一个对于我们而言在价值尺度内明确的位置,从最高的价值,到对价值的漠视,到否定性的价值。漠视是对正面价值的拒绝,但存在着兴趣的可能性,它不活跃然而一向存在于背景中。这一要求——它决定了我们世界观的结构——的意义并不被我们的理解力通常不足以决定概念的真实这一事实所改变,也不被我们情感的范围与确定性通常不足以按事物的价值来给事物分等级尤其是以任何永恒与普遍的方式给事物分等级这样的事实所改变。在纯粹概念的世界对面、在客观性与规定性的世界对面,屹立着存在与价值这两个伟大范畴,包括从纯粹概念的世界中获取其质料的形式。这两个范畴具有基本的性质,即无法彼此还原成另一个范畴,或还原为别的更简单的元素。因此,对象的存在从来就不能被逻辑地推断出来;不如说存在是我们感知的原始形式,对于某些还不了解存在的人,它可能被感觉、经验与相信,但不能被推断。一旦这个感知的形式掌握了一个特定的内容——通过一种非逻辑的行为——那么它就能够在其逻辑的语境下得到解释与发展,直到这个逻辑语境可及的地方。作为一项规则,我们能够表明我们为什么假定了一个特殊现象的实在;也就是说,因为我们已经假定了另一个现象,这个现象是通过它的特殊性与另一个相联系的。但第一个特殊现象的实在性只能够通过在一种相似的形式中将它追溯到一个更为基础的现象而得以表达。这一追溯过程需要最后一名成员,其存在仅仅依赖于一种接受、肯定与坚信的感觉,一种直接被给予的感觉。估价与对象有着完全一样的关系。一个对象的价值的所有证明只不过是必须承认,这个对象的价值正和已经假定的价值一样,并且承认,在这个对象被接受的时间里,对于另一个对象同样是毋庸置疑的。我们以后会分析这个行为的动机。在这里只需说明我们所认为的对价值的证明,不过就是把一个现存的价值转移到一个新的对象身上就足矣。它并不揭示价值的本质,也不揭示为什么价值原来是从其他对象那里转移过来,附着在这个对象身上的原因。

    如果我们接受一种价值的存在,那么它的现实化过程、它的演化就可能理性地被了解,因为总的说来它遵循实在内容的结构。然而,在根本上存在着一种价值,这是一个首要的现象。价值推论仅仅使我们知道在其之下价值得以实现的条件,价值却不是由这些条件所生成,这就像理论证据仅仅为支持肯定感或支持存在感准备了条件。至于价值到底是什么的问题,一如存在是什么的问题一样,是无法回答的。并且正因为价值和存在与对象有着同样形式上的关联,它们彼此是相异的,就像思想(Denken)与延展(Ausdehnung)之于斯宾诺莎是相异的一样。因为二者表示了同样的绝对的质,每一个都有其自己的方式并对它自身而言是完满的,其中一个从来不会侵入另一个。它们从来不会彼此伤害,因为它们是从完全不同的观点去拷问对象的概念的。但这一互不相连的平行论并没有将实在与价值分割成枯燥的二元性,心灵及其需要是永远不会接受这个的——即使其命运与探讨的方法可能不停地从分散走到统一又从统一回到分散。价值与实在的共同性位于这些东西之上:即质的内容,柏拉图称之为“理念”,它能够用我们的实在与价值的概念去指称与表达,并且能够进入二者之任何一个以及其他的序列。在这两个范畴之下有二者共有的东西:灵魂,在其神秘的统一体里灵魂吸收一个或创制另一个。好比说,实在与价值是两门不同的语言,通过语言,世界上逻辑地相关联的内容在语言观念的统一体中成为对整一的灵魂而言可理解的,或者说,实在与价值是这样的语言,在其中灵魂能够表达超出它们的分殊或对立之上的那些内容之纯粹的想象。这两个由灵魂制造出来的集通过感知与评价,也许可能在形而上学的统一体里再次被聚在一起,对形而上学的统一体而言没有什么语言的术语可以表达,除非它是在宗教的象征里。也许有一个广大无垠的场地,在那里我们在实在与价值之间所经历的异质与分歧不再存在,在那里两个序列显现为一个统一体;这统一体或者不受这两个范畴影响,以一种庄严的冷漠站在它们之上,或者它意指这两个范畴的一种和谐的交织,只有通过我们看待这种交织的方式,它才被扭曲和粉碎成碎片,截然对立,就好像我们有一种有缺陷的视觉能力似的。

    客观价值的心理事实

    价值的个性特点在与实在相比较而出现时被称为主体性。同一个对象对于一个灵魂可能有最高的价值,而对于另一个只有最低的价值,反之亦然,并且因为另一方面在客体之间最广泛的、极端的差异可以与价值的等同和谐共处,所以看上去保留下来作为价值范围的只是主体及其惯例或例外、永恒或变动、心情与回应。不用说,主体性与涉及对世界整体的“我的感知”这样的主体性没有任何关系。不管它们被想象的方式,价值的主体性可与被给予客体的价值相对照。换句话说,了解所有客体的主体与同客体相冲突的主体是不同的,价值与所有客体分有的主体性在这里并不起什么作用。其主体性也不仅是任意多变的,独立于实在并不意味着价值能在这里或那里被赋予任意的、无限制的自由。价值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中,作为一个事实,它和实在自身一样是不可改变的。因此,价值的主体性首先只是否定意义上的,价值不附着于客体之上,其意义就像颜色与温度不会如此一样。颜色与温度(虽然为我们的感觉所决定)伴随着直接依赖于客体的一种感觉,但在价值的情形里我们不久就会忽视这类感觉,因为实在与价值所构成的两个序列彼此是非常独立的。比这一总特性更有趣的唯一情形在于,心理事实似乎导致了一种相反的观点。无论是在经验还是超验的意义上,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差异都是可以设想的,价值从来都不是客体的“性质”,而是一个仍保留于主体之内的判断。并且,无论是价值概念性的内容还是更深刻的意义,无论是它对于个体精神生活的意义还是基于其实践的社会事件与安排,都不能通过提及对于“主体”的价值而得到充分的了解。对价值的了解途径存在于这个范围之内,在这里主体性仅仅是临时的,并且事实上不很重要。

    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差异并不像这些范畴在实践生活与科学世界中业已被接受的分裂令我们相信的那样大。精神生活开始于自我及其客体仍没有被区分时的无差别状态;意识充满了印象与感知,但这些内容的载体还没有将自己从内容中分离出来。而意识与其内容的分离是第二阶段意识的结果,是后面的一个分析的结果,即在特别真实状态下的一个主体,将逐渐从他在那些状态下的意识内容中区分开来。这一发展明显会导致一种情况,在这里一个人以“我”称呼他自己,且认识到别的客体的存在是外在于此“我”的。形而上学有时声称,存在之超验的本质是完全统一的,超越于主-客体的对立之外,并且这在素朴的、原始的存在状态——它被感知内容占为己有——里有一个心理上的对应物,就像一个孩子还不会称自己为“我”一样,或者就像在生活的所有阶段我们或许可观察到的初级形式那样。这个从主客体范畴彼此的相关性——这一过程以后将会被检验——发展而来的统一对于我们而言是作为主体性的统一而呈现出来的,因为我们运用了以后才会发展起来的客体性概念来接近主体性的统一,并且因为我们对于这个统一尚未有恰切的术语,而通常是以组成部分的诸要素(它们将出现于随后的分析中)之一去称呼它。这样就宣告了所有行为本质上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但利己主义只有存在于一个行为系统之内并与其相关者利他主义相对照才有意义。同样地,泛神论已经描述了像上帝这样的存在的普遍性,虽然对上帝的正面定义取决于它与任何经验性事物的对照。主客体之间的这一进化关系最终将在一个大的范围内重复出现:古典时代的理性世界与现代的理性世界的差别主要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一方面只有后者发展了一种广泛的、清晰的自我概念,就像自由问题的重要性(这在古时并不为人所知)所显示的那样,另一方面后者又通过不可改变的自然规律的观念表达了客体概念的独立性与力量。古代较之后来的历史时期更近乎一种不偏不倚态度的阶段,世界的内容被设想成是不偏不倚的,无须分出主体与客体。

    实践中的客体性作为主观价值之统一体的标准化或保证

    这一区分主体与客体的发展似乎经由同一主题在两边都得以保持,但却在不同层次上运作。这样,作为一个主体而存在的意识已经是一种客观化的东西了。这是心灵在其个性形式中的一个基本特性。我们心灵的一个基本活动——它决定了心灵作为一个整体的形式——就是我们能像对任何别的“客体”一样观察、认识与判断我们自己,就是我们将作为一个经验统一体把自我分割成感知的主体与被感知的客体而无需失去统一性,相反,通过这种内在的对立而意识到了它的统一。主客体的相互依赖在这里、在一个单独的点中被带到了一起,它业已影响了主体自身,否则的话它就会起来作为客体面对世界。这样,当人一旦意识到自己并且用“我”来称呼,就说明他已经认识到了其与世界的关系的基本形式、他接受世界的基本形式。但在那发生之前存在着——在意义与心智成长的角度——对内容的一个简单感知,这感知没有在主体与客体之间作出区分,同样也没有将它们分离。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个内容自身作为一个逻辑的、概念的实体可能位于主客体实在性的区分之外。我们可以径直按照客体的性质以及这些质的内在联系来思考任何客体,而不用询问这些性质的这一观念综合体是否有一个客观的存在物。诚然,只要这样一个纯粹的客观内容被思考,它就成了一个概念并且在此意义上成为一个主观的构造。但主体性在这里只是构想概念的动态行为、只是理解内容的功能;这一内容自身是被作为独立于概念构想的行为之外的。我们的心灵有一个将思考的内容从思索行为独立出来的非凡的能力,这是它主要的能力之一,并且不可能被进一步还原。内容拥有它们概念的或客观的性质与关系,它们可能被了解,但不能完全被吸收,不管内容是否是我的表象(representation)的一部分,以及是否是客观实在的一部分,它们都存在着。表象的内容与内容的表象并不是一致的。仅仅由内容的意识到的部分组成的简直不可区分的概念不能定性为主体的东西,因为它仍没有认识到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对立。相似地,对象或概念的纯粹的内容并不是客观的,而是同样脱离了这一差异的形式及其对立面,同时准备在一者或另一者中表现它自己。主体与客体都脱胎于同一个行为:在逻辑上,首先通过把概念性的、观念性的内容呈现为一种表象的内容,然后再呈现为客观实在的内容;从心理上,当仍然没有自我意识的表象,即在其中个人与客体是无区别的,变成可分的并且在自我及其对象之间产生了距离时,通过这个过程它们二者中的每一个都成了一个独立分离的实体。

    经济价值作为主观价值的客观化,对于直接享有[生活]的主体和对象之间的距离化有影响

    这一最终造就了我们理性世界观的过程,也出现在我们的意志的实践活动领域中。这里,在欲求的、消耗的与评价的主体与被评价的客体之间的区分并没有包含精神生活的所有方面,也不包含实践活动的所有客观情况。人对一个客体产生的快乐是一个完全不可分的行为。在这样的时刻我们有了一种体验,它并不包括我们对面对我们的客体的意识,也不包括区别于客体目前情况的自我意识。最卑下的与最高尚的现象在这里相遇。原始的冲动,特别是一种非个人化的、普遍性的冲动,想要面对一个客体释放它自己且得到满足,不管用什么办法;意识唯独关心满足,意识一方面对它的载体、另一方面对它的客体不加注意。从另一方面而言,强烈的审美愉悦表现了同一种形式。在审美中也是“我们忘了我们自己”,且同时我们不再把艺术品体验为某种与我们对峙的东西,因为我们的心灵已经完全沉浸在其中,已经包围着它而吸收了它。在这种情形里,就像在别的情形中一样,我们的心理状态仍未被、或者说不再被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对峙所影响。只有一个新的意识过程从它们未被扰乱的统一中释放出,并且只有如此之后内容的纯粹愉悦才被一方面看作是主体遭遇客体的状态,另一方面又被看作是独立于主体的客体所制造的结果。这一张力——它割裂了主体与客体质朴的-实践的统一,并且使得我们在它们的彼此相关性中意识到其中任何一个——最初是通过欲求这一纯粹的事实产生的。当需求我们尚未拥有或者中意的东西时,我们将欲求的内容置于我们自己之外。在经验生活中,我承认,被完成的客体站在我们面前,并且只有在那时才会被需要了——只要因为,除了我们的意愿之外,许多其他的理论的、情感的事件对精神内容的客体化有所贡献。然而,在实践的世界之内,与其内在秩序与清晰性相关,客体自身的起源及其为主体所需要的存在,是相关的——这就是分裂了愉悦过程的直接统一性的这一差异过程的两个方面。前面已经说过我们关于客观性实在的概念起源于客体对我们的阻抗,特别是通过触觉。我们马上能将这运用于实践之中,只要客体没有为了我们的用处和愉悦立即被给予我们,我们就会需要它们,那就是说,从更广一点来看是它们抵制我们的需要。当我们需要的内容一开始反对我们,它就变成了客体,这不仅在它不为我们所动的意义上,而且也是因为它作为仍没有给我们愉悦的东西,与我们保持着距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主体是需要它们的。就像康德已经说过的:经验的可能性就是经验对象的可能性——因为有经验就意味着我们的意识从感觉印象里创造了对象。以同样的方式,需要的可能性就是需要对象的可能性。对象因而就形成了,它的特性是通过与主体的分离而被赋予的,主体同时建立它并且试图以他的欲求征服它,对我们而言这就是价值。在它自己愉悦的一刻,当主客体之间的对立被抹去时,也就消耗了它的价值。价值仅仅作为对照、作为分离于主体的客体才能被恢复。这些琐屑的经验就像我们只有在失去之后才会欣赏我们所拥有的价值,就像单纯地抑制一个想要的对象通常会给予它远远不成比例(同它可能产生的一切可能的愉悦感相比)的价值,就像我们所喜爱的对象的疏离,不管是文字上的还是比喻的疏离,会把它们展现在一束理想化的光束下,并且使其带有高度的吸引力——所有这些都是基本事实的派生、变异与混杂,所以价值并不源于愉悦时刻的不可打破的统一,而是源于主体与作为客体的愉悦内容的分离,这个客体作为某种被欲求的东西站立在主体的对立面,并且唯有通过克服距离、障碍与困难才能得到它。这里复述一下更早时候的类比:也许在最后的分析中,实在并不通过现象所施加的阻力而施压于我们的意识,但是我们记录了那些具有阻碍和压抑情感的表象,它们是客观真实的、独立并且外在于我们。客体不因为它们有价值就难于获得,但我们称那些拒绝我们想占有它们的欲望的客体是有价值的。因为欲求遭到了抵制与挫败,所以客体获得了一种意义,这是它们不阻止愿望永远也不会获得的意义。

    价值,即在同一时间以及同一分化过程中作为欲求的自我及其相关物出现的价值,附属于另一范畴。当运用于在理论的表象之中被设想的对象时它是同一个范畴。在那种情形里,我们作出这样的结论,在客观世界中被认识,也存在于我们的主观表象中的内容另外有一种特殊的观念的高贵。三角形或者有机体、因果关系或者重力定律都有逻辑的意义与内在结构的有效性,这确实决定了它们在空间与意识中的了解,但即使它们从来没有被了解,它们仍然属于有效的与重要的且最终不可分析的范畴,并且将完全不同于幻想的与矛盾的概念上的观念——当它们与物理的和精神的非实在相关时可能看起来是想象的,这在它们涉及物理的与精神的非实在时也许是类似的。被赋予客体的主体的需要的价值也与这类似,但有被不同的领域所需求这一限制。就像我们认识到某一个论题的真独立于我们的表象时我们就表达它为真,这样我们就感觉到客体、人们与事件不仅在有人欣赏它们时是有价值的,在没有人欣赏它们时仍是有价值的。最突出的例子是我们用以指示人们的外表与性格的价值,像有道德的、尊严的、强壮的或者美丽的。是否这些内在品质在一些使得它们可能或需要被认识的事件中显示它们自己,以及是否它们的载体即人用自己的价值去反映它们,对于我们而言无关乎它们真正的价值,并且,这种对承认的不关心使得这些价值带上它们的个性色彩。进一步地,理性的能量以及它将最隐蔽的力量和自然的安排带入意识的光照之下的事实;情感的力量与节奏,即在个体精神的有限范围之内,情感的力量与节奏仍是比外在世界重要得多,即使世上痛苦之事十之八九的悲观主义观点是真的;还有这样的事实,即不管人怎样,自然依据可靠的固定的常规运作,多样的自然形式与更为深刻的整体的统一并不是不能和谐共存的,自然的机械运行也可以通过观念而得到解释,并且也是美丽与优雅的——所有这些事实都令我们设想世界是有价值的,不管这些价值被有意识地经验与否。这在所有的方面都与我们给任何交换对象指出的经济价值是一样的,即使没有人愿意付价,并且即使这对象根本就没人需要,一直卖不出去。这里也使心灵的一个基本能力变得明显了:将它自己从这些观念分离开来,它设想与表达了这些观念,好像它们独立于心灵自己的表象一样。这也是真的,即我们所经验的每一个价值都是一个意见,但是通过这意见所意味的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它经由意见被心理地认识,但这意见既不等同也没有穷尽内容。明显地这一范畴超出了关于价值的主观性或客观性的争执之外,因为它否认这种关系,即一个主体对于它的“客体”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这范畴更是一个第三项,是一个主观的概念,它进入了二元性但并没有被它所穷尽。与它所属的实践范围一致,这范畴与并不仅仅为我们的理论概念的抽象内容而存在的主体有特别形式的关系。这一形式可能被作为一个要求或需要而描述。与任何客体、人、关系或事件相关的价值需要承认。这个需要存在着,作为一个事件,它仅仅作为主体存在于我们自己,但在接受它们中我们感到我们并不仅仅满足于一个被我们自己强加于我们自己的要求,或者仅仅承认对象的性质。在我们的宗教感情中唤醒可触及的象征的能力,宣传生命的特殊条件或者将它们单独弃于一边的道德挑战,责任的情感不是对重大的事件保持漠视,而是回答它们,将被感知到的在一个美学的背景中进行解释的权力——所有这些都是在自我之内被经验与广泛认识的要求并且在客体自身中并没有对应物或者分离的对立点,但这个,作为要求,既不能被追溯到自我也不能被追溯到它们所涉及的对象。从一个自然主义的观点来看,这样的要求可能表现为主体的,同时从主体的观点来看,它就表现为客体的,事实上,它是一个第三范畴,既不能从主体,也不能从客体中得来,但是,可以说,它处于在我们与客体之间。我已经观察到,事物的价值属于这些东西:那些精神内容,当我们想象它们,我们同时经验到某些在我们的表象之内独立的东西,并且它们与它们通过之而存在于我们之内的功能相分离。这一表象,当它的内容是价值的时候,可以更为切近地检验,正像提出这样的要求一样。这“功能”是一个这样的需要:它并不存在于我们之外,而是起源于并不存在于我们之内的观念的领域。它不是被估价客体的一个特殊的质,而是客体对于我们主体的意义,即藉由客体在这一观念领域的秩序中所处的位置获得的意义。这一价值,我们想象它是独立于对它的认识的,是一个形而上学的范畴,并且同样地,它位于主客体的二元论之外,就像位于它之下的直接的欢愉一样。后者是一个差异的范畴尚未应用于之的具体的统一,而前者是一个抽象的与主观的统一,在它的自足的意义里二元论已经再次消失了,就像在费希特所称的自我的全知的意识系统里经验自我与经验的非自我之间的对比消失了一样。在功能及其内容完全融和的一刻,愉悦不能被称作主体的,因为并没有将证明主体概念的对立的客体。同样地,独立的、自明的价值并不是简单地客观的,因为它被设想它的主体设想成是独立的,虽然它在主体之内提出了重新认识的要求,但如果这一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它也不会因之丧失任何东西。

    这一价值的形而上学升华在日常生活的价值中并没有起任何作用,日常生活仅仅关心在主体意识中的价值,以及在这价值的心理过程中出现的作为一个对立客体的客体性。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价值的形成过程是随着在消费者与他的愉悦的原因之间的距离的增加而发展的。在价值中必得被区分为主体的与客体的差异,源于在距离上的变化,它不是用愉悦来测量的,在这里距离消失了,而是用需要来衡量,它源自距离并且努力克服之。至少在那些对象——其价值组成了经济的基础——的情形里,价值是与需要相关的。就像存在的世界是我的表象一样,因此价值的世界是我的需要。然而,不管每一个需要期望通过客体来得到满足的逻辑的-物理的必要性,需要的心理结构是这样的东西,在绝大部分情形里它集中注意于满足自己,并且只要它满足了自己,客体就成了一个可以漠视的东西。当一个男人被无论什么女人满足时,他就没有运用个人需要,当他无论什么能咀嚼和消化的东西都吃时,当他在任何可休息的地方都睡觉时,当他的文化需要能被自然所提供的最简单的物质满足时,那么他的实践的意识就完全是主体的,他能被广泛地刺激且被自己主体情况的满足所鼓舞,并且他在客体中的兴趣被限于这些客体之作为这些结果的原因。这样的事实可以通过原始人在他的幼稚需要中观察到,他将他的生活朝向外在世界并且对他的内在生活采取想当然的态度。但是有意识的希望并不总能被当作真正有效的价值的足够的标准。通常在我们的实践活动的指导之中这是一些充分的权宜之计,它引导我们将一个对象看作是有价值的,并且事实上之所以这样不是因为对象的重要性而是那激动我们的可能的主观之满足。从这种情形来看,它并不总是临时地更重要,而可以说是最简单的与最基本的,这样在一个系统的感觉里也是更重要的——意识沿着两条道路被引向客体,最终这两条道路会融为一体。当一个相等的需要在许多可能的满足中拒绝了除一个之外所有其他的时,并且当这个不是同样地满足而是通过一个被需要的特殊对象而得到满足时,这就开始了一个从主体到客体的基本的再定位。也许可以说这仍然只是一个需要的主体的满足的问题,但在第二种情形里需要是在如此大的程度上不同,以致只有一个特殊的对象才能满足它。在这种情形里客体也只是感觉的原因,它自身并不是有价值的。这样一个缺陷确实会取消差异,如果是这样的情形,即冲动的差异在一个单独满足的对象上专门指导了它并且排除了通过任何别的对象满足的可能性。但这是非常稀罕的与例外的情形。甚至最大区别的冲动由之产生的更为宽广的基础,以及仅仅包括一个驱动但仍没有一个明确、单独的目的需要的最初的发散,这些都仍是基础,在之上为了满足更为特殊的欲求的个体特征发展了。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客体的范围,在他变得更为仔细时就被缩减了,并且被欲求的客体被置于与所有别的可能满足主体需要、但不再被接受的客体更为尖锐的对比里。从心理研究不难知道客体之间的这个差异在很大的程度上必须为引导意识朝向它们并给予它们以特别的重要性负责。在这个阶段需要看来是被客体决定的,在冲动不再冲向每个可能的满足这个范围里,感情逐渐地被它的终结点而不是被它的出发点指引。结果,客体在我们的意识之中所占据的地盘就更大了。这也有另一个原因。但凡人受其欲望支配,世界对于他就是一片没有差异的物质。因为对于他而言物质仅仅代表着满足他的冲动的一个不相干的手段——这一结果可能源于各式各样的原因——他对于客体自身的本质不感兴趣。正是我们需要一个特别的单独的客体这一事实使我们敏锐地意识到我们根本是需要一个客体的。但这样的意识可以说是更为理论化的——并且它熄灭了那种只会自取灭亡的盲目的蠢动。

    因为需要的差异与它的基本力量同步减少,意识就更能适应客体了。或者说从别的角度来看:因为意识为需要的精细和特殊化所限制,在客体上表现出更大的兴趣,所以一部分力量就被从复杂的需要上分开。在任何地方情感的弱化,也就是说自我绝对地向它的瞬间的情感屈服,被与表现的客体化相关联起来,与它们一种起来反对我们的存在的形式的外表关联起来。这样,譬如说,讨论一件事物是征服情感的最强有力的办法之一。内心过程似乎被语词抛入外在世界,它现在像一个可触摸的结构一样起来反对个体,并且情感的强度改变了。热情的趋于平静,以及作为存在的、重要的客观世界的表象,是同一个基本过程的两个方面。内在的兴趣从单纯的需要及其满足向对象自身的改变,作为取消满足需要的可能性的结果,可以明显地从对象一边产生且得到加强,如果后者使满足变得困难、稀少并且只有间接地或通过额外的努力才能得到的话。即使我们假定一种极度分化不同的需

    要集中在选定的对象上,只要没有困难与阻力,其满足仍可能多

    少被看作是当然之事。为了设想客体的独立的重要性,那些真正

    重要的东西是在它们本身与我们对它们的印象之间的距离。这是

    许多情形之一,在这里一个人不得不求助于对象,以便在它们与

    他自己之间建立一段距离,以此得到对对象的一个客观的印象。

    在距离太大或太小时,我们也可以获得一些不清楚的或扭曲的图

    像,但确乎没有比这更为主观的观点了;然而我们认识的内在的

    灵活的理性将特别的重点放在这些极端情形里的主观性上了。首

    先,客体仅仅存在于我们与它的关系之中,并且完全地为这种关

    系所吸收,只有在它从这一关系之中脱离出去的情况下才变成了

    某种外在于我们或反对我们的东西。甚至对对象的需求,在克服

    它们之时认识到了它们的独立性,也仅仅当需要与其满足不能一

    致时才能发展。对于我们而言,为了需要那些现在与我们尚有一

    定距离的东西,快乐的可能性必须作为将来的一个想象,与我们

    现在的处境分离开来。就像在理性的范围之内一样,感知的原始

    同一性,这我们可以在孩子们那里观察到,仅仅慢慢地被分成自

    我意识与客体意识,因此客体的朴素的欣悦只在对事物的重要性

    的意识之前退让,并且尊敬它们——当客体多少也退却的时候。

    这里,在需要的弱化与价值客观化的开始之间的关系也是明白

    的,因为意志与情感的力量的衰退支持了自我意识的成长。只要

    一个人毫无保留地向一种瞬间的情感屈服,并且被它占据,那么

    自我就无法发展起来。只有当存在于它的各种情感之外的自我的

    意识作为所有这些变化出现在其中的恒久的实体而出现,并且当

    这些情感吸收所有自我之时,这自我意识才能产生。情感也必须

    留下一部分自我不去触动它,并将之作为它们的对照物的中立

    点,所以情感的某一还原与局限允许自我作为各种内容的不变的

    载体而成长。在我们生活的所有领域中,自我与客体都是相关的

    概念,在表象的原初形式中它们还没有被分开,并且它们只是通

    过彼此才显示差异,又正是在同样的方式中,只有通过与业已独

    立了的自我相对照,客体的独立价值才能发展。只有我们所经验

    到的冲动、达到客体的困难、立于希望与其满足之间的等待与劳

    作,使得自我与客体分离,否则它们在临近需要及满足中将仍是

    未曾发展、不加区分的。无论客体的有效定义是来自它相对于需要的稀缺性,还是来自获得它的确实的努力,无疑地,只有在这种方式中被建立于对象与我们自己之间的距离才使得我们给予它以超越于愉悦的价值。

    因此,也许可以这样说,客体的价值确实依赖于对它的需要,但这个需要不再是纯粹直觉的。另一方面,如果一个客体保留着经济价值,它的价值也必不会变得太大,以至成为绝对。在自我与需要的客体之间的距离可以变得非常之大——由于获得它的困难、由于它过高的价值、由于反对为它们而努力的道德的或别的疑惑——这样,意志行为没有发展起来,并且需要被消灭了或者仅仅成为一个模糊的愿望。主体与确立价值的客体之间的距离,至少在经济意义上而言,有着更高或更低的限制,价值总量等于获得客体的在自然的、生产的与社会机遇等方面的难度这个公式是不对的。确实,如果获得钢铁所遇到的难度并不比获得所呼吸的空气大,那么它就不会有经济上的价值,但是如果使得钢铁有价值的工具被制造出来了,这些困难就必须被保持在一定限度之内。举另一个例子:假使两个画家具备同样的才能,那么那个多产的画家的作品的价值会比作品不那么多的画家的作品的价值要小。但只有在某一个数量水平上这句话才是对的。因为一个画家为了获得提高他的作品价值的名誉,他必须画一定数量的画。又如,在一些使用纸币的国家里,黄金的稀有使得普通人不愿意接受它,即使有人给他们黄金代替纸币。在稀有金属的一些特殊情形里,它们之所以合适作为货币材料是在于它们的稀缺性,但也当注意到只有当它们到达一定数量的时候,这种稀缺性才是有意义的,没有这个条件这些金属就不能用于作为货币的实践需要,也就不能具有它们作为货币所拥有的价值。也许,只是对于商品数量的无限制贪求,使得所有的价值都太少,令我们忽视了是稀缺与不稀缺之间的某个比例,而非稀缺自身,才是价值的条件。稀缺因素必须与它的意义差别的重要性联系起来,而丰富因此必须与习惯的重要性联系起来。总的说来,生活是被这二者之间的比例决定的:我们需要内容的多样性与变动性就像我们需要它的熟悉性一样,并且这一总的需要在这里以一种特殊的形式出现,即一方面,客体的价值需要稀缺性,也就是说,差异性与特殊性——同时在另一方面,为了客体能够进入价值的领域,它也需要某种程度的广泛性、经济性与恒久性。

    [经济价值]与美学价值的类比

    我想通过一个与经济价值无关的例子来显示对于所说的客体的价值而言,距离的普遍重要性,这个例子只描述总的原则,即美学价值。我们所称的对事物的美的愉悦相对来说发展要迟一些。因为在今天个体的情形中,无论存在多么直接的感觉愉悦,

    美学愉悦的特殊性质乃是欣赏与喜爱客体的能力,而不是简单的

    感觉经验或者说超感觉刺激。每一个文明人都原则上能够在对一

    个美女的美学的与感官的愉悦之间作出清楚的区分,即使在特殊

    的情形里他可能不能在他的印象的组成部分之间划出一条界线。

    在一种情形里我们向客体屈服,同时在另一种情形里客体向我们

    屈服。即使美学价值,像别的价值一样,并不是客体的总体部

    分,而更是我们情感的投射,它也有投射完成了的特性。换句话

    说,情感的内容似乎被客体吸收了,并且像具有独立的重要性、

    内在于客体的某种东西一样与主体照面。假使作为任何更为精细

    高雅的欣赏的基础的原始愉悦业已跟直接的主体的满足与实用分

    不开,那么什么是这种对事物的客观的审美愉悦出现的那个历史

    的心理过程呢?也许我们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观察发现线索。倘

    若任何一个客体给了我们极大的欣悦或者益处,我们以后每次看

    到这一客体时就会经验一种喜悦的感情,即使现在什么用处或者

    愉悦都没有了。这个类似于回声的喜悦有一个独有的心理特征,

    这一特征决定于我们不再从这一客体中要求任何东西这一事实。

    用客体代替了前面具体的关系,现在唯有注视是喜悦的感觉的来

    源了,我们不去理会客体的存在,我们的情感只依赖于它的外

    表,而在任何意义上都不依赖于可能被消耗的东西。简而言之,

    鉴于从前为了我们的实践的与幸福论的目的,客体作为一种手段

    是有价值的,那么现在它变成了被观照的客体,在观照中我们带

    着矜持远远地打量它,不触动它,由此获得愉悦。对我来说似乎

    美学愉悦的基本特征在这里已被预示了,但如果我们顺着感情从

    个人心理领域到人类整体领域变动的话,就能够更简单地显示这

    些特征了。人们经常尝试从实用中得出美,但作为一个规则这只

    会导致美的粗俗化。这也许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实际的权宜之计

    与感觉幸福的直接性被置于人类历史足够遥远的过去的话,那时

    产生的一个结果就是我们的有机体的一种本能的、像反射的愉悦

    感觉附丽于客体的表面之上了,这时生理-心理的联系就成为了遗

    传的并且这种联系在个体这一边还没有意识到客体的实用性时就

    变成是有效的了。没有必要对这种后天获得的联系的遗传进行争

    执,在这里只要知道事情显示出来好像这种性质是遗传的就够

    了。结果是,美对于我们而言将是那些一度被证明对人类有益的

    东西,并且它的关注将在没有给作为个体的客体带来实际利益的

    情况下给我们以快乐。这当然不意味着个体的口味整齐划一或者

    向平均或集体的水平还原。这些更早的普遍的实用的回声已经被

    吸收进个体心灵的多样性并且被转化成新的独特的性质,因此我

    们可以说愉悦的感觉与它的起始原因的实在性的分离已经最终成

    为我们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极其独立于开始产生它的内容,并且

    准备吸收任何别的心灵的星座允许的内容。在那些情形里它提供

    了现实的快乐,我们对于客体的欣赏并不特别是美感的,而是实

    践的,它仅仅是在作为距离增长、抽象化与升华的结果才成为了

    美感的。在这里所发生的只是普通的现象,它一度是某种已经建

    立起来了的联系,但因为不再需要它,所以联结的环自身消失

    了。在某些有益的对象与快乐的感觉之间的联系对于某些种类而

    言通过遗传或一些别的技巧已经被建立得非常之好,因此在第一

    眼看来这些对象即使在没有任何实用性的情况下也是快乐的。这

    就解释了康德所谓的“美感的无利害”,即缺乏对一个对象的真正

    存在的关心,而只关心它的“形式”,即视觉形象。因此同样也发

    现了美的光辉与超验,它来自真实动机的临时的远离,在其中我

    们现在发现了美感。因此美感是一些典型的、超个体的与普遍有

    效的观念,因为在动机与经验中,种的进化在很久以前已经从这

    些心灵的内在状态中排除了任何特殊的与个体的东西。结果,要

    在理性的基础上证明美学的判断或反对,即它们有时表现为对个

    人是有益的或愉悦的,是不可能的。对象的从实用价值到美学价

    值的整体发展是一个客观化的过程。当我称一个对象为美时,较

    之它仅仅是有用的,它的性质与重要性都变得更为独立于主体的

    安排与需要。只要客体仅仅是有用的,它们就是内在可变换的,

    并且每一件都能够被别的有同样用处的任何东西所代替。但是当

    它们是美的时,它们就拥有了唯一的个别存在,并且一者的价值

    不能够被另一者代替,即使它可能以它自己的方式表现得跟另一

    者一样美。我们无需将这些关于美学价值的起源的简短评论追溯

    到对于主体的所有分支的讨论,以便认识到价值的客观化起源于

    出现在客体价值的直接主体来源与我们关于客体的一时情感之间的距离。对于种而言,更为遥远的是开始造就了利益与价值并且现在被忘却了的客体的实用性,而更生疏的是来源于客体的纯粹形式与外表的美学满足。在我们面前它越保持自己的尊严,我们就会赋予它越多没有被偶然的主观喜爱而穷尽了的重要性,越多被一种它们的独立价值的情感所代替了的客体价值关系。

    作为距离化(通过辛劳、放弃、牺牲)的经济活动,同时也克服距离

    我已经选择了上述例子,因为当它是时间中的一个距离问题时,我已经称之为“距离”的客观化结果特别清楚。当然,这一过程是强烈的与质的,所以任何关于距离的数的指称都多少是象征性的。同样的结果能够通过许多别的因素而得来,像我已经指出的那样:例如,通过客体的稀有、通过获得的困难、通过放弃的必要性。即使在这些经济上重要的例子里,客体的重要性也仍是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并且依赖于我们的肯定,决定性的变化在于,当这些发展成为独立的力量之后,客体与我们产生了对抗,就像一个通过它们自己的性质决定是否以及在什么程度上它们将会满足我们的需要、决定那些在向我们屈服之前需要努力与克服困难的物质与力量的世界。只有当放弃的问题产生了——放弃真正重要的感情——注意客体自身才成为必要。有这样一种情形,在典型的形式里是以天堂的概念作为代表,在这情形里主体与客体、需要及其满足尚未彼此分离——这是一种并不限于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而是在变化之中出现在每一处的情形——这种情形不但是注定要分裂的,而且注定会达到新的妥协。建立距离的目的就是要克服它。令我们与客体分离的渴望、努力与牺牲同样令我们朝它们走去。远离与接近在实践中是两个互补的概念,其中的每一个都假定了另一个,它们是我们与客体关系的两面,我们称之为主观上是我们的需要而客观上是它们的价值。为了再一次欲求它,我们不得不使客体喜欢离我们更远一些,在与远隔的客体的相关中,这种欲求是接近它的第一步,是第一个相关于它的理想的关系。这一需要的双重重要性——它只能在与客体的距离中产生,这是一个它努力克服的距离,并且为了能够经验这种距离,它仍假定了在客体与我们自己之间的切近性——业已由柏拉图极美地表达了,在一个论题中他说爱是介于拥有与丧失之间的中间状态。牺牲的必要性、需要的满足这类有代价的经验仅仅是这种关系的强调与强化。这使得我们更加明显地意识到在我们当前的自我与对事物的愉悦之间的距离,但这只会引导我们走向征服这距离的路。文化造就了一个不断加宽的利益之环,也就是说,利益的客体位于其中的外围越来越远离自我这个中心。然而,这一距离的增长依赖于一个同时更加切近的图景。倘若对于现代人而言,成百上千英里之外的客体、人与事件获得了极度的重要性,那么这距离对于他们而言要比对于原始人而言更切近,对于原始人而言这距离只不过是不存在的,因为在近与远之间的明确区分还没有产生出来。这两个概念从起始的无差别状态起就在一种互惠的关系中得到发展。现代人不得不以一种不同的方式工作,比原始人付出更大的努力,在他与他为之努力的客体之间的距离是大得多了,并且有更大的障碍挡在他的路上,但是在另一方面,主观上通过他的需要,客观上通过他的工作他获得了更大数量的客体。文化过程——它将冲动与愉悦的主体条件调换为客体的价值——更加明显地区分了我们关于近与远的双重关系的元素。

    冲动与愉悦的主观事件在价值中得到了客观化,那也就是说,因为某些种类的“价值”从主观条件中发展出了障碍、丧失与需要,通过之冲动与愉悦的原因与内容首先被从我们这里分离出来,并且,正是通过这一行为,它们成为客体与价值。关于价值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基本概念问题被误会了。价值的主观性被十分错误地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没有对象可能获得普遍的价值,而是,价值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甚至从这个小时到下一个小时都在变化着,这就是混淆价值的主观性与个性的情形。就我想要愉悦、我确实愉悦了这个事实来看,有些东西确实是主观的,因为它在客体之中既没有意识到,也没有兴趣。但是一个全新的过程开始了:这就是价值的过程。意志与情感的内容假定了客体的形式。这个客体现在在某种程度上独立地面对主体,它可以交给主体,也可以拒绝,为获得主体,它提出了条件,这就把主体原来任意的选择放到了一种使主体受法律约束的,必然发生的与有制约性的范围之内了。在这里这些客体性的形式的内容对于所有主体是否一样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假使我们假定所有人都恰恰用同一种方式评价客体,这并不会增加存在于个体情形中的客观的程度,因为如果任何客体不只是简单地用满足需要来评价它,那么它就会与我们之间存在一个客观的距离,这一距离是经由真正的阻碍与需要的努力、经由得与失、经由利益的思索与经由价格等而建立起来的。为什么关于价值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误导性的问题会一次又一次地产生,原因就在于我们凭经验发现无限多的客体都整个地是表象的产物。但如果一个客体在它的完备的形式下首先产生于我们的意识,它的价值看起来就完全居于主体之中,我由之开始的表面,在两个系列的存在及价值中客体的分类,看起来就等同于在主体性与客体性之间的区分。但这没有能够考虑到意志客体(object of volition)与表象客体(object of representation)之间的区分。即使二者在空间、时间与性质序列里占有相同的位置,被欲求的客体(thedesired object)也以一个不同的方式与我们相对且与被表征的客体(the represented object)有极其不同的意义。考虑一下爱的类似现象,我们所爱的人与我们有理由爱的人不是同一个人。我在这里不是指感情可能在认识客体时产生扭曲与误差,因为即使内容被更改了,这些依然保留在表象与理性的范畴之内。被爱的人对于我们是一个客体的方式完全不同于理性表象成为我们的客体的方式。不管逻辑的等同,它对于我们而言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就像米洛斯的维纳斯这块大理石对于一个结晶学家与对于一个艺术批评家有着不同的意义一样。一个单独存在的元素,虽然公认是同一个元素却以截然不同的方式成为我们的客体:作为一

    个表象客体以及作为一个需求客体。这些范畴的每一个在主体与

    客体之间的冲突中有着另外的原因与结果,因此如果人及其客体

    之间的实践关系等同于只有在理性的表象领域内才有效的主体性

    与客体性之间那种二者择一关系的话,只会导致混淆,因为即使

    客体的价值与颜色或者重量不是一回事,它在与这种客体性相对

    应的意义上而言也根本不是主体性的,这样的主体性会宁愿运用

    基于感觉欺骗的颜色知觉或者基于一个错误结论上的客体的任何

    别的性质的知觉,或者是为迷信所建议的性质的知觉。然而,相

    关于客体的实践关系产生了完全不同的客体性,因为实在的条件将需要与愉悦的客体从主体领域内撤退出来并且因此产生了我们称之为价值的特殊范畴。

    在经济范围内,这一过程用这样一种途径发展起来,即插入人及其需要对象之间的牺牲或放弃的内容同时也是别人所需之对象。一个人不得不放弃他所拥有的或愉悦的而为他人所欲求的东

    西,这是为了劝说后者放弃他拥有而前面的人想要的东西。我将

    表明一个孤立的制造者的生存经济能够简化到同一规则。两个价

    值形式相互交织,为了获得一个价值,另一个价值不得不被提供

    出来。这样看起来就有一个经由客体价值的相互的决定性。通过

    交换,每一个客体都通过别的客体获得了其价值实际的实现及其

    方法。这就是建立于主客体之间距离的最重要的后果与表达。只

    要客体接近于主体,只要需要的差异、稀缺、困难与获得的阻力

    仍没有将对象从主体移开一段距离,它们,可以说,就是需要与

    愉悦本身,但仍不是需要与愉悦的对象。我已经通过它们成为客

    体而规划好了的程序,当客体,它同时是远离的且仍克服了距

    离,为了这个目的被特别地制造出来时,也就完成了。这样,纯

    粹的经济客体性,客体从纯粹的主体关系到主体的分离,就被建

    立起来了,并且因为制造为了别的客体,它也有相应的角色,交

    换的目的被实现了,两个对象就进入了互惠的客体关系。在交换

    中被价值采用的形式将价值置于一个超越了严格的主客体意义的

    范畴之外。在交换中,价值成为超主体的,超个人的,但仍然没

    有成为客观性质与事物自身的实在。价值作为客体的需要而出

    现,超越了固有的实在性,仅仅为了另一个相应的价值而被交换

    与获得。自我,即使它是价值的普遍来源,由于如此远离客体,

    在任何一种情形中它们都能彼此度量意义而无需提及自我。但在

    价值之间的这种真正的关系,它为交换所实施与支持,明显地在

    最终的主观愉悦中有其目的,它存在于这样的事实之中:较之没

    有交换我们获得了更大数量与强度的价值。我们知道神的原则

    是,在创造了世界万物后,就离开它们而让万物凭自己的力量去

    运行,因此我们现在能谈论一个客观的宇宙,坚持它自己的关系

    与法则,并且进一步地,神的力量选择这个宇宙进程的独立性作

    为达到它自己关于这世界的目的的最方便的方法。以同样一种方

    式运用价值数量考察经济客体,就像那是它们内在固有的性质一

    般,然后我们将它们交付交换的过程,交付为那些数量所决定的

    机制,交付价值之间非个人的冲突,由之它们会更加多样化且对

    于最终的目的更好,如此即它们的起源之点:主体的经验。这就是那个价值的基础与源泉,这个价值在经济生活中找到了它的表达,并且其结果代表了货币的意义。我们现在就转向对它们的探讨。

    第二节

    交换是克服对象纯主观的价值意义的起因

    经济事务的技术形式制造了一个价值领域,它多少完全地从主观-个人的基础上分离出来了。虽然个人购买了他重视与需要消费的对象,但他的要求只有经由在交换中的一个客体才能有效地表达。这样,主体的过程——其中的差异、功能与内容之间加大的紧张造就了一个作为“价值”的客体——变成了客体之间客观、超个人的关系。那些为他们的需要和价值判断所激励而一时做这个交换、一时又做那个交换的个体只有在建立价值关系时才是有意识的,这一内容组成了部分客体。一个客体的数量在价值上与被给予的另一客体的数量相适应,并且这一比例作为某些客观上适当且为法所决定的东西而存在——它在此开始,又在此终结——正是以这种方式我们设想了道德及别的领域的客观价值。完全发展起来了的经济现象至少将在这片光明中出现。这里客体依据在任何给定时刻都固定的标准与尺度而流通,由此它们作为一个客观的领域而与个体相遇。个人可能参与也可能不参与这一领域,但是如果他想参与,他只能作为这些外在于他的决定因素的代表或执行者才能做到这点。经济是朝向发展的——从来不是完全的真实也不会完全实现——在这里客体的价值是被一种自动构造所决定的,而不管在这构造中有多少主观情感业已被作为前提或内容注入了进去。通过一个客体被提供给另一个这样的事实,一个客体的价值获得了这样的可见性与可触性,像它真的拥有它们一样。这一互惠的平衡,通过之每一个经济客体在另一个中表达了它的价值,将两个客体都从仅仅是主观意义的领域推移开来,价值的相对性预示了其客观性。对于人的基本关系,在其情感生活中所有的价值过程都公开地发生了,被预先假定出来了,它业已被吸收了,也就是说,被客体吸收了,并且就这样装备起来了,它们进入了相互平衡的舞台,这并不是经济价值的结果,而是其代表或者内容。

    在交换中,事物彼此相互表现其价值

    因此,经济交换的事实将客体从主体纯粹的主体性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并且通过赋予客体经济功能而允许他们相互决定自

    身。客体不仅通过需要自身而且通过需要别的客体而获得价值。

    价值并不是通过它与需要的主体的关系而被决定的,而是由这一

    关系依赖于牺牲者的消费这一事实而被决定的,这个牺牲者对于

    另外的部分而言,是作为一个被喜爱的价值而呈现的,但同时客

    体自身也作为牺牲者而出现。因此众客体就彼此平衡且在极特殊

    的方式中、作为客观、内在的品质而呈现。交易时对象在运作下

    去,换言之,它所代表的牺牲正在被决定着,它对于两部分的意

    义看起来是外在于它们的某些东西,就像每个个体都只有在与它

    自己的关系中才体验着对象一样。以后我们将看到一个孤立的经

    济为了客体的获得也将利用同样的牺牲的必要性,因为它用同样

    的自然需要面对着经济的人,因此在这一情形里,即使在交换中

    只有一个参预者,同样的关系也会以同样客观的、有条件的意义

    赋予客体。主体的需要与情感乃是处于背后的动力,但它不能通

    过它自己产生价值形式,这是相互对立的客体平衡的结果。经济

    通过交换形式传输所有的价值,在作为所有人类活动之源的需要

    与在其中它们达到顶点的需要的满足之间创造一个中介的区域。

    作为行为与交流之特别形式的经济的特殊个性并不只由交换价值

    组成,还由价值的交换组成。当然,客体在交换中获得的意义并

    不整个地独立于原初地决定了关系的它们的直接的主观的意义。

    二者是不可分的,就像形式与内容。但客观的过程,它也极经常

    地统治着个体意识,忽视了价值乃是它的物质内容的事实,它的

    特殊特点乃是处理价值的等价物。在同样的方式中,几何也有其

    目的,就是决定物体尺度之间的关系,而不涉及对于它这些关系

    都是有效的质料。一旦一个人认识到在每一个意识活动领域中人

    类行为运用抽象的程度,那么不仅对于经济研究,而且面对经济

    自身都是通过对价值广泛的实在性的真正抽象而构成的这样的情

    形就不会如第一眼看起来时一样的惊奇了。事物的能量、关系与

    性质——包括我们自己的自然之质——客观地组成了一个统一整

    体,但它必得被我们的影响分解至一个有许多独立系列或动机的

    多样以使我们能够处理之。每一门科学都要考察同类现象且明显

    地区别于别门科学的问题,然而实在却忽略了这些界线,并且世

    界的每一个片断都聚积了所有科学的任务。我们的实践排除了许

    多来自事物外在与内在复杂性的单独的系列,并且正是这些组成

    了文化之兴趣的伟大体系。这对于我们的情感而言也是真实的,

    当我们经验着宗教的或社会的情感之时,当我们忧郁或者快乐之

    时,它总是从我们的感情的对象的总体实在抽象而来的——不管

    是因为我们仅仅对那些能够产生于一些共同的文化兴趣领域之内

    的印象作出反应,或者因为我们赋予每一个对象以某一种色彩,

    其有效性来自与别的色彩交织且组成了一个客观的整体。这样,

    下面的公式就是一种在之中人与世界的关系可以得到表达的途

    径:我们的实践就像我们的理论一样连续地从绝对的整体与对象

    的交织中抽象出单独的元素,在这里面每一个对象都支持别的对

    象并且所有的都有相等的权利,它们将这些元素组成相关的实体

    与整体。除了在每一样普通的情感之中,我们与存在的整体没有

    关系;我们只有通过对现象不断进行抽象(按照我们思想和行为

    的需要),并且赋予这些抽象活动以纯内在的联系——这是世界

    过程的不绝之流向客观实在所否定的——才能达到与世界的明确

    关系。经济体系确实基于抽象、基于交换的相互性、基于付出与

    获得之间的平衡,并且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它是同其基础与结

    果、渴望与需要水乳交融的。但这一存在的形式并不将它与别的领域区分开来,就像我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将现象的整体分开一样。

    通过把一个对象与另一个对象交换,对象的价值被客观化

    在经济价值客观化中一个决定性的事实,它使得经济成为研究的一个特殊领域,乃是它的有效性超越了单个的主体。一个对象必得与另一个对象交换的事实指出了它不但对于我是有价值的,而且这价值是独立于我的,这也就是说,对于另外的人也是有价值的。这个等式:客观性=对主体的普遍有效性,在经济价值中找到了最明确的证明。我们意识到了这个等值,并且在这里面我们通过交换发展了利益,这给价值注入了特殊的客观性。因为甚至每一个这些元素在交换中都可以是个人的或者仅仅是主观有价值的,它们彼此等值的事实是一个并不包含在这些元素任何一个之中并且同样不位于它们之外的客观因素。交换预先假定了主观价值的一个客观测量方法,但不是在时间优先的意义上,而是在两个现象都来自同一动作的意义上。

    交换作为生活形式,作为经济价值的条件,作为主要的经济事实

    应该可以认识到人与人之间绝大部分关系都能够作为交换的方式去解释。交换是最纯粹与最充分发展了的交互作用,当它寻求获得物质与内容时它规范了人们的生活。有一点经常被忽略了,即这一开始好像是单方面的行动事实上是基于互惠的:演讲者像是领导,听众们聚集起来,就像教师与他的班级、记者与公众,但是,事实上,每一个处于这种情形的人都感到了明显是被动的群体的决定性的与坚定的反应。在政治政党的情形里流行的说法是这样的:“我是领导,所以我必须顺从他们”,一个杰出的催眠师最近强调在催眠暗示里——很明显这是一方的行动绝对地依从于另一方的最为清楚的情形——存在着一种被催眠者对催眠者的影响,它也许是难于描述的,便如果没有这种经验的话催眠就难以实现。每一种交流都必须被看作是一种交换:每一次交谈、每一回情感(即使它被拒绝了)、每一项运动、每一眼对他

    人的注视。似乎存在的差异是在交流里一个人提供了他并不拥有

    的东西,而在交换里他只提供他拥有的,而且这个差异并不能被

    证实。在第一种情形里,总是个人的能量、个人物质的奉献被卷

    入交流之中,但相反地,交换并不是为了别人所拥有的对象的缘

    故而被建立起来的,而是为了满足一个人并不曾拥有的私人情

    感。正是交换增长了价值的总量,每一个当事人都向他人提供了

    比其从前更多的东西。这也是真的:即交流是一个更为广泛的概

    念,而交换则要狭窄一些,但在人的关系中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

    下都可以被解释成为交换。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天都由生命内容的

    获得与失去、增加与减少的过程组成,这在交换之中被理性化

    了,因为在那里一个对象替代另一个成为有意识的了。将事物单

    纯的共存转化为系统化关系的同一个综合的意识过程、以它自身

    的统一性影响物质世界的同一个自我,业已掌握了我们存在的自

    然节律并且通过交换在一个充满意义的内在交流中组织了它的元

    素。特别重要的是卷入了代价概念的经济价值的交换。当我们以

    爱换爱时,我们并没有另外使用它内在的能量,并把任何别的后果置之度外,我们并没有牺牲任何利益。当我们在一场讨论中分

    享我们的智力资源时,它们并没有因之而减少,当我们展示我们

    的、并且吸收他人的个性形象时,我们对自己的拥有并没有因这

    种交换而有丝毫的减少。在所有这些交换的情形里价值的增长并

    没有包括获得和失去的平衡,在每一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都超越

    于这个对比之外,或者它已经是一个能够产生它的获取,并且我

    们接受这样的回答,它是一件独立地产生于我们自己所提供者之礼物。但是经济交换——不管它是劳动对象的交换还是投资于对象的劳动力的交换——总是显示了一样有益的东西的牺牲,然而由此获得了很多的愉悦。

    在代价性的交换的特殊意义上把经济生活解释为互动引起了一种反对意见,即反对把经济价值与交换价值之间画等号。有人认为即使不买也不卖的完全孤立的制造者也不得不估价其产品和制造方法,并且构造一个独立于交换之外的价值概念,看看是否

    他的成本和产品被恰当地关联起来了。但这个事实恰恰证实了被

    其提出来反对的东西。对一个特定产品的估价是否表明了既定数

    量的劳动或别的东西的耗费,与在交换中所供的与所得的估价是

    完全一样的。交换概念经常被误会了,就好像它是一种存在于它

    所提及的元素之外的关系。它仅仅预示了在相关主体之间的一种

    情形或变化,而非存在于他们之间的某个对象,这个对象能够空

    间地定位于两个别的对象之间。通过把事实上正在进行的两个事

    件或者情况的变化纳入“交换”概念之下,再通过把当事者联结起

    来,人就会被引诱去假定某些别的体验之外的东西。就像“接

    吻”的概念一样,它也被“交换”了,可能引诱我们把接吻看作是某

    些超越于两对嘴唇的运动和体验之外的东西。只要它当下的内容

    被关注,交换就只是两个事件之间的因果联系了,在此某个主体

    现在拥有他以前不曾拥有的东西并且已放弃了某些他以前曾经拥

    有东西。这样,那些牺牲某些东西以制造某些产品的孤立个体,

    他们的行为与主体之间的交换几乎完全是一样的,唯一的不同是

    他的伙伴不是另一个主体,而是自然秩序和事物的规则,它们就

    像另一种人类,如果没有得到供奉就不会满足我们的需要。决定

    其活动的价值总的来说与包括在交换之中的价值是很一样的。倘

    若对于他结果是一样的话,没有人会关心经济主体是否把其财产

    或劳动投资于土地或者把它们与另一个人来交换。这个牺牲与获

    得的主观过程在个体心灵之中绝不次于,也不是个体之间交换的

    照搬,相反地,在个体之内的牺牲与获得的互换乃是基本的假

    定,好比说,是两个人之间交换的基本内容。交换只是一个次多

    样性,在这里牺牲是因为别的个体的需要而导致的,但对于主体

    而言也可能通过事物的技术的-自然的条件而导致同样的结果。在

    每一个经济主体的意识之中把经济过程减少到事实上发生的程度

    是极其重要的。一个人不应当被交换是相互的这个事实蒙蔽,自

    然或自给自足的经济可以被追溯到与两个人之间的交换同样的基

    本形式——追溯到在个体之内两个主观过程彼此衡重的实践。这

    个活动是不会被次一级的问题所影响的,如这些刺激是出自物的

    本性还是人的本性,它是在自然经济还是在市场经济之中运转。

    每一个利用了能得到对象的价值愉悦只有在忘了别的价值的情形

    之下才是可靠的,它不但可能采取通过为别人工作而间接地为我

    们自己工作的形式,而且经常以直接为我们自己的目标而工作的

    形式。这一点也澄清了交换仅仅是生产性的还是它自己就是创造

    价值的产品的观念。在这两种情形里一个人关心的是在交换中为

    别的商品付出价格而得到商品,在这样一种途径之下最终的情形

    显示出与这一行为之前的情形比较起来有了多余的满足。我们既

    不能创造物质也不能创造能量,我们只能尽量多地把它们从实在

    领域转换到价值领域。这一在给定物质之中的形式转换是通过人

    与人之间的交换、同时也是通过与我们称之为生产的性质的交换

    而实现的。二者都属于价值的同一个概念,在两种情形里我们让

    出的空档都被更高价值的对象占据了,并且只能通过这一活动以

    前与自我混同的对象才能把自身分离出来并成为价值。价值与交

    换之间的深刻联系,作为它们相互决定的结果,通过它们在生活

    实践之中是等量的这一事实而得到了解释。即使我们的生活看起

    来被事物的结构与客观性决定,如果没有赋予对象以指导我们行

    为的价值的话我们事实上也不能采取任何步骤或想象任何思想。

    这些行为的实现是与交换的轮廓一致的,从需要的满足的最低层

    次到最高的智识与信仰的利益的达到,每一价值无不以别的价值

    的牺牲而得到。精确地断定何为起点何为结果也许是不可能的。

    因为在基本的过程里两个元素不可能被分开,它们组成了实践生

    活的统一体,这是一个我们不可能作为一个整体来掌握的统一

    体,我们把它区分成这两个元素。或者,二者择一地,一个没有

    终点的过程在两者之间出现了,在这里,每一个交换回溯到一个

    价值,每个价值回溯到一个交换。出于我们的目的把价值回溯到

    交换更具有启发性,因为反面看起来更加可知也更加明显。认识

    到价值是牺牲的结果揭示了我们生活的无限财富都是来自这个基

    本过程。我们对于代价的痛苦的经验以及我们的努力消除之使得

    我们相信它的完全消除将使生活走向完美。但在这里我们忽视了

    代价绝不是一个外在的障碍,而是目的本身的内在要求以及通过

    之可能达到这个目的的道路。我们把我们与事物的实践关系的谜

    一般的结合分成牺牲与获取、阻碍与达成,以及由于不同的阶段

    经常在时间中被分开,我们忘了如果没有阻碍要克服,目的将不

    会是同一个。唯有我们不得不克服的抵抗能证实我们的力量,唯

    有对罪过的征服能保证灵魂的“天堂之喜”,这是正直的人们所不

    可能满意的。每一个综合都需要分析的原则,但它被忽视了,因

    为没有这个原则它就不是不同元素的综合而是一个绝对的统一

    体,相反,每一个分析都需要一个综合,没有它就分裂了,因为

    分析仍然需要某种内在联系,没有这个就是单纯的无关:即使最强烈的仇恨也是一种比仅仅的漠不关心更强的关系,而漠不关心又是比根本没有意识更强的关系。简而言之,为了排除所需要的代价,被抑制的相对运动常常是、甚至永远是目的可实证的前提。代价丝毫也不属于它不应该属于的范畴,可肤浅与贪婪会使我们相信如此。牺牲不仅是特殊价值的条件,而是所有这些价值的条件,对于我们在这里所关心的经济行为,它不仅是为了特别的已有的价值所付的价格,而且唯有通过这价格单独的价值才能被建立起来。

    交换以两种形式来完成,在这里我建议用劳动价值的观点来解释。因为有休闲的需要,或者因为为了休闲目的使用能量,或者为了避免痛苦的努力,所有劳动无疑是一种牺牲。然而,也有某种潜伏的劳动能量,我们既不知如何雇用,它也在一种既非被需要也非被伦理动机引发的自愿劳动的冲动中显示了自己。有许多需要在竞争这种劳动之力,它的用处并非在于它自身是一种牺牲,而在于并非它们的所有都能被满足。为了能量的每一使用,一个或者更多的别的可能的和需要的使用不得不被牺牲掉。除非我们能够用进行劳动A的能量也用于劳动B,那么我们在做劳动A时就不会有任何代价,反之如果我们运用B代替A也成立。被幸福论地牺牲的并非劳动,而更是非劳动,我们为A付酬不是通过牺牲劳动——因为,像我们所假定的一样,这里劳动不包括任何无用——而是通过拒绝B。我们在交换中通过劳动所付出的代价可能是,可以说好比是,或是绝对的或是相对的:无效或者与劳动直接相连,这在苦干和痛苦中被体验到,或者它也是间接的,在劳动与幸福无关甚或是一种可实证的价值的情形里都是如此。然而我们唯有通过放弃一个以获得另一个。这样,令人愉快的劳动也能与赋予经济以特色的交换的形式相关起来。

    这一观念,即对象在它们进入经济关系之前有特殊的价值——在这里交易的两个对象中的每一个都指出一者给当事人以所需的利益,而另一者则付出代价——仅仅对于发展了的经济是有效的,但对于经济停滞于之的基本过程并不如此。这一逻辑难题,即两个事物要有相等的价值的话必须每一个都有自己的价值,似乎可以通过一个类比得到解释,这个类比就是:两条线只有在每一条都有有限的长度时才可能是一样长的。但严格说来,一条线段的长度来自它与别的线段的比较。因为它的长度并不是被它自己所决定的,——因为它并不仅仅是“长”——而是通过另一条来测量它的:这同样的服务也被运用于其他线段上面,虽然测量的结果并不依赖于这一比较活动而是依赖于这条线独立存在于别的线。让我们回想包括客观价值判断的我称之为形而上学的范畴,从我们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发展出了要达到某种判断的冲动,然而其内容并不居留于事物自身之中。在判断长度中这也是对的,对象自身需要我们去判断他们,但具体长度并不是对象给出的,只有通过我们自身的行为才能认识到。我们没有意识到长度只有通过比较过程才能确立,以及长度并不是在它所依赖的个体对象中天生就有的这一事实,因为我们从特殊的相对的长度之中抽象出了长度的普遍概念——这一普遍概念排除了确定性(Bestimmtheit),而没有确定性就没有具体的长度。在将这一概念运用到对象时我们假定,事物在通过比较被独一无二地得以

    确立之前必须有长度。此外,明确的标准已经从无数的长度比较

    之中发展出来了,并且它们决定了可触摸物体的长度的基础。这

    些标准具体化了,就好像它是长度的抽象概念,它们看起来不再

    是相对的,因为每样东西都被它们测量,同时它们自己并不被测

    量。这一错误与一个人相信掉下来的苹果被地球所吸引而地球并

    不被掉下来的苹果所吸引这样的错误是一样的。最后,由于成分

    的多样性、决定实质的关系已经存在于个体的部分之中这些事

    实,我们在关于长度的与生俱来的性质上欺骗了我们自己。如果

    我们假定在整个世界上只有一条线,那就不会有任何特殊的长

    度,因为它缺乏与别的线的任何关系。不可能把世界作为一个整

    体来测量,因为在世界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而只有与之联系起来

    世界才有特殊的尺寸。这对于线段也是成立的,只要它被认为没

    有与别的线段相比较,或者它自己的部分之间也没有彼此比较,

    它既不是长的也不是短的,而是存在于整个范畴之外。这一类比

    使得经济价值的相对性明了了,而不是否认了它。

    倘若我们把经济看作交换的普遍形式——为了获得某物而失去某物——的一种特殊情形,那么我们马上就会怀疑所获得的价值并不是准备妥当被创造出来的,而是部分或全部地从被要求牺牲的程度中自然地产生出来。这些经常发生的和理论上很重要的例子看起来确实包含着一个内在矛盾:为了无价值的对象将会要求牺牲有价值的东西吗?没有一个理智的人不会在没有获得相等的价值作为回报的情况下放弃一个价值,而且如果所欲求的对象

    只能在为其支付价格的情况下才能获得价值的话,这将是一个颠

    倒黑白的世界。只要考虑到我们当下的意识,这就是重要的一

    点,比流行的见解将会承认的更为重要。事实上,在某一时刻的

    特定情形下,一个主体所牺牲的价值从来不会比他得到的作为回

    报的价值更大。所有相反的外表都依赖于被主体所体验的价值和

    在别的交换中的对象依据别的明显的对象形式所进行的评估而来

    的价值之间的混淆。这样,在饥荒期间有人会为了一片面包而放

    弃一件珠宝,因为在这种情形之下对于他而言面包比后者更有价值。这总是依赖于是否有价值的情感被置于一个对象之上的情

    状,因为每一价值都被一个情感的总处于流动、调整与变化过程

    中的复杂情结所支持。原则上这一状况是暂时的还是相对持久的

    并没有意义。如果一个快要饿死的人放弃了珠宝,那就无疑表明

    对于他而言这片面包更有价值。无疑,在交换的一刻,在提供代

    价的一刻,所接受的对象的价值达到了在交换中所提供的对象能

    够产生的价值。十分独立于此的问题是关于所接受的对象何处生

    成了其价值,是否它也许是所提供的代价的结果,因此在所获与

    所费之间被代价先验地建立了平衡。一会儿我们会看到价值经常在这种似乎不合乎逻辑的形式之中心理地产生了。价值一旦被建立——不管怎样被建立——就会有一个把它与代价看作价值均等的心理的需要。

    甚至浅显的心理观察也能揭示出一些例子,在其中代价不但增加了所欲求对象的价值而且事实上产生了它。这一过程揭示了某个人证实其力量、为了克服困难或者仅仅是为了唱反调的欲求。为了获得某样东西,在一个迂回的路上前进的必要是一种常见的情景,也经常是认为它们有价值的理由。在人类的关系之中,最经常与清楚的是在爱欲的关系之中,很明显地,含蓄、冷漠或拒绝激起了最为热烈的克服这些障碍的欲望,并且也是努力与牺牲的原因,在许多情形里,如果没有这些反对,那目的就看

    起来不会这么值得了。如果不是要付出极艰辛的努力与危险的代

    价,爬山的美学愉悦就不再会被许多人高度注意了,正是这些组

    成了它的魅力、号召力与刺激力。古董与收藏的吸引力通常也属

    于同一种类。如果不是对美学的与历史的兴趣去接近它们,那就

    仅仅是因为获得它们的难度,它们的价值与为它们付出的价钱一

    样大,这就导致了这样的结论:花了多少钱,它们就值多少。进

    一步地,道德利益总是表明了相反的冲动,并且为了道德需要的

    行为欲望不得不被征服和牺牲。倘若这样一个行为只是作为自然

    冲动的结果没有什么困难就实现了,它就不会被认为有主观的道

    德价值,不管它的客观内容是多么必需。道德利益只能通过牺牲

    掉低级的然而十分有魅惑力的好处才能达到,魅惑越是动人它就

    越大,牺牲越困难它就越广大。在人类的所有成就之中,最高的

    尊敬与欣赏被给予那些象征了或者至少看起来象征了整个人类的

    身体力行、能力与坚持力的最高境界,在这里其他所有东西都被

    放弃与牺牲了,并且投入了客观的意念。即使在那些情形里,相

    反地,美学的表演以及来自自然冲动的轻松与魅力也展示了最大

    的吸引力,这要归因于为了如此成就经常需要的努力与牺牲的共

    振。在我们的精神生活之中,相连的意义经常被相联系的运动和

    无止境的力量转向它的反面,例如,两个陈述之间的联系可能作为一个事实的结果而产生,它们既可相互证实也可相互否证。我们认识到我们没有经过什么困难并且只通过运气而获得特殊的价值是困难的,那需要付出代价,它有着同样的价值,但有一个否定的符号,并且它是由前面的价值得以产生的主要源泉。

    当然,这些也许被夸大了或者只是例外的情形。为了在经济领域内找到它们的普遍形式,首先要做的就是把作为特殊特点或形式的经济的一面与作为物质普遍性质的价值这一事实区分开来。倘若我们接受价值是一种被给予,那么就像前面所表明的一样,经济价值并不是一个对象的内在价值,而是由在交换时被给予的另一个对象的消费所建立的。野谷不用费力就可以收获并且马上就可以消费,只有在它的消费能节余一些别的花销的情况下才是一种经济利益。但如果所有的生活必需品都能够通过这种没有任何代价的方式获得,那就没有什么经济体系了,就像那些生活在流奶与蜜之地的鸟、鱼或居民一样。不管两个对象A与B如何成为价值,A只有因为我用它来交换B时才成为经济价值,并且B只有因为我能在交换、在利用它获得A才可如此。是否代价是通过内在个体的交换而把价值转向另一个人而完成的,或者通过在

    个人自己的利益范围之内平衡努力与收获而完成的都没有什么不

    同。除非直接或间接地处于我们的消费之中并且出现在他们之间

    的交换之中,经济就对象没有什么意义。单独的前者是不足以令

    一个对象成为经济对象的,只有后者能给予它以我们谓之为经济

    的特殊性质。然而在价值与经济形式之间的这一区分是人为的。

    首先,虽然经济在它为了在牺牲与可能的收获之间达成平衡而假

    定了价值就是它的内容这一意义上看起来可能是纯形式的,事实

    上这一过程,通过之一个经济系统由被预先假定的价值构造出来了,可能作为经济价值的开山祖而得到解释。

    价值的经济形式存在于两个限定之间:一方面是对对象的需要,它来自对拥有与愉悦的预期的满意,另一方面就是愉悦本身,它严格地说来并不是一种经济行为。倘若以前的争论之点被接受了,即野谷的直接消费并不是一种经济行为(除非在它在经济价值的生产之中被经济化了的程度上),那么真正的经济价值的消费自身也不再是一种经济行为,因为这两个消费行为总体上是不可区别的。对于消费行为及其直接的后果而言,人们是发现、偷窃、培育还是购买了谷物,这中间没有任何区别。对象,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一样,只要它仍只是直接的刺激物与来自主观过程的我们的不可分的情感的自然部分,它就仍然不是价值。为了获得我们称之为价值的特殊意义,对象不得不从这里被分离开来。欲求自身并不能产生价值,除非它遇到了障碍,如果每一个需要都能不经过努力而得到完全的满足,那么价值的经济交换就永远也不能发展起来,并且欲求自身永远也不能发展到一个高水平。只有因障碍而离开满足、害怕永远得不到对象、为之而奋斗的紧张才能把欲求的各元素、热情的努力与不断的获取撮合到一块。但即使欲求的最强烈的成分也只能来自个体之内,如果它多得随便可以得到,那么满足它的对象仍将没有价值。保证我们愿望的满足的事物的整个种类对于我们都是重要的,但并不包括我们得到的那一特定的部分,因为这可能不费什么力气就被任何别的部分所代替。我们对整个种类的价值的觉察来自它是全体的缺失这一观念。在这种情形里,我们的意识就会在没有给中介对象一点注意的情形之下被主观愿望和满足的节奏所决定。单独的需要与愉悦既不能了解价值也不能了解经济生活,这只能通过在两个主体之间的交换同时被认识到,它们中的每一个为了获得满足都需要付出另一个(或者在自给自足经济中的等价物)所需的牺牲。交换,也就是经济,乃是经济价值的来源,因为交换是将主观情感转化为客观价值的主客体之间距离的代表。我较早时提及的康德认识论的摘要:经验的条件同时也是经验对象的条件——通过之他意指我们称之为经验的过程与组成其内容与对象的表象都是支持同一个理解的法则的。对象能够被经验是因为它们乃是我们之中的表象,并且决定着经验的同一个力量也决定着表象的构成。以同一种方式我们能够表明:经济的可能性同时也是经济对象的可能性。建立了被称为“经济”——也就是互惠的放弃——的关系的两个对象的(物质的、劳动力的或者任何种类的权利的)所有者之间的过程产生了这些对象同时使之进入价值的范畴。逻辑难题,即价值不得不作为价值而存在以进入经济的形式与领域,现在被我们指明为在我们与对象之间的距离的心理关系的意义排除了。这一心理关系区分了知觉原初的主观条件而进入了需要的主体与拥有价值的相对的客体。在经济上,这一距离通过交换,通过屏障的两方面——即障碍与放弃——的影响而产生。经济价值经由同样的互惠与决定价值的经济特征的相对性而产生。

    交换并不仅仅是给予与获得两个过程的附加,而是一个新的第三现象,其中每一个都同时既是原因又是结果。对象通过放弃获得的价值因此成为一种经济价值。总之,价值在愿望及其满足之间的障碍、放弃与牺牲的间歇中插入。交换过程由取走与给予的相互决定组成,并且它并不依赖于此前已经为了一个特别的主体而获得了价值的特别的对象。一切所需的都在交换自身的行为之中得以完成。当然,在一个实际的经济体系中对象的价值通常当它们进入交换时就被指出来了。在这里我仅仅指价值与交换概念的内在的、系统化的意义,它仅仅以未发展的形式,或者作为在历史现象中的观念意义,或者作为它们的观念含意而存在。我并不是指它们在历史起源意义上的真正形式,而是指它们的客观逻辑形式。

    实用理论与稀缺理论的还原

    经济价值的概念由抽象领域向实践关系领域的转化可能在实用与稀缺概念(utility and scarcity/Brauchbarkeit und Seltenkeit)——它们通常被看作是价值的组成成分——的帮助之下得到更进一步的解释。对于经济对象的存在、基于经济主体的部署的第一个要求是实用。对此而言,如果对象会获得特殊价值,稀缺就必须作为第二个决定性的因素而加上来。倘若经济价值被看作是为供需所决定,那么供将与稀缺一致,而需与实用一致。实用将决定是否对象根本上被需要,而稀缺将决定我们被迫付出的价格。实用将作为经济价值的绝对部分而出现,并且必须了解它的度以便对象能进入经济交换。稀缺只是一个相对因素,因为它仅仅指出了问题中对象可达到的数量关系的总额。对象的质的性质在这里并不起任何作用。然而,实用看起来先于任何经济体系、与别的对象的任何比较与关系而存在,它是决定经济运动的实质性因素。

    然而,这一情况并没有被实用的概念正确地描述。真正的意思是对对象的需要。除非能够导致需要,且它并不总是这样,实用永远也不会导致经济过程。某些种类的“希望”也许伴随着对有益的对象的感觉,但只要持续的贫穷、天生的无力、兴趣往别的领域的偏移、对只就理论而言有益的冷漠、意识到不可能得到以及别的肯定或者反对的因素抵销了这样的发展,那么真正的需要,它有实践意义并且能影响我们的活动,就不能出现。另一方面,我们欲求着,因而从经济上估价万事万物,这些事物就是不任意引申日常语言的用法人们就无法称之为有益或有用的。倘若有益的概念包含被需要的每一样东西,那么在逻辑上就必须接受对于某物的需要乃是经济活动的决定性因素,因为否则的话并不是每样有益的东西都处于需要之中。即使有这些修正,这也不是一个绝对的因素,也并不排除价值的相对性。首先,如我们所见到的,除非在对象与主体之间有障碍、困难与牺牲,需要并不能被清楚地认识到。事实上只有当对象的愉悦马上被估量到了,当耐心的代价、对别的努力和愉悦的放弃使得对象似乎可得,并且需要与克服困难的努力相匹,只有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我们才能有一个需要。其次,对象的经济价值基于对它的需要可以解释为对植根于需要的相对性的提高与升华。因为处于需要之中的对象只有当对它的需要与对别的东西的需要相比时才能成为对经济具有实践重要性的价值,只有这个比较才建立起了对需要的测度。只有当有一个我们愿意为第一个而放弃的第二对象,或者相反,它们两个中的每一个才有一个可以测量的价值。最初在实践的世界上没有单独的价值,也没有最初的单独的对数“一”的意识。通常认为“二”的概念的存在先于“一”。一根破手杖的碎片需要一个复数的术语,整根手杖是根手杖并且无需称之为一根手杖,除非两根手杖彼此有一些被考虑到了的关系。这样,仅仅对一个对象的需要仍不能创造一个经济价值,因为它不包括所需要的测量,只有需要的比较,也就是它的对象的可交换性,才为它们的每一个指定了明确的经济价值。没有相等的范畴——这是那些基本概念之

    一,这些概念从细节中形成世界观,但只是慢慢地要求心理的实

    在——也就没有什么“实用”和“稀缺”(不管多么伟大)会产生经济

    交易。是否两个对象在需要上和价值上是相等的只能被臆断——

    因为缺乏一个外在的标准——通过在观念或实在中的彼此交换,

    同时在价值情感中没有体验出变化。事实上,可能最初可交换性

    并没有指出价值的相等是事物的一个客观性质,但相等仅仅是一

    个被用于可交换性的术语。需要的强度自己并不一定会增加对象

    的经济价值,因为价值只有通过交换才能得到表达,需要只在它

    能变更交换这一点上才能影响价值。即使我渴望一个对象,这也

    不能决定它在交换中的相等物。或者我仍不拥有该对象,在这种

    情形里我对于对象的渴望,除非我已经表达了它,将不会对其现

    在的拥有者的需要产生任何影响,并且他将要求一个这个对象的

    与他自己的或平均的兴趣相适合的价格,或者我确实拥有这对

    象,并且在那种情形里我的要价可能会高到使对象的交换根本不

    能成立(也就是说它不再是一个经济价值),或者我将不得不降

    低价格使之与一个可能的购买者所显示出来的兴趣相一致。决定

    性的事实是实践的经济价值从来不只是一种泛泛而言的价值,而

    就其本质来言是一个价值的明确总量,这一总量来自对两个需要

    的强度的测量,这一测量在经济之内采取的形式是牺牲与获得的

    交换,这样,结果是,经济对象并不拥有——像第一眼所看到的

    一样——作为对它的需要的结果的绝对价值,而是作为真正的或

    想象的交换的基础的需要,赋予了对象以价值。

    价值的相对性——作为需要中的对象只有通过相互交换的过程才能成为价值的结果——看起来表示价值的仅仅是价格,并且在它们的层次上没有什么不同能够存在,在这种情形里,价值与价格之间经常的差别会拒斥理论。但若没有我们称之为价格的普遍现象的话,理论就会主张价值永远不会被建立起来。一个对象是经济上有价值的意味着它对我是有价值的,我愿意为了它花费某些东西。只有通过与别的价值相等,也就是通过变成可交换的,价值A才能成为实践有效的。相等与可交换性是两个互惠的概念,它们以两种不同的形式表达同一个事态,好比说,以运动愉悦之外再赋予它们以我们称之为价值的特殊意义?不能简单地与静止的形式。是什么可能促使我们在对象所负担的朴素的主观归因于稀缺性。因为如果稀缺性简单地作为一个我们不能改变的事实而存在——在现实中我们不仅通过富有成果的劳动而且通过产权更替而改变事实——我们应该把它作为一种外在世界的自然性质而接受,我们甚至可能不会意识到这种自然性质,而且自然性质不会予以对象的实际特性之外的任何强调。这种强调源于如下的事实:要获得对象就不得不付出代价,耐心等待,努力找寻,筋疲力尽地劳动,以及放弃所需的其他东西。没有代价——用这个词的最普通的意义来说——就不会有价值。在一些南太平洋岛民的信仰中,有一种朴素的形式表达了这种情感:只有得了报酬的医生开的药方才会有效。两个对象中一个比另一个更有价值只能通过一个人愿意用某一个来交换另一个而不愿意用另一个换这个才能得到表达。在实践的关系仍然是简单的和有效的地方,一个更高或低的价值只可能是直接的实践的交换愿望的结果或者表达。并且当我们说我们交换了东西因为它们有相等的价值时,那仅仅是一个常有的概念——语言颠倒的例子,就像在某种情形里,我们相信我们爱某人是因为他有某些品质,然而我们想当然地认为他有这些品质是因为我们爱他,或者我们认为道德戒命起源于宗教教条,然而我们事实上信仰教条是因为道德戒命极为关注我们。

    在概念术语里,价格与客观的经济价值相冲突,没有价格的话就不可能在利益的客观价值与主观愉悦之间划一条分割的线。从合约主体的观点来看,交换假定了价值相等性的陈述是不对的。A与B可以交换他们拥有的α和β,因为它们的价值是相等的。但A没有任何理由放弃α,如果他通过获得β仅仅接受了一个相等的价值。对于他而言β必须是一个比他以前拥有的α更大的价值。同样地,B通过交换也必须获得比他失去的更多。因此,如果对于A而言β比α更有价值,对于B而言α比β更有价值,只有考虑到一个观察者,它们彼此之间的差异才客观地得到了平衡。但是对于较之其失去得到了更多的合约当事人这一价值的相等并不存在。虽然如此,如果他相信他做了一场公平的交易并且交换了相等的价值,在A的角度上,这也是可以证实的:客观上,他已经给了一个相等的价值给B,价格α对价格β,但主观上,对于他而言β的价值比α的价值更大。但是A与β的价值的意义是一个统一体,并且在客观价值与主观盈余之间的分界线不再是可以感知的了。只有对象被交换的事实,那就是用花掉一个价值得到一个价值,才画出了这条线,并且决定了主观价值的额度,凭此这个对象作为一个客观价值而进入了交换过程。

    另一个观察也表明交换根本不是由前面的价值客观相等的陈述来决定的。如果注意孩子们、冲动的个人与明显原始性的人们是如何实现交换的,很明显,在一个既定的时刻,为了得到他们强烈渴望的东西,他们愿意把任何珍宝拱手相让,不管总的盘算一下价格是不是太高了,甚至当他们自己有了一个机会平静地想

    想这件事时也一样。这与每一个交换必须是主体有意识地认为有

    利的概念相矛盾。这并非实情,因为整个活动在主观上都超出了

    交换对象的相等与不相等的问题之外。牺牲与获得之间的平衡领

    先于交换并且必然导致它们之间平衡的观念是那些理性的陈腐观

    念之一,它们彻头彻尾地是非心理的。这就会要求对一个人的欲

    望进行调节的客观性,而我刚才讨论的人们是没有这个能力的。

    没有受过教育的或者有偏见的人们没有充分的能力摆脱暂时的兴

    趣以作出比较,在某一时刻他就是要那一件东西,用其他东西作

    牺牲并不会使他认为所渴望的满足减少了,也就是说付出了代

    价,而使他遭受打击。天真的、没有经验的并且冲动的人们会“不

    计代价”获得所渴望的对象,在这种轻率的观点看来,更为可能的

    是相等的观念是许多次交换经验的产物,进行这些交换时没有丝

    毫获得与失去之间的恰当权衡。在与别的对象的比较成为可能之

    前,困扰心灵的独占的欲求首先就通过对对象的成功获得而得到

    了平静。在流行于未经训练与不受羁绊的心灵之中的一时的兴趣

    与所有别的观念与价值之间的巨大差异允许交换在任何价值判

    断、也就是在各种渴望的对象之间的关系的判断被作出之前发

    生。当价值的概念高度发展了并且一个合理的自我克制流行之

    后,对价值相等性的判断才可能优先于交换,但这不应该被允许

    用来模糊这种可能性,即合理的关系——这是常有的情形——已

    经从一种心理的反面关系中发展出来,以及,拥有物的交换起源于纯粹主观的冲动,只有以后它才告诉我们事物的相对价值。(因此,在心灵的范围内,最终,πρòs′ημas [对我们而言的东西]首先出自ϕ′υσει [两种原初的本性]。)

    价值与价格:社会确定的价格是客观上调整的价格的最初阶段

    价值可以说是价格的追随者,并且它们必须是等同的说法,乃是同语反复。我的这个观点基于一个更早的陈述,那就是在任何个别的情形里,没有合约当事人会付出在当时的环境下看起来太高的价格。如果——像在查米索(Charmisso)的诗里所讲的一样——强盗用手枪指着某人强迫他把手表和戒指用三分钱卖给他,在这种情况下他所接受的就值这个价,因为这是救他性命的

    唯一途径。没有人愿意只为不致饿死的薪水而工作,只要他不是

    处在有这样的薪水总比一点没有好的情况下。这一断言明显自相

    矛盾,即价值与价格在每一个特别的情形里都是相等的,来自这

    样一个事实,即关于价值与价格的别的相等性的某种观念被引了

    进来。决定大多数交换的条件的相对稳定性以及依据传统标准以

    确定价值关系的类似性,这些都有助于一种主张,即在交换时一

    个个别对象的价值需要相等的另一个特殊对象,这两个对象(或

    者说对象的范畴)具有相等的价值,并且,纵使在特殊情况下它

    们总是一致的,如果不正常的情况允许我们用过低或过高的价格

    交换一个对象,那么价值与价格就偏离了。我们不要忘了,价值

    与价格的客观与公正的相等,我们将之看作实际的与特定的情形

    的标准,只有在特殊的历史与技术条件下才是有效的,并且只要

    这些条件发生变化,它随之便会崩溃。在标准与被认为偏离或符

    合了标准的个别情形之间没有一般的差异,只有具体的不同。我

    们也许可以谈论一个极其优秀或者极其低劣的个体,说他真说不

    上是一个人,但这个人的概念只是一个平均数,只要大多数人上

    升或者下降到这些特别类型之一,这个平均数马上会失去其标准

    地位,然后特别类型就会被接受为真正的“人”。然而,为了认清

    这一事实,我们必须把我们自己从根深蒂固并且事实上也是公正

    的价格概念中脱身出来。在更进一步的情形里,这些概念包括重

    叠的两层:一层是由社会传统、习惯经验、明显的逻辑必然而形

    成的,另一层则是由个别情况、一时的需要以及环境之力而形成

    的。在后一个领域内的迅速变化对我们的感觉隐瞒了前一个领域

    的缓慢变化以及它是通过后者的升华而形成的。因此第二个领

    域,作为客观比例的表达,似乎在经验上也是有效的。任何时

    候,在给定的境况下被交换的牺牲与获取的价值至少是相等的

    ——否则的话只要比较一下就没有人会搞交换了——但在更为普

    遍的条件下被衡量有差异时,价值与价格之间的差异就会被提出

    来。在两种情况之下这是最明显的,它们通常一齐出现:第一,

    一个单独的经济特征被作为经济价值而接受,并且两个对象只有

    在它们代表同样的价值总量时才被承认具有相等的价值,第二,

    在两个价值之间的明确的比例被看作是恰当的,在道德和客观条

    件下都是如此。这一观念,例如,价值的基本特点是在其中被客

    观化了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这两种意义上都被用于为价值与

    价格的偏离提供一种测度。但这个价值的统一的标准的概念并没

    有回答劳动力自身如何成为价值的问题。除非在制造所有这些产

    品的劳动活动中已经产生了交换的可能性,并且劳动的努力已经

    被作为一种牺牲提供出来作为产品的回报。只有通过交换的可能性与实在性,劳动力才能进入价值的范畴,虽然它以后可能在这个范畴之内为别的价值提供一个测度标准也是一个事实。即使劳动力是每一个价值的内容,它也只有通过进入牺牲与获取或者价格与价值的关系(这里是就其狭义而言)才能接受它的价值形式。依据这一理论,如果价格与价值偏离了,一个合约的当事人靠较少数量的劳动力交换了一定数量的客观化了的劳动力,但这一交换是被别的不包括劳动力的情况影响了的。例如紧急需要的满足、怪念头、欺骗、垄断,等等。在一个更广的和主观的意义上,所交换的价值的相等在这里被保持下来,然而劳动力的统一标准,它使差异成为可能,并不起源于交换。

    诸对象的性质上的不同,这意味着,主观地,它们处于需要之中,并不能要求产生一种绝对的价值数量,在交换中认识到的、总是需要的内在关系给予对象以经济价值。这一相对性通过价值的别的构成因素——相对稀缺——得到了更清晰的描述。交换只是一个内在个体的尝试,它试图改善利益稀缺的情况,那也

    就是,通过对所给予的供应的分配的变更而降低主观需要的努

    力。这已经指明了在被称之为稀缺价值(它已经被合理地批判

    了)与被称之为交换价值之间的总的关系。但在这里看到相反的

    关系更为重要。我已经强调了利益的稀缺并不能产生价值,除非

    它通过人的努力是可变的。这只有通过两种方式才是可能的,或

    者通过劳动力的运用,它增加了利益的供应,或者通过已经拥有

    的利益的供应,它消除需要中的对象的稀缺。因此,也许可以证

    明利益的稀缺以涉及对那些利益的需要的客观存在的交换为条

    件,这样,只有交换才能使得稀缺成为价值中的一个因素。在许

    多价值理论里这是一个错误,那就是,在实用与稀缺的基础之

    上,他们想象着经济价值——交换生意——是某些明白东西,是

    这些假定的概念上的必然后果。这根本就不对。如果某些假定导致了美的放弃或者搏斗与抢劫——事实上这是经常的事——就没有任何经济或者经济生活会产生。

    人种学揭示了在原始文化中,只要讨论的不是最为紧急的当前的需要,那价值概念就令人惊奇地任意、不稳定还有不足。无疑这是原始人对交换厌恶的结果,至少与这个有联系。这样做有许多原因:在交换中他总是害怕被欺骗,缺乏任何客观的和普遍的价值标准,或者也许会丢掉他人格的一部分和施以罪恶的力量

    来统治他,因为劳动的产品总是被他、为他自己而创造的。也许

    原始人对劳动的厌恶也是同一个起源。在这里也缺乏一个在努力

    与收获之间的可靠的交换标准,他害怕会被自然欺骗,自然的客

    观性作为一个不可预测的、可怕的事实对抗他——直到他能把自

    己的活动变为客观的、有规则的、可证实的同自然之间的交换。

    被淹没于他与对象的关系的主观性之中,交换——同自然的或者

    别人的——与事物的客观化和它们的价值相一致,对于他而言是

    不适宜的。好像就是这样造就了焦虑情感的第一个意识,像自己

    的一部分被分离出去了。这也解释了对象的神话的与迷信的解

    释,一个解释是,一方面,实体化这个焦虑使原始人可以了解

    之,另一方面通过将对象人性化而减轻它,这样就使它与人的主

    体性谐和起来了。这种情形解释了一系列的别的现象。首先是对

    抢劫的普遍接受与赞成,像对那些当下就渴望的东西的主观的和

    正常的无秩序的掳获。在荷马时代之后好久,在希腊落后的农业

    地区,海盗行为继续被看作是合法的生意,并且有的原始人把暴

    力抢劫看得比老实的付款更为高贵。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

    交换和付款之中一个人被一个客观的标准所屈服,而那些强有力

    的和独立的个性不得不抹杀它自己,这是不愉快的。这也可以解释那些顽固的贵族气派的个人对商业的厌恶。另一方面,交换支持了人们之间和平的关系,因为他们接受了一个超个性的和标准的规则。

    像有人希望的一样,在所有权变更的纯粹的主观性(它通过抢劫和礼物为例证)与交换形式的客观性(在这里事物依据它们所包含的相等价值而被交换)之间存在着许多中介现象。这通过在制造礼物的传统的互惠中得到了例证。这样的观念存在于许多人们之中,即一个礼物只有当它可能是互惠的时应该被接受,也

    可以说,那就是以后能够有所获。这就直接导向了规则的交换,

    这经常出现在东方,一个卖者把东西作为一件“礼物”送给买者,

    但如果对方不能给相应的一件礼物作为交换他就会感到痛心。在

    紧急的情况下免费干的活、邻居之间的合作或者不要报酬的朋

    友,这在世界上每一个地方都找得到,在这里也有其位置。但经

    常地这些工人得到了丰盛的款待,什么时候一有可能就被宴请,

    例如,据报道,在塞尔维亚,只有富人才负担得起请这样的志愿

    帮工。这也是真的,现在在东方甚至意大利,对买卖双方主观想

    要的利润都加以限制的公平价格并不存在。每个人都尽可能地卖

    得贵买得便宜,交换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主观活动,其结果依赖于

    两个当事人的精明、热心与耐心,而非对象及其被超个体的关系

    决定的价格。一个罗马古董商人对我解释道,当要价太高的卖者

    与给得太少的买者最终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地方时,一桩生意

    就做成了。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客观上合适的价格是如何从

    两个主体的讨价还价之中产生出来的,整个过程是一个前交换状

    态的残余,在这里交换经济处于优势,但并不完全是交换经济。

    交换已经作为价值之间的客观活动而存在,但它的实行仍然是主

    观的,并且它的模式与数量完全依赖于个人性质的关系。在这里

    我们可能发现了在早期文化中伴随着商业交易的神圣的形式、法

    的规则和公众与传统的保护的最终原因。它是一种超越主体性以

    满足交换的需要的方式,它仍不能通过对象之间的真正关系而建

    立起来。只要交换和事物之间价值相等的观念是异常的,在两个

    个体必须由他们自己作出决定时就不可能达到彼此一致。结果,

    我们在中世纪不但找到了公众交换的交易,而且更特殊地有一个

    对日常用品的交换比率的精确规定,没有一个交易者会轻看它。

    这也是真的,即这一客观性是机械的与外在的,它以位于特殊的

    交换交易之外的原因与力量为基础。一个真正足够的客观性抛弃

    了这样一种先验的决定,并且在交换的计算之中包括了所有那些

    特别状况,在这样的情形下,它们被忽略了。但意图与原则是同

    一的:在交换中价值的超主观的决定性,它以后被更多的客观的

    与内在的方法建立起来了。通过自由与独立的个体而继续的交换

    经由客观标准而假设了一个判断,但在更早期历史中,交换不得

    不通过社会来固定和保证,因为否则的话个人对于对象的价值将

    缺乏任何轮廓。在原始劳动的社会规则中相似的原因可能也是有

    影响的,它表明了交换与劳动之间的相等,或者更精确地说,是

    劳动从属于交换。在客观有效——既实践地又理论地有效——与

    其社会的影响与接受之间的多重关系经常以后一种方式历史地呈

    现出来。社会交感作用、传播与标准化为个人提供了生活方式的

    尊严与可信度,这以后会被确认是公平的。因此,孩子并不接受

    基于内在理性的解释,但因为他信任解释这一情形的人,所以他

    不是相信某物而是相信某人。在口味这件事上我们依赖时髦,那

    就是以社会接受的方式做或者欣赏一件事,直到这样的时候,在

    足够久之后,我们才学会了从美学的角度判断对象自身。这样,

    对于个体而言,超越自己从而获得比个人的支持与稳定更多的需

    要成了在法律上、知识上与道德上的传统力量。这一不可缺少的

    标准,它超越了个别的自我,而仍没有超越普遍的自我,慢慢地

    被另一个标准代替了,这一标准来自实在知识和对观念的标准的

    接受。那居于我们之外,我们需要之作为我们方向的,在我们遇

    到它作为实在与观念的客观确定性以前,已经采取了社会普遍性

    的更加容易接受的形式。在这个意义上就要求文化的发展是一个

    整体,交换本来就为社会所决定的,直到那个时候,作为个体才

    足够地了解了对象及他们自己的价值从而能够决定各个情形下的

    交换比例。这就说明在社会和法律上建立起来的控制交易的价格

    在所有的史前文化里它们自己也仅仅是许多单个交易的结果,这

    种交易早就以一种无规则的方式出现于个体之前。然而这一反对

    在这情形里并不比在语言、道德、法律、宗教的情形里有更大的

    价值,简而言之,所有那些出现于集体并且统治之的基本生活形

    式,长期看起来它们好像只有作为个体的发明才是可以解释的。

    事实上不折不扣地,从一开始,它们是作为个体间的结构而进化

    的,处于个体与群体的交互作用之中,因而它们的起源不能归结

    于任何单独的个体。我认为,社会地规范好了的交换的先驱者很

    可能不是个体的交换,而是一种所有权的改变,它根本谈不上是

    交换,而是,例如,抢劫。在那种情形里,个体间的交换可能只

    不过是一个和平协约,并且交换与规范了的交换都可能共源于

    此。一个类似的事件也许是,在制订与邻部落异族和平通婚协议

    以规范妇女购买与交换之前的以暴力抢劫妇女。这一新引进的婚

    姻形式立刻被当成了一种强制个体的形式。同类的特殊的自由协

    议应该优先于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相反,社会的规范以这种形

    式一并产生出来。假定每一个由社会规范的关系都历史地起源于

    相类的形式,即是个体地而非社会地规范的形式,乃是一种偏

    见。先于它的很可能是一种相类的内容,但具有关系的完全不同

    形式。交换超越了占有外来财产的主观形式,例如抢劫与赠礼

    ——就像给首领的献礼及他所强征的罚款只不过是朝向税收的第

    一步——且因此交换在超主观性的第一种可能的形式里被社会地

    规范了,这种形式此后导致了真正的客观性。在个体之间财富的

    自由交换中社会标准是朝向客观性的第一步,这就是交换的本

    质。

    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交换是一种sui generis(自成一格的)社会学现象、一种原初的形式以及社会生活的功能。它根本不是那些事物的质的与量的特征的逻辑结果,这些特征被称作实用与稀缺,只有当交换被预先假定时它们才获得了其对于价值过程的意

    义。倘若交换——就是牺牲一件东西以换取另一件的愿望——被

    预先排除,那么就没有任何程度的被需要对象的牺牲能够产生经

    济价值。对于个体而言对象的意义总是为对于它的需要所决定,

    且其实用性依赖于它所具有的性质,如果我们业已拥有该对象,

    那么其意义根本不会被它们存在的多少或者有否该种类的别的品

    种所影响。(在这里我没有考虑那些情形,在那里稀缺自身成了

    对象的一种性质,例如那些没有美学和历史价值的邮票、古董与

    文物。)当然,对于愉悦是必要的差别之感觉可能依赖于对象的

    稀缺,它存在于这样一个事实之中:它不可能在任何地点与任何

    时间都被喜悦。然而,这种愉悦的内在的心理条件并没有任何实

    际的影响,因为,如果它有的话,就会导致稀缺的永恒或者增

    长,而这,如同经验所显示的一样,并没有出现。在这里与我们

    相关的,除了对对象性质的直接的喜悦之外,就是通过之达到它

    的方法。倘若这一过程是漫长的、复杂的,需要作出远离、失

    望、工作、不便以及放弃等形式的牺牲,我们就称这一对象为“稀

    罕物”。可以用这样一种方式表达之:并不是因为对象是稀罕物而

    难以获得,而是因为它们难于获得才成其为稀罕物。一些商品的

    供应太少而不能满足我们所有人对它们的需求这一不可避免的外

    在事实自身并不重要。有许多东西事实上是罕物,它们并不是就

    经济意义上而言的罕物。是否它们在后一个意义上是罕物决定于

    通过交换获得它们所需要的力气、耐心与牺牲的程度——这一牺

    牲预先假定了对对象的需要。获取的难度、在交换中提供的代

    价,乃是价值的唯一组成成分,它的稀缺仅仅是一个外在的证

    明,仅仅是数的形式的对象化。有一样常常被忽略了,那就是稀

    缺仅仅是一种否定的情形,它通过不存在而表示存在的特色。然

    而,不存在并没有任何结果,每个肯定的结果必须通过一个肯定

    的质量和力量而产生,在其中否定只不过是阴影而已。这些肯定

    的力量显然是那些被卷入交换中的东西。它们的肯定特征应该被

    看作被从这一事实中分离了,这一事实就是它并不依赖于个体。事物的相对性有超越个别情形的单一的特征,即仅仅生存于多样性之中,然而并不仅仅是概念的概括与抽象。

    在相对性与社会性之间的深刻的关系——它是一种人类在这

    里表达了肉体相关性的直接展示——在这里被描述出来:社会是

    一个超越了个体的结构,但那并不是抽象的。这样历史就避免了

    要在要么是诸个体发生、要么就是抽象的概要之间发生的二者择

    其一。历史是普遍性的,同时它又分明是活生生的。由之产生了

    独特的意义,这即是交换,作为事物相对性的经济-历史的实现,

    是为社会而进行的,交换给个体产生了特殊的对象及其意义,它

    的独特性并不在于抽象领域,而在于生动的交互作用领域,这就

    是经济生活的实质。不管多么切近地对一个对象的内在性质进行

    考察,也不会揭示专居于互惠关系之中的经济价值,这种互惠关

    系产生于几个对象之间,并且是以它们各自的性质作为基础的。这些关系中的每一个都以另一个为条件,并且互换它从别的对象那里得来的意义。

    第三节

    在将货币概念发展成为经济价值概念的体现与最纯粹的表达之前,必须显示后者乃是理论世界观的一部分,由之货币的哲学意义能够被了解。只有当经济价值的公式符合了世界的公式,它的实现的最高阶段——超越了其直接的表面或者更恰恰是通过了它的表面——才能声称有助于对存在的解释。

    经济价值在一种相对主义的世界图景中的排列

    我们经常通过将一种稳定和与本质性的实质从多动、多色与偶然性之流中区分开来的方法来系统化我们混乱的、破碎的、令人困惑的对客体的第一印象,而且这些并没有改变本质自身。这个世界的作为在一个无常的表面之中一个稳定的核心与这样的表面的持久的载负者之偶然的显示之间的接合产生了一个在绝对与相对之间的对比。正像我们认为我们能在我们自身之内找到一个其存在与特性是以我们自己为中心的存在、找到一个独立于外在世界的最高权威一样,并且就像我们将这一存在从我们的思想、

    经验和发展的存在与特性——它们只有通过与别的对象的关系才

    能成为真的与可证实的——中区分开来,我们就这样在世界中寻

    找本质、实体与力量,它们的存在与意义仅仅有赖于它们自己。

    我们将它们从所有相关的存在——它们只有通过与别的对象比

    较、对比或者相关才能是其所是——中区分开来。我们的生理-心

    理倾向与我们对于世界的关系决定了在其中这一对立者发展的方

    向。即使动与静、外在活动与内在反省可能是彼此相连的,以便

    它们只能通过对方获得重要性与意义,然而与那些变化的、不安

    静的和外在的东西比较起来,我们也将这对相反的概念之一——

    我们生活内容的静止、本质与内在稳性——看作是本质上有价值

    的与决定性的。结果,我们思想的目的就是,要在转瞬即逝的外

    表与事件之流的背后找到什么是稳定的与可信赖的,并且由相互

    依赖发展到自足与独立。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得以到达那个能够指

    引我们通过现象之迷宫的固定点,那代表着我们在自身中设想为

    有价值的与决定性的对应物。开始这种趋向的一个明显的例子

    是:光被看作一种从物质上发射出来的精细的物质,热被看作一

    种物质,躯体的生命被看作物质的、活着的、精神的活动,心理

    过程为一特殊的灵魂物质所支持。断定在雷电后面有一个雷神,

    有一个在地底下的固定的基础防止它落下来,或者一个神灵在天

    上制造它们——所有这些都在寻找一种物质,不仅仅作为被观察

    到的性质与运动的体现,而且作为起源的活动之力。一个绝对被

    搜寻着,它超越了仅仅是对象之间的关系,超越了它们偶然的和

    临时的存在。早期的思想模式不能在它们自己与变化之间、在身

    体与心灵生活的来来往往之间作出妥协。对于它们,每一种生命

    的造物都代表着一种单独的创造活动,结构、生命的形式、价值

    已经像它们现在存在一样永久和绝对地存在,世界的现象不仅对

    于人及其组织生活有价值,而且就像我们所观察到的一样,它们

    自己是有价值的。简而言之,思想的第一趋向,由之我们寻求将印象的混乱之流引导入一根规则的管道并且在它们的波动之中发现一个固定的结构,被聚焦于物质(Substanz)与绝对(Absolute)之上,相对于它们,所有特殊个别的事件与关系都被归入一个认识不得不超越之的基础阶段。

    在认识论方面相对主义世界图景的草图示范

    所给出的例子表明,思想的这一趋向已经被颠倒了。反之,几乎所有文化最初就采用了这样的途径:现代科学的基本趋向不再通过具体物质或作为具体物质去了解现象,而是作为运动理解现象,其载体越来越被剥离任何特殊性质;并且这种趋向以数量的,也就是相对的形式表达了事物的质。科学假定,组织的、心理的、伦理的与社会的形式不是绝对稳定的,而是不断发展的,在这一发展中每一个元素都有一个为它自己的过去与将来所确定的严格限定的位置。它业已放弃了对于事物本质的追求,并且妥协于从我们人类的精神的视点来看客体与人类精神之间的关系。地球表面上的稳定性不仅仅是一个复杂的运动,而且其在宇宙中的位置是通过同别的物质团块(Materienmassen)的相互关系而确立起来的,这是一个十分简单但非常突出的例子,说明了世界内容从其稳定性和绝对性转向其被消解为运动和关系。

    但所有这些,即使考虑到它的结论,也仍然允许甚至需要一个固定之点,一个绝对的真理,认识自身,它完成了那一终结,看起来排除了永恒的变动之流,以及其内容仅仅是相对的决定性。仅仅对人有效的认识模式的绝对客体性的终结假定了某处的一个不能从任何其他地方得出来的终点。心理过程的流动性与相对性并不能影响这些假设与规则,依据之我们去断定是否我们的认识有这个或那个特点,然而唯一的心理的起源——所有的绝对客观的知识被认为起源于之——依赖于某一公理,如果我们要避免在一个恶性循环中运动,它就不可能只有心理的影响。对于以后的讨论将基于之的事物的观念,这不仅仅是最重要之点,而且它对于许多特别情形都提供了一个模式,值得更仔细地考察。

    无疑,命题的真值,只能基于完全确定的与普适的标准,这

    样的标准可能限于特殊的领域且也可能是被更高层次的标准合法

    化的,在这种形式里一种等级式的认识序列被构建起来了,其中

    每一个的有效性都依赖于前一个。然而,如果这个序列不是被悬

    于空中——并且,确实,它很可能正是这样——它必定在某处有

    一个终极的基地,一个超级权威,它为序列中的成员提供合法

    性,而自己并不需要合法性。这就是我们的经验知识将会整合于

    之的系统,它把所有有限与相对的知识同无条件的知识关联起

    来。然而我们将永远也不会知晓这绝对的知识究竟是什么。它的

    真正的知识永远也不会建立得如同它的普遍形式一样确定,如同说,形式的存在,因为在一个更高层次的规律上的结合过程,试图发现一个终极规律的先行者的努力是无穷的。无论我们发现什么前提是最终的一个,坚信别的前提都是相对的,我们仍要继续认识到对于一个更为高级的而言,这个也可能仅仅是相对的与有条件的,这一可能性是一个明确的挑战,思想史已经几次描述了这个,也许在某处知识有一个绝对的基础,但我们从来没有能一劳永逸地证明这个基础在哪里,结果,为了避免教条主义思想,我们不得不把我到达的每一个位置看作是倒数第二的。

    知识的整体并没有因此而被怀疑主义污染。混淆相对主义与怀疑主义,同因为康德将时间与空间作为经验的条件就责备他是怀疑主义犯了同样大的错误。人们一定会这样判断这两种观点,倘若他们把其对立面径直当作实在的绝对正确的图景而接受的话,因此否定这一点的任何一种理论都显得像是对“实在”的震惊。如果实在的概念被用这样一种方式构建起来,它就会需要一个绝对,排除绝对而不自相矛盾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研究的

    过程将表明绝对并不必作为事物的相对性的相关物而必需。这样

    一个假设包括了一个从经验关联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的

    确,超出任何经验性的关联的(且就是此意义上)诸要素之间的

    一种“关联”是“绝对的”——向关涉到一切经验主义之根基的那一领

    域的转移。倘若我们承认我们的知识在某处有一个绝对的标准,

    一个自证自明的超级权威,但由于知识的进步以及每一个所涉及

    的内容都会引致另一个更为深刻也更为适合于这一任务的内容,

    因此知识的内容仍然是不断流动的,这并不是怀疑主义,当我们

    承认,像通常所做的一样,在自然现象支持普遍的法则时,当我们的知识增长时,这些法则必得被不断地修正,它们的内容总是历史地有条件的,并且它们缺乏其概念所意味的绝对的特性,同样地,关于完美的知识的终极假设也不能仅仅被看作是有条件的,且仅仅是主观真实的或相对真实的,而是,在任一时刻有效的每一个单独的假设也应该而且必须被如此看待。

    无止境地构建证据,和循环求证以确证彼此的合法性

    这样的事实,即每一个概念只有在与别的概念的相关之中才是真的——即使知识的理想之体无限地远离我们,可能包含一个无条件的真理——也在我们的行为之中指出了一个同样会扩展到别的领域的相对主义。也可能,实践活动的标准是为人类社会而存在的,它为一个超人的心灵所认可,可能被称作绝对的与永恒正确的。这就必会被看作一种法律上的causa sui(自因),也就是说,它必得只有一种自我合法性,因为倘若其合法性来自一个更高的基准,那么后者就是法律的绝对的决定性因素,它在任何情形下都是有效的。事实上,没有任何单独的法律规则能要求永恒不变,每一个都只有临时的变化着的历史情形所允许的有效性。倘若法的内容是合法而非任意的,它的有效性来自以前就存在的法律标准,这个标准证明对前面法律内容的搁置与先前对它

    的坚持是同样合法有理的。每一个司法体系自身之内都包含着其

    力量——观念的与外在的——正是这力量使得它自己变化、扩展

    与废除。这样,例如,赋予国会以立法权的法律不仅提供法律A

    的合法性基础,废除法律B的也是同一个国会,而且,对于国会

    而言,将合法权赋予另一个实体也是一种合法的行为。这就意味

    着,从另一面来看,每一法律的价值都依赖于它同另一个法律的

    关系,没有法律凭自身就有价值。就像新的甚至革命性的知识,

    只有通过以前知识的内容、公理与方法的方式才能被证明——虽然一种原初的真理,它不能被证明,并且我们将永远不能达到其自足的确定性,不得不被假设出来——因此我们缺乏一种自立的(selbst ruhende/self-subsistent)权力,虽然它的概念翱翔于相关法律规则序列之上,但每一个的合法性都依赖于另一规则。确实,我们的知识依赖于在任何时刻都不能被证明的第一原则,因为没有这些我们就不能达到已经得出的相关证据,但它们并不拥有被证明的逻辑尊严。它们的真实与那些已经被证实的真实不是一回事,并且我们的思想,只有当它已经到达一个更高的阶段,在那个阶段被接受为公理的它们能够被证明的时候,才能把它们当作终极点予以接受。当然,相应地,有一些绝对与相对的前法律情形,在这里一个经验的权力是通过武力或别的方式而确立起来的。然而,这一权力,它并非合法地建立起来,一旦存在就被接受为法律,但它的存在并非一个合法的事实。它整个地缺乏基于法律的尊严。事实上,每一个建立了这样的非合法权的权力都在为其合法性或者虚构的合法性而奋斗,就如同效忠于这种绝对的权力一样,它超越于一切相对性之外且不为其所左右,但对于我们而言,只有通过从前面的法律规则推导出每一个现存的法律规则,才具有合法性的象征。

    但即使这个无限的回溯仍然没有把我们的知识建立为有条件的,这也许会用另一种方式完成。如果一个命题的证据被追溯到它的基础,然后追溯到基础的基础,如此以往,那通常就足够清

    楚说明这证据仅仅是可能的,也就是说:它自身是可以证明的

    ——倘若最初的命题自己被假设是可被证明的。在任何个别的情

    形里,这使推论陷入虚幻,因为它卷入了循环推论,但我们的知

    识,就整体而言,被禁锢在这个模式里并非是不可想象的。如果

    人们考虑到数目庞大的按等级秩序排列假设命题,它们延伸到无

    限,所有具体的知都取决于它们,那么看起来切实可能的就是:

    命题A被命题B证明,而命题B则通过C、D、E如此等等的真值,

    直至最后它只能被A证明。C、D、E的推理链仅仅只需足够长到

    看不出来能回到起点。正像地球的尺寸隐瞒了它球的形式并且给

    了我们能以直线一直延伸到无限的幻觉。在我们关于世界的知识

    中我们假设的内在关系——从每一个点我们通过证明能够达到每

    一个别的点——看起来令得这个似乎有道理。如果我们不教条地

    一劳永逸地保留一个不需要证据的唯一真理,那么就容易假设这

    种证明的互惠关系乃是知识的基本形式,是被构思为其完美的状

    态的。这样认识就是一个自由浮动的过程,其成分决定了其相互

    的位置,这就像物的重量与体积一样。真理就像重量一样是一个

    相对的概念。我们关于世界的想象是飘浮在空中的。这非常容易

    接受,因为世界自己本来就是这样的。这并非词语偶然的碰撞,

    而是暗指一个基本联系。对于我们的心灵而言,通过证据知晓真

    理内在的必需性,或者将真理的发现导向无穷,或者将之导向一

    个圆环,以便一个陈述只有在相关于另一个时才是真的。这别的

    一个,无论如何,最终只会与另一个联系起来。那些我们的知识之整体之真就像物质整体之“重”一样,关于部分的相互关系的断言如果被宣布为适用于整体的话就可能会导致矛盾。

    这种相互关系(Gegenseitigkeit/reciprocity)——在其中认识的内在成分彼此证明了真理的意义——看起来被相对性的另一种形式所支撑,这种相对性位于我们生活的理论与实践的旨趣之间。我们相信所有存在的表象(Vorstellungen/representations)都是一种特殊的物理与心理组织的功能,它并非以任何机械的方

    式映照出外在世界。一个昆虫的马赛克似的眼睛中的世界图像,

    一只鹰的几乎不可想象的锐利的眼睛中的世界图像,一只洞螈的

    被掩盖了的、没有功用的眼睛中的世界图像,还有我们自己的和

    无数别的物种的眼中的世界图像,这些图像之间必定彼此有深刻

    的不同,并且,我们必须得出结论:它们之中没有哪个在其内在

    的客观性中复制了世界的内容。虽然如此,这些表象它们至少已

    经被否定地特征化了,对于我们的实践活动而言,组成了前提、

    掌握或错过这个“真理”。重力法则是“真的”,不管我们是否认识了

    一个知觉到的存在都拥有一个普遍地建立的“真理”,其表象可能

    与有害的行为。这些知觉并不缺少合乎规范的稳定性:确实,每

    的群体都能正确地行为,却将令得鹰在其条件之下导致不合理的

    是真的,这是因为这个知觉,在此基础上昆虫相关于内在与外在

    少基本不同的真理。对于昆虫是真的感官知觉明显地对于鹰就不

    有益的行为。这样,有多少各不相同的组织和生命状态;就有多

    们作为内在于我们之中真正的力量与运动非常活跃,激发了我们

    有益,但反之亦然。我们以“真理”的名义令得那些表象崇高,它

    量与需要导致有益的结果?一开始,真理并非因为是真的而于人

    ——意味着什么呢,除了一些表象与一个特殊的组织相连且其力

    理”——它的内容不同于每一物种并且从来不能反映真正的对象

    础上才能承受并且支持生命,而错误的则会伤害它,那么这个“真

    要,所能够完成的东西。倘若我们宣告人只有在真正的表象的基

    程,与别的身体的与心理的力量结合并且考虑到生命特殊的需

    性一致。结果将完全依赖于这种表象作为有机体内一个真正的过

    结果并不能被这种表象的内容所决定,即便它可能与绝对的客观

    其他物种的方式行为。一个被表象指导的行为是否将产生有益的

    了生存并且达到其生命的根本目的,必须用一种独特的、不同于

    只有用下面的假设才可以解释:组织的差异需要每一个物种,为

    希望的结果,并且具有好像同真实符合的确定性的话。在我看来

    物,也异于我们自己,并不与客观的真实符合,却仍然能达致所

    骗与修正误会。那么,“真理”意味着什么呢?当其客观地异于动

    的”表象的活动,却试图伤害我们。我们同样能看到,动物也会欺

    形,就会知道这是再了不起不过的了,反之,它的基于“错误

    方便的,而且十分精确的结果。倘若我们了解它们自身的客观情

    行,这些表象根本不等于客观存在,然而却得到了一个可信的、

    看起来是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事实:行为在表象的基础上得到实

    它被十分相同的世界的完全不同的图像所决定。对于我们而言这

    说,以一种于我们有益的方式。自然对于动物的反应也是如此,

    为的某些反应,并且这些通常以一种适当的形式出现,也就是

    地决定了的表象而言它是一种相对的独立。我们希冀着对我们行

    内容与指令,通过之我们建立了与世界的关系,对于被我们主观

    它,也不管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对于人而言,如果用不同的空

    间概念、不同的思想范畴和不同的数字系统,它都不会是真的。

    对于我们是“真的”的内容有着完全依赖于我们存在的模式的特殊

    结构——因为这是不被任何别的生物所分享的——但其真值是完

    全独立于其物理性的实现的。一方面一个事物有其组织与需要,

    另一方面,一个客观的存在是被给予的,这样就理想地建立了对

    于生物而言的真理。因为对于这个生物的真理意味着最有用的表

    象,一个选择就发生在其心理过程之间:那些有益的被普遍的选

    择方法固定下来,并且作为一个整体组成了表象的“真”世界。事

    实上对于所谓表象的真理而言,我们没有任何别的明确的标准,

    除了基于它的行为导致所需要的结果。一旦这些表象的模式最终

    通过选择和培养被建构成合目的的,它们就在其自身之内构成了

    一个理论的领域,它依据内在的标准决定每一个表象的括入或者

    排除;就像几何规则依据严格的内在自立被建立起来,反之令得

    整个结构可能的公理与方法论标准自己却不能被几何地证明。整

    个几何系统的有效性与它的单个前提根本不同。后者能彼此证

    明,反之整个系统只有在与一些外在因素,如空间的性质,我们

    的感知、我们感知的模式以及我们思考方式的力量等关联起来时

    才是有效的。个别的判断可能彼此支持,因为业已建立的标准与

    事实证明了其他的,但这些标准与事实的整体只有在与特殊的生理——心理组织、它们生活的条件以及它们活动的进展关联起来时才是有效的。

    真理的客观性和价值的客观性作为主观因素之间的关系

    作为彼此相关的表象的真理(Wahrheit)概念,而不是作为它们之中的任何一个的绝对的质,真理的概念也因为特别的对象而被确定。康德认为认识一个对象就是意指将整一性带入感觉的多样性。从一些关于我们的世界图像的无序的材料以及连续的意

    识之流,我们先区别一些纠结在一起的东西又按单位组织起来,

    然后我们指定它们为“物体”,一当我们将一些聚集一起的印象组

    合成一个实体,一个物体就被观察到了。这个实体能够代表什么

    呢?除了那些感知单独的印象与原料的功能的独立性?这些元素

    的统一体并非外在于这些元素自身的什么东西,它乃是它们所代

    表的关系的持续的形式。当我通过将我的意识组成一个整体印象

    而认识到对象蔗糖——白的、硬的、甜的、结晶的——时,这就

    意味着我以为这些感知的内容是联系在一起的,在特定的情形之

    下,一个联系或者相互交感作用存在着,一种性质在这一点和这

    种关系里存在着。因为别的性质的存在,它们如此相互作用着,

    社会组织的个体或者作用单位的社会组织也是如此,它仅仅指出

    了吸引的力量或者在它的个体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因此,单个物

    体的个体,对其的观察乃是其知性的实现,仅仅是在进入对其感

    知的元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在被称为艺术作品的“真理”之中,它

    的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与它同所描绘之对象的关系相比也可能有

    一个比通常所承认的远为重要的意义。画不计——因为其主题就

    是纯粹的个人从而使问题更加复杂——那么美术作品或文学作品

    里单独的成分不会传送真的或假的印象,把这些成分孤立起来看

    它们不在真假的范畴之内。或者从另一方面看看这一事件:从艺

    术作品出现之时起看看这些最初的成分时,艺术家是自由的,只

    有在他选定了一个角色、一种风格、一种颜色或构图、一种气氛

    之后,别的部分才被决定了。这些别的部分现在遇到了被第一步

    所激起的期待,那可能是空想的、任意的与不真实的。只要详尽

    的细节是和谐一致的,整体将产生一个“内在真”的印象,而无论

    个体的部分与外在的实在是否相符并且满足通常与实质意义上

    对“真”的要求。在一部分艺术作品之中的真意指作为一个整体保

    有部分所有的,好比说,是自愿提供给我们一样。它可能是任何

    一个部分,因为部分之间的相互一致把真的性质给予了它们中的

    每一个。因此在艺术的特殊性背景的概念之中真也是一个相对的

    概念,它被作为艺术作品成分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作为成分与组

    成绝对标准的外在客体之间的精确一致而被认识。倘若一个对象

    的了解意味着作为一个“个体”去了解它,也意味着在它的“必然

    性”之中去了解它。必然性乃是一种关系,通过它两个元素的不同

    成分成为一个整体。必然性的公式就是:如果A存在,那么B也如

    此。这种必然的关系表明A与B是存在或显现的一个特殊单位的成

    分。且“必然关系”指一种完全紧密的关系,它只能被语言分解与

    重构。艺术作品的个体很明显与这个必然性是一致的。因为它被

    不同元素之间的相互条件发展而来,倘若另一个被给予,那么它

    们中的一个也会必然随之而来,反之亦然。必然性不仅是一种关

    于相互关联的事物的关系现象,而且其自身及其概念也是如此。

    作为我们关于世界的知识的基础的两个最普遍的范畴,都不包含

    着必然性。从任何规则的角度看,真实生活的存在并非必然,倘

    若无物存在,将不会与任何逻辑的或自然的法相违背。同样自然法的存在也不是“必然的”,它们仅仅是事实,就像存在仅仅是一个事实一样,仅到目前为止它们的存在乃是一个使它们服从“必然性”的事实。可能根本没有必须存在的自然法。那些我们谓之必然的存在仅仅是存在与法之间的一种关系,它们是其关系的形式。两者都是严格地彼此独立的实在。因为不服从法的存在是可以想象的,而如果没有一致的存在,法的系统也会是同样有效的。只有两个采取了存在的形式的存在服从于必然性,存在与法才是统一的基础,我们不可能直接地了解之,而只有通过必然性的关系。这个整体将存在与法连在一起,它并不分别地固有任何一个,而是,规则的存在仅仅因为法的存在,而给予意义与重要性至法则仅仅因为人存在着。

    从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同一问题,关于感知原理的相对主义可能用下面的方式组织起来:要求一劳永逸地表达对象本质的构造原则被转换成仅仅是知识进步中的几个观点的调整原则。思想的最终、最高的抽象、简化与综合必得放弃在知识领域中作为最终

    判断的教条的要求。在最发达与普遍的观点的背景之下,宣称事

    物在一种明确的方式下行为的断言必得被这样的概念代替,那就

    是我们的理解必得前进,就好像事物是如此这般地行为一样。这

    使得在与世界的真正关系之中足够地表达我们了解的形式与方法

    成为可能。我们存在面的多样性(Vielheit)与任何一种概念表达

    (即表达我们与事物的关系)的单面性(Einseitigkeit)符合并引

    起了这样的事实,即这样的概念表达不是普遍与永恒地让人满意

    的,而是通常被一种相反的断言历史地补充。在很多情况下这就

    产生了一种未决定的动摇,一个矛盾的混合或者一种对采纳放之

    四海而皆准的原则的厌恶。倘若意图确定事物本质的构造性主张

    被转变为一种仅仅寻求通过明确地叙述观念的终点以决定我们达

    到知识方法的启发式主张,那么这就会使得相反的原理同时有效

    成为可能。倘若它们的意义仅仅是方法论上的,它们可能没有矛

    盾地二者择一地被运用,那么在从归纳到演绎的方法的变动中就

    不会有矛盾了。真正理解的整体只有通过将这种教条的严格性消

    解为活生生的与运动的过程而被寻求到。其终极的原理不是以相

    互排除的形式,而是在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以及相互补充的形式

    之中被认识。这样,例如,形而上学世界观的发展就会在整体和

    绝对实在的多样性——所有特殊感知都基于之——之间移动。这

    样,思想的性质就是我们为它们中的每一个而奋斗,却有一个明

    确的结论,就是我们一个也不能弄清楚。只有当事物所有的有效

    性与差异都在一个单独的集合中被调和时,为了整体的理性的与

    感情的奋斗才能被满足。然而,一旦这个统一被达到,就像斯宾

    诺莎的物质概念一样,很明显地在了解世界中人不能用它做什

    么,为了令得它有所结果,至少一个第二原理是需要的。一元论

    导向二元论或多元论,但它们又创造了统一的需要,因此哲学与

    个体思想的发展都是从多元走向一元、从一元走向多元的。思想

    史表明将这些观点中的任何一个看成是决定性的都是徒劳的。与

    客体有关的我们理性的结果需要两个原理相等的有效性,并且通

    过寻求从多元带来一元而清晰地表达一元论原理以达到之。也就

    是说,好像我们应该以绝对一元论作为终结一样。同样,也通过

    清楚地表达没有任何一元内容而仍总是寻求更简单成分与创造性

    的力量的多元论原理去达到之。也就是,就好像最终的结果应该

    是多元论的一样。倘若谁在质的意义上,在事物与命运个体的差

    异上,在它们依据性质与价值而来的分离上,去寻求多元论,那

    么也会是同样的情形。我们最内在的生命意识在这个我们存在的

    基础的分裂与团结中摇摆。有时通过享受喜悦的幸福以及完全从

    痛苦与压抑中分离的福佑,并且通过保持这罕有的时刻,使之从

    对任何不那么轻松的与矛盾的经验的回忆中分离,这样生活看起

    来仅仅是可以承受。然后,通过经验欢喜与悲伤、力量与衰弱、

    德行与罪恶,这些作为一个活生生的整体,每一个都是他者的条

    件,每一个都是神圣的并且献给他者,通过这一切,生活又显得

    更加值得赞美了,并且确实是十分富于挑战性的生活。我们很少

    意识到这些相反的趋向中的普遍原理,但它们决定了在我们的努

    力中、我们的目标中、我们断续的行为中对生活的态度。即使一

    个人的性格看起来完全被这些趋向之一引导,它也不断地被别的

    方向阻拦,例如转移、阻滞与诱惑。人们并不会通过对他们生活

    经验的差异与一致的对比而被分类。这一对比存在于每一个个体

    之中,虽然他最内在的私人形式在同其社会形式的交互作用之中

    进化、在个人化与社会之间动移。本质之点在于,并非这两个趋

    向组成了生活,而是它们是在一种启发性的形式中相互依赖的。

    看起来好像我们的生活使用了一个我们并不能整体把握的基本功

    能或者由之组成。我们不得不通过分析与综合去解剖它,这就组

    成了那一对比的最普遍的形式,并且其共同合作恢复了生活的整

    体。但是单一的实体在它的分裂中对我们产生了一个绝对的要

    求,并且了解每个单一事物的整体也产生了同样的要求,因此,

    一个矛盾出现了,生活常为之痛苦。因为,两种成分在它们的存

    在之中都以彼此为前提,这样矛盾就成为一个逻辑的矛盾:如果

    另一个不站在对立面的话,两者之中任何一个都不会有任何客观

    的意义。这样,特殊的难题就产生了——就像许多别的对比组一

    样——当某个无条件的东西被另一个无条件的项目变成有条件

    的,然后就轮到它来依赖于前者。我们看来绝对的然而仍然是相

    对的事实只有通过如下的方式才能得到解决:即承认绝对指出了

    一条通向无限的路,无论我们走了多远,其方向仍然被标明着,

    每一个片断的运动,只要它持续着,都有了一段看来朝向一个终点的路程,即使在一个点假定了另一个支持同一标准的方向,这个方向的标准也会保持不变。

    所有知识的普遍与个别的系统都会在这种思想过程的相互依赖中会合。倘若有人试图去了解政治的、社会的、宗教的或现阶段任何别的文化概貌,只有通过历史才能达到,也就是说,通过知道与了解过去。但这一过去,只有片断地到来,通过沉默的证人与或多或少不可靠的传说与传统,才可能来到生活并且只有通过直接的当下的经验才能得到解释。不管需要多少个转换与多少数量的变化,当下,作为通向过去的不可或缺的钥匙,它自己也只有通过过去才能被了解;并且唯有过去能帮助我们了解现在,只有通过当下的理解与情感才可进入之。所有历史的图像都是这个作为说明的原理的相互关系的结果,它们没有哪个会允许别的停止移动。终极了解被转入无穷,因为在一个序列中的每一个点都为了其了解而提及了别的序列。心理的知识是一个相似的情形。对于我们的直接经验而言,遇到我们的每一个人都只是一个声音的制造者和做动作的自动机器。我们只能推测在这个现象背后有一种思想,以及这种思想是什么,同我们自己的思想类似,它直接呈现于我们时仅仅是一精神实体。另一方面,自我知觉只能通过对别人的知觉才能发展,把自我分裂为被观察部分与观察部分的基本分裂只有通过在自我与他人之间关系的类比才能产生。因此关于我们自己的知识只有通过别人才能得到,然而,我们能够解释的人的生命只能从自觉知识中来。这样,精神现象的知识只是一种你我之间的交互作用。每一个都在一种固定的互换与彼此之间元素的交换中涉及了他者,通过之真理,正如经济价值一样,产生了。

    最后,从一种更为广泛的观点来看,现代理想主义从自我之中制造了世界。依据它的感受性与构造形式的能力,心灵制造了世界——我们能够讨论的并且对于我们是真的唯一的世界。但另一方面,这个世界也是心灵的第一源流。从发光的物质球体,我们可以想象为它是地球有任何生命以前的状况,一种逐渐的发展导致了生命的能性;并且这些活生生的存在,首先是纯粹的物质且并没有意识,最后,以某种一直未知的方式产生了精神。历史地看来,心灵连同它所有的形式与内容,是世界的产物——这同一个世界也是心灵的产品,因为它是一个表象的世界。倘若这两个起源的可能性被严格地概念化,它们就会导致一个混乱的矛盾。但是,倘若它们被看作居于交替与交感之中直观式的表象,这种情况就不会出现。没有什么能阻止我们企图追寻从世界任何存在的状态到意识的情形,这种情形已经使得世界成为表象的内容,就像没有什么阻止将这些情形追溯到宇宙的、历史的或者社会的事实,这些事实能产生具备这些力量与形式的意识。这些事实的图像,外在于意识,又可能从科学与历史知识的主观假设中得出,并且这些又可以从其起源的客观条件中得出,如此以至于无穷(ad infinifum)。当然,这些知识从来没有在一种清晰的轮廓中被认识到,两种倾向乃是用一种破碎的、被打断的、偶然的方式相混合。但这一首要的矛盾被一种把两者均视为直观性原理这样的解释解决了;它将它们的反对转化为一种交互作用,将它们互相的否定转化为无穷的交互作用过程。

    我在这里要介绍两个别的例子——一个十分特殊而另一个十

    分普遍,在这两个例子里相对性,也就是知识标准意义的相互

    性,用一种连续的与交替的形式出现。在世界的图像中,概念与

    基本元素的实质上的相互依赖,经常被一种在时间中的交互节奏

    所表达。经济学中在历史与科学的方法之间的关系可能被用这样

    的形式解释,这也当然是对的,也就是说每一个经济过程都只有

    在这特殊的历史——心理群体的背景中才可能被了解。但这样一

    种识见总是基于明显的次规则关系这样的前提。倘若我们不假设

    总的条件、普遍的动力以及后果的有规律的序列是特殊情形的一

    个基础,那就根本不会有任何历史的解释。整体将会破碎化为原

    子化事件的大混乱。虽然如此,人可能承认,普遍的规则,它令

    得特殊事件或者状态与其可能的条件之间的联系成为可能,依赖

    于更高的法则,所以它们自己只有作为历史的组合才是有效的;

    在一个更早的阶段中的其他事件与力量已经在我们之中与围绕我

    们组成了事物,它们现在作为普遍有效的与给予更后期的因果原

    理以特殊形式的面目出现。这样,当这两个方法被教条地陈述并

    且每一个都声称自己是客观真理时,就陷入了不可调和的冲突与

    相互的否定,它们可能用一种交感的形式假定了一种有机的关系。这两个方法中的任何一个都成为一种启迪学[1] 的(heuristisches)原则,也就是说,采用一个方法的任何一点都必定要诉诸另一个方法,而将前者实体化。对于在认识过程中最普遍的先验(a priori)与经验之间的对立,这同样是真的。自从康德之后,我们知道所有的经验,除了单独的感觉印象,需要明

    确的形式,它在意识之中与生俱来,通过之被给予被构架成为意

    识。这个先验,它被我们带入了经验,因此对于所有意识都必须

    绝对地有效,并且对于任何变化与对于任何被偶然的感觉经验改

    正的可能性都是免疫的。但有这些标准的确定性并不与这些标准

    是什么的确定性相称。许多以前被视作是先验的以后就被认作是经验的与历史的结构。一方面,我们有这样的任务,即在每一种现象中,在感觉印象提供的内容之外,追寻内容藉之得以形成的、永恒的先验准则。但另一方面,格言说我们应该试图把每一单独的先验(但并非先验本身!)至回溯到其在经验中的根源处。

    这两种方法相互支撑与依赖是某种完全不同于将方法混杂在一起的廉价的妥协,后者的方式中一方的所失通常大于另一方的所得。这里我们所关心的是给予无限的效率到相对应的一组的每

    一部分的可能性。并且虽然这些方法中的每一个多少都仍是主观

    的,但通过其应用的相对性,它们看起来仍足够地表达了事物客

    观的意义。这样,它们就与我们对价值原理的考察的总的原则协

    调了,它们中的每一个在内容上都是主观的,通过它们相互关系

    的客观性也能够达到它们当下的客观性。就如我们在上面所见,

    单独的感官知觉,通过被彼此相连,能够指明或者建立对象。个

    性——它是一个极为牢靠的结构,以致一种特殊的精神实质被当

    成了其基础——至少对于经验心理学而言,起源于出现在个体观

    念之间的联系与统觉。这些产生物,主观的并且是无常的,为它

    们的相互作用所产生,它们中没有哪一个是独立存在的,也就是

    说,个性是理论的与实践的世界的客观成分。客观法则也是这样

    发展的:通过平衡主体的利益与个体的力量,通过决定它们的位

    置与维度,以及通过经由要求与约束的交换达到平等与公正的客

    观形式。用这种方式,客体的经济价值也从主观的个人需要被明

    确化了,因为平等与交换的形式是可以达到的,因为这些关系有

    单个成分所缺乏的、超越于主观性的公平性。那些认识的方法也

    许也是主观的与自发性的,但它们都到达了——即使是通过互相

    引起的无限之过程——客观真理的理想,这样,它们每一个都发现了其补遗并随之通过他者发现了其合法性。

    真理意味着表象(Vorstellungen)之间的关系,它可能作为

    无限的构造被认识到,因为,即使我们的知识是基于不再是相对

    的真理,我们也可能永远不会知道是否我们达到了真正的最后阶

    段,或者是否我们又一次站在了通往更为普遍与深刻的概念之路

    上;或者真理可能由一些表象系统之内的互惠关系组成,且其实

    证也是互惠的。但这两个思想的过程通过功能的特殊区分被关联

    起来了。认识到我们的精神存在是在两个互相补充的范畴之下是

    必需的:一个关于其内容,另一个关于其过程,这一过程,作为

    一个意识的事件,延续并且认识了这一内容。这些范畴的结构是

    极为不同的。我们必须把心理过程想象为连续不断的流,在其中

    没有明显的裂缝,因此以机体成长的方式一个意识就可以不间断

    地通达到下一个。从这一过程中抽象出来并且以一种理想的独立

    状态而存在的内容,以一种完全不同的形态出现:作为一种集

    合,一个渐进的系统,一个单独的概念的系统或者彼此清楚区分

    开来的命题。两个概念之间的逻辑联系减少了它们之间的距离,

    但并非是中断,就像梯级一样,它们彼此分隔明显,但仍然提供

    了身体连续运动的方法。思想内容之间的关系是被这样一个事实

    定性的:即思想的基础,它被看作一个整体,看起来在一个圆周

    里运动,因为思想不得不通过“被悬搁”才得以成立,并且,也没

    有任何来自外部的使之得以成立的 [不论在哪儿的东西]。思

    想的内容互相提供背景,因此每一个都从他者获得其意义与风

    格;它们是相互排斥对立的对子,但为了一个可能的世界的创造

    彼此仍然相互假定。通过那条可知的整体之链,每一项特别的内

    容都成为他者的证据范围。不管怎样,思想的过程,通过之这关

    系被心理地完成了,跟随着一个直接的与连续的年代的线路,它

    根据自身内在的意义而连续,虽然个体之死带来了它的一个终

    结。我们思考的两个范畴被分成这两种形式,它令得知识在特别

    的情形里成为一种幻觉,但在总体上是可能的。知识沿着一条无

    限退缩、无限连续、无边无际的线路而行,但在任何一个特别的

    时刻它仍是有限的——鉴于此其内容展示了别的无限的形式、循

    环的形式,在这里每一个点都是开始与终结,并且所有的部分都

    彼此互为条件。

    与我们没有注意到重力的相互性一样,我们通常也对证明过程的相互性熟视无睹。我们表象的绝大部分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且对其真的疑问仅仅在一些特别的情形里才被提及。然后,依据和谐的原则或者依据那些已经假设被建立起来的表象的集合,一

    个判断就此作出。在另一种情形里,在这一整个联合体里,任何

    表象都可能成为可疑,并且被考察的一个表象可能属于占决定性

    的多数。在有疑问的表象与那些被建立起来的表象之间巨大的数

    量上的不平衡也有助于隐瞒这种交互的关系。以这种方式,在一

    个长时期里,重量的不平衡导致我们注意到地球之于苹果的而不

    是苹果之于地球的重力的吸引。结果,有重量对于一个物体而言

    就显得是一个独立的性质,因为只有这个关系的一边被观察到

    了。因为真理居于其中的元素之间的交互关系没有被考虑到——与此时未在考虑之中的表象的总体相比较,这单个的元素是无限小的,这样,真理就可能被看作一个个体表象的特殊性质。

    “真理的相对性”,在我们所有的知识都是偏颇的与可修正的

    意义上,经常被重点地陈述,这与这个无可争议的事实的显明性

    令人奇怪地不成比例。我们在这里通过真理的相对性概念所了解

    的却明显地十分不同:相对性并非对一个在其他情况下独立的真

    理概念而言的一种有所减弱的附加规定性(Zusatzbestimmung),而是真理自身的一个基本的特征。相

    对性是表象成为真理的那种模式,正如需求的对象成为价值的那

    种模式一样。相对性并不意味着——就像在通常的用法上一样

    ——真理打了折扣,由之人们可能期望某些更多的东西,相反,

    它是对真理概念的一种积极的满足以及使其生效。并非没有相对

    性,而恰恰是因为这种相对性真理才是有效的。

    在使它们自己的内容服从于它们对于知识整体的意见时,伟大的认识论原理也遭受了它们所有的困难——因为它们也是一种知识的形式。这样,它们或者是空洞的或者否定了自己。教条主

    义者可能将知识的确定性基于一些标准就像基于一块岩石一样

    ——但什么支撑着岩石呢?倘若某一知识的可能性来自那个标

    准,那就必须假定那一知识是确定的。知识的确定性的断言预先

    假定了知识的确定性。同样地,怀疑主义可能宣称所有知识的无

    可避免的不确定性与不可靠性或者甚至可能断言任何真理都是不

    可能的——在真理概念内部就存在着矛盾,但接着就必须将这个

    想法付诸怀疑主义思想自身。倘若知识是错误的,然后怀疑主义自身也如此,这又否定了它自己,这确实是一个恶性循环。

    最后,批判的哲学可能将所有的客观性,所有的知识内容的基本形式都归源于经验条件,但它却并不能证实经验自身是有效的。将矛头对准了每一超验的东西的批评基于一个假设,其同样不能经受同样严格的形式检验而不伤害到它自身的基础。在这里认识论遇到了一个典型的祸害。在分析自己时,它也审判了自己。它需要一个外在于自身的有效点,并且面临着这两者之间的一个选择:或者从加诸于所有其他知识的检验与规则中排除它自己,这样就令得它自己遭到从后而来的攻击,或者让它自己也受它所发现的法则与过程的支配,这样就陷入了循环推理,正如怀疑主义的自我否定已经一清二楚地说明的那样。唯有相对主义的认识论不要求从它自己的原理之中排除自身,它不被那样的事实伤害是因为其有效性仅仅是相对的。因为即使它的有效性——历史地、事实地或者心理地——只在与别的绝对的或者实质上的原则轮流交替与和谐共处时才成立,它与它自己的对立面的关系本身不过是相对的。启迪学(Heuristik),它仅仅是相对性原理加诸知识范畴的后果或者运用,能够没有矛盾地承认它自己是启迪学的原理。关于这一原理的基础的问题,它并不包含于这个原理自身之内,对于相对主义而言同样不构成困难,因为这个基础被推向了无穷。相对主义努力融入一切绝对如此呈现自己的关系之中,并且也以跟绝对——绝对让自己成为这种新关系的基础——一样的方式前行。这是一个永远也不会结束的过程,其启迪学排除了二者择一:或者否定或者接受这个绝对。人们如何表达它是没有关系的:要么有一个绝对,但只有在一个无限的过程中才能被把握,要么只有关系,但它们只有在一个无限的过程中才能代替绝对。相对主义能够产生根本性的让步,即对于心灵而言,将自身置于自身之外是可能的。保留一个概念的内容并且因此排除连续不断的成果丰富的发展的认识论原理在这样一种自我矛盾之中终结了:心灵被期望判断自身,它或者支持它自己的有限定性的陈述或者从之脱身出来,这两者必有一个给其有效性以相等的伤害。但相对主义已经充分地接受了这一事实,即对于每一个命题而言都有更高的一个,它决定了是否这个命题是对的。但这个第二命题,我们自己建立起来的逻辑权威,需要——这被看作是第二命题,我们自己建立起来的逻辑权威,需要——这被看作是一个心理过程——被一个更高的命题赋予进一步的合法性,对于之,或者通过在两个命题之间的交替的有效性,或者通过在处理同一内容中,在一种场合里视为心理的实在,而在另一种场合里又视为逻辑的原理,又来一个同样的过程,如此以至于无穷。这一观念也拔除了别的认识论原理由于靠自己的命题支持自己而面临的在自我否定之中终结的危险。争辩说怀疑主义由于否认真理的可能性,因而自己也是错误的,这也是不对的,这就像悲观主义并不因为认为所有存在的一切都是恶的因而它自己也是一种邪恶的理论一样。因为,事实上,判断自身并且在自身之上建立自己的法则乃是我们心灵的基本的能力。这只是自我意识这一基本事实的表达与扩张。我们的意识并没有物质性的整体,而仅仅只有源自主客体交互作用的个体,在这种交互作用中意识分离出了自身。这并非意识一个偶然的形式,它可以不同且并不改变我们的基本性质。它更是意识的决定性的形式。有一个意识只是意味着实行这一内在的分离,它令得自我成为对象,从而能够了解自身。“没有主体,就没有客体,没有客体,就没有主体”首先在意识之内被认识到,作为在自身之上了解主体,作为被了解的客体,它抬出了自己;并且通过了解它自身的知识,意识的生命有必要继续progressus ad infinitum(前进以至于无穷)。它事实上的形式,它的剖面图,好比说,是一个圆周运动。主体作为一个客体而了解自己,又作为一个主体去了解客体。作为一种认识论原理的相对主义经由它的服从于它自己的原理而证明了自己,对于许多绝对的原理而言这一过程被证明是至关重要的。这样相对主义就最清楚地表达了它也能够履行那些别的原理:意识判断自己的能力的合法性,且不管这一判断的结果可能如何,而没有令得这个过程成为一种幻想。这个将自己置于自身之外现在成为意识的基础,意识同时成为主体与客体。只要这一了解与判断自己的无限过程在任何一条线上被砍断,然后就会作为一个绝对遭遇所有的问题,它就一定会成为自相矛盾的,这就是说知识判断自己就要求它自己从这一判断的内容之中排除出去以便能在它这里通过这一判断。

    相对主义的观点经常被看作是事物的价值、可靠性与意义的堕落,而全然不顾这样的事实,即只有那种天真幼稚地坚持绝对的观点——在这里是成问题的——才把相对主义置于这样的地位。但事实上反过来才是对的,即只有通过把所有那些铁板一块的独立存在(Fürsichsein)消解融化为交互作用(Wechselwirkungen),我们才能达到宇宙所有元素的功能的统一,在这里任何一个元素的意义都影响任何一个别的元素。结果,相对主义比人愿意想象的更为接近它的极端对立面——斯宾诺莎的哲学——无所不包的substantia sive Deus(神即自然)。这一绝对,比起存在的普遍概念来并没有别的内容,在它的结合之中包括了存在的每一样事物。个别的事物自身不再有任何存在性了,因为所有的存在事实上都在神圣的本质里统一起来了,就像存在的抽象概念组成了一个统一体一样。所有特别的连续性与实在性、所有第二级次的绝对都被如此完全地融合在那一单独的绝对之中以至可以说:所有世界观的内容都已经在斯宾诺莎似的一元论里成为相对。包括一切的物质,留存下来的唯一绝对,现在能够被忽略了而不至于影响到实在的内容——如马克思对一个形式上类似的过程所言,剥夺者将被剥夺——并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留存下来,除了事物相对地消解于关系与过程。事物之间的相互依赖,相对主义建立之作为它们的本质,仅仅在表面的观点上排除了无限的概念,或者说倘若相对主义并不是在一种足够激烈的方式上被构想时是如此。相对的确实是真的:一个精确的无限在我看起来只有在两种方式里是可以想象的。第一,作为上升或下降的序列,在这里每一条线都依赖于另一条,并且第三条也依赖于它——这可能是空间分配、能量的因果的转换、年代顺序或者逻辑起源的情形。第二,这个序列在一种扩张的形式之中呈现是以一种简洁的圆周形式为交互作用所规定的。倘若一个元素在另一个之上造成的结果又成为了一个原因,这个作为原因的结果又反过来影响前面的元素,然后通过成为反作用的原因又一次重复这一过程,那么我们在行动之中就有了一个真正的无限。这是一个内在的无限,可以同圆周的无限相提并论,因为后者也只在一种完全的相互性之中发展而来,在其中圆周的每一部分都决定着别的部分的位置——与别的线比起来,它也回到了起点,但在之中每一个点并不为所有部分的相互作用所决定。倘若无限被看作是一种实质,或者绝对的尺度,那么它仍总是保留着一些有,尽管十分巨大。恰恰只有靠存在的内容(Daseinsinhalt)相互的制约(即另外一个制约这一个,而这另外一个也同样受到制约,要么是经历第三个内容对其同出一辙的制约过程,要么是与第一个交互作用),才克服了存在的有限性(Endlichkeit)。

    这种可能经由暗示而满足一种哲学的观点,令得关于种种事物的解释达成最后一致成为可能,并且它为经济价值的解释提供了总的背景。因为一切事物所有可知的存在、相互依赖与交互作用的基本特征也反映了经济价值,并且将这一生活的原理付诸经济质料,所以货币的基本性质现在变得可以了解了。因为事物的价值,它被理解为事物的经济交互作用而解释,在货币中找到了它最纯粹的表达与体现。

    货币作为交换关系自主的表现,它将被需要的对象化为经济对象,并且建立了对象的可替代性

    无论货币有什么样的历史根源——并且这远没有被清楚地确立起来——至少一个事实是确定的,即货币在经济之中并不是作为一个与其纯粹的概念一致的业已完成的元素而突然地出现的。货币只有从以前已经存在的价值中以这样一种方式才可能得以发展起来,也就是说货币性(Geldqualität/quality of money)——也即任何一种可交换的对象——一直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一个特定的对象里被实现的,货币的功能首先仍然好像是与对象以前的价值意义紧密相关的情况下被运用。在下一章里我们将检测货币与非货币价值的这一起源学的联系是否已经或者曾经被终结。在所有的情形里,由于这样的事实,即货币的本质与意义没有在概念上区分于那些价值的性质,这些价值是由货币通过提升这些性质中之一而产生的,因而已经有了数不清的错误。我们将首先考虑货币而不涉及以物质形式表现货币的材料,因为这些材料加之于货币的特殊性质导致货币从属于那些商品之下,而作为货币,它是与商品截然对立的。乍一看来,货币好比是说组成了一个部分,而被货币所购买的商品的总体构成了另一部分,只要考虑到它的纯粹的本质,它就必须被径直理解为货币,必须与所有那些次要的,把它跟相对立的那方联系的性质毫无瓜葛。

    在这个意义上,货币已经被定义成了“抽象的价值”。作为个可见的物体,货币乃是体现了抽象的经济价值的物质,这有点像词语的发声,它是一个听觉-生理的显现,但对于我们只有通过它所承载或用符号表达的陈述才有意义。倘若对象的经济价值由它们的可交换性的相互关系所组成,那么货币就是这一关系的自立的表达。货币乃是抽象价值的代表。这一关系的事实是从经济关系,也就是,从对象的可交换性被提取的,与那些对象相对照,它需要一个是可见符号的概念的存在。货币是经济对象中共通的东西——以学术语言说,人可以称之为universale ante rem,or in re or post rem[在事物前,或在事物中,或在事物后的普遍性]——的一种具体的实现,并且人类生活普遍意义上的不幸最充分地被这个符号反映出来,这也就是货币的持续的短缺,这是绝大多数人所遭遇的。

    一件商品的价格指出了在这件商品与所有别的商品积累之间的可交换的程度。倘若一个人在抽象的意义上想象货币,独立于它具体代表的所有结果,那么在货币价格中的一个变化就预示了在特殊商品与所有别的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已经改变了。倘若价格A从1马克上升到了2马克,当B、C、D与E商品的价格保持稳定时,这就说明在A与B、C、D和E之间的关系变化了,这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达,即当说A的价格保持稳定时,就说后者的价格下跌了。我们宁要第一种说法,因为它更加简单,就像我们说,倘若一个物体改变了它的位置,即它移动了——例如,从东到西——但这事实上的改变也可以这样描述,说是环境(包括观察者)从西到了东、而那个物体仍保持静止。物体的位置并非物体自身的一个性质,而是一种对于别的物体的关系,并且在位置的每一个变化之中,这些别的,就像物体自身一样,可以被看作是活动的或者被动的主体。在同样的方式之中,因为A的价值由它与经济世界之间的关系而组成,它也应该被相等地判断,只是在解释A的价值的变化中与B、C、D与E之中一样,没有那么方便罢了。这一相对性,例如在物物交换中所实践的,已经在货币作为价值的表达中被具体化了。这是如何发生的,将在以后检测。A的价值是1马克这一陈述已经纯化了每一样东西的A,它可能并不是经济的,也就是,不是对B、C、D和E的一个交换系。这个马克,被认为是A的价值,乃是从它的承载者之中分离出来的,涉及了别的经济对象。A在它自身之中以及独立于这种关系的其他每一样东西,在这里都是不相关的。在性质上不同的每一个A1或者A2对于A都是相等的,因为它的价值是1马克,这也因为它对于B、C、D和E也有同一种数量交换的关系。货币简单地是“那有价值的”,而经济价值意味着“可以用来交换某些其他的东西”。所有别的对象都有由之产生了其价值的特殊内容。货币从价值获得其内容,转化成物质的乃是价值,是没有事物自身的事物的价值。通过升华事物的相对性,货币看起来避免了相对性,就像实在的标准并不支持统治实在的同样的相对性一样,不是不管而是因为在事物,在它们独立的生活之中,意义与一致性之间的关系乃是这些标准的内容。每一个存在着的事物都服从法则,但统治着的法则自身却不服从法则。要是假设有一个承担着自然法的自然法,这就必须在一个圈子里运动了。我将这个问题悬置起来,但是,不管怎样,这个圈子却是合法的,因为它乃是思想回到它们的起源或者针对一个位于无限之中的终点的基本过程的一部分。标准是在实在的特殊现象之间发展,并给予其形式的类型与形式——不管它们是柏拉图与叔本华的理念,或者斯多噶学派的逻辑,或者康德的先验,或者黑格尔的理性的发展阶段。这些标准与对象服从于它们的意义并不是相对的,因为它们自己正表达了对象的相对性。这样,货币抽象的价值只是表达了构成价值的事物的相对性,就变得可以了解了,并且,与此同时,货币,作为稳定的一极,与对象永恒的运动、波动与平衡形成了对照。基于货币并没有达到这一点,它并不会依据其纯粹的概念,而是作为与所有别的对象合作的特殊的对象起作用。这样的反对也是错误的:即在货币借贷与对外贸易交换中,货币是用货币来购买的,并且货币因而(虽然保存了其概念的纯粹性)也获得了个别价值对象的相对性,人们认为货币不应是拥有、而就是代表了这种相对性。这一事实,即货币表达了有价值对象的价值关系,将它从这一关系之中免除掉了并将之置于一个不同的秩序之中。通过表述这一讨论中的关系及其实践的后果,货币自身获得了价值,通过之,它不但在自己的排除了有形对象的领域之内建立了对所有具体价值的关系,而且指出了在价值数量之间的关系。一个数量被提供作为当下的货币,另一个作为将来的承诺,一个数量在一个范围中被接受,另一个在另一个别的范围内如此——这些都是产生价值关系的变化,它并不被这样一个事实所影响,即对象与其分配的量作为一个整体表达了其价值意义十分不同的对象之间的关系。

    按货币的价值稳定性、发展与客观性,对货币性质的分析

    从这一双重的角色——既在具体价值序列之内,又在其之外——如我已经说过的,在货币的理论与实践的处理中导致了数不清的难题。在货币表达了商品之间的价值关系、计量它们并令它们的交换变得容易这个范围里,它作为一个完全不同于其起源的力量,也作为一个抽象的计量系统或者作为一个在有形的商品之间移动的交换的方法进入了有益的商品的世界,就像以太在有重量的物体之间移动一样。为了履行这一职能,这依赖于它外在于所有别的商品的位置,货币自身不得不成为一个具体或者特殊的价值,并且通过履行这一职能它成为这样的价值。在这种方式之中,它成为这一序列中的联结与条件之一,同时,它与一些东西形成了对照:它的价值变得依赖于供需,它的产品的消耗在它的价值上发生了一些影响,虽然是微小的,它以一种性质上不同的价值呈现,如此等等。利息的支付就是这种来自货币功能的价值

    的表现。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货币的双重角色,在一方面,

    由测量被交换商品的价值关系组成,而另一方面,却是由这些被

    交换的商品组成,这样,它自己就成为一种支持计量的数量。货

    币靠被交换而为商品所计量,同时也被货币自身所计量。因为不

    仅货币被以货币来支付,像货币市场和有息贷款所显示的一样,

    而且一个国家的货币对于另一个国家的货币而言也成为价值的计

    量,这在对外贸易中得到了说明。货币因此成为那些遵守它们自

    己代表的标准化观念之一。所有这些案例都导致了思想的第一顺

    序的复杂与循环运动,虽然这些可能被解决:宣称所有克里特人

    都是撒谎者的克里特人,因为谴责自己的话是谎言而栽在自己的

    格言之下,给整个世界都贴上罪恶标签的悲观主义者,它自己的

    理论也必定因之而如此,怀疑主义才不能坚持怀疑主义的真理因

    为它否认了所有的真理,如此等等。这样,货币就维持作为有价值对象之上的计量与交换的方式,并且由于它的诸功能最初需要一个有价值的代表并且给予价值到它们的代表,货币就被归类于那些对象并且被包括在那些自身也来自货币的标准之下。

    被作为价值最后加以衡量的并不是货币——它不过是纯粹的价值表现——而是对象,并且其价格上的变化指出了它们彼此关

    系的变化。货币,在它纯粹的功能看来,并没有改变它的价值,

    但一个更大或更小的货币数量反映了它自己的变化,它被从其载

    体中抽象出来并且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表现形式。货币的这一情形

    明显地与我们观察到的它的内在品格,即所谓的无特质

    (Qualitätlosigkeit/lack of qualities)或无个体性

    (Unindividualität/lack of individuality)是吻合的。因为它立于

    个别对象之间并且与它们的每一个都保持着相等的关系,它就必

    得是完全中立的。这里,货币在一个连续不断的序列中也代表了

    发展的最高阶段,这一序列逻辑上是困难的但对于我们的世界图

    景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这个序列中每一个环节,虽然是依据序列

    的程式构建的并且是其内在力量的一个表达,同时却又作为一种

    补充的、调控的或者反对的力量异于这一序列。序列的起点是被

    不可替代的价值构建的,这价值的特殊性质很容易因为与货币等

    价物类似而被掩盖。对于我们拥有——就该词的广义而言——的

    绝大多数东西来说都有一个替代者,以至于倘若我们失去一样东

    西而得到另一样来代替,我们的存在物的总价值就仍会保持一

    致。幸福的总量能够经由成分的多样化而保持在同一水平上。但

    是,就某些特定对象而言,这种可交换性不灵验了,这不仅仅因

    为别的拥有不能给我们同样程度的幸福,而且因为价值的意义被

    系于这一个体对象之上,不是系于幸福之上,而提供幸福是这个

    对象与其他对象都可以做到的。这是一个错误的概念实在主义

    ——把一般概念看作是特殊实在的完全正确充分的表现——它令

    得我们相信我们经验到了对象的价值,通过它们归结于一个价值

    公分母,通过指向一个价值中心、在那里价值作为数量上不同但

    基本上是同一种类的东西呈现出了它们自己。我们经常给个别事

    物以价值,因为我们恰恰只要这个而不是别的,即使别的东西也

    许会给我们同样甚至更大的满足。一种更高程度的感受性在某一

    个拥有物所提供的满足的总量之间作出了精细的区分,通过之它

    变得可以同别的拥有物进行比较与交换了,而那些在它的幸福的

    后果之外的特殊性质可能令得他对于我们而言是有价值的,并且

    在那个角度上完全是不可替代的。在那些由于个人的感情与经验

    而令得一个标准的与可互换的对象变得对于我们而言不可替代的

    情形里,这可以用一个细小的改变很好地说明。同一种类的一个

    完全相同的标本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会令得益处丧失。这可能通

    过一个其性质与情感属于完全不同的范畴的对象而更好地完成,

    它将根本不会令我们想起前面的对象或者提起任何比较!这一价

    值的个别形式就在对象成为可互换的程度上被否定了,因此货币

    ——交换的表象与表达——就是我们的实践世界的最小的个别创

    造物了。在事物被用来交换货币这一角度上——但不是当它们被

    物物交换时——它们分有了这个个体性的缺乏。在一个对象之中

    任何内在价值的缺失都不可能比用相等的货币等价物来替代它而

    没有任何意义的不足得到更清楚的表达了。货币不仅是绝对的可

    互换的对象,其每一个性质都可能被替代而没有任何别的区分,

    它是,好比说,具有人格化的可互换性。所有价值都居于其间的

    两个极端:在一个极端,其意义不位于可以被另一个对象代替的

    任何价值的总的数量之内,其在我们的价值系统中的位置不可能

    被任何别的对象所填补,在另一个极端里,它则明显是可以互换

    的。在这两个极端之间,事物被依据其可代替的程度而排列,它

    们的位置由它们可替代的程度以及由能够代替它们的事物的范围

    而决定。这也可以通过在每一个对象之中区分可交换与不可交换

    部分而表达出来。绝大多数事物具备这两种性质,虽然我们经常

    在这点上被欺骗,一方面,被我们交易的易变性欺骗,另一个相

    反的方面,被心胸狭窄与倔强欺骗。甚至那些可以被货币购买与

    交换的事物也可能拥有(更近一点仔细看的话)一些其价值不可

    能完全被别的财产所代替的性质。我们实践世界的界限在那些情形之中被显示出来,在这里这些性质中之一无限地小:一方面,我们个体的自我完整性依赖于十分少的价值,这里可交换性是完全不可能的,另一方面,货币——对象的被提取出来的可交换性——其个体性的绝对缺乏来自这样一个事实,即它表达了事物之间的关系,一种不管事物自身的变化而固守的关系。

    货币的这种代替每一个特殊经济价值的能力——因为它并不与任何这些价值相连,而仅仅与它们可能进入的关系相关——假定了经济事件序列的连续性。这一序列存在于商品的生产与消费

    两者之中。但这仅仅是这一序列的原料,并且仍然没有回答连续

    性与非连续性的问题。消费的每一个动作一开始就破坏了经济过

    程的连续性,其与生产的关系太缺乏组织、太多偶然性,而没有

    能保持发展之线的连续性。人可以将这条线想象为一种观念,这

    令得它通过具体对象的路线可以与一束光通过以太的震荡的部分

    趋向相比。进入这个川流,它充满了严格分离的对象且控制着它

    们价值的意义,货币现在进来了,以便补充可能来临的中断。通

    过为了一个我所要消费的对象而给予货币,填充了因为我的消费

    所产生的,或者将要产生的价值运动中的沟壑。物物交换的原始

    的形式——抢劫或者送礼——并不允许连续性的这样一种补充,

    在它们的情形里,在经济过程的观念联结中的逻辑联系,可以

    说,被打断了。这一联系原则上只有通过等价物的交换,并且事

    实上只有通过货币才能建立起来。货币能够补充存在于任何物物

    交换系统中的不平等,并且能填充起因于被消费的对象的移去而

    致的沟壑。明显地,货币只有通过其位于序列之外的观念的位置

    才能达到这个在经济序列之内的实践的位置。假设货币自身是一

    个特殊的对象,它可能永远不能平衡每一个单独的对象或者成为

    在分离的对象之间的一座桥梁。货币能够充分地进入构成经济连续性的关系只是因为,作为一个具体的价值,它只是以一种实在的物质为表征的在经济价值自身之间的关系。

    货币的这种意义以经验的方式进一步表现为价值恒定性(Wertkonstanz),这源于货币的可互换性和无特质性。这被看作是货币突出的、最合目的性的特点之一。经济活动序列的长度——对于经济的连续性、整体性与生产力都是一个前提——依赖于货币的价值的稳定性,没有它的话,长远的计算、大规模的企业、长期的信用都将是不可能的。只要人们考虑的仅仅是单个对象的价格的波动,就不能确定是否对象的价值在变动以及是否货币的价值保持稳定,或者反之亦然。只有当一件或者一系列商品价格的下跌伴随着别的地方价格的上涨时货币价值的稳定性才成为一个客观事实。价格的普遍上涨将表明货币价值的下跌,并且当那出现之时货币价值的稳定就被破坏了。这仅仅是可能的,因为货币作为特殊对象的价值关系的指示具有某一些超出其功能的品质,这些突出的品质使货币成为一个市场对象并且支持商业循环、数量变化以及自动运行。它们剥夺了货币作为关系的表达的绝对身份,并且强迫它进入一种关系的身份,因此它不再反映一种关系,而是拥有关系。只有在这个程度,这对于其本质也是真实的,货币才从它有一个稳定的价值这样的影响之中分立出来,由之随后价格的波动就不指出货币对于其对象关系的改变,而是仅仅改变了对象自身之间的关系。这就暗示了一个对象的价格的上涨对应地有另一个对象价格的下跌。至于货币拥有价值稳定性的基本性质,这归因于它表达对象之间经济关系或者使事物经济地有价值的关系的功能,这种表达是用抽象的数量术语进行的,它自身并没有进入这些关系。这样,货币的功能就更加重要了,更加真实与更加广泛的则是经济价值中的变动。无论在哪里,商品的价值都是确定的与永恒固定的,很容易实现种类中的交换。在相互的价值关系中货币适合于交换的条件,因为它为每个价值的变化提供了一个精确的与富有弹性的等值。这些关系的多样性最清楚地描述了一个对象的经济价值由它对于所有别的对象的交换关系组成,每一个部分的变动都需要别的平衡的运动并且令得我们意识到在整体之内的相对性。货币只是这一关系的表征,并且这样我们就能够了解更早提及的事实,即对于货币的需要是同价格的波动联系在一起的,但以物易物假定了固定的价格。

    货币的突出的意义理论地同时也是实践地与一个充分发展的货币经济一同出现。在其渐进的第一阶段代表货币的符号同时也保持在那些对象之中,那些对象彼此之间的唯一关系也正是这符号所要象征的。中世纪的理论把价值看作某些客观的东西。它需要卖者为其商品要求“公平的价格”,并且偶尔还试图通过规则来固定这一价格。价值被认为是作为孤立存在的一个性质而为对象所固有的,由之它进入了交换的行为,而不管买者与卖者之间的关系。这个价值的概念——它符合于时代的物质的-绝对的世界观——特别地适合于以物易物经济。用一小片土地交换劳役、一只山羊换一双鞋子、一颗珠宝为死者换二十次弥撒,这就是那些对其价值的感觉是如此的紧密联系以至于它们的价值好像是客观地彼此适合的事物。交换越直接并且情形越简单——因此对象的位置并不是被可比的关系之和所决定的——价值就越作为对象的性质而出现。对这样一种交换会实现的简单的确信被反映在这样的观念之中,即它是由事物自身的客观性质产生的。只有在多样的产品中与多边的交换活动中单独的对象的结合才能显示出其经济的意义在于它与别的对象的关系之中且是互惠的,并且这与货币经济的增长是一致的。经济客体的意义是由这一相对性所组成的,并且货币的意义将成为这一相对性的清楚的表达,这些就是将被它们的互惠的影响所认识的事实。中世纪时,假定在对象与货币-价格之中有一个直接的关系,也就是,一种基于每一者的独立价值的关系,它能够并且应该发现一个“公平”的表达。这种本体论者解释的错误同断言在一个个体与任何权利的内容之间有直接的联系是一样的,好像人的本质,同样地,不管任何外在的条件,对这种资格都能有一个“公平”的要求。人的权利的个人主义概念为此提供了一个范例。事实上,权利仅仅是人之间的一种关系,并且只有在与利益、对象与绝对权力这些我们称之为法的内容——在狭隘的意义上的“权利”——的相关之中才能完成。这一权利对于一个可能被解释为“公平”或“不公平”的个体而言没有任何可预见的关系。只有当这样的关系发展起来并且已经在标准之中建立了它自己时,对于标准——关于在一个特殊事件里的单独的人——赋予那个人对于某事的安排的权力以公平的特色才是可能的。这样,对于一件商品确实就可能有一个公平的价格,但这仅仅是作为在这件商品与所有其他商品之间的一种明确的、安排得很好的交换关系的表达,而不是作为商品自身或者货币总量自身的本质的结果,它没有代替彼此之间的任何关系并且与公平或者不公平没有任何关系。

    在代表对象的经济相对性中货币的意义——它乃是其实践功能的根源——并不是一个现存的实在,就像所有历史现象一样,它仅仅渐渐地揭示了其纯粹的概念——它在观念领域中的功能与位置。这就使得事实上所有商品在某一种程度上都可能被看作是货币的对应物。每一个被交换对象B、后又交换C的对象A都在它的有形的性质里独立地扮演了货币的角色。它表达了这样的事

    实,即B、A与C都是彼此可交换的,并且它表达了它们可能的交

    换比率。这发生于无数的对象身上,事实上,我们在文化发展史

    上往后追溯得越远,我们就会发现越来越多的不同种类的对象,

    它们或多或少在一种初步的形式上完成了货币的功能。只要对象

    in natura(实际上)依靠彼此来计量并且彼此交换,它们主观的

    与它们经济的、客观的性质,它们的绝对的与相对的意义都仍然

    没有被分离,它们就停止作为货币或者在货币停止成为使用对象

    的程度上停止了能够成为货币。货币越来越成为经济价值的象

    征,因为经济价值只是可交换对象的相对性。这种相对性,依次

    地、逐渐地支配着对象的别的进化成为货币的性质,直至最后,

    这些对象只是具体化的相对性。

    倘若货币在物物交换中有其起源,那么只有当一个单独的对

    象不是只同另一个单独的对象交换,而是与许多别的对象交换

    时,它才开始发展。如果一头母牛交换一个奴隶、一件衣服交换

    一个护身符、一只船交换一支矛,价值判断的过程就仍没有被分

    离成它的元素,它并没有通过将对象还原成一个公分母而以之作

    为计算数种事物的每一个单位的价值的基础而得以实现。但是,

    如果一群牛被用来交换一栋房子,或者十根砍好的木头交换一件

    珠宝,或者三杯酒换一样服务或者劳动,然后,这些多样性的单

    位,——一头母牛、一根木材或者一杯饮料——就是计量,其多

    样性等同于别的交换对象。在不能分割的对象的情形里,价值心

    理的意义并不轻易放弃单独对象的整体。但是一旦讨价还价开始

    了——这件珠宝的价值是十二根或者也许仅仅是八根木材吗?

    ——然后,通过一根木材的价值单位,珠宝的价值就被计量出来

    了,尽管它是不可分的,用八倍、十二倍或者最后十倍木材似乎

    可以组成它的价值呢。这样,如果一个对象是不可分的,两个交

    换对象的价值就变得更容易地可用同一标准计量了,两个对象的

    价值都不需要用一个并且同一个单位来表达了。可分性的最为发

    达的形式就通过与货币的交换而达到了。货币是交换的可分的对

    象,它的单位是与每一个不可分对象的价值单位同一的,这样它

    就促进了,或者甚至假定了抽象价值从它的特殊的具体的内容分 离。经济对象的相对性——这只能颇为艰难地在不可分割的物品交换中被认识到,因为此种交换中的任意一方似乎都拥有独立自足的价值——通过还原为一种价值公分母(gemeinsamen Wertnenner)而凸现出来,首要的价值公分母就是货币。

    我在更早已经表示相对性在一个客观的意义上创造了对象的

    价值,因为只有通过相对性,事物才被放置到了与主体保持距离

    的地方。货币乃是这两个特点的巅峰与体现,并且因此再一次阐

    明了它们的内在关系。货币永远也不能被直接地享用——后面将

    要处理的例外情况否定了它的特殊性质!——并且它因此得以从

    任何主观的关系之中被排除出来了。货币令一般以经济贸易予以

    表现的主体的外在活动客观化了,因此货币就将其内容发展成为

    了最为客观的实践,最合逻辑的、纯粹数学的标准,从每一样私

    人的东西中获得了绝对的自由。因为货币不过是获得对象的手

    段,它在与自我(自我渴求它、喜悦它)保持无法逾越的距离的

    意义上保持了它的真实本性。并且因此它就是自我与客体之间的

    不可或缺的手段,它也将客体置于一定距离之外。确实,货币再

    一次取消了这一距离,但是这么做的时候,通过把客体转为主体

    所用,货币把它们从客观的经济宇宙转移出去。主观与客观最初

    的统一业已出现的分裂似乎是由货币具体化的,但在另一方面,

    货币的功能乃是——与以上提及的远距与接近的关系一致——把

    以其他方式所不能达到的东西向我们拉近了。可交换性乃是经济

    价值的前提,通过之后者达到了它们客观的互为存在

    (Füreinandersein)。它在一个行为之中统一了将被交换的远距

    与接近。在货币之中可交换性不但获得了技术上完美的手段,而

    且获得了一个包含其所有不同特点的分立的、具体的存在。

    货币作为一般的存在形式的物质化,依据之事物从它们彼此的相互关系中找到了其意义

    这就是货币的哲学意义:它在实践世界之内代表了最为确定

    的可见性(Sichtbarkeit)与所有存在公式最为清楚的具体化,依

    据之事物互相找到了它们的意义,并且令得它们的存在和如此存

    在(Sein und Sosein)为它们的关联的相互关系所决定。这是精

    神生活的一个基本事实,即我们通过特殊的对象去象征我们存在

    的不同元素之间的关系,这些对象自身是一些物质实体,但它们

    对于我们的意义则仅仅是或多或少同它们紧密相联的关系的可见

    的表象。这样,一个结婚戒指、一封信、一句誓言、一件官式的

    制服,都是一个道德的或者理性的、法律的或者政治的、人们之

    间的关系的符号或者表象。每一个圣礼的对象都以一种物质的形

    式具体化了人及其神之间的关系。联系不同地区之间的电报线,

    与表达他们的冲突的军队武器一样,都是这样的物质,对于单独

    的个体而言它们几乎没有意义,但只有当相关于结晶在它们之中

    的人之间或者人的团体之间的关系时,它们才有意义。当然,这

    些关系与联系的表象自身能够被视为一种抽象,因为只有在它之

    中的那些元素是真的,我们在特殊的概念里结合了其相互决定的

    条件。唯有形而上学的质询,它追寻超越于经验论限制的认识,

    可能通过消解所有的物质的成分于交互作用与过程而消除二元

    论,这时其载体将在一种同样的必然上成为主体。然而实践的意

    识通过关系与交互作用的过程已经发现了一种形式,在这里实在

    扮演了角色,能够与在实践之中的物质存在、抽象关系的必然形

    式统一起来。

    纯粹的关系投射入特殊的对象乃是精神的伟大的成就之一,当精神在对象之中被具体化时,这些对象对于心灵就成为运载工

    具并且赋予精神以更加活跃与更加广泛的活动。构造这样的符号

    对象的能力在货币之中达到了最伟大的胜利。因为货币在最纯粹

    的形式上代表着纯粹的交互作用,它令得最为抽象的概念也是可

    以了解的,它是一种其基本意义超出于个体性之外的个体的事

    物。这样,货币就成为人与世界关系的充分的表达,它只能在单

    独的与具体的例子之中才能被掌握,只有当个别成为活生生的精

    神过程的具体化,这一具体化交织着所有的个别,并且,在这种

    形式里,创造了实在,只有当这时,货币才能被真正地被设想。

    货币的这一意义将保持着,即使经济对象的价值相对性并不是最

    初的事实而是发展的最后阶段。我们通常用之定义一个现象的概

    念经常并不是来源于现象自身而是来源于更为发达与纯粹的形

    式。我们不能从孩子的牙牙学语来推断语言的性质,我们在界定

    动物生命时,发现它在从植物生命向其过渡的阶段中仅仅被不完

    美地表现出来,这并不会令我们为难。同样地,我们有时能够发

    现更低级的现象的意义只是在我们精神生活的最高现象之中,虽

    然我们也许在这些之中根本无能描绘它。现象序列的纯粹概念通

    常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理想,但是,朝这个理想努力却可能有

    效地阐释概念的意义和内容。

    货币的意义,它表达了需要的对象的相对性,通过之这对象

    成为经济价值,并没有被这样的事实所否定,即货币也有减小或

    者模糊这个意义的别的性质。就这些性质是有效的而论,这并不

    是货币本身。经济价值由对象取决于我们对它们的主观反应的交

    换关系组成,但对象的经济相对性只是从它们的别的意义逐渐地

    发展的,并且它从来没有能够在总的表象或一个对象的总价值中

    整个地支配这些意义。对象通过可交换性获得的价值,也就是,

    通过之它们的价值成为经济价值的这一变形,随着经济的广泛而

    强烈的增长更为清楚而强烈地出现了——这一事实,马克思把它

    阐述为在一个基于商品生产的社会中为了有利于交换价值而取消

    了使用价值的——但是这一发展看起来并没能达到它的圆满完

    成。唯有货币,从纯粹概念的角度看,已经达到了这最后的阶

    段,它只是可交换性的纯粹的形式。货币具体体现了那种事物据

    之成为经济性事物的要素或功能。这种功能并非事物的总体性,但却囊括了金钱的总体性。在下一章我将检测货币在其历史的展现中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着实表现了货币的观念,并且货币是否多多少少并不试图朝另一个重心发展。

    [1] 启迪学: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过程的学说和科学。

    第二章 货币的物质性价值[1]

    第一节

    作为货币度量价值的功能,货币具有一种内在价值表面上是必不可少的

    在所有关于货币性质的讨论中,始终贯穿着这样一个问题:为了实现度量、交换和表征价值的功用,货币自身是否或应否成为某种价值?或者也可以这样来问这个问题:货币可否仅仅是一种没有内在价值的符号或代用品呢,就像账目上的数字仅仅代表

    着某种价值而自身不是某种价值?对这个问题的所有技术性和历

    史性的讨论——它们都涉及货币和价值理论中最深刻的争论——

    如果可以为下面这种人们耳熟能详的逻辑论证一锤定音的话,那

    就显得太过肤浅了。据该种论证说,一种度量工具必须具备与度

    量对象相同的性质:长度的量具必须有长度,重量的量具必须有

    重量,空间的量具则必须有广延性;所以,价值的度量手段就必

    须具有价值。两种东西不管在所有其他方面怎样地不相关,当我

    用它们彼此度量的时候,它们必须要共同具备我正在比较的那一

    方面的性质。当我在断言任何量的、数的相等或不等的时候,如

    果这指的不是同一种性质的相关数量的话,那么我所断言的相等

    或不等将没有任何意义。是的,这种质的同一性还一定不是某种

    太过笼统性质的东西;例如,比较一座建筑的美与一个人的美就

    是不可能的,即使二者都有美的性质也不行。只有特别的建筑之

    美或者特别的人类之美才使比较成为可能。但是,即便缺少一种

    共同性质,人们也仍可以考虑把观照美的主体之反应作为比较的

    一个基础。如果观照一座建筑之美和观照一个人之美的愉悦量是

    可比较的,那么尽管二者的外表极为不同,它们在性质上的一致

    性或许是可以被确定的。对同一个主体产生类似的效果反映了我

    们所说的处于关系中的客体的相同性。两种完全不同的、给同一

    主体以相同的愉悦的现象(超越了其所有差别之上)对该主体产生了相同的作用力,或与之发生了相同的关系;这就好比在我们前面所举的一股风和人的一只手折断树枝表现的是相等的力量,尽管二者在质上不具有可比性。所以,货币实体及任何被之所度量的事物或许完全不同,但却必须在这样一点上相一致——它们都有价值;即使价值不是别的、只是对我们从事物那里所得的印象的一种主观感觉,至少二者影响人的价值感的那种性质必须是相同的,虽然说此性质不能从事物中孤立出来。所以,据说因为货币与价值相比较,也即是说因为货币进入跟价值的一种数量上的相等中,所以货币非有价值特性不可。

    我将把这种形式的论证与另一种得出了不同结论的论证相对照。不错,在我们所举的例子中,我们可以比较风折断树枝的力量与人手折断树枝的力量,仅就这种力量是作为一种量而显现于两者之中而言。但我们也可以用风所折断的树枝的粗细来度量风

    力的大小。我承认,被折断的树枝所表示出风的能量的大小,同

    它可能表现的人手的力量大小的意义是不同的;但是,两股风的

    力量大小的比较以及因此每股风相对的力量大小,却可以通过这

    样的事实来度量:一股风折断了某一树枝,而另一股风却做不

    到。下面这个例子对我来说似乎是决定性的。我们已知的最不相

    同的对象、世界观的两极——无论形而上学还是自然科学都不能

    够成功地在它们之间进行通约——是物质的运动与意识的状态。

    一个的纯粹的广延性(Extensität),另一个的纯粹的内在性

    (Intensität),迄今人们还没有在这二者之间找到任何普遍令人

    信服的、作为其统一性的点。然而,心理物理学家却通过刺激我

    们的感官所引起的外在运动的变化,能够测量到内在意识的相对

    强弱的变化。其理由是:在这两种因素之间,存在着连续的量变

    相关性,其中一个因素大小的变化决定着另外一个因素大小的变

    化,而不需要在二者之间有任何质的相关性或同一性。因此,货

    币度量价值的能力必须取决于它自身的价值的这种逻辑原理就被

    打破了。不错,只有在具备相同性质的前提下,两个不同事物的

    量才是可比的,任何在两种量之间径直的比较都预设了这二者具

    备质的同一性。但是,无论在任何时候度量两种量之间的某种变

    化、差别、关系,被度量者的比例反映了度量者的比例这一点就

    完全足以确定这些关系了,而根本不需要二者本身存在任何质的

    同一性。两个不同质的事物不可以对等,但两个不同质的事物之

    间的比例关系却可以对等。两个对象m与n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

    没有任何质的同一性可言的关系,以至于我们不可能用一个来直

    接充当另一个的度量尺度。它们之间存在的关系可能是因果关

    系、象征关系、与第三个因素所具有的共同关系或任何其他关

    系。我们假设给定的条件是:我已知a对象是m的四分之一,而

    人们仅知b对象为n的若干分之一。如果在a与b之间存在着某种关

    系,这种关系与m和n之间的关系相对应,那么得出的结论是,b

    一定等于n的四分之一。尽管在a与b之间存在着质的不同,不存

    在直接可比性,但还是可以通过一个对象的量来决定另一个对象

    的量。例如,在一定数量的食品与可被这些食品满足的食欲之间

    并没有一致关系;但是,如果这么多的食品可以满足一半的需要,我就可以直接推断出这些可支配的食品数量相当于一半的需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消存在一种整体的关系就足以测量出其部分的量。如果我们现在能以这种思路来阐释货币对对象的度量,那么,货币与对象的直接可比性以及随之而来的对货币本身应具有价值特性的逻辑要求就站不住脚了。

    为了从这种逻辑可能性过渡到现实性,我们只需要在商品量与货币量之间假定一种非常一般性的关系(这种关系经常被隐藏或被割裂)即可,这种一般性的关系经常表现为:在增长着的货币供应量与上升着的价格之间的联系,以及,在增长着的商品供应量与下降着的价格之间的联系。这样我们就形成(保留所有更为精确的规定性)一种商品总供应量的概念、一种货币总供应量的概念以及二者之间相互依存关系的概念。

    现在,每一件单独的商品都是可支配商品总量中的一个确定的组成部分;如果我们称可支配的商品总量为a,那么这件单独的商品就是a的m分之一。该商品的价格是货币总量中相应的组成部分;如果我们把货币总量称为b,那么这件商品的价格就相当于b的m分之一。假如我们已知a与b的数量大小,并且假如我们了解一个确定的对象可出售的价值占了多大的比例,那我们也就应该知道它的金钱价格,反之亦然。一定量的货币因此就可以确定或度量一件物品的价值,不管货币与这个有价值的物品是否具有质的同一性,也不管货币自身是否具有价值。

    度量的问题

    人们必须时刻牢记于心的是度量的彻底相对性。绝对数量(absolute quantities)——它们彼此被设定为相等的——的比较与此处所讨论的部分数量(partial quantities)具有截然不同的意义。如果假设(在特定的限度下)货币的总量与待售商品的总量相同,那么,这种等量不必被看作是其中一个的量对另一个的量的比较。货币总量与待售商品总量被置于一种等量关系之中,仅仅是通过二者相对于度量的个体及其实践目的而言都具有的关系。下面这些司空见惯的情况说明,通常那种把货币与商品简单地对应的倾向是多么强烈。假如有一个原始部落,他们使用一种商品来作为交换单位,而他们的邻近部落较为发达一些,交换的时候使用的是货币,那么,当他们之间进行商品交易的时候,两种交换单位就经常被看作价值相等。所以,当古代爱尔兰人与罗马人发生接触的时候,他们就把自己的价值单位——也就是奶牛——与一盎司的白银等量齐观。安南[2] 偏僻山区只进行物物交换的部落以水牛来作为基本的价值度量单位;当他们与较开化的平原地区居民交易的时候,后者的价值度量单位——一块特定大小的银块——就被视为等于一头水牛的价值。在老挝的一个未开化部落那里也可以发现类似的情况,他们靠贸易活动为生。他们的价值单位是铁锄,但他们也出产黄金,这是他们卖给邻近部落的东西,是他们唯一称重的东西。为了给黄金称重,他们除了用谷物来度量别无他法,所以他们出售与一定重量谷物相当的黄金来换取一把铁锄!在这些大致的总量对等关系中,一对一是等量关系的朴素表达。在物物交换中,单个的商品示范性地表达了所有商品的价值,就如单个的货币单位代表了所有货币的概念一样。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或许可以假定:在单个的度量单位之间的关系被理解为总量之间的关系,至少是象征性地如此。

    如果这些总量之间的对等是作为一种有效的、尽管是无意识的先验性基础而存在,则超出主观偶然性之上在部分量之间出现了一种客观的比例关系。因为现在可以说在商品与货币两方面确实存在着完全相同的某种东西,也就是说,在两种部分量中的任何一个与其所属的总量之间的分数关系。如果我们假设价格彻底

    地平衡,那么,在金钱-商品的交换中每一件商品都与其价格相

    关,就像所有的待售商品都与可消费的货币总量相关一样。货币

    与商品之间到底是否具有一种概念性的、质的关系是完全无关紧

    要的。如果一件商品花费了20个m,即花费了货币供应总量的n

    分之一,那也就等于是说这件商品的价值是商品供应总量价值的

    n分之一。通过这种方式,20m就可以来衡量商品的价值,即使

    它们在类属上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但是我们也必须记住:在所有

    商品与所有货币之间所假定的一种简单关系只是一个初步的、粗

    略的、框架性的步骤。如果一件单独的商品必须要与一种货币价

    值直接对等,那么坚持商品与其度量之间必须有某种质的共同性

    可能是有道理的。但是对于交换与价值衡量的目的来说,只需要

    确定不同商品(或所有商品)彼此之间的关系(即:以单个商品

    除以其余所有商品总量所得的结果),并把这种关系与可支配的

    货币供应量中相对应的分数部分对等就行了。这只要求一种数字

    上可确定的量。如果商品n与所有待售商品总量A相关,一如货币

    单位a与所有可用的货币总量B相关,那么n的经济价值就表达为

    B分之a。这种关系通常不会以这种方式被认识到,因为A以及B

    总是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它们的变化不易被观察到,且我们也

    不会意识到它们作为分母所起的作用;我们总是单单对每一种个

    别情况下的分子n和a感兴趣。因此,可能出现的观念就以为:n

    和a相互之间以某种绝对的、直接的方式相对应;如果真是这样

    的话,那它们就真的具有某种质的一致性了。如果上述关系所赖

    以为基础的一般性要素被忘记了的话,如果这种一般性要素只在

    实践中而不在意识中起作用的话,那么它将揭示人性的一种深刻

    特征。人的意识有限的接受性以及对这种接受性经济实用的使用

    方式意味着,尽管在我们感兴趣的对象那里有无数的特性与方

    面,但我们却只对其中一小部分有所考虑。对于不同的观点而

    言,把吸引我们注意力的要素选择和排列确定下来,以至于这些

    要素可以被组织为一个系统的序列,这就足够了。此序列始于一

    些相继而起的现象,在这些现象中只有那些对所有人共通的东西

    才会被加以考虑,只有一切现象所共享的基础才会被我们纳入考

    虑之列。在这一等级序列的另一端,只有每一个现象独特的特

    性、绝对的个体性才会进入我们的意识之中,而那些最一般和最

    基础的因素我们意识不到。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总体现象

    的那些点和面各不相同的水平,人们把最大的注意力集中于它们

    身上。一般而言,人们可能认为,理论兴趣指引着人的意识更多

    地指向一般性,而实践兴趣则更多地指向事物的特别性。对于那

    种对形而上学感兴趣的思想者来说,事物之间的个体差别屡屡被

    视为非本质的,他关注诸如“存在”(Sein)、“生成”(Werden)

    之类的、对所有事物都是共通的一般性概念。而另一方面,实践

    生活却要求我们深刻地意识到更切身的人与环境的不同性、特殊

    性、细微差别性;而一般的人类特性和对所有的问题状况而言普

    遍的基础却似乎是显而易见的,无需特别关注,尽管这样的特别

    关注确实会大费周折地使问题更明晰。例如,一个家族的成员之

    间的关系的发展以那些个人性的经验为基础,通过这些个性特

    质,每一个家族成员与其他人区分开来;而这些家族关系的一般

    性通常却不是该家庭成员特别关注的主旨。只有家族之外的旁观

    者才能描述这种一般性质。然而,这并非意味着那些不被意识的

    一般性基础在心理上是不起作用的。事实上,家族每一成员的个

    别特质都将根据家族整体的一般特性和氛围而产生不同的情况。

    这种氛围提供了一种不常为人所察觉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个

    人的特质以其各自独特的方式而发展。同样的结论也适用于更大

    规模的群体。尽管人与人之间的所有关系都依赖于每一个体的特

    殊贡献,但实际上,这些关系之所以能够以某种特别的方式被建

    立起来,正是因为存在着普遍的人类现象和条件,是它们形成了

    那个公分母,而个体的差别性则是分子,由此构成了关系的整体

    性。对于货币价格来说,也存在着十分相似的心理关系。在商品

    价值与一定数量的货币价值之间的对等关系并不意味着是某些简

    单因素之间的对等,而是一种比例性的对等,即在两个比率分数

    之间的对等;在一定的经济区域之内,它们的分母一个是商品总

    量,一个是货币总量。当然,这两个数量还必须有更严格的对应

    关系。这个对等关系是由这样一种事实所建立起来的:对于一定

    的实践理性来说,这两个总量是预先被设置为对等的;或者更严

    格地说就是,我们处理两种范畴的实践情境是以对等的方式反映

    在我们的理论意识之中的。然而,因为这只是存在于特定商品与

    特定价格之间的所有对等关系的一般基础,所以它并未进入我们的意识之中,但是却为我们提供了无意识的操作因素,离开了这种因素,那些令人感兴趣并因此而单独进入我们意识之中的个别情况就不可能构成任何关系。那种绝对和基本的对等关系所具有的极端重要性,将使其余留的无意识的事实变得可能发生,正犹如我所描述过的类似情况那样。

    如果我们假定货币不具有物质性的价值,那么单独的货币价格与商品不会有任何的关系,而此商品的价值是被假定可以用货币来表达的,只要我们的观察限定在货币与商品这两个因素内的话。我们不会知道:为什么一件物品的价格比另一件物品的要高

    或低一个确定的量。但是,如果我们建立起一种绝对的假设——

    任何待售物品的总量与可用货币总量是对等的(我们将会在下面

    讨论“总量”的意义),那么,每一件单独商品的价格都简直就成

    了其价值与商品总价值之间的比率,这种比率又被重现于单个商

    品价格与货币总量的关系当中。我在这里必须要再次强调,这不

    是那种循环推理,即:一定数量的货币去度量某商品的能力,是

    建立在所有货币与所有商品的对等之上的——这已经假设了以一

    个来衡量另一个的可度量性。是否每次度量都要求在度量对象和

    度量者之中存在着某种质的一致呢?这个问题将会因此与特殊情

    况无关,但是却将在未解决的情况下被保留在假设之中。然而,

    如果在绝对的量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绝对的量不必是可度量

    的关系或一致的关系——那么对相对的量的度量还是可能的。在

    一个铁管的尺寸和一种特定的水压之间肯定不存在度量的一致性

    或可能性,但如果这二者是某个有一定输出功率的机械系统中的

    组成部分的话,那这种度量还是可能的,即:如果已知水压的变

    化条件,就可以从流出水的能量变化来推算系统中水管的直径。

    以同样的方式,商品和货币或许在一般意义上是不可相互度量

    的,但是,这二者都在人类生活中发挥着作用,在人类的目的性

    实践系统中扮演角色,并且其中之一在数量上的调整成为另一方

    变化的指针——这也就足够了。罗马人根据相对重量而非绝对重

    量来标记钱币的价值(除了一些有根有据的例外),这种行为与

    那种把每一货币量的意义归约为一个分数的原理是相关的,即使

    那个分数的绝对量(分母)及其部分(分子)还尚未被确定也无

    妨。因此,爱斯(as)[3] 只代表一个由十二个部分组成的整体;

    它可以指称一个遗产,就像指称数量与重量,或是指称英镑以及

    一英镑的任何部分。我们曾假设在古代“爱斯”这个词代表具有一

    种明确而绝对重量的一块铜币,下述的事实,即只有度量的相对

    性进入意识并发挥实际作用,并不被我们的这个假设所影响。

    有效货币的量

    现在,我们必须更特殊地来处理货币总量这一概念的限定

    性。要想确定与待售商品相等的可用货币是不可能的,这并非因

    为在待售商品与可用货币之间存在着不可度量的差异。在这两者

    之间不存在或多或少的直接关系,因为在两者之间不存在像同质

    性对象之间的那种共同度量标准。商品的量不会与确定数量的货

    币发生关系,原因是:在道理上,货币的目的可以通过任意少量

    的货币量而达到。在不导致交易中断的前提下,货币的这种目的

    在实践中能够实现的范围可以从下面这个有文字记载的例子中得

    到说明。几个世纪以前,在俄罗斯存在着银币,但是这种银币却

    小到你不可能用手把它们从桌子上拾起来的程度;人们通常把银

    币从钱袋中倒出来,然后把该付的和余下的分开,大家都是用舌

    头把自己的那一份舔起来,然后再吐到钱袋里去。有人或许会

    说,只要货币还行使着它的功能,那么不管可用货币的绝对量是

    多少,都应该永远有足够的“货币”留存下来。所有的不同可以说

    都是这些货币(钞票或钱币什么的)量作为物质材料种类方面的

    不同;它们之作为货币量这一方面则不必受到影响。因此,在所

    有商品和所有货币之间的直接比较不会得出任何结论。在货币总

    量与商品总量(这里的“总量”是指作为表达价值的分数的分母)

    之间缺少相关性源于这样一个事实:货币总供应量较商品的总供

    应量要周转得更快。如果可能的话,没有人会留着大把的钱而不

    用,事实上通常也一向如此;但是,商人们却无法避免在货售出

    之前要先把它们储存一段时间。如果我们把非待售商品也算在内

    的话,周转速度的差别还要更大,这些非待售商品只有当有人求

    购的时候才成为偶然性的可售出之物。如果全部商品销售所需要

    的货币量是以实际支付这些商品的货币价格为基础来计算的话,

    那么,它将要大大超过实际的货币供应量。从这种观点来看,我

    们可以说:货币量要较商品量少,而且,在商品价格比例与所有

    商品和所有货币比例之间也是根本不相等的,而是要较此小许

    多。但是,我们可以有两种方式来补救我们的前述命题。首先,

    我们可以把正在实际销售过程中的商品量视为商品总量。用亚里

    士多德的说法就是:未售出的商品只是可能的商品,只有在售出

    的那一刻它才成为真正的商品。就像货币只有在它进行购买时,

    即行使其功能那一刻才是货币一样,商品只有在其被售出的时刻

    才是商品,在此之前,它只是一可能售出之物、一种观念中的参

    与物。从这种观点出发,就会得出一个显而易见和分析性的结

    论:货币的量与待售商品的量是相等的——当然,也包括那些由

    银行和信贷系统所提供的货币替代物。可以肯定地讲,暂时排除

    在销售过程之外的商品并非没有经济上的影响,如果商品总供应

    量或货币总供应量全部被投入流通领域中的话,经济生活将会发

    生巨大的变化。如果进行更细致的考察,在我看来,储备商品只

    有通过三个途径才能对实际的销售发生影响:货币的流通速度,

    货币原料及货币等价物的产量,以及货币的支出和储备关系。这

    些因素已经对实际的周转发生了影响;它们造成了商品和价格之

    间的经验性的关系,它们也不排除把商品的总量解释为特定时刻

    的实际销售商品量。

    第二,这也可以被看作是下面这样一个事实的结果:同样数

    量的货币(因为货币不像商品一样被消费)可以进行无数次的交

    易;同时,当与商品的量进行比较的时候,货币的微不足道的数

    量将会从流通的速度那里得到增补。较高水平的金融活动清楚地

    表明了货币实体在价值交易中只起到了非常小的作用。1890年,

    法国银行的活期存款周转率是实际货币存款的135倍(即540亿比

    4亿法郎),而同时期在德国帝国银行的这个比率是190。在投入

    使用的货币总量——它决定着商品的货币价格——中,实际的货

    币量在与可用货币总量(作为货币流通的结果)的关系中可以忽

    略不计。因此,我们可以断定:在特定的时期而非某一单独的时

    刻,流通中的货币的总量与此一时期可售出商品的总量是相对应

    的。

    同时,个体为更进一步的购买所作的开支及对价格的接受与

    其暂时性的用钱方式并无关系,而是与他在更长时期内的收入相

    关。在我们的比例式中,货币分数可以通过一个事实而与商品分

    数实现等量,这个事实就是:货币分数的分母不是作为实体的可

    用货币的量,而是一定时期内由货币流通所决定的可变动的量。

    从这种观点来看,在储备商品与相应于货币价值的商品之间的矛

    盾就可以得到解决了;同时,认为在某个自足的经济地域内,商

    品总量与货币总量之间不会有基本的比例失调这种看法也可以得

    到支持了。在关于某一特殊商品与其价格之间到底具有什么样的

    恰当关系问题上,还存在着异议;另外,如果某一特定规模的这

    种比例已经在心理上被建立起来,而另外一个不同的比例却由于

    客观变化的原因而更为合适的话,那么,浮动与失调就可能还会

    有进一步的发展;当交易量急速增长的时候,在交换中会出现暂

    时的短缺现象。尽管存在着上述这些诸多事实,我们的前述结论

    还是正确的。在一个特定的国家里,与商品价值相关的、由货币

    的短缺或过剩所导致的金属的进口和出口只不过是在一个更大经

    济区域内的调整,在这个更大的区域内,特定的国家只不过相当

    于一些省份而已;它们表明:当两个省份中的一个发生变化后,

    它们之间的正常关系就已经得到了恢复。在这种条件下,关于一

    个特定价格是否合适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直接从前面的两个问

    题中得出:第一是,在当下时刻,到底什么是货币的数量以及待

    售物品的总量?第二是,在可售商品总量中,我们所考虑的那些

    物品形成了什么样的比例?这后一个问题是关键性的。商品分数

    与货币分数之间的对等,在数量上和客观上都可以是正确的,也

    可以是错误的;而在一般性商品与一般性货币之间的对等则只是

    一个权宜之计,并不能从逻辑上推出其为正确的结论来。在两个

    总量之间的关系可以说具有一种自明性的公理意义,它的正确无

    误并非与建立于其上的那些陈述相同;只有后者可以被证实,而

    自明性的公理却不能指涉任何对象,尽管它可以从这些对象中被

    逻辑地推导出来。这里我们建立起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论,我

    将从一种完全不同的价值范畴来说明这一点。悲观主义的基本判

    断是:生活的苦难大大地超过了幸福,从全体或是平均水平来

    看,生命所体验到的痛苦远较快乐要多。几乎不可能假定快乐和

    痛苦可以被直接地平衡,和把它们当作两个性质上重要性均等

    的、带有截然对立的表征的东西而彼此抵销。在现实中这也是不

    可能的,因为不存在着一个共同的度量标准。当我们遭受痛苦

    时,我们不能体验到究竟要有多少快乐才能补偿我们的这些痛

    苦。那么我们又怎样来解释总是在进行这样的比较呢?在每天的

    日常事务中,在持续的命运中,在一个个体生命的总体中,我们

    又怎样来解释我们判断快乐已经超过了或是低于痛苦的量呢?只

    有在下述理由中才可以断定痛苦与快乐的比较关系:在不同程度

    的严格意义上,生活的经验教给我们,幸与不幸是怎样分配的,

    或是为了获得快乐到底要接受多少痛苦,以及,一个人应得的份

    额到底是多少等这些问题。只有当我们形成了诸如此类的观点之

    后——不管是多么无意识或是空洞无物——才可能说:在特别的

    情况下,为快乐所付的代价过于昂贵了,即与快乐相伴随的痛苦

    真是太多了;或者,在一个个体的生活中,痛苦远远超过了快

    乐。平均水平自身是不能“比例失调”的,因为它是我们决定在个

    体情况中的感受是否公平的标准。同样,也不可能说:按平均水

    平人们是高还是矮,因为正是平均水平提供了人们作出这一判断

    的标准。还有,说“时间”过得真快或是真慢也是一个误导,因为

    时间的流逝——即被经验事件的平均速率——正是度量的标尺,

    通过这个标尺我们来度量单个事件被经验的快与慢的时间流逝,

    而平均水平自身既不是“快”也不是“慢”。因此,悲观主义断定人类

    生活所拥有的痛苦要超过快乐的说法在方法论上是不成立的,同

    样的道理,乐观主义的判断也是不成立的。对快乐或痛苦(或,

    以不同的表达方式来说,痛苦与快乐对于个人或是一段时间来说

    的平均水平)的感受是一种原初现象,这种现象的组成成分是不

    能相比较的,因为这要求存在着一个独立于二者又能同样包含二

    者的度量方式。

    这已经足够概括我们在此所处理的知识类型的特征了。在我

    们所提到的领域内(以及其他的许多领域内),基本要素是不可

    比较的,因为它们有质的不同,也就不能被相互度量或是被第三

    者所度量。但这样一个事实——即同时存在着一定数量的某种因

    素和一定数量的另一种因素——为涉及两种要素的个别情况、事

    件和问题提供了一种度量。就此而论,在个别情况中,这些要素

    再现了在总体的量中所发生的比例,所以这些要素就有了一个“正

    确的”,即正常的、平均的或典型的关系,而偏离这种比例就显得

    是某一要素的“失衡”(übergewicht)或“不成比例”。在其自身,

    在个别情况中的要素并不比总体更具有对或错、等量与不等量的

    关系存在;只有通过被作为绝对存在而建立起来的总量,它们才

    获得了这种关系,据此单个的或是相关的要素才可被计算。这个

    绝对的存在也不服从于比较的原则,比较的原则只对相对的东西

    才成其为可能。

    销售对象与其货币价格之间的关系就可以归于这样的类型。

    在内容方面或许它们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特别是在质的

    方面或许根本不相同,以至于它们在量的方面也是不可比的;但

    是,因为每一件可售商品与货币总量一起构成了一个经济的完整

    体系,就像一个商品构成商品总量的一部分那样,如果一个商品

    的价格构成了有效货币总量的一部分,那么该价格就可以成为“合

    适的价格”。双方之成比例并不需要依赖于商品与特定量的货币之

    间存在相等的“价值”。货币的价格根本就不需要非得代表某一价

    值,或至少它不需要代表同样意义的某一价值;它只需要像一个

    商品构成所有商品价值中的一部分那样构成货币总量的一部分就

    行了。单个的经济交易活动说明了某一商品的货币价格是怎样依

    赖于它与商品总量价值之间的关系的。我们说:只有当我们获得

    了合算的替代物或等价物的时候,我们才愿意出钱(我们当然总

    是不情愿花钱的)。对这些钱的任何节省都被看作是一种积极的

    利润,当然只有在它们可以在另外的场合被消费的时候,它们才

    成其为利润。如果我的钱没什么别的用处,那我可能会毫不犹豫

    地把它们消耗在某一种需要的商品上。所谓合适的价格也就是:

    像一般的普通人那样,我还有足够剩余的钱去买我所需要的其他

    商品。我花钱买每一样东西时都得想到,我还有其他东西要买。

    如果在购买任何一件商品的时候他都以这样的方式来调节其花

    费,以便与他的整体收入成比例,那么这意味着:这种对单件物

    品的消费与其消费总量相关,就像单件物品的重要性与他所需要

    的和能够买到的所有物品相关一样。这种个体的私人经济学的模

    式显然不仅是对一般经济学的一种类比,它的一般性应用还决定

    了平均价格。持续不断的主体均衡活动影响着商品与价格之间的

    客观关系;这种关系不仅依赖于有效商品供应总量与货币总量之

    间的关系,而且(视各种各样的变化而定)它还依赖于个人需求

    总量与其收入中可用货币总量的关系。

    货币有内在价值吗?

    前面所进行的论证尚未触及货币实际是否具有价值这个问

    题,而只是意在表明货币度量价值的功能并未因此赋予其自身以

    价值物的特性。当然,仅仅是货币可能具有价值这一点就不仅为

    理解货币发展史开辟了道路,更重要的是,它也为理解货币的本

    质特性开通了道路。在经济活动的原始阶段,使用价值即被视为

    货币:牲畜、盐、奴隶、烟草和兽皮等等。不管货币以怎样的方

    式演化,在最初它一定是以这样一种价值形式出现的。我们可以

    用最有价值的东西来与印制的纸片进行交换,这只有当目的的链

    条是向前广泛延伸并可靠的情况下才是可能的,并且,它还要能

    为我们提供保证,使那种现在无价值的东西能帮我们很快兑换到

    我们想得到的其他价值才行。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人们才可以实现

    一系列的逻辑推导,通过不可能与矛盾的阶段达到一个有效和有

    束缚力的结局,但这一思维过程也只有在确保其方向性和正确性

    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原始的、仍然摇摆不定的思维方式将很快地

    在中间阶段迷失方向;因此,只有在每一步都具体而明确无误时

    这种思维才能发挥其功能,代价则是在思维的变通性和目标的范

    围上大打折扣。类似地,价值借助无价值物而延伸极大地增加了

    这些价值的范围和可用性,但其成为可能的前提是社会群体不断

    地组织化以及个体智力水平的提高。没有人会愚蠢到用一个有价

    值的东西去交换一个无价值的东西,除非他有把握能把那个无价

    值的东西再换成有价值的东西。交换首先总是不可避免地以物物

    交换的形式进行,也就是在直接价值之间进行交换。有人这样假定:某些物品是广为需要的,因此,它们被频繁地交换和流通,它们与其他物品相关的价值也因而被频繁地度量,这些物品从心理上来讲就最适宜作价值的普遍度量标准。我们先前所做的比较的结论是:这样的货币并不一定非得具有价值;但是在这里,从这种直接地比较来看,我们会发现最为需要和最有价值的物品最易成为货币。我并非从生理学的意义上来说“最为需要”。例如,对装饰品的需求也会成为最重要的“必需品”。实际上也是如此,据说,对于原始人来说,身体的装饰以及所需要的装饰品要比我们所认为的急需物品更具价值。对于我们来说,物品的必需性只是我们对自己赋予它们的情绪性所作的一种强调,而其本身则没什么两样或就是“中性的”,这依我们的目的而定。所以,我们并不能从理论上计算出什么是最急需的价值,以及什么是适合于行使货币功能的物品。在我看来,唯一必不可少的假设是:与其他各种各样的物品比较起来,有一些物品由于被看作是必需品,所以表现出特别频繁的交换频率,货币的特点最初就系于这些物品之上。只有在货币的物质实体被看作是具有直接当下的价值的时候,它才会发展成为一种交换的手段或是价值的度量手段。

    现在,相比较而言,货币之所以有价值不再是因其实体被视为是必需品,即一种不可或缺的价值。今天,没有一个欧洲人会因为一个钱币能够换来一粒珠宝而把这个钱币看作是有价值的。如今的货币价值不能追溯至其金属价值,因为现在可以搞到的贵重金属实在是太多了,以至于要想从中获利,就只能把它们用来打造首饰和用于技术的目的。从关于作为金属的货币的价值理论来推论,这一过程最终的结果只能是:由贵重金属所制造的物品将会多至无数,以至于它们的价值最后竟变得极其微小。货币具有被转换成其他物品的可能性,由此而有可能对货币进行价值衡量,但这种衡量的可能程度却是有限的,即这种衡量必须是已经发生了或是只在非常小的规模上发生。在这种发展的最初,即,当只存在有限的贵重金属来源的时候,货币的价值可能是由其用在装饰方面的功能所决定,但当金属的产量增加以后这种情况就消失了。下面这个事实也可进一步支持我们的说法:尽管原始人把一种自我装饰品的特别款式看作是绝对必需的,但紧接着的对价值大小的评估实际上又把这种兴趣视为“可有可无的”或是“多余的”。在现代文化中,装饰品根本就不会像我们在人种学或中世纪文献中所发现的有趣情况那样,在社会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这一事实也必然削弱以物质为制造基础的货币的意义。或许可以说:货币的价值逐渐地从terminus a quo(起点)变成了terminus ad quem(终点);同时,由于从心理上对金属价值的一视同仁,金属币同纸币便都立足于同样的基础之上了。如果把纸币仅仅视为金属的一种汇票(Anweisung),由此把纸币的无价值性看作是无关紧要的,那就大错特错了。这将遭到这样的事实的驳斥,即无担保的纸币仍然是有价值的货币。即便有人指出,单靠政治力量就可决定当时的纸币兑换率,这也恰好意味着:除了直接物质性用途之外的其他原因可以或实际上已经把货币价值赋予了一种特殊的物质。金属货币不断为纸币所代替以及各种形式的信贷,都不可避免地对货币的特性起作用,就好比在人际关系中,如果某人允许自己经常被他人所代表的话,那么,最后他所能得到的尊敬就不会多于他的代表所得到的。货币行使功能的范围越大、方式越多,以及流通的速度越快,货币的价值功能也就可能越会超出它作为物质实体所具有的价值。现代商业越来越趋向于淘汰作为价值的物质体现者的货币,这一趋向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即使贵重金属的产量增长到了最大的限度,它也仍然不适于让所有交易都成为现金交易。票据交换业务(Giroverkehr)和国际汇票往来只是这种趋势中较为突出的例子,我们将会在本章的最后一部分讨论它们的早期特征。

    一般来说,经济概念越是不发达,度量就越是涉及所比较价值之间直接的、物理上的关系。根据我们先前的解释,在一件商品和一定货币量之间的对等构成了两个分数之间的对等——在这两个分数中,个别商品和一定的货币量是分子,而所有商品的总量和所有货币的总量则是分母。这一点很明显是普遍有效的,因为只有这个阐释把一个特别的对象转换成了货币。然而,因为货币的进化发展过程实际是很缓慢的,所以在更原始的模式中我们也可发现上述对等方式,即对交换对象进行直接比较。新不列颠岛(Island of New Britain)[4] 的一个个案研究报告或许可以说明这种最原始阶段的情况。那里的土著使用一种串在一起的贝壳来作为货币,他们称之为“德瓦拉”(Dewarra)。这种货币在买东西时是根据长度进行度量的(如,一臂长,等等);如果是买鱼,那么一般就要付给和鱼的长度相等的德瓦拉。从贝壳货币使用区来的研究报告还声称,在那里还流行另一种购买模式,即两

    件具有相同长度的商品被看作是等值的;因此,一定度量的谷物

    就值相等度量的贝壳。商品和价格之间的直接对等在这里获得了

    最彻底、最简练的表达。在没有几何一致性的价值之间进行的比

    较代表着一种更高的心智发展阶段。关于这种处于萌芽阶段、从

    表面现象上的等量来进行的价值对等的方式,帕克[5] 曾在对18世

    纪西非部落的研究报告中论及。在那里,铁棒作为货币流通,并

    且用来表示其他商品的量;因此,一定量的烟草或是甜酒经常被

    称为一“铁棒的烟叶”或是一“铁棒的甜酒”。在这种情况下,视价值

    等量为数量等量的倾向被转换为语言的表达;这种倾向显然是在

    形成原始价值时的一种强有力的、来自感官印象的因素。另外有

    一些在表面上很不相同的现象也同样可归结为这种一般性的态

    度。现在保留的来自第聂伯河流域的奥尔比亚(米利都[6] 的殖民

    地)的古老铜币上刻有鱼(可能是金枪鱼)的形象,还有鱼篓的

    形象。据猜测,这些以捕鱼为生的部落最初是以金枪鱼为标准进

    行交换的,当钱币被引入的时候(可能是因为要与邻近的较不发

    达的部落进行交换),他们认为有必要在每一枚钱币上都刻上一

    条金枪鱼代表一条金枪鱼的价值;这样,便以与实物同样的形式

    使钱币的可交换性和等量价值符号化。其他一些地方,并没有把

    类似的视觉形象关联强调到如此地步,即没有把代表物物交换时

    期最基本交换单位的物品图像(一条公牛、一条鱼或是一把斧头

    等)及其价值刻在钱币上。同样的情况也在阿维斯陀古经[7] 中出

    现,书中规定:一个医生如果是医好了一个房主的病,那么他应

    收的诊费是一个次等的牛;如果他医好的是一个村长的病,诊费

    则是一头一般的牛;医好镇长诊费是一头上好的牛;若他医好的

    是省长的病,那就要收一架四匹马车的价值作诊费了。另外,若

    医生医好的是村长妻子的病,那么诊费是一头母驴,医好贵族妻

    子的诊费是一匹母马,医好省长太太的病,诊费是一头雌骆驼。

    在病人性别与等价物性别之间的这种一致性说明了把价值对等建

    立在直接外部对等性上的倾向。还有一个同样的事实是:货币在

    最初都是由一些大的和重的物品所组成,如兽皮、牲畜、铜或青

    铜等,或者是由一些较大数量的东西组成,如以贝壳为货币的例

    子。我们现在已知最早的纸币来自14世纪末的中国,足有18英寸长、9英寸宽。农民们常说:“越有钱就越有钱”(Viel hilft viel),这仍然是一个非常有影响的、反映了自然情绪的说法,只有在有了更精密的、反思的经验主义之后,这种说法才被证明是错误的。外形最大的钱币,即使是由贵重金属所制成的钱币,无一例外发现于较不发达地区,在那里物物交换仍然非常流行。最大的金币有安南地区的路尔(lool),相当于880个马克,日本的御暮[8] ,相当于220个马克,以及阿散蒂地区[9] 的班塔(benta);安南还有一种相当于60马克的银币。类似的重视数量的情况也反映在把铸造最大钱币的特权只赋予最高权力的现象上,而较小的钱币,尽管都是由同样的金属所制,则由较低的权力机关来铸造。波斯皇帝铸造最大的钱币,波斯地方总督则铸造小的金币,其价值不足皇帝所铸钱币的四分之一。这种重视数量

    的特点不仅是金属货币的早期形式,也是货币前身的一种。公元

    1世纪居住在萨勒河和易北河[10] 之间的斯拉夫人是一支非常原始

    的部族,他们以亚麻布作货币使用;一块布的交换价值相当于

    100只鸡或是足够10个男子吃一个月的谷子。即使是在更高级一

    些的货币体系中,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货币的概念是怎样越来越不

    被金属价值所决定的。中世纪的古尔登[11] 是值一个达尔特[12] 的

    金币,在今天它只值100个铜十字币;最早的格罗森币[13] 是一种

    很厚的(grossus)银币;最早的马克相当于一磅重的白银,而

    一英镑则相当于70马克。在原始的物物交换条件下,货币交易的

    产生不是为了日常生活的目的,而只是为了得到更大和更多价值

    的物品。在那些原始文化中有对对称性的要求,它也制约了货币

    交换活动,较大的货币被用来购买较大体积的物品。只有在文化

    发展的较高级阶段,才可以允许在数量上的相当不一致性与能

    力、意义和价值的一致性相对应。如果实际生活是建立在对物体

    的对等上,那么人们就会首先要求有一种直接的对等性,就像原

    始货币的大小与交换的实物之间的关系所说明的那样。同样的,

    后来出现的抽象性就可以承认一小块金属可以与任何大小的物品

    相对等,这就接近了这样一种目标:对等的一方本身已经不再行

    使价值的功能,而只是对另一方价值的一种抽象表达。货币的度

    量功能很松散地与物质内容联系在一起,所以,在现代经济的一

    切变化里面,货币自身是最少变化的。

    货币之纯粹符号特征的发展

    人类的最大进步之一是在旧世界的形态之外发现了新世界,

    这种发现就是要在两种数量之间建立一个新的比例关系;不是通

    过直接的比较,而是在这样一个事实上说它们可以比较,即,如

    果两个量中的任何一个都与第三个量相关,那么在这两个相关的

    关系中,它们或者是相等或者是不相等。我们不可能比较两种完

    全不同性质的行为表现,但如果它们在所要求付出的努力上面都

    表现出相同的意志力和自我牺牲精神,那么二者就可以进行比较

    了。两种不同的命运会展示出程度极为不同的幸福,但只要两种

    命运中的每一个都根据命运的主角承受命运的程度来衡量,那它

    们也是可以比较的。两种速度非常不同的运动也可以发生关联,

    只要我们观察到运动的初始加速度相等就行。在两种实质不同的

    因素之间是可以发现同质性的(不仅仅是相对于我们的感觉),

    条件是这两种因素与第三种因素或第四种因素具有同等的相关关

    系。这样,一种因素对于另一种因素就是可计算的了。更进一

    步,不管两个人在外表特征上表现得怎样不可比较,他们之间的

    相互关系可以建立起一种对等性;只要其中一个对于某一第三者

    与另一个人对于某一第四者表现出同样的恨或爱、主宰或是服

    从,在他们的关系中就已建立起了某种对人格特性的可分析性。

    最后一个例子是:不同种类的艺术作品不能比较,其价值也不能

    在某一标准上排高下,除非它们中的每一个首先与其所属艺术品

    种类的特殊理念有确定的关系。从这一问题出发,每一件艺术品

    的风格和材料中会发展出一种规范,实际的艺术品会越来越靠近

    这种规范,正是这种关系使得最不相同的艺术品也可以进行比

    较。从当初极不相同的个别艺术品中,这些关系与某种规范所具

    有的可能的一致性,会造就出一个美学的宇宙、一种精确的秩序

    和一个价值关系上的理想化的同质性来。这不仅仅只适用于艺术

    世界。从我们互不关联的评价素材中可以发展出一种意义等级模

    式。只有在我们要求一种连续一致的秩序和诸价值的一种内在关

    系时,才会体验到不和谐。我们把我们世界观的这种本质特征归

    结为我们平衡事物的能力——不仅仅是在两个事物之间,也是在

    这两个与那两个之间,并通过对它们之间的相等或相似性的判断

    而把它们统一起来。作为我们这种精神上最基本的能力与形式的

    产品,货币不仅是一个极端的例子,而且似乎也是其纯粹的具体

    化。在某一特别量与某一总量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在相应数

    量的商品与可交换商品总量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关系,货币只有

    通过这二者之间的对等才能表达出物与物实现于交换中的价值关

    系。并不是说货币在本性上是这么一种有价值之物:它的组成部

    分之间或与其整体之间碰巧就存在着其他价值之间相同的比例关

    系。货币的意义只是用来表达其他物品之间的价值关系。之所以

    能成功地做到这一点,完全是通过人的智力的发展,是人的智力

    水平使得那些本不具一致性或相似性的对象之间有了对等关系。这种能力是逐渐进化而来的,即脱胎于那种较原始的、直接判断和表达两物一致性和相似性的能力,我们前面所提到的在货币与交换价值之间建立直接关系的企图是这种能力的最初根源。

    在现代经济中,这种转换起始于重商主义体系(Merkantilsystem)。政府的所作所为就是要在国家中得到尽可能多的钱币,其行为原则就是“多财善贾”(Viel hilft viel),但他们增加这些措施的最终的目的还是要刺激工业与市场的发展。超越此阶段的再下一阶段就是发现了支持这一目标的价值并非来自物质性的货币,而是来自直接的劳动产品。早期的国家政策都极为相似,就是要尽可能多地得到土地,并尽可能多地在土地上面发展人口数量。直到18世纪,没有任何政客想到,除了扩展领土之外还有其他什么强国之道。但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对这种目标的正确判断并没有妨碍人们发现一个事实:这种形式的富足只有在作为动态发展基础的前提下才是重要的,而事实上这样的发展对上述收益(货币和土地)的需要是有限的。现在已经明朗:对于财富和产品的增加来说,即使对确定的功能性目的的追求已经超过了对大量货币本身的追求,货币等价物在物质上的可用性也已经越来越不是本质性的了。如同国际贸易所表明的那样,这些功能性的目的可以通过不涉及物质形式的货币的独立过程而实现。根据我们先前所作的讨论,在与任何内在价值的关系中,作

    为表达商品相对价值的货币的意义是相当独立的。这就好像度量

    空间大小的仪器跟它是由铁、木或是玻璃做的没有什么关系一

    样,因为只有其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或是各部分与另一度量标准之

    间的关系才是我们关心的,所以用来确定价值的货币的度量与其

    物质性之间没有任何关系。这种作为标准和商品价值表达的理想

    化的货币意义完全保持不变,变化了的或仍然在某种程度上变化

    着的是货币作为中介和储藏、转移手段的特性。货币从它最早所

    具有的直接性及物质性的形式最终演变成为一种理想化的形式,

    即现在它只行使其体现在某种符号性表达形式之中的作为一种理

    念的有效功能。

    货币的发展似乎是一种深刻的文化趋势中的一种要素。文化

    发展的不同阶段可以这样予以区分,一方面在什么程度上以及在

    哪一点上这些阶段与那些关乎其身的对象有一种直接的关系,另

    一方面这些阶段在什么程度上使用符号。根据下述的这些区别,

    可以发现生活方式有着天壤之别:宗教需求的满足是通过象征性

    的仪式和规则,还是以个体直接通向上帝的方式;人们表现彼此

    的尊敬是通过已建立的规范(这些规范通过特殊的仪式表明了相

    对而言的身份),还是通过非正式的礼貌、友谊和尊敬;购买、

    协议和契约的履行仅仅是通过使其内容被知晓,还是通过严肃约

    定的外在符号使之法律化和受到约束;理论知识是直接处理感性

    的现实,还是通过一般性的概念或形而上学和神话学的符号而处

    理感性现实的载体。当然,这些区别也非绝对严格的,而毋宁说

    人类历史显示了在这些区别之间的一种持续的波动。一方面,现

    实的符号表征在日益增加,而同时在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相反的

    趋势,符号也日益被解析和归约到其本源基础上去。我举一个在

    这方面比较奇特的例子。性器一直被隐藏在礼节和羞耻感背后,

    而用来指称它们的词语本身却被毫不犹豫地使用着。只有在最近

    的几个世纪,这些词语才又受到了同样的禁忌。符号因此与对现

    实的情绪态度之间达成了一致。但是在新近的时代,这种联系又

    一次被消解了。艺术中的自然主义让我们又看到了这种区分的消

    失和感受的自由;如果同样的感觉被附着在那些词语上面,那么

    它们只是一些被用于艺术目的的符号,就像被用于性本身一样。

    下流的表征与下流的展示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对现实的知觉则必

    须与艺术(包括自然主义)存在于其中的符号性的世界区分开

    来。或许在这种环境里,有教养的人们中间会有更大的自由来谈

    论敏感的话题。只要先假定了客观和贞洁的前提,那些被正式禁

    止了的事现在就是允许的;羞耻的感觉越发被限制在事情本身上

    面,而不影响到仅仅作为符号的语词的使用。因此,现实与符号

    之间关系的波动既表现在更一般的领域内,也表现在更狭窄的范

    围内。人们几乎倾向于认定这么一种一般性的存在(尽管它是不

    能被展示出来的):在文化的每一阶段(最后是每一民族、每一

    群体和每一个人)中,在对待其各种兴趣的符号方式和直接现实

    方式之间,都展示出一种特别的比例关系;要么就是另一种结

    果,这种比例关系在总体上保持稳定,只有受到其影响的对象才

    会变化。但或许应该特别指出:一种符号象征体系的大肆流行,

    既是文化发展的原始朴素阶段的一部分,也是文化发展较高和较

    复杂阶段的一部分。可能正是渐进的发展使我们从认识领域的符

    号中解放出来,但也使我们在实践事务中更加依赖于它们。与神

    话世界观中那种蒙昧模糊的体系相比,现代哲学对对象的阐释显

    出一种不可比拟的直接性。另一方面,生活经验那种深远广阔的

    多样性造成了一种后果:与更简单、更有限的条件下的情况相

    比,我们现在必须在更大程度上以符号形式来包融、凝缩和表现

    生活经验。在文化的较低阶段,符号体系经常意味着绕远和浪费

    精力;而在文化的较高阶段,它则更多意味着合算和节省精力。

    在这里人们或许会想到如同党派政治领域一样的国际领域的外交

    技术。的确,正是实际的权力等级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利益斗争的

    结果,但这已经不是以相互之间直接的身体争斗来衡量的了,而

    只是一种概念式的表达。在每一个集体权力的代表背后,以凝缩

    的潜藏的形式站立着他所在政党的实际权力,恰恰是在与这种权

    力相称的关系中,他的声音才是有实效的,他的兴趣才能够占上

    风。他自身乃是这种权力的一个符号。在不同权力集团的代表之

    间的智力交换使可能实际发生的战斗过程被符号化,以这种方

    式,被击败者就像他在实际过程中真的被击败一样接受了最后的

    败局。例如,我在此处想到了发生在雇主和雇工之间为了避免一

    场即将来临的罢工所进行的谈判。每一方都根据罢工实际发生时

    将会发生的影响来估量自己一方的力量变化,以此来相互让步。

    通过想象的发挥来预测实际的后果,就避免了诉诸实际的ultima

    rationis(最后手段)。如果这样对真实力量的象征和度量总是能

    被想象准确地实现,那么,每一场战争都是可以避免的。一种乌托邦式的建议是在将军们之间进行一场象棋比赛来决定未来战争的结局,这当然显得有些荒谬,因为象棋比赛的结果并不会说明军队之间战斗的实际结果到底会怎样,所以也就不能以有效的方式来符号化或象征真实的战争。然而,假如这么一场游戏真的可以被设计出来的话,那么,这种战争游戏——在其中可以使整个军事力量、所有偶然发生的事件和所有军事首领的智力找到一种合适的、符号的表达方式——就可能避免肉体的格杀。

    在现代生活中运作着的各因素的多样性(如力量、物质和事件的多样性等)要求在综合的符号中有一种凝缩,这可以保证在使用这些符号时所引出的结果与所有具体细节都被考虑在内之后

    的结果一样,因此这个结果也就可以被用在所有特殊的具体例子

    中。如果事物之间的数量关系是相互独立的,那么这就是可能

    的。我们所使用的表征符号的日益分化产生了一种后果:“多

    少”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与“什么”的问题在心理上分道扬镳了

    ——不管这有多么奇怪,从逻辑上看却可能是合理的。这种现象

    首先也是最成功地发生在数字的建构中,即通过把“多少多

    少”从“这么多东西”中抽取出来并使之成为一个独立的概念而实

    现。在有关质的内容上,这个概念越是稳定,人们的注意力也就

    越是被集中到它们的数量关系上。最后,知识的理想被看作是把

    现实所具有的一切质的范畴都消解到纯粹量的关系中去。这种对

    量的特殊化和强调使得以符号化方式来处理事物变得更加容易,

    因为那些在内容上不同的东西可能会在量上一致,它们其中某一

    个的关系、特征和运动都可能为另一个提供有效的表征。最简单

    的例子就是表征任何物品数量价值的纸钞,或者是显示冷热程度

    的温度计。在今天,符号应该从事物量的积累中而得出这一想法

    似乎已经显而易见;实际上,这是人类精神所取得的一项成就,

    并将会产生惊人的后果。货币的创制依赖于此,因为货币是以数

    的形式来表征纯粹的量,而不管被衡量价值的对象所有特殊的质

    如何。古代俄罗斯的一个事例说明了从质到量的符号表征上一个

    颇具特点的转换。在古代俄罗斯,最初是以貂皮作为交换手段。

    当贸易进一步发展之后,单张兽皮的大小和质量对于交换价值来

    说丧失了意义;每一张兽皮都与其他兽皮别无二致,只有兽皮的

    数量才是重要的。再往后只有兽皮的一角被用来作为货币,到最

    后就只有小片皮革被用作流通的货币了,或许再在这些小片皮革

    上盖上政府的印章。这清楚地说明了归约为量的说法是怎样支持

    价值符号化进程的,这是货币功能真正得以实现的基础。

    然而,尽管由于理想的货币与特殊价值之间没有关系,只是

    一视同仁与所有价值都具有同等的关系,因而特别适于被人们所

    接受,但是在一开始这种理想的货币似乎并不能满足更高经济活

    动的需求。贝壳货币在非洲的大部分地区都已被使用有上千年之

    久了,在早期的印度洋地区及史前的欧洲地区也都有使用,如果

    不是因为贝壳货币这种纯粹的理想性,它的广泛传播是不可能

    的。在较低级的经济发展阶段,极端不同的货币价值形式是共存

    的。一方面,存在着价值形式绝对很具体的货币,如牲畜和棉布

    等,它们在已经出现大量货币的情况下仍然流通着;另一方面,

    也存在着理想的货币,如贝壳,还有马可波罗在中国发现的桑树

    皮,或是流通在暹罗[14] 的印有汉字的磁片等等。在具有具体价

    值的货币类型之上发展某种特定的功能,这一过程始于那些自然

    产品(同时也是出口产品)成为交换手段的地方:弗吉尼亚的烟

    草、卡罗林那的稻米、纽芬兰的鳕鱼、中国的茶叶和马萨诸塞的

    皮毛等等。在出口产品的情况中,价值在心理意义上被与在国内

    使用货币的直接性分离开来。但是,在抽象货币(如我们前面所

    提到的)和那些具有内在价值的货币之间,最有用的中间物仍然

    是首饰类货币,也就是黄金或白银;这既不像抽象货币那样离奇

    和不可感知,也不像实物货币那样粗糙和独特。金银很显然有可

    能最容易、最确定地成为符号的形式。货币必须通过这种具体化

    以取得其最大的效用,在可预见的将来要想脱离这种具体的过程

    似乎还是不可能的。

    与素朴心灵状态所具有的素朴符号体系相对比,抽象符号可以被称作是第二级符号(sekundäre Symbole)。当第二级符号在实际生活中日益替代了实体性的事物和价值的时候,指导我们生活的理智能力的重要性也就被提高了。只要生活不再游移于某

    些特定感觉印象之间,而是受制于抽象的、一般的和概要式的观

    点,那么,一种更快捷和更准确的抽象过程就会发挥优势,特别

    是在人类关系领域内尤其如此。如果说,在今天的公共秩序中,

    仅仅有一个官员露面就能够解决问题的话,那么,在过去的时代

    里,同样的问题就需要靠体力来决定;如果说在今天仅仅靠签字

    就能从内在方面和外在方面同时无条件地约束我们的话,如果说

    在今天仅仅一个暗示或是一个面部表情就足以使文明人保持一种持久的关系的话,那么,在欠发达条件下,这一切却只能通过冗长的解释或长期的行为才可以做到。如果说献祭活动在我们现代人这里只通过书写的程序就可以实现的话,那么,同样的事情在蒙昧人那里却必须要通过真正起作用、可见的要素才行。所以,符号化事物与行动的意义只有作为一种理智能力的极度提高以及独立的心灵力量的存在造成的结果,才明显是可能的,以至现象中的特别细节已经不值需要注意了。

    我提出这些观察的目的,就是要澄清在上述的这种文化发展

    趋势中货币的角色问题。经济化力量与物质影响日增的原则导致

    越来越广泛的以符号与象征表征的经验,这些符号与象征实际上

    与其所表征的内容并无关系。价值操作日益通过符号来实现,这

    些符号越来越失掉了与其所在领域中的特别现象之间的物质关

    系,从而成为单纯的符号,我们对符号与象征经验的日益拓展过

    程也同样随之发生。这种生活形式不仅预示了精神过程的一种令

    人瞩目的扩张(例如,我们只要想一想用现金存储来代替钞票需

    要怎样一种复杂的心理先决条件),而且也预示了文化在朝向理

    智性(Intellektualität)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对精神过程的强

    化和根本的方向的重新调整。生活在本质上是建基于理智能力之

    上的,而理智能力在实际生活中是作为我们的精神力量中最有价

    值的东西被接受下来的,这二者表现的观念与货币经济的增长是

    携手并行的,正如我们进一步的讨论所明白地展示的那样。理智

    能力和抽象思维的发展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征,在这个时代里,

    货币越来越变成一种纯粹的符号,就其内在价值而言变得越来越中性。

    第二节

    对货币质料之非货币性使用性的放弃

    我们必须要记住:到现在为止,我们只确证了一种发展趋势,这种趋势发端于货币内在价值与所有其他价值互相协调一致之时。因此,我们还必须对另外的一些概念进行否证,那些概念显然与我们关于货币无内在价值的说法相一致,即:它们强调了货币与其他所有价值之间的不同,并由此而企图证明货币不可能与它们是同一类价值。因为这种情况极为常见,所以它只是以一种僵化和预期的方式确证了那种只能以无限接近的方式而确证的东西。在反驳货币内在价值论这一教条的时候,我们也不应该同时成为货币无价值论的牺牲者——下面这种说法可能会导致这一错误。一般的看法是:即使是最有用的东西,它也必须放弃它的有用性以便行使货币的功用。举例来说,在阿比西尼亚[15] ,人们专门把盐坨砸成小块当作钱币使用,这时候这些盐坨就是钱币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因为它们根本不是被当作盐来使用的。在索马里海岸地区,蓝色的棉布片被当作货币使用和流通,每一块布片大约有十二厄尔[16] 长。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被当作货币使用的布片只是被随便地剪切和组合;但是这一过程却表明了一种放弃把布作为布来使用的趋势。只要黄金和白银仍然被当作货币使用和流通,它们就不可能被用于技术和装饰的目的,其他种类的货币也有同样的境遇。一旦当作货币来使用,货币质料的各种用途就都必须放弃。而一旦这些货币质料恢复其实用和装饰作用时,它们就必须撤出流通领域不再是货币了。根据用途大小,可能所有其他物品都可以进行比较和交换以便来获得其特殊价值,但是货币却完全与此无涉。理由是:一旦货币被以它要购买的物品的价值在同样方式上使用,它就停止行使其货币功能。它们可以很容易地以钱币而非其他的方式来被储存,这一点应归功于用它来作货币质料的贵重金属所独具的那种适合性。但是,在任何时候,它们都可以随时成为货币或首饰,即可以随时行使货币的功能或是使用价值功能。这样一来,货币似乎又与其他的价值范畴极为相似。如果我买了一米长的木头来

    作燃料,那我只是根据它能够产生热量来衡量其质料的价值,而

    不是根据这块木头其他可能的用途来衡量。但是在现实中,情况

    会很不同。如果有人声称货币的价值是由货币质料的价值所决定

    的,这就意味着它的价值是由这个质料的质或力量所体现的,而

    不是由货币的质或力量所体现的。这种明显的矛盾表明:货币的

    价值不一定非要建立在有内在价值(即有其他方面的价值)的质

    料之上。如果行使货币功能的能力被转移到了其他任何质料上去,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这种货币质料的其他的特质也就变得无关紧要了。结论还是一样:对于货币必须具有内在价值那种理论来说,对支持这一理论的所有价值功能的放弃证实了我们的结论——货币只能是货币而不能是任何其他别的什么。

    问题的要点是关于事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对于一件东

    西,它可以具有数个功能,但是却只有其中一个与其他所有功能

    都相排斥的功能才可以发挥出来,以及,这个发挥出来的功能是

    否因其他功能的隐退而在其意义和价值上都有所修正。为了理解

    不同可能性的共存,我们或许可以首先指出那些不同的功能是如

    何影响那个最后剩下的功能的。假如在世界的道德秩序中,与一

    个从未犯过错误的义人相比,一个悔过了的罪人被给予了更高的

    地位,那么,这种对罪人道德优越性的评价并不是来自当下的情

    境——因为根据我们的假设,当下情境中的道德内容与义人所处

    的情景完全相同——而是来自先前的情境,在那种情境中,道德

    行为是不同的,也来自先前的道德情境已经不存在了这样一个事

    实。另外,如果存在着对我们行为的阻碍和外在的强力限制,那

    么当自由和自我决定恢复后,我们就会觉得自己的行为是得体和

    有价值的;这种感觉不是来自行为的内容或它的成功,而是来自

    这样的事实——造成我们依赖性的情况已经被排除了。相比较而

    言,同样的行为如果处于独立的、一直未被打断过的情况中,就

    不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而仅仅是简单地从已经过去的先前生活

    向现在生活的过渡。这种由非存在者(Nichtseiende)对存在者

    (Seiende)的影响,也在抒情艺术或音乐艺术中的直接情绪生

    活中显示出来,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略有不同或是更明显些。因

    为,尽管抒情和音乐是建立在内在情绪之上的,但它们作为艺术

    的特点要求这些情绪的直接性应该被克服掉。尽管情绪的原材料

    与其冲动性、情绪的个人局限、情绪不稳定的偶然因素都是一件

    艺术品的先决条件,艺术的纯粹性还是要求一种距离的存在,一

    种情绪的释放。艺术的根本意义在于,对于艺术家以及对于艺术

    的欣赏者,艺术使我们超越了艺术与我们自己的关系的直接性以

    及艺术与世界关系的直接性。艺术的价值依赖于我们对此种直接

    性的克服,以至于艺术就仿佛根本不存在着这种直接性一样地发

    挥着作用。如果能够肯定地说,艺术品的魅力毕竟是依赖于与原

    始情绪的共鸣,正是这种原始情绪从根本上激动了我们的灵魂,那么,我们也得承认,艺术的特别之处不在于情绪的美学形式和直接性,而在于当直接性隐退之后艺术品所获得的新面目。

    最后,让我们来考虑一个最具决定性和最一般性的例子,由

    于这个例子的情况根植于我们最基本的评价经验中,所以它很少

    被人们考虑到。对于我来说,人们所享受到的绝大多数人生经验

    好像都得益于这样一个事实:为了所享受到的经验本身,我们总

    是留下很多可享受的机会不去利用,也留下很多其他可以展示我

    们自己的机会不去利用。一种帝王式的奢侈或是一种高傲尊贵的

    生活方式,是藉由人们彼此的目中无人或是不冷不热的态度表现

    出来的,也是通过我们对许多可以相互给予更多帮助的人们的漠

    然视之表现出来的。但正是从这种不愉快的评价经验中我们获得

    了一种新的、升级了的和更凝聚的快乐。这种在许多可能性中仅

    取其一的经验事实赋予它一种胜利者的感受;生活中没有尝试过

    和被漠视的丰富性像一种背景衬托效果,使经验的主角成了带领

    侍从的主人。再进一步地说,给予别人的一切是因为有所保留才

    具有价值,或者说是因为有些东西别人永远也不可能得到才有价

    值。一种热诚的赞助,特别是当针对相对较低地位的人来说,如

    果做得太过分了,或是毫无保留,就会失去价值。最重要的是:

    对于接受者来说,即使你把你的全部所有都给了他,他还是会觉

    得你仍然有所保留。最后可以说的是:我们自己的行为和劳作中

    也有同样的情况。突然和强迫的要求往往会使我们发现完成任务

    所具有的特殊的能力和能量,而在此之前这些能力和能量好像根

    本不可能似的;如果不是偶然地发生紧急情况,我们的这种特殊

    能力和能量将会一直潜伏在我们体内而不表露出来。这说明,除

    了我们通常在使用着的能力和力量之外,我们每个人的体内都沉

    睡着无名的潜力;所以,或许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与现在不同的

    人。生活只成就这无数可能性中极小的一部分;因此,那些实现

    者乃是众星捧月的结果,还有许多形式的功能没有施展机会而不

    得不为他人作嫁衣裳,我们越是理解了这一点,这种道理的意义

    也就越发明显。由于有这么多可能的成就不得不为了一个特殊者

    的发展而牺牲自己,那么也就是说,这个特殊者应该是更宽范围

    内的生命能量中的一个精华。通过否定这些其他能量的生长,而

    使它脱颖而出,获得了一种特殊的意义,一种与众不同、凝聚的

    力量,这使它能够成为我们人格的中心和代表,使它能够超越它

    所在的那一领域。

    货币或许可以属于这种价值构成的一般类型。我们可以肯定:为了成为货币,货币质料的其他价值必须被抛弃掉;但是,货币所具有的价值以及使货币功能形式成为可能的,或许正是货币那已经被遗忘了的其他那些可能的用途。正如在我们刚才所讨

    论的那种情况,得到发展并显露出来的功能既是由其积极内容来

    决定的,也是由对其他所有功能的排除来决定的。这里,发挥作

    用的不是那有为者,而恰恰是那无为者。如果说,任何事物的价

    值都是由他者的牺牲来决定的,那么对于货币质料来说,它的价

    值正是因其放弃了其他用途才使其最终成为货币。当然,这种评

    价方式也是双向的;即,如果货币作为货币的用途被放弃掉的

    话,用于其他目的的货币质料价值也将会得到提高。在北美洲,

    印第安人所使用的贝壳念珠由一些贝壳串成,它们可以被用来作

    货币使用,但也可以被用作装饰品佩带。这些功能显然都是相互

    关联的;作为首饰的贝壳角色已经获得了一种独特性,因为:它

    们不得直接被用来作货币使用。这种价值的整体形态可能会被看

    作是物以稀为贵的一个例子。这通常意味着一种被更多人或更大

    数量的需求之物是供不应求的。如果一件物品可以满足数种不同

    的需要——不管这些需要是发生在一个人还是多个人身上——对

    这件物品的需要都自然会受到对供给限制的影响,它使得多种需

    要不可能同时得到满足。就像在以谷物作为交换物的例子中,谷

    物作为货币可以追溯到这样一个事实:没有足够的谷物来满足所

    有饥饿人们的需要;在把这种质料作为货币用途之外,没有足够

    的这种东西来满足所有人对它的需要,货币质料所具有的交换价值就是源于这一事实。到此为止,我们已经看到,作为货币的金属的价值被约减,它的其他用途被放弃掉而终至于变成了一种没有价值的质料;从这种现象来看,质料的这些没有实现出来的用途反而极大地促成了货币本身价值的实现。

    反对符号货币的第一个理由:货币与货物的关系——这将为过剩的货币制造内在价值——并不是可精确规定的;内在价值补救了这一缺憾

    关于货币不能是一种价值的论断——即我们刚刚否定的那个

    论断——还存在着另外一个企图说服我们的更直接的论证。让我

    们想象一下,在一个特定群体内有这么一个全能的独裁者,他有

    权支配他想得到的所有东西;例如,像大洋洲的那些酋长们,据

    说他们“不能偷窃”,因为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是他们的了。像这样

    的一个人将不会有机会攫取其部落里的金钱,因为不管在什么情

    况下他都能够占有那些用钱可以买到的东西。如果货币在它的其

    他价值之外本身也是一种价值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得出结论说:

    货币只是实际价值的一种象征,而一旦实际价值可以不用钱就能

    得到的话,那么货币就完全是没有必要的了。但是这种简单的想

    法已经预设了它想要证明的结论,即:货币质料除了其作为货币

    的功能外自身不具备价值。因为,如果它具备这样的价值的话,

    当权者就会觊觎于此,不是像想得到钱那样占有它,而是要作为

    有价值之物那样占有它。如果这样的价值不存在,那么也不需要

    格外地昭示这种不存在。但是,抛开逻辑上的毛病不说,这种情

    况也说明了货币所具有的特殊价值。货币已经获得了它作为交换

    手段的价值。如果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用以交换,那货币也就没有

    什么价值可言了。因为很明显,货币作为价值储存和转移的功能

    并不那么重要,它们反倒是对其交换功能的一种偏离;离开货币的交换功能,它的其他功能也都形同虚设。对于一个人,如果货币可以购买的东西毫无价值,那货币也就是毫无价值的;如果他不需要通过钱就能得到他想要的东西,那货币同样是毫无价值的。简言之,货币是这样一种关系的表现和载体,这种关系使得一个人需要的满足总是取决于相互关联的另一个人。没有相互关系的存在,也就没有货币;这种不存在相互关系的情况要么是因为一个人不想从他人那里得到任何东西,要么是因为一个人生活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层面上——似乎不需要任何与他人的关系——并且他能够满足一切所需,无需任何来自他人的服务。以这种方式来看,货币世界与具体价值世界的关联,与斯宾诺莎体系中的思想与延展之间的关系相似:任何一个都不可能干涉另一个,因为它们中的任何一个,其自身以自己的语言表现了整个世界。因此,价值的总量不是由事物价值总量加上货币价值总量而构成的;存在着某种特定数量的价值,它们可能是以物的形式实现的,也可能是以货币的形式实现的。

    如果货币被完全归约为这种价值并剥去它与其他有价值之物的一切相关性,那么在经济学领域内,货币将成为一种特别的概念,这种特别的概念是柏拉图理念论的基础。柏拉图对我们的经验世界很不满足,这使他构造了一个处在时空之外的形而上学理念世界,在这个理念世界里,存在着的是事物的真实、和谐和绝对的本质。所以,尘世的现实性是所有真实存在和意义的一种缺乏;但是在另一方面,从理念的世界也反射过来一些东西照射在现实身上;现实至少有某些部分沐浴在绝对者王国的光辉里,就像那个王国投下的微弱的影子一样,现实事物因此也获得了原本不属于它的某种意义。这种关系又在价值领域内被重复和确定。感知着的精神所遇到的事物的现实性是没有价值的,就像我们在开头讨论时所肯定的那样;它以一种与价值无关的形式发展着,而且还经常同时摧毁着最高贵之物、保存着最卑贱之物,因为它并不按照价值、旨趣及意义等所处的等级秩序来发展。然后我们就把这种客观存在划归到一种价值等级秩序中,并在好坏、贵贱和高低意义上对之加以构造。这种构造绝不会影响每一个存在的经验现实性,反而倒是我们可能已有现实性的全部意义的源泉;尽管我们也意识到它可能源于人为因素,但我们还是把它看作是与虚幻和主体性相对立的经验。事物的价值——既是幸福论[17] 的也是伦理学意义上的,既是美学的也是宗教意义上的——如同柏拉图的理念一样盘旋在世界之上;这是一个被一种独立、不可知的内在规范所统治的世界,但这个世界仍然赋予现实性以解脱和色彩。经济上的价值起源于对这些原始的、直接经验着的价值

    的提炼,也起源于对那些被赋予了价值的客观对象之间的相互比

    较,当然前提是它们必须是可交换的。但是在这一领域内,不管

    经济价值自身是如何构成的,它都与个别对象之间具有特别的关

    系,就好像它具有一般性价值一样。这是一个别样的世界,在这

    个世界中各个对象根据特别的规范来进行分类和排列,这些规范

    并非这些对象自身固有的。根据经济价值来划分和关联的对象形

    成一个有秩序的系统,此系统完全不同于由那些对象的自然和直

    接现实性所构成的系统。如果货币真的只是外在于它自身的某些

    事物价值的表达,那么它与这些事物相关联的方式就与柏拉图的

    理念与经验性现实关联的方式相仿,而理念在柏拉图看来也是本

    体性的(substanziell)和形而上学的实存物。货币的运动——收

    支的平衡、资本的增益和货币的外流——将直接表征事物之间的

    价值关系。价值的世界高居于现实世界之上,与现实世界显然是

    没有直接的联系但又统辖着它;这个价值世界将在货币的“纯粹形

    式”中得到表达。柏拉图的理念是从对现实世界的观察和提炼中得

    来,现实世界仅仅是对这些理念的反映;类似地,具体事物在经

    济上的关系、发展阶段和波动就是其自身派生物的派生物,也就

    是像它们的货币对应物之意义的影子和符号一样。没有任何其他

    种类的价值能像经济价值这样处于这么一种情况当中。宗教的价

    值通过教士和教堂而具体化,伦理-社会的价值通过权力国家的管

    理者和有形机构而具体化,知识的价值则是通过逻辑规范而具体

    化;但是其中没有任何一个能比经济价值更疏离于具体的价值物

    或具体过程;没有任何一个能比经济价值更彻底地成为价值之纯

    粹的抽象符号;也没有任何一个能如此忠实地反映相关价值的整

    个世界。

    货币的发展就是努力完成一个它永远也达不到的理想,即成

    为经济价值的一个纯粹的符号。首先,就像我们必须清楚记住的

    那一点那样——货币属于与所有其他价值物同样的序列,其具体

    的质料价值与此保持着平衡。随着对价值交换手段与标准需求的

    日益增长,货币越来越从价值等价物之间的联结纽带而变为代表

    这些等价物的符号,并且因此而越来越独立于其质料的价值。但

    是货币也不能完全抛弃掉其残余的质料价值,这并非因为某种内

    在的原因,而是由于经济技术上的某种特定缺点使然,其中之一

    则必须与作为交换手段的货币有关。以符号意义来取代货币的内

    在价值只有通过我们前面曾提到过的一些因素才有可能,即:在

    特定范围内,单个商品与实际发挥经济效用的商品总量之间的比

    率,相当于特定数量的货币与实际发挥经济效用的货币总量之间

    的比率。这两个分数中的分母有实际的效用,但并不被明确地意

    识到,因为只有变化着的分子才是决定交易的兴趣之所在。在这

    种交易中,商品与货币总量之间似乎有对等关系的发生,尽管与

    原来存在于物品与货币质料价值之间的对等关系相比,其基础肯

    定有所不同。即使这种对等方式的发展被接受了,从两种价值总

    量中各自得出的因数(Faktoren)依然处于浮动限度之内,而且

    以直觉方式对这些价值大小的估算则一向难以精确。或许这就是

    为什么不可能撇开商品与货币之间的直接价值对等的原因。包含

    在货币内的内在质料价值部分为我们的需要提供了支持和补充,

    因为我们关于精确比率的知识是不够的;否则,在被度量价值和

    度量标准(这是货币的内在价值)之间的同一将是不必要的。只

    要经验和经济实践表明某一比率是不精确的,那么度量过程就需

    要在此标准和价值自身之间有一特定质的统一性存在。我们这里

    举一个用于装饰工艺的贵重金属的例子或许不无益处。有一位专

    家在1851年的伦敦博览会上讲到金银器在英国和印度境遇的不

    同。英国工匠似乎刻意地把尽可能多的金银打造在一个尽可能小

    的造型中,而印度的工匠则“用涂釉、镶花和透雕等方式把尽可能

    多的技艺显现在一块尽可能少的金银上”。但即使是在后一种情况

    下,至少还有一小块贵重金属在发挥着作用这一点对首饰的审美

    意义还是不可缺少的。即使在这种工艺中只使用了很小的一块金

    属,但为了装饰和审美的快乐,这一小块金属仍然必须是贵重金

    属。质料的内在价值并不重要,只有这一事实才是最重要的——

    统一各个部分的那种完美形式关系的唯一合适承担者必须是贵重

    金属。

    顺便说一下,这种把货币的质料价值归因于一种涉及不确定

    关系的补充和支持原则,显然只是对发生在经济主体自身的潜意

    识过程的一种诠释。经济互动通过对无数细节精微有序的整合而

    具有如此令人赞叹的合理性,这不能不使人作出一种假定——如

    果我们不诉诸人类的潜意识适应能力的话,那么这种经济互动肯

    定是被一个高级精神以超人的智慧整合而成。个人有意识的意向

    和预见都不足以使经济活动如此和谐,而不陷入可怕的紊乱和无

    效之中。我们不得不假定:存在着无意识的经验和推敲,在经济

    的历史发展中,这些无意识的经验和推敲不断积累并调整着积极

    的历史发展过程。但是,我们也应该记得:无意识的概念并不提

    供一种满意的解释,而只是助长了那种实际是建立在谬误基础之

    上的理解。从特殊的概念以及推理的链条等要素中,我们最后得

    出了确定性的思想,做出确定性的行动。但是,如果这些结果的

    出现都是没有先兆的,那么,我们得出结论说:那些先兆实际上

    是存在的,只不过我们没有意识到罢了。从逻辑角度来看,这很

    显然也是不可靠的。神不知鬼不觉地,我们把仅仅是我们忽略了

    因果性概念这一否定性事实转变成了一种肯定性的结论,即:无

    意识的表征活动是存在的。实际上,我们对不依赖于有意识的先

    兆而产生了灵力的过程一无所知,而无意识表征、经验和推理的

    说法只能说明一个事实:实际效果的发生,只是显得仿佛它们是

    有意识动机和观念的结果一样。对解释的需求不得不诉诸把这些

    过程视之为(无意识地)发生作用的原因,并以此来对待和处理

    它们,尽管它们仅仅是事件实际原因的符号化。在我们目前的知

    识状态中,不可避免地因此也就合理化地把价值的形成——它们

    的稳固和波动——看作是按规范和有意识推理形式而进行的无意

    识过程。

    反对货币仅是符号的第二个理由:货币符号之无限的可增性;相对主义对货币数量之绝对界限的漠然处之,以及由此导致的错误

    不把货币看作仅仅是符号的第二个理由与交换中一种因素的重要性相联系。尽管一般来说,货币的交换功能可以仅仅通过纸

    币来完成,但是,面对可能的误用,却不存在能提供充分保证的

    人为力量。交换和计算的功能显然依赖于货币数量的限度,依赖

    于它的“稀有性”(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如果商品和货币的单

    量与总量之间的比率被认作有效而被接受的话,那么这个比率似

    乎不会因货币数量的随意性增加而有所变化,并且能够为建立价

    格而具有某种重要意义。货币的比率分数(Geldbruch)在分子

    和分母两方面都可相应地增加,但却不改变这一分数的值。但是

    在现实中,如果货币的数量有了极大的增长,这些变化却不会以

    同样的比率产生。货币比率分数的分母事实上是增加了,但是在

    交换交易活动没有被调整到新的基础之前,货币比率的分子是不

    会发生变化的。因此,相当于分子绝对大小的价格在此时尚不会

    发生变化;而与此同时,作为货币总量的一个比率分数,价格却

    已经降低了。新的货币量的拥有者——首先是政府——相对于所

    有的商品销售者,占有一种非常有特权的地位。针对交换活动最

    严重的反应于是由此而产生,特别是当政府自己的税收被用贬了

    值的货币交付的时候尤其如此。在大批量的货币已经被政府消耗

    了之后,政府就会发现自己碰到了货币量减少的情况;只有在此之后,货币分数的分子——商品的价格——才会按比例对应增加的货币供应而有所上升。这样一来,发行新货币的诱惑一般来说都变得不可抵挡,随后这个过程又周而复始地重新开始。我这里所说的情况,只是把它作为那种随意发行纸币而造成失误的例子,对此我们已经多次频繁地讨论过了。在任何时候,如果货币与有限供给的物质联系不那么紧密的话,这种随意发行纸币会成为一种诱惑。有一个明显对立的例子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这种情况。在16世纪,一个法国政治家提议:不应该再把白银作为货币,而应该以铁来铸币,因为从美洲大量进口白银已经使这种金属不再稀缺。对有价值的金属的使用只有通过政府的行为,才能为货币数量必需的限度提供可靠的保证,因为如果每一个白银的拥有者都因此而自动地成为货币的拥有者的话,那么货币的供应就失去了限度。那位政治家的这个独特的建议表现出对这样一个事实的清醒理解:一种贵重金属并不就是货币的合适质料,而只是说它为货币供应建立了一个必要的限度。如果一种金属做不到这一点,那么它就得让位给另一种质料,以便使其能被更有效地控制。对作为交换手段的金属的选择是某种功能性特质的结果;如果一种金属因任何原因而缺少某种功能,那么它就将被在这方面有更合适特质的交换媒介所代替。在1673年的热那亚[18] ,由于不胜枚举的各种货币的涌入所造成的恶劣情况,交易只好根据银行汇票来进行。今天,我们已经知道只有贵重金属——实际是只有黄金——才能保证这种必需的特质,特别是对货币量的限制;纸币,只有通过法律或经济而建立起与金属价值的联结,才会避免由任意的通货膨胀带来的对纸币的滥用。下面这个例子说明了这样的限制是怎样发挥作用的,甚至在控制个人投机行为时也是如此。在美国内战时期,南方邦联流通的纸币——“绿背纸币”(Greenbacks)[19] ——在西部各州是被禁止使用的,尽管它也是法定货币。没有人敢用它来偿还过去的借贷,那意味着偿还者已经获得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利润。在18世纪的法国,政府发行的用来弥补税收不足的国债,其情况与此有些类似。按照法令,这些国债的支付能力只有百分之二十五,就是这样这些国债还是迅速贬值到了最低点。这些例子表明了硬通货的价值是由交换自身的规律来维护的。这种情况不仅只发生在到现在为止我所举出的例子中。在1796—1819年之间,当英国银行停止偿付纸币的时候,黄金价值的下跌只有三到五个百分点,但是商品的价格却因此而上涨了百分之二十至五十。每当强制兑换率使流通中只存在纸币和小面值硬币的时候,要想避免严重的后果,必须要使交换率表现出在长时间内只有最小的波动才行,而且,为了保证这一点,纸币的发行也必须要受到严格的限制。黄金之不可或缺的调节功能(过去是白银)并非来自它的价值与其欲交换物品的价值之间的互相对应,而是来自这种金属的相对稀缺程度,正是这种稀缺程度防止了货币在市场上的泛滥,也防止了随之而来的对某一商品与一定数量货币之间比率之基础的损害。这种比率的失调可能来自双方。货币的过度增加会造成人们悲观和不信任的情绪,以至于他们会废弃使用货币,重新回到物物交换或是契据交换的方式上去。这种对货币需求的缩减导致了流通中货币的进一步贬值。负责发行货币的权威为了阻止这种贬值,会继续增加货币的发行量;这样一来,供需双方就愈加分离,循环往复的结果是使得货币持续地贬值。这种因政府的铸币行为而造成的对货币价值的不信任——与对硬通货价值的信心相对照——可能会形成如发生在罗马共和国[20] 时期的这么一种情况:钱币只在零售交易中使用,而在大规模的交易中,货币的支付是以重量来计算的。据信,在这种方式下,贸易可以受到保护而不受政治危机、政党利益和政府干涉的影响。

    货币的供应

    从前面的论述我们可能会觉得:货币量无限制的增加所造成的不便并非完全应归咎于这种增加本身,而毋宁说应归咎于货币分配的方式。震荡、过度增长和停滞的发生都是因为一个原因:新货币最初产生于某一只控制之手,然后由此而以一种不平衡、不成比例的方式扩散出去。如果我们能发现一种平等分配货币的方式或是能根据某些平等性原则来分配货币的话,这种现象也许是能克服的。因此,据说如果每一个英国人都突然发现他们口袋里的钱增加了一倍,那么所有商品的价格也都会相应地增加一倍,结果是没有人得到任何好处;唯一的区别是英镑、先令和便士将不得不以更大的数量来计算。一般的经验是,更多的货币意味着更多的交易,更大的福祉、权力以及文化;从这个经验事实来看,上述说法将不仅否定了对代用币的反对,而且也将会说明货币量增加的好处。

    这样的假说建立在极不可能实现的预设之上,从讨论这样的假说出发也得不出太多的结论,但是却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那些真实的条件,正是这些真实的条件使得货币的内在价值不可能下,货币量的增加已经带来了对每一个个人货币拥有量的平等增被逐渐地去除掉。让我们来假设有一种理想的条件,在这种条件加;那么,那种认为由于价格也同等地上涨而使得一切都保持不变的结论就和另一种结论相抵触——货币量的增加带来了贸易的调整和扩展。人们会倾向于作这样一种假设:在我们所举例子的情况中,个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高低贵贱的相对社会地位——将会保持不变,而客观的文化商品总量则会有所增加;一种绝对意义上的生活内容和享受将会在个人和一般两方面都有所上升,而无需改变贫富的相对关系,这种关系通常是相互制约的。或许应该指出:现代商业文化已经为穷人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商品——公共娱乐、受教育的机会、生活资料,等等——这些东西在过去的时代,如果不改变贫富相对关系的话,即使是富人也难以

    享受到。是否存在下面这种可能性是值得详察的:货币量的增加

    及有比例地分配在绝对的意义上扩展了客观文化及个人生活文化

    两方面的内容,而个人之间的关系却同时保持不变。但是,通过

    更缜密的考察,我们似乎发现:那些真正成功的情况似乎只有通

    过对增加的货币供应量进行不平等的分配才会取得,起码在第一

    个例子里是这样的。货币完全是一种社会性的规则,如果只把它

    限制在个人范围内就变得没有任何意义了;货币可以通过改变个

    人之间的相对关系而引发一般状况的改变。由货币量的过剩所造

    成的商业活力和强度的增加,都可以追溯到与此同时对货币需求

    增加的这一事实。希望从别人那里得到尽可能多货币的愿望尽管

    总是存在着的,但只有个体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钱比别人的少的

    时候,这种愿望才会变得急不可耐,从而带来努力和勤奋;这就

    是那句话——Les affaires-c’est l’argent des autres[商业就是赚别

    人的钱]——的意义所在。如果上述理论的预设是真实确凿的——

    也就是说,货币量的增加将不改变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商品之

    间的相对价格——那么,就不会出现这样的工作能量的调整。更

    进一步,货币量魔术般的翻番也将影响到个体之间的关系,因为

    个人的经济状况的起点就是不同的。三种不同收入的翻番——例

    如1000马克、10000马克和100000马克的翻番——将改变收入被

    翻番者的相互关系,因为第二个1000马克和10000马克所购买的

    物品,并不仅仅简单地是第一个1000马克和10000马克所购买的

    物品的翻番,等等。在第一种情况下,或许增加食品营养,而在

    第二种情况下可能会是艺术文化的陶冶,在第三种情况下则会是

    更多地进行金融投机。如果我们假定在个体之间存在着一种先在

    的绝对平等性,那么在人们生活的主观和客观两方面都将不会产

    生什么变化,因为如果后者改变了,那么它将会是以一种不可预

    见的方式改变;只有在个人的收入之间的差别变得或是被感觉变

    得比以前更至关紧要的时候,人们才会表现出高涨的活动积极

    性。

    与我们的目的更有关系的是对这种理论实际上隐含的推理的

    考虑;即,所有货币收入的翻番将不会使任何事情发生变化,因

    为所有的商品价格都将同时也翻一番。这种推理是错误的,因为

    它忽略了货币的一个特殊且决定性的特点,这个特点或可称为是

    货币相对意义上的僵化性(inelasticity)。这种僵化性基于这样

    一个事实:在特定经济领域内对额外货币量的分配并不相应地提

    高所有的价格,而是创造出新的价格关系,此价格关系不一定非

    得产生于个人的利益驱动力。僵化性又是另一个事实的后果——

    商品的货币价格尽管是相对的,而且不具有与商品的内在关联,

    但它却获得了一定的稳定性,并显得如同是一种客观上适合的等

    价物。如果在一定的限度内一个物品的价格保持不变的话,那么

    通常它不会仅仅因为货币的价值已经发生变化就也发生变化而不

    遇到什么阻力。在物品和其价格之间的联系——既是利益的联系

    也是概念的联系——已经在心理意义上变得如此稳固,以至于卖

    家没做好准备接受价格下降或买家接受价格上涨。假设货币价值

    与商品价值之间的平衡是由类似温度计的不受限制的机制所实现

    的,即温度计的汞柱根据温度的升降而升降,不会遇到因运动的

    阻力造成的变化而对任何精确因果关系的干扰,如果这样的话,

    那么商品与价格之间的联系当然就成问题了。如果一个人口袋里

    的钱在短时间里突然翻了一番,他不会乐意出同样翻了一番的价

    格来买每一件商品。或者相反,在穷人乍富的心态下,他会以过

    去的标准来衡量现在的财富,从而根本不屑于考虑价格问题。但

    是,愿意支付更多和不愿意按新价格来支付这两种现象都表明:

    在货币增多的最初阶段里,对价格的适当调控是不可能的,同

    时,在商品和传统价格范围之间建立起来的联系发挥着持续地影

    响。更进一步,随着货币量的增加或减少,对商品的需求将极大

    地发生改变,虽然说这种增加和减少对每个人的影响都是相等

    的。例如,如果货币量有所减少,那么一直有着充足稳定销售量

    的某种物品可能仍然会以半价销售出同样或甚至更大的量,但一

    旦超出了某一特定限度,这些物品可能会根本找不到任何买主。

    另一方面,在货币供应一般性增长的情况下,对那些为大众所渴

    求的物品,即刚好超出他们现有生活水平的物品,需求可能会更

    活跃和有所增长。而对那些基本消费品的需求则不会有太大的增

    长,对于它们只要有一定量的供应就够了;而那些只对社会小圈子有意义的最精致最高雅的商品,也不会有什么增长。价格的增长主要影响到处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商品,而正处于这两个极端点上的商品则相对保持价格的稳定。对于货币供应之增长会同等地影响到所有商品这一点是没有什么疑问的。一般说来,那种认为价格的相对性造成了货币绝对量不变的理论是不正确的,因为这种相对性在实践中被一种心理过程不断地打断,这种心理过程使得特定商品的价格变得固定和绝对化。

    人们或许会提出这样的疑问:货币供应无限制增长的无害性,只有针对不同价格水平之间的调整转换阶段才是有效的。他们的预设是:整个的过程是从商品量与货币量之间的比例关系而演化出来的。在不同的水平上建立这种关系必定是可能的,未来可能发生的波动像在先前曾发生的波动一样也都可以被免除掉。上述怀疑只可能针对变动期,而非针对变动之完成期,变动完成期不应对变动期的各种调节不良、错位和困难负责。我们不可能设想会存在任何那样的交换手段:它不会最终地强化某种调节,因此某种商品的货币价格能够表达出它的价值与商品总量价值之间的比例关系,并且,对货币的随意增加也因此而不能始终对这种比例关系有所破坏。这种推理完全正确,但是在考虑到人类所处的匮乏境况时,这种推理并不能证明去除货币供应增长的全部限度是可能的。对于过渡期来说,如果它的不稳定和困难被接受了的话,就会成为一种持久的条件,而原则上对于任何数量的货币可以达到的调整状态将永远不会实现。

    现实性作为对纯概念相互的限制

    上述讨论或许可以概括如下。货币行使其职责最好的时候是当它不只简单地是货币的时候,或者说是当它不仅仅以纯抽象的形式表征事物价值的时候。贵重金属在当作首饰或是为技术目的服务的时候也具有价值,但贵重金属必须在概念上作为第一事实,从而与第二事实区分开来,所谓第二事实就是在第一事实基础上所具有的价值;而第二事实是货币之所以有价值的第一特质,也是唯一的特质。要在技术上完成在概念上正确的事情是不可行的,即把货币功能转化为一种纯粹的符号货币,并把货币彻底地从限制货币量的质料性价值中剥离出来,尽管货币的实际发展过程暗示着这将是最终的结局。这并不自相矛盾。有许多过程是以这种方式发生的;它们逐渐地趋近于一个确定的目标,通过这个目标它们的过程被明确地确定了,但是当它们达到这一目标的时候,却肯定会失去引导它们走向这一目标的那种独特的东

    西。标志货币经济的一个显著现象或许可以说明这一点,同时,

    在谈到个人境遇的时候,这个现象也为无限制供应货币的结果提

    供了一种类比。个人拼命挣更多的钱这种现象是社会经济的最大

    意义所在。通过对最大可能的获益的追求,证券经纪人带来了交

    易的活跃、对供求的调整,或者也会把无用价值带进了经济流通

    中。然而,只有当存在着交换率的过度浮动和投机因素占上风的

    时候,股票交换的高额利润才可能实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商品

    的生产和消费这种社会的最大利益所在,在一个领域中受到了过

    度的刺激,而在另外一个领域中却被忽视了;在任何一种情况

    中,它都从正常的发展的过程中被引开了,这个过程是与其特殊

    内在条件和实际需要相一致的。在这里,货币的特质成为个人与

    社会利益之间分化的基础;而在过去的某一点之前,二者一直是

    吻合无间的。物品的价值从物品自身中被分离出来并以一种独特

    的质料形式而取得独立的存在地位,只有通过这个事实货币才有

    可能发展它自己的旨趣、运动和规范,并在某些场合与被它符号

    化的物品的旨趣、运动和规范相对立。只要努力保持这一点,与

    货币相联系的私人企业就在促进着社会在生产和消费商品两方面

    的利益,虽然有可能其目的的最后实现会损害社会的目标。这种

    类型的情境最经常和最关键性地发生在这样一些案例中:在这些

    案例中,情绪性冲动追求一种最终的目标,但却意识不到所有期

    望的满足都是相对进步的结果,当这些目标达到的时候,那些期

    望或许会转变成其对立面。我在这里提请您注意关于爱的现象。

    爱欲渴求最亲密的和最持久的结合,爱的内容和色彩即来自这种

    爱欲,但是当爱的目标达到之后,它常常同时失去这二者。也可

    以以政治理想为例。政治理想可以为整整几代人的生活提供力量

    和精神热情,但是一旦理想得到实现,它却并不能带来理想的状

    况,反而是实用的唯物主义、麻木不仁及庸庸碌碌。或者以对和

    平宁静生活方式的想望为例,那是所有努力和辛苦的目标,可是

    实现之后却又总是带来懒散和内在的失望。有一种早已是陈词滥

    调的说法:尽管幸福是我们所有努力的目标,但如果这目标一旦被实现并成为永恒的状态,那么幸福将变得仅仅是一种烦恼。尽管我们的意志驱使我们朝着这个方向前进,但是目标状态的获得却将与我们的努力相抵触,只有与那种我们竭力想避免的痛苦状态混合,才使我们对幸福的追求有意义。或许可以这样来概括上述过程:生活中某些或是全部因素的效用取决于同其对立因素的并存。一种因素与其对立因素结合和协作的比例本来是各种各样的,有的时候一种因素会稳定地增加,而另一种则会有所下降,所以,发展趋势似乎是一种因素最终将替代另一种。但是一旦这种情况发生,而且后一因素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么前一因素的意义和效用也将失去,陷于瘫痪。譬如,这种情况就发生在社会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对立之间。有这么一些时期,社会主义决定了历史的发展,不仅在现实中如此,而且社会主义是对理想信念推断的结果,是对一种竭力趋于完善的、发展中的社会概念的表达。但是,如果在这样一个党派政治时代,我们因此而得出结论说:因为所有的进步都依赖于社会主义因素的增长,它们的胜利将会产生事物最高级和最理想的状态,那么就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社会主义措施的一切成功都有赖于这样的环境,即引入了个人主义的经济体系的环境。社会主义手段的相对增加带来的进步并不能证明,彻底推行社会主义将代表着更大的进步。对于个人主义日趋高涨的时期也一样。个人主义手段的意义取决于中央集权的社会主义制度继续存在的这一事实;它们可以被逐渐减少,但彻底地取消它们将导致不可预料的后果,这些后果与先前个人主义所产生的结果极为不同。在艺术领域,自然主义和风格主义这两种对立的企图(naturalistisch und stilierend Bestrebungen)也表现出类似的模式。在艺术发展的每一特定时刻,都存在着对现实简单写实与主观的变形两种模式的混合。从现实主义立足点来看,艺术通过客观因素的增长而日臻完美。但是当这种趋势成为艺术品的唯一内容时,日益增长的现实主义兴趣会突然变得淡漠起来,因为这时艺术品已经与现实没什么差别,将失去其作为独立存在物的意义。在另一方面,尽管概括性和理想性因素的提高会在某些时候使艺术更精致,但是它必须达到这么一点,在这一点上,艺术与现实的关系——理想化的运动理应以一种更纯粹、更完美的形式再现这一关系——完全丧失了,这是剔除了一切个体的偶在性造成的结果。总之,有一些极为重要的过程是以这种模式进行的,一种要素不断增长的重要性导致了更大的成功,但如果这种要素彻底地唯我独尊,把对立的要素彻底排除出去,则并不会取得全部的成功。相反,这将使最初的要素丧失其独特之处。在货币内在价值与其纯粹功能的和符号的特性之间的关系可能会以一种类似的风格发展;货币的符号特性不断地取代其功能,但是功能的一些特性还必须保留,因为如果这种趋势发展到极端,货币的功能和符号特性将会失去其基础和意义。

    我们这里所讨论的不仅是一种形式上的类比,而且也是生活更深刻意义上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以这种外在的相似性表现出来。在实践中,我们必须允许一种整齐划一的、一边倒的原则在任何一种环境、任何一段时间统辖我们的行为,只有这样,我们

    才能对付构成我们生活的形形色色的要素和倾向。但现实的多样

    性以这种方式一而再再而三地修正我们,并重新设计我们的主观

    努力,把它们和所有那些对立的要素一同构造成为一种经验的存

    在,这种经验的存在使得理念得以进入现实。这并非意味着对理

    念的否定;生活适应了这样绝对的努力,以之为其组成的要素,

    正如物质世界适应了运动,而如果没有任何阻力的话,运动将会

    有不可想象的结果,而运动只有作为与反作用力的合力的结果,

    才造就出自然事件的有序世界。如果实际的世界是以这么一种方

    式构成,即我们的意志专注于永恒之上,只通过被扭曲、被怠慢

    的方式接触现实的世界,那么,实际生活的结构已经预先确定了

    理论的结构。在无数的场合,我们关于事物的概念都被打造得如

    此纯粹和绝对,以至于它们并不反映我们的经验,而只有通过对

    立的概念的限定和改动才使概念具有了经验的形式。但是,这些

    概念并不因此就变得糟糕之极了;恰恰是通过这种独一无二的夸

    张过程——随着这个过程而来的是缩回到概念和格言的构成形式

    中——与我们的理解保持一致的世界观才会出现。我们的心灵通

    过一种公式来与事物的同一性建立关系,这个公式并不是借助于

    对其加以补充和再创造然后直接可以达到的,这种公式在实践中

    和在理论中一样,是一种原初的过多者、过高者和过于纯粹者。

    它只有通过约束对立的东西的方式,才能获得现实性辖域与真理辖域的一致性。因此,作为事物之间进行相互价值度量的纯粹表达形式,货币的纯粹概念,也即自身没有内在价值的货币概念,保留着其存在的完全正当的理由,尽管在历史现实中,此货币概念一直遭受着作为拥有内在价值的、对立的货币概念的贬抑和限制。我们的理智只有通过对纯粹概念的修正才能把握现实,不管纯概念怎样地偏离现实,都因其在对现实的诠释中所行使的职责而具有了合法性。

    第三节

    货币从物质到功能的历史发展

    现在,我们必须来考虑我们的理论建构的历史表现。货币性

    质和意义的宽泛的文化分化可以在其运动中看到,这种运动使货

    币朝着纯粹的概念发展,也使其逐渐脱离对特殊物质的依附,尽

    管这个运动从来也没有达到其预定的目标。因此,货币无非卷入

    了那种一般性的发展过程,这种过程在任何一个生活领域内、在

    任何一种意义上竭力趋向于把物质消解于自由流动的过程。一方

    面,货币构成了这个综合性发展过程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像那

    些使货币符号化了的价值一样,货币与具体的价值之间还存在着

    特殊的关系。更进一步说,货币还受到更广范围内的文化发展趋

    势的影响,同时,货币也是这些发展趋势的一个独立的原因。在

    谈到货币的形式是由人类社会的需要和条件所决定的时候,我们

    也对这种相互的关系感兴趣。尽管说这种过程从来也没有达到其

    预定的目标,但现在我还是要考察一下作为功能或符号的货币日

    渐增长的重要性,它逐渐掩盖了货币作为物质的意义。

    如果作更深刻的考察,我们会发现,作为物质的货币的概念

    与最初的印象比起来显得并不是那么极端;因为,从严格的意义

    上来讲,货币的物质性价值也是一种功能性价值。仅仅作为物

    质,不管贵重金属被怎样赏识,它们事实上只是因为其装饰、独

    特、在技术上有用及能提供美学上的愉悦才被人们所欣赏,也就

    是说,因为它们能够行使某种功能。它们的价值不在于其独立自

    主的存在,而一向在于其功能的行使。离开了这一点,它们这样

    的物质性会像其他所有现实物品的物质性一样与我们毫无干涉。

    可以说绝大多数物品不是自身有价值,而是变得有价值;为了变

    得有价值,这些物品必须不断地超出自身,与其他物品相互作

    用。我们对价值的感觉受限于物品所产生出来的效用。对于贵重

    金属,如果我们抛开所有认知和愉悦的因素,认为仅仅因其存在

    本身就把某种特别的美学情绪赋予了它,并认为它丰富了我们这

    个世界,那么,也不能说它们会通过这种价值而进入到经济体系

    中来。在经济活动中,所有价值都与其运作相联系。有一种说法

    认为,贵重金属具有的物质性价值不同于它作为货币的运作具有

    的物质性价值;这实际上是一种很随意的说法,它掩盖了实际情

    况。除了其作为货币的功能性价值之外,贵重金属作为物质的任

    何一种价值也是一种功能性价值。贵重金属的所有价值形成了一

    个序列,这个序列也就是一个功能的序列。这乍听起来不太容易

    理解,在现实中这些功能也不那么活跃。在中世纪所有对获得利

    息的疑虑都源于这样一个事实:货币在当时似乎——实际上也是

    ——更稳固,更具物质性,更赤裸裸地与其他东西针锋相对;相

    对而言,现代货币则更具活力、多样性和易变性。中世纪文化中

    接受了一系列的教条,如:采纳亚里士多德关于“以钱生钱是不正

    常的”的说教;把利息谴责为偷窃行为,因为偿还的资金与被借贷

    的资金是相等的;采纳哈莱斯的亚历山大[21] 的观点所做的论

    证:金钱并不会因使用而损耗,像出租的物品那样,所以对于债

    权人来说不应该有利可图;还有阿奎那[22] 的教条——对于金钱

    来说,它只有一个唯一的目的,就是被花费,在这里使用和花费

    是同一的,因此不像对房屋的使用,对金钱的使用是不能被单独

    出售的。所有这些教条都说明,货币显得多么不顺服,它与生活

    的波动是多么没有联系,以及货币是怎样地不被看作是生产力。

    货币在现实中效用的无关紧要掩盖了它的功能性特征。当把货币

    看作是一种金属物的时候,也存在着同样的基本情绪。像中世纪

    时一样,这种观点把货币作为一件独立的存在物与经济物品的流

    通对立起来,而不把货币引入到流通中来,并且承认:不管表征

    什么,货币都不是拥有功能,而是本身就是功能。

    与中世纪的心态截然对立的另一极是信贷经济(Kreditwirtschaft),在信贷经济中汇票是作为货币来使用的。中世纪的主导思想是货币的物质性,而不是它的效用性;尽管货币的效用性还不能被完全消除掉,但在事实上已经被缩减到了最小的程度。在奠基于金属之上的现代货币概念中,最关键的一点是物质的运作;最终,在信贷经济体系中,存在着一种彻底去除货币物质性的趋势,而把效用视为唯一重要的事情。

    这种肤浅的看法要归咎于较早些的一种思想框架,即在所有现象中都区分出实体与偶性(Substanz und Akzidenzen)。的确,这在历史上是极为重要的:把任何一种现象都分析为物质性的核心和相对的、可变的表象和特质是首要的定位之举,也是贯穿在事物的神秘无形中的首要引导线索,它可以为事物给出一个结构,并把它归并到一种一般性的范畴中,这才是容易为我们的心灵所接受的。这样,最初的单纯的感觉差异就变得井然有序,并且彼此相互制约。但是如此这般的形式及社会组织的本性就是显得、并且声称成是永恒的。正如摧毁一种社会秩序而肯定另一种社会秩序时给予人的印象好像所有的秩序都被抛弃了,在理智领域里的重构也是一样。与对世界的主观理解一样,当形成世界观支柱的范畴被废弃的时候,客观的稳定性也似乎被摧毁了。但是就好像光、热和生命很难保持其特别的物质性特质或是很难抵御其被消解为运动的形式一样,货币价值也将很难抗拒被归约为功能性价值。

    社会互动及其结晶为特殊结构;买者、卖者与社会统一体——作为货币交往贸易的社会学前提——的一般关系

    我现在将要考察经济活动所具有的特定结构性关系。下面这

    个从一般性观察中得出的否定性例子或许可以说明:货币之作为

    货币所行使的功能,究竟是在什么程度上依赖于这种结构关系而

    非依赖于货币的物质性。我们注意到:在两个人的某种关系中,

    外在的形式很少能恰当地表达其内在关系的强度。这种不恰当性

    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内在关系在持续地发展着,而外在关系的发

    展却是时断时续的。即使这二者在任何的特定时间都保持一致,

    后者也总是在其传统形式中延续着自身,而前者却处于发展之

    中。在某一点上,外在关系会有一个突然的发展,但其特点却

    是:这种发展通常并不停留在与内在关系相对应的某一点上,而

    是预期着在更高程度上的亲和。在与朋友说话时所使用的亲密形

    式——“你”(du)——是对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的温情的最终表

    达形式,但在一开始使用的时候总是让人觉得有些夸张,它突然

    产生了一种外在的接近,而接着发生的相对应的内在亲密却总是

    姗姗来迟,有的时候甚至根本就没有内在的亲密接着发生。有的

    关系中途就破裂了,因为尽管在某种特定程度上这种关系并无问

    题,但是外在形式却过早地走在了内在亲密的前头。我们可以在

    一些客观领域中发现类似的现象。在某一套法律框架、交换模式

    和政府形式中寻求表达自己的社会力量经常会遭遇失败,因为在

    这些领域中传统的形式很容易变得顽固不化。如果我们所希望的

    外在变化不发生的话,那么通常它总是超越了内在力量的有准备

    状态,其随之而来的合法性并不总是能获得成功。在有些例子

    中,货币经济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被引进的。当一般性的经济状况

    已经一直在朝着货币经济发展的时候,它所采取的外在形式就表

    现为这么一种强有力的现象——似乎一般的经济条件已经不能适

    应它了,如果内在经济力量的增长不能尽快地赶上预期的外在形

    式的话,新的体制可能就要遭遇到悲剧性的结局。这就是富格尔

    家族[23] ——实际上也是所有南德地区的大银行家——倒霉时所

    遭遇到的情况。他们的金融运作可以与现代世界的银行家相媲

    美,但是却发生在这么一个时代——金融运作已经超出了中世纪

    式的物物交换形式,但尚不能抛弃掉与那种交易相关联的交流、

    担保或商业实践方式。总的状况不像在西班牙或是其他领主的领

    地那里收债那么容易。新形式的货币经济误导了安东·富格尔,使

    他把这种经济延伸到了超出当时欧洲实际状况允许的地步。由于

    同样的原因,这些金融实业巨头的债务人的经济状况也并不好。

    发生在16世纪西班牙的金融危机起源于这么一个事实:尽管在西

    班牙通常不缺少货币,但在尼德兰[24] 却很缺少货币,而那里正

    是最需要货币的地方。结果,各种困难、延误和损失接踵而来,

    造成了西班牙金融的崩溃。在其他的当地条件下,货币以一种颇

    为不同的方式在发挥着作用。在与西班牙的战争中,尼德兰获得

    了巨大的好处,因为他们的货币可以随处使用。在荷兰人手里,钱才真叫“钱”,因为它可以畅通无阻地被使用,尽管从物质货币的意义上来说,荷兰人的钱要比西班牙人少得多,因为西班牙人的经济生活是建立在借贷基础上的。当地的状态越是有利,货币的功能就越少以货币的物质形式发挥;也许有人会吊诡地说:货币越是在本质意义上成其为货币,人们也就越不会在物质意义上需要货币。

    除了地区性的影响之外,社会互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即经济领域中的连续性——为物质意义的货币的消解做好了准备。这可以通过一个事实得到说明:货币带来了大量、持续增长的效果,而其自身却保持静止不动。有一种说法认为,货币的经济意义只是源于其自身的价值和在特定时刻流通的频率;这种说法忽略了货币通过与此过程相联系的那些希望、恐惧、欲求和焦虑等心理现象所产生的强有力的效果。这些心理现象辐射出重要的经济意义上的情绪,就像天堂和地狱同样辐射出的效果那样,只不过这种效果是纯粹观念上的。在一个特定时刻,有钱或没钱的想法会产生出努力或麻木不仁的行为;作为纸币价值保证者的那些躺在银行金库里的黄金储备清楚地告诉我们:单单是货币的心理符号就足够发挥作用的了。在这个例子中,货币的确是可以被表述成所谓的“不动的推动者”[25] 了。很显然,仅仅作为一种潜在的货币,它所依赖的是经济组织的精密化和稳定性。而只要社会关系是松散、断续和迟滞的,那么销售就将只依赖现金才能进行,而静止的货币也就不能利用原本可以发挥作用的心理渠道了。在这里,借来的钱所具有的双重角色也应被考虑在内——首先是货币理想化的但却很有意义、有息债务的形式,其次是货币被掌握在债务人手中的这种现实。作为一种拥有,被借的钱是债权人有价值之物的一部分,尽管它不是立刻可以被使用的,但却仍然在发挥着效用;从另一方面来看,尽管被借的钱并不构成债务人财产的一部分,但它仍然像其本人财产一样发挥作用。借贷这种行为把自身分为两个部分并且极大地增加了经济能量所产生的结果。这种过程依赖于理智上的抽象,而这种抽象只有在社会秩序被稳定和文明地建立起来后才能起作用,只有在这样的社会秩序中才可能有安全感地借钱,并把经济活动建立在货币的这一部分功能之上。货币要想发挥效用必须要求社会关系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强度——否则它就与其他的交换物没什么区别了——而为了使这种效用进一步理智化,还要求对社会关系进行更进一步地强化。这种显著的现象清楚地说明了货币的内在性质只是松散地与其质料基础联系在一起;因为货币完全是一种社会学现象,是人类互动的一种形式,其特性愈是脱颖而出,社会关系也就愈是集中、可靠和和谐。是的,文化互动的普遍稳定性和可靠性影响了货币的所有外在方面。在一个稳定和严密组织的社会中,针对各

    种各样的危险,双方的关系可以得到保证和保护;只有在这样的

    社会中,从外在和心理的双重意义上,才有可能使纸币这种脆弱

    的、极易被摧垮的质料成为最高的货币价值的表征符号。中世纪

    的一大特点是,皮革货币被经常地使用。如果说纸币意味着货币

    价值被逐渐地消解到功能性价值中的话,那么,皮革货币或许可

    以被看作是迈向这种发展的第一步。从标志着物质性货币的所有

    特质当中,皮革货币保存了相对的不可破坏性的特质;只有当个

    体和社会关系的结构达到一个较高级的阶段时,这种特质才能让

    位。

    货币方针:经济社会的大与小、集中与分散之于货币的物质特性的意义

    货币政策的理论和实践肯定了货币从物质意义货币到功能意

    义货币的发展过程,以及后者对社会条件的依赖性。中世纪的财

    政主义(Fiskalismus)和重商主义可能会被视为唯物主义式的货

    币政策。正如唯物主义把精神的现象和价值结合到物质中去一

    样,财政主义和重商主义也把社会-政治生活的性质和能量与货币

    的质料联系在一起。然而,财政主义和重商主义之间的差别,正

    如粗糙的唯物主义和老练的唯物主义之间的差别一样。前者宣称

    认知自身是一种物质过程,大脑产生思想的机理与肝脏分泌胆汁

    的机理是一样的;后者则肯定认知自身不是物质,而只是物质运

    动的一种形式,思想是物质元素的一种特殊的振动,就像声、

    光、电那样。与这两种理论观点上的差别一样,财政主义把政府

    的旨趣看作是让诸侯(Fürsten)能为政府的目标,即直接地使

    用货币而尽量去获得最大限度的金钱;而在另一方面,重商主义

    不是把重点放在金钱的积聚上,而是放在对经济活动的调整上。

    货币政策的这些唯物主义倾向与那种认为货币代表着自身价值的

    观点相联系,但是从这种质料粗糙的客观意义向一种功能性意义

    变化的趋势已经清晰可辨了。在这些时期里,财政体制与这种形

    式是相符的。在中世纪财政体制施行的地方,诸侯与国家只有一

    种外在的而非有机的关系,这种关系通常是通过婚姻或是统治建

    立起来的,并且总是表现出这些诸侯们在想方设法从国家攫取尽可能多的金钱。为了钱的目的而频繁出售领土的现象就是这种趋势的必然结果。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纯粹的货币联系,表明缺乏一切其他的关系。在这样的社会关系中,中世纪统治者对货币的不断贬值是一种适当的手段;因为,这样的方法使所有的利益都倒向一边,而把损失都倾倒于另一边,这只有在缺乏有机社会关系的条件下才是可能的。对现金的热爱——这似乎是东方民族的一种内在性格——可以在其统治者那里找到根源,这些统治者把铸币当作一种特权来使用,而不顾及货币的贬值。与这种政策必然对应的是其臣民以黄金和白银的形式积聚金钱。中央集权独裁统治涉及不同政治因素之间更为紧密和活跃的关系;而关于有机整体的观念则为诸侯式的理想提供了共同基础,即从“l’état c’est moi”(“朕即国家”)到把国王看作是人民的第一公仆。尽管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兴趣仍然还是进口大量的货币质料(即金条),但是在国家首脑和国家成员之间的更为活跃的互动和政治生活都反映在这样一个事实中:现在获取货币的终极目的已经不再是仅仅为了拥有,而是要通过货币来扶植和增加工业。当这些自由趋势已经产生了一种更为自由的政治生活潮流的时候,一种无所阻碍的灵活性、一种较不稳定的对等性因素及物质性的基础就为亚当·斯密的理论做好了准备——黄金和白银仅仅是工具而已,它们与厨房用品没什么两样,进口黄金白银增加不了国家的财富,正犹如增加厨房用品无法提供更多的粮食产量。当对货币质料的传统式调整被废弃以后,为了给更自由的观念让路,这种新的货币理论的趋势——可能会如我们所期待的那样——会走向另外的一个极端。普鲁东[26] 主张废除所有已建立的国家形式,只承认个体之间自由、直接的互动才是合理的社会生活形式;他从根本上反对货币的使用,认为货币的使用是权威与个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精确的模拟,即把货币的使用看作是权威对个体之间活的互动关系的吸纳和在其自身内的限定。价值的可交换性应该在没有金钱这种中介的条件下来组织和进行,就像社会的管理应该在没有国王的干预下由全体公民来直接进行一样。就像每一个公民都有投票权一样,每一件商品都应该直接表征价值,无需货币作媒介。这种货币理论的倾向大概可以概括为与唯物主义针锋相对的超验主义,其最早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那里。唯物主义认为精神是物质,而超验主义哲学则认为物质本身就是精神。这并非在唯灵论意义上把精神视为一种实体(Substanz)和一种自主性的存在(尽管是一种非质料性的东西),而是说任何对象,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都只在其可以为精神活动过程所认识这一点上才是存在的,或者更准确地说,它的存在只是因为它是精神的一种功能而已。如果唯物主义对货币的解释现在看起来像是错误的,那么历史的分析则表明:这种错误并非偶然,而是对一种实际的社会状况恰当的理论表述,在这种社会状况的理论摹本被从理论上克服掉之前,它自己不得不首先被实际的力量克服。

    社会互动与交换关系。货币的功能:使商业便利,作为价值尺度具有稳定性,使价值流动和浓缩化

    货币的社会学特性的出现还有更进一步的前因后果。个人之

    间的互动是所有社会构形的起点。社会生活真实的历史起源仍然

    晦暗不明,但不管怎样,一种系统的发生学分析一定要从这个最

    简单、最直接的关系出发,即使到了今天,这种关系也仍然是无

    数新的社会构成形式的源泉。更进一步的发展创造了更高的、超

    越个体的构成形式,从而取代了互动作用力的直接性;这种构形

    以这些互动力的直接代表形式而出现,并吸收和调和了个体之间

    的直接关系。这些构成形式的存在极其多样:它们是可感知的现

    实,也是纯粹的观念和想象的结果;它们是复杂的社会组织,也

    是个体性的存在。通过这种方式,习俗中的客观规则、法律和道

    德都从实践和需要而发展出来,这些实践和需要最初是偶然地起

    源于群体成员的关系并最终固定下来。它们是人类概念和评价活

    动的理想化产物,在我们心中,直到今天,它们依然以“纯粹形

    式”超越我们的个体意志和行动。因此,在这一过程的持续发展

    中,国家的法律就体现在法官和整体的行政管理等级体系中;一

    个政党凝聚起来的权力全靠执行委员会及其议会代表;军团的统

    一被具体化在其旗帜上,而神秘团体的力量则有赖于其圣物的象

    征力量,等等。原初要素之间的彼此互动曾经造就了社会存在的

    单元,但现在却要被取而代之:这些要素中的每一个都与一个更

    高级的中介机构建立了一种独立的关系。货币就属于这种物化的

    社会功能的范畴。作为个体之间直接的互动,交换功能作为一种

    独立的结构结晶于货币这种形式中。劳动产品或任何其他的财产

    的交换,显然是人类社会化中最纯粹、最原始的形式之一;这不

    是从“社会”已经存在并带来了交换行为这个意义上说的,相反,

    交换是创造了人与人之间内在联系的功能之一——社会,只不过

    替代了单纯的个体集合而已。社会并不是这么一种绝对的存在

    物,非得它先存在,以便让其成员的个体关系——高低贵贱的地

    位、凝聚、模仿、劳动分工、交换、普通的攻击与防卫、宗教社

    团、政党的形成,诸多其他等等——能够在其框架中发展或者由

    它来表征(represented):社会只是对所有这些明确的活动关系

    总体的综合或一个总的名称而已。当然,这些互动关系中的任何

    一个都可以被剔除出去而“社会”却依然存在,但是只有具有足够

    数量的其他互动关系还在那里,“社会”的这种存在才能保证。如

    果所有的互动关系都不存在了,那么“社会”也就不存在了。同

    样,如果某一活的机体功能(即此机体中各部分之间的互动)中

    的某一个功能终止了,那么,这个机体却仍然可以存活,但是如

    果所有的功能都终止了,那么此一机体也就寿终正寝了,因为“生

    命”不是别的,而是机体原子之间互动作用力的总和。因此,我们

    这里再啰唆一遍:交换产生了社会化,因为交换是一种社会化的

    形式。交换是那些关系之一,通过这些关系众多的个体构成一个

    社会群体,而“社会”则等同于这些关系的总和。

    我们一再强调的物物交换的不便和不足,可以与那些仍处在

    直接交换阶段的社会互动相比较。如果所有的政府手段都必须由

    全体公民来讨论和认可的话,如果一个群体对外部敌人的防卫都

    必须由为全体成员服务的军事力量来保证的话,如果机体的努力

    和组织都完全依赖于个人性的权威和力量的话——如果所有这些

    都是必需的话,那么群体日渐增长的规模和复杂性将会造成所有

    的不适、阻碍和瘫痪,最终会产生两个要求:一方面,要求这些

    功能向特殊组织进行转换;另一方面,要求创造出表征性和整合

    性的典范和符号。交换功能在事实上导致了两种结构:一个是商

    人阶层,另一个就是货币。商人是交换功能分化了的表征,要不

    然这就非得由生产者直接来进行才行;在生产者与商人之间建立

    起新的关系,而不是在生产者之间进行直接的互动,就像群体成

    员之间的整合和控制被他们与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所代替了一

    样。如果更精确一些,有人或许会说,货币处于交换物品之间的

    位置与商人处于交换主体之间的位置相仿。交换物之间的对等已

    经不再直接实现,其浮动也不再被隐藏;相反,每一件物品都要

    求与货币有一种对等和交换的关系。商人是人格化的交换功能,

    而货币则是物化的被交换功能。如我在前文所说,货币是表现在

    经济运动中的物与物之纯粹关系的物化。货币超越了与之相关的

    个别物,其所在的领域是根据其自身的规范来组织的,这种规范

    是交换与平衡运动的客观化,而这原本是由它们自己完成的。但

    这还只是一种初级的看法。因为,从最后的分析来看,不是物而

    是人实现着这一过程,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实际是人与人之间的关

    系。个人之间的交换活动是由货币以一种具体的、独立的、似乎

    是凝固的形式予以再现,正如政府再现了社会中的成员相互的自

    我调节,守护神或约柜(Lade ihre Kohäsion)表征着一个群体

    的凝聚力,战时编制(Kriegerstand ihr Sichverteidigen)表征着

    自我防卫。所有这些都是一般性的例子,在这些例子中,某种个

    别特征从其原初的现象、实体或事件中分离出来,而在过去,这

    种个别性的特征与这些现象、质料或事件结合的方式与某种质与

    其质料或某种行为与其主体相结合的方式是一样的。于是这种特

    征就呈现出某种属于自己的结构,当抽象的过程被凝固到一种具

    体的构成中以后,这种抽象的过程也就有了一个结局。在交换之

    外,货币没有什么意义可言,就好像离开了集体的进攻与防守,

    军团和军旗便没什么意义可言一样,或犹如独立于社区宗教活动

    之外,牧师与寺庙就没什么意义一样。货币的双重本性——它是

    一种具体的、被衡量的物质实体,同时,它拥有自身的意义取决

    于把物质性彻底消解于运动和功能之中这一过程——源自这样一

    个事实:货币是人与人之间交换活动的物化,是一种纯粹功能的

    具体化。

    货币质料的发展越来越清楚地表达了它的社会学特性。对简单交换手段的使用——如盐、骆驼、烟草和谷物等——纯粹取决于个人兴趣,是一种唯我论的风格;也就是说,它们最终是被单个的人所消费,因为其他人在那一特定时刻对之没有兴趣。把贵重金属作为首饰来使用,目的是表明个人之间的关系:所谓“女为悦己者容”。装饰是一种社会需要,而贵重金属特别适合用金光闪闪吸引他人的注意。结果,特定的装饰品被用来为特定的社会阶层服务:在中世纪的法国,黄金是不允许被特定阶层以下的人们拥有和使用的。因为装饰的所有意义都在于它的心理过程,这个心理过程是由佩带者在他人心中所激起的,所以贵重金属从根本上就与原始的交换手段有所不同。作为最纯粹的社会学事件和最完全的互动形式,交换在首饰这种东西中找到了自己合适的表达方式,首饰对于首饰的拥有者来说,其意义仅仅是间接的,也就是说其意义是一种与他人的关系。

    如果某一种特殊形式的交换行为的具体化在技术上是以下面这种方式来完成的——每一个对象都首先与这种形式的东西进行交换,而不是与另外一个对象进行直接地交换——那么就有一个问题:如果更仔细地考察,在这些对象背后那些与之相对应的人的行为是什么呢?他们与商人相关的一般性行为,不管在怎样的程度上可以视为货币交易的原因和结果,都只提供了一种类比。对于我来说,有一点似乎很清楚——物品与货币之间关系的基础和社会学表现,就是存在于具有经济活力的个人与发行并担保货币的中央权力之间的关系。只有当铸币行为使货币超越了其单纯的金属特性之后,货币才会作为所有商品之间的绝对中介来行使其功能,更不用提那些更简单的货币种类了。从特殊的实际交换中抽象出来的交换过程,以及对这种交换过程独特地具体化,它们的发生都有一个必要条件——交换已经成为不是存在于两个个体之间那种局限于个体行动的私人化过程。由一方所给出的交换价值对另一方并没有直接价值意义,而仅仅是表明了对其他一定量价值它是一种拥有的可能性;只有在这时候,上述交换行为所具有的那种新的和更宽泛的特性才会得以建立;而这种拥有可能性的实现取决于作为整体的经济社会(Wirtschaftskreis)和作为其代表的政府。当物物交换被货币交易所代替的时候,一个第三者的因素就被引入到了上述双方之间,即社会整体,是它提供了与货币相对应的现实的价值。双方互动的核心就从双方直接的接触线上撤退,转移到了下面这种关系上来——双方中的每一方都通过自己对货币的兴趣而与经济社会发生关系,此经济社会接受货币,并通过拥有由最高当局所铸造的货币而把这一事实表现出来。有种理论认为:货币只是一种宣称其对社会拥有权利的声明;上面所说的即是这一理论的真理之核心所在。可以说,货币表现得像没有受票人的汇票一样,或者换种方式说,它是被担保了的而非被接受了的。有人反对这一理论,他们认为金属货币涉及借贷,借贷创造了债务,而金属货币的偿付还清了所有的债务;但是这种说法忽略了一个事实:对个人债务的清偿可能仍然涉及对社会的义务(Bindung)。货币对每一私人性义务(privat Verbindlichkeit)的偿付意味着社会现在假定由债权人来承担这种义务。物物交换的支付方式中所产生的义务可以用两种方式把它除去:提供直接等值的偿付,或为这种等价偿付创造一种要求权或汇票(Anweisung)。货币的拥有者就拥有这后者,并且通过把这种要求权转给随便什么可以提供这种偿付的人,他就把自己引向了一个匿名的生产者那里,这个匿名生产者在自己的经济社会成员资格基础上,为交换中的货币提供必要的偿付。在谈到货币信用的时候,我们在纸币和非纸币之间做了一个区分,即前者有某种东西支撑(即黄金),而后者则没有;这种区分在这里并没有多大关系。我们已经假定:只有当纸币是不可兑取的时候,它才是真正的货币,而当它能够被兑取的时候,它只不过是一种应当被偿付的要求权或汇票。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也有很强烈的主张认为:对于买卖双方来说这种区分不是很有意义,因为,即使是有担保的纸币也不是作为一种支付承诺发挥功能,它就是最终的支付本身;这可以与支票进行比较,支票仅仅就是买卖双方的一种承诺而已。这种提出问题的方式并没有触及社会学意义的背景。从社会学观点来看,金属货币毫无疑问也是一种承诺,它与支票的唯一区别只是它所保证自己能被接受的群体有大小之别。货币拥有者及商品销售者针对社会群体具有一种共同的关系——前者声称对某项服务的权利,而后者相信这种可能的权利将会得到兑现——这种共同的关系提供了社会学意义上的格局,在这个格局中,与物物交换不同的货币交易得以实现完成。

    金属货币——它通常被视为信用货币(Kreditgeld)截然对

    立的一种形式——事实上包含对信用的两个纠结不清的预设。第

    一,对钱币的金属质料进行检查在日常生活中是不可行的。现金

    交易离开了公众的信任是无法进行的,这种信任既可以是对政府

    的,也可以是对其他任何能够决定钱币价值与其票面价值关系的

    人。铭刻在马耳他钱币上的铭文——“non aes sed fides”(“此乃

    信用,而非铜币也”)——正说明了信任因素的重要性,离开了这

    种信任,即使是一个具有完全价值的钱币在大多数的场合也难以

    行使其功能。那些五花八门的、经常相互矛盾的接受某种钱币的

    理由表明:客观的证据并不是本质性的。在非洲的某些地区,玛

    丽亚银币[27] 必须是洁白无瑕的,而在另外的地区则必须是污渍

    斑斑的,只有这样,才会被看作是真货而被接受。

    第二,除此之外,还必须有一种信任——被接受的货币可以

    以同样的价值再次花掉。必要的、结论性的东西正是“此乃信用,

    而非铜币也”,即对一个经济社会的信任,这个经济社会可以保证

    对于某种交换中的过渡性价值或钱币,都可以丝毫无损地被替

    代。离开这两个方面的保证,没人敢使用货币。只有这种双重的

    信任才赋予一个脏兮兮的或者已经辨认不清的钱币以某种特定数

    量的价值。离开了人们之间的一般性信任,社会自身将变成一盘

    散沙,因为几乎很少有什么关系能够建立在对他人确定的认知之

    上。如果信任不像理性证据或个人经验那样强或更强,也很少有

    什么关系能够持续下来。同样,货币交易离开了信任也将陷于崩

    溃。这种信任另外还有极微妙之处。有一种看法认为:货币永远

    是一种信贷,因为它的价值依赖于接受者对它的信赖,即接受者

    相信自己能够在交易中以这些货币去获得足够数量的商品。这种

    看法并不完全恰当,因为不仅仅是货币经济,而是任何经济都依

    赖于这种信任。如果一个农夫对他的土地将像前一年那样出产粮

    食没有信心,他就不会去播种;如果一个商人不相信公众会需要

    他的商品,他就不会提供这些商品,等等。这种信任只是推理知

    识的一种弱形式。但是在借贷的例子里,以及对他人信任的例子

    里,还有另外一个难以描述的因素,它最清楚地体现在宗教信仰

    里面。当某人说他相信上帝的时候,这并不仅仅表明是一种对上

    帝知识的尚不完善阶段,而毋宁说是一种与知识无关的心灵状态,它既比知识少,也比知识多。说“信仰某人”,而不管或不知道这种“信仰”是何物,就是在使用一个微妙和深刻的成语。它表达了一种情感:在我们关于存在的思想和那个存在自身之间存在着一种确定的联系或整合,在我们关于这个存在的概念中存在一种特定的连续性,在自我对这个概念的顺服中存在着一种确信和顺从。这可能依赖于某些特殊的理性,但却无法以它们来解释。经济上的信用不包含这种超理论的信仰因素在内,同样,我们对社会的信心也是如此,我们不知道社会是否会保证货币的有效性,而我们已经用我们的劳动所得换得了这些货币。如我已经说过的,这大体上只是一种简单的推论,但是它包含着一种更深的、社会心理学的、准宗教信仰因素在里面。拥有货币在个人安全感方面所造成的感觉或许是最集中和最直接了当的,并且也表明了对社会政治组织和秩序的信心。这个过程中的主体性可以说是那种首先创造了贵重金属价值的主体性所具有的更高级的力量。这种更高级的力量是预先假设的,但是现在它已经通过双方的信任在货币交易中产生了实际的结果。这也说明了从质料性货币到借贷性货币的发展并不如其当初显示的那样极端,因为借贷货币必须被解释成这些信任因素的演化、日益的独立和孤立,而这些信任因素事实上早已经存在于质料货币中了。

    经济社会的大与小、分散与集中之于货币的物质特性的意义

    对货币的持续有用性的保证是相互接触着的整个社会群体关系的本质所在,但是,这种保证却有着特别的形式。从一种抽象的观点来看,这种保证并不存在,因为货币的持有者不能强迫任何人为了货币而给他些什么,即使对那些无可争议的优良的货币也不例外;这在那些联合抵制(Boykottierung)的例子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有一种可能性,即货币所表征的要求权将不会得到满足,这种可能性证实了货币作为纯粹信贷而具有的特性;因为信贷的本质就是:它的实现总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不管它可以怎样地接近百分之百。事实上,个人有这样的自由,是把他的产品和其他财产转给货币的持有者,还是继续保留它们,而社会则对货币持有人负有义务。这种自由和束缚的分配尽管是矛盾的,但却经常地作为一种知识的范畴起作用。因此,“统计法则”(statistichen Gesetze)的提倡者已经肯定了:在任何特定条

    件下,社会必然产生出一定数量的杀人犯、盗贼和私生子,但是

    个人并不因此一定会这样做,他们仍然有自由选择做道德的或不

    道德的事。统计法则没决定一个特定的个人必须去做出这样的行

    为,只有他们所属的社会整体才必然产生出确定的这种数量。或

    者,我们也可能被告知:作为整体的社会或种族在宇宙的神圣计

    划中,或是在人类朝向其终极超越目的进化进程中,具有某种已

    被决定了的角色;但是它们与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则了无关系,

    个人也有自由在社会整体中各行其是,任何个人都有自由对整体

    的行为作壁上观而不与之配合。最后,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群体

    的行为总是被其利益导向、以自然律的方式被严格地决定,就像

    有质量的物体永远都受重力的作用一样;但是个体可能被理论和

    冲突所误导,他会遇到多种选择,而他的选择可能对、也可能错

    ——相反,集体行为是没有自由的——因为引导这些个体的是背

    离常轨的本能和目的。这里我们没有必要去追究这些观念是对还

    是错。我只想指出:集体性存在与个体性存在之间关系的模式是

    在许多不同环境下被接受的;前者被看作是由必然律所左右的存

    在,而后者则是自由的;前者的限制由后者的自由来实现,而这

    种自由本身又要受集体的限制并且要适应整体结果的必然律。货

    币的一般有用性的保证是由统治者或是所处社会的代表者通过铸

    币(金属币或纸币)来实现的,这种保证是对一种不可抵挡的可

    能性的接受,即尽管每一个个人有自由拒绝使用货币,但最后他

    还是将接受货币。

    上述这些境况就引出一个结论:货币有效适用的群体规模越

    大,货币的价值也就越高。在一个小的、地区性的群体中,流通

    的可能是价值性较差的货币。这种情况发生在最原始的文化中:

    在达尔福尔[28] ,地区性的交换工具——锄头、烟草、棉球等等

    ——只在某一地区流通;好一些的货币——布匹、奶牛和奴隶等

    ——则对所有地区都有效。甚至可能发生这样的事:由国家发行

    的纸币被限制在某一单独的省份流通;土耳其在1853年发行了一

    种纸币,它们被认为仅仅在君士坦丁堡才是有效的。偶尔,也会

    有非常小的、联系非常紧密的团体会对接受某种符号作为货币达

    成一致,有的时候甚至只是一种筹码。但是,贸易关系的扩展要

    求一种有价值的货币,原因无非是长距离的货币运输要求价值应

    该被集中在较小体积的货币上。因此,历史上有着开阔市场的帝

    国和贸易国家总是被驱使着向有较高质料价值的货币发展。有些

    对立的趋势也证明了同样的原则。中世纪铸币的最基本的好处在

    于这样一个事实:任何时候,君主或诸侯都可以在他的领地里铸

    造新货币,以便加强旧币或由于贸易原因而进入这一地区的外国

    货币与新币的交换;每一次他的货币贬值时,他都会通过新币和

    被交换货币之间的差异而受益。但是这种好处有赖于较大的领

    地,在较小的地区,这种铸币特权得不偿失,因为货币的市场太

    小。如果从铸币贬值带来的益处不是与地区大小一致的话,德国

    货币的混乱还会更严重,因为有铸币特权的修院和每一小镇对铸

    币的随意妄为已经到了可怕的地步。正因为领地的社会经济结构

    要求有稳定的货币,所以强化低级货币带来的好处才是相当可观

    的。这将进一步由下面这个事实得到说明:在14世纪,欧洲贸易

    的增长导致了把古尔登币作为货币的一般单位来接受,以及以金

    本位代替银本位制。先令和便士是由小国和小镇为了内部的交易

    而铸造的小面值货币,它们可以被随意贬值。中世纪的铸币特权

    首先限定在铸造银币上;铸造金币的特权更需要有特别的许可,

    只能由具有大面积领土的政府才能行使。在这种关系上非常有特

    点的一个例子是:拜占庭宫廷一直保留到公元6世纪的罗马主权

    的最后遗迹就是铸造金币这个唯一的特权。纸币的流通总是限制

    在发行此货币的国家中的某一特别地区内,法国就是一个例子。

    曾经有一段时间,纸币曾作为法定货币在整个法国流通,但却不

    包括海港地区,因为在那里存在涉外贸易。当贸易范围扩展了的

    时候,就必须使货币也可以为外国人以及其他贸易伙伴所接受和

    需要。经济地域的扩展——在其他情况中也同样——导致了直接

    接触的减少;双方对环境条件的知识更不完备,信任更加有限,

    要想使拥有的权利得到更加满意的可能性也变得更不那么确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交换中提供的货币只能在买方领土上使用

    而在其他地方其价值变得可疑,那么就没有人会愿意拿商品来交

    换。卖方将会要求自身有其价值的货币,也就是说,是在任何地

    域都能被接受的货币。货币质料价值的增加使得主体活动范围的

    扩展有了意义,在这样的范围内,货币一般都可被接受,而在较

    小的范围内,可流通性则可能要由社会、法律和个人的担保和关

    系来保证。如果我们假定货币的有用性是其可被接受的理由的

    话,那么其质料价值或许会被看作是对那种有用性的一种保证;

    而如果它的可流通性是由其他手段来保证的话,那它的价值可能

    就会是零,价值越高,危险性就越大。但是,扩张的经济关系最

    终还是在被扩展了的(最终是国际的)社会圈子内产生出了原本

    仅仅在封闭群体内所具有的特点;经济和法律条件越来越克服了

    空间的隔离,它们现在在远距离上运行的可靠性、精确性和预见

    性不逊于原来在地区性社区内的表现。当这样的事发生以后,作

    为货币内在价值的保证现在就可以被降低了。复本位制

    (Bimmetalismus)提倡者的观点认为,上述事情的发生只有在

    国际规模上才是可能的;这样的观点也肯定了我们的说法。即使

    在国家内部或国际上我们还远没有达到一种紧密的和可信的相互

    关系,但它的趋势也仍然是毫无疑问地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着。不

    断扩展的诸社会群体的联系和整合——由法律、风俗和利益所支

    撑——是货币内在价值日渐萎缩及其被功能性价值取而代之的基

    础。

    贸易关系的扩展最初使交换手段的内在价值得到增加,而在

    现代文明中,这种扩展则通过银行和汇票以地区间和国际上的账

    目平衡而最终使这种内在价值完全被去除。同样的发展也出现在

    使用货币的部分特殊地区。在今天,税收从道理上是根据收入而

    非财产的多少予以调节。在普鲁士,如果一个富裕的银行家在过

    去的几年里遭受了损失,那么,除了最近才开始征收的小额财产

    税之外,他是不用付税的。不是仅仅有钱就得有付税的义务,而

    是要看你从这些钱上获了多少利、由钱生了多少钱,才决定你付

    税的义务;选举权取决于付税义务,就此而言,它也决定了纳税

    者在社区内的权利。我们简单地看一下货币资本在古罗马的角

    色,将会发现这种发展的一般方向。正如货币可以通过非生产的

    方式获得一样——如战争、捐款和货币兑换等,货币的借贷也可

    能只是为了消费,而非为了生产。因此,利息显然不能被解释作

    资本的自然产品;从这种情况中所产生的资本与利息间模糊、无

    序的关系,反映在把握利息问题的困难中,这种困难一直延续到

    基督教纪元后。只有生产资本的概念和事实才最终提供了一种实

    践的解决方式。早期的情况与现在的情况构成了鲜明的反差,在

    现代,资本的意义不是取决于它是什么,而是依赖于它在行使着

    什么功能。资本已经由一种僵化的、与生产疏离的因素,演变为

    一种在生产中活跃的功能。

    担保是货币最敏感的神经,当代表着社会的客观机构事实上

    只代表社会和其利益中有限的部分时,货币的担保就自然地失去

    了部分力量。例如,私人银行是处在个人利益间的交换上的一种

    超个人的、相对性的客观存在;这种社会学特性使它能够发行钞

    票,但是如果它的钞票发行不能很快地转到国家监控的某一中央

    机构下面,它所代表的地区性限制就会在钞票的“货币”不完美性

    上表现得非常明显起来。北美纸币经济的缺陷部分地来源于这么

    一种观点:铸币是一种国家事务,而提供纸币则是私人银行的责

    任,对此国家不应该干涉。这种观点忽视了一个事实:作为货

    币,每一个都仅仅依赖于其交换功能得到证明,这种证明是通过

    在利益群体与一个客观机构之间的共同关系而实现的,货币行使

    其功能只能有一定的限度,即货币发行机关需代表和表达整个地

    区的利益。结果,地方统治者有的时候要尝试着让他的货币至少

    在表面上像是由更具广泛性的机构所发行的。即使在腓力和亚历

    山大[29] 死后几个世纪,有他们名字和印玺的钱币仍然在一些地

    方被铸造,给人以皇家钱币的感觉,尽管它们事实上只是一些个

    别城市的货币。在现实中,渐进的发展一直在为着能保证货币价

    值的国家和权力的扩张以及最后的中央集权而努力。这种发展中

    一个有意义的特征是:政府在18世纪以前发行的库存债券

    (Schatzanweisung)是最早发明的对作为整体的国家税收所具

    有的要求权形式。在这个例子里,可获得偿付的确定性不依赖于

    那种一定非得查明的特别情况,而是依赖于对国家偿付能力的一

    般性信任。这说明了现代的中央集权化的大趋势,这种趋势与个

    人化趋势根本就不矛盾;它们形成了同一过程的两个部分,即个

    人越来越清晰的分化和新的中心化,其中的一个指向社会,而另

    一个则指向自我。这一发展从货币的性质中一笔勾销了所有个人化的和孤立的因素,从而使包容最广的社会领域中的中央集权化力量成为货币的代表。个人信贷像国家信贷一样,都是通过货币财产的抽象形式的发展而获益。单个的诸侯在15世纪和16世纪早期只有很少的个人信贷;这并非由于他们的偿付能力有限,而是因为其保证人的价值和担保存在问题。个人信贷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借贷人财产的全部价值有能力偿付其债务,而不管其财产的具体构成会有什么变化;只有当以货币为标准对个人资产的全部价值进行了全面估价之后,他才能进行长期借贷。即使是在18世纪,大部分的债务都表示成以特定的钱币计算的特定的数量,这似乎是转向现代的一个过渡阶段。在那时,从一切特殊的形式中抽离出来的抽象价值的概念——即价值不再通过一种客观的质料予以担保,而是仅仅由国家或个人来担保——尚未完全发挥作用。

    货币向其一般职能特征的过渡

    然而,与通过社会机构对货币的功能性价值的保护相比,最主要的还是金融事务中金属的重要性正在日益退缩到背景中去。因为金属在最初向来是私人财产,公共利益和公共力量永远也不能彻底地控制它。有人也许会说:货币这个词在其严格意义上正在日益成为一种公共制度;公众权威、公共制度和一般公共交往及各种各样的担保形式,还有使其合法化的范围和程度,都越来越构成货币的含义。因此,早期货币尚不能立基于其抽象功能之上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那时,货币交易与特殊行业、货币生产技术或是贵重金属的交易都联系在一起。在13世纪之初,维也纳的日常交换业务是由染匠进行的,在英格兰以及在德国的某些地区,则是由金匠来进行的。钱币交换在中世纪是货币交易的核心,因为任何地方的货币支付都不得不使用当地的货币;这种钱币的交换最早是铸币厂自己的特权,是“铸币厂伙计们”(Münzer Hausgenossen)的特权。只有到了后来,当各城镇也要求铸币权力的时候,贵重金属的交换和贸易事务才从铸币业中分离出来。钱币的功能原本是与其质料联结在一起的,这差不多是一种个人性的联结;但是,当贸易的权威对钱币的价值有了担保之后,它就获得了独立性以及兑换的权力,同时,在货币质料——钱币之所由来——方面进行的交易也就对每一个人都开放了,特别是在货币功能得到集体担保这一点上,就更是如此。货币日益增长的去个人化(Entpersonalisierung),以及它与日益中央集立于货币金属价值的货币功能的强调联系在一起。货币的价值建权化和扩张的社会之间更紧密的关系,都直接地、有效地与对独立在中央政治权力的担保上,这最终取代了金属的重要性。在这里,有一个与价值衡量的被忽视的那一方面的类比。如果某件物品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具有获得另外一个物品的可能性,那么,这件物品的价值就由两个因素所决定:将获得的那一物品的内在价值,以及它能够获得那个物品的把握程度。在特定的界限内,如果这两个因素中的一个有所增长,那么,与此同时的另一个因素的缩小可能不会影响到整体的价值。因此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在我们的各种感知内容中,其中某一个的意义同时依赖于它的可靠性和被感知者的重要性。在自然科学中,可靠性因素正在变得越来越重要,而在社会科学中,则是被感知者的意义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在这两个领域中的感知内容的价值可能具有相等性。只有当我们按照亚里士多德的思路而不去怀疑知识的确定性的时候,感知内容的价值才能被看作是唯独依赖于对象的价值。一个彩票的价值是其中彩或然性的产物,也是中彩奖金多少的产物;一个行动的价值也是一种或然性的产物:它的目的将完成和此目的所具有的重要性的产物;一个债券的价值则是由其稳定性和利息率构成。货币并非严格地以同样方式发挥功能,因为它增长着的可靠性不是与它所能获得之对象的正在降低着的价值联系在一起的。但是,我们的类比还是有效的,理由是:在不触动整体价值前提下,钱币将按其面值接受的、增长着的可靠性,使其金属内容的内在价值有所减少。另一方面,货币社会学地位的原因和结果一样,带来了这样一种局面:群体的中央权力与其个体要素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坚实和紧密,因为现在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自身是通过中央权力来发挥作用的。加洛林王朝[30] 曾明确尝试以货币经济来取代物物交换和牲畜交换。他们频繁地颁布命令使钱币不致被拒绝使用,并对拒绝者给予严厉惩罚。铸币为皇家独有特权,对货币交易的加强意味着皇家权力在过去以私人或个人方式进行交易的那些地区中的扩展。同样地,在奥古

    斯都[31] 时代,罗马帝国的金银币只能凭借皇帝的名义和命令来

    铸造,而较小面值货币的发行权力则可赋予元老院和地方政权。

    那些伟大的皇帝们经常创造出强有力的铸币体系的现象只是上述

    趋势的普遍化而已,这些皇帝如大流士一世[32] 、亚历山大大

    帝、奥古斯都、戴克里先[33] 等等,一直到拿破仑一世。在物物

    交换经济中,支撑一个巨大社会权力的整体技术鼓励自给自足和

    建造国中之国,例如,从墨洛温王朝[34] 时代开始,这种情况就

    发生在那些较大的领地中;相比较而言,货币经济中对等的权力

    机构则在与国家保持一种联盟关系中发展并持续。所以,现代的

    中央集权国家就部分地是庞大的货币经济的结果,这里所说的庞

    大的货币经济就是伴随着美洲金银资源的开发而来的货币经济。

    依赖于钱币使用的每一次交易逐渐被视为商业系统较深层的意义

    所在,钱币的使用涉及一个中央集权的权力和对超越铸币自身、

    相互接触各方关系的扩展,伴随着的结果是货币的力量使个人与

    王权的联系愈加紧密。这一事实最终摧毁了封建制度的自给自

    足。从德国皇帝开始的各领主对这种中央集权手段的争夺被看作

    是日耳曼帝国崩溃的本质原因之一;另一方面,13世纪和14世纪

    的法国和英国国王借助于这种货币交易的趋势建立起了统一的国

    家。在俄罗斯帝国已经统一之后,伊凡三世[35] 把他的部分领土

    分封给他的儿子们,但是他始终为中央保留着铸币权和司法管理

    权。法定货币最终使自己被广为接受,并把贸易地区与其最初所

    在国家结成更紧密的关系;一旦当这样的事情发生以后,政治边

    界以外那些松散的贸易关系的范围和连续性都有了显著地发展。

    英镑的兑换率在与葡萄牙和巴西的贸易中赢得了相当好的名声,

    使得英国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关系变得非常密切。在加洛林王朝之

    后不久,德国国王就把铸币权赋予不同的个人和宗教机构,但是

    仍然控制着确定钱币的金属成色、质量和形式的权力。在12世纪

    之前,有铸币权的那些人可以为了自己确定铸币的形式和标准,

    因此能够随心所欲地获利。铸币与中央权力的分离也伴随着货币

    的贬值;货币的本质功能也有所下降,而不如在它被最大的社会

    群体或中央机构所担保时那样强有力了。相反的过程也说明了同

    样的问题:货币的贬值引发了它原来所依赖的统一的最大群体的解体和崩溃。一种纯粹的形式化、符号化的关系可能也对这些现象的出现起过作用。黄金和白银相对的不可销毁性,是这两种金属的本质特性之一,并且由于采矿业所增加的这两种金属的数量无关宏旨,所以其总量差不多在很长时间内一直保持稳定不变。当大多数其他物品在一个无限过程中可以被消耗殆尽、销声匿迹、被取而代之的时候,货币却以其几乎是无限的耐久性而保持不受个别物品变化的影响。结果,货币超越于这些物品之上,就像一个群体的客观统一体超越于其各种各样的成员之上一样。这种群体功能存在于实际中的个体的具体形式之外,是在转化着的个体表现中所具有的稳定的构成过程,也就是说,它们被结合于其中、被它们所形成并最后从中释放出来。这正是那些被具体化了的群体抽象功能的生命的独特形式。例如,所谓国王的不朽就是如此,这种不朽独立于国王个人的偶然性、他特殊的行为或是他所在社会的命运沉浮;铭刻着国王肖像的近乎不可毁坏的钱币就是这一事实的一个符号和表现。较大规模的金融事务在16世纪才在与诸侯们的商业交易中开始;随之而来的与诸侯们的交往使金融家们的地位有了一种皇家高贵色彩,而商品贸易则显得更为平民化。因此,社会主义者对金融所具有的仇恨就不仅仅是针对私人企业中盘踞工人头上的资本主义权力,它可能来自反君主统治的本性,因为尽管社会整体的具体化形式——这是货币存在的前提条件——不一定必然地要采取君主政体的形式,但事实上,君主制最喜欢的就是在群体的经济功能运作中以中央权力进行干涉。而且,诸侯们居所的固定——这需要中央集权化——只有在有货币税收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因为以实物支付的税收不好运输,它们只适合于缴纳那些个游牧王朝,他们可以很快地消费掉那些东西。同样,现代税收政策倾向于把财产税归当地政权,而收入税则归国家。中央政府通过对个人工资收入的税收权力的强调,就准确地把握了与之有密切关系的财产的性质。因此,官僚主义的发展,以及它与金融的密切关系,只是中央集权化倾向的一种表现而已。封建制度的管理是分散型的(Dezentralisation),远在边陲拥有财产的大臣的利益把他与中央权力分离开来,相反,定期的金钱报酬却把官员们吸引到了中央权力附近,并持续地强化了他们对中央权力的依赖。在19世纪开始的时候,高门政府[36] 由于货币的不断贬值,不得不铸造双倍重量的钱币来支付官员和行政的开支,因为在官员与国家的关系中,必须要有实足价值的货币才行。行政部门惊人的增长和分化只有在货币经济下才是可能的;然而,在一个特殊的中央机构中,这只是存在于群体凝聚的客观化表现与货币之间那种关系的症候之一。在希腊文化中,这种关系不仅表现在政治统一体上,而且还表现在宗教统一体上。所有的希腊货币曾经都是神圣的,它来自祭司阶层,就像其他普遍有效的度量概念——比如重量、大小和时间等——也由祭司决定一样。祭司的身份同时象征着不同地区的统一。人们早期的联系的发展是建立在宗教基础之上的,在有些例子中,这种情况覆盖了相对比较广大的地区。神殿有一种超越特殊性的中心化的意义,而货币通过铭刻共同拥有的神的符号表现了这一点。宗教性的社会统一体——凝固在神庙上——通过进入流通的货币又再次变得活跃起来,而货币也获得了远远超过了单枚钱币之金属内容的意义。通过社会学结构的支持和反过来对这种结构的支持,货币的功能通过牺牲其物质性而更具意义。一些例子和反思将会更清楚地说明这一过程。对于货币的诸多作用,在这里我将仅仅说一下其对贸易的促进、价值标准的稳定性、价值的流动性和对流通的加速作用,以及它以凝聚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价值精华。

    这里我想通过介绍的方式来强调:君主对新币的贬值(这一点我在前面讨论过),通过这种贬值对大众的盘剥,最清楚不过地揭示了货币的功能价值之意义,与货币金属的价值之意义截然对立。百姓们之所以在交换中能够接受贬值的钱币并支付实质价值更好的钱币,是因为前者实现了货币的交换功能。铸币业的把持者以不成比例的高利润进行了勒索,都是因为货币的功能性价值;因为这种功能性价值,百姓不得不同意进行钱币交换,从而牺牲了他们钱币的金属价值。但这只说明了一种非常一般性的现象,即:货币,从其形式上来说比任何其他的东西都更好地为贸易服务,但它并不单纯因为其质料性而有什么优越的地方,因为它也可以超越其自身的质料意义,就像我们下面这个例子所说明的那样。在1621年,当德国泰勒[37] 在低地德国地区

    (Niederdeutchland)贬值的时候,它从值48个先令升到值54个先令,霍斯坦[38] 、波美拉尼亚[39] 、卢卑克[40] 、汉堡和其他地区发布了一项政令,根据这项政令,从某个时刻起,德国泰勒只能值40个先令。尽管这项规定被普遍接受并被认为是公平合理的,但是德国泰勒仍然继续保持其48个先令的价值,因为这更容易找零和计算。在更高级和更复杂的阶段,当债券以大的和小的面值发售的时候,同样的事情也可能发生;股票交易以较高的价格对小面值债券进行报价,因为它们更为急需,并能以其小面额更好地为贸易服务,尽管按股份计算其价值还是完全一样。事实上,1749年在北美殖民地的一个委员会就曾声称:在那些经济欠发达的国家里,因为人们的消费要超过生产,所以他们的货币价值向来比那些较为富裕的邻居小,要不然的话,这些国家的货币将不可避免地流向富裕的国家。这个例子以更明确的方式说明了我们前面曾经提到过的一个事实:以计算和结账为目的的货币之特殊形式所具有的稳定性为这种形式创造了一种价值,这种价值被有意地提高到了其实际有效价格之上。在这里,货币的功能性价值大大地超过了其质料性价值,以至于它竟扭转了双方的重要性和意义。我们可以以价值性功能的增长为例,来作为与质料性价值的比较。在这些例子里,较低等的钱币在与贵重金属的关系中保持了一种令人难以相信的价格。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如金矿一类的地区,在那里财富刺激了活跃的贸易,但是现金却在每个人的日常交易中显得较为缺乏。在19世纪末的巴西金矿矿工们中间,对现金的需要增长极快,于是葡萄牙国王就用提供白银货币来换得惊人数量的黄金,以此来剥削矿工们。其后,在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也发生了矿工们不得不用两倍到十六倍价值的黄金进行支付,以便换得价值较小的零钱。这类现象中的最糟糕之极者表现在一直延续至今的土耳其货币状况中,但现在已经有所改观了。在那里,根本就没有镍币和铜币可用;所有较小的硬币都由质量低劣的合金打造而成,比如像阿尔梯利克(altiliks)、波什利克(beschliks)和迈塔利克(metalliques)这些钱币,它们的供应是绝对不够的。结果,这些硬币的价值虽然由政府在1880年指定贬值一半,但却始终保持不变,并与黄金同等地进行交换;而迈塔利克这种被认为是全世界最差的代用币反而在有的时候超出了黄金的价格。这样的现象最有特点,最小的钱币在交

    换中成了最重要的,并且其价值也因此而决定,所以这些小面值

    的钱币总是最先被贬值。迈塔利克的价格说明了这样一个悖论:

    一种钱币可能会比实际情况更具价值,因为质料价值的缺乏会使

    它更适用于某些功能性目的,如此一来,这种钱币的价值就会无

    限制地增加。

    对银本位的反对建立在对货币功能性意义和地位的逐渐增长

    的认识之上;也就是说,使用上的方便性是对货币最基本的要

    求。一种粮食可能会被保存和使用,只要它有营养和好吃,尽管

    它可能用起来不太方便;一种服装可能会被保留,只要它是漂亮

    或保暖的,尽管它可能是不太合适的;但是不方便使用的货币却

    像不可口的食物或不合身的衣服一样,因为货币主要的目的是为

    商品的交换提供方便的手段。货币与其他商品不同,因为除了其

    主要特性之外,它具有并应该具有较少的次要特性。因为货币是

    超越所有具体商品之上的一种绝对抽象的存在,任何在其原始特

    性之外的次要特性都会对它产生妨碍和扭曲。

    通过对货币功能的扩展和压缩,货币的价值就可以独立于其

    质料价值而增加或减少,即使在价值稳定的情况下也是如此,虽

    然说稳定的价值与其质料价值有更密切的关系。罗马的皇帝们有

    铸造金币和银币的独一无二的特权,而在日常交易中使用的铜币

    则由元老院来铸造,在东部省份是由城镇一级的权威来铸造。这

    提供了某些保障——皇帝将不会使具有较小实质价值的钱币在国

    家里泛滥。最后的结果是:皇帝继续他们对银币的贬值,这在特

    定的过程中,导致了罗马铸币业的彻底崩溃。在价值关系上这也

    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逆转:作为贬值的结果,银币成为日常交易的

    手段,而铜币却在价值上没有发生变化,并逐渐成为价值的标

    准。金属价值所具有的相对稳定性所发生的变化,扭转了作为货

    币价值表征的金属的最初角色。在谈到与质料性价值相对立的价

    值稳定性所具有的更大意义问题时,最近有人已经在强调:从纸

    币到金本位的转换不一定非得涉及重新启用黄金支付手段。在奥

    地利这样的国家里,纸币与白银价值对等,所以向金本位的转变

    不会带来货币价值稳定的决定性的好处,还会在不使用质料本身

    的条件下实现黄金的最重要功能。最近,对货币价值稳定性的兴

    趣甚至导致人们提出废除作为纸币担保的金属储备。只要这样的

    储备还存在,不同的国家就仍然属于一个共同的体系,这样的体

    系使每一个国家的交易都受到其他国家政治和经济事件波动的影

    响。因为没有担保的纸币是不能出口的,所以它们将对那些国家

    国内的各种企业有益处,并且特别能保持货币的彻底稳定性。不

    管这种理论面临了多少批评,它最起码的主张说明了:在心理意

    义上,货币的概念是怎样与货币质料的概念分离开的,以及它是

    怎样通过对其功能性作用的关注而逐渐变得完美起来的。货币的

    所有功能都显然服从于某些条件,这就是使得货币逐渐消融到其

    功能性存在当中去的那些条件;在任何特定的时刻,它们都只是

    部分地有效,上述这些概念显示出一条发展的线索,而线索终点

    的目标是它永远也达不到的。货币要度量的价值和它所要表达的

    双方关系是纯粹心理学意义的,这样的事实使得其度量之稳定性

    的存在不可能像在空间和重量的度量中那样稳定。

    货币之物质性意义的下降

    在实践中,当货币的价值已改变后再偿付欠款而招致任何问

    题的时候,价值的稳定性是被作为事实而接受下来的。如果货币

    的价值已经在总体上下降了,以至于当偿付欠款的时候,同样数

    量的货币在价值上已经不足,那么这个规律就忽视了价值稳定性

    的事实:同样数目的钱被认为价值也相等。如果钱币已经通过合

    金或改变标准的方式而被贬值了的话,那么根据这个规律或许可

    以决定所欠债务应该按照新的标准来偿付,或是按照新标准的金

    属内容,或是只简单地按照其面值来偿付。一般来说,货币可以

    保持其价值不变的观点还是颇为流行的。当然,这样的稳定性也

    是一种虚构,在这种虚构中,涉及了一些其他的物品,并且也没

    有人会怀疑,例如,在春季里借的五十磅土豆以实物偿还的时候

    可能会值更多钱,也可能值更少钱。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

    们可以谈论物品的直接意义;当土豆的交换价值可能波动的时

    候,它们予人以满足和营养的价值是保持不变的。然而,货币并

    不具有这一类的价值,而只具有交换价值,并且关于其价值稳定

    性的假设因此也更加引人注意。倾向于权宜之计的理由会确保这

    种基本的虚构变为现实;我已经指出过:在货币由贵重金属铸造

    而成的情况下,它与首饰的联系有助于其价值的稳定性;因为对

    首饰的需求具有很大弹性,它吸纳了大量的、增长着的贵重金属

    的供应,因此而防止了对其价值过大的压力;另一方面,对货币

    增长着的需求可以通过使用首饰的库存而得以满足,库存既使得

    需求的数量得到满足同时也避免了贵重金属价格的上涨。这种趋

    势的持续似乎是在表明其作为目标的、对货币物质基础的彻底去

    除。因为,即使是像贵重金属这样合适的质料也不能同时避免由

    于需求、生产和工艺过程等特殊条件所造成的波动;金属发挥着

    交换中介的功能,并且也是商品相对价值关系的表达方式,而上

    述特殊条件与这些事实并无太大关系。货币要想取得其自身完美

    的价值稳定性,就必须自身什么也不是,而只是具体商品之间价

    值关系的纯粹表达。这样,货币就将取得一种中性的地位,这种

    地位将很少受到商品波动的影响,就像尺子不会受到它所度量的

    不同长度对象的影响一样。通过这种功能的行使而建立起来的货

    币价值就将达到其最大限度的稳定性,货币质料的量是我们难以

    控制的因素,与此相比,供求关系就可以更容易地被调节。这并

    不是否定,在特定的历史和心理条件下,当货币价值附着于金属

    时比它脱离金属时更加稳定——正如我在前文所观察到的事实。

    因此,我们回到前面所说的类比上,虽然说最深沉、最崇高

    的爱可能是两个灵魂之间的爱,排除了一切肉体的欲望,但只要

    这样的爱是不可企及的,那么爱的感情就只有在一种精神关系由

    一种亲密的感性纽带予以补充和调停的时候才会完满地实现。天

    堂乐园可能会实现对永恒极乐的承诺,但条件是在天堂乐园中,

    对极乐的意识不再要求相对立的情绪的对峙;但,只要我们还是

    人,积极的幸福就依赖于它跟我们其他体验的对照,如痛苦、冷

    漠和沮丧。因此,尽管没有内在价值的货币会是理想的社会秩序

    中最理想的交换工具,但在这一点实现之前,货币最完美的形式

    总是与某种物质质料联结在一起的。这一条件并非意味着货币偏

    离了那种一直持续发展的方向,即货币转向其本质功能的一种纯

    粹符号的载体。

    在货币的质料性价值和功能性价值分化的过程中,有些例子说明存在着一个特别的阶段,在此阶段中,某种特定种类的货币被用作一种价值的标准,但并不充当实际的支付手段。在此同时,如果离开了它的度量性价值,货币则不能行使其交换功能;但是在某些特定方面,货币的交换功能是独立于其度量功能的。在古代埃及,价格是由尤顿(uten)——即一段卷曲的铜线——来决定的,但是支付却是用各种各样的商品。在中世纪,价格经常是以货币的名义来决定,但是买者却有自由以任何方便的形式来支付。在今天非洲的许多地方,商品交换根据某种货币标准实现,这种货币标准有时非常复杂,而货币本身可能根本就不存在。在16世纪的热那亚,有一种非常重要的市场交易建立在以斯秋道为标志的价值单位体系[41] 标准之上。这种标准差不多完全是虚拟的,在实际中根本就不存在:100个这种斯秋道最多值99个最好的金斯秋道。所有的义务或责任都以斯秋道价值标准体系来表示,由于这种理想化的特性,价值的标准是绝对稳定的、不受实际货币的非连续性、波动性的任何影响。为了对付人们对印度钱币的贬值、蔑视和仿造,东印度公司引进了卢比(rupee current)——即一种根本就没有铸造过、但与一定量的白银相对应的货币——只是用它来提供一种标准,以此来度量实际中被贬值货币的价值。通过这种理想化标准的存在,实际中的货币也获得了一种相对稳定的价值。以这种方式,一位19世纪早期的理论家所构想的一种事态几近被建构出来了。他把所有的货币——不管是硬币还是其他的什么形式——都看作是对可交换商品声称的权利,最后达到对货币现实性的否决。货币(Geld),在其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与通货(Münzer)相对立的,通货只是以货币的名义来表达的“指令”(Anweisung),而货币自身则是一种理想标准,通过这种标志所有财产的价值得到度量。这里,“斯秋道价值单位体系”原理已经成为一种一般性的理论;货币已经被理想化为一种纯粹形式和一种关于关系的概念,以至于它已经不再与可感知的现实一致,它与可感知的现实发生关系的方式就是抽象的规律与经验特例发生关系的那种方式。在上面引述的例子里,度量价值的功能已经被从其质料符号中分离出来;用于计算的钱币被有意地与金属币对立起来,以便建立起它能够超出后者范围之外的地位。在这种关系中,理想的货币实现了像“善的货币”(gute Geld)想实现的同样的目的,说它“善”只是因为它是一种可靠的价值度量。

    货币所行使的基本功能之一是使价值更具流动性,上述说法

    说明了这一点;就此而言,这一说法也把我们引向了以等价物表

    征货币价值这个主题上。在与质料性价值的关系中,作为交换手

    段、价值标准和存储价值方法的货币,其重要性越是有所增加,

    它就越容易以一种非金属的形式在世界流通。同样的发展——即

    从货币的僵化性和质料规定性发展为货币的符号性——也发生在

    这些表征自身上;例如,从一个人给另一个人的债据

    (Schuldshein)这种形式发展到了持有者手中的不记名债券

    (Inhaberpapier),就属于这种进化过程。这种发展的不同阶段

    仍然还需要进一步地追溯。在中世纪就已存在着认定债务的契

    据,在这种契约中,持有者和原始债权人都被赋予收债的权力;

    但是,这种契据的目标只是让债权人的代表能更容易地收债,而

    不允许转让应收价值。这种纸币价值的纯粹形式化的流动性在法

    国的“空白欠据”(billet en blanc)中被赋予了更实际的内容,“空

    白欠据”在当时里昂的股票交易中使用。它在字句上仍然提到债权

    人,但却没有具体的人名;只有当欠据上的空白处被填上名字之

    后,债权人才算是确定下来。汇票交易首先在16世纪的安特卫普

    被完善地建立起来。最初,如果没有转让书一同递交,这些汇票

    常常在到期的时候被拒绝接受,所以,政府不得不颁布一项法令

    来肯定它们的普遍有效性。这里我们就看到了一系列非常清晰的

    连续性阶段。也就是说,我们所讨论的价值通过个人指定的汇票

    而被界定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它首先要求一种至少可以支付

    给另外某人的流动性,尽管这仍然是出于对原始债权人的原因的

    考虑;于是这个过程通过延期而得以扩展,但仍然明指一个个体

    债权人;直到最终,同不记名债券一道,这种价值成为完全可流

    动的,它也就可以像钱币一样易主了。这好像是我们在国库债券

    (staatliche Schatzanweisung)中所看到的发展过程的相反或是

    主观的方面。因为这些债券在最终意义上可以从一般性国家税收

    中而不是国王的特别税收中予以偿还,所以从债务人角度来看,

    它们就丧失了其僵化性;它们从其受限制的范围而发展到一般性

    的经济运动中,并成为价值更具流动性的符号,因为此时对它们 价值的特殊检测已经没必要了。

    价值流通的普遍加速也决定了货币质料与功能之间的关系。

    与那种对货币和货币替代物关系解释的片面观点相对立,人们已

    经确认了:货币的替代物——如支票、汇票、保单、转让书——

    并没有取代货币,而只引起了流通速度的加快。有一个事实较好

    地说明了这种货币符号功能——钞票连续地从较大和缓慢的流通

    价值转向较小的价值。英格兰银行在1759年以前不发行20英镑以

    下的钞票,而法国银行在1848年以前则只发行500法郎的钞票。

    货币的替代物使个人能有可能摒弃大量的现金储备,但是主要的

    好处还在于现在流动资金可以以其他的方式来使用了,例如被银

    行使用。被经济化的不是货币自身,而是其作为被动的现金储备

    的用途。人们可能会普遍地注意到:借贷和现金并没有简单地取

    代对方,相反倒是在对方身上造成了更活跃的结果。当有时在市

    场上存在着较多现金的时候,借贷活动也常常比较多,甚至到了

    一种病态的程度,如在16世纪的德国,大量的贵重金属进口就与

    大量的、甚至是没有保障的借贷以及狂热的扩大公司规模活动联

    系在一起。货币和信贷范围同时增长的事实表明它们在提供着同

    样的服务,而当其中任何一个得到提高的时候,另一个会受到刺

    激变得更具活力。这并不与货币信贷的另一个关系——即信贷使

    现金变得多余——相矛盾;例如,据说在1838年的英格兰,比起

    五十年前,尽管生产产品已有了巨大增长,但可用现金反而变得

    少了,而在法国,可用现金也要比大革命前有所减少。这种存在

    于两种现象之间、源自同一动机的双重关系,一方面相互刺激,

    另一方面也相互限制对方的过剩,这是很容易观察到的、一点也

    不罕见的一种现象。我想提醒读者注意:爱的基本情绪可以以感

    性和精神两方面彼此加强的方式来展示爱自身,但也同样以一方

    试图排除另一方的方式展现出爱;并且,大多数情况下,正是这 两种可能性的交互作用最丰富、最生动地表现了爱的基本情绪。

    我也想提醒您注意:追寻知识的多种多样的活动,不管它们

    是相互刺激还是相互补充,都揭示了其基本旨趣的同一性;一个

    群体的政治能量,根据个人的性质和环境,会注入不同的党派中去,但是这些党派对他们力量的展示不仅表现在相互之间的情绪化争斗上,还表现在为整体的群体利益而共同行动偶尔的联合上。信贷的意义既是对更大的现金周转的刺激,也是一种对这种现金周转的代替,它表明这两种交换手段所提供的服务之间相互联合的统一性。

    贸易的增长导致了货币更快速地流通,而不是增加了货币的质料。我在前面曾提到过:1890年,法国银行因当时的原因投入流通的资金是其存款的135倍,而德国帝国银行的货币流通量则是其存款的190倍。人们很少能体会到货币行使其功能所需的质料量少到了什么地步。在战争或其他灾难中,货币了无痕迹地销声匿迹是一种惊人的现象,但这只意味着:货币流通出现了中断,这种中断是个人人为的原因所引起或强化的,从而使得流通过程与货币有暂时的分离。在正常的时代,货币储备似乎比其实际的数量要大,因为有流通速度的原因——就像一个闪亮的火点,当它在黑暗中很快地旋转的时候,看上去就像一个闪光的圆圈,但是当它一停下来,又缩回成一个闪亮的火点。这种现象在货币贬值的情况中表现得最为剧烈,因为货币属于这样一种现象的范畴:在这种现象的范畴中,正常的活动决定了界限和范围,而任何偏离或功能失调都会引起巨大的、几乎难以想象的损失,典型的例子是水与火的能量。纯正的货币没有贬值货币那么多的副作用,并且,因为它的使用不需要被很严格地调节和管理,它可以比劣质货币更容易和更平稳地流通。货币发挥其功能的形式越是精确,必需的货币量就越小,它也就越容易为更快的流通所代替。交易的增加也可以通过减小钱币的价值而非增加流通中实代替。交易的增加也可以通过减小钱币的价值而非增加流通中实有特点的例子是英国的法寻[42] (相当于0.12克的白银),它在很长的时间里一直是英国最小的币值;只有从1843年起,二分之一法寻的硬币才被铸造出来。在那以前,所有低于一个法寻的价值都被排除在货币交易之外,并且任何在两个整法寻之间的价值交换也都有困难。一个从阿比西尼亚来的旅行者报道说,贸易受到相当大的阻碍,因为只有一种钱币可以被接受,那就是铸于1780年的玛丽亚一元银币,再小些的钱币从使用上来讲根本不存

    在。如果一个人想要买半块钱的东西,他不得不买一些其他的东

    西来抵应找的钱。另一方面,据说,在1860年代的婆罗洲[43] 贸

    易活动特别容易,因为一个泰勒[44] 差不多相当于4000个宝贝贝

    壳[45] ,因此穷人们可以有钱来买最少数量的商品。作为钱币可

    分割性的结果,确实可以不再提供无偿帮助来辅助交易;一旦搞

    得到一种货币的等价物,并且因此它成为必需物,甚至对最小的

    交易也是必需的时候,借贷和双方互助这些在原始条件下的规则

    就消失了。但是双方互助,这种最初是社会必需物,后来又成为

    一种道德义务或单纯善意的行为,并未比它的对立者——强抢

    ——使某种适当的经济活动的可能性变得更有意义。只有当贸易

    及其目标变得具体化了,礼品馈赠行为才会发展成为一种经济体

    系。礼品的交换这种主观的程序肯定具有很大的价值,甚至会是

    一种经济价值,但是它却为经济设定了一个非常狭窄的界限,而

    这些只能通过可以摧毁这一类价值的手段才能除去,这种手段之

    一就是引入小面值钱币。货币物质实体化解为微量单位,可以说

    极大地增加了交易量;通过对货币流通的加速,这种化解在实际

    效果上增加了货币的数量。换句话说,货币发挥功能的方式可以

    替代货币质料在数量上的增加。

    最后,某些货币实效具有了与货币质料自身性质不和谐的意

    义。货币的功能之一,是以自己特有的方式浓缩以及表征物品的

    经济意义。支付某一物品的货币数量的统一体把货币功用的所有

    要素都整合起来,还有那些在空间上相互分离的特殊价值,以及

    所有为货币铺路并最终形成货币的力量与物质,这些过程可能都

    延伸了一个相当长的时间。不管一个货币的价格包含了多少钱

    币,它仍然是一个统一体。货币各部分之间的完全可互换性把货

    币的意义唯一地限定在其量上,它的各部分形成了整个的统一

    体,这在实际生活中的其他地方很难见得到。如果有人说到某个

    极其有价值、复杂的物品,如一个值五十万马克的乡村庄园,那

    么,不管这个数量是建立在多少前提和考虑之上的,它都把这个

    价值凝聚在了一个独一的概念里,就像一个单一物品是以一个单

    一的钱币概念来表达的一样,例如说一小时的工作值一马克。这

    只能与某种概念的统一性相比,这种概念统一性从数个个别例子

    中把它们的本质特性集中起来。例如,当我使用一个共性的名

    称“树”的时候,我从每一棵非常不同的树的表象中抽象出来的特

    性不是单纯地排列在一起,而是整合在一个单一整体存在者之

    中。概念的深层意义是:它不是一种简单的特性集合,而是一种

    理念的统一,在其中,这些特性邂逅其他概念并与之融合,尽管

    它们各不相同;货币价格就是以这种方式把对象各种不同的、较

    大范围内的意义都集中在一个凝聚的统一体中。乍看上去,似乎

    货币的数量特性会使这一点的实现不可能;比如,一个马克怎么

    也不会以有机体或社会元素的方式与第二个马克构成一个统一

    体,因为任何双向的关系都不会出现,它们将总是保持一种单纯

    的排列关系。但这与货币量表达物品价值的情况有所不同。五十

    万马克自身只是一些独立单位的集合,但如果作为一个乡村庄

    园,它们就是一个符号统一体,是其价值替代品的表达。它们不

    是一些马克单位的堆积,就像摄氏二十度的温度不是二十个特定

    温度的堆积,而是一种热状态的统一体一样。这与上述货币凝聚

    价值的能力都是一样的。因此货币是伟大的文化要素之一,它的

    功能就是把巨大的力量凝聚到一点上,并通过这种对能量的凝

    聚,战胜与我们目的相对立的各种消极和积极的对立者。说到这

    里我们应该想到机器,不仅仅是因为有一个明显的原因,即机器

    把它的力量作用于我们欲求的目的,而且也是因为机器的每一次

    改进和速度的提高都迫使工人以更大强度工作。这正是为什么技

    术的进步和工时缩短能够并必须同时进行的原因,因为自然和人

    的力量通过改进机器以一种更凝缩的形式为我们的目的服务。在

    塑造我们的世界观时自然规律越来越突出,在这里面我们可以观

    察到同样的文化趋势在起作用;与对个别现象的关注或原始经验

    的偶然性和片面性相比,一个自然律代表了一种对知识的高度凝

    缩,它在一个简略的公式中概括了无数例子的特点和运动。通过

    自然律,心灵把巨大范围里空间和时间的事件都压缩成一个可理

    解的系统,这个系统可以说就包含了整个世界。

    在一个非常不同的领域里,枪炮取代手工武器表现了同样的

    发展形式;火药提供了能量的巨大集聚,我们只需以最小的肌肉

    运动就可以触发以其他方式绝不可能获得的效果。还有一个例

    子:在历史的发展中,个人取代了宗族组织、家庭和行会,它的

    意义和分化可能也遵循了同样的原理。积极的力量越来越从个体

    化的、规模限制较小者中辐射出来;它们似乎比过去更为凝缩,

    在过去,只要个体是与群体紧密联系着的,那些决定群体命运的

    要素就都分布在群体之中,但现在却更加凝聚在个体自身之内。

    如果一种活动手段日益增加的数量尚未被整合到某一个体存在的

    凝缩形式当中,那么现代人自我决定的权利就不能出现。同时,

    这样说也并不存在什么矛盾,那些早期的、较紧凑团体的功能大

    部分已经被转移到了某种更具广泛性的联系之中,即国家。从其

    实际成效来看,现代国家的生活,包括它的官僚制、它的能量和

    集权化,要比过去较小的社群强化得多。现代国家建立在一个所

    有政治力量都特别集体化、整合和统一的基础之上;在那些分成

    许多小规模自治区的国家里,有很多能量的浪费,与此相比,自

    由和分化了的人格以及现代国家都代表了一种无与伦比的力量的

    凝聚。以这种方式,社会能量就需要有一种形式,它允许所有最

    小的努力在面对每一个特别需要的时候都能取得最大的实效。我

    们感到有趣的是:货币以最简明、最凝缩的方式表达事物价值的

    方式与这种集聚力量的历史趋势相一致,不仅如此,它还通过与

    许多极不相同领域内的特别情况的直接关系,进一步地证实了这

    一历史趋势。例如,在枪炮发展的早期阶段,金钱为战争提供军

    费(pecunia nervus belli);它把武器从骑士和市民手中夺过

    来,把它们交到雇佣兵手中,从而使对武器的拥有和使用成为有

    钱人的一种特权。我们几乎用不着说明机械技术的起源和过程与

    货币体系是如何紧密联系的,但是我将在稍后说明那些曾给予个

    人以自由的最原始群体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同时我也将说明国家

    的发展与货币经济的出现有很密切的关系。我们可以看到:力量

    集聚的文化发展趋势与价值的货币形式有着许多直接和间接的联

    系。货币对文化过程的其他部分提供的所有隐含的意义都来自它

    的本质功能——为事物的经济价值提供最简明的可能表达形式和

    最凝缩的符号形式。对于价值的贮藏和转移功能,传统的看法是

    把它视为货币的主要功能,但这只是货币基本功能中较粗糙和第

    二位的表现。这种功能显然与货币的质料价值没有内在联系,但

    有一点也确实是通过这一功能而变得明显的,即:货币的本质所

    在正是结合于这种功能之中的那种远远超越了货币物质符号意义的观念。货币在集聚价值方面的角色越是重要,它就越是不那么需要与物质实体相联结;货币在价值集聚方面角色的变化不仅仅是通过其数量的增加而达到的,它更是通过使其功能延伸到越来越多的对象上面以及以这种方式对更加多样性的价值进行整合而实现的;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与投射和整合到货币概念中的价值丰富性、可变性及多样性比较起来,物质质料的机械单调性和刻板性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

    这一过程或许可以称作是货币日益增长的精神化过程(steigende Vergeistigung des Geldes),因为它是从多样性中实现统一的精神活动的本质。在感性世界里,事物都是比肩而立,只有在精神领域内,它们才会被整合起来。概念的诸元素形成一个统一体,就像在一个命题里的主词和谓词那样;直接感知的现象中是没有类似者存在的。作为物质与精神的桥梁,有机体是迈向这种统一体发展的第一步;互动融合了有机体的各个元素,有机体也在持续地向着一种不可能最终实现的完美统一前进。交换的互动产生了价值在精神上的一种统一。在空间上延展的物质实体只是货币的一个符号而已,因为作为物质实体而存在的东西的非连续性,与作为一种互动的抽象表征的货币本性是相互对立的。只有在质料要素后退的意义上,货币才真正成其为货币,那是价值互动着的要素的一种真正的结合和统一,这只有靠精神才能成就。

    货币之价值意义的上升

    如果货币的功能可以部分地与其质料共同实现,而部分地又独立于这种质料的数量,并且,如果货币的价值因此而下降,那么,这并非意味着货币价值有种一般性地下降,而实际只是其有限数量的价值上的下降。这二者并不协同一致,并且,我们或许差不多可以这样来说:任何特定数量的货币其价值变得越少,货币在总体上反而变得越有价值。因为只有当货币便宜和任何特定量的货币价值较少时,它才会有更广的扩散、更快的流通以及更为通用的性能,这都是保证其目前角色所必备的。在货币的特别量和一般性之间所存在着的同样关系也盛行于个体精神中。比如说挥霍,它最容易为了购买而购买,从而与金钱脱钩,但同时它又最依赖于一般意义的金钱。这就是通常那种说法的意义之一:只有家财万贯,才能挥金如土。在和平时代的环境里,经济生活的速度较慢而货币的流通也较迟缓,一定数量的货币较现代城市生活中经济竞争场上的货币更具价值。货币的快速流通使人养成消费和获取的习惯;在心理意义上,它使得特定数量的货币更缺少意义和价值,而在一般意义上的货币则变得愈发重要,因为有关金钱的事务现在——比它们在一种较缺乏活力的生活方式中——更能使个人充满活力。我们在这里遇到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某物的整体价值增加到了某种程度,而它的组成部分则也下降了同样的程度。例如,一个社会群体的规模和重要性越是增加,其个体成员的生活和利益在价值上就被评价得越低;客观文化及其内容的多样性和活跃性通过劳动分工达到了最高峰,劳动分工常常把这种文化的个体代表和参与者贬低为一种单调的专业化、狭隘性和不良的生长。整体越是完美,个体就越是成为缺乏和谐的存在。同样的现象也表现在个人以外的事物当中。某些诗歌的魅力与完美性在于个别的单词没有独立意义;它们服务于整首诗的主导性情绪或艺术目的,构成单词的完整意义的各种变化的联合都被排除在外,除了那些承担了诗歌的核心主题的组合。整首诗在什么样的程度上达到艺术上的完美,其个别元素就在什么样的程度上失去了自身的意义。最后还有一个浅显的例子:马赛克(Mosaik)的产品价格及美学价值越是高,每一个单片的马赛克面积就越小;单片的马赛克所占面积以及自身的重要性越小,整体马赛克的色彩就越是引人注目和精致入微。

    在价值评价领域,整体和部分的价值以相反的比率发展根本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这不是偶然,而是一种因果联系。与几个世纪之前相比,一定数量的货币在今天更不具有价值;在一般意义上,这个事实是货币在经济上日益增长的意义的最直接的先决条件。这一条件本身又反过来依赖于与货币质料价值所对立的功能价值的增长。这不仅在一般意义的货币例子中显而易见,就是在各种各样具体的不同的现象中也仍然如此。例如,只要有息借贷仍属少见——这是教会教义对高利贷的贬斥及物物交换经济的一般条件所造成的后果——那么借贷的利息率就仍然会高得惊人。随着利息重要性在经济生活中的逐步增长,利息率也在稳步地下降。

    如果认为货币从物质实体到功能的变化过程中,货币变得“没

    有价值”(Wertlos)了,好像一个人被抽走了灵魂一样,这从理

    论的观点来看是大错特错了。这种观点没有看到一个最主要之

    处,即,货币所消融于其中的各种功能本身就具有价值,货币所

    获得的价值在金属货币的情况中是一种补充价值,而在符号货币

    中却是唯一的价值。这毫无疑问是一种真实的价值,就好比一辆

    火车,它提供运输功能的价值超过了造这辆火车所耗费材料的价

    值。不错,货币在最初能够行使功能是由于它具有内在价值,但

    随后它之所以具有价值却是由于它在发挥着这些功能。把货币的

    价值与货币质料价值相对等,就好比把火车的价值与火车中所包

    含的钢铁及造火车所耗费的人工价值画等号一样。这种相提并论

    似乎在事实上否定了那种认为有一种特别的价值起源于功能的假

    设。火车的价格(在这里我们无需区分价值与价格)事实上是由

    质料价值再加上耗费于其上的人工价值所组成。像货币一样,一

    辆火车引发了物品的交换,这只不过是它被衡量的原因而已;它

    的实际价值并不依赖于这一点。类似地,无数其他物品的功用使

    它们具有市场价格,但是市场价格的实际水平却是由许多其他因

    素所决定的。功用性在最大程度上建立了一种限度,超过了此限

    度价格就不能再有所增加,但是它对实际的价格水平却没有什么

    影响。如果这个比较是有效的,那么货币的价值似乎就又一次从

    它的功能上转移到了质料上。但是,这个比较在一个关键之处是

    无效的。火车之根据其耗费的材料和人工而被赋予价格这一点完

    全是因为另外一个事实:任何人都可能制造火车,以及概念自身

    ——离开它光有材料和人工是造不出火车来的——对价格的形成

    没有影响。如果存在着一个造火车的专利,那么火车的价值,再

    加上材料和人工的价值将会反映在一个更高的价格之上。一旦一

    个概念变成了公共财产,它在实践中的实现就不再是“稀有

    的”了,也只有稀有性才影响到价格而使其具有功能性的特殊意 义。在货币的例子里,有些方面与专利问题是一样的,即政府铸币的权力,这种权力禁止未被授权者把货币的概念变为实际的存在。货币的“稀有性”是建立在这种政府垄断之上的,对于贵重金属的这种垄断有一定的限度,而对于纸币或硬币,这种垄断则是百分之百的。政府的垄断以极具特点的严格性表现在一条中国法令里,它在惩罚伪币制造者的时候,那些使用纯贵重金属的人要比使用较差材料的人受到更重的惩罚;前者意味着跟政府进行了更为不合时宜的竞争以及对政府的特权违反的程度更深。如果每一个人都被允许铸币的话,那么钱币的价值就被贬值到了材料加人工价值之和的程度,垄断的好处也将荡然无存。因此,人种学家已经注意到:富人和酋长的权力地位在人人都能铸币的时候最易受到损害,就像在使用贝壳钱币的情况中那样。而反过来说,任何拥有货币的人都在那种情况下分享着国家铸币的特权,就像购买了专利物品的人分享着发明者的专利一样。中央权力铸币的特权保证了货币作为货币行使其功能,也保证了在这些功能具体化于货币中的材料价值和人力价值之外又具有了一种额外的价值;或者说,正是因为货币缺少了质料价值和人力价值,才使它具有了自身的价值。罗马法的条律之一在这方面非常具有特点。从铸造的钱币取代了以重量计算的青铜作货币时开始,罗马法就一直坚持这些钱币必须以其面额被接受和使用,而不管其材料如何。这种对金属内容的独立性要求有一个进一步的规定,即只有这些钱币才能被接受为货币,而所有其他的货币都应被当作仅仅是一种商品而已。只有作为对这种特别钱币的要求权,人们才能以货币的名义来讨债;所有其他的债务行为,就像对待商品债务那样,都只能以与货币面值无关的实际价值(quanti ea res est[46] )名义来表述。这意味着其他钱币的价值不是货币的价值而只是一种材料的价值而已,因为货币的功能是法定钱币所专有的。因此,法定钱币就获得了一种价值,而其他钱币则只能通过铸成这种钱币的材料才能获得这种价值;法定钱币的这种特性使它独立于任何内在价值之外变得合理合法。就像一夸脱的度量具有经济价值并不是因为它是材料和劳动产品,而是因为它是用来作度量的,因为如果它不对某些外在于它自身的目的有用的话,那就没有人愿意要它;同样,货币具有价值是因为它在以度量手段和其他一些方式发挥着功能。这种价值自身只能以货币的方式

    来被表达,这个事实使它与一夸脱的度量价值相比,更不容易被

    承认,一夸脱的度量可以用其自身以外的方式来表达。货币的功

    能决定了其“使用价值”,其“使用价值”必须在其“交换价值”中找到

    自己合适的表达形式;货币是这样一种东西——它的“使用价

    值”依赖于政府对铸币的垄断,包括由这种垄断所建立起的它

    的“稀有价值”(Seltenheit)。具有质料价值的货币理论与知识的

    一般趋势相对立,在这样的知识发展趋势里,事物的意义在

    terminus a quo(本源)与terminus ad quem(目的)之间交换

    了位置。货币具有价值不是由于它自身是什么,而是由于它所服

    务的最终目的;尽管货币的原初内在价值使其后来的功能成为可

    能,但是它还是从其功能中才获得了自身的价值,并在更高水平

    上重新获得了它在初期阶段所放弃的东西。

    在我已经描述的发展中,货币趋向于这样一点:作为一种纯

    粹的符号,它完全被其交换和度量功能所同化。在思想史上有许

    多同样的例子。由于对现象的原初和质朴的兴趣,我们通常会将

    它们理解为未分化的整体。这些现象以形式与内容统一的方式与

    我们相遇,我们的评价与形式联系在一起是因为形式是特别内容

    的形式,而我们的评价与内容联系在一起则是因为内容是特别形

    式的内容。在发展的较高阶段,这些要素就被分离开来,作为纯

    粹形式的功能以特殊的方式受到重视。这些形式的不同内容经常

    被看作是互不关联的。因此,比如在宗教的例子中,我们欣赏宗

    教的情绪,但却对宗教信条的内容毫不关心。宗教中灵魂的提

    升、奋进和抚慰——它们在诸多不同的历史信条中都是普遍的要

    素——应该存在,这在我们看来是有价值的。类似地,一种力量

    的展示常常能引起尊敬,而对力量的结果却不敢恭维。因此,一

    种更精致的美学兴趣越来越转向了艺术品中纯艺术的方面,转向

    最宽泛意义上的艺术形式,并且越来越对艺术品的材料漠不关

    心;也就是说,是转向了最初激发艺术创作的艺术品主题和情

    感。这种情感的理想化和客观化同时并存于艺术的生产和消费中

    的美学功能。以同样的方式,我们把认知评价为心灵一种形式化

    的功能,它反映了永恒的世界,不管认知的对象和结果是否令人

    满意或令人厌恶、有用还是仅仅是一种理想而已,都是如此。这

    种在价值情感方面的分化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方面。现代自然主

    义精神的发展倾向于颠覆普遍性概念,而强调个别例子是概念的

    合法内容。在理论和实践中,普遍者被当作是某种纯粹抽象的东

    西来看待,它们只有从其具体的物质表现者身上才能获取意义,

    它们是可以具体感知的实例。通过超越于这些具体特例,人们似

    乎进入了空无的世界中。但是,普遍者的意义——它们在柏拉图

    那里达到了顶峰——并没有一起消失殆尽;除非我们世界观的每

    一方面都在个别情况的物质现实性与形式普遍性之深度和广度之

    间都达到了调和,否则我们决不会在与世界的关系中取得完全令

    人满意的结果。历史主义和社会学的世界观试图肯定普遍性而同

    时又否定其抽象性,试图超越个别,试图从一般中抽取个别而又

    不牺牲其物质现实性;因为社会是普遍的但却不是抽象的。在这

    里,与内容不同的功能评价有其一定地位。在功能与目的——功

    能为之效力——的关系中,功能是普遍的。与特定的宗教信条的

    内容相对照,宗教情感是普遍的;相对于任何一个特殊的对象,

    认知是普遍的;力量,与它经常以同样方式应用于其上的具体而

    变化多端的问题相对照,它本身是普遍的。所有这些都是形式和

    框架,它们综合了质料的广泛多样性。当价值度量独立于货币质

    料以及被转移到功能当中来的时候——这是普遍的但却不是抽象

    的——货币似乎也参与到这种趋势中来了。价值评估首先关注的

    是行使着特殊功能的物质实体,现在则开始分化,而当贵重金属

    继续被看作是有价值的时候,它就超越了与之联系着的特殊物质

    实体进而取得了它自己的特殊价值。货币为我们而存在的形式就

    是为交换作中介和度量的价值。一种金属成为货币是通过采取这

    种形式而完成的,就像关于超自然的观念是通过整合到宗教情感

    中而成为宗教的,或者像大理石块成为艺术品是通过艺术创造活

    动赋予了它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只是艺术功能的一种表达而已。

    原初者的意义经过加工而消解了混合的功能,并允许其中的每一

    个都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价值。但是,关键的一点是,它的价值

    已不再来自它表征的是什么;相反,所表征的东西成为相当第二

    位的了,这种第二位的东西其本质没什么重要性可言,除了在技

    术角度上的重要性,而这与价值的意义没什么关系。

    [1] 物质(Substanz):有物质、质料、物体、实体、本体等词义,译文根据上下文

    有不同译法,但多数译为与货币的“功能”相对的“物质”、“物质实体”或“质料”等。

    [2] Annam:越南旧称。

    [3] 古罗马货币和重量单位,1爱斯等于12盎司。

    [4] 位于巴布亚新几内亚。

    [5] Mungo Park(1771—1806):苏格兰探险家,曾先后两次勘查非洲尼日尔河

    道,以《非洲内地旅行》(Travels in the Interior Districts in Africa ,1797)一书闻

    名。

    [6] Miletus:古希腊在小亚细亚的殖民地,位于安纳托利亚以西,曾经是希腊东部的

    最大城市。

    [7] Zend-Avesta:波斯琐罗亚斯德教圣书。

    [8] 原文为Obang,也写作oban,一种日本古代金币,零星地发行和流通于室町

    (1333—1568)至江户(1600—1868)时期,通常用于馈赠、奖赏、献礼等特殊

    用途。

    [9] Ashanti:加纳一地区,曾是一王国。

    [10] 易北河(Elbe)是欧洲最主要的河流之一,发源于捷克境内,流经德国,入北

    海。萨勒河(Saale)是易北河的一条支流,发端于德国南部的费希特尔山脉,向北

    和西北流经霍夫、萨尔费尔德、鲁道尔施塔德等地区,最后汇入易北河。

    [11] Gulden:旧时德国、奥地利金银币名。

    [12] Dukaten:旧时在欧洲许多国家里使用的一种货币名。

    [13] Groschen:奥地利最小的货币单位,等于百分之一的一奥地利先令。

    [14] 泰国旧称。

    [15] Abysssinia:东非国家埃塞俄比亚的旧称。

    [16] Ell:英国旧时量布的长度单位,1厄尔等于45英寸。

    [17] eudaimonism: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被看作是理性活动的终极基础。

    [18] Genoa:意大利西北部港口城市。

    [19] 发行于1861年。

    [20] 公元前509年以罗马为中心而建立的古代共和国,至公元前27年成为罗马帝

    国,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继续存在至1453年。

    [21] Alexander Halesius(约1185—1245):英国经院哲学家,英文名为Alexander

    of Hales。

    [22] St.Thomas Aquinas(1224—1274):意大利经院哲学家,中世纪经院哲学集

    大成者。

    [23] Fugger family:富格尔家族,德意志实业家族,由Hans Fugger起家,后来发

    展成为15至16世纪欧洲贸易、采矿和银行业康采恩,其子Jacob Fugger和其孙

    Anton Fugger时达到了全盛,到17世纪中叶随王朝的三十年战争而衰落。

    [24] Netherlands:16世纪前的莱茵河、马斯河、斯凯尔特河下游及北海沿岸一代,

    约现在荷兰、比利时及法国东北部一代。

    [25] unbewegte Beweger(Unmoved mover):语出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或

    称为“第一推动者”。

    [26] Pierre Joseph Proudhon(1809—1865):法国经济学家,社会主义者,无政

    府主义的创始人之一。

    [27] Maria-Theresa Thaler:18世纪在奥地利发行的货币,币面铸有匈牙利和波希米

    亚女王玛丽亚·特蕾莎(1717—1780,1740—1780在位)的肖像。

    [28] Darfur:苏丹西部一地区。

    [29] 这里指马其顿国王、科林斯同盟(公元前337年)时代希腊各城5邦霸主的腓力

    二世(Philip II,前382—前336)和其子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前

    356—前323)。

    [30] Carolingians:由中世纪欧洲的丕平家族(Pepins)所建立,赫里思图尔的丕平

    二世(Pepin II of Heristal,687—784)创建,其孙矮子丕平(Pepin the Short)于

    公元751年正式称法兰克国王,矮子丕平之子查里曼(Charlemagne,468—814)

    于公元800年加冕为罗马帝国皇帝。

    [31] Augustus(前63—14):罗马帝国第一代皇帝,原名屋大维。

    [32] Darius I(约前550—前486):波斯帝国国王。

    [33] Diocletian(约243—约316):罗马皇帝(284—305在位)。

    [34] Merovingians(486—751),法兰克王国的第一个王朝。

    [35] Ivan III of Moscow:蒙古统治时期莫斯科大公,1462—1505在位,于1480年宣

    布脱离蒙古帝国。

    [36] Sublime Porte:指1923年前的奥斯曼帝国政府。

    [37] Reichsthaler:德国在15至19世纪所使用的钱币,1泰勒值3马克。

    [38] Holstein:位于北德日德兰半岛,公元1111年在神圣罗马帝国时期先后成为一

    个郡、大公国,至1815年成为日尔曼邦联成员。

    [39] Pomerania:中北欧波罗的海沿岸一历史地区,现属波兰和德国。

    [40] Lübeck:德国东北部港市。

    [41] Werteinheit des Markenscudo:意大利文为scudo de’marchi,scudo复数为

    scudi,是一直用到“二战”为止的意大利金币,一个相当于5里拉。

    [42] Farthing:英国旧时值四分之一便士的硬币或币值。

    [43] 东南亚的加里曼丹岛。
    [44] 即一元钱。
    [45] Cowry:一种海生腹足动物,壳光滑明亮,生于暖海中,其贝壳旧时在亚非等地被用作货币。
    [46] 拉丁文,意为“按其真实价值”。

    第三章 目的序列中的货币

    第一节

    作为主客体之间有意识互动的目的性行动

    在思想史上有一个较为重要的悖论,即:对于实在

    (Wirklichkeit)的内容来说,究竟应该以其原因还是以其结果来

    认识和解释(即因果性的和目的性的两种思考进路的对立)?这

    一悖论在我们对于实践动机的区分之中找到了其原始的表现图

    景。我们称之为“本能”的那种感觉似乎是与一种生理学过程联系

    在一起的,在这个过程中,被贮藏的能量尽力要求释放出来。当

    这些能量在行动中表现以后,本能也就终结了。如果它实际上是

    一种单纯的本能,那么一旦它通过行动似乎将自己消融殆尽时,

    它就被“满足”了。这种直接的因果过程——它是作为一种原始的

    本能感受反映在我们的意识中——与那样一些行动截然对立,这

    些行动的起因(就其作为意识内容而显现而言)在于对行动结果

    的预先表征(Vorstellung)。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感觉自己好像

    是被某种东西拉动着,而不是推动着。因此,这里的满足感就不

    是来自本能在此终结的、单纯的行动自身,而首先是来自行动所

    产生的结果。例如,如果一种毫无目的的内心不安驱使我们做出

    狂躁激烈的行动,这就属于第一类本能行为的范畴;而如果我们

    是为了达到一个明确的良好目的而采取同样的行动,这就属于第

    二类目的性行为的范畴。单单为了填饱肚子而进食属于第一类范

    畴,而美食家品评滋味的吃法却属于第二类范畴。在动物本能意

    义上的性交属于第一类范畴,但旨在获取某种特定的愉悦的性交

    却属于第二类范畴。在我看来,这样的区分似乎在两个方面最为

    关键。就我们是出于纯粹的本能而行动来说——也就是严格意义

    上的因果决定论——在作为行动起因的心理状态和继之而起的结

    果之间丝毫不存在内容上的一致。驱使我们去行动的心理能量状

    态跟行动及其后果之间的质的关系,并不比风和风把果子从树上

    吹落这件事之间的关系更多。在另一方面,当后果的观念被体验

    为前因的时候,原因与效果在其概念性的、可知觉的内容方面就

    是一致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引发行动的原因乃是观念(或者

    说是身体相关物)的现实的——尽管在科学的意义上不能严格地

    表述出来——力量,这种力量必须严格地和其思想内容区分开

    来。因为这种内容,作为行动与事件的理念性的实事内容

    (Sachgehalt),自身是绝对地无力的;它只具备一种概念上的

    有效性,只有被给予一种现实的能量之后它才能成其为实在的存

    在:正犹如正义与道德,和理念一样,对历史发挥不了什么影响

    作用,除非它们被纳入了现实的力量作为力量范围(Kraftmaβ)

    的内容的时候,才能发挥其作用。关于我们的行动之因果性或目

    的论的权限争执可以这样予以裁定:由于行动的结果,在获具其

    客观直观性之前,存在于一种心理上有效的形式当中,因果关系

    的严格性就丝毫无损;只有那些已经变成心理能量的观念内容才

    需要被考虑在内,因此,原因与结果分道扬镳,同时动机与结果

    这二者理念上的内容之间的一致性与实际引致的事件之间绝对没

    有任何关系。

    对我们现在的问题来说,在本能驱使与有目的的努力之间还

    有另外一个差别是更为重要的。我们的行动不过是以因果律来决

    定(在严格意义说);就此而言,当主体内躁动不安的能量在行

    动中得到释放,以及当本能在行动中集聚到极限从而使紧张和压

    抑的感觉最终消失的时候,整个过程便告终结。通过在行动中的

    自然持续,本能消耗掉自身,而整个的过程仍然都限定在个体自

    身之内。由有意识目的所引导的过程则完全不同,它指向某一行

    动的确定的客观目标,并通过结果在主体身上的反应或主体对结

    果的反应而达到自己的终极目标。目的性行动的基本意义是主客

    之间的互动。只要我们存在,我们就会被卷入这种互动中,目的

    性行动也因此植根于我们的心灵之中。我们与世界的关系或许应

    表述为从主体通向客体的一条联接曲线,它吸纳了客体然后又返

    回主体。的确,与事物的每一个偶然的和机械的接触都展示出同

    样的外在特点,但是,作为目的性行动,它是由我们意识的统一

    性来贯穿和结合在一起的。作为自然的存在,我们在不断地与自

    然世界进行互动,并与之相协调。作为人格的自我,只有在目的

    性行动中才把其自身与内在和外在的自然属性区分开来。或者从

    另一个方面来看,只有当目的性行动者被从纯粹的自然因果系统

    中区分出来的时候,人格要素与自然属性的统一性才能在一个更

    高的水平上被重建起来。我们可以在人们一般所认为的存在于文

    明人与原始人劳动的差别中发现近似的理论关系。文明人的劳动

    据说是有章法的,而原始人的劳动则是没有规律和盲目的;换句

    话说,前者涉及有意识地克服我们对劳动的抵触,而后者只是神

    经能量的一种释放。

    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目的性行动中的真正目的都位于行动主体

    之中,也不意味着总是由目标所激起的感觉而引发获得这一目标

    的行动。这在自我中心的行动中或许是恰当的,但是还存在着无

    数其他的行动,在这些行动中动机与效果的同一只与那种获取目

    标意义上的效果才有关,这是一种非主体性的事件。决定我们行

    动的内在能量经常只是有意识地把客观效果考虑在内,而把任何

    可追溯至我们自身的效果从目的论进程(teleologischen

    Prozess)中排除出去。我们行动的结果只有最终在我们身上产

    生了一种情绪性的力量,关于我们行动的概念自身才能产生出动

    机性的力量而使其成为现实。可是在行动链中的最后一环并不是

    最终的目的;我们那种以目的论而决定的意志力经常是终结于客

    观目标上,并且也不有意识地追问超过这一点的任何问题。与因

    果-本能性行动相比(我们还不能肯定地说这种区分只不过仅仅是

    一种进路或方法而已),目的性行动或许因此可以这样来表达:

    目的性行动涉及我们的一种意识,在这种意识中,我们的主体能

    量与客观世界交织在一起;也涉及现实性在主体身上所产生的一

    种双重影响;首先,从主体意向上来说,一方面它是对现实内容

    的预想,其次,从主体情绪上来说,它又是对结果的追溯形式体

    现的客观对象的实现。生活中的目的角色就是从这些条件中发展

    而来的。

    这样一来,所谓直接性目的就与目的概念本身相冲突了。如

    果目的意味着一种对客观存在的修正的话,那么这种修正就只能

    通过一种行动来实现,这种行动把对目的的内在接受转换为在现

    实中实现这种修正。我们的行动是一座桥,它使目的的内容从心

    理形式到现实的形式之间的转换成为可能。目的必须要与其手段

    联结在一起。在这方面,目的与单纯的机械程序及其心理上的对

    应物——本能——相区别开来。在单纯的机械程序及本能中,每

    一时刻的能量都消解在即刻的结果之中,而不发展到下一阶段上

    去;下一阶段只从其前一阶段相继而起。目的具有三个要素,而

    机械程序却只有两个。另一方面,根据目的对手段的依赖来看,

    它也与人们所说的“神的行动”有所区别。对于神来说,在意志与

    神的作为之间存在着俗世的或物质的间距是根本不可能的。人的

    行动是被置于这两者之间的,它意味着对障碍的克服,但对于神

    来说则根本就不存在障碍;如果我们非要以尘世的不完满性来思

    想神,那么可以说,不管神的意志是什么,它必然永远是现实

    的。人们或许会以一种非常限定的意义谈到神对于这个世界的终

    极目的,即注定了其命运的终极尘世条件。如果这个神意与其前

    续阶段的关系类似于人的目的与其手段之间的关系——即类似于

    为人们看作是有价值和欲求的唯一事物的话——那么,上帝为什

    么不让其直截了当地发生而省略那些无用和拖泥带水的中间阶段

    呢?这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因为对于那些技术性的手段,我们人

    是需要的,我们所遇到的是一个自在自为的世界,而我们人类只

    拥有有限的力量,因此我们必须有所妥协、等待和付出劳作之后

    才能有所收获,而这一切对于神却是完全不需要的。换句话说,

    上帝可以没有目的,因为他不使用手段。

    目的论序列的不同长度

    上述对比更明确了我们前面所强调的那种观点所具有的特别

    意义,即目的性行动是处于自觉自愿的自我与外在的自然之间的

    一种互动。存在于意志与其满足之间的机制,一方面成为连接二

    者的纽带,另一方面却又造成了对这二者的分割。这种机制表

    明:意志要想只通过自身来获得满足是不可能的;这种机制所代

    表的是意志要加以克服的障碍。合目的性(Zweckmäβigkeit)在

    本质上是一个关系概念,因为它总是要假定存在着与目的相异

    的、要对之进行转化的某物。如果这个转化是不必要的,如果意

    志自身就包涵了它的实现,那么就根本不会形成目的。我们自身

    追求目的的行为是我们意识到手段二重性的第一个例子;在这样

    的行动中,我们同时体验到外在现实的抵抗和我们有目的的能量

    对它的克服,以及,体验到这两种经验进入到我们的意识中并各

    自发展出其特别的个性。如果我们的行动不能立即产生出我们目

    的的对象,却必须首先引发一种外在事件以便能最终产生出我们

    意欲的结果,那么,中介事件就与我们自己的行动具有了同样的

    意义;这两者都是必要的机制,也都是连接心灵与心灵的机制;

    在造就出那些始于我们心灵也终结于我们心灵的各种事件所构成

    的曲线方面,这两者都具有一种连续性。在我们特定的生活形式

    中,这条曲线所包含的环节的平均数表明了我们的知识及对自然

    控制的程度,就像生活方式的广度与精度一样。正是在这里,社

    会的复杂性开始了,并在货币的创造中达到了最高峰。

    下面这些中间联系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要取得目的D,并且

    必须要造就一个A、B、C的程序链以便B能够由A所引发、C由B

    所引发以及D唯一地由C所导致,那么由D来决定内容和方向的这

    个序列就依赖于各要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我不知道C可以产

    生D、B能够产生C等等,那我就会对得到D不抱任何希望。除非

    各要素之间的联系是已知的,否则一个目的论的链条永远都不会

    发生。目的对此的回报是提供心理上的冲动以便来找出因果关

    系。因此,目的论链条在事实上和逻辑上的可能性就都依赖于这

    种因果关系,但是这种因果链条的旨趣——其心理上的可能性

    ——却来自它对目的的追求。这种互动在一般的意义上表达了理

    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它导致了这样的事实:对因果性的认识程

    度与对目的论的认识程度总是伴随在一起的。目的序列的长度依

    赖于因果序列的长度;而在另一方面,对适当手段的拥有不仅会

    使目的得以实现,而且还会产生关于目的的观念。

    为了理解自然生活与心灵生活这种交织在一起的意义,我们

    必须记住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与一个较短的手段序列相比,在

    一个长的、含有较多要素的手段序列中,我们可以获得更多、更

    为本质的目标。原始人只有有限的关于自然原因的知识,他们的

    目的性行动经常受到限制。对于原始人来说,与目的性行动所构

    成的曲线相比,他们自己的体力行动和对于某一单个对象所取得

    的直接效果相差无几。如果预期的结果并没有接着行动而出现,

    那么,他们就会诉诸巫术的权威,人们期待着这种巫术权威能够

    以某种方式制造出他们想要得到的结果,但这种诉求不像是目的

    论序列的延伸,反倒像在证明那种目标是不可获取的。不管什么

    时候,当这种较短的序列被证明是不适当的时候,原来的目的就

    因此会被放弃,甚至更为可能的是根本就不能形成任何目的。手

    段序列的延伸意味着:在逐渐增长的范围和程度上,主体会利用

    客观对象的力量来为自己服务。当最基本的需要被满足后,在目

    的论的序列中就会需要有更多的环节;这样,要想在事物的自然

    秩序中通过发现更直接的联结和找到更短的路径而减少因果序列

    环节的数目,就必须有一种非常精密的因果性知识才会成功。这

    可能会导致自然关系的反转:在相对原始的阶段,简单的生活必

    需品通过简单的目的序列来获得,而更高和更加分化了的需要则

    要求更迂回的方法;但是技术的进步通常为后者提供相对来说更

    简单和更直接的生产手段,而基本生活需要的满足却遇到了不断

    增长的困难,这些困难必须要通过更为复杂的手段才能克服。一

    言以蔽之,文化的发展倾向就是使那些指向较近目标的目的论序

    列延伸,而同时使那些指向较远目标的目的论序列缩短。

    工具作为被强化的手段

    这里,关于工具这一非常重要的概念必须进入我们对目的性

    行动考虑的视野。我们的行动是在目的论序列的原初形式中来对

    外在对象进行反应的,沿着由其自己本性所决定的路线,这些反

    应在我们所欲求的结果中达到最高点。工具的使用涉及在主体和

    这个外在对象之间放置的另一个因素,这个因素不仅在时空意义

    上占据过中介的地位,它也在内容的意义上占据中介的地位。因

    为,一方面工具只是一个在机械地发挥着作用的单纯的客观对

    象,但是在另一方面,它也是一个不仅被我们所操纵而且还与我

    们协同行动的客观对象,就像我们与自己的手的关系一样。这样

    的工具是一种强化了的工具,因为它的形式和存在都是由目的所

    先在地决定了的,而在原初的目的论过程中,自然对象只是在后

    来才被制造出来为我们的目的服务的。一个人在地里种上种子,

    以便在以后的某日享受这棵植物所结出的果实,而不是等着享受

    野果,他的行动就是目的论的,但是,此时的目的性行动还局限

    于他的双手。但是如果他使用了一把铁锹或是一把锄头,那么他

    就使自己超越了自然过程自我运作的界限,从而在与客体要素的

    关系中,提升了他的主体要素。通过使用工具,我们有意识地在

    目的性行动的链条中添加了一个新的环节,因此表明了直的路并

    不总是最短的。如果我们可以说我们在外在的世界中有所创造的

    话,那么工具就是其中的最典型者。一方面,它完全由我们自己

    的力量创造而成,另一方面,它完全服务于我们自己的目的。因

    为工具自身不是目的,作为一种绝对价值也好,作为某种能够在

    我们身上产生功效的东西也好,它都缺少目的所显示出来的那种

    相对独立性——它是一种绝对的手段。工具的原理不仅只在物质

    世界中发挥效用。当我们的旨趣不是直接集中在物质产品之上,

    而精神因素或非物质实践也参与其中的时候,工具就获得了一种

    更为精致的形式,因为它现在真正是我们意志的创造,并且也不

    需要与物质实体的特性相妥协了,这些物质实体与目的完全是风

    马牛不相及的。这一类工具最典型的例子或许是社会组织机构

    等,通过它们个体可以获得依靠他们个人能力所永远不可及的目

    标。公民身份提供了一种保护,它是大多数个人目的性行动的先

    决条件;但是抛开这种最一般的方面来讲,民法的特别法则使得

    个人目的的实现成为可能,无此则不可能。在契约、证言、指定

    转让(Adoption)等这些间接性的法律形式中,个人就拥有了由

    集体所建立起来的工具,这些工具成倍地扩展了个人的力量,延

    伸了他们的能力并保证了其目的的实现。偶然的因素被排除了,

    相同的旨趣使得可利用的服务设施的大量增加成为可能;从个体

    的互动中发展出了客观性的组织机构,它们成为无数个体目的序

    列的交汇点,并对个体提供了一种别无他途的获得目的的有效工

    具。宗教的礼仪也是一样,它们是教会的工具,是为了把宗教群

    体的典型情绪客观化的工具。毫无疑问,它们偏离了宗教情怀的

    终极目的,但是,通过一种与所有物质性工具都不同的这种偏

    离,宗教礼仪却能够独一无二地服务于那些个人别无他途去获得

    的目的。

    货币:最纯粹的工具

    到这里,我们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货币的位置就在各种目的

    的交汇之中。我将从一些广为接受的事实开始我的讨论。所有的

    经济交易都建立在这样一个事实上:我需要某人所拥有的某物,

    而且,如果我提供给他某种他正需要的东西,他就会愿意把此物

    转让给我。很明显,当第一个环节出现的时候,此双向过程中的

    最末一个环节并不总是会出现;在许多场合下,我需要甲所拥有

    的某物A,但是我所愿意反过来提供的某物或某种服务B,甲却不

    感兴趣;或者,双方能够接受所提供的商品,但对各自提供的商

    品数量却达不成协议。因此,在我们获取目标过程中,在目的链

    中引入一个中介环节就是极为重要的;我可以在任何时候把B变

    为这种中介物,而这种中介物又可以自己变为A——就好像任何

    形式的能量,如水、风等等,都可以通过发电机来转化为另一种

    形式的能量一样。我要想能够以一种迂回的方式在实践中实现我

    的目标,那么,我的思想的表达就必须采取某种能被普遍接受的

    语言;同样,我要想实现一个更遥远的目的,我的活动和我所拥

    有的东西也必须采取货币价值的形式。在上述范畴中,货币是最

    纯粹的工具;它是一种制度或习俗(Institution),通过它,个人

    可以把他的活动和拥有都集中起来以便取得他不能直接取得的目

    标。与我们前面所提到的例子相比,每一个人的工作都离不开货

    币这一事实使货币的工具性更加明显。货币的本性和效力不仅仅

    表现在我手中的钱币上面,它的特性还表现在社会组织和超越主

    体的规范上,这些规范使钱币超越了其质料的有限性、无意义性

    和僵化性而成为一种具有无限可变性和扩展用途的工具。国家与

    宗教礼仪是非常有特点的,因为它们完全是由精神力量所构成,

    与任何独立的物质对象之间都无妥协可言,它们能够完全依靠自

    己的力量来表达其目的。但是它们也与其特殊目的如此接近,甚

    至几乎要与之同一,以至于我们常常拿不定主意是否要把它们视

    为工具(这将使它们自身成为无价值的工具,只由其背后的意志

    引领它们走向生活),也拿不定主意是否要把它们看作是终极的

    道德价值。与我们早先所提到的其他制度或习俗相比,货币与它

    要辅助去获得的特别的目的间并不存在着内在联系。货币与物品

    完全不同,因为交换这一事实使二者分离开来。货币所为之进行

    中介服务的不是占有一件物品,而是对物品的交换。纯粹形式的

    货币是一种绝对的手段,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它完全由目的

    论的序列所决定,而绝不会受到任何来自其他序列的影响;二,

    它又被限制为与特定目的相关的一种纯粹手段和工具,从而没有

    它自己的目的而作为目的序列中的中介一视同仁地发挥着功能。

    人是一种“制造工具”的动物,货币或许是这个事实的最清楚的表

    达和展示,然而,这个事实本身又与人是一种“目的性”动物这一

    事实联结在一起。手段的概念使人在世界中的位置具有了特殊的

    位置;他不像动物那样依赖于本能的生命机制、当下冲动和快

    乐,他也不像神那样无需中介而与目的之实现直接同一的力量。

    就他的意志可以超越当下时刻这一点来说,人位于这两者之间,

    他只能通过具有某些环节的目的论序列而以一种迂回的方式来实

    现自己的目的。根据柏拉图的说法,爱,是拥有和非拥有之间的

    一个中介阶段,它内在于主体之生命中,而手段则是外在世界之

    物。人永远处于奋斗、不满足和变化之中,对于他们来说,爱是

    真正的人类处境。从另一方面来看,手段及其高级形式工具,是

    人类种族的代表性符号。工具表现或凝聚了人类意志的伟大之

    处,同时,也表现和凝聚了人类的局限之处。在我们自身和我们

    的目的之间引进一个中介步骤的序列这种实践上的必要性,或许

    是造成“过去”这一概念的原因,它也使人类对生活、它的范围及

    其限度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受,就好像处在过去与未来之间的一个

    分水岭一样。货币是手段的最纯粹的具体化形式,是一种具体的

    工具,它与其抽象概念绝对地同一;货币乃是一种纯粹的工具。

    货币对理解生命的基本动机之不可估量的意义在于这样一个事

    实:货币体现和升华了那种实际的关系,即人对于他的意志、他

    的力量施加的对象以及他无能为力的对象的实际关系。人们或许

    会以吊诡的方式说:人是一种间接的存在。我在这里只关注于货

    币与人类生活整体的关系,这样做是因为货币有助于说明我们当

    下的问题,这是通过内在与外在的关系来理解货币的特性的,内

    在和外在的关系都在货币中找到了自己的表达形式、手段性及功

    效。我还要在前面所讨论过的功能上添加一点,这一点特别清楚

    不过地表明了货币的抽象性特性是怎样转移到实践现实中去的。

    货币之利用可能性的无限性

    我在前面曾经说过,手段的表现与提供并不总是依赖于某种

    既成目的;质料和力量的可用性经常会刺激我们去构造某种目

    的,使得通过这些质料和力量的手段而去实现这些目的。一旦某

    个目的造成了关于手段的想法,这个手段就可能产生出关于目的

    的概念。这种关系可以在工具——我所说的“最纯粹的手段”——

    的例子中见到,尽管它总是处于被修正之中,但却一直在延续

    着。普通的、简单的手段在获取目的的过程中可以被消耗殆尽,

    但对于工具来说,除了它的特别应用之外,它还可以一直存在下

    去的,它能够被用于我们想不到的各种各样的用途之中。无需举

    例,这种情况存在于千千万万的日常生活例子中,即使在比较复

    杂的情况中也是一样。我们可以来想一下:军队本是用来对付外

    来事变的,但它却是怎样频繁地被朝廷用于内部政治目的?个人

    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本来是为着特别的目的而建立的,但是,它是

    怎样经常地超出这一界限而成为许多不同内容的共同的承担者?

    以至于人们会说所有现存的人类关系——家庭的、经济的、宗教

    的、政治的或社会的——都有一种要获得原本它自己也不清楚的

    目的的倾向。显然,如果工具——其他情况也一样——具有不同

    的和延伸了的用途,它就将更具有意义和价值。同时,在与特别

    旨趣的关系中,它就必须变得更为中性和更少个性色彩,即必须

    变得更具客观性;在与任何特别目的的关系中,它必须把自己置

    于更为遥远的位置上。作为最出色手段的货币完全符合这些条

    件;从这种观点来看,它的重要性是得到了提高。我们可以这样

    来表述:一定数量货币的价值超过了它所交换物品的价值,因为

    它使得在无限领域内对任何物品的选择成为可能。当然,货币最

    终只能被用在这些物品中的一个上面,但是这种选择却是一种额

    外的奖赏,它增加了货币自身的价值。因为货币根本不与任何特

    别的目的发生关系,所以它就获得一种与目的的整体性之间的关

    系。货币是这样一种工具,它具有对未知用途的最大可能性,因

    此货币就在这方面拥有了最大限度的可获取的价值。从货币缺少

    任何它自己的内容来看,它所具有的或所代表的无限用途的可能

    性这一点就以一种积极的方式展现出来,这种展现是通过货币的

    不安分特点——也就是它对被使用要求的急迫性——而实现的。

    例如在一些语言中,比如说是法语,它只有有限的词汇量,但以

    同样的表达方式来表达不同内容这样的需要,使得法语有可能创

    造出丰富的影射、关联和心理暗示等形式,人们差不多可以说,

    法语的丰富性正是来自它的贫乏性;所以货币之缺乏任何内在意

    义这一点正好使它有了丰富的实践用途,并且甚至还提供了一种

    冲动来使人们要以新的形式来填充这种具有无限性的、概念性的

    范畴,也给其形式赋予以新的内容,因为它从来就不是最终的结

    论,而只是对每一内容来说的一个转换之点。我们的最后一个分

    析是:商品的整个广阔领域只能与一种价值来进行交换,这就是

    货币;但是货币却可以与商品领域内任何一个进行交换。对于劳

    动来说,它很难更换它的应用对象,它越是专业化,也就越难作

    这种更换。与劳动相比,以货币形式体现的资本几乎总是能够从

    一种用途转换到另一种用途上去,最坏的后果是有所损失,但是

    更为经常的是有所赢利。工人几乎很难把他的技艺从生意中分离

    出来而投资到其他的什么地方。与货币拥有者相比,就自由选择

    这一问题来说,工人总是处于吃亏的地位,商人也是如此。所

    以,一定数目货币的价值就相当于它所要进行交换的对象的价值

    再加上货币可以在无数其他对象上进行自由选择的价值。这是一

    种资产,在商品和劳动领域内是没有东西能和它相比的。

    在现实中,这种选择能力导致所做出决定的性质的不同,当

    我们考虑这种性质的时候,货币的这种自然增值就显得更为重

    要。我们早已有所肯定的是:具有数量限制和不同用途的商品会

    被其拥有者以其最重要的用途来加以价值衡量;所有其他的用途

    都会显得不合理和没有经济意义。另外,对于所有可能的用途来

    说,如果一种商品的供应是充足的或者甚至是供大于求的,以至

    于只有少数的商品可以被使用,那么,这种商品就将会被以它最

    不重要的用途来进行价值衡量。这一点通过货币得到了最充分和

    最有效的说明。因为货币可以被用在任何经济目的之上,所以,

    一定数量的货币就可以被用来满足此时此刻主体需要中最重要的

    那一个。这种选择是没有限制的,就像对于其他所有商品的选择

    没有限制一样;另外,因为人类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对于一定数

    量的货币来说,总是存在着大量可能的用途等待着与一定数量的

    货币进行交换。因为最后的决定总是取决于那种最为需要的商

    品,所以,货币必须在任何时刻都与在那一刻所体验到的最重要的旨趣对等。一种木材或是房地产的供应,在对人有用的数种用途中,只有一种是合适的,对它的价值衡量也因此要根据那些用途中最重要的一种来进行,它的意义无法超出其他这一类物品的范围。但是,货币没有这样的限制,所以它的价值与个人现有旨趣中的最重要者相一致,这种旨趣可以通过可用的商品得到满足。

    货币作为一种抽象工具,不仅为任何时刻的可用商品提供了选择机会,而且还为某一商品可以在什么时刻被使用提供了选择机会。一种商品的价值并非简单地通过它被使用的那一时刻的实践意义来决定的。在不同时间上能够进行选择的相对自由也同样是增加或减少商品价值的一种重要因素。第一种这样的选择可能性源于不同用途的并存,第二个则源于在一段时间内所存在着的可相互替代的不同用途。像一切其他的事物一样,如果一件商品我可以使用它,而不是非得立即使用它,那么这件商品就更有价值。商品的范围可以在两个极端当中分为等级不同的价值系列:一端是可以在将来而非现在被享用的商品。例如,如果在夏天抓到的鱼与将要在冬天穿的兽皮相比,那么鱼会有所增值,因为我可以立刻消费它,而兽皮的价值却会打折扣,因为对它在使用上的耽搁,可能会招致损坏、丢失或贬值的危险。另一端是:鱼的价值也会打折扣,因为它到明天就不再新鲜了,兽皮的价值却有所增加,因为它在以后也可是有用的。如果作为交换手段的某种物品拥有这种双重增值的优点,那么以它充当货币是再适合不过的了。作为最纯粹的手段的货币,代表了一种最大可能的综合,因为它没有针对特殊用途的特殊性质,而只是获得具体价值的一种工具,同时也因为对于任何对象和在任何时间内来说,它的使用机会都是最大的。

    货币拥有者对于商品拥有者具有某种优越性,这种优越性就来自货币的这种独一无二的特性——货币与事物的所有特性或是任何时间都无关,货币也与任何目的无关,而只是一种抽象的工具。对于这一点也有一些例外,如基于意识形态原因的拒绝出售、联合抵制和建立卡特尔[1] 等,但这只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才会发生,即交换的物品在那种特殊情况下没有替代品可用。货币赋予其拥有者的选择自由和特别的好处因此就被完全消除了,因为

    只存在唯一一个欲求的目标,而不存在对它的选择。一般来说,

    货币的拥有者还会喜爱这个双重自由,如果最后在对商品拥有者

    的让步中他放弃了这个自由,那他也会要求得到某种补偿。例

    如,经济学和心理学上非常有趣的“增补”(Zugabe)原理就体现

    了这一点。当可以被度量或称重的商品被购买的时候,我们总是

    会认为商人要“自由地度量”,即,他会至少额外地添加一个度量

    单位的赚头,而事实上商人们也确实是这样做的。必须也应该考

    虑到的是:度量商品与数钱相比更容易出错,但是重要的特征

    是:尽管好坏的机会对双方都是均等的,但买方有权以他自己的

    喜好来执意对这种可能性加以诠释。耐人寻味的是:即使是当交

    易中的另一方也同样是以来货币来进行交易的时候,买方仍然有

    便宜可占。在涉及索赔或诉求的情况中,客户都希望银行、投保

    人都希望保险公司能够“公平”,即都希望能比法律所规定的多给

    一点,即使只是形式地多给一点也是好的。银行和保险公司也以

    货币为唯一交易形式,但是客户并不因此而认为这是“公平的”或

    是“自由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只支付事先约定的货币数量。每一

    方所提供的货币数量事实上有着非常不同的含义。对于银行家和

    保险公司来说,他们所支配的货币只是一种商品,即他们只能以

    这种特殊的方式来使用;而对于客户来说,那正是我们这里所讨

    论的那种意义的“货币”,即是这样一种价值——他能够但不必非

    得来进行股票交易或是买保险。能够针对不同目的来使用货币的

    自由给客户带来一种好处,这种好处由交易中另一方的“公平”来

    给以补偿。当补偿是由货币的拥有者所给出的时候,如给侍者或

    是出租车司机小费,那只是表明了给予者的一种社会地位上的优

    越,这种优越使你非给小费不行。像其他所有的货币现象一样,

    这些现象的发生与人类的其他生活不是孤立无关的;它们以一种

    特别清晰和明显的方式展示了人类生活的基本特征,即每一种关

    系中,对关系的实质较少兴趣的个人都处在有利地位。这似乎有

    点像悖论,因为对拥有某物或是建立某种关系的欲望愈是强烈,

    享有此物或此关系的感觉就愈是强烈和富有激情。而且,正是预

    期的快乐决定着我们欲望的强度。但也正是这种情境给较少兴趣

    的一方以优势,因为事情的一般规律总是:获益较少的一方应该

    从另一方的让步中得到一些补偿。即使是在最微妙和最亲近的关

    系中也明显地存在着这种情况。在每一种爱的关系中,卷入较浅

    的一方占有优势,因为卷入较深的一方从一开始就不想从这种关

    系中得到什么私利,他更愿意作出牺牲,为了从这种交换关系中

    得到更大的满足,他也愿意付出更大程度的热诚。公平因此而建

    立起来了:因为欲望的程度与享受的程度是相符的,所以双方之

    间的关系应该为卷入较少的一方提供特别的获益,他能够有所

    求,因为他更为犹豫不决、更有所保留和更有条件讨价还价。这

    样,支付货币的一方所获的利也不是一样不公平的;因为他通常

    对商品-货币交易较少兴趣,交易双方之间的协议是由交易中兴趣

    更大的一方所促成的,他提供给对方的是超过对等物交换价值的

    赢利。我们还应该记住的是:货币的拥有者之所以有这种优势,

    并不是因为他拥有货币,而是因为他准备放弃货币。

    不管经济活动的内容和过程如何,货币都照样可以有利可

    赚,这也表现在其他一些方式中,特别是表现在这样一个事实

    中:货币的拥有者通常会从剧烈、破坏性的经济动乱中获得好

    处,而且经常达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程度。但是,许多破产和生

    意上的失败都源于物价下跌或是市场上商品的过于繁荣,经验表

    明:大银行家通常会从买卖双方及借贷双方所经受的危险中稳获

    渔翁之利。作为一种中性的经济工具,不管经济过程的方向与速

    度如何,货币的服务都必然会得到回报。当然,货币也要为这种

    自由付出代价;货币不受约束的本性意味着来自各方面的人们对

    上述那些货币持有者抱有相互矛盾的要求,与那些只同特殊商品

    打交道的个人相比,他们更容易引起人们对其可能会背叛的疑

    虑。在现代的早期,比较大的金融力量——如富格尔家族、威尔

    士家族[2] 、佛罗伦萨和热那亚的银行家们——进入了政界,特别

    是在哈布斯堡王朝[3] 与法兰西王朝对欧洲霸权的大争斗过程中,

    他们总是被各方一致看作是永远不可信任的对象,包括那些他们

    提供了大量借款的人们。人们对金融家的为人永远都没有把握,

    他们的金钱交易永远不能保证他们明天会做些什么;即使是那些

    他们曾动用金融力量支援某一方以与之抗衡的敌人,也并不把这

    看作是接近他们和向他们提出要求及建议的障碍。货币本身缺少

    任何个性的这一否定性概念恰恰使货币具有了非常积极的特性。

    我们认为是软弱的人并非是由他的内在人格价值所决定的,而是

    由这个人所承受到的外部压力所决定的。货币从所有特殊内容中

    分离出来而只以一种数量的形式存在,这个事实给货币和那些只

    对货币的无个性特点感兴趣的人带来了好处。在与质量性价值的

    关系中,对于金融力量所具有的优势和对货币的超价值评价来

    说,这是一个逻辑上必然的反面。货币的优越性首先表现在这样

    一个事实中:卖方总是要比买方更有兴趣也更心急。这里涉及我

    们对待事物的整体态度的一个特征;即,当对立的两类价值被看

    作是一个整体的时候,或许第一类别明显地要比第二类别优越,

    但是,在第二类别中的个别对象或是代表则可能要比第一类别中

    的某些个体要优越。面对物质性商品的整体性和观念性商品的整

    体性之间的选择,我们或许不得不选择前者,因为如果要放弃它

    就将否定我们的生命以其所有观念性内容;但是在另一方面,我

    们可能会毫不犹豫地放弃某一单个的物质性商品而来交换一个观

    念性的商品。当从一种整体的观点来看的时候,在我们与他人的

    关系中,我们并不追究一个关系是不是要比另一个更有价值和更

    不可或缺;但是在特殊的场合及特殊的方面,较少价值的关系可

    能会更有乐趣和更具吸引力。在货币与具体事物的价值关系中,

    事情就是如此;在作为整体的物和作为整体的货币之间的选择会

    立刻揭示出后者的无价值性,因为它提供给我们的只是手段,而

    非目的。但是当我们把一定数量的货币与一定数量的商品放在一

    起的时候,后者对前者的交换意愿就通常要比反过来强烈得多。

    这个关系不仅存在于商品与货币总体之间,它也同样存在于货币

    与商品的特殊范畴之间。某一单个的别针几乎没什么价值,但一

    般而言,别针却几乎是我们离不了的,可称得上是“一两别针一两

    金”。在许多种类的商品中都有类似的情况;从货币的角度来看,

    如果一件单个的东西可以用钱轻易买到,就会使这件东西贬值;

    反过来,这种现象又似乎使得货币因此而具有了处置这件东西的

    支配力量。但是作为整体商品的类,它的意义似乎与货币之间无

    法相互衡量;它具有独立于货币的价值,这种价值经常为一种事

    实所隐藏因而被我们所忽略,这个事实就是:单个的物品可以很

    容易地被替代。当然,因为我们的实际经济兴趣几乎只关注单个或有限数量的物品,所以,一般来说,我们对事物价值的感觉总是倾向于货币度量功能这一面。很明显,这与拥有货币而非拥有商品的主导兴趣是联系在一起的。

    财富的自然增值现象[4]

    上述事实把我们引向了一个更为一般的现象,它可以被称作财富的自然增值现象,与非劳动所得的地租相似。富人对财富的享受超过了用他的钱所能买到的那些乐趣。与对待穷人相比,商人们为富人提供更可靠和更便宜的服务;富人所遇到的每一个人,不管是否能从他的财富上得到什么好处,都对他毕恭毕敬;富人穿行于拥有无可置疑特权的理想气氛当中。我们随处都可以见到:对于那些购买贵重物品的人以及上流社会的旅游者们,总是有各种大小不等的特权提供给他们;特权与客观价值之间并没什么联系,就像商人们友好的微笑与他所贩卖的贵重商品之间没什么联系一样。这些特权是一些没来由的增补之物,其最令人不愉快的特性或许是那些买不起贵重商品而只能购买便宜商品的人们享受不到这些特权,而且还不能抱怨他们正在受骗。这可以从一个最微小的例子中得到说明。某些城市里的有轨电车设有两个分开的等级座位区,以价格标明,实际上较贵的座位区并没有提供相应的更舒适的物质服务。乘客购买一等座位的票也就是购买了一种特权,这种特权使他们能够加入都花了这么贵的票价的那一排他性的群体当中,从而与二等座位的乘客们泾渭分明。因此,有教养的人们就能仅仅通过多花点钱就获得一种优越,尽管他们并没有买到什么实际物质上的好处。

    从外表来看,这好像是与非劳动所得的财富增长问题相对立,因为就其所花费的钱来说,有教养者之所获相对地减少,而非相对地增加。但是财富的这种自然增长在此处是以一种否定的但却是纯粹的形式出现的;富人们并没有特别地借助什么客观的工具,他们得到好处的手段只是花了别人花不起的钱。而且,财富还经常被看作是一种道德上的优点,就像那个词儿所说的——“可敬”,以及把教养说成是“正直的公民”或“优良阶层的公众”等通俗说法。也有事实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同样的事实:穷人常

    被看作是罪犯,乞丐总是被人们愤怒地赶走,甚至善良的人也把

    自己看作是天生就比穷人优越。1536年曾颁布法令规定:斯特拉

    斯堡[5] 手艺精湛的锁匠,如果他赚够了八个十字币[6] ,那他就应

    该在星期一的下午放个假。当道德的逻辑表明应该把好处给予最

    需要者的时候,这个法令却把它给了那些已经富有的人。以财富

    的自然增值来达到如此反常的规定,并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

    例如,有一种实践理想主义,当它表现在富人们所从事的无报酬

    的科学工作中时,一般要比表现在一个穷教师同样的工作中,会

    带来更高的敬意。这种由财富所带来的高额利息,以及由财富的

    拥有者不需做什么回报就得到的好处,都是与价值的货币形式联

    系在一起的。因为那些现象显然表达或反映了一种在使用上的无

    限自由,它把货币同所有其他价值形式都区分开来。这就造成了

    这么一种氛围:在这种氛围中,一个富人的影响力不仅表现在他

    所做的事上,而且也表现在他能做的事上;巨大的无形财富是由

    其在使用上的无限可能性所划定的,就好像是由一个无形的魂魄

    所划定的一样,它远远超出了收入本身以及收入给其他人所带来

    的好处。德语以Vermögen[7] 这个词的使用来表示这一点,它的

    意思是:为了巨大的财富,“能够去做某事”。在这些可能性中,

    只有少数能够得以实现,但却在心理上给人们的思维带来影响。

    它们所传达的是一种无形力量予人的感觉,这种力量并没有被限

    定在特殊结果所带来的收获上;而且,对于任何目的来说,财富

    所具有的机动性或可用性越大,它所具有的力量也就越强。也就

    是说,财富越是由金钱所构成,或者越是可以转变为金钱,货币

    自身也就越是明显地成为一种工具或是一种没有自己目的的转换

    点。货币作为工具的纯粹潜在性被提炼为一种一般性的力量和意

    义的概念,对于货币的拥有者来说,这种概念就像真实的力量与

    意义一样地在发挥着作用。这与艺术品的吸引力类似。艺术品不

    仅是通过其内容及相关的心理反应而产生的,它还是通过所有可

    能发生的感情之偶然性、个体性和间接性的情结而产生出来的,

    只有感情中的这些不确定因素才造就了一件艺术品的全部价值和

    意义。

    等量的金钱数额,作为一笔大宗财富的一部分与作为一小笔财富的一部分之间的差别

    如果此处关于财富自然增值的解释是正确的,那么,当财富

    拥有者的周围环境可以为他对货币的使用提供更好的机会和更大

    自由的时候,这种增长的幅度还会变得更大。一个穷人只有很少

    的机会,因为他的金钱收入只够用来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只

    让他在使用钱时有很小的选择余地。当收入增加的时候,这种余

    地就会相应地增加。与那些为满足基本和预定的生活需要的价值

    量不同,收入上所增加的每一个量的单位都更有价值;也就是

    说,收入上每增加一个量的单位,都包含了更大比例的财富自然

    增值。当然,这种情况是以不超过某一高度的收入水平而言,在

    这一水平之上,收入上所增加的每一价值单位又都是相等的了。

    在一些特别的环境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此处所说的这些现象,

    而且对我来说,它们还是以一种极具启发性的方式而展现的。有

    许多商品会特别充裕,乃至社会中的富人阶层已经不能把它们全

    部消耗掉,所以要把它们卖掉的话,就不得不卖给那些社会中贫

    穷阶层的人们。这些商品的价格不能超过能买得起它们的那些社

    会成员的支付能力。有人可能会把这叫作“消费价格限度规

    律”(Gesetz der konsumtiven Preisgegrenzung),根据这个规

    律,一件商品的价格永远不会超出它所必须供给的社会成员所能

    支付的水平。这或许可以解释为边际效用原理对社会场景的应

    用。最不紧迫的需要仍然可以通过商品来满足,与此相反,正是

    那些最无支付能力的人们的需要成为价格形成的决定性因素。这

    种现象便涉及因此而给富人们带来的一个大便宜,因为对他来

    说,那些不可或缺的商品现在可以以一种比他愿意出的价(如果

    有必要的话)低得多的水平就能买到。因为穷人们不得不买那些

    生活必需品,所以使得这些商品对于富人们来说变得异常便宜。

    即使富人们不得不花费掉与穷人们买生活必需品(衣食住行)所

    需的同等比率的收入,他们仍然还剩余下相当多的钱来过奢侈的

    生活。而且,他还有一个额外的便宜可占——他可以用他收入中

    相对较小的一部分来满足他的基本生活需要,而那些剩余的部分

    则让他有自由可以选择花钱的方式,这使他获得了超越了其实际

    经济收入的敬意。穷人们的金钱资源不是由这种无限可能性的范围所划定的,因为他们总是要很快地、毫不犹豫地在一些非常确定的目的上花掉自己的钱。对穷人来说,这些资源不只是像富人们那样可以随意处置的“手段”,因为目的已经置于这些货币之中了,并已决定了它们的使用形式和方向。德语非常微妙地以一个词来指那些很有钱的人——bemittelt[8] ,意即有手段。与这样的资源联系在一起的自由导致了另一种自然增值。在任何公务员职位中,只有富有的人才能够担当领导职位。就像在英国议会中的成员一样——至少到最近还是这样——一位亚加亚联盟[9] 的长官必须是富有的人。因为这个原因,在那些官员薪水很少的国家里,屡屡发展出一种彻底的金权政治,即一种高级官位被世袭,集中在少数几个家族中的形式。当没有报酬的职位把金钱利益与公共服务的利益分开的时候,具有荣誉、权力和机会的官职,就成为财富的顶峰。很显然,财富的货币形式最适合于为这种情况服务,因为其目的论的居中性可以允许人们完全有自由来处理自己的时间、居住地和活动方向等问题。富人们通过财富所获得的荣誉和道德赞誉,都通过这种无报酬的行政功能而被凝缩于重要职位的权力中心,而穷人们是无法得到这一切的。反过来,这又与更进一步的财富自然增值相关,与对国家效劳的声誉联系在一起——尽管这种名声多数时候是名实相符的,但它的赠予并非基于道德原因,而仅仅是根据有钱的身份这一纯技术性的原因。我们还可以在更高的水平上观察到同样的情况。在中世纪的卢卑克,富人们通常都喜欢加入几个宗教团契,以便使他们的救赎能更有保证。通常,在中世纪教会中获得宗教赐福的技术手段,只有富人们才能利用。除了超脱的目的外,作为一种由财富的自然增值所赢得的折扣,这些技术手段为富人们带来了一定数量的世俗声誉和好处,如在几个宗教团契中的成员资格。在心理水平上,我们上面所描述的对财产界限的跨越也造成了下面这种形式的财富自然增值:对于那些大富翁来说,在许多情况下,一件欲求之物到底要花费多少钱,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这么说,但这里面还包涵着更多的意味。只要收入是与一定目的相联的,那么,每一次花费就都不可避免地有一个负担——要考虑花多少钱;对大多数人来说,“多少”的问题总是徘徊于欲求和它的满足之间。这意味着事物一定程度的现实化问题,

    而这对真正的有钱贵族来说根本就不成其为问题。任何拥有一定

    额度之上的金钱的人都因此而获得了一种允许藐视金钱的额外优

    越之处。那种无需考虑事物金钱价值的生活方式有一种极大的美

    学魅力。对事物的获得只取决于客观看法,即只依赖于事物的内

    容和重要性。金钱主宰的现象会在许多方面贬低事物的特殊个

    性,也会降低人们从多方面来意识到这些个性;尽管如此,但还

    是不可否认,金钱会对其他一些现象有所促进。如果事物特性所

    具有的共同之处(即经济价值)被投射和置于一种外在于自身的

    形式中,那么,至少它们至少在心理上有变得显而易见的机会,

    尽管这种机会很少得到实现。每一种置金钱于度外的生活方式,

    都免除了对事物的纯粹客观特性和价值评估所造成的分心和阴

    影,由此而使那些内在方面完全异质的关系最终表现为货币价格

    的形式。每当较不富裕的人们能够像非常富有的人们那样购买同

    样商品的时候,后者就享受到了一种由财富所带来的自然增值

    ——心理上的闲适感。与较不富裕的人们相比,非常富有的人们

    不会为了要得到或享受某物而牺牲钱财这样的问题而分心。相比

    较还有另一种方式,我们稍后将会看到;对享乐习以为常甚至厌

    腻的态度扼杀了事物的个性和特殊魅力,并把它们简化成了金钱

    财富的阴影。但是,这并非否定其他的关系,而只是说明了货币

    的本质特性——通过与每一特别目的的疏远,货币能够穿起生活

    中内在和外在的、方向完全相反的各种线索,并能够对于它们中

    的每一个,都起到关键性的文化意义和表现意义的工具作用。对

    于实践精神的进化过程来说,这是货币的无可比拟的重要性之所

    在;它把所有经验形式中的特殊性和片面性都进行了最大程度的

    化简。人们或许会说人类构造概念是一种悲剧,因为,更高的概

    念通过其广度而包容了仍在不断增长的大量细节,它必须依赖于

    内容上的不断丧失。对于这样的较高范畴来说,货币是其完美的

    实践副本,也就是说,货币特性的存在形式就是概括性和内容空

    洞性。这种存在形式赋予货币的这些特质以真正的力量,它与所

    交易物品其他一切对立的特质的关系、它和它们的心理格局的关

    系,既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服务,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宰制。

    货币拥有者的财富自然增值只是我们所说的货币形而上学特

    质的一个单独的例子而已;这种形而上学特质就是超越货币的任

    何一种特殊用途,并且,因为货币是终极的手段,这种形而上学

    特质就是作为所有可能性的价值实现所有价值的可能性。

    货币能使其纯粹的手段特征成为那些不被社会圈子所容的人的领地

    我希望从这些关系的活动范围中抽出第二种关系序列。货币

    之作为手段的意义,即独立于所有明确的目的,导致了这样一个

    事实的产生:货币成为某些个人与阶层的利益核心和固有的领

    地,这些人和阶级由于其社会地位的原因,被排除于许多种个人

    的、明确的生活目标之外。被解放了的罗马奴隶还是逃脱不了被

    金钱买卖的命运,因为他们没有任何机会来获得完全的公民资

    格。早在公元前4世纪的雅典,纯粹的金钱交易开始之初,后来

    成为最富有的银行家的帕西翁[10] 在身为奴隶时就已开始了他的

    职业历程。在土耳其,亚美尼亚人是一群被侮辱与被迫害的人,

    但他们总是从事着商人和放债人的职业,在西班牙有同样处境的

    摩尔人也是一样。在印度,这样的社会环境更是随处可见。一方

    面,在社会上受压迫但却小心翼翼地求得发展的帕西人

    (Parsee)多数都是钱商或银行家,而另一方面在南印度的某些

    地方,金融生意和财富都掌握在切特人(Chetty)手中,这是一

    个混杂的种姓,因为不洁的种姓地位,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名誉可

    言。类似地,法国的胡格诺派教徒[11] ,就像英国的贵格派教徒

    [12] 一样,由于其无保证和受限制的社会地位,所以把全副精力

    都用到了赚钱活动上。一般来说,几乎不可能把什么人从赚钱活

    动中排除出去,因为一切可能的道路始终通向金钱。与其他行当

    比起来,货币交易对技术训练要求更少,因此也就更易逃避控制

    和干涉;再加上,等钱用的人总是急不可耐,也不在乎与那些通

    常被人鄙视的人接触和去那些通常不体面的隐蔽之处。因为非法

    之徒是难于让他们远离纯粹金钱利益领域的,所以在不同方向上

    运作的两种因素之间就建立起了一种联系:一方面,只与金钱打

    交道的人都受到一种威胁,即有可能被贬为社会的déclassé(底

    层成员),而他们要想摆脱这种困境又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和成为

    别人离不了的人物;在另一方面,中世纪的游民在其他许多方面

    都受到法律上的歧视,唯独在有关金钱的事务上享受到了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的待遇。剥夺某社会群体作为公民的完整权力和利

    益,如果是通过法律或其他强制规定手段来施行的,而不是通过

    自发的弃绝本身来实现的,那么也会出现上述同样的情况。当贵

    格派教徒已经赢得了彻底的政治平等之后,他们仍然拒绝对其他

    人和事发生兴趣——他们拒绝宣誓,因此不能接受公职;他们拒

    绝与美化和装饰生活有关的任何事物,甚至包括体育运动;他们

    甚至还放弃农业活动,因为他们不想缴纳什一税[13] 。因此,为

    了获取某种外在的生活兴趣,他们就被引向了金钱,以此来作为

    其生活中的唯一兴趣——他们已经身在其中了。有人曾指出:同

    样的,黑恩胡特[14] 群体的成员缺少任何对科学、艺术和娱乐性

    社交活动的兴趣,除宗教之外,他们就只剩下了一种冲动——赤

    裸裸的对钱财的攫取欲望。因此,诸多黑恩胡特和虔敬派教徒[15]

    的勤奋及贪婪不是一种伪善的表现,而是一种患病的、正在躲避

    文化兴趣的基督教世界的征兆,以及容忍不了任何俗世高雅价值

    (irdisch Hohe)、而宁可系身于俗世的卑贱的一种虔敬的表

    现。甚至也可以说,在社会等级体系中相对立的两极上都存在着

    同样的现象——当其他的兴趣都消失以后,只有对金钱的兴趣还

    剩下来成为人们最后的、也是最锲而不舍的兴趣,这不能不说是

    一种危险的后果。在法国大革命前,日益中央集权化的国家接管

    了对农村地区的管理,所以贵族们便放弃了他们的社会义务。因

    为国家从贵族手中拿走了所有具体的、有价值的统治功能,土地

    拥有者的身份也就丧失了作为赚钱基础的所有意义。这是最后仅

    存的一点利益,那些过去曾经是贵族与农民之间活的联结纽带,

    现在都被约简为金钱利益。当金钱交易成为社会中被剥削被压迫

    成员的最后手段时,当人们被剥夺了以直接的手段、社会地位和

    以正式或职业的方式来获得那些被禁之物的时候,货币的力量便

    对地位、影响和享受的获得有了积极的贡献。货币的确是一种纯

    粹的手段——尽管是在一种绝对尺度上的手段,同时,由于货币

    缺少由任何实际规定而来的特殊性,所以,它对任何事物都是无

    条件的终极来源,在什么地方都是无条件的终极目标。因此,在

    群体中的部分未被排除于目的序列之外的地方,以及同一目的论

    构成对整个群体都有效之处,都会出现同样的情况。据说斯巴达

    人——他们禁止任何追求经济利益的活动——曾经是非常贪婪

    的。利西亚[16] 的宪法曾经不切实际地把分配方式组织化,但是

    对拥有财产的激情似乎正是爆发于那些拥有的所有权最少有明确

    性,以及强制性限制最无能为力的地方。也有文献提到:在斯巴

    达,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就拥有财产的快乐而言,穷人和富人

    之间没什么差别,富人并不比穷人过得好到哪儿去。因此,对钱

    财的欲望不得不集中到拥有金钱上面。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爱琴

    纳岛[17] ,如一名斯巴达掌政官(Ephor)所报告的:由于土地质

    量不好,居民只好都从事贸易活动,这里也就变得像是一个主要

    贸易中心,而爱琴城也就成了希腊本身第一个铸造货币的城邦!

    在经济世界中,点与点之间都有延伸着的目的序列存在,而货币

    正是它们共同的交汇点,所以它就为每一个人所接受。当“不诚

    实”这种诅咒沉重地压在某些特定的职业上的时候,人们仍然可以

    从刽子手的手里接受金钱,尽管他们首先也尽可能寻找诚实的人

    来做这些事。由于意识到金钱的这种绝对重要的力量,麦考利[18]

    为犹太人的解放进行辩护,他的理由是:从犹太人那里剥夺政治

    权力的行为是无用之举,因为金钱已经赋予他们以实质性的权

    力。他们可以买到选票或是控制国王,就像债权人可以控制债务

    人一样,所以政治权力只能是对他们已经拥有的东西的一种正式

    承认而已。若有人想有效地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力,那就只能杀掉

    他们或是劫掠他们的财物;如果他们的金钱仍然没有损失,那么

    ——“我们或许可以抢走他们的影子,但他们还留有实体”,这非

    常鲜明地表达了货币概念在目的论上的循环性——所以,以纯粹

    实际的用语来说,人们肯定会倾向于把社会的、政治的和个人的

    地位概括为对某种实际的实体性价值的拥有,而货币——其自身

    只是对其他价值的一种空洞的符号化——将会被看作是一种纯粹

    的影子!

    在社会性剥夺与货币影响力的中心角色之间,没有必要强调

    犹太人是这两极相关性的最好例子。我只是想提及两个观点,以

    此来表达货币基本意义所具有的特别重要性。因为犹太人的财富

    是由金钱所构成的,所以他们尤其成为被剥夺的猎物和有利可获

    的对象,因为再没有其他的财产会像金钱这样能够如此容易、如

    此简单和毫发无损地被剥夺了。我们可以通过劳动来获得一件用

    途或大或小的商品,我们可以以此来为它定位;人们亦可以用同

    样的方式为抢来的东西定位。如果你剥夺了一个人的土地,那么

    你也不可能立刻就实现这些土地的价值(除非把它们即刻换成现

    金),因为你需要时间、精力和花费。尽管这里也存在着差异,

    但在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个人的努力自然更实用。例如,在中

    世纪的英格兰,羊毛是在这方面最有用的东西,因为它是一种流

    通的媒介,议会用它来向国王纳税,国王又用它从商人那里搜刮

    金钱。货币是这一尺度的极点。犹太人在过去处于贱民的社会地

    位,对于他们来说,正是货币缺少任何特殊目的的这一特点,使

    钱成为犹太人最适宜的、最不会遭到拒绝的收入来源;但同时,

    货币也最容易成为导致人们对他们进行掠夺的捷径和最直接的刺

    激。如果有人说到中世纪的大屠杀中,一些城市中的迫害都是冲

    富人们来的,而在另一些城中却是冲贫穷的犹太人来的,那么,

    这也并不成其为否定我们观点的证据,而毋宁是说明了处于成长

    中的货币力量的另外一方面。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犹太人与货币的一般性的关系要更为明

    显,也更能说明货币的特性。外乡人(Fremde)在一个社会群

    体中扮演的角色正是通过货币而使其从外部与此群体发生关系

    的,这主要是因为:对于此群体的界限来说,货币具有可以超越

    界限的转移性和延伸用途。这种货币的本性与外乡人之间的关

    系,在某些原始人群中就可以见到。在那里,货币是由从外面运

    来的代用币所构成;例如,在所罗门群岛以及在西非尼日尔的伊

    布人中间,存在着一种用贝壳或其他代用币来造钱的行业。这些

    作为货币流通的代用币并不在产地而是运到其邻近地区去流通。

    这使我们想到时尚这种东西。如果一种时尚是从外地引进的,那

    它就特别有价值和力量。货币和时尚都是社会互动的产物,它似

    乎就像我们的眼睛一样,总是在相距较远的物体上才能最好地集

    中我们的视力。同样,一样也是人的外乡人注定也要对货币感兴

    趣,这使得货币对那些在社会中受掠夺的人们更有价值:也就是

    说,货币为他们提供了一种机会,这种机会是通过特殊的具体渠

    道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会对那些具有正常名分的人或本地人

    开放的。有人曾特别谈到:在巴比伦神庙前,正是外乡人才扔钱

    给本地的妓女,这些妓女便为钱而卖淫。在外乡人的社会学意义

    和货币的社会学意义之间,还存在着另一种联系。纯粹的货币交

    易显然是某种次要的东西;货币首先和主要的是在贸易中表达其

    自身。出于合理的原因,在经济发展初始,经商者通常都是外乡

    人。只要经济领域是较小的并且仍然还不具有高度发达的劳动分

    工,就需要直接交换或购买的方式来满足必要分配的进行;对于

    商人,只需要他们提供远处的地区生产的商品。这种关系的关键

    之处是由其可逆转性而表现出来的:不仅商人都是外乡人,反过

    来说,外乡人也愿意成为商人。一旦外乡人不是暂时性地出现在

    这些社群中,而是定居下来并寻求社群的永久支持,这时上述说

    法就显得更加明显。因此,柏拉图的《法律篇》[19] 中的市民被

    禁止拥有黄金和白银,而所有的贸易和制造业都专门留给了外乡

    人。犹太人之所以成为商人不仅是因为他们受压迫的地位,而且

    也因为他们散居世界各地的状况。最后一次巴比伦之囚[20] 以

    后,犹太人才开始与金钱生意稔熟起来,在那之前,他们尚不知

    道货币为何物。有一个事实特别强调了这一点:正是在大流散中

    的犹太人多数从事了这一职业。处于流散中的人们,不管他们与

    文化圈的关系是紧密还是疏远,都难以扎下根来或是在生产行业

    中找到一个自由的位置。因此,他们就依赖于中介性的贸易活

    动,这要比原始生产更具弹性,因为他们仅仅通过形式上的联合

    就能无限地扩张贸易的范围,并且可以从那些不扎根于群体中的

    外乡人中吸收成员。

    犹太心灵的基本特征就是对逻辑-形式的关系更有兴趣,而较

    少对物质性的创造性生产感兴趣;这种特征必须从他们所处的经

    济环境来理解。犹太人是外乡人,他们不能有机地与其经济群体

    发生联系,这一事实把他们引向了贸易及其升华的形式——纯粹

    的货币交易。在13世纪之交,奥斯纳布吕克[21] 的一项法令——

    其一针见血地洞察到犹太人的情形——允许犹太人每周收取百分

    之一的利息,因此一年就是百分之三十六又九分之一的利,而通

    常的利率最多只有每年百分之十。犹太人之所以是外乡人,不仅

    是针对当地人来说,而且也是针对宗教而言;这具有特殊的意

    义。因为中世纪禁止收取利息的禁令对他们无效,所以,他们就

    成为公认的放贷者。犹太人收取高利息是他们被排除于土地产权

    以外的结果:抵押地产对他们来说永远是不安全的,所以他们总

    是害怕更高的权力当局有一天会宣布他们所拥有的债权无效(如

    1390年文策尔国王对法兰克人的所作所为,1347年查理四世对

    纽伦堡的世袭领主的所作所为,以及1338年巴伐利亚的亨利公爵

    对斯特拉宾的市民的所作所为)。

    外乡人对他们的事业和贷款要求更高的风险补偿。这种特点

    不仅对犹太人有效,它更深深地植根于贸易和货币的本质之中,

    并对一系列其他的现象也同样十分重要。这里我将只谈及在现代

    的那些现象。在16世纪的世界股票交易中,外乡人在里昂和安特

    卫普享受到了几乎是没有限制的贸易自由,正是通过这一点,两

    个城市获得了自己的独特性。这种收获是与这些地方的货币交易

    特点联系在一起的:无论历史偶然事件和政府的错误指导怎样地

    掩盖,都不难看到在货币经济和自由贸易之间存在着的一种深刻

    的内在关系。金融交易中外乡人的角色清楚地说明了这种内在联

    系。在美第奇时期[22] ,佛罗伦萨某些家族在金融方面的重要

    性,是建立在这样一个事实基础上的——他们或是遭到美第奇家

    族的驱逐,或是被美第奇家族剥夺了政治上的权力。为了重新获

    得力量和重要性,他们就依靠金融交易的力量,因为在家乡以外

    他们没有任何其他的生意可做。通过更仔细地考察,有一点值得

    我们注意:另外一些同时发生但明显相互对立的事件是怎样揭示

    了同样的关系的。16世纪的安特卫普无可争议地成为当时的世界

    贸易中心,它的重要性正是依赖于外乡人才得以建立起来,这些

    外乡人有意大利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英国人和德国人,他

    们定居在那儿并出售自己的商品。安特卫普本地人在贸易中却只

    扮演了作用非常有限的角色,即主要是被雇佣来作一些代理商及

    金融业的银行雇员。在这个通过世界贸易的利益而统一起来的国

    际社会中,本地人所扮演的是通常由外地人来扮演的那种角色。

    在这里,关键之处在于一个较大群体与一些疏离的个人之间所存

    在着的社会学意义上的关系。对于后者来说,因为他们与更具体

    的利益之间没有任何直接关系,所以他们就转向了金融交易。在

    大多数情况下,本地人和外乡人之间都发展出了这种关系。盎格鲁-撒克逊人曾吸收了很多他们没有驱逐的不列颠人口,他们称之为“外乡人”;就像在安特卫普一样,不管是什么地方,如果外乡人表现为凝聚的群体,而本地人则表现为松散的少数人,那么从社会学上来讲,同样的原因就会产生同样的结果,而这时候我们了。在一个群体中,个别的外乡人之所以选择贸易和特别的金融再来问哪些因素是本地固有的、哪些因素是外乡的就不那么重要交易的私人动机,不管它到底是什么,我们都不可否认的是:现代银行家于16世纪所做的第一笔大买卖是在国外进行的。在大多数的目的序列中都有地方性限制这一点,但现在货币被从中解放出来了,因为它是任何特定起点到任何特定终点之间的中介环节。同时,就像有人会提出的问题一样——如果历史存在的每个因素都在寻求活动的形式,在其中它可以表现自己明确的特质及其最纯粹形式里的本然力量,那么,最初的现代实体性资本,就像渴求扩展的年轻精神一样,会急切地渴求投资,投资最强烈地展示了其无所不能的力量、无所不在的效用性和公平性。人们怨恨大金融机构的原因是:它的老板和代理商通常都是外地人。这是民族主义情绪对国际主义的怨恨,是片面的抵触,这种情绪意识到自己特殊的价值,感到自己被一种不偏不倚的、无特性的力量击败,而这种力量的本质似乎正是通过外乡人而人格化。与此极其相符合的是,保守的雅典民众对智者派和苏格拉底的理智主义怀有恶意,以及对新兴的、奇特的精神——精神像货币一样是中立的、无感情色彩的,它常常首先是在摧毁那些可笑的残存力量的限制时显露其力量——的统治手段怀有恶意。更进一步,就像对货币这种倾向的客观化一样,金融交易的大规模扩展发端于无休止的战争,如那些发生在德国皇帝和法国国王之间的战争,发生在低陆国家[23] 、德国和法国之间的宗教战争,等等。战争本身只是一种纯粹的非生产运动,但现在却完全控制了货币经费;商品的实物贸易(solide Warehandel)——主要限于地区性的——现在开始被金融贸易所超过。而且可以说,以这种方式向国外转移的金融资本实际上变得更具破坏性了。法国国王曾经依靠佛罗伦萨银行家的支持与意大利打仗;他们又依靠德国货币的帮助从日耳曼帝国手中夺走了洛林以及后来的阿尔萨斯;西班牙人也是因为能够使用意大利的金融力量才主宰了意大利。只有在

    17世纪,法国、英国和西班牙才尝试着结束金融资本这种令人烦

    恼的来来去去——这正揭示了货币作为纯粹手段的特性——从而

    满足了政府在自己国家内部对金融资本的需要。如果说在最近的

    时期里,金融业在许多方面也成了国际性的失误,那么,它肯定

    已经具有了完全不同的意义:最初意义的“外乡人”现在已经不复

    存在;贸易关系、风俗以及那些甚至遥远国度里的法律都在逐渐

    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机体。货币并未丧失它最初成为外乡人领地的

    那种特点,但是,存在于货币之中的相互交织着的目的论意义上

    的各种目的在不断增长和分化着,通过这一点,货币日益把那种

    特点凝聚于其抽象性和无特性中。存在于本地人与外乡人之间的

    对比已经被消除,因为交易的货币形式已经为整体的经济社会所

    取代。在我看来,外乡人对于货币本性的意义,似乎都浓缩到一

    个我无意间听到的建议中:在金融问题上千万不要跟两种人打交

    道——朋友和敌人。与朋友打交道,金钱交易的那种冷漠的客观

    性与朋友关系的私人性之间的冲突是不可克服的;而跟敌人打交

    道,同样的条件又给敌对的意图提供了广阔的余地,这符合这样

    的事实,在货币经济中我们的法律形式从来不够精确,难以确凿

    地将存心的恶意排除在外。金融交易中合意的伙伴——在金融交

    易中,诚如那种说法所言,生意就是生意——是对我们来说完全

    无关的人,他们既不支持我们,也不反对我们。

    第二节

    手段变为目的的心理发展过程

    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预设了价值意义的一个方面,其

    自明性可以轻易掩盖它对我们的意义。货币对于我们来说是有价

    值的,因为它是获取价值的手段,但是会有人因此而说它也只是

    一个手段而已。价值是建立在我们行动的终极目的之上的,强调

    这种价值向手段的可转移性似乎没有逻辑的必然;因此,就其手

    段自身而言,以及若不谈及目的论意义序列的话,手段将会与价

    值完全无涉。这种价值转移建立在纯粹外在联系之上,它是以我

    们精神过程中的非常一般性的形式来处理和安排自己的,我们或

    许可以称这种精神过程为质的心理扩展。如果一个由物体、力量

    或事件所构成的实际序列所包含着的某一环节,可以在我们身上

    引发某种主观上的反应,例如快乐和痛苦、爱和恨、肯定与否定

    等关于价值的情绪,那么,这些价值似乎不仅只与其当下的符号

    表征直接相联,而且我们也会让此序列中其他无关的精神环节也

    牵涉进来。同样道理,在许多目的论序列中,整个序列目标得以

    实现的各种原因都因最后的一环而获得了意义,不仅如此,而且

    其他要素所构成的各个寻常环节也都会因此而获得意义。例如:

    一个家庭中的所有成员都需分担任何一个成员的荣辱;一位伟大

    诗人不怎么样的作品也会得到不应有的赞誉,只因为他的其他作

    品是重要的;在政党政治中,个人的好恶会延伸到其他工作上

    去,从而影响到原本可能是对立的或冷淡的情绪;对某人的某一

    种品质的认同之爱,最后就要扩展到那个人的整个人格上去,以

    至于喜爱他的所有品质和言谈,如果没有上述关联的存在,这种

    爱屋及乌式的感情是不可理喻的。总之,只要一些人或事物是通

    过一些关联而以整体存在着的,那么单个要素价值的意义就会通

    过系统的共同基础而传达到其他要素上面去,单靠这些要素自己

    是不能获得此种感受的。正因为价值的意义与事物的结构无任何

    关系,而是拥有一种超越这些结构的、自身独具的领域,所以价

    值判断并非严格地依赖于逻辑的界限,而是会自由地发展并超出

    它与事物所具有的那些客观合理的关系。我们精神生活中的相对

    高峰时刻会波及那些不具有高峰特质的临近时刻,尽管这一事实

    有非理性的地方,但却揭示出灵魂整体所具有的快乐财富,即灵

    魂总是想要以那些曾经具有敏感意义的要素和价值来实现自己的

    旨趣,它甚至会根据其对事物内在共鸣的尺度来这样做,而不会

    急切地寻求它们共享这些价值所需的合法理由。

    在这种质的扩展的一切形式中,最合理、最显而易见的肯定

    是由各种目的所构成的序列,但这似乎也不是绝对必然的。不偏

    不倚的手段通过实现某一目的的价值而获得的意义并不包涵某种

    转移过来的价值。实际上,它可能是一种特别的范畴,产生于由

    序列结构所造成的特殊的频率及重要性。但是实际上,此种心理

    上的扩展是建立在价值特质上的,唯一的区别是:目的的价值可

    能会被说成是绝对的,而手段的价值则可能会被说成是相对的。

    事物的价值是绝对的——这是在尚存疑问的实践意义上来说的

    ——而正是在这里,意志的进程止步不前了。这种停止自然无须

    是时间上延展的停顿,而只是一系列神经支配活动的结束;这

    样,当满足的感受逐渐消失以后,意志持续的活力仍将会在新的

    神经支配活动中展现自己。另外,如果对一个客体的价值的感受

    受制于对某一绝对价值的实现,那么,这个客体所具有的价值就

    是相对的;其价值的相对性是通过这样的事实而表现出来的:对

    于实现同样目的的手段来说,如果人们发现了另外一种更高级、

    更易于获得的手段,那么,现有的这个手段就会失去它的价值。

    这种在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之间的对比并不与客观价值和主观价

    值之间的对比相对应,因为前者可能是同时发展于这两种形式

    中。这里,我是在大致同一的意义上使用价值与目的这两个概念

    的;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实际是同一现象的不同方面而已:实际

    的概念从理论-情感上来看是一种价值,从实践-意志的角度来看

    则是一种目的。

    设定这一种或那一种价值和目的的精神能量在本性上是很不

    同的。在任何情况下,对最终目的的创造只有通过一种意志的自

    发行为才是可能的,而一种手段的相对价值则只能通过理论知识

    的方式才能予以判定。目标的设定源于个性、情绪和旨趣,但是

    通向目标的道路却是由事物的本性来决定的。有这么一种说法:我们迈出第一步时是自由的,而迈出第二步时就是奴隶了;这种说法再没有比在目的论领域内更为适用的了。这种对立揭示了我们的内在力量与客观存在之间的关系极富多样性,但是,无论如何,它并不能妨碍某一种内容以及同一的内容从一种范畴转换为另一种范畴。手段从心理上有功于其目标的价值,正是设定目标的自发性与这一事实一起,使得手段能够在我们的意识中为其自身获得一种确定的充足价值(befriedigende Wert)特性。这种现象成其为可能,原因只有一个:我们意志的最终权威独立于所有理性和逻辑的基础。但上述事实自身却给目的的实现提供便利,尽管看上去好像与目的有所抵触。一般以为:我们对目的认知得越清楚,我们就越能最好地实现它;其实这是毫无根据的,而毋宁说只是在感觉印象上如此而已。“无意识的目的”(unbewuβten Zweck)的概念似乎显得不易理解和不尽完美,但却表现了这样的事实:一方面,我们的行动如果有精确的适应性的话,那它们总是集中在确定的终极目标上,并且,也难以想象它们没有任何实效;另一方面,我们的意识对此并无觉察。这一事实不断地反复出现,它对我们整个生存情绪都极为关键,以致我们非得找到一个专门用语来指称它。“无意识的目的”这种说法并非要解释这种现象,而只是要指称它而已。我们的行动绝非由某种目的而引起的,即不是由某种将会发生的事所引起的,而总是只把这种目的当作生理-心理能量并借助于它而使行动得以发生,这种生理-心理能量先于我们的行动而存在;如果我们始终记住这一事实的话,那么问题就会变得更加清楚。所以,我们或许可以假定情况是这样的——在一方面,我们的一切活动都是由我们的内在自我的核心力量所引导的;另一方面,它们又由与此一致的感官印象、情绪、外在刺激和原因所引导。这两个因素系列都是以非常多样性的联结而发生的。我们的行动在第一种因素的有效范围内更为适合,在这个范围内,它把所有不同的特定因素都转向从心灵自我(就其严格的意义而言)中涌现出来的能量的方向上。如果我们已经积聚了相当数量的待释放的能量,以至于这些能量的释放必定要遵循预定的方向——这乃是一种事情发生的必然格局(Konstellation),它甚至使附带的、不正当的旨趣也获得在外在形式上的同步实现——那么,如果反映

    在我们的概念意识中,这种实际的生理-心理力量就被称作“目

    的”。作为对上述待释放能量在心理上的反映,对这种目的的意

    识,会在目的的进一步发展进程中消失掉,因为人们认为目的的

    实际基础正在逐渐地消失;通过慢慢将其置换为行动的方式,最

    后它就只存在于其实际结果中了。根据我们记忆的结构,对目的

    最初的关注或许会比任何实际基础延续的时间更长,并一直存在

    于我们的意识当中;即使这是真的,对于那些似乎由这种基础贯

    穿始终并引导着的行动来说,这也不是必然的。更进一步,如果

    这种构想是正确的,那么就会引出这样的结论:为了处理目的论

    的序列,只有最初的那个能量才是必需的,它就是我们此处所说

    目的的最初存在形式。能量的实在力量会一直保持在后续的行动

    之中,从一开始它就由目的所引导,不管对目的的意识是否仍然

    伴随着实践的序列,情况都是如此。

    如果这种对目的的意识始终保持活跃状态的话,那么,它不

    仅是一种纯粹的观念,而且也是一种消耗意识有机能量和强度的

    过程。生命的一般性实用原则就会因此而想办法把它去除掉,因

    为对于我们行动的目的论引导来说,它基本上已不再必需(在排

    除掉任何复杂因素和变化性的情况下)。这似乎让我们在自己经

    验中发现的现象变得更清晰了,即,对于我们实践序列的最终一

    环来说(它只能通过手段来实现),我们越是把力量集中和贯注

    到生产这些手段的活动中去,实践序列的最终一环就愈能更好地

    实现。因此,真正的实践问题就是手段的生产问题。这一问题越

    是得到彻底地解决,终极目的就越容易省却意志力,这可以作为

    手段之机械结果被完成。如果我们总是对最终目的有所意识,那

    么,手段就要把一定数量的力量从我们的劳动中抽出来。最为上

    策的态度是:把我们的能量全部集中于在目的序列中本应下一步

    才实现的那一阶段上去;换句话说,我们促进最终目的实现的最

    好办法就是把手段看作是目的自身。当可使用的力量有限的时

    候,所需的心理重点的分配与逻辑整合活动并不一致;对于后者

    来说,手段完全是居中性的,全部的重点都在最终目的上,而实

    践中的权宜之计却要求对这种关系进行一个直接的心理上的反

    转。这种看上去似乎是非理性的事实却对人类有着不可估量的价

    值。在所有的可能性中,如果我们的意识已经预先被原初目的的

    设定所占据,那么,我们就永远也不可能超越这个阶段,我们也

    永远不会有余力去发展更多样化的手段;或者,如果我们在处理

    每一个次一级的手段的时候又总是不断意识到为最终目的服务的

    整个手段序列,那我们将会体验到一种不堪忍受的支离破碎和残

    缺不全的感觉。最终,如果我们意识到在与终极目的关系中手段

    所实现的逻辑意义是无关紧要的话,以及,如果我们没有把意识

    的全部力量都倾注到每一特定时刻所必需的事情上去的话,那我

    们将会既没有力量也没有兴趣去完成手边的任务了。很显然,这

    种终极目的的轮回发生得越是频繁、越是贯穿始终,生活的技术

    就变得越是复杂。随着竞争的加剧和劳动分工的增加,生活的目

    的也变得愈发难以实现;也就是说,它们需要让手段拥有一种持

    续增长着的基础存在。就对技术的兴趣而言,技术这个词的每一

    个含意都说明:有相当比例的文明人仍然处于被奴役的状态之

    中。实现终极目的所依赖的条件需要人们集中注意力,他们也把

    精力倾注到了这些条件之上,以至于每一个真实的目的完全从我

    们的意识中消失了。的确,他们也经常遭到拒绝。但这种情况受

    到一个事实的鼓励:在文化意义上的发达的关系中,个人出生于

    一个由许多环节所构成的目的论体系之中(例如,对于风俗来

    说,它被看作是绝对命令,这种绝对命令的起源是人们不再质疑

    社会目的的先决条件);为了早已确立的目的,个人接受合作,

    与此同时,即使他的个人目标也经常被看作是由周围环境所赋予

    的、不言而自明的,这种目标的有效性来自个人的实际生存活动

    和自我发展,而非来自清醒的意识。所有这些环境共同促成了这

    样一个事实——不仅上述的生活的终极目标,而且还有那些生活

    过程中间的目标,也都被允许在不完满的情况下进入到意识流之

    中,并把意识集中起来引向手段之实现的现实任务上去。

    货币:手段变为目的的最极端的例子

    很明显,终极目的这种以最综合、最极端的形式的超前发

    生,不是在生活过程的中间事件中,反而倒是在货币中。有这么

    一些东西,其自身价值完全来自其作为手段的特质、来自其能够

    转化为更具体价值的能力,但从来还没有一个这样的东西能够像

    货币一样如此畅通无阻地、毫无保留地发展成为一种绝对的心理

    性价值,一种控制我们实践意识、牵动我们全部注意力的终极目

    的。这种对货币最大限度的追求必然要发展到这样一种地步——

    货币担负起了纯粹手段的特质。因为这意味着货币可支配对象的

    范围在不断地增加,所以,事物也在越来越毫无防范地臣服于货

    币的力量,而货币自身也越来越缺少个性;但与此同时,在与事

    物的关系中,货币却正好因此而变得越来越力量强大。货币的增

    长着的重要性依赖于它剔除一切非手段性因素的过程,因为这样

    一来它与对象的特殊性之间的冲突就同时也被剔除了。货币作为

    手段的价值是通过作为手段的价值[24] 的提升而提升的,并且一

    直提升到这样一个界限上:在此界限上,它作为一种绝对价值发

    挥效力,并且货币中所包含的目的意识也告完结。货币本质的内

    在两极性有两个原因:一,货币是一种绝对的手段;二,对大多

    数人来说,货币因此在心理上成为一种绝对目的。这使得货币以

    奇特的方式成为一种符号,在这种符号中,实际生活的主要调节

    者不再有所作为了。我们应当把生活中的每一刻都当作最终目的

    那样来对待;每一时刻都如此重要,似乎生命就是为了这个原因

    才存在的。同时,我们还应当这样生活——就好像所有的时刻中

    没有一个是最终目的,就好像我们的价值感不会停留在任何一个

    时刻上,似乎每一时刻都是通向越来越高阶段的转换点和手段而

    已。这种对于生活的每一时刻的显然冲突的双重要求——既是终

    极目的又不是终极目的的要求——来自我们的内心深处。在那

    里,灵魂决定了我们与生活的关系,并且灵魂相当奇妙地、也几

    乎不无讽刺地在货币这个最外在于灵魂的存在中得到了自我实

    现,因为灵魂超越了现存的心灵形式所具有的一切特质和强度。

    货币的目的特性倚赖于时代的文化趋向

    对于价值意识来说,货币绝对化的程度取决于经济兴趣从原

    始生产到工业企业这种重要的转型。现代人与古希腊人对钱的态

    度区别甚大,主要是因为,古代的货币仅仅服务于消费,而现代

    的货币在本质上效力于生产。对于货币目的论意义的角色来说,

    这种区别极端重要,它是作为整体的经济体系真正的索引。在古

    代,经济的兴趣更多指向的是消费而非生产;农业生产占据主导

    地位,它的简单、传统和一成不变的技术不需要类似于处于变动

    中的工业生产那样支出太多的经济意识。因此,这样的意识就主

    要集中于经济的其他方面,即消费方面。整体意义上的劳动发展

    史反映了同样的发展模式。古代人的劳动几乎全是为了当下的消

    费,而不是为了拥有——这是指向下一阶段的更进一步的获取行

    为。因此,这就是所谓以消费组织而非生产劳动为中心的社会主

    义倾向和古代理想:在这方面,柏拉图的理想国与他竭力攻击的

    雅典民主颇有相像之处。对于这一点,亚里士多德的一个论证特

    别清楚地说明,如果政治性功能就是接受报酬,就会导致民主政

    体中穷人对富人的统治;因为穷人与富人相比,他们的时间将会

    更少为私人事务所占据,假如他们再有报酬可得的话,那就会因

    此而有更多时间的来行使公众权利。在这里,人们默认的事实

    是:穷人比富人更悠闲。与后来的时代相比,如果这种情况不是

    由机会多少的问题所造成的,而是大体上由经济所采取的形式的

    基础所造成的,那么,随之而来的结论就是:大众的兴趣很简

    单,就是如何能够有充足的东西维持生计。一种预示了穷人失业

    的社会结构一定会对消费而非生产在根本上有兴趣。在经济领

    域,古希腊人的道德原则几乎从来就没有触及获取的问题,或许

    这只是因为在数量上众多的主要生产者是奴隶,他们不是社会和

    道德的兴趣所在。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只有消费而非生产才为

    积极意义的道德发展提供了机会。这吻合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

    货币的看法,他们二人都认为货币只是一种必需的恶。当价值重

    点独一无二地落脚于消费时,货币尤其清楚不过地揭示了其冷漠

    无情和空洞无物的特性,因为正是在消费中,货币立即遭遇到了

    经济的终极目标;而货币作为一种生产的手段,它却愈发远离了

    终极目标而被其他的手段所包围,与这些手段相比,货币拥有一

    种完全不同的相对意义。货币意义的这种区别可以追溯至每一时

    代精神中的那些终极抉择。这种有意把对消费兴趣的评价置于对

    生产兴趣评价之上的现象,源于农业生产的主导地位。地产是受

    法律保护的、相对保险的财产,在希腊人对生活所具有的意识

    中,它是唯一能够保证连续性和统一性的东西。在这一点上,古 希腊人仍然是东方人,因为只有当时间的飞逝性被一种实在的、连续的内容所补充时,他们才能想象生活连续性的存在。因此,对实体概念的依恋构成了整个希腊哲学的诸种特点。但这根本没有使希腊生活的现实有什么特色,而毋宁说是其失败、企盼和救赎。它反映了希腊人广阔的精神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希腊人的心灵不仅要在既定事物中去追寻他们的理念——就像那些不够成熟和较为保守的人所做的那样——而且他们还尝试在另外一个领域内完成他们那狂热和危险的本性(这种尝试经常为党派之争所打断),也就是在安全可靠的界限内和平静的形式中完成他们的思想和创造。完全反之,现代人的观点是在力量的交互作用和时间的有规律序列中看到生活的统一性和连续性,这些力量和序列的内容极度地变化。我们生活的全部多样性和运动并没有放弃对统一性的感觉——至少不是经常如此——而只是在我们自己看到偏离与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这种情况;相反,生活正是被这种统一性的感觉支撑着,并由它给我们带来最完全的意识。希腊人对这种动力性的统一性感觉很陌生。同样的原因也使希腊人的美学理念能够在建筑和雕塑的形式中贮存积累,这些东西使他们的生活观点成为一个有限的宇宙并拒绝无限性——这种特点使他们把存在的连续性只看作是某种实体性的存在,就像建立在土地财产之上并在其中所实现的理念那样;而现代人的生活观点是建立在货币基础之上的,货币的本性是起伏不定的,它在各种货币等价物最大的、最变动不居的多样化中展现出其本质的同一性。而且,建立在货币基础之上的商业交易在希腊人眼中也是不体面的事,他们认为交易总是某种对未来有长远算计的行为。而对希腊人来说,未来一般来说是某种不可预知的东西;对未来的希望完全是一种臆想,甚至是不自量力的,这样的想法必然要触怒众神。

    所有这些构成生活的内在和外在因素以这样一种方式互动,以致我们不可能把其中任何一个看作是无条件的、基础性的存在。农业性经济取决于两种因素:一,农业经济强调可靠性,较少或缺少多样性的中介联系,注重消费而非生产;二,注重事物实体的态度,反感那些不可预计的、不稳定的和动态的东西。一方面,所有这些特点都是一种统一的、历史性的基本构成——由各不相同的兴趣的中介折射出来——的各式各样的破碎的光线。

    我们不能以解剖的心态来直接把握或者指称这些光线;或许它们

    属于那样一些构成——先验性问题对于它们是不适用的,因为它

    们的本质基本上建立在一个无限或是循环过程中的互相依赖着的

    双方互动上。对于细节性知识来说,这是有缺陷的,但在其基本

    动机中却是本质性的、不可避免的。不管我们怎样来诠释,事实

    都是一样的——对于希腊人,经济的目的与手段并没有像后来那

    样分离得太远;此外,手段也不具有与目的相同的在心理上独立

    的意义,货币还没有如此明目张胆地、内心毫无抗拒地发展成为

    一种独立的价值。

    货币的目的论地位造成的心理后果

    当我们更仔细地来考察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关系时,作为由手

    段在心理上提升为目的的最杰出和最完美的例子,货币的重要性

    就变得最明显不过了。我已经讲到这么一些情况:在这些情况

    中,我们总是故意对自己行动的真实目的视而不见,这样我们的

    意志就可以在事实上集中于那些并非我们所设定的目的上面。因

    此,寻找超越于我们意识所反映的目的的行为似乎就是合理的

    了;但是,我们这种寻找的界限应该在哪儿呢?如果目的论序列

    并没有终止于意识所最终认识到的环节中,那么就不能向通往无

    限的连续性敞开道路吗?那么就没有必要对我们的行动所建立于

    其上的那些给定目的感到不满足,并因而探寻超越于既定者之外

    的那些目的存在的更进一步的理由吗?还有,没有任何实现了的

    目标和条件能够给我们以最终的满足,而在逻辑上,它们似乎是

    与终极目的概念联结在一起的。再进一步说,每一个已实现之

    点,在实际上都被我们体验为通向最后阶段的中间转换阶段——

    在感性领域和理念领域都是如此;在感性领域,原因是这些可实

    现的点总是处于不断的流动变化当中,而每一个实现的欢乐都有

    新的需要紧随其后,在理念领域,原因是经验的现实永远也不能

    满足我们的要求。概括地说,被我们称作终极目的之物似乎是飘

    浮于目的论序列之上的,而它与地平线的关系却又类似于那些指

    向它的尘世之路与地平线的关系,但尘世之路经过再长的跋涉也

    不会使它在起点处与终极目的之间的距离再靠近一点。这里的问题不是终极目的是否能够实现,而是终极目的所表现的形式是否可能被赋予任何内容。目的论序列所指向的是其在此世中可以实现的某处,就这一点来说,它最后停止的原因不是其最后终于得以实现,而是与其内在结构相一致。在这一序列的终极目的中,似乎有一些确定的点存在,但实际却是:我们只能提供如下的辅助性调解原理,即我们不应该把任何个别的意愿目的视为终极目标,而只能为走向更高的目标敞开一种可能性。换句话说,终极目的只是一种功能或要求。如果把它看作是一种概念的话,它就只是这样一个事实的凝缩:最初它似乎是无价值的——人类通向无限的努力和价值衡量之途,以及在这条路上所达到的每一点,在以后回顾的时候,没有一个能够逃脱被视为手段这一命运,不管在实现之前它们显得是多么确定。因此,由手段到终极目的之尊贵地位的这种提升就成为一个不那么有非理性色彩的范畴了。的确,在单个的例子中,非理性是不能被排除的,但是目的论序列整体性的本质却与有限阶段的本质不同。有一个事实证明了手段成为的目的的合理,这就是:在最后的分析中,目的只是手段而已。可能的决断、自我发展的行动和满足,这一切形成了无限的序列,在这些无限的序列中,我们几乎是武断地选定了一个环节来作为终极目的,对于它来说,前面的一切都只是一个手段而已;一个处于客观位置的观察者或是到后来甚至我们自己都不得不为未来设定一个真正有效和可靠的目的,而不考虑使这个目的免遭同样的命运。我们的努力具有相对性,关于终极目的的理念具有绝对性,这二者之间会产生极度的紧张关系,在这个紧张点上,货币再次变得很有意义,我们在前面所提出的一个说法也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作为事物价值的表达和对等物,同时也作为一种纯粹的手段和中性的过渡阶段,货币象征了这样一个既定的事实——我们为之奋斗和体验到的价值最终都表明只是一种手段和暂时的存在者。货币由生活中最理想化的工具一跃而变为生活中大多数人的最理想化的目的,就此来讲,货币形成了最具歧义性的证据,它证明了:不管一个目的论的环节是否将被解释为一种手段或是一种目的,仅仅取决于我们的观点立场是什么——即货币是这样一种证据:它的最终决断与一个典范(Schulbeispiel)的完成是一致的。

    在任何时代个人对金钱都是贪婪的,但我们可以肯定地说, 最强烈的、最广泛的金钱欲望却只发生在一些特别的时代里,在 这些时代里,个人生活兴趣适度的满足已不敷足够,例如,把宗 教意义上的绝对者当作生存的终极目的,已失去了其力量。在当 前——犹如希腊和罗马的衰落时期——以及在远离个人内心世界 的地方,生活的所有方面、人类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与客观文化 之间的关系,都染上了铜臭。当人们的满足以及生活的终极目的 都萎缩的时候,正是那种原本完全属于手段的价值取代了这些目 的的位置,并披上了目的形式的外衣,这一切似乎是一种历史的 反讽。心理形式意义上的货币,作为绝对手段因而也作为无数目 的序列的整合点,实际上与上帝的观念有一种重要的关系,这种 关系只有心理学才能予以揭露,因为心理学有种特权,它不会被 指责有渎神的罪名。上帝观念的本质在于,世界一切的多样性和 对立都在他那里达到一种统一,即上帝乃是——根据库萨的尼古 拉[25] 美妙的陈述——coincidentia oppositorum(对立者的合 致)。从这一观念出发,存在的所有相异者和不可调和者都在上 帝那里找到了它们的统一和对等,平和、安全、感情中包容一切 的财富,都是从我们所持的上帝观念中反射出来的。

    毫无疑问,在这种多样性和对立因素存在的领域中,货币所 激起的感觉与上帝的观念具有心理上的类似性。货币成为绝对相 等的表现形式和一切价值的等价物,就这一点来说,相对于事物 广泛的多样性,货币上升到了一种抽象的高度;它成为一个中 心,那些最为对立者、最为相异者和最为疏远者都在货币这里找 到了它们的公约数(Gemeinsames),并且相互发生联系接 触。因此,货币事实上提供了一种凌驾于特殊性高高在上的地 位,以及对其无所不能的信心,这就好比我们对某种最高原理的 全能性所持的信心一样,我们相信这个最高原理在任何时刻都赋 予我们以独特性和存在的基础,也相信它能够把自身转化为这些 独特性和基础。犹太人对金钱所具有的特别能力和兴趣肯定与他 们所受的“一神论训练”有关。如果在数千年当中,某个民族的性 格已经习惯于总是仰望某个独一无二的崇高对象,并在其中找到 所有个别兴趣的目标和交汇点(特别是当他只拥有非常相对的超

    越性的时候),那么他们将会适应把这种性格用于经济领域,特别是那些表现为所有目的序列的包容性的统一体和共同交汇点的时候。不管是人们对金钱的疯狂攫取欲,还是货币(对比于其他支配性的价值,如土地财产)本身所具有的那种扩展到整个经济领域及一般性生活领域的冲动,都与货币最终所呈现的、效果类似于宗教情绪的调和作用不相矛盾。人们在为金钱而奋斗时所体验的全部激动和紧张是征服之后所体验到的福乐平安的先决条件,而在宗教中也是一样:宗教所提供的灵魂平静、站在生存的转折点上的感觉,都是在追寻上帝并为之奋斗而付出代价之后,才使意识实现了其最高价值。奥古斯丁在评价商人时说:“商业就是繁忙,否定安闲,而安闲就是平安,平安乃是侍奉上主,所以商业就是罪恶。”[26] 他的这种评论也很适用于勤勉:所谓勤勉就是不断地积聚获取的手段,为金融的最终目标而奋斗,这时的勤勉已经不再是繁忙(negotium)了,而是其自身的最终目的(Mündung)。在有关金钱的事务上,经常会在宗教和神职人员中间产生某些怨恨心态,这或许可以追溯至这种心态中一种本能性的直觉,即意识到在最高的经济统一性与最高的宇宙统一性之间在心理形式上存在某种相似性;还可以追溯至对金钱兴趣与宗教兴趣之间存在竞争的危险的意识,这种危险不仅已经显现于经济生活中,也显现于宗教生活中。教会法(Canon Law)对利息率的拒斥反映了对货币整体的一般性拒斥,因为利息率代表着具有抽象纯粹性的货币交易。诸如此类的利息率原理尚未反映出罪的最大限度——中世纪的人通常相信,这种罪可以通过以商品而非货币的形式支付利息而避免——而毋宁说它反映了这样的事实:利息率是以金钱支付的由金钱本身所产生的利息,这暗示,废除利息将从根子上击中货币的要害之处。货币也经常容易很轻易地予人一种印象,以为它就是终极目的了;因为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货币象征着目的论序列的终点,并提供给他们以各种兴趣统一联合的一个尺度、一种抽象的高度、对生活细节的统合,以至于它竟然减少了人们在宗教中寻找满足的需要。所有这些联系都表明:在我们所进行的比较中,那些我们所熟悉的地方之外还有某种东西在发挥着作用。因此,汉斯·萨克斯[27] 把一种已经广泛流行的观点概括为:“金钱是世界的世俗之神。”这里所指的

    回到了货币地位的基本理由是:货币是被提升至一种绝对目的的

    心理意义的绝对手段。已经有人说过(当然并非那么非常肯

    定):事物的相对性是唯一具有绝对性的东西,在这方面,货币

    确实是最有力和最直接的符号,因为货币是经济价值相对性的化

    身。货币作为获取另一种价值的手段,它所具体化的是每一个特

    殊的价值——但在事实上,这种单纯作为手段的意义脱离了它特

    别具体化的表达方式。尽管如此,在心理上,货币还是可以成为

    一种绝对的价值,因为它不用担心会被消融于某种相对的事物

    中,货币所具有的这种可能性使许多实体性的价值都不可能具有

    同样的绝对性。我们存在(Dasein)的绝对性会消融于运动、关

    系和发展之中(这里我不是在说事物的观念性意义),就此而

    言,由于我们对价值的需要,后者便取代了前者。在货币的心理

    意义上的绝对价值特征中,经济领域已经完美地证实了这种历史

    类型。在这一点上,为了避免流行的误解,必须要申明的是:这

    一发展在所有领域中的形式统一性,并不暗指这样的主张,即它受到一致地欢迎。

    贪财和吝啬

    如果作为终极手段的货币的特性超过了一个个体承受的强度

    ——在这个强度之内,货币是他的社会圈子的经济文化适当的表

    现形式——就会出现贪财和吝啬。我明确希望强调一下,这些概

    念取决于当时具体的经济状态,因为对于赚钱和把持金钱,同样

    程度的热情在一种环境中就金钱的特殊意义来说可能是很正常

    的,而在另一种环境下却可能属于过分的范畴。一般而言,对金

    钱真正贪婪的起点值在一个发达和活跃的经济中会相对较高一

    些,而在原始的经济水平上则会相对较低一些;对于吝啬来说,

    则正好相反。在一个较多限制、较少受到货币经济影响的环境

    中,任何一个在花钱上被看作是节俭和有理性的人,在资金周转

    迅速和银根放松的环境中就成了吝啬鬼了。这已经说明了一个事

    实(稍后将会变得更为明显):贪婪和吝啬并非属于同一现象,

    尽管对于作为绝对目的的货币,它们在价值衡量上具有共同的基

    础。像所有源于货币的现象一样,贪婪与吝啬表现各种趋势发展

    的特殊阶段;在这些趋势中,或高或低的发展水平在其他内容上

    也明显可见。贪婪和吝啬显著地表现在对具体物品和不问其价值

    多少钱的心理性的狂热积聚行为上,这种特点经常使人们把他们

    比作仓鼠——这样的人积聚任何贵重的东西而不问是否能从这些

    东西中获得满足,并且经常是在积聚之后对它们甚至连看都不看

    一眼。在这些情况中,价值不是来自对所有权的主观反映——这

    通常是获取和拥有的原因——而是来自一个简单的客观事实,而

    且不伴随有任何个人性的影响:对这样的人来说,光把这些物品

    揽入囊中就是有价值的。如果以有限制的、不是很极端的形式来

    看,这种现象是很普通的,通常被解释为自我中心主义,因为它

    与自我中心主义普通形式的消极面有共通之处——把其他所有人

    从占有权中排斥出去。但是它也有一个方面与之不同,我们将在

    下面的题外话中探讨这一点。

    有一点需要时刻强调:自我中心主义与利他主义的不同绝对

    没有全部包涵我们行动的各种动机。事实上,我们对特定事件或

    是事物是否成为现实具有一种客观兴趣,而并未考虑它之于主体

    的人的后果如何。对于我们来说,在这个世界中存在着和谐、一

    种建立在理念之上的秩序以及某种意义是重要的,它们不一定非

    要符合伦理学和美学通常的框架。我们能够感受到自己不得不与

    之进行合作,而不会去问这是否会给我们以快乐或是否会给任何

    人带来好处,也就是说,不会去问这是否符合自己或他人的利

    益。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有三种动机一起汇聚于宗教的领域,

    在这个领域内,客观动机的地位表现得更加清晰可见。首先,对

    宗教律令的顺从也许源于纯粹自我中心主义的原因,它可以是因

    恐惧或希望而以一种质朴的方式表达出来,亦可以因对良心或是

    内在的满足感而以一种较文雅的方式表达出来。其次,它也可以

    是一种利他主义性质的:对上帝的爱及我们心灵的顺服都可以使

    我们服从于他的诫命,就像我们在一个我们所爱的人身上实现了

    我们的愿望一样,因为他们的欢乐和满足就是我们最在乎的事。

    最后,我们的动机也可以是一种对世界秩序之客观价值的感受,

    在这种感受中,最高原则的意志在所有个体要素的意志中贯穿始

    终;上帝与我们自身之间的客观关系可以要求我们有这种顺服,

    以此来作为这种关系合适的表达或是内在必然的结果,而不用管

    它对我们自身是否有任何结果或是上帝的快乐与满意是否进入了

    我们的动机之内。因此,在许多情况中,对目的的意识就在尚未

    成为客观现实的地方止步不前了,也根本不从主观反应中来获取

    其最基本的价值。这里,我将不触及对这种客观动机的每一个心

    理学的和认识论的解释。在任何情况下,这都是一种心理事实,

    它只进入了一种个人性质的目的序列所具有的各种各样的联系之

    中。有这样的收藏者,他有价值的东西从来秘不示人,甚至连他

    自己也从不享受这些藏品,但他还是守财奴似地看管着这些东

    西,这为他的自我中心主义涂上了一层超越主观性评价的混合色

    彩。一般来说,人们是从占有财物带来的效果中得到快乐,我们

    或许可以把这一点与两种对象进行比较:一种是我们从中得到快

    乐,但却没有想到要占有它们,比如星星;另一种是具有独立于

    所有主观快乐的对象,比如像美、秩序或是宇宙意义之类的对

    象,它们的价值始终独立于人类的反应而存在。对于这一类的占

    有者来说,存在着中间性的或是混合在一起的现象:占有肯定是

    必需的,但是并未延伸到通常的主观结果上去,而是在没有此种

    结果的时候仍然被体验为有价值的行为。这里,价值的真正承担

    者不是对象的特质;毋宁说,不管这种特质有多少是不可或缺

    的,以及不管它们怎样决定了价值的大小,真正的动机都在于这

    些对象被拥有这一事实,在于主体与客体之间所处关系的形式。

    一个目的论的序列最终结束于某种真实的价值,此真实的价值源

    于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只有在某种特殊的内容中才能实现——

    即源于主体的占有者身份,而这种身份只作为客观事实而存在

    着。

    在返回主体之前,成为一种绝对经济价值的过程,以及目的

    论序列的断裂,都是通过土地财产的特定意义以一种很特殊的方

    式而表现的,这种意义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与其真正的经济意义混

    合在一起——尽管通常仅仅作为一种渲染而已。除非土地财产能

    为拥有者带来主观上的实际好处,否则它是不会获得价值的。因

    此,它的价值不是完全由一些容易理解的因素而创造出来的,如

    土地的收成、不动产的较大安全性以及与之相联系着的社会性权 力,等等。除了这些相关因素之外,还经常存在着某种理念性的价值以及一些主观感受,如,感受到自身的具有价值、感受到人对土地所具有的统治权力、感受到他与人的生存基础有着如此紧密的联系。土地财产因此具有、并赋予人以某种确定的尊严,这种尊严把它与所有其他类型的财产区分开来,尽管那些财产也为其拥有者产生了同样的功用。这一点解释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土地常常通过祭祀的方式被保存下来,而类似的祭祀方式一般都针对某种客观性的观念才会这么做。绝对价值要素因此隐藏在土地财产的意义当中;它——或至少在过去是这样的——与一种观念联系在一起:做一个地主是有价值的,即使这种价值不是以功用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对土地财产的义务可能具有一种宗教色彩在里面,就像在希腊文明的高峰时期那样。在那个时代,卖掉土地不仅祸及子孙,更是对祖宗的犯罪,因为卖土地的行为打断了家族的连续性。土地资源是无法轻易增加的,这一事实所发挥的正是土地作为家庭统一符号所具有的功能,它超越了每一个个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尤其在中世纪,土地财产作为一种绝对价值所具有的地位要远远超过今天。尽管由于土地的收益以及对收益的享受使它成为人们最先追逐的目标,并因此表现出一定的相对价值,但是,除了它在货币经济中的角色以外,土地还具有一种特别的重要性,在其自在和自为的意义上都是如此,因为它不是经常性地转化成货币并根据货币的价值被课税。有人或许会说:土地财产没有等价物可言;土地所在的价值序列终结于土地财产本身。可动产有可能相互进行交换,但即使有所保留地说,不动产也不可与之相提并论,真正的经济活动正是在超越不动产这样的价值基础之上才得以实现运作。或许刺激教会去占有土地的动机不仅仅是经济的-相对论的兴趣(øknomisch- relativistische Interesse),因为据估计,在14世纪之初,英国差不多有一半的土地为教会神职人员所有,在腓力二世[28] 时代,在西班牙这个数字则超过了一半,即使在今天,宗教化的西藏的所有具备生产能力的土地财产中,有三分之二属于喇嘛。在中世纪,正因为教会提供了稳定的、显然从外部奠定基础的生活规范,所以,在实际的和象征的意义上,教会才似乎更适于掌握那种所有其他价值建立于其上的价值。教会地产的不可转让性只是对这种内在特性有意识的、法律上的表现而已。它表明价值的

    运动终结于此,经济领域于此达到了终极的界限和定局。人们可

    以把教会的永久管业(mort main)[29] 比作狮子的洞穴:所有的

    足迹都朝向狮子的洞穴,但却没有足迹从中走出来,因此,这也

    是教会奠基于其上的原则之无所不包的绝对性和永恒性的一种象

    征。

    在这种由商品发展为最终目的的过程中,其绝对价值的延伸

    超越了单纯对所得好处的享有;这种现象尤其在吝啬与贪婪中得

    到了最清楚和最有决定性的表现。这是两种对货币的病态畸形的

    兴趣,并越来越在其他一些情况中也表现出同样类型的兴趣。已

    经成为终极目的的货币不能容忍与其他限定性价值的共存,即使

    是那些非经济性质的商品也不例外。货币不会只满足于成为终极

    目的之一而与生活中的另外诸多终极目的共存,如智慧和艺术、

    人的意义和力量、美和爱;但既然货币具有了这么一种特殊地

    位,它就已经取得了一种力量,而能够把其他目的化约为某种手

    段。这种重组对于实际的经济商品总是更有效的。坚持把这些经

    济商品留在手里(好像它们是无可比拟的价值)一定显得很愚

    蠢,只要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把它们再换回为货币,尤其重要

    的是,只要它们的货币价值的精确可表达性已经剥夺了它们现存

    的个别意义以及它们在纯粹中性的经济之外葆有的意义。货币的

    抽象特性、其远离任何确定的享有感的自在自为的疏离性,在一

    种价值意识——它远远超越了对其好处的一切个别的、属于个人

    的那种享有感——中支撑着货币中的一种客观的喜悦。如果货币

    不再是目的了,也就是说,它不再具有像其他任何一种工具因实

    用而具有的目的性,而是那些贪婪的人对金钱的那种终极目的

    性,那么,在享有本身所产生的快乐的意义上来讲,货币甚至也

    不是一种终极目的了。相反,对于守财奴来说,货币被置于这种

    个人的范围之外,这个范围对于他来说是一种禁忌。守财奴对金

    钱的爱就像一个人对某位德高望重者的爱,这个人只需存在于那

    儿,以及只需爱他的人知道这一点并与他同在,就会使我们感到

    极大的幸福,而不需要我们与他个人之间存在什么形式的、能给

    我们带来具体快乐的关系。就此而言,从一开始,守财奴就有意

    识地放弃了把货币作为指向任何确定的快乐的手段,他把货币置

    于一个与其主体性之间有着不可接近的距离上,但他又通过意识 到他拥有钱财,不断尝试着克服这个距离。

    货币作为手段的特性使其呈现为享有感的抽象形式,但实际

    上这一抽象形式并没有被快乐地享有;在这同时,个人对货币拥

    有权的欣赏——假使这种拥有权被完好无损地保留着——为它涂

    上了一层客观性的色彩。货币也为自己扮出一种有所不为的高雅

    风度,这种风度一直伴随着所有客观性的终极目的,并以一种独

    一无二、不可言传的统一风格把对货币享有感中积极和消极的两

    方面都整合在一起。在吝啬现象中,两种要素的相互对立达到了

    最大的程度,因为,作为一种绝对意义上的手段,货币为享有感

    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而在这同时,作为一种手段(虽然是绝对

    的),在尚未被使用的拥有阶段,货币所造成的快感实际上都还

    没有实现呢。从这方面来讲,货币的意义有些类似于力量这种东

    西;像力量一样,货币是一种单纯的潜在性,它只是以一种客观

    上存在的当下的形式贮藏一种仅仅在主观上可预见的未来。“可能

    性”的说法实际上包含了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的相互区分通常是

    很不够的。如果我们断言一个人“能够”做某事,那么,我们的意

    思不只是在说一种对未来事件的心理上的预期,而且也是在暗指

    一种已经存在着的能量状态、一种心理和生理上的协调以及对已

    经存在着的要素的明确肯定。任何一个人,如果说他“能够”弹钢

    琴,那么,即使他现在没有弹,他也与一个不会弹钢琴的人迥然

    有别,不仅在将来的意义上不同,妈使是在当下的意义上也是不

    同的,因为他们的神经和肌肉处于不同的准备状态。其次,这种

    能力状态自身不包含任何未来因素,它只有通过满足未来所必需

    的条件才能让可以做的事成为现实,而对于这些条件是否会发

    生,我们没办法预测。这种不确定性要素与我们对某种确定的力

    量或状态的感觉或知识,以一种数量多样的混合体形式共同合成

    了那件我们所能做的事。例如,在“我能够弹钢琴”这个表述中,

    现实的要素占绝对上风,其他必要条件的不确定性则处在最低程

    度上;再进一步如果说:“下一掷肯定会一举中九柱”[30] ,说这话

    的时刻,既定和已知的条件与任何成功所要求的完全不确定的因

    素相比乃是少数。货币以一种独一无二的结合方式表现了对能力

    的这两种要素的具体化。一个人对这种能力的实际拥有,在拥有

    的那一刻其实什么也不是,确保会产生有价值结果的关键性要素

    与货币完全无关。但是,在恰当的时刻将要现实化的确定性程度

    却是极高的。按一般规矩,可靠性及明确性的大小由此时此刻实

    际存在着的因素所决定,相对比较,将来将要发生的事则是不确

    定的。但对于货币来说,后者的不确定性已经完全消失了,而当

    下的实际拥有也似乎是无关紧要的了。能力的特别意义因此就被

    极大地强化了:就未来机会的意义而言,它只是能力,是它赋予

    我们当下拥有的东西以意义;但是,就这样的未来绝对肯定会实

    现来说,它又是真实的能力。

    愿望与实现之间的特别关系使得满足的实现更有保证,通过

    与我们其他兴趣对象的对比,货币设定了这种关系。一个实现了

    的愿望在主观上的结果,并不总是对最初引起我们这种愿望的匮

    乏状态的精确满足。对某一对象的欲求并不像一个能被占有物填

    满了的洞,而每一样东西还都和愿望实现之前一样。这是叔本华

    的表达方式,因为对于他来说,每一种满足都只是某种消极的感

    受,是祛除痛苦的虚无状态。但是,如果我们接受了那种认为满

    足是某种积极感受的说法,那么,我们愿望的满足就不仅是通过

    相应的积极的东西对消极状态的去除,也不仅是通过幸福感而得

    到的加强;毋宁说,愿望与其实现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具有无限多

    样性的存在,因为愿望几乎从来不会顾及对象的方方面面以及它

    在我们身上所产生的作用。愿望作为一种意欲占有的可能性范

    畴,现实性几乎从来不会与之相呼应。得到某种我们想要的东西

    却一向令我们失望,认识到这一点只是一种微不足道的智慧,但

    不管好坏,这种认识却是正确的;我们也意识到在我们所拥有的

    东西中,存在着一种异类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事实。但是,

    在这方面,货币却采取了一种非同一般的立场。一方面,它把愿

    望与对象之间的任何不可通约性都推到了极限。贯注于货币上的

    任何努力只在货币中才发现了某种完全不确定的东西,这种东西

    不能满足理性的要求,我们与之没有特别的关系,因为货币是不

    具有实体的。如果我们的愿望不能超越货币而达至某种具体目标

    的话,那么,致命的失望肯定会接踵而至。金钱形式的财富这种

    曾经被狂热追求并被视为当然幸福的东西,如今在愿望实现之

    后,却揭示出它的真实面目:金钱只不过是一种手段罢了,金钱

    之被提升为终极目的在目的实现之后就寿终正寝了;所以那种失

    望将会一直伴随着我们。这里,在愿望与实现之间存在着最大程

    度的差异,与此同时,如果作为终极目的的货币所具有的心理特

    性变成了永久固化的东西,并且贪欲也成了习惯性状态的话,那

    么,就会发生正好的反转。在这种情况下,欲望的对象被认定不

    会给我们带来任何东西而只能占有,并且在这种欲望的限制也不

    仅是一种暂时的自欺的地方,每一种失望的程度都有所降低。所

    有我们想要得到的对象,一旦当我们拥有它们,就都被期待着能

    为我们获取些什么。在希望与实现之间通常悲剧性的、滑稽性的

    不可通约性源于我刚才所说的对这种获取不恰当的期待。但对于

    贪婪者来说,除了占有之外,货币并没有被期待能获取任何东

    西。我们对货币的了解多于对任何其他东西的了解,因为在货币

    当中,不存在什么需要我们去了解的,因此货币也不能对我们隐

    藏任何秘密。货币是一件绝对缺乏任何特质的物品,因此,也就

    不能在它里面隐藏任何令人吃惊的或失望的东西,而这连那些最

    可怜的物品也是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做到的。任何的的确确只想得

    到金钱的人是绝对不会尝到这种滋味的。人类有一个一般性的弱

    点,就是总是计算欲求之物与已得之物的不同,这个弱点在对金

    钱的贪婪上达到了顶点,因为这样的贪婪只在一种虚幻的、不现

    实的方式中实现了意识的目的;从另外的角度说,如果一旦意志

    真正满足于占有货币的话,那么这种弱点就彻底被克服了。如果

    我们想根据愿望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来安排人类命运的话,那

    么,我们就必须同意:从目的序列的终点来看,货币既是最不适

    宜的也同时是最适宜担当此任的对象。

    现在,我再次回过头来谈谈货币那种强有力的特性,在任何

    货币经济尚未完全建立和被接受的地方,并且在货币于那些结构

    上敌对的关系中展现其强制性力量的地方,这种特性尤其表现出

    其最引人注意或至少也是最奇特的一面。在文化发展的最高阶

    段,货币似乎达到了其力量的巅峰,原因就在于:无数过去不为

    人知的事物现在都服从于货币的摆布,而过去这些事物对此却难

    以从命。较为自然状态的演化之整体类型和模式跟货币殊异的本

    性之间虽然对立但却并无摩擦,意识的力量也无需特别关注对此

    种摩擦的消除。因为货币是各种价值的价值,所以一位对印度生

    活颇有研究的专家才把印度农村的银行家(也就是放债人)称作

    是:“村里的人中之人”,他们的印度语名称就叫“伟人”。已经有人

    强调过:在13世纪大量的资本开始了原始的积累,资本于是成为

    力量发挥的手段,而这一点对大众来说还不甚明了。于是,在这

    种结果之上又添加了前所未有的、超验的心理补偿。当时的教会

    和大众都把金钱交易看作是彻头彻尾卑鄙无耻的,例如在13世纪

    的时候,甚至有一个科隆的贵族接受对一条教会原则的支持:

    mercator sine peccamine vix esse potest[商人皆有罪];也就是

    说,对资本这样神秘和危险力量的使用必然会显得不道德,显得

    是有罪的滥用金钱。正如错误的偏见屡屡擢升其正当的理由一

    样,所以在那一时期的商业贵族的后裔们都沉溺在对其所拥有的

    金钱力量的无端滥用之中,这种力量的形式与使用范围之所以可

    能,仅仅是因为货币资本的新颖性及其对架构不同的关系所施加

    影响的新奇性。因此,正是大众——从中世纪一直到19世纪——

    认为巨额财富的来源一定有些不对劲的地方,并且认为这些财富

    的拥有者在人格上必然是有罪的。关于格里马尔迪[31] 、美第奇

    及罗斯希尔德[32] 等家族财富所流传着的恐怖传言不仅仅意指他

    们道德上的不清白,而且是一种迷信的方式,仿佛有什么魔鬼的

    灵力在起作用。

    在货币被消费掉之前——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收获的时

    刻”(fruchtbare Moment)止步不前了——鉴于体现在货币中的

    各类对立的能力出借给货币一种理想化意义的力量,贪婪就是强

    力意志(Willens zur Marcht)的一种形式,这种意志不能转化为

    存在或是快乐,因此,这也说明了货币作为绝对手段的特性。这

    是解释旧时代中的贪婪现象的一个重要因素。这样一种倾向对于

    给下一代作预备肯定会是有用的——尽管守财奴们心里通常想不

    到这种动机,因为他年纪越大,他就越是不愿意离开他的钱财。

    从主观上来说,人到老年基本会发生两种结果:一是,生活的感 性乐趣已经不再具有吸引力,二是,理想已经通过解魅而失去了激动人心的力量,也不那么令人心神不安了;因此,作为意志和生活的最后目标,就只剩下一种力量,它部分地表现在老年人那种独断的倾向和代表整个老一代以高高在上的姿态来发挥“影响”的癖好。但是,这种现象也部分地导致了吝啬现象的发生,因为同样抽象的“力量”似乎被具体化在对金钱的占有中。有人以为所有的守财奴都在憧憬着所有可能获得的快乐或是金钱可能具有的一切引人入胜的可能性,我认为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实际上,吝啬最纯粹的方式是:在吝啬中,意志并未真正地超越于货币本身;货币也没有被视为获得另外某物的手段,这一点守财奴们甚至连想都没有想。相反的,贮藏在货币中的力量被视为最终的、绝对的令人满足的价值。对守财奴来说,所有其他的商品都位于存在的边缘上,而从任何一个商品那里都有一条笔直的路通向一个中心——金钱。如果我们想把这个方向来一个反转、想从终点再回到边缘,那么快乐和力量的全部明确的意义就都将被误解。因为,如果中心力量被转化为享有某种特殊对象,那么,中心力量也就不再成其为力量了。我们的本性建立在宰制和服从的双重性上,并且我们发展出某些关系和形式,它们在各种各样的联系中对宰制和服从这两种互补的驱动力都同样地公正。与货币赐予的力量截然对立,吝啬中的无尊严感被15世纪的一个诗人极好地表达了出来,他说:任何效力于金钱的人都是“他的奴隶的奴隶”。实际上吝啬的确是内在地被征服的存在之最纯粹、最理想化的形式,这种形式几乎可以说是讽刺性的,因为它使我们成为一种冷漠无情的手段的奴仆,就好像这个手段是最高目的似的。但在另一方面,吝啬又由最纯粹、最理想化的力量感支撑着。在这里,货币又一次展现了它的基本特性,即它允许对我们各种相互对峙的努力有一种同等的决断和纯粹的表现。心灵在货币中创造了一种范围最广的形式,这种形式,它作为纯粹的能量那样运作着,逐渐地把心灵中的两极分离开来,也使其表现得更具统一性——即作为单纯的货币,它拒绝任何明确的规定性。

    非常特别的是,货币对一般性思维方式占据着主导地位,对此我们已经习惯把一系列的现象称作是吝啬——就对金钱的贪欲而言——而在实际上金钱与吝啬这二者是对立的。被我们称作吝啬的现象表现在这样一些人当中:他们用烧过了的火柴,小心翼

    翼地撕空白的信纸,舍不得扔掉一个绳头,花很多时间去寻找每

    一个丢失的别针。我们把这些人叫作“吝啬鬼”,是因为我们已经

    颇为习惯自然而然地把事物的价钱看作是它们的价值。但是,实

    际上守财奴们是想不到这些物品的货币价值的;毋宁说,他们的

    感受力用在了物品的实际应用价值上,这些价值根本就不能成比

    例地反映在它们的货币价值中。在许多情况中,节俭的人想要节

    省的,不是一分钱掰成两半花;他们通常考虑不到钱,而钱可以

    轻而易举地买来东西,相反,他们所考虑的只有物品本身的价

    值。这种人很奇怪,但并不少见——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送人一

    百马克,但是要想从他们的书桌上拿走一张白纸或是类似的东西

    送人,那就相当费劲了。在这里,我们又遇到了吝啬的真正对立

    面:对于吝啬的人来说,物品并不重要——除非它们在一定的程

    度上代表了货币的价值——因为货币已经剥夺了它们所有的作为

    终极目标的个性;而在这些人中,如果有谁的行为是被物品的货

    币价值左右的话,这些行为将显得完全没有意义。但是如果完全

    置货币的价值于不顾,那也会变得不合理了。由于有这种目的的

    存在,使得那些吝啬者们忘记了能够获取这些目的的手段;而手

    段又使得吝啬者忘记了目的可以单独赋予手段以意义。再进一步

    说,还存在着一些现象,通过它们与节俭之间所存在的内在差别

    的比较,能够有助于使货币的目的论特性更加清晰,尽管这些现

    象在外表形式上与实践中的节俭有相对应之处。许多“节俭”者认

    为:每一件用钱买来的东西都应该被用掉;所以,这样一来,不

    仅要考虑每一笔开销是否要节省,而且奢侈品就更是要节省掉

    了,因为人们已经证明:它们在被消费的过程中不能给人带来什

    么快乐。有一句德国谚语最能说明这种行为:“宁可撑破肚皮也不

    能便宜了主人(Lieber den Magen verrenkt als dem Wirt einen

    Kreuzer geschenkt)。”许多人都是正儿八经地如此行事的,这

    种行为被漫画式地表现在一个节俭的母亲形象里:孩子们嘲笑母

    亲过日子节俭,以至于会把家里人病好以后吃剩下的药吃掉,以

    免浪费。在这个例子里,对物品的消费是盲目的甚或比盲目更

    糟;这种行为的动机并不能避免对物品的浪费,因为从它一被需

    要开始,就已经注定要被浪费掉了,它对主体的意义也因此而成

    为明日黄花。被消费的对象的确与意向的对象有所不同,它已经

    缺少了动机性的特质。消费唯一可能的动机起码是不想让钱白花

    而寻找一个补偿。货币因此就达到了它的下一个目标;这样就以

    货币达到了一种满意的感觉和目的论序列中的一个巅峰,除了货

    币在主观上的终极目的(作为物自体)的失败,但这个失败并没

    有削弱满足之感。这种琐碎且根本上乏味的吝啬现象揭示出货币

    价值的一个相当特殊的目的论架构。尽管这种现象在有价值的物

    品中通常并不很明显,并因此而显得有些俗气和无意义,但是,

    它可能是对货币的作用——即货币作为中介压倒了真正的终极目

    的——最极端的表现。在这里,不仅节俭的真正意义被排除了,

    犹如它在吝啬中所表现的那样,而且浓缩在被占有的闲置不用的

    货币中的力量的魅力和可能性的魅力也被排除在外了。已经丧失

    了任何可能曾经有过的消费意义和目的的对象,在令人不快的、

    有害的状态下被消费,原因仅仅只有一个:被花掉的钱已经为这

    个对象赋予了一种绝对价值。不仅目的性过程被货币拦阻于此

    地,而且此外,这个过程已经倒退和僵化,因为鉴于价值度量活

    动——它自身是目的性的——是通过直截了当的无目的的程序予

    以实现的。

    奢侈

    通过两个否定性的例子,我现在想讨论的是:货币在超越其

    单纯中介角色而获得一种独立旨趣的特性方面,其范围和程度到

    底有多大。奢侈与吝啬这两种现象之间看上去似乎是对立的,但

    实际上二者之间有着更紧密的联系。这里我们必须注意到:在原

    始经济存在的地方,对诸种价值的节俭式保存和价值的本性与农

    产品非常有限的可转换性是不相匹配的。如果贮藏的产品不能轻

    易地或显而易见地转化为无限可转移的货币,我们就很少见到那

    种真正守财奴式的产品囤积;在任何农产品可以直接被生产和消

    费的地方,肯定会流行慷慨的风气,对客人或是有需要的人尤其

    如此——这是一种极少沾染上货币经济气味的行为方式,因为只

    有货币才更容易收藏。殉道者彼得[33] 因此称赞古代墨西哥人用

    来当作货币使用的成袋的可可,因为他们不能把这些可可隐藏起

    来,也不能把它们贮存太长的时间,因此也就能防止滋长悭吝心态。类似地,自然条件也限制了奢侈的可能性和吸引力。除了无意义的毁坏之外,在一个团体中对恣意挥霍和愚蠢浪费的限制要视其成员及外人的消费能力而定。但关键之处在于:与对具体物品的奢侈行为相比,货币性奢侈具有一种完全不同的意义和全新的气息——前者意味着具体物品在个人目的的理性序列中所具有的价值被简单地毁掉了,而后者则意味着价值以一种不适当的方式被转移到了其他价值中。在货币经济中挥霍者唯一的类型——也是对货币哲学有意义的——不是那种无意义地挥霍金钱者,而是那些用金钱作无意义购买的人,他们的购买对其处境来说是无目的的。与挥霍行为相伴随的快感依赖于花钱买东西的那一时刻,买的是什么无所谓;这种快感必须与享有物品所带来的短暂快乐区分开来,也要与这种行为相关的充大款的势利行为区分开,还要与对物品的获取与使用之间的激励性转换区分开;实际上,它是与挥霍行为的纯粹功能相关的,而与其实质内容及相伴的环境没什么关系。对于挥霍者来说,挥霍那一刻的吸引力同时超过了对物品和货币的合理欣赏。这特别强调了在目的序列中挥霍行为的地位。如果这一序列的终点是通过占有物品获得的快乐的话,那么,最基本的中介阶段就是对货币的拥有,然后是把货币消耗在某些物品上。对于守财奴来说,前一阶段成为本身值得快乐的目标,而对于挥霍者来说,则是后一阶段。金钱对挥霍者来说,也像对守财奴那样重要,尽管这不是以占有而是以挥霍掉的形式表现的。挥霍者手中价值的意义取决于把货币转移到其他价值形式中去的那一时刻,从这种角度来说,他乐意以挥霍掉所有更具体的价值为代价为这一快乐时刻支付金钱。

    因此,对货币价值的冷漠态度就格外引人注意,这种态度构成了挥霍行为所具有的吸引力和本质,它把货币价值预设为某种被体验和被欣赏的东西。因为很显然,扔掉某种被认为是与己无关之物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完全冷漠的。下面这个例子是在法国大革命前的旧制度时代那种疯狂的奢侈行为的典型表现。当康蒂王子[34] 送给一位夫人价值4000—5000法郎的钻石而被拒绝的时候,他便命人把钻石打碎研成粉,用这些粉给那位夫人写了封回信。泰纳[35] 曾经就那个时期的这种习惯给这个故事加了一句评论:On est d’autant plus un home du monde que l’on est moins un home d’argent(“一个人越是不在乎钱,他就越是这个世界的男人”)。但是,这也表明了一定程度的自欺欺人,因为对金钱有

    意的和强烈的否定态度——正如在一种辩证过程中所表现的那样

    ——正是建立在其对立面上的,其自身就可以赋予那种态度以意

    义和魅力。这种情况也可以在大城市的某些商店中见到。与那些

    以便宜价格来吸引顾客的商店不同,这些商店强调的是虚荣的自

    我放纵,即他们有最高价格的商品。这些商店因此吸引了社会中

    最贵族化的圈子——那些人从来不问价。这种情况引人注意的地

    方是:他们所强调的重点不是物品自身,而是与物品自身相关的

    否定性的反面,而价钱是不重要的;因此,那些人无意间又把金

    钱推到了兴趣的前台,尽管是以一种否定的方式而进行的。由于

    奢侈与金钱的密切关系,它极容易愈演愈烈,且剥夺掉它所支配

    物品的全部合理标准,因为现在已经没有了通过对具体对象的接

    受标尺所给予的规定。

    对金钱吝啬性的贪婪也同样具有这种奢侈的特点:与那种在

    真实存在物中寻求乐趣的行为不同,吝啬性的贪婪是在寻求一种

    看不见、摸不到的东西,这种东西可以无限延展,并且不受任何

    外在或内在理由的限制。只要在什么地方缺少了外在的、主动的

    定位和限制,贪婪就会以不断增长的强度不着痕迹地释放出来。

    这就是为什么会在遗产纠纷中出现那么多的残忍和痛苦。由于个

    人对遗产的拥有权不是由付出的工作或有具体理由的衡量标准所

    决定的,所以,争执的双方都不会无条件地承认对方的拥有权。

    因此并没有什么东西来限制人们对遗产所声称的拥有权,而任何

    的干涉都会被认为是毫无根据的不公正举动。对于贪婪现象来

    说,在愿望与任何对其对象的衡量之间缺少一种内在的关系,这

    种缺乏源于对象的结构;在我们所举的遗产的例子里,则是源于

    遗传关系所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结构。

    在1499年的不伦瑞克[36] 曾经爆发针对新铸币政策的暴动,

    这一事件突显了由于缺乏根本原则所造成的问题会随着贪婪的增

    加而增加,并且也会阻挡对拥有权的限制。当局以为:成色不好

    的钱币将来应该被好的钱币取代。但是,正是那些希望能以成色

    好的钱币来支付自己工作或是产品的人却造起反来,因为其他人

    拒绝接受他们以成色不好的钱币支付给别人。优劣不一的钱币经

    常共存的事实为没有内在限制的疯狂敛钱癖提供了最大的可能

    性;与此相比,其他的强烈情绪则总是显得在心理上低人一等。

    我们知道,在中国,叛乱发生的原因是政府以劣质货币来支付,

    却要求人民以好的货币来付税。我有一个纯粹的假定式的推断:

    一部分单纯的金钱兴趣就是缺乏这种节制,而节制的缺乏也是我

    们在股票交易中所发现的那些奇特现象背后的根源所在,即:获

    利小的投机者以及旁观者们,差不多无一例外一向是在股价上涨

    时进行投机。有一个在逻辑上正确但在实践上不一定适用的事

    实:在股票的熊市操作中,获利是有限的,而在牛市的操作中获

    利则是无限的;在我看来,这个事实似乎是上述行为的心理动机

    所在。大宗谷物的投机者实际上不得不有送货的麻烦,他们要计

    算市场中双方的机会;而单纯的货币投机者——比如像在期货投

    机中见到的那样——只对单一方向上的投机感兴趣,这个方向从

    潜在的意义上说是无限的。这种倾向构成了金融利益运动的内在

    形式,它在下面这个例子中表现得更加充分。在1830—1880年

    间,德国农业的年利润稳步增长,以致让人们以为好景会一直持

    续下去;因此,买卖庄园的价格就与它们当时的价值不相符,而

    是包含了对未来利润的预期——这也是为什么当今农业方面的状

    况令人沮丧的原因。正是货币的利润形式扭曲了人们对其价值的

    观念。在任何地方,只要利润只呈现为所谓的“使用价值”形式,

    以及,只要人们所考虑的仅仅是直接的具体数量,那么,人们对

    利润增长的念头就会被限制在清醒的界限之内;相反,如果不是

    这样,货币价值的可能性及对它的预期就会无限地膨胀。这是贪

    婪和挥霍行为本质的基础,因为这二者都从根本上拒绝对价值的

    度量,这种对价值的度量自身就能够给目的的序列划定一个界限

    或边界,也就是通过对对象的最终享有而实现这一点。真正的挥

    霍者不应该被视为伊壁鸠鲁主义者(享乐主义者)或者某种浅薄

    轻狂之徒,尽管所有的这些要素都混合在个人的表现中。对于挥

    霍者来说,一旦他拥有了对象,他就变得兴味索然;他的快乐注

    定永远不会得到安宁和持久;他拥有某一对象的时刻总是伴随着

    对快乐的否定。在这方面,与吝啬相比,生活具有同样邪恶的一

    面:每一个已经到手的目标总是激起希望得到再多一些的欲望,

    可是欲壑难填;原因是:这种行为的整个倾向都是在一种特定的

    范畴内寻求满足,仿佛它来自一个终极目的似的,这个特定的范

    畴从一开始就拒绝任何目的,并把自身限制为手段,也永远不期

    望走到最终的一刻。在这二者当中,守财奴是其中的更为抽象

    者。他的目的意识停止的地方,与挥霍者比起来,要离最终目的

    更远;挥霍者向对象走得要更近一些,因为他朝向合理目标的运

    动最后停在一个更靠后的阶段上,他想要得到它,好像它就是终

    极目标一样。一方面,这两种我们可以看到的结果之间的彻底对

    立在形式上具有同一性,另一方面,就这两种倾向都同样无意义

    的角度来说,它们都缺少具体目的的规定,这表明了在它们之间

    存在着不确定的交互作用;这一切说明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

    实:我们会经常在同一个人身上发现吝啬与挥霍这两种现象,它

    可能会表现于他们在不同的利益领域中的分配上,也可能会表现

    在与变化着的生活情绪之间的联系上。这种情绪的减弱和扩展都

    表达在吝啬与挥霍行为中,就仿佛每一次的冲动都是相同的,而

    仅仅是冲动的表现符号会有所不同而已。

    货币对我们意志所具有的双重意义源自货币所担当的双重任

    务的综合。对衣食的需求愈是紧迫和普遍,对它们的欲望就愈是

    受到自然的限制;这方面的供应量可能是很充足的,特别是对于

    生活的必需品来说尤其如此,而这些原本又正是人们最欲得到的

    东西。与我们的自然需要相比,对奢侈品的需求则是没有尽头

    的。奢侈品的供应永远难平欲壑。例如,作为打造首饰的材料,

    贵重金属具有无限的用途。这都是其基本的过剩性所造成的结

    果。价值越是贴近我们的基本生活、越是我们仅仅为生存所必需

    的条件,我们对它们的直接要求就越强烈——当然在数量上也就

    越是受到限制——同时,对它们满足的程度就越是可能在较早的

    阶段上得以实现。另一方面,价值越是被从原始需要上转移开,

    它们就越少被作为自然需要而得到衡量;从它们的可用数量上来

    讲,它们也越是能保持相对不变地存在下去。我们种种需求的幅

    度在这样的两极之间移动:一极是直接的强烈的需求但因此肯定

    受自然限制,另一极是对奢侈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中,必需品的

    匮乏被需求的扩张的无限可能性所取代。大多数的文化商品

    (Kulturgüter)都表现出对这两种极端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因

    此,向一极的靠近就意味着对另一极的远离,而货币则在最大程

    度上把二者结合起来了。因为货币既是为满足我们生活中最不可

    或缺的需要服务,同时也是为我们生活中最不必要的需要服务

    的,所以,它把强烈的急需或欲望与其扩张的无限性联系在一

    起。货币自身具有为奢侈需要所必备的结构,在这种结构中,它

    拒斥任何对奢侈欲望的限制——这种限制只有通过我们消费能力

    与特定数量之间的关系才可能得以实现。但是货币不像用来打造

    首饰的贵重金属那样,它不需要通过与直接需要之间拉大距离来

    平衡对货币无限制的欲望,因为它已经成了生活最基本需要的相

    关物。货币这种令人瞩目的双重性格,以及关于对货币的欲望,

    通过吝啬与奢侈而表现在一种超然的形式中,因为在这两种例子

    中,货币已经消融为对货币纯粹的欲望。这两者所展现的是我们

    也曾视为货币积极面的消极的一面,即:在我们那些对立着的心

    理驱动力施展拳脚的领地中,是货币使这一领地的半径得以延

    长。吝啬似乎在物质上的麻木不仁中得以表现,而奢侈则在流动

    性和延展性的形式中予以展示。

    禁欲式的贫困

    在另一个不同于奢侈的层面上,以及与贪财和吝啬针锋相对

    的,是存在着第二种消极的现象——把贫困视为积极价值的现

    象,即把贫困自身当作令人满足的生活目的。在目的序列中,与

    绝对重要性之间某种联系的发展被移植到了与吝啬和贪婪完全不

    同的一种方向上。在贪财、吝啬及奢侈等现象中,手段转化为了

    终极目的,因此它们便止步不前了,但贫困现象却有所不同,因

    为它是终结了的目的序列的结果,所以贫困不在乎手段的缺乏而

    依然可以持久,或是继续向着终极目的背后的领域挺进。如吝啬

    与贪婪那样,贫困只是在货币经济的特定阶段才以其纯粹和特殊

    的方式表现出来。在那些尚没有被货币经济所规范的自然经济

    中,只要农产品还没有纯粹作为商品而流通,即尚没有作为货币

    的价值而流通的话,一个人贫困得潦倒的现象不是那么普遍。甚

    至在最近,俄罗斯还有一个颇为自豪的地方是:在那些较少受到货币经济影响的地区,不存在个人性的贫困。作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这或许不仅可以归因于:生活的绝对必需品不用靠货币就可以轻易地得到;另外也可以因为:在这种环境下,更容易激起人类对贫困的同情心,而在其他的环境下则不然——穷人所缺少的和人们可以帮助穷人的都不是对穷人们最直接、最必需的。在纯粹的货币关系中,同情心在达到其真正目的之前必须拐个弯,结果经常是在半道上就力竭而衰。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实际中助人为善的人们宁可以食物和衣物来救济穷人,也不用钱这么做。如果贫困是作为一种道德理想而出现的,那么相应地,有钱就会被当作是最危险的诱惑或最原始的邪恶而遭到憎恶。

    任何时候,当灵魂拯救被看作是终极目的时,贫困就同时会被许多教义解释为一种积极的、不可或缺的手段,这种手段超越了自己的地位而获得尊贵的价值,而这种尊贵的价值本身就是重要和有效的。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目的序列中的不同阶段,且原因不尽相同。首先,对所有世俗的快乐和旨趣纯粹的漠不关心可能会导致贫困。这种贫困的负担被从抱有向上志向的灵魂中除掉了,就好像是从贫困自身中被除掉一样,根本无需那种明确地要求贫困的意志。最早的基督徒们可能经常这样行事,即他们不是直接对抗或冒犯实际的商品,而只是简单地不与之发生任何关系,犹如对有些东西我们根本就没法看到它们,因为我们根本就不具备感知它们所必需的器官。所以,发生在早期基督教中零星的共产主义现象与现代的共产主义努力有根本的不同,因为前者源于对世俗商品的冷漠,而后者则对世俗商品有最高度的评价。二者的混合发生在中间阶段:在中世纪末期发生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肯定无疑是为反抗贫困所进行的斗争,但是其中部分地却受到具有彻底节俭生活理想的禁欲主义运动的支持。然而,至少就货币而言,禁欲主义不得不放弃对它对物质兴趣纯粹的否定,并采纳更为积极和坚定的形式,因为我们在获取最不可或缺的生存资料的道路上不断遭遇到它们,也因为禁欲主义的实现要求有更强的意志和更多的意志活动,而不像生存本身的需要那样是自然而然产生的结果。但是,任何人如果希望能够对世俗兴趣持冷漠态度的话——比如像那些把车轴上的油当成黄油来吃而浑然不觉的教父们——如果他想要在货币交易时代生存下去,他仍然不能

    允许自己为了赚钱而有丝毫的分心。因此,如果从原则上说那种

    对任何外在事物都抱冷漠态度占上风的话,那么这种对物的冷漠

    态度——与对货币的冷漠大不相同——将轻而易举地转化为实际

    的怨恨。第二,货币所具有的诱惑性甚至对此有更明显的效果。

    因为货币随时随地均可用,所以它尤其是人在软弱时面对的最糟

    糕的陷阱,也因为它可以效力于所有活动,所以它在那一时刻为

    灵魂提供了其最具诱惑力的一面。所有这些甚至可以更具危险

    性,因为只要货币仅仅是作为我们手中持有的钱而实际存在着的

    话,那么,它就是世界上最不偏不倚的、最清白无辜的东西。但

    是对于禁欲式的感性模式来说,货币成为魔鬼真正的象征符号,

    这个魔鬼带着纯洁清白的面具来引诱我们,所以既能抵御魔鬼又

    能抵御货币的安全手段就是拒之于千里之外而不与之发生任何关

    系,不管它们看上去有多么冰清玉洁。

    我们可以在早期的佛教社团中发现这种态度一般性的表现。

    凡是加入社团的僧人都主动放弃其所拥有的财产、家庭和妻子,

    除了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极少量东西和偶然的破例之外,他们不可

    以拥有任何属于自己的东西,甚至这些必要的生活必需品也是通

    过化缘得来的。这种戒律最基本的意义可以从僧人们为他们自己

    所选择的名字上看出来:托钵僧(Gemeinder der Bettler)。在

    这种为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化缘中,任何对财产的拥有关系都是不

    可能的,甚至连这一点化来的缘也不是通过主动的要求而得到

    的,而是通过静静地等待。正如在某些阿拉伯游牧部落中,耕种

    土地、修建房屋或类似的事情都是被明令禁止的,为的是防止部

    落成员通过定居而产生对部落传统的不忠,佛教的僧人也是如

    此,他们借助于心灵的改变而接受了同样的规则。这些僧人们把

    自己比作是小鸟,无论飞到何处,除了一双翅膀之外一无所有;

    他们不许接受任何馈赠的耕地、牲畜或奴隶。然而这种禁令在对

    金银的接受上表现得最为严厉。任何想施舍金银的施主都不能直

    接这样做,而必须把它们先交给一位工匠或是商人,他们再以实

    物的形式转交给僧人。如果一个僧人接受了黄金或白银,那么他

    就必须在大家面前赎罪,那些金钱会交给某位关系较近的在家俗

    人去买一些生活的必需品,因为僧人自己是不允许提供这些东西

    的。如果在邻近左右找不到这样的在家俗人,那就只好把钱交给

    一位僧人去扔掉,而且这位去扔钱的僧人必须已经达到了“无贪、

    无嗔、无痴”才可被信赖去做这件事。在这里,货币已经成为一种

    令人恐惧的对象——尽管伴随着恐惧感的是这些麻木的灵魂特别

    的失血式的衰弱无力——并且贫困成为一种被谨小慎微看护着的

    财产、一种与世隔绝的价值中弥足珍贵的部分,远离多彩多姿和

    生趣昂然的世界。货币代表着统一的价值,对它的拒绝意味着对

    世界多样性的拒绝。

    把贫困提升为一种绝对价值的过程也是一种内在精神构成的

    过程,它一度达到了最高程度,即以最富特色、罕世无匹的激情

    表现在早期的方济各会修士身上。方济各会不仅仅是针对12、13

    世纪意大利教会中令人难以容忍的世俗化现象的反应,这种世俗

    化在买卖圣职的活动中有最清晰不过的表现——每一样东西都受

    金钱的支配,任何东西都可以用金钱买到,从教皇的选举到最卑

    微的乡村牧师职位的任命,从宏伟壮观的修道院的修建到宗教表

    白书(Formel)的发布——佛罗伦萨的牧师们用它来抵偿和重新

    净化溺死过老鼠的酒。从15世纪以来,宗教改革运动从来没有消

    失过,这个运动已经把贫困当作对神职人员的理想要求来颁布

    了,因为贫困可以同时切断教会世俗化的头和脚。但也正是方济

    各会的修士们第一次把贫困造就成一种自主性的价值

    (selbständigen Wert)和内心最深需要的对应物。一位早期修

    会史研究专家宣称:“gente poverella(穷人)在贫困中找到了平

    安、爱和自由。难怪当时新的使徒们的思想和努力都别无旁顾地

    集中到了对这种美德的保守上。他们从贫困上获得的荣耀是无限

    的;每一天他们都会以饱满的、新婚一般的激情狂热地向其所爱

    一再诉求。”贫困因此而成为一种积极的拥有,它一方面成为获得

    至高无上商品的中介,一方面行使着与货币在世俗世界中对可鄙

    的商品所行使的同样功能。像货币一样,贫困是一个蓄水池,价

    值的时间序列流向它,得到滋养后又从中再流出去。另外很清楚

    的是:贫困表达了一个事实或是这一事实的一个方面——在一种

    更高或最高的意义上,这个世界属于摒弃它的人,尽管他并没有

    真的摒弃这个世界;实际上,在贫困中他拥有了事物最纯净、最美好的精华,就像金钱对于吝啬者所拥有的那样。正如佛教僧人们所言:“我们这些一无所有的人生活在大喜乐中;喜乐是我们的营养,就像它是天上众神的营养一样。”因此,方济各会修士被描绘成是nihil habentes,omnia possidentes[“一无所有,而又无所不有”]。贫困在此已经失去了它的禁欲本质。灵魂的价值本来以贫困为消极条件,现在却直接扑向了它;手段通常是其终极目的最全权的代表,而现在对手段的摒弃已经差不多是被提升到了终极价值的地位。这一过程的巨大的且无所不及的力量——它使货币从其中介的地位被提升成绝对的意义——被如下的事实再好不过地予以说明:对这一过程的意义的否定被提升为了与此意义本身相同的形式。

    犬儒主义(Zynismus)

    至此,我想通过两个过程来给阐明货币本性的各种现象划一个句号,这两个过程几乎是货币文化发展到鼎盛时所特有的通病——犬儒主义和因享乐过分而厌世的态度——它们都是由于把生活中的具体价值约简为货币的中介性价值而产生的结果。也可以说,它们是吝啬与贪财的逆转。在吝啬与贪财现象中,这种约简把自身表现为一种新的终极价值的增长,而在犬儒主义和乐极生厌态度中,这种约简则以对所有旧价值的蔑视来表现自己。目的论序列的消极性已经被货币带到了奢侈和安贫乐道的态度中,现在这种消极性则获得了最终的完成,这种完成不仅是利用价值的特殊性来实现的——因为这种特殊性仅仅被具体化在货币中——而且还是利用这些价值的存在本身来实现的。尽管我们今天称之为犬儒主义的态度与它所起源的古希腊哲学没有什么关系,但我们仍然可以说: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反常的关系。古代的犬儒主义对生活有一种非常确定的理想,即有一种心灵上的积极力量和个人道德上的自由。对于犬儒主义者来说,这是一种绝对价值,以至于其他被接受的价值之间的一切差异都变得无足轻重了。不管一个人是主人还是奴隶,不管他满足自己的方式是美学的还是非美学的,不管他有还是没有祖国,也不管他有没有尽到自己对家庭的义务——所有这些对于有智慧的人来说,都是无足轻重的,这不仅仅是在与任何绝对价值相比时如此,而且还表现

    在他们的生活本身就透露出一种无动于衷的态度。在我们今天称

    之为犬儒主义的态度中,在我看来关键在于:在这里仍然不存在

    着价值上更高的差别,并且,一般来说,那些在价值上被高度评

    价的东西唯一的意义在于其被降低为最低水平的价值,而这种夷

    平价值差异方式之积极的与理想的道德目的已销声匿迹了。对于

    那些追随苏格拉底式的智慧的、似是而非的人来说,什么曾是手

    段或什么曾是次要的结果都不是中心问题,并且它们在发展过程

    中也完全改变了自己的意义。犬儒主义者的本性——就其在当代

    意义上而言——在与享乐主义者的对比中表现得再清楚不过了。

    当享乐主义者的价值衡量曲线向上走、以及较低水平的价值在努

    力争取被提升为较高水平价值的时候,犬儒主义者的价值衡量曲

    线在向着完全相反的方向移动。唯有当他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做

    到了贬低最高价值和视种种价值之差异为幻觉的时候,他的生活

    意识才恰如其分地表现出来。货币具有一种特别的能力,它能把

    最高的和最低的价值都同等地化约为一种价值形式并因此而把它

    们都置于同一水平之上,而不管它们有怎样多的种类和数量;货

    币的这种能力为犬儒主义情绪提供了最有效的支持。犬儒主义者

    在任何别的地方再也找不到像货币这样成功的证据了——最佳

    的、最理想的、最具个人性的货物不仅提供给任何出得起必需的

    钱的人,甚而更有意义的是,如果最富有的人缺乏必要的手段,

    这些货物也一视同仁地被拒之门外,货币的活动造成了个人价值

    与客观价值之间最荒谬的联结。因此,犬儒主义滋生的最好温床

    就是那些资金迅速周转的地方,最好的例子就是股票市场上的买

    卖,在那里,金钱是来得快也去得快。货币越是成为兴趣的唯一

    中心,人们就越是会发现:荣誉与信用、才智与价值、美与灵魂

    拯救都可以交换成金钱,在与更高价值之间的关系上,也就越有

    可能发展出一种可笑的、轻浮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更高的价

    值也是可以出售的,就像杂货店里货物的价值可以被出售一样,

    因此这些价值也拥有了一种“市场价格”。价值的本性拒绝任何不

    按其自己的范畴和理念进行的价值衡量,对于价值来说,市场价

    格的概念是对犬儒主义呈现于主观反映形式里的东西最完美的客

    观化。

    乐极生厌的态度[37]

    夷平差异的其他意义——这指的是事物本性中的差异而非对

    它们不同的价值评价,鉴于货币的核心立场是把兴趣集中于事物

    的共性而非其特殊的发展水平上——在乐极生厌的态度中找到了

    其最具个人化的表现形式。犬儒主义仍然是在价值领域内所做出

    的一种反应,尽管这种反应是以扭曲的意义来进行的,即它把价

    值向下的运动看作是生活魅力的一部分;相对而言,持乐极生厌

    态度的人——尽管我们在实际中难以找到彻底体现这种概念的人

    ——则对价值的差别完全失去了兴趣。在他眼中,生活中的一切

    都是一样的枯燥无味,都涂着一层灰色,都不值得为之激动不

    已,在涉及意志的地方尤其如此。在这里,关键的环节——也是

    为乐极生厌者所拒绝的——不是对诸如此类的事物贬值,而是对

    事物之明确的特质的漠然,而从这些特质中衍生了感觉和意志的

    全部活力。同样数量的金钱可以买到生活所提供的所有可能性,

    不管是谁被这样一个事实所摆布,他就必然成为一个乐极生厌

    者。作为一条规律,乐极生厌的态度被恰如其分地归结为对享乐

    的餍足,因为过强的刺激摧毁了神经对它的反应能力。然而这还

    不是与乐极生厌态度相关的现象最后的结论。事物的魅力并不是

    意欲得到此物的实践活动发生的唯一原因;相反,大部分的情况

    是,正是要得到这些快乐而在实践上必须付出努力的种类和数

    量,决定了这些事物对我们所具魅力的深度和活力。所有个人的

    个别努力、在前进路上所有的曲折以及获得对象的意愿对我们所

    提出的所有要求——这一切的一切都被作为对象本性的特质和它

    与我们的关系而转移到了对象自身中,所有的一切也都被当作对

    象的魅力而投放到了对象自身中。在相反的例子中,获得对象的

    活动越是以机械的和中性的方式实现,对象也就越是显得没有特

    色、了无生趣;其实这种情况随处可见——不仅是目标决定了获

    得它的方式,反过来,获得对象的方式也决定了目标。靠钱来获

    得目标把一切收获行为都等同划一了,而没有为任何对象保留任

    何特别的获得方式,因此,也就使对象必然变得冷漠无情。当越

    来越多的对象被金钱所包围的时候,以及它们在价值上的差异实

    际也被化约了的时候,这种情况就发生得越多。只要我们还没有用钱去购买事物,它们就会以其特别的、独一无二的魅力影响我们。但是,一旦我们以金钱手段轻易地获得了它们,它们的魅力也就丧失殆尽,这不仅是因为我们现在占有它们并从它们那里得到快乐,还因为我们是以一种不偏不倚的方式得到它们的,这冲淡了其价值性。当然,在个别的情况下,这一切影响几乎都是难以察觉的。但在富人与其购得之物的关系中,还有,甚至在公众意识现在所赋予这些对象的整个外观上,这种影响有了大幅增长。因此,犬儒主义的性格及乐极生厌的态度是对同一情境所造成的两种不同的——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混合的——自然性情的回答。对于犬儒主义者的气质来说,用钱能买到多少物品以及随之而来的结论——最终每一样东西、每一个人都是可用钱买的——的这种经验体会激发起了一种特定的愉悦感,而对于乐极生厌的态度来说,同样一幅现实的图景却摧毁了任何具有吸引力的可能性。通常的情况是,犬儒主义者并不希望改变其内心世界,而乐极生厌者则屡屡正好相反——他作为人类的一员对生活的魅力有所渴求,但是他的个人状态却使这种魅力成了他搏之不得、视之不见的东西。正是从乐极生厌的态度中,出现了当今那种追求刺激、追求极端印象和追求变化的极速现象——这是在某种情境中想要克服危险与痛苦的各种尝试中非常典型的一种,其使用的手段是对内容从数量上进行夸大。这种追逐或许可解片刻之愁,但原来的情境很快地就又会出现,只不过现在变得更糟而已,因为其构成要素的数量更大了。更为重要的是,现代人只选择了在上述经验、关系和信息中的“刺激”,而不考虑这些刺激为什么对我们是重要的;这一点揭示了上述现象与手段之间那种颇具特色的纠缠不清:人们满足于真正的生产价值的最初级阶段。在自身中寻求单纯的刺激是日渐增长着的乐极生厌态度的结果,自然而然的激动反倒由此而日渐消退了。这种对刺激的追求产生于货币经济,伴随着货币经济的是一切明确的价值逐渐消亡于一种纯粹的中介性价值。存在着许多疾病决定治疗的有趣例子,上述情况只是其中之一。一种货币文化(Geldkultur)意指的是这样一种货币手段对生活的奴役,以至于从这种货币文化的疲惫中获得解脱也不言自喻地从一种纯粹的、掩盖了其最终意义的手段中——即在不折不扣的“刺激”的事实中——寻求获得。

    第三节

    我在前面曾经提到过:尽管贪财与吝啬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致的,但却必须从概念上和心理上加以区分。事实上,存在着许多可以对它们加以分别说明的现象。奔向货币之路所具有的速度通常独立于离开货币之路的速度,这一点不仅对狭义的贪财与吝啬如此,在另外一些内心活动尚未跨越正常界限的水平上也早已如此。这通常是由在目的序列中对货币不正常的提升所造成的;因为这种提升不具有客观标准,它经常会改变目的序列的意义。因此对于货币来说,只要它仍然是可获得的,那么,它就会激起不同的价值情感,而不像它在用来购买某种东西时那样。在通向货币的道路上所存在着的那种价值情感与货币之间的分歧,在货币到手以后就会大为减少。还有一个实例可以说明这种分歧:大多数人作为顾客时都不及他们做生意时那样精打细算。或许古代犹太法律就源于这种经验,即与花钱行为相比,赚钱行为总是要更严谨、更精确和更不可疏忽大意。根据古代犹太人的律法,在涉及金钱争端的案子中,一向要求被告宣誓。只有杂货店店主偶尔才被允许,根据塔木德[38] 的一段经文,以账本上的账目来起誓。在特定的情况下,一些王侯对货币价值衡量上的收缩和免除(Kontraktion und Remission)会有态度上的变化,如路易十一[39] 及其他的许多人,他们在课税方面态度非常严厉,但在花掉税入的时候却非常随便。但是,一般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在赚钱速度与花钱速度之间存在着比例上的差别关系。花钱最不在乎、最容易轻举妄动的是赌徒、淘金者和风流女人。西班牙从查理五世[40] 开始的招致毁灭的财政政策已被归结为那些轻易落入西班牙人手中的来自美洲的贵重金属。一般所说“来的易、去的易”,不仅仅是指一种经济的客观结构,在这种经济中,已到手之物的安全性只是以获得过程中的一定程度的稳固性来作为回报而已。对某些职业来说,获利极为方便快捷,这些职业所处的客观环境也提供了某些渠道,使花钱的行为更为自然和便利。但是前面那句俗语的更有效证据在于这么一种心理状态:目的论序列在金钱的获利得以实现的那一点上结束得越是快,集中在这一

    点上的能量强度和重要性所伴随的感受就越是小。所以,在金钱

    方面所获之利与价值中心的联系越是肤浅、因而也越容易分离,

    我们也就越是愿意让这些所获之利白白流走。在目的论序列中,

    向上或向下引导的部分尽管在或大或小的张力上存在着共同的特

    点,但是,在它们之间却仍然存在着不同:在被获得之前,货币

    具有终极目的价值,但一旦获得,它就立刻失去了这种价值而被

    视为一种纯粹的手段——除非吝啬禁止了这一过程。

    货币的量即为货币的质

    我已经强调过位于目的论序列中两个部分之间的这一转折

    点,因为它揭示了货币最本质的特点。只要货币是作为我们的努

    力的唯一的、最切近的目标效力于我们的意识,那么它就仍然具

    有一种特质。让我们明确表述这一特质是什么将会很难,但是意

    志的兴趣所在、思想对它的关注及依附于其上的愿望和情绪具有

    的活力,都使它闪烁着一层温暖的光辉,为它涂上了一层耀眼的

    色彩,也为货币的概念赋予了一种排除对量的考虑的意义。我们

    在实践中的一切愿望都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的。只要它们仍然站立

    在我们的面前而未被获取,那整个货币特质的类属就时刻吸引着

    我们,以致我们会经常在一种幻觉下劳作着,这种幻觉就是:最

    小数量的货币也一直会使我们感到满足,因为它所代表的是我们

    所欲获取的对象和概念。我们欲望所关注的是对象的质的特性,

    而我们对量的兴趣则通常只在质已经实现和已在某种程度上被体

    验到的时候才表现出来。我们的兴趣所具有的这种典型的发展过

    程以一种特别缓和的方式在货币身上得以体现。因为货币只是获

    取具体而无限多样目的的居中性手段,所以它的量是我们唯一关

    心的重要的、有决定意义的东西。对于货币来说,我们所要问的

    不是“什么”、“怎样”,而是“多少”。货币的这种特质或无特性最先

    在其全部的心理纯粹性中表现出来,但这必须在货币已经被获得

    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只有在货币被转化为积极价值的时候,量成

    为唯一决定货币意义的要素这一点才变得明朗,即货币的手段也

    就是它的力量。在目的论序列达到这一点之前,以及,只要货币

    还仅仅只是一种欲望的对象,那么,由于作为一般概念的货币上所附着的情绪色彩,货币就仍然会从其一般性的、被体验为质的本性退回到其纯粹量的特性上面来。对于吝啬者来说,这种关系是积习难改的,因为吝啬是不能允许目的论序列超过这一关节点的,结果吝啬者总是持续不断地把情绪投射到货币上面,仿佛货币是一种质的、有特殊魅力的实体一样。“值多少钱”的问题限制了对货币的兴趣——换句话说,货币的质唯独由其量而定——这为我们的分析产生了诸多意义重大的结果。

    首先,占有的金钱之数量的不同对金钱的主人而言意味着最大程度上的质的差别。这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事实,强调它似乎毫无意义,如果不是始终存在着一种诱惑,要扭转对货币纯粹量的特性的解释,且要机械地看待货币的重要性和效力——就是把较重要之物视为较不重要之物的成倍翻番——的话。我希望首先提及一个非常表面化的例子,以此来证明集中在货币中的量的巨大差别是怎样急剧影响到货币在质方面的结果的。在这方面,小面额的钞票具有一种与大面额发行的钞票完全不同的特性。收入较少的人们通常是小面值钞票的持有者,所以他们很难像大面值钞票持有者那样进行兑现。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出现恐慌的话,前者与后者相比,总是要更急于或不加思索地希望得到兑现,或者是不问价格地抛出这些钞票。下面的更一般性的分析将支持我们的基本论证。

    风险概率的主观差异

    为了实现目的而花费的金钱可归入两种范畴:有风险的和无风险的。抽象地来看,如果我们不把赌博算在内的话,这两种形式存在于每一个花费金钱的行为中。即使是最疯狂的投机行为也必须要算计可能的价值损失,尽管它并不害怕投机的对象可能会化为乌有;相比较在另一方面,即使是稳妥的赚钱行为也要把风险因素考虑在内。在许多例子中,后一种冒风险的行为在实践中可以被看作是无限小而忽略不计,所以我们可以说:对于每一次交易,要么根本就没有危险,要么所投资资金中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也就是主体的本钱——就会有危险。要决定这种可能的风险的大小,似乎有两个客观因素应该是比较合理的:一个是可能损失部分的大小,一个是可能获利部分的大小。举例说,如果在某宗生意中投资100马克,亏本的机会是百分之五十,而获利最多也就是25马克,那么,这项投资就是不明智的。但如果在同样的条件下、在同样的生意上只需投资20马克,那么,这笔买卖就是明智之举。但是,对于计算确定的风险概率是合理还是不合理,这种客观的计算并不足够。还有一种个人的因素也必须考虑在内:在每一种经济环境下,一个人财产中的一定部分根本就不应该被用来冒险,不管获利机会有多大及其成功的可能性会有多大。通常,最后赌一把那种绝望的冒险都会以这么一个借口来作为理由:“再没有什么可输的了”;这证明了这种形式的冒险已经故意把理性抛弃得一点都不剩了。但是,如果我们承认有理性的话,那么,仅仅是为了超过某种限度之上的收益那一部分,投机的客观可能性问题就应该提出来。从理性的角度来讲,在这个限度之下的数量,则不应该有任何风险,甚至是在亏损概率很小而赢面很大的时候也不行。在这里,其他能决定冒风险是否明智的客观因素则完全无关紧要。价值的货币形式很容易引诱一个人对这种经济形式做出错误的判断,原因是:这种形式会把价值分成非常小的部分,因此可以引诱人们用较小的手段来进行冒险,而这种行为从道理上说,是应该避免的。例如,上述现象就典型地表现在一种价值为一英镑的金矿股票中,这种股票是德兰士瓦[41] 和澳大利亚西部的采矿公司发行的。由于看到这种股票相对较低的价格和较大机会的回报率,就连那些在正常情况下与股票投机交易没多大关系的人们也开始购买这种股票。类似的事情也出现在意大利的彩票业上。但是,在许多国家里,与股票相关的现代立法都试图阻止这种事情可能会对人们正常生活产生的危害,采取的手段是建立一种针对任何发行股票的票面价值的相对较高的最低下限。如果一种投机的价值——如一个企业的或是一宗贷款的投机价值——是得自很小的股份,那么,在与整体量的关系中它的无足轻重性就会轻而易举给股票购买者造成一种假象,显得主观价值——也就是与购买者资本相关的价值——变得相当的大。更进一步地,还存在着一个事实:对于投机者,有可能会以极小的费用而获得投机赢利;这使得人们忘记了他们所处的环境是不允许他们拿这笔钱来冒险的。在所有这一切中存在着一种悲剧:有些人,他们的收入仅仅能够保证其最低的生存水平,因此

    他们根本就不应该有任何的冒风险行为,但正是这些人最容易遭

    受上述引诱。特定的环境使得有些人最需要得到那种建立在或然

    性上面的赢利,但这种赢利偏偏要拒绝他们,他们的环境也必然

    使得他们不可能得到这样的赢利;不仅如此,这些人同样是建立

    在或然性基础上的那种避免损失的保险也不会让他们如愿以偿

    ——而又正是这种人最不能承受这样的损失。在很多情况下,那

    些不太富裕的家庭都不买保险,因为,相对较低的保险金只是在

    人生病的时候才有所帮助。照顾病人的确不容易,但是他们还是

    宁愿冒这个险,原因是:看病所需费用可能是很高的,但那种事

    情发生的概率却很小,与此相比,微薄的收入甚至连非常少的固

    定花费都更加难以承受的——虽然这种算计可能是不理性的。对

    于某项收入或财产,存在着一个风险限度,即在这个限度之外的

    风险从经济角度来说是合理的;很显然,这个限度总是非常的低

    ——也就是说,人们总是为投机留出很大的空间——越是如此人

    们就越是感觉舒服,这不仅是就绝对的较大数量来说的(这一点

    很明显),也是就全部收入中占相对较大比例的部分来说的。不

    仅在较好和较差的金融环境之间存在着这种差别,而且更细微的

    差别可能已经表明了不同风险程度的合理性。这是我们在前面所

    讨论过的那种财富的自然增值的更进一步的来源,因为很明显,

    一笔财富越是有机会增值,可以用来投机而又对财富拥有者的生

    存不造成危险的那部分的比例也就越大。这种境况也说明了货币

    是怎样通过纯粹量的差别而获得一种完全不同的质的特性,也说

    明了货币是怎样以质上不同的各种形式来掌控有关它的事务的。

    货币在量上的完全外在的、甚至还有内在的意义都有所差别,所

    依赖的条件是看此货币的量是位于任何的分界线之上还是之下。

    它是位于此界限之上还是之下只取决于货币拥有者全部的资本。

    货币在量上的改变会产生全新的质。

    由于量变的原因造成质的不同结果的一般现象

    最后,所有上述这一切都可归结为事物行为的一种非常一般的形式,我们可以在心理学领域中找到其最引人注意的例子。现象中量的增长——作为起作用的原因——并不总是能引起现象之结果上相应的增长。毋宁说,原来能引发结果明确地增加的那些原因的增加,对于该范围内一个更高阶段完成同样的目的,则是不足够的;为了能取得与原来同样的结果,现在所需要的作用力要比原来大得多。我们可以注意一个经常发生的现象:在一个新开发的投资领域内,运转的资金会产生出一定量的回报,但是到后来,要想取得同样的回报却需要投入更大量的资金。我们也可以看一下病人用药的例子。在一开始,我们增加药量时总是剂量很小;但是到了后来,增加同样的剂量产生的药效却减弱了许多。还有:在财政状况不太宽松的情况下,由一定利润所带来的快乐,如果老是重复,那么也将不再能带来同样的快乐反应。最普通的例子应该是所谓的“意识阈”——作用于我们神经的外部刺激,在某个强度以下,是不会引起我们注意的;但是一旦达到了这个“阈”,就会突然引起我们的感觉,因此刺激的单纯量的增长就造成了质变的结果。但是在有些例子中,对于结果来说,刺激的增长有一个上限,某种刺激的单纯增长如果超过了这个“阈”,它所引起的感觉反而会消失。这使我们看到在原因与结果之间所存在着的那种不一致的极端形式,它是由原因方面单纯量的增长所引发的,即:把变化效果直接转化到其对立面里去。说到医学用药的例子,应该特别提到顺势疗法[42] 的实验,它说明了在最后的效果当中存在着的一种直接的对比,即:药剂量上的纯粹量的变化,可以在同一个病人身上产生不同的效果。在电击疗法中,人们已经观察到:频繁的重复会产生相反的效果,然后再转化为其相反效果的相反效果。人们可能会有一种非常重要、非常典型的日常经验——几乎所有使人快乐的刺激,当在最初的快乐感受性之上再有所增加的时候,就会导致不愉快,甚至令人痛苦。最后,我们下面所说的这种方式也可以说明在作为原因的客观刺激与其所引起的主观感受性之间所存在着的不可通约性。非常之低的经济价值——但毕竟也是经济价值——一般不能像较高一些的经济价值那样能刺激我们有所作为。有这么一些具有货币价值的物品,如邮票,在人们与之打交道的时候,根本就不把它们的货币价值考虑在内,其货币价值也并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期望对远方人们的询问有所回应,但是我们对他们却一分钱的要求也不会有、也不能有,而他们也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如果收信人与我们处在同等的社会阶层,我们是不敢为了收到回信

    而贸然在信里附上一张邮票的。有些在其他事情上非常节俭的人

    一般对节省邮票或公共汽车票这样的事也不太在乎。似乎存在着

    一种经济意识阈,它因主体的富裕程度和脾气秉性而有所不同,

    所以,在那个阈以下的经济方面的要求根本就不会被体验为一种

    经济要求。这可能是在较高级领域内的一个普遍性的现象。当已

    经存在的并可感知的要素都一起向着一种新的形式发展的时候,

    它们也因此而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不为人知的意义,这个时

    候,我们所说的较高的领域就出现了。以这种方式,事物成为法

    律的对象、审美愉悦的对象和哲学兴趣的对象——事物之为人所

    熟知的内容获得了一种新的外观。在许多情况中,这种现象的发

    生是以一定量要素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这些要素达不到这个

    量,那么,它们就不会进入到更高的意识层面,更难激起在这一

    层面上的意识,而上述的范畴正是存在于这一层面上的。例如,

    某种颜色或某些颜色的组合可能是清晰可见的,但如果它们覆盖

    的空间不够大的话,就不能引起某种审美的愉悦;在这一界限以

    内,它们只是一些简单的存在物,虽然它们也肯定超过了感知

    阈,但是并没有超过美学意义的感知阈。也存在着一种历史意识

    阈,这种阈在个人力量与历史结果之间造成了惊人的不一致。曾

    经有很多印度禁欲主义者,他们的教诲与乔达摩·悉达多的教诲非

    常相似,但是只有乔达摩成了佛祖;也曾经有许多犹太先知,他

    们的讲道与耶稣的讲道极为类似,但只有耶稣影响了世界历史。

    这种现象俯拾皆是。个人的重要性所发挥的作用形成一个持续不

    断的范围,但是存在一个关节点,一个个人的历史意义是从这一

    点之上开始的,而那些仍然处在这一意义阈下面的个人,他们所

    产生的作用不是仅仅量较小的问题,而是根本就没有,那些人终

    成湮没无闻者。或许在更高的水平上,存在着一种哲学的意识

    阈。同样的现象,如果是以较微弱的量出现,那它们只能成为日

    常生活中转瞬即逝的无关紧要者,而那些具有较大量的同样现象

    就可能会激发起审美情趣;这些现象如果是以有力和有激发性的

    特点出现的,那么它们就能够成为哲学和宗教思索的主题。同样

    地,在悲剧情感方面,也存在着同样的量的阈。各种各样的矛盾

    冲突、无价值和令人失望的事(作为日常生活里单个的事件它们

    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甚或那些具有幽默性的事件,都呈现出一

    种悲剧般的、深深令人不安的特性,这是当我们意识到它们惊人地四散弥漫、日复一日无从避免以及它们所影响的不是某一天而是一般意义上的生活的时候,才认识到的。在法律领域内,这个阈是以minima non curat praetor[大法官不操心小事]的原理为标志的。偷了一根别针,从性质和逻辑上看这是一种偷盗行为,但从量上看却无关痛痒,不足以使法律意识错综复杂的心理-逻辑机制付诸实施。这也是一个阈的问题,在这个阈以下的刺激,尽管可以激发其他的意识领域,但却不能引起心理-法律的反应,更不用说由国家采取什么措施了。

    经济意识的阈

    经济意识也具有一种特殊的阈,这个事实解释了一种一般性的倾向:人们总是宁愿采取不断支付较小费用的方式,最后再把这些“不引人注意的”支付转换为一个单一的、最后的较大支付。普芬道夫[43] 曾向国王建议:与其对单一物品征纳较高的税,不如对许多物品征纳较少的税更为可取,理由是人们不喜欢舍弃自己的金钱(fort duràla desserre),他并没有提到这个理由中的关键一点。尽管人们总要以这一种或那一种方式把自己的钱拿出来,但只有一种方式才能使人们的这种行为保持在经济意识阈之下,并且使每一次拿出来的钱不会落在人们的经济考虑、感觉和反映等范畴以内——就好像有两个重量,每一个都在人的重量感知阈以下,分别把它们放在手上,是不会产生任何感觉的,但是要把它们同时放在手上就会产生感觉。

    从简单或复杂的感觉角度来说,这可能会被看作是一种消极的抵抗力,要想使外在作用对我们的意识产生影响,就必须首先克服它。但是,这种抵抗力也可以成为积极的力量。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任何时候,我们有感知能力的生理-心理器官都处在一种应激状态中,所以,一个新刺激的效果要依赖于新刺激与在此之前我们内部活动的方向和大小之间的关系。效果可以处于同一方向上、没有限制地扩散着,或者它也可以处在相反的方向上而成为完全或部分的抵抗力,以至于感知器官只有在克服掉一定的抵抗力之后才能沿着合适的方向前进。这种行为也会遇到所谓的差异感受性(Unterschiedsemfindlichkeit)问题。我们的感受性所感受到的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量;也就是说,我们只能通过

    一个感觉与另一个感觉之间的差别来判断感觉程度的大小。这种

    经验显然是我们前面讨论过的一系列现象的基础,它的误差是可

    以忽略的,因为只有当对此有不同意见者愿意接受这种经验的有

    效性时,它对我们的论证它才是有效的。这种经验可以用一个非

    常简单的例子来加以说明。如果一个强度为1的触觉神经的活动

    增加了三分之一,而强度为2的触觉神经的活动增加了三分之

    二,那么,这两者是相同的。相对同等差异强度的感觉会引起同

    样的反应,这个事实的结果是另外一个事实——客观上同等的刺

    激在主观上所产生的结果是很不相同的。一个新的刺激越是与感

    觉的最初状态之间距离越大,我们对它的意识也就越强烈和明

    显。正如我们可能会看到的,这将与一个事实发生冲突——在一

    个刺激对我们的意识发生影响之前,它必须要先克服我们的生理-

    心理器官中那种对立的状态。根据差异感受性原理,刺激越是远

    离了先前的状态,它就越是引人注意;而根据另一条原理,在某

    一点之前,刺激的方向越是不同于运作着的内在活动的方向,它

    就越是较少地引人注意。这与一个观察结果有联系:如果刺激是

    稳定的,那么感觉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达到其感受的高峰,不管

    这个时间有多短。第一种现象序列最后会出现疲劳的结果,即:

    对于第二个刺激神经已经不再会以同样的能量对它作出反应了;

    而后一个现象序列则表明:疲劳并非随着对刺激的反应立刻出

    现,相反,如果刺激达到了一个适当的水平,那么对刺激的反应

    就几乎会独立地积聚着,从那个水平上,再下滑而接着出现新的

    疲劳。这种在结果上所表现出来的二元论也可以在一些复杂的现

    象中见到。例如,对一个总是处于不幸福状态中的人来说,偶尔

    的快乐会使他产生有激情的反应,并把闲置着的追求幸福的能量

    释放出来,这种机遇会从他先前的存在背景中鲜明地突显出来。

    从另一方面来讲,我们也注意到:如果心灵已经适应不断变换的

    不同经验,那么一定程度的幸福刺激可能并不一定会引发相应的

    反应。对于一向充满着悲惨和哀愁的生活节律来说,生活中乍一

    出现的特别美妙的刺激反而会无功而返;相反,只有当幸福因素

    持续地发挥影响之后,人们认为具有强烈刺激的那些经验才会发

    生作用。如果真是这样,并且精神的总体状态最终转换为一种相

    应的节奏和结构,那么那些在先前不能被完全体验到的刺激量,

    现在由于相反的感受格局将又逐渐变得难以察觉了,因为精神现

    在已经习惯了沉浸于幸福,必要的差异现在也难以察觉了。

    在经济刺激方面的差异感受性

    上述这种二律背反所具有的重要的目的论意义也表现在经济

    生活中。差异感受性驱使我们离开任何既定的状态,去获得新的

    商品,去生产新的享乐用品。通过现存的有机结构所具有的消极

    或积极的抵抗力对这种差异的限制,驱使我们以持续不断的能量

    去追求这种新的发展方向并不断获得更多的商品。然而,这种差

    异感受性为增长设定了一个上限,因为它削弱了我们对一定刺激

    的适应性,并且最终对任何刺激的强化都变得麻木不仁,以致它

    必须从质的方面寻找更新的刺激。在这里,就像通常物品量的增

    加会导致内在结果的变化一样,物品货币价值的纯粹增加也可能

    会带来对之需求上的逆转。在一开始,那些免费或以低廉价格即

    可获得的物品,人们通常不以价值来衡量它们,对它们也根本没

    有什么需求。但一旦它的价格上扬,其需求性就会增加;反过

    来,需求性又会随着价格的增加而继续增加,直至达到其吸引力

    的极限。如果价格一直上涨以致想买到它已不可能,那么,在最

    初阶段对此物品的放弃或许又会成为人们最想要做的事。其结果

    是,人们将会做出一些调整,无益的企盼将被克服掉,甚至还会

    出现一种对可欲之物的逆反——那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态

    度。在许多领域中,这种积极或消极的行为变化都是经济要求在

    量上变化的结果。俄罗斯农民遭受的纳税压力可以解释他们那种

    贫困、原始和分散的农业状况,因为他们的辛勤劳动得不到回

    报,他们不会得到任何东西来改变他们一无所有的生活境地。显

    然,某种程度上减轻压力会使辛苦的劳动有利可图,这将刺激农

    民努力耕作;但是如果税赋被减少到了非常小的地步,农民的收

    成可以充足地满足在他们那个文化水平上的所有需要,那他们可

    能又会返回到他们原来那种懒散状态中。我们再举一个进一步的

    例子:如果某个社会阶层或个人不得不过一种低水平的生活,并

    且他们因此而只知道简单普通的快乐和消遣形式,那么,在某种

    程度上说,他们收入的提高也只能使其享受在这同一水平上有所

    延伸。但是如果收入有了超乎想象的提高,对娱乐的要求将会发

    展到一个全新的领域中去。例如,如果一瓶杜松子酒是主要的享

    乐方式的话,那么,再高一些的工资收入将会使人们对杜松子酒

    的消费有所增加;但如果工资收入再有更大提高的话,那么就会

    出现对不同概念的娱乐方式的欲求。对不同的快乐和痛苦感受的

    意识阈有着完全不同的水平,这一事实将使问题变得异常复杂,

    难以解释。生理学最近的研究表明:身体不同部位的神经对痛苦

    的感受性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对有些部位来说,它的感受阈甚

    至会比另一些部位的感受阈高出六百倍,颇具特点的是:甚至在

    同一部位上压力感受性的阈值也与这些部位本身没有持续稳定的

    关系。对不同等级和不同感受性的感觉来说,阈值的比较很难确

    定,原因是:引起这些感觉的因素是完全异质的,它们决不能以

    类似于对感觉神经的机械刺激或通电刺激的方式从量上来进行比

    较。在这个水平上,度量似乎是不可能的,但尽管存在着这个事

    实,我们还是必须得承认,在更高的感受领域中不同的感受性,

    以及——由于我们所讨论的生活境况一向指涉种种领域的多元性

    ——外在条件与内在感受结果之间的关系大量在理论上的不可思

    议的多样性。

    由货币拥有权所决定的感受的结果允许对这些阈值和比率关

    系有一个大概的省察。货币可以对所有种类的可能感受产生刺

    激,因为货币的不明确的特性以及它缺乏任何特质,使得货币与

    任何感受之间都有巨大的距离,以至于它与所有这些感受的关系

    都相当平等。因为对中介物的要求,所以这种关系很少是直接性

    的。中介物可以部分地是不明确的——因为它们可以用钱来购买

    ——但是从另外的角度来看,这些中介物也是明确的,因为它们

    会激起某些特殊的感受。由于货币使我们对某些可用钱来购买的

    东西产生预期的快乐值,所以,这些物品的吸引力就被转移到了

    货币中并被用货币来表征。因此,货币是唯一的对象,在与它的

    关系中,对享乐的各种感受性的阈值是绝不可以比较的。但度量

    似乎仍然不可能的理由很显而易见:这就是那些物品——它们在

    不同的领域中产生了在数量上似乎是相等的满足感——的货币价

    值所具有的极大多样性。如果对于美食家、藏书家和运动员来说,由金钱的数量带来的快乐阈值完全处在不同水平上的话,那么,这不是因为享乐的感受性有任何的不同,而是由于另外一个事实——吸引人的不同对象具有非常不同的价格。但是有一点也不难想象:在货币的量和幸福的效果之间,阈值的随机性倾向于找到一个平衡,至少是在这么一种意义上——对个人或甚至对整个群体而言非常明显的是,那些可以买到的物品或印象所具有的货币价值已经超过了快乐的阈值。导致这种发展的这样一个事实——我们对一件物品的价格是否公道有种直觉的评价,造成这种直觉评价的有两个原因:对于相同的物品,我们要求它们在其他地方价格也一样;对于在质的方面属于不同类型的物品,应该具有完全不同的绝对价格。这些因素的平衡为货币价格的一般标准赋予了意义,而这个价格标准则无疑是许多主观和偶然的偏离所带来的最终结果。例如,就我们已知的早期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人的经济环境,似乎他们为其他地区的商品极其低廉的价格所震惊。由于现在的价格与那时的价格关系很不一致,以致我们难以做出任何合理的分析,所以我们不能说:那时候的一般货币价值与现在的一般货币价值可以用这样或那样的数量而区分开来——可能对古代的任何时期都是如此。实际上,一般货币价值在过去是根本就不存在的。这种现象可以暂时由贫富之间的经济鸿沟加以阐释:从穷人的生活水平角度来讲,这种贫富之间所存在的鸿沟并没有被那些替穷人着想的任何宏愿缩小。这是由于较低社会阶层所具有的那种伟大而持久的随遇而安态度使然,与之伴随的结果是他们一般对某些商品没有任何奢望。因此,就发展出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货币价格标准:一种是穷人能支付得起的价格,另一种是富人们所专有的领地,对于他们钱不是一个问题。这种情况曾经在古代社会存在过。在这样的关系中,必须要强调的是:根据最近的流行观点,在衣食住行和娱乐等各方面,中产阶级们希望能与上层阶级拉平,而下层阶级则希望能与中产阶级看齐。这第一次为一种统一的货币价值的形式开辟了可能性空间。从这种发展的观点来看,一般经济文化可以说是在朝向这样一个方向发展——它使原本便宜的东西趋于昂贵,而把昂贵的物品变便宜了。这种夷平过程首先是以一种客观的方式表现的,并在“平均利润率”(Durchschnittsprofitrate)中找到了它真正令人惊异的表达

    方式。工业企业原来本是相互独立的,在原料、劳动力的条件和

    回报率方面也都极为不同;但是,通过对所有有关经济要素几乎

    是难以置信和难以意识到的双向调整过程,这些企业在对上述因

    素投入的资本中却得到了相同的利润率(假设其他条件都相等的

    情况下)。从人的个体分化观点来看,对货币价值造成的主观幸

    福感效果是难以做出任何类似的调节的。但是,在文化进程中,

    某种程度上相似的调节却似乎可以达到,因为所有的物品都将逐

    渐可以以货币的名义来表达,某种一般性的货币价格标准也会逐

    渐地建立起来,这种一般性标准是货币针对所有商品所具有的统

    一性的意义所在。对特殊个人或种群而言,有一些物品本身就标

    志着经济、快乐或乐极生厌等意识的临界值或阈限;在一定的货

    币量规模上,可能会出现某一点作为这些物品的等价者。在有关

    阈的现象的领域中,要想考察其复杂性和个体化是极其困难的;

    要想使得多样化的感受性得以安置在一个统一的系列中,货币仍

    然是唯一能够提供这种可能性的东西;货币是通过其纯粹量的特

    性和它对事物之间一切差别所做出的统一反应而做到这一点的。

    但是还有另外一点,某些事件表明货币对于经济意识阈所具有的

    一种非常直接的重要意义,也就是说,我们的意识作为明确的经

    济意识只对金钱的刺激做出反应。中产阶级们的狭隘性经常使他

    们拒绝拿出某些东西来助人为乐,理由是那些东西是花钱买来

    的,这种行径被视为按照唯利是图的经济中严格的自我中心主义

    原则行事的正当理由!同样地,在设法阻止孩子们故意破坏东西

    的行为时,愚蠢的父母们给孩子讲的理由是:那些东西都是用钱

    买来的!这些父母不是向他们的孩子解释物品本身的价值,相

    反,他们马上的反应完全只想到所花费的钱。这两个完全不同的

    现象以非常典型的方式说明了我们上述的结论。对于礼品,只有

    赠送者花了钱它才是有价值的;而自制的礼物则会显得寒酸、不

    合适。只有非常高雅和上层社会的人才会欣赏赠送者把自己的东

    西来作礼物。在前一个例子中,只有当花费是以钱来实现的,接

    受礼物者才会感觉到送礼者付出了代价。从另一方面讲,以上层

    社会的标准来看,花费金钱的礼物则是不合适的,有时甚至仆

    人、车夫和信使也经常是更喜欢一根雪茄,而不是一笔可能价值

    三倍于它的小费。在后者的情形里,关键的事实是礼物不应该表

    现出经济价值,或者,至少礼物的经济本性应该退到幕后去,应

    该表现出来的是真挚和诚恳。在所有这些例子中,唯独价值的货

    币形式在刺激人们的经济意识,且,同样的过程是被接受还是被

    拒绝取决于被激起的情绪如何。尽管极度发达的货币经济把经济

    对象安置在一个连续的序列中,但在这些对象与货币之间还是存

    在着这种一般性的差别——对实物交换经济来说这是一个不那么

    真实的事实——以至于只对货币价值有所反应的意识阈现象的出

    现成为很好理解的现象。

    在货币领域中外部刺激与情绪反应的关系

    还存在一种原因,它专门把意识阈现象与货币联系起来。对

    于那些真正相应的结果被排除在外的诸种原因,它们的存在与积

    累更有可能发生在某个界限之上,而且围绕着所发生事件的系统

    越稳定、越平静,这些存在与积累就会把产生结果的界限推得越

    高。众所周知,在零度以下,水可以被冷却到相当大的程度而不

    发生结冰现象,前提是要保证它不发生任何运动,而这时候一点

    轻微的晃动都会使水迅即结冰。类似地,把手放在逐渐加热的热

    水里,如果我们能够保持静止不动,那么我们就可以支撑更长的

    时间。因此,在更高级、更复杂的领域内,只有当我们整个的存

    在都被激发起来的时候,各种影响和环境因素才能引起相应的感

    觉反应,但可能会是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着手。以同样的方

    式,占有价值和丧失价值或者是特定情境的无价值性,在我们意

    识到它们的意义之前,可以存在很长一段时间,甚至还能逐渐地

    增长。事情的过程肯定是会先出现一个冲动,它引起内在因素彼

    此相互冲击,以使我们通过对其新关系的发现或通过它与所有其

    他因素关系的差别而意识到这些因素真正具有的力量。实际上,

    像爱和恨这样的情绪是可能在我们内心存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并

    在表层下面积累,发挥着某种被掩饰的效果,直到某些事件——

    最经常发生的是对关系所具有的正常规律的打破——在我们意识

    中引起情绪的爆发,并因此而让我们看到它们的真相和丰富特

    性。社会的发展也采取类似的过程。愚蠢和陋习不仅会悄悄地渗

    透到一向牢固的情境中,而且还会在社会意识阈以下积累和增

    长,从那种使各事物运转有序的一般性过程的角度根本就察觉不

    到它们的骚动,这二者有着完全不同的驱动力。众所周知,一个

    国家遭受外来战争时造成的那种骚动会最先揭示出国家中隐藏的

    矛盾和全部缺点。这解释了我们先前的那种考察——存在于社会

    各阶级之间的冷酷至极的差别和难以克服的隔膜经常与社会和谐

    并存。有人会提出一些大同理想的改革或革命的要求,但这种号

    召通常是有社会前提的,这就是:森严的阶级壁垒有所缓和,以

    及社会内部更为活跃的运动产生了某些中间过渡现象的出现,从

    而使得社会秩序中的各部分之间能有一定程度的接触并且相互之

    间有了可比性。但是,一旦这种情况发生,下层阶级就会意识到

    他们所处的被压迫地位,而上层阶级也会同时意识到他们在道德

    上的责任及保护其阶级地位的必要性,于是,社会和谐就此被打

    破。在货币经济中,生活体系中的紊乱——它诱发了差异意识及

    阈意识——特别地广泛和活跃。既定的社会关系具有一种稳定

    性,它会阻碍货币经济中这种不断增长的诱发性可能给人的意识

    造成的反应,正是以货币为基础的关系不断地打破了这种稳定

    性。这是因为:所有这样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不稳定的,并

    会抵制稳定化进程,特别是因为货币与个人之间不存在客观性的

    关系,也不成为个人的一部分,像具有一种身份或不具有该种身

    份、一种职业或是一种道德价值、一种情感关系或一种活动会成

    为个人的一部分那样。所有建立在除货币之外的这些其他生活内

    容之上的关系都具有某种稳定性,因为这些生活内容是以相对的

    连续性从属于个人。这些关系抵制变化因素可能会带来的影响,

    这些变化只有在发展到相当程度之后才会有所作为。然而,货币

    缺乏任何特质,与诸如此类具有质的规定性的个人之间也没有任

    何关系,它毫无内在保留地从一个个人转向另一个个人,以致与

    其相联的关系和情况可以轻易地、恰当地调整以适应任何变化。

    或者,按我们目前的兴趣表述这一问题,货币可以被积累的事实

    ——这一事实最清楚地反映了货币纯粹的量的特性——就意味

    着:它将最频繁最独特地让人们感受到它对生活内容的规定。经

    常与货币联系在一起的阈的现象解释了货币的基本特性,这种特

    定的一部分也就是财富的自然增值。是的,这还只是以这种方式

    表现其特性的种种现象中的一种。因为,它所证实的不仅是这样

    一个事实,即较多量的货币的意义是对较少量货币意义按比例的

    翻番,而且它也证实了,这种迥异的意义代表了在性质上焕然一

    新的、的的确确相反的结果中一种断裂性的变化,尽管在其基础

    之上发生的是纯粹量的变化。

    [金钱]拥有者的人格统一性的意义

    上述事实建立在一个明显的假设上面,它尚需进一步的解

    释,我们可以用下面的方式来表述它。每一笔数量的货币,如果

    它是分属于几个人而非一个人,那么,它们各自都具有不同的质

    的意义。因此,人格统一性是财产及其意义的一切质的差别的对

    应物或前提条件;从功能上讲,这里的法人资产都处于同一水平

    上,因为对它们的管理具有一致性。类似地,只要我们把某个民

    族看作是一个统一的、拥有财产的主体,那我们也可以来谈论这

    个民族的财产。这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把个体公民所拥有的资产

    看作是通过在国家经济活动内部相互之间的互动而统一起来的;

    同样,某一个人的财产也是通过这种互动的实践统一性而聚集为

    一个整体的,这些互动行为可能是分配、单项的支出与整体财产

    的关系、收支平衡,等等。货币作为价值的意义是建立在其量的

    特性上面的,这显得似乎是有许多单个的量并排站在一起,以至

    于为了使其像一个整体那样地运作,就必须要求某种外部原理强

    迫部分的量整合到一种互动关系中去,也就是整合到一个统一体

    当中去。正如一种世界图景是从各自分离独立的观念内容——这

    些内容被整合成了个人意识的统一体——中产生呈现出来的,也

    正如组成世界的各要素的总和绝不只是其总和而已,世界的整体

    获得了一种超越其各自部分的全新的意义,所以同样地,持有金

    钱者的人格统一性就影响到货币,并给它的总量赋予了以其质的

    意义或多或少实现自己的可能性。如果我们以边际效益理论

    (Grenznutzentheorie)的命题来谈论此事,可能会更清晰地看

    到上述事实对我们已有知识的贡献。商品供应中每一个量的单位

    都具有一种最低价值,即:这一量的单位被用于最不具有本质性

    目的时的价值。因为,如果失去了任何一个单位,剩余的将会很

    自然地被用于所有更重要的需要,只有最不重要的寻求才仍然得

    不到满足。因此,不管是哪一个单位被放弃,它都会成为最不重

    要的。这样,商品供应的价值就不是由它将被使用的用途来决定

    的,也可以说不是由个别单位非常多的用途的总量来决定的,而

    是由最无用单位的用处来决定的,由同等大小的多个单元的数量

    使其成倍扩大。这个理论的一个例外是大家所公认的:当一定数

    量的商品形成一个统一体并因此而提供了一定效用的时候,这些

    效用不同于此商品统一体中单独部分用途的量。例如,对于森林

    的存在,我们都当然地相信它对温度和气候有影响,又因此而对

    土壤的肥沃性有所影响,还有人口健康和国家财富组成的稳定性

    等等。总之,作为整体的森林具有一种价值,如果我们估量每一

    棵树的价值的话,那么上述的种种价值就完全在我们的考虑之

    外。类似地,一个军队的价值是不能用每一个士兵的边际效用来

    估量的,一条河流的价值也不能从组成它的每一滴水的用途来判

    断。这种区分对个人资产也是有效的。一个拥有一百万马克的人

    所拥有的社会地位和身份,就不是一个拥有一千马克的人所拥有

    的一切的简单翻倍。更进一步说,就这种主观结果的基础而言,

    一百万马克的客观经济价值也不能以组成它的每一个一千马克的

    边际效用来计算。相反,这一百万马克构成的是一个综合的单

    元,就像活的动物,它的价值是通过一个整体单位的行动实现

    的,而非来自各器官的数量总和。在前一章里,我曾经论述:一

    件物品的货币价格只是一个单位,而不管它包含了多少硬币的数

    量——在那里我曾说过,像这样的一百万马克只是由一些没有联

    系的成分堆积起来的。但是作为不动产的价值,它们则是一种统

    一的符号或象征,或是其价值量的对等物,而根本不是单纯的单

    个价值单元的堆积。这种实践中的限定也有其人格方面的对应

    物。货币量是在与作为质的人格统一体关系中实现的,它的广度是以密度形式来实现的,这一过程不能由其组成部分简单相加而获得。

    形式与数量在物质和文化上的关系

    或许我们也可以用下面的方式来加以解释。作为价值单位的

    一种纯粹的算术合成物(rein arithmetasche Zusammen),货

    币可以被看作是绝对无形式的。无形式性和纯量化的特性是同一

    个东西。如果只从其量的方面考虑的话,那么,事物的形式就是

    可被忽略的。这在物品被称重的时候最为明显。因此,像货币这

    样的东西是形式最可怕的摧毁者。不管事物的形式a、b或c具有

    同样的价格m的原因是什么,它们的区别——也就是其中每一个

    所具有的特别形式——根本不会影响到它们固定的价值,而是沉

    没到了价格m中,价格m同等地表征了a、b和c。在经济价值衡量

    中,形式不是一个决定性因素。一旦我们的兴趣被归约为物品的

    货币价值,即使这些物品的形式可能造就了它的价值,它们也是

    无关紧要的,就像这些物品的重量是无关紧要的一样。这也可能

    用以解释现代的唯物主义。从唯物主义的理论意义来看,它必然

    地与货币经济有共同的根基。唯物主义的物质简直就是无形式

    的,是所有形式的对立物,并且,如果物质被接受为现实的唯一

    原则的话,那么,现实就会屈从于那种把我们实践旨趣的一切对

    象都归约为货币的同一个过程。我将再回过头来讨论这么一个问

    题:数量极为庞大的货币——这基本上也是与货币量的阈的意义

    相关联——是怎样获得一种特殊的、同时也是更为个体化的形

    式,并由此而从其空洞的量的本性中把这种形式去除掉的。货币

    的量越是增加,它的无形式特性就相对地甚至也是明显地减弱。

    例如,最早的意大利青铜货币中的小硬币就是没有固定形状的,

    或者说是只有一种粗糙的圆形或立方体形状;但最大的硬币通常

    铸成四面体的锭,并在其中的两面上铸有标志。可是,货币之作

    为货币的普遍的无形式性,肯定是一种美学倾向与货币旨趣之间

    矛盾的根源所在。美学的旨趣一概集中于纯粹形式上,例如,设

    计构思被看作是所有艺术品最原初的美学价值,因为作为纯粹的

    形式,它可以在任何量的质料中都保持不变。但现在这种想法就

    是错误的了,而且我们还必须更进一步地承认:一种艺术形式在

    绝对意义上的尺寸大小相当地影响其美学意义,并且这种意义很

    容易被形式各层面最微小的变化修正,即使形式仍保持不变。然

    而,事物的美学价值仍然附着于它们的形式上面,比如说附着在

    事物各种要素之间的关系上,尽管我们现在知道,这种形式的特

    性和效果从本质上来说也同时受到其实现过程中量的制约。也许

    下面的现象并非偶然的巧合——有许多谚语格言谈到了金钱,但

    与金钱相关的民歌却寥若晨星,虽说金钱具有绝对的重要性。因

    此,当由铸币制度的变化而引起暴乱时,在这种情况下由老百姓

    创作的民歌一般都忽略了铸币的问题。那种不可调和的且(对所

    有的美学旨趣来说)关键性的敌对情绪总是停留在要把强调重点

    放在哪里,即我们评价事物时是根据事物的形式、还是寻求其价

    值量。这种价值只是一种量的价值,它通过相等单位纯粹的相加

    总而取代了一切质的价值。

    我们甚至可以说:一件物品的价值越是依赖于其形式,它的

    货币价值就越是无足轻重。如果我们所拥有的最伟大的艺术品

    ——比如说,德尔斐神庙中的战车御者、伯拉克西特列斯[44]

    的“赫耳墨斯”、波提切利[45] 的“春”、“蒙娜丽莎”、美第奇坟墓[46]

    和伦勃朗的自画像——有一千个同样的真品,那么人类从中感受

    的快乐一定会大不相同,但是在艺术史上它们的理念的、客观上

    美学的价值或本身的价值绝不会超过现有的那一件作品所具有的

    高度。手工艺品的情况却肯定有所不同,手工艺品的美学形式与

    其实践目的是完全统一在一起的,所以大多数的情况是,最完美

    地实现了实践目的的作品也就同时具有了真正美学上的魅力。对

    于以这种方式创造出来的全部价值来说,最基本的一点是:此物

    件被使用着,因此它的理念上的意义与其在日常生活中被使用的

    程度是一起增长的。如果此物件给价值要素而非形式留出了余

    地,那么它被创造出来的次数就非常重要的了。这也是尼采的伦

    理价值理论与他的关于精神的美学构架之间深刻联系的基础。按

    尼采的观点,一个社会的特质是由社会中所达到的价值高度所决

    定的,不管这些价值可能多么曲高和寡;一个社会的特质并非取

    决于那些受人赞许的特质流行的范围。同样地,某一艺术时代的

    质并非优秀艺术成就平均其艺术高度和数量的结果,而是最优秀

    的艺术品所企及的高度。所以,功利主义者——他只对行动的可

    感知的结果有兴趣——会倾向于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所强调的是

    大众以及推广传播理想的生活条件;而唯心论的道德主义者——

    对他们来说行动具有或多或少的美学上可表现的形式是很关键的

    ——通常是个人主义者,或至少像康德那样,强调超越其他一切

    的个人自主性。在主观幸福领域也同样如此。我们常常感到,

    joie de vivre[经历幸福]的高峰体验——它对个体意味着在存在的

    质料中他最完美的自我实现——无需重复。对这种高峰体验有过

    一次经历,就会给我们的生活赋予一种价值,它不会像一般规律

    那样会因为重复出现而有所提高。在生命中的这样一个时刻,我

    们被带到了自我实现的独一无二的境界,它使物质力量——在宽

    泛的意义上说的物质——服从于我们的感情和意志;这样的时刻

    将弥散为一种气氛,我们可称之为species aeternitatis[永恒的状

    态]——这是一种对数量和时间的超越。恰如一条自然律对世界之

    正常状态和连贯性的意义并不是得自其个别例证的数量,而是得

    自这条规律存在、并且有效这一事实,所以,自我超越的极限时

    刻之所以对我们的生命有意义,只是因为它们曾经发生过。重复

    并不能为这种超越的内容增加任何东西,也不会对生命的意义有

    任何扩展。简言之,我们价值衡量的焦点凝聚于形式之上造成了

    我们对其量的因素的漠视态度,而正是货币的无形式性指明了它

    对价值的关键之处。

    奠基于货币经济之上的文化发展到一定高度的时候,无数的

    目的序列都会交汇在货币中;只要这一点尚未达到,只要文化的

    特殊结构尚未分解并转化为彻底可变通者,那么,我们就还会遇

    到货币具有特殊形式的那种现象。如果大量的货币不能为少量的

    货币合成物所替代,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在物物交换中我们可以

    看到这样的痕迹。在一些民族中,骆驼只能用来与铁器或布匹进

    行交换,而不能与烟草交换,尽管后者具有更方便的可交换性。

    在其他的一些地方,比如在雅普岛[47] ,五花八门的货币种类

    (骨头、珍珠母贝壳、石头、玻璃片,等等)被分为各种等级。

    尽管在较低和较高种类的货币之间可以很容易地建立起某种关

    系,但币值单位较低的等值量的货币不能用来支付某些特定价值

    的物品,比如房屋、船只,这些物品必须要用特殊的、在货币等

    级中处于较高地位的货币来支付。在买卖妇女的交易中也是如

    此,只有特定的货币种类才可以支付,而其他种类的货币再多也

    没用。反过来也一样:在有些地方,黄金不被用来支付大量的、

    价值较小的物品,而只被用来购买较贵重的物品。这些现象并不

    与我们的金本位制规则一致,在金本位制中,特定水平之上的支

    付可以要求以黄金交割,而其他的金属只能用于量比较少的物品

    的交易。这种在标准货币与符号货币之间的根本的、技术性的差

    别似乎并不存在于每一种用途中。实际的情况是,同种类的货币

    似乎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序列,在这个序列中,只有较高的单位才

    能够把其量的内容与特别的价值形式相关联,而这种特别的价值

    形式无法用量来表达。货币所具有的纯粹量的特性会造成对货币

    功能的贬低,上述的统一系列则可以成为防止这种现象发生的最

    好工具,同时也可以保留住货币在当初所表现出来的神圣性。这

    也表明:货币所具有的这种形式的或质的重要性属于较为原始的

    时代,那时的货币不仅仅是货币而已,此外它还是别的什么东

    西。这种细微的差别现在已经式微或消亡,但在文化发展的最高

    级阶段的少数现象中仍有所表现。下面的习惯或许可以追溯至作

    为形式的货币的意义。法国人喜欢说二十个苏[48] 而不是一法

    郎,或者说一百个苏而非五法郎,等等;人们也不会随便地说半

    个法郎,这个数目通常还是以苏或分来表达。以这种方式而非其

    他方式表达同一个数目,似乎某种程度上在人们心底激起了另外

    一些情绪感受。当一般人宁愿使用硬币的名称时,这种特别的货

    币形式(而非抽象的词语“金钱”)仍具有同样的意义,即使它们

    是在特指作为量的货币。例如,“每个瑞士人都有十字币

    (Kreuzer)”,以及,“没有用泰勒(Taler)敲不开的门”,等

    等。另外存在的一些很明显的现象是:一般人在计算较小价值的

    时候,都选择增加小的数目来指称特定的量,而非分割较大的数

    目。对于所计算的数目来说,以熟悉的计算单位的乘积而得出的

    结果为这笔数目的意义提供了更宽泛、更有特点的表达;不仅如

    此,这种主观上的特点也被客观化在一种感情中,似乎这样一

    来,这笔如此表达的数目就比用其他形式表达更有分量。当泰勒

    被马克取代的时候,我们也可以在德国北部看到这种区别。在那

    个转换时期,伴随着“300马克”的心理暗示与伴随“100泰勒”的完

    全不同;在表达同一内容时,新的表达形式显得要比其他形式更

    广泛、更丰富,同时在另一方面也更精确和更有针对性。在这些

    现象中,对所有物品都具有本质意义的形式,至少在与货币的关

    系上仍然有所限制;在某种程度上,货币金额曾经有过的无条件的同一性以及它曾经借用过的形式都在这里就被打断了。

    货币中另外那些可以一般性地被看作是形式的东西来自人格的统一性,正是这种统一性把一笔财富中各自分离的部分转化为一个统一体。因此,一笔财富,尤其是较大的一笔财富,并不具有那种货币在美学上的尴尬。这不仅是由财富所提供的美学可能性所造成的,它另外还有更重要的原因——一笔财富的形象取决于货币通过它与人格核心的关系而获得的那种形式,是这种形式使得财富与抽象的货币概念完全区分开来;这一原因一方面是对上述美学上的可能性的补充,一方面也是要给那些可能性一个基础。在这样一笔一体化的财富与分配给许多人的同样数量的货币之间存在着差别,正是通过这种差别,财富的形式清楚地表明了其作为形式的特性。私人产权在一定的程度上决定并突出了它的形式,这不只是通过货币而得到说明的。过去德国的自由人所持有的“胡符”[49] 是不可分割的,因为它是与使用马克货币群体的成员资格相一致的。对这块土地的产权从个人那里流溢出来,并因此拥有了像他那样的统一性和不可分割性的特质。如果我们考虑到中世纪英国的地产情况,以及另外一个事实:地产份额上的完全平等总是意味着地产租赁——即由领主把土地合理地分配给小农户——的存在,那么即便在这种情况下,赋予租赁的地产以独特性和形式的仍是统一的人格,尽管这种人格是非个人性的、不自由的。财产的具体化及其与个人的分离,都意味着同时存在着的两种可能性——在一方面是把许多人的多份的土地统一在单个所有者手里,另一方面又可以随意打破各份单片的土地。土地产权形式的稳定性和重要性随着个人关系的破裂而丧失;因此,土地产权的形式是波动的,它通过实践环境(自然也是个人所处的环境)不断地消解和重建,而内在构成形式和个体自我的统一性就渗透到了个人财产的同一性当中。古代生活似乎与已经建立的统一性联结得更为紧密,这意味着它至少受到某种节律的控制,这种节律在现代生活中则消融于可以随意分割的连续体中。生活的内容——正如它们变得越来越可以用金钱来表达,金钱是绝对连续的、有节律的以及对任何特殊形式都无动于衷——似乎分裂为诸多小的部分;其浑然一体的整体性如今被完全打碎,以致对它们任何随意的组合和重构都是可能的。正是这一过程为现代的个人主义提供了原料,以及个人主义丰富的产品。个人以这种基本上是尚未具备形式的质料清楚地创造了新的生活统一体,并且,与过去那种与质料统一体紧密地保持团结一致的做法相比,个人显然是以更大的独立性和变化性运作着。

    事物的量与质在物质和文化上的关系,以及金钱对此的意义

    在历史-心理领域内,货币通过它特有的本性成为整个现代科学中一种认知倾向最完美的载体,即它把质的规定性简化为量的规定性。这让我们想起居中性媒介的那种振动性,它们是我们感受到色彩和声音的客观原因。在振动中纯粹量的差别决定了我们

    所感知对象的差别,如是绿色还是紫罗兰色,是低音A还是高音

    C。客观现实只能通过一些碎片而偶然性地、不连贯地影响到我

    们的意识,在此范围之内,每一件事情都受到数量和数字的安

    排,我们主观反应中质的差异也与其现实中的对应物量的差异相

    一致。物质的无限多样性在其化学关系中变得非常显而易见,或

    许所有这一切都只是同一基本物质的不同振动而已。不管在哪

    里,只要用数学来解释物质、构成及运动的原因,它就总是通过

    纯粹量化的公式来表达其结构和发展。在另外一种形式和应用领

    域内也会明显地见到这种现象,即在所有那些例子中,过去关于

    原初力量和构成的假设现在都被诸种以别的方式认知、但却非特

    指的要素的总体效果理论所替代。例如,关于地球表面构成的原

    因现在就不是被解释成是突变或独特的灾难造成的,而是被看作

    是大量的、各式各样的影响缓慢合成和极微小结果的积聚最后导

    致的,这些影响又是那些可观察到的水、空气、植物和气温变化

    所释放出的力量造成的。同样的观点也可以在历史科学中观察

    到:语言、艺术、制度和任何种类的文化产品都被看作是无数微

    小的贡献造成的结果;关于它们起源的奇迹不再追溯到英雄式的

    个别人物所具有的特质中,而是追溯到整个历史群体凝聚和浓缩

    的活动量当中。在人类精神的、文化的、政治的生活中,是那些

    日常小事的总量而非领袖特殊的个人行为决定了历史图画的全

    景;这些日常小事现在已成为历史研究的对象。当个体的杰出性

    和不可匹敌的素质仍然占主导地位时,人们把这理解成是他相当

    幸运地继承了遗产,作为一个事件,在其遗产中包含和表现了一

    大笔数量的人类物种经过积累的能量和成就。真的,即使在彻底

    的个人主义伦理中,这种民主的倾向也是强大的,并被提升为一

    种世界观,与此同时,灵魂的内在特性则遭到贬斥。这与一种信

    念相关,即最高的价值植根于最普通的日常生活之中,植根于这

    种生活的每一个环节中,但不是植根于一种英雄气概或灾难或无

    与伦比的业绩和经验之中,因为对于最高价值来说,这些东西往

    往太过随意和肤浅。我们可能都体验过强烈的激情和闻所未闻的

    突发奇想,但是它们的最终价值还是依赖于其对于那些平静、普

    通和正常时刻的意义,每一个真实的、整体的自我就生长在这样

    的时刻。最后,尽管表面上是相反的,尽管有一切颇有理由的批

    评意见,但作为整体的现代还是可以完全概括为是一种朝向经验

    主义的趋势,因此从形式和感性而言展现出其与现代民主的内在

    关联。经验主义以尽可能多的观察取代了单一的空想的观念和理

    性的观念;经验主义把这些观念的质的特性替换为个别案例的量

    的集合。心理感觉主义(psychologische Sensualismus)与上述

    的方法论意图保持一致,它把我们反应行为中最崇高和抽象的形

    式与功能视为最普通的感觉因素的单纯堆积和强化。我们可以毫

    不费力地举出更多的例证来说明下面这些正日益增长着的倾向:

    量的范畴主宰了质的范畴,或者说的更准确些就是质被消融在了

    量之中;越来越多地把因素从质当中剔除出去,只赋予这些因素

    具体的运动形式;把一切特殊地、个别地、依性质而定的事物都

    解释为那些无特色的因素和意识——它们只受数量化规定性的影

    响——之或多或少、或大或小、或宽或窄、或频或疏,等等,尽

    管靠这些致命的手段永远也不可能彻底地实现这些倾向的目标。

    人们对“多少”的兴趣(尽管它只有在与“是什么”和“怎么样”的关系

    中才具有一种既定的真实意义)属于我们的理智结构的基础,是

    在我们关于质的兴趣之外的一层包装。尽管只有两种类型的兴趣

    在一起才能提供一种有结构性的东西,但是对其中一个的强调

    (尽管这种强调从逻辑上讲不通)仍然肯定是心理上区分不同的

    时期、个人和精神领域的主要因素之一。最明确地区分了尼采与

    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理论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对于尼采来说,只有

    人类的质才具有任何意义,所以一个单独的发展到最高程度的特

    例就决定了一个时代的价值;而对于社会主义来说,只有理想的

    环境和价值的普及传播的程度才是重要的。

    上述提到的关于现代量化趋势的例子明确地表现为两种类型。首先,客观的物质和事件,作为不同质的主观性概念的基础,就其自身而言只在量上有所不同而已。第二,各种要素和力量纯粹的积累产生出一些主观现象,这些主观现象的特性,从特定角度以及从价值立场来看,都与那些以量来限定的现象不同。在两种发展方向中,货币是现代强调量的因素的倾向的例证、表现和象征。越来越多的东西都可以用钱来买到,与此相关,货币也成了核心的、绝对的价值,这一事实产生的后果是:人们对物品的评价,只是看它们值多少钱,而对于它们的价值的性质,我们却只把它看作是它们的货币价格的一项功能而已。它们或高或低的货币价格造成两个结果。首先,货币对主体的人激起了两种

    相反的情绪:最深的悲哀和最大的幸福,以及处在这两极情绪之

    间的所有中间阶段,正如在其他一些人那里,同样的多样性范围

    则表现在另外两极情绪之间:轻蔑冷漠与俯首帖耳。从另一角度

    来看,货币在丰富性的两个方向和短缺性的两个方向上放射出相

    等的价值意义:典型的现代人对物品喜欢的原因有两个,既可能

    会因其值钱而喜欢,也可能会因其便宜而喜欢。值钱多和值钱少

    所造成的效果——在同一个方向上,尽管不是在每一个特例的相

    同方向上中都如此——在根本上最好地表达了货币的意义可以用

    来替代事物的意义这一点。一个思想或一种价值越是控制住某个

    领域,它的积极特性和消极特性就越是会具有相等的效力。另一

    方面,客观上货币数量的增加以及个人手中货币数量的积累会对

    很多方面有所促进,如对实践文化、商品生产、享乐以及生活的

    形式等等,而如果货币数量较少或个人手中分配到的钱较少,这

    一切则不可能达到。的确,人们总是受到诱惑,以为量化的倾向

    更根本地在货币领域——与任何其他经验领域相比——中得以实

    现。物理的、人格的和心理等方面的各种因素,它们的量会或多

    或少地决定特定的结果,但是当我们从质的现实性来追溯量的关

    系时,我们就会发现:上述因素总是在某种程度上保留着质的特

    性。我们是有可能把对这种决定关系的追溯作进一步深化,所以

    说:在昨天看来是不可解决的某种质的因素,在今天可能就会通

    过明显的量或数的因素而得以修正。但这一过程能够无限地进行

    下去,而且在任何时候都会为质的规定性留下一些空间,也会留

    下一些从量的方面无法回答的问题。只有形而上学才能构造出完

    全没有质的存在,这样的存在根据纯粹的算术关系完成这个世界

    的游戏。但是在经验的世界里,只有货币才能摆脱开任何质的束

    缚而只受量的支配。因为我们不可能把纯粹的存在当作纯粹的能

    量予以把握,以便从存在或能量的量的改变来探究现象的特殊

    性,并且,因为我们一向与所有特殊事物、它们的要素和起源保

    持着某种关系,尽管并不总是恰好相同的关系,所以,货币被完

    全割断了与那些与之关涉的相应关系的联系。纯粹的经济价值已

    经被具体化在一种实体当中,一切类型的特殊构成形式都由这一

    实体的量化条件所造成,且这一实体除了是自己的量之外无需是

    任何其他的存在。因此,我们生活的一个主要的趋势——把质化

    约为量——在货币中达到其最高和最独一无二完美的呈现。在这里,货币又一次成为发展进程中的一种文化历史序列的顶峰,而这一点无疑决定了金钱的方向。

    [1] Ringbildungeng:英文本译为cartel,意为企业联合。
    [2] Welser:德国商人家族,在15至17世纪最为有名,家族成员曾为查尔斯五世(1500—1558,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西班牙国王、奥地利大公等)提供大量借款,也得到皇家的丰厚回报。
    [3] Habsburg(或Hapsburg):欧洲最古老的王室家族,其成员从1273年到1918年间当过神圣罗马帝国、西班牙、奥地利和奥匈帝国的皇帝或国王。
    [4] 德文直译为“财富的超额追加”,英文本译为unearned increment of wealth,意为由非劳动所创造的、由财富自身的社会性等因素所带来的增值。
    [5] Straβburg:德国东北部城市。
    [6] Kreuzer:1300年至1900年间德、奥、匈所使用的一种辅币。
    [7] 在德语中,Vermögen同时具有“能力”和“财富”的意思。
    [8] 在德语中本意为“富有的”。
    [9] Achaean League:公元前4至3世纪时由十二个城邦建立于伯罗奔半岛北部古希腊亚加亚地区的联盟,目的是防御从科林斯北部过来的游牧部落的袭击。

    [10] Pasion:公元前4世纪时古希腊的一位麦特克(metic,享有部分公民权的非希腊人或自由的奴隶),曾为奴隶,后来成为雅典城的大银行家。

    [11] 指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在法国形成的基督教新教教派的教徒,多数属归正宗,该派教徒在法国一直受到残酷迫害,直到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时期才可以担任公职或从事任何事业。

    [12] Quakers:又称公谊会,17世纪形成于英格兰并传到美洲殖民地,该教派在当时的英国被视为异端,受到迫害。

    [13] 欧洲中世纪教会向居民征收的一种宗教捐税,源于圣经上所说的“农牧产品十分之一‘属于上帝’”,法国大革命后西欧各国逐渐废除什一税。

    [14] Herrnhuter:基督教胡斯派后继者摩拉维亚教派信徒,前身为摩拉维亚兄弟会,三十年战争后受迫害的残余者聚居于德国西北部的萨克森贝特尔斯多夫庄园的黑恩胡特村,成员过俭朴虔敬的生活。

    [15] Pietist:17至18世纪德国新教路德宗教会中的一派,提倡攻读圣经,反对死板地奉行教条,追求内心虔诚和圣洁的生活,注重行善。

    [16] Lycia:古代亚细亚西南部靠近地中海的一古国,曾经是古罗马帝国的一个行政省。

    [17] Aegina:位于希腊东南部海岸外,曾经是古希腊重要城邦。

    [18] 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1800—1859):英国辉格党政治家、作家、历史学家,著有五卷本《英格兰史》。

    [19] 柏拉图对话之一,它讨论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提出了一套系统完整的法律制度,是为想象中要建立的克里特殖民城邦提供的一个理想蓝图。

    [20] 公元前597年、前586年(一般认为)至前538年(一般认为)期间,巴比伦人攻克并焚毁耶路撒冷城,数次把犹太人掳往巴比伦。

    [21] Osnabrück:位于德国西北部萨克森地区。

    [22] Medici(1389—1464):意大利银行家,开创其家族对佛罗伦萨的统治。

    [23] 指西欧的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

    [24] 强调为译者所加。

    [25] Nicolaus Cusanus(1401—1464):德国主教、哲学家。著有《论有学问的无知》等。

    [26] 原文为拉丁文:Merito dictum negotium,quia negat otium,quod malum est neque quaerit veram quietem quae est Deus。值得注意的是,以阴性名词quies(=peace)换用otius(=leisure),因为negotium(=business/commerce)和英语类似,本意是“繁忙”。商业是繁忙,否定安闲,而安闲是平安,平安是侍奉上主。所以商业是罪恶。这里玩了语义游戏。——据唐逸注。
    [27] Hans Sachs(1494—1576):德国诗人、工匠歌手。
    [28] 腓力二世(1527—1598):西班牙国王,1556年至1598在位,英国女王玛丽一世的丈夫。
    [29] mort main:亦称土地死手保有,指土地占有不能被转让的一种状态,故称在“死手”中。如,土地被转让给教会后,不会因婚姻、死亡等原因使土地再转让给别人,土地遂成为死手永久管业。
    [30] Der Nächste Wurf alle Neun Sein:在西方一种游戏九柱戏中,一掷击中九柱是最好的成绩。
    [31] Gramaldi:13世纪以来意大利热那亚城最富有和最有权势的家族之一。
    [32] Rothschild:由德国犹太人Mayer Amschel Rothschild(1743—1812)所创立的欧洲著名银行世家,并发展成为19世纪欧洲经济史上有影响的银行集团。
    [33] Peter Martyr D’anghiera(1457—1526):阿拉贡国王(同时也是西西里、那不勒斯、卡斯蒂利亚国王)及伊莎贝拉一世女王的宫廷牧师、西班牙探险历史学家,曾从哥伦布等人的发现中收集许多原始历史文献,著有《论新世界》(1530)。
    [34] Prince de Conti:波旁家族(于16至19世纪曾在法国、西班牙、那不勒斯建立王朝)中的一位王子。

    [35] Hippolyte Adolphe Taine(1828—1893):法国文学评论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

    [36] Braunschweig:德国萨克森地区城市。

    [37] Blasiertheit:源于法语blasé,意为由于过分享乐而导致的厌倦、厌世、厌腻、冷漠、麻木不仁的态度。

    [38] Talmud:犹太人仅次于圣经旧约的宗教经典,是关于犹太人生活、宗教、道德等方面的口传律法集。

    [39] Louis XI(1423—1483):法国国王,1461年至1483年在位,曾采取奖励工商、加强王权等政策。

    [40] Charles V(1500—1558):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19—1556)、西班牙国王(称查理一世,1516—1556)和奥地利大公(称查理一世,1519—1521)。

    [41] Transvaal:南非省名。

    [42] Homöopathie:一种医学疗法,采取不断增加药剂量以达到某种治疗效果。

    [43] Samuel Freiherr von Pufendorf(1632—1694):德国法学家和历史学家,以对自然法理念的捍卫而闻名。
    [44] Praxiteles:公元前4世纪希腊雕塑家,“赫耳墨斯”也可译为“信使”。
    [45] Sandro Botticelli(1445—1510):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画家。
    [46] 文艺复兴时期米开朗基罗奉教皇克雷芒七世之命为美第奇家庙所做的雕塑。
    [47] The Island of Yap:位于西太平洋加罗林群岛西部,属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48] Sou:旧时法国辅币名,20苏相当于1法郎。
    [49] Hufe:过去德国农户占有土地计量单位,大小因地而异,约合7至15公顷。

     

  • 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

    摘要:本文提出了一种完全通过点对点技术实现的电子现金系统,它使得在线支付能够直接由一方发起并支付给另外一方,中间不需要通过任何的金融机构。虽然数字签名(Digital signatures)部分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如果仍然需要第三方的支持才能防止双重支付(double-spending)的话,那么这种系统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我们(we)在此提出一种解决方案,使现金系统在点对点的环境下运行,并防止双重支付问题。该网络通过随机散列(hashing)对全部交易加上时间戳(timestamps),将它们合并入一个不断延伸的基于随机散列的工作量证明(proof-of-work)的链条作为交易记录,除非重新完成全部的工作量证明,形成的交易记录将不可更改。最长的链条不仅将作为被观察到的事件序列(sequence)的证明,而且被看做是来自CPU计算能力最大的池(pool)。只要大多数的CPU计算能力都没有打算合作起来对全网进行攻击,那么诚实的节点将会生成最长的、超过攻击者的链条。这个系统本身需要的基础设施非常少。信息尽最大努力在全网传播即可,节点(nodes)可以随时离开和重新加入网络,并将最长的工作量证明链条作为在该节点离线期间发生的交易的证明。

    1. 简介

    互联网上的贸易,几乎都需要借助金融机构作为可资信赖的第三方来处理电子支付信息。虽然这类系统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运作良好,但是这类系统仍然内生性地受制于“基于信用的模式”(trust based model)的弱点。我们无法实现完全不可逆的交易,因为金融机构总是不可避免地会出面协调争端。而金融中介的存在,也会增加交易的成本,并且限制了实际可行的最小交易规模,也限制了日常的小额支付交易。并且潜在的损失还在于,很多商品和服务本身是无法退货的,如果缺乏不可逆的支付手段,互联网的贸易就大大受限。因为有潜在的退款的可能,就需要交易双方拥有信任。而商家也必须提防自己的客户,因此会向客户索取完全不必要的个人信息。而实际的商业行为中,一定比例的欺诈性客户也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相关损失视作销售费用处理。而在使用物理现金的情况下,这些销售费用和支付问题上的不确定性却是可以避免的,因为此时没有第三方信用中介的存在。所以,我们非常需要这样一种电子支付系统,它基于密码学原理而不基于信用,使得任何达成一致的双方,能够直接进行支付,从而不需要第三方中介的参与。杜绝回滚(reverse)支付交易的可能,这就可以保护特定的卖家免于欺诈;而对于想要保护买家的人来说,在此环境下设立通常的第三方担保机制也可谓轻松加愉快。在这篇论文中,我们(we)将提出一种通过点对点分布式的时间戳服务器来生成依照时间前后排列并加以记录的电子交易证明,从而解决双重支付问题。只要诚实的节点所控制的计算能力的总和,大于有合作关系的(cooperating)攻击者的计算能力的总和,该系统就是安全的。

    2. 交易(Transactions)

    我们定义,一枚电子货币(an electronic coin)是这样的一串数字签名:每一位所有者通过对前一次交易和下一位拥有者的公钥(Public key) 签署一个随机散列的数字签名,并将这个签名附加在这枚电子货币的末尾,电子货币就发送给了下一位所有者。而收款人通过对签名进行检验,就能够验证该链条的所有者。

    该过程的问题在于,收款人将难以检验,之前的某位所有者,是否对这枚电子货币进行了双重支付。通常的解决方案,就是引入信得过的第三方权威,或者类似于造币厂(mint)的机构,来对每一笔交易进行检验,以防止双重支付。在每一笔交易结束后,这枚电子货币就要被造币厂回收,而造币厂将发行一枚新的电子货币;而只有造币厂直接发行的电子货币,才算作有效,这样就能够防止双重支付。可是该解决方案的问题在于,整个货币系统的命运完全依赖于运作造币厂的公司,因为每一笔交易都要经过该造币厂的确认,而该造币厂就好比是一家银行。我们需要收款人有某种方法,能够确保之前的所有者没有对更早发生的交易实施签名。从逻辑上看,为了达到目的,实际上我们需要关注的只是于本交易之前发生的交易,而不需要关注这笔交易发生之后是否会有双重支付的尝试。为了确保某一次交易是不存在的,那么唯一的方法就是获悉之前发生过的所有交易。在造币厂模型里面,造币厂获悉所有的交易,并且决定了交易完成的先后顺序。如果想要在电子系统中排除第三方中介机构,那么交易信息就应当被公开宣布(publicly announced)[1] ,我们需要整个系统内的所有参与者,都有唯一公认的历史交易序列。收款人需要确保在交易期间绝大多数的节点都认同该交易是首次出现。

    3. 时间戳服务器(Timestamp server)

    本解决方案首先提出一个“时间戳服务器”。时间戳服务器通过对以区块(block)形式存在的一组数据实施随机散列而加上时间戳,并将该随机散列进行广播,就像在新闻或世界性新闻组网络(Usenet)的发帖一样[2][3][4][5] 。显然,该时间戳能够证实特定数据必然于某特定时间是的确存在的,因为只有在该时刻存在了才能获取相应的随机散列值。每个时间戳应当将前一个时间戳纳入其随机散列值中,每一个随后的时间戳都对之前的一个时间戳进行增强(reinforcing),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链条(Chain)。

    4. 工作量证明(Proof-of-Work)

    为了在点对点的基础上构建一组分散化的时间戳服务器,仅仅像报纸或世界性新闻网络组一样工作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一个类似于亚当柏克(Adam Back)提出的哈希现金(Hashcash)[6] 。在进行随机散列运算时,工作量证明机制引入了对某一个特定值的扫描工作,比方说SHA-256下,随机散列值以一个或多个0开始。那么随着0的数目的上升, 找到这个解所需要的工作量将呈指数增长,而对结果进行检验则仅需要一次随机散列运算。

    我们在区块中补增一个随机数(Nonce),这个随机数要使得该给定区块的随机散列值出现了所需的那么多个0。我们通过反复尝试来找到这个随机数,直到找到为止,这样我们就构建了一个工作量证明机制。只要该CPU耗费的工作量能够满足该工作量证明机制,那么除非重新完成相当的工作量,该区块的信息就不可更改。由于之后的区块是链接在该区块之后的,所以想要更改该区块中的信息,就还需要重新完成之后所有区块的全部工作量。

    同时,该工作量证明机制还解决了在集体投票表决时,谁是大多数的问题。如果决定大多数的方式是基于IP地址的,一IP地址一票,那么如果有人拥有分配大量IP地址的权力,则该机制就被破坏了。而工作量证明机制的本质则是一CPU一票。“大多数”的决定表达为最长的链,因为最长的链包含了最大的工作量。如果大多数的CPU为诚实的节点控制,那么诚实的链条将以最快的速度延长,并超越其他的竞争链条。如果想要对业已出现的区块进行修改,攻击者必须重新完成该区块的工作量外加该区块之后所有区块的工作量,并最终赶上和超越诚实节点的工作量。我们将在后文证明,设想一个较慢的攻击者试图赶上随后的区块,那么其成功概率将呈指数化递减。另一个问题是,硬件的运算速度在高速增长,而节点参与网络的程度则会有所起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工作量证明的难度(the proof-of-work difficulty)将采用移动平均目标的方法来确定,即令难度指向令每小时生成区块的速度为某一个预定的平均数。如果区块生成的速度过快,那么难度就会提高。

    5. 网络

    运行该网络的步骤如下:

    1) 新的交易向全网进行广播;

    2) 每一个节点都将收到的交易信息纳入一个区块中;

    3) 每个节点都尝试在自己的区块中找到一个具有足够难度的工作量证明;

    4) 当一个节点找到了一个工作量证明,它就向全网进行广播;

    5) 当且仅当包含在该区块中的所有交易都是有效的且之前未存在过的,其他节点才认同该区块的有效性;

    6) 其他节点表示他们接受该区块,而表示接受的方法,则是在跟随该区块的末尾,制造新的区块以延长该链条,而将被接受区块的随机散列值视为先于新区快的随机散列值。节点始终都将最长的链条视为正确的链条,并持续工作和延长它。如果有两个节点同时广播不同版本的新区块,那么其他节点在接收到该区块的时间上将存在先后差别。当此情形,他们将在率先收到的区块基础上进行工作,但也会保留另外一个链条,以防后者变成最长的链条。该僵局(tie)的打破要等到下一个工作量证明被发现,而其中的一条链条被证实为是较长的一条,那么在另一条分支链条上工作的节点将转换阵营,开始在较长的链条上工作。所谓“新的交易要广播”,实际上不需要抵达全部的节点。只要交易信息能够抵达足够多的节点,那么他们将很快被整合进一个区块中。而区块的广播对被丢弃的信息是具有容错能力的。如果一个节点没有收到某特定区块,那么该节点将会发现自己缺失了某个区块,也就可以提出自己下载该区块的请求。

    6. 激励

    我们约定如此:每个区块的第一笔交易进行特殊化处理,该交易产生一枚由该区块创造者拥有的新的电子货币。这样就增加了节点支持该网络的激励,并在没有中央集权机构发行货币的情况下,提供了一种将电子货币分配到流通领域的一种方法。这种将一定数量新货币持续增添到货币系统中的方法,非常类似于耗费资源去挖掘金矿并将黄金注入到流通领域。此时,CPU的时间和电力消耗就是消耗的资源。另外一个激励的来源则是交易费(transaction fees)。如果某笔交易的输出值小于输入值,那么差额就是交易费,该交易费将被增加到该区块的激励中。只要既定数量的电子货币已经进入流通,那么激励机制就可以逐渐转换为完全依靠交易费,那么本货币系统就能够免于通货膨胀。激励系统也有助于鼓励节点保持诚实。如果有一个贪婪的攻击者能够调集比所有诚实节点加起来还要多的CPU计算力,那么他就面临一个选择:要么将其用于诚实工作产生新的电子货币,或者将其用于进行二次支付攻击。那么他就会发现,按照规则行事、诚实工作是更有利可图的。因为该等规则使得他能够拥有更多的电子货币,而不是破坏这个系统使得其自身财富的有效性受损。

    7. 回收硬盘空间

    如果最近的交易已经被纳入了足够多的区块之中,那么就可以丢弃该交易之前的数据,以回收硬盘空间。为了同时确保不损害区块的随机散列值,交易信息被随机散列时,被构建成一种Merkle树(Merkle tree)[7] 的形态,使得只有根(root)被纳入了区块的随机散列值。通过将该树(tree)的分支拔除(stubbing)的方法,老区块就能被压缩。而内部的随机散列值是不必保存的。

    不含交易信息的区块头(Block header)大小仅有80字节。如果我们设定区块生成的速率为每10分钟一个,那么每一年产生的数据位4.2MB。(80 bytes * 6 * 24 * 365 = 4.2MB)。2008年,PC系统通常的内存容量为2GB,按照摩尔定律的预言,即使将全部的区块头存储于内存之中都不是问题。

    8. 简化的支付确认(Simplified Payment Verification)

    在不运行完整网络节点的情况下,也能够对支付进行检验。一个用户需要保留最长的工作量证明链条的区块头的拷贝,它可以不断向网络发起询问,直到它确信自己拥有最长的链条,并能够通过merkle的分支通向它被加上时间戳并纳入区块的那次交易。节点想要自行检验该交易的有效性原本是不可能的,但通过追溯到链条的某个位置,它就能看到某个节点曾经接受过它,并且于其后追加的区块也进一步证明全网曾经接受了它。

    当此情形,只要诚实的节点控制了网络,检验机制就是可靠的。但是,当全网被一个计算力占优的攻击者攻击时,将变得较为脆弱。因为网络节点能够自行确认交易的有效性,只要攻击者能够持续地保持计算力优势,简化的机制会被攻击者焊接的(fabricated)交易欺骗。那么一个可行的策略就是,只要他们发现了一个无效的区块,就立刻发出警报,收到警报的用户将立刻开始下载被警告有问题的区块或交易的完整信息,以便对信息的不一致进行判定。对于日常会发生大量收付的商业机构,可能仍会希望运行他们自己的完整节点,以保持较大的独立完全性和检验的快速性。

    9. 价值的组合与分割(Combining and Splitting Value)

    虽然可以单个单个地对电子货币进行处理,但是对于每一枚电子货币单独发起一次交易将是一种笨拙的办法。为了使得价值易于组合与分割,交易被设计为可以纳入多个输入和输出。一般而言是某次价值较大的前次交易构成的单一输入,或者由某几个价值较小的前次交易共同构成的并行输入,但是输出最多只有两个:一个用于支付,另一个用于找零(如有)。需要指出的是,当一笔交易依赖于之前的多笔交易时,这些交易又各自依赖于多笔交易,但这并不存在任何问题。因为这个工作机制并不需要展开检验之前发生的所有交易历史。

    10. 隐私(Privacy)

    传统的造币厂模型为交易的参与者提供了一定程度的隐私保护,因为试图向可信任的第三方索取交易信息是严格受限的。但是如果将交易信息向全网进行广播,就意味着这样的方法失效了。但是隐私依然可以得到保护:将公钥保持为匿名。公众得知的信息仅仅是有某个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发所给了另外一个人,但是难以将该交易同特定的人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公众难以确信,这些人究竟是谁。这同股票交易所发布的信息是类似的,股票交易发生的时间、交易量是记录在案且可供查询的,但是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却不予透露。作为额外的预防措施,使用者可以让每次交易都生成一个新的地址,以确保这些交易不被追溯到一个共同的所有者。但是由于并行输入的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追溯还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并行输入表明这些货币都属于同一个所有者。此时的风险在于,如果某个人的某一个公钥被确认属于他,那么就可以追溯出此人的其它很多交易。

    11. 计算

    设想如下场景:一个攻击者试图比诚实节点产生链条更快地制造替代性区块链。即便它达到了这一目的,但是整个系统也并非就此完全受制于攻击者的独断意志了,比方说凭空创造价值,或者掠夺本不属于攻击者的货币。这是因为节点将不会接受无效的交易,而诚实的节点永远不会接受一个包含了无效信息的区块。一个攻击者能做的,最多是更改他自己的交易信息,并试图拿回他刚刚付给别人的钱。诚实链条和攻击者链条之间的竞赛,可以用二叉树随机漫步(Binomial Random Walk)来描述。成功事件定义为诚实链条延长了一个区块,使其领先性+1,而失败事件则是攻击者的链条被延长了一个区块,使得差距-1。攻击者成功填补某一既定差距的可能性,可以近似地看做赌徒破产问题(Gambler’s Ruin problem)。假定一个赌徒拥有无限的透支信用,然后开始进行潜在次数为无穷的赌博,试图填补上自己的亏空。那么我们可以计算他填补上亏空的概率,也就是该攻击者赶上诚实链条,如下所示[8] :

    假定p>q,那么攻击成功的概率就因为区块数的增长而呈现指数化下降。由于概率是攻击者的敌人,如果他不能幸运且快速地获得成功,那么他获得成功的机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就变得愈发渺茫。那么我们考虑一个收款人需要等待多长时间,才能足够确信付款人已经难以更改交易了。我们假设付款人是一个支付攻击者,希望让收款人在一段时间内相信他已经付过款了,然后立即将支付的款项重新支付给自己。虽然收款人届时会发现这一点,但为时已晚。收款人生成了新的一对密钥组合,然后只预留一个较短的时间将公钥发送给付款人。这将可以防止以下情况:付款人预先准备好一个区块链然后持续地对此区块进行运算,直到运气让他的区块链超越了诚实链条,方才立即执行支付。当此情形,只要交易一旦发出,攻击者就开始秘密地准备一条包含了该交易替代版本的平行链条。然后收款人将等待交易出现在首个区块中,然后在等到z个区块链接其后。此时,他仍然不能确切知道攻击者已经进展了多少个区块,但是假设诚实区块将耗费平均预期时间以产生一个区块,那么攻击者的潜在进展就是一个泊松分布,分布的期望值为:

    当此情形,为了计算攻击者追赶上的概率,我们将攻击者取得进展区块数量的泊松分布的概率密度,乘以在该数量下攻击者依然能够追赶上的概率。

    化为如下形式,避免对无限数列求和:

    写为如下C语言代码:

    #include <math.h>

    double AttackerSuccessProbability(double q, int z)

    {

    double p = 1.0 – q;

    double lambda = z * (q / p);

    double sum = 1.0;

    int i, k;

    for (k = 0; k <= z; k++)

    {

    double poisson = exp(-lambda);

    for (i = 1; i <= k; i++)

    poisson *= lambda / i;

    sum -= poisson * (1 – pow(q / p, z – k));

    }

    return sum;

    }

    对其进行运算,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的概率结果,发现概率对 z 值呈指数下降。
    当 q=0.1 时
    z=0 P=1.0000000
    z=1 P=0.2045873
    z=2 P=0.0509779
    z=3 P=0.0131722
    z=4 P=0.0034552
    z=5 P=0.0009137
    z=6 P=0.0002428
    z=7 P=0.0000647
    z=8 P=0.0000173
    z=9 P=0.0000046
    z=10 P=0.0000012
    当 q=0.3 时
    z=0 P=1.0000000
    z=5 P=0.1773523
    z=10 P=0.0416605
    z=15 P=0.0101008
    z=20 P=0.0024804
    z=25 P=0.0006132
    z=30 P=0.0001522
    z=35 P=0.0000379
    z=40 P=0.0000095
    z=45 P=0.0000024
    z=50 P=0.0000006
    求解令 P<0.1%的 z 值:
    为使 P<0.001,则
    q=0.10 z=5
    q=0.15 z=8
    q=0.20 z=11
    q=0.25 z=15
    q=0.30 z=24
    q=0.35 z=41
    q=0.40 z=89
    q=0.45 z=340

    12.结论

    我们在此提出了一种不需要信用中介的电子支付系统。我们首先讨论了通常的电子货币的电子签名原理,虽然这种系统为所有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控制,但是不足以防止双重支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提出了一种采用工作量证明机制的点对点网络来记录交易的公开信息,只要诚实的节点能够控制绝大多数的CPU计算能力,就能使得攻击者事实上难以改变交易记录。该网络的强健之处在于它结构上的简洁性。节点之间的工作大部分是彼此独立的,只需要很少的协同。每个节点都不需要明确自己的身份,由于交易信息的流动路径并无任何要求,所以只需要尽其最大努力传播即可。节点可以随时离开网络,而想重新加入网络也非常容易,因为只需要补充接收离开期间的工作量证明链条即可。节点通过自己的CPU计算力进行投票,表决他们对有效区块的确认,他们不断延长有效的区块链来表达自己的确认,并拒绝在无效的区块之后延长区块以表示拒绝。本框架包含了一个P2P电子货币系统所需要的全部规则和激励措施。

    参考资料
    [1] W Dai(戴伟),a scheme for a group of untraceable digital pseudonyms to pay each other with money and to enforce contracts amongst themselves without outside help(一种能够借助电子假名在群体内部相互支付并迫使个体遵守规则且不需要外界协助的电子现金机制), “B-money”, http://www.weidai.com/bmoney.txt, 1998

    [2] H. Massias, X.S. Avila, and J.-J. Quisquater, “Design of a secure timestamping service with minimal trust requirements,”(在最小化信任的基础上设计一种时间戳服务器) In 20th Symposium on Information Theory in the Benelux, May 1999.

    [3] S. Haber, W.S. Stornetta, “How to time-stamp a digital document,” (怎样为电子文件添加时间戳)In Journal of Cryptology, vol 3, No.2, pages 99-111, 1991.

    [4] D. Bayer, S. Haber, W.S. Stornetta, “Improving the efficiency and reliability of digital time-stamping,”(提升电子时间戳的效率和可靠性) In Sequences II: Methods in Communication, Security and Computer Science, pages 329-334, 1993.

    [5]S. Haber, W.S. Stornetta, “Secure names for bit-strings,”(比特字串的安全命名) In Proceedings of the 4th ACM Conference on Computer and Communications Security, pages 28-35, April 1997. on Computer and Communications Security, pages 28-35, April 1997.

    [6] A. Back, “Hashcash – a denial of service counter-measure,”(哈希现金——拒绝服务式攻击的克制方法)http://www.hashcash.org/papers/hashcash.pdf, 2002.

    [7] R.C. Merkle, “Protocols for public key cryptosystems,” (公钥密码系统的协议)In Proc. 1980 Symposium on Security and Privacy, IEEE Computer Society, pages 122-133, April 1980.S. Haber, W.S. Stornetta, “Secure names for bit-strings,”(比特字串安全命名) In Proceedings of the 4th ACM Conference on Computer and Communications Security, pages 28-35, April 1997. on Computer and Communications Security, pages 28-35, April 1997.H. Massias, X.S. Avila, and J.-J. Quisquater, “Design of a secure timestamping service with minimal trust requirements,”(在最小化信任的条件下设计一种时间戳服务器) In 20th Symposium on Information Theory in the Benelux, May 1999.

    [8] W. Feller, “An introduction to probability theory and its applications,” (概率学理论与应用导论)1957

  • 汤显祖《牡丹亭》

    作者题词

    天下女子有情,宁有如杜丽娘者乎!梦其人即病,病即弥连,至手画形容,传于世而后死。死三年矣,复能溟莫中求得其所梦者而生。如丽娘者,乃可谓之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梦中之情,何必非真?天于岂少梦中之人耶!必因荐枕而成亲,待挂冠而为密者,皆形骸之论也。传杜太守事者,仿佛晋武都守李仲文、广州守冯孝将儿女事。予稍为更而演之。至于杜守收拷柳生,亦如汉睢阳王收拷谈生也。嗟夫!人世之事,非人世所可尽。自非通人,恒以理相格耳!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邪!万历戊戌秋清远道人题。

     第一出 标目

    【蝶恋花】〔末上〕忙处抛人闲处住。百计思量,没个为欢处。白日消磨肠断句,世间只有情难诉。玉茗堂前朝复暮,红烛迎人,俊得江山助。但是相思莫相负,牡丹亭上三生路。〔汉宫春〕杜宝黄堂,生丽娘小姐,爱踏春阳。感梦书生折柳,竟为情伤。写真留记,葬梅花道院凄凉。三年上,有梦梅柳子,于此赴高唐。果尔回生定配。赴临安取试,寇起淮扬。正把杜公围困,小姐惊惶。教柳郎行探,反遭疑激恼平章。风流况,施行正苦,报中状元郎。

    杜丽娘梦写丹青记。 陈教授说下梨花枪。柳秀才偷载回生女。 杜平章刁打状元郎。

     第二出 言怀

    【真珠帘】〔生上〕河东旧族、柳氏名门最。论星宿,连张带鬼。几叶到寒儒,受雨打风吹。谩说书中能富贵,颜如玉,和黄金那里?贫薄把人灰,且养就这浩然之气。〔鹧鸪天〕“刮尽鲸鳌背上霜,寒儒偏喜住炎方。凭依造化三分福,绍接诗书一脉香。能凿壁,会悬梁,偷天妙手绣文章。必须砍得蟾宫桂,始信人间玉斧长。”小生姓柳,名梦梅,表字春卿。原系唐朝柳州司马柳宗元之后,留家岭南。父亲朝散之职,母亲县君之封。〔叹介〕所恨俺自小孤单,生事微渺。喜的是今日成人长大,二十过头,志慧聪明,三场得手。只恨未遭时势,不免饥寒。赖有始祖柳州公,带下郭橐驼,柳州衙舍,栽接花果。橐驼遗下一个驼孙,也跟随俺广州种树,相依过活。虽然如此,不是男儿结果之场。每日情思昏昏,忽然半月之前,做下一梦。梦到一园,梅花树下,立着个美人,不长不短,如送如迎。说道:“柳生,柳生,遇俺方有姻缘之分,发迹之期。”因此改名梦梅,春卿为字。正是:“梦短梦长俱是梦,年来年去是何年!”

    【九回肠】〔解三酲〕虽则俺改名换字,俏魂儿未卜先知?定佳期盼煞蟾宫桂,柳梦梅不卖查梨。还则怕嫦娥妒色花颓气,等的俺梅子酸心柳皱眉,浑如醉。〔三学士〕无萤凿遍了邻家壁,甚东墙不许人窥!有一日春光暗度黄金柳,雪意冲开了白玉梅。〔急三枪〕那时节走马在章台内,丝儿翠、笼定个百花魁。虽然这般说,有个朋友韩子才,是韩昌黎之后,寄居赵佗王台。他虽是香火秀才,却有些谈吐,不免随喜一会。

    门前梅柳烂春晖,张窈窕

    梦见君王觉后疑。王昌龄

    心似百花开未得,曹松

    托身须上万年枝。韩偓

     第三出 训女

    【满廷芳】〔外扮杜太守上〕西蜀名儒,南安太守,几番廊庙江湖。紫袍金带,功业未全无。华发不堪回首。意抽簪万里桥西,还只怕君恩未许,五马欲踟蹰。“一生名宦守南安,莫作寻常太守看。到来只饮官中水,归去惟看屋外山。”自家南安太守杜宝,表字子充,乃唐朝杜子美之后。流落巴蜀,年过五旬。想廿岁登科,三年出守,清名惠政,播在人间。内有夫人甄氏,乃魏朝甄皇后嫡派。此家峨眉山,见世出贤德。夫人单生小女,才貌端妍,唤名丽娘,未议婚配。看起自来淑女,无不知书。今日政有余闲,不免请出夫人,商议此事。正是:“中郎学富单传女,伯道官贫更少儿。”

    【绕池游】〔老旦上〕甄妃洛浦,嫡派来西蜀,封大郡南安杜母。〔见介〕〔外〕“老拜名邦无甚德,〔老旦〕妾沾封诰有何功!〔外〕春来闺阁闲多少?〔老旦〕也长向花阴课女工。”〔外〕女工一事,想女儿精巧过人。看来古今贤淑,多晓诗书。他日嫁一书生,不枉了谈吐相称。你意下如何?〔老旦〕但凭尊意。

    【前腔】〔贴持酒台,随旦上〕娇莺欲语,眼见春如许。寸草心,怎报的春光一二!〔见介〕爹娘万福。〔外〕孩儿,后面捧着酒肴,是何主意?〔旦跪介〕今日春光明媚,爹娘宽坐后堂,女孩儿敢进三爵之觞,少效千春之祝。〔外笑介〕生受你。

    【玉山颓】〔旦进酒介〕爹娘万福,女孩儿无限欢娱。坐黄堂百岁春光,进美酒一家天禄。祝萱花椿树,虽则是子生迟暮,守得见这蟠桃熟。〔合〕且提壶,花间竹下长引着凤凰雏。〔外〕春香,酌小姐一杯。

    【前腔】吾家杜甫,为飘零老愧妻孥。〔泪介〕夫人,我比子美公公更可怜也。他还有念老夫诗句男儿,俺则有学母氏画眉娇女。〔老旦〕相公休焦,倘然招得好女婿,与儿子一般。〔外笑介〕可一般呢!〔老旦〕“做门楣”古语,为甚的这叨叨絮絮,才到中年路。〔合前〕〔外〕女孩儿,把台盏收去。〔旦下介〕〔外〕叫春香。俺问你小姐终日绣房,有何生活?〔贴〕绣房中则是绣。〔外〕绣的许多?〔贴〕绣了打绵。〔外〕甚么绵?〔贴〕睡眠。〔外〕好哩,好哩。夫人,你才说“长向花阴课女工”,却纵容女孩儿闲眠,是何家教?叫女孩儿。〔旦上〕爹爹有何分付?〔外〕适问春香,你白日眠睡,是何道理?假如刺绣余闲,有架上图书,可以寓目。他日到人家,知书知礼,父母光辉。这都是你娘亲失教也。

    【玉抱肚】宦囊清苦,也不曾诗书误儒。你好些时做客为儿,有一日把家当户。是为爹的疏散不儿拘,道的个为娘是女模。

    【前腔】〔老旦〕眼前儿女,俺为娘心苏体劬。娇养他掌上明珠,出落的人中美玉。儿啊,爹三分说话你自心模,难置八字梳头做目呼。

    【前腔】〔旦〕黄堂父母,倚娇痴惯习如愚。刚打的秋千画图,闲榻着鸳鸯绣谱。从今后茶余饭饱破工夫,玉镜台前插架书。〔老旦〕虽然如此,要个女先生讲解才好。〔外〕不能够。

    【前腔】后堂公所,请先生则是黉门腐儒。〔老旦〕女儿啊,怎念遍的孔子诗书,但略识周公礼数。〔合〕不枉了银娘玉姐只做个纺砖儿,谢女班姬女校书。〔外〕请先生不难,则要好生管待。

    【尾声】说与你夫人爱女休禽犊,馆明师茶饭须清楚。你看俺治国齐家、也则是数卷书。

    往年何事乞西宾,柳宗元

    主领春风只在君。王建

    伯道暮年无嗣子,苗发

    女中谁是卫夫人?刘禹锡

     第四出 腐叹

    【双劝酒】〔末扮老儒上〕灯窗苦吟,寒酸撒吞。科场苦禁,蹉跎直恁!可怜辜负看书心。吼儿病年来迸侵。“咳嗽病多疏酒盏,村童俸薄减厨烟。争知天上无人住,吊下春愁鹤发仙。”自家南安府儒学生员陈最良,表字伯粹。祖父行医。小子自幼习儒。十二岁进学,超增补廪。观场一十五次。不幸前任宗师,考居劣等停廪。兼且两年失馆,衣食单薄。这些后生都顺口叫我“陈绝粮”。因我医、卜、地理,所事皆知,又改我表字伯粹做“百杂碎”。明年是第六个旬头,也不想甚的了。有个祖父药店,依然开张在此。“儒变医,菜变齑”,这都不在话下。昨日听见本府杜太守,有个小姐,要请先生。好些奔竞的钻去。他可为甚的?乡邦好说话,一也;通关节,二也;撞太岁,三也;穿他门子管家,改窜文卷,四也;别处吹嘘进身,五也;下头官儿怕他,六也;家里骗人,七也。为此七事,没了头要去。他们都不知官衙可是好踏的!况且女学生一发难教,轻不得,重不得。倘然间礼面有些不臻,啼不得,笑不得。似我老人家罢了。“正是有书遮老眼,不妨无药散闲愁。”〔丑扮府学门子上〕“天下秀才穷到底,学中门子老成精。”〔见介〕陈斋长报喜。〔末〕何喜?〔丑〕杜太爷要请个先生教小姐,掌教老爷开了十数名去都不中,说要老成的。我去掌教老爷处禀上了你,太爷有请帖在此。〔末〕“人之患在好为人师”。〔丑〕人之饭,有得你吃哩。〔末〕这等便行。〔行介〕

    【洞仙歌】〔末〕咱头巾破了修,靴头绽了兜。〔丑〕你坐老斋头,衫襟没了后头。〔合〕砚水漱净口,去承官饭溲,剔牙杖敢黄齑臭。

    【前腔】〔丑〕咱门儿寻事头,你斋长干罢休?〔末〕要我谢酬,知那里留不留?〔合〕不论端阳九,但逢出府游,则捻着衫儿袖。〔丑〕望见府门了。

    〔丑〕世间荣乐本逡巡,李商隐

    〔末〕谁睬髭须白似银?曹唐

    〔丑〕风流太守容闲坐,朱庆余

    〔合〕便有无边求福人。韩愈

    第五出 延师

    【浣沙溪】〔外引贴扮门子;丑扮皂隶上〕山色好,讼庭稀。朝看飞鸟暮飞回。印床花落帘垂地。“杜母高风不要攀,甘棠游憩在南安。虽然为政多阴德,尚少阶前玉树兰。”我杜宝出守此间,只有夫人一女。寻个老儒教训他。昨日府学开送一名廪生陈最良。年可六旬,从来饱学。一来可以教授小女,二来可以陪伴老夫。今日放了衙参,分付安排礼酒,叫门子伺候。〔众应介〕

    【前腔】〔末儒巾蓝衫上〕须抖擞,要拳奇。衣冠欠整老而衰。养浩然分庭还抗礼。〔丑禀介〕陈斋长到门。〔外〕就请衙内相见。〔丑唱门介〕南安府学生员进。〔下〕〔末跪,起揖,又跪介〕生员陈最良禀拜。〔拜介〕〔末〕“讲学开书院,〔外〕崇儒引席珍。〔末〕献酬樽俎列,〔外〕宾主位班陈。”叫左右,陈斋长在此清叙,着门役散回,家丁伺候。〔众应下〕〔净扮家童上〕〔外〕久闻先生饱学。敢问尊年有几,祖上可也习儒?〔末〕容禀。

    【锁南枝】将耳顺,望古稀,儒冠误人霜鬓丝。〔外〕近来?〔末〕君子要知医,悬壶旧家世。〔外〕原来世医。还有他长?〔末〕凡杂作,可试为;但诸家,略通的。〔外〕这等一发有用。

    【前腔】闻名久,识面初,果然大邦生大儒。〔末〕不敢。〔外〕有女颇知书,先生长训诂。〔末〕当得。则怕做不得小姐之师。〔外〕那女学士,你做的班大姑。今日选良辰,叫他拜师傅。〔外〕院子,敲云板,请小姐出来。

    【前腔】〔旦引贴上〕添眉翠,摇佩珠,绣屏中生成士女图。莲步鲤庭趋,儒门旧家数。〔贴〕先生来了怎好?〔旦〕那少不得去。丫头,那贤达女,都是些古镜模。你便略知书,也做好奴仆。〔净报介〕小姐到。〔见介〕〔外〕我儿过来。“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今日吉辰,来拜了先生。〔内鼓吹介〕〔旦拜〕学生自愧蒲柳之姿,敢烦桃李之教。〔末〕愚老恭承捧珠之爱,谬加琢玉之功。〔外〕春香丫头,向陈师父叩头。着他伴读。〔贴叩头介〕〔末〕敢问小姐所读何书?〔外〕男、女《四书》,他都成诵了。则看些经旨罢。《易经》以道阴阳,义理深奥;《书》以道政事,与妇女没相干;《春秋》、《礼记》,又是孤经;则《诗经》开首便是后妃之德,四个字儿顺口,且是学生家传,习《诗》罢。其余书史尽有,则可惜他是个女儿。

    【前腔】我年将半,性喜书,牙签插架三万余。〔叹介〕我伯道恐无儿,中郎有谁付?先生,他要看的书尽看。有不臻的所在,打丫头。〔贴〕哎哟!〔外〕冠儿下,他做个女秘书。小梅香,要防护。〔末〕谨领。〔外〕春香伴小姐进衙,我陪先生酒去。〔旦拜介〕“酒是先生馔,女为君子儒。”〔下〕〔外〕请先生后花园饮酒。

    〔外〕门馆无私白日闲,薛能

    〔末〕百年粗粝腐儒餐。杜甫

    〔外〕左家弄玉惟娇女,柳宗元

    〔合〕花里寻师到杏坛。钱起

    第六出 怅眺

    【番卜算】〔丑扮韩秀才上〕家世大唐年,寄籍潮阳县。越王台上海连天,可是鹏程便?“榕树梢头访古台,下看甲子海门开。越王歌舞今何在?时有鹧鸪飞去来。”自家韩子才。俺公公唐朝韩退之,为上了《破佛骨表》,贬落潮州。一出门蓝关雪阻,马不能前。先祖心里暗暗道,第一程采头罢了。正苦中间,忽然有个湘子侄儿,乃下八洞神仙,蓝缕相见。俺退之公公一发心里不快。呵融冻笔,题一首诗在蓝关草驿之上。末二句单指着湘子说道:“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湘子袖了这诗,长笑一声,腾空而去。果然后来退之公公潮州瘴死,举目无亲。那湘子恰在云端看见,想起前诗,按下云头,收其骨殖。到得衙中,四顾无人,单单则有湘子原妻一个在衙。四目相视,把湘子一点凡心顿起。当时生下一支,留在水潮,传了宗祀。小生乃其嫡派苗裔也。因乱流来广城。官府念是先贤之徒,表请敕封小生为昌黎祠香火秀才。寄居赵佗王台子之上。正是:“虽然乞相寒儒,却是仙风道风。”呀,早一位朋友上来。谁也?

    【前腔】〔生上〕经史腹便便,昼梦人还倦。欲寻高耸看云烟,海色光平面。〔相见介〕〔丑〕是柳春卿,甚风儿吹的老兄来?〔生〕偶尔孤游上此台。〔丑〕这台上风光尽可矣。〔生〕则无奈登临不快哉。〔丑〕小弟此间受用也。〔生〕小弟想起来,到是不读书的人受用。〔丑〕谁?〔生〕赵佗王便是。

    【锁寒窗】祖龙飞、鹿走中原,尉佗啊,他倚定着摩崖半壁天。称孤道寡,是他英雄本然。白占了江山,猛起些宫殿。似吾侪读尽万卷书,可有半块土么?那半部上山河不见。〔合〕由天,那攀今吊古也徒然,荒台古树寒烟。〔丑〕小弟看兄气象言谈,似有无聊之叹。先祖昌黎公有云:“不患有司之不明,只患文章之不精;不患有司之不公,只患经书之不通。”老兄,还则怕工夫有不到处。〔生〕这话休提。比如我公公柳宗元,与你公公韩退之,他都是饱学才子,却也时运不济。你公公错题了《佛骨表》,贬职潮阳。我公公则为在朝阳殿与王叔文丞相下棋子,惊了圣驾,直贬做柳州司马。都是边海烟瘴地方。那时两公一路而来,旅舍之中,两个挑灯细论。你公公说道:“宗元,宗元,我和你两人文章,三六九比势:我有《王泥水传》,你便有《梓人传》;我有《毛中书传》,你便有《郭驼子传》;我有《祭鳄鱼文》,你便有《捕蛇者说》。这也罢了。则我《进平淮西碑》,取奉取奉朝廷,你却又进个平淮西的雅。一篇一篇,你都放俺不过。恰如今贬窜烟方,也合着一处。岂非时乎,运乎,命乎!”韩兄,这长远的事休提了。假如俺和你论如常,难道便应这等寒落。因何俺公公造下一篇《乞巧文》,到俺二十八代元孙,再不曾乞得一些巧来?便是你公公立意做下《送穷文》,到老兄二十几辈了,还不曾送的个穷去?算来都则为时运二字所亏。〔丑〕是也。春卿兄,

    【前腔】你费家资制买书田,怎知他卖向明时不值钱。虽然如此,你看赵佗王当时,也是个秀才陆贾,拜为奉使中大夫到此。赵佗王多少尊重他。他归朝燕,黄金累千。那时汉高皇厌见读书之人,但有个带儒巾的,都拿来溺尿。这陆贾秀才,端然带了四方巾,深衣大摆,去见汉高皇。那高皇望见,这又是个掉尿鳖子的来了。便迎着陆贾骂道:“你老子用马上得天下,何用诗书?”那陆生有趣,不多应他,只回他一句:“陛下马上取天下,能以马上治之乎?”汉高皇听了,哑然一笑,说道:“便依你说。不管什么文字,念了与寡人听之。”陆大夫不慌不忙,袖里出一卷文字,恰是平日灯窗下纂集的《新语》一十三篇,高声奏上。那高皇才听了一篇,龙颜大喜。后来一篇一篇,都喝采称善。立封他做个关内侯。那一日好不气象!休道汉高皇,便是那两班文武,见者皆呼万岁。一言掷地,万岁喧天。〔生叹介〕则俺连篇累牍无人见。〔合前〕〔丑〕再问春卿,在家何以为生?〔生〕寄食园公。〔丑〕依小弟说,不如干谒些须,可图前进。〔生〕你不知,今人少趣哩。〔丑〕老兄可知?有个钦差识宝中郎苗老先生,到是个知趣人。今秋任满,例于香山奥多宝寺中赛宝。那时一往何如?〔生〕领教。

    应念愁中恨索居。段成式

    青云器业俺全疏。李商隐

    越王自指高台笑,皮日休

    刘项原来不读书。章碣

    第七出 闺塾

    〔末上〕“吟余改抹前春句,饭后寻思午晌茶。蚁上案头沿砚水,蜂穿窗眼咂瓶花。”我陈最良杜衙设帐,杜小姐家传《毛诗》。极承老夫人管待。今日早膳已过,我且把毛注潜玩一遍。〔念介〕“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好者好也,逑者求也。〔看介〕这早晚了,还不见女学生进馆。却也娇养的凶。待我敲三声云板。〔敲云板介〕春香,请小姐解书。

    【绕池游】〔旦引贴捧书上〕素妆才罢,缓步书堂下。对净几明窗潇洒。〔贴〕《昔氏贤文》,把人禁杀,恁时节则好教鹦哥唤茶。〔见介〕〔旦〕先生万福,〔贴〕先生少怪。〔末〕凡为女子,鸡初鸣,咸盥、漱、栉、笄,问安于父母。日出之后,各供其事。如今女学生以读书为事,须要早起。〔旦〕以后不敢了。〔贴〕知道了。今夜不睡,三更时分,请先生上书。〔末〕昨日上的《毛诗》,可温习?〔旦〕温习了。则待讲解。〔末〕你念来。〔旦念书介〕“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末〕听讲。“关关雎鸠”,雎鸠是个鸟,关关鸟声也。〔贴〕怎样声儿?〔末作鸠声〕〔贴学鸠声诨介〕〔末〕此鸟性喜幽静,在河之洲。〔贴〕是了。不是昨日是前日,不是今年是去年,俺衙内关着个斑鸠儿,被小姐放去,一去去在何知州家。〔末〕胡说,这是兴。〔贴〕兴个甚的那?〔末〕兴者起也。起那下头窈窕淑女,是幽闲女子,有那等君子好好的来求他。〔贴〕为甚好好的求他?〔末〕多嘴哩。〔旦〕师父,依注解书,学生自会。但把《诗经》大意,敷演一番。

    【掉角儿】〔末〕论《六经》,《诗经》最葩,闺门内许多风雅:有指证,姜嫄产哇;不嫉妒,后妃贤达。更有那咏鸡鸣,伤燕羽,泣江皋,思汉广,洗净铅华。有风有化,宜室宜家。〔旦〕这经文偌多?〔末〕《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没多些,只“无邪”两字,付与儿家。书讲了。春香取文房四宝来模字。〔贴下取上〕红、墨、笔、砚在此。〔末〕这什么墨?〔旦〕丫头错拿了,这是螺子黛,画眉的。〔末〕这什么笔?〔旦作笑介〕这便是画眉细笔。〔末〕俺从不曾见。拿去,拿去!这是什么纸?〔旦〕薛涛笺。〔末〕拿去,拿去。只拿那蔡伦造的来。这是什么砚?是一个是两个?〔旦〕鸳鸯砚。〔末〕许多眼?〔旦〕泪眼。〔末〕哭什么子?一发换了来。〔贴背介〕好个标老儿!待换去。〔下换上〕这可好?〔末看介〕着。〔旦〕学生自会临书。春香还劳把笔。〔末〕看你临。〔旦写字介〕〔末看惊介〕我从不曾见这样好字。这什么格?〔旦〕是卫夫人传下美女簪花之格。〔贴〕待俺写个奴婢学夫人。〔旦〕还早哩。〔贴〕先生,学生领出恭牌。〔下〕〔旦〕敢问师母尊年?〔末〕目下平头六十。〔旦〕学生待绣对鞋儿上寿,请个样儿。〔末〕生受了。依《孟子》上样儿,做个“不知足而为屦”罢了。〔旦〕还不见春香来。〔末〕耍唤他么?〔末叫三度介〕〔贴上〕害淋的。〔旦作恼介〕劣丫头那里来?〔贴笑介〕溺尿去来。原来有座大花园。花明柳绿,好耍子哩。〔末〕哎也,不攻书,花园去。待俺取荆条来。〔贴〕荆条做什么?

    【前腔】女郎行、那里应文科判衙?止不过识字儿书涂嫩鸦。〔起介〕〔末〕古人读书,有囊萤的,趁月亮的。〔贴〕待映月,耀蟾蜍眼花;待囊萤,把虫蚁儿活支煞。〔末〕悬梁、刺股呢?〔贴〕比似你悬了梁,损头发;刺了股,添疤痆。有甚光华!〔内叫卖花介〕〔贴〕小姐,你听一声声卖花,把读书声差。〔末〕又引逗小姐哩。待俺当真打一下。〔末做打介〕〔贴闪介〕你待打、打这哇哇,桃李门墙,崄把负荆人諕煞。〔贴抢荆条投地介〕〔旦〕死丫头,唐突了师父,快跪下。〔贴跪介〕〔旦〕师父看他初犯,容学生责认一遭儿。

    【前腔】手不许把秋千索拿,脚不许把花园路踏。〔贴〕则瞧罢。〔旦〕还嘴,这招风嘴,把香头来绰疤;招花眼,把绣针儿签瞎。〔贴〕瞎了中甚用?〔旦〕则要你守砚台,跟书案,伴“诗云”,陪“子曰”,没的争差。〔贴〕争差些罢。〔旦挦贴发介〕则问你几丝儿头发,几条背花?敢也怕些些夫人堂上那些家法。〔贴〕再不敢了。〔旦〕可知道?〔末〕也罢,松这一遭儿。起来。〔贴起介〕

    【尾声】〔末〕女弟子则争个不求闻达,和男学生一般儿教法。你们工课完了,方可回衙。咱和公相陪话去。〔合〕怎幸负的这一弄明窗新绛纱。〔末下〕〔贴作背后指末骂介〕村老牛,痴老狗,一些趣也不知。〔旦作扯介〕死丫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他打不的你?俺且问你那花园在那里?〔贴做不说〕〔旦做笑问介〕〔贴指介〕兀那不是!〔旦〕可有什么景致?〔贴〕景致么,有亭台六七座,秋千一两架。绕的流觞曲水,面着太湖山石。名花异草,委实华丽。〔旦〕原来有这等一个所在,且回衙去。

    〔旦〕也曾飞絮谢家庭,李山甫

    〔贴〕欲化西园蝶未成。张泌

    〔旦〕无限春愁莫相问,赵嘏

    〔合〕绿阴终借暂时行。张祜

    第八出 劝农

    【夜游朝】〔外引净扮皂隶,贴扮门子同上〕何处行春开五马?采邠风物候秾华。竹宇闻鸠,朱轓引鹿。且留憩甘棠之下。〔古调笑〕“时节时节,过了春三二月。乍晴膏雨烟浓,太守春深劝农。农重农重,缓理征徭词讼。”俺南安府在江广之间,春事颇早。想俺为太守的,深居府堂,那远乡僻坞,有抛荒游懒的,何由得知?昨已分付该县置买花酒,待本府亲自劝农。想已齐备。〔丑扮县吏上〕“承行无令史,带办有农民。”禀爷爷,劝农花酒,俱已齐备。〔外〕分付起行。近乡之处,不许多人啰唣。〔众应,喝道起行介〕〔外〕正是:“为乘阳气行春令,不是闲游玩物华。”〔下〕

    【前腔】〔生、末扮父老上〕白发年来公事寡。听儿童笑语喧哗。太守巡游,春风满马。敢借着这务农宣化?俺等乃是南安府清乐乡中父老。恭喜本府杜太爷,管治三年,慈祥端正,弊绝风清。凡各村乡约保甲,义仓社学。无不举行。极是地方有福。现今亲自各乡劝农,不免官亭伺候。那祗候们扛抬花酒到来也。

    【普贤歌】〔丑、老旦扮公人,扛酒提花上〕俺天生的快手贼无过。衙舍里消消没的睃,扛酒去前坡。〔做跌介〕几乎破了哥,摔破了花花你赖不的我。〔生、末〕列位祗候哥到来。〔老旦、丑〕便是这酒埕子漏了,则怕酒少,烦老官儿遮盖些。〔生、末〕不妨。旦抬过一边,村务里嗑酒去。〔老旦、丑下〕〔生、末〕地方端正坐椅,太爷到来。〔虚下〕

    【排歌】〔外引众上〕红杏深花,菖蒲浅芽。春畴渐暖年华。竹篱茅舍酒旗儿叉。雨过炊烟一缕斜。〔生、末接介〕〔合〕提壶叫,布谷喳。行看几日免排衙。休头踏,省喧哗,怕惊他林外野人家。〔皂禀介〕禀爷,到官亭。〔生、末见介〕〔外〕众父老,此为何乡何都?〔生、末〕南安县第一都清乐乡。〔外〕待我一观。〔望介〕〔外〕美哉此乡,真个清而可乐也。〔长相思〕你看山也清,水也清,人在山阴道上行。春云处处生。〔生、末〕正是。官也清,吏也清,村民无事到公庭。农歌三两声。〔外〕父老,知我春游之意乎?

    【八声甘州】平原麦洒,翠波摇翦翦,绿畴如画。如酥嫩雨,绕塍春色若苴。趁江南土疏田脉佳。怕人户们抛荒力不加。还怕,有那无头官事,误了你好生涯。〔生、末〕以前昼有公差,夜有盗警。老爷到后啊,

    【前腔】千村转岁华。愚父老香盆,儿童竹马。阳春有脚,经过百姓人家。月明无犬吠黄花,雨过有人耕绿野。真个,村村雨露桑麻。〔内歌《泥滑喇》介〕〔外〕前村田歌可听。

    【孝白歌】〔净扮田夫上〕泥滑喇,脚支沙,短耙长犁滑律的拿。夜雨撒菰麻,天晴出粪渣,香风鲊”。〔外〕歌的好。“夜雨撒菰麻,天晴出粪渣,香风鲊”,是说那粪臭。父老啊,他却不知这粪是香的。有诗为证:“焚香列鼎奉君王,馔玉炊金饱即妨。直到饥时闻饭过,龙涎不及粪渣香。”与他插花赏酒。〔净插花赏酒,笑介〕好老爷,好酒。〔合〕官里醉流霞,风前笑插花,把农夫们俊煞。〔下〕〔门子禀介〕一个小厮唱的来也。

    【前腔】〔丑扮牧童拿笛上〕春鞭打,笛儿唦,倒牛背斜阳闪暮鸦。〔笛指门子介〕他一样小腰扌叚,一般双髻{髟查},能骑大马。〔外〕歌的好。怎生指着门子唱“一样小腰扌叚,一般双髻{髟查},能骑大马?”父老,他怎知骑牛的到稳。有诗为证:“常羡人间万户侯,只知骑马胜骑牛。今朝马上看山色,争似骑牛得自由。”赏他酒,插花去。〔丑插花饮酒介〕〔合〕官里醉流霞,风前笑插花,村童们俊煞。〔下〕〔门子禀介〕一对妇人歌的来也。

    【前腔】〔旦、老旦采桑上〕那桑阴下,柳篓儿搓,顺手腰身翦一丫。呀,什么官员在此?俺罗敷自有家,便秋胡怎认他,提金下马?〔外〕歌的好。说与他,不是鲁国秋胡,不是秦家使君,是本府太爷劝农。见此勤劬采桑,可敬也。有诗为证:“一般桃李听笙歌,此地桑阴十亩多。不比世间闲草木,丝丝叶叶是绫罗。”领酒,插花去。〔二旦背插花,饮酒介〕〔合〕官里醉流霞,风前笑插花,采桑人俊煞。〔下〕〔门子禀介〕又一对妇人唱的来也。

    【前腔】〔老旦、丑持筐采茶上〕乘谷雨,采新茶一旗半枪金缕芽。呀,什么官员在此?学士雪炊他,书生困想他,竹烟新瓦。〔外〕歌的好。说与他,不是邮亭学士,不是阳羡书生,是本府太爷劝农。看你妇女们采桑采茶,胜如采花。有诗为证:“只因天上少茶星,地下先开百草精。闲煞女郎贪斗草,风光不似斗茶清。”领了酒,插花去。〔老旦、丑插花,饮酒介〕〔合〕官里醉流霞,风前笑插花,采茶人俊煞。〔下〕〔生、末跪介〕禀老爷,众父老茶饭伺候。〔外〕不消。余花余酒,父老们领去,给散小乡村,也见官府劝农之意。叫祗候们起马。〔生、末做攀留不许介〕〔起叫介〕村中男妇领了花赏了酒的,都来送太爷。

    【清江引】〔前各众插花上〕黄堂春游韵潇洒,身骑五花马。村务里有光华,花酒藏风雅。男女们请了,你德政碑随路打。〔下〕

    闾阎缭绕接山巅,杜甫

    春草青青万顷田。张继

    日暮不辞停五马,羊士谔

    桃花红近竹林边。薛能

    第九出 肃苑

    【一江风】〔贴上〕小春香,一种在人奴上,画阁里从娇养。侍娘行,弄粉调朱,贴翠拈花,惯向妆台傍。陪他理绣床,陪他烧夜香。小苗条吃的是夫人杖。“花面丫头十三四,春来绰约省人事。终须等着个助情花,处处相随步步觑。”俺春香日夜跟随小姐。看他名为国色,实守家声。嫩脸娇羞,老成尊重。只因老爷延师教授,读到《毛诗》第一章:“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悄然废书而叹曰:“圣人之情,尽见于此矣。今古同怀,岂不然乎?”春香因而进言:“小姐读书困闷,怎生消遣则个?”小姐一会沉吟,逡巡而起。便问道:“春香,你教我怎生消遣那?”俺便应道:“小姐,也没个甚法儿,后花园走走罢。”小姐说:“死丫头,老爷闻知怎好?”春香应说:“老爷下乡,有几日了。”小姐低回不语者久之,方才取过历书选看。说明日不佳,后日欠好,除大后日,是个小游神吉期。预唤花郎,扫清花径。我一时应了,则怕老夫人知道。却也由他。且自叫那小花郎分付去。呀,回廊那厢,陈师父来了。正是:“年光到处皆堪赏,说与痴翁总不知。”

    【前腔】〔末上〕老书堂,暂借扶风帐。日暖钩帘荡。呀,那回廊,小立双鬟,似语无言,近看如何相?是春香,问你恩官在那厢?夫人在那厢?女生书怎不把书来上?〔贴〕原来是陈师父。俺小姐这几日没工夫上书。〔末〕为甚?〔贴〕听啊,

    【前腔】甚年光!忒煞通明相,所事关情况。〔末〕有什么情况?〔贴〕老师父还不知,老爷怪你哩。〔末〕何事?〔贴〕说你讲《毛诗》,毛的忒精了。小姐啊,为诗章,讲动情肠。〔末〕则讲了个“关关雎鸠”。〔贴〕故此了。小姐说,关了的雎鸠,尚然有洲渚之兴,可以人而不如鸟乎!书要埋头,那景致则抬头望。如今分付,明后日游后花园。〔末〕为甚去游?〔贴〕他平白地为春伤。因春去的忙,后花园要把春愁漾。〔末〕一发不该了。

    【前腔】论娘行,出入人观望,步起须屏障。春香,你师父靠天也六十来岁,从不晓得伤个春,从不曾游个花园。〔贴〕为甚?〔末〕你不知。孟夫子说的好,圣人千言万语,则要人“收其放心”。但如常,著甚春伤?要甚春游?你放春归,怎把心儿放?小姐既不上书,我且告归几日。春香啊,你寻常到讲堂,时常向琐窗,怕燕泥香点涴在琴书上。我去了。“绣户女郎闲斗草,下帷老子不窥园。”〔下〕〔贴吊场〕且喜陈师父去了。叫花郎在么?〔叫介〕花郎!

    【普贤歌】〔丑扮小花郎醉上〕一生花里小随衙,偷去街头学卖花。令史们将我揸,祗候们将我搭,狠烧刀、险把我嫩盘肠生灌杀。〔见介〕春姐在此。〔贴〕好打。私出衙前骗酒,这几日菜也不送。〔丑〕有菜夫。〔贴〕水也不枧。〔丑〕有水夫。〔贴〕花也不送。〔丑〕每早送花,夫人一分,小姐一分。〔贴〕还有一分哩?〔丑〕这该打。〔贴〕你叫什么名字?〔丑〕花郎。〔贴〕你把花郎的意思,搊个曲儿俺听。搊的好,饶打。〔丑〕使得。

    【梨花儿】小花郎看尽了花成浪,则春姐花沁的水洸浪。和你这日高头偷良々,嗏,好花枝干鳖了作么朗!〔贴〕待俺还你也哥。

    【前腔】小花郎做尽花儿浪,小郎当夹细的大当郎?〔丑〕哎哟,〔贴〕俺待到老爷回时说一浪,〔采丑发介〕嗏,敢几个小榔头把你分的朗。〔丑倒介〕罢了,姐姐为甚事光降小园?〔贴〕小姐大后日来瞧花园,好些扫除花径。〔丑〕知道了。

    东郊风物正薰馨,崔日用

    应喜家山接女星。陈陶

    莫遣儿童触红粉,韦应物

    便教莺语太丁宁。杜甫

    第十出 惊梦

    【绕池游】〔旦上〕梦回莺啭,乱煞年光遍。人立小庭深院。〔贴〕炷尽沉烟,抛残绣线,恁今春关情似去年?〔乌夜啼〕“〔旦〕晓来望断梅关,宿妆残。〔贴〕你侧着宜春髻子恰凭阑。〔旦〕翦不断,理还乱,闷无端。〔贴〕已分付催花莺燕借春看。”〔旦〕春香,可曾叫人扫除花径?〔贴〕分付了。〔旦〕取镜台衣服来。〔贴取镜台衣服上〕“云髻罢梳还对镜,罗衣欲换更添香。”镜台衣服在此。

    【步步娇】〔旦〕袅晴丝吹来闲庭院,摇漾春如线。停半晌、整花钿。没揣菱花,偷人半面,迤逗的彩雲偏。〔行介〕步香闺怎便把全身现!〔贴〕今日穿插的好。

    【醉扶归】〔旦〕你道翠生生出落的裙衫儿茜,艳晶晶花簪八宝填,可知我常一生儿爱好是天然。恰三春好处无人见。不堤防沉鱼落雁鸟惊喧,则怕的羞花闭月花愁颤。〔贴〕早茶时了,请行。〔行介〕你看:“画廊金粉半零星,池馆苍苔一片青。踏草怕泥新绣袜,惜花疼煞小金铃。”〔旦〕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

    【皂罗袍】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恁般景致,我老爷和奶奶再不提起。〔合〕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贴〕是花都放了,那牡丹还早。

    【好姐姐】〔旦〕遍青山啼红了杜鹃,荼コ外烟丝醉软。春香啊,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贴〕成对儿莺燕啊。〔合〕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翦,呖呖莺歌溜的圆。〔旦〕去罢。〔贴〕这园子委是观之不足也。〔旦〕提他怎的!〔行介〕

    【隔尾】观之不足由他缱,便赏遍了十二亭台是枉然。到不如兴尽回家闲过遣。〔作到介〕〔贴〕“开我西阁门,展我东阁床。瓶插映山紫,炉添沉水香。”小姐,你歇息片时,俺瞧老夫人去也。〔下〕〔旦叹介〕“默地游春转,小试宜春面。”春啊,得和你两留连,春去如何遣?咳,恁般天气,好困人也。春香那里?〔作左右瞧介〕〔又低首沉吟介〕天呵,春色恼人,信有之乎!常观诗词乐府,古之女子,因春感情,遇秋成恨,诚不谬矣。吾今年已二八,未逢折桂之夫;忽慕春情,怎得蟾宫之客?昔日韩夫人得遇于郎,张生偶逢崔氏,曾有《题红记》、《崔徽传》二书。此佳人才子,前以密约偷期,后皆得成秦晋。〔长叹介〕吾生于宦族,长在名门。年已及笄,不得早成佳配,诚为虚度青春,光阴如过隙耳。〔泪介〕可惜妾身颜色如花,岂料命如一叶乎!

    【山坡羊】没乱里春情难遣,蓦地里怀人幽怨。则为俺生小婵娟,拣名门一例、一例里神仙眷。甚良缘,把青春抛的远!俺的睡情谁见?则索因循腼腆。想幽梦谁边,和春光暗流传?迁延,这衷怀那处言!淹煎,泼残生,除问天!身子困乏了,且自隐几而眠。〔睡介〕〔梦生介〕〔生持柳枝上〕“莺逢日暖歌声滑,人遇风情笑口开。一径落花随水入,今朝阮肇到天台。”小生顺路儿跟着杜小姐回来,怎生不见?〔回看介〕呀,小姐,小姐!〔旦作惊起介〕〔相见介〕〔生〕小生那一处不寻访小姐来,却在这里!〔旦作斜视不语介〕〔生〕恰好花园内,折取垂柳半枝。姐姐,你既淹通书史,可作诗以赏此柳枝乎?〔旦作惊喜,欲言又止介〕〔背想〕这生素昧平生,何因到此?〔生笑介〕小姐,咱爱杀你哩!

    【山桃红】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小姐,和你那答儿讲话去。〔旦作含笑不行〕〔生作牵衣介〕〔旦低问〕那边去?〔生〕转过这芍药栏前,紧靠着湖山石边。〔旦低问〕秀才,去怎的?〔生低答〕和你把领扣松,衣带宽,袖梢儿揾着牙儿苫也,则待你忍耐温存一晌眠。〔旦作羞〕〔生前抱〕〔旦推介〕〔合〕是那处曾相见,相看俨然,早难道这好处相逢无一言?〔生强抱旦下〕〔末扮花神束发冠,红衣插花上〕“催花御史惜花天,检点春工又一年。蘸客伤心红雨下,勾人悬梦采云边。”吾乃掌管南安府后花园花神是也。因杜知府小姐丽娘,与柳梦梅秀才,后日有姻缘之分。杜小姐游春感伤,致使柳秀才入梦。咱花神专掌惜玉怜香,竟来保护他,要他云雨十分欢幸也。

    【鲍老催】〔末〕单则是混阳蒸变,看他似虫儿般蠢动把风情扇。一般儿娇凝翠绽魂儿颠。这是景上缘,想内成,因中见。呀,淫邪展污了花台殿。咱待拈片落花儿惊醒他。〔向鬼门丢花介〕他梦酣春透了怎留连?拈花闪碎的红如片。秀才才到的半梦儿;梦毕之时,好送杜小姐仍归香阁。吾神去也。〔下〕

    【山桃红】〔生、旦携手上〕〔生〕这一霎天留人便,草借花眠。小姐可好?〔旦低头介〕〔生〕则把云鬟点,红松翠偏。小姐休忘了啊,见了你紧相偎,慢厮连,恨不得肉儿般团成片也,逗的个日下胭脂雨上鲜。〔旦〕秀才,你可去啊?〔合〕是那处曾相见,相看俨然,早难道这好处相逢无一言?〔生〕姐姐,你身子乏了,将息,将息。〔送旦依前作睡介〕〔轻拍旦介〕姐姐,俺去了。〔作回顾介〕姐姐,你可十分将息,我再来瞧你那。“行来春色三分雨,睡去巫山一片云。”〔下〕〔旦作惊醒,低叫介〕秀才,秀才,你去了也?〔又作痴睡介〕〔老旦上〕“夫婿坐黄堂,娇娃立绣窗。怪他裙衩上,花鸟绣双双。”孩儿,孩儿,你为甚瞌睡在此?〔旦作醒,叫秀才介〕咳也。〔老旦〕孩儿怎的来?〔旦作惊起介〕奶奶到此!〔老旦〕我儿,何不做些针指,或观玩书史,舒展情怀?因何昼寝于此?〔旦〕孩儿适在花园中闲玩,忽值春暄恼人,故此回房。无可消遣,不觉困倦少息。有失迎接,望母亲恕儿之罪。〔老旦〕孩儿,这后花园中冷静,少去闲行。〔旦〕领母亲严命。〔老旦〕孩儿,学堂看书去。〔旦〕先生不在,且自消停。〔老旦叹介〕女孩儿长成,自有许多情态,且自由他。正是:“宛转随儿女,辛勤做老娘。”〔下〕〔旦长叹介〕〔看老旦下介〕哎也,天那,今日杜丽娘有些侥幸也。偶到后花园中,百花开遍,睹景伤情。没兴而回,昼眠香阁。忽见一生,年可弱冠,丰姿俊妍。于园中折得柳丝一枝,笑对奴家说:“姐姐既淹通书史,何不将柳枝题赏一篇?”那时待要应他一声,心中自忖,素昧平生,不知名姓,何得轻与交言。正如此想间,只见那生向前说了几句伤心话儿,将奴搂抱去牡丹亭畔,芍药阑边,共成云雨之欢。两情和合,真个是千般爱惜,万种温存。欢毕之时,又送我睡眠,几声“将息”。正待自送那生出门,忽值母亲来到,唤醒将来。我一身冷汗,乃是南柯一梦。忙身参礼母亲,又被母亲絮了许多闲话。奴家口虽无言答应,心内思想梦中之事,何曾放怀。行坐不宁,自觉如有所失。娘呵,你教我学堂看书去,知他看那一种书消闷也。〔作掩泪介〕

    【绵搭絮】雨香云片,才到梦儿边。无奈高堂,唤醒纱窗睡不便。泼新鲜冷汗粘煎,闪的俺心悠步亸,意软鬟偏。不争多费尽神情,坐起谁忄?则待去眠。〔贴上〕“晚妆销粉印,春润费香篝。”小姐,薰了被窝睡罢。

    【尾声】〔旦〕困春心游赏倦,也不索香薰绣被眠。天呵,有心情那梦儿还去不远。

    春望逍遥出画堂,张说

    间梅遮柳不胜芳。罗隐

    可知刘阮逢人处?许浑

    回首东风一断肠。韦庄

    第十一出 慈戒

    〔老旦上〕“昨日胜今日,今年老去年。可怜小儿女,长自绣窗前。”几日不到女孩儿房中,午晌去瞧他,只见情思无聊,独眠香阁。问知他在后花园回,身子困倦。他年幼不知:凡少年女子,最不宜艳妆戏游空冷无人之处。这都是春香贱材逗引他。春香那里?〔贴上〕“闺中图一睡,堂上有千呼。”奶奶,怎夜分时节,还未安寝?〔老旦〕小姐在那里?〔贴〕陪过夫人到香阁中,自言自语,淹淹春睡去了。敢在做梦也。〔老旦〕你这贱材,引逗小姐后花园去。倘有疏虞,怎生是了!〔贴〕以后再不敢了。〔老旦〕听俺分付:

    【征胡兵】女孩儿只合香闺坐,拈花翦朵。问绣窗针指如何?逗工夫一线多。更昼长闲不过,琴书外自有好腾那。去花园怎么?〔贴〕花园好景。〔老旦〕丫头,不说你不知:

    【前腔】后花园窣静无边阔,亭台半倒落。便我中年人要去时节,尚兀自里打个磨陀。女儿家甚做作?星辰高犹自可。〔贴〕不高怎的?〔老旦唱〕厮撞着,有甚不着科,教娘怎么?小姐不曾晚餐,早饭要早。你说与他。

    〔老〕风雨林中有鬼神,苏广文

    〔贴〕寂蓼未是采花人。郑谷

    〔老〕素娥毕竟难防备,段成武

    〔贴〕似有微词动绛唇。唐彦谦

    第十二出 寻梦

    【夜游宫】〔贴上〕腻脸朝云罢盥,倒犀簪斜插双鬟。侍香闺起早,睡意阑珊:衣桁前,妆阁畔,画屏间。伏侍千金小姐,丫鬟一位春香。请过猫儿师父,不许老鼠放光。侥幸《毛诗》感动,小姐吉日时良。拖带春香遣闷,后花园里游芳。谁知小姐瞌睡,恰遇着夫人问当。絮了小姐一会,要与春香一场。春香无言知罪,以后劝止娘行。夫人还是不放,少不得发咒禁当。〔内介〕春香姐,发个甚咒来?〔贴〕敢再跟娘胡撞,教春香即世里不见儿郎。虽然一时抵对,乌鸦管的凤凰?一夜小姐焦躁,起来促水朝妆。由他自言自语,日高花影纱窗。〔内介〕快请小姐早膳。〔贴〕“报道官厨饭熟,且去传递茶汤。”〔下〕

    【月儿高】〔旦上〕几曲屏山展,残眉黛深浅。为甚衾儿里不住的柔肠转?这憔悴非关爱月眠迟倦,可为惜花,朝起庭院?”“忽忽花间起梦情,女儿心性未分明。无眠一夜灯明灭,分煞梅香唤不醒。”昨日偶尔春游,何人见梦。绸缪顾盼,如遇平生。独坐思量,情殊怅恍。真个可怜人也。〔闷介〕〔贴捧茶食上〕“香饭盛来鹦鹉粒,清茶擎出鹧鸪斑。”小姐早膳哩。〔旦〕咱有甚心情也!

    【前腔】梳洗了才匀面,照台儿未收展。睡起无滋味,茶饭怎生咽?〔贴〕夫人分付,早饭要早。〔旦〕你猛说夫人,则待把饥人劝。你说为人在世,怎生叫做吃饭?〔贴〕一日三餐。〔旦〕咳,甚瓯儿气力与擎拳!生生的了前件。你自拿去吃便了。〔贴〕“受用余杯冷炙,胜如剩粉残膏。”〔下〕〔旦〕春香已去。天呵,昨日所梦,池亭俨然。只图旧梦重来,其奈新愁一段。寻思展转,竟夜无眠。咱待乘此空闲,背却春香,悄向花园寻看。〔悲介〕哎也,似咱这般,正是:“梦无彩凰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行介〕一迳行来,喜的园门洞开,守花的都不在。则这残红满地呵!

    【懒画眉】最撩人春色是今年。少什么低就高来粉画垣,元来春心无处不飞悬。〔绊介〕哎,睡荼コ抓住裙衩线,恰便是花似人心好处牵。这一湾流水呵!

    【前腔】为甚呵,玉真重溯武陵源?也则为水点花飞在眼前。是天公不费买花钱,则咱人心上有啼红怨。咳,辜负了春三二月天。〔贴上〕吃饭去,不见了小姐,则得一迳寻来。呀,小姐,你在这里!

    【不是路】何意婵娟,小立在垂垂花树边。才朝膳,个人无伴怎游园?〔旦〕画廊前,深深蓦见衔泥燕,随步名园是偶然。〔贴〕娘回转,幽闺窣地教人见,“那些儿闲串?那些儿闲串?”

    【前腔】〔旦作恼介〕唗,偶尔来前,道的咱偷闲学少年。〔贴〕咳,不偷闲,偷淡。〔旦〕欺奴善,把护春台都猜做谎桃源。〔贴〕敢胡言,这是夫人命,道春多刺绣宜添线,润逼炉香好腻笺。〔旦〕还说甚来?〔贴〕这荒园堑,怕花妖木客寻常见。去小庭深院,去小庭深院!〔旦〕知道了。你好生答应夫人去,俺随后便来。〔贴〕“闲花傍砌如依主,娇鸟嫌笼会骂人。”〔下〕〔旦〕丫头去了,正好寻梦。

    【忒忒令】那一答可是湖山石边,这一答似牡丹亭畔。嵌雕阑芍药芽儿浅,一丝丝垂杨线,一丢丢榆荚钱。线儿春甚金钱吊转!呀,昨日那书生将柳枝要我题咏,强我欢会之时。好不话长!

    【嘉庆子】是谁家少俊来近远,敢迤逗这香闺去沁园?话到其间腼腆。他捏这眼,奈烦也天;咱噷这口,待酬言。

    【尹令】那书生可意呵,咱不是前生爱眷,又素乏平生半面。则道来生出现,乍便今生梦见。生就个书生,恰恰生生抱咱去眠。那些好不动人春意也。

    【品令】他倚太湖石,立着咱玉婵娟。待把俺玉山推倒,便日暖玉生烟。捱过雕阑,转过秋千,掯着裙花展。敢席着地,怕天瞧见。好一会分明,美满幽香不可言。梦到正好时节,甚花片儿吊下来也!

    【豆叶黄】他兴心儿紧咽咽,呜着咱香肩。俺可也慢掂掂做意儿周旋。等闲间把一个照人儿昏善,那般形现,那般软绵。忑一片撒花心的红影儿吊将来半天。敢是咱梦魂儿厮缠?咳,寻来寻去,都不见了。牡丹亭,芍药阑,怎生这般凄凉冷落,杳无人迹?好不伤心也!

    【玉交枝】〔泪介〕是这等荒凉地面,没多半亭台靠边,好是咱眯奚色眼寻难见。明放着白日青天,猛教人抓不到魂梦前。霎时间有如活现,打方旋再得俄延,呀,是这答儿压黄金钏匾。要再见那书生呵,

    【月上海棠】怎赚骗,依稀想像人儿见。那来时荏苒,去也迁延。非远,那雨迹云踪才一转,敢依花傍柳还重现。昨日今朝,眼下心前,阳台一座登时变。再消停一番。〔望介〕呀,无人之处,忽然大梅树一株,梅子磊磊可爱。

    【二犯幺令】偏则他暗香清远,伞儿般盖的周全。他趁这,他趁这春三月红绽雨肥天,叶儿青。偏迸着苦仁儿里撒圆。爱杀这昼阴便,再得到罗浮梦边。罢了,这梅树依依可人,我杜丽娘若死后,得葬于此,幸矣。

    【江儿水】偶然间心似缱,梅树边。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待打并香魂一片,阴雨梅天,守的个梅根相见。〔倦坐介〕〔贴上〕“佳人拾翠春亭远,侍女添香院清。”咳,小姐走乏了,梅树下盹。

    【川拨棹】你游花院,怎靠着梅树偃?〔旦〕一时间望,一时间望眼连天,忽忽地伤心自怜。〔泣介〕〔合〕知怎生情怅然,知怎生泪暗悬?〔贴〕小姐甚意儿?

    【前腔】〔旦〕春归人面,整相看无一言,我待要折,我待要折的那柳枝儿问天,我如今悔,我如今悔不与题笺。〔贴〕这一句猜头儿是怎言?〔合前〕〔贴〕去罢。〔旦作行又住介〕

    【前腔】为我慢归休,缓留连。〔内鸟啼介〕听,听这不如归春暮天,难道我再,难道我再到这亭园,则挣的个长眠和短眠!〔合前〕〔贴〕到了,和小姐瞧奶奶去。〔旦〕罢了。

    【意不尽】软咍咍刚扶到画阑偏,报堂上夫人稳便。咱杜丽娘呵,少不得楼上花枝也则是照独眠。

    〔旦〕武陵何处访仙郎?释皎然

    〔贴〕只怪游人思易忘。韦庄

    〔旦〕从此时时春梦里,白居易

    〔贴〕一生遗恨系心肠。张祜

    第十三出 诀谒

    【杏花天】〔生上〕虽然是饱学名儒,腹中饥,峥嵘胀气。梦魂中紫阁丹墀,猛抬头、破屋半间而已。“蛟龙失水砚池枯,狡兔腾天笔势孤。百事不成真画虎,一枝难稳又惊乌。”我柳梦梅在广州学里,也是个数一数二的秀才,捱了些数伏数九的日子。于今藏身荒圃,寄口髯奴。思之,思之,惶愧,惶愧。想起韩友之谈,不如外县傍州,寻觅活计。正是:“家徒四壁求杨意,树少千头愧木奴。”老园公那里?

    【字字双】〔净扮郭驼上〕前山低坬后山堆,驼背;牵弓射弩做人儿,把势;一连十个偌来回,漏地;有时跌做绣球儿,滚气。自家种园的郭驼子是也。祖公公郭橐驼,从唐朝柳员外来柳州。我因兵乱,跟随他二十八代玄孙柳梦梅秀才的父亲,流转到广,又是若干年矣。卖果子回来,看秀才去。〔见介〕秀才,读书辛苦。〔生〕园公,正待商量一事。我读书过了廿岁,并无发迹之期。思想起来,前路多长,岂能郁郁居此。搬柴运水,多有劳累。园中果树,都判与伊。听我道来:

    【桂花锁南枝】俺有身如寄,无人似你。俺吃尽了黄淡酸甜,费你老人家浇培接植。你道俺像甚的来?镇日里似醉汉扶头。甚日的和老驼伸背?自株守,教怨谁?让荒园,你存济。

    【前腔】〔净〕俺橐驼风味,种园家世。〔揖介〕不能够展脚伸腰,也和你鞠躬尽力。秀才,你贴了俺果园那里去?〔坐〕坐食三餐,不如走空一棍。〔净〕怎生叫做一棍?〔生〕混名打秋风哩!〔净〕咳,你费工夫去撞府穿州,不如依本分登科及第。〔生〕你说打秋风不好?“茂陵刘郎秋风客”,到大来做了皇帝。〔净〕秀才,不要攀今吊古的。你待秋风谁?你道滕王阁,风顺随,则怕鲁颜碑,响雷碎。〔生〕俺干谒之兴甚浓,休的阴挡。〔净〕也整理些衣服去。

    【尾声】把破衫衿彻骨搥挑洗。〔生〕学干谒黉门一布衣。〔净〕秀才,则要你衣锦还乡俺还见的你。

    〔生〕此身飘泊苦西东,杜甫

    〔净〕笑指生涯树树红。陆龟蒙

    〔生〕欲尽出游那可得?武元衡

    〔净〕秋风还不及春风。王建

    第十四出 写真

    【破齐阵】〔旦上〕径曲梦回人杳,闺深佩冷魂销。似雾濛花,如雲漏月,一点幽情动早。〔贴上〕怕待寻芳迷翠蝶,倦起临妆听伯劳。春归红袖招。〔醉桃源〕“〔旦〕不经人事意相关,牡丹亭梦残。〔贴〕断肠春色在眉弯,傅谁临远山?〔旦〕排恨叠,怯衣单,花枝红泪弹。〔合〕蜀妆晴雨画来难,高唐云影间。”〔贴〕小姐,你自花园游后,寝食悠悠,敢为春伤,顿成消瘦?春香愚不谏贤,那花园以后再不可行走了。〔旦〕你怎知就里?这是:“春梦暗随三月景,晓寒瘦减一分花。

    【刷子序犯】〔旦低唱〕春归恁寒悄,都来几日意懒心乔,竟妆成熏香独坐无聊。逍遥,怎铲尽助愁芳草,甚法儿点活心苗!真情强笑为谁娇?泪花儿打迸着梦魂飘。

    【朱奴儿犯】〔贴〕小姐,你热性儿怎不冰着,冷泪儿几曾干燥?这两度春游忒分晓,是禁不的燕抄莺闹。你自窨约,敢夫人见焦。再愁烦,十分容貌怕不上九分瞧。〔旦作惊介〕咳,听春香言话,俺丽娘瘦到九分九了。俺且镜前一照,委是如何?〔照介〕〔悲介〕哎也,俺往日艳冶轻盈,祭何一瘦至此!若不趁此时自行描画,流在人间,一旦无常,谁知西蜀杜丽娘有如此之美貌乎!春香,取素绢、丹青,看我描画。〔贴下取绢、笔上〕“三分春色描来易,一段伤心画出难。”绢幅、丹青,俱已齐备。〔旦泣介〕杜丽娘二八春容,怎生便是杜丽娘自手生描也呵!

    【普天乐】这些时把少年人如花貌,不多时憔悴了。不因他福分难销,可甚的红颜易老?论人间绝色偏不少,等把风光丢抹早。打灭起离魂舍欲火三焦,摆列着昭容阁文房四宝,待画出西子湖眉月双高。

    【雁过声】〔照镜叹介〕轻绡,把镜儿擘掠。笔花尖淡扫轻描。影儿呵,和你细评度:你腮斗儿恁喜谑,则待注樱桃,染柳条,渲云鬟烟霭飘萧;眉梢青未了,个中人全在秋波妙,可可的淡春山钿翠小。

    【倾怀序】〔贴〕宜笑,淡东风立细腰,又以被春愁着。〔旦〕谢半点江山,三分门户,一种人才,小小行乐,撚青梅闲厮调。倚湖山梦晓,对垂杨风袅。忒苗条,斜添他几叶翠芭蕉。春香,登起来,可厮像也?

    【玉芙蓉】〔贴〕丹青女易描,真色人难学。似空花水月,影儿相照。〔旦喜介〕画的来可爱人也。咳,情知画到中间好,再有似生成别样娇。〔贴〕只少个姐夫在身傍。若是姻缘早,把风流婿招,少什么美夫妻图画在碧云高!〔旦〕春香,咱不瞒你,花园游玩之时,咱也有个人儿。〔贴惊介〕小姐,怎的有这等方便呵?〔旦〕梦哩!

    【山桃犯】有一个曾同笑,待想象生描着,再消详邈入其中妙,则女孩家怕漏泄风情稿。这春容呵,似孤秋片月离云峤,其蟾宫贵客傍的云霄?春香,记起来了。那梦里书生,曾折柳一枝赠我。此莫非他日所适之夫姓柳乎?故有此警报耳。偶成一诗,暗藏春色,题于帧首之上何如?〔贴〕却好。〔旦题吟介〕“近睹分明似俨然,远观自在若飞仙。他年得傍蟾宫客,不在梅边在柳边。”〔放笔叹介〕春香,也有古今美女,早嫁了丈夫相爱,替他描模画样;也有美人自家写照,寄与情人。似我杜丽娘寄谁呵!

    【尾犯序】心喜转心焦。喜的明妆俨雅,仙佩飘飖。则怕呵,把俺年深色浅,当了个金屋藏娇。虚芳,寄春容教谁泪落,做真真无人唤叫。〔泪介〕堪愁夭,精神出现留与后人标。春香,悄悄唤那花郎分付他。〔贴叫介〕〔丑扮花郎上〕“秦宫一生花里活,崔徽不似卷中人。”小姐有何分付?〔旦〕这一幅行乐图,向行家裱去。叫人家叫拾好些。

    【鲍老催】这本色人儿妙,助美的谁家裱?要练花绡帘儿莹、边阑小,教他有人问着休胡嘌。日炙风吹悬衬的好,怕好物不坚牢。把咱巧丹青休涴了。〔丑〕小姐,裱完了,安奉在那里?

    【尾声】〔旦〕尽香闺赏玩无人到,〔贴〕这形模则合挂巫山庙。〔合〕又怕为雨为云飞去了。

    〔贴〕眼前珠翠与心违,崔道融

    〔旦〕却向花前痛哭归。韦庄

    〔贴〕好写妖娆与教看,罗虬

    〔旦〕令人评泊画杨妃。韩偓

    第十五出 虏谍

    【一枝花】〔净扮番王引众上〕天心起灭了辽,世界平分了赵。静鞭儿替了胡笳哨。擂鼓鸣钟,看文武班齐到。骨碌碌南人笑,则个鼻凹儿蹻,脸皮儿,毛梢儿。“万里江山万里尘。一朝天子一朝臣。俺北地怎禁沙日月,南人偏占锦乾坤。”自家大金皇帝完颜亮是也。身为夷虏,性爱风骚。俺祖公阿骨都,抢了南朝天下,赵康王走去杭州,今又三十余年矣。听得他妆点杭州,胜似汴梁风景。一座西湖,朝欢暮乐。有个曲儿,说他“三秋桂子,十里荷花。”便待起兵百万,吞取何难?兵法虚虚实实,俺待用个南人,为我乡导。喜他淮扬贼汉李全,有万夫不当之勇。他心顺溜于俺,俺先封他为溜金王之职。限他三年内招兵买马,骚扰淮扬地方。相机而行,以开征进之路。哎哟,俺巴不到西湖上散闷儿也!

    【北二犯江儿水】平分天道,虽则是平分天道,高头偏俺照。俺司天台标着那南朝,标着他那答儿好〔众〕那答里好?〔净笑介〕你说西子怎娇娆,向西湖上笑倚着兰桡。〔众〕西湖有俺这南海子、北海子大么?〔净〗周围三百里。波上花摇,云外香飘。无明夜、锦笙歌围醉绕。〔众〕万岁爷,借他来耍耍。〔净〕已潜遣画工,偷将他全景来了。那湖上有吴山第一峰,画俺立马其上。俺好不狠也!吴山最高,俺立马在吴山最高。江南低小,也看见了江南低小。〔舞介〕俺怕不占场儿砌一个《锦西湖上马娇》。〔众〕奏万岁爷,怕急不能勾到西湖,何方驻驾?

    【北尾】〔净〕呀,急切要画图中匹马把西湖哨,且迤递的看花向洛阳道。我呵,少不的把赵康王剩水残山都占了。

    线大长江扇大天,谭峭

    旌旗遥拂雁行偏。司空图

    可胜饮尽江南酒?张祜

    交割山川直到燕。王建

    第十六出 诘病

    【三登乐】〔老旦上〕今生怎生?偏则是红颜薄命,眼见的孤苦仃俜。〔泣介〕掌上珍,心头肉,泪珠儿暗倾。天呵,偏人家七子团圆,一个女孩儿厮病。〔清平乐〕“如花娇怯,合得天饶借。风雨于花生分劣,作意十分凌藉。止堪深阁重帘,谁教月榭风檐。我发短回肠寸断,眼昏眵泪双淹。”老身年将半百,单生一女丽娘。因何一病,起倒半年?看他举止容谈,不似风寒暑湿。中间缘故,春香必知,则问他便了。春香贱才那里?〔贴上〕有哩。我“眼里不逢乖小使,掌中擎着个病多娇。得知堂上夫人召,剩酒残脂要咱消”。春香叩头。〔老旦〕小姐闲常好好的,才着你贱才伏侍他,不上半年,偏是病害。可恼,可恼!且问近日茶饭多少?

    【驻马听】〔贴〕他茶饭何曾,所事儿休提、叫懒应。看他娇啼隐忍,笑谵迷厮,睡眼懵憕。〔老旦〕早早禀请太医了。〔贴〕则除是八法针针断软绵情。怕九还丹丹不的腌臜证。〔老旦〕是什么病?〔贴〕春香不知,道他一枕秋清,却怎生还害的是春前病。〔老旦哭介〕怎生了。

    【前腔】他一搦身形,瘦的庞儿没了四星。都是小奴才逗他。大古是烟花惹事,莺燕成招,云月知情。贱才还不跪!取家法来。〔贴跪介〕春香实不知道。〔老旦〕因何瘦坏了玉娉婷,你怎生触损了他娇情性?〔贴〕小姐好好的拈花弄柳,不知因甚病了。〔老旦恼,打贴介〕打你这牢承,嘴骨棱的胡遮映。〔贴〕夫人休闪了手。容春香诉来。便是那一日游花园回来,夫人撞到时节,说个秀才手里折的柳枝儿,要小姐题诗。小姐说这秀才素昧平生,也不和他题了。〔老旦〕不题罢了。后来?〔贴〕后来那、那、那秀才就一拍手把小姐端端正正抱在牡丹亭上去了。〔老旦〕去怎的?〔贴〕春香怎得知?小姐做梦哩。〔老旦惊介〕是梦么?〔贴〕是梦。〔老旦〕这等着鬼了。快请老爷商议。〔贴请介〕老爷有请。〔外上〕“肘后印嫌金带重,掌中珠怕玉盘轻。”夫人,女儿病体因何?〔老旦泣介〕老爷听讲:

    【前腔】说起心疼,这病知他是怎生!看他长眠短起,似笑如啼,有影无形。原来女儿到后花园游了。梦见一人手执柳枝,闪了他去。〔作叹介〕怕腰身触污了柳精灵,虚嚣侧犯了花神圣。老爷呵,急与禳星,怕流星赶月相刑迸。〔外〕却还来。我请陈斋长教书,要他拘束身心。你为母亲的,倒纵他闲游。〔笑介〕则是些日炙风吹,伤寒流转。便要禳解,不用师巫,则叫紫阳宫石道婆诵些经卷可矣。古语云:“信巫不信医,一不治也。”我已请过陈斋长看他脉息去了。〔老旦〕看甚脉息。若早有了人家,敢没这病。〔外〕咳,古者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女儿点点年纪,知道个什么呢?

    【前腔】忒恁憨生,一个哇儿甚七情?则不过往来潮热,大小伤寒,急慢风惊。则是你为母的呵,真珠不放在掌中擎,因此娇花不奈这心头病。〔泣介〕〔合〕两口丁零,告天天,半边儿是咱全家命。〔丑扮院公上〕“人来大庾岭,船去郁孤台。”禀老爷,有使客到。

    【尾声】〔外〕俺为官公事有期程。夫人,好看惜女儿身命,少不的人向秋风病骨轻。〔外、丑下〕〔老旦、贴吊场介〕〔老旦〕“无官一身轻,有子万事足。”我看老相公则为往来使客,把女儿病都不瞧。好伤怀也。〔泣介〕想起来一边叫石道婆禳解,一边教陈教授下药。知他效验如何?正是:“世间只有娘怜女,天下能无卜无医!”〔下〕

    柳起东风惹病身,李绅

    举家相对却沾巾。刘长卿

    遍依仙法多求药,张籍

    会见蓬山不死人。项斯

    第十七出 道觋xí[男巫]

    【风入松】〔净扮老道姑上〕人间嫁娶苦奔忙,只为有阴阳。问天天从来不具人身相,只得来道扮男妆,屈指有四旬之上。当人生,梦一场。〔集唐〕“紫府空歌碧落寒李群玉,竹石如山不敢安杜甫。长恨人心不如石刘禹锡,每逢佳处便开看韩愈。”贫道紫阳宫石道姑是也。俗家原不姓石,则因生为石女,为人所弃,故号“石姑”。思想起来:要还俗,《百家姓》上有俺一家;论出身,《千字文》中有俺数句。天呵,非是俺“求古寻论”,恰正是“史鱼秉直”。俺因何住在这“楼观飞惊”,打并的“劳谦谨敕”?看修行似“福缘善庆”,论因果是“祸因恶积”。有什么“荣业所基”?几辈儿“林皋幸即”。生下俺“形端表正”,那些“性静情逸”。大便孔似“园莽抽条”,小净处也“渠荷滴沥”。只那些儿正好叉着口,“钜野洞庭”;偏和你灭了缝,“昆池碣石”。虽则石路上可以“路侠槐卿”,石田中怎生“我艺黍稷”?难道嫁人家“空谷传声”?则好守娘家“孝当竭力”。可奈不由人“诸姑伯叔”,聒噪俺“入奉母仪”。母亲说你内才儿虽然“守真志满”,外象儿“毛施淑姿”,是人家有个“上和下睦”,偏你石二姐没个“夫唱妇随?”便请了个有口齿的媒人,“信使可覆”。许了个大鼻子的女婿,“器欲难量”。则见不多时,那人家下定了。说道选择了一年上“日月盈昃”,配定了八字儿“辰宿列张”。他过的礼,“金生丽水”,俺上了轿,“玉出昆冈”。遮脸的“纨扇圆洁”,引路的“银烛辉煌”。那新郎好不打扮的头直上“高冠陪辇”。咱新人一般排比了腰儿下“束带矜庄”。请了些“亲戚故旧”,半路上“接杯举觞”。请新人“升阶纳陛”,叫女伴们“侍巾帷房”。合卺的“弦歌酒燕”,撒帐的“诗赞羔羊”。把俺做新人嘴脸儿一寸寸“鉴貌辨色”,将俺那宝妆奁一件件都“寓目囊箱”。早是二更时分,新郎紧上来了。替俺说,俺两口儿活象“鸣凤在竹”,一时间就要“白驹食场”。则见被窝儿“盖此身发”,灯影里褪尽了这几件“乃服衣裳”。天呵,瞧了他那“驴骡犊特”;教俺好一会“悚惧恐惶”。那新郎见我害怕,说道“新人,你年纪不少了,“闰馀成岁”。俺可也不使狠,和你慢慢的“律吕调阳”。俺听了口不应,心儿里笑着。新新,新郎,任你“矫手顿足”,你可也“靡恃己长”。三更四更了,他则待阳台上“云腾致雨”,怎生巫峡内“露结为霜”?他一时摸不出路数儿,道是怎的?快取亮来。侧着脑要“右通广内”,踣着眼在“篮笋象床”。那时节俺口不说,心下好不冷笑,新郎,新郎,俺这件东西,则许你“俳徊瞻眺”,怎许你“适口充肠”。如此者几度了,恼的他气不分的嘴劳刀“俊乂密勿”,累的他凿不窍皮混沌的“天地玄黄”。和他整夜价则是“寸阴是竟”。待讲起,丑煞那“属耳垣墙”。几番待悬梁,待投河,“免其指斥”。若还用刀钻,用线药,“岂敢毁伤”?便扌弃做赸了交“索居闲处”,甚法儿取他意“悦豫且康”?有了,有了。他没奈何央及煞后庭花“背邙而洛”,俺也则得且随顺乾荷叶,和他“秋收冬藏”。哎哟,对面儿做的个“女慕贞洁”,转腰儿到做了“男效才良”。虽则暂时间“释纷利俗”,毕竟情意儿“四大五常”。要留俺怕误了他“嫡后嗣续”,要嫁了俺怕人笑“饥厌糟糠”。这时节俺也索劝他了:官人,官人,少不得请一房“妾御绩纺”,省你气那“鸟官人皇”。俺情愿“推位让国”,则要你“得能莫忘”。后来当真讨一个了。没多时做小的“宠增抗极”,反捻去俺为正的“率宾归王”。不怨他,只“省躬讥诫”。出了家罢,俺则“垂拱平章”。若论这道院里,昔年也不甚“宫殿盘郁”;到老身,才开辟了“宇宙洪荒”。画真武“剑号巨阙”,步北斗“珠称夜光”。奉香供“果珍李柰”,把斋素也是“菜重芥姜”。世间味识得破“海咸河淡”,人中网逃得出“鳞潜羽翔”。俺这出了家啊,把那几年前做新郎的臭粘涎“骸垢想浴”,将俺即世里做老婆的干柴火“执热愿凉”。则可惜做观主“游鹍独运”,也要知观的“顾答审详。”赴会的都要“具膳餐饭”,行脚的也要“老少异粮”。怎生观中再没个人儿?也都是则是“沈默寂寥”,全不会“笺牒简要”。俺老将来“年矢每催”,镜儿里“晦魄环照”。便配不上仕女图“驰誉丹青”,也要接得着仙真传“坚持雅操”。懒云游“东西二京”,端一味“坐朝问道”。女冠子有几个“同气连枝”,骚道士不与他“工颦妍笑”。怕了他暗地虎“布射辽丸”,则守着寒水鱼“钧巧任钓”。使唤的只一个“犹子比儿”,叫做癞头龟“愚蒙等诮”。〔内〕姑娘骂俺哩。俺是个妙人儿。〔净〕好不羞。“殆辱近耻”,到夸奖你“并皆佳妙”。〔内〕杜太爷皂隶拿姑娘哩。〔净〕为甚么?〔内〕说你是个贼道。〔净〕咳,便道那府牌来“杜藁钟隶”,把俺做女妖看“诛斩贼盗”。俺可也“散虑逍遥”,不用你这般“虚辉朗耀”。〔丑扮府差上〕“承差府堂上,提名仙观中。”〔见介〕〔净〕府牌哥为何而来?

    【大迓鼓】〔丑〕府主坐黄堂,夫人传示,衙内敲梆。知他小姐年多长,染一疾,半年光。〔净〕俺不是女科。〔丑〕请你修斋,一会祈禳。

    【前腔】〔净〕俺仙家有禁方。小小灵符,带在身傍。教他刻下人无恙。〔丑〕有这等灵符!快行动些。〔行介〕〔净〕叫童儿。〔内应介〕〔净〕好看守,卧云房。殿上无人,仔细灯香。〔内〕知道了。

    〔净〕紫微宫女夜焚香,王建

    〔丑〕古观云根路已荒。释皎然

    〔净〕犹有真妃长命缕,司空图

    〔丑〕九天无事莫推忙。曹唐

    第十八出 诊祟

    【一江风】〔贴扶病旦上〕〔旦〕病迷厮。为甚轻憔悴?打不破愁魂谜。梦初回,燕尾翻风,乱飒起湘帘翠。春去偌多时,春去偌多时,花容只顾衰。井梧声刮的我心儿碎。〔行香子〕春香啊,我“楚楚精神,叶叶腰身,能禁多病逡巡!〔贴〕你星星措与,种种生成,有许多娇,许多韵,许多情。〔旦〕咳,咱弄梅心事,那折柳情人,梦淹渐暗老残春。〔贴〕正好簟炉香午,枕扇风清。知为谁颦,为谁瘦,为谁疼?”〔旦〕春香,我自春游一梦,卧病如今。不痒不疼,如痴如醉。知他怎生?〔贴〕小姐,梦儿里事,想他则甚!〔旦〕你教我怎生不想啊!

    【金落索】贪他半晌痴,赚了多情泥。待不思量,怎不思量得?就里暗销肌,怕人知。嗽腔腔嫩喘微。哎哟,我这惯淹煎的样子谁怜惜?自噤窄的春心怎的支?心儿悔,悔当初一觉留春睡。〔贴〕老夫人替小姐冲喜。〔旦〕信他冲的个甚喜?到的年时,敢犯杀花园内?

    【前腔】〔贴〕看他春归何处归,春睡何曾睡?气丝儿怎度的长天日?把心儿捧凑眉,病西施。小姐,梦去知他实实谁?病来只送的个虚虚的你。做行云先渴倒在巫阳会。全无谓,把单相思害得忒明昧。又不是困人天气,中酒心朝,魆魆地常如醉。〔末上〕“日下晒书嫌鸟迹,月中捣药要蟾酥。”我陈最良承公相命,来诊视小姐脉息。到此后堂,不免打叫一声。春香贤弟有么?〔贴见介〕是陈师父。小姐睡哩。〔末〕免惊动他。我自进去。〔见介〕小姐。〔旦作惊介〕谁?〔贴〕陈师父哩。〔旦扶起介〕〔旦〕师父,我学生患病。久失敬了。〔末〕学生,学生,古书有云:“学精于勤,荒于嬉。”你因为后花园汤风冒日,感下这疾,荒废书工我。不师的在外,寝食不安。幸喜老公相请来看病。也不料你清减至此。似这般样,几时能够起来读书?早则端阳节哩。〔贴〕师父,端节有你的。〔末〕我说端阳,难道要你粽子?小姐,望闻问切,我且问你病症因何?〔贴〕师父问什么!只因你讲《毛诗》,这病便是“君子好求”上来的。〔末〕是那一位君子?〔贴〕知他是那一位君子。〔末〕这般说,《毛诗》病用《毛诗》去医。那头一卷就有女科圣惠方在里。〔贴〕师父,可记的《毛诗》上方儿?〔末〕便依他处方。小姐害了“君子”的病,用的史君子。《毛诗》:“既见君子,云胡不瘳?”这病有了君子抽一抽,就抽好了。〔旦羞介〕哎也!〔贴〕还有甚药?〔末〕酸梅十个。《诗》云:“摽有梅,其实七兮”,又说:“其实三兮。”三个打七个,是十个。此方单医男女过时思酸之病。〔旦欢介〕〔贴〕还有呢?〔末〕天南星三个。〔贴〕可少?〔末〕再添些。《诗》云:“三星在天。”专医男女及时之病。〔贴〕还有呢?〔末〕俺看小姐一肚子火,你可抹净一个大马桶,待我用栀子仁、当归,泻下他火来。这也是依方:“之子于归,言秣其马。”〔贴〕师父,这马不同那“其马”。〔末〕一样髀秋窟洞下。〔旦〕好个伤风切药陈先生。〔贴〕做的按月通经陈妈妈。〔旦〕师父不可执方,还是诊脉为隐。〔末看脉,错按旦手背介〕〔贴〕师父,讨个转手。〔末〕女人反此背看之,正是王叔和《脉诀》。也罢,顺手看是。〔诊脉介〕呀,小姐脉息,到这个分际了。

    【金索挂梧桐】他人才忒整齐,脉息恁微细。小小香闺,为甚伤憔悴?〔起介〕春香啊,似他这伤春怯夏肌,好扶持。病烦人容易伤秋意。小姐,我去咀药来。〔旦叹介〕师父,少不得情栽了窍髓针难入,病躲在烟花你药怎知?〔泣介〕承尊觑,何时何日来看这女颜回?〔合〕病中身怕的是惊疑。且将息,休烦絮。〔旦〕师父且自在。送不得你了。可曾把俺八字推算么?〔末〕算来要过中秋好。“当生止有八个字,起死曾无三世医。”〔下〕〔贴〕一个道姑走来了。〔净上〕“不闻弄玉吹箫去,又见嫦娥窃药来。”自家紫阳宫石道姑便是。承杜老夫人呼唤,替小姐禳解。〔见贴介〕〔贴〕姑姑为何而来?〔净〕吾乃紫阳宫石道姑。承夫人命,替小姐禳解。不知害的甚病?〔贴〕魀病。〔净〕为谁来?〔贴〕后花园耍来。〔净举三指,贴摇头介〕〔净举五指,贴又摇头介〕〔净〕咳,你说是三是五,与他做主。〔贴〕你自问他去。〔净见旦介〕小姐,小姐,道姑稽首那。〔旦作惊介〕那里道姑?〔净〕紫阳宫石道姑。夫人有召,替小姐保禳。闻说小姐在后花园着魅,我不信。

    【前腔】你惺惺的怎着迷?设设的浑如魅。〔旦作魇语介〕我的人那。〔净、贴背介〕你听他念念呢呢,作的风风势。是了,身边带有个小符儿。〔取旦钗挂小符,作咒介〕“赫赫扬扬,日出东方。此符屏却恶梦,辟除不祥。急急如律令敕。”〔插钗介〕这钗头小篆符,眠坐莫教离。把闲神野梦都回避。〔旦醒介〕咳,这符敢不中?我那人啊,须不是依花附木廉纤鬼。咱做的弄影团风抹媚痴。〔净〕再痴时,请个五雷打他。〔旦〕些儿意,正待携云握雨,你却用掌心雷。〔合前〕〔净〕还分明说与,起个三丈高咒幡儿。〔旦〕待说个什么子好?

    【尾声】依稀则记的个柳和梅。姑姑,你也不索打符椿挂竹枝,则待我冷思量,一星星咒向梦儿里。〔贴扶旦下〕

    〔贴〕绿惨双蛾不自持,步非烟

    〔净〕道家妆束厌禳时。薛能

    〔旦〕如今不在花红处,僧怀济

    〔合〕为报东风且莫吹。李涉

    第十九出 牝贼

    【北点绛唇】〔净扮李全引众上〕世扰膻风,家传杂种。刀兵动,这贼英雄,比不的穿墙洞。野马千蹄合一群,眼看江海尽风尘。汉儿学得胡儿语,又替胡儿骂汉人。”自家李全是也。本贯楚州人氏。身有万夫不当之勇。南朝不用,去而为盗。以五百人出没江淮之间,正无归着。所幸大金皇帝,遥封俺为溜金王。央我骚扰淮扬,看机进取。奈我多勇少谋。所喜妻子杨氏娘娘,能使一条梨花枪,万人无敌。夫妻上阵,大有威风。则是娘娘有些吃酸,但是掳的妇人,都要送他帐下。便是军士们,都只畏惧他。正是:“山妻独霸蛇吞象,海贼封王鱼变龙。”

    【番卜算】〔丑扮杨婆持枪上〕百战惹雌雄,血映燕支重。〔舞介〕一枝枪洒落花风,点点梨花弄。〔见举手介〕大王千岁。奴家介胄在身,不拜了。〔净〕娘娘,你可知大金皇帝,封俺做溜金王?〔丑〕怎么叫做溜金王?〔净〕溜者顺也。〔丑〕封你何事?〔净〕央俺骚扰淮扬三年。待俺兵粮齐集,一举渡江,灭了赵宋。那时还封俺为帝哩!〔丑〕有这等事!恭喜了。借此号令,买马招军。

    【六幺令】和雷喧哄,紧辕门画鼓冬冬。哨尖儿飞过海云东。〔合〕好男女,坐当中,淮扬草木都惊动。

    【前腔】聚粮收众。选高蹄战马青骢。闪盔缨斜簇玉钗红。〔合前〕

    〔净〕群雄竞起向前朝,杜甫

    〔丑〕折戟沉沙铁未销。杜牧

    平原好牧无人放,曹唐

    白草连天野火烧。王维

    第二十出 闹殇

    【金珑璁】〔贴上〕连宵风雨重,多娇多病愁中。仙少效,药无功。“颦有为颦,笑有为笑。不颦不笑,哀哉年少。”春香侍奉小姐,伤春病到深秋。今夕中秋佳节,风雨萧条。小组病转沉吟,待我扶他消遣。正是:“从来雨打中秋月,更值风摇长命灯。”〔下〕

    【鹊侨仙】〔贴扶病旦上〕拜月堂空,行云径拥,骨冷怕成秋梦。世间何物似情浓?整一片断魂心痛。〔旦〕“枕函敲破漏声残,似醉如呆死不难。一段暗香迷夜雨,十分清瘦怯秋寒。”春香,病境沉沉,不知今夕何夕?〔贴〕八月半了。〔旦〕哎也,是中秋佳节哩。老爷,奶奶,都为我愁烦,不曾玩赏了?〔贴〕这都不在话下了。〔旦〕听见陈师父替我推命,要过中秋。看看病势转沉,今宵欠好。你为我开轩一望,月色如何?〔贴开窗,旦望介〕

    【集贤宾】〔旦〕海天悠、问冰蟾何处涌?玉杵秋空,凭谁窃药把嫦娥奉?甚西风吹梦无踪!人去难逢,须不是神挑鬼弄。在眉峰,心坎里别是一般疼痛。〔旦闷介〕

    【前腔】〔贴〕甚春归无端厮和哄,雾和烟两不玲珑。算来人命关天重,会消详、直恁匆匆!为着谁侬,俏样子等闲抛送?待我谎也。姐姐,月上了。月轮空,敢蘸破你一床幽梦。〔旦望叹介〕“轮时盼节想中秋,人到中秋不自由。奴命不中孤月照,残生今夜雨中休。”

    【前腔】你便好中秋月儿谁受用?剪西风泪雨梧桐。楞生瘦骨加沉重。趱程期是那天外哀鸿。草际寒蛩,撒剌剌纸条窗缝。〔旦惊作昏介〕冷松松,软兀剌四梢难动。〔贴惊介〕小姐冷厥了。夫人有请。〔老旦上〕“百岁少忧夫主贵,一生多病女儿娇。”我的儿,病体怎生了?〔贴〕奶奶,欠好,欠好。〔老旦〕可怎了!

    【前腔】不堤防你后花园闲梦铳,不分明再不惺忪,睡临侵打不起头梢重。〔泣介〕恨不呵早早乘龙。夜夜孤鸿,活害杀俺翠娟娟雏凤。一场空,是这答里把娘儿命送。

    【啭林莺】〔旦醒介〕甚飞丝缱的阳神动,弄悠扬风马叮咚。〔泣介〕娘,儿拜谢你了。〔拜跌介〕从小来觑的千金重,不孝女孝顺无终。娘呵,此乃天之数也。当今生花开一红,愿来生把萱椿再奉。〔众泣介〕〔合〕恨西风,一霎无端碎绿摧红。

    【前腔】〔老旦〕并无儿、荡得个娇香种,绕娘前笑眼欢容。但成人索把俺高堂送。恨天涯老运孤穷。儿啊,暂时间月直年空,返将息你这心烦意冗。〔合前〕〔旦〕娘,你女儿不幸,作何处置?〔老旦〕奔你回去也。儿!

    【玉莺儿】〔旦泣介〕旅榇梦魂中,盼家山千万重。〔老旦〕便远也去。〔旦〕是不是听女孩儿一言。这后园中一株梅树,儿心所爱。但葬我梅树之下可矣。〔老旦〕这是怎的来?〔旦〕做不的病婵娟桂窟里长生,则分的粉骷髅向梅花古洞。〔老旦注介〕看他强扶头泪濛,冷淋心汗倾,不如我先他一命无常用。〔合〕恨苍穹,妒花风雨,偏在月明中。〔老旦〕还去与爹讲,广做道场也。儿,“银蟾谩捣君臣药,纸马重烧子母钱。”〔下〕〔旦〕春香,咱可有回生之日否?

    【前腔】〔叹介〕你生小事依从,我情中你意中。春香,你小心奉事老爷奶奶。〔贴〕这是当的了。〔旦〕春香,我记起一事来。我那春容,题诗在上,外观不雅。葬我之后,盛着紫檀匣儿,藏在太湖石底。〔贴〕这是主何意儿?〔旦〕有心灵翰墨春容,倘直那人知重。〔贴〕姐姐宽心。你如今不幸,坟孤独影。肯将息起来,禀过老爷,但是姓梅姓柳秀才,招选一个,同生同死,可不美哉!〔旦〕怕等不得了。哎哟,哎哟!〔贴〕这病根儿怎攻,心上医怎逢?〔旦〕春香,我亡后,你常向灵位前叫唤我一声儿。〔贴〕他一星星说向咱伤情重。〔合前〕〔旦昏介〕不好了,不好了,老爷奶奶快来!

    【忆莺儿】〔外、老旦上〕鼓三冬,愁万重。冷雨幽窗灯不红。听侍儿传言女病凶。〔贴泣介〕我的小姐,小姐!〔外、老旦同泣介〕我的儿啊,你舍的命终,抛的我途穷。当初只望把爹娘送。〔合〕恨匆匆,萍踪浪影,风剪了玉芙蓉。〔旦作醒介〕〔外〕快苏醒!儿,爹在此。〔旦作看外介〕哎哟,爹爹扶我中堂去罢。〔外〕扶你也,儿。〔扶介〕

    【尾声】〔旦〕怕树头树底不到的五更风,和俺小坟边立断肠碑一统。爹,今夜是中秋。〔外〕是中秋也,儿。〔旦〕禁了这一夜雨。〔叹介〕怎能够月落重生灯再红!〔并下〕〔贴哭上〕我的小姐,我的小姐,“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无常之祸福。”我小姐一病伤春死了。痛杀了我家老爷、我家奶奶。列位看官们,怎了也!待我哭他一会。

    【红衲袄】小姐,再不叫咱把领头香心字烧,再不叫咱把剔花灯红泪缴,再不叫咱拈花侧眼调歌鸟,再不叫咱转镜移肩和你点绛桃。想着你夜深深放剪刀,晓清清临画藁。提起那春容,被老爷看见了,怕奶奶伤情,分付殉了葬罢。俺想小姐临终之言,依旧向湖山石儿靠也,怕等得个拾翠人来把画粉销。老姑姑,你也来了。〔净上〕你哭得好,我也来帮你。

    【前腔】春香姐,再不教你暖朱唇学弄箫。〔贴〕为此。〔净〕再不和你荡湘裙闲斗草。〔贴〕便是。〔净〕小姐不在,春香姐也松泛多少。〔贴〕怎见得?〔净〕再不要你冷温存热絮叨,再不要你夜眠迟、朝起的早。〔贴〕这也惯了。〔净〕还有省气的所在。鸡眼睛不用你做嘴儿挑,马子儿不用你随鼻儿倒。〔贴啐介〕〔净〕还一件,小姐青春有了,没时间做出些儿也,那老夫人呵,少不的把你后花园打折腰。〔贴〕休胡说!老夫人来也。〔老旦哭介〕我的亲儿,

    【前腔】每日绕娘身有百十遭,并不见你向人前轻一笑。他背熟的班姬《四诫》从头学,不要得孟母三迁把气淘。也愁他软苗条忒恁娇,谁料他病淹煎真不好。〔哭介〕从今后谁把亲娘叫也,一寸肝肠做了百寸焦。〔老旦闷倒,贴惊叫介〕老爷,痛杀了奶奶也。快来,快来!〔外哭上〕我的儿也,呀,原来夫人闷倒在此。

    【前腔】夫人,不是你坐孤辰把子宿嚣,则是我坐公堂冤业报。较不似老仓公多女好。撞不着赛卢医他一病蹻。天,天,似俺头白中年啊,便做了大家缘何处消?见放着小门楣生折倒!夫人,你且自保重。便做你寸肠千断了也,则怕女儿呵,他望帝魂归不可招。〔丑扮院公上〕“人间旧恨惊鸦去,天上新恩喜鹊来。”禀老爷,朝报高升。〔外看报介〕吏部一本,奉圣旨:“金寇南窥,南安知府杜宝,可升安抚使,镇守淮扬。即日起程,不得违误。钦此。”〔叹介〕夫人,朝旨催人北往,女丧不便西归。院子,请陈齐长讲话。〔丑〕老相公有请。〔末上〕“彭殇真一壑,吊贺每同堂。”〔见介〕〔外〕陈先生,小女长谢你了。〔末哭介〕正是。苦伤小姐仙逝,陈最良四顾无门。所喜老公相乔迁,陈最良一发失所。〔众哭介〕〔外〕陈先生有事商量。学生奉旨,不得久停。因小女遗言,就葬后园梅树之下,又恐不便后官居住,已分付割取后园,起座梅花庵观,安置小女神位。就着这石道姑焚修看守。那道姑可承应的来?〔净跪介〕老道婆添香换水。但往来看顾,还得一人。〔老旦〕就烦陈斋长为便。〔末〕老夫人有命,情愿效劳。〔老旦〕老爷,须置些祭田才好。〔外〕有漏泽院二顷虚田,拨资香火〔末〕这漏泽院田,就漏在生员身上。〔净〕咱号道姑,堪收稻谷。你是陈绝粮,漏不到你。〔末〕秀才口吃十一方,你是姑姑,我还是孤老,偏不该我收粮?〔外〕不消争,陈先生收给。陈先生,我在此数年,优待学校。〔末〕都知道。便是老公相高升,旧规有诸生遗爱记、生祠碑文,到京伴礼送人为妙。〔净〕陈绝粮,遗爱记是老爷遗下与令爱作表记么?〔末〕是老公相政迹歌谣。什么“令爱”!〔净〕怎么叫做生祠?〔末〕大祠宇塑老爷像供养,门上写着:“杜公之祠”。〔净〕这等不如就塑小姐在傍,我普同供养。〔外恼介〕胡说!但是旧规,我通不用了。

    【意不尽】陈先生,老道姑,咱女坟儿三尺暮云高,老夫妻一言相靠。不敢望时时看守,则清明寒食一碗饭儿浇。

    〔外〕魂归冥漠魄归泉,朱褒

    〔老〕使汝悠悠十八年。曹唐

    〔末〕一叫一回肠一断,李白

    〔合〕如今重说恨绵绵。张籍

    第二十一出 谒遇

    【光光乍】〔老旦扮僧上〕一领破袈裟,香山奥里巴。多生多宝多菩萨,多多照证光光乍。小僧广州府香山奥多宝寺一个住持。这寺原是番鬼们建造,以便迎接收宝官员。兹有钦差苗爷任满,祭宝于多宝菩萨位前,不免迎接。

    【挂真儿】〔净扮苗舜宾,末扮通事,外、贴扮皂卒,丑扮番鬼上〕半壁天南开海议,向真珠窟里排衙。〔僧接介〕〔合〕广利神王,善财天女,听梵放海潮音下。〔净〕“铜柱珠崖道路难,伏波横海旧登坛。越人自贡珊瑚树,汉使何劳獬豸冠?”自家钦差识宝使臣苗舜宾便是。三年任满,例当祭赛多宝菩萨。通事那里?〔未见介〕〔丑见介〕伽喇喇。〔老旦见介〕〔净〕叫通事,分付番回献宝。〔末〕俱已陈设。〔净起看宝介〕奇哉宝也。真乃磊落山川,精荧日月。多宝寺不虚名矣!看香。〔内鸣钟,净礼拜介〕

    【亭前柳】〔净〕三宝唱三多,七宝妙无过。庄严成世界,光彩遍娑婆。甚多,功德无边阔。〔合〕领拜南无,多得宝,宝多罗多罗。〔净〕和尚,替番回海商,祝赞一番。

    【前腔】〔老旦〕大海宝藏多,船舫遇风波。商人持重宝,险路怕经过。刹那,念彼观音脱。〔合前〕

    【挂真儿】〔生上〕望长安西日下,偏吾生海角天涯。爱宝的喇嘛,抽珠的佛法,滑琉璃两下难拿。自笑柳梦梅,一贫无赖,弃家而游。幸遇钦差寺中祭宝,托词进见。倘言语中间,可以打动,得其赈援,亦未可知。〔见外介〕〔生〕烦大哥通报一声。广州会学生员柳梦梅,来求看宝。〔报介〕〔净〕朝廷禁物,那许人观。既系斯文,权请相见。〔见介〕〔生〕“南海开珠殿。〔净〕西方掩玉门。〔生〕剖怀俟知己。〔净〕照乘接贤人。”敢问秀才以何至此?〔生〕小生贫苦无聊。闻得老大人在此赛宝,愿求一观,以开怀抱。〔净笑介〕即逢南士之珍,何惜西昆之秘。请试一观。〔净引生看宝介〕〔生〕明珠美玉,小生见而知之。其间数种,未委何名?烦老大人一一指教。

    【驻雲飞】〔净〕这是星汉神砂,这是煮海金丹和铁树花。少什么猫眼精光射,母碌通明差。嗏,这是靺鞨柳金芽,这是温凉玉斝,这是吸月的蟾蜍,和阳燧冰盘化。〔生〕我广南有明月珠,珊瑚树。〔净〕径寸明珠等让他,便是几尺珊瑚碎了他。〔生〕小生不游大方之门,何因睹此!

    【前腔】天地精华,偏出在番回到帝子家。禀问老大人,这宝来路多远?〔净〕有远三万里的,至少也有一万多程。〔生〕这般远,可是飞来、走来?〔净笑介〕那有飞走而至之理。都因朝廷重价购求,自来贡献。〔生叹介〕老大人,这宝物蠢尔无知,三万里之外,尚然无足而至;生员柳梦梅,满胸奇异,到长安三千里之近,倒无一人购取,有脚不能飞!他重价高悬下,那市舶能奸诈,嗏,浪把宝船撶。〔净〕疑惑这实物欠真么?〔生〕老大人,便是真,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看他似虚舟飘瓦。〔净〕依秀才说,何为真宝?〔生〕不欺,小生到是个真正献世宝。我若载宝而朝,世上应无价。〔净笑介〕则怕朝廷之上,这样献世宝也多着。〔生〕但献宝龙宫笑杀他,便斗宝临潼也赛得他。〔净〕这等便好献与圣天子了。〔生〕寒儒薄相,要伺候官府,尚不能够。怎见的圣天子?〔净〕你不知到是圣天子好见。〔生〕则三千里路资难处。〔净〕一发不难。古人黄金赠壮士,我将衙门常例银两,助君远行。〔生〕果尔,小生无父母妻子之累,就此拜辞。〔净〕左右,取书仪,看酒。〔丑上〕“广南爱吃荔枝酒,直北偏飞榆荚钱。”酒到,书仪在此。〔净〕路费先生收下。〔生〕谢了。〔净送酒介〕

    【三学士】你带微醺走出这香山罅,向长安有路荣华。〔生〕无过献宝当今驾,撒去收来再似他。〔合〕骤金鞭及早把荷衣挂,望归来锦上花。

    【前腔】〔生〕则怕呵,重瞳有眼苍天瞎,似波斯赏鉴无差。〔净〕由来宝色无真假,只在淘金的会拣沙。〔合前〕〔生〕告行了。

    【尾声】你赠壮士黄金气色佳。〔净〕一杯酒酸寒旧发,则愿的你呵,宝气冲天海上槎。

    〔生〕乌纱巾上是青天,司空图

    〔净〕俊骨英才气俨然。刘长卿

    〔生〕闻道金门堪济美,张南史

    〔净〕临行赠汝绕朝鞭。李白

    第二十二出 旅寄

    【捣练子】〔生伞、袱、病容上〕人出路,鸟离巢。〔内风声介〕搅天风雪梦牢骚。这几日精神寒冻倒。“香山奥里打包来,三水船儿到岸开。要寄乡心值寒岁,岭南南上半枝梅。”我柳梦梅。秋风拜别中郎,因循亲友辞饯。离船过岭,早是暮冬。不提防岭北风严,感了寒疾,又无扫兴而回之理。一天风雪,望见南安。好苦也!

    【山坡羊】树槎牙饿鸢惊叫,岭迢遥病魂孤吊。破头巾雹打风筛,透衣单伞做张儿哨。路斜抄,急没个店儿捎。雪儿呵,偏则把白面书生奚落。怎生冰凌断桥,步高低蹬着。好了。有一株柳,酬将过去。方便处柳跎腰。〔扶柳过介〕虚嚣,尽枯杨命一条。蹊跷,滑喇沙跌一交。〔跌介〕

    【步步娇】〔未上〕俺是个卧雪先生没烦恼。背上驴儿笑,心知第五桥。那里开年有斋村学!〔生作哎呀介〕〔末〕怎生来人怨语声高?〔看介〕呀,甚城南破瓦窑,闪下个精寒料。〔生〕救人,救人!〔末〕我陈最良,为求馆冲寒到此。彩头儿恰遇着吊水之人,且由他去。〔生又叫介〕救人!〔末〕听说救人,那里不是积福处。俺试问他。〔问介〕你是何等之人,失脚在此?〔生〕俺是读书之人。〔末〕委是读书之人,待俺扶起你来。〔末扶生,相跌,诨介〕〔末〕请问何方至此?

    【风入松】〔生〕五羊城一叶过南韶,柳梦梅来献宝。〔末〕有何宝货?〔生〕我孤身取试长安道,犯严寒少衾单病了。没揣的逗着断桥溪道,险跌折柳郎腰。〔末〕你自揣高中的,方可去受这等辛苦。〔生〕不瞒说,小生是个擎天柱,架海梁。〔末笑介〕却怎生冻折了擎天柱,扑倒了紫金梁?这也罢了,老夫颇谙医理。边近有梅花观,权将息度岁而行。

    【前腔】〔末〕尾生般抱柱正题桥,做倒地文星佳兆。论草包似俺堪调药,暂将息梅花观好。〔生〕此去多远?〔末指介〕看一树雪垂垂如笑,墙直上绣幡飘。〔生〕这等望先生引进。

    〔生〕三十无家作路人,薛据

    〔末〕与君相见即相亲。王维

    〔生〕华阳洞里仙坛上,白居易

    〔合〕似近东风别有因。罗隐

    第二十三出 冥判

    【北点绛唇】〔净扮判官,丑扮鬼持笔、簿上〕十地宣差,一天封拜。阎浮界,阳世栽埋,又把俺这里门桯迈。自家十地阎罗王殿下一个胡判官是也。原有十位殿下,因阳世赵大郎家,和金达子争占江山,损折众生,十停去了一停,因此玉皇上帝,照见人民稀少,钦奉裁减事例。九州九个殿下,单减了俺十殿下之位,印无归着。玉帝可怜见下官正直聪明,着权管十地狱印信。今日走马到任,鬼卒夜叉,两傍刀剑,非同容易也。〔丑捧笔介〕新官到任,都要这笔判刑名,押花字。请新官喝采他一番。〔净看笔介〕鬼使,捧了这笔,好不干系也。

    【混江龙】这笔架在那落迦山外,肉莲花高耸案前排。捧的是功曹令史,识字当该。〔丑〕笔管儿?〔净〕笔管儿是手想骨、脚想骨,竹筒般剉的圆滴溜。〔丑〕笔毫?〔净〕笔毫呵,是牛头须、夜叉发,铁丝儿揉定赤支毸。〔丑〕判爷上的迁哩?〔净〕这笔头公,是遮须国选的人才。〔丑〕有甚名号?〔净〕这管城子,在夜郎城受了封拜。〔丑〕判爷兴哩?〔净作笑舞介〕啸一声,支兀另汉钟馗其冠不正。舞一回,疏喇沙斗河魁近墨者黑。〔丑〕喜哩?〔净〕喜时节,氵奈河桥题笔儿耍去。〔丑〕闷呵?〔净〕闷时节,鬼门关投笔归来。〔丑〕判爷可上榜来?〔净〕俺也曾考神祇,朔望旦名题天榜。〔丑〕可会书来?〔净〕摄星辰,井鬼宿,俺可也文会书斋。〔丑〕判爷高才。〔净〕做弗迭鬼仙才,白玉楼摩空作赋;陪得过风月主,芙蓉城遇晚书怀。便写不尽四大洲转轮日月,也差的着五瘟使号令风雷。〔丑〕判爷见有地分?〔净〕有地分,则合北斗司、阎浮殿,立俺边傍;没衙门,却怎生东岳观、城隍庙,也塑人左侧。〔丑〕让谁?〔净〕便百里城高捧手,让大菩萨,好相庄严乘坐位。〔丑〕恼谁?〔净〕怎三尺土,低分气,对小鬼卒,清奇古怪立基阶。〔丑〕纱帽古气些。〔净〕但站脚,一管笔、一本簿,尘泥轩冕。〔丑〕笔干了。〔净〕要润笔,十锭金、十贯钞,纸陌钱财。〔丑〕点鬼簿在此。〔净〕则见没掂三展花分鱼尾册,无赏一挂日子虎头牌。真乃是鬼董狐落了款,《春秋传》某年某月某日下,崩薨葬卒大注脚。假如他支祈兽上了样,把禹王鼎各山各水各路上,魍魉魑魅细分腮。〔丑〕待俺磨墨。〔净〕看他子时砚,忔々察察,乌龙蘸眼显精神。〔丑〕鸡唱了。〔净〕听丁字牌,冬冬登登,金鸡翦梦追魂魄。〔丑〕禀爷点卷。〔净〕但点上格子眼,串出四万八千三界,有漏人名,乌星炮粲。怎按下笔尖头,插入一百四十二重,无间地狱铁树花开。〔丑〕大押花。〔净〕哎也,押花字,止不过发落簿剉、烧、舂、磨一灵儿。〔丑〕少一个请字。〔净〕登请书,左则是那虚无堂,瘫、痨、蛊、膈四正客。〔丑〕吊起称竿来。〔众卒应介〕〔净〕发称竿,看业重身轻,衡石程书秦狱吏。〔内作“哎哟”,叫“饶也,若也”介〕〔丑〕隔壁九殿下拷鬼。〔净〕肉鼓吹,听神啼鬼哭,毛钳刀笔汉乔才。这时节呵,你便是没关节包待制、“人厌其笑”。〔内哭介〕恁风景,谁听的无棺椁颜修文、“子哭之哀”!〔丑〕判爷害怕哩。〔净恼介〕哎,《楼炭经》,是俺六科五判。刀花树,是俺九棘三槐。脸娄搜风髯赳赳。眉剔竖电目崖崖。少不得中书鬼考,录事神差。比着阳世那金州判、银府判、铜司判、铁院判,白虎临官,一样价打贴刑名催伍作;实则俺阴府里注湿生,牒化生,准胎生,照卵生,青蝇报赦,十分的磊齐功德转三阶。威凛凛人间掌命,颤巍巍天上消灾。叫掌案的,这簿上开除都也明白。还有几宗人犯,应该发落了?〔贴扮吏上〕“人间勾令史,地下列功曹。”禀爷,因缺了殿下,地狱空虚三年。则有枉死城中轻罪男子四名,赵大、钱十五、孙心、李猴儿;女囚一名,杜丽娘:未经发落。〔净〕先取男犯四名。〔生、末、外、老旦扮四犯,丑押上〕〔丑〕男犯带到。〔净点名介〕赵大有何罪业,脱在枉死城?〔生〕鬼犯没甚罪。生前喜歌唱些。〔净〕一边去。叫钱十五。〔末〕鬼犯无罪。则是做了一个小小房儿,沈香泥壁。〔净〕一边去。叫孙心。〔老旦〕鬼犯些小年纪,好使些花粉钱。〔净〕叫李猴儿。〔外〕鬼犯是有些罪,好男风。〔丑〕是真。便在地狱里,还勾上这小孙儿。〔净恼介〕谁叫你插嘴!起去伺候。〔做写簿介〕叫鬼犯听发落。〔四犯同跪介〕〔净〕俺初权印,且不用刑。赦你们卵生去罢。〔外〕鬼犯们禀问恩爷,这个卵是什么卵?若是回回卵,又生在边方去了。〔净〕唗,还想人身?向蛋壳里走去。〔四犯泣介〕哎。被人宰了!〔净〕也罢,不教阳间宰吃你。赵大喜歌唱,贬做黄莺儿。〔生〕好了。做莺莺小姐去。〔净〕钱十五住香泥房子。也罢,准你去燕窠里受用,做个小小燕儿。〔末〕恰好做飞燕娘娘哩。〔净〕孙心使花粉钱,做个蝴蝶儿。〔外〕鬼犯便和孙心同做蝴蝶去。〔净〕你是那好男风的李猴,着你做蜜蜂儿去,屁窟里长拖一个针。〔外〕哎哟,叫俺钉谁去?〔净〕四位虫儿听分付:

    【油葫芦】蝴蝶呵,你粉版花衣胜翦裁;蜂儿呵,你忒利害,甜口儿咋着细腰捱;燕儿呵,斩香泥弄影钩帘内;莺儿呵,溜笙歌警梦纱窗外:恰好个花间四友无拘碍。则阳世里孩子们轻薄,怕弹珠儿打的呆,扇梢儿扑的坏,不枉了你宜题入画高人爱,则教你翅膀儿展将春色闹场来。〔外〕俺做蜂儿的不来,再来钉肿你个判官脑。〔净〕讨打。〔外〕可怜见小性命。〔净〕罢了。顺风儿放去,快走快走。〔净噀气介〕〔四人做各色飞下〕〔净做向鬼门嘘气吷声介〕〔丑带旦上〕“天台有路难逢俺,地狱无情欲恨谁?”女鬼见。〔净抬头背介〕这女鬼到有几分颜色!

    【天下乐】猛见了荡地惊天女俊才,咍也么咍,来俺里来。〔旦叫苦介〕〔净〕血盆中叫苦观自在。〔丑耳语介〕判爷权收做个后房夫人。〔净〕唗,有天条,擅用囚妇者斩。则你那小鬼头胡乱筛,俺判官头何处买?〔旦叫哎介〕〔净回身〕是不曾见他粉油头忒弄色。叫那女鬼上来。

    【那吒令】瞧了你润风风粉腮,到花台、酒台?溜些些短钗,过歌台、舞台?笑微微美怀,住秦台、楚台?因甚的病患来?是谁家嫡支派?这颜色不像似在泉台。〔旦〕女囚不曾过人家,也不曾饮酒,是这般颜色。则为在南安府后花园梅树之下,梦见一秀才,折柳一枝,要奴题咏。留连婉转,甚是多情。梦醒来沉吟,题诗一首:“他年若傍蟾宫客,不是梅边是柳边。”为此感伤,坏了一命。〔净〕谎也。世有一梦而亡之理?

    【鹊踏枝】一溜溜女婴孩,梦见里能宁耐!谁曾挂圆梦招牌,谁和你拆字道白?咍也么咍,那秀才何在?梦魂中曾见谁来?〔旦〕不曾见谁。则见朵花儿闪下来,好一惊。〔净〕唤取南安府后花园花神勘问。〔丑叫介〕〔末扮花神上〕“红雨数番春落魄,山香一曲女消魂。”老判大人请了。〔举手介〕〔净〕花神,这女鬼说是后花园一梦,为花飞惊闪而亡。可是?〔末〕是也。他与秀才梦的绵缠,偶尔落花惊醒。这女子慕色而亡。〔净〕敢便是你花神假充秀才,迷误人家女子?〔末〕你说俺着甚迷他来?〔净〕你说俺阴司里不知道呵!

    【后庭花滚】但寻常春自在,恁司花忒弄乖。眨眼儿偷元气去楼台。克性子费春工淹酒债。恰好九分态,你要做十分颜色。数着你那胡弄的花色儿来。〔末〕便数来。碧桃花。〔净〕他惹天台。〔末〕红梨花。〔净〕扇妖怪。〔末〕金钱花。〔净〕下的财。〔末〕绣球花。〔净〕结得采。〔末〕芍药花。〔净〕心事谐。〔末〕木笔花。〔净〕写明白。〔末〕水菱花。〔净〕宜镜台。〔末〕玉簪花。〔净〕堪插戴。〔末〕蔷薇花。〔净〕露渲腮。〔末〕腊梅花。〔净〕春点额。〔末〕翦春花。〔净〕罗袂裁。〔末〕水仙花。〔净〕把绫袜踹。〔末〕灯笼花。〔净〕红影节。〔末〕酴醿花。〔净〕春醉态。〔末〕金盏花。〔净〕做合卺杯。〔末〕锦带花。〔净〕做裙褶带。〔末〕合欢花。〔净〕头懒抬。〔末〕杨柳花。〔净〕腰恁摆。〔末〕凌霄花。〔净〕阳壮的咍。〔末〕辣椒花。〔净〕把阴热窄。〔末〕含笑花。〔净〕情要来。〔末〕红葵花。〔净〕日得他爱。〔末〕女萝花。〔净〕缠的歪。〔末〕紫薇花。〔净〕痒的怪。〔末〕宜男花。〔净〕人美怀。〔末〕丁香花。〔净〕结半躧。〔末〕豆蔻花。〔净〕含着胎。〔末〕奶子花。〔净〕摸着奶。〔末〕栀子花。〔净〕知趣乖。〔末〕柰子花。〔净〕恣情奈。〔末〕枳壳花。〔净〕好处揩。〔末〕海棠花。〔净〕春困怠。〔末〕孩儿花。〔净〕呆笑孩。〔末〕姊妹花。〔净〕偏妒色。〔末〕水红花。〔净〕了不开。〔末〕瑞香花。〔净〕谁要采。〔末〕旱莲花。〔净〕怜再来。〔末〕石榴花。〔净〕可留得在?几桩儿你自猜。哎,把天公无计策。你道为什么流动了女裙钗,刬地里牡丹亭又把他杜鹃花魂魄洒?〔末〕这花色花样,都是天公定下来的。小神不过遵奉钦依,岂有故意勾人之理?且看多少女色,那有玩花而亡。〔净〕你说自来女色,没有玩花而亡。数你听着。

    【寄生草】花把青春卖,花生锦绣灾。有一个夜舒莲,扯不住留仙带;一个海棠丝,翦不断得囊怪;一个瑞香风赶不上非烟在。你道花容那个玩花亡?可不道你这花神罪业随花败。〔末〕花神知罪,今后再不开花了。〔净〕花神,俺这里已发落过花间四友,付你收管。这女囚慕色而亡,也贬在燕莺队里去罢。〔末〕禀老判,此女犯乃梦中之罪,如晓风残月。且他父亲为官清正,单生一女,可以耽饶。〔净〕父亲是何人?〔旦〕父亲杜宝知府,今升淮扬总制之职。〔净〕千金小姐哩。也罢,杜老先生分上,当奏过天庭,再行议处。〔旦〕就烦恩官替女犯查查,怎生有此伤感之事?〔净〕这事情注在断肠薄上。〔旦〕劳再查女犯的丈夫,还是姓柳姓梅?〔净〕取婚姻簿查来。〔作背查介〕是。有个柳梦梅,乃新科状元也。妻杜丽娘,前系幽欢,后成明配。相会在红梅观中。不可泄漏。〔回介〕有此人和你姻缘之分。我今放你出了枉死城,随风游戏,跟寻此人。〔末〕杜小姐,拜了老判。〔旦叩头介〕拜谢恩官,重生父母。则俺那爹娘在扬州,可能勾一见?〔净〕使得。

    【幺篇】他阳禄还长在,阴司数未该。禁烟花一种春无赖,近柳梅一处情无外。望椿萱一带天无碍。则这水玻璃,堆起望乡台,可哨见纸铜钱,夜市扬州界?花神,可引他望乡台随意观玩。〔旦随末登台,望扬州哭介〕那是扬州,俺爹爹奶奶呵,待飞将去。〔末扯住介〕还不是你去的时节。〔净〕下来听分付。功曹给一纸游魂路引去,花神休坏了他的肉身也。〔旦〕谢恩官。

    【赚尾】〔净〕欲火近乾柴,且留的青山在,不可被雨打风吹日晒。则许你傍月依星将天地拜,一任你魂魄来回。脱了狱省的勾牌,接着活免的投胎。那花间四友你差排,叫莺窥燕猜,倩蜂媒蝶采,敢守的那破棺星圆梦那人来。〔净下〕〔末〕小姐回后花园去来。

    〔末〕醉斜乌帽发如丝,许浑

    〔旦〕尽日灵风不满旗。李商隐

    〔净〕年年检点人间事,罗邺

    〔合〕为待萧何作判司。元稹

    第二十四出 拾画

    【金珑璁】〔生上〕惊春谁似我?客途中都不问其他。风吹绽蒲桃褐,雨淋殷杏子罗。今日晴和,晒衾单兀自有残云涴涴。“脉脉梨花春院香,一年愁事费商量。不知柳思能多少?打叠腰肢斗沈郎。”小生卧病梅花观中,喜得陈友知医,调理痊可。则这几日间春怀郁闷,何处忘忧?早是老姑姑到也。

    【一落索】〔净上〕无奈女冠何,识的书生破。知他何处梦儿多?每日价欠伸千个。秀才安稳!〔生〕日来病患较些,闷坐不过。偌大梅花观,少甚园亭消遣。〔净〕此后有花园一座,虽然亭榭荒芜,颇有闲花点缀。则留散闷,不许伤心。〔生〕怎的得伤心也!〔净作叹介〕是这般说。你自去游便了。从西廊转画墙而去,百步之外,便是篱门。三里之遥,都为池馆。你尽情玩赏,竟日消停,不索老身陪去也。“名园随客到,幽恨少人知。”〔下〕〔生〕即有后花园,就此迤逦而去。〔行介〕这是西廊下了。〔行介〕好个葱翠的篱门,倒了半架。〔叹介〕〔集唐〕“凭阑仍是玉阑干王初,四面墙垣不忍看张隐。想得当时好风月韦庄,万条烟罩一时乾李山甫。”〔到介〕呀,偌大一个园子也。

    【好事近】则见风月暗消磨,画墙西正南侧左。〔跌介〕苍苔滑擦,倚逗着断垣低垛,因何蝴蝶门儿落合?原来以前游客颇盛,题名在竹林之上。客来过,年月偏多,刻画尽琅玕千个。咳,早则是寒花绕砌,荒草成窠。怪哉,一个梅花观,女冠之流,怎起的这座大园子?好疑惑也。便是这湾流水呵!

    【锦缠道】门儿锁,放着这武陵源一座。恁好处教颓堕!断烟中见水阁摧残,画船抛躲,冷秋千尚挂下裙拖。又不是曾经兵火,似这般狼籍呵,敢断肠人远、伤心事多?待不关情么,恰湖山石畔留着你打磨陀。好一座山子哩。〔窥介〕呀,就里一个小匣儿。待把左侧一峰靠着,看是何物?〔作石倒介〕呀,是个檀香匣儿。〔开匣看画介〕呀,一幅观世音喜相。善哉,善哉!待小生捧到书馆,顶礼供养,强如埋在此中。

    【千秋岁】〔捧匣回介〕小嵯峨,压的旃檀合,便做了好相观音俏楼阁。片石峰前,那片石峰前,多则是飞来石,三生因果。请将去炉烟上过,头纳地,添灯火,照的他慈悲我。俺这里尽情供养,他于意云何?〔到介〕到了观中,且安置阁儿上,择日展礼。〔净上〕柳相公多早了!

    【尾声】〔生〕姑姑,一生为客恨情多,过冷澹园林日午坐。老姑姑,你道不许伤心,你为俺再寻一个定不伤心何处可。

    〔生〕僻居虽爱近林泉,伍乔

    〔净〕早是伤春梦雨天。韦庄

    〔生〕何处邈将归画府?谭用之

    〔合〕三峰花半碧堂悬。钱起

    第二十五出 忆女

    【玩仙灯】〔贴上〕睹物怀人,人去物华销尽。道的个“仙果难成,名花易陨”。〔叹介〕恨兰昌殉葬无因,收拾起烛灰香烬。自家杜府春香是也。跟随公相夫人到扬州。小姐去世,将次三年。俺看老夫人那一日不作念,那一日不悲啼。纵然老公相暂时宽解,怎散真愁?莫说老夫人,便是俺春香想起小姐平常恩养,病里言词,好不伤心也。今乃小姐生忌之辰,老夫人分付香灯,遥望南安浇奠。早已安排。夫人,有请。

    【前腔】〔老旦上〕地老天昏,没处把老娘安顿。思量起举目无亲,招魂有尽。〔哭介〕我的丽娘儿也!在天涯老命难存,割断的肝肠寸寸。〔苏幕遮〕“岭云沉,关树杳。〔贴〕春思无凭,断送人年少。〔老旦〕子母千回肠断绕。绣夹书囊,尚带余香袅。〔贴〕瑞烟清,银烛皎。〔老旦〕绣佛灵辰,血泪风前祷。〔哭介〕〔合〕万里招魂魂可到?则愿的人天净处超生早。”〔老旦〕春香,自从小姐亡过,俺皮骨空存,肝肠痛尽。但见他读残书本,绣罢花枝,断粉零香,余簪弃屐,触处无非泪眼,见之总是伤心。算来一去三年,又是生辰之日。心香奉佛,泪烛浇天。分付安排,想已齐备。〔贴〕夫人,就此望空顶礼。〔老旦拜介〕〔集唐〕“微香冉冉泪涓涓李商隐,酒滴灰香似去年陆龟蒙。四尺孤坟何处是许浑?南方归去再生天沈佺期。”杜安抚之妻甄氏,敬为亡女生辰,顶礼佛爷。愿得杜丽娘皈依佛力,早早生天。〔起介〕春香,祷告了佛爷,不免将此茶饭,浇奠小姐。

    【香罗带】〔老旦〕丽娘何处坟?问天难问。梦中相见得眼儿昏,则听的叫娘的声和韵也,惊跳起,猛回身,则见阴风几阵残灯晕。〔哭介〕俺的丽娘人儿也,你怎抛下的万里无儿白发亲!

    【前腔】〔贴拜介〕名香叩玉真,受恩无尽,赏春香还是你旧罗裙。〔起介〕小姐临去之时,分付春香,长叫唤一声。今日叫他,“小姐,小姐呵”,叫的一声声小姐可曾闻也?〔老旦、贴哭介〕〔合〕想他那情切,那伤神,恨天天生割断俺娘儿直恁忍!〔贴回介〕俺的小姐人儿也,你可还向旧宅里重生何处身?〔贴跪介〕禀老夫人,人到中年,不堪哀毁。小姐难以生易死,夫人无以死伤生。且自调养尊年,与老相公同享富贵。〔老旦哭介〕春香,你可知老相公年来因少男儿,常有娶小之意?止因小姐承欢膝下,百事因循。如今小姐丧亡,家门无托。俺与老相公闷怀相对,何以为情?天呵!〔贴〕老夫人,春香愚不谏贤,依夫人所言,既然老相公有娶小之意,不如顺他,收下一房,生子为便。〔老旦〕春香,你见人家庶出之子,可如亲生?〔贴〕春香但蒙夫人收养,尚且非亲是亲,夫人肯将庶出看成,岂不无子有子?〔老旦〕好话,好话。

    〔老〕曾伴残蛾到女儿,徐凝

    〔贴〕白杨今日几人悲。杜甫

    〔老〕须知此恨消难得,温庭筠

    〔合〕泪滴寒塘蕙草时。廉氏

    第二十六出 玩真

    〔生上〕“芭蕉叶上雨难留,芍药梢头风欲收。画意无明偏着眼,春光有路暗抬头。”小生客中孤闷,闲游后园。湖山之下,拾得一轴小画,似是观音大士,宝匣庄严。风雨淹旬,未能展视。且喜今日晴和,瞻礼一会。〔开匣,展画介〕

    【黄莺儿】秋影挂银河,展天身,自在波。诸般好相能停妥。他直身在补陀,咱海南人遇他。〔想介〕甚威光不上莲花座?再延俄,怎湘裙直下一对小凌波?是观音,怎一对小脚儿?待俺端详一会。

    【二郎神慢】此儿个,画图中影儿则度。着了,敢谁书馆中吊下幅小嫦娥,画的这俜停倭妥。是嫦娥,一发该顶戴了。问嫦娥折桂人有我?可是嫦娥,怎影儿外没半朵祥云托?树皴儿又不似桂丛花琐?不是观音,又不是嫦娥,人间那得有此?成惊愕,似曾相识,向俺心头摸。待俺瞧,是画工临的,还是美人自手描的?

    【莺啼序】问丹青何处娇娥,片月影光生毫末?似恁般一个人儿,早见了百花低躲。总天然意态难模,谁近得把春云淡破?想来画工怎能到此!多敢他自己能描会脱。且住,细观他帧首之上,小字数行。〔看介〕呀,原来绝句一首。〔念介〕“近睹分明似俨然,远观自在若飞仙。他年得傍蟾宫客,不在梅边在柳边。”呀,此乃人间女子行乐图也。何言“不在梅边在柳边”?奇哉怪事哩!

    【集贤宾】望关山梅岭天一抹,怎知俺柳梦梅过?得傍蟾宫知怎么?待喜呵,端详停和,俺姓名儿直么费嫦娥定夺?打么诃,敢则是梦魂中真个。好不回盼小生!

    【黄莺儿】空影落纤娥,动春蕉,散绮罗。春心只在眉间锁,春山翠拖,春烟淡和。相看四目谁轻可!恁横波,来回顾影不住的眼儿睃。却怎半枝青梅在手,活似提掇小生一般?

    【啼莺序】他青梅在手诗细哦,逗春心一点蹉跎。小生待画饼充饥,小姐似望梅止渴。小姐,小姐,未曾开半点幺荷,含笑处朱唇淡抹,韵情多。如愁欲语,只少口气儿呵。小娘子画似崔徽,诗如苏蕙,行书逼真卫夫人。小子虽则典雅,怎到得这小娘子!蓦地相逢,不免步韵一首。〔题介〕“丹青妙处却天然,不是天仙即地仙。欲傍蟾宫人近远,恰些春在柳海边。”

    【簇御林】他能绰斡,会写作。秀入江山人唱和。待小生很很叫他几声:“美人,美人!姐姐,姐姐!”向真真啼血你知么?叫的你喷嚏似天花唾。动凌波,盈盈欲下——不见影儿那。咳,俺孤单在此,少不得将小娘子画像,早晚玩之、拜之,叫之、赞之。

    【尾声】拾的个人儿先庆贺,敢柳和梅有些瓜葛?小姐小姐,则被你有影无形看杀我。

    不须一向恨丹青,白居易

    堪把长悬在户庭。伍乔

    惆怅题诗柳中隐,司空图

    添成春醉转难醒。章碣

    第二十七出 魂游

    【挂真儿】〔净扮石道姑上〕台殿重重春色上。碧雕阑映带银塘。扑地香腾,归天磬响。细展度人轻藏。〔集唐〕“几年红粉委黄泥雍裕之,十二峰头月欲低李涉。折得玫瑰花一朵李建勋,东风吹上窈娘堤罗虬。”俺老道姑看守杜小姐坟庵,三年之上。择取吉日,替他开设道场,超生玉界。早已门外竖立招幡,看有何人来到。

    【太平令】〔贴扮小道姑,丑扮徒弟上〕岭路江乡,一片彩雲扶月上。羽衣青鸟闲来往。〔丑〕天晚,梅花观歇了罢。〔贴〕南枝外有鹊炉香。小道姑乃韶阳郡碧云庵主是也,游方到此。见他庄严幡引,榜示道场,恰好登坛,共成好事。〔见介〕〔集唐〕〔贴〕“大罗天上柳烟含鱼玄机,〔净〕你毛节朱幡倚石龛王维。〔贴〕见向溪山求住处韩愈,〔净〕好哩,你半垂檀袖学通参女光。”小姑姑从何而至?〔贴〕从韶阳郡来,暂此借宿。〔净〕东头房儿,有个岭南柳相公养病。则下厢房可矣。〔贴〕多谢了。敢问今夕道场,为何而设?〔净叹介〕则为“杜衙小姐去三年,待与招魂上九天”。〔贴〕这等呵!”清醮坛场今夜好,敢将香火助真仙。”〔净〕这等却好。〔内鸣钟鼓介〕〔众〕请老师父拈香。〔净〕南斗注生真妃,东岳受生夫人殿下。〔拈香拜介〕

    【孝南歌】钻新火,点妙香。虔诚为因杜丽娘。〔众拜介〕香霭绣幡幢,细乐风微扬。仙真呵,威光无量,把一点香魂,早度人天上。怕未尽凡心,他再作人身想。做儿郎,做女郎,愿他永成双。再休似少年亡。〔净〕想起小姐生前爱花而亡,今日折得残梅,安在净瓶供养。〔拜神主介〕

    【前腔】瓶儿净,春冻阳。残梅半枝红蜡装。小姐呵!你香梦与谁行?精神忒孤往!〔众〕老师兄,你说净瓶象什么,残梅象什么?〔净〕这瓶儿空象,世界包藏,身似残梅样,有水无根,尚作余香想。〔众〕小姐,你受此供呵,教你肌骨凉,魂魄香。肯回阳,再往这梅花帐?〔内风响介〕〔净〕奇哉怪哉,冷窣窣一阵风打旋也。〔内鸣钟介〕〔众〕这晚斋时分,且吃了斋,收拾道场。正是:“晓镜抛残无定色,晚钟敲断步虚声。”〔众下〕

    【水红花】〔魂旦作鬼声,掩袖上〕则下得望乡台如梦俏魂灵,夜荧荧、墓门人静。〔内犬吠,旦惊介〕原来是赚花阴小犬吠春星。冷冥冥,梨花春影。呀,转过牡丹亭、芍药阑,都荒废尽。爹娘去了三年也。〔泣介〕伤感煞断垣荒径。望中何处也?鬼灯青。〔听介〕兀的有人声也啰。〔添字昭君怒〕“昔日千金小姐,今日水流花谢。这淹淹惜惜杜陵花,太亏他。生性独行无那,此夜星前一个。生生死死为情多。奈情何!”奴家杜丽娘女魂是也。只为痴情慕色,一梦而亡。凑的十地阎君奉旨裁革,无人发遣,女监三年。喜遇老判,哀怜放假。趁此月明风细,随喜一番。呀,这是书斋后园,怎做了梅花庵观?好伤感人也。

    【小桃红】咱一似断肠人和梦醉初醒。谁偿咱残生命也。虽则鬼丛中姊妹不同行,窣地的把罗衣整。这影随形,风沉露,云暗门,月勾星,都是我魂游境也。到的这花影初更,〔内作丁冬声,旦惊介〕一霎价心儿罥,原来是弄风铃台殿冬丁。好一阵香也。

    【下山虎】我则见香烟隐隐,灯火荧荧。呀,铺了些云霞帧,不由人打个呓挣。是那位神灵,原来是东岳夫人,南斗真妃。〔作稽首介〕仙真仙真,杜丽娘鬼魂稽首。魆魆地投明证明,好替俺朗朗的超生注生。再看这青词上,原来就是石道姑在此住持。一坛斋意,度俺生天。道姑道姑,我可也生受你呵。再瞧这净瓶中,咳,便是俺那冢上残梅哩。梅花呵!似俺杜丽娘半开而谢,好伤情也。则为这断鼓零钟金字经,叩动俺黄粱境。俺向这地坼里梅根迸几程,透出些儿影。〔泣介〕姑姑们这般至诚,若不留些踪影,怎显的俺鉴知他,就将梅花散在经台之上。〔撒花介〕抵什么一点香销万点情。想起爹娘何处,春香何处也?呀,那边厢有沉吟叫唤之声,听怎来?〔内叫介〕俺的姐姐呵!俺的美人呵!〔旦惊介〕谁叫谁也?再听。〔内又叫介〕〔旦叹介〕

    【醉归迟】生和死,孤寒命。有情人叫不出情人应。为什么不唱出你可人名姓?似俺孤魂独趁,待谁来叫唤俺一声。不分明,无倒断,再消停。〔内又叫介〕〔旦〕咳,敢边厢什么书生,睡梦里语言胡巠?

    【黑蟆令】不由俺无情有情,凑着叫的人三声两声,冷惺忪红泪飘零。呀,怕不是梦人儿梅卿柳卿?俺记着这花亭水亭,趁的这风清月清。则这鬼宿前程,盼得上三星四星?待即行寻趁,奈斗转参横,不敢久停啊!

    【尾声】为什么闪摇摇春殿灯?〔内叫介〕殿上响动。〔丑虚上望介〕〔又作风起介〕〔旦〕一弄儿绣幡飘迥,则这几点落花风是俺杜丽娘身后影。〔旦作鬼声下〕〔丑打照面,惊叫介〕师父们,快来,快来!〔净、贴惊上〕怎生大惊小怪?〔丑〕则这灯影荧煌,躲着瞧时,见一位女神仙,袖拂花幡,一闪而去。怕也,怕也!〔净〕怎生模样?〔丑打手势介〕这多高,这多大,俊脸儿,翠翘金凤,红裙绿袄,环佩玎珰,敢是真仙下降?〔净〕咳,这便是杜小姐生时样子。敢是他有灵活现。〔贴〕呀,你看经台之上,乱糁梅花,奇也,异也!大家再祝赞他一番。

    【忆多娇】〔众〕风灭了香,月到廊。闪闪尸尸魂影儿凉。花落在春宵情易伤。愿你早度天堂,早度天堂,免留滞他乡故乡。〔贴〕敢问杜小姐为何病亡?以何缘故而来出现?

    【尾声】〔净〕休惊恍,免问当。收拾起乐器经堂。你听波,兀的冷窣窣佩环风还在回廊那边响。

    〔净〕心知不敢辄形相,曹唐

    〔贴〕欲话因缘恐断肠。天竺牧童

    〔丑〕若使春风会人意,罗邺

    〔合〕也应知有杜兰香。罗虬

    第二十八出 幽媾

    【夜行船】〔生上〕瞥下天仙何处也?影空濛似月笼沙。有恨徘徊,无言窨约。早是夕阳西下。“一片红云下太清,如花巧笑玉娉婷。凭谁画出生香面?对俺偏含不语情。”小生自遇春容,日夜想念。这更兰时节,破些工夫,吟其珠玉,玩其精神。倘然梦里相亲,也当春风一度。〔展画玩介〕呀,你看美人呵,神含欲语,眼注微波。真乃“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香偏满】晚风吹下,武陵溪边一缕霞,出落个人儿风韵杀。净无瑕,明窗新绛纱。丹青小画,又把一幅肝肠挂。小姐小姐,则被你想杀俺也。

    【懒画眉】轻轻怯怯一个女娇娃,楚楚臻臻像个宰相衙。想他春心无那对菱花,含情自把春容画,可想到有个拾翠人儿也逗着他?

    【二犯梧桐树】他飞来似月华,俺拾的愁天大。常时夜夜对月而眠,这几夜啊,幽佳,婵娟隐映的光辉杀。教俺迷留没乱的心嘈杂,无夜无明怏着他。若不为擎奇怕涴的丹青亚,待抱着你影儿横榻。想来小生定是有缘也。再将他诗句朗诵一番。〔念诗介〕

    【浣纱溪】拈诗话,对会家。柳和梅有分儿些。他春心迸出湖山罅,飞上烟绡萼绿华。则是礼拜他便了。〔拈香拜介〕奚幸杀,对他脸晕眉痕心上掐,有情人不在天涯。小生客居,怎勾姐姐风月中片时相会也。

    【刘泼帽】恨单条不惹的双魂化,做个画屏中倚玉蒹葭。小姐啊,你耳朵儿云鬓月侵芽,可知他一些些都听的俺伤情话?

    【秋夜月】堪笑咱,说的来如戏耍。他海天秋月云端挂,烟空翠影遥山抹。只许他伴人清暇,怎教人佻达。

    【东瓯令】俺如念咒,似说法。石也要点头,天雨花。怎虔诚不降的仙娥下?是不肯轻行踏。〔内作风起,生按住画介〕待留仙怕杀风儿刮,粘嵌着锦边牙。怕刮损他,再寻个高手临他一幅儿。

    【金莲子】闲啧牙,怎能够他威光水月生临榻?怕有处相逢他自家,则问他许多情,与春风画意再无差。再把灯剔起细看他一会。〔照介〕。

    【隔尾】敢人世上似这天真多则假。〔内作风吹灯介〕〔生〕好一阵冷风袭人也。险些儿误丹青风影落灯花。罢了,则索睡掩纱窗去梦他。〔打睡介〕〔魂旦上〕“泉下长眠梦不成。一生余得许多情。魂随月下丹青引,人在风前叹息声。”妾身杜丽娘鬼魂是也。为花园一梦,想念而终。当时自画春容,埋于太湖石下。题有“他年得傍蟾宫客,不在梅边在柳边。”谁想魂游观中几晚,听见东房之内,一个书生高声低叫:“俺的姐姐,俺的美人。”那声音哀楚,动俺心魂。悄然蓦入他房中,则见高挂起一轴小画。细玩之,便是奴家遗下春容。后面和诗一首,观其名字,则岭南柳梦梅也。梅边柳边,岂非前定乎!因而告过了冥府判君,趁此良宵,完其前梦。想起来好苦也。

    【朝天懒】怕的是粉冷香销泣绛纱,又到的高唐馆玩月华。猛回头羞飒髻儿{髟查},自擎拿。呀,前面是他房头了。怕桃源路径行来诧,再得俄旋试认他。〔生睡中念诗介〕“他年若傍蟾宫客,不在梅边在柳边。”我的姐姐啊。〔旦〕〔听打悲介〕

    【前腔】是他叫唤的伤情咱泪雨麻,把我残时诗句没争差。难道还未睡啊?〔瞧介〕〔生又叫介〕〔旦〕他原来睡屏中作念猛嗟牙。省喧哗,我待敲弹翠竹窗栊下。〔生作惊醒,叫“姐姐”介〕〔旦悲介〕待展香魂去近也。〔生〕呀,户外敲竹之声,是风是人?〔旦〕有人。〔生〕这咱时节有人,敢是老姑姑送茶来?免劳了。〔旦〕不是。〔生〕敢是游方的小姑姑么?〔旦〕不是。〔生〕好怪,好怪,又不是小姑姑。再有谁?待我启门而看。〔生开门看介〕

    【玩仙灯】呀,何处一娇娃,艳非常使人惊诧。〔旦作笑闪入〕〔生急掩门〕〔旦敛衽整容见介〕秀才万福。〔生〕小娘子到来,敢问尊前何处,因何夤夜至此?〔旦〕秀才,你猜来。

    【红衲袄】〔生〕莫不是莽张骞犯了你星汉槎,莫不是小梁清夜走天曹罚?〔旦〕这都是天上仙人,怎得到此。〔生〕是人家彩凤暗随鸦?〔旦摇头介〕〔生〕敢甚处里绿杨曾击马?〔旦〕不曾一面。〔生〕若不是认陶潜眼挫的花,敢则是走临邛道数儿差?〔旦〕非差。〔生〕想是求灯的?可是你夜行无烛也,因此上待要红袖分灯向碧纱?

    【前腔】〔旦〕俺不为度仙香空散花,也不为读书灯闲濡蜡。俺不似赵飞卿旧有瑕,也不似卓文君新守寡。秀才啊,你也曾随蝶梦迷花下。〔生想介〕是当初曾梦来。〔旦〕俺因此上弄莺簧赴柳衙。若问俺妆台何处也,不远哩,刚刚在宋玉东邻第几家。〔生作想介〕是了。曾后花园转西,夕阳时节,见小娘子走动哩。〔旦〕便是了。〔生〕家下有谁?

    【宜春令】〔旦〕斜阳外,芳草涯,再无人有伶仃的爹妈。奴年二八,没包弹风藏叶里花。为春归惹动嗟呀,瞥见你风神俊雅。无他,待和你翦烛临风,西窗闲话。〔生背介〕奇哉,奇哉,人间有此艳色!夜半无故而遇明月之珠,怎生发付!

    【前腔】他惊人艳,绝世佳。闪一笑风流银蜡。月明如乍,问今夕何年星汉槎?金钗客寒夜来家,玉天仙人间下榻。〔背介〕知他,知他是甚宅眷的孩儿,这迎门调法?待小生再问他。〔回介〕小娘子夤夜下顾小生,敢是梦也?〔旦笑介〕不是梦,当真哩。还怕秀才未肯容纳。〔生〕则怕未真。果然美人见爱,小生喜出望外。何敢却乎?〔旦〕这等真个盼着你了。

    【耍鲍老】幽谷寒涯,你为俺催花连夜发。俺全然未嫁,你个中知察,拘惜的好人家。牡丹亭,娇恰恰;湖山畔,羞答答;读书窗,淅喇喇。良夜省陪茶,清风明月知无价。

    【滴滴金】〔生〕俺惊魂化,睡醒时凉月些些。陡地荣华,敢则是梦中巫峡?亏杀你走花阴不害些儿怕,点苍苔不溜些儿滑,背萱亲不受些儿吓,认书生不着些儿差。你看斗儿斜,花儿亚,如此夜深花睡罢。笑咖咖,吟哈哈,风月无加。把他艳软香娇做意儿耍,下的亏他?便亏他则半霎。〔旦〕妾有一言相恳,望郎恕罪。〔生笑介〕贤卿有话,但说无妨。〔旦〕妾千金之躯,一旦付与郎矣,勿负奴心。每夜得共枕席,平生之愿足矣。〔生笑介〕贤卿有心恋于小生,小生岂敢忘于贤卿乎?〔旦〕还有一言。未至鸡鸣,放奴回去。秀才休送,以避晓风。〔生〕这都领命。只问姐姐贵姓芳名?

    【意不尽】〔旦叹介〕少不得花有根元玉有芽,待说时惹的风声大。〔生〕以后准望贤卿逐夜而来。〔旦〕秀才,且和俺点勘春风这第一花。

    〔生〕浩态狂香昔未逢,韩愈

    〔旦〕月斜楼上五更钟。李商隐

    〔旦〕朝云夜入无行处,李白

    〔生〕神女知来第几峰?张子容

    第二十九出 旁疑

    【步步娇】〔净扮老道姑上〕女冠儿生来出家相。无对向、没生长。守着三清像,换水添香,钟鸣鼓响。赤紧的是那走方娘,弄虚花扯闲帐?“世事难拚一个信,人情常带三分疑。”杜老爷为小姐创下这座梅花观,着俺看守三年。水清石见,无半点瑕疵。止因陈教授老狗,引下个岭南柳秀才,东房养病。前几日到后花园回来,悠悠漾漾的,着鬼着魅一般,俺已疑惑了。凑着个韶阳小道姑,年方念八,颇有风情,到此云游,几日不去。夜来柳秀才房里,唧唧哝哝,听的似女儿声息。敢是小道姑瞒着我去瞧那秀才,秀才逆来顺受了。俺且待他来,打觑他一番。

    【前腔】〔贴扮小道姑上〕俺女冠儿俏的仙真样。论举止都停当,则一点情抛漾。步斗风前,吹笙月上。〔叹介〕古来仙女定成双,恁生来寒乞相?〔见介〕〔贴〕“常无欲以观其妙,〔净〕常有欲以观其窍。”小姑姑你昨夜游方,游到柳秀才房儿里去。是窍,是妙?〔贴〕老姑姑这话怎的起?谁曾见来?〔净〕俺见来。

    【剔银灯】你出家人芙蓉淡妆,翦一片湘云鹤氅。玉冠儿斜插笑生香,出落的十分情况。斟量,敢则向书生夜窗,迤逗的幽辉半床?〔贴〕向那个书生?老姑姑这话敢不中哩。

    【前腔】俺虽然年青试妆,洗凡心冰壶月朗。你怎生剥落的人轻相?比似你半老的佳人停当!〔净〕倒栽起俺来。〔贴〕你端详,这女贞观傍,可放着个书生话长?〔净〕哎也,难道俺与书生有账!这梅花观,你是云游道婆,他是云游秀才,你住的,偏他住不的?则是往常秀才夜静高眠,则你到观中,那秀才夜半开门,唧唧哝哝的。不共你说话,共谁来?扯你道录司告去。〔扯介〕〔贴〕便去。你将前官香火院,停宿外方游棍。难道偏放过你?〔扯介〕

    【一封书】〔末上〕闲步白云除,问柳先生何处居?扣梅花院主。〔见扯介〕呀,怎两个姑姑争施主?玄牝同门道可道,怎不韫椟而藏姑待姑?俺知道你是大姑他是小姑,嫁的个彭郎港口无?〔净〕先生不知。听的柳秀才半夜开门,不住的唧哝。俺好意儿问这小姑:“敢是你共柳秀才讲话哩?”这小姑则答应着“谁共秀才讲话来”,便罢;倒嘴骨弄的说俺养着个秀才。陈先生,凭你说,谁引这秀才来?扯他道录司明白去。俺是石的。〔贴〕难道俺是水的?〔末〕禁声,坏了柳秀才体面。俺劝你。

    【前腔】教你姑徐徐。撒月招风实也虚?早则是者也之乎,那柳下先生君子儒,到道录司牒你去俗还俗,敢儒流们笑你姑不姑。〔贴〕正是不雅相。〔末〕好把冠子儿扶水云梳,裂了这仙衣四五铢。〔净〕便依说,开手罢。陈先生吃个斋去。〔末〕待柳秀才在时又来。

    【尾声】清绝处,再踟躇。〔泪介〕咳,糁东风穷泪扑疏疏。道姑,杜小姐坟儿可上去?〔净〕雨哩。〔末叹介〕则恨的锁春寒这几点杜鹃花下雨。〔下〕〔净、贴吊场〕〔净〕陈老儿去了。小姑姑好嗻。〔贴〕和你再打听谁和秀才说话来。

    〔净〕烟水何曾息世机!温庭筠

    〔贴〕高情雅淡世间稀。刘禹锡

    〔净〕陇山鹦鹉能言语,岑参

    〔贴〕乱向金笼说是非。僧子兰

    第三十出 欢挠

    【捣练子】〔生上〕听漏下半更多,月影向中那。恁时节夜香烧罢么?”一点猩红一点金,十个春纤十个针。只因世上美人面,改尽人间君子心。”俺柳梦梅是个读书君子,一味志诚。止因北上南安,凑着东邻西子。嫣然一笑,遂成暮雨之来;未是五更,便逐晓风而去。今宵有约,未知迟早。正是:“金莲若肯移三寸,银烛先教刻五分。”则一件,姐姐若到,要精神对付他。偷盹一会,有何不可。〔睡介〕

    【称人心】〔魂旦上〕冥途挣挫,要死却心儿无那。也则为俺那人儿忒可,教他闷房头守着闲灯火。〔入门介〕呀,他端然睡瞌,恁春寒也不把绣衾来摸。多应他只候着我。待叫醒他。秀才,秀才!〔生醒介〕姐姐,失敬也。〔起揖介〕〔生〕待整衣罗,远远相迎个。这二更天风露多,还则怕夜深花睡么?〔旦〕秀才,俺那里长夜好难过,缱着你无眠清坐。〔生〕姐姐,你来的脚踪儿恁轻,是怎的?〔集唐〕“〔旦〕自然无迹又无尘朱庆余,〔生〕白日寻思夜梦频令狐楚。〔旦〕行到窗前知未寝无名氏,〔生〕一心惟待月夫人皮日休。”姐姐,今夜来的迟些。

    【绣带儿】〔旦〕镇消停,不是俺闲情忒慢俄。那些儿忘却俺欢哥。夜香残,回避了尊亲。绣床偎收拾起生活,停脱。顺风儿斜将金佩拖,紧摘离百忙的淡妆明抹。〔生〕费你高情,则良夜无酒奈何?〔旦〕都忘了。俺携酒一壶,花果二色,在盾栏之上,取来消遣。〔旦取酒、果、花上〕〔生〕生受了。是甚果?〔旦〕青梅数粒。〔生〕这花?〔旦〕美人蕉。〔生〕梅子酸似俺秀才,蕉花红似俺姐姐。串饮一杯。〔共杯饮介〕

    【白练序】〔旦〕金荷、斟香糯。〔生〕你酝酿春心玉液波。拚微酡,东风外翠香红酦。〔旦〕也摘不下奇花果,这一点蕉花和梅豆呵,君知么,爱的人全风韵,花有根科。

    【醉太平】〔生〕细哦,这子儿花朵,似美人憔悴,酸子情多。喜蕉心暗展,一夜梅犀点污。如何?酒潮微晕笑生涡。待噷着脸恣情的呜嘬,些儿个,翠偃了情波,润红蕉点,香生梅唾。

    【白练序】〔旦〕活泼、死腾那,这是第一所人间风月窝。昨宵个微芒暗影轻罗,把势儿忒显豁。为什么人到幽期话转多?〔生〕好睡也。〔旦〕好月也。消停坐,不妒色嫦娥,和俺人三个。

    【醉太平】〔生〕无多,花影阿那。劝奴奴睡也,睡也奴哥。春宵美满,一霎暮钟敲破。娇娥、似前宵雨云羞怯颤声讹,敢今夜翠颦轻可。睡则那,把腻乳微搓,酥胸汗帖,细腰春锁。〔净、贴悄上〕〔贴〕“道可道,可知道?名可名,可闻名?”〔生、旦笑介〕〔贴〕老姑姑,你听秀才房里有人。这不是俺小姑姑了。〔净作听介〕是女人声,快敲门去。〔敲门介〕〔生〕是谁?〔净〕老道姑送茶。〔生〕夜深了。〔净〕相公房里有客哩。〔生〕没有。〔净〕女客哩。〔生、旦慌介〕怎好?〔净急敲门介〕相公,快开门。地方巡警,免的声扬哩。〔生慌介〕怎了,怎了!〔旦笑介〕不妨,俺是邻家女子,道姑不肯干休时,便与他一个勾引的罪名儿。

    【隔尾】便开呵须撇撒,隔纱窗怎守的到参儿趖柳郎,则管松了门儿。俺影着这一幅美人图那边躲。〔生开门,旦作躲,生将身遮旦,净、贴闯进笑介〕喜也。〔生〕什么喜?〔净前看,生身拦介〕

    【滚遍】〔净、贴〕这更天一点锣,仙院重门阖。何处娇娥?怕惹的干柴火。〔生〕你便打睃,有甚着科?是床儿里窝?箱儿里那?袖儿里阁?〔净、贴向前,生拦不住,内作风起,旦闪下介〕〔生〕昏了灯也。〔净〕分明一个影儿,只这轴美女图在此。古画成精了么?

    【前腔】画屏人踏歌,曾许你书生和。不是妖魔,甚影儿望风躲?相公,这是什么画?〔生〕妙娑婆,秀才家随行的香火。俺寂静里暗祈求,你莽吆喝。〔净〕是了。不说不知,俺前晚听见相公房内啾啾唧唧,疑惑是这小姑姑。俺如今明白了。相公,权留小姑姑伴话。〔生〕请了。

    【尾声】〔贴〕动不动道录司官了私和。〔生〕则欺负俺不分外的书生欺别个!姑姑,这多半觉美鼾鼾,则被你奚落杀了我。〔净、贴下〕〔生笑介〕一天好事,两个瓦剌姑。扫兴,扫兴。那美人呵,好吃惊也!

    应陪秉烛夜深游,曹松

    恼乱春风卒未休。罗隐

    大姑山远小姑出,顾况

    更凭飞梦到瀛洲。胡宿

    第三十一出 缮备

    【番卜算】〔贴扮文官,净扮武官上〕边海一边江,隔不断胡尘涨。维扬新筑两城墙,酾酒临江上。请了。俺们扬州府文武官僚是也。安抚杜老大人,为因李全骚扰地方,加筑外罗城一座。今日落成开宴,杜老大人早到也。

    【前腔】〔众拥外上〕三千客两行,百二关重壮。〔文武迎介〕〔外〕维扬风景世无双,直上层楼望。〔见介〕〔众〕“北门卧护要耆英。〔外〕恨少胸中十万兵。〔众〕天借金山为底柱。〔外〕身当铁瓮作长城。”扬州表里重城,不日成就。皆文武诸公士民之力。〔众〕此皆老安抚远略奇谋。属宫窃在下风,敢献一杯,效古人城隅之宴。〔外〕正好。且向新楼一望。〔望介〕壮哉,城也!真乃:“江北无双堑,淮南第一楼。”〔众〕请进酒。

    【山花子】〔众〕贺层城顿插云霄敞,雉飞腾映压寒江。据表里山河一方,控长淮万里金汤。〔合〕敌楼高窥临女墙,临风酾酒旌旆扬。乍想起琼花当年吹暗香,几点新亭,无限沧桑。〔外〕前面高起如霜似雪四五十堆,是何山也?〔众〕都是各场所积之盐,众商人中纳。〔外〕商人何在?〔末、老旦扮商人上〕“占种海田高白玉,掀翻盐井横黄金。”商人见。〔外〕商人么,则怕早晚要动支兵粮,攒紧上纳。

    【前腔】这盐呵,是银山雪障连天晃,海煎成夏草秋粮。平看取盐花灶场,尽支排中纳边商。〔合前〕〔外〕酒罢了。喜的广有兵粮,则要众文武关防如法。

    【舞霓裳】〔众〕文武官僚立边疆,立边疆。休坏了这农桑,士工商。〔合〕敢大金家早晚来无状,打贴起炮箭旗枪。听边声风沙迭荡,猛惊起,见蟠花战袍旧边将。

    【红绣鞋】〔众〕吉日祭赛城隍,城隍。归神谢土安康,安康。祭旗纛,犒军装。阵头儿,谁抵当?箭眼里,好遮藏。

    【尾声】〔外〕按三韬把六出旗门放,文和武肃静端详。则等待海西头动边烽那一声炮儿响。

    夹城云暖下霓旄,杜牧

    千里崤函一梦劳。谭用之

    不意新城连嶂起,钱起

    夜来冲斗气何高。谭用之

    第三十二出 冥誓

    【月云高】〔生上〕暮云金阙,风幡淡摇拽。但听的钟声绝,早则是心儿热。纸帐书生,有分氲兰麝。咱时还早。荡花阴,单则把月痕遮。〔整灯介〕溜风光,稳护着灯儿烨。〔笑介〕“好书读易尽,佳人期未来。”前夕美人到此,并不堤防,姑姑搅攘。今宵趁他未来之时,先到云堂之上攀话一回,免生疑惑。〔作掩门行介〕此处留人户半斜,天呵,俺那有心期在那些。〔下〕

    【前腔】〔魂旦上〕孤神害怯,佩环风定夜。〔惊介〕则道是人行影,原来是云偷月。〔到介〕这是柳郎书舍了。呀,柳郎何处也?闪闪幽斋,弄影灯明灭。魂再艳,灯油接;情一点,灯头结。〔叹介〕奴家和柳郎幽期,除是人不知,鬼都知道。〔泣介〕竹影寺风声怎的遮,黄泉路夫妻怎当赊?“待说何曾说,如颦不奈颦。把持花下意,犹恐梦中身。”奴家虽登鬼录,未损人身。阳禄将回,阴数已尽。前日为柳郎而死,今日为柳郎而生。夫妇分缘,去来明白。今宵不说,只管人鬼混缠到甚时节?只怕说时柳郎那一惊呵,也避不得了。正是:“夜传人鬼三分话,早定夫妻百岁恩。”

    【懒画眉】〔生上〕画阑风摆竹横斜。〔内作鸟声惊介〕惊鸦闪落在残红榭。呀,门儿开也。玉天仙光降了紫云车。〔旦出迎介〕柳郎来也。〔生揖介〕姐姐来也。〔旦〕剔灯花这咱望郎爷。〔生〕直恁的志诚亲姐姐。〔旦〕秀才,等你不来,俺集下了唐诗一首。〔生〕洗耳。〔旦念介〕“拟托良媒亦自伤秦韬玉,月寒山色两苍苍薛涛。不知谁唱春归曲曹唐?又向人间魅阮郎刘言史。”〔生〕姐姐高才。〔旦〕柳郎,这更深何处来也?〔生〕昨夜被姑姑败兴,俺乘你未来之时,去姑姑房头看了他动静,好来迎接你。不想姐姐今夜来恁早哩。〔旦〕盼不到月儿上也。

    【太师引】〔生〕叹书生何幸遇仙提揭,比人间更志诚亲切。乍温存笑眼生花,正渐入欢肠啖蔗。前夜那姑姑呵,恨无端风雨把春抄截。姐姐呵,误了你半宵周折,累了你好回惊怯。不嗔嫌,一径的把断红重接。

    【销寒窗】〔旦〕是不堤防他来的唓嗻,吓的个魂儿收不迭。仗云摇月躲,画影人遮。则没揣的涩道边儿,闪人一跌。自生成不惯这磨灭。险些些,风声扬播到俺家爹,先吃了俺狠尊慈痛决。〔生〕姐姐费心。因何错爱小生至此?〔旦〕爱的你一品人才。〔生〕姐姐敢定了人家?

    【太师引】〔旦〕并不曾受人家红定回鸾帖。〔生〕喜个甚样人家?〔旦〕但得个秀才郎情倾意惬。〔生〕小生到是个有情的。〔旦〕是看上你年少多情,迤逗俺睡魂难贴。〔生〕姐姐,嫁了小生罢。〔旦〕怕你岭南归客路途赊,是做小伏低难说。〔生〕小生未曾有妻。〔旦笑介〕少什么旧家根叶,着俺异乡花草填接?敢问秀才,堂上有人么?〔生〕先君官为朝散,先母曾封县君。〔旦〕这等是衙内了。怎恁婚迟?

    【锁寒窗】〔生〕恨孤单飘零岁月,但寻常稔色谁沾借?那有个相如在客,肯驾香车?萧史无家,便同瑶阙?似你千金笑等闲抛泄,凭说,便和伊青春才貌恰争些,怎做的露水相看仳别!〔旦〕秀才有此心,何不请媒相聘?也省的奴家为你担慌受怕。〔生〕明早敬造尊庭,拜见令尊令堂,方好问亲于姐姐。〔旦〕到俺家来,只好见奴家。要见俺爹娘还早。〔生〕这般说,姐姐当真是那样门庭。〔旦笑介〕〔生〕是怎生来?

    【红衫儿】看他温香艳玉神清绝,人间迥别。〔旦〕不是人间,难道天上?〔生〕怎独自夜深行,边厢少侍妾?且说个贵表尊名。〔旦叹介〕〔生背介〕他把姓字香沈,敢怕似飞琼漏泄?姐姐不肯泄漏姓名,定是天仙了。薄福书生,不敢再陪欢宴。尽仙姬留意书生,怕逃不过天曹罚折。

    【前腔】〔旦〕道奴家天上神仙列,前生寿折。〔生〕不是天上,难道人间?〔旦〕便作是私奔,悄悄何妨说。〔生〕不是人间,则是花月之妖。〔旦〕正要你掘草寻根,怕不待勾辰就月。〔生〕是怎么说?〔旦欲说又止介〕不明白辜负了幽期,话到尖头又咽。〔相思令〕〔生〕姐姐,你“千不说,万不说。直恁的书生不酬决,更向谁边说?〔旦〕待要说,如何说?秀才,俺则怕聘则为妻奔则妾,受了盟香说。”〔生〕你要小生发愿,定为正妻,便与姐姐拈香去。

    【滴溜子】〔生、旦同拜〕神天的,神天的,盟香满爇。柳梦梅,柳梦梅,南安郡舍,遇了这佳人提挈,作夫妻。生同室,死同穴。口不心齐,寿随香灭,〔旦泣介〕〔生〕怎生吊下泪来?〔旦〕感君情重,不觉泪垂。

    【闹樊楼】你秀才郎为客偏情绝,料不是虚脾把盟誓撇。哎,话吊在喉咙翦了舌。嘱东君在意者,精神打叠。暂时间奴儿回避趄,些儿待说,你敢扑忄龙忪害跌。〔生〕怎的来?〔旦〕秀才,这春容得从何处?〔生〕太湖石缝里。〔旦〕比奴家容貌争多?〔生看惊介〕可怎生一个粉扑儿?〔旦〕可知道,奴家便是画中人也。〔生合掌谢画介〕小生烧的香到哩。姐姐,你好歹表白一些儿。

    【啄木犯】〔旦〕柳衙内听根节。杜南安原是俺亲爹。〔生〕呀,前任杜老先生升任扬州,怎么丢下小姐?〔旦〕你翦了灯。〔生翦灯介〕〔旦〕翦了灯、余话堪明灭。〔生〕且请问芳名,青春多少?〔旦〕杜丽娘小字有庚帖,年华二八,正是婚时节。〔生〕是丽娘小姐,俺的人那!〔旦〕衙内,奴家还未是人。〔生〕不是人,是鬼?〔旦〕是鬼也。〔生惊介〕怕也,怕也。〔旦〕靠边些,听俺消详说。话在前教伊休害怯,俺虽则是小鬼头人半截。〔生〕姐姐,因何得回阳世而会小生?

    【前腔】〔旦〕虽则是阴府别,看一面千金小姐,是杜南安那些枝叶。注生妃央及煞回生帖,化生娘点活了残生劫。你后生儿蘸定俺前生业。秀才,你许了俺为妻真切,少不得冷骨头着疼热。〔生〕你是俺妻,俺也不害怕了。难道便请起你来?怕似水中捞月,空里拈花。

    【三段子】〔旦〕俺三光不灭。鬼胡由,还动迭,一灵未歇。泼残生,堪转折。秀才可谙经典?是人非人心不别,是幻非幻如何说?虽则似空里拈花,却不是水中月。〔生〕捞既然虽死犹生,敢问仙坟何处?〔旦〕记取太湖石梅树一株。

    【前腔】爱的是花园后节,梦孤清,梅花影斜。熟梅时节,为仁儿,心酸那些。〔生〕怕小姐别有走跳处?〔旦叹介〕便到九泉无屈折,衠幽香一阵昏黄月。〔生〕好不冷。〔旦〕冻的俺七魄三魂,僵做了三贞七烈。〔生〕则怕惊了小姐的魂怎好?

    【斗双鸡】〔旦〕花根木节,有一个透人间路穴。俺冷香肌早偎的半热。你怕惊了呵,悄魂飞越,则俺见了你回心心不灭。〔生〕话长哩。〔旦〕畅好是一夜夫妻,有的是三生话说。〔生〕不烦姐姐再三,只俺独力难成。〔旦〕可与姑姑计议而行。〔生〕未知深浅,怕一时间攒不沏。

    【登小楼】〔旦〕咨嗟、你为人为沏。俺砌笼棺勾有三尺叠,你点刚锹和俺一谜掘。就里阴风泻泻,则隔的阳世些些。〔内鸡鸣介〕

    【鲍老催】咳,长眠人一向眠长夜,则道鸡鸣枕空设。今夜呵,梦回远塞荒鸡咽,觉人间风味别。晓风明灭,子规声容易吹残月。三分话才做一分说。

    【耍鲍老】俺丁丁列列,吐出在丁香舌。你拆了俺丁香结,须粉碎俺丁香节。休残慢,须急节。俺的幽情难尽说。〔内风起介〕则这一翦风动灵衣去了也。〔旦急下〕〔生惊痴介〕,奇哉,奇哉!柳梦梅做了杜太守的女婿,敢是梦也?待俺来回想一番。他名字杜丽娘,年华二八,死葬后园梅树之下。啐,分明是人道交感,有精有血。怎生杜小姐颠倒自己说是鬼?〔旦又上介〕衙内还在此?〔生〕小姐怎又回来?〔旦〕奴家还有丁宁。你既以俺为妻,可急视之,不宜自误。如或不然,妾事已露,不敢再来相陪。愿郎留心。勿使可惜。妾若不得复生,必痛恨君于九泉之下矣。

    【尾声】〔旦跪介〕柳衙内你便是俺再生爷。〔生跪扶起介〕〔旦〕一点心怜念妾,不着俺黄泉恨你,你只骂的俺一句鬼随邪。〔旦作鬼声下,回顾介〕〔生吊场,低语介〕柳梦梅着鬼了。他说的恁般分明,恁般恓切,是无是有,只得依言而行。和姑姑商量去。

    梦来何处更为云?李商隐

    惆怅金泥簇蝶裙。韦氏子

    欲访孤坟谁引至?刘言史

    有人传示紫阳君。熊孺登

    第三十三出 秘议

    【绕池游】〔净上〕芙蓉冠帔,短发难簪系。一炉香鸣钟叩齿。〔诉衷情〕“风微台殿响笙簧。空翠冷霓裳。池畔藕花深处,清切夜闻香。人易老,事多妨,梦难长。一点深情,三分浅土,半壁斜阳。”俺这梅花观,为着杜小姐而建。当初杜老爷分付陈教授看管。三年之内,则见他收取祭租,并不常川行走。便是杜老爷去后,谎了一府州县士民人等许多分子,起了个生祠。昨日老身打从祠前过,猪屎也有,人屎也有。陈最良,陈最良,你可也叫人扫刮一遭儿。到是杜小姐神位前,日逐添香换水,何等庄严清净。正是:“天下少信掉书子,世外有情持素人。”

    【前腔】〔生上〕幽期密意,不是人间世。待声扬徘徊了半日。〔见介〕〔生〕“落花香覆紫金堂。〔净〕你年少看花敢自伤?〔生〕弄玉不来人换世。〔净〕麻姑一去海生桑。”〔生〕老姑姑,小生自到仙居,不曾瞻礼宝殿。今日愿求一观。〔净〕是礼。相引前行。〔行到介〕〔净〕高处玉天金阙,下面东岳夫人,南斗真妃。〔内钟鸣,生拜介〕“中天积翠玉台遥,上帝高居绛节朝。遂有冯夷来击鼓,始知秦女善吹箫。”好一座宝殿哩。怎生左边这牌位上写着“杜小姐神王”,是那位女王?〔净〕是没人题主哩。杜小姐。〔生〕杜小姐为谁?

    【五更转】〔净〕你说这红梅院,因何置?是杜参知前所为。丽娘原是他香闺女,十八而亡,就此攒瘗。他爷呵,升任急,失题主,空牌位。〔生〕谁祭扫他?〔净〕好墓田,留下有碑记。偏他没头主儿,年年寒食。〔生哭介〕这等说起来,杜小姐是俺娇妻呵。〔净惊介〕秀才当真么?〔生〕千真万真。〔净〕这等,知他那日生,那日死了?

    【前腔】〔生〕俺未知他生,焉知死?死多年、生此时。〔净〕几时得他死信?〔生〕这是俺朝闻夕死了可人矣。〔净〕是夫妻,应你奉事香火。〔生〕则怕俺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净〕既是秀才娘子,可曾会他来?〔生〕便是这红梅院,做楚阳台,偏倍了你。〔净〕是那一夜?〔生〕是前宵你们不做美。〔净惊介〕秀才着鬼了。难道,难道。〔生〕你不信时,显个神通你看。取笔来点的他主儿会动。〔净〕有这事?笔在此。〔生点介〕看俺点石为人,靠夫作主。你瞧,你瞧。〔净惊介〕奇哉,奇哉。主儿真个会动也。小姐呵!

    【前腔】则道墓门梅,立着个没字碑,原来柳客神缠住在香炉里。秀才,既是你妻,鼓盆歌、庐墓三年礼。〔生〕还要请他起来。〔净〕你直恁神通,敢阎罗是你?〔生〕少些人夫用。〔净〕你当夫,他为人,堪使鬼。〔生〕你也帮一锹儿。〔净〕大明律:开棺见尸,不分首从皆斩哩。你宋书生是看不着皇明例,不比寻常,穿篱挖壁。〔生〕这个不妨,是小姐自家主见。

    【前腔】是泉下人,央及你。个中人、谁似伊。〔净〕既是小姐分付,也待我择个日子。〔看介〕恰好明日乙酉,可以开坟。〔生〕喜金鸡玉犬非牛日,则待寻个人儿,开山力士。〔净〕俺有个侄儿癞头龟可用。只怕事发之时怎处?〔生〕但回生,免声息,停商议。可有偷香窃玉劫坟贼?这一事,小姐倘然回生,要些定魂汤药。〔净〕陈教授开张药铺。只说前日小姑姑,党了凶煞,求药安魂。〔生〕烦你快去也。这七级浮屠,岂同儿戏。

    〔净〕湿云如梦雨如尘,崔鲁

    〔生〕初访城西李少君。陈羽

    〔净〕行到窈娘身没处,雍陶

    〔生〕手披荒草看孤坟。刘长卿

    第三十四出 诇xiòng[求]

    〔末上〕“积年儒学理粗通,书箧成精变药笼。家童唤俺老员外,街坊唤俺老郎中。”俺陈最良失馆,依然开药铺。看今日有甚人来?

    【女冠子】〔净上〕人间天上,道理都难讲。梦中虚诳,更有人儿思量泉壤。陈先生利市哩。〔末〕老姑姑到来。〔净〕好铺面!这“儒医”二字杜太爷赠的。好“道地药材”!这两块土中甚用?〔末〕是寡妇床头土。男子汉有鬼怪之疾,清水调服良。〔净〕这布片儿何用?〔末〕是壮男子的裤裆。妇人有鬼怪之病,烧灰吃了效。〔净〕这等,俺贫道床头三尺土,敢换先生五寸裆?〔末〕怕你不十分寡。〔净〕啐,你敢也不十分壮。〔末〕罢了,来意何事?〔净〕不瞒你说,前日小道姑呵!

    【黄莺儿】年少不堤防,赛江神,归夜忙。〔末〕着手了?〔净〕知他着甚闲空旷?被凶神煞党。年灾月殃,瞑然一去无回向。〔末〕欠老成哩!〔净〕细端详,你医王手段敢对的住活阎王。〔末〕是活的,死的?〔净〕死几日了。〔末〕死人有口吃药?也罢,便是这烧裆散,用热酒调服下。

    【前腔】海上有仙方,这伟男儿深裤裆。〔净〕则这种药,俺那里自有。〔末〕则怕姑姑记不起谁阳壮。翦裁寸方,烧灰酒娘,敲开齿缝把些儿放。不寻常,安魂定魄,赛过反精香。〔净〕谢了。

    〔末〕还随女伴赛江神,于鹄

    〔净〕争奈多情足病身。韩偓

    〔末〕岩洞幽深门尽锁,韩愈

    〔净〕隔花催唤女医人。王建

    第三十五出 回生

    【字字双】〔丑扮疙童,持锹上〕猪尿泡疙疸偌卢胡,没裤。铧锹儿入的土花疏,没骨。活小娘不要去做鬼婆夫,没路。偷坟贼拿到做个地官符,没趣。〔笑介〕自家梅花观主家癞头龟便是。观主受了柳秀才之托,和杜小姐启坟。好笑,好笑,说杜小姐要和他这里重做夫妻。管他人话鬼话,带了些黄钱,挂在这太湖石上,点起香来。

    【出队子】〔净携酒同生上〕玉人何处,玉人何处?近墓西风老绿芜。《竹枝歌》唱的女郎苏,杜鹃声啼过锦江无?一窖愁残,三生梦余。〔生〕老姑姑,已到后园。只见半亭瓦砾,满地荆榛。绣带重寻,袅袅藤花夜合;罗裙欲认,青青蔓草春长。则记的太湖石边,是俺拾画之处。依稀似梦,恍惚如亡。怎生是好?〔净〕秀才不要忙,梅树下堆儿是了。〔生〕小姐,好伤感人也。〔哭介〕〔丑〕哭甚的。趁时节了。〔烧纸介〕〔生拜介〕巡山使者,当山土地,显圣显灵。

    【啄木鹂】开山纸草面上铺。烟罩山前红地炉。〔丑〕敢太岁头上动土?向小姐脚跟挖窟。〔生〕土地公公,今日开山,专为请起杜丽娘。不要你死的,要个活的。你为神正直应无妒,俺阳神触煞俱无虑。要他风神笑语都无二,便做着你土地公公女嫁吾。呀,春在小梅株。好破土哩。

    【前腔】〔丑净锹土介〕这三和土一谜锄。小姐呵,半尺孤坟你在这的无?〔生〕你们十分小心。〔看介〕到棺了。〔丑作惊丢锹介〕到官没活的了。〔生摇手介〕禁声。〔内旦作哎哟介〕〔众惊介〕活鬼做声了。〔生〕休惊了小姐。〔众蹲向鬼门,开棺介〕〔净〕原来钉头锈断,子口登开,小姐敢别处送云雨去了。〔内哎哟介〕〔生见旦扶介〕〔生〕咳,小姐端然在此。异香袭人,幽姿如故。天也,你看正面上那些儿尘渍,斜空处没半米蚍蜉。则他暖幽香四片斑斓木,润芳姿半榻黄泉路,养花身五色燕支土。〔扶旦软軃介〕〔生〕俺为你款款偎将睡脸扶,休损了口中珠。〔旦作呕出水银介〕〔丑〕一块花银,二十分多重,赏了癞头罢。〔生〕此乃小姐龙含凤吐之精,小生当奉为世宝。你们别有酬犒。〔旦开眼叹介〕〔净〕小姐开眼哩。〔生〕天开眼了。小姐呵!

    【金蕉叶】〔旦〕是真是虚?劣梦魂猛然惊遽。〔作掩眼介〕避三光业眼难舒,怕一弄儿巧风吹去。〔生〕怕风怎么好?〔净扶旦介〕且在这牡丹亭内进还魂丹,秀才翦裆。〔生翦介〕〔丑〕待俺凑些加味还魂散。〔生〕不消了。快快热酒来。

    【莺啼序】〔调酒灌介〕玉喉咙半点灵酥。〔旦吐介〕〔生〕哎也,怎生呵落在胸脯。姐姐再进些,才吃下三个多半口还无。〔觑介〕好了,好了!喜春生颜面肌肤。〔旦觑介〕这些都是谁?敢是些无端道途,弄的俺不着坟墓?〔生〕我便是柳梦梅。〔旦〕眳蒙觑,怕不是梅边柳边人数。〔生〕有这道姑为证。〔净〕小姐可认得道姑么?〔旦看不语介〕

    【前腔】〔净〕你乍回头记不起俺这姑姑。〔生〕可记得这后花园?〔旦不语介〕〔净〕是了,你梦境模糊。〔旦〕只那个是柳郎?〔生应,旦作认介〕咳,柳郎真信人也。亏杀你拨草寻蛇,亏杀你守株待兔。棺中宝玩收存,诸余抛散池塘里去。〔众〕呸!〔丢去棺物介〕向人间别画个葫芦。水边头洗除凶物。〔众〕亏了小姐整整睡这三年。〔旦〕流年度,怕春色三分,一分尘土。〔生〕小姐,此处风露,不可久停。好处将息去。

    【尾声】死工夫救了你活地狱,七香汤莹了美食相扶。〔旦〕扶往那里去?〔净〕梅花观内。〔旦〕可知道洗棺尘,都是这高唐观中雨。

    〔生〕天赐燕支一抹腮,罗隐

    〔旦〕随君此去出泉台。景舜英

    〔净〕俺来穿穴非无意,张祜

    〔生〕愿结灵姻愧短才。潘雍

    第三十六出 婚走

    【意难忘】〔净扶旦上〕〔旦〕如笑如呆,叹情丝不断,梦境重开。〔净〕你惊香辞地府,舆榇出天台。〔旦〕姑姑,俺强挣作,软咍咍,重娇养起这嫩孩孩。〔合〕尚疑猜,怕如烟入抱,似影投怀。〔画堂春〕〔旦〕“蛾眉秋恨满三霜,梦余荒冢斜阳。土花零落旧罗裳,睡损红妆。〔净〕风定彩雲犹怯,火传金炧重香。如神如鬼费端详,除是高唐。”〔旦〕姑姑,奴家死去三年。为钟情一点,幽契重生。皆亏柳郎和姑姑信心提救。又以美酒香酥,时时将养。数日之间,稍觉精神旺相。〔净〕好了,秀才三回五次,央俺成亲哩。〔旦〕姑姑,这事还早。扬州问过了老相公、老夫人,请个媒人方好。〔净〕好消停的话儿。这也由你。则问小姐前生事可记得些么?

    【胜如花】〔旦〕前生事,曾记怀。为伤春病害,困春游梦境难捱。写春容那人儿拾在。那劳承、那般顶戴,似盼天仙盼的眼咍,似叫观音叫的口歪。〔净〕俺也听见些。则小姐泉下怎生得知?〔旦〕虽则尘埋,把耳轮儿热坏。感一片志诚无奈,死淋侵走上阳台,活森沙走出这泉台。〔净〕秀才来哩。

    【生查子】〔生上〕艳质久尘埋,又挣出这烟花界。你看他含笑插金钗,摆动那长裙带。〔见介〕丽娘妻。〔旦羞介〕〔生〕姐姐,俺地窟里扶卿做玉真。〔旦〕重生胜过父娘亲。〔生〕便好今宵成配偶。〔旦〕懵腾还自少精神。〔净〕起前说精神旺相,则瞒着秀才。〔旦〕秀才可记的古书云:“必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生〕日前虽不是钻穴相窥,早则钻坟而入了。小姐今日又会起书来。〔旦〕秀才,比前不同。前夕鬼也,今日人也。鬼可虚情,人须实礼。听奴道来:

    【胜如花】青台闭,白日开。〔拜介〕秀才呵,受的俺三生礼拜,待成亲少个官媒。〔泣介〕结盏的要高堂人在。〔生〕成了亲,访令尊令堂,有惊天之喜。要媒人,道姑便是。〔旦〕秀才忙待怎的?也曾落几个黄昏陪待。〔生〕今夕何夕?〔旦〕直恁的急色秀才。〔生〕小姐捣鬼。〔旦笑介〕秀才捣鬼。不是俺鬼奴台妆妖作乖。〔生〕为甚?〔旦羞介〕半死来回,怕的雨云惊骇。有的是这人儿活在,但将息俺半载身材。〔背介〕但消停俺半刻情怀。

    【不是路】〔末上〕深院闲阶,花影萧萧转翠苔。〔扣门介〕人谁在?是陈生探望柳君来。〔众惊介〕〔生〕陈先生来了,怎好?〔旦〕姑姑,俺回避去。〔下〕〔末〕忒奇哉,怎女儿声息纱窗外,硬抵门儿应不开?〔又扣门介〕〔生〕是谁?〔末〕陈最良。〔开门见介〕〔生〕承车盖,俺衣冠未整因迟待。〔末〕有些惊怪。〔生〕有何惊怪?

    【前腔】〔末〕不是天台,怎风度娇音隔院猜?〔净上〕原来陈斋长到来。〔生〕陈先生说里面妇娘声息,则是老姑姑。〔净〕是了,长生会,莲花观里一个小姑来。〔末〕便是前日的小姑么?〔净〕另是一众。〔末〕好哩,这梅花观一发兴哩。也是杜小姐冥福所致。因此径来相约,明午整个小盒儿同柳兄往坟上随喜去。暂告辞了。无闲会,今朝有约明朝在,酒滴青娥墓上回。〔生〕承拖带,这姑姑点不出个茶儿待。即来回拜。〔末〕慢来回拜。〔下〕〔生〕喜的陈先生去了,请小姐有话。〔旦上介〕〔净〕怎了,怎了?陈先生明日要上小姐坟去。事露之时,一来小姐有妖冶之名,二来公相无闺阃之教,三来秀才坐迷惑之讥,四来老身招发掘之罪。如何是了?〔旦〕老姑姑,待怎生好?〔净〕小姐,这柳秀才待往临安取应。不如曲成亲事,叫童儿寻只赣船,夤夜开去,以灭其踪。意下何如?〔旦〕这也罢了。〔净〕有酒在此。你二人拜告天地。〔拜,把酒介〕

    【榴花泣】〔生〕三生一会,人世两和谐。承合卺,送金杯。比墓田春酒这新醅,才酦转人面桃腮。〔旦悲介〕伤春便埋,似中山醉梦三年在。只一件来,看伊家龙凤姿容,怎配俺这土木形骸!〔生〕那有此话!

    【前腔】相逢无路,良夜肯疑猜?眠一柳,当了三槐。杜兰香真个在读书斋,则柳耆卿不是仙才。〔旦叹介〕幽姿暗怀,被元阳鼓的这阴无赖。柳郎,奴家依然还是女身。〔生〕已经数度幽期,玉体岂能无损?〔旦〕那是魂,这才是正身陪奉。伴情哥则是游魂,女儿身依旧含胎。〔外扮舟子歌上〕春娘爱上酒家子楼,不怕归迟总弗子愁。推道那家娘子睡,且留教住要梳子头。〔又歌〕不论秋菊和那春子个花,个个能童空肚子茶。无事莫教频入子库,一名闭物他也要些子些。〔丑扮疙童上介〕船,船,船,临安去。〔外〕来,来,来。〔拢船介〕〔丑〕门外船便,相公纂下小姐班。〔净辞介〕相公、小姐,小心去了。〔生〕小姐无人伏侍,烦老姑姑一行,得了官时相报。〔净〕俺不曾收拾。〔背介〕事发相连,走为上计。〔回介〕也罢,相公赏侄儿什么,着他和俺收拾房头,俺伴小姐同去。〔丑〕使得。〔生〕便赏他这件衣服。〔解衣介〕〔丑〕谢了,事发谁当?〔生〕则推不知便了。〔丑〕这等请了。“秃厮儿堪充道伴,女冠子权当梅香。”〔下〕

    【急板令】〔众上船介〕别南安孤帆夜开,走临安把双飞路排。〔旦悲介〕〔生〕因何吊下泪来?〔旦〕叹从此天涯,从此天涯。叹三年此居,三年此埋。死不能归,活了才回。〔合〕问今夕何夕?此来、魂脉脉,意咍。

    【前腔】〔生〕似倩女返魂到来,采芙蓉回生并载。〔旦叹介〕〔生〕为何又吊下泪来?〔旦〕想独自谁挨,独自谁挨?翠黯香囊,泥渍金钗。怕天上人间,心事难谐。〔合前〕〔净〕夜深了,叫停船。你两人睡罢。〔生〕风月舟中,新婚佳趣,其乐何如!

    【一撮掉】蓝桥驿,把氵奈河桥风月节。〔旦〕柳郎,今日方知有人间之乐也。七星版三星照,两星排。今夜呵,把身子儿带,情儿迈,意儿挨。〔净〕你过河衣带紧,请宽怀。〔生〕眉横黛,小船儿禁重载?这欢眠自在,抵多少吓魂台。

    【尾声】情根一点是无生债。〔旦〕叹孤坟何处是俺望夫台?柳郎呵,俺和你死里淘生情似海。

    〔生〕偷去须从月下移,吴融

    〔净〕好风偏似送佳期。陆龟蒙

    〔旦〕傍人不识扁舟意,张蠙

    〔净〕惟有新人子细知。戴叔伦

    第三十七出 骇变

    〔集唐〕〔末上〕“风吹不动顶垂丝雍陶,吟背春城出草迟朱庆余。毕竟百年浑是梦元稹,夜来风雨葬西施韩偓。”俺陈最良。只因感激杜太守,为他看顾小姐坟营。昨日约了柳秀才到坟上望去,不免走一遭。〔行介〕“严扉不掩云长在,院径无媒草自深。”待俺叫门。〔叫介〕呀,往常门儿重重掩上,今日都开在此。待俺参了圣。〔看菩萨介〕咳,冷清清没香没灯的。呀,怎不见了杜小姐牌位?待俺问一声老姑姑。〔叫三声介〕俗家去了。待俺叫柳兄问他。〔叫介〕柳朋友!〔又叫介〕柳先生!一发不应了。〔看介〕嗄,柳秀才去了。医好了病,来不参,去不辞。没行止,没行止!待俺西房瞧瞧。咳哟,道姑也搬去了。磬儿,锅儿,床席,一些都不见了。怪哉!〔想介〕是了。日前小道姑有话,昨日又听的小道姑声息,其中必有柳梦梅勾搭事情。一夜去了。没行止,没行止!由他,由他。到后园看小姐坟去。〔行介〕

    【懒画眉】园深径侧老苍苔,那几所月榭风亭久不开。当时曾此葬金钗。〔望介〕呀,旧坟高高儿的,如今平下来了也。缘何不见坟儿在?敢是狐兔穿空倒塌来?这太湖石,只左边靠动了些,梅树依然。〔惊介〕咳呀,小姐坟被劫了也。

    【朝天子】〔放声哭介〕小姐,天呵!是什么发冢无情短幸材?他有多少金珠葬在打眼来。小姐,你若早有人家,也搬回去了。则为玉镜台无分照泉台。好孤哉!怕蛇钻骨,树穿骸,不堤防这灾。知道了,柳梦梅岭南人,惯了劫坟。将棺材放在近所,截了一角为记,要人取赎。这贼意思,止不过说杜老先生闻知,定来取赎。想那棺材,只在左近埋下了。待俺寻看。〔见介〕咳呀,这草窝里不是朱漆板头?这不是大锈钉?开了去。天,小姐骨殖丢在那里?〔望介〕那池塘里浮着一片棺材。是了,小姐尸骨抛在池里去了。狠心的贼也!

    【普天乐】问天天,你怎把他昆池碎劫无余在?又不欠观音锁骨连环债,怎丢他水月魂骸?乱红衣暗泣莲腮,似黑月重抛业海。待车干池水,捞起他骨殖来。怕浪淘沙碎玉难分派。到不如当初水葬无猜。贼眼脑生来毒害,那些个怜香惜玉,致命图财!先师云:“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典守者不得辞其责。”俺如今先去禀了南安府缉拿。星夜往淮扬。报知杜老先生去。

    【尾声】石虔婆他古弄里金珠曾见来。柳梦梅,他做得个破周书汲冢才。小姐呵,你道他为什么向金盖银墙做打家贼?

    丘坟发掘当官路,韩愈

    春草茫茫墓亦无。白居易

    致汝无辜由俺罪,韩愈

    狂眠恣饮是凶徒。僧子兰

    第三十八出 淮警

    【霜天晓角】〔净引众上〕英雄出众,鼓噪红旗动。三年绣甲锦蒙茸,弹剑把雕鞍斜鞚。“贼子豪雄是李全,忠心赤胆向胡天。靴尖踢倒长天堑,却笑江南土不坚。”俺溜金王奉大金之命,骚扰江淮三年。打听大金家兵粮凑集,将次南征,教俺淮扬开路,不免请出贱房计议。中军快请。〔众叫介〕大王叫箭坊。〔老旦扮军人持箭上〕箭坊俱已造完。〔净笑恼介〕狗才怎么说?〔老旦〕大王说,请出箭坊计议。〔净〕胡说!俺自请杨娘娘,是你箭坊?〔老旦〕杨娘娘是大王箭坊,小的也是箭坊。〔净喝介〕

    【前腔】〔丑上〕帐莲深拥,压寨的阴谋重。〔见介〕大王兴也!你夜来鏖战好粗雄。困的俺垓心没缝。大王夫,俺睡倦了。请俺甚事商量?〔净〕闻得金主南侵,教俺攻打淮扬,以便征进。思想扬州有杜安抚镇守,急切难攻。如何是好?〔丑〕依奴家所见,先围了淮安,杜安抚定然赴救。俺分兵扬州,断其声援,于中取事。〔净〕高,高!娘娘这计,李全要怕了你。〔丑〕你那一宗儿不怕了奴家!〔净〕罢了。未封王号时,俺是个怕老婆的强盗,封王之后,也要做怕老婆的王。〔丑〕著了。快起兵去攻打淮城。

    【锦上花】〔净〕拨转磨旗峰,促紧先锋。千兵摆列,万马奔冲。鼓通通,鼓通通,噪的那淮扬动。

    【前腔】〔众〕军中母大虫,绰有威风。连环阵势,烟粉牢笼。哈哄哄,哈哄哄,哄的淮扬动。〔丑〕溜金王听俺分付:军到处,不许你抢占半名妇女。如违,定以军法从事。〔净〕不敢。

    〔丑〕日暮风沙古战场,王昌龄

    〔净〕军营人学内家妆。司空图

    〔众〕如今领帅红旗下,张建封

    〔众〕擘破云鬟金凤凰。曹唐

    第三十九出 如杭

    【唐多令】〔生上〕海月未尘埋,〔旦上〕新妆倚镜台。〔生〕卷钱塘风色破书斋。〔旦〕夫,昨夜天香云外吹,桂子月中开。〔生〕“夫妻客旅闷难开,〔旦〕待唤提壶酒一杯。〔生〕江上怒潮千丈雪,〔旦〕好似禹门平地一声雷。”〔生〕俺和你夫妻相随,到了临安京都地面。赁下一所空房,可以理会书史。争奈试期尚远,客思转深。如何是好?〔旦〕早上分付姑姑,买酒一壳,少解夫君之闷,尚未见回。〔生〕生受了,娘子。一向不曾话及:当初只说你是西邻女子,谁知感动幽冥,匆匆成其夫妇。一路而来,到今不曾请教。小姐可是见小生于道院西头?因何诗句上“不是梅边是柳边”,就指定了小生姓名?这灵通委是怎的?〔旦笑介〕柳郎,俺说见你于道院西头是假。我前生呵!

    【江儿水】偶和你后花园曾梦来,擎一朵柳丝儿要俺把诗篇赛。奴正题咏间,便和你牡丹亭上去了。〔生笑介〕可好哩?〔旦笑介〕咳,正好中间,落花惊醒。此后神情不定,一病奄奄。这是聪明反被聪明带,真诚不得真诚在,冤亲做下这冤亲债。一点色情难坏,再世为人,话做了两头分拍。

    【前腔】〔生〕是话儿听的都呆答孩。则俺为情痴信及你人儿在。还则怕邪淫惹动阴曹怪,忌亡坟触犯阴阳戒。分书生领受阴人爱,勾的你色身无坏。出土成人,又看见这帝城风采。〔净提酒上〕“路从丹凤城边过。酒向金鱼馆内沽。”呀,相公,小姐不知:俺在江头沽酒,看见各处秀才,都赴选场去了。相公错过天大好事。〔生、旦作忙介〕〔旦〕相公只索快行。〔净〕这酒便是状元红了。

    【小措大】〔旦把酒介〕喜的一宵恩爱,被功名二字惊开。好开怀这御酒三杯,放着四婵娟人月在。立朝马五更门外,听立街里喧传人气概。七步才,蹬上了寒宫八宝台。沈醉了九重春色,便看花十里归来。

    【前腔】〔生〕十年窗下,遇梅花冻九才开。夫贵妻荣八字安排。敢你七香车稳情载,六宫宣有你朝拜。五花诰封你非分外。论四德、似你那三从结愿谐。二指大泥金报喜。打一轮皂盖飞来。〔旦〕夫,我记的春容诗句来。

    【尾声】盼今朝得傍你蟾宫客,你和俺倍精神金阶对策。高中了,同去访你丈人、丈母呵,则道俺从地窟里登仙那大喝采。

    〔旦〕良人的的有奇才,刘氏

    〔净〕恐失佳期后命催。杜甫

    〔生〕红粉楼中应计日,杜审言

    〔合〕遥闻笑语自天来。李端

    第四十出 仆侦

    【孤飞雁】〔净扮郭驼挑担上〕世路平消长,十年事老头儿心上。柳郎君翰墨人家长。无营运,单承望,天生天养,果树成行。年深树老,把园围抛漾。你索在何方?好没主量。凄惶,趁上他身衣口粮。“家人做事兴,全靠主人命。主人不在家,园树不开花。”俺老驼一生依着柳相公种果为主。你说好不古怪:柳相公在家,一株树上摘百十来个果儿;自柳相公去后,一株树上生百十来个虫。便胡乱结几个儿,小厮们偷个尽。老驼无主,被人欺负。因此发个老狠,体探俺相公过岭北来了,在梅花观养病,直寻到此,早则南安府大封条封了观门。听的边厢人说,道婆为事走了,有个侄儿癞头鼋是小西门住。去寻问他。〔行介〕“抹过大东路,投至小西门。”〔下〕

    【金钱花】〔丑扮疙童披衣笑上〕自小疙辣郎当,郎当。官司拿俺为姑娘,姑娘。尽了法,脑皮撞。得了命,卖了房。充小厮,串街坊。“若要人不知,除非己不为。”自家癞头鼋便是。这无人所在,表白一会。你说姑娘和柳秀才那事干得好,又走得好!只被陈教授那狗才,禀过南安府,拿了俺去。拷问俺:“姑娘那里去了?劫了杜小姐坟哩!”你道俺更不聪明,却也颇颇的。则掉着头不做声。那鸟官喝道:“马不吊不肥,人不拶不直,把这厮上起脑箍来。”哎也,哎也,好不生疼!原来用刑人先捞了俺一架金钟玉磬,替俺方便,禀说这小厮夹出脑髓来了。那鸟官喝道:“捻上来瞧。”瞧了,大鼻子一颩,说道:“这小厮真个夹出脑浆来了。”他不知是俺癞头上脓。叫松了刑,著保在外。俺如今有了命,把柳相公送俺这件黑海青穿摆将起来。〔唱介〕摆摇摇,摆摆摇。没人所在,被俺摆过子桥。〔净向前叫揖介〕小官喝喏。〔丑作不回揖,大笑唱介〕俺小官子腰闪价,唱不的子喏。比似你个驼子唱喏,则当伸子个腰。〔净〕这贼种,开口伤人。难道做小官的背偏不驼?〔丑〕刮这驼子嘴,偷了你什么?贼?〔净作认丑衣介〕别的罢了。则这件衣服,岭南柳相公的,怎在你身上?〔丑〕咳呀,难道俺做小官的,就没件干净衣服,便是岭南柳家的?隔这般一道梅花岭,谁见俺偷来?〔净〕这衣带上有字。你还不认,叫地方。〔扯丑作怕倒介〕罢了,衣服还你去罗。〔净〕耍哩!俺正要问一个人。〔丑〕谁?〔净〕柳秀才那里去了?〔丑〕不知。〔净三问〕〔丑三不知介〕〔净〕你不说,叫地方去。〔丑〕罢了,大路头难好讲话。演武厅去。〔行介〕〔净〕好个僻静所在。〔丑〕咦,柳秀才到有一个。可是你问的不是?你说得象,俺说;你说不象,休想叫地方,便到官司,俺也只是不说。〔净〕这小厮到贼。听俺道来:

    【尾犯序】提起柳家郎,他俊白庞儿,典雅行藏。〔丑〕是了。多少年纪?〔净〕论仪表看他,三十不上。〔丑〕是了。你是他什么人?〔净〕他祖上、传留下俺栽花种粮。自小儿、俺看成他快长。〔丑〕原来你是柳大官。你几时别他,知他做出甚事来?〔净〕春头别,跟寻至此,闻说的不端详。〔丑〕这老儿说的一句句著。老儿,若论他做的事,咦!〔丑作扯净耳语〕〔净听不见介〕〔丑〕呸,左则无人,耍他去。老儿你听者。

    【前腔】他到此病郎当。逢着个杜太爷衙教小姐的陈秀才,勾引他养病庵堂,去后园游赏。〔净〕后来?〔丑〕一游游到小姐坟儿上。拾得一轴春容,朝思暮想,做出事来。〔净〕怎的来?〔丑〕秀才家为真当假,劫坟偷圹。〔净惊介〕这却怎了?〔丑〕你还不知。被那陈教授禀了官,围住观门。拖番柳秀才,和俺姑娘行了杖。棚琶拶压,不怕不招。点了供纸,解上江西提刑廉访司。问那六案都孔目,这男女应得何罪?六案请了律令,禀复道,但偷坟见尸者,依律一秋。〔净〕怎么秋?〔丑作按净头介〕这等秋。〔净惊哭介〕俺的柳秀才呵,老驼没处投奔了。〔丑笑介〕休慌。后来遇赦了。便是那杜小姐活转来哩。〔净〕有这等事!〔丑〕活鬼头还做了秀才正房,俺那死姑娘到做了梅香伴当。〔净〕何往?〔丑〕临安去,送他上路,赏这领旧衣裳。〔净〕吓俺一跳。却早喜也!

    【尾声】去临安定是图金榜。〔丑〕著了。〔净〕俺勒挣着躯腰走帝乡。〔丑〕老哥,你路上精细些。现如今一路里画影图形捕凶党。

    〔净〕寻得仙源访隐沦,朱湾

    〔丑〕郡城南下是通津。柳宗元

    〔净〕众中不敢分明说,于鹄

    〔丑〕遥想风流第一人。王维

    第四十一出 耽试

    【凤凰阁】〔净扮苗舜宾引众上〕九边烽火咤。秋水鱼龙怎化?广寒丹桂吐层花,谁向云端折下?〔合〕殿闱深锁,取试卷看详回话。〔集唐〕“铸时天匠待英豪谭用之,引手何妨一钓鳌李咸用?报答春光知有处杜甫,文章分得凤凰毛元稹。”下官苗舜宾便是。圣上因俺香山能辨番回宝色,钦取来京典试。因金兵摇动,临轩策士,问和战守三者孰便?各房俱已取中头卷,圣旨著下官详定。想起来看宝易,看文字难。为什么来?俺的眼睛,原是猫儿睛,和碧绿琉璃水晶无二。因此一见真宝,眼睛火出。说起文字,俺眼里从来没有。如今却也奉旨无奈,左右,开箱取各房卷子上来。〔众取卷上,净作看介〕这试卷好少也。且取天字号三卷,看是何如。第一卷,“诏问:‘和战守三者孰便?’”“臣谨对:‘臣闻国家之和贼,如里老之和事。’”呀,里老和事,和不得,罢;国家事,和不来,怎了?本房拟他状元,好没分晓。且看第二卷,这意思主守。〔看介〕“臣闻天子之守国,如女子之守身。”也比的小了。再看第三卷,到是主战。〔看介〕“臣闻南朝之战北,如老阳之战阴。”此语忒奇。但是《周易》有“阴阳交战”之说。——以前主和,被秦太师误了。今日权取主战者第一,主守者第二,主和者第三。其余诸卷,以次而定。

    【一封书】〔净〕文章五色讹。怕冬烘头脑多。总费他墨磨,笔尖花无一个。恁这里龙门日月开无那,都待要尺水翻成一丈波。却也无奈了,也是浪桃花当一科,池里无鱼可奈何!〔封卷介〕

    【神仗儿】〔生上〕风尘战斗,风尘战斗,奇材辐辏。〔丑〕秀才来的停当,试期过了。〔生〕呀,试期过了。文字可进呈么?〔丑〕不进呈,难道等你?道英雄入彀,恰锁院进呈时候。〔生〕怕没有状元在里也哥。〔丑〕不多,有三个了。〔生〕万马争先,偏骅骝落后。你快禀,有个遗才状元求见。〔丑〕这是朝房里面。府州县道,告遗才哩。〔生〕大哥,你真个不禀?〔哭介〕天呵,苗老先赍发俺来献宝。止不住卞和羞,对重瞳双泪流。〔净听介〕掌门的,这什么所在!拿过来。〔丑扯生进介〕〔生〕告遗才的,望老大人收考。〔净〕哎也,圣旨临轩,翰林院封进。谁敢再收?〔生哭介〕生员从岭南万里带家口而来。无路可投,愿触金阶而死。〔生起触阶,丑止介〕〔净背介〕这秀才像是柳生,真乃南海遗珠也。〔回介〕秀才上来。可有卷子?〔生〕卷子备有。〔净〕这等,姑准收考,一视同仁。〔生跪介〕千载奇遇。〔净念题介〕“圣旨:‘问汝多士,近闻金兵犯境,惟有和战守三策。其便何如?’”〔生叩头介〕领圣旨。〔起介〕〔丑〕东席舍去。〔生写策介〕〔净再净前卷细看介〕头卷主战,二卷主守,三卷主和。主和的怕不中圣意。〔生交卷,净看介〕呀,风檐寸晷,立扫千言。可敬,可敬。俺急忙难看。只说和战守三件,你主那一件儿?〔生〕生员也无偏主。可战可守而后能和。如医用药,战为表,守为里,和在表里之间。〔净〕高见,高见。则当今事势何如?

    【马蹄花】〔生〕当今呵,宝驾迟留,则道西湖昼锦游。为三秋桂子,十里荷香,一段边愁。则愿的“吴山立马”那人休。俺燕云唾手何时就?若止是和呵,小朝廷羞杀江南。便战守呵,请銮舆略近神州。〔净〕秀才言之有理。

    【前腔】圣主垂旒,想泣玉遗珠一网收。对策者千余人,那些不知时务,未晓天心,怎做儒流。似你呵,三分话点破帝王忧,万言策检尽乾坤漏。〔生〕小生岭南之士。〔净低介〕知道了。你钓竿儿拂绰了珊瑚,敢今番著了鳌头。秀才,午门外候旨。〔生应出,背介〕这试官却是苗老大人。嫌疑之际,不敢相认。“且当青镜明开眼,惟原朱衣暗点头。”〔生下〕〔净〕试卷俱已详定。左右跟随进呈去。〔行介〕“丝纶阁下文章静,钟鼓楼中刻漏长。”呀,那里鼓响?〔内急擂鼓介〕〔丑〕是枢密府楼前边报鼓。〔内马嘶介〕〔净〕边报警急。怎了,怎了?〔外扮老枢密上〕“花萼夹城通御气。芙蓉小苑入边愁。”〔见介〕〔净〕老先生奏边事而来?〔外〕便是。先生为进卷而来?〔净〕正是。〔外〕今日之事,以缓急为先后,僭了。〔外叩头奏事介〕掌管天下兵马知枢密院事臣谨奏俺主。〔内宣介〕所奏何事?

    【滴溜子】〔外〕金人的、金人的风闻入寇。〔内〕谁是先锋?〔外〕李全的、李全的前来战斗。〔内〕到什么地方了?〔外〕报到了淮扬左右。〔内〕何人可以调度?〔外〕有杜宝现为淮扬安抚。怕边关早晚休,要星忙厮救。〔净叩头奏事介〕臣看卷官苗舜宾谨奏俺主。

    【前腔】临轩的、临轩的文章看就,呈御览、呈御览定其卷首。黄道日,传胪祗候。众多官在殿头,把琼林宴备久。〔内〕奏事官午门外伺候。〔外、净同起介〕〔净〕老先生,听的金兵为何而动?〔外〕适才不敢奏知。金主此行,单为来抢占西湖美景。〔净〕痴鞑子,西湖是俺大家受用的。若抢了西湖去,这杭州通没用了。〔内宣介〕听旨:朕惟治天下,有缓有急,乃武乃文。今淮扬危急,便著安抚杜宝前去迎敌。不可有迟。其传胪一事,待干戈宁辑,偃武修文。可谕知多士。叩头。〔外、净叩头呼“万岁”起介〕

    〔外〕泽国江山入战图,曹松

    〔净〕曳裾终日盛文儒。杜甫

    〔外〕多才自有云霄望,钱起

    〔净〕其奈边防重武夫。杜牧

    第四十二出 移镇

    【夜游朝】〔外扮杜安抚引众上〕西风扬子津头树,望长淮渺渺愁予。枕障江南,钩连塞北。如此江山几处?〔诉衷情〕“砧声又报一年秋。江水去悠悠。塞草中原何处?一雁过淮楼。天下事,鬓边愁,付东流。不分吾家小杜,清时醉梦扬州。”自家淮扬安抚使杜宝。自到扬州三载,虽则李全骚扰,喜得大势平安。昨日打听边兵要来,下官十分忧虑。可奈夫人不解事,偏将亡女絮伤心。

    【似娘儿】〔老旦引贴上〕夫主挈兵符,也相从燕幕栖迟,〔叹介〕画屏风外秦淮树。看两点金焦,十分眉恨,片影江湖。〔老旦〕相公万福。〔外〕夫人免礼。〔玉楼春〕〔老旦〕相公:“几年别下南安路,春去秋来朝复暮。〔外〕空怀锦水故乡情,不见扬州行乐处。〔老旦〕你摩挲老剑评今古,那个英雄闲处住?〔泪介〕〔合〕忘忧恨自少宜男,泪洒岭云江外树。”〔老旦〕相公,我提起亡女,你便无言。岂知俺心中愁恨!一来为若伤女儿,二来为全无子息。待趁在扬州寻下一房,与相公传后。尊意何如?〔外〕使不得,部民之女哩。〔老旦〕这等,过江金陵女儿可好?〔外〕当今王事匆匆,何心及此。〔老旦〕苦杀俺丽娘儿也!〔哭介〕〔净扮报子上〕“诏从日月威光远,兵洗江淮杀气高。”禀老爷,有朝报。〔外起看报价〕枢密院一本,为边兵寇淮事。奉圣旨:便著淮扬安抚使杜宝,刻日渡淮。不许迟误。钦此。呀,兵机紧急,圣旨森严。夫人,俺同你移镇淮安,就此起程也。〔丑扮驿丞上〕“羽檄从参赞,牙签报驿程。”禀老爷,船只齐备。〔内鼓吹介〕〔上船介〕〔内禀“合属官吏候送”,外分付“起去”介〕〔外〕夫人,又是一江秋色也。

    【长拍】天意秋初,天意秋初,金风微度,城阙外画桥烟树。看初收泼火,嫩凉生,微雨沾裾。移画舸浸蓬壶。报潮生风气肃,浪花飞吐,点点白鸥飞近渡。风定也,落日摇帆映绿蒲,白云秋窣的鸣箫鼓。何处菱歌,唤起江湖?〔外〕呀,岸上跑马的什么人?

    【不是路】〔末扮报子,跑马上〕马上传呼,慢橹停船看羽书。〔外〕怎的来?〔末〕那淮安府,李全将次逞狂图。〔外〕可发兵守御么?〔末〕怎支吾?星飞调度恁安抚。则怕这水路里耽延,你还走旱途。〔外〕休惊惧。夫人,吾当走马红亭路;你转船归去、转船归去。〔老旦〕咳,后面报马又到哩。

    【前腔】〔丑扮报子上〕万骑胡奴,他要堑断长淮塞五湖。老爷快行,休迟误。小的先去也。怕围城缓急要降胡。〔下〕〔老旦哭介〕待何如?你星霜满鬓当戎虏,似这烽火连天各路衢。〔外〕真愁促,怕扬州隔断无归路。再和你相逢何处、相逢何处?夫人,就此告辞了。扬州定然有警,可径走临安。

    【短拍】老影分飞,老影分飞,似参军杜甫,把山妻泣向天隅。〔老旦哭介〕无女一身孤,乱军中别了夫主。〔合〕有什么命夫命妇,都是些鳏寡孤独!生和死,图的个梦和书。

    【尾声】〔老旦〕老残生两下里自支吾。〔外〕俺做的是这地头军府。〔老旦〕老爷也,珍重你这满眼兵戈一腐儒。〔外下〕〔老旦叹介〕天呵,看扬州兵火满道。春香,和你径走临安去也。

    隋堤风物已凄凉,吴融

    楚汉宁教作战场。韩偓

    闺阁不知戎马事,薛涛

    双双相趁下残阳。罗邺

    第四十三出 御淮

    【六幺令】〔外引生、末、众扮军人上〕西风扬噪,漫腾腾杀气兵妖。望黄淮秋卷浪云高。排雁阵,展《龙韬》,断重围杀过河阳道。〔外〕走乏了!众军士,前面何处?〔众〕淮城近了。〔外望介〕天呵!〔昭君怨〕“剩得江山一半,又被胡笳吹断。〔众〕秋草旧长营,血风腥。〔外〕听得猿啼鹤怨,泪湿征袍如汗。〔众〕老爷呵!无泪向天倾,且前征。”〔外〕众三军,俺的儿,你看咫尺淮城,兵势危急。俺们一边舍死先冲入城,一面奏请朝廷添兵救助。三军听吾号令,鼓勇而行。〔众哭应介〕谨如军令。

    【四边静】〔行介〕坐鞍心把定中军号,四面旌旗绕。旗开日影摇,尘迷日光小。〔合〕胡兵气骄,南兵路遥。血晕几重围,孤城怎生料!〔外〕前面寇兵截路,冲杀前去。〔合下〕

    【前腔】〔净引丑、贴扮众军喊上〕李将军射雁穿心落,豹子翻身嚼。单尖宝镫挑,把追风腻旗儿袅。〔合前〕〔净笑介〕你看俺溜金王手下,雄兵万余,把淮阴城围了七周遭。好不紧也!〔内擂鼓喊介〕〔净〕呀,前路兵风,想是杜安抚来到。分兵一千,迎杀前去。〔虚下〕〔外、众唱“合前”上,净众上打话,单战介〕〔净叫众摆长阵拦路介〕〔外叫“众军,冲围杀进城去”介〕〔净〕呀,杜家兵冲入围城去了。且由他。吃尽粮草,自然投降也。〔合前〕〔下〕

    【番卜算】〔老旦、末扮文官上〕镇日阵云飘,闪却乌纱帽。〔净、丑扮武官上〕〔净〕长枪大剑把河桥。〔丑〕鼓角如龙叫。〔见介〕请了。〔更漏子〕〔老旦〕“枕淮楼,临海际。〔末〕杀气腾天震地。〔丑〕闻炮鼓,使人惊。插天飞不成。〔净〕匣中剑,腰间箭,领取背城一战。〔合〕愁地道,怕天冲。几时来杜公?”〔老旦〕俺们是淮安府行军司马,和这参谋,都是文官。遭此贼兵围紧,久已迎接安抚杜老大人,还不见到。敢问二位留守将军,有何计策?〔丑〕依在下所见,降了他罢。〔末〕怎说这话?〔丑〕不降,走为上计。〔老旦〕走的一个,走不的十个。〔丑〕这般说,俺小奶奶那一口放那里?〔净〕锁放大柜子里。〔丑〕钥匙哩?〔净〕放俺处。李全不来,替你托妻寄子。〔丑〕李全来哩?〔净〕替你出妻献子。〔丑〕好朋友,好朋友!〔内擂鼓喊介〕〔生扮报子上〕报,报,报。正南一枝兵马,破围而来。杜老爷到也。〔众〕快开城门迎接去。“天地日流血,朝廷谁请缨。”〔众并下〕

    【金钱花】〔外引众上〕连天杀气萧条,萧条。连城围了周遭,周遭,风喇喇,阵旗飘。叫开城,下吊桥。〔老旦等上〕〔合〕文和武,索迎着。〔老旦等跪介〕文武官属,迎接老大人。〔外〕起来,敌楼相见。〔老旦等应,起下〕

    【前腔】〔外〕胡尘染惹征袍,征袍。血花风腥宝刀,宝刀。〔内擂鼓介〕淮安鼓,扬州箫。摆鸾旗,登丽谯。〔合〕排衙了,列功曹。〔到介〕〔贴扮办事官上〕禀老爷升堂。

    【粉蝶儿引】〔外〕万里寄龙韬,那得戍楼清啸?〔贴报门介〕文武官属进。〔老旦等参见介〕孤城累卵,方当万死之危;开府弄丸,来赴两家之难。凡俺官僚,礼当拜谢。〔外〕兵锋四起,劳苦诸公,皆老夫迟慢之罪,只长揖便了。〔众应起揖介〕〔外〕看来此贼颇有兵机。放俺入城,其中有计。〔众〕不过穿地道,起云梯,下官粗知备御。〔外〕怕的是锁城之法耳。〔丑〕敢问何谓锁城?是里面锁,外面锁?外面锁,锁住了溜金王;若里面锁,连下官都锁住了。〔外〕不提起罢了。城中兵几何?〔净〕一万三千。〔外〕粮草几何?〔未〕可支法年。〔外〕文武同心,救援可待。〔内擂鼓喊介〕〔生扮报子上〕报,报,李全兵紧围了。〔外长叹介〕这贼好无理也。

    【刬锹儿】兵多食广禁围绕,则要你文班武职两和调。〔众〕巡城彻昏哓,这军民苦劳。〔内喊介〕〔泣介〕〔合〕那兵风正号,俺军声静悄。〔外拜天,众扶同拜介〕泪洒孤城,把苍天暗祷。

    【前腔】〔众〕危楼百尺堪长啸,筹边两字寄英豪。〔外〕江淮未应小,君侯佩刀。〔合前〕〔外〕从今日起,文官守城,武官出城,随机策应。〔丑〕则怕大金家兵来了。〔外〕金兵呵!

    【尾声】他看头势而来不定交,休先倒折了赵家旗号。便来呵,也少不得死里求生那一着敲。

    〔净〕日日风吹虏骑尘,陈标

    〔丑〕三千犀甲拥朱轮。陈陶

    〔外〕胸中别有安边计,曹唐

    〔众〕莫遣功名属别人。张籍

    第四十四出 急难

    【菊花新】〔旦上〕晓妆台圆梦鹊声高,闲把金钗带笑敲。博山秋影摇,盼泥金俺明香暗焦。“鬼魂求出世,贫落望登科。夫荣妻贵显,凝盼事如何?”俺杜丽娘跟随柳郎科试,偶逢天子招贤,只这些时还迟喜报。正是:“长安咫尺如千里,夫婿迢遥第一人。”

    【出队子】〔生上〕词场凑巧,无奈兵戈起祸苗。盼泥金赚杀玉多娇,他待地窟里随人上九霄。一脉离魂,江云暮潮。〔见介〕〔旦〕柳郎,你回来了。望你高车昼锦,为何徒步而回?〔生〕听俺道来:

    【瓦盆儿】去迟科试,收场锁院散群豪。〔旦〕咳,原来去迟了。〔生〕喜逢着旧知交。〔旦〕可曾补上?〔生〕亏他满船明月又把去珠淘。〔旦喜介〕好了。放榜未?〔生〕恰正在奏龙楼,开凤榜,蹊跷……〔旦〕怎生蹊跷?〔生〕你不知大金家兵起,杀过淮扬来了。忙喇煞细柳营,权将杏苑抛,刚刚迟误了你夫人花诰。〔旦〕迟也不争几时。则问你,淮扬地方,便是俺爹爹管辖之处了?〔生〕便是。〔旦哭介〕天也,俺的爹娘怎了!〔泣介〕〔生〕直恁的活擦擦、痛生生,肠断了。比如你在泉路里可心焦?〔旦〕罢了。奴有一言,未忍启齿。〔生〕但说不妨。〔旦〕柳郎,放榜之期尚远,欲烦你淮扬打听爹娘消耗,未审许否?〔生〕谨依尊命。奈放小姐不下。〔旦〕不妨,奴家自会支吾。〔生〕这等就此起程了。

    【榴花泣】〔旦〕白云亲舍,俺孤影旧梅梢。道香魂恁寂寥,怎知魂向你柳枝销。维扬千里,长是一灵飘。回生事少,爹娘呵,听的俺活在人间惊一跳。平白地凤婿过门,好似半青天鹊影成桥。

    【前腔】〔生〕俺且行且止,两处系心苗。要留旅店伴多娇……〔旦〕有姑姑为伴。〔生〕阴人难伴你这冷长宵。把心儿不定,还怕你旧魂飘。〔旦〕再不飘了。〔生〕俺文高中高,怕一时榜下归难到。〔旦泣介〕俺爹娘呵!〔生〕你念双亲舍的离情,俺为半子怎惜攀高。小姐,卑人拜见岳翁岳母,起头便问及回生之事了。

    【渔家灯】〔旦叹介〕说的来似怪如妖,怕爹爹执古妆乔。〔想介〕有了,将奴春容带在身傍。但见了一幅春容,少不的问俺两下根苗。〔生〕问时怎生打话?〔旦〕则说是天曹,偶然注定的姻缘到,蓦踏着墓坟开了。〔生〕说你先到俺书斋才好。〔旦羞介〕休乔,这话教人笑。略说与梅时贼牢。

    【前腔】〔生〕俺满意儿待驷马过门,和你离魂女同归气高。谁承望探高亲去傍干戈,怕寒儒欠整衣毛。〔旦〕女婿老成些不妨。则途路孤恓,使奴罣念。〔生〕秋霄,云横雁字斜阳道,向秦淮夜泊魂销。〔旦〕夫,你去时冷落些,回来报中状元呵……〔生〕名标,大拜门喧笑,抵多少驸马还朝。〔净上〕“雨伞晴兼雨,春容秋复春。”包袱雨伞在此。

    【尾声】〔拜别介〕〔旦〕秀才朗探的个门楣着。〔生〕报重生这欢声不小。〔旦〕柳郎,那里平安了便回,休只顾的月明桥上听吹箫。

    〔生〕不为经时谒丈人,刘商

    〔旦〕囊无一物献尊亲。杜甫

    〔生〕马蹄渐入扬州路,章孝标

    〔旦〕两地各伤无限神。元稹

    第四十五出 寇间

    【包子令】〔老旦、外扮贼兵巡哨上〕大王原是小喽罗,喽罗。娘娘原是小旗婆,旗婆。立下个草朝忒快活,亏心又去抢山河。〔合〕转巡罗,山前山后一声锣。兄弟,大王爷攻打淮城,要个人见杜安抚打话。大路头影儿没一个,小路头寻去。〔唱前合下〕

    【驻马听】〔末雨伞、包袱上〕家舍南安,有道为生新失馆。要腰缠十万,教学千年,方才满贯。俺陈最良为报杜小姐之事,扬州见杜安抚大人。谁知他淮安被围,教俺没前没后。大路上不敢行走,抄从小路而去。学先师传食走胡旋,怯书生避寇遭涂炭。你看树影凋残,猿啼虑啸教人叹。〔老、外上〕“明知山有虎,故向虎边行。”鸟汉那里去?〔拿介〕〔末〕饶命,大王。〔外〕还有个大王哩。〔末〕天,天怎了!正是:“乌鸦喜鹊同行,吉凶全然未保。”〔并下〕

    【普贤歌】〔净、丑众上〕莽乾坤生俺贼儿顽,谁道贼人胆里单!南朝俺不蛮,北朝俺不番。甚天公有处安排俺?〔净〕娘娘,俺和你围了淮安许时,只是不下。要得个人去淮安打话,兼看杜安抚动定如何。则眼下无人可使哩。〔丑〕必得杜老儿亲信之人,将计就计,方才可行。

    【粉蝶儿】〔外绑末上〕没路走羊肠,天、天呵,撞入这屠门怎放!〔见介〕〔外〕禀大王,拿的个南朝汉子在此。〔净〕是个老儿。何方人氏?作何生理?〔末〕听禀:

    【大迓鼓】生员陈最良,南安人氏,访旧淮扬。〔净〕访谁?〔末〕便是杜安抚。他后堂曾设扶风帐。〔丑〕你原来他衙中教学。几个学生?〔末〕则他甄氏夫人,单生下一女。女书生年少亡。〔丑〕还有何人?〔末〕义女春香,夫人伴房。〔丑笑背介〕一向不知杜老家中事体。今日得知,吾有计矣。〔回介〕这腐儒,且带在辕门外去。〔众应,押末下介〕〔丑〕大王,奴家有了一计。昨日杀了几个妇人,可于中取出首级二颗。则说杜家老小,回至扬州,被俺手下杀了。献首在此。故意苏放那腐儒,传示杜老。杜老心寒,必无守城之意矣。〔净〕高见,高见。〔净起低声分付介〕叫中军。〔生扮上〕〔净〕俺请那腐儒讲话中间,你可将昨日杀的妇人首级二颗来献,则说是杜安抚夫人甄氏和他使女春香。牢记着。〔生应下〕〔净〕左右,再拿秀才来见。〔众押末上介〕〔未〕饶命,大王。〔净〕你是个细作,不可轻饶。〔丑〕劝大王松了他,听他讲些兵法到好。〔净〕也罢。依娘娘说,松了他。〔众放末缚介〕〔未叩头介〕叩谢大王、娘娘不杀之恩。〔净〕起来,讲些兵法俺听。〔末〕卫灵公问陈于孔子,孔子不对。说道:“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净〕这是怎么说?〔末〕则因彼时卫灵公有个夫人南子同座,先师所以怕得讲话。〔净〕他夫人是南子,俺这娘娘是妇人。〔内擂鼓,生扮报子上介〕报,报,报!扬州路上兵马,杀了杜安抚家小,径来献首级讨赏。〔净看介〕则怕是假的。〔生〕千真万真。夫人甄氏,这使女叫做春香。〔末做看认,惊哭介〕天呵,真个是老夫人和春香也。〔净〕唗,腐儒啼哭什么!还要打破淮城,杀杜老儿去。〔末〕饶了罢,大王。〔净〕要饶他,除非献了这座淮安城罢。〔末〕这等容生员去传示大王虎威,立取回报。〔丑〕大王恕你一刀,腐儒快走。〔内擂鼓发喊,开门介〕〔末作怕介〕

    【尾声】显威风、记的这溜金王。〔净、丑〕你去说与杜安抚呵,着什么耀武扬威早纳降。俺实实的要展江山、非是谎。〔下〕〔末打躬送介〕〔吊场〕活强盗,活强盗。杀了杜老夫人、春香。不免城中报去。

    海神东过恶风回,李白

    日暮沙场飞作灰。常建

    今日山翁旧宾主,刘禹锡

    与人头上拂尘埃。李山甫

    第四十六出 折寇

    【破阵子】〔外戎装佩剑,引众上〕接济风云阵势,侵寻岁月边陲。〔内擂鼓喊介〕〔外叹介〕你看虎咆般炮石连雷碎,雁翅似刀轮密雪施。李全,李全,你待要霸江山、吾在此。〔集唐〕“谁能谈笑解重围皇甫冉?万里胡天鸟不飞高骈。今日海门南畔事高骈,满头霜雪为兵机韦庄。”我杜宝自到淮扬,即遭兵乱。孤城一片,困此重围。只索调度兵粮,飞扬金鼓。生还无日,死守由天。潜坐敌楼之中,追想靖康而后。中原一望,万事伤心。

    【玉桂枝】问天何意:有三光不辨华夷,把腥膻吹换人间,这望中原做了黄沙片地?〔恼介〕猛冲冠怒起,猛冲冠怒起,是谁弄的,江山如是?〔叹介〕中原已矣,关河困,心事违。也则愿保扬州,济淮水。俺看李全贼数万之众,破此何难?进退迟疑,其间有故。俺有一计可救围,恨无人与游说。〔内擂鼓介〕〔净扮报子上〕“羽檄场中无雁到,鬼门关上有人来。”好笑,城围的铁桶似紧,有秀才来打秋风,则索报去。禀老爷:有个故人相访。〔外〕敢是奸细?〔净〕说是江右南安府陈秀才。〔外〕这迂儒怎生飞的进来?快请见。

    【浣溪沙】〔末上〕摆旌旗,添景致,又不是闹元宵鼓炮齐飞。杜老爷在那里?〔外出笑迎介〕忽闻的千里故人谁?〔叹介〕原来是先生到此。教俺惊垂泪。〔末〕老公相头通白了。〔合〕白首相看俺与伊,三年一见愁眉。〔拜介〕〔未〕〔集唐〕“头白乘驴悬布囊卢纶,〔外〕故人相见忆山阳谭用之。〔末〕横塘一别千余里许浑,〔外〕却认并州作故乡贾岛。”〔末〕恭谂公相,又苦伤老夫人回扬州,被贼兵所算了。〔外惊介〕怎知道?〔末〕生员在贼营中,眼同验过老夫人首级,和春香都杀了。〔外哭介〕天呵,痛杀俺也!

    【玉桂枝】相夫登第,表贤名甄氏吾妻。称皇宣一品夫人,又待伴俺立双忠烈女。想贤妻在日,想贤妻在日,凄然垂泪,俨然冠帔。〔外哭倒,众扶介〕〔末〕我的老夫人,老夫人怎了!你将官们也大家哭一声儿么!〔众哭介〕老夫人呵!〔外作恼拭泪介〕呀,好没来由!夫人是朝廷命妇,骂贼而死,理所当然。我怎为他乱了方寸,灰了军心?身为将,怎顾的私?任恓惶,百无悔。陈先生,溜金王还有话么?〔末〕不好说得,他还要杀老先生。〔外〕咳,他杀俺甚意儿?俺杀他全为国。〔末〕依了生员,两下都不要杀。〔做扯外耳语介〕那溜金王要这座淮安城。〔外〕噤声!那贼营中是一个座位,是两个座位?〔末〕他和妻子连席而坐。〔外笑介〕这等,吾解此围必矣。先生竟为何来?〔末〕老先生不问,几乎忘了。为小姐坟儿被盗,径来相报。〔外惊介〕天呵!冢中枯骨,与贼何仇?都则为那些宝玩害了也。贼是谁。〔末〕老公相去后,道姑招了个岭南游棍柳梦梅为伴。见物起心,一夜劫坟逃去。尸骨丢在池水中。因此不远千里而告。〔外叹介〕女坟被发,夫人遭难。正是:“未归三尺土,难保百年身。既归三尺土,难保百年坟。”也索罢了,则可惜先生一片好心。〔末〕生员拜别老公相后,一发贫薄了。〔外叹介〕军中仓卒,无以为情。我把一大功劳,先生干去。〔末〕愿效劳。〔外〕我久写下咫尺之书,要李全解散三军之众。余无可使,烦公一行。左右,取过书仪来。倘说得李全降顺,便可归奏朝廷,自有个出身之处。〔杂取书礼介〕“儒生三寸舌,将军一纸书。”书仪在此。〔末〕途费谨领。送书一事,其实怕人。〔外〕不妨。

    【榴花泣】兵如铁桶,一使在其中。将折简、去和戎。陈先生,你志诚打的贼儿通。虽然寇盗奸雄,他也相机而动。〔末〕恐游说非书生之事。〔外〕看他开围放你来,其意可知。你这书生正好做传书用。〔末〕仗恩台一字长城,借寒儒八面威风。〔风鼓吹介〕

    【尾声】戍楼羌笛话匆匆。事成呵,你归去朝廷沾寸宠,这纸书敢则是保障江淮第一封。

    〔外〕隔河征战几归人?刘长卿

    〔末〕五马临流待幕宾。卢纶

    〔外〕劳动先生远相访,王建

    〔末〕恩波自会惜枯鳞。刘长卿

    第四十七出 围释

    【出队子】〔贴扮通事上〕一天之下,南北分开两事家。中间放着个蓼儿洼,明助着番家打汉家。通事中间,拨嘴撩牙。事有足诧,理有必然。自家溜金王麾下一名通事便是。好笑,好笑,俺大王助金围宋,攻打淮城。谁知北朝暗地差人去到南朝讲话!正是:“暂通禽兽语,终是犬羊心。”〔下〕

    【双劝酒】〔净引众上〕横江虎牙,插天鹰架。擂鼓扬旗,冲车甲马。把座锦城墙、围的阵云花。杜安抚、你有翅难加。自家溜金王。攻打淮城,日久未下。外势虽然虎踞,中心未免孤疑。一来怕南朝大兵兼程策应,二来怕北朝见责委任无功:真个进退两难。待娘娘到来计议。〔丑上〕“驱兵捉将蚩尤女,捏鬼妆神豹子妻。”大王,你可听见大金家有人南朝打话,回到俺营门之外了?〔净〕有这事?〔老旦扮番将带刀骑马上〕

    【北夜行船】大北里宣差传站马,虎头牌滴溜的分花。〔外扮马夫赶上介〕滑了,滑了。〔老旦〕那古里谁家?跑番了拽喇。怎生呵,大营盘没个人儿答煞。〔外大叫介〕溜金爷,北朝天使到来。〔下〕〔净、丑作慌介〕快叫通事请进。〔贴上,接跪介〕溜金王患病了。请那颜进。〔老旦〕可才、可才道句儿克卜喇。〔下马,上坐介〕都儿都儿。〔净问贴介〕怎么说?〔贴〕恼了。〔净、丑举手,老旦做做恼不回介〕〔指净介〕铁力温都答喇。〔净问贴介〕怎说?〔贴〕不敢说,要杀了。〔净〕却怎了?〔老旦做看丑笑介〕忽伶忽伶。〔丑问贴介〕〔贴〕劝娘娘生的妙。〔老旦〕克老克老。〔贴〕说走渴了。〔老旦手足做忙介〕兀该打剌。〔贴〕叫马乳酒。〔老旦〕约儿兀只。〔贴〕要烧羊肉。〔净叫介〕快取羊肉、乳酒来。〔外持酒肉上〕〔老旦洒酒,取刀割羊肉吃,笑,将羊油手擦胸介〕一六兀剌的。〔贴〕不恼了,说有礼体。〔老旦作醉介〕锁陀八,锁陀八。〔贴〕说醉了。〔老旦作看丑介〕倒喇倒喇。〔丑笑介〕怎说?〔贴〕要娘娘唱个曲儿。〔丑〕使得。

    【北清江引】呀,哑观音觑着个番答辣,胡芦提笑哈。兀那是都麻,请将来岸答。撞门儿一句咬儿只不毛古喇。通事,我斟一杯酒,你送与他。〔贴作送酒介〕阿阿儿该力。〔丑〕通事,说什么?〔贴〕小的禀娘娘送酒。〔丑〕着了。〔老旦作醉,看丑介〕孛知,孛知。〔贴〕又央娘娘舞一回。〔丑〕使得,取我梨花枪过来。

    【前腔】〔持枪舞介〕冷梨花点点风儿刮,袅得腰身乍。胡旋儿打一车,花门折一花。把一个睃啜老那颜风势煞。〔老旦反背,拍袖笑倒介〕忽伶忽伶。〔贴扶起老旦介〕〔老旦摆手倒地介〕阿来不来。〔贴〕这便是唱喏,叫唱一直。〔老旦笑点头招丑介〕哈散哈散。〔贴〕要问娘娘。〔丑笑介〕问什么?〔老旦扯丑轻说介〕哈散兀该毛克喇,毛克喇。〔丑笑问贴介〕怎说。〔贴作摇头介〕问娘娘讨件东西。〔丑笑介〕讨什么?〔贴〕通事不敢说。〔老旦笑倒介〕古鲁古鲁。〔净背叫贴问介〕他要娘娘什么东西?古鲁古鲁不住的。〔贴〕这件东西,是要不得的。便要时,则怕娘娘不舍的。便是娘娘舍的,大王也不舍的。便大王舍的,小的也不舍的。〔净〕甚东西,直恁舍不的?〔贴〕他这话到明,哈散兀该毛克喇,要娘娘有毛的所在。〔净作恼介〕气也,气也。这臊子好大胆,快取枪来。〔净作持花枪赶杀介〕〔贴扶醉老旦走,老旦提酒壶叫“古鲁古鲁”架住枪介〕

    【北尾】〔净〕你那醋葫芦指望把梨花架,臊奴,铁围墙敢靠定你大金家。〔搦倒老旦介〕则踹着你那几茎儿苫嘴的赤支砂,把那咽腥臊的爽子儿生揢杀。〔丑扯住净,放老旦介〕〔老旦〕曳喇曳喇哈里。〔指净介〕力娄吉丁母剌失,力娄吉丁母剌失。〔作闪袖走下介〕〔净〕气杀我也。那曳喇哈的什么?〔贴〕叫引马的去。〔净〕怎指着我力娄吉丁母剌失?〔贴〕这要奏过他主儿,叫人来相杀。〔净作恼介〕〔丑〕老大王,你可也当着不着的。〔净〕啐,着了你那毛克喇哩。〔丑〕便许他在那里,你却也忒捻酸。〔净不语介〕正是我一时风火性。大金家得知,这溜金王到有些欠稳。〔丑〕便是番使南朝而回,未必其中有话。〔净〕娘娘高见何如?〔丑〕容奴家措思。〔内擂鼓介〕〔贴扮报子上〕报,报,报!前日放去的秀才,从淮城中单马飞来。道有紧急,投见大王。〔丑〕恰好,着他进来。

    【缕缕金】〔末上〕无之奈,可如何!书生承将令,强喽罗。〔内喊,末惊跌介〕一声金炮响,将人跌蹉。可怜、可怜!密札札干戈,其间放着我。〔贴唱门介〕生员进。〔未见介〕万死一生生员陈最良百拜大王殿下,娘娘殿下。〔净〕杜安抚献了城池?〔末〕城池不为希罕,敬来献一座王位与大王。〔净〕寡人久已为王了。〔末〕正是官上加官,职上添职。杜安抚有书呈上。〔净看书介〕“通家生杜宝顿首李王麾下”。〔问末介〕秀才,我与杜安抚有何通家?〔末〕汉朝有个李、杜至交,唐朝也有个李、杜契友,因此杜安抚斗胆称个通家。〔净〕这老儿好意思。书有何言?

    【一封书】〔读书介〕“闻君事外朝,虎狼心,难定交。肯回心圣朝,保富贵,全忠孝。平梁取采须收好,背暗投明带早超。凭陆贾,说庄跷。颙望麾慈即鉴昭。”〔笑介〕这书劝我降宋,其实难从。“外密启一通,奉呈遵阃夫人。”〔笑介〕杜安抚也畏敬娘娘哩。〔丑〕你念我听。〔净看书介〕“通家生杜宝敛衽杨老娘娘帐前。”咳也,杜安抚与娘娘,又通家起来。〔末〕大王通得去,娘娘也通得去。〔净〕也通得去。只汉子不该说敛衽。〔末〕娘娘肯敛衽而朝,安抚敢不敛衽而拜!〔丑〕说的好。细念我听。〔净念书介〕“通家生杜宝敛衽杨老娘娘帐前:远闻金朝封贵夫为溜金王,并无封号及于夫人。此何礼也?杜宝久已保奏大宋,敕封夫人为讨金娘娘之职。伏惟妆次鉴纳。不宣。”好也,到先替娘娘讨了恩典哩。〔丑〕陈秀才,封我讨金娘娘,难道要我征讨大金家不成?〔末〕受了封诰后,但是娘娘要金子,都来宋朝取用。因此叫做讨金娘娘。〔丑〕这等是你宋朝美意。〔末〕不说娘娘,便是卫灵公夫人,也说宋朝之美。〔丑〕依你说。我冠儿上金子,成色要高。我是带盔儿的娘子。近时人家首饰浑脱,就一个盔儿,要你南朝照样打造一付送我。〔末〕都在陈最良身上。〔净〕你只顾讨金讨金,把我这溜金王,溜在那里?〔丑〕连你也做了讨金王罢。〔净〕谢承了。〔末叩头介〕则怕大王、娘娘退悔。〔丑〕俺主意定了。便写下降表,赍发秀才回奏南朝去。

    【前腔】〔净〕归依大宋朝,怕金家成祸苗。〔丑〕秀才,你担承这遭,要黄金须任讨。〔末〕大王,你鄱阳湖磬响收心早,娘娘,你黑海岸回头星宿高。〔合〕便休兵,随听招。免的名标在叛贼条。〔净〕秀才,公馆留饭。星夜草表送行。〔举手送末,拜别介〕

    【尾声】〔净〕咱比李山儿何足道,这杨令婆委实高。〔末〕带了你这一纸降书,管取那赵官家欢笑倒。〔末下〕〔净、丑吊场〕〔净〕娘娘,则为失了一边金,得了两条王。人要一个王不能勾,俺领下两个王号。岂不乐哉!〔丑〕不要慌,还有第三个王号。〔净〕什么王号?〔丑〕叫做齐肩一字王。〔净〕怎么?〔丑〕杀哩。〔净〕随顺他,又杀什么?〔丑〕你俺两人作这大贼,全仗金鞑子威势。如今反了面,南朝拿你何难。〔净作恼介〕哎哟,俺有万夫不当之勇,何惧南朝!〔丑〕你真是个楚霸王,不到乌江不止。〔净〕胡说!便作俺做楚霸王,要你做虞美人,定不把赵康王占了你去。〔丑〕罢,你也做楚霸王不成,奴家的虞美人也做不成。换了题目做。〔净〕什么题目?〔丑〕范蠡载西施。〔净〕五湖在那里?——去做海贼便了。〔丑作分付介〕众三军,俺已降顺了南朝。暂解淮围,海上伺候去。〔众应介〕解围了。〔内鼓介〕船只齐备了,禀大王起行。〔众行介〕

    【江头送别】淮扬外,淮扬外,海波摇动。东风劲,东风劲,锦帆吹送。夺取蓬莱为巢洞,鳌背上立着旗峰。

    【前腔】顺天道,顺天道,放些儿闲空。招安后,招安后,再交兵言重。险做了为金家伤炎宋。权袖手,做个混海痴龙。〔众〕禀大王娘娘,出海了。〔净〕且下了营,天明进发。

    〔净〕干戈未定各为君,许浑

    〔丑〕龙斗雌雄势已分。常建

    〔净〕独把一麾江海去,杜牧

    〔众〕莫将弓箭射官军。窦巩

     第四十八出 遇母

    【十二时】〔旦上〕不住的相思鬼,把前身退悔。土臭全消,肉香新长。嫁寒儒客店里孤栖。〔净上〕又着他攀高谒贵。〔浣溪沙〕“〔旦〕寂寞秋窗冷簟纹,〔净〕明珰玉枕旧香尘,〔旦〕断潮归去梦郎频。〔净〕桃树巧逢前度客,〔旦〕翠烟真是再来人,〔合〕月高风定影随身。”〔旦〕姑姑,奴家喜得重生,嫁了柳郎。只道一举成名,回去拜访爹娘。谁知朝廷为着淮南兵乱,开榜稽迟。我爹娘正在围城之内,只得赍发柳郎往寻消耗,撇下奴家钱塘客店。你看那江声月色,凄怆人也。〔净〕小姐,比你黄泉之下,景致争多。〔旦〕这不在话下。

    【针线厢】虽则是荒村店江声月色,但说着坟窝里前生今世,则这破门帘乱撒星光内,煞强似洞天黑地。姑姑呵,三不归父母如何的?七件事儿夫家靠谁?心悠曳,不死不活,睡梦里为个人儿。〔净〕似小姐的罕有。

    【前腔】伴着你半间灵位,又守见你一房夫婿。〔旦〕姑姑,那夜搜寻秀才,知我闪在那里?〔净〕则道画帧儿怎放的个人回避,做的事瞒神諕鬼。〔旦〕昏黑了,你看月儿黑黑的星儿晦,萤火青青似鬼火吹。〔旦〕好上灯了。〔净〕没油,黑坐地,三花两焰,留的你照解罗衣。〔旦〕夜长难睡,还向主家借些油去。〔净〕你院子里坐坐,咱去借来。“合着油瓶盖,踏碎玉莲蓬。”〔下〕〔旦玩月叹介〕

    【月儿高】〔老旦、贴行路上〕江北生兵乱,江南走多半。不载香车稳,趿的鞋鞓断。夫主兵权,望天涯生死如何判。前呼后拥,一个春香伴。凤髻消除,打不上扬州纂。上岸了到临安。趁黄昏黑影林峦,生忔察的难投馆。〔贴〕且喜到临安了。〔老旦〕咳,万死一逃生,得到临安府。俺女娘无处投,长路多孤苦。〔贴〕前面象是个半开门儿,蓦了进去。〔老旦进介〕呀,门房空静,内可有人?〔旦〕谁?〔贴〕是个女人声息。待打叫一声开门。

    【不是路】〔旦惊介〕斜倚雕阑,何处娇音唤启关?〔老旦〕行程晚,女娘们借住霎儿间。〔旦〕听他言,声音不似男儿汉,待自起开门月下看。〔见介〕〔旦〕是一位女娘,请里坐。〔老旦〕相提盼,人间天上行方便。〔旦〕趋迎迟慢。趋迎迟慢。〔打照面介〕〔老旦作惊介〕

    【前腔】破屋颓椽,姐姐呵,你怎独坐无人灯不燃?〔旦〕这闲庭院,玩清光长送过这月儿圆。〔老旦背叫贴〕春香,这像谁来?〔贴惊介〕不敢说,好像小姐。〔老旦〕你快瞧房儿里面,还有甚人?若没有人,敢是鬼也?〔贴下〕〔旦背〕这位女娘,好像我母亲,那丫头好像春香。〔作回问介〕敢问老夫人,何方而来?〔老旦叹介〕自淮安,我相公是淮扬安抚、遭兵难,我避虏逃生到此间。〔旦背介〕是我母亲了,我可认他?〔贴慌上,背语老旦介〕一所空房子,通没个人影儿。是鬼,是鬼!〔老旦作怕介〕〔旦〕听他说起,是我的娘也。〔旦向前哭娘介〕〔老旦作避介〕敢是我女孩儿?怠慢了你,你活现了。春香,有随身纸钱,快丢,快丢。〔贴丢纸钱介〕〔旦〕儿不是鬼。〔老旦〕不是鬼,我叫你三声,要你应我一声高如一声。〔做三叫三应,声渐低介〕〔老旦〕是鬼也。〔旦〕娘,你女儿有话讲。〔老旦〕则略靠远,冷淋侵一阵风儿旋,这般活现。〔旦〕那些活现?〔旦扯老旦作怕介〕儿,手恁般冷。〔贴叩头介〕小姐,休要捻了春香。〔老旦〕儿,不曾广超度你,是你父亲古执。〔旦哭介〕娘,你这等怕,女孩儿死不放娘去了。

    【前腔】〔净持灯上〕门户牢拴,为甚空堂人语喧?〔灯照地介〕这青苔院,怎生吹落纸黄钱?〔贴〕夫人,来的不是道姑?〔老旦〕可是。〔净惊介〕呀,老夫人和春香那里来?这般大惊小怪。看他打盘旋,那夫人呵,怕漆灯无焰将身远。小姐,恨不得幽室生辉得近前。〔旦〕姑姑快来,奶奶害怕。〔贴〕这姑姑敢也是个鬼?〔净扯老旦,照旦介〕休疑惮。移灯就月端详遍,可是当年人面?〔合〕是当年人面。〔老旦抱旦泣介〕儿呵,便是鬼,娘也舍不的去了。

    【前腔】肠断三年,怎坠海明珠去复旋?〔旦〕爹娘面,阴司里怜念把魂还。〔贴〕小姐,你怎生出的坟来?〔旦〕好难言。〔老旦〕是怎生来?〔旦〕则感的是东岳大恩眷,托梦一个书生把墓踹穿。〔老旦〕书生何方人氏?〔旦〕是岭南柳梦梅。〔贴〕怪哉,当真有个柳和梅。〔老旦〕怎同他来此?〔旦〕他来科选。〔老旦〕这等是个好秀才,快请相见。〔旦〕我央他看淮扬动静去把爹娘探,因此上独眠深院,独眠深院。〔老旦背与贴语介〕有这等事?〔贴〕便是,难道有这样出跳的鬼?〔老旦回泣介〕我的儿呵!

    【番山虎】则道你烈性上青天,端坐在西方九品莲,不道三年鬼窟里重相见。哭得我手麻肠寸断,心枯泪点穿。梦魂沉乱,我神情倒颠。看时儿立地,叫时娘各天。怕你茶饭无浇奠,牛羊侵墓田。〔合〕今夕何年?今夕何年?咦,还怕这相逢梦边。

    【前腔】〔旦泣介〕你抛儿浅土,骨冷难眠。吃不尽爷娘饭,江南寒食天。可也不想有今日,也道不起从前。似这般糊突谜,甚时明白也天!鬼不要,人不嫌,不是前生断,今生怎得连!〔合前〕〔老旦〕老姑姑,也亏你守着我儿。

    【前腔】〔净〕近的话不堪提咽,早森森地心疏体寒。空和他做七做中元,怎知他成双成爱眷?〔低与老旦介〕我捉鬼拿奸,知他影戏儿做的恁活现?〔合〕这样奇缘,这样奇缘,打当了轮回一遍。

    【前腔】〔贴〕论魂离倩女是有,知他三年外灵骸怎全?则恨他同棺椁、少个郎官,谁想他为院君这宅院。小姐呵,你做的相思鬼穿,你从夫意专。那一日春香不铺其孝筵,那节儿夫人不哀哉醮荐?早知道你撇离了阴司,跟了人上船!〔合前〕

    【尾声】〔老旦〕感得化生女显活在灯前面。则你的亲爹,他在贼子窝中没信传。〔旦〕娘放心,有我那信行的人儿,他穴地通天,打听的远。

    想象精灵欲见难,欧阳詹

    碧桃何处便骖鸾?薛逢

    莫道非人身不暖,白居易

    菱花初晓镜光寒。许浑

     第四十九出 淮泊

    【三登乐】〔生包袱、雨伞上〕有路难投,禁得这乱离时候!走孤寒落叶知秋。为娇妻思岳丈,探听扬州。又谁料他困守淮扬,索奔前答救。〔集唐〕“那能得计访情亲李白?浊水污泥清路尘韩愈。自恨为儒逢世难卢纶,却怜无事是家贫韦庄。”俺柳梦梅阳世寒儒,蒙杜小姐阴司热宠,得为夫妇,相随赴科。且喜殿试撺过卷子,又被边报耽误榜期。因此小姐呵,闻说他尊翁淮扬兵急,叫俺沿路上体访安危。亲赍一幅春容,敬报再生之喜。虽则如此,客路贫难,诸凡路费之资,尽出圹中之物。其间零碎宝玩,急切典卖不来。有些成器金银,土气销镕有限。兼且小生看书之眼,并不认的等子星儿。一路上赚骗无多,逐日里支分有尽。得到扬州地面,恰好岳丈大人移镇淮城。贼兵阻路,不敢前进。且喜因循解散,不免迤逦数程。

    【锦缠道】早则要、醉扬州寻杜牧,梦三生花月楼,怎知他长淮去休!那里有缠十万顺天风、跨鹤闲游!则索傍渔樵寻食宿、败荷衰柳,添一抹五湖秋。那秋意儿有许多迤逗!咱功名事未酬,冷落我断肠闺秀。堪回首?算江南江北有十分愁。一路行来,且喜看见了插天高的淮城,城下一带清长淮水。那城楼之上,还挂有丈六阔的军门旗号。大吹大擂,想是日晚掩门了。且寻小店歇宿。〔丑上〕“多搀白水江湖酒,少赚黄边风月钱。”秀才投宿么?〔生进店介〕〔丑〕要果酒,案酒?〔生〕天性不饮。〔丑〕柴米是要的?〔生〕吃倒算。〔丑〕算倒吃。〔生〕花银五分在此。〔丑〕高银散碎些,待我称一称。〔称介,作惊叫介〕银子走了。〔寻介〕〔生〕怎的大惊小怪?〔丑〕秀才,银子地缝里走了。你看碎珠儿。〔生〕这等还有几块在这里。〔丑接银又走,三度介〕呀,秀才原来会使水银?〔生〕因何是水银?〔背介〕是了,是小姐殡敛之时,水银在口。龙含土成珠而上天,鬼含汞成丹而出世,理之然也。此乃见风而化。原初小姐死,水银也死;如今小姐活,水银也活了。则可惜这神奇之物,世人不知。〔回介〕也罢了。店主人,你将我花银都消散去了,如今一厘也无。这本书是我平日看的,准酒一壶。〔丑〕书破了。〔生〕贴你一枝笔,〔丑〕笔开花了。〔生〕此中使客往来,你可也听见“读书破万卷”?〔丑〕不听见。〔生〕可听见“梦笔吐千花”?〔丑〕不听见。

    【皂罗袍】〔生作笑介〕可笑一场闲话,破诗书万卷,笔蕊千花。是我差了,这原不是换酒的东西。〔丑笑介〕“神仙留玉佩,卿相解金貂。”〔生〕你说金貂玉佩,那里来的?有朝货与帝王家,金貂玉佩书无价。你还不知道,便是千金小姐,依然嫁他。一朝臣宰,端然拜他。〔丑〕要他则甚?〔生〕读书人把笔安天下。〔生〕不要书,不要笔,这把雨伞可好?〔丑〕天下雨哩。〔生〕明日不走了。〔丑〕饿死在这里?〔生笑介〕你认的淮扬杜安抚么?〔丑〕谁不认的!明日吃太平宴哩。〔生〕则我便是他女婿来探望他。〔丑惊介〕喜是相公说的早,杜老爷多早发下请书了。〔生〕请书那里?〔丑〕和相公瞧去。〔丑请生行介〕待小人背褡袱雨伞。〔行介〕〔生〕请书那里?〔丑〕兀的不是!〔生〕这是告示居民的。〔丑〕便是。你瞧!

    【前腔】“禁为闲游奸诈。”杜老爷是巴上生的:“自三巴到此,万里为家。不教子侄到官衙,从无女婿亲闲杂。”这句单指你相公:“若有假充行骗,地方禀拿。”下面说小的了:“扶同歇宿,罪连主家。为此须至关防者。右示通知。建炎三十二年五月日示。”你看后面安抚司杜大花押。上面盖着一颗“钦差安抚淮扬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安抚司使之印”,鲜明紫粉。相公,相公,你在此消停,小人告回了。“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家屋上霜。”〔下〕〔生哭介〕我的妻,你怎知丈夫到此凄惶天地也。〔作望介〕呀,前面房子门上有大金字,咱投宿去。〔看介〕四个字:“漂母之祠。”怎生叫做漂母之词?〔看介〕原来壁上有题:“昔贤怀一饭,此事已千秋。”是了,乃前朝淮阴侯韩信之恩人也。我想起来,那韩信是个假齐王,尚然有人一饭,俺柳梦梅是个真秀才,要杯冷酒不能够!像这漂母,俺拜他一千拜。

    【莺皂袍】〔拜介〕垂钓楚天涯,瘦王孙,遇漂纱。楚重瞳较比这秋波瞎。太史公表他,淮安府祭他,甫能够一饭千金价。看古来妇女多有俏眼儿:文公乞食,僖妻礼他;昭关乞食,相逢浣纱。凤尖头叩首三千下。起更了,廊下一宿。早去伺候开门。没水梳洗。〔看介〕好了,下雨哩。

    旧事无人可共论,韩愈

    只应漂母识王孙。王遵

    辕门拜手儒衣弊,刘长卿

    莫使沾濡有泪痕。韦洵美

     第五十出 闹宴

    【梁州令】〔外引丑众上〕长淮千骑雁行秋,浪卷云浮。思乡泪国倚层楼。〔合〕看机遘,逢奏凯,且迟留。〔昭君怨〕“万里封侯岐路,几两英雄草履。秋城鼓角催,老将来。烽火平安昨夜,梦醒家山泪下。兵戈未许归,意徘徊。”我杜宝身为安抚,时值兵冲。围绝救援,贻书解散。李寇既去,金兵不来。中间善后事宜,且自看详停当。分付中军门外伺候。〔众下〕〔丑把门介〕〔外叹介〕虽有存城之欢,实切亡妻之痛。〔泪介〕我的夫人呵,昨已单本题请他的身后恩典,兼求赐假西归。未知旨意如何?正是:“功名富贵草头露,骨肉团圆锦上花。”〔看文书介〕

    【金蕉叶】〔生破衣巾携春容上〕穷愁客愁,正摇落雁飞时候。〔整容介〕帽儿光整顿从头,还则怕未分明的门楣认否?〔丑喝介〕什么人行走?〔生〕是杜老爷女婿拜见。〔丑〕当真?〔生〕秀才无假。〔丑进禀介〕〔外〕关防明白了。〔问丑介〕那人材怎的?〔丑〕也不怎的。袖着一幅画儿。〔外笑介〕是个画师。则说老爷军务不闲便了。〔丑见生介〕老爷军务不闲。请自在。〔生〕叫我自在,自在不成人了。〔丑〕等你去,成人不自在。〔生〕老爷可拜客去么?〔丑〕今日文武官僚吃太平宴,牌簿都缴了。〔生〕大哥,怎么叫做太平宴?〔丑〕这是各边方年例。则今年退了贼,筵宴盛些。席上有金花树,银台盘,长尺头,大元宝,无数的。你是老爷女婿,背几个去。〔生〕原来如此。则怕进见之时,考一首《太平宴诗》,或是《军中凯歌》,或是《淮清颂》,急切怎好?且在这班房里等着打想一篇,正是“有备无患”。〔丑〕秀才还不走,文武官员来也。〔生下〕

    【梁州令】〔末扮武官上〕长淮望断塞垣秋,喜兵甲潜收。贺昇平、歌颂许吾流。〔净扮武官上〕兼文武,陪将相,宴公侯。请了。〔末〕今日我文武官属太平宴,水陆务须华盛,歌舞都要整齐。〔末、净见介〕圣天子万灵拥辅,老君侯八面威风。寇兵销咫尺之书,军礼设太平之宴。谨已完备,望乞俯容。〔外〕军功虽卑末难当,年例有诸公怎废?难言奏凯,聊用舒怀。〔内鼓吹介〕〔丑持酒上〕“黄石兵书三寸舌,清河雪酒五加皮。”酒到。

    【梁州序】〔外浇酒介〕天开江左,地冲淮右。气色夜连刁斗。〔末、净进酒介〕长城一线,何来得御君侯!喜平销战气,不动征旗,一纸书回寇。那堪羌笛里望神州!这是万里筹边第一楼。〔合〕乘塞草,秋风候,太平筵上如淮酒,尽慷慨,为君寿。

    【前腔】〔外〕吾皇福厚。群才策凑,半壁围城坚守。〔末、净〕分明军令,杯前借箸题筹。〔外〕我题书与李全夫妇呵,也是燕支却虏,夜月吹篪,一字连环透。不然无效也怎生休!不是天心不聚头。〔合前〕〔内擂鼓介〕〔老旦扮报子上〕“金貂并入三公府。锦帐谁当万里城?”报老爷奏本已下,奉有圣旨,不准致仕。钦取老爷还朝,同平章军国大事。老夫人追赠一品贞烈夫人。〔末、净〕平章乃宰相之职,君侯出将入相,官属不胜欣仰。

    【前腔】〔末、净送酒介〕揽貂蝉岁月淹留,庆龙虎风云辐辏。君侯此一去呵,看洗兵河汉,接天高手。偏好桂花时节,天香随马,箫鼓鸣清书。到长安宫阙里报高秋,可也河上砧声忆旧游?〔合前〕〔外〕诸公皆高才壮岁,自致封侯。如杜宝者,白首还朝,何足道哉!

    【前腔】每日价看镜登楼,泪沾衣浑不如旧。似江山如此,光阴难又。猛把吴钩看了,阑干拍遍,落日垂回首。此去呵,恨南归草草也寄东流,〔举手介〕你可也明月同谁啸庾楼?〔合前〕〔生上〕“腹稿已吟就,名单还未通。”〔见丑介〕大哥替我再一禀。〔丑〕老爷正吃太平宴。〔生〕我太平宴诗也想完一首了,太平宴还未完。〔丑〕谁叫你想来?〔生〕大哥,俺是嫡亲女婿,没奈何禀一禀。〔丑进禀介〕禀老爷,那个嫡亲女婿没奈何禀见。〔外〕好打!〔丑出作恼,推生走介〕〔生〕“老丈人高宴未终,咱半子礼当恭候。”〔下〕〔旦、贴扮女乐上〕“壮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能歌舞。”营妓们叩头。

    【节节高】辕门箫鼓啾,阵云收。君恩可借淮扬寇?貂插首,玉垂腰,金佩肘。马敲金镫也秋风骤,展沙堤笑拂朝天袖。〔合〕但卷取江山献君王,看玉京迎驾把笙歌奏。〔生上〕“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想歌阑宴罢,小生饥困了。不免冲席而进。〔丑拦介〕饿鬼不羞?〔生恼介〕你是老爷跟马贱人,敢辱我乘龙贵媚?打不的你。〔生打丑介〕〔外问介〕军门外谁敢喧嚷?〔丑〕是早上嫡亲女婿叫做没奈何的,破衣、破帽、破褡袱、破雨伞,手里拿一幅破画儿,说他饿的荒了,要来冲席。但劝的都打,连打了九个半,则剩下小的这半个脸儿。〔外恼介〕可恶。本院自有禁约,何处寒酸,敢来胡赖?〔末、净〕此生委系乘龙,属官礼当攀凤。〔外〕一发中他计了。叫中军官暂时拿下那光棍。逢州换驿,递解到临安监候者。〔老旦扮中军官应介〕〔出缚生介〕〔生〕冤哉,我的妻呵!“因贪弄玉为秦赘,且戴儒冠学楚囚。”〔下〕〔外〕诸公不知。老夫因国难分张,心痛如割。又放着这等一个无名子来聒噪人,愈生伤感。〔末、净〕老夫人受有国恩,名标烈史。兰玉自有,不必虑怀。叫乐人进酒。

    【前腔】〔末、净〕江南好宦游。急难休,樽前且进平安酒。看福寿有,子女悠,夫人又。〔外〕径醉矣。〔旦、贴作扶介〕〔外泪介〕闪英雄泪渍盈盈袖,伤心不为悲秋瘦。〔合前〕〔外〕诸公请。

    【尾声】明日离亭一杯酒。〔末、净〕则无奈丹青圣主求。〔外笑介〕怕画的上麒麟人白首。

    〔外〕万里沙西寇已平,张乔

    〔末〕东归衔命见双旌。韩偓

    〔净〕塞鸿过尽残阳里,耿湋

    〔众〕淮水长怜似镜清。李绅

     第五十一出 榜下

    〔老旦、丑扮将军持瓜、锤上〕“凤舞龙飞作帝京,巍峨宫殿羽林兵。天门欲放传胪喜,江路新传奏凯声。”请了。圣驾升殿,在此祗候。

    【北点绛唇】〔外扮老枢密上〕整点朝纲,运筹边饷,山河壮。〔净扮苗舜宾上〕翰苑文章,显豁的升平象。请了,恭喜李全纳款,皆老枢密调度之功也。〔外〕正此引奏。前日先生看定状元试卷,蒙圣旨武偃文修,今其时矣。〔净〕正此题请。呀,一个老秀才走将来。好怪,好怪!〔末破衣巾捧表上〕“先师孔夫子,未得见周王。本朝圣天子,得睹我陈最良。”非小可也。〔见外、净介〕生员陈最良告揖。〔净惊介〕又是遗才告考么?〔末〕不敢,生员是这枢密老大人门下引奏的。〔外〕则这生员,是杜安抚叫他招安了李全,便中带有降表。故此引见。〔内响鼓,唱介〕奏事官上御道。〔外前跪,引末后跑、叩头介〕〔外〕掌管天下兵马知枢密院事臣谨奏:恭贺吾主,圣德天威。淮寇来降,金兵不动。有淮扬安抚臣杜宝,敬遣南安府学生员臣陈最良奏事,带有李全降表进呈。微臣不胜欢忭!〔内介〕杜宝招安李全一事,就着生员陈最良详奏。〔外〕万岁!〔起介〕〔末〕带表生员臣陈最良谨奏:

    【驻云飞】淮海维扬,万里江山气脉长。那安抚机谋壮,矫诏从宽荡。嗏,李贼快迎降,他表文封上。金主闻知,不敢兵南向。他则好看花到洛阳,咱取次擒胡到汴梁。〔内介〕奏事的午门候旨。〔末〕万岁!〔起介〕〔净跪介〕前廷试看详文字官臣苗舜宾谨奏:

    【前腔】殿策贤良,榜下诸生候久长。乱定人欢畅,文运天开放。嗏,文字已看详,胪传须唱。莫遣夔龙,久滞风云望。早是蟾宫桂有香,御酒封题菊半黄。〔内介〕午门外候旨。〔净〕万岁!〔起行介〕今当榜期,这些寒儒,却也候久。〔外笑介〕则这陈秀才夹带一篇海贼文字,到中得快。〔内介〕圣旨已到,跪听宣读。“朕闻李全贼平,金兵回避。甚喜,甚喜。此乃杜宝大功也。杜宝已前有旨,钦取回京。陈最良有奔走口舌之才,可充黄门奏事官,赐其冠带。其殿试进士,于中柳梦梅可以状元。金瓜仪从,杏苑赴宴。谢恩。”〔众呼“万岁”起介〕〔众扮杂取冠带上〕“黄门旧是黉门客,蓝袍新作紫袍仙。”〔末作挽冠服介〕二位老先生,告揖。〔外、净贺介〕恭喜,恭嘉。明日便借重新黄门唱榜了。〔末〕适间宣旨,状元柳梦梅何处人?〔净〕岭南人,此生遭际的奇异。〔外〕有甚奇异?〔净〕其日试卷看详已定,将次进呈。恰好此生午门外放声大哭,告收遗才。原来为搬家小到京迟误。学生权收他在附卷进呈,不想点中状元。〔外〕原来有此!〔末背想介〕听来敢便是那个、那个柳梦梅?他那有家小?是了,和老道姑做一家儿。〔回介〕不瞒老先生,这柳梦梅也和晚生有旧。〔外、净〕一发可喜可贺了。

    〔净〕榜题金字射朝晖,郑畋 〔外〕独奏边机出殿迟。王建

    〔末〕莫道官忙身老人,韩愈 〔合〕曾经卓立在丹墀。元稹

     第五十二出 索元

    【吴小四】〔净扮郭驼伞、包上〕天九万,路三千。月余程,抵半年。破虱装衣担压肩,压的头脐匾又圆,扢喇察龟儿爬上天。谢天,老驼到了临安。京城地面,好不繁华。则不知柳秀才去向,俺且往天街上瞧去。呀,一伙臭军踢秃秃走来,且向回避。正是:“不因渔父引,怎得见波涛!”〔下〕

    【六幺令】〔老旦、丑扮军校旗、锣上〕朝门榜遍,怎生状元柳梦梅不见?又不是黄巢下第题诗讪。排门的问,刻期宣,再因循敢淹答了杏园公宴。〔老旦笑介〕好笑,好笑,大宋国一场怪事。你道差不差?中了状元干鳖煞。你道奇不奇?中了状元啰唣唏。你道兴不兴?中了状元胡厮踁。你道山不山?中了状元一道烟。天下人古怪,不像岭南人。你瞧这驾牌上,“钦点状元岭南柳梦梅,年二十七岁,身中材,面白色。”这等明明道着,却普天下找不出这人?敢家去哩,亡化哩,睡觉哩?则淹了琼林宴席面见。〔丑〕哥,人山人海,那里淘气去?俺们把一位带了儒中吃宴去。正身出来,算还他席面钱。〔老〕使不得,羽林卫宴老军替得,琼林宴进士替不得。他要杏苑题诗〔丑〕哥,看见几个状元题诗哩。依你说叫去。〔行叫介〕状元柳梦梅那里?〔叫三次介〕〔老旦〕长安东西十二门,大街都无人应,小胡同叫去。〔丑〕这苏木胡同有个海南会馆。叫地方问去。〔叫介〕〔内应介〕老长官贵干?〔老旦、丑〕天大事,你在睡梦哩!听分付。

    【香柳娘】问新科状元,问新科状元。〔内〕何处人?〔众〕广南乡贯。〔内〕是何名姓?〔众〕柳梦梅面白无巴缱。〔内〕谁寻他来?〔众〕是当今驾传,是当今驾传。要得柳如烟,才开杏花宴。〔内〕俺这一带铺子都没有,则瓦市王大姐家歇着个番鬼。〔众〕这等,去,去,去。〔合〕柳梦梅也天,柳梦梅也天。好几个盘旋,影儿不见。〔下〕〔集句〕〔贴扮妓上〕“残莺何事不知秋李后主?日日悲看水独流王昌龄。便从巴峡穿巫峡杜甫,错把杭州作汴州林升。”奴家王大姐是也。开个门户在此。天,一个孤老不见,几个长官撞的来。〔老旦、丑上〕王大姐喜哩。柳状元在你家。〔贴〕什么柳状元?〔众〕番鬼哩。〔贴〕不知道。〔众〕地方报哩。

    【前腔】笑花牵柳眠,笑花牵柳眠。〔贴〕昨日有个鸡,不着裤去了。〔众〕原来十分形现。敢柳遮花映做葫芦缠。有状元么?〔贴〕则有个状匾。〔丑〕房儿里状匾去。〔进房搜介〕〔众诨,贴走下介〕〔众〕找烟花状元,找烟花状元。热赶在谁边,毛臊打教遍。去罢。〔合前〕〔下〕

    【前腔】〔净拐杖上〕到长安日边,到长安日边。果然风宪,九街三市排场遍。柳相公呵,他行踪杳然,他行踪杳然。有了俏家缘,风声儿落谁店?少不的大道上行走。那柳梦梅也天!〔老旦、丑上〕柳梦梅也天!好几个盘旋,影儿不见。〔丑作锺跌净,净叫介〕跌死人,跌死人!〔丑作拿净介〕俺们叫柳梦梅,你也叫柳梦梅。则拿你官里去。〔净叩头介〕是了,梅花观的事发了。小的不知情。〔众笑介〕定说你知情!是他什么人?〔净〕听禀:老儿呵!

    【前腔】替他家种园,替他家种园,远来探看。〔众作忙〕可寻着他哩?〔净〕猛红尘透不出东君面。〔众〕你定然知他去向。〔净〕长官可怜,则听是他到南安,其余不知。〔众〕好笑,好笑!他到这临安应试,得中状元了。〔净惊喜介〕他中了状元,他中了状元!踏的菜园穿,攀花上林苑。长官,他中了状元,怕没处寻他!〔众〕便是哩。〔合前〕〔众〕也罢,饶你这老儿,协同寻他去。

    〔老〕一第由来是出身,郑谷

    〔丑〕五更风水失龙鳞。张曙

    〔净〕红尘望断长安陌,韦庄

    〔合〕只在他乡何处人?杜甫

     第五十三出 硬拷

    【风入松慢】〔生上〕无端雀角土牢中。是什么孔雀屏风?一杯水饭东床用,草床头绣褥芙蓉。天呵,系颈的是定昏店,赤绳羁凤;领解的是蓝桥驿,配递乘龙。〔集唐〕“梦到江南身旅羁方干,包羞忍耻是男儿杜牧。自家妻父犹如此孙元晏,若问傍人那得知崔颢!”俺柳梦梅因领杜小姐言命,去淮扬谒见杜安抚。他在众官面前,怕俺寒儒薄相,故意不行识认,递解临安。想他将次下马,提审之时,见了春容,不容不认。只是眼下凄惶也。〔净扮狱官,丑扮狱卒持棍上〕“试唤皋陶鬼,方知狱吏尊。”咄!淮安府解来囚徒那里?〔生见举手介〕〔净〕见面钱?〔生〕少有。〔丑〕入监油?〔生〕也无。〔净恼介〕哎呀,一件也没有,大胆来举手。〔打介〕〔生〕不要打,尽行装检去便了。〔丑检介〕这个酸鬼,一条破被单,裹一轴小画儿。〔看画介〕〔丑〕是轴观音,送奶奶供养去。〔生〕都与你去,则留下轴画儿。〔丑作抢画,生扯介〕〔末扮公差上〕“僵杀乘龙婿,冤遭下马威。”狱官那里?〔丑揖介〕原来平章府祗候哥。〔末票未介〕平章府提取送解犯人一名,及随身行李赴审。〔丑〕人犯在此,行李一些也无。〔生〕都是这狱官搬去了。〔末〕搬了几件?拿狗官平章府去。〔丑、净慌叩头介〕则这轴画、被单儿。〔末〕这狗官!还了秀才,快起解去。〔净、丑应介〕〔押生行介〕老相公,你便行动些儿。“略知孔子三分礼,不犯萧何六尺条。”〔下〕

    【唐多令】〔外引众上〕玉带蟒袍红,新参近九重。耿秋光长剑倚崆峒。归到把平章印总,浑不是黑头公。〔集唐〕“秋来力尽破重围罗邺。入掌银台护紫微李白。回头却叹浮生事李中,长向东风有是非罗隐。”自家杜平章。因淮扬平寇,叨蒙圣恩,超迁相位。前日有个棍徒,假充门婿。已着递解临安府监候。今日不免取来细审一番。〔净、丑押生上〕〔杂扮门官唱门介〕临安府解犯人进。〔见介〕〔生〕岳丈大人拜揖。〔外坐笑介〕〔生〕人将礼乐为先。〔众大呼喝介〕〔生长叹介〕

    【新水令】则这怯书生剑气吐长虹,原来丞相府十分尊重,声息儿忒汹涌。咱礼数缺通融,曲曲躬躬;他那里半抬身全不动。〔外〕寒酸,你是那色人数?犯了法,在相府阶前不跪!〔生〕生员岭南柳梦梅,乃老大人女婿。〔外〕呀,我女已亡故三年。不说到纳采下茶,便是指腹裁襟,一些没有。何曾得有个女婿来?可笑,可恨!祗候门与我拿下。〔生〕谁敢拿!

    【步步娇】〔外〕我有女无郎,早把他青年送。划口儿轻调哄。便做是我远房门婿呵,你岭南,吾蜀中,牛马风遥,甚处里丝萝共?敢一棍儿走秋风!指说关亲、骗的军民动。〔生〕你这样女婿,眠书雪案,立榜云宵,自家行止用不尽,定要秋风老大人?〔外〕还强嘴!搜他裹袱里,定有假雕书印,并赃拿贼。〔丑开袱介〕破布单一条,画观音一幅。〔外看画惊介〕呀,见赃了。这是我女孩儿春容。你可到南安,认的石道姑么?〔生〕认的。〔外〕认的个陈教授么?〔生〕认的。〔外〕一眼恢恢,原来劫坟贼便是你。左右采下打。〔生〕谁敢打?〔外〕这贼快招来。〔生〕谁是贼?老大人拿贼见赃,不曾捉奸见床来。

    【折桂令】你道证明师一轴春容。〔外〕春容分明是殉葬的。〔生〕可知道是苍苔石缝,迸坼了云踪?〔外〕快招来。〔生〕我一谜的承供,供的是开棺见喜,挡煞逢凶。〔外〕圹中还有玉鱼、金碗。〔生〕有金碗呵,两口儿同匙受用;玉鱼呵,和我九泉下比目和同。〔外〕还有哩。〔生〕玉碾的玲珑,金锁的玎冬。〔外〕都是那道姑。〔生〕则那石姑姑他识趣拿奸纵,欲不似你杜爷爷逞拿贼威风。〔外〕他明明招了。叫令史取过一张坚厚官绵纸,写下亲供:“犯人一名柳梦梅,开棺劫财者斩。”写完,发与那死囚,于斩字下押个花字。会成一宗文卷,放在那里。〔贴扮吏取供纸上〕禀老爷定个斩字。〔外写介〕〔贴叫生押花字〕〔生不伏介〕〔外〕你看这吃敲才!

    【江儿水】眼脑儿天生贼,心机使的凶。还不画花?〔生〕谁惯来。〔外〕你纸笔砚墨则好招详用。〔生〕生员又不犯奸盗。〔外〕你奸盗诈伪机谋中。〔生〕因令爱之故。〔外〕你精奇古怪虚头弄。〔生〕令爱现在。〔外〕现在么,把他玉骨抛残心痛。〔生〕抛在那里?〔外〕后苑池中,月冷断魂波动。〔生〕谁见来?〔外〕陈教授来报知。〔生〕生员为小姐费心,除了天知地知,陈最良那得知!

    【雁儿落】我为他礼春容、叫的凶,我为他展幽期、耽怕恐,我为他点神香、开墓封,我为他唾灵丹、活心孔,我为他偎熨的体酥融,我为他洗发的神清莹,我为他度情肠、款款通,我为他启玉肱、轻轻送,我为他轻温香、把阳气攻,我为他抢性命、把阴程迸。神通,医的他女孩儿能活动。通也么通,到如今风月两无功。〔外〕这贼都说的是什么话?着鬼了。左右,取桃条打他,长流水喷他。〔丑取桃条上〕“要的门无鬼,先教园有桃。”桃条在此。〔外〕高吊起打。〔众吊起生,作打介〕〔生叫痛,转动,众诨、打鬼介,喷水介〕〔净扮郭驼拐杖同老旦、贴扮军校持金瓜上〕“天上人间忙不忙?开科失却状元郎。”一向找寻柳梦梅,今日再寻不见,打老驼。〔净〕难道要老驼赔?买酒你吃,叫去罢。〔叫介〕状元柳梦梅那里?〔外听介〕〔众叫下〕〔外问丑介〕〔丑〕不见了新科状元,圣旨着沿街寻叫。〔生〕大哥,开榜哩。状元谁?〔外恼介〕这贼闲管,掌嘴,掌嘴。〔丑掌生嘴介〕〔生叫冤屈介〕〔老旦、贴、净依前上〕“但闻丞相府,不见状元郎。”咦,平章府打喧闹哩。〔听介〕〔净〕里面声息,像有俺家相公哩!〔众进介〕〔净向前见哭介〕吊起的是我家相公也!〔生〕列位救我。〔净〕谁打相公来?〔生〕是这平章。〔净将拐杖打外介〕拼老命打这平章。〔外恼介〕谁敢无礼?〔老旦、贴〕驾上的,来寻状元柳梦梅。〔生〕大哥,柳梦梅便是小生。〔净向前解生,外扯净跌介〕〔生〕你是老驼,因何至此?〔净〕俺一径来寻相公,喜的中了状元。〔生〕真个的!快向钱塘门外报与杜小姐知道。〔老旦、贴〕找着了状元,俺们也报知黄门官奏去。“未去朝天子,先来激相公。”〔下〕〔外〕一路的光棍去了。正好拷问这厮,左右再与俺吊将起。〔生〕待俺分诉些,难道状元是假得的?〔外〕凡为状元者,有登科录为证。你有何据?则是吊了打便了。〔生叫苦介〕〔净扮苗舜宾引老旦,贴扮堂候官,捧冠袍带上〕“踏破草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老公相住手,有登科录在此。

    【侥侥犯】〔净〕则他是御笔亲标第一红,柳梦梅为梁栋。〔外〕敢不是他?〔净〕是晚生本房取中的。〔生〕是苗老师哩,救门生一救!〔净笑介〕你高吊起文章巨公,打桃枝受用。告过老公相,军校,快请状元下吊。〔贴放,生叫“疼煞”介〕〔净〕可怜,可怜!是斯文倒吃尽斯文痛,无情棒打多情种。〔生〕他是我丈人。〔净〕原来是倚太山压卵欺鸾凤。〔老旦〕状元悬梁、刺股。〔净〕罢了,一领宫袍遮盖去。〔外〕什么宫袍,扯了他!

    【收江南】〔外扯住冠服介〕〔生〕呀,你敢抗皇宣骂敕封,早裂绽我御袍红。似人家女婿呵,拜门也似乘龙。偏我帽光光走空,你桃夭夭煞风。〔老旦替生冠服插花介〕〔生〕老平章,好看我插宫花帽压君恩重。〔外〕柳梦梅怕不是他。果是他,便童生应试,也要候案。怎生殿试了,不候榜开,来淮扬胡撞?〔生〕老平章是不知。为因李全兵乱,放榜稽迟。令爱闻得老平章有兵寇之事,着我一来上门,二来报他再生之喜,三来扶助你为官。好意成恶意,今日可是你女婿了?〔外〕谁认你女婿来!

    【园林好】〔净众〕嗔怪你会平章的老相公,不刮目破窑中吕蒙。忒做作、前辈们性重。〔笑介〕敢折倒你丈人峰?〔外〕悔不将劫坟贼监候奏请为是。

    【沽美酒】〔生笑介〕你这孔夫子把公冶长陷缧绁中。我柳盗跖打地洞向鸳鸯冢。有日呵,把燮理阴阳问相公,要无语对春风。则待列笙歌画堂中,抢丝鞭御街拦纵。把穷柳毅赔笑在龙宫,你老夫差失敬了韩重。我呵,人雄气雄,老平章深躬浅躬,请状元升东转东。呀,那时节才提破了牡丹亭杜鹃残梦。老平章请了,我女婿赴宴去也。

    【北尾】你险把司天台失陷了文星空,把一个有对付的玉洁冰清烈火烘。咱想有今日呵,越显的俺玩花柳的女郎能,则要你那打桃条的相公懂。〔下〕〔外吊场〕异哉,异哉!还是贼,还是鬼?堂候官,去请那新黄门陈老爷到来商议。〔丑〕知道了。“谒者有如鬼,状元还似人。”〔下〕〔末扮陈黄门上〕“官运精神老不眠,早朝三下听鸣鞭。多沾圣主随朝米,不受村童学俸钱。”自家陈最良。因奏捷,圣恩可怜,钦授黄门。此皆杜老相公抬举之恩,敬此趣谢。〔丑上见介〕正来相请,少待通报。〔进报见介〕〔外笑介〕可喜,可喜!“昔为陈白屋,今作老黄门。”〔末〕“新恩无报效,旧恨有还魂。”适间老先生三喜临门:一喜官居宰辅,二喜小姐活在人间,三喜女婿中了状元。〔外〕陈先生教的好女学生,成精作怪哩!〔末〕老相公葫芦提认了罢。〔外〕先生差矣!此乃妖孽之事。为大臣的,必须奏闻灭除为是。〔末〕果有此意,容晚生登时奏上取旨何如?〔外〕正合吾意。

    〔外〕夜读沧州怪亦听,陆龟蒙

    〔末〕可关妖气暗文星。司空图

    〔外〕谁人断得人间事?白居易

    〔末〕神镜高悬照百灵。殷文圭

     第五十四出 闻喜

    【绕池游】〔贴上〕露寒清怯,金井吹梧叶,转不断辘轳情劫。咳,俺小姐为梦见书生,感病而亡,已经三年。老爷与老夫人,时时痛他孤魂无靠。谁知小姐到活活的跟着个穷秀才,寄居钱塘江上。母子重逢。真乃天上人间,怪怪奇奇,何事不有!今日小姐分付安排绣床,温习针指。小姐早来到也。

    【绕红楼】〔旦上〕秋过了平分日易斜,恨辞梁燕语周遮。人去空江,身依客舍,无计七香车。“秋风吹冷破窗纱,夫婿扬州不到家。玉指泪弹江北草,金针闲刺岭南花。”春香,我同柳郎至此,即赴试闱。虎榜未开,扬州兵乱。我星夜赍发柳郎,打听爹娘消息。且喜老萱堂不意而逢,则老相公未知下落。想柳郎刻下可到,料今番榜上高题。须先剪下罗衣,衬其光彩。〔贴〕绣床停当,请自尊裁。〔旦裁衣介〕裁下了,便待缝将起来。〔缝介〕〔贴〕小姐,俺淡口儿闲嗑,你和柳郎梦里、阴司里,两下光景何如?

    【罗江怨】〔旦〕春园梦一些,到阴司里有转折。梦中逗的影儿别,阴司较追的情儿切。〔贴〕还魂时像怎的?〔旦〕似梦重醒,猛回头放教跌。〔贴〕阴司可也有好耍子处?〔旦〕一般儿轮回路,驾香车,爱河边题红叶。便则到鬼门关逐夜的望秋月。

    【前腔】〔贴〕你风姿恁惹邪,情肠害劣。小姐,你香魂逗出了梦儿蝶,把亲娘肠断了影中蛇。不道燕冢荒斜,再立起鸳鸯舍。则问你会书斋灯怎遮?送情怀酒怎赊?取喜时,也要那破头梢一泡血。〔旦〕蠢丫头,幽欢之时,彼此如梦,问他则甚!呀,奶奶来的恁忙也!

    【玩仙灯】〔老旦慌上〕人语闹吱嗻,听风声,似是女孩儿关节。儿,听见外厢喧嚷,新科状元是岭南柳梦梅。〔旦〕有这等事!

    【前腔】〔净忙走上〕旗影儿走龙蛇,甚宣差,教来近者!〔见介〕奶奶、小姐,驾上人来。俺看门去也!〔下〕

    【入赚】〔外、丑扮军校持黄旗上〕深巷门斜,抓不出状元门第也。这是了。〔敲门介〕〔老旦〕声息儿恁怔忡!把门儿偷瞥。〔启门,校冲开介〕〔老旦〕那衙门来的?〔校〕星飞不迭。你看这旗,看这旗影儿头势别。是黄门官把圣旨教传泄。〔老旦叫介〕儿,原来是传圣旨的。〔旦上〕斗胆相询,金榜何时揭?可有柳梦梅名字高头列?〔校〕他中了状元。〔旦〕真个中了状元?〔校〕则他中状元,急节里遭磨灭。〔旦惊介〕是怎生?〔校〕往淮扬触犯了杜参爷,扭回京把他做劫坟茔的贼决。〔老旦〕我儿,谢天谢地,老爷平安回京了。他那知世间有此重生之事。〔旦〕这却怎了?〔校〕正高吊起猛桃条细抽掣,被官里人抢去游街歇。〔旦〕恰好哩。〔校〕平章他势大,动本了。说劫坟之贼,不可以作状元。〔旦〕状元可也辨一本儿?〔校〕状元也有本。那平章奏他恶茶白赖把阴人窃。那状元呵,他说头带魁罡不受邪。便是万岁爷听了成痴呆。〔旦〕后来?〔校〕侥幸有个陈黄门,是平章爷的故人。奏准,要平章、状元和小姐三人,驾前勘对,方取圣裁。〔老旦〕呀,陈黄门是谁?〔校〕是陈最良,他说南安教授曾官舍。因此杜平章抬举他掌朝班、通御谒。〔老旦〕一发诧异哩。〔校〕便是他着俺们来宣旨。分付你家一更梳洗,二鼓吃饭,三鼓穿衣,四更走动。到得五更三点彻,响玎当翠佩,那是朝时节。〔旦〕独自个怕人。〔校〕怕则么!平章宰相你亲爷,状元妻妾。俺去了。〔旦〕再说些去。〔校〕明朝金阙,讨你幅撞门红去了也。〔下〕〔旦〕娘,爹爹高升,柳郎高中。小旗儿报捷,又是平安贴。把神天叩谢,神天叩谢。

    【滴溜子】〔拜介〕当日的、当日的梅根柳叶,无明路、无明路曾把游魂再叠。果应梦、花园后折。甫能够迸到头,抢了捷。鬼趣里因缘,人间判贴。

    【前腔】〔老旦〕虽则是、虽则是希奇事业,可甚的、可甚的惊劳驾贴?他道你、是花妖害怯,看承的柳抱怀做花下劫。你那爹爹呵,没得个符儿再把花神召摄。

    【尾声】女儿,紧簪束扬尘舞蹈摇花颊。〔旦〕叫我奏个什么来?〔老旦〕有了你活人硬证无虚胁。〔旦〕少不的万岁君王听臣妾。〔净扮郭驼上〕“要问鼋鼍窟,还过乌鹊桥。”两日再寻个钱塘门不着。正好撞着老军,说知夫人下处。抖擞了进去。〔见介〕〔老旦〕你是谁?〔净〕状元家里的老驼,特来恭喜。〔旦〕辛苦,你可见状元么?〔净〕俺往平章府抢下了状元,要夫人去见朝也。

    〔老旦〕往事闲征梦欲分,韩溉

    〔旦〕今晨忽见下天门。张籍

    〔净〕分明为报精灵辈,僧贯休

    〔旦〕淡扫蛾眉朝至尊。张祜

     第五十五出 圆驾

    〔净、丑扮将军持金瓜上〕“日月光天德,山河壮帝居。”万岁爷升朝,在此直殿。

    【北点绛唇】〔末上〕宝殿云开,御炉烟霭,乾坤泰。〔回身拜介〕日影金阶,早唱道黄门拜。〔集唐〕“鸾凤旌旗拂晓陈韦元旦,传闻阙下降丝纶刘长卿。兴王会净妖氛气杜甫,不问苍生问鬼神李商隐。”自家大宋朝新除授一个老黄门陈最良是也。下官原是南安府饱学秀才。因柳梦梅发了杜平章小姐之墓,径往扬州报知。平章念旧,着俺说平李寇,告捷效劳,蒙圣恩钦赐黄门奏事之职。不想平章回朝,恰遇柳生投见。当时拿下,递解临安府监候。却说柳生先曾撺过卷子,中了状元。找寻之间,恰好状元吊在杜府拷问。当被驾前官校人等冲破府门,抢了状元,上马而去,到也罢了。又听的说俺那女学生杜小姐也返魂在京。平章听说女儿成了个色精,一发恼激。央俺题奏一本,为诛除妖贼事。中间劾奏柳梦梅系劫坟之贼,其妖魂托名亡女,不可不诛。杜老先生此奏,却是名正言顺。随后柳生也奏一本,为辨明心迹事。都奉有圣旨:“朕览所奏,幽隐奇特。必须返魂之女,面驾敷陈,取旨定奇。”老夫又恐怕真是杜小姐返魂,私着官校传旨与他。五更朝见。正是:“三生石上看来去,万岁台前辨假真。”道犹未了,平章、状元早到。

    【前腔】〔外、生幞头、袍、笏同上介〕〔外〕有恨妆排,无明耽带,真奇怪。〔生〕哑谜难猜,今上亲裁划。岳丈大人拜揖。〔外〕谁是你岳丈!〔生〕平章老先生拜揖。〔外〕谁和你平章?〔生笑介〕古诗云:“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阁笔费平章。”今日梦梅争辩之时,少不的要老平章阁笔。〔外〕你罪人咬文哩。〔生〕小生何罪?老平章是罪人。〔外〕俺有平李全大功,当得何罪?〔生〕朝廷不知,你那里平的个李全,则平的个“李半”。〔外〕怎生止平的个“李半”?〔生笑介〕你则哄的个杨妈妈退兵,怎哄的全!〔外恼作扯生介〕谁说?和你官里讲去。〔末作慌出见介〕午门之外,谁敢喧哗!〔见介〕原来是杜老先生。这是新状元。放手,放手。〔外放生介〕〔末〕状元何事激恼了老平章?〔外〕他骂俺罪人,俺得何罪?〔生〕你说无罪,便是处分令爱一事,也有三大罪。〔外〕那三罪?〔生〕太守纵女游春,一罪。〔外〕是了。〔生〕女死不奔丧,私建庵观,二罪。〔外〕罢了。〔生〕嫌贫逐婿,刁打钦赐状元,可不三大罪?〔末笑介〕状元以前也罪过些。看下官面分,和了罢。〔生〕黄门大人,与学生有何面分?〔末笑介〕状元不知,尊夫人请俺上学来。〔生〕敢是鬼请先生?〔末〕状元忘旧了。〔生认介〕老黄门可是南安陈斋长?〔末〕惶恐,惶恐。〔生〕呀,先生,俺于你分上不薄,如何妄报俺为贼?做门馆报事不真;则怕做了黄门,也奏事不以实。〔末笑〕今日奏事实了。远望尊夫人将到,二公先行叩头礼,〔内唱礼介〕奏事官齐班。〔外、生同进叩头介〕〔外〕臣杜宝见。〔生〕臣柳梦梅见。〔末〕平身。〔外、生立左右介〕〔旦上〕“丽娘本是泉下女,重瞻天日向丹墀。”

    【黄钟北醉花阴】平铺著金殿琉璃翠鸳瓦,响鸣梢半天儿刮剌。〔净、丑喝介〕甚的妇人冲上御阶?拿了!〔旦惊介〕似这般狰狞汉,叫喳喳。在阎浮殿见了些青面獠牙,也不似今番怕。〔末〕前面来的是女学生杜小姐么?〔旦〕来的黄门官像陈教授,叫他一声:“陈师父,陈师父!”〔末应介〕是也。〔旦〕陈师父喜哩!〔末〕学生,你做鬼,怕不惊驾?〔旦〕噤声。再休提探花鬼乔作衙,则说状元妻来面驾。〔净、丑下〕〔内〕奏事人扬尘舞蹈。〔旦作舞蹈、呼“万岁,万岁”介〕〔内〕平身。〔旦起〕〔内〕听旨:杜丽娘是真是假,放着伊父杜宝,状元柳梦梅,出班识认。〔生觑旦作悲介〕俺的丽娘妻也。〔外觑旦,作恼介〕鬼乜些真个一模二样,大胆,大胆!〔作回身跪奏介〕臣杜宝谨奏:臣女亡已三年,此女酷似,此必花妖狐媚,假托而成。俺王听启:

    【南画眉序】臣女没年多,道理阴阳岂重活?愿吾皇向金阶一打,立见妖魔。〔生作泣〕好狠心的父亲!〔跪奏介〕他做五雷般严父的规模,则待要一下里把声名煞抹。〔起介〕〔合〕便阎罗包老难弹破,除取旨前来撒和。〔内〕听旨:朕闻人行有影,鬼形怕镜。定时台上有秦朝照胆镜。黄门官,可同杜丽娘照镜。看花阴之下,有无踪影回奏。〔末应,同旦对镜介〕女学生是人是鬼?

    【北喜迁莺】〔旦〕人和鬼教怎生酬答?形和影现托着面菱花〔末〕镜无改面,委系人身。再向花街取影而奏。〔行看影介〕〔旦〕波查。花阴这答,一般儿莲步回莺印浅沙。〔末奏〕杜丽娘有踪有影,的系人身。〔内〕听旨:丽娘既系人身,可将前亡后化事情奏上。〔旦〕万岁!臣妾二八年华,自画春容一幅。曾于柳外梅边,梦见这生。妾因感病而亡。葬于后园梅树之下。后来果有这生,姓柳名梦梅,拾取春容,朝夕挂念。臣妾因此出现成亲。〔悲介〕哎哟,凄惶煞!这底是前亡后化,抵多少阴错阳差。〔内〕听旨:柳状元质证,丽娘所言真假?因何预名梦梅?〔生打躬呼“万岁”介〕

    【南画眉序】臣南海泛丝萝,梦向娇姿折梅萼。果登程取试,养病南柯。因借居南安府红梅院中,游其后苑,拾得丽娘春容。因而感此真魂,成其人道。〔外跪介〕此人欺诳陛下,兼且点污臣之女也。谕臣女呵,便死葬向水口廉贞,肯和生人做山头撮合!〔合〕便阎罗包老难弹破,除取旨前来撒和。〔内〕听旨:朕闻有云:“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则国人父母皆贱之。”杜丽娘自媒自婚,有何主见?〔旦泣介〕万岁!臣妾受了柳梦梅再活之恩。

    【北出队子】真乃是无媒而嫁。〔外〕谁保亲?〔旦〕保亲的是母丧门。〔外〕送亲的?〔旦〕送亲的是女夜叉。〔外〕这等胡为!〔生〕这是阴阳配合正理。〔外〕正理,正理!花你那蛮儿一点红嘴哩!〔生〕老平章,你骂俺岭南人吃槟榔,其实柳梦梅唇红齿白。〔旦〕噤声。眼前活立着个女孩儿,亲爷不认。到做鬼三年,有个柳梦梅认亲。则你这辣生生回阳附子较争些,为什么翠呆呆下气的槟榔俊煞了他?爹爹,你不认呵,有娘在。〔指鬼门〕现放着实丕丕贝母开谈亲阿妈。〔老旦上〕多早晚女儿还在面驾。老身踹入正阳门叫冤去也。〔进见跪伏介〕万岁爷,杜平章妻一品夫人甄氏见驾。〔外、末惊介〕那里来的?真个是俺夫人哩。〔外跪介〕臣杜宝启,臣妻已死扬州乱贼之手,臣已奏请恩旨褒封。此必妖鬼捏作母子一路,白日欺天。〔起介〕〔生〕这个婆婆,是不曾认的他。〔内〕听旨:甄氏既死于贼手,何得临安母子同居?〔老旦〕万岁!〔起介〕

    【南滴溜子】〔老旦〕扬州路、扬州路遭兵劫夺,只得向、只得向长安住托。不想到钱塘夜过,黑撞着丽娘儿魂似脱。少不的子母肝肠,死同生活。〔内〕听甄氏所奏,其女重生无疑。则他阴司三载,多有因果之事。假如前辈做君王臣宰不臻的,可有的发付他?从直奏来。〔旦〕这话不题罢了,提起都有。〔末〕女学生,“子不语怪”。比如阳世府部州县,尚然磨刷卷宗,他那里有甚会案处!

    【北刮地风】〔旦〕呀,那阴司一桩桩文簿查,使不着你猾律拿喳。是君王有半副迎魂驾,臣和宰玉锁金枷。〔末〕女学生,没对证。似这般说,秦桧老太师在阴司里可受的?〔旦〕也知道些。说他的受用呵,那秦太师他一进门,忒楞楞的黑心捶敢捣了千下,浙另另的紫筋肝剁作三花。〔众惊介〕为甚剁作三花?〔旦〕道他一花儿为大宋,一花为金朝,一花儿为长舌妻。〔末〕这等长舌夫人有何受用?〔旦〕若说秦夫人的受用,一到了阴司,挦去了凤冠霞帔,赤体精光。跳出个牛头夜叉,只一对七八寸长指驱儿,轻轻的把那撇道儿揢,长舌揸。〔末〕为甚?〔旦〕听的是东窗事发。〔外〕鬼说也。且问你,鬼乜邪,人间私奔,自有条法。阴司可有?〔旦〕有的是。柳梦梅七十条,爹爹发落过了,女儿阴司收赎。桃条打,罪名加,做尊官勾管了帘下。则道是没真场风流罪过些。有什么饶不过这娇滴滴的女孩家。〔内〕听旨:朕细听杜丽娘所奏,重生无疑。就着黄门官押送午门外,父子夫妻相认,归第成亲。〔众呼“万岁”行介〕〔老旦〕恭喜相公高转了。〔外〕怎想夫人无恙!〔旦哭介〕我的爹呵!〔外不理介〕青天白日,小鬼头远些,远些!陈先生,如今连柳梦梅俺也疑将起来,则怕也是个鬼。〔末笑介〕是踢斗鬼。〔老旦喜介〕今日见了状元女婿,女儿再生,二十分喜也。状元,先认了你丈母罢。〔生揖介〕丈母光临,做女婿的有失迎待,罪之重也。〔旦〕官人恭喜,贺喜。〔生〕谁报你来?〔旦〕到得陈师父传旨来。〔生〕受你老子的气也。〔末〕状元,认了丈人翁罢。〔生〕则认的十地阎君为岳丈。〔末〕状元,听俺分劝一言。

    【南滴滴金】你夫妻赶著了轮回磨,便君王使的个随风柁,那平章怕不做赔钱货。到不如娘共女,翁和婿,明交割。〔生〕老黄门,俺是个贼犯。〔末笑介〕你得便宜人,偏会撒科。则道你偷天把桂影那,不争多先偷了地窟里花枝朵。〔旦欢介〕陈师父,你不教俺后花园游去,怎看上这攀桂客来?〔外〕鬼乜邪,怕没门当户对,看上柳梦梅什么来!

    【北四门子】〔旦笑介〕是看上他戴乌纱象简朝衣挂,笑、笑、笑,笑的来眼媚花。爹娘,人间白日里高结采楼,招不出个官婿。你女儿睡梦里、鬼窟里选着个状元郎,还说门当户对!则你个杜杜陵惯把女孩儿吓,那柳柳州他可也门户风华。爹爹,认了女孩儿罢。〔外〕离异了柳梦梅,回去认你。〔旦〕叫俺回杜家,讪了柳衙。便作你杜鹃花,也叫不转子规红泪洒。〔哭介〕哎哟,见了俺前生的爹,即世嬷,颠不剌俏魂灵立化。〔旦作闷倒介〕〔外惊介〕俺的丽娘儿!〔末作望介〕怎那老道姑来也?连春香也活在?好笑,好笑!我在贼营里瞧甚来?

    【南鲍老催】〔净扮石姑同贴上〕官前定夺,官前定夺。〔打望介〕原来一众官员此。怎的起状元、小姐嘴骨都站一边?〔净〕眼见他乔公案断的错,听了那乔教学的嘴儿嗑。〔末〕春香紧弟也来了。这姑姑是贼。〔净〕啐,陈教化,谁是贼?你报老夫人死哩,春香死哩!做的个纸棺材,舌锹拨。〔向生介〕柳相公喜也。〔生〕姑姑喜也。这丫头那里见俺来?〔贴〕你和小姐牡丹亭做梦时有俺在。〔生〕好活人活证。〔净、贴〕鬼团圆不想到真和合,鬼揶揄不想做人生活。老相公,你便是鬼三台,费评跋。〔净、贴并下〕〔末〕朝门之下,人钦鬼伏之所,谁敢不从!少不得小姐劝状元认了平章,成其大事。〔且作笑劝生介〕柳郎,拜了丈人罢!〔生不伏介〕

    【北水仙子】〔旦〕呀呀呀,你好差。〔扯生手、按生肩介〕好好好,点着你玉带腰身把玉手叉。〔生〕几百个桃条!〔旦〕拜、拜、拜,拜荆条曾下马。〔扯外介〕〔旦〕扯、扯、扯,做泰山倒了架。〔指生介〕他、他、他,点黄钱聘了咱。俺、俺、俺,逗寒食吃了他茶。〔指末介〕你、你、你,待求官、报信则把口皮喳。〔指生介〕是是是,是他椁湔除罢。〔指外介〕爹爹爹,你可也骂够了咱这鬼乜邪。〔丑扮韩子才冠带捧诏上〕圣旨已到,跪听宣读。“据奏奇异,敕赐团圆。平章杜宝,进阶一品。妻甄氏,封淮阴郡夫人。状元柳梦梅,除授翰林院学士。妻杜丽娘,封阳和县君。就着鸿胪官韩子才送归宅院。”叩头谢恩。〔丑见介〕状元恭喜了。〔生〕呀,是韩子才兄。何以得此?〔丑〕自别了尊兄,蒙本府起送先儒之后,到京考中鸿胪之职,故此得会。〔生〕一发奇异了。〔末〕原来韩老先也是旧朋友。〔行介〕

    【南双声子】〔众〕姻缘诧,姻缘诧,阴人梦黄泉下。福分大,福分大,周堂内是这朝门下。齐见驾,齐见驾,真喜洽,真喜洽。领阳间诰敕,去阴司销假。

    【北尾】〔生〕从今后把牡丹亭梦影双描画。〔旦〕亏杀你南枝挨暖俺北枝花。则普天下做鬼的有情谁似咱!

    杜陵寒食草青青,韦应物

    羯鼓声高众乐停。李商隐

    更恨香魂不相遇,郑琼罗

    春肠遥断牡丹亭。白居易

    千愁万恨过花时,僧无则

    人去人来酒一卮。元稹

    唱尽新词欢不见,刘禹锡

    数声啼鸟上花枝。韦庄

  • 乔伊斯《尤利西斯》15-18

    第十五章 1

    通向红灯区的马博特街口。路面未铺卵石,骨骼般的电车岔道伸向远方,沿线是像鬼火似的红绿信号灯和危险信号机。一排排简陋的房屋半敞着门。偶有灯火朦朦胧胧地映出彩虹般的扇形光环。一群矮小的男男女女围着停在这里的拉白奥蒂的平底船型冰淇淋车[1] ,争争吵吵。他们抓取夹有煤炭色[2]和紫铜色冰淇淋的薄脆饼。这些孩子们边嘬着,边缓缓地散去。平底车高高抬起鸡冠形天鹅头,穿过灯台下的黑暗前进,依稀浮现出蓝白两色。回荡着口哨的相互呼应声。)

    呼声

    等一等,亲爱的。我跟你一道去。

    应答

    到马棚后面来。

    (一个又聋又哑的白痴鼓着金鱼眼,松弛的嘴巴淌着口水,因患舞踏病浑身发颤,趔趔趄趄地走过。孩子们手拉着手,把他圈在中间。)

    孩子们

    左撇子!敬礼!

    白痴

    (举起麻痹的左臂,发出咯咯声)金立!

    孩子们

    老爷儿哪儿去啦?

    白痴

    (结结巴巴地)施边儿。[3]

    (他们放开了他。他打着趔趄往前走。一个侏儒女子在两道栏杆之间吊根绳子,坐在上面打秋千,口中数着数。一个男子趴在垃圾箱上,用胳膊和帽子掩着脸,移动一下[4],呻吟,咯吱咯吱地磨牙齿,接着又打起呼噜。台阶上,一个到处掏垃圾的侏儒,蹲下身去,把一袋破布烂骨扛到肩上。一个老妪手执一盏满是油烟的煤油灯站在一旁,将她那最后一只瓶子塞进他的口袋。男子扛起猎物,将鸭舌帽拽歪,一声不响地蹒跚而去。老妪摇晃着灯,也回到自己的窝。一个罗圈腿娃娃手里拿着纸做的羽毛球,蹲在门口,跟在她后面使劲地横爬着,并抓住她的裙子往上攀。一个喝得醉醺醺的壮工双手握住地窖子前的栅栏,东倒西歪,踉踉跄跄地踱着。拐角处,两个披着短斗篷的夜班巡警,手按着装警棍的皮套,朦朦胧胧中身影显得高大无比。一只盘子打碎了,一个女人尖声嚷叫,接着是娃娃的啼哭声。男人厉声咒骂,嘟嘟囔囔,随后沉默下来。几个人影晃来晃去,忽而潜藏起来,忽而又从破房子里窥伺。一间点燃着嵌在瓶口里的蜡烛的屋中,一个邋里邋遢的女人正替一个长着瘰疠的娃娃梳理着其乱如麻的头发。从一条巷子里传出西茜·卡弗里那依然很年轻的高亢歌声。)

    西茜·卡弗里

    我把它给了摩莉,

    因为她无忧无虑,

    把鸭腿儿给了她,

    把鸭腿儿给了她。

    (士兵卡尔和士兵康普顿[5],腋下紧紧夹着短棍,摇摇晃晃地走着,向右转,一起放屁。从巷子里传出男人们的一阵朗笑声。一个悍妇嗄声恶言还击。)

    悍妇

    天打雷霹的,毛屁股蛋儿。卡文妞儿,加油儿。

    西茜·卡弗里

    我运气好着呢。卡文、库特黑尔和贝尔士尔贝特[6] 。(唱)

    我把它给了内莉,

    让她戳到肚皮里,

    把鸭腿儿给了她,

    把鸭腿儿给了她。

    (士兵卡尔和士兵康普顿转过身来反唇相讥。他们的军服在灯光映照下鲜艳如血色,凹陷的黑军帽扣在剪得短短的金黄色头发上。斯蒂芬·迪达勒斯和林奇穿过人群,同英国兵擦身而过。)

    士兵康普顿

    (晃动手指)给牧师[7] 让路。

    士兵·卡尔

    (转过身来招呼)哦,牧师!

    西茜·卡弗里

    (嗓音越来越高)

    她拿到了鸭腿儿。

    不知放在哪儿啦,

    把鸭腿儿给了她。

    (斯蒂芬左手抡着梣木手杖,快活地唱着复活节“将祭文”。林奇陪伴着她,将骑手帽低低地拉到额下,皱起眉头,面上泛着不悦的冷笑。)

    斯蒂芬

    我瞧见殿堂右手喷出一股水。哈利路亚。

    (一个上了年纪的妓院老鸨从门口龇出饥饿的龅牙。)

    老鸨

    (嗓音嘶哑地低声说)嘘!过来呀,我告诉你。里面有个黄花姑娘哩。嘘!

    斯蒂芬

    (略提高嗓音)凡是挨近水的人。

    老鸨

    (在他们背后恶狠狠地啐了一口)三一学院的医科学生。输卵管咋啦?尽管长了根鸡巴,可一个子儿也不称。

    (伊迪·博德曼吸吮着鼻涕,跟伯莎·萨波尔蜷缩在一

    起。此刻拉过披肩掩住鼻孔。)

    伊迪·博德曼

    (骂骂咧咧地)接着,那家伙说:“我瞧见你在弗思富尔广场跟你那个戴睡帽的浪荡汉——铁道涂油工一道鬼混啦。”“你瞧见了又怎么样?”我说。“你这是多管闲事,”我说。“你从来也没见我跟一个有老婆的山地人勾搭过!”我说。瞧她那副德性!一个告密者!顽固得像头骡子!她自己才同时跟两个男人一道溜达呢:火车司机基尔布赖德和一等兵奥利芬特。

    斯蒂芬

    (得意洋洋地)个个都得到拯救。[8]

    (他胡乱木手杖,瓦斯灯的晕轮便抖动起来,那光撒遍世界。一只到处觅食的白色褐斑长毛垂耳狗吼叫着,跟在他后面。林奇踢了它一脚,把它吓跑了。)

    林奇

    还有呢?

    斯蒂芬

    (回头望了望)因此,将成为人类共同语言的,乃是手势,而并非音乐或气味。这种传达手段所明确显示的不是通常的意义,而是生命第一原理,结构性的节奏。

    林奇

    黄色哲学的言语宗教学。梅克伦堡街[ 9] 的形而上学!

    斯蒂芬

    莎士比亚就受尽了悍妇的折磨,苏格拉底也怕老婆。就连那位绝顶聪明的斯塔基莱特人[10]都被一个荡妇套上嚼子和笼头,骑来骑去。

    林奇

    哎!

    斯蒂芬

    不管怎样,谁需要打两次手势来比划面包和瓮呢?在莪默的诗里,这个动作就表示面包和酒瓮。[11]替我拿着手杖。

    林奇

    让你的黄手杖见鬼去吧。咱们到哪儿去呀?

    斯蒂芬

    好色的山猫[12],咱们找无情的美女乔治娜·约翰逊[13]去,走向年少时曾赐与我欢乐的女神。[14]

    (斯蒂芬把梣木手杖塞给林奇,缓缓摊开双手,头朝后仰。在距胸部一拃的地方手心向下,十指尖交叉,若即若离。左手举得略高。)

    林奇

    哪个是面包瓮[15]?简直不中用。究竟是瓮还是海关,你来说明吧。喏,接住你的拐棍儿,走吧。

    (他们走过去。汤米·卡弗里爬行到一根瓦斯灯杆跟前,紧紧抱住它,使劲爬上去。接着又从顶上前蹬后踹地哧溜下来。杰基·卡弗里也抱住灯杆要往上爬。一个壮工歪倚着灯杆。双胞胎摸着黑仓皇逃走。工人晃晃悠悠地用食指按住鼻翼的一边,从另一边鼻孔里擤出长长的一条鼻涕。壮工挑着忽明忽暗的号灯,从人丛中脚步蹒跚地踱去。

    (河雾宛若一条条的蛇一般徐徐蠕动过来。从阴沟、裂缝、污水坑和粪堆,向四面八方发散出污浊的臭气。南面,在朝海洋流去的河水那边,有红光跳跃着。壮工拨开人群,朝着电车轨道侧线趔趔趄趄地走去。远处,布卢姆出现在铁桥下的彼端,面庞涨得通红,气喘吁吁,正往侧兜里塞面包和巧克力。隔着吉伦理发店的窗户可以瞥见一帧综合照片[ 16] ,映出纳尔逊的潇洒英姿。映在旁边那凹面镜里的是害着相思病、憔悴不堪、阴郁忧伤的布——卢——姆。严峻的格拉顿从正面逼视着他——身为布卢姆的布卢姆。骠悍的威灵顿瞪着双目,吓得他赶紧走过去,然而映在凸面镜里那小猪眼睛肥下巴胖脸蛋儿、快快活活的波尔迪,逗乐的笨蛋,笑嘻嘻的,却丝毫也没让他受惊。

    (布卢姆走到安东尼奥·拉白奥蒂的门口时停下脚步。在亮晃晃的弧光灯下淌着汗。他消失了一下,俄而又重新出现,匆匆赶路。)

    布卢姆

    鱼配土豆,哎,真够呛!

    (他消失在正往下撂百叶窗的奥尔豪森猪肉店里。少顷,呼哧呼哧的布——卢——姆,气喘吁吁的波尔迪,又从百叶窗底下钻出来。两只手里各拎着一个包儿。一包是温吞吞的猪脚,另一包是冷羊蹄,上面撒着整粒的胡椒。他喘着气,直挺挺地站在那里。然后歪起身子,用一个包儿顶住肋骨,呻吟着。)

    布卢姆

    小肚子疼得慌。我何必这么跑呢?

    (他小心翼翼地呼吸,慢慢腾腾地朝着点了灯的岔道走去。红灯又跳跃了。)

    布卢姆

    那是什么?是信号灯吗?是探照灯哩。

    (他站在科马克那家店的拐角处,观望着。)

    布卢姆

    是北极光[17],还是炼钢厂?啊,当然是消防队喽。不管怎样,是南边。好大一片火焰。说不定是他[18]的房子哩。贝格尔灌木[ 19] 。我们家不要紧。(他愉快地哼唱。)伦敦着火啦,伦敦着火啦![ 20] 着火啦;着火啦!(他瞥见壮工在塔尔博街另一头拨开人群穿行。)我会跟他失散的。跑!快点儿。不如从这儿穿过去。

    (他一个箭步蹿过马路。顽童们喊叫。)

    顽童们

    当心点儿,大爷!

    (两个骑车人,点燃的纸灯晃悠着,丁零零地响着铃,像游泳般地擦身而过。)

    铃铛

    丁零零,丁零零。

    布卢姆

    (脚上抽筋,直挺挺的站着)噢!

    (他四下里望望,猛地朝前一蹿。穿过朦朦上升的雾,一辆龙头撒沙车[21]谨慎地驶来。它眨巴着巨大的前灯,沉甸甸地朝他压将过来。车顶的触轮嘶嘶地摩擦着电线。驾驶员当当地踩着脚钟。)

    警钟

    当当布啦吧喀布啦德吧咯布卢。

    (制动器猛烈地嘎嘎响。布卢姆举起那只像警察般戴着白手套的手,双腿僵直地跌跌撞撞跳离路轨。长着狮子鼻的电车司机猛地栽到驾驶盘上。他一边滑也似的驶过去,一边从轮锁与销子上面叫喊。)

    司机

    嘿,你这屎裤子,打算耍帽子把戏[22]吗?

    (布卢姆灵巧地跳到边石上,又停下脚步。他伸出一只拿着包包的手,从脸蛋儿上抹掉溅上去的泥点子。)

    布卢姆

    原来是禁止通行。好险哪,然而这下子疼痛倒是消了,又得重新练练桑道操[23]了。俯卧撑。还得加入交通事故保险才行。天主保佑。(他摸了摸裤兜。)可怜的妈妈的身符。鞋后跟动不动就被轨道卡住,鞋带又容易被车轮勾住。有一天在利奥纳德街的拐角那儿、,警察局的囚车把我一只鞋刮走了。第三回就灵验了。用鞋耍把戏。司机真蛮横。我本该举报他。他们太紧张了,所以弄得神经过敏。今天早晨我瞧马车里那个女人时,跟我捣乱的,兴许就是这个家伙。同一类的美人儿。不管怎么说,他的动作够敏捷的哩。腿脚不灵便了。用打趣的口吻说真心话。在莱德小巷,抽筋抽得好厉害。我大概是食物中毒吧。幸运的征兆。怎么回事呢?那也许是私宰的牛。牲口身上打着烙印。(他闭一会儿眼睛。)头有点儿发晕。每月都闹一次,要么就是另外那档子事的反应。脑袋瓜儿晕晕忽忽的。那种疲倦的感觉。我已经吃不消啦。

    噢!

    (一个不祥的人影交叉着腿,倚着奥贝恩[24]的墙。这是一张陌生的脸,仿佛注射了发黑的水银。那人影从一顶墨西哥阔帽底下,用凶狠的目光盯着他。)

    布卢姆

    晚上好,怀特小姐。这是什么街呀?[25]

    人影

    (面无表情地举起胳膊作为信号)口令。马博特街[26]。

    布卢姆

    哈哈。谢谢。世界语。再见。[27](他喃喃地说)是那个爱打.99lib.架的家伙派来的盖尔语联盟的密探。

    (他向前迈步。一个肩上扛着麻袋的拾破烂的拦住他的去路。他朝左边走,拾破烂的也朝左拐。)

    布卢姆

    劳驾。

    (他朝右边跳去,拾破烂的也朝右跳。)

    布卢姆

    劳驾。

    (他转了个弯,侧身而行,躲到一旁,悄悄地溜过去往前走。

    布卢姆

    一直靠右边、右边、右边走。旅行俱乐部在斯蒂普阿塞德竖起了路标,是谁带来这项公共福利的呢?是由于我迷了路,给《爱尔兰骑车人》的读者来信栏写了封信,题目是《在最黑暗的斯蒂普阿塞德》。靠、靠、靠右边走。半夜里捡着破烂和骨头。更像是买卖贼赃哩。杀人凶手首先会到这种地方来,以便洗涤尘世间的罪恶。

    (杰基·卡弗里被汤米·卡弗里追逐着奔来,同布卢姆撞个满怀。)

    布卢姆

    噢!

    (吓了一跳,大腿发软,停了下来。汤米和杰基就在那儿,当场失去踪影。布卢姆双手持包,轻拍着怀表袋,装笔记本的裤兜,装皮夹子的裤兜,那本《偷情的快乐》、土豆和香皂。)

    布卢姆

    可得当心扒手。小偷儿惯耍的花招:撞你一下,顺手就摸走你的包。

    (一只能叼回猎物的狼狗,鼻子贴地嗅着,踱了过来。一个仰卧着的人影打了个喷嚏。出现了一个弯腰驼背、留着胡子的人。他身着锡安的长老所穿的那种长袍,头戴有着深红流苏的吸烟帽。玳瑁框眼镜一直耷拉到鼻翼上。鼻歪嘴斜的脸上是一道道黄色毒药的斑痕。)

    鲁道尔夫

    今天你是第二次浪费半克朗银市了。我不是跟你说过吗:决不可跟那帮异教徒醉鬼们混在一起。瞧,你就是攒不住钱。

    布卢姆

    (将猪脚和羊蹄藏在背后,垂头丧气地抚摩着温吞吞的和冰冷的脚肉和蹄肉。)是的,我明白,爹。[28]

    鲁道尔夫

    你在这儿干些什么名堂啊?你没有灵魂吗?(他伸出虚弱的秃鹫爪子,抚摩着布卢姆那沉默的脸。)你不是我儿子利奥波德吗?不是利奥波德的孙子吗?你不是我那亲爱的儿子利奥波德吗?就是那个离开父亲的家,也离开祖先亚伯拉罕和雅各的上帝的利奥波德吗?

    布卢姆

    (惶恐地)大概是的,父亲。莫森索尔[ 29] 。这就是他的下场。

    鲁道尔夫

    (严厉地)那天晚上,你把宝贵的金钱挥霍了一通,喝得烂醉如泥,被他们护送回家。那帮流浪汉究竟是你的一些什么人?

    布卢姆

    (身着年轻人穿的一套时髦的蓝色牛津服装,白色窄肩背心,头戴褐色登山帽。怀里是一块绅士用的纯银沃特伯里牌转柄表,佩着一条缀有图章的艾伯特双饰链[30]。半边身子满是厚厚一层泥巴。)是越野赛跑的选手,父亲。我就那么一回。

    鲁道尔夫

    一回!从头到脚都是泥。手上还划破了个口子。会患破伤风的。他们会要你命的,充满生气的利奥波德。对那帮家伙你可得当心啊。

    布卢姆

    (懦弱地)他们问我敢不敢比比短跑。道路上净是泥,我跌了一跤。

    鲁道尔夫

    (轻蔑地)不务正业的异教徒。[31]你那可怜的母亲要是看见了该怎么说!

    布卢姆

    妈妈!

    艾琳·布卢姆

    (她手里斜端着蜡台,出现在楼梯栏杆上端。头戴哑剧中贵妇人戴的那种下巴上系带子的头巾式软帽,身穿寡妇吐安基[32]那种有衬架和腰垫的裙子;衬衫钮扣钉在背后,袖子是羊脚型的;戴着灰色露指长手套,配以有浮雕的玉石胸针。盘成辫子的头发用绉网罩起。她吃惊地尖声嚷叫。)噢,神圣的救世主,这孩子给糟践成什么样子啦!快给我嗅盐[33]。(她撩起一道裙褶,在那铅灰色条纹衬裙的兜儿里摸索。从兜儿里掉出一只小药瓶、一枚“天主羔羊”[34]、一只干瘪的土豆和一个赛璐璐玩偶。)圣母圣心啊,你到底在哪儿呢,在哪儿呢?

    (布卢姆嗫嚅着,两眼垂下,开始把那两个包儿往鼓鼓囊囊的兜儿里塞,却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嘴里不知嘟囔些什么。)

    声音

    (尖锐地)波尔迪!

    布卢姆

    谁呀?(他急忙弯下腰去,笨拙地搪开什么人打过来的一拳。)有何贵干?

    (他抬头看。眼前出现了一位亭亭玉立、身着土耳其装束的美女,旁边是几棵枣椰树的蜃景。丰腴的曲线将她那猩红色长裤与短上衣撑得鼓鼓的,开叉儿处露出金色衬里。她系着一条宽幅黄色腰带,脸上蒙着白色——夜间变为紫罗兰色——面纱,只露出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和黑亮的头发。)

    布卢姆

    摩莉!

    玛莉恩

    什么呀?亲爱的,打今儿起,你招呼我的时候,就叫我玛莉恩太太吧。(用挖苦口吻)可怜的小丈夫,叫你等了这么半天,脚都冰凉了吧?

    布卢姆

    (调换了一下双脚的位置)不,不,一点儿都不。(他极其激动地呼吸着,大口大口地吞进空气。有多少话想问,有多少希望,为她的晚餐备下的猪脚,要告诉她的事,解释,欲望,简直着迷了。一枚硬币在她前额上闪烁着。她脚上戴着几枚宝石趾环。踝部戴着纤细的脚镣。她身旁是一只骆驼,缠着塔楼状头巾,伫候着。那上下跳动着的驼桥[35],垂下一道有着无数阶磴的绸梯。骆驼不大情愿地摆动着它那臀部,慢慢腾腾地凑过来:她猛揍了一下它的屁股,包金的手镯玎玲玲响着,愠怒地用摩尔话骂他:)

    玛莉恩

    女性的小天堂![36]

    (骆驼举起一只前脚,从树上摘下一枚大芒果,将它夹在偶蹄间,献给女主人。然后它眨巴着眼睛,扬起脖子,耷拉下脑袋,咕哝着,挣扎着跪下。布卢姆像做蛙跳游戏般地弯下腰去。)

    布卢姆

    我可以给你……我的意思是说:作为你的经纪人……玛莉恩太太……假若你……

    玛莉恩

    那么,你注意到什么变化了吗?(双手徐徐地抚摩饰着珠宝的三角胸衣,眼中逐渐显出友善的揶揄神色。)哦,波尔迪,波尔迪,你依然是个老古板!去见见世面,到广阔的天地中去[37]开开眼界吧。

    布卢姆

    我正要折回去取那加了香橙花液的白蜡洗剂呢。每逢星期四,铺子总要提前打烊。可是,明天早晨我首先要办的就是这事儿。(他把身上的几个兜儿都拍了拍。)浮游肾。哎!

    (他指指南边,又指指东边。一块洁净、崭新的柠檬肥皂发散出光与芳香,冉冉升起。)

    肥皂

    布卢姆和我,是般配的一对。

    他拭亮地球,我擦光天空。

    (药剂师斯威尼那张满是雀斑的脸出现在太阳牌肥皂的圆盘上。)

    斯威尼

    您哪,三先令一便士。

    布卢姆

    好的。是为我老婆买的。玛莉恩太太。特制的。

    玛莉恩

    (柔声)波尔迪!

    布卢姆

    哦,太太?

    玛莉恩

    你的心跳得快些了吗?[38]

    (她面泛轻蔑神色款款踱开,嘴里哼着《唐乔万尼》中的二重唱。她身材丰满得像只娇养着的胸脯鼓鼓的鸽子。)

    布卢姆

    关于“沃利奥”[39],你有把握吗?我指的是发音……

    (他尾随于后,四处嗅着的狼狗又跟踪着他。上了年纪的老鸨拽住他的袖子。她下巴上的那颗黑痣上长的毛闪闪发光。)

    老鸨

    一个处女十先令。黄花姑娘哩,从来没有人碰过。才十五岁。家里除了她那烂醉的爹,啥人也没有。

    (她伸手指了指。布赖迪·凯利[40]被雨淋得精湿,站在她那黑洞洞的魔窟裂缝里。)

    布赖迪

    哈奇街。你心目中有好的吗?

    (她尖口叫一声。唿扇着蝙蝠般的披肩,撒腿就跑。一个粗壮的暴徒脚蹬长靴,跨着大步追赶着。他在台阶那儿磕绊了一下,站稳了,纵身一跳,消失在黑暗中。传来一阵微弱的尖笑声,越来越低微了。)

    老鸨

    (她那狼一般的眼睛贼亮贼亮的)那位老爷找乐子去啦。在妓馆里可弄不到黄花闺女。十先令。可要是整宵泡在这儿,会给便衣警察撞上的。六十六号巡警可真是个狗养的。

    (格蒂·麦克道维尔斜瞅着。一瘸一拐地走过来。她一面送秋波,一面从背后抽出血迹斑斑的布片,卖弄风情地拿给他看。)

    格蒂

    我把在世上的全部财产你和你[41]。(她喃喃地说)是你干的。我恨你。

    布卢姆

    我?什么时候?你作梦哪,我从来没见过你。

    老鸨

    你这骗子,放开老爷。还给老爷写什么满纸瞎话的信。满街拉客卖淫。像你这么个荡妇,就欠你妈没把你捆在床柱子上,用皮带抽你一顿。

    格蒂

    (对布卢姆)我那衬裤的秘密,你统统瞧见了。(她哽咽着,爱抚他的袖子。)你这个下流的有妇之夫!正因为你对我干了那档子事,我爱你。

    (她跛着脚溜走了。布林太太身穿有着松垮垮的褶裥口袋的起绒粗呢男大氅,伫立在人行道上。她那双调皮的眼睛睁得老大,笑咪咪地龇着食草动物般的龅牙。)

    布林太太

    这位先生是……

    布卢姆

    (庄重地咳嗽着)太太,我荣幸地收到了您本月十六日的大函……

    布林太太

    布卢姆先生!你竟跑到这罪恶的魔窟来啦!这下狐狸尾巴可给我抓住啦!你这个流氓!

    布卢姆

    (着了慌)别那么大声喊我的名字。你究竟把我看成什么人啦?可别出卖我。隔墙有耳嘛。你好吗?好久不见啦。你看上去挺好。可不是嘛。这月气候真好。黑色能够折射光。从这儿抄近路就到家啦。这一带蛮有趣。拯救沦落的风尘女子。玛达琳济良所。我是秘书……

    布林太太

    (翘起一个指头)喏,别瞎扯啦!我知道有人不喜欢这样。哦,等我见了摩莉再说!(狡黠地)你最好马上如实招来,否则就会大难临头!

    布卢姆

    (回头看看)她时常念叨要来见识见识哩。逛逛这花街柳巷。喏,异国情调嘛。她说要是有钱,还想雇上几名穿号衣的黑皮肤仆役呢。就像黑兽奥瑟罗那样的。[42]尤金·斯特拉顿[43]。连利弗莫尔黑脸合唱团[44]的打拍员和巧辩演员[45]都行。还有博赫弟兄[46]。只要是黑的,连扫烟囱的都成。

    (化装成黑脸的汤姆和萨姆,博赫跳了出来,身穿雪白帆布上衣,猩红短袜,浆洗得硬梆梆的萨姆勃[47]高领,扣眼儿里插着大朵的鲜红紫苑花。肩上各挂着一把五弦琴[48]。黑人特有的浅黑小手嘣嘣地拨弄着琴弦。一双白色卡菲尔[49]那样的眼睛和一嘴暴牙闪闪发光。他们脚蹬粗陋的木靴,咯噔咯噔地跳着喧嚣、急促的双人舞。拨弦,歌唱,忽而背对背,忽而脚尖挨后跟,忽而又后跟挨脚尖。用黑人的厚嘴唇吱吱咂咂地鼓噪助威。)

    汤姆与萨姆

    有人和迪娜一道在家里,

    有人呆在家里,我知道的,

    有人和迪娜一道在家里,

    弹奏那把古老的五弦琴[50 ] 。

    (他们猛地摘掉黑人面具,露出那淳朴的娃娃脸。然后哧哧窃笑,哈哈大笑,咚咚、当当地奏着琴,跳着步态舞,扬长而去。)

    布卢姆

    (面泛着酸溜溜甜蜜蜜的微笑)要是你有兴致的话,咱俩何妨也厮混一阵?也许你肯让我拥抱上那么几分之一秒吧?

    布林太太

    (快活地尖口叫着)哦,你这个傻瓜!也该去照照镜子!

    布卢姆

    咱们是老交情嘛。我的意思不过是要在两对不同的小夫妻问再来个杂婚,也就是交老婆。你晓得,在我心窝儿里对你总有点儿意思。(忧郁地)情人节那天,是我把那张可爱的小羚羊图片送给你的。

    布林太太

    哎呀,天哪,瞧你这副丑样子!简直是滑稽。(她好奇地伸出一只手。)你背后藏着什么?告诉咱,好乖乖。

    布卢姆

    (用自己空着的那只手攥住她那只手的手腕子。)当年的乔西·鲍威尔[51]是都柏林首屈一指的美人儿。时间过得好快啊!咱们回顾一下吧。你还记得一个圣诞夜,乔治娜·辛普森举行新屋落成宴那次,他们玩欧文·毕晓普游戏[52]:蒙起眼睛找饰针啦,表演测心术什么的。提问:这只鼻烟盒里装着什么?

    布林大太

    那天晚上你可是明星,表演半滑稽的朗诵,演得维妙维肖。你一向都是妇女们的红人儿。

    布卢姆

    (装扮成贵妇的随从。身着波纹绸镶边的无尾晚礼服,扣眼上戴着一枚共济会蓝色徽章,系着黑蝴蝶结领带,珍珠领扣,一只手里歪举着棱形的香槟酒杯。)女士们,先生们,为了爱尔兰,为了家园和丽人[53]干杯。

    布林太太

    那一去不复返的日子令人怀念。那古老甜蜜的情歌[54]。

    布卢姆

    (有意把嗓门放低)说实在的,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想知道,某一位的某物眼下是不是有点儿热热的。

    布林太太

    (亲昵地)热得厉害!伦敦热热的,我简直浑身热热的!(同他的侧腹相蹭蹬)咱们在客厅里玩猜谜游戏,再从圣诞树上取下摔炮玩它一阵然后就坐在楼梯口的长凳上,檞寄生枝[55]的荫影里。光是咱俩在一起。

    布卢姆

    (头戴缀有琥珀色半月的紫色拿破仑帽,慢慢地把手指放到她那柔软、湿润、丰腴的手心里。她顺从地任听他摆布。)那是一夜之中最阴森的时候[56] 。我小心翼翼地从这只手里慢慢儿挑出一根刺。(将一枚红玉戒指轻轻地套到她的手指上,并温存他说)手拉着手[57]。

    布林太大

    (身穿染成月白色的连衣裙式晚礼服,额上戴着一顶华丽灿烂的仙女冠,跳舞卡片落在月白色缎子拖鞋旁边。她温柔地弯起手掌。急促地喘着气。)我要,又[58] ……你发烧哪!你都烫伤啦!左手最挨近心脏啦。

    布卢姆

    当你做了目前这个选择时,人家都说你们不啻是美女与野兽[59]。对这一点,我永远也不能饶恕你。(他攥起一个拳头,按住前额。)想想看,这对我意味着什么。当年,你对我意味着一切。(沙哑地)女人哪,快要把我毁灭啦!

    (丹尼斯·布林头戴白色大礼帽,前后胸挂着威兹德姆·希利的广告牌,吸拉着毡拖鞋,从他们身边磨蹭着踱过去。他那把不起眼的胡子扎煞着,忽而朝左边,忽而朝右边咕哝着。小个子阿尔夫·柏根身穿印有黑桃么[60]的外套,笑弯了腰。忽而朝左忽而朝右地跟踪着他。)

    阿尔夫·柏根

    (嘲弄地指着广告牌)万事休矣:完蛋。

    布林太太

    (对布卢姆)楼下在表演天翻地覆[61]。(给他递了个媚眼)你为什么不吻一吻那个部位,好医治创伤呢?你心里直痒痒嘛。

    布卢姆

    (震惊)你是摩莉最好的朋友啊!怎么能这样?

    布林太大

    (从嘴唇问伸出果肉般的舌头,想要给他个鸽吻)哼。你问得无聊,没法回答。你那里有什么小礼物送给我吗?

    布卢姆

    (生硬地)清真食品。当晚饭吃的快餐。家里没有李树商标罐头肉,那就是美中不足[62]。我看了《丽亚》的演出,班德曼·帕默夫人,她演的莎士比亚,真是再精采不过了。可惜我把节目单扔了。要是买猪脚,就数这个地方好。摸摸看。

    (里奇·古尔丁用饰针在头上别了三顶女帽,腋下夹着考立斯- 沃德律师事务所的公文包,上面用白灰涂着一副骷髅与交叉的大腿骨。公文包太重,使他的身子往一边坠。打开一看,满是半熟的干香肠,熏曹白鱼、芬顿[63] 黑线鳕和裹得严严实实的药丸。)

    里奇

    都柏林的东西,货真价实。

    (秃头帕特,愁眉苦脸的聋子,站在人行道的边石上,折叠着餐巾,等着服侍客人。)

    帕特

    (斜端着一只盘子,嘀嘀嗒嗒地洒着肉汁)牛排和腰子。一瓶贮存啤酒[64]。嘻嘻嘻。等着我来上吧。

    里奇

    老天爷,我从来也没吃过……

    (他耷拉着脑袋一个劲儿地往前走。躲藏在左近的壮工用火热的角叉戳了他一下。)

    里奇

    (伸手按住背部,痛苦地喊叫)啊!布赖特氏病[65]!肺脏!

    布卢姆

    (指着壮工)一个奸细。别惹人注意。我对愚蠢的人群厌恶透了,我可没有心情去找乐子,我处在严重的困境中。

    布林太太

    你这是照例用老一套的谎话来骗人。

    布卢姆

    关于我怎么会来到这儿,我想透露给你个小小的秘密。但是你可别告诉旁人。甚至连对摩莉也不能说。有个特殊的原因。

    布林太太

    (极度兴奋)哦,无论如何也不会说出去。

    布卢姆

    咱们去散散步好吗?

    布林太太

    好的。

    (老鸨打了个手势,无人理睬。布卢姆和布林太太一道走起来。骾狗可怜巴巴地呜呜叫着,摇着尾巴跟在后面。)

    老鸨

    犹大人的脾脏!

    布卢姆

    (身穿燕麦色运动服,翻领上插着一小枝忍冬草,里面是时髦的浅黄色衬衫,系着印有圣安德鲁十字架的黑白方格花呢领带。白色鞋罩,臂上挎了件鹿毛色风衣,脚蹬赤褐色生皮翻毛皮鞋。将一架双筒望远镜像子弹带那样斜挎在肩上,头戴一顶灰色宽边低顶的毡帽。)你还记得吗,很久很久,多年以前,米莉——我们管她叫玛莉奥内特。刚断奶,我们大家曾一道去看过仙女房赛马会?

    布林太太

    (穿一身定做的款式新颖的萨克森蓝衣衫,头戴白丝绒帽,脸上蒙着蛛网状面纱。)在利奥波德镇。

    布卢姆

    对,是利奥波德镇。摩莉把赌注下在一匹名叫“永勿说”的马上,赢了七先令。然后坐那辆有五个座位的双轮破旧马车,沿着福克斯罗克回的家。当时你可风华正茂,戴着镶了一圈鼹鼠皮的白丝绒新帽。那是海斯太太劝你买的,因为价钱降到十九先令十一便士了。其实就是那么一点铜丝支着一些破破烂烂的旧丝绒。我敢跟你打赌,她准是故意的……

    布林太太

    当然喽,可不是嘛,猫婆子!别说下去啦!真会出馊主意!

    布卢姆

    比起另外那顶插上极乐鸟翅膀的可爱的宽顶无檐小圆帽来,它连四分之一也跟你般配不上。你戴?上那一顶,简直太迷人啦,我十分神往。可惜宰那只乌儿大损了,你这淘气残忍的人儿。那小鸟的心脏只有一个句号那么大呀。

    布林太太

    (捏他的胳膊,假笑)我确实又淘气又残忍来着!

    布卢姆

    (低声说悄悄话,语调越来越快)摩莉还从乔·加拉赫太太[66]的午餐篮里拿一块香辣牛肉三明治吃。老实说,尽管她有一批参谋或崇拜者,我一向不喜欢她那派头。她……

    布林太太

    过于……

    布卢姆

    是呀。摩莉那时正在笑,因为当我们从一座农舍前面经过的时候,罗杰斯和马戈特·奥里利学起鸡叫来了。茶叶商人马库斯。特蒂乌斯·摩西带上他的女儿乘着轻便二轮马车赶到我们前面去了。她名叫舞女摩西。坐在她腿上的那只长卷毛狗神气活现地昂着头。你问我,可曾听说过、读到过、经历过或遇上过……

    布林太太

    (起劲地)对呀,对呀,对呀,对呀,对呀,对呀,对呀。(她从他身边倏地消失。他朝地狱门[67]走去,后边跟了一条呜呜叫着的骾狗。一个妇女站在拱道上,弯下身子,叉开双腿,像头母牛那样在撒尿。已经撂下百叶窗的酒吧外面,聚着一群游手好闲的人,倾听着他们那个塌鼻梁的工头用急躁刺耳的沙声讲着妙趣横生的故事。其中一对缺臂者半开玩笑地扭打起来。残疾人之间进行着拙笨的较量,吼叫着,扑通一声倒下去。)

    工头

    (蹲着,瓮声瓮气地)当凯恩斯从比弗街的脚手架上走下来后,你们猜猜他往什么地方撒来着?竟然往放在刨花上的那桶黑啤酒里撒了一泡,可那是给德尔旺的泥水匠准备的呀![68]

    游手好闲的人们

    (从豁嘴唇里发出傻笑)哦,天哪!

    (他们摇晃着那满是油漆斑点的帽子,这些无臂者身上沾满了作坊的胶料和石灰,在他周围跳跳蹦蹦。)

    布卢姆

    也是个巧合。他们还觉得挺可笑哩。其实,一点儿也不。光天化日之下,想试着走走。幸亏没有女人在场。

    游手好闲的人们

    天哪,真有意思。结晶硫酸钠。哦,天哪,往那些人的黑啤酒里撒了一泡。

    (布卢姆走过去。下等窑姐儿,或只身或结伴,裹着披肩,

    头发蓬乱,从小巷子、门口和拐角处大声拉客。)

    窑姐儿们

    去远处吗怪哥哥?

    中间那条腿好吗?

    身上没带火柴吗?

    来吧,我把你那根弄硬了。

    (他拖着沉重的脚步穿过她们那片污水坑,走向灯光明亮的大街。鼓着风的窗帘那边,留声机扬起那老掉了牙的黄铜喇叭。阴影里,一家非法出售漏税酒的酒吧老板正跟壮工和两个英国兵在讨价还价。)

    壮工

    (打嗝)那家该死的小店儿在哪儿?

    老板

    珀登街。一瓶黑啤酒一先令[69]。还有体面的娘儿们。

    壮工

    (拽住两个英国兵,跟他们一道脚步蹒跚地往前走。)来呀,你们这些英国兵!

    士兵卡尔

    (在他背后)这小子一点儿也不傻。

    士兵康普顿

    (大笑)嗬,可不是嘛!

    士兵卡尔

    (对壮工)贝洛港营盘[70]的小卖部。找卡尔。光找卡尔就行。

    壮工

    (大声喊)我们是韦克斯福德的男子汉。[71]

    士兵康普顿

    喂!你觉得军士长怎么样?

    士兵卡尔

    贝内特吗?他是我的伙伴。我喜欢亲爱的贝内特。[72]

    壮工

    (大喊)

    ……磨人的锁链,

    迎来祖国的解放。[ 73]

    (他拖着他们,摇摇晃晃地往前走。布卢姆不知所措,停下脚步。骾狗耷拉着舌头,气喘吁吁地靠过来。)

    布卢姆

    简直就像是在追“野鹅”。[74]乌七八糟的妓院。天晓得他们到哪儿去了。醉汉跑起来要快上一倍。一场热闹的混战。先在韦斯特兰横街车站吵了一通,然后又拿着三等车票跳进头等车厢。一下子被拉得老远。火车头是装在列车后头的。有可能把我拉到马拉海德,要么就在侧线过夜,要么就是两趟列车相撞。都是喝第二遍喝醉的。一遍其实正好。我跟在他后面干什么?不论怎样,他是那帮人当中最像个样儿的。要不是听说了博福伊·普里福伊太太的事儿,我决不会去,那么也就遇不上他了。这都是命中注定的。他会丢失那笔钱的。这里是济贫所[75]。沿街叫卖的小贩和放高利贷的倒是有好生意可做啦。你缺点儿啥?来得容易,去得也快。有一次,几乎给司机开的那辆当啷啷响的锃亮有轨电动讫里什那神像车[76] 轱辘压了。要不是我头脑镇定,早就把命送掉了。不过,并非每一次都能幸免。那天倘若我迟两分钟走过特鲁洛克的窗户,就会给枪杀的。亏得我没在那儿。然而,要是子弹仅仅穿透了我的上衣,我倒是能为了受惊而索取五百英镑的赔偿费哩。他是干什么的来着?基尔代尔街俱乐部的花花公子。替他看守猎场也够不容易的。

    (他朝前望着那用粉笔在一面墙上胡乱画着的阴茎图案,下面题着:《梦遗》。)

    奇怪!在金斯敦,摩莉也曾往结了一层霜的马车玻璃上画各式各样的图来着。画的是些什么呢?(衣着花哨、像玩偶般的女人懒洋洋地靠在灯光明亮的门口或漏斗状窗口,吸着鸟眼纹理烟卷[77]。令人作呕的甜蜜的烟草气味慢慢形成椭圆形的环,向他飘来。)

    烟环

    快乐真甜蜜。偷情的快乐[78]。

    布卢姆

    我的脊骨有点儿酸痛。往前走,还是折回去呢?还有这吃的呢?吃下去,浑身都会粘上猪的味道。我太荒谬了。白糟塌钱。多付了一先令八便士[79]。(狼狗摇着尾巴,流着鼻涕的冰凉鼻子往他手上蹭。)奇怪,它们怎么这么喜欢我。今天连那只猛犬都是这样。不妨先跟它说说话。它们就像女人一样,喜欢逢场作戏[80]。发出一股鸡貂的气味。各有所好。兴许这还是一条疯狗呢。大热天的。脚步也不稳。费多!好小子!加里欧文[81]。(那只狼狗摊开四肢趴在他的背上,伸出长长的黑舌头。用乞讨的前爪作猥亵状,扭动着。)是环境的影响。给它点儿什么,把它打发走吧。只要没有人在场。

    (亲切地招呼着,像一个鬼鬼祟祟的偷猎者似的蹒蹒跚跚地蜇回来。在那只塞特种猎狗的跟随下,走进满是尿骚气味的黑暗角落。他打开一个包儿,刚要轻轻地丢掉猪脚,却又停下手来,并摸摸羊蹄。)才三便士,可真不小。但是我只好用左手拿着它。更吃力一些。为什么呢?不大用,所以就抽缩了。哦,给掉拉倒。两先令六便士。

    (他打开包,依依不舍地将猪脚羊蹄丢过去。那只皮滑腰短的大看家狗拙笨地撕咬着那摊肉,贪婪地嘷叫着,嘎吱嘎吱啃着骨头。两名披着防雨斗篷的巡警在旁警戒着,默默地走近。他们不约而同地念叨。)

    巡警们

    布卢姆。布卢姆的。为布卢姆。布卢姆。[ 82]

    (他们各伸出一只手,按在布卢姆肩上。)

    巡警甲

    当场抓获,不许随地小便。

    布卢姆

    (结巴着)我在替大家做好事哪。

    (一群海鸥与海燕饥饿地从利菲河的稀泥里飞起,口中衔着班伯里馅饼。)

    海鸥们

    嗒噶啦嘣吧哩吓乒。[83]

    布卢姆

    这是人类的朋友,是用慈爱之心来培养的。

    (他指了指。鲍勃·多兰正从酒吧问的高凳上越过嘴里正贪馋地咀嚼着什么的长毛垂耳狗,栽了下来。)

    鲍勃·多兰

    陶瑟尔。把爪子伸过来。把爪子伸过来。[84]

    (那只斗犬竖起颈背,低沉地怒吼着。它用臼齿叨着猪蹄,齿缝间嘀嘀嗒嗒淌着狂犬病那满是泡沫的涎水。鲍勃·多兰静悄悄地跌到地下室前的空地上。)

    巡警乙

    禁止虐待动物。

    布卢姆

    (热切地)功德无量!在哈罗德陆桥上,有个车把式正虐待一匹被挽具磨伤了皮肉的可怜的马,我就朝他嚷了一通。结果自废力气,倒招得他用法国话骂了我一顿。当然喽,那天下着霜,又是末班马车。所有关于马戏团生活的故事,全都是极其有伤风化的。

    (马菲[85]先生兴奋得脸色苍白,身穿驯狮人的服装,迈步向前。衬衫前胸钉有钻石饰扣,手执马戏团用的大纸圈,马车夫的弯鞭以及一把转轮手枪。他用手枪瞄准大吃大嚼的猎野猪犬。)

    马菲先生

    (面泛狞笑)女士们,先生们,这是我训练出来的灵猰[86]。用食肉动物专利特许的尖钉鞍,把那匹北美西部平原的野马埃阿斯驯服的,也是我。用满是结子的皮条鞭打它肚子下边。不论多么暴躁的狮子,哪怕是利比亚的食人兽——一头猛狮,只要装个滑车,狠狠地一勒,也会乖乖儿地就范。用烧得通红的铁棍烙过之后,再在烫伤处涂上膏药,便把阿姆斯特丹的弗里茨,会思考的鬣狗造就出来了。(目光炯炯)我掌握印度咒文[87]。靠的是我的两眼和胸前的钻石。(面泛带有魔力的微笑)现在我来介绍一下马戏团的明星鲁碧小姐。

    巡警甲

    说!姓名和地址。

    布卢姆

    我一时忘记了。啊,对啦!(他摘下那顶高级帽子,敬礼)布卢姆医生[88],利奥波德,牙科手术师。你们一定听说过封。布鲁姆·帕夏[89]吧。财产也不知有多少亿英镑。好家伙[90]!他拥有半个奥地利。还有埃及。他是我堂兄。

    巡警甲

    拿出证据来。

    (一张名片从布卢姆那顶帽子的鞣皮圈里掉了下来。)

    布卢姆

    (头戴红色土耳其帽,身穿穆斯林法官长袍,腰系宽幅绿饰带,胸佩一枚伪造的法国勋级会荣誉军团[91]勋章。他赶紧捡起名片,递上去。)请过目。敝人是陆海军青年军官俱乐部[92]的会员。律师是约翰·亨利·门顿。住在巴切勒步道二十七号。

    巡警甲

    (读)亨利·弗罗尔。无固定住址。犯有非法埋伏并骚扰罪。

    巡警乙

    要拿出你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对你是一直提防着的。

    布卢姆

    (从胸兜里掏出一朵揉皱了的黄花)这就是关键性的那朵花。是一个我连姓名都不晓得的人给我的。(花言巧语地)你知道《卡斯蒂利亚的玫瑰》那个古老的笑话吧。布卢姆。把姓名改改呗。维拉格[93]。(他熟头熟脑他说起贴心话来。)您啊,警官先生,我们是订了婚的。这档子事儿涉及一个女人。爱情纠纷嘛。(他轻轻地拍着巡警乙的肩膀。)真讨厌。我们这些海军里的英俊小伙子,总是碰上这种事儿。都是这身军服惹出的麻烦。(他一本正经地转向巡警甲。)不过,当然喽,有时也会一败涂地。哪天晚上顺路过来坐坐,咱们喝上一杯陈年的老勃艮第酒吧。(快活地对巡警乙)我来介绍一下,警官先生。她劲头可足啦。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搞到手。

    (出现了一张被含汞的药弄得浅黑的脸,后面跟随一个蒙着面纱的身影。)

    浅黑水银

    都柏林堡正在搜索他呢。他是给军队开除的。

    玛莎

    (蒙着厚厚的面纱,脖间系着深红色圣巾[94],手执一份《爱尔兰时报》,以谴责口吻指着说。)亨利!利奥波德!莱昂内尔,迷失的你![95]替我恢复名誉。

    巡警甲

    (严峻地)到警察局来一趟吧。

    布卢姆

    (惊愕,戴上帽子,向后退一步。然后,抓挠胸口,将右臂伸成直角形,做共济会会员的手势和正当防卫的架势。)哪里的话,可敬的师傅[96],这是个轻佻的女人。她认错人啦。里昂邮件。莱苏尔柯和杜博斯[ 97] 。您该还记得蔡尔兹杀兄案[98]吧。我们是医生。控告我用小斧子把他砍死了,实在是冤枉啊。宁可让一个犯人逃脱法网,也不能错判九十九个无辜者有罪。[99]

    玛莎

    (蒙着面纱啜泣)他毁弃了誓约。我的真名实姓是佩吉·格里芬。他给我写信说,他很不幸。你这没心肝的专门玩弄女人的家伙,我要告诉我哥哥,他可是贝克蒂夫橄榄球队[100] 的后卫哩。

    布卢姆

    (用手捂脸)她喝醉啦。这女人喝得酩酊大醉。(他含糊不清地咕哝着以法莲人的口令。)示布罗列[101]。

    巡警乙

    (泪汪汪地,对布卢姆)你应该感到十分害臊。

    布卢姆

    陪审团的各位先生,请听我解释一下。真是搞得一塌糊涂啊!我被误解啦。我给当成了替罪羊。我是个体面的有妇之夫,一向品行端正,没有污点。我住在埃克尔斯街,我老婆是赫赫有名的指挥官的女儿,一个豪侠耿直之士,对,叫作布赖恩·特威迪陆军少将。是一位屡次在战役中立过功勋的英国军人,由于英勇地保卫了洛克滩,曾被授予少将头衔。[102]

    巡警甲

    属于哪个团队?

    布卢姆

    (转向旁听席)各位,属于举世闻名的都柏林近卫连队,那是社会中坚[103] 啊。我好像瞧见你们当中就有几位他的老战友哩。都柏林近卫步兵连队与首都警察署一道保卫咱们的家园,也是忠于国王陛下的最骁勇精壮的小伙子们。

    一个声音

    叛徒!谁喊“支持布尔人”来着!谁侮辱了乔·张伯伦?[104]

    布卢姆

    (一只手扶着巡警甲的肩膀)我老爹也曾当过治安推事。我跟你们一样,也是个忠诚的英国人。正如当时的电讯所报道的那样,为了国王与祖国,我也曾在公园里那位郭富将军麾下,在那场令人心神恍惚的战争中服过役,[105] 转战于斯皮昂·科帕和布隆方丹,受了伤。[106] 战报里还提到过我。凡是白人所能做的,我全做到了。(安洋地,带着感情)吉姆·布卢德索。把船鼻子转向岸边[107]。

    巡警甲

    报你的职业或行当。

    布卢姆

    喏,我是耍笔杆子的,作家兼记者。说实在的,我们正在策划出版悬赏短篇小说集,这是我想出来的,是个空前的举动。我跟英国和爱尔兰报纸都有联系。假若你打电话……

    (迈尔斯·克劳福德口衔鹅毛笔,跨着大步趔趔趄趄地出现,他那通红的鼻子在草帽的光环中闪闪生辉。他一只手甩着一串西班牙葱头,另一只手将电话机听筒贴着耳朵。)

    迈尔斯·克劳福德

    (他颈部那公鸡般的垂肉晃来晃去。)喂,七七八四。喂,这里是《自由人尿壶》和《擦臀周刊》。[108] 会使欧洲大吃一惊。[109] 你是哪儿?哦,《蓝袋》[110]吗?由谁执笔?布卢姆吗:

    (面色苍白的菲利普·博福伊[111]先生站在证人席上。他身穿整洁的常礼服,胸兜里露出尖尖的一角手绢,笔挺的淡紫色长裤和漆皮靴子。他拎着一只大公事包,上面标着《马查姆的妙举》字样。)

    博福伊

    (慢腾腾地)不,你不是那样的人。无论怎么看,我也决不认为你是那样的人。一个人只要生来就是个绅士,只要具有绅士那种最起码的素质,就决不会堕落到干下如此令人深恶痛绝的勾当。审判长阁下,他就是那帮人当中的一个。是个剽窃者。戴着文人[112] 面具的油滑而卑怯的家伙。显而易见,他以天生的卑鄙,抄袭了我的几部畅销书。都是些真正了不起的作品,完美的珠玉之作。毫无疑问,他剽窃了其中描绘恋爱的段落。审判长阁下,对以爱情和财富为主题的《博福伊作品集》,您想必是熟悉的,它在王国内也是家喻户晓的。

    布卢姆

    (羞愧畏缩,低声咕哝)我对那段关于大笑着的魔女手拉着手[113] 的描写有异议,如果我可以……

    博福伊

    (撇着嘴,目空一切地朝整个法庭狞笑着)你这可笑的笨驴,你呀!简直卑鄙得让人无法形容了!我认为你最好不这么过度地替自己开脱。我的出版代理人J.B. 平克尔[114] 也在座。审判长阁下,我相信会照例付给我们证人出庭费吧?这个讨厌的报人几乎使我们囊空如洗了,这个里姆斯的贼寒鸦[ 115] 连大学都没上过。

    第十五章 2

    布卢姆

    (含糊不清地)人生的大学。堕落的艺术。

    博福伊

    (大声嚷)卑鄙下流的谎话,证明他在道德上的腐败堕落!(打开他的公事包)我这里铁证如山,掌握犯罪事实[116]。审判长阁下,这是我的杰作的样本,可是被这畜生弄上的印记给糟蹋啦。[117]

    旁听席上的声音

    摩西,摩西,犹太王,

    用《日报》把屁股擦。

    布卢姆

    (勇敢地)太夸张了。

    博福伊

    你这下流痞子!就该把你丢到洗马池里去,你这无赖!(对法庭)喏,瞧瞧这家伙的私生活吧!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在外面他是天使,回到家里就成了恶魔。当着妇女的面,他的行为简直不堪入耳!真是当代最大的阴谋家!

    布卢姆

    (对法庭)可他是个单身汉呀,怎么会……

    巡警甲

    公诉人控告布卢姆。传妇女德里斯科尔出庭。

    庭役

    女佣玛丽·德里斯科尔!

    (衣着邋遢的年轻女佣玛丽·德里斯科尔走来。臂上挎着一只桶,手持擦地用的刷子。)

    巡警乙

    又来了一个!你也属于那不幸的阶级吧?

    玛丽·德里斯科尔

    (愤慨地)我可不是个坏女人。我品行端正,在先前伺候的那一家呆了四个月呢。工钱是每年六英镑,星期五放假。可是这个人调戏我,我就只好辞工不干啦。

    巡警甲

    你控告他什么?

    玛丽·德里斯科尔

    他调戏过我。但是我尽管穷,却懂得自重。

    布卢姆

    (身穿波纹细呢家常短上衣,法兰绒长裤,没有后跟的拖鞋,胡子拉碴,头发稍乱。)我待你蛮好。我送过你纪念品,远远超过你身份的漂亮的鲜棕色袜带。当女主人责备你偷了东西的时候,我轻率地偏袒了你。什么都不要过分,为人得公正。

    玛丽·德里斯科尔

    (激昂地)今晚当着天主的面发誓。我才不会伸手去拿这样的好处呢!

    巡警甲

    你控告他什么?发生什么事了吗?

    玛丽·德里斯科尔

    这个人在房屋后院抽冷子把我吓了一跳,审判长老爷。一天早晨,趁着女主人出门买东西的当儿,他要我摘下一根饰针给他,又搂住了我,害得我身上至今还有四块紫斑。他还两次把手捅进我的衣服里。

    布卢姆

    她回手打了我。

    玛丽·德里斯科尔

    (轻蔑地)我更尊重的是擦地的毛刷[118] ,正是这样。审判长老爷,我责备他了。他对我说,可别张扬出去。

    (引起一阵哄堂大笑。)

    乔治·弗特里尔[119]

    (法庭书记。嗓音洪亮地宣布)肃静!现在由被告做他编造的供词。(布卢姆申辩自己无罪。他手持一朵盛开的睡莲花,开始,一场冗长而难以理解的发言。人们将会听取辩护人下面这段对大陪审团所作激动人心的陈说:被告落魄潦倒,尽管被打上害群之马的烙印,他却有决心改邪归正,全然温顺地缅怀过去,作为养得很驯顺的动物回归大自然。他曾经是个七个月就出生的早产儿,由多病并断了弦的老父精心抚养大的。他本人是可能几次误入歧途的父亲,可他渴望翻开新的一页。如今终于面对被绑上去受鞭挞的笞柱,就巴不得周围弥漫着家族的温暖气息,在团聚中度过晚年。他已经被环境熏陶成了英国人。那个夏天的傍晚,当雨住了的时候,他站在环行线铁道公司机丰驾驶室的踏板上,隔着都柏林市内和郊区那些恩爱之家的窗户,瞥见幸福的、地地道道牧歌式的乡间生活,墙上糊的是由多克雷尔 [120] 店里买来的每打一先令九便士的墙纸。这里,在英国出生的天真烂漫的娃娃们,口齿不清地对圣婴作着祷告;年轻学子们拼死拼活地用着功;模范的淑女们弹着钢琴,或围着噼噼啪啪燃烧着的那截圣诞夜圆木,阖家念诵玫瑰经。同时,姑娘们和小伙子们沿着绿荫幽径徜徉;随着他们的步调,传来了美国式簧风琴的旋律,音质听来像煞管风琴,用不列颠合金[121] 镶边,有四个挺好使的音栓和十二褶层风箱,售价低廉,最便宜的货色……)

    (又爆发了一阵哄笑。他语无伦次地咕噜着。审判记录员们抱怨听不清楚。)

    普通记录员和速记员

    (依旧低头看着记录册)让他放松一点。

    马休教授

    (在记者席上咳嗽一声,大声嚷)统统咳出来,伙计,一点一点地。(关于布卢姆和那只桶的盘讯。一只大桶。布卢姆本人。拉肚子。在比弗街。肠绞痛,对。疼得厉害。泥水匠的桶[ 122] 。)两腿发僵,拖着脚步走。忍受难以形容的痛苦。疼得要命。接近晌午的时候。要么是情欲,要么是勃艮第葡萄酒。对,一点儿菠菜。关键时刻。他不曾往桶里看。无人在场。一团糟。没有拉完。一份过期的《珍闻》[123]。

    (起哄鼓噪,一片嘘声。布卢姆身穿沾满石灰水、破破烂烂的大礼服,歪戴着瘪下去一块的大礼帽,鼻子上横贴着一条橡皮膏,低声说着话。)

    杰·杰·奥莫洛伊

    (头戴高级律师的银色假发,身着呢绒长袍,用悲痛的抗议口吻。)本庭并非可以肆意发表猥亵轻率的演说,不惜伤害一个酒后犯罪者的场所。这里既不是斗熊场,也不是可以从事恶作剧的牛津。[124]不能在法庭上表演滑稽戏。我的辩护委托人尚未成年,一个来自外国的可怜的移民。他开头是个偷渡客,如今正竭力靠规规矩矩地工作挣点钱。被诬告的那些不轨行为是幻觉引起偶发的遗传性神经错乱导致的。本案中被控所犯的亲昵举动,在我这位辩护委托人的出生地法老[ 125] 之国,是完全被容许的。我要说的是,据初次印象[126]并没有肉欲的企图。既没发生暧昧关系,而德里斯科尔所指控的对她的调戏,也并没有重犯。我要特别提出隔代遗传的问题。我这位辩护委托人的家族中有着精神彻底崩溃与梦游症的病史。倘若允许被告陈述的话,他就可以诉说一桩事[127]——那是书里所曾叙述过的最奇妙的故事之一。审判长阁下,他在肉体方面是个废人,这是补鞋匠通常患的那种肺病造成的。据他所申诉的,他属于蒙古血统,对自己的行为不负任何责任。事实上,什么问题都不存在。

    布卢姆

    (赤脚,鸡胸,身着东印度水手的衫裤,歉疚般地将两脚的大趾头摆成内八字。睁开鼹鼠般的眯缝眼儿,茫然四顾,慢腾腾地用一只手抚摩前额。随后按水手的派头把腰带使劲一勒,以东方人的方式耸肩向法庭深打一躬,朝天翘起大拇指。)多、好、的、夜、晚。(天真地欢唱起来。)

    可怜小娃子莉莉,

    每晚猪脚送来哩,

    两个先令付给你……

    (众人怪叫,把他轰下台去。)

    杰·杰·奥莫洛伊

    (愤怒地对起哄者)这是一场匹马单枪的斗争。我对冥王哈得斯发誓,绝不能允许我的辩护委托人像这样被一帮野狗和大笑着的鬣狗所玩弄,而且还不准他发言。《摩西法典》[128] 已经取代了丛林法令。我绝不想损害司法的目的,然而这一点我必须反复强调指出:被告不是事先参与预谋的从犯,而起诉人被玩弄的事实也不存在。被告一直把该年轻女子当作自己的女儿来对待。(布卢姆握住杰·杰·奥莫洛伊的手,把它举到自己的唇边。)我要举出反证,彻底证明那只看不见的手[129] 在玩弄惯用的伎俩了。要是还认为可疑,就尽管迫害布卢姆好了。我这位辩护委托人生性腼腆,决做不出那种被损害贞节者会抗议的非礼举动。当一个理应对姑娘的状况负责的懦夫,在她身上满足了自己的情欲,使她误入歧途之后,他是决不会去朝她扔石头的。他要做个循规蹈矩的人。他是我所认识的人们当中最高尚清白的一位。眼下他的境遇不佳,因为他那份移民垦殖公司的辽阔地产被抵押出去了,那是在遥远的小亚细亚。现在把幻灯片放给你们看。(对布卢姆)我建议你出手大方一些。

    布卢姆

    每英镑付一便士。[130]

    (墙上映出其尼烈湖的影象:朦朦胧胧一片银色的薄雾中,牛群在吃草。长着一双鼹鼠眼的白化病患者摩西·德鲁加茨[131] 从旁听席上站起来。他身穿印度粗蓝斜纹布褂子,双手各持着香橼、桔子和一副猪腰子。)

    德鲁加茨

    (嘶哑地)柏林西十三区布莱布特留大街[132]。

    (杰·杰·奥莫洛伊迈上低矮的台座,一本正经地攥住上衣翻领。他的脸变得长而苍白,胡子拉碴,两眼深陷,像约翰·弗·泰勒[133] 那样出现了结核症的肿疱,颊骨上一片潮红。他用手绢捂着嘴,审视着迸溅出来的一股玫瑰色血液。)

    杰·杰·奥莫洛伊

    (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请原谅。我浑身冷得厉害,新近才离开病床。扼要他说几句话。(他模仿那有着鸟一般的头、狐狸似的胡子和宛若大象的鼻子的西摩·布希[ 134] 的雄辩。)当天使的书被打开来的时候,萌生于沉思的胸中那颗净化了的灵魂和正在净化着的灵魂的化身,倘若还有存在下去的任何价值的话[135] ,我就要提出,请对这位刑事被告人所蒙受的嫌疑,给予神圣而有利的裁定。

    (一张写了些字的纸条被递交给法庭。)

    布卢姆

    (身着礼服)我可以提出最好的证人,就是卡伦和科尔曼[136] 二位先生、威兹德姆·希利·J.P。先生、我以前的上司乔·卡夫、前都柏林市长维·B·狄龙[137]先生。我和上流社会富于魅力的人士有交往……都柏林社交界的名媛们。(漫不经心地)今天下午我还在总督官邸的一个招待会上,跟老朋友天文台长罗伯特·鲍尔爵士和夫人聊天来着。我说:鲍勃[138] 爵士……

    那尔弗顿·巴里[139] 夫人

    (身穿开领低低的乳白色舞衫,戴一副长及臂肘的象牙色手套,罩着用黑貂皮镶边、薄薄地絮了棉花、拍出花纹的砖色披肩式外衣,头发上插着一把嵌着宝石的梳子和白鹭羽饰。)警察,逮捕他吧。当我丈夫参加芒斯特的巡回审判,前往蒂珀雷里[140] 北区的时候,他用反手给我写了一封字体蹩脚的匿名信,署名詹姆斯·洛夫伯奇[141] 。信里说,当我坐在皇家剧场包厢里观看《蚱蜢》的御前公演时,[142]他从楼座看见了我那举世无双的眼珠。他说,我使他的感情像烈火般高涨起来了。他向我作了非礼的表示,邀我下星期四在邓辛克[143] 标准时间下午四点半钟跟他幽会。他还表示要邮寄给我保罗·德·科克先生的一本小说,书名是《系了三条紧身褡的姑娘》。[144]

    贝林厄姆夫人

    (头戴无边帽,身披仿海豹兔皮斗篷,领子一直围到鼻子上。她走下四轮轿式马车,从她那只袋鼠皮大手笼里掏出一副龟甲框带柄单眼镜。)他对我也曾这样说过。对,这准是那个行为不端的家伙。九三年二月间下雨夹雪的一天,冷得连污水管的铁格子和澡缸的浮球活栓都结了冰。在索恩利·斯托克爵士[145] 的住宅外面,他替我关上了马车门。随后,他在信里附了一朵火绒草,说是为了向我表示敬慕,特地从山丘上采来的。我请一位植物学专家给鉴定一下。原来是他从模范农场的催熟箱里偷来的本地所产马铃薯花。

    那尔弗顿·巴里夫人

    真不要脸!

    (一群妓女与邋遢汉一拥而上。)

    妓女与邋遢汉

    (尖声喊叫)可别让贼跑啦!好哇,蓝胡子[146] !犹大佬摩[147] 万岁!

    巡警乙

    (掏出手铐)放老实点!

    贝林厄姆夫人

    这家伙用种种笔迹给我写信,肉麻地恭维我是穿皮衣的维纳斯[148] ,说他深切地同情我那冻僵了的马车夫帕尔默,同时又表示羡慕帕尔默的帽子护耳、蓬蓬松松的羊皮外衣以及他能呆在我身边有多么幸运。也就是说,羡慕他身穿印有贝林厄姆家徽的号衣——黑色盾纹面上配以金线绣的雄鹿头。他肆无忌惮地夸奖我的脚尖,严严实实裹在丝袜子里的丰满的腿肚子,还热切地颂扬我那藏在昂贵花边里的另外一些宝贝,说这一切仿佛都历历在目。他怂恿我——还说他感到怂恿我乃是他一生的使命——尽早抓个机会玷污婚姻之床,犯淫乱之罪。

    默雯·塔尔博伊贵妇人[ 149]

    (身着骑马装,头戴圆顶硬礼帽,脚蹬长统靴——上面装有状似公鸡脚上的距那样的踢马刺;朱红色背心,戴着火枪手用的小鹿皮长手套一手套筒是编织成的。她撩起长长的裙据,不断地甩着猎鞭,抽打鞭子的滚边。)他对我也是这样。因为在凤凰公园的马球赛场上,他瞥见了我。那一次,全爱尔兰队和爱尔兰第二队 [150] 举行对抗赛。当英尼斯基林的强手登内希上尉骑着他所宠爱的那匹短腿壮马森特,在最后一局中获胜的时候,我的眼睛发出了圣洁的光。这个平民唐璜[151]从一辆出租马车背后瞅见了我。他把一张淫秽的相片——就是天黑之后在巴黎的大马路上卖的那种——装在双层信封里寄给了我。对任何上流妇女来说,这都是不能容忍的。我至今还保留着哪。相片上是一位半裸的女士,纤弱美丽——他一本正经地告诉我,这是他的老婆,是实地拍的。她正在跟一个壮实的徒步斗牛士[ 152] ——显然是个坏蛋——偷偷干着那种事。他怂恿我也这么做,放荡一下,去跟驻军的军官们干不规矩的事。他央求我用说不出口的方式弄脏他那封信,惩罚他——其实他就欠挨一顿严厉的惩罚——容许他驮着我,把他当马骑,并且狠狠地鞭打他。

    贝林厄姆夫人

    他对我也是这样。

    那尔弗顿·巴里太太

    对我也是这样。

    (几位都柏林的最上流的夫人都举起布卢姆写给她们的卑鄙龌龊的信给大家看。)

    默雯·塔尔博伊贵妇人

    (突然发起怒来。她脚下的踢马刺丁当作响。)向天主发誓,我要教训教训他,我要使劲鞭打这条胆小卑劣的野狗。我要活剥他的皮。

    布卢姆

    (闭上眼睛,自知难以幸免,缩作一团)是当场吗?(窘促不安地蠕动着)又是一次!(战战兢兢地喘着气)我喜欢冒这样的危险。

    默雯·塔尔博伊贵妇人

    正是这样!我要给你点厉害尝尝。叫你像杰克·拉坦那样跳舞。[153]

    贝林厄姆夫人

    这个暴发户!使劲揍他的屁股。在那上面划得一道道的,就像星条旗那样。

    耶尔弗顿·巴里夫人

    丢人现眼!他没有什么可辩解的!一个有妇之夫!

    布卢姆

    这些人哪。我的意思是拍打拍打而已。热辣辣地一片红,可又不至于流血。文雅地用烨木条抽打几下,还能促进血液循环哩。

    默雯·塔尔博伊贵妇人

    (嘲笑)咦,真的吗,我的好人儿?那么,当着神圣的天主发誓,我会吓掉你的小命的。我说话算话,准让你挨到一顿最残酷的鞭打。你已经把沉睡在我天性中的那只母老虎激怒了。

    贝林厄姆夫人

    (咬牙切齿地摇晃着围巾和带柄单眼镜)亲爱的哈纳,让他尝尝滋味。给他块生姜[154] 。用九尾鞭把这杂种狗抽打个半死。把他阉割了。把他劈成八块儿。

    布卢姆

    (浑身发抖,缩作一团,卑躬屈膝地双手合十)噢,好冷啊!噢,我一个劲儿地打哆嗦!那是因为您美得像天仙似的。忘掉吧,宽恕吧。这都是天命[155] 啊。请饶恕我这一次。(他伸过另一边面颊。)

    耶尔弗顿·巴里夫人

    (严峻地)塔尔博伊夫人,绝不能饶恕他!应该痛打他一顿!

    默雯·塔尔博伊贵妇人

    (气势汹汹地解开长手套的钮扣)凭什么宽恕他。狗畜生,而且生下来就是这副德性!他居然敢向我求爱!我要在大街上把他打得黑一块蓝一块的。把踢马刺上的齿轮刺进他的肉里。人人都晓得他是个王八。(她凶猛地凌空甩着猎鞭。)马上扒下他的裤子!过来,你这家伙!快点儿!准备好了吗?

    布卢姆

    (浑身发抖,开始照她的话做)今天天气还挺暖和。(鬈发的戴维·斯蒂芬斯[156] 跟一群赤足报童一道走过去。〕

    戴维·斯蒂芬斯

    《圣心使者》[157] 和《电讯晚报》,附有圣帕特里克节日的增刊,上面刊登了都柏林所有那些王八们的地址。

    (披着金色斗篷的教长——教堂蒙席奥汉龙举起大理石座钟给众人看。康罗伊神父和耶稣会的约翰·休斯神父低垂着头。)

    时钟

    (钟门启开。)

    咕咕。

    咕咕。

    咕咕。

    (传来床架上的黄铜环丁零当啷的响声。)

    铜环

    咭咯甲咯。咭嘎唁嘎。咭咯甲咯。[ 158]

    (雾做成的镶板急剧地向后滚去,陪审员席上突然出现了一张张的脸:戴大礼帽的首席陪审员马丁·坎宁翰、杰克·鲍尔、西蒙·迪达勒斯、汤姆·克南、内德·兰伯特、约翰·亨利·门顿、迈尔斯·克劳福德、利内翰、帕迪·伦纳德、大鼻子弗林、麦科伊以及一无名氏[159] 的毫无特征的脸。)

    无名氏

    光着屁股骑裸马。按照年龄规定的负载重量。[160] 混蛋。他把她骗到了手。

    陪审员们

    (一起朝着声音转过头去)真的吗?

    无名氏

    (咆哮)还撅起屁股来。我敢打赌,以一百先令博五先令。

    陪审员们

    (一起低下头去表示同意)我们大多认为大概是这么回事。

    巡警甲

    这家伙是个嫌疑犯。另一个姑娘的辫子给铰掉了。[ 161] 通缉杀人犯杰克[162] 。

    悬奖一千英镑。

    巡警乙

    (畏惧,低语)还穿着黑衣服。是个一夫多妻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

    庭役

    (大声地)没有固定地址的利奥波德·布卢姆是个臭名昭著的使用炸药的盗匪,他还是伪造文书者,重婚犯,猥亵者,又是个王八。他有损都柏林市民的公益。如今在本巡回法庭陪审团面前,经庭长阁下……

    (都柏林市记录法官、弗雷德里克·福基纳爵士阁下,身穿灰白石色袍子,蓄着石像[163] 般的胡须,从法官席上站起来。他双臂捧着雨伞状的权杖。前额上直挺挺地长出一双摩西那样的公羊角。)

    记录法官

    本法官将断然废止这种贩卖白奴的活动,以使都柏林免遭可憎的蠹虫之危害。真是令人发指!(他戴上黑帽子 164] 。)行政司法副长官先生,把站在被告席的这个家伙押下去,关进蒙乔伊监狱里,听候国王陛下的圣旨。然后把他绞死,要做到万无一失。愿天主大发慈悲,保佑你的灵魂。把他带走。

    (一顶黑色头盖帽[165] 扣到布卢姆头上。行政司法副长官高个儿约翰·范宁出现了,他吸着一支刺鼻的亨利·克莱。[166] )

    高个儿约翰·范宁

    (脸色阴沉,用洪亮、圆润的嗓音说)谁来绞死加略人犹大?

    (高级理发师霍·朗博尔德[167] 穿着血红色紧身皮背心,系着揉皮工人的围裙,肩上扛着盘成一圈的绳子,爬上绞刑架。腰带上插着救生用具和一根满是钉子的大头棒。他使劲搓着那双因戴着金属制关节保护套而隆起的手。)

    朗博尔德

    (用令人发惊的亲昵语气对记录法官说)陛下[168] ,敝人是绞刑吏哈利,默西河[169] 的凶神。每绞死一名,酬金五基尼。脖子不断不要钱。[170]

    (乔治教堂的钟缓慢地响着,铁在黑暗中轰鸣着。[171] )

    众钟

    丁当!丁当!!

    布卢姆

    (绝望地)等一等。住手。这是一场骗局。发发善心。我瞧见了。清白无辜。姑娘给关在猴圈里。动物园。淫猥的黑猩猩。(上气不接下气地)骨盆。姑娘天真地羞红了脸,使我浑身瘫软。[172] (激动不已)我离开了那地方。(转向群众中的一个人,哀求地)海因斯,我能跟你说句话吗?你认得我。那三先令,你就留下吧。[173] 假若你还想多要一点的话……

    海因斯

    (冷漠地)我和你素不相识。

    巡警乙

    (指着一个角落)炸弹在这儿哪。

    巡警甲

    一颗可怕的定时炸弹。

    布卢姆

    不,不。那是只猪脚,我参加葬礼去了。

    巡警甲

    (抄起警棍)你撒谎!

    (猎兔狗抬起鼻子尖儿,露出帕狄·迪格纳穆那张患坏血症的灰脸。他已经吃得一于二净。他吐出一股像是吃了腐肉般的臭气。他长得个头和形状都跟人一样了。那身猎獾狗的黑褐色毛皮成为褐色尸衣。一双绿眼睛杀气腾腾地闪着光。半截耳朵、整个鼻子和双手的大拇指都被食尸鬼吃掉了。)

    帕狄·迪格纳穆

    (瓮声瓮气地)可不是嘛。是我的葬礼。菲纽肯大夫[174]给开了死亡诊断书。我是因病自然死亡的。

    (他把那张残缺不全的死灰般的脸转向月亮,忧伤地吠着。)

    布卢姆

    (昂然自得地)你们听见了吗?

    帕狄·迪格纳穆

    布卢姆,我是帕狄·迪格纳穆的鬼魂。听着,听着,啊,听着[ 175] !

    布卢姆

    这是以扫的声音。[176]

    巡警乙

    (画十字)这怎么可能呢?

    巡警甲

    一便士一本的《要理问答》里可没有。[177]

    帕狄·迪格纳穆

    是转生[178] 。亡灵。

    一个嗓音

    哦,别转文啦!

    帕狄·迪格纳穆

    (诚挚地)我曾经是约·亨·门顿的雇员,他是律师,负责办理宣誓和宣誓书事务,住在巴切勒步道二十七号。如今我因心壁肥大而死了。时运不济啊。我那可怜的老婆可遭了殃。她怎样忍受着这一切呢?可别让她挨近那瓶雪利酒。(他四下里打量着。)给我一盏灯。我得满足一下动物的欲望。那脱脂奶不合我的口味。

    (公墓管理员约翰·奥康内尔[179] 那魁梧的身姿出现了。他手持一串系了黑纱的钥匙。站在他身边的是教诲师科菲神父[180],肚子鼓得像只癞蛤馍,歪脖儿,身穿白色法衣,头戴印花布夜帽,昏昏欲睡地拄着一根用罂粟编成的手杖。)

    科菲神父

    (打个呵欠,用阴郁的嗄声吟诵)呐咪内。雅各。尔饼干[181] 。啊们。

    约翰·奥康内尔

    (用喇叭筒像吹雾中警报般大声喊叫)已故迪格纳穆·帕特里克·T。

    帕狄·迪格纳穆

    (尖起耳朵,畏畏缩缩地)陪音[182]。(挣扎着向前移动,将一只耳朵贴在地面上)

    是我主人的声音![183]

    约翰·奥康内尔

    埋葬许可证死亡[ 184] 第八万五千号。第十七墓区。钥匙议院。[185] 第一0 一号地域。

    (帕狄·迪格纳穆一边沉思默想,一边直挺挺地翘着尾巴尖儿,竖起耳朵,显然在使劲地倾听着。)

    帕狄·迪格纳穆

    祈求他的灵魂获得永安。

    (他沿着地下堆煤场的抛煤口像虫子一般慢慢地向前蠕动,系着褐衣的带子从卵石上拖过去,喳喳作响。一只胖墩墩的老鼠:[186] 爷爷趔趔趄趄地跟在后面。它长着一双蘑菇般的鸟龟爪子和灰色甲壳。从地底下传来迪格纳穆那闷哑的呻吟声:“迪格纳穆已死,并已入葬了。”汤姆·罗赤福特身穿深红色背心和马裤,头戴便帽,从他那有两根圆柱的机器里跳出来。)

    汤姆·罗赤福特

    (一手接着胸骨,深打一躬)那是吕便·杰。我得从他手里搞到一枚两先令银市。

    (他死死地盯着检修口。)[187] 轮到我啦。跟我去卡洛。[188]

    (他就像是一条鲁莽的鲑鱼一般纵身跳到空中,被吸入抛煤口。圆柱上的两个圆盘晃了晃,宛如一双眼睛。显示出一对“零”字。一切都消失了。布卢姆拖着沉重的脚步膛着污水继续向前走。众吻在尘雾的空隙间,吱吱响着。传来了钢琴声。他在一座点了灯的房舍前停下脚步,倾听着。众吻从它们藏匿的地方展翼飞出,在他周围翱翔,调哳着,啾唧着,颤颤巍巍地唱着。)

    众吻

    (颤巍巍地唱着)利奥!(啁哳着)黏糊糊,舔啊舔,腻得得,吧唧唧,跟利奥!(啾唧着)咕咕咕!真好吃,吱吱吱!(颤巍巍地唱着)大呀大!转啊转!利奥波波德!(啁哳着)利奥利!(颤巍巍地唱着)噢,利奥!

    (众吻飒飒响着,在他的衣服上拍翅,飞落在上面,成为锃亮得令人眼花缭乱的斑点,化为银光闪闪的圆形金属小饰片。)

    布卢姆

    准是男人弹的。悲哀的曲子。教堂音乐哩。兴许就在这儿。(年轻妓女佐伊·希金斯[189] 身穿钉有三颗青铜钮扣的蔚蓝色宽松套衫,脖颈上系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天鹅绒细带。她点点头,轻盈飞快地跑下台阶,勾引他。)

    佐伊

    你在找什么人吗?他正在里面跟他的朋友在一道哪。

    布卢姆

    这里是麦克太太[190]家吗?

    佐伊

    不,她住八十一号。这里是科恩大大家。你走得越远,可能越倒媚。斯利珀斯莱珀老妈妈[191] 。(亲昵地)今儿晚上她自个儿在跟兽医搞着哪。他就是那个向她透露消息的人,告诉她哪些马会获胜,还接济她儿子在牛津读书。打了烊她照样接客。可是今天她并不走运。(觉得蹊跷地)你该不是他爹吧?

    布卢姆

    我可不是!

    佐伊

    你们两个人都穿黑衣服哩。今儿晚上小耗子儿痒痒吗,

    (他的皮肤敏锐地感觉出她的指尖儿挨近了。一只手沿着他的左边大腿滑动。)

    佐伊

    球球儿好吗?

    布卢姆

    在另一边。可怪啦,我的长在右边儿。想必份量更重一些。我的裁缝梅西雅斯[192]

    说,每一百万人当中才有一个。

    佐伊

    (猛地大吃一惊)你患了硬下疳啦。

    布卢姆

    不会吧。

    佐伊

    我摸出来啦。

    (她把手滑进他左边的裤兜,拽出一个又硬又黑、干瘪了的土豆。她紧闭着湿润的嘴唇,打量着土豆和布卢姆。)

    布卢姆

    是个护身符。传家宝。

    佐伊

    是给佐伊的吧?留作纪念?我对你多好哇,呃?

    (她贪婪地把土豆塞进自己的衣兜,挽住他的臂,柔情谴绪地搂抱着他。他不自在地泛着微笑。东方音乐徐徐奏起,一曲接一曲。他凝视着她那双眼圈涂得黑黑的、像黄褐色水晶般的眼睛。他的微笑变得柔和了。)

    佐伊

    下次你就是熟客了。

    布卢姆

    (哀切地)我只要跟可爱的羚羊亲热那么一回,我就永远也不会……(一群羚羊跳跳蹦蹦,在山上吃着草。附近有凡个湖泊。沿着湖畔是一溜杉树丛的黑色阴影。升起一股芳香,树脂发出生发剂般的浓郁气味。东方,蔚蓝的苍穹燃烧着,青铜色的鹰群划破天空,展翅飞去。下面横卧着女都[193] ,赤裸,白皙,纹丝不动,清凉,呈现着豪华气派。淡红色玫瑰丛中,喷泉淙淙响着。巨大的玫瑰咕哝着深红色葡萄的事。耻辱、肉欲与血液之酒,奇妙地私语着,淌了出来。)

    佐伊

    (她那后宫女奴般的嘴唇上,令人腻味地涂满了猪油与玫瑰香水调成的软膏,配合着音乐,声调平板地低语。)耶路撒冷的女子们哪,我虽然黝黑,却秀美。[194]

    布卢姆

    (神魂颠倒)从你的发音,我想你的家庭出身必然不错。

    佐伊

    我心里想些什么,你能知道吗?

    (她用镶金小牙轻轻地咬他的耳朵,朝他喷着浓郁的烂蒜气息。那簇玫瑰花分裂开来,露出历代国王的金基和他们那朽骨。)

    布卢姆

    (犹豫了一下,笨拙地扎煞着手,机械地爱抚她的右乳房)你是个都柏林姑娘吗?

    佐伊

    (灵巧地握住一根散发,将它和挽起来的头发拢在一起)用不着担心。我是英国人。你有烟卷儿吗?

    布卢姆

    (继续爱抚着)我难得抽烟卷儿,亲爱的,偶尔倒吸根雪茄烟。哄孩子玩的。(好色地)嘴里与其叼那臭烟草卷成的圆筒,不如派上更好的用场。

    佐伊

    接下去!用它发表一通政见演说吧、

    布卢姆

    (身穿工人的灯芯绒工装裤和黑色羊毛衫,系着一条飘扬的红领带,头戴阿帕切[195] 式便帽。)人类是不可救药的。沃尔特·雷利爵士:[196] 从新大陆带回了土豆和烟草。前者能够借吸收作用消灭恶疫[197]后者毒害耳朵、眼睛、心脏、记忆力、意志力、理解力,它毒害一切。也就是说,他带回了毒药,这比我忘记了名字的带回食品来的另一位要早一百年。自杀。谎言。一切我们都习以为常。喏,瞧瞧我们的公共生活吧!

    (从远处的尖塔传来了午夜钟声。)

    钟声

    回来吧,利奥波德!都柏林的市长大人!

    布卢姆

    (身穿高级市政官的长袍,挂着链子)阿伦码头、英斯码头、圆堂、蒙乔伊和北船坞的选民们,我认为应该从牲畜市场铺设一条电车道,一直通到河边。[198] 这是未来的音乐。是敝人提出的施政方案。谁能获得好处?[ 199] 然而我们这几位搭乘金融界幽灵船的冒险家范德狄肯们[200] ……

    一个选民

    为我们未来的总督九呼万岁!

    (火炬游行队伍中的北极光跳跃着。)

    持火炬者

    万岁!

    (几位大名鼎鼎的议员、本市大亨以及市民们与布卢姆握手,向他祝贺。曾经连任三届都柏林市长的蒂莫西·哈林顿[201] ,身穿市长的猩红色袍子,胸佩金链,系着白丝领带,仪表堂堂,与临时代理洛坎·舍洛克参议员攀谈着。二人频频点头,表示已谈妥。)

    哈林顿前市长

    (身穿猩红袍子,手执权杖,佩带市长的金链,系着白丝大领带)高级市政官利奥·布卢姆爵士的演说词将付梓,费用由地方纳税者支付。他出生的那所房子用纪念牌装饰起来。科克街尽头的那条原名考·帕勒的通道,今后将改名为布卢姆大街。

    参议员洛坎·舍洛克

    全场一致通过。

    布卢姆

    (充满激情地)这些飞行的荷兰人或撒谎的荷兰人,当他们斜倚在布置一新的船尾楼甲板上掷骰子时,他们在乎什么呢?机器是他们的口号,他们的非非之想,他们的万应妙丹。那是节省劳力的设备,是褫夺者,是妖精,是为了互相残杀而制造出来的怪物,是根据一群资本家的欲望,用我们所出售的劳动生产出来的可怕的妖怪。穷人在挨饿。他们却饲养着高贵的牡山鹿,沉溺在目光短浅的虚饰中,利用他们的财富和权势,对庄稼人也罢,鹧鸪也罢,胡乱射杀。然而他们的海盗统治已垮台,永远地,永远地,永……[202]

    (经久不息的掌声。五彩缤纷的饰柱、五月柱[203]和节日的牌楼拔地而起。街上张挂起写有“十万个欢迎”和“以色列王多么美好”[204]字样的幡。所有的窗口都簇拥着看热闹的人,大多是妇女。沿途,都柏林近卫步兵连队、苏格兰边防近卫军、卡梅伦高原连队以及威尔士步兵连队的士兵们,以立正的姿势排列着,挡住群众。高中的男生们蹲在街灯柱、电线杆、窗口、檐口檐槽、烟囱顶管、栏杆和排水管上,又是吹口哨,又是欢呼出现了云柱[205] 。远处传来鼓笛队演奏《我们的一切誓约》的声音。先遣队举着帝国的鹰徽[206] ,旗帜随风飘扬,摇着东方的棕桐叶。用黄金与象牙装饰起来的教皇旗帜高高耸起,周围是一面面细长的三角形市旗。队伍的头排出现了,领先的是身穿棋盘花样袍子的市政典礼官约翰,霍华德·巴涅尔[207] ,阿斯隆地方选出来的议员兼阿尔斯特纹章院院长。跟在后面的是都柏林市市长阁下约瑟夫·哈钦森[208] 、科克市市长阁下、利默里克、戈尔韦、斯莱戈和沃特福德等市的市长阁下,二十八位爱尔兰贵族代表[209],印度的达宫贵人们,西班牙的大公们,佩带着宝座饰布的印度大君,都柏林首都消防队,按照资财顺序排列的一群财界圣徒,唐郡兼康纳主教[210] 、全爱尔兰首席阿马大主教——红衣主教迈克尔·洛格阁下,全爱尔兰首席阿大主教——神学博士威廉·亚历山大阁下,犹太教教长、长老派教会大会主席,浸礼会、再浸礼会、卫理公会以及弟兄会首脑,还有公谊会的名誉干事。走在他们后面的是各种行会、同业工会和民团,打着飘扬的旗帜行进。其中包括桶匠、小鸟商人、水磨匠、报纸推销员、公证人、按摩师、葡萄酒商、疝带制造者、扫烟囱的,提炼猪油的,织波纹塔夫绸和府绸的,钉马掌的铁匠,意大利批发商,教堂装饰师,制造靴拔子的,殡仪事业经营人、绸缎商、宝石商、推销员、制造软木塞的、火灾损失估价员、开洗染行的,从事出口用装瓶业的,毛皮商、印名片的,纹章图章雕刻师、屯马场的工役、金银经纪人、板球与射箭用具商、制造粗筛子的,鸡蛋土豆经销人、经售男袜.内衣和针织品商人、手套商、自来水工程承包人。尾随于后的是侍寝官、黑仗侍卫、勋章院副院长、仪仗队队长、主马官、侍从长、纹章局局长,以及手持御剑、圣斯蒂芬铁制王冠、圣爵与《圣经》的侍从武官长。四名司号步兵吹信号。卫兵们答以欢迎的号角。没帽子的布卢姆出现在凯旋门下。他披着镶了白貂皮边的绯红天鹅绒斗篷,手执圣爱德华的权杖、象征王权的宝珠、有着鸽状装饰的王节和慈悲剑[211] 。他骑着一匹乳白色的马,它甩着猩红色的长尾巴,鞍辔装点得十分华丽,马笼头是用金子制成的。狂热的兴奋。显贵的妇女们从阳台上掷下玫瑰花瓣。空气里弥漫着一片馨香气息。男人们喝采。布卢姆的侍童们拿着山楂枝与鹪鹩枝[212] ,在围观的人丛中跑来跑去。)

    布卢姆的侍童们

    鹪鹩啊,鹪鹩啊,

    众鸟之王当推你;

    圣斯蒂芬的节日,

    你被缠于荆豆枝。

    一铁匠

    (喃喃地)真了不起!原来这就是布卢姆?看上去还不到三十一岁哪!

    石板铺装工

    呃,那就是遐迩闻名的布卢姆,世界上最伟大的改革家。向他脱帽致敬!

    (众人摘帽。妇女们热切地交头接耳。)

    一位女富豪

    (阔气地)这个人多么了不起啊!

    一位贵妇

    (高贵地)他见识该有多么广!

    一位女权运动者

    (富于男子气概地)而且干了那么多!

    一个装铃匠

    一张典雅的脸!他有着一位思想家的前额。

    (艳阳天[213] 。太阳从西北方向光芒四射。[214])

    唐郡兼康纳主教

    毫无疑问,这是我国领土的无比沉着强悍、有权有势的统治者,他集皇帝、大总统、国王、议长于一身。愿天主保佑利奥波德一世!

    众人

    愿天主保佑利奥波德一世!

    布卢姆

    (身穿加冕服,披着紫斗篷,威风凛凛地对唐郡兼康纳主教)谢谢你,多少有些名气的阁下。

    阿马大主教威廉

    (系着紫色宽领带,头戴宽边铲形帽)陛下对爱尔兰及其属地进行审判的时候,会尽力慈悲为怀来施行法律吗?

    布卢姆

    (将右手放在睾丸上,宣誓[215] 。)愿造物主引导我如此行事。我发誓将这样去做。

    阿马大主教迈克尔

    (将瓦罐里的发油倒在布卢姆头上)我向你们宣布一桩大喜讯:我们有了一位刽子手[216] 。利奥波德,帕特里克,安德鲁,大卫,乔治。现在我为你涂油!

    (布卢姆披上一件金线织成的斗篷,戴上一枚红玉戒指。他拾级而上,站在即位的石台上。贵族代表们也戴上他们那二十八顶王冠。基督教堂、圣帕特里克教堂、乔治教堂与快乐的马拉海德响起一片祝福的钟声。麦拉斯义卖会的焰火从四面八方升上天空,构成辉煌灿烂的象征阴茎的图案。贵族们一个挨一个地走到跟前,屈膝表示敬意。)

    贵族们

    愿作您的臣民,全心全意捍卫您在地上的尊严。

    (布卢姆举起右手,上面闪烁着科- 依- 诺尔钻石[217] 。他的坐骑嘶鸣着。周围立即万籁俱寂。架起州际及行星际的无线电发报机,以接收信息。)

    布卢姆

    我的臣民们!我特此任命忠实的战马“幸运的纽带”为世袭首相[218],并且宣布,今天就与前妻离婚,迎娶夜之光辉塞勒涅[219]公主为妻。

    (布卢姆那位身份悬殊的前任配偶旋即被警察局的囚车押走。塞勒涅公主穿着月白色衣裳,头戴银色月牙儿,从一辆由两个巨人抬着的轿子里走下来。一阵暴风雨般的喝采声。)

    约翰·霍华德·巴涅尔

    (举起王旗)卓越的布卢姆!我那遐尔闻名的兄长的继承人!

    布卢姆

    (拥抱约翰·霍华德·巴涅尔)朕衷心感谢你的厚意。约翰,由于你在我们共同的祖先所许下的土地[220]—— 绿色的爱琳上,给我以对国王的隆重欢迎。

    (他被授予体现着宪章的荣誉市民权,呈给他的都柏林市钥匙交叉放在深红色的软垫上。他让大家看他穿的是绿袜子[221]。)

    汤姆·克南

    陛下啊,您是当之无愧的。

    布卢姆

    二十年前的今天,我们在莱迪史密斯[222] 击败了宿敌。我们的榴弹炮和轻回旋炮接连击中敌军阵地,给以重创。前进一英里半![223] 敌军冲过来了!一切都失去啦。[224] 投降吗?绝不!无论如何也要把他们击退!看哪!冲锋啊!我们的轻骑兵队扫荡普列文高地,一路呐喊着:“忠诚的士兵!”[225]把萨拉逊[226] 的炮兵杀得一个也不留。

    《自由人报》排字工人工会

    说得好!说得好!

    约翰·怀斯·诺兰

    放跑了詹姆斯·斯蒂芬斯[ 227] 的就是他。

    慈善学校学童

    真棒!

    一个老居民

    您是国家的光荣,老爷,不折不扣是这样。

    卖苹果的老妪[228]

    他正是爱尔兰所需要的人。

    布卢姆

    亲爱的臣民们,一个新时代即将来临。朕布卢姆,老实告诉你们,它甚至就在我们眼前。是的,朕以布卢姆的名义发誓,不久你们就将进入未来的新爱尔兰的金都新布卢姆撒冷[229] 。

    (来自爱尔兰各郡的三十二名工人[230] ,佩带着玫瑰花饰,在营造业者德尔旺[ 231] 的指挥下,建筑起崭新的布卢姆撒冷。那是一座水晶屋顶的广厦,状如巨大的猪肾,内有四万间屋子。在扩建的过程中,曾拆毁了数座建筑物和纪念碑。政府官厅暂时迁移到铁道库房里。大批房屋被夷为平地。居民搬到用红笔标出“利·布”字样的桶里和箱子里。几名贫民从梯子上跌下来。挤满了忠实围观者的都柏林城墙的一部分坍塌下来。)

    围观者们

    (奄奄一息)行将咽气者向您致敬[232] 。(他们死去。)

    (一个穿棕色胶布雨衣的人从活板门里跳出来,用伸长了的手指[233 ]指着布卢姆。)

    穿胶布雨衣的人

    他的话,你们一句也别信。这个人叫作利奥波德·明托施,是个臭名昭著的纵火犯。

    其实,他姓希金斯[234] 。

    布卢姆

    开枪打死他!像狗一样的基督教徒!管他什么明托施呢!(一声炮响,身穿胶布雨衣的人不见踪影了。布卢姆抡起权杖将一株株罂粟砍倒。有人报告说,众多劲敌、牲畜业者、下院议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当即死亡了。布卢姆的卫兵们散发濯足节的贫民抚恤金[ 235] 、纪念章、面包和鱼、戒酒会员徽章、昂贵的亨利.克莱雪茄、煮汤用的免费牛骨、装在密封的信封里并捆着金线的橡胶预防用具、菠萝味硬糖果、黄油糖块、折叠成三角帽形的情书、成衣、一碗碗裹有奶油面糊的烤牛排、一瓶瓶杰那斯溶液、购货券、四十天大赦[236]。)、伪币、奶场饲养的猪做成的香肠、剧场免票、电车季票、匈牙利皇家特许彩票[237] 、一便士食堂的餐券、十二卷世界最劣书的廉价版:《法国佬与德国佬》(政治学)、《怎样育婴》[238](幼儿学)、《七先令六便士的菜肴五十种》(烹饪学)、《耶稣是太阳神话吗?》(史学)、《止痛法》(医学)、《供幼儿阅读的宇宙概略》(宇宙学)、《福临笑家门》(乐天生活法)、《广告兜揽员便览》(报业学)、《助产妇情书》(情欲学)、《宇宙空间人名录》(星辰学)、《动人心弦的歌曲》(旋律学)、《省小钱发财法》(吝啬学)。全场争先恐后地一拥而上。妇女们往前挤,以便触摸布卢姆那件袍子的下摆。格温多林·杜比达特小姐[239]推开人群,跳上他的马,在掌声雷动中吻他的双颊。用镁光灯为他们拍摄了照片。婴儿们与乳儿们被高高举起。)

    妇女们

    小爹[240]!小爹!

    婴儿们与乳儿们

    拍拍手等待,波尔迪回家来,

    兜里的点心,只给利奥吃。

    (布卢姆弯下身,轻轻地戳博德曼娃娃的肚皮。)

    娃娃博德曼

    (打嗝儿,凝乳从他嘴里往外冒)哈加加加。

    布卢姆

    (跟一个双目失明的小伙子握手)你比我的兄弟还亲!(伸出双臂搂着一对老夫妻的肩膀)亲爱的老朋友们!(他与衣衫褴褛的少男少女玩抢壁角游戏。)不在!猫儿!(他推着双胞胎所坐的那辆婴儿车。)嘀嗒乖乖俩,你们穿鞋吗?(他变起魔术,从嘴里拽出红、橙、黄、绿、蓝、靛青以及紫罗兰色的丝帕。)罗伊格比夫[241] 每秒三十二英尺。[242] (他安慰一位寡妇。)独居使心灵更加年轻。(他以怪诞的滑稽动作跳起苏格兰高地舞。)跳呀,伙计们!(他吻一位瘫痪老乒的褥疮。)光荣负伤!(他把一位胖警察绊了一跤。)万事休矣:完蛋。[243]万事休矣:完蛋。(他跟一个羞红了脸的女侍咬耳朵,和善地微笑着。)啊,淘气,[244]淘气!(他啃着农民莫里斯·巴特里[245]递给他的一个生芜菁。)不错!好极啦!(他拒绝接受记者约瑟夫·海因斯递过来的三先令。)我亲爱的伙计,这可不行!(他把上衣送给一个乞丐。)请你收下。(他参加上了年岁的男女瘫子的爬行比赛。)来呀,小伙子们!向前爬呀,姑娘们!

    市民

    (感动得说不出话来,用鲜绿色围巾擦拭眼泪。)愿好天主保佑他!

    (山羊角制号角[246]响了,要人们保持肃静。升起了锡安旗[247]。)

    布卢姆

    (威风凛凛地脱下大笔,露出肥胖的身躯。打开一卷纸,庄严地朗读。)阿列夫、贝特、吉梅尔、达列特[248],《哈加达》书[249],门柱圣卷[250],合礼[251],赎罪日[252],再献圣殿节[253],罗施·哈沙纳[254],圣约之子会[ 255] ,受诫礼,无酵饼[ 256] ,德系犹太人,梅殊加[257] ,带流苏的围巾[258] 。

    (市政府副书记官吉米·亨利[259] 宣读一篇正式译文。)

    吉米·亨利

    债权法院现在开庭。最宽宏大量的陛下即将举行户外审判。免费提供医学和法律方面的咨询。解答模棱两可的辞句以及其他问题。竭诚欢迎大家光临。乐园历元年于我们忠实的王都都柏林举行。

    帕迪·伦纳德

    我的地方税和国税怎么办?

    布卢姆

    朋友,就交纳吧。

    帕迪·伦纳德

    谢谢您。

    大鼻子弗林

    我能用火灾保险证书作抵押吗,

    布卢姆

    (冷漠地)各位先生,请注意,由于你们的侵权行为,应交保释金五英镑,限期六个。

    杰·杰·奥莫洛伊

    我说过他是个但尼尔[260] 吗? 不!他简直就是彼得·奥布赖恩[ 261] 。

    大鼻子弗林

    这五英镑,我打哪儿支取呢?

    精明鬼[262]伯克

    膀眺有毛病怎么办?

    布卢姆

    稀硝盐酸[263],二十滴。

    酊剂混和催吐剂,[264]五滴。

    蒲公英精液[265],三十滴。

    兑上蒸馏水,每日三次。[266]

    克里斯·卡利南[ 267]

    毕宿五的周年视差是多少?[268]

    布卢姆

    克里斯,很高兴能见到你。吉11。

    乔·海因斯

    你为什么不穿制服?

    布卢姆

    当我那道德崇高的祖先身穿奥地利暴君的制服被关在潮湿的牢房里的时候,你的祖先哪儿去啦?

    本·多拉德

    三色堇?

    布卢姆

    装饰(美化)郊区的花园。

    本·多拉德

    双胞胎到来的时候呢?

    布卢姆

    父亲(老子、爹)开始思索[269] 。

    拉里·奥罗克[270]

    为我新开的这家酒吧发个八天的许可证[271] 吧。利奥爵士,还记得我吧?那时你们住在七号来着,我正要给你太太送一打烈性黑啤酒哩。

    布卢姆

    (冷冰冰地)你的记性比我的好。可布卢姆太太是从来不接受礼物的。

    克罗夫顿

    这真像是过节。

    布卢姆

    (庄严地)你说这是过节。我说这是领圣体。

    亚历山大·凯斯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有自己的钥匙议院[272]呢,

    布卢姆

    我主张整顿本市的风纪,推行简明浅显的《十诫》。让新的世界取代旧的。犹太教徒、伊斯兰教徒与异教徒都联合起来。每一个大自然之子都将领到三英亩土地和一头母牛。[273] 豪华的殡仪汽车[274] 。强制万民从事体力劳动。所有的公园统统昼夜向公众开放。电动洗盘机。一切肺病、精神病、战争与行乞必须立即绝迹。普遍大赦。每周举行一次准许戴假面具的狂欢会。一律发奖金。推行世界语以促进普天之下的博爱。再也不要酒吧间食客和以治水肿病为幌子来行骗的家伙们的那种爱国主义了。自由货币,豁免房地租,自由恋爱以及自由世俗国家中的一所自由世俗教会。

    奥马登·勃克

    一个自由鸡窝里的自由狐狸。

    戴维·伯恩[275]

    (打哈欠)!阿——哧!

    布卢姆

    混合人种和混合通婚。

    利内翰

    男女混浴怎样?

    (布卢姆向身边的人们阐述了自己的社会改革计划。众人一致表示同意。基尔代尔街博物馆的管理员出现了。他拉着一辆排子车,上面摇摇晃晃地载着儿具裸体女神雕像:美臀维纳斯[276] ,肉欲维纳斯[277] 、轮回维纳斯[278] ,还有九位也是裸体的新缪斯女神石膏像。她们司的是:商业、歌剧、恋爱、广告、工业、言论自由、多重投票权、烹调法、家庭卫生法、海边音乐会、无痛分娩法和通俗天文学。)

    法利神父[279]

    他是个主教派[280] 教友,一个不可知论者,一个企图推翻我们神圣信仰的无教义者。

    赖尔登老太太[281]

    (撕碎她的遗嘱)我对你失望啦!你这坏蛋!

    葛罗甘老婆婆[ 282]

    (脱掉一只长靴子朝布卢姆丢去)你这畜生!可恶的家伙!

    大鼻子弗林

    给咱们唱个小曲儿吧,布卢姆。唱一支古老甜蜜的情歌[283]。

    布卢姆

    (欢乐诙谐地逗弄着)

    我.发誓不离开她,永永远远,

    原来她好残忍,把我欺骗,

    我的吐啦噜,吐啦噜,吐啦噜。[284]

    “独脚”霍罗翰[285]

    好样的老布卢姆!不管谁也比不过他。

    帕迪·伦纳德

    爱尔兰戏子!

    布卢姆

    哪一出铁道歌剧像一条直布罗陀的电车线路?并排的铸铁。[286] (笑声。)

    利内翰

    剽窃家!打倒布卢姆!

    蒙面纱的女巫

    (狂热地)我是布卢姆的信徒,并且以此为荣。不管怎样,我相信他。他是天底下最逗的人,我情愿为他献出自己的生命。

    布卢姆

    (朝围观者眨眼)我敢断定她准是个漂亮姑娘。

    西奥多·普里福伊[287]

    (头戴钓鱼帽,身穿防水布前克)他利用机械的设计来阻挠大自然神圣掌画的实现。

    蒙面纱的女巫

    (用短刀刺胸脯)我英雄的天神啊!(死去。)(众多最富于魅力和狂热的妇女也纷纷自杀。有用匕首刺胸口的,有自溺的,服氢氰酸、附子或砒霜的,割动脉的,绝食的,纵身投到蒸气碾路机轮下的,从纳尔逊纪念柱顶上跳进吉尼斯啤酒公司那巨大酒桶里的,还有把头伸到煤气灶底下气绝身死,用时髦的袜带自缢,或从各层楼窗口跳下的。)

    第十五章 3

    亚历山大·约·道维[288]

    (语气激烈地)基督教徒们和反布卢姆主义者,这个名叫布卢姆的家伙是从地狱的底层来的,丢尽了基督教徒的脸。门德斯这只臭山羊[289]从小就是个恶魔似的浪子,露出早熟幼儿的淫荡症状,令人联想到低地各镇[290] 。而且他竟跟一个放荡的老妪勾勾搭搭。这个厚颜无耻、假冒为善的恶棍,简直就是《启示录》里提到的那只白牛。[291] 他是绯红女[292] 的崇拜者。他鼻孔里呼吸的净是阴谋诡计。火刑柱和烧滚了的油锅正是他的去处。凯列班[293 ]!

    群氓

    用私刑拷打他!把他活活烧死!他跟巴涅尔一样坏。福克斯先生![294]

    (葛罗甘老婆婆把长靴朝布卢姆丢去。上多尔塞特街上方和下方的几家店的老板朝他丢一些廉价的或根本不值一文的物品:火腿骨头、炼乳罐头、卖不出去的卷心菜、陈面包、羊尾和肥猪肉碎片。)

    布卢姆

    (兴奋地)这简直是中了暑又在发疯了,[295]又开起可怕的玩笑来了。对上苍发誓,我就像没有被太阳照射过的白雪一般皎洁[296]。那是我哥哥亨利干的。我们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他住在海豚仓巷二号。谣言这条毒蛇对我进行了恶意中伤。[ 297] 各位同胞,索然无味的故事犹如没有马的公共马车。[298]我提请我的老友、性病专家玛拉基·穆利根博士对我从医学上做出鉴定。

    穆利根博士

    (身着驾车穿的皮前克,额上戴着一副绿色防尘眼镜)布卢姆博士是个变态的阴阳人。他是新近从优斯塔斯大夫为神经失常的男病人所设的私立精神病院里逃出来的。他有着遗传性癫痫病征象,这是纵欲所导致的。曾经发现他的祖先有着象皮病迹象。慢性下体裸露狂的征候十分明显。还潜伏着灵巧地使用双手的现象。由于手淫,他过早地歇了顶,结果形成了乖僻的梦想家气质。他是个改邪归正的放荡者,装有金牙。家庭矛盾使他暂时丧失了记忆。我相信他是个并没有犯多大罪,却受了很大冤屈的人[299] 我曾对他做过全面检查,对肛门、腋窝、胸部和阴部的五千四百二十六根毛做了酸性试验。我敢断言,他是个处女膜未受损的童贞女[300]。

    (布卢姆用高级礼帽遮住自己的生殖器。)

    马登[301] 大夫

    泌尿生殖器高度畸型也很显著。为了禆益后世,我建议把患部用酒精浸泡,保存在国立畸形博物馆里。

    克罗瑟斯大夫

    我检查了患者的尿。含有硬蛋白。唾液的分泌不充分,膝反射是间歇性的。

    潘趣·科斯特洛大夫

    犹太人气味[302]也挺显著。

    迪克森大夫

    (宣读健康诊断书)布卢姆先生是新型阴性男人的最佳典型。他的品行淳朴可爱。许多人认为他是个和蔼可亲的男子,和蔼可亲的人。整个说来,他挺古怪。从医学上看,他虽腼腆,但不低能。他曾经给改革派牧师保护协会的法庭委员写过一封措词优美的信,堪称是一首诗,它把一切都解释得一清二楚。他简直是个绝对戒酒的人。我敢断言,他睡在稻草褥子上,吃的是最俭朴的食物——菜店里那冰凉的干豌豆。不论冬夏,穿的都是爱尔兰制造的马尾毛织的衬衫。每星期六鞭打自己一顿。我听说他曾经是格伦克里感化院[303]里品行最坏的少年犯。据另一份报告,他还是个地地道道的遗腹子。我以人类的发声器官所发出过的最神圣的言辞,恳请对他宽大处理。他眼看就要生娃娃啦。

    (全场骚动,一致表示同情。妇女们晕倒。一位美国富翁为布卢姆在街头募款。转眼之间就募到金币与银币、空白支票、钞票、宝石、债券、已到期的汇票、借据、结婚戒指、表链、小金盒、项链和手镯。)

    布卢姆

    噢,我多么想做妈妈呀。

    桑顿太太[204]

    (身穿护士服)亲爱的,紧紧地搂住我。很快就结束了。紧紧地,亲爱的。(布卢姆紧紧搂住她,并生下八个黄种和白种男娃。他们出现在铺了红地毯的楼梯上。装饰着珍贵花草的楼梯上。这八胞胎个个相貌英俊,有着贵重金属般的脸,身材匀称,衣着体面,举止端庄,能够流利地操五种现代语言,对各种艺术与科学饶有兴趣。每个人的名字都清晰地印在衬衫前襟上:金鼻[305] 、金指、金口[306] 、金手[307] 、银微笑、银本身[308]、水银[309]、全银[310]他们当即被委以几国的重要公职,诸如银行总裁、铁路运输经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饭店联合组织的副主席。)

    一个声音

    布卢姆,你是救世主本·约瑟夫还是本·大卫[311]?

    布卢姆

    (阴郁地)你说的是。[312]

    巴茨修士[ 313]

    那么,就像查尔斯神父那样创造奇迹吧。

    班塔姆·莱昂斯

    你预言一下哪一匹马将在圣莱杰赛场上获胜。[314](布卢姆在一张网上踱步。他用左耳遮住左眼,穿越凡堵墙,爬上纳尔逊纪念柱,用眼睑勾住柱顶横梁,悬空吊在那里。他吃掉十打牡蛎(连同外壳),治好了几名瘰疠患者,颦蹙起鼻子眼来模仿众多历史人物:贝肯斯菲尔德勋爵[ 315]、拜伦勋爵、沃特·泰勒[316]、埃及的摩西、摩西·迈蒙尼德[317]、摩西·门德尔松[318]、亨利·欧文[319] 、瑞普·凡·温克尔[320] 、科苏特[321] 、冉- 雅克·卢梭[322] 、利奥波德·罗思柴尔德男爵[323]、鲁滨孙·克鲁索、夏洛克·福尔摩斯、巴斯德[324]。他将两条腿同时朝不同的方向掉换,吩咐潮水倒流,伸出小指,导致日蚀[325]。)

    罗马教皇的大使布利尼[ 326]

    (身穿教皇军的祖亚沃军服,披着钢制皑甲,包括胸甲、臂甲、护腿具、护胫具;蓄着亵渎神明的大胡子,头戴褐色纸制主教冠。)利奥波德的家谱如下[327] :摩西生挪亚[328] ,挪亚生尤尼克[329],尤尼克生奥哈罗汉,奥哈罗汉生古根海姆[330] ,古根海姆生阿根达斯,阿根达斯生内泰穆[331] ,内泰穆生勒·希尔施[332],勒·希尔施生耶书仑[333] ,耶书仑生麦凯,麦凯生奥斯特罗洛普斯基,奥斯特罗洛普斯基生斯梅尔多兹[334] ,斯梅尔多兹生韦斯,韦斯生施瓦茨[335] ,施瓦茨生阿德里安堡[336] ,阿德里安堡生阿兰胡埃斯[337] ,阿兰胡埃斯生卢维·劳森,卢维.劳森生以迦博多诺索[ 338],以迦博多诺索生奥唐奈·马格纳斯[339],奥唐奈·马格纳斯生克里斯特鲍默[340] ,克里斯特鲍默生本·迈默[ 341] ,本·迈默生达斯蒂·罗兹[342] ,达斯蒂·罗兹生本阿莫尔[ 343],本阿莫尔生琼斯- 史密斯[344] ,琼斯- 史密斯生萨沃楠奥维奇[345],萨沃楠奥维奇生贾斯珀斯通[346],贾斯珀斯通生万图尼耶姆,万图尼耶姆生松博特海伊[347] ,松博特海伊生维拉格,维拉格生布卢姆,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348]

    一只死者的手[349]

    (在墙上写着)布卢姆是个傻瓜。

    克雷布[350]

    (土匪装束)你在基尔巴拉克后面的牛洞里干啥来着?[351]

    一个女娃

    (摇着拔浪鼓)在巴利鲍桥[352] 下又干了些什么?

    冬青树[353]

    在魔鬼谷[354] 里呢?

    布卢姆

    (从前额一直涨红到臀部,左眼落下三滴泪)我那些往事,请不要去提啦。

    被赶出去的爱尔兰房客们

    (穿着紧身衣和短裤,手持顿尼溪集市[355] 上使用的那种橡树棒。)用犀牛鞭[356]抽他一顿!

    (布卢姆长着一副驴耳朵[357] ,交抱着胳膊,伸出两脚,坐在示众台上。他用口哨吹起《唐乔万尼》中的“今晚同你”[358] 。阿尔坦[359] 的孤儿们手拉着手在他周围跳跳蹦蹦。狱门救济会[360] 的姑娘们也手拉着手,朝相反的方向跳跳蹦蹦。)

    阿尔坦的孤儿们

    你是猪猡,你是脏狗!

    娘儿们咋会爱上你!

    狱门救济会的姑娘们

    你若遇凯伊,

    告诉他可以

    喝茶时见你,

    替我捎此语。[361]

    霍恩布洛尔[362]

    (身罩祭披[363] ,头戴猎帽,宣布说)他将为众人负罪,前往住在荒野里的恶魔阿撒泻勒[364] 以及夜妖利利斯[365]那里,对,来自阿根达斯·内泰穆[366] 和属于含的土地麦西[367]的人们,全都朝他扔石头,羞辱他。

    (众人朝布卢姆做掷石状。许多真正的旅客[368]的丧家之犬凑近他,羞辱他。马斯羌斯基和西特伦穿着宽大长外套,耳后垂着长长的鬈发,走了过来。他们朝布卢姆摇着大胡子。)

    马斯羌斯基和西特伦

    恶魔!伊斯特拉的莱姆兰[369] ,伪救世主!阿布拉非亚[ 370]!叛教者!

    (布卢姆的裁缝乔治·R·梅西雅斯[371]腋下夹个弯把熨斗出现,他出示一张帐单。)

    梅西雅斯

    改一条裤子的工钱:十一先令。

    布卢姆

    (快快活活地搓着两只手)还是老样子。布卢姆一文不名!

    (黑胡子叛徒吕便·杰·多德,坏心眼的牧羊人,将其子的溺尸扛在肩上,走近示众台跟前。)

    吕便·杰·多德

    (嗄声悄悄地说)事情败露了。奸细向警察告了密。一见到出租马车立刻就给拦截住。

    消防队

    呜呜呜!

    巴茨修士

    (给布卢姆穿上一件黄袍,上面绣着色彩鲜明的火焰,并给他戴上一顶高尖帽。还在布卢姆的脖颈上挂起一口袋火药,把他交到市政当局手里,并且说:)赦免他的罪过[372] 。

    (根据众人的要求,都柏林市消防队的迈尔斯[373] 中尉在布卢姆身上点了火。一片悲叹声。)

    “市民”[374]

    谢天谢地!

    布卢姆

    (身穿标有I.H.S[375]字样的无缝衣,直挺挺地站在火凤凰[376] 的火焰中)爱琳的女儿们啊!别为我哭泣。[377]

    (他向都柏林的新闻记者们出示自己身上烧的的伤痕。爱琳的女子们身穿黑衣,手持巨大的祈祷书和点起的长蜡烛,跪下来祷告。)

    爱琳的女儿们

    布卢姆之腰子,为我等祈。[378]

    浴槽之花,为我等祈。

    门顿之导师,为我等祈。

    《自由人报》的广告兜揽员,为我等祈。

    仁慈之共济会会员,为我等祈。

    漂泊之肥皂,为我等祈。

    《偷情的快乐》,为我等祈。

    《无言之歌》,为我等祈。

    “市民”之训斥者,为我等祈。

    褶边之友,为我等祈。

    最仁慈之产婆,为我等祈。

    驱灾避邪之土豆,为我等祈。

    (由文森特·奥布赖恩[379] 先生指挥的六百人的唱诗班,在约瑟夫·格林[380] 的风琴伴奏下,齐唱叠句《弥赛亚》中的“哈利路亚”叠句。布卢姆沉默下来,逐渐缩小,焦化了。)

    佐伊

    一直聊到脸上发黑吧。

    布卢姆

    头戴一顶破旧帽子,帽带上插着一支陶制烟斗。脚蹬一双满是尘埃的生皮翻毛鞋[381] 手执移民的红手绢包,拽着一口用稻草绳拴着的黑泥炭色的猪,眼中含笑。)现在放我走吧,大姐,因为凭着康尼马拉[382] 有的山羊发誓,我刚刚挨的那顿毒打真够呛。(眼里噙着一滴泪)一切都是疯狂的。爱国主义也罢,哀悼死者也罢,音乐或民族的未来也罢。生存还是毁灭。 [383]人生之梦结束了。但求一个善终。他们可以活下去。(他哀痛地望着远方。)我完蛋啦。服上几片附子。拉下百叶窗。留一封信。然后躺下来安息。(他轻轻地呼吸。)不过如此而已。我曾经生活过。去了。再见。

    佐伊

    (把手指插到缠在脖颈上的缎带里,板起面孔)你说的是老实话吗?下次再说吧。(她冷笑)我猜你是从不同于往日的那边下的床[384],要么就是跟你相好的姑娘操之过急。噢,你转些什么念头,我都一清二楚!

    布卢姆

    (惨痛地)男女,作爱,算什么?塞子和瓶子罢了。[ 385]

    佐伊

    (佛然作色)我就恨口是心非的无赖。你去嫖下等窑姐儿好啦。

    布卢姆

    (表示反悔)我知道自己着实叫人厌烦。你固然邪恶,可我没你还真不行。你是从哪儿来的?伦敦吗?

    佐伊

    (伶牙俐齿地)连猪都弹风琴的霍格斯·诺顿[386] 。我是在约克郡[387] 出生的。(她握住他那只正在抚摩她乳房的手。)喂,汤米·小耗子儿[388] 。别这样,来点更带劲儿的。你身上有够干一会儿的钱吗?十先令?

    布卢姆

    (微笑,慢慢点头)有更多的,霍丽[389] ,更多的。

    佐伊

    有更多的吗?(她用天鹅绒般柔嫩的手不在意地拍着他。)你要到音乐室里去瞧瞧我们那架新的自动钢琴吗?来吧,我会脱光的。

    布卢姆

    (像一个焦虑不安的行商那样打量她那对削了皮的梨有多么匀称,感到无比困惑[390],迟迟疑疑地摸着后脑勺。)要是给某人知道了,她吃起醋来可厉害哩。一个绿眼的恶魔[391]。(一本正经地)不用说你也晓得会有多么棘手。

    佐伊

    (受宠若惊)眼不见心不烦。(她拍拍他。)来吧。

    布卢姆

    大笑着的魔女!推摇篮的手[392]。

    佐伊

    娃娃呀!

    布卢姆

    (裹着襁褓和斗篷,脑袋挺大,乌黑的头发恰似胎膜。一双大眼睛盯着她那晃来晃去的衬裙,用胖嘟嘟的指头数着上面的青铜扣子。他伸出湿漉漉的舌头,口齿不清他说:)一、二、山[三] 、山[三]、儿[二]、咦[一]。

    扣子们

    爱我,不爱我,爱我[393]。

    佐伊

    沉默就表示同意喽。(扎煞着小小指头,抓住他的手,用食指尖戳戳他的掌心,悄悄地给他暗示,[394] 把他诱向毁灭。)手热证明内脏冷。

    (他在香气、乐声与诱惑中犹豫不决。她把他领向台阶,用她腋下的气味、描了眼线的双目的魅力以及套裙的窸窣声吸引着他,荷叶边的裙褶还遗留着所有那些曾经占有过她的雄兽如狮子般的臭气。)

    雄兽们

    (散发出发情、粪便和硫黄的气味,在饲养场里横冲直撞,低声吼叫,摇晃着服了麻醉药的脑袋。)真够味儿!

    (佐伊和布卢姆来到门口,两个姐妹妓女坐在那里。她们画了眉,抬起眼睛好奇地打量着他。他连忙鞠了一躬,她们报以微笑。他狼狈地差点儿栽倒。)

    佐伊

    (亏得她立即伸出一只手扶住了他。)哎呀!可别栽到楼上去。[395]

    布卢姆

    正直的人可以摔七个跟头。(他在门口让路。)照规矩,请您先走。

    佐伊

    夫人先走,先生随后。

    (她迈门坎。他迟疑着。她转过身,伸出双手,将他往里拽。他跳了进去。门厅里那个多叉鹿角状衣帽架上,挂着一顶男帽和一件雨衣。布卢姆摘下帽子,然而一眼瞥见那些,就皱起眉头,微笑着出起神来。楼梯平台处一扇门猛地打开。一个穿紫衫灰裤褐色袜子的男人迈着猴子般的步子走过。他扬着秃头和山羊胡,紧紧抱着一只装满了水的罐子,一副黑背带一直耷拉到脚后跟那儿。布卢姆赶紧扭过脸去,弯下身,端详起放在门厅里桌子上的那只剥制狐狸:它做着跑路的姿势,有着一双长毛垂耳狗那样的眼睛。随后,他抬起头嗅着,跟着佐伊走进音乐室。红紫色的薄纸罩子把枝形吊灯的光线遮暗了。一只蛾子正围在那里飞来飞去,东冲西撞地想逃出去。地板上铺着翡翠、天蓝、朱红三色扁菱形拼花图案的漆布,上面布满了形形色色的脚印:脚跟顶着脚跟,脚跟对着脚心,脚尖顶着脚尖,交叉起来的脚以及没有身子的幽灵拖着脚步在跳莫利斯舞的脚,都乱七八糟地扭在一起。四壁上糊着的墙纸图案是:紫杉木和明亮的林中小径。壁炉格子前展开一扇孔雀毛花样的屏风。反戴着便帽的林奇盘腿坐在用兽毛编织的炉毯上。他用一根细棍缓慢地打着拍子。基蒂·里凯茨,一个身着海军服、瘦骨磷峋、面色苍白的妓女,把鹿皮手套翻过来,露出珊瑚镯子。她拿着麻花式样的手提包,高高地坐在桌边上,悠荡着一条腿,对着壁炉台上端那面镀金的镜子,顾影自怜。她上衣底下略微露出一点垂下来的胸衣饰穗。林奇嘲笑般地指了指坐在钢琴对面的一对男女。)

    基蒂

    (用手捂着嘴,咳嗽。)她有点傻头傻脑。(她晃着食指,打手势。)布噜布噜。(林奇用他那根细棍挑起她的裙子和白衬裙。她连忙又拽好。)放规矩点儿。(她打个嗝儿,然后赶快低下她那水手帽,她那用散沫花染料染红了的头发在帽檐底下闪着光。)噢,对不起!

    佐伊

    再弄亮点儿,查理。(她走到枝形吊灯跟前,将煤气开关拧到头。)

    基蒂

    (瞅着煤气灯的火苗)今天晚上出了什么毛病?

    林奇

    (声音低沉地)亡灵和妖怪上场。

    佐伊

    替佐伊捶捶背吧。

    (林奇晃了一下手里的细棍:这是一根黄铜拨火棍。斯蒂芬站在自动钢琴旁边,琴上胡乱丢着他的帽子和梣木手杖。他用两个手指再一次重复空五度[396] 的音程。弗洛莉·塔尔博特,一个虚弱,胖得像鹅一样的金发娼妇,身穿发霉的草莓色褴褛衣衫,摊开四肢躺在沙发的一角,一只前臂从长枕上耷拉下来,倾听着。困倦的眼皮患了严重的麦粒炎。)

    基蒂

    (又打了个嗝儿,同时用悬空的脚一踢)噢,对不起!

    佐伊

    (赶紧说)你的心上人在想你哪。把汗衫带子系好吧。(基蒂·里凯茨低下头去。她那圆筒形皮毛围巾松开了,哧溜哧溜地顺着肩、背、臂、椅子,一直滑落到地上。林奇用他手里的细棍挑起那卷曲的毛毛虫般的东西。她扭着脖子,做小鸟依人状。斯蒂芬掉过头去,朝那个反戴着便帽、盘腿而坐的身影瞥了一眼。)

    斯蒂芬

    事实上,究竟是本尼迪多·马尔切罗[397] 所发现的,还是他创作的,那无关紧要。仪式是诗人的安息。那也许是献给得墨忒耳[398] 的一首古老赞歌,要么就是为“诸天宣布上帝的荣耀”[399]谱的曲。它的音节或音阶可能迥乎不同,正如高于弗里吉亚调式与混合吕底亚[400]调式之间的差别很大似的。歌词也可能很不一样,犹如围绕着大卫——不,刻尔吉[401],我在说些什么呀,我指的是刻瑞斯[402]——的祭坛,祭司们所发出的喧嚣声不同于大卫从马房里得来又讲给首席巴松管吹奏者[403]听的有关神之全能的那些话。哎呀,说实在的,这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趁着年轻干荒唐勾当吧,青春一去不复返嘛。[404](他住了口,指着林奇的便帽,始而微笑,继而大笑起来。)你的智慧瘤子长在哪边?

    便帽

    (忧郁消沉)呸!正因为才所以。这是妇道人家的歪理。犹太裔希腊人是希腊裔犹太人。物极必反。死亡是生命的最高形式。算了

    斯蒂芬

    我所有的错误、自负、过失,你都记得相当准确。对于你的不忠诚,我还要继续闭眼睛到什么时候呢?砺石[ 405] !

    便帽

    哎!

    斯蒂芬

    我还有句活跟你说。(他皱起眉头。)原因是基音和全音阶第五音被最大限度的音程[406] 分割开来了,它……

    便帽

    它?说完呀。你说不完。

    斯蒂芬

    (竭力说下去)音程分割开来了,它就是最大限度的省略。两极相通。八度。它。

    便帽

    它?

    (外面,留声机喧嚣地奏起《圣城》[ 407]。)

    斯蒂芬

    (唐突地)为了不从自我内部穿行[408] ,一直跋涉到世界尽头。天主,太阳,莎士比亚[409] ,推销员,走遍了现实,方成为自我本身。且慢。等一等。街上那家伙的喊叫[410] 真该死。预先就安排好不可避免地会成为这个样子。瞧![411]

    林奇

    (发出哀鸣般的嘲笑声,朝着布卢姆和佐伊·希金斯咧嘴一笑。)多么渊博的一番演说啊,呃?

    佐伊

    (刻薄地)你的脑袋空空如也,他知道的比你忘掉的还多哩。

    (弗洛莉·塔尔博特又胖又蠢地望着斯蒂芬。)

    弗洛莉

    人家说,世界未日[412]今年夏天就到了。

    吉蒂

    不会的。

    佐伊

    (哈哈大笑)伟大的天主好不公道啊!

    弗洛莉

    (不悦)喏,是报纸上登伪基督[413]的事时提到的。哦,我的脚好痒啊。

    (破衣褴衫的赤足报童放着一只尾巴摆来摆去的风筝[414],啪嗒啪嗒地跑过去,大声嚷着。)

    报童们

    最新消息。摇木马比赛的结果出来啦。皇家运河里出现了一条海蛇[415] 。伪基督平安抵达。

    (斯蒂芬掉过身去,瞥见了布卢姆。)

    斯蒂芬

    一拍子、多拍子和半拍子。[416]

    (吕便·杰·伪基督,一个流浪的犹太人,张开紧握着的手,接着脊梁骨,脚步蹒跚地走来。他腰上系着一只香客的行囊,露出约定支付的期票和遭到拒付的票据。肩上高高地扛着长长的船篙,一头钩着他那湿透了缩作一团的独子的裤裆,是刚从利菲河里救上来的。暮色苍茫中,跟潘趣·科斯特洛长得一模一样的妖怪翻着跟头滚了过来。他瘸腿,驼背,患有脑水肿,下巴突出,前额凹陷,长着阿里·斯洛珀[417] 式的鼻子。)

    众人

    哦?

    妖怪

    (下颚卡嗒卡嗒响着,蹿来蹿去,转动着眼珠,尖声叫着,像只大袋鼠般地跳跳蹦蹦,摊开双臂,仿佛要一把抓住什么似的。随即猛地从叉开的两腿间伸出他那张缺嘴唇的脸。)出来啦!笑面人。原始人![418](他发出苦修教士那种哀号,打转转。)先生们,女士们,请下赌注![419](他蹲下来,变戏法。从他手里飞出轮盘赌用的小行星。)来,赌个输赢![420](行星们相互碰撞,发出脆亮的噼噼啪啪声。)到此为止。[421](行星们化为轻飘飘的气球,涨大并飞走。他跳进虚空,消失了。)

    弗洛莉

    (茫然失措,悄悄地连连画十字。)世界未日到了!

    (从她身上散发出女性温吞吞的臭气。周围星云弥漫,一片朦朦。穿过飘浮在外面的雾,留声机的轰鸣压住了咳嗽声和嚓嚓的脚步声。)

    留声机

    耶路撒冷呀!

    敞开城门唱吧:

    和散那[ 422] …·

    (焰火冲上天空,爆炸开。一颗白星从中坠下,宣告万物的终结和以利亚的再度来临。[423]从天顶到天底,紧紧绷着一根肉眼看不见的、没有尽头的绳子。“世界末日”——身穿苏格兰高地游猎侍从的百褶格子呢短裙和格子花呢服、头戴熊皮鸟缨高顶帽的双头章鱼[424] ,以“人的三条腿”[425] 的姿势头朝下顺着此绳在黑暗中旋转着。)

    世界未日

    (用苏格兰口音)谁来跳划船舞,划船舞,划船舞?[426]

    (以利亚的嗓音像秧鸡般刺耳,在天际回荡,压住了一阵过堂风和哽噎般的咳嗽声。他身穿有着漏斗形袖子、宽宽松松的上等细麻布白色法衣,以执牧杖者的神气,汗涔涔地出现在悬挂着古老光荣之旗[ 427] 的讲坛上。他砰砰地敲着栏秆。)

    以利亚

    请不要在这间小屋子里吵吵嚷嚷。杰克·克兰、克雷奥利·休[428] 、达夫·坎贝尔、阿贝·基尔施内尔,你们要闭着嘴咳嗽。喏,这条干线完全由我来操纵。伙计们,现在就登记吧。上帝的时间[429] 是十二点二十五分。告诉母亲你们将会在那儿[430] 。赶紧去订,那才是捷足先登哪。就在这儿当场参加吧。买一张通往来世联轨点的直达票,一路上不停车。再说一句。你们是神呢,还是该死的傻瓜?基督一旦再度来到科尼艾兰[431] ,咱们准备好了吗?弗洛莉·基督、斯蒂芬·基督、佐伊·基督、布卢姆·基督、吉蒂·基督、林奇·基督,宇宙的力量应该由你们去感觉。我们害怕宇宙吗?不。要站在天使这边。[ 432] 当一面棱镜[433] 。你们内心里有那么一种更崇高的自我。你们能够跟耶稣、跟乔答摩[434] 、跟英格索尔[435] 平起平坐。你们统统处在这样的震颤中吗?我认为是这样。各位会众,你们一旦有所领悟,前往天堂的起劲愉快的兜风,就不赶趟儿了。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吗?这确实是回春灵药。最强烈的玩艺儿。完整的果酱馅儿饼。再也没有比这更乖巧、伶俐的货色了。它是无穷无尽,无比豪华的。它使人恢复健康,生气勃勃。我知道,我也是个使人振奋者。且别开玩笑,归根结底,就是亚·约·基督·道维以及调和的哲学。诸位明白了吗?好的。六十九街西七十六号。明白我的意思了吗?对啦。随时都可以给我挂太阳电话。烂醉如泥的酒徒们,省下那邮票吧。(大嚷)那么,现在唱赞美歌吧。大伙儿都一道热情地唱吧。再来一个!(他唱起来。)耶路……

    唱片

    (压住他的声音)和路撒拉米牛亥和……(唱针磨擦唱片,吱吱嘎嘎响。)

    三名妓女

    (捂住耳朵,粗声喊着)啊咯咯咯!

    以利亚

    (挽起衬衫袖子,满脸乌黑[436],高举双臂,声嘶力竭地嚷着)天上的大哥啊,总统先生,我刚才跟你说的话,你该听见了吧。我当然坚决相信你,总统先生。现在我确实认为,希金斯小姐和里凯茨小姐虔心信着教。说实在的,我从来也没见过像你这般吓得战战兢兢的女子,弗洛莉小姐,正如我刚才瞧见的那样。总统先生,你来帮我拯救咱们亲爱的姐妹们吧。(他朝听众眨巴眼睛。)咱们的总统先生对一切都了如指掌,可是他啥也不说。

    吉蒂- 凯特

    我一时控制不住自己,脆弱失足,在宪法山[ 437] 干下了那样的事,是主教为我行的坚振礼[438] ,[我还参加了褐色肩衣组织[439] 。] 我姨妈嫁给了蒙莫朗西[440] 家的人。我原是纯洁的,可一个管子工破坏了我的贞操。

    佐伊- 范妮

    为了逗趣儿,我让他把那物儿像鞭子似的塞到我里面。

    弗洛莉一德肋撒

    都是由于喝了亨尼西的三星[441] ,再掺上葡萄酒的缘故。当维兰[442] 溜进我的被窝之后,我就失了身。

    斯蒂芬

    太初有道[443] ,以迨永远,及世之世[444]。保佑八福[ 445] 。

    (迪克森、马登、克罗瑟斯、科斯特洛、利内翰、班农、穆利根与林奇等八福,身穿外科医学生的白大褂,排成四路纵队,喧嚣地快步走过去。)

    八福

    (语无伦次地)啤酒,牛肉,斗犬,牛贩子,生意、酒吧、鸡奷,主教[446] 。

    利斯特[447]

    (身穿公谊会教徒的灰色短裤,头戴宽檐帽,慎重地)他是我们的朋友。我用不着提名道姓。你去寻求光[ 448] 吧。

    (他踩着“科兰多”舞步[449] 过去了。贝斯特[450] 身穿理发师那浆洗得发亮的罩衣,鬈发上缠着卷发纸。他领着约翰·埃格林顿[451]走进来,后者穿的是印有蜥蜴形文字的黄色中国朝服,头戴宝塔式高帽。)

    贝斯特

    (笑吟吟地摘下帽子,露出剃过的头,脑顶翘起一条根部扎着橙黄蝴蝶结的辫子。)你们知道吗,我正在打扮他哪。美丽的事物[452] ,你们知道吗?这是叶芝说的——不,是济慈说的。

    约翰·埃格林顿

    (取出一盏绿罩暗灯,把灯光朝屋角晃。用挑剔的口吻)美学和化妆品是为闺房而设的。我要寻求的则是真理。朴素人的朴素真理。但德拉吉[453] 人要的是事实,而且非得到不可。

    (在投射到煤篓后面的探照灯那圆锥形光束里,马南南·麦克李尔将下颚托在膝盖上,沉思默想着。[454] 他长着圣者的眼睛,奥拉夫般的脸上胡子拉碴的。他慢腾腾地站起来。从他那活像是德鲁伊特[455] 的嘴里冒出凛冽的海风,鳝鱼与小鳗鱼在他头部周围翻腾着。他身上覆满海藻和贝壳。右手握着一只自行车[456]打气筒。左手攥着一只巨大的蝲蛄的双爪。)

    马南南·麦克李尔

    (用波浪声)噢姆!嘿喀!哇嚕!啊喀!噜哺!摩啊!嘛![457] 诸神的白色瑜咖僧。赫尔墨斯·特里斯美吉斯托斯的玄妙的《派曼德尔》[458]。( 发出海风呼啸声)普纳尔甲纳穆·帕齐·潘·贾乌布![459] 我决不受人愚弄。有人说:当心左边,对萨克蒂的膜拜。[460] (发出预告暴风雨的海燕的叫声)萨克蒂、湿婆、黑暗神秘之父!(他用打气筒敲打左手捏着的蝲蛄。他那只合作社的表盘上,黄道十二宫图在灼灼发光。他以海洋汹涌澎湃的势头大声哭号。)噢姆!咆姆!毗噍姆!我是家园的光![461] 我是梦幻般的奶油状黄油[462] 。

    (一只瘦骨嶙峋的犹大的手压住了光。绿光越来越淡。变成红紫色。煤气灯在吱吱地哀鸣。)

    煤气灯

    噗啊!噗咿咿咿咿咿咿!

    (佐伊跑到枝形吊灯跟前,弯起一条腿,把灯罩摆摆正。)

    佐伊

    谁给我支烟抽?

    林奇

    (轻轻地往桌上丢一支烟)拿去。

    佐伊

    (佯装作傲慢地把头一歪)怎么能这样递东西给一位女士呢?(她不慌不忙地把烟卷捻松探过身去,就着火苗把它点上,露出腋窝里那簇褐色毛毛。林奇大胆地用拨火棍撩起她那半边套裙。袜带上边裸露出的肉,在天蓝色套裙的遮掩下,呈现出水中精灵的绿色。她安详地喷着烟雾。)你瞧见我屁股后头那颗美人痣了吗?

    林奇

    我没在看。

    佐伊

    (送着秋波)没看吗?光看还不过瘾哩。你要咂个柠檬吗?

    (她装出一副羞答答的样子,斜眼望着布卢姆,朝他扭过身去,把被拨火棍勾住的套裙拽开。一片天蓝色液体重新流到她身上。布卢姆站在那儿,眼里露出贪馋的神色微笑着,摆弄两手的拇指。吉蒂·里凯茨用唾沫舔湿中指,对着镜子抹平双眉。皇家文书利波蒂·维拉格沿着壁炉烟囱的槽敏捷地滑下来,踩着粗糙的粉红色高跷,趾高气扬地朝左边迈两步。他身上紧紧地裹着几件大氅,外面罩着棕色胶布雨衣。雨衣下面,手里拿着个羊皮纸书卷。左眼上戴着卡什尔·博伊尔·奥康内尔·菲茨莫里斯·蒂斯代尔·法雷尔[463] 那闪闪发光的单片眼镜。他头顶埃及双冠[464] 。两耳上伸出两支鹅毛笔。)

    维拉格

    (脚跟并拢,鞠躬)我叫作维拉格·利波蒂,松博特海伊人。[465](他若有所思地干咳了几声。)这里男女混杂,赤身露体,触目皆是,呃?我无意中瞥见了她的后身,说明她并没有穿你特别喜爱的那种贴身内衣。我希望你已瞅见了她大腿上注射的痕迹,呃?好吧。

    布卢姆

    爷爷[466] 。可是……

    维拉格

    另一方面,第二个姑娘,那涂了樱桃红唇膏,戴着白色头饰,头发上抹了不少咱们犹太族传统的侧柏[467] 灵液的,穿着散步衣。从她坐的姿势来看,想必是胸罩勒得紧紧的。也可以说是把脊梁骨掉到前面来了。如果我理解错了,请指出来。可我一向认为,那些轻佻女子隐隐约约地让你瞥见内衣。这种下体裸露狂患者的表现,正投你的所好。一句话,是半鹰半马的怪兽[468]。我说得对吗,

    布卢姆

    她太瘦啦。

    维拉格

    (不无愉快地)正是这样!观察得很细。裙子上撑出两个兜儿,略作陀螺形,是为了让屁股显得格外丰满。想必是刚从专门敲诈的大甩卖摊子上买的。钱也是从哪个冤大头手里骗来的。那是用来糊弄人的俗不可耐的玩艺儿。瞧她们怎样留意细小的斑点。今天能穿的,决不要拖到明天。视差!(神经质地扭动一下脑袋)你听见我的头卡嗒一声响了吗?多音节的绕嘴词![469]

    布卢姆

    (手托臂肘,食指杵着面颊)她好像挺悲哀的。

    维拉格

    (讥消地,龇着鼬鼠般的黄板牙,用手指翻开左眼皮,扯着嘶哑的嗓音吼叫)骗子!当心这轻佻丫头和她假装出的悲伤。巷子里的百合[470] 。人人都有鲁亚尔杜斯·科隆博所发现的矢车菊。压翻她。[471] 让她变得像只鸽子。水性杨花的女人。(口吻温和了一些)喏,请你注意第三位吧。她的大部分身于都展现在眼前。仔细观察她脑壳上那簇用氧处理过的植物质吧。嗨哟,她撞着了[472] 。长腿大屁股,伙伴中的丑小鸭。

    布卢姆

    (懊悔不迭)偏偏我没带枪出来。

    维拉格

    不论是什么号的——宽松的,中等的,紧的,都能提供。只要出钱,随便挑。哪一个都能使你快乐[473] ……

    布卢姆

    哪一个……?

    维拉格

    (卷着舌头)利姆![ 474] )瞧,她可真丰满,浑身长了好厚的一层脂肪。从胸脯的份量看,她显然是个哺乳动物。你能看到她身子前面突出两个尺寸可观的大肉疙瘩,大得几乎垂进午饭的汤盆里。背后下身也有两个隆起的东西,看来直肠必是结实的。那两个鼓包摸着会给人以快感,唯一的美中不足是不够紧。注意保养就能使这个部位的肉厚实。要是关起来喂,肝脏就会长得像象那么大[475] 。把掺了胡芦巴[476] 和安息香的新鲜面包搓成小丸,浸泡在一剂绿茶里吞服,就能在短暂的一生中,自自然然长出一身肥膘,活像是个球形针插。这样该中你的意了吧,呃?使人馋涎欲滴的热腾腾的埃及肉锅[477] 。尽情享受吧。石松粉[ 478] 。(他的喉咙抽搐着。)恰好,他又干起来啦。[479]

    布卢姆

    我讨厌麦粒肿。

    维拉格

    (扬扬眉毛)他们说,用金戒指碰一下就好了。[480] 利用女性的弱点来辩论[481]这是旧日时罗马和古代希腊的狄普罗多库斯和伊赤泰欧扫罗斯[482] 担任执政官时所说的。此外,单靠夏娃的灵药就够了。非卖品。只供租借。胡格诺派[483] 。(抽动一下喉咙)好古怪的声音。(像是为了振作起来般地咳嗽)然而,这也许只不过是个瘊子。我想你还记得我曾经教过你的一个处方吧?小麦粉里掺上蜂蜜和肉豆蔲。

    布卢姆

    (仔细琢磨)小麦粉里搀上石松粉和希拉巴克斯[484] 。这可是个严峻的考验啊。

    今天是个格外劳累的日子,一连串的灾难。且慢,我的意思是,您说过,瘊子血能使瘊子传播开来。……

    维拉格

    (鹰钩鼻子,眨巴着眼睛,严厉地)别再摆弄你那大拇指了,好好想想吧。瞧,你已经忘记了。运用一下你的记忆术吧。事业是神圣的。咯啦。嗒啦[485]。(旁白)他准会想起来的。

    布卢姆

    记得您提到过迷迭香和抑制寄生组织的意志力的事。那么,不,不,我想起来啦。让死者的手摸一下就能痊愈。记得吗?

    维拉格

    (兴奋地)可不是嘛。可不是嘛。正是这样。记忆术。(使劲拍打他那个羊皮纸书卷)此书详尽地告诉你该怎样处置。查查索引吧。用附子来治错乱性恐怖,用盐酸来治忧郁症,用白头翁来炼制春药。下面维拉格还要谈谈截肢术。我们的老友腐蚀剂。对瘊子要采取饥饿疗法。等它于瘪成空壳之后,用马鬃齐根勒掉。然而把论点移到保加利亚人和巴斯克人身上。关于喜不喜欢女扮男装,你究竟拿定主意了没有?[486](干涩地窃笑)你曾打算花上一整年的时间来研究宗教问题。一八八六年夏季,你曾试图绘制一幅与圆形面积相等的正方形[487],赢得那一百万英镑。石榴[488]!崇高和荒谬只有一步之差。[489]比方说,睡衣睡裤。或者垫有三角形布料的针织扎口死裆短裤?要么就是那种复杂的混合物——连裤女衬衣?(他嘲弄般地学鸡叫。)咯、咯尔、咯!

    (布卢姆迟迟疑疑地环顾三名妓女,然后又盯着蒙了罩子的红紫色灯光,听着那飞个不停的蛾声。)

    布卢姆

    那么现在就该做出结论了。睡衣是从来也不。所以是这个样儿。不过,明天将是新的一天。过去曾经是今日。因此,到了明天,现在也会成为过去的昨天。

    维拉格

    (像是提词般地低声私语)蜉蝣在不断地交媾中度过短暂的一生。雌性的体态虽逊于雄性,背后那外阴部却是精美绝伦的,它被其气味所引诱。美丽的鹦鹉! [490] (他那鹦鹉的黄嘴用鼻音急促不清他说着)犹太历五五五0 年前后,喀尔巴阡山脉[491] 有过一句谚语。一大调羹蜂蜜要比六桶最高级的麦芽醋更能吸引熊先生。熊直哼哼,蜜蜂嫌吵。且慢。这容别的时候再接着说吧。我们这些局外人很高兴。(他咳嗽一声,低下头,用掏挖的手势若有所思地搓着鼻子)你会发现这些夜虫总是跟踪着灯光。这是错觉。要记住,它们长着无法调节的复眼。关于这些棘手的论点,可参看我著的《性科学原理,或爱的情欲》第十七卷。利·布·博士说,这是本年度最为轰动的一部书。举例来说,有些人的动作是自发的。深入领会。那是适合于他的太阳。夜鸟,夜阳,夜镇。追我吧,查理!(他朝布卢姆的耳朵嚷。)嗡嗡!

    布卢姆

    那天不知是蜜蜂还是青蝇,撞着了墙上的影子,撞晕了。于是迷迷糊糊地冲进了我的衬衫,害得我好苦……

    维拉格

    (面无表情,以圆润、女声女气的腔调笑着)妙极了!他的裤裆里藏着斑蟊,或者阴茎上贴着芥未软膏。(晃动着颈上那火鸡般的垂肉,并像火鸡似的贪婪地咯咯叫着)火鸡!火鸡!咱们说到哪儿来着?芝麻,开门![492] 出来吧!(他麻利地打开那个羊皮纸书卷,读起来。他牢牢抓住书卷,萤火虫般的鼻于沿那文字倒着迅速地移动。[493])且慢,好朋友,我给你带来了答案。咱们很快就能吃上红沙洲的牡蛎[494]了。我是手艺最高的厨师。这种有滋味的双壳贝对身体有好处,让无所不吃的猪先生去挖掘佩里戈尔[495]的块菌,那对神经衰弱和悍妇炎患者有着奇效。尽管发臭,却富于刺激性。(摇头晃脑,尖声讥笑着)滑稽啊。眼睛里塞进单片眼镜。[496] (他打了个喷嚏。)啊们!

    布卢姆

    (心不在焉地)妇女患的双壳贝病更厉害。什么时候都是开着的芝麻[497] 。裂开的女性[498] 。所以她们害怕虫子啦,爬虫动物什么的。然而夏娃和蛇却不然。这并不是史实吧。依我看,显然是以此类推。蛇对女人的奶也贪得无厌。它们从包罗万象的森林里婉蜒爬行好几英里前来,吱吱地把她的乳房吮干。就像在艾里芳图利亚里斯[499] 的作品中所读到的那些雄火鸡般滑稽的罗马婆娘似的。

    维拉格

    (嘴上吸出深深的皱纹,两眼像石头般绝望地紧闭着,以异国情调。用单音咏诵圣歌。)那些乳房胀鼓鼓的母牛,它们四远驰名……

    布卢姆

    我想要大声喊叫。请您原谅。哦?那么,(他重复一遍。)主动地去找到蜥蜴窝,以便供其贪婪地吸吮自己的乳房。蚂蚁吸蚜虫的奶水。(意味深长地)本能支配着世界。[500]不论生前,还是死后。

    维拉格

    (歪着头,脊背与隆起如翼状的肩膀,弯作弓形,鼓起昏花的两眼凝视着蛾,用触角股的指头指指点点,喊叫。)谁是蛾,蛾?谁是亲爱的杰拉尔德[501] ?亲爱的杰,是你吗?哦,哎呀,他就是杰拉尔德。哦,我非常担心他会被严重地烧伤。有人肯摇摇高级餐巾来防止这场灾难吗?(学猫叫)猫咪猫咪猫咪猫咪!(他叹口气,朝后退,下颚低垂,朝两旁斜晚着。)好的,好的。这家伙等下就会安静下来的。(望空猛地咬了一口。)

    飞蛾

    我是个小小东西,

    永远翱翔在春季,

    兜着圈子且嬉戏。

    想当年,我曾登基,

    到如今展开双翼,

    天地间飞来飞去!

    砰!(他冲向红紫色灯罩,喧噪地拍着翅膀。)漂亮、漂亮、漂亮、漂亮、漂亮、漂亮的衬裙。

    (亨利·弗罗尔从左首上端的入口登场。他溜着脚步悄悄走了两步,来到左前方中央。他披着深色斗篷,头戴一顶垂着羽毛饰的墨西哥宽边帽。手执一把嵌了花纹的银弦大扬琴和一支有着长竹管的雅各烟斗[502] ,陶制的烟袋锅作女头状。他穿着深色天鹅绒紧身裤,浅口无带轻舞鞋有着银质饰扣。他的脸像是一位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救世主,鬈发飘垂、胡子和口髭稀稀疏疏。一双细长的腿和麻雀脚活脱儿像是男高音歌手坎迪亚亲王马里奥[503]。 他理了理皱领的褶子,伸出好色的舌头舔湿了嘴唇。)

    亨利

    (一面拨弄吉他琴弦,一面以低沉动听的嗓音唱道)有一朵盛开的花[504]。

    (蛮横的维拉格收拢起下巴,盯着灯。庄重的布卢姆端详着佐伊的脖颈。风流的亨利颈部的肉耷拉着,转向钢琴。)

    斯蒂芬

    (自言自语)闭上眼睛弹琴吧,学爸爸的样儿。把我的肚子填满猪食。这已经够受的了。我要起身,回到我的[505]。想必这就是。斯蒂夫,你可陷入了窘境。得去看望老迪希,要么就给他打个电报。我们今天早晨的会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尽管我们的年龄。明天我将尽情地写出来。说起来,我真有点儿醉啦。(他又碰一下键盘。)这一次是小三和弦。是的。醉得还不厉害。

    (阿尔米达诺·阿尔蒂弗尼一边精神抖擞地抨着口鹿,一边伸出用乐谱卷成的指挥棒。)

    阿尔蒂弗尼

    好好考虑一下吧。你毁掉了一切。[506]

    弗洛莉

    给咱唱点什么吧。《古老甜蜜的情歌》。[ 507]

    斯蒂芬

    没有嗓子。我是个最有才能的艺术家。林奇,我给你看过关于古琵琶[508] 的那封信了吗?

    弗洛莉

    (假笑)一只会唱可是不肯唱的鸟儿呗。

    (在牛津大学做特别研究员的一对连体双胞胎:醉汉菲利普和清醒菲利普[509] 拿着推草机出现在漏斗状斜面墙上的窗口。两个人都戴着马修·阿诺德[510]的假面具。)

    清醒菲利普

    接受一个傻子的忠告吧。有点不对头。用铅笔头数数看,像个乖乖的小傻瓜那样。你有三镑十二先令。两张纸币,一英镑的金币,两克朗。倘若年轻人有经验。[511] 城里的穆尼酒馆,海岸上的穆尼,莫伊拉那一家,拉切特那一家,[512] 霍尔街医院,伯克[513]。呃?我在盯着你哪。

    醉汉菲利普

    (不耐烦地)啊,瞎说,你这家伙。下地狱去吧!我没欠过债。我要是能够弄明白八音度是怎么回事就好了。双重人格。是谁把他的名字告诉我的呢?(他的推草机开始嗡嗡地响起来。)啊哈,对啦。我的在命,我爱你。[514] 我觉得先前到这儿来过。是什么时候来着?他不姓阿特金森[515] ,我有他的名片,不知放在哪儿啦。叫作麦克什么的。想起来了,叫昂马克。他跟我谈起过——且慢,是斯温伯恩[516]吧,对吗?

    弗洛莉

    那么,歌儿呢?

    斯蒂芬

    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是软弱的。[ 517]

    弗洛莉

    你是梅努斯毕业的吗?你跟我过去认识的一个人长得可像哩。

    斯蒂芬

    如今已经毕业啦。(自言自语)脑袋瓜儿挺灵。

    醉汉菲利普与清醒菲利普

    (他们的推草机嗡嗡响着,草茎随之轻快地跳跃起来。)脑袋瓜儿一向挺灵。已经毕业啦,已经毕业啦。顺便问一声,你可有那本书,那玩艺儿,那根梣木手杖吗?对,就在那儿。脑袋瓜儿一向挺灵,如今已经毕业了。要保持下去。像我们这样。

    佐伊

    前天晚上有个教士到这儿来办点事。他把上衣钮扣扣得严严实实的。我对他说,你用不着那么躲躲闪闪的。我认得出你那脖领是天主教教士的。

    维拉格

    从他的角度来说,这完全是理所当然的。人的堕落。(愤怒地瞪大眼睛,厉声地)让教皇下地狱去!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518] 我就是曾经揭露出僧侣与处女的性之秘密的那个维拉格。因此,我脱离了罗马教会。读读那本《神父、女人与忏悔阁子》[519] 吧。彭罗斯[520] 。弗力勃铁·捷贝待[521]。(他扭动身子。)女人带着甜蜜的羞涩解开灯心草编的腰带,将湿透了的阴部献给男子的阳物。少顷,男子赠与女人丛林之中的几片兽肉。女悦,以带羽之皮遮身。男人用大而硬的阳物热烈爱抚女人之阴部。(他大喊。)我是被迫首肯的。[522] 于是,轻浮的女人四处乱跑。强壮的男人抓住女人的手脖子。女人尖声呼叫,又咬又啐[ 523]。此刻,男人怒气冲天,揍女人那肥胖的臀部[524]。(他追逐自己的屁股。)唏噼!啵啵!(他停下脚步,打喷嚏。)哈哧!(他咬住自己的屁股,晃悠着。)噗噜噜!

    林奇

    我希望你让那位好神父用苦行来赎罪。飞个主教[525],就要罚他念九遍《荣耀颂》。

    佐伊

    (从鼻孔中喷出海象般的烟雾)他根本搞不了。你知道,仅仅兴奋一阵。干巴巴地摩擦一通罢了。

    布卢姆

    可怜的人哪!

    佐伊

    (满不在意地)他就能这样嘛。

    布卢姆

    怎样呢?

    维拉格

    (龇牙咧嘴,冒出恶魔般的黑光,歪扭着脸,朝前伸着骨瘦如柴的脖子。他仰起妖精[526] 般的鼻子眼,怒吼。)可恶的基督教徒们![527] 他有个父亲,四十个父亲[528] 。他从来也没存在过。猪神!他长着两只左脚[529] 。他是犹大·伊阿其阿[530] ,一个利比亚的宦官,教皇的私生子。(他身倚扭曲了的前爪,僵硬地弯着臂,扁平的骷髅脖颈上端是一双神色痛苦的眼睛,朝沉默的世界叫喊。)婊子的儿子。《启示录》。

    吉蒂

    玛丽·肖特尔被蓝帽[531] 吉米·皮金传染上了梅毒,住进了花柳病医院。她还跟那家伙生了个娃娃,连奶都不会咽。因惊风在被窝里憋死了。我们大家捐钱,给办的葬事。

    醉汉菲利普

    (严肃地)谁使你落到这步田地的呢,菲利普?[532]

    清醒菲利普

    (快活地)是由于神圣的鸽子,菲利普[533] 。

    (吉蒂摘下帽子上的饰针,安详地把帽子撂下,拍了拍她那用散沫花染过的头发。从没见过一个娼妓肩上披散着这么一头秀美漂亮、光艳动人的鬈发呢。林奇把她的帽子戴在自己的头上。她把它扒拉下去。)

    林奇

    (笑)令人高兴的是,梅奇尼科夫[534] 在类人猴身上接了种。

    弗洛莉

    (点头)运动机能失调了。

    佐伊

    (快活地)哦,我得翻翻字典。

    林奇

    三位聪明的处女[535] 。

    维拉格

    (因疟疾犯了打起冷颤,喷出大量的淡黄色鱼卵。他那皮包骨的患癫痫的嘴唇上冒着泡。)她贩卖春药、白蜡、香橙花。一个名叫“豹”的罗马百人队长[536]用自己的生殖器把她玷污了。(他手按在胯间,伸出闪烁着光的蝎子般的舌头。)救世主啊!他弄破了她的膜[537] 。(他叽叽喳喳地发出狒狒的叫声,玩世不恭地抽搐着,扭动着屁股。)嘻咳!嘿咳!哈咳!嗬咳!呼咳!喀咳!咕咳!

    (本·大象·多拉德走向前来。他生得红脸膛,肌肉僵硬,鼻孔里毛茸茸的,大胡子,白菜耳朵,胸脯多毛,头发蓬乱,奶头肥大。腰部和生殖器紧紧地箍在黑色的游泳裤里。)

    本·多拉德

    (肥胖的大手奏着骨制响板,愉快地用约德尔唱法发出低沉的桶音)。当狂恋使我神魂颠倒之际。

    (两个处女——卡伦护士与奎格利护士猛地冲过竞技场的管理员和拦绳,张开双臂朝他扑来。)

    处女们

    (极度热情地)大本钟!本,我的心肝儿[538] !

    一个声音

    抓住那个穿不像样子的裤子的家伙。

    本·多拉德

    (拍着大腿哈哈大笑)马上把他抓住。

    亨利

    (怀里抱着一具砍下来的女头,边爱抚着边喃喃自语)你的心,我的爱。(拨弄着古琵琶弦)当我初见……[539]

    维拉格

    (蜕皮,大量羽毛脱落下来)混蛋!(他打个哈欠,露出漆黑的喉咙,用羊皮书卷卷成的圆筒朝上一顶,闭上口腔。)说完这些,我就告辞了。再见。多多保重。狗屁![540]

    (亨利·弗罗尔用随身携带的梳子迅速地梳理口髭和胡于,并蘸着唾沫抹平头发。他用长剑掌舵,疾步向门口走去,背后挎着荒腔走调的竖琴。[541] 维拉格翘起尾巴,像踩高跷般笨拙地跳了两下,来到门边。他熟练地在墙上斜贴了一张黄脓液色的传单,用头顶着按紧。)

    传单

    吉·11。禁止招贴。严加保密。亨利·弗兰克斯大夫:[542] 。

    亨利

    现在一切都失去啦。[543]

    (维拉格转瞬间取下螺丝,摘掉自己的头,夹在腋下。)

    维拉格的头

    庸医!

    (二人分别退场。)

    斯蒂芬

    (侧过头来对佐伊说)你大概会更喜欢创立了新教异端邪说的那个好斗的牧师[544] 吧。但是要当心犬儒学派的安提西尼[545]和异教祖师爷阿里乌的最后下场。在厕所里所受的死的痛苦。[546]

    林奇

    对她来说,是同一个神。

    斯蒂芬

    (虔诚地)而且是支配万物的至高无上的主。

    弗洛莉

    (对斯蒂芬)你准是个酒肉神父。要么就是个修士。

    林奇

    可不是嘛。一位红衣主教的儿子。

    斯蒂芬

    犯了大罪[547] 。不守清规的修士们[548] 。

    (全爱尔兰首席红衣主教、西蒙·斯蒂芬·迪达勒斯大人在门口出现。他身着红色法衣、短袜便鞋。担任助祭的小人猿——即七样大罪,也穿红衣,捧着他的衣裾,从下面窥伺。他头上歪戴着一顶压扁了的大礼帽。他张开手掌,把大拇指戳在腋窝里,脖子上挂着一串软木塞制成的念珠,末端是一把十字架形的螺丝锥,垂在胸前。他撒开大拇指,从高处以波浪状大摇大摆的姿势祈求神灵保佑,并趾高气扬、装模作样地宣告。)

    红衣主教

    康瑟维奥陷囹囿,

    躺在地牢深又深,

    手铐脚镣戴在身,

    重量又何止三吨。[549]

    (他右眼紧闭,鼓起左颊,朝众人望了片刻。然后抑制不住内心的快乐,就双手叉腰,浑身晃来晃去,嘻嘻哈哈地畅怀唱着。)

    噢,可怜的小东西,

    它、它的脚那么黄,

    蹿动如蛇身宽胖,

    可该死的野蛮人,

    为了给白菜添油荤,

    竟把内莉·弗莱厄蒂的爱鸭屠宰[550] 。

    (大群小虫白糊糊地簇拥在他的法衣上。他交抱着胳膊,抓挠着双肋,愁眉苦脸地叫唤。)

    我正在受着被打入地狱的苦难。凭着这把廉价的提琴发誓,感谢耶稣,这帮可笑的小家伙还没有一起出动。不然的话,它们就会使我离开这该死的地球啦。

    (他歪着头,用食指和中指敷敷衍衍地祝福众人,并给予复活节的亲吻。他边来回晃动着帽子,边拖着滑稽的双舞步溜走。转瞬间他的个子就缩到捧衣裾者那么小了。那些助祭的侏儒哧哧地笑着,窥伺着,用肘轻捅着,挤眉弄眼,或给予复活节之吻,跟在他后面走成“之”字形。从远处传来他那圆润嗓音,慈祥而充满阳刚之气,优美动听。)

    把我的心带给你,

    把我的心带给你,

    馨香微风夜飘溢,

    把我的心带给你![551]

    (魔门的把手转了一下。)

    门把手

    吱咿——!

    佐伊

    门里有魔鬼。

    (一个男子的身影走下咯吱作响的楼梯。传来他从挂钩上取下雨衣和帽子的声音。布卢姆不由自主地冲向前,顺便把门半掩上,从兜里掏出巧克力,怯生生地朝佐伊递过去。)

    佐伊

    (起劲地嗅他的头发)唔!谢谢你母亲送给我的兔子。我喜欢什么东西,简直就着了迷。

    布卢姆

    (听见一个男人在门阶上同妓女们交谈的声音,便竖起两耳。)假若是他呢?干完了吗?要么是没搞?要么就是吃回头草?

    佐伊

    (撒开银纸)没有叉子以前就有指头了。(她掰下一截,啃起来,递给吉蒂·里凯茨一截,又像只小猫咪似的转向林奇。)不讨厌法国菱形糖果吧?(他点点头。她吊他的胃口)。是现在要,还是等把它弄到手呢?(他扬起头,张开嘴。她把奖赏朝左边转,他的头跟着转过去。她又把它朝右边转过来。他盯着她。)接住!

    (她抛起一截巧克力。他敏捷地叼住它,嘎吱一声咬下一块。)

    吉蒂

    (咀嚼着)在义卖会[ 552] 上跟我在一道的那位工程师有好吃的巧克力。里面满是高级甜露酒。总督也带着夫人去啦[553] 。我们骑上托夫特的旋转木马,好开心哪。至今我还发晕呢。

    布卢姆

    (身穿斯文加利[ 554] 式的皮大衣,交抱双肘,前额上垂着拿破仑式鬈发。他双眉紧皱,念着腹语术的驱邪咒文,用老鹰般锐利的目光凝视着门。然后僵直地迈出左脚,右臂顺着左肩滑下来,用咄咄逼人的指头在空中迅速地一划,做了老练的师傅[555] 的暗号。)不管你是谁,我借着法术命令你:走,走,走!

    (穿过外面的雾,传来一个男子边咳嗽边逐渐走远的脚步声。布卢姆的表情变得松弛了。他一只手插迸背心,安详地摆好姿势。佐伊将巧克力朝他递过去。)

    第十五章 4

    布卢姆

    (一本正经地)谢谢。

    佐伊

    叫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吧。给!

    (从楼梯上传来坚定的脚步橐橐声。)

    布卢姆

    (接巧克力)是春药吗?艾菊与薄荷。可这是我买的呀。香子兰是镇静剂呢,还是?能够增进记忆。光线混乱,连记忆都混乱了。红色对狼疮有效。[ 556] 颜色能够左右女人的性格,倘若她们有性格的话。这黑色使我难过。为了明天,吃喝玩乐吧。[557](他吃起来。)淡紫色也对口味产生影响。可已经过了那么久啦,自从我。所以觉得那么新鲜。春。那个教士。准会来的。晚来总比不来强。我在安德鲁斯试试块菌吧。[558]

    (门开了。贝拉·科恩,一个大块头老鸨走了进来。她身穿半长不短的象牙色袍子,褶边上镶着流苏。像《卡门》中的明妮·豪克[559]那样扇起一把黑色角质柄扇子来凉快一下。左手上戴着结婚戒指和护圈。眼线描得浓浓的。她长着淡淡的口髭,那橄榄色的脸蛋厚厚实实,略有汗意。鼻子老大,鼻子、是橙色的。她戴着一副绿玉的大坠子。)

    贝拉

    唉呀!我浑身出着臭汗。

    (她环顾一对对男女。然后,日光停在布卢姆身上,一个劲儿地端详着他。她手中那把大扇子不住地朝她那热腾腾的脸、脖子和富富态态的身躯上扇着。她那双鹰隼般的眼睛发出锐利的光。)

    扇子

    (起先迅速地,接着又缓慢地挥动[560] 。)喔,结过婚的。

    布卢姆

    是的。并不完全,阴错阳差的……

    扇子

    (先打开一半,然后一边阖上一边说)太太当家。夫人统治。

    布卢姆

    (垂下两眼,怯懦地咧嘴笑着)可不是嘛。

    扇子

    (折叠起来,托着她左边的耳坠子)你忘记我了吗?

    市卢姆

    没。哦。[561]

    扇子

    (阖拢,斜顶着腰肢)你原先梦想过的她,就是我吗?那么,她和他是在你跟咱们相识之后吗?我现在是所有的女人,又是同一个女人吗?

    (贝拉走过来,轻轻地用扇子拍打着。)

    布卢姆

    (畏缩)好厉害的人儿。她看到了我眼中那种睡意,那正是使女人们着迷的。[562]

    扇子

    (轻轻拍打着)咱们相遇了。你是我的。这是命运。

    布卢姆

    (被吓退)精力充沛的女人。我非常渴望受你的统治。我已精疲力竭,心灰意懒,不再年轻了。我像是手持一封尚未投递的信函,上面按规章贴着特别的邮资 [563],站在人生这所邮政总局所设的迟投函件邮筒前。按照物体坠落的规律,门窗开成直角形便导致每秒钟三十二英尺的穿堂风。这会儿我感到左臀肌的坐骨神经痛。这是我们这个家族的遗传。可怜亲爱的爸爸,一个鳏夫,每逢犯病就能预知天气的变化。他相信动物能保暖。冬天他穿的背心是用斑猫皮做里子的。快死的时候,他想起大卫王和舒念的故事[564],就跟阿索斯睡在一起。他去世后,这条狗也一直忠于他。狗的唾沫,你大概[565] ……(他退缩)啊!

    里奇·古尔丁

    (挟着沉重的文件包,从门口经过)弄假成真。在都柏林说得上是最实惠的。足可以招待一位王爷。[566] 肝和腰子。

    扇子

    (轻轻拍打)什么事都得有个结局。做我的心上人吧。现在。

    布卢姆

    (犹豫不决)现在就?那个避邪物我不该撒手。雨啦,曝露在海边岩石上的露水里啦。到了我这把年纪,竟还闹了那么个过失。所有的现象都是自然的原因造成的。

    扇子

    (慢慢地朝下指着)你可以动手了。

    布卢姆

    (朝下望去,瞧见她把靴带松开了)咱们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

    扇子

    (迅速地朝下指着)你非动手不可。

    布卢姆

    (既有意,又忸怩)我会打地道的黑花结。是在凯利特的店[567] 里当伙计,管发送邮购货物的时候学的。熟练着呢。每个结子都各有各的名堂。我来吧。算是尽一片心意。今天我已经跪过一回啦。啊!

    (贝拉略提起衣据,摆好架势,把蹬着半高腰靴的胖蹄子和穿丝袜的丰满的骹举到椅边。上了岁数的布卢姆腿脚僵硬,伏在她的蹄子上,用柔和的手指替她把靴带穿出穿进。)

    布卢姆

    (温柔地咕哝着)我年轻时候做的一个心爱的梦,就是在曼菲尔德[568]当上一名替人试鞋的伙计。克莱德街[ 569] 的太太们那缎子衬里的考究的小山羊皮靴简直小得出奇,令人难以置信。我为那靴子扣上钮扣,把带子十字交叉地一直系到齐膝盖,那就别提有多么快活啦。我甚至曾每天去参观雷蒙德的蜡人,欣赏妇人脚上穿的那种巴黎式蛛网状长筒袜和大黄茎般光滑的脚趾尖。

    蹄子

    闻闻我这热腾腾的山羊皮气味吧。掂掂我这沉甸甸的份量。

    布卢姆

    (十字交叉地系着活扣儿)太紧了吧?

    蹄子

    你要是弄不好,可就汉迪·安迪[570] ,我朝你的要害处踢上一脚。

    布卢姆

    可别像那个晚上在义卖会的舞会上似的,穿错了眼儿。倒楣。穿到她——就是您说的那一位——的鞋扣环里去了……当天晚上她遇到了……好啦!

    (他系好了靴带。贝拉将脚撂到地板上。布卢姆抬起头来。她那胖脸,她的两眼从正面逼视着他。他的目光呆滞,暗淡下来,眼皮松弛,鼻翼鼓起。)

    布卢姆

    (嗫嚅着)先生们,听候各位的吩咐……

    贝洛

    (像怪物小王[571]那样恶狠狠地瞪着他,然后用男中音[572] 说)不要脸的狗!

    布卢姆

    (神魂颠倒地)女皇!

    贝洛

    (他那胖嘟嘟的腮颊松垂下来。)通奸的臀部的崇拜者!

    布卢姆

    (可怜巴巴地)硕大无比!

    贝洛

    贪吃大粪的人!

    布卢姆

    (半屈膝)庄严崇高!

    贝洛

    弯下身去!(他用扇子拍打她的肩膀)。双脚向前屈!左脚向后退一步!你会倒下的。正在倒。手扶地,趴下!

    布卢姆

    (眼睛往上翻,表示仰慕,边闭眼边大叫)块菌!

    (随着一声癫痫性的喊叫,她趴了下来,呼噜呼噜直喘,喷着鼻子,刨着脚跟前的地。然后双目紧闭,眼睑颤动,以无比娴熟的技巧把身子弯成弓形,装死躺下。)

    贝洛

    (头发剪得短短的,紫色的肉垂了下来。剃过的唇边是一圈浓密的口髭。打着登山家的绑腿,身穿有着银钮扣的绿色上衣和运动裙,头戴饰有公赤松鸡羽毛的登山帽。双手深深插进裤兜,将脚后跟放在她的脖颈上,嘎吱嘎吱地踩着。)脚凳!让你知道一下我的份量。奴才,你的暴君那灿烂的脚后跟骄傲地翘立着,闪闪发光。你在这王座前叩拜吧。

    布卢姆

    (慑服,颤声说)我发誓,永远不违背您的旨意。

    贝洛

    (朗笑)天哪!你还不知道会落到什么样的下场哪。我就是那个决定你这贱人的命运、要你就范的鞑靼人!老儿子,我敢打赌,要是不能把你收拾出个样子,就情愿请大家喝一通肯塔基鸡尾酒。你敢顶撞我一下试试。那你就穿上运动服浑身打着哆嗦等挨一顿脚后跟的惩罚吧。

    (布卢姆钻到沙发底下,偷偷从缘饰的缝隙间窥伺。)

    佐伊

    (摊开裙裾,遮住布卢姆)她不在这儿。

    布卢姆

    (阖上眼睛)她不在这儿。

    弗洛莉

    (用长衫藏起布卢姆)贝洛先生,她不是故意的。老爷,她会放乖的。

    吉蒂

    不要对她太凶狠啦,贝洛先生。老爷,您准不会的。

    贝洛

    (用好话引逗着)来呀,好乖乖,我有话跟你说,亲爱的,我不过是训斥你两句罢了。咱们说点儿知心话吧,心肝儿。(布卢姆胆怯地探出头来。)这才是个好姑娘。(贝洛粗暴地一把揪住她的头发,把她硬往前边拽。)我只是为你好,才想在那个又软和又安全的地方来整治你一下。你那嫩屁股怎样啦?哦,宝贝儿,我只不过轻轻儿地爱抚一下。开始准备吧。

    布卢姆

    (快晕过去了)可别把我劈成两半……

    贝洛

    (狂暴地)笛子吹奏起来的当儿,我要让你像努比亚奴隶[573] 似的,把套鼻圈、用老虎钳来夹、打脚掌、吊钩、鞭打的滋味,全都尝个够。这回可叫你赶上啦。我得让你至死也忘不了我。(他额上暴起青筋,脸上充血。)每天早晨我先进一顿包括马特森[574] 的煎肥火腿片和一瓶吉尼斯黑啤酒的讲究的早餐,接着就跨在你的背上,只当那是铺了绒垫的鞍子。(他打个嗝。)然后,我一边读《特许饮食业报》[575],一边吸着证券交易所的高级雪茄烟。我很可能会叫人在我的马房里把你宰掉,把你的肉用扦子串起来,涂上油,放在马口铁罐里,烤得像乳猪似的又松又脆;配上米饭、柠檬或蘸着醋栗酱,津津有味地吃它一片。够你受的吧。

    (贝洛拧布卢姆的胳膊,把她摔个仰八脚儿。布卢姆尖声呼叫。)

    布卢姆

    别这么残忍,护士!别这么样!

    贝洛

    (拧着)再来一遍!

    布卢姆

    (尖叫)哦,简直是活地狱啊!我浑身疼得发狂!

    贝洛

    (大喊)好哇!凭着扭屁股跳跳蹦蹦的将军!这可是六个星期以来我听到的最好的消息。混蛋!别耽搁我的工夫。(他掴了她个耳光。)

    布卢姆

    抽噎地诉说)你打我啦。我要去告你……

    贝洛

    按住这家伙,姑娘们,我要跨在这家伙身上。

    佐伊

    对。踩这家伙吧!我给你按住。

    弗洛莉

    我来按。别那么贪心。

    吉蒂

    不,我来。把这家伙借给我。

    (妓院厨娘基奥大妈在门口出现。她满脸皱纹,胡子花白,系着满是油垢的围裙,脚穿男人的灰绿相间的短袜和生皮翻毛鞋,裸露着通红的胳膊,手里攥着一根巴满生面的擀面杖。)

    基奥大妈

    (凶狠地)我能帮上忙吗?

    (众人抓住布卢姆,紧紧按住。)

    贝洛

    (咕哝一声,一屁股坐在布卢姆那仰着的脸上,一口口猛喷着雪茄烟,揉着胖胖的小腿。)我晓得基廷·克莱被选作里奇蒙精神病院[576]副院长啦。顺便说一句,吉尼斯的特惠股份是十六镑四分之三[577]。我真是个笨蛋,竟没把克雷格和加德纳[578] 同我谈起的那一股买下来。真是倒楣透顶,他们的。可是那匹该死的没有希望赢的“丢掉”[579],居然以二十博一获胜了。(他气冲冲地在布卢姆的耳朵上掐灭雪茄烟。)那只该死的混帐烟灰缸哪儿去啦?

    布卢姆

    (受尽折磨,被屁股压得透不过气来。)唉!唉!禽兽!残酷的家伙!

    贝洛

    叫你每隔十分钟就央告一次。乞求吧。使出吃奶的劲儿来祈求吧。(他攥起拳头,然后把臭哄哄的雪茄烟夹在指间[580],表示轻蔑地伸过来。)喂,吻一吻。两样都吻。(他迈开一条腿,跨坐在布卢姆身上,像骑士那样用双膝紧紧夹着布卢姆,厉声喊。)驾!骑上木马摇啊摇,摇到班伯里十字路口。[581]我要骑着这家伙到埃克里普斯的有奖赛马场上去。(他把身子弯向一边,粗暴地攥住坐骑的睾丸,喊着。)嗬!向前冲呀。我要照正规方式训练你。(他像是跨坐在木马上似的,在鞍上蹦蹦跳跳。)小姐碎步款款行,马夫驾车快步走,老爷骑马直奔跑,奔跑,奔跑、奔跑。

    弗洛莉

    (指指贝洛)该让我骑了。你已经骑够啦。我比你先开的口。

    佐伊

    (拽拽弗洛莉)我。我。你还没够吗,吸血鬼!

    布卢姆

    (奄奄一息)不行啦。

    贝洛

    唔,我还没够呢。慢着。(他屏住气。)混帐。喏。这只塞子快要崩掉了。(他拔掉屁股后头的塞子,然后,扭歪着脸,放个响屁。)接着!(重新塞好)是啊,天哪,十六镑四分之三。

    布卢姆

    (浑身淌满汗水)不是男人。(嗅着。)是个女人哩。

    贝洛

    (站起来)别这么三心二意的。你所梦寐以求的,终于实现啦。从此,你不再是男人,却真正属于我了,并被套上了轭。[582] 这会儿穿上你的惩戒服吧。你得脱掉你那男人衣服,明白吗,鲁碧·科恩?你要穿上这身闪光绸,头上和肩上都窸窣作响,雍容华贵。而且马上就换!

    布卢姆

    (畏缩起来)太大说是绸子!哦,窸窸窣窣、沙啦沙啦的!难道我得用指尖悄悄地摸吗?

    贝洛

    (指着他那帮妓女)看到她们现在的样子了吧,你也将跟她们一样。[583] 戴上假发,用火剪卷边,洒香水,擦香粉,腋窝剃得光光溜溜的。用卷尺贴身替你量尺寸。你将被狠狠地塞进胸部有着鲸骨架、活像老虎钳子的淡红灰色斜纹帆布紧身衣里,带子一直勒到尽头——装饰着钻石的骨盆那儿。你的身材比放任自流的时候要来得丰满,将把它束缚在网眼的紧身衣里,另外还有那二英两重的漂亮衬裙和流苏什么的,上面当然都标着我家的徽记。为艾丽斯做的漂亮亚麻布衬衣,和为她准备的上等香水。艾丽斯会伸手去摸摸吊袜带。玛莎和玛丽亚[584]腿上穿得那么薄,起先会觉得有儿凉。可你那光着的膝盖周围一旦用薄丝带镶起褶边,就会使你想到……

    布卢姆

    (一个娇媚的女仆,双颊厚厚地涂了脂粉,芥未色头发,长着一双男人的手和鼻子,眼睛斜睨着。)在霍利斯街的时候,我只半开玩笑地试穿过两次她的衣服。那阵子我们手头紧,为了省下洗衣店那笔开销,我都是亲自洗。我还翻改自己的衬衫。过的是最节省不过的日子。

    贝洛

    (嘲笑)是为了让妈妈高兴才做的吧,呃?然后把百叶窗拉严,身上只穿件化装舞衣,对着镜子,轻佻地卖弄你那脱了裙子的大腿和公山羊的乳房,做出各种委身的姿势,呃?哈哈,我不得不笑。米莉亚姆·丹德拉德太太[585]在谢尔本饭店卖给你的那件黑色旧高级敞领衬衣和短裤,上次被她[586]强奸的时候全都绽线了吧,呃?

    布卢姆

    米莉亚姆。黑色的。名声不好的女人。

    贝洛

    (大笑)伟大的基督,这简直太逗啦!你把后门的毛剃干净,盖上那玩艺儿,晕倒在床上的时候,可真成了美人儿米莉亚姆啦。活像是即将被下面这些人强奸的丹德拉德太大。他们是:斯迈思- 斯迈思陆军中尉、下院议员菲利普·奥古斯塔斯·布洛克维尔先生、健壮的男高音拉西·达列莫[587]先生、开电梯的蓝眼睛伯特、因获得戈登·贝纳特奖杯 [588]而扬名的亨利·弗勒里、曾在三一学院的大学代表队做过滑艇第八号选手的黑白混血大富豪谢里登、她那只漂亮的纽芬兰狗庞托,以及马诺汉密尔顿 [589]公爵遗孀鲍勃斯。(他又大笑一阵。)哎呀,连暹罗猫都给招笑了。

    布卢姆

    (她活动着双手和五官。)当我念高中的时候,曾在《颠倒》[590]这出戏里扮演过女角。那回,杰拉尔德[591] 使我真正变成一个胸衣爱好者,对,就是亲爱的杰拉尔德。他对姐妹的紧身褡着了迷,养成了这么个怪毛病。如今可爱的杰拉尔德擦粉红色的油彩,还把眼睑涂成金色的。这是对美的崇拜。

    贝洛

    (不正经地嘻笑着)美!当你撩起裙子巨浪式的荷叶边,以女人特有的细心坐到打磨得光光滑滑的宝座上的时候,连气儿都喘不过来了!

    布卢姆

    这是一门科学。把我们各自享受的形形色色的快乐比较一下。(热切地)说实在的,还是那个姿势好一些……因为过去我常常弄湿……

    贝洛

    (严厉地)不许顶嘴!角落里为你准备好锯末了。我不是严格地指示过你吗?站着干,老兄!我要教你像个骗子那样干!你敢在襁褓上留点污痕试试。哎嘿!凭着多兰的驴[592] 发誓,你会发现我是个纪律严明的人。你过去的罪恶会起来声讨你。很多。好几百桩。

    过去的罪恶

    (声音混杂中)他在黑教堂[ 593] 的阴影中,至少跟一个女人偷偷举行了婚礼。他一边对公共电话阁子的电话机做猥亵的举动,一边在精神上给居住在多利尔某号的邓恩小姐[594] 打电话,说些不堪入耳的话。他还公然用言语和行动来怂恿暗娼把粪便和其他污物丢到空房旁边龌龊的厕所里。在五个公共厕所里,他都用铅笔写道,愿为一切身体强壮之男子提供本人的妻子。难道他不曾每夜在发散异臭的硫酸工厂[ 595] 附近,从一对对热恋着的情侣身边走过,想碰碰运气,巴不得多少能看到点儿什么吗?难道这头肥公猪不曾躺在床上,用姜汁饼和邮政汇票来鼓励一个讨厌的妓女,让她提供用过好多遍令人作呕的草纸,并躺在床上馋涎欲滴地盯视它吗?

    贝洛

    (大声吹口哨)喂!在你这罪恶的生涯中,最使人恶心的淫荡行为是什么?统统说出来。吐个干净!这回可要老老实实他讲。

    一张张沉默、冷酷的脸拥过来,有的斜眼瞅着,有的在逐渐消失,有的在嘲笑着。波尔迪·德·科克[596] ,靴子带儿一便士[597] ,卡西迪的老妪[598] ,盲青年[599] ,拉里·莱诺塞罗斯[600],姑娘,妇女,娼妓,另外还有……)

    布卢姆

    不要问我!咱们共同的信仰。[601] 普莱曾茨街。我只转了一半念头……我凭着神圣的誓约保证……

    贝洛

    (断然地)回答!你这讨人嫌的下贱货!我非知道不可。给我讲点开心的事:不论是猥亵的,还是血淋淋、顶刮刮的鬼故事,要么就来上一行诗。快,快,快!在哪儿发生的?用什么方法?什么时候?跟多少人?我只给你三秒钟。一!二!三!……

    布卢姆

    (俯首贴耳,喉咙里发出咯咯声)我下、下、下作地嗅了讨、讨、讨厌的东西……

    贝洛

    (专横地)哦,给我滚出去,你这贱人!住口!问到你,再回答。

    布卢姆

    (鞠躬)老爷!太太!驯服男子的人!

    (他举起双臂。手镯落地。)

    贝洛

    (刻薄地)白天,你把我们那一套套臭哄哄的内衣衬裤泡在水里捶打。我们这些夫人们不舒服的时候,也得你来伺候。你还得撩起衣服,屁股后头拴块搌布,替我们擦茅房。那该有多么称心啊!(他把一枚红玉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这就好啦!戴上这戒指,你就属于我啦。说:谢谢您,太太。

    布卢姆

    谢谢您,太太。

    贝洛

    你得为我们叠被铺床,替我准备澡水,倒各间房里的尿罐,包括老厨娘基奥那只沙色的。对,你还得记住把七只尿罐都好好涮一遍,或当作香槟酒那样舔个干净。把我撒的尿趁热喝下去。你得麻麻利利、低三下四地伺候着,不然的话,我就训斥你不懂规矩。鲁碧[602]小姐,我要用头发刷子狠狠地揍你的光屁股。这样,你就会懂得怎样循规蹈矩了。晚上,你那双擦足了雪花膏、套上镯子的手,还得戴上一副有着四十三个钮扣、刚涂过滑石粉的手套,指尖上考究地洒了香水。为了能得到这些好处,从前的骑士不惜献出生命。(他咯咯笑着。)我手下那些小伙子看到你这副贵妇人的风度一定会神魂颠倒,尤其是那位上校,当他们在婚礼前夕来这儿爱抚我这个靴子后跟镀了金的新招牌姑娘的时候。首先,我得亲自试试你。我在赛马场上结识的查尔斯·艾伯塔·马什——我刚刚跟他睡过觉。还有一位文件筐与小包保管科[603] 的先生,正在物色一个百依百顺的女仆。挺起胸脯来。笑一笑。垂下肩去。肯出多少钱?(指着)现货就在这里。经过雇主的训练,能嘴里叼着水桶,搬呀运呀。(他挽起袖管,将前臂整个儿伸进布卢姆的阴户。)够深的吧!怎样,小伙子们?见了这,你们还能不挺起来吗?(他把胳膊伸到一个竞买者脸前。)喏,搞吧,挨着个儿地来!

    一个竞买者

    两先令银市。

    (狄龙[604] 的伙计摇着手铃。)

    伙计

    当啷!

    一个声音

    多付了一先令八便士。[605]

    查尔斯·艾伯塔·马什

    想必是个处女。气儿挺足。蛮干净。

    贝洛

    (抡起拍卖槌重重地敲了一下)两先令。低到了家的价钱,这简直跟白扔似的。有十四个举手的,摸一摸,检查一下她的部位。尽管用手摆弄。这长了茸毛的皮肤,这么柔软的筋,这么嫩的肉。要是我那把金锥子在手头就好了!而且奶水也挺足。一天能挤三加仑新鲜的奶。是多产的纯种,不出一个小时就能下崽。她老子的产奶纪录是四十周之内产两千加仑纯奶。嗬,我的宝贝儿!央求一下!嗬!(他把自己姓氏的首字C刺在布卢姆的臀部。)行啦!地地道道的科恩牌[606]!两先令还给涨多少,先生们?

    浅黑脸男子

    (用假嗓子)一百英镑整。

    众声

    (放低嗓门)拍卖结果归哈利发了。哈伦·拉施德[607] 。

    贝洛

    (兴高采烈地)好吧。让他们统统都来吧。窄小而毫无顾忌,只及膝盖的短裙,裙裾掀起,露出一抹白色宽松裤子,乃是强有力的武器。还有那透明的长袜,笔直的长长的棱线直伸到膝盖上端,再系上鲜绿色袜带,很投合城里玩厌了的人那种想别开生面的本能。要学会穿路易十五式后跟足有四英寸高的鞋,[608] 走路时忸忸怩怩,装腔作势。还得会行希腊式的屈膝礼,挑逗地撅起屁股,大腿丰腴匀称,双膝端庄地并着。朝他们发挥出你的全部魅力吧。勾引他们去沉溺在蛾摩拉的恶习中[609] 。

    布卢姆

    (把羞得通红的脸藏在腋窝里,口叼食指,傻笑。)哦,我现在好容易才明白你暗示的是什么了!

    贝洛

    像你这么个阳萎的家伙,除此而外还能做什么?(他弯下身去,边盯视边用扇子粗暴地戳布卢姆臀部那脂肪很厚的褶皱下面。)起来!起来!曼克斯猫[610] !这是怎么啦?你那卷毛的茶壶哪儿去啦?要么就是什么人把它铰掉了吗,你这鸟儿?唱吧,鸟儿,唱呀。软搭拉的,就跟在马车后面撒尿的六岁娃娃那物儿一样。买只桶或卖掉水泵。(大声)你起得了男人的作用吗?

    布卢姆

    在埃克尔斯街……

    贝洛

    (讽刺地)我绝不想伤害你的感情,可有个肌肉发达的男人在那儿顶替了你。这叫作形势逆转,你这年轻的相公!他可是个粗壮有力的剽悍男子。咳,你这窝囊废,要是你也有那么个满是疙瘩、瘤子和瘊子的物儿就好啦。告诉你吧,他把浑身的劲头全使出来啦。脚对脚,膝对膝,肚子对肚子,乳房对胸脯!他可不是个阉人。屁股后头像荆豆丛似的扎煞着一簇红毛毛!小伙子,等上九个月吧!哎呀呀,它已经在她肚子里上下翻腾,蹬蹬踹踹,又咳嗽什么的!难道这还不使你气得火冒三丈吗?碰到痛处了吧?(他轻蔑地朝布卢姆啐口唾沫。)你这痰盂!

    布卢姆

    我深深受了凌辱,我……要去告警察。索赔一百英镑。竟然说得出口!我……

    贝洛

    有能耐你就去告吧,瘸鸭子。我们要的是瓢泼大雨,不是你那毛毛细雨。

    布卢姆

    会把我逼疯的!摩尔[611] !我忘记了!饶恕我吧!摩尔……我们……还……

    贝洛

    (冷酷无情地)不行,利奥波德·布卢姆。自从你趴在睡谷里,在睡眠中度过长达二十年的夜晚[ 612] ,一切都按女人的意志改变了。回去瞧瞧吧。

    (老睡谷隔着荒原呼唤。)

    睡谷

    瑞普·凡·温克尔!瑞普·凡·温克尔!

    布卢姆

    (脚上穿着破破烂烂的鹿皮靴,手里拿着一杆锈迹斑斑的鸟枪。他踮起脚尖,用手指摸索着。面容憔悴,骨瘦如柴而胡子拉碴的脸,对着菱形窗玻璃凝视,然后喊道)我看见她啦!是她!在马特·狄龙家第一次见到她的那个夜晚!可那件衣裳,绿色的!她的头发染成了金色的,而他……

    贝洛

    (愚弄地笑着)你这猫头鹰,那是你闺女哩,正跟穆林加尔的一名学生在一起。

    (米莉·布卢姆,一头金发,身着绿衫,足蹬细长的凉鞋[613] ,听任蓝色头巾被海风吹拂得翻卷,甩开情人的双臂,惊奇地睁大眼睛叫着。)

    米莉

    天哪!这是爹爹啊。可是,哦,爹爹,你怎么苍老成这个样子啦!

    贝洛

    变啦,对吧?咱们的什锦柜,咱们那张从没在上边写过字的书桌,姨姥姥哈格蒂的扶手椅,是按古代大师的作品仿制的。一个男人和他的男友们在那儿养尊处优。王八窝[614] 。这也好嘛。你有过多少女人,呃,在黑咕隆咚的街上拖着脚步走,跟在她们后面,瓮声瓮气地咕哝着,使她们兴奋起来。怎样啊,你这男妓?跟踪那些捧着一包包食品杂货的规规矩矩的太太。向后转吧。我的公鹅啊,你和母鹅是半斤八两。[615]

    布卢姆

    她们……我……

    贝洛

    (尖酸刻薄地)我们的鞋后跟将踩着你从雷恩[616] 拍卖行买的那条仿制的布鲁塞尔地毯。他们跟顽皮的莫尔胡闹一气,捉她裤子里的雄跳蚤,把你为艺术而艺术冒雨抱回家的那座小小雕像[617] 一下子砸个粉碎。他们把你收藏在尽底下那只抽屉里的秘密全暴露出来。他们将把你那本天文学手册扯碎,搓成擦烟斗用的纸捻儿。他们还往你从汉普顿·利德姆[618] 那家店里花十先令买来的黄铜炉档里啐唾沫。

    布卢姆

    是十先令六便士。卑鄙无赖干下的勾当。放我走吧。我要回去。我要证明……

    一个声音

    宣誓![619]

    (布卢姆攥紧拳头,口叼长猎刀,匍匐前进。)

    贝洛

    是作为一名房客,还是一个男妾呢?太迟啦[620] 。你既然做了那张次好的床[621],其他人就得睡在上面。你的墓志铭[622] 已经写好了。老家伙,可不要忘记,你已经完蛋了,被逐出去啦。

    布卢姆

    正义啊!整个爱尔兰在跟一个人作对!难道谁都……”

    (他啃自己的大拇指。)

    贝洛

    要是你还有一点点自尊心或体面感的话,就死掉并下地狱去吧。我可以给你点珍藏的陈年老酒,你喝了就能跳跳蹦蹦地往返一趟地狱。签下一份遗嘱,将现钱统统留给我们!要是你一文不名,那么就偷也罢,抢也罢,横竖你这混蛋就非得把钱弄到手不可!我们把你葬在灌木丛中的茅坑里。那儿有我嫁过的继侄老卡克·科恩——一个该死的老痛风患者,诉讼代理人,颈部不断抽筋儿的鸡奸者。还有我另外十个或十一个丈夫,不管这帮鸡奸者叫什么名字,反正你都将跟他们死在一起,浑身龌龊,窒息在同一个粪坑里。(他爆发出含痰的朗笑声。)我们会把你沤成肥料的,弗罗尔先生!(他嘲弄地吹口哨。)拜拜,波尔迪!拜拜,爹爹!

    布卢姆

    (紧紧抱着自己的头)我的意志力!记忆!我犯了罪!我受了苦![623]

    (他于哭起来。)

    贝洛

    (讥笑)哭娃娃!鳄鱼的眼泪!

    (布卢姆丧魂落魄,紧紧地蒙起眼睛,脸伏在地上哽咽着,等待着当牺牲品。这时,传来丧钟声。行过割礼者披着黑围巾的身姿,着麻蒙灰,伫立在饮位墙[624] 旁。M·舒勒莫雏茨、约瑟夫·戈德华特、摩西·赫佐格、哈里斯·罗森堡、M·莫伊塞尔、J.西特伦、明尼·沃赤曼、P·马斯添斯基,以及领唱者利奥波德。阿布拉莫维茨导师[625] 。他们摇着手臂,呼唤着圣灵,为哀悼叛教者布卢姆之死而恸哭。)

    行过割礼者

    (他们边以阴郁的喉音唱着,边往他身上撒死海之果,没有鲜花[626]。)以色列人哪,你们要留心听!上主是我们的上帝;惟有他是上主。[627]

    众声

    (叹息)那么,他走啦。啊,对。对,正是这样。布卢姆?从来没有听说过他。没有?是个古怪家伙。还有个寡妇。是吗?啊,对。

    (从寡妇殉夫自焚的柴堆里,升起橡胶樟脑的火焰。香烟像棺衣一般遮住周围,逐渐消散。一位宁芙[628] 从栎木镜框里走了出来。她披散着头发,身上轻飘飘地穿着人工着色的茶褐色衣服,钻出她的洞穴,从枝叶交错的几棵紫杉下经过,站在布卢姆旁边。)

    紫杉们

    (叶子叽叽喳喳)是姐姐。咱们的姐姐。嘘!(柔声)凡人!(亲切地)不,可不要哭!

    布卢姆

    (软绵绵地在枝叶下匍匐前进,浴着透过枝叶缝隙射进来的阳光,威严地)落到这么个境地。我早就觉出会是这样的。习惯势力。

    宁芙

    凡人!你在一堆歹徒当中找到了我。跳大腿舞的,沿街叫卖水果蔬菜的小贩,拳师,得人心的将军。穿肉色紧身衣、道德败坏的哑剧演员,在本世纪最叫座儿的歌舞节目《曙光女神和卡利尼》中跳希米舞[629] 的俏皮漂亮的舞女。我藏在散发着石油味的粉红色廉价纸页当中。周围是俱乐部的男人们那些老掉牙的猥亵之谈,扰乱乳臭未干的小青年心情的话语,以及各种广告:透明装饰图片,按照几何图形制造的骰子,护胸,专利品,经疝气患者试用证明合格的疝带。有益于已婚者的须知。

    布卢姆

    (朝她的膝盖抬起海龟头)咱们曾经见过面。在另一个星球上。

    宁芙

    (悲戚地)橡胶制品。永远不会破的品种,专供贵族人士使用。男用胸衣。保治惊厥,无效退款。沃尔德曼教授神奇胸部扩大器使用者主动寄来的感谢信。据格斯·鲁布林太太来信说:我的胸围在三周内扩大了四英寸,并附照片。

    布卢姆

    你指的是《摄影点滴》吗?

    宁芙

    是啊。你带走了我,将我镶在装饰着金属箔的栎木镜框里,把我挂在你们夫妻的床上端。一个夏日傍晚,当没人看到时,你还吻了我身上的四个部位,并怀着爱慕心情用铅笔把我的眼睛、乳房和阴部都涂黑了。

    布卢姆

    (谦卑地吻她的长发)美丽的不朽的人儿啊,你有着何等古典的曲线。你是美的化身。我曾经仰慕你,赞颂你,几乎向你祷告。

    宁芙

    在漫漫黑夜,我听见了你的赞美…

    布卢姆

    (急促地)是啊,是啊。你指的是我……睡眠把每个人的最坏的一面暴露出来,也许孩子们是例外。我晓得我曾从床上滚了下去,或者毋宁说是被推下去了。据说浸过铁屑的葡萄酒能够治疗打鼾。另外,还有那个英国人的发明。尽管地址写错了,几天前我还是收到了关于医治打鼾的那份小册子。它说,能使人打一种不出声、不妨碍任何人的鼾。(叹息)一向都是这样的:脆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婚姻。[630]

    宁芙

    (用手指堵住耳朵)还有话。我的字典里可没有那些话。

    布卢姆

    你听得懂那些话吗?

    紫杉们

    嘘!

    宁芙

    (用手捂住脸)在那间屋子里,我什么没见到呀?我不得不瞧些什么呀!

    布卢姆

    (抱歉地)我晓得。贴身穿的脏衬衣,还特意给翻了过来。床架上的环儿也松了,是老早以前由海上从直布罗陀运来的。

    宁芙

    (垂下头去)比那还糟糕,比那还糟糕!

    布卢姆

    (仔细审慎地想)是那个陈旧的尿盆吧?那不怪她的体重。她刚好是一百六十七磅。断奶后,增加了九镑。尿盆上有个碴儿,胶也脱落了。呃?那只有一个把儿的、布满回纹的蹩脚用具。

    (传来瀑布晶莹地倾泻而下的声音。)

    瀑布

    噗啦呋咔[631] ,噗啦呋咔。

    噗啦呋咔,噗啦呋咔。

    紫杉们

    (枝条交叉)听啊。小点儿声。姐姐说得对。我们是在噗啦呋咔瀑布旁边生长的。在令人倦怠的夏日,我们供大家遮荫。

    约翰·怀思·诺兰

    (身穿国民林务员制服,出现在后方。摘下那顶插了饰毛的帽子。)在令人倦怠的日子,遮荫吧,爱尔兰的树木!

    紫杉们

    (低语)是谁随同高中生的郊游到噗啦呋咔来啦?是谁丢下寻觅坚果的同学们,到我们树底下找荫凉儿来啦?[632]

    布卢姆

    (鸡胸,瓶状肩膀,身穿不三不四的黑灰条纹相间、尺寸太小的童装,脚蹬白网球鞋,滚边的翻筒长袜,头上是一顶带着徽章的红色学生帽。)我当时才十几岁,是个正在发育的男孩儿。看什么都有趣儿。颠簸的车啦,妇人衣帽间和厕所混淆在一起的气味啦,密密匝匝地拥塞在古老的皇家剧场[633] 楼梯上的人群啦。因为他们喜欢你拥我挤,这是群体的本能,而且散发出淫荡气味的黑洞洞的剧场更使邪恶猖獗起来。我甚至喜欢看袜子的价目表。还有那股暑气。那个夏季,太阳上出现了黑点。学期结束。还有浸了葡萄酒的醉饼。多么宁静幸福的日子啊。

    (宁静幸福的日子:高中男生穿着蓝白相间的足球运动衫和短裤。唐纳德·特恩布尔、亚伯拉罕·查特顿、欧文·戈德堡、杰克·梅雷迪思和珀西·阿普约翰[634] 站在林间空地上,朝着少年利奥波德·布卢姆喊叫。)

    宁静幸福的日子

    青花鱼[635]!咱们再一道玩玩吧。好得很!(他们喝彩。)

    布卢姆

    (一个笨拙的小伙子,戴着暖和的手套,裹着妈妈的围巾,朝他丢来的松软的雪球像星星般地沾在身上。他挣扎着要站起来。)再一道!我觉得又回到十六岁啦!真有趣儿!咱们把蒙塔古街[636]上所有的钟都敲响吧。(他有气无力地欢呼。)好得很,高中时代!

    回声

    傻瓜!

    紫杉们

    (飒飒作响)咱们的姐姐说得对。小声些。(整座树林子里,遍处都是喊喊喳喳的接吻声。树精从树干与枝叶间露出脸来窥伺,猛地绽开一朵朵的花。)是谁玷污了咱们这寂静的树荫儿?

    宁芙

    (羞答答地,从扎煞开的指缝间)那儿吗?在光天化日之下?

    紫杉们

    (朝下弯曲)是啊,姐姐。而且是在咱们这纯洁的草地上。

    瀑布

    噗啦呋咔,噗啦呋咔,

    噗咔呋咔,噗咔呋咔。

    宁芙

    (扎煞着手指)哦,不要脸!

    布卢姆

    我曾经是个早熟的孩子。青春时期,法乌娜[637] 。我向森林之神献了祭。春季开的花儿[638] 。那是交尾的季节。毛细管引力是自然现象。我用可怜的爸爸那架小望远镜,从没拉严的窗帘缝儿偷看了亚麻色头发的洛蒂·克拉克在化晚妆。那个轻浮丫头吃起草来可野啦。在里亚托桥[639] ,她滚下山去,用她那旺盛的血气来勾引我。她爬上了弯弯曲曲的树,而我呢。连个圣徒也抑制不住自己。恶魔附在我身上啦。而且,谁也不曾看见呀。

    (一头打着趔趄的无角白色小牛崽[640] 从叶丛间伸出头来。它蠕动着嘴,鼻孔湿漉漉的。)

    刚生下的小牛崽

    (大滴大滴的泪珠子从鼓起的眼睛里滚滚而下,吸溜着鼻涕。)我。我瞧。

    布卢姆

    仅仅是为了满足一阵欲望,我……(凄楚地)我追求姑娘,却没有一个理睬我。太丑啦。她们不肯跟我玩……

    (在高高的霍斯山顶儿上,一只大奶、短尾母山羊缓步走在杜鹃花丛中,醋栗一路坠落着。[641] )

    母山羊

    (鸣叫)咩 、咩、咩、咩!呐喃呐呢!

    布卢姆

    (无帽,涨红着脸,浑身沾满蓟冠毛和荆豆刺)正式订了婚。境遇迁,情况变[642] 。(目不转睛地俯视水面)每秒三十二英尺,[643] 倒栽葱跌下去。印刷品的恶梦。发晕的以利亚。[644] 从断崖上坠落。政府印刷公司职员[645] 的悲惨下场。

    (裹成木乃伊状的布卢姆木偶,穿过夏日静穆的银色空气,从狮子岬角的崖上旋转着滚进等待着他的紫水。)

    木偶木乃伊

    布鲁布鲁布鲁布鲁布罗施布!

    (远远地在海湾的水面上,爱琳王号[646] 从贝利灯塔与基什灯塔之间穿行。烟囱吐出羽毛状煤烟,扩散开来,朝岸边飘浮。)

    市政委员南尼蒂[647]

    (独自站在甲板上。身着黑色羊驼呢衣服,面作黄褐色,手插进背心敞口,口若悬河地演说着。)当我的祖国在世界各国之间占有了一席之地,直到那时,只有到了那时,方为我写下墓志铭,我的话……

    布卢姆

    完了。噗噜呋!

    宁芙

    (高傲地)我们这些神明,正如你今天所瞧见的那样,身上没有那个部位,也没长着毛。[648] 我们像石头一样冰凉而纯洁。我们吃电光。(她把身子淫荡地弯成弓形,咬着食指。)你对我说话来着吧。声音是从背后传来的,你怎么竟能这样……?

    布卢姆

    (沮丧地用脚踢着石南丛)哎,我真是地地道道的一头猪猡。我甚至还灌了肠。从苦树采下的苦味液三分之一品脱,兑上一汤匙岩盐。插进肛门。用的是妇女之友牌汉密尔顿·朗[ 649] 的灌肠器。

    宁芙

    当着我的面。粉扑。(飞红了脸,屈膝)还不只这一桩呢!

    布卢姆

    (垂头丧气)对。我犯了罪![650] 我已经向不再这么叫的后背那个部位——一座活生生的祭坛致了敬。(突然以热切的口吻)为什么那双馥郁秀丽、珠光宝气的手,支配……的手[ 651] ?

    (一个个身影缓缓地勾勒出森林图案,像蛇一般缠到树干上,柔声呼唤着。)

    吉蒂的声音

    (在矮树丛里)拿出个靠垫给咱瞧瞧。

    弗洛莉的声音

    喏。

    (一只松鸡笨拙地从乱丛棵子中扑扇而过。)

    林奇的声音

    (在矮树丛里)哎唷!热得快开锅啦!

    佐伊的声音

    (在矮树丛里)从热地儿来的嘛。

    维拉格的声音

    (百鸟首领,披戴着饰以蓝竖纹羽毛的全副甲胄,手执标枪,踩着山毛榉果和橡子,大踏步穿过僻僻啪啪响的藤丛。)好热啊!好热!可得提防着坐牛[652] !

    布卢姆

    我受不了啦。她那热呼呼的身子留下的热烘烘的烙印。就连在女人坐过的地方坐坐都受不了,尤其在那叉开大腿仿佛要最后开恩的地方,甚至还留下把圆盘般的白棉缎衬裙高高撩起来的痕迹。充满了女人气息。我已经满得饱和啦。

    瀑布

    啡啦噗啦,噗啦呋咔,

    噗啦呋咔,噗啦呋咔。

    紫杉们

    嘘!姐姐,说呀!

    宁芙

    (双目失明,身穿修女的白袍,包着两边张出翼状大折裥的头巾,望着远处,安详地)特兰奎拉女修道院。阿加塔修女。迦密山。[653] 诺克和卢尔德的显圣。[654] 没有了欲望。(她垂下头去叹气。)只剩下苍穹的灵气了。梦幻一般浓郁的海鸥,在沉滞的水上飞翔。[655]

    (布卢姆欠起身来。他的后裤兜儿上的钮扣崩掉了。)

    钮扣

    嘣!

    (库姆[656] 的两个婊子身披围巾,淋着雨,边跳着舞过去,边用呆板的音调嚷着。)

    哦,利奥波德丢了衬裤的饰针。

    他不知道怎么办,

    才能不让它脱落,

    才能不让它脱落。

    布卢姆

    (冷漠地)你们把符咒给破了。这可是最后一根稻草[657] 啊。倘若只有天上的灵气,该把你们这些圣职申请者和见习修女往哪儿摆呢?羞涩而心甘情愿,就像一头撒尿的驴。

    紫杉们

    (银纸叶子坠落,骨瘦如柴的胳膊老迈而摇来摆去。)虚幻无常!

    宁芙[ 658]

    这简直是亵渎神明!竟敢试图破坏我的贞操!(她的衣服上出现一大片湿渡渡的污痕。)玷污我的清白!你不配摸一位纯洁女子的衣服。(她重新把衣服拢紧。)且慢。魔鬼,不许你再唱情歌。啊们。啊们。啊们。啊们。(她拔出短剑,披着从九名中选拔出来的骑士[ 659] 的锁子甲,朝布卢姆的腰部扎去。)你这个孽障!

    布卢姆

    (大吃一惊,攥住她的手。)嗬!受保佑的![ 660]有九条命的猫!太太,要讲讲公道,用刀子割可使不得。是狐狸和酸葡萄吧,呃?你已经有了铁蒺藜[661] ,还缺什么?难道十字架还不够粗吗?(一把抓住她的头巾)你究竟想要可敬的男修道院院长呢,还是瘸腿园丁布罗菲;要么就是没有出水口的送水人[662] 雕像,或是好母亲阿方萨斯,呃,列那[663] ?

    宁芙

    (大叫一声,丢下头巾,逃出他的手掌。她那用石膏塑成的壳子出现裂纹,从裂缝里冒出一股臭气[664] 。)警……!

    布卢姆

    (从她背后喊)倒好像你自己井没有加倍地享乐似的。连动也不动一下就浑身糊满各种各样的黏液了。我试了一下。你的长处就是我们的弱点。你给我多少配种费呀?马上付多少现款?我读过关于你们在里维埃拉雇舞男的事。[665](正在逃跑的宁芙哭了一声。)呃?我像黑奴般地干了十六年的苦役。难道明天陪审员会给我五先令的赡养费吗,呃,去愚弄旁人吧,我可不上这个当。(嗅着。)动情。葱头。酸臭的气味[666] 。硫磺。脂肪。

    (贝拉·科恩[667] 的身影站在他面前。)

    贝拉

    下次你就认得我啦。

    布卢姆

    (安详地打量着她)容颜衰退。[ 668] 老婊子装扮成少妇的样子。牙齿长,头发密。晚上临睡吃生葱头,可以滋润容颜。通过锻炼,能消除双下巴颏。你那两眼就像你那只剥制狐狸的玻璃眼睛那么呆滞。它门跟你的胸腰臀尺寸也相当。就是这样。我可不是一架三翼螺旋桨。

    贝拉

    (轻蔑地)其实你已经不行啦。(她那母猪的阴部吼叫着。)吹牛皮!

    布卢姆

    (轻蔑地)先把你那没有指甲的中指擦干净吧。你那情人的冰凉精液正在从你的鸡冠上嘀嗒着哪。抓把干草自己擦擦吧。

    贝拉

    我晓得你是个拉广告的!阳萎!

    布卢姆

    我瞧见你的情人啦:窑子老板!贩卖梅毒和后淋症的!

    贝拉

    (转向钢琴)你们之间是谁弹《扫罗》中的送葬曲[669] 来着?

    佐伊

    是我。当心你的鸡眼儿吧。[670]( 她一个箭步蹿到钢琴跟前,交抱着胳膊使劲碰琴键。)平板、机械、单调、生硬的旋律。(她回过头来瞟一眼。)呃?谁在向我的情人儿献殷勤?(她一个箭步蹿回到桌边。)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我自己的。(吉蒂仓皇失措,用银纸遮住牙齿。布卢姆走近佐伊。)

    布卢姆

    (用柔和的声调)把那个土豆还给我好吗?

    佐伊

    没收啦。好东西,非常好的东西。

    布卢姆

    (深情地)那玩艺儿什么价值也没有,但毕竟是我可怜的妈妈的遗物。

    佐伊

    给人东西又索讨,

    天主问哪儿去了,

    你就推说不知道,

    天主送你下地狱。[ 671]

    布卢姆

    这是有纪念意义的。我想拥有它。

    斯蒂芬

    拥有还是没有,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672]

    佐伊

    喏。(她撩起衬裙褶子,露出裸着的大腿,然后往下卷了卷长袜口,掏出土豆。)藏的人自然知道上哪儿去找。

    贝拉

    (皱眉)喂,这儿可不是有音乐伴奏、透过小孔看的那种下流表演。可别把那架钢琴砸烂啦。帐由谁付呀?

    (她走到自动钢琴旁边。斯蒂芬掏兜,捏着一张纸币的角儿,提拎出来递给她。)

    斯蒂芬

    (故作夸张的彬彬有礼)这个丝制钱包我是用酒吧间的猪耳朵做的[673] 大太,请原谅。要是您允许的话。(他含含糊糊地指林奇和布卢姆。)金赤和林奇,我们同赌共济。[674] 在我们“开庭”的这家窑子里[675]。

    林奇

    (从炉边招呼)迪达勒斯!替我祝福她吧。[676]

    斯蒂芬

    (递给贝洛一枚硬币)喏,还是金的哩。她已经被祝福过啦。

    贝拉

    (瞧瞧钱,[ 677] 然后看看佐伊、弗洛莉和吉蒂。)你们要三个姑娘吗?这里是十先令。

    斯蒂芬

    (欣喜地)十万个对不起。(他又掏兜,并摸出两枚克朗递给她。)请原谅,少给了[ 678] ,我的眼神儿有点毛病。

    (贝拉走到桌边去数钱,斯蒂芬用单音节词喃喃自语。佐伊朝桌子弯下身去。吉蒂偎倚着佐伊的脖颈。林奇站起来,把便帽扶正,紧紧搂住吉蒂的腰肢,把头凑到众人当中。)

    弗洛莉

    (使劲挣扎着站起来)噢!我的脚发麻。(她一瘸一拐地来到桌边。布卢姆挨了过去。)

    贝拉、佐伊、吉蒂、林奇、布卢姆

    (叽哩叭啦,拌嘴)那位先生……十先令……付了三份……稍等一等……这位先生的帐另外算……谁在碰它?……噢!……掐我,可饶不了你……你是过夜呢,还是只泡一会儿?……谁干的?……你撒谎,对不起……这位先生已经像个上等人那样结清了帐……喝酒……早就过十一点啦。

    斯蒂芬

    (在自动钢琴旁边,做表示厌恶的手势)不要酒啦!什么,十一点?一个谜语[679] !

    佐伊

    (撩起裙裾,将那枚半克朗金市夹在长袜口里)这是躺在床上好不容易才挣到的哪。

    林奇

    (把吉蒂从桌旁抱起)来呀!

    吉蒂

    等一等。(她一把抓住两枚克朗。)

    弗洛莉

    还有我哪?

    林奇

    呼啦!

    (他举起她,把她抱到沙发跟前,咕咯一声撂下去。)

    狐狸叫,公鸡飞,

    天堂钟声响,

    整整十一点。

    她可怜的灵魂,

    该离开天堂啦。[680]

    第十五章 5

    布卢姆

    (不动声色地把一枚半英镑金币放在贝洛与弗洛莉之间的桌子上。)就这样,请允许我。(他拿起那张一英镑纸币。)十乘三。咱们两不欠。[681]

    贝拉

    (钦佩地)你可真狡猾,翘尾巴的老家伙。我都想吻吻你啦。

    佐伊

    (指着)他吗?深得像口吊桶井。

    (林奇弯下身去吻着仰面躺在沙发上的吉蒂。布卢姆拿着那张一英镑钞票,走到斯蒂芬跟前。)

    布卢姆

    这是你的。

    斯蒂芬

    这是怎么回事?心神恍惚的男子[682]或心神恍惚的乞丐[ 683] 。(他又掏兜,摸出一把硬币。掉了一样东西。)掉啦。

    布卢姆

    (蹲下去,捡起一盒火柴,递给斯蒂芬。)这个。

    斯蒂芬

    晓星[684] 。谢谢。

    布卢姆

    (温和地)你不如把那笔现款交给我来保管。凭什么多付呢?

    斯蒂芬

    (把硬币统统交给他。)先公正再慷慨。[685]

    布卢姆

    我要这么做,可这是个明智的办法吗?(他数着。)一,七,十一,再加上五。六。十一。你可能已经丢失的,我就不负责任了。

    斯蒂芬

    为什么说是敲了十一点呢?从语尾倒数第二音节上有重音。莱辛说:“动作中的某一顷刻[ 686] 。”口渴的狐狸。(他大笑。)埋葬它的奶奶。[687} 兴许她还是死在他手里的呢[688] 。

    布卢姆

    统共是一英镑六先令十一便士。就算是一英镑七先令吧。

    斯蒂芬

    管它呢,没关系。

    布卢姆

    那倒也是,不过……

    斯蒂芬

    (来到桌旁)给我根香烟。(从沙发那儿往桌上丢了一支香烟。)于是,乔治娜。约翰逊[689]死去了,并且结过婚。(一支香烟出现在桌上。斯蒂芬瞅着它。)奇怪。客厅里的魔术。结过婚。哼。(他划着一根火柴,沉浸在神秘的忧郁中,试图点燃香烟。)

    林奇

    (注视着他)要是把火柴挨近一点,就更容易点着了。

    斯蒂芬

    (把火柴凑到眼前)山猫般锐利的目光。得配副眼镜。昨天把眼镜打碎了。十六年前[690]。距离。一眼望去,都是平面。(他把火柴移开。熄灭了。)脑子在思索。是近还是远。[691] 无可避免的视觉认知形态。[692] (他故作玄虚地皱皱眉头。)哼。斯芬克斯。双背禽兽[693] 在半夜里结了婚。

    佐伊

    娶她的是一个行商,把她带走啦。

    弗洛莉

    (点点头)伦敦的兰姆先生。

    斯蒂芬

    伦敦的羔羊,带走世人罪孽的。[694]

    林奇

    (在沙发上搂抱着吉蒂,用深沉的嗓音吟诵。)赐我等平安。[ 695]

    (香烟从斯蒂芬的手指问滑落下去。布卢姆拾起,投到炉格子后面。)

    布卢姆

    别抽烟啦。你得吃。我碰上的那条狗真可恶。(对佐伊)你们这儿什么都没有吗?

    佐伊

    他饿了吗?

    斯蒂芬

    (笑吟吟地朝她伸出一只手,用《众神的黄昏)中“血誓[696] 的曲调诵着。)

    腹中难耐的饥饿,

    刨根问底的老婆,

    我们全都休想活。[ 697]

    佐伊

    (悲剧味十足)哈姆莱特,我是你父亲的手锥![698] (她抓住他的手。)蓝眼睛的美男子,我要替你看着手相。(她指着他的前额。)缺智慧,没皱纹。(她数着。)二,三,战神丘[699]表明有勇气。(斯蒂芬摇摇头。)不骗你。

    林奇

    这是片状闪电的勇气。小伙子不会惊恐颤栗。(对佐伊)是谁教会你看手相的?

    佐伊

    (转过身来)问问我压根儿就没有的睾丸吧。(对斯蒂芬)从你脸上就看得出来。眼神儿,像这样。(她低下头去,皱皱眉。)

    林奇

    (边笑边啪啪地打了两下吉蒂的屁股。)像这样吧。戒尺。

    (戒尺啪啪地大声响了两下。自动钢琴这口棺材的盖儿飞快地打开,多兰神父那又小又圆的秃头就像玩具匣里的木偶一般蹿了上来。)

    多兰神父

    哪个孩子想要挨顿打?打碎了他的眼镜?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的小懒虫!从你的眼神儿就看得出来。

    (唐约翰·康米的头从自动钢琴这口棺村里伸了出来:温厚,慈祥,一副校长派头,用训诫口吻。)

    唐约翰·康米

    喏,多兰神父!喏,我保证斯蒂芬是个非常乖的小男孩儿。[700]

    佐伊

    (仔细看斯蒂芬的掌心)是只女人的手。

    斯蒂芬

    (咕哝)说下去。躺下。搂着我。爱抚。除了留在黑线鳕身上的他那罪恶的大拇指印,我永远也辨认不出他的笔迹。[701]

    佐伊

    你的生日是星期几?

    斯蒂芬

    星期四。[702]今天。

    佐伊

    星期四生的孩子前程远大。[703] (她追踪着他的掌纹。)命运纹。结交有权有势的朋友。

    弗洛莉

    (指着)富于想象。

    佐伊

    月丘。你会遇上一个……(突然端详起他的双手来)对你不利的兆头,我就不告诉你啦。难道你想要知道吗?

    布卢姆

    (拽开她的手指,摊开自己的手掌)凶多吉少。这儿,替我瞧瞧。

    贝洛

    让我来瞧。(把布卢姆的手翻过来)不出我的所料:骨节突起,为了女人。

    佐伊

    (凝视布卢姆的手心)活像个铁丝格子。飘洋过海,为钱结婚。

    布卢姆

    不对。

    佐伊

    (快嘴快舌地)哦,我明白啦。小指短短的。怕老婆。不对吗?

    (大母鸡黑丽泽[70 4]在粉笔画的圈儿里孵着蛋。这时站了起来,扑扇着翅膀鸣叫。)

    黑丽泽

    嘎啦。喀噜呵。喀噜呵。喀噜呵。(它离开刚下的蛋,摇摇摆摆地走掉。)

    布卢姆

    (指着自己的手)这疤痢是个伤痕。二十二年前跌了个跤划破的。当时我十六岁。

    佐伊

    瞎子说:我明白啦,告诉咱点消息。

    斯蒂芬

    明白吗?朝着一个伟大的目标前进。[705]我二十二岁。十六年前,我在二十二岁上跌了个跤。二十二年前,十六岁的他从摇马上跌了下去。(他畏缩。)我手上的什么地方伤着了。得去找牙医瞧瞧。钱呢?

    (佐伊跟弗洛莉交头接耳。二人吃吃地笑。布卢姆把手抽回来,用铅笔在桌上反手信意写着字,形成舒缓的曲线。)

    弗洛莉

    怎么?

    (家住多尼布鲁克-哈莫尼大街的詹姆斯·巴顿赶的第三百二十四号出租马车,由一匹扭着壮实的屁股小跑的母马拉着驰过。博伊兰和利内翰摊开手脚躺在两侧的座席上,晃来晃去。[706]奥蒙德的擦鞋侍役蜷缩在后面的车轴上边。莉迪亚·杜丝和米娜·肯尼迪隔着半截儿窗帘悲哀地凝望着。)

    擦鞋侍役

    (颠簸着,伸出大拇指和像虫子般扭动的另外几个指头,嘲弄女人们。)嗬,嗬,你们长了角吗?

    (金发女侍和褐发女侍窃窃私语。)

    佐伊

    (对弗洛莉)交头接耳。

    (布莱泽斯·博伊兰倚着马车座席靠背。他歪戴硬壳平顶草帽,口衔红花。利内翰头戴游艇驾驶人的便帽,脚蹬白鞋..,爱管闲事地从布莱泽斯·博伊兰的大衣肩上摘掉一根长发。)

    利内翰

    嗬!我看见的是什么呀?难道你从几个阴道上掸掉蜘蛛网来着吗?

    博伊兰

    (心满意足,微笑)我在薅火鸡毛哪。[707]

    利内翰

    够你于个整宿的。

    博伊兰

    (伸出形成钝角的四个粗手指,挤了挤眼。)让凯特狂热起来[708]!倘若和样品不同,就照样退款。(他把小指伸过去。)闻一闻。

    利内翰

    (开心地嗅着)啊!像是浇了蛋黄酱的龙虾。啊!

    佐伊和弗洛莉

    (一道笑着)哈哈哈哈。

    博伊兰

    (矫健地跳下马车,用人人都听得见的大嗓门嚷着)嘿,布卢姆!布卢姆太太穿好衣服了吗?

    布卢姆

    (身着仆役穿的那种深紫红色长毛绒上衣和短裤,浅黄色长袜,头戴撒了粉的假发。)好像还没有,老爷。还差几样东西……

    博伊兰

    (丢给他一枚六便士硬币)喂,去买杯兑苏打水的杜松子酒喝吧。(灵巧地把帽子挂在布卢姆头上长的多叉鹿角尖儿上。)给我引路。我跟你妻子之间有件小小的私事要办,你懂吗,

    布卢姆

    谢谢,老爷。是的,老爷。特威迪太太正在洗澡呢,老爷。

    玛莉恩

    他应该感到非常荣幸才是。(她噗噜噜地飞溅着澡水,走了出来。)拉乌尔[709] 亲爱的,来替我擦干了。我光着身子哪。除了一顶新帽子和随身携带的海绵,我可一丝不挂。

    博伊兰

    (眼睛快乐地一闪)再好不过啦!

    贝拉

    什么?怎么回事?

    (佐伊跟她打耳喳。)

    玛莉恩

    让他看着,邪魔附体[710] !男妓!他该鞭打自己一顿!我要写信给有势力的妓女巴托罗莫娜,一个长胡子的女人,叫她在他身上留下一英寸厚的鞭痕,并且要他给我带回一张签字盖章的字据。[711]

    贝拉

    (嘲笑)呵呵呵呵。

    博伊兰

    (侧过身来对布卢姆)我去跟她干几回。这当儿,你可以把眼睛凑在钥匙孔上,自己跟自己干干。

    布卢姆

    谢谢您,老爷,我一定遵命,老爷。我可不可以带上两个伙伴来见识见识,并且拍张快照?(捧上一罐软膏)要凡士林吗,老爷?橙花油呢?……温水?

    吉蒂

    (从沙发上)告诉咱,弗洛莉,告诉咱。什么……

    (弗洛莉跟她打耳喳。悄悄他说着情话,啪嚓啪嚓地大声咂着嘴唇,吧唧吧唧,噼嚓唧嚓)

    米娜·肯尼迪

    (两眼朝上翻着)噢,准是像天竺葵和可爱的桃子那样的气味!噢,他简直把她每个部位都膜拜到了,紧紧鳔在一块儿[712] !浑身都吻遍了!

    莉迪亚·杜丝

    (张着嘴)真好吃,真好吃。[713] 噢,他一边搞,一边抱着她满屋子转!骑着一匹摇木马。他们这样搞法,甚至在巴黎和纽约,你都听得见。就像是嘴里塞满了草莓和奶油似的。

    吉蒂

    (大笑)嘻嘻嘻。

    博伊兰的嗓音

    (既甜蜜又嘶哑,发自胸口窝)啊!天主布莱泽咯噜喀哺噜咔哧喀啦施特!

    玛莉恩的嗓音

    (既嘶哑又甜蜜,从嗓子眼儿里涌出来)喂施哇施特吻呐噗咿嘶呐噗唿喀!

    布卢姆

    (狂热地圆睁双目,抱着肘)露出来!藏起来!露出来!耕她!加把劲儿!射!

    贝洛、佐伊、弗洛莉、吉蒂

    嗬嗬!哈哈!嘿嘿!

    林奇

    (指着)一面反映自然[714]的镜子。(他笑着。)哧哧哧哧!

    (斯蒂芬和布卢姆朝镜中凝望。威廉·莎士比亚那张没有胡子的脸在那里出现。面部麻痹僵硬,头上顶着大厅里那个多叉驯鹿角形帽架的反影。)

    莎士比亚

    (作庄严的腹语)高声大笑是心灵空虚的反映。[715] (对布卢姆)你以为人们瞧不见你的形影。瞧瞧吧。(他发出黑色阉鸡[716] 的笑声,啼鸣。)伊阿古古!我的老伙伴怎样勒死了他的星期四莫娜[717] 。伊阿古古古!

    布卢姆

    (懦怯地朝三个婊子微笑)什么时候我才能听听这个笑话呢?

    佐伊

    在你两度结婚并做一次鳏夫之前。

    布卢姆

    对过失要宽容。就连伟大的拿破仑,当他死后赤身露体地被人量尺寸的时候[718] ……

    (守了寡的迪格纳穆太太由于谈论死者而流了泪,并饮滕尼[719] 的黄褐色雪利酒,使她那狮子鼻和面颊泛红起来。她身着丧服,歪戴软帽,涂了口红,脸上抹着粉,匆匆赶路,活像一只母天鹅赶着成群的小天鹅。[720] 裙子底下露出她的亡夫家常穿的长裤和那双帮口翻过来的八英寸大号靴子。她手持苏格兰遗孀保险公司[721] 的保险单,打着一把大阳伞。她那窝小雏在伞下跟着她跑。帕齐用穿着单帮鞋的那只脚在前边跳跳蹿蹿,脖领松开来,手里提拎着一块猪排。弗雷迪啜泣着。苏茜那张嘴活像是哭着的鳕。艾丽斯吃力地抱着个娃娃。她啪啪地打着孩子们,催他们往前走,黑纱高高地飘扬着。)

    弗雷迪

    啊,妈,别这么拽我呀!

    苏茜

    妈妈,牛肉茶[722] 都噗出来啦!

    莎士比亚

    (带着中风患者的愤怒)先把头一个丈夫杀了,然后嫁给第二个[723] 。

    (莎士比亚那张没有胡子的脸,变成马丁·坎宁翰的胡子拉碴的脸。阳伞仿佛喝得酩酊大醉,晃晃悠悠。孩子们都躲闪开来。坎宁翰太太头戴风流寡妇帽[724],身穿和服式晨衣,出现在伞下。她像日本人那样滴溜溜地旋转,鞠着躬,滑也似地侧身走过。)

    坎宁翰大太

    (唱)

    他们称我作亚洲的珍宝。[725]

    马丁·坎宁翰

    (冷漠地凝视着她)好家伙!最恶毒、最令人讨厌的婆娘!

    斯蒂芬

    惟有义人之角,必被高抬。[726]皇后们跟优良公牛们一道睡觉。要记住:由于帕西菲的荒淫,我那肥胖的老祖父修建了第一间忏悔阁子。[727] 不要忘记格莉塞尔·斯蒂文斯夫人[728] ,也不要忘记兰伯特家的猪子猪孙[729] 。挪亚喝醉了酒[730] 。他的方舟[731]敞着盖儿。

    贝拉

    可别在这儿来这一套。你认错门儿啦。

    林奇

    随他去吧。他是从巴黎回来的。

    佐伊

    (跑到斯蒂芬身边,挽住他的臂。)哦,说下去!说几句法国话给咱们听。

    (斯蒂芬急忙戴上帽子,一个箭步蹿到壁炉跟前,耸肩伫立在那里。他摊开鱼鳍般的一双手,脸上勉强微笑着。)

    林奇

    (用拳头连擂沙发)噜哞噜哞噜哞,噜呜哞呜。

    斯蒂芬

    (像牵线木偶股地颤悠着身子,唠叨着)有千百家娱乐场所供你和可爱的仕女们消磨夜晚。她们把手套和其他东西,也许甚至连心都卖给你。在应有尽有的时髦而又非常新奇的啤酒厅里,许多穿得漂漂亮亮的公主般的高等妓女跳着康康舞[732] ,给外国单身汉表演特别荒唐的巴黎式滑稽舞蹈。尽管英国话讲得蹩脚,然而风骚淫荡起来,她们可真是驾轻就熟。凡是对冶游格外挑剔的老爷们,可务必去观赏一下她们在流银色泪水的葬仪蜡烛映照下的天堂地狱表演[733] 。那是每天晚上都举行的。普天之下再也没有比这更加阴森可怕、触目惊心的对宗教的嘲弄了。所有那些时髦潇洒的妇道人家,端庄淑静地走来,随即脱光衣服,尖声大叫起来,观看那个扮成吸血鬼的男人奸污衬衣凌乱[734] 的非常年轻鲜嫩的尼姑。(大声砸舌)哎呀呀!瞧他那大鼻子!

    林奇

    吸血鬼万岁![735]

    妓女们

    法国话说得好!

    斯蒂芬

    (仰面朝天地大笑,作怪相,为自已鼓掌喝采)笑得大获成功。既有很像窑姐儿的天使,又有大恶棍式的神圣使徒。有些高级娼妇衣着极其可人,佩带着一颗颗璀璨晶莹、闪闪发光的钻石。要么,你更喜欢老人们那种说得上是现代派快乐的猥亵吗?(他以怪诞的手势向周围指指点点,林奇和妓女们回应着。)把可以翻转的弹性橡皮女偶或非常肉感的等身大处女裸体像吻上五遍十遍。进来吧,先生们,瞧瞧镜子里的这些偶人扭着身子的各种姿势。要是想看更加过瘾的,还有肉铺小徒弟把温吞吞的牛肚或莎士比亚的剧作[736] 煎蛋饼[737] 放在肚子上手淫的场面。

    贝拉

    (拍着肚子,深深地往沙发上一躺,放开嗓门大笑着。)煎蛋饼放在……嗬!嗬!嗬!嗬!……煎蛋饼放在……

    斯蒂芬

    (吞吞吐吐地)我爱你,亲爱的先生。为了相互间达成真诚的谅解[738],我讲你们的英国话吧。哦,对,我的狼。[739]得花多少钱。滑铁卢。抽水马桶。(他突然止住,伸出个小指。)

    贝洛

    (笑着)煎蛋饼……

    妓女们

    (笑着)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斯蒂芬

    注意听着。我梦见一个西瓜。

    佐伊

    那就意味着到海外去,爱上一个外国女人。

    林奇

    为了讨个老婆,去周游世界。

    弗洛莉

    梦和现实正相反。

    斯蒂芬

    (摊开双臂)就在这儿。娼妓街。[740]在蛇根木林荫路上,魔王让我看到了她——一个矮胖寡妇。[741] 红地毯铺在哪儿呢?

    布卢姆

    (挨近斯蒂芬)瞧……

    斯蒂芬

    不,我飞了。我的仇敌在我下面。[742] 以迨永远,及世之世。[743]父亲[744] !

    自由!

    布卢姆

    喂,你呀……

    斯蒂芬

    他想要使我意气消沉吗?哦,他妈的![745](他那秃鹫爪子磨得尖尖的,喊叫着。)喂,呵,呵![746]

    (西蒙·迪达勒斯的嗓音。虽昏昏欲睡,却及时“呵,呵”地回应着。)

    西蒙

    好的。(他展开结实、沉重的秃鹰翅膀,雄赳赳地啼叫着,边兜圈子边从空中笨拙地飞下来。)呵,儿子!你将要赢吗?嗬!呸!净跟那些杂种厮混在一起。不许他们挨近你。抬起头来!让咱们的旗帜飘扬!图案是银白地上,一只展翅飞翔的赤鹰。周身披甲的阿尔斯特王!咳嗬!(他学猎兔犬发现猎物时的吠叫声。)哺儿哺儿!哺儿哺噜哺噜哺儿噜哺噜!嘿,儿子!

    (墙纸上的叶子图案和底色排成队迅速地越过田野。一只肥壮的狐狸,从隐匿处被赶出来,刚刚埋葬完奶奶[747],翘起尾巴,两眼发出锐利的光,在树叶底下寻觅獾的洞穴。一群猎鹿犬跟随着。鼻子贴在地面上,嗅着猎物的气味,哺儿哺噜哺儿哺噜地发出嗜血的吠声。医院俱乐部[ 748] 的男女猎人跟它们一道活动,起劲地捕杀猎物。尾随于后的是来自“六英里小岬”、“平屋”[749] 和“九英里石标”[750] 的助猎者,拿着满是节疤的棍子、干草叉、鮭鱼钩和套索;还有手执牧鞭的羊倌,挎着长筒鼓的耍熊师,携带头牛剑的斗牛士,摇晃着火把的老练的黑人。成群的赌徒、掷冕锚游戏的[751]、 玩杯艺的[752]和玩牌时作弊的,大喊大叫。替盗贼把风者和头戴魔术师高帽、嗓子嘶哑的赌注经纪人,震耳欲聋地吵吵嚷嚷。)

    群众

    参赛马的程序单。赛马一览表!

    冷门马是以十博一!

    这里有赚头!生意有赚头!

    以十博一,除了一匹![753]

    旋转詹尼[754] ,撞撞你的运气!

    以十博一,除了一匹!

    卖猴子[755] !

    我来个以十博一!

    以十博一,除了一匹!

    (一匹没有骑手的黑马,鬃毛在月光下汗水淋漓,眼珠子像星宿似的闪着光,宛若幽灵般冲过决胜终点。冷门马成群地弓背猛跳着,跟在后面。精瘦的马匹们,“权仗”、“马克西姆二世”、“馨芳葡萄酒”,威斯敏斯特公爵的“跨越”、“挫败”、波弗特公爵那匹获巴黎奖的“锡兰”。[756] 侏儒们披戴锈迹斑斑的铠甲,骑在马上,并在鞍上跳跃,跳跃。在淅淅沥沥的雨中,殿后的是骑着热门马“北方的科克”[757][呼吸急促的灰黄色驽马]的加勒特·迪希。他头戴蜂蜜色便帽,身穿绿茄克衫,橙色袖子。他一手紧攥缰绳,一手执曲棍球棒,摆好了姿势。驽马那一跛一跛的四肢上打着白色绑腿,一路险巘 [758] ,缓步前进。)

    橙带党[759] 分支成员们

    (嘲笑着)老爷,下来推推吧。最后一圈儿啦!晚上您才能到家呢!

    加勒特·迪希

    (直挺挺地骑在马上,被指甲抓破了的脸上贴满邮票,抡着曲棍球棒,在枝形吊灯灿烂光辉的照耀下,一双蓝眼闪烁着,以练马的步调飞跑过去。)走正路![760]

    (一对桶整个儿翻在他和用后脚站起的驽马身上,漂浮着硬币般的胡萝卜、大麦、葱头、芜菁、土豆的羊肉汁倾泻而下。)

    绿党[761] 分支成员们

    雨天儿,约翰爵士!雨天儿!阁下!

    (士兵卡尔、士兵康普顿和西茜·卡弗里从窗下走过,荒腔走板地唱着。)

    斯蒂芬

    听哪!咱们的朋友,街上的喊叫[ 762] 。

    佐伊

    (举起一只手)站住!

    士兵卡尔、士兵康普顿和西茜·卡弗里

    可是我有种偏爱,

    对约克郡……[ 763]

    佐伊

    那指的是我。(她拍着手。)跳舞!跳舞!(她跑到自动钢琴跟前。)

    谁有两便士?

    布卢姆

    谁要……?

    林奇

    (递给她硬币)喏。

    斯蒂芬

    (不耐烦地撅着手指发出声音)快!快!我那占卜师的手杖呢[764]?(跑到钢琴跟前,拿起他那梣木手杖,踏着拍子跳起庄严的祭神舞[765] 。)

    佐伊

    (转着自动钢琴的把手)来吧。

    (她往投钱口里丢进两便士。金色、桃红色和紫罗兰色的光束射了出来。圆筒咕噜咕噜转动,迟迟疑疑地以低音调奏出华尔兹舞曲。古德温教授[766]戴着挽成活结的假发,大礼服外面披着污迹斑斑、带护肩的斗篷。他年迈得惊人,身子已经弯成两半截,双手发颤,脚步蹒跚地踱到房间另一端。小得可怜的他端坐在钢琴凳上,像个少女似的娴雅地点点头,活结一颤一颤的,用无手的、棒槌般的双臂敲着琴键。)

    佐伊

    (用脚后跟打着拍子,滴溜溜地旋转身子。)跳舞吧。这儿有什么人要跳?谁跳舞,把桌子清一清。

    (在变幻莫测的灯光下,自动钢琴以华尔兹舞曲的拍子演奏起《我的意中人是位约克郡姑娘》的序曲。斯蒂芬将他的梣木手杖丢到桌上,一把搂住佐伊的腰。弗洛莉和贝洛把桌子朝壁炉推了推。斯蒂芬以夸张的高雅风度搂着佐伊,在室内旋转着跳起华尔兹舞。她的袖子从动作优雅的臂上滑落下来,露出种痘留下的白肉花。布卢姆站在一旁。马金尼[ 767] 教师从帷幕间伸出一只脚来,大礼帽在脚趾尖上滴溜溜旋转。他熟练地一踢,那帽子便旋转着飞到他的头顶上了。他春风得意,滑也似地溜进了屋子。他身穿有着紫红色绸翻领的暗蓝灰色长礼服,系着奶油色护颈胸薄纱,背心的领口开得低低的,打成蝴蝶结的雪白宽饰领,淡紫色紧腿裤,脚蹬浅口无带的漆皮轻舞鞋,手上戴着鲜黄色手套。扣眼里插着一大朵大丽花。他朝相反的方向旋转着一根有云状花纹的手杖,随后又把它紧紧夹在腋下。他将一只手轻轻接着胸骨,深打一躬,把玩着花儿和钮扣。)

    马金尼

    运动的诗,健美体操的艺术。跟莱格特·伯恩夫人或利文斯顿[ 768] 毫无关系。还安排了化装舞会。举止端庄[769]。凯蒂·兰内尔[ 770]舞步。那么,好好看着我!注意我的舞蹈本领。(他以蜜蜂般轻快的步伐向前迈出三个小碎步。)大家向前走!鞠躬!各就各位![ 771]

    (序曲终止。古德温教授出神地用臂打着拍子,逐渐缩小、干瘪下去,他那斗篷像活物一般垂落到钢琴凳周围。主旋律越发清晰了,是华尔兹舞曲的节奏。斯蒂芬和佐伊自由自在地旋转着。灯光忽而金色,忽而玫瑰色,忽而紫罗兰色,渐明渐暗地变幻着。)

    自动钢琴

    两个小伙子谈着他们的姑娘,姑娘,姑娘,

    他们留下的心上人……[772]

    (早晨的时光们[773] 从角落里跑了出来。金发,足蹬细长的凉鞋,身穿女孩儿气的蓝衣,马蜂腰,清白的手。她们矫健地跳着舞,抡着跳绳。晌午的时光们穿的是呈琥珀色的金黄衣裳。她们笑着,手挽着手,高高地插在头上的梳子闪闪发光,举起双臂,用嘲讽的镜子[774] 捕捉阳光。)

    马金尼

    (轻轻拍着戴了手套发不出声音的手)摆好方阵!一对儿一对儿地前进![775] 呼吸要平稳!身体保持平衡![776]

    (早晨的时光们与晌午的时光们各自就地跳起华尔兹舞,旋转着,相互挨近,身子扭来扭去,互行鞠躬礼。站在她们身后的舞伴把胳膊弯成弓形,支撑着,忽而又把手落到她们的肩上,抚摩一下,再抬起来。)

    时光们

    你可以摸我的……

    献殷勤的男舞伴们

    我可以摸你的……吗?

    时光们

    哦,可要轻点儿!

    献殷勤的舞伴们

    啊,轻轻儿地!

    自动钢琴

    我那羞答答的小妞儿的腰肢……[777]

    (佐伊和斯蒂芬更舒缓地晃着身子,奔放地旋转着。黄昏的时光们出现在投到地上的长长的影子里,向前移动。拖拖拉拉,散散漫漫,眼神呆滞,脸颊上淡雅地涂着散沫花染料,呈现出一抹人为的红润。她们身穿灰色网纱衣服,在从陆地吹向海上的微风中,扑扇着黑不溜秋的蝙蝠袖。)

    马金尼

    四对儿前进!面对面!点头致意!交换手!互换方向![ 778]

    (夜晚的时光们一个挨一个地悄悄来到最后的那个地方。早晨、晌午和黄昏的时光们从她们面前退下去。她们戴着假面具,头发上插着匕首,套着铃铛串成的音色低沉的手镯。她们精疲力竭,隔着面纱行屈膝礼。)

    手镯们

    嗨嗬!嗨嗬!

    佐伊

    (滴溜溜地旋转着,手搭凉棚)哦!

    马金尼

    排在中间!女人手拉手作链条!呈篮子状!背对背![ 779]

    (她们疲倦地将身体屈向前,一足落地,一足后伸,两手前后平伸,在地板上组成图案。织毕又拆开,行屈膝礼,打着转转翩翩起舞,简直构成漩涡形。)

    佐伊

    我发晕啦!

    (她挣脱开,瘫倒在一把椅子上。斯蒂芬一把抓住弗洛莉,跟她一道旋转起来。)

    马金尼

    揉面包!兜圈子!手搭桥!摇木马!螺旋形![780]

    (夜晚的时光们忽而扭在一起,忽而松开,相互拉着的手来回交替,将胳膊弯成弓形,用动作构成拼花图样。斯蒂芬和弗洛莉笨拙地旋转着。)

    马金尼

    跟女伴跳舞!调换舞伴!送小小的花束给女伴!互相道谢![ 781]

    自动钢琴

    美极了,美极了,

    吧啦蹦!

    吉蒂

    (跳起来)哦,在迈勒斯义卖会的旋转木马上,就奏这个曲子来着!

    (她朝斯蒂芬奔去。他唐突地撇下弗洛莉,又抓住吉蒂。一只苍鸻的尖叫声像哨子般地刺耳。托夫特那笨重的旋转木马,呻吟抱怨咯咯响,朝右慢腾腾地旋转,在室内兜着圈子。)

    自动钢琴

    我的妞儿是个约克郡姑娘。

    佐伊

    地地道道的约克郡姑娘![ 782]

    都来跳吧!

    (她抓住弗洛莉,同她跳起华尔兹舞。)

    斯蒂芬

    独舞!

    (他把吉蒂旋转到林奇的怀抱中,从桌上抓起他那根梣木手杖,参加跳舞。大家滴溜溜地旋转着,翩翩跳起华尔兹舞:布卢姆与贝洛,吉蒂与林奇,弗洛莉与佐伊,嚼着枣味胶糖的女人们。斯蒂芬头戴帽子,手执梣木杖,脚像青蛙似的叉开,对准半空,不高不低地踢着脚。他闭着嘴,半撂着的手放在大腿下。槌子丁当铿锵咚咚乱响,吹号角的嗬嗬地吹着。蓝、绿、黄色的闪光。托夫特那笨重的木马旋转着,骑手们晃来晃去地悬挂在镀金蛇上。腑脏跳方登戈舞[783] ,踢起泥土,用脚踩拍子,随即停了下来。)

    自动钢琴

    她虽是工厂姑娘。

    却不穿花哨衣裳。[784]

    (他们紧紧地搂抱着,在眩目、灿烂、摇曳的光芒中,迅速、愈益迅速,嗖嗖嗖,飞也似地走过,脚步声沉重而响亮。吧啦嘣!)

    全体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785] 妙啊!再来一个!

    西蒙

    替你妈妈娘家的人想一想!

    斯蒂芬

    死亡的舞蹈。

    (当啷,伙计的手铃又当啷一声。马、驽马、阉牛、猪仔,康米神父骑着基督驴[786] ,拄着拐的独脚瘸腿水兵在小艇上交抱着胳膊,拉纤,跛行,跺脚,跳的整个儿是号笛舞[787] 。吧啦嘣!骑着驽马、阉猪、系着铃裆的马、加大拉[ 788] 猪,科尼[ 789] 在棺材里。钢铁鲨鱼[790] 、石头独臂纳尔逊,两个狡猾的婆娘[791] 身上满是李子汁,大声喊着从婴儿车[792] 里滚下来。天啊,他是无与伦比的。[793] 酒桶出贵族[794] ,蓝色的引线[795] ,洛夫神父[796] 晚祷,布莱泽斯乘轻便二轮马车,盲人[797] ,恰似鳕鱼那样蜷缩着身子[798] 骑自行车的人们,迪丽拿着雪酥糕[799] ,不穿花哨衣裳。最后,是一场“之”字形舞,动作迟缓,步子沉重,一上一下,酿酒桶[800] 嘎噔嘎噔的。合乎总督和王后[801]的口味,呱嗒呱嗒噼通扑通玫瑰花。吧拉嘣!)

    (一对对舞伴退到一旁去。斯蒂芬跳得眩晕起来,屋子朝后旋转。他双目紧闭,脚步蹒跚。红栅栏朝着宇宙飞去。太阳周围的全部星辰绕着大圈子旋转。亮的蠓虫在墙上跳舞。他猛地停了下来。)

    斯蒂芬

    嗬!

    (斯蒂芬的母亲憔悴不堪,僵直地穿过地板出现了。她身穿癞病患者的灰衣服,手执枯谢的桔花环,披着扯破的婚纱。面容枯槁,没有鼻子,坟里的霉菌使她浑身发绿。她披散着稀疏的长发,用眼圈发蓝的凹陷的眼窝凝视斯蒂芬,张开牙齿掉光了的嘴,说了句无音的话。童贞女和听忏悔的神父组成的唱诗班唱着无声之歌。)

    唱诗班

    饰以百合的光明的是司铎群……

    极乐圣童贞之群……[802]

    (勃克·穆利根身穿深褐与浅黄色相问的小丑服,头戴装有旋涡形铃铛的丑角帽,站在那里目瞪口呆地凝视着她。他手里拿着掰开来涂了黄油、热气腾腾的甜烤饼。)

    勃克·穆利根

    她死得怪惨的。真可怜!穆利根遇见了那位不幸的母亲。(他把两眼朝上一翻。)墨丘利·玛拉基![803]

    母亲

    (脸上泛着难以捉摸的微笑,显示出死亡带来的疯狂)我曾经是美丽的梅·古尔丁。我死啦。

    斯蒂芬

    (吓得发抖)狐猴[804] ,你是谁?不。这是什么妖魔耍的鬼把戏?

    勃克·穆利根

    (摇着他帽子上那旋涡形铃铛)真是恶作剧!金赤这小狗[805]杀了那母狗婆娘。她翘辫子啦。(溶化了的黄油泪从他的两眼里滴到甜烤饼上。)我们的伟大而可爱的母亲[806!葡萄紫的大海[ 807] 。

    母亲

    (挨近了些,轻轻地朝他呼出一股湿灰的气味)斯蒂芬,这是人人都得经受的。世上女人比男人多。[808] 你也一样。时候会到来的。

    斯蒂芬

    (惊愕、悔恨和恐惧使他喘不上气来。)母亲,他们说是我杀死你的。那家伙亵渎了对你的记忆。是癌症害死你的,不是我。这是命运。

    母亲

    (嘴的一边嘀嘀嗒嗒地淌下绿色胆汁。)你曾为我唱过那首歌。“爱情那苦涩的奥秘”。[809]

    斯蒂芬

    (热切地)妈妈,要是你现在知道的话,就告诉我那个字眼吧。那是大家都晓得的字眼。[810]

    母亲

    那个晚上,当你和帕迪在多基[811] 跳上火车的时候,是谁救的你?当你在陌生人当中感到悲哀的时候,是谁可怜过你?祷告是万能的。念乌尔苏拉祈祷书里那段为受苦灵魂的经文,就可以获得四十天大赦。[812] 悔改吧,斯蒂芬。

    斯蒂芬

    食尸鬼!鬣狗!

    母亲

    我在另一个世界[ 813] 为你祷告。每天晚上用完脑子以后,叫迪丽给你煮点大米粥。自打在肚子里怀上你,多少年来我一直爱着你。哦,我的儿子,我的头一胎。

    佐伊

    (用大扇子扇着自己)我都快融化啦!

    弗洛莉

    (指着斯蒂芬)瞧!他脸色苍白。

    布卢姆

    (走到窗边,把它开大一些)叫人发晕。

    母亲

    (两眼露出闷郁的神色)悔改吧!啊,地狱的火焰!

    斯蒂芬

    (气喘吁吁)经受永劫之火[814] !啖尸肉者!刚砍下来的头和鲜血淋漓的骨头[815] 。

    母亲

    (她的脸越挨越近,发出湿灰气息。)当心哪!(她拾起那变黑了的、干瘪的右臂,扎煞着手指,慢慢伸向斯蒂芬的胸口。)当心天主的 手![816]

    (一只长着一双恶毒的红眼睛的绿螃蟹,将它那龇牙咧嘴 的钳子深深戳进斯蒂芬的心脏。)

    斯蒂芬

    (怒不可遏,几乎窒息,面容变得灰暗苍老。)狗屎!

    布卢姆

    (在窗边)怎么啦,

    斯蒂芬

    天哪,没什么![817] 理智的想象!对我来说:要么得到一切,要么一无所有。[818] 我不侍奉。[819]

    弗洛莉

    给他点儿冷水。等一等。(她连忙跑出去。)

    母亲

    (缓慢地使劲扭着双手)噢,耶稣圣心啊,怜悯他吧!啊,神圣的圣心啊!拯救他免下地狱。

    斯蒂芬

    不!不!不!你们在家有本事就挫我的锐气吧。我将叫你们一个个屈膝投降!

    母亲

    (临死时痛苦地挣扎着,发出痰声)主啊,为了我的缘故,可怜可怜斯蒂芬吧!当我在骷髅冈[820] 上怀着爱、悲哀和凄楚咽气的时候,我的痛苦是难以形容的。

    斯蒂芬

    护身剑![821]

    (他用双手高高举起梣木杖,把枝形吊灯击碎。时光那最后一缕死灰色火焰往上一蹿,紧接着在一片黑暗中,是整个空间的毁灭,玻璃碎成碴儿,砖石建筑坍塌下来。[822] )

    瓦斯灯

    卟呋咯!

    布卢姆

    住手!

    林奇

    (冲上前去,抓住斯蒂芬的手。)喂!别这样!不要胡闹!

    贝拉

    警察!

    (斯蒂芬丢掉梣木手杖,将头和胳膊僵直地往后一挺,跺着地板,从门口的娼妇们当中穿过,逃出屋子。)

    贝拉

    (叫嚷)追上他!

    (两个妓女奔到大门口。林奇、吉蒂和佐伊从屋里争先恐后地跑出去。他们激动他说着话。布卢姆也跟了出去,又返回来。)

    妓女们

    (簇拥在大门口,指着)在那儿哪。

    佐伊

    (指着)哦,准是出了什么事。

    贝拉

    灯钱归谁赔?(她一把抓住布卢姆的上衣后摆。)嘿,你跟他在一块儿来着,灯被打碎了。

    布卢姆

    (冲到门厅,又奔跑回来)什么灯呀,大娘?

    一个妓女

    他的上衣撕破了。

    贝拉

    (眼神冷酷,充满了愤怒与贪婪,指着)谁来赔这个?十先令。你是见证人。

    布卢姆

    (抓起斯蒂芬的梣木手杖)我?十先令?难道你还没从他那儿捞够吗?难道他没……?

    贝拉

    (大声地)喂,别说大话啦。这里可不是窑子。这是十先令的店。

    布卢姆

    (他把头伸到灯下,拽了一下链子。刚一拽,瓦斯灯光的映照下,一个破碎了的淡紫色罩子便映入眼帘。他举起梣木手杖。)只打碎了灯罩。他不过是……

    贝拉

    (退缩,尖叫) 唉呀!可别!

    布卢姆

    (把手杖闪开)我只想让你看看他是怎样打那罩子的。造成的损害还到不了六便士呢。十先令!

    弗洛莉

    (端着一杯水进来)他哪儿去啦?

    贝拉

    你要我去喊警察吗?

    布卢姆

    哦,我知道,宅院里的斗犬[823] 。然而他可是三一学院的学生。那儿净是你们这个店的主顾。替你们出房租的先生们[824] 。(他做了个共济会会员的手势[825]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是副院长的侄子哩。你不愿意闹出丑闻吧。

    贝拉

    (愤然)三一学院。赛艇以后闯到这儿来,胡闹一气,连一个便士也不掏。你在这儿是我的长官吗?他在哪儿?我要控告他!让他丢尽了脸!我说到做到!(大声嚷)佐伊!佐伊!

    布卢姆

    (穷追不舍)这要是你那个在牛津的亲儿子呢?(用警告的口吻)我知道。[826]

    贝拉

    (几乎说不出话来)您是哪一位?微服私访!

    佐伊

    (在大门口)那儿有人打架哪。

    第十五章 6

    布卢姆

    什么?哪儿,(他往桌子上丢了一枚先令,然后说)这是灯罩钱。在哪儿?我需要吸点山里的空气。[827]

    (他匆匆穿过门厅走到外面。娼妓们在指着。弗洛莉跟在后面,从她歪拿着的玻璃酒杯一路洒下水来。所有聚在大门口台阶上的娼妓们都指着雾已消散了的右方,七嘴八舌他说着。从左手辚辚地驶来了一辆出租马车。它逐渐减慢了速度,停在房前。布卢姆在大门口瞅见科尼·凯莱赫正要跟两个闷声不响的淫棍一道走下马车。贝拉在门厅里催促着手下的娼妓们。她们给以黏黏涎涎、吧唧吧唧的飞吻。科尼·凯莱赫报以幽灵般轻薄的微笑。一言不发的淫棍们转身去付钱给马车夫。佐伊和吉蒂还在朝右边指着。布卢姆飞快地从她们二人当中穿过去,把他那哈里发的头巾拉得低低的,整理一下,穗饰披肩,将脸扭向一边,匆忙冲下台阶。布卢姆伊然成了微服出访的哈伦·拉希德[ 828] ,从淫棍们背后穿过去,沿着栏杆,以豹子般的飞毛腿往前冲去,一路抛撒着在大回香籽汁里浸泡过的一个撕破了的信封,留下臭迹[829] 。每迈一步,梣木手杖便戳出一个印儿。三一学院的霍恩布洛尔头戴嗬嗬帽[830] ,身穿灰色长裤,手里抡着一根狗鞭,领着一群警大,远远地跟在后面。它们嗅着那股气味,靠近一些,长吠一声,气喘吁吁,失掉了臭迹,四散奔跑,耷拉着舌头,又咬布卢姆的脚后跟,在他后面跳跳蹦蹦。他忽走忽跑,忽而按“之”字形前进,忽而又飞奔起来,两耳贴着后脑勺。砂砾、白菜帮子、饼干匣、鸡蛋、土豆、死鳕鱼、妇女所趿拉的拖鞋[831]都雨点子般地朝他掷过来。重新嗅到气味的一群“学领袖样儿”[832] 的队伍取“之”字形,大喊大叫,吵吵闹闹地奔跑着追逐他,其中包括夜警丙六十五号和丙六十六号、约翰·亨利·门顿、威兹德姆·希利、维·B·狄龙、参议员南尼蒂、亚历山大·凯斯、拉利·奥鲁尔克、乔·卡夫、奥多德太太、精明鬼伯克、无名氏、赖尔登太太[833] 、“市民”、加里欧文、某人、陌生面孔、似曾相识者、一面之缘者、伙伴、克里斯·卡利南、查尔斯·卡梅伦爵士、[834] 本杰明·多拉德、利内翰、巴特尔·达西、乔·海因斯、红穆雷、编辑布雷顿、蒂·迈·希利、菲茨吉本法官先生[835] 、约翰·霍华德·巴涅尔、可敬的鲑鱼罐头萨蒙、乔利教授[836] 、布林太太、丹尼斯·布林、西奥多·普里福伊、米娜·普里福伊、韦斯特兰横街邮政局女局长[837]、C.P.麦科伊、莱昂斯的朋友、“独脚”霍罗翰 [838]、街上的男人、街上的另一男人、足球靴子、狮子鼻汽车司机、新教徒阔太太、戴维·伯恩、艾伦·麦吉尼斯太太[839] 、乔·加拉赫太太[ 840] 、乔治·利德维尔、长了鸡眼的吉米·亨利[841] 、拉拉西校长[842] 、考利神父、曾在税务局任职的克罗夫顿、丹·道森、手持镊子的牙医布卢姆[843] 、鲍勃·多兰太太、肯内菲克太太、怀思·诺兰太太、约翰·怀思·诺兰、在驶往克朗斯基亚的电车里的那位将大屁股蹭过来的漂亮的有夫之妇[844] 、出售《偷情的快乐》的书摊老板、杜比达特小姐——而且她真的吃了[845] 、罗巴克[846] 的杰拉德·莫兰太太和斯但尼斯劳斯·莫兰太太、德里米[847] 的事务员、韦瑟亚普、海斯上校[848] 、马斯添斯基、西特伦[849]、彭罗斯[850]、艾伦·菲加泽尔[851] 、摩西·赫佐格、迈克尔·E。杰拉蒂[852] 、警官特洛伊[853] 、加尔布雷斯太太[854] 、埃克尔斯街拐角处的警官、带着听诊器的老医生布雷迪[855] 、海滨上的神秘人物[856] 、衔回猎物的狗、米莉亚姆·丹德拉德太太[857] 和她所有的情人。)

    叫嚣声

    (慌慌张张,气恼混乱)他就是布卢姆!拦住布卢姆!把布卢姆截住!截住强盗!

    喂!喂!在拐角那儿堵住他!

    (布卢姆上气不接下气地来到比弗街[ 858] 的脚手架下,在喧嚣地吵着架的一簇人边上停下脚步。至于是谁在骂骂咧咧地吵着什么,围观者完全不摸头脑。)

    斯蒂芬

    (以优美的姿态,缓慢地深呼吸)你们是我的客人。不速之客。多亏了乔治五世和爱德华七世。[859]看来这要怪历史。[860] 记忆的母亲们所编的寓言。[861]

    士兵卡尔

    (对西茜·卡弗里)这家伙是在侮辱你吗?

    斯蒂芬

    我用女性称呼跟她寒暄来着。也许是中性。不生格。[862]

    众人的声音

    没有,他没有。我看见他啦,那个姑娘。他去科恩太太那儿了。出了什么事?士兵和市民搅在一起。

    西茜·卡弗里

    我跟士兵们呆在一块儿来着,后来他们方便去了,你知道,于是这个小伙子从我背后跑了过来。我对在我身上花钱的主顾..是讲信用的,尽管我只是个一次一先令的婊子。

    众人的声音

    她对男人是讲信用的。

    斯蒂芬

    (瞧见了林奇和吉蒂的头)你们好,西绪福斯[863]。(他指着自己和旁人。)富于诗意。有新诗情趣。

    西茜·卡弗里

    是啊,谁跟他走。我跟一个当兵的朋友走!

    士兵康普顿

    这个下贱东西就欠挨个耳光。哈里,揍他一拳。

    士兵卡尔

    对西茜)当我和他去撒尿的时候,这家伙侮辱你来着吗?

    丁尼生勋爵

    (一位绅士诗人,身着美国国旗图案的鲜艳夺目的运动上衣,下身是打板球穿的法兰绒裤子。秃头,胡子飘垂着。)他们用不着去问个究竟。[ 864]

    士兵康普顿

    揍他,哈里。

    斯蒂芬

    (对士兵康普顿)我叫不出你的名字啦,但你说得很对。斯威夫特博士说过,一个全副武装的能打倒十个穿衬衫的人。[865]衬衫是举隅法。举一反三,举三反一。

    西茜·卡弗里

    (对群众)不,我曾跟士兵们呆在一起。

    斯蒂芬

    (和蔼地)为什么不能?勇敢的少年兵[866] 。依我看,比方说,每一位妇女……

    士兵卡尔

    (歪戴着军帽,朝斯蒂芬走来。)喂,老板,我要是朝你的下巴颏来上一拳,怎么样?

    斯蒂芬

    (仰望天空)怎么样?非常不舒服。自吹的高尚技艺。[867]就我个人来说,我憎恶行动。(他挥挥手。)我的手有点儿疼。这毕竟是你们的争吵,不是我的。[868](对西茜·卡弗里)这儿有什么纠纷。究竟是怎么回事呀?

    多利·格雷[869]

    (从她家的阳台上挥着手绢,做那利哥女杰的记号。)喇合。[870] 再见吧,厨师的儿子。[ 871] 平平安安地回到多利那里吧。在梦中与你撇下的姑娘[872] 相会吧,她也会梦见你。

    (士兵们将眩晕的眼睛转向她。)

    布卢姆

    (用臂肘拨开人群,使劲拽斯蒂芬的袖子。)马上就去吧。老师,车夫在等着哪。

    斯蒂芬

    (掉过身来)呃?(挣脱开)凭什么不让我跟他或是在这扁圆形桔子[873]上笔直地走着的任何人说话呢?(用指头指着)只要看到对方的眼睛,跟谁说话我都不怕。保持直直地站着的姿势。(他蹒跚地后退一步。)

    布卢姆

    (扶住他)你自己可要保持平衡。

    斯蒂芬

    (发出空洞的笑声)我的重心已经移动了。我忘记了窍门儿。咱们找个地方坐下来谈谈吧。生存竞争是人生的规律,然而人类的和平爱好者,尤其是沙皇和英国国王,却发明了仲裁术。[874](他拍拍自己的前额。)但是在这里,我必须杀死教士和国王。[875]

    患淋病的女仆

    你们听见教授说的话了吗?他是学院里的教授哩。

    坎蒂[876] ·凯特

    听见了。我听见啦。

    患淋病的女仆

    他是用那么极为文雅的语言来表达自己。

    坎蒂·凯特

    对,可不是嘛。可同时既尖锐锋利,又恰到好处。

    士兵卡尔

    (甩开拦住他的人,迈步向前。)你在怎么说我的国王来着? (爱德华七世在拱廊上出现。他身穿绣着圣心[877] 的白色运动衫,胸间佩带着嘉德勋章、蓟花勋章、金羊毛勋章、丹麦的象勋章、[878]斯金纳与普罗宾的骑兵章[879] 、林肯法学团体[880] 主管委员章、古老光荣的马萨诸塞炮兵连队[881] 队徽。他嘴里嘬着红色枣味胶糖[882] ,身穿被推选出来的堂皇完美崇高的共济会会员的衣服,右手拿着袜子,系着围裙,上面标明“德国制造”[883],左手提着用印刷体写着“禁止小便”字样的泥水匠的桶。人们以雷鸣般的欢呼声来迎接他。)

    爱德华七世

    (缓慢、庄重,然而含糊不清地)和平,真正的和平。[884] 为了表明身分,朕手里特提着此桶,小伙子们,你们好。(他转向臣民们。)朕来此是为目睹一场光明正大、势均力敌的角斗的。朕衷心祝愿双方好运。你的老于诡计多端[885]。 他同士兵卡尔、士兵康普顿、斯蒂芬、布卢姆和林奇握手。)

    (掌声雷动。爱德华七世谦和地举起手中的桶,以表谢意。)

    士兵卡尔

    (对斯蒂芬)再说一遍。

    斯蒂芬

    (紧张不安,态度友好,竭力打起精神。)我明白你的见解,尽管眼下我自己没有国王。这是专利成药的时代。在这么个地方很难进行议论。然而要点是:你为你的国家而死。假定是如此。(他把自己的胳膊搭在士兵卡尔的袖子上。)我并不希望你会这样。不过我说:让我的国家为我而亡吧。[886]到目前为止,已经是这样了。我并不曾希望祖国灭亡。灭亡,去他妈的吧。生命永垂不朽!

    爱德华七世

    (飘浮在成堆的被屠杀者尸体上面。他身穿滑稽的耶稣[887] 的衣裳,头上为耶稣的光晕所环绕。那张散发着磷光的脸上有一颗白色的枣味胶糖。)

    我有个新颖办法,人人都称奇:

    尘埃丢进盲者眼,立刻就复明。[888]

    斯蒂芬

    国王们和独角兽们![889](他朝后退了一步。)咱们找个地方去……那个姑娘说什么来着?……

    士兵康普顿

    喂,哈里,朝他的睾丸踢上一脚,给阴茎也来一下子。

    布卢姆

    (轻声地对士兵们)他自己都不晓得在说些什么。喝得有点过了头,在作怪呢,苦艾酒。绿妖精[890] 。我了解他。他是个有身分的人,一位诗人。不会有什么事的。

    斯蒂芬

    (点点头,笑逐颜开)有身分的人,爱国主义者,学者,又是审判骗子的法官。

    士兵卡尔

    我才管不着他是谁呢。

    士兵康普顿

    我们才管不着他是谁呢。

    斯蒂芬

    我好像把他们惹恼了,拿绿布给公牛看。[891]

    (巴黎的凯文·伊根身穿有着西班牙式流苏的黑色衬衫,头戴晓党[892]式的帽子,对斯蒂芬打了个手势。)

    凯文·伊根

    喂,早安![893] 长着黄牙齿[894] 的母夜叉。[895]。

    (帕特里克·伊根[ 896] 从后面窥伺,他有着一张兔子般的脸,正在啃着榅桲叶。)

    帕特里克

    社会主义者[897] !

    堂埃米尔·帕特里吉奥·弗兰兹·

    鲁佩尔托·蒲柏,亨尼西[898]

    (披戴着中世纪的锁子甲和有着两只野鹅飞翔图案的头盔。出于崇高的义愤,伸出一只戴着连环甲的手,指着士兵们。)把这些犹太佬打趴在脚下,浑身都是肉汁的大肥猪,卑鄙的英国佬们![899]

    布卢姆

    (对斯蒂芬)回家来吧。你会惹上麻烦的。

    斯蒂芬

    (恍恍惚惚地)我才不逃跑呢。是他对我的理智进行挑衅。

    患淋病的女仆

    一眼就看得出他是贵族出身。

    悍妇

    绿胜似红。这是沃尔夫·托恩说的。[900]

    老鸨

    红不比绿差。还更强呢。士兵万岁!爱德华国王万岁!

    粗野的人

    (笑)唉!向德威特[901] 投降吧。

    “市民”

    (围着鲜绿色大头巾,手执橡木捧,喊叫着。)

    祈愿天主从上苍,

    一只鸽子派世上,

    牙齿锋利若剃刀,

    割破英国狗咽喉,

    多少爱尔兰领袖,

    被他们送上绞架。

    推平头的小伙子[902]

    (脖子上套着绞索,用双手按住淌出来的内脏。)

    对世人我不仇恨,

    爱祖国胜过国王。

    恶魔理发师朗博尔德[903]

    (在两个戴黑面具的帮助伴随下,提着一只旅行包、边往前走,边掏它打开。)女士们,先生们,这把大菜刀是皮尔西太太为了砍死莫格而买的。[904] 这把餐刀是沃伊辛用来肢解一位同胞的老婆的。他用床单将尸体裹起,藏在地窖里。那个不幸的女人的咽喉被从右耳割断到左耳。这是从巴伦小姐的尸体里提取的砒霜,塞登就因而被送上了绞架[905] 。

    (他突然拽了一下绞索。助手们蹿跳到被害者脚下,边咕哝边把他往下拽,推平头的小伙子的舌头猛地耷拉下来。)

    推平头的小伙子

    忘、记、为、母、祈、冥、福。[906]

    (他咽了气。由于被绞死者急剧的勃起[907] ,精液透过尸体进溅到鹅卵石上。贝林厄姆夫人、耶尔弗顿·巴里夫人和默雯·塔尔博伊贵夫人赶紧冲上前,用她们的手绢把精液蘸起。)

    朗博尔德

    我自己也快轮到了。(他解开绞索。)这是曾经绞死过可怕的反叛者的绳索。经向女王陛下请示,每次是十先令。[908](他把头扎进被绞死者那剖开的肚子里,等到伸出来时,上面已经粘满了盘绕在一起、热气腾腾的肠子。)我的痛苦的职务已经完成。上帝保佑国王!

    爱德华七世

    (缓慢、庄严地跳舞,咯咯咯咯地敲打着桶,心满意足地柔声歌唱。)

    在加冕日,在加冕日,

    啊,咱们快乐一番好吗?

    喝威士忌、啤酒和葡萄酒![909]

    士兵卡尔

    喂。关于我的国王,你说什么来着?

    斯蒂芬

    (举起双手)哦,别老说车轱辘话啦!我什么也没说。为了他那野蛮帝国,他要我的钱,还要我的命,而他本来就是伺候“索取”这个主子的。钱,我是没有的。(他面无表情地在兜里掏来掏去。)给了什么人啦。

    士兵卡尔

    谁希罕你那臭钱?

    斯蒂芬

    (想走开)有谁能够告诉我,在什么地方最能躲开这种无可避免的灾难呢?在巴黎也有这类事。[910] 并不是我……然而,凭着圣帕特里克的名义[911] ……!

    (几个妇女把头凑在一起。缺牙老奶奶戴着一顶塔糖状的帽子,坐在毒菌[912] 上出现,胸前插着一朵生枯萎病凋谢了的土豆花。)

    斯蒂芬

    哎嘿!我认识你,老奶奶!哈姆莱特,报复![913] 吃掉自己的猪崽子的老母猪!

    [914]

    缺牙老奶奶

    (来回晃悠)爱尔兰的情入,西班牙国王的女儿,我亲爱的。[915]对我家里的陌生人[9116]可不能讲礼貌!(她像狺女[927] 那样不祥地恸哭着。)哎哟!哎哟!毛皮像绢丝般的牛[918] (她哀号着说。)你遇见了可怜的老爱尔兰,她怎样啦[919] ?

    斯蒂芬

    我怎么来容忍你好呢?帽子的戏法![920] 三位一体的第三位在哪儿呢?我热爱的教士[921]吗?可敬的吃腐肉的乌鸦[922] 。

    西茜·卡弗里

    (尖声尖气)拦住,别让他们打起来!

    粗野的人

    我们的士兵撤退啦。

    士兵卡尔

    (勒紧自己的皮带)哪个混帐家伙敢说一句反对我那混蛋国王的话,我就拧断他的脖子!

    布卢姆

    (害起怕来)他什么也没说。一个字也没说。纯粹是一场误会。

    士兵康普顿

    干吧,哈里。照他眼睛上给一拳。他是个亲布尔[923]派。

    斯蒂芬

    我说过吗?什么时候?

    布卢姆

    (对于红衣兵们)我们为你们在南非打过仗。对,爱尔兰的射击队。这不就是史实吗?都柏林近卫步兵连队。我们的君主曾表彰过[924]。

    壮工

    (脚步蹒跚地走过去)哦,对啦!哦,夭哪,对!哦,打吧,狠狠地打吧!哦!布[925] !

    (披甲戴铠的戟兵在枪尖上挑着一堆呈斜顶棚状的内脏,伸了过来,特威迪鼓手长留着可怕的土耳克[926] 那样的口髭,头顶插有鸟颈毛的熊皮帽,军服上佩带着肩章和镀金的山形袖章,腰刀带上挂着佩囊,胸前是亮晃晃的勋章,准备进击。他打了个圣殿骑士团[927]的朝圣武士的手势。)

    特威迪鼓手长

    (粗暴地咆哮)洛克滩[928] !禁卫军,振奋起来,向他们进攻!快抢,速夺![929]

    士兵卡尔[ 930]

    我要干掉他。

    士兵康普顿

    (让群众往后退。)这里讲究公平合理。把这坏蛋宰得血淋淋的,像在肉店里那样。(多人组成的乐队奏起“加里欧文”和《上帝拯救我们的国王》。[931])

    西茜·卡弗里

    他们快要打起来了。为了我!

    坎蒂·凯特

    勇士与丽人[932]呗。

    患淋病的女仆

    我认为那位黑衣骑士的马上枪法是首屈一指的。

    坎蒂·凯特

    (脸上涨得通红)不,太太。我支持的是穿红色紧身上衣的那位快活的圣乔治![ 933]

    斯蒂芬

    妓女走街串巷到处高呼,

    为老爱尔兰织起裹尸布。[934]

    士兵卡尔

    (边松开他的皮带边喊 )哪个他妈的杂种敢说一句反对我那残暴的混蛋国王的话,我就拧断他的脖子!

    布卢姆

    (摇撼西茜·卡弗里的肩膀)说呀,你!你给吓成哑巴了吗? 你是国民与国民、世代与世代之间的纽带呀。说吧,女人,神圣的生命之赐与者[935]!

    西茜·卡弗里

    (惊慌,抓住士兵卡尔的袖子。)我不是跟你呆在一起的吗?我不是你的姑娘吗?西茜是你的姑娘呀。(她喊叫。)警察!

    斯蒂芬

    (欣喜若狂地对西茜·卡弗里)

    双手白净红嘴唇,

    你的身子真娇嫩。[936]

    众声

    警察!

    远处,众声

    都柏林着火啦!都柏林着火啦![937] 着火啦,着火啦!

    (硫磺火熊熊燃烧。浓云滚滚。重加特林机枪[938] 轰鸣着。魔窟。队伍疏散开来。马蹄飞奔。炮兵队。嘶哑的发号施令声。钟声铿锵。赌客吆喝。醉汉大喊大嚷。娼妓尖叫。雾笛嘟嘟。勇士大吼。临终发出的悲鸣。铁镐丁丁当当地敲着胸甲。[ 939] 盗贼剥走被害者的衣物。猛禽们或从海上飞来,或从沼地腾空而起,或从崖上的巢窝俯冲猛扑,盘旋嘶鸣:成群的塘鹅、鸬鹚、秃骛、苍鹰:山鹬、游隼、灰背隼、黑琴鸡、白尾鹰、鸥、信天翁、北极黑雁。午夜的日头暗了下来。大地震动。[940]来自前景公墓和杰罗姆山公墓[941] 的都柏林死者们复活了。他们有的身着白绵羊皮外套,有的披着黑山羊皮斗篷[942] ,在很多人面前出现。一个裂缝无声地张开了大口。冠军汤姆·罗赤福特身着运动员背心和短裤,在全国跳栏障碍赛中领先,接着纵身跳进真空。参加竞赛的人们或跑或跳地跟在后面。他们狂热地从悬崖边沿往下跳,身子倒载葱地跌下去。穿着花哨衣裳的工厂姑娘[ 943] 掷出一颗颗炽热的约克郡炸弹。社交界的显贵妇女们将裙子撩到头顶上,保护着自己。大笑着的魔女[944] 身穿红色短衬衣,骑着扫帚把腾空而去。公谊会教徒利斯特[945]在水庖上贴了膏药。龙牙如雨注。从垄沟里跳出一批全副武装的英雄们。[946]他们友好地交换红十字骑士团[947] 的口令,用骑兵的军刀比武:沃尔夫·托恩对亨利·格拉顿[948] ,史密斯。奥布赖恩对丹尼尔·奥康内尔[949] ,迈克尔·达维特对伊萨克。巴特[950] ),贾斯廷·麦卡锡对巴涅尔[951] ,阿瑟·格里菲思对约翰·雷德蒙[ 952] ,约翰·奥利里对利尔奥·约翰尼[953],爱德华·菲茨杰拉德勋爵对杰拉德·菲茨爱德华勋爵[ 954],峡谷的奥德诺霍对奥德诺霍的峡谷。[955]大地中央的高处,矗立着圣女芭巴拉[ 956] 的祭台。放福音书和放使徒书信的角上,各竖着一支黑蜡烛。从塔那高高的碉楼,两道光束倾泻至轻烟缭绕的祭台石面上。背理女神·米娜·普里福伊太太套着脚镣,赤条条地躺在祭台石面上,鼓起的肚皮上放着圣爵。玛拉基·奥弗林神父穿着网织衬裙和把里子翻过来的祭披;他有一双反长着的左脚,[957]正在举行露营弥撒。可敬的文学硕士休·C·海恩斯·洛夫教士先生,[958]身穿素净的黑袍,戴学士帽,脑袋和脖领都扭到后面去,)打着一把撑开的雨伞,替神父遮着头。)

    玛拉基·奥弗林神父

    (我要走向魔鬼的祭台。[ 959] )

    海恩斯·洛夫教士先生

    走向年少时曾赐与我欢乐的魔鬼。[ 960]

    玛拉基·奥弗林神父

    (从圣爵里取出一杯鲜血淋漓的圣体,举扬之。)我的肉体。[961]

    海恩斯·洛夫教士先生

    (将司铎的衬裙高高撩起,露出他那插着一根胡萝卜的毛茸茸的灰色光屁股。)我的肉体。

    全体被咒诅者之声

    王了作主天的能全——主的们我为因,亚路利哈![962]

    (阿多奈[963] )从空中呼唤。)

    阿多奈

    主——天![964]

    全体受祝福者[ 965] 之声

    哈利路亚,因为我们的主——全能的天主作了王!

    (阿多奈从空中呼唤。)

    阿多奈

    天——主!

    (橙带党和绿党的农民和市民嘈杂刺耳地唱着《踢教皇》和《每天为玛利亚唱赞歌》[966]。)

    士兵卡尔99lib?

    (以凶猛的口吻)我要干掉他,愿混蛋基督助我!我要扭断这混帐杂种的残暴该死混蛋的气管![967]

    缺牙老奶奶

    (将一把匕首朝着斯蒂芬的手递过去。)除掉他,啊,豆豆[ 968] 。上午八点三十五分你就该升天堂了,[969] 爱尔兰将获得自由。[970](她祷告着。)哦,好天主,接纳他吧!

    布卢姆

    (跑向林奇)你不能把他弄走吗?

    林奇

    他喜欢辩证法这一人类共同语言。吉蒂!(对布卢姆)你把他弄走吧。他不听我的话。

    (他拽走吉蒂。)

    斯蒂芬

    (指着)犹大出去。上吊自杀。[ 971]

    布卢姆

    (奔向斯蒂芬)趁着更坏的情况还没发生,马上就跟我走吧。这儿是你的手杖。

    斯蒂芬

    不要手杖。要理性。这是一次纯粹理性的筵席。

    西茜·卡弗里

    (拽着士兵卡尔)来呀,你喝醉啦。那家伙侮辱了我,可我原谅他,(对着卡尔的耳朵嚷)我原谅他对我的侮辱。

    布卢姆

    (隔着斯蒂芬的肩膀)唉,走吧。你瞧,他已经酩酊大醉啦。

    士兵卡尔

    (挣脱开)我要侮辱他一顿。

    (他冲向斯蒂芬,伸出拳头,朝他的脸揍了一拳。斯蒂芬打了个趔趄,垮下来,倒在地上,昏迷不醒。他仰面朝天直挺挺地躺着,帽子向墙下滚去。布卢姆追在后面,将它拾起。)

    特威迪鼓手长

    (大声地)把卡宾枪丢开!停火!敬礼!

    猎狗

    (狂怒地吠着)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群众

    把他扶起来!不许打已经倒下去的人!人工呼吸!谁干的,大兵揍的他。他是个教授哩。他伤着了吗?不许粗暴地对待他!他昏死过去啦!

    一个丑婆子

    红衣兵凭什么揍咱们的上等人呀,而且又是喝醉了的。让他们去跟布尔人打仗好啦!

    老鸨

    听听是谁在说话哪!大兵凭什么就不能带着他的妞儿溜达啊!这家伙卑鄙地给了一拳。[972]

    (她们相互揪住头发,用指甲抓,并且朝对方啐唾沫。)

    猎狗

    (吠着)汪汪汪。

    布卢姆

    (使劲把她们往后推,大声地)往后退,后面站!

    士兵康普顿

    (拽他的伙伴)喂。开溜吧,哈里,警察来啦!

    (两个头戴雨帽、身材高大的巡警站到人群当中。)

    巡警甲

    这儿出了什么乱子?

    士兵康普顿

    我们跟这位小姐在一起来着。他侮辱了我们。还袭击了我的伙伴。(猎狗狂吠。)这只血腥的杂种狗是谁的?

    西茜·卡弗里

    (以期待口吻)他流血了吗?

    一个男人

    (原是屈着膝的,这时站了起来。)没有。只是晕过去啦。会缓过气儿来的。

    布卢姆

    (目光锐利地瞥了那人一眼)把他交给我吧。我能够很容易地就……

    巡警乙

    你是谁?你认识他吗,

    士兵卡尔

    (东倒西歪地凑到巡警跟前)是他侮辱了我的女朋友。

    布卢姆

    (愤怒地)他没招你没惹你,你就揍了他。是我亲眼看到的。警官,请把他的部队番号记下来。

    巡警乙

    我执行任务,用不着你来指手划脚。

    士兵康普顿

    (拽他的伙伴)喂,开溜吧,哈里。不然的话,贝内特军士长[973] 会罚你关禁闭。

    士兵卡尔

    (趔趔趄趄地被拽走)去他妈的老贝内特。他是个白屁股鸡奸者。狗屁不如的家伙!

    巡警甲

    (取出笔记本)他叫什么名字?

    布卢姆

    (隔着人群定睛望着)我看见那儿有辆马车。要是您肯为我搭把手,巡官……

    巡警甲

    姓名和地址。

    (科尼·凯莱赫手执送殡的花圈,帽子周围缠着黑纱,出

    现在围观者当中。)

    布卢姆

    (快嘴快舌地)哦,来得正好!(打耳喳)西蒙·迪达勒斯的儿子。有点儿醉啦。让警察们叫这些起哄的往后退一退。

    巡警乙

    晚安,凯莱赫先生。

    科尼·凯莱赫

    (对巡警,睡眼惺松地)不要紧的。我认识他。赛马赢了点儿钱。金杯奖。“丢掉”。(他笑了笑。)以二十博一。你明白我的话吗?

    巡警甲

    (转向人群)喂,你们大家张着嘴在瞧什么哪?快给我躲开。

    (群众慢慢地沿着小巷散开,一路上还咕咕哝哝着。)

    科尼·凯莱赫

    交给我吧,巡官。不要紧的。(他笑着,摇摇头。)咱们自己当年也往往那样荒唐过,可不,也许还更厉害呢。怎么样?呃,怎么样?

    巡警甲

    (笑)那倒也是。

    科尼·凯莱赫

    (用臂时轻轻捅捅巡警乙)这事儿就一笔勾销吧。(他摇头晃脑,快活地唱着。)我的吐啦噜,吐啦噜,吐啦噜,吐啦噜。[974]怎么,呃,你明白我的话吗?

    巡警乙

    (和蔼地)啊,咱们确实是过来人。

    科尼·凯莱赫

    (眨巴眼儿)小伙子们就是那样的。我有一辆车在那儿。

    巡警乙

    好吧,凯莱赫先生。晚安。

    科尼·凯莱赫

    这件事我会处理的。

    布卢姆

    (轮流与两个巡警握手)非常感激你们,先生们,谢谢你们。(像是在说悄悄话般地咕哝)你们也知道,我们并不愿意引起丑闻。他父亲是一位声望极高、很受尊重的市民。

    巡警甲

    噢,先生,我明白。

    巡警乙

    那蛮好,先生。

    巡警甲

    只有在有人受到伤害的情况下,我才得向局里汇报。

    布卢姆

    (赶紧点头)敢情。说得对。这只是你们的职责所在。

    巡警乙

    这是我们的职责。

    科尼·凯莱赫

    晚安,二位。

    巡警们

    (一道敬礼)晚安,先生们。

    (他们迈着沉重的脚步慢慢离去。)

    布卢姆

    (喘口气)多亏了你来到现场,这是天意啊。你有辆车吗?……

    科尼·凯莱赫

    (边笑边隔着右肩用拇指指着停在脚手架旁的马车。)两个推销员在詹米特餐馆[975]请我喝香摈酒来着。简直像王侯一样,真的。他们中间的一个在赛马上输了两英镑。于是借酒浇愁。接着就要去跟姑娘们寻欢作乐。所以我让他们搭贝汉的车到夜街来了。

    布卢姆

    我正沿着加德纳街回家去,刚好碰上……

    科尼·凯莱赫

    (笑)他们确实也曾要我去参加冶游。我说:不,可去不得。像你我这样的老马,可使不得。(他又笑了,用呆滞的眼睛斜睨着。)谢天谢地,我们家里的就足够了。怎么样,呃,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哈!哈!哈!

    布卢姆

    (勉强笑了笑)嘻、嘻、嘻!对。说实在的,我是到那儿拜访一位老朋友去的。姓维拉格,你不认识他(可怜的家伙,整个上星期他都在生病)。我们一道干了一杯,我正往家走……

    (马儿嘶鸣。)

    马儿

    嗬嗬嗬嗬嗬嗬!嗬嗬嗬嗬哞!

    科尼·凯莱赫

    把两个推销员留在科恩友太的店里后,正是我们的车夫贝汉把这档子事儿告诉了我。他就在那儿哪。我叫他把车停住,下来瞧个究竟。(他笑了笑。)这位车夫没喝醉酒,赶柩车是他的本行。要不要我送他回家去?他住在哪儿?是卡布拉[976]的什么地方吧?

    布卢姆

    不,根据他无意中说出的,我相信是沙湾。

    (斯蒂芬仰面躺在那儿,对着星星呼吸。科尼·凯莱赫慢腾腾地斜眼望着马。布卢姆心情忧郁,在一片朦胧中屈身。)

    科尼·凯莱赫

    (挠着后颈)沙湾!(他弯下身去,朝斯蒂芬嚷道)呃!(他又嚷)喂!反正他浑身都是刨花哩。查一查他们是不是偷走了他什么东西。

    布卢姆

    没有,没有,没有。他把钱交给了我。他的帽子和手杖也都在这儿哪。

    科尼·凯莱赫

    啊,那就好,他总会恢复神智的。喏,我要赶路了。(他笑着。)明儿早晨我还有个约会。是关于出殡的事儿。路上当心点儿!

    马儿

    (嘶鸣)嗬嗬嗬嗬嗬哞。

    布卢姆

    晚安。我再等一等,不一会儿就把这个人……

    (科尼·凯莱赫回到敞篷二轮马车旁,坐了上去。马具丁当乱响。)

    科尼·凯莱赫

    (从马车上,站在那儿)晚安。

    布卢姆

    晚安。

    (车夫甩甩疆绳,精神抖擞地扬起鞭子。车和马缓慢笨重地向后倒,拐了个弯。科尼·凯莱赫坐在边沿的座位上,摇晃着脑袋,嘲弄布卢姆的狼狈处境。车夫也参与了这场一言不发的哑剧的欢乐,从另一头的座位上点着头。布卢姆摇摇头,快活地作着无言的回答。科尼·凯莱赫用大拇指和手掌再一次向他保证:两个警察也别无他法,只得允许他继续睡下去。布卢姆慢腾腾地点了一下头,表示谢意,因为这正是斯蒂芬所需要的。马车发出吐啦噜的声响,辚辚地在吐啦噜巷子的尽头拐了弯。科尼·凯莱赫再度摆摆手,让他放心。布卢姆打手势告诉科尼·凯莱赫,他已经十分放心了。嘚嘚的马蹄声和丁丁当当挽具声,随着吐啦噜噜噜噜的音调,逐渐微弱了。布卢姆拿着斯蒂芬那顶挂满了刨花的帽子和梣木手杖,犹豫不决地站在那里。然后他朝斯蒂芬弯下身去,摇晃他的肩膀。)

    布卢姆

    呃!嗬!(没有回答。他再度弯下身去。)迪达勒斯先生!(没有回答。)得叫他的名字。梦游患者。[977](他重新弯下身去,迟迟疑疑地把嘴凑近平卧着的斯蒂芬的脸上。)斯蒂芬!(没有回答。他又叫了一遍。)斯蒂芬!

    斯蒂芬

    (皱皱眉)谁?黑豹。吸血鬼。[978] (他叹了口气,伸开四肢,随即拖长母音,口齿不清地低语。)

    而今谁……弗格斯驱车……

    穿过……林织成的树荫?……[979]

    (他边叹气边朝左边翻身,缩作一团。)

    布卢姆

    诗。有教养。可怜啊。(他又弯下身去,解开斯蒂芬的背心钮扣。)呼吸吧。(他用手和指头轻轻地把斯蒂芬衣服上的刨花掸掉。)一英镑七先令。好在没受伤。(他尖起耳朵去听。)什么?

    斯蒂芬

    (嘟喃)

    ……林…阴影,

    ……混沌的海洋……雪白的胸脯。[980]

    (他摊开双臂,又叹息了一声,蜷缩起身子。布卢姆手持帽子和梣木手杖,站得直直的。一条狗在远处吠着。布卢姆忽紧忽松地握着梣木手杖,他弯下身去俯视斯蒂芬的脸和身姿。)

    布卢姆

    (与黑夜交谈)这张脸使我想起他那可怜的母亲。树林的阴影。深邃的雪白胸脯。我仿佛听他说是弗格森。是个姑娘。不知是哪儿的一位姑娘。他可能遇上了最大的幸运。(他嘟哝着。)……我发誓。不论是任何工作,任何技艺,我都一概接受,永远守密,绝不泄露。[981] ……(他低语。)……在海边的粗沙里……距岸边有一锚链长[982] ……那里,潮退……潮涨……

    (他沉默下来,若有所思,警觉着。他用手指按着嘴唇,俨然是一位共济会师傅。一个人影背对着黑暗的墙壁徐徐出现。这是个十一岁的仙童,被仙女诱拐了去的。身穿伊顿学院的制服,脚蹬玻璃鞋,[983] 头戴小小的青铜盔,手捧一本书。他不出声地自右至左地读着[984] 笑吟吟地吻着书页。)

    布卢姆

    (惊异万分,不出声地呼唤)鲁迪!

    鲁迪

    (视而不见地凝望着布卢姆的眼睛,继续阅读,吻着,微笑着。他的脸挺秀气,是紫红色的。衣服上钉着钻石和红宝石钮扣。左手攥着一根系有紫色蝴蝶结的细长象牙手杖。一只小羊羔从他背心兜里探头偷看。)

    第十五章 注释

    [1]作者在本章中使以前写过的人物陆续出现。拉白奥蒂,参看第十章注[56]。

    [2]这里的“煤炭色”,海德一九八九年版作“珊瑚色”(见第350页第7行)。

    [3]白痴吐字不清,把“敬礼”说成“金立”,“西边儿”说成“施边儿”。老爷儿指太阳。

    [4]]这里的“移动一下”,海德一九八九年版作“打呼噜”(见第350页末一行)。

    [5]艾尔曼在所著《詹姆斯?乔伊斯》(第459页)中说,有个叫亨利?卡尔的英国驻苏黎世领事馆官员和一个叫康普顿的人曾开罪过乔伊斯,所以这里他借着给这两个士兵取名来报复。

    [6]卡文为旧北爱尔兰省的三个郡之一,现为爱尔兰共和国的一部分。库特黑尔和贝尔士尔贝特均为卡文郡小镇。

    [7]“因斯蒂芬身穿黑服,戴礼帽,所以这里康普顿戏称他为牧师。丈中的西茜?卡弗里、伊迪?博德曼和伯莎?萨波尔,均见第十三章。

    [8]“个个都得到拯救”以及斯蒂芬在前面所引用的“我瞧见……路亚”、“凡是挨近水的人”,原文均为拉丁文。

    [9]梅克伦堡街是都柏林红灯区的一条街,现易名为铁路街。

    [10]斯塔基莱特人指亚理斯多德。荡妇指其妾赫皮莉斯,均见第九章注[352]。

    [11]莪默?伽亚谟(1048-1122),波斯诗人。英国诗人爱德华?菲茨杰拉德(1809-1883)曾把他的“四行诗”(流传下来的真作不超过102行)译为英文出版(1859),其中第十二段有“一瓮酒,一个面包”之句。

    [12]山猫的音译为林克斯,与林奇发音相近。

    [13]“无……女”,原文为法语。乔治娜?约翰逊是个牧师之女,曾与斯蒂芬发生过关系。参看第九章注[100]。

    [14]原文为拉丁文,是教徒对弥撤开始时,神父吟诵的“我要走向天主的祭台”一语所作的回应。只是这里把“神”改成了“女神”。

    [15]这里把前文中的“面包和酒瓮”一语扯在一起了。

    [16]综合照片,指由几张底片合印成的照片。下文中的格拉顿,指亨利?格拉顿的塑像(见第十章注[74])。波尔迪,见第四章注[39]。

    [17]北极光,原文为拉丁文。

    [18]他,指博伊兰。

    [19]贝格尔灌木位于都柏林市中心东南的郊区。

    [20]这里套用一支通俗歌曲的词句:“苏格兰着火啦,苏格兰着火啦!”把“苏格兰”改成“伦敦”。

    [21]这是用来撒沙借以清除铁轨上的泥和垃圾的电动车。

    [22]这是爱尔兰人捉弄警察的把戏。把帽子扣在人行道边石的粪堆上,骗警察说,帽子底下有只鸟,叫警察看着,自己乘机溜掉。

    [23]桑道操,参看第四章注[37]。下文中的护身符,参看第四章注[4]。

    [24]指坐落在马博特街上的奥贝恩兄弟茶叶酒类批发店。

    [25]“晚上……呀?”原文为西班牙语。

    [26]“马博特街”,原文力爱尔兰语。

    [27]“谢谢”和“再见”,原文为法语。

    [28]“是的……爹”,原文为德语。

    [29]莫森索尔,见第五章注[28]。

    [30]这是以维多利亚女工的丈夫艾伯特命名的表链。

    [31]“不……徒”,原文为依地语。

    [32]寡妇吐安基是根据《一千零一夜》中神灯的故事改编的哑剧《阿拉丁》的同名主人公之母。

    [33]嗅盐是治昏厥、头痛用的碳酸铵镇定剂。

    [34]这里,“天主羔羊”指印有羔羊(耶稣的象征)图案的徽章。

    [35]驼桥是驮在骆驼背上可供数人乘坐的凉亭状座位。

    [36]“女性的小天堂!”是由混合语构成的咒语。参看第十章注[162]及有关正文。

    [37]“到广阔的天地中去”一语,出自《被遗弃的丽亚》第3幕第2场,参看第五章注[24]。

    [38]原文为意大利语,是《唐乔万尼》中泽莉娜的唱词。参看第四章注[49]。

    [39]“沃利奥”是意大利语“要”的音译。参看第四章注[52]。

    [40]布赖迪?凯利,参看第十四章注[233]。

    [41]“我……你和你”,这里,格蒂把天主教徒在婚礼上的祝文引错了。应作:“我把在世上的全部财产给予你。”她不懂古语,把原文中的“给予你”(thee endow)说成“你和你”(thee and thou)。thee和thou分别为“你”的宾格和主格。参看第十三章注[15]。

    [42]在《奥瑟罗》第1幕第1场中,伊阿古曾咒骂奥瑟罗是“老黑羊”、“黑马”。

    [43]尤金?斯特拉顿,见第六章注[23]。

    [44]全称是利弗莫尔弟兄世界驰名黑脸歌唱团,由一批化装成黑脸的白人演员演唱黑人歌曲,一八九四年曾在都柏林公演。

    [45]巧辩演员分别站在发问者两端,手持响板和手鼓,做滑稽表演。

    [46]博赫弟克,指汤姆和萨姆?博赫。他们组织的黑脸歌唱团也于一八九四年开始在都柏林演出。

    [47]萨姆勃是西班牙语“黑人”的音译。

    [48]原名班卓琴,源于非洲的一种弦乐器。十九世纪由黑奴在美国推广,后输入欧洲。

    [49]白色卡菲尔,参看第十二章注[525]。

    [50]这四句歌词是就十九世纪流行的一首美国歌曲《我曾在铁路上工作》略作了改动。

    [51]乔西?鲍威尔,参看第八章注[66]。

    [52]这是一种猜谜游戏,名称取自美国测心术者欧文?毕晓普(1847-1889)。他也表演魔术,在英伦三岛曾颇有名气。

    [53]这里把歌词“为了英国,为了家园和丽人”中的“英国”,改成了“爱尔兰”,参看第十章注[57]。

    [54]摩莉演唱的一首歌曲的名字,参看第四章注[50]。

    [55]圣诞节期间,用w寄生枝编成的装饰。

    [56]“一夜……候”一语出自《哈姆莱特》第3幕第2场末尾王子的独白。

    [57]原文为意大利语,这是摩莉演唱的一首歌曲名,参看第四章注[49]。

    [58]原文为意大利语。参看第四章注[51]及有关正文。

    [59]“美……兽”,参看第十三章注[93]。

    [60]布林曾梦见黑桃么走上楼梯来了,参看第八章注[70]。

    [61]天翻地覆是一种室内游戏,中签者须表演一些滑稽的或显然力不从心的绝技。

    [62]这是布卢姆在报上读到的一段广告。参看第五章注[18]及有关正文。下文中的帕默夫人,参看第五章注[24]及有关正文。

    [63]芬顿是苏格兰一渔村名。

    [64]一种淡啤酒。酿成后贮存数月,澄清后饮用。

    [65]布赖特氏病,参看第十一章注[130]。

    [66]据艾尔曼的《詹姆斯?乔伊斯》(第46页注),乔?加拉赫太太是乔伊斯家一友人。

    [67]地狱门位于马博特街与蒂龙街的交叉点。因这里聚集着下等妓院,故名。

    [68]詹姆斯?德尔旺是都柏林一营造业者。把啤酒桶误当成尿桶是当时流行的一则笑话。

    [69]当时在合法的酒吧,黑啤酒每瓶才四便士,一先令可买三瓶。

    [70]贝洛港营盘,参看第八章注[220]。

    [71]“我……子汉”,见第七章注[75]。

    [72]即珀西?贝内特,见第八章注[220]。

    [73]这是《韦克斯福德的男子汉》(见第七章注[753]中的两句。“磨人的锁链”前省略了“挣断”二字。

    [74]“野鹅”,见第三章注[68]。

    [75]指都柏林的一家贷款给贫民的机构。

    [76]许多印度教徒相信,被讫里什那神像车辗死即可升夭,因而每年把此神像供在车上举行巡行仪式时,总有人纵身投于轮下。

    [77]这种烟卷的叶子是竖着割下的。

    [78]这是布卢姆为摩莉买的一本书的名字。参看第十章注[122]及有关正文。

    [79]“多……士”是当天上午西蒙?迪达勒斯在马车中说过的俏皮话。参看第六章开头部分。

    [80]“逢场作戏”和下文中的“各有所好”,原文均为法语。

    [81]加里欧文,参看第十二章注[33]。

    [82]这里,巡警把“布卢姆”当作拉丁文名词,罗列其四种变格:主格、所有格、与格、直接宾格。

    [83]这里用海鸥叫声表达了“他给了班伯里馅饼”一语。

    [84]关于鲍勃?多兰和狗,参看第十二章注[173]至[175]之间的正文。

    [85]马菲和下文中的鲁碧,均见第四章注[55]。

    [86]俗称灰猎狗。一种善跑的狗,主要用于追捕野兔、鹿和狼。

    [87]掌握印度咒文意味着能够对人和兽施催眠术。

    [88]牙科医生布卢姆,参看第十章注[202]。

    [89]朱利叶斯?布鲁姆爵士(生于1843)是个英国富翁,曾在埃及作官,被称作布鲁姆?帕夏(本义为首脑,转指伊斯兰国家的高级官衔)。一八九0年改赴奥地利维也纳任职。

    [90]“好家伙!”原文为德语。

    [91]一八0二年拿破仑为表彰有功勋者而成立的荣誉团体名。

    [92]陆海军青年军官俱乐部是伦敦的一家很有名气的俱乐部,只有中级军官才有资格参加。下文中的约翰?亨利?门顿,见第六章注[107]。

    [93]《卡斯蒂利亚的玫瑰》,参看第七章注[82]。布卢姆是英语“开花”的音译,维拉格为匈牙利语“花”的音译。

    [94]“脖……圣巾”,见第五章注[54]及有关正文。

    [95]“迷失的你!”参看第七章注[10]、[11]。

    [96]师傅是共济会里对资深会员的称呼。在这里,布卢姆利用自己对共济会的知识,想让对方觉得他是有来头的。

    [97]《里昂邮件》是英国作家查理?里德(1814-1884)根据一出法国戏改骗成的。该剧写的是实际发生的一桩冤案:法国人莱苏尔柯被控杀害了邮递员并抢走邮件,被处死刑。四年后(1800),长相酷似莱苏尔柯的真凶杜博斯才落网。

    [98]蔡尔兹杀兄案,见第六章注[87]、第七章注[185]及有关正文。

    [99]“宁……有罪”,见第六章注[88]及有关正文。

    [100]这支橄榄球队以贝克蒂夫大教堂(其遗址在都柏林西南方15英里处)命名,在一九0四年是一支劲旅。

    [101]据《旧约?士师记》第12章第1至6节,基列人占领了约旦河上的几个渡口后,为了防止以法莲人逃跑,要求其逃兵以“示播列”为口令。以法莲人口音不纯,必说成“示布罗列”,遂被杀死。

    [102]当时英国军队中确实有个名叫威利斯?特威迪的陆军少将,但他并非布卢姆的岳父。一八七九年在南非东部爆发祖鲁战争,英国军队成功地保卫了洛克滩,最后击败了祖鲁人。两个指挥官均被提升为少将,但特威迪根本未参加此次战役。

    [103]这里,“社会中坚”是意译,《马太福音》第5章第13节中直译为“世上的盐”。

    [104]“支持布尔人!”和“乔?张伯伦”,见第八章注[121]、[123]。

    [105]这里,布卢姆把两个同姓不同名的军人弄混了。在一九0四年,凤凰公园中竖有休?郭富(1779-1869)的骑马塑像。鸦片战争期间(1839-1842),他曾率军入侵中国,一八四三年在印度任总司令。而这里的“那场令人心神恍惚的战争”指的却是南非战争(支持那场战争的人们曾演唱《心神恍惚的乞丐》一歌,为士兵募款。参看第九章注[67])。当时,休伯特?德拉波伊尔?郭富(又译为高夫,1870-1963),曾以长矛骑兵团成员的身分参加。

    [106]在南非战争中,斯皮昂?科帕(南非纳塔尔省的一座山)和布隆方丹(现为南非共和国奥兰治自由邦首府)均为重要战场。

    [107]吉姆?布卢德索是美国人约翰?海(1838-1905)所作歌曲《“美牧野”的吉姆?布卢德索》中的主人公。他是“美牧野”号船的船长。

    [108]挖苦《自由人周刊》和《自由人报》,参看第七章注[7]及有关正文。

    [109]“会使……惊”是加拉赫说过的话,见第七章注[133]及有关正文。

    [110]“蓝袋”是警察的外号。因英国警察穿的蓝色长裤一般是肥大而不合身的。

    [111]博福伊,见第四章注[79]。

    [112]文人,原文为法语。

    [113]“大笑……手”一语,见第四章注[81]及有关正文。

    [114]J.B.平克尔是乔伊斯在伦敦的出版代理人。见艾尔曼的《詹姆斯?乔伊斯》(第384页)。

    [115]理查?哈里斯?巴勒姆(1788-1845)所写的韵文体传说《里姆斯的寒鸦》中的寒鸦,曾偷过一只戒指。通常“寒鸦”一词即用来骂饶舌的笨蛋。

    [116]犯罪事实,原文为拉丁文。

    [117]指布卢姆曾把刊登在报纸上的博福伊的小说扯下半页当手纸用,见第四章末尾。

    [118]指用毛刷自卫,参看第十四章注[201]及有关正文。

    [119]乔治?弗特里尔,参看第十二章注[640]及有关正文。

    [120]多克雷尔,参看第八章注[58]。

    [121]下列颠合金是锡、铜、锑的银白色合金。

    [122]这里,布卢姆把自己听到的关于往泥水匠那桶黑啤酒里撒尿的故事(见本章注[681],当成自己干的,供述出来。

    [123]《珍闻》,见第四章注[79]。

    [124]恶作剧的牛津,指牛津大学欺侮新生的举动。

    [125]法老是埃及国王的通称。

    [126]原文为拉丁文。

    [127]“他……事”是父王的鬼魂对哈姆莱待所说的话,见《哈姆莱特》第1幕第5场。

    [128]《摩西法典》,参看第七章注[189]及有关正文。

    [129]“看不见的手”,参看第八章注[134]。

    [130]布卢姆提出,每欠债主一英镑,就赔偿他一便士。

    [131]德鲁加茨,参看第四章注[22]。

    [132]原文为德语,参看第四章注[25]及有关正文。

    [133]泰勒,参看第七章注[199]。

    [134]西摩?布希,参看第六章注[87]。

    [135]“净化……的话”,参看第七章注[192]及有关正文。

    [136]卡伦和科尔曼是布卢姆在报纸的讣闻栏看到的名字。参看第六章注[21]及有关正文。

    [137]维尔?狄龙已于一九0四年四月二日去世,参看第八章注[53]。

    [138]罗伯特?鲍尔爵士,参看第八章注[36]。鲍勃是罗伯特的昵称。

    [139]这里把爱尔兰政治家、法官巴里?耶尔弗顿(1736-1805)的姓名颠倒过来了。

    [140]蒂珀雷里是芒斯特省一郡,分为南、北两个行政区。

    [141]詹姆斯?洛夫伯奇,参看第十章注[121]。

    [142] 《蚱蜢》是法国人亨利?迈尔哈克(1831-1897)和卢多维克?哈勒维(1834-1908)所作三幕喜剧,由约翰?H?德拉菲尔德译成英文,于一八七九年搬上舞台。这里的御前公演指在总督面前演出。

    [143]邓辛克,见第八章注[35]。

    [144]查理一保罗?德?科克(见第四章注[58])所著小说《系了三条紧身褡的姑娘》,于一八七八年在巴黎出版。

    [145]索恩利?斯托克爵士(1845-1912)是都柏林一著名外科医生。

    [146]蓝胡子是欧洲传说中曾经接连杀害几个老婆的男人。有各种版本,其中以法国作家查尔斯?佩劳特(1628-1703)所写的为著。

    [147]摩是摩西的简称,参看第九章注[297]。

    [148]《穿皮衣的维纳斯》是奥地利小说家利奥波德?冯?扎赫尔-马佐赫(1836-1895)所著小说。受虐狂者塞弗林称女主人公旺达为“穿皮衣的维纳斯”,并从受她虐待中获得满足。

    [149]默雯?塔尔博伊贵妇人,见第五章注[11]。

    [150]全爱尔兰队和爱尔兰第二队是由一流选手组成的马球队,队员都是从驻守爱尔兰的部队中调来的。

    [151]唐璜,参看第九章注[248]。这里暗指好色之徒。

    [152]徒步斗牛士和前文中的女士,原文均为西班牙语。

    [153]这里是严加惩罚意。杰克?拉但曾打赌说,他要从莫里斯敦一路跳舞跳到都柏林,每浪(英国长度单位,八分之一英里)换一下舞步。莫里斯敦距都柏林有二十几英里。

    [154]指马贩子把生姜塞在萎靡不振的马匹尾巴底下,使它显得精神抖擞。

    [155]天命,原丈为土耳其语。

    [156]戴维?斯蒂芬斯,见第七章注[5]。

    [157]《圣心使者》,又名《爱尔兰玫瑰经》,发行于都柏林的天主教月报。

    [158]这是阿拉伯与地中海一带的俚语,“性交”的音译。

    [159]无名氏指身穿胶布雨衣的人,参看第六章注[153]。詹姆斯?克拉伦斯?曼根写过一首题为《无名氏》的诗。

    [160]指赛马时,根据马的年龄规定负载重量。

    [161]辫子给铰掉,指失去贞操。

    [162]杀人犯杰克是一个英国凶手的绰号。一八八八年他在伦敦杀害了多名妓女。

    [163]弗雷德里克?福基纳,参看第十二章注[331]。他是当时的记录法官,参看第七章注[158]。石像指摩西石像,参看第七章注[189]。

    [164]英国法官在宣布死刑时,照例戴上黑帽子。

    [165]头盖帽是紧紧箍在头上的无边帽,大多用绸料或天鹅绒制成。

    [166]约翰?范宁,参看第七章注[26]。亨利?克莱,参看第十章注[180]。

    [167]霍?朗博尔德,参看第十二章注[161]。

    [168]对记录法官应称作阁下,而不是陛下。

    [169]朗博尔德住在利物浦,该市位于默西河口。

    [170]这原是斯威夫特的《文雅绝妙会话大全》中语。

    [171]“铁……着”,参看第四章末尾。

    [172]“姑……软”,参看第十三章布卢姆与格蒂在海滩上萍水相遇的场面。

    [173]“那……吧,”第七章曾提到海因斯欠布卢姆钱的事。

    [174]当时在黑岩村有个叫作托马斯?D。菲纽肯的大夫,距迪格纳穆居住的沙丘有三英里。

    [175]“我是……听着!”系套用父王的鬼魂对哈姆莱特王子所说的话,只是把“我父亲”改成帕狄?迪格纳穆了。见《哈姆莱特》第1幕第5场。

    [176]“以扫的声音”,见第九章注[473]。

    [177]意思是说,缩写的《要理问答》并没提到有鬼魂。

    [178]当天早晨布卢姆对摩莉用过“转生”一词。下文中的“哦,别转文啦!”是摩莉的回答。见第四章注[53]及有关正文。

    [179]约翰?奥康内尔,见第六章注[134]及有关正文。

    [180]科菲神父,参看第六章注[111]。

    [181]呐咪内,参看第六章注[112]。下面,神父吟诵的是“Dominusvobiscum”(主与尔偕焉),布卢姆却听成是“Jacobs.Vobiscuibs”。“vos”(尔等)为拉丁文。“biscuits”(饼干)为英语。

    [182]一般的乐音都是复音,一个复音中,除去基音(频率最低的纯音)外,所有其余的纯音均是陪音(也作泛音)。

    [183]胜利牌留声机的商标是蹲坐在留声机旁倾听音乐的一只狗,旁边写着:“他主人的声音。”

    [184]“死亡”,原文作U.P.,参看第八章注[71]。

    [185]钥匙议院,见第七章注[27]。

    [186]这是曾出入墓穴的老鼠,见第六章注[185]及有关正文。

    [187]关于汤姆?罗赤福特发明的那架显示节目番号的机器以及他跳进阴沟检修口救人的事,参看第十章注[103][107]及有关正文。

    [188]卡洛是爱尔兰伦斯特省一郡,其首府也名卡洛。《跟我去卡洛》是都柏林人帕特里克?麦考尔所作的一首歌曲,颂扬爱尔兰民族英雄费伊?麦克休。奥伯恩(1544-1597)。

    [189]佐伊是希腊文“生命”的音译,而布卢姆的母亲婚前姓希金斯。

    [190]麦克太太是都柏林一老鸨,她所在的红灯区有麦克镇之称。

    [191]斯利珀斯莱珀老妈妈是象征爱尔兰的“贫穷的老妪”之一。参看第一章注[63]。

    [192]梅西雅斯,参看第六章注[159]。

    [193]女都,见威廉?布莱克的长诗《四天神》。

    [194]“耶路……美”,原文为希伯来文,见《雅歌》第1首第9节。

    [195]阿帕切是北美西北部印第安人。

    [196]沃尔特?雷利爵士,见第九章注[310]。他曾于一五八四年赴今北卡罗来纳。一五九五年率领远征队到圭亚那。

    [197]参看第十四章注[341]。

    [198]牲畜市场位于都柏林西北部,从都柏林用船往外运牲畜,必须先从利菲河沿岸的以上五个选区中穿行。白天在送葬的马车里布卢姆就曾谈到铺设电车道的想法。参看第六章注[75]及有关正文。

    [199]“谁能获得好处?”原文为拉丁文。

    [200]范德狄肯是一艘名叫“漂泊的荷兰人”的幽灵船的船长。由于触犯了神明,该船注定永远在海上漂泊。“金融界”与“冒险家”则是把这位船长和美国航运与铁路巨头科尼利厄斯?范德比尔特(1794-1877)扯到一起。科?范德比尔特及其后代被叫作“冒险的金融家”。

    [201]蒂莫西?哈林顿(1851-1910),爱尔兰政治家、爱国志士,曾连任三届都柏林市长(1901、1902、1903)。

    [202]“他们的……永”,这里把《弥赛亚》(参看第八章注[281])中所套用的《启示录》第11章第15节的句子改成相反的意思了。

    [203]用鲜花和彩条装饰起来的柱子,五朔节期间少男少女围绕着它跳民间舞。

    [204]“十万个欢迎”,原文为爱尔兰语。“以色……好”,原文为希伯来文。这里把巴兰的预言“以色列王的帐棚多么美好”一句中的“的帐棚”,省略了(见《旧约?民数记》第24章第5节)。

    [205]云柱,参看第七章注[218]。下文中的《我们的一切誓约》,原文为希伯来文。这是犹太教徒在赎罪日前夕所吟咏的祷文题目。

    [206]罗马帝国的军徽以鹰为标志。

    [207]约翰?霍华德?巴涅尔,参看第八章注[148]。阿斯隆是爱尔兰韦斯特米斯郡城镇。

    [208]约瑟夫?哈钦森,见第十章注[184]。

    [209]一八00年英格兰议会与爱尔兰议会合并,二十八位爱尔兰人被选入上议院,任终身制议员。

    [210]在一九0四年,唐郡兼康纳主教为托马斯?詹姆斯?韦兰(1830-1907)。

    [211]慈悲剑是英王加冕仪式上所持的无尖剑,以表示仁慈。

    [212]每年在纪念圣斯蒂芬殉教的日子(12月26日),爱尔兰孩子手执缠了丝带的荆豆枝(他们假定丝带里面藏着鹪鹩的尸体),挨家挨户唱着:“给我们一便士来埋葬鹪鹩。”

    [213]原文是双关语,直译是:布卢姆的天气。

    [214]“太阳……射”,这里的太阳为爱尔兰自治的象征。参看第四章注[7]及有关正文。

    [215]这种宣誓办法见于《创世记》第24章第2至3节:“他对……仆人说:‘把你的手放在我双腿之间发誓。’”

    [216]“我……手”,原文为拉丁文。这里把向罗马人民宣布新教皇加冕时的语句中的“教皇”,改为“刽子手”。

    [217]科-依-诺尔是波斯语“山之光”的音译,系现存宝石中最古老的一颗椭圆形钻石。

    [218]“幸运的纽带”,原文为拉丁文。罗马皇帝卡利古拉(12-41)确曾把他的爱马封为执政官。

    [219]塞勒涅是希腊神话中的月亮女神。

    [220]这里把爱尔兰(爱琳是其古称)比作迦南(应许给以色列人的土地)。参看第七章注[220]。

    [221]这里暗喻爱尔兰民族英雄查理?斯图尔特?巴涅尔(参看第二章注[81])认为绿色是不吉利的。

    [222]莱迪史密斯是南非纳塔尔省西部城镇。

    [223]“前……半!”一语出自丁尼生的《轻骑旅)(1854)一诗的首句。

    [224]“一……啦”,参看第十一章注[7]。

    [225]“忠诚的”,原文为拉丁文。“士兵”,原文为希伯来文。

    [226]萨拉逊人,现泛指阿拉伯人或伊斯兰教徒。

    [227]詹姆斯?斯蒂芬斯,参看第二章注[54]。

    [228]布卢姆曾从老妪手里买过点心,参看第八章注[28]及有关正文。

    [229]“布卢姆撒冷”是套用“耶路撒冷”,见第十二章注[503]。

    [230]据阿瑟?格里菲思的《匈牙利的复兴》(见第十二章注[537])记载,在庆祝匈牙利取得部分独立时,弗兰西斯?约瑟夫一世(1830-1916)曾受到“来自匈牙利各郡的五十二个工人的喝采”。

    [231]德尔旺,参看本章注[68]。

    [232]原文为拉丁文。这是古罗马时代参加角斗者在比赛开始前时向皇帝致的辞。

    [233]“手指”(finger)系根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395页倒4行)译出。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458页第13行)作“figure”,意思是“形状”、“人影”。

    [234]有个叫作约翰?明托施的苏格兰人曾为罗怕特?埃米特(见第六章注[186])管理一座秘密军火库,后来向塞尔少校(见第十章注[143])告密。希金斯,参看本章注[189])。

    [235]为了纪念耶稣为门徒洗脚一事,每年在复活节前的星期四,英王向贫民施舍抚恤金。

    [236]杰耶斯溶液,指伦敦的杰耶斯卫生公司所出产的下水道消毒剂。大赦是天主教名词,指信徒犯罪后通过忏悔并行善功(如念经等),在天主面前获得宽免罪罚若干天。

    [237]匈牙利皇家特许彩票,参看第八章注[64]。

    [238]《怎样育婴》(费城,1898)的作者为J.P.克罗泽?格里菲思(1856-1941)。

    [239]杜比达特小姐,参看第八章注[242]。

    [240]小爹是传统上农民对沙皇的称呼。

    [241]罗伊格比夫,参看第十三章注[138]。

    [242]“每……尺”是当天上午布卢姆从他早先看过的一张照片引起的联想,参看第五章注[6]及有关正文。

    [243]“万……蛋”,参看第八章注[71]。

    [244]“淘气”,参看第十一章注[36]。

    [245]巴特里,参看第一章注[84]。

    [246]这是犹太教举行仪式时用的乐器,音译为“绍法”。

    [247]锡安旗象征犹太人的选民身份。

    [248]“阿列夫”至“达列特”是头四个希伯来字母的音译。

    [249]《哈加达》书,见第七章注[35]。

    [250]门柱圣卷,参看第十三章注[159]。

    [251]合礼,犹太教用语,一般指食物符合饮食禁忌要求。但也用于其他物件,如礼拜用的号角等。

    [252]赎罪日,参看第八章注[17]。

    [253]再献圣殿节是犹太教节日(在公历12月),纪念公元前一六五年,把出路撒冷第二圣殿重新献给上帝。

    [254]罗施?哈沙纳是犹太新年(在公历9、10月间)。

    [255]圣约之子会是历史最悠久而规模最大的犹太人服务性组织。在世界许多国家设有男、女和青年组织。

    [256]受诫礼是犹太教各派普遍实行的典礼。男子满十三岁经过此礼就必须谨守一切诫命。无酵饼原是为了纪念犹太人离开埃及的日子而吃的未发酵的饼。见《出埃及记》第13章。

    [257]梅殊加是依地语(十世纪以前,德系犹太人广泛使用的语言),参看第八章注[79]。

    [258]这是犹太男子做早祷时所披的围巾。

    [259]吉米?亨利,参看第十章注[179]。

    [260]但尼尔是以色列人的著名士师(统治者)。夏洛克和葛莱西安诺都曾把鲍西娅比作但尼尔,见《威尼斯商人》第4幕第1场。

    [261]彼得?奥布赖恩是个精明过人的法官,以善于断案著称。

    [262]原文作pisser,也含有“小便者”意,下文中他向布卢姆提出了“膀胱有毛病怎么办?”这个问题。

    [263]-[266]原文俱为拉丁文。

    [267]克里斯?卡利南,见第七章注[156]。

    [268]毕宿五即金牛座阿尔法,为金牛座中之红色巨星。参看第十四章注[246]。卡利南这个提问的正确答案是:0.048弧秒。布卢姆所说的却是他当天看到的广告牌上的数字。见第八章注[32]。

    [269]西欧民间迷信,谓双胞胎乃两个父亲所生。

    [270]拉里?奥罗克,见第四章注[8]及有关正文。

    [271]酒吧根据所领执照,每周供应六天或七天酒。这里,拉里在要求布卢姆允许他每周卖八天酒。

    [272]钥匙议院,参看第七章注[27]、[28]。

    [273]“大自然之子”,指基督教徒,模仿“光之子”(“光”指耶稣)这一称呼。参看《约福音》第12章第36节。“三英亩土地和一头母牛”是英国土地改革家杰西?科林斯(1831-1920)提出的口号。他竭力主张农民拥有耕地。

    [274]白天在送葬途中布卢姆曾谈到设置殡仪电车的计划所引起的想法。参看第六章注[75]。

    [275]戴维?伯恩是个酒吧老板,见第八章注[222]及有关正文。

    [276]美臀维纳斯,见第九章注[301]。

    [277]肉欲维纳斯,见第十四章注[353]。

    [278]轮回维纳斯,见第四章注[53]。

    [279]当天上午在教堂里,布卢姆曾从马丁?坎宁翰(参看第五章注[52])联想到康米神父,接着又想起法利神父,当时确实有个耶稣会会士叫查尔斯?法利神父。

    [280]主教派认为,教会的最高权力应属于主教团,教皇只是主教团的代表而已。

    [281]赖尔登老大太,见第六章注[69]。

    [282]葛罗甘老婆婆,见第一章注[54]。

    [283]古老甜蜜的情歌,见第四章注[50]。

    [284]吐啦噜,见第五章第一段末尾。

    [285]“独脚”霍罗翰,见第五章注[10]。

    [286]布卢姆是在模仿利内翰所做的谜语,见第七章注[124],第十四章注[365]。

    [287]西奥多?普里福伊,见第十四章注[112]、[283]及有关正文。

    [288]亚历山大?约?道维,见第八章注[8]。

    [289]门德斯山羊是埃及神话中的三种圣兽之一,象征生殖力。

    [290]低地各镇,指所多玛和蛾摩拉,见第四章注[34]。

    [291]《新约?启示录》里没有直接提到白牛。第4章第7节有“第二个像牛犊”之句。第13章第11节作:“我又看见另有一兽从地中上来,有两角如同羊羔,说话好像龙。”

    [292]新教徒骂罗马天主教会为绯红女,此词出自《启示录》第17章第3至5节:“我看见一个女人骑着一只绊红兽;那兽遍体写满了亵渎的名号。那女人穿着绯红大紫的衣服,额上写着……‘大巴比伦――世上淫妇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

    [293]凯列班,见第一章注[22]。

    [294]福克斯是巴涅尔在私信中用过的一个假名字。

    [295]“这……疯了”,出自奥丽维娅对马伏里奥的评语,见《第十二夜》第3幕第4场。

    [296]“就像……洁”,出自波塞摩斯的台词,见《辛白林》第2幕第5场。

    [297]毕萨尼奥把主人要他刺杀伊摩琴的信拿给伊摩琴看的时候说:“谣言……散播它的恶意的诽谤”,见《辛白林》第3幕第4场。

    [298]“索……车”,原文为蹩脚的爱尔兰语。

    [299]“我是……人”,原是李尔王自指,见《李尔王》第3幕第2场,借用时,把“我是”改成“我相信他是”。

    [300]“处……女”,原文为拉丁文。

    [301]马登和下文中的克罗瑟斯、科斯特洛、迪克森均为医科学生,见第十四章注[165]、[183]及有关正文。

    [302]犹太人气味,原文为拉丁文。下文中,迪克森所说的“阴性男人”一词出自犹太裔奥地利哲学家奥托?魏宁格(1889-1903)所著反犹太的《性和性格》(1903)。在此书中,他认为一切生物都是由不同比例的阳性元素和阴性元素结合而成,而犹太人则是阴性的、非道德性的。

    [303]格伦克里感化院,见第十章注[112]。

    [304]桑顿太大,参看第四章注[63]及有关正文。

    [305]金鼻,原文为意大利语。

    [306]金口,参看第一章注[8]。

    [307]金手,原文为法语。

    [308]银本身,原文为德语。

    [309]水银,原文为法语。

    [310]全银,原文为希腊语。

    [311]据犹太教的启示录,救世主本?约瑟夫把以色列人召集起来,让他们统治耶路撒冷。救世主本?大卫则作为复活的力量光临,并使新世界诞生。

    [312]据《路加福音》第23章第3节:彼拉多问耶稣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回答说:“你说的是。”

    [313]巴茨修士,见第五章注[87]。

    [314]圣莱杰赛为英格兰传统赛马,每年九月在约克郡唐克斯镇赛马场举行,限三龄马驹参加。

    [315]英国政治家和小说家本杰明?迪斯累里(1804-1881)于一八七六年被封为贝肯斯菲尔德伯爵。

    [316]沃特?泰勒(?-1381),英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人民起义的领袖。

    [317]摩西?迈蒙尼德,见第二章注[34]。

    [318]摩西?门德尔松,见第十二章注[617]。

    [319]亨利?欧文(1838-1905),英国演员、舞台监督。

    [320]瑞普?凡?温克尔,见第十三章注[146]。

    [321]拉乔斯?科苏特(1802-1894),十九世纪中期匈牙利独立运动领袖。

    [322]冉-雅克?卢梭(1712-1778),法国哲学家。

    [323]利奥波德?罗思柴尔德男爵(1845-1917),英国议会中头一个犹太裔议员。

    [324]路易?巴斯德(1822-1895),法国化学家,微生物学家。

    [325]“伸……蚀”,见第八章注[173]及有关正文。

    [326]布利尼,见第十二章注[321]。

    [327]原文为拉丁文,模仿《马太福音)第1章第1节(“耶稣的家谱如下”)的文体。下文中的家谱,模仿同书第1至16节的文体。

    [328]据《创世记》第5章第28节,挪亚之父名叫“拉麦”。《出埃及记》第2章第1节说摩西之父是“一个利未族的人”。

    [329]挪亚有三子:闪、含、雅弗。尤尼克是“阉人”的译音。

    [330]迈那?古根海姆(1828-1905),美国企业家。

    [331]阿根达斯?内泰穆,见第四章注[23]。

    [332]莫里斯?德?希尔施男爵(1831-1896),犹太人实业家。

    [333]耶书仑,见第十四章注[75]。

    [334]斯梅尔多兹是波斯工冈比西斯二世(公元前529-前522在位)之弟。公元前五二三年被其兄杀害。

    [335]韦斯与施瓦茨是德语“白”与“黑”的音译。

    [336]阿德里安堡是土耳其省会埃迪尔内的古称。

    [337]阿兰胡埃斯是西班牙新卡斯蒂利亚地区马德里省城镇。

    [338]以迦博是希伯来文“没有荣耀”的音译。非利士人击败以色列人后,一个寡妇给遗腹子起了此名(见《撒母耳记上》第4章)。以迦博多诺索的发音又与曾俘虏万名耶路撒冷人的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名字相近(见《列王纪上》第24-25章)。

    [339]奥唐奈?马格纳斯,即红发休?奥唐奈,见第十二章注[55]。

    [340]克里斯特鲍默是德语“圣诞树”的音译。

    [341]本?迈默指摩西?迈蒙尼德,见第二章注[34]。

    [342]达斯蒂?罗兹,见第十四章注[384]。

    [343]这是把希伯来文“本”(“之子”)和拉丁文的“爱”字拼凑而成的名字,意思是“爱之子”

    [344]这是把英国极普通的两个姓拼凑而成的。

    [345]俄语中,“奥维奇”的意思是“之子”,萨沃楠奥维奇即是萨沃楠之子的意思。

    [346]贾斯珀斯通是英语“碧玉”的音译。碧玉代表雅各的第十二个儿子亚设(见《出埃及记》第28章第17-21节)。“亚设所得的祝福多过其他支族”(见《申命记》第33章第24节)。

    [347]万图尼耶姆是法语“第二十一”的音译,也可以指纸牌中的二十一点。松博特海伊是匈牙利城镇,系布卢姆之父的出生地。

    [348]“给他起名叫”,原文为拉丁文。“以马内利”为希伯来文“上帝与我们同在”的音泽,原指耶稣。见《以赛亚书》第7章第14节。

    [349]在巴比伦王伯沙撒的宴会上,出现了一只人手,在王宫的墙上写下谁也不认得的字。但以理被请去,把字义解释给国王听。见《但以理书》第5章第25至28节。

    [350]克雷布,见第九章注[547]及有关正文。

    [351]基尔巴拉克是都柏林东北鲍多伊村的一条路,路后有一道供牛钻行的窄洞。

    [352]巴利鲍桥是都柏林东北郊托尔卡河上的一座桥。

    [353]冬青树,见第二章注[29]。

    [354]魔鬼谷是都柏林东南二十二英里处的一道一英里半长的峡谷。

    [355]顿尼溪集市,见第五章注[102]。

    [356]这是南非的一种大鞭子。

    [357]在希腊神话中,以愚蠢知名的弥达斯王曾在比赛中判玛息阿获胜,输了的阿波罗就使他长出两只驴耳朵。

    [358]“今晚同你”,见第八章注[263]。

    [359]阿尔坦,见第六章注[97]。

    [360]都柏林狱门救济会是个新教组织,旨在教育那些犯轻罪而刑满出狱的妇女和姑娘,并为她们在洗衣坊里找到就业机会。

    [361]这首诗的第一句(If you see Ka..y)含有“性交”(F.U.C.K)意,第三句(see you in tea)含有“女性阴部”(.T)意。

    [362]霍恩布洛尔,见第五章注[99]。

    [363]原文为希伯来文,译音作“以弗得”,《圣经?旧约》所载古代以色列大祭司礼服的一部分,着于外袍之上。

    [364]阿撒泻勒是犹太教传说中的一个邪灵,象征污秽。犹太人古俗,赎罪日挑选一只公羊给阿撒泻勒(见《旧约?利未记》第16章第8节),背负犹太人所犯的罪,为他们做替罪羊。

    [365]夜妖利利斯,见第十四章.99lib?注[33]。

    [366]阿根达斯?内泰穆,见第四章注[23]。

    [367]含是挪亚之二子,见第一章注[51]。麦西是《旧约》中对埃及的称呼。《创世记)第10章第6节中,把麦西列为含的儿子之一。

    [368]真正的旅客,见第十四章注[311]。

    [369]阿谢尔?莱姆兰是一五0二年出现在伊斯特拉(南斯拉夫的三角形半岛)的一个持异端邪说的犹太先知,自封为救世主本?约瑟夫,见本章注[311]。

    [370]亚伯拉罕?本?塞缪尔?阿布拉非亚(约1240-1291),西班牙的一个犹太人。自封为救世主。

    [371]乔治?R?梅西雅斯,见第六章注[159]。

    [372]这里把《马太福音,第6章第12节中的祷文“饶恕我们的罪过”做了改动。

    [373]在一九0四年,都柏林市消防队队长确实名叫约翰?J?迈尔斯。

    [374]“市民”,见第十二章注[9]。

    [375]I.H?S,见第五章注[66]。

    [376]火风凰是埃及神话里的长生鸟,相传每五百年自焚后再生。

    [377]据《路加福音》第23章第28节,耶稣对为他哀哭的妇女说:“耶路撒冷的女子啊!别为我哭……”这里把“耶路撒冷”改为“爱琳”。

    [378]从这一行起,共十二行,均出自当天布卢姆所接触之事物。模仿天主教祷文的格式,上半句是神父念的,后半句是教徒的“回应”。

    [379]文森特?奥布赖恩是爱尔兰作曲家与音乐家,曾在都柏林的主教教堂担任唱诗班指挥(1898-1902)。

    [380]当天上午在教堂里,布卢姆曾从唱诗班联想到约瑟夫?格林弹奏管风琴的本事,见第五章注[70]及有关正文。

    [381]布卢姆这身装束仿效的是扮演爱尔兰丑角时的戴恩?鲍西考尔特,参看第八章注[184]。

    [382]康尼马拉是爱尔兰戈尔韦郡一地区。

    [383]“生……灭”一语出自哈姆莱特王子的独白。见《哈姆莱特》第3幕第1场。

    [384]“从……床”,见第四章注[37]及有关正文。

    [385]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下面有“我感到腻烦了,一切都随它去吧。”之句(见第407页倒2至倒1行)。

    [386]霍格斯?诺顿是英国中部莱斯特郡的一个村子。由于霍格(hog)和皮格(pig)均指猪,故该村的风琴手曾被称作皮格斯(Piggs)。

    [387]约克郡是当时英国最大的郡。一九七四年撤销。

    [388]这是一首童谣的首句。第一段是:“小汤米,小不点儿耗子,住着小房子;它在别人的水沟里啊,逮着了小鱼儿。”

    [389]霍丽是虔诚的伊斯兰教徒升天堂后被赐与的美女。

    [390]“像一个……困惑”,这里套用第七章“缀字校正”(见该章注[30]及有关正文)中的谜语,并把“一只削了皮的梨”改成“她那对削了皮的梨”。用以指裸露的乳房。

    [391]“一个……魔”一语出自《奥瑟罗》第3幕第3场中伊阿古挑拨奥瑟罗时所作的谗言。

    [392]“大笑……女”一语出自《马查姆的妙举》,参看第四章注[79]及有关正文。“推摇篮的手”,见第十一章注[301]及有关正文。

    [393]这里模仿儿童游戏时用语,一边数着花瓣,一边轮流说:“她爱我,她不爱我,她爱我。”数到最后一瓣时说:“真的。”

    [304]妓女戳嫖客掌心,是表示勾引。这里,原文为双关语,也指共济会成员打的秘密手势。下文中的“手热内脏冷”是把谚语“手冷心肠热”颠倒过来了。

    [395]“栽到楼上去”是一种迷信的说法,意指去一个不受欢迎或会倒楣的地方。

    [396]空五度指省略了三和弦中的三音,因而辨别不出是大调还是小调。

    [397]本尼迪多?马尔切罗(1686-1739),意大利作曲家和作家。他的《诗意和谐的随想》(1724-1726)是为吉罗拉莫?吉乌斯蒂尼亚尼的诗篇前五十首用声乐和器乐混合谱写的。马尔切罗在序言中说,他是在犹太人聚居的地方发现这音乐的。斯蒂芬指的是,马尔切罗所谱写的音乐有着古代希伯来味道,不论是作者发现的还是创作的,都无关紧要。

    [398]得墨忒耳是希腊神话中的谷物女神。

    [399]“诸……耀”,原文为拉丁文,出自《诗篇》第19篇第1节。只是把原文中的,“主”,改成了“上帝”。

    [400]弗里吉亚是古安纳托利亚中西部一地区。弗里吉亚调式的特征是庄重严肃。吕底亚是古安纳托利亚西部一地区。吕底亚调式的特征是轻快活泼。

    [401]刻尔吉是《奥德修纪》第10卷中埃亚依岛上的女神。

    [402]刻瑞斯是古罗马宗教所信奉的女神,司掌粮食作物的生长。

    [403]《诗篇》第19篇开头处有“大卫的侍,交与伶长”之句。首席巴松管吹奏者即指伶长。

    [404]“趁着……返嘛”和前文中的“哎呀……的”,原文均为法语。

    [405]砺石,见第九章注[472]。

    [406]最大限度的音程指八度。

    [407]《圣城》(1892)是英国歌曲作者弗雷德里克?韦瑟利(1848-1929)作词、斯蒂芬?亚当斯配曲的一首赞美歌。

    [408]“从自……行”,参看第九章注[503]及有关正文。

    [409]“天主,太阳,莎士比亚”是新的三位一体。太阳指耶稣,见《玛拉基书》第4章第2节:“将有拯救的太阳照耀你们。”莎士比亚指圣灵,见第九章注[487]。

    [410]“街上……叫”,参看第二章注[78]。

    [411]原文(Ecco)为拉丁文。中世纪进行学术辩论时的常用语,意指:“已阐述明确。”

    [412]末日,参看第六章注[130]。

    [413]伪基督,指亚历山大?道维,见第八章注[8]。

    [414]风筝,见第七章“街头行列”一节。

    [415]当时皇家运河曾通到都柏林北郊。《启示录》第12章第9节有“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又叫撒但”之句。

    [416]这句话可以意译为“只一回,经常如此,不大可能”。

    [417]阿里?斯洛珀是十九世纪末伦敦每逢星期六发行的同名彩色幽默周刊上的一个漫画人物,其特征是有着一个球茎状的大鼻子。

    [418]“出……人!”原文为法语。“笑面人”是维克托?雨果(1802-1885)的同名小说(1869)中的主人公。

    [419],“先……注!”原文为法语。这是轮盘赌的司盘人在转轮时说的话。

    [420]、[421]“来……赢”和“到……上”,原文为法语。

    [422]和散那是希伯来文“赞美”的音译。

    [423]“以……临”,见第八章注[7]。

    [424]双头章鱼,见第八章注[155]。

    [425]按马南南(见第三章注[31])有本事生出三条腿。

    [426]这是一首苏格兰歌曲中的一句。

    [427]古老光荣之旗是美国国旗的俗称。

    [428]《克雷奥利.休)(1898)是由古希.L.戴维斯作词配乐的一百美国流行歌曲的题目。

    [429]上帝的时间是美国俚语,指一八八三年在美国和加拿大制定的标准地方时间。

    [430]这里套用查尔斯?菲尔莫尔所作美国流行歌曲《告诉母亲我会在那儿》(1890),把“我”改为“你们”。

    [431]科尼艾兰是美国纽约市一娱乐区,濒临大西洋。

    [432]这里套用迪斯累里(见本章注[315])于一八六四年驳斥达尔文的进化论时所说的话。全句为:“问题是:人究竟是猴子还是天使?我站在天使这边。”

    [433]棱镜出自一八四九年迪斯累里在英国下议院的致辞。他认为“人必须透过周围气氛的彩色棱镜来观察世界上的一般事物”。

    [434]乔答摩是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姓。

    [435]罗伯特?格林?英格索尔(1833-1899),美国政治家、演说家。曾对《圣经》严厉批判。

    [436]这时以利亚已摇身一变,成为黑人歌手尤金?斯特拉顿,见第六章注[23]。

    [437]在一九0四年,宪法山是都柏林的一个满是公寓的区域,名声不佳。

    [438]凡受过洗礼的夭主教徒,满七周岁即可受坚振礼。

    [439][]内的话,系根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415页第9至10行)补译。褐色肩衣组织,见第四章注[19]。

    [440]蒙莫朗西是都柏林郡一支英裔爱尔兰望族。在一九0四年,其族长为第四代弗兰克福特?德?蒙莫朗西子爵。

    [441]亨尼西的三星是一种高级的法国白兰地酒。

    [442]维兰,见第八章注[93]及有关正文。

    [443]“太初有道”,见《约翰福音》第1章第1节。

    [444]“以……世”,见第二章注[41]、[44]及有关正文。

    [445]八福,参看第十四章注[330]。

    [446]参看第十四章注[330],其中buybull(买牛)的发音与《圣经》(Bible)相近,联系到“买约翰牛”(“约翰牛”为英国人的绰号,意指“只买英国货”)的口号。菲尼亚斯?泰勒?巴纳姆(1810-1891)为美国游艺节目演出的经理人。

    [447]利斯特,见第九章注[1]。

    [448]指“内心之光”,参看第九章注[182]。

    [449]踩着“科兰多”舞步,见第九章注[8]。

    [450]贝斯特,见第九章注[46]。

    [451]约翰?埃格林顿,见第九章注[10]。

    [452]“美丽的事物”一词见于英国诗人约翰?济慈(1795-1821)的长诗《恩底弥翁,(1818)的首句。

    [453]但德拉吉是爱尔兰阿马郡一镇,在都柏林以北。

    [454]这里把拉塞尔比作马南南?麦克李尔,见第三章注[31]。这段描写与前文相呼应。参看第九章注[15]及有关正文。

    [455]德鲁伊特,见第一章注[47]。

    [456]自行车,参看第八章注[156]及有关正文。

    [457]拉塞尔在《幻影之烛》(伦敦,1918)一书的“天主的语言”和“古代直感”二章中,对以上各种音的意义分别做了解释。

    [458]赫尔墨斯?特里斯美吉斯托斯是希腊人对埃及神透特的称呼,见第九章注

    [190]。《赫耳墨斯秘义书》据称系他所撰著,其中《派曼德尔》是根据神明派曼德尔在梦幻中向他揭示的秘义写成的。

    [459]普纳尔甲纳穆是通神学术语,意思是轮回转生。潘即超灵,贾乌布的意思是战胜。

    [460]萨克蒂是性力教(与毗湿奴教和湿婆教同为印度三大教派)所崇奉的最高女神,系男神湿婆之配偶。女神在左边,男神在右边。

    [461]这里在套用耶稣所说的“我是世界的光”(见《约翰福音》第8章第12节),只是把“世界”改为“家园”。当时拉塞尔是《爱尔兰家园报》的主编,见第九章注[141]。

    [462]“我是……黄油”,参看第九章注[34]及有关正文。

    [463]法雷尔,叁看第八章注[78]。

    [464]这里指将上埃及(圆锥形白帽上冠以雕球饰)的王冠和下埃及的红冠合并而成的双冠。

    [465]维拉格?利波蒂,见第十章注[619]。松博特海伊,见本章注[347]。

    [466]爷爷,原文为依地语。

    [467]侧柏是制造诺亚方舟时用的树木,音译为歌斐木,见《创世记》第6章第14节。

    [468]音译为希波格里夫,希腊神话中半鹰半马的有翅怪兽。

    [469]据斯图尔特?吉尔伯特的《詹姆斯?乔伊斯的

    [470]这是由《峡谷里的百合》(1886.L.沃尔夫和阿纳托尔?弗里德兰作)和《我们巷子里的萨莉》(亨利?凯里作)二歌的题目拼凑而成。

    [471]矢车菊,隐喻阴核。阴核是意大利解剖学家鲁亚尔杜斯?科隆博(1516-1559)最早发现的。“压翻”,见第九章注[138]。

    [472]《嗨哟,她撞着了》是哈里?卡斯林和A.J.米尔斯所作通俗歌曲的题目。

    [473]“哪……乐”一语出自英国诗人、戏剧家约翰?盖依(1685-1732)的《乞丐的歌剧》(1728)第2幕。

    [474]利姆是利奥波德?布卢姆的简称。

    [475]这里指填肥鹅。参看第八章注[240]。

    [476]胡芦巴是一种豆科植物。

    [477]埃及肉锅,见第三章注[81]。

    [478]石松粉除了药用外,又是冶金工业上的脱模剂,也用于照明工业中。

    [479]这里把谢里登所作通俗歌曲《恰好,我们又来到这儿》的题目做了改动。

    [480]民间迷信,用金戒指碰一下患部,就能医治目疾。

    [481]原文为拉丁文,系把“利用对方的论据的辩论”一语做了改动。

    [482]“狄普罗多库斯”和“伊赤泰欧扫罗斯”分别为古生物恐龙――梁龙和鱼龙的译音。

    [483]胡格诺派(见第五章注[89])一词,从字面上也可以读作“巨大的瘤子”。

    [484]希拉巴克斯是布卢姆将维拉格刚才用过的“多音节的词”拆开来,取其后半截杜撰而成的词。

    [485]“事业……啦”,原文为意大利语,参看第八章注[190]及有关正文。

    [486]保加利亚和巴斯克(住在西班牙与法国交界处一民族)的妇女,均在裙子里面着紧身长裤。

    [487]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绘制与圆形面积相等的正方形”便成了“做异想天开的事”的代用语。

    [488]古代犹太宗教中,石榴是唯一能够被带进圣殿的水果。根据礼仪,把小石榴缝在大祭祀的袍子上。

    [489]这句话原是用来指一八一二年在俄国转胜为败的拿破仑一世的。

    [490]鹦鹉,参看第十三章注[100]及有关正文。

    [491]犹太历五五五0年即公元一七八九年。喀尔巴阡山脉在欧洲中部,是阿尔卑斯山系向东延伸部分。下文中的熊先生,是童话《列那狐的故事》中的拟人动物。

    [492]“火鸡”,原文为苏格兰俚语。“芝麻,开门!”是阿里巴巴为了打开藏宝的洞门而念的咒语,参看第十二章注[198]。

    [493]阿拉伯文的行文习惯是自右往左,与一般西文刚好相反,故说“倒着”。

    [494]“红沙洲的牡蛎”,见第六章注[29]。

    [495]佩里戈尔位于法国西南部,是法国历史和文化胜地。居民利用猪、狗到楝树林下寻找块菌(一种美味的食用真菌)。

    [496]“眼……镜”一语见吉尔伯特与沙利文合写的轻歌剧《佩深丝》(1881)。原词作“把单片眼镜塞进他的眼睛”。

    [497]“开着的芝麻”,见本章注[492]。

    [498]这里把通常用来指女人的“美丽的女性”一词做了改动。

    [499]这里,布卢姆把色情书籍的作者艾里芳蒂斯的名字记错了(艾里芳图利亚里斯为“象皮病”的译音)。据说艾里芳蒂斯是个女作家,其诗受到古罗马皇帝提比略(公元前42一公元37)的赏识。

    [500]“本……界”,参看第十一章注[301]。

    [501]在后文中,布卢姆也提到了杰拉尔德,见本章注[591]。

    [502]雅各烟斗,见第十四章注[231]。

    [503]坎迪亚是希腊克里特岛北部一海港。马里奥,见第七章注[9]。

    [504]“有一朵盛开的花”是同名歌曲中的首句,见第十三章注[45]。

    [505]“回到我的”后面省略了“父亲那里去”,见《路加福音》第15章第15节。浪子花尽钱财后,“恨不得拿喂猪的豆荚充饥”,于是决定“起身,回到父亲那里去”。下文中的斯蒂夫为斯蒂芬的昵称。

    [506]“好……一切”,原文为意大利语。

    [507]《古老甜蜜的情歌》,见第四章注[50]。

    [508]古琵琶,也称作诗琴,是十六、十六世纪盛行于欧洲的一种拨弦乐器。乔伊斯本人确曾写过一封关于古琵琶的信。参看第十六章注[287]。

    [509]据说马其顿有个叫菲利普的法官,酒后判错了一个案子,酒醒后予以纠正。因此,“从酒醉菲利普到清醒菲利普”就成了“对仓促间做出的判断再重新考虑”的代用语。

    [510]马修?阿诺德,见第一章注[33]。

    [511]“倘若……经验”和后文中的“我没欠过债”(醉汉菲利普语)均见于当天早晨迪希对斯蒂芬所说的话。参看第二章注[47]至注[49]及有关正文。

    [512]穆尼,见第七章注[227]、第十一章注[47]。莫伊拉和拉切特分别是斯蒂芬当天曾去过的酒吧和餐馆。

    [513]伯克,见第十四章注[294]。

    [514]原文为希腊文,是拜伦的抒情诗《与雅典女郎分袂前》(1810)中的引语及叠句。

    [515]阿特金森,参看第九章注[538]。

    [516]斯温伯恩,参看第一章注[12]。

    [517]“心……的”,出自耶稣对彼得说的话,见《马太福音》第26章第41节。下文中的梅努斯,见第九章注[484]。

    [518]“太……事”,出自《旧约?传道书》第1章第9节。

    [519]“我为什么脱离了罗马教会”,借用查尔斯?帕斯卡尔?特勒斯弗尔?奇尼奇所著同名的书题,见第八章注[268]。《神父、女人与忏悔阁子》(1874)亦出自同一作者之手。书中指斥让妇女向男人袒露内心隐秘,乃是道德败坏之举,因而十年内连印了二十四版。

    [520]彭罗斯,见第八章注[62]。

    [521]在《李尔王》第3幕第4场中,乔装成疯子“可怜的汤姆”的爱德伽故意把父亲葛罗斯特误认作恶魔“弗力勃铁?捷贝特”。

    [522]“我……的”,原文为拉丁文。见第十章注[201]。

    [523]啐,原文为德语。

    [524]臀部,原文为梵语。

    [525]“飞个主教”原是国际象棋中的术语。“主教”即“象”,形状为教士帽。作为隐语,此词又指性交时女子的体位在上。

    [526]《暴风雨》第3幕第2场中,斯丹法诺不只一次地称凯列班(见第一章注[22])作“妖精”,此词按字面翻译为“月牛”,也指先天性白痴,此处从朱生豪的译法。

    [527]“可恶……们!”,原文为依地语。

    [528]“他有……父亲”一语出自法国作家古斯塔夫?福楼拜(1821一1880)的《圣安东的诱惑》(1872)。这是一群异教祖师就耶稣的出身问题对安东所喊的话。

    [529]《凯尔斯书》(约于9世纪在爱尔兰米斯郡的凯尔斯镇印制的拉丁文福音书)中有一张图给圣母玛利亚画了两只右脚,小耶稣则有两只左脚,遂成为俚语。“有两只左脚”意指不适当。

    [530]伊阿其阿,即酒神。公元二世纪罗马帝国东部曾出现该隐派。他们崇拜加略人犹大,且著有《犹大福音》等经籍。《圣安东的诱惑》中曾提及该隐派的《犹大福音》。

    [531]该都柏林近卫步兵连队的士兵戴蓝帽。

    [532]、[533)“谁使命……普?”和“是由于……普”,原文为法语,参看第三章注[67]。

    [534]伊利?梅奇尼科夫(1845一1916),俄国动物学家、微生物学家。曾通过实验证明人类与动物在生理上有接近的地方。一九0三年用接种的办法成功地使类人猿感染上梅毒。

    [535]“聪明的处女”,参看第七章注[238]。

    [536]罗马百人队长,见第十四章注[158]。

    [537]“弄……膜”,参看第十一章注[115]。

    [538]“我的心肝儿”,原文为爱尔兰语。前文中的“约德尔唱法”,见第十一章注[90]。“低沉的桶音”和“大本钟”,参看第八章注[38]、[39]。“当狂……际”,参看第十一章注[117]。

    [539]“当我初见……”,见第十一章注[151]。

    [540]“狗屁!”原文为依地语。

    [541]“背后……琴”一语出自《少年吟游诗人》,见第十一章注[49]。

    [542]吉?11,参看第八章注[32]。“严加……大夫”,见第八章注[33]。

    [543]“现……啦”,见第十一章注[7]。

    [544]“好斗的牧师”,指马丁?路德(1483-1546)。

    [545]“犬儒……西尼”,参看第七章注[256]。

    [546]阿里乌,见第一章注[114]。“在厕……痛苦”,见第三章注[26]。

    [547]“犯了大罪”是双关语,也含有“红衣主教之罪”意。大罪共有七样:骄傲、悭吝、迷色、愤怒、嫉妒、贪饕、懒惰。

    [548]“不守清规的修士们”是十八世纪的一个爱尔兰律师、政客和知识分子的组织(又名“圣帕特里克修会”)。他们穿上修士袍子,仅仅是为了吃喝玩乐时更富于情趣。约翰?菲尔波特?柯伦是该“修会”会长,曾写过一首与该组织同名的诗。见第七章注[183]。

    [549]据乔伊斯本人的一份笔记(今收藏在美国康奈尔大学)所载,这是他经常听他父亲引用的一首诗。

    [550]这首诗是把爱尔兰民谣《内莉?弗莱厄蒂的鸭子》第2段略加修改而成。

    [551]这是《南方刮来的风》中的词句,巴特尔?达西(见第八章注[63]及有关正文)曾教过布卢姆之妻摩莉演唱此歌。

    [552]指麦拉斯义卖会,见第八章注[280]

    [553]总督,见第十章注[207]及有关正文。

    [554]斯文加利是英国漫画家乔治?杜莫里埃所著小说《软毡帽》(1894)中的流氓头子,一个讨厌而富于音乐天才的奥裔犹太人。

    [555]共济会(见第五章注[8])分会将成员划为三个等级:学徒、师兄弟及师傅。

    [556]丹麦医生尼尔斯?赖伯格、芬森(1860一1904)于一八九三年发现了天花患者长时间暴露于排除光谱紫色端的红光之下,可防止脓疱或痘痕的形成。他还发明了寻常狼疮的紫外线疗法。

    [557]“吃喝玩乐吧”一语出自《路加福音》第12章第19节。下文中的教士,指斯蒂芬。

    [558]安德鲁斯公司是都柏林一家出售酒类和食品杂货的店铺。这里,布卢姆在暗示块菌能够起到春药的作用。参看本章注[495]。

    [559]明妮?豪克(1852一1929),美国女高音歌剧演员。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多次去欧洲(包括都柏林)巡回演出,尤以扮演吉卜赛女郎卡门著称。

    [560]原文是双关语,也含有“调情”意。

    [561]原文为“nes?yo”,钱钟书在《管锥编》(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一册第394页《史记。太史公自序》一文中,曾用此词来解释“唯唯否否”一语:“英语常以‘亦唯亦否’(yes and no)为‘综合答问’(syiswer)。当世名小说(Joyce,Ulysses)中至约成一字(nes?yo)则真‘正反并用’……”。

    [562]在《穿皮衣的维纳斯》中,女主人公旺达反复提到受虐狂者塞弗林眼中那种“睡意,或“睡眼惺忪的神色”。塞弗林则说旺达是个“好厉害的人儿”,见本章注[148].下文中,布卢姆和贝洛分别扮演塞弗林与旺达的角色。

    [563]指邮局关门后,贴上额外邮资的信函可以通过铁路专递。

    [564]据《列王纪》(上)第1章,大卫王老迈后,大臣从舒念地方找到一个叫作雅比莎的少女,让她睡在他旁边,以暖其身。

    [565]这里,布卢姆想替父亲的自杀开脱,认为父亲是因狗唾沫带来的狂犬病而死。

    [566]“在都……的”和“是……王爷”这两句话曾出现在第十一章,参看该章注[72]及有关正文。

    [567]指大卫?凯利特所开的都柏林一家出售绸布、女帽头饰的商店。

    [568]《心爱的青春之梦》是托马斯?穆尔的一首诗的题目。曼菲尔德父子公司是都柏林一家时新的鞋店。

    [569]克莱德街是中上阶层的英裔爱尔兰人聚居的地带。

    [570]汉迪?安迪是塞缪尔?洛弗(见第四章注[47])的同名长篇小说中的主人公。他经常出差错,所以这里就把布卢姆与他相比。

    [571]小王是希腊神话中的一种怪物,见第九章注[198]。

    [572]从这里起,贝洛变成男的,并改称贝拉,布卢姆变成了女的。下文中的“他”指贝拉,“她”指布鲁姆。

    [573]努比亚是东北非古代地区名。十四世纪至二十世纪初,这里曾经是阿拉伯贩卖奴隶的中心。

    [574]马特森父子公司是都柏林一家经售各种食品的商店。

    [575]《特许饮食业报》是伦敦发行的一种行业周报,对象为持有卖酒执照的饭店和酒吧。

    [576]里奇蒙精神病院,见第一章注[19]。

    [577]据一九0四年六月十六日的《电讯晚报》.吉尼斯啤酒公司的特惠股份当天保持在1611/16英镑。

    [578]克雷格和加德纳实有其人,是两名会计师,在都柏林开了一家克雷格、加德纳公司。

    [579]”丢掉”,见第十四章注[258]及有关正文。

    [580]这种污辱人的手势是将大拇指放在食指和中指之间,见《神曲?地狱篇》第25篇开头部分。

    [581]“骑……口“一语,出自一首童谣,通常是孩子骑在大人腿上或和大人一道骑木马时所唱。班伯里见第八章注[28]。

    [582]《穿皮衣的维纳斯》,见本章注[562]。其中有旺达叫她的三个女黑奴给塞弗林套上了轭的情节。

    [583]“看……样”一语,系模仿第六章注[184]中那段墓志铭的辞句:“你们也即将像我们现在这样。”

    [584]玛莎和玛丽亚,见第五章注[41]。

    [585]米莉亚姆?丹德拉德太太,见第八章注[91]及有关正文。

    [586]这里,“她”指布卢姆之妻摩莉。

    [587]拉西?达列莫是摩莉和多伊尔合唱的意大利歌曲《手拉着手》的译音,见第四章注[49]。

    [588]戈登?贝纳特奖杯,见第六章注[63]。

    [589]马诺汉密尔顿是爱尔兰西岸利特里姆郡一村。

    [590]《颠倒》(1882)是英国作家托马斯?安斯蒂?格思里(笔名弗朗西丝?安斯蒂,1856一1934)所著小说,由爱德华?罗斯改编成剧本,于一八八三年公演。

    [591]杰拉尔德,见本章注[501]。

    [592]《多兰的驴》是一首爱尔兰歌谣,主人公帕迪喝醉了酒,把这头驴误当作自己的心上人。

    [593]圣玛利亚教堂是用都柏林黑石建成的,故俗称黑教堂。它位于布卢姆所住的埃克尔街南边。

    [504]邓恩小姐是博伊兰的秘书,见第十章注[81]。

    [595]都柏林东北郊有一座硫酸工厂。

    [596]这里把布卢姆的爱称波尔迪冠在法国作家保罗?德?科克的姓前面了。参看第四章注[58]。

    [597]这是特威迪的叫卖声,后面省略了“四根”二字。见第六章注[38]及有关正文。

    [598]指从卡西迪酒店里走出来的老妪,见第四章注[35]及有关正文。

    [599]“盲青年”,指双目失明的年轻调音师,参看第十章注[203]、第十一章注[51]及有关正文。

    [600]这里把会做生意的酒店老板拉里?奥罗克的姓做了改动,参看第四章注[9]及有关正文。“莱诺”是英国俚语“钱”的译音。

    [601]根据贝洛?科恩的姓名,布卢姆猜测她可能也是犹太人,所以这么说。下文中的普莱曾茨街,见第四章注[29]。

    [602]鲁碧,见第四章注[55]及有关正文。

    [603]这是爱尔兰高等法院记录处的一个部门,主管大法官的秘书工作。

    [604]狄龙是一家拍卖行,见第十章注[123]及有关正文。

    [605]“多……士”,原是当天上午乘马车送葬途中西蒙?迪达勒斯用来挖苦吕便?杰的话,见第六章注[51]及有关正文。

    [606]科恩是犹太人常见的姓。科恩牌,意指犹太牌。

    [607]哈伦?拉施德,见第三章注[159]。

    [608]在路易十五(1715一1774在位)统治法国的后期,妇女的裙裾缩短到露出脚脖子,井时兴穿高跟鞋。但四英寸还是夸张了。前文中的“玩厌了的”,原文为法语

    [609]据《创世记》第19章,所多玛和蛾摩拉二城,因居民犯鸡奸等罪被毁,见第四章注[34]。

    [610]曼克斯猫是一种无尾家猫,产于英国曼岛,见第六章注[50]。

    [611]摩尔是布卢姆之妻摩莉这个名字的男性化。

    [612]这里把《瑞普?凡?温克尔》和《睡谷的传说》的情节糅在一起了,参看第十三章注[146]、[147],瑞普?凡?温克尔以怕老婆出名。他到山谷城打猎,一睡二十年,回来后老婆早已死去,他本人也被遗忘多时。

    [613]“足……鞋”,参看第四章注[39]及有关正文。

    [614]“王八窝”,参看第九章注[491]。

    [615]“公鹅”指“男妓”,“母鹅”指“妓女”,参看第十一章注[208]。

    [616]“雷恩”,参看第六章注[80]。

    [617]指希腊神话里的美少年纳希素斯的雕像,他因爱上自己映在水中之倩影而溺死并变为水仙。

    [618]汉普顿?利德姆是都柏林一家公司,出售瓷器、金属制品等。

    [619]在《哈姆莱特》第1幕第5场末尾,父王的鬼魂四次说:“宣誓!”

    [620]“太迟啦。”见第十一章注[144]及有关正文。

    [621]“次好的床”,见第九章注[346]。

    [622]“墓志铭”,参看第十一章注[330]。

    [623]“我犯了罪!”“我受了苦!”见第五章注[67]。

    [624]饮泣墙是耶路撒冷犹太会堂的残壁,为犹太人凭吊故国之处。

    [625]这里,作者把虚构的人物和真人真事杂糅在一起。一九0四年,西伦巴德街三十八号确有个名叫J?布卢姆的人。M?舒勒莫维茨(死于1940)在该街五十六号的犹太图书馆当秘书。约瑟夫?戈德华特住在六十六号。摩西?赫佐格,见第十二章注[2]及有关正文。哈里斯?罗森堡住在该街六十三号。M?莫依塞尔,见第四章注[28]及有关正文。J.西特伦见第四章注[26]及有关正文。明尼?沃赤曼住在圣凯文步道二十号(位于西伦巴德街拐角处)。利奥波德?阿布拉莫维茨实有其人(死于1907)。是个犹太教的拉比(教士)。

    [626]死海之果,指死海附近所多玛所产的苹果,其味道涩苦。按照犹太教习惯葬礼和坟墓上禁止使用鲜花。

    [627]“以……上主”,原文为希伯来文,见《申命记》第6章第4节,参看第七章注[39]及有关正文。

    [628]这幅《宁芙沐浴图》原是《摄影点滴》周刊的附录,见第四章注[60]、[61]及有关正文。

    [629]希米舞是本世纪初风行于美国黑人中的爵士舞的一种,主要动作是抖动双肩或全身颤动。

    [630]“脆……婚姻。”参看第十二章注[366]。

    [631]噗啦呋咔为利菲河上游景色幽美的瀑布,位于都柏林西南二十英里,是根据凯尔特神话中的调皮小精灵呋咔而命名的。

    [632]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见第447页第1至5行),下面有布卢姆的台词和舞台动作:(布卢姆(惊愕):“噗啦的高中吗,记忆法?记忆力失灵。脑震荡。被电车辗过。”回声:“骗子!”)

    [633]“古老的皇家剧场”,见第十一章注[135]。

    [634]布卢姆是个虚构的人物,这里罗列的五个他在坐落于哈考特街的伊拉兹马斯?史密斯高中就读时的同学,则实有其人。除了阿普约翰,全住在学校附近。一九0四年,特恩布尔住在哈考特街五十三号。同年,查特顿(生于1862)在该校当注册员和会计。戈德堡和阿普约翰,见第八章注[111]。梅雷迪思住在哈丁顿路九十七号。

    [635]这是同学们给布卢姆取的外号,见第八章注[112]。

    [636]蒙塔古街位于伊拉兹马斯?吏密斯高中所在的哈考特街以北,仅隔一个街区。

    [637]法乌娜是古罗马宗教所信奉的女神,保佑森林、农田和畜牧业丰产。

    [638]“春……儿”一语出自古尔伯特与沙利文合编的轻歌剧《天皇》(1885)第2幕。

    [639]里亚托桥在大运河上,位于都柏林西郊。

    [640]“打着……牛崽子”,见第八章注[206],第十四章注[280]及有关正文。

    [641]“在高……着”,当天中午在酒吧里,布卢姆曾想起他和摩莉在山顶儿上谈情说爱时看到了一只母山羊。见第八章注[248]及有关正文。

    [642]《境遇迁,情况变》是威廉?琼斯?霍平(1813一1889)根据大仲马的《应邀赴华尔兹舞会》改编的独幕喜剧。

    [643]每秒三十二英尺,指落体的规律,见第五章注[6]及有关正文。

    [644]这里指布卢姆从码头上丢给海鸥的印有以利亚字样的传单,见第八章注[25]及有关正文;第十二章末尾把布卢姆比作以利亚。

    [645]前文中曾提到布卢姆在汤姆公司做过职员,见第十二章注[619]及有关正文。

    [646]爱琳王号是船名,参看第四章注[64]及有关正文。

    [647]参议员南尼蒂当时为排字房工长,见第七章注[25]及有关正文。

    [648]“你今天所瞧见的那样”,暗指当天布卢姆到博物馆去看那里的女神雕像有无肛门和阴毛事。

    [649]汉密尔顿?朗是都柏林一家药房,坐落在胡格诺派的教会墓地附近,见第五章注[89]及有关正文。

    [650]“我犯了罪!”原文为拉丁文。参看第五章注[67]。

    [651]“支配……的手”,见第十一章注[301]。

    [652]坐牛(约1831一1890)是美国达科他州特顿印第安人首领。他的印第安名为塔坦卡?约塔克,曾领导苏人部落为捍卫在大平原上的生存权而斗争。

    [653]特兰奎拉女修道院和迦密山,分别见第八章注[44]、[45]。阿加塔修女(活动时期约公元3世纪)为传说中一个基督教圣女,因不肯委身于罗马皇帝戴修斯派任的西西里行政长官,受火刑而死。

    [654]诺克和卢尔德的显圣,分别见第五章注[62]、[61]。

    [655]“梦……翔”,这是布卢姆当天上午想起的两句诗,见第八章注[168]及有关正文。但引用时把“朦胧”改成了“浓郁”。

    [656]库姆和下面的四句诗,均见第五章注[39]及有关正文。引用时把原诗第一行中的“玛丽亚”改为“利奥波德”,第二行中的“她”改为“他”。

    [657]指成语“压垮骆驼背的是最后一根稻草”。意思是:“凡事稍微做过了头,就会前功尽弃。”

    [658]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见451页第17行),宁芙的台词前有这样一句舞台动作:[(表情越来越冷酷,在衣褶间摸索着。)]

    [659]指一一一八年帕扬等九名法兰西骑士组成的基督教军事团体圣殿骑士团。该团以保卫朝圣者为宗旨,是共济会的前身。

    [660]这是一句咒语,见第十章注[162]。

    [661]指铁英藜是由尼姑发明的传说,见第八章注[47]及有关正文。

    [662]英文中称宝瓶座(摩羯座和双鱼座之间的一个黄道星座)为“送水人”,其形象宛如一人从水罐里倒出一条水流。

    [663]阿方萨斯指西班牙神父、历史学家圣母玛利亚?阿方萨斯(1396一1456)。“好母亲”是对他的戏称。布卢姆在当天中午也曾想到过此人。参看第八章注[161]及有关正文。列那是德语组诗《列那狐》(产生于10至11世纪之间,以后成为英、法等国的寓言的主人公)中的一只不讲道德、狡猾、怯懦、追求私利的狐狸。

    [664]据《神曲?净界》第19篇开头部分,但丁梦见一个妇人,由丑变美,唱起了迷惑了尤利西斯的茜冷娜之歌。随后维其略撕开了这妇人的衣服,把她的肚子露出来给他看,只觉有一股冲鼻的臭味。

    [665]里维埃拉是地中海滨海地区,开辟了不少休养地。布卢姆曾读过的那本书里谈到阔太太与雇来的舞男之间的风流韵事。

    [666]布卢姆发觉他老婆的香水有股“酸臭的气味”,见第四章注[50]及有关正文。

    [667]这时贝拉和布卢姆已分别恢复原来的性别。

    [668]“容颜衰退”,原文为法语。

    [669]《扫罗》中的送葬曲,见第六章注[65]。

    [670]“当……吧”是少管闲事的双关语。也可译为“当心你的矢车菊吧”。矢车菊(flower)是个复合词,前一半与鸡眼()拼法相同。

    [671]仿流行于爱尔兰戈尔韦郡劳伦斯镇的一首童谣。

    [672]这里在套用哈姆莱特的著名独白(《见《哈姆莱特》第3幕第11场)中的“生存还是毁灭”。

    [673]这里,斯蒂芬是把“猪耳朵做不出丝钱包来”这一成语倒过来说的。

    [674]金赤,见第一章注[3]。同赌共济是把同舟共济做了改动。

    [675]原文为法语,是把法国诗人弗朗索瓦?维庸(1431一1463?)的《胖马尔戈之歌》中的叠句略加改动。

    [676]意思是要斯蒂芬替他付帐。

    [677]“瞧瞧钱”后面,海德版(见454页第4行)有“随即又打量一下斯蒂芬”之句。

    [678]原文为意大利语。斯蒂芬已经给了面值一镑的纸币(20先令),接着又递给贝洛一枚半英镑金市,共折合三十先令,所以贝洛问他是否要三个姑娘。斯蒂芬却误以为贝洛说他给少了,故又补了二克朗银币(合10先令)。

    [679]指斯蒂芬当天上午在课堂上叫学生猜的谜语,见第二章注[28]。

    [680]这里把第二章注[28]的谜语做了改动。

    [681]这里,布卢姆用半英镑金币换了一英镑纸币,替斯蒂芬收回了他多付的十先令。

    [682]心神恍惚的男子指哈姆莱特王子,见第九章注[64]及有关正文。

    [683]心神恍惚的乞丐,见第九章注[67]。

    [684]晓星是一八二七年发明的一种火柴的商标,后来成为火柴的泛称。

    [685]在英国戏剧家谢里丹的喜剧《造谣学校》(1777)中,挥霍成性的查理?瑟菲斯曾以否定语气使用“先公正再慷慨”这个成语,他自己是“只要有就花”。

    [686]“动……刻”一语,出自莱辛的《拉奥孔》第16章。参看本书第三章注[5]。

    [687]“埋……奶”是斯蒂芬在课堂上所出谜语的谜底,见第二章注[29]及有关正文。

    [688]这里,斯蒂芬从狐狸埋葬奶奶这个谜底联想到当天早晨穆利根对他说的“姑妈认为你母亲死在你手里”一语,参看第一章注[16]及有关正文。

    [689]乔治娜?约翰逊,见第九章注[100]及本章注[13]。

    [690]斯蒂芬打碎眼镜的往事,参看第九章注[104]。

    [691]这里,斯蒂芬又提起他在海滩上转的念头。见第三章注[174]和有关正文。

    [692]“无……态”一语,见第三章注[1]及有关正文。

    [693]“双背禽兽”,见第七章注[187]。

    [694]这里把“天主的羔羊,除掉世人罪孽的”(见《约翰福音》第1章第29节)一语做了改动。按兰姆(Lambe)与羔羊(Lamb)发音相同。

    [695]“赐……安”,原文是拉丁文,为弥撒中领圣体时所吟诵的经文《天主羔羊》结束语。

    [696]“血誓”是理查德?瓦格纳(1813一1883)的四联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1853一1874)中的最后一部《众神的黄昏》里的曲调。

    [697]“难……活”,原文为德语。中间那句“刨根……婆”出自《尼伯龙根的指环》中的第2部《女武神》第1幕。

    [698]这里把父王的鬼魂对哈姆莱特所说的第一句话“我是你父亲的灵魂”(见《哈姆莱特》第1幕第5场)作了改动。手锥(gimlet)与哈姆莱特(Hamlet)发音相近。

    [699]马尔斯(战神)丘是手相术语。手心上的七个隆起部位,分别叫作阿波罗丘、宙斯丘等。

    [700]关于斯蒂芬因打碎眼镜而挨多兰的打,并由康米解救的往事,见第九章注[104]。《神曲?地狱篇》第10章开头部分描写了但丁与从启了盖的石棺中露出头来的两个熟人交谈的情景。

    [701]据《马太福音》第17章第27节,波得按照耶稣的吩咐,到湖边钓鱼,从钓上的第一条鱼的口中找子一个钱币.用来缴纳了耶稣和彼得的圣殿税,据民间传说,黑线鳕胸鳍上的黑斑就是彼得留下的大拇指印。

    [702]乔伊斯生于一八八二年二月二日,刚好是星期四。

    [703]“星……大”一语出自一首摇篮曲。

    [704]“母鸡黑丽泽”,见第十二章注[259]及有关正文。

    [705]“朝……进”是迪希校长当天早晨所说的话,见第二章注[77]及有关正文。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见第459页倒6行至倒5行).下面的“我二十二岁”之后,有[十六年前,他也是二十二岁]之句。

    [706]此段参看第十一章注[209]及有关正文。下文中的“长犄角”,见第十一章注[87]。

    [707]薅火鸡毛是俚语,指男女交媾。这里,博伊兰在向利内翰谈他与摩莉私通时的淫荡情景。

    [708)博伊兰的名字布莱泽斯(B1azes)含有燃烧或炽热意。

    [709]拉乌尔,见第十章注[122]及有关正文。

    [710]邪魔附体,见第十二章注[318]及有关正文。

    [711]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见第461页倒5行至倒3行,下面有博伊兰的一句台词:[(抱肘):喏,这点玩艺儿我兜不了多会儿啦。(他迈着硬挺挺的骑兵步伐,走起来。)]

    [712]“紧……儿”一语,见第八章注[247]及有关正文。

    [713]“真好吃”一语,见布卢姆与摩莉在霍斯的羊齿丛里作爱的描绘。参看第八章注[248]及有关正文。

    [714]“反映自然”一语,出自哈姆莱特王子的台词。见《哈姆莱特》第3幕第2场。

    [715]“高声……反映”一语出自英国作家奥利弗?哥尔德斯密斯(1730一1774)的田园诗《荒村》(1770)。

    [716]阉鸡,见第九章注[315]。

    [717]这里是把伊阿古的名字套在鸡叫声里。在《奥瑟罗》中,摩尔族贵胄奥瑟罗因受旗官伊阿古之挑拨,勒死了无辜的妻子狄丝蒂蒙娜,其名与星期四(瑟丝蒂)蒙娜发音相近。

    [718]拿破仑死在英国殖民地圣赫勒拿岛后,三个法国医生坚持说是该岛的恶劣气候及英国当局的骚扰促使他“过早地死亡”的,五个英国医生贝仔细量了遗体各部位的尺寸,故意在其“女性形体”(尤其是过份发达的胸部)上大做文章。

    [719]滕尼,见第十章注[204]。

    [720]“母天……鹅”,参看第九章注[84]及有关正文。

    [721]靴子,见第十二章注[153]及有关正文。“苏……公司”,见第十三章注[177]。

    [722]“牛肉茶”,见易卜生的《爱情的喜剧》(1862)第2幕。其中由茶写到由于十九世纪的道德观念以及对妇女生命力的压抑,以致把爱情与婚姻对立起来。

    [723]“先……个”一语,见第九章注[343]。

    [724]指匈牙利作曲家弗朗兹?莱哈尔(1870一1948)所作轻歌剧《风流寡妇》(1905)中的女主人公所戴的那种宽边帽。

    [725]“他……宝”一语,见第六章注[62]。

    [726]“惟……抬”一语,见《诗篇》第75篇第10节。上半句是:“恶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断。”

    [727]老祖父指古希腊建筑师迪达勒斯,第一间忏梅阁子指他所修建的迷宫,见第十四章注[214]。

    [728]格莉塞尔?斯蒂文斯夫人,见第十四章注[210]。

    [729]据说有一家姓兰伯特的,几代人生下来浑身都长满猪鬃毛。

    [730]挪亚喝醉酒一事,见第一章注[51]。

    [731]原文(ark)是双关语。既指“方舟”,又指“约柜”。摩西曾把写有天主十诫的两块石版放在约柜里。见《出埃及记》第35至37章。

    [732]康康舞是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流行于巴黎舞厅的一种通俗舞蹈,其特征是高高踢腿,露出衬裙和大腿。

    [733]天堂地狱表演,指天主教的安魂弥撒,也叫黑弥撒。

    [734]衬衣凌乱,原文为法语。

    [735]“瞧……子!”和“吸……岁!”原文均为法语。

    [736]“莎……作”,原文为法语。

    [737]煎蛋饼(omelet)与莎士比亚的剧作《哈姆莱特》(Hamlet)谐音。

    [738]“为……解,”原文为法语。参看第十二章注[469]。

    [739]“我的狼”,原文为法语。

    [740]娼妓街和下文中的红地毯,均参看第三章注[158]及有关正文。

    [741]“蛇根木……矮胖寡妇”,参看第三章注[56]及有关正文。

    [742]“我飞了”,参看第九章注[550]及有关正文。“我……面”,参看第十二章注

    [185]及有关正文。

    [743]“以……世”,见第三章注[14]。

    [744]“父亲”,原文为拉丁文。参看第九章注[466]及有关正文。

    [745]“他妈的!”原文为法语。

    [746]“喂,呵,呵!”原是饲养猎鹰者对鹰的呼唤。在《哈姆莱特》第1幕第5场中,霍拉旭即这样招呼刚见过父王鬼魂的王子。王子回答说:“喂,呵,呵,孩儿!来,鸟儿,来。”

    [747]埋葬完奶奶,见第二章注[29]及有关正文。

    [748]医院俱乐部,参看第八章注[86]及有关正文。

    [749]“六英里小岬”是狩猎起点,位于威克洛港以北六英里处。:“平屋”是一座庄宅。

    [750]“九英里石标”位于威克洛港以北九英里处。

    [751]在印有王冠、铁锚等的盘子上掷骰子玩的游戏。

    [752]杯艺,见第二章注[66]。

    [753]赌博经纪人说,除了一匹(通常是大热门)赛马,对其他任何马他都愿意以十博一跟人打赌(赢则对方取“十”,输则对方赔“一”)。

    [754]旋转詹尼是一种赌博机器,开动几只玩具马在桌上赛跑,以决定胜负。

    [755]卖猴子是赌博行话。“猴子”为五百英镑的俚语。这里,赌注经纪人说,他可以把赌注押到五百英镑。

    [756]获巴黎奖的“锡兰”,见第二章注[63]及有关正文。

    [757)“北方的科克”是第五代戈登公爵乔治?戈登(1770一1836)的绰号。他是苏格兰人,其手下的苏格兰高地联队士兵镇压了一七九八年的爱尔兰韦克斯福德天主教农民起义。

    [758]一路险崛,见第二章注[62]。

    [759]橙带党,见第二章注[53]。

    [760]原文为拉丁文。这是斯蒂芬任教的学校校长迪希当天上午对他说过的话。

    [761]绿党,指爱尔兰国民党。后文中的约翰爵士,见第二章注[59]。

    [762]街上的喊叫,见第二章注[78]。

    [763]“可是……对约克郡”,出自通俗歌曲《我的意中人是位约克郡姑娘》。“对约克郡”后面省略了“小玫瑰”字样。参看第十章注[216]及有关正文。

    [764]占卜师的手杖,见第三章注[173]及有关正文。

    [765]庄严的祭神舞,见第三章注[185]及有关正文。

    [766]古德温教授,参看第八章注[64]及有关正文。

    [767]马金尼,见第八章注[36]。

    [768]莱格特?伯恩夫人是都柏林的舞蹈教员。P?M?利文斯顿在都柏林开办一座舞蹈学校。

    [769]在第十章中,曾形容马金尼“举止端庄”,见第十章注[13]及有关正文。

    [770]凯蒂?兰内尔(1831一1915)是奥地利芭蕾舞教师,舞蹈动作设计者,曾在伦敦的英国杂耍剧院任职。

    [771]原文为法语。

    [772]“两……人”是《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约克郡姑娘》的开头两句,参看第十章注[216]。

    [773]时光跳舞的描述,与《时间之舞》相呼应,见第四章汪[84]及有关正文。

    [774]嘲讽的镜子,见第二章注[35]。

    [775]。[776]原文是法语。

    [777]“我……肢”出自《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约克郡姑娘》。这里,“腰肢”后面省略了“又细又小”字样。

    [778]原文为法语。“面对面”指男女面对面地分别站成一排。“调换手”指一排男人从站成一排的女人当中穿来穿去,反复调换着伸手给女舞伴。

    [779]原文为法语。这几句舞蹈动作指示的意思是:叫男人排在中间,女人在周围手拉手,状似用链条把男人圈在篮子里。

    [780]原文为法语。“糅面包”指双手反复向前向下地活动,作糅面包的姿势。

    [781]原文为法语。

    [782]“地地……娘!”和前文中自动钢琴所奏的“美极了,美极了”以及“我的妞儿……娘”,均出自《我的意中人是位约克郡姑娘》。参看第十章注[216]。下文中的“独舞”,原文为法语。

    [783]方登戈舞是一种轻快的西班牙舞。

    [784]“她……裳”是“可是我有种偏爱,对约克郡小玫瑰”前面的两句,见本章注[763]。

    [785]原文为法语。

    [786]据《约翰福音》第12章第12至15节,耶稣骑驴进耶路撒冷,民众欢呼他是“以色列的君王”。

    [787]号笛舞是英国水手跳的一种舞。

    [788]据《马太福音》第8章第28至34节,耶稣在加大拉(巴勒斯坦古城)治好了两个恶鬼附体的人。他打发鬼到猪群里去,整群的猪就冲下山崖,蹿入湖中,都淹死了。

    [789]科尼,见第五章注[3]。

    [790]钢铁鲨鱼是对军舰的戏称。

    [791]原文为德语。指第三章注[15]及有关正文和第七章“亲爱而肮脏的都柏林”中所描述的两个老妪。

    [792]第十三章第二段等处曾描述娃娃博德曼坐在一辆童车里。

    [793]“天啊,她是无与伦比的”原是《我的意中人是位约克郡姑娘》中的一句,这里把“她”,改成了“他”。参看第十章注[216]。

    [794]酒桶出贵族,指吉尼斯公司的爱德华?塞西尔?吉尼斯和亚瑟?吉尼斯。他们因酿制烈性黑啤酒发了迹,均封为勋爵,见第五章注[44]、[45]。

    [795]蓝色的引线,见第三章注[125]及有关正文。

    [796]洛夫神父,见第十章注[96]及有关正文。

    [797]布莱泽斯乘轻便二轮马车以及盲人,均见第十一章。

    [798]“恰似……身子”,见第五章注[100]及有关正文。

    [799]迪丽是斯蒂芬的一个妹妹,见第十章注[124]及有关正文。雪酥糕上面有一层用奶油和蛋白做成的糖霜。

    [800]酿酒桶,见第十二章注[232]。

    [801]原文为法语。这里指总督夫人。当总督夫妇的马车驰往迈勒斯义卖会会址时,位于他们必经之路的三一学院校园中一直在奏着《我的意中人是位约克郡姑娘》的曲调。

    [802]原文为拉丁文。

    [803]墨丘利?玛拉基,参看第一章往[101]及有关正文。

    [804]狐猴是栖息在马达加斯加和科摩罗群岛森林地区的稀有动物?。

    [805]小狗,见第一章注[17]。

    [806]伟大而可爱的母亲,见第一章注[12]。

    [807]原文为希腊文,见第一章注[13]。

    [808]“世……多”,见第六章注[99]及有关正文。

    [809]“爱……秘”是《谁与弗格斯同去》一诗中的一句,见第一章注[41]及有关正文。

    [810]“大……眼”,见第九章注[231]及有关正文。

    [811]在一九0四年,多基(见第二章注[8])的修道院路住着一个叫作帕特里克?J?李的人。

    [812]这里指以乌尔苏拉(见第一章注[21]命名的女修道院所编印的祈祷书。大赦见本章注[236]。

    [813]另一个世界,见第五章注[36]及有关正文。

    [814]指罪犯在地狱里虽受火刑,形体犹存。

    [815]“刚……骨头”,见第八章注[207]。

    [816]天主的手代表其权力意志,因为凡是看见天主的人都不能继续生存下去。见《出埃及记》第33章第20节。

    [817]原文为法语。

    [818]“要么……所有”,见第三章注[188]。

    [819]原文为拉丁文,出自《旧约?耶利米书》第2章第20节。在《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一书第5章中,当克兰利问斯蒂芬复活节那天,他为什么不照母亲的吩咐去向天主履行职责时,斯蒂芬回答说:“我不侍奉。”(见中译本第286页)。

    [820]骷髅冈即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的地方。(见《路加福音》第23章第32节)。

    [821]原文为德语,意思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系《众神的黄昏》中的魔剑名,参看本章注[696]。

    [822]“整个……来”,参看第二章注[5]及有关正文。

    [823]斗犬,指行政司法长官。

    [824]替你们出房租的先生们,指密探。

    [825]“共……势”,参看本章注[96]。

    [826]贝拉?科恩的儿子在牛津读书一事是佐伊告诉布卢姆的,见本章注[191]及有关正文。

    [827]“我……空气”,参看第十一章注[38]及有关正文。

    [828]哈伦?拉希德,见第三章注[159]。

    [829]狩猎时,为了便于让猎犬跟踪,将大回香籽放在口袋里,一路拖着走。留下臭迹。

    [830]嗬嗬帽,见第十章注[220]及有关正文。

    [831]趿拉的拖鞋,见第六章注[3]及有关正文。

    [832]“学领袖样儿”是跟领头人一样动作,错则受罚的游戏。

    [833]奥多德太太(旅店老板娘)、精明鬼伯克和赖尔登太太,均见第十二章注[179]及有关正文。无名氏见本章注[159]。

    [834]查尔斯?卡梅伦爵士,见第十章注[111]。

    [835]红穆雷,见第七章注[4]。布雷顿,见第七章注[6]。蒂?迈?希利,见第七章注

    [203]。菲茨吉本,见第七章注[201]。

    [836]约翰?霍华德?巴涅尔,见第八章注[148]及有关正文。萨蒙,见弟八章注

    [146]。乔利教授,见第八章注[174]。

    [837]女邮政局长,见第五章注[6]及有关正文。

    [838]“独脚”霍罗翰,见第五章注[10]。

    [839]艾伦?麦吉尼斯太太,见第十章注[14]。

    [840]乔?加拉赫太太,见本章注[66]。

    [841]吉米?亨利,即詹姆斯?J.亨利,见第十章注[177]。

    [842]拉拉西曾任拉思曼斯的爱尔兰海军学校校长。但一九0四年已离职。

    [843]克罗夫顿,见第六章注[45]。丹?道森,见第七章注[55]。牙医布卢姆,见第十章注[202]、第十二章注[538]。

    [844]克朗斯基亚见第七章“在希勃尼亚首都中心”开头部分。有夫之妇,见第十章注[27]。

    [845]杜比达特小姐,参看第八章注[242]及有关正文。

    [846]罗巴克是位于都柏林中心区以南三英里处的一座庄园。

    [847]德里米,见第十三章注[95]。

    [848]海斯上校是爱尔兰大西南铁路上的警长。

    [849]马斯添斯基和西特伦都是布卢姆的老街坊,见第四章注[6]及有关正文。

    [850]彭罗斯是排字房的老领班,姓蒙古斯,见第七章注[33]。

    [851]艾伦?菲加泽尔,参看第十一章注[27]。

    [852]摩西?赫佐格是个犹太侏儒,见第十章注[2]及有关正文。迈克尔?E?杰拉蒂,见第十二章注[5]及有关正文。

    [853]警官特洛伊的名字曾出现于第十二章,见该章注[1]及有关正文。

    [854]当时在拉思曼斯路住着一个名叫H?德纳姆?加尔布雷斯的人,这是他的妻子。第十八章中摩莉想起了她。

    [855]在一九0四年,维克洛郡的卡尔纽确有个名叫弗朗西斯?F?布雷迪的医生。

    [856]这是布卢姆幻想的自己所著悬赏小说的题目,见第十二章注[132]及有关正文。

    [857]米莉亚姆?丹德拉德太太,见第八章注[91]和本章注[585]。

    [858]比弗街,参看本章注[68]及有关正文。

    [859]“多亏了”是反话。在一九0四年,英王爱德华七世(1841一1910)同时为爱尔兰国王。其子乔治(威尔士亲王)则将继承英国及爱尔兰王位。

    [860]“看……史”,这里,斯蒂芬借用了当天早晨英国人海恩斯对他说的话。见第一章注[108]及有关正文。

    [861]这里把布莱克名句中的“记忆的女儿们”做了改动,参看第二章注[3]。

    [862]不生格是双关语,既可理解为“石女”,又含有“菲属格”的意思。

    [863]西绪福斯是希腊神话中的科林斯国王,被罚入地狱。他把巨石推上山顶,但巨石随即滚下来,永无终止。

    [864]“他们……究竟”一语,出自丁尼生的《轻骑旅》第2节,原诗是指这些骑兵唯有勇往直前去送死。参看本章注[223]。

    [865]斯威夫特(见第三章注[44]在《布商的信》(1724一1725)中抨击了英国政府对爱尔兰的货币政策。第四封中有这么一段:“没有得到被统治者同意的一切政府,其定义不折不扣是奴役。然后事实上,十一个全副武装者肯定会打败一个穿衬衫的人。”斯蒂芬引用时把原文又做了改动。

    [866]“勇敢的少年兵”出典见第十二章注[95]。

    [867]指拳击。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当这一运动被重新引进英国时,为了提高其地位,被称作“自卫的高尚技艺”。参看第十二章注[291]。这里,斯蒂芬把“自卫”改成“自吹”。

    [868]原文为法语。这是意译,直译为:“这些毕竟是你们的葱头”。

    [869]多利?格雷是以布尔战争力题材的通俗歌曲《再见吧,多利?格雷》(作者为威尔?D。科布与保罗?巴恩斯)中的女主人公。

    [870]以色列人的领袖。当约书亚派两个探子到迦南耶利哥去刺探该城虚实时,妓女喇合把他们藏了起来。城陷落后,喇合照事先约好的,把红绳子绑在窗口上,因而一家人得以幸免于难。见《约书亚记》第2、6章。

    [871]“再……子”一语出自吉卜林的《心神恍惚的乞丐》,参看第九章注[67]。

    [872]这里把《我撇下的姑娘》中的“我”改成了“你”,参看第九章注[120]。

    [873]扁圆形桔子,指地球。

    [874]一八九九年,俄国外交大臣米哈伊尔奉沙皇尼古拉二世(1868一1918)之命,邀请二十六国的代表在海牙召开国际会议,会后公布《海牙公约》――通过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公约,并成立常设仲裁法院。关于英王爱德华七世的睦邻政策,见第十二章注[475]。

    [875]威廉?布菜莱(见第二章注[3])常把教士与国王作为压迫者的象征,相提并论。

    [876]坎蒂(ty)为音译,意译为“阴部的”。

    [877]圣心是信奉罗马天主教的爱尔兰的象征,参看第六章注[181]。因此,属于英国圣公会的英王绝不可能穿绣着圣心的衣服。

    [878]嘉德勋章是英国的最高勋章,蓟花勋章仅次于嘉德。金羊毛勋章是西班牙和奥地利的最高勋章。丹麦的象勋章创设于一一八九年。

    [879]斯金纳骑兵章以在印度立功勋的骑兵队长詹姆斯?斯金纳(1778一1841)命名。普罗宾骑兵章系以在印度立过显赫功绩的戴顿?麦克纳吞?普罗宾将军(1833一1924)而命名。

    [880]林肯法学团体是英国伦敦具有授予律师资格的四个法学团体之一。

    [881]一六三七年在美国波士顿(不是马萨诸塞)成立的炮队。

    [882]“嘬……糖”,见第八章注[3]及有关正文。

    [883]共济会(参看第五章注[8])会员装束的爱德华七世的肖像,至今尚存。“德国制造”暗示他的德国血统。参看第十二章注[476]。下面的“禁止小便”,原文为法语,参看本章注[68]及有关正文。

    [884]《和平,地道的和平》(1875)是英国主教、诗人爱德华?亨利?比克尔斯蒂(1825一1906)所作的一首诗的题目及首句。

    [885]“你……端”,原文为阿拉伯语。

    [886]“假定……灭亡吧”,参看《约翰福音》第11章第50节:“让一个人替全民而死,免得整个民族被消灭。”第51节:“他在预言耶稣要替犹太人而死……”

    [887]《滑稽的耶稣》,见第一章注[102]及有关正文。

    [888]“我……明”,出自《滑稽的耶稣》。

    [889]英国王室的纹章图案系由一只狮于和一头独角兽组成,参看第十四章注[30]。

    [890]苦艾酒和绿妖精,见第三章注[101]。

    [891]红是英格兰的国色,绿是爱尔兰的国色。那两个士兵是英国人,所以这里把“拿红布给公牛看就发火”的说法改了一下。

    [892]凯文?伊根,见第三章注[69]。晓党,见第三章注[125]。

    [893]-[895]原文为法语。长着黄牙齿的母夜叉,指维多利亚女王,见第三章注[112]、[113]及有关正文。

    [896]帕特里克?伊根是凯文?伊根之子,见第三章注[68]、[69]及有关正文。

    [897]社会主义者,参看第三章注[76]及有关正文。

    [898]这一长串名字中的前四个令人联想到散布于奥地利、法、俄、西班牙等国的“野鹅”家族,见第三章注[68]。约翰?蒲柏?亨尼西(1834一1891)是保守的爱尔兰大主教政客。

    [899]“把……们!”原文是德、英、西语混合而成的。

    [900]绿胜似红,见本章注[891]。沃尔夫?托恩,见第十章注[85]。

    [901]德威特,参看第八章往[122]。

    [902]推平头的小伙子,见第六章注门[19]。下面的两句歌词出自《推平头的小伙子》。

    [903]朗博尔德,见第十二章注[161]。

    [904]一八九0年,法院宣判皮尔西太太杀害霍格(不是莫格)太太及其婴儿。

    [905]沃伊辛和塞登的杀人案分别发生于一九一七年和一九一二年,作者在这里把年份提前了。

    [906]“忘……福”是《推平头的小伙子》中的一句歌词。

    [907]勃起,参看第十二章注[170]及有关正文。

    [908]“每……令”,意思是说,每绞死一个人,把绞索一截截地卖悼,可获得十先令。参看第十二章注[164]。

    [909]参看第一章注[48],歌词略有出入。

    [910]“在……事”,原文为法语。

    [911]在《哈姆莱特》第1幕第5场中,哈姆莱特对霍拉旭说:“不,凭着圣帕特里克的名义……”

    [912]参看第一章注[63]及有关正文:送牛奶的老妪“像一个坐在毒菌上的巫婆”。

    [913]在《哈姆菜特》第1幕第5场中,父王的鬼魂对王子说:“哈姆莱恃……你必须替他报复那逆伦惨恶的杀身仇恨。”

    [914]在《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一书中,斯蒂芬对达文说:“爱尔兰是一个吃掉自己的猪崽子的母猪。”(见中译本第240页)。

    [915]“西班牙国王的女儿”,出自一首儿歌。“我亲爱的”.原文为爱尔兰语。

    [916]“家里的陌生人”,指英国入侵者,见第九章注[20]。

    [917]狺女是苏格兰凯尔特民间传说中的女妖。

    [918]“哎哟!”原文为爱尔兰语。“毛……牛”,见第一章注[63]。

    [919]“你……啦?”一语出自歌谣《穿绿衣》,见第三章注[136],引用时做了一些改动。

    [920]“帽子的戏怯”.见第三章注[174]及有关正文。克洛因的主教能从帽子里掏出圣堂的慢帐。

    [921]三位一体的第三位是圣灵,这里指教会。《我热爱的教士》,原文为爱尔兰语,是爱尔兰小说家约翰?巴尼姆(1798一1842)所作的一首歌的题目。写一个爱尔兰农民对爱国的神父的感情。

    [922]在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第3卷第8章中,爱玛即将咽气时,村里以“哲家家”自称的赫麦,把前来为她送终的教士比作死尸气味招来的乌鸦。

    [923]在布尔战争中,许多爱尔兰人站在布尔人一方,见第八章注[121]及有关正文。

    [924]红衣兵(或“红上衣”)指英国兵。在布尔战争中,都柏林近卫步连队的第一营和第二营曾在南非为英国战斗,于一九00年的圣帕特里克节(3月17日)受到维多利亚女王的嘉奖。射击队指持有来复枪的步兵队。

    [925]布是布尔的简称,参看第八章注[121]。

    [926]“可怕的土耳克”,见第一章注[42]。下文中的“插有鸟颈毛的熊皮帽”其实是掷弹兵戴的,参看第五章注[7]及有关正文。

    [927]圣殿骑士团,见本章注[659]。

    [928]洛克滩,见本章注[102]。

    [929]“快抢,速夺!”原文为希伯来文。据《以赛亚书》第8章,以赛亚奉上主之命把这四个字写在一块大板上,并用以为第二个儿子命名,以提醒以色列人,亚述王将率军掠夺他们。共济会用此语来要求会员们行动敏捷。

    [930]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见第487页第8至12行),土兵伊尔的台词前面有“市民”的台同和舞台动作:[“市民”:“爱琳直到审判日!”(特威迪鼓手长和“市民”彼此炫耀着勋章、绶带、战利品和伤痕。他们怀着深仇大恨,相互致敬。)]“爱……日!”原文为爱尔兰语。这是爱尔兰人作战时的呐喊,又是一首爱尔兰歌曲的题目。

    [931]“加里欧文”和它所诵之诗,见第十二章注[33]、[46]。《上帝……王》,见第八章注[3]。

    [932]“勇士与丽人”出自英国诗人约翰?德莱顿(1631一1700)的颂诗《亚历山大的宴会――又名音乐的力量》(1697)中的“惟有勇士能配丽人”之句。

    [933]“红……衣”,参看本章注[924]。圣乔治为英国的主保圣人。

    [934]作者在这里把布莱克的《清白的征兆》(见第二章注[73]及有关正文)中的“英格兰”改为“爱尔兰”。

    [935]“生命之赐与者”是当天晚上斯蒂芬在医院里说过的话,见第十四章注[29]及有关正文。

    [936]“双……嫩”,见第三章注[162]及有关正文。

    [937]“都……啦!”参看本章注[20]。在下面的舞台说明中,作者把过去和未来发生的事都写了进去(见本章注[939]。[938])。

    [938]R?J.加特林(1818一1903)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发明的手摇机枪。一九一六年的复活节,一群爱尔兰军人,发动了一场反英起义,占领了都柏林邮政总局。在延续数日的巷战中,英国出动野战炮兵队并用重加特林机枪扫射起义者,残酷镇压。

    [939]在一七九八年的反英起义中,爱尔兰农民抡起耕地用的铁镐来对抗全副武装的英国士兵。

    [940]“日头暗了下来”,见《路加福音》第23章第45节。这里加上了“午夜的”。“大地震动”,见《马太福音》第27章第51节。

    [941]前景公墓和杰罗姆山公墓,分别见第六章注[85]和注[143]。

    [942]据《马太福音》第25章第33节至第46节,绵羊代表义人(受祝福者),山羊代表不义之人(被咒诅者)。

    [943]“身穿……娘”一语,出自《我的意中人是位约克郡姑娘》,见第十章注[216]。

    [944]“大笑着的魔女”是布卢姆这一天早晨所读的获奖小说《马查姆的妙举》中的人物,见第四章末尾。

    [945]“公谊……斯特”,见第九章注[1]。

    [946]“龙牙……们”,典出自希腊神话。卡德摩斯把他杀死的一头龙的牙齿埋在地里,从垄沟中遂跳出一批凶悍的武士,互相残杀。最后剩下五个人,帮助他建立了底比斯的卫城。

    [947]红十字骑士团(又名互助慈善团)是共济会的一个支派,参看本章注[659]。

    [948]沃尔夫?托恩,见第十章注[85]。亨利?格拉顿,见第七章注[174]。

    [949]史密斯?奥布赖恩,见第六章注[35]。丹尼尔?奥康内尔,见第二章注[51]。

    [950]迈克尔?达维特(1846一1906),爱尔兰土地同盟创始人。伊萨克?巴特,见第七章注[163]。

    [951]贾斯廷?麦卡锡(1830一1912),爱尔兰历史学家,一八七九年进入政界,任反巴涅尔的自治党主席,和巴涅尔是真正的死对头,见第二章注[81]。

    [952]阿瑟?格里菲思,见第三章注[108]。约翰?雷德蒙(1856一1918),爱尔兰民族主义党领袖。一八九0年十一月巴涅尔失势后,他成为巴涅尔派的首领,致力于促进爱尔兰自治。

    [953]约翰?奥利里(1830一1907),政治观点激进,积极从事芬尼杜(参看第二章注[54])机关报《爱尔兰人民》的编辑工作和爱尔兰文学运动。利尔奥?约翰尼,实无此人,是文字游戏,把约翰?奥利里的姓名颠倒而成。

    [954]爱德华?菲茨杰拉德勋爵,见第十章注[143]。杰拉德?菲茨爱德华是把爱德华?菲茨杰拉德的姓名颠倒而成。

    [955]峡谷的奥德诺霍是信天主教的爱尔兰凯尔特贵族。奥德诺霍的峡谷也是文字游戏,把它倒过来说的。

    [956]圣女芭巴拉,见第十二章注[594]。她被父亲关在一座有两扇窗户的塔里。皈依基督教后,她叫人开了第三扇窗户,用以代表三位一体。

    [957]玛拉基,见第一章注[10]。奥弗林神父,见第八章注[203]。长着一双左脚,见本章注[529]。

    [958]这里把海恩斯(见第一章注[64])和休?C?洛夫(见第十章注[96])并称。

    [959]原文为拉丁文。这里把弥撒经文中的“上主”改为“魔鬼”。参看第一章第二段。

    [960]这里把上句的回应中的“神”改成了“魔鬼”。参看本章注[14]及有关正文。

    [961]原文为拉丁文。神父献祭时重复耶稣的话。参看第一章注[7]。

    [962]“王了……哈!”这是把下文中的受祝福者声之声倒过来说的。

    [963]阿多奈是希伯来文天主的译音,为耶和华的代用词。

    [964]这里将英语的God(天主)倒过来(dog,意思是狗),中间加了十个字母O,元音就被拉长了。

    [965]受祝福者和前面的被咒诅者,参看本章注[942]。

    [966]橙带党是爱尔兰新教政治集团,绿党是天主教的党派。“教皇”是橙带党给足球起的俚语,以奚落天主教徒。《每天……歌》是夭主教圣歌。

    [967]据本书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490页第8行),士兵卡尔的台词后面有这样一句舞台说明:[(猎犬在群众外围嗅着,大声吠叫。)]

    [968]原文为爱尔兰语,表示亲热的称呼。

    [969]“该升天堂啦”一语见第二章中的谜语(见该章注[28]及有关正文)。谜语中的“十一点”指的是酒店打烊的时间,而这里说上午八点三十五分,暗示酒店刚开张。

    [970]这里,缺牙老奶奶借用了《贫穷的老妪》(见第一章注[86])中的诗词。这位象征爱尔兰的老妪自问自答说:“那时爱尔兰将获得自由吗?对!爱尔兰将获得自由。”

    [971]原文为拉丁文。见《马太福音》第27章第5节。后文中的“理性的筵席”一语出自英国诗人蒲柏的《仿贺拉斯作》(1733)。

    [972]这里,老鸨站在士兵卡尔一方,谎称是斯蒂芬先动的手。

    [973]贝内特军士长,见第八章注[220]。

    [974]“我……噜”,见第五章第一段末尾。

    [975]詹米特餐馆,见第十二章往[108]。

    [976]卡布拉是都柏林东南郊一地区。

    [977]民间俗信,如果对梦游患者轻轻呼其教名或昵称,就能安然无恙地把他唤醒。

    [978]“黑豹”是海恩斯说的梦话,见第一章开头部分。吸血鬼,见第三章注[169]及有关正文。

    [979]这是《谁与弗格斯同去》(见第一章注[41])一诗头两行的片段。全句为:“而今谁与弗格斯一道,驱车穿过密林织成的树荫?”

    [980]这是《谁与弗格斯同去》一诗第10行和第11行的片段。全句为:“他还管辖树林的阴影,混饨的海洋露出雪白的胸脯。”

    [981]“我发誓……不泄露”是共济会会员的誓词。

    [982]一锚链长为一八五米,即十分之一海里。

    [983]据凯尔特神话,仙女们把聪明漂亮的娃娃拐走,换上一个愚蠢丑陋的娃娃。玻璃鞋的典故出自童话《灰姑娘》。

    [984]“自右至左地读”,说明这是一部希伯来文的书。参看第七章注[36]。

    第十六章 1

    布卢姆先生首先把沾在斯蒂芬衣服上的刨花掸掉大半,把帽子木手杖递给他,正像个好撒马利亚人[1] 那样给以鼓舞,而这也正是斯蒂芬所迫切需要的。他(斯蒂芬)的精神虽还说不上是错乱,但不大稳定。当他表示想喝点儿什么的时候,布卢姆先生考虑到在这个时刻,连洗手用的瓦尔特里[2] 水泵都找不到,饮用的水就更说不上了。他猛然想出个应急办法,提出不如到离巴特桥左不过一箭之遥的那家通称“马车夫棚”的店铺去,兴许还能喝上杯牛奶苏打水或矿泉水呢。难就难在怎样走到那里。眼下他不知该怎么办才好,然而这又是个义不容辞、刻不容缓的问题。正当他在千方百计琢磨着办法的时候,斯蒂芬连连打着哈欠。他看得出,斯蒂芬的脸色有些苍白。他们两人(尤其是斯蒂芬)都已精疲力竭,在这种情况下,要是能找到什么代步的话,就再好不过了。他认为总会找得到的。他那块略沾肥皂味的手绢尽到掸刨花的责任后,就掉在地上了,他忘记把它拾起来,却用手去揩拭。准备就绪后,他们二人就一道沿着比弗街(或说得更确切些,比弗巷)一直走到蒙哥马利街角那座钉马掌的棚子和散发着强烈臭气的出租马车行那儿,向左转,又在丹·伯金那家店跟前拐弯,走进阿缅斯街。他原来蛮有把握,可不料哪里也看不到等待顾客的车夫的踪影。仅只在北星饭店门外停着一辆四轮马车,那也许是在里面狂欢者雇的。尽管向来不会吹哨,布卢姆先生还是高举双臂,在头上弯成拱形,使劲学着吹上两声口哨,朝那辆马车打招呼,可它丝毫没有移动的迹象。

    处境真是狼狈啊。情况摆得很清楚,唯一的办法显然只好若无其事地步行。他们就这么做了。不久,他们来到牟累特食品店和信号所跟前,斜插过去,只得朝着阿缅斯街电车终点站走去。布卢姆先生裤子后面的一个钮扣,套用一句古谚,像所有的钮扣那样终于不中用啦。布卢姆先生尽管处在如此尴尬的境地,由于他透彻地理解事态的本质,就英勇地容忍了这种不便。他们二人都没有什么急事在身,适才雨神一阵造访,如今业已放晴,天朗气清。他们溜溜达达地从那既无乘客又无车夫、空荡荡地等候着的马车旁走过去。这时,恰好一辆都柏林联合电车公司的撒沙车开了回来。于是,年长者[3] 就和同伴谈起有关自己刚才真正奇迹般地捡了一条命的事。他们经过大北部火车站的正面入口,这是驶往贝尔法斯特的起点站。深更半夜的,一切交通自然均都已断绝。他们走过停尸所的后门(即便不令人有些毛骨悚然,这反正也不是具有吸引力的所在,尤其在夜晚),终于来到码头酒店,接着就进了以C区警察局而驰名的货栈街。在从这里走到贝雷斯福德街那目前已熄了灯的高耸的货栈的路上,易卜生兜上斯蒂芬的心头。这所坐落在塔博特街右手第一个拐角处的石匠贝尔德的作坊不知怎地引起了他的联想[4] 。这时,充当斯蒂芬的忠实的阿卡帖斯[ 5] 的另一位,怀着由衷的欣喜闻着近在咫尺的詹姆斯·鲁尔克都市面包房[ 6] 的气味,那是我们的日用粮[7] 的芬香,确实可口,在公众的日用商品中,它是头等重要、最不可缺少的。面包,生命的必需品,挣你的面包[ 8] ,哦,告诉我花式面包在何方[9]? 据说就在这家鲁尔克面包房里。

    路上[10],不但丝毫不曾失去理智、确实比平素还更加无比清醒的布卢姆先生,对他那位沉默寡言的–说得坦率些,酒尚未完全醒的同伴,就[11] 夜街之危险告诫了一番。他说,与妓女或服饰漂亮、打扮成绅士的扒手偶尔打一次交道犹可,一旦习以为常,尤其要是嗜酒成癖,成了酒鬼,对斯蒂芬这个年龄的小伙子来说乃是一种致命的陷阱。除非你会点防身的柔术,不然的话,一不留神,已经被仰面朝天摔倒下去的那个家伙也会卑鄙地踢上你一脚。亏得斯蒂芬幸运地失去知觉的当儿,科尼·凯莱赫来到了。这真是上天保佑。倘若不是他在最后这节骨眼儿上出现,到头来[12]斯蒂芬就会成为被抬往救护所的候补者,要么就成为蹲监狱的候补者;第二天落个在法庭上去见托拜厄斯[13]的下场。不,他是个律师,或许得去见老沃尔[14],要么就是马奥尼[15]。这档子事传出去之后,你就非身败名裂不可。布卢姆先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说实在的,他由衷地厌恶的那些警察,为了效忠皇上,简直就公然不择手段。布卢姆先生回想起克兰布拉西尔甲区的一两个案子,那帮家伙硬是捏造事实,颠倒黑白。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从来也不在现场;可是城里像彭布罗克街那样太平无事的区域,到处都是法律的维护者。显然他们是被雇来保护上流阶级的。他还谈到用随时能射击的步枪和手枪把士兵武装起来,说一旦市民们不知怎样一来闹起纠纷,这不啻是煽动士兵向市民寻衅。他明智地指出,你这是在荒废光阴,糟践身子,损害人格。这还不算,又挥霍成性,听任花柳界[16]那帮放荡女人大笔大笔地把你的英镑、先令和便士骗到手,然后逃之夭夭。说起来,最危险的一点是你跟什么样的伙伴一道喝得醉醺醺的。就拿这个非常令人困扰的酒精饮料来说吧,他本人总是按时津津有味地喝上一盅精选的陈葡萄酒,既滋补,又能造血,而且还是轻泻剂(尤其对优质勃艮第的灵效,他坚信不疑)。然而他从来也不超过自己规定的酒量,否则确实会惹出无穷的麻烦,就只好干脆听任旁人的善心来摆布了。他用严厉谴责的口吻说,除了一个人而外,斯蒂芬那些酒友[17]统统抛弃了他,无论如何,这是医科同学对他最大的背叛。

    “而那家伙是个犹大[18] ,”一直保持沉默的斯蒂芬说。

    他们扯着诸如此类的话题,抄近路打海关后面走过,并从环行线的陆桥下穿行。这时,岗亭(或类似的所在)前燃着一盆焦炭,把正拖着颇为沉重的脚步走着的他们吸引住了。斯蒂芬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自发地站住了,并瞧着那堆光秃秃的鹅卵石。借着火盆发出的微光,他隐约辩认出幽暗的岗亭里市政府守夜人那更黑的身影。他开始记起以前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或者听说发生过。他绞尽脑汁才忆起这位守夜人就是他父亲旧日的朋友冈穆利[19]。为了避免打个照面,他紧靠铁道陆桥的柱子那边走。

    “有人跟你打招呼哪,”布卢姆先生说。

    在陆桥的拱顶下悄悄地踱来踱去的一个中等身材的人影又招呼了一一声。

    “晚安!”[20 ]

    斯蒂芬当然吃了一惊,昏头昏脑地停下脚步,还了礼。布卢姆先生生来对人体贴周到!,又一向认为不应去多管旁人的闲事,所以移步走开了。他虽然丝毫也没感到害怕,却稍微有点儿放心不下,就警惕地停留在那里。尽管这在都柏林区是罕见的,然而还会有缺衣少食的亡命之徒埋伏在荒郊僻野处,把手枪顶在安分守已的路人头部加以威胁。他们可能像泰晤士河堤岸上那些饥饿的穷流浪汉似的到处荡来荡去,对你进行突然袭击,逼你交出钱来,否则就要你的命。把你抢个精光之后,还往你嘴里塞上东西,脖子用绳索勒起,把你丢在那儿,以便警告旁人,他们就逃之夭夭。

    当那个打招呼的男子的身影挨近时,斯蒂芬本人虽宿酒未醒,却闻出科利[21]的呼吸发散着馊臭的玉米威士忌酒气味。有些人称此人作约翰·科利勋爵,其家谱如下:他是新近去世的G地区科利警官的长子。那位警官娶了洛什的农场主的闺女,名叫凯瑟琳。布罗菲。他的祖父–新罗斯[22]的帕特里克·迈克尔,科利,娶的是当地一位客栈老板的女儿,也叫凯瑟琳,娘家姓塔尔伯特。尽管并未得到证实,据传她出身于塔尔伯特·德·马拉海德[23]勋爵家。毫无疑问,勋爵的府第确实是座精美的宅邸,很有看头,她的妈妈或伯母或什么亲戚曾有幸在府第的洗衣房里当过差。因此,现在和斯蒂芬打招呼的这位年纪还较轻却放荡不羁的人,就被某些好事之徒戏称作约翰·科利勋爵。

    他把斯蒂芬拉到一旁,照例可怜巴巴地诉起苦来。他囊空如洗,无法投宿。朋友们统统遗弃了他。这还不算,他又和利内翰吵了一架。他对斯蒂芬把利内翰痛骂了一通:什么卑鄙该死的蠢货啦,以及其他一连串莫须有的恶言恶语。他失业了,并且央求斯蒂芬告诉他,在这茫茫大地上,到哪儿才能好歹混个事儿做做。不,在那家洗衣房干活的那位母亲的闺女,跟女继承人是干姐妹;要么就是她们两人的母亲跟这一支有些什么关系。这是同一个时期发生的两件事,除非整个情节从头到尾完全出于捏造。反正他简直疲倦极了。

    “我并不想向你告帮,”他继续说下去,“但我庄严地发誓,天主晓得我身上一文不名啦。”

    “明后天你就能找到饭碗啦,”斯蒂芬告诉他,“去多基的一家男校当上一名代课教师。加勒特·迪希[24]先生。试试看。你可以提我的名字。”

    “啊,天哪,”科利回答说,“我可绝不是当教师的材料,老兄。我从来也不是像你们这样的秀才,”他半笑着补充一句,“我在基督教兄弟会[25]的初级班里留过两次级呢。”

    “我自己也没地方睡,”斯蒂芬告诉他。

    科利立即猜想,斯蒂芬是因为从大街上把一名烂婊子带进了公寓,才被轰出来的。马尔巴勒街上倒是有一家马洛尼太太经营的尔客栈,可那不过是个六便士一宿的破地方,挤满了不三不四的人。然而麦科纳奇告诉他,在酒店街的黄铜头(听者依稀联想到了修士培根[26]),只消花上一先令就能舒舒服服地住上一夜。他正饿着肚子,却只字未提。

    尽管这类事情每隔一夜(或者几乎是如此)就能遇上一次,斯蒂芬还是为之怦然心动。他晓得科利方才那套新近胡乱编造的话照例是不大可信的,然而,正如拉丁诗人所说:“我对不幸遭遇并非一无所知,故深知拯救处于厄运中者。”[27] 况且刚巧赶上月中的十六日,他领了薪水,不过这笔款项实际上已花掉不少。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科利一门心思认定斯蒂芬生活富裕,成天无所事事,到处施舍。其实呢。不管怎样,他把手伸进兜儿里,倒不是想在那儿找到什么吃的,而是打算借给科利一两先令,这样他就可以努把力,挣钱好歹糊上口。但是结果扑了个空!使他懊恼的是,他发觉自己的钱不翼而飞了,只找到几块饼干渣子。这时,他搜索枯肠去回忆究竟是把钱丢失了呢,还是遗忘在哪儿了–因为这种可能也是有的。这一意外事件非但不容乐观,老实说,还真令人懊丧。他试图追想模模糊糊留在记忆中的饼干的事,但已精疲力竭,无从透彻地弄明白。确切他说,到底是谁给他的呢,又是在哪儿给的呢,要么,难道是他买的吗、不管怎样,在另一个兜儿里他倒是找到了–在一片黑暗中,他以为那是几枚便士,却搞错了。

    “是几枚半克朗硬币哩,老兄,”科利纠正他说。

    果不其然。斯蒂芬借了一枚给他。

    “谢谢喽,”科利回答说,“你是一位君子。迟早我会还给你的。跟你在一道的那个人是谁呀,我在卡姆登街的血马酒吧瞧见过他几回,跟贴广告的博伊兰在一起。你替我说个情,让他们雇用我好不好,我想当个广告人[28],但是办公室里的那个女孩子[29]告诉我,今后三个星期内部已经排满了。老兄。天哪,你得预先登记,老兄,简直让人觉得是为了观赏卡尔·罗莎[30]哩。哪怕能混上个清扫人行横道的活儿做做,我都满不在乎。”

    这样,两先令六便士既然到了手,他也就没那么沮丧了。于是他告诉斯蒂芬,在富拉姆船具店当帐房的那个叫作巴格斯·科米斯基的–他说是斯蒂芬的一个熟人,这家伙和奥马拉以及名叫泰伊的小个儿结巴颏子,是内格尔酒吧单间儿里的常客。反正前天晚上他喝得烂醉,撒酒疯来着。警察要带他走,他又抗拒。结果被抓了去,并罚款十先令。

    这当儿,布卢姆先生躲在一旁,在离市政府守夜人的岗亭前面那盆炭火不远的一大堆鹅卵石左近踅来踅去。那位守夜人显然是个忠于职守的人,可此刻,既然整个都柏林都已入睡,看来也正自顾自地悄悄打起盹儿来了。他还不时地朝斯蒂芬那个无论如何也说不上是衣着整洁的谈话对手投以异样的目光,觉得他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那位“贵族”,但又说不清究竟是在哪儿见的。至于是什么时候,那就更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布卢姆先生是个头脑冷静的人,观察敏锐,轻易不落人后。从破旧的帽子和浑身上下的衣着邋遢,他看穿了那是个患慢性缺钱症的人。他大概就是揩斯蒂芬的油的家伙之一。说到揩油,此人对左邻右舍无不进行欺诈,越陷越深,可谓更深的深处[31]。说起来,街头的这种流浪汉万一站到法庭的被告席上,不管被判以能用或不能用罚款来代替的徒刑,都还算是很难得的[32]呢。反正在夜间,或者不如说是凌晨,像这样路上拦住人,脸皮也真够厚的了。手段确实让人难以容忍。

    两个人分了手,斯蒂芬重新和布卢姆先生结伴。布卢姆先生那双饱经世事的眼睛立即看出,那个寄生虫凭着一番花言巧语已令斯蒂芬上了当。他–也就是说,斯蒂芬–笑着这么提到适才那番邂逅:

    “那家伙可潦倒啦。他要我拜托你去向贴广告的博伊兰说说情,让博伊兰雇用他去当个广告人。”

    布卢姆先生脸上露出对此事漠不关心的神色,茫然地朝着那艘陈旧的挖泥船–它被取了艾布拉那[33] 这一雅号,看来已无法修理了–的方向望了半秒钟光景,于是就闪烁其词他说:

    “俗话说得好,每个人都有份内的造化。经你这么一提,我倒想起跟他挺面熟的。这个且不去谈它了,”接着,他又问道,“你究竟给了他多少钱呢?请原谅我这么刨根问底。”

    “半克朗,”斯蒂芬回答说,“我认为,要找个地方睡觉的话,他得需要这么多钱。”

    “需要!”布卢姆先生听了这话,丝毫也不曾表示惊奇,他突然叫嚷道,“我完全相信你的话,我敢担保他无论如何需要这钱。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需要或按照自己的行径而活着。然而,说句家常话,”他笑吟吟地加了一句,“你自己究竟打算睡在哪儿呢?走回到沙湾是根本不可能了。而且即使你这么做了,在韦斯特兰横街车站发生了那么一档子事之后,你也进不去啦[34]。白白地弄得筋疲力尽。我一点儿也不想对你指手划脚,可你为什么要离开你父亲的家呢?”

    斯蒂芬的回答是:“去寻求厄运。”

    “最近我刚巧见到了令尊大人,”布卢姆先生回了他一句外交辞令,“其实就在今天,或者说得更确切一些,是昨天。他目前住在哪儿?从谈话中我听出,他已经搬了家。”

    “我相信他住在都柏林的什么地方,”斯蒂芬漫不经心地回答说,“你为什么问这个?”

    “他是个有天分的人,”关于老迪达勒斯先生,布卢姆先生这么说,”不只在一个方面。他比谁都檀长讲故事[35]。他非常以你为骄傲,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你也许可以回家去。”他委婉地说,心里却仍回顾着在韦斯特兰终点站的不愉快场面:另外两个家伙–即穆利根和他那英国旅伴,就好像那座讨厌的车站属于他们似的,显然试图趁乱把斯蒂芬甩掉,并终于让他们的第三个伙伴上了当。

    然而,他这建议并没有得到回应。这是由于斯蒂芬正忙于在心目中重温他最后一次与家人团聚的景象。披长发的迪丽坐在炉边等候着巴满煤烟的壶里那稀薄的特立尼达可可豆[36]煮沸,好和代替牛奶的燕麦水一道喝。那是星期五[37],他们刚吃完一便士两条的鲱鱼,另外让玛吉、布律和凯蒂每人都各吃了一个鸡蛋。那天正赶上四季大斋或是什么日子,根据教会在指定的日子守斋并节制的第三戒律,猫儿也正在轧液机底下吞食着一方块褐色纸上的那簇蛋壳和鱼头鱼骨。

    “可不是嘛,”布卢姆先生又重复了一遍,“要是处在你的地位,我个人是不大信任你那位以向导、哲学家和朋友的身分提供笑料的穆利根大夫。他大概从来也没尝过揭不开锅的滋味,然而只要涉及自己的利益,他可精明到家啦。当然喽,你注意到的没有我多,然而,倘若有人告诉我,他出于某种动机,往你的饮料里投放一撮烟草或什么麻醉剂,我一点儿也不感到惊奇。”

    根据他过去所听说的一切,他晓得穆利根大夫是个全能的多面手,绝不仅仅局限在医学方面。他在本行中迅速地出人头地。倘使所传属实的话,在不久的将来他就会成为一位走红的医生,诊疗费滚滚而来。除了职业上的这一身分,他还在斯凯利或马拉海德[38]用人工呼吸和所谓急救措旋使一个差点儿溺毙的人起死回生。必须承认这是一种怎样称赞也不过分的无比勇敢的行为。他对穆利根所感到的厌恶倘若不是纯粹出于恶意或嫉妒,骨子里究竟又有什么理由,就实在难以捉摸了。

    “归根结蒂,他干脆就是大家所的偷你的思维那号人,”他试着步这么说。

    眼下斯蒂芬愁眉苦脸。他出于友谊,就对斯蒂芬投以关怀与好奇交加的谨慎目光。然而未能弄明问题,确实一点儿也没能弄明。从斯蒂芬所吐露的意气消沉的三言两语来看,这个青年到底是被狠狠地捉弄了一番呢,还是截然相反:尽管已经看穿事情的本质,出于只有他自己才最明白的理由,却多少加以默认。这是赤贫必然导致的后果,完全可以理解。尽管斯蒂芬作为教师有着很高的才分,为了使收支相抵,他也吃尽了苦头。

    他瞧见有辆冰淇淋车停在男子公共小便池附近。车子周围估计是一群意大利人,相互之间有点龃龉,正在操着他们那生气勃勃的语言,口若悬河,格外激烈地展开着舌战。

    “圣母玛利亚的婊子,该给俺钱的是他哩!你敢说个不字吗?他妈的!”

    “咱们把帐清一清。再添半金镑……”

    “反正他不就是这么说的嘛!”

    “恶棍!他祖宗缺了德!”[39]

    布卢姆先生和斯蒂芬走进了马车夫棚,那是一座简陋的木结构房屋,以前他轻易下曾进去过。关于那里的老板–一那位一度以“剥山羊皮”[40]闻名的,也就是说,“常胜军”菲茨哈里斯–他事先悄悄地对斯蒂芬讲了几句。当然,老板本人并不承认确有其事,而且很可能完全是无稽之谈。几秒钟后,我们这两位梦游病患者就在一个不显眼的角落里安然坐了下来。先来的那些人正吃吃喝喝,海阔天空地闲扯着,显然都是些杂七杂八、胡乱凑在一起的流浪者、二流子以及其他不三不四的人[41]中标本。这时,就用凝视来迎接他们。在那帮人眼里,他们像是极能引起好奇心的对象。

    “现在喝杯咖啡吧,”布卢姆先生试图打破沉寂,就委婉地这样倡议道,“我觉得你应该吃点硬食,比方说,一个面包卷之类的东西。”

    因此,他的第一个行动就是以他独特的冷静[42]安详地点了这些吃食。二轮马车的车把式或搬运工人以及其他各类下等人都朝他们匆促地审视了一番,显然大失所望,就把视线移开了。可是,有个头发已花白了的红胡子酒鬼(也许是个水手)继续朝他们目不转晴地盯了好半晌,才把热切的视线移到地板上。

    说实在的,布卢姆先生尽管对我要[43]的发音感到困惑,却多少懂得一些正在用来争辩的那种语言。于是,就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针对仍在户外开展着的激烈舌战,对自己的被保护者大声说:

    “美丽的语言。我是指用来唱歌的时候。你为什么不用这种语言来写诗呢、美丽的希[44]!音调多么优美响亮。美丽的女忍。我要。”

    斯蒂芬百无聊赖,竭力想打个哈欠,回答说:

    “让母象去听吧。他们在讨价还价哪。”

    “是吗?”布卢姆先生问道。他边暗自想着,本来是绝不需要这么多种语言的,边接下去说:“让人觉得好听,也许仅仅是周围那南国魅力的关系。”

    他们正促膝谈心[45]时,马车夫棚老板将一杯热气腾腾、几乎漫出来的美其名为咖啡的高级混合饮料摆在桌上,还有一个小圆面包–毋宁说是远古时代的品种,或者看上去是这样。随后他又回到柜台那儿去了。布卢姆先生打定主意呆会儿要仔细端详他一番,可又不能让他有所察觉……为此,他边以目示意,要斯蒂芬接着说下去,边悄悄地把那杯暂时可能叫作咖啡的玩艺儿慢慢往斯蒂芬跟前推去。

    “声音是富于欺骗性的,”斯蒂芬沉吟了半晌,说,“就拿姓名来说吧。西塞罗、帕德摩尔。拿破仑,古德巴迪先生。耶稣,多伊尔先生。[46]莎士比亚这个姓与墨菲同样平凡。姓名有什么意义?[47]”

    “是啊,当然喽,”布卢姆先生直率地表示赞同,“可不是嘛。我家的姓也变了。[48]他一边补充说,一边把那所谓的面包卷推过去。

    红胡子水手一直用那双饱经世故、时刻警惕着的眼睛打量新来者,对斯蒂芬更是格外留意。这时就直截了当地向斯蒂芬问道:

    “你究竟姓啥?”

    这一瞬间,布卢姆先生轻轻地碰了一下伙伴的长统靴子,但是斯蒂芬显然不曾理睬来自意想不到的方向的温和的压力,回答说:

    “迪达勒斯。”

    水手用那双昏昏欲睡、松弛下垂的眼睛迟钝地瞪着斯蒂芬。由于贪杯痛饮,尤其是兑水荷兰杜松子酒喝得过了头,水手的眼泡都肿了。

    “你认得西蒙·迪达勒斯吗?”过了半晌,他问道。

    “我听说过,”斯蒂芬说。

    布卢姆先生发觉其他人明显地也在偷听,一时感到茫然。

    “他是个爱尔兰人,”那海员依然瞪着两眼,并且点点头,斩钉截铁他说,“地地道道的爱尔兰人。”

    “爱尔兰得过了头,”斯蒂芬搭腔道。

    至于布卢姆先生,他对整个这番谈话简直不摸头脑。他正暗自琢磨这一问一答究竟有什么联系时,水手自发地转向呆在棚子里的其他人们,说:

    ”我曾看见过他从肩膀上把摆在五十英码开外的瓶子上的两个鸡蛋射下来。左撇子,可他百发百中。”

    尽管他不时地有些结巴,因而话就略顿一下,手势也拙笨得很,然而他还是尽力解释得一清二楚。

    “喏,瓶子就在那边,相距足足五十英码。瓶子上放着鸡蛋。把枪托在肩上,扣扳机。瞄准。”

    他把身子侧过来,紧紧阖上右眼,脸稍微歪扭着,然后以令人不愉快的表情瞪着夜晚的黑暗。

    “砰!”于是他这么嚷了一声。

    听众全都等候着,期待另一声枪响,因为还有一只鸡蛋呢。

    “砰!”果然他又嚷了一声。

    第二个鸡蛋显然也被击破了[49],他点点头,眨眨眼,凶狠狠他说:

    水牛比尔杀人魔,

    百发百中神枪手。

    接着是一阵沉寂。布卢姆先生出于礼貌,觉得理应问问他,是不是打算参加像在比斯利[50]举行的那种射击比赛呢?

    “对不起,你说啥?”水手说。

    “是老早以前的事了吧?”布卢姆先生刻不容缓地追问。

    “喏,”水手回答说,这种硬碰硬的语言交锋倒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缓和,“约莫十年前吧。他跟着亨格勒皇家马戏团[51]周游世界作巡回演出。俺在斯德哥尔摩见过他表演这一手。”

    “奇妙的巧合,”布卢姆先生含蓄地跟斯蒂芬打耳喳说。

    “俺姓墨菲,”水手接下去说,“叫作w. B. 墨菲,是卡利加勒[52]人。你晓得它在哪儿吗?”

    “王后镇的港口,”斯蒂芬回答说。

    “说得对,”水手说,”卡姆登要塞和卡莱尔要塞[53]。俺就是那儿出生的。俺的小娘儿们就在那儿。她等着俺哪。俺晓得哩。为了英国,为了家园和丽人。[54]她不折不扣是俺自个儿的老婆。俺老是在海上转悠,已经有七年没见着她啦。”

    布卢姆先生能够毫不费力地设想他出现的场面:逃出海妖[55] 的掌心之后,回到路边的水手家园—座窝棚里。那是酝酿着一场雨的夜晚,一轮月亮昏昏暗暗的[56]。为了老婆,横跨过世界。有不少关于艾丽斯·卡·博尔特[57]这一特定题材的故事。伊诺克·阿登[58]和端普·凡·温格尔。这里可有人记得盲人奥利里[59] 吗?顺便提一下,那是可怜的约翰·凯西[60]所写的深受欢迎却又令人心酸、音调铿锵的作品,结构完美的小小诗篇。做老婆的不论曾经多么忠实于外出者,一旦跟人跑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窗口的那张脸!想想看,好不容易才回到家,晓得了关于爱妻的可怕真相,感情触了礁,这时该是多么令人心碎啊!你再也没想到我会回来,然而我要住下来,重新打鼓另开张。守活寡的老婆还像从前那样坐在同一座炉边。她相信我已经死掉了,到海底深处坐摇篮[61]去了。傻瓜叔叔,要么就是“王冠与锚”酒馆老板汤姆金斯叔叔,身上只随随便便穿了件衬衫,大嚼着牛腿扒配葱头。没有椅子给爹坐。呸!刮风啦!她抱在腿上的是刚生下的娃娃,一个遗腹儿[62]。高啊高!兰迪,噢!我那乘风破浪的丹迪,哦[63]!这是躲不开的,只能屈从,苦笑着逆来顺受呗。我将永永远远热烈地爱着你,你那心碎了的丈夫,w. B. 墨菲。

    那位水手几乎不像是个都柏林居民,他转过身来朝着一名马车夫央求说:

    “你身上带没带着富余的烟草?”

    被招呼的车夫不巧没带着,可是老板却从挂在钉子上的一件考究的茄克衫里掏出一块骰子大小的板烟,就由顾客们把它传递到他手里。

    “谢谢你,”水手说。

    他往嘴里塞进一口,边嚼边慢腾腾地稍微结巴着说下去:

    “俺们是今天上午十一点钟进港的。就是那艘从布里奇沃特运砖来的三桅纵帆船罗斯韦思号[64]。俺是为了到这儿来才搭上那条船的。今儿下午发了工钱,就被解雇了。你们瞧,这是俺的解雇证书。一级水手w. B. 墨菲。”

    为了证实这番话,他从内兜里掏出一份看上去不大干净的、折叠起来的证书,递给在他身旁的那位。

    “你的见识一定很广喽,”老板倚着柜台说。

    “可不,”水手回答说,“回想起来,自打乘上船以来,俺也环绕地球航行过一些地方。俺到过红海。俺去过中国和北美和南美。俺见过好多冰山,还有小冰山哪。俺到过斯多哥尔摩、黑海和达达尼尔海峡[65]。俺在多尔顿手下干过活,他可是个天下无双的沉船能手啊。俺见过俄国。葛斯波第·波米露依。俄国人就是这么祷告的。”

    “不消说,你准见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喽,”一个马车夫插嘴道。

    “当然喽,”水手把他那嚼了一半的板烟挪了挪位置,“俺也瞧见过古怪玩艺儿,有趣儿的和可怕的。俺看见过鳄鱼啃锚钩,就像俺嚼这块烟草一样。”

    他从嘴里掏出那块嚼软了的板烟,把它塞到牙缝里,狠狠地咬了一口。

    “嘎吱!就像这样。俺还在秘鲁瞧见过吃死尸和马肝的食人族。瞧这个。这就是他们。是俺的一个朋友寄给俺的。”

    他从好像充作一种仓库的内兜里胡乱摸索一番,掏出一张带图的明信片,从桌面上推过来。上面印有:玻利维亚国贝尼,印第安人的茅棚。[66]

    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出示给他们的图片上:一群未开化的妇女腰间缠着条纹布,蹲在柳条编成的原始窝棚前面,在成群的娃娃(足有二十来个)簇拥下,边眨巴眼睛,让娃娃叼着乳房,边皱起眉头,打着盹儿。

    “她们成天嚼着古柯叶,”饶舌的水手补充说,“她们的胃囊就跟粉碎机一样。再也生不出娃娃后,就把乳房割掉。俺瞧见过这帮人一丝不挂地正生吃一条死马的肝脏哪。”

    足有几分钟,他的明信片成为这些没开过眼界的先生们注意的中心。

    第十六章 2

    “你们知道咋能把他们轰跑吗?”他向大家[67]问道。

    没有一个吱声的。于是他眨巴了一下眼睛,说:

    “镜子。那会叫他们吓破了胆。镜子。”

    布卢姆先生并未露出吃惊的神色。他只悄悄地把明信片翻过去,辨认那一部分已模糊不清的地址和邮戳。是这么写的:邮政明信片。A. 布丁先生收,智利国圣地亚哥市贝赤游廊。[68]他特别留意到明信片上显然一句话也没写。[69]

    尽管他并不轻信适才所讲的那种可怕的故事(还有击落鸡蛋之举,不过,倒也有威廉·退尔的故事,以及《玛丽塔娜》[70]中所描述的拉扎利洛与堂塞萨尔·德·巴桑事件。在那次事件中,前者的子弹穿透了后者的帽子)。他看穿了水手的名字(假定他果真就是所自称的那个人,而不是在某地悄悄地使船调换方向,挂上别国国旗航行的话)与明信片上的收信人姓名有出入,再加上那个编造的发信地址,使他颇为怀疑我们这位朋友诚实[71]与否。然而看了这张明信片,他便不知怎地想起了在心里酝酿了好久、迟早打算实现的一个计划:星期三或星期六乘船远航到伦敦。尽管他从未远游过,骨子里却是个冒险家;只是由于命运的捉弄,迄今没出过海–除非你把霍利黑德[72] 之行也算作航海的话。那是他生平最远的一次旅行了。马丁·坎宁翰常说他要拜托伊根给布卢姆弄张免费船票,然而每一次总是好事多磨,泡了汤。即便立刻支付得出那笔必要的款子,让博伊德伤伤心[73],只要囊中并不羞涩,其实数目也不大大,最多不过是两三基尼;而他指望着要去的穆林加尔的往返旅费,估计要五先令六便士。由于空气爽朗新鲜,旅行有益于健康,从各方面来说都舒适之至。对肝脏有病的人就更是这样。沿途可以看到普利茅斯、法尔茅斯、南安普敦[74]等形形色色的地方。这次富于教育意义的游览的高潮是观赏大都会(我们时代的巴比伦)的景物。毫无疑问,他会在这里再一次看到大加修缮的塔和教堂,富丽堂皇的公园街[75]。忽然间他还兴起另一个挺不坏的念头:何不筹组一次包括最著名的游乐胜地的夏季演奏旅行,前往各地漫游:马盖待[76]的男女混浴场、第一流的矿泉和温泉疗养地,伊斯特本,斯卡伯勒[77]马盖特等;还有景色优美的伯恩茅斯,海峡群岛[78]以及诸如此类小巧精致的地方。说不定还大有赚头呢。班子当然不是鬼头鬼脑临时东拼西凑的,更不会雇用C. P. 麦科伊太太那种类型的本地歌女–借我用用你的手提箱,我就寄张免费船票给你。才不是呢,而是最高级的,是爱尔兰首屈一指的名角会演,由特威迪- 弗罗尔大型歌剧团团长的正式夫人担任主角,足以和埃尔斯特·格莱姆斯[79]与穆迪- 曼纳斯[80]一比高低。这是十分简单的事,他对此举的成功充满自信。关键在于得有个能够在背后操持料理的家伙,能让当地的报纸给大吹大擂一番。这样,就既可盈利又能饱览风光了。然而,由谁来承担此职呢?嗯,难就难在这儿[81]。

    此外,虽然不到具体实施的程度,他脑子里还浮现出一个想法:为了与时代步调一致,应开拓新天地,开辟新航路。恰当的例子就是菲什加德- 罗斯莱尔航路[82]。人们纷纷说,经交通省提出后,照例由于衙门冗繁的文牍主义,因循姑息,吊儿郎当,净是蠢才,至今仍在反复审议中[83]。为了满足一般庶民大众旅行的需要,这里确实给布朗- 鲁宾逊公司等提供了一个积极开展事业的大好机会。

    正当普通市民确实需要加强体质的时候,由于舍不得区区两三英镑,就不去看看自己所生活在其中的大千世界。这位老古板自从娶了老婆,就一直关在家里。真是令人遗憾,一望可知是很荒唐的事,这在相当程度上要归罪于我们这个自负的社会,不管怎么说,真是岂有此理。他们每年要过上不止十一个月单调无聊的日子,在城市生活中受尽折磨后,夏季理应随心所欲地彻底换换环境。在这个季节里,自然女神打扮得格外花枝招展,一切有生之物无不复苏。在故乡的岛屿度假的人们也有同样的良机。这里有令人赏心悦目、有助于恢复青春的森林地带,都柏林市内外以及风光绮丽的近郊,不仅富于无上魅力,而且还能促进身体健康。有一条蒸气火车铁轨一直铺设到噗啦呋咔瀑布。还有威克洛那越发远离尘嚣[84]、对“爱尔兰庭园”[85]这一称谓当之无愧的所在。只要不下雨,那一带是供年长的人们骑自行车的理想田园,再有就是多尼戈尔的荒野,倘若传闻属实,景色[86]也极为壮观。不过,由于最后提到的这一地区交通不便,尽管此行可获益匪浅,前往的游客毕竟有限,收入也微不足道。相形之下,霍斯山凭借绢骑士托马斯、格蕾斯·奥马利和乔治四世留下的遗迹,以及遍布于海拔数百英尺高处的杜鹃花,使它成为男女老少不分贫富,人人爱去的地方。由纳尔逊纪念柱[87]乘车前往,只消三刻钟就可到达。尤其是在春季,小伙子们异想天开,故意地或偶然失足从崖顶上栽了下去,从而交纳了死亡的通行税。顺便提一下,通常他们总是踩空左脚。当然由于现代化的观光旅行尚处在幼年期,设备大有改善的余地。出于纯粹质朴的好奇心,他饶有兴趣地猜测着:究竟是交通造成路的呢,还是路造成交通的,抑或二者其实是相辅相成的呢、他把带图的明信片翻过来,朝斯蒂芬递过去。

    “有一回俺瞧见过中国人,”那个勇猛的讲述者说,“他有一些看上去像是油灰的小药丸。他把药丸往水里一放,就绽开了,个个都不一样,一个变成船,另一个变成房子,还有一朵花儿。给你炖老鼠汤喝,”他馋涎欲滴地补充了一句,“中国人连这都会。”

    也许是看出了大家面泛着将信将疑的神色,这位环球旅行家执着地继续讲他的奇遇。

    “俺还在的里雅斯特瞅见一个人被意大利佬杀死了。从背后捅了一刀。就像这样的一把刀子。”

    他边说边掏出一把跟他的性格十分般配、令人看了毛骨悚然的折叠式刀子,并且摆出刺杀的架势,抡了起来。

    “在一家窑子里。是两个做走私生意的家伙你欺我诈惹起来的。那家伙就藏在门后边,从他背后凑了过去。像这样。‘准备见你的天主去吧!’[88]他说。哧啦一声捅进了他的背,只剩刀把露在外面。”

    他耷拉着眼皮困倦地环睨着大家。看来在座的人们即便还有意问点什么,也会被他顶回去了。“这可是好钢啊,”他又重复了一遍,一边端详着那把令人生畏的短刀[ 89] 。

    这一骇人听闻的结尾[90]足以把胆子最大的人也吓坏了。随后,他啪的一声插刀入鞘,将这把利器收进他那恐怖室[91](也即是衣兜)里。

    “那些家伙使起刀来可不含糊,”某位显然完全不谙内情的人[92]为了替大家解围,说道,“因此,由于‘常胜军’在公园里干的那档子凶杀案使用的是刀子,当局原以为是外国人下的手哩。”

    此话一听就是本着无知乃至福[93]的精神讲的,布卢姆先生和斯蒂芬以各自的方式本能地相互交换了一下意味深长的眼色,然而是在虔诚而讳莫如深 [94]的沉默中;他们随即把视线朝“剥山羊皮”–也就是店老板一一的方向投去。他正在那儿从开水壶里往外倒滚沸的液体。他那张令人莫测高深的脸确实是件艺术品。它本身就完全是一门可供研究的课题,非笔墨所能形容。他仿佛丝毫也不了解正在发生着的事。真是滑稽!

    随后沉默了好半晌。有个人不时地读上一会儿满是咖啡污迹的晚报,另一个瞧着那张印有土著窝棚[95]的明信片,还有一个在看水手的解雇证书。至于布卢姆先生本人,则正在沉思默想。他清清楚楚地记起刚才被提及的那档子事,犹如昨天才发生的那么真切。那是二十来年前的事啦,打个比喻来说,是土地纠纷像风暴般席卷文明世界的年头;是八十年代初,说得准确些,八一年,那时他才十五岁。

    “嘿,老板,”水手打破了沉寂,“把证件还给俺。”

    这个要求照办了,他用指尖把证件拢在一起。

    “你看见过直布罗陀岩石吗?”布卢姆先生问道。

    水手边嚼烟草边颦蹙起鼻子眼,露出模棱两可的神色。

    “啊,那儿你也到过啦,”布卢姆先生说,“那可是欧洲的顶端哩。”他认为这个漂泊者是去过的,并希望他可能想起什么来。对方并未使他如愿以偿,只是往锯末里啐了口唾沫,死样活气地摇了摇头。

    “那大概是哪一年的事儿呢?”布卢姆先生插了句嘴,“还能回想起是哪些船吗?”

    我们这位自封的[96]水手贪馋地大口大口嚼了一通烟草才作答。

    “俺对海里的暗礁[97]腻烦透啦,”他说,“还有那大大小小的船只。整天价吃腌牛肉。”

    他面呈倦容,闭上了嘴。发问者看出,从这样一个狡猾的老家伙嘴里是打听不出什么来的,就开始呆呆地驰想着环绕地球的浩渺水域的事。放眼望一下地图就能明白,海洋竟占地球的四分之三。因此,他完全了解:统治海洋意味着什么。说到这里就足够了。不只一次–起码有十二次–他曾在多利蒙特的北布尔附近留意到一个被淘汰下来的老水手。此人显然无依无靠,惯常坐在堤岸边上,靠近并不一定会引起美好联想的大海,十分明显地和大海相互瞪着眼,梦想着生气勃勃的森林和鲜嫩的牧场[98],就像某人在某处歌唱过的那样。这使他纳闷老人为什么要这样。说不定老人曾试图亲自探索一下海洋的奥秘[99],于是就从地球的一端拆腾到另一端,从海面闯荡到海底–喏,说海底并不大确切–就这样撞着运气。实际上,其中绝对没有任何秘密。尽管如此,即使不细微地[100] 进行调查,大海依然光辉灿烂地存在着这一雄辩的事实终归是无法否定的。一般总会有人大胆地违悖天意,继续航行。不过,这也仅仅表示人们通常是怎样挖空心思把此类重担转嫁给旁人。比方说,地狱这个观念也罢,彩票和保险也罢,都是同一性质的,因此,单凭这个理由,“救生艇星期日”[101]这一组织也是值得嘉许的。广大公众不论住在内地还是海边,一旦清楚地了解了,就应该感谢水上警察署长和沿岸警备队克尽职责。因为不论什么季节,爱尔兰期待每人今天各尽自己的职责[102] 等等。冬季有时天气恶劣,也非出发不可。他们得安排人去管缆绳,不要忘了那些爱尔兰灯船,基什[103]的,还有旁的。随时都有可能翻船。有一次他带着女儿乘船绕过它航行。虽然还说不上是狂风暴雨的天气,倒也饱尝了恶浪翻滚的滋味。

    “有个伙伴跟俺一道搭乘‘漂泊者’号航海来着,”这位本人就是个漂泊者的水手接下去说,“他上了岸,找到了个伺候达官贵人的舒服差事。每个月能挣六英镑。俺身上穿的就是他的裤子,还给了俺一块油布和那把大折刀。干的是刮刮脸,刷刷衣服那样的活儿,俺也干得来。俺厌恶到处漂泊。眼下就拿俺儿子达尼来说吧。有一回他逃到海上去啦,他妈把他找回来,送他到科克的一家布庄去混口饭吃,不费力气就能挣上钱。”

    “他多大啦?”一个听者问道。从侧面望去,这个人长得有点儿像市公所秘书长亨利·坎贝尔[104] ,给人以刚从办公室的操劳中逃出来的感觉。他当然没洗过澡,衣衫褴褛,酒糟鼻子一眼就看得出。 “唔,”水手有些为难似的慢吞吞他说,“俺儿子达尼吗?俺估摸着现在该有十八岁了吧?”

    于是,斯基贝林出身的这位父亲[105] 用双手扯开他那件灰色的–要么就是脏成发灰的衬衫,满胸脯乱挠一气,看得出上面是用中国黥墨刺的一片锚状花纹。

    “布里奇沃特那张床上有虱子,”他说,“没错儿!明后天俺可得去洗个澡。俺最讨厌那帮黑小子啦。俺恨那些坏蛋。它们把你的血都吸干了,它们就是这么样。”

    他留意到大家都在瞧自己的胸脯,就爽快地把衬衫整个儿敞开来。这下子,在水手那古老的希望与安宁之象征上端,大家一眼就望到16[106]这一数字和一个小伙子微露嗔色的侧脸。

    “这是文身,”展示者向他们解释道,“俺们由达尔顿船长领着出航,遇上风暴,是船停在黑海的敖德萨海面上的时候刺的。一个名叫安东尼奥的小子给俺刺的。这就是他自个儿:一个希腊人。”

    “搞这玩艺儿很疼吧?”有人问水手。

    然而这位仁兄不知怎地正忙于捏起自家的皮肤。就那样用指头夹住或是……

    “瞧瞧这儿,”他边说边展示着安东尼奥,“他正在咒骂着伙伴呢。这会儿他又那样了,”他补充说。同一个人,明摆着只要用手指凭着一种特别的窍门儿把皮肤一拽,那张脸上就露出听了奇谈大笑着的神情啦。

    其实,那个名叫安东尼奥的小伙子的苍白脸上倒真像是露出了不自然的微笑,这一奇怪现象博得了在场的每一个人充分的赞赏,其中包括“剥山羊皮”。这时,他正从柜台上探过身来。

    “哎,哎,”水手低头望着自己那富于男子气概的胸脯,叹了口气,“他也走啦。后来被鲨鱼吃掉啦。哎,哎。”

    他撒开了皮肤,刺上去的侧脸就恢复了原先那副普通的表情。

    “刺得蛮精巧嘛,”一个码头搬运工人说。

    “这数目字是干啥的?”第二个流浪者问道。

    “是活着给吃掉的吗?”第三个向水手打听。

    “哎,哎,”后者又叹了气,这一回稍微鼓起了点劲头,朝着那个询问数目字的人一瞬间露出一丝微笑,“他可是个希腊人哪。”

    接着,关于他本人所诉说的安东尼奥之死,他以凄惨的幽默这么补充道:

    他坏得像老安东尼奥,

    撇下了我孤苦伶仃![107]

    一个戴着黑色草帽,面容憔悴,好像涂了层釉料一般的妓女从马车夫棚门口探进头来,斜眼望着。她显然是在替自己来巡风,目的不外乎是多捞几个进项。布卢姆先生简直不晓得往哪儿瞧才好。他惊慌失措,却又佯装出冷静。他马上移开视线,从桌上拿起一张出租马车车夫模样的人丢下的阿贝街报那张粉色的纸页 [108] 。他拾起报纸,端详着纸页的粉色。可又自问为什么是粉色的呢?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这时他认出站在门口的就是头天下午在奥蒙德码头上瞥见的同一张脸。换句话说,也就是小巷子里那个半白痴的女人。她认得跟你在一起的那位穿棕色衣衫的太太(布太太),并且问有没有衣服让她洗。而且,为什么又要提洗衣服的事儿呢?这一点好像有些含糊[109] 。

    你那些要洗的衣服。然而,为人坦率的他不得不承认,住在霍利斯街的时候,他曾为老婆洗过穿脏了的贴身衣裤,女人们要是真爱一个男人的话,也会愿意并且动手替他洗那些同样用比尤利- 德雷珀[110] 制造的不褪色墨水写上姓名首字(她的就是用这个牌子的墨水写的)的衣服。也就是说,爱我的话,就连我的脏衣服也爱吧。但是眼下他正感到焦虑不安。与其让这女人陪伴他,他更希望她离开。所以,当老板做了个粗鲁的手势打发她离开时,他由衷地松了口气。他隔着《电讯晚报》上端瞥了一眼她那张出现在门边的脸。她呆滞地龇牙咧嘴笑着,说明她有些心不在焉。她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围观船老大墨菲那特有的水手胸脯的人们,接着,她就消失了踪影。

    “叫花子妓女,”老板说。

    “这可叫我吃惊,”布卢姆先生悄悄地对斯蒂芬说,“从医学上说,那样一个由花柳病医院里出来的浑身散发着病臭的烂婊子怎么能厚着脸皮去拉客,而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男人,只要稍微爱惜自己的健康,又怎么会……倒媚的女人!当然喽,我猜想,她之所以落到这步田地,归根结蒂必是某个男人造成的。然而,不管原因何在……”

    斯蒂芬并没留意方才那个女人,他耸耸肩,只说了这么一段话:

    “在这个国家里,某些人卖出去的东西远比她所曾卖过的要多,而且还大有赚头。不用怕那些出售肉体、没有力量收买灵魂的人们。[111] 她可不擅长做生意。她贵买贱卖。”

    那个年长的人尽管并不是个老处女或假正经,却说道:这号女人(在这个问题上,他丝毫不曾囿于老处女式的洁癖)是无法避免的危害,可是有关当局既不发给她们执照,又不要求她们做体检,真是可耻极了,必须即刻[112] 加以纠正。说实在的,关于这一问题,自己作为一家之父[113] ,从一开始就坚决主张这么做。他说,谁要是制定了这样一个方针,并彻底地诉之于舆论,就必然会使一切有关的人都受惠无穷。

    “你作为一个好天主教徒,”他把话题转到灵魂与肉体上来,说,“是相信灵魂的。要么,你指的是不是才智和脑力等等,有别于任何外在事物,比方说,桌子或那只杯子?我本人是相信这一点的,因为有识之士已经诠释说,那是脑灰质沟回[114]。不然的话,我们就决不会有例如爱克斯射线这种发明啦。你也这样认为吗?”

    被这么追问后,斯蒂芬在发表自己的意见之前就不得不让记忆力做一番超过常人的努力,试图聚精会神地回顾一番:

    “他们根据最高的权威告诉我们说,灵魂是单一的实体,因而是不灭的。按照我的理解,倘非有可能被它的第一原因–也就是神–毁灭掉,它原本是可以不朽的。但据我所听说的,神是十分可能把毁灭灵魂也加在他那一桩桩恶作剧当中去的;而灵魂的自发的堕落和偶发的堕落早已被文雅的礼节排斥在外了 [115]。

    尽管就世俗的布卢姆先生而言,这番带有神秘韵味的妙论是多少过于深奥了些,然而他对这种思路的要旨还是完全默认了。不过,他觉得有义务对“单一”这个词提出异议。于是,就立即答腔道:

    “‘单一’[116] ?我不认为这是个恰当的字眼。当然喽,我勉强承认,人们极偶然地会遇上一个单纯的灵魂。但是我迫切地想举的是这样一个例子:伦琴所发明的射线,或是像爱迪生那样发明望远镜;不,我相信比他还早,我指的那个人是伽利略。那样一种发明可了不起呀。比方说,同样的话也适用于像电这样范围很广的自然现象的法则。但是倘若你相信超自然的天主的存在,那就完全是另一码事啦。”

    “啊,这个嘛,”斯蒂芬告诫说,“已经由《圣经》里几段最广为人知的段落确凿地证明了。间接证据就且不去谈了。”

    然而由于两个人不论在教育程度还是其他各方面都像两极一样相距甚远,再加上年龄悬殊,双方的见解便在这一棘手的论点上发生了冲突。

    “已经证明了吗?”两个人中间经验较丰富的那位固执己见,反驳道,“我就不大相信这一点。这是大家都有争论余地的问题;其中的宗派方面就不去牵涉了,请容许我跟你持截然相反[ 117] 的看法。坦率他说句老实话,我相信,这些鸡零狗碎多半都是僧侣们所捏造出来的。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把有关我们那位国民诗人的大问题重新提出来,诸如培根乃是 《哈姆莱特》的作者,那些剧本归根结蒂是谁执笔的等疑问。当然喽,你对你的莎士比亚远比我熟悉多了,我也就无需告诉你什么啦。顺便问一句:这咖啡你喝得下去吗?我替你搅和一下。再吃一片甜面包。这就像是咱们的船老大运来的砖伪装的。不过,谁也拿不出他根本没有的东西。尝一点儿吧。”

    “不行,”斯蒂芬好容易才挤出这么两个字来,当时他的心灵器官拒绝说更多的话。

    俗谚说得好:吹毛求疵是不道德的。布卢姆先生寻思,还不如去搅和或试图搅和那凝在杯底儿的糖疙瘩呢。他抱着近似刻薄的态度琢磨着咖啡宫[118] 以及它所从事的戒酒(而且利润很大的)生意。其目的确实是合理合法的,无可争议,禆益良多。他们目前所在的这种马车夫棚也是本着戒酒这一方针经营的,并且在夜间特为流浪者们开业。这跟有资格的人士为下层庶民所举办的音乐会、戏剧晚会、有益的讲演(免费入场)是同一性质的。另一方面,他怀着痛楚清清楚楚地回忆起,当年咖啡宫对他的妻子玛莉恩。特威迪夫人的钢琴演奏所付的报酬是何等微薄,而有个时期她对咖啡宫的营业起过举足轻重的作用。他深深相信,咖啡宫的宗旨本来就是行善盈利两不误,何况它并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竞争对手。他记得曾读过一篇报道,说某处一家廉价饮食店的干豌豆是用有毒的硫酸铜SO4[ 119] 或是什么东西染过的。然而想不起时间和地点了。不管怎样,看来对一切食品都必须进行检查,卫生检查乃是当务之急。蒂比尔博士的“维牌可可”之所以成了抢手货,多半还是由于它附有医学分析表呢。“现在喝一口吧,”他把咖啡搅和完了,就试着步说。

    在好歹尝一尝的劝说下,斯蒂芬就攥着沉甸甸的大杯子的柄,从碰洒了一大滩的褐色液体当中举起了它,并呷了一口那难以下咽的饮料。

    “不过,这仍不失为固体食品,”对他有好影响的这个人劝告说,“我是固体食品的信奉者。一点儿也不贪吃,独一无二的理由是:不论从事任何脑力还是体力的正常劳动,这都是不可缺少的条件[120] 。你应该多吃些固体食品。你就会感觉自己换了个人。”

    “流质食品我倒是能吃,”斯蒂芬说,“可是劳驾把那把刀子挪开吧。我一看刀尖就受不了。它使我想起罗马史[ 121] 。”

    布卢姆先生马上照他的指点做了,把那受指责的刀子拿开了。那是一把钝头、角质柄、普普通通的刀子,最不起眼的是刀尖,在一般人眼中,完全不会特别引起关于罗马时代或古代的联想。

    “我们共同的朋友[122] 的故事就跟他本人一样,”布卢姆先生从刀子又顺便低声对他的心腹朋友说,“你认为那些是真实的吗?他可以通宵达旦一连几个钟头地编造那些奇谈,谎话连篇。瞧他那个样儿!”

    尽管睡眠不足,海风又把那个人的眼睛吹肿了,然而生活中是充满了无数可怕的事件和巧合的。乍一听,他是信口开河,插科打诨,不大可能像福音书那样准确无误,但是那也有可能并非从头到尾都是瞎编的。

    在这期间,布卢姆正审视着眼前这个人。自从盯上他后,布卢姆一直对他做着歇洛克·福尔摩斯式的侦察。此人虽然已经有点儿歇顶了,却保养有方,精力充沛;但是神情有些诡谲,令人想到会不会是个刑满出狱者。用不着费多大脑筋就能把这样一个看来怪诞不经的人物跟拆麻絮或踏车[123] 联系起来。说不定杀死那个对手的就是他本人哩。假定他讲的就是他本人的案子,谈起来却仿佛是旁人的事一般。换句话说,他自己把那个人杀掉了,将四五个年头的大好时光消磨在讨厌的狱中。关于用上文中所描述过的那种戏剧性的方式赎了自己罪愆的安东尼奥这个人物(这与我们的国民诗人笔下的同名剧中人物[124] 毫无关系),就不去提了。另一方面,他或许只不过是在那里瞎吹一通。如果是这样,倒还情有可原,因为任何一个老水手要是曾经跨越大洋航行过,一旦遇上地地道道的傻瓜,即都柏林居民,就像那些等着听外国奇闻的马车夫,都会情不自禁地吹起牛来,说什么“赫斯佩勒斯”号[ 125] 三桅纵帆船啦,等等。归根结蒂,一个人关于自己所说的瞎话,同旁人对他所编造的弥天大谎相比之下,恐怕就算不上什么了。

    “你听着,我并非说那一切都纯粹是虚构的,”他继续说,“那样的场面虽然并不常见,偶尔还是会遇到的。巨人极为罕见,难得地碰上一次。还有侏儒女工玛塞拉。被叫作阿兹特克人的,我倒是在亨利街的蜡像馆里亲眼看见过几个。他们蜷着腿坐在那儿。你即便给他们钱,他们也伸不直腿,因为这儿的腱–你瞧,” 他为伙伴简单地比划了一下,“或者你随便怎么叫吧,反正是在右膝关节后边–完全不灵啦。这都是被当作神来崇拜,长年那样蜷腿坐着造成的。这儿又是个单纯的灵魂的例子喽。”

    然而布卢姆先生又把话题扯回到朋友辛伯达[ 126] 那可怕的历险上去。(辛伯达使他多少联想到路德维希–别名莱德维希。当迈克尔·冈恩经营欢乐剧场时,路德维希主演《漂泊的荷兰人》[127] 获得巨大成功,爱慕他的观众蜂拥而至,个个都只是为了听听他的声音。尽管不论是不是幽灵船,一旦搬上舞台,就跟火车一样,通常会变得有点儿单调了。)他承认那位水手所讲的本质上没有什么相互矛盾的地方。相反地,从背后捅一刀倒颇像是意大利佬的手法。不过,他仍然愿意坦率地承认,库姆街附近的小意大利[ 128]那些卖各种炸土豆片的自不用说,还有卖冰淇淋的和卖炸鱼的,也都不喝酒,是些勤勤恳恳、省吃俭用的人们。不过,他们也许太喜欢趁着夜间随手乱逮属于旁人的有益无害的猫[129] 族了。还把他或者她那不可或缺的[130] 大蒜抄了来,好在第二天人不知鬼不晓地饱餐一顿带汁的佳肴,并且还说:“来得真便宜。”

    “就拿西班牙人来说吧,”他接下去说,“他们容易感情用事,像魔鬼一样急躁,动辄就用私刑,拔出下腹部所佩尖刀嗖的一下就清算你的一生[131] 。这都是那炎热的气候所造成的。说起来,我内人就是个西班牙人,那就是说,有一半西班牙血统。实际上,只要她愿意,她眼下就能够取得西班牙国籍,因为她出生于西班牙(就法律而言),即直布罗陀。她是西班牙型的。肤色浅黑,头发是通常那种黑色,眼珠子乌黑。我确实相信人的性格决定于气候。所以我才问,你是不是曾用意大利语写过诗。”

    “门外头那帮暴躁的家伙,”斯蒂芬插嘴道,“为了十先令发起火来了。罗伯特偷了他的东西[132] 。”

    “可不是嘛,”布卢姆先生表示同意。

    “而且,”斯蒂芬直勾勾地望着,对自己或不知在哪儿的某个听着的人说,“我们还有但丁的急性子和与之形成等腰三角形的他所爱上的波蒂纳利[133] 小姐,还有伦纳德[134] 和托马索·马斯蒂诺[135] 。”

    “这是血统的关系,”布卢姆先生紧接着说,“一切都受到太阳之血的洗涤。真是个巧合,就在咱们今天相遇–假若那说得上是相遇的话–之前,我刚好在基尔代尔街博物馆观看那儿的古代雕像来着。臀部啦,胸脯啦,都匀称极啦。在此地你简直碰不见那样的女人。兴许这儿那儿,偶尔有个例外。标致,对,你会发现她在某一点上好看,然而我指的是女人的整个体态。除此而外,她们大多对服装都没有什么审美力。不论谁怎么说,反正服装是能大大增加女人的天生丽质的。皱皱巴巴的长统袜–这也许是我的弱点,反正我最厌恶的就是这个。”

    然而座中人的兴趣开始淡了下来,其他人就聊起海上的事故来,诸如船在雾中失踪或撞到冰山上等等。当然喽,船老大也有其独特话题。他说:他曾多次绕过好望角[136],在中国海上还战胜过一种风–季节风。他说,在海上遇到所有那些危险时,他始终得到了一样东西的保护(他用的或诗是类似的字眼):一枚避灾徽章,使他幸存下来。

    随后,话题又转到船只因触到当特暗礁遭难的事件[ 137] 上去了。失事的是那艘倒媚的挪威三桅帆船–一时谁都记不起它的名字了。那个长得确实像亨利·坎贝尔的水手终于想起来了,船名“凡尔默”号,是在布特尔斯汤岸滩触的礁,成了当年全城人的话题–艾伯特·威廉·奎尔还以此为题替《爱尔兰时报》写了一首富于独创性的极出色的佳作。碎浪花冲刷着船身,成群的人们聚在海岸上,一片混乱,一个个吓得呆立在那里。又有人提起,闷热潮湿的一天,天鹅海港的“凯恩斯夫人”号轮船被同一航线上迎面驶来的“莫纳”号撞沉,谁也不曾给他们任何援助,全体船员丧生。“莫纳”号船长说,他担心自己这艘船的缓冲舱壁会垮掉。底层仓里好像并没进水[138]。

    这时出了一件事。水手需要扬帆了,便离开了自己的坐位。

    “伙计,让俺从你的船头横过去,”他对旁边那个正安详地悄悄打着盹儿的人说。

    他拖着沉重的脚步,拙笨地慢慢走向门口,迈下马车棚外只有一磴的台阶,朝左边拐去。当他刚站起来时,布卢姆先生曾注意到,他两边兜里各露出一瓶看来是水手们喝的那种朗姆酒,为的是暗地里灌进他那灼热的胃。布卢姆先生瞧见他这会儿正四下里打量,并从兜里掏出一只瓶子,拔开或是拧开塞子,将瓶口对准嘴唇,咕嘟咕嘟地痛饮了一通,津津有味。布卢姆简直克制不住自己了。他机警地怀疑,这个老手兴许是被女人这一对抗物所吸引而出去做了一番军事演习的。然而这时那个女人实际上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定睛一看,才勉强辨认出那个灌了一肚子朗姆酒、精神随之而振的水手,正毋宁说是出神地仰望着环行线的陆桥桥墩和纵梁。当然自从他最后一次踏访,这里已大大地改建,面目一新了。看不见形影的某人或某些人把男子小便池指给他看,那是卫生委员会为了卫生而到处盖起来的。但是,过了一阵短暂的寂静之后,显然是对小便池敬而远之的水手,竟就近方便起来。他那泡舱底污水撒了好一阵子,看来迸溅到地上的声音随即惊醒了拴在那排待雇马车中一辆车上的一匹马[139] 。

    醒过来后,一只马蹄好歹找到新的立足点,挽具丁零当啷直响。岗亭里,跟前正燃着一盆焦炭的那位市政府守夜人被吵着了。他衰弱已极,眼看就要垮了。他不是别人,原来就是前面曾提到过的冈穆利。如今他实际上是靠教区的救济金过日子。过去认识他的帕特·托宾[140],十之八九是出于人道的动机,安排他在这儿当上个临时工。他在岗亭里翻来复去,来回改变姿势,最后才把四肢安顿在睡神的怀抱之中。他现在的境遇无比恶劣,真是令人惊异。他本有着最体面的亲戚,生来习惯于优裕舒适的家庭环境,一度曾挣过一百英镑年薪。当然喽,这个双料傻瓜竟把钱挥霍殆尽。多次狂欢作乐,如今是穷途末路,一文不名了。不用说,他是个酒徒,假若–不过,这可是个大大的“假若”–他能设法戒掉这一特殊嗜好的话,他蛮可以在一项巨大事业上获得成功呢。这又是一个教训。

    这当儿,在座的人们都高声为爱尔兰海运业的一蹶不振而表示痛惜。不论沿岸航线还是外国航线都一样,二者是一而二,二而一。帕尔格雷夫- 墨菲的一艘船从亚历山德拉船坞的下水台被送了出去,而那是今年唯一新造的船[141]。果不其然,港口比比皆是,遗憾的是入港的船却一艘也没有。

    老板说,这是由于船接连失事的关系。他显然是个知情人[142] 。

    他所要弄清楚的是:为什么那艘船竟撞在戈尔韦湾内唯一的岩礁上了呢?而一个姓沃辛顿[143]还是什么的先生,不是刚刚提出戈尔韦港计划吗?他建议他们去问一下那艘船的船长–利弗航线的约翰。利弗船长[144] ,为了那天的工作,英国政府究竟给了他多少贿赂。

    “我说得对吗,船老大?”他向那个悄悄地喝了一通,并另外干了点什么之后正走回来的水手问道。

    那位大人物正把传入耳中那歌词的只言片语荒腔走调地低吼成水手起锚的调调。虽然整个旋律的音程都偏离了一两个音,可劲头却来得十足。布卢姆先生耳朵尖,此刻听见他好像正在把板烟(确实是板烟)吐出去。那么,当他喝酒啦解小手啦的时候,想必是把它攥在手心里的。灌下那流质火焰后,嘴里有点发酸。不管怎样,他总算成功地放水兼[145]注水了一通,然后又滚了进来,把酒宴的气氛带到夜会中,像个真正的船上厨师[146]的儿子那样吵吵闹闹地唱道:

    饼干硬得赛黄铜,

    牛肉咸得像罗得老婆的屁股。

    哦,约翰尼·利弗!

    约翰尼·利弗,哦!

    为此感叹了一番之后,这位不容轻视的人物就登场了,回到自己的席位,与其说是坐,毋宁说是重重地沉落到为自己安排的坐位上。

    “剥山羊皮”——假定就是那位老板——显然是别有用心。他以色厉内荏的申斥口吻,就爱尔兰的天然资源问题什么的,发泄了一通牢骚。他在一席冗长的论说中描述爱尔兰是天主的地球上无与伦比的富饶国家,远远超过英国,煤炭产量丰富,每年出口的猪肉价值六百万英镑,黄油和鸡蛋则共达一千万英镑。但是英国却向爱尔兰的穷苦人民横征暴敛,强迫他们付出惊人的巨款,并把市场上最好的肉掠夺一空。另外还说了不少诸如此类夸张的话。[147]接着,他们的谈话就转到一般的话题上,大家一致同意这是事实。“任何东西都能在爱尔兰的土壤里生长出来,”他说,“在纳文[148]”,埃弗拉德上校还栽培出烟草来呢。难道在任何地方能找到比得上爱尔兰所产的熏猪肉吗?但是靠犯罪行为取得的不义之财不论多么庞大,”他用渐强音[149] 蛮有把握地说——并垄断了座中的谈话——“强大的英国总有一天必然会遭到报应。破灭的日子终会到来,而且那将是有史以来最大的破灭。他断言德国人和日本佬也会俟机而动[ 150]。布尔人造成了结局的开端[151] 。英国徒有其表,已经摇摇欲坠了,最后会崩溃在爱尔兰手里。爱尔兰将是它的‘阿戏留的脚踵’。”他又就希腊英雄阿戏留那易受伤害的部位为他们做了一番解释 [152]。由于他隔着靴子指了指腱在哪儿,就完全吸引了听众的注意,从而大家也立即恍然大悟了。他奉劝每个爱尔兰人说:留在你出生的地方,为爱尔兰而工作,为爱尔兰而生活。巴涅尔说过:爱尔兰连她的一个儿子也舍不得撒手。

    周围的沉默标志着他的终曲。那位冷漠的航海者听了这些悲惨的信息,泰然自若。

    “可没那么容易呀,”方才这番老生常谈显然多少惹恼了这位粗鲁朴直的汉子,他就回了这么一句。

    老板被泼了一盆冷水,在崩溃等等问题上让了步,但依然坚持他的基本见解。

    “陆军里最优秀的部队是哪几支?”头发灰白的老兵愤愤地问道,“跳得最高最远和跑得最快的呢?还有最优秀的海军上将和陆军上将呢?告诉俺呀。”

    “要选就选爱尔兰人呗,”除了脸上的一些缺点,长得挺像坎贝尔的马车夫说。

    “说得对,”老水手证实道,“笃信天主教的爱尔兰农民。那是咱们帝国的栋梁。你认识吉姆·马林斯[153] 吗?”

    老板像对每一个人一样,随他去发表个人的意见,然而他又补充说,他对任何帝国都毫无好感,不管是我们的也罢,他的也罢。他并且还认为,没有一个为帝国服务的爱尔兰人不是吃白饭的。接着他们又恶语相加,火气越来越大。不消说,双方都争取听众站在自己这一边。但是只要他们两个人还没有互骂,以致大打出手,听者就都只是饶有兴味地观望这场舌战而已。

    根据经年累月的内幕消息,布卢姆先生颇倾向于把上述见解看作是荒谬透顶的胡言乱语,嗤之以鼻;因为姑且不论他是否衷心企盼那样一种结局[154] ,对这一事实他总是了如指掌:除非海峡对岸的那些邻人远比他所设想的还要愚蠢,否则与其认为他们在显示实力,毋宁说是藏而不露。这种见解就跟一部分人所持的那种再过一亿年,爱尔兰岛的姊妹岛不列颠岛的煤层就将被挖掘一空这一堂吉诃德式的看法如出一辙。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便形势的发展果如所料,关于这个问题他个人至多也只能说:在这之前会接连发生无数偶然事件,对于引发这一结局将同样有着关连;尽管两国之间的分歧大得简直是南辕北辙,眼下总还是以竭力相互利用为宜。另外一个有趣的小问题(打个通俗的比方,犹如妓女和扫烟囱小伙子相好)就是爱尔兰兵替英国打仗的次数和与英国敌对的次数一样多,老实说,前者还更多一些。事到如今,又何苦来呢?这两个人,一方领有特准卖酒的执照,据传说是(或曾经是)有名的“常胜军”菲茨哈里斯;另一方显而易见是个冒牌货。双方的这场吵闹,尽管旁人丝毫并未察觉其中的花招,然而他作为一名旁观者,又身为人类心理的研究家,不由得强烈地感到,如果这是预先安排好的话,那就与好计没有什么两样了。至于这个承租人也罢,店老板也罢,多半压根儿就不是另外那个人[155],他(布卢姆)理所当然地不禁感到,除非你是个地地道道的头号大笨蛋?,否则就绝不要去理睬这号人。在私生活中订下一条金科玉律,绝不跟他们打任何交道,更不要牵涉到其阴谋诡计中去。因为总会有偶尔冒出个达尼曼[156] 前来行骗的可能性,像丹尼斯或彼得·凯里[157]那样,在女王——不,现在是国王——的法庭上供出对同犯不利的证据。这种事单是想想就令人厌恶。此外,他从原则上就讨厌那种为非作歹、罪恶累累的生涯。犯罪倾向从来不曾以任何形状或形式在他内心里萌生过(尽管仍不改初衷),然而对这个基于政治信念,真正拿出勇气举刀——白晃晃的刀——的人,他的确还是怀着一腔敬慕之情,但是就他个人而言,他是决不愿意参与进去的,这跟他不愿意被卷进南国那种由于情爱而引起的族间仇杀案中去是一样的。要么拥有她,要么就为她而上绞架——这种时候,通常都是丈夫为了妻子跟那个幸运男子之间的关系(丈夫曾派人监视那两个人的行动),跟她争吵了几句。他所膜拜的人儿竟在婚后与人私通[158] ,结果,他用刀子把她砍伤致死。这时他忽然想起绰号“剥山羊皮”的菲茨,只不过曾经替伤害事件的真凶赶过一辆马车而已。倘若他所听到的话属实,菲茨并没有实际参加那场伏击。事实上,司法界一位权威就是这么替他辩护的,从而救了他一命。不管怎样,而今这已成了古老的故事,至于我们这位冒牌的“什么皮”,显然活得太长,早已不再为世人所垂青了。他本该寿终正寝,或者上高高的绞刑架[159]呢。就像女演员一样,老说这是告别演出——绝对是最后一场——接着又笑眯眯地重新登台。这当然是天性喽,落落大方得过了头,完全不懂得节制什么的,总是扑过去咬骨头影儿[160] 。同样地,他极其机敏地猜到约翰尼·利弗在码头一带徘徊的时候,想必在“老爱尔兰”酒店的融洽气氛下唱起《回到爱琳来》等曲调,散了些财。至于另外一些人,不久之前他还曾听见其中的一个说起那句隐语来着,他告诉斯蒂芬,自己是怎样简捷而有效地让那个出口不逊的人闭上嘴巴。

    “那傢伙不知怎么一来被惹恼了,”这位感情上虽受了严重伤害,但大体上性情还是那么平和的先生说,“是我说走了嘴,他喊我作犹太佬,口气激烈,态度傲慢无礼。于是,我就丝毫也没有背离事实,率直地告诉他说,他的天主,我指的是基督,也是个犹太人。他一家子都是,就跟我一样,其实我并不是。这话可把他难住了。温和的回答平息怒气[ 161] 。人人都看到,这么一来堵得他哑口无言。我说得对吧?”

    关于自己口气温和地提出责难一事,他暗自怯生生地感到骄傲,把视线转到斯蒂芬身上,凝视了他好半晌。似乎表示:你的看法才错了呢。他的目光又包含着恳求,因为他觉得那也并不尽然。

    “他们是族长们的子孙,”斯蒂芬用模棱两可的的腔调说,他们的两只或四只眼睛相互望着,“按照身世说,基督也罢,叫布卢姆也罢,或是不论叫什么名字,跟他们同族。[162]”

    “当然喽,”布卢姆先生开始把话挑明了,“你得看问题的两面。关于善与恶,很难规定出严格而绝对的标准,各个方面的确有改良的余地。不过,人们说,每一个国家都有它该有的政府[163]包括咱们这个饱经忧患的国家[164]。但是在各方面多拿出点善意来该有多好。相互炫耀各自的优越性固然很好,可是谈不谈相互平等呢?对于任何形式或方式的暴力或不宽容,我都一概憎恨。那样做什么目的也达不到,什么反抗也阻止不了。革命必须按照预定计划分几个阶段进行。说起来,只因为有些人住在旁处并且操另一种语言就憎恨他们,那真是荒谬透顶。”

    “值得纪念的血泊桥[165] 之战和七分钟战役[166] ,斯蒂芬支持他的看法,“斯金纳巷子为一方,奥蒙德市场[167] 为另一方。”

    “是呀,”布卢姆先生表示完全赞成。他毫无保留地同意此话,认为讲得千真万确,而世界上到处都充满了这样的事。

    “你把已经到我嘴边的话全给说出去啦,”他说,“彼此举出互不相容的证据,一片胡言乱语。老实说,闹得你几乎不可能……”

    据他的愚见,所有那些会激起敌意的无聊的争吵都意味着代表斗志的乳突[168]或某种内分泌腺在作怪。人们错误地以为这就是为名誉啦国旗之类的细枝末节——其实,闹的主要是隐在一切事物背后的金钱问题:也就是贪婪与妒忌,人们永远也不懂得及时善罢甘休。

    “他们把一切都归罪于……”他不禁说出声来。

    他掉过身去,因为他们很可能……于是挨近了些,好不让其他人……万一他们……

    “犹太人,”他像是道着旁白般地小声对斯蒂芬说,“被指控造成了毁灭。我有充分把握说,这完全不符合事实。历史——你听了这话,会不会吃惊呢?—— 彻底证明了当宗教法庭把犹太人从西班牙驱逐出境之后[169] ,那个国家就衰落了。而克伦威尔这个极其精明强干的恶棍,尽管在其他方面有不少过失,但当他让犹太人入境之后,英国就繁荣起来了[170] 。这是怎么回事呢?因为他们讲求实际,而且这一点已经得到了检验。我不愿意放开来谈……因为你读过关于这个问题的权威之作,况且你是个正统派……撇开宗教不谈,仅就经济领域而言,神父总是招致贫困。再说到西班牙。你已经从那场战争[170] 中看到了,并且跟充满活力的美国作了比较。至于土耳其人,那就是教义的问题啦。因为倘若不是相信死后能够直接升天堂的话,他们就更会惜命了——至少我是这么看。这是教区神父耍的花招,以便假借名义来筹款。反正我,”他怀着充满戏剧性的激情说,“就跟开头我告诉过你的那个鲁莽汉子一样,是个地地道道的爱尔兰人,而且我巴望看到每一个人,”他下结论道,“不分宗教信仰和阶级,都相应地[172] 拥有可观的收入,能够过得舒舒服服——而且不能小里小气地,每年的进项总在三百英镑左右吧。这是个关键问题,而且不难办到,那样就可以促使人与人之间更友好地往来。不管对不对,反正这就是我对爱国的看法。咱们在母校[173]上古典课的时候,不是一知半解地学过点儿吗?祖国所在地,日子过得好。[174] 意思是说,只要你工作,就能在那儿过上好日子。”

    第十六章 3

    斯蒂芬一边喝着那杯毫无味道的所谓咖啡,一边听着这番老生常谈,目光不曾特别盯视什么。自然他听得出各种词句在变换色调,就像早晨他在林森德瞧见的那些螃蟹一样,它们飞快地钻进同一片沙滩上那呈现出各种不同颜色的沙子里[175] 。它们的窝就在沙子底下的什么地方,或者好像是那样。随后他抬头望见了说这话的那双眼睛,也许并没说,不过他听见了“只要你工作”这句话。

    “把我免了吧,”他好不容易才说出这么一句,指的是工作。

    话音刚落,对方那双眼睛吃了一惊,因为正如他,即现在暂时

    拥有这双眼睛的人所说,或者不如说是他的嗓音所说:人人都应该工作,必须工作,大家一道。

    “我指的当然是,”对方赶紧明确指出,“最广义的工作,其中包括文笔工作,那也不光是为了博得名声。如今为报刊写稿是最便当的渠道了。那也是工作呀,而且是重要的工作。归根结蒂,仅就我对你略有所了解的那一点点来说,既然你在教育上已经花了那么多钱,你就有权利提出报酬的数目,以得到补偿。你完全可以边研究你那哲学,边靠笔耕来糊口,就像农民一样。对吧?你们都属于爱尔兰,脑力也罢,体力也罢。两者都同样重要。,,

    “按照你的想法,”斯蒂芬半笑着说,“由于我属于圣帕特里克郊区[176] ,简称爱尔兰,所以我才重要吧?”

    “我认为还可以说得更深一些,”布卢姆先生含蓄地说。

    “但是我觉得,”斯蒂芬打断他的话说,“爱尔兰之所以重要,谅必是因为它属于我。”

    “什么属于?”布卢姆先生以为自己或许误会了,就探过身去问,“请原谅。很遗憾,后半句我没听清楚。什么属于你?……”

    斯蒂芬明显地面带愠色,重复了一遍,把那一大杯说不上是咖啡还是什么玩艺儿毫不客气地往旁边一推,又说了一句:

    “反正咱们不能变换自己的祖国,那么就换个话题吧。”

    在这个妥贴的建议之下,布卢姆先生为了换换话题,就低下头去,然而大惑不解。因为他简直不晓得该怎样恰如其分地解释“属于”这个词,听上去毋宁说是有些模模糊糊。要是旁的什么谴责都会更清楚一些。不消说,由于刚才那阵狂饮,带有奇妙的辛辣味的酒气明显地上了脸,而清醒的时候他是从来也没这样过的。布卢姆先生把家庭生活看得无比重要,然而这个青年也许并没能从中完全得到满足,要么就是未能跟正经人交往的关系。身旁的青年使他感到些许不安。于是,就怀着几分惊愕悄悄地端详着这个青年,想起他刚从巴黎回来不久,尤其是那双眼睛,令人强烈地联想到他的父亲和妹妹。但这也没能解决什么问题。不管怎样,他想起几个颇有教养者的事例,纵然前程似锦,却过早地凋谢,刚萌芽就夭折了。除了他们本人,谁也怪不得。就以奥卡拉汉[ 177]为例吧,他是个半疯狂的怪人,他家道虽不算殷实,却有不少体面的亲戚。他胡作非为过了头,在种种放荡行为中,还包括喝醉酒后骚扰周围的人,穿起一身用褐色纸张做成的衣服(确有其事)来招摇过市。当他疯狂地游荡够了之后,通常就以陷入困境收场[178] 。然后只好在几个朋友的帮助下躲藏起来。下都柏林堡警察厅的约翰·马伦曾露骨地暗示要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避免根据刑法改正条例第二条[179] 对他进行惩罚。被传讯者的名字照例是要提交给当局的,然而却不予公布,个中原因任何人只要稍微动动脑筋就明白了。简而言之,要是把几件事联系起来想的话,例如他断然未予理睬的6啦,16啦,安东尼奥又怎么啦,还有赛马骑师和唯美主义者以及刺青[180] 。七十年代左右,甚至在上议院刺青都曾风行一时。因为当今在位的皇上早年还当太子的时候,十分之一的上层阶级[181]以及其他达官显贵都一味地仿效君主。他回顾着那些声名狼藉者和头戴王冠者所犯下的一桩桩背离道德的罪过。就拿多年前发生的康沃尔事件[182]来说吧。尽管巧妙地掩饰起来,那简直是违反自然之举。恪守法律的善良的格伦迪太太[183] 曾对此狠狠地加以怒斥,不过,个中缘由跟他们自己所想的不大相同。妇道人家除外,她们相互间关心的总是一些无聊琐事,不外乎穿戴等等。喜欢穿有特色的紧身衣裤的太太们自不用说,每一个服饰讲究的男人也都必须通过间接的暗示来突出两性之间的差别。为了越发真正地刺激双方间的不道德行为,她就为他解开钮扣,他则替她解衣宽带,连对一根饰针也都不忽略。而那些连背荫处的气温都高达华氏九十度的荒岛上未开化的种族,对这种事一丁点儿也不在乎。话又说回来了。另一方面,也有依靠自己的能力从社会底层硬是闯进上层的呢。那凭的是天生的禀赋。先生,靠的是头脑。

    由于这一点和进一步的理由,他觉得等在此地来利用这意料之外的机会是有益的,也有义务这样做,尽管他不能确切他说出究竟是为什么。其实,他已经为此闹了几先令的亏空,还是听任自己陷了进去。不过,交上这样一位见多识广、不同凡响的朋友,所得到的报偿可谓绰绰有余了。他觉得,头脑不时地受到这样的刺激是对精神的一种最高级的滋补。再加上他们萍水相逢,一道谈论,跳舞,争吵,同这些行踪不定的老水手,夜间的流浪者们,令人眼花缭乱的一连串事件都凑在一起,构成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的雏形浮雕。尤其是近来对“十分之一的底层阶级”[ 184],也就是煤矿工人、潜水员、清道夫等等的生活,正做着精密的调查。他寻思,如果利用这段大好时光[185] 把这一切见闻都记录下来,是否也能交上菲利普·博福伊先生那样的好运呢?假定他能以每栏一基尼的稿酬写点儿不落寞臼(正如他所企图的那样)的东西的话。题目就叫《我在马车夫棚里的……》——对,《体验》吧。

    刚巧他时边就摆着一份谎言连篇的《电讯晚报》粉色版体育特辑。他重新百思不得其解地琢磨着“属于他的国家”以及在这之前的字谜:那艘船是从布里奇沃特驶来的,而明信片可又是寄给A. 布丁的,要问船长究竟有多大年纪。他边动脑子边漫无目标地扫视着属于他那专业范围的一些栏目。“我等包罗万相之父,我等望尔,今日与我,当日报纸[186] 。”起初他有点吃惊,原来不过是有关一个名叫H. 德·拉博伊斯的打字机代理商或什么商人的报道。激战,东京[187] 。爱尔兰式的调情,付赔偿金二百英镑[ 188] 。戈登·贝纳特奖杯[189] 。移民诈骗案[190] 。大主教阁下威廉十来函[ 191] 。“丢掉”在阿斯科特赛马会上获胜,令人联想到在一八九二年的德比马赛上,马歇尔上尉[192] 那匹实力不明的“黑马”“雨果爵士”怎样以绝对优势一举夺标。纽约的一场灾难。一千人丧命[193]。口蹄疫。已故帕特里克·迪格纳穆先生的丧礼。

    为了换个话题,他开始读关于永眠了的迪格纳穆的报道。他回想起那着实是一桩凄凉的送葬。

    “今晨(这当然是海因斯写的喽)已故帕特里克·迪格纳穆之遗体已由沙丘纽布里奇大街九号住所移至葛拉斯涅文安葬。死者生前在本市素手众望,为人温厚,今患急病谢世,各界市民无不震惊,痛切哀悼。葬礼系由坐落于北斯特兰德街一六四号之H. J.奥尼尔父子殡仪馆所办理(这肯定是海因斯在科尼·凯莱赫的授意下写的),死者之亲朋好友咸往参加,送葬者包括:帕特里克·迪格纳穆(嗣子)、伯纳德· 科里根(内弟)、律师约翰·亨利·门顿、马丁。坎宁翰、约翰·鲍尔eatondph 1/8 adordor douradora [194](准是为了凯斯那条广告的事儿把蒙克斯叫了去才排错的)、托马斯。卡南、西蒙·迪达勒斯、文学士[斯蒂芬·迪达勒斯][195]、爱德华·J.兰伯特、科尼利厄斯·T.凯莱赫、约瑟夫·麦克·海因斯、利.布姆、查·P.麦科伊、穿胶布雨衣的人以及其他数人。

    利.布姆(姑且照误排的拼法)以及整个一行排得一团糟的活字固然令人十分懊恼,同时查·P.麦科伊和文学士斯蒂芬·迪达勒斯正因为缺席,格外引人注目,这是用不着说的了(穿胶布雨衣的人的事暂且不提)。此事可把利·布姆逗乐了,并指给那位文学士看,也没忘记告诉他,报纸上经常出现的那些荒唐可笑的错误。这时,那位伙伴正半神经质地试图憋回另一个哈欠。

    “第一封《希伯来书》登出来了吗?”下颚刚一能够活动,他就问道,“经句:张开汝口,将汝脚伸进去[196]。”

    “可不是登出来了吗,”布卢姆先生说。(不过,起初他以为青年指的是大主教,可接着又提到脚和口,这就与大主教不可能有任何关联了。)他总算使青年的心情安定下来,因而欣喜万分;迈耶斯·克劳福德终于处理这档子事的方式,又使他感到有点愕然。瞧!

    当对方读着第二版时,布姆(姑且就用他这个排错了的新姓氏吧)为了解闷,时而隔三跳四地读上一段第三版所载阿斯科特赛马会上第三场比赛的消息。除了副奖一千金镑,对未阉割的小公马和小母马,还外加正币三千金镑整。第一名为F. 亚历山大先生所拥有的纯种马“丢掉”;它出自“即刻”的血统,五岁,九斯通[197] 四磅,斯莱尔产(骑手w. 莱恩)。第二名为霍华德·德·沃尔登所拥有的“馨芳葡萄酒”(骑手M. 坎农),第三名为w. 巴斯先生所拥有的“ 权杖”。在“馨芳葡萄酒”身上所下赌注为以五博四,“丢掉”为以二十博一(最高数)。“丢掉”和“馨芳葡萄酒”并肩而驰,难以预料哪匹马会赢。随后这匹没有获胜希望的“黑马”竟冲向前去,遥遥领先;在二英里半的赛程中,击败了霍华德·德·沃尔登勋爵的栗色公马和w. 巴斯先生的赤褐毛小母马。优胜马的调马师是布雷恩。这么看来,利内翰对此次马赛的估计就纯属无稽之谈了,有把握地担保说是以一马身的距离赢的,多么聪明啊。除了一千英镑,还外加正币三千英镑[198] 整。参赛的还有J.德·布雷蒙德的马克西穆姆二世(班塔姆·莱昂斯热衷于打听这匹法国马的情况,至今它还没赢过,可是随时都可能获胜)。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取得成功。调情的赔偿金。然而莱昂斯这个楞头楞脑的家伙,过于急躁,忽然改变了主意,最后赔个精光[199] 。当然,赌博显然容易发生这样的事态。结果出来后,可怜的傻子没有多少理由来庆幸自己的选择。那原是孤注一掷。最终不过是瞎猜一气而已。

    “所有的迹象都表明,到头来他们是会这样的,”布卢姆先生说。

    “谁呀?”另一位说。顺便提一句,他的手受伤了。

    一天早晨打开报纸一看,马车夫蛮有把握他说,上面会登着《巴涅尔回国》这么一篇报道。他们愿意拿什么跟他赌都成。一天晚上,有个都柏林步兵连队的士兵到这个棚子里来了,说他曾经在南非看到过巴涅尔。他的命就葬送在自尊心上了。出了第十五号委员室那档子事[200] 之后,他本该要么自杀,要么就去隐蔽一个时期,直到恢复正常,再也没有人能够指责他为止。等他一旦恢复了理智,他们个个就都会前来在他跟前下跪,央求他复职。他并没有死。只不过是潜伏在什么地方呢。他们运来的灵柩[201] 装满了石头。他改名换姓,成了布尔将军德威特。他跟教会的僧侣们斗[202] ,那是失策了,等等。

    不管怎样,布卢姆(还是用他的正式姓氏吧)对他们这些回忆感到相当吃惊,因为十之八九都是些用成桶的焦油泄愤的问题[203] ,况且不只一桩,而是好几千起,又过了二十多年[ 204],早已经遗忘殆尽。至于“石头”的说法,那当然更是捕风捉影了。即便有这么回事,考虑到各方面的情况,他也绝不会认为回国是妥善之举。巴涅尔之死显然使他们悲愤不已。要么是因为正当他的各种政治计划臻于完成的节骨眼儿上,却因患急性肺炎而一命呜呼;要么就是因为像大家所风闻的,他浑身淋得精湿之后疏忽了,没有换靴子和衣服,因而患了感冒。他又没请专科医生诊治,却把自己关在屋里,终于不出两周就在世人的惋惜中死去了。要么也十分有可能是由于他们发现这么一来自己手中的工作就被剥夺了,因而灰心丧气。当然,就连他在这之前的活动也无人知晓,关于他的行踪,丝毫没有线索。即使在他开始使用福克斯啦、斯图尔特[205]等等化名之前,就已完全是“艾丽斯,你在那里?”[206]式的了。因此,他的马车夫朋友所散布的那些话,也未尝不可能哩。毫无疑问,他天生是位领袖人材,回国的念头自自然然地会折磨着他。他仪表堂堂,身高六英尺……脱了鞋起码也还有五英尺十或十一英寸。而某人以及某某人等[208] 不但跟这样一位前任比起来有云泥之差,而在旁的方面又无可弥补,却飞扬跋扈。他们这位偶像的脚是泥土做的[209] ,实在是个痛切的教训。从此,原来在他周围的那七十二名忠实的支持者就互相诬蔑诽谤起来,所使用的手法与凶手没有两样。请你务必回来——萦绕心头的思乡之情在吸引着你——并让那些临时替角看看正角的演技吧。就在他们砸毁《不可压制报)——也许是《爱尔兰联合报》[210] 吧——的活字盘那个场合,布卢姆曾交了个好运:见到过巴涅尔一次。他衷心感谢自己有此荣幸。事实是,当巴涅尔的大礼帽被击落后,布卢姆把它捡起,递了过去。尽管上述小小灾难使巴涅尔功亏一篑[211] ,他依旧神色坦然;不过,内心无疑是激动的,还是说了声。“谢谢你”——这是出于渗透到他骨子里的习性。至于回国嘛,要是你刚一回来他们没有马上嗾使骾狗跟踪你,你就算幸运了。接着,照例会发生一连串纠缠不清的事儿:诸如汤姆赞成你而迪克和哈里反对你之类。于是,首先就得对付目前的财产占有者,必须拿出自己的各种身分证件,就像蒂奇伯恩案中的被告那样。名字叫罗杰. 查尔斯·蒂奇伯恩。据他所知,嗣子所乘的那艘沉船名叫“贝拉”号,后来也得到了证实;身上还有黥墨呢,贝柳勋爵,对吗[212]?这位原告很容易就能从同船的哪个伙伴口中东拼西凑地打听出些细节。一旦做到能自圆其说,不至于露出破绽,就自我介绍说“对不起,我名叫某某”,或是这类套话。“更谨慎的做法是,”布卢姆先生对身旁那个人说,他喜怒哀乐不形于色,事实上挺像他们所正议论着的那位显赫人物,“首先得摸清事物的来龙去脉。”

    “都是那条母狗,那个英国婊子[213]要了他的命,”偷卖漏税酒的店老板说,“是她把第一颗钉子钉进他的棺材的。”

    “不管怎样,反正是个漂亮的大块头,”这位自封的市公所秘书长亨利·坎贝尔[214]说,“而且丰满得很。俺在一家理发馆瞧见过她的照片。她丈夫是个上尉,总归是个军官。”

    “可不是嘛,”“剥山羊皮”凑趣地补充了一句,“他是,而且还是个装腔作势的。”

    这样一个滑稽人物无端地冒到话题中来,四下里[215]引起一片哄笑声。至于布卢姆,他连一丝笑意也没有。他只是定晴望着门口,回忆着当时曾唤起不同寻常的好奇心的那桩历史事件。连双方交换的那些通篇是甜蜜空话的一封封情书也被公诸于世,以致使事态更加恶化[216]。起初他们的确是纯精神的恋爱,后来出于生理本能,二人就发生了关系,逐渐达到高潮,成为街头巷尾的话题。最后就是那个致命打击的到来。对于为数不少的居心险恶、执意要使他垮台的人们来说,那可是个求之不得的消息。此事一直是个公开的秘密,然而并没有达到后来渲染成的那样耸人听闻的程度。既然他们二人的名字已经连结在一起,既然她已经公开承认他是她的心上人,还有什么必要从房顶上来向民众宣布呢?这里指的是他和她同床共寝过的事。当这件事在证人席上经过宣誓被公布出来时,座无虚席的法庭上是一片紧张气氛,所有在场的人都为之震动了。证人们宣誓后说,他们曾目睹他在某月某日身穿睡衣靠一把梯子从楼上一间屋子里爬了出来,他是用同一方式爬进去的。此事张扬出去之后,使几家周刊着实发了一笔横财。其实这案情很简单,不过是做丈夫的未能尽到责任。他们夫妻之间除却名义之外,别无任何共同点。这时,走来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强壮得几乎成了其弱点。此人为妖妇的魅力所迷惑,就忘记了家庭的羁绊[217]。通常的结局是:沐浴在所爱之人的微笑中。不消说,永远存在于夫妇生活中的那个问题就出现了。倘若插进了一个第三者,夫妻之间还能有真正的爱情吗?[难题。][218]然而要是这个男子在一股痴情的推动下对她怀起满腔爱情,又与公众何干?与另外那个预备役陆军军官(即轻骑兵,说得确切些,第十八骑兵队的一员;是“再见吧,我豪侠的上尉”[219]那样一种极其平庸的类型)相形之下,他确实是位男子大丈夫中的杰出楷模,加以禀赋极高,更是相得益彰。毫无疑问,他(这里指的是已垮台的领袖,而不是另外那个人)有着独特的火暴性子,而她作为一个女人,当然一眼就看得出,并认为惟其如此,他才名扬天下。正当大功即将告成之际,全体司铎、牧师[220] ,往昔那些坚定可靠的拥护者,以及他所爱护过的被剥夺了土地的佃户们——他曾在本国乡村以超过其任何乐观期望的劲头替这些佃户辩护,勇往直前为之效劳,而这些人却为了婚姻问题一举把他搞垮,犹如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简直就像寓言中那头被踢上一脚的驴[221]而今回顾一下往事,追想事情的整个经过,一切都恍如一场梦。至于回来,那更是你毕生最大的失策,因为那样你自然会感到事过境迁,形势起了变化。布卢姆先生回忆,自从他搬到北边去住,看来爱尔兰区岸滩这一带好像有些不同了。北也罢,南也罢,纯粹是那曾经引起激情的案子使形势大大逆转。那个女的也是西班牙人,或有一半西班牙血统;也是那种一不做二不休的人,一味听任南国的热情肆意奔放,一切脸面礼仪统统弃之不顾。这刚好证实了他正说着的话。

    “刚好证实了我正说着的话,”他心里热乎乎地对斯蒂芬说,“要是我没弄错的话,她也是个西班牙人哩。”

    “西班牙国王的女儿[ 222] ,”斯蒂芬回答说,又乱七八糟地补充了几句:什么“西班牙葱头们,你们好,再见”,“第一片国土叫作‘空酒瓶’”,“从拉姆岬角到锡利有多少”什么的[223]。

    “她是吗?”布卢姆叫了一声,并未感到震惊,只不过出其不意而已。“我可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传闻。不过有可能,尤其是她在那儿住过[224] 嘛。这就是西班牙。”

    他小心翼翼地藏着那本《……的快乐》[225],从而联想起卡佩尔图书馆那本已过了期限的书。他掏出皮夹子,匆匆翻着里面装的各种东西;终于……

    “顺便问一声,你认为,”他细心地选出一幅褪色的照片,撂在桌子上,“这是西班亚型的吗?”

    经对方这么明确地一说,斯蒂芬就低头端详起照片来。那是个高大丰腴的女人,风华正茂,充分散发出肉体的魅力。她身着夜礼服,炫耀般地将脖领儿开得低低的,尽量突出那对轮廓鲜明的乳房。饱满的嘴唇是张着的,露出几颗皎齿,显得蛮庄重地伫立在钢琴旁边。乐谱架上摆着挺好听的民歌《在古老的马德里》 [226]的乐谱,当时正流行的。她(那位夫人)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望着斯蒂芬,而他呢,面对着这么个值得赞美的尤物,快要笑逐颜开了。这幅供审美家欣赏的杰作是出自都柏林首屈一指的摄影艺术家、西莫兰街的拉斐特[227]之手。

    “这是我的妻子,布卢姆太太。首席女歌手[228]玛莉恩·特威迪夫人,”布卢姆解释道,“还是几年前照的呢。大约是一八九六年。这幅照照得很像当年的她本人。”

    他挨着这位青年,一道审视这位如今已成为他的正式妻子的女人的照片,并且坦率地告诉他说:她是布赖恩·特威迪鼓手长的女儿,很有教养,从小就对声乐有非凡的素质,刚刚芳龄二八[229] 就登台同听众见面。至于容貌,照片上倒是把表情照得栩栩如生,只是身姿方面却委屈了她。平素她是极为引人注目的,但是这样一装扮,她的身段就没有充分显示出来。他说,那一次她要是拍幅全身照,就更上相了,丰满的曲线[230]自不在话下。他除了本行之外,对艺术也沾点边,有时从发展方面看妇女的体态,因为头天下午,他在国立博物馆刚巧看到了作为完美艺术作品的希腊雕像。可以用大理石把原物如实地再现出来;肩膀,背,整个形体的匀称美。其余的一切呢,是啊,就像清教徒那么拘谨。大理石就是这样的。凭着至尊的圣若瑟发誓……然而那是任何照片也无法做到的,因为一句话,那根本不是艺术。

    他在兴头儿上,颇想学学水手的好榜样,借口要……把照片稍微撂上几分钟,听任它发挥魅力,那么对方就可以独自陶醉于对美人儿的欣赏中了。尽管照相机丝毫未能充分再现她的舞台形象,然而说实在的,就它本身而言,也颇足以饱观赏者的眼福了。但是作为一个文化人,这会儿离座简直不符合礼节,今天晚上舒适暖和,然而就季节而论,又十分凉爽,因为一场暴雨之后,阳光……这当儿他感到一种需求,好像有个内在的声音,要他学着样儿出去走动走动,满足一下可能的欲望。尽管如此,他依然端坐在那里,瞅着那张丰满的曲线起了皱折、稍带点污迹的照片,然而它并未由于陈旧而变得逊色。为了不至于进一步增添对方在掂掇她那隆起的丰腴[231] 胸脯的匀称美时可能感到的窘迫,他体贴入微地把视线移开了。事实上,那一点点污迹反而添加了魅力,就像稍微脏了一点的亚麻布就跟崭新的一样好,不,由于上面那层浆没有了,毋宁说是比新的还强得多。倘若他……的时候她出去了呢?“我在找那盏灯,她告诉我说”,这句歌词[232] 浮现到他的脑际。但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因为此刻他又回想起早晨那张凌乱的床铺等等,以及写着“遇见了他尖头胶皮管”[233](原话)的那本关于鲁碧的书[234]。 它恰好掉在卧室用尿盆旁边了,对原书作者林德利·穆雷,可说是不恭之至[235]。

    他呆在这青年身边,的确感到高兴。受过教育,风度高雅,[236]而且还容易感情用事,是他们那群人当中的尖子。不过,你不会想到他有这方面的…… 不,你是会想到的。何况他还说照片蛮好看。不论谁怎么说,就是好看,尽管现在她明显地发福了。可那又有什么不好呢?关于那类事件,流传着大量莫须有的胡说八道,给当事人的一生带来污名。报纸上硬说某某高尔夫球职业选手或新近在舞台上红起来的明星有什么暧昧行为。对夫妻间司空见惯的纠纷,不是公正诚实地报道其真相,却照例添枝加叶、耸人听闻地渲染一番:他们怎样命中注定相遇的,又怎样相爱上的,从而使两人的名字在公众心目中被联系起来。连他们的信件都拿到法庭上去宣读,满纸都是通常那些感伤的、有失体面的语句,使他们没有开脱的余地。说明了他们在一家著名的海滨旅馆每周公开同居两三次,按正常趋势他们的关系越来越亲密了。随后就是非绝对的[237]离婚判决,代诉人试图提出反对的理由,但未能推翻原判,非绝对的遂成为绝对的。至于那两个行为不端者就彼此沉溺在爱恋中,漠然无视这一判决。最后此案被交到事务律师手里,他代理受到不利的判决的当事者按照程序递上一份诉状。当他(布)[238] 沐浴在挨近爱琳的无冕之王这一光荣中时,这一事件和那桩历史性骚动同时发生了。那位垮了台的领袖——众所周知,即便在被加上通奸的污名之后,他也依然坚守阵地,绝未退让;直到(领袖的)十名或十二名,也许更多的忠实支持者闯进《不可压制报》,不,是《爱尔兰联合报》(顺便说一句,这决不能说是个恰切的名称 [239])的印刷车间,用铁锤还是什么家伙把活字盘砸毁了。这完全是由于一向以诬蔑诽谤为能事的奥布赖恩[240]派的蹩脚记者摇着轻浮的笔杆编了那些下流谗言,对他们原先的民众领袖的私人品德任意进行诋毁中伤所造成的。尽管一眼就看得出他简直完全换了个人,可依然保持着凛然的气概。衣着虽然还像往日那样随随便便,他的眼神却显示出坚定的意志,使那些优柔寡断者感受很深。他们把他捧上宝座后,才发现他们的偶像那双脚是泥土做的,从而大为狼狈。反正她是头一个发觉这一点的。那是到处发生骚动,情绪格外激烈的时期,布卢姆被卷进聚集在那里的人群。有个家伙用肘部狠狠地戳了他的心窝一下,幸而不严重。他(巴涅尔)的帽子冷不防被碰掉了,看到这副情景并在混乱中拾起帽子以便还给他的正是布卢姆(而且飞快地递还给他了)。这是确凿的历史事实。巴涅尔气喘吁吁,光着头,当时他的心已飞到距帽子不知多少英里以外。敢情,这位先生生来就是注定要为祖国豁出命去干的。说实在的,首先就是为了荣誉而献身干事业的。他幼小时在妈妈腿上被灌输的周全礼节已渗透到他骨子里,这当儿突然显示出来。他转过身去,朝递给他帽子的那位十分镇定[241] 地说了声:“谢谢你,先生。”当天早晨布卢姆也曾经提醒过律师界一位名流[242] ,他头上的帽子瘪了。巴涅尔的声调可跟那人大不一样。历史本身重复着,但反应并不尽同。那是在他们参加一位共同朋友的葬礼,完成了把他的遗体埋入墓穴这桩可怕的任务,并让他孤零零地留在荣光中[243] 之后。

    另一方面,他在内心深处更感到愤慨的是出租马车夫之流恬不知耻地开的玩笑。他们把整个事件当成笑料,肆无忌惮地放声大笑,装作对事情的来龙去脉了如指掌,其实他们心里糊里糊涂。这本来纯粹是两个当事人的问题,除非那位合法的丈夫收到密探的一封匿名信,说是就在那两人相互亲昵地紧紧搂抱着的关键时刻,给他撞上了,从而就促使那位丈夫去留意他们那暖昧关系,导致家庭骚乱。犯了过错的妇人跪下来向当家的告饶,只要这位受了损害的丈夫肯对此事抱宽恕态度,既往不咎,她就答应今后与那人断绝关系,再也不接受他的访问。她热泪盈眶,然而兴许长着一张标致脸蛋儿的她,同时还偷偷吐舌头呢,因为很可能还有旁的好几位哩。他这个人是有怀疑癖的,他相信,并且毫不犹豫地断言:天下即便有贤妻,而夫妻间又处得十分融洽,也仍会有一个或几个男人,总是依次守候在她周围,缠住不放。而一旦她怠慢了自己的本分,对婚姻生活感到厌倦,就会心生邪念,骚动不宁起来,于是她卖弄风情,招惹男人们,到头来就会移情于旁人。于是,年近四十而风韵犹存的有夫之妇与年纪比自己轻的男子之间就艳闻[244] 频传了,毫无疑问,好几起有名的女子痴情事例都证实了这一点。

    万分遗憾的是,那些头脑有幸生得灵敏的年轻人(坐在他身边的显然就是其中的一位),竟然把宝贵的光阴浪费在淫荡女人身上,说不定她还会赠给他一份足够他享用一辈子的梅毒哩。这位幸运的单身汉有朝一日遇上相般配的小姐,就会娶她作妻子。到那时为止,与女人交往倒也是个不可或缺的条件[245] 。他丝毫不想为弗格森[246]小姐(促使他凌晨来到爱尔兰区的,极可能就是这位特定的“北极星”哩)的事盘问斯蒂芬什么。尽管他十分怀疑斯蒂芬能够从诸如此类的事中得到由衷的满足:沉湎于少男少女式的谈情说爱啦,同只会嘻嘻嘻地傻笑、身上一文不名的小姐每周幽会上两三次啦,照老一套的程序相互恭维,外出散步,又是鲜花又是巧克力地走上亲密的情侣之路。考虑到他既没有棲身之所,又没有亲人,钱财都被一个比任何后妈都更歹毒的房东大娘榨骗了去;以他这个年龄而言,确实糟糕透了。他抽冷子脱口而出的那些奇谈怪论牵动着比他年长若干岁或几乎可以做他父亲的布卢姆的心。然而他的确应该吃点儿富于营养的东西:在牛奶这一母亲般的纯粹滋补品中搀上鸡蛋,做成蛋酒,要不就吃家常的白水煮鸡蛋也好嘛。

    “你是几点钟吃的饭?”他向那个身材细挑的青年问道。青年脸上虽没有皱纹,却满是倦容。

    “昨天的什么时候,”斯蒂芬说。

    “昨天,”布卢姆大声说,后来想起这已经是明天——星期五了,“啊,你的意思是说,现在已经过了十二点!”“那就是前天吧,”斯蒂芬纠正了自己的话。这个消息简直使布卢姆感到惊愕,他陷入沉思。虽然他们并不是对样样事情意见都一致,两人不知怎地却有个共同点,好像两颗心行驶在同一条思考的轨道上。大约二十年前,就在小伙子这个年龄上,他也曾一头扎进过政治。当鹿弹福斯特[247] 在台上的年月里,他对议员这一显赫职务抱着近似向往的态度。他还记起,自己也曾对那些同样的过激思想暗自怀有敬意(这本身就是巨大的满足的源泉)。比方说,佃户被迫退租的问题当时刚刚冒头,引起民众极大的关注。不用说,他本人连分文也不曾捐赠给这一运动,而且其纲领也并非完全没有漏洞。他不能把信念绝对地寄托在上面。他认为佃户拥有耕作权符合当代舆论的趋势,起初作为一种主义他全面地赞成;及至发现弄错了,就部分地纠正了自己的偏见。由于他竟然比到处游说耕者应有其田的迈克尔·达维特[248]的过激意见甚至还进了一步,从而遭到嘲笑。正因为如此,当这帮人聚在巴尼·基尔南酒馆露骨地讽刺他时,他才那么强烈地感到愤慨。尽管他经常遭到严重的误解,再重复一遍,他仍不失为最不喜欢吵架的人。然而他却一反平素的习惯,(打个比喻来说)朝着对方的肚子给了一拳。就政治而言,他对双方相互充满敌意的宣传与招摇所必然导致的伤害事件及其不可避免的结果——主要是给优秀青年带来不幸与苦恼——一句话,对适者灭亡 [249]的原则理解得再透彻不过

    不管怎样,既然已快到凌晨一点了,权衡利弊,早该回家睡觉了。难题在于把他带回家去多少要冒点风险(某人[250] 有时会发脾气),可能闹得一团糟,就像他一时冒失,把一条狗(品种不详)带回翁塔利奥高台街去的那个晚上一样。记得非常清楚,因为刚好在场。狗的一只前爪破了(倒不是说二者情况相同或不同,尽管这位青年也有一只手受了伤)。另一方面,如果建议他到沙丘或沙湾去呢,那又太远,时间也太迟了。二者之间究竟该选哪个,他倒有点儿无所适从了。经过全盘考虑之后,得出的结论是:对他来说,就应该充分利用这个机会。斯蒂芬给他的最初印象是对他有点儿冷淡,不大吐露心迹,但是不知怎地,他越来越被对方所吸引了。举例来说,当你向这个青年提个什么打算时,他决不会欣然接受,而使布卢姆焦虑的是,即使自己有个建议,也不晓得该怎样把话题转到那上面,或怎样确切地措词,诸如:倘若容许自己在据认为适当的时候为对方贴补点儿零用钱或在穿着方面帮对方一把的话,他会感到莫大的快乐。不管怎样,他打定主意这样了结此事:为了避免重蹈那只瘦狗的覆辙,当夜姑且让他喝上一杯埃普可可[251],临时打个地铺,再给他一两条围毯盖盖,把大氅折叠起来当枕头。起码让这个青年处在能够保障他的安全的人手里,就跟台架[252]上的烤面包片那样暖烘烘的。他看不出这么做能有多大害处,只要确保决不会发生任何骚乱就行。该离开了,因为这位让老婆守活寡的快活的人儿[253]好像被胶膘在这里了,他一点儿也不急于回到他那颇可怀念、眷恋的王后镇家中去。今后几天内,要是想知道这个形迹可疑的家伙的下落,老鸨搜罗几名年老色衰的佳人儿在下谢里夫街那边开起来的窑子倒是可以提供最可靠的线索。他忽而讲了一通发生在热带附近的六响左轮枪奇闻,打算把她们(人鱼们)吓得毛骨悚然,忽而又对她们那大块头的魅力加以苛刻的挑赐,其间还大杯大杯地畅饮私造的威士忌酒,兴致勃勃地胡乱开一阵心。到头来照例是自我吹嘘,说什么实际上我究竟是何许人也?正如代数先生到处[254]所写的那样,让XX等于我的真名实姓与地址吧。就在这当儿,布卢姆想起自己曾怎样随机应变、巧妙地回击那个天主的血和伤痕[255]的家伙,指出他的天主是个犹太人,于是大家就暗笑起来。人们要是被狼咬了,还能忍受,然而一旦被羊咬了一口,那就真正会被激怒。和善的阿戏留的最大弱点也是怕被人指出:你的天主是个犹太人。因为世人好像通常相信,天主来自香农河畔卡利克或斯莱戈郡[256] 的什么地方。

    “我仔细考虑了一下,”我们的主人公终于提议道,同时小心翼翼地把老婆的照片往兜里揣,“这里太闷热了,你干脆到我家去,一道聊聊吧。我就住在附近。这玩艺儿你可喝不得。[你喜欢喝可可吧?][257]等一等,我来付帐。”

    离开这里显然是上策,随后就顺利了。他一边谨慎地往兜里收起照片,一边向棚屋老板招手,老板却好像没有……

    “对,这样做最好不过啦,”他对斯蒂芬担保说;然而对斯蒂芬来说,黄铜头饭店[258]也罢,他的家也罢,或任何旁的地方,都或多或少地……

    各种乌托邦计划都从他的(布卢姆的)不停地转着念头的头脑中闪过。教育(真正的项目),文学,新闻,《珍闻》的悬赏小说[259],最新式的海报,到挤满剧场的英国海滨疗养地去做豪华的旅游,水疗、演出两不误,用意大利语表演二重唱等等,发音十分纯正地道。当然,无须乎向世人和老婆广泛宣传此事,说自己怎样交了点好运。需要的是早日动起手来。他已觉察出这个青年继承了乃父的嗓子,于是就把希望寄托在这一点上,认为一定能成功。所以只消把话碴儿引到那特定的方向去就成,反正也碍不着什么事,为的是……

    马车夫看着手里的报纸,大声念了一段前任总督卡多根伯爵在伦敦某地主持马车夫协会晚餐会的消息[260] 。听了这条激动人心的报道之后是一片沉寂,随着是一两个哈欠。接着,坐在角落里的那个仿佛还剩有几分活力的怪老头[261] 读道:安东尼·麦克唐奈爵士从尤斯顿车站出发,前往次官官邸,或诸如此类的消息。人们对这条饶有兴味的消息的反应是同一声“为什么”。

    “老爷爷,让咱瞅一眼那份报,”老水手略微显示出天生的急脾气,插嘴道。

    “好的,”被招呼的老人回答说。

    水手从随身携带的眼镜盒里取出一副发绿色的眼镜,慢悠悠地架在鼻子和双耳上。

    “你眼神儿不好吗?”长得像市公所秘书长的那个人怀着满腔同情地问道。

    “唔,”蓄着一副花白胡子的航海人回答说。这家伙略识几个字,就好像是正隔着海绿色舱窗向外眺望似的。“俺读啥的时候就戴眼镜儿。是红海里的沙子教俺养成的习惯。说起来,俺从前连在暗处都能看书。俺最爱读《一千零一夜》[262] 啦,《她红得像玫瑰》[263]也不赖。”

    于是,他用粗笨的手摊开报纸,用心读起天晓得什么玩艺儿:发现了溺尸啦;柳木王的丰功伟绩啦;艾尔芒格为诺丁独得一百多分,在第二场比赛中无一出局啦[264] 。这当儿,老板(丝毫不理会艾尔的事)正专心致志地试图把那双分不出新旧、显然穿着太紧的靴子弄松一点,并咒骂那个卖靴子的人。从那帮人的面部表情可以辨认得出,他们是醒着的,也就是说,要么是愁眉苦脸的,要么就讲上句无聊的话。

    长话短说。布卢姆看明事态之后,生怕呆得太长,招人讨厌,就头一个站了起来。他信守了自己要为这次聚会掏腰包的诺言,趁没人注意就机警地朝我们这位老板作了个几乎觉察不到的告别手势,示意马上就付钞,总计四便士(并且不引人注目地付了四枚铜币,那诚然是“最后的莫希干人”[265] 了)。他事先瞧见了对面墙上的价目表上印得清清楚楚的数字,让人一看就读得出来[266]:咖啡二便士,点心同上。正如韦瑟厄普[267] 过去常说的,货真价实,供应的东西有时竟值两倍的价钱哩。

    “来吧,”他建议结束这场集会[268]。

    他们看到计策奏效,时机成熟,就一道离开了那座马车夫歇脚的棚屋或下等酒馆,告别了聚在那里的、身着防水服的名流[269] 人士。除非闹场地震,这帮人是决不会从这种什么也不干是美妙的[270] 境界中脱身的。斯蒂芬承认他还是不舒服,筋疲力竭,并在门口伫立了片刻。

    “有一件事我一直不明白,”他心血来潮,说了句意想不到的话,“为什么在咖啡店里,晚上他们总是把桌子翻过来?我的意思是说,把椅子翻过来放在桌上。”

    永远难不倒的布卢姆对这句抽冷子提出的问题毫不迟疑地回答说:

    “早晨好扫地呀。”

    这么说着,他出于体贴就矫健地蹿到伙伴的右侧,并且真心实意地为自己这一习惯表示歉意,因为照古典的说法,右边是他像阿戏留那样易受损伤的部位。尽管斯蒂芬的腿有些发软,眼下夜晚的空气确实令人觉得爽快。

    “那(指空气)对你会有好处的,”布卢姆说,一时指的也包含散步。“只要散散步,你就会觉得换了个人似的。不远啦。靠在我身上吧。”

    于是,他用左臂挽着斯蒂芬的右臂,就这样领着他前行。

    斯蒂芬含含糊糊地“唔”了一声,因为他感到一个陌生而软塌塌、颤巍巍的肉身挨近了他。

    不管怎样,他们从摆有石头和火钵等的岗亭前面走过。那里,当年的冈穆利——如今落魄成市政府的临时工——正如谚语所说的,依然被搂抱在睡神怀里,睡得正香,沉浸在绿色田野与新牧场[271] 的梦中。说到塞满石头的棺材,这个比拟是蛮不错的。因为他确实是被人用石头砸死的。闹分裂的时候,八十几名议员中竟有七十二个倒了戈[272] 。主要是他曾经大捧特捧的农民阶级,大概就是被剥夺了佃耕权后,他替他们收回来的那些佃户哩。

    这样,二人就挽着臂,穿过贝雷斯福德广场,一路上布卢姆闲聊起自己无比热爱可又纯粹是个外行的艺术形式——音乐。瓦格纳尽管自有其众所公认的雄伟气魄,然而对布卢姆来说,却有点太沉闷了,一开始就难以理解。但是他简直迷上了梅尔卡丹特的《胡格诺派教徒》、梅那贝尔的《最后的七句话》[273]和莫扎特的《第十二弥撒曲》。他认为后者的《荣耀颂》[274]乃是第一流音乐中的登峰造极之作,真正能使其他一切音乐黯然失色。他非常喜爱天主教宗教音乐,那远远超过其竞争对手在这方面所能提供的穆迪与桑基圣诗[275] 或“嘱我活下去,我就做个新教徒”[276] 。他对罗西尼的《站立的圣母》[277]的称赞也绝不落在任何人后面。这确实是一首充满了不朽的节奏的乐曲。有一次在上加德纳街耶稣会教堂举行的演奏会上,他的妻子玛莉恩·特威迪夫人就演唱过它并博得好评,真正引起了轰动。他可以把握十足地说,在她已享有的声誉上,更增添了光采,使所有其他演唱者均黯然失色。为了聆听夹在演唱家或毋宁说名手[ 280]当中的她的演唱,听众甚至把教堂门口都挤满了。大家一致认为没人赛得过她。在平时唱诵圣乐的礼拜堂里,人们普遍发出“再唱一遍”的呼声,这就足以证明她受欢迎的程度了。总之,他爱听莫扎特的《唐乔万尼》[281] 那样的轻歌剧,而《玛尔塔》[282]是这方面的珠玉之作。尽管他对门德尔松这样严格的古典派只具有点皮毛的知识,却也怀着强烈的爱好[283] 。说到这里,斯蒂芬想必是知道那些大家所爱唱的歌曲的,他特地举了莱昂内尔在《玛尔塔》中演唱的插曲《爱情如今》[284]为例。说也真巧,昨天他听到这支歌曲,说得更确切些,是无意中传到他耳中的,他觉得十分荣幸。尤其令他感到高兴的是演唱者正是斯蒂芬的父亲大人。音色圆润,技巧完美,对作品的诠释的确使其他一切人甘拜下风。对于这非常文雅的提问,斯蒂芬回答说“他并没有”[285],却开始赞美起莎士比亚的——至少也是那个时代及其先后时期的歌谣来了。又谈起住在费特小巷、离植物学家杰勒德不远的古琵琶演奏家道兰德;我成年弹奏,道兰德[286] 。他怎样打算从阿诺德·多尔梅什那儿买一把古琵琶[287] ,价钱是六十五基尼。这个名字布卢姆听上去确实挺耳熟,只是记不大清楚了。还有在对位法的先导主题与应答主题上下过功夫的法纳比父子[288] 。此外就是伯德(威廉)。斯蒂芬说,此人不论是在女王小教堂或任何其他地方,只要看到了维金纳琴就非弹上一通不可[289] 。还有个姓汤姆金斯[290] 的,作过诙谐的或庄重的歌曲。再就是约翰·布尔[291]了。

    他们边聊边穿过广场,走近车行道。只见链栏后面有一匹马拉着扫除器正沿着铺石路走来,一路扫拢着长长的一条泥泞。一片噪音,布卢姆简直闹不清关于六十五基尼和约翰·布尔的引喻自己是否听真切了。他觉得有这么两个完全一样的姓名是个惊人的巧合,就问了声那指的是否那位同名同姓的政界名人约翰牛[ 292] 。

    马在链栏那儿慢慢掉过头去拐弯。布卢姆照例是留神提防着的,看到马这样,就轻轻拽了拽斯蒂芬的袖子,用诙谐口吻说:

    “今天夜里咱们有性命危险。可得小心蒸气碾路机呕。”

    于是他们停下了脚步。布卢姆凝视着那匹马的脸,怎么也看不出它能值六十五基尼。由于是在黑暗中突然出现在挨得很近的地方,它就好像是个由骨骼甚至肉组成的与马迎然不同的新奇的东西了。这显然是一匹后腿朝前迈,一路倒退着的四肢不协调的马,半边屁股略低,臀部是黑的[293] ,甩着尾巴,耷拉着头。这当儿,牲口的主人正坐在驭者座上,忙于想心事。这是一头多么善良懦弱的牲口啊,可惜他身上没带着糖块儿,然而他又明智地仔细想道,人生在世,总不能对所有可能突然发生的事都做好准备呀。它只不过是一匹大块头、笨拙而神经质的傻马罢了,活在世上无忧无虑,他又寻思,甚至于狗,比方说,巴尼·基尔南酒馆那头杂种的吧,要是个头也有这匹马这么大,碰上它可就够吓人的了。然而它长成那个样子可不能怪它呀。就拿骆驼(那是沙漠上的船)来说吧,在它的驼峰里可以把葡萄酿成酒。动物中十之八九可以关进栏里,或加以驯服。除了蜜蜂而外[294],再也没有人类这么心灵手巧的了。对鲸要使用标枪上的夹叉,对短鼻鳄鱼只要挠挠腰部,它就会懂得开玩笑的滋味了。在雄鸡周围用粉笔画个圈儿[295] 。老虎呢,我那老鹰一般锐利的目光[ 296] 。尽管斯蒂芬的话使布卢姆多少分了神,正当这艘马儿船在街上活跃的时候,他脑子里却满是关于野地走兽[297]的正合时机的考虑。斯蒂芬依然继续谈着饶有趣味的往事。

    “我刚才说什么来着?哦,对啦!我老婆,”他直截了当地[298] 说,“她要是能够结识你,会非常高兴的。因为她对所有的音乐都是倾心的。”

    他从旁边亲切地望着斯蒂芬的侧脸:他长得活脱儿像他母亲,然而丝毫也没有通常那种必然会使女人着迷的小白脸儿恶少气,兴许他生来就不是那号人。

    可是假若斯蒂芬继承了他父亲的天赋(布卢姆相信是这样),这就在布卢姆心中展开了新的前景:例如参加芬格尔夫人为了开发爱尔兰工业而于本周的星期一举办的那种音乐会[299] 啦,出入于一般上流社会什么的。

    此刻那个青年正在讲解着以《这里青春已到尽头》为主调的精采的变奏曲。这出自简·皮特尔宗·斯韦林克[300] 之手。他是一个出生于荡妇的产地阿姆斯特丹的荷兰人。他更喜欢约翰内斯·吉普[301]那首德国的古老民谣,它描绘晴朗的海,赛仑——那些杀男人的美丽凶手——的歌喉。布卢姆听了,有点儿吃惊:

    赛仑蛊惑人心,

    诗人如此吟诵。[302]

    他唱完开头一节,就当场[303] 译了出来。布卢姆点点头说,他完全懂了,央求斯蒂芬尽管唱下去。他就照办了。

    他那男高音的音色极其纯美,表现出罕见的才华。布卢姆刚听了第一个音调就加以赞赏。倘若他能得到像巴勒克拉夫[304]那样一位公认的发声法权威的适当指导,再学会读乐谱,既然男中音已多得烂了市,他就不难随意为自己标价。那样一来,不久的将来,这位幸福的美声歌唱家就有机会出入于[305] 经营大企业的财界巨头和有头衔者那坐落在最高级住宅区的时髦府邸。不论他拥有的文学士学位(那本身就是堂哉皇哉的广告),还是他那绅士派头,都足以为本来就美好的印象更加锦上添花,这样就会万无一失地取得不同凡响的成功。何况他既有头脑,又能够用来达到此目的并满足其他需求。倘若他再注意一下服装的考究,那就更能慢慢博得高雅人士的垂顾。对于社交界在服装剪裁等方面的讲究他是个乳臭未干的新手,简直不明白那样一些区区小节怎么会成为绊脚石。事实上,再过上几个月他就可以预见到斯蒂芬在欢度圣诞节期间,怎样有所选择地参加他们所举行的有关音乐艺术的恳谈会[ 306]了,从而在淑女们的鸽棚里掀起轻微的波澜[307] ,在寻求刺激的太太小姐们当中引起一番轰动。据他所知,这种事儿以前也记载过好几档子。从前,只要他有意,蛮可以不露马脚、不费吹灰之力地就能……当然喽,除了学费而外,同时还有决不可等闲视之的金钱报酬。他附带说明一下:其实并不一定图几个臭钱就作为一种职业积年累月地站在乐坛上。毋宁说,那是朝着必然的方向迈进的一步,不论是从金钱上还是精神上,都丝毫无损于尊严。当你手头急需钱的时候,有人递过一张支票来,也不无小补。况且尽管近来人们对于音乐的鉴赏力每况愈下,可是不落俗套的那种富于独创性的音乐还是很快地就会风靡一时。正值伊凡·圣奥斯特尔和希尔顿·圣贾斯特以及所有这号人[308] 把投合时好的男高音独唱偷偷塞给轻信的观众并照例掀起陈腐的流行之后,斯蒂芬的演唱无疑地会给都柏林的音乐界带来一股新风。是呀。毫无疑问,他是做得到的,他必然稳操胜券。这是博取名声、赢得全市尊敬的大好机会。他会成为台柱子,会有人同他签订演出合同,也会为国王街剧场[309]那些捧他的听众举行一场大规模演奏会的。还得有个后台,也就是说,倘若——这个“倘若”可非同小可——有人愿意出力硬把他推上去,凭着这股势头来防止那种不可避免的因循萎靡。凡是那些被老好人当作贵公子般娇纵坏了的红角儿,都容易陷进这样的状态。干这行当丝毫也不会损害另外的事。他可以我行我素,只要自己愿意,有的是余暇来自修文学。文学进修是个人的问题,完全不会妨碍或有损于歌手这一行当。说实在的,球就在他脚下,正因为如此,另外那个嗅觉异常敏锐、任何苗头都绝逃不过的家伙[310]才缠住他不放。

    就在这当儿,马……过了一会儿,他(即布卢姆)在适当时机,本着“傻子迈进天使……之处”[311] 的原则,在完全不去追问斯蒂芬私事的情况下劝他跟某某即将开业的医生断绝往来。他留意到,此人倾向于瞧不起斯蒂芬。当斯蒂芬本人不在场时,甚至借着开玩笑来贬低他几句,或者随便怎么说吧,反正据布卢姆的拙见,就是在一个人的品格的某个侧面上投下讨厌的阴影——这里他要讲的绝不是什么双关的俏皮话。

    那匹马走到绷得紧紧的缰绳尽端(姑且这么说),停了下来,高高地甩起高傲而毛茸茸的尾巴。为了在即将被刷净打磨光的路面添加上自己的一份,就拉了三泡冒热气的粪便。它从肥大的屁股里慢吞吞、一团团地、分三次拉下屎来。车把式坐在他那装有长柄大镰刀的车[312] 里,善心而有耐性地等待着他(或她)拉完。

    幸而发生了这一事故[313] ,布卢姆和斯蒂芬才肩并肩地从那被直柱隔开来的栏链的空隙爬过去,迈过一溜儿泥泞,朝着下加德纳街横跨过去。斯蒂芬虽然没有放开嗓门,却用更加激越的声调唱完了那首歌谣:

    所有的船只搭成了一座桥。[314]

    不管是好话、坏话还是不好不坏的话,反正车把式一言也未发。他坐在低靠背的车[315]上,只是目送这两个都穿着黑衣服的身影一—一胖一瘦——朝着铁道桥走去,由马尔神父给成婚。[ 316] 他们走一程又停下脚步,随后又走起来,继续交头接耳地谈着(车把式当然被排除在外)。内容包括男人的理智之敌赛仑,还夹杂着同一类型的一系列其他话题,篡夺者啦,类似的历史事件什么的。这当儿坐在清扫车——或者可以称之为卧车[317]——里的那个人无论如何也是听不见的,因为他们离得太远了。他只是在挨近下加德纳街尽头处坐在自己的坐位上,目送着他们那辆低靠背的车。[318]

    第十六章 注释

    [1]好撒马利亚人慈悲为怀,曾周济遇到不幸的人,见耶稣所讲的比喻,《路加福音》第10章第30至37节。

    [2]瓦尔特里,参看第十一章注[134]。

    [3]年长者,指布卢姆。他几乎被撒沙车撞着的情节,参看第十五章注[21]。下文中的“有关”,原文为拉丁文。

    [4]《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第5章开头有“当他[斯蒂芬]在塔博特街的拐角处走过石匠贝尔德的作坊的时候,易卜生精神……在他的心上吹过”之句。

    [5]原文为拉丁文,典参阅第六章注[6]。这里,作者把布卢姆比作阿卡帖斯,把斯蒂芬比作埃涅阿斯。

    [6]詹姆斯?鲁尔克都市面包房兼营面粉业,位于马博特街拐角处。

    [7]日用粮,见《天主经》祷文:“我等望你,今日与我,我日用粮。”

    [8]“面包……包”一语,出自斯威夫特(见第三章注[44])的讽刺文章《一只澡盆的故事》(1704)序言。

    [9]这里,把鲍西娅在《威尼斯商人》第3幕第1场中所唱的歌词首句“O tell me where is fancy bred”(哦,告诉我爱情生长在何方?”)中的“bred”(生长)改成了谐音的词“bread”(面包)。

    [10]“路上”,原文为法语。

    [11]“就”,原文为拉丁文。

    [12]“到头来”,原文为拉丁文。

    [13]马修?托拜厄斯是当时首都警察署的公诉律师。

    [14]指托马斯?沃尔,当时他是都柏林市警察管区的违警罪法庭法官。第八章中谈到的老汤姆?沃尔(见该章注[108]及有关正文)即此人。 产婆桑顿曾为其妻子接生。

    [15]指丹尼尔?马奥尼,当时为律师兼中央首都警察法庭的法官。

    [16]“花柳界”,原文为法语。

    [17]“友”,原文为法语。

    [18]犹大指林奇,参看第十五章注[971]。

    [19]在第七章“了不起的加拉赫”一节中,曾写到斯蒂芬听奥马登?巴克说起冈穆利替市政府当守夜人的事。

    [20]“晚安!”及下一段均按海德一九八九年版另起段(第503页倒10行、倒9行)。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572页第6行)及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608页第22行),这两处均接排。

    [21]即约翰?科利,出现在《都柏林人?两个浪子》中的浪子之一。

    [22]新罗斯是爱尔兰东南韦克斯福德一镇。

    [23]塔尔怕特?德?马拉海德,参看第十章注[35]、[36]。

    [24]斯蒂芬正打算辞去教职(迪希校长也认为他干不长),所以推荐科利去见校长(参看第二章注[82]及有关正文)。

    [25]指基督教兄弟会所创设的贫民学校,参看第八章注[1]。

    [26]指都柏林最古老的黄铜头饭店(建立于1688年左右)。听者指斯蒂芬,这家饭店使他联想到格林(见第九章注[70])的喜剧《修士培根与修士邦格》(1594)中的人物培根,他花七年时间用黄铜铸造了一颗头。

    [27]这里,把维吉尔的史诗《埃涅阿斯纪》中女王狄多的话做了改动。原话是:“我并非未遭到过不幸,故……”

    [28]指在身上挂起广告牌走街串巷者,参看第八章注[41]及有关正文。

    [29]“办公室里的那个女孩子”,指博伊兰的秘书邓恩小姐,见第十章注[81]及有关正文。

    [30]指德国提琴手和乐队指挥卡尔?罗莎(1842一1889)于一八七三年所创立的卡尔?罗莎歌剧团。该团曾多次在都柏林公演。

    [31]“更深的深处”(a deeper depth)系把弥尔顿的《失乐园》(卷4第71节)中的“in the lowest deep a lower deep”之句做了改动。

    [32]“很难得的”,原文为法语。

    [33]艾布拉那是都柏林古称,参看第十四章注[25]。

    [34]在本书第一章末尾,和斯蒂芬同住在圆形炮塔里的穆利根从他手中把大门钥匙讨了去。布卢姆在第十五章中又回顾说,斯蒂芬等人酒后在韦斯特兰横街车站吵了一通(参看该章注[74]及有关正文),所以这里说他进不了炮塔啦。

    [35]“讲故事”,原文为法语。

    [36]南美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所产可可豆,质量较次。

    [37]为了纪念耶稣在星期五被钉在十字架上而死,天主教会规定星期五不许吃肉。这条戒律已于一九六七年废止。

    [38]穆利根的原型戈加蒂(见第一章注[1])曾于一九0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从利菲河(而不是滨海的斯凯利或马拉海德)里救起一个叫作马克思?哈利斯的人。前文中也曾提及穆利根救人事,见第三章注[154]及有关正文。

    [39]以上四句对话的原文均为意大利语。

    [40]“剥山羊皮”和“马车夫棚”,参看第七章注[141]。

    [41]“人”,原文为拉丁文。

    [42]“冷静”,原文为法语。

    [43]“我要”,原文为意大利语,参看第四章注[51]。下文中的“针对”和“被保护者”,原文为法语。

    [44]布卢姆讲的是蹩脚的意大利语,他把Bella Poesia(美丽的诗)误说成Bella Poetria。意大利语中无Poetria一词,这里姑且译为“希”。下文中,他原来要说的是“美丽的女人”(Bella donna),因未把二词断开,听上去就变成“颠茄”(Bella donna)的意思了。这里姑且译为“女忍”。

    [45]“促膝谈心”,原文为法语。

    [46]这是文字游戏。Ciceroo这一拉丁名字源于cicera(鹰嘴豆),而英文中,pod的意思是“英”,more意指“更多的”。拿破仑的姓Bonaparte,与法语“好角色”(Bo)谐音,这里改成英文词Goodbody(“好身体”,读作“古德巴迪”)。耶稣基督又名the Anointed(涂了油的),Anointed与oiled同义,oiled又与Deyle(多伊尔)发音相近。

    [47]“姓名有什么意义?”一语,出自《罗密欧与朱丽叶》第2幕第2场中朱丽叶的独白。

    [48]布卢姆家原姓维拉格,父亲迁移到爱尔兰后才改姓。参看第十五章注[93]及有关正文。

    [49]据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579页倒15行),“第二个鸡蛋显然也被击破了”是水手所说的话,应加引号。现根据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617页第5行)和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10页第10行)译出。

    [50]比斯利是伦敦西南郊一村庄。这里有一座射击场,除了国际射击比赛,每年七月还举行一次全国射击比赛。

    [51]亨格勒皇家马戏团,见第四章注[57]。

    [52]指王后镇港附近的大岛的卡利加勒停泊处。

    [53]卡姆登和卡莱尔是保卫王后镇港口的两个要塞,位于卡利加勒以南约五英里处。

    [54]“为了……人”,见第十章注[57]。

    [55]直译为“戴维?琼斯”,见第十二章注[162]。

    [56]此句与《奥德修纪》卷14末尾奥德赛关于黑夜的描述相呼应:“上空布满乌云,下面海水变得昏暗。”

    [57]《艾丽斯?卡?博尔特》是托马斯?邓恩?英格利希和纳尔逊?克尼斯合编的一首英国通俗歌曲。水手卡?博尔特漂泊了二十年,返回家乡后发现他的意中人艾丽斯早已死去。

    [58]伊诺克?阿登是丁尼生的一首同名叙事诗(1864)中的主人公。他是个水手,漂泊在外多年后回乡,发现妻子安妮?李早已改嫁,遂心碎而死。

    [59]盲人奥利里是约翰?基根(1809一1849)所作同名歌谣中的一个风笛手。他曾在夜间去看望一个少年,即歌中的“我”,二十年后,在辞世的头天夜里,他去跟已成年的“我”告别,井哀痛欲绝地问了这句话。

    [60]这里,布卢姆把《盲人奥利里》的作者误记为爱尔兰爱国主义诗人约翰?基根?凯西(1846一1870)了。他因参加芬尼社,于一八六七年一度被捕入狱,受尽摧残,出狱后不久就去世。

    [61]这是美国教育家艾玛?维拉德(1787一1870)所作同名歌曲(1832)中的一个叠句。配乐者为约瑟?菲利普?奈特。

    [62]原文为拉丁文。这里指丈夫走后,留在家中的妻子以为他死了而同别人所生的婴儿。

    [63]“高啊高……哦!”是一首题名《奔驰的兰迪?丹迪,哦!》的航海歌中的叠句。

    [64]前文中曾两次提及此船。参看第三章末尾及第十章注[199]及有关正文。

    [65]达达尼尔海峡是土耳其西北部沟通爱琴海和马尔马拉海的狭长海峡。后文中的 “葛斯波第?波米露依”是俄语祷文“天主矜怜我等”的音译。

    [66]“玻……棚”,原文为西班牙语,贝尼是玻利维亚东北部省份。

    [67]“向大家”(general1y)是根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12页第3行)译的。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581页倒9行)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619页第23行)均作“和和气气地”(genial1y)。

    [68]原文为西班牙语,其中boudin(布丁)一词是法语,意思是“香肠”,becche(贝赤)是意大利语,意思是“鸟啄”。

    [69]下文“尽管他……”是根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分段的,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均未另起段。

    [70]在《玛丽塔娜》(见第五章注[104])第2幕中,少年拉扎利洛预先把枪手的子弹拿掉,因而救了主人公堂塞萨尔一命。第3幕中, 拉扎利洛被迫向堂塞萨尔开枪,子弹却又奇迹般地停留在塞萨尔的帽子里,没有炸开。

    [71]“诚实”,原文为拉丁文。

    [72]霍利黑德距都柏林有七十英里,参看第十三章注[181]。下文中的伊根指当时英国-爱尔兰班轮公司都柏林办事处的秘书艾尔弗雷德?w?伊根。

    [73]沃尔恃?J.博伊德(生于1833)曾于一八八五至一八九七年间任都柏林破产法庭的法官,“让博伊德伤伤心”遂指“在财务上冒险”。

    [74]普利茅斯、法尔茅斯和南安普敦是由都柏林驶往伦敦的邮轮所停靠的三个港埠。

    [75]为了迎接爱德华七世(1901年)的即位,伦敦塔和威斯敏斯特教堂曾被整修一新。这两座建筑和坐落在贵族住宅区的公园街均对游客颇有吸引力。

    [76]“马盖特”,见第八章注[267]。

    [77]伊斯特本是濒临英吉利海峡的一座城镇,为高级游览地。斯卡伯勒是英国东北部主要海滨游览城镇,有矿泉浴场。

    [78]伯恩茅斯是英国多塞特郡一自治市,有大片海滩。海峡群岛位于英吉利海峡内,为避暑胜地。

    [79]前文中提到,六月十六日晚上,埃尔斯特?格莱姆斯歌剧团正在都柏林公演《基拉尼的百合》,见第六章注[24]及有关正文。

    [80]穆迪-曼纳斯歌剧团是爱尔兰男低音歌手查尔斯?曼纳斯(1857一1935)及其妻子英国女高音歌手范妮?穆迪夫人于一八九七年所组织的,在一九0四年成为英国首屈一指的大歌剧团。

    [81]“嗯,……儿”一语出自哈姆莱特王子著名的独白,见《哈姆莱特》第3幕第1场。

    [82]菲什加德和罗斯莱尔分别位于爱尔兰东南端和威尔士西南部。自一九0五年起,两港之间开始有班轮往返。

    [83]“反复审议中”,原文为法语。

    [84]“远离尘嚣”一语原出自托马斯?格雷的长诗《墓园挽歌》(1751)。后来托马斯?哈代借用作他的同名长篇小说(1874)的书名。下文中的“爱尔兰花园”指位于威克洛与布雷之间、被称作“威克洛庭园”的风景区,在都柏林以南二十五英里处。

    [85]“景色”,原文为法语。前文中的多尼戈尔是爱尔兰最北部一郡,有冰川遗迹。

    [86]“纳尔逊纪念柱”,参看第六章注[52]。

    [87]绢骑士托马斯占领霍斯山,参看第三章注[151]。格蕾斯?奥马利是爱尔兰女酋长葛拉纽爱尔的英文名字,见第十章注[458]。她路经霍斯时,曾绑架领主的儿子。英王乔治四世(1762一1830)于一八二一年八月踏访爱尔兰时,是在霍斯登陆的。

    [88]“准……吧!”一语出自《旧约?阿摩司书》第4章第12节。

    [89]“短刀”,原文为意大利语。

    [90]“结尾”,原文为法语。

    [91]指伦敦图索夫人(1761一1850)蜡像馆的一间恐怖室,那里陈列着不少古今杀人凶手的蜡像。

    [92]此人显然不知道关于店老板“剥山羊皮”曾参加过“常胜军”的内情,所以当着他的面谈及此事。

    [93]“无知乃至福”出自托马斯?格雷的颂诗《伊顿公学远眺》(1742),下半句是“机智乃愚蠢”。

    [94]“讳莫如深”,原文为法语。

    [95]“窝棚”,原文为西班牙语。

    [96]“自封的”,原文为法语。

    [97]“岩石”(Rock),直布罗陀的别称,rock一词又指暗礁。水手把布卢姆刚才所说的直布罗陀“岩石”理解为“暗礁”,说明他所夸耀的见识未必可靠。

    [98]“生气……牧场”一语出自弥尔顿的《利西达斯》,见第二章注[19]。

    [99]美国诗人朗费罗的《海洋的奥秘》(1841)一诗中,有这样的三句:“你想探索海洋的奥秘吗?/只有敢于向其风险挑战者,/才能理解其奥秘!”

    [100]“细微地”,原文为法语。

    [101]“救生艇星期日”是皇家全国救生艇协会爱尔兰分会的都柏林支部,靠私人捐款来从事救生活动。

    [102]这里把纳尔逊训话中的英国改成爱尔兰,参看第一章注[78]。

    [103]“基什”,参看第三章注[138]。下文中的“它”,指基什的灯船。

    [104]在一九0四年,亨利?坎贝尔确实在市公所担任着秘书长职务,他的办公室就设在都柏林市政厅里。

    [105]爱尔兰有一首以一八四八年的大饥馑为背景的歌谣,题名《老斯基贝林》。老父亲告诉他的儿子,他是怎样因受英国人的迫害而背井离乡的。

    [106]在欧洲俚语中,16这个数字意味着同性恋。下文中提到的安东尼奥即这个水手的同性恋对象。

    [107]“他……仃”,这两句歌词见第六章注[66]。

    [108]指《电讯晚报》的最后一版,是用粉色纸在中阿贝街八十三街的报社印的。

    [109]布太太是布林太太的简称。布卢姆遇见妓女的情节见第十一章注[328]及有关正文。自下一句(“你那些要洗的衣服”)起,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587页倒7行)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626页倒10行)均另起一段,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17页第12行)则并为一段。

    [110]比尤利与德雷珀共同创办的这家厂子还生产酒和矿泉水等,厂址在都柏林玛丽街。

    [111]“不用……人们”一语系套用耶稣的话:“不用怕那些杀肉体却不能杀灵魂的人们。”见《马太福音》第10章第28节。

    [112]“即刻”,原文为拉丁文。

    [ll3]“一家之父”,原文为拉丁文。

    [114]脑灰质沟回(俗称大脑皮层)是人类高级神经活动的中枢。

    [115]斯蒂芬所说的“最高的权威”指托马斯?阿奎那。这位神学家曾在《神学大全》中指出,事物的堕落不是自发的就是偶发的,而惟有对立面才谈得上堕落。灵魂是“单一的”,无对立面可言,因而是不可能堕落的。原文中,“自发的堕落”和“偶发的堕落”均为拉丁文。

    [116]“单一”的原文为slmp1e,也作“单纯”或“愚蠢”解。

    [117]“截然相反”,原丈为法语。

    [118]“咖啡宫”,参看第十一章注[97]。

    [119]这里,布卢姆的记忆有误。硫酸铜的化学分子式为CuSO4。脱水时变白色,吸水后呈蓝色,有毒。

    [120]“不可……件”,原文为拉丁文。

    [121]指罗马史上恺撒被刺死事,见第二章注[16]及有关正文。

    [122]“我们共同的朋友”系套用狄更斯最后一部小说(1865)的书名。下文中的“低声……朋友”,原文为意大利语。

    [123]拆麻絮和踏车是当时犯人在狱中从事的苦役。

    [124]国民诗人指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暴风雨》等剧中均有名叫安东尼奥的人物。

    [125]美国诗人朗费罗根据一八三九年十二月的一次沉船事故所写长诗《“赫斯佩勒斯”号沉船记》(1840)中的一首歌谣。

    [126]辛伯达是《一千零一夜》中的人物。这个水手叙述了自己七次远航中的历险见闻。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哑剧《水手辛伯达》曾在都柏林上演,颇为叫座。

    [127]威廉?莱德维希(1847一1923)是个都柏林男中音歌手,艺名路德维奇。一八七七年他在欢乐剧场所上演的瓦格纳的歌剧《漂泊的荷兰人》(1843)中扮演主角范德狄肯,参看第十五章注[200],迈克尔?冈恩,见第十一章注[257]。

    [128]都柏林的库姆街以南有个意大利移民聚居区,通称“小意大利”。

    [129]“有益无害的猫”一语出自《威尼斯商人》第4幕第1场中夏洛克的台词。

    [130]“不……的”,原文为法语。

    [131]“尖刀……一生”一语,套用《哈姆菜特》第3幕第1场中王子的独白。原话是:“只要用一柄小小的刀子,就可以清算他自己的一生。”

    [132]“罗伯……西”,原文为意大利语。

    [133]波蒂纳利是但丁所爱的女子贝亚德(1266一1290)娘家的姓。她是佛罗伦萨人,嫁给了银行家西蒙尼?德?巴第。

    [134]指伦纳德?达?芬奇,他也是佛罗伦萨人。后世认为他的名画《蒙娜?丽莎》(约1503)曾受到但丁在《宴会》中关于眼睛和微笑之描述的启发。该诗文记述了少年时代的爱情。

    [135]“托马索?马斯蒂诺”是把“托马斯?马斯蒂夫”意大利化了。马斯蒂夫为mastiff(一种滑皮短腰大看家狗)的译音。这是对托马斯?阿奎那的戏称,源于其绰号斗犬阿奎那,参看第九章注[424]。但丁的《神曲》,在神学和哲学两方面均深受阿奎那的影响。

    [136]原文作岬角(cape),通常指非洲的好望角,也可指智利南部合恩岛上的陡峭岬角。它位于南美洲最南端,比好望角还险峻。

    [137]当特暗礁位于都柏林湾以南的科克港口附近。“帆尔默”号(一艘芬兰船,而不是挪威船)是一八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失事的。艾伯特?威廉?奎尔的悼诗《一八九五年圣诞节前夜之风暴》刊载于次年一月十六日的《爱尔兰时报》上。

    [138]“凯恩斯夫人”号是一艘英国三桅帆船,“莫纳”号则是德国三桅帆船,并不是轮船。这一沉船事故发生于浓雾弥漫的一九0四年三月二十日。事后查明,根据航路的规定,应让路的是那艘英国船,所以“莫纳”号船长不负事故责任,但他应负道义上的责任,因为他不曾出动所有的救生艇去营救落水船员。

    [139]自下一句(“醒过来后”)起,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593页倒7行)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633页倒5行)均另起一段,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22页第14行)则并为一段。

    [140]帕待利克?托宾实有其人,曾于一九0四年任都柏林市政府铺路委员会秘书。

    [141]这是为都柏林船主帕尔格雷夫与墨菲合办的公司所建造的一艘轮船。

    [142]“知情人”,原文为法语。

    [143]罗伯特?沃辛顿是都柏林铁道一承包人。为了促进铁道运输,包括他在内的几个人曾于一九一二年力图实现一度夭折了的戈尔韦港扩建计划。参看第二章注[67]。这里,把日期提前了八年。

    [144]约翰?奥莱尔?利弗是英国曼彻斯特的一个制造商和企业家。人们正拟定戈尔韦港扩建计划时,利弗所拥有的一艘轮船于一八五八年撞在港内唯一的岩礁上。这里责怪利弗是故意指使那艘船失事以破坏这一扩建计划的。

    [145]“兼”,原文为意大利语。下文中的“夜会”,原文为法语。

    [146]“船上厨师”是对新水手的蔑称。下文中的罗得之妻变成盐柱的故事,见第四章注[36]。

    [147]据《〈尤利西斯〉注释》(第548页),当时爱尔兰的煤炭产量并不高。每年平均出口的猪肉价值为171.8万英镑(1898一1902年间),出口黄油和鸡蛋的价值为250万英镑(1896一1902年间)。所以这里说是“夸张的话”。

    [148]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595页第13行)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523页倒20行)均作(卡文)。现根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译出。纳文(Navan)为米思郡一小集镇,位于都柏林西北二十八英里处。一九0四年,埃弗拉德上校在这里种了二十英亩的烟草试验田。

    [149]“渐强音”,原文为意大利语。

    [150]一九0四年六月,日俄战争已打了四个月,日本海军显示出威力。德国的海军实力则开始对英国的海上霸权构成威胁。

    [151]“结局变成开端”,系把《仲夏夜之梦》第5幕第1场中昆斯念的开场诗第4行做了改动。意指尽管南非战争以布尔人于一九0二年被迫放弃独立而告终,但在战争过程中布尔一方曾给予英军重创,开始动摇大英帝国的统治。

    [152]古希腊英雄阿戏留除了右脚踵外,周身刀枪不入,“阿戏留的脚踵”即“致命的弱点”的代用语。萧伯纳是第一个把爱尔兰比作英国的“阿戏留的脚踵”的,见他为剧本《英国佬的另一个岛》(1906)所写的序言。

    [153]杰姆斯(吉姆)?马林斯(1846一1920),爱尔兰爱国志士,自学成才,于一八八一年当上医学博士,受到巴涅尔的推崇。

    [154]这里把哈姆莱特王子著名的独白中“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一语作了改动,见《哈姆莱特》第3幕第1场。

    [155]“另外那个人”,指“常胜军”菲茨哈里斯。

    [156]达尼曼是爱尔兰俚语,指告密者,典出自杰拉德?格里芬(1803一1840)的通俗小说《同犯》(1829)中的仆役达尼?曼。他在男主人的默许下谋杀了女主人。

    [157]丹尼斯和彼得?凯里是亲兄弟,见第五章注[69]。

    [158]“私通”,原文为法语。

    [159]“上高高的绞刑架”,参看第八章注[127]。

    [160]指《伊索寓言》中《狗和影子》的故事。一只叼着肉骨的狗看见映在水面上的自己的影子,便扑过去咬,结果反而把叼的肉骨掉到水里。

    [161]“温和的回答平息怒气”一语出自《旧约?箴言》第15章第1节,下半句是:“粗暴的言语激起愤怒。”

    [16Z]斯蒂芬这段话中排成五仿的部分,原文为拉丁文,系引自《新约?罗马书》第9章第5节,并稍作删节。全句是:“他们是族长们的子孙,按照身世说,基督跟他们是同一族的。”

    [163]“每一……政府”一语出自法国哲学家、外交官约瑟?德?迈斯特尔(1753一1821)的《政治组织和人类其他制度的基本原则论》(1814)。

    [164]“饱经忧患的国家”一语出自《穿绿衣》,见第三章注[136]。

    [165]“血泊桥”,见第十章注[209]。

    [166]“七分钟战役”是源于“七年战争”(即1756一1763的普法战争)、“七周战争”(1866,普鲁士对抗奥地利、巴伐利亚等)、“七天战役”(美国南北战争中的连续几次战斗)的说法,表示仗打得短暂。

    [167]斯金纳巷子和奥蒙德市场位于都柏林里奇蒙桥的两端,整个十八世纪,那曾是工匠和学徒之间械斗频仍的所在。

    [168]乳突是人体颅骨侧面和外耳后面的乳头状骨突。德国颅相学的创始人弗朗兹?约瑟大?加尔(1758一1828)认为:根据头脑的形状可以推断出人的智能和性格。他的追随者进一步提出,乳突越发达,斗志越旺盛。

    [169]宗教法庭又译作异端裁判所,是天主教教廷排除异教的机构,已于一九0八年废除。西班牙的犹太人是由阿拉贡国王斐迪南二世(1452一1516)于一四九二年下令驱逐出境的。

    [170]克伦威尔“有许多过失”,指屠杀爱尔兰妇孺等暴行,见第十二章注[513]。但是在克伦威尔的鼓励下,一六五六年有几家犹太金融巨头到伦敦和牛津来定居,他们给被内战破坏了的英国经济带来了勃勃生机。

    [171]指一八九八年的美西战争。西班牙军队装备很差,士气不振,因而惨败。

    [172]“相应地”,原文为拉丁文。

    [173]“母校”,原文为拉丁文。

    [174]“祖国所在地,日子过得好”,原文为拉丁文。这里,布卢姆把谚语“哪里过得好,哪里就是祖国”作了改动。

    [175]本书第三章中曾写到斯蒂芬在沙丘海滩徜徉。从那里再往北走,林森德的沙滩上就有半透明的螃蟹。它们移动时,好像不断改变着色调。

    [176]“郊区”,原文为法语,圣帕特里克是爱尔兰的主保圣人,所以这么说。

    [177]“奥卡拉汉”,参看第六章注[40]。

    [178]“收场”,原文为法语。

    [179]刑法改正条例第二条禁止教唆或拉拢妇女与人勾搭成奸。

    [180]刺青在十九世纪的欧洲贵族社会很是时髦,下文中的“当今在位的皇上”指英国国王爱德华七世。除了他而外,俄国和西班牙的王室也有文身的。

    [181]“十分之一的上层阶级”是套用“十分之一的底层阶级”的说法。见本章注[184]

    [182]十九世纪有过两起康沃尔事件。(1)康沃尔公爵(即当时尚未登基的威尔士亲王,后来的爱德华七世)的两个朋友与一八七0年的一桩离婚案有牵连,公爵因而被要求出庭作证。(2)一八八三年,都柏林堡的两个官员康沃尔和弗伦奇被牵连到人数众多的同性恋案件中去。

    [183]格伦迪太太是托马斯?莫克斯顿(约1764一1838)所著喜剧《加速耕耘》(1798)中的一个未出场的人物。她的邻居成天生怕她指责自己的一举一动。所以“格伦迪太太”就成为人们日常谈话中衡量自己举止的僵硬尺度。

    [184]英国基督教救世军的创始人威廉?布思(1829一1912)在其著作《最黑暗的英国及其出路)(1890)中认为英国从口口的十分之一处于赤贫状态,并创造了“十分之一的底层阶级”一语以图唤起公众对这一问题的重视。

    [185]“利用……时光”一语套用英国牧师艾萨克?瓦茨(1674一1748)的赞美诗《力戒懒惰》。原词为:“利用每一刻大好时光。”

    [186]这条广告套用了《天主经》的词句。原词是:“在天我等父者……我等望尔,今日与我,我日用粮。”

    [187]“激战,东京”,指发自东京的有关日俄战争的电讯。

    [188]一九0四年六月十六日的《电讯晚报》上刊载了有关一个名叫玛吉?德莱尼的女子在控告税务官弗兰克?P?伯克对她调情的一场官司中胜诉并获赔偿金二百英镑的消息。

    [189]这是有关六月十六日将举行戈登?贝纳特国际汽车赛的消息。参看第六章注[63]及有关正文。

    [190]指加拿大诈骗案,参看第七章注[71]。这个案件于六月十六日发回到下级法院,被告于次月十一日被判徒刑。

    [191]指都柏林大主教威廉?J?沃尔什,参看第七章注[12]。按六月十六日的《电讯晚报》并未刊登他的来函。十是教皇、大主教和主教附在本人签名后的符号,代表十字架。

    [192]德比马赛是英国传统马赛之一,每年六月间在萨里郡举行。罗伯特?亚当斯在《外表与象征》(纽约,1962年,第165页)一书中指出,“雨果爵士”的主人为布雷德福勋爵,而不是马歇尔上尉。

    [193]“纽约……命”,参看第八章注[274]。

    [194]这行外文是蒙克斯被南尼蒂叫去时(见第七章注[33]及有关正文)排错了的活字。

    [195]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602页第13行)缺“斯蒂芬?迪达勒斯”一名;下文中的“布姆”,莎士比亚书屋版作“布卢姆”,这两处均系根据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643页倒6行、倒5行)和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29页第18行至19行)翻译。

    [196]这里,斯蒂芬把迪希校长托他转给报纸的信(见第二章末尾)比作保罗的《希伯来书》,并模仿其文件。口蹄疫在英文中为footandmouthdisease,斯蒂芬引用这句话时,把“脚”和“口”都套进去了。

    [197]“斯通”,见第十二章注[6]

    [198]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603页第2行)作“三百英镑”。现根据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644页倒12行)和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30页第1行)译作“三千英镑”。下文中,布卢姆忽然联想到了在报上看到的另外一条消息(“调情的赔偿金”,参看本章注[188]及有关正文)。

    [199]在第五章中,莱昂斯误以为布卢姆建议他把赌注下在参赛马“丢掉”身上(参看该章注[96]及有关正文),但后来被利内翰劝阻了(参看第十二章注[525]及有关正文)。

    [200]一八九0年十二月六日,蒂摩西?迈克尔?希利在英国下院议事厅的第十五号委员室试图把巴涅尔赶下台。他操纵多数(45人),造成联盟的分裂局面。巴涅尔手下只剩下二十六人,实际上已失掉自治联盟主席职。希利,见第六章注[203]。

    [201]巴涅尔死在英国。灵枢被运回都柏林后,先在市政厅里停放了数小时,然后送到葛拉斯涅文公墓去埋葬。下文中的德威特,见第八章注[122]。

    [202]希利使联盟分裂之前,早在十一月间天主教主教们就抓住巴涅尔私生活中的丑闻,公开逼他辞去联盟的领导职务。参看第二章注[81]。巴涅尔则坚持政教应分开,予以驳斥。

    [203]“成桶的焦油”是比喻性说法,指当初很多人对巴涅尔恨之入骨,即使不能点燃焦油烧死他本人(像中世纪对待异教徒那样),至少也巴不得焚烧他的模拟像以泄愤。

    [204]凤凰公园暗杀案发生于一八八二年,即一九0四年的二十二年前。参看第二章注[81]。

    [205]福克斯和斯图尔特都是巴涅尔在写给后来成为其妻子的凯瑟琳?奥谢(当时为奥谢上尉太太)的私信中所用过的化名。参看第十五章注[294]。

    [206]“艾……里?”一语出自韦灵顿?格恩西和约瑟夫?阿谢尔所作的通俗歌曲。艾丽斯是男主人公的情人,最后两句是:“哦!你在星光里,/艾丽斯,我知道你在那里。”

    [207]凯瑟琳?奥谢?巴涅尔在她所著的《查理?斯图尔特?巴涅尔:他的情史与政治生涯》(伦敦,1914)第1卷中描述他“身材高大瘦削,脸色非常苍白”。

    [208]指巴涅尔失势后担任领导的蒂摩西?迈克尔?希利、约翰?雷德蒙和贾斯廷?麦卡锡。雷德蒙和麦卡锡,分别见第十五章注[952]和[951]。

    [209]“脚是泥上做的”《旧约?但以理书》第2章第33节作“腿是铁做的,脚是铁和泥土混合做的”。第41节又有“泥铁混合的脚和脚趾是指将有一个分裂的帝国出现”之句。意思是说,巴涅尔虽然曾被当作偶像膜拜过,却也有凡人的弱点,这里还暗喻他所领导的联盟之分裂。下文中的“七十二名支持者”,包括他本人。其分裂情况,参看本章注[200]。

    [210]巴涅尔失势后,《爱尔兰联合报》的执行主编马修?博德金于一八九0年十二月改变了该报的方针,由支持巴涅尔改持反巴涅尔的立场。十日,巴涅尔撤了博德金的职。然而当天晚上乘巴涅尔前往参加群众集会的机会,反巴涅尔派又卷土重来。次日,巴涅尔率领支持者把那些人轰走,重新占领报馆。反对派因而又办起《不可压制报》(1890年12月一1891年1月),作为他们的喉舌。

    [211]“小小……一篑”,指巴涅尔私生活中的丑闻导致他断送了政治生涯。

    [212]这一著名案件中的原告是一名姓欧顿的澳大利亚人。一八五四年,杰姆斯?弗朗西斯?蒂声伯恩爵士的嗣子罗杰?查尔斯因所乘的船“贝拉”号失事而下落不明。爵士于一八六二年去世,由次子继承男爵领地。一八七一年,欧顿上诉,说自己就是罗杰?查尔斯,并要求恢复其法定继承人地位。后经查尔斯的同窗贝柳勋爵出庭作证说,查尔斯身上有黥墨,其中姓名的三个首字还是他替查尔斯刺的,而欧顿身上却没有。欧顿败诉,并以犯伪证罪被判徒刑。

    [213]婊子指凯瑟琳?奥谢(1845一1921),这个英国女人和巴涅尔结婚(1890)前,曾在其丈夫威廉?亨利?奥谢上尉(1840一1905)的默认下与巴涅尔姘居达十年之久(参看本章注[205])。

    [214]“自封的”,原文为法语。前文中,只说“这个人长得有点儿像市公所秘书长亨利?坎贝尔”(见本章注[114]及有关正文)。下文中的“而且丰满得很”后面,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31页第24行)有“她曾教许多男人的大腿都酥过”之句,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均无此句。

    [215]“四下里”,原文为法语。

    [216]在一八九0年十一月的离婚诉讼中,巴涅尔和奥谢夫人的几封情书曾被送到法庭上去充当证据。

    [217]“家庭的羁绊”,原文作hometies,为复数。home的主要字义为家,也作故乡、本国解。奥谢夫人固然是一位有夫之妇,巴涅尔却是个单身汉,所以这里同时也指他所从事的爱尔兰政治事业。

    [218][难题]一词系根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32页第10行)补译。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605页倒13行)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647页倒7行)均无此词。

    [219]“再……上尉”,指奥谢上尉。此语出自《玛丽塔娜》第1幕末尾的歌词,见第五章注[104],引用时把原词中的“勇敢的”改成了“豪侠的”。

    [220]巴涅尔“丑闻”不仅激怒了天主教的神职人员,连英国牧师也要求对他进行制裁。

    [221]“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一语出自《罗马书》第12章第20节, 是比喻性的说法,意即“使他痛苦难当”。下文中的“踢上一脚的驴”一典出自《伊索寓言?驴和狼》。狼试图用牙把驴蹄里的刺叼出来,反而被忘恩负义的驴踢了一脚。

    [222]“西……女儿”,出自一首儿歌。在本书第十五章中,缺牙老奶奶也曾引用过此句。见该章注[915]。

    [223]这里,斯蒂芬从一首佚名歌谣《西班利小姐们》中引用了几句,并做了改动。第1句原为“快乐的西班牙小姐们,你们好,再见”。 第2句原为“我们靠岸的第一片国土叫作‘空酒瓶’”。“空酒瓶”是直布罗陀的绰号,取其形状像酒瓶,故名。原文作Deadman,意即死人。这里取spirit的双关含义(既指“气”,又指“酒剂”)死人没“气”,而空酒瓶里面没有“酒”。拉姆岬角和锡利均为爱尔兰南岸地名,二者相距三十五海里。

    [224]后来改嫁给巴涅尔的凯瑟琳并不是西班牙人,但她和前夫奥谢上尉曾在西班牙一道住过一个时期。

    [225]指布卢姆为妻子所买的《偷情的快乐》一书,参看第十章注[122]。

    [226]《在古老的马德里》,见第十一章注[168]。

    [227]即詹姆斯?拉斐特,见第十四章注[270]。

    [228]“首席女歌手”,原文为意大利语。

    [229]“芳龄二八”一语出自杰姆斯?桑顿所作通俗歌曲《当你芳龄二八时》(1898)。

    [230]“丰满的曲线”一语出自《偷情的快乐》,参看第十章注[122]。

    [231]“隆起的丰腴胸脯”一语出自《偷情的快乐》。“丰腴”,原文为法语。

    [232]“我……我说”一语出自托马斯?穆尔的《爱尔兰歌曲集?布雷夫尼大公奥鲁尔克之歌》。参看第二章注[80]。

    [233]“遇……管”,见第八章注[37]。下文中的“原话”,原文为拉丁文。

    [234]指《马戏团的红演员鲁碧》,见第四章注[55]。

    [235]林德利?穆雷(1745-1826),英国文法家,著有《英语文法》(1795)等书,但《马戏团的红演员鲁碧》并非他所作。所以文中的“不恭之至”,语意双关:一是把学术著作的作者误说成是通俗小说作者了。二是又把那书掉在尿盆旁了。

    [236]“风度高雅”,原文为法语。

    [237]“非绝对的”,原文为拉丁文。意思是说,在指定日期前如无人提出反对理由,判决即行生效。在这里,奥谢上尉(见第二章注[81])控告其妻与巴涅尔通奸,要求离婚,井胜诉。

    [238]“布”,指布卢姆。下文中的“爱琳的无冕之王”是巴涅尔的绰号。

    [239]意思是说,实际上巴涅尔所领导的联盟已经形成分裂局面,所以“联合”一名并不恰切。

    [240]威廉?奥布赖恩(1852-1928),爱尔兰新闻记者、政界人物,《爱尔兰联合报》主编,当该报执行主编马修?博德金在国内改持反巴涅尔的立场时,奥布赖恩正在美国为爱尔兰佃户募捐。他是纠集人们反对巴涅尔的带头人之一。

    [241]“镇定”,原文为法语。

    [242]“律……名流”,指约翰?亨利?门顿,参看第六章末尾。

    [243]“孤……中”一语出自英国诗人和牧师查理?沃尔夫[1791-1823]的《约翰?穆尔爵士在科鲁尼亚的葬礼》(1817)一诗。

    [244]“艳闻”,原文为法语。

    [245]“不……件”,原文为拉丁文。

    [246]在第十五章末尾,斯蒂芬在半昏迷状态中曾背诵叶芝诗句的片断,布卢姆却把其中的“弗格斯”一名听成是弗格森,误以为是个女孩子的名字。

    [247]英国政客威廉?爱德华?福斯特(1818-1886) 在担任爱尔兰事务首席大臣期间(1880-1882),要求议会采取强制手段(包括向农民发射鹿弹)镇压爱尔兰的农业革命。自一八七一年起,终身任下议院议员。

    [248]迈克尔?达维特,见第十五章注[950]。

    [249]“适者灭亡”是把英国早期进化论者赫伯特?斯宾塞(1820-1903)所著《生物学原理》(1864)中的“适者生存”反过来说的。他根据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最早提出了这一论点。

    [250]“某人”,这里指布卢姆的妻子摩莉。

    [251]一九0四年六月十八日的《自由人周刊》上登载了关于埃普可可的一则广告。

    [252]装在炉前或炉上用来放置器皿使其保温的台座或支架,最常见的是熟铁制成的三脚台架。

    [253]“快活的人儿”(见第八章注[108])和下文中的“形迹可疑的家伙”,均指水手。

    [254]“到处”,原文为拉丁文。

    [255]“天主的血和伤痕”,参看第一章注[7]。“那个……家伙”指“市民”,参看第十二章注[618]及有关正文。

    [256]香农河畔卡利克是利特里姆郡一小镇,斯莱戈郡位于爱尔兰西岸,在都柏林人心目中,都属偏远地区。

    [257][你喜欢喝可可吗?]系根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37页倒1行)所补译。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612页第12行)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655页倒6行)均无此句。

    [258]黄铜头饭店,参看本章注[26]。下文中的“布卢姆的”是根据莎士比亚书屋版和奥德赛版翻译的,海德版作“布的”。

    [259]《珍闻》的悬赏小说,参看第四章注[79]及有关正文。

    [260]这次的晚餐会实际上是六月二十六日举行的,这里作者故意把日期提前了,前任总督(1895-1902在任)指第五代卡多根伯爵乔治?亨利?卡多根(1840一1915)。

    [261]“怪老头”,指马车夫棚老板。下文中的安东尼?麦克唐奈爵士(生于1844)是爱尔兰事务首席大臣次官。一九0四年六月十六日的《伦敦泰晤士报》曾刊登他于六月十六日在伦敦尤斯顿车站上车,十七日抵达都柏林风凰公园官邸的消息。都柏林的《电讯晚报》只在十六日登载了南尼蒂在议会上就爱尔兰体育运动问题向安东尼爵士提出质讯一事,参看第十二章注[260]。

    [262]《一千零一夜》英译本以出自英国探险家理查,伯顿爵士(1821-1890)之手的十六卷本(1885-1888年翻译出版)最为出色。

    [263]《她红得像玫瑰)(1870)是英国作家罗达?布劳顿(1840-1920)所著通俗小说。

    [264]板球板是用柳木制成的,所以给击球冠军艾尔芒格起了“柳木王”这一雅号。一九0四年六月十六日的《电讯晚报》上报道了在诺丁汉郡与肯特郡的板球对抗赛中,诺丁(诺丁汉队的简称)的击球员艾尔芒格怎样独占鳌头。

    [265]《最后的莫希干人》(1826)是美国小说家杰姆斯?费尼莫尔?库珀(1789-1851)所写的一部以印第安人部族的灭绝为题材的小说。这里是利用“最后的”一语来表示已囊空如洗。

    [266]“让人……来”一语出自《旧约?哈巴谷书》第2章第2节。

    [267]“韦瑟厄普”,参看第六章注[153]。

    [268]“集会”,原文为法语。

    [269]“名流”,原文为法语。

    [270]“什么……美妙的”,原文为意大利语。参看第五章注[5]。

    [271]“绿色田野与新牧场”一语出自《利西达斯》(参看第二章注[19]),这里只是把原诗中的“森林”,改成为“田野”。

    [272]在一八九0年,爱尔兰下议院的一0三个议席中,支持巴涅尔者高达八十六名。闹分裂时(参看本章注[200]),其中七十二名议员参加表决,只有二十六个依然支持巴涅尔。次年又有数名动摇或变节。所以布卢姆这个估计虽有所夸大,然而巴涅尔当时确实像是《圣经》中多次描述的遭众人用石头击打的无辜[273]《胡格诺派教徒》是梅耶贝尔所写(见第八章注[190]),而《最后的七句话》系梅尔卡丹特所写(见第五章注[75])。这里,布卢姆把二者张冠李戴了。

    [274]《荣耀颂》,原文为拉丁文。

    [275]“竞争对手”,指新教。美国布道师德怀特?莱曼?穆迪(1837-1899)和赞美诗作家艾拉?桑基(1840-1908)曾于十九世纪六、八十年代在美国巡回布道。这期间桑基所收集出版的两部赞美诗集被称作“穆迪与桑基圣诗”,其实桑基只作了其中几首,而穆迪一首也没作。

    [276]“嘱……徒”一语出自英国牧师、诗人罗伯特?赫里克(1591-1674)的《献给安霞,悉听吩咐》。这其实是一首抒情诗,而不是赞美诗,后面还有“嘱我去恋慕,我就献给你爱心”之句。

    [277]《站立的圣母》,原文为拉丁文,参看第五章注[73]。

    [280]“名手”,原文为意大利语。

    [281]《唐乔万尼》,见第四章注[49]。

    [282]《玛尔塔》,见第七章注[10]。

    [283]“强烈的爱好”,原文为法语。

    [284]《爱情如今》,参看第十一章注[151]。

    [285]海德一丸八九年版(第540页倒20行)作“他并没有唱”,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615页第14行)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659页第15行)均作“他并没有”。

    [286]约翰?道兰德(1563-1626)是英国作曲家、古琵琶演奏家。他的朋友、英国文物鉴赏家亨利?皮查姆(约1576-1644)送给他一块纹章,上面用拉丁文镌刻着“约翰?道兰德,我成年弹奏”字样。前文中的杰勒德,见第九章注[328]。

    [287]阿诺德?多尔梅什(1858-1940),法国音乐家,毕生从事古代音乐的演奏和配器的考证工作。中年定居伦敦。据艾尔曼的《詹姆斯?乔伊斯》(第155页),乔伊斯曾于一九0四年六月十六日向伦敦音乐学院打听多尔梅什的地址,并向他定购一把古琵琶,却未能如愿。

    [288]法纳比父子指英国古钢琴及牧歌作曲家贾尔斯?法纳比(1560-1640)和他的儿子理查(生于1590)。“先导”与“应答”原文为意大利语。

    [289]威廉?伯德(1543-1623),莎士比亚时代英国最杰出的作曲家。维金纳琴是一种最古老的拨弦乐器。

    [290]托马斯?汤姆金斯(1572-1656),英国作曲家、管风琴家。

    [291]约翰?布尔(约1562-1628),英国作曲家、键盘乐演奏家。他曾在等音转换、转调及不对称节奏音型的试验中作出过贡献。

    [292]约翰?布尔与约翰牛,原文中均作“JohnBull”。约翰牛原是约翰?阿巴思诺特(1667-1735)的寓言《约翰牛的历史》(1712)中的主人公,后来成了英国或英国人的绰号。

    [293]“臀部是黑的”,指在竞争中落在后面,没有获胜希望。

    [294]十儿世纪末叶,西欧人士认为蜜蜂的群居组织的严密程度超过了人类,

    [295]人们相信挠鳄鱼腰部以及在雄鸡周围用粉笔画个圈儿,均可以起到催眠作用。

    [296]意思是说,凭着炯炯目光能起催眠作用,从而制伏老虎。

    [297]“野地走兽”(这里指马)一语出自《创世记》第2章第20节。

    [298]“直截了当地”,原文为拉丁文。

    [299]芬格尔夫人所主办的这次音乐会,实际上是在一九0四年五月十四日举行的,乔伊斯也参加了。这里,作者把日期移后了。“本周的星期一”为六月十三日。

    [300]简?皮特尔宗?斯韦林克(1562-1621),荷兰管风琴家、作曲家。他的世俗变奏曲是用欧洲几个国家的流行曲调改编而成,如《我年轻的生命已到尽头》(斯蒂芬讲解时省略了“我”字)。

    [301]约翰内斯?吉普(约1582-1650),德国作曲家及乐队指挥,编过一本赞美诗集以及几部通俗歌曲,风行于十六世纪。

    [302]“赛……诵”,原文为德语,出自吉普的《她们的话语含有狡黠的魔力》一诗,收于《掌叶铁线蕨花圃》第2卷(1614)。

    [303]“当场”,原文为拉丁文。

    [304]巴勒克拉夫,见第十一章注[178]。

    [305]“出入于”,原文为法语。

    [306]“恳谈会”,原文为意大利语。

    [307]“在鸽棚里掀起……波澜”一语套用科利奥兰纳斯即将被杀死前所说的话,见莎士比亚的戏剧《科利奥兰纳斯》第5幕第5场。

    [308]十九世纪九十年代,阿瑟?劳斯利歌剧团曾在都柏林公演数次,由伊凡?圣奥斯特尔和希尔顿?圣贾斯特主演。“所有这号人”,原文为拉丁文。

    [309]国王街剧场,指欢乐剧场。

    [310]“另外那个……家伙”,和下文中的“即将开业的医生”,均指穆利根。

    [311]这里套用亚历山大?蒲柏的《批评论》(1711)第625行的“傻子闯进夭使怕踏访之处”之句井做了改动。

    [312]这里把扫街车清扫器上的刷子比作古代装在战车车轴上的长柄大镰刀。

    [313]“事故”,原文为法语。

    [314]“所……桥”,原文为德语。

    [315]“低……车”一语,出自同名的诗,参看第十二章注[234]。

    [316]“由……婚”,见《低靠背的车》第4节。这里用此诗句来形容布卢姆和斯蒂芬的亲密状。

    [317]英语中,sweepercar(清扫车)与sleepercar(卧车)发音相近。

    [318]“目……车”是《低靠背的车》第1节末行。

    第十七章 1

    归途,布卢姆和斯蒂芬肩并肩走的是哪条路线?

    他们都是用正常的步行速度从贝雷斯福德广场出发,按照下、中加德纳街的顺序走到蒙乔伊广场西端。随后放慢步伐一道向左拐,漫不经心地来到加德纳广场尽头,这里是通向北边坦普尔街的交叉口。随后朝右拐,时而停下脚步,缓慢地沿着但普尔街往北走去,一直来到哈德威克街[1] 。他们迈着悠闲的步子先后挨近了圣乔治教堂前的圆形广场,然后迳直穿过去。说起来,任何一个圆,其弦都比弧要短。

    一路上,二巨头究竟讨论了些什么?

    音乐,文学,爱尔兰,都柏林,巴黎,友情,女人,卖淫,营养,煤气灯、弧光灯以及白炽灯的光线对附近那些避日性树木的成长所产生的影响[ 2] ,市政府临时所设不加盖的垃圾箱,罗马天主教堂,圣职者的独身生活,爱尔兰国民,耶稣会的教育,职业,学医,刚度过的这一天,安息日[3] 前一天的不祥气氛,斯蒂芬晕倒一事。

    布卢姆可曾就他们二人各自对经验之反应的相同与不同之处发现类似的共同点?

    两个人都对艺术印象敏感,对音乐印象比对造型艺术或绘画艺术更要敏感。两人都对大陆的生活方式比对岛国的有所偏爱,又都情愿住在大西洋这边,并不愿住到大西洋彼岸去。早年的家庭教育与血统里带来的对异教的执拗反抗,使得二人态度顽强,对宗教、国家、社会、伦理等许许多多正统教义都抱有怀疑。两个人都认为异性吸引力具有相互刺激与抑制的作用。

    他们两人的见解在什么上头有些分歧呢?

    斯蒂芬毫不隐瞒他对布卢姆关于营养和市民自救行为的重要性持有异议;布卢姆则对斯蒂芬关于人类精神通过文学得到永恒的肯定这一见解,暗自表示不以为然。布卢姆倒是不动声色地同意了斯蒂芬所指出的爱尔兰国民放弃对德鲁伊特[4]的信仰而皈依基督教的时期在年份上的错误。应把李尔利王统治下,教皇切莱斯廷一世派遣帕特里克(奥德修斯之子波提图斯之子卡尔波努斯之子)前来的公元四三二年,更正为科麦克·麦克阿尔特(殁于公元二六六年)统治下的二六0 年或约莫那个时期,而科麦克是因被食物卡住而噎死于斯莱提,并埋葬在罗斯纳利的。布卢姆暗自同意斯蒂芬的论点。布卢姆认为斯蒂芬之所以晕倒乃是因为他胃囊里空空如也,以及搀水量与酒精度数各不相同的化合物在作怪。这是始而精神紧张,继而又在松弛的气氛下疾迅地旋转这一剧烈的运动所造成的。斯蒂芬却把它归因于起初还没有女人的巴掌那么大的晨云再次出现(他们二人曾从不同的地点–沙丘与都柏林,目击到那片云彩)[ 5] 。

    他们两个人可曾在某一点上持同样否定的见解?

    在煤气灯或电灯的光线对附近那些避日性树木的成长所产生的影响这一点上。

    过去夜间闲荡时,布卢姆可曾议论过同样一些问题?

    一八八四年,夜间他与欧文·戈德堡[6] 和塞西尔·特恩布尔一道沿着这几条大马路边走边谈:从朗伍德大街走到伦纳德街角,又从伦纳德街角走到辛格街,然后从辛格街走到布卢姆菲尔德大街。一八八五年的一个傍晚,他又与珀西·阿普约翰一道倚着厄珀克罗斯区克鲁姆林的直布罗陀庄与布卢姆菲尔德公馆之间的墙,交谈过几次。一八八六年,他与偶然结识者以及可能成为主顾的人

    1034在门口的台阶上、前客厅里和郊区铁路线的三等车厢里谈过。一八八八年,他经常与布赖恩·特威迪鼓手长和他的女儿玛莉恩·特威迪小姐,有时同父女一道,有时单独同其中的一个交谈,地点就在圆镇的马修·狄龙[7] 家的娱乐室里。一八九二年与朱利叶斯·马斯添斯基[ 8] 谈过一次,一八九三年又谈过一次,都是在西伦巴德街的(布卢姆)自己家的客厅里。

    在到达他们的目的地之前,关于一八八四、一八八五、一八八六、一八八八、一八九二、一八九三、一九0 四这一不规则的连续,布卢姆有过些什么样的反思?

    他反思道,个人的成长与经验积累的范围越是不断在扩大,伴随而来的就必然是各个人相互间交流范围缩小这一退步现象。

    例如在哪些方面?

    从不存在到存在。他出现在很多人面前,作为一个存在,被接受下来。就存在与存在的关系而言,他就像任何存在对任何存在那样对待任何存在。他即将从存在而消失到不存在中去,从而被所有的人看作是不存在的。

    他们抵达目的地之后,布卢姆采取了什么行动[9]?

    在等差奇数的第四位,也就是埃克尔斯街七号门口的台阶那儿,他把手机械地伸进长裤后兜里去掏他那把弹簧锁钥匙。

    在那儿吗?

    钥匙是在他仅仅一天之前穿过的那条长裤的同一位置的兜里。

    他为什么倍加气恼?

    因为他忘记了,而且又想起曾两次提醒过自己:可不要忘记。

    那么这两个(分别)故意地或粗心大意地未带钥匙的人,面临着什么样的选择呢?

    进去还是不进去。敲门还是不敲门[ 10] 。

    布卢姆是怎么决定的?

    一条计策。他把两只脚迈上矮墙,跨过地下室前那块空地的栏杆,将帽子紧紧扣在头上,摸住栅栏下部的两个格子,将他那具五英尺九英寸半的身躯徐徐地落下来,一直落到距地面不足两英尺十英寸的地方。然后撒开攥着栅栏的手,让身子在空中自由摇荡。为了减缓坠落时的冲击,他还把身子蜷缩起来。

    他坠落了吗?

    他是凭着常衡制十一斯通零六磅的体重坠落的。他所使用的是弗雷德里克街北区十九号的药剂师弗朗西斯·弗罗德曼的店铺内那台供定期测量体重的有刻度的自动磅秤。日期是耶稣升天的最后节日[11],即闰年基督教公元一九0 四年(犹太历公元五六六四年,伊斯兰历公元一三二二年)五月十二日。金号码[12]五,闰余[13]十三,太阳活动周[14]九,主日字母[ 15]CB,罗马十五年历[ 16] 二,儒略周期[17]六六一七年,MCMIV[ 18] 。

    他没有受震伤就站起来了吗?

    他重新获得了稳定均衡,尽管因猛烈撞击而受震荡,却没有负外伤就站了起来。他使劲扳院门搭扣的那个活动金属片,凭着加在这一支轴上的初级杠杆的作用,把搭扣摘开,穿过紧挨着厨房地下的碗碟洗涤槽,绕道走进厨房。他擦着了一根安全火柴,转动煤气开关,放出可燃性的煤气。他调节那燃旺了的火焰,捻小成发白的文火为止。最后,点上一支便于携带的蜡烛。

    这当儿,斯蒂芬瞧见了哪些忽隐忽现的影象?

    他倚着地下室前那块空地的栅栏,隔着厨房里的透明窗玻璃,瞧见一个男人在调节十四烛光的煤气火焰,一个男人点燃一烛光的蜡烛,一个男人轮流脱着一双靴子,一个男人拿着蜡烛正在从厨房里走出来。

    那个男人先前可曾在别处出现过?

    过了四分钟,隔着厅门上端那半透明的扇形气窗,他那忽隐忽现的烛光映入眼帘。厅门徐徐地随着铰链转动着。那个男人手持蜡烛,没戴帽子,重新出现在空荡荡的门道里。

    斯蒂芬听他用手势来指挥了吗?

    是的,他静悄悄地走了进去,帮助把门关严,挂上链子,静悄悄地跟在那个男子背后,脚上跋拉着用布边做的拖鞋,手待点燃的蜡烛,打左边那扇从缝儿里露出灯光来的门前经过,小心翼翼地走下不只五个阶磴的螺旋梯,来到布卢姆家的厨房。

    布卢姆做了些什么?

    他猛地朝火苗吹去,把蜡烛熄灭。将两把匙形木椅拖到炉边,一把是给斯蒂芬准备的,椅背朝着面临院子的窗户,一把是自己坐的。他单膝着地,往炉格子里放了些粘着树脂的枝条和五颜六色的纸张,以及从坐落于多利埃街十四号的弗罗尔与麦唐纳公司的堆置场以每吨二十一先令的代价买来的优质阿布拉莫木炭。他把这些都十字交叉地堆成不规则的多角形,划了一根安全火柴,在纸张的三个角落点上火。这样,燃料里的碳和氢这两种元素就与空气中的氧气自由化合,散发出潜在的能量。

    斯蒂芬的头脑里浮现出什么样类似的幻影呢?

    他联想到旁的时候在旁的地方跪着单膝或双膝曾经替他生火的其他那些人;迈克尔修士,在坐落于基尔代尔郡塞林斯的耶稣会克朗戈伍斯公学校医院的病房里 [19]。他父亲西蒙·迪达勒斯,在菲茨吉本街门牌十五号那间没有家具等设备的屋子里[ 20],而那是他在都柏林的头一个住所。他的教母凯特·莫坎小姐–住在厄谢尔岛她那奄奄一息的姐姐朱莉姬·莫坎小姐家[ 21]里。他的舅妈萨拉–里奇(理查德)·古尔丁的妻子,在他们那坐落于克兰布拉西尔街门牌六十二号寓所的厨房里。他的母亲玛丽–西蒙·迪达勒斯的妻子,那是在北里奇蒙街门牌十二号的厨房里,时间是一八九八年圣方济各·沙勿略节日的早晨[22]。副教导主任巴特神父,在“斯蒂芬草地”北区门牌十六号的大学物理实验室[23]里。他的妹妹迪丽(迪丽姬),在他父亲那坐落于卡布拉的家里[24]。

    斯蒂芬把视线从壁炉往上移到对面墙上一码高的地方。他望到了什么?那是一排五个家用螺形弹簧按铃,下面,在烟囱那凹进去的间壁两侧的两个钩子之间,弯弯地横系着一根绳子,上面挂着四块对折的小方手绢:一块挨着一块,彼此并不重叠,呈长方形。另外还有一双灰色长统女袜,袜帮是用莱尔棉线[ 25] 织的,脚脖子以下是通常的样式。两端各用一个木制直夹子夹起,第三个夹子则夹在胯间重叠的部分。

    布卢姆在铁灶上瞧见了什么?

    右边(较小)的锅架上摆着个带柄的蓝色搪瓷小平底锅,左边较大)的壶架上是黑色的铁壶。

    布卢姆在铁灶上做些什么?

    他把平底锅挪到左边的壶架上,..站起来,又将铁壶送到洗涤槽那儿去。这样,扭开自来水龙头就可以放水灌壶了。

    水流出来了吗?

    流了。从威克洛郡的容积二十四亿加仑的朗德伍德水库,流经达格尔河、拉思唐、唐斯峡谷和卡洛希尔,流进坐落于斯蒂尔奥根那二十六英亩的水库,中间的距离是二十二法定英里。这条有着过滤装置的第一期施工的单管及复管地下引水渠,根据合同直线每码的铺设费为五英镑。再由一批水堰进行调节,以二百五十英尺的坡度在上利森街的尤斯塔斯桥流到本市界内。但是由于夏季久旱,再加上每天供水一千二百五十万加仑,水位已降到低于排水口。都市监察官兼水道局技官、土木工程师斯潘塞·哈蒂奉水道局的指示(鉴于有可能会像一八九三年那样被迫利用大运河和皇家运河那不宜饮用的水),除了饮用外,下令一律禁止使用市里供应的自来水。尤其是南都柏林济贫院,尽管限定用六英寸的计量器,每个贫民每日配给十五加仑水,然而在市政府法律顾问、辩护律师伊格内修斯·赖斯的监督下,经查表证实,每夜要浪费两万加仑水,从而使院外的社会各阶层(也就是自费并有支付能力的纳税者们)蒙受损害。

    回到铁灶后,这位爱水、放水、运水的布卢姆,赞美了水的哪些属性?

    它的普遍性,它的民主的平等性,以及保持着它自身求平的本质。用墨卡托投影法[26]在地图上所标示出的浩淼的海洋;太平洋中巽他海沟那超过八千噚 [27]的不可测的深度;永不消停、后浪推前浪地冲刷着海岸线每一部位的波涛以及水面上的微粒子;水的单位粒子的独立性;海洋变幻莫测;根据液体静力学,风平浪静时它纹丝不动;根据液体动力学,小潮大潮时它便涨了起来。暴风雨后一片沉寂;北极圈与南极圈冰冠地带的不毛性以及对气候及贸易的影响;跟地球上的陆地相比占三对一优势;它在亚赤道带南回归线以南的整个区域延伸无数平方海里的绝对权威;其在原始海盆里数千万年以来所保持的稳定性;它那橙红色海床;它那把包括数百万吨贵金属在内的可溶解物质加以溶解,并使之保持在溶解状态的性能;它对半岛和有下陷趋势的岬角所产生的缓慢的浸蚀作用;其冲积层;其重量、容积与浓度;它在咸水湖、高山湖里的静谧;其色调因热带、温带和寒带而变为或浓或淡;与陆上的湖泊、溪流及支流汇合后注入海洋的河川,还有横跨大洋的潮流所构成的运输网。沿着赤道下面的水路自北向南的湾流;海震、水龙卷、自流井、喷泉、湍流、漩涡、河水暴涨、倾盆大雨、海啸、流域、分水岭、间歇泉、大瀑布、漩流、海漩、洪水、泛滥、暴雨等滥施淫威;环绕陆地的上层土壤那漫长的曲线;源泉的奥秘可用探矿杖来占卜或用湿度测定器来揭示;阿什汤大门的墙壁上的洞[28]、空气的饱和与露水的蒸发能够证明那潜在的湿度;水的成分单纯,是氢二、氧一的化合物;水的疗效;水的死海里的浮力;它在小溪、涧谷、水坝的缝隙、船舷的裂口所显示的顽强的浸透性;它那清除污垢、解渴、灭火、滋养植物的性能;作为模范和典型,它的可靠性;它变化多端:雾、霭、云、雨、麦、雪、雹;并在坚固的消防龙头上发挥出压力;而且千姿百态:湖泊、湖岔、内海、海湾、海岬、环礁湖、环状珊瑚岛、多岛海、海峡、峡江、明奇[29]、潮汐港湾、港湾;冰河、冰山、浮动冰原显示出它是何等坚硬;在运转水车、水轮机、发电机、发电厂、漂白作坊、鞣皮厂、打麻厂时,它又是那样驯顺;它在运河、可航行的河川、浮船坞和干船坞所起的作用;潮汐的动力化或利用水路的落差使它得以发挥潜力;海底那些成群的动物和植物(无听觉,怕光)虽然并非名副其实地栖息在地球上,论数目却占地球上生物的一大半;水无所不在,占人体的百分之九十;在沼泽地、闹瘟疫的湿地、馊了的花露水[30]以及月亏期[31]那淤积污浊的水塘子,水所散发的恶臭充满了毒气。

    他把灌了半下子水的壶放在燃旺了的煤火上之后,为什么又折回到还在哗哗流着水的自来水龙头那儿去呢?

    为了把那块已用掉一部分、还粘着包装纸、散发着柠檬气味的巴灵顿[32]牌肥皂(价值四便士,是十二个钟头以前赊购的)涂在脏手上,在新鲜冰凉、永恒不变而又不断变化的水里洗净,用那条套在旋转式木棍子上的红边长麻布揩拭脸和双手。

    斯蒂芬是以什么理由来拒绝接受布卢姆的提议的?

    他说自己患有恐水病,不论是局部浸入也罢,还是全身泡进去也罢,讨厌与冷水接触。(他是头年十月问最后一次洗澡的);不喜欢玻璃和水晶这样的水状物质,对思维与语言的流动性也疑惑重重。

    布卢姆原想对斯蒂芬做一些有关卫生和预防方面的劝告,并且想告诉他,在进行海水浴或河水浴之前,应该先把头部弄湿,还往面庞、颈背、胸部与上腹部猛然浇水,禆使筋肉收缩,因为人体对低温最敏感的部位乃是后颈、胃部和脚心。然而他为什么又放弃了这个念头呢?

    因为水的特性与天才那乖僻的独创性是互不相容的。

    另外他还同样抑制住了什么带有说教意味的劝告呢?

    营养食谱:关于熏猪肉、腌鳕鱼和黄油中所含有的蛋白质与热量的百分比。黄油缺乏前者,熏猪肉富于后者。

    在东道主眼中,客人最显著的长处是什么?

    自信,有着自我放任和自我恢复这两种同等的而又相反的能力。

    由于火的作用,水容器里发生了何等伴随而至的现象?

    沸腾现象。自厨房至烟囱的孔道,不断地向上通风,灼热的火被它煽得从成束的易燃柴禾延烧到多面体烟煤堆上。这种煤炭含有原始森林的落叶堆积后凝缩而成的矿物状化石;森林之发育生长靠的是热(辐射性)源–太阳,而热又是由那普遍存在、传光并透热的能媒[33]传导的。燃烧所引起的运动形式之一–热(对流传热),不断地、加速度地从热源体传导给容器中的液体,由那凹凸不平、未经打磨的黑色铸铁面把热向周围发散出去;一部分反射回来,一部分被吸收,另一部分被传导,使水的温度从常温逐渐升到沸点。这种温度的上升可作为消费结果标志如下:将一磅水从华氏五十度加热到二百十二度,需耗七十二热量单位。

    温度上升完毕是怎样显示出来的?

    从壶盖下面同时向两侧喷出两股镰刀形状的水蒸气。

    布卢姆能用这样煮沸的水办些什么个人的事?

    剃自己的胡子。

    夜里剃胡子有什么好处?

    胡子柔软一些。如果剃完胡子后,故意把刷子浸泡在浓肥皂液里,下次用的时候,刷子就会柔软一些了。万一于意外的时刻在远处同相识的女人邂逅,皮肤还是光滑的好。一边剃胡子,一边还安详地回顾当天的事情。能够睡得更清爽一些,一觉醒来,感到更洁净利落。因为一到早晨就有种种噪音,心里又悬念不安,牛奶罐咣当咣当响,邮递员连敲了两遍门。读了份报纸,一边重读一边涂肥皂液,在同一个地方又涂上肥皂液;把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想成了不起。于是受一次冲击,挨一个打击,就加快了剃刀的速度,割了个口子,这时就铰下一块不大不小的橡皮膏,润湿后贴上去。只好这么样。

    为什么缺乏光线不像噪音的存在那么使他烦恼?

    因为他这双既结实又肥胖、既是男性的又是女性的、既被动又主动的手,有着准确的触感。

    它(他的手)具有什么特性,然而又伴随着什么抵消作用?

    它具有动外科手术的特性,然而即便在目的足以证明手段是正当的情况下,他也决不愿意让人流血,而更喜欢顺应自然法则的日光疗法、心理生理疗法以及整骨外科手术。

    布卢姆打开厨房碗柜:下、中、上层都露出些什么?

    下层竖立着五个早餐用的盘子,平放着六个早餐用的垫盘,盘子上各扣着一只早餐用的杯子,还有一只并非扣放着的搪须杯[34]和德比制造的有着王冠图案的垫盘[35],四只金边白色蛋杯,一个敞着口的岩羚羊皮包,里面露出些硬币,大多是铜市。还有一个小玻璃瓶,里面装着加了芳香剂的糖果(紫罗兰色的)。中层放着一只盛了胡椒粉的有缺口的蛋杯,饭桌上还摆着那种鼓状食盐瓶,用油纸包着的四颗粘成一团的黑色橄榄,一听李树商标肉罐头[36]的空罐儿,垫着纤丝的椭圆形柳条筐里是一只泽西[37]梨,喝剩下的半瓶威廉·吉尔比公司[ 38] 釀造的药用白葡萄酒(裹在瓶子上的粉珊瑚色薄绘纸已剥掉了一半),一包埃普斯公司制造的速溶可可;一只绉锡纸袋里装着安妮·林奇公司[39]出品的五英两特级茶叶,每磅二先令;一只圆筒形罐子,盛着优质结晶角沙糖;两颗葱头,较大的那颗西班牙种的是完整的,较小的那颗爱尔兰种的已经切成两瓣儿,面积扩大了,气味也更冲鼻了;一罐爱尔兰模范奶场的奶酪,一只褐色陶罐,盛着四分之一品脱零四分之一兑了水并变酸了的牛奶(由于炎热,它已化为水、酸性乳浆与半固体凝乳,再加上布卢姆先生和弗莱明大妈[40]作为早餐消费掉的部分,就足够一英品脱了,相当于原先送来的总量);两朵丁香花蕾,一枚半便士硬币和盛有一片新鲜排骨肉的一个小碟子。上层是大小和产地各不相同的一排果酱罐[41]。

    撂在碗柜檐板[42]上的什么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

    两张撕成了四块多角形碎片的深红色赛马券[43],号码是:887,886。

    由于想起了什么,他一时皱起眉来?

    他想起了金质奖杯平地障碍赛的结果曾怎样通过一连串巧合预示了出来。事实真是比虚构还要奇妙:他是在巴特桥的马车夫棚里,在《电讯晚报》的粉色最终版上读到这场赛马正式的确切结果的。

    他是在哪里客观地或主观地接受关于胜败结果的预告的?

    在坐落于小不列颠街八、九、十号的伯纳德·基尔南那特准卖酒的店家[44]里;在公爵街十四号戴维·伯恩那特准卖酒的店家里;在下奥康内尔街格雷厄姆·莱蒙那家店铺外面,当时一个阴沉沉的人曾把一张传单[45]塞到他手里(后来被他丢掉了),而那是给锡安教会的重建者以利亚做的广告;在林肯广场上,药剂师们开的F·W·斯威尼公司(股份有限)外面,他正要把当天的《自由人报与国民报》丢掉(后来还是被他丢掉了)时,弗雷德里克·M.(班塔姆)莱昂斯迫不及待地连声向他把报讨了去,读罢,又还给了他;接着他就朝着坐落在兰斯特尔街十一号的土耳其蒸汽浴那东方式建筑踱去。在灵感的照耀下,他容光焕发,双臂搂着胜负的秘密[46],那是用预言镌刻下来的。

    什么样的缓解的考虑减轻了他心神的不安?

    事件发生后,它所带来的结局各有不同,正如放电后传来的音响那样难以解释。即使原来做的是获胜的解释,由于对万一输了时的损失总额不能正确地加以估价,究竟对现实的损害可能有多大,心中是没有谱儿的。

    他的心境如何?

    他没有冒险,无所期待,不曾失望,心满意足。

    什么使他心满意足?

    他没有蒙受实质上的损失。使旁人获得了实质上的利益。外邦人的光[47]。

    布卢姆是怎样为那个外邦人准备夜宵儿的?

    他往两个茶杯里各舀了满满二平调羹–统共四调羹埃普斯牌速溶可可,根据商标上所印用法说明,给它充分的时间去溶化,再把指定的添味料按照规定的分量和方法兑进去,让它散开来。

    东道主对客人额外表示了什么特别殷勤的款待?

    他没有使用其独生女米莉森特(米莉)送给他的有着王冠图案仿造德比的搪须杯,而这是他作为东道主理应享受的权利。他用的是跟客人一佯的茶碗,还给客人放了大量平素留给玛莉恩(摩莉)早餐时吃的浓奶油,自己却只适度地放了一点。

    客人可曾意识到招待得这样亲切,并表示了感谢?

    他的东道主用打趣的口吻提醒他注意一下自己尽的这番心意,他一本正经地领了情。这当儿他们正半庄半谐、一声不响地喝着埃普斯公司大量生产的保健滋补的可可。

    东道主是不是还有苗头想要在其他方面尽点心意,却抑制住了,留待日后由另一个人或者由自己来完成今天开始的行动?

    他的客人身上那件上衣右侧有个一英寸半的裂口,得给缝上。只要弄清那四条女用手绢中的哪一条拿得出手,就把它送给客人。

    谁喝得快一些?

    布卢姆。他比客人早喝了十秒钟,从不断地传热的调羹柄下端的凹面啜可可的速度是:对方每啜一口,他啜三口;对方每啜两口,他啜六口;对方每啜三口,他就啜九口。

    他这种反复的行为引起了什么思考活动?

    他根据观察误以为默默无言的伙伴正在打腹稿。他想道,使自己得到乐趣的与其说是娱乐性的文学,毋宁说是教诲性的文学。为了解答想像中或现实生活中的疑难问题,他本人就曾不只一次地向威廉·莎士比亚的作品请教过。

    他从中得到解答了吗?

    尽管借助于一部词汇辞典,他曾仔细反复阅读过某些经典篇章,然而总也未能在每一点上都获得妥切的解答,所以他从原著中只得到了不充分的信念。

    一八七七年,满十一岁可能成为诗人的布卢姆,为参加《三叶苜蓿》[48]周刊征文比赛(奖金分别为十先令、五先令、二先令半)而作的第一首诗的最后一节是怎么写的?

    心怀奢望盼一睹,

    小诗排印成铅字,

    倘蒙不弃予采录,

    但愿赐之以篇幅,

    末端乞将敝名署,

    我名叫利·布卢姆。

    他曾否发现有四种要素在使自己和这位不速之客之间产生隔阂?

    姓名,年龄,种族,信仰。

    少年时代,他根据自己的姓名编过哪些字谜?

    利奥波德·布卢姆Leopold Bloom

    艾尔波德勃姆尔 Ellpodbomool[49]

    莫尔德皮卢布 Molldopeloob

    勃罗皮杜姆 Bollopedoom

    下议院议员老奥列勃 Old Ollebo,M.P.

    一八八八年二月十四日,他(动态诗人[50])用自己的教名首字写成怎样一首藏头诗([51],寄给了玛莉恩(摩莉)·特威迪?

    诗人频用韵文写,

    神妙赞歌圣音乐,

    九九八十一重叠,

    胜似诗酒情切切,

    咸属我卿与世界。

    是什么阻止他去完成那首题名《要是布赖恩·勃鲁[52]如今回来看到了老都柏林》的主题歌(并由R.G. 约翰逊配乐)的呢?那本是坐落于南国王街门牌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号的欢乐剧场的承租人迈克尔·冈恩[ 53] 约他编写的。该歌原来预定插在照例于圣诞节期间公演的大型哑剧《水手辛伯达》第六场《钻石谷》(一八九三年第二版,作者:格林利夫·惠蒂尔[54],舞台装置:乔治·A·杰克逊和塞西尔·希克斯;服装:惠兰太太与惠兰小姐;导演:R. 谢尔顿;一八九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在迈克尔·冈恩夫人亲自监督下演出,芭蕾舞女演员为杰西·诺亚,丑角为托马斯·奥托)中,是由女主角内莉·布弗里斯特[55]演唱的。

    首先,有关皇室与当地的两档子事,歌中究竟写哪一桩,令人难以做出抉择。要么是提前描写维多利亚女王(一八二0 年出生,一八三七年即位)的六十周年大庆[56];要么是将新修建的市营鱼市开张典礼的日期[ 57] 移后。第二,深恐皇族约克公爵和公爵夫人[58] (实有其人)以及布赖恩·勃鲁国王陛下(虚构的人物)分别前来访问一事,会招致来自左右两方面的反对。第三,新峻工的伯格码头区的大歌剧厅和霍金斯街的皇家剧场[ 59] ,存在着职业的礼仪与职业的竞争之间的矛盾。第四,由于内莉·布弗里斯特的那种非理性、非政治、不时兴的容貌会引起观众的同情;内莉·布弗里斯特身穿非理性、非政治、不时兴的白色衬衣,当她(内莉·布弗里斯特)表演时一旦将衬衣袒露出来,会撩拨观众的情欲,令人担心会使观众神魂颠倒。第五,不论是挑选适当的乐曲还是从《笑话共赏集》(共一千页,每个笑话都令人捧腹)里选一些滑稽的隐喻都是困难的。第六,这首主题歌不论谐不谐音,都与新任市长大人丹尼尔·塔仑、新任行政司法长官托马斯·派尔以及新任副检察长邓巴·普伦凯特·巴顿[60]的姓名有联系。

    他们的年龄之间有什么关系?

    十六年前的一八八八年,当布卢姆在眼下的斯蒂芬这个年龄时,斯蒂芬是六岁。十六年后的一九二0年,当斯蒂芬到了布卢姆那个年龄时,布卢姆已经交五十四岁了。到一九三六年布卢姆年届七十、斯蒂芬交五十四岁时,他们二人的年龄比率就由原来的十六比零变成十七点五比十三点五。将来随着彼此年龄的任意增长,比率会越来越大,差距则越来越小。因为倘若一八八三年存在的那个比率有可能一成不变地延续下去,那么一九0 四年,当斯蒂芬二十二岁时,布卢姆就应该是三百七十四岁了;而到了一九二0 年,当斯蒂芬三十八岁(也就是布卢姆现在这个年龄)时,布卢姆就应该是六百四十六岁了;而一九五二年,当斯蒂芬活到大洪水之后的最高年龄七十岁[61] 时,布卢姆就已交一千一百九十岁,生年为七一四年[62];比大洪水之前的最长寿者,也就是活到九百六十九岁的玛土撒拉[63]还要多二百二十一岁。倘若斯蒂芬继续活下去,在公元三0 七二年达到这个岁数,布卢姆就已经是八万三千三百岁了,而他的生年按说是纪元前八一三九六年[ 64] 。

    什么事会使这些计算归于无效呢?

    双方或其中一方停止生存;制定出一种新纪元或历法,或世界的灭亡所导致的不可避免而又难以预料的人类之灭绝。

    他们以前遇见过几次,从而能够证明彼此是老相识?

    两次。第一次是一八八七年,在圆镇基玛吉路,通称梅迪纳别墅的马特。狄龙家的丁香园里;同席的还有斯蒂芬的母亲。当时斯蒂芬才五岁,不喜欢伸出手去跟人打招呼[65]。第二次是一八九二年一月,一个下雨的星期日,在布雷斯林饭店的咖啡室里。同室的有斯蒂芬的父亲和叔祖父,当时斯蒂芬又长了五岁。

    由那个做儿子的提出来、做父亲的后来也表示赞同的那次赴家宴的邀请,布卢姆接受了吗?

    他十分领情,非常感谢,由衷地领情感谢,并且深抱遗憾地加以谢绝。

    他们围绕这些回忆而谈着的话中,可曾透露出双方之间还有第三个联系?

    一八八八年九月一日至一八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一位手头有点积蓄的寡妇赖尔登太太[66](丹特)曾住在斯蒂芬的父母家里。一八九二、九三和九四年间,她曾住在普鲁西亚街五十四号的市徽饭店[ 67] ,是伊丽莎白·奥多德开的。一八九三年至一八九四年问,布卢姆也在同一家饭店住过一个时期,那阵子她经常为布卢姆做耳报神。当时布卢姆在史密斯菲尔德五号的约瑟夫·卡夫手下当雇员,在附近的北环路都柏林牲畜市场担任贩卖监督。

    在体力方面,他可曾对她有过什么善举?

    有时在温暖的夏日傍晚,布卢姆把这位多少拥有一些资产足以自立的病孀扶到康复期患者坐的轮椅上,慢慢地将她推到北环路拐角处加文·洛[ 68] 先生的牲畜交易场所对面。她在那儿逗留上半晌,隔着他那架单镜头双筒望远镜眺望那些难以辨认的市民们:他们搭乘电车、气胎打得鼓鼓的自行车、出租马车、双驾马车、自家用或租来的四轮马车、单马拉的双轮马车、轻便小马车和大型四轮游览马车,在市区与凤凰公园之间穿梭着。

    他何以对这样的看护工作如此安之若素?

    因为他在青壮年时,经常坐在屋里,隔着那嵌有浮凸饰的五彩圆玻璃窗子,观察外界大街上千变万化的景物:步行者、四足动物、脚踏车、车辆,或急匆匆或慢悠悠或不紧不慢地经过,沿着垂直的圆球面的边缘滴溜溜、滴溜溜、滴溜溜地旋转。对于八年前去世的她,他们二人各自有着什么样截然不同的记忆?

    年长的那位记得她那比齐克牌戏[69]和筹码,她那只斯凯骾狗[70],她所冒充的富有,她对事物怎样缺乏反应,她所患的初期卡他性耳聋。年轻的那位则记得她那盏供在无染原罪圣母玛利亚雕像前的菜油灯,她用来象征查理·斯图尔特。巴涅尔和迈克尔,达维特的绿色刷子和绦紫色刷子,她的薄绉纸[ 71] 。

    通过对年轻的朋友所透露的这些回忆,他更巴不得能恢复青春了,然而他还有没有办法来实现呢?

    室内健身操。尤今·桑道[72]所著《体力与健身术》中规定了如何操练。以前,他时断时续地练过,后来干脆放弃了。这种健身操是特地为坐着工作的商人所编排的,必须照着镜子聚精会神地操练,活动一下身上各个部位的筋肉,依次一张一弛地做令人心旷神怡的运动,以便恢复能给人带来莫大愉悦的青春活力。

    青少年时代他可曾显示过特殊的机敏,

    尽管在举重比赛方面他的体力不够,对于空中旋转,勇气又不足,然而念高中时,多亏腹部肌肉异常发达,他有本领在双杠上两臂垂直,双腿向前抬起,与身子成直角,长时间稳定地保持平衡。

    二人之中有哪个直率地提到种族不同的问题吗?

    谁都没有提。

    布卢姆对斯蒂芬关于布卢姆的看法到底怎么想法?而且,布卢姆对斯蒂芬究竟怎样看待布卢姆关于斯蒂芬的看法又有何想法?如果把这些想法用最简单的相互形式扼要地表达出来,究竟是怎

    样的?

    他[布卢姆]认为,他[斯蒂芬]在想他[布卢姆]是个犹太人;同时他[布卢姆]知道,他[斯蒂芬]晓得他[布卢姆]明白他嘶蒂芬]

    并不是个犹太人[73]。

    冲破了沉默的樊篱后,他们弄清彼此的父母是什么人了吗?

    布卢姆是经过松博特海伊[74]、维也纳、布达佩斯、米兰、伦敦而来到都柏林的鲁道尔夫·维拉格(后改名为鲁道尔夫·布卢姆)和艾琳。希金斯之间所生的唯一的男子继承人,而艾琳是朱利叶斯。希金斯(原姓卡罗利)和范妮·希金斯(旧姓赫加蒂)之次女。斯蒂芬是自科克来到都柏林的西蒙·迪达勒斯与玛丽之间所生的孩子当中尚健在的共同的男子继承人中最年长的,而玛丽则是理查[75]与克里斯蒂娜·古尔丁(原姓格里尔)之女。

    布卢姆和斯蒂芬都领洗了吗?在哪儿? 洗礼是由谁给施行的?

    是由神职人员还是在俗人员?

    布卢姆(领过三次洗):在库姆的耶稣教圣尼古拉斯·威思奥特教堂,由可敬的文学士吉尔默·约翰斯顿独自为他施洗;在索兹

    村[76]的水泵下,由詹姆斯·奥康纳·菲利普·吉利根和詹姆斯·

    菲茨杰拉德共同为他施洗;在拉思加尔的三位主保圣人教堂由那位可敬的天主教神父查理·马洛尼[77]独自为他施洗。斯蒂芬(领过一次洗):在拉思加尔的三位主保圣人教堂由那位可敬的天主教神父查理·马洛尼独自为他施洗。

    他们二人可曾发现彼此有相似的学历?

    倘若斯蒂芬与布卢姆换个位置,斯图姆[78]就会顺序从幼儿学校起念完高中。倘若布卢姆与斯蒂芬换个位置,布利芬[79]就会顺序读完中等教育的预备科、初级、中级、高级课程,通过王家大学的入学考试,依次读完文科一、二年级,继而修完文学士课程。

    为什么布卢姆抑制住自己,不曾说他进过人生这所大学?

    因为他拿不准自己是否已对斯蒂芬说过此话,或者斯蒂芬是否曾对他这么说过。

    他们二人分别代表哪两种气质:

    科学气质。艺术气质。

    布卢姆所提出的哪些例证足以证明,他的个性与其说是倾向于理论科学,毋宁说是倾向于应用科学。

    当吃饱后,为了助消化而仰卧着时,他曾思考过几项发明的可能性。这是由于认识到如今虽已司空见惯、当初却曾是巨大革新的那些发明的重要性,从而受到刺激:比方说,航空降落伞、反射望远镜、螺丝锥、别针、瓶装矿泉水、运河那有着绞车与泄水道的闸门装置、抽水机。

    他这些发明主要是用来推动幼儿园改良计划的吗?

    是的。就是要把纸枪、橡胶浮囊、掷骰子游戏和弹弓排斥出去;其中包括展示白羊宫乃至双鱼宫这十二宫星座的天体万花筒、小型机械装置的太阳系仪、算术用菱形果子冻、相当于动物饼干的几何图形饼干、游戏用地球仪皮球、身穿历史服装的玩偶。

    另外还有哪些因素在激发着他去开动脑筋?

    伊弗雷姆·马克斯和查尔斯·奥·詹姆斯在金融上取得的成功。前者是在南乔治街四十二号举办一便士展销会,后者在亨利街三十号开了一爿六便士半店铺并举办世界小商品市场和蜡制品展览会,门票:成人两便士,儿童一便士。还有近代广告术方面迄未开拓的无限可能性。如果压缩成三字母单一观念[80]的记号,那就是:竖着,能够最大限度地看到(察觉);横着,能够最大限度地读到(辨认),还有着不知不觉地吸引人的注意力,产生兴趣,使之信服并采取行动的催眠般功效。

    好的例子呢?

    吉·ll。吉诺批发店 11 裤子[81]。

    钥匙议院。亚历山大·杰·凯斯。

    不好的例子呢?

    瞧瞧这支长蜡烛。你要是猜中了它什么时候能燃尽,就免费赠送一双本店特制真皮靴子,保证足有一烛光的光泽。地址:巴克利与库克,塔尔博特街十八号[82]。

    杆菌[83]牌(杀虫剂)。

    最佳[84]牌(鞋油)。

    你要[85]牌(与螺丝锥、指甲挫和烟斗通条合并在一起的双刃折叠小刀)。

    最糟糕的呢?

    倘若你家里没有:李树牌的肉罐头,

    那就是美中不足,

    有它才算幸福窝[86]。

    第十七章 2

    都柏林商人码头二十三号乔治·普勒姆垂制造,每听装四英两。这则广告是市政委员、下院议员约瑟夫·岶·南尼蒂(哈德威克街十九号圆形建筑小区)给插到讣吿和忌日通告栏下面的[87]。商标是李树。注册的商标是李树肉罐头。谨防冒牌货:皮特莫特、特拉姆普利、莫特帕特、普拉姆特鲁[88]。

    他举出哪个例证来诱使斯蒂芬去推断,独创性尽管能产生各自的报酬,但未必总能导致成功呢?

    他本人曾想出个主意:让牲口拉一辆有照明装置的陈列车,由两个衣着时髦的姑娘坐在里面正埋头写着什么。然而这个建议没被采纳[89]。

    在此建议的启迪下,当时斯蒂芬在脑中构成了怎样一幅情景?

    山径里的一座孤零零的客栈。秋日。暮色苍茫。壁炉里燃着火。一个小伙子坐在昏暗的角落里。一个年轻的女人走了进来。心绪怔忡不安。孤单单的。她坐下。她踱到窗口。她站起来。她坐下。暮色苍茫。她思索。她坐在孤零零的客栈里在纸上写着。她沉吟。她写。她叹气。车轮和马蹄声。她赶忙走出去。他从昏暗角落里踱过来。他摸住那张孤零零的纸。他迎着火光举起信。暮色苍茫。他读信。孤单单的。

    哦?

    用斜体、直体和左斜体字写着:王后饭店,王后饭店,王后饭店,王后饭……

    这一启迪使布卢姆重新想起了什么情景?

    克莱尔郡恩尼斯的王后饭店。一八八六年六月十七日傍晚,鲁道尔夫·布卢姆(鲁道尔夫·维拉格)因服用过量的乌头(附子),在此故去,时间不详。他服的是按附子搽剂二、氯仿搽剂一(系他于一八八六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十点二十分在恩尼斯教会街十七号弗朗西斯·登内希药房所购),按比例亲自配制的神经痛搽剂。尽管并非由于此举,然而在此举之前,一八八六年六月二十七日下午三点十五分,他曾从恩尼斯的通衢大道四号詹姆斯·卡伦普通服装店购买了一顶崭新而时髦的特级硬壳平顶草帽(尽管并非由于此举,然而在此举之前,他于前文中所述的时刻与地点,购买了前边提到的毒剂)。

    他把这种同名异物[90]归因于从别人那里获知,或属巧合,要么是出自直觉?

    巧合。

    他可曾绘声绘色地口头描述给客人听?

    他宁愿注视对方的脸,倾听对方的话,这下子一个潜在的故事就生动他讲出来了,从而使他心头的忐忑不安[91]也可得到缓解。

    他可曾从叙述者向他讲的第二个情景(不论是《登比斯迦山眺望巴勒斯但》还是《李子寓言》[92])中,仅仅发现了第二个“巧合”?

    与第一个情景以及虽未讲出来却寓在其中的其他一些情景相联系,再加上学生时代关于种种问题和道德格言所写的散文(诸如我热爱的英雄》[93])或《怠惰乃时间之窃贼》),他认为文章本身,又结合着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总是包含着在经济、社会、个人以及性方面获得成功之可能性。不论是作为模范的教育题材(百分之百地有益)特别选拔出来收入全集或选集,供预科及初级班的学生使用;要么就仿效菲利普·博福伊[94]、迪克博士[95]或是赫布仑的《蓝色研究》[96]的先例,把稿子投给销路和槁酬都有保证的杂志,排印出来;要么就迎着四天后到来的夏至(日出为凌晨三点三十三分,日没为下午八点二十九分),即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二,圣阿洛伊苏斯·贡萨加[97] ,利用那以后徐徐来到、逐渐漫长起来的夜晚,使用口头语言诉诸富于同情心的听众,他们对高明的叙述技巧默加赞赏,对杰出的成就满怀信心地事先祝贺,并在理智方面给予激励。

    什么样的家庭问题,即使不会超过其他问题,起码也不相上下地频频使他操心?

    该怎么应付咱们的老婆。

    他所设想的独特的解决方案是什么样的?

    室内游戏(多米诺骨牌,希腊跳棋[98],挑圆片[99]),抽杆游戏,杯球[100] ,纳普[101] ,抢五墩牌,比齐克,二十五墩[102] ,“抢光我的邻居”[103] ,跳棋,国际象棋或十五子棋戏[104] );为警察署资助的服装协会[105] 做刺绣、缝补或编织等活计;音乐二重奏:曼陀林和吉他,钢琴和长笛,吉他和钢琴;法律文件的抄写或代填信封上的地址;每隔一周去看一次杂耍演出;从事一些商业活动:一位老板娘在凉爽的牛奶房或暖和的香烟店里愉快地使唤着,愉快地被服从着;在由国家监督、并加以医药管理的男妓院里,暗自从淫欲刺激中得到的满足;与住在附近的一些被公认为品行端正的女友们进行社交活动,需要有不频繁的定期预防性间隔以及频繁的定期预防性监督;为了讲授合适的交往礼仪而专门举办一套夜间讲座。

    他的妻子在智力发展方面的缺陷,有哪些事例促使他倾向于采取前边提到的(第九项)解决方案?

    当她没事可干的时候,她不只一次地在一张纸上胡乱写满了符号和象形文字,并说那是希腊字、爱尔兰字和希伯来字。隔一阵子她就总是问上一遍:加拿大一座叫魁北克的城市那个大写的头一个字母是什么?她几乎不理解国内复杂的政治情势;国际上的势力均衡。在加算帐单时,她往往要借助于手指头。写完一篇书简体短文后,她就把书写用具丢在蜡画颜料里,任其暴露在硫酸亚铁、绿矾和五倍子中去腐蚀[106]。对那些没有听惯的多音节外来语,她总是根据语音或模拟类推,或将二者折衷,牵强附会:例如把“轮回”说成是“遇见了他尖头胶皮管[107]”,把“别名”一词说成是“《圣经》里提到的一个撤谎的人 [108]”。

    要靠什么来弥补那由于理智失去平衡而在这些方面以及对人物、地点与事物所缺乏的判断呢?

    一切天平的一切垂直杠杆,均凭借其结构来证实表面上的平衡中的谬误。她对一个人的精确的判断,要靠实验来证明是正确的,从而取得平衡。

    为了补救这种相对的无知状态,他做过哪些尝试?

    种种尝试:将特定的一本书放在醒目的地方,把特定的一页翻开来;委婉地做些说明,并假定她头脑里对此有着潜在的知识;当着她的面公然挖苦不在场的某人如何由于无知而失态。

    他这样直接教育的尝试,取得了什么效果?

    她没有全听懂,只听懂了其中一部分。兴致勃勃地留神,惊奇地理解,细心地复诵,吃力地记下来,很容易地就忘掉,没有把握地重新记起,重复时错误百出。

    哪种方法证明更有效果?

    涉及个人利害关系的间接指点暗示。

    有什么例子?

    下雨时她讨厌打伞,而他喜欢打着雨伞的女人;她讨厌下雨时戴新帽子,而他喜欢女人戴新帽子;下雨时他买了顶新帽子,她戴着新帽子,手持雨伞。

    接受了客人那个寓言里所包含的类比之后,他举出哪些被囚虏[109] 过的大人物作为范例?

    三位纯粹真理的探求者:埃及的摩西、著有《迷途指津》的摩西。迈蒙尼德以及摩西·门德尔松[110]。他们都那么显赫,从摩西(埃及的)到摩西(门德尔松),从来没有像摩西(迈蒙尼德)那样的人物[111] 。

    斯蒂芬说声“对不起”,提出了第四个纯粹真理的探求者的名字:亚理斯多德。布卢姆答以“请原谅,也许我错了”,接着说了些什么?

    这位探求者是个犹太法学博士(姓名不详)的弟子。

    另外还提到了哪些足以凭信、享有盛名的法律界的儿子们–被迸选而又受排斥的种族的子孙?

    费利克斯·巴托尔迪·门德尔松(作曲家),巴鲁克。斯宾诺莎(哲学家)[112],门多萨(拳击家),费迪南德·拉萨尔(社会改革家、决斗者)[113] 。

    客人对主人以及主人对客人,曾将古希伯来文和古爱尔兰文哪些诗句的片断,抑扬顿挫地并附以原词的译文,加以引用了?

    斯蒂芬引用的是:suil,suil,suil arun, suil go sius suilgo [114] (走,走,走你的路,平安地走,谨慎地走)。

    布卢姆引用的是kifeloch, harimon rakatejch mbaad lzamatejch[115](你的鬓角遮在头发里,如同一片石榴)。

    为了把口腔发声的比较加以具体化,他们对两种语言的音符怎样做了象形的比较[116]?

    在用低俗文学体裁写的一本题名《偷情的快乐》的书(是布卢姆掏出来的,他摆得很巧妙,使封面和桌面接触)那底封前倒数第二张空白衬页上,斯蒂芬用一管铅笔(斯蒂芬提供的)以简略体与装饰体写下相当于g、a、d、m的爱尔兰语字母[117]。布卢姆则写下希伯来字母ghimel、aleph、 daleth和qoph(这是用来代替所缺的mem的)。他还说明,这些字母作为序数及基数的算数值,各自代表三、一、四及一百[118] 。

    两个人对这两种业已衰亡或复兴起来的语言所具有的知识,究竟是理论方面的还是实际方面的?

    理论方面的,只局限于词形变化以及句法结构方面的一些语法规则,实际上并不包括语汇知识。

    这两种语言之间以及使用这两种语言的两个民族之间,存在过哪些接触点?

    两种语言都有喉音、区分的气音、增音以及附属性的字母。两种都是古老的语言,大洪水后二四二年,费尼乌斯·法赛在西纳尔平原[119]所创办的学院就开了这两种语言的课程。他是以色列民族的祖先挪亚的后裔;又是爱尔兰民族的祖先埃贝尔与赫里蒙的始祖[120]。用这两种语言写成的考古学的、系谱学的、圣徒传记学的、注释学的、布道术的、地名研究的、历史的以及宗教方面的著作,其中包括犹太法学博士和神仆团[ 121] 团员的著述:托拉、《塔木德》(《密西拿》和革马拉)[122]、马所拉本、《五经》[123] 、《牛皮书》、《巴利莫特书》[124]、《霍斯饰本》、《凯尔斯书》[125],记述这两个民族的离散:[126],受迫害,幸存,复兴。他们在犹太人区(圣玛丽亚修道院)[127]和弥撒馆(亚当与夏娃客栈)[ 128] 孤零零地举行犹大教或基督教仪式。根据惩戒法及犹太人服装令[ 129] ,两个民族均被禁止穿民族服装。复兴锡安的大卫王国[ 130]以及爱尔兰的政治自治或主权转移的可能性。

    布卢姆对这种错综复杂、种族上不可分割的终极状态抱着期待,唱了哪一节颂歌呢?

    犹太魂坚定激荡,

    由衷呐喊音铿锵[ 131]。

    唱完第一个对句后,歌声何以中断?

    那是由于在记忆方法上有缺陷的结果。

    歌手是如何弥补这一缺陷的呢?

    他对原文大致做了一番冗长的口译。

    他们二人彼此的见解,在哪一研究范畴内融为一体?

    从埃及碑铭的象形文字到希腊、罗马字母,足以追踪出逐渐变得单纯的迹象;还有楔形碑文(闪米特语[ 132] )和斜线号五肋骨形欧甘文字[133] (凯尔特语),具有近代速记术与电报符号之先驱的性质。

    客人照主人的要求去做了吗?

    他用爱尔兰文字和罗马文字补上了签名,从而加倍地从命了。

    斯蒂芬在听觉上的反应如何?

    从那深沉苍老、充满阳刚之气而又生疏的旋律中,他听到了过去的累积。

    布卢姆在视觉上的反应如何?

    从那机警年轻、充满阳刚之气而又熟悉的身姿,他看到了未来的命运。

    斯蒂芬和布卢姆的隐蔽的本体那大致同时的、出于本人意志的大致感觉是怎样的?

    斯蒂芬是从视觉方面:有着传统的神人合一的基督[ 134]那种身姿。就像大马士革的约翰、罗马的伦图卢斯和隐修士伊皮凡尼乌斯所描述的那样,患了白癜风般的皮肤,一英尺半高的个儿,葡萄紫的头发。

    布卢姆是从听觉方面:令人销魂的浩劫那传统的声调[135] 。

    过去,布卢姆有过哪些将来可能从事的职业?能举出哪些典范?

    教会方面,罗马天主教会、英国圣公会或不从国教派[136]。典范为:耶稣会会长、十分可敬的约翰·康米神父、可敬的三一学院院长T·萨蒙神学博士、亚历山大·约·道维博士[137]。英国或爱尔兰律师业典范为:英国王室法律顾问西摩·布希,英国王室法律顾问鲁弗斯·伊塞克斯[ 138] 。剧坛,现代剧或莎士比亚戏剧。典范为:高雅的喜剧演员查理·温德姆,演莎士比亚戏剧的奥斯蒙·蒂尔利(卒于1901年)[139] 。

    主人可曾鼓励客人低声吟诵一段类似主题的奇妙传说?

    再三地鼓励了。因为他们呆在隐蔽的地方,谁都听不见他们说话的声音。并且煮好的饮料,除了水加糖加奶油加可可这种人工混合的准固体残存沉淀物之外,均已喝光。

    朗诵一下他所唱的故事诗第一部(大调的):

    哈里·休斯和学伴,

    到外面去把球玩,

    小哈里扔头一球,

    飞越犹太家围墙,

    小哈里扔第二球,

    窗玻璃砸个精光。

    鲁道尔夫的儿子听了第一部,感觉怎样?

    他的感觉是单纯的。他这个犹太人面泛微笑高兴地倾听着,并望着厨房里那没有砸碎的窗玻璃。

    把故事诗第二部(小调的)朗诵一遍:

    犹太闰女出来了,

    浑身穿着绿衣裳,

    “小俊哥儿你回来,

    再把球扔上一趟。”

    我不能也不愿去,

    除非学伴都在场,

    要是老师知道了,

    我会遭殃在球上。

    雪白的手牵着他,

    把他引到大厅里,

    最后步入一间房,

    无人听见他叫嚷。

    她从兜里掏出刀,

    把他小脑袋割掉,

    他再不能把球踢,

    因已躺到尸堆里[140]。

    米莉森特的父亲听了第二部,有怎样的反响?

    他的感情是复杂的。他板着面孔,惊异地听见并看见一个犹太人的闺女,浑身穿着绿衣裳。

    将斯蒂芬的评论概述一下。

    大家当中的一个,大家当中最渺小的一个,命中注定成为牺牲者。第一次是出于疏忽,第二次是故意地,他向命运挑战。当他孤零零的时候,宿命来临,向并不情愿的他进行挑战。作为希望与青春的化身,抓住他使他无法抵抗。命运把他领到一座奇异的住所,一间隐秘的背教者之居室,把顺从的他毫不留情地当作祭品宰杀。

    主人(命中注定的牺牲者)为什么闷闷不乐?

    他希望关于一个行为的故事,并非他本人之所为,不应由他[141] 讲出来。

    为什么主人(并不情愿,也并不抵抗)一动也不动?

    这是按照保存精力的法则。

    主人(隐秘的背教者)为什么一声不响?

    他在衡量着赞成和反对杀人祭神的可能的证据:神职人员的煽动以及民众的迷信;随着谣言的传播,致使真实性逐渐减少。对财富的嫉妒,复仇的影响,隔代遗传造成的不法行为的突发性再犯。有量情余地的狂信,催眠术的暗示和梦游病症状。

    这些精神上或肉体上的毛病(倘若有的话)中,哪样是他无法完全能够免除的?

    催眠术的暗示:有一次,他睡醒之后认不出自己的卧室了。不只一次,乍一睡醒,好半晌的工夫他既不能挪动身子也发不出声音。梦游者的恍惚状态:有一次在睡眠中,他起身低头弯腰去爬向没有热气的壁炉。爬到之后,他蜷缩着身子,在没有炉火取暖的情况下,穿着睡衣倒在那里睡了。

    后一种或同类的症候,可曾出现在他的哪个家族身上?

    曾经发生过两次,在霍利斯街和翁塔利奥高台街[142] 。当他的女儿米莉森特(米莉)六岁和八岁时,曾在睡眠中吓得喊叫起来。两个穿睡衣的身影问她怎么啦?她却茫然地答以沉默表情。

    关于她的幼年,另外他还记得些什么?

    一八八九年六月十五日。一个刚刚呱呱落地的脾气暴躁的女婴,哭哭啼啼,既导致又舒散充血性征候。这娃娃的外号叫“帕德尼·软鞋”[ 143] ,她咣当咣当地摇着攒钱罐,并数着父亲那三颗备用的便士硬币型纽扣:一呀,二呀,三。她把穿水手装的男小囝木偶丢掉了。尽管爹妈的头发都是深色的,她却继承了先辈的金发血统。古老的往昔,曾被诱奷,海瑙上尉[144] 先生,奥地利陆军;近因则是个幻觉,英国海军中的马尔维中尉。

    存在着哪些地域性的特色?

    反之,鼻子和前额的构造却继承了尽管中断过然而逐渐隔着更大的乃至最大的间歇遗传下来的直系血统。

    关于她的青春期,他记得一些什么?

    她把自己的铁环和跳绳藏到隐蔽的地方。在公爵草坪上,当一个英国旅游者央求她准许为她摄影留念时,她拒绝了(未说明反对的理由)。有一次她和埃尔莎 ·波特一道在南环路步行时,被一个面目狰狞的家伙跟踪上了。于是走到斯塔默街半途,她就蓦地折了回去(也没说明为什么要改变方向)。在过十五岁生日的前夕,她从韦斯特米思郡穆林加尔市写来一封信,简单地提了一下当地的一个学生(未说明他是哪一系和哪年级的)。

    成为第二次分手之预兆的第一次分手,使他感到苦恼了吗?

    比他所想象的要少,比他所希望的要多。

    这一瞬间,他目击到了什么样的第二次出走,尽管有差异,却又有类似之处?

    他的猫暂时出走了。

    何以会类似,又何以会有差异?

    类似点是,二者都是由某种隐秘的目的所驱使:寻觅一名新男子(穆林加尔市的学生)或药草(拔地麻)。差异在于,回到住户或住处来的可能性有所不同。

    在其他方面,二者之间的差异有类似之处吗?

    在被动性,节俭,传统的本能和唐突方面。

    例如?

    比方说,她依偎着他,托起金发,让他为她扎上缎带(与弓起脖子的猫比较一下)。而且,她连招呼也没打一声就朝着“斯蒂芬草地”那浩森的湖面 [145]上啐了一口,唾沫浮在一棵棵树的倒影之间,划下一圈圈同心圆的波纹,持久而凝然不动,以一条人睡般平卧着的鱼为记号(与守候老鼠的猫相比)。而且,为了把一次著名战役的日期、双方作战部队的番号、战局以及战果都铭记心头,她拽自己的一条辫子来着(与舔耳朵的猫相比)。再者,傻米莉还梦见她和一匹马进行了一番无言的对谈,内容已记不得了。那匹马名叫约瑟夫,她捧给他(它)满满一大杯柠檬汽水,它(他)好像喝下去了(与在炉边做梦的猫相比)。因此,在被动性、节俭、因循的本能、唐突等方面,他们之间的差异是类似的。

    他曾怎样利用人们为了图个吉祥而送给他们的祝贺新婚的礼物: (1)一只猫头鹰和(2)一座钟,供她玩赏,并使她蒙受教益?

    他把它们作为实物教材,用以说明:(1)卵生动物的本性与习性,空中飞行的可能性,一种异常的视觉器官,世俗界用防腐药物保存尸体的方式。(2)体现于摆锤、齿轮与整时器上的钟摆的原理; 不动的针盘上那可移动的正转的长短指针在各个位置作为人或社会规范所包含的意义; 长针和短针每小时在同一倾斜度相遇的那一瞬间,也就是说,按照算术级数, 每小时超过5 5/11分的那一瞬间,每小时重复一次的精确性[146]。

    她是用什么方式回报他的呢?

    她都记在心里了:当他过二十七岁生日的时候,她送给他一只早餐用的搪须杯,上面有着王冠图案,是仿照德比的瓷器[147]。她照料着。四季结帐日[148] 或这先后,倘若他并非为了她而去购买什么东西,她就对他的需要表示关心,并能预料到他的希望。她钦佩他。当他为了她[149]而对自然现象做了说明时,她立即表示一种期望:不经过逐渐掌握就获得他那科学知识的一鳞半爪,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千分之一。

    梦游病患者米莉之父–昼游病患者布卢姆,向夜游病患者斯蒂芬提出了什么建议?

    建议他在厨房楼上,紧挨着男主人与女主人的卧室那临时隔开的斗室里安歇,度过介于星期四(通称)、星期五(实名)之间的这几个小时。

    这样的临时措施的期间如果拖长了,能够产生或估计能产生哪些好处呢?

    对客人来说,能有个安定的住处和僻静的用功场所。对男主人来说,有助于才智的年轻化,替身能给他带来满足[150]。对女主人来说,能摆脱胡思乱想, 学到正确的意大利发音。

    何以一位客人与女主人之间可能有的几度机缘,并不排除一个同学和一个犹太人的女儿[151] 最终有可能永久地和睦结合,而且也不会被这种结合所排除?

    因为通往女儿的路要经过母亲,而通往母亲的路要经过女儿。

    对男主人的哪一句有一搭没一搭的多音节的询问,客人做了单音节的否定的答复?

    他认不认识已故埃米莉·辛尼柯太太[152]? 一九0三年十月十四日,她因车祸死于悉尼广场车站。

    主人把刚要开口提到的什么有关事由终于又咽了回去?

    对于一九0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他未能出席玛丽·迪达勒斯(原姓古尔丁)的葬礼的事由做了一番解释。因为那天正好碰上鲁道尔夫·布卢姆(原姓维拉格)忌日的前夕。

    提供暂时栖身之所的建议被接受了吗?

    未加解释,十分感激,友好地当即谢绝了。

    主客之间在金钱方面打了些什么交道?

    前者还给后者一笔钱(一英镑七先令整),未付利息。那是后者借给前者的。

    彼此之间相互提出了些什么建议,接受了,又加以修改,被拒绝了,换个说法复述一遍,重新被接受,被认可,再次确认?

    根据预先安排,开始讲习意大利语课程。地点在受教者的住所。开始声乐讲习课程,地点在女教师的住所。开始一系列静止的、半静止的、逍遥的、理性的对话,在对谈者双方家中(倘若对谈者双方住在同一处);位于下阿贝街六号的“船记”饭店兼酒馆(经营者为W和E.康纳里),基尔代尔街十一号的爱尔兰国立图书馆、霍利斯街二十九、三十与三十一号的国立妇产医院,一座公共花园,礼拜堂附近,两条或更多的街道交叉点,连接双方住宅的直线的中点(倘若交谈者各住一处)。

    使布卢姆感到这些相互排斥的建议难以实现的理由是什么?

    过去的事是已经不可挽回的了。有一回艾伯特·亨格勒马戏团在都柏林市拉特兰广场的圆形建筑[153]里演出,一名富于机智的小丑身穿色彩斑驳的服装,为了寻找乃父,竟走出马戏场,钻进观众席中,来到孤零零地坐着的布卢姆跟前,在大庭广众之下,向兴奋不已的观众公开宣称:他(布卢姆)是他(小丑)的爸爸。未来是不可预测的。一八九八年夏天,有一次他(布卢姆)在一枚弗洛林银币(值二先令)周围的饰纹上刻下三条道道,付给大运河查利蒙特林荫路一号的J与 T. 戴维父子食品店,以便试验一下该货币经过市民钱财交易的流通过程,直接或间接地回到自己手中的可能性。

    那个小丑是布卢姆的儿子吗?

    不是。

    那枚银市又回到布卢姆手里来了吗?

    再也没有回来。

    接连遭到的挫折何以越发使他闷闷不乐?

    因为在人类生活关键性的转折时刻,他渴望改善种种社会情况,而那是不平等、贪欲和国与国之间抗争的产物。

    那么他是否相信,消除了这些条件后,人的生活就能无限地接近完美无缺呢?

    截然不同于人为的法则,这里依然存在着按照自然的法则作为对维持整个人类的生存不可分割的部分加诸于人的生物学之基本条件。为了获得有营养的食品,就不得不进行破坏性的杀戮。孤立的个人生存中终极机能那充满了苦恼的性质。生与死的痛苦。类人猿和(尤其是)人类女性那单调的月经,自初潮期一直延续到闭经期。海洋上、矿山和工厂里那些不可避免的事故;某些非常痛苦的疾病以及伴随而来的外科手术;生来的疯颠,先天性犯罪癖;导致人口大批死亡的传染病;在人类心灵深处种下恐怖种子的灾难性特大洪水;震中位于人口密集地区的大地震;历经剧烈变形,自幼年经过成熟期进入衰退期的生命成长的事实。

    他为什么打消了推断猜想的念头?

    因为摆在不同凡响的智者面前的课题就是排除不大适宜接受的现象,而代之以更适宜接受的现象。

    对他这样气馁,斯蒂芬表示共鸣了吗?

    他强调了自己作为有意识、有理性的动物,从已知的世界演绎地向未知的世界前进的意义,以及作为有意识、有理性的反应者,介于不可避免地建立在不安定的虚空之上的大宇宙与小宇宙[ 154] 之间的意义。

    布卢姆理解他强调的是什么吗?

    不是照字面上,而是从实质上理解的。

    对理解不足这一点,他是用什么来安慰自己的?

    作为一个没有钥匙却有能力的市民,他通过不安定的虚空,从未知的世界精力充沛地朝着已知的世界前进。

    他们是以怎样的先后顺序离开“为奴之家”[155] ,来到无人居住的旷野的,并举行了什么样的仪式呢?

    把点燃的蜡烛插在烛台上

    持者为

    布卢姆

    把助祭帽挑在梣木手杖上

    持者为

    斯蒂芬

    念诵的是《诗篇》哪一纪念性篇章?是用哪段默祷[156] 作起句的?

    第一一三篇,旅途:以色列人一离开埃及,雅各的子孙一离开异族的土地……[157]

    他们各自在出口做了些什么?

    布卢姆把烛台放在地板上。斯蒂芬把帽子戴在头上。

    对什么动物来说,出口就是人口?

    猫。

    当主人领先,客人随后,两个黑魆魆的身姿默默地穿过房后昏暗的雨道,步入半明半暗的庭园中时,他们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景物?

    天树上坠满了湿漉漉的夜蓝色的累累星果。

    布卢姆一边对伙伴指点着形形色色的星座,一边向他表达了哪些冥想?

    关于宇宙日益扩大进化的冥想:新月期的月亮,即使在近地点[158] 也看不见。从地表向地轴挖掘纵深五千英尺的圆筒状垂直轴,一个观察者呆在轴底儿上,就连白昼也辨认得出那漫无止境、网络状、亮光闪闪、非凝结性的银河[159]。 天狼(大犬座阿尔法)距地球十光年(五七、000、000、000、000英里);体积大于地球九百倍;大角[160] ;岁差运动[161] ;有着“猎户”腰带、六倍于太阳的“伐二”以及星云的猎户座,星云中能容纳我们的一百个太阳系[162] ;死去的和新生的星宿,例如一九0 一年的那颗“新星”[163] 我们的太阳系正朝着武仙座冲去[164] ;所谓恒星的视差或视差移动[165] ,也就是说,实际上恒星是在不断地从无限遥远的太古朝无限遥远的未来移动着。相形之下,人的寿命充其量才七十年,不过是无限短暂的一段插曲而已。

    另外还有关于反过来逐渐缩小退化的冥想吗?

    在地球的层理[166] 留下记录的太古以来的地质时代。隐藏在大地的洞穴里和能移动的石头底下、蜂巢和土墩子中那无数微小的昆虫类的有机生物:微生物、病菌、细菌、杆菌、精子;凭着分子的亲和之凝聚力而粘在一根针尖上那几万几亿几兆个多不胜数、肉眼看不到的微小颗粒;人类的血浆是一个宇宙,群集着白血球和红血球,每个血球又各自形成一个空虚的宇宙空间,群集着其他球体;各个球体连续性地也是由可分割的构成体形成的宇宙,各个构成体又可以分割成为几个能够进一步分割的构成体。就这样,分子与分母实际上在并未分割的情况下就不断地减少了。如果这个过程延续到一定时候,就永远在任何地方也不会达到零。

    他为什么不精心计算出更准确的结果?

    因为几年前在一八八六年,当他埋头于探讨面积等于一个圆的正方形[167] 的问题时,他发现了一个数值的存在:倘若精确地计算到某种程度,就能达到比方说九九乘九乘这样庞大的量值和位数[168] 。所得数字要用细字密密匝匝地印刷成三十三卷,每卷一千页。为了统统印刷完毕,就需要购入无数刀、无数令印度纸,整数值的位数便是一、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十亿,一切级数的一切数字作为星云的核心,以简明的形式所包含的累乘的可能性推到了极限地、能动地开展的一切乘方的一切幂级数。

    他可曾发现分为几个种族的人类在其他行星及其卫星上居住的可能性,以及由一位救世主从社会上、伦理上拯救人类的可能性;那样一来问题会不会就更容易得到解决?

    他认为那是另一范畴的难题。人体组织通常能够抗得住十九吨的气压[ 169] ,可是一旦在地球的大气层里上升到相当的高度,越是接近对流层与平流层的境界线,鼻孔出血、吸呼困难以及眩晕,随着算术级数就越发严重起来。他晓得这一点,寻求解答时就设想出这样一个难以证明是不可能的行之有效的假定:倘若换个更富于适应性,解剖学上的构造也有所不同的种族,说不定就能在火星、水星、金星、木星、土星、海王星或天王星那充足而相同的条件下生存下来。然而那个远地点[170] 的人类种族,尽管在构造方面与地球上的人类有着一定限度的不同之处,整个来说彼此却有着相似的种种形态。他们恐怕也和地球上的人类一样,会不肯舍弃那一成不变、无法分割的属性,也就是对空虚,对空虚的空虚,一切都是空虚[ 171]的执着。

    至于拯救的可能性呢?

    小前提已经被大前提所证明了。

    接着他又依次对各个星座的哪些形形色色的特征进行了考虑呢?

    显示出不同程度之生命力的缤纷色彩(白、浅黄、深红、朱红、银朱);诸星之亮度;一直包括到七等星、以等级标志的诸星之大小;诸星的位置;御夫座;沃尔辛厄姆路[172] ;大卫的战车[ 173] ;土星光环;螺旋星云凝固后形成有卫星的恒星群;两重大阳相互依存的旋转运动;伽利略、西蒙·马里乌斯[174] 、皮亚齐[175] 、勒威耶、赫歇耳、加勒[176] 等人各自独立地同时所做的发现;波得和开普勒所尝试的距离的立方与回转次数的平方的体系化[177] ;多毛的众彗星[178] 那几殆无限的被压缩性,以及自近日点至远日点那广漠的远心的重返大气层的椭圆轨道;陨石的恒星之起源;年纪较轻的天体观测者诞生的那个时期火星上所出现的“暗波”现象[ 179] ;每年在圣劳伦斯节(殉教者,八月十日)前后降落的陨石雨;每月都发生的所谓“新月抱旧月”现象[180] ;关于天体对人体的影响的假定;威廉·莎士比亚出生的时期,在斜倚却永不没落的仙后座那三角形上端,一颗不分昼夜散发着极亮光彩的星辰(一等星)出现了[ 181] (这是两个无光、死灭了的太阳因相撞并汞合为白热体而形成的灿烂的新太阳);大约在利奥波德·布卢姆出生时,出现在七星花冠星座里而后又消失了的一颗同一起源、亮度却稍逊的星宿(二等星)[ 182] ;还有约于斯蒂芬·迪达勒斯出生时,出现在仙女座中之后又消失,小鲁道尔夫·布卢姆出生与夭折数年后出现于御夫座后又消失,以及另外一些人出生或去世前前后后出现在许许多多其他星座中而又消失了的、(假定是)同一起源的(实际存在或假定存在的)星斗[ 183] 。日蚀及月蚀自隐蔽至复现的各种伴随现象:诸如风势减弱,影子推移,有翼者沉默下来,夜行或暮行动物的出现,冥界的光持续不减,地上的江河溪流之幽暗,人类之苍白。

    对情况进行了估量并考虑过产生错误的可能性之后,他(布卢姆)得出过什么样的合乎逻辑的结论呢?

    那既不是天树、天洞,也不是天兽、天人。那是个乌托邦,那里不存在自己知到未知的既知之路。那是无限的。假定各个天体有可能并存,那么也能把它看作是有限的。天体的数目是一个还是一个以上都无所谓,体积相同或不同也无所谓。那是一团能活动的幻觉形态,是在空间里已固定下来的东西,借着空气又重新活动起来。它是过去,未来的观察者们作为现在实际存在之前,它或许已不再作为现在而存在了。

    关于这一光景的美的价值,他更加深信不疑了吗?

    毫无疑问。因为有这样一些先例:诗人们往往在狂热的恋慕导致的谵妄状态下,要么就是在失恋的屈辱中,向热情而持好感的诸星座或围着地球转的冷漠的卫星呼吁。

    那么他曾否把占星术对地上灾害的影响这一理论当作信条接受下来了呢?

    据他看来,对这一点提出论证和反证的可能性是一样大的。月面图中所使用的梦沼、雨海、湿海、丰富海等学术用语既可以归之于直观的产物,也可以归之于谬误的类推。

    他认为月亮和妇女之间有什么特殊的近似之处?

    她历史悠久:地球上连绵不断的世世代代存在之前她就存在,并将继续存在下去。她在夜间的优势。她作为卫星的依存性。她反射光的性能;起落盈亏,运行有常,恒久不变。她的容貌注定永不改变。她对不明确的讯问,都给以暧昧的答复。她能够支配潮汐涨落。她具有使人迷恋,心碎,赋予美,逼人发疯[184] ,煽动并助长人们为非作歹的种种本事。她的表情那么安详而秘不可测。她孑然一身,居高临下,毫不留情,光彩夺目,令人望而生畏,不敢挨近。她预示着暴风雨或天朗气清。她焕发出的光芒,她那一举一动与存在都给人以刺激。她的喷火口,她那枯竭的海,她的沉默,在在都发出警告。看得见时,她是何等光辉灿烂,看不见时,她又是何等富于魅力。

    哪一样看得见的明亮标志映入了布卢姆的眼帘,他又提醒斯蒂芬去注视了呢?

    在他(布卢姆)家的二楼(后身),点起了一盏煤油灯,一个倾斜的人影投到卷式百叶帘上;那是在安吉尔街十六号开业的百叶窗、帘杆、卷式帘制造商弗兰克·奥哈拉供应的。

    关于由看得见的明亮标志(一盏灯)所映照出来的那位看不见的富于魅力的人儿,也就是说,他的妻子玛莉恩(摩莉)·布卢姆之谜,他是怎样阐明的呢?

    直接间接口头暗示或明确地表达。用那抑制着的挚爱和赞美之情。加以描绘。结结巴巴地。凭着暗示。

    接着,两个人都沉默下去了吗?

    沉默下去了。他们相互用自己肉身的镜子照着伙伴的脸。彼此在镜中照见的是对方的,而不是自己的脸。

    他们一直毫无动静吗?

    经斯蒂芬提议,并在布卢姆的鼓动下,先由斯蒂芬带头,布卢姆紧接着,双双在幽暗中各撤了一泡尿。他们肩并肩,彼此用手圈着自己的排尿器官,以便挡住对方的视线。随后由布卢姆带头,斯蒂芬紧接着,双双抬头抑望起那明亮的和半明亮的投影。

    相似吗?

    他们二人那起初有先有后,继而同时撤出去的尿的轨道并不相似。布卢姆的较长,滋得没那么冲,形状有点像那分叉的倒数第二个字母[185] ,却又有所不同。敢情,他念高中最后一年(一八八0) 的时候,曾有本事对抗全校二百十名学生拧成的那股力量,尿撒得比谁都高。斯蒂芬的尿滋得更冲,咝咝响得更欢势。由于头天最后几个钟头他喝了利尿物,膀胱持续地受到压迫。

    对方那个看不见却听得见的附属器官,使两个人各自联想到了什么不同的问题?

    布卢姆:过敏性、勃起、变硬挺直、松弛、大小、卫生、阴毛等等问题。斯蒂芬:受割礼的耶稣作为圣职者是否毫无缺陷的问题(一月一日乃是圣日,应该望弥撒,不得从事不必要的世俗劳动)[186] 。还有如何对待保存在卡尔卡塔的神圣罗马天主教使徒教会的肉体结婚戒指——神圣的包皮问题。应仅仅向它致以对圣母的最高崇敬呢,抑或该把它作为毛发、脚趾甲那样从神体上割下来的赘生物,对它致以第四级最高膜拜[187] ?

    他们两人同时观测到了什么样的天象?

    一颗星星从天顶上天琴座“织女一”越过后发星座[188] 的星群,明显地以高速度朝着黄道十二宫的狮子宫[189] 直冲过去。

    向心的滞留者是怎样为离心的出发者提供出口的?

    他将生锈粗涩的男性型钥匙轴捅进反复无常的女性型锁孔里,把劲头使在钥匙环上,自右至左地转动钥匙的齿凹,将锁簧送回到锁环里,痉挛般地把那扇铰链都掉了的旧门朝里面拽过来,露出可以任意出进的门口。

    临分手时,他们是怎样彼此道别的?

    他们直直地站在同一道门坎的两侧,告别时两只胳膊的曲线在某一点上随便相碰,形成小于二直角之和这样一个角度。

    伴随着他们那相接触的手的结合,他们(各自)那离心的和向心的手的分离,传来了什么响声?

    圣乔治教堂那组钟鸣报起深夜的时辰,响彻着谐和的音调。

    他们各自都听到了钟声,分别有什么样的回音?

    斯蒂芬听见的是:

    饰以百合的光明的司铎群来伴尔,

    极乐圣童贞之群高唱赞歌来迎尔[ 190]。

    布卢姆听见的是:

    叮当!叮当!

    叮当!叮当[191]!

    第十七章 3

    那一天随着钟声的呼唤跟布卢姆结伴从南边的沙丘前往北边的葛拉斯涅文的一行人,而今都在何处?

    马丁·坎宁翰(在床上),杰克·鲍尔(在床上),西蒙·迪达勒斯(在床上),内德·兰伯特(在床上),汤姆·克南(在床上),乔·海因斯(在床上),约翰·亨利·门顿(在床上),伯纳德·利里根[ 192] (在床上),帕齐·迪格纳穆(在床上),帕狄·迪格纳穆(在墓中)。

    只剩下布卢姆一个人之后,他听到了什么?

    沿着上天所生的大地退去的脚步声发出来的双重回荡,以及犹大人所奏的竖琴在余音缭绕的小径上引起的双重反响[193]。

    只剩下布卢姆一个人了,他有什么感觉?

    星际空间的寒冷,冰点以下几千度或华氏、摄氏或列氏的绝对零度[194] ,即将迎来黎明的最早兆头。

    音调谐和的钟声、手的感触、脚步声和孤独寒冷使他联想起了什么?

    在各种情况下,在不同的地方如今已经故去的伙伴们:珀西·阿普约翰(阵亡,在莫德尔河[195] )、菲利普·吉利根[196] (肺结核,殁于杰维斯街医院),马修·F. 凯恩[197](不慎淹死在都柏林港湾),菲利普·莫依塞尔[198] (脓血症,死在海蒂斯勃利街),迈克尔·哈特[199](肺结核,殁于仁慈圣母医院),帕特里克·迪格纳穆(脑溢血,殁于沙丘)。

    是何种现象的何种前景促使他留在原地?

    最后三颗星的消失,曙光四射,一轮新的盘状太阳喷薄欲出[200] 。

    以前他可曾目击过这样的现象?

    一八八七年,有一次在基玛吉[210] 的卢克·多伊尔家玩猜哑剧字谜,时间拖得很长。这之后,他坐在一堵墙上,注视着东方——米兹拉赤[202] ,耐心地等待黎明景象的出现。

    他想起最初的种种现象了吗?

    空气越发充满了勃勃生机:远处,公鸡在报晓,各座教堂的敲钟声,鸟类的音乐,早起的行人那孤零零的脚步声,看不见的光体所射出的看得见的光,复活了的太阳那低低地崭露在地平线上的、依稀可辨的最初一抹金晖。

    他在那儿滞留下去了吗?

    在强烈灵感的触发下,他折了回去,再一次跨过园子,返回门道,重新关上门。一声短叹,他再度拿起烛台,又一次登上楼梯,重新朝那挨着一楼门厅的屋子踱过去,走回原来的地方。

    是什么乍然拦住了他正往里走的脚步呢?

    他的天灵盖右颞叶碰着了坚硬的木材犄角,在微乎其微却能有所察觉的几分之一秒后,产生了疼痛感。这是一刹那之前传达因而觉察到的结果。

    描述一下在室内陈设方面所做的变更。

    一把深紫红色长毛绒面沙发从门对面被搬到炉边那面卷得紧紧的英国国旗近旁(这是他曾多次打算要做的变动)。那张嵌有篮白棋盘格子花纹的马略尔卡 [203]瓷面桌子,被安放在深紫红色长毛绒面沙发腾出后的空处。胡桃木餐具柜(是它那凸出来的犄角一时挡住了他往里走着的脚步)从门旁的位置被挪到更便当却更危险、正对着门的位置去了。两把椅子从壁炉左右两侧被搬到嵌有蓝白棋盘格子花纹的马略尔卡瓷面桌子原先所占的位置去。

    描述一下那两把椅子。

    一把低矮,是填了稻草的安乐椅。结实的扶手伸向前,靠背朝后边倾斜着。方才把它往后推的时候,长方形地毯那不整齐的边儿给掀了起来。罩着宽大面子的坐位,中间的颜色褪得厉害,越靠近边沿,越没怎么变色。与它相对的另一把细细溜溜、撇着两双八字脚的藤椅是由有光泽的曲线构成的。椅架从顶部到坐位,又从坐位到底部,整个儿都涂着暗褐色清漆,坐位则用白色灯心草鲜明地盘成圆形。

    这两把椅子有着什么意义?

    表示着类似、姿势、象征、间接证据和永久不变的证言等等意义[204] 。

    原先放餐具柜的地方,如今摆着什么?

    一架立式钢琴(凯德拜牌[205] ),键盘露在外面。上顶盖关得严严实实,摆着一双淡黄色妇女用长手套,一只鲜绿色烟灰缸里是四根燃尽了的火柴,一根吸过一截的香烟,还有两截变了色的烟蒂。谱架上斜搭着一本《古老甜蜜的情歌》(G.克利夫顿·宾厄姆作词,詹·莱·莫洛伊配曲,安托瓦内特·斯特林[206]夫人演唱)G大调歌曲

    1080伴奏谱,在摊开来的最后一页上可以看到演奏的终指示:随意地,响亮地,持续音,活泼地,要延长的持续音,渐慢[207],终止。

    布卢姆是抱着何等激情依次打量这些物件的?

    他心情紧张地举着烛台,感到疼痛伸手摸了摸肿胀起来的右颞叶撞伤处。他全神贯注地凝视着那庞大笨重被动的和那细溜活泼主动的,又殷勤地弯下身去,把掀起来的地毯边儿舒展成原样。他兴致勃勃地记起玛拉基·穆利根博士的色彩计划,其中包括深浅有致的绿色[208] 。他又心怀喜悦之情重复着当时相互间的话语和动作,并通过内部种种感官,领悟着逐渐褪色所导致的温吞快感的舒散。

    他的下一个行动是什么?

    他从马略尔卡瓷面桌子上的一个敞着的盒子里取出个一英寸高、又小又黑的松果,将其圆底儿放在小小的锡盘上。然后把他的烛台摆在壁炉台右角上,从背心里掏出一张卷起来的简介(附有插图),题名“阿根达斯·内泰穆”[209] 。打开来,大致浏览了一下,又将它卷成细长的圆筒,在烛火上引燃了。于是,圆筒的火苗伸到松果尖端,直到后者发出红色火光;并将纸筒撂在烛台托子上,让剩下的那部分燃烧殆尽。

    这一行动之后,又发生了什么?

    从小小火山那烧掉了尖儿的圆锥型火口,一股令人联想到东方香烟的垂直的蛇状熏烟袅袅上升[210] 。

    除了烛台,壁炉台上还摆了些什么类似的物件?

    还有竖纹的康尼马拉大理石[211] 做的座钟。这是马修·狄龙送的结婚礼物,它停在一八九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四点四十六分上[212] 。透明的钟形罩子里是冰状结晶矮树盆景,那是卢克和卡罗琳·多伊尔[213] 送的结婚礼物。一只制成标本的猫头鹰,是市政委员约翰·胡珀[214] 送的结婚礼物。

    这三样东西和布卢姆是怎样相互望着的?

    在镶金边的穿衣镜里,矮树那未装饰的背望着制成标本的猫头鹰那直直的脊背。在镜子前面,市政委员约翰·胡珀送的结婚礼物以清澈忧郁、聪慧明亮、一动不动、体恤同情的视线盯着布卢姆,布卢姆则以模糊安详、意味深长、一动不动、富于恻隐之心的视线,瞅着卢克和卡罗琳·多伊尔所赠结婚礼物。

    映在镜中的什么混合的不对称的影象这时引起了他的注意?

    一个(就自己而言)落落寡合,(对别人)反复无常的人的影象。

    为什么落落寡合(就自己而言)?

    他一个兄弟姐妹都没有,

    但他爹仍是爷爷的儿子。

    为什么反复无常(对别人)?

    自襁褓时期到壮年,他与母系的骨肉至亲相像。自壮年到衰老期,他会越来越与父系的骨肉至亲相像。

    镜子传达给他的最终视觉印象是什么?

    由于光学反射,可以看到映在镜中的对面那两个书架上颠倒放着若干册书。它们不是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着的,而是胡乱放的。标题闪闪发光。

    为这些书编个目录。

    《汤姆的都柏林邮政局人名录》,一八八六年版。

    丹尼斯·弗洛伦斯·麦卡锡[215] :《诗集》(第五页夹着古铜色椈叶状书签)。

    莎士比亚:《作品集》(深红色摩洛哥山羊皮,烫金封面)。

    《实用计算便览》(褐色布面精装)。

    《查理二世宫廷秘史》(红色布面精装,本色压印装帧)[ 216] 。

    《儿童便览》(蓝色布面精装)[ 217]。

    《我们的少年时代》,下议院议员威廉·奥布赖恩[218] 著(绿布面精装,有点褪了色,第217页夹了个信封以代替书签)。

    《斯宾诺莎哲学钞》(酱紫色皮面精装)。

    《天空的故事》[219],罗伯特·鲍尔爵士著(蓝色布面精装)。

    埃利斯:《三游马达加斯加》[220](褐色布面精装,书名磨损,无法辨认)。

    《斯塔克·芒罗书信集》,阿·柯南道尔著[221]。这是卡佩尔街一0 六号的都柏林市立公共图书馆藏书,一九0 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圣灵降临节前夕)借出,还书期限为一九0 四年六月四日,故已过期十三天(黑色布面精装,贴有白色的编码标签)。

    《中国纪行》[222] ,“旅人”著(用褐色纸包了书皮,书名是用红墨水写的)。

    《&lt; 塔木德&gt;[223]的哲学&gt;(小册子合订本)。

    洛克哈特著《拿破仑传》(缺封面,加有脚注,贬低首领取得的胜利,夸大其败绩)。

    《借方和贷方》[224] ,古斯塔夫·弗赖塔格著(黑色纸面精装,哥特字体[225] ,第二十四页夹了个香烟赠券,以代替书签)。

    霍齐尔著《俄土战争史》(褐色布面精装,两卷集,封底贴有直布罗陀市总督步道要塞图书馆的标签[ 226] )。

    《劳伦斯·布卢姆菲尔德在爱尔兰》,威廉·阿林厄姆著(第二版,绿色布面精装,烫金三叶图案。此书原先的所有者在扉页正面所署姓名已被涂掉)。

    《天文学指南》(褐色封面已脱落,附有五幅另纸印的插图,正文用老五号黑体字,作者脚注用六点活字,旁注用八点活字,标题用十二点活字[227] )。

    《基督秘史》(黑色纸面精装)。

    《沿着太阳的轨道前进》[228] (淡黄色布面精装,缺内封,每一页上端都印有标题)。

    《体力与健身术》(伦敦,1897),尤金·桑道[229] 著(红色布面精装)。

    《简明几何学初步》,原著系由伊格内·帕迪斯用法语所写,伦敦神学博士约翰·哈利斯译为英语,由R. 纳普洛克印制,一七一一年出版于毕晓普斯·海德。内收有致译者之畏友查理·考克斯先生萨瑟克自治市所推选出来的下院议员)的书信体献辞。衬页上用刚健有力的钢笔字写明:此系迈克尔·加拉赫之藏书,日期为一八二二年五月十日,倘若遗失或下落不明,凡发现该书者,恳请将它退还给举世无双之美丽土地威克洛郡恩尼斯科西[230]达费里门的木工迈克尔·加拉赫为荷。

    当他把上下颠倒的书重新调整过来的时候,心里有些什么感想?

    需要秩序。一切东西都应各有个位置,并且应该各就各位。女性对文学的鉴赏力之不足。苹果塞在玻璃酒杯里,或雨伞斜搭在马桶里,均不协调。把任何秘密文件放在书籍后面、下面或夹在书页间,都是不安全的。

    体积最大的是哪本书?

    霍齐尔的《俄土战争史》。

    在这部著作第二部的其他事项中,还包括些什么内容?

    一次关键性战役的名字(他已忘记),一位念念不忘该战役的关键性军官,即布赖恩·库帕·特威迪鼓手长(他铭记心头)。

    由于第一和第二个什么缘故,他并不曾查阅这部著作?

    第一、为了锻炼记忆术。第二、因为犯了一阵健忘症之后,当他对着中央的桌子而坐,正要去查阅那部著作时,凭着记忆术他回想起了那次战斗的名称:普列文[231] 。

    他端坐着时,何物给他带来了慰藉?

    竖立在桌子中央的一座雕像那率真,裸体,姿势,安详,青春,优雅,性,劝告。这座纳希素斯像[232] 是从巴切勒步道九号的P. A. 雷恩拍卖行买来的。

    他端坐着时,何物令他心头焦躁?

    硬领(十六英寸型)和背心(有五颗纽扣)紧得使他感到压力。这两样东西对成年男子的服装来说是多余的,而对人体的膨胀所引起的容积变更却又缺乏弹性。

    心头的焦躁是怎样平息下来的?

    他从脖间摘下硬领、黑领带和折叠式饰钮,放在桌子左角。然后又反过来自下而上地依次解开背心、长裤、衬衫和内衣纽扣。他那双手的轨迹从参差不齐、卷缩起皱的黑色体毛的中心线——也就是自骨盆底到下腹部肚脐眼周围那一簇簇体毛,又沿着节结的中心线进而延伸到第六胸脊椎的交叉点,从这里又向两侧丛生,构成直角形,在左右等距离的两个点,即环绕乳头顶端形成的三角形收敛图形的中心线——穿行。长裤的背带上钉着成双的六颗纽扣(其中缺了一颗),他依次解开那六颗(其中少了一颗)纽扣。

    接着,他又不由自主地做了什么?

    他用两个手指捏起两星期零三天前(一九0 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横膈膜下左侧腹那因挨蜜蜂蛰而留下的伤痕周围的肉。尽管并不觉得痒,他却用左手这儿那儿地胡乱挠了挠全部洗净、只裸露出一部分的皮肤的点和面。他把左手伸进背心的左下兜,掏出一枚银币(一先令),又放了回去。(大概是)参加悉尼广场的埃米莉·辛尼柯太太[233] 的葬礼(一九0 三年十月十六日)时放进去的。

    制订一九0 四年六月十六日的收支表。

    支出 收入

    镑 先令 便士 现金 镑 先令 便士

    猪腰子(一副) 0 0 3 0 4 9

    《自由人报》(一份) 0 0 1 《自由人报》 1 7 6

    广告手续费

    入浴及小费(一份) 0 1 6电车票 0 0 1 借款(斯蒂芬. 1 7 0

    迪达勒斯)

    为帕特里克·迪格纳穆出奠仪(一份) 0 5 0

    班伯里点心(两块) 0 0 1午饭 0 0 7续租书费(一本) 0 1 0一小包信纸信封(一份) 0 0 1 正餐和小费(一份) 0 2 0邮汇和邮票(一份) 0 2 8电车票 0 0 1猪脚(一只) 0 0 4羊蹄(一只) 0 0 3弗莱糕点铺的普 通巧克力(一片) 0 1 0 [234]苏打方面包(一个) 0 0 4咖啡和圆面包(一份)0 0 4偿还借款(斯蒂芬·迪达勒斯) 1 7 0 结算余额 0 17 5

    2 19 3 2 19 3

    脱衣的行为继续下去了吗?

    他感到脚心一个劲儿地隐隐作痛,就把脚伸到一旁,端详着脚由于一趟趟地朝不同的方向走来走去,受到挤压而磨出的皱皮、硬块和疖子。随后他弯下身去,解起打成结子的靴带:先掰搭钩,松开靴带,再一次一只只地脱下靴子[235]。右边那只短袜湿了一部分,大脚趾甲又把前面捅破并伸了出去,这下于便跟靴子分开了。他抬起右脚,摘下紫色的松紧袜带后,扒下右面那只袜子,将赤着的右脚放在椅屉儿上,用手指去撕扯长得挺长的大拇脚趾甲,并轻轻地把它拽掉,还举至到鼻子那儿, 嗅嗅自己肉体的气味,然后就心满意足地丢掉从趾甲上扯下来的这一碎片。

    为什么感到心满意足?

    因为他嗅到的这股气味,跟他当年作为布卢姆公子在埃利斯太太的幼儿学校[236]做学生的时候所嗅到的另外一些趾甲碎片的气味相似。那是他每晚跪在那儿,一边做短短的晚祷并沉浸在野心勃勃的冥想中,一边耐心地撕扯并拽下来的。

    同时连续地产生的所有那些野心,如今合并成为怎样一种终极的野心呢?

    他并不想根据长子继承制、男子平分继承制或末子继承制[237] ,把那幢有着门房和马车道的男爵宅邪及其周围那一大片辽阔的英亩、路得和平方杆[238]法定土地面积单位,(估价为四十二英镑[239]的泥炭质牧场地,或者那座被描述为“都会中的田园[240]” 或“健康庄[242]”的有阳台的房子或一侧与邻屋相接的别墅,继承下来并永久占有。他只巴望根据私人合同购买一所继承人身分不受限制的不动产:要坐北朝南的一座草屋顶、有凉台的双层住宅,房顶上装起风向标以及与地面相接的避雷针,门廊上要爬满寄生植物(常春藤或五叶地锦),橄榄绿色的正门最后一道工序漆得漂漂亮亮,赛得过马车。门上有着精巧的黄铜装饰。房屋正面是灰泥墁的,屋檐和山墙涂着金色网眼花纹。尽可能让房子耸立在坡度不大的高台上,从那圈着石柱栏杆的阳台上,隔着现在空着、将来也不得占用的牧场地,可以聎望四周的一片好景致。单是自己的庭园,就有五、六英亩之谱。它与最近的公路的距离适度:夜晚从修剪得整整齐齐的鹅耳枥树篱上端和缝隙间,可以瞥见室内的灯光,从首都边界的任何地点丈量,与这所房子相距至少也有法定一英里。不出十五分钟[242] 就可以轰“电车或火车铁道沿线。(例如往南去登德鲁姆或往北去萨顿[243],就像是南北两极。经过验证,据说这两处气候都适合肺结核患者。)凭着继承人身分不受限制的不动产转让证拥有房屋和地基,租借期限为九百九十九年[244]。宅邸里包括一间有着凸窗(两扇尖头窗)的客厅(装有寒暑表),一间起居室,四间卧室,两间仆役室。砌了瓷砖的厨房里还安装了多用途的铁灶和洗涤台,休息厅里备有放亚麻布床单衬衫用的壁橱,分成几层的氨熏橡木书柜,放着《大英百科全书》和《新世纪辞典),横陈着一把把中世纪或东洋的古老刀剑;还有通知开饭的锣,雪花石膏做的灯,悬垂着的饰钵,附有电话号码簿的胶木自动电话听筒;手织的阿克斯明斯特地毯[245],是奶油色质地,周围镶着棋盘图案。有着兽爪形柱脚的牌桌。壁炉装着大型黄铜格栅,炉台上摆着精密的镀金计时表,准确无误地发出大教堂那样的钟声,附有湿度计的晴雨表,蒙着鲜红色长毛绒面子、装着上等弹簧、中心部位富于弹性的舒适的长靠椅和放在角落里的备用椅,日本式三扇屏风,痰盂(俱乐部里摆的那种,用深紫红色皮革制成,只要用亚麻子油和醋一擦,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发出光泽,焕然一新。)室中央悬挂一盏金字塔式枝形吊灯,射出灿烂的光辉。一截弯木上栖着一只驯顺得能停在手指上的鹦鹉(它吐字文雅),墙上糊着每打价为十先令的压花壁纸,印着胭脂红色垂花横纹图案,顶端是带状装饰;一连三段栎木楼梯,接连两次拐成直角,都用清漆涂出清晰的木纹,梯级、登板、起柱、栏杆和扶手,一律用护板来加固并涂上含樟脑的蜡;浴室里有冷热水管,盆汤、淋浴,设备俱全。位于平台[246]上的厕所里,长方形窗子上嵌着一块毛玻璃,带盖的坐式抽水马桶,壁灯,黄铜拉链和把手,两侧各放着凭肘几和脚凳,门内侧还挂有艺术气息浓厚的油画式石版画。另外还有一间普通的厕所;厨师、打杂的女仆和兼做些细活的女佣的下房里也分别装有保健卫生设备(仆役的工钱每两年递增两英镑,并根据一般忠诚勤劳保险,每年年底发奖金一英镑,对工龄满三十年者,按照六十五岁退职的规定,发退职金);餐具室、配膳室、食品库、冷藏库、主楼外的厨房及贮藏室等、堆煤柴用的地窨子里还有个葡萄酒窖(不起泡、亮光闪闪的葡萄酒),这是为宴请贵宾吃正餐(身穿夜礼服)时预备的。对整座楼房都供应一氧化碳瓦斯。

    在这片地基上还可能增添些什么具有吸引力的设备?

    可以增添一个网球兼手球场,一片灌木丛,用植物学上最佳办法设置一座热带椰子科植物的玻璃凉亭,有喷泉装置的假山石,按照人道的原则设计的蜂窝。在矩形的草坪上布置一座座椭圆形花坛,将深红和淡黄两色的郁金香、蓝色的天蒜、报春花、西樱草、美洲石竹、香豌豆花和欧钤兰都栽培成别致的卵形(球根购自詹姆斯·W·马凯伊爵士[247]的股份有限公司,他是个种籽与球根批发兼零售商,苗木培养工,化学肥料代理商,住在上萨克维尔街二十三号)。果树园、蔬菜园和葡萄园各一座。为了防备非法人侵者,围墙上插满碎玻璃片。一间挂了锁的杂物棚,放置形形色色登记入册的用具。

    例如?捕鳗笼、捕虾器、钓鱼竿、手斧、杆秤、磨石、碎土器、翻谷机、暖足袋[248]、折叠式梯子、十齿耙、洗衣用木靴、干草撒散机、旋转耙、钩镰、颜料钵、刷子、灰耙等等。

    设备还能进一步做何改善?

    一座养兔场和养鸡场,一座鸽棚,植物的温室,一对吊床(太太用的和先生用的),金链花树或丁香花树遮荫并掩蔽下的日晷,装在左边大门柱上的日本门铃奏着异国情调的悦耳玎玲声,巨大的雨水桶,侧面有着排出孔和接草箱的刈草机,附有胶皮管的草坪洒水器。

    希望使用什么样的交通工具?

    进城的时候,就从最合适的中间站或终点站搭乘频频往返的火车或电车。下乡的时候,就骑老式脚踏车,挂有柳条编的车斗的无链飞轮跑车,要么就是牲口拉的车,柳条车身的二轮轻便驴车或是脚步矫健飞快的短腿壮马(骗过的灰斑栗毛马,身高十四掌尺[ 249] )所拉的时髦的四轮轻便马车。

    这栋可望建造的或已建成的住房如何命名呢?

    布卢姆庄。圣利奥波得[250] 府。弗罗尔公馆。

    住在埃克尔斯街七号的布卢姆能够预见到弗罗尔公馆里的布卢姆如何情景吗?

    他身穿宽松纯毛衣服,头戴值八先令六便士的哈里斯花呢帽。在园子里脚上穿着实用长筒胶靴(里面衬了一层松紧布用以加固),手提喷水壶,培植着一排冷杉苗木。浇水,剪枝,用桩撑起,播种牧草种籽。日暮时分,在新割牧草的一片清香弥漫中,在不过分劳累下,推着那堆满了杂草的低矮的独轮车,改良着土壤,不断丰富着知识,获得长寿。

    同时还有可能从事哪几项智力方面的追求?

    摄影方面的抓拍技术,比较宗教学,有关色欲及迷信方面五花八门的习俗的民俗学,观察天空中的星座,沉思默想。

    从事哪些轻松的娱乐?

    户外:园艺和农活,在碎石铺成的平坦的人行道上骑车,攀登不太高的小山,在僻静的淡水里游泳,要么就划着安全的单人平底小船或带锚的柳条艇 [251]在没有堰坝和激流的水域里自由自在地泛舟消夏。边观赏荒凉的景物和与之相映照的农家那令人心旷神怡的泥炭火冒出来的袅袅炊烟,边在傍晚漫步,或骑马巡行(以上为越冬期)。室内:在一片温煦的安宁中,探讨种种迄今尚未解决的历史方面或犯罪学方面的问题;讲解外国未经删节的色情名著;做家庭木工,工具箱里装着铁锤、锥子、铁钉、螺钉、图钉、螺丝锥、镊子、刨子和改锥。

    他能成为一位拥有农作物和牲畜的乡绅吗?

    并非不可能。有上一两头挤不出奶的母牛,一垛高地牧草和必要的农具,例如直流式搅乳桶和芜青搅碎机等等。

    在郡内的名门和乡绅当中,他拥有什么样的公民职能和社会地位?按照越往上权利越大的等级制度顺序,他曾经是园丁、庄稼人、耕作者、牲畜繁殖家;仕途的高峰是地方长官或治安推事。他拥有家徽和盾形纹章以及与之相称的拉丁文家训(时刻准备着),他的名字正式记载于宫廷人名录[252]中(布卢姆,利奥波德·保,下院议员,枢密顾问官,圣巴特里克勋级爵士[253],名誉法学博士。登德鲁姆村布卢姆庄),在报纸上的宫廷及社交界栏中也被提及(例如:“利奥波德·布卢姆先生偕夫人自国王镇动身前往英国”云云)。拥有这样的地位,他打算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方针呢?方针要介乎过分的宽大与过于苛刻之间。在这个有着不自然的等级制度、社会上的不平等不断地或增或减、变动不已、参差不齐的社会里,要实行公平、一视同仁、无可争辩的正义,也就是说,一方面尽可能广泛地采取宽大政策,另一方面又为王国政府锱铢必较地横征暴敛,包括没收动产及不动产。在对本国的最高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最高权力的一片忠诚和与生俱来的正义感的驱使之下,他所追求的目标就是严格地维护社会秩序,扫除各种弊端,然而并非齐头并进(每一项改革或紧缩措施都是初步的解决,经过融化吸收,导致最后的解决)。对一切串通起来进行抗辩者,一切条例和规章的违反者,一切试图恢复已废止并失效的文维尔权[254]者(如非法越界并盗伐柴禾),国际间一切迫害的高声煽动者,国际间一切仇恨的鼓吹者,一切对家庭欢聚的卑鄙的破坏者,一切对夫妻关系死不悔改的亵渎者,要严格执行一切法律(习惯法、成文法、商法)条文。

    证明一下他自幼就酷爱正直。

    一八八0年在高中就读时,他曾向少年珀西·阿普约翰吐露自己对爱尔兰(新教)教会的教义所持的怀疑。一八六五年,他父亲鲁道尔夫·维拉格(后改名鲁道尔夫·布卢姆)在“向犹大人传布基督教协会”的劝告下,放弃了对犹太教的信仰,脱离了该教派,改信新教。一八八八年为了能够结成婚,他又放弃了新教,皈依罗马天主教。一八八二年,他和丹尼尔·马格雷恩与弗朗西斯·韦德之间结下了青春时期的友谊(由于前者过早地移居外国而告终)。晚间散步时,他曾向那两人表示拥护开拓殖民地(例如加拿大)的政治理论,并赞成查尔斯·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255]和《物种起源》中所阐述的进化论。一八八五年,他公开表示支持詹姆斯·芬坦·拉勒、约翰·费希尔,默里、约翰·米哈伊、詹·弗·泽·奥布赖恩[256]以及其他人所倡导的集体的国民经济计划,迈克尔·达维特的农业方针,查理·斯图尔特。巴涅尔(科克市选出的下院议员)那符合宪法程序的煽动[257]威廉·尤尔特·格莱斯顿(北不列颠米德洛锡安[258]所选出的下院议员)的和平、紧缩与改革的方案。为了拥护其政治信念,他爬上诺桑勃兰德公路旁的一棵树,呆在杈桠间一个安全所在,观看了由两万名持火把者组成的游行队伍。游行者分作一百二十个同业公会,其中两千个持火把者护送着里彭侯爵[259]与约翰·莫利[260] (于一八八八年二月二日[261])进入首都。

    他打算为这座庄园支付多少钱,用什么方式?

    根据勤劳外籍人员同化归化友好国家补助建筑协会(一八七四年成立)的章程,每年按最高额分期付款六十英镑,条件是不得超过能够从金边证券获得的可靠年收入的六分之一。此款相当于一千二百英镑(分二十年付款的房屋估价)本钱的五分单利。房屋到手后,同时付总价的三分之一,余额——也就是八百英镑外加二分五厘利息——每年分四季按同额偿付,二十年内全部还清。年额连本带利,相当于六十四英镑的房租钱。不动产权利书上还附加着条款:如上述款项逾期不交,则强制售出、执行抵押权或相互赔偿等。房地契由一至二、三个债权者保存,如无滞交情况,该座宅院届期即成为租房者的绝对所有财产。

    为了获得立即购买的财力,有什么迅速然而不安全的办法?

    在阿斯科特举办的全国障碍赛马(平地或越野赛)一英里或数英里英浪[262]的比赛中,下午三点八分(格林威治标准时间),一匹“黑马”以五十博一获胜。这一比赛结果由私设的无线电信机用一点一划相间的莫尔斯电码发报,下午两点五十九分(邓辛克[263]标准时间)在都柏林收到电文,根据这一情报可从事赌博。意外地发现一样非常值钱的东西:宝石,贵重的带胶邮票或盖了戳的邮票(七先令,淡紫色,无齿孔,汉堡,一八六六[264];四便士,玫瑰色,蓝地上有齿孔,英国,一八五五[265]; 一法郎,黄褐色,官方印制,刻有骑缝孔的,斜着盖有加价印记,卢森堡,一八七八[266] 。古代王朝的戒指,稀世遗宝,在不同寻常的地方或以不同寻常的方式出现:从天而降(飞鹰丢下的),借着一场火(在焚毁成焦炭的大厦灰烬当中,大海里(在漂流物、失事船只的丢弃物、系上浮标投下水的货物以及无主物当中),在地面上(在食用禽的胗里)。接受一位西班牙囚犯所赠的遗产:那是一百年前从远方带来的财宝或硬币或金银块,以年五分的复利存入有偿付能力的银行后,总额连本带利己达英币五百万镑正。与一个粗心的订约者签订一份商业合同:作为三十二件商品的运送费,第一件只收四分之一便士,自第二件起,以二的几何级数递增(四分之一便士,二分之一便士,一便士,二便士,四便士,八便士,一先令四便士,二先令八便士,一直递增到第三十二件[ 267] )。根据概率法则的研究而运用周密的赌博技术,足以使蒙特卡洛的赌场主破产[268] 。解决世上自古以来留下的难题:作与圆等积的正方形,并赢得政府颁发的一百万英镑奖金[269] 。

    通过工业渠道能发大财吗?

    靠桔园和瓜地的栽培以及重新造林来开发多少狄纳穆[270] 荒芜的砂质土地,参看柏林西十五区布莱布特留的移民垦殖公司的说明书。有效地利用废纸、水老鼠的毛皮、人粪中所包含的各种化学成分。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样东西产量极大,第二样数量庞大,第三样无穷无尽,因为有着一般体力与食欲的正常人即使刨掉液体副产物,每个人每年排泄的总量也仍达八十磅(动物性及植物性食品相混杂),乘以4,386,035[271] 即可(根据一九0一年所做的普查表统计的爱尔兰人口总数)。

    有没有规模更大的计划?

    有个建造水力发电厂的计划:利用都柏林沙洲的满潮、噗啦呋咔[ 272] 或鲍尔斯考特瀑布[273] 的水位差、主要河流的流域来开发白煤(水力发电),经济生产五十万水马力的电力。拟好后,将提交港湾委员会,以便获得批准。筑一道堤坝,把多利山的北公牛那半岛状三角洲圈起[274],用来修高尔夫球场和步枪打靶场,前面那片地上铺一条柏油散步路,两侧是赌博场、货摊、射击练习室、旅馆、公寓、阅览室和男女混合浴池。清晨计划使用狗车和山羊车送牛奶。为了发展都柏林市内和左近的爱尔兰旅游交通,计划建造一批内河汽轮,行驶于岛桥与林森德之间。大型游览汽车,窄轨地方铁道以及沿岸游览汽船(每人每日十先令,包括一位能操三国语言的导游)。为了恢复爱尔兰各条水路的旅客及货运,订立疏浚海底海藻计划。另计划铺一条电车道把牲畜市场(北环路和普鲁士街)和码头(下谢里夫街和东堤坝)连接起来[275]。这条电车道和(作为大南部与大西部铁道线的延长)将从利菲联轨点的牲畜牧地铺设到北堤坝四十三至四十五号大西部中区铁路终点站与连接线是平行的。附近有大中央铁路、英国中部铁路、都柏林市班轮公司、兰开夏 [276]- 约克郡铁道公司、都柏林-格拉斯哥班轮船公司、格拉斯哥-都柏林- 敦德里[277]班轮公司(莱尔德航线)、英国-爱尔兰班轮公司、都柏林-莫克姆轮船[278]、伦敦-西北铁道公司等的终点站或都柏林分店;都柏林港码头管理处卸货棚,帕尔格雷夫-墨菲公司的船主们和来自地中海、西班牙、葡萄牙、法国、比利时和荷兰的轮船公司那些代理人的临时堆栈,还有利物浦海上保险协会的临时堆栈。运输牲畜所需全部车辆[279]以及额外里程由都柏林市联合电车(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费用由畜牧业者负担。

    第十七章 4

    假定一个什么样的条件从句,这几种计划的缩约辞,就会成为自然而必然的结论句?

    靠那几位在成功的生涯中积累了六个位数的巨富的著名金融家(布鲁姆·帕夏[280]、罗思柴尔德[281]、古根海姆、希尔施、蒙特斐奥雷 [282]、摩根、洛克菲勒)的赞助。捐款者在世的话,就凭着赠与契约或转让证书,无疾而终后则凭着遗嘱来馈赠。可以保证拿到与所需款项同额的钱,抓住机会,善用资本则事必有所成。

    什么样的偶然事件能使他不必去指靠这样的财富呢?

    独自发现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矿脉。

    他何以要去构思一项实现起来如此之困难的计划呢?

    他所持的原则之一是:如果在就寝前经常反复思考类似的事,或自动地对自己谈谈关于自己的问题,抑或安详地回忆一下过去,这样就能减轻疲劳,睡得香,并使精力倍增。

    论据何在?

    作为一个物理学家,他得以知道一个人七十年的整个生涯,至少有七分之二,也就是二十年,是在睡眠中度过的。作为一个哲学家,他晓得不论何人,在大限临头的时候,自己的欲望只实现了极其微小的一部分。作为一个生理学家,他相信,主要在睡眠状态中活跃着的各种邪恶的念头是能够人为地平息下去的。

    他害怕什么?

    因位于大脑沟回中的不能按同一标准衡量的绝对理智——理性之光产生错乱,在睡眠中犯下杀人或自杀的行为。

    他惯常最后冥想的是什么?

    独一无二、无与伦比的广告,会使行人惊异地停下脚步。一张新颖的招贴,排除了一切不必要的附加物,简约到最单纯最富于效果的词句,一目了然,适合于现代生活的速度。

    开锁之后,头一个抽屉里装着什么?

    维尔·福斯特[ 283]的习字帖一册,系米莉(米莉森特)的所有物,其中几页上画着题为“爹爹”的图形。画面上是一颗球状大脑袋,竖着五根头发,侧脸上有一双眼睛。胴体则朝着正面,有三颗大纽扣,长着一只三角形的脚。两张褪色的照片:英国的亚历山德拉王后[ 284]和莫德·布兰斯科姆[285] ,女演员和职业性美人。一张圣诞节贺片[ 286],上面是一棵寄生植物[287]的图,米斯巴的传说[288] ,日期为一八九二年的圣诞节,寄贺片者为M·科默福德先生暨夫人[289] 。短诗是:“愿圣诞节带给你,快乐、平安与喜庆。”一小截快融化了的红色火漆,是从戴姆街八十九、九十和九十一号[290] 希利先生股份有限公司的门市部买的。从同一商店的同一门市部买来的十二打J 牌镀金粗钢笔尖[291],盒子里装着用剩下的部分。旧沙钟[292] 一架,随着边旋转边往下漏的沙子而转动。利奥波德·布卢姆写于一八八六年的一份火漆封印的预言(从未拆封),是关于威廉·尤尔特·格莱斯顿[293]于一八八六年提出的自治法案(从未获得通过)通过后的前景的。在圣凯文举行的慈善义卖会[294] 入场券,第二00四号,价格六便士,为中彩者备有一百个奖品。幼儿写的一封信,写明了日期,星期一(首字小写),内容如下:“爹爹”(首字大写),逗点, “你好吗”(首字大写),问号。“我”(大写)“很好”。句点。另起段。署名:“米莉”(首字是花体大写),未加句点。贝制饰针一枚,上有浮雕。本属于爱琳·布卢姆(原姓希金斯),已故[295] 。三封打字信,收信人为:亨利·弗罗尔,韦斯特兰横街邮政局转交;发信人为:玛莎·克利弗德,海豚仓巷邮政局收转。三信的发信人住址姓名被改写为字母交互逆缀式、附有句号、分作四行的密码(元音字母略之)如下:N·IGS·/WI·UU·OX/W·OKS·MH/Y·IM·[296]英国周刊《现代社会》 [297]的一张剪报:《论女学校中的体罚》。一截粉红色缎带,这是一八九九年系在一颗复活节彩蛋上的。从伦敦市内西区查林十字路邮政局三十二号信箱邮购来的两只有些松软的橡胶保险套,附有备用袋。一叠有着奶油色直纹的信封,配以带淡格子线的水印信笺,原是一打,已少了三份。几枚成套的奥一匈硬币。两张匈牙利皇家特许彩票[298]。一架低倍数的放大镜。两张色情照片卡。上面印有:(甲)裸体小姐[299](背面,上位)与裸体斗牛士(正面,下位)之间的口唇性交图。(乙)男修士(衣裤齐全,两眼俯视)对修女(半裸体,正视)进行鸡奸图。从伦敦市内西区查林十字路邮政局三十二号信箱邮购来的。一张剪报:将旧黄皮靴整旧如新的诀窍。一张一便士的带胶邮票,淡紫色,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300] 。利奥波德·布卢姆的体格检查表一张。他曾连日使用桑道[301]一惠特利式拉力健身器(成人用十五先令,运动员用二十先令)达两个月之久。这是便用之前、使用期间以及使用之后记录下来的。分别为:胸围二十八英寸和二十九英寸半,上臂围九英寸和十英寸,下臂围八英寸半和九英寸,大腿十英寸和十二英寸,腿肚子十一英寸和十二英寸。“神奇露”的功效说明书一张。是关于世界首屈一指的直肠病特效药“神奇露”的,该药由坐落在伦敦东部中央区南广场考文垂馆内的神奇露社直接办理邮购。收信人的姓名[302] 是“利·布卢姆太太”,同封的短笺上,抬头写的是:“亲爱的夫人”。

    照原文引用一下功效说明书上所宣传的“神奇露”的效验。

    放屁有困难的时候,本品能在您的睡眠中起到镇定、治疗作用。在自然机能的促进方面发挥绝大威力,使您借着放出沆瀣之气立即解除痛苦,确保局部的清洁与排泄机能畅通无阻。花费仅七先令六便士,您即可换了个人,并能饱享人生幸福。太太们尤宜使用“神奇露”,其爽快的效果,犹如在闷热的盛夏饮用清凉的泉水。请推荐给您的男女贵友,它将会成为终身的伴侣。把长而圆的那头插进去。“神奇露”。

    有证明灵验的感谢信吗?

    多得很。来自神职人员、英国海军军官、知名作家、实业家、医院的护士、贵夫人、五个孩子的母亲及心神恍惚的乞丐[303] 。

    心神恍惚的乞丐那封归纳性的感谢信,结尾是怎么写的?

    在南非战役[304]中政府不曾发给我军官兵“神奇露”,是何等恨事!倘若发了,原可减轻莫大痛苦!

    布卢姆在这批收集品中又添了些什么物品?

    玛莎·克利弗德(查明玛·克是堆)寄给亨利·弗罗尔(亨·弗即指利·布)的第四封打字信。

    伴随着这一动作,有何愉快的回忆?

    他回忆着,姑且不去说所提到的这封信本身,他那充满魅力的容貌、风采和谈吐,在过去的一天内曾赢得一位有夫之妇(约瑟芬·布林太太,原名乔西·鲍威尔)[305]、一位护士——卡伦[306]小姐(教名不详)和一个少女——格楚德(格蒂,姓氏不明)的青睐。

    什么样的可能性浮现到他的头脑里了?

    最近的将来在一位体面的高等妓女(富于肉体美、对金钱较淡薄、有着种种教养、原是出身名门的淑女)的内室里共进一顿丰盛的饭菜,然后发挥男性魅力的可能性。

    第二个抽屉里装着什么?

    文件:利奥波德·保拉[307] ·布卢姆的出生证。苏格兰遗孀基金人寿保险公司[308] 的养老保险单一纸,受保险人米莉森特(米莉)·布卢姆年满二十五岁时生效;根据受益证书,年届六十或死亡,付四百三十英镑;年届六十五或死亡,付四百六十二英镑十先令;更年长时死亡,则付五百英镑。也可根据选择,接受二百九十九英镑十先令的受益证书(款额付讫)以及一百三十三英镑十先令的现金。厄尔斯特银行学院草地分行[309] 的储蓄存折一本,记载着一九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的下半期结算存款余额,即帐户的现金余额为十八英镑十四先令六便士,个人动产全额。持有加拿大政府所发行年利率四分(记名)的九百英镑国库债券(豁免印花税)的证书。天主教墓地(葛拉斯涅文)委员会的购买茔地的收据。刊登在地方报纸上的启事的剪报,系有关变更姓氏的单方盖章生效的证书。

    引用一下这份启事。

    我,鲁道尔夫·维拉格,现住都柏林克兰布拉西尔街五十二号,原籍匈牙利王国松博特海伊市。兹刊登改姓启事,今后在任何场合,任何时候,均使用鲁道尔夫·布卢姆这一姓名。

    第二个抽屉里还有些什么与鲁道尔夫·布卢姆(原姓维拉格)有关的东西?

    鲁道尔夫·维拉格与他父亲利奥波德·维拉格的一帧模糊的合影,是一八五二年于匈牙利塞斯白堡在斯蒂芬·维拉格(分别为他们的第一代嫡堂兄弟和第二代隔房堂兄弟[310] 的银板照相室里拍摄的。)一部古老的《哈加达》书[311] ,逾越节的礼拜祭文中感谢经那一页夹着一副玳瑁架老花眼镜。一张照片明信片,画面上是鲁道尔夫·布卢姆所开的恩尼斯镇皇后饭店[312] 。一个信封,收信人是:我亲爱的儿子利奥波德[313] 启。

    拜读了这五个完整的单词,唤起他对哪些片言只语的回忆?

    自从我收到……明天就是一个星期了……利奥波德,那是徒劳无益的……跟你亲爱的母亲……再也忍受不下去了……到她那里去……对我来说,一切都完啦……利奥波德,要爱护阿索斯[314] ……我亲爱的儿子……永远……关于我……心……天主……你的[ 315] ……

    关于身患进行性忧郁症的一个人的主体,这些客体在布卢姆心里唤起了什么样的回忆?

    一个老鳏夫,头发蓬乱,戴着睡帽,躺在床上唉声叹气;一只病狗,阿索斯;作为发作性神经痛的镇痛剂,逐渐加量服用的附子;一位七十岁上服毒自杀者的遗容。

    布卢姆何以经受了一番悔恨之情?

    因为他出于幼稚的焦躁,曾轻蔑地对待某些教义和教规。

    例如?

    跟原来笃信同一宗教、又属于同一国度的那些极端抽象而又无比具体、重商主义的人们举行周会[316] 后,禁止在会餐的席间同时食用兽肉和奶;为男婴行割礼;犹太经典的超自然特性;应当避讳的四个神圣的字母[317] ;安息日的神圣。

    如今他怎样看待这些教义和教规呢?

    虽并不比当年他觉得的更为合理,却也不比他心目中的其他教义和教规更为不合理。

    他对鲁道尔夫·布卢姆(已故)的最早的回忆是什么?

    鲁道尔夫·布卢姆(已故)在对其子利奥波德·布卢姆(时年六岁)回顾着自己过去怎样为了依次在都柏林、伦敦、佛罗伦萨、米兰、维也纳、布达佩斯、松博特海伊之间搬迁并定居所做的种种安排;还做了些踌躇满志的陈述(他的祖父拜见过奥地利女皇、匈牙利女王玛丽亚·特蕾莎)并插进一些生意经(只要懂得爱惜便士,英镑自会源源而来)。利奥波德·布卢姆(时年六岁)一边听着这些故事,一边不断地参看欧洲(政治)地图,并建议在上述各个中心城市设立营业所。

    岁月是否同样地、却又以不同的方式抹去了讲者与听者对这些迁移的记忆?

    讲者是因岁数增长以及服用麻醉剂的结果。听者则因岁数增长以及设想着身临其境的感受用以自娱的结果。

    随着讲者的健忘症,产生了什么样的特殊反应?

    他有时不摘帽子就吃起饭来。他有时翘起盘子贪婪地吮着醋栗果酱的汁液。他有时随手用撕开的信封或身边其他纸片来揩拭沾在嘴唇上的食物痕迹。

    更频频出现的两种衰老的迹象是什么?

    凭着一双近视眼用手指数硬币。因吃得过饱而打嗝。

    什么东西对这些回忆多少给与了慰藉?

    养老保险单,银行存折,股票的临时单据。

    把布卢姆凭借这些证券所避免受到的厄运相乘,并除去一切正数值,将他换算成可忽略的量、负量、无理性的量和虚量。

    依次下降到奴隶阶级的最底层。贫困方面:做沿街叫卖的人造宝石小贩,讨倒账、荒帐的,济贫税、地方税代理收税员。行乞方面:欺诈成性的破产者,对每一英磅的欠款只有一先令四便士的微乎其微的偿还能力者,广告人,撒传单的,夜间的流浪汉,巴结求宠的谄媚者,缺胳膊短腿的水手,双目失明的青年,为法警跑腿的老朽[318],宴会乞丐,舔盘子的,专扫人兴的,马屁精,撑着一把捡来的、净是窟窿的伞,坐在公园的长凳上,成为公众笑料的怪人。潦倒方面:位于基尔曼哈姆[319] 的养老院(皇家医院)的住院患者。住在辛普森医院的病人:因患痛风症及失明永远丧失生活能力的落魄而有身份者。悲惨的最下层:老迈、无能、丧失了公民权、靠救济金维持生活[320] 、奄奄一息、精神错乱的贫民。

    伴随而来的是怎样的屈辱?

    原先和蔼可亲的女人们,如今既不同情又冷淡;壮健的男人抱以轻蔑态度;接受面包碎屑,偶然结识的熟人们佯装素昧平生;来历不明、没有挂牌子的野狗狂叫着;顽童们把价值很小或毫无价值,毫无价值或根本谈不到价值的烂白菜当作飞弹来进攻。

    怎样才能杜绝这样的境遇?

    借着死亡(状况的变化);借着别离(地点的变化)。

    哪一种更可取?

    后者,因为最省力气。

    何种考虑使离别未必不合乎心意?

    经常的同居生活正妨碍着对个人缺点的相互宽容。日益助长的自作主张地购买东西的习惯。借短期的旅居来消解一下永久之束缚的必要性。

    出于哪些考虑,离别不会令人觉得不合情理?

    这对男女结合后,增加并繁殖[321] ,从而生养了后代,并已长大成人。双方如果不分离,势必为了增加并繁殖而重新结合,这是荒谬的,借着重新结合来形成原先结合的那一对配偶,那是不可能的。

    出于何种考虑使离别合乎心意?

    爱尔兰和外国一些地区那引人入胜的特色,如见之于通常那种彩色地图或使用缩尺数字和蓑状线的特殊的陆军军用地图测绘图表。

    在爱尔兰呢?

    莫霍尔的断崖[322] ,康尼马拉那多风的荒野[ 323] ,淹没了一座化石城市的拉夫·尼格湖[324] ,巨人堤道[325],卡姆登要塞和卡莱尔要塞[326] ,蒂珀雷里的黄金峡谷[327] ,阿伦群岛[ 328] ,王家米斯郡[329] ,布里奇特那棵基尔代尔的榆树[330] ,贝尔法斯特的皇后岛造船厂[331],蛙鱼飞跃[332] 和基拉尼的湖区[ 333] 。

    海外呢?

    锡兰(有着香料园,向伦敦市内东区明欣巷二号的帕尔布卢克- 罗伯逊公司的代理店、都柏林市戴姆街五号的托马斯·克南供应红茶),圣城耶路撒冷(有着莪默清真寺和大马士革门——众心所向往的目的地)[334] ,直布罗陀海峡(玛莉恩·特威迪的无与伦比的出生地),帕台农神庙[335] (供奉着希腊神明的裸体塑像),华尔街金融市场(支配着世界金融),西班牙拉利内阿的托罗斯广场(卡梅隆的约翰·奥哈拉在这里打死过一头公牛)[336],尼亚加拉瀑布(没有人曾安然无恙地跨过它)[337] ,爱斯基摩人(食肥皂者)的土地,被禁之国西藏(从来没有一个旅人回来过)[ 338] ,那布勒斯海湾(去看它就等于去送命)[339],死海。

    在什么的引导下,跟随着什么标志?

    海上,朝着北方,夜间以北极星为标志。将大熊星座的“贝塔——阿尔法”这一直线延长至星座外的“奥墨伽”,北极星便位于“阿尔法——奥墨伽”这道外部区分线与大熊星座内的“阿尔法——德尔塔”这一直线所形成的直角三角形斜边的交点上[340]。陆地上,朝着南方,以双球体的月亮为标志:一个正徜徉着的丰腴、邋遢女人那没有完全遮住的裙子后面,从裂缝里露出太阴月那不完整、起着变化的月相。白天,用云柱指示方向[341]。

    用什么样的广告把离去者失踪一事公诸于世?

    寻人启事,奖赏五英镑。姓名利奥波德(波尔迪)·布卢姆、年约四十的绅士,从埃克尔斯街七号的自己家中失踪、被拐骗或走失。身高五英尺九英寸半,体态丰满,橄榄色皮肤,后来有可能蓄起胡子。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时,身穿黑服。凡提供有助于发现他的线索者,酬金照付不误。

    作为存在者和不存在者,他会有个什么样的普遍使用的双名,

    人人通用或无人知晓。“普通人”或是“无人”[342]。

    给他献了哪些贡品?

    “普通人”的朋友们,素昧平生的人们所给予的荣誉和礼物。永生的宁芙,一个美女,“无人”的新娘子[343] 。

    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这位离去者[344] 也永远不会重新出现了吗?

    他会迫使自己朝着他的替星轨道之极限永远流浪,越过诸恒星、一颗颗变光的星和只有用望远镜才能看到的诸行星以及那些天文学上的漂泊者和迷路者从众多民族当中穿过,经历各种事件,从一个国家走到另一个国家,奔向空间尽头的边界。不知在什么地方,他依稀听见了召唤他回去的声音。于是,就有点儿不大情愿地、在恒星的强制下服从了。这样,他从北冕星座那儿消失了踪影,不知怎么一来,他再生了,并重新出现在仙后星座的“德尔塔”[345]上空。在无限世纪的漫游之后,成为一个从异邦返回的复仇者,秉公惩戒歹徒者,怀着阴暗心情的十字军战士[346] ,甦醒了的沉睡者[347] ,其拥有的财富超过罗斯柴尔德[348]或白银国王[349] (假定如此)。

    是什么使这样的返回成为不合情理?

    在可逆转的空间内,时间方面的出发与返回以及在不可逆转的时间内,空间方面的出发与返回,二者之间有着不能令人满意的误差。

    由于什么力量起作用而产生了惰性,使离别并不合乎心意?

    时间迟晏,使人犹豫拖延;夜间太黑,遮住视线;大街上不安定,充满危险;休息的需要,阻碍了行动;睡着人的床就近在咫尺,用不着去寻觅;对那被(衬衣被单)的冰凉缓解了的(人的)温暖的期待,排除了某种欲望,又挑起另一种欲望;纳希素斯的雕像,没有“回音”的音响[350] ,渴求的欲望。

    跟没人睡着的床比起来,有人睡着的床显然有哪些优点?

    消除了夜晚的孤寂,人(成熟的女性)的温暖胜过非人(“汤壶”)的热气以及早晨的接触给予的刺激;把长裤叠齐,竖着夹在弹簧床垫(带条纹的)和羊毛垫子(黄褐色方格花纹)之间,就能节省熨烫之劳了。

    布卢姆起身之前便预感到了积劳,而他在起身之前又怎样默默地概括了过去那一连串的原因呢?

    准备早餐(燔祭)[351] ,肠内装满以及预先想到的排便(至圣所)[352] ,洗澡(约翰的仪式)[353] ,葬礼(撒姆耳的仪式)[ 354] ,亚历山大·凯斯的广告(火与真理)[355] ,不丰盛的午餐(麦基洗德)[ 356] ,访问博物馆和国立图书馆(神圣的地方)[357] ,沿着贝德福德路、商贾拱廊[358] ,韦林顿码头搜购书籍(喜哉法典)[359] ,奥蒙德饭店里的音乐(歌中之歌[360] )。在伯纳德·卡南的酒吧里与横蛮无理的穴居人[361] 吵嘴(燔祭)。包括一段空白时间:乘马车到办丧事的家[362]去以及一次诀别(旷野)[363] 。女人的裸露癖所引起的性冲动(俄南[364] )。米娜·普里福伊那时间拖得很长的分娩(奉献祭物的礼拜式[365] )。造访下蒂龙街八十三号贝拉·科恩太太开的妓院,随后在比弗街争吵起来,又有一场偶然发生的混战(大决战[366] )。夜间漫步到巴特桥的马车夫棚,又走了回来(赎罪)[ 367] 。

    由于怕总也下不了决心,为了让事情有个结局而刚要站起来走去的时候,布卢姆对自己出的什么隐谜不由自主地恍然大悟?

    纹理歪斜的桌子那毫无感觉的木材会突然发出短促而尖锐、只能听到而看不到、高亢而寂寥的喀嚓声的来由[368] 。

    布卢姆站起来,抱着五颜六色、各种各样、为数众多的衣服正要走的时候,对自告奋勇去破的什么隐谜自发地有所领悟,然而却又未能理解?

    那个穿胶布雨衣的人[369] 是谁?

    此刻,熄灭了人工的照明并实现了自然的黑暗,布卢姆怎样默默地忽然悟出那个三十年来偶尔漫不经心地思索过的不言而喻的隐谜呢?

    烛火熄灭时摩西在哪里[370] ?

    布卢姆一边走着[371] ,一边默默地一桩桩历数在完整的一天当中未能完成的哪些事情?

    一时的失败:没能拿到续订广告的契约,没能从托马斯·克南食品店(伦敦市东中区明欣巷二号帕尔布卢克- 鲁宾逊公司驻都柏林市戴姆街五号的代理店)里买些茶叶,没能搞清楚希腊女神后身有无直肠口,没能弄到一张班德曼·帕默夫人在欢乐剧场(国王南街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号)公演《丽亚》[372]的门票(赠送或购买)。

    布卢姆停下脚步,默地追忆起一位故人怎样的印象?

    她父亲——已故布赖恩·库珀·特威迪鼓手长的面影,他属于驻直布罗陀的都柏林近卫步兵连队,住在海豚仓的雷霍博特路。

    有可能假定这一面影的什么样的印象反复地忽隐忽现?

    从大北铁路阿缅街终点站,不停地以标准加速度正沿着那如果延长、会在无限彼方相遇的平行线逐渐离去。沿着那重新出现在无限彼方的平行线,不断地以标准减速度,正朝着大北铁路阿缅街终点站折回来。

    女子贴身穿的哪些各种各样的衣物映入了他的眼帘?

    一双崭新、没有气味、半丝质的黑色女长筒袜,一副紫罗兰色新袜带,一条印度细软薄棉布做的大号女衬裤,剪裁宽松,散发着苦树脂、素馨香水和穆拉蒂牌土耳其香烟的气味,还别着一根锃亮的钢质长别针,折叠成曲线状。一件镶着薄花边的短袖麻纱衬衣,一条蓝纹绸百褶衬裙。这些衣物都胡乱放在一只长方形箱盖上:四边用板条钉牢,四角是双层的,贴着五颜六色的标签,正面用白字写有首字B. C. T(布赖恩·库珀·特威迪)。

    看见了哪些贴身衣物之外的东西?

    断了一条腿的五斗柜,整个儿用剪裁成四角形的苹果花纹印花装饰布蒙起来,上面摆着一顶黑色女用草帽。一批布满回纹的陶器,是从穆尔街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号的亨利·普赖斯那儿买来的,他是制造篮子、花哨的小工艺品、瓷器、五金制品的厂商。这些陶器包括脸盆、肥皂钵和刷子缸(一道放在洗脸架上)带柄的大水罐和尿盆(分别撂在地板上)。

    布卢姆如何行动?

    他把几件衣服放在椅子上,脱掉剩下的几样。从床头的长枕下面抽出折叠好的白色长睡衣,将头和双臂套入睡衣的适当部位,把一只枕头从床头移到床脚,床单也相应地整理了一番。然后就上了。床。

    怎么个上法?

    谨慎地,就像每一次进入一座房子(他自己的或并非他自己的)的时候那样,小心翼翼地,因为床垫子那蛇状螺旋弹簧已经陈旧了,黄铜环和蝰蛇状拱形挡头也松松垮垮的,一用力过头就颤悠;顾虑周到地,就好像进入肉欲或毒蛇的巢穴或隐身之处似的;轻轻地,省得惊动她;虔诚地,因为那是妊娠与分娩之床,合卺与失贞之床,睡眠与死亡之床。

    他的四肢逐渐伸开的时候,碰到了什么?

    簇新而干净的床单,新添的好几种气味。一个人体的存在:女性的,她的;一个人体留下的痕迹,男性的,不是他的。一些面包碎屑,薄薄的几片回过锅的罐头肉,他给掸掉了。

    倘若他微笑了,他为什么会微笑呢?

    他仔细一想,每一个进入者都认为自己是头一个进去的,其实,他总是一连串先行者的后继者,即便他是一连串后继者的第一个。每个人都自以为是头一个,最后一个,唯一的和独一无二的,其实在那源于无限,又无限地重复下去的一连串当中,他既不是头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独一无二的。

    先行者都有哪一些?

    假定马尔维[373]是那一连串当中的头一个,接着是彭罗斯、巴特尔·达西[374] 、古德温教授[375] 、马斯添斯基[376] 、约翰、亨利·门顿[377]、伯纳德·科里根神父[378] 、皇家都柏林协会马匹展示会上的那位农场主[379]、马戈特·奥里利[380]、马修·狄龙[381] 、瓦伦丁·布莱克·狄龙[ 382](都柏林市市长)、克里斯托弗·卡里南[383] 、利内翰[384] 、某意大利轮擦提琴手[ 385] 、欢99lib?乐剧场里的那位素昧平生的绅士[386] 、本杰明·多拉德[ 387]、西蒙·迪达勒斯、安德鲁(精明鬼)·伯克[388] 、约瑟夫·卡夫[389]、威兹德姆·希利[390] 、市政委员约翰·胡珀[391] 、弗朗西斯·布雷迪大夫[392]、阿古斯山的塞巴斯蒂安神父[393] 、邮政总局的某擦鞋匠[ 394] 、休·E.(布莱泽斯)·博伊兰以及其他等等,直到无限[395] 。

    关于这一连串中的最后一名,新近占有此床者,他有何想法?

    他想到那个人精力旺盛(莽汉),身材匀称(贴广告的),生财有道(骗子),印象强烈(牛皮大王)。

    除了精力旺盛,身材匀称,生财有道之外,那个人何以还给观察者强烈印象呢?

    因为他曾愈益频繁地目击到,上述那一连串先行者曾沉浸于同一淫荡之情,将越来越旺的欲火延烧过去,先伴随着不安,继而有了默契,春心大动,最后带来了疲劳,交替显示出相互理解与惊恐的征兆。

    随后他的思绪被哪些互不相容的感情所左右?

    羡慕,妬忌,克制,沉着。

    何以羡慕?

    那肉体的、精神的男性器官特别适合于在精力充沛地交媾时自上而下、精力充沛地进行活塞在气缸中的那种往复运动。而为了使那肉体的、精神的(被动而并不迟钝的)女性器官所具备的持久而不剧烈的情欲充分得到满足,这是不可或缺的。

    何以妒忌?

    因为丰满的肉体摆脱了束缚,就会发挥出快活的特性,交替地起着吸引或被吸引的作用。因为起作用者和被起作用者之间的吸引力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变化,而这又与持续不断的环状扩张和放射再突入的增减形成反比例。由于对吸引力增减的有节制的冥想,也能够调节快感的消长。

    何以克制?

    鉴于那是:(甲)一九0 三年九月在伊登码头五号的兼营服饰用品业的裁缝乔治·梅西雅斯[396] 的店里结识以来的熟人;(乙)当事人献了殷勤,接受下来了,并报以同样的殷勤,对方也亲自接受了;(丙)年纪较轻,容易野心勃勃或宽宏大量,同行间的利他行为或出于爱恋的利己之举。(丁)不同种族之间的吸引,同一种族之间的相互抑制,超种族的特权;(戊)即将到外省去举行一次巡回音乐会。挑费平摊,纯收益平分。

    何以镇定?

    因为这跟相异又相似的自然生物,按照雄性、雌性或两性的天赋本性,并顺应天赋本性,主动地或被动地贯彻执行自然界任何及所有那些自然行为一样地自然。这一灾难还不像行星与隐蔽的恒星相撞时所发生的毁灭性剧变那样大。比起盗窃、拦路抢劫,虐待儿童与动物,诈骗金钱,制造伪币,侵吞挪用公款,背叛公众的信任,装病旷工,故意伤害致残,腐蚀未成年人,恶毒诽谤,敲诈,藐视法庭,纵火,叛逆,罪上加罪,侵害公海,非法侵入,夜盗,越狱,鸡奷,临阵脱逃,做伪证,偷猎,放高利贷,间谍行为,冒充,殴打,故意杀人与谋杀,罪责并没那么严重。它并不比使人体组织和随之而来的情况(食物、饮料、后天的习惯、嗜好上了瘾,重病)保持平衡,为了适应各种生活条件的变化而改变的其他一切过程更为不正常。这不仅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无法补救的。

    何以节制多于妒忌,羡慕少于沉着?

    从暴行(婚姻)到暴行(通奸),除了暴行(交媾),什么也没发生;然而婚姻受到凌辱的那位凭着婚姻施暴行者并没有遭到那个施通奸这一暴行者凭着通奸进行凌辱者的暴行。

    如果可能的话,怎样复仇?

    暗杀是绝对不可行的,因为以恶报恶是得不出善的。持武器来决斗,要不得。离婚嘛,现在时机未到。用机械装置(自动床)[397],或个人的证言(隐伏的目击者)予以暴露,那还不到时候。靠法律的力量控诉,要求赔偿损害,也就是说,自称被袭击甚至受到伤害(自伤),从而做伪证,这都并非不可能 [398] 。倘若可能,断然予以默许,并准备与之抗争(物质上,对手是兴隆的广告代理商;精神上,对手是成功的私通代理商),轻视,疏远,屈辱以至分居(一方面保护仳离者,同时又从双方手下保护那个仳离仲裁者)。

    他这个对茫茫空虚性有意识地做出反应者,是借着哪些思考才对自己证明这些情感是正当的呢?

    处女膜先天的脆弱性,物体本身预先假定的不可触性。为了达到目的而自我延长的那份紧张以及完成之后的自我缩短与松弛,这二者之间既不调和也不均衡。女性之虚弱及男性之强韧乃基于谬误的臆测。道德的准则是可变的。自然的语法转换:在不引起意思变动的情况下,由主动语态不定过去式命题(从语法上分析:男性主语,单音节拟声及物动词,女性直接宾语)转位到相关的被动语态不定过去式命题:3”)(从语法上分析:女性主语,助动词与准单音节拟声过去分词,男性主动补语)。借着生殖,不断地生产播种者们。借着酿造来连续地生产精液。胜利也罢,抗议也罢,复仇也罢,都是徒劳的。对贞操的颂扬煞是无聊。无知觉的物质毫无生气。星辰之情感淡漠[400]。

    还原为最简单形式的这些互不相容的感情和思考,收敛成怎样一种最后的满足呢?

    地球的东西两半球所有已勘探或未勘探过的那些适于居住的陆地及岛屿(午夜的太阳之国[401] 、幸福岛[402] 、希腊的各个岛屿[403]、被应许的土地[404]上,到处都是脂肪质女性臀部后半球;散发出奶与蜜以及分泌性血液与精液的温暖香气,令人联想到古老血统的丰满曲线,既不喜怒无常,也不故意闹别扭,显示出沉默而永远不变的成熟的动物性。这一切所激起的满足感。

    满足之前有何显著特征?

    即将勃起,渴望的注目,逐渐地挺立,试探性的露出,无言的静观。

    然后呢?

    他吻着她臀部那一对丰满熟软、淡黄馨香的瓜,与丰腴的瓜那

    两个半球,以及那烂熟淡黄的垄沟,接了个微妙、富于挑逗性而散

    发着瓜香的长长的吻。

    满足之后有何显著迹象,

    无言的沉思,暂时的隐蔽,逐渐地自贬,焦心的嫌恶,即将勃

    起。

    这一沉默的动作之后呢?

    在嗜眠中呼吁,恍恍惚惚地认出,初期的兴奋,教义问答式的

    详细讯问。

    回答讯问时,讲者做了哪些修饰?

    消极方面,他故意不提玛莎·克利弗德与亨利·弗罗尔之间秘

    密通信事;在位于小不列颠街八、九、十号、特准卖酒的伯纳德·基尔南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和附近当众吵嘴的事,以及由于格楚德(格蒂,姓氏不详)裸露下体,进行色情的挑逗所引起的反应。积极方面,他谈到班德曼·帕默夫人在位于南国王街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号的欢乐剧场扮演丽亚这一角色 [405]事;接到将在下阿贝街三十五、三十六和三十七号的怀恩(墨菲)饭店举行的晚餐会请帖;由一位匿名的时下名流所作的一本题名《偷情的快乐》、具有淫秽色情倾向的书;宴会后表演体操,因某个动作失误而造成暂时的脑震荡,受伤者(现已痊愈)为教师兼作家斯蒂芬·迪达勒斯,他乃无固定职业的西蒙·迪达勒斯仍健在的长子;当着一位目击者,即该教师兼作家的面,他(讲者)以机敏果断和体操的弹性表演了空中特技。

    讲述没有另外用修饰加工改动吗?

    绝对没有。

    哪一件事或哪一个人在他谈话中最是突出?

    教师兼作家斯蒂芬·迪达勒斯。

    在时断时续、愈益简短的讲述中,听者与讲者察觉了他们二人在行使或抑制结婚的权利方面,受到了哪些限制,

    就听者而言,在生育上受到了限制。因为结婚仪式是她过了十八岁生日(一八七0 年九月八日)一个月之后,即十月八日举行的,当天同衾;其实同年九月十日二人己提前发生完全的肉体关系,包括往女性天然器官内射精[406] ;一八八九年六月十五日生下一女。最后一次同房是一八九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那是第二胎(唯一的子嗣)于一八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出生的五周前,而此婴生后十一天即夭折。以后的十年五个月十八天期间,一直未发生完全的肉体关系,再也未往女性天然的器官内射精。就讲者而言,身心两方面的活动力均受到了限制。因为自从一九①三年九月十五日讲者与听者之间所生女儿初次来了月经,标志着青春期的到来,夫妻之间即未再有精神上的完全的交往。从此,两个成熟的女子(听者与女儿)之间,在本人并不理解的情况下,先天地自然地建立了相互理解。其结果,九个月零一天的时间里,在讲者与听者之间的完全的肉体行动自由受到了限制。

    受到怎样的限制?

    当男方计划或将短期离家时,女方便反复盘问前往何处、所去场所、所需时间和外出目的等等。

    在听者与讲者看不见的思维上方,有什么看得见的东西正在移动?

    带罩子的灯投到顶棚上的反影,重重叠叠的光和影构成一个个浓淡不等的同心圆。

    听者与讲者朝哪个方向躺着?

    听者朝东南偏东方,讲者朝西北偏西方;地点为北纬五十三度,西经六度;在地球上与赤道形成四十五度角。

    处在何等静止或活动状态?

    就二人本身及相互的关系而言,是处于静止状态。由于永远不变的空间不断起着变化的轨道上那地球固有的不断的运动,一个人朝前方,一个人朝后方,双方都处于被送往西方的运动状态。

    姿势如何?

    听者:半朝左横卧着,左手托头,右腿伸直,架在蟋起来的左腿上,那姿势活像是该亚- 忒耳斯[407] ,饱满而慵懒,大腹便便,孕育着种子。讲者:朝左横卧着,双腿蜷曲,右手的食指与拇指按着鼻梁,恰似珀西·阿普约翰所抓拍的一张快照上那个疲倦的娃娃人——子宫内的娃娃人的姿势。

    子宫内?疲倦吗?

    他正在休息。他曾经旅行过。

    跟谁?

    水手辛伯达[408] 、裁缝廷伯达[409] 、狱卒金伯达、捕鲸者浑伯达、制钉工人宁伯达、失败者芬伯达、掏船肚水者宾伯达[410]、桶匠频伯达[411] 、邮寄者明伯达、欢呼者欣伯达、咒骂者林伯达、菜食主义者丁伯达[412] 、畏惧者温伯达[413] 、赛马赌徒凌伯达、水手兴伯达。

    什么时候?

    到黑暗的床上去的时候,有一颗水手辛伯达那神鹰[ 414] 的方圆形海雀[415] 蛋。那是亮昼男暗伯达所有那些神鹰的海雀们的夜晚之床。

    在哪里?

    第十七章 注释

    [1]圣乔治教堂前有一圆形广场,南北向的但普尔街与布卢姆家所在地埃克尔斯街(见第四章注[l])在这里与东西向的上、下多尔塞特街形成十字路口。哈德威克街位于下多尔塞特街以南,与之平行,东口直通坦普尔街。

    [2]避日性指那种为了避免水分蒸发, 而在强烈的阳光照耀下卷起边儿来的树叶。因灯光的光波与太阳的光波相似,这种厌光性树叶在灯光照射下也卷边,从而不易脱落。下文中所说的不加盖的垃圾箱是布卢姆的设想(参看第十五章[274]及有关正文),在一九0四年,都柏林街头还没有公共垃圾箱。

    [3]按犹太教教规,星期五傍晚至星期六傍晚为安息日。

    [4]德鲁依特,见第一章注[47]。下文中的帕特里克,见第五章注[50]。科麦克,参看第八章注[196]。

    [5]此语套用《列王纪上》第18章第44节“我看见一小朵云,还没有人的巴掌那么大”之句。头一天早晨斯蒂芬和布卢姆分别瞥见了那片云彩。 参看第一章注[41]及有关正文:“一片云彩开始徐徐地把太阳整个儿遮住。”第四章注[33]及有关正文:“一片云彩开始徐徐把太阳整个遮蔽起来。”

    [6]欧文?戈德堡,见第八章注[111]。

    [7]马修?狄龙,参看第六章注[134]。马修的呢称为马特。

    [8]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45页倒12行),朱利叶斯后有“朱达”一名。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均没有。马斯添斯基,见第四章注[27]及有关正文。

    [9]行动(a)系根据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665页倒6行)和兰登一九九0年版(第668页第4行)所译。莎士比亚一九二二年版(第621页第8行)无此词,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46页第1行)作“act”。

    [10]这两句话模仿哈姆莱特王子的独白首句的语气,参看《哈姆莱特》第3幕第1场。

    [11]指庆祝耶稣复活四十天后升上天堂的耶稣升天节。复活节在每年三月二十二日至四月二十五日之间,过升天节的日子也相应地有所不同。

    [12]金号码是标示相当于默冬章何年的数字,因便于计算复活节,遂由中世纪教会历所采用。曾用金字标记之,故名。默冬章是希腊历中采用的十九年置七闺的方法,于公元前四三二年由希腊天文学家默冬提出。

    [13]闰余为阳历一年间超过阴历的日数,通常为十一日,故每隔四年必设闰月或闰日加以调整。

    [14]太阳活动周期为几种重要太阳活动量重复发生的时间间隔。太阳活动表现在黑子、光斑、谱斑、耀斑等变化现象。有时剧烈,有时衰弱,平均以十一点零四年为周期。

    [15]主日字母为教会历上表示一月第一个星期用的A、B、C、D、E、F、G七个字母,如某年一月一日是星期日,该年的主日字母即为A,一月二日为星期日,该年主日字母即为B;余类推。

    [16]十五年历为古罗马的财政年度。由九月一日起算。八世纪晚期查理曼采用后,这一历法传入法国。十六世纪以后不再采用,但在某些历书中仍然出现。

    [17]儒略周期是现在主要由天文学家使用的一种记日系统,自公元前四七一三年一月一日起连续计日。

    [18]这是古代罗马体系基础上的命数法系统里使用的符号,代表一九0四。

    [19]迈克尔修士在病房里扒拉炉火的情节,见《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第1章第2节。

    [20]西蒙?迪达勒斯在他们一家人刚搬进去的房屋的客厅里生火的情节,见《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第2章第2节。

    [21]莫坎家的两位小姐曾出现在《都柏林人?死者》中。

    [22]《都柏林人?阿拉比》中谈到坐落在北里奇蒙街的这座房子,《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第3章中写到圣方济各?沙勿略节的早晨和厨房的火炉。

    [23]巴特神父跪在方砖上生炉子的情节,见《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第5章第1节。

    [24]卡布拉,见第十五章注[976]。

    [25]莱尔棉线,指法国莱尔生产的结实的棉线。

    [26]墨卡托投影法是佛兰德的地图学家杰拉杜斯?墨卡托(1512-1594)所发明的地图投影法。从地心向环绕地球并与赤道相切的一个圆筒上投影,距赤道越远,纬线间的距离就越大。

    [27]巽他海沟位于苏门答腊岛附近的海面底下,其实际深度为3,158x。至一九六九年为止,己查明的世界上最深的海底洼地为太平洋的马里亚纳海沟(6,033x)。

    [28]阿什汤太门的墙壁上的洞,参看第五章注[42]及有关正文。

    [29]明奇,大西洋的海峡,水深湍急,西侧为外赫布里底群岛,东侧为苏格兰本岛。

    [30]“馊了的花露水”,参看第四章注[49]及有关正文。

    [31]本书中屡次谈及月亮的盈亏对人的影响,参看本章注[184]。

    [32]这是坐落在大不列颠街(现已易名为巴涅尔街)的约翰?巴灵顿父子公司所制造的肥皂。

    [33]能媒,音译为以太。这是十九世纪物理学理论中被认为在电磁波的传播过程中起媒介作用的物质。爱因斯但在一九0五年正式提出狭义相对论后,以太假说便被舍弃。

    [34]“搪须杯”,参看第四章注[45]。搪须杯不是扣放着的,弦外之音是布卢姆的妻子摩莉曾用此杯招待博伊兰喝过饮料。

    [35]“德比制造的有着王冠图案的垫盘”,参看第四章注[46]。

    [36]“李树商标肉罐头”,见第五章注[18]。

    [37)泽西是英国海峡群岛最大的岛屿,位于最南端。第十章中曾描述博伊兰买水果并把一只瓶子和一个小罐子也装进柳条筐,叫店里派入送贷上门的情节(见该章注[63]及有关正文),现在才知道原来是送给摩莉的。

    [38]威廉?吉尔比公司位于都柏林上萨克维尔(现名奥康内尔)街,酿造并出售酒。

    [39]安妮?林奇公司坐落在都柏林南乔治街。

    [40]弗莱明大妈,参看第六章注[3]。

    [41]“果酱罐”后面,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52页第18行)有“空的”一词,莎士比亚屋一九二二年版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均没有。

    [42]檐板是安装在西欧碗柜抽屉下面的装饰性护板。

    [43]第十二章中,利内翰曾谈到博伊兰“为他自己和一位女友下了两镑赌注”,即指买这两张赛马券,女友即摩莉。参看该章注[364]及有关正文。

    [44]在基尔南酒店里议论赛马的情节,参看第十二章注[363]及有关正文。在戴维?伯恩酒店里议论赛马事,参看第八章注[225]、[226]及有关正文。

    [45]英俚语“传单”与“丢掉”拼法相同(throwaway),而那匹获胜的马也刚好名叫“丢掉”。参看第八章开头部分和第五章注[96]及有关正文。

    [46]参看本章注[45]及第五章末尾。“胜负的秘密”,指印有赛马消息的报纸。

    [47]“外邦人的光”一语出自《使徒行传》第13章第47节,这里指布卢姆。“外邦人”(genti1e)指犹太人眼中的异教徒(尤其是基督教徒)。

    [48]《三叶苜蓿》是爱尔兰国家印刷出版公司在都柏林所发行的一种带插图的周刊。

    [49]以下四行分别都是把LeopoldB1oom这个姓名拆散后组成的,其中只有最后一行译得出来,其他三行纯属文字游戏。

    [50]动态诗人指歌颂自己所渴求的情欲的诗人。在《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第5章(见黄雨石中译本第241页)中,斯蒂芬对林奇说:“悲哀的情绪是静态的。……不正当的艺术所挑起的感情却是动态的,比如像欲望或者厌恶。”

    [51]藏头诗是各行首字母能联成词句的诗。下文中,布卢姆写给摩莉的五行诗的首字母分别为Poldy(彼尔迪),参看第口章注[39]。

    [52]布赖恩?勃鲁(勃罗马的昵称),见第六章注[82]。

    [53]迈克尔?冈恩,参看第十一章注[257]。

    [54]哑剧《水手辛伯达》的作者为格林利夫?威瑟斯,并不是这里所说的美国诗人约翰?格林利夫?惠蒂尔(1807-1892)。

    [55]内莉?布弗里斯特是虚构的人名,系把真正扮演女主角的凯特?奈维里斯特和内莉?布弗里维里二人的姓名合并而成。

    [56]维多利亚女王即位六十周年纪念庆祝活动的关键日期是一八九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57]都柏林市营鱼市是于一八九七年五月十一日开张的。

    [58]约克公爵和公爵夫人曾于一八九七年八月十八日至二十九日访问都柏林。

    [59]都柏林的大歌剧厅和皇家剧场(参看第十一章注[135])先后于一八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和十二月十三日开始演出。

    [60]厄尔?塔仑于一八九八和一八九九年任都柏林市长。托马斯?派尔于一八九八年任行政司法长官,一九00年任都柏林市长。邓巴?普伦凯特?巴顿(参看第九章注[271])自一八九八年至一九00年任副检察长。

    [61]参看《诗篇》第90篇第9至10节:“我们的岁月在你的震怒下缩短了;……我们的一生年岁不过七十……”

    [62]据堂吉福德、罗伯特?J.塞德曼合编的《

    [63]玛土撒拉为挪亚的祖父(见《创世记》第5章第21至27节)。据《圣经》记载,人类原先能活到数百岁,因触怒了天主,挪亚大洪水后寿命缩短了(参看本章注[61])。

    [64]据《

    [65]到这里作者才点出,布卢姆在第十四章中所回忆到的那个不时地朝花坛里的母亲瞥上一眼的四、五岁的幼童就是斯蒂芬,参看该章注[291]及有关正文。

    [66]赖尔登,参看第六章注[69]、第十二章注[179]及有关正文。《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第1章第3节中描述了丹特站在天主教神父的立场上对在失意中死去的巴涅尔表示唾弃,因而与斯蒂芬之父西蒙等人争吵起来一事。

    [67]市徽饭店,参看第二章注[84]。

    [68]卡夫和加丈?洛,参看第十四章注[121]及有关正文。

    [69]比齐克牌戏,见第十二章注[181]。

    [70]苏格兰斯凯岛所产的一种长毛狗,性温顺。在第十八章开头部分,布卢姆之妻玛莉恩曾想到这只宠犬的事。

    [71]《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第1章开头部分写到丹特用衣柜里的两把刷子来象征巴涅尔和达维特(见第十五章注[950])。另外,每当斯蒂芬替丹特跑腿,多了一张包装用的薄绉纸,她就奖给他一块糖。

    [72]尤金?桑道,参看第四章注[37]。

    [73]这里,[]内的七个名字均系译者所加。

    [74]松博特海伊,见第十五章注[347]。

    [75]理查的昵称为里奇,见第三章注[32]。

    [76]索兹是位于都柏林以北八英里的一座村子。

    [77]拉思加尔路位于都柏林中心区以南三英里处。查理?马洛尼是三位主保圣人教堂的三个本堂神父之一。

    [78]、[79]斯图姆(Stoom)和布利芬(Blephen)是分别把斯蒂芬(Stephen)与布卢姆(B1oom)名拆开来重新组成的名字。

    [80]布卢姆一向坚持广告应言简意赅。作为一个犹太人,他用“三字母”来表达力求简明扼要这一主张。三字母指三(辅音)字母。古代犹太人所使用的希伯来语属于闪米特语,其特点是词根由三个辅音字母所组成。“单一观念”(monoideal)则是作者根据“孤独意想”(monoideism)所杜撰的复合词。

    [81],“吉?11”是当天上午布卢姆看到的吉诺的广告,参看第八章注[32]。下文中的“钥匙议院”是布卢姆所设计的广告,参看第七章注[28]及有关正文。

    [82]一九0四年六月十七日的《电讯晚报》上,有一则鞋商巴克利与库克所登的广告,他们住在塔尔博特街一0四号,不是十八号。

    [83]]原文作Bacilikil,与bacillus(杆菌)拼音相近。

    [84]原文作Veribest,与very(非常)best(最好)拼音相近。

    [85]原文作Uwantit,与Youwantit(你要它)拼音相近。

    [86]这是当天上午布卢姆在报纸上读到的一则广告,参看第五章注[18]及有关正文。

    [87]关于这则广告,白天布卢姆在戴维?伯恩的酒吧里转过一阵念头,参看第八章注[212]和有关正文。

    [88]以上四种冒牌货的商标名与“李树”(普拉姆垂)或肉罐头(“米特波特”)发音相似。

    [89]关于布卢姆给希利提此建议事,参看第八章注[42]及有关正文。

    [90]《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第2章第4节中写到斯蒂芬小时,父亲带着他在科克的维多利亚旅馆下榻。在这之前(1886),布卢姆之父死在王后饭店,布卢姆曾去奔丧。维多利亚是当时的英国女王,而英文中,女王和王后同字。所以说这家旅馆和那家饭店是同名异物。而两对父子均碰上这样名称的饭店或旅馆,所以下文中又说是“巧合”。

    [91]指布卢姆回忆起父亲自杀事而感到的不安。

    [92]斯蒂芬讲的这个故事,参看第七章注[264]、[265]和有关正文。

    [93]据艾尔曼的《詹姆斯?乔伊斯》(第46页),乔伊斯十一岁上在贝尔维迪尔公学读三年级时,喜读查尔斯?兰姆改编的《奥德修的故事》。有一次在作文课上老师出了《我所热爱的英雄》一题。他选择了尤利西斯。

    [94]菲利普?博福伊,见第四章注[79]。

    [95]迪克博士是一个都柏林作家的笔名,他于二十世纪初叶曾为哑剧写主题歌。

    [96]赫布仑是都柏林律师约瑟夫?K.奥康纳(生于1878)的笔名。在《蓝色研究》(都柏林,1903)一书中,他从违警罪法庭的角度来探讨都柏林贫民窟生活内幕。

    [97]意思是说,六月二十一日为圣阿洛伊苏斯?贡萨加(见第十二章注[585]的节日。

    [98]希腊跳棋是一八八0年发明的一种跳棋,方形棋盘上绘有二五六个方格,由二至四人玩。

    [99]挑圆片是一种美国游戏,先把全部圆片(起初用兽骨或象牙,后用塑料制成)挑进置于桌中央杯状容器内者获胜。

    [100]杯球是一种戏法,用三个倒扣在桌面上的杯子和一只球来表演。

    [101]纳普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传人英国的一种牌戏,共有五十二张纸牌。

    [102]抢五墩牌是一种纸牌戏,一度盛行于爱尔兰全国。把五墩牌都赢到手者,除了收回赌注外,还从各家多收一份押金。比齐克也是一种纸牌戏,见第十二章注[181]。二十五墩是从抢五墩牌发展而成的。必须把二十五墩牌都抢到手,方为赢家。

    [103]“抢光我的邻居”,见第十二章注[505]。

    [104]十五子棋戏是一种两人玩的游戏:在棋盘上或案上走棋子,靠掷两枚骰子来决定走棋步数,先走到终点者胜。

    [105]这是都柏林的一家儿童服装协会的简称。

    [106]蜡画法是古代希腊人发明的,所用颜料以热融蜂蜡调制。现代蜡画改用树脂(在布画上则改用油)。硫酸亚铁、绿矾和五倍子均为制墨水的原料。

    [107]摩莉把源于希腊文的外来语误作英语事,见第八章注[37]。

    [108]这里是说,摩莉把源于拉丁文的外来语alias(别名)误为发音相近的Ananias(阿拿尼亚)。阿拿尼亚未按当时对信徒的规定将变卖个人田产的钱全部交公,却私自留下一部分,因而受彼得的诅咒而死,见《使徒行传》第5章第1至5节。从此,阿拿尼亚便成为说谎者的代名词。

    [109]“囚虏”,原指犹太王国在公元前五八六年被征服后大批犹太人被掳往巴比伦国一事。在这里,“囚虏”一词既指上述摩西率领犹太人离开埃及之后,又指公元七十年罗马人造成的犹太人大批流徙。

    [110]摩西?迈蒙尼德,参看第二章注[34]。摩西?门德尔松,见第十二章注[617]。

    [111]这里把《旧约?申命记》中的句子略微做了改动,原话是:“以色列中从来没有像摩西那样的先知。”

    [112]费利克斯?巴托尔迪?门德尔松和巴鲁克?斯宾诺莎,均见第十二章注[617]、[618]。

    [113]丹尼尔?门多萨(1764-1836),英国拳击运动员,为第一个获得拳击冠军(1792-1795)的犹太人。费迪南德?拉萨尔(1825-1864),德国工人运动中机会主义派别的首领,父母系犹太人,因恋爱纠纷,与人决斗而死。

    [114]古爱尔兰文,一首爱尔兰歌谣中的头两行合唱句。

    [115]古希伯来文,引自《旧约?雅歌》第4章第3节。各种中译本对这句话的解释有出入。香港联合圣经公会一九八五年版作:“你在面纱后面的双颊泛红,像裂开两半的石榴。”香港圣经公会一九七七年版作:“你的两太阳,在帕子内如同一块石榴。”这里是根据《尤利西斯》原著中的英译文翻译的。堂吉福德等合编的《

    [116]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63页倒6行),下段的第一句是“用并列的办法”。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均无此句。

    [117]斯蒂芬写下的四个相当于英语字母g、e、d、m的爱尔兰语字母,分别包含gh、e、dh、mh的语音。在爱尔兰语字母表上,g是第七个、e是第五个、d 是第四个、m是第十一个字母。

    [118]据中世纪犹太教喀巴拉派解经家所编订的代码 (是用来阐发经文的灵意的),希伯来文二十二个字母中的前十个依次代表数字一至十,其次八个依次代表二十至九十,最后四个分别代表一百、二百、三百和四百。

    [119]西纳尔平原是《旧约》中出现的地名,位于迦勒底以北。历史上常把它和苏美尔(已知最早文明的发祥地)等同起来。

    [120]埃贝尔与赫里蒙,见第十二章注[427]。爱尔兰历史学家杰弗里?基廷在《爱尔兰历史》一书中说,神话中的邦芭和她的两个妹妹是爱尔兰最早的居民(参看第十二章注:[154]), 而费尼乌斯?法赛是把希伯来和爱尔兰这两种语言联系起来的关键性人物。

    [121]神仆团,见第十二章注[100]。

    [122]托拉是犹太教名词, 泛指上帝启示给以色列入乃至全人类的指示和教诲,包括全部犹太律法、习俗及礼。狭义指见诸于文字的《五经》(即《圣经》的开端五卷)。《塔木德》是注释、讲解犹大教律法的著作,它在犹太教传统中的地位仅次于《圣经》(指《旧约》)。从广义上说,《塔木德》包括《密西拿》与革马拉。《密西拿》收录了本来是口传的用以补充律法的论文。革马拉是《密西拿》所收文章的注释和阐述。

    [123]马所拉本是犹太教《圣经》传统的希伯来文本,由塔木德学院的学者(来自巴比伦和巴勒斯但两地)历经数百年(6至10世纪)方辑录编纂完毕,附有标音符号以保证读音正确。《五经》,见本章注[122]。

    [124]《牛皮书》是爱尔兰文学中现存最古老的手稿,因写在牛皮上,故名。编者为克朗麦克诺伊斯隐修院的修士麦尔姆利?麦凯莱赫(卒于1106),利用真实资料和传说(主要是8、9世纪的)编成。《巴利莫特书》,参看第十二章注[481]。

    [125]《霍斯饰本》是在霍斯以北的岛屿(爱尔兰之眼)发现的饰本福音书拉丁文手稿,约于八至九世纪写成,其价值仅次于《凯尔斯书》。 《凯尔斯书》是一部华美的爱尔兰-萨克森风格饰本福音书,约于七世纪后期在爱尔兰艾欧纳隐修院开始绘制,八世纪早期在凯尔斯隐修院完成。

    [123]爱尔兰民族和以色列民族的离散,参看第十二章注[370]。受迫害的情况,参看第十章注[452]至[457]及有关正文。

    [127]犹太人区指城市中供犹太人居住的法定地区。西欧的犹太人区已于十九世纪废除。前文中,内德?兰伯特曾说,犹太人的圣殿原先也设在这儿(指圣玛丽亚修道院的遗迹),参看第十章注[91]及有关正文。

    [128]弥撒馆指亚当与夏娃客栈附近的“地下”教堂,参看第七章注[250]。

    [129]惩戒法指宗教改革运动后于十六、十六世纪所颁行的反对爱尔兰天主教徒的各项法律,甚至禁止爱尔兰人着国色(绿色)。犹太人服装令曾在好几个国家推行。不但禁止犹太人穿民族服装,还强迫他们穿屈辱性颜色的衣服,以表明他们是犹太人。

    [130]指奥地利报人西奥多?赫茨尔(1860-1904)所创始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他在《犹太人国家》(维也纳,1890)这一小册子中指出,犹太人问题并社会或宗教问题,而是一个民族问题。他所组织的世界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代表大会,于一八九七年八月在巴塞尔召开。

    [131]“犹……锵”,这是希伯来语诗人纳夫塔利?赫茨(1856-1909)所作的诗《希望》(1878)的头两句。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由塞缪尔?科恩配乐,一九三三年以来成为犹太复国运动的正式颂歌,一九四八年至今成为以色列的非正式国歌。

    [132]闪米特语是通行于北非及近东的闪米特一含米特语系五个语族之一。希伯来语属于其西北语支。

    [133]欧甘文字是一种字母文字,是约于公元四世纪刻在石碑上的爱尔兰语。形式最简单的欧甘文字由四组笔画或刻痕组成。每组五个字母,共二十个字母。另外还有五个符号,系附加字母。

    [134]原文作hypotasis,也作“本质”、“基督人格”解,医学上含有“坠积性充血”意。这里指“神人合一的基督”。下文中的大马士革的约翰(约700-约754)是基督教东方教会修士,希腊教会和拉丁教会的教义师。约于七三0年著《论圣像》三篇,提倡崇拜圣像。他描述耶稣为“高个儿……白皮肤,稍带橄榄色”。罗马的伦图卢斯是虚构的人物,据说他在彼拉得之前曾任罗马总督,并在一封致罗马元老院的信中描述耶稣“身材高大,头发是葡萄酒色的”。伊皮凡尼乌斯(约315-403)原为基督教隐修士,后任主教。他对耶稣的描述,与后世的大马士革的约翰差不多。

    [135]哈利?布拉米瑞斯在所著《尤利西斯指南》(伦敦,1966)一书第213-214页中,谈到这几段隐晦文字时说,这里描绘的是布卢姆与斯蒂芬怎样相互认识。“斯蒂芬从布卢姆的声音中,意识到过去的深厚积累。而布卢姆又从斯蒂芬的敏捷与青春中,意识到未来的希望。另有一种与这样的相互认识重叠的印象:因为斯蒂芬从布卢姆的外貌上感觉到了耶稣基督的形象,神被人格化了:白皮肤,黑头发,带点学究气……而布卢姆则从斯蒂芬的嗓音中听到了即将到来的浩劫那令人销魂的声调。”

    [136]在英格兰和威尔士,“不从国教派”指所有不信奉圣公会(国教)的基督教各支派,包括公谊会(贵格会)、救世军等。在苏格兰,除长老会(国教)外,连圣公会都属于不从国教派。

    [137]萨蒙博士,见第八章注[146]。道维博士,见第八章注[8]。

    [138]西摩?布希,见第六章注[87]。鲁弗斯?丹尼尔?伊塞克斯是一个英籍犹太裔律师。

    [139]查理?温德姆爵士(1837-1919),喜剧演员兼导演。 奥斯蒙?蒂尔利(1852-1901),英国导演,在伦敦、纽约和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组织了莎士比亚剧团。

    [140]“哈里?休斯和学伴”至“因已躺到尸堆里”,这五节诗歌均套用海伦

    ?蔡尔德?萨金特和乔治?莱曼?基特里奇合编的《儿童歌谣》 (剑桥,1904)中所收《休斯爵士,或犹太人的女儿》。 这个歌谣源于一个名叫休斯的少年被犹太人杀害并供作牺牲的传说。类似的例子参看第六章注[145]。

    [141]据艾尔曼的《詹姆斯?乔伊斯》第521页注释:乔伊斯于一九二O年九月二十一日致卡洛?利纳蒂的信中说,《尤利西斯》是“一部两个民族(以色列和爱尔兰)的史诗”。这里,布卢姆作为一个归化为爱尔兰人的匈牙利裔犹大人,被斯蒂芬所唱的有反犹色彩的歌谣伤害了感情。本段中头两个“他”指布卢姆,最后一个“他”指斯蒂芬。

    [142]布卢姆一家人曾在霍利斯街(1895-1896)和翁塔利奥高台街(1897-1898)住过。

    [143]帕德尼是帕特的别称(前文中曾用来指帕特?迪格纳穆,见第十四章注[390])、出现在喜剧舞台上的爱尔兰人常用此名。软鞋,原文作“socks”, 主要词义为“短袜”,这里指喜剧演员穿的轻便软鞋。“sock”也作“钱袋”、 “银柜”、“存款”解,这样就与下文中的“攒钱罐”形成双关语。

    [144]指奥地利将军朱利叶斯?雅各布?海瑙(1786-1853)。他于一八0一年加入奥地利陆军,曾任上尉。一八四八至一八四九年革命期间在意大利作战,残酷镇压布雷西亚起义,臭名远扬,以致在伦敦和布鲁塞尔曾遭群众袭击。

    [145]“斯蒂芬草地”是位于都柏林东南的一座公园,沿着公园北侧有个人工湖。

    [146]“也就是说”,原文为拉丁文。固定的针盘上的长短指针,每十二个小时彼此相合十一次。十二点整,长短针第十一次相合。六十分除十一等于五点十一分之五分(60/11=55/11)。

    [147]在第四章(见该章注[45]及有关正文)中,说那是米莉四岁时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148]用在英国和爱尔兰,四季结帐日为报喜节(3月25日)、施洗约翰日(6月24日)、米迦勒节(9月29日)、圣诞节(12月25日)。人们习惯于在代表一年的四分之一的一天发薪或结清债务。

    [149]“当他为了她”是根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70页第4行)翻译的;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647页倒3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695页第5行)和兰登书屋一九九0年版(第694页倒3行),均作“当他并非为了她”。

    [150]这里指布卢姆把斯蒂芬当作夭折了的独生子鲁迪的替身。

    [151]同学指亚历克?班农,斯蒂芬一度学医,与班农同过学。犹太人的女儿指米莉。

    [152]埃米莉?辛尼柯太太,参看第六章注[190]。在《都柏林人?悲痛的往事》中,辛尼柯太太是十一月间死的。

    [153]亨格勒马戏团,参看第四章注[57]。拉特兰(现名巴涅尔)广场上有座直径八十英尺的圆形建筑,供集会或演出用。

    [154]头天下午两点钟,斯蒂芬就曾在图书馆里谈到过“大宇宙和小宇宙”等问题,见第九章注[418]及有关正文。

    [155]“为奴之家”,见《出埃及记》第13章第3节。

    [156]“默祷”,原文为拉丁文。

    [157]根据天主教会所使用的《通俗拉丁文本圣经》,语出自《诗篇》第113篇第1节。根据《钦定本英文圣经》,则为第114篇第1节。

    [158]指月亮的轨迹最接近地球时的近地点。

    [159]银河清晰度不够,所以不论呆在多么深的垂直轴底儿上,白昼也是瞧不见的。

    [160]天狼,夜空中最亮的恒星,距太阳约八点六光年。大角(牧夫座阿尔法),北天牧夫座中最亮的恒星,距地球约四十光年。

    [161]岁差是地球自转轴的周期变化所引起的春分点沿黄道面(即地球轨道面)的运动。

    [162]猎户座是赤道带星座之一。其中“参宿三”、“参宿二”和“参宿一”这三颗星列成一直线,形成“猎户”腰带。腰带南面的“伐二”是四合星,周围是有名的大星云M42。

    [163]“新星”,一九0一年二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二日之间,爱丁堡的T.D.安德森在仙女座附近发现了一颗新星,它很快地就成为北半球最亮的星星,随后消失。

    [164]武仙座是北天星座之一,在一九0五年,天文学家们曾推算太阳系正以每秒十六英里的速度朝武仙座移动。

    [165]德国天文学家弗里德里克?威廉?贝塞耳(1784-1846)曾根据五万个恒星方位的精确资料,试图测定恒星的距离。他挑选天球上具有高速相对运动的暗星――天鹅座六十一作为测量视差的对象,并测出其距离为十点三光年。

    [166]层理是大多数沉积岩和地表形成的火成岩中出现的成层构造。在岩层受到变形的地方,层理中就保存着过去地球运动的记录。

    [167]布卢姆为了赢得一百万英镑而绘制此图事,见第十五章注[487]及有关正文。

    [168 ]布卢姆在这里联想到的是勃拉瓦茨基夫人等通神学家所推崇的用数字来解释人的性格或占卜祸福之命理学。其理论根据是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的思想,即万物最终都可以分解为数,所以均能够用数字来表明。

    [169]据堂吉福德等合编的《

    [170]“远地点”,指月亮、人造卫星轨道上离地球最远的点。

    [171]这里套用《旧约?传道书》第1章第2节,原话是:“空虚的空虚,空虚的空虚,一切都是空虚。”

    [172]沃尔辛厄姆路是银河的别称。英国诺福克郡有个沃尔辛厄姆圣母殿,银河被认为是位于天上的通往圣母殿的参道,故名。

    [173]大卫的战车,指小熊座。自古以来,犹太入有时把小熊座看成是大卫王年轻时杀死的熊(见《撒母耳记上》第17章第36节), 或把先知以利亚送上天的战车,见第十二章注[647]及有关正文。

    [174]意大利天文学家伽利略(1564-1642)和巴伐利亚天文学家西蒙?马里乌斯(1573-1624)都宣称在一六一0年前后发现了木星的四颗最大的卫星木卫一、木卫二、木卫三和木卫四。他们是分别独立地发现它们的。

    [175]吉乌塞佩?皮亚齐(1746-1826),意大利天文学家,曾发现第一颗小行星、(1801),并把它取名谷神星,又编成一本载有七六四六颗恒星位置的大星表(1814)。

    [176]厄本-琼-约瑟夫?勒威耶(1811-1877)是法国天文学家。他注意到夭王星轨道的不规则性,井把这种现象解释为有一颗未知行星存在。德国天文学家约翰?戈特弗里德?加勒(1812-1910)受他的委托 ,在距他计算出的位置不足一度处发现了海王星。威廉?赫歇耳爵士(1738-1822 )是英国天文学家,于一七八一年发现了天王星。他还记录了八四八颗双星并测出它们的角距离和相对亮度。

    [177]约翰?埃勒特?波得(1747-1826),德国天文学家。因发现太阳与行星平均距离的经验公式而闻名。约翰内斯?开普勒(1571-1630),德国天文学家。他在《宇宙和谐论》(1619)中指出,行星公转周期的平方等于轨道半长轴的立方,后世称之为开普勒第三定律。

    [178]英语et(彗星)一词源于希腊文kometes(有长毛的), 所以这里说彗星“多毛”,指接近太阳时,彗核周围出现的云雾状彗发。下文中的近日距和远日距分别指彗星运行轨道最接近太阳或离太阳最远的点。

    [179]年纪较轻的天体观测者指斯蒂芬。他出生的五年前(1877),意大利天文学家乔?斯基帕雷利绘制了第一张现代的火星图,他将分布于火星表面亮区上的暗线网称为“运河”。斯蒂芬十二岁时(1894),美国天文学家P?洛韦尔发现“暗波”现象。当春季来临极冠开始缩小时,极冠边沿地带就出现暗区,并不断延伸扩大,然后消失于另一半球中。

    [180]由于月球、地球和太阳三者相对位置的改变,从地球上看来,月球便有盈亏的变化。月相更替的周期平均等于二十九天半,即一个朔望月。当月球恰好在地球和太阳之间的时候,月球以黑暗半球对着我们,这时的月相叫“新月”。西欧民间迷信,如果偶然看见了新月时期的黑暗半球,便是不样的预兆。歌谣《圣帕特里克?斯宾斯》有云:“我瞧见了新月,/把旧月抱在怀里,/亲爱的主人啊,/我怕咱们会倒楣。”

    [181]指第谷新星,见第九章注[450]。

    [182]七星花冠星座指北斗七星(即大熊座)。布卢姆出生的那一年(1866)五月,这个星座曾出现了一颗新星,命名为T?勃利亚里斯花冠,亮度为二等, 后来消失。

    [183]斯蒂芬?迪达勒斯生于一八八二年。一八八五年一颗新星出现于仙女座,叫作S.仙女。布卢姆那个夭折的儿子叫鲁道尔夫,小名鲁迪。他生于一八九三年,而爱丁堡的T.0.安德森曾于一八九二年一月在御夫座中发现一颗新星。 三月底即由第四级退缩到第十二级星。

    [184]当时民间相信月亮的盈亏对人有影响。头一天下午布卢姆遇见布林太太,她就曾说她丈夫“一到这时候(指升起新月)老毛病就犯啦”( 见第八章注[70]及有关正文)。

    [185]指英文字母Y。

    [186]据《路加福音》第2章第21节,照一般犹太男婴的规矩,耶稣是生后八天行割礼的,刚好是一月一日。割礼意味着社会对个人的正式承认。斯蒂芬在这里是怀疑耶稣既然有神性(参看第一章注[114],本章注[134]),那就没有必要行割礼。据堂吉福德等合编的《

    [187]耶稣的包皮现存于罗马郊外卡尔卡塔的圣科尔内留斯与西普里安教堂。斯蒂芬联想到的这个问题的意思是:究竟该把这包皮当作“人”的遗物还是“神”的圣物?

    [188]这里,作者假借星星来回忆他和妻子诺拉首次的幽会(1904年6月16日)的往事。贝勒奈西(约公元前269-前221)是昔兰尼(今利比亚)国王之女。当她的丈夫托勒密三世出征时,她献出秀发,以祈求神灵保佑他平安生还。据说这缕头发被送往天国,成为后发星座,又名“贝勒奈西之发”。

    [189]在星占术中,狮子宫是黄道十二宫的第五官,代表那些富于创造性、心地善良的人们,他们又是殷勤的东道主。

    [190]原文为拉丁文,参看第一章注[45]。

    [191]头天早晨离开家前,布卢姆曾听见乔治教堂的钟声。见第四章末尾。

    [192]伯纳德?科里根在全书中只出现三次:第一次只说是“一只花递给男孩子,另一只递给他舅舅”,未提名字(见第六章注[121]及有关正文),第二次说他是迪格纳穆的内弟(参看第十六章注[194]及有关正文)。

    [193]堂吉福德等合编的《

    [194]关于绝对零度的问题,堂吉福德等合编的《

    [195]珀西?阿普约翰,见第八章注[111],莫德尔河在南非。

    [196]第八章中提到的菲尔(菲利普的昵称)?吉利根即此人,见该章注[50]及有关正文。

    [97]据罗伯特?M?亚当斯所著《外表与象征》(纽约,1962,第62-63页),马修?F?凯恩是乔伊斯之父约翰的朋友,一九0四年七月十日游泳时不慎淹死。他是《尤利西斯》中之人物马丁?坎宁翰的原型,而书中关于迪格纳穆的丧事之描述,又与他的丧事相符。

    [198]据路易斯?海曼所著《爱尔兰的犹太人》(香农,爱尔兰,1972,第190-191页),菲利普?莫依塞尔是尼桑?莫依塞尔(见第四章注[28])之子。此人在都柏林中南区的海蒂斯勃利街一直住到十九世纪末,后移民到南非, 一九O三年死在那里。

    [199]迈克尔?哈特是约翰?乔伊斯的朋友,《尤利西斯》中虚构的人物利内翰的原型。

    [200]据记载,一九0四年六月十六日的日出时间为早晨三点三十三分。

    [201]基玛吉是海豚仓的一条街,参看第四章注[54]及有关正文。

    [202]“米兹拉赤”是希伯来语“东方”的译音。位于耶路撒冷西边的犹大人祷告时照例要面向东方。

    [203]马略尔卡原是十六世纪产于意大利的装饰用陶器,涂有不透明的釉,图案色彩浓郁;后成为马略尔卡陶器的现代仿制品的泛称。

    [204]这里,布卢姆从这两把椅子联想到了几个小时前他的妻子与博伊兰在此幽会的情景。

    [205]凯德拜牌钢琴是英国制造的一种价格较低廉的钢琴。

    [206]《古老甜蜜的情歌》,见第四章注[50]。安托瓦内特?斯特林(1850-1904)是生在美国的女低音歌手,后与苏格兰人结婚,她演唱的歌谣曾在英伦三岛红极一时。

    [207]“随意地”、“响亮地”、“活泼地”、“渐慢”,原文均为意大利语。

    [208]参看第十四章注[327]及有关正文:“那绿色就像是小便沤过的。色彩深浅有致.

    [209]“阿根达斯?内泰穆”,见第四章注[23]。

    [210]在《奥德修纪》卷22中,奥德修把向他妻子求婚的人统统杀死后,生上火,用硫磺彻底熏了殿堂、房屋和院子。这里,布卢姆也用松果代替硫磺,把妻子的情人博伊兰呆过的屋子熏干净。

    [211]康尼马拉大理石,见第十二章注[382]。

    [212]一八九六年的春分为三月二十日上午两点零二分。所以此钟是春分后过了一天多的时候停的。

    [213]卢克和卡罗琳?多伊尔,参看第四章注[54]。

    [214]市政委员约翰?胡珀,见第六章注[180]及有关正文。

    [215]丹尼斯?弗洛伦斯?麦卡锡(1817-1882),爱尔兰诗人、学者和翻译家。

    [216]此书的全称为:《查理二世王朝宫廷秘史》(伦敦,1792),作者为枢密院成员。

    [217]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82页第9行),《儿童便览》和《我们的少年时代》之间还有一行:“《基拉尼的美人们》(有护封)。”莎士比亚书屋版(第661页)、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710页)和兰登书屋一九九0年版(第708页),均无此行。

    [218]《我们的少年时代》(伦敦,1890)是威廉?奥布赖恩(见第十六章注[240])在狱中所写的一部小说,以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科克郡发动的起义为背景。

    [219]《天空的故事》,见第八章注[36]。

    [220]威廉?埃利斯(1794-1872)是个英国公理会传教士,曾于一八五三、五四、五五年三次赴马达加斯加岛。他所著《三游马达加斯加》(伦敦,1858)等作品,在十九世纪被视为关于该岛的权威性著作。

    [221]这是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的一部书信体小说(纽约,1895)。作者假借一八八一至一八八四年间斯塔克?芒罗写给老同学赫伯特?斯旺巴勒的十六封信来表达自己对宗教、政治、贫穷、行医等问题的看法。

    [222]在第六章中,布卢姆曾联想到《中国纪行》一书,见该章注[187]及有关正文。

    [223]《塔木德》,见本章注[122]。下文中的约翰?吉布森?洛克哈特(1794-1854)是苏格兰小说家,他所著《拿破仑传》(1832)的扩大版题名《拿破仑的历史》(1885)。

    [224]古斯塔夫?弗赖塔格(1816-1895),德国作家,所著小说《借方和贷方》(1855)颂扬了德国商人稳健的经营才干,但又强调了重商主义,具有反犹色彩,曾译成多种文字。

    [225]哥特字体,也叫黑体,公元九、十世纪出现于瑞士圣加仑,因笔划粗,字母密集,意大利人文学者称之为哥特字体(意为粗鄙的字体)。

    [226]亨利?蒙塔古?霍齐尔爵士(1842-1907)是英国军人、历史学家,所著《俄土战争史》分两卷出版(伦敦,1877,1879)。在一八九0年, 直布罗陀的要塞图书馆拥有四万册藏书,这里暗示布卢姆的岳父特威迪 (参看第四章注[21]把图书馆的书据为己有。

    [227]八点活字相当于六号字。点为活字大小的单位,一点约合一英寸的七十二分之一。十二点活字相当于新四号字,每英寸能打十个十二点活字。

    [228]头天上午布卢姆曾想:“在书上可以读到沿着太阳的轨道前进这套话”,见第四章注[6]及有关正文。

    [229]尤金?桑道,参看第四章注[37]。

    [230]恩尼斯科西是爱尔兰韦克斯福德郡商业城镇。它不在威克洛郡境内,而位于该郡以南二十四英里处。

    [231]普列文,参看第四章注[2]。

    [232]纳希索斯雕像,参看第十五章注[617]。下文中的雷恩,参看第六章注[80]。

    [233]辛尼柯太太,见本章注[152]。

    [234]这里的“一先令”是根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84页)翻译的。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664页)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713页)均作“一便士”。

    [235]布卢姆头天上午离家后,在公共澡塘洗过澡。所以这里说是再一次脱下靴子。

    [236]指布卢姆当年上过的幼儿学校,见第五章注[35]及有关正文。

    [237]英国某些地区的一种习俗,规定由末子(如无子嗣则由未弟)继承财产。

    [238]一路得为四分之一英亩,一平方杆为三0?二五平方码。

    [239]这里是对当时爱尔兰每英亩土地的年租金的估价,而不是售价。

    [240]“都会中的田园”,原文为拉丁文。罗马著名铭辞作家马提雅尔(约38/41-约104)因友人的馈赠而有了自己的一座小庄园。他说他是个穷人,无钱拥有“都会中的田园”,只好不时地躲到城外那座小庄园去图个清静。

    [241]原文为意大利文。黑岩是都柏林东南郊的行政区。这里有座房子当时挂了一块写着“健康庄”字样的牌子。

    [242]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85页倒11行)作“十五分钟”,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665页倒13行)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714页倒5行,)均作“五分钟”。

    [243]登德鲁姆(参看第一章注[57])是都柏林市中心以南五英里处一山村,因空气清新,夏季常有人前往疗养。萨顿为都柏林中心以北八英里处滨海小村。

    [244]在一九00年,英国通常的长期租借的期限为九十九年,而不是九百九十九年。

    [245]阿克斯明斯特是苏格兰德文郡一城镇。当地有名的织毯业始于一七五五年。

    [246]指底楼与二楼之间的楼梯平台(参看第四章注[68])。据堂吉福德等合编的《

    [247]詹姆斯?W.马凯伊爵士实有其人,曾于一八六六和一八七三年两次担任都柏林市市长。因工作有成绩,于一八七四年封为爵土。

    [248]暖足套是坐马车时焐脚用的口袋。

    [249]掌尺是马的高度的仗量单位,一掌尺为十厘米。

    [250]圣利奥波得(1073-1125)是奥地利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五世(1106-1125在位)的内弟。亨利五世死后,他曾有机会继承皇位,却谢绝了,并毕生从事慈善事业。

    [251]原文作“curric1e”,意思是“双马二轮小马车”。估计为“coracle”(亦拼作“curragh”)之误,即一种用柳条扎成骨架并覆以防水布的柳条艇。

    [252]指由都柏林堡的阿尔斯特纹章院(参看第十五章注[207]及有关正文)办事处登记入册。下文中的“保”,原文作“P”,后文中点明这是“保拉”(见本章注[307]及有关正文)的简称。全书中只对布卢姆使用了两次这个称呼。

    [253]指获得爱尔兰的最高勋章圣帕特里克勋章(一如英国的嘉德勋章,参看第十五章注[878])的爵士。下文中的“名誉”,原文为拉丁文。

    [254]达特穆尔是苏格兰德文郡西部山区,撒克逊时代为王室林地。文维尔权是英国法律上对达特穆尔森林居民所规定的一种特殊的土地使用权。

    [255]这是《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1871)的简称。一译《人类起源及性的选择》。

    [256]詹姆斯?芬坦?拉勒(1807-1849),爱尔兰政论家, 积极鼓吹共和主义和土地国有化。约翰?费希尔?默里(1811-1865),爱尔兰政论家、讽刺文作者。约翰?米哈伊(1815-1875),爱尔兰律师,后改操记者业,思想激进。詹?弗?泽

    ?奥布赖恩,参看第四章注[74]。下文中的迈克尔?达维特,参看第十五章注[950]。

    [257]“宪法煽动”指一八七九年查理?斯图尔特?巴涅尔(见第二章注[81])在爱尔兰议会里就“土地法”所掀起的骚动。巴涅尔是一八八0年在米斯郡、梅奥郡和科克市的选举中获胜,成为下议院议员的。这个席位他一直保留到政治生涯的结束。

    [258]格莱斯顿,见第五章注[47],米德洛锡安为苏格兰东南部一郡。

    [259]乔治?弗里德利克?塞缨尔?鲁宾逊.里彭侯爵(1827-1909),英国政治家。于一八七四年改信天主教。他支持格莱斯顿的爱尔兰政策( 包括爱尔兰自治方案),因而在爱尔兰颇罕众望。

    [260]约翰?莫利(1838-1923),英国政治家、作家,积极致力于促进爱尔兰自治法案实现。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89页第14行)作“(耿直的)约翰?莫利”,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669页倒14行)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719页第22行)均无此词。

    [261]据堂吉福德等合编的《

    [262]一英浪为八分之一英里。

    [263]“邓辛克”,参看第八章注[35]。

    [264]据堂吉福德等合编的《

    [265]《标准邮票便览》中把英国发行的这种邮票列为第二十二号,未盖销者值二百美元,盖销者值一一四美元。

    [266]《标准邮票便览》中把卢森堡发行的这种邮票列为第二十八号,票面价值增加到一法郎三十六分半;未盖销者值一三五美元,盖销者值六十五美元。

    [267]第三十二件的累积数字为:2,236,962英镑2先令8便士。

    [268]“使蒙……破产”,参看第十二章注[74]。

    [269]“与圆等积的正方形”,参看第十五章注[487]及有关正文。

    [270]“狄纳穆”,参看第四章注[25]。

    [271]据官方统计,一九0一年的爱尔兰人口实际上是4,458,775人。

    [272]“噗啦呋咔”,参看第十五章注[631]。直到一九三七年,爱尔兰才着手实现噗啦呋咔瀑布的水力发电计划。

    [273]鲍尔斯考特是都柏林以南十二英里处的一座著名的庄园,里面有高达三百英尺的瀑布。

    [274]北公牛是沿着都柏林湾北岸突出的一片辽阔的半岛状沙洲,南端已筑起一堵北公牛堤坝,以防止沙砾侵蚀都柏林港。布卢姆的“计划”是把沙州整个儿圈起。但是最后的一项“男女混浴”,在一九0四年的信天主教的爱尔兰是行不通的。

    [275]头一天布卢姆在马车里,就谈过铺设这条电车道的想法,参看第六章注[74]及有关正文。

    [276]兰开夏为英国西北部一郡。

    [277]伦敦德里为北爱尔兰城市,又是伦敦德里郡特区。

    [278]莫克姆是爱尔兰海小湾,凹人英格兰坎布里亚和兰开夏两郡海岸。“都……船”是亚历克斯?A?莱尔德所开办的一家轮船公司。

    [279]“还有利物浦……栈”和“所需全部车辆”是根据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671页倒3至2行)和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91页第14-15行)翻译的,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722页)缺此句。

    [280]在第十五章中,布卢姆曾提及这个富豪,见该章注[89]及有关正文。

    [281]罗思柴尔德是欧洲最著名的银行世家。创始人为迈耶?阿姆谢尔?罗思柴尔德(1744-1812)及其五个儿子,参看第十五章注[323]。

    [282]古根海姆和希尔施,分别参看第十五章[330]、[332]。蒙特斐奥雷,参看第四章注[17]。

    [283]维尔?亨利?刘易斯?福斯特(1819-1900),英裔爱尔兰教育家,他为不同年级的学童们印行的习字帖在十九世纪颇为流行。

    [284]亚历山德拉王后(1844-1925),丹表王后克里斯蒂安九世的长女,英王爱德华七世(参看第二章注[501]的王后。

    [285]莫德?布兰斯科姆,参看第十二章注[98]。

    [286]圣诞节贺片最早是由英国画家约翰?考尔科特?霍利斯(1817-1903)于一八四三年设计的。进入九十年代后,需求量大增。

    [287]寄生植物指w寄生,其小枝常用作圣诞节的装饰。

    [288]“米斯巴”是希伯来语“从这地方监视”的译音。《创世记》第31章第45-49节写到,雅各和他舅父拉班在路上分子时和解并立约。拉班指着雅各叫人堆起的石头说:“我们彼此分离以后,愿上主在你我中间监视。” 因此这地方又叫米斯巴。“米斯巴的传说”一语,联系到下面有关“欢乐、平安”的诗句, 表示圣诞节期间的祥瑞气氛。

    [289]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确实有一对M.科默福德夫妇住在多基(见第二章注[8])。

    [290]希利商店的门牌号码,前文(见第八章注[44]及有关正文)中作“八十五号”。据堂吉福德等合编的《

    [291]这种钢笔尖上有着“J”字印记。

    [292]也叫沙漏,一种计时仪器,根据沙子从一个容器漏到另一个容器的数量来计算时间

    [293]威廉?尤尔特?格莱斯顿(见第五章注[47])于一八八六年二( 第三次组阁。因他所提出的爱尔兰自治法案以343票对313票的微弱多数遭到否决,于七月辞职。

    [294]这个义卖会是由爱尔兰教会的圣凯文教堂资助的,离布卢姆夫妇过去所住的西伦巴德街不远。

    [295]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92页倒11至10行),下面有“贝制领带卡一枚,上有浮雕。本属于鲁道尔夫?布卢姆(原姓维拉格),已故”之句,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673页倒17行)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724页第7行) 均无此句。

    [296]这里的“字母交互逆缀式”,原文作boustrophedon,原是古代的一种右行左行交互书写法,这里则指为了让人看不懂,故意把“A”至“Z”的顺序倒过来,把各个字母换成按“Z”至“A”的顺序排列的相应的字母。例如MARTHA(玛莎)的第一个字母A在字母表上是正数第十三个,换成倒数第十三个字母N。“附有字号”是为了标明省略了元音字母。文中所加“/”标志着分行。这个密码破译出来就是“MRTH/DRFFLC/DLPHNS/BRN\原应作“MARTHA CLIFFORD DOLPHINS BARN”。为了双重保险,CLIFFORD这个姓是倒过来拚的。

    [297]《现代社会》是每逢星期三在伦敦出版的周刊。

    [298]“匈……票”,参看第八章注[64]。

    [299]“小姐”和下文中的“斗牛士”,原文均为西班牙语。

    [300]一八八一年发行过两种印有维多利亚女王像、面值一便士的淡紫色邮票,斯科特的《标准邮票便览》把它们分别列为第八十八号(未盖销者值五美元,盖销者值一美元),第八十九号(未盖销者值十五美元,盖销者值三美元)。

    [301]桑道(见第四章注[37])确实为健身器械做过广告。

    [302]“收信人的姓名”和下文中的“亲爱的夫人”后面,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593页第16行、17行)有“错误地”字样,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 674页,第8行、9行)和奥德赛版(第724页倒1行、倒2行)均无此词。

    [303]“心神恍惚的乞丐”,见第九章注[67]。

    [304]指“南非战争”,也作“布尔战争”,见第八章注[121]。

    [305]乔西是约瑟芬的呢称,参看第八章注[66]。

    [306]卡伦,见第十三章注[124],第十四章注[9]及有关正文。

    [307]保拉是女子名,相当于男子名保尔。

    [308]苏格兰遗孀基金人寿保险公司,见第十三章注[177]。

    [309]第十四章中曾提到,布卢姆的熟人米娜的丈夫普里福伊是厄尔斯特银行学院草地分行的副会计师,见该章注[284]及有关正文。

    [310]这里把人物的辈份搞乱了。如果斯蒂芬?维拉格与鲁道尔夫。 维拉格同辈(first cousin,第一代嫡堂兄弟),鲁道尔之子利奥波德?布卢姆和斯蒂芬,维拉格之子才是第二代隔房堂兄弟(sedcousin)。而利奥波德?维拉格是鲁道尔夫之父,所以是斯蒂芬?维拉格的堂叔(或堂伯)。

    [311]“《哈加达》书”和下文中的“逾越节”分别见第七章注[35]、[34]。

    [312]“恩尼斯镇皇后饭店”,参看第六章注[95]及有关正文。

    [313]原文为“ToMyDearSonLeopold,”所以下文中说是五个单词。

    [314]“阿索斯”见第六章注[16]。

    [315]“心”、“天主”和“你的”,原文均为德语。

    [316]周会指犹太教中每星期六的安息日,那天,会堂里要在上午的礼拜中诵读一段律法书,然后吟咏先知选段。

    [317]犹太教所崇拜之神叫雅赫维(YAHWEH),去掉两个元音(A,E),便剩下四个希伯来辅音字母YHWH。这是神亲自启示给摩西的。神的名字日益神圣化,教徒不敢直呼,会堂礼文乃代之以“我主”。上文中的不许同时吃肉饮奶的戒律见《出埃及记》第23章第19节:“不可用母羊的奶来煮小羊。”

    [318]为执行官跑腿儿的老朽,指那种守在执行官办公室门口,临时派到讨债等差使,挣点跑腿钱糊口的穷人。

    [319]基尔曼哈姆当时在都柏林西郊,现已划入市区。这座皇家医院专门收容年老、有残疾以及患病的官员。

    [320]“丧失……生活”,在一九0四年,都柏林那些靠《济贫法》接受救济者一概没有选举权。只有纳税者才有选举权。

    [321]“增加并繁殖”,见《创世记》第1章第22节。

    [322]“莫霍尔的断崖”在芒斯特省克莱尔郡首府恩尼斯西北方,沿着爱尔兰西岸延伸五英里。

    [323]“康尼马拉”是爱尔兰戈尔韦郡一地区,大部分被泥炭沼泽覆盖,以自然景色闻名。

    [324]“拉夫?尼格湖”,见第+章注[490]。据中世纪传说,此湖原是一座小喷泉,泉水忽然泛滥,淹没了整个地区(包括村庄和教堂的塔)。

    [325]“巨人堤道”,见第十二章注[642]。

    [326]“卡姆登要塞和卡莱尔要塞”,见第十六章注[53]。

    [327]“蒂珀雷里的黄金峡谷”,指加尔蒂山脉(在爱尔兰利默里克郡西南部和蒂珀雷里郡东南部之间)以北的一大片肥沃的谷地。

    [328]阿伦群岛是爱尔兰西海岸戈尔韦海湾口的三个石灰岩岛屿。岛民操爱尔兰语。

    [329]米斯郡是爱尔兰伦斯特省一郡,西北部有山地牧场,是爱尔兰古代五王国之一的遗址,故冠以“王家”。

    [330]据说布里奇特(见第十二章注[587])曾在基尔代尔的一棵橡树下的一间庵里修道,井于四九0年创办了一座女修道院,后来被说成是“榆树”(见第十二章注[388]及有关正文。)

    [331]“皇后岛造船厂”指哈兰德和沃尔大二大造船公司。最发达的时期曾雇有职工一万名。

    [332]“鲑鱼飞跃”,见第十二章注[498]。

    [333]“基拉尼的湖区”,在爱尔兰芒斯特省凯里郡,以风景秀丽著称。

    [334]伊斯兰教徒在哈利发莪默(约582-644)统治时期于六三七年征服了耶路撒1137冷,六八八年,在所罗门神殿的遗址盖的莪默清真寺竣工。大马士革门是古耶路撒冷城墙上的大门,因而是犹太教徒们所向往的目的地。第七章中,曾用“明年在耶路撒冷”一语表达了这种心情(见该章注[36]及有关正文)。

    [335]帕台农神庙是雅典卫城上供奉希腊雅典娜女神的主神庙,建于公元前五世纪中叶。

    [336]拉利内阿是西班牙安达卢西亚地区加的斯省一城镇,临直布罗陀湾,与英属宜布罗陀交界。这里有一座斗牛场,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驻守直布罗陀的皇家威尔士明火枪团(而不是这里所说的女王御用卡梅隆高地联队士兵)的成员约翰?奥哈拉,成为业余斗牛士,名声大振。

    [337]一九0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安娜?艾德逊?泰勒曾坐在一只桶里,成功地横过尼亚加拉瀑布。

    [338]“从来没有一个旅人回来过”,出自《哈姆莱特》第3幕第1场中王子著名的长篇独白。据堂吉福德等合编的《

    [339]“看……命”一语出自意大利谚语:“舍命一睹那不勒斯。”

    [340]联接北斗七星中的“贝塔”(中名天璇)和“阿尔法”(中名天枢)两星的线,延长约五倍处,可寻到北极星。原文中并未说明“奥墨伽”何所指。北斗七星中也并没有叫作“奥墨伽”的。鉴于“奥墨伽”是希腊字母表中最后一个字母,译文中把它解释为“贝塔――阿尔法”延长线的“终点”,即北极星所在地。

    [341]“云柱”的出典见第七章注[218]。

    [342]“普通人”是中世纪寓言剧《普通人》(约1485)的主人公。 他在众多虚伪的朋友陪同下走向坟墓。半路上,“知识”、“强壮”等一个个全离开了他,最后只剩下“善行”。“无人”是奥德修用来欺骗波吕菲漠的假名字。前来营救这个独目巨人的伙伴们,听他说“无人”用阴谋杀害他,便都舍他而去(见《奥德修纪》卷9)。

    [343]《奥德修纪》卷8末尾有关于素昧平生的阿吉诺王送给奥德修大批贵重礼物一事的描述。

    [344]《奥德修纪》卷5中,美貌的女神卡吕蒲索曾向奥德修求婚,要他留在她那里过“长生不老的生活\

    [345]关于仙后座及出现新星事,见第九章注[452]、[450]。该星座的“德尔塔”,中名为“阁道三”。

    [346]《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第2章第1节中描述少年斯蒂芬怎样爱读《基度山伯爵》,其中说主人丹特斯是个“怀着阴暗心情的复仇者”。

    [347]“d醒了的沉睡者”,指瑞普?凡?温克尔,见第十三章注[146]。

    [348]罗思柴尔德,参看本章注[281]。

    [349]《白银国王》是英国戏剧家亨利?阿瑟?琼斯(1851-1929)所写维多利亚时期的“社会剧”。一八八二年在伦敦首演,使他一举成名。主人公丹佛被一个地主陷害,最后得到昭雪。这里只是借用剧名,以表示富有。

    [350]希腊神话里的纳希素斯(见第十五章注[617])拒绝接受任何女子的爱情,包括山林女神艾可(“回音”的音译)。她失恋而死,只剩下“回音”。

    [351]本段中把布卢姆在过去十八个小时内的活动与犹太教的仪式、经文联系起来。这里把布卢姆油煎腰子比作古代犹太教仪式中的“燔祭”(火烧兽肉)。

    [352]“至圣所”是古代耶路撒冷圣殿中最神圣的地方,在圣殿内西端。只有祭司长方可入内。

    [353]犹太教的清晨礼拜包括沐浴。《马太福音》第3章中记载着施洗者约翰在约旦河里为群众施洗,其中也有耶稣。

    [354]《撒母耳记》(上)第28章第3节有关于撒母耳葬礼的记载:“撒母耳已经死了,以色列人为他举哀,把他葬在他的故乡拉玛。”

    [355]“火”与“真理”,原文为希伯来文,也可译为“光”与“完善”。这是犹太教大祭司所穿的法衣上的两个标志,象征着教义与信仰。

    [356]关于麦基洗德,《创世记》第14章第18节有如下记载:“至高者上帝的祭司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亚伯兰……”

    [357]“神圣的地方”,指犹太教圣殿内部“至圣所”所在地,这里安放着象征以色列人与上帝的特殊关系的约柜。

    [358]“商贾拱廊”,见第十章注[64]及有关正文。

    [359]“喜哉法典”,原文为希伯来文。这是为期七天的住棚节(见第四章注[30])的最后一夭,把《旧约》首五卷的有关章节读毕,所吟诵之祝词。

    [360]“歌中之歌”,原文为希伯来语,指《旧约》中的《雅歌》(一译《所罗门之歌》)。住棚节期间的安息日,在圣殿里诵《雅歌》中的若干章节。 [361]“穴居人”指“市民”(见第十二章注[9])。布卢姆和“市民”吵嘴的情节,见第十二章注[634]及有关正文。

    [362]“办丧事的家”,见第十一章注[221]。

    [363]“告别”指以色列人离开埃及,“旷野”指以色列人在这之后世世代代所过的漂泊生活。

    [364]俄南(Onan)是《旧约》中的人物。英语onanism(交媾中断, 手淫)一词,典出于他的故事。他是犹大的二儿子。他哥哥死后,犹太对他说:“你去跟你大嫂同床,对她尽你作小叔的义务,好替你哥哥传后。”但是俄南知道生下来的孩子不属于他,所以每次跟他大嫂同床,都故意把精遗在地上,避免替哥哥生孩子。”(见《创世记》第38章第8至9节)前文中的女人指格蒂,参看第十三章注[75]及有关正文。

    [365]“奉献祭物”典出《民数记》第5章第9至10节:“每一个以色列人给上主的特别奉献都要归给替他们奉献的祭司。每一个祭司要把带到他面前的祭物留下。”现在用来指基督教徒自愿地或作为义务向教会捐钱捐物。

    [366]“大决战”是意译,音译为“哈米吉多顿”,是希伯来文中对战事频仍的巴勒斯坦古镇美吉多的称呼。按照犹太教传统,这是将来为了弥赛亚 (救世主)的到来而进行最后一场大决战的地方。基督教认为这是世界末日善恶决一胜负的战场。见《启示录》第16章第16节。

    [367]“赎罪”,指犹太教的赎罪日,参看第八章注[17]。

    [368]堂吉福德等合编的《

    [369]“穿胶布雨衣的人”,见第六章注[153]。

    [370]布卢姆所破的谜底是:“呆在黑暗当中。”

    [371]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600页第9至10行),“一边走着”后面有“抱着他刚刚脱下来的一簇男性衣物”之句。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681页倒 9行)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733页第16行)均无此句。

    [372]《丽亚》,见第五章注[24]。

    [373]马尔维,见第十三章注[105]及有关正文。

    [374]彭罗斯,见第八章注[62]、[272]及有关正文。巴特尔?达西,见第八章注[63]。

    [375]古德温教授,见第四章注[48]。

    [376]路易斯?海曼在《爱尔兰的犹太人》(第189页)中说,朱利叶斯?马斯添斯基是以在圣埃文步道十六号开食品杂货店的 J.马斯连斯基为原型而塑造的人物。参看第四章注[26]及有关正文。

    [377]约翰?亨利?门顿,见第六章注[107]。

    [378]第六章(见该章注[121]及有关正文)、第十六章(见该章注[194])以及本章(见注[192])中,曾先后三次提到狄格纳穆的内弟(或内兄)。他也名伯纳德?科里根,但并不是神父。

    [379]摩莉在马匹展示会(见第七章注[321]上遇见农场主事,参看第十三章注[127]及有关正文。

    [380]布卢姆曾向布林太太提起马戈特?奥里利(见第十五章注[66]及有关正文),但摩莉在第十八章中并未想到他。

    [381]马修?狄龙,见第六章注[134]。马特为马修的呢称。

    [382]瓦伦丁?布莱克?狄龙,见第八章注[53]。维尔为瓦伦丁的呢称。

    [383]克里斯托夫?卡里南,见第七章注[156]。

    [384]利内翰,见第七章注[56]。

    [385]轮擦提琴手,见第十一章注[278]及有关正文。在第十八章中,摩莉并未想起他来。

    [386]“欢乐剧场里……绅士”,在第十八章中,摩莉想起一位绅士曾用望远镜盯着她。

    [387]本杰明?多拉德,见第六章注[19]。本为本杰明的呢称。

    [388]安德鲁(精明鬼)?伯克,见第十五章注[262]。

    [389]约瑟夫?卡夫,见第四章注[18]。

    [390]威兹德姆?希利,参看第六章注[134]及有关正文。

    [391]市政委贝约翰?胡珀,见第六章注[180]。

    [392]弗朗西斯?布雷迪大夫,见第十五章注[855]。

    [393]阿古斯山是个村庄,位于都柏林中心西南二又四分之一英里。该村有个苦难会神父创办的圣保罗学院。在第十八章中,摩莉并未想起塞巴斯蒂安神父。

    [394]在第十八章中,摩莉并没有想起这个擦皮鞋的。

    [395]堂吉福德等合编的《

    [396]梅西雅斯,见第六章注[159]。

    [397]这里影射希腊神话中的火神赫菲斯托斯的故事。他天生瘸腿, 其妻阿佛洛狄特(爱与美的女神)私通战神阿瑞斯。他便编织了一张隐形金网,把这对正打得火热的通奸者连床一道套进去,让他们成为众神的笑柄。

    [398]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603页倒5-4行),下面有“接受封嘴钱,施加思想品德的影响,这是可能的”之句,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685页倒10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737页倒4行)和兰登书屋一九九0年版(第733页倒4行),均无此句。

    [399]堂吉福德等合编的《

    [400]据《

    [401]“午夜的太阳之国”,指北极圈和南极圈。在北极圈上,每年有一天多太阳不落(约为6月21日,或太阳不出(约为12月21日)。在南极圈上,情况刚好相反。

    [402]幸福岛是古希腊后期神话中的岛,在西方的海里,系受众神保佑的人们死后的去处。相当于爱尔兰神话中的长生不老国,参看第九章注[219]。

    [403]“希腊的各个岛屿”一语出自拜伦的长诗《唐璜》(1821)第3章。

    [404]“被应许的土地”,指迦南,见第七章注[220]。下文中的“奶与蜜”,出典见第十四章注[82]。

    [405]帕默扮演丽亚事,见第五章注[24]。

    [406]“女性……精”一语出自天主教法规,见第十章注[40]。

    [407]该亚是希腊神话中的土地女神( 最初可能是希腊人崇拜宙斯以前就奉把的一位母亲女神,被描绘成幼儿的养育者)。忒耳斯是古罗马宗教所信奉的土地女神,也称地母。

    [408]本段中的十五个姓,都是作者杜撰的,并均与辛伯达发音相近。辛伯这一名,原来拼作“Sindbad”,这里改为“Sinbad”,即用sin(罪恶)和 bad(坏)杜撰成的复合词。

    [409]“Tinbad”(廷伯达)的“tin”含有“蹩脚”意。廷伯达和温伯达(见本章注[413])均为哑剧《水手辛伯达》(参看本章注[54])中的人物。

    [410]“Binbad”(宾伯达)的“bin”含有“垃圾箱”意。

    [411]“pinbad”(频伯达)的“pin”含有“饰针”意。

    [412]“Dinbad”(丁伯达)的“din”含有“喧嚣”意。

    [413]“Vinbad”(温伯达)的“vin”含有“葡萄酒(法语)”意。

    [414]神鹰是出现在《一千零一夜?辛伯达航海旅行的故事》“第二次航海旅行”中的一只大怪鸟。它常常“攫取太象,喂养雏鸟”。

    [415]海雀是北方海洋中的鸟(其中大海雀已于一八四四年灭绝),黑白色,像企鹅那样直着身子行走。

    第十八章 1

    * 对啦[1]

    因为他从来也没那么做过

    让把带两个鸡蛋的早餐送到他床头去吃

    自打在市徽饭店就没这么过

    那阵子他常在床上装病

    嗓音病病囊囊摆出一副亲王派头

    好赢得那个干瘪老太婆赖尔登[2]的欢心

    他自以为老太婆会听他摆布呢

    可她一个铜板也没给咱留下

    全都献给了弥撒

    为她自己和她的灵魂

    简直是天底下头一号抠门鬼

    连为自己喝的那杯搀了木精的酒都怕掏四便士

    净对我讲她害的这个病那个病

    没完没了地絮叨她那套政治啦

    地震啦世界末日[3]啦

    咱们找点儿乐子不好吗

    唉要是全世界的女人都像她那样可够呛

    把游泳衣和袒胸夜礼服都给骂苦了

    当然喽

    谁也不会要她去穿这样的衣服

    想必正因为没有一个男人会对她多看上一眼

    她信教才信得那么虔诚

    但愿我永远不会变得像她那样

    奇怪的是她倒没要求我们把脸蒙起来

    话又说回来啦

    她的确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女人

    她就是唠唠叨叨地三句话不离赖尔登先生叨

    我觉得他摆脱了她才叫高兴哩

    还有她那只狗

    总嗅我的毛皮衣服

    老是往我的衬裙里面钻

    尤其是身上来了的时候

    不过我还是喜欢他[4]对那样的老太婆有礼貌

    不论对端盘子的还是对叫花子

    他都是这样

    向来也不摆空架子但也不会老是这个样儿

    要是他真有什么严重的毛病

    住院要好得多

    那儿什么都那么干净

    可我想我得催上他一个月他才肯答应

    可医院里又会出现个护士

    他会赖着不肯出院

    一直到被他们赶了出来

    兴许那护士还是个修女

    就像他身上带着的那张下流相片上的

    不过那女的跟我一样才不是什么修女呢

    因为男人们一生病就软弱起来

    净说些没出息的话

    要是没有个女人照料就好不了

    要是他流了鼻血

    那可就不得了啦

    那回在糖锥山参加合唱团的野餐会

    他在离南环路不远的地方扭伤了脚

    他脸上那神情活像是快要呜呼哀哉似的

    那天我穿的是那件衣服[5]

    斯塔克小姐给他送来了花儿

    是她在筐底儿上所能找到的最蹩脚的蔫花儿

    她死乞白赖非要钻进男人的卧室不可

    用她那姑娘嗓门儿说话

    仿佛他都快为她的缘故死啦

    那么一来就再也看不到你的脸啦

    他躺在床上

    胡子长长了一些

    更像个男子汉啦

    爹也曾是这样的我就讨厌给缠绷带啦喂药唔的

    当他用剃胡刀去割鸡眼大趾出血的时候

    我直害怕他会害上败血症

    假若害病的是我

    倒想瞧瞧能得到什么样的照料

    不过当

    然喽

    妇道人家总是隐瞒自己的病情

    省得给人添所有那些麻烦

    她们就是这

    样的

    对啦

    他到什么地方去过

    从他的食欲来看

    这我是有把握的

    不管

    怎样总不会是在搞恋爱

    不然的话净想娘儿们就吃不下东西啦

    要不就是半夜里

    在街上拉客的窑姐儿

    要是他真到那儿去过

    那么说什么去了饭店就左不过是他

    存心蒙骗编出的一套谎话喽[6]

    海因斯把我留住啦

    我碰见谁来着

    对啦

    我碰见了门顿

    你记得吗

    另外还有谁来着

    让我想想看

    我想起他那

    张大娃娃脸了

    他刚结婚没多久就在普尔万景画会[7]

    上跟个小妞儿调起情来啦

    我就把背掉了过去

    他偷偷儿地溜掉啦

    看上去怪害臊的

    这又碍着什么事儿啦

    可有一回竟然冒冒失失地向我讨起好来了

    亏得他干得出

    自以为了不起

    大嘴巴肿眼泡儿

    是我见过的天底下头号笨蛋

    大家还喊他作律师呢

    我可不

    愿意在床上那么长篇大论的

    不然的话那就是他[8]

    在什么地方结交的

    要不就

    是偷偷搞到手的小婊子

    要是她们跟我一样了解他的话

    对啦

    前天我去前屋

    取火柴并且把报纸上迪格纳穆的讣告拿给他看的时候

    他正刷刷刷地写着什么信

    他用吸墨纸把它盖住

    假装在想什么生意上的事

    那很可能就是写给某人的

    那个女的必定认为他是个冤大头

    因为所有的男人到了他这把年纪多少就会变成这样

    尤其他现在已经快四十岁啦

    所以女的就甜言蜜语尽量骗他的钱

    再也没有比老傻瓜更傻的啦

    接着又为了遮掩

    就像往常那样吻我屁股

    他究

    竟跟谁干着这名堂或是老早就相好了

    我一点儿也不在乎

    尽管我还是想弄清楚

    只要他们俩别总是在我鼻子底下

    就像我们在翁塔利奥高台街的时候雇的那个浪

    娘儿们玛丽[9]似的

    为了教他上劲儿就垫了个假屁股

    从他身上闻到了那些搽

    了脂粉的娘儿们的气味

    真恶心

    有一两回我倒是真起了疑心

    把他叫过来的

    他们走来走去的难道不怕在那个部位被踢上一脚或咚地挨一下打吗[154]

    女人当然意味着美

    谁都知道这一点

    当我们住在霍利斯街的时候

    他被希利那家店解雇啦

    我靠卖衣服

    并且在咖啡宫胡乱弹奏[155]过活

    他说我蛮可以替什么阔佬当裸体模特儿 我要是把头发披散下来

    就会像那个出水的宁芙[156]吗 只不过她更年轻一些罢了

    要么我就有点儿像是他收藏的那张西班牙相片上的烂婊子[157]

    我曾问过他[158]

    难道宁芙就老是那么着[159] 四处走动吗

    我还问他

    碰上了里面有着胶皮管的什么玩艺儿[160]那个词儿

    他却搬出那个关于化身[161]的绕口令

    他永远也不会把一件事解释得简单一些好让人家明白 接着他又去把锅底儿都给烧坏啦[162] 而这又全都是为了煎他那份腰子

    这边儿的倒还没什么

    他[163]总想咬住那边儿的奶头

    还留着牙印儿哪

    我忍不住喊起来了 他们多可怕呀

    老是想伤害你

    生米莉那回我的奶水真足

    够喂两个娃娃的啦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他说什么我要是去给人家当奶妈每星期能挣上一英镑哩

    一到早晨简直就胀得鼓鼓的

    溢出来啦

    寄住在二十八号的西特伦[164]家那个看上去挺文弱的学生彭罗斯[165]隔着窗户差点儿瞅见我正在那儿洗呢 不过我赶紧抓条毛巾蒙住了脸

    这就是他用的功喽

    让她断奶的时候

    它们[166]可让我受够了罪

    直到他请布雷迪大夫[167]给我开一副颠茄药才算了结 我只好叫他替我嘬一嘬 他说它们硬得很

    可是比母牛的还甜还浓哪 后来他想要我把奶水挤到茶里去

    他可真能胡来我敢说应该有人把他写到新闻专栏里去

    我要是能记住种种事情的一半儿的话就能写成一本书

    就叫它作波尔迪公子作品集吧对啦

    这边儿的皮肤变得光滑多啦 他足足嘬了它们[168]一个多种头

    没错儿

    我看钟来着 我就像是有了个大娃娃似的 他们什么都往嘴里塞

    这些男人总要从女人身上得到一切快乐

    直到现在我还在感受着他那嘴巴的嘬劲儿

    哦 天哪

    我可得把身子摊开来

    我巴不得他在这儿

    要么就是旁的什么人

    好叫我那么一遍又一遍地丢啊丢的 我觉得身子里面全是火

    或者要是我能梦见当时他是怎么第二遍使我丢的就好了 他从后面用手指挠着我

    我把两条腿盘在他身上

    一连丢了有五分钟 事后我禁不住紧紧搂住他

    噢 天哪

    我恨不得大声喊出各种话来

    操吧

    拉屎啦

    或随便说点儿什么

    可就是别露出一副丑相

    耗尽了精力脸上布满皱纹

    谁晓得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呢 你可得琢磨男人的心情 谢天谢地 男人们并不都像他这样 有的人喜欢女人在搞的时候斯斯文文的

    我注意到了他们的差别

    他搞的时候一声不吭 我抬起眼睛那样看着他

    颠鸾倒凤 头发有点儿乱啦

    我从嘴唇里吐出舌头朝这个野蛮畜生伸了过去

    星期四

    星期五一天

    星期六

    两天 星期日

    三天

    老天爷 我哪里等得到星期一呢

    呋噜嘶咿咿咿咿咿咿咿呋喽嗯嗯嗯嗯

    火车在什么地方拉鼻儿哪 那些火车头劲儿可真足

    就像是大个儿的巨人

    浑身上下翻滚着水

    向四面八方迸溅 仿佛是古老甜蜜依依的情歌哦哦哦[169]的结尾

    那些可怜的男人不得不整宵整宵地离开老婆和家人 呆在烟薰火燎的火车头里

    今儿个天闷得透不过气儿来 幸而我把那些过期的自由人报和摄影点滴[170]烧掉了一半儿

    他越来越马虎得厉害

    到处撂着这类东西

    剩下的我都给丢到茅房里去了

    明天我就叫他替我裁出来 不然的话 把它们留到明年也不过卖个几便士罢咧 也省得他问去年一月份的报纸在哪儿所有那些旧大衣搁在那儿净添热

    我也给捆起来弄到门厅外面去啦

    那场雨下得 真好 感到爽快

    是我美美地睡了一觉后下起来的 我觉得这儿越来越像直布罗陀啦 好家伙

    那地方多热呀紧接着 地中海那猛烈的东风一刮 黑压压地像夜晚一般 闪闪发光的岩石[171]耸立在中间

    跟他们认为了不起的三岩山比起来仿佛是个又高又大的巨人

    东一处西一处是红色的岗亭 还有白杨树丛

    统统都炎热得冒烟儿 再就是一顶顶蚊帐[172]

    和一座座水槽里那雨水蒸发的气味 由于成天望着太阳

    被晒得发晕

    爹的朋友斯坦厄普夫人[173]送给我的那件巴黎的便宜商场[174]的漂亮衣裳整个捎色儿啦 多糟糕哇

    她在上面还写着我最亲爱的狗小姐她人真好 她叫什么名字来着 上面写着 只发张明信片告诉你一声

    我寄了份小小的礼物 刚洗了个痛快的热水澡感到仿佛成了一只非常干净的狗

    中东佬[175]也享受了一通 她管他叫中东佬 我们非回趟直布[176]不可 好去听你唱等待和在古老的马德里[177] 他给我买的练习曲集子叫作康科恩[178] 还给我买了一条新披肩 那名词儿我叫不上来 倒是挺可心的 只不过稍微一怎么着就撕破了

    可我觉得还是蛮漂亮的

    你是不是老想着咱们一道吃过的美味茶点呢 我很喜欢那香甜的葡萄干烤饼和山莓薄脆

    喏 我最心爱的狗小姐务必及早给我写封亲切的回信 她忘记写上对你父亲和格罗夫上尉的问候啦 怀着深深的情意

    衷心爱你的赫斯特XXXXX[179]

    她一点儿也不像是个已结了婚的 简直就像个姑娘 他的岁数比她大多了 这位中东佬可疼我啦 在拉利内亚[180]看斗牛的那回

    他用脚踩着铁丝好让我迈过去

    那回斗牛士戈麦斯[181]得了一对牛耳朵[182]

    我们得穿这些衣服 到底是谁发明的呀 还指望你能走上吉利尼山[183]呢就拿那回郊游来说吧 我给胸衣箍得紧紧的 在一群人当中简直既不能跑也不能跳到一边去

    所以当另外那头凶猛的老公牛开始向系着腰带前且帽子上又镶着两道装饰的斗牛士扑去的时候 我就觉得害怕啦

    那些野兽般的男人们喊着

    斗牛士万岁[184]

    穿着漂亮的白色小披风的女人们嗓门儿也一样大

    那些可怜的马儿就被撕裂开[185]

    内脏都露出来啦

    我一辈子也没听说过这样的事儿

    对啦 当我摹仿铃巷[186]那边狗叫的时候

    他总是伤心地对着我

    可那条狗病了

    他们后来怎样了呢

    估摸着早就死啦 双双都死啦

    这一切就好像罩在一层雾里 叫你感到那么苍老

    那甜饼是我烤的 当然我自个儿统统吃掉啦

    还有个叫作赫斯特的姑娘 我们常常比头发 我的比她的浓密

    当我梳头的时候

    她教我怎样将它拢到后面去

    怎样一只手用一根线打个结子

    我们就像堂姐妹一样

    那时候我十几岁来着

    刮大风的那个晚上我睡到她的床上

    她用胳膊搂着我 到了早晨

    我们抢起枕头来了

    多有趣儿呀

    当我跟着爹和格罗夫上尉到阿拉梅达散步场去听乐队演奏的时候

    一有机会他就死盯着我 我最初望着教堂

    接着又瞧着那一扇扇窗户

    我往下一瞅

    我们俩的目光碰上啦 我觉得就像一根根的针串遍全身

    两眼发花

    我记得事后一照镜子简直都认不出自己来啦[187] 太阳把我的皮肤晒得光艳艳的兴奋得像一朵玫瑰似的

    我整宵连眼也没闭 都是由于她的缘故[188] 这并不好

    然而我原是能够半截儿就打住的 她给我一本月亮宝石[189]要我读 那是我所读到的第一本威尔基科林斯的书

    我还读了亨利伍德夫人的伊斯特林恩[190]和阿什利迪阿特的阴影

    另一个女人写的亨利邓巴 后来我把这本书借给他了

    里边还夹了张马尔维的照片 好让他明白我并不是没有[191]

    她还送给了我利顿勋爵的尤金阿拉姆[192] 亨格福德夫人的美丽的摩莉[193] 我不喜欢有摩莉的那些书

    就拿他[194]替我借来的那本来说吧 写的是从佛兰德来的一个女人

    是个婊子[195] 她总是能偷到什么就偷什么

    衣裳啦 成码的料子啦

    哦 这条毛毯压在我身上太重啦 这下子就好啦

    我连件像样儿的睡衣都不趁

    他睡在旁边的时候都卷成了团儿

    而且他还老耍着玩儿

    这下子可好啦

    那阵子天儿一热我就来回翻身 坐在椅子上汗水就把内衣湿透啦

    粘在屁股蛋儿上

    站起来身上又肥实又硬邦 再往沙发靠垫上一坐

    撩起衣服一瞧 晚上足有好几吨臭虫

    挂上蚊帐我连一行书都读不成

    天啊

    这是多咱的事呢 一晃儿好像过了好几百年啦、他们当然再也没有回来 再说她也没把地址写对 兴许她对自己那位中东佬留了点心眼儿 人们总是走掉

    我们可不我还记得那天海上起着浪 一只只小船那高高的船头摆上摆下还有船上散发出的那股子气味

    放假上岸的军官们一身制服我都晕船啦

    他什么也没说[196]

    他一本正经

    我穿的是有一排纽扣的长统靴子 我的裙子给风刮得掀了起来 她吻了我六七遍 我哭了没有呢

    对啦 我准是哭啦

    要么就是差点儿哭了出来

    当我说再见的时候 我的嘴唇直发颤 她披着为了航海才定做的一种特别讲究的蓝色披肩 有一边儿做得挺新奇的

    漂亮极啦

    他们走掉了以后 无聊得像鬼一样 我几乎琢磨着要逃走啦寂寞得发疯

    不论呆在哪儿 怎么也安定不下心来

    爹啦 姑妈啦

    婚姻啦

    等候[197]着 总是等候着

    把他引引引到我哦哦哦这里

    等候着 没法加啊啊啊快他那飞速的步伐

    该死的大炮开火啦[198]

    在铺子上空轰隆隆地响 尤其是在女王的寿辰

    要是你不把窗户打开 就会震得什么都朝四面八方往下掉 不管尤利西斯格兰特将军[199]是谁 总归被认为是个大人物 当他下船登岸的时候 打从闹大洪水之前就在那儿担任领事的老斯普拉格[200]穿上了大礼服

    可怜的人哪 其实他正为儿子服丧呢早晨就照例吹起床号

    鼓声隆隆

    于是那些可怜倒楣的士兵们拿着饭盒走来走去

    这地方散发出一股气味

    比那些穿着带兜帽的长外套前来参加利未人[201]集会的长胡子老犹太人散发的还要难闻 一遍遍的军号命令炮兵擦炮准备战斗

    鸣炮 归营

    携带着钥匙的卫兵开正步走来

    城门上锁 还有那风笛 只有格罗夫上尉和爹在聊着洛克滩和普列文[202]

    加尼特吴士礼爵士[203]和喀土穆的戈登[204]

    每回他们[205]出门我都替他们点上烟斗

    那个老酒鬼总是把他那搀了水的烈酒摆在窗台上

    休想看到他剩下一滴酒

    他抠着鼻孔 苦思冥想着旁的一些下流故事

    到什么角落去讲

    可我在场的时候他从来也没大意过

    总找个蹩脚的借口把我从屋子里打发出去

    还一个劲儿地恭维着

    当然都是仗着布什密尔威士忌[206]的酒兴

    可要是再来了一个女人

    他也会照样说上一遍

    我猜他已经把命送在马不停蹄地喝酒上头啦 过了多少年啦

    真是度日如年啊

    没有人给我写封信 除了我给自己塞了几张纸片寄出去的那几封 我腻烦透啦

    有时候恨不得仗着我的指甲打上一场架 我竖起耳朵听那个独眼老阿拉伯人边奏着公驴般的乐器

    边唏啊唏啊

    啊唏啊地唱着

    向你那公驴般的杂乱无章的玩艺儿致以我的全部敬意 糟糕透啦

    如今我垂着双手

    隔着窗户往外望 就在对面那座房子里有没有个英俊男人呢

    护士们追着的霍利斯街的医科学生 我站在窗口戴上手套和帽子

    表示我这就要出门啦

    对方却一点儿也不懂得我的用意

    他们多么迟钝啊

    永远也不明白你说的话 你甚至想把要说的话印在一张大海报上让他们瞧

    我竟然用左手跟他握了两次手[207]

    我在韦斯特兰横街小教堂外面稍稍皱起眉头的时候他都没理会我 我倒纳闷他们那了不起的智慧是打哪儿来的

    他们的脑灰质[208]全都在他们的尾巴里哪

    你要是问我市徽饭店里的那些乡下骗子手们[209]的智力

    他们简直糟透啦

    还抵不过他们宰了卖肉的公牛和母牛呢 还有送煤的铃挡声

    那个吵吵闹闹的坏蛋

    总想用一张从他的帽子里掏出来的旁人的帐单来骗我

    瞧他那双爪子

    还有那吃喝着修理锅壶罐儿的 又有人来问今儿个有没有给穷人的破瓶子

    没有客人上门

    也没有邮件

    除了寄给他的支票[210]和致亲爱的夫人的神奇露的广告

    就只有今天早晨他那封信[211]和米莉的明信片

    是啊

    她给他[212]写了封信

    我最近收到的一封信是谁寄来的呢 哦 是德汶太太写来的

    喏 她一阵心血来潮

    相隔这么多年从加拿大写信来

    向我讨西红柿红胡椒[213]这道菜谱弗洛伊狄龙[214]从打写信告诉我她嫁给了一位很阔的建筑师以来就再没音信啦 要是我听到的都可信的话 他们还有所八间屋子的别墅

    她父亲[215]是个非常善良的人

    当时他已经快七十岁啦

    总是那么好脾气

    说什么

    喏您呀特威迪小姐

    要么就是吉莱斯皮小姐 这儿有架钢亲[216]哩

    他还有全套纯银的咖啡用具装在红木餐具柜里

    可却死在那么遥远的地方

    我讨厌那种总是向人诉苦的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恼 可怜的南希布莱克上个月去世啦

    害的是急性肺炎

    我跟她并不怎么熟 与其说她是我的朋友

    倒不如说是弗洛伊的

    真麻烦 还得写回信

    他说的[217]总不对头

    又没个句号

    就像是在讲演似的

    不幸仙逝深表哀悼啦

    我老写错字

    把侄子写成桎子什么的

    但愿他下回[218]给我写一封长一点儿的信 假若他真正爱我的话

    谢谢老天爷

    我找到了这样一个人

    他把我非常需要的东西给了我让我鼓起劲头

    在这个地方你已经没有老早以前有过的那样的机会啦

    我希望有谁给我来封情书

    他那封写得可并不怎么样而且我还跟他说爱怎么写就怎么写

    此颂台安

    休博伊兰敬启在古老的马德里[219]那一套

    傻女人们相信

    爱正在叹气

    我即将死去

    不过 要是他这么写了

    我猜想其中总有几分真实

    管它真假

    反正会叫你一整天都有个奔头

    生活中时时刻刻老是有点儿什么可想望的

    四下里一望仿佛是个新世界

    我可以躺在床上写回信 好让他想象着我

    回信短短的

    只写上几个字儿

    不像阿蒂狄龙[220]常常给都柏林法院的一个家伙写的那种长信

    上面加了XXX的记号

    那是从淑女尺牍大全[221]上抄下来的

    最后他还是把她一脚踹开啦

    当时我就跟她说过

    信里只写上几句简单的话就成啦

    随他琢磨去

    其实就是提醒她

    做事不要太轻率

    对男方的求婚

    要以同样的坦率答应下来

    这样就可以得到世上最大的幸福

    天哪

    没有旁的办法

    对他们来说

    什么都蛮好

    可女人呢

    刚一上了岁数就会被他们丢到灰坑底儿上去啦。

    第一封是马尔维给我的

    那天早晨我还躺在床上哪

    鲁维奥大娘[222]把它和咖啡一道送来啦

    她呆呆地站在那儿

    我想用发夹来拆信

    并用手指着它们[223]

    可怎么也想不起赫尔奇拉这个字儿啦

    好个倔巴巴的老家伙 那发夹不是正瞪着她的脸吗

    戴着她那副假发

    真是个丑八怪

    还怪臭美呢 都快要八十或者一百岁啦

    满脸皱纹

    尽管虔诚

    可什么都得听她说了算 有件事她怎么也想不通

    尽管有那么多国境警备兵[224]

    可占全世界军舰半数的大西洋舰队竟然还开了来

    英国国旗飘扬着

    因为四个喝醉了酒的英国水手就把整个儿岩石从他们手里夺了去

    又因为除非有结婚仪式

    我陪着围起披肩的她跑到圣母玛利亚教堂[225]去望弥撒的次数不够勤

    她就不高兴

    她净讲圣人和穿银色衣服的黑发圣母玛利亚所显示的那些奇迹

    还说在复活节的星期日早晨

    太阳跳跃过三回[226]

    当神父随着铃声给快要咽气的人送梵蒂冈[227]一路走过去的时候

    她为圣体划了个十字

    他[228]署名一个仰慕者

    我高兴得几乎跳了起来

    我从卡尔里尔[229]的橱窗里看见他在紧紧跟随着我

    我就有心跟他吊上

    他走过去的时候轻轻地挨了我一下

    可是我再也没有想到他会写信来跟我定约会我把这封信在衬裙的乳褡里塞了一整天

    当爹出去操练的时候见幽暗的地方和旮旯儿就躲起来读着

    一心想从笔迹和邮票上的语言[230]中发现点儿什么

    记得一直在唱着

    我戴一朵白玫瑰好呢[231]

    我甚至想把那座老掉牙的笨钟拨快一点儿

    他是头一个亲我的男人

    在摩尔墙脚下[232]

    我的情人儿 年少的时候[233]我还从来也没想过亲嘴儿是怎么回事呢

    直到他把舌头伸到我嘴里

    他的嘴是那么甜那么年轻

    我把膝盖朝他凑上去几回

    好学会怎么亲嘴儿

    我对他说什么来着

    我告诉他

    为了好玩儿

    我已经跟一个西班牙贵族的儿子订婚啦

    名叫堂米格尔德拉弗罗拉[234]

    而且他还信以为真啦 还说不出三年我就要跟那个人结婚

    开玩笑往往会说出不少真话来

    有一朵盛开的花[235]

    关于我自己我倒是对他说了几句老实话

    好让他去想象

    他并不喜欢那些西班牙姑娘

    大概她们当中有一位甩了他

    我让他兴奋起来他把他带给我的花儿在我的胸前统统给压碎啦

    他不会数比塞塔和佩拉葛达[236]

    还是我教会他的呢

    他说他出身于卡波奎因[237]

    在黑水边儿上

    可是日子过得大快啦

    他走的前一天五月

    对啦

    是五月

    西班牙的娃娃皇上[238]诞生的月份

    一到春天我就总是那样儿

    我巴不得每年都有一个新的人儿

    高高地爬到奥哈拉塔[239]附近的岩炮底下

    我告诉他那给雷劈啦

    还有关于他们给送到克拉珀姆去的老叟猴[240]的所有那些故事

    猴子们没有尾巴

    相互驮在背上飞快地跑来跑去给人家看

    鲁维奥大娘说

    有一只直布罗陀土生土长的老母猴儿

    从英塞斯农场[241]把小鸡儿抓走

    你一靠近

    它就朝你扔石头 他正朝我[242]望着为了尽量鼓励他

    但又做得不至于太露骨

    我穿的是那件敞着前胸的白罩衫

    它们变得丰满起来

    我说我累啦我们就在冷杉坳[243]上边躺下来了

    那是个荒凉的地方

    我想那准是天底下最高的岩石

    有坑道和隐蔽炮台[244]

    还有那些可怕的岩礁和圣迈克尔岩洞[245]

    倒挂着冰柱 或者随他们怎么去叫吧

    还架着梯子[246]

    我的长统靴溅满了泥点子

    那些猴子死的时候准就是沿着这条路穿过海底去非洲的[247]

    远处海面上的船就像薄薄的木片儿

    开过去的是马耳他船[248]

    对啦

    海洋和天空

    你简直可以永远躺在那儿 爱干什么干什么

    他隔着衣服[249]温存地抚摩着 他们就爱这么做

    冲的就是那圆鼓鼓的劲儿

    我从上面偎依着他

    为了把我那顶白稻秸帽儿弄旧一点儿

    把它戴在头上

    我的左半边脸最好看

    由于这是他的最后一天

    我的罩衫是敞着的

    他穿的是一种透明的衬衫

    我瞧得见他粉嘟噜儿的皮肤

    他求我让他的那个稍微碰我的一下

    可我没答应

    起初他挺恼火 我害怕呀

    谁知道会不会传染上肺病

    要么让我怀上孕[250] 给我留下个娃娃呢

    那个老女佣伊内丝告诉我

    哪怕只掉进那么一滴去也够呛

    后来我用一只香蕉试了试

    但是我又担心它会折在我身子里面

    找不到啦

    对啦 因为有一回他们从一个女人身子里取出一块什么

    已经在那儿呆了好几年

    上头巴满了石灰盐

    他们全都发了疯似地想钻进自己原先出来的那个地方

    你总以为决不至于进得那么深

    他们也不知怎么一来就已经跟你干完了

    只等下一回吧

    对啦

    因为有那么一种美妙的感觉

    始终是那么温存

    我们是怎么完事儿的来着

    对啦

    对啦

    我把他那个拽到我的手绢儿里

    假装作不那么兴奋的样儿

    可我还是把两条腿叉开啦

    我不许他摸我的衬裙里面 因为我那条裙子是侧面开衩儿的

    我可把他折磨得没了魂儿

    先挑动他

    我就爱挑逗饭店里的那条狗

    噜嘶特啊喔克喔克啊喔克

    他闭着眼睛

    一只鸟儿在我们下面飞着

    他羞答答的

    可我就是喜欢那天早晨他那副样子

    当我像那么样伏在他身上

    解开他的纽扣儿

    掏出他那个并且把皮往后拽了拽的时候

    我弄得他稍微涨红了脸

    那物儿像是长着眼睛

    男人们下半身统统都是纽扣儿

    他管我叫摩莉我的乖[251]

    他叫什么名字[252]来着

    杰克 乔 是哈里马尔维吧

    对啦

    我估计他是个中尉

    白白净净的

    他有一副乐呵呵的嗓音于是我就把那物儿整个儿抚摩了一遍

    那物儿就是一切的一切他还留着口髭哩

    说他会回来的

    天哪

    对我来说简直就像是昨天的事儿哩

    还说 即便我已经结了婚

    他也还会跟我干那个的

    我曾答应他说

    好吧[253]

    一定的 现在我会让他[254]飞快地操我一通

    也许他已经死掉了

    要么阵亡啦 要么就当上了一名上尉或者海军上将

    快二十年啦

    我要是说声冷杉坳

    他马上就会[255]

    要是他从背后走过来

    用手蒙住我的眼睛让我猜

    我会觉察得出那就是他

    他还年轻着哪

    四十来岁

    也许娶了个黑水河边上的姑娘

    并且完全变样儿啦

    男人们都是那个德行

    男人们连女人的一半儿个性都没有 她一点儿也不会晓得我跟她那位亲爱的丈夫都干过些什么

    那时候他连做梦也没想到过她呢

    而且又是在光天化日之下

    说是当着全世界的面儿也未尝不可以足够让他们写成一篇文章登在新闻报[256]上的了

    事后我有点撒野啦

    我把贝纳迪兄弟[257]那个装过饼干的旧纸袋吹得鼓鼓的把它拍裂啦

    天哪

    砰的一声好响啊

    山鹬和鸽子全都尖叫起来我们沿着原路走回去

    翻过中间那座山 绕过从前的卫兵房和犹太人坟地

    还假装念着希伯来文的墓志铭

    我想用他的手枪开上一枪

    他说他没带在身上

    他简直捉摸不透我

    不论我替他扶正多少遍

    他总歪戴着那顶有遮檐的便帽

    HMS卡吕蒲索[258]摇晃着我的帽子

    那位老主教[259]从祭坛

    上长篇大论地讲着道妇女应尽的更高职责啦

    如今姑娘们骑起自行车来

    还戴上尖儿帽

    穿什么时新的布卢姆尔套装啦

    天主啊 请赐给他理智并且赐给我更多的金钱吧

    我猜想那是跟着他起的名儿[260]

    我再也没想到布卢姆会成为我的姓

    我曾一遍遍地把它写成印刷字体看看要是印成名片是什么样子

    或是向肉铺订货的时候练练笔摩布卢姆敬具

    我跟他[261]结婚后

    乔西[262]常说

    你好像一朵正在盛开的花儿[263]

    总比布林或偷东西[264]的布里格斯强

    要么就是那些带着屁股这个词儿的讨厌的姓

    拉姆斯巴托姆[265]太太或其他一种巴托姆

    我也不会迷恋上马尔维这个姓

    或者假若我跟他[266]离了婚

    那我就会当上博伊兰太太啦

    不论我妈是个什么人 既然她自己有露妮塔拉蕾多这么个可爱的名字

    老天爷也总该给我取个好一点的名字嘛

    我们拐来拐去

    绕过杰赛后身

    沿着威利斯路跑向欧罗巴岬[267] 像米莉身上那样的一对小东西[268]在我的罩衫下面晃啊跳啊的

    如今当她跑上楼梯的时候我就爱低头看着它们

    我朝着胡椒树和白杨树往上一蹿

    拽下一片片叶子朝他扔过去

    他到印度去啦[269]

    说是要给我来信告诉我航海的事 这些男人要在地球上来回转

    趁着他们还能做到

    起码也应搂抱一两下女人 一出发不定在什么地方就淹死或给炸飞啦

    那个星期天早晨我跟如今死了的鲁维奥斯上尉爬到风车山那块平地上去啦

    他那架小型望远镜就像是哨兵携带的那种 他要从船上弄一两架来

    我穿的是巴黎的便宜商场[270]那件衣裳

    戴着那串珊瑚项链儿

    海峡一闪闪地发亮

    我隔着它一直能望到摩洛哥

    并且几乎能眺望到白色的丹吉尔湾和蒙着雪的阿特拉斯山[271]

    海峡就像条河一样

    那么清澈 哈里

    摩莉我的乖[272]

    打那以后我总想念着在海上的他[273]

    望弥撒举扬圣体的时候

    我的衬裙开始滑溜下来了

    我把那块手绢儿在我的枕头底下保存了好几个星期

    为的是闻他身上那股气味[273]

    在直布罗陀买不到像样儿的香水儿

    只有一种便宜的西班牙皮肤[274]

    很快就走了味儿啦

    反倒会留下一股臭气

    我想给他一件念物

    为了图个吉利

    他给了我一只做工粗俗的克拉达戒指[275]

    加德纳到南非去的时候

    我把那戒指送给了他

    那儿的布尔人用战争和热病要了他的命

    可他们还是照样打败了

    它就像是蛋白石或珍珠似的带来了厄运

    那准是十八凯[276]的纯金

    因为重得很哪[277]我可以看到他那刮得光滑的脸

    呋噜嘶咿咿咿咿咿呋啷

    那列火车又发出了哭腔 可怀恋的往昔哟 岁月一去不复唔

    返[278]

    我闭上眼睛

    呼吸

    嘴唇朝前凑

    亲嘴儿

    一副悲伤的神情睁开眼睛

    微弱地

    当雾降落人世前[279]

    我就讨厌雾降这个地方

    传来了甜蜜的情歌[280]

    哦哦哦哦哦

    我下回再站在脚灯前的时候 要放开嗓子唱这一段

    凯思琳卡尼[281]和她那帮尖嗓门儿的这位小姐那位小姐另一位小姐

    一群麻雀屁咭咭喳喳地傻笑着

    扯着一点儿都不懂的政治

    显得她们多么有趣儿

    爱尔兰土产的美人儿

    我是军人的闺女 你们的爹又是啥人呢 靴匠和酒馆老板

    请原谅

    你乘的原来是四轮马车呀

    我还只当是独轮手推车呢[282]

    那些娘儿们要是哪天有机会像我那样

    在演奏会晚上挎着军官的胳膊在阿拉梅达散步

    腿一软就会跌在地上送了命我的两眼发光

    还有我那胸脯 她们缺乏那股热呼劲儿

    天主可怜她们那傻脑筋吧

    我十五岁的时候对男人和人生所懂得的比她们所有这些人五十岁时才知道的还要多

    她们不晓得该咋唱那样一首歌

    加德纳[283]说

    随便哪个男人只要看见了我的嘴和牙齿还有我那种笑容

    就非联想到那个不可

    起初我直担心他会不喜欢[284]我的发音

    他是那么地道的英国味儿

    这是爹留给我的一切

    尽管还有那些邮票

    反正我的眼睛和身材赶妈妈

    他老是说

    他们是多么神气

    有些人就是下流

    他一点也不是那样

    他确实迷上了我的嘴唇

    让她们先去找个像样儿的丈夫吧

    再养个像我女儿那样的闺女

    然后再瞧瞧她们能不能教博伊兰那样一个对任何女人都能够挑挑拣拣的时髦阔少上起劲儿来

    紧紧搂抱丢它个四五回

    要么就拿嗓子来说吧 要不是嫁给了他[285]

    我本来蛮可以当上首席女歌手的

    传来了古老甜 低沉的声音

    收拢下巴

    可别收得太紧

    免得出现双下巴

    我太太的闺房[286]太长啦

    观众不会要求你重唱

    关于黎明时分围着壕沟的庄园和有着拱顶的房间 对啦

    我要唱南方刮来的风[287]

    他是在通往合唱队席位的台阶上干了那档子事后唱的

    我要把那件黑罩衫上的花边儿换一下

    好让奶头更显眼些

    我还要 对啦

    我得把那个大扇子修理好了

    让那帮人眼红得要命

    只要一想到他[288] 我那个眼儿就总是发痒

    我憋不住啦

    觉得里面有股气儿

    还是放掉的好

    不要吵醒他[289]

    省得他再来那一套

    我已经把肚子后背和侧腹都洗干净啦

    可别让他把我弄得浑身是口水

    哪怕我们有个洗澡间也好哇

    或是我自己能单独有个房间

    不管怎样 我希望他自个儿能睡一张床

    那样就不至于把他那双冰冷的脚丫子压在我身上啦

    天主啊

    哪怕给我们一块能够放屁的地方呢 要么稍微放松动点儿

    对啦

    像这样憋着 稍微侧着身子

    微弱地[290]

    悄悄地

    嘶喂咿咿咿咿咿

    这是远处的火车

    极弱地[291]咿咿咿咿咿

    再来一支歌儿

    这下子可松快啦

    不论你呆在哪里

    放屁尽随你的意[292]难道是干完了之后我就着一杯茶吃下去的猪排在作怪吗

    由于天气热不怎么新鲜了吧

    我倒是一点也没闻出什么来

    我敢说猪肉铺那个长得古里古怪的家伙[293]是个大骗子 我希望那盏灯没冒烟儿

    那会叫我的鼻子堵满煤烟子

    可也总比他整宵点着煤气灯强

    在直布罗陀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总是睡不消停

    就是得爬起来瞧个分明 关于这一点

    我怎么会敏感得这么历害呢

    不过一到冬天

    我就喜爱上它啦 觉得有个伴儿

    老天爷

    那年冬天可冷得蝎虎

    那时候我才十来岁

    是吗

    对啦

    我有个大娃娃一会儿把那些稀奇古怪的衣服都给它穿上

    一会儿又一件件地扒下来

    冰冷的风从山上飕飕地刮过来

    什么内华达来着

    希拉内华达[294] 我穿着一小件短汗衫

    站在炉火跟前

    是爬起来取暖的

    我就爱穿着汗衫满屋子跳舞

    后来又飞快地跑回床上

    夏天的时候对面那所房子里那个家伙准是把灯熄啦

    经常一直守在那儿

    我呢

    赤条条地跳来跳去 我常常喜欢站在脸盆架跟前

    脱光了衣服轻轻地拍一拍

    要么就抹点儿雪花膏 不过使用便器的时候我也总会把灯灭了

    我们俩曾这么躺来着

    这一夜我就甭打算睡啦

    不管怎样

    我希望他[295]可别跟那帮医科学生打得火热他们会教他走上邪路

    让他以为自己又年轻起来啦

    早晨四点钟才回家

    准是四点

    要不是更晚的话

    不过

    他总算还懂得规矩

    没把我吵醒

    亏得他们能找到那么多话题

    絮絮叨叨居然聊上一宵

    乱花钱

    喝得越来越醉

    难道他们就不能喝白水吗

    然后他就对咱点起菜来啦

    要吃鸡蛋喝茶

    还要芬顿黑线鳕和烤得热热的面包抹黄油

    我想他会像一国之王似的在床上欠起身来倒提着调羹对着鸡蛋使劲儿地抡上抡下

    这一套到底是从哪儿学来的呢

    我就爱听他早晨端着托盘

    那一个个杯子咯嗒咯嗒响成一片

    跌跌撞撞地爬上楼梯

    还有他逗猫的声音

    猫儿是为了图自个儿舒坦才往你身上蹭啊蹭的

    不晓得它身上长没长跳蚤

    猫儿简直跟女人一样坏

    老是舔啊舔的都给弄湿啦

    可我讨厌它们那爪子 我倒想知道它们是不是能瞧见咱们瞧不见的东西呢

    它总是在楼梯顶儿上一坐就是好长时间

    瞪大了眼睛听着

    而我还在等着它呢

    一向总是这样的

    可它又是能干的强盗

    偷了我买的那条漂亮新鲜的比目鱼[296]

    我想明天买点儿鱼 要么今天就去买

    是星期五吧

    对啦

    这就么着吧

    添上点儿牛奶冻

    加上乌梅果酱 像老早以前那样

    那种李子苹果混合的两磅重的果酱罐头可不行 就是伦敦和纽卡斯尔的威廉斯一伍兹[297]那家店买的

    能保存一倍时间

    只因为有骨头

    我就讨厌那些鳝鱼

    鳕鱼对啦

    我要去买一段新鲜鳕鱼

    我总是买够三个人吃的

    净忘记[298]

    反正我对巴克利[299]肉店那一成不变的肉已经感到腻味啦牛肋肉和腿肉

    牛排和羊脖子和小牛内脏

    只要一听这名儿就够啦 要不要组织一次郊游呢

    假定我们大家每人摊五先令

    或者叫他出钱[300]

    还为他请上另外什么女人

    请谁呢

    弗莱明大妈[301]吧

    我们坐马车到荆豆谷或草莓园[302]去

    先得叫他把[303]所有的马蹄铁都检查一遍

    就像他检查信件一样

    可别请博伊兰到那儿去啦

    对啦 带上些夹着冷小牛肉和火腿的什锦三明治

    那儿的河堤脚下特地盖起了一座座小房子[304]

    但是他[305]说那简直热得像火焰一样

    反正银行假日[306]可出不得门

    我就讨厌杂耍演员那样打扮的俗气娘儿们赶在这一天成群地拥来

    圣灵降临节的第二天也是个倒楣的日子 难怪蜜蜂要蜇他[307]哪

    还是到海边儿去的好

    可是我这辈子再也不跟他一块儿坐船啦

    上回跟着他去了一趟布莱[308]

    他对船老大[309]说

    他会划船 要是有人问他能不能参加获得金质奖杯的越野赛马

    他也会说

    能呀然后海上起了风浪

    那个老掉了牙的家伙[310]就七扭八歪起来

    份量整个儿偏到我这边儿来啦

    [311]忽而要我把身子往右边儿靠

    忽而又要我朝左边儿靠

    潮水从船底儿上哗啦哗啦往里灌他划着的[312]桨也从链子上脱落下来啦

    亏得我们还没统统淹死他当然会游泳喽 我可不会

    他穿了条法兰绒长裤

    说是啥危险也没有 要我放镇静点儿

    我恨不得当着所有人的面儿

    把那条裤子从他身上扒下来 撕个稀巴烂

    给他一顿常说的鞭刑

    打得他浑身又黑又蓝

    这对他好处可大着哪

    可惜我不认识那个鼻子挺长的家伙

    还带了个美人儿

    从市徽饭店来的伯克[313]照例呆在码头上

    四下里偷看着

    他总是跑到用不着他去的地方

    想瞧瞧有没有打架的

    要是给啐上一口 那脸蛋儿也许会变得好看一些哩

    我们俩已经没有爱情啦

    早就消失啦

    这总算是个安慰他[314]给我带回来的是本什么书呢

    偷情的快乐[315] 是位时髦绅士写的

    还有一个德科克先生

    我猜想他总是带着他的管子挨着个儿找女人

    大家才给他取了这么个外号[316]

    我甚至没能换一下我那双崭新的白鞋

    完全给咸水泡坏啦 我戴的那顶插着羽毛的帽子整个儿被风吹得翘了起来

    在我头上摆来摆去

    多么让人厌烦冒火啊

    一闻海水的气味我就兴奋起来啦

    当然喽

    卡塔兰湾[317]的沙丁鱼啦

    大头鱼啦 在岩石后面那一带

    它们可好看哩 在渔夫的篓子里统统发着银光

    他们说老鲁依吉眼看就一百岁啦 是从热那亚来的

    还有那个戴着耳环的高个子老头儿我可不喜欢那种你非爬上去才够得着的男人

    我猜想那号人老早就死光啦

    而且烂掉啦

    再说我决不愿意晚上一个人呆在这个兵营般的地方

    我看也只好凑合呗 我们刚搬来的时候

    一片混乱我甚至忘记带点儿盐来[318]

    他打算在二楼的客厅开所音乐学校

    还挂起一块黄铜招牌

    他还提议经营起一家布卢姆私人旅馆那样一来就会像他爹在恩尼斯那样

    把自己毁掉拉倒

    就跟他对爹说的所有那些他要做的事情一样 对我也是这么说的 可我已经把他看穿啦 他还对我说过我们能够去度蜜月的一切可爱的地方

    月光下在威尼斯划着贡多拉[319]

    他还有一张科莫湖[320]的剪报 又是什么曼陀林啦

    灯笼啦

    我说

    可好啦 不论我 喜欢什么

    他都马上着手去办 要多快有多快

    你要做我的丈夫吗

    你肯替我拎罐儿吗[321] 就凭他所编造的种种计划

    也该奖给他一枚镶着油灰边的皮制微功勋章

    把咱成天家撇在这儿

    你万也想不到站在门口乞讨面包皮并且罗哩罗嗦诉说身世的老叫化子

    兴许就是个流浪汉

    他伸过一只脚来让我关不上门

    就像劳埃德新闻周刊[322]上登过照片的那个老惯犯似的

    他坐了二十年的牢

    刚一放出来就又图财谋害了一位老太太

    替他那可怜的老婆妈妈或家里旁的女人想想吧

    冲他那个长相你见了就得一溜烟儿跑开好几英里

    不把所有的门窗都牢牢地上了闩我是不能安心睡下的

    可这下子就更糟啦

    简直像是关在监狱或疯人院里似的应该把那些家伙一古脑儿给枪毙掉

    要么就用九尾鞭来抽打这么一个大块头畜生居然去向一位可怜的老太太动手把她残杀在床上

    要是我的话

    就把他[323]那物儿割下来

    非这么做不可他这个人顶不了多大事儿

    不过总比没有强 那天晚上我肯定听见厨房里进了一帮贼

    他只穿着件衬衫就下楼去啦

    手里拿着蜡烛和拨火棍儿

    就像是去逮老鼠似的

    魂儿都吓掉啦

    脸色刷白

    做出的声音要多大有多大

    那帮贼倒是得了济哩

    天晓得家里其实没多少可偷的

    不过 尤其是因为如今米莉也走啦

    那滋味儿不好受

    由于他爷爷的那点因缘[324] 他竟心血来潮

    打发闺女到那儿去学照相啦

    可没把她送到斯克利斯学院[325]去念书

    她不像我

    她在国立学校的时候

    可门门都考头一名哩

    不过

    由于我和博伊兰的缘故

    他不得不做那样一档子事儿

    正因为如此

    他才这么[326]做的

    对于他怎样设计和策划一切

    我心里是一清二楚的

    近来只要她在家 除非先把门上了闩

    我简直连动也不能动

    她从来也不先敲一下门就闯进来 弄得我总是提心吊胆

    得先用椅子把门顶住

    才能戴上手套洗下身

    这样会使神经受刺激的

    要么就让她成天像个木头小姐似的

    干脆把她装在玻璃匣子里 我们俩一道看着她好啦

    她离开家以前

    由于笨手笨脚

    大大咧咧

    竟把那座中看不中用的小雕像的手给弄断啦

    我花上两先令才让那个意大利小男孩给修理好的

    如今一点也看不出接缝儿来啦

    要是给他[327]知道了呢

    她甚至不肯替你把煮土豆的水倒掉

    当然喽

    她也是对的

    省得把手弄粗啦

    我留意近来他在饭桌上老是跟她讲这讲那

    讲解着报纸上的事情

    她呢

    就假装听懂啦 当然挺狡猾啦

    这可是从他那边的血统来的还帮助她穿上大衣

    可她要是觉得哪儿不舒服就会告诉我

    而不告诉他

    他不能说我装模作样

    他能吗

    我的确太老实啦

    我估摸着他以为我已经没戏啦

    再也不会有人理睬啦

    我才不会呢

    决不会那样

    等着瞧吧

    等着瞧吧

    如今晚儿她也和汤姆德万斯[328]的两个儿子调起情来啦

    都是跟我学的还跟来喊她的默里[329]家的野丫头们一道吹口哨

    米莉

    请你出来吧

    她红得很哪

    大家都尽量地向她打听这打听那

    天都黑啦

    还在纳尔逊街[330]骑着哈里德万斯的自行车兜圈子

    他把她送到现在这个地方去也有好处

    她刚巧变得约束不住了

    老想去溜冰场

    跟大伙儿一起从鼻孔里喷出纸烟圈儿

    当我替她在上衣下摆上钉纽扣儿 把线咬断的时候

    从她衣服上闻出气味来啦她什么也瞒不住我

    真的

    只怪我不该在她还穿在身上的时候就替她缝

    这会造成离别的[331]

    而且前一回做的李子布丁竟裂成两瓣儿啦[332]

    不管人家怎么说

    瞧 这不就应验了吗

    从我的趣味来说

    她未免太爱饶舌啦

    她对我说

    你这件衬衫的脖领儿开得太低啦

    这就好比是锅对壶说

    你的底儿大黑啦我还得告诉她 可不要当着一个个行人的面儿

    把你的两条腿那么显眼地在窗台上翘着

    人家全都在瞧着她

    就像瞧我一样

    当然喽

    我指的是我在她这个年龄的时候

    想当年

    不论穿什么旧衣烂衫都显眼

    在皇家剧院看唯一的路[333]那回

    她傲慢地摆出一副谁也不许碰我的架势

    说什么把你的脚闪开

    我就讨厌人家碰我

    她怕得要死

    惟恐我会把她那条百褶裙给压坏啦

    在剧院里黑咕隆咚的

    趁着拥挤可没少碰碰撞撞的 那帮家伙总是想方设法扭到你跟前儿来

    上回我们在欢乐剧场后座站着看比尔博姆特里[334]公演软毡帽的时候

    就有那么一个该下地狱[335]的家伙

    不管是为软毡帽也罢 或者为她的屁股[336]也罢

    反正我再也不到那儿去给人挤来挤去啦

    每隔两分钟那家伙就戳我那个部位一下

    然后朝一旁望去

    我认为他有点儿半吊子

    后来我又见过他

    正在想法儿靠近呆在..斯威策[337]的橱窗外面那两位衣着时髦的太太呢好耍他那套花招儿

    从他那副长相和旁的一切

    我马上就认出他来

    他可不记得我啦[338]

    在布罗德斯通[339]临动身的时候

    她甚至于不愿意我跟她亲一下嘴儿

    我希望她会找到个对她献殷勤的人

    就像我当年那样

    她得了流行性腮腺炎

    那些腺都肿胀起来

    病倒了的当儿总是问这问那

    当然她还不能有什么深的感触

    我约莫二十二岁以前从来也没正正经经搞过 老是弄错了地方

    只不过是女孩儿家通常那种瞎胡闹

    吃吃地傻笑罢咧

    一个叫科尼康诺利的

    曾经在黑纸上用白墨水给我写了一封信

    还涂上火漆封了印 不过落幕的时候她鼓了掌

    因为他看上去那么英俊

    接着

    马丁哈维[340]就每天三顿饭都到我们家来吃啦

    后来我暗地里想

    要是一个男人什么也不图

    就那么为了她而送掉自个儿的命

    那必定就是真正的爱情啦

    这样的男人恐怕剩不下几个啦

    不过这是难以相信的

    除非这种事儿确实发生在我身上大多数男人生来一丁点儿爱情也没有

    如今晚儿到哪儿去找像你们两个这样心心相印的

    样样都想到一块儿去啦

    这种人通常就是脑袋瓜儿有点儿笨

    他[341]爹准就有点儿怪

    所以她死了以后

    他跟着也服毒自杀啦

    但是好可怜的老人家啊

    我估计他没着落啦

    她[342]一直喜欢我的东西

    十五岁的时候就想用我的旧布条把头发扎起来

    还要搽我的粉哪

    只不过会弄粗她的皮肤她这辈子还有的是时间去打扮呢

    她知道自己长得俊

    嘴唇儿那么红

    可惜不会老是这样

    第十八章 2

    我当年不也是那样的吗

    可是把这丫头带到集市上去也是白搭

    当我叫她去买半斯通[343]土豆的时候她回答我的口气活像个渔婆儿

    那天我们在小马驾车赛[344]上碰见了乔加拉赫太太[345]

    她跟律师弗赖尔利[346]一道坐在她那辆双轮轻便马车里 居然假装没瞧见我们

    因为我们不够气派的呗后来我狠狠地给了她[347]两个大耳刮子

    一巴掌是因为你回嘴另一巴掌是因为你没规矩

    当然是她这样顶撞惹我生的气

    可我本来就在气头上

    因为茶里不知怎么会进了一根野草

    要么就是由于吃下去的奶酪不对头

    夜里没睡好觉

    而且我对她说过多少遍

    别把刀子交叉着放[348]

    因为正像她自己说的

    谁都不能指挥她

    假若他不管教她 就得由我来管啦

    那是她最后一回哭鼻子

    当年我自个儿也是那样

    没人敢叫我做这做那

    没有老早就雇个女人

    却让我们两个当牛作马

    这当然是他的过错喽什么时候我才能再有个像样儿的女仆呢

    当然喽

    那么一来他[349]就会动手动脚的啦

    我得让她知道一下

    不过

    这下子兴许她会报复哩

    她们真够讨厌的

    那个弗莱明老大娘[350]你就得跟在她后面转悠

    往她手里放这放那 她净打喷嚏

    要么就往尿盆[351]里放屁

    她老啦

    当然管不住自己喽 幸亏我从厨桌后面找到了那块丢失了的旧抹布

    又脏又臭

    我就知道有点什么玩艺儿

    打开窗户

    放一放气味

    他把朋友们带回来款待

    就拿那天晚上来说吧

    居然领着条狗走回家来啦

    你看多奇怪

    没准儿还是条疯狗哪

    尤其是西蒙迪达勒斯的儿子

    他爹什么事都挑剔得很

    看板球比赛的时候

    他举着望远镜

    戴着大礼帽

    短袜上可破了个大窟窿

    真叫人恶心

    他儿子在期中考试时门门功课都得了奖[352] 想想看

    他竟然从栏干上爬了过来[353] 要是给我们的熟人瞧见了可怎么好

    他那条送葬时才穿的讲究的长裤会不会给刮破个大口子呢

    就好像生下来就有的窟窿还不够似的

    居然把他领进又脏又旧的厨房里

    他的脑袋瓜儿难道有毛病了吗可惜这不是洗衣裳的日子

    我那条旧衬裤也许还搭在绳子上给大伙儿看哪

    可他呢[354]

    一点儿也不在乎

    那个笨婆子还给烫糊了一块

    说不定他会以为是别的什么东西呢

    她甚至也没按照我吩咐她的那样把油渍去掉

    如今她也就这么下去了

    因为她那个中了风的丈夫越来越糟啦

    他们[355]总是在闹着什么毛病

    不是生病就是开刀

    不然的话他就酗酒 动手揍她

    我又得到处去寻摸个什么人[356]啦

    每天我一起床就总有点新鲜事儿 天哪

    天哪

    我料想等我抻了腿儿

    躺在坟地里

    才能安安神儿 我想起来一下

    也许尿出来啦

    等一等

    老天爷

    等一等

    对啦

    我身上来了那玩艺儿啦

    对啦

    这不让你受罪吗

    敢情都是由于他[357]在我里头戳来戳去

    连根儿都给耕到啦

    如今我可怎么办呢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那会把人给折磨得魂儿都出壳儿啦

    除非他喜欢这手

    有的男人就喜欢

    咱们女人家总是不那么顺当

    每隔三四个星期就得来一回月经

    一拖就是五天

    那天晚上我身上就来了

    真是讨厌透啦

    迈克尔冈恩[358]前前后后就请我们在欢乐剧场的包厢里看过一回肯德尔夫人和她丈夫[359]他在德里米[360]的时候曾经为人寿保险的事儿替他出过点儿力我只得用带子扎住

    可那位衣着时髦的绅士从上面直用望远镜盯着我

    而他呢[361]坐在我另一边

    大谈什么斯宾诺莎[362]啦 还有他那我猜想几百万年前就死掉了的灵魂啦

    我简直就像是陷进了沼泽里似的 可我还是尽量露着笑容

    仿佛挺感兴趣一般向前探着身子

    总得一直坐到听完最后的收场白呀

    斯卡里的那个妻子我可是不会轻易忘掉的

    顶99lib.层楼座的那个白痴把它看成是一出关于通奸的淫戏[363]啦

    就朝着那个女人嘘了起来

    喊她作淫妇散戏之后

    我猜想他准会到旁边那条巷子去找个女人

    沿着所有那些偏僻的小路追来追去

    让她做出补偿

    但愿被他逮住的是跟当时的我同样状况[364]的女人

    那他就活该啦

    我敢打赌

    连那猫儿都比我们强

    难道女人身子里的血大多啦还是咋的

    哦憋不住啦

    它就像海水似的从我身子里冒了出来

    不管怎样尽管他的那么大

    却没使我怀上孕

    我不愿意把那些干净褥单糟踏了这都是我穿上件干净的亚麻衬衫招来的[365]

    该死

    该死

    他们总是想看到床上的血印儿 好知道你是个处女

    他们个个对这一点老是放心不下

    他们都是些大傻瓜 哪怕你是个寡妇或者离过四十次婚

    只要胡乱涂上点儿红墨水不就行啦

    要么就是黑莓汁子

    那又太紫糊糊的啦

    老天爷

    请救我一把

    摆脱这种事儿吧

    偷情的快乐[366]

    究竟是谁替女人想到这么一档子事儿的呢

    并且把它穿插到缝衣做饭养育孩子当中去

    这张该死的旧床丁零当啷乱响

    真是的 我猜他们从公园的那一头都能听见我们[367]啦

    后来我想出了个主意

    把鸭绒被铺在地板上

    我屁股底下垫个枕头

    白天干是不是更有趣儿呢

    我倒觉得挺自在的

    我想把这些毛毛儿全铰掉

    刺挠得慌

    兴许看上去会像个年轻姑娘哩 下回他[368]把我的衣服撩起来

    会不会觉得上了大当呢

    只要能看到他那张脸蛋儿

    让我干什么都可以

    尿盆儿哪儿去啦

    慢慢儿的[369]

    自从那个旧便器坏掉以后

    我总是生怕把这个压碎

    我觉得坐在他腿上也许太重啦

    所以故意让他坐在圈儿椅上

    这当儿我先在另一间屋里脱下罩衫和裙子

    还不到点子上他就忙乎开啦

    他从来也没好好儿摸过我

    我预先吃了吻香糖

    但愿我的气儿是甜丝丝的慢慢儿的

    天哪

    记得当年我几乎能够像男人那么直直地哗哗地撒出来

    老天爷

    多响啊

    我希望上面起泡儿

    那样一来就能从什么人手里弄到一大笔钱[370]

    可别忘了早晨我还得往尿里撒上点儿香料

    我敢打赌他从来也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一双大腿

    它们有多白啊

    顶光滑的就是当中间儿这一小块地方

    多嫩哇

    就像一只桃子似的慢慢儿的

    我倒想当个男人

    跨在一个漂亮女孩儿身上

    你做出的声音多大啊

    就像是泽西百合[371] 慢慢儿的

    慢慢儿的

    水是怎样从拉合尔冲下来的[372]

    难道我身子里头有什么毛病了吗

    要么就是长了什么东西所以每星期都排泄出那样的玩艺儿

    上回我身上是什么时候来的呢

    圣灵降临节的第二天

    对啦 才过了三个来星期

    我得去瞧瞧大夫

    也不过是像我跟他结婚以前那一次罢咧 当时我有白带

    弗洛伊教我去找彭布罗克路的那个干巴巴木头木脑的老妇科大夫科林斯[373]给瞧瞧

    他管那个叫你的阴道

    我猜想他就是靠这套手法

    从“斯蒂芬草地”[374]一带的阔主儿身上弄到一面面框上镀了金字的镜子和一块块地毯的

    她们只要有一星半点儿的小毛病就跑来找他

    她的阴道啦

    她的小腿象皮病啦

    她们有的是钱喽

    所以她们什么都好

    即便世界上只剩下了他这么一个[375]男人

    我也不会嫁给他

    再说

    那些女人的娃娃们老是有点儿不舒服 经常对着[376]那些臭婊子闻来闻去

    居然还问起我那白带有没有讨厌的气味 他究竟想让我干什么呀

    唯一想要的也许是金钱呗

    哪里有提这种问题的

    要是我怀着全部敬意

    把那玩艺儿统统抹遍了他那张满是皱纹的老脸孔

    上我猜想他就准会明白啦

    他还问我

    你那个容易通[377]吗

    通什么呀

    听他那口气 我还以为他指的是直布罗陀岩石呢

    这倒也是个非常巧妙的发明说起来

    我就喜欢事后把下身尽量挤进到马桶的坑里

    接着拉一下链子

    冲洗一番

    又舒但又凉爽

    简直都发麻啦

    可我总觉得身子里面还留着点儿什么

    米莉小的时候 我常检查她排泄出来的

    好知道她有没有虫子

    不管怎么着

    照样得付钱给他 大夫

    多少钱啊

    请交一基尼

    他居然问起我

    遗漏出来[378]的多不多 这些老家伙是打哪儿弄到这些词儿的呢

    边说什么它们遗漏出来 边斜愣着那双近视眼

    朝我使眼色

    我不大信任他

    决不让他给我施麻醉剂

    或者天晓得还有什么旁的玩艺儿

    可我还是喜欢他坐下来写那东西时候的样儿

    绷着脸皱起眉头

    鼻子显得挺聪明的

    好像在说

    你这混蛋

    你这瞎话流星的轻桃娘儿们哦 随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没关系

    只要别说是白痴就成他也够聪明的[379] 看出了这一点

    当然喽

    他绞尽脑汁才给我写了一封封狂热痴情的信

    我的宝贝儿

    什么都离不开你那光辉的玉体

    还在一切这个字下面划了线

    都永远是美好的

    给人快乐的

    这些都是他从手头一本无聊的书里抄下来的

    我自个儿有时候一天要搞四五回

    可我说我没搞

    真的吗

    对啦

    我说这一点儿不假

    这么一来他就不吭声啦

    我晓得底下会怎么样

    这不过是娘胎里带来的弱点罢咧

    我们头回见面的那个晚上也不知道怎样一来

    他就教我兴奋起来啦 当时我住在里霍勃斯

    高台街

    我们站着

    直勾勾地相互盯着看了十来分钟 就好像在哪儿见过似的

    我猜想那是由于我赶母亲

    有着犹太女人的容貌

    他脸上露着有点儿懒散的微笑

    常常东拉西扯地哄我开心

    多伊尔[380]一家人全都说他会竞选下议院议员

    我可是个地地道道的傻瓜

    居然把他关于自治运动和土地同盟[381]吹的那些牛皮都当真啦

    他还把胡格诺派教徒[382]里那首又长又乱的歌儿给我送了来

    说是用法国话唱就更古雅

    德拉图赖讷的美丽国土[383]

    这只歌儿我连一回也没唱过

    他又大讲起宗教和迫害来啦

    乱七八糟的

    什么事儿他总也不教你自自然然地享受一番然后他就像是[384]对你开个大恩似的

    在布赖顿广场逮住头一个机会就赶紧跑进我的卧室来

    了假装手上沾了墨水

    要用我经常使的含着阿尔比安[385]奶和琉磺的肥皂

    可那肥皂还裹着包装的蜡纸呢

    那天我直笑他

    简直笑破了肚皮

    我还是别整宿坐在这玩艺儿上头啦

    他们应该按照普通的尺寸来造尿盆儿

    女人家也就能够舒舒服服地坐在上面啦

    他竟然跪下去解手

    我估摸着天底下再也找不到第二个男人有他这种习惯的啦

    瞧他在床脚那个睡法儿

    连个硬枕头都没有

    怎么能睡呢

    亏得他倒不踢踢踹踹的

    不然的话

    我满嘴牙都会被他踢掉啦

    一只手摁着鼻子呼吸 活脱儿像那位印度神 一个下雨的星期天

    他领我到基尔代尔街博物馆去让我看过

    浑身裹了件长坎肩儿

    侧着躺在手上[386]

    十个脚趾扎煞开来 他说[387]

    那个宗教比犹大教和咱们天主教加在一块儿还大呢

    整个儿亚洲都在模仿他

    正像他总在模仿每一个人

    我猜想他也一向都睡在床脚那一头

    还把他那双大方脚丫子伸到他老婆嘴里去

    这腥臭的劳什子

    不管怎样

    那些布片儿哪儿去啦

    对啦

    我知道啦但愿那只旧衣橱可别吱吱嘎嘎地响

    啊 我就知道它会响的

    他睡得好香啊[388]

    准是在什么地方寻欢作乐来着

    不过 她给他的倒也完全值得他出这笔钱

    他当然得在她身上花钱喽

    这劳什子真讨厌

    我巴不得下辈子我们女人能过得自在一点儿

    别再这么把自己捆绑起来 老天爷

    可怜可怜我们吧

    这一宿这样就能对付啦

    这张老掉了牙叮零当啷响的笨床

    总是教我想起老科恩[389]

    我猜他躺在这床上可没少挠自个儿

    他呢 却还以为爹是从我还是个小妞儿的时候就曾经崇拜过的那个内皮尔勋爵[390]手里买下的呢

    因为我就是这么告诉他的[391]

    慢慢儿地

    轻轻儿地

    我爱我这张床

    天哪

    如今都十六年啦

    我们这份日子过得还是跟以前一样紧巴巴的

    我们统共搬过多少回家呀

    隆巴德高台街跟翁塔利奥高台街跟伦巴德街跟霍利斯街

    每回他都吊儿郎当地吹着口哨

    不是胡格诺教徒这个曲子就是青蛙进行曲[392]

    还装模作样儿地帮那些脚夫去搬运我们那四佯简陋的家具呢

    后来又住进了市徽饭店

    连看门的戴利都说是越来越差啦

    总有人呆在楼梯平台那儿的可爱的地方祷告[393]

    把他们的臭气全留下来啦

    一闻就知道在你之前进去的是谁

    每回刚刚顺当了

    就又会出点儿什么事

    要么就是他惹出什么麻烦来 汤姆也罢

    希利也罢

    卡夫先生也罢

    德里米也罢[394]

    要么就是为了那些旧彩票[395]的事儿差点儿蹲监狱

    本来还指望全家人都靠它来得济哪

    不然的话他也会因为态度狂妄

    很快就把自由人报[396]这个饭碗给砸啦就像旁的那几个差事一样

    都是由于罪人芬[397]或是共济会[398]的缘故

    那么就瞧瞧他指给咱看的那个下雨天淋得精湿独自在科迪巷转悠的小个儿[399]到底会给他多大安慰吧 他说那个人非常能干

    浑身是纯粹的爱尔兰劲儿 从我看到的他身上那条长裤的纯粹劲儿来判断

    他的确是这样的

    乔治教堂的钟声响啦

    哦两点过三刻啦[400]

    深更半夜的

    他真是挑了个好时候回的家

    凑到人家跟前儿来啦 而且是跨过栏干跳到空地上的

    要是给什么人撞见了呢

    明天我就得狠狠地把他这个小毛病改一改

    头一桩

    查查他的衬衫

    要么就翻看那个法国信[401]是不是还在他的皮夹子里

    依我看他还只当我蒙在鼓里呢

    这些男人就喜欢捣鬼 他们就是有二十个兜儿

    也装不下他们那些瞎话

    即便是真话他们也不会相信 那么又何必去说

    呢然后就蜷起身子往床上一倒

    活像是有一回他给我捎来的贵族[402]那本杰作里的娃娃直好像我们在现实生活里见到的例子还不够似的

    管他叫老贵族还是叫什么名字呢

    何苦拿那些长着两个脑袋的缺腿儿娃娃的破相片来恶心你

    这就是他们成天梦想着干的罪恶勾当

    他们那空洞洞的脑袋瓜儿里 什么旁的也没有装

    他们当中有一半人就欠吃慢性毒药啦

    还得给他[403]预备茶和两面都涂了黄油的烤面包片

    要新下的蛋

    我想我这个人已经不算数啦 在霍利斯街的时候

    有一个晚上我不许他舔我

    男人啊男人

    在这一点上总是个暴君

    他光着身子在地板上睡了半宿

    就像是亲属死了以后犹太人所做的那样[404]

    一口早饭也不肯吃

    一句话都不说

    我觉得他就是想让我对他亲热亲热 我坚持够了以后就让他随意去干他只想着自个儿乐和 搞得完全不对头

    他的舌头可不够圆滚要么就是我也闹不清是怎么回事

    他忘记了那个

    可我呢

    一点儿都不

    假若他本人不在乎

    我就教他再搞上一遍

    然后把他锁在煤窖里

    让他跟蟑螂一块儿睡觉去

    我倒是想知道哪个女人迷上了我甩掉的这个男人

    难道就是乔西[405]吗

    他可是个天生的谎屁流儿

    他永远不会有胆量去勾搭一个有夫之妇

    所以他才让我跟博伊兰

    至于她叫作她的丹尼斯的那个垂头丧气的可怜虫

    他[406]算个什么丈夫呢

    对啦

    他在跟什么小婊子打得火热

    上回我跟他带上米莉去看学院里的运动会

    那个脑袋上扣了顶娃娃帽的霍恩布洛尔[407]放我们从后门进去的

    他竟然向走来走去执行裙子任务[408]的那两个女人飞起眼儿来

    起初我试着朝他眨巴眼

    但是白搭

    当然喽

    他的钱都这么花掉啦

    这全是帕狄迪格纳穆先生的葬礼造成的

    对啦

    博伊兰带来的报纸上说 葬礼还挺隆重

    大家都很有派头

    倒是该让他们瞧瞧真正的军官的葬礼

    那才叫了不起呢

    枪托子朝上的枪啦

    蒙起来的吊鼓啦死者宠爱的马披着黑纱走在后面

    利布姆[409]和汤姆克南[410]

    有一回那个酒桶般的小酒鬼不知在什么地方喝醉啦

    一头栽到男厕所里

    咬掉了自己的舌头

    还有马丁坎宁翰和迪达勒斯爷儿俩

    再就是范妮麦科伊[411] 的丈夫

    她那脑袋白得像棵白菜

    皮包骨 斗鸡眼儿

    还想唱我那些歌儿呢

    那她可得重新投胎才成

    她穿了件开领儿挺低的旧绿衣裳 反正再也没有旁的法儿来吸引男人了

    她那嗓门儿活像下雨天儿啪嚓啪嚓趟水的声音

    我现在把什么都看透啦

    他们所说的什么友谊只不过是你杀我我杀你

    然后一埋拉倒

    可每个人家里还都有老婆和眷属哪

    尤其是杰克鲍尔

    把那个酒馆女招待包下来啦

    当然喽

    他老婆老是生着病不是快要病倒啦

    就是刚缓过来

    他倒是个蛮英俊的男人哩

    尽管鬓角儿已经有点儿灰白了 他们这帮人可真够呛

    只要我能做得到

    他们就休想再把我丈夫抓在手里 背地里还拿他取笑[412]

    我全都知道

    这是因为他干那些愚蠢勾当的时候还有足够的理智

    不肯把自己挣下的每个便士都挥霍到他们肚子里去

    他总还要照顾老婆和家眷嘛

    简直是一帮废物点心

    可怜的帕迪狄格纳穆也是这样

    我有点儿替他感到[413]难过

    除非他上了保险

    要不他那老婆和五个娃娃可咋办哪

    活脱凡是个逗乐儿的小陀螺

    总是摽在哪家酒吧的旮旯儿里

    要么老婆要么就是儿子等在那里

    比尔贝利

    请你回家去好不好[414]

    寡妇的丧服也不能使她好看多少 可你要是长得漂亮

    穿上丧服就格外显眼

    啥人没去呢

    他吗

    对啦

    他参加了格伦克里的午餐会[415]还有那下贱的桶音本多拉德

    为了当场演唱

    头天晚上他到霍利斯街来借燕尾服

    好歹把身子塞进衣裤

    他那张宽大的娃娃脸上满是笑容

    活像是挨足了揍的小孩儿屁股

    他看上去活像一对呆睾丸[416]

    一点儿也不差

    在舞台上想必丢尽了脸

    想想看

    花上五先令 坐在包厢里

    难道就是为了瞧他吗

    西蒙迪达勒斯也是一样

    他在台上总是醉醺醺 的先从第二段歌词唱起来

    旧日恋情是新恋[417]是他的一个拿手节目 他唱起山楂枝上的女郎来

    那嗓音多么圆润啊

    而且他还总爱调情

    当我跟他在弗雷迪迈那斯家里一块儿唱歌剧玛丽塔娜[418]的时候

    他的歌声又优美又豪放 菲比

    最亲爱的[419]

    再见

    宝贝儿[420]

    他总是这么唱

    宝贝儿

    不像巴特尔达西那样把它唱成宝婊儿[421]

    当然喽

    他生就一副好嗓子

    一点儿也不做作

    听了就像是冲个热腾腾的淋浴似的 教你整个儿沉浸在里面

    哦 玛丽塔娜

    荒林的花儿[422]

    我们唱得很出色

    对我的音域来说

    就是变一下调

    也还是高了点儿

    那时候他已经跟梅古尔丁[423]结婚啦

    可那时他说的做的

    都会把好事儿给破坏啦

    如今他成了老光棍儿啦 他儿子到底是个什么样儿的人呢

    他说 他是个[424]作家

    都快要当上大学里的意大利语教授啦 还要教我呢

    他把我的相片拿给他看

    究竟安的是什么心呢

    那一张照得不好 我应该穿件满是褶裥的衣裳就好啦

    那就永远不会显得过时了

    不过

    在那张相片上我显得还是挺年轻

    他是不是连相片带我这个人都送给他了呢[425]

    那也没关系反正我见过他跟着他爹妈

    坐马车到王桥车站去 当时我还穿着丧服 那是十一年前的事嘞

    对啦他[426]要是活下来

    就该十一岁啦

    可是替这样一个对我们来说根本不算数的娃娃服丧

    又有什么用呢[427]

    当然喽

    是他非要[428]服丧不可

    我猜想

    就连那只猫要是死了

    他也会的

    如今他[429]该已经长成个男子汉了吧

    当年他可是个天真烂漫的男孩儿

    一个惹人爱的小宝宝 穿的是方特勒罗伊小爵爷的套服[430]

    一头鬈发

    活像是位舞台上的王子

    我在马特狄龙家看到他[431]的时候

    他也喜欢我来着

    我记得他们都喜欢我的 等一等

    天哪

    对啦

    等一等

    对啦

    沉住气

    今天早晨我洗纸牌占卜婚姻的时候

    出现了个发色不深不浅的年轻陌生人

    是从前见过的

    我还只当指的是他[432]呢

    可他并不是个年轻小伙子也不是个不熟悉的人

    而且我的脸是掉过去的

    第七张牌是什么来着

    随后是象征一次陆地旅行的黑桃10

    后来还有已经寄出来的一封信和一件丑闻

    三张王后和方块8表示会出人头地

    对啦 等一等

    全都应验啦

    两张红8代表新衣裳

    瞧啊

    我不是还梦见过什么吗 对啦

    梦里出现了关于诗的什么

    我希望他[432]可别留着油乎乎的长头发 一直耷拉到眼睛里

    要么就像红印第安人那样倒竖着

    他们为什么要弄成那副样子到处转悠呢

    只不过是让人对他们自个儿和他们的诗嘲笑罢咧

    我还是个小妞儿的时候可喜欢诗啦

    起初我还以为他[433]是拜伦勋爵那样的诗人呢

    其实他连一丁点儿诗人的素质也没有

    我认为他[434]可完全不一样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太年轻啦

    他大约是

    等一等八八年

    我是八八年结的婚

    米莉昨天十五啦 八九年

    那么他到底多大呢

    在狄龙家那回才五六岁吧

    那是约莫八八年的事我猜想他已经二十要么二十出头啦

    他要是二十三四岁的话

    对他来说

    我还不算大老

    我但愿他不是那种自以为了不起的大学生

    不会的

    不然的话

    他也不会跟他一道[435]坐在那间破旧的厨房里喝埃普斯可可[436]啦

    还聊着天儿 他当然[437]假装统统都听懂啦

    大概他还告诉他[438]

    自个儿是三一学院毕业的呢

    作为教授他可大年轻啦

    我希望他不是古德温[439]那样的教授

    论约翰詹姆森[440]

    他倒是个有权威的教授哩

    他们全都在诗里写什么女人啦

    喏 我认为他[441]找不到多少像我这样的女人 那里有爱的微叹

    吉他的轻弹[442] 空气里弥漫着诗

    蓝色的海洋和月亮闪闪发光

    多么美丽

    乘夜船从塔里法[443]回来

    欧罗巴岬角的灯台[444]

    那个人弹奏的吉他的旋律扣人心弦

    我会不会还有机会回到那儿去呢

    一张张从来没见过的脸

    窗格后藏着一双明媚的流盼[445]

    我要把这唱给他听[446]

    哪怕他有一星半点儿诗人的气质

    也该能明白那就是我的眼睛

    两只眼犹如爱星

    乌黑又灿烂[447]

    年轻的爱心 词儿有多么美好哇

    跟一个聪明人谈你自己

    而不是老听他[448]讲比利普雷斯科特的广告[449]和凯斯的广告[450]还有精力绝伦的汤姆的广告

    要是他们的生意出了什么毛病

    咱们就得跟着受罪

    我相信他[451]准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 我就是想遇见这么个人

    天哪

    而不是旁的那些人渣子而且他又那么年轻

    从岩石旁边我可以瞧见下面马盖特海滨浴场[452]的那些英俊小伙子

    一个个赤条条地站在太阳底下

    就像是神仙还是什么的 接着嗖的一下就跳到海里去了

    为什么所有的男人不能都长成这样儿呢 那样的话

    一个女人还能多少得到点儿安慰

    就像他买的那座可爱的小雕像[453]

    我可以成天望着他

    长长的鬈发 还有他那肩膀

    为了让你注意去听而举起的指头

    那才是为你的真正的美和诗哪 我常常感到恨不得把他浑身上下都吻遍了

    包括他那招人爱的小鸡鸡儿

    多么纯朴

    要是没人看眷

    我恨不得把它含在嘴里

    它多么干净白皙呀

    就像是祈求你嘬它似的

    他仰起那张稚气的脸蛋儿望着你

    我会这么做的

    不出半分钟就完啦

    哪怕我咽下了一丁点儿什么

    那也没啥只不过像是麦片粥或露水罢咧 不会有害处的

    何况他还那么干净

    比那帮猪一样的男人可强多啦

    我猜想他们大部分人一年到头也决不会想到要把那物儿洗上一洗

    所以女人才会长出口髭来

    在我这个岁数

    要是能够交上一个年轻俊俏的诗人 那才神气哪

    早晨我头一桩儿就出纸牌

    好看看那张愿望牌[454]究竟会不会出来

    要么我就给王后配对儿

    看看他到底出不出来[455]

    凡是能找得到的

    我都要读一读

    学一学

    还要背会一点儿

    可也得等先晓得了他[456]喜欢谁再说

    这么一来 他就不至于嫌我愚蠢啦

    假若他认为天下的女人都是一样的话

    我倒得教他明白未必是这样的

    我要把他弄得神魂颠倒

    直到他在我底下差不多昏迷过去

    然后他就写起我来啦

    情人啦

    情妇啦而且是公开地

    当他出名以后

    所有的报纸上都登出我们两人的照片

    可那时候我拿他[457]咋办呢

    不行

    他这个人[458]简直无可救药

    他天生就不懂礼貌

    不文雅

    啥都不会

    因为我不肯称他作休

    就从背后像那样拍我的屁股

    是个连诗和白菜都分不清楚的蠢才

    都怪你不教他们放规矩点儿才对你这样的

    脸皮真厚

    甚至都没问一声可不可以

    当着我的面儿就在那把椅子上将鞋和裤子扒下来啦

    上半身儿光剩件衬衫楞头楞脑地站在那儿

    还指望着人家像神父啦

    屠夫啦要么就是尤利乌斯恺撒时代的老伪善者[459]那么仰慕哪

    当然喽

    他这只不过是一种开开玩笑消磨光阴的办法

    倒也情有可原

    说实在的

    饶这么着

    还不如跟一头狮子[460]一块儿睡觉呢

    我敢说一头老狮子倒还能说出点儿更像样儿的话来哪 哦

    我想它们[461]是因为罩在这条短衬裙里面才越发显得丰满动人

    他简直忍不住啦

    有时候它们把我自个儿也弄得兴奋起来啦

    这些男人倒好

    从女人身上得到的快乐可老鼻子啦

    对男人来说

    那永远是那么圆那么白

    我但愿能变换变换

    让我自个儿当上个男人

    用他们那物儿来试一试

    当它胀得鼓鼓的朝你戳过来的时候

    你一摸

    是那么硬棒

    同时又那么软和

    我从髓骨巷[462]拐角那儿经过的当儿

    听见那些二流子在说什么

    我的约翰舅舅有个长长的物儿

    我的舅妈玛丽有个带毛的物儿

    因为天都黑了

    而且他们知道有个姑娘正打那儿经过

    可我并没有脸红

    为啥要脸红呢

    何必呢

    这不过是天性嘛 他把他那长长的物儿戳进我的玛丽舅妈那带毛的啥

    其实是给扫帚装上个长把儿 到哪儿去都是男人吃香

    他们可以随便挑自家喜欢的有夫之妇啦

    浪荡寡妇啦 黄花女儿啦

    反正各有各的风味儿

    就像爱尔兰街[463]背荫地儿的一座座房子里

    可不是老用链儿把女人拴起来

    他们可休想把我拴起来

    妈的

    我才不怕呢

    我要是干开了头

    也就不管傻瓜丈夫吃不吃醋啦

    就是露了馅儿啦 又何必吵架呢

    难道就不能继续做朋友了吗

    她丈夫发现了他们[464]一道干了点儿啥

    不用说

    就算他发现了

    他又咋能收回覆水呢

    不论他做啥 反正他也已经剃度[465]啦

    再就是像对美丽的暴君[466]里的那个妻子似的 男人走到另一个疯狂的极端

    当然喽

    男人嘛连一丁点儿也不会替做丈夫的或者做老婆的考虑一下

    他要的就是娘儿们

    并且把她搞到手

    我倒是想知道

    要不是为了这个干吗要让我们有七情六欲呢

    我简直按捺不住啦

    我还年轻哪又咋耐得住呢

    跟他[467]这么个冷冰冰的人一道过日子

    我居然没有未老先衰

    变成个干瘪老妖婆倒真是个奇迹哩

    他从来也没抱过我

    除非是睡着了以后有时候从不对头的那一端搂过来

    我猜想他根本不知道我是谁

    难道竟有亲女人屁股的男人吗

    我恨

    不得跟他吵一架哩

    打那以后

    哪儿不自然他就亲哪儿

    在那些部位

    我们连一丁点儿也动不了情

    我们个个都有两团儿同样的肥油

    我随便跟哪个男人搞以前

    这帮脏畜生

    光是想一想就够啦

    小姐

    我亲亲您的脚[468]

    这活倒还有几分意思

    他亲没亲我们门厅的门呢 亲啦

    好个疯子

    除了我以外

    谁都不理解他那些疯疯颠颠的念头

    当然喽 一个女人巴不得每天都能给抱个二十来遍

    这样才能显得年轻

    不论对方是谁都行

    只要自个儿爱上了那个人

    或者被啥人爱上了就成

    要是你想望的那个主儿不在 老天爷

    我就想挑个黑咕隆咚的晚上

    到谁都不认识我的码头上去转悠

    随便找个刚上岸急煎煎的水手

    他才一点儿也不管我是啥人呢

    反正随便找个地方 闪进一扇门去干上一通就成

    要么就找个有着一张野性面孔的拉斯法纳姆[469]的吉卜赛人

    他们在布卢姆菲尔德洗衣坊[470]附近扎帐篷

    变着法儿偷我们的东西

    我冲着模范洗衣坊这个招牌

    就送去了几样我的衣物

    可回回退给我的是旧玩艺儿

    一样一只长袜子唔的

    那个眼睛挺水灵却长着一副流氓相的家伙 把那嫩枝剥得光光的

    黑咕隆咚地朝着我猛扑过来

    一声不响地跨在我身上 把我往墙上顶要么就是个杀人犯

    随便啥人

    也不管他们自个儿是干啥的

    哪怕是头戴大礼帽的体面绅士

    要么就是住在附近的那位英国王室法律顾问[471] 有一回我瞧见他从哈德威克巷走了出来

    那是他请我们吃鱼宴的晚上

    他说是因为在拳击赛中赢了

    可他当然是

    为了我才请的客喽

    我是凭着他那鞋罩和走路那个劲儿认出他来

    过了一分钟

    我刚一回头

    就瞧见一个女人也跟在后面从那

    条巷子里溜出来啦

    是哪个臭婊子啊

    他干完那档子事儿以后 就回家到他老婆那儿去啦

    不过

    我猜想那些水手有一半都害病

    不中用啦 哦

    你这大块头

    求求您啦

    往那边儿挪一挪吧

    听他这个

    风把我的叹息飘送给你[472]

    大方案家[473]堂波尔

    多德拉弗罗拉[474]

    他蛮可以[475]睡着觉叹气哩

    要是他知道今儿

    个早晨他是咋样出现在纸牌上的话

    他就真有得可叹气的啦

    夹在两张7当中不知道咋办才好的一个深头发男人 还被关进了监狱

    天晓得他干了啥

    我也不摸头脑

    而我呢

    还得下厨房 踢拉塌拉转悠

    给他这位老爷准备早饭

    这当儿他可像具木乃伊似地[476]弯着身于睡在那儿

    我真会这么做吗

    难道你瞧见过我跑腿不成

    我倒是想看看我自个儿跑跑颠颠的那副样子

    只要关怀他们一下

    他们就会把你当成垃圾

    我才不管别人说三道四呢要是由女人来统治天下

    那该有多好哇

    你不会看到女人你杀我我杀你

    大批地屠杀人

    你啥时候瞧见过女人像他们那么喝得烂醉

    到处滚来滚去

    赌钱输个精光

    要么就连老本都赔在赛马上

    对啦

    因为一个女人家不论做啥

    她都懂得到时候就该收场真的

    要不是多亏了女人

    世界上就压根儿不会有男人

    他们不知道做一个女人

    做一位妈妈

    意味着啥

    要不是有个妈妈拉扯着他们

    他们都咋活呀

    这会子都在哪儿呢

    我就从来没得到过这方面的济[477]

    估计正因为是这样

    如今他[478]才跑野啦

    离开书本和学习

    晚上到外面荡来荡去

    大概是因为一家人净吵吵闹闹的

    所以他不住在家里啦

    这可真是个不幸的事儿

    他们有这么个好儿子

    还不知足

    我呢 没有儿子

    难道是他[479]就没有生儿子的精力吗

    那可不是我的过错

    当我在光秃秃的当街瞧见了两条狗

    公的从后面跟母的干上的时候

    我们也到了一块儿 那档子事儿[48…]教我伤透了心

    我估摸埋葬他的时候不该给他穿上我边哭边编织成的那件小羊毛线衣

    应该把那件衣服给随便哪个穷娃娃穿

    可是我心里很清楚

    我再也不会生养啦

    那又是我们家头一回死人

    可不是嘛

    打那以后我们跟过去就完全不一样啦

    不要再想下去啦

    我可不能想着想着就垂头垂气起来

    我一直觉得他[481]带回家来的是个古怪的人

    我纳闷他为啥[482]不肯留下来过夜呢

    也省得这么满城流浪

    万一碰上啥人

    盗贼啦 扒手唔的

    他那位可怜的妈妈要是在世的话

    决不会喜欢这种事儿的

    兴许还把他这辈子毁掉呐

    不过

    这可是个可爱的时辰哩

    那么安静

    我一向就喜欢舞会散了以后回家来

    夜晚那空气啊

    男人有着可以交谈的朋友

    我们可一个都没有他[483]想要的是他自个儿得不到手的

    要么就是随时可以捅上你一刀的女人

    我就恨女人的这些方面

    也难怪男人会那么对待我们喽

    我们是一帮可怕的婊子

    我猜想 正是我们的种种麻烦才使我们变得这么泼辣

    我可不是那种人

    他蛮可以[484]舒舒坦坦地睡在另一间屋子的沙发上

    他还那么年轻嘛

    刚刚二十来岁我猜他对我就像个少年人那样害羞

    呆在隔壁屋

    他听得见我往尿盆里撒的声音

    真的[485]

    这又有啥关系呢

    迪达勒斯

    我觉得这倒有点儿像直布罗陀的那些姓 德拉帕斯啦 德拉格拉西亚[486]唔的

    那儿的人们有着怪里怪气的姓

    给过我一串念珠的圣玛利亚的比拉普拉纳神父[487]

    住在七道湾街的罗萨利斯伊奥赖利[488]

    还有住在总督街的皮希姆勃和奥皮索太太[489]

    这叫啥姓呀

    我要是有她这么个姓

    就干脆跳河去算啦

    哎呀

    再就是所有那些斜坡

    天堂斜街[490]啦

    疯人院斜街[491]啦

    罗杰斯斜街[492]啦

    还有克鲁切兹斜街[493]和鬼峡梯阶[494]

    即便我是个冒失鬼也不该怎么怪我

    我知道自个儿是有点儿粗心大意我敢向老天爷起誓

    跟当时比起来

    我并不觉得自个儿长大了多少 我倒纳闷自个儿还会不会叽哩咕噜说点儿西班牙话呢

    你好吗

    很好

    谢谢你 你呢[495]瞧

    我还没有像我所想的那样忘干净哪

    文法可就不行啦

    名词是任何人或地方或东西的名字

    可惜呀

    我从来也没试着去读一读那个坏脾气的鲁维奥太太借给我的那本巴莱拉[496]的小说

    书上的问号统统都是颠倒过来的[497]有两样嘛[497]

    我晓得到头来我们总会走掉的

    我可以教他[498]西班牙话 他呢

    教我意大利话

    那么一来他就能明白我还不是那么饭桶

    他没留下来过夜

    太可惜啦

    我敢说可怜的小伙子一定累得要死

    非常需要好好儿地睡上一觉 我蛮可以替他把早餐送到床上去吃

    还得添上点儿烤面包片儿

    只要别把刀子叉上去就行

    因为那样就会倒媚的[499]

    要么就是假若那个女人挨家挨户送来了水田芹跟旁的啥香甜可口的吃的 厨房里还有几颗橄榄哪

    我的力气已渐衰

    我要换上我那套最好的衬衣汗裤

    让他[514]看个够

    那么一来他那物儿就竖起来啦

    要是他想知道的话

    我就告诉他

    他老婆给人操啦

    对啦 被狠狠地操了一通

    都快操到头儿啦

    可不是他

    接连丢了五六回

    这条干净床单上还留着他那劲头[515]的印儿哪

    我干脆不想用烙铁把那印儿熨掉

    这就该让他[516]知足啦

    你要是不相信我的话就摸摸我的肚子看

    除非我能让他那物儿竖起来

    搁到我里头去

    我就打算把每一个细节都说给他听一听

    教他当着我的面儿干一通

    假若我是个淫妇

    正像顶层楼座的那个家伙[517]所说的那样 他这是活该

    一切都怪他自个儿嘛

    假若这就是我们女人在泪谷[518]所干下的全部坏事儿

    那又算得了啥呢

    老天爷知道这算不了啥

    难道不是人人都 只不过他们偷偷摸摸地干罢咧

    我看恐怕就是为了这个才有女人的

    不然的话 上主就不会把我们造得对男人那么有吸引力啦

    要是他想亲我的屁股

    我就拉开我的汗裤裆

    肥滚滚地戳到他面前 不缺零件儿

    他蛮可以把舌头往我的窟窿里伸进七英里长去

    因为他就贴着我的褐色部位哪 然后我就对他说我要一英镑要么就是三十先令

    告诉他我打算买身内衣裤

    要是他给了我

    喏 他倒也不赖

    我并不想学旁的女人那样把他敲榨光啦

    我常常有机会给自个儿开上一张有信用的支票

    签上他的名字

    弄上两三英镑 有好几回他都忘记上锁啦

    而且他也不花嘛

    我要让他从背后搞

    只要别把我那些好内裤都弄脏了就行噢

    我想

    那总是难免的

    我要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儿

    问上他一两个问题

    从他的回答我就知道啦

    他那股劲儿一上来是瞒不住我的

    他的心情有啥变化

    我都一清二楚

    我要把屁股绷得紧紧的

    说几句浪话

    闻闻我屁股啦

    舔舔我的屎啦

    要么就是闪过脑子的头一个疯疯癫癫的念头 然后我就暗示那档子事儿对啦

    别急

    宝宝

    这会儿该轮到我啦

    搞的时候我会是十分快活

    亲亲热热的 哦

    可我忘记了这血淋淋的祸害啦

    唉你不知道究竟是该笑还是该哭 好啦 简直是李子和苹果[519]的大杂伴儿

    我得系上那条旧的[520]

    这就好多啦

    更服贴一些

    他永远也闹不清究竟是不是他弄的

    不论是多么旧的玩艺儿

    对你来说也就蛮好啦

    然后我就像平时那样把他遗漏[521]的从我身上抹掉

    接着我就出门啦

    让他望着天花板嘀咕 这会儿她到哪儿去了呢 教他急着要我

    几点过一刻啦

    可真不是个时候

    我猜想在中国

    人们这会儿准正在起来梳辫子哪

    好开始当天的生活

    修女们[522]快要敲晨祷钟啦 没有人会进去吵醒她们

    除非有个把修士去做夜课[523]啦

    要么就是隔壁人家的闹钟

    就像鸡叫似的咔嗒咔嗒地响 都快把自个儿的脑子震出来啦

    看看能不能打个盹儿

    一二三四五

    他们设计的这些算是啥花儿啊

    就像星星一样 隆巴德街的墙纸可好看多啦

    他给我的那条围裙上的花样儿就有点儿像

    不过我只用过两回

    最好把这灯弄低一些

    再试着睡一下

    好能早点儿起床

    我要到兰贝斯[524]去

    它就在芬勒特[525]旁边

    叫他们送些花儿来

    好把屋子点缀点缀

    万一明天

    我的意思是说今天

    他把他[526]带回家来呢不

    星期五可是个不吉利的日子[527]

    头一桩

    我先得把这屋子拾掇拾掇

    我寻思灰尘准是在我睡觉的当儿

    不知咋地就长出来啦

    然后我们可以来点儿音乐 抽抽香烟

    我可以替他伴奏

    我得先用牛奶把钢琴的键擦擦

    我穿啥好呢

    要不要戴一朵白玫瑰[528]

    要么就来点儿利普顿[529]仙女蛋糕

    我就爱闻阔气的大店铺的香味儿

    每磅七便士半

    不然就是另外那种樱桃馅挂着粉色糖霜的 两磅十一便士

    桌子当中间儿还得摆上一盆花草

    在哪儿才能买到便宜的呢 喔

    前不久我在哪儿瞧见过

    我真爱花儿呀

    恨不得让这房子整个儿都漂在玫瑰花海上 天上的造物主啊

    啥也比不上大自然

    蛮荒的山啦

    大海啦

    滚滚的波浪啦

    再就是美丽的田野

    一片片庄稼地里长着燕麦啦

    小麦啦

    各种各样的东西

    一群群肥实的牛走来走去

    看着心里好舒坦呀

    河流湖泊鲜花 啥样形状香味颜色的都有

    连沟儿里都绽出了报春花和紫罗兰

    这就是大自然 至于那些人说啥天主不存在啦

    甭瞧他们一肚子学问

    还不配我用两个指头打个榧子哪

    他们为啥不自个儿跑去创造点儿啥名堂出来呢

    我常常问他[530]这句话 无神论者也罢

    不论他们管自个儿叫啥名堂也罢

    总得先把自个儿身上的污点[531]洗净呀

    等到他们快死啦

    又该嚎陶大哭着去找神父啦

    为啥呢 为啥呢

    因为他们做了亏心事

    生怕下地狱啊

    对啦

    我把他们琢磨透啦 谁是开天辟地第一个人呢

    又是谁在啥都不存在以前

    创造了万物呢

    是谁呢 哎

    这他们也不晓得 我也不晓得

    这不就结了吗

    他们倒不如试着去挡住太阳让它明儿个别升上来呢

    他[532]说过

    太阳是为你照耀的

    那天我们正躺在霍斯岬角的杜鹃花丛里

    他穿的是一身灰色花呢衣裤

    戴着那顶草帽

    就在那天 我使得他向我求婚

    对啦

    起先我把自个儿嘴里的香籽糕往他嘴里递送了一丁点儿[533]

    那是个闰年[534]

    跟今年一样

    对啦

    十六年过去啦

    我的天哪

    那么长长的一个吻

    我差点儿都没气儿啦

    对啦

    他说我是山里的一朵花儿

    对啦

    我们都是花儿

    女人的身子

    对啦

    这是他这辈子[535]所说的一句真话 还有那句今天太阳是为你照耀的

    对啦这么一来我才喜欢上了他 因为我看出他懂得要么就是感觉到了女人是啥

    而且我晓得

    我啥时候都能够随便摆布他

    我就尽量教他快活

    就一步步地引着他

    直到他要我答应他

    可我呢起先不肯答应

    只是放眼望着大海和天空[536]

    我在想着那么多他所不知道的事儿

    马尔维啦

    斯坦厄普先生啦

    赫斯特啦

    爹爹啦

    老格罗夫斯上尉啦

    水手们在玩众鸟飞[537]啦

    我说弯腰[538]啦

    要么就是他们在码头上所说的洗碟子

    还有总督府前的哨兵

    白盔上镶着一道边儿[539]

    可怜的家伙 都快给晒得熟透啦

    西班牙姑娘们披着披肩

    头上插着高高的梳子

    正笑着再就是早晨的拍卖[540]

    希腊人啦

    犹大人啦

    阿拉伯人啦

    鬼知道还有旁的啥人

    反正都是从欧洲所有最边远的地方来的

    再加上公爵街[541]和家禽市场

    统统都在拉比沙伦[542]外面嘎嘎乱叫一头头可怜的驴净打瞌睡

    差点儿滑跤

    阴暗的台阶上

    睡着一个个裹着大氅的模模糊糊的身影

    还有运公牛的车子[543]那好

    大的轱辘

    还有几千年的古堡[544]

    对啦

    还有那些漂亮的摩尔人

    全都像国王那样穿着一身白

    缠着头巾

    请你到他们那小小

    店铺里去坐一坐

    还有龙达[545]

    客栈[546]那一扇扇古老的窗户

    窗格后藏着一双明媚的流盼[547]

    好让她的情人亲那铁丝格子[548]

    还有夜里半掩着门的酒店啦

    响板啦

    那天晚上我们在阿尔赫

    西拉斯误了那班轮渡

    打更的拎着灯转悠

    平安无事啊

    哎唷

    深处那可怕的急流

    大海有时候大海是深红色的就像火似的

    还有那壮丽的落日

    再就是阿拉梅达园里的无花果树

    还有那一条条奇妙的小街

    一座座桃红天蓝淡黄的房子

    还有玫瑰园啦莱莉花啦天竺葵啦仙人掌啦

    在直布罗陀作姑娘的时候我可是那儿的一朵山花儿

    对啦

    当时我在头发上插了朵玫瑰

    像安达卢西亚姑娘们常做的那样

    要么我就还是戴朵红玫瑰

    吧[549]

    好吧

    在摩尔墙脚下他[550]曾咋佯地亲我呀

    于是我想

    他也不比[551]旁的啥人差呀于是我递个眼色教他再向我

    求一回

    于是他问我愿意吗

    对啦

    说声好吧我的山花

    于是

    我先伸出胳膊搂住他

    对啦

    并且把他往下拽

    让他紧贴着我

    这样他就能感触到我那对香气袭人的乳房啦

    对啦

    他那颗心啊如醉如狂

    于是我说

    好吧

    我愿意

    好吧。

    的里雅斯特——苏黎世——巴黎,1914-1921

     第十八章 注释

    [1]本章原文除不用标点之外,同一页上的“他”往往各有所指。 翻译时,根据情节并参阅了沙利?本斯托克与伯纳德?本斯托克合著的《乔伊斯指南》(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以及庄信正为台湾太平洋文化基金会?外国文学中译国际研讨会所撰的论文:《

    [2]赖尔登老太婆,见第六章注[69]及有关正文。 第十二章中提到布卢姆夫妇一度与赖尔登同住在市徽饭店里的往事(见该章注[179]至[181]及有关正文)。据堂吉福德等合编的《

    [3]世界末日,参看第六章注[130]。

    [4]“他”,指布卢姆。

    [5]第八章中,布卢姆曾回忆起野餐会那天摩莉穿的灰象皮色衣服多么合身(参看该章注(573及有关正文)。

    [6]这里,摩莉猜出布卢姆在第十六章末尾告诉她的那桩应邀到下阿贝街的怀恩饭店赴晚餐会一事是瞎编的,而实际上他曾去逛了趟红灯街。

    [7]万景画是由若干小画组成各种不同的画面。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普尔万景画会每年都到都柏林来举行一次巡回展出。

    [8]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609页第12行)无“取火柴”之句,这里系根据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第691页第19行)、奥德赛一九三三年版(第743页倒15行)及兰登书屋一九九0年版(第739页第14行)翻译。

    [9]指玛丽?德里斯科尔,见第十五章注[118]及有关正文。

    [10]据堂吉福德等合编的《

    [11]在第十五章中,布卢姆曾提到他送给女仆玛丽一副鲜棕色袜带事,见该章注[118]及有关正文。

    [12]据堂吉福德等合编的《<尤利西斯>注释》(第610页),“另一只……手里”是出自现成的诗句或歌词。下文中的“五月……贝”,见第八章注[179]及有关正文。

    [13]“因为他对他……”,此句中第一个“他”指布卢姆,第二个“他”指博伊兰。参看第八章注[180]及有关正文。

    [14]此处和下文中的两个“他”,均指布卢姆。

    [15]“他”,指博伊兰。

    [16]一八八八年是布卢姆向摩莉求婚的年头。此年三月九日,德皇威廉一世去世,其子腓特烈三世即位,但他也于六月十五日去世,遂由其子威廉二世(1859-1941)继承皇位。

    [17]“那”,指忏悔。

    [18]英文中,“神父”和“父亲”均作“father”。

    [19]“白圈圈”,指神父的白色硬领。据堂吉福德等合编的《

    [20]据《

    [21]“想知道他”和下文“他临走……”、“我讨厌他……”、“当时他正怀念他的……”、“他是不是……”、“他梦里……”中的“他”,均指博伊兰。

    [22]“花儿”,指博伊兰在桑顿鲜花水果店为摩莉买水果等物时,向女店员讨的那枝红艳艳的麝香石竹。参看第十章注[64]及有关正文。“送给他……”和下文“他说是……”、“他身上……”中的“他”,均指博伊兰。

    [23]博伊兰喝的是“糖浆般的紫罗兰色浓酒”,见第十一章注[85]及有关正文。

    [24]关于摩莉之父搞邮票生意事,见第四章注[2]及有关正文。

    [25]“他”,指博伊兰。

    [26]“肉罐头”,见第五章注[18]及有关正文。

    [27]十六日晚上十点多钟,布卢姆也曾在产科医院里听见那声巨雷,见第十四章注

    [102]及有关正文。

    [28]“悔罪”,见第十章注[24]。

    [29]在第十六章中,布卢姆曾对斯蒂芬说,脑力是脑灰质沟回。参看该章注[114]及有关正文。

    [30]“因为他……”和上文“他要是……”、“他准会……”、“他向来……”、“他说……”中的四个“他”,均指布卢姆。

    [31]“他”,指博伊兰。据《

    [32]“耶……黝”是都柏林流行的一种说法。

    [33]据P.W.乔伊斯所著《我们在爱尔兰所说的英语》(伦敦,1910年,第201页),“连自己的耳朵都听不见啦”是爱尔兰人的一种特殊的表达方法。

    [34]“他”,指布卢姆。下一句“假若他结了婚”中的“他”,则指博伊兰。

    [35]波尔迪,见第四章注[39]。下文“我猜想他……”中的“他”,指“布卢姆”。

    [36]乔西?鲍威尔,见第八章注[66]和有关正文。下文“随便他……”和“只要他称心……”中的“他”,均指布卢姆。

    [37]在第十五章中,布卢姆和乔西曾一道回顾这段往事,见该章注[52]及有关正文。下文“他跟她跳舞”、“他千方百计……”、“是他开的头”、“他说咱们……”中的“他”,均指布卢姆。

    [38]耶稣的养父约瑟夫是个木匠,所以耶稣跟他学过木匠手艺。见《马可福音》第5章第3节:“他岂不是一个木匠?他不就是玛利亚的儿子……”下文“他把我弄哭……”、“被他驳倒……”、“他心里……”、“他说主是……”中的“他”,均指布卢姆。

    [39]“主”,指耶稣。这是十九世纪末叶英国自称为社会主义者们的老生常谈。他们的根据是《马太福音》第19章第21节:“如果你要达到完善的地步,去卖掉你所有的产业,把钱捐给穷人,你就会有财富积存在天上;然后来跟随我。”后文“他叫我……”、“惹他……”、“他也不发脾气”、“横竖他……”中的“他”,均指布卢姆。

    [40]99lib?《家庭医学》于一八七九年出版于伦敦,在一八九五年已印了四版。下文“他的声音”、“观察他”、“他的缘故……”、“他这个人……”中的“他”,均指布卢姆。

    [41]弗洛伊是马特?狄龙的女儿们当中的一个,参看第十四章注[289]。下文“他还送……”、“让他去……”、“他跟她……”、“要是他不肯……”、“让他整理一下”、“摸摸他”、“再吻他”、“就让他到……”、“爱他都爱疯啦”中的“他”,均指布卢姆。

    [42]从这里起,直到提及乔西结婚为止,下文中的“他”一律指布卢姆,“她”则指乔西。

    [43]拜伦生前,同时代的人们就喜欢摹仿他的举止(包括淡淡的忧郁情调),这种风气一直延续到十九世纪末叶。下文中的“眼红”,原文为英语化了的爱尔兰语。

    [44]“可他呢”的“他”,指丹尼斯?布林。布林打算为有人寄给他的明信片起诉,要求赔偿一万英镑事,参看第八章注[71]及有关正文。在该章中他脚上穿的原是“帆布鞋,而他在第十五章中出现时则改穿“拖鞋”(见该章注[59]及有关正文),与此处一致。

    [45]《哦,亲爱的梅》(1859)是爱尔兰的一首流行歌曲。八岁的小姑娘梅曾答应嫁给一个男孩子(歌中的“我”)。但当“我”多年后抱着成婚的目的回来时,梅早已同别人订了婚。

    [46]“他也永远找不到第二个像我这样肯迁就他……他也晓得……” 中的三个“他”、均指布卢姆。下文中的“梅布里克太太,  指弗萝伦丝?伊丽莎白?钱德勒?梅市里克(1862-1941)。她因有外遇,于一八八九年用砒霜毒死丈夫(比她大23岁的一个利物浦棉花掮客),被判死刑,后减刑为无期徒刑,并于一九0四年一月二十五日获释。

    [47]按英语arsenic(砒霜)一词的前半截与arse(屁股)拼法相同,所以摩莉有此疑问。

    [48]在第四章中,布卢姆曾告诉摩莉,英语中的“转生”一词是“从希腊文来的”。见该章注[53]及有关正文。Arsenic系源于希腊文arseni一词。

    [49]“我们……茶”,“我们”指布卢姆和摩莉。下文“都怪他要我买的“和”他要我在……广告”中的“他”,均指布卢姆。“我瞧见他”和“正跟他那两位……”中的“他”,则指指博伊兰。

    [50]“我瞅见他……”和下文“他还在望着我”、“可他没在”、“怎么会叫他兴奋……”、“起初他指的是……”中的“他”,均指博伊兰。

    [51]按摩莉生于九月,那个月的宝石是贵橄榄石(象征“防止愚行”)。十月的宝石才是蓝晶(又名海蓝宝石,象征“希望”)。

    [52]“他”,指博伊兰。

    [53]“他”,指布卢姆。在第八章中,布卢姆也曾回忆起演奏会后回家的这段往事(见该章注[65]及有关正文)。

    [54]凯蒂?兰内尔,见第十五章注[770]。

    [55]指每天下午五点半至六点之间发行的《电讯晚报》最终版。

    [56]在一九0四年,都柏林的卢肯牛奶公司在市内和郊区设有十八家牛奶店。

    [57]巴特尔?达西,见第八章注[63]及有关正文。

    [58]查尔斯?弗朗索瓦?古诺(1818-1893),发展法国歌剧的作曲家,曾用巴赫的旋律谱写了《圣母颂》(1859)一曲。

    [59]“咱们……分手”出自G.J.怀特-梅尔维尔和F.保罗?托斯蒂所作歌曲《再见》。下文中的“我的褐色部位”,原文作“my brown part”,是摩莉根据这支歌曲中的一句“kiss me……onthe broart”(吻我脑门并分手) 引伸出来的。“brown”(褐色)与“brows”(脑门)发音相似。“部位”与“分手”在原文中均作“part”。

    [60]《

     附录一:与奥德修纪(对照)

    《尤利西斯》采用与古希腊史诗《奥德修纪》(或译《奥德赛》情节相平行的结构。尤利西斯就是这部史诗中的英雄奥德修斯。奥德修斯是他的希腊名字,拉丁文名字则为尤利西斯。乔伊斯把主人公布卢姆在都柏林一天的活动与尤利西斯的十年飘泊相比拟。乔伊斯感到他所生活的世界乃是荷马世界的再现。小说赋予平庸琐碎的现代城市生活以悲剧的深度,使之成为象征普通人类经验的神话或寓言。

    在创作过程中,为了突出三部十八章的主题,作者还把荷马这部史诗的人名、地名或情节分别作为各部章的题目。但是发表这部小说时,为了使读者把注意力集中在书中人物上,并没有用那些章目。然而西方评论家至今在提到各章时,仍袭用过去的章目。本文将小说每章主要内容以及与《奥德修纪》有关章节之间的关系加以简述。

    第一部:帖雷马科

    第一章:帖雷马科  时间是一九0四年六月十六日上午八点。 青年斯蒂芬?迪达勒斯因母病危,从巴黎返回都柏林。丧母后,又因父亲西蒙成天酗酒,他从家里跑出来,租了一座圆形炮塔,靠教书糊口。医科学生勃克?穆利根也搬来与他同住。穆利根还把英国人海恩斯也招进来。小说开始时,他们三人吃罢早饭,来到海滩上。穆利根把炮塔的钥匙也要了去。斯蒂芬打定主意不再回到塔里去住。穆利根对斯蒂芬说:“雅弗在寻找一位父亲哪!”他把斯蒂芬比作《旧约?创世记》中寻找父亲挪亚的雅弗。只不过雅弗和《奥德修纪》中的帖雷马科找的都是生身之父,而斯蒂芬找的却是一位精神上的父亲。斯蒂芬离开生身之父,而终于寻觅到一位精神上的父亲布卢姆这一情节,暗喻了不在本土参加叶芝等人的爱尔兰文艺复兴运动,并且脱离天主教,流亡欧洲大陆从事写作的乔伊斯本人的立场。【据《奥德修纪》卷一,尤利西斯离开家乡伊大嘉岛的二十年间,他的独子帖雷马科已从一个婴儿成长为壮小伙子了。他接受女神雅典娜的建议,动身到蒲罗去,问奈斯陀是否知道他父亲在哪儿。】

    第二章:奈斯陀   斯蒂芬在迪希校长的私立小学任历史教员。这是星期四,下午没有课。放学后,他到校长室去领薪水。校长对他进行了一番开导,并交给他一篇关于口蹄疫的信稿,托他找个报纸发表。【本章中的迪希校长影射《奥德修纪》卷三中的蒲罗王奈斯陀。奈斯陀是参加特罗战争的阿凯众王中最年长的一位。他劝帖雷马科到拉刻代蒙去,向曼涅劳王打听一下奥德修的下落。】

    第三章:普洛调上午十一点。斯蒂芬踱出学校,徜徉在沙丘海滩。抽象的思维不断地在他的脑际浮现。他把校长那篇原稿的空白处撕下来,将自己想到的辞句记在上面。本章情景交融,变幻多端的大海与斯蒂芬的抽象思维,代表着能够任意改变形象的海中老人普洛调。【本章与《奥德修纪》卷四中曼涅劳对帖雷马科所讲的一段话相呼应。战后,曼涅劳带着妻子海伦乘船归国途中,漂流到埃及。从埃及动身返回故乡之际,活捉住海中老人普洛调。为了摆脱他,普洛调先后变成狮子、豹子、长蛇、流水和树木,然而曼涅劳死死抓住他不放。最后普洛调只得让步,把曼涅劳所要知道的事一古脑儿告诉了他。海中老人说,尤利西斯被女神卡吕蒲索扣留在一座海岛上。】

    第二部:尤利西斯的漂泊

    第四章:卡吕蒲索上午八点。小说的主人公利奥波德?布卢姆出现了。他是匈牙利裔犹太人,这时正以替《自由人报》兜揽广告为业。他喜食牲口下水,出去买了一副腰子。回家后,给还未起床的妻子玛莉恩端去早餐。玛莉恩是个小有名气的歌手,而她的情人博伊兰(花花公子)近日将安排她到外地做一次演出。布卢姆还把刚收到的一封信和一张明信片交给妻子。那封信好像就是博伊兰写来的。明信片则是在穆林加尔市的照相馆工作的女儿米莉在收到十五岁生日的礼物后,寄来的感谢信。妻子若无其事地告诉布卢姆,当天下午博伊兰要给她送节目单来。布卢姆整天为此事烦恼,但他在进项比他多的漂亮老婆面前抬不起头来。【在《奥德修纪》卷七中,尤利西斯追述他在回故国途中船只遇难,部下统统葬身大海。他只身漂到奥鸠吉岛。该岛女神卡吕蒲索爱上了他,留他住了七年。本章把生在直布罗陀的玛莉恩比作这位女神。关于奥鸠吉岛,有两种传说:西班牙的直布罗陀或意大利的玛尔塔岛。乔伊斯心目中是前者。】

    第五章:吃萎陀果的种族  上午十点。布卢姆化名亨利?弗罗尔,与一名叫玛莎?克利佛德的女打字员互通情书。他是通过在报纸上登广告招聘女助手而跟玛莎通起信来的。这一天他到邮局取了玛莎的回信,读毕不禁飘飘然。他的假姓“弗罗尔”(Flower)作“花”解,而玛莎的信里又夹着一朵枯花,均与花果有关。【在《奥德修纪》卷九中,尤利西斯追述他们一行人到达了吃萎陀果的种族所住之处。尤利西斯的部下中,凡是吃了甜蜜的萎陀果的人,都不想回家了。】

    第六章:  阴间  十一点钟。布卢姆乘马车去参加迪格纳穆的葬礼。同车的有斯蒂芬之父西蒙?迪达勒斯。西蒙愤愤他说,勃克?穆利根把他的儿子引入了邪路。灵枢及送葬车驶抵坟地,下葬后,布卢姆在坟丛间徜佯,通过只活了十一天的独子鲁迪的夭折以及他自己的父亲的自杀,对死亡做着反思。【本章中对葬礼及坟场气氛有精彩的描述。可与《奥德修纪》卷十一中,由尤利西斯追述他赴阴间去询问自己未来的命运这一场面对照着来读。】

    第七章:埃奥洛   中午。布卢姆到《自由人报》报馆去,向主编说明自己揽来的凯斯商店的广告图案。接着,又到《电讯晚报》报馆去。这时斯蒂芬也来了。他想向该报推荐迪希校长的原稿。主编克劳福德却对该稿嗤之以鼻。斯蒂芬当天早晨领了薪水,就请大家到酒吧去。本章中有不少关于狂风的描述。【本章可与《奥德修纪》卷十中尤利西斯所追述的风神的故事对照着来读。风神埃奥洛曾在自己所统治的海岛上款待尤利西斯等人,并送给他一只牛皮袋,里面装着除西风之外“所有的风”。但正当西风把船送往家乡时,尤利西斯的部下以为那袋里有珍宝,便擅自将它打开。于是,“所有的风”都呜呜叫着飞出来,把船刮回到埃奥洛的岛屿。风神大怒,把他们赶走。本章所述的新闻报道的影响――如克劳福德告诉斯蒂芬的那条关于凤凰公园刺杀案的独家新闻,象征着现代社会的风,而校长的稿件被退回使斯蒂芬感到的失望,象征着尤利西斯被吹回到原地时的沮丧心情。】

    第八章:莱斯特吕恭人   下午一点钟。布卢姆走进一家廉价小饭馆伯顿。这里既脏且乱,人们在狼吞虎咽,丑态百出,吃相十分难看。于是他又换了另一家高级一点的饭馆,是一个名叫戴维?伯恩的人开的。饭后,当他走到图书馆前面时,看到博伊兰迎面走来,便赶紧躲进博物馆里。【本章可与《奥德修纪》卷十中尤利西斯关于嗜食人肉的莱斯特吕恭人的追述对照着来读。尤利西斯所率领的十二艘船中的十一艘,不听他的劝阻驶进了帖勒蒲洛港口。莱斯特吕恭人从峭壁上丢下巨石砸船,把人叉起,带回去吃掉。惟独尤利西斯是把船停泊在港口外面的,才得以生逃。】

    第九章:斯鸠利和卡吕布狄   下午两点钟。 斯蒂芬在图书馆对包括图书馆长以及评论家和学者在内的听众发表关于莎士比亚的议论。不久,布卢姆也来了,却没有卷进这场议论。他躲避了博伊兰,却又面临讨论莎士比亚这一难题。他还是乖巧地躲闪过去了。【本章可与《奥德修纪》卷十二中尤利西斯所追述的乘船从两座峭岩当中驶过的历险记对照着来读。斯鸠利有六个头,藏在一边的峭岩的洞里。每逢船从洞前驶过,这六个头就各从船上抓走一个人。另一边的峭岩上长着一棵枣树,树脚下藏着个可怕的怪物,名叫卡吕布狄。它每天把海水吸进三遍,又重新吐出。船只如在它吸水时由此经过,就必然被吞没。于是,船到这里,尤利西斯便把船尽量往斯鸠利那边靠。尽管损失了六名部下,其余的人还是幸免于难。】

    第十章:游岩   下午三点至四点。本章由十九个片段所构成, 分别描绘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在都柏林市的活动。在琳琅满目的人物画廓里,有总督夫妇和随从,康米神父,残疾军人,书摊老板等。本书的其他十六章,场面及人物的内心活动都集中地写,惟独这一章,则把同一个时间内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地方的“意识流”组合在一起。在技巧上最有新意。【本章可与《奥德修纪》卷十二中尤利西斯关于游动岩石的追述对照着来读。那是两座陡峻的巨岩,在大海中没有根基,只是浮在水面上。有时海流使它们聚拢,相互撞击,有时潮水又把它们分开。岩前喧腾着巨浪,连只鸟儿都飞不过去。任何船只从那里驶过,都必然会遭到毁灭。尤利西斯避开游岩,改取斯鸠利和卡吕布狄之间的那条航路。】

    第十一章:赛仑   下午四点。布卢姆到奥蒙德酒吧去进餐。博伊兰也进来片刻,又匆匆离去。布卢姆想到此人即将与自己的妻子幽会,心里很不自在。西蒙?迪达勒斯和本?多拉德分别用男高音和男低音演唱歌曲,博得喝彩。布卢姆在那里回了一封情书给玛莎?克利佛德。在本章中,作者着眼于音响、旋律、概念的排列。开头是诗句般的短文,那是以音乐为主导的本章的主题歌。人面鸟身的赛仑有着无比美妙的歌喉,为了点题,这里通篇使用了音调挫锵、节奏感很强的语言,犹如悠扬悦耳的乐声。【本章可与《奥德修纪》卷十二中尤利西斯关于他们乘船经过赛仑居住的海岛的追述对照着来读。尤利西斯预先在伙伴们的耳朵里塞上了蜡,并吩咐伙伴用绳子把自己捆在桅杆上。凡是听了赛仑歌声的人,无不奔上该海岛,因而送命。尤利西斯却因身子挣脱不开,安然脱险。】

    第十二章:独眼巨人  下午五点。地点是巴尼?基尔南酒吧。这里聚集着乔?海因斯、一个绰号“市民”的无赖、杰?杰?奥莫洛伊等人。布卢姆因约好和马丁?坎尼翰在此见面,所以也来了。接着“市民”攻击起犹太人来。身为犹太人的布卢姆实在忍无可忍,他和坎尼翰上了马车后,就顶撞“市民”道:“救世主(耶稣)是个犹太人……你的天主跟我一样,也是个犹太人。”“市民”气得抓起一只饼干罐就往布卢姆身上扔,但未击中。布卢姆和坎尼翰乘马车逃之夭夭。【本章相当于《奥德修纪》卷九中尤利西斯追述他们对付独眼巨人波吕菲谟的故事。漂流到独眼巨人的岛上后,尤利西斯率领十二名部下进了波吕菲漠的岩洞。六个部下被这个巨人吃掉了。尤利西斯便把巨人灌醉,在部下的协助下戳瞎了巨人的独眼。他们乘船逃到海面上,巨人从岸上掷过一块大石头,幸未击中。波吕菲漠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从此,尤利西斯等人受到海神的诅咒,只能继续在海上漂流,一直回不了家乡。】

    第十三章:瑙西卡   晚上八点钟。三个少女在园形炮塔附近的沙丘海滩上乘凉。伊迪带来个小弟弟,西茜也在哄双胞胎的弟弟汤米和杰基玩。格蒂则心事重重,因为她的男友关在家里用功,许久不见了。布卢姆坐在不远的地方,深深地为格蒂的美貌所吸引。格蒂意识到布卢姆的视线,并寻思:也许嫁给这么一个中年绅士倒也挺好。杰基踢过去的球滚到布卢姆旁边,他把球扔回来,落在格蒂的裙下。当格蒂再把球踢回去时,二人的目光不期相遇。格蒂离开海滩时,布卢姆才发现原来她是个瘸子。本章的前一半用的是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恋爱小说的文体,着重描写格蒂,后一半转为布卢姆的“意识流”。【本章可与《奥德修纪》卷六中瑙西卡公主的故事对照着来读。卡吕蒲索奉宙斯之命放尤利西斯离开海岛,驶向故乡。由于波塞冬呼风唤雨,使他跌到海里。在女神伊诺的帮助下,他好歹爬上了腓依基人的国土,在灌木丛里睡下。该国公主瑙西卡扔球玩,把尤利西斯吵醒,他就从灌木丛中走出来。尤利西斯在王宫里受到殷勤款待。国王想招他做驸马,但他因故国还有妻小,就婉言谢绝了。布卢姆和格蒂彼此意识到了对方,以目传情,这与尤利西斯与瑙西卡公主虽相互抱有好感,却不曾进一步接近是遥相呼应的。最后阿吉诺王备船,把尤利西斯送回伊大嘉。】

    第十四章:太阳神的牛   晚上十点。布卢姆到妇产医院去探望难产的麦娜?普里福伊夫人。医院食堂里聚集着一群医学院学生,斯蒂芬?迪达勒斯和他的朋友林奇也在那里。他们高谈阔论,个个喝得酩酊大醉,布卢姆是唯一清醒的。不久,麦娜生下了个男婴。斯蒂芬说还要请大家去巴克酒店喝酒,就离开了医院。布卢姆托护士给产妇捎个好,接着也赶了去。【本章共使用了三十来种文体,富于变化。作者借着文字艺术的发展来象征胎儿的发育过程。木章可与《奥德修纪》卷十二中尤利西斯所追述太阳神的宝岛的故事对照着来读。尤利西斯的部下宰了太阳神的几头肥牛烤来吃,惟独尤利西斯一口也没吃。他们上船后,遭到风暴袭击,除了尤利西斯而外,全都淹死。尤利西斯被冲到奥鸠吉岛上,住在那里的女神卡吕蒲索收留了他。】

    第十五章:刻尔吉  半夜十二点钟。这是夜街的狂想曲,故事从马博特街开始,在贝洛?科恩夫人所开的妓院里达到高潮。起初,布卢姆被警察抓去受审,罪名是给塔尔博伊夫人写情书等,其实,这些只是他动过的念头。后来他又突然荣任市长,还成为爱尔兰国王,随后即遭到群众的攻击,被驱逐出境。布卢姆摆脱幻想后,到科恩夫人开的妓院去找斯蒂芬。斯蒂芬喝醉后抡起手杖击碎了妓院的灯,飞奔到街上。布卢姆也跟出去。有两个英国兵向斯蒂芬寻衅,对他大打出手。布卢姆产生错觉,把斯蒂芬当成自己那已夭折了的儿子鲁迪,就将斯蒂芬搀扶起来,沿街走去。【本章可与《奥德修纪》卷十中尤利西斯所追述的刻尔吉的故事对照着来读。尤利西斯的船从食人族那里虎口脱生后,在埃亚依岛靠了岸。尤利西斯的表弟率领一批人先上了岸,来到女神刻尔吉的妖宫。除了呆在外面的表弟,其余的人全被刻尔吉用魔法变成了猪。尤利西斯闻讯只身前往,凭着信使之神赫尔墨的保护,破了刻尔吉的摩法。刻尔吉不但按照尤利西斯的吩咐,使他那些部下重新变成人,还留他们住了一年。本章中的老鸨像是刻尔吉,拯救斯蒂芬的布卢姆,则像是尤利西斯。】

    第三部:回家

    第十六章:尤迈奥   下半夜。布卢姆和斯蒂芬来到一家通宵开张的马车夫棚。那里有个红胡子水手,说他在世界各地航行了七年,即将回家去,并讲了种种奇怪的风俗习惯。老板的绰号叫“剥山羊皮”。顾客们风闻他就是曾参与凤凰公园刺杀案的菲茨哈里斯,便对他肃然起敬。布卢姆和斯蒂芬却与这些人格格不入,布卢姆便邀斯蒂芬到自己家去。【木章可与《奥德修纪》卷十四中尤利西斯回到伊大嘉后,乔装成穷老头儿来到猪馆尤迈奥的窝棚,备受款待的故事对照着来读。尤迈奥当然认不出旧主人了,却为尤利西斯铺上了山羊皮,请他坐下。红胡子多少带有流浪多年后返回家乡的尤利西斯的影子。木章用的是晦涩难懂的文体,以反映醉后挨打的斯蒂芬和疲惫不堪的布卢姆的情绪。】

    第十七章:伊大嘉

    下半夜。布卢姆把斯蒂芬领回家后,在厨房里请他喝可可,并聊了一会儿。布卢姆想留斯蒂芬在家过夜,斯蒂芬谢绝了,然而同意教布卢姆的妻子学意大利文。天蒙蒙亮时,他告辞而去。布卢姆走进卧室后,发现室内的摆设略有变动,便幻想起博伊兰和玛莉恩白天在此幽会的情景来。他推测与妻子发生关系的绝不止博伊兰一个人。看来旧市长迪伦、本·多拉德、西蒙·迪达勒斯、利内翰等人都跟她有过暧昧关系。他琢磨了半晌妻子的这些情人究竟意味着什么。转念一想,反正一切都是无所谓的,于是就恢复了心情的宁静。本章是用天主教《要理问答》(用问答法向教徒解释教义的小册子)的文体写的。作者巧妙地借这种呆板的文体,幽默俏皮地表达了自己的思绪。【木章可与《奥德修纪》卷二十二中,尤利西斯把向他妻子求婚的人统统杀死,恢复家庭安宁的故事对照着来读。所不同的是,布卢姆采取的是精神胜利法,仅在心理上抹杀妻子的众多情人。】

    第十八章:潘奈洛佩   在《奥德修纪》卷十九至二十三中, 尤利西斯的妻子潘奈洛佩是直到求婚者被统统杀死后,才被老保姆从睡梦中叫醒,下楼去见丈夫的。但她面对着阔别二十年的丈夫,生怕上当,不敢贸然相认。直到她通过只有自己和丈夫才晓得的床腿的秘密(尤利西斯的卧室是围着一棵橄榄树建造的,他亲手用树身做成一条床腿)来试探丈夫,这才相信丈夫真地回来了。于是夫妻团圆。

    乔伊斯描绘的是都柏林市的现代生活,布卢姆的妻子玛莉恩是和潘奈洛佩大相径庭的人物。本章自始至终是处在半睡半醒中的玛莉恩的“意识流”。出现在梦境中的有丈夫、博伊兰、初恋的对象哈利?马尔维中尉等等。丈夫回家后告诉了她斯蒂芬的事,她又开始幻想要和那位尚未晤面的年轻教员和诗人谈情说爱了。她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丝毫也不忠实于丈夫,却又安于现状。因为她知道,像布卢姆这样知识丰富、有教养、为人宽厚的男子,她是再也找不到了。本章完全不用标点,结构也很别致。全文由八大段组成,只在第四大段末尾和第八大段末尾(即全书终结处)分别加了个句号。

     附录二:主要人物表

    利奥波德?布卢姆:以替都柏林《自由人报》拉广告为业。其父鲁道尔夫?维拉格是匈牙利裔犹太人,迁移到爱尔兰后改姓布卢姆。他化名“亨利?弗罗尔”,与玛莎?克利弗德秘密通信。

    玛莉恩?布卢姆:利奥波德之妻。其父特威迪(已故)曾在西班牙南端的英国要塞直布罗陀服役。因此,她生长在该地。她在都柏林是个小有名气的歌手,艺名叫“特威迪夫人”。

    斯蒂芬?迪达勒斯:乔伊斯的自传体长篇小说《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中的主人公。他毕业于克朗戈伍斯森林公学和皇家大学,目前在迪希校长创办的一家私立学校任教。在图书馆发表关于莎士比亚的议论。

    西蒙?迪达勒斯:斯蒂芬之父。年前丧妻,家境困难。

    布莱泽斯?博伊兰:玛莉恩之情夫。正在筹划一次巡回歌唱演出,玛莉恩也在被邀之列。

    勃克?穆利根:医科学生,与海恩斯一道住进了斯蒂芬所租的圆塔。

    海恩斯:英国人,毕业于牛津大学。为了研究凯尔特文学而来到爱尔兰。

    米莉:布卢姆与玛莉恩之独女,十五岁。在韦斯特米思郡穆林加尔市的一家照相馆工作。

    帕狄?迪格纳穆:已故。生前曾在律师约翰?亨利?门顿的事务所工作,因酗酒被开除,患病而死。

    马丁?坎宁翰:布卢姆之友,在都柏林堡任职(英国殖民统治机构)。他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多方照顾迪格纳穆的遗族,包括募集捐款。

    布林夫人:原名乔西?鲍威尔,其夫丹尼斯?布林患有神经病。婚前她爱过布卢姆,一直不忘旧情。

    里奇?古尔丁:斯蒂芬的舅舅,布卢姆之友。在科利斯一沃德律师事务所任会计师。他与内弟西蒙?迪达勒斯已绝交。

    约翰?康米神父:方济各?沙勿略教堂的教长,耶稣会会长。斯蒂芬在克朗戈伍斯森林公学就读时,他曾任该校校长。

    迈尔斯?克劳福德:《电讯晚报》的主编。

    杰克?麦克休:大学教授,学者,经常为《电讯晚报》写社论。

    本杰明?多拉德:本地一名歌手。他在替向吕便?杰借过高利贷的考利神父奔走,以便宽限几天还债日期。

    弗莱明大妈:经常到布卢姆家来做家务的女人。

    鲁迪:布卢姆与玛莉恩的独子,生于一八九四年,只活了十一天便夭折。

    C?P?麦科伊:布卢姆的熟人,在都柏林市的尸体收容所做验尸官助手。其妻是个无名歌手。

    班塔姆?莱昂斯:布卢姆的熟人,热衷于赛马。上午在街上与布卢姆相遇,听布卢姆说起“丢掉”,就想把赌注押在同名的马身上。后又接受利内翰的劝告,变了卦。结果,还是“丢掉”获胜了。

    科尼?凯莱赫:奥尼尔殡仪馆的经理,负责为迪格纳穆料理葬事。

    杰克?鲍尔:供职于都柏林堡内的皇家爱尔兰警察总署。

    吕使?杰:放高利贷的。有一次他儿子跳进了利菲河,被一位船夫救了起来。他却只给了船夫两先令。

    汤姆?克甫:布卢姆之友,茶叶等商品的推销员。

    内德?兰伯特:谷物商,其库房原是圣玛丽亚修道院的会议厅。

    休?C?洛夫神父:他是萨林斯镇圣迈克尔教堂的本堂神父,为了写一本关于菲茨杰拉德家族的书,到兰伯特的库房来参观。他在都柏林拥有一所房子,出租给考利神父。

    考利神父:本?多拉德和西蒙?迪达勒斯之友。因还不起向吕便?杰借的高利贷,狼狈不堪。

    乔(约瑟夫)?麦卡西?海国斯:布卢姆的同事,也替《自由人报》拉广告。

    红穆雷:约翰?穆雷的绰号,《自由人报》的职员。

    约瑟夫?帕特利克?南尼蒂:在爱尔兰出生的意大利人,《自由人报》社排字房工长。他又是英国议会下院议员兼都柏林市政委员。

    杰?杰?奥莫洛伊:原为律师,后来患了肺病,落魄潦倒。

    利内翰:《体育》报的赛马栏记者,曾调戏摩莉。

    奥马登?伯克:斯蒂芬之友,新闻记者。

    弗林:绰号叫“大鼻子”,布卢姆之友。

    乔治?威廉?拉塞尔:笔名A.E.,爱尔兰诗人。他是当时仍健在的爱尔兰文艺复兴运动的指导者之一,任《爱尔兰家园报》主编。

    托马斯?威廉?利斯特:公谊会教徒,爱尔兰国立图书馆馆长。

    约翰?埃格林顿:原名威廉?阿克柏特里克·马吉,爱尔兰文艺复兴运动中的批评家,曾在图书馆与斯蒂芬辩论。

    理查德?欧文?贝斯特:爱尔兰国立图书馆副馆长。

    约翰?米林顿?辛格:爱尔兰文艺复兴运动的领导人之一,诗剧家,是斯蒂芬的熟人。

    乔治?穆尔:爱尔兰小说家,斯蒂芬的熟人。

    格雷戈里夫人:爱尔兰剧作家。原名伊萨贝拉?奥古斯塔?佩尔斯。她于一八九二年丧夫后,开始文学生涯,一九0四年任阿贝剧院经理。她是斯蒂芬的熟人。

    阿瑟?格里菲思:爱尔兰政治家,原在都柏林当排字工人。一八九九年创办以争取爱尔兰民族独立为主旨的周刊《爱尔兰人联合报》。他是布卢姆的熟人。

    查理?斯图尔特?巴涅尔:十九世纪末爱尔兰自治运动和民族主义领袖,已故。布卢姆和他有一面之缘。

    约翰?霍华德?巴涅尔:查理?巴涅尔之弟。都柏林市政典礼官兼典当商代理人。拉里?奥罗克:布卢姆家附近的一家酒店的老板。凯蒂?迪达勒斯}布棣?迪达勒斯}斯蒂芬的幼妹尚在上学。

    玛吉?迪达勒斯:斯蒂芬之妹。她从修女处讨些豌豆,替妹妹们煮汤吃。迪丽?迪达勒斯:斯蒂芬之妹,长得最像长兄。她在街上向父亲西蒙要了点钱,花一便士买了一本《法语初级读本》。

    盲青年:布卢姆曾搀着他走过马路,神经失常的卡什尔?法雷尔却差点儿把他撞倒。他到奥蒙德酒吧去,调了钢琴的音。

    汤姆?罗赤福德:他以兜售赛马赌券为业,并热衷于发明机器。他曾搭救过一名因中毒而昏迷过去的下水道工人。

    高个儿约翰?范宁:都柏林市副行政长官,绰号“高个儿”。

    帕特里克?阿洛伊修斯?迪格纳穆:帕狄?迪格纳穆的遗孤中最年长的一个。

    约翰?怀斯?诺兰:布卢姆之友,关心迪格纳穆的遗孤,并对马丁?坎宁翰说,布卢姆为遗孤捐了五先令。

    莉迪亚?杜丝:奥蒙德饭店的金发女侍。

    米娜?肯尼迪:奥蒙德饭店的褐发女侍

    阿尔夫雷德·柏根:都柏林行政司法副长官助理,绰号叫“小个儿阿尔夫”。

    威廉·亨勃尔·达德利伯爵:爱尔兰总督。

    “市民”:原名迈克尔?丘萨克。他是盖尔体育协会创办者,自称“市民丘萨克”,因而得名。

    格蒂·麦克道维尔:瘸腿美少女。

    西茜·卡弗里:格蒂的女友,性情活泼。

    伊迪·博德曼:格蒂的女友,性格矫情。

    汤米·卡弗里:西茵的双胞胎弟弟,时年四岁。

    杰基·卡弗里}

    雷吉·怀利:格蒂的男友,高中学生。

    安德鲁·霍恩博士:霍利斯街国立妇产医院院长。

    卡伦小姐:国立妇产医院护士。

    米娜·博福伊太太:玛莉恩的女友,夜里在医院生一男婴,系难产。

    亚历克·班农:医科学生,米莉的男友

    迪克森:实习大夫,布卢姆被蜂蜇伤后,曾由他包扎。斯蒂芬之友。

    文森特·林奇:医科学生。他与女友在篱笆后面幽会时,给路过的康米神父(母校的老校长)撞见了。

    弗兰克·科斯特洛:医科学生,因嗜酒如命,绰号叫潘趣(酒名)

    威廉·马登:医科学生。

    J.克罗瑟斯:医科学生。

    贝洛·科恩夫人:妓院老鸨。

    玛丽·德里斯科尔:布卢姆夫妇过去的女仆。

    耶尔弗顿·巴里夫人,贝林厄姆夫人:都柏林上流社会淑女。

    默雯·塔尔博伊:贵妇人

    佐伊、基蒂、弗洛莉:妓女

    士兵卡尔、士兵康舍顿:英国兵,把斯蒂芬击倒。

    科利:斯蒂芬之友,因生活没有着落,向斯蒂芬借钱。

    冈穆利:西蒙的旧友,后沦为市政府雇用的守夜人。

    马尔维中尉:摩莉在直布罗陀时期的初恋对象。

    “剥山羊皮”:马车夫棚的老板。

  • 乔伊斯《尤利西斯》10-14

     第十章 1

    耶稣会会长,十分可敬的约翰·康米[1]边迈下神父住宅的台阶,边把光滑的怀表揣回内兜。差五分三点。还来得及,正好走到阿坦[2]。那个男孩儿姓什么来着?迪格纳穆。对。着实恰当而正确[3]。应该去见见斯旺修士[4]。还有一封坎宁翰[5]先生的来信呢。是啊,尽可能满足他的要求吧。这是位善良而能干的天主教徒。布教的时候能派上用场。

    一个独腿水手,架着双拐,无精打采地一步一挪地往前悠荡,嘴里哼唱着什么曲调。他悠荡到仁爱会修女院前面,蓦地停了下来,朝着耶稣会这位十分可敬的约翰·康米伸过一顶鸭舌帽,求他施舍。康米神父在阳光下祝福了他,因为神父知道自己的钱包里只有一克朗银币。

    康米神父横过马路,跨过蒙乔伊广场。他想了一下被炮弹炸断了腿的士兵和水手怎样在贫民救济所里结束余生的事,又想起红衣主教沃尔西的话:“如果我用为国王效劳的热诚来侍奉天主,他也不会在我垂老之年抛弃我。”[6]他沿着树荫,走在闪烁着阳光的树叶底下;议会议员戴维·希伊先生的太太[7]迎面而来。

    “我很好,真的,神父。您呢,神父?”

    康米神父确实非常健康。他也许会到巴克斯顿[8]去洗洗矿泉澡。她的公子们在贝尔维迪尔[9]念得蛮好吧?是吗?康米神父听到这情况,的确很高兴。希伊先生本人呢?还在伦敦。议会仍在开会,可不是嘛。多好的天气啊,真让人心旷神怡。是啊,伯纳德·沃恩[10]神父极可能会再来讲一次道。啊,可不,了不起的成功。的确是位奇才。

    康米神父看到议会议员戴维·希伊先生的太太显得那么健康,高兴极了,他恳请她代为向议会议员戴维·希伊先生致意。是的,他准登门去拜访。

    “那么,再见吧,希伊太太。”

    康米神父脱下大礼帽告别,朝着她面纱上那些在阳光下闪着墨光的乌珠芜尔一笑。一边走开一边又漾出微笑。他晓得自己曾用槟榔果膏把牙刷得干干净净。

    康米神父踱着,边走边泛出微笑,因为他记起伯纳德·沃恩神父那逗乐儿的眼神和带伦敦土腔的口音。

    “彼拉多!你咋不赶走那些起哄的家伙?”[11]

    不管怎么说,他是个热心肠的人。这一点不假。以他独特的方式,确实做过不少好事。这是毫无疑问的。他说他热爱爱尔兰,也热爱爱尔兰人。谁能相信他还出身于世家呢?是威尔士人吧?

    哦,可别忘了。那封给管辖教区的神父的信。

    在蒙乔伊广场的角落里,康米神父拦住三个小学童。对,他们是贝尔维迪尔的学生。呃,班次很低。他们在学校里都是好学生吗?哦,那就好极啦。那么,他叫什么名字呢?杰克·索恩。他叫什么?杰尔[12]·加拉赫。另一个小不点儿呢?他的名字叫布鲁尼·莱纳姆。哦,起了个多么好的名字。

    康米神父从前胸掏出一封信来,递给少年布鲁尼·莱纳姆,并指了指菲茨吉本街拐角处的红色邮筒。

    “可是留点儿神,别把你自个儿也投进邮筒里去,小不点儿,”他说。

    孩子们的六只眼睛盯着康米神父,大声笑了起来:

    “哦,您哪。”

    “喏,让我瞧瞧你会不会投邮,”康米神父说。

    少年布鲁尼·莱纳姆跑到了马路对面,将康米神父那封写给管辖教区神父的信塞进红艳艳的邮筒口里。康米神父泛着微笑,点了点头。然后又笑了笑,就沿着蒙乔伊广场向东踱去。

    舞蹈等课程的教师丹尼斯·杰·马金尼[13]先生头戴丝质大礼帽,身穿滚着绸边的暗蓝灰色长礼服,系着雪白的蝴蝶结,下面是淡紫色紧腿裤;戴着鲜黄色手套,脚登尖头漆皮靴。他举止端庄地走着,来到迪格纳穆庭院的角上。这时,马克斯韦尔夫人擦身而过,他赶紧毕恭毕敬地闪到边石上去。

    那不是麦吉尼斯太太[14]吗?

    满头银发、仪表堂堂的麦吉尼斯太太在对面的人行道上款款而行。她朝康米神父点头致意。康米神父含笑施礼。她近来可好?

    夫人风度忧雅,颇有点儿像苏格兰女王玛丽[15]。想想看,她竟然是个当铺老板娘!哟,真是的!这么一派……该怎么说呢?……这么一派女王风度。

    康米神父沿着大查尔斯街前行,朝左侧那紧闭着门的自由教会[16]瞟了一眼。可敬的文学士T·R·格林将(按照神的旨意)[17]布道。他们称他作教区牧师。他呢,认为讲上几句儿乃是义不容辞的[18]。然而,得对他们宽大为怀。不可克服的愚昧。他们毕竟也是根据自己的见解行事的啊。

    康米神父拐了弯,沿着北环路踱去。奇怪,这样一条重要的通衢大道,竟然没铺设电车路。肯定应该铺设。

    一样背着书包的学童从里奇蒙大街那边跨过马路而来。个个扬起肮里肮脏的便帽。康米神父一次又一次慈祥地朝他们还礼。这都是些公教弟兄会[19]的孩子们。

    康米神父一路走着,闻到右侧飘来一股烟香。波特兰横街的圣约瑟教堂。那是给贞节的老妪们开设的。[20]神父冲着圣体[21]摘下帽子。她们固然操守高尚,只是,有时脾气挺坏。

    来到奥尔德勃勒邸第附近,康米神父想起那位挥金如土的贵族。而今,这里改成了公事房还是什么的。[22]

    康米神父开始开始顺着北滩路走去,站在自己那爿商号门口的威廉·加拉赫先生朝他施礼。康米神父向威廉·加拉赫先生还礼,并嗅到了成条的腌猪肋骨肉和桶里装得满满的冰镇黄油的气味。他走边葛洛根烟草铺,店前斜靠着一块块张贴新闻的告示板,报道发生在纽约的一桩惨案[23]。在美国,这类事件层出不穷。倒楣的人们毫无准备地就那么送了命。不过,彻底悔罪也能获得赦免[24]。

    康米神父走边丹尼尔·伯金的酒馆儿。两个没找到活儿干的男人在闲倚着窗口消磨时光。他们向他行礼,他也还了礼。

    康米神父走过H·J·奥尼尔殡仪馆。科尼·凯莱赫正一边嚼着一片枯草,一边在流水帐簿上划算着。一个巡逻的警察向康米神父致敬,康米神父也回敬了一下。走边尤克斯泰特猪肉店,康米神父瞧见里面整整齐齐地摆着黑白红色的猪肉香肠,像是弯曲的管子。在查尔维尔林荫道的树底下,康米神父瞅见一艘泥炭船,一匹拉纤的马低垂着脑袋,头戴脏草帽的船老大坐在船中央,抽着烟,目不转睛地望着头顶上一根白杨树枝。真是一派田园诗意。康米神父琢磨着造物主的旨意:让沼泽里产生泥炭,供人们来挖掘,运到城市和村庄。于是,穷人家里就生得起火了。

    来到纽科门桥上,上加德纳街圣方济各·沙勿略教堂的这位十分可敬的耶稣会会长约翰·康米跨上一辆驶往郊外的电车。

    一辆驶往市内的电车在纽科门桥这一站停住了。圣阿加莎教堂的本堂神父、至尊的尼古拉斯·达德利下了车。

    康米神父是由于讨厌徒步跋涉泥岛[25]那段脏路,才在纽科门桥搭乘这趟驶往郊外的电车的。

    康米神父在电车的一角落座。他仔细地把一张蓝色车票掖在肥大的小山羊皮手套的扣眼间;而四先令和一枚六便士以及五枚一便士[26]则从他的另一只戴了小山羊皮手套的巴掌上,斜着滑进他的钱包。当电车从爬满常春藤的教堂前驰过的时候,他想道:通常总是刚一粗心大意地扔掉车票,查票的就来了。康米神父觉得,就如此短暂而便宜的旅途而言,车上的乘客未免过于一本正经了。康米神父喜欢过得既愉快而又事事得体。

    这是个宁静的日子。坐在康米神父对面那位戴眼镜的绅士解释完了什么,朝下望去。康米神父猜想,那准是他的妻子。

    一个小哈欠使那位戴眼镜的绅士的妻子启开了口。她举起戴着手套的小拳头,十分文雅地打了个哈欠,用戴了手套的小拳头轻轻碰了碰启开的嘴,甜甜地泛出一丝微笑。

    康米神父觉察出车厢里散发着她那香水的芬芳。他还发觉,挨着她另一边的一个男子局促不安地坐在座位的边沿上。[27]

    康米神父曾经在祭坛栏杆边上吃力地把圣体送进一个动作拙笨的老人嘴里。那人患有摇头症。

    电车在安斯利桥停了下来。正要开动时,一个老妪抽冷子从她的座位上站了起来。她要下车。售票员拽了一下铃绳,叫刹车,好让她下去。她挎着篮子,提了网兜,踱出车厢。康米神父望见售票员将她连篮子带网兜扶下车去。康米神父思忖,她那一便士车钱都差点儿坐过了头。从这一点来看,她是那种善良人中间的一个,你得一再告诉她们说,己经被赦免了:“祝福你,我的孩子,为我祈祷吧。”[28]然而她们在生活中有那么多忧虑,那么多操心的事儿,可怜的人们。

    广告牌上的尤金·斯特拉顿[29]先生咧着黑人的厚嘴唇,朝康米神父作出一副怪相。

    康米神父想到黑、棕、黄色人种的灵魂啦,他所做的有关耶稣会的圣彼得·克莱佛尔[30]和非洲传教事业的宣讲啦,传播信仰啦,还有那数百万黑、棕、黄色的灵魂。当大限像夜里的小偷那样忽然来到[31]时,他们却尚未接受洗礼。康米神父认为,那位比利时耶稣会会士所著《选民之人数》[32]一书中的主张,还是入情入理的。那数百万人的灵魂是天主照自己的形象创造[33]的。然而他们不曾(按照神的旨意[34])获得信仰。但他们毕竟是天主的生灵,是天主所创造的。依康米神父看来,让他们统统沉沦未免太可惜了,而且也可以说是一种浪费。

    康米神父在豪斯路那一站下了车。售票员向他致敬,他也还了礼。

    马拉海德路一片寂静。这条路和它的名字很合康米神父的心意。马拉海德喜洋洋,庆祝钟声响啊响。[35]马拉海德的塔尔伯特勋爵,马拉海德和毗邻海域世袭海军司令的直系继承者。紧接着,征召令下来了。在同一天,她从处女一变而为妻子和遗孀[36]。那是世风古朴的半月,乡区里一片欢快,是效忠爵爷领地的古老时代。

    康米神父边走边思索着自己所著的那本小书《爵爷领地的古老时代》[37]以及另一本值得一写的书,关于耶稣会修道院以及莫尔斯沃思勋爵之女——第一代贝尔弗迪尔伯爵夫人玛丽·罗奇福特[38]。

    一个青春已逝、神色倦怠的夫人,沿着艾乃水湖[39]畔踽踽独行。第一代贝尔弗迪尔伯爵夫人神色倦怠地在苍茫暮色中仿徨。当一只水獭跃进水里时,她也木然无所动。谁晓得实情呢?正在吃醋的贝尔弗迪尔爵爷不可能,听她忏悔的神父也不可能知道她曾否与小叔子完全通奸,曾否被他往自己那女性天然器官内射精 [40]吧?按照妇女的常情,倘若她没有完全犯罪,她只须不痛不痒地忏悔一番。知道实情的,只有天主、她本人以及他——她那位小叔子。

    康米神父想到了那种暴虐的纵欲,不管怎么说,为了人类在地球上繁衍生息,那是不可或缺的。也想到了我们的所作所为迥乎不同于天主。

    唐约翰[4]·康米边走路迫在往昔的岁月里徘徊。在那儿,他以慈悲为怀,备受尊重。他把人们所忏悔的桩桩隐秘都铭记在心头;在一间天花板上吊着累累果实、用蜜蜡打磨的客厅里,他以笑脸迎迓贵人们一张张笑容可掬的脸。新郎和新娘的手,贵族和贵族,都通过唐约翰·康米,将掌心叠放在一起了。

    这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日子。

    隔着教堂墓地的停柩门,康米神父望到一畦畦的卷心菜,它们摊开宽绰的下叶向他行着屈膝礼。天空,一小簇白云彩映入眼帘,正徐徐随风飘下。法国人管这叫毛茸茸的[42]。这个词儿恰当而又朴实。

    康米神父边诵读日课[43],边眺望拉思科非[44]上空那簇羊毛般的云彩。他那穿着薄短袜的脚脖子被克朗戈伍斯田野里的残梗乱茬刺得痒痒的。他一面诵着晚课,一面倾听分班排游戏的学童们的喊叫声——稚嫩的嗓音划破傍晚的静谧。当年他曾经当过他们的校长。他管理得很宽厚。[45]

    康米神父脱掉手套,掏出红边的《圣教日课》。一片象牙书签标示着该读哪一页。

    九时课[46]。按说应该在午饭前诵读的。可是马克斯韦尔夫人来了。

    康米神父悄悄地诵毕《天主经》和《圣母经》[47],在胸前面个十字:天主啊,求你快快拯救我![48]

    他安详地踱步,默诵着九时课,边走边诵,一直诵到心地纯洁的人有福了[49]的第Res[50]节:

    你法律的中心乃是真理;

    你一切公正的诫律永远长存![51]

    一个涨红了脸的小伙子[52]从篱笆缝隙间钻了出来。 跟着又钻出一个年轻姑娘,手里握着一束摇曳不停的野雏菊。小伙子突然举帽行了个礼,年轻姑娘赶忙弯下腰去,缓慢仔细地将巴在她那轻飘飘的裙子上的一截小树枝摘掉。

    康米神父庄重地祝福了他们俩,然后翻开薄薄的一页《圣教日课》:Sin[53]。

    有权势的人无故逼迫我,但我尊重你的法律。[54]

    * * *

    科尼·凯莱赫合上他那本长方形的流水帐簿,用疲惫的目光扫了扫那宛如哨兵般立在角落里的松木棺材盖儿一眼。他挺直了身子,走到棺材盖儿跟前,以它的一角为轴心,旋转了一下,端详着它的形状和铜饰。他边嚼着那片干草,边放回棺材盖儿,来到门口。他在那儿把帽檐往下一拉,好让眼睛有个遮荫,然后倚着门框懒洋洋地朝外面望着。

    约翰·康米神父在纽科门桥上了驶往多利山的电车。

    科尼·凯莱赫交叉着那双穿了大皮靴子的大脚,帽檐拉得低低的,定睛望着,嘴里还咀嚼着那片干草。

    正在巡逻的丙五十七号警察停下脚步,跟他寒喧。

    “今儿个天气不错,凯莱赫先生。”

    “可不是嘛,”科尼·凯莱赫说。

    “闷热得厉害,”警察说。

    科尼·凯莱赫一声不响地从嘴里啐出一口干草汁,它以弧形线飞了出去。就在这当儿,一只白晳的胳膊从埃克尔斯街上的一扇窗户里慷慨地丢出一枚硬币。[55]

    “有什么最好的消息?”他问。

    “昨儿晚上我看到了那个特别的聚会,”警察压低嗓门说。

    * * *

    一个独腿水手架着丁字拐,在麦康内尔药房跟前拐了个弯,绕过拉白奥蒂的冰淇淋车,一颠一颠地进了埃克尔斯街。拉里·奥罗克[56]只穿了件衬衫站在门口,水手就朝着他毫不友善地吼叫:

    为了英国……

    他猛地往前悠荡了儿步,从凯蒂和布棣·迪达勒斯身边走过,并站住,吼了一声:

    为了家园和丽人。[57]

    从杰·杰·奥莫洛伊那张苍白愁苦的脸可以知道,兰伯特先生正在库房里接见来客。

    一位胖太太停下来,从手提包里掏出一枚铜币,丢在伸到她跟前的便帽里。水手喃喃地表示谢意,愠怒地朝那些对他置之不理的窗户狠狠地盯了一眼,把脑袋一耷拉,又向前悠荡了四步。

    他停下来,怒冲冲地咆哮着:

    为了英国……

    两个打赤脚的顽童嚼着长长的甘草根,在他身旁站下来,嘴里淌着黄糊糊的涎水,呆呆望着他那残肢。

    他使劲朝前悠荡了几步,停下来,冲着一扇窗户扬起头,用拖长的深沉嗓音吼道:

    为了家园和丽人。

    窗内发出小鸟鸣啭般的圆润快活的口哨声,持续了一两节才止住。窗帘拉开了。一张写着“房间出租,自备家具”字样的牌子打窗框上滑落下去。窗口露出一只丰腴赤裸、乐善好施的胳膊,是从连着衬裙的白色乳搭那绷得紧紧的吊带间伸出的。一只女人[58]的手隔着地下室前的栏杆掷出一枚硬币。它落在人行道上了。

    一个顽童朝这枚硬币跑去,拾了起来,把它投进这位歌手的便帽时,嘴里说着:

    “喏,大叔。”

    * * *

    凯蒂和布棣·迪达勒斯推开门,走进那狭窄、蒸气弥漫的厨房。

    “你把书当出去了吗?”布棣问。

    玛吉站在铁灶[59]跟前,两次用搅锅的棍儿把一团发灰的什么许进冒泡的肥皂水里,然后擦了擦前额。

    “他们一个便士也不给,”她说。

    康米神父走边克朗戈伍斯田野,他那双穿着薄短袜的脚脖子被残茬扎得痒痒的。

    “你到哪家去试的?”布棣问。

    “麦吉尼斯当铺。”

    布棣跺了跺脚,把书包往桌上一惯。

    “别自以为了不起,叫她遭殃去吧!”她嚷道。

    凯蒂走到铁灶跟前,眯起眼睛凝视着。

    “锅里是什么呀?”她问。

    “衬衫,”玛吉说。

    布棣气恼地嚷道:

    “天哪!难道咱们什么吃的也没有了吗?”

    凯蒂用自己的脏裙子垫着手,掀开汤锅的盖儿问:

    “这里面是什么?”

    锅里喷出的一股热气就回答她了。

    “豌豆汤,”玛吉说。

    “你打哪儿弄来的?”凯蒂问。

    “玛丽·帕特里克修女那儿,”玛吉说。

    打杂的摇了一下铃。

    叮啷啷!

    布棣在桌前落座,饿着肚子说:“端到这儿来!”

    玛吉把稠糊糊的汤从锅里倒进了碗。坐在布棣对面的凯蒂边用指尖将面包渣塞进嘴里,边安详地说:

    “咱们有这么多吃的就蛮好了。迪丽哪儿去啦?”

    “接父亲去了,”玛吉说。

    布棣边把面包大块儿大块儿地掰到黄汤里,边饶上一句:

    “我们不在天上的父亲……”[60]

    玛吉过往凯蒂的碗里倒黄汤,边嚷道:

    “布棣!不许这么胡说八道!”

    一叶小舟——揉成一团丢掉的“以利亚来了”[61],浮在利菲河上,顺流而下。穿过环道桥[62],冲出桥墩周围翻滚的激流,绕过船身和锚链,从海关旧船坞与乔冶码头之间向东漂去。

    * * *

    桑顿鲜花水果店的金发姑娘正往柳条筐里铺着窸窣作响的纤丝。布莱泽斯·博伊兰递给她一只裹在粉红色薄绉纸里的瓶子以及一个小罐子。

    “把这些先放进去,好吗?”他说。

    “好的,先生,”金发姑娘说,“上面放水果。”

    “行,这样挺好,”布莱泽斯·博伊兰说。

    她把圆滚滚的梨头尾交错地码得整整齐齐,还在夹缝儿里撂上羞红了脸的熟桃。

    布莱泽斯·博伊兰脚上登着棕黄色新皮鞋,在果香扑鼻的店堂里踱来踱去,拿起那鲜嫩、多汁、带褶纹的水果,又拿起肥大、红艳艳的西红柿,嗅了嗅。

    头戴白色高帽的H·E·L·YS[63]从他面前列队而行;穿过坦吉尔巷,朝着目的地吃力地走去。

    他从托在薄木片上的一簇草莓跟前蓦地掉过房来,由表兜里拽出一块金怀表,将表链抻直。

    “你们可以搭电车送去吗?马上?”

    在商贾拱廊内,一个黑糊糊的背影正在翻看着小贩车上的书。[64]

    “先生,管保给你送到。是在城里吗?”

    “可不,”布莱泽斯·博伊兰说,“十分钟。”

    金发姑娘递给他标签和铅笔。

    “先生,劳您驾写下地址好吗?”

    布莱泽斯·博伊兰在柜台上写好标签,朝她推过去。

    “马上送去,可以吗?”他说,“是给一位病人的。”

    “好的,先生。马上就送,先生。”

    布莱泽斯·博伊兰在裤兜里摆弄着钱,发出一片快乐的声响。

    “要多少钱?”他问。

    金发姑娘用纤指数着水果。

    布莱泽斯·博伊兰朝她衬衫的敞口处望了一眼,小雏儿。他从高脚杯里拈起一朵红艳艳的麝香石竹。

    “这是给我的吧?”他调情地问。

    金发姑娘斜瞟了他一眼,见他不惜花费地打扮,领带稍微歪斜的那副样子,不觉飞红了脸。

    “是的,先生,”她说。

    她灵巧地弯下腰去,数了数圆滚滚的梨和羞红的桃子。

    布莱泽斯·博伊兰越发心荡神驰地瞅着她那衬衫敞口处,用牙齿叼着红花的茎,嘻笑着。

    “可以用你的电话说句话儿吗?”他流里流气地问。

    * * *

    “不过![65]”阿尔米达诺·阿尔蒂弗尼[66]说。

    他隔着斯蒂芬的肩膀,凝视着哥尔德斯密斯[67]那疙疙瘩瘩的脑袋。

    两辆满载游客的马车徐徐经过,妇女们紧攥着扶手坐在前面。一张张苍白的脸。[68]男子的胳膊坦然地搂着女人矮小的身子。一行人把视线从三一学院移到爱尔兰银行那耸立着圆柱、大门紧闭的门厅。那里,鸽群正咕咕咕地叫着。

    “像你这样年轻的时候,”[69]阿尔米达诺·阿尔蒂弗尼说,“我也曾这么想过。当时我确信这个世界简直像个猪圈。太糟糕啦。因为你这副嗓子……可以成为你的财源,明白吗?然而你在做着自我牺牲。”[70]

    “不流血的牺牲,”[71]斯蒂芬笑眯眯地说。他攥着梣木手杖的中腰,缓慢地轻轻地来回摆动着。

    “但愿如此,”[72]蓄着口髭的圆脸蛋儿愉快地说,“可是,我的话你也听听才好。考虑考虑吧。”[73]

    从印契科驰来的一辆电车,服从了格拉顿用严厉的石手[74]发出的停车信号。一群隶属于军乐队的苏格兰高原士兵从车上七零八落地下来了。

    “我仔细想一想,”[75]斯蒂芬说,低头瞥了一眼笔挺的裤腿。

    “你这话是当真的吧,呃?”[76]阿尔米达诺·阿尔蒂弗尼说。

    他用那厚实的手紧紧握住斯蒂芬的手。一双富于人情味的眼睛朝他好奇地凝视了一下,接着就转向一辆驰往多基的电车。

    “来啦,”匆忙中,阿尔米达诺·阿尔蒂弗尼友善地说,“到我那儿去坐坐,再想想吧。再见,老弟。”[77]

    “再见,大师,”斯蒂芬说,他腾出手来掀了掀帽子说,“谢谢您啦!”[78]

    “客气什么?”阿尔米达诺·阿尔蒂弗尼说,“原谅我,呃?祝你健康!”[79]

    阿尔米达诺·阿尔蒂弗尼把乐谱卷成指挥棒形,打了打招呼,迈开结实耐穿的裤腿去赶搭那趟驶往多.99lib.基的电车。他被卷进那群身着短裤、裸着膝盖的高原士兵——他们偷偷携带着乐器,正在乱哄哄地拥进三一学院的大门[80]——所以他白跑了一趟,招呼也白打了。

    * * *

    邓恩小姐[81]把那本从卡佩尔大街图书馆借来的《白衣女》[82]藏在抽屉尽里边,将一张花哨的信纸卷进打字机。

    里面故弄玄虚的地方大多了。他爱上了那位玛莉恩没有呢?换

    上一本玛丽·塞西尔·海依[83]的吧。

    圆盘[84]顺着槽溜下去。晃了一阵才停住,朝他们飞上一眼:六。

    邓恩小姐把打字机键盘敲得咯嗒咯嗒地响着:

    “一九0四年六月十六日。”

    五个头戴白色高帽的广告人来到莫尼彭尼商店的街角和还不曾竖立沃尔夫·托恩[85]雕像的石板之间,他们那H·E·L·Y’S的蜿蜒队形就掉转过来, 拖着沉重的脚步沿着原路走回去。

    随后,她定睛望着专门扮演轻佻风骚角色的漂亮女演员玛丽·肯德尔[86]的大幅海报,慵懒地倚在桌上,在杂记本上胡乱涂写几个十六和大写的字母S。芥末色的头发。抹得花里胡哨的脸颊。她并不俊俏,对吗?瞧她捏着裙角那副样子!我倒想知道,那个人今晚到不到乐队去[87]。我要是能叫裁缝给我做一条苏西·内格尔那样的百褶裙该有多好。走起来多有气派。香农和划船俱乐部[88]里所有那些时髦人物眼睛简直都离不开她了。真希望他今天不要把我一直留到七点。

    电话铃在她耳边猛地响了起来。

    “喂!对,先生。没有,先生。是的,先生。五点以后我给他们打电话。 只有那两封——一封寄到贝尔法斯特[89],一封寄到利物浦。好的,先生。那么,如果您不回来,过六点我就可以走了吧。六点一刻。好,先生。二十七先令六。我会告诉他的。对,一镑七先令六。”

    她在一个信封上潦草地写下三个数字。

    “博伊兰先生!喂!《体育报》那位先生来找过您。对,是利内翰先生。他说,四点钟他要到奥蒙德饭店去。没有,先生。是的,先生。过五点我给他们打电话。”

    * * *

    两张粉红色的脸借着小小火把的光亮出现了。[90]

    “谁呀?”内德·兰伯特问,“是克罗蒂吗?”

    “林加贝拉和克罗斯黑文,”正在用脚探着路的一个声音说。

    “嘿,杰克,是你吗?”内德·兰伯特说着,在摇曳的火光所映照的拱顶下,扬了扬软木条打着招呼。“过来吧,当心脚底下。”

    教士高举着的手里所攥的涂蜡火柴映出一道长长的柔和火焰燃尽了,掉了下去。红色斑点在他们脚跟前熄灭,周围弥漫着发霉的空气。

    “多有趣!”昏暗中一个文雅的口音说。

    “是啊,神父,”内德·兰伯特热切地说,“如今咱们正站在圣玛丽修道院的会议厅里。这是一个有历史意义的遗迹。一五三四年,绢骑士托马斯[91]就是在这里宣布造反的。这是整个都柏林最富于历史意义的地方了。关于这事,总有一天奥马登·勃克会写点什么的。合并[92]以前,老爱尔兰银行就在马路对面。犹太人的圣殿原先也设在这儿。后来他们在阿德莱德路盖起了自己的会堂。杰克,你从来没到这儿来过吧?”

    “没有过,内德。”

    “他[93]是骑马沿着戴姆人行道来的,”那个文雅的口音说,“倘若我没记错的话,基尔代尔一家人的宅第就在托马斯大院里。”

    “可不是嘛,”内德·兰伯特说,“一点儿也不错,神父。”

    “承蒙您的好意,”教士说,“下次可不可以允许我……”

    “当然可以,”内德·兰伯特说,“什么时候您高兴,就尽管带着照相机来吧。我会叫人把窗口那些口袋清除掉。您可以从这儿,要么从这儿照。”

    他在宁静的微光中踱来踱去,用手中的木条敲敲那一袋装堆得高高的种籽,并指点着地板上取景的好去处。

    一张长脸蛋上的胡子和视线,部落在一方棋盘上。[94]

    “深深感谢,兰伯特先生,”教士说,“您的时间宝贵,我不打扰了……”

    “欢迎您光临,神父,”内德·兰伯特说,“您愿意什么时候光临都行。比方说,下周吧。瞧得见吗?”

    “瞧得见,瞧得见。那么我就告辞了,兰伯特先生。见到您,我十分高兴。”

    “我才高兴呢,神父,”内德·兰伯特回答。

    他把来客送到出口,随手把木条旋转着掷到圆柱之间。他和杰·杰·奥莫洛伊一道慢悠悠地走进玛丽修道院街。那里,车夫们正往一辆辆平板车上装着一麻袋一麻袋角豆面和椰子粉,韦克斯福德的奥康内尔。[95]

    他停下脚步来读手里的名片。

    “休·C·洛失神父,拉思柯非。[96]现住:萨林斯[97]的圣迈克尔教堂。一个蛮好的年轻人。他告诉我,他正在写一本关于菲茨杰拉德家族[98]的书。他对历史了如指掌,的的确确。”

    那个年轻姑娘仔细缓慢地将巴在她那轻飘飘的裙子上的一载小树枝摘掉。[99]

    “我还只当你在策划另一次火药阴谋[100]呢,”杰·杰·奥莫洛伊说。

    内德·兰伯特用手指在空中打了个响榧子。

    “唉呀!”他失声叫道,“我忘记告诉他基尔代尔伯爵[101]放火烧掉卡舍尔大教堂后所说的那番话了。你晓得他说了什么吗?‘我干了这档子事实在觉得过意不去,’他说,‘然而天主在上,我确实以为大主教正在里面呢。’不过,他也许并不爱听。什么?天哪,不管怎样,我也得告诉他。这就是伟大的伯爵,大 [102]菲茨杰拉德。他们统统是火暴性子,杰拉德家族这些人。”

    当他走过去时,挽具松了的那些马受了惊,一副紧张的样子。他拍了拍挨着他的那匹花斑马的颤抖的腰腿,喊了声:

    “吁!好小子!”

    他掉过脸来问杰·杰·奥莫洛伊:

    “呃,杰克。什么事呀?遇到什么麻烦啦?等一会儿。站住。”

    他张大了嘴,脑袋使劲朝后仰着,凝然不动地站住,旋即大声打了个喷嚏。

    “哈哧!”他说,“该死!”

    “都怪这些麻袋上的灰尘,”杰·杰·奥莫洛伊彬彬有礼地说。

    “不是,”内德·兰伯特气喘吁吁地说,“我着了……凉,前天……该死……前天晚上……而且,那地方的贼风真厉害……”

    他拿好手绢,准备着打下一个……

    “今天早晨……我到……葛拉斯涅文去了……可怜的小……他叫什么来着……哈哧!……摩西他娘啊!

    * * *

    穿深红色背心的汤姆·罗赤福特手托一摞圆盘,顶在胸前,另一只手拿起最上面的那个。

    “瞧,”他说,“比方说,这是第六个节目。从这儿进去,瞧。眼下节目正在进行。”

    他把圆盘塞进左边的口子给他们看。它顺着槽溜下去,晃了一阵才停住,朝他们飞上一眼:六。[103]

    当年的律师[104]趾高气扬,慷慨陈词。他们看见里奇·古尔丁携带着古尔丁-科利斯-沃德律师事务所的帐目公文包,从统一审计办公室一路走到民事诉讼法庭。然后听到一位上了岁数的妇女身穿宽大的丝质黑裙,窸窸窣窣地走出高等法院[105]海事法庭,进了上诉法庭,她面上泛着半信半疑的微笑,露出假牙。

    “瞧,”他说,“瞧,我最后放进去的那个已经到这儿来了:节目结束。冲击力。杠杆作用。明白了吗?”

    他让他们看右边那越摞越高的圆盘。

    “高明的主意,”大鼻子弗林抽着鼻孔说,“那么来晚了的人就能知道哪个节目正在进行,哪些己经结束了。”

    “瞧明白了吧?”汤姆·罗赤福特说。

    他自己塞进了一个圆盘,望着它溜下去,晃动,飞上一眼,停住:四。正在进行的节目。

    “我这就到奥蒙德饭店去跟他见面,”利内翰说,“探探口气。好心总会有好报。”

    “去吧,”汤姆·罗赤福特说,“告诉他,我等博伊兰都等急啦。”

    “晚安,”麦科伊抽冷子说,“当你们两个人着手干起来的时候…”

    大鼻子弗林朝那杠杆弯下身去,嗅着。

    “可是这地方是怎么活动的呢,汤米?”他问道。

    “吐啦噜[106],”利内翰说,“回头见。”

    他跟着麦科伊走了出去,穿过克兰普顿大院的小方场。

    “他是个英雄,”他毫不迟疑地说。

    “我晓得,”麦科伊说,“你指的是排水沟吧。”

    “排水沟?”利内翰说,“是阴沟的检修口。”

    他们走过丹·劳里游艺场,专演风骚角色的妖媚女演员玛丽·肯德尔从海报上朝他们投以画得很蹩脚的微笑。

    他们来到锡卡莫街,沿着帝国游艺场旁的人行道走着,利内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给麦科伊听。有个阴沟口,就像那讨厌的煤气管一样,卡住了一个可怜的家伙。阴沟里的臭气已把他熏个半死。汤姆·罗赤福特连那件经纪人背心也来不及脱,身上系了根绳子,就不顾一切地下去了。还真行,他用绳子套住那可怜的家伙,两个人就都给拽了上来[107]。

    “真是英雄的壮举,”他说。

    奔杰维斯街。

    “这边走,”他一面朝右边走一面说,“我要到莱纳姆那儿去瞧瞧‘权杖’[108]的起价。你那块带金链儿的金表几点啦?”

    麦科伊窥伺了一下马库斯·特蒂乌斯·摩西那幽暗的办事处,接着又瞧了瞧奥尼尔茶叶店的挂钟。

    “三点多啦,”他说,“谁骑‘权杖’?”

    “奥马登”,利内翰说,“那是匹精神十足的小母马。”

    在圣殿酒吧前等候的时候,麦科伊躲开一条香蕉皮,然后用脚夹把它轻轻挑到人行道的阴沟里去。谁要是喝得烂醉黑咕隆咚地走到这儿,会很容易就摔个跟头。

    为了让总督出行的车马经过,车道[109]前的大门敞开了。

    “一博一,”利内翰回来说,“我在那儿碰见了班塔穆·莱昂斯。他打算押一匹别人教给他的破马,它压根儿就没有过赢的希望。打这儿穿过去。”

    他们拾级而上。在商贾拱廊内,一个黑糊糊的背影正在翻阅着小贩车上的书。

    “他在那儿呢,”利内翰说。

    “不晓得他在买什么,”麦科伊说着,回头瞥了一眼。

    “《利奥波德或稞麦花儿开》[110],”利内翰说。

    “他是买减价书的能手,”麦科伊说,“有一天我和他在一起,他在利菲街花两先令从一个老头那儿买了一本书。里面有精采的图片,足足值一倍钱。星星啦,月亮啦,带长尾巴的慧星啦。是一部关于天文学的书。”

    利内翰笑了。

    “我讲给你听一个关于慧星尾巴的极有趣儿的故事,”他说,“站到太阳地儿来。”

    他们横过马路来到铁桥跟前,沿着河堤边的惠灵顿码头走去。

    少年帕特里克·阿洛伊修斯·迪格纳穆[111]拿着一磅半猪排,从曼根的(原先是费伦巴克的)店里走了出来。

    “那一次格伦克里的感化院举行了盛大的宴会[112],”利内翰起劲地说,“要知道,那是一年一度的午餐会。得穿那种浆洗得笔挺的衬衫。市长大人出席了——当时是维尔·狄龙。查尔斯·卡梅伦爵士和丹·道森讲了话,还有音乐。巴特尔·达西演唱了,还有本杰明·多拉德……”

    “我晓得,”麦科伊插了嘴,“我太太也在那儿唱过一次。”

    “是吗?”利内翰说。

    一张写有“房间出租,自备家具”字样的牌子,又出现在埃克尔斯街七号的窗框上[113]。

    他把话打住片刻,接着又喝哧喝哧地喘着气笑开了。

    “等等,容我来告诉你,”他说,“卡姆登街的德拉亨特包办酒菜,鄙人是勤杂司令。布卢姆夫妇也在场。我们供应的东西可海啦:红葡萄酒、雪利酒、陈皮酒,我们也十分对得起那酒,放开量畅饮一通。喝足了才吃,大块的冷冻肘子有的是,还有百果馅饼[114]……”

    “我晓得,”麦科伊说,“那一年我太太也在场……”

    利内翰兴奋地挽住他的胳膊。

    “等一等,我来告诉你,”他说,“寻欢作乐够了,我们还吃了一顿夜宵。当我们走出来时,己经是第二天的凌晨几点[115]啦。回家的路上翻过羽床山, 好个出色的冬夜啊,布卢姆和克里斯·卡利南坐在马车的一边,我和他太太坐另一边。我们唱起来了,无伴奏的男声合唱,二重唱。看啊,清晨的微曦[116]。 她那肚带下面灌满了德拉亨特的红葡萄酒。那该死的车子每颠簸一次,她都撞在我身上。那真开心到家啦!她那一对儿可真棒,上主保佑她。像这样的。”

    他凹起掌心,将双手伸到胸前一腕尺的地方,蹙着眉头说。

    “我不停地为她把车毯往腿下掖,并且整一整她披的那条袭皮围巾。明白我的意思吗?”

    他用两只手在半空比划出丰满曲线的造型。他快乐得双目紧闭,浑身倦缩着,嘴里吹出悦耳的小鸟啁啾声。

    “反正那小子直挺挺地竖起来了,”他叹了口气说,“没错儿,那娘儿们是个浪母马。布卢姆把天上所有的星星和慧星都指给克里斯·卡利南和车把式看:什么大熊座啦,武仙座啦,天龙座啦,和其他繁星。可是,对上主发誓,我可以说是身心都沉浸在银河里了。说真格的,他全都认得出。她终于找到一颗很远很远一丁点儿大的小不点儿。‘那是什么星呀,波尔迪?’她说,上主啊,她可给布卢姆出了个难题。‘那一颗吗?’克里斯·卡利南说,‘没错儿,那说得上是个小针眼儿 [117]。哎呀,他说的倒是八九不离十。”

    利内翰停下脚步,身倚河堤,低声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实在支持不住啦,”他气喘吁吁地说。

    麦科伊那张白脸不时地对此泛出一丝微笑,随即神情又变得严肃起来。利内翰又往前走着。他摘下游艇帽,匆匆地挠挠后脑勺。沐浴在阳光下,他斜睨了麦科伊一眼。

    “他真是有教养有见识的人,布卢姆是这样的一位,”他一本正经地说,“他不是你们那种凡夫俗子……要知道……老布卢姆身上有那么一股艺术家气质。”

    * * *

    布卢姆先生漫不经心地翻着《玛丽亚·蒙克的骇人秘闻》[118],然后又拿起亚理斯多德的《杰作》。印刷得歪七扭八,一塌糊涂。插图有:胎儿蜷缩在一个个血红的子宫里,恰似屠宰后的母牛的肝脏。如今,全世界到处都是。统统想用脑壳往外冲撞。每一分钟都会有娃娃在什么地方诞生。普里福伊太太 [119]。

    他把两本书都撂在一劳,视线移到第三本上:利奥波德·封·扎赫尔-马索赫所著《犹太人区的故事》[120]。

    “这本我读过,”他说着,把它推开。

    书摊老板另撂了两本在柜台上。

    “这两本可好咧,”他说。

    隔着柜台,一股葱头气味从他那牙齿残缺不全的嘴里袭来。他弯下腰去,将其余的书捆起来,顶着没系钮扣的背心摞了摞,然后就抱到肮里肮脏的帷幕后面去丁。

    奥康内尔桥上,好多人在望着舞蹈等课程的教师丹尼斯·杰·马金尼先生。他一派端庄的仪态,却穿着花里胡哨的服装。

    布卢姆独自在看着书名。詹姆斯·洛夫伯奇[121]的《美丽的暴君们》。晓得是哪一类的书。有过吧?有过。

    他翻了翻。果不其然。

    从肮里肮脏的帷幕后面传出来女人的嗓音。听:那个男人。

    不行,这么厉害的不会中她的意。曾经给她弄到过一本。

    第十章 2

    他读着另一本的书名:《偷情的快乐》。这会更合她的胃口。拿来看看。

    他随手翻到一页就读起来:

    她丈夫给她的那一张张一元钞票,她都花在店铺里那些华丽的长衫和昂贵无比的镶有褶边的裙子上了。为了他!为

    了拉乌尔[122]!

    对。就这一本。怎么样?试试看。

    她的嘴紧紧嘬住地的嘴,淫亵放荡地狂吻着;他呢,这当

    儿把双手伸进她的衫襟,去抚摩她那丰满的曲线。

    对。就要这一本吧。它的结尾是:

    “你来迟了,”他嗓音嗄哑地说,用炯炯的怀疑目光瞪着她。

    那位美女把她那镶边的貉皮大氅脱下来甩在一边,裸露出王后般的双肩和一起一伏的丰腴魁力。她安详地朝他掉转过来,无比可爱的唇边泛着一丝若隐若现的微笑。

    布卢姆先生又读了一遍,那位美女……

    一股暖流悄悄地浸透他全身,镇慑着他的肉体。在揉皱了的衣服里面,肉体彻头彻尾地屈服了。眼白神魂颠倒般地往上一翻。 他的鼻孔像是在寻觅猎物一般拱了起来。涂在乳房上的油膏(为了他!为了拉乌尔!)融化了。腋窝下的汗水发出葱头般的气味。鱼胶般的黏液(她那一起一伏的丰腴魅力!)摸摸看!按一按!粉碎啦!两头狮子那硫磺气味的粪!

    青春!青春!

    一位上了岁数、不再年轻的妇女正从大法院、高等法院、税务法庭和高级民事法院共用的大厦里踱了出来。她刚在大法官主持的法庭里旁听了波特顿神经错乱案;在海事法庭上聆听了“凯恩斯夫人号”船主们对“莫纳号”三桅帆船船主们一案的申诉以及当事者一方的辩解;在上诉法庭,倾听了法庭所做关于暂缓审判哈维与海洋事故保险公司一案的决定。

    一阵含痰的咳嗽声在书摊的空气中回荡着, 把肮里肮脏的帷幕都震得鼓鼓的。摊主咳嗽着走出来了。他那灰白脑袋不曾梳理过,涨红了的脸也没刮过。他粗鲁地清着喉咙,往地板上吐了口黏痰。然后,伸出靴子来踩住自己吐出的,并且弯下腰去,用靴底蹭了蹭。这样,就露出他那剩下不几根毛的秃瓢。

    布卢姆先生望到了。

    他抑制着恶心的感觉,说:

    “我要这一本。”

    摊主抬起那双被积下的眼屎弄得视力模糊的眼睛。

    “《偷情的快乐》,”他边敲着书边说,“这是本好书。”

    * * *

    站在狄龙拍卖行门旁的伙计又摇了两遍手铃,并且对着用粉笔做了记号的大衣柜镜子照了照自己这副尊容。

    呆在人行道边石上的迪丽·迪达勒斯听到铃声和里面拍卖商的吆喝声。四先令九。那些可爱的帘子。五先令。使人感到舒适的帘子。新的值两基尼哪。五先令还有加的吗?五先令成交啦。

    伙计举起手铃摇了摇:

    “当啷!”

    最后一圈的铃声响起时,这半英里自行车赛[123]的选手们冲刺起来。J·A·杰克逊、W·E·怀利、A·芒罗和H·T·加恩,都伸长了脖子,东摇西摆, 巧妙地驰过了学院图书馆旁的弯道。

    迪达勒斯先生捋着长长的八字胡,从威廉斯横街拐了过来。他在女儿身边停下脚步。

    “来得正是时候,”她说。

    “求求你啦,站直了吧,”迪达勒斯先生说,“难道你想学你那吹短号的约翰舅舅[124],把脑袋缩在肩膀上吗?瞧你这副样子!”

    迪丽耸了耸肩。迪达勒斯先生双手按住她的肩膀往后扳。

    “站得直直的,丫头,”他说,“不然你会害上脊椎弯曲病的。你晓得自已像个什么样儿吗?”

    他蓦地垂下脑袋,往前一伸,并拱起肩,把下颚向下一耷拉。

    “别这样,爹”,迪丽说,“大家都在望着你哪。”

    迪达勒斯先生直起身子,又去捋他那八字胡。

    “你弄到点钱了吗?”迪丽问。

    “我上哪儿弄钱去?”迪达勒斯先生说,“在都柏林,没人肯借给我四便士。”

    “你准弄到了点儿,”迪丽盯着他的眼睛说。

    “你怎么晓得?”迪达勒斯先生用舌头顶着腮帮子说。

    克南[125]先生对自已揽到的这笔订货踌躇满志,正沿着詹姆斯大街高视阔步。

    “我晓得你弄到啦,”迪丽回答说,“刚才你呆在苏格兰酒家里来着吧?”

    “我没去呀,”、迪达勒斯先生笑吟吟地说,“是那些小尼姑把你教得这么调皮吧?拿去。”

    他递给她一先令。

    “看看这够你顶什么用的,”他说。

    “我猜你准弄到了五先令,”迪丽说,“再给我点儿吧。”

    “等一会儿,”迪达勒斯先生用恐吓的口吻说,“你跟那几个都是一路货,对吧?自从你们那可怜的妈咽气以后,你们就成了一帮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母狗啦。可是等着瞧吧。迟早我会把你们彻头彻尾摆脱掉的。满口下流的脏话!我会甩掉你们的。 哪怕我硬挺挺地抻丁腿儿,你们也无动于衷。说什么:‘他死啦,楼上那家伙咽气拉。’”

    他撇下她,往前走去。迪丽赶忙跟上去,拽住他的上衣。

    “喂,干吗呀?”他停下脚步来说。

    伙计在他们背后摇铃。

    “当啷啷!”

    “叫你这吵吵闹闹的混帐家伙挨天罚!”迪达勒斯先生掉过身去冲他嚷着。

    伙计意识到这话是朝他来的,就很轻很轻地摇着那耷拉下来的铃舌。

    “当!”

    迪达勒斯先生狠狠地盯了他一眼。

    “瞧瞧这个人,”他说,“真有点儿意思。我倒想知道他还让不让咱们说话啦。”

    “爹,你弄到的钱不止这么些,”迪丽说。

    “我要玩个小花招儿给你们看,”迪达勒斯先生说,“我要撇下你们这一帮,就像当年耶稣撇下犹太人那样。[126]瞧,我统共只有这么多。 我从杰克·鲍尔那儿弄到了两先令,为了参加葬礼,还花两便士刮了一下脸。”

    他局促不安地掏出一把铜币。

    “难道你不能从什么地方寻摸俩钱儿来吗?”迪丽说。

    迪达勒斯先生沉吟了一阵,点了点头。

    “好吧,”他认认真真地说,“我是沿着奥康内尔大街的明沟一路寻摸过来的。这会子我再去这条街试试看。”

    “你滑稽透了,”迪丽说,她笑得露出了牙齿。

    “喏,”说着,迪达勒斯先生递给她两便士,“去弄杯牛奶喝,再买个小圆甜面包什么的。我马上就回家。”

    他把其他硬币揣回兜里,继续往前走。

    总督的车马队在警察卑躬屈膝的敬礼下,穿过公园大门。

    “你准还有一先令,”迪丽说。

    伙计把铃摇得山响。

    迪达勒斯先生在一片喧嚣中走开了。他噘起嘴来轻声喃喃自语着,

    “小尼姑们!有趣的小妞儿们!噢,她们准不会帮忙的!噢,她们确实不会帮的!是小莫妮卡修女[127]吧!”

    * * *

    克南先生从日晷台走向詹姆斯门,异常得意自己从普尔布鲁克·罗伯逊那儿揽到的订货,沿着詹姆斯大街高视阔步地走过莎克尔顿面粉公司营业处。总算把他说服了。您好吗,克里敏斯[128]先生?好极啦,先生。我还担心您到平利科那另一家公司去了呢。生意怎么样?对付着糊口罢咧。这天气多好哇。可不是嘛。 对农村是再好不过嘞。那些庄稼汉总是发牢骚。给我来一点点您上好的杜松子酒吧,克里敏斯先生。一小杯杜松子酒吗,先生?是的,先生。“斯洛克姆将军”号爆炸事件[129]太可怕啦。可怕呀,可怕呀!死伤一千人。一派惨绝人寰的景象。一些汉子把妇女和娃娃都踩在脚底下。简直是禽兽。关于肇事原因,他们是怎么说来着?说是自动爆炸。暴露出来的情况真令人震惊。水上竟然没有一只救生艇,水龙带统统破裂了。我简直不明白,那些检验员怎么竟允许像那样一艘船……喏,您说得有道理,克里敏斯先生。您晓得个中底细吗?行了贿呗。是真的吗?毫无疑问。嗯,瞧瞧吧。还说美国是个自由的国度哩。我本来以为糟糕的只是咱们这里呢。

    我[130]对他笑了笑。“美国嘛,”我像这样安详地说,“这又算得了什么?这是从包括敝国在内的各国扫出来的垃圾。不就是这么回事吗?”确实是这样的。

    贪污,我亲爱的先生。喏,当然喽,只要金钱在周转,必定就会有人把它捞到手。

    我发现他在打量我的大礼服。人就靠服装。再也没有比体面的衣着更起作用的了。能够镇住他们。

    “你好,西蒙,”考利神父[131]说,“近来怎么样?”

    “你好,鲍勃,老伙计,”迪达勒斯先生停下脚步,回答说。

    克南先生站在理发师彼得·肯尼迪那面倾斜的镜子前梳妆打扮了一番。毫无疑问,这是件款式新颖的上衣。道森街的斯科特[132]。我付了尼亚利半镑钱, 蛮值得。要是订做一件的话,起码也得三基尼。穿上哪儿哪儿都可身。原先多半是基尔代尔街俱乐部[133]哪位花花公子的。昨天在卡莱尔桥上,爱尔兰银行经理约翰·穆利根用锐利的目光好盯了我两眼,他好像认出了我似的。

    哎嘿!在这些人面前就得讲究穿戴。马路骑士[134]。绅士。就这么样,克里敏斯先生,希望以后继续光顾。俗话说得好,这是使人提神而又不醉的饮料[135]。

    北堤和布满了一个个船体、一条条锚链的约翰·罗杰森[136]爵士码头;一叶小舟——揉成一团丢下去的传单,在摆渡驶过后的尾流中颠簸着,向西漂去了。 “以利亚未了。”[137]

    克南先生临别对镜顾影自怜。脸色黑红,当然喽。花白胡髭。活像是曾在印度服役回国的军官。他端着膀子,迈着戴鞋罩的脚,雄赳赳地移动那矮粗身躯。马路对面那人是内德·兰伯特的弟弟萨姆吧?怎么?是的。可真像他哩。不对,是那边阳光底下那辆汽车的挡风玻璃,那么一闪。活脱儿像是他。

    哎嘿!含杜松液的烈酒使他的内脏和呼出来的气都暖烘烘的。 那可是一杯好杜松子酒。肥肥胖胖的他,大摇大摆地走着,燕尾礼服随着他的步伐在骄阳下闪闪发光。

    埃米特[138]就是在前面那个地方被绞死的,掏出五脏六腑之后还肢解。油腻腻、黑魁魁的绳子。当总督夫人乘双轮马车经过的时候,几只狗正在街上舔着鲜血哩。[139]

    那可是邪恶横行的时代。算啦,算啦。过去了,总算结束啦。又都是大酒鬼。个个能喝上四瓶。

    我想想看。他是葬在圣迈肯教堂的吗?啊不,葛拉斯涅文倒是在午夜里埋过一次。尸体是从墙上的一道暗门弄进去的。如今迪格纳穆就在那儿哩。像是被一阵风卷走的。哎呀呀。不如在这儿拐个弯。绕点儿路吧。

    克南先生掉转了方向。从古尼斯啤酒公司接待室的拐角,沿着华特灵大道的下坡路走去。都柏林制酒公司的栈房外面停着一辆游览车[140],既没有乘客,也没有车把式,缰绳系在车轱辘上。这么做,好险呀。准是从蒂珀雷里[141]来的哪个笨蛋在拿市民的命开玩笑。倘若马脱了缰呢?

    丹尼斯·布林夹着他那两部大书,在约翰·亨利·门顿的事务所等了一个小时。然后腻烦了,就带着妻子踱过奥康内尔桥,直奔考立斯-沃德法律事务所。

    克南先生来到岛街附近了。那是多事之秋。得向内德·兰伯特借借乔纳·巴林顿[142]爵士回忆录。回首往事,回忆录读来就把过去的一切都井井有条地排列起来。在达利俱乐部赌博来着。当时还不兴玩牌时作弊。其中一个家伙被人用匕首把手钉在牌桌上了。爱德华·菲茨杰拉德勋爵[143]就是在这左近甩掉塞尔少校,逃之夭夭的。莫伊拉邸第后面的马厩[144]。

    那杜松子可真是好酒。

    那是个英姿潇洒的贵公子。当然是出自名门喽。那个恶棍,那戴紫罗兰色手套的冒牌乡绅,把他出卖了。当然他们站到错误的一边。他们是在黑暗邪恶的日子里挺身而出的。那是一首好诗,英格拉姆[145]作的。他们是君子。那首歌谣本·多拉德唱起来确实感人。天衣无缝的表演。

    罗斯包围战,我爹勇捐躯。[146]

    一队车马从从容容地走边彭布罗克码头[147],骑在马上簇拥着车辆的侍卫们,在鞍上颠簸着,颠簸着。大礼服。嫩黄色的旱伞。

    克南先生匆匆朝前赶去,一路气喘吁吁。

    总督阁下!糟糕透啦!刚好失之交臂。真该死!太可惜啦!

    * * *

    斯蒂芬·迪达勒斯隔着罩了铁丝网的窗户,注视着宝石匠[148]的手指在检验一条被岁月磨乌了的链子。尘土像丝网般密布在窗户和陈列盘上。指甲酷似鹰爪的勤劳的手指,也给尘土弄得发暗了。一盘盘颜色晦暗的青铜丝和银丝,菱形的朱砂、红玉以及那些带鳞状斑纹的和绛色的宝石上,都蒙着厚厚的积尘。

    这些统统产于黑暗而蠕动着蚯蚓的土壤。火焰的冰冷颗粒,不祥之物,在黑暗中发光。沉沦的大天使把他们额上的星星丢在这儿了。满是泥泞的猪鼻子啊,手啊,又是拱,又是掘,把它们紧紧攥住,吃力地弄到手里。

    这里,橡胶与大蒜一道燃着。在一片昏暗中,她翩翩起舞。一个留着赤褐色胡子的水手,边呷着大酒杯里的甘蔗酒,边盯着她。长期的航海生涯不知不觉地使他淫欲旺盛起来。她跳啊蹦啊,扭动着她那母猪般的腰腿和臀部。卵状红玉在肥大的肚皮上摆动着。

    老拉塞尔又用一块污迹斑斑的麂皮揩拭出宝石的光泽,把它旋转一下,举到摩西式长胡子梢那儿去端详。猴爷爷贪婪地盯着偷来的珍藏。[149]

    而你这个从墓地刨出古老形象的人,又当如何?诡辩家的狂言谵语:安提西尼。推销不出去的学识。光辉夺目、长生不朽的小麦,从亘古到永远。[150]

    两个老妪[151]刚被含有潮水气味的风吹拂了一阵。她们拖着沉重的脚步沿着伦敦桥路穿过爱尔兰区,一个握着巴满沙子的破旧雨伞,另一个提着产婆用的手提包,里面滚动着十一只蛤蜊。

    电力站发出的皮带旋转的噼噼啪啪声以及发电机的隆隆声催促着斯蒂芬赶路。无生命的生命。等一等!外界那无休止的搏动和内部这无休止的搏动。 [152]你咏唱的是你那颗心。我介于它们之间?在哪儿?就在两个喧哗、回旋的世界之间——我。砸烂它们算了,两个都砸烂。可是一拳下去,把我也打昏过去吧。谁有力气,尽管把我砸烂了吧。说来既是老鸨,又是屠夫。[153]且慢!一时还定不下来。四下里望望再说。

    对,真是这样。大极了,好得很,非常准时。[154]先生,你说得不错。在星期一早晨。正是正是。[155]

    斯蒂芬边顺着贝德福德横街走去,边用梣木手杖的柄磕打着肩胛骨。克罗希赛书店橱窗里一幅一八六0年晒印的褪了色的版画吸引了他的目光。 那是希南对塞耶斯的拳击比赛[156]。头戴大礼帽的助威者瞪大了眼睛站在圈了绳子的拳击场周围。两个重量级拳击手穿着紧身小裤衩,彼此把球茎状的拳头柔和地伸向对方。然而它们——英雄们的心脏——正在怦怦直跳。

    他掉过身去,在斜立着的书车跟前站了下来。

    “两便士一本,”摊主说,“六便士四本。”

    净是些破破烂烂的。《爱尔兰养蜂人》[157]、《阿尔斯教士传记及奇迹》[158]、《基拉尼导游手册》。

    兴许能在这儿找到一本我在学校获得后又典当了的奖品。年级奖:奖给优等生斯蒂芬·迪达勒斯。[159]

    康米神父已诵读完了九时课,他边喃喃地作着晚祷,边穿过唐尼卡尼小村。

    装帧好像太讲究了,这是什么书啊?《摩西经书》第八、第九卷。[160]大卫王的御玺[161]。书页上还沾着拇指痕迹,准是一遍又一遍地被读过的。 在我之前是谁打这儿经过的?怎样能使皲裂的手变得柔软。用白葡萄酒酿造醋的秘方。 怎样赢得女性的爱情。这对我合适。双手合十,将下列咒语念诵三遍:

    受天主保佑的女性的小天堂!请只爱我一人!

    神圣的!啊们![162]

    这是谁写的?最圣洁的修道院院长彼得·萨兰卡[163]的咒语和祷文,公诸于所有信男信女。赛得过任何一位修道院院长的咒语,譬如说话含糊不清的约阿基姆。下来吧,秃瓢儿,不然就薅光你的毛。[164]

    “你在这儿干什么哪,斯蒂芬?”

    迪丽那高耸的双肩和槛褛的衣衫。

    快合上书,别让她瞧见。

    “你干什么哪?”斯蒂芬说。

    最显赫的查理般的斯图尔特[165]脸庞,长长的直发披到肩上。当她蹲下去,把破靴子塞到火里当燃料的时候,两颊被映红了。我对她讲巴黎的事。她喜欢躺在床上睡懒觉,把几件旧大衣当被子盖,抚弄着丹·凯利送的纪念品———只金色黄铜手镯。天主保佑的女性。

    “你拿着什么?”斯蒂芬问。

    “我花一便士从另外那辆车上买的,”迪丽怯生生地笑着说,“值得一看吗?”

    人家都说她这双眼睛活脱儿像我。在别人眼里,我是这样的吗?敏捷,神情恍惚,果敢。我心灵的影子。

    他从她手里拿过那本掉了封皮的书。夏登纳尔的《法语初级读本》。

    “你干吗要买它?”他问,“想学法语吗?”

    她点点头,飞红了脸,把嘴抿得紧紧的。

    不要露出惊讶的样子。事情十分自然。

    “给你,”斯蒂芬说,“这还行。留神别让玛吉给你当掉了。我的书大概统统光了。”

    “一部分,”迪丽说,“我们也是不得已啊。”

    她快淹死了。内心的苛责。救救她吧。内心的苛责。一切都跟我们作对。她会使我同她一道淹死的,连眼睛带头发。又长又柔软的海藻头发缠绕着我,我的心,我的灵魂。咸绿的死亡。

    我们。

    内心的苛责。内心受到苛责。

    苦恼!苦恼!

    * * *

    “你好,西蒙,”考利神父说,“近来怎么样?”

    “你好,鲍勃,老伙计,”迪达勒斯先生停下脚步,回答说。

    他们在雷迪父女古董店外面吵吵嚷嚷地握手。考利神父勾拢着手背频频朝下捋着八字胡。

    “有什么最好的消息?”迪达勒斯先生问。

    “没什么了不起的,”考利神父说,“我被围困住了,西蒙,有两个人在我家周围荡来荡去,拼命想闯进来。”

    “真逗,”迪达勒斯先生说,“是谁指使的呀?”

    “哦,”考利神父说,“是咱们认识的一个放高利货的。”

    “那个罗锅儿吧,是吗?”迪达勒斯先生问。

    “就是他,”考利神父回答说,“那个民族[166]的吕便。我正在等候本·多拉德。他这就去跟高个儿约翰[167]打声招呼,请他把那两个人打发掉。我只要求宽限一段时间。”

    他抱着茫然的期待上上下下打量着码头,挺大的喉结在脖颈上凸了出来。

    “我明白,”迪达勒斯先生点点头说,“本这个可怜的老罗圈腿!

    他一向总替人作好事。紧紧抓住本吧!”

    他戴上眼镜,朝铁桥瞥了一眼。

    “他来了,”他说,“没错儿,连屁股带兜儿都来啦。”

    穿着宽松的蓝色常礼服、头戴大礼帽、下面是肥大裤子的本·多拉德的身姿,迈着大步从铁桥那边穿过码头走了过来。他一面溜溜达达地朝他们踱来,一面在上衣后摆所遮住的部位起劲地挠着。

    当他走近后,迪达勒斯先生招呼说:

    “抓住这个穿不像样子的裤子的家伙。”

    “现在就抓吧,”本·多拉德说。

    迪达勒斯先生以冷峭的目光从头到脚审视本·多拉德一通,随后掉过身去朝考利神父点了点头,讥讽地咕哝道:

    “夏天穿这么一身,倒蛮标致哩,对吧?”

    “哼,但愿你的灵魂永遭天罚,”本·多拉德怒不可遏地吼道:

    “我当年丢掉的衣服比你所曾见过的还多哩。”

    他站在他们旁边,先朝他们,接着又朝自己那身松松垮垮的衣服眉飞色舞地望望。迪达勒斯先生一面从他的衣服上边东一处西一处地掸掉绒毛,一面说:

    “无论如何,本,这身衣服是做给身强体健的汉子穿的。”

    “让那个做衣服的犹太佬遭殃,”本·多拉德说,“谢天谢地,他还没拿到工钱哪。”

    “本杰明,你那最低音[168]怎么样啦?”考利神父问。

    卡什尔·傅伊尔·奥康内尔·菲茨莫里斯·蒂斯代尔·法雷尔戴着副眼镜,嘴里念念有词,大步流星地从基尔代尔街俱乐部前走过。

    本·多拉德皱起眉头,突然以领唱者的口型,发出个深沉的音符。

    “噢!”他说。

    “就是这个腔调,”迪达勒斯先生说,点头对这声单调的低音表示赞许。

    “怎么样?”本·多拉德说,“还不赖吧?怎么样?”

    他掉过身去对着他们两个人。

    “行啊,”考利神父也点了点头,说。

    休·C。洛夫神父从圣玛利修道院那古老的教士会堂踱出来,在杰拉尔丁家族那些高大英俊的人们陪伴下,经过詹姆斯与查理·肯尼迪合成酒厂,穿过围栏渡口,朝索尔塞尔走去。[169]

    本·多拉德把沉甸甸的身子朝那排商店的门面倾斜着,手指在空中快乐地比比划划,领着他们前行。

    “跟我一道到副行政长官的办事处去,”他说,“我要让你们开开眼,让你们看看罗克[177]新任命为法警的那个美男子。那家伙是罗本古拉和林奇豪恩 [171]的混合物。你们听着,他值得一瞧。来吧。刚才我在博德加[172]偶然碰见了约翰·亨利·门顿。除非我……等一等……否则我会栽跟头的。咱们的路子走对了,鲍勃,你相信我好啦。”

    “告诉他,只消宽限几天,”考利神父忧心忡忡他说。

    本·多拉德站住了,两眼一瞪,张大了音量很大的嘴,为了听得真切一些,伸手去抠掉厚厚地巴在眼睛上的眼屎。这当儿,上衣的一颗钮扣露着锃亮的背面, 吊在仅剩的一根线上,晃啊晃的。

    “什么几天?”他声音洪亮地问,“你的房东不是扣押了你的财物来抵偿房租吗?”

    “可不是嘛,”考利神父说。

    “那么,咱们那位朋友的传票就还不如印它的那张纸值钱呢,”本·多拉德说,“房东有优先权。我把细目统统告诉他了。温泽大街二十九号,姓洛夫吧?”

    “对呀,”考利神父说,“洛夫神父。他在乡下某地传教。可是,你对这有把握吗?”

    “你可以替我告诉巴拉巴[173],”本·多拉德说,“说他最好把那张传票收起来,就好比猴子把坚果收藏起来一样。”

    他勇敢地领着考利神父朝前走去,就像是把神父拴在自己那庞大的身躯上似的。

    “我相信那是榛子,”迪达勒斯先生边说边让夹鼻眼镜耷拉在上衣胸前,跟随他们而去。

    * * *

    “小家伙们总会得到妥善安置的,”当他们迈出城堡大院的大门时,马丁·坎宁翰说。

    警察行了个举手礼。

    “辛苦啦,”马丁·坎宁翰欣然说。

    他向等候着的车夫打了个手势,车夫甩了甩缰绳,直奔爱德华勋爵街而去。

    揭发挨着金发,肯尼迪小姐的头挨着杜丝小姐的头,双双出现在奥蒙德饭店的半截儿窗帘上端。[174]

    “是啊,”马丁·坎宁翰用手指捋着胡子说,“我给康米神父写了封信,向他和盘托出了。”

    “你不妨找咱们的朋友试试看,”鲍尔先生怯生生地建议。

    “博伊德[175] ?”马丁·坎宁翰干干脆脆他说,“算了吧。”

    约翰·怀斯·诺兰落在后面看名单,然后沿着科克山的下坡路匆匆赶了上来。

    在市政府门前的台阶上,正往下走着的市政委员南尼蒂同往上走的市参议员考利以及市政委员亚伯拉罕·莱昂打了招呼。

    总督府的车空空荡荡地开进了交易所街。

    “喂,马丁,”约翰·怀斯·诺兰在《邮报》报社门口赶上了他们,说,“我看到布卢姆马上认捐五先令哩。”

    “正是这样!”马丁·坎宁翰接过名单来说,“还当场拍出这五先令。”

    “而且二句话没说,”鲍尔先生说。

    “真不可思议,然而的确如此,”马丁·坎宁翰补上一句。

    约翰·怀斯惊奇地睁大了眼睛。

    “我认为这个犹太人的心肠倒不坏呢,[176]” 他文雅地引用了这么一句话。

    他们沿着议会街走去。

    “看,吉米·亨利[177] 在那儿哪,”鲍尔先生说,“他正朝着卡瓦纳的酒吧走呢。”

    “果不其然,”马丁·坎宁翰说,“快去!”

    克莱尔屋外面,布莱泽斯·博伊兰截住杰克·穆尼的内弟[ 178] ——这个筋骨隆起的人正醉醺醺地走向自由区。

    约翰·怀斯·诺兰和鲍尔先生落在后面,马丁·坎宁翰则挽住一位身穿带白斑点的深色衣服、整洁而短小精悍的人,那个人正迈着急促的脚步趔趔趄趄地从米基·安德森的钟表铺前走过。

    “副秘书长[179] )脚上长的鸡眼可给了他点儿苦头吃,”约翰·怀斯·诺兰告诉鲍尔先生。

    他们跟在后头拐过街角,走向詹姆斯·卡瓦纳的酒馆。总督府那辆空车就在他们前方,停在埃塞克斯大门里。马丁·坎宁翰说个不停,频频打开那张名单,吉米·亨利却不屑一顾。

    “高个儿约翰·范宁也在这里,”约翰·怀斯·诺兰说,“千真万确。”

    高个儿约翰·范宁站在门口,他这个庞然大物把甬道整个给堵住了。

    “您好,副长官先生,”当大家停下来打招呼时,马丁·坎宁翰说。

    高个儿约翰·范宁并不为他们让路。他毅然取下叼在嘴里的那一大支亨利·克莱[180] ,他那双严峻的大眼睛机智地怒视着他们每个人的脸。

    “立法议会议员们还在心平气和地继续协商着吧?”他用充满讥讽的口吻对副秘书长说。

    吉米·亨利不耐烦他说,给他们那该死的爱尔兰语[181] 闹腾得地狱都为基督教徒裂开了口。[182] 他倒是想知道,市政典礼官究竟哪儿去啦,[183] 怎么不来维持一下市政委员会会场上的秩序。而执权杖的老巴洛因哮喘发作病倒了。 桌上没有权杖,秩序一片混乱,连法定人数都不足。哈钦森市长在兰迪德诺[184]呢, 由小个子洛坎·舍罗克作他的临时代理[185]。该死的爱尔兰语,咱们祖先的语言。

    高个儿约翰·范宁从唇间喷出一口羽毛状的轻烟。

    马丁·坎宁翰捻着胡子梢,轮流向副秘书长和副长官搭讪着,约翰·怀斯·诺兰则闷声不响。

    “那个迪格纳穆叫什么名字来着?”高个儿约翰·范宁问。

    吉米·亨利愁眉苦脸地抬起左脚。

    “哎呀,我的鸡眼啊!”他哀求着说,“行行好,咱们上楼来谈吧,我好找个地方儿坐坐。唔!噢!当心点儿!”

    他烦躁地从高个子约翰·范宁身旁挤过去,一径上了楼梯。

    “上来吧,”马丁·坎宁翰对副长官说,“您大概跟他素不相识,不过,兴许您认识他。”

    鲍尔先生跟约翰·怀斯·诺兰一道走了进去。

    高个儿约翰·范宁正朝着映在镜中的高个儿约翰·范宁走上楼梯。鲍尔先生对那魁梧的背影说:“他曾经是个矮小的老好人。”

    “个子相当矮小。门顿事务所的那个迪格纳穆,”马丁·坎宁翰说。

    高个儿约翰·范宁记不得他了。

    外面传来了嘚嘚的马蹄声。

    “是什么呀?”马丁·坎宁翰说。

    大家都就地回过头去。约翰·怀斯·诺兰又走了下来。他从门道的荫凉处瞧见马队正经过议会街,挽具和润泽光滑的马脚在太阳映照下闪闪发着光。它们快活地从他那冷漠而不友好的视线下徐徐走过。领头的那匹往前跳跳窜窜,鞍上骑着开路的侍从们。

    “怎么回事呀?”

    当大家重新走上楼梯的时候,马丁·坎宁翰问道。

    “那是陆军中将——爱尔兰总督大人,”约翰·怀斯·诺兰从楼梯脚下回答说。

    * * *

    当他们从厚实的地毯上走过的时候,勃克·穆利根在巴拿马帽的遮荫下小声对海恩斯说:

    “瞧,巴涅儿的弟弟。在那儿,角落里。”

    他们选择了靠窗的一张小桌子,面对着一个长脸蛋的人——他的胡须和视线都专注在棋盘上。

    “就是那个人吗?”海恩斯在座位上扭过身去,问道。

    “对,”穆利根说,“那就是他弟弟约翰·霍华德,咱们的市政典礼官”

    约翰·霍华德·巴涅尔沉静地挪动了一只白主教,然后举起那灰不溜秋的爪子去托住脑门子。转瞬之间,在手掌的遮掩下,他两眼闪出妖光,朝自己的对手倏地瞥了一下,再度俯视那鏖战的一角。

    “我要一客奶油什锦水果[186], ”海恩斯对女侍说。

    “两客奶油什锦水果[187] ,”勃克·穆利根说,“还给咱们来点烤饼、黄油和一些糕点。”

    她走后,他笑着说:

    “我们管这家叫作糟糕公司,因为他们供应糟透了的糕点[188] 。哎,可惜你没听到迪达勒斯的《哈姆莱特》论。”

    海恩斯打开他那本新买来的书。

    “真可惜,”他说,“对所有那些头脑失掉平衡的人[189] 来说,莎士比亚都是个最过瘾的猎场。”

    独腿水手朝着纳尔逊街十四号[190] 地下室前那块空地嚷道:

    英国期待着……

    勃克·穆利根笑得连身上那件淡黄色背心都快活地直颤悠。

    “真想让你看看,”他说,“他的身体失去平衡的那副样子。我管他叫作飘忽不定的安古斯[191] )。”

    “我相信他有个固定观念[192] ,”海恩斯用大拇指和食指沉思地掐着下巴说,“眼下我正在揣测着其中有什么内涵。这号人素来是这样的。”

    勃克·穆利根一本正经地从桌子对面探过身去。

    “关于地狱的幻影,”他说,“使他的思路紊乱了。他永远也捕捉不到古希腊的格调。所有那些诗人当中斯温伯恩的格调——苍白的死亡和殷红的诞[193]。 这是他的悲剧。他永远也当不成诗人。[194] 创造的欢乐……”

    “无止无休的惩罚,”海恩斯马马虎虎地点了点头说,“我晓得了。今儿早晨我跟他争辩过信仰问题。我看出他有点心事。挺有趣儿的是,因为关于这个问题, 维也纳的波科尔尼[195] 教授提出了个饶有趣味的论点。”

    勃克·穆利根那双机灵的眼睛注意到女侍来了。他帮助她取下托盘上的东西。

    “他在古代爱尔兰神话中找不到地狱的痕迹,”海恩斯边快活地饮着酒边说,“好像缺乏道德观念、宿命感、因果报应意识。有点儿不可思议的是,他偏偏有这么个固定观念。他为你们的运动写些文章吗?”

    他把两块方糖灵巧地侧着放进起着泡沫的奶油里。勃克·穆利根将一个冒着热气的烤饼掰成两半,往热气腾腾的饼心里涂满了黄油,狼吞虎咽地咬了一口松软的饼心。

    “十年,”他边嚼边笑着说,“十年之内,他一定要写出点什么。”[196]

    “好像挺遥远的,”海恩斯若有所思地举起羹匙说,“不过,我并不怀疑他终究会写得出来的。”

    他舀了一匙子杯中那圆锥形的奶油,品尝了一下。

    “我相信这是真正的爱尔兰奶油,”他以容忍的口吻说,“我可不愿意上当。”

    以利亚这叶小舟,揉成一团丢掉的轻飘飘的传单,向东航行,沿着一艘艘海轮和拖网渔船的侧腹驶去。它从群岛般的软木浮子[197]当中穿行,将新瓦平街甩在后面[198],经过本森渡口,并擦过从布里奇沃特运砖来的罗斯韦恩号三桅纵帆船。[199]

    * * *

    阿尔米达诺·阿蒂弗尼踱过霍利斯街,踱过休厄尔场院。跟在他后面的是卡什尔·博伊尔·奥康内尔·菲茨莫里斯·蒂斯代尔·法雷尔,夹在腑下的防尘罩衣、拐杖和雨伞晃荡着。他避开劳·史密斯先生家门前的路灯,穿过街道,沿着梅里恩方场走去。远远地在他后头,一个盲青年正贴着学院校园的围墙,轻敲着地面摸索前行。

    卡什尔·博伊尔·奥康内尔·菲茨莫里斯·蒂斯代尔·法雷尔一直走到刘易斯·沃纳先生那快乐的窗下,随后掉转身,跨大步沿着梅里恩方场折回来。一路上晃荡着风衣、拐杖和雨伞。

    他在王尔德商号拐角处站住了,朝着张贴在大都市会堂的以利亚[200]这个名字皱了皱眉,又朝远处公爵草坪上的游园地皱了皱眉。镜片在阳光的反射下,他又皱了皱眉。他龇出老鼠般的牙齿,嘟囔道:

    “我是被迫首肯的。”[201]

    他咬牙切齿地咀嚼着这句愤慨的话语,大步流星地向克莱尔街走去。

    当他路过布卢姆[202] 先生的牙科诊所窗前时,他那晃晃荡荡的风衣粗暴地蹭着一根正斜敲着探路的细手杖,继续朝前冲去,撞上了一个赢弱的身躯。 盲青年将带着病容的脸掉向他那扬长而去的背影。

    “天打雷劈的,”他愠怒他说,“不管你是谁,你总比我还瞎呢,你这婊子养的杂种!”[203]

    * * *

    在拉基·奥多诺荷律师事务所对面,少年帕特里克·阿洛伊修斯·迪格纳穆手里摸着家里打发他从曼根的店(原先是费伦巴克的店)买来的一磅半猪排,在暖洋洋的威克洛街上不急不忙地溜达着。跟斯托尔太太、奎格利太太和麦克道尔太太一道坐在客厅里,太厌烦无聊了;百叶窗拉得严严实实的,她们全部抽着鼻子,一点点地啜饮着巴尼舅舅从膝尼[204] 的店里取来的黄褐色上等雪利酒。她们吃着乡村风味果仁糕饼的碎屑,靠磨嘴皮子来消磨讨厌的光阴,唉声叹气着。

    走过威克洛巷后,来到多伊尔夫人朝服女帽头饰店的橱窗前。他停下了脚步,站在那儿,望着窗里两个裸体拳师向对方屈臂伸出拳头。两个身穿孝服的少年迪格纳穆,从两侧的镜子里,一声不响地张口呆看。都柏林的宠儿迈勒·基奥跟贝内特军士长——贝洛港的职业拳击家[205] 较量,奖金五十英镑。嘿,这场比赛好带劲儿,有瞧头!迈勒·基奥就是这个腰系绿色饰带迎面扑来的汉子。门票两先令,军人减半。我蛮可以把妈糊弄过去。当他转过身时,左边的少年迪格纳穆也跟着转。那就是穿孝服的我喽。什么时候?五月二十二号。当然,这讨厌的比赛总算全过去啦。他转向右边,右面的少年迪格纳穆也转了过来:歪戴行便帽,硬领翘了起来。他抬起下巴,把领口扣平,就瞅见两个拳师旁边还有玛丽·肯德尔(专演风骚角色的妩媚女演员)的肖像。斯托尔抽的纸烟盒子上就印着这号娘儿们。有一回他正抽着,给他老爹撞见了,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少年迪格纳穆把领口扣平贴了之后,又溜溜达达往前走。菲茨西蒙斯是天下最有力气的拳击手了。要是那家伙嗖地朝你的腰上来一拳,就得叫你躺到下星期,不含糊!可是论技巧,最棒的拳击手还要数詹姆·科贝特[206]。但是不论他怎样躲闪,终于还是被菲茨西蒙斯揍扁了。

    在格拉夫顿街,少年迪格纳穆瞥见一条装束如时的男人嘴里叼着红花,还有他穿的那条漂亮的长裤。他正在倾听着一个酒鬼的唠叨,一个劲儿地咧嘴笑着。

    没有驶往沙丘的电车。

    少年迪格纳穆将猪排换到另一只手里,沿着纳索街前行。他的领子又翘了起来,他使劲往下掖了掖。这讨厌的钮扣比衬衫上的扣眼小得多,所以才这么别扭。他碰见一群背书包的学童们。连明天我都不上学,一直缺课到星期一。他又遇到了另外一些学童。他们可曾理会我戴着孝?巴尼舅舅说,今儿晚上他就要登在报上。那么他们就统统可以在报上看到了。讣告上将印着我的名字,还有爹的。

    他的脸整个儿变成灰色的了,不像往日那样红润。一只苍蝇在上面爬,一直爬到眼睛上。在往棺材里拧螺丝的时候,只听到嘎吱嘎吱的响声。把棺材抬下楼梯的当儿,又发出咕咚咕咚的声音。

    爹躺在里面,而妈呢,在客厅里哭哪。巴尼舅舅正在关照抬棺的人怎样拐弯。老大一口棺材,高而且沉重。怎么搞的呢?最后那个晚上爹喝得醉醺醺的。他站在楼梯平台那儿,喊人给他拿靴子;他要到滕尼的店里去再灌上几杯。他只穿了件衬衫,看上去又矬又矮,像一只酒桶。可那以后就再也看不见他了。死亡就是这样的。爹死啦。我父亲死了。他嘱咐我要当妈的乖儿子。他还说了些旁的话,我没听清,可我看得出他的舌头和牙在试着把话说得清楚一些。可怜的爹。那就是迪格纳穆先生,我的父亲。但愿眼下他在炼狱里哪,因为星期六晚上他找康罗伊神父做过忏悔。

    * * *

    达德利伯爵威廉·亨勃尔[207]和达德利夫人用完午膳,就在赫塞尔廷中校伴随下,从总督府乘车外出。跟随在后面的那辆马车里坐着尊贵的佩吉特太太、德库西小组和侍从副官尊贵的杰拉尔德·沃德。

    这支车队从凤凰公园南大门出来,一路受到卑恭屈膝的警察的敬礼。跨过国王桥[208] ,沿着北岸码头走去。总督经过这座大都会时,到处都受到极其热烈的欢迎。在血泊桥[209] 畔,托马斯·克南先生从河对岸徒劳地遥遥向他致敬。达德利爵爷的总督府车队打王后桥与惠特沃思桥[210] 之间穿行时,从法学学士、文学硕士达特利·怀特先生身边走过。此公却没向他致敬,只是伫立在阿伦街西角M. E. 怀特太太那爿当铺外面的阿伦码头上,用食指抚摩着鼻子。为了及早抵达菲布斯巴勒街,他拿不定主意究竟是该换三次电车呢,还是雇一辆马车;要么就步行,穿过史密斯菲尔德、宪法山和布洛德斯通终点站。在高等法院的门廊里,里奇·古尔丁正夹着古尔丁一科利斯一沃德律师事务所的帐目公文包,见到他有些吃惊。跨过里奇蒙桥之后,在爱国保险公司代理人吕便·杰·多德律师事务所门口台阶上,一位上了年纪的妇女正要走进去,却又改变了主意。她沿着王记商号的橱窗折回来,对国王陛下的代表投以轻信的微笑。伍德码头堤岸的水闸就在汤姆·德万事务所的下边,波德尔河从这里耷拉着一条效忠的污水舌头。在奥蒙德饭店的半截儿窗帘上端,褐色挨着金色;肯尼迪小姐的头挨着杜丝小姐的头,正一道儿在注视井欣赏着。在奥蒙德码头上,刚好从公共厕所走向副长官办事处的西蒙·迪达勒斯先生,就在街心止步,脱帽深打一躬。总督阁下谦和地向迪达勒斯先生还了礼。文学硕士休·C。洛夫神父从卡希尔印刷厂的拐角处施了一礼,总督却不曾理会。洛夫念念不忘的是:有俸圣职推举权从前都掌握在宽厚的代理国王的诸侯手中。在格拉但桥上,利内翰和麦科伊正在一边相互告别,一边望着马车经过。格蒂·麦克道维尔 [211] 替她那缠绵病榻的父亲取来凯茨比公司关于软木亚麻油毡的函件,正走过罗杰·格林律师事务所和多拉德印刷厂的大红厂房。从那气派,她晓得那就是总督夫妇了,却看不到夫人究竟怎样打扮,因为一辆电车和斯普林家具店的一辆大型黄色家具搬运车给总督大人让道,刚好停在她跟前。伦迪·福特烟草店再过去,从卡瓦纳酒吧那被遮住的门口,约翰·怀斯·诺兰朝着国王陛下的代表、爱尔兰总督阁下淡然一笑,但是无人目睹到其神情之冷漠。维多利亚大十字勋章佩带者、达德利伯爵威廉 ·亨勃尔大人一路走过米基·安德森店里那众多嘀嘀嗒嗒响个不停的钟表,以及亨利- 詹姆斯那些衣着时髦、脸蛋儿鲜艳的蜡制模特儿——绅士亨利与最潇洒的詹姆斯。[212] 汤姆·罗赤福特和大鼻子弗林面对着戴姆大门,观看车队渐渐走近。汤姆·罗赤福特发现达德利夫人两眼盯着他,就连忙把插在紫红色背心兜里的两个大拇指伸出来,摘下便帽给她深打一躬。专演风骚角色的妩媚女演员——杰出的玛丽·肯德尔,脸颊上浓妆艳抹,撩起裙子,从海报上朝着达德利伯爵威廉·亨勃尔,也朝着 H·G·赫塞尔廷中校,还朝着侍从副官、尊贵的杰拉尔德·沃德嫣然笑着。神色愉快的勃克·穆利根和表情严肃的海恩斯,隔着那些全神贯注的顾客们的肩膀,从都柏林面包公司的窗口定睛俯视着。簇拥在窗口的形影遮住了约翰·霍华德·巴涅尔的视线。而他正专心致志地注视着棋盘。在弗恩斯街上,迪丽·迪达勒斯从她那本夏登纳尔的《法语初级读本》抬起眼睛使劲往四下里望,一把把撑开来的遮阳伞以及在眩目的阳光下一些旋转着的车轱辘辐条映入眼帘。约翰·亨利·门侧堵在商业大厦门口,瞪着一双用酒浸大了般的牡蛎眼睛,肥肥的左手搽着一块厚实的双盖金表[213],他并不看表,对它也无所察觉,在比利王的坐骑[214]抬起前蹄抓挠虚空的地方,布林太太一把拽回她丈夫——他差点儿匆匆地冲到骑马侍从的马蹄底下。她对着他的耳朵大声把这消息嚷给他听。他明白了,于是就把那两本大书挪到左胸前,向第二辆马车致敬。这出乎侍从副官尊贵的杰拉尔德·沃德的意外,就赶忙欣然还礼。在庞森比书店的拐角处,精疲力竭的白色大肚酒瓶H站住了,四个戴高帽子的白色大肚酒瓶——E. L. Y’S[215] ,也在他身后停下脚步。骑在马上的侍从们拥着车辆,神气十足地打他们跟前奔驰而去。在皮戈特公司乐器栈房对面,舞蹈等课程的教师丹尼斯·杰·马金尼先生被总督赶在前头。后者却不曾理会他那花里胡哨的服装和端庄的步履。沿着学院院长住宅的围墙,布莱泽斯·博伊兰洋洋得意地踩着乐曲《我的意中人是位约克郡姑娘》[216]迭句的节拍走来。——他脚登棕黄色皮鞋,短袜跟上还绣着天蓝色的花纹。先导马缀着天蓝色额饰,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布莱泽斯·博伊兰则向它们夸示自己这条天蓝色领带、这顶放荡地歪戴着的宽檐草帽和身上穿的这套靛青色哔叽衣服。他双手揣在上衣兜里,忘记行礼了,却向三位淑女大胆献出赞美的目光和他唇间所衔的那朵红花。当车队驶经纳索街的时候,总督大人提醒他那位正在点头还礼的伴侣去留意学院校园中正在演奏着的音乐节目。不见形影的高原小伙子们正肆无忌惮地[217] 用嘟嘟嘟的铜号声和咚咚咚的鼓声为车队行列送行:

    她虽是工厂姑娘,

    并不穿花哨衣裳,

    吧啦嘣。

    我以约克郡口味,

    对约克郡小玫瑰,

    倒怀有一种偏爱,

    吧啦嘣。

    围墙里面,四分之一英里平路障碍赛[218] 的参加者M. C.格林、H. 施里夫特、T. M. 帕蒂、C. 斯凯夫J.B杰夫斯、G. N. 莫菲、F. 斯蒂文森、C. 阿德利和w. C. 哈葛德开始了角逐。正跨着大步从芬恩饭店前经过的卡什尔·傅伊尔·奥康内尔·菲茨莫里斯·蒂斯代尔·法雷尔隔着单片眼镜射出来的凶恶目光,越过那些马车,凝视着奥匈帝国副领事馆窗内M. E. 所罗门斯[ 219] 先生那颗脑袋。在莱因斯特街深处,三一学院的后门旁边,保王派霍恩布洛尔手扶嗬嗬帽[220] 。当那些皮毛光润的马从梅里恩广场上奔驰而过的时候,等在那儿的少年帕特里克·阿洛伊修斯·迪格纳穆瞧见人们都向那位头戴大礼帽的绅士致敬,就也用自己那只被猪排包装纸弄得满是油腻的手,举起黑色新便帽。他的领子也翘了起来。为默塞尔医院募款的迈勒斯义卖会[221] 快要开始了,总督率领着随从们驰向下蒙特街,前往主持开幕式。他在布洛德本特那家店铺对面,从一个年轻盲人身边走过。在下蒙特街,一个身穿棕色胶布雨衣的行人[222] ,边啃着没有抹黄油的面包,边从总督的车马前面迅速地穿过马路,没磕也没碰着。在皇家运河桥头,广告牌上的尤金·斯特拉顿先生咧着厚厚嘴唇,对一切前来彭布罗克区[223]的人都笑脸相迎。在哈丁顿路口,两个浑身是沙子的女人停下脚步,手执雨伞和里面滚动着十一只蛤蜊的提包;她们倒要瞧瞧没挂金链条的市长 [224] 大人和市长夫人是个啥样。在诺森伯兰和兰斯多恩两条路上,总督大人郑重其事地对那些向他致敬的人们一一回礼;其中包括稀稀拉拉的男性行人,站在一栋房子的花园门前的两个小学童——据说一八四九年已故女工[225] 偕丈夫前来访问爱尔兰首府时,这座房子承蒙她深表赞赏。还有被一扇正在关闭着的门所吞没的、穿着厚实长裤的阿尔米达诺·阿尔蒂弗尼的敬礼。

    第十章 注释

    [1]冠于天主教圣职人员姓名前的敬称,分三个等级。可敬的(神父)、十分可敬的(教长)、至尊的(主教)。约翰?康米神父是方济各?沙勿略教堂的教长,耶稣会会长。他就住在教堂隔壁。方济各?沙勿略(1506-1552)是天主教耶稣会创始人之一。

    [2]阿但在都柏林东北郊,距上加德纳街(圣方济各?沙勿略教堂所在地)约二英里半。

    [3]原文为拉丁文,弥撒用语。其中dignum(恰当)一词,与Dignam(迪格纳穆)读音近似。

    [4]斯旺修士是儿童救济院主任,该院在阿坦左近。

    [5]马丁?坎宁翰,见第六章注[61]。他曾为迪格纳穆的遗孤们募款。

    [6]托马斯?沃尔西(约1475-1530),英国红衣主教,政治家。一五三0 年一度受宠于亨利八世,后因未能按国王意愿让教皇宣布国王与阿拉贡的凯瑟琳的婚姻无效,被指控犯有叛逆罪(与法国王室通信),被捕后在即将受审时身死。“如果……弃我”,见莎士比亚的历史剧《亨利八世》第3幕第2场末尾。

    [7]指贝西?希伊。她的丈夫为戴维?希伊(1844-1932)。

    [8]巴克斯顿是英国德比郡海皮克区的一个地方,建有矿泉浴池,对痛风等症有疗效。

    [9]贝尔维迪尔是都柏林的一所由耶稣会创办的学校。 康米神父在该校当教务主任期间,乔伊斯曾与希伊夫妇的两个儿子(理查和尤金)在该校同学。理查与乔伊斯均毕业于一八九八年。

    [10]伯纳德?沃恩(1847-1922),英国耶稣会神父,为当时有名的布道师,著作甚丰。乔伊斯本人曾说,《都柏林人?圣恩纽约,1958)一书的第17页,曾提及在都柏林出版的康米神父这部充满怀乡之情的著作。

    [38]玛丽?罗奇福特(1720-约1790)被控与小叔子私通,被丈夫罗伯特?贝尔弗迪尔伯爵(1708-1774)囚禁在家中多年,伯爵去世后,她虽获得了自由,却终身过着隐居生活。

    [39]艾乃尔湖位于爱尔兰韦斯特米斯郡,玛丽即被囚禁在湖畔的伯爵私邸里。

    [40]原文为拉丁文。这是夭主教裁定通奸案时法规中对性交的定义。

    [41]唐约翰,参看第九章注[248]。

    [42]原文为法语。

    [43]夭主教神职人员每日七次诵读《圣教日课》。

    [44]拉思科非是位于部柏林以西十六英里处的一座村庄。

    [45]这里,康米神父回顾着他在拉思科非村附近的克朗戈伍斯森林公学担任校长时的往事。学童们曾说:“他是克朗戈伍斯有史以来最正派的校长。”见《一个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第1章末尾。

    [46]九时课是日出后第九时的日课。这是按古罗马的计算法,相当于现在的下午三点钟。

    [47]《天主经》和《圣母经》,原文均为拉丁文,是九时课的序章。

    [48]“天……我!”原文为拉丁文,《诗篇》第70篇的首句。是九时课正文的开头部分

    [49]原文为拉丁文,语出自《马太福音》第5章第8节。这是九时课的一部分。

    [50]Res是希伯来文第二十个字母,用来标明章节次序。

    [51]原文为拉丁文。语出自《诗篇》第119篇第160行。

    [52]后文说明这个小伙子是斯蒂芬的朋友文森特?林奇,见第十四章注[262]。林奇曾在《一个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第5章中出现。

    [53]Sin是希伯来文的第二十一个字母。在英文中,此词作“罪”(道德上的)解。

    [54]原文为拉丁文。语出自《诗篇》第119篇第161行。

    [55]这里,从窗口伸出胳膊丢钱给伤兵的是摩莉。布卢姆夫妇即住在埃克尔珀街七号。参看第四章注[1]。

    [56]当时都柏林有个叫名安东尼?拉白奥蒂的人,拥有几辆冰淇淋车, 沿街叫卖冰和冰淇淋,参看第十五章注[1]。拉里?奥罗克是一家酒吧的老板。参看第四章注[9]及有关正文。

    [57]“为了英国……”和“为……丽人”,出自S.J.阿诺德作词、J.布雷厄姆作曲的颂扬独臂英雄为国捐躯的歌曲《纳尔逊之死》。接下去的歌词是:“期待每人今天各尽自己的职责。”参看第一章注[78]。

    [58]女人指摩莉。

    [59]一种多用途铁灶,既能利用余热烧水又可烤面包。

    [60]这里,布橡把(天主经)首句祷词“我们在天上的父亲”(见《马太福音》第6章第9节)改为相反的意思。

    [61]第八章开头部分提到有人塞给布卢姆一张写有“以利亚来了”字样的传单,他把它揉成一团丢给了海鸥。

    [62]环道桥,见第五章注[17]。

    [63]这是为威兹德姆?希利的店作广告的队伍,布卢姆曾为该店推销过吸墨纸。参看第六章注(]34]及有关正文。

    [64]商贾拱廊位于利菲河南岸?从坦普尔酒吧间通到韦林顿码头,廊内有书市,。黑糊糊的背影”指布卢姆。

    [65]原文皆为意大利语。

    [66]据艾尔曼的《詹姆斯?乔伊斯》(第185页),一九0四年十一月乔伊斯在波拉的伯利兹学校教书,次年二月又转往的里雅斯特的伯利兹学校任教。这里,作者借用了这两所学校的校长阿尔米达诺?阿尔蒂弗尼的姓名。

    [67]指奥利弗?哥尔德斯密斯(1780-1774)的雕像。他是英国诗人、剧作家、小说家,出生在爱尔兰,毕业于都柏林大学三一学院。其雕像即竖在该学院内。

    [68]指英国游客。

    [69]一[73]原文皆为意大利语。“不流血的牺牲”是双关语,也可以作弥撒解。古代用羔羊祭祀,耶稣提出用面饼和葡萄酒来代替。参看第一章注[7]。

    [74]亨利”格拉顿(1746一1820),爱尔兰政治家, 一七八二年迫使英国给予爱尔兰立法独立运动的领袖。议会大厦(后改为爱尔兰银行大厦)前竖着他的一应塑像,高举右手做辩论的姿势。原像是青铜铸的,并非石雕。

    [75]一[79]原文皆为意大利语。

    [80]后文中说明,高原士兵组成的这支乐队在校园中奏起了通俗歌曲(我的意中人是位约克郡姑娘)。参看本章注[2l6]。

    [81)邓恩小姐是博伊兰的秘书。后文中写到,布卢姆被控曾给她打过电话,说了些不堪入耳的话。参看第十五章注[594]及有关正文。

    [82]《白衣女》是英国神秘小说家威尔基?科林斯(1824一1889)所著惊险小说。

    [83]玛丽”塞西尔?海依(1840一1886),女作家,主要写言情小说。

    [84)这是托姆?罗赤福待所设计的一种标示赛马节目的装置。见本章后文。

    [85]西奥博尔德?沃尔夫?托恩(1768一1798),爱尔兰共和主义者。  一七九二年,在都柏林召开天主教徒代表大会,强迫议会通过天主教徒解救法案。一七九八年他率领三千士兵发动抗英革命,失败后被捕。即将被处绞刑前,自杀身死。一百年后,爱尔主人着手在格拉夫顿街对面的圣斯蒂芬草坪上为其竖立雕像。但台座竣工后,便搁置下来。

    [86]玛丽?肯德尔(1874一1964),英国女歌手、喜取演员。

    [87]指在国王镇东码头举行的露天音乐会,参看第二章注[10]。

    [88]苏西?内格尔是呵基?内格尔(参看第十二章注[l14])的姐妹。在一九0四年,国王镇至少有三个划船俱乐部。

    [89]贝尔法斯特为此爱尔兰首府。

    [90]这里,场面转到种籽谷物商店的库房,参看第六章注[13]。这原是圣玛丽亚修道院的会议厅。

    [91]绢骑士托马斯,参看第三章注[151]。

    [92]英国政府以收买选票等手段取得多数,于一八00年八月一日通过了合并条约,使大不列到颠(英格兰和苏格兰)和爱尔兰以联合王国的名义结合在一起。于是,爱尔兰议会并入英国议会,尔后爱尔兰银行即迁入原议会大厦。

    [93]“他”指绢骑士托马斯。

    [94]指都柏林市政典礼官约翰?霍华德?巴涅尔,此刻他正在都柏林面包公司下棋。

    [95]十九世纪末叶,英国曾大量迸口角豆面和椰子粉(提炼椰油后剩下的渣子),用来喂牛。这些平板车是奥康内尔运输公司的。

    [96]指拉思科非(见本章注[44])的一座隐修院。

    [97]萨林斯是都柏林西南十八英里的一座镇子。

    [98]菲茨东拉德家族是十二世纪初英裔爱尔兰望族,基尔代尔伯爵这一支尤其显赫。

    [99)参看本章注[52]及有关正文。

    [100]火药阴谋指一六0五年英国天主教徒在地窖里埋下炸药,企图炸毁议会,炸死英王詹姆斯一世的案件。这个计划未遂,全体参与者均被击毙或处决。从此,天主教徒越发遭到迫害。参看第九章注[368]。

    [101]第八代基尔代尔伯爵(1456一15l3)杰拉德?菲茨杰拉德于一四九五年与克雷大主教闹翻,纵火烧掉了卡舍尔大教堂。

    [1O2]“大”,原文是爱尔兰语。

    [103]汤姆?罗赤福特在第十五章重新出现,参看该章注[187]及有关正文。

    [104]当年的律师指竖立在法院大厦中厅的著名法官及律师的雕像。

    [105]高等法院的建筑是一七八六年竣工的,坐落于都柏林市西部,以富丽堂皇著称。一九二二年在内战中被毁。

    [106]吐啦嗜是一首歌的叠句,参看第五章第一段。

    [107]据报载,汤姆?罗赤福特(参看第八章注[257])于一九0 五年五月六日搭救过因中毒气而昏迷过去的下水通工人。在小说中,乔伊斯把这一善举的日期移前了一年。

    [108]“权杖”是参加阿斯科特赛马会(参看第五章注[95])的一匹马。

    [109]指凤凰公园车道。当时爱尔兰总督官邸就在这座公园里。

    [110]《稞麦花儿开》是爱德华?费茨勃尔作词、亨利?比舍普(1786一1855)配曲的一首歌名。原来有个副标题叫“我可爱的简”。这里把“利奥波德”改成正标题,“稞麦花儿开”改成副标题,以便把利奥波德?布卢姆连名带姓套用。取Bloom(布卢姆)与“花儿开”的双关之意。

    [111]这是已故帕特里克”迪格纳穆的遗孤。下文中的查尔斯?卡梅伦爵士,在第十五章(见该章注[834]及有关正文)中重新提及。

    [112]宴会是为感化院募捐而举办的。参看第八章注[54]。

    [113]前文曾交代布卢姆之妻摩莉丢硬币给伤兵时,把牌子碰掉了。现在她又将牌子挂回原处。参看本章注[58]及有关正文。

    [114]百果馅饼,在肉末里搀上剁碎的苹果、葡萄干、醋栗、糖腌柠檬等,浸在白兰地里做成馅。

    [115]这里套用由胡利安?罗布雷多配曲的多萝西?特里斯所作抒情诗《凌晨三点》(1921)的词句,只是把“三”改成了“几”。下文中的克里斯?卡利南,见第七章注[156]。

    [116]“看啊……曦”一语出自迈克尔?威廉?巴尔夫所作歌剧《围攻罗切尔》(1835)第l幕中的四重唱(不是二重唱)。

    [117]原文作PinPrick,有的注家说:此间含有“小小的阴茎”之意。

    [118]《玛丽亚?蒙克的骇人秘闻》(纽约,1836)是一部揭露加拿大蒙特利尔一座天主教修女院内幕的书。内容纯属捏造。出版后, 查明作者并非像本人所宣称的那样是从修女院里逃出来的,但并未影响此书的销路。下文中的《杰作》是十七、十八世纪流行于英国的一本关于性的伪科学书,伪称为亚理斯多德所著。

    [119]普里福伊太太正在医院里待产。参看第八章注[77]及有关正文。

    [120]利奥波德?封?扎赫尔――索赫(1836一1895),奥地利小说家,以描写色情受虐狂的变态心理著称。受虐狂(masochism)一词即源于他的姓(Masoch)。《犹太区的故事》(芝加哥,1894)的主旨是反对迫害犹太人。

    [121]洛夫伯奇(Lovebirch)一名、由爱(love)和桦枝(birch)二词组成。桦枝一般用来体罚学童。因此,以受虐狂为主题的小说作者喜用这个笔名。

    [122]拉乌尔是《偷情的快乐》一书之女主人公的情人。后文中的“曲线”。原文为法语。

    [123]指当天都柏林三一学院所举行的自行车赛。

    [124]约翰舅舅,参看第三章注[32]。

    [125]克南,参看第五章注[4]。

    [126]按照基督教的观点,由于犹太人使得救世主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个民族便永远遭到天谴。

    [127]按迪达勒斯家附近有一座由天主教修女经管的莫尼卡寡妇救济院。

    [128]威廉?克里敏斯实有其人,是茶叶和酒类的批发商。这里,克南正向他兜售茶叶。

    [129]参看第八章注[274]。这一消息见诸当天的都柏林各报端。

    [130]我指克南。

    [131]考利神父曾在《一个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中出现过。他因欠了吕便?杰的高利贷,狼狈不堪。

    [132]斯科特是都柏林的一家高级服装店。

    [133]基尔代街尔俱乐部是当时都柏林首屈一指的英裔爱尔兰人俱乐部。

    [134]马路骑士一语出自同名喜歌剧(都柏林,1891),珀西?弗伦奇作词,豪斯顿?科利斯顿配曲。这里是双关语,既作拦路贼解,又含有流动推销员的意思。

    [135]饮料,指茶。

    [136]北堤位于利菲河东口入海处的北岸,隔河与爵士码头遥遥相对。

    [137]“以利亚来了”,见本章注[61]。

    [138]埃米特,参看第六章注[186]。

    [139]参看《旧约?列王纪上》第21章第19节:上主叫先知以利亚转告亚哈:“狗在什么地方舔拿伯的血,也要在那里舔你的血!”

    [140]都柏林的一种作短途游览的轻快三轮马车。中间有个放东西的台子,左右两个车轮上各设彼此背向的座席。

    [141]蒂珀雷里是都柏林西南七十八英里处的城镇。

    [142]乔纳?巴林顿(1760一1834),爱尔兰法律家,历史学家,著有《爱尔兰历史回忆录》(上卷1809,下卷1833)和《当代个人见闻录》(1827一1832)二书。

    [143]爱德华?菲获杰拉德勋爵(1763一1798),一七九八年爱尔兰抗英革命的主要策划者。革命之前,他的同盟者被捕。他也在激烈的战斗中受伤,躲藏起来。一天,他在岛街附近甩掉追捕者都柏林市驻军军官亨利?查尔斯?塞尔少校,逃到他的支持者尼古拉斯?墨菲家里。但由于弗朗西斯?希金斯(参看第七章注

    [66])告密,次日仍被捕。后因伤势过重死于狱中。

    [144]菲茨杰拉德于逃亡期间,曾在友人莫伊拉伯爵(1754一1824)家后面的马厩里与妻子帕梅拉相会。

    [145]约翰?凯尔斯?英格拉姆,参看第六章注[19],“他们在黑暗邪恶的日子里挺身而出”引自英格拉姆为了纪念一七九八年起义而作的《纪念死者》(1843)一诗。该诗首句是:“谁害怕谈到一七九八年?”

    [146]引自歌谣《推平头的小伙子》,参看第六章注[19]。罗斯是爱尔兰东南部的镇子。信天主教的爱尔兰农民起义军在一七九八年六月五日的罗斯包围战中被英军击溃。

    [147]克南正走在华特灵大道上,隔着利菲河可以望到北岸的彭布罗克码头。

    [148]宝石匠指托马斯?拉塞尔,他在利菲河以南、与之平行的舰队街上开了一爿店铺。

    [149]叶芝在《凯尔特的黎明?食宝石者》(1893)中曾这样描述凯尔特的地狱幻景:“宝石闪烁着红红绿绿的光,猴子无比贪婪地吞食着它们。”

    [l50]“小麦……永远”,前文中,斯蒂芬曾把夏娃的肚皮比作一堆白色小麦。参看第三章注[20]及有关正文。

    [l5l]这是斯蒂芬当天早晨在海滩上遇见的两个老妪,参看篇三章注[15]及有关正文。

    [152]“外界……搏动”,系套用美国小说家詹姆斯?莱恩?艾伦(1849-1925)所著小说《牧场精神》(纽约,1903)第125页的宇句。

    [153]这里,斯蒂芬在回忆当天他在图书馆发表的议论。参看第九章注[488]及有关正文。

    [154]“大……准时”,这时期蒂芬正经过威廉?沃尔什的钟表店,它坐落在贝德福德路上,门牌一号。

    [l55]前文中斯蒂芬以嘲弄的态度对待天主和宇宙。眼下他经过钟表店,感到宇宙运行得就像钟表一般准时。然而他不去直截了当地表达这一心情,却借用了哈姆莱特为了装疯卖傻,故意说给波洛涅斯听的“你说得……正是”这句话。见《哈姆莱特》第2幕第2场。

    [156]一八六0年四月,英国拳击手汤姆?塞耶斯(1826一1865)在英国汉普郡法恩伯勒迎战美国拳击手约翰?希南(1833一1873),争夺国际冠军。经两小时四十二个回合后,眼看希南即将获胜。然而观众冲上比赛台,裁判员只得判这场比赛为平局,双方并列冠军。

    [157]《爱尔兰养蜂人》是爱尔兰养蜂协会在都柏林发行的月刊。

    [158]阿尔斯(法国东北部洛林的一个小镇、位于摩泽尔河上)地方的教士琼-巴普蒂斯特?玛利?维阿尼(1786一1859) 以能够洞察向他忏悔的教徒的内心活动著称,所以这里把法国神父穆宁所著《阿尔斯教士传记》 (巴尔的摩,1865)一书的书名加上“奇迹”二字。

    [159]“年……勒斯”,原文为拉丁文。

    [160]《摩西经书》指《旧约全书》中的前5卷,所谓第8、9卷是伪造的,刊登秘方、法术等等。

    [161]大卫(公元前l1世纪-前962)是古以色列国第二代国王,其事迹见《旧约?列王纪》。大卫王御玺上的图案是由两个等边三角形重叠而成的六角形。在犹太教中,这象征吉祥。

    [162]“受……保佑的……!啊们”,这是由西班牙语、中古时期的西班牙-阿拉伯语混合而成的咒语,中间夹有错别字。

    [163]据《摩西经书》第8、9卷,彼得?萨兰卡是一座著名的西班牙特拉普派修道院的院长。

    [164]这里,斯蒂芬把约阿基姆的拉丁文预言(参看第三章注[48])译成含有戏谑意味的英语。

    [165]指查理一世(1600一1649),他是斯图尔特王室中第二个继承英国和爱尔兰王位(1625一1649在位)的。

    [166]指犹太民族。

    [167]高个儿约翰姓范宁,参看第七章注[26]。

    [168]原文为意大利音乐术语。

    [169]索尔塞尔是爱尔兰语收税馆舍的音译,建于十四世纪初,坐落在利菲河以南,都柏林中央区。一八0六年拆毁,只剩了个地名。原文作Ford of Hurdles。在爱尔兰语中,为Ath Cliath(亚斯克莱斯)。都柏林的爱尔兰名称Baile Atha Cliath(亚萨克莱斯之地)即由此而来。现仍用于邮戳。

    [170]罗克是法警长,见第八章注[199]。

    [171]罗本古拉(约1836一1894),南罗德西亚大恩德贝勒(马塔贝勒)的国王,曾顽强抵抗英国殖民统治,但他的王国终于一八九三年十月被消灭。林奇豪恩是爱尔兰凶手詹姆斯?沃尔什的化名。被判无期徒刑(1895)后,逃往美国。以后又潜回爱尔兰并再度甩掉警察的追捕,逃之夭夭。他是辛格的喜剧《西方世界的花花公子》(1907)中的男主角克里斯蒂?马洪的原型之一。

    [172]博德加是一家酒厂附设的酒吧间。

    [173]按照犹太人的惯例,每年在逾越节可以释放一名囚犯。当罗马总督彼拉多让犹太群众做选择时,他们却情愿释放凶杀犯巴拉巴,而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参看《约翰福音》第18章第39至40节。这里指放高利贷的吕便?杰。

    [174]肯尼迪小姐和杜丝小姐是奥蒙德饭店的女侍。参看第十一章注[1]及有关正文。

    [175]威廉?博伊德是都柏林基督教青年会(参看第八章注[4])总干事。

    [176]这是夏洛克在逾期不还必须割一磅肉的条件下,答应借钱给安东尼奥后,后者所说的话。见《威尼斯商人》第l幕第3场。

    [177]詹姆斯?J?亨利,当时为市政厅的执事助理。下文中的克莱尔屋,原文为法语,参看第八章注[177]。

    [178]杰克?穆尼的内弟即鲍勃?多兰,参看第八章注[181]。

    [179]即都柏林市副秘书长吉米?亨利。

    [180]以美国爱国者和政治家亨利?克莱(1777一1852)命名的雪茄烟。

    [181]盖尔语即爱尔兰语。十九世纪初叶以来,议会里曾有人倡导提高爱尔兰语地位的运动。

    [182]这里套用意大利耶稣会会士乔万尼?皮埃特罗?皮纳蒙蒂(1632一1703)所著书名:《地狱为基督教徒裂开了口;告诫他们不要堕入》(1688)。该书英译本于一八六八年在都柏林问世。

    [183]指约翰?霍华德?巴涅尔,参看本章注[94]

    [184]约瑟夫?哈钦森于一九0四至一九0五年间任都柏林市市长。兰迪德诺是威尔士圭奈斯郡阿伯康威区首府和海滨胜地。

    [185]原文为拉丁文。洛坎?舍罗克后来升力都柏林市市长(1912一1914)。

    [186]、[187]原文为法语。

    [188]这是文字游戏。“糟透了的糕点”,原文作damnbadcakes,首字是D?B?C;与都柏林面包公司(DublinBreadCorporarion)的首字相同。

    [189]指唐纳利等人,参看第九章注[216]

    [190]这是一家小客栈。

    [191]安古斯,参看第九章注[520]。

    [192]原文为法语。

    [193]“苍白……诞生”一语出自斯温伯恩(见第一章注[12])以意大利争取自由的斗争为主题的长诗《日出前的歌》(1871)。诗人认为“殷红的诞生” 乃是希腊精神的特征。

    [194]这里套用英国诗人约翰?德莱顿(1631一1700)对斯威夫特所说的话:“表弟斯威夫特,你永远也当不成诗人。”

    [195]朱利叶斯?波科尔尼(1887一1970),捷克出生的欧罗巴语言学家。主要著作有《爱尔兰历史》(1916)、《古爱尔兰语语法》(1925)和《古凯尔特诗歌》(1944)。

    [196]这里套用英国诗人约翰?济慈(1795一1821)的《睡眠与诗》(1817)中的诗句:“十年之内,我将写出大量的诗。”

    [197]软木浮子是钓鱼用的。

    [198]新瓦平街在利菲河北岸,本森渡口在街东,靠近利菲河口。

    [199]布里奇沃待是市里斯托尔海峡的港口,在英格兰西南部的萨默塞特郡。关于这艘帆船,参看第三章注[211]。

    [2O0]指自封为先知以利亚的约翰?亚历山大?道维,参看第八章注[8]。其实,法雷尔是在梅里恩会堂看到这个招贴的。(大都市会堂坐落在阿贝街上。)参看第十四章注[403]。

    [201]原文为拉丁文。语出自《查士丁尼法典》(拜占廷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主持下于529一565年完成的法律和法律解释的汇编)。

    [202]当时有个叫马库斯?J?布卢姆的牙医在都柏林克菜尔街开业,但与本书主人公布卢姆无关。

    [203]“天打……种!”参看第十一章注[5l]。

    [204]威廉?J?滕尼实有其人,在林森德开一爿食品杂货店。

    [205]拳赛,参看第八章注[220]。

    [206]罗伯特?菲茨西蒙斯(186Z一l917),美国职业拳击运动员, 一八九一年获得次重量级世界冠军。一八九七年和一九0三年, 先后获得最重量级和重量级世界冠军。詹姆斯?约翰?科贝特(1866一1933),美国职业拳击运动员。  一八九二年获最重量级世界冠军。一八九七年败于菲茨西蒙斯。他为拳击界开创了以技巧取胜的策略。詹姆是詹姆斯的昵称。

    [207]威廉?亨勃尔?沃德(1866一1932)于一九0二至一九0六年间任爱尔兰总督。

    [208]国王桥在凤凰公园大门外,横跨利菲河。为了纪念乔治四世于一八二一年访问都柏林而取此名。现已易名肖恩?休斯顿桥。

    [209)在一九0四年,国王桥东边有座巴拉克桥,那是在一座木桥的旧址上修建的。木桥于一六七0年竣工后,因学徒暴动而引起流血事件,故名。

    [210]王后桥是为了纪念乔治三世之妻夏洛特而于一七六八年建成的。惠特沃思桥是为了纪念爱尔兰总督(1813一1817)惠特沃思伯爵而建成的。

    [211]格蒂?麦克道维尔是出现在第十三章中的漂亮少女。

    [212]这是文字游戏。亨利-詹姆斯服装店的店名是由两个老板(亨利、詹姆斯)的名字组成的。而美国小说家(1915年入英国籍)亨利?詹姆斯 (1843一1916)熟悉上流社会,素喜刻划绅士、淑女的形象。“最潇洒的”,原文为法语,既可用来形容亨利?詹姆斯的文笔,又可用来描述店中的人体模型。

    [213]有金属盖保护表面的猎表。

    [214]指竖立在都柏林三一学院校园外学院草地上的英王威廉(比利是昵称)三世(1650一1702)骑着马的铜像(1929年移走)。他于一六九0年出兵征服了爱尔兰。

    [215]这五个人身穿白罩褂,走街串巷,是为威兹德姆?希利的店铺做广告的。参看第八章注[41]。

    [216]参看本章注[80]及有关正文。这是隔着围墙传出来的高原士兵所奏通俗歌曲《我的意中人是位约克郡姑娘》(作者为C?W?墨菲和丹利普顿)。内容是两个追求同一女子的男人一道来到她家,发现她原来是有夫之妇。

    [217]这是文字游戏。原文作brazen,既可作“肆无忌惮”、“厚着脸皮”解,又可以理解为发出像破铜锣一样刺耳的声音。同时也使人联想到他们所使用的是黄铜乐器。

    [218)障碍赛,参看本章注[l23]。

    [219]M、E?所罗门斯是都柏林犹太人社会中一知名人士。他是个眼镜商,兼制造数学仪器与助听器。

    [220]原文作tallyhocaP。三一学院司阍戴的鸭舌帽,状似猎狐时戴的那种便帽。猎人发现狐狸后,发出嗬嗬声以嗾狗,故名。

    [221]迈勒斯义卖会是五月三十一日举行的,小说中把它改为六月十六日。

    [222]当天上午在坟地,布卢姆曾见到一个穿胶布雨衣的人。参看第六章注[l53]。

    [223]彭布罗克是都柏林东南郊区。

    [224]她们误以为乘车者是市长,而都柏林市长在正式场合一向是挂金链条的。

    [225]即维多利亚女王。一八四九年八月六日至十日,她和丈夫阿尔伯特亲王曾联袂访问都柏林,七日的《自由人报》作了详细报道。

    第十一章 1

    褐色挨着金色[1],听见了蹄铁声,钢铁零零响。

    粗噜噜、噜噜噜[2]。

    碎屑,从坚硬的大拇指甲上削下碎屑,碎屑。

    讨厌鬼!金色越发涨红了脸。

    横笛吹奏出的沙哑音调。

    吹奏。花儿蓝。

    挽成高髻的金发上。

    裹在缎衫里的酥胸上,一朵起伏着的玫瑰,卡斯蒂利亚的玫瑰。

    颤悠悠,颤悠悠:艾多洛勒斯[3]。

    闷儿!谁在那个角落……瞥见了一抹金色?

    与怀着怜悯的褐色相配合,丁零一声响了[4]。

    清纯、悠长的颤音。好久才息的呼声。

    诱惑。温柔的话语。可是,看啊!灿烂的星辰褪了色[5]。

    啊,玫瑰!婉转奏出酬答的旋律。卡斯蒂利亚。即将破晓。

    辚辚,轻快三轮马车辚辚。

    硬币哐啷啷。时钟嗒嗒嗒。

    表明心迹。敲响。我舍不得……袜带弹回来的响声……离开你。啪!那口钟[6]!在大腿上啪的一下。表明心迹。温存的。心上人,再见!

    辚辚。布卢。

    嗡嗡响彻的和弦。爱得神魂颠倒的时候。战争!战争!耳膜。

    帆船!面纱随着波涛起伏。

    失去。画眉清脆地啭鸣。现在一切都失去啦[7]。

    犄角。呜–号角。

    当他初见。哎呀!

    情欲亢奋。心里怦怦直跳。

    颤音歌唱。啊,诱惑!令人陶醉的。

    玛尔塔!归来吧![8]

    叽叽喳喳,叽叽咕咕,叽哩喳喇。

    天哪,他平生从没听到过。

    又耳聋又秃头的帕特送来吸墨纸,拿起刀子。

    月夜的呼唤:遥远地,遥远地。

    我感到那么悲伤。附言:那么无比地孤寂。

    听啊!

    冰凉的,尖而弯曲的海螺。你有没有?独个儿地,接着又相互之间,波浪的迸溅和沉默的海啸。

    一颗颗珍珠。当她。奏起李斯特的狂想曲[9]。嘘嘘嘘。

    你不至于吧?

    不曾,不、不、相信。莉迪利德。[10]喀呵,咔啦。[11]

    黑色的。

    深逐的声音。唱吧,本,唱吧。

    侍奉的时候就侍奉吧。嘻嘻。嘻嘻笑着侍奉吧。

    可是,且慢!

    深深地在地底下黑暗处。埋着的矿砂。

    因主之名。[12]全都完啦,全都倒下啦。[13]

    她的处女发[14]。那颤巍巍的纤叶。

    啊们!他气得咬牙切齿。

    比方。彼方,此方。一根冰冷的棍子伸了出来。

    褐发莉迪亚挨着金发米娜。

    挨着褐色,挨着金色,在海绿色荫影下。布卢姆。老布卢姆。

    有人笃笃敲,有人砰砰拍,咔啦,喀呵。

    为他祷告吧!祷告吧,善良的人们!

    他那患痛风症的手指头发出击响板般的声音[15]。

    大本钟本。大本本[16]。 夏日最后一朵卡斯蒂利亚的玫瑰撇下了布卢姆,我孤零零地感到悲哀[17]。

    嘘!微风发出笛子般的声音:嘘!

    地道的男子汉。利德·克·考·迪和多拉。哎,哎。

    就像诸位那样。咱们一道举杯哧沁喀、哧冲喀吧[18]。

    呋呋呋!噢!

    褐色从近处到什么地方?金色从近处到什么地方?蹄在什么地方?

    噜噗噜。喀啦啦。喀啦得儿。

    直到那时,只有到了那时,方为我写下墓志铭。

    完了[19]。

    开始[20]!

    褐色挨着金色,杜丝小姐的头挨着肯尼迪小姐的头。在奥蒙德酒吧的半截儿窗帘上端听见了总督车队奔驰而过,马蹄发出锒锒的钢铁声。

    “那是她吗?”肯尼迪小姐问。

    杜丝小姐说是啊,和大人并肩坐着,发灰的珍珠色和一片淡绿蓝色[21]。

    “绝妙的对照,”肯尼迪小姐说。

    这当儿,兴奋极了的杜丝小姐热切地说:

    “瞧那个戴大礼帽的家伙[22]。”

    “谁?哪儿呀?”金色更加热切地问。

    “第二辆马车里,”杜丝小姐欣喜地沐浴着阳光,用湿润的嘴唇说,“他朝四下里望着哪。等一下,容我过去看看。”

    她,褐色,一个箭步就蹿到最后边的角落去,急匆匆地哈上一圈儿气,将脸庞紧贴在窗玻璃上。

    她那湿润的嘴唇嗤嗤地笑着说:

    “他死命地往回瞧哩。”

    她朗笑道:

    “哎,天哪!男人都是些可怕的傻瓜,你说呢?”

    怀着悲戚之情。

    肯尼迪小姐悲戚地从明亮的光线底下慢慢腾腾地踱了回来,边捻着散在耳后的一缕乱发。她悲戚地边溜达边连捋带捻着那已不再在太阳下闪着金光的头发。她就这样一面溜达着一面悲戚地把金发捻到曲形的耳后。

    “他们可开心啦,”于是她黯然神伤地说。

    一个男人。

    布卢某怀着偷情的快乐[23],从牟兰那家店的烟斗旁走过;心中索绕着偷情时的甜言蜜语,走边瓦恩那家店的古董;又为了拉乌尔,从卡洛尔宝石店里那磨损并且发乌了的镀金器皿前面踱过。

    擦鞋侍役[24]到她们–酒吧里的她们,酒吧女侍–这儿来了。她们不曾理睬他。于是,他便替她们把那一托盘咯嗒咯嗒响的瓷器嘭的一声撂在柜台上,并且说:

    “这是给你们的茶。”

    肯尼迪小姐扭扭捏捏地把茶盘低低地挪到人们看不见的低处

    –放在一只底朝天的柳条筐上,那原是装成瓶的矿泉水用的。

    “什么事?”大嗓门的擦鞋侍役粗鲁地问。

    “你猜猜看,”杜丝小姐边离开她那侦察点,边回答说。

    “是你的意中人,对吧?”

    傲慢的褐色回答说:

    “我要是再听到你这么粗鲁地侮辱人,我就向德·梅西太太告你的状。”

    “粗鲁鲁、噜噜噜,”擦鞋侍役对她这番恐吓粗野地嗤之以鼻,然后沿着原路走回去。

    开花[25]。

    杜丝小姐朝自己的花皱了皱眉,说:

    “那个小子太放肆啦。他要是不放规矩些,我就把他的耳朵扯到一码长。”

    一副淑女派头,鲜明的对照。

    “理他呢,”?肯尼迪小姐回答说。

    她斟了一杯茶,又把茶倒回壶里。她们蜷缩在暗礁般的柜台后面,坐在底朝天的柳条筐上,等待茶泡出味道来。她们各自摆弄着身上的衬衫,那都是黑缎子做的:一件是两先令九便士一码,另一件是两先令七便士一码的。就这样等着茶泡出味儿来。

    是啊,褐色从近处,金色从远处听见了。听见了近处钢铁的铿锵,远处的蹄得得。听见了蹄铁铿锵,嚓嚓嗒嗒。

    “我晒得厉害吗?”

    褐色小姐解开衬衫钮扣,露出脖颈。

    “没有,”肯尼迪小姐说,“以后会变成褐色。你试没试过兑上硼砂的樱桃月桂水?”

    杜丝小姐欠起身来,在酒吧间的镜子里斜眼照了照自己的皮肤;镜子里盛有白葡萄酒和红葡萄酒的玻璃杯闪闪发光,中间还摆着一只海螺壳。

    “连我的手都晒黑了,”她说。

    “擦点甘油试试看,”肯尼迪小姐出了个点子。

    杜丝小姐同自己的脖子和手告了别,回答说:

    “那些玩艺儿不过让人长疙瘩就是了,”她重新坐了下来,“我已经托博伊德那家店里的老古板去给我弄点擦皮肤的东西了。”

    肯尼迪小姐边斟着这会子刚泡出味儿来的茶,边皱起眉头央告道:

    “求求你啦,可别跟我提他啦。”

    “可你听我说呀,”杜丝小姐恳求说。

    肯尼迪小姐斟了甜茶,兑上牛奶,并用小指堵起双耳。

    “不,别说啦,”她大声说。

    “我不要听,”她大声说。

    可是,布卢姆呢?

    杜丝小姐学着老古板的鼻音瓮声瓮气地说:

    “擦在你的什么部位?–他就是这么说的。”

    肯尼迪小姐为了倾听和说话,不再堵起耳朵了。可是她又开口说,并且恳求道:

    “不要再让我想起他了,不然我会断气儿的。卑鄙讨厌的老家伙!那天晚上在安蒂恩特音乐堂里。”

    她吸了一口自己兑好的热茶,不大合她口味。她一点点地吸着甜甜的茶。

    “瞧他那个德行!”杜丝小姐说,并且把她那褐发的头抬起四分之三,鼓着鼻翼,“呼哧!呼哧!”

    肯尼迪小姐的喉咙里爆出尖锐刺耳的大笑声。杜丝小姐那鼓起的鼻孔喷着气,像正在寻觅猎物的猎犬那样颤动着,粗鲁地发出吭哧吭哧声。

    “哎呀!”肯尼迪小姐尖声嚷道,“你怎么能忘掉他那双滴溜溜转的眼睛呢?”

    杜丝小姐发出深沉的褐色笑声来帮腔,并嚷道:

    “还有你的另一只眼睛[26]!”

    布卢姆那黑黑的眼睛读到了艾伦·菲加特纳的名字。我为什么老以为是菲加泽尔呢?大概联想到了采集无花果[27]吧。普罗斯珀·洛尔[28]这个名字必然是个胡格诺派。布卢姆那双黑黑的眼睛从巴希[29]的几座圣母玛利亚像前掠过。白衬衣上罩了蓝袍[30]的人儿呀,到我这儿来吧。人们都相信她是神,或者是女神。今儿个那些女神们。我没能看到那个地方。那家伙谈话来着。是个学生。后来跟迪达勒斯的儿子搞到一块儿去了。他或许就是穆利根吧。这都是些俏丽的处女们。所以才把那些浪荡子弟们都招来了。她那白净的。

    他的眼光掠过去了。偷情的快乐。快乐是甜蜜的。

    偷情的。

    焕发着青春的、金褐色的嗓门交织成一片响亮的痴笑,杜丝和肯尼迪,你那另一只眼睛。她们–褐发和哧哧笑的金发往后仰着年轻的头,开怀大笑,失声大叫,你那另一只,相互使了个眼色,发出尖锐刺耳的声调。

    啊,喘着气儿,叹息,叹息。啊,筋疲力尽,她们的欢乐逐渐平息了。

    肯尼迪小姐把嘴唇凑到杯边,举杯呷了一口,哧哧地笑着。杜丝小姐朝茶盘弯下腰去,又把鼻子一皱,滴溜溜地转着她那双眼皮厚实、带滑稽意味的眼睛。肯尼迪又哧哧哧地笑着,俯下她那挽成高髻的金发;一俯下去,就露出插在后颈上的一把鳖甲梳子来了。她嘴里喷溅出茶水,给茶水和笑声噎住了,噎得直咳嗽,就嚷着。

    “噢,好油腻的眼睛!想想看,竟嫁给那么一个男人!”她嚷道,“还留着一撮小胡子!”

    杜丝尽情地喊得很出色,这是个风华正茂的女子的洪亮喊声:喜悦,快乐,愤慨。

    “竟嫁给那么个油腻腻的鼻子!”她嚷道。

    尖嗓门儿,夹杂着深沉的笑声,金色的紧跟着褐色,你追我赶,一声接一声,变幻着腔调,褐金的,金褐的,尖锐深沉,笑声接连不停。她们又笑了一大阵子。真是油腻腻的哩。耗尽了精力,上气不接下气,她们将晃着的头–那是用有光泽的梳子梳理成辫子并挽成高髻的–倚在柜台边儿上。全都涨红了脸 (噢!),气喘吁吁,淌着汗(噢!),都透不过气儿来了。

    嫁给布卢姆,嫁给那油腻腻的布卢姆。

    “哦,天上的圣徒们!”杜丝小姐说。她低头望了望在自己胸前颤动着的玫瑰,叹了口气:“我从来还没笑得这么厉害过呢。我浑身都湿透了。”

    “啊,杜丝小姐!”肯尼迪小姐表示异议,“你个讨厌鬼!”

    她越发涨红了脸(你个讨厌鬼!),越发金光焕发。

    油腻腻的布卢姆正在坎特维尔的营业处,在塞皮[31]的几座油光闪闪的圣母像旁游荡。南尼蒂的父亲就曾挨门挨户地叫卖过这类货品,像我这样用花言巧语骗人。宗教有赚头。为了凯斯那条广告的事儿,得跟他见一面。先填饱肚子再说。我想要。还不到时候哪。她说过,在四点钟。[32]光阴跑得真快。时针转个不停。向前走。在哪儿吃呀?克拉伦斯[33]。海豚[34]。向前走。为了拉乌尔。如果我能从那些广告上捞到五吉尼。紫罗兰色的丝绸衬裙。还不到时候。偷情的快乐。

    脸上的红润消退了,越来越消退了,金黄色变得淡了。

    迪达勒斯先生溜溜达达地走进了她们的酒吧。碎屑,从他那两个大拇指的灰指甲上削下碎屑。碎屑。他漫步走来。

    “咦,欢迎你回来啦,杜丝小姐。”

    他握着她的手,问她假日度得可开心吗?

    “再开心不过啦。”

    他希望她在罗斯特雷沃[35]赶上了好天气。

    “天气好极了,”她说,“瞧瞧我都晒成什么样子啦!成天躺在沙滩上。”

    褐中透白。

    “那你可太淘气[36]啦,”迪达勒珀先生对她说,并放纵地紧握住她的手,“可怜的傻男人都给你迷住啦。”

    身着缎子衬衫的杜丝小姐安详地将自己的胳膊抽了回去。

    “哦,你给我走吧!我可不认为你是个非常傻的人。”

    可他是傻里傻气的。

    “喏,我就是傻,”他沉思了一下,“我在摇篮里就显得那么傻,他们就给我取名叫傻西蒙。[37]”

    “那时候你准是挺逗人爱的,”杜丝小姐回答说,“今天大夫要你喝点什么呀?”

    “唔,喏,”他沉吟了一忽儿,“凡事都听你的吧。我想麻烦你给我来点清水和半杯威士忌。”

    丁零.

    “马上就端来,”杜丝小姐答应道。

    她风度翩翩地发挥了麻利快这一本事之后,立刻就转向镀有“坎特雷尔与科克伦”一行金字的镜子。她举止娴雅地拔开透明容器的塞子,倒出一份金色的威士忌。迪达勒斯先生从上衣下摆底下掏出烟草袋和烟斗。她敏捷地为他把酒端了来。他用烟斗两次吹出横笛的沙哑音响。

    “可不是嘛,”他若有所思地说,“我一直想去看看莫恩山[38]。那儿的空气准有益于健康。但是俗话说得好,久而久之,前兆终究会应验。是啊。是啊。”

    是啊。他把一小撮细丝,她的处女发,她的人鱼发[39],塞进烟

    斗里。碎屑。一小绺。沉思。缄默无言。

    谁都不曾说片言只语。是啊。

    杜丝小姐边快活地打磨着平底大酒杯,边颤悠悠地唱了起来:

    噢,艾多洛勒斯,东海的女王![40]

    “利德维尔先生今天来过吗?”

    利内翰走进来了。利内翰四下里打量着。布卢姆先生走到埃塞克珀桥跟前。是啊,布卢姆先生跨过那塞克斯桥[41]。我得给玛莎写封信。买点信纸。达利烟店。那里的女店员挺殷勤的。布卢姆,老布卢姆。稞麦地开蓝花[42]。

    “吃午饭的时候他来过,”杜丝小姐说。

    利内翰凑近了些。

    “博伊兰先生找我来着吗?”

    他问。她回答说:

    “肯尼迪小姐,我在楼上的时候博伊兰先生来过吗?”

    肯尼迪把第二杯茶端稳了,两眼盯着书页,用小姐式的腔调回答她这句问话:

    “没有,他没来过。”

    肯尼迪虽听见了,却连抬也不抬一下她那小姐派头的目光,继续读下去。利内翰那圆滚滚的身躯绕着放三明治的钟形玻璃罩走了一圈。

    “闷儿!谁在那个角落里哪?”[43]

    肯尼迪连睬都不曾睬他一眼,可他还是试着向她献殷勤,提醒她要注意句号。教她光读黑字:圆圆的0和弯曲的S。[44]

    辚辚,轻快二轮马车辚辚。

    金发女侍看着书,连睬都不睬。她不屑一顾。当他凭着记忆用没有抑扬的腔调呆板地背诵浅显的寓言[45]时,她还是不屑一顾:

    “一只狐狸遇见了一只鹳。狐狸对鹳说:‘你把嘴伸进我的喉咙,替我拽出一根骨头好不好?,”[46]

    他徒然地用单调低沉的声音讲了这么一段。杜丝小姐把脸掉向旁边那杯茶。

    他叹了口气,自言自语他说:

    “哎呀!啊唷!”

    他向迪达勒斯先生致意,对方朝他点了点头。

    “一位著名的儿子向他的著名的父亲问候。”

    “你指的是谁呀?”迪达勒斯先生说。

    利内翰极其和蔼地摊开了双臂。谁呀?

    “能是谁呢?”他问,“你还用得着问吗?是斯蒂芬,青年‘大诗人’呀。”

    干渴。

    著名的父亲迪达勒斯先生将他那填满干烟叶的烟斗撂在一旁。

    “原来如此,”他说,“我一时还没悟过来指的是谁呢。我听说他交的朋友都是精心挑选的。你新近见到过他吗?”

    他见过。

    “今天我还和他一道痛饮过美酒哩,”利内翰说,“城里的穆尼酒馆和海滨上的[47]穆尼酒馆。凭着在诗歌上的努力,他拿到了一笔钱。”

    他朝着褐发女侍那被茶水润湿了的嘴唇–倾听着他说话的嘴唇和眼睛,露出了微笑:

    “爱琳””的精英们都洗耳恭听。包括都柏林最有才华的新闻记者兼编辑、堂堂的饱学之士休·麦克休,和那位生在荒芜多雨的西部、以奥马登·伯克这一动听的称呼闻名的少年吟游诗人。[49]”

    过了一会儿,迪达勒斯先生举起他那杯兑水威士忌。

    “那一定挺逗趣儿的,”他说,“我明白了。”

    他明白了。他饮着酒。眼睛里露出眺望远处哀伤之山[50]的神色。他将玻璃杯撂下了。

    他朝大厅的门望去。

    “看来你们把钢琴挪动了位置。”

    “今天调音师来了,”杜丝小姐回答说,“是为了举办允许吸烟的音乐会而调的音。我从来没见过像他那样出色的钢琴演奏家。”

    “真的吗?”

    “他弹得好吧,肯尼迪小姐?要知道,真正的古典弹奏法。他还是个盲人呢,怪可怜的。我敢肯定他还不满二十岁。”

    “真的吗?”迪达勒斯先生说。

    他喝完了酒,缓步走开了。

    “我一看他的脸就觉得难过,”杜丝小姐用同情的口吻说。

    天打雷霹的,你这婊子养的杂种![51]

    与她表示的怜悯相配合,[52]餐厅的铃铛叮啷一声响了。秃头帕特到酒吧和餐厅的门口来了。聋子帕特来了,奥蒙德饭店的茶房帕特来了。给吃饭的客人预备的陈啤酒[53]。她不慌不忙地端上了陈啤酒。

    利内翰耐心地等待着不耐烦的博伊兰,等待着辚辚地驾着轻快二轮马车而来的那个恶魔般的纨绔子[54]。

    掀开盖子,他[55](谁?)逼视着木框(棺材?)里那斜绷着的三重(钢琴!)钢丝。他(就是曾经放肆地紧握过她的手的那个人)踩着柔音踏板,按了按三个三和弦音键,试一下油毛毡厚度的变化,听一听用毡子裹住的琴槌敲击出的音响效果。

    聪明的布卢姆(亨利·弗罗尔[56])在达利商行买了两张奶油色的仿羔皮纸(一张是备用的),两个信封,边买边回想着自己在威兹德姆·希利的店里工作时的事。你在自己家里不幸福吗?[57]花是为了安慰我,把爱情断送掉的针。[58]花的语言[59]是有含义的。那是一朵雏菊吗?象征着天真无邪。望完弥撒后,跟品行端正的良家少女[60]见面。多谢多谢。聪明的布卢姆望着贴在门上的一张招贴画。一个吸着烟的美人鱼在绮丽的波浪当中扭动着腰肢。吸美人鱼牌香烟吧,吸那无比凉爽的烟吧。头发随波飘荡,害着相思病。为了某个男人。为了拉乌尔。他放眼望去,只见远远地在埃塞克斯桥上,远远地望到一顶花哨的帽子乘着二轮轻快马车。那就是[61]。又碰见了。这是第三回了。巧合。

    马车那柔软的胶皮轱辘从桥上辚辚地驰向奥蒙德码头。跟上去。冒一下险。快点儿走。四点钟。如今快到了。走出去吧。

    “两便士,先生,”女店员壮起胆子来说。

    “啊……我忘记了……对不起……”

    “外加四便士。”

    四点钟,她。她朝着布卢姆嫣然一笑。布卢、微笑、快、走。[62]再见。难道你以为自己是沙滩上唯一的小石头子儿吗?她对所有的人都这样,只要是男人。

    金发女侍昏昏欲睡,默默地朝着她正读着的书页俯下身去。

    从大厅里传来一阵声音,拖得长长的,逐渐消失。这是调音师忘下的音叉,他[63]正拿着敲呢。又响了一声。他把它悬空拿着,这次它发出了颤音。你听见了吗?它发出了颤音,清纯,更加清纯;柔和,更加柔和。那营营声拖得长长的。呼唤声拖得越来越悠长,逐渐消失。

    帕特替客人叫的那瓶现拔塞子的酒付了款。在离开之前,秃头而面带困惑表情的他,隔着大酒杯、托盘和现拔塞子的那瓶酒,跟杜丝小姐打起耳喳来。

    灿烂的星辰褪了色。……[64]

    从里面传来“无声歌”[65]的曲调:

    ……即将破晓。

    一双敏感的手下,十二个半音像小鸟鸣啭一般做出快活的最高音区的回应。所有的音键都明亮地闪烁着,相互连结,统统像羽管键琴[66]般轰鸣着,呼吁歌喉去唱那被露水打湿了的早晨,唱青春,唱与情人的离别,唱生命和爱的清晨。

    露水如珍珠……

    利内翰的嘴唇隔着柜台低低地吹着诱人的口哨。

    “可是朝这边望望吧,”他说,“你这朵卡斯蒂利亚的玫瑰[67]。”

    轻快二轮马车辚辚地驰到人行道的边石那儿停住了。

    她站起来,阖上书本。这朵卡斯蒂利亚的玫瑰烦恼而孤寂,睡眼惺松地站了起来。

    “她””是自甘堕落呢,还是被迫的呢?”他问她。

    她以轻蔑口吻回答:

    “别问了,你也就听不到瞎话啦。”[68]

    像个大家闺秀,摆出大家闺秀的架势。

    布莱泽斯·博伊兰那双款式新颖的棕黄色皮鞋在他大踏步走着的酒吧间地板上橐橐响着。是啊,金发女侍从近处,褐发女侍从远处。利内翰听见了,晓得是他,并向他欢呼:

    “瞧,英雄的征服者驾到。”[69]

    布卢姆这位不可征服的英雄从马车与窗户之间小心翼翼地穿过去。说不定他还瞧见了我呢。他坐过的座位还有股热气儿呢。他像一只谨慎的黑色公猫似的朝着里奇·古尔丁那只举起来向他打招呼的公文包走去。

    而我从卿卿……

    “我听说你到这儿来啦,”布莱泽斯·博伊兰说。

    他用手碰了一下歪戴着的草帽檐儿,向金发的肯尼迪小姐致意。她朝他笑了笑。可是跟她形同姐妹的那个褐发女侍笑得比她还甜,像是在向他夸耀着自己那更加浓密的头发和那插着玫瑰的酥胸。

    [潇洒的][70]博伊兰叫了酒。

    “你要点儿什么?苦啤酒?请给来一杯苦啤酒。给我野梅红杜松子酒。结果出来了吗?”[71]

    还没有。四点钟,他。都说是四点钟。

    考利神父那红润的耳朵垂儿和突出的喉结出现在行政司法长官公署的门口。躲开他吧。赶巧碰上了古尔丁。他在奥蒙德干什么哪?还让马车等着。且慢。

    喂,你好。到哪儿去呀?要吃点儿什么吗?我也刚好要。就在这儿吧。哦,奥蒙德?在都柏林说得上是最实惠的。哦,是吗?餐厅。就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能够看见他,却别让他看见自己。我陪你一道去。来吧。里奇在前面引路。布卢姆跟在他的公文包后边。这饭菜足可以招待王爷。[72]

    杜丝小姐伸出她那裹在缎袖中的胳膊去够一只大肚酒瓶,她那胸脯挺得高高的,几乎快绷裂了。

    “噢!噢!”她每往上一挺,利内翰就倒吸一口气,并急促地说,“噢!”

    然而她顺顺当当地抓到了猎物,洋洋得意地把它撂在低处。

    “你为什么不长高点儿呢?”布莱泽斯·博伊兰问。

    这位褐发女侍从瓶子里为他的嘴唇倾倒出浓郁的甜酒,望着它哗哗地往外流(他上衣上那朵花儿,是谁送的呢?),然后用甜得像糖浆般的嗓音说:

    “好货色总是小包装的。”

    这指的是她本人喽。她灵巧地慢慢倾倒着那糖浆状野梅红杜松子酒。

    “祝你走运,”布莱泽斯说。

    他掷下一枚大硬币。硬币眶啷一响。

    “等着吧,”利内翰说,“直到我……”

    “交了好运,”他表示自己的愿望,并举起冒泡的淡色浓啤酒。

    “‘权杖’[73]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取胜,”他说。

    “我下了点儿赌注,”博伊兰边眨眼边喝着酒说,“要知道,不是我本人出的钱。是我的一个朋友心血来潮。”

    利内翰继续喝着酒,并且朝自己杯中这倾斜着的啤酒以及杜丝小姐那微启的嘴唇咧嘴笑了笑。她那嘴唇差点儿把刚才颤巍巍地唱过的海洋之歌哼出来。艾多洛勒斯。东海。

    时钟在响着。肯尼迪小姐从他们旁边经过(花儿,我纳闷是谁送的?),端走了托盘。时钟喀嗒喀嗒地响着。

    杜丝小姐拿起博伊兰的硬币,使劲用它敲了一下现金出纳机。它发出一片眶啷声。时钟喀嗒喀嗒地响着。埃及美女[74]在钱箱里又扒拉又挑拣,嘴里哼唱着,递给了他找头。朝西边望去[75],喀嗒。为了我。

    “几点钟啦?”布莱泽斯·博伊兰问,“四点?”

    钟。

    利内翰那双小眼睛贪婪地盯住正在哼唱着的她,盯住哼唱着的胸脯,并拽拽布莱泽斯·博伊兰的袖管。

    “咱们听听那个拍子[76]吧,”他说。

    古尔丁- 科利斯- 沃德法律事务所的那只公文包领着布卢姆,从那些裸麦地里开着花的桌子[77]之间穿行。他对自己的目的感到兴奋,在秃头帕特侍奉下,随随便便选了一张靠近门口的桌子。好挨得近一点儿。四点钟。难道他忘记了不成?兴许是玩花样。不来了:吊吊胃口。我可做不到。等啊,等啊。帕特,茶房,侍奉着。

    褐发女侍那对闪亮的碧眼瞅着布莱泽斯那天蓝色的蝴蝶领结和一双天蓝色的眼睛。

    “来吧,”利内翰苦苦相劝,“谁都不在嘛。他还从来没听过呢。”

    ……紧步凑向弗萝拉的嘴唇。[78]

    高高的、高高的音调–最高音部,清晰地响彻着。

    褐发女侍杜丝边跟自己那朵忽沉忽浮的玫瑰谈着心,边渴求布莱泽斯·博伊兰的鲜花和眼睛。

    “劳驾啦,劳驾啦。”

    为了让她说出表示同意的话,他一再央求着。

    我离不开卿卿……[79]

    “呆会儿再说,”杜丝小姐羞答答地答应道。

    “不,马上就来,”利内翰催促着,“敲响那白钟![88]啥,来吧!谁都不在嘛。”

    她瞧了瞧。可得抓紧。从肯小姐[81]所在的地方是听不见的。猛地弯下身去。两张兴奋起来的面庞正凝视着她弯腰。

    游离主调的和弦,失去的和弦[82]颤悠悠地重新找到了,接着又失去了,并又找到了震颤的主调。

    “来吧!干吧!敲响![8c]”

    她弯下身,捏着裙子下摆一直撩到膝盖以上。磨磨蹭蹭地。弯着腰,迟迟疑疑,以胸有成竹的眼神继续挑逗着他们。

    “敲响![84]”

    啪!她突然撤开捏着松紧袜带的手,让它啪的一声缓缓地碰回到她那包在暖和的长袜里、能够发出声响的女人大腿上。

    “那口钟![85]”利内翰极高兴地嚷哔,“老板训练有方。无可挑剔。”

    她目空一切地堆出一脸做作的笑容(哭鼻子了!男人不就会这样么!),却朝亮处悄悄溜去,对博伊兰投以柔和的微笑。

    “你这个人庸俗透顶,”她边滑也似地走去,边说。

    博伊兰以目传神,以目传神。他把厚厚的嘴唇凑在倾着的杯子上,干了那一小杯,吸着杯中最后几滴糖浆般的紫罗兰色浓酒。当她的头从酒吧间里那镀了金字的拱形镜子旁边闪过时,他那双着了迷的眼睛紧紧追随着她;镜中可以望到的盛着姜麦酒、白葡萄酒和红葡萄酒的玻璃杯,以及一只又尖又长的海螺闪了过去,褐发女侍和更加明亮的褐发女侍一时交相辉映。

    是啊,褐发女侍从近处走开了。

    ……情人啊,再见吧!(86)

    “我走啦,”博伊兰不耐烦他说。

    他精神抖擞地推开杯子,一把抓起找给他的零钱。

    “等一会儿,”利内翰赶忙把酒喝了恳求说,“我有话告诉你。托姆·罗赤福特……”

    “他就欠下地狱啦,”布莱泽斯·博伊兰边说边提起脚就走。

    利内翰为了好跟着他走,把酒一饮而尽。

    “难道你长犄角[87]了吗?”他说,“等一等。马上我就来。”

    他跟在那双匆匆地橐橐响着的鞋后边走去,然而到了门口就麻利地在一胖一瘦两个互相寒暄着的身影旁边站住了。

    “你好,本·多拉德先生。”

    “呃?好吗?好吗?”正在听考利神父诉苦的本·多拉德,掉过脸去,用含含糊糊的男低音说,“他不会来找你什么麻烦了,鲍勃。阿尔夫·柏根会跟那高个子[88]谈一谈。这回咱们要往加略人犹大[89]的耳朵里塞根大麦秆。”

    迪达勒斯先生叹着气穿过大厅走来了,他用一个指头揉着眼睑。

    “嘿,嘿,咱们就是得给他塞,”本·多拉德就像是用约德尔[90]唱法似的兴高采烈他说,“来吧,西蒙。给咱唱个小调儿。我们听到你弹的钢琴喽。”

    歇顶的帕特,耳聋的茶房正等着客人们叫饮料。里奇叫的是鲍尔威士忌[91]。布卢姆呢?让我想想看。省得让他跑两趟。他脚上长了鸡眼呢。此刻已经四点钟啦。这身黑衣服穿着多热呀。当然,神经也有些作怪。它折射着(是吗?)热能。让我想想看。苹果酒。对,一瓶苹果酒。

    “那算什么呀?”迪达勒斯先生说,“伙计,我不过是凑凑热闹。”

    “来吧,来吧,”本·多拉德嚷道,“把忧愁赶走![92]来呀,鲍勃。”

    他–多拉德,穿着那条肥大的裤子,领着他们(瞧那个衣着不整的家伙,现在就瞧)缓步走进大厅。他–多拉德,一屁股坐在琴凳上。他那双患痛风症的手咚的一声戳了一下琴键。咚的一声,又嘎然而止。

    秃头帕特在门道里碰见手里没有了茶盘的金发女侍走了回来。他面带困惑神色请她端杯鲍尔威士忌和一瓶苹果酒来。褐发女侍在窗畔注视着。褐发女恃从远处。

    轻快二轮马车辚辚地驰过。

    布卢姆听见辚的一声,轻微的。他走啦。布卢姆对着沉默的蓝色花儿,像鸣咽一般轻轻地叹了口气。辚辚。他走啦。辚辚。听哪。

    “《恋爱与战争》[93],本,”迪达勒斯先生说,“天主祝福往昔的岁月。”

    杜丝小姐那双大胆的眼睛无人理睬,她受不了阳光的刺激, 就把视线从半截帘子那儿移开了。走掉啦。郁郁不乐(有谁知道呢?), 实在太扎眼(那刺目的阳光!)她拽了拽拉绳,撂下了窗帘。这当儿,褐发下面浮泛着郁郁不乐之色。(他为什么这么匆匆忙忙地就走了开,正当我要?), 款款来到酒吧间。秃头正挨着金发姊妹站在那儿,形成了不协调的对比, 对比起来不协调,全然不协调的对比。徐缓、冰凉、朦胧地滑到阴影深处的海绿色,一片淡绿蓝色[94]。

    “那天晚上弹钢琴的是可怜的古德温老爷爷,”考利神父提醒他们说,“他本人和那架科勒德牌三角钢琴[95]不大合得来。”

    是这样的。

    “光听他一个人说了,”迪达勒斯先生说,“连魔鬼都制止不了他。喝得半醉的时候,他就成了个怪脾气的老家伙。”

    “哎唷,你还记得吗?”本,大块头多拉德从受他惩罚的琴键前掉转身来说,“而且他妈的我当时也没有婚礼服呢。”

    他们三个人都笑了。他没有结婚。三个全笑了。没有婚礼穿

    的礼服。

    “那个晚上,咱们的朋友布卢姆可帮了大忙,”迪达勒斯先生说,“哦,我的烟斗哪儿去啦?”

    他踱回到酒吧间去找那支失去的和弦烟斗[ 96] 。秃头帕特正给里奇和帕迪两位顾客送饮料。考利神父又笑了一通。

    “看来是我给救了急,本。”

    “可不就是你嘛,”本·多拉德斩钉截铁他说,“我还记得那条紧巴巴的长裤的事儿。那可是个高明的主意,鲍勃。”

    考利神父的脸一直涨红到紫红色的耳垂儿。他打开了局面。紧巴巴的长裤。高明的主意。

    “我晓得他手头紧。他老婆每星期六在咖啡宫[97]弹钢琴,挣不了几个钱。是谁来着,透露给我说,她在于着另一种行当。[98] 。为了寻找他们,我们不得不走遍整条霍利斯街,最后还是基奥那家店里的伙计告诉了我们门牌号码。记得吗?”

    本记起来了,他那张宽脸盘儿露出诧异的神情。

    “哎唷,她尽管住在那样的地方,却还有赴歌剧院的豪华大氅什么的。”

    迪达勒斯先生手里拿着烟斗,溜溜达达地走回来了。

    “梅里昂方场[99]的99lib?款式。好多件舞衣,哎唷,还有不少件宫廷服装。然而他从来不让老婆掏钱。对吧?她有一大堆两端尖的帽子、博莱罗[100]和灯笼裤。对吧?”

    “唉,唉,”迪达勒斯先生点了点头,“玛莉恩·布卢姆太太有各式各样不再穿的衣服。[1 01]

    轻快二轮马车辚辚地沿着码头奔驰而去。布莱泽斯在富于弹性的轮胎上伸开四肢,颠簸着。

    “肝和熏猪肉。牛排配腰子饼。”“好的,先生,好的,”帕特说。

    玛莉恩太太。遇见了他尖头胶皮管[1 02]。一股糊味儿,一本保罗·德·科克[103]的。他这个名字多好!

    “她叫什么来着?倒是个活泼丰满的姑娘。玛莉恩……?”

    “特威迪。”

    “对。她还活着吗?”

    “活得欢势着哪,”

    “她是谁的闺女来着……”

    “联队的闺女。”

    “对,一点儿不假。我记起那个老鼓手长来了。”

    迪达勒斯先生划了根火柴,嚓的一声点燃了,噗地喷出一口馨香的烟,又喷出一口。

    “是爱尔兰人吗?我真不知道哩。她是吗,西蒙?”

    然后猛吸进一口,强烈,馨香,发出一阵噼啪声。

    “脸蛋儿上的肌肉……怎样?……有点儿褪了色……噢,她是……我的爱尔兰妞儿摩莉,噢。[ 104] ”

    他吐出一股刺鼻的羽毛状的烟。

    “从直布罗陀的岩石那儿……大老远地来的。”

    她们在海洋的阴影深处苦苦地恋慕着[ 105] ,金发女侍守在啤酒泵柄旁,褐发女侍挨着野樱桃酒;两个人都陷入沉思。住在德拉姆康德拉[1 06]的利斯英尔高台街四号的米娜·肯尼迪以及艾多洛勒斯,一位女王,多洛勒斯[1 07],都一声不响。

    帕特上了菜,把罩子一一掀开。利奥波德切着肝。正如前文[118]所说的,他吃起下水、有嚼头的胗和炸雌鳕卵来真是津津有味。考立斯- 沃德律师事务所的里奇·古尔丁则吃着牛排配腰子饼。他先吃牛排,然后吃腰子。他一口口地吃饼。布卢姆吃着,他们吃着。

    布卢姆和古尔丁默默地相互配合,吃了起来。那是一顿足以招待王爷的正餐。

    单身汉[1 09]布莱泽斯·博伊兰顶着太阳在溽暑中乘着双轮轻便马车,母马那光滑的臀部被鞭子轻打着,倚靠那富于弹性的轮胎,沿着巴切勒[110] 便道辚辚前进。博伊兰摊开四肢焐暖着座席,心里急不可耐,热切而大胆。犄角。你长那个了吗?犄角。你长了吗?

    呜–呜–号角[111]。

    多拉德的嗓门像大管[112] 似的冲来,压过他们那炮轰般的和音:

    当狂恋使我神魂颠倒之际……

    本灵魂本杰明[ 113] 那雷鸣般的声音响震撼屋宇,震得天窗玻璃直颤抖着,爱情的颤抖。

    “战争!战争!”考利神父大声在嚷,“你是勇士。”

    “正是这样,”勇士本笑着说,“我正想着你的房东[114] 呢。恋爱也罢,金钱也罢。”

    他住了口。为了自己犯的大错,他摇晃着大脸盘上的大胡子。

    “就凭你这样的声量,”迪达勒斯先生在香烟缭绕中说,“你准会弄破她的膜[115] ,伙计。”

    多拉德摇晃着胡子,在键盘上大笑了一通。他是做得到的。

    “且别提另一个膜了,”考利神父补充说,“歇口气吧。含情但勿过甚[116]。我来弹吧。”

    肯尼迪小姐给两位先生端来两大杯清凉烈性黑啤酒。她寒暄了一声。第一位先生说,这可真是好天气。他们喝着清凉烈性黑啤酒。她可晓得总督大人是到哪儿去吗?可曾听见蹄铁响,马蹄声。不,她说不准。不过,这会儿报的。噢,不用麻烦她啦。不麻烦。她摇晃着那份摊开的《独立报》,她寻找着总督大人。她那高高挽起的发髻慢慢移动着,寻找着总督大人。第一位先生说,太麻烦了。哪里,一点也不费事。喏,他就像那样盯着看。总督大人。金发挨着褐发,听见了蹄铁声,钢铁响。

    ……我神魂颠倒之际,

    顾不得为明天而焦虑。[117]

    布卢姆在肝汁里搅拌着土豆泥。恋爱与战争–有人就是这样的。本·多拉德大名鼎鼎。有一天晚上,他跑来向我们借一套为了赴那次音乐会穿的夜礼服。裤子像鼓面那样紧紧地绷在他身上。一头音乐猪。他走出去之后,摩莉大笑了一阵。她仰面往床上一倒,又是尖叫,又是踢踢踹踹。这不是把他的物儿统统都展览出来了吗?啊,天上的圣人们,我真是一身大汗!啊,坐在前排的女客可怎么好!啊,我从来没笑得这么厉害过!喏,就是那样,他才能发得出那低沉的桶音[118] 。比方说,那些阉人。谁在弹琴呢?韵味儿不错。准是考利,有音乐素质。无论奏什么曲调,都能理解。可是他有口臭的毛病,可怜的人。琴声停止了。

    富于魅力的杜丝小姐,莉迪亚·杜丝朝着正走进来的一位先生–和蔼可亲的初级律师乔治·利德维尔鞠着躬。您好。她伸出一只湿润的、上流小姐的手,他紧紧地握住。您好。是的,她已经回来啦。又忙忙碌碌地干起来了。

    “您的朋友们在里面呢,利德维尔先生。”

    乔治·利德维尔,和蔼可亲,像是受诱惑般地握住一只肉感的手。[119]

    正如前文说过的,布卢姆吃了肝。这里至少挺清洁。在伯顿饭馆,那家伙用齿龈对付软骨。这里什么人也没有。除了古尔丁和我。干净的桌布,花儿,状似主教冠的餐巾。帕特张罗来张罗去。秃头帕特。无所事事。在都柏林市,这里最物美价廉了。

    又弹起钢琴来了。那是考利。当他面对钢琴而坐时,好像和它融为一体,相互理解。那些徒有其表、令人厌烦的乐师们在弦上乱拨一气。盯着琴弓的一头,就像拉锯般地拉起大提琴,使你想起牙疼时的情景。她高声打起长的呼噜。那晚上我们坐在包厢里,幕间休息的时候,长号在下面像海豚般地喘着气:另一个吹铜管乐器的汉子拧了一下螺丝,把积存的唾沫倒出来。指挥的两条腿在松松垮垮的长裤里跳着吉格舞[120]。把他们遮藏起来还是对的。

    双轮轻快马车辚辚地疾驰而去。

    只有竖琴。可爱灿烂的金光。少女拨弄着它。可爱的臀部,倒很适宜醮上点儿肉汁。黄金的船。爱琳。那竖琴也被摸过一两次。冰凉的手。[121]霍斯山,杜鹃花丛。我们是她们的竖琴。我。他。老的。年轻的。

    “啊,我不行,老兄,”迪达勒斯先生畏畏缩缩、无精打采地说

    得用强硬的口气。

    “弹下去,妈的!”本·多拉德大声嚷道,“一小段一小段地来

    “来一段《爱情如今》[122] ,西蒙,”考利神父说。

    他朝舞台下首迈了几大步,神情严肃,无限悲伤地摊开了长长的胳膊。他的喉结嘶哑地发出轻微的嘎声。他对着那里的一幅罩满尘土的海景画《最后的诀别》[123] 柔声唱了起来。伸入大海中的岬角,一艘船,随着起伏的孤帆。再见吧。可爱的少女。她的面纱随风围着她刮,它在风中朝着岬角飘动。

    考利唱道:

    爱情如今造访,

    攫住我的目光……

    少女不去听考利的歌声。她对那离去的心上人,对风,对恋情,对疾驶的帆,对归去者,摇着她的轻纱。

    “弹下去吧,西蒙。”

    “哎,我的全盛时期确实已经过去了,[124] 本……喏……”

    迪达勒斯先生将自己的烟斗撂在音叉旁边,坐下来,碰了碰那顺从的键盘。

    “不,西蒙,”考利神父掉过身来说,“照原来的谱子来弹。一个降号。”[125]

    键盘乖乖地变得高昂了,诉说着,踌躇着,表白着,迷惘着。

    考利神父朝舞台上首大踏步走去。

    “喂,西蒙,我为你伴奏,”他说,“起来吧。”

    那辆轻快双轮马车从格雷厄姆·莱蒙店里的菠萝味硬糖果和埃尔韦里的象记商店旁边,辚辚地驰过去。

    布卢姆和古尔丁严然像王侯一般坐下来,牛排、腰子、肝、土豆泥,吃那顿适宜给王侯吃的饭。他们像进餐中的王侯似的举杯而饮鲍尔威士忌和苹果酒。

    里奇说,这是迄今为男高音写的最优美的曲调:《梦游女》[126] 。一天晚上,他曾听见乔·马斯[127] 演唱过。啊,麦古金[128] 真了不起!对。有他独特的方式。少年唱诗班的味道。那少年名叫马斯。弥撒[129] 少年。可以说他是抒情性的男高音。听了之后永远不会忘记,永远不会。

    布卢姆消灭了肝之后,就边吃剩下的牛排,边满怀同情地看着对面那张绷起来的脸上泛出的紧张神色。他背疼。布赖特氏病患者那种明亮的目光[130] 。节目单上下一个项目。付钱给吹笛手。[131]药片,像是用面包渣做成的玩艺儿,一吉尼一匣。拖欠一阵再说。也来唱唱:在死者当中[132] 。腰子饼。好花儿给。[133] 赚不了多少钱。东西倒是值。鲍尔威士忌,喝起酒来挺挑剔:什么玻璃杯有碴儿啦,要换一杯瓦尔特里[134] 水啦。为了省几个钱,就从柜台上捞几盒火柴。然后又去挥霍一金镑。等到该付钱的时候,却又一文也拿不出来了。喝醉了就连马车钱也赖着不给。好古怪的家伙。

    里奇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夜晚。只要他活着一天,就绝忘不掉的。在古老的皇家剧场的顶层楼座,还带着小皮克[ 135] 。刚一奏起第一个音符。

    里奇把到嘴边儿的话咽回去了。

    眼下撒开弥天大谎来了。不论说什么都狂热地夸张。还相信自己的瞎话。真的深信不疑。天字第一号撒谎家。可他缺的是一份好记性。[136]

    “那是什么曲子呀?”利奥波德·布卢姆问。

    “‘现在一切都失去啦’[137] 。”

    里奇噘起嘴来。可爱的狺女[138] 喃喃地唱着音调低沉的序曲:一切。一只画眉。一只画眉鸟。他的呼吸像鸟鸣那样甜美,他引为自豪的一口好牙之间,以长笛般的声音唱出哀愁苦恼。失去了。嗓音圆润。这当儿两个音调融合在一起了。我在山楂谷[139] 听见了画眉的啭鸣。它接过我的基调,将其揉和,变了调。过于新颖的呼声,消失在万有之中。回声。多么婉转悠扬的回音啊![144] 那是怎样形成的呢?现在一切都失去啦。[141]他哀渤地吹着口哨。垮台,降伏,消失。

    布卢姆一面把花边桌垫的流苏塞到花瓶底下,一面竖起他那豹子[142]耳朵。秩序。是啊,我记得。可人的曲子。在梦游中她来到他跟前。一位沐浴在月光中的天真烂漫的少女。勇敢。不了解他们所面临的险境。然而还是把她留住吧。呼唤她的名字。摸摸水。[143] 轻快双轮马车辚辚。太迟啦[144] 她巴望着去。正因为如此。女人。拦截海水倒还容易一些。是的,一切都失去啦。

    “一支优美的曲子,”布卢姆,忘乎所以的利奥波德说,“我对它很熟悉。”

    里奇·古尔丁平生从来不曾……

    他对这一点也一清二楚。或许已有所觉察。依然念念不忘地提他的女儿。[145] 迪达勒斯曾说:“只有聪明的女儿才会知道自己的父亲。”[146]我呢?

    布卢姆隔着他那只肝儿已经吃光了的盘子,斜眼望去。失去了一切的人的面庞。这位里奇一度也曾沉缅于狂欢作乐。他玩的那些把戏而今都已过时了。什么扇耳朵啦,透过餐巾套环[147] 往外窥伺啦。现在他派儿子送出去几封告帮信。斗鸡眼的沃尔特[148]说,爹,我照办了,爹。我不想麻烦您,但我原是指望能收到一笔钱。替自己辩解。

    又弹起钢琴来了。音色比我上次听到的要好些。大概调了音。

    又停止了。

    多拉德和考利还在催促那个迟迟疑疑的歌手唱起来。

    “来吧,西蒙。”

    “来,西蒙。”

    “女士们,先生们,承蒙各位不弃,我深深表示感谢。”

    “来,西蒙。”

    “我不称钱,然而您们要是肯听的话,我就为大家唱一支沉痛的心灵之曲[149] 。”

    在帘子的遮荫下,钟形三明治容器旁边,莉迪亚胸前插了朵玫瑰。一位褐发淑女的娴雅派头,忽隐忽现;而金发挽成高髻、沉浸在冰凉而银光闪闪的一片淡绿蓝色[150]中的米娜,在两位举着大酒杯的顾客面前也是这样。

    前奏旋律结束了。拖得长长的、仿佛有所期待的和弦消失了。

    当我初见那绰约身姿时[151]

    里奇回过头去。

    “西·迪达勒斯的声音,”他说。

    他们脑子里充满了兴奋欣喜,涨红了双颊,边听边感受到一股恋慕之情流过肌肤、四肢、心脏、灵魂和脊背。布卢姆朝耳背头秃的帕特打了个手势,叫他把酒吧间的门半开着。酒吧间的门。就是这样。这样就行了。茶房帕特在那儿听候吩咐,因为站在门口听不清楚。

    我的悲哀似乎将消失。

    一个低沉的声音穿过静寂的空气传了过来。那不是雨,也不是沙沙作响的树叶;既不像是弦音或芦苇声,又不像那叫什么来着——杜西玛琴[152] ;用歌词触碰他们静静的耳朵,在他们各自宁静的心中,勾起往日生活的记忆,好哇,值得一听。他们刚刚一听,两个人的悲哀就好像分别消失了。当他们——里奇和波尔迪——初见美的女神而感到茫然时,他们从丝毫也不曾想到的人儿嘴里,第一次听到温柔眷恋、情意脉脉、无限缠绵的话语。

    爱情在歌唱。古老甜蜜的情歌。[153]布卢姆缓缓地解开他那包包上的松紧带。敲响恋人那古老甜蜜的金发。[154]布卢姆将松紧带绕在四根叉开来的指头上,伸开来,松了松,又将它两道、四道、八道地绕在不安的指头上,勒得紧紧的。

    胸中充满希望欣喜……

    男高音歌手能够把好几十个女人弄到手。这样他们的嗓音就洪亮了。妇女们朝他脚下投鲜花。咱们什么时候能见面呢?[ 155] 简直让我晕头[156] 。辚辚地响着,欢天喜地。他不能专为戴大礼帽的演唱。简直让你晕头转向[157]为他而擦香水。你太太使用哪一种香水。我想知道。辚辚。停下来了。敲门。[158] 在开门之前,她总是先对着镜子照上最后一眼。门厅。啊,来了!你好吗?我很好。那儿吗?什么?要么就是?她的手提包里装着口香片,接吻时吃的糖果。要吗?双手去抚摩她那丰满的……[159]

    哎呀,歌声高昂了,叹息着,变了调。洪亮,饱满,辉煌,自豪。

    幻梦破灭一场空虚……

    他至今仍有着一副极美妙的歌喉。科克人的歌声就是柔和一些,就连土腔都是这样。傻瓜!本来能够挣到海钱的。净唱错歌词。把他老婆活活地累死了。现下他倒唱起来了。然而很难说。只有他们两个[160]在一起。只要他不垮下来。沿着林荫路还能跑出个样儿来。他的四肢也都在歌唱。喝酒吧。神经绷得太紧了。为了唱歌,饮食得有节制。詹妮·林德[161] 式的汤:原汁,洋苏叶,生鸡蛋,半品脱奶油。为了浓郁的、梦幻般的歌喉。

    柔情蜜意涌了上来。缓缓地,膨胀着,悸动着。就是那话儿。哈,给啦!接呀!怦怦跳动着,傲然挺立着。

    歌词?音乐?不,是那背后的东西。

    布卢姆缠上又松开来,结了个活扣儿,又重新解开来。

    布卢姆。温吞吞、乐融融、舔光这股秘密热流,化为音乐,化为情欲,任情淌流,为了舔那淌流的东西而侵入。推倒她抚摩她拍拍她压住她。公羊。毛孔膨胀扩大。公羊。那种欢乐,那种感触,那种亲呢,那种。公羊。冲过闸门滚滚而下的激流。洪水,激流,涨潮,欢乐的激流,公羊震动。啊!爱情的语言。

    希望的一线曙光,

    喜气洋溢。女神莉迪亚一副淑女派头,尖声尖气地对利德维尔说着话。听不见,是由于希望的曙光被尖声压住了。

    是《玛尔塔》。巧合。[162]我正要写信呢。莱昂内尔的歌。你这名字挺可爱。不能写。请笑纳我这份小小礼物。拨弄她的心弦,也拨弄钱包的丝带。她是个。我曾称你作淘气鬼。[163] 然而这个名字:玛莎。多么奇怪呀!今天。

    莱昂内尔的声音又回来了,比先前减弱了,但并不疲倦。它再一次对里奇、波尔迪、莉迪亚、利德维尔歌唱,也对那边张着嘴竖起耳朵、边等着伺候顾客的帕特歌唱。他是怎样初次瞥见那绰约的身姿,悲哀是怎样似乎消失的,她的眼神、丰韵和谈吐如何使古尔德[164]和利德维尔着迷,如何赢得了帕特。布卢姆的心。

    不过,我要是能瞧见他[165]的脸就好了。意思就更清楚了。这下子我明白,当我在德雷格理发店对着镜中理发师的脸说话时,他何以总要望着我的脸了。尽管离得有点儿远,在这儿还是比在酒吧间听得真切一些。

    遇见你那温雅明眸……

    我在特列纽亚的马特·狄龙[166]家初次见到她的那个夜晚。她身穿黑网眼的嫩黄色衣衫。音乐椅。最后只剩下我们两个。命运。我追在她后面。命运。慢慢腾腾地兜圈子。快点转吧。我们两个人。大家都看着哪。停!她坐了下来。被淘汰的面面相觑。个个咧着嘴笑着。嫩黄色的膝盖。

    我的眼睛被迷惑……

    歌唱着。她唱的是《等候》[167]。我替她翻乐谱。音域广阔,香气袭人。你的丁香树,什么牌的香水。我看见了胸脯,两边那么丰腴,喉咙颤抖着。当我初见,她向我道谢。她为什么……我呢?缘分。西班牙风韵的眼睛。此时此刻,在古老的马德里……多洛勒斯…”——她,多洛勒斯,在中院儿梨树下的阴影下。望着我。引诱着。啊,诱惑着。

    玛尔塔!啊,玛尔塔!

    莱昂内尔摆脱了心头的一切郁闷,以愈益深邃而愈益高昂的和谐音调,饱含着强有力的激情,唱起悲歌,呼唤着恋人归来。莱昂内尔那;孤独的呼唤,她是应该能理解的;玛尔塔是应该察觉到的。因为他所等待的只有她一人。在那儿?这儿, 那儿; 试试那儿,这儿;哪儿都试试看。在哪儿。在某处。

    回来吧,迷失的你!

    回来吧,我亲爱的你!

    孤零零的,唯一的爱。唯一的希望。我唯一的慰藉。玛尔塔,胸腔共鸣[170] ,回来吧!

    回来吧!

    声音飞翔着,一只鸟儿,不停地飞翔,迅疾、清越的叫声。蹁跹吧,银色的球体;它安详地跳跃,迅疾地,持续地来到了。气不要拖得太长,他的底气足,能长寿。高高地翱翔,在高处闪耀,燃烧,头戴王冠,高高地在象征性的光辉中,高高地在上苍的怀抱里,高高地在浩瀚、至高无上的光芒普照中,全都飞翔着,全都环绕着万有而旋转,绵绵无绝期,无绝期,无绝期……

    回到我这里![171]

    西奥波德!

    耗尽了。

    第十一章 2

    哦,唱得好。大家鼓掌。她应该来的。到我这儿,到他那儿,到她那儿,还有你,我,我们。

    “妙哇!”啪啪啪。“真了不起,好得很,西蒙。”噼啪噼啪。“再来一个!”噼噼啪啪。很是嘹亮。“妙哇,西蒙!”噼哩啪啦。“再来一个!”再来鼓掌。本·多拉德、莉迪亚·杜丝、乔治·利德维尔、帕特、米娜[ 172] ,面前摆着两只大酒杯的绅士、考利、拥着大酒杯的第一位绅士还有褐发女侍杜丝小姐和金发女侍米娜小姐,个个不住他说啊,叫唤啊,拍手啊。

    布莱泽斯·博伊兰那双款式新颖的棕黄色皮鞋橐橐地走在酒吧间地板上,这在前边已说过了。正如适才所说的,轻快双轮马车辚辚地从约翰·格雷爵士、霍雷肖·独臂纳尔逊和可敬的西奥博尔德·马修神父的雕像前驰过。马儿颠颠小跑着,热腾腾的,坐在那儿也热腾腾的。那口钟。敲响。那口钟。敲响。[173] 母马略减速度,沿着拉特兰广场圆堂旁的小丘徐徐前进。母马一颠一摇地向前踱着。对情绪亢奋的博伊兰,急不可待的博伊兰来说,真是太慢了。

    考利的伴奏结束了,缭绕的余音消失在充满感兴的空气中。

    里奇·古尔丁呢,就饮着他那鲍尔威士忌,利奥波德·布卢姆 呷着他的苹果酒,利德维则啜着他那吉尼斯啤酒。第二位绅士说,倘若她不介意的话,他们很想再喝上两大杯。肯尼迪小姐那珊瑚般的嘴唇对第一位和第二位绅士冷冰冰地露出装腔作势的笑容,说她并不介意。

    “把你在牢里关上七天,”本·多拉德说,“光靠面包和水来过活。西蒙,那样你就会唱得像花园里的一只画眉。”

    唱莱昂内尔的这个角色——西蒙笑了。鲍勃·考利神父弹琴。米娜·肯尼迪伺候着。第二位绅士会的钞。汤姆·克南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莉迪亚既赞赏又博得赞赏。布卢姆唱的却是一支沉默之歌。

    赞赏着。

    里奇边赞赏边畅谈那个人的非凡的嗓子。他记得多年以前的一个夜晚。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夜晚。那一次,西在内德·兰伯特家演唱《地位名声》 [174]。天哪,他平生从没听到过那样的旋律。从来没听到过把“宁可分手,负心人”那句唱得那么美妙。天哪,唱“爱情既已不复存”时,歌喉是那样婉转清越。问冋兰伯特,他也会这么说。

    古尔丁那张苍白的脸兴奋得泛红了。他告诉布卢姆先生说,那个夜晚西·迪达勒斯在内德·兰伯特家演唱《地位名声》。

    内兄。亲戚。我们擦身而过,彼此从不过话。[175]我想,他们之间有着不和的前兆[176] 。他以轻蔑态度对待他。然而,他对他却越发仰慕。西演唱的那个夜晚。他用喉咙唱出的歌声宛如由两根纤细的丝弦奏出来的,比其他任何人都出色。

    那是哀叹的声音。现在平稳一些了。只有在静寂中,你才能感受自己所听到的。震颤。而今是沉默之曲。

    布卢姆把十指交叉的双手松开来,用皮肤松弛的指头拨响那细细的肠线[177] 。他将线拽长并拨响,发出嗡嗡声,然后又嘭的一声。这当儿,古尔丁谈起巴勒克拉夫[178] 的发声法。汤姆·克南按照回顾性的编排[179] ,有条不紊地向洗耳恭听着的考利神父谈着往事。神父正即兴弹奏着,边弹边点头。这当儿,身材魁梧的本·多拉德点上烟,和正抽着烟的西蒙·迪达勒斯聊了起来。他抽烟时,西蒙点着头。

    失去了的你。[180]这是所有的歌的主题。布卢姆把松紧带拽得更长了。好像挺残酷的。让人们相互钟情,诱使他们越陷越深。然后再把他们拆散。死亡啦。爆炸啦。猛击头部啦。于是,就堕入地狱里去。人的生命。迪格纳穆。唔,老鼠尾巴在扭动着哪!我给了五先令。天堂里的尸体[181]。秧鸡般地咯咯叫着。肚子像是被灌了毒药的狗崽子。走掉了。他们唱歌。被遗忘了。我也如此。迟早有一天,她也。撇下她。腻烦了。她就该痛苦啦。抽抽噎噎地哭泣。那双西班牙式的大眼睛直勾勾地望空干瞪着。她那波- 浪- 状、沉- 甸- 甸的头发不曾梳理。[182]

    然而幸福过了头也令人腻烦。他一个劲儿地拽那根松紧带。你在自己家里不幸福吗?它啪的一声绷回去了。

    车子辚辚地驶进多尔塞特街。

    杜丝小姐抽回她那裹在缎袖里的胳膊,半嗔半喜。

    “别这么没深没浅的,”她说,“咱们不过是刚刚相识。”

    乔治·利德维尔告诉她,这是千真万确的,然而她不相信。

    第一位绅士告诉米娜,确实是这样的。她问他,真是这样的吗?第二个握着大酒杯的人告诉她是这样的。那么就是这样的。

    杜丝小姐,莉迪亚小姐,不曾相信。肯尼迪小姐,米娜,不曾相信。乔治·利德维尔,不,杜小姐不曾。第一个,第一个握着大酒杯的绅;相信,不,不;不曾,肯尼小姐,莉迪莉迪亚维尔,大酒杯。[183]

    还不如在这里写呢。邮政局里的鹅毛笔不是给嚼瘪了,就是弄弯了。

    秃头帕特在示意下凑了过来。要钢笔和墨水。他去了。要吸墨纸本[184]。他去了。吸墨水用的本子。他听见了,耳背的帕特。

    “对,”布卢姆先生边摆弄那卷曲的肠线边说,“没错儿。写上几行就行啦。我的礼物。意大利的华丽音乐都是这样的。这是谁写的呀?要是知道那名字,就能理解得更透彻一些。(若无其事地掏出信纸信封)那富于特征。”

    “那是整出歌剧中最壮丽的乐章[185] ,”古尔丁说。

    “确实是这样,”布卢姆说。

    都是数目[186] !想想看,所有的音乐都是如此。二乘二除二分之一等于两个一。[187] 这些是和弦,产生振动。一加二加六等于七。[188]你可以随心所欲地用这些数字变换花样。总能发现这个等于那个。墓地墙下的匀称[189]。他没注意到我的丧服。没有心肝!只关心自己的胃[190] 。冥想数学[191] 。而你还认为自己在倾听天体音乐哪。然而,倘若你这么说:玛莎,七乘九减x 等于三万五千。这就平淡无奇了。那全凭的是音。

    比方说,现在他正弹着。是即兴弹奏。听到歌词之前,你还以为正是你自己心爱的曲子呢。你很想留神[192] 聆听。用心听。开头蛮好。接着就有些走调了。觉得有点儿茫然了。钻进麻袋又钻出来,跨过一只只的桶,跨越铁蒺藜,进行一场障碍竞走。时间会谱成曲调。问题在于你的心境[193]如何。总之,听音乐总是愉快的。除了女孩子们的音阶练习而外。隔壁人家,两个女学生一道。应该为她们发明一种不出声的钢琴。米莉不会欣赏音乐。奇怪的是我们两个人都……我的意思是。我为她买过《花赞》[194]。这个谱名[195] 。有个姑娘慢慢地弹奏它,当我晚上回家来的时候,那个姑娘。塞西莉亚街附近那几座马厩的门。

    秃头耳背的帕特送来十分扁平[196] 的吸墨纸本和墨水。帕特将十分扁平的吸墨纸本和墨水钢笔一道撂下。帕特拿起盘子刀叉。帕特走了。

    “那是唯一的语言,”迪达勒珀先生对本说。他小时候在林加贝拉,克罗斯黑文,林加贝拉[197] 听到过人们唱船歌。王后镇[ 198] 港口挤满了意大利船。喏,本,他们在月光下,头戴地震帽:[199]走来走去。歌声汇在一起。天哪,那可是了不起的音乐。本,我小时听过。穿越林加贝拉港的月夜之歌[200]。

    他撂开乏味的烟斗,一只手遮拢在唇边,咕呜呜地发出月光之夜的呼唤,近听清晰,远方有回声。

    布卢姆用“另一只眼睛”[201],将卷成指挥棒形的《自由人报)浏览到下端,想查明那是在儿见到的。卡伦、科尔曼、迪格纳穆·帕特里克。嗨嗬!嗨嗬!福西特。哎呀!我要找的就是这个。

    但愿他[202]没望见,机敏得像耗子一般。他把《自由人报》打开,竖起,这下子就瞅不见了。记住要写希腊字母“E”[203]。布卢姆蘸了墨水。布卢姆嘟嚷道:“台端。”亲爱的亨利写道:“亲爱的玛迪[204]收到了你的信和花。”见鬼,我把它放在哪儿啦?哪个兜儿里哪。“今天完全不可能。”要在 “不可能”下面画个杠杠。“写信。”

    这可为难了。面有难色的布卢姆把帕特送来的扁平吸墨纸本当作手鼓似的轻敲着,刀。指头就表示“我正在考虑着”。

    写下去。“懂事的意思吧。”不,把那个E换掉。“奉上薄礼,请哂纳。”另要求她写回信。等一下。给了迪格纳穆五先令。在这家店约莫要花上两先令。在海鸥身上花了一便士。以利亚来啦。在戴维。伯恩的酒吧开销了七便士。总计八先令左右。给半克朗吧。“奉上薄礼:价值两先令六便士的邮政汇票。”请给我写一封长信……你不屑于吗?辚辚,难道你长了那个吗?真是兴奋呀。你为什么叫我淘气鬼?你不也是个淘气鬼吗?哦,玛丽亚丢了带子。[206]今天就写到这里为止,再见。是的,是的,会告诉你的。想要。才能不让它脱落。请告诉我那另一个[207]。她写道:那另一个世界。我的耐心耗尽。才能不让它脱落。你一定要相信。相信。大酒杯。那- 是- 真的。

    我写的是些蠢话吗?丈夫们不会这么写的。结了婚,有了老婆,就得那样。因为我不在。倘若。可是,怎样能做到呢?她必须,保持青春。倘若她发现了夹在我那顶礼帽里的卡片。不,我才不一古脑儿告诉她呢。无益的痛苦。只要她们没撞上。女人们。半斤八两[208]。

    家住多尼布鲁克一哈莫尼大街一号的车夫詹姆斯.巴顿所赶的第三百二十四号出租马车上,坐着一位乘客——一位年轻绅士。他那套款式新颖的靛蓝色哔叽衣服是住在伊登码头区五号的缝纫兼剪裁师乔治·罗伯特·梅西雅斯[209] 做的;头上戴的那顶极其时髦漂亮的草帽子是从大布伦斯维克街一号的帽商约翰·普拉斯托那儿买的。呃?这就是那辆轻轻颠摇着辚辚前进的轻快二轮马车。母马扭动着壮实的屁股,从德鲁加茨猪肉店和阿根达珀公司那锃亮的金属管子旁边驰过。

    “是为广告的事写回信吗?”里奇目光锐利地问布卢姆。

    “是的,”布卢姆先生说,“是给市内的旅行推销员,我估计搞不出什么名堂来。”

    布卢姆嘟哝着:“提供的线索倒都是最好的。[210]”然而亨利却写道:“这会使我兴奋。你晓得个中情况。匆致。亨利。”写希腊字母“E”。最好加个附言。他在弹什么哪?即兴的间奏曲。附言:啷当当。你要怎样来惩罚我?你要惩罚我?[211] 歪歪拧拧的裙子在摇来摆去,嘭嘭。[212] 告诉我,……我想知道。[213]噢,当然喽,假若我不想知道的话,也就不会问了。“拉、拉、拉、来。”进入小调就悲怆地消失了。小调为什么就悲怆呢?签上“H”。女人们都喜欢来个悲怆的结尾。再加个附言:“拉、拉、拉、来。今天我感到那么悲伤。拉、来。那么孤寂。亲[214] 。”

    他赶紧用帕特的吸墨纸吸了一下。信封。地址。从报纸上抄一个就是了。他嘴里念念有词:“卡伦- 科尔曼股份有限公司台启。”亨利却写道:

    都柏林市

    海豚仓巷邮政局收转

    玛莎·克利弗德小姐

    用已经印有字迹的部分来吸,这样他[215]就认不出了。就这样。蛮好。这可以做《珍闻》悬赏小说的主题。某位侦探从吸墨纸上读到了什么。稿费每栏一基尼。马查姆经常想起……大笑着的魔女[216] 可怜的普里福伊太太。万事休矣。完蛋。[217]

    用“悲怆”一词;未免太富有诗意了。这是音乐使然。莎士比亚说过:音乐有一种魔力。[218] 一年到头每天都在引用的名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219] 智慧出自等待。

    他在杰勒德那座位于费特小巷的玫瑰花圃里散步,赤褐色的头发已灰白了。人生只有一次,肉体只有一具。干吧。专心致志地干。[220]

    反正已经干完啦。邮政汇票,邮票。邮政局还在前面哪。这次走去吧。时间还来得及。我答应在巴尼·基尔南的酒店跟他们见面的;这可不是什么愉快的差事。办丧事的家[221] 。走呀。帕特!听不见。这家伙是个耳聋的笨蛋。

    马车快到那儿了。聊聊吧。聊聊吧。“帕特!”听不见。在折叠那些餐巾哪。他每天准得走一大片地。要是在他的后脑勺上画张脸,他就成两个人了。但愿他们再唱些歌儿,我也好排遣一下。

    面有难色的秃头帕特将一条条餐巾都折叠成主教冠的形状。帕特是个耳背的茶房。当你等候着时,帕特这位茶房服侍你。嘻嘻嘻嘻。你等候时,他服侍。嘻嘻。他是个茶房。嘻嘻嘻嘻。他服侍,而你在等候。当你等候时,倘若你等候着,他就服侍,在你等候的当儿。嘻嘻嘻嘻。嗬。你等候时,他服侍。[222]

    这会子,杜丝。杜丝·莉迪亚。褐发与玫瑰。

    她的假日过得好极啦,简直好极啦。瞧瞧她带回来的这枚可爱的贝壳。

    她轻悄悄地将那尖而弯曲的海螺拿到酒吧间另一头,好让他——律师乔治·利德维尔,能够听见。

    “听啊!”她怂恿他。

    随着汤姆·克南那被杜松子酒醺热了的词句,伴奏者缓慢地编织着音乐。确凿的事实。沃尔特·巴普蒂[223] 的嗓子是怎样失灵的。喏,先生,那个做丈夫的一把卡住了他的喉咙。“恶棍,”他说,“再也不让你唱情歌啦。”果不其然,汤姆先生。鲍勃·考利编织着。男高音歌手把女人弄到手。考利把身子往后一仰;

    啊,现在他听见了,她捧起海螺对准他的耳朵。听哪!他倾听着。真精彩。她又把它对着自己的耳朵。借着那透过来的光线,淡金色的头发一晃而过,形成对照。听一听。

    笃,笃。

    布卢姆隔着酒吧间的门,..瞥见她们将一枚海螺对准自己的耳朵。他微微听到:她们先是各自、接着又替对方听见了波浪的迸溅,喧噪,以及深沉的海啸。

    褐发女侍挨着金发女侍,从近处,从远处,她们聆听着。

    她的耳朵也是一枚贝壳,有着耳垂。曾经去过一趟海滨。海滨那些俏丽的姑娘。[224] 皮肤被太阳晒得辣辣作痛。应该先擦点冷霜晒成棕色就好了。涂了奶油的烤面包片。哦,可别忘了那化妆水。她嘴角上长了疱疹。简直让你晕头转向。[225] 头发梳成辫子。贝壳上缠着海藻。她们为什么要用海藻般的头发遮住耳朵呢?而土耳其妇女甚至还遮住嘴。为什么?她那双眼睛露在布巾上面。面纱。找入口。那是个洞穴。闲人免进。

    她们自以为能听到海的声音。歌唱着。咆哮。这是血液的声音。有时淌进耳腔。喏,那是海洋。血球群岛。

    真了不起。那么清晰。又冲过来了。乔治·利德维尔边听边捕捉着它那低诉,随听随将它轻轻地撂开。

    “你说那惊涛骇浪在说着什么?[226]”他笑吟吟地问她。。

    娇媚,面上泛着海洋般的微笑,莉迪亚却不回答。她只对利德维尔微笑着。

    笃,笃

    从拉里·奥罗克那爿酒店旁边,从拉里,果敢的拉里·奥旁边,博伊兰颠簸着走过,博伊兰拐了个弯。

    米娜从那被抛弃的海螺旁边翩然来到正等待着她的那大酒杯跟前。不,她并不怎么寂寞,杜丝小姐的头昂然地告诉利德维尔先生。月光下在海滨散步。不,不是一个人。跟谁一道呀?她气势轩昂地回答说:跟一位绅士朋友。

    鲍勃·考利那疾迅动着的手指又在高音部弹奏起来了。“房东有优先权。”“只消宽限几天。”[227] 高个子约翰。“大本钟”[228]。他轻轻地弹奏一支轻松明快清脆的调子,为了脚步轻快、调皮而笑容可掬的淑女们,也为了他们的情郎——绅士朋友们。一。一、一、一、一、一、二、一、三、四。

    海,风,树叶,雷、河水、哞哞叫的母牛,牲畜市场,公鸡,母鸡不打鸣儿,蛇发出嘶嘶声。世上处处都有音乐。拉特利奇的门吱吱响。不,那只是噪音。他现在正弹着《唐璜》的小步舞曲。在城堡那一间间大厅里翩翩起舞的宫廷那五颜六色的服饰,外面却是悲惨的庄稼人,他们饥肠辘辘,面带菜色,吃的是酸模叶子。多好看。瞧,瞧,瞧,瞧,瞧,瞧。你们朝我们瞧。

    我能感觉到那是欢乐的。从来不曾把它写成个曲子。为什么呢?我的欢乐是另一种欢乐。不过,两种都是欢乐。是啊,那无疑是欢乐。单从音乐这一事实来考虑,也能明白这一点。我常常以为她[229]情绪低落,可她又欢唱起来了。这下子我才恍然大悟。

    麦科伊的手提箱。我太太和你大太[230]。喵喵叫的猫声。如裂帛。她说起话来舌头就像风箱的响板似的。她们无法掌握男人的音程[ 231] 。她们自己的声音也有漏气的时候。把我填满了吧。我是热乎乎、黑洞洞而且敞着口的。摩莉唱着《什么人……》[232] 梅尔卡丹特[233]。我把耳朵贴在墙上听。要的是一位能孚众望的女性。

    马儿缓步前进,颠簸,轻摇,停住。花花公子博伊兰那棕黄色的鞋、短袜、跟部绣着天蓝色花纹,轻盈地踏在地面上。

    噢,瞧咱们这副打扮!室内音乐。可以编个双关的俏皮话。当她那个的时候,我常想起这种音乐。那是声学。丁零零。空的容器发出的响声最大。因为从声学上来说,共鸣就像水压相等于液体下降的法则那样起变化的。正如李斯特所作的那些狂想曲。匈牙利味儿,吉卜赛女人的眼睛。珍珠。水滴。雨。快快摇啊,混作一团,一大堆啊,嘘嘘嘘嘘。现在。多半是现在。要么就更早一些。[234]

    有人笃笃敲门,有人砰砰拍。他,保罗·德·科克[235] 拍了。用响亮、高傲的门环,喀呵、咔啦咔啦咔啦、喀呵。喀呵喀呵。[236]

    敲。笃,笃。

    “唱‘这里,愤怒’[237] 吧。”考利神父说。

    “不,本,”汤姆·克南插嘴说,“来《推平头的小伙子》,用咱们爱尔兰土腔。”

    “啊,本,还是唱吧,”迪达勒斯先生说,“地道的好男儿。[238]”

    “唱吧,唱吧,”他们齐声央求着。

    我该走啦。喂,帕特,再过来一次。来呀。他来了,他来了。他走过去了。到我这儿来。多少钱?

    “什么调?是六个升号吗?

    “升F大调,”本·多拉德说。

    鲍勃·考利那双摊开来的利爪抓住了低音的黑键。

    布卢姆对里奇说,他该走了。不,里奇说。不,非走不可。不知打哪儿弄到了一笔钱。打算纵酒取乐,一直闹到脊背都疼了。多少钱?他听人说话,总是靠观察嘴唇的动作。一先令九便士。其中一便士是给你的。放在这儿啦。给他两便士小费。耳聋,面带困惑神情。然而他的老婆和一家人也许在等候,等候[239]帕特回家来。嘿嘿嘿嘿。一家人等候的当儿,聋子伺候着。

    然而等一下。然而听哪。阴暗的和弦。阴- 郁- 的。低低的。在地底下黑暗的洞穴里。埋着的矿砂。大量的音乐。

    黑暗时代的声音,无情的声音,大地的疲惫,使得坟墓接近,带来痛苦。那声音来自远方,来自苍白的群山,呼唤善良、地道的人们。

    他要找神父。要跟神父说一句话。[240]

    笃笃。

    本·多拉德的嗓门。低沉的桶音。[241] 使出他浑身的解数来唱。 男人、月亮和女人都没有的辽阔沼泽地,一片蛙叫声。 另一个失落者。 他一度做过海船的船具零售商。还记得那些涂了树脂的绳索和船上的提灯吧。亏空了一万镑。如今住在艾弗救济院[ 242] 里。一间斗室,多少多少号。都怪巴斯厂生产的头号啤酒,把他害到这地步。

    神父在家里。一个冒牌神父的仆役把他迎了进去。请进。圣洁的神父。奸细仆役深打一躬。[243] 和弦那缭绕的尾音。

    毁了他们。使他们倾家荡产。然后给他们盖点子斗室,让他们在那里了此一生。睡吧,乖乖。唱支摇篮曲。死吧,狗儿。小狗崽,死吧。

    警告声,严峻的警告声告诉他们:那个小伙子已走进那间阒然无人的大厅,告诉他们他的脚步声如何庄重地在那儿响着,向他们描述那间昏暗的屋子和那位身着长袍、坐在那里听取忏悔的神父。[244]

    正派人。[245] 眼下有几分醉意。他自以为能在诗人画谜活动的《答案》[246]中获奖。我们奉送你一张崭新的五镑纸币。“抱窝的鸟儿。”他认为答案是《最末一个游吟诗人之歌》[247]。“C空白T”,打一只家畜[248]。“T波折号R”是最勇敢的水手。[249] 他依然有副好嗓

    子.既然拥有这一切,正说明他还不是个阉人。

    听哪。布卢姆在听。里奇·古尔丁在听。而门口,耳聋的帕特,秃头的帕特,拿到了小费的帕特也在听着。

    和弦变得缓慢一些了。

    忏悔与悲伤的声音徐徐传来,这是被美化了的、发颤的声音。本那副悔悟的胡子做着告解。因天主之名,因天主之名。他跪了下来。用手捶胸,忏悔着:“我的罪过。”[250]

    又是拉丁文。那就像粘鸟胶一样鳔住人们。神父手里拿着赐给妇女们的圣体。停尸所里的那个家伙。棺材或者科菲[251] ,因尸体之名。[252] 那只老鼠如今在哪儿哪?嘎吱嘎吱。

    笃笃。

    他们倾听着。“大酒杯”们和肯尼迪小姐。眼睑富于表情的乔治·利德维尔。乳房丰满的缎子[253] 。克南。西[254] 。

    哀伤的声音叹息着唱了起来。罪过。复活节以来他曾诅咒过三次。[ 255] 你这婊子养的杂种![256] 有一次举行弥撤的时候,他却游荡去了。有一次他路过坟地,却不曾为亡母的安息而祈求冥福。一个小伙子。一个推平头的小伙子。

    正在啤酒泵旁边倾听的褐发女侍定睛望着远方。全神贯注地。她一点也料不到我正在瞧着她呢。摩莉最有本事发觉瞅自己的人了。

    金发女侍斜睨着远处。那儿有一面镜子。那是她最俊俏的半边脸蛋儿吗?她们总是知道的。有人敲门。最后再找补一下。

    喀呵咔啦咔啦。

    听音乐的时候,她们都想些什么呢?捕追响尾蛇的方法。那天晚上,迈克尔·冈恩[257]让我们坐在包厢里。乐队开始对音。波斯王[258] 最喜欢这支曲子了。 使他联想到《家,可爱的家》[259] 。他还曾用帷幕揩鼻涕。也许是他那个民族的习惯。那也是一种音乐。并不像说得那样糟糕。呜——呜——。铜管乐器朝上的管子发出驴叫般的声音。低音提琴的侧面有着深长的切口[260] ,奄奄一息。木管乐器[261] 像母牛似的哞哞叫。掀起盖子的小三角钢琴有如张着上下颚的鳄鱼,音乐就从那里发出。木管乐器这个名字像是古德温[ 262] 这个姓。

    她看上去蛮漂亮。桔黄色的上衣,领子开得低低的,袒露着胸部。当她在剧场里弯下身去问什么的时候,总是发散出一股丁香气味。我把可怜的爸爸那本书里所引的斯宾诺莎[263]那段话,讲给她听了。她仔细听着,就像被催眠了似的。 就是那样的眼神。弯着身子。二楼包厢一个家伙拼命用小望远镜盯着她。音乐的美你得听两次才能领略到。对大自然和女人,只消瞥上半眼。天主创造了田园。人类创造了曲调。[264] 遇见了他尖头胶皮管。[265] 哲学。哦,别转文啦![266]

    全都完啦。全都倒下啦。他的父亲死在罗斯包围战[267] 中,他的哥哥们都是在戈雷倒下的。到韦克斯福德去。我们是韦克斯福德的小伙子,他非去不可。他是这个姓氏和家族中最后的一个。

    我也一样,是我这个家族的最后一个。米莉,年轻学生。喏,也许怪我。没有儿子。鲁迪。如今已太迟了。哦,要是不太迟呢?要是不呢?要是还成呢?

    他没有怨恨。[268]

    恨。爱。那些不过是名词而已。鲁迪。我快要老了。

    “大本钟”放开了嗓门。里奇·古尔丁那苍白的脸上好不容易泛出了一片红晕,对快要老了的布卢姆说:了不起的嗓子。然而,什么时候又年轻过呢?

    爱尔兰的时代到来了。我的国家在国王之上[269] 。她倾听着。谁害怕谈到一九0四年?[270]该开溜啦。看够了。

    “祝福我,爸爸,”推平头的小伙子多拉德大声嚷道,“祝福我,让我去吧。”[271]

    笃笃。

    布卢姆窥伺着不等祝福就溜掉的机会,着意打扮起来,好把人迷住。周薪十八先令。掏腰包的一向是男人们。你时刻可得留神着。那些姑娘, 那些俏丽的[271] 。挨着令人伤感的海浪[273] 。歌剧合唱队女队员的风流韵事。为了证实毁约而在法庭上宣读信件。鸡宝宝的意中人。法庭上哄堂大笑。亨利。我从来没有在那上面签过名。你这个名字有多么可爱。[274]

    音乐的曲调和唱词都变得低沉了,随后又转快。冒牌神父窸窸窣窣地脱掉长袍,露出戎装。义勇骑兵队队长。他们全都背下来了。他们所渴望的那阵狂喜。义勇骑兵队队长。

    笃笃。笃笃。笃笃。

    她激动地倾听着,探出身子去听,起着共鸣。

    脸上毫无表情。该是个处女吧。要么就只是用手指摸过。在上面写点什么:页数。不然的话,她们会怎样呢?衰弱。绝望。让她们青春常在。甚至自我赞赏。瞧吧。在她身上弹奏。用嘴唇来吹。白皙的女人身子,一支活生生的笛子。轻轻地吹。大声地吹。所有的女人都有三个眼儿。那位女神怎样,我没瞧见。她们要的就是这个。不宜对她们太客气。也正因为这样,他[275] 才能把她们搞到手。 兜里揣着金子,脸皮[276] 要厚。说点儿什么。让她听着。眉来眼去。无词歌[277] 。摩莉和那个年轻的轮擦提琴[278] 手。当他说猴子病了,她晓得他指的是什么。或许由于那和西班牙语很接近。照这样,对动物也能有所理解。所罗门就理解[279] 。这是天赋的能力。

    用腹语术讲话。我的嘴唇是闭着的。在肚子里思考。想些什么呢?

    怎么样?你呢?我。要。你。去。

    队长粗暴、嘎声愤怒地咒骂着:你这长了肿瘤、中了风、婊子养的杂种。小伙子,你来得好。你还有一个钟头好活,你最后的。[280]

    笃笃。笃笃。

    此刻心里怦怦地跳着。她们觉得可怜。要揩拭那渴望为死去的殉难者而流下的一滴眼泪。为所有即将死去者,为所有出生者。可怜的普里福伊太太。但愿她已分娩。因为她们的子宫。

    用女人那子宫的液体润湿了的眼球,在睫毛的篱笆下安详地注视着, 聆听着。当她不说话的时候,眼睛才显出真正的美。在那边的河上。[281] 每逢裹在缎衣里的酥胸波浪般缓缓地起伏(她那一起一伏的丰腴魅力[282] ),红玫瑰也徐徐升起,红玫瑰又徐徐落下。随着呼吸,她的心脏悸动着。呼吸就是生命。 处女发[283] 所有那些细小、细小的纤叶都颤动着。

    可是,瞧!灿烂的星辰褪了色。哦。玫瑰!卡斯蒂莉亚。破晓。[284]

    哈。利德维尔。那么,为的是他呀,不是为……[285] 迷上了。我是那个样儿吗?不过,从这儿望望她吧。砰的一声拔掉的瓶塞,迸溅出来的啤酒泡沫儿, 堆积如山的空瓶子。

    莉迪亚那丰满的手轻轻地搭在啤酒泵突出来的光滑挺棍上。交给我吧。她完全沉浸在对推平头的那个少年的怜悯中。后,前;前,后。在打磨得锃亮的球形捏手(她晓得他的眼睛、我的眼睛、她的眼睛)上,怀着怜悯搬动着她的大拇指和食指。搬动一下又停下来,文雅地摸了摸,然后极其柔和地顺着那冰冷、坚硬的白色珐琅

    质挺棍慢慢滑下去。挺棍从两根手指形成的光滑的环里突了出来。

    喀呵的一声,咔啦的一声。

    笃笃。笃笃。笃笃。

    我保有这座房子。啊们。他气得咬牙切齿。叛徒们将被绞死。[286]

    和弦随声附和了。非常悲戚。然而无可奈何。

    别等完就走吧。谢谢,真是不同凡响啊。我的帽子在哪儿? 从她身边走过去。可以把那张《自由人报》撂下。信我带着哪。倘若她对我……[287]? 不会的。步行,步行,步行。像卡什尔·博伊罗·康诺罗·科伊罗·蒂斯代尔·莫里斯·蒂逊代尔·法雷尔。[288] 步——行。

    喏,我得走了。你要走了吗?嗯,得告辞啦。布卢姆站了起来。裸麦上空高且蓝[289] 。噢。布卢姆站了起来。屁股后边那块肥皂怪黏糊糊的。准是出汗了。音乐。可别忘记那化妆水。那么,再见。高级帽子。里面夹着卡片。对。

    布卢姆从站在门口紧张地竖起耳朵的聋子帕特身边走过去。

    小伙子在日内瓦兵营丧命。他的遗体葬在帕塞吉[290] 。悲伤!哦,他感到悲伤![291] 哀恸的领唱人的声音向哀伤的祷告者呼唤。

    从玫瑰花、裹在缎衣里的酥胸、爱抚的手、溢出的酒、以及砰的一声崩掉的塞子旁边,布卢姆一面致意一面走过去,经过一双双眼睛, 经过海绿色荫影下的褐色和淡金色的处女发。温柔的布卢姆,我感到很孤寂的布卢姆。

    笃笃。笃笃。笃笃。

    多拉德用男低音祷告道:为他祈祷吧。你们这些在平安中聆听的人们。低声祈祷,抹一滴泪,善良的男人,善良的人们。他生前是个推平头的小伙子。[292]

    布卢姆把正在那儿偷听的擦鞋侍役——推平头的擦鞋小伙子吓了一跳。他在奥蒙德的门厅里听见叫嚷和喝采的声音和用胖嘟嘟的手拍着脊背的响声以及用靴子跺地板的声音——是靴子,而不是擦鞋侍役。大家异口同声地喊着要狂饮一通。亏得我逃脱了。

    “喂,本,来吧,”西蒙·迪达勒斯大声说,“千真万确,你唱得跟过去一样好。”

    “更好哩,”正喝着杜松子酒的汤姆·克南说,“我敢担保,再也没有人能把这民歌唱得如此淋漓尽致的了。”

    “拉布拉凯”[293],”考利神父说。

    本·多拉德像是跳卡丘查舞[294]似的迈着沉重的步子,将他那庞大身躯移向酒吧。盛赞之下,他喜气洋洋,患痛风症的手指仿佛击响板[295]一般,望空摆动着,打出种种节奏。

    大本钟本·多拉德。大本本。大本本。[296]

    噜噜噜。[297]

    大家深为感动。西蒙从他那宛如雾中警号筒的鼻子里哼出表示共鸣的声音,人们朗笑着,把情绪极高的本·多拉德簇拥过来。

    “你看上去红光满面,”乔治·利德维尔说。

    杜丝小姐先整了整玫瑰花,再来服侍他们。

    “我心中的山峰,[298]”迪达勒斯先生拍了拍本那肥厚的后肩胛骨说,“很结实,[299]不过身上藏的脂肪太多了点儿。”

    噜噜噜噜噜——嘶——。

    “致命的脂肪啊,西蒙,”本·多拉德瓮声瓮气他说。

    里奇独自坐在不和的前兆[300]中。古尔丁一科利斯一沃德。他犹豫不决地等在那儿。没有拿到钱的帕特也在等着。

    笃笃。笃笃。笃笃。笃笃。

    米娜·肯尼迪小姐将嘴唇凑到一号“大酒杯”的耳边。

    “多拉德先生,”那嘴唇小声咕卿着。

    “多拉德,”“大酒杯”咕卿着。

    当肯尼迪小姐说那是多拉的时候,一号“大酒杯”相信了。她、多拉。“大酒杯”。

    他喃喃地说,他晓得这个名字。那就是说,他对这个名字很熟悉。也即是说,他听说过这个名字。是多拉德吗?多拉德,对。

    是的,她的嘴唇说得大声一些:多拉德先生。米娜喃喃他说,那首歌,他——多拉德先生唱得很可爱。而《夏日最后的玫瑰》是一支可爱的歌。米娜爱这支歌。“大酒杯”爱米娜所爱的歌。

    那是多拉德撇下的夏日最后的玫瑰。布卢姆感到肠气在腹中回旋。

    苹果酒净是气体,还会引起便秘。等一等。吕便·杰家附近的那家邮局。交一先令八便士。把这档子事解决了吧。为了避人耳目,沿着希腊街绕过去。我要是没跟他约会就好了。在户外更自由自在。音乐。刺激你的神经。啤酒泵。她那只推摇篮的手支配着。霍斯山。支配着世界。[301]

    遥远。遥远。遥远。遥远。

    笃笃。笃笃。笃笃。笃笃。

    莱昂内尔·利奥波德[302]沿着码头朝上游走去,淘气的亨利揣着写给玛迪的信。波尔迪往前走去,拿着《偷情的快乐》,其中提到为了拉乌尔的那条镶有榴边的裙子[303],还想着“遇见了他尖头胶皮管[304]。

    笃笃的盲人,笃笃地敲着走,笃笃地一路敲着边石,笃笃又笃笃。

    考利给弄得发晕了。像是喝醉了。男人摆弄姑娘[305],不如适可而止。比方说,那些狂热的听众。全身都是耳朵。连三十二分音符都不肯听漏。双目紧闭。随着节拍不时点着头。神魂颠倒了。你一动也不敢动。切不可思考。三句话不离本行。扯来扯去是关于音调的无聊话。

    全都是在试着找个话题。一中断就会引起不快,因为你很难说。加德纳大街上的那架风琴。老格林每年有五十英镑的进项[306]。他好古怪,独自住在那小阁楼里,又是音栓,又是制音器,又是琴键。成天坐在管风琴跟前。[307]一连唠叨[308]上几个钟头,不是自言自语,就是跟那个替他拉风箱 [309]的人说话。忽而低声怒吼,忽而尖声咒骂(他要塞进点儿什么,她大声说:不行[310])。接着,突然轻轻地释放出很小很小的噼的一股气。

    噼!很小的噼咿咿的一股气。在布卢姆的小不点儿里。

    “是他吗?”迪达勒斯先生取回烟斗说,“今天早晨我跟他在一起来着,在可怜的小帕狄·迪格纳穆的……”

    “哎,愿天主降仁慈于他。”

    “顺便提一下,那上头有个音叉……”

    笃笃。笃笃。笃笃。笃笃。

    “他的老婆有副金嗓子。也许应该说是曾经有过。对吧?”利德维尔问。

    “哦,那准是调音师忘掉的,”莉迪亚对头一个看到[311] 音叉的西蒙·莱昂纳尔说,“他刚才到这儿来过。”

    她告诉第二个看到音叉的乔治·利德维尔说,那是个盲人。弹得非常精彩,听来很有味道。灿烂的对照:褐发女莉迪亚,米娜金发女。

    “大声喊啊!”本·多拉德嚷道,“唱出声来!”

    “我来!”考利神父大声说。

    噜噜噜噜噜噜。

    我觉得我想要……

    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

    “非常想要,”迪达勒斯先生直勾勾地盯着一只没有头的沙丁鱼说。

    在钟形三明治容器下面,在面包搭成的尸架上,停放着夏日最后的一条沙丁鱼,最后的,孤零零的。布卢姆孤零零地[312] 。

    “好得很,”他盯着,“尤其是低音区。”

    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

    布卢姆贴着巴里服装公司踱去。但愿我能够。等一等。我要是能把那个创造奇迹的人搞到手。这所房子里有二十四个律师。我点过数。诉讼。你们要彼此相爱。[313] 一摞摞的羊皮纸文件。皮克一波克特[314] 法律事务所拥有代理权。古尔丁一科利斯一沃德法律事务所。

    然而,就拿那个击大鼓的汉子来说吧。他的职业是:米基·鲁尼乐队。奇怪,起初他是怎么想到干这一行的呢?坐在家里,吃罢猪头肉和包心菜,就坐在扶手椅上,抱着那只鼓,排练起他本人在乐队里演奏的那部分。嘭。嘭噼嘀。老婆听了倒挺开心。驴皮。驴子一辈子挨鞭子抽,死了之后继续挨猛打[315] 。嘭。猛打。这好像是那希麦克[316] ,不,我的意思是基斯麦特[317] 。命运。

    笃笃。笃笃。一个双目失明的青年用手杖笃笃地跺路,笃笃、笃笃、笃笃地经过达利的橱窗。那儿有个人鱼,头发整个儿飘动着(不过他瞧不见),噗噗地抽着人鱼的烟(瞎了,瞧不见),沁凉无比的人鱼的烟。

    乐器。一片草叶,她双手合十作贝壳状,然后就吹奏。甚至用一把梳子和一张薄绉纸,也能吹出个曲调来。住在西伦巴德街的时候,摩莉穿着衬裙[318] ,披散着头发。我想,各行各业都有自身独特的音乐,你明白吧?猎户有号角。豁!你有角吗?敲响那口钟![319] 牧羊人有他的笛子。噼,小小的,一丁点儿。警察有哨子。“修理锁和钥匙哇!”“扫烟囱咧!”“四点钟,一切正常,睡觉吧!”现在一切都失去啦。[320] 大鼓吗?嘭噼嘀。等一等。我晓得。还有发布员[321] 。小官吏。高个儿约翰。把死者唤醒。嘭。迪格纳穆。可怜小小的因主之名[322] 。嘭。那是音乐。当然,我的意思是这一切都是嘭嘭嘭,很像所谓从头[323] 。你依然可以听到。当我们行进时,我们一路走去,一路走去。嘭。

    实在憋不住了。呋呋呋。可是如果在宴会上放了呢?这纯粹是个风俗习惯问题,例如波斯王[324] 。念一声祷文,抹一滴眼泪[355] 。然而,他想必是生来有点傻[326] ,竟没有看出那是个义勇骑兵队队长。整个儿遮起来了。坟地上那个身穿棕色胶布雨衣的到底是什么人呢?哎呀,小巷里的妓女来啦!

    一个歪戴着黑色水手草帽、邋里邋遢的妓女,大白天就两眼无神地沿着码头朝布卢姆先生踱了过来。当他初见那绰约的身姿时[327] 。对,可不就是她嘛。我真是感到孤寂。雨夜在小巷子里。角。谁有呢?他有,她瞧见了。这里不是她的地盘。她是什么人?她多半是。您哪,有没有衣服让我洗呢?她认识摩莉。把我甩掉了。一位身穿棕色衣衫、富富态态的女人跟你在一起。弄得你张皇失措。我们约会了,尽管晓得那是永远也不可能,简直是不可能的。 [328] 代价太高,离家,可爱的家又太近。她瞧着我吗?白天看上去是个丑八怪。脸像是在水里泡过。讨厌死啦。喔,可是,她也得像旁人那样活下去呀。瞧瞧这儿吧。

    在莱昂内尔·马克古董店橱窗里,是高傲的亨利·莱昂内尔·利奥波德,亲爱的亨利·弗罗尔。 利奥波德·布卢姆先生认真地审视着残旧的烛台和那一个个鼓着状似蛆虫般的吹奏袋的谐音手风琴。大贱卖:六先令。不妨买下来学着拉拉。 倒不贵。让她走过去吧。当然喽, 凡是用不着的东西,你都会觉得贵。高明的售货员正好一显身手。他想卖什么, 就让你去买什么。有个家伙用瑞典制造的刀片替我刮了脸,然后我就买下了。他甚至向我讨刮脸费。现在她走过去了。六先令。

    想必是苹果酒的关系,要么兴许是那杯勃艮第。

    从近处,在褐发女旁;从远处,在金发女旁;在褐发女侍莉迪亚那朵诱人的夏日最后的玫瑰,卡斯蒂利亚的玫瑰跟前,他们一个个目光灼灼,大献殷勤,丁零当啷地碰着杯。首先是利德,随后是迪、考、克,第五个是多拉。利德维尔、西·迪达勒斯、鲍勃·考利、克南和大个儿本·多拉德。

    笃笃。一个青年走进了阒无一人的奥蒙德的门厅。[329]

    布卢姆端详着挂在莱昂内尔·马克橱窗里的那幅豪迈的英雄肖像。罗伯特·埃米特最后的话。最后七句话。引自迈那贝尔的作品。[330]

    “诸位地道的男子汉。”

    “好哇,好哇,本。”

    “咱们一道举杯吧。”、

    他们举起杯来。

    哧吣喀、哧冲喀。[331]

    笃笃。一个双目失明的青年站在门口。他没瞧褐发女,也没瞧金发女,更没瞧本、鲍勃、汤姆、西、乔治、“大酒杯”、里奇、帕特。嘻嘻嘻嘻。他都没有瞧。

    腻腻的布卢姆,油腻腻的布卢姆悄悄地读着那最后几句话。当我的祖国在世界各国之间。

    噗。

    准是那杯勃艮第在作怪。

    呋!噢。噜噜。

    占有了一席之地。背后一个人也没有。她已经走过去了。直到那时。只有到了那时。电车喀啷喀啷喀啷。好机会。来了。喀啷得喀啷喀啷。我敢说是那杯勃艮第。是的。一、二。方为我写下。喀啦啊啊啊啊啊啊。墓志铭。我的话。

    噗噜噜噜噜呋。

    完了。 [332]

    第十一章 注释

    [1]指肯尼迪小姐和杜丝小姐的头,见第十章注[174]。在原文中,本章开头的六十行用节奏感很强的词句概括了高潮部分的主题。

    [2]原指《卡斯蒂利亚的玫瑰》的女主人公艾尔微拉。 这里指酒吧女侍莉迪亚。见第七章注[82]。

    [3]艾多洛勒斯是莱斯利?斯图尔斯所作轻歌剧《弗洛勒多拉》(1899)中的漂亮轻浮的女主角。弗洛勒多拉是南海一岛,以所产香料驰名于世。

    [4]“闷儿……角落”,参看本章注[43].“与褐发……了”,指褐发的杜丝小姐对双目失明的调音师表示的同情。与此同时,顾客摇铃呼唤女侍。 参看本章注[51]。

    [5]“灿烂……色”和下面的“即将破晓”是简?威廉斯(1806一1885)作词、约翰?L?哈顿(1809一1886)作曲的《再见,宝贝儿,再见》一歌的文1、2句。

    [6]“敲响”和“那口钟”,原文为法语。参看本章注[76]。

    [7]“现……啦”一语出自《梦游女》(1831)。这是意大利作曲家温琴佐?贝利尼(1801一1835)作曲、费利采?罗马尼编剧的二幕歌剧。剧中描写一个磨坊女在梦游中误入伯爵卧室,她的未婚夫以为她失了身,便唱道:“现在一切都失去啦,”以表达自己的绝望心情。下文中的号角,原文作horn。既作犄角解,又作号角解。参看本章注[87]及有关正文。

    [8]语出自歌剧《玛尔塔》的插曲《爱情如今》,参看第七章注[10]。

    [9]弗朗兹?李斯特(1811一1886),匈牙利作曲家、钢琴家,曾创作匈牙利狂想曲二十首(1851-1886)。

    [10]莉迪利德是把莉迪亚和利德维尔二名拼凑而成,参看本章注[183]及有关正文。

    [11]“喀……啦”,参看本章注[236]及有关正文。

    [12]原文(Naminedamine)为拉丁文祷词,有讹,参看第六章注..[112]。“因主之名”后面,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211页第8行)有“他是一位传教士”之句。

    [13]“全部……啦”是《推平头的小伙子》(见第六章注[19]中的歌词。

    [14]原文作maidenhair,是一种植物,学名叫掌叶铁线蕨。这里是意译。

    [15]参看本章注[295]。

    [16]参看本章注[296]。

    [17]这里把托马斯?穆尔所作歌曲《夏日最后的玫瑰》的首句(夏日最后的玫瑰,被撇下独自开放)加以改动。Bloom是双关语,既作“开花”解, 又指布卢姆。

    [18]“地道的男子汉”和“咱们一道举杯”,参看本章注[331]。“利德?克?考?迪以及多拉”分别为利德维尔、克南、考利、迪达勒斯以及多拉德的简称。哧吣喀、哧冲喀是演唱蒂莫西?丹尼尔?沙利文(1827一1914)所作饮酒歌《三十二个郡》时,用来表达碰杯声的。

    [19]一八0三年起义失败后,埃米特在判他死刑的法庭上最后宣称:“任何人也不要为我写墓志铭……等我的祖国在世界各国之间占有了一席之地, 直到那时,只有到了那时,方为我写下墓志铭。我的话完了。”“直到那时”至“完了”,摘自他的最后几句话。

    [20]“开始!”意指下面开始转入正文。

    [21]原文为法语,意思是“尼罗河水”,指淡绿蓝色。

    [22]指总督的侍从副官杰拉尔德?沃德,见第十章注[207]及有关正文。

    [23]这是双关语,既指布卢姆怀里揣着方才为妻子买的那本《偷情的快乐》,又指布卢姆背着老婆与玛莎交换情书。下面的牟兰是一家宝石店,兼售进口烟斗。

    [24]原文作boots(靴子),系指饭店里为旅客擦鞋并干些搬运行李等杂活的伙计。

    [25]原文(Bloom)是双关语,参看本章注[17]。

    [26]“还有……睛”出自十九世纪末叶都柏林杂耍剧场里常唱的一首歌《当你眨巴另一只眼睛》中的一句。

    [27]艾伦?菲加泽尔是个宝石商。他的姓菲加泽尔(Figather)读音近似“采集无花果”(figgather)。

    [28]普罗斯珀?洛尔是个帽子批发商。

    [29]奥利利厄?巴希是个雕塑与镜框制造者。

    [30]这是圣母玛利亚的传统服装。

    [31]指制造雕像、镜框、镜子的彼得?塞皮父子公司。

    [32]布卢姆想起早晨妻子曾告诉他,当天下午博伊兰要把节目单给她送到家里来的事。参看第四章注[49]及有关正文。

    [33]指克拉伦斯商业饭店。

    [34]指海豚饭店(设有餐馆与酒吧间)。

    [35]罗斯特雷沃是爱尔兰东北岸的海滨浴场。

    [36]在第十五章中,布卢姆也对女侍说了这句话(见该章注[244])。

    [37]傻西蒙出自一首摇篮曲:“傻西蒙遇见了一个卖饼的,卖饼的正要去赶集……”

    [38]莫恩山在北爱尔兰当郡,绵延于纽卡斯尔和罗斯蒂弗之间,长十四公里半。

    [39]处女发,参看本章注[14]。人鱼发是当时人们喜用的一种细丝烟叶。

    [40]“噢……女王”出自《弗洛勒多拉》(参看本章注[3])。在第1幕中,艾多洛勒斯与弗兰克谈情说爱,弗兰克对她唱起《棕机榈荫》。这是其中的一句。

    [41]这是文字游戏。埃塞克斯(Essex)、是啊(yes)、那塞克斯(yessex),分别夹有Yes或sex(性)。

    [42]这也是文字游戏。原文中,OldB1oom(老布卢姆)与Bluebloom(花儿蓝)发音相近。稞麦开蓝花又使入联想到比舍普作词的一首歌名《稞麦花儿开》,见第十章注[110]及有关正文。

    [43]“闷儿!谁……哪?”是捉迷藏时的提问。这里借以表达利内翰想勾引肯尼迪小姐的用意。

    [44]“圆圆的0”指句点。“弯曲的S指问号。

    [45]原文作SOlfafab1e。SOlfa指首调唱名法,比固定调唱名法要浅显。Fable是寓言之意。SOlfafab1e即含意浅显的寓言。这里指下文中的《伊索寓言》。

    [46]这里,利内翰把《狼和鹭鸶》故事中的角色变成了“狐狸和鹳”。原来的情节是:鹭鸶把头伸进狼的喉咙,替它取出了骨头。狼不但不给讲定的报酬,还说:“你能从狼嘴里平安无事地把头缩回去,还不满意,竟要索取报酬吗?”

    [47]“城里的”和“海滨上的”,原文为法语。城里的穆尼酒馆,参看第七章注[227]。海滨上的穆尼酒馆在利菲河北码头。

    [48]爱琳,参看第七章注[46]。下文中的麦克休,见第七章注[47]及有关正文。据艾尔曼:《詹姆斯?乔伊斯》(第289页),这是以《电讯晚报》的编辑休?麦克涅尔为原型而塑造的人物。

    [49]托马斯?穆尔的《爱尔兰歌曲集》中有一首题名为《少年吟游诗人》。

    [50]这是文字游戏。前文中提到迪达勒斯想看看莫恩山(参看本章注[38])。原文中,莫恩(Mourne)与哀伤(m)发音相近。

    [51]这是双目失明的年轻调音师被法雷尔撞着后,对他发出的咒语。参看第十章注[203]。

    [52]指杜丝小姐对盲调音师的同情。参看本章注[4]。

    [53]原文作lagger。一种淡啤酒,酿成后贮藏数月,澄清后饮用。又作1aggerbeer。

    [54]原文blazesboy有双关含义。博伊兰的教名为B1aze, 而OldB1azes又有恶魔意。本书第四章米莉致布卢姆的信中,有“我差点儿写成布莱泽斯?博伊兰了”之句,说明在“布菜译”之名后加上“斯”,实际上是外号。小写的b1azes则作“地狱”解。参看第十五章注[708]。

    [55]他指西蒙?迪达勒斯。

    [56]亨利?弗罗尔,参看第四章注[3]。

    [57]这是玛莎来信中的话,参看第五章注[36]及有关正文。

    [58]参看第八章注[191]。

    [59]参看第五章注[37]。

    [60]这是布卢姆看了玛莎来信后转的念头,参看第五章有关正文。

    [61]布卢姆看见的那个戴着花哨帽子乘马车的人是博伊兰。

    [62]原文作Bloo smi qui go。这是用文字来形容人物动作的节奏。 原应作B1oom smiling quickly goes。作者略去每个词的下半截,以形容布卢姆匆促的动作。

    [63]他指西蒙?迪达勒斯。

    [64]参看本章注[5]。

    [65]原文作“A voiceless song”(无声歌曲),系将德国作曲家费利克斯?门德尔松(1809一1847)所做钢琴曲集《无词歌》(Song Without Words)的题目略作变动。

    [66]羽管键琴是一种卧式竖琴形或梯形键盘乐器,用羽管或皮制簧片拨弦发声。

    [67]参看第七章注[82]。

    [68]“她”指小说里的女主人公。下文中的“别问……啦。”一语出自奥利弗?哥尔德斯密斯的喜剧《委曲求全》(1773)。这是当汤姆?伦普金被问怎样把他母亲的宝石弄到手时所作的回答,见第3场。

    [69]“瞧……驾到”原是托马斯?莫雷尔(1703一1784)一首诗的首句。韩德尔将它谱入其清唱剧《犹大?马卡巴厄斯》(1747)和《约书亚》(1748)中。

    [70]方括弧内的“潇洒的”一词系根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文218页第4行)补译。

    [71]前文中的“你”,指利内翰。这里指当天举行的阿斯科特赛马会的结果。参看第五章注[95]。下文中的“都说是四点钟”,海德版(第218页第7行)作:“四点钟,是谁说的来着?”

    [72]在第十五章中,古尔丁重述了“在都……的”和“足……王爷”二语,见该章注[566]及有关正文。

    [73]“权杖”,参看第十章注[108]。

    [74]因杜丝小姐方才唱的歌里有“东海的女王”(参看本章注[40])一词,这里把她比作埃及美女。

    [75]按爱尔兰在埃及的西边。

    [76]这是酒吧女侍向顾客献殷勤的一种办法。把袜带拉长后一撒手,弹回来碰在腿上发出啪的一声,叫作:“敲响那口钟!”

    [76]指桌布上的花样,参看本章注[42]。

    [78]、[79]“紧步……唇”和“我……卿”出自《再见,宝贝儿,再见》(见本章注[5])。弗萝拉亦含有花和春的女神意。

    [80]原文为法语。

    [81]即肯尼迪小姐。

    [82]语出自阿德莱德?普罗克特(1825一1864)作词、阿瑟?沙利文配曲的钢琴伴奏独唱曲《失去的和弦》。

    [83]-[85]原文为法语。

    [86]“情……吧!”出自《再见,宝贝儿,再见》。

    [87]西方谓老婆与人通奸,丈夫头上就长犄角;这里则指“阴茎勃起”。

    [88]指高个子约翰。

    [89]出生于加略的犹大(?一约30)是耶稣的十二门徒之一,他以三十块银子的价钱出卖了耶稣。这里指放高利贷给考利神父的吕便?杰。

    [90]约德尔是用高音假声、低音胸声作快速交替的一种唱法,风行于瑞士阿尔卑斯山民之间。

    [91]指约翰?鲍尔父子公司所酿造的爱尔兰威士忌。

    [92]“把忧愁赶走!”是一首饮酒歌的首句,作者不详,收在普莱福德所编《音乐伴侣》(1687)中。后面的三句是:“务请离开我!把忧愁赶走!咱俩死对头。”

    [93]《恋爱与战争》是托马斯?库克所作的二重唱曲。

    [94]原文为法语。参看本章注[21]。

    [95]这是一种中档英国制三角钢琴,在一九0四年,每架约值一百一十英镑。

    [96]原文作1ost chord pipe。这是文字游戏,把1ost pipe(丢失了的烟斗)和本章注[82]中提到的曲名《The Lost Chord》《失去的和弦》)套用在一起。

    [97]咖啡宫是都柏林戒酒协会所经营的一座餐馆,在都柏林东部。

    [98]布卢姆夫妇住在霍利斯街(居民多属于中下阶层)时,穷困潦倒,以致靠收买旧衣和戏装为生。

    [99]梅里昂方场是个高级住宅区。

    [100]博莱罗,又译波莱罗。四分之三拍的西班牙舞。这里指舞衣。

    [101]原文作“Mrs Marion Bloom has left off clothes of all descriptions”。据说本世纪初都柏林的电车里曾贴过一个售旧衣的广告: “怀特小姐有各式各样不再穿的衣服”,left一Off,也可译为“弃置不用的衣服”。  这里套用时,把left一Off改成left off,就成了双关语,也可以理解为:“……脱下了各式各样的衣服”。

    [102]参看第四章注[53]和第八章注[37],这里同时又暗喻玛莉恩与博伊兰幽会事。

    [103]保罗?德?科克,参看第四章注[58]及有关正文。

    [104]“我的……噢”是爱尔兰歌谣《爱尔兰妞儿摩莉,噢》中的叠句。歌中摩莉之父不许她与外族人通婚,致使“我”(一个苏格兰小伙子)为之心碎。

    [105]这里把两位女侍比作希腊神话中的人面鸟身的赛仑。她们因未能把奥德修吸引到岛上而焦虑。

    [106]德拉姆康德拉是都柏林郊外的地名。

    [107]“艾……斯”,语出自《棕榈树荫》,参看本章注[40]。

    [108]指第四章开头部分。

    [109]、[110]英文中,单身汉(bachelor)和巴切勒(Bachelor)拼音相同。

    [111]犄角,参看本章注[7]、注[87]及有关正文。原文为horn,也作号角解。

    [112]又名巴松管。十六世纪发明的一种管弦乐队中的主要次中音和低音木管乐器,向后弯成对折。

    [113]“当……际”,出自《棕榈树荫》,参看本章注[40]。 下面的本灵魂本杰明:从本?多拉德的本,联想到通过实验证明雷即电、并发明了避雷针的美国人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一1790)。灵魂(sou1)与扫罗(Saul)谐音,见《使徒行传》文9章第3、4节:“忽然有一道光从天上下来,四面照射着他。……有声音对他说:‘扫罗……’”

    [114]考利神父的房东名叫休?洛夫(Love)。英语中,此字的主要词义为爱情。而此二重唱的爱情部分由高音歌手演唱。

    [l15]前文中的声量,原文为an,也作“器官”解。中世纪西方传说童贞玛利亚是通过耳膜而怀上耶稣的。膜(drum)是双关语,既指鼓膜,又作耳膜解。所以下文中考利神父有“且别提另一个膜(指耳膜)了”之语。

    [116]原文为意大利文。借“但勿过甚”这个音乐用语来提醒对方贪色也要适可而止。

    [117]“我……虑”,语出自《棕榈树荫》,参看本章注[40)。

    [118]原文作base barreltone,与bass一baritone(男低中音,有时指对于较高的音区能控制自如的男低音)发音相近。古时base与bass(低音)相通。此字另外也含有“下流”之意。

    [119]下面,海德版一九八九年版(见第222页倒1行)多了一行“辚辚”。

    [120]吉格舞是一种轻松快速的三拍子舞。

    [121]“可爱……手”,这一段令人联想起《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第2幕文2场中爱诺巴勃斯对克莉奥佩特拉所作的描述:“犹如在水上燃烧的灿烂的宝座;船尾是用黄金打成的。……鲛人装束的女郎……她那如花的纤手……”臀部,原文作poop,是双关语,主要词义为“船尾”,在俚语中亦指臀部。文中提及少女和肉汁,可联系到我国的“秀色可餐”一同。爱琳,参看第七章注[46]。它指竖琴。爱尔兰有一种古市,反面镌刻着少女奏竖琴的图案。

    [122]原文为意大利文。这是歌剧《玛尔塔》(参看第七章注[10])文3幕的插曲。

    [123]这幅海景画是为约翰?威利斯的《最后的诀别》一歌所作的插图。

    [124]“我……了”,套用《约翰尼,我几乎认不出你来了》(参看第五章注[100])一歌的第3段中的话。原词是:“你的全盛时期确实已经过去了!”

    [125]一个降号的调即指F大调。

    [126]参看本章注[7]。   [127]约瑟夫?马斯(1847一1886),著名英国男高音歌手。他是从教堂唱诗班走上歌坛的。

    [128]巴顿?麦古金(1852一1913),爱尔兰男高音歌手,原先也曾参加唱诗班。

    [129]这是文字游戏。弥撒(Mass)与马斯(Mass)谐音,唱诗班多在举行弥撒时演唱。

    [130]布赖特氏病亦称肾小球肾炎、肾炎。由于英国医师理查?布赖特(1789一1858)首次描述了这种疾病的临床表现(如脊背疼、眼睛发亮,大都是酗酒所致)而得名。这里,布赖特(Bright)与“明亮’(bright)拼法及发音相同,又是一文字游戏。

    [131]这是英国流行的一种说法:“你要是在其伴奏下跳舞,就得付钱给吹笛手。”含有“自作自受”意。此处指酗酒必然落到的下场。

    [132]《倒在死者当中》是根据英国诗人约翰?戴尔(1700一1758)的诗所谱的歌。大意是说,不喝酒的人还不如倒在死者当中。   [133]原文作Sweets to the。在 《哈姆莱斯》文5幕第1场中,王后边往奥菲利娅的棺村上撒花,边说:“好花儿给美人儿。”这里引用时,省略了后面的sweet。意思是:给患肾炎者吃腰子,正如好花儿给美人儿。当时人们相信,丸药对疾病无济于事,不如食补。

    [134]瓦尔特里是都柏林以西十八英里处的一座巨大水库,把瓦尔特里河的水引进来作都柏林市的公共水源。

    [135]一八八0年,古老的皇家剧场焚毁于水灾,一八八四年重建。小皮克,参看第六章注[21]。

    [136]按古罗马修辞学家与教师昆体良(又译昆提利安,约35一96)有云:“撒谎者必须有好记性。”

    [137]参看本章注[7]。

    [138]狺女是苏格兰传说中的女妖。据说若夜间听见其哀号恸哭,家里必将死人。

    [139]又名荆豆谷或弗里谷,位于凤凰公园西南的一道峡谷,两边长满了荆豆丛和山植树丛。

    [140]这里套用收在托马斯?穆尔所编《爱尔兰歌曲集》中的《回音》:“回音的反响多么婉转悠扬。”

    [141]参看本章注[7]。

    [142]这是文字游戏。布卢姆的教名利奥波德(Leopold)与豹子(1eopard)发音近似。

    [143]西方迷信:若轻轻呼唤梦游者名字,或让他(她)摸摸水,就能使其清醒。   [144]“轻快双轮马车辚辚”一词在本章中出现多次,反映布卢姆明明知道博伊兰正乘此车到他家里去,与他的妻子幽会而又无可奈何的心境。由于一直想着玛莉恩和博伊兰的事,布卢姆甚至认为梦游女其实是巴望着去和伯爵幽会,他从而对该女的未婚夫产生共鸣。

    [145]这里把《哈姆莱斯》第2幕第2场波洛涅斯台词中的“我”改为“他”。原话是:“依然念念不忘地提我的女儿。”

    [140]在《威尼斯商人》第2幕第2场中,夏洛克的仆人朗斯洛特曾说:“只有聪明的父亲才会知道自己的儿子。”这里是反过来说的。[147]餐巾不用时,叠起来插在银制或骨制套环里。

    [148]沃尔斯是里奇?古尔丁之子,参看第三章注[32]。

    [149]《沉痛的心灵》是威廉?巴尔夫(见第七章注[82])的歌剧《波希米亚姑娘》(1843)第2幕中的一支插曲。

    [150]原文为法语。参看本章注[21]。

    [151]从“当我初……时”到本章注[171]的“回到我这里”,文中共插进了十二句歌词,均出自《玛尔塔》中莱昂内尔演唱的插曲《爱情如今》。

    [152]杜西玛琴是源自东方的古代击弦乐器,形似拨弦扬琴,系钢琴的原型。目前仍流行于匈牙利,叫作匈牙利大扬琴。

    [153]参看第四章注[50]。

    [154]“敲响”,原文为法语。这句话是将金发女侍弹袜带以娱顾客(参看本章注[76])一举与正唱着的歌词拼凑而成。

    [155]“咱们……呢?”和后文中的“你太太……知道”均为玛莎来信中的辞句,见第五章注[36]及有关正文。

    [156]、[157]“简……头”,下面省略了“转向”;“我”,原作“你”。下文中(“简……转向”),博伊兰把“晕”唱成“运”。均参看第四章注[65]及有关正文。

    [158]这里,布卢姆想象着博伊兰乘马车去他家与他的妻子摩莉幽会的情景。

    [159]这是布卢姆为摩莉选购的《偷情的快乐》一书中的词句。参看第十章注[122]及有关正文。

    [160]这时布卢姆又在设想他妻子独自在家中接待博伊兰的事。

    [161]詹妮?林德(1820一1887),瑞典歌剧及清唱剧女高音歌唱家。 一八四七年在伦敦演唱迈耶贝尔的《西里西亚野战营》中专为她写的女高音部分,轰动一时。

    [162]“玛尔塔”在英文中为“玛莎”。布卢姆正要给玛莎?克利弗德写信时,忽然传来歌剧《玛尔塔》的插曲,所以说是巧合。

    [163]这是玛莎来信中的词句。参看第五章注[36]及有关正文。

    [164]古尔德指里奇?古尔丁。

    [165]他指西蒙?迪达勒斯。

    [166]音乐椅是在音乐伴奏下围着椅子转的一种游戏。音乐一停,就各自抢座位,每次必淘汰一人,并抽掉一把椅子。马特?狄龙,参看第六章注[134]。

    [167]《等候》(1867)是艾伦?弗拉格作词、H。米勒德配乐的歌曲。

    [168]《在古老的马德里》是G。克利夫顿?宾厄姆作词、亨利?特罗特配乐的一首歌曲。

    [169]多洛勒斯即艾多洛勒斯。参看本章注[40]。

    [170]原文为chestnote,音乐术语。胸腔共鸣是嗓音的较低声区,以区别于较高声区,即“头腔共鸣”。

    [171]这是《爱情如今》的最后一句。参看本章注[151]。下一行的西奥波德,原文作Siopold,系将唱者Simon(西蒙)与听者利奥波德(Leopold) 的名字合并而成,以表示二人感情上的共鸣。同时也暗喻斯蒂芬的生身之父西蒙与精神之父利奥波德融为一体。

    [172]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227页第12行)作:米娜?肯尼迪。

    [173]原文为法语,参看本章注[76]

    [174]《地位名声》是《卡斯蒂利亚的玫瑰》中的咏叹调,见第七章注[82]。前文中的西,见第三章注[33]。

    [175]《我们擦身而过,彼此从不过话》(1882) 是美国弗兰克?埃杰顿所作的歌曲名。

    [176]“他们之间有着不和的前兆”,语出自丁尼生的《默林与维维恩》(1859)一诗。

    [177]肠线指松紧带。

    [178]阿瑟?巴勒克拉夫是当时都柏林的一个声乐教师。

    [179]“回顾性的编排”,参看第六章注[20]。

    [180]“失去了的你”一语出自《爱情如今》,见本章注[122]。

    [181]原文为拉丁文,是用布卢姆当天在教堂里听到的两个词拼凑而成。参看第五章注[56]、第六章注[121]。

    [182]这里,布卢姆想象着自己的妻子将来被情人博伊兰遗弃的情景。最后一句中把wavy(波浪状)和heavy(沉甸甸)交织在一起以表达唱歌时的颤音。

    [183]这一段描绘酒吧女侍和两位绅士打交道的情景断断续续地传到布卢姆耳际。

    [184]原文作pad,与帕斯(Pat)发音相近。指供一张张扯下来用的便条本子,如吸墨纸本等。

    [185]、[186]原文均作number,系双关语。

    [187]指第八度音是下一音阶的第一度音,所以说是“两个一”。第八度音(即第二个“哆”,简谱上写作“1”)与第一个“哆”构成一个八度。

    [188]指音阶:“1”是“哆”,“2”是“来”数起,第6个音阶是“西”。“哆”至“西”形成七度。

    [189]这是个谜。参看第七章注[30]、[31]。

    [190)原文gut,是双关语,也指提琴的肠线。

    [191]原文作musemathematics。Muse是双关语,也指司文艺、音乐的女神。

    [192]原文作sharp,是双关语,也作“升号”、“升半音”解。

    [193]原文mood,是双关语,也作“调式”解。

    [194]《花赞》是德国作曲家古斯塔夫?兰格(1830一1889)所作的钢琴小曲。

    [195]意思是,由于喜欢这个琴谱的名称而买。

    [196]原文作flat,也作“降半音”解。

    [197]原文作Ringabella,Crosshaven,Ringabella。从字面上看,仅仅是把两个地名排列起来而已。拆开来读就成为:Ringabell,acrosshaven,ringabell……(敲响钟啊,响彻港口,敲响钟啊……)

    [198]王后镇,现名科夫,爱尔兰科克郡的海港。

    [199]意大利水手上岸时戴的一种圆锥形帽子,是用爱尔兰人俗称“地震草”编的。

    [200]原文作crabella haven mooncarole。这里,把Crosshaven这个地名拆开来,用以描述船夫的歌声穿越港口,像钟声一样响彻。也可以理解为:林加贝拉和克罗斯黑文的月夜之歌。[201]参看本章注[26]。

    [202]他指里奇?古尔丁。

    [203]手写的希腊字母E,公认为表示一种艺术气质。

    [204]这里,布卢姆为了让里奇以为他写的是与业务有关的信,故意这么嘟嚷。其实,化名亨利的他所写的却是给玛迪(即玛莎)的情书。

    [205]“请……信”,玛莎来信中语,参看第五章注[36]及有关词句。下文中的“那个”指“角”。参看本章注[87]。

    [206]“哦,玛丽亚丢了带子”和下文中的“才能不让它脱落” 均出自一首俚曲,参看第五章注[39]、[40]及有关正文。“带子”,原作“衬裤的饰针”。

    [207]“请……个”和下文中的“那另……耗尽”,均为玛莎来信中的词句。见第五章注[36]及有关正文。

    [208]英国成语:“适用于母鹅的佐料也适用于公鹅”,意译为“母鹅和公鹅是半斤八两”。这里只用了后半句。

    [209]乔治?罗伯斯?梅西雅斯,参看第六章注[159]。乘马车的情节,重新出现于第十五章(见该章注[706])。

    [210]指推销员提出曾经与他打过交道的人或单位,供布卢姆去调查。

    [211]这是玛莎来信中“不然的话我可要惩罚你啦”一语所引起的联想。参看第五章。

    [212]指邻家女仆,见第四章注[18]及有关正文。

    [213]见玛莎来信的附言。

    [214]下面省略了“爱的”二字。

    [215]他指里奇。

    [216]“马查姆……魔女”,语出自布卢姆早晨在家里所读的《珍闻》。参看第四章注[81]及有关正文。

    [217]参看第八章注[71]。

    [218]“音……魔力”,出自文森修公爵对玛利安娜所说的话,见《一报还一报》第4幕第1场。

    [219]“生……问题”,出自哈姆莱特的独白,见《哈姆莱斯》文3幕第1场。

    [220]参看第九章注[327]及有关正文。

    [221]办……家”,语出自《旧约?传道书》第7章第2节。这里指迪格纳穆的遗族。

    [222]在此段中,作者利用waiter(茶房、侍者)及wait(侍候, 也作等待解)这两个派生英文字,一方面产生音乐效果,同时表达布卢姆竭力排遣心头的烦闷,不去想自己的妻子即将在家里与博伊兰幽会一事。

    [223]沃尔斯?巴普蒂(1850一1915),都柏林的音乐教师,一年一度的音乐节及歌唱比赛的组织者之一。

    [224]、[225]“海……娘”和“简……向”,均出自博伊兰所唱的歌,见第四章注[65]及有关正文。

    [226]《惊涛骇浪在说着什么?》是约瑟夫?爱德华?卡彭斯作词、斯蒂芬。格洛弗(1813-1870)配乐的一首二重唱曲。[227]“房东有优先权”是本?多拉德说的,“只消宽限只天”是考利神父说的,见第十章注[172]、[173]及有关正文。

    [228]“大本钟”是本?多拉德的外号,参看文八章注[39]。

    [229]她指布卢姆的妻子玛莉恩。[230]“我太太和你太太”一语出自美国民歌《灰鹅》而当天早晨布卢姆和麦科伊在街头相遇时,也曾谈论彼此的妻子参加演出事。[231]原文为interval,也作间歇解。[232]原文为拉丁文。参看文五章注[74]。

    [233]参看文五章注[75]。

    [234]这里,布卢姆在揣测博伊兰这会子该到他家了。

    [235]布卢姆把博伊兰比作保罗?德?科克(参看第四章注[58])的言情小说的主人公。

    [236]这是文字游戏。原文作cock carracarracarra cock.cockcock.cock可作公鸡解,而在隐语中,又含有阴茎意。南美等地产一种长脚鹰,俗称咔啦咔啦(caracara), 其羽毛是天蓝色的,有光泽,而博伊兰穿的衣服和短袜也是天蓝色的。故这里特地用喀呵(cock)和咔啦(carra)来表达博伊兰的敲门声。

    [237]原文为意大利语。这是莫扎特的歌剧《魔笛》(1791)第2幕第3场中的咏叹调《在这些圣堂里》的首句。

    [238]“地道的好男儿”是《推平头的小伙子》(见第六章注[19])的首句。[239]这里套用了摩莉唱过的歌曲名。参看本章注[167][240]在《推平头的小伙子》中,小伙子来向乔装的神父忏悔。这里把原词中的“我”,改成了“他”。

    [241]参看本章注[118]。

    [242]艾弗伯爵(参看第五章注[44])所创设的救济院。

    [243]“神父……一躬”,这一段写的是《推平头的小伙子》中的情节。

    [244]“警告……神父”,同注[243]。

    [245]正派人指本?多拉德。

    [246]《答案》是艾尔弗雷德?哈姆斯沃思(参看第七章注[178])于一八八八年创办的一种每册一便士的周刊。凡是猜中它所举办的画谜(谜底为一首名诗的题目)者,可获五英镑奖金。

    [247]《最末一个吟游诗人之歌》是英国小说家、诗人沃尔斯?司各特(1771-1832)的长篇叙事诗。其中“歌”一词,原文作“lay”,既作“民歌”、“民谣”、“歌曲”解,又有“产卵”、“生蛋”的意思。

    [248]按空白应填A字。英语中CAT是猫。

    [249]按波折号应填A字。英语中TAR原指柏油,亦含有“水手”意。

    [250]自“因天主之名”至“我的罪过”[原文均为拉丁文],见《推平头的小伙子》。

    [251]参看文六章注[111]。

    [252]这里,布卢姆把他听到的两个拉丁词拼凑在一起。尸体(corpus)见第五章注

    [56],“因……之名”(nomine)见第六章注[112]。

    [253]指身穿缎子衣服的杜丝小姐。

    [254]西指西蒙?迪达勒斯。

    [255]“复活……三次”,语出自《推平头的小伙子》。

    [256]“你这……杂种!”参看本章注[51]。

    [257]迈克尔?冈恩(死于1901),自一八七一年起,担任都柏林欢乐剧场的经营管理工作达三十年之久。

    [258]指波斯王纳绥尔-艾尔?丁(死于1896),他曾于一八七三年和一八八九年两度对英作国事访问。

    [259]《家,可爱的家,是美国戏剧家约翰?霍华德?佩恩(1791-1852)的《米兰姑娘克拉丽》(伦敦,1823)中的插曲,由英国作曲家亨利?罗利?毕晓普(1786-1855)配乐。

    [260]低音提琴是音域最低的大型弓弦乐器,其特征是斜肩,所以这么说。

    [261]木管乐器指笛类和簧管类(即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管)管乐器。

    [262]木管乐器在英文中是woodwind(乌德温),与Goodwin(古德温)发音相近。

    [263]巴鲁克。斯宾诺莎(1632-1677),出生于荷兰的一个犹太人家庭的唯理性主义者和无神论者。

    [264]英国诗人威廉?柯珀(1731-1800)的长诗《任务》中有“天主创造了田园,人类创造了市镇”之句,这里把“市镇”(town)改为发音相近的“音调”(tune)。

    [265]“遇见……管”,参看第八章注[37]及有关正文。

    [266]“哦,别转文啦!”参看文四章注[53]及有关正文。

    [267]“全……啦”,参看本章注[13]。罗斯包围战,参看文十章注[146]。

    [268]“他没有怨恨”,这里把《推平头的小伙子》中的“我没有怀恨”作了改动。

    [269]“我……上”,语出自《推平头的小伙子》。

    [270]本书所描述的是一九0四年六月十六日发生的事。这里把《悼死者》(参看第十章注[145]一诗首句中的“谁害怕谈到一七九八年?”改为“一九0四年”。

    [271]“祝福……去吧”,语出自《推平头的小伙子》。

    [272]参看第四章注[65]及有关正文。

    [273]“挨着个人伤感的海浪”一语出自朱利叶斯?本尼迪克斯(1804-1885)所作歌剧《威尼斯的新娘》(1843)中的一首诗。

    [274]“你……可爱”是玛莎来信中的话,参看第五章。

    [275]他指博伊兰。

    [276]原文作brassinyourface,直译是“脸上呈黄铜色”。但brass又可作“厚脸皮”解。

    [277]按德国作曲家费利克斯?门德尔松(1809-1847)作有钢琴曲集《无词歌》第一集(1834-1845)。

    [278]轮擦提琴是一种宽矮的梨形弦乐器,不用弓拉弦,而由琴端的柄来转动涂有松香的木轮边,磨擦发音。直到二十世纪初西方还有民间艺人和街头乐师使用此琴,后为手摇风琴所取代。

    [279]据民间故事,所罗门王能凭着一只魔戒指通晓动物的语言。

    [280]“队长……咒骂着”和“小伙子……后的”,出自《推平头的小伙子》。“婊子养的杂种”则是盲调音师发出的诅咒(见第十章注[203]及有关正文)。

    [281]“在那边的河上”,出自《推平头的小伙子》。

    [282]“她那……魅力”,出自《偷情的快乐》,参看第十章注[122]和有关正文。

    [283]“处女发”,参看本章注[14]。

    [284]“灿烂……色”和“破晓”,见本章注[5]。

    [285]意思是:原来莉迪亚小姐为的是利德维尔,而不是为布卢姆自己。

    [286]这一段与《推平头的小伙子》的歌词略有出入。原词是:“我们为天主和国王保有这座房子。我说:啊们!让叛徒们统统被绞死!”‘他气得咬牙切齿”,“他、指队长。

    [287]布卢姆巴不得莉迪亚对他有意,故在离开之前有点留恋不舍。

    [288]法雷尔的全名叫卡什尔?博伊尔?奥康内尔?菲茨莫里斯?蒂斯代尔。这里,布卢姆把心里想的姓名和本?多拉德唱着的歌词相混了。

    [289]参看本章注[42]。

    [290]“小伙子……命”和“他……塞吉”是《推平头的小伙子》一歌倒数第四句和第三句。帕塞古是爱尔兰科克郡的地名。

    [291]”悲伤!……伤!”语出自《棕榈树荫》,参看本章注[40]。

    [292]“为他……小伙子”,这一段把《推平头的小伙子》后两句略作了改动。原词是:“生活在平安与欢乐中的善人们,为推平头的小伙子喃喃祷告, 抹一掬泪吧。”

    [293]路易吉?拉布拉凯(1794-1858),生在爱尔兰(法国父亲,爱尔兰母亲)的意大利歌剧男低音歌唱家,曾在伦敦演唱。舒伯特专为他谱写过歌曲。

    [294]卡丘查舞是一种西班牙独舞,节奏略似波莱罗舞曲。

    [295]响板是流行于西班牙和南意大利等地的民间打击乐器。由两块贝壳形硬木组成,其间用带子连接,带子绕在拇指上,其他手指使木块拍击作响。

    [296]这里用本本以代鼓掌声。

    [297]从这里到本章结束为止,作者用长短不一的“噜”音来表示布卢姆因肠胃里憋着气而发出的噜噜声。

    [298]原文为爱尔兰语。

    [299]“很结实”,直译是:“像提琴一样合适。”

    [300]“不和的前兆”,直译是:“笛子上的裂痕。”均为与音乐有关的成语。

    [301]威廉?罗斯?华莱士(1819-1881)的诗《什么支配着世界?》中引用了英国谚语:“推摇篮的手就是支配着世界的手。”

    [302]利奥波德?布卢姆以歌剧《玛尔塔》的男主角莱昂内尔自居。

    [303]“镶……裙子”,参看第十章注[122]及有关的正文。

    [304]“遇见……管”,参看第八章注(37)。

    [305]《男人摆弄姑娘》是十九世纪末叶出版的一本作者不详的色情作品,写女主角艾丽斯在男主角杰克的引诱下堕落的过程。

    [306]“老……进项”,参看第五章注[71]及有关正文。

    [307]“成天……前,是《失去的和弦》(见本章注[82])的首句。这里把原句中的“有一天”,改为“成天”。

    [308]当时有个专作富于感伤气息的教会音乐的作曲家,名叫约翰?亨利?蒙德(Mauder),与“唠叨”(maunder),拼法相同。所以这里是语意双关。

    [309]近代的管风琴常有两排以上的键盘和各自的风箱、音栓(控制音管的“开关”),琴师可变换音栓,或换用键盘以获得所需要的各种音响。

    [310]在《男人摆弄姑娘》(见本章注[305])中,艾丽斯再三大声嚷着“不行”一语,以反映女主人公在逐渐堕落下去的过程中的矛盾心情。

    [311]“我头一个看到”与莱昂纳尔所唱的《爱情如今》的首句“我初见”,原文均为“firstlsaw”。

    [312]这里把玫瑰改成了沙丁鱼。布卢姆(Bloom)是双关语。参看本章注[17]。

    [313]见《约翰福音》第15章第12节。

    [314]原文作“pidPocket”。按pickpocket作“扒手”解。

    [315]驴皮被认为最适宜做鼓面。

    [316]那希麦克是土耳其语yashmak(面纱)的音译。

    [317]基斯麦斯是土耳其语kismet(命运)的音译。533

    [318]原文作shift。作为音乐术语,指“换把”,即演奏弦乐器时,左手把位的变换。

    [319]原文为法语。见本章注[76]。

    [320]“现在……啦”,见本章注[7]。

    [321]指市镇上负责口头宣讲新颁法规的公务员。

    [322]原文(nominedomine)为拉丁文祷词,有讹,参看第六章注[112]。

    [323]“从头”原文为意大利文,系音乐术语,意思是回到乐曲的开头。“行进”(march),作为音乐术语,指进行曲。

    [324]参看本章注[258]。

    [325]这是本?多拉德所唱歌词的未句,参看本章注[292]。

    [326]原文作natural,既作“天生的白痴”解,又是音乐术语,指风琴等的白键、本位音,即不升半音,又下降半音的音。

    [327]这里把西蒙?迪达勒斯唱的《爱情如今》(参看本章注[151])首句中的“我”,改成了“他”。

    [328]“永远……的”是威廉?吉尔伯特作词、沙利文配的喜歌剧《爱上了水手的姑娘》(1878)中的叠句。午夜,布鲁姆又遇见了这个妓女, 参看第十六章注[109]及有关正文。

    [329]《推平头的小伙子》中有“一个青年走进了阒无一人的门厅”之句,这里加上了“奥蒙德的”一词,这样,青年便指盲调音师了。

    [330]这里,布卢姆把迈那贝尔的作品,最后的七句话》(参看第五章注[75]),同埃米特(参看第六章注[186])在判他死刑的法庭上所作发言中最后一段的七句话(其中涉及他的墓志铭)相提并论。

    [331]“诸位地道的男子汉”和“咱们一道举杯吧”引自《纪念死者》 (参看第十章注[145])第1段,只是把原词中的“满上”,改为“举杯”。哧吣喀、哧冲喀,参看本章注[18]。

    [332]布卢姆一边读着英雄埃米特留下的最后几句话(参看本章注[19]),一边趁着电车驶来时的噪音,把憋了好久的屁放出来。

     第十二章 1

    正当我跟首都警察署的老特洛伊在阿伯山[1] 拐角处闲聊的时候,真该死,一个扫烟囱的混蛋走了过来,差点儿把他那家什捅进我的眼睛里。我转过身去, 刚要狠狠地骂他一顿,只见沿着斯托尼·巴特尔街蹒跚踱来的,不是别人, 正是乔·海因斯。

    “喂,乔,”我说,“你混得怎么样?你瞧见了吗,那个扫烟囱的混蛋差点儿用他的刷子把我的眼珠子捅出来?”

    “煤烟可是个吉祥的东西,”乔说,“你跟他说话的那个老笨蛋是谁呀?”

    “老特洛伊呗,”我说,“在军队里呆过。刚才那家伙用扫帚啦、梯子什么的妨碍了交通,我还没拿定主意要不要控告他哩。”

    “你在这一带干什么哪?”乔说。

    “干不出啥名堂,”我说,“守备队教堂再过去,雏鸡小巷拐角处,有个狡猾透顶的混帐贼–老特洛伊刚才透露给我关于他的一些底细。 他自称在唐郡有座农场,于是就从住在海特斯勃利大街附近一个名叫摩西·赫佐格的侏儒那儿,勒索来大量的茶叶和砂糖。决定要他每星期付三先令。”

    “是行过割礼的家伙[2]吧?”乔说。

    “对,”我说,“割下一点尖儿。[3]是个老管子工,姓杰拉蒂。两个星期来我一直跟他泡,可是他一个便士也不肯掏。”

    “这就是你目前干的行当吗?”乔说。

    “唉,”我说,“英雄们竟倒下了![4]就靠收呆帐和荒帐为业。但是走上一整天也轻易碰不到像他那样声名狼藉的混帐强盗。他那一脸麻子足盛得下一场阵雨。‘告诉他,’他说:‘我才不怕他呢,’他说,‘他就是再一次派你来,我也一点儿都不怕。要是他派的话,’他说,‘我就让法庭去传讯他。我一定要控告他无执照营业。’然后他吃得肚子都快撑破了。天哪,小个儿犹太佬大发脾气,我忍不住笑起来了。‘他喝的是俺的茶。他吃的是俺的糖。因为他不把欠俺的钱还给俺!对不?”

    从都柏林市伍德码头区圣凯文步道十三号的商人摩西·赫佐格(以下称作卖方)那里购入、并出售提交给都柏林市阿伦码头区阿伯斜坡二十九号的绅士迈克尔 ·E·杰拉蒂[5](以下称作买方)的耐久商品,计有常衡每磅三先令整的特级茶叶常衡五磅,常衡每磅三便士的结晶粒状砂糖常衡三斯通[6]。作为代价,上述买方应付给上述卖方一镑五先令六便士的货款。此款应按周分期付款,每七天支付三先令整。经上述卖方及其法定继承人、业务后继者、受托人和受让人为一方,买方及其法定继承人、业务后继者、受托人和受让人为另一方;在上述买方按照经双方同意, 本日所议定的支付方法将款项准时付清卖方之前,上述买方不得将上述耐久商品予以典当、抵押、出售或用其他方式转让。上述卖方对这些商品仍然享有独占权, 只能凭借他的信誉和意志来处置。

    “你是个严格的戒酒主义者吗?”乔问。

    “在两次饮酒之间,一滴也不入。”我说。

    “向咱们的朋友表示一下敬意怎么样?”乔说。

    “谁呀?”我说,“他疯了,住进了‘天主的约翰’[7] ),可怜的人。”

    “喝的是他自己的那种酒吧?”乔说。

    “可不是嘛,”我说,“威士忌兑脑水肿[8]。”

    “到巴尼·基尔南酒吧去吧,”乔说,“我想去见见‘市民’[9]。”

    “就在老相识[10]巴尼那儿吧,”我说,“有什么新奇的或者了不起的事吗,乔?”

    “一点儿也没有,”乔说,“我刚刚开完市徽饭店的那个会。”

    “什么会呀?”我说。

    “牲畜商的聚会[11],”乔说,“谈的是口蹄疫问题。关于这,我要向‘市民’透露点内幕消息。”

    于是我们东拉西扯地闲聊着,沿着亚麻厅营房[12])和法院后身走去。乔这个人哪,有钱的时候挺大方,可是像他这副样子,确实从来也没有过钱。天哪, 我可不能原谅那个大白天抢劫的强盗,混帐狡猾的杰拉蒂。 他竟然说什么要控告人家无执照营业。

    在美丽的伊尼斯费尔[13]有片土地,神圣的迈昌[14]土地。那儿高高耸立着一座望楼[15],人们从远处就可以望到它。 里面躺着卓绝的死者–将士和煊赫一世的王侯们。他们睡得就像还活着似的。 [16] 那真是一片欢乐的土地,淙淙的溪水,河流里满是嘻戏的鱼:绿鳍鱼、鲽鱼、 石斑鱼、庸蝶、雄黑线鳍[17]、幼鲑、比目鱼、滑菱鲆、鲽形目鱼、绿鳕, 下等杂鱼以及水界的其他不胜枚举的鱼类。在微微的西风和东风中,高耸的树朝四面八方摇摆着它们那优美的茂叶, 飘香的埃及榕、黎巴嫩杉、冲天的法国梧桐、 良种按树以及郁郁葱葱遍布这一地区的其他乔木界瑰宝。可爱的姑娘们紧紧倚着可爱的树木根部,唱着最可爱的歌, 用各种可爱的东西作游戏,诸如金锭、银鱼、成斗的鲱鱼、 一网网的鳝鱼和幼鳕、一篓篓的仔鲑、海里的紫色珍宝以及顽皮的昆虫们。从埃布拉纳至斯利夫马吉[18], 各地的英雄们远远地飘洋过海来向她们求爱。盖世无双的亲王们来自自由的芒斯特、 正义的康诺特、光滑整洁的伦斯特、克鲁亚昌的领地、辉煌的阿马、博伊尔的崇高地区[19]。 他们是王子,即国王的子嗣[20]。

    那里还矗立着一座灿烂的宫殿[21]。它那闪闪发光的水晶屋顶,映人了水手们的眼帘。他们乘着特制的三桅帆船,穿越浩淼的海洋,把当地所有的牲畜、肥禽和初摘的水果,统统运来。由奥康内尔·菲茨蒙[ 22] 向他们收税。他是一位族长–也是族长的后裔。用一辆辆巨大的敞篷马车载来的是田里丰饶的收获:装在浅筐中的花椰菜、成车的菠菜,大块头的菠萝,仰光豆 [23],多少斯揣克[24]西红柿,盛在一只只圆桶里的无花果,条播的瑞典芜菁,球形土豆,好几捆约克种以及萨沃伊种彩虹色羽衣甘兰,还有盛在一只只浅箱里的大地之珍珠[ 25] –葱头;此外就是一扁篮一扁篮的蘑菇、乳黄色食用葫芦、饱满的大巢莱、大麦和苔苔,红绿黄褐朽叶色的又甜又大又苦又熟又有斑点的苹果,装在一只只薄木匣里的杨梅,一粗筐一粗筐的醋栗。多汁而皮上毛茸茸的,再就是可供王侯吃的草莓和刚摘下的木莓。

    我才不怕他呢,那家伙说,一点儿都不怕。滚出来,杰拉蒂,你这臭名远扬的混帐山贼,溪谷里的强盗!

    这样,无数牲畜成群地沿着这条路走去。有系了铃铛的阉羊、亢奋的母羊、没有阉过的剪了毛的公羊、羊羔、胡茬鹅[26]、半大不小的食用阉牛、患了喘鸣症的母马、锯了角的牛犊子、长毛羊、为了出售而养肥的羊、卡夫[27]那即将产仔的上好母牛、不够标准的牛羊、割去卵巢的母猪、做熏肉用的阉过的公猪、各类不同品种的优良猪、安格斯小母羊、无斑点的纯种去角阉牛,以及正当年的头等乳牛和肉牛;从拉斯克、拉什和卡里克梅恩斯那一片片牧场,从托蒙德那流水潺潺的山谷,从麦吉利卡迪那难以攀登的山岭和气派十足、深不可测的香农河,[28]从隶属于凯亚[29]族的缓坡地带,不停地传来成群的羊、猪和拖着沉重蹄子的母牛那践踏声,咯咯、吼叫、哞哞、咩洋、喘气、哼哼、磨牙、咀嚼的声音。一只只的乳房几乎涨破了,那过剩的乳汁,一桶桶黄油,一副副内膜[30]中的奶酪,一只只农家小木桶[31]里装满了一块块羊羔颈胸肉,多少克拉诺克[32]的小麦,以及大小不一,或玛瑙色,或焦茶色,成百上千的椭圆形鸡蛋,就这样源源不断地运来。

    于是,我们转身走进了巴尼·基尔南酒吧。果不其然,“市民”那家伙正坐在角落里,一会儿喃喃自语,一会儿又跟那只长满癞疮的杂种狗加里欧文[33]大耍贫嘴,等候着天上滴下什么酒来。

    “他在那儿呢,”我说,“在他的光荣洞里,跟满满的小坛子[34]和一大堆报纸在一起,正在为主义而工作着。”

    那只混帐杂种狗嗷嗷叫的声音使人起鸡皮疙瘩。要是哪位肯把它宰了, 那可是桩肉体上的善行[35]哩。听说当桑特里[36]的宪警去送蓝色文件[37]时,它竟把他的裤子咬掉了一大块,这话千真万确

    “站住,交出来,[38]”他说。

    “可以啦,‘市民’,”乔说,“这里都是自己人。”

    “过去吧,自己人,”他说。

    然后他用手揉揉一只眼睛,说:

    “你们对时局怎么看?”

    他以强人[39]和山中的罗里[40]自居。可是,乔这家伙确实应付得了。

    “我认为行情在看涨,”他说着,将一只手滑到胯股那儿。

    于是,“市民”这家伙用巴掌拍了拍膝头说:

    “这都是外国的战争[41]造成的。”

    乔把大拇指戳进兜里,说:

    “想称霸的是俄国人哩。”

    “荒唐[ 42] !别胡说八道啦,乔,”我说,“我的喉咙干得厉害,就是喝上它半克朗的酒,也解不了渴。”

    “你点吧,‘市民’,”乔说。

    “国酒[43]呗,”他说。

    “你要点儿什么?”乔说。

    “跟马卡纳斯贝一样[44],”我说。

    “来上三品脱,特里,”乔说。“老宝贝儿,好吗,‘市民’?”他说。

    “再好不过啦,我的朋友[45],”他说,“怎么,加利?咱们能得手吗,呃?”

    他随说着,随抓住那只讨厌的大狗的颈背。天哪,差点儿把它勒死。

    坐在圆形炮塔脚下大圆石上的那个人生得肩宽胸厚,四肢健壮,眼神坦率,红头发,满脸雀斑,胡子拉碴,阔嘴大鼻,长长的头,嗓音深沉,光着膝盖,膂力过人,腿上多毛,面色红润,胳膊发达,一副英雄气概。两肩之间宽达数埃尔[46]。他那如磐石、若山岳的双膝,就像身上其他裸露着的部分一样,全结结实实地长满了黄褐色扎扎乎乎的毛。不论颜色还是那韧劲儿,都像是山荆豆(学名乌列克斯·尤列庇欧斯[47])。鼻翼宽阔的鼻孔里扎煞着同样是黄褐色的硬毛,容积大如洞穴,可供草地鹨在那幽暗处宽宽绰绰地筑巢。

    泪水与微笑不断地争夺主次的那双眼睛[48],足有一大棵花椰菜那么大。从他那口腔的深窝里,每隔一定时间就吐出一股强烈温暖的气息; 而他那颗坚强的心脏总在响亮、有力而健壮地跳动着,产生有节奏的共鸣, 像雷一般轰隆轰隆的,使大地、高耸的塔顶,以及更高的洞穴的内壁都为之震颤。

    他身穿用新近剥下来的公牛皮做的坎肩,长及膝盖,下摆是宽松的苏格兰式百褶短裙。腰间系着用麦秆和灯心草编织的带子。里面穿的是用肠线潦潦草草缝就的鹿皮紧身裤。胫部裹着染成苔紫色的高地巴尔布里艮[49]皮绑腿,脚蹬低跟镂花皮鞋,是用盐腌过的母牛皮制成的,并系着同一牲畜的气管做的鞋带。他的腰带上垂挂着一串海卵石。每当他那可怕的身躯一摆动,就丁当乱响。在这些卵石上,以粗犷而高超的技艺刻着许许多多古代爱尔兰部族的男女英雄的形象:库楚林、百战之康恩、做过九次人质的奈尔[ 50] 、金克拉的布赖恩[51]、玛拉基大王、阿尔特·麦克默拉、沙恩·奥尼尔[52]、约翰·墨菲神父、欧文·罗[ 53] 、帕特里克·萨斯菲尔德[54]、红发休·奥唐奈、红发吉姆·麦克德莫特[55]、索加斯·尤格翰·奥格罗尼[56]、迈克尔·德怀尔、弗朗西斯·希金斯 [ 57] 、亨利·乔伊·莫克拉肯[58]、歌利亚[59]、霍勒斯·惠特利[60]、托马斯·康内夫、佩格·沃芬顿[61]、乡村铁匠[62]、穆恩莱特上尉 [63]、杯葛上尉[64]、但丁·阿利吉耶里、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圣弗尔萨[65]、圣布伦丹[66]、麦克马洪[67]元帅、查理曼[68]、西奥博尔德·沃尔夫·托恩[69]、马加比弟兄之母[70]、最后的莫希干人[ 71] 、卡斯蒂利亚的玫瑰[72]、攻克戈尔韦的人[73]、使蒙特卡洛的赌场主破产了的人[74]、把关者[75]、没做的女人[76]、本杰明·富兰克林、拿破仑·波拿巴、约翰·劳·沙利文[77]、克莉奥佩特拉、我忠实的宝贝儿[ 78] 、尤利乌斯·恺撒、帕拉切尔苏斯[79]、托马斯·利普顿爵士[ 80] 、威廉·退尔[81]、米开朗琪罗·海斯[82]、穆罕默德、拉默穆尔的新娘[83]、隐修士彼得[84]、打包商彼得[85]、黑发罗莎琳[86]、帕特里克·威·莎士比亚 [87]、布赖恩·孔子[88]、穆尔塔赫·谷登堡[89]、帕特里西奥·委拉斯开兹[90]、内莫船长[91]、特里斯丹和绮瑟[92]、第一任威尔士亲王[93]、托马斯·库克父子[94]、勇敢的少年兵[95]、爱吻者[96]、迪克·特平[97]、路德维希·贝多芬、金发少女[98]、摇摆的希利[99]、神仆团团员安格斯[100] 、多利丘、西德尼步道、霍斯山[101] 、 瓦伦丁·格雷特雷克斯[102] 、亚当与夏娃[103] ,阿瑟·韦尔斯利[104] 、领袖克罗克[105]、希罗多德[106] 、杀掉巨人的杰克[107] 、乔答摩·佛陀[108] 、 戈黛娃夫人[109] 、基拉尼的百合[110]、恶毒眼巴洛尔[111] 、示巴女王[112] 、阿基·内格尔[113] 、乔·内格尔[114] 、亚历山德罗·伏打[115] 、 杰里迈亚·奥多诺万·罗萨[116]、堂菲利普·奥沙利文·比尔[117] 。他身旁横着一杆用磨尖了的花岗石做成的矛,他脚下卧着一条属于犬类的野兽。它像打呼噜般地喘着气,表明它已沉入了不安宁的睡眠中。这从它嘶哑的嗥叫和痉挛性的动作得到证实。主人不时地抡起用旧石器时代的石头粗糙地做成的大棍子来敲打,以便镇住并抑制它。

    于是,特里总算把乔请客的三品脱端来了。好家伙,当我瞧见他拍出一枚金镑的时候,我这双眼睛差点儿瞎了。啊,真格的,多么玲珑的一镑金币。

    “还有的是哪,”他说。

    “你是从慈善箱里抢来的吧,乔,”我说。

    “这是从我的脑门子淌下来的汗水,”乔说,“是那个谨慎的家伙把信息透露给我的。”[118]

    “遇到你之前,我看见他啦,”我说,“正沿着皮尔小巷和希腊街闲荡哪。他那大鳕鱼眼连每根鱼肠子都不放过。”

    是谁通身披挂着黑色铠甲,穿过迈昌的土地[119] 前来?是罗里[122] 的儿子奥布卢姆。正是他。罗里的儿子是无所畏惧的。他是个谨慎的人。

    “为亲王街的老太婆[121] 工作着吧,”“市民”说,“为那份领着津贴的机关报。因在议会里宣过誓而受到拘束。瞧瞧这该死的破报,”他说,“瞧瞧这个”, 他说,“《爱尔兰独立日报》,你们看多奇怪,竟然是‘巴涅尔所创办,工人之友’ 哩。不妨听听这份一切为了爱尔兰的《爱尔兰独立日报》上所登的出生通知和讣告吧,我得谢谢你们。还有结婚启事呢。”

    他就开始朗读起来:

    “‘埃克塞特市”[122]巴恩菲尔德·新月街的戈登; 住在滨海圣安妮之艾弗利的雷德梅因,威廉·T。雷德梅因之妻生一子。’这怎么样呢? ‘赖特和弗林特; 文森特和吉勒特,罗萨与已故乔治·艾尔弗雷德·吉勒特之女罗莎·玛莉恩, 斯托克维尔[123] 克列帕姆路一七九号,普莱伍德和里兹代尔,在肯辛顿的圣朱德教堂举行婚礼,主婚人为武斯特副主教、十分可敬的弗雷斯特博士。’呃?讣告: ‘住在伦敦白厅小巷的布里斯托;住在斯托克·纽因顿[124] 的卡尔,因患胃炎与心脏病;住在切普斯托[125] 莫特馆的科克伯恩……’”

    “我晓得那家伙,”乔说,“吃过他的苦头。”

    “‘科克伯恩·迪穆赛,已故海军大将大卫·迪穆赛的妻子;住在托特纳姆的米勒,享年八十五;住在利物浦坎宁街三十五号的伊莎贝拉·海伦·威尔士于六月十二日去世。’一份民族的报纸怎么会刊登这佯的玩艺儿呢,呃, 我的褐色小子[126] ?班特里这个假公济私的马丁·墨菲[127] ,搞的是什么名堂呢?”

    “啊,喔,”乔说着把酒递过来,“感谢天主,他们赶在咱们头里啦[128] 。喝吧,‘市民’。”

    “好的,”他说,“大老爷。”

    “祝你健康,乔,”我说,“也祝大家的健康。”

    啊!哦!别聊啦!我就想着喝上一品脱,想得发了霉,我敢对上主发誓,我能听见酒在我的胃囊上嘀嗒。

    瞧,当他们快活地将那酒一饮而尽时,天神般的使者转眼到来。这是个英俊少年,灿烂如太阳,跟在他后面踱进来的是位雍容高雅的长者。他手执法典圣卷,伴随而来的是他那位门第无比高贵的夫人,女性中的佼佼者。

    小个子阿尔夫·柏根踅进门来,藏在巴尼的小单间里,拼命地笑。喝得烂醉如泥,坐在我没看见的角落一个劲儿地打鼾的,不是别人,正是鲍勃·多兰。我并不晓得在发生什么事。阿尔夫一个劲儿地朝门外指指划划。好家伙,原来是那个该死的老丑角丹尼斯·布林。他趿拉着洗澡穿的拖鞋,腋下夹着两部该死的大书。他老婆–一个倒楣可怜的女人–像鬈毛狗那样迈着碎步,紧赶慢赶地跟在后面。我真怕阿尔夫会笑破肚皮。

    “瞧他,”他说,“布林。有人给他寄来了一张写着‘万事休矣’的明信片。于是他就在都柏林走街串巷,一门心思去起……”

    接着他笑得弯了腰。

    “起什么?”我说。

    “起诉,控告他诽谤罪,”他说,“要求赔偿一万镑。”

    “胡闹!”我说。

    那只该死的杂种狗发现出了什么事,嗥叫得令人毛骨悚然,然而“市民”只朝着它的肋骨踹了一脚。

    “不许出声!”[129] 他说。

    “是谁呀?”乔说。

    “布林,”阿尔夫说,“他起先在约翰·亨利·门顿那里,接着又绕到考立斯-沃德事务所去。后来汤姆·罗赤福特碰见了他, 就开玩笑地支使他到副行政司法长官那儿去。噢,天哪,把我肚子都笑疼了。万事休矣:完蛋。那高个儿像是要传讯他似的盯了他一眼,如今那个老疯子到格林街去找警察啦。”

    “高个儿约翰究竟什么时候绞死关在蒙乔伊的那个家伙?”[130]乔说。

    “柏根,”鲍勃·多兰醒过来说,“那是阿尔夫·柏根吗?”

    “是啊,”阿尔夫说,“绞死吗?等着瞧吧。特里,给咱来一小杯。那个该死的老傻瓜!一万镑。你该看看高个儿约翰那双眼睛。万事休矣……”

    于是他笑起来了。

    “你在笑谁哪?”鲍勃·多兰说,“是柏根吗?”

    “快点儿,特里[131] 伙计,”阿尔夫说。

    特伦斯·奥赖恩听见这话,立刻端来一只透明的杯子,里面满是冒泡的乌道浓啤酒。这是那对高贵的双胞胎邦吉维和邦加耿朗[132] 在他们那神圣的大桶里酿造的。他们像永生的勒达[133]所生的两个儿子一样精明,贮藏大量的蛇麻子[134] 那多汁的浆果,经过堆积,精选,研碎,酿制,再掺上酸汁,把刚兑好的汁液放在圣火上。这对精明的弟兄称得起是大酒桶之王,夜以继日地操劳着。

    那么你,豪侠的特伦斯,便按照熟习的风俗[135] ,用透明的杯子盛上甘美的饮料,端给侠肠义胆、美如神明的口渴的他。

    然而他,奥伯甘的年轻族长,论慷慨大度决不甘拜他人之下风,遂宽厚大方地付了一枚铸有头像的最贵重的青铜市[136]。上面, 用精巧的冶金工艺浮雕出仪表堂堂的女王像,她是布伦维克家族[137] 的后裔,名叫维多利亚。承蒙上主的恩宠,至高无上的女工陛下君临大不列颠和爱尔兰联合王国以及海外英国领土。 她是女王,信仰的捍卫者,印度的女皇。就是她,战胜了众邦,受到万人的崇敬, 从日出到日落之地[138] ,苍白、浅黑、微红到黝黑皮肤的人们,都晓得并爱戴她。

    “那个该死的共济会会员在干什么哪,”“市民”说,“在外面鬼鬼祟祟地荡来荡去?”

    “怎么回事儿?”乔说。

    “喏,”阿尔夫边把钱丢过去边说,“谈到绞刑,我要让你们瞧一件你们从来没见过的东西:刽子手亲笔写的信。瞧。”

    于是他从兜里掏出一叠装在信封里的信。

    “你在作弄我吗?”我说。

    “地地道道的真货,”阿尔夫说,“读吧。”

    于是,乔拿起了那些信。

    “你在笑谁哪?”鲍勃·多兰说。

    我看出有点儿闹纠纷的苗头。鲍勃这家伙一喝酒就失态。于是,我就找个话碴儿说:

    “威利·默雷[139] 近来怎么样,阿尔夫?”

    “不知道,”阿尔夫说,“刚才我在卡佩尔街上瞧见他跟帕狄·迪格纳穆呆在一起。可当时我正在追赶着那个……”

    “你什么?”乔丢下那些信说,“跟谁在一起?”

    “跟迪格纳穆,”阿尔夫说。

    “你指的是帕狄吗?”乔说。

    “是呀,”阿尔夫说,“怎么啦?”

    “你不晓得他死了吗?”乔说。

    “帕狄·迪格纳穆死啦!”阿尔夫说。

    “可不,”乔说。

    “不到五分钟之前,我确实还曾看见了他,”阿尔夫说,“跟枪柄一样千真万确。”[140]

    “谁死啦?”鲍勃·多兰说。

    “那么,你瞧见的是他的幽灵呗,”乔说,“天主啊,保佑我们别遭到不幸。”

    “怎么?”阿尔夫说,“真是不过五……哦?……而且还有威利·默雷跟他在一起,他们两个人在那个叫什么店号来着……怎么?迪格纳穆死了吗?”

    “迪格纳穆怎么啦?”鲍勃·多兰说,“你们在扯些什么呀……?”

    “死啦!”阿尔夫说,“他跟你一样,活得欢势着哪。”

    “也许是的,”乔说,“横竖今儿早晨他们已经擅自把他埋掉了。”[141] 帕狄吗?”阿尔夫说。

    “是啊,”乔说,“他寿终正寝啦,愿天主怜悯他。”

    “慈悲的基督啊!”阿尔夫说。

    他的确是所谓吓破了胆。

    在黑暗中,使人感到幽灵的手在晃动。当按照密宗经咒[142] 作的祷告送至应达处时,一抹微弱然而愈益明亮起来的红宝石光泽逐渐映入眼帘。 从头顶和脸上散发出来的吉瓦光,使得虚灵体格外逼真。[143] 信息交流是脑下垂体以及骶骨部和太阳神经丛所释放出的橙色与鲜红色光线促成的。 问起他生前的名字和现在天界何方,他答以如今正在劫末[144] 或回归途中,但仍在星界低域,某些嗜血者手中经受着磨难。被问以当他越过那浩渺的境界后最初的感想如何, 他回答说:原先他所看见的好比是映在镜子里的模糊不清的影像[145] ,然而已经越境者面前随即揭示出发展“我”[146] 这一至高无上的可能性。及至问起来世的生活是否与有着肉身的我们在现世中的经验相仿佛时,他回答说,那些已进入灵界的受宠者曾告诉他说,在他们的住处,现代化家庭用品一应俱全,诸如塔拉梵那、 阿拉瓦塔尔、哈特阿克尔达、沃特克拉撒特[147] 。无比资深的能手沉浸在最纯粹的逸乐的波浪里。他想要一夸脱脱脂牛奶,立刻就给他端来,他显然解了渴。 问他有没有什么口信捎给生者,他告诫所有那些依然处于摩耶[148] 中的人们:要悟正道,因为天界盛传,马尔斯[149] 和朱庇特[150] 已下降到东方的角落来捣乱,而那是白羊宫[151]的势力范围。这时又问,故人这方面有没有特别的愿望, 回答是:“至今犹活在肉身中的尘世间之凡朋俗友们,吾曹向汝等致意。勿容科·凯牟取暴利。”据悉,这里指的是科尼利厄斯[152] ·凯莱赫。他是死者的私人朋友, 也是有名气的H、J.奥尼尔殡仪馆经理,丧事就是他经办的。 告辞之前他要求转告他的爱子帕齐,说帕齐所要找的那只靴子目前在侧屋[153] 的五斗柜底下。这双靴子的后跟还挺结实,只消送到卡伦鞋店去补一下靴底就成了。他说,在来世,他一直记挂着这件事, 心绪极为不宁。务必请代为转告。

    大家向他担保一定照办,他明白表示感到满意。

    他离开了尘寰。噢,迪格纳穆,我们的旭日。他踩在欧洲蕨上的脚步是那样迅疾。额头闪闪发光的帕特里克啊。邦芭[154] ,随着你的风悲叹吧。海洋啊,随着你的旋风悲叹吧。

    “他又到那儿去了,”“市民”盯着外面说。

    “谁?”我说。

    “布卢姆”,他说,“他就像是值勤的警察似的在那儿溜达十分钟啦。”

    没错儿,我瞧见他伸进脸蛋儿窥伺了一下,随后又偷偷溜掉了。

    小个儿阿尔夫吓得腰都直不起来了,一点儿不假。

    “大慈大悲的基督啊!我敢发誓,那就是他。”

    鲍勃·多兰- 喝醉了,就堕落成整个都柏林最下流的歹徒。他把帽于歪戴在后脑勺上,说:

    “谁说基督是大慈大悲的?”

    “请你原谅,”阿尔夫说。

    “什么大慈大悲的基督!不是他把可怜的小威利·迪格纳穆给带走的吗?”

    “啊,喏,”阿尔夫试图搪塞过去,他说,“这下子他再也用不着操劳啦。”

    然而鲍勃·多兰咆哮道:

    “我说他是个残忍的恶棍,居然把可怜的小威利·迪格纳穆给带走啦。”

    特里走过来,向他使了个眼色,让他安静下来,说这可是一家特准卖酒的体面的店哩,请不要谈这类话。于是,鲍勃·多兰就为帕狄·迪格纳穆号起丧来了,哭得真真切切。

    “再也没有那么好样儿的人啦,”他抽抽嗒嗒地说,“最好样儿的、最纯真的人。”

    “该死的泪水快流到眼边。[155]他说着那该死的大话。还不如回家去找他娶的那个梦游症患者小个子浪女人呢。就是一名小执行吏的闺女穆尼。 [156]她娘在哈德威克街开了个娼家,经常在楼梯平台上转悠。在她那儿住过的班塔姆·莱昂斯告诉我,都凌晨两点了她还一丝不挂、整个儿光着身子呆在那儿,来者不拒,一视同仁。

    “这个最正派、最地道的却走了,”他说,“可怜的小威利,可怜的小帕狄·迪格纳穆!”

    于是,他满腔悲痛,心情沉重地为那一道天光之熄灭而哭泣。

    老狗加里欧文又朝着在门口窥伺的布卢姆狂吠起来。

    “进来吧,进来吧,”“市民”说,“它不会把你吃掉的。”

    布卢姆就边用那双鳕鱼眼盯着狗,边侧身踅了进来,并且问特里,马丁·坎宁翰在不在那儿。

    “噢,天哪,麦基奥[157] ,”乔说,他正在读着那些信中的一封,“听听好不好?”

    他就读起一封信来。

    亨特街七号

    利物浦市

    都柏林市都柏林行政司法长官台鉴:

    敬启者,敝人曾志愿为执行上述极刑服务。一九00

    年二月十二日,敝人曾在布特尔监狱绞死乔·甘恩[158] 。

    敝人还绞死过……

    “给咱看看,乔,”我说。

    ……杀害杰西·蒂尔希特的凶手、士兵阿瑟·蔡斯。他是在彭顿维尔监狱被处绞刑的。敝人还曾任助手……

    “天哪。”我说。

    ……那一次,比林顿[159] 将凶恶的杀人犯托德·史密斯[160] 处以绞刑……

    “市民”想把那封信夺过来。

    “等一等,”乔说。

    敝人有一窍门:一旦套上绞索,他就休想挣脱开。如蒙可敬的阁下录用,不胜荣幸。敝人索酬五基尼。

    霍·郎博尔德[161] 顿首

    高级理发师

    “他还是个凶猛、残暴的野蛮人[162] 呢,”“市民”说。

    “而且,这混蛋还写一手狗爬字,”乔说,“喏,”他说,“阿尔夫,快把它拿开,我不要看。喂,布卢姆,”他说,“你喝点儿什么?”

    于是他们争论起这一点来。布卢姆说他不想喝,也不会喝,请原谅,不要见怪。接着又说,那么就讨一支雪茄烟抽吧。哼,他是个谨慎的会员,这可一点儿也不含糊。

    “特里,给咱一支你们店里味道最浓的,”乔说。

    这时阿尔夫告诉我们,有个家伙给了一张服丧时用的加黑框的名片。

    “那些家伙都是理发师,”他说,“是从黑乡[ 163] 来的。只要给他们五镑钱,并且管旅费,哪怕自己的亲爹他们也肯下手绞死。”

    他还告诉我们,把犯人悬空吊起后,等在下面的两个人就拽他的脚后跟, 好让他彻底咽气。然后他们把绞索切成一截一截的,每副头盖骨按多少先令卖掉。[164]

    这些恶狠狠的、操利刃的骑士们都住在黑乡。他们紧握着那致命的绳索。 对,不论是谁,凡是杀过人的必然统统给套住,打发到厄瑞勃斯[165] 去。因为上主曾说,我无论如何不能饶恕此等罪行。

    于是,大家聊起死刑的事儿来了。布卢姆自然也闲扯起死刑的来龙去脉以及种种无稽之谈。那条老狗不停地嗅着他。 我听说这些犹太佬身上总发散着一股奇怪的气味,能够吸引周围的狗,还能治服什么。

    “可是有一样物件它是治服不了的,”阿尔夫说。

    “什么物件?”乔说。

    “就是被绞死的可怜虫的阳物,”阿尔夫说。

    “是吗?”乔说。

    “千真万确,”阿尔夫说,“我是听基尔门哈姆监狱的看守长说的。他们绞死‘常胜军’的乔·布雷迪[166] 之后,就发生了这种情形。他告诉我,当他们割断绞索把吊死鬼儿撂下来时,那阳物就像一根拨火棍儿似的戳到他们面前。”

    “占主导地位的感情到死还是强烈的,”乔说,“正像某人[167] 说过的那样。”

    “这可以用科学来解释,”布卢姆说,“不过是个自然现象,不是吗, 因为由于……”

    于是他咬文嚼字地大谈其现象与科学啦,这一现象那一现象什么的。

    杰出的科学家卢伊特波尔德·布卢门达夫特[168] 教授先生曾提出下述医学根据加以阐明:按照医学上公认的传统学说,颈椎骨的碎折以及伴随而来的脊髓截断,不可避免地会给予人身神经中枢以强烈刺激,从而引起海绵体的弹性细孔急速膨胀,促使血液瞬时注入在人体解剖学上称为阴茎即男性生殖器的这一部位。其结果是:在颈骨断袭导致死亡的那一瞬间[169] ,诱发出专家称之为“生殖器病态地向前上方多产性勃起”这一现象。[170]

    “市民”当然急不可耐地等着插嘴的机会。 接着就高谈阔论起“常胜军”啦,激进分子[171] 啦,六七年那帮人[172] 啦,还有那些怕谈到九八年[173]的人什么的。乔也跟他扯起那些为了事业经临时军事法庭审判而被绞死、开膛或流放的人们,以及新爱尔兰,新这个,新那个什么的。说起新爱尔兰,这家伙倒应该去物色一条新狗,可不是嘛。眼下这条畜生浑身长满癞疮,饥肠辘辘,到处嗅来嗅去,打喷嚏,又搔它那疮痂。接着,这狗就转悠到正请阿尔夫喝半品脱酒的鲍勃·多兰跟前,向他讨点儿什么吃的。于是,鲍勃·多兰当然就干起缺德的傻事儿来了。

    “伸爪子!伸爪子,狗儿!乖乖老狗儿!伸过爪子来!伸爪子让咱捏捏!”

    荒唐![ 174] 也甭去捏该死的什么爪子了,他差点儿从该死的凳子上倒栽葱跌到该死的老狗脑袋上。阿尔夫试图扶住他。他嘴里还喋喋不休他说着种种蠢话,什么训练得靠慈爱之心啦,纯种狗啦,聪明的狗啦。该死的真使你感到厌恶。然后他又从叫特里拿来的印着雅各布商标的罐头底儿上掏出几块陈旧碎饼干。狗把它当作旧靴子那样嘎吱嘎吱吞了下去,舌头耷拉出一码长,还想吃。这条饥饿的该死的杂种狗,几乎连罐头都吞下去嘞。

    且说“市民”和布卢姆正围绕刚才那个问题争论着呢:被处死于阿伯山的希尔斯弟兄[175] 和沃尔夫·托恩[176] 啦。罗伯特·埃米特[177]为国捐躯啦,汤米·穆尔关于萨拉·柯伦的笔触–她远离故土[178] 啦。满脸脂肪的布卢姆当然装腔作势地叼着一支浓烈得使人昏迷的雪茄。现象!他娶的那位胖墩儿才是个稀奇透顶的老现象哩:她的后背足有滚木球的球道那么宽。精明鬼伯克告诉我,有一阵子这对夫妻住在市徽饭店,里面有位老太婆[179],带着个疯疯傻傻、令人丢脸[180] 的侄子。布卢姆指望她在遗嘱里赠给自己点儿什么,就试图使她的心肠软下来。于是,就对她百般奉承,和颜悦色地陪她玩比齐克[181]牌戏。老太婆总是做出一副虔诚的样子,每逢星期五,布卢姆也跟着不吃肉,还带那个蠢才去散步。有一回他领着这个侄子满都柏林转悠。凭着神圣的乡巴佬发誓,布卢姆连一句也没唠叨,直到那家伙醉得像一只炖熟的猫头鹰,这才把他带回来。他说他这么做是为了教给那个侄子酗酒的害处。那个老太婆、布卢姆的老婆和旅店老板娘奥多德太太这三位妇人居然没差点儿把他整个儿烤了,也够不寻常的了。天哪,精明鬼勃克学他们争辩的样儿给我看,我不得不笑。布卢姆说着他那些口头禅,什么 “你们不明白吗?要么就是“然而,另一方面”。不瞒您说,我刚刚谈到的那个蠢才从此就成了科普街鲍尔鸡尾酒店的常客:每星期五次,必把那家该死的店里的每一种酒都喝个遍,腰腿瘫软得动弹不了,只好雇马车回去。真是个现象!

    “为了纪念死者[182] ,”“市民”举起他那一品脱装的玻璃杯,瞪着布卢姆说。

    “好的,好的,”乔说。

    “你没抓住我话中的要点,”布卢姆说,“我的意思是……”

    “我们自己!”[183]“市民”说,“我们自己就够了![184] 我们所爱的朋友站在我们这边,我们所憎恨的仇敌在我们对面。[ 185]”

    最后的诀别[186]令人感动之至。丧钟从远远近近的钟楼里不停地响着,教堂幽暗的院子周围,一百面声音闷哑的大鼓发出不祥的警告,不时地被大炮那瓮声瓮气的轰鸣所打断。震耳欲聋的雷鸣和映出骇人景象的耀眼闪电,证明天公的炮火给这本来就已令人毛骨悚然的景色,平添了超自然的威势。瀑布般的大雨从愤怒的苍穹的水门倾泻到聚集在那里的据估计起码也不下五十万大众那未戴帽子的光头上。都柏林市警察署武装队在警察署长的亲自指挥下,在庞大的人群中维持着治安。约克街的铜管乐队和簧管乐队用缠了黑纱的乐器出色地演奏出我们从摇篮里就爱上的那支由于斯佩兰扎的哀戚歌词[187]而最为动人的曲调。这样,使群众得以消磨一下大会开始前的这段时间。为了供临时浩浩荡荡赶来参加的那些乡亲们舒适地享用,还准备了特快游览列车和敞篷软座公共马车。都柏林的街头红歌手利 ×翰和穆×根[188],像往常那样用诙谐逗乐的腔调唱《拉里被处绞刑的前夕》[189] 。我们这两位无与伦比的小丑在热爱喜剧要素的观众当中兜售刊有歌词的大幅印张,销路极佳。凡是在心灵深处懂得欣赏毫不粗俗的爱尔兰幽默的人,绝不会在乎把自己辛辛苦苦地挣来的几便士掏给他们。男女弃儿医院的娃娃们也挤满一个个窗口俯瞰这一情景,对于出乎意料地添加到今天的游艺中的这一余兴感到欢快。济贫小姊妹会的修女们想出个高明主意:让这些没爹没妈的可怜的娃娃们享受到一次真正富于教育意义的娱乐,值得称赞。来自总督府家宴的宾客包括许多社交界知名淑女,她们在总督伉俪的陪同下,在正面看台的特等席上落座。坐在对面看台上的是衣着鲜艳的外国代表团。通称作绿宝石岛[190]之友。全体出席的代表团包括骑士团司令官巴奇巴奇·贝尼诺贝诺内[ 191] (这位代表团团长[192] 因半身不遂,只得借助于蒸汽起重机坐下来),皮埃尔保罗·佩蒂特埃珀坦先生[193] ,杰出的滑稽家乌拉基米尔·波克特汉克切夫[194] ,大滑稽家莱奥波尔德·鲁道尔夫·封·施万岑巴德- 赫登塔勒[195] ,玛尔哈·维拉佳·吉萨斯左尼·普特拉佩斯蒂[196]伯爵夫人、海勒姆·Y。邦布斯特、阿塔纳托斯·卡拉梅勒洛斯伯爵[197] 、阿里巴巴·贝克西西·拉哈特·洛库姆·埃芬迪[198] ,伊达尔戈·卡瓦列罗·堂·佩卡迪洛·伊·帕拉布拉斯·伊·帕特诺斯特·德·拉·马洛拉·德·拉·马拉利亚先生[199] ,赫克波克·哈拉基利[200] ,席鸿章[ 201] 、奥拉夫·克贝尔克德尔森[202] ,特里克·范·特龙普斯先生,[203],潘·波尔阿克斯·帕迪利斯基[204] ,古斯庞德·普鲁库鲁斯托尔·克拉特奇纳布利奇兹伊奇[205] ,勃鲁斯·胡平柯夫[206] ,赫尔豪斯迪莱克托尔普莱西登特·汉斯·丘赤里- 斯托伊尔里先生[207] ,国立体育馆博物馆疗养所及悬肌普通无薪俸讲师通史专家教授博士、里格弗里德·于贝尔阿尔杰曼[208] 。所有的代表对他们被请来目睹的难以名状的野蛮行径,都毫无例外地竭力使用最强烈的各自迥异的言词发表了意见。 于是,关于爱尔兰的主保圣人[209] 的诞辰究竟是三月八号还是九号,绿宝石岛之友们开展了热烈的争辩(大家全都参加了)。在争辩的过程中,使用了炮弹、单刃短弯刀、往返飞镖[210]、老式大口径短程霰弹枪、便器、绞肉机、雨伞、弹弓、指关节保护套[ 211] 、沙袋、铣铁块等武器,尽情地相互大打出手。还派信使专程从布特尔斯唐[212]把娃娃警察麦克法登巡警召了来。他很快就恢复了秩序,并火速提出,生日乃是同月十七号[213] 。这一解答使争辩双方都保住了面子。人人欢迎九尺汉子[214] 这个随机应变的建议,全场一致通过。绿宝石岛之友个个都向麦克法登巡警衷心表示谢忱, 而其中几个正大量淌着血。骑士团司令官贝尼诺贝诺内被人从大会主席的扶手椅底下解救出来,然后他的法律顾问帕格米米律师[ 215] 解释说,藏在他那三十二个兜[216] 里的形形色色的物品,都是他乘乱从资历较浅的同僚兜里掏出来的,以促使他们恢复理智。这些物品(包括几百位淑女绅士的金表和银表)被立即归还给合法的原主。和谐融洽的气氛笼罩全场。

    朗博尔德身穿笔挺的常礼服,佩带着一朵他心爱的血迹斑斑的剑兰花[217] ,安详、谦逊地走上断头台。他凭着轻轻的一声朗博尔德派头的咳嗽通知了自己的到来。这种咳嗽多少人想模仿(却学不来):短促,吃力而富有特色。这位闻名全世界的刽子手到来后,大批围观者报以暴风雨般的欢呼。总督府的贵妇们兴奋得挥着手帕。比她们更容易兴奋的外国使节杂七杂八地喝采着,霍赫、邦在、艾尔珍、吉维奥、钦钦、波拉·克罗尼亚、希普希普、维沃、安拉的叫声混成一片。其中可以清楚地听到歌之国代表那响亮的哎夫维瓦[218] 声(高出两个八度的F音, 令人回忆起阉歌手卡塔拉尼[219] 当年曾经怎样用那尖锐优美的歌声使得我们的高祖母们为之倾倒)。这时已十七点整。扩音器里传出了祈祷的信号。全体与会者立即脱帽,骑士团司令官那顶标志着族长身分的高顶阔边帽(自林齐[220] 那场革命以来,这就归他这一家人所有了),由他身边的侍医皮普[221] 博士摘掉了。当英勇的烈士即将被处死刑之际,一位学识渊博的教长在主持圣教赐与最后慰藉的仪式。本着最崇高的基督教精神,跪在一泓雨水中,将教袍撩到白发苍苍的头上,向慈悲的宝座发出热切恳求的祷告。断头台旁立着绞刑吏那阴森恐怖的身影,脸上罩着一顶可容十加仑的高帽子[222] ,上面钻了两个圆洞,一双眼睛从中炯炯地发出怒火。在等待那致命的信号的当儿,他把凶器的利刃放在筋骨隆隆的手臂上磨砺,要么就迅疾地挨个儿砍掉一群绵羊的头。这是他的仰慕者们为了让他执行这项虽残忍却非完成不可的任务而准备的。他身边的一张漂亮的红木桌上,整整齐齐地排列着肢解用刀、各式各样精工锻成的摘取内脏用的器具(都是举世闻名的、谢菲尔德市约翰·朗德父子公司[223] 刀具制造厂特制的)。还有一只赤土陶制平底锅,成功地把十二指肠、结肠、盲肠、阑尾等摘除后,就装在里面。另外有两个容量可观的牛奶罐:是盛最宝贵的牺牲者那最宝贵的血液用的。猫狗联合收容所[224] 的膳务员也在场。这些容器装满后,就由他运到那家慈善机构去。当局还用意周到地为这场悲剧的中心人物提供了一份丰盛的膳食,包括火腿煎鸡蛋,炸得很好的洋葱配牛排,早餐用热气腾腾的美味面包卷儿,以及提神的茶。他精神抖擞,视死如归,自始至终极其关心这档子事的种种细节。他以当代罕见的克制,不失时机站起来,慷慨激昂地表明了自己临终的一个愿望(并立即得到首肯):要求将这份膳食平均分配给贫病寄宿者协会的会员们,以表示他对他们的关怀和敬重。当那位被遴选出来的新娘涨红了脸,拨开围观者密集的行列冲过来,投进为了她的缘故而即将被送入永恒世界的那个人壮健的胸脯时,大家的情绪高涨到极点[225] 。英雄深情地搂抱着她那苗条的身子,亲昵地低声说:“希拉,我心爱的。”听到这样称她的教名、她深受鼓舞。于是她就以不至于损害他那身囚衣的体面为度,热情地吻着他身上所有那些适当的部位。当他们二人的眼泪汇成一股咸流时,她向他发誓说,她会永远珍视关于他的记忆,决不会忘怀他

    这个英勇的小伙子是怎样嘴里哼着歌儿,就像是到克隆土耳克公园[226] 去打爱尔兰曲棍球那样地走向死亡。她使他回忆起幸福的儿童时代那快乐日子。那时他们一道在安娜·利菲河岸上尽情地做着天真烂漫的幼儿游戏。他们忘却了当前这可怕的现实,一道畅怀大笑。所有在场的人,包括可敬的教士,也参加到弥漫全场的欢快气氛中。怪物般万头攒动的观众简直笑得前仰后合。然而不久他们两个人就又被悲哀所压倒,最后一次紧紧地握了手。从他们的泪腺里再一次滔滔地涌出泪水。众多的围观者打心坎里感动了,悲痛欲绝地哽咽起来,连年迈的受俸教士本人也同样哀伤。膀大腰粗的彪形大汉,在场维持治安的官员以及皇家爱尔兰警察部队那些和蔼的巨人都毫无忌惮地用手绢擦拭着。可以蛮有把握地说,在这规模空前的大集会上,没有一双眼睛不曾被泪水润湿。这时一桩最富于浪漫主义色彩的事情发生了:一个以敬重妇女著称的年轻英俊的牛津大学毕业生[227] 走上前去,递上自己的名片、银行存折和家谱,并向那位不幸的少女求婚,恳请她定下日期。她当场就首肯了。在场的每位太大小姐都接受了一件大方雅致的纪念品:一枚骷髅枯骨图案[228] 的饰针。这一既合时宜慷慨的举动重新激发了众人的情绪。于是,这位善于向妇女献殷勤的年轻的牛津大学毕业生(顺便提一下,他拥有阿尔比安[229] 有史以来最享盛名的姓氏)将一枚用几颗绿宝石镶成四叶白花酢浆草状的名贵的订婚戒指,套在他那忸怩得涨红了脸的未婚妻手指上时,人们感到无比兴奋。甚至连主持这一悲惨场面的面容严峻的宪兵司令,那位陆军中校汤姆金- 马克斯韦尔·弗伦奇马伦·汤姆林森,尽管他曾经毫不犹豫地用炮弹把众多印度兵炸得血肉横飞[230] ,当前也抑制不住感情的自然流露了。他伸出有着锁子甲的防护长手套,悄然抹掉一滴泪。[231] 那些有幸站在他身边的随行人员听见他低声喃喃自语着:

    “该死,那个娘儿们可是尤物哩,那个令人心如刀绞的丫头。该死,我一看见她就感到心如刀绞,快要哭出来了。老实说,就是这样。因为她使我想起在利姆豪斯路等待着我的旧酿酒桶。”[232]

    于是,“市民”就谈起爱尔兰语啦,市政府会议啦,以及所有那些不会讲本国语言、态度傲慢的自封的绅士啦。乔是由于今天从什么人手里捞到了一镑金币,也来插嘴。布卢姆叼着向乔讨来的值两便士的烟头,探过他那黏乎乎的老脑袋瓜儿,大谈起盖尔语协会啦,反对飨宴联盟[233] 啦,以及爱尔兰的祸害–酗酒。由他来提反对飨宴,倒蛮合适哩。哼,他会让你往他的喉咙里灌各种酒,一直灌到上主把他召走,你也见不到他请的那品脱酒的泡沫儿。有个晚上,我和一个伙伴儿去参加他们的音乐晚会。照例载歌载舞:她能爬上干草堆,她能,我的莫琳·蕾。[234]那儿有个家伙佩带着巴利胡利蓝缓带徽章[235] ,用爱尔兰语唱着绝妙的歌儿。还有好多金发少女[236] 带着不含酒精的饮料到处转悠,兜售纪念章、桔子和柠檬汽水以及一些陈旧发干的小圆面包。哦,丰富多彩的[237] 娱乐,就甭提啦,禁酒的爱尔兰乃是自由的爱尔兰。[238] 接着,一个老家伙吹起风笛来。那些骗子们就都随着老母牛听腻了的曲调[239] 在地上拖曳着脚步,一两个天国的向导四下里监视着,防止人们行为狠亵,对女人动手动脚。

    不管怎样,正如我方才说过的,那条老狗瞧见罐头已经空了,就开始围着乔和我转来转去,觅着食。倘若这是我的狗,我就老老实实地教训它一顿,一定的。不时地朝着不会把它弄瞎的部位使劲踢上一脚,好让它打起精神来。

    “你怕它咬你一口吗?”“市民”讥笑着问。

    “哪儿的话,”我说,“可它兴许会把我的腿当成路灯柱子哩。”

    于是,他把那只老狗喊了过去。

    “加里,你怎么啦?”他说。

    于是,他着手把它拖过来,捉弄了一通,还跟它讲爱尔兰话。老狗咆哮着作为应答,就像歌剧中的二重唱似的。像这样的相互咆哮简直是前所未闻。闲得没事的人应该给报纸写篇《为了公益[240] 》,提出对这样的狗应该下道封口令。这狗又是咆哮,又是呜呜号叫。它喉咙干枯,眼睛挂满了血丝,从口腔里嘀嘀嗒嗒地淌着狂犬症的涎水。

    凡是关心对下等动物(它们数目众多[241] )传播人类文化者,切不可漏掉这条著名的爱尔兰老塞特种红毛狼狗。先前它曾以“加里欧文”这一外号闻名,新近在它那范围很广的熟人朋友的圈子内,又被改名为欧文·加里[242] 了。诚然令人惊异的是此狗所显示的“人化”现象。基于多年慈祥的训练和精心安排的食谱,这次表演的众多成就中,还包括诗歌朗诵。当今我国最伟大的语音学专家(任何野马也不得把他从我们当中拖走!)不遗余力地对它所朗诵的诗加以阐释比较,查明此诗与古代凯尔特吟游诗人的作品有着显著的(重点系我们所加)相似之处。这里说的并非读书界所熟悉的那种悦耳的情歌,原作者真名不详,使用的是“可爱的小枝”[243] 一文雅的笔名;而是(正如署名D、O、C、的撰稿人在当代某晚报上发表的饶有兴味的通信中所指出的那种)更辛辣、更动人的调子。眼下颇孚众望的现代派色彩更浓的抒情诗人自不用说,就连在著名的拉夫特里[244] 和多纳尔·麦科康西丁[245] 的讽刺性漫笔中也可以找到。这里我们99lib?添加一首由一位卓越学者译成英文的诗作为范例。眼下我们不便将他的大名公诸于世。不过我们相信,读者准能从主题上得到暗示,而不必指名道姓。狗的这首原诗在韵律上使人联想到威尔士四行诗那错综的头韵法和等音节规律,只是要复杂多了。然而我们相信读者会同意,译文巧妙地捕捉了原诗的神髓。也许还应该补充一句:倘若用缓慢而含糊不清的声调来朗读欧文这首诗,那就更能暗示出被抑制的愤懑,效果会大为增加。

    第十二章 2

    我发出最厉害的咒语,

    一周中的每一日,

    七个禁酒的星期四,

    巴尼·基尔南,诅咒你,

    从未让我啜过水一滴,

    以平息我这腾腾怒气,

    我的肠子火烧火燎地吼哩:

    “要把劳里的肺脏吞下去!”[246]

    于是,他叫特里给狗拿点水来。说真个的,相隔一英里,你都听得见狗舔水的声音。乔问他要不要再喝一杯。

    “好的,”他说,“伙伴[247] ,以表示我对你没有敌意。”

    说实在的,他长得虽然土头土脑,可一点儿也不傻。他从一家酒馆喝到另一家,酒帐嘛,一向叫别人付。他带的那条吉尔特拉普老爷爷[248] 的狗,也是靠纳税人和法人[249] 饲养的。人兽都得到款待。于是,乔说:

    “你能再喝一品脱吗?”

    “水能凫鸭子吗?”我说。

    “照样再添一杯,特里,”乔说。“你真的什么饮料都不要吗?”他说。

    “谢谢你,不要,”布卢姆说,“说实在的,我只是想见见马丁·坎宁翰。要知道,是为了可怜的迪格纳穆的人寿保险的事儿。马丁叫我到迪格纳穆家去。要知道,他–我指的是迪格纳穆,当初根本没有通知公司办理让与手续的事,所以根据法令,受押人就没有名义去从保险额中领取款项了。”

    “好家伙,”乔笑着说,“要是老夏洛克[250] 陷入困境,那可就有趣儿啦。那么,老婆就占上风了吧?”

    “那位老婆的仰慕者们所着眼的,”布卢姆说,“正是这一点。”

    “谁的仰慕者?”乔说。

    “我指的是给那位老婆出主意的人们,”布卢姆说。

    接着,他就全都搞混了,胡乱扯起根据法令抵押人什么的,并用大法官在法庭上宣读判决的口吻,说是为了他妻子的利益,已成立信托啦;然而另一方面, 迪格纳穆确实欠了布里奇曼一笔款,倘若现在妻子或遗孀要否定受押人的权利啦, 最后他那根据法令抵押人什么的,几乎把我弄得头昏脑胀了。那回根据法令, 他差点儿就作为无赖或流浪汉被关进去,亏了他在法院有个朋友,这才得以幸免。 售义卖会的入场券,或是匈牙利皇家特许彩票[251] 。这都千真万确。哦,请代我向犹太人致意!匈牙利皇家特许的掠夺。

    于是,鲍勃·多兰脚步蹒跚地走过来了。他请布卢姆转告迪格纳穆大太,对她遭到的不幸,他深感悲哀。他未能参加葬礼,也非常遗憾。还请告诉她,他本人以及每一个认识他的人都说,再也没有比已经故去的可怜的小威利更忠实、更正派的人了。他说着这些夸张的蠢话,声音都哽住了。边说请转告她,边以悲剧演员的神态跟布卢姆握手。咱们握手吧,兄弟。你是无赖,我也是一个。

    “请您恕我莽撞,”他说,“咱们的交谊如果仅仅拿时间来衡量,好像很浅。尽管如此,我希望并且相信,它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感情上的。所以我才胆敢恳求您帮这个忙。然而,倘若我的恳求不够含蓄,超过了限度,请您务必把我的冒昧看作是感情真挚的流露而加以原谅。”

    “哪里的话”,对方回答说,“我充分了解促使你采取这一行动的动机,并会尽力完成您委托我办的事。尽管这是一桩悲哀的使命, 想到您是如此信任我这一事实,这杯苦酒在一定程度上会变甜的。”

    “那么,请容许我握握您的手。”他说,“以您心地的善良,我确信您能道出比我这拙劣的言词更为恰当的话语。倘若要我来表达自己强烈的感情,我会连话都讲不出的。”

    随后他就走出去了,吃力地想把步子迈得直一些。刚刚五点钟,就已经喝得醉醺醺的了。有一天晚上,他差点儿给抓起来,幸亏帕迪·伦纳德认得甲十四号警察。直到打烊之后,他还在布赖德街的一家非法出售偷税酒的店里,喝得昏天黑地。他让一个拉客的给放哨,一边跟两个“披肩”[252] 调情,一边用茶杯大喝黑啤酒。他对那两个“披肩”说,自己是名叫约瑟夫·马努奥的法国佬,并且大骂天主教。扬言自己年轻时在亚当与夏娃教堂当过弥撒的助祭,闭着眼睛也能说出《新约全书》是谁写的,《旧约全书》又是谁写的。于是,他跟她们搂搂抱抱,狎昵调戏。 两个“披肩”一边笑得死去活来,一边把他兜里的钱包摸走了。可这该死的傻瓜呢,把黑啤酒洒得满床都是。两个“披肩”相互间尖声叫着,笑着。 说什么:“你的《圣经》怎么样啦?你的《旧约》还在吗?”要知道,就在这当儿,帕迪刚好从那儿走过。每逢星期天,他就跟他那个小妾般的老婆出门。她脚蹬漆皮靴子,胸前插着一束可爱的紫罗兰,扭着屁股穿过教堂的甬道,严然一副娇小贵夫人的派头。 那是杰克·穆尼的妹妹。母亲是个老婊子,给露水夫妻提供房间。哼,杰克管束着那家伙。告诉他,如果不把锅锔上[253] ,他妈的就连屎都给他踢出来。

    这当儿,特里端来了那三品脱酒。

    “干杯,”乔作为东道主说,“干杯,‘市民’。”

    “祝你健康,[254]” 他说。

    “好运道,乔,”我说,“祝你健康,‘市民’。”

    好家伙,他已灌下半杯啦。要想供他喝酒,可得一份家产哩。

    “阿尔夫,那个高个子在市长竞选中帮谁跑哪?”乔说。

    “你的一位朋友,”阿尔夫说。

    “是南南[255] 吗?”乔说,“那个议员吗?”

    “我不想说出名字,”阿尔夫说。

    “我猜到了,”乔说,“我曾看见他跟下院议员威廉·菲尔德[256]一道去参加牲畜商的集会。”

    “长发艾奥帕斯[257] ,”“市民”说,“那座喷火山,各国的宝贝儿,本国的偶像。”

    于是,乔对“市民”讲起口蹄疫啦,牲畜商啦,对这些采取的措施啦。“市民”一味唱对台戏。布卢姆也聊起治疥癣用的洗羊液、供牛犊子止咳用的线虫灌服药水,以及牛舌炎的特效药。这是由于他一度曾在废牲畜屠宰场工作过嘛。他手执帐簿和铅笔踱来踱去,光动脑子,五体不勤。到头来由于顶撞了一位畜牧业者,被乔·卡夫解雇拉倒。这是个“万事通”先生,还想向自己的奶奶传授怎样挤鸭奶呢。精明鬼伯克告诉我,住在旅店里那阵子,那个老婆由于浑身长满了八英寸厚的脂肪,往往朝着奥多德太太几乎把眼睛都哭出来了,泪水流成了河。她解不开放屁带[258],“老鳕鱼眼”却边围着她跳华尔兹舞,边教她该怎么解。今天你有何方案?是啊,要用人道的方式。因为可怜的动物会感到痛苦的。专家们说,不使动物疼痛的最佳治疗方法就是轻轻地处理患部。哼,大概把手伸到母鸡[259]的下腹去时也那么柔和吧。

    嘎嘎嘎啦。喀噜呵,喀噜呵,喀噜呵。黑丽泽是咱们的母鸡。 她为咱们下蛋。下了蛋。她好快活啊。嘎啦。喀噜呵,喀噜呵,喀噜呵。随后好叔叔利奥来啦。他把手伸到黑丽泽下身,拿走那个刚下的蛋。嘎嘎嘎嘎,嘎啦。喀噜呵,喀噜呵,喀噜呵。

    “横竖,”乔说,“菲尔德和南尼蒂今天晚上动身去伦敦,在下院议席上对此事提出质询。”

    “你对市参议员要去的事有把握吗?”布卢姆说,“我刚好想见见他哩。”

    “喏,他搭乘邮船去,”乔说,“今天晚上动身。”

    “那可糟啦,”布卢姆说,“我特别想见见他。也许光是菲尔德先生一个人去吧?我又不能打电话。不能打。他一准去吗?”

    “南南也去,”乔说, “关于警察署署长禁止在公园里举行爱尔兰国技比赛的事,协会[260] 要他明天提出质询。‘市民’,你对这有什么看法?爱尔兰军[261]。”

    考维·科纳克勒先生(马尔提法纳姆。民。):关于希利拉格[ 262] 选区的议员–尊敬的朋友提出的问题,请允许我向阁下质问一下:政府是否已下令,即便从医学上对这些动物的病理状态提不出任何证据,也要一律予以屠宰呢?

    奥尔福斯先生(塔莫尚特。保。[263]):尊敬的议员们已经掌握了提交给全院委员会的证据。我感到自己没有什么可补充的材料。对尊敬的议员所提出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

    奥尔利·奥赖利先生(蒙特诺特[264] 。民。):是否下达了同样的命令,要把那些胆敢在凤凰公园举行爱尔兰国技比赛的人类这种动物也予以屠宰?

    奥尔福斯先生:回答是否定的。

    考维·科纳克勒先生:内阁大臣们的政策是否受到了阁下那封著名的米切尔斯镇电报[265] 的启发呢,(一片噢噢声。)

    奥尔福斯先生:这个问题我预先没有得到通知。[266]

    斯忒勒维特先生(邦库姆。独。[267]):要毫不犹豫地射击。[ 268] (在野党讥讽地喝倒彩。)

    会议主席:请安静!请安静!(散会。喝彩。)

    “正是那个人,”乔说,“使盖尔族的体育复兴了。他就坐在那儿呢。是他把詹姆斯·斯蒂芬斯[269] 放跑了。他是掷十六磅铅球的全爱尔兰冠军。你掷铅球的最高纪录是多少,‘市民’?”

    “不值得一提[270],”“市民”故作谦虚地说,“当年我可比谁也不差。”

    “可以这么说,‘市民’,”乔说,“你的表演更有瞧头哩。”

    “真是这样吗?”阿尔夫说。

    “是啊,”布卢姆说,“人人都知道。难道你不晓得吗?”

    于是他们聊起爱尔兰体育运动来了,谈起绅士派的游戏–草地网球,爱尔兰曲棍球,投掷石头,谈到地地道道的本土风味以及重建国家[271] 等话题。当然,布卢姆也搬一搬他那一套:说即便一个家伙有着赛船划手那样结实的心脏,激烈的运动也还是有害的。我凭着椅背套断言:倘若你从该死的地板上拾起一根稻草,对布卢姆说:“瞧啊,布卢姆。你看见这根稻草了吗?这是一根稻草哩。”我凭着姑妈敢说:他能就此谈上一个钟头,并且从从容容地继续谈下去。

    在爱尔兰军[272]主持下,于小不列颠街[273]的布赖恩·奥西亚楠[274] 。座古色古香大厅里进行了一场极为有趣的讨论:谈到古代盖尔体育运动的复兴,谈到古希腊罗马以及古代爱尔兰的人们怎样懂得体育文化对振兴民族的重要性。这一高尚集会由可敬的主席主持,与会者来自各界。主席做了一番富于启发性的开场白–那是以雄辩有力的辞藻发表的一篇精采有力的演说。接着又以通常那种优良的高水平,针对着复兴我们古代泛凯尔特祖先那历史悠久的竞技和运动之可取性,进行了一场饶有兴趣而富有启发性的讨论。然后我们古代语运动的著名而备受尊敬的学者约瑟夫·麦卡锡·海因斯先生就复兴古代盖尔族的运动和游戏问题,做了雄辩的演说。这些竞技是当年芬恩·麦库尔[275]所朝朝暮暮操练的,旨在复兴自古以来的无与伦比的尚武传统。利·布卢姆因为站在反对论调的一边,人们对他的发言毁誉参半。身为声乐家的主席,经会众一再要求,并在全场鼓掌声中,极其出色地唱了不朽的托马斯·奥斯本·戴维斯[276]那首永远清新的诗《重建国家》(幸而它家喻户晓,用不着在此重复了),这样就结束了这场院讨论。说这位资深的爱国斗士演唱得完全超过他平素的水平,无人会有异言。这位爱尔兰的卡鲁索-加哩波第[277]处于最佳状态。当他用洪亮声腔高唱那首只有我们的公民才能演唱的久负盛名的国歌时,发挥得真是淋漓尽致。他那卓越高超的嗓音,以其不同凡响的音色大大提高了本来已饮誉全球的声望。会众报以热烈的掌声。听众当中可以看到许多杰出的神职人员和新闻界、律师界以及学术文化界人士。会议就这样结束了。与会的神职人员包括耶稣会法学博士威廉·德拉尼教长;神学博士杰拉尔德·莫洛伊主教;圣神修士团的帕·菲·卡瓦纳神父[278];本堂神父T.沃特斯;教区神父约翰·M·艾弗斯;圣方济各修道会的P.J.克利里神父[279]; 布道兄弟会的L.J.希基神父;圣方济各托钵修道会的尼古拉斯教长;赤脚加尔默罗会的B.戈尔曼教长[280];那稣会的T.马尔神父;那稣会的詹姆斯·墨菲教长;地方主教代理约翰·莱弗里神父[281];神学博士威廉· 多尔蒂教长;主母会的彼得·费根神父; 圣奥古斯丁隐修会的T.布兰甘神父[282];本堂神父J.弗莱文;本堂神父马·A·哈克特;本堂神父W.赫尔利[283];至尊的主教总代理麦克马纳斯阁下; 无原罪圣母奉献会的B.R.斯莱特里神父;教区司铎迈.D.斯卡利教长[284];布道兄弟会的托·F·珀塞尔神父[285];十分可敬的教区蒙席蒂莫西·戈尔曼;本堂神父约·弗拉纳根[286]。在俗人士P·费伊、托·奎克[267]等等。

    “提起激烈的运动,”阿尔夫说,“基奥和贝内特之间的那场拳赛[288],你们去看了吗?”

    “没有,”乔说。

    “我听说某某人在那场拳赛中,足足赚了一百金镑,”阿尔夫说。

    “谁?布莱泽斯吗?”乔说。

    于是布卢姆说:

    “譬如说到网球,我指的就是动作要敏捷,眼力得有训练。”

    “对,布莱泽斯,”阿尔夫说,“为了增加迈勒获胜的机会,他到处散布说,迈勒成天酗啤酒。其实迈勒总在埋头练着拳。”

    “我们了解他,”“市民”说,“叛徒[289]的儿子。我们晓得他是怎样把英国金币捞到自己兜里去的。”

    “你说得对,”乔说。

    布卢姆又插嘴谈起草地网球和血液循环,并且问阿尔夫:

    “喂,柏根,你不这么认为吗?”

    “迈勒用对方的身子擦了地板,”阿尔夫说,“相形之下希南和塞耶斯的[290]拳赛不过瞎胡闹。简直像爹妈管教儿子那样把他揍个痛快。那小个子连对方的肚脐眼儿都够不着,大个子净扑空了。天哪,他终于朝着对方的心窝给了一拳。什么昆斯伯里规则[291]统统置诸不顾,弄得对方把从未吃进去的东西都吐出来了。”

    迈勒和珀西[292]为了争夺五十金镑奖金所展开的是一场具有历史意义的戴手套的重量级拳击。都柏林的羔羊凭着他那杰出的技巧,弥补了体重的不足。最后的信号打响后,两个斗士都遭到重创。在上一次的厮斗中,次中量级军士长[293]狠狠地左右开弓,基奥只能当个接收大员。这位炮手[294]朝着宠儿的鼻子利利索索地饱以老拳,使他鼻孔出血。迈勒看上去已晕头转向了。军人[295]以挥起左拳猛击为开端,拿出看家本领来了。迎战的爱尔兰斗士作为回击,就对准贝内特的下巴颏尖儿猛地打过去。红衣兵[296]赶忙弯下腰去闪开了。然而那个都柏林人用左肘弯将对方的身子朝上一顶,这一着打得煞是漂亮。双方开始厮拼了。迈勒立即发动攻势,压倒了对方,这个回合以迈勒把那个彪形大汉逼到围栏索跟前惩罚一顿而告终。那个英国人的右眼几乎给揍瞎了。他回到自己那个角落,被浇以大量冷水。铃一响,他就又斗志昂扬、浑身是胆地上场了,充满了立即击倒那个埃布拉尼[297]拳手的信心。这是一场一决胜负的殊死战。两个人像老虎般猛烈拼搏,观众兴奋不已。裁判员两次警告调皮蛋珀西因搂人犯了规,然而这位宠儿非常灵巧,他那脚技真有看头。双方经过短短几个回合,军人来个猛烈的上手拳,致使对方的嘴巴鲜血淋漓。这时,羔羊抽冷子从正面进攻,一记凶狠的左拳落在好斗的贝内特腹部使他栽了个大马爬。这一击利落痛快地把对方彻底打垮了。在紧张的期待中,当迈勒的助手奥利·弗特斯·韦茨坦[298]把毛巾丢过去的时候,贝洛港的职业拳击家败局已定。桑特里[299]的小伙子被宣判为胜者。观众狂热地喝彩,冲过围栏索,欢喜若狂地将他团团围起。

    “他[300]晓得面包的哪一面涂着黄油,”阿尔夫说,“我听说他正在组织一次去北方的巡回演出呢。”

    “没错儿,”乔说,“对吧?”

    “谁?”布卢姆说,“呃,对。一点儿不假。对,要知道,是一次消夏旅行。不过是去度假罢了。”

    “布太太是一颗格外灿烂的明星[301] ,对不?”乔说。

    “我内人吗?”布卢姆说,“对,她会去唱的,而且我估计会获得成功。他是一位很好的组织者。挺有本事。”

    我对自己说,我说:[302]嗬,原来如此!这就明白了椰子壳里为啥有汁液,动物的胸脯上为啥没毛。布莱泽斯轻轻地吹奏笛子。[303]巡回演出。跟布尔人打仗[304]的时候,住在岛桥[305] 那一边的骗子手、贪心鬼丹,把同一群马卖给政府两次。布莱泽斯就是丹的儿子。那老爷子成天把“什么”挂在嘴上。我登门拜访,并且说:“博伊兰先生,我讨济贫费和水费来啦。”“你什么?”“水费,博伊兰先生。”“你什么,什么呀?”听我的劝告吧,那个花花公子早晚会把那个娘儿们组织到手的。这只是我你之间说的私话。怎么,又来了吗? [306]

    卡尔普[307]岩山的骄做。特威迪这位头发像乌鸦般油黑的女儿。她在那弥漫着枇杷和杏子芬芳的土地上,出落成一位绝世美女。阿拉梅达诸园[308]熟悉她的脚步声。橄榄园认识她并向她弯腰鞠躬。她就是利奥波德的贞洁配偶,有着一对丰满乳房的玛莉恩。

    看哪,奥莫洛伊家族的一名成员[309]走进来了,他面颊白里透红,是位容貌清秀的英雄。他精通法典,任国王陛下的顾问官。跟他一道来的是继承伦巴德家高贵门第的公子和后嗣。[310]

    “你好,内德。”

    “你好,阿尔夫。”

    “你好,杰克。”

    “你好,乔。”

    “天主保佑你,”“市民”说。

    “仁慈地保佑你,”杰·杰说,“喝多少,内德?”

    “半下子,”内德说。

    于是,杰·杰叫了酒。

    “你到法院去过了吗?”乔说。

    “去过啦,”杰·杰说,“那档子事他会妥善处理的,内德。”

    “但愿如此,”内德说。

    眼下这两个人究竟企图干些什么?杰·杰的名字从大陪审团的名单[311]上被勾掉了,另外一位想帮他一把。他的大名刊登在斯塔布斯[312]上。玩纸牌,跟那些戴着时髦的单片眼镜、华而不实的纨袴子弟一道开怀对酌,痛饮香槟酒。其实,传票和扣押令纷至沓来,几乎使他窒息。他赴弗朗西斯街的卡明斯当铺,把金表典当出去。进的是内部办公室,那儿谁都不认得他。当时正碰上我陪着精明鬼到那里去,赎他典当的一双长筒靴子。“先生,你叫什么名字?” “邓恩[313]”他说。“哎,而且这下子完啦[314],”我说。我寻思,迟早有一天,他会弄得寸步难行。

    “你在附近遇到那个该死的疯于布林了吗?”阿尔夫说,“万事休矣,完蛋啦。”

    “遇见啦,”杰·杰说,“正在物色一名私人侦探。”

    “是啊,”内德说,“他不顾一切地要立即告到法庭上去。不过科尼·凯莱赫说服了他,叫他先请人去鉴定一下笔迹。”

    “一万镑,”阿尔夫笑着说,“我不惜一切代价也想听听他在法官和陪审团面前怎样说法。”

    “是你干的吗,阿尔夫?”乔说,“请吉米·约翰逊帮助你,说实话,全部是实话,只有实话[315]”

    “我?”阿尔夫说,“不要污蔑我的人格。”

    “不论你怎样陈述,”乔说,“都会被作为对你不利的证言记录下来。”

    “当然喽,这场诉讼是会被受理的,”杰·杰说,“这意味着他并非神经健全[316])。万事休矣,完蛋啦。”

    “你得有一双健全[317]的眼睛!”阿尔夫笑着说,“你不知道他低能吗?瞧瞧他的脑袋。你知道吗,有些早晨他得用鞋拔子才能把帽子戴上去。”

    “我知道,”杰·杰说,“倘若你由于公布了某件事而被控以诽谤罪,即使那是确凿的,从法律观点看,还是无可开脱。”

    “唔,唔,阿尔夫,”乔说。

    “不过,”布卢姆说,“由于那个可怜的女人——我指的是那人的妻子。”

    “她是怪可怜的,”“市民”说,“或是任何其他嫁给半调子的女人。”

    “怎么个半调子法儿?”布卢姆说,“难道你的意思是说,他……”

    “半调子指的是,”“市民”说,“一个非鱼非肉的家伙。”

    “更不是一条好样的红鲱鱼,”乔说。

    “我就是这个意思,”“市民”说,“邪魔附体,[318]这么说你就能明白了吧。”

    我确实看出要惹麻烦来了。布卢姆还在解释说,他指的是由于做老婆的不得不追在那个口吃的老傻瓜后面跑跑颠颠,这太残酷了。 将该死的穷鬼布林撒到野外,几乎能被自己的胡子绊倒。老天爷看了都会哭上一场。 残酷得就跟虐待动物一样。嫁给他之后,她一度得意洋洋,鼻孔朝天,因为她公公的一个堂弟在罗马教廷担任教堂领座人。墙上挂着他的一幅肖像,留着斯马沙尔·斯威尼[ 319] 般的小胡子。这位萨默希尔[320] 出生的布利尼先生[ 321] ,意大利人,[322] 教皇手下的祖亚沃兵,[323] 从码头区搬到莫斯街[3 24]去了。告诉咱,他究竟是个什么人?一个无名小卒,住的是两层楼梯带廊子的后屋,房租每周七先令。然而他全身披挂,向世人进行挑战。

    “况且,”杰·杰说,“寄了明信片,就等于把事情公布出去了。 萨德格罗夫对霍尔的判例中,明信片就被认为对怀有恶意[325] 这一点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依我看,诉讼是能够成立的。”

    请付六先令八便士。[326] 谁也不要听你的意见。咱们消消停停地喝酒吧。妈的,连这一点都挺不容易的。

    “喏,为你的健康干杯,杰克,”内德说。

    “为健康干杯,”杰·杰说。

    “他又出现啦,”乔说。

    “在哪儿?”阿尔夫说。

    果然,他腋下夹着书,同老婆并肩从门前走过。科尼。凯莱赫也和他们在一起,路过时还翻着白眼朝门里面窥伺,并且想卖给他一副二手货棺材。他说话时口吻严然像个老子。

    “加拿大那档子诈骗案[327] 怎样啦?”乔说。

    “收审啦,”杰·杰说。

    一个叫作詹姆斯·沃特,又名萨菲洛,又名斯帕克与斯皮罗的酒糟鼻联谊会[328] 成员在报纸上登广告说,只消出二十先令,他就售给一张赴加拿大的船票。什么?你以为我容易受骗吗,当然,这是一场该死的骗局。哦?米斯郡的老妈子和乡巴佬[329]啦,跟他同一个联谊会的啦,统统上当了。杰·杰告诉我们, 有个叫扎列兹基还是什么名字的犹大老头儿,戴着帽子[330] 在证人席上哭哭啼啼,他以圣摩西的名字发誓说,自己被骗去两镑。

    “这案子是谁审理的?”乔说。

    “市记录法官,”内德说。

    “可怜的老弗雷德里克爵士[331] ,”阿尔夫说,“你可以让他眼睁睁地受骗上当。”

    “他的度量像狮子一般大,”阿尔夫说,“只要向他编一套悲惨的故事,什么拖欠了多少房租啦,老婆生病啦,一大帮孩子啦,管保他就在法官席上泪流满面。”

    “可不,”阿尔夫说,“前些日子,当吕便·杰控告那个在巴特桥[332] 附近替公司看守石料的可怜的小个子冈姆利的时候, 他本人没给押到被告席上就算他妈的万幸啦。”

    于是,他模仿起年迈的市记录法官的哭哭啼啼的腔调说:

    “这简直是再可耻不过了!你是个勤勤恳恳干活的穷人嘛!有几个娃娃?你说的是十个吗?”

    “是啊,大老爷。俺娘儿们还害着伤寒病哪。”

    “老婆还害着伤寒病!可耻!请你马上退出法庭。不,先生,本法官决不下令要被告付款。先生,你怎么敢到我这里要我勒令他付款!这是个勤劳苦干的穷人呀!本法官拒绝受理。”

    牛眼女神月[333] 的十六日,适值神圣不可分的三位一体节日[334] 后的第三周。这时,处女月——苍穹的女儿正当上弦,学识渊博的审判官们恰好来到司法大厅里。助理法官考特尼[335]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发表意见。首席法官安德鲁斯[336] 在不设陪审团的情况下开庭,检验遗嘱。在该遗嘱中,被深切哀悼的已故葡萄酒商雅各布·哈利戴留给了神经不正常的未成年人利文斯通和另一个人?99lib?各一份动产与不动产。关于[337] 第一债权人对这份呈交上来以供检验其合法性、并最终确定如何予以执行的遗嘱中记载的财产所提出的要求,他正在慎重衡量并深思熟虑。不久,驯鹰者弗雷德里克 [338]爵士到格林街这座庄严的法庭上来了。他于五点钟左右人座,以便在都柏林市郡以及所属各地区实施布里恩法律[339]的职权。列席者为由爱阿尔的十二族组成最高评议会,每族限一名。帕特里克族、休族、欧文族、康恩族、奥斯卡族、弗格斯族、芬恩族、德莫特族、科麦克族、凯文族、卡奥尔特族、莪相族 [340] ——共计十二名正直而善良的人。他以死在十字架上的上主之名,恳求他们说,要慎重而真实地进行审议,在至高无上的君主——国王陛下与站在法庭上的囚犯之间的诉讼中,做公允的评决,凭着证据,做出正确的判决。他祈求上主庇佑他们,并请他们吻《圣经》。他们这十二名爱阿尔,个个从席位上起立,并以从亘古就存在的上主[341]之名发誓说,他们将为主主持正义。于是,狱卒们立即把严正执法、行动敏捷的侦探们根据密告所逮捕并拘留在主楼里的犯人押出,给他上了手铐脚镣,不准许保释。他们就是要指控他,因为他是个犯罪分子。[342]

    “这些家伙倒也不赖,”“市民”说,“他们大批地涌进爱尔兰,弄得全国都是臭虫。”

    布卢姆装作什么也没听见。他和乔攀谈起来,说小小不言的事儿,在下月一号之前不用放在心上。然而要是跟克劳福德先生讲一声就好了。于是,乔指着各路神袛发誓说,打下手的活儿他都包下了。

    “因为,你要知道,”布卢姆说,“广告就靠反复登,再也没有旁的诀窍了。”

    “交给我办吧,”乔说。

    “受骗的是爱尔兰的庄稼汉,”“市民”说,“以及穷人。再也不要放陌生人进咱们家啦。[343]”

    “噢,我敢说那样就成了,海因斯,”布卢姆说,“要知道,就是凯斯那档子事儿。”

    “你就只当事情已经定下来了就是啦,”乔说。

    “谢谢你的好意,”布卢姆说。

    “陌生人嘛,”“市民”说,“都怪咱们自己。是咱们放他们进来的,咱们引他们进来的,奸妇和她的姘夫[344] 把萨克森强盗们带到这儿来了。”

    “附有条件的离婚判决书[345] ,”杰·杰说。

    于是,布卢姆做出一副对酒桶后的角落里那张蜘蛛网——一个毫不起眼的东西——极感兴趣的样子。“市民”从背后满面怒容地瞪着布卢姆,他脚下那只老狗仰头望着他,在打量该咬谁以及什么时候下口。

    “一个不守贞操的老婆,”“市民”说,“这就是咱们一切不幸的根源。”

    “她就在这儿哪,”正跟特里一道在柜台上对着一份《警察时报》[346] 咯咯笑着的阿尔夫说,“打扮得花里胡哨的。”

    “让咱瞧一眼,”我说。

    那不过是特里向科尼·凯莱赫借来的美国佬黄色照片中的一张。放大阴部的秘诀。社交界美女的丑闻。芝加哥的一位富有的承包人诺曼·W·塔珀, 发现自己那位漂亮然而不贞的妻子,坐在泰勒军官的腿上。那位穿着灯笼裤的美人儿可不正经,正让情夫抚摩她那痒处呢。诺曼·W·塔琅带着小口径枪蹦进去时,迟了一步, 她刚刚跟泰勒军官干完套环游戏[347]。

    “哦,好的,天哪,”乔说,“你的衬衫多短呀!”

    “瞧那头发[348] ,乔,”我说,“从那罐头咸牛肉上弄下一截怪味儿的老尾巴尖儿,对不?”

    这时,约翰·怀思·诺兰和利内翰进来了,后者的脸耷拉得老长,活像一顿没完没了的早餐。

    “喏,”“市民”说,“现场有什么最新消息?关于爱尔兰语,那些锯锅匠们在市政厅召开的秘密会议上都做了什么决定?”

    穿戴锃亮铠甲的奥诺兰朝着全爱琳这个位高势大的首领深打一躬,禀明了事情的原委。这座无比忠顺的城市,国内第二大都会的神情肃穆的元老们聚集在索尔塞尔[349] ,照例对天界的神明们祷告一番后,关于该采取何等措施俾能让一衣带水的盖尔族[355]那崇高的语言得以光采地在世间复兴,严肃地进行了审议。

    “正进展着哪,”“市民”说,“该死而野蛮的撒克逊佬[ 351] 和他们的土音[352] ,统统都下地狱去吧。”

    于是,杰·杰就摆出嘣士派头插嘴说, 光听片面之词可弄不清楚事实的真相,那是照纳尔逊的做法,用瞎了的那只眼睛对着望远镜[353] ,并谈起制定褫夺公权法以弹劾国家[ 354] 。布卢姆尽力支持他,同时讲着做事不可过火, 以免招来麻烦,还说到他们的属地和文明等等。

    “你说的是他们的梅毒文明[355] 喽!”“市民”说,“让那跟他们一道下地狱去吧!让那不中用的上帝发出的咒诅, 斜落在那些婊子养的厚耳朵混蛋崽子身上吧,活该!音乐,美术,文学全谈不上,简直没有值得一提的。 他们的任何文明都是从咱们这儿偷去的。鬼模鬼样的私生子那些短舌头的崽子们。”

    “欧洲民族,”杰·杰说……

    “他们才不是欧洲民族呢,”“市民”说,“我跟巴黎的凯文·伊根一道在欧洲呆过。欧洲虽广,除了在厕所[356] 里,你一点儿也看不到他们或他们的语言的痕迹。”

    于是约翰·怀思说:

    “多少朵花生得嫣红,怎奈无人知晓。[357] ”

    懂得一点外语皮毛的利内翰说:

    “打倒英国人!背信弃义的英国![358] ”

    说罢,他就用那双粗壮、结实、强有力的大手,举起一大木杯[359] 正在冒泡的烈性黑色浓啤酒,吆喝着本族口号“红手迎胜利[360] ”, 祈求敌族——那宛若永生的众神一般默然坐在雪花石膏宝座上的刚毅勇猛的英雄们,海洋上的霸主[361] ——彻底毁灭。

    “你怎么啦?”我对利内翰说,“你这家伙就像是丢了一先令只找到了一枚六便士硬币似的。”

    “金质奖杯,”他说。

    “哪匹马赢啦,利内翰先生?”特里说。

    “‘丢掉’[362] ,他说,“以二十博一。原是一匹冷门儿马。其余的全不在话下。”[363]

    “巴斯那匹母马[364] 呢?”特里说。

    “还跑着哪,”他说,“我们统统惨败啦。博伊兰那小子,在我透露消息给他的‘权杖’身上,为他自己和一位女友下了两镑赌注。”

    “我也下了半克朗,”特里说,“根据弗林先生出的点子,把赌注下在‘馨香葡萄酒’身上了。那是霍华德·德沃尔登勋爵[365] 的马。”

    “以二十博一,”利内翰说。“马房的生活就是如此。‘丢掉,做了让人失望的事[366] ,”他说,“还闲扯些什么拇趾囊肿胀。脆弱啊,你的名字就是‘权杖,[367]”

    于是,他走到鲍勃·多兰留下的饼干罐那儿去,瞧瞧能不能捞到点儿什么。那只老杂种狗为了撞撞运气,抬起生满疥癣的大鼻子跟在后面。所谓“老嬷嬷哈伯德,走向食橱”[368]。

    “这儿没有哩,我的乖,”他说。

    “打起精神来,”乔说,“要是没有另外那匹劣马,它原是会赢的嘛。”

    杰·杰和“市民”就法律和历史争论起来,布卢姆也不时地插进一些妙论。

    “有些人,”布卢姆说,“只看见旁人眼中的木屑,却不管自己眼中的大梁。”[369]

    “胡说,”,“市民”说,“再也没有比视而不见的人更盲目的了——也不知道你懂不懂得我的意思。咱们这里本来应该有两千万爱尔兰人,如今却只有四百万。咱们失去了的部族都哪儿去啦?[370]还有咱们那全世界最美的陶器和纺织品! 还有尤维纳利斯[371]那个时代在罗马出售的咱们的羊毛, 咱们的亚麻布和那在安特里姆的织布机织出来的花锻,以及咱们的利默里克花边[372]呢? 咱们的鞣皮厂和远处的巴利布[373]附近所生产的白色火石玻璃呢? 打从里昂的雅克以来咱们就拥有的胡格诺府绸[374],咱们的丝织品,咱们的福克斯福特花呢[375], 新罗斯的加尔默罗隐修院所生产的举世无双的象牙针绣[376]呢?当年, 希腊商人从赫刺克勒斯的两根柱子[377]——也就是如今已被人类公敌霸占了的直布罗陀—— 之间穿行前来,以便在韦克斯福德的卡曼集市上出售他们带来的黄金和推罗紫[378], 如今安在?读读塔西佗[379]、托勒密[380],以至吉拉德斯·卡姆布伦希斯[381]吧。 葡萄酒、皮货、康尼马拉大理石[382]、蒂珀雷里所产上好银子[383]。咱们那至今远近驰名的骏马——爱尔兰小马。西班牙的菲利普, 为了取得在咱们领海上的捕渔权,还提出要付关税。[384]在咱们的贸易和家园毁于一旦这一点上, 那些卑鄙的英国佬们欠下了咱们多大的一笔债啊!他们不肯把巴罗河和香农河[385] 的河床挖深,以致好几百万英亩良田都成为沼泽和泥炭地,足以害得咱们大家全部死于肺病。”

    “咱们这儿很快就会像葡萄牙那样,连棵树都没有啦,”约翰·怀思说,“或者像黑尔戈兰[386] 那样,只剩下一棵树,除非采取措施来重新植树造林。落叶松啦,冷杉啦,所有的针叶树正在迅速走向毁灭。我读卡斯尔顿勋爵的报告书[387] 来着……”

    “救救这些树木吧,”“市民”说,“戈尔韦的巨梣[388] ,以及那棵树干有四十英尺、枝叶茂盛达一英亩的基尔代尔首领榆。啊,为了爱利那秀丽山丘[389] 上的未来的爱尔兰人,救救爱尔兰的树木吧。”

    “整个欧洲都在盯着你哪,”利内翰说。

    第十二章 3

    今天下午,众多[390] 国际社交界人士莅临参加爱尔兰国民林务员的高级林务主任琼·怀斯·德诺兰[391] 骑士与松谷的冷杉·针叶树[392]小姐的婚礼, 给爱尔兰增添了光采。贵宾有:西尔威斯特[393]·榆荫夫人、芭芭拉·爱桦太太、波尔·梣[394] 太太、冬青·榛眼太太[395] 、瑞香·月桂树小姐、多萝西。竹丛小姐、克莱德·十二棵树太太、山揪·格林[396] 太太、海伦·藤蔓生[397] 太太、五叶地锦[ 398] 小姐、格拉迪斯·毕奇小姐[399] 、橄榄·花园小姐、白枫[400]小姐、莫德·红木小姐、迈拉·常春花小姐、普丽西拉·接骨木花小姐、[401]蜜蜂·忍冬[402]小姐、格蕾丝·白杨小姐、哦·含羞草小姐[403]、蕾切尔·雪松叶[404]小姐、莉莲和薇奥拉·丁香花[405]小姐、羞怯·白杨奥尔[406]小姐、基蒂·杜威一莫斯[407]小姐、五月·山楂[408]小姐、格罗丽亚娜·帕默[409]太太、莉亚娜·福雷斯特[410]太太、阿拉贝拉[411]·金合欢太太以及奥克霍姆·里吉斯的诺马·圣栎[412]。新娘由她父亲格兰的麦克针叶树[413] 挽臂送到新郎跟前。她穿着款式新颖的绿丝光绸长衫,跟里面那件素淡的灰衬衣一样可身。腰系翠绿宽饰带,下摆上镶着颜色更浓郁的三道荷叶边。在这样的底色上,衬托以近似橡子的褐色吊带和臀饰。看上去无比姣好。两位伴娘落叶松·针叶树和云杉·针叶树是新娘的妹妹,穿戴着同一色调非常得体的服饰。褶子上用极细的线条绣出图案[414]精巧的羽毛状玫瑰。翡翠色的无檐女帽上,也别出心裁地插着淡珊瑚色苍鹭羽毛,与之配衬。恩里克·弗洛先生[415]以遐迩闻名的技艺奏起风琴:除了婚礼弥撤中所规定的一些乐章外,仪式结束后还奏了一支动人心弦的新曲调《伐木者,莫砍那棵树》[416]。接受了教皇的祝福[417],临离开庭园内的圣菲亚克[418]教堂时,人们开玩笑地将榛子、椈子、月桂叶、柳絮、繁茂的常春藤叶、冬青果、檞寄生小枝和花揪的嫩条像密集的炮火一般撒在这对幸福的新人身上。怀恩·针叶树·诺兰先生和夫人将到黑森林里去度幽静的蜜月。[419]

    “然而,咱们用眼睛盯着欧洲,”“市民”说,“那些杂种还没呱呱落地之前,咱们就跟西班牙人、法国人和佛兰芒人搞起贸易来了[420]。戈尔韦有了西班牙浓啤酒,葡萄紫的大海[421] 上泊满了运酒船。”

    “还会那样的,”乔说。

    “在天主圣母的帮助下,咱们会振作起来的,”“市民”拍着他的大腿说,“咱们那些空空荡荡的港口又会变得满满当当。王后镇,金塞尔,黑草地湾,凯里王国的文特里[422] 。还有基利贝格斯。那是广阔世界上第三大港[423] , 当年德斯蒙德伯爵能够和查理五世皇帝本人直接签订条约[424] 的时候,从港内一眼可以望到戈尔韦的林奇家、卡文的奥赖利家以及都柏林的奥肯尼迪家[425] 那足有一个舰队那么多的桅杆。还会振作起来的,”他说,“到那时, 咱们将会看到第一艘爱尔兰军舰乘风破浪而来,舰头飘着咱们自己的旗子。才不是你亨利·都铎的竖琴[426] 呢。绝不是,那是在船上挂过的最古老的旗子,德斯蒙德和索门德省的旗子, 蓝地上三个王冠、米列修斯[ 427] 的三个儿子。”

    于是,他把杯中剩下的一饮而尽。倒挺像那么回事儿的[428] 。 犹如制革厂的猫似的又是放屁又是撤尿[ 429 ] 。康诺特的母牛犄角长。[430] 尽管他势头这么冲,狗命要紧,他才不会到沙那戈尔登[ 431] 去向聚集的群众吹牛呢。由于他抢夺了退租的佃户的家当[432],摩莉·马奎斯们[433] 正在寻找他,要在他身上戳个洞,弄得他简直不敢在那儿露面。

    “听,听这套话,”约翰·怀思说,“你喝点儿啥?”

    “来杯‘帝国义勇骑兵’[434] ,”利内翰说,“庆祝一番嘛。”

    “半下子,特里,”约翰·怀思说,“再要一瓶‘举手’[ 435] 。特里!你睡着了吗?”

    “好的,先生,”特里说,“小杯威士忌,还要一瓶奥尔索普。好的。先生。”

    不去服侍公众,却寻求下流的刺激,跟阿尔夫一道读那该死的报纸来过瘾。一幅是顶头比赛,低下脑袋,就像公牛撞门似的相互撞去,要撞得使该死的对方开瓢儿。另一幅是《黑兽被焚烧于佐治亚奥马哈》[436]:一大群歪戴帽子的戴德伍德·迪克[437]朝吊在树上的黑鬼[438]开火。他伸出舌头,身子底下燃着篝火。让他坐完电椅并将他钉在十字架上之后,还应该把他丢到大海里。 这样才有把握置他于死地。

    “关于善战的海军,你怎么看?”内德说,“它阻止了敌人前进[439]。”

    “你听我说,”“市民”说,“那是座人间地狱。你去读读几家报纸关于朴次茅斯的练习舰上滥施苔刑所做的那些揭露吧。是个自称感到厌恶[440] 的人写的。”

    于是,他开始对我们讲起体罚啦,舰上那些排成一列头戴三角帽的水手、军官、海军少将啦,以及那位手持新教《圣经》为这场刑罚作证的牧师啦。还谈到一个年轻小伙子被押上来,嚎叫着“妈!”他们把他捆绑在大炮的后座上。

    “臀部着十二杖,”“市民”说,“这是老恶棍约翰·贝雷斯福德[441] 爵士的喊法。然而,现代化的上帝的英国人喊鞭打屁股。”

    约翰·怀思说:

    “这种习俗还不如把它破坏了,倒比遵守它还体面些。”[442]

    然后他告诉我们,纠察长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笞杖走了过来,抡起它,对准可怜的小伙子的后屁股就狠抽一通,直到他喊出一千声[443] “杀人啦!”

    “这就是你们那称霸世界的光荣的英国海军,”“市民”说,“这些永远不做奴隶的人们[444] 有着天主的地球上唯一世袭的议院[445] ,国上掌握在一打赌徒和装腔作势的贵族手里。这就是他们所夸耀的那个苦役和被鞭打的农奴的伟大帝国。”

    “在那上面,太阳是永远不升的,”[446]乔说。

    “悲剧在于,”“市民”说,“他们相信这个。那些不幸的雅胡[447]们相信这个。”

    他们相信笞杖:全能的惩罚者——人间地狱的创造者;亦信大炮之子水手;他因邪恶的夸耀降孕,生于好战的海军。其臀部着十二杖,供作牺牲,活剥皮,制成革,鬼哭狼嚎,犹如该死的地狱。第三日自床上爬起,驶进港口,坐于船梁末端,等待下一道命令,以便为糊口而做苦役,关一份饷。[448]

    “可是,”布卢姆说,“走遍天下,惩罚不都是一样的吗?我的意思是,要是你们以暴力对抗暴力,在这儿[449] 不也一样吗?”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就像我此刻饮着道啤酒那样真确,即使在他弥留之际,他也会试图让你相信,死去就是活着。

    “我们将以暴力对抗暴力,”“市民”说, “在大洋彼岸,我们有更大的爱尔兰[450] 。在黑色的四七年[451] , 他们被赶出了家园。他们的土屋和路旁那些牧羊窝棚被大槌砸坍后, 《泰晤士报》搓着双手告诉那些胆小鬼萨克逊人说: 爱尔兰的爱尔兰人很快就会减到像美国的红皮肤人那么稀少。[452] 甚至连土耳其大公都送来他的比塞塔[453] 。然而撤克逊的混蛋们处心积虑地要把本国老百姓饿死。 当时遍地都是粮食,贪婪的英国人买下来,卖到里约热内卢去。[454] 哎, 他们把庄稼人成群地赶出去。两万名死在棺材船[455] 里。然而抵达自由国土[456] 的人们,对那片被奴役之地[457] 记忆犹新。他们会怀着报复之心回来的。他们不是胆小鬼,而是葛拉纽爱尔[458] 的儿子们,豁牙子凯思林[459] 的斗士们。”

    “千真万确,”布卢姆说,“然而,我指的是……”

    “我们盼望已久了,‘市民’,”内德说,“打从那个可怜的穷老太太告诉我们法国人在海上,并且在基拉拉上了岸的那一天起。”[460]

    “哎,”约翰·怀思说,“我们为斯图尔特王室战斗过,他们却在威廉那一派面前变了节,背叛了我们。[461] 记住利默里克和那块记载着被撕毁了的条约的石头。[462] 我们那些‘野鹅,为法国和西班牙流尽了最宝贵的血。[463] 丰特努瓦[464] 怎么样?还有萨斯菲尔德[465] 和西班牙的得土安公爵奥唐奈,[466] 以及做过玛丽亚·特蕾莎的陆军元帅的、卡穆的尤利西斯·布朗[467] 。可我们究竟得到了什么?”

    “法国人!”“市民”说,“不过是一帮教跳舞的!你晓得那是什么玩艺儿吗?对爱尔兰来说,他们从来连个屁也不值。眼下他们不是正试图在泰·佩[468] 的晚餐会上跟背信弃义的英国达成真诚的谅解[469] 吗?他们从来就是欧洲的纵火犯。”

    “打倒法国人!”[470]利内翰边啜啤酒边说。

    “还有普鲁士王室和汉诺威王室那帮家伙,”乔说,“从汉诺威选侯乔治到那个日耳曼小伙子以及那个已故自负的老婊子[471], 难道坐到咱们王位上吃香肠的私生子还少了吗?”

    天哪,听他描述那个戴遮眼罩的老家伙的事,我不禁笑出声来。老维克每晚在皇宫里大杯大杯地喝苏格兰威士忌酒,灌得烂醉。她的车夫[472] 把她整个儿抱起,往床上一滚。她一把抓住他的络腮胡子,为他唱起《莱茵河畔的埃伦》[473] 和《到酒更便宜的地方去》[474]中她所熟悉的片段。

    “喏,”杰·杰说,“如今和平缔造者爱德华[475] 上了台。”

    “那是讲给傻瓜听的,”“市民”说,“那位花花公子所缔造的该死的梅毒倒比和平来得多些。爱德华·圭尔夫- 韦亭!”[476]

    “你们怎么看,”乔说,“教会里的那帮家伙——爱尔兰的神父主教们,竟然把他在梅努斯[477] 下榻的那间屋子涂成魔鬼陛下的骑装的颜色,还将他那些骑师们骑过的马匹的照片统统贴在那里。而且连都柏林伯爵[478] 的照片也在内。”

    “他们还应该把他本人骑过的女人的照片统统贴上去,”小阿尔夫说。

    于是,杰·杰说:

    “考虑到地方不够,那些大人们拿不定主意。”

    “想再来一杯吗,‘市民’?”乔说。

    “好的,先生,”他说,“来吧。”

    “你呢?”乔说。

    “多谢啦,乔,”我说,“但愿你的影子永远不会淡下去。”[479]

    “照原样儿再开一剂,”乔说。

    布卢姆和约翰·怀思一个劲儿地聊,兴奋得脸上泛着暗灰褐泥色,一双熟透了的李子般的眼睛滴溜溜直转。

    “那叫作迫害,”他说,“世界历史上充满了这种迫害,使各民族之间永远存在仇恨。”

    “可你晓得什么叫作民族吗?”约翰·怀思说。

    “晓得,”布卢姆说。

    “它是什么?”约翰·怀思说。

    “民族?”布卢姆说,“民族指的就是同一批人住在同一个地方。”

    “天哪,那么,”内德笑道,“要是这样的话,我就是一个民族了。因为过去五年来,我一直住在同一个地方。”

    这样,大家当然嘲笑了布卢姆一通。他试图摆脱困境,就说:

    “另外也指住在不同地方的人。”

    “我的情况就属于这一种,”乔说。

    “请问你是哪个民族的?”“市民”问。

    “爱尔兰,”布卢姆说,“我是生在这儿的。爱尔兰。”

    “市民”什么也没说,只从喉咙里清出一口痰;而且,好家伙,嗖的一下吐到屋角去的竟是一只红沙洲餐厅的牡蛎[480]。

    “我随大溜儿,乔。”他说着掏出手绢,把嘴边揩干。

    “喏,‘市民’,”乔说,“用右手拿着它,跟着我重复下面这段话。”

    这时,极为珍贵、精心刺绣的古代爱尔兰面中被小心翼翼地取出来,使观者赞赏不已。据传它出自《巴利莫特书》[481] 的著者德罗马的所罗门和马努斯之手,是在托马尔塔赤·麦克多诺格家完成的。至于堪称艺术顶峰的四个角落的旷世之美,就毋庸赘述了。观者足以清清楚楚地辨认出,四部福音书的作者分别向四位大师[482] 赠送福音的象征:一根用泥炭栎木制成的权杖,一头北美洲狮(附带说一句, 它是比英国所产高贵得多的百兽之王),一头凯里小牛以及一只卡朗突奥山[483] 的金鹰。绣在排泄面上的图像,显示出我们的古代山寨、土寨、环列巨石柱群、 古堡的日光间[484]、寺院和咒石堆[485] 。古老的巴米塞德时代[486] 斯莱戈那些书册装饰家们奔放地发挥艺术幻想所描绘的景物还是那样奇妙绚丽,色彩也是那么柔和。二湖谷,基拉尼那些可爱的湖泊,克朗麦克诺伊斯[487] 的废墟,康大寺院,衣纳格峡谷和十二山丘,爱尔兰之眼[ 488] ,塔拉特的绿色丘陵, 克罗阿·帕特里克山[489] ,阿瑟·吉尼斯父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酿酒厂,拉夫·尼格湖畔,奥沃卡峡谷[490] ,伊索德塔,玛帕斯方尖塔[491] ,圣帕特里克·邓恩爵士医院[492] ,克利尔岬角,阿赫尔罗峡谷[493] ,林奇城堡,苏格兰屋, 拉夫林斯顿的拉思唐联合贫民习艺所[494] ,图拉莫尔监狱,卡斯尔克尼尔瀑布,[495]市镇树林约翰之子教堂[496] ,莫纳斯特尔勃衣斯的十字架,朱里饭店,圣帕特里克的炼狱,[497] 鲑鱼飞跃,梅努斯学院饭厅,柯利洞穴,[ 498] 第一任威灵顿公爵的三个诞生地,卡舍尔岩石,[499] 艾伦沼泽,亨利街批发庄,芬戈尔洞[500]——所有这一切动人的[501]情景今天依然为我们而存在。历经忧伤之流的冲刷, 以及随着时光的推移逐渐形成的丰富积累,使它们越发绮丽多姿了。

    “把酒递过来。”我说,“哪一杯是哪个的?”

    “这是我的,”乔就像魔鬼跟一命呜呼的警察说话那样斩钉截铁他说。

    “我还属于一个被仇视、受迫害的民族,”布卢姆说,“现在也是这样。就在此刻。这一瞬间。”

    嘿,那陈旧的雪前烟蒂差点儿烧了他的手指。

    “被盗劫,”他说,“被掠夺。受凌辱。被迫害。把根据正当权力属于我们的财产拿走。就在此刻,”他伸出拳头来说, “还在摩洛哥[502]当作奴隶或牲畜那么地被拍卖。”

    “你谈的是新耶路撒冷[503]吗?”“市民”说。

    “我谈的是不公正,”布卢姆说。

    “知道了,”约翰·怀思说,“那么,有种的就站起来,用暴力来对抗好啦。”

    就像是印在月份牌上的一幅图画似的。不啻是个软头子弹的活靶子。一张老迈、满是脂肪的脸蛋儿迎着那执行职务的枪口扬起来, 嘿,只要系上一条保姆的围裙,他最适宜配上一把扫帚了,然后他就会蓦地垮下来,转过身,把脊背掉向敌人,软瘫如一块湿抹布。

    “然而这什么用也没有,”他说,“暴力,仇恨,历史,所有这一切。对男人和女人来说,侮辱和仇恨并不是生命。每一个人都晓得真正的生命同那是恰恰相反的。”

    “那么是什么呢?”阿尔夫说。

    “是爱,”布卢姆说。“我指的是恨的反面。现在我得走啦,”他对约翰·怀思说,“我要到法院去看看马丁在不在那儿。要是他来了,告诉他我马上就回来。只去一会儿。”

    谁也没拦住你呀!他宛如注了油的闪电,一溜烟儿就跑掉了。

    “来到异邦人当中的新使徒,”“市民”说,“普遍的爱。”

    “喏,”约翰·怀思说,“还不就是咱们听过的吗:‘要爱你的邻居’。[504]”

    “那家伙吗?”“市民”说,“他的座右铭是:‘抢光我的邻居。’[505]好个爱[506]!他倒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好模子。”

    爱情思恋着去爱慕爱情。[507]护士爱新来的药剂师。甲十四号警察爱玛丽·凯里。格蒂·麦克道维尔爱那个有辆自行车的男孩子。摩·布爱一位金发绅士。 礼记汉爱吻茶蒲州[508]。大象江勃爱大象艾丽思[509]。 耳朵上装了号筒[509]的弗斯科伊尔老先生爱长了一双斗鸡眼的弗斯科伊尔老太太。 身穿棕色胶布雨衣的人爱一位已故的夫人。[511]国王陛下爱女王陛下。 诺曼·w·塔珀大太爱泰勒军官。你爱某人,而这个人又爱另一个人。每个人都爱某一个人,但是天主爱所有的人。

    “喏,乔,”我说,“为了你的健康和歌儿,再来杯鲍尔威士忌,‘市民’。”

    “好哇,来吧,”乔说。

    “天主、玛利亚和帕特里克祝福你,”“市民”说。

    于是,他举起那一品脱酒,把胡子都沾湿了。

    “我们晓得那些伪善者[512] ,”他说,“一面讲道,一面摸你的包。假虔诚的克伦威尔和他的‘铁甲军,怎么样呢?在德罗赫达他们一面残杀妇孺,[513] 一面又把《圣经》里的‘上帝是爱,这句话贴在炮口上。《圣经》! 你读没读今天的《爱尔兰人联合报》上关于正在访问英国的祖鲁酋长那篇讽刺文章?”[ 514]

    “谈了些什么?”乔说。

    于是,“市民”掏出一张他随身携带的报纸朗读起来:

    “昨日曼彻斯特棉纱业巨头一行, 在金杖侍卫沃尔克普·翁·埃各斯”[515]的沃尔克普勋爵陪同下,前往谒见阿贝库塔的阿拉基[516]陛下, 并为在陛下之领土上对英国商贾所提供之便利,致以衷心谢悃。代表团与陛下共进午餐。 此皮肤微黑之君主于午宴即将结束时,发表愉快的演说,由英国牧师、 可敬的亚拿尼亚·普列斯夏德·贝尔本[517]流畅地译出。陛下对沃尔克普先生[518]深表谢忱。强调阿贝库塔与大英帝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并谓承蒙白人女酋长、 伟大而具男子气概之维多利亚女王馈赠插图本《圣经》,彼将珍藏,视为至宝。 书中载有神之宝训以及英国伟大的奥秘,并亲手题以献辞。[519] 随后, 阿拉基高举爱杯(系用卡卡察卡察克王朝先王、绰号四十瘊子之头盖骨做成),痛饮浓烈之‘黑与白’威士忌。[ 520] 然后前往棉都[521] 各主要工厂访问,并在来宾留言簿上签名。最后, 以贵宾表演婀娜多姿之古代阿贝库塔出征舞收尾,其间,舞者当众吞下刀叉数把, 博得少女之狂热喝彩。”

    “孀居女人,”内德说,“她干得出来。我倒想知道她会不会给它派上跟我一样的用场[ 522] 。”

    “岂止一样,用的次数还更多哩,”利内翰说,“自那以后,在那片丰饶的土地上,宽叶芒果一直长得非常茂盛。”

    “这是格里菲思写的吗?”约翰,怀思说。

    “不是,”“市民”说,“署名不是尚戛纳霍。只有P这么个首字。”[523]

    “这个首字很好哩,”乔说。

    “都是这么进行的,”“市民”说,“贸易总是跟在国旗后边。”

    “喏,”杰·杰说,“只要他们比刚果自由邦的比利时人再坏一点儿,他们就准是坏人。你读过那个人的报告了吗,他叫什么来着?”

    “凯斯门特[524],”“市民”说,“是个爱尔兰人。”

    “对,就是他,”杰·杰说,“强奸妇女和姑娘们,鞭打土著的肚皮,尽量从他们那里榨取红橡胶。”

    “我知道他到哪儿去了,”利内翰用手指打着榧子说。

    “谁?”我说。

    “布卢姆,”他说,“法院不过是个遮掩。他在‘丢掉,身上下了几先令的赌注,这会子收他那几个钱去啦。”

    “那个白眼卡菲尔吗[525] ?”“市民”说,“他可一辈子从来也没下狠心在马身上赌过。”

    “他正是到那儿去啦,”利内翰说,“我碰见了正要往那匹马身上下赌注的班塔姆·莱昂斯。我就劝阻他,他告诉我说是布卢姆给他出的点子。下五先令赌注,管保他会赚上一百先令。全都柏林他是唯一这么做的人。一匹‘黑马,。”

    “他自己就是一匹该死的‘黑马’,”乔说。

    “喂,乔,”我说,“告诉咱出口在哪儿?”

    “就在那儿,”特里说。

    再见吧,爱尔兰,我要到戈尔特去。[ 526] 于是,我绕到后院去撒尿。他妈的(五先令赢回了一百),一边排泄(“丢掉”,以二十博一),卸下重担,一边对自己说:我晓得他心里(乔请的一品脱酒钱有了,在斯莱特里[527] 喝的一品脱也有了),他心里不安,想转移目标溜掉(一百先令就是五镑哩)。精明鬼伯克告诉我,当他们在(“黑马”)家赌纸牌的时候,他也假装孩子生病啦(嘿,准足足撤了约莫一加仑)。那个屁股松垮的老婆从楼上通过管道传话说:“她好一点儿啦”或是:“她……”(噢!)其实,这都是花招:要是他赌赢了一大笔,就可以揣着赢头溜之乎也。(哎呀,憋了这么一大泡!)无执照营业。(噢!)他说什么爱尔兰是我的民族。(呜!哎呀!)千万别接近那些该死的(完啦)耶路撒冷(啊!)杜鹃们。[528]

    当我好歹回去时,他们正吵得不亦乐乎。约翰·怀思说,正是布卢姆给格里菲思出了个新芬党的主意,让他在自己那份报纸上出各种各样的褐子:什么任意改划选区以谋取私利啦,买通陪审团啦,偷税漏税啦,往世界各地派领事以便兜售爱尔兰工业品啦。反正是抢了彼得再给保罗。呸,要是那双又老又脏的眼睛有意拆我们的台,那就他妈的彻底告吹啦,他妈的给咱个机会吧。天主,把爱尔兰从那帮该死的耗子般的家伙手里拯救出来吧。喜欢抬杠的布卢姆先生,还有上一代那个老诈骗师,老玛土撒拉[ 529]·布卢姆,巧取豪夺的行商。他那些骗钱货和假钻石把全国都坑遍了,然后服上一剂氢氰酸[530] 自杀了事。凭邮贷款,条件优厚。亲笔借据,金额不限。遐迩不拘。无需抵押。嘿,他就像是兰蒂·麦克黑尔的山羊[ 531] ,乐意跟任何人结为旅伴。

    “喏,反正是事实,”约翰·怀思说,“刚好来了一个能够告诉你们详细情况的人——马丁·坎宁翰。”

    果然城堡的马车赶过来了,马丁和杰克·鲍尔坐在上面,还有个姓克罗夫特尔或克罗夫顿[532] 的橙带党人,他在关税局长那里领着津贴,又在布莱克本那儿登了记,也关着一份饷,还用国王的费用游遍全国。此人也许姓克劳福德。

    我们的旅客们抵达了这座乡村客栈,纵身跳下坐骑。[ 533]

    “来呀,小崽子!”这一行人中一个首领模样的汉子大吼道,“鲁莽小厮!伺候!”

    他边说边用刀柄大声敲打敞着的格子窗。

    店家披上粗呢宽外衣,应声而出。

    “各位老爷们,晚上好,”他低三下四地深打一躬说。

    “别磨磨蹭蹭的,老头儿!”方才敲打的那人嚷道,“仔细照料我们的马匹。把店里好饭好菜赶紧给我们端来。因为大家饿得很哪。”

    “大老爷们,这可如何是好!”店家说,“小店食品仓里空空的,也不知该给各位官人吃点啥好。”

    “咋的,这厮?”来客中又一人嚷道。此人倒还和颜悦色,“塔普同掌柜,难道你就如此怠慢国王差来的御使吗?”

    店家闻听此言,神色顿改。

    “请各位老爷们宽恕,”他恭顺他说,“老爷们既是国王差来的御使(天主保佑国王陛下!)那就悉听吩咐。敢向御使诸公保证,(天主祝福国王陛下!)既蒙光临小店,就决不会让各位饿着肚子走。”

    “那就赶快!”一位迄未做声而看来食欲颇旺的来客大声叫道,“有啥可给我们吃的?”

    老板又深打一躬,回答说:

    “现在开几样菜码,请老爷们酌定。油酥面雏鸽馅饼,薄鹿肉片,小牛里脊,配上酥脆熏猪肉的赤颈鬼,配上阿月浑子籽儿的公猪头肉;一盘令人赏心悦目的乳蛋糕,配上欧楂的艾菊,再来一壶陈莱茵白葡萄酒,不知老爷们意下如何?”

    “嘿嘿!”最后开口的那人大声说,“能这么就满意了。来点阿月浑子籽儿还差不多。”

    “啊哈!”那位神情愉快的人叫唤道,“还说什么小店食品仓里空空的哩!好个逗乐的骗子!”[534]

    这时马丁走了进来,打听布卢姆到哪儿去了。

    “他哪儿去啦?”利内翰说,“欺诈孤儿寡妇去啦。”

    “关于布卢姆和新芬党,”约翰·怀思说,“我告诉‘市民’的那档子事儿不是真的吗?”

    “是真的,”马丁说,“至少他们都斩钉截铁地这么说。”

    “是谁这么断定的?”阿尔夫说。

    “是我,”乔说,“我像鳄鱼一样一口咬定了。”

    “无论怎么说,”约翰·怀思说,“犹太人为什么就不能像旁人那样爱自己的国家呢?”

    “没什么不能爱的,”杰·杰说,“可得弄准了自己国家是哪一个。”

    “他究竟是犹太人还是非犹太人呢?究竟是神圣罗马,还是襁褓儿[535],或是什么玩艺儿呢?”内德说,“他究竟是谁呢?我无意惹你生气,克罗夫顿。”

    “朱尼厄斯[536] 是何许人?”杰·杰说。

    “我们才不要他呢,”橙带党人或长老会教友克罗夫特尔说。

    “他是个脾气乖张的犹太人,”马丁说,“是从匈牙利什么地方来的。就是他,按照匈牙利制度拟定了所有那些计划。[537]我们城堡当局对此都一清二楚。”

    “他不是牙医布卢姆的堂兄弟[538]吗?”杰克·鲍尔说。

    “根本不是,”马丁说,“不过是同姓而已。他原来姓维拉格[ 539] ,是他那个服毒自杀的父亲的姓。他父亲凭着一纸单独盖章的证书就把姓改了。”

    “这正是爱尔兰的新救世主!”“市民”说,“圣者和贤人的岛屿[540] !”

    “喏,他们至今还在等待着救世主,”马丁说,“就这一点而论,咱们何尝不是这样。”

    “是呀,”杰·杰说,“每生一个男孩儿,他们就认为那可能是他们的弥赛亚[541] 。而且我相信,每一个犹太人都总是处于高度亢奋状态,直到他晓得那是个父亲还是母亲[ 542] 。”

    “每一分钟都在企盼着,以为这一回该是了,”利内翰说。

    “哦,天哪,”内德说,“真应该让你瞧瞧他那个夭折了的儿子出生之前布卢姆那副神态。早在他老婆分娩六星期之前的一天,我就在南边的公共市场碰见他在购买尼夫罐头食品[ 543] 了。”

    “它已经在母亲的肚子里了,”[544]杰·杰说。

    “你们还能管他叫作男人吗?”“市民”说。

    “我怀疑他可曾把它搁进去过,”“市民”说。

    “喏,反正已经养了两个娃娃啦,”杰克·鲍尔说。

    “他猜疑谁呢?”[545] “市民”说。

    嘿,笑话里包含着不少实话。他就是个两性掺在一起的中性人。精明鬼告诉过我,住在旅馆里的时候,每个月他都患一次头疼,就像女孩子来月经似的。你晓得我在跟你说什么吗?要是把这么个家伙抓住,丢到该死的大海里,倒不失为天主的作为呢!那将是正当的杀人。身上有五镑,然后却连一品脱的酒钱也不付就溜掉了,简直丢尽男子汉的脸。祝福我们吧。可也别让我们盲目起来。

    “对邻居要宽厚,”马丁说,“可是他在哪儿?咱们不能再等下去啦。”

    “披着羊皮的狼,”“市民”说,“这就是他。从匈牙利来的维拉格!我管他叫作亚哈随鲁[546] 。受到天主的咒诅。”

    “你能抽空儿很快地喝上一杯吗,马丁?”内德说。

    “只能喝一杯,”马丁说,“我们不能耽误。我要‘约·詹’[547] 和S。”

    “杰克,你呢?克罗夫顿呢?要三杯半品脱的,特里。”

    “在听任那帮家玷污了咱们的海岸之后,”“市民”说,“圣帕特里克恨不得再在巴利金拉尔[548] 登一次陆,好让咱们改邪归正。”

    “喏,”马丁边敲打桌子催促他那杯酒边说,“天主祝福所有在场的人——这就是我的祷告。”

    “啊们,”“市民”说。

    “而且我相信上主会倾听你的祷告,”乔说。

    随着圣餐铃的丁零声[549] ,由捧持十字架者领先,辅祭、提香炉的、捧香盒的、诵经的、司阍、执事、副执事以及被祝福的一行人走了过来。这边是头戴主教冠的大修道院院长、小修道院院长、方济各会修道院院长、修士、托钵修士; 斯波莱托[550] 的本笃会修士、加尔都西会和卡马尔多利会的修士、[551] 西多会和奥利维坦会的修士、[ 552] 奥拉托利会和瓦隆布罗萨会的修士[553] ,以及奥古斯丁会修士、布里吉特会修女[554] ;普雷蒙特雷修会、圣仆会[555] 和圣三一赎奴会修士,彼得·诺拉斯科的孩子们[556] ;还有先知以利亚的孩子们也在主教艾伯特和阿维拉的德肋撒的引导下从加尔默山下来了,穿鞋的和另一派[557] ;褐衣和灰衣托钵修士们,安贫方济各的儿子们[558] ;嘉布遣会[559] 修士们, 科德利埃会修士们,小兄弟会修士们和遵规派修士们[560] ;克拉蕾的女儿们[ 561] , 还有多明我会的儿子们,托钵传教士们,以及遣使会[562] 的儿子们。 再就是圣沃尔斯坦[563] 的修士们,依纳爵的弟子们[564] ,以及可敬的在俗修士埃德蒙·依纳爵·赖斯率领下的圣教学校兄弟会会员们[565]。随后来的是所有那些圣徒和殉教者们,童贞修女们和忏悔师们。包括圣西尔、圣伊西多勒·阿拉托尔[566] 、圣小詹姆斯[567]、锡诺普的圣佛卡斯、殷勤的圣朱利安、圣菲利克斯·德坎塔里斯[568]、柱头修士圣西门、第一个殉教者圣斯蒂芬、天主的圣约翰、[569]、圣费雷欧尔、圣勒加德、圣西奥多图斯、[570] 圣沃尔玛尔、圣理查、圣味增爵·德保罗[571] 、托迪的圣马丁、图尔的圣马丁[ 572] 、圣阿尔弗烈德、圣约瑟[573] 、圣但尼、圣科尔内留斯、圣利奥波德[ 574] 、圣伯尔纳、圣特伦斯、圣爱德华[575] 、圣欧文·卡尼库鲁斯[ 576] 、圣匿名、圣祖名、圣伪名、圣同名、圣同语源、圣同义语、圣劳伦斯·奥图尔、丁格尔和科穆帕斯帖拉的圣詹姆斯[577] 、圣科拉姆西尔和圣科伦巴、圣切莱斯廷[578] 、圣科尔曼[579] 、圣凯文[580] 、圣布伦丹、 圣弗里吉迪安、圣瑟南[581] 、圣法契特纳、圣高隆班、圣加尔、圣弗尔萨[582]、圣芬坦、圣菲亚克、圣约翰·内波玛克、圣托马斯·阿奎那[ 583]、不列塔尼的圣艾夫斯、圣麦昌、圣赫尔曼- 约瑟[584] 、三个圣青年的主保圣人——圣阿洛伊苏斯·贡萨加、圣斯坦尼斯劳斯·科斯塔卡、圣约翰·勃赤曼斯[585] 、热尔瓦修斯、瑟瓦修斯、博尼费斯[586]等圣徒、圣女布赖德、圣基兰、基尔肯尼的圣卡尼克[587] 、蒂尤厄姆的圣贾拉斯、圣芬巴尔、巴利曼的圣帕平[588] 、 阿洛伊修斯·帕西费 库斯修士、路易斯·贝利克苏斯修士[589] 、利马和维泰博的二位圣女萝丝[590]、伯大尼的圣女玛莎、埃及的圣女玛丽、圣女露西、圣女布里奇特[591] 、圣女阿特拉克塔、圣女迪姆普娜[592] 、 圣女艾塔、圣女玛莉恩·卡尔彭西斯[593] 、小耶稣的圣修女德肋撒、圣女芭巴拉、圣女斯科拉丝蒂卡,还有圣女乌尔苏拉以及她那一万一千名童贞女[ 594] 。所有这些人都跟光环、后光与光轮一道出现了。 他们手执棕榈叶、竖琴、剑、橄榄冠, 袍子上织出了他们的职能的神圣象征: 角制墨水瓶[595] 、箭、 面包、坛子、脚镣、斧子、树木、桥梁、 浴槽里的娃娃们、 贝壳、行囊[596] 、大剪刀、钥匙、龙[ 597]、百合花、鹿弹、胡须、猪、灯、风箱、蜂窝、长柄杓、星星、蛇[598] 、铁砧、一盒盒的凡士林、钟、 丁字拐、镊子、鹿角、防水胶靴、老鹰、磨石、盘子上的一双眼球[599] 、蜡烛、洒圣水器、独角兽[600] 。他们一边沿着纳尔逊圆柱、亨利街、玛利街、卡佩尔街、 小不列颠街透迤而行,一边吟唱以“起来吧。发光”[601] 为首句的“将祭经” 《上主显现》,[ 602] 接着又无比甜美地唱着圣歌“示巴的众人”[603]。他们行着各种神迹:诸如驱逐污灵,使死者复活,使鱼变多,治好跛子和盲人。[604]还找到了种种遗失物品,阐释并应验《圣经》中的话,祝福并做预言。最后,由玛拉基和帕特里克陪伴着,可敬的奥弗林神父[605]在金布华盖的遮荫下出现了。这几位好神父抵达了指定地点,小布列颠街八、九、十号的伯纳德·基尔南股份有限公司的店堂;这是食品杂货批发商,葡萄酒和白兰地装运商;特准在店内零售啤酒、葡萄酒和烈酒。司仪神父祝福了店堂,焚香熏了那装有直棂的窗户、交叉拱、拱顶、棱、柱头、山墙、上楣、锯齿状拱门、尖顶和圆顶阁,把圣水撒在过梁上,祈求天主祝福这座房舍,一如曾经祝福过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房舍那样,并且让天主的光明天使们住在里面。神父一面往里走,一面祝福食品与饮料。所有那些被祝福的会众,都应答着他的祷词。

    因主之名,济佑我等。

    上天下地,皆主所造。

    主与尔偕焉。

    亦与尔灵偕焉。[606]

    于是他将双手放在他所祝福的东西上面,念感谢经,并做祷告,众人也随之祷告。

    主啊,万物因尔之言而圣洁,俯垂护佑尔所创造之生灵。

    凡感谢尔之恩宠,恪遵规诫,服从尔旨者,俯允其颂扬尔

    圣名,俾使肉身健康,灵魂平安。因基利斯督我等主。[607]

    “咱们大家都念同样的经,”杰克说。

    “每年收入一千镑[608] ,兰伯特,”克罗夫顿或姓克劳福德的说。

    “对,”内德拿起他那杯“约翰·詹姆森”[609]说,“鱼肉不能缺黄油,”[610]

    我正挨个儿看他们的脸,琢磨着到底谁能出个好主意,刚巧该死的他又十万火急地闯进来了。

    “我刚才到法院兜了一圈找你去啦,”他说,“但愿我没有……”

    “哪里的话,”马丁说,“我们准备好了。”

    法院?天晓得!金币和银市塞得你的衣兜裤兜都往下坠了吧。

    该死的抠门儿鬼。叫你请我们每人喝一杯哪。真见鬼,他简直吓得要死!地地道道的犹太佬!只顾自己合适。跟茅坑里的老鼠一样狡猾。以一百博五。

    “谁也不要告诉,”“市民”说。

    “请问,你指的是什么?”他说。

    “来吧,伙计们,”马丁发现形势不妙,就说,“马上就去吧。”

    “跟谁也别说,”“市民”大嚷大叫地说,“这可是个秘密。”

    那条该死的狗也醒了过来,低声怒吼着。

    “大家伙儿再见喽,”马丁说。

    他就尽快地催他们出去了——杰克·鲍尔和克罗夫顿——或随便你叫他什么吧,把那家伙夹在中间,假装出一副茫然的样子,挤上了那辆该死的二轮轻便马车。

    “快走,”马丁对车夫说。

    乳白色的海豚蓦地甩了一下鬃毛,舵手在金色船尾站起来,顶着风扯开帆,使它兜满了风。左舷张起大三角帆,所有的帆都张开,船便向大海航去。众多俊美的宁芙[611] 忽而挨近右舷,忽而凑近左舷,依依不舍地跟在华贵的三桅帆船两侧。她们将闪闪发光的身子盘绕在一起,犹如灵巧的轮匠在车轮的轴心周围嵌上互为姐妹的等距离的轮辐,并从外面将所有一切都用轮辋把她们统统箍住。这样就加快了男人们奔赴沙场或为博得淑女嫣然一笑而争相赶路的步伐。这些殷勤的宁芙们,这些长生不老的姐妹们欣然而来。船破浪前进,她们一路欢笑,在水泡环中嬉戏着。[ 612]

    然而,天哪,我正要把杯中残酒一饮而尽时,只见“市民”腾地站起来,因患水肿病呼呼大喘,踉踉跄跄走向门口,用爱尔兰语的“钟、《圣经》与蜡烛”[613],对那家伙发出克伦威尔的诅咒[ 614] ,还呸呸地吐着唾沫。乔和小阿尔夫像小妖精般地围着他,试图使他息怒。

    “别管我,”他说。

    嘿,当他走到门口,两个人把他拽住时,那家伙大吼了一声:

    “为以色列三呼万岁!”

    哎呀,为了基督的缘故,像在议会里那样庄重地一屁股坐下,别在大庭广众之下丑态毕露啦。哼,一向都有一些该死的小丑什么的,无缘无故地干出骇人听闻的勾当。呸,照这样下去,黑啤酒会在你肠肚里发馊的,一定的。

    于是,全国的邋遢汉和婊子们都聚到门口来了。马丁叫车把式快赶起来:“市民”乱吼一气,阿尔夫和乔叫他住口[615]。那家伙呢,趾高气扬地大谈其犹太人。二流子们起哄要他发表演说,杰克·鲍尔试图叫他在马车里坐下来,让他闭上该死的嘴巴。有个一只眼睛上蒙着眼罩的二流子,扯着喉咙唱开了:倘若月亮里那个男子是个犹太人,犹太人,犹太人[616] ;有个婊子大喊道:

    “哎,老爷!你的裤钮儿开啦,喏,老爷!”

    于是他说:

    “门德尔松[617] 是个犹太人,还有卡尔·马克思、梅尔卡丹特和斯宾诺莎。[618] 救世主也是个犹大人,他爹就是个犹太人。你们的天主。”

    “他没有爹,”马丁说,“成啦。往前赶吧。”

    “谁的天主?”“市民”说。

    “喏,他舅舅是个犹太人”他说,“你们的天主是个犹太人。耶稣是个犹太人,跟我一样。”

    嗬,“市民”一个箭步蹿回到店堂里去。

    “耶稣在上,”他说,“我要让那个该死的犹太佬开瓢儿,他竟然敢滥用那个神圣的名字。哦,我非把他钉上十字架不可。把那个饼干罐儿递给我。”

    “住手!住手!”乔说。

    从首都都柏林及其郊区拥来好几千名满怀赞赏之情的朋友知己们,为曾任皇家印刷厂亚历山大·汤姆公司职员的纳吉亚撒葛斯·乌拉姆·利波蒂·维拉格 [619] 送行。他要前往远方的地区撒兹哈明兹布洛尤古里亚斯-都古拉斯[620] 《潺潺流水的牧场》。在大声喝采[621] 声中举行的仪式以洋溢着无比温暖的友爱之情为特征。一幅出自爱尔兰艺术家之手的爱尔兰古代犊皮纸彩饰真迹卷轴,被赠送给这位杰出的现象学家,聊表社会上很大一部分市民之心意。附带还送了一只银匣,是按古代凯尔特风格制成的雅致大方的装饰品,足以反映厂家雅各布与雅各布先生们[622] 的盛誉。启程的旅客受到热烈的欢送。经过选拔的爱尔兰风笛奏起家喻户晓的曲调回到爱琳来》[623] ,紧接着就是《拉科齐进行曲》[624] 。在场的众人显然大受感动。柏油桶和篝火沿着四海[625] 的海岸,在霍斯山、三岩山、糖锥山[626] 布莱岬角、莫恩山、加尔蒂山脉[627] 、牛山、多尼戈尔、斯佩林山岭、纳格尔和博格拉、[ 628] 康尼马拉山、麦吉利卡迪[629] 的雾霭、奥蒂山、贝尔纳山和布卢姆山[630] 燃起。远处,聚集在康布利亚和卡利多尼亚[631] 群山上的众多支持者,对那响彻云霄的喝彩声报以欢呼。最后,在场的众多女性的代表向巨象般的游览船献花表示敬意,接着它便缓缓驶去。它由彩船队护卫着顺流而下时,港务总局、海关、鸽房水电站以及普尔贝格灯塔[632] 都向它点旗致敬。

    再见吧,我亲爱的朋友!再见吧![634] 离去了,但是不曾被遗忘。

    他好歹抓住那只该死的罐头飞奔出去,小阿尔夫吊在他的胳膊上。哼!连魔鬼也不会去阻拦。他就像是被刺穿了的猪那样嘶叫着,精采得可以同皇家剧场上演的任何一出该死的戏媲美。

    “他在哪儿?我非宰了他不可!”

    内德和杰·杰都笑瘫啦。

    “一场血腥的战斗,”我说,“我能赶上最后一段福音[634] 。”

    运气还不错,车把式将驽马的头掉转过去,一溜烟儿疾驰而去。

    “别这样,‘市民’,”乔说,“住手!”

    他妈的,他把手朝后一抡。竭尽全力抛出去。天主保佑,阳光晃了他的两眼,否则对方会一命呜呼的。哼,凭着那势头,他差点儿把它甩到朗福德郡[635] 去。该死的驽马吓惊了,那条老杂种狗宛如该死的地狱一般追在马车后边。乌合之众大叫大笑,那老马口铁罐头沿街咯嗒咯嗒滚去。

    这场灾祸立即造成可怕的后果。根据邓辛克气象台[636] 记录,一共震动了十一次。照梅尔卡利的仪器[637] 记算,统统达到了震级的第五级。五三四年——也就是绢骑士托马斯[638] 起义那一年的地震以来,我岛现存的记录中还没有过如此剧烈的地壳运动。震中好像在首都的客栈码头区至圣麦昌教区一带,面积达四十一英亩二路德一平方杆(或波尔赤)[639] 。司法宫左近的巍峨建筑一古脑儿坍塌了;就连灾变之际正在进行法律方面的重要辩论的那座富丽堂皇的大厦,也全部彻底地化为一片废墟,在场的人恐怕一个不漏地都被活埋了。据目击者报告说,震波伴随着狂暴的旋风性大气变动。搜查队在本岛的偏僻地区发现了一顶帽子,已查明系属于那位备受尊重的法庭书记乔治·弗特里尔[640] 先生;还有一把绸面雨伞——金柄上镌刻着都柏林市记录法官[641] 博学可敬的季审法院院长弗雷德里克·福基纳爵士姓名的首字、盾形纹章以及住宅号码。也就是说,前者位于巨人堤道[642]第三玄武岩埂上;后者埋在古老的金塞尔海岬[643] 附近霍尔奥彭湾的沙滩深达一英尺三英寸的地方。其他目击者还作证说,他们瞥见一颗发白热光的庞然大物,以骇人的速度沿着抛射体的轨道朝西南偏西方向腾空而去。每个钟头都有吊唁及慰问的函电从各大洲各个地方纷至沓来。罗马教皇慨然恩准颁布教令:为了安慰那些从我们当中如此出乎意料地被召唤而去的虔诚的故人之灵,凡是隶属于教廷精神权威的主教管辖区,每座大教堂都应在同一时刻,由教区主教亲自专门举行一场追思已亡日弥撒。一切救助工作,被毁物[644] 及遗体等等的搬运,均托付给大布伦斯威克街一五九号的迈克尔·米德父子公司以及北沃尔街七十七、七十八、七十九和八十号的T与C。马丁公司办理,并由康沃尔公爵麾下轻步兵团的军官和士兵们在海军少将阁下赫尔克里斯·汉尼拔·哈比亚斯·科尔普斯[645] ·安德森爵士殿下的指挥下予以协助。殿下的头衔包括:嘉德勋位爵士、圣帕特里克修会勋位爵士、圣殿骑士团骑士、枢密院顾问官、巴斯高级骑士、下院议员、治安推事、医学士、杰出服务勋位获得者、鸡奸者[646] 、猎狐犬管理官、爱尔兰皇家学会院士、法学士、音乐博士、济贫会委员、都柏林三一学院院士、爱尔兰皇家大学院士、爱尔兰皇家内科医师学会会员和爱尔兰皇家外科医师学会会员。

    自从呱呱落地以来,你绝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呸,要是这骰子击中了他的脑袋,连他也会想起金质奖杯的事,准会的;可是他妈的“市民”就会以暴行殴打、乔则以教唆帮凶的罪名被逮捕。车把式拼死拼活地赶着车,就像天主创造了摩西那样地有把握,遂救了那家伙一命。什么?啊,天哪,可不是嘛。他从后面向那家伙发出连珠炮般的咒骂。

    “我杀死他了吗,”他说,“还是怎么的?”

    接着又对他那只该死的狗嚷道:

    “追呀,加利!追呀,小子!”

    我们最后看到的是:该死的马车拐过弯去,坐在车上的那张怯生生的老脸在打着手势。那只该死的杂种狗穷迫不舍,耳朵贴在后面,恨不得把他撕成八瓣儿!以一百博五!天哪,我敢担保,它可把那家伙得到的好处都给搞掉了。

    此刻,看哪,他们所有的人都为极其明亮的光辉所笼罩。他们望到他站在里面的那辆战车升上天去。[647] 于是他们瞅见他在战车里,身披灿烂的光辉,穿着宛若太阳般的衣服,洁白如月亮,是那样地骇人,他们出于敬畏,简直不敢仰望。[648] 这时,天空中发出“以利亚!以利亚!”的呼唤声,他铿锵有力地回答道:“阿爸!阿多尼。”[649]于是他们望到了他——确实是他,儿子布卢姆·以利亚,在众天使簇拥下,于小格林街多诺霍亭上空,以四十五度的斜角,像用铁锹甩起来的土块一般升到灿烂的光辉中去。

    第十二章 注释

    [1]特洛伊是个警官,他的名字在第十五章中重新出现,见该章注[853]及有关正文。阿伯山是与利菲河平行的一条街,在都柏林中心区以西。

    [2]行过割礼的家伙指犹太人。

    [3]俚语中,“尖儿”含有精华的意思。这里套用一首俗曲的题目: 《只消为我割下一点尖儿》(作者为默雷和利)。在这首歌曲的第一段中,宾客们酒足饭饱后,还要求东道主把布丁的尖儿割下来给他们吃。

    [4]“英……下了!”一语出自《旧约?撒母耳记下》第1章第25节。

    [5]迈克尔?E杰拉蒂在后文中重新出现,见第十五章注[852]。

    [6]斯通为英国重量单位,每斯通一般合十四磅。

    [7]“天主的约翰”指都柏林郡的一家精神病院,为天主的圣约翰护病会所创办。

    [8]原文作“Whisky and water on the brain”,是双关语。Whisky and water是威士忌兑水,“Water on the brain”是脑水肿。

    [9]据艾尔曼的《詹姆斯?乔伊斯》(第61页),“市民”是以盖尔体育协会的创办者迈克尔?丘萨克(1847一1907)为原型而塑造的人物。  他口口声声称自己为“市民丘萨克”,因而得名。

    [10]老相识,原文为爱尔兰语。

    [11]牧畜商的聚会,参看第二章注[84]。

    [12]原为一七一五年给英国政府资助的那些爱尔兰亚麻布制品商兴建的一批工房。十九世纪末废弃,偶尔充作兵营。

    [13]伊尼斯费尔是对爱尔兰的富于诗意的美称,意思是命运之岛。“在美……尔”一语出自詹姆斯?克拉伦斯?曼根(1803一1849)从爱尔兰文翻译的《奥尔德弗里德游记》。该书作者奥尔德弗里德为七世纪的诺森伯兰王。本段和下一段中,另外还套用了曼根译文中的一些词句,并嘲讽地模仿了格雷戈里夫人翻译的爱尔兰传说《神与战士》(1904)的文体。

    [14]巴尼?基尔南的酒店坐落在圣迈昌教区。圣迈昌教堂建立于一六七六年。

    [15]教堂的望楼有一百平方英尺,其建立年代可追溯到十二世纪。

    [16]教堂的地下灵堂里保存着包括十字军东征的战士们以及一七九八年的起义领袖的若干遗体。

    [17]产卵期的雄黑线鳕,下颚尖上出现一道弯钩。

    [18]埃布拉纳是希腊地理学家托勒密(公元2世纪)对都柏林旧址的称呼。斯利夫马吉是位于都柏林东南约六十英里处的一座山。

    [19]克鲁亚昌是康诺特的一座宫殿。阿马是古爱尔兰的首都。博伊尔是位于都柏林西北九十英里处的古城。

    [20]国王的子嗣,参看第二章注[59]。

    [21]灿烂的宫殿,指都柏林果菜鱼市,与巴尼?基尔南酒吧相距一个街区。

    [22]奥康内尔?菲茨蒙是当时(1904)食品商场的总管理人。

    [23]仰光豆是一种香瓜,两三英尺长,直径一至三英寸,状似菜豆,故名。

    [24]斯揣克是英国的一种重量单位,一斯揣克相当于半蒲式耳至四蒲式耳(每蒲式耳合36升。)

    [25]大地之珍珠是古埃及对葱头的美称。

    [26]胡茬鹅是灰腿鹅的俗称。

    [27]即约瑟夫?卡夫,参看第四章注[18]。

    [28]拉斯克是都柏林以北十一英里处的一座教区。拉什是该教区的一个小海港。卡里克梅恩斯是都柏林东南十英里处的一座村子。托蒙德是北芒斯特省的一个古代小王国,麦吉利卡迪是爱尔兰最高的山区,在芒斯特省凯里郡。香农河流经爱尔兰中央低地,注入大西洋。

    [29]凯亚是公元第一世纪的康诺特(爱尔兰古代王国)女王梅伊芙的私生子。他的后代在凯里郡繁衍生息。

    [30]小牛皱胃的内膜含有乳酵素,将其晒干后,用来凝固牛奶中的酪朊,制成干酪。

    [31]这种小木桶是装油脂用的,容量为八至九磅。

    [32]克拉诺克是古时在爱尔兰、威尔士和英格兰西部通用过的一种计量单位。量小麦时,每克拉诺克合二至四蒲式耳。

    [33]加里欧文是都柏林市民J.J.吉尔特拉普的爱尔兰猎狗的名字。芒斯特省利默利克郡郊外有此地名,居民以蛮悍著称。

    [34]满满的小坛子,原文为爱尔兰语,是一首爱尔兰民歌的题目。其中有“我的心爱的,我的小坛子”之句。

    [35]肉体上的善行共有七桩,与精神上的善行相对。第一桩分别为:埋葬死者(肉体上),规劝罪人(精神上)。

    [36]桑特里是都柏林北郊一乡村教区。

    [37]蓝色文件指传票。

    [38]这是模仿拦路打劫者的口吻。

    [39]原文为爱尔兰语。指爱尔兰战争(1689一1891)中正规军投降后,任何采用游击战方式抵抗英军的民族主义者。由于国外援助被切断,终被击败。

    [40]《山中的罗里》是查理?约瑟夫?基克哈姆(1830一1882)的一首诗的题目。诗中把山中的罗里描述为有着民族主义思想的农民。一八八0年一批鼓动土地改革者也曾以罗里自称。

    [41]指日俄战争。

    [42]“荒唐”,原文为英语化了的爱尔兰语。

    [43]国酒,指黑啤酒。

    [44]意思是:“也要黑啤酒。”巴涅尔(见第二章注[81])垮台前的纷争中,有个姓马卡纳斯贝的都柏林墓碑工在一次公众集会上发表冗长的讲演。后面的发言者简单地说了句:“跟马卡纳斯贝一样。”

    [45]我的朋友,原文为爱尔兰语。

    [46]埃尔是英国古尺名,每埃尔合四十五英寸。

    [47]原文为拉丁文。这是音译。

    [48]“泪水……眼睛”,这里将托马斯?穆尔的《爱琳,你眼中的泪与微笑》(见《爱尔兰歌曲》)一诗的题目作了改动。

    [49]巴尔布里艮是都柏林辖区的一座港埠。

    [50]库楚林是爱尔兰中世纪传奇小说中的英雄,貌美而力大无比。百战之康恩是最早统一爱尔兰的古代国王(123一157)。做过九次人质的奈尔指爱尔兰古代国王奈尔?诺依吉亚拉克(379一405在位)。

    [51]布赖恩指爱尔兰古代国王布赖恩?勃鲁(926一1014),也作勃罗马或勃罗衣梅。金克拉是他的王宫所在地。他曾率兵击败占领都柏林的丹麦入侵者。

    [52]玛拉基大王(10世纪末叶)是爱尔兰中古时代国王。阿尔特?麦克默拉是爱尔兰民族英雄,一三九九年五月英格兰国王理查二世(1367一1400)出兵入侵爱尔兰,遭到他的抗击。沙恩?奥尼尔(约1530一1567),爱尔兰爱国志士。康恩?奥尼尔的长子。其父死后,成为奥尼尔家族的首领。

    [53]约翰?墨菲神父(约1753一1798).爱尔兰爱国志士。 一七九八年起义的主要领导者之一。最初获胜,后被俘处以极刑。欧文?罗?奥尼尔(  约1590一1649),一六四二年率领一支爱尔兰部队,支持查理一世。后被克伦威尔的军队击败。

    [54]帕特里克?萨斯菲尔德(约1650一1693),爱尔兰陆军中将。一六九0年七月大不列颠的威廉三世(1650一1702)在博因河战役中战胜爱尔兰抗英部队后,萨斯菲尔德曾集结败兵,袭击并重创威廉的炮兵部队。

    [55]红发休?奥唐奈,指爱尔兰古盖尔族最后一代国王休?罗?奥唐奈(约1571一1602)。他的首要目标是赶走英格兰的行政长官,并获得成功,后被伊丽莎白一世派去的密探詹姆斯?布莱克毒死。红发吉姆?麦克德莫特为芬尼社成员,一八六八年沦力叛徒。

    [56]即尤金?奥格罗尼神父(1863一1899),致力于复兴盖尔语,是盖尔学会(1893)的创建者之一。

    [57]迈克尔?德怀尔(1771一1816),一七九八年起义领袖之一。原想参加罗伯特?艾米特于一八0三年发动的起义,后投降,并被押往澳大利亚。弗朗西斯?希金斯的外号叫冒牌绅士,参看第七章注[66]。

    [58]亨利?乔伊?莫克拉肯(1767一1798),阿尔斯特省爱尔兰人联合会会长。

    [59]歌利亚为菲利士(起源于爱琴海的民族)一巨人,在一次决斗中,被少年太卫(后来的大卫王)所杀(纪元前1063)。见《撒母耳记上》第17章。

    [60]霍勒斯?惠特利是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一个杂耍剧场卖艺人。

    [61]佩格(玛格丽特的昵称)?沃芬顿(约1720一1760),爱尔兰女演员。一七三七年,因在《哈姆莱特》中扮演奥菲利亚成名。一七四二年在都柏林与戴维?加里克同台演出。

    [62]美国诗人亨利?沃兹沃思?朗费罗(1807一1882)所写《乡村铁匠》(1841)一诗的主人公。

    [63]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爱尔兰人广泛使用穆恩莱特上尉这一笔名来撰文鼓动土地革命。

    [64]杯葛上尉,指查尔斯?坎宁安?杯葛(1832一1897),原为退役陆军上尉,后任英国贵族在爱尔兰的田庄管理人。一八八0年爱尔兰民族主义政治家查理?斯图尔特?巴涅尔领导佃农对拒绝降低地租并声言要收回租地的杯葛(Boy-cott)进行了有效的抵制。从此杯葛(boycott)一词便成为“抵制”的代用语。

    [65]圣弗尔萨(死于约650),爱尔兰的天主教圣徒,曾在爱尔兰、英格兰和欧洲大陆建立修道院。乔伊斯曾提到过他对地狱和天堂所做的描述。那要比但丁的《神曲》(约1313)早数世纪。

    [66]圣布伦丹(484一577),凯尔特人,天主教圣徒,曾在爱尔兰和苏格兰建立隐修院。他还曾越洋在佛罗里达登陆,那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1492) 要早一千年。

    [67]麦克马洪,指马利-埃德米-帕特里斯-莫里斯伯爵(1808一1893)。他是在斯图亚特王朝时逃到法国来的一个爱尔兰家族的后裔,后成为法国元帅, 并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第二任总统。

    [68]查理曼大帝(约742一814),法兰克国王,八00年称帝。按照爱尔兰人传说,他被视为出身于凯尔特族并信基督教的早期爱尔兰人。

    [69]西奥博尔德?沃尔夫?托恩,参看第十章注[85]。

    [70]马加比弟兄,指犹大(?一公元前161)、约拿单(?一公元前143或前142)、西门(?一公元前135)。犹大率领游击队抗击塞琉西国王安条克四世(公元前215一前164)的入侵。他战死后,约拿单使犹太获得独立。约拿单被诱杀后,西门在犹太建立了哈斯蒙王朝。他们的母亲莎洛美由于不肯背叛犹太教而于纪元前一六八年左右,和她的另外七个孩子一道被安条克四世所杀害。

    [71]指美国小说家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1789一1851)的小说《最后的莫希干人)(1826)中的主人公安加斯――一个勇敢的红印第安青年。

    [72]卡斯蒂利亚的玫瑰,参看第七章注[82]。

    [73]《攻克戈尔韦的人》为查理?詹姆斯?利弗(1806一1872)所作歌曲的题目。戈尔韦是爱尔兰西部康诺特省一郡。郡内有同名的港市。

    [74]《使蒙特卡洛的赌场主破产了的人》(1892)是弗雷德?吉尔伯特(1850一1905)所作歌曲的题目。蒙特卡洛是摩纳哥三个行政区之一。一八六一年开业以来,即成为全世界最著名的赌场。

    [75]在古代爱尔兰,每当一部族面临受侵略告急时,即由一个勇士守在关口。后沿用为足球场上的守门员。

    [76]这里把加拿大的葛兰特?艾伦(1848一1899)的一部触及社会问题的小说《做了的女人》(1895)的题目改了。

    [77]约翰?劳伦斯?沙利文(1858一1918),爱尔兰裔美国职业拳击运动员。一八八二年获得徒手拳击最重量级冠军。

    [78]原文为爱尔兰语,是乔治?科尔门(1762一1836)所作歌谣名。描述一个年轻士兵与情人告别时的感伤。

    [79]帕拉切尔苏斯(1493一1541),医生、炼金师,促进了药物化学的发展,对现代医学作出贡献。出生于艾恩西德伦(今瑞士)。这个名字的含意是“  赛过切尔苏斯”(1世纪罗马名医)。

    [80]托马斯?利普顿爵土(1850一1931),爱尔兰裔英国商人,利普顿茶叶企业帝国的创始人。

    [81]威廉?退尔(13世纪末一14世纪初),瑞士传奇英雄,是为政治和个人自由而斗争的象征。

    [82]米开朗琪罗?海斯(1820一1877),爱尔兰插图作者和漫画家,后成为都柏林市市长。

    [83]指司各特所著历史小说《拉默穆尔的新娘》(1819)中的女主人公露西?艾休顿。她是一个苏格兰领主的女儿。

    [84]隐修士彼得(约1050一1115),又名阿缅斯的彼得,生于法国的苦行僧,为第一次十字军东征(1095一1099)的领导。

    [85]打包商彼得是基尔费诺拉的彼得?奥布赖恩爵士(1842一1914)的绰号。先后任检察官和爱尔兰首席法官。他试图迫使陪审团采取亲英立场,因而得名。

    [86]《黑发罗莎琳》为十六世纪一首作者不详的爱尔兰诗歌。女主人公罗莎琳是爱尔兰的象征。

    [87]这里,在威廉?莎士比亚的姓名前面加上了爱尔兰的主保圣人帕特里克的名字,从而把莎士比亚爱尔兰化了。

    [88]这里,在孔子前面加上了爱尔兰人常用的名字布赖恩,从而把中国的孔子也搬到爱尔兰去了。

    [89]这里,把德国工匠和活字印刷术发明者约翰尼斯?谷登堡(约14世纪90年代一1468)的教名改为爱尔兰人通用的穆尔塔赫一名。

    [90]这里,把西班牙画家迭戈?委拉斯开兹(1599一1660) 的名字爱尔兰化了。西班牙的帕特里西奥相当于爱尔兰的帕特里克。委拉斯开兹描绘出物象的意境,成为十九世纪法国印象主义的先驱之一。

    [91]内莫船长是法国作家朱尔斯?凡尔纳(1828一1905)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1870)的主人公。

    [92]特里斯丹和绮瑟是盛行于中世纪凯尔特族间一传说中的男女主人公。绮瑟是个爱尔兰公主。在某些版本中,这对情侣死在都柏林西边的查佩利佐德村。

    [93]英王爱德华一世(1239一1307)征服威尔士后,  处死威尔士的最后一个亲王,并于一三0一年把这一称号赐给了自己的儿子,即未来的爱德华二世(1284一1327).从此,这就成了英国王储的专用称号。

    [94]英国人托马斯?库克(1808一1892)及其子约翰?梅森?库克(1834一1899)为世界旅行社“托马斯?库克父子公司”的创办者。

    [95]《勇敢的少年兵》是英国小说家塞缪尔?洛弗(1797一1868)所作的诗。

    [96]原文为爱尔兰语。《爱吻者》是戴恩?鲍西考尔特(1822一1890)所写的剧本。

    [97]迪克?特平,又名理查德?特平。他生于一七0六或一七一一年,一七九三年被处死刑。这个英国强盗因被写入传说和小说而闻名。

    [98]原文为爱尔兰语。同名歌剧中的女主角,参看第六章注[24]。

    [99]指蒂尤厄姆(爱尔兰戈尔韦郡一商业城镇)的大主教约翰?希利(1841-1918)。他走路摇摇摆摆,故名。

    [100]神仆团是基督教的一个教团,九世纪至十四世纪之间,爱尔兰和苏格兰均有其隐修院。安格斯(死于820)以富于自我牺牲精神著称。

    [101]多利丘是都柏林东北郊一村。西德尼散步场靠近都柏林湾,在沙丘以南。霍斯山是高耸于都柏林湾东北岬角的一座小山,参看第三章注[58]。

    [102]瓦伦丁?格雷特雷克斯(1629一1683),爱尔兰医师,据说他能用按摩和催眠术治病。

    [103]亚当与夏娃,参看第七章[250]。

    [104]阿瑟?韦尔斯利(1769一1852)即威灵顿公爵。他生于都柏林,但在爱尔兰不受欢迎,因为他担任首相期间(1828一1830)曾对改革采取保守态度,并支持英国黩武主义。

    [105]指理查?克罗克(1843一1922),生在爱尔兰的美国政治家。他成为坦曼尼协会(操纵纽约市政的民主党执行委员会的俗称)领袖。

    [106]希罗多德(约公元前484一前425),古希腊历史学家。

    [107]杰克是《杰克与豆茎》中的主人公。这个民间故事广泛流传于冰岛人和祖鲁人(非洲东南部班图族的一支)之间。

    [108]乔答摩是佛教创始人佛陀(约纪元前563一前483)的姓。他原名悉达多,佛陀(或如来佛)是尊称。

    [109]戈黛娃夫人(活动时期约1040一1080),盎格鲁撒克逊的贵妇,她丈夫是英国沃里克郡考文垂的领主,说要是她裸体骑马通过该市镇,就可减免当地的重税。她用长发遮盖全身,照办了。除了一个叫作汤姆的裁缝,全市无一偷看者,而汤姆立即瞎了眼。因此,“偷看的汤姆”便成了下流的偷看者的泛称。参看第八章注[130]。

    [110]基拉尼的百合,参看第六章注[24]。

    [111]恶毒眼巴洛尔是凯尔特传说中一巨人,他有一只能够使对方丧失战斗力的眼睛,只有打仗时才睁开。

    [112]示巴女工,参看第九章注[312]。

    [113]即约翰?乔基姆?阿基?内格尔,约?内格尔茶酒公司老板。

    [114]即詹姆斯?约瑟夫?内格尔,阿基?内格尔的弟弟,也是同一公司的经营者。

    [115]亚历山德罗?伏打(1745一1827),意大利物理学家,电池的发明者。至今电流的单位“伏特”,即为纪念他而命名的。

    [116]杰里迈亚?奥多诺万?罗萨(约1831一1915),芬尼社领导者之一。后来流亡美国,参看第二章注[54]。

    [117]堂菲利普?奥沙利文?比尔(约1590一1660),生在爱尔兰的西班牙士兵,后成为历史学家。所著有关伊丽莎白时代的战事的书,一六二一年在里斯本出版。

    [118]“谨慎的家伙”指布卢姆。共济会规定,不许会员对外人作关于本会的“不谨慎”的谈话。

    [119]布卢姆正经过迈昌教区,参看本章注[14]。

    [120]指罗里?奥穆尔(活动时期为1641一1652),一六四一年起义的主要领导者,以勇敢而通情达理著称。

    [121]亲王街的老大婆指《自由人报》,见第四章注[7]。该报虽主张爱尔兰自治,但立场温和。 要求彻底独立的民族主义者认为它是受到以地方自治为宗旨的爱尔兰议会党团津贴的。下文中的《爱尔兰独立日报》,见第七章注[60]。

    [122]埃克塞特是英格兰德文郡的港口城市。下面“市民”诵读的是《爱尔兰独立日报》(1904年6月16日)上所载英国人名地名,读时略去一些爱尔兰人的姓名地址。

    [123)斯托克维尔是伦敦的一区。

    [124]斯托克?纽因顿是位于伦敦东北的自治城市。

    [125]切普斯托是威尔士格特温特郡蒙茅斯区集镇和古要塞。

    [126]褐色小子是阴茎的低俗俚语。

    [127]班特里是墨菲的出生地,系爱尔兰科克郡班特里湾头附近的城镇。马丁

    ?墨菲,参看第七章注[60]。

    [128]“感……里啦”,这句话模仿当时流行的饮酒歌《为咱们四个,再喝上一杯》中“荣归天主,咱们一个也不剩了”之句。

    [129]“不许出声!”原文为爱尔兰语。

    [130]那一天(1904年6月16日),蒙乔伊监狱关着一个因打死了妻子、经过初审被判绞型的犯人,当年八月复审,九月执行绞刑。

    [131]特里是特伦斯的昵称。

    [132]邦是俚语,指斟掺水烈酒者。邦吉维和邦加耿朗指酿酒商本杰明?吉尼斯和亚瑟?吉尼斯。他们虽非双胞胎,却是同胞弟兄,见第五章注[44]、[45]。

    [133]据希腊神话,主神宙斯曾化作一只天鹅来接近勒达,使她产下两只蛋。从而生出了两对双胞胎:卡斯托耳(男)和克吕泰涅斯特拉(女),波吕丢刻斯(男)和海伦(女)。

    [134]蛇麻子能够使啤酒略带苦味。

    [135]“熟习的风俗”一语出自《哈姆莱特》第1幕第4场中王子对霍拉旭所说的话。

    [136]这是亨利八世(1509一1547在位)及爱德华六世(1547一1553在位)时代发行的一种硬币,上镌当时国王的胸像。起初币值为十便士,后来降至六便士。此处指一便士。

    [137]维多利亚女王(1837一1901在位)属汉诺威王室。母亲是德意志布伦维克公国的公主。

    [138]“从日……地”一语出自《诗篇》第50篇第1节:“从日出到日落之地都发出呼唤”。参看第二章注[48]。这里指大英帝国属地遍全球。

    [139]威利(威廉的爱称)?默雷是乔伊斯的舅舅,参看第三章注[32]。乔伊斯在小说中以他为原型塑造了里奇?古尔丁这个人物,这里又用他的真名实姓写成另一个人。

    [140]“跟枪柄一样千真万确”一语出自约翰?拜罗姆(1691一1763)《致友人函》,后即成为谚语。

    [141]“横……埋掉了”,这句俏皮话出典于斯威夫特(见第三章注[44])的《文雅绝妙的对话全集》(1738)。原书中一个人物对某人是否已死提出疑问。斯帕基施勋爵回答说:“是啊,除非他不幸被冤枉了;因为他们已把他埋掉了。”

    [142]密宗经咒即论述印度教、佛教和耆那教某些派别中的神秘修炼的经文。

    [143]吉瓦是印度教用语,指灵魂的活力。按照通灵学的说法,人是由虚灵体与实密体结合而成。人死后虚灵体不马上消灭,却反复投生,轮回不已。

    [144]劫末,原文为通灵学梵文术语。指人死后灵魂将息期。

    [145]“模糊……影像”一语出自《新约?哥林多前书》第13章第12节。

    [146]“我”(音译为“阿特曼”)是印度哲学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指人本身的永恒核心。它在人死后继续存在,并且转移到一个新生命中去。

    [147]这里把英语的电话、电梯、冷与热、抽水马桶拼成梵语样子,以嘲讽通神学家对使用梵文的癖好。

    [148]摩耶是印度斯坦语,音译摩河摩耶之略,意即“大幻”或“幻”。

    [149]原文作Mars,是双关语。意译是火星,呈红色,古罗马人把这颗太阳系九大行星之一称为战神玛尔斯。

    [150]原文作Jupiter,是双关语。意译是木星,太阳系九大行星中最大的一颗。古罗马人把它叫作主神朱庇特。

    [151]白羊宫状似一只公羊。是原先位于白羊座的一颗星星,故名。由于岁差,现已移到双鱼座。

    [152]科尼是科尼利厄斯的昵称。

    [153]加盖在住房外面的突出来的屋子。在后文中,迪格纳穆的妻子穿上了这双靴子。见第十五章注[721]及有关正文。

    [154]据杰弗里?基廷(约1580一约1644)所著《爱尔兰历史》(约1629),邦芭是亚当和夏娃之子该隐的大女儿。她和两个妹妹(爱琳和福撒)是爱尔兰最早的居民。邦芭又是神话中的王后,跟爱琳一样,成为爱尔兰的诗意称呼。

    [155]“泪……眼边”,这里把托马斯?穆尔的诗的题目做了改动。参看本章注[48]。

    [156]鲍勃?多兰向波莉?穆尼求婚的故事见《都柏林人?寄寓》。

    [157]当时都柏林邮政总局有个姓麦基奥的人。

    [158]据艾尔曼的《詹姆斯?乔伊斯》(第427、440、441页),乔?甘恩是苏黎世英国领事馆一名官员。他曾得罪过乔伊斯,大概是出于报复,乔伊斯便给这个绞刑犯起了此名。

    [159]有个姓比林顿的英国绞刑吏,曾在一八九九年一周之内接连绞死三名爱尔兰罪犯。

    [160]托德?史密斯是乔?甘恩(见本章注[158])的同事。

    [161]据艾尔曼的《詹姆斯?乔伊斯》(第458页),一九一八年任英国驻瑞士公使的霍勒斯?朗博尔德爵士也开罪了乔伊斯。因而他在这里又为这个写信的绞刑吏起了此名。

    [162]理发师原先也兼任外科医生和牙医。一四六一年成立理发师外科医生行会,直到一七一五年这两个行业才分开。理发师(barber)、残暴(barbarous)和野蛮人(barbarian)这三个单词,在英文中读音相近。

    [163]黑乡位于英国伯明翰市以西米德兰地区的南斯塔福德郡工矿区,因工业污染严重而得名。

    [164]意思是说,每绞死一个人,可以把绞索一截一截地卖掉。第十五章注[908]及有关正文有更详细的说明。

    [165]厄瑞勃斯是希腊神话中人世与地狱之间的黑暗区域。

    [166]乔?布雷迪,于一八八三年五月十四日在基尔门哈姆被绞死,参看第七章注[139]。

    [167]“占……的”一语出自英国诗人亚历山大?蒲柏(1688一1744)的《道德小品文》书信体诗文第1篇。

    [168]指利奥波德?布卢姆。卢伊特波尔德是德文中对利奥波德的老式称谓。布卢门达夫特是德文“花香”的音译。

    [169]“在……间”和前文中的“海绵体”,原文均为拉丁文。

    [170]“按照……现象”,这一段文字系模仿医学月刊上所载医学会会议报告的文体。

    [171]激进分子指芬尼社,其中包括杰里边亚?奥多诺万?罗萨,参看本章注[116]。

    [172]指一八六七年的芬尼社起义。参看第三章注[130]。

    [173]指一七九八年沃尔夫?托恩领导的爱尔兰抗英革命。参看第十章注[85]。典出自《纪念死者》一诗,见第十章注[145]。

    [174]“荒唐!”参看本章注[42]。

    [175]指亨利?希尔斯(1755一1798)和约翰?希尔斯(1766一1798)。这对弟兄都是爱尔兰人联合会的成员,曾参加一七九八年的抗英革命。因有人告密被捕,偕手同赴刑场。

    [176)沃尔夫?托恩是在阿伯山上的老普罗沃斯特?马歇尔监狱自杀的,离巴尼?基尔南酒吧不远。

    [177]罗伯特?埃米特,见第六章注[186]。

    [178]“为国捐躯”和“她远离故土”均出自汤米(托马斯的昵称)?穆尔的《她远离故土》(见《爱尔兰歌曲集》,参看第八章注[114]),该诗描写埃米特牺牲后,他的未婚妻萨拉?柯伦对他的怀念。

    [179]老太婆指赖尔登太大。这个人物曾经出现在《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第1章中,名叫丹特。

    [180]令人丢脸,原文为爱尔兰语。

    [181]比齐克是由二人或四人玩六十四张牌的一种纸牌戏。以赢墩数多寡计胜负。

    [182]《纪念死者》,参看第十章注[145]。

    [183]、[184]原文为爱尔兰语。参看第一章注[34]。蒂莫西?丹尼尔?沙利文的《西方苏醒了》一诗的末行引用了这两句话。

    [185]“我们……对面”之句,套用托马斯?穆尔的《奴隶在哪里?》(见《爱尔兰歌曲集》),只是把原词中的“我们经过考验的朋友”改成“我们所爱的朋友”。

    [186]从“最后的诀别”到“我的旧酿酒桶”(见本章注[232])为止,系模仿美国作家华盛顿?欧文(1783一1859)的《一颗破碎的心》(见《见闻札记》)的文体。罗伯特?埃米特是在公众面前被野蛮地绞死后又斩首的。 作者对此事做了虚构和艺术夸张。

    [187]斯佩兰扎是奥斯卡?王尔德的母亲、 爱尔兰民族主义女诗人珍妮?弗兰西斯卡(1826一1896)的笔名。她有一首悼念被残杀的希尔斯弟兄的诗作:《哥儿俩:亨利与约翰?希尔斯》,充满悲愤之情,见本章注[175]。

    [188]指利内翰和穆利根。

    [189]《拉里被处绞刑的前夕》是流行于十八世纪的一首爱尔兰歌谣。从拉里被处绞刑前伙伴们探望他,一直写到他被埋葬。

    [190]绿宝石岛是爱尔兰的雅称。

    [191]原文为意大利语。巴奇巴奇(Bacibaci)是 “亲吻,亲吻”的变形。贝尼诺(benino)是“很好”,贝诺内(benone)是“非常好”的音译。以下人名都是把各国语汇诙谐地拼凑而成的。

    [192]原文为法语。

    [193]原文为法语。皮埃尔保罗是把常见的两个法国男人的名字拼在一起而成。佩蒂特是Petit(小)的音译。

    [194]乌拉基米尔是俄国男人常见的名字。彼克特汉克切夫是把两个英文同“衣袋”(Pocket)和“手绢”(handkerchief)略加改动,拼在一起,冒充俄国姓。

    [195]原文为德语。莱奥波尔德和鲁道尔夫是德国男人常见的名字。其复姓由几个德文词拼凑而成。意思是:阴茎入浴-精巢谷居民

    [196]原文为匈牙利语。意思是:母牛伯爵夫人?某人之花。普特拉佩斯蒂小姐。“普特拉佩斯蒂”与布达佩斯发音相近。

    [197]原文为当代希腊语。意思是:不朽?糖果摊贩伯爵。

    [198]阿里巴巴是《一千零一夜?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的故事》中的主人公。贝克西西是贿赂,拉哈特?洛库姆是阿拉伯一土耳其语,意思是尊贵的、辉煌的。埃芬迪(effendi)是士耳其语,是政府官员的尊称,意思是阁下、先生,一九三五年废止。在地中海东部各国,此词指权贵或学者。

    [199]原文为西班牙语,意思是:骑士阁下大人皮卡笛罗先生以及疟疾的灾难时刻福音与《天主经》。

    [200]赫克波克(Hokpoko)是赫克斯波克斯(hocuspocus,变戏法者为转移观众注意力所用的咒语)的变形。Harakiri是日语“腹切”(意思是“剖腹”)  的音译。这里把日本武士的剖腹自杀当作魔术表演。

    [201]这里把李鸿章(1823一1901)的姓改成了发音相近的席。

    [202]奥拉夫是北欧各国常见的男子名。克贝尔克德尔森(Kobberkeddelsen)是把挪威语“铜壶儿子”改为姓氏。

    [203]“先生”的原文为荷兰语(Mynheer)。“范”(van)一词夹在荷兰人姓名中表示出生地,相当于英语的“of”,意即“的”。特里克(Trik)和特龙普斯(Trumps)是把英文的trick(把戏)和trumps(老实人的复数)改变得像是荷兰人的姓名。

    [204]潘(Pan)是波兰语中对男子的尊称。波尔阿克斯是把英语的战斧(poleaxe)改成波兰式的名字。(英语Polack一词,是对波兰血统者的蔑称)。帕迪利斯基(Paddyrisky)是波兰的姓帕岱莱夫斯基(Paderewski)的变形。 Paddy一词,大写就是对爱尔兰人的俗称,小写则指水稻。与之相连的ris是法语的“米”,前面的Pan一词,又与法语“面包”(Pain)发音相近。

    [205]古斯庞德与俄语郭斯彼今(意思是先生)发音相近。紧接着的名字也与俄国名字相仿。

    [206]勃鲁斯与戈东诺夫(约1551一1605)的名字勃利斯发音相近。此人原为沙皇费多尔一世的主要谋士,费多尔死后,即位为沙皇。

    [207]这个长名字由两个德语单词:赫尔豪斯(Hurenhaus-妓院,省略了“en”)、迪莱克托尔(Direktor-经理),以及英语单词普莱西登特(president=总统)拼凑而成。丘赤里-斯托伊尔里是德裔瑞士人的姓。“先生”的原文为德语。

    [208]这个长名中,译成中文的部分,原文为英文。无薪俸讲师指德国等的大学中,不支薪俸,仅以学生的学费为报酬的讲师。以下几个词均为德语:克里格(Krieg=战争)、弗里德(Fried是Friede=和平的变形)、于贝尔(Ueber=全面的)、阿尔杰曼(allgemein=普遍的)。

    [209]指圣帕特里克。

    [210]澳大利亚土著居民使用的一种扔出后能飞回的飞镖。

    [211]这是格斗用的武器,将铜片套在四指关节上,握拳时铜片向外。

    [212]布特尔斯唐是距都柏林中心区东南四英里处的村子。

    [213]关于圣帕特里克的生日究竟是三月八日还是九日,塞缪尔?洛弗在 《圣帕特里克的诞生》一诗中写道:一位马尔卡希神父建议说,与其为八或九闹分裂,不如合并。于是八加九得出十六这个数字。

    [214]这里是夸张的说法。在都柏林,警察的标准身高是五英尺九以上。

    [215]律师,原文是意大利语。帕格米米是把意大利作曲家尼克洛?帕格尼尼(1787一1840)的姓改得诙谐了,mimi(米米)的拼法近似意大利语mimo(滑稽演员)。

    [216]暗指爱尔兰有三十二个郡。

    [217]原文为作者杜撰的(拉丁文)学名。

    [218]霍赫是德语hoch、邦在是日语八)寸1的音译。意思均为万岁。艾尔珍是匈牙利语eljen,吉维奥是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zivio的音译, 意思分别为祝他长寿和祝你长寿。钦钦是洋径滨英语的音译,意为我向你致敬。波拉?克罗尼亚是现代希腊语pollakronia的音译,意即长寿。希普希普(hiphip)是美国人的集体喝采欢呼声,意译为嗨,嗨。维沃是法语vive的音译, 意思是万岁。安拉(Allah)是阿拉伯语,即伊斯兰教的真主。哎夫维瓦是意大利语evviva的音译,是欢呼声,意译为:“万岁!”或“好哇!”

    [219]安吉莉卡?卡塔拉尼(1780一1845),意大利女高音声乐家。其音域以能够达到高出中央c三个八度著称(一般女高音的音域在两个八度以内)。  她的音域令人联想起童音歌手或阉歌手。

    [220]尼科罗?加布里尼?林齐(1313一1354),古罗马护民官和改革家。一三四七年他领导了一场革命,成功地把贵族统治阶层赶下台,进行了政治改革。

    [221]皮普是Pippi的音译,两个p字,令人联想到ParishPriest(教区神父)的首字。

    [222]原文作pot,也作“罐”、“壶”解。

    [223]约翰?朗德父子公司是十九世纪英国一家出名的钢刀器具制造厂。

    [224]简称狗收容所。参看第六章注[16]。

    [225]“高涨到极点”,原文为拉丁文。下文中的希拉,与埃米特的未婚妻萨拉发音相近,是爱尔兰的雅称。索伊玛斯?麦克马纳斯夫人(笔名艾斯纳。卡贝莉,1866一1902)写过《希拉,我心爱的》一诗,  其中描述人格化了的希拉怎样翘盼那“用忧患赢得的快乐”。

    [226]克隆土耳克公园位于都柏林东郊二十二英里处。

    [227]实际上萨拉?柯伦是一八0六年(罗伯特?埃米特死后3年)嫁给亨利?斯特金上尉(约1781一1814)的,他并不是牛津大学毕业生。

    [228]这一图案是由一个骷髅和两根交叉的枯骨组成的,以象征死亡。

    [229]阿尔比安是古时对英格兰的诗意的称呼。

    [230]旧时英帝国军队中的印度土著兵,只要违抗命令,便一律被处以极刑。

    [231]《悄然抹掉一滴泪》出自意大利歌剧作曲家盖塔诺?唐尼采蒂(1797一1848)所作喜歌剧《爱之甘露》(1832,编剧者为罗曼尼)第2幕第2场中的一段男高音咏叹调。

    [232]利姆豪斯路是伦敦的贫民窟。模仿欧文的文体的段落,到“        我的旧酿酒桶”为止,参看本章注[186]。

    [233]全名为圣帕特里克反对飨宴联盟。成立于一九0二年,其宗旨是促进戒酒。

    [234]“她……蕾”,出自塞缪尔?洛弗的《低靠背的车》一诗。

    [235]佩带蓝缓带徽章是戒酒队队员的标志,该队系由被誉为“禁酒使徒”的爱尔兰天主教神父西奥博尔德?马修(1790一1856)在科克郡巴利胡利村所建立。

    [236]金发少女,原文为爱尔兰语。参看第六章注[24]。

    [237]丰富多彩的,原文为英语化了的爱尔兰语。

    [238]“禁酒……爱尔兰”,是爱尔兰幽默家、新闻记者罗怕特?A?威尔逊(笔名巴尼?马格洛尼,1820一1875)提出来的口号。他还写过一批禁酒歌。

    [239]“老母……调”指令人不愉快的曲调。在爱尔兰和苏格兰某些地区,则指用讲演来代替捐献。有一首苏格兰小调写道,一个吹笛手光吹曲子给母牛听,母牛说,你不如给我一把干草。下文中的“天国的向导”,指神父。

    [240]原文为拉丁文。

    [241]“数目众多”一语出自《马可福音》第5章第9节。

    [242]欧文?加里是爱尔兰半传说中的伦斯特王,活动时期为公元三世纪。

    [243]“可爱的小枝”是道格拉斯?海德的笔名,参看第三章注[169]。

    [244]安东尼?拉夫特里(约1784一1834),双目失明的爱尔兰诗人。十九世纪末叶海德等人把他的作品从爱尔兰文译成英文。

    [245]多纳尔?麦科康西丁(活动时期为19世纪中叶),爱尔兰诗人,盖尔文书法家。

    [246]当时有些人试图模仿爱尔兰古典诗的格调来写英文诗。这首打油诗就是对这种尝试所作的讽刺。

    [247]原文为意大利语。

    [248]吉尔特拉普老爷爷是葛蒂?麦克道维尔(参看第十三章)的外祖父,参看本章注[33]。

    [249]法人指行政区里那些有资格选举政府官员者。一九0三年,在都柏林市二十八万七千人中,他们占八万五千人。

    [250]这里把迪格纳穆的债主布里奇曼,比作《威尼斯商人》中放高利贷的犹太人夏洛克。

    [251]匈牙利皇家特许彩票,参看第八章注[64]。

    [252]“披肩”是都柏林俚语,即指妓女。

    [253]锔锔是俚语,指男人娶自己使之怀孕的女人,转义为“放规矩点儿”。

    [254]原文为爱尔兰语。

    [255]南南,指市政委员南尼蒂,参看第七章注[13]。

    [256]威廉?菲尔德(生于1848),都柏林一餐馆老板,并兼爱尔兰牲畜商、牧场主协会主席。

    [257]长发艾奥帕斯是出现在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公元前70一公元前19)的史诗《埃涅阿斯纪》第1卷末尾的诗人,他在狄多的宫殿里唱歌狂饮。

    [258]英国成语“教老奶奶怎样嘬鸡蛋”,意指在长辈面前班门弄斧。这里改为“挤鸭奶”,意即不可能的事。后文中的放屁带(原文作fartingstrings) 是作者杜撰的词:fart是放屁意,指布卢姆的妻子由于太胖,需松开身上束的带子,  才放得出屁来。此词与farthingale(十六、七世纪妇女撑开裙子用的鲸骨衬箍)读音相近,故益增诙谐意味。

    [259]母鸡,隐指情妇。

    [260]指盖尔体育协会(见本章注[9])。该协会曾于一九0四年六月十六日通过南尼蒂在议会上就警察署署长禁止在凤凰公园举行爱尔兰体育运动一事提出质讯。这里把日期推迟了一天。

    [261]原文为爱尔兰语。爱尔兰军是个民族主义团体。

    [262]括弧内是议员所代表的选区以及党派简称。 马尔提法纳姆为爱尔兰牧区一村庄,并未设选区。“民”为爱尔兰民族主义党简称。希利拉格是爱尔兰伦斯特省威克洛郡(设有郡议会)的一个村子。

    [263]奥尔福斯暗指英国当时的首相阿瑟?詹姆斯?贝尔福(1848一1930)。他坚决反对爱尔兰自治运动,并由于残酷地镇压骚乱而得到“血腥的贝尔福”的诨名。塔莫尚特(Tamoshant)

    这一地名是作者根据苏格兰人的宽顶无沿呢绒圆帽(Tamoshanter)杜撰的。“保”为保守党简称。

    [264]迈尔斯?乔治?奥赖利(生于1830)是旧秩序的台柱子。蒙特诺特位于科克市郊外。

    [265]一八八七年九月,巴涅尔的一个同伴约翰?狄龙(1851一1927)准备在科克郡的米切尔斯镇发表演说。由于警察介人,引起一场骚乱,三个人被警察击毙,参看第九章注[75]。对于下院议员愤怒地提出的质询,当时任爱尔兰事务首席大臣的贝尔福,凭着警察当局草率发来的电报来证明镇压有理。英国自由党领袖威廉?埃瓦尔特?格莱斯顿(1809一1898)用“记住米切尔斯镇”   这一口号来激发反英情绪。在一九0四年,贝尔福是英国首相兼首席财政大臣。  这里针对英国禁运爱尔兰牧牛问题提出质询:英国对爱尔兰的经济制裁是否出自高压政治。

    [266]此话意为对于预先没有得到通知的质询,他有权拒绝回答。

    [267]邦库姆是美国北卡罗莱纳州一县。该县代表费利克斯?沃克曾在第十六届国会上说:“我为邦库姆发言。”从此,“邦库姆”成了“讨好选民的演说”一词的代用语。“独”为独立党简称。

    [268]“要……射击”,参看第九章注[75]。

    [269]他指迈克尔?丘萨克,参看本章注[9]。詹姆斯?斯蒂芬斯,参看第二章注[54]。

    [270]“不值得一提”,原文为爱尔兰语。

    [271]《重建国家》是托马斯?奥斯本?戴维斯的一首爱国诗篇的题目,参看本章注[276]。

    [272]一[274)原文为爱尔兰语。

    [275]芬恩?麦库尔(约死于284),爱尔兰半神话的骑士头目,为芬尼社所崇拜。

    [276]托马斯?奥斯本?戴维斯(1814一1845),爱尔兰作家和政治家,青年爱尔兰运动的主要组织者。他的文章成为新芬党的经典之作。

    [277]恩利科?卡鲁索(1873一1921)是意大利歌剧男高音歌唱家。把他和加里波第的姓连结在一起,遂有了爱国志士兼歌手的涵义,参看第八章注[137]。

    [278]成廉?德拉尼教长为爱尔兰耶稣会教育家。杰拉尔德?莫洛伊主教(1834一1906),爱尔兰神学家、教育家。帕特里克?菲德利斯?卡瓦纳神父(1834一1916),爱尔兰诗人、历史学家。

    [279]托马斯?沃特斯是布莱克的洛克施洗者圣约翰罗马天主教堂本堂神父。约翰?迈克尔?艾弗斯井非教区神父,而是都柏林圣保罗罗马天主教堂本堂神父。P?J?克利里是都柏林圣方济各教堂(俗称亚当与夏娃教堂)本堂神父。

    [280]L?J?希基是都柏林布道兄弟会成员,圣救世主多明我修道院的教区代理主教。尼古拉斯教长为都柏林圣方济各托钵修道会、方济各托钵修院的教区代理主教。B?戈尔曼为都柏林赤脚加尔默罗会(又称圣衣会)的教区教长。加尔默罗会成立于十二世纪。十六世纪出现改革派,修士着草鞋,不穿袜。故有赤脚加尔默罗会之称,以别于老派。

    [281]T?马尔为都柏林耶稣会圣方济各?沙勿略教会的神父。詹姆斯?墨菲为管辖耶稣会圣方济各?沙勿略教会的教长。约翰?莱弗里神父是都柏林西郊菲布斯勃拉夫圣彼得管辖区的传道会会员。

    [282]威廉?多尔蒂是无原罪圣母玛丽亚主教教堂的本堂教长。主母会的彼得?费根神父常驻于都柏林天主教大学附属中学。T?布兰甘神父常驻于都柏林奥古斯丁隐修会教堂。

    [283]J?弗莱文是无原罪圣母玛利亚主教教堂的本堂神父。马?A?哈克特是位于芬格拉斯(见第六章注[93])的圣玛格丽特罗马天主教堂的教区神父。w?赫尔利是都柏林圣詹姆斯罗马天主教堂本堂神父。

    [284]麦克马纳斯是都柏林圣凯瑟琳罗马天主教堂的教区司铎。当时无原罪圣母奉献会并没有姓斯莱特里的神父,   都柏林圣救世主教堂则有个叫J?D?斯莱特里的神父。迈?D?斯卡利是都柏林圣尼古拉斯罗马天主教堂的教区司铎。

    [285]托?F?珀塞尔是都柏林布道兄弟会成员,圣救世主多明我修道院的神父。

    [286]蒂莫西?戈尔曼是都柏林圣迈克尔与圣约翰罗马天主教堂蒙席( 天主教神职职称,有主教的名分,却没有主教的权利)。约?弗拉纳根是无原罪圣母玛利亚主教教堂的本堂神父。

    [287]P?费伊是都柏林P?A。父子牲畜贸易公司经理。托?奎克是都柏林一律师。

    [288]拳赛,参看第八章注[220]。下文中的迈勒是基奥的姓。

    [289]叛徒指威廉?基奥。他是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天主教自卫运动的领导之一。后因接受爱尔兰副检察长职务,从而背叛了其支持者们。他的名字成为叛徒与腐败的同义语。

    [290]希南和塞耶斯,参看第十章注[156]。

    [291]昆斯伯里规则是在昆斯伯爵约翰?肖尔托?道格拉斯(1844-1900)的支持下,于一八六五年制定的标准拳击规则。

    [292]-[295]珀西是贝内特的姓。文中次中量级军士长、炮手和军人均指贝内特?珀西。

    [296]红衣兵即指英国兵,因制服上衣为红色的而得名。

    [297]埃布拉尼是埃布拉纳的变格,指都柏林,参看本章注[18]。

    [298]据艾尔曼的《詹姆斯?乔伊斯》(第440页和452页),写本书第十二章时,乔伊斯正在打官司。一位叫乔治?韦茨坦的辩护律师触犯了他,他便给迈勒的助手起了这么个姓。

    [299]贝洛港,参看第八章注[220]。桑特里,见本章注[36]。

    [300)他,指博伊兰。

    [301]“一颗……明星”,出自莎士比亚的《终成眷属》第1幕第1场中海丽娜的台词。

    [302]“我对……我说”,出自吉尔伯特与沙利文合编的喜歌剧《艾欧朗斯,或贵族与美人》(1882)第1幕。

    [303]“轻轻……苗子”一语出自珀西?弗伦奇所作歌曲《听苗手菲尔的舞会》。

    [304]跟布尔人打仗,参看第八章注[121]。

    [305]岛桥是利菲河南岸、都柏林西郊一地区。

    [306]“怎……吗?”原文为爱尔兰语。

    [307]卡尔普是希腊神话中的岩山名,在直布罗陀,长达两英里半。

    [308]阿拉梅达诸园是靠近直布罗陀海峡的几座花园,周围栽有白杨树。

    [309]指杰?杰?奥莫洛伊。

    [310]指内德?伦巴德。

    [311]这里指律师的名单。

    [312]指都柏林学院街的斯塔布斯商业事务处所出版的《每周公报》。该报刊登负债不还者的姓名,还说明本机构的目的是保护银行家、商业家、贸易商等不至于在从事种种交易时上当。

    [313]、[314]邓恩(Dunne)与“完了”(Done),在英文中读音相近。

    [315]凡是在法庭上作证者必须举起右手宣誓:“请天主助我,因为我……实话。”这里把“天主”改为“吉米?约翰逊”。詹姆斯?约翰逊(活动时期1870-1900)是个苏格兰长老会教友,自封为“真理的使徒”,出版了一系列基督徒生活指南的书。

    [316]、[317]原文为拉丁文。

    [318]邪魔附体,原文为英语化了的爱尔兰语。

    [319]斯威尼是哑剧中的一个角色。他持着小胡子,在一家瓷器店里扮演滑稽的爱尔兰人的形象。

    [320]萨默希尔是都柏林东北的区域。

    [321]原文为意大利语。布利尼(Brini)是把布林(Breen)这个英文姓意大利化了。

    [322]原文作eyetallyano,是作者杜撰的词。eye可作“盯着”解,tally可作“账目”解。此词语意双关,发音接近“意大利人”(Italian),而又含有“盯着帐目的人”之意。

    [323]教皇庇护九世(1792-1878)于一八六0年任命拉摩里西尔(1806-1865)为教皇军的统率。这位被放逐到意大利的法国将军曾任阿尔及亚总督(1845),他叫教皇军穿上祖亚沃军服,故名。

    [324]在一九0四年,莫斯街是一条满是低级公共住宅的破破烂烂的街道。

    [325]霍尔是一家伦敦公司的经理。为了扩建厂房,他雇了一位建筑师。建筑师又雇萨德格罗夫去估计所需用料和款项。萨德格罗夫给七个营建业者发出他的估算。霍尔寄明信片给其中二人,说萨德格罗夫“完全估算错了”。尽管明信片上未写明他的名字,萨德格罗夫仍控告霍尔败坏了自己作为会计师的名誉。

    [326]这是十八世纪中叶规定的应付给律师的谈话费。

    [327]“加拿……案”,参看第七章注[71]。

    [328]酒糟鼻联谊会是对犹太人的蔑称。

    [329]乡巴佬,原文为英语化了的爱尔兰语。

    [330]按犹太人宣誓时照例戴着帽子。

    [331]弗雷德里克?福基纳爵士(1831-1908)为当时的都柏林市记录法官(参看第七章注[158])。

    [332]巴特桥,参看第七章注[141]。

    [333]牛眼女神指朱诺(Juno),因其名字与六月(June)发音相近,所以这么说。从“牛眼女神月”至“犯罪分子”(见本章注[342])这一大段,  系模仿审判记录与爱尔兰传说的文体。

    [334]一九0四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日)为二位一体节日。

    [335]阿瑟?什考特尼(生于1852),爱尔兰高等法院助理法官(1904)。

    [336]威廉?德雷南?安德鲁斯(1832-1924),爱尔兰高等法院法官(1904)。

    [337]原文为拉丁文。

    [338]这里把记录法官(见本章注[331])福基纳(Falkiner)的姓改成与之发音相近的驯鹰者(Faler)。

    [339]布里恩法律是八世纪时用盖尔语写成的古爱尔兰法律。布里恩是个公断人或仲裁人,而不是近代意义上的法官。下文中的爱阿尔是爱尔兰的古称。

    [340]古代以色列人有十二部族(见《旧约?民数记》第1章)。 这里把爱尔兰人也凑成十二部族,每个部族充当一名陪审员。(1)爱尔兰的主保圣人帕特里克。(2)休?马卡尼麦尔(572-598),爱尔兰传说中的古王。(s)欧文,二世纪的芒斯特王。(4)百战之康恩,参看本章注[50]。(5)奥斯卡,传说中的勇士莪相之子,见第九章注[219]。(6)弗格斯,参看第一章注[41]。(7)芬恩?麦库尔,参看本章注[275]。(8)德莫特?麦克默罗(?-1171),参看第二章注[80]。(9)科麦克,参看第八章注[196]。(10)圣凯文(?一618),爱尔兰基督教传教士,都柏林的主保圣人之一。(11)卡奥尔特?麦克罗南,传说中的武士和诗人,在五世纪后半叶与圣帕特里克谈过话。(12)莪相是芬恩?麦库尔之子。

    [341]此语套用《诗篇》第93篇第2节:“上主啊,……从亘古你就存在。”

    [342]模仿审判记录与爱尔兰传说的文字到此为止。参看本章注[333]。

    [343]陌生人指英国入侵者,参看第九章注[20]。

    [344]d妇指爱尔兰一小邦布雷夫尼的大公奥鲁尔克之妻,姘夫指另一小邦伦斯特的麦克默罗王。麦克默罗王与奥鲁尔克之妻姘居,  导致英国人入侵爱尔兰,参看第二章注[80]。

    [345]这种判决书附带的条件是:六星期内无异议方能生效。

    [346]指《国家警察时报》,是一八四六年在纽约创刊的周报。一八七九年爱尔兰移民理查德?凯尔?福克斯(死于1922)接手该报以来,  开始刊登社会丑闻和宣扬暴力的故事。

    [347]这是狂欢节时玩的一种游戏,投掷小木环去套住桩子者,能获得奖品。

    [348]这里套用当时一首流行歌曲的词句。写一个歌手的头发受到女友和威尔士亲王以及动物园的一头老猩猩的一致赞扬,他们异口同声他说:“瞧那头发。”

    [349]索尔塞尔,见第十章注[169]。这里是小写,指厅堂。这段文字系模仿爱尔兰中世纪传奇的风格。

    [350]盖尔族(凯尔特族的一支)是从西班牙北部移民到爱尔兰的,所以说一衣带水,参看第二章注[48]。

    [351]撒克逊佬,原文为爱尔兰语。

    [352]原文为法语。

    [353]纳尔逊于一八0一年随帕克海军上将率舰队赴哥本哈根。  帕克担心他损失过重,发出信号令其撤退。他把已瞎了的有眼凑在望远镜上,说他看不见旗号,遂继续激战,重创丹麦舰队。

    [354]阿瑟?格里菲思,参看第三章注[108]。他组织的新芬党的方针之一就是公布这样一条法律来在世界舆论的“法庭”上控诉英国。

    [355]他们,指英国;syphilisation是杜撰的词,将梅毒(syphilis)与文明(civilisation)拼在一起,遂成为“梅毒文明”。

    [356]、[358]原文为法语。

    [357]“多少……知晓”一语出自托马斯?葛雷的《哀歌:写于乡下坟场》。

    [359]木杯,原文为爱尔兰语,一种整木剜成的四角形酒杯。

    [360]红手是爱尔兰古代省份阿尔斯特的标记。也是奥尼尔族的家徽图案。奥尔索普牌瓶装啤酒即以此图案作为商标。

    [361]海洋的霸主,指英国在十九世纪末叶至二十世纪初叶对海军力量的夸耀。参看第一章注[93]。

    [362]“丢掉”,参看第五章注[96]。

    [363]名马“蚀”于一七六九年获胜后,马主人丹尼?凯利上尉曾说:“‘蚀’得了第一名,其余的全不在话下。”

    [364]指英国运动家威廉?巴斯(生于1879)的坐骑“权杖”。它原是一匹小公马(并不是母马),获得第三名。

    [365]指托马斯?伊夫林?伊尔斯(生于1880)。他的坐骑“馨香葡萄酒,,屈居第二名。

    [366]原文为“takesthebiscuit”,直译为“拿了饼干”,作为俚语,含有,“让人失望”意。这里指由于“丢掉”获胜,使那些把赌注押在其他热门马身上的人们大失所望。

    [367]这是根据哈姆莱特的名句“脆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女人”改的。参看《哈姆莱特》第1幕第2场。

    [368]这是萨拉?凯瑟琳?马丁(1768-1826)的摇篮曲《老嬷嬷哈伯德》(约18t4)中的第一句,接下去是:“给她的老狗啊,拿块骨头。”

    [369]这里套用《马太福音)第7章第3节中耶稣的训词。原话是:“你为什么只看见你弟兄眼中的木屑,却不管自己眼中的大梁呢?”下文中的胡说,原文为爱尔兰语。

    [370]十九世纪中叶以来,因饥谨、移民等原因,爱尔兰人口由一八四一年的八一九万强减到一九0一年的四四六万弱(照原先的自然增长率,本应增加到1800万)。据统计,十九世纪有四百万爱尔兰人移居美国。这里把爱尔兰人比作以色列人。纪元前八世纪,由于遭受亚述侵略,以色列入原来的十二部族(参看本章注[340])只剩下两个部族了。

    [371]德西默斯?朱尼厄斯?尤维纳利斯(约60-约140),古罗马讽刺诗人。

    [372]安特里姆是北爱尔兰东北部一郡。十七世纪后半叶以来,爱尔兰利默里克(都柏林西南120英里)的手织花边业很是发达。进入十九世纪后,在机织花边的竞争下,逐渐衰落。

    [373]巴利布是都柏林中心区以北二英里处一小村。从附近的洞穴里曾发掘出古代爱尔兰生产的玻璃碎片。

    [374]胡格诺,参看第五章注[89]。早在一六九三年,其难民便把织府绸的技术带到都柏林。生于里昂的法国技师约瑟夫?玛利?雅克(1752- 1834)在一八0一年左右所发明的雅克式织布机传进来后,都柏林所生产的府绸不但数量增加,质量也提高了。

    [375]福克斯福特是爱尔兰梅奥郡一村。十九世纪在当地一家修道院的倡导下,办起手织花呢的制作。

    [376]新罗斯是韦克斯福德郡的一村。这里的加尔默罗隐修院保存着几件古代象牙针绣,并小规模地进行仿造。

    [377]人类公敌指英国。赫刺克勒斯的两根柱子指直布罗陀海峡东北侧的两座f岩。直布罗陀即建立在其中连结半岛的一座上。

    [378]推罗紫是一种颜料,产于黎巴嫩沿海提尔镇(《圣经》中译为提罗),今名苏尔。

    [379]科尼利厄斯?塔西陀(约56-约120),罗马帝国高级官员。他在历史著作《阿格里科拉传》(公元98)中提到英国和爱尔兰的宗教活动没什么差别。

    [380]托勒密(活动时期公元2世纪),天文学家、地理学家和数学家。其主要研究成果是在埃及亚历山大城完成的。他根据腓尼基人提供的资料, 对爱尔兰做了相当准确的描述。

    [381]吉拉德斯?卡姆布伦希斯(1146-1220),威尔士历史学家,留下了两部关于爱尔兰的著作。

    [382]康尼马拉是爱尔兰戈尔韦郡的一个地区。这里产的大理石通常用来做装饰品。

    [383]蒂珀雷里是爱尔兰芒斯特省一郡。自十七世纪起,这里的银矿开采量很大。进入十九世纪后,由于世界性的竞争,遂一蹶不振。

    [384]一五五三年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1556-1598在位) 与爱尔兰达成二十一年的协议,在每年付爱尔兰国库一千英镑的条件下,获得爱尔兰领海的捕鱼权。

    [385]巴罗河是爱尔兰中部河流。香农河是爱尔兰最长的河。干流流经中央低地,沿岸多水草地和沼泽。

    [386]黑尔戈兰是德国石勒苏益格一荷尔斯泰国因州的岛屿,遍布港口、船坞、造船设施、地下防御工事和海岸炮台等。

    [387]卡斯尔顿勋爵报告书是一九0八年四月提交议会的,同时在都柏林出版,内容涉及爱尔兰的树林频于毁灭以及植树造林问题。这里把日期移前了四年。

    [388]戈尔韦是受尔兰康诺特省一郡,q是爱尔兰七种首领树(区别于普通树)之一。

    [389]爱利是爱尔兰语,爱尔兰共和国的旧称。《为了爱利那秀丽山丘,啊》,是多诺?麦康-马拉(1738-1814)用爱尔兰文写的一首歌曲,由詹姆斯?克拉伦斯?曼根译成英文。

    [390]原文为法语。自“今天下午”至“幽静的蜜月”(见本章注[419])。这一大段,模仿报纸上对重要社会新闻的报道。从树木的罗列可看出作者在这里受了斯宾塞的《仙后》第1章的影响。

    [391]爱尔兰国民林务员标榜为非官方团体,富于天主教与民族主义色彩。在一九0四年,由约瑟夫?哈钦森担任总书记,参看第十章注[184]。琼?怀斯。德诺兰是把约翰?怀斯?诺兰的名字法国化了,旨在模仿斯宾塞的骑士传奇文体。

    [392]原文作Firifer.Fir是冷杉,ifer是针叶树。本段的夫人、小姐的姓名大多用树名或与树木有关的词构成。兹采取音译、意泽结合的办法。

    [393]西尔威斯特(Sylvester)是法国名字。法语中,sylvedtre作“长在森林中”解,发音相近。只是语尾略有变化。

    [394]原名Poll(波尔)含有剪修意,是为了防止q树的枝叶长得过密。

    [395]冬青?榛眼太太,在“花的语言”中,冬青意味着远见,所以在这位太大的姓(榛)上加了个“眼”字。参看第五章注[37]。

    [396]在“花的语言”中,山q意味着谨慎。Greene(格林)则与green(绿)发音相近。

    [397]原文作Vinegadding,是由vine(藤)和gadding(蔓生)二词组成的复合词。

    [398]原文作VirginiaCreePer,系将virginia-creeper(五叶地锦)这个复合词拆开来,首字改为大写,就成了女子的姓名。

    [399]Glady含有“像是沼泽地”之意。gladys又与Gladden(带来快乐)发音相近。作者很可能借此机会来感谢最早出版《尤利西斯》的西尔薇亚?毕奇,参看第九章注[396]。Beech(毕奇)的小写,作“掬”解。在“花的语言”中,“掬”象征繁荣。

    [400]原文为法语。白枫是高级家具用料。

    [401]常春花象征爱情。接骨木花意味着嫉妒。

    [402]此名使人联想到艾伯特?H?菲茨与威廉?H?佩恩所作《忍冬与蜜蜂)(1901)一歌。在“花的语言”中,忍冬象征爱情的纽带,温柔的性格。

    [403]含羞草小姐是《艺妓)的中心人物之一,参看第六章注[62]。

    [404]雪松叶象征着“我为你而活着”。

    [405]莉莲(Lilian)源于象征纯洁的百合花(lily)。薇奥拉(viola)源于象征忠诚的紫罗兰(violet)。丁香花象征天真烂漫。

    [406]原文作Aspenall,系由aspen(白杨属;也指像白杨树叶般飕飕地颤抖)与all(所有的)组成的复合同。

    [407]原文作KjttyDewey-Mosses.kitty与kittul(东印度的棕榈)发音相近。Dewey与dewy(带露水的)发音相近。Mosses与moss(苔)发音相近。  苔象征母爱。

    [408]在爱尔兰,山楂于五月开花,它象征希望。五月(May)亦可作女性的名字。

    [409]格罗丽亚娜是斯宾塞的《仙后》中“最伟大光荣的王后”(见原诗第1章)。原文作GlorianaPa1me。Gloriana源于拉丁文gloria(赞颂光荣)。Palme与palm(棕榈枝)谐音。在古代,棕榈枝被视为胜利和光荣的标志。

    [410]原文作Liana Forrest.Liana的意思是藤本植物。Forrest与forest(森林)谐音。

    [411]原文作Arabella,与arabesque(蔓藤花纹)发音相近。

    [412]奥克霍姆?里吉斯(Oakhis)是个杜撰的地名。  Oak是栎树,holm作为古字,指圣栎(holmoak)。Regis是拉丁文,意思是王。诺马是贝利尼的歌剧《诺马》(1831)中的女祭司。

    [413]原文作山。M’ifer of the Glands。gland(格兰)是个古字, 意为栎子。爱尔兰历史上,只有数人被赋予过of the Glands(格兰的)这一称号。其中的一个是红发休?奥唐奈,见本章注[55]。

    [414]原文为法语。

    [415]“先生”,原文为葡萄牙语。葡萄牙姓名恩里克。弗洛相当于英国的亨利?弗劳尔(布卢姆所用的化名),参看第四章注[3]。

    [416]《伐木者,莫砍那棵树》是美国乔治?莫里斯和亨利。拉塞尔所作的通俗歌曲。

    [417]天主教徒举行婚礼时如能收到一封教皇祝福他们的信,便表示新人的社会地位显赫。

    [418]“庭园内的”,原文为拉丁文。爱尔兰南部沙岸上的基尔菲拉有一座圣菲亚克的隐修院,参看第三章注[87]。

    [419]模仿新闻报道的文体,到此为止。参看本章注[390]。在《仙后》中,红十字骑士和乌娜也曾到树林里去逗留。

    [420]佛兰芒人是近代比利时的两个文化语言集团之一, 比利时荷兰语一般称作佛兰芒语。诺曼人(北欧维金人的一支)征服英格兰(1066)以及英格兰人和诺曼人联合入侵爱尔兰(起始于1169)之前, 七、八世纪以来爱尔兰和欧洲大陆之间的贸易相当发达。

    [421]戈尔韦见第二章注[67]。葡萄紫的大海,见第一章注[13]。

    [422]王后镇,参看第十一章注[198]。金塞尔是科克郡的商业城镇和海港。黑草地湾在梅奥郡,距戈尔韦湾六十五英里。 文特里港在爱尔兰凯里郡丁格尔湾北岸。

    [423]基利贝格斯是爱尔兰西北多尼戈尔郡一海港。它从来也不是世界第三大港。这里,通过夸张表现出人物的自我膨胀。

    [424]德斯蒙德是爱尔兰古代一地区,大致为现凯里和利克二郡的领域。詹姆斯?菲茨莫利斯?菲茨杰拉德是第十代德斯蒙德伯爵。他的势力大到敢于违抗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为了签订同盟条约来对抗英国,一五二九年曾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1519-1556在位)进行谈判。但他当年即死去,故未达成协议。

    [425」林奇家是戈尔韦郡最有影响的家族。教皇英诺森八世(1484-1492 在位)曾任他们为戈尔韦天主教会的教区委员。奥赖利家是卡文郡望族,夸耀自己是米列修斯的第二个儿子赫里蒙的后裔,参看本章注[427]。 奥肯尼迪家夸耀自己是布赖恩?勃罗马之侄子的后裔。勃罗马也姓肯尼迪,做过都柏林王(1002-1014在位),参看第六章注(82)。

    [426]亨利八世将蓝地金竖琴图案嵌入英国王室纹章,以表示他君临爱尔兰。

    [427]在古代爱尔兰,芒斯特省分为德斯蒙德(芒斯特南部)和索门德(芒斯特北部)。据类传说,最后入侵爱尔兰的是西班牙的米列修斯的三个儿子(埃贝尔、赫里蒙、伊斯)所率领的米列西亚族。其旗帜是“蓝地上三个王冠”,因而是“爱尔兰船上挂过的最古老的旗帜”。米列西亚族遂被视为爱尔兰王族的祖先。

    [428]原文是英语化了的爱尔兰语。

    [429]这是句谚语。制革厂的猫以吹牛和无能出名,因为那里不缺啃啮的东西。

    [430]“康诺……长”这句爱尔兰谚语的意思是说,母牛离得越远,牛离得越远,它的犄角越长(指名声)。康诺特在爱尔兰尽西边。

    [431]沙那戈尔登是利默里克郡一教区,设有邮局。

    [432]在为土地改革而进行的斗争中,有些人把被退租佃户所腾出来的房屋和租地强占了去,以迫使地主让步。

    [433]在一九0四年,摩莉?马奎斯是爱尔兰恐怖主义者的通称。  这个团体是一六四一年利尼利厄斯?马奎斯为了帮助民众起义而组织的,由于成员们男扮女装,故叫作摩莉。

    [434]这支队伍的前身是一七四五年组织起来的,每年只训练两周。由于在布尔战争中有功,被授予此称号。在爱尔兰人看来,英国是借这场战争征服了另一个自由民族。这里把“帝国义勇骑兵”当作酒的代名词,旨在讽刺这支非正规部队需要借酒来鼓舞士气。

    [435]奥尔索普牌浓啤酒瓶上的商标是阿尔斯特的一双红手,象征着该古国类神话的英雄们。

    [436]一九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美国内布拉斯加州奥马哈发生了一起震惊全球的将黑人(他被控强奸白人少妇)“吊在树上开枪扫射后再加以焚烧”的事件,举世为之震惊。三十日的伦敦《泰晤士报》把州名误写成佐治亚。

    [437]戴德伍德。迪克是专写惊险小说的爱德华?L?惠勒(约1854-约1885)的作品《戴德伍德?迪克,拦路王子》中的主人公。这个赌徒兼绿林好汉被描述为“一顶宽沿黑帽歪戴在他的眼睛上”。

    [438]原文出自西班牙语,是对黑人的蔑称。(439]“它……前进”,出自《穿深蓝色海军制服的小伙子》一歌。

    [440]一九0四年,英国各报读者来函栏广泛开展对海军练习舰上施笞刑的讨论。萧伯纳在信中写道:“我对此感到厌恶。”该信刊登于伦敦《泰晤士报》(1904年6月14日)上。

    [441]约翰?贝雷斯福德(1738-1805),曾任爱尔兰枢密官、爱尔兰税务局科员和局长。在一七九七至一七九八年的爱尔兰民族起义中,他坚决站在英国方面。他还创办了一所骑术学校, 对那些持不同意见的爱尔兰人任意进行鞭笞或施以其他酷刑。当时英国海军里, 有个生在爱尔兰的海军上将,叫作约翰?普?贝雷斯福德(1768-1844),并无鞭笞方面的劣迹。两相比较,前者更够得上“老恶棍”这”一称呼。

    [442]“这种……些”,见《哈姆莱特》第1幕第4场中哈姆莱特对霍拉旭说的话。

    [443]“一千声”,原文是英语化了的爱尔兰语。

    [444]这里套用詹姆斯?汤姆森(1700-1748)作词、托马斯?阿恩(1710-1778)配曲的颂歌《统治吧,大不列颠》(1740)中的词句。原词是:“大不列颠人永远、永远、永远不做奴隶。”

    [445]这里,“市民”指的是英国议会的上院。此言不确。实际上, 其议员不是清一色(因为少数议员是从英格兰和爱尔兰贵族中遴选的)世袭的,而普鲁士的上院包括大地主和市镇的代表,也采用世袭制或终身制。

    [446]这里把“太阳是永远不落的”一语颠倒过来了。参看第二章注[48]。

    [447]雅胡是斯威夫特的《格利佛游记》中的人形动物。他们是罪恶的化身,与胡乙姆(智马)形成对照,参看第三章注[45]。

    [448]本段模仿《使徒信经》文体,参看第一章注[111]。文中用了不少双关语,如笞杖(rod)与上主(Lord)、夸耀(boast)与野兽(beast)发音相近。船梁末端(beamend)亦作“经济窘迫万分”解。

    [449]这儿指爱尔兰。

    [450]更大的爱尔兰,指美国,参看本章注[370]。十九世纪中叶以来,爱尔兰裔美国人不断地捐款训练起义者,以争取民族独立。

    [451]因一八四五年土豆歉收而引起的饥馑,造成霍乱等传染病。在一八四七年达到高峰。

    [452]地主或其代理人把佃户轰走后,往往毁掉他们的住房。 修马斯?麦克马纳斯在《爱尔兰种族的故事》(纽约,1967)中引用了伦敦《泰晤士报》的这样一段话:“他们正在离开!他们正在离开!爱尔兰人正怀着复仇心离开。很快地,爱尔兰的凯尔特人将会变得跟曼哈顿岛[纽约]上的红印第安人那样稀少。”

    [453]比塞塔是旧硬币。一九三三年由库鲁(亦称里拉)所代替。

    [454]美国律师、记者约翰?米切尔(1815-1875)说,一八四七年有一位船长曾在里约热内卢目击到一只船上满载爱尔兰麦子(据T.P.奥康内尔著 《格拉德斯通、巴涅尔和爱尔兰的伟大斗争》,第366页,费城,1886)。

    [455]棺材船一词是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出现的,指那些肮脏狭窄、缺水和食品的船。时人认为与其说它是船,不如说更像是棺材。

    [456]“自由国土”一语出自美国律师F.S.基所作的美国国歌《星条旗)(1814)。

    [457]语出自《申命记》第5章第6节:“上主说:‘……我曾经领你从被奴役之地埃及出来,’”这里把爱尔兰人比作以色列人。

    [458]葛拉纽爱尔是格蕾斯?奥马利(约1530-1600)的爱尔兰名字。她是西爱尔兰的女酋长和船长,据说曾培植当地的起义者达四十年之久。

    [459]豁牙子凯思林是爱尔兰传统的象征之一,参看第九章注[20]。

    [460]一七九八年秋约一千名法国人在爱尔兰梅奥郡的基拉拉登陆,起初得势。由于当年的爱尔兰起义已被击溃,这支远征军没有援军被迫投降。参看第一章注

    [461]斯图尔特王室的末代国王詹姆斯二世,参看第三章注[68]。一六九0年,他在博因河被威廉三世击败。遂背叛了爱尔兰支持者,逃往欧洲大陆。

    [462]帕特里克?萨斯菲尔德,参看本章注[54]。一六九一年十月三日,他领导下的爱尔兰部队与威廉三世的部队在利默里克的一块石头上写下条约。在萨斯菲尔德以及他的核心部队(11,000名)流亡法国的条件下, 英方决定在承认信仰天主 教等问题上对爱尔兰作出让步。然而在一六九五年,在英国的默许和同意下,爱尔兰(新教)议会公然撕毁了该条约。

    [463]“野鹅”,参看第三章注[68]。当时流亡到法、西等国的爱尔兰人大都从了军。

    [464]在法军为一方、同盟军(英、汉诺威、荷、奥)为另一方的丰特努瓦战役(1745)中,在法军中服役的爱尔兰旅,配合法国炮兵与骑兵,向英军右翼冲锋,迫使英国-汉诺威的步兵退却。

    [465]帕特里克?萨斯菲尔德在法军中服役,战死于兰登之役(1693)。

    [466]利奥彼德?奥唐奈(1809-1867)是博因河战役后流亡到西班牙的奥唐奈家族的后裔。一八五六至一八六六年间,三次任首相。在摩洛哥战争(1859-1860)中功绩显赫,获公爵称号。

    [407]这里,诺兰把两个陆军元帅混淆了。(1)尤利西斯?马克西米连(1705-1757),爱尔兰流亡者的儿子,生于奥地利。一七五一年玛丽亚?特蕾莎(1717-1780,奥地利女大公、匈牙利女王、彼希米亚女王、神圣罗马帝国弗兰西斯一世的皇后)任命他为驻波希米亚奥军总司令。后在布拉格战役中阵亡。(2)布朗伯爵乔治(1698-1782),则生在爱尔兰利默里克的卡穆,后成为俄军陆军元帅,得到玛丽亚?特蕾莎和沙俄的叶卡捷琳娜二世(大帝)的宠信。

    [468]泰?佩是托马斯?鲍尔?奥康纳的绰号,参看第七章注[22]。某些爱尔兰激进分子认为他创办的周刊《人物》有着浓厚的英国晚餐会气息。

    [469]真诚的谅解,原文为法语。一九0四年四月,英美之间达成谅解,联合起来对付德、奥匈帝国和意大利的联盟。英国听任法国插手摩洛哥,法国对英国征服埃及置若罔闻。

    [470]“打倒法国人!”原文为法语。

    [471]汉诺威是神圣罗马帝国的选侯(选帝侯的领土、爵位),一八六六年成为普鲁士一省。乔治一世(1660-1727)既是汉诺威选侯(1698-1727),又是英国汉诺威王朝第一代国王(1714-1727在位)。老婊子和日耳曼小伙子,指维多亚女王及其丈夫阿尔伯特亲王,参看第六章[101]。维多利亚属于汉诺威王室,母亲是德国公主。阿尔伯特是维多利亚的大表兄,系萨克森-科堡-哥达亲王。

    [472]马车夫,指女工的侍从斯科特?约翰?布朗(1826-1883)。在生活中,女王对此人十分倚赖。

    [473]《莱茵河畔的埃伦》是美国人科布和威廉?哈钦森所作歌谣,写一个士兵与其情人诀别。

    [474]《到酒价便宜的地方去》一歌系乔治?丹斯(死于1932)模仿斯蒂芬?福斯特的《到我心上人躺着做梦的地方去》而作。

    [475]这是英法之间达成谅解之后,法国人对英王爱德华七世(1901-1910在位)的赞称。后者曾致力于改善与奥地利以及他的侄子、德皇威廉二世(1888-1918在位)的关系,参看第七章注[101]。

    [476]爱德华七世的私生活不检点时有丑闻揭出。这里,梅毒用的是英语(pox),而和平则用的是法语(pax),二词发音相近。圭尔夫是汉诺威王室的姓。韦亭是爱德华之父艾伯特亲王的姓。维多利亚结婚时,把圭尔夫这个姓去掉(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韦亭被改成英国姓温莎)。

    [477]梅努斯是爱尔兰基尔代尔郡一村庄,那里的圣帕特里克学院是不列颠诸岛上最大的天主教神学院,由爱尔兰红衣大主教和主教们领导。当乔治七世于一九o三年七月正式访问爱尔兰时,学院当局把饭厅用亲王骑装的颜色装饰起来,还点缀以他最喜爱的两匹坐骑的雕刻。

    [478]维多利亚女王于一八四九年第一次正式访问都柏林时,曾把当时的威尔士亲王爱德华封为都柏林伯爵。

    [479]“但愿你的影子永远不会淡下去”是爱尔兰人通常用的祝酒辞。

    [480]红沙洲餐厅的牡蛎,参看第六章注[29]。

    [481]《巴利莫特书》是一部古籍选集,约一三九一年由所罗门?奥德罗玛、马努斯?奥杜依盖楠等人在爱尔兰斯莱戈郡托马尔塔赤?麦克多诺格家中编选而成。

    [482]四位大师指编著《爱尔兰王国编年史》(或《四大师编年史》1632-1636)的方济各会修士迈克尔?奥克勒里(1575-1643)、科奈尔?奥克勒里、库科伊克利切?奥克勒里和费尔菲萨?奥穆尔成里。

    [483]凯里是爱尔兰西南部荒芜的一郡。卡朗突奥山位于该郡,是爱尔兰最高的山。

    [484]山寨、土寨、日光间,原文均为爱尔兰语。

    [485]这是纪念灾难的石堆,路人各自往上面添石头。据迷信,这样就能埋掉灾难。

    [486]“巴米塞德时代”,套用生于爱尔兰的英国诗人詹姆斯?克拉伦斯?曼根(1803-1849)所作一首诗的题目。巴米塞德是八世纪的波斯显赫家族。

    [487]二湖谷(音译为格伦达洛谷)在爱尔兰威克洛郡内。原有的教堂已化为废墟,只剩下十一、十二世纪建的一座叫作“圣凯文厨房”的小教堂。克朗麦克诺伊斯是爱尔兰香农河左岸早期基督教中心。现仍保存有七座古教堂的遗址。

    [488]康大寺院在戈尔韦郡,最早建于六二四年,十九世纪重新修复。衣纳格峡谷是戈尔韦郡一条漫长的峡谷,一侧排列着十二座圆锥形小山。爱尔兰之眼是霍斯岬角以北一英里处一小岛,有一座七世纪小教堂的废墟。

    [489]塔拉特的绿色丘陵位于都柏林西南方。克罗帕特里克山是爱尔兰梅奥郡的一座石英岩石山峰,顶上有座小教堂。据传公元五世纪圣帕特里克曾到过此山。

    [490]吉尼斯公司酿酒厂在都柏林中心区西部,莉菲河以南。拉夫?尼格是不列颠群岛中最大的湖泊,位于爱尔兰东北部。奥沃卡峡谷在都柏林河以南,威克洛郡内,为几条河流汇合之处。

    [491]伊索德之塔修建于中世纪,位于都柏林市中心区利菲河以南。一六七五年被毁,玛帕斯方尖塔修建于一七四一年,在基拉尼,位于都柏林东南九英里的岸上。

    [492]这座医院建于一八0三年,坐落在都柏林大运河街上。经费悉由苏格兰-爱尔兰医生和政治家圣帕特里克?邓恩(1642-1713)的遗产中支付。

    [493]克利尔岬角位于爱尔兰最南端。阿赫尔罗峡谷有八英里长、两英里宽,位于蒂珀雷里、科克两郡交界处。

    [494]林奇的城堡在戈尔韦,是十六世纪初担任戈尔韦教区委员的詹姆斯?林奇的寓所,参看本章注[425]。苏格兰屋,见第八章注[80]。拉思唐联合贫民习艺所修建于一八四一年,在都柏林东南八英里半处。

    [495]图拉莫尔监狱在爱尔兰中东部的艾伦沼泽区(位于利菲河和香农河之间)的图拉莫尔镇上。卡斯尔克尼尔瀑布在爱尔兰中部。香农河在此穿过无数岩礁,形成瀑布。

    [496]原文为爱尔兰语。

    [497]莫纳斯特尔勃衣斯位于都柏林西北三十五英里处,有教堂废墟和三座石制十字架。朱里饭店坐落于都柏林的学院草地。圣帕特里克的炼狱在爱尔兰多尼戈尔郡的圣徒岛上。据说圣帕特里克曾在这里的一个洞穴里目睹炼狱的幻景,后世(约自1150年起)成为信徒朝香之地。

    [498]鲑鱼飞跃是利菲河莱克斯口的一座瀑布,距都柏林八英里。梅努斯学院饭厅,参看本章注[477]。柯利洞穴是多利蒙特(都柏林西北郊)的一个天然浴池。

    [499]关于第一任威灵顿公爵在都柏林的诞生地,众说纷坛。现公认为以上梅里逊街二十四号最为可信。卡舍尔岩石高踞蒂珀雷里郡城镇中,山顶有古建筑遗迹。

    [500]艾伦沼泽地爱尔兰中东部的泥炭沼泽,位于利菲河和香农河之间,沼泽区中有一座早期隐修院遗址。亨利街批发庄在都柏林亨利街和丹麦街上,批发服饰和缝纫用品。芬戈尔洞是苏格兰斯塔法岛西南岸的玄武岩洞。

    [501]原文为moving,也作“移动的”解。

    [502]在一九0四年,摩洛哥的犹太人依然被当地的穆斯林强制从事种种劳役,直到一九0七年才明文废止。

    [503]《启示录》第21、22章有关于新耶路撒冷的描述。那是犹太人所向往的理想国。这里,“市民”是站在反犹太主义立场上问布卢姆是否支持犹太复国主义。

    [504]引自《马太福音)第19章第19节中耶稣的话,下半句是:像爱自己一样。

    [505]“抢光我的邻居”,原文为英语化了的爱尔兰语。这是两个孩子玩的纸牌游戏,把对方的牌全部夺到手者为胜。

    [506]“好个”,原丈为英语化了的爱尔兰语。

    [507]这里套用圣奥古斯丁(354-430)所著《忏悔录》第3卷中的话。奥古斯丁指的是在他发现天主是唯一和最终的爱情归宿之前,自己曾沉湎于肉欲。原话是:我思恋爱情,寻觅着所能爱的,爱慕爱情。

    [508]这里把中国的《礼记》、汉朝、茶叶、蒲州凑在一起,变成两个人名。

    [509]江勃和艾丽思分别为伦敦皇家动物园的公象和母象。当江勃于一八八二年离开该园时,艾丽思大吼,惊动了整个动物园。

    [510]号筒,指过去半聋人用的号筒形助听器。

    [511]本书第十四章中提到这个穿胶布雨衣的人的身世,参看该章注[38]及有关正文。《都柏林人?悲痛的往事》里的达菲就对一位已故的夫人缅怀不已。

    [512]“伪善者”是十六世纪时天主教徒给清教徒起的外号。

    [513]奥利弗?克伦威尔(1599-1658),英格兰军人和政治家,一六四九年在处死国王查理一世时,他是主要领导者。随后宣布在英伦三岛成立共和国, 爱尔兰人予以抵制。他猛攻德罗赫达(位于都柏林以北三十英里的海边) ,打死了至少二千八百名守备队(另有数千无辜妇孺被野蛮地屠杀),迫使爱尔兰臣服。

    [514]《爱尔兰人联合报》,每逢星期四出版,参看第三章注[108]。当天(6月16日)确实刊登了一篇类似的讽刺文章,但内容不尽相同。

    [515]原文作“Walk upon Eggs”,意思是“走在鸡蛋上”,与walk on airs(洋洋得意)发音相近。国王的侍从武官在盛大仪式上捧金杖。

    [516]阿贝库塔是西尼日利亚一省。阿拉基是小国的首领,类似苏丹。他于一九0四年夏季确实访问了英国,但他不是祖鲁人(见第一章注[27])。

    [517]这个牧师的姓名是由两个反对天主教的人的姓名拼凑而成的。亚拿尼亚是《使徒行传》第23章第2节中的犹太人祭司,他曾吩咐侍从打使徒保罗的嘴巴。普列斯戛德?贝尔本(Praisegod Barebones),意译为“赞美上帝?瘦人”。英国历史上有个作普列斯戛德?巴本(约1596-1679)的传教士。克伦威尔组织新国会后,曾请他参加。因巴本(Barbon)一姓与“瘦人”(barebone)发音相近,世人遂戏称新国会为“瘦人国会”。信天主教的查理二世复辟后,他坚决反对,从而被关进伦敦塔。

    [518]“先生”,原文“massa”是美国南方的黑人土话。

    [519]按阿拉基访英时曾和爱德华七世谈及这部《圣经》。

    [520]“爱杯”是有数个把手以便轮流饮的大酒杯。“黑与白”,原文作Blad white,有一种以此为商标的苏格兰威士忌酒。“威士忌”,原文为爱尔兰语。

    [521]棉都是曼彻斯特的别称。

    [522]此话含有贬意,指的是把《圣经》当作手纸用了。

    [523]格里菲思确实写过“市民”朗读的这类讽刺文章。  起初用的笔名是尚戛纳霍(爱尔兰语,含有“恳谈”意),后来只用个首字“P”(可能是为了纪念巴涅尔)。参看第三章注[108]。

    [524]罗杰?凯斯门特爵士(1864-1916),反抗英国统治的起义中的爱尔兰烈士。一八九五年至一九0四年,他历任英国驻葡属东非、安哥拉和刚果自由邦的领事。由于揭露白种商人在刚果对土著劳工的残酷剥削而博得国际声誉。  一九一四年他参加新芬党,同德国商洽获得军事援助事,未果,一九一六年被处决。

    [525]卡菲尔是属于南非班图族的一支土著。当时爱尔兰有个叫作G?H?奇尔格温(1855-1922)的杂耍演员。表演时,将脸涂黑,眼睛周围画上一圈白色大钻石,自称白色卡菲尔。下文中利内翰劝阻莱昂斯一事,第十六章有续笔。

    [526]这里指要去厕所。通常的说法是:再见吧,都柏林,我要到戈尔特去。戈尔特是爱尔兰西部斯菜戈附近一寒村。原意是表示农民在城市里呆不惯。

    [527]威廉?斯莱特里在都柏林中心区所经营的酒吧。

    [528]这个未说明姓名、身份的“我”一边解手一边发出噢、呜、哎呀、啊等呻吟声,暗示他患有淋病。杜鹃占其他鸟的窝下蛋,耶路撒冷社鹃是十九世纪出现的一种对犹太复国主义者的贬称。

    [529]玛土撒拉是《圣经》中最长寿的人,活到九百六十九岁。见《创世记》第5章第27节。这里指布卢姆的父亲。

    [530]布卢姆之父其实是服用过量的乌头(其侧根叫附子)而死,参看第十六章。

    [531]通常说“兰蒂(或拉利)?麦克黑尔的狗”。爱尔兰作家查理?詹姆斯?利弗(1806-1872)在《拉利?麦克黑尔》一诗中描述了他那条与人十分亲昵的狗。

    [532]城堡指都柏林堡。克罗夫顿这个人物曾出现在《都柏林人?纪念日,在委员会办公室》中。在一九0四年,他一面领着关税总局的津贴,一面担任都柏林郡议会秘书R?T?布莱克本的助手。

    [533]从此段至“好个逗乐的骗子!”(见本章注[534]),作者嘲弄地模仿那些写于十九世纪末叶的中世纪传奇的文体。

    [534]模仿传奇文体的段落,到此为止。参看本章注[533]。

    [535]襁褓儿是爱尔兰天主教徒对美以美教派(以后推而至于一切新教徒)的蔑称。

    [536]朱尼厄斯是一七六九至一七七二年间在伦敦《公共广告报》上刊登的一批弹劾信上所署的笔名。本世纪初,人们大都认为那是在都柏林的英国政治家菲利普?弗朗西斯爵士(1740-1818)所写。

    [537]坎宁翰指的是阿瑟?格里菲思在《爱尔兰联合报》上连载(1904年1月至6月)的《匈牙利的复兴》。该书写匈牙利怎样摆脱奥地利的统治,争取民族独立,把这作为爱尔兰的典范。他误认为布卢姆是格里菲思的智囊。

    [538]牙医布卢姆,参看第十章注[202]。

    [539]维拉格是匈牙利语“花”的音译。

    [540]圣者和贤人的岛屿,参看第三章注[55]。

    [541]指犹太人总是盼待弥赛亚(救世主)的诞生。

    [542]意思是说,生下的是能够做父亲的还是能够做母亲的,借以强调犹太人急于繁衍后代的心情。

    [543]这是当时都柏林出售的一种供婴儿、病人、成长期儿童及老人吃的营养食品。

    [544]原文为法语。

    [545]这里把一则笑话中的“你猜疑那是谁呢?”改了一个字(“你”改为“他”),参看第九章注[331]。

    [546]“披着羊皮的狼”,套用《马太福音,第7章第15节:“他们[假先知]来到你们面前,外表看来像绵羊,里面却是凶狠的豹狼。”亚哈随鲁是《旧约?以斯帖记》(第1-3章)中的波斯王,犹太女子以斯帖的丈夫。这里泛指流浪的犹太人。

    [547]“约?詹”是都柏林酒厂约翰?詹姆森父子公司所酿造的一种爱尔兰威士忌。

    [548]巴利金拉尔是爱尔兰唐郡一荒村,也有人说圣帕特里克就是在都柏林以南的范特利河口登陆的,见第五章注[50]。

    [549]此句至“因基利斯督我等主”(见本章注[607]),戏谚地模仿天主教会中关于宗教庆祝活动的描述。

    [550]斯波莱托是意大利翁布里亚区一城镇,本笃会隐修院(后成为欧洲主要经籍讲究的学术中心。)创办者圣本笃(约480-约547)生在该镇附近的努尔西亚。

    [551]加尔都西会是一0八四年由科隆的布鲁诺创建的苦修会,参看第五章注[79]。卡马尔多利修会是一二一0年由圣罗穆埃尔在隐修院改革运动中成立于意大利阿雷德附近卡马尔多利的本笃会独立分支。

    [552]  西多会是一0九八年由本笃会的罗伯特?德莫勒斯米等人在法国境内勃艮第地区第戎附近的西多建立的,故名。奥利维坦会是本笃会另一独立分支,一三一九年由乔万尼?德托罗梅(1272-1348)建立于意大利的奥利维托山。

    [553]奥拉托利会是一五七五年由圣菲力普?内里(1515-1595)创立于罗马的在俗司铎修会。瓦隆布罗萨修会是由圣约翰?瓜尔维特(985-1073)于   一0五六年左右在意大利佛罗伦萨附近的瓦隆布罗萨镇建立的。

    [554]奥古斯丁隐修会是中世纪四大托钵修会之一,遵循圣奥古斯丁(354-430)所制订的规章。布里吉特女修会,又称至圣救主会,于一三四六年由瑞典修女圣布里吉特(1303-1373)创立。

    [555]普雷蒙特雷修会,俗称白衣修士会,是一一二0  年圣诺贝特(约生于1080)会同十三名同道在法国境内普雷蒙特雷创立的隐修院。圣仆会是天主教托钵修会之一。一二三三年由佛罗伦萨七名布商所创始。特别提倡崇奉圣母玛利亚, 并附设有女修会。

    [556] 圣三一赎奴会是一一九八年由马都的圣约翰成立于法兰西的天主教修会,旨在赎救近东、北非一带被俘虏为奴的基督教徒。“彼得?诺拉斯科的孩子们”指一二一八年由圣彼得?诺拉斯科在西班牙创立的天主教梅塞德修会会员,该会的宗旨在于赎救被摩尔人俘虏的基督教徒。

    [557]先知以利亚的孩子们指加尔默罗会。 早年有人相信这个修会的创建者是先知以利亚,其实是参加过十字军东征的利莫各斯伯爵贝特朗。一一五六年他和一些朝圣者在巴勒斯坦境内加尔默山定居,这便是加尔默罗会的前身。  一二0八年左右,耶路撤冷主教艾伯特为该修会制订了会规。阿维拉的圣女德肋撤(1515-1582)于一五六二年建立女隐修院,并对男隐修院进行改革。改革派修土赤脚着草鞋,以别于老派(穿鞋的)。文中的另一派即指赤脚派。

    [558]多明我会修士着褐衣,方济各会着灰衣。多明我会是一二一五年由西班牙修士圣多明我(约1170-1221)创立的布道托钵修会。方济各托钵修会是圣方济各(阿西西的,1182-1226)于一二0九年创立的,他要求修士们安贫。

    [559]正式名称为嘉布遣小兄弟会,是从遵规派(约于1460年脱离方济各会的住院派或集体派而成立的独立分支)中分化出来的。一五二五年由马特奥创立。修士们赤足。

    [560]科德利埃会是方济各会的独立分支,他们腰系打了结的绳子,以表示严格遵守圣方济各的会规。小兄弟会是帕奥拉(在意大利境内)的圣方济各(1416-1507)于一四五四年创立的托钵修会。

    [561]克拉蕾的女儿们指圣方济各协助贵族妇女克拉蕾于一二一二年创立的方济各第二会(即克拉蕾安贫会)。

    [562]遣使会是一六二四年由法国修士圣味增爵?德保罗(1576-1660)创建的修会,又名味增爵会。

    [563]圣沃尔斯但(1008-1095),英国伍斯特郡最后一任萨克逊主教。他属于本笃会,曾建立一个修会。

    [564]指依纳爵创建的耶稣会,参看第一章注[4]。

    [565]埃德蒙?依纳爵?赖斯(1762-1844),爱尔兰人,一八0二年起,在沃特福德、都柏林等地开办学校,并创建由在俗人员组成的圣教学校兄弟会。 一八二一年任第一任会长。

    [566]圣西尔是法国人对圣西里库斯(约于304年殉教)的称谓。圣伊西多勒?阿拉托尔(1070-1130),西班牙忏悔师,农民的主保圣人。

    [567]圣小詹姆斯即《马太福音》第10章第2节中亚勒腓的儿子雅各,耶稣十二使徒之一。为有别于同名的另一使徒(西庇太的儿于雅各),在名字前加个“小”字。

    [568]锡诺普(小亚细亚北岸,土耳其一港埠)的圣佛卡斯为殉教徒。 圣朱利安是行路者和吟游诗人的主保圣人。圣菲利克斯?德坎塔里斯是阿布鲁齐(意大利中部地区)一农民,后成为嘉布遣小兄弟会修士。

    [569]圣西门(388-459)是柱头苦修的首倡者, 他长时间站在柱头上祈祷,栉风沐雨,靠门生缘梯送饭维持生命。圣斯蒂芬,参看第一章注[9]。天主的圣约翰(1495-1550),葡萄牙人,慈善医院的主保圣人。

    [570]圣费雷欧尔是传说中六世纪初的西班牙人。圣勒加德(死于608),爱尔兰修道院院长和传教士。圣西奥多图斯(约304),殉教徒,旅店主的主保圣人。

    [571]圣沃尔玛尔(活动时期为7世纪),法国隐士,创建了修道院,任院长。圣理查?德维赤(1197-1253),英国主教。圣味增爵?德保罗,参看本章注[562]。

    [572]托迪的圣马丁,指意大利籍教皇马丁一世(649-655在位),他生于意大利的托迪,因不肯在教义问题上做出让步,被拜占廷皇帝康斯坦茨二世流放到克里米亚而死。图尔的圣马丁(约316-397)是法国图尔的主教。

    [573]圣阿尔弗烈德(849-899), 英国西南部撒克逊人的韦塞克斯王朝国王(871-899在位)。他还是个教会改革者,但从未被正式封为圣徒。圣约瑟,圣母玛利亚的未婚夫(见《路加福音》第1章第27节)。

    [574]圣但尼,巴黎主教,法国的主保圣人之一,约于二七五年殉教。圣科尔内留斯(251-253,任都皇),罗马人,被流放到桑图塞拉而死。圣利奥波德(1073-1136),原为奥地利一名士兵,被誉为善人利奥波德,创建过几座修院。

    [575]圣伯尔纳(1090-1153),法国人,天主教西多会修士, 一一一五年在明谷(在今德国奥布省)创立隐修院。他在神学辩论会上任仲裁人,又在罗马教廷内部的互相倾轧中,进行调停。从而获得了“甜如蜜的教义师”这一美称。圣特伦斯是一世纪的主教和殉教者。圣爱德华(962-979),英国国王,殉教者。

    [576]拉丁文icula的意思是小狗。因此,圣欧文?卡尼库鲁斯含有“小狗的圣欧文”之意。这里把杂种狗加里欧文列入圣徒的队伍中了,参看本章注[33]。

    [577]圣劳伦斯?奥图尔(1132-1180),都柏林大主教,都柏林的主保圣人之一。丁格尔和科穆帕斯帖拉的圣詹姆斯,即那稣十二使徒之一圣大詹姆斯(  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参看本章注[567]。据说公元四四年左右他在耶路撒冷被斩首后,遗体神奇地被转移到西班牙的科穆帕斯帖拉。该地因而成为西欧最出名的朝香之地。爱尔兰西南部的丁格尔湾也有一座纪念他的教堂。

    [578]圣科拉姆西尔和圣科伦巴(约521-597)是同一个爱尔兰天主教教士的两个名字。他一生致力于向苏格兰传教。圣切莱斯廷一世是意大利籍教皇(422-432在位)。是他把圣帕特里克派到爱尔兰来传教的。

    [579]圣科尔曼(约605-676),原在爱尔兰爱奥纳岛上当修士,六六一年任林迪斯法尔内主教兼隐修院院长。

    [580]圣凯文(死于618),二湖谷修道院的创建者和院长,参看本章注[487]。

    [581]圣布伦丹,参看本章注[66]。圣弗里吉迪安(约死于558), 爱尔兰圣徒,到意大利去做隐修士,后成为古城卢卡的主教。圣瑟南(约488-约544),他曾到罗马去朝圣。回到爱尔兰后盖了几座教堂,其中一座在香农河心(河名即为纪念他而起的)的斯卡特里岛上。

    [582]圣法契特纳(活动时期为6世纪),罗斯的主教,在那里创办了爱尔兰屈指可数的一座修道院学校。圣高隆班,参看第二章注[31]。圣加尔(约551-645),圣高隆班的伙伴,前往欧洲大陆的爱尔兰传教士,被誉为“瑞典使徒”。圣弗尔萨,参看本章注[65]。

    [583]圣芬但(死于597),在爱尔兰的克罗涅建立了一座修道院。圣菲亚克,参看第三章注[87]。圣约翰?内波玛克(约1340-1393),忏悔师,殉教者。波希米亚的主保圣人之一。圣托马斯?阿奎那,参看第一章注[88]。

    [584]不列塔尼的圣艾夫斯,即艾夫斯?赫洛里(1253-1303),爱尔兰忏悔师,律师的主保圣人。圣麦昌是十一世纪的丹麦-爱尔兰圣徒。都柏林有一座以他命名的教堂。圣赫尔曼-约瑟(1150-1241),德国的神秘主义者。

    [585]圣青年指耶稣会所办学校的男童。圣阿洛伊苏斯?贡萨加(1568-1591),意大利耶稣会圣徒,由于看护传染病患者而死。圣斯但尼斯劳斯。科斯塔卡(1550-1568),他从维也纳步行三百五十英里到罗马,当上了耶稣会见习修士。圣约翰?勃赤曼斯(1599-1621),耶稣会士,以焕发着年轻人的激情著称。

    [586]热尔瓦修斯,因在米兰被罗马将军阿斯塔修斯用铁鞭毒打,约于一六五年殉教而死。瑟瓦修斯(约卒于384),通格勒斯(在今比利时境内)主教,在中世纪西欧受尊重。圣博尼费斯(约675-754),生于英国,成为“日耳曼使徒”,美因慈大主教,在一场对基督教徒的大屠杀中殉教而死。

    [587]圣女布赖德(约453-523),又名圣女布里奇特,爱尔兰三个主保圣人之一。圣基兰(约500-约560),奥索里主教,“爱尔兰十二使徒”之一。圣卡尼克,参看第三章注[135]。

    [588]圣贾拉斯(约卒于540)在爱尔兰东戈尔韦郡蒂尤厄姆镇建造了教堂,并设置了康诺特省的第一个主教管区。圣芬巴尔(约550-623)在科克设置了主教管区,他是该市主保圣人。圣帕平(活动时期为6世纪)是桑特里教区修道院院长。

    [589]阿洛伊修斯?帕西费库斯修士是圣方济各(阿西西的) 的胞弟和弟子,参看本章注[558]。路易斯?贝利克苏斯这一姓名可能是杜撰的。Bellicosus(拉丁文)的意思是“好战的”,与路易斯的姓Pacificus(拉丁文,“和平的”)针锋相对。

    [590]利马的圣女萝丝(1586-1617),生于秘鲁,南美洲的主保圣女。一六0六年加入圣多明我第三会隐修。维泰博的圣女萝丝(卒于1252),曾在圣方济各第三会隐修。她是意大利城市维泰博的主保圣女。

    [591]伯大尼的圣女玛莎,参看第五章注[41]。她是拉撒路的姐姐,见《约翰福音》第11章第1至3节。埃及的圣女玛丽(活动时期为4世纪)原是亚历山大的妓女,步行到那路撒冷朝圣,并在荒野里苦行赎罪达四十六年之久。圣女露西是西西里岛锡拉库扎市主保圣人,三0四年殉教而死。圣女布里奇特,参看本章注[587]。

    [592]圣女阿特拉克塔(或圣女阿拉特,活动时期为5世纪)。据说她入女修会时是圣帕特里克给她戴面纱的。她在戈尔韦和斯莱戈创设了几座修道院。 圣女迪姆普娜是七世纪的基督教徒,被其异教徒的父王杀害。传说她的遗骨能显圣, 故成为神经失常者的主保圣人。

    [593]圣女艾塔(约548-570) 在利默里克附近创设了一座宗教机构和一所学校。圣女玛莉恩?卡尔彭西斯,指摩莉?布卢姆。卡尔彭西斯的意思是“卡尔普的”,而卡尔普是直布罗陀的旧称。

    [594]小耶稣的圣修女德肋撒,参看第六章注[22]。圣女芭巴拉,炮兵的主保圣人,在比希尼亚(约236)或埃及(约306)殉教而死。圣女斯科拉丝蒂卡(  约480-约543),圣本笃之妹,五二九年圣本笃在意大利的卡西诺山建立隐修院,她也跟随而去,创建一座女修道院。圣女乌尔苏拉,参看第一章注[21]。

    [595]角制墨水瓶象征学识渊博,如圣奥古斯丁,参看第七章注[207]。

    [596]行囊象征朝圣,如埃及的圣女玛丽,参看本章注[591]。

    [597]传说耶稣被钉十字架后,伯大尼的圣女玛莎曾前往法国,除掉了那里的一条恶龙。下文中的“鹿弹”,参看第十六章注[247]。

    [598]圣母玛利亚被称作“海洋之星”,“头上戴着一顶有十二颗星的冠冕”(参看《启示录》第12章第1节)。画像中的圣帕特里克通常都踩着几条蛇,以象征他为爱尔兰除害。

    [599]据说有人因看中了圣女露西那双美丽的眼睛,向她求婚。于是她便剜掉眼珠子,以表示誓为天主童贞女的决心,参看本章注[591]。

    [600]独角兽,见第十四章注[30]。

    [601]原文为拉丁文,见《旧约?以赛亚书》第60章第1节。按这是显现节(每年1月6日纪念耶稣显灵)所颂日课的首句,而将祭经的首句是:“看,他来了,上主和征服者。”

    [602]原文为拉丁文。

    [603]原文为拉丁文。语出自《以赛亚书》第60章第6节:“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

    [604]“驱逐……盲人”,以上均为《福音书》上所载耶稣行的神迹。

    [605]玛拉基,参看第一章注[101]。帕特里克,参看第五章注[50]。奥弗林神父,参看第八章注[203]。

    [606]原文为拉丁文。

    [607]原文为拉丁文。模仿宗教庆祝活动的描述,到此为止。参看本章注[549]。

    [608]祝酒词,发财走红运之意。

    [609]“约翰?詹姆森”,参看本章注[547]。

    [610]祝酒词,咱们不能缺酒喝之意。

    [611]宁芙,参看第四章注[60]。

    [612]此段模仿十九世纪末叶写中世纪传奇的文体。

    [613]这是宣告把教徒永远开除教籍时的用语。钟是作为警告用的,《圣经》中包含着所需词句,蜡烛意味着将它吹灭后灵魂便将陷入黑暗。

    [614]指克伦威尔在残酷地屠杀爱尔兰人时所发出的诅咒,参看本章注[513]。

    [615]原文为爱尔兰语。

    [616]这个歌词是根据弗雷德?费希尔所作美国通俗歌曲《倘若月亮里那个男子是个黑人,黑人,黑人》(1905)而改的。

    [617]指摩西?门德尔松(1729-1786),出生于德国的犹太哲学家,或费利克斯?门德尔松(1809-1847),德国作曲家,父母均为犹太人。

    [618]卡尔?马克思(1818-1883),生于普鲁士的莱茵省特里尔城,父母均为犹太人。梅尔卡丹特不是犹大人,而是一个意大利天主教徒,参看第五章注[75]。巴鲁克?斯宾诺莎(1632-1677),哲学家,唯理性主义者,出生在荷兰的一个犹太人家庭。

    [619]原文为匈牙利语。纳吉亚的意思是伟大的,撒葛斯是接尾语。乌拉姆是殿下。利波蒂即英文的利奥波德。维拉格是花。

    [620]原文为匈牙利语。撒兹是一百。哈明兹是三十。兹布洛尤是小牛。古里亚斯是牧牛人。都古拉斯是塞住。下文中的“大声喝彩”,原文为法语。

    [621]现象学是二十世纪一种哲学流派,其主旨在于对自觉地经验到的现象作直接的研究和描述。

    [622]这是以都柏林的饼干制造商W?雅各布与?雅各布为老板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623]《回到爱琳来》一歌是英国歌谣作曲家夏洛特?阿林顿?巴顿多(1830-1869)所作。

    [624]《拉科齐进行曲》是米克洛斯?斯克尔于一八0九年所作的歌曲。后曾被采用为匈牙利国歌。

    [625]四海,指环绕爱尔兰东北的北海峡,东边的爱尔兰,东南的乔治海峡和大西洋。

    [626]霍斯山,参看本章注[101]。三岩山位于都柏林以南,自都柏林市内可眺望之。糖锥山,参看第八章注[57]。

    [627]布莱岬角,参看第一章注[35]。莫恩山,参看第十一章注[38]。加尔蒂山脉在爱尔兰利默里克郡西南部和蒂珀雷里郡东南部之间。

    [628]牛山是西爱尔兰莱戈郡的山脉。多尼戈尔是爱尔兰西北遍地是山的一郡。斯佩林山在北爱尔兰蒂龙和伦敦德里两郡交界处。纳格尔和博格拉是科克郡北部的两道山脉。

    [629]康尼马拉山在西爱尔兰戈尔韦郡沿岸。麦吉利卡迪,见本章注[28]。

    [630]奥蒂山是界于戈尔韦、克莱尔两郡之间的山脉。贝尔纳山是莫恩山脉中的第二座高山。布卢姆山,见第四章注[15]。

    [631]康布利亚和卡利多尼亚分别为古罗马时期对威尔士和苏格兰的称呼,隔海与爱尔兰遥遥相对。

    [632]鸽房水电站和普尔贝格灯塔,参看第三章注[66]和[140]。

    [633]原文为匈牙利语。

    [634]指弥撒中最后一段福音,见《约翰福音》第1章第1至14节。

    [635]朗福德郡在都柏林西北约九十英里处。

    [636]邓辛克气象台,参看第八章注[35]。

    [637]朱塞佩?梅尔卡利[1850-1914]发明了一种五级地震检波器。

    [638]绢骑士托马斯,见第三章注[151]。

    [639]路德是英国面积单位,一路德为四分之一英亩。一杆(或波尔赤)是英国长度单位,一杆(或波尔赤)等于五码半。

    [640]乔治?弗特里尔在第十五章中重新出现,见该章注[119]及有关正文。

    [641]记录法官,参看第七章注[158]。

    [642]巨人堤道指北爱尔兰北岸的火山岩石柱群。

    [643]金塞尔岬角濒临爱尔兰科克郡的班敦河河口。

    [644]“追思已亡日弥撒”和“被毁物”,原文均为拉丁文。

    [645]这个虚构的海军少将的长名中的赫尔克里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大力神,汉尼拔(公元前247-前183)是迦太基的军事统帅,哈比亚斯?科尔普斯是拉丁文“人身保护令”的译音。

    [646]原文作S.O.D.系把前面的杰出服务勋位的首字(D.S.O.)掉换而成。sod是sodomite(鸡奸)的简写。

    [647]“此刻……去”之句,系模仿《列王纪?下》第2章第11节的笔调。

    [648]“于是……他”之句,模仿《马太福音》第17章第1至5节的描述。

    [649]阿爸是古叙利亚一希腊语中对天主圣父的称呼。见《马可福音》第14章第36节。阿多尼是希伯来语“夭主”的音译。

     第十三章 1

    三个少女结伴坐在岩石上,饱览着傍晚的风景,享受着那清新而还不太凉的微风。她们曾多次[ 2 ] 到自己所喜爱的这个地方来,在闪亮的波浪旁亲切畅快地谈论女人的家常。西茜·卡弗里和伊迪·博德曼将娃娃放在婴儿车里,还带着两个鬈发的小男孩汤米和杰基 ·卡弗里。他们身穿水手服,头戴水手帽,衣帽上均印染着H. M. S. [ 3 ] 美岛号字样。汤米和杰基·卡弗里是双胞胎,不满四岁,有时吵闹得厉害,被宠坏了。尽管那样,两张活泼快乐的小脸蛋儿和惹人喜爱的动作使他们依然是人人疼爱的小宝宝。他们手执铲子和桶,弄得浑身是沙子,像一般孩童那样筑城堡,或者玩他们的大彩球,快快乐乐地打发着光阴。伊迪·博德曼一前一后地摇着婴儿车里的胖嘟嘟的娃娃。那位小绅士高兴得咯咯直笑。他才十一个月零九天。尽管刚趔趔趄趄地学步,却已开始咿呀学语了。西茜·卡弗里朝他弯下身去,逗弄他那胖嘟嘟的小脸蛋儿和腮帮上那个可爱的小酒窝儿。

    夏日的黄昏开始把世界笼罩在神秘的拥抱中。在遥远的西边,太阳沉落了。这一天转瞬即逝,将最后一抹余晖含情脉脉地投射在海洋和岸滩上,投射在一如往日那样厮守着湾水做然屹立的亲爱的老霍斯岬角以及沙丘海岸那杂草蔓生的岸石上;最后的但并非微不足道的,也投射在肃穆的教堂上。从这里,时而划破寂静,倾泻出向圣母玛利亚祷告的声音。她——海洋之星[ 1 ],发出清纯的光辉,永远像灯塔般照耀着人们那被暴风颠簸的心灵。

    喏,小娃娃,西茜·卡弗里说,大——大声说吧:我要喝口水。

    娃娃跟着她学舌:荷、荷、咳、随。

    西茜·卡弗里紧紧地搂抱住小不点儿,因为她非常喜欢孩子,对小病人极有耐性。除非是由西茜·卡弗里捏着汤米·卡弗里的鼻子并且答应给他一截面包尖儿,或涂满金色糖浆的黑面包,他是绝不肯服蓖麻油的。这个姑娘的说服力够多么大啊!当然,娃娃博德曼也确实很乖,他围着崭新的涎布,是个再可爱不过的小家伙。西茜·卡弗里完全不是像弗洛拉·麦克弗利姆西[ 4 ]那种被宠坏了的美人儿。她是位世上罕见的心地纯正的少女:一双吉卜赛人式的眼睛总是笑吟吟的,熟樱桃般的红唇[ 5 ] ,随口说着逗人的话,真是再可爱不过了。伊迪·博德曼听了小弟弟的妙语,不禁也笑起来。

    但就在这当儿,汤米和杰基哥儿俩之间发生了一场小小的争执。男孩儿毕竟是男孩儿,我们这对双胞胎也越不出这颠仆不破的道理。争端缘于杰基公子所筑的一座沙堡,汤米公子非要从建筑上对它加以改进,装上一扇圆形炮塔般的正门。然而倘若汤米公子刚愎自用,杰基公子也同样固执己见。俗话说得好:再渺小的爱尔兰人在自己家中也是一座城堡之主。于是,杰基公子便扑向他那誓不两立的劲敌。到头来,不但把他所攻击的对手打得一败涂地,(说起来令人伤心!)连他所垂涎的那座城堡,也变成一片废墟。不用说,败下阵来的汤米公子的哭声惊动了女伴们。

    汤米,到这儿来,他姐姐用刻不容缓的语气嚷道,马上来!还有你,杰基,把可怜的汤米推到脏沙子里,你害不害羞!等着瞧吧,我得给你点儿厉害尝尝。

    汤米公子噙着满眶热泪,视线模糊起来。他立即应命走来,因为这对双胞胎向来是把姐姐的话当作金科玉律的。败北了的他,可真是一副惨相。小小的水手帽和裤子上沾满沙子。然而西茜·卡弗里少女老成,是舒解生活中小烦扰的能手。转眼之间,他那身漂亮衣服上就连一粒沙子也看不见了。可是那双蓝眼睛里依然热泪盈眶。于是她就用一阵亲吻抹去了他心头的创伤,用拳头朝罪魁祸首杰基公子比划比划,滴溜溜地转着两眼训诫道,要是她在旁边,可轻饶不了他。

    杰基这个讨厌鬼真不讲理!她大声说。

    她用一只胳膊搂住小水手,讨好地哄着他:

    你叫什么名字呀?叫黄油和奶油吧?

    告诉我们,谁是你的心上人?伊迪·博德曼说,西茜是你的心上人吗?

    不希[是],泪汪汪的汤米说。

    伊迪·博德曼是你的心上人吗?西茜问。

    不希[ 是],汤米说。

    我知道,伊迪·博德曼那双近视眼诡秘地一闪,略微带点刺儿他说,我知道谁是汤米的心上人哆。格蒂是汤米的心上人。

    不希[ 是 ] ,汤米险些儿掉了眼泪。

    西茜以她那母性的机警,立即有所察觉。她跟伊迪·博德曼打耳喳说,把他领到那位绅士瞧不见的婴儿车后面去,还得留意不要让他弄湿那双崭新的棕黄色皮鞋。

    然而,格蒂是谁呢?

    格蒂·麦克道维尔坐在离伙伴不远处。她凝望远方,沉湎在默想中。她在富于魅力的爱尔兰姑娘中间,确实是位不经见的美少女典范。凡是认识她的人都一口称道她的美貌。人们常说,她长得与其说是像父方麦克道维尔家的,倒不如说是更像母方吉尔特拉普家的人。她身材苗条优美,甚至有些纤弱,然而她近日服用的铁片,比寡妇韦尔奇的妇女丸药对她更加滋补。过去常有的白带什么的少了,疲劳感也减轻了不少。她那蜡一般白哲的脸,纯净如象牙,真是天仙一般。她那玫瑰花蕾般的嘴唇,确实是爱神之弓,有着匀称的希腊美。她那双有着细微血管的手像是雪花膏做成的,纤纤手指如烛心,只有柠檬汁和高级软膏才能使它们这般白嫩。然而关于她睡觉时戴羔羊皮手套和用牛奶泡脚之说,则纯属捏造。有一次伯莎·萨波尔被格蒂气昏了头,大有剑拔弩张之势(彼此要好的少女们自然也像其他凡人一样,不时地会闹些小别扭),她便故意对伊迪·博德曼撒了这么个谎。伯莎还告诉伊迪,千万不要对人说这话是从她那儿听来的,不然的话,她就再也不跟伊迪说话了。她当然没有说出去。但是荣誉归于该享受它的人。格蒂天生优雅,有着楚楚动人、女王般的非凡气宇[ 6 ]。她那双秀丽的手和高高拱起的脚背确凿无疑地证明了这一点。倘若福星高照,让她投生上流社会家庭,并受到良好的教育,格蒂·麦克道维尔就会成为与本国任何贵妇相比也毫不逊色的淑女。她额上就会戴起宝石,穿着讲究,跟前必然围满了竞相向她献殷勤的贵公子们。莫非是可能尝到过恋爱的滋味吧,她那柔和俊秀的脸上有时露出自我克制的紧张神情。于是她那双美丽的眼睛就掠过一抹不可思议的渴望的影子。这样的魅力是几乎没有人不倾倒的。女人的眼睛为什么如此富于魅力?格蒂那双爱尔兰蓝眼睛是再蓝不过的,并且有带光泽的睫毛和富于表情的深色眉毛相衬托。她的眉毛原本并不像这样丝绒一般地迷人。还是主编《公主中篇小说》[ 7 ]美容栏的维拉·维利蒂太太最早劝她试着描描眉毛。这样就为她的眼睛平添了一种诱人神情,而这是十分合乎社交界名流趣向的。她从未因之而后悔过。还有用科学方法治愈脸红的毛病啦,怎样用身高促进法来使你身材硕长啦,再就是你有张漂亮脸蛋儿,可是鼻子呢?对迪格纳穆太太挺合式,因为她长的是个蒜头鼻子。然而格蒂最值得夸耀的还是她那一头丰茂的秀发:是深褐色的,而且天生地鬈曲。为了图个新月上升的吉利,当天早晨她曾把头发剪了剪,浓密的鬈发蓬蓬松松地环绕在她那俊秀的头上。她还修剪了指甲。星期四剪,招财进宝。此刻经伊迪这么一说,泄露隐情的红色就像最娇嫩的玫瑰花一般柔和地爬上了她的双颊。甜蜜而少女气的羞涩使她看上去如此姣好。确实踏遍天主的绮丽国土爱尔兰,也找不到能同她媲美的。

    她带着些许忧郁,双目低垂,沉默了一会儿。她刚要抢白两句,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若按她的脾气,是想回嘴的,可是自尊心告诫她,还是保持缄默为好。她只噘了一下芳唇,接着就抬头望一下,快活地笑了,声音充满了五月早晨的青春气息。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斜眼伊迪为什么这么说。她认为他的感情冷漠了,其实那只不过是恋人之间闹闹别扭而已。由于那个拥有一辆自行车的男孩子总是[ 8 ] 在她窗前骑来骑去,伊迪觉得可不是滋味啦。不过眼下正当取得奖学金资格的期中考试,他父亲把他关在家里,要他拼命用功。念完高中后,他将进入三一学院去学医,就像他那位在三一学院参加自行车赛的哥哥w·E·怀利那样。她心里时而像剜了个洞一般隐隐作痛,一直刺到内心深处,他对此似乎无动于衷。然而他还年轻,到一定的时候说不定就学会爱起她来。他家里是新教徒,而格蒂呢,当然晓得哪一位最重要。其次是圣母玛利亚,然后是圣约瑟。然而他确实是个英俊少年,鼻子长得很美,浑身处处都不折不扣地是位上等人。没戴帽子的时候,从背后望去,她就能认得出来。因为他就是有点儿与众不同。他在街灯那儿撒开车把转弯的那副样子也罢,还有他吸的那种上等纸烟好闻的香味也罢,都非同凡响。而且他和她个头也那么般配。由于他没有骑着车在格蒂家的小院子前面荡来荡去,伊迪·博德曼自以为聪明透顶,说到了点子上。

    格蒂穿戴朴素,却又具有一个时髦少女出于本能对社交界流行习尚的敏感。因为她感到,他有可能出门来了。整洁的电光蓝色宽胸罩衫是她亲手染的(因为据《夫人画报》[9 ],这是即将时新的颜色),V字形的领口潇潇洒洒地开到胸部和手帕兜那儿(手帕会使兜儿变形,所以她一向总在里面放一片脱脂棉,上面洒了她心爱的香水),再加上一条剪裁适度的海军蓝短裙,把她那优美苗条的身材衬托得更加仪态万方。她戴的那顶俏丽可人的小帽是用褐黑色麦秆粗粗编成的,与镶在帽檐底下的蛋青色绳绒形成鲜明对照。边上系着同一色调的丝质蝴蝶结。上星期二整个儿下午,她到处物色配色的绳绒,终于在克勒利[ 10 ]的夏季大甩卖上寻觅到中意的了。她要的正是它,尽管多少摆旧了点儿,然而谁也觉察不出来。一共七中指长[ 11 ],花了两先令一便士。她亲手把它镶上。试戴时,她朝着映在镜中的情影嫣然一笑,自是心满意足!当她为了怕帽子走形而把它放在水罐上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这样做会使某些熟人黯然失色。她的鞋是当前最时髦的。伊迪·博德曼引为得意的是她的鞋号码很小[ 12 ],然而她从未长过格蒂·麦克道维尔那样一双仅仅五号的脚,永远也不会的。[13 ]鞋尖是漆皮的,高高拱起的脚背上有着精致的饰扣。她那露在裙子底下的漂亮的脚脖子生得极其匀称,线条优美的小腿也合乎体统地略微露出一截,上面套着几乎透明的长袜。脚后跟的部位是特别编织的,上面还系着宽袜带。最使格蒂操心的要算是内衣了。凡是晓得甜蜜的十七岁(格蒂已经同十七岁永远告别了)那种怔忡不安的热望和恐惧的人,难道忍心去责备她吗,她有四套绣得非常精致的出门穿的衣服,三件家常穿的,另外还有几件睡衣。每套出门穿的衣服都分别缀着各色缎带:有玫瑰色、淡蓝色、紫红色和豆青色的。每穿一次,她总是亲自晾晒。从洗衣坊里送回来后,又亲手上蓝、并给烫平。她还有一块垫熨斗用的砖片,因为她怕洗衣妇会把衣服烫糊。简直信不过她们!她穿蓝色是图个吉祥,希望交好运。这是她自己的颜色,新娘子身上要是带一点蓝色总会吉利的。上星期那一天她穿的是豆青色的,就带来了忧伤,因为他父亲把他关在家里让他用功,好参加取得奖学金资格的期中考试。她原寻思,他兴许会出门的,因为今儿早晨换衣服的时候,她差点儿把旧裤衩儿反着穿。除非是赶在星期五,反过来穿是会走运的,有利于情人幽会。要么,如果裤衩儿松开来了,那就说明他在想念你哩。

    可是——可是!瞧她脸上那副紧张的神色!总是显得那么忧心忡忡。灵魂通过她那双眼睛透露出来,她渴望能够独自呆在住惯了的房间里,好好哭上一场,用泪水减轻她心头的郁闷。可又不能哭得太厉害。她对着镜子掌握分寸,要哭得恰到好处。镜子说:格蒂,你长得真美。黄昏时分那苍白的余晖投射到一张悲伤、愁闷之至的脸庞上。格蒂·麦克道维尔这种缱绻的情思是徒然的。她从一开始就知道,关于举行一场婚礼的幻想啦,为雷吉·怀利·T·C·D·太太(因为嫁给他哥哥的那一位才能做怀利太太)敲响的喜钟啦,以及据社交栏的报道,格楚德·怀利太太穿了一身用昂贵的青狐皮镶边的豪华灰服,都是不可能的。他太年轻了,还不懂事。他不会相信恋爱,而那是女人生来的权利。很久以前,在斯托尔家举行的晚宴上(他还穿着短裤呢),只有他们两个人在一起时,他悄悄地用一只胳膊搂了她的腰;她呢,连嘴唇都吓白了。他古里古怪地嗄着嗓儿叫着她小不点儿,冷不防还接了半个吻(平生第一遭儿!),然而他碰着的仅仅是她的鼻尖儿。随后,他赶忙走出房间,念叨着吃茶点的话。好个鲁莽的小伙子!雷吉·怀利从来不曾以性格鲜明见长,而向格蒂·麦克道维尔求婚并赢得她的爱情者,必须是个杰出人物[ 14 ]。然而她只能等待,总是等待人家来求婚。这又是个闰年,很快就会过去的。她的意中人并不是将珍贵、神奇的爱情献在她脚前的风流倜傥的王子,他毋宁是个刚毅的男子汉;神情安详的脸上蕴含着坚强的意志,却还没有找到理想的女子。他的头发也许或多或少已经斑白了,他会理解她,伸出胳膊来保护她,凭着他那深沉多情的天性紧紧搂住她,并用长长的亲吻安慰她。那就像是天堂一般。在这馨香的夏日傍晚,她企盼着的就是这么一位。她衷心渴望委身于他,做他信誓旦旦的妻子:贫富共当,不论患病或健康,直到死亡使我们分手,自今日以至将来。[ 15 ]

    于是,当伊迪·博德曼带着小汤米呆在婴儿车后面的时候,她正在思忖,能够称自己为他的幼妻的那一天是否会到来。那样,大家就会议论她,直到脸上发青。伯莎·萨波尔也不例外;还有小炮竹伊迪,因为十一月她就满二十岁了。她也会照顾他,使他衣食上舒适。格蒂凭着她那份妇道人家的智慧,晓得但凡是个男人,都喜欢那种家庭气氛。她那烤成金褐色的薄饼和放有大量美味奶油的安妮女王布丁[ 16 ]曾赢得过众人的好评。因为她有一双灵巧的手,不论点火,还是撒上一层加了发酵粉的精白面,不断地朝一个方向搅和,然后搀上牛奶白糖,调成奶油,或是将蛋清搅匀,她样样擅长。不过,她可不喜欢当着人面吃什么,怪害臊的。她常常纳闷为什么不能吃一些像紫罗兰或玫瑰花那样富于诗情的东西!他们还会有一间布置优雅的客厅,装饰着绘画、雕刻以及外祖父吉尔特拉普那只可爱的狗加里欧文[17]的照片。它是那样通人性,几乎能说话了。椅子套着光滑的印花棉布罩子,还有来自克莱利的夏季旧杂货义卖展上的银质烤面包架,就像阔人家拥有的那样。他身材高大,肩膀宽阔(她一向欣赏高个子,丈夫就得要这样的),在仔细修剪过的弯弯的口髭下面,闪烁着一口雪白牙齿。他们将到大陆上去度蜜月(多么美妙的三个星期!)然后就安顿在精致、整洁、舒适而又亲切的安乐窝里。每天早晨他们两人共进早餐,吃得虽然简单,却都是精心烹制的。他去治公之前,总先热烈地紧紧拥抱一下亲爱的小妻子,并且垂下头去深深凝视一会儿她的眼睛。

    伊迪·博德曼问汤米·卡弗里好了吗,他说好啦。于是,她就替他扣上小小短裤的钮扣,叫他跑去跟杰基玩耍:要乖乖的,可别打架。但是汤米说他要那只球, 而伊迪告诉他说:不行,娃娃在玩球呢;要是他把球拿了去,又该吵架了。然而汤米说,这是他的球, 他要自己的球。瞧,他竟然在地上跺起脚来了。好大的脾气!哦,他已经成人了, 小汤米·卡弗里成人啦,因为已经摘掉围嘴儿了嘛。伊迪对他说,不行,不行,马上走开吧, 她还告诉西酋·卡弗里,对他可不能让步。 你不是我姐姐,淘气包汤米说,这是我的球。

    但是西酋·卡弗里对小娃子博德曼说,高高地望上看,看她的指头!这时,她飞快地把球抢到手,沿着沙地丢过去,汤米胜利了,就一溜烟儿拚命在后面追。

    为了图清静,怎么着都行[ 18 ],西丝[ 19 ]笑道。

    于是,她就轻搔了一下小娃子的脸蛋儿,好让他分神,哄着他玩什么市长大人出门啦,这里是他的两匹马啦,这里是他的花哨马车。瞧,他进来了,咕喽喽,咕喽喽,咕喽喽,咕。[ 20 ]然而伊迪对他非常气恼,都怪大家总是溺爱他,把他惯得这么任性。

    我恨不得揍他一顿,她说,至于揍哪儿,我就不说啦。

    屁——股——呗,西茵快活地笑道。

    格蒂·麦克道维尔低下头去,单是想到她自己一辈子也说不出口的、不像是大家闺秀的话,西酋居然会这么大声说了出来,就弄得格蒂羞红了脸,浮泛出一片深玫瑰色。伊迪·博德曼估计对面那位先生准听见了她那句话。然而西酋丝毫也不在乎。随他听去吧!她挑衅地把头一抬,尖刻地翘起鼻子,恨不得迅雷不及掩耳地也朝他那部位来一下子。

    鲁莽的西酋,长着一头古怪的黑面木偶般的鬈发,有时会惹你发笑。例如,当她问你要不要再喝点中国茶和碧玉浆果酒以及把水罐拽过去时,她那指甲上用红墨水画的男人的脸,会叫你笑破肚皮;她想去方便一下的话,就说什么要跑去拜访怀特小姐。这就是西酋一惯的作法。哦,你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傍晚:她穿戴上父亲的衣帽,用软木炭画上口髭,边抽雪茄烟边沿着特里顿维尔[ 21 ]走去。逗起乐来,谁都赛不过她。然而她真是诚99lib?恳到家了,是上天创造的最勇敢、最真诚的一位,绝不是通常那种表里不一的家伙。甜言蜜语是不可能由衷诚恳的。

    接着,合唱声和风琴奏出的嘹亮圣歌声从空中传来。这是耶稣会传教士约翰·休斯所主持的成人戒酒活动,他们在那里静修,诵《玫瑰经》,倾听布道并接受圣体降福。大家聚集在那里,彼此间没有社会阶层的畛域(那是最为感人的情景)。饱经令人厌倦的现世风暴后,在浪涛旁边这座简陋的教堂里,跪在无染原罪圣母的脚下,口诵洛雷托圣母[ 22 ]的启应祷文。用自古以来说惯了的圣母玛利亚、童贞中之圣童贞等等称呼,恳请她代他们祈求。可怜的格蒂听了,心中何等悲戚!倘若她父亲发誓戒酒或服用《皮尔逊周刊》[ 23 ]上所载的那些根除酒瘾的粉剂,摆脱了酒的魔爪,而今她蛮能乘着马车到处兜风,绝不逊于任何人。由于她讨厌室内有两个亮光,就连灯也不点。忧思重重,守着炉火的余烬出神,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这么说着。有时她又一连几个钟头恍恍惚惚地凝视着窗外那打在生锈的铁桶上的雨水,沉思默想。然而那个曾经破坏过多少家庭的罪孽深重的杯中物,给她的童年也投下了阴影。岂止是这样,她甚至在家里目击到酗酒引起的暴行,看到她的亲爹撒酒疯,完全失了常态。格蒂比什么都知道得清楚的是:凡是并非为了帮助女人而对女人动手的男子,理应都被打上最卑鄙者的烙印[ 24 ]。

    向最有权能的童贞,最大慈大悲的童贞祈求的诵歌声继续传来。格蒂陷入沉思,对于女伴们和正在稚气地嬉戏着的双胞胎以及从沙丘草地那边走来的先生,她几乎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西茜·卡弗里说那位沿着岸滩做短途散步的先生像煞格蒂她爹。不过西茜从来没见过喝得醉醺醺的他。不管怎样,她才不想要这么个爹呢。也许因为他太苍老,要么就是由于他那张脸的缘故(活脱儿像是费尔博士[ 25 ]),或是他那长满酒刺的红鼻子和鼻下那银丝斑斑的沙色口髭。可怜的爹!他缺点纵多,她依然爱他[ 26 ]。当他唱《告诉我玛丽,怎样向你求爱》[ 27 ]和我的意中人及其茅舍在罗切尔附近[28 ] ,一家人作为晚饭吃炖乌蛤和拌上拉曾拜的生菜调味料的莴苣,以及他和迪格纳穆(那位先生因患脑溢血突然逝世,已被埋葬了,天主对他发慈悲吧)合唱《月亮升起来了》[29 ]的时候。那是她妈妈的生日,查理在家休假,还有汤姆[ 30 ]、迪格纳穆夫妇、帕齐和弗雷迪·迪格纳穆[31 ],要是大家合影留念就好了。谁也不曾料到他这么快就会死去。如今他已长眠了。她妈妈对他爹说,让他终身把这引以为戒吧。由于患痛风症,他连葬礼都没能去参加。她只好进城到他的办公室去替他取来凯茨比公司关于软木亚麻油毡的函件和样品:富于艺术性,标准图案,适于装饰豪华邸宅,耐久力极强,能使府上永远明亮而愉快。

    在家里,格蒂是个真正的好女儿,恰似第二个母亲,还是个护守天使[32 ]。她那颗小小的心,贵重如黄金。当她妈妈头痛欲裂的时候,替她在前额上擦锥形薄荷锭的不是别人,正是格蒂。不过,她讨厌妈妈吸鼻烟的嗜好,母女之间也仅仅就吸鼻烟一事拌过嘴。大家都认为对人体贴入微的她是个乖妞儿。每天晚上扭紧煤气总开关的是她。她从来也没忘记过每两周在那个地方[ 33 ]撒氯酸盐。把过圣诞节时食品杂货商滕尼[34 ]先生送的日历贴在那面墙上的,也是她。那是一幅以哈尔西昂时期[ 35 ]为题材的画:一个青年绅士身着当时流行的衣服,头戴三角帽,隔着格子窗以往昔的骑士气概向他所爱慕的姑娘献上一束鲜花。可以看出,个中必有一段故事。色调十分优美。她穿的是柔和而剪裁得体的白衫,举止端庄稳重。男子则是一身巧克力色服装,显出地地道道的贵族派头。每逢她去方便一下时,就心荡神移地望着他们,挽起袖子,抚摩着自己那双像她那样白皙柔嫩的膀子[ 36 ],并驰想着那个时代的往事。因为她在外祖父吉尔特拉普所收藏的《沃克发音辞典》[ 37 ]中查到了哈尔西昂一词的含意。

    现在这对双生兄弟无比和睦地玩耍着,接着,鲁莽到了家的杰基公子故意使出吃奶的力气把球猛地朝着覆满海藻的岩石踢去。不消说,可怜的汤米立即沮丧地叫了起来。幸而独自坐在那儿的一位穿黑衣的绅士仗义帮了忙,把球截住了。我们这对小选手使劲地喊叫,要求把球还给他们。为了避免惹麻烦,西茜·卡弗里就大声招呼那位绅士,请他把球扔给她。绅士用球瞄了瞄,就从岸滩朝上扔给西茜·卡弗里。但是球沿坡滚下,刚好停在格蒂的裙子下面,离岩石旁的小小水洼子不远。双胞胎又吵吵闹闹地要球,西茜叫格蒂把球踢开,任他们两个去争夺。于是,格蒂将一只脚向后一抬,暗想:要是这只笨球没滚到她这儿多好。她踢了一脚,却没踢中,招得伊迪和西茜大声笑了起来。

    失败了,就再试它一回,[ 38 ]伊迪·博德曼说。

    格蒂笑一笑,表示同意,并且咬了咬嘴唇。淡淡的粉红色爬上她俊美的两颊,然而她打定主意要让他们看个究竟。于是就把裙子稍微撩起,免得碍事,对准了目标,使劲踢了一脚。球滚得老远,那对双胞胎就跟在后面跑向满是沙砾的海滩。当然,伊迪纯粹是出于嫉妒才这么说的。惟有这样才能引起对面望着的那位绅士的注意。她感到一阵热辣辣的红晕高涨着,燃烧着她的双颊。对格蒂·麦克道维尔来说,这一向是个危险信号。在这之前,他们两人仅只极其漫不经心地交换过一下视线。而今,她大胆地从新帽子的帽檐底下瞥了他一眼。迎着她的视线的那张浮泛在暮色苍茫中的脸,憔悴而奇怪地扭歪着,她好像从未见过那么悲戚的面色。

    从教堂那敞着的窗口里飘溢出阵阵馨香,同时还传来无染原罪始胎之母那些芬香的名字;妙神之器,为我等祈;可崇之器,为我等祈;圣情大器,为我等祈;玄义玫瑰。那些饱经忧患的心灵,为每天的面包操劳的,众多误入歧途,到处流浪的。他们的眼睛被悔恨之泪打湿,却又放出希望的光辉,因为可敬的休神父曾经把伟大的圣伯尔纳在他那篇歌颂玛利亚的著名祷文[ 39 ]中所说的话告诉过他们:任何时代也不曾记载过,那些恳求最虔诚的童贞玛利亚为之祈祷、有力地保护他们的人,曾被她所遗弃。

    这对双胞胎如今又十分快活地玩起来了,因为儿时的烦恼犹如夏日的骤雨一般短暂。西茜·卡弗里哄着娃娃博德曼玩耍。他一会儿就快活地咯咯笑了起来,望空中拍着娃娃手。 她躲在婴儿车的篷子后面喊了声不在,伊迪就问:西茜哪儿去啦?于是,西茜抽冷子伸出脑袋来大叫:啊!瞧,小家伙甭提有多么高兴啦!接着她又教他说爸爸。

    说爸爸,娃娃。说呀:爸爸爸爸爸爸爸。

    娃娃就使出吃奶的力气来说。因为他才十一个月,大家都说他非常聪明,个子也比一般娃娃要大,简直是健康的化身,是爱情完美的小结晶。大家都说,他将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哈加、加、加、哈加。

    西茜用围嘴替他揩了揩小嘴儿,要他坐直了,说爸爸爸;但是当她解开皮带时却大声嚷道:哎呀呀,这娃娃都湿透啦,得把垫在下面的小毛毯翻过来重新叠一叠。当然喽,娃娃陛下对这种方便安排极为抵触,并且让人人都知晓:

    哈吧啊、吧啊哈吧啊、吧啊啊。

    于是,两大行晶莹的泪水沿着他的面颊滚滚淌下。用那套乖乖乖,娃娃乖来哄他,给他讲咭咭的故事,告诉他噗噗在哪儿都是白搭;然而一向能随机应变的西茜把奶瓶嘴往他的嘴里一塞,这下子小异教徒立即被安抚了。

    格蒂衷心巴望他们能把咭哇乱叫的娃娃打这儿领回家去,免得再刺激她的神经。现在已不适宜呆在外面了,对那孪生的调皮鬼来说也是一样。她放眼凝望着海洋远处。那景色宛如画匠用彩色粉笔在马路上做的画。多么可惜,那一幅幅的画就全留在那儿等人给抹掉。暮色渐深,云雾弥漫,霍斯岬角的贝利灯台的光,乐声萦回耳际。还吹来教堂里所焚的馨香气味。她一边眺望着,一边心里怦怦直跳。可不是嘛,他瞧的正是她呢,而且他的目光是意味深长的。他的眼神犹如烈火,烧进她的内心,仿佛要把她搜索个透,要对她的灵魂了如指掌。那是一双神采奕奕的眼睛,表情丰富,可是信得过吗?人们就是这样古怪。从他那双黑眼睛和苍白而富于理智的脸来看,他是个外国人,长得跟她所收藏的那帧红极一时的小生马丁·哈维[ 40 ]的照片一模一样。只不过多了两撇小胡子。然而她更喜欢有胡子,因为她不像温妮·里平哈姆那样一心一意想当演员,看了一出戏[ 41 ] 后就说咱们老是穿同样的衣服吧。但是她看不出坐在那边的他,长的是鹰钩鼻呢,还是不明显的狮子鼻[ 42 ]。她看得出,他身穿纯黑的丧服,戚容满面,为了了解个中原因,她不惜任何代价。他纹丝不动,专心致志地仰望着。当她踢球的时候,他瞅见了她怎样趾尖朝下,把脚摆动得很细心,也许他还看到了她鞋上那锃亮的钢质饰扣哩。她很高兴由于某种预感而穿上了这双透明的袜子。原来想的是兴许雷吉·怀利会出门,然而那已经过去了。她一向梦寐以求的,就在眼前。重要的是他,她喜形于色,因为她要他;因为她直觉地感到,他跟任何人都不一样。这个稚气未脱的女人的整个儿一颗心,扑向他——她幻梦中的丈夫,因为她一眼就看出他就是她的意中人。倘若他受过苦,没有犯多大罪,却受了很大冤屈[ 43 ];不,哪怕他本人就是个罪人,一个坏人,她也满不在乎。即使他是个新教徒或遁道公会教徒,倘若他真心爱她, 她还是不难把他改变过来的。[ 44 ] 有些创伤只能用爱情的香膏来医治。她是个温柔的女性,不像他所认识的那种没有女人气的轻浮丫头,那些骑上自行车到处炫耀自己所并不具备的品质的人们。她渴望他能把什么都告诉自己,她什么都能宽恕;倘若她能使他爱上自己, 她就能使他忘掉过去的回忆[ 45 ]。那样一来,他或许就会像个真正的男子汉那样温存地拥抱她,把她那绵软的身子紧紧地搂住,爱她——唯一属于他的姑娘。他只爱她一个人。

    罪人之避难所,苦恼者之安慰。为我等祈。[46 ]这话说得对:凡是怀着信仰持续不断地向她祷告者,永远不会迷失方向或遭到遗弃。说圣母是受苦受难者的避难港也是贴切的,因为她自己的心脏就被七苦[ 47 ] 刺穿了。格蒂能够想象得出教堂里的一切情景:被灯光照亮的彩色玻璃,蜡烛,鲜花,圣母玛利亚教友会的蓝色旗帜。 康罗伊神父在祭坛上协助教堂蒙席奥汉龙,他双目低垂,把一些圣器搬出搬进。 他看上去几乎是一位圣徒。他那间忏悔阁子是那么宁静、清洁、幽暗,他那双手白得像蜡一般。 倘若有朝一日她当上了多明我会的修女,身着白袍,说不定他会到女修道院来主持圣多明我的九日敬礼[ 48 ]哩。她在忏悔的当儿告诉他那档子事后,生怕他看得见,连头发根儿都羞红了。他却说, 不要苦恼,因为那不过是自然的声音,而我们生在现世,都要服从自然的规律。 那不是什么过错, 因为它来自天主所制定的妇女天性。他还说,我们的圣母玛利亚本人就曾对大天使加百列说过:愿你的话应验在我身上。[ 49 ]他是那样的和蔼、圣洁,她多次想做一只带褶饰的绣花茶壶保温罩送给他。要么就是一只座钟。只是那一天她为了四十小时朝拜[50 ]用的鲜花而去那里时,曾注意到他们的壁炉台上摆着一只白、金两色的座钟, 一只金丝雀从一个小屋里踱出报时。想知道送什么礼物合适可真难哪。干脆送一本都柏林或什么地方的彩色风景画册吧。

    令人发急的双生小家伙们又吵起来了。杰基把球朝大海丢去,两个人一道跟在后面追。这样的小猴儿就像沟里的水似的,到处乱蹿。除非什么人把他们双双逮住,狠狠地揍上一顿,他们是不会消停下来的。西茜和伊迪大声喊他们回来,生怕会涨潮,把他们淹死。

    杰基!汤米!

    他们才不回来呢!多么任性的娃娃们呀!西茜说,她再也不带他们出门啦。她跳起来,喊叫他们,从他身边擦过去,跑下了坡,头发披散在背后。头发的颜色倒还过得去,只是不够浓密,尽管她不断地擦着什么药,由于不对路子,总也不见长。所以她对那药的怨气可大啦。她像雄鹅一般迈着大步跑,裙子箍得那么紧,令人惊异的是居然没裂开。西茜·卡弗里颇像个假小子,只要认为有个一显身手的机会,就不放弃。她有双飞毛腿,跑起来她那皮包骨的腿肚子抬得高高的,能够让他看到她的衬裙下摆。为了使身材显得高一些,她特意穿上了弓形的法国式高跟鞋。要是不巧绊倒在什么东西上头,摔了个屁股墩儿,那才活该呢。看哪![ 51 ]满可以让像那样一位绅士赏心悦目的了。

    他们向诸天神之王后,诸圣祖之王后,诸先知之王后,诸圣人之王后,至圣玫瑰之王后祷告。然后,康罗伊神父把香炉递给教堂蒙席奥汉龙。他添上香料,把圣心薰香。西茜·卡夫里逮住了双胞胎,她恨不得掴他们几个大耳刮子,但是想到他也许在瞧着,所以她没这么做。然而西茜一辈子也没有过更大的误会,因为格蒂即使不看也能知道,他始终目不转睛地看着的是她。然后,教堂蒙席奥汉龙将香炉递还给康罗伊神父,跪下来瞻仰圣心。唱诗班开始吟唱堂堂圣体。她随着堂堂圣体奥——妙至极[ 52 ]的悠扬乐声,用一只脚一前一后地踩着拍子。她在乔治街的斯帕罗商店花三先令十一便士买下了这双长袜。那是星期二,不——是复活节前的星期一。他定睛望着的正是这双连一根线也没绽的透明袜子,而不是西茜那双毫无可取、一点样儿也没有的袜子(真是丢人现眼!)他有眼光,辨别得出其间的差别。

    西茜领着一对双胞胎带着他们的球,沿着沙滩走来了。由于跑了一阵,帽子歪到一边去了,勉强扣在脑袋上。两个星期前才买的便宜衬衫像抹布似的耷拉在背后,还邋里邋遢地拖出一截衬裙下摆,那副样子简直像是拖着两个娃娃的荡妇[53 ] 。为了整理一下头发,格蒂摘了一会儿帽子。还没见过一个少女肩上披散着这么漂亮、优美的一头深栗色鬈发呢。 看上去如此娇艳可爱,说实在的,妖娆得几乎令人发狂。 你得走上多少英里漫长的道路才能遇上这么一头美发。她几乎可以看到他对此蓦地做出的反应: 两眼闪过一丝赞赏的目光,她的每一根神经都为之震颤。她戴上帽子,好从帽檐底下窥伺。 当她瞥见他眼睛里的神情时,不禁紧张起来,就赶快甩开那只有着饰扣的鞋。 他就像是蛇盯住猎物般地盯着她。女人的本能告诉她,她唤醒了他心中的魔鬼。这么一想, 一片火红色就从喉咙刷地掠到眉字间,最后,她那鲜活的面庞变成一朵容光焕发的玫瑰。

    伊迪·博德曼也发觉了这一点,因为她一面斜起眼睛望着格蒂,一面像个老处女似的戴着眼镜,半笑不笑的,假装在哄娃娃。她动不动就生气,像一只蚋似的,永远也改不了,因此谁都跟她处不好。与她毫无关系的事,她也会横加干涉。于是,她就对格蒂说:

    你呆呆地在想什么呢?

    什么?格蒂回答说,皓齿使她的微笑格外迷人,我只是纳闷着天色是不是太晚了。

    因为她巴不得她们早些把这对净流鼻涕的双胞胎和那个娃娃领回家去,省得他们老在这里淘气,所以才委婉地暗示天色已晚的话。当西茜走上来时,伊迪问她几点了。爱耍贫嘴的西茜小姐说,接吻时间已过了半小时,到了再接吻一次的时刻啦[54 ] 。然而伊迪还是想知道时间,因为家里要他们早点儿回去。

    等一等,西茜说,我跑去问问那边的我那位彼得伯伯[ 55],他那只大破表几点钟啦。

    于是,她走过去了。当他瞧见她走过来时,格蒂看到他把手从兜里掏出来,紧张地边抬头望望教堂边摆弄着表链。格蒂看得出,尽管他是个多情的人,自我抑制力却极强。刚才他还被一位情女弄得神魂颠倒,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转瞬之间他又成为举止安详、神态端庄的绅士了,堂堂仪表的每个线条都显示出他的自制力。

    西茜对他说,劳驾,能不能麻烦他告诉她一下准确的时间?格蒂看见他掏出表,听了听,仰起脸来,清了清喉咙,说他非常抱歉,他的表停了。然而,他估计八点过了,因为太阳已经落下。从他的声音听得出是有教养的,语调虽平稳,圆润的嗓音却带点颤巍。西茜道了谢,走回来伸伸舌头说,那位伯伯说他的水道[ 56 ] 堵塞啦。

    接着,他们唱起跪拜赞颂第二段。教堂蒙席奥汉龙又站起来,向圣体献香,重新跪下。他告诉康罗伊神父,有一枝蜡几乎把鲜花点着了,康罗伊神父便起身去侍弄好。格蒂瞧见那位绅士正在给表上弦。听到那咔嗒咔嗒声,她越发使劲一前一后地甩腿打着拍子。天色越来越黑下来了,但是他还看得见,而且不论正给表上弦还是摆弄它的当儿,他都一直在看着。随后,他把表塞回去,双手揣在兜里。她感到一股激情涌遍全身,凭着头皮的感觉和触碰胸衣时引起的焦躁感,告诉她那个想必快来了。因为上次她为了新月而铰头发时,就有过这样的感觉。他那双黑黑眸子又盯住她了,陶醉在她的整个轮廓里,扑扑实实地参拜着她的神龛。倘若男人那热情洋溢的注视中含有不加掩饰的爱慕的话,那就在此人脸上表露得再清楚不过了。都是为了你呀,格楚德·麦克道维尔,而且你是知道的。

    伊迪开始准备回去,而且也到了该回去的时刻。格蒂留意到,她所给的小小暗示已产生了预期的效果,因为沿着岸滩走上一大段路才能够抵达把婴儿车推上大道的地方。西茜摘掉双胞胎的便帽,替他们拢了拢头发,当然,这是为了使她自己富于魅力。身穿领口打着褶子的祭袍的教堂蒙席奥汉龙站了起来,康罗伊神父递给他一张卡片来读。于是,他诵读起你赐与他们神粮[57 ] 。伊迪和西茜一直在谈论时间,还向格蒂打听。格蒂倒也善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口气辛辣而彬彬有礼地做了答复。这时伊迪又问格蒂,她莫非是由于遭到男朋友的遗弃而心碎。一阵剧烈的痉挛穿过格蒂的全身。刹那间,她的眼睛里闪出冰冷的火焰,显示出无限轻蔑。她受到了创伤——对,深重的创伤。伊迪活像是一只可恶的小猫,偏偏用一种独特的安详口吻说这类明知道会伤害对方的活。格蒂旋即张开嘴要说什么,但是她竭力抑制住涌到嗓子眼里的哽咽——她喉咙的造型细溜、完美而俊秀,像是艺术家所梦寐以求的。她对那个青年爱得比他所知道的还要强烈。他跟所有其他男性一样,是个轻浮的负心人,见异思迁,永远也不会理解他在她心目中是何等重要。她那双蓝眼睛倏地热泪盈眶。她们两个人的眼睛冷酷无情地盯着她望。但是她却英勇地以同情的目光瞟了她新征服的那个男子一眼,让她们瞧瞧。

    哦,格蒂闪电般地回应着,傲然扬起头,笑着说,这是个闰年嘛,我喜欢谁,就追求谁。

    她的话清澈如水晶,比斑尾林鸽咕咕的叫声还要悦耳;然而却像冰块似的划破了寂静。她那年轻的声音宣告说:她可不是能够随随便便地被人摆布的。至于凭着几个钱就那么神气活现的雷吉先生,她蛮可以当作垃圾一样地把他抛掉,再也不会想到他,并把他寄来的那张无聊的明信片撕个粉碎。倘若今后他胆敢放肆,她就会从容冷静地对他投以轻蔑的一瞥,使他当场蜷缩作一团。寒酸小姐小伊迪的神情颇为沮丧。格蒂看到她脸色非常阴沉,便知道这个鲁莽自负的丫头简直气得厉害,尽管她还在掩饰。因为格蒂那句锋利的话刺穿了她那小气的嫉妒心。她们两人都知道,格蒂子然一身,与众不同,属于另一个星球。她不是她们当中的一个,永远也不会是。另外一位先生也晓得这一点,并且亲眼看到了。让她们扪心自问去吧。[ 58 ]

    伊迪把娃娃博德曼的衣服整理停当,准备动身了。西茜将皮球、铲子和桶一古脑儿塞进去。而且确实也该回去了,因为睡魔已经来接小少爷博德曼了。西茜也告诉他说,伙伴眨巴眼儿快来了,娃娃该睡啦。娃娃看上去简直太可爱了,他抬起一双喜气洋洋的眼睛笑着。西茜为了逗乐儿戳了一下他那胖胖的小肚皮,娃娃连声对不起也没说,却把他的答谢一古脑儿送到他那崭新的围嘴上了。

    啊唷!布丁和馅饼!西茜大叫了一声,他把围嘴儿糟塌啦。

    这一小小事故[ 59 ] 给她添了麻烦,然而转眼她就把这档子小事料理好了。

    格蒂将冒到嗓子眼儿的喊叫抑制住了,神经质地咳嗽了一下。伊迪问她怎么啦?她差点儿对伊迪说,谁有工夫回答你这种过了时的问题!然而她是向来不忘记上流妇女的举止的,所以就十分机敏地说了句正在举行降福仪式呢,就给敷衍过去了。刚好这当儿,宁静的海滨传来教堂的钟声,教堂蒙席正站在祭坛上(肩上的纱中是康罗伊神父替他披上去的),手捧圣心,举行降福仪式。

    暮色苍茫,这片景色是多么地动人啊。爱琳那最后一抹姿容,晚钟[60 ]那扣人心弦的合奏;同时从爬满常春藤的钟楼里飞出一只蝙蝠,穿过黄昏,东飞西飞,发出微弱的哀鸣。她能看见远处灯塔的光,美丽如画。她巴不得自己带着一匣颜料,因为写生比画人物素描要容易。灯夫很快就会沿路点起街灯了。他将走过长老会教堂场地,沿着特里顿维尔大树的树荫下踱来。人们成双成对地在这里漫步。他还点燃她那扇窗户附近的一盏灯,雷吉·怀利常在这里骑车表演空轮[ 61 ],就像卡明女士那本《点灯夫》中所描述的那样。她也是《梅布尔·沃恩》和其他一些故事的作者[62]。格蒂有着无人知晓的梦想。她喜爱读诗。伯莎·萨波尔送给她一本珊瑚色封面的漂亮忏悔簿,以便她把随感记下来。她就将它放到梳妆台抽屉里了。这张桌子虽不豪华,却整洁干净得纤尘不染。这是姑娘的宝库,收藏着玳瑁梳子、玛利亚的孩子[ 63 ] 徽章、白玫瑰香水、描眉膏、雪花石膏香盒、替换着钉在洗衣房刚送回来的衣服上用的丝带等。忏悔薄上记载着她用紫罗兰色墨水(是从戴姆街希利[ 64 ]的店里买来的)写下的一些隽永的思想。因为她感到,只要她能够像如此深深地感染了她的这首诗那样表达自己,她就也能够写诗。那还是一天傍晚,她从包蔬菜的报纸上找到并抄下来的。以《我理想的人儿,你是凡人吗?》 为题的此诗作者是玛赫拉非尔特的路易斯·J。沃尔什。后面还有什么薄暮中,你会到来吗?之句[ 65 ]。诗是那样可爱,其中所描绘的无常之美是那样令人悲伤,以致她的眼睛曾多次被沉默的泪水模糊了。因为她感到时光年复一年地逝去,倘非有那唯一的缺陷,她原是不用怕跟任何人竞争的。那次事故是她下多基山时发生的,她总是试图掩盖它。但是她感到,应该了结啦。倘若她看到了他眼中那种着了魔般的诱惑,那就什么力量也阻止不住她了。爱情嘲笑锁匠[66 ]。她会付出巨大的牺牲,尽一切力量和他心心相印。她将会比整个世界对他更为亲密,并使他的生活由于幸福而熠熠生辉。有个最重要的问题:她渴望知道他究竟是个有妇之夫,抑或是个丧偶的鳏夫呢,要么就像那位来自歌之国[67]有着外国名字的贵族,他只好把妻子关进疯人医院——为了仁慈,不得不采取残忍手段。 [68]真是悲剧!然而即便如此——那又怎么样?难道会有多大分别吗?她禀性高尚,对任何稍微有点粗俗的东西,都会本能地回避开。她讨厌那种在多德尔河畔的客栈附近跟大兵以及粗俗的男人鬼混的浪荡女人。她们毫不爱惜少女的贞操,丢尽女人的脸,给抓到警察局去。不,不,那种事我可不干。他们仅仅是好朋友而已,就像是大哥哥和小妹妹,完全没有那方面的事,尽管并不符合一般社交界的惯例[ 69 ]。也许他在哀悼已淡忘了的往昔岁月[70]的情人呢。她认为她是理解的。她要试图理解他,因为男人们是那样地不同。老情人等待着,伸出白皙的小手等待着,还有那双动人的蓝眼睛。我的意中人!她会跟随她梦中之恋,服从她心灵的指挥。它告诉她,他是她一切的一切。整个世界上,他是她唯一的男人,因为爱情才是最有权威的向导。其他都无所谓。不管怎样,她就是要无拘无束,自由奔放。

    教堂蒙席奥汉龙将圣体放回圣龛,屈膝跪拜。接着,唱诗班唱起:列国啊,你们要颂赞上主[ 71 ]!然后,他锁上圣龛,因为降福仪式已结束。康罗伊神父递给他帽子让他戴上。刁猫伊迪间格蒂走不走,可是杰基·卡弗里嚷道:

    啊,看哪,西茜!

    于是,他们都看了。原以为那是一道闪电,然而汤米也看见了:在教堂旁边的树林上空,起初是蓝的,继而是绿的和紫的。

    放焰火哪!西茜·卡弗里说。

    于是,为了观赏屋舍和教堂上空的焰火,她们全都慌慌张张地沿着岸滩跑去。伊迪推着娃娃博德曼所坐的那辆婴儿车,西茜拉着汤米和杰基的手,免得他们栽跟头。

    来呀,格蒂,西茜大声叫道,是义卖会[ 72 ] 的焰火哩。

    然而格蒂态度坚决,无意听任她们摆布。倘若她们能够像荡妇[ 73]那样野跑,她蛮可以这么原地坐着;所以她说,她从自己坐的地方也瞧得见。那双紧盯着她的眼睛,使她的心怦怦直跳。她瞥了他一眼,视线同他相遇。那道光穿透了她全身。那张脸上有着炽热的激情,像坟墓般寂静的激情。她遂成为他的了。终于只剩下他们两个了,再也没有人刺探并叽叽喳喳。而且她晓得他是至死不渝的,坚定不移,牢固可靠,通身刚正不阿。他的双手和五官都在活动,于是,她浑身颤栗起来。她尽量仰着身子,用目光寻觅那焰火,双手抱膝,免得栽倒。除了他和她而外,没有一个人在看着,所以她把她那双俊秀而形态优美、娇嫩柔韧而细溜丰腴的小腿整个儿裸露出来。她似乎听到他那颗心的悸跳,粗声粗气的喘息,因为她也晓得像他那样血气方刚的男人,会有着怎样的情欲。还因为一次伯莎·萨波尔告诉过她一桩绝对的秘密,并要她发誓永远不说出去。她家的一位在人口密集地区调查局[ 74 ]工作的房客,从报纸上剪下那些表演短裙舞和翘腿舞的舞女的照片。她说,他不时地在床上做些不大文雅的勾当,这,你也想象得到吧。不过,眼下这档子事可跟那个大不相同,情况完全两样。她几乎觉得他使她的脸贴近他自己的脸,并用他那俊俏的嘴唇飞快地给了她一个热烈的初吻。再说,只要你在婚前不做那另一档子事,罪行就能得到赦免。应该设个女忏悔师,即便你不说出口,她们也能领会得一清二楚。西茜·卡弗里两眼有时也露出梦幻般的恍惚神情,唷,她准也是那样的。还有温妮·里平哈姆,对一些男演员的照片简直入了迷,而且是由于那个快来了,才会有这种感觉。

    这时,杰基·卡弗里大声嚷道:瞧,又来了一个。格蒂把上半身往后仰,露出的蓝袜带刚好同透明的长袜子般配。他们都瞅见了,并且都嚷着:瞧,瞧,就在那儿。她一个劲儿地往后仰着看那焰火。这时,有个软软的古怪玩艺儿腾空飞来飞去,黑黑的。她瞧见一只长长的罗马蜡烛[ 75 ]高高地蹿到树木上空,高高地,高高地。大家紧张地沉默着。待它越升越高时,大家兴奋得大气儿不出。为了追踪着瞧,她只好越发往后仰。焰火越升越高。几乎望不到了。由于拼命往后仰,她脸上洋溢出一片神圣而迷人的红晕。他还能看到她旁的什么:抚摩皮肤的印度薄棉布裤衩,因为是白色的,比四先令十一便士的那条绿色佩蒂怀斯牌的看得更清楚。那袒露给他,并意识到了他的视线;焰火升得那么高,刹那间望不到了。她往后仰得太厉害,以致四肢发颤,膝盖以上高高的,整个儿映入他的眼帘。就连打秋千或膛水时,她也不曾让人这么看过。她固然不知羞耻,而他像那样放肆地盯着看,倒也不觉得害臊。他情不自禁地凝望着一半是送上来的这令人惊异的袒露,看啊,看个不停:就像着短裙的舞女们当着绅士们的面那么没羞没臊。她恨不得抽抽嗒嗒地对他喊叫,朝他伸出那双雪白、细溜的双臂,让他过来,并将他的嘴唇触到她那白皙的前额上。这是一个年轻姑娘的爱之呼声,从她的胸脯里绞出来的、被抑制住的小声叫唤,古往今来这叫喊一直响彻着。这当儿一支火箭蹿了上去,蹦的一声射向黑暗的夜空。哦,紧接着,罗马蜡烛爆开来,恰似哦的一声叹息。每一个人都兴高采烈地哦哦直叫。这当儿,喷出一股金发丝,像雨一般倾泻下来。啊!全都是绿色的、露水般的星群,滔滔不绝地散发着金光,哦,多么可爱,哦,多么柔和,甜蜜,柔和!

    然后,一切都宛若露水一般融化到灰色的氛围里。万籁俱寂。啊!当她敏捷地向前弯过身去的时候,瞥了他一眼。这是感伤的短短一瞥,带有可怜巴巴的抗议和羞怯的嗔怪,弄得他像个少女一般飞红了脸。他正倚着背后的岩石。在那双年轻天真的眼睛面前,利奥波德·布卢姆(因为这正是他)耷拉着脑袋,默默地站着。他是何等地残忍啊!又干了吗?一个纯洁美丽的灵魂向他呼唤,而他这个卑鄙的家伙竟做出了什么样的回应呢?他简直下流透顶!偏偏是他!然而她那双眼睛里却蕴蓄着无穷无尽的慈祥,连对他也有一句宽恕的话,尽管他做错了事,犯了罪,误入歧途。一个姑娘家应该倾吐出来吗?不,一千个不。这是他们的秘密——仅属于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他们两个人独自藏身在薄暮中,没有人知晓,他们也不会泄露。除了那只穿过薄暮轻盈地飞来飞去的小蝙蝠,而小蝙蝠们是不会泄露隐情的。

    西茜 · 弗里学着足球场上的少年们那么吹口哨,以便显示她多么了不起。接着,她喊道:

    格蒂!格蒂!我们走啦。来吧。从那边高处也瞧得见。

    格蒂想起了主意——一个小小的爱情策略。她把一只手伸进手绢兜里,掏出那块洒了香水的棉布,挥动几下作为回答。当然不让他知道用意,然后又把它悄俏地放了回去。不晓得他是不是离得太远了。她站了起来。分别了吗?她非走不可啦,然而他们还会在那儿见面的。直到那时——直到明天,她都会重温今晚这个好梦的。她站直了身子。他们的灵魂在依依不舍的最后一瞥中相遇。射到她心坎儿上的他那视线,充满了奇异的光辉,如醉如痴地死死盯着她那美丽如花的脸。她对他露出苍白的微笑,表示宽恕的温柔的微笑,热泪盈眶的微笑。接着,两个人就分手了。

    她连头都没回,慢慢地沿着坑坑洼洼的岸滩走向西茜、伊迪,走向杰基与汤米·卡弗里,走向小娃娃博德曼。暮色更浓了,岸滩上有着石头、碎木片儿以及容易让人滑倒的海藻。她以特有的安详和威严款款而行,小心翼翼,而且走得非常慢,因为——因为格蒂·麦克道维尔是……

    第十三章 2

    靴子太紧了吗?不。她是个瘸子!哦!

    布卢姆先生守望着她一瘸一拐地离去。可怜的姑娘!所以旁人才撇下她,一溜烟儿跑掉了。一直觉得她的动作有点儿别扭来着。被遗弃的美人儿。女人要是落了残疾,得倒楣十倍。可这会使她们变得文雅。幸而她袒露的时候我还不曾知道这一点。不论怎样,她毕竟是个风流的小妞儿。我倒不在乎。犹如对修女、黑女人或戴眼镜的姑娘所抱的那种好奇心。那个斜眼儿姑娘倒也挺爱挑剔的。我估计她的经期快到了,所以才那么烦躁。今天我的头疼得厉害。[ 76 ]我把信放在哪儿啦,嗯,不要紧。各种古怪的欲望。舔舔一便士的硬币什么的。那个修女说,特兰奎拉女修道院[ 77 ]有个姑娘爱闻石油气味。估计处女们到头来会发疯的。修女吗?如今都柏林有多少修女呢?玛莎,她。能够有所觉察。都是月亮的关系。既然这样,为什么所有的女人不在同一个月亮升上来的时候一齐来月经呢?我推测这要看她们是什么时候生的。兴许开头一致,后来就错开了,有时摩莉和米莉赶在同一个时候。反正我沾了光,亏得今天上午在澡堂里我没为她那封我可要惩罚你啦的傻信干上一通。今儿早晨电车司机那档子事,这下子也得到了补偿。[ 78 ]那个骗子麦科伊拦住了我,说了一通废话。什么他老婆要到乡间去巡回演出啦,手提箱啦,[ 79 ],那嗓门就像是鹤嘴锄。为点小恩小惠就很感激。而且要价不高,有求必应。因为她们自己也想搞。这是她们生来的欲望。每天傍晚,她们成群结伙地从办公室里往外涌。你不如做出一副冷漠的样子。你不要,她们就会送上门来。那么就捉活蹦乱跳的吧。噢,可惜她们看不到自己。关于涨得鼓鼓的紧身裤的那场梦。是在哪儿看的来着?啊,对啦。卡佩尔街上的活动幻灯器[ 80 ] :仅许成年男子观看。《从钥匙孔里偷看的汤姆》[ 81 ]。《姑娘们拿威利的帽子做了什么?那些姑娘的镜头究竟是抓拍的呢,还是故意做戏呢?棉布汗衫[ 82 ]给以刺激。抚摩她那曲线[ 83]。那样一来,也会使她们兴奋的。我是十分干净的,来把我弄脏了吧。在做出牺牲之前,她们还爱相互打扮。米莉可喜欢摩莉的新衬衫了。起初,统统穿上去,无非是为了再脱个精光。摩莉。所以我才给她买了一副紫罗兰色的袜带。我们也一样。他系的领带,他那漂亮的短袜和裤脚翻边儿的长裤。我们初次见面的那个晚上,[ 84 ],他穿了双高帮松紧靴。他那件华丽衬衫闪闪发光,外面罩了件什么呢?黑玉色的。女人每摘掉一根饰针,就失去一份魅力。靠饰针拢在一起。哦,玛丽亚丢了衬裤的饰针。[ 85 ]为某人打扮得尽善尽美。赶时髦是女性魅力的一部分。你一旦探出女人的秘密,她的态度就起变化。东方的可不同。玛丽亚,玛莎。[ 86 ]从前是如此,现在还是如此。不会拒绝任何正正经经提出来的要求。她也并不着急。去会男人时,女人总是急匆匆的,她们从来不爽约。也许是出于一种投机心理。她们相信机缘,因为她们本身就像是机缘。另外那两个动辄就对她说上一句莫名其妙的挖苦话。学校里的女伴儿们相互搂着脖子或彼此把十指勾在一起。在女修道院的庭园里又是接吻,又是嘁嘁喳喳说些莫须有的秘密。修女们那一张张白得像石灰水般的脸,素净的头巾以及举上举下的念珠。对她们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说着尖刻的话语。铁蒺藜[ 87 ]。喏,一定要给我写信啊。我也会给你写的。一定的,好吗?摩莉和乔西·鲍威尔[ 88 ]。以后白马王子来了,就轻易见不着面了。看哪![89 ] 哦,天哪,瞧,那是谁呀!你好吗?你都干什么来着?(亲吻)真高兴,(再吻一下)能够见到你。相互挑剔对方的衣装。你这身打扮真漂亮。姊妹般的感情。相互龇着牙齿。你还剩几个孩子呀?彼此连一撮盐也不肯借给对方。

    啊!

    身上那玩艺儿一来,女人就成了魔鬼。神色阴沉可怕。摩莉常常告诉我,只觉得什么都有一英吨重。替我搔搔脚底板儿。哦,就这样!哦,舒服极啦! 连我都会有那么一种感觉。偶尔休息一下是有好处的。身上来了的时候搞,也不晓得好不好。从某一方面来说是安全的。会把牛奶变酸,使提琴啪的一声断了弦。有点像我在什么书上读到过的关于花园里的树都会枯了的事。他们还说,要是哪个女人佩带的花儿枯了,她就是个卖弄风情者。她们都是。我敢说她对我有所觉察。当你有那种感觉的时候,常常会遇见跟你有同样感觉的人。她对我有好感吗?她们总先注意服装打扮。一眼就能知道谁在献着殷勤。硬领和袖口。喏。公鸡和狮子也这么样吗?还有雄鹿。同时,她们兴许喜欢松开来的领带或是什么的。长裤?那时候我该不至于……吧?不,要轻轻地搞。莽莽撞撞会招对方讨厌。摸着黑儿接吻,永远莫说出口。[ 90 ]她看中了我的什么地方。不知道是哪一点。她宁可要保持真正面目的我,也不要个所谓诗人,那种头发上涂满胶泥般的熊油,右边的眼镜片上耷拉着一络爱发[ 91 ]。协助一位先生从事文字工作。[ 92 ]。到了我这年纪,就该注意一下仪表了。我没让她瞧见我的侧脸。可也难说。漂亮姑娘会嫁给丑男人。美女与野兽。[ 93 ]而且我不能那样做,倘若摩莉……她摘下帽子来显示头发。宽檐的。买来遮掩她的脸。要是遇见了可能认识她的人,就低下头去,或是捧起一束鲜花来闻。动情的时候,头发的气味很强烈。当我们住在霍利斯街日子过得很紧的时候,我曾把摩莉脱落的头发卖了十先令。那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他给她钱,为什么不可以呢?这全都是偏见。她值十先令,十五先令,也许还不止——值一镑哩。什么?我是这么想的。一个钱也不要。笔力遒劲:玛莉恩太太[ 94 ]。我忘没忘记在那封信上写地址呢,就像我寄给弗林的那张明信片那样?再就是那一天我连领带都没系就到德里米公司[ 95] 去了。和摩莉拌了嘴,弄得我心烦意乱。不,我想起来了。是在里奇·古尔丁家。他的景况也一样,心思很重。奇怪,我的表四点半钟就停了,准是灰尘闹的。他们曾经用鲨鱼肝油来擦油垢。我自己都干得了。节约嘛。时间是不是刚好他和她?

    哦,他搞了。进入了她。她搞了。搞完了。

    啊!

    布卢姆先生小心翼翼地动手整理他那湿了的衬衫。哦,天哪,那个瘸腿小鬼。开始感到凉冰冰黏糊糊的。事后的滋味并不好受。反正你也得想办法把它抹掉。她们才不在乎呢;也许还觉得受到恭维了呢。回到家, 吃上一顿美味的面包牛奶,跟娃娃们一道作晚间祷告。喏,她们不就是这样的吗?要是看穿了女人的本色,就大失风趣了。无论如何也得有舞台装置、胭脂、衣装、身份、音乐。还有名字。女演员们的恋爱[ 96 ]。内尔·格温、布雷斯格德尔夫人[ 97 ]、莫德·布兰斯科姆[ 98 ] 。启幕。灿烂的银色月光。胸中充满忧郁的少女出现。小情人儿,来吻我吧。我依然感觉得出。它给与男人的力量。这就是其中的奥妙。从迪格纳穆家一出来,我就在墙后痛痛快快地干了一场。都是由于喝了苹果酒的关系。不然的话,我是不会的。事后你就想唱唱歌。事业是神圣的。嗒啦。嗒啦[ 99 ]。假若我跟她说话呢。说些什么?不过,你要是不晓得怎样结束这谈话,可就糟啦。向她们提一个问题,她们也会问你一句,倘若谈不下去了,这么问也是个办法。可以争取时间。可是那么一来,你就走入困境啦。当然,如果你打招呼说:晚上好;对方也有意,就会回答说:晚上好,那就太妙啦。哦,可那个黑夜在阿皮安路上,我差点儿跟克林奇太太那么打招呼,噢,以为她是那个。哎呀!那天晚上在米思街遇到的那个姑娘。我叫她把所有的脏活都说遍了。当然,说得驴唇不对马嘴。说什么我的方舟[ 100 ] 。想找个像样的有多么难哪。喂喂!要是她们来拉客而你却不理睬,她们一定会难堪吧。后来也就铁了心。当我多付给她两先令时,她吻了我的手。鹦鹉。一按电钮,鸟儿就会叽叽叫唤。她要是没称我作先生就好了。哦,黑暗中,她那张嘴啊!哦,你这个有家室的人跟这个黄花姑娘!女人就喜欢这么样。把另外一个女人的男人夺过来。或者,哪怕就这么说说。我可不然。我愿意离旁人的老婆远远的。凭什么吃旁人的残羹剩饭!今天在巴顿饭馆里,那家伙把齿龈嚼过的软骨吐了出去。[ 101 ] 法国信[ 102 ] 还在我的皮夹子里哪。一半祸端就是它[ 103 ]引起来的。但是有时可能会发生哩,我想不至于吧。进来吧[ 104 ] ,什么都准备好啦。我做了个梦。梦见什么?最坏的开始发生了。女人一不顺心就转换话题。问你喜不喜欢蘑菇,因为她曾经认识一位喜欢蘑菇的先生。如果什么人说了半截话,念头一转住了口,她就问你那人究竟想说什么来着、不过我要是一不做二不休的话,就会说我想搞什么的。因为我真是想搞嘛。她也想。先冒犯她,再向她讨好。先假装非常要一样东西,随后又为她的缘故把它放弃了。拼命夸她。她很可能一直都在想着旁的什么男人。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她从懂事以来想的就是男人,这个男人和那个男人。头一回的接吻就使她开了窍。那是幸福的一刹那。在她们内部有个什么突然萌动起来。痴情,眼神里含着痴情,偷偷摸摸的。最早的情愫是最美好的。直到死去的那一天都会铭记心头。摩莉,马尔维中尉在花园旁边的摩尔墙脚下吻了她。[ 105 ] 她告诉我,当时她才十五岁。然而奶头已经丰满了。那一次她睡着了。发生在格伦克里的宴会结束之后,我们驱车回家去,翻过羽毛山。她在睡梦中咬着牙。市长大人也用两眼盯着她。维尔·狄龙[106 ] 。患有中风。

    她正在下边等着看焰火呢。我的焰火啊。蹿上去时像火箭,下来时像棍子[107] 。那两个孩子想必是双胞胎,等着瞧热闹。巴不得长大成人, 穿上妈妈的衣服。时间充裕得很,逐渐懂得了一切人情世故。还有那个皮肤黑黑的丫头,头发乱蓬蓬的,嘴巴像黑人。我晓得她会吹口哨,天生的一张吹口哨的嘴。就像摩莉。说起来,詹米特旅馆[108 ]里的高级妓女把围巾只围到鼻子那儿。对不起,能不能告诉我一下几点啦?咱们到一条黑咕隆咚的小巷去,我就告诉你准确的时间。每天早晨说四十遍梅干和棱镜[109] ,就能治好肥嘴唇。 她还在亲热地抚摩小男孩们哪。旁观的人一眼就看穿。当然喽,她们了解鸟儿、动物和娃娃。这是她们的本行。

    她沿着岸滩往下走时,并没有回头看。才不那么让人称心呢。那些姑娘,那些姑娘,海滨那些俏丽的姑娘。[ 110 ] 她长着一双好看的眼睛,清澈如洗,这双眼睛格外引人注目的毋宁说是眼白,而不是瞳孔。她知道我是什么样的?当然喽,就像一只猫坐在狗所蹿不到的地方。女人们可从来没见过像威尔金斯那样的:他一面在中学[111 ]画维纳斯像,一面把自己的物儿一古脑儿袒露出来。难道这叫作天真吗?可怜的白痴!他的老婆真够呛的。从来没看到过女人坐在标明油漆未干字样的长凳上。她们浑身都是眼睛。床底下什么都没有,她们也要探头去瞧一瞧。渴望着在生活中遇上骇人的事。 她们敏感得像针似的。当我对摩莉说,卡夫街拐角那儿的男子长得英俊,她想必喜欢这样的,她却马上发现他有一只胳膊是假的。果不其然是那样。她们究竟是打哪儿得到的线索呢?女打字员一步两蹬地跨上罗杰·格林[ 112 ] 的楼梯,以显示她对男人的理解。由父亲传下来,我的意思是说,由母亲传给女儿。血统里带来的。比方说,米莉把手绢贴在镜面上晾干,就省得用熨斗烫了。把广告贴在镜面上最能吸引女人的眼目了。有一次我派米莉到普雷斯科特[ 113 ] 去取摩莉那条佩斯利披肩(对了,我还得安排一下那则广告),她竟把找给她的零钱塞在袜筒里捎回来了!好聪明的小顽皮妞儿。我可从来也没教过她。她挟着大包小包的,动作总是那么麻利。像这样的小地方,却能吸引男人。当手涨红了的时候,就举起来,挥动着,让血淌回去。这你倒是跟谁学的呢?没跟任何人学。是护士教的。噢,她们知道得可多啦!我们从西伦巴德街搬走之前不久,三岁的她居然就坐在摩莉的梳妆台前面。我有一张好看的连[ 脸]。穆林加尔。谁知道呢?人之常情。年轻的学生。不管怎样,两条腿直直溜溜,不像另外那个。不过,那妞儿还是蛮够意思的。唉呀,我湿了。你这个鬼丫头。小腿肚子鼓鼓的。透明的袜子,绷得都快裂了。跟今天那个穿得邋里邋遢的女人可不一样。A·E·皱巴巴的长筒袜子[114 ]。或是格拉夫顿街上的那个。白的。[ 115 ]喔 !胖到脚后跟。

    智利松型的火箭爆开了,噼噼啪啪地四下里迸溅。吱啦、吱啦、吱啦、吱啦。西茜、汤米和杰基赶紧跑出去看,伊迪推着娃娃车跟在后面,接着就是从岩石拐角绕过去的格蒂。她会……吗?瞧!瞧!看哪!回头啦。她闻见了一股葱头气味。[ 116 ] 亲爱的,我看见了,你的。我统统看见了。

    啊呀!

    不管怎样,我总算得了济。基尔南啦,迪格纳穆啦,弄得我灰溜溜的。[ 117 ] 你来替换,多谢啦。[ 118 ] 这是《哈姆莱特》里的。啊呀!各种感情搅在一起。兴奋啊。当她朝后仰的时候,我感到舌头尖儿一阵疼痛。简直弄得你晕头转向。[ 119 ] 他说得对。我原是有可能闹出更大的笑话的,而不是仅只说些无聊的话。那么我就什么都告诉你吧。然而,那只能是我们两人能理解的话。该不是……?不,她们叫她作格蒂来着。不过,也可能是个假名字哩,就像我的名字似的。海豚仓这个地址也不清楚。

    布朗是杰迈玛娘家的姓氏,

    她跟母亲住在爱尔兰区。[ 120 ]

    估计我是由于地点的关系才想到那个的。这些姑娘都一模一样。把钢笔尖儿往袜筒上擦。然而那只球好像会意地朝着她滚了去。每颗子弹都得有个归宿。当然喽,在学校的时候我从来没有笔直地扔过什么,总是弯弯曲曲。像公羊犄角。然而可悲的是,青春只有短暂的几年。然后她们就围着锅台转。不久,威利穿起爸爸的裤子就合身了。[ 121 ] 或是嘘嘘地给娃娃把尿时,还得用上漂白土。[ 122 ] 家务可不轻。这倒也保全了她们,免得她们走入歧途。这是天性。给娃娃洗澡,为尸体净身。迪格纳穆。总是被孩子们缠着。头盖骨像椰子,像猴子,起初甚至没有长结实,襁褓里那馊奶和变了质、肮里肮脏的凝乳。不该给那个孩子空橡皮奶头去咂。得灌满空气才行。博福伊太太,普里福伊。[ 123 ] 得到医院去探望一下。不知道卡伦护士是不是还在那里。当摩莉在咖啡宫[ 124 ] 的时候,她来照看过几个晚上。我注意到,她为年轻的奥黑尔大夫刷上衣。布林太太和迪格纳穆太太也曾这么做过。到了结婚年龄。在市徽饭店,达根太太告诉我,最糟糕的是在晚上。丈夫醉醺醺地滚进来,浑身散发着酒吧气味,像只臭猫似的。你在黑暗中闻一闻试试,一股予馊酒味儿。到了早晨却来问:昨天夜里我醉了吗?然而,责备丈夫并不是上策。小雏儿们是回窝来歇一歇的。他们彼此鳔在一块儿。也许女人也有责任。在这一点上,她们都得甘拜摩莉的下风。这是由于她那南国的血液吧。摩尔人的。还有她那体态,身材。伸手抚摩她那丰满的……[125 ] 譬如说,把她跟旁的女人比比看。关在家里的老婆,家丑不可外扬。请允许我介绍我的。然后他们让人见一位不起眼的妇女,也不晓得该怎样称呼她。总是能在一个人的妻子身上看到他的弱点,然而他们是命中注定爱上的。他们之间有独自的隐秘。这些男人要是得不到女人的照顾,就准会堕落下去。再就是把总共值一先令的铜币[ 126 ] 摞在一起那么高的小不点儿丫头,带上她那小矮子丈夫。天主造了他们,并使他们结缡。有时候娃娃们长得不赖。零乘零得一。要么就是七旬老富翁娶上一位羞答答的新娘。五月结的婚,十二月就懊悔了。湿漉漉的,真不舒服。黏糊糊的。咦,原来是包皮还沾着哪。不如把它拽开。

    啊呀!

    另一方面,六英尺高的大汉娶个只有他的表兜高的小娘子。长短搭配。大男子和小女人。我的表可真怪。手表总是出毛病。莫非人与人之间也会发生磁力作用不成。因为就在这个时刻,他即将。对,我估计是这样,分秒不差。猫儿不在,老鼠翻天。记得我曾在皮尔小巷看过一次。眼下这也是磁力的力量。什么东西背后都有磁力。比方说,地球一方面产生磁力,同时又被磁力所吸引。这就是运动的起源。至于时间呢,喏,时间就是运动所需要的东西。那么,如果一样东西停止了,整体就会一点点地停下来。这一切都是安排好了的。磁针告诉你,太阳和星体正发生着什么事。小小的钢铁片。当你把叉子靠上时,它就会颤啊,颤啊,轻轻地碰一下。这就是男人和女人。叉子与钢铁。摩莉,他。梳妆打扮,以目传情并且暗示。让你看,再多看一些。还将你一军:倘若你是个男子汉,就瞧吧。仿佛要打喷嚏似的,瞧啊,瞧这两条腿。有种的,你就。轻轻地碰一下。只有放纵下去了。

    她那个部位究竟有什么感觉呢?在第三者面前才装出一副害臊的样子。长袜上要是有个洞,就更尴尬了。那次在马匹展示会[ 127 ] 上摩莉看到脚登马靴、上了踢马刺的农场主就不禁将下颚往前一伸,扬起了头。我们住在西伦巴德街的时候,画家们曾经来过。那家伙的嗓门真好,就像是刚走上歌坛时的吉乌利尼[ 128 ] 。我闻了闻,宛若鲜花儿似的。可不是嘛。紫罗兰。那大概是颜料中的松节油气味吧。不论什么东西,女人们都自有用途。正搞着的时候,用拖鞋在地板上蹭来蹭去,免得让别人听见。但是我认为,很多女人达不到高潮。一连能搞几个钟头。仿佛浸透我整个身子,直到脊背。

    且慢。哼。哼。我是她那香水。所以她才挥手来着。我把这留给你,当我在远处睡下时,你好思念我。那是什么?天芥菜花吗?不是。风信子吗?哦,我想是玫瑰吧。这倒像是她喜爱的那种气味。芳香而便宜。很快就会发馊的。喏,摩莉喜欢苦树脂。这对她合适,还掺上点茉莉花。她的高音和低音。在晚间的舞会上,她遇见了他,《时间之舞》[129 ]。热气把香味发散开来。她穿的是件黑衫,上面还留有上一次的香气。黑色是良导体吧?抑或是不良导体呢?还有光。假定它和光有什么联系。比方说,你要是走进黑黝黝的地窖子。还挺神秘的哩。我怎么现在才闻出来呢?起反应需要时间,就像她自己似的,来得缓慢却确凿。假若有几百万微粒子被刮过来。对,就是粒子。因为那些香料群岛,今天早晨发自锡兰岛的香气,多少海里以外都闻得见。告诉你那是什么吧。那就像是整个儿罩在皮肤上的极薄的一层纱中或蛛网,细微得宛若游丝。它总是从女人体内释放出来,无比纤细,犹如肉眼辨认不出的彩虹色。它巴在她脱下来的一切东西上面。长筒袜面。焐热了的鞋。紧身褡,衬裤。轻轻地踢上一脚,脱了下来。下次再见。猫儿也喜欢闻她床上的衬衣。在一千个人当中,它也嗅得出她的气味来。她泡过澡的水也是这样。使我联想到草莓与奶油。究竟是哪儿来的气味呢?是那个部位还是腋窝或脖颈底下。因为只要有孔眼和关节,就有气味。风信子香水的原料是油、乙醚或什么东西。麝鼠。尾巴底下有个兜儿。一个颗粒就能散发出几年的香气。两只狗互相绕到对方的后部。晚上好。晚上好。你闻起来如何?哼,哼。非常好,谢谢你。动物们就靠这么闻。是啊,想想看,咱们也是一样。比方说,有些女人来月经的时候,发出警告信号。你挨近一下试试。顿时就准能嗅到一股令人掩鼻的气味。像什么?腐烂了的罐头曹白鱼什么的。唔。勿踏草地。

    说不定她们也闻得出我们所发出的男人气味。然而,那是什么样的气味呢?那一天,高个儿约翰在桌子上摆了双雪茄烟气味的手套。口臭?就看你吃什么喝什么啦。不,我指的是男人的气味。想必是与那个有关,因为被认为是童贞的神父们,气味就大不一样。女人们就像苍蝇跟踪糖蜜似的嗡嗡嗡地包围着。不顾祭坛周围的栏杆,千方百计想凑过去。树上的禁神父[ 130 ] 。哦,神父,求求您啦,让我头一个来尝吧。那气味四处弥漫、渗透全身。生命的源泉。那气味奇妙之至。芹菜汁吧。让我闻闻。

    布卢姆先生把鼻子(哼)伸进(哼)背心襟口。是杏仁或者……不,是柠檬。啊,不,是肥皂哩。

    啊,对啦,还有化妆水呢。我就觉得自己在记挂什么事来着。一直没回去,肥皂也没付钱。我不愿意像今天早晨那个老太婆那样提着瓶子走路。按说海因斯该还我那三先令了。可以向他提一下马尔商店的事,也许他就会记起来的。然而,倘若他把那一段写好了。两先令九便士[ 131 ] 。不然的话,他对我的印象就坏了。明天再去吧。我欠你多少?三先令九便士吗?不,两先令九便士,先生。啊。兴许下回他就不肯再赊账了。可也有由于那样就失掉主顾的。酒吧就是这样。有些家伙由于账房石板上的账赊多了,就溜到后巷另外一家去了。

    刚才走过去的老爷又来了,是一阵风把他从海湾刮来的。走去多远,照样又走回来。午餐时总是在家。浑身狼狈不堪。美美地饱餐上一顿。眼下正在欣赏自然风光。饭后念祝文。晚饭之后再去散步一英里。他准在某家银行略有存款。有份闲职。就像今天报童尾随着我那样。现在跟在他后面走会使他难堪, 不过,你还是学到了点乖。用旁人的眼光反过来看自己。只要不遭到女人的嘲笑,又有什么关系?只有那样才能弄清楚。你自问一下他如今是何许人?《珍闻》悬赏小说《海滩上的神秘人物》,利奥波德·布卢姆著。稿酬:每栏一基尼[132]。还有今天在墓边的那个身穿棕色胶布雨衣的家伙。不过,他脚[133]上长了鸡眼。对健康倒是有好处,因为什么都吸收了。据说吹口哨能唤雨。总有地方在下雨。奥蒙德饭店的盐就发潮。身体能感觉出周围的气氛。老贝蒂就闹着关节痛。希普顿妈妈预言说,将会有一种一眨眼的工夫就绕世界一周的船。不,关节痛是下雨的预兆。皇家读本。[ 134 ]远山好像靠近了。[ 135 ]

    霍斯。贝利灯台的光。二、四、六、八、九。瞧啊。非这么旋转不可,不然的话,会以为它是一幢房子。营救船。格蕾斯·达令。[ 136 ] 人们害怕黑暗。也怕萤火虫。骑自行车的人:点灯时间。[ 137 ] 宝石、金刚钻更亮一些。女人。光使人心里踏实。不会伤害你。如今当然比早年好多了。乡间的道路。无端地就刺穿你的小肚子。可是还得同两种人打交道:绷着脸的或笑眯眯的。对不起。没关系。日落之后,最适宜在阴凉地儿给花喷水。稍微还有点儿阳光。射线就数红色的长。是罗伊格比夫·万斯[138 ] 教给我们的:红、橙、黄、绿、蓝、靛青、紫罗兰。我望到了一颗星。是金星吗?还弄不清。两颗。倘若有了三颗,就是晚上了。夜云老是浮在那儿吗?看上去宛如一艘幽灵船。不。等一等。它们是树吧?视力的错觉。海市蜃楼。这是落日之国。[139] 自治的太阳在东南方向下沉。[140]我的祖国啊,晚安。[ 141 ]

    降露了。亲爱的。坐在那块石头上会伤身体的。患白带下。除非娃娃又大又壮,能靠自己的力量生下来,否则就连娃娃也养不成。我本人说不定还会患痔疮哩。就像夏天患感冒似的,且好不了呢。伤口辣辣作痛。被草叶或纸张割破的最糟糕。摩擦伤口。我恨不得充当她坐着的那块岩石。哦,甜蜜的小妞儿,你简直不知道你看上去有多么俊美!我喜欢上这个年龄的姑娘了。绿苹果。既然送到嘴边,就饱餐一顿。只有在这个年龄才会翘起二郎腿坐着呢。还有今天在图书馆看到的那些女毕业生。她们坐的那一把把椅子,多么幸福啊。然而那是黄昏的影响。她们也都感觉到。知道什么时候该像花儿那么怒放。宛如向日葵啦,北美菊芋啦。在舞厅,在枝形吊灯下,在林荫路的街灯下。马特·狄龙家的花园里开着紫茉莉花。在那儿,我吻了她的肩膀。我要是有一幅她当时的全身油画肖像该有多好!我求婚,也是在六月。年复一年。岁月周而复始。巉岩和山峰啊,我又回到你们这儿来了。[142 ] 人生,恋爱,环绕着你自己的小小世界航行。而今呢?当然,你为她瘸腿一事感到悲哀,但是提防着点儿,不要过于动恻隐之心。会被人钻空子的。

    眼下,霍斯笼罩在一片寂静中。远山好像。[143 ]那就是我们……的地方。杜鹃花。也许我是个傻子。他[ 144 ] 得到的是李子,我得到的是核儿,这就是我扮演的角色。那座古老的小山把一切都看在眼里,演员的名字换了,仅此而已。一对情侣。真好吃。真好吃。

    现在我觉得累了。站起来吗?小妖精,把我身上的精力都吸净了。她吻了我。我的青春一去不复返了。它只来一次。她的青春也一样。明天乘火车到那儿去吧。不,回去就全不一样了。像孩子似的重新回到一座房子。我要的是新的。太阳底下一件新事都没有。[ 145 ] 海豚仓邮局转。难道你在自己家里不幸福吗?亲爱的淘气鬼。在海豚仓的卢克·多伊尔家里玩哑剧字谜游戏。马特·狄龙和他那一大群闺女:蒂尼、阿蒂、弗洛伊、梅米、卢伊、赫蒂。摩莉也在场。那是八七年。我们结婚的头一年。还有老鼓手长,喜欢一点点地呷着酒的那个。真妙,她是个独生女,我也是个独生子。下一代也是这样。以为可以逃脱,结果自己还是撞上了。以为绕了最远的路,原来是回自己家的最近的路。就在这当儿,他和她。马戏团的马兜着圈子走。我们玩瑞普·凡 ·温克尔来着。瑞普:亨尼·多伊尔的大衣裂缝。凡:运货车。温克尔:海扇壳和海螺。[146 ]接着,我扮演重返家园的瑞普·凡·温克尔。她倚着餐具柜,观..看着。摩尔人般的眼睛。在睡谷[ 147 ]里睡了二十年。一切都变了。被遗忘了。原来的年轻人变老了。他的猎枪由于沾上露水生了锈。

    身魂[ 148] 。是什么在飞来飞去?燕子吗?大概是蝙蝠吧。只当我是一棵树哩,简直是个瞎子。难道鸟儿没有嗅觉吗?轮回转世。人们曾经相信,悲伤可以使人变成一棵树。泣柳。[ 149 ] 身魂。又飞来了。可笑的小叫化子。我倒想知道它住在哪儿。那边高处的钟楼上。很可能。在一片圣洁的馨香中,用脚后跟倒吊着。我想它们必是被钟声惊吓得飞出来的。弥撤好像已完毕。可以听到会众的声音。为我等祈。为我等祈。为我等祈。一遍遍地重复,是个好主意。广告也是这样。请在本店购买。请在本店购买。对,那是神父住宅的灯光。他们吃着简朴的饭菜。记得我在汤姆那爿店的时候,曾做过错误的估计。是二十八。他们有两所房子。加布里埃尔·康罗伊[ 150 ]的兄弟是位教区神父。身魂。又来啦。它们为什么一到晚间就像小耗子似的跑出来呢?是杂种。鸟儿就像是跳跳蹿蹿的耗子。是什么吓住了它们呢?灯光还是喧嚣声,还不如静静地坐着呢。这全都是出于本能,犹如干旱时的鸟儿,往水罐里丢石头子儿,好让水从罐嘴儿淌出来。[ 151 ] 它仿佛是个穿大衣的矮子,有着一双小手。纤细的骨架。几乎能看到它们发出微光,一种发蓝的白色。颜色要看你在什么光线下看了。比方说,要是照老鹰那样朝太阳逼视,再瞧瞧鞋,发黄的小斑点便映入眼帘。太阳总想在一切东西上盖上自己的标记。例如,今天早晨呆在楼梯上的那只猫。毛色如褐色草皮。你说是从来没见过三色毛的猫。才不是那么回事呢。市徽饭店那只前额上有着M字型花纹的猫,毛皮就是玳瑁色的,夹着白斑纹。人身上有五十种不同的颜色。刚才霍斯还是紫晶色的。那是玻璃照的。因此,脑袋爪儿挺灵的某人就利用凸透镜来点火。石楠丛生的荒野也会起火。决不会是旅人的火柴引起的。是什么呢?兴许是枯干的茎与茎被风刮得互相摩擦燃起来的。要么就是荆豆丛中的玻璃瓶碎片在阳光下起到凸透镜的作用。阿基米德[ 152 ] !我发现啦!我的记性还不是那么坏。

    身魂。谁知道它们为什么老是那样飞。昆虫吗?上星期钻到屋里的那只蜜蜂,跟映在天花板上的自己的影子嘻戏来着。说不定就是蜇过我的那一只呢,又回来看一看。鸟儿也是一样。它们究竟在说些什么,永远也无从知晓。就像我们聊天儿似的。她一句,他一句。它们挺有勇气,从海面上飞过来飞过去。死在风暴中或触着电线的,想必很多。水手们也过着可怕的生活。巨兽般的越洋轮船在一团漆黑中踉跄前进,像海洋似的吼叫着。前进无阻![153] 滚开,混帐!另外一些人坐的是小船,一旦狂风大作[154] ,就会像守灵夜的鼻烟那样被扔来扔去。[155 ]他们还是结了婚的。有时候一连几年漂泊在地球尽头。其实也并非尽头,因为地球是圆的。他们说,在每个港口都有个老婆。让做老婆的在家里规规矩矩地一直等到约翰尼阔步返回家园[ 156 ] ,倒也不容易。一旦回来了,浑身散发着个个港口的里巷气味。

    他们怎么会爱那海洋呢?然而他们就是爱哩。起锚了。[ 157 ] 为了图个吉利,他披上肩衣或佩带徽章[ 158 ] ,乘船而去。就是这样。还有那个护符——不,他们叫它作什么来着。可怜的爹的父亲曾把它挂在门上让大家摸。[ 159 ]它把我们领出埃及的土地,进入为奴之家[ 160 ]任何迷信都是有些名堂的,因为你一旦外出,就无从知道会有什么危险。拼死拼活地抓住一块板子,或跨在一根桁条上,身上缠着救生带,[ 161 ]嘴里灌进海水。这是他最后的挣扎了,直到被鲨鱼捉住。鱼儿在海里也会发晕吗?

    接着就是美丽的平静,海面光滑明净,万里无云。船员和货物,一片残骸碎片。水手的坟墓。[ 162 ]月亮安详地俯瞰着。这怪不得我。自命不凡的小家伙。

    为默塞尔医院募款而举办的麦拉斯义卖会上,最后一枝孤寂的蜡烛[163]飘上天空,绽开来,一面落下去,一面撒出一簇紫罗兰色的星星,其中只有一颗是白的。它们飘浮着,往下落,逐渐消失了。牧羊人的时辰,把羊群关进栏内的时辰,幽会的时辰。晚上九点那趟的邮递员,从一家到另一家,敲两下门,永远受到欢迎。他腰带上的那盏萤光灯一闪一闪的,[164]在月桂树篱间穿行。在五棵小树之间,一根火绳杆伸了出去,点燃了莱希家阳台上的灯。沿着那一连串灯光明亮的窗户,沿着那排一模一样的庭园,一路用尖嗓门嚷着:《电讯晚报》,最后一版!金杯赛马的结果!有个男孩儿从迪格纳穆的房子里跑出来,呼喊了一声。蝙蝠唧唧叫着,飞这儿飞那儿。远远地在沙滩上,碎浪爬了过来,灰灰的。漫长的时日,真好吃,真好吃。[165]杜鹃花丛,使霍斯山丘感到疲惫了(它老了)。 夜风习习,拨弄着羊齿茸毛,给他以快感。他卧在那里,却睁开一只未入睡的眼睛,深深地、缓慢地呼吸着,虽困盹却是醒着的。远远地在基什的防波堤那儿,抛锚的灯台船上,灯光闪烁着,向布卢姆先生眨巴着眼儿。

    那艘船上的人们过的日子真够受的,成天总是呆在一个地方,动弹不得。爱尔兰灯塔管理处。为了他们所犯的罪愆而受到的惩罚。沿岸警备队也是如此。火箭和救生裤,浮圈和救生艇。发生在我们乘爱琳王号[ 166 ] 去游览的那一天。曾丢给他们一袋旧报纸。简直成了动物园里的熊。那可是一次肮脏的旅行。醉汉跑到甲板上来倾倒他们胃里的东西。吐到船外,好喂曹白鱼。晕船。妇女们满脸惧怕天主的神色。米莉可毫无害怕的苗头。她笑着,淡蓝色头巾系得松松的。她那个年龄还不懂什么叫作死呢。而且胃里也干净。她们就是害怕迷路。在克鲁姆林[167 ] ,当我和玛莉恩藏到树后时(我原是不愿意这么藏的),她就嚷:妈妈!妈妈!树林里的娃娃们。[168 ] 戴上假面具,吓唬她们一下。把她们抛到半空,然后再去接住。说什么我要杀你。难道仅仅是半开玩笑吗?孩子们打仗玩,也是一本正经。怎么能够相互拿枪口瞄准对方呢。有时会走火的呀。可怜的孩子们!只有丹毒和荨麻疹这两种病最麻烦。为了这,我给她买了甘汞泻剂。病好了一点,她就和摩莉睡在一起了。她那口牙长得和妈妈的一样。女人多么疼爱孩于!当作自己的化身吗?但是一天早晨,她拿着雨伞去追那孩子来着。大概不至于伤害她。我号了号她的脉。怦怦跳着。那手多小啊。如今大了。最亲爱的爹爹。当你抚摩那只手的时候,它像是有那么多话要说。她喜欢数我背心上的钮扣。我记得她头一回系的胸衣,可把我逗乐了。奶头起初挺小。我想,左边的那只更敏感一些。我的也是如此。因为离心脏更近一些吧?流行大奶的时候,就填上点儿什么。晚上疼得厉害了,就叫嚷,把我喊醒。头一回来月经那次,可把她吓坏了。可怜的孩子!对妈妈来说,那也是个奇怪的时刻。把她带回到少女时代了。直布罗陀。从布埃纳维斯塔俯瞰。奥哈拉之塔。[ 169 ] 海鸟尖声叫着。把家族统统吞食掉的老叟猴[ 170 ] 。日暮时分,通知士兵返回要塞的号炮。那是像这样的一个傍晚,但是晴朗无云。她一边眺望海洋,一边对我说:我一直以为我会嫁给一个拥有私人游艇的贵族或绅士。晚上好,小姐。男人爱美丽的年轻姑娘。[ 171 ] 为什么嫁了我呢?因为你和别人那么不同。

    最好不要像帽贝似的整个晚上粘在这儿。这样的气候,令人感到沉闷。从天光看,想必快到九点了。来不及去看《丽亚》了。《基拉尼的百合》。[ 172 ] 不,也许还没演完呢。到医院去探望一下吧。但愿她已经完事了。[ 173 ]这可是漫长的一天:玛莎、洗澡、葬礼、钥匙议院、女神像所在的博物馆,迪达勒斯之歌。还有在巴尼·基尔南酒馆里那个骂骂咧咧的家伙。我也顶撞了他。那帮吹牛皮的醉鬼,我说的那句关于他的天主的话,使他不敢回嘴了。难道不该反击他吗?不。他们应该回家去嘲笑自己。总想聚在一起狂饮一通。就像两岁的娃娃似的,害怕孤独。倘若他揍了我一顿。从他的立场来看,倒也不赖。兴许他也无意伤害我。为以色列三呼万岁。为他到处带着走的小姨子三呼万岁,她嘴里长着三颗大齿哩。同一类的美人儿吧。特别适宜一道喝杯茶。勃尼奥野人的妻妹刚进城。[174 ]想想看,一清早旁边有了这么一个人。莫里斯边吻母牛边说,人嘛,总是各有所好。[175 ] 然而迪格纳穆那档子事把什么都弄得一团糟。办丧事的家,[ 176 ] 大家总是愁眉不展的,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文。总之,那位寡妇缺钱。得去找找苏格兰遗孀,[177 ]照我答应过的。古怪的名字。认为丈夫先一命呜呼乃是理所当然的事。就在星期一,那个寡妇在克拉默那家店外面瞧我来着。把可怜的丈夫埋葬了,然而靠保险金过得也蛮不错。她那寡妇的铜板[178] 。那又怎么样?你还指望她做什么?她得花言巧语,好歹活下去。我讨厌瞧见鳏夫。看上去那么孤独无助。奥康纳这个人好可怜哪,老婆和五个孩子在这儿都吃贻贝中毒死了。污水。真没办法。得由一位戴卷边平顶毡帽的、主妇般的善心女人来对他尽尽母道。大浅盘脸的大妈,系上一条大围裙,照料着他。灰法兰绒布卢默女裤[ 179 ]三先令一条,便宜得惊人。人家说,被爱上的丑女人将永远被爱上。丑陋:没有女人认为自己长得丑。恋爱吧,扯谎吧,保持得漂漂亮亮,因为明天我们总将死去。不时地碰见他走来走去,试图找到那个捉弄他的人。万事休矣:完蛋。这是命中注定的。轮到他头上了,而不是我。店铺也常常被人贴上一张警告。就像是被灾祸紧紧缠住了似的。昨天夜里做梦了吗?[180 ] 且慢。有些弄混了。她趿拉着红拖鞋:土耳其式的。穿着紧身裤。倘若她真穿上了呢?我会不会更喜欢她穿宽松的睡衣裤呢?这就很难说啦。南尼蒂也走啦。乘的是邮船,这会子快到霍利黑德[181] 啦。得把凯斯那则广告敲定了。做做海因斯和克劳福德的工作。替摩莉买条衬裙。她倒是有一副好身材。那是什么呀?说不定是钞票哩。

    布卢姆先生弯下身去,从沙滩上掀起一片纸。把它凑到眼前,迎着暮色看。是信吗?不。没法辨认。不如走吧。那要好一些。我累得不想动了。这是一本旧练习簿的一页。有这么多的窟窿和小石头子儿。谁数得过来呢?永远也不知道你能找到什么。轮船遇难时,把财宝的下落写在一张纸上,塞进瓶子里。邮包。孩子们总爱往海里扔东西。是信仰将你的粮食撤在水面[ 182 ]这话吗?这是什么?一截木棍。

    哦!那个女人把我弄得筋疲力尽。如今已经不那么年轻了。明天她还到这儿来吗?在什么地方永永远远地等待她。准会再来一次。杀人犯都是这样的。我怎么样呢?

    布卢姆先生用那截木棍轻轻地搅和脚下的厚沙,为她写下一句话吧。兴许能留下来。写什么呢?

    我。

    明天早晨就会有个拖着脚步走路的人把它踏平。白费力。会被波浪冲掉。 涨潮的时候到这儿来,看见她脚跟前有个水洼子。弯下身去,照照我的脸,黑糊糊的镜子,朝它哈口气,弄得一片朦胧。所有的岩石上都净是道道、斑痕和字迹。噢,那双透明的袜子!而且她们也不了解。

    另一个世界意味着什么。我曾称你作淘气鬼,因为我不喜欢……[183 ]

    是阿。[ 184 ]

    写不下。算了吧。

    布卢姆先生用靴子慢慢地把字涂掉了。沙子这玩艺儿毫无用处。什么也不生长。一切都会消失。用不着担心大船会驶到这儿来。除非是吉尼斯公司的驳船。八十天环游基什。[ 185 ]一半是出于天意。

    他扔掉了水笔。那截木棍戳到沉积的泥沙里,竖立不动了。可你要是有意让它竖着不动,一连试上一个星期,也办不到。机缘。咱们再也见不着了。然而那是何等地快乐啊。再见吧,亲爱的。谢谢。那曾使我感到那么年轻。

    这会子我倒是想打个盹儿。大概将近九点钟了。驶往利物浦的船[ 186 ] 早就开走了。连烟都不见了。她也可以搞嘛。已经搞完了。然后前往贝尔法斯特。我不想去。匆匆赶去,再匆匆赶回恩尼斯。随它去吧。闭会儿眼睛。不过,不会入睡的。半睡半醒。往事不会重演了。又是蝙蝠。没有害处。不过几只。

    哦 心肝儿 你那小小的白皙少女 尽里边我统统瞧见了 肮脏的吊裤带 使我作了爱 黏糊糊 我们这两个淘气鬼 格蕾斯·达令[ 187 ] 她他越过床的一半 遇见了他尖头胶皮管[ 188 ] 为了拉乌尔的褶边[ 189 ] 香水 你太太 黑头发 一起一伏的丰腴魅力 小姐 年轻的眼睛 马尔维 胖小子们 我 面包·凡·温克尔[ 190 ] 红拖鞋 她生锈 的睡觉 流浪 多年的岁月 回来 下端 阿根达斯[ 191 ] 神魂颠倒 可爱的给我看她那 第二年 抽屉里 返回 下一个 她的下一个 她的下一个

    蝙蝠翩翔着。这儿。那儿。这儿。远远地在一片灰暗中,钟声响了。布卢姆先生张着嘴,将左脚上的靴子斜插在沙子里,倚着它,呼吸着。仅仅一会儿工夫。

    咕咕

    咕咕

    咕咕[192]

    神父住宅的壁炉台上的座钟咕的一声响了,教堂蒙席奥汉龙、康罗伊神父和耶稣会士约翰。休斯神父边喝茶,吃着涂了黄油的苏打面包、浇了番茄酱的炸羊肉片,边谈着

    傻话

    傻话

    傻话[ 193]

    从一间小屋中出来报时的是一只小金丝雀。格蒂·麦克道维尔那次来这儿,立即注意到了,因为关于这类事情,她比谁都敏感。格蒂·麦克道维尔就是这样的。她还顿时发觉,那位坐在岩石上朝这边望着的外国绅士,是个

    王八

    王八

    第十三章 注释

    [1]“海洋之星”,参看第十二章注[598]。

    [2]见《威尼斯商人》第1幕第3场夏洛克的台词:“多次您在交易所里骂我。”

    [3]H?M?S.是“国王陛下之船”的首字。

    [4]弗洛拉?麦克弗利姆西是美国律师兼诗人威廉?艾伦?巴特勒(1825-1902)的《无衣可穿》(1857)一诗中的女主人公。

    [5]“熟……红唇”出自托马斯?坎皮恩(1567-1620)的《她脸上有座庭园》一歌。

    [6]非凡气字,原文为法语。

    [7]《公主中篇小说》(1886-1904)是伦敦一周刊名,每期至少刊登一篇中篇小说。

    [8]据海德一九八九年版(第287页第6至7行):“总是”后面有[从伦敦桥路那边]之句。伦敦桥路是爱尔兰区的一条街,格蒂一家人就住在这一带。

    [9]《夫人画报》是当时每逢星期四在伦敦出版的周刊,内容为时装、音乐、戏剧、文艺方面的图片。

    [10]克勒利,参看第五章注[23]。

    [11]一中指约四英寸半长。

    [12]小,原文为法语。

    [13]这里是意译。直译就是:“q木、偈骰蛴苁鳌保出自英国诗人拉迪亚德?吉卜林(1865-1936)的《树木之歌》,是对永恒的象征性譬喻。

    [14]“杰出人物”一语出自塞缪尔?瓦伦特?科尔(1851-1925)的《林肯》一诗。

    [15]“自……将来”,这里,格蒂把天主教婚配祝文援引错了,应作:“自今日起,祸福同享,贫富共当,不论患病或健康,惟有死亡才能使我们分手。”

    [16]一种放了山莓果酱的乳蛋布丁。

    [17]加里欧文,参看第十二章注[33]。

    [18]《为了图清静,怎么着都行》(1626)是英国戏剧家托马斯?米德尔顿(约1570-1627)的剧作的题目。

    [19]西丝和西茜都是瑟西莉亚的昵称。

    [20]这是哄孩子玩的童谣,参加者在提到“市长大人”、“马”和“马车”时,分别摸摸前额或其他部位。

    [21]特里顿维尔是沙丘的一条通衢大道。

    [22]洛雷托是意大利马尔凯区城镇,以圣母堂闻名。堂内壁龛竖有圣母圣婴像。

    [23]《皮尔逊周刊》是每逢星期四在伦敦出版的一种定价一便士的周刊。

    [24]“凡是……烙印”一语出自约翰?托宾(1770-1804)的剧作《蜜月》第2幕第1场,引用时作了一些改动。

    [25]约翰?费尔(1625-1686),英国圣公会牧师,牛津大学教长和主教,曾迫害宗教信仰上的自由主义学派。

    [26]《他的……他》,这里把门罗?H.罗森菲尔德所作通俗歌曲《她缺点纵多,我依然爱她》(1888)中的“她”改成了“他”,“我”改成了“她”。

    [27]《告诉……爱》是G.H.霍德森所作通俗歌曲。

    [28]“我……附近”出自《围攻罗切尔》(参看第十章注[116])第2幕中的咏叹调。

    [29]《月亮升起来了》是《基拉尼的百合》(参看第六章注[24])中一插曲。

    [30]从行文看,查理和汤姆是格蒂的弟弟。

    [31]帕齐和弗雷迪是迪格纳穆的两个儿子。

    [32]“护守天使”一语出自《哈姆莱特》第5幕第1场中雷欧提斯对哈姆莱特王子所说的话。

    [33]那个地方指厕所。

    [34]滕尼,参看第十章注[204]。

    [35]据《希腊神话》风神之女阿久娥涅(哈尔西昂)因新婚的丈夫溺死,伤心而投海自尽。众神遂把这对夫妇变成翠鸟。冬至前后两周,风神使海上风平浪静,以便于翠鸟筑窝。因此,冬至前后的两周即通称哈尔西昂时期。

    [36]按《奥德修纪》卷6中描述迹西卡公主有着一双白皙的胳膊。

    [37]指英国词典编纂者约翰?沃尔克(1732-1807)所编《英语发音评注辞典》。

    [38]“失……一回”一语套用威廉?爱德华?希克森(1805-1870)的诗《试吧,再试它一回》。原词是:“假若最初你没成功,试吧,再试它一回。”

    [39]圣伯尔纳(参看第十二章注[575])曾称赞、吟诵并引用过这篇以首句“记住”为题的歌颂圣母的祷文,但祷词不是他编写的。

    [40]圣约翰?马丁?哈维(1863-1944),英国演员,二十世纪初曾在都柏林演出。

    [41]指詹姆斯?艾伯里(1838-1899)所作喜剧《两朵玫瑰》(1870),女主角是一对总穿同样衣服的姊妹。

    [42]狮子鼻,原文为法语。

    [43]“没有……冤屈”一语出自《李尔王》第3幕第2场中李尔王对肯特所说的话。

    [44]意思是使他皈依天主教。

    [45]“过去的回忆”一语出自《玛丽塔娜》(见第五章注[104])第2幕第2场的歌曲《有一朵盛开的花》。

    [46]“为我等祈”,原文为拉丁文。

    [47]圣母七苦指耶稣被钉十字架(第5苦)、被埋葬(第7苦)等,均见《新约全书》。下文中的“蒙席”,参看第十二章注[286]。

    [48]九日敬礼是天主教一种连续九天的祷告。

    [49]见《路加福音》第1章第38节。

    [50]“四十小时朝拜”是天主教的一种仪式,一连供奉耶稣圣心(参看第六章注[181])达四十个小时,让教徒朝拜。

    [51]“看哪!”原文为法语。

    [52]“堂堂圣体,奥妙至极,吾叩首行敬礼”是圣托马斯?阿奎那所作的圣歌最后两段的首句,在圣体降福仪式中吟唱。格蒂不谙拉丁文,故把音节断错了。

    [53]荡妇,原文为英语化了的爱尔兰语。

    [54]这是惯常应付那些不停地问时间的孩子的话。

    [55]我的彼得伯伯是俚语,指当铺老板,一个能够给予经济援助的阔伯伯。

    [56]俚语,水道暗指尿道。

    [57]原文为拉丁文,是紧接着“跪拜赞颂”而诵的经。

    [58]“扪心自问”一语出自英国诗人理查?哈里斯?巴勒姆(笔名:托马斯?英戈尔德比,1788-1845)的《圣奥迪尔之歌》。

    [59]原文为法语。

    [60]爱琳,参看第七章注[46]。“爱琳……姿容”和“晚钟”均出自托马斯?穆尔的诗作。

    [61]指当骑者愿意原地蹬车时,就可以使后轮脱离车架的一种自行车。

    [62]十九世纪美国女作家玛丽亚?卡明所著《点灯夫》的扉页上记载着表演空轮的故事。《梅布尔?沃恩》(1857)的女主人公与格蒂同名,后为点灯夫所收养。

    [63]“玛利亚的孩子”指一八四七年由仁爱会修女所创设的天主教联谊会。

    [64]在第六章中,兰伯特曾谈到布卢姆在希利的店里推销过吸墨纸。见该章注[184]及有关正文。

    [65]乔伊斯在《斯蒂芬英雄》中曾引用此诗:“你是凡人吗,我理想的人儿?在柔和的薄暮中,你会到来吗?”

    [66]《爱情嘲笑锁匠》(1803)是乔治?科曼(1762-1836)剧作的题目,后成为谚语,用来比喻什么也阻挡不了爱情。

    [67]歌之国,指意大利。

    [68]“为了……手段”一语出自《哈姆莱特》第3幕第4场中哈姆莱特王子的台词。

    [69]惯例指当时从中下层的人们看来,社交界(这里指上层社会)的已婚者倘若因婚姻不幸而分居,是允许与人通好的。

    [70]“已淡……岁月”一语出自《古老甜蜜的情歌》,参看第四章注[50]。

    [71]“列国……上主!”一语出自《诗篇》第117篇。

    [72]指麦拉斯义卖会,参看第八章注[280]。

    [73]荡妇,原文为英语化了的爱尔兰语。

    [74]这是根据《土地购买法》(1891)设立的机构,旨在解决爱尔兰西部穷乡僻壤的人口过剩问题。

    [75]罗马蜡烛是焰火的一种。

    [76]这是玛莎信中的话,参看第五章注[36]及有关正文。

    [77]特兰奎拉女修道院,参看第八章注[44]。

    [78]指由于电车挡住视线,布卢姆未能看到女人的长筒丝袜。参看第五章注[13]及有关正文。

    [79]指麦克伊借口妻子要下乡,向人借手提箱。参看第五章注[19]。

    [80]这是一种初期的电影放映机,在圆筒的一端嵌上逐渐变化的画片,边看边旋转,使人产生画面在活动的错觉。

    [81]偷看的汤姆,参看第八章注[130]。

    [82]棉布汗衫,原文为法语。

    [83]“抚摸她那曲线”(“曲线”,原文为法语),参看第十章注[122]及有关正文,引用时省略了“丰满的”一词。

    [84]“我们……晚上”一语出自托马斯?海恩斯?贝利和J.菲利普?奈特所作的一首通俗歌曲。前后文中的“他”,均指博伊兰。

    [85]“哦……饰针”,参看第五章注[39]及有关正文。

    [86]玛丽亚和玛莎,参看第五章注[41]。

    [87]铁莲黎,参看第八章注[47]。

    [88]乔西?鲍威尔是布林太太婚前的姓名,参看第八章注[74]及有关正文。

    [89]“看哪!”原文为法语。

    [90]这里是把英国讽刺喜剧作家威廉?康格里夫(1670一1729)的剧作《以爱还爱》(1695)第2幕第10场中的“你可莫接吻并说出口”一语反过来说的。

    [91]爱发是男子用丝带扎起来、垂在耳边的一绺头发,伊丽莎白女皇一世及詹姆斯一世在位期间曾流行于英国上层社会。

    [92]“协助……工作”,这是布卢姆在报纸上刊登的招聘女打字员广告中的措词,参看第八章注[82]及有关正文。

    [93]这是个民间故事。野兽的善良和智慧赢得了美女的爱,而美女真挚的爱又破了魔力,使野兽重新变成了英俊王子。

    [94]“笔力……太太”,指博伊兰给玛莉恩写的信。参看第四章注[39]及有关正文。

    [95]布卢姆曾受雇于大卫?德里米父子人寿火灾保险公司。

    [96]恋爱,原文为法语。

    [97]内尔?格温,参看第九章注[352]。安妮?布雷斯格德尔(1663-1748),以貌美著称的英国女演员。

    [98]莫德?布兰斯科姆(活动时期1875-1910),以貌美著称的英国女演员。

    [99]“事业……啦”,原文为意大利语。参看第八章注[190]。

    [100]这里,妓女把屁股(arse)说成了方舟(arks)。下文中的鹦鹉,在第十五章中重新提及。见该章注[490]及有关正文。

    [101]吐软骨,参看第八章注[194]及有关正文。

    [102]法国信(letter)是避孕套的隐语。此字又可作“文学”解。

    [103]它指性病。

    [104]指进妓院,参看第三章注[158]及有关正文。

    [105]哈利?马尔维中尉是个虚构的人物,隶属于英国皇家海军。摩尔墙,参看第十八章注[282]。花园指阿拉梅达园,见第十二章注[308]。

    [106]“格伦克里的宴会”至“维尔?狄龙”,参看第十章注[112]至[116]及有关正文。

    [107]“蹿上去……棍子”一语出自美国作家托马斯?潘恩(1737-1809)的一封信,原是批评英国政治家埃德蒙?伯克(1729-1797) 从支持美国革命到反对法国革命这一截然相反的态度的。

    [108]詹米特兄弟所开设的一家旅馆,兼营餐馆,坐落在三一学院附近。下文中的“能不能告诉我一声几点啦?”参看本章注[55]及有关正文。

    [109]“梅干和棱镜”一语出自狄更斯的长篇小说《小杜丽》(1855-1857)第2卷第5章。在原文中,这两个词很绕口。

    [110]“那些……姑娘”,参看第四章注[65]及有关正文。

    [111]威尔金斯实有其人,是伊拉兹马斯?史密斯高中(参看第八章注[64])校长。

    [112]罗杰?格林实有其人,是都柏林一律师,这里指他的法律事务所。

    [113]当天上午布卢姆从教堂出来后,曾看到普雷斯科特洗染坊的汽车,参看第五章注[88]及有关正文。

    [114]“皱……袜子”,指当天下午布卢姆遇见的那个和拉塞尔(A.E.)一道走着的女人穿的袜子。见第八章注[163]和有关正文。

    [115]白的,指当天下午布卢姆在格拉夫顿街上看到的那个穿白袜子的女人。参看第八章注[189]及有关正文。

    [116]典出自一个笑话。有个男人为了避免女人爱上他, 总是先吃些生洋葱再与女人接触。然而有个女人特别喜闻那股洋葱气味。于是,这个男人的决心就动摇了。

    [117]指他在巴尼?基尔南的酒馆跟人吵架(见第十二章末尾)以及参加迪格纳穆的丧事(见第六章)。

    [118]这原是弗兰西斯科对接他班的勃那多所说的话(见《哈姆莱特》第1幕第1场)。这里,布卢姆用来指格蒂取代了迪格纳穆等人,给他带来慰藉。

    [119]“简直……向”一语出自博伊兰所唱的歌,参看第四章注[65]。下文中的“他”指博伊兰。

    [120]这首俚谣的爱尔兰版本已佚,美国艺人哈利?克利夫顿却写过一首题名《杰迈玛?布朗》的俗谣。

    [121]“不久……合身了”一语出自美国的一首打油诗。

    [122]一种软质黄色泥,可除衣上油渍。

    [123]这里,布卢姆把在医院中待产的米娜?普里福伊误记成博福伊(参看第四章注[79]),接着又想起来了,参看第八章注[75]及有关正文。

    [124]按摩莉曾在咖啡宫弹钢琴,参看第十一章注[97]及有关正文。卡伦护士和奥黑尔大夫,见第十四章注[9]及有关正文。

    [125]引自《偷情的快乐》,参看第十章注[122]。

    [126]即十二枚各值一便士的铜币。

    [127]马匹展示会,参看第七章注[32]。

    [128]安东尼?吉乌利尼(1827-1865),意大利男高音歌手,一八五七年以后在都柏林走红。

    [129]这里,布卢姆在追忆摩莉初遇博伊兰的往事。《时间之舞》出自歌剧《歌女》。参看第四章注[84]、[85]。

    [130]这里把伊甸园中“树上的禁果”(《创世记》第2章第17节)这一典故中的“果”,改为“神父”。

    [131]这是布卢姆在药店里为摩莉配制的化妆水的金额。参看第五章注[93]及有关正文。

    [132]参看第四章注[80]及有关正文。

    [133]这是双关语。原文作kismet,土耳其语,意思是命运。而英语中的fate(命运)一同,在爱尔兰乡间读作feet(脚)。

    [134]希普顿妈妈(1486?一1561?),英国女预言家,《希普顿妈妈的预言》(1641)-书记载了她的事迹。皇家读本共六卷。一八七0 年出版于伦敦,是《皇家学校丛书》的一部分。这里指的是希普顿妈妈。 她解读并预告皇室命运,故云。

    [135]“远山……了”,参看本章注[143]。

    [136]格蕾斯?达令(1815-1842),英国朗斯顿灯塔看守员之女,一八三八年协助其父曾两次出船搭救一艘遇难船上的乘客。

    [137]据一九0四年六月十六日的《电讯晚报》,当天自行车的点灯时间为晚上九点十六分。

    [138]万斯(参看第五章注[6])的绰号罗伊格比夫是用红、橙、黄、绿、蓝、靛青、紫罗兰共七种颜色的首字拼凑而成的。

    [139]沃尔特?6?马歇尔在《横越美国》(伦敦,1882)一书中提到加利福尼亚州是“日没之国”。

    [140]自治的太阳,参看第四章注[6]及有关正文。

    [141]“我……晚安,一语出自拜伦的长诗《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1812)第1章第1节。

    [142]“f……来了”一语出自戏剧家詹姆斯?谢里登?诺尔斯(1784-1862)的悲剧《威廉?退尔)(1825)第1幕第2场。

    [143]这里把前文中的句子引了一半,参看本章注[135]。

    [144]“他”指博伊兰。后文中的“一对情侣”则指当年的布卢姆夫妇。布卢姆想起摩莉把自己嚼过的香籽糕递送到他嘴里的往事。参看第八章注[248]。

    [145]“太阳……没有”一语出自《旧约?传道书》第1章第9节。

    [146]这是根据美国作家华盛顿?欧文(1783-1859)所著《见闻札记》中的短篇小说《瑞普?凡?温克尔》主人公的名字编成的哑剧字谜游戏。Rip (瑞普)含有“扯裂”意。van(凡)含有“运货车”意。Wink1e(温克尔)一词包含在periwinkle(海螺)里。这个人物在山谷里一睡二十载。参看第十五章注[612]。

    [147] 《睡谷的传说》是《见闻札记》中的另一短篇小说。

    [148]身魂是古埃及宗教教义中灵魂的一个片面,形如鸟,象征人死后其灵魂的活动。

    [149]即垂杨柳(Weepingwillow)。这里是照字面译的。

    [150]加布里埃尔?康罗伊是《都柏林人?死者》中的中心人物。“二十八”指教区神父那两座房子每年的房租各为二十八英镑。

    [151]《伊索寓言?乌鸦和水罐》中的乌鸦,就是用这个办法喝上水的。

    [152]据说阿基米德(参看第九章注[508])曾利用镜于凝聚日照,焚烧罗马舰艇,从而推迟了罗马名将马塞卢斯(约公元前268-前208)攻克叙拉古的日期。

    [153]原文为爱尔兰语,是皇家爱尔兰明火枪团的呐喊声。

    [154]“一旦……大作”一语出自帕克所作通俗歌曲《美人鱼》(1840)。

    [155]“鼻烟……去”,参看第六章注[39]。

    [156]《直到约翰尼阔步返回家园》是美国南北战争期间联邦军的进行曲。作者为帕特里克?萨斯菲尔德?吉尔摩(1829-1892)。

    [157]《起锚了》是阿诺尔德和布雷厄姆所作歌曲。

    [158]根据天主教传统,水手们披肩衣、戴徽章以求得圣徒的保护。

    [159]这里,布卢姆指的是门柱圣卷,即犹太家庭挂在门柱上的小羊皮纸圣经卷。

    [160]为奴之家,参看第七章注[37]。

    [161]“跨在一根桁条上,身上缠着救生带”之句令人联想到《奥德修纪》卷5中关于奥德修“跨在一条木头上”,在海上漂浮的描述。后来他又把女神的面纱当作救生带,终于上了岸。

    [162]“水手的坟墓”,直译是:戴维?琼斯的库房。戴维?琼斯指海鬼或海妖,海底是他的库房。

    [163]“最后……烛”,参看第十一章注[17]。

    [164]“萤光……的”,参看第八章注[179]。

    [165]“真……吃”,指情侣在这里咀嚼香籽糕,参看第八章注[248]。

    [166]爱琳王号,参看第四章注[64]及有关正文。

    [167]克鲁姆林是距都柏林中心区西南三英里半的一座村庄和教区。

    [168]《树林里的娃娃们》,参看第四章注[21]。

    [169]布埃纳维斯塔(意译是:南糖卷山)是直布罗陀最高的一座山。奥哈拉之塔离该山不远,在狼崖上。

    [170]音译是柏柏里猴,群栖于直布罗陀等地的无尾猕猴。

    [171]“晚上……姑娘,,,原文为西班牙语。

    [172]《被遗弃的丽亚》(见第五章注[241]和《基拉尼的百合》(见第六章注[24])均于当天晚上八点开演。

    [173]这里,布卢姆表示希望米娜?普里福伊太太已经生完了娃娃。参看第八章注[77]及有关正文。

    [174]“勃……进城”一语套用一首俗曲,原作:“勃尼奥的野人的妻子刚进城。”

    [175]“莫……所好”一语,是把习惯上的说法作了改动:那位好女人吻母牛时说:“喏,每个人各有所好。”见斯威夫特所著《文雅绝妙会话大全》(1738)。

    [176]办丧事的家,见第十一章注[221]。

    [177]指苏格兰遗孀基金人寿保险公司;总公司设于爱丁堡,在都柏林有五个代理人。

    [178]“寡妇的铜板”这一典故出自《路加福音》第21章。耶稣称赞一个捐献了两个小铜板的寡妇,因为那是她的全部财产。

    [179]一八五0年阿米莉亚?詹克斯?布卢默提倡一种女用长裤。这个名词后来用以指裙裤、灯笼裤等。

    [180]指布林做梦的事,参看第八章注[70]及有关正文。

    [181]霍利黑德是威尔士霍利岛港口,与爱尔兰的邓莱里之间有定期班轮。

    [182]“将……水面”一语出自《传道书》第11章第1节。下半句是“因为日久必能得着”。

    [183]“另一个世界……不喜欢”,参看第五章注[36]及有关正文。引文与原信略有出入。

    [184]布卢姆原来打算写“我是阿尔法,就是开始”,见《启示录》第1章第8节。阿尔法是希腊字母中的首字。

    [185]这里把法国科幻小说家朱尔斯?凡尔纳(1828一1905)所著《八十天环游地球》(1873)一书的“地球”改为“基什”(见第三章注[138])。

    [186]每天中午和下午九点,有班轮渡从都柏林驶往利物浦。

    [187]格蕾斯?达令(见本章注[136]的姓与“亲爱的”拼法相同,有双关语意。

    [188]这是摩莉对轮回一词的误会,参看第八章注[37]。

    [189]均为《偷情的快乐》中的情节,参看第十章注[122]及有关正文。

    [190]这是文字游戏。荷兰人姓名瑞普?凡?温格尔(见本章注[146])中的“凡”,表示出生地。这里把“瑞普”改成“面包”,意译就是“温克尔的面包”。

    [191]阿根达斯,参看第四章注[23]。

    [192]一[194]原文Cuckoo既可作“杜鹃”解,指其鸣叫声,还含有“傻”的意思,并隐指老婆与人私通的丈夫。参看第九章注[491]。

    第十四章 1

    朝右走向霍利斯街[1] 。朝右走向霍利斯街。朝右走向霍利斯街。

    光神啊;日神啊,霍霍恩[2] 啊,将那经过胎动期,孕育于子宫之果实赐与我等。光神啊,日神啊,霍霍恩啊,将那经过胎动期、孕育于子宫之果实赐与我等。光神啊,日神啊,霍霍恩啊,将那经过胎动期、孕育于子宫之果实赐与我等。

    呼啦,男娃啊男娃,呼啦![3] 呼啦,男娃啊男娃,呼啦!呼啦,男娃啊男娃,呼啦!

    最精通教义故最能赢得众人尊重,精神崇高且值得骄傲之人士所经常倡导,并得到社会公认之见解乃是:只要其他情况未起变化,一个民族之繁荣兴盛并非取决于其表面之光辉,乃取决于该民族对繁衍子孙所寄予之考虑及改进之程度。缺乎此,即构成罪恶之根源。今幸有此寄予,则能确保获得万能大自然之纯洁恩泽。倘有人于此主张毫无所知,彼对诸事之认识(即有识之士视为裨益良多之研究)必极为肤浅,绝非贤人也。此乃一般世人之观点。盖凡能认识重要事物者,必知表面之光辉无非掩盖其内在之虚弱而已。且不论何等蠢人亦应省悟:大自然赐予之所有恩惠,均无法与繁殖之恩惠相比拟,故一切正直之市民皆须对同胞劝诫忠告,并为之焦虑,惟恐本民族过去所开创之辉煌业绩,日后不能发扬光大也。倘因风俗之愚昧,对世代相传之光荣习惯加以轻视,否定其深远意义,从而对有关分娩作用之崇高要义等闲视之,岂不令人深恶痛绝哉!盖此要义系天主所做繁殖之预言[4]及对减少繁衍之警告,并命令全人类遵照行事,使之做出承诺。

    因此,据杰出之史家所云,在本质上毫无值得珍视之物,亦从未珍视过何物之凯尔特人中,唯医术受到极高推崇,亦不足为奇。[5] 举凡医院、麻疯病人收容所、蒸汽浴室、瘟疫患者埋葬所自不待言,彼等之名医奥希尔家族、奥希基家族、奥利家族[6] ,亦均孜孜不倦制定了能够使病人及旧病复发者康复之种种疗法——不论彼等所患为乳毒病、痨病抑或痢疾。凡属有意义之社会保健事业,咸须慎重进行筹备。彼等遂采取一项方案[7] (不知为深思熟虑之结果,抑或出自积年累月之经验,尚难断言。因后世研究者意见纷纭,迄今尚无定论):分娩乃女性所面临之最大苦难。当此之际,只需交纳微不足道之费用,不论其家道殷实,抑或仅能勉强糊口,乃至一贫如洗,产院律施以必要之医疗,俾使孕妇免遭任何可能发生之意外。

    就孕妇而言:产前产后均应无任何忧虑,因全体市民皆知,倘无伊等多产之母,任何繁荣皆无从实现。彼等深知只因有母性,彼等方能享有永恒与神明,死亡与出生。临盆用车辆将孕妇送到产院,其他妇女受此启发,亦纷纷渴望由该院收容。众人在产妇身上见到一位未来的母亲,产妇则感到自己开始受到爱护。伟哉,此乃彼稳健国民之功绩!不仅目睹而已,更应赞许传颂。

    婴儿尚未诞生,即蒙祝福。尚在胎中,便受礼赞。举凡此种场合应做之事,均已做到。分娩之前,众人即凭借明智之预见,将助产妇所守护之卧榻,有益于健康之食品以及舒适而洁净之褪褓一一备齐,一如婴儿已呱呱坠地。另有药品以及临盆孕妇所需之外科器械,一应俱全。此外,尤匠心独运,于室内悬挂寰球各地绮丽风光,并配以神明及凡人之画像。孕妇身怀六甲,产期临近时,即为分娩而至此浴满阳光、构造牢固之广厦。此乃清洁华美的母亲之家,四周景物赏心悦目,促使腹部蠕动,从而得以顺产。

    夜幕即将降临之际,流浪男子仁立于产院门口。此人属以色列族,出于恻隐之心,踽踽独行,远途跋涉而至此产院。

    安·霍恩乃本院院主。彼在此院设有床位七十张,孕妇卧于床上,强忍阵痛,生下健壮婴儿,即如天主派遣之天使对玛利亚所言者。[8] 两白衣护士彻夜不眠,在产房中巡视,为产妇止痛治病,每年达三百次。二人兢兢业业为霍恩看守病房,确属无限忠诚之护士。正当护士恪尽职守之际,一名护士忽闻一心地温良者至。伊遂裹上头巾,趋前将门启开。俄尔但见一道令人眩目之闪电,蹿遍爱尔兰西部上空。护士不禁畏惧,疑为怒神降临,欲以倾盆之雨将人类毁灭殆尽,以惩其所犯罪愆。护士忙在胸前划十字,并邀来者速进陋室。男子接受其盛情,遂步入霍恩产院。

    来访者深恐冒失,乃执帽伫立于霍恩产院之门厅内。盖彼曾偕爱妻娇女与此护士住于同一屋顶之下。兹后海陆漂泊长达九年之久。某日于本市码头与护士邂逅。护士向彼致意,彼未摘帽还礼。今特来恳请护士宽恕,并解释曰:上次擦身走过,因觉汝极其年少,未敢贸然相认。护士闻言,双目遽然生辉。面庞倏地绽开红花。

    此时护士乃将目光转向来者身着之黑色丧服,并满怀忧戚,讯及彼有何伤心之事。后又消除疑虑。彼问及奥黑尔大夫可曾从遥远之彼岸捎信来?护士不胜悲伤,乃叹曰:奥黑尔大夫已升天堂矣。男子闻讫,哀痛万分,肠断魂销。此刻护士方倾诉全部情况,对英年早逝之友深表哀悼,然又谓此乃出于天主正当之旨意,不敢妄加评议。护士云:蒙上主恩宠,彼临终已向主持弥撒之神父忏悔,并领圣体。病体被涂以圣油,获得清清白白之善终。男子诚心诚意讯问护士,死者因患何疾而终?护士答曰,彼在莫纳岛[ 9] 死于肠癌。不日到来之圣婴孩殉教节[10]为其三周年忌辰。护士向大慈大悲之天主祷告,裨使彼亲爱之灵魂获得永生。该男子闻护士所陈可悲之经过,持帽瞠目凄然而视。二人伫立片刻,均沉浸于阴郁哀思之中。

    故人生在世,俱应预想其最终之归宿。举凡母胎所生者,终必面临死亡,并化为尘埃。我等赤条条来自母胎,亦终必仍赤条条而去。

    该男子问护士曰:彼待产之妇女情况如何。护士答曰:妇人之阵痛已持续三昼夜,诚属无法忍受之难产,然而即将产矣。伊复曰,余曾目睹多少妇女之分娩,从无难产至此者。伊遂将经过情况向曾在此间居住之男子和盘托出。男子聆听其言,洞悉妇女为分娩所受之痛苦,频感惊异。彼端详伊在任何男人眼中均不失为俊秀之脸庞,并纳闷伊为何多年来停留于佣人身份。九年来,每年十二次月经,责怪伊何以仍不受孕,而使血潮徒然流失。

    当彼等谈话时,城堡[11]之门开启,众多就餐者之喧嚣声在近旁响起。名叫迪克森[12]之年轻学生(一名骑士),步向彼等站立之处。旅人利奥波德与彼相识。盖该学生骑士因故服务于仁慈圣母医院之际,旅人利奥波德曾被一可怕丑陋之龙用标枪刺穿胸膛,负重伤,[13]前往就医。骑士曾于伤口上涂以大量挥发性油及圣油,予以妥善处置。此时对利奥波德云:“欲入城堡与众人喝酒作乐欤?”旅人利奥波德为人谨慎机智,答以另有去处。妇人深知利奥波德乃是出于慎重而说谎,但因对彼抱有同感,遂嗔怪学生骑士不该如此建议。然而学生骑士既不容旅人说一“否”字,不允许旅人违背己意,对妇人之谴责更充耳不闻;乃曰: “那是座何等神奇之城堡。”旅人利奥波德周游列国,长途跋涉,时而纵欲,四肢酸痛,遂入堡歇息片刻。

    城堡中央设芬兰桦木桌一座,系由该国四名侏儒所支撑。彼等被妖术蛊惑,动弹不得。桌上摆有大小刀剑若干,寒气逼人;此刀剑均于冶炼魔王之巨大洞穴中,以白色火焰铸成,再套以群栖于当地的水牛与牡鹿之角。此外还有凭着玛罕德[14]之魔法以海沙与空气制成,并由魔术师以丹田之气吹制的许多容器。桌上珍膳佳馔样样俱全,无人能做出如此丰盛美味之菜肴。尚有银缸一只,其盖须用特殊技巧方能开启。内横卧无头怪鱼。[ 15] 此情此景,心存疑窦者非亲眼所见绝难相信。诸鱼浸于运自葡萄牙的油液中;此液脂肪甚丰,酷似榨自橄榄之油。堡内,凭借魔术从迦勒底[16] 所产丰腴的小麦胚胎中制成之混合物,又以烈性醑剂使之奇妙膨胀为状如大山之物。[17]彼等并还将长竿插于地中,令蛇缠于竿上,并在蛇鳞中酿出蜂蜜酒般之饮料。

    学生骑士嘱为贵胄利奥波德斟酒,劝彼畅饮,一似座中众人。贵胄利奥波德为了讨好,乃掀起面甲[18],略加品尝以示亲睦。然而彼素无饮蜂蜜酒之习惯,遂将酒杯置于一旁,少顷潜将大半杯倾入邻人杯中,邻人则浑然不觉。彼在堡内与众人同座片刻,以便歇息。感谢全能之主。

    此刻,善良之护士伫立门口,恳请众人出于对我等祭坛主耶稣之敬畏,中止欢宴,因楼上一位有身孕之贵妇即将分娩。利奥波德爵士闻楼上尖叫声,正疑此声发自何人:子欤?母欤?“怪哉,”爵士曰,“迄未生而今方生乎?何其太久!”惟见桌子对面坐一年长乡绅,名利内翰,二人同为享有崇高荣誉之骑士。利奥波德稍长几岁,遂文雅恳切地启口云:“承蒙天主恩宠,伊即将安产,喜得婴孩,伊已等候甚久矣。”酩酊大醉之乡绅乃曰:“此子便是时刻所盼企者。”[19]不待人请或劝,彼即举起眼前之杯,曰:“曷不痛饮!”乃畅饮一通,祝母子健康。盖彼素以擅长寻欢作乐著称。利奥波德爵士为曾莅临学生食堂之最佳宾客,彼乃将手伸到母鸡[20]下腹之最温顺和蔼的丈夫,亦为世上最忠实地向贵族小姐奉献爱情之骑士,遂殷勤地干了杯。彼思忖妇女之苦难,不胜惊奇。

    话题转至众人肆饮大醉上。桌子两侧就坐者为:仁慈圣母玛利亚医院二年级学生迪克森,其伙伴医科学生林奇和马登[ 21] ,乡绅利内翰、阿尔巴·隆加出身之克罗瑟斯[ 22] ,以及青年斯蒂芬。斯蒂芬面庞酷似修士,坐于上座,另有不久前因表现出豪饮之勇而获得“潘趣[23]·科斯特洛”之雅号的科斯特洛(座中除了青年斯蒂芬而外,彼乃最烂醉如泥者,越醉越讨蜂蜜酒喝),再有即是谦和的利奥波德爵士。此刻众人在等候青年玛拉基,彼曾允诺前来。心感不悦者责彼何以爽约。利奥波德爵士留于席间,盖彼与西蒙爵士及其公子、青年斯蒂芬亲密无间。彼长途跋涉后,备受殷勤款待,倦意渐消。恋情驱使彼到处飘泊,此刻却满怀友情,不忍遽然离去。

    彼等均为聪颖学生,乃就分娩与正义展开辩论。青年马登强调,在此种情况[24]下,听任产妇死去未免过于残忍(数载前,如今已谢世的一名艾布拉那 [25]妇女即于霍恩产院面临此问题。伊逝世前,全体医师及药剂师曾为伊会诊)。众人又云,创世之初,曾谓妇女须经历“生产的阵痛”[26],因而应让伊活下去。持同样见解者断言,青年马登所云听任产妇死去有昧良心之语,乃是真话。尽管心术不良者并不相信,但不少人,其中包括青年林奇在内,均认为现世正被空前的邪恶所支配,而法律及法官均矫正乏术。乃祷告曰:“天主啊,乞予匡正。”话音甫落,众口齐声叫道:“不,童贞圣母玛利亚在上,妻子应活下去,让婴儿死掉。”争论与饮酒,使彼等面泛红晕,乡绅利内翰惟恐席间缺乏欢乐,频频为众人斟上浓啤酒。青年马登遂原原本本告以实情,并云产妇如何一命呜呼,其夫凭借虔诚之信仰,遵从托钵修士与祈祷僧的劝诫,并根据彼对阿尔布拉坎的圣乌尔但[27]所发之誓,曾如何祈愿勿让伊死去。众人听罢,哀痛不已。青年斯蒂芬曰: “诸君,俗众间亦频频窃窃私议。而今,婴孩及其母,一在混混沌沌的地狱外缘[28],一在炼狱火焰中,偕崇敬造物主。然而,按照天主之旨意,本应生存之灵魂,我等则逐夜消灭之,岂非对圣神,天主本身,上主以及生命之赐与者[29]犯下罪孽?因为诸君,”彼又云:“我等之情欲犹如过眼浮云。对我等内部之小生命而言,我等仅一媒介而已。大自然冥冥之中另有用意。”青年迪克森旋即对潘趣·科斯特洛云:“汝解其目的乎?”然而彼烂醉如泥,仅曰:“为了发泄郁积之情欲,只要有机会,则不拘他人之妻、处女,抑或情妇,一概奸污之。”此刻,阿尔巴·隆加的克罗瑟斯吟咏了青年玛拉基为每千年长一次角的独角兽[30]所作之赞歌。众人竖耳聆听,皆笑且讥之,曰:“以圣福蒂努斯[31]之名发誓,众所周知,凡是男子所能做到者,其[32]器官均能做到。”在座者嘻嘻哈哈大笑一通,惟有青年斯蒂芬与利奥波德爵士则毫无笑意。奥波德虽不言,想法却与众不同。不论是谁,在何处分娩,彼均抱有恻隐之心。青年斯蒂芬傲然谈及母亲教会 [33]欲将彼推出其怀抱,谈及教规以及堕胎之守护神夜妖利利斯。并谈及妊娠之种种原因:或由风播下光辉的种子[34],或通过吸血鬼之魔力嘴对嘴地 [35]怀上了孕;或如维吉尔所云,借西风之力[36],或借月光花之腥臭,或与一名刚跟丈夫睡过觉的女人刻不容缓地[37]去睡觉。据阿威罗伊与摩西· 迈蒙尼德之见解,或入浴时亦能怀孕。[38]彼又云:“次月底,胎儿被注入一具人类的灵魂,我等神圣之母[39]为了天主更大之光荣,永远庇护所有灵魂。而地上之母仅只是一头下仔的母兽而已,依照教规理应死去。掌握渔夫印玺之圣彼得亦如是说。神圣的教会永远建立在磐石彼得之上。[40]”众单身汉问利奥波德爵士曰:“在类似情况下,汝为拯救一条命,不惜让产妇冒丧命之危险乎?”彼为人谨慎,为了做出迎合众人心意之答复,手托下颚,乃按习惯诡称:“吾虽外行,却挚爱医术;目睹如此罕见之事件,吾以为母亲教会如能同时拿到诞生与死亡之献金[ 41] ,确为一举两得之好事。”遂用此言岔开彼等之质疑。“此话确实不假,”迪克森曰,“倘使吾未听错,亦堪称意义深长之语。”青年斯蒂芬闻讫,喜出望外,并断言:“偷自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42]每当酒醉,彼即狂态毕露,今又故态复萌矣。

    然而利奥波德爵士嘴上虽如是云,却忧心如焚。盖彼仍怜悯因产前阵痛而发出骇人尖声喊叫之产妇也。彼亦念及曾为彼产独子之贤夫人玛莉恩;因医疗乏术,命途乖舛,该婴生后十一日即夭折矣。伊为此横祸痛心疾首。时值隆冬,伊惟恐亡儿冻僵,尸骨无存,遂以通称为羊群之花的小羊羔毛制一精致胸衣,裹于儿身。利奥波德爵士失却嗣子后,每当目睹友人之子,即怀念往日之幸福,遂沉浸于凄楚之中。悲的固然是与心地如此善良之子嗣永别(众人皆对彼之前途寄予厚望焉),亦同样为青年斯蒂芬哀伤,盖彼与诸荡儿为伍,饮酒狂闹,将财产糟踏在娼妓身上。[43]

    此刻青年斯蒂芬将空杯斟满,倘非较彼谨慎者出面拦阻,则所余即无几矣。斯蒂芬继续忙于劝酒,既祈愿获得教皇之祝福,又提出为基督之代理干杯,并曰,教皇堪称布雷教区代理主教[44]。斯蒂芬曰:“干杯,诸君,且饮蜂蜜酒。虽非属吾肉身,此亦吾魂魄之象征。对仅靠面包而生存者,[ 45] 赐之以面包。勿愁酒将匮乏。面包使人沮丧,酒则带来慰藉。且看!”言罢,遂亮出贡品:闪闪发光之硬币及金饰师所制钞票[46],共计二镑十九先令。谓此乃彼所作歌曲之报酬。在座者均知彼素来拮据,故见此巨款,均惊异不止。此时,彼陈辞如下:“诸君,且听吾言,于时间之废墟上筑造永恒之宫殿。此话何解?情欲之风摧残荆棘丛,随后荆棘丛在时间之小园中萌芽,绽开玫瑰。聆听吾言:在女子的子宫内,道成了肉身[47],然而在造物主心中,所有必将消亡之肉身,一概变成不会消亡之道。此乃第二创造也。凡有血气者,均来归顺。我等强有力的母亲,可敬之母[48],孕育了为凡人赎罪者(即救世主、牧人)之贵体,其名何其有力。伯尔纳[49]此言不谬矣!圣母玛利亚拥有向天主恳求的全能之术[50]。吾辈凭借连绵不绝之脐带与之保持血缘的远祖[51],为了一只便宜苹果竟将我等子孙、种族,祖祖辈辈悉数出卖,而玛利亚作为第二个夏娃,正如奥古斯丁[52]所云,拯救了芸芸众生。问题在于:第二个夏娃知晓基督乃是神之子,伊身为童贞之母,汝子之女,[53]仅只是造物主所造之物;抑或不知基督乃神之子,与住在杰克所盖之房[54]中之渔夫彼得以及木匠约瑟(彼乃使一切不幸婚姻获得圆满之主保圣人)一道不认耶稣或对耶稣不予理睬。[55]因利奥·塔克西尔告诸吾曹,使伊沦至此步尴尬田地者,圣鸽也。天主可怜我等![56]非变体论即同体论,然而绝非实体下。[57]”众人闻讫,大叫曰:“此言可鄙矣。”“受孕无愉悦,”彼曰,“分娩无阵痛,肉身无疤痕,腹部未鼓起。好色之徒自可虔诚、热烈礼赞之。吾曹断然予以抵制,抗拒。”

    此时,潘趣·科斯特洛砰然以拳击桌,唱起淫狠小调《斯塔布·斯塔布拉》,谓醉汉使阿尔马尼[58]一少女有了身孕云,并径自吆喝道:

    头三个月身上不舒服,斯塔布。护士奎格利遂从门口怒吼曰:“不害臊吗!安静点儿。”盖伊一心一意欲在安德鲁君到来之前,将一切整顿就绪。惟恐无聊之喧嚣,有损于伊值勤之声誉,理应敦促彼等切记之。老护士面带戚色,神情安详,步伐稳重,身着暗褐长袍,与其布满皱纹之阴郁面庞颇为相称。此番劝诫当即见效,潘趣·科斯特洛遂成为众矢之的。彼等或软硬兼施,给以教诲,或郑重严肃训斥此村夫。齐声谴责曰:“遭瘟之白痴!”“冒失鬼!”“乡巴佬!”“侏儒!” “私生子!”“废物!”“猪小肠!”“乱臣贼子!”“生在阴沟里的!”“不足月份的!”“闭上汝那为神诅咒之猴嘴,少说酒后之胡言乱语!”以举止温和镇静为特征之贤明绅士利奥波德亦建议曰:“当前乃最神圣之时刻,亦为最不可侵犯之时刻。霍恩产院应为静谧氛围所笼罩。”

    长话短说。随后,埃克尔斯街仁慈圣母玛利亚医院之迪克森君乃会心一笑,问青年斯蒂芬曰:“汝为何未立誓出家当修士?”彼答曰:“在胎中必顺从,入墓后自贞节。余毕生受穷,实非出自本意也。”利内翰君立即驳斥曰:“吾风闻汝之恶行。”遂将所闻一一道来:谓彼曾玷污信任彼之女子那百合般之贞操,此乃未成年者之堕落行为也。举座咸证明确属事实,乃欢声大作,为彼做人之父而干杯。然而斯蒂芬曰:“与汝等所想大相径庭。吾乃永恒之子,至今仍为童贞。”闻讫,众人愈益欢呼,对彼曰:“汝之婚礼犹如祭司于马达加斯加岛上所举行之稀奇仪式[ 59] :剥掉新娘衣裳,使其失去贞操。新娘身裹素白与桔黄嫁衣,新郎着洁白与胭脂色衣,点燃甘松油脂及小蜡烛,双双躺在新婚床上。众教士齐唱。‘主啊’[60]及赞歌‘为了通晓性交之全部奥秘’[61],直至新娘当场被破瓜为止。”斯蒂芬遂将敏感之诗人约翰·弗莱彻君与弗朗西斯·博蒙特君所作《处女之悲剧》中旨在开导情侣之精彩结婚小调教给众人。在维金纳琴[62]和谐伴奏下,反复唱叠句:“上床!上床!”[63]此首绝妙而优美动听之喜歌,给予年轻情侣莫大慰藉及信念。彼等在男女傧相所持馥郁华丽之花烛照耀下,来到颠鸾倒凤所用之四脚舞台跟前。“彼等二人幸得相会矣,”迪克森君喜曰,“然而,年轻的先生,且听吾言,彼等毋宁改称博·蒙特与莱彻。[64]这一结合,成果必甚丰。”青年斯蒂芬曰,彼记得一清二楚,彼等二人共享有一名情妇,伊实为娼妇是也。[65]彼时生活中充满了欣喜欢乐[66],伊周旋于二人之间。家乡风俗[67 ] 对此甚为宽容。“一个人让妻子与友同寝,”彼曰,“人间之爱莫此为甚。[68]‘汝去,照样为之!’[69]此言,或其他有类似含意之言语,系出自曾在牛尾大学开‘法国文学’钦定讲座之查拉图斯特拉[70] 教授。此人赐与人类之恩惠,无人企及。带陌生人入汝之圆形炮塔,汝必睡次好之床[71],否则大难必然临头。弟兄们,为吾本人祈祷。[ 72] 众人遂曰:‘啊们。’让爱琳记住历代之年,上古之日。[72]汝何以不尊重吾人及吾言,擅将陌生人引进吾门,于吾眼前行邪淫[ 74] ,如耶书仑,渐渐肥胖,踢踢踹踹[75]。因此,汝背叛光犯下罪行;致使汝主沦为众仆之奴。[76]归来兮,归来兮,米利族,勿忘吾,噫,米列西亚族。[77]汝为何在余眼前作恶,为一名药喇叭商贾踢开余?[78]汝女为何不认余,并与罗马人及不通语言之印度人共寝于豪华床榻? [79]看哪,吾民,自何列布、尼波与比斯迦[80]以及哈顿角峰[ 81] ,俯瞰那流淌奶与钱之地方[82]。然而,汝供余饮者,苦奶也。余之太阴与太阳,则被汝永远消灭之。汝将余永远撇在苦难黑暗之路途上。汝吻吾唇时,有股湿灰气味[83]。此乃内心之黑暗也。”彼续曰:“以《七十子希腊文本圣经》[84]之睿智,亦未能使其豁然开朗,甚至只字未提。来自苍穹之黎明已破地狱之门,并造访极偏远之黑暗[85]。对暴虐习以为常,遂麻木不仁矣(正如塔尔[86]关于亲爱的斯多葛派所云)。哈姆莱特之父即不曾将燎浆泡之疤痕[87] 出示王子。出现于人生白昼之不透明,犹如埃及之灾害,惟有生前与死后之黑暗,方为最适当之场所与途径[88]。然而万物之目的及终局多少均与发端及起源相一致:即诞生后逐渐发育成长,随后则依自然法则,朝终局缩小、退步,以后退之变化告终。吾曹在天日下之生存,亦同于上述众多相对关系。三名老姊妹[89] 为吾曹接生:吾曹涕哭、长胖、嬉戏、接吻、拥抱、别离、衰老、死亡。伊等则屈身俯视我等遗容。初卧于老尼罗河之畔芦苇丛中用枝条所编之床上,得到拯救。 [90]最后,伴以山猫与鹗鸟之齐声哀鸣,埋葬于隐蔽之墓中。该墓之所在无人知晓[91],吾曹将受何判决:赴陀斐特[92]抑或伊甸城[93],亦全然不知。回顾后方,欲知吾曹存在之意义,起源于何等遥远地域,亦不可得矣。”

    此刻,潘趣·科斯特洛高声引唱《斯蒂芬,唱啊》[94]。彼大叫曰:“看,智慧为自己盖起一座殿堂,乃造物主之水晶宫[95],宽敞、巍峨、永恒之苍穹,井然有序,找到豌豆者即奖给一便士。[96]”

    瞧,巧匠杰克盖起了大房,

    看,满溢的麦芽存了多少囊,

    在杰克约翰露营的漂亮马戏场。[ 97]。

    呜呼!阴沉沉之器物破碎声响彻街头,发出回音。托尔[ 98] 在左边轰鸣。掷锤者之愤怒可畏。暴风雨袭来,使科斯特洛之心得以沉静。林奇君瞩彼曰,力戒对人出口不逊,肆意谩骂,盖其应下地狱之饶舌与亵读神明之言词,使神震怒也。彼原先肆意寻衅,而今则面色倏地发白,引人注目,并缩成一团。其始气势汹汹,俄而闻言丧胆,雷声隆隆之时,心在胸膛内狂跳不已。有人挖苦,有人嘲笑。潘趣·科斯特洛复狂饮啤酒,利内翰君发誓曰:“吾亦效之。”此言既轻浮且具挑衅性,不值得理睬。然彼吹牛大王则叫嚣曰:“即便神老爹[99]藏于吾杯中,与吾何干?吾决不落人后。”然彼乃蜷缩于霍恩大厅之内而出此言,愈益显示其懦弱之至也。为鼓起勇气,彼遂将杯中物一饮而尽。此时雷声经久不息,遍及苍穹。马登君耳闻世界末日之霹雳信号,一时满腔敬畏,捶胸不已。布卢姆君则趋近吹牛者,以缓和其巨大恐惧,并安慰曰:“吾仅略闻噪音。看,雷神头部降雨矣,此皆正常之自然现象耳。”

    然而青年吹牛大王所怀恐惧,因“安抚者”之语而消失欤?否。盖彼胸中插有尖钉,名曰苦恼,非语言所能消除者也。彼能安详若布卢姆,虔诚若马登乎?彼虽愿如此,却未能如愿。但彼能否努力重新觅到少年时代赖以为生之“纯洁”瓶欤?诚然,彼缺“圣恩”,无从寻觅该瓶,奈何。彼是否在轰鸣中闻得“生育”神之声,或“安抚者”所云“现象”之噪音乎?闻欤?若非塞住“理解”之管(彼并未塞),彼必闻之。通过该管,彼始领悟自己位于“现象”之国,迟早必死。盖彼一如他人,在进行一场即将消逝之演出也。彼肯于接受死亡,如他人一般消逝乎?彼绝不欲接受。“现象”根据《法则》一书,命令彼从事男人与妻子所行之举,彼亦断然拒绝。盖彼不欲从事更多之演出也。然彼对被称作“信吾者”[100] 之另一国土,“欢喜”王之福地,无死、无生、不娶不嫁[101] 、无母性、凡信仰者悉能进入之永恒之地,一无所知乎?然。“虔诚”告彼以该国之事,“节操”指示彼以通往该国之路。但途中,彼遇一形貌艳丽之妓,自称“一鸟在手”,曰:“呔,汝美男子,跟吾来,带汝赴一极佳之所。”一片甜言蜜语,将彼从正路诱人歧途!凭借甜嘴蜜舌,将彼引入名“双鸟在林”之洞穴,学者或称之为“肉欲”。

    此乃在“母性之舍”中围桌而坐之众人所渴求者也。倘彼等遇该妓“一鸟在手”(伊栖于一切瘟疫、怪物及一个恶魔中),势必竭尽全力接近之,并与之交媾。彼等曰:“信吾者”系一观念而已,无从领会。首先,伊诱彼等前去之“双鸟在林”,乃天下第一洞,内设置四枕,附四标签,印有“骑角”,“颠倒”、“赦颜”、“狎昵”字样。其次,“预防法”给彼等以牛肠制成之坚固盾牌,对恶疫“全身梅毒”及其他妖怪,亦无须惧怕。第三,凭借称作“杀婴”之盾牌,恶鬼“子孙”亦无从加害于彼等。彼等遂沉湎于盲目幻想。“挑剔氏”、“时或虔诚氏”、,‘狂饮猴氏”、“伪自由民氏”、“臭美迪克森氏”、“青年吹牛大王”以及 “谨慎安抚者氏”。鸣呼,尔等不幸之徒,皆受骗矣。盖该轰鸣巨响乃上主无比悲愤之声,因彼等违背上主繁衍生息之令,肆意滥用浪费,上主遂伸臂扬弃彼等之灵魂。

    于是,六月十六日(星期四)帕特里克·迪格纳穆卒于脑溢血。葬于地下。久旱之后,天降喜雨。一名运泥炭约航行五十英里水路之船夫曰:“种子无从萌芽,田野涸竭,色极暗淡,恶臭冲天,沼地与小丘亦如是矣。”无人记得旱越为虐始自何时,嫩芽尽皆枯萎,呼吸亦复艰难。玫瑰花蕾均化为褐色,锈迹斑斑,丘陵上惟有干涸之葛蒲与枝条而已。星星之火,即可燎原。举世皆云,与此旱情相比,去岁二月间风暴之灾亦小巫见大巫矣。如前所述,日暮时,风起西空,夜幕降临后,出现大朵乌云,翻滚膨胀。喜观天象者咸望之:惟见一道道闪电,十时许,一声巨雷,伴以悠长轰鸣,骤雨若烟雾,众人仓皇遁往家中。暴雨乍下,男子即以布片或手帕遮草帽,女子则撩起裙裾,跳蹿而去。自伊利广场、巴戈特街与杜克草坪,穿过梅里翁草地,直至霍尔街。当初干涸龟裂,而今猛水奔流,轿子、公共马车、出租小马车,一概不见踪影。然而最初之霹雳后,即不再闻雷声。在法官菲茨吉本[102] 阁下(彼乃于大学境内与律师希利[103]“平起平坐之人物)住宅之对门,绅士中之绅士玛拉基·穆利根适从作家穆尔[104]先生(原为教皇派,人谓而今乃虔诚之威廉派[105])家中步出,路遇亚历克·班农([106]。班农留短发(身着肯达尔绿色粗呢舞衣者近来时兴此种发式),正乘驿马车从穆林加尔进城来。彼曰,彼堂弟与玛拉基·穆利根之弟在该处逗留一月,直至圣斯维辛节[107] 。相互讯问欲往何处?班农曰:“返家途中。”穆利根曰:“吾应邀赴安德烈·霍恩产院,饮上一盅。”并要班农告以身高超过同龄人、胖到脚后跟之轻佻妞儿 [108] 事,因大雨滂沦,二人同赴霍恩产院。《克劳福德日报》之利奥波德·布卢姆与一帮喜诙谐、看似好争论之徒于此宽坐。计有:仁慈圣母医院三年级学生迪克森、文 ·林奇、一苏格兰人、威尔·马登、为亲自下赌注之马伤心不已之托·利内翰和斯蒂芬·迪。利奥波·布卢姆原为解乏而来,现已略恢复元气。今晚彼曾做一奇梦:其妻摩莉足登红拖鞋,身着土耳其式紧身裤,博闻多识者谓此乃进入一个新阶段之征兆。普里福伊太太系住院待产妇[109] ,惜预产期已过二日,仍卧于产褥上,助产士焦急万分,不见分娩。灌以可充作上好收敛剂之米汤一碗,亦呕吐之,且呼吸无比困难。众人云:据胎动,必得一顽皮小子,企盼天主使其平安产下。吾闻此胎儿乃第九名生存者。报喜节日[110] ,普里福伊太太曾为满周岁之小八剪指甲。然该儿已尾随其三个曾哺以母乳之兄姊夭折,仅在君王《圣经》[ 111]上用秀丽字迹留下芳名而已。夫君普里福伊业已五十开外,虽系遁道公会教徒,仍照领圣体[112] 不误。每逢主日,倘天气晴朗,彼即携二儿至阉牛港[113] 外,以装有牢固鱼轮之竿垂钓,或乘自备方头平底船,用拖网捕比目鱼与绿鳕,满载而归。如是我闻。简言之,大雨无尽,万物复苏,丰收在望。然而见多识广者云:据玛拉基[114]之历书,风雨之后预测将有火灾(吾闻拉塞尔先生本着源于印度的同一要旨,为其“农民报”[115] 撰写预见性咒文),三者不可缺一)此乃无稽之谈,仅能迷惑老妪小儿而已 ,但偶尔立论亦能恰当中肯,实为奇妙。

    此刻利内翰趋至桌边,曰:“当日晚报上刊一函[116],”遂浑身翻找(彼赌咒云,该函使彼心如刀绞)。经斯蒂芬劝解,彼方作罢,并嘱迅速在近旁落座。彼放荡成性,自谓生性滑稽诙谐、调皮而不怀恶意。平素玩弄女人、赛马、传播淫秽艳闻为其拿手好戏。实言之,彼身无长物,与人贩子、马夫、赌注经纪人、二流子、走私者、徒弟、暗娼、妓女以及其他无赖为伍,多在咖啡店及小酒馆中盘桓。或经常与萍水相逢之法警及巡警狂饮蛋糖白葡萄酒[117] ,自午夜至天明,探听众多黄色丑闻。彼通常就餐于简易食堂,只凭囊中仅有之一枚六便士银币,即可吃上一碗残羹剩饭或一盘下水。随即鼓起舌簧,满口皆更自娼妓之流的淫乱秽语,致使每个母胎所生之子莫不捧腹。另一男子科斯特洛闻言,问该函文系诗乎?或故事乎?利内翰曰:“皆非也,弗兰克(此乃科斯特洛之名),该函涉及因瘟疫而即将悉数被屠杀之凯里母牛。让其连同罐头牛肉一道见鬼去!(彼眨眼云)遭瘟的!锡器中盛有无比美味之鱼,请品尝之。”遂殷勤劝弗兰克进食旁边所置腌西鲱鱼。其间,利内翰贪婪注视之,终于得手。彼饿矣,食鱼实乃此行之主要目的。弗兰克遂用法语云:“让母牛死光。”彼曾受雇于一名在波尔多 [118] 拥有酒窖之白兰地出口商,操上流人士之文雅法语。弗兰克生性怠情,其父(一小警官)煞费苦心,送彼学习文理并掌握地球仪;注册升入大学,专攻机械学。然而彼任性放肆若未驯之野驹,对法官与教区差役比对书本更亲。彼一度志愿做演员,继而欲当随军酒食小贩,时赖赌账,时又耽于斗熊[119]与斗鸡。忽而立志乘船远航,忽而又与吉卜赛人结伙,浪迹天涯;借月光绑架乡出之嗣子,或偷女佣之内衣,或藏身于柴垣之后,勒死雏鸡。彼离家出走之次数与猫儿转生不相上下。每逢囊空如洗,彼即返回家中。其父任小警官,每次见彼即洒下一品脱泪水。利奥波德先生诚心欲知晓缘由,乃抱臂曰:“彼等欲将牛屠杀殆尽乎?今朝吾确曾见到牛群,将用船载往利物浦[120] 。吾不相信事情竟至如此糟糕。”数载前,彼曾在约瑟夫·卡夫[121] 先生手下任雇员。卡夫乃一可敬之生意人,在普鲁西亚街加文·洛先生的牧场附近从事畜牧业,在草地上拍卖牲畜。因此,布卢姆对传种牲畜、产前之母牛、满两岁之肥公猪以及阉羊,均十分熟悉。“吾对汝言持有疑问,”彼曰,“牛所患之疾病听来更似支气管炎或牛舌炎。”斯蒂芬先生略为动容,但仍文质彬彬地答曰:“并非如此。奥地利皇帝[ 122]之御马主事已发来快函表示谢意。彼将派遣全莫斯科维[ 123] 首屈一指之名兽医[124] ——牛瘟博士,凭藉一两粒大药丸,即能抓住公牛角[ 125] 。”“呔,吹,”文森特先生曰,“坦率言之,倘该博士对爱尔兰公牛动手,必将被牛角勾住,进退维谷。”“名称与产地均为爱尔兰,”斯蒂芬先生曰,并依次为众人斟浓啤酒,一如闯入英国瓷器店中之一头爱尔兰公牛。[126] “吾理解汝意,”迪克森先生曰,“此即农场主尼古拉斯送往本岛之同一公牛[127] 耳。彼为最优秀之家畜饲养员,鼻孔上穿着一枚绿宝石[128] 环。”“诚然诚然,”文森特先生隔桌曰,“一语道破,如此膘肥体壮之公牛,从未在三叶苜蓿[129]上拉过屎。彼生有巨角,毛色金黄,鼻孔散发芳香,若袅袅轻烟。本岛妇女遂撇下生面团与擀面杖,与公牛殿下戴上串串雏菊花环,随彼而去。”“何以至此?”迪克森先生曰,公牛动身之前,宦官兼农场主尼古拉斯嘱一帮同为阉人之医生,将其彻底阉割之。尼古拉斯云:‘去!吾表弟哈利陛下之命令,汝必言听计从。现接受农场主之祝福!’话音未落,啪地击其臀部。”“表示祝福之一击,稗益良多。”文森特先生曰:“作为补偿,彼将力量相当于两头公牛之秘诀传授下来。处女、妻子、女修道院院长与寡妇至今断言,伊等与其跟爱尔兰四片绿野[130] 上最英俊、强壮、专门勾引女人之年轻小伙子睡觉, 不如随时都于幽暗牛棚中,对着牛耳嗫嚅[131] ,并希望彼用神圣的长舌舔自己的脖颈。” 此刻另一男子曰:“伊等给彼穿上刺绣花边衣裙,配以坎肩及腰带,袖口缀以褶边,将额发剪短,浑身涂以鲸脑油[132] 。于每一街角为其筑一座黄金牛槽[133],装满市上最上等干草,供其尽情伏卧拉屎。此时教友们之神父(彼等对公牛之别称)因过于肥胖,难以步行至牧场。为了不使其受累,工于心计之妇人及姑娘乃将饲料兜在围裙中为彼送去。饱餐后,彼用后腿立起,供太大小姐一窥奥秘,并以公牛之语既吼且叫,伊等齐声效之。” “哎,”另一人曰,“彼益愈纵容自己,除了供自己食用之绿草(彼头脑中惟有绿色)不容国土上生长任何植物。岛屿中央之小山丘,竖有一牌,上云:“奉哈利王 [134] 御旨,地上生绿草。”“因此,”迪克森先生曰,“只要风闻罗斯康芒或康尼马拉原野上有盗牲畜者,抑或斯莱戈[135] 农夫播种一把芥籽或一袋菜籽,彼即奉哈利王御旨,跑遍半壁乡村,用犄角将所种之物连根掘起。”“起初二人之间发生争执,”文森特先生曰,“哈利王称农场主尼古拉斯为‘天下老尼克[136] 之大杂烩’,家中蓄七名私娼之老鸨[ 137] 。吾欲惩戒之。尼古拉斯曰:‘用先父遗下之牛阴茎快鞭,使此畜生一尝地狱味道’。”“然某日傍晚,”迪克森先生曰,“哈利王于划船比赛中获得冠军(彼使用鍬型桨子,惟依比赛规章第一条, 其他选手均用草耙划船),为了赴晚宴,彼正修整高贵之皮肤[138] 时,发现自己酷似公牛。遂翻阅藏于餐具室、手垢斑斑之小册子[139] ,查明自己确系罗马人通称为 “牛中之牛”[140] 那头著名斗牛[141] 旁系之后裔。其名字确为蹩脚拉丁语,意即:“展览主持者。”“此后,”文森特先生曰,“哈利于当众廷臣之面,将头扎进牛之饮水槽,及至从水中伸出头后,告以自己之新名[142] 。彼听任水哗哗流淌, 身着祖母所遗旧罩衫及裙子,并购一册公牛语[143] 语法书习之。然而只学会人称代名词,遂用大字抄录,默记之,每当外出散步,衣袋中辄装满粉笔,在岩石边沿、茶馆桌子、棉花包或软木浮子上胡乱涂写。简言之。彼与爱尔兰牛[144] 旋即成为莫逆,犹如臀部与衬衫然。”“此语不差”,斯蒂芬先生曰,“其结果,本岛男子发现负情女子异口同声,无可救药。遂建造舟筏,携家财登船,桅杆尽皆竖起,举行登舷礼,转船首向风,顶风停泊,扬起三面帆,在风与水之间挺起船首,起锚,转舵向左,海盗旗迎风飘扬,三呼万岁,每次三遍,开动舱底污水泵,离开兜售杂物之小舟,驶至海面上,航往美洲大陆。”“彼时,”文森特先生曰,“一水手长谱一首滑稽歌曲:

    教皇彼得虽尿床,

    仍不失为男子汉。[145]”

    学生们之寓言行将结束时,吾等畏友玛拉基·穆利根先生偕初邂逅之友出现于门口,系一青年绅士,名亚历克·班农[146] 也。彼新近进城,报名参军,欲在国防军中购一旗手或骑兵旗手之位置[147]。适才谈论之治病方案,与穆利根先生之方针不谋而合,因此彼欣然表示兴趣。乃递予众人各一组名片,系当日出自昆内尔先生之印刷厂承印者。上以秀丽之斜体字印着“兰贝岛”[148]“受精媒介业 人工授精业玛拉基·穆利根先生”。彼阐述曰:在城里,福普林·波平杰伊[149]爵士与米尔克索普·奎德南克[150] 爵士游手好闲,专事寻欢作乐。彼拟远离此圈子,献身于赋予吾曹肉体机能之最高尚事业。“好友请道来,吾等当洗耳恭听,”迪克森先生曰,“个中想必有猥亵气味。二位且移身坐下。坐与站都一样便宜。[151] ”穆利根先生遂接受邀请,对听众详述其计划。此计划系根据对不妊之原因进行考察而得,原因包括抑制与禁欲。抑制乃夫妇不和或互不协调所致,禁欲则由于天生缺陷或后天之习癖。彼曰:目睹新婚燕尔之床最宝贵之担保[152]被剥夺,痛何如哉。众多可人之富孀被恶贯满盈之僧侣所霸占,禁锢于格格不入之女修道院中,使光艳藏诸木斗之下[153];另有如花似玉之女子,在市井粗鄙之徒怀中凋零,而伊等本应倍享幸福。如上诸多冰清玉洁之女性成为牺牲品,而附近本有百名英俊男子欲爱之不能。穆利根云,每念及此,心如刀割。为了免除祸患(彼已下结论,认为此乃潜热受到压抑之故),彼与有识之士共商谈对策,决心向兰贝岛主塔尔博待·德马拉海德爵士[ 154]购买该岛土地之绝对所有权及自由保有权。此爵士系著名之托利党成员,对蒸蒸日上之吾党颇加赞许。乃提议在此建造国立受精场[155] ,取名“中心”,并竖一方尖碑[156] ,乃据埃及式样凿成。不论何等身分之女子,凡欲满足其天然官能者一旦来此,彼必为之忠心效劳,俾使之受孕。彼曰,吾所图并非金钱,劳务费不取分文。最穷之厨娘乃至社交界阔夫人,只要渴望在身心方面得到尽情满足,均能在彼处找到理想之男性。彼曰,为了取得营养,食谱限于馥郁之球根、鱼及野兔——尤其后者乃多产啮齿动物,极适宜达到彼之目的。不论烤或炖,只需添上一片肉豆寇叶,一二颗辣椒即可。热切而坚定地发表完此冗长演说之后,穆利根先生立即取下遮帽手帕。二人似均受雨淋。虽已加快步伐,通身仍均湿透,见于彼所着灰色手织灰呢短裤上之斑纹。众人闻其计划,莫不欣喜,并衷心颂扬之。惟独玛利亚医院之迪克森先生则故意责难。谓:彼欲运煤至纽卡斯尔[157]乎?穆利根先生则对该学者报以脑中所记一段恰如其分之古典引文,根据既充分,又能雍容大方地支持其论点:噫,诸市民,当代道义之颓废,江河日下。吾辈家中妇女,偏爱被温柔男予以手指作淫荡之搔痒,而弃罗马百人队长之沉重辜丸及异常勃起于不顾。[158] 彼并为不够机智者举出更合乎彼等胃口之动物界实例——诸如树林间空地上之公鹿母鹿,农家场院中之公鸭母鸭等,以此类推,阐述要点。

    彼饶舌家着实仪表堂堂,并素以风度翩翩自豪。现将话题转至本人服装上,对天气之乍变,愤然予以谴责。众人则大赞此公所提方案。其友, 一年轻绅士,对新近之艳遇[159] 喜不自胜,不禁告知邻座。此刻,穆利根先生扫视桌面, 问饼与鱼[160]系供何人食用?及至瞥见异邦人,乃彬彬有礼地深打一躬,问曰:“敢问足下需要吾曹在专业方面提供协助欤?”异邦人闻言,衷心表示谢意, 却依然保持适当之距离。答曰:彼乃为霍恩产院一名女病友而来。 不幸伊属难产(言至此,深叹一声),欲知是否已安然分娩。 迪克森先生嘲笑穆利根先生之初期腹部肥大症以转换气氛,曰: “此乃前列腺囊内部或男性子宫内部卵子怀胎之征兆乎?抑或如名医奥斯汀·梅尔顿[ 161] 先生所云,乃胃中之狼[162] 所致乎?”穆利根先生从腰部发出一阵哄笑作答,毅然拍打横隔膜下部,并很精采且滑稽地模仿葛罗甘老婆婆[163](惜伊系一妓女[164],但仍不失为最杰出之女性),同时扬言:“妾腹从未养过私孩子也。”彼演技高超奇巧,哄笑屡屡爆发,使满室无不振奋喜悦。 倘非前厅发出警报声,此场轻快喧嚣之摹拟闹剧仍将续演。

    闻者非他人,乃一苏格兰学生也。此公性易激动,金发宛如亚麻,以无比热烈之语气向该年轻绅士[165]深表祝贺。绅士谈兴正浓时,彼予以打断,以谦恭之神态向对面所坐人士招手,恳请递与一瓶甘露酒。同时,将头一歪,似有所迟疑(即使整整一世纪之良好教养,亦未必能训练出如此优雅之举止)。然后将瓶子朝相反方向倾之,以清楚之口齿询问该讲述者:“饮一杯如何,”“拜受,[166] 贵客,”彼欣然曰,“万谢,[167] 。此举正合时宜。有此杯酒,吾之幸福方能完满。然而,上天保佑,即使吾行囊中仅有些许饼屑,以及一杯井水,吾亦深感满足,并甘愿跪于地下,为万宝之赐与者所确保之幸福,向上苍之神力致谢。”言讫,彼将杯凑至唇边,以心满意足之神态,饮甘露酒少许,抚发袒胸,拽出丝带所系之小匣。匣内嵌有女友亲笔题字之相片。彼接后,甚为珍爱。彼含情脉脉审视该面影,并曰:“噫,先生,倘汝若吾然,于激动人心之刹那间,目睹伊人身着雅致披肩,头戴俏丽新软帽[ 168] (伊以悦耳声调,告以此乃生日礼物也),淳朴洒脱, 温存妖冶;足下必慨然向之五体投地,或永远逃离战场。吾断言,此生从未如此动心。主啊,感谢尔为吾创造日日夜夜。备受该倩女青睐者,诚为三生有幸。”无限温存之叹息愈益使此番话语感人至深。彼将小匣揣入怀中,并再度拭泪叹息。“大慈大悲之天主,尔所创造之物,普获尔之祝福。尔之治下最美妙者乃人之恋情也。恋情如此深广伟大,足以使自由人与奴隶,蠢乡巴佬与文雅纨袴子弟,风华正茂、热情奔放之情人与中年丈夫,均顿然堕入五里雾中。然而先生,吾走题矣。吾曹现世之欢乐是何等杂以悲哀,何等不完美。命运不济!”彼痛苦呼叫曰,“倘若主上赋吾以先见之明,提醒吾携带雨衣,当不至此!”遂不禁落泪。“纵下七场骤雨,对吾曹亦毫无害处。吾过于大意矣!”彼手击前额,大声曰,“明日将迎来新的一天,雷鸣千遍。吾识一‘外衣’商人[169] 波因茨先生,可售与法式舒适‘外衣’,每件一里弗尔[170] ,确保不致湿及女方。”“呔呔!”授精业者[171] 大声插嘴曰,“吾友穆尔[172] 先生乃一非凡之旅人(适才吾与彼[173] 曾共饮酒半瓶,座中有市内博学之士),彼据可靠消息告知,霍恩岬角,雨势猛烈[174] ,致使所有‘外衣’(无论何等结实),均已湿透。彼曰,诚然[175] ,大雨倾盆,罹难者无一不当即匆匆告别人世。”“呸!一里弗尔[176] !”林奇先生大声曰,“货色粗陋至此,不值一苏[177]”耳。‘伞’[178]之大小纵然仅及仙女蘑菇[179] ,然亦顶得过十件如此‘搪孔之物’。任何稍有机智之女子,决不会用此等‘外衣’。吾之情妇基蒂今日相告,伊情愿舞于洪水中,亦不愿在救命方舟中挨饿。何耶?伊对予倾诉云(此时,尽管除翩翩起舞之蝴蝶,绝无偷听者,伊依然脸色红涨,附耳低语):‘吾曹生就无垢之肌肤,换个情况必将导致破坏礼仪,然而在二种场合下[180] ,会成为唯一之可身衣裳。蒙自然女神赐与神圣祝福后,吾曹心中铭刻该语之意,而今已家喻户晓。吾搀扶该姣好哲学家坐上双轮马车后,伊用舌尖轻触吾外耳廓以引起吾之注意,告曰:‘头一种场合,乃是入浴……,”彼时,前厅铃响,今番足以丰富吾曹知识宝库之议论遂被打断矣。

    正当举座说笑寻欢作乐之际,铃声大作,众人遂纷纷猜测。须臾,卡伦小姐步入,对青年迪克森先生蹑嚅数言讫,向与座者深打一躬,然后退去。一贤淑端庄、容貌标致之淑女一时出现于荡子群中,彼等淫荡之徒便即刻收敛其轻佻猥亵。然而俟伊退出后,秽言秽语刹那间重新爆发。“吾甚觉荒唐矣,”酩酊大醉之痞子科斯特洛曰,“极美味之母牛肉!伊想必邀汝幽会。狗杂种作如何想?汝精于此道矣。”“确然如此,”林奇先生曰,“圣母济贫院同人擅长床上技巧。孽种奥加格大夫不曾搔诸护士下颚欤?七个月以来,吾基蒂在该院病房任护士,此系伊所告,当属确凿。”“大夫,祈天主可怜奴家!”身着淡黄色背心之后生[181] 仿妇人腔调狂呼傻笑,并扭动身躯作淫荡态曰:“汝勿戏弄奴家!讨厌鬼!呜呼,妾浑身颤悠发晕矣。汝之轻薄,确与可爱之小神父坎特基塞姆[182] 不相上下!”“倘若伊未身怀六甲,”卡斯特洛大叫曰,“吾将被此啤酒呛得半死矣!大凡由于有喜而膨胀之妇女,吾只消瞟一眼即可看出。”此时青年外科医生 [183] 起身,乞求众人准其退席,盖护士顷通知彼需立即赶赴病房也。彼曰:“该怀孕妇女曾以可钦之刚毅忍受阵痛,而上苍大发慈悲,已结束其苦难,使之生下一名强壮男婴。吾无法容忍某些人士。彼等既无足以使人开心之机智又乏指导他人之学识,竟对护士这一高贵天职肆意辱骂,而除却应予以敬畏之神明外,护士乃最造福人间者。伊所从事之高尚职业,非但不应成为笑柄,且可激励人心,使之向上。吾敢断言,倘有必要,吾能推出多如云彩之证人[184],以阐述该项职业如何不比寻常。吾实难宽恕彼等。何以竟中伤和蔼可亲之卡伦小姐这等人!伊乃女性之光辉,实令男性叹服不已。护士所接生者乃用尘土造出之[185] 小娃,当此最关键之时刻加以诽谤,该念头实属可恶至极!竟播下如此邪恶之种籽,以致产妇与接生婆在霍恩产院得不到应有之尊重。每念及民族之未来,辄不寒而栗。”谴责完毕,彼乃向与座众人点头示意,走向门外。举座发出一片赞同之低语声,有人扬言应立即将该下流醉汉逐之门外。此计划几近付诸实践,将给彼以应有之惩罚。然而彼可鄙地赌咒发誓(而且发得八面玲珑),谓彼乃天下最善良之人子也,从而减轻其罪责。“谨以吾之生命发誓,”彼曰,“诚实的弗兰克·科斯特洛自幼被教以格外孝敬父母[186]。 家母擅长做果酱布丁卷与麦片糊,吾一向对她怀有敬爱之心。”

    却说布卢姆先生乍一进来,留意到那片肆无忌惮之冷嘲热讽,认为此系年少通常不懂怜悯所致,故容忍之。彼等荡儿实似狂妄自大之顽童,喜议论喧嚣,用语费解,且口出不逊。每闻其暴躁与寡廉鲜耻之话语[187] ,顿感愤慨。虽能以血气方刚勉强为之开脱,但如此无礼实难以忍受。尤使人不快者为科斯特洛先生言词之粗野。据观察,此令人作呕之流氓乃私生子耳。彼呱呱坠地即畸形缺耳,身躯伛偻,满口生牙。分娩时属逆产,足先露,且驼背[ 188]。外科医用钳子在彼头盖上留下了明显痕迹。布卢姆遂联想到,彼即已故富于独创性之达尔文先生毕生探求不已之进化论中所谈之过渡生物[189] 也。布卢姆已过人生之半途[190] ,历尽沧桑,系一谨慎民族之后裔,生就稀有的先见之明,遂抑制心中所冒怒气,最迅速慎重地克制住感情,告诫自己胸中要怀一“忍”字。心地卑鄙者对此加以嘲笑,性急之判断者藐视之,然而众人咸认为此乃稳妥之举。妙语连珠以损害女性之优雅,乃精神上一大恶习,彼坚不赞成;彼不认为此种人堪称才子,更弗言继承良好教养之传统。布卢姆对彼等实忍无可忍,根据往日经验,只得采取激烈之手段,以迫使此傲慢之徒丢尽颜面,及时退却。盖年轻气盛之徒,向来无视年老昏愦者之皱眉与道学家之抱怨,一味欲食(据圣书著者凭借纯洁想象所写)树上禁果;布卢姆与彼等未尝不抱有同感。惟当一淑女分娩产子之际,无论如何亦不得对人性等闲视之。最后,据护士所云,布卢姆曾预料产妇迅将分娩,经此长时间之阵痛后,果然瓜熟蒂落,此事再度证明天主之恩惠与慈悲,使布卢姆顿感释然。

    布卢姆遂与领座坦诚相见,曰:“吾对此事之看法(不妨将己见发表)为:彼妇并非由于本人之过错而受尽痛苦,闻其安产而不知喜悦者,想必生性淡漠或心肠冷酷也。”该衣着入时之浮华青年[191] 曰:“使伊陷入如此困境者,其夫也;理应是其夫,除非伊乃另一名以弗所女子[192] 。”此时,克罗瑟斯击桌以使众人倾听其嗓音洪亮之话语:“吾有话告汝等。蓄邓德利尔里式胡子[193] 之老叟——年迈之格洛里·阿列路朱拉姆[194] 今日又来矣。彼用鼻音央告曰:‘吾欲对吾之生命(此即彼对伊之称呼)威廉明娜进一言。’吾嘱彼心中宜有数,盖婴儿即将呱呱坠地矣。见鬼!容吾坦率道来。吾不禁叹服该老汉之生殖力,竟足以令伊再生一胎。”众人异口同声赞誉老叟,惟独该风流后生[195]坚持己见曰:“否。把关者[196]’非其夫也,乃修道院之教士、夜间向导(有勇气者)或家庭用品之行商。”客人闻讫,暗自思量:“彼等具有之神奇的轮回力实无与伦比,不同凡响。产院与解剖室均已变为轻佻话语之操练厅。然而一旦获得学位,彼等轻浮荡子摇身一变即成为被杰出人士誉为最高尚技艺之典范实践者。然而,”彼继续思索,“或许彼等平时个个心中郁愤,欲寻解脱。因吾曾屡次目睹同一色羽毛之鸟齐声大笑[197]也。”

    彼异邦人系承蒙仁慈之陛下核准而取得市民权,然而吾曹欲询问彼之保护者总督阁下,彼凭何资格而取得我国内政之最高权力欤?[198] 发自满腔忠诚之感激,如今安在哉?在近日之战争[199] 中,只要敌人凭借手榴弹暂时取得优势,该叛徒即一面惟恐其四分利公债暴跌而浑身颤抖,一面则抓紧机会向根据其本人意愿而臣服之帝国开火!彼是否已忘却此事,一如忘却其所承受之一切恩泽?倘传闻无谬,彼则为只顾个人享乐之利己主义者,诚属欺世盗名。闯入贞节妇女(一名勇敢少校之女)之寝室,或对其妇德妄加谴责,此决非君子所为。若彼欲引人注意(其实,此举对彼甚为不利),亦无可奈何也。该妇命途多舛,其合法特权屡遭践踏,时间既久,对方态度复顽强,致使伊每闻彼之斥责,辄报以由绝望而导致之嘲笑。彼身为社会风纪监察官,虔诚严若鹈鹕[220],竟将自然之羁绊抛诸脑后,肆无忌惮,试图与出身于社会最下层之女仆发生暖味关系!倘非该女仆以擦地所用之毛刷为护守天神,进行自卫,则必身遭不幸,有如埃及女夏甲[201]然!关于牧场问题,彼之乖戾粗暴已臭名远扬。某次,当着卡夫先生之面,触怒一牧场主,以致遭到该乡人以刻薄言词之反击。彼不适宜宣扬福音。家旁岂不有片耕地,只因无人播种,遂闲置下来。青春期之恶习,人届中年遂成为第二天性,带来耻辱。倘若彼一定要将基列香油[ 202] 这一效验可疑之秘方与“金科玉律”,分发给一代乳臭未干之荡子,以促使彼等康复,则应使彼之行为与正全力奉行之教义相一致。身为丈夫,彼之内心乃诸多秘密之贮藏库。为了体面,而轻易不肯泄露,色衰之美女或以淫言猥语挑逗之,代替因被冷遇以致堕落之妻,给彼以慰藉。然而人伦之新倡导者以及恶行之矫正者,充腴量仅为异邦之树。其扎根于东方本上时,则茁壮繁茂,香脂丰腴,造移植于他处暖土,根即失去原有之勃勃生气,香脂亦变为混浊发酸,失去灵效。

    嗣子诞生消息之通告极其慎重,令人联想及土耳其朝廷仪式之惯例:由第二女护士转告值勤之下级医务官,彼再向代表团传达。彼遂赴产室,以便在内务大臣与枢密顾问官(彼等由于争先称赞已精疲力竭,沉默不语)亲临下,协助完成规定之产后仪式。漫长肃穆之值勤使代表团焦躁不安。彼等认为既逢喜事,放纵一番亦应获得宽容。于是,护士与医务官走后,立即展开舌战。只闻兜揽员布卢姆先生竭力劝解之,平息之,抑制之,均属徒然。此乃最适宜高谈阔论之良机,亦为将彼等性格迥异者联结起来之唯一纽带。分娩问题依次从各个方面加以剖析:异父兄弟之间先天的敌对,剖腹产,遗腹子,以及稀有的例子:产妇死后之分娩。蔡尔兹谋杀胞兄案,由于律师布希先生之激烈辩护,被诬告者已被宣判无罪。此事至今仍被人们广为铭记在心;长子继承权,国王赐予双胞胎与三胞胎赏金;流产及溺婴,加以伪装或掩饰;缺乏心脏的胎儿内胎儿[203]以及充血导致的缺脸。某缺下巴中国佬[204](候补者穆利根先生语)之男系亲属,先天性缺颚乃系沿中线颚骨突起接合不全之结果,(据彼曰)一只耳朵能听见另一只所云。麻醉或昏睡分娩法[205]之长处。高年妊娠的情况下,因受血管压迫,阵痛延长。早期破水(眼下即一实例)导致的子宫败血症之危险。用注射器进行人工受精。闭经后之子宫收缩。因被强奸而妊娠的情况下,人种之延续问题。勃兰登堡[206]人称之为坠生[207] 的可怕分娩。医学记载中之月经期间怀孕或近亲结婚导致之一产多胎、阴阳儿、畸形儿等。一言以蔽之,亚理斯多德在其《杰作》[208] 中附上彩色石印插图加以分类的人类出生之各种情形。对产科学与法医学上至关重要之问题,以及关于妊娠最普遍的信念(诸如惟恐母体之活动将导致脐带勒死胎儿,遂禁止孕妇迈田舍栅栏;或强烈情欲得不到有效满足时,辄将手放诸身上由于经年使用而作为惩戒场所[209] 被神圣化之部位),均予以热烈研讨。有人断言,兔唇、胸痣、冗指、黑痣、赤痣、紫痣等畸形,均足以对时而诞生之猪头儿(人们并没有淡忘格莉塞尔·斯蒂文斯夫人[210] 的例子)或狗毛婴儿做出确凿[211] 而自然之说明。喀里多尼亚[ 212] 使节所提出之原生质记忆假定,无愧于彼所代表的具有形而上学传统[213] 之国土。预见到此等例子乃胎儿发育达到人类这一阶段前被抑制之表征。某异国使节则驳斥上述意见,以热切而坚信不疑之口吻曰:“此乃女子与雄兽交媾所生者。”其根据则为优雅拉丁诗人凭其才华在《变形记》中所传至今之弥诺陶洛斯之类神话。[214 ]彼之话语立即引起轰动,然而为时短暂。因候补者穆利根先生比任何人均了解开玩笑所能引起之效果,乃面谕曰;“如要发泄淫欲,宜寻一干净可爱之老臾。”遂使方才那番感动顿然消失。同时,使节马登先生与候补者林奇先生之间就连体双胞胎[215] 中之一名先逝世之际,在法学及神学上之矛盾,展开激烈争论。经双方同意,将此难题委托兜揽员布卢姆先生立即交由副主祭助手迪达勒斯先生处理。不知彼是否欲以超自然之庄重,显示其衣着之奇妙威严,抑或服从內心之声音,迄今保持缄默。此刻亦仅简短地(有人认为敷衍塞责地)陈述《福音书》之教导曰:“天主所配合的,人不可拆开。”[216]

    然而玛拉基之故事则使彼等不寒而栗。彼一念咒,如下情景即出现在彼等面前:壁炉旁的暗门吱呀一声开启,海恩斯从中出现!我等无不毛骨惊然!彼一手持装满凯尔特文学之公事包,另一只手则持写有“毒品”字样之小瓶。当彼面泛鬼笑扫视众人时,个个脸上露出惊讶、恐怖、厌恶之神色。“如此之接待原在吾预料之中,”彼遂发出阴森之笑声并谓:“看来这要怪历史。[ 217] 吾乃杀害塞缨尔·蔡尔兹之凶手,千真万确。吾已遭到何等惩罚!吾对地狱毫无畏惧。可惧者幽灵附体也。耶稣之眼泪伤口[218]!究竟如何吾方能得到安息乎?”彼嗓音模糊,“吾携自己所整理之民谣,在都柏林长期流浪,而幽灵宛如淫梦魔[219] 或牛魔般跟踪不止。吾之地狱以及爱尔兰之地狱,皆在现世。为了忘却所犯罪恶,吾曾多方设法:消愁解闷,射击白嘴鸦,学习埃尔斯语[220] (遂诵数句),服鸦片酊(彼将小瓶举至唇边),扎营露宿。一切均归徒然!彼之亡灵与吾形影不离。吞服鸦片乃吾唯一希望……呜呼!毁灭矣!黑豹! [221]”彼大叫一声,须臾间消失矣,暗门滑动着,闭紧。少顷,彼在对面门口露头,曰:“十一时十分,到韦斯特兰横街车站[222] 与吾碰头。”彼去矣。众放荡之徒涕泅滂沱。占卜者[223] 举手向天,嗫懦曰:“马南南之报复[ 224] !”哲人反复曰:“同态复仇法。伤感主义者乃只顾享受而对所做之事不深觉歉疚之人。[225] ”玛拉基激动之至,闭口不言。谜底遂揭开矣。海恩斯为三弟[226] ,真名蔡尔兹,黑豹为彼父之鬼魂也。彼吞服鸦片,以忘却此事,使予得到解脱,不胜感谢。[227] 坟场旁之房屋无人居住。谁都不肯居于彼处。蜘蛛在孤寂中张网。夜鼠自洞穴中窥伺。该屋受咒诅。闹鬼。为一座凶宅。[ 228]

    人之灵魂,寿命有多长?灵魂禀有变色龙之特性,每接近一样新物即改变颜色,与欢乐者接近即愉快,与悲哀者相处则沮丧,年龄亦随情绪而改变。利奥波德坐在那里,反刍并咀嚼往事之回忆时,彼已不再是沉着踏实之广告经纪人,亦非一小笔公债之所有者。念载光阴顿然消失,彼已成为少年利奥波德矣。仿佛是通过回顾性之安排,镜中镜(刹那间)照出本人。彼目睹自家当年之英姿,早熟而老气横秋,于刺骨寒晨,将书包(内装有母亲精心制作之美味大面包)当作子弹带般挎着,从克兰布拉西尔街之老宅踱向高中。一两年后,同一身姿初戴硬毡帽(啊,何等神气!)已开始跑外勤。彼乃家族公司之正式推销员,备有订货簿,洒了香水的手帕(不仅是为了充当样品),皮箱里装满锃亮之小装饰品。(噫!可惜均属于往昔岁月!)彼到处对犹豫不决而用指尖掐算之主妇或妙龄女郎,满脸掬以殷勤温顺之笑容。后者对彼佯装出之礼仪[ 229] ,亦羞涩地点头会意。(然而其内心如何,则天晓得矣!)香水气息,微笑,尤其乌黑眸子及圆滑周到之谈吐应对,使彼于傍晚为公司老板[230]携回大量订货单。老板做完同样工作,口衔雅各烟斗[231] ,坐在祖传的炉边(上面必煮着面条),透过角质圆框眼镜,阅读一个月前之欧洲大陆报纸。然而,刹那间镜面模糊了,少年游侠骑士后退,干瘪,缩成雾中极细微之一点。而今自己做了父亲,周围兴许是儿辈。谁知晓欤!聪明的父亲方知自己之子。[232] 彼思及哈奇街关栈附近蒙蒙细雨之夜。彼与伊在一道(可怜,伊无家可归,系私生女,只付一先令与一便士吉利钱,便属于汝,属于吾,属于众人),当两名夜警头戴雨帽之阴影路过新修建的皇家大学时,彼等一道倾听其沉重脚步声。布赖迪!布赖迪·凯利![233] 彼决不会忘记此名,将永远铭记该夜:初夜,新婚之夜。彼等(求者与被求者)于黑暗之底层缠扭在一起。转瞬之间。(要有!)光就浴满世界。心与心可曾悸动在一起!否,敬爱的读者,一霎时事即毕,然而——“且慢,撒开!不许如此!”可怜的姑娘摸着黑,逃之夭夭。伊乃黑暗之新娘,夜之新娘。伊不敢生下白昼那金太阳之子。不,利奥波德。名字与记忆无从给汝慰藉。青年时期汝对精力所抱幻想,已被剥夺——一切归于徒然。汝之腰力已生不出子嗣,无能为力矣。鲁道夫[234]生利奥波德,而今利奥波德却不再能有子嗣矣。

    众声纷杂,融人阴暗之寂静中。寂静乃无限之空间也。灵魂迅疾而沉默地飘浮于世世代代生息不已之空间。灰色薄暮弥漫于此,却从不落到暗绿色之辽阔牧场上。仅降下苍茫暮色,抛撒星宿的永恒之露。伊步履蹒跚,跟随乃母,犹如由母马带引之小母马驹。伊等乃一片朦胧中之幻影,然而婀娜多姿,腰肢纤细优美,脖颈柔和矫健,面容温顺,头脑聪慧。阴郁之幻象逐渐模糊,以至消失殆尽。阿根达斯乃荒原也,向为仑枭与半盲戴胜鸟栖息之所。鼎盛之内泰穆[235] 已不复存在。彼等群兽亡灵发出反叛之雷鸣,沿着云彩大道拥来。呼!哈喀!呼![236]视差[ 237] 从背后阔步逼向彼等,用刺棒戳之,射自其眉眼之光锐利如蝎。大角鹿与牦牛,巴珊[238]与巴比伦之公牛,猛犸象与柱牙象,均成群结队涌向下陷之海——死海[239] 。那一大群黄道十二宫不祥而伺机报复之兽类!彼等呻吟,越云而来,犄角或长或短,有长鼻者,撩牙者,或鬃毛若狮,或有多叉巨角,用鼻拱者,爬行者,啮齿动物,反刍动物,厚皮动物,彼等大群地移动,吼叫。太阳之屠杀者。[ 240]

    彼等踏着大地朝死海挺进,以便贪婪而不知餍足地狂饮那沉滞呆倦、永不枯涸之咸湖水。此刻,马状怪物于寂寥之空中复长大矣,大得犹如天空本身,漫无边际,朦朦胧胧出现于室女座[24]之上端。看哪,轮回之奇迹,伊乃永恒之新娘,晨星之信使,新娘——永恒之处女。伊乃玛尔塔,“失去了的你”[242],年轻,可爱、光艳照人之米莉森特[243] 。稍早于黎明前之最后时刻,伊足登灿烂之金色凉鞋,[244] 身披汝所称之薄纱巾。伊乃昂星团[245]女王,此刻正冉冉升起,何等安详。面纱在伊那星宿所生之肌肤周围飘扬,融为鲜绿、天蓝、紫红与淡紫色,任凭穿过星际刮来之阵阵冷风摆布,翻腾、卷曲,回旋,在天空中婉蜒移动,写出神秘字迹。其表象经过轮回之千变万化,成为金牛座额上之一颗红宝石,三角形标记阿尔法 [246],熠熠发光。

    弗朗西朗斯正在提醒斯蒂芬,多年前康米神父任校长时,他们二人曾同过学的事。他问起格劳康、亚西比德[247]和皮西斯特拉图斯[248] 。“他们如今在哪儿?”两个人都不晓得。“你所谈的是过去和它的幽灵,”斯蒂芬说,“何必去想那些呢?要是我隔着忘川[249]把它们唤回到现世来,那些可怜的幽灵会不会应声而至呢?有谁知道呢?我,斯蒂芬的公牛精神[250],阉牛之友派‘大诗人’[251]乃是它们的主人,又是赋与它们生命的人。”他把葡萄叶编成的冠戴在蓬乱的头发上,并朝文森特微笑着。“当你能够凭着远比两三首轻飘飘的诗更为伟大的作品向你天才的父亲[252]呼唤时,”文森特对他说,“这句答复和那些叶子就能成为更适合于你的装饰了。凡是为你着想的人,都盼望这样。大家都已不得你完成你所构思的这部作品,并称赞你是戴花冠者 [253] 。我衷心祝愿你不要让他们失望。”“哦,不,文森特,”利内翰把一只手放在挨近他的文森特的肩膀上说,“不用担心。他才不会让他母亲做孤儿[254] 呢。”那个年轻人的脸色阴郁了。大家都看得出,在他来说,被人提醒对前途的指望和新近丧母一事是何等难以忍受。倘非喧嚣声减轻了痛苦,他会退出宴席的。马登只因为一时看上了骑手的名字,便心血来潮地把赌注下在“权杖”[255] 身上,结果输了五德拉克马[256] 。利内翰的损失也那么大。他对大家讲述赛马情况。旗子往下一挥,唿啦!母马驮着奥马登,一个箭步蹿出去,精神饱满地奔跑起来,它领先。每一颗心都怦怦悸动。连菲莉斯[257] 都克制不住自己了。她挥舞头巾喊着:“好哇!‘权杖’赢啦!”然而在快要到终点的直线跑道上,“丢掉”[258]迫近、拉平并超过了它。全都完啦 [259]。菲莉斯一声不响:她的两眼像是悲哀的银莲花。“朱诺,”她大声说,“我输定啦。”然而她的情侣安慰她,给她带来一只闪亮的小金匣,里面装着几块椭圆形小糖果。她吃了。她落了泪,仅只一滴。“W. 莱恩可是个顶出色的骑手,”利内翰说,“昨天赢了四场,今天三场。哪里有比得上他的骑手呢?骆驼也罢,狂暴的野牛也罢,他都骑得稳稳当当。可是咱们也像古人那样忍耐吧。对不走运者发发慈悲吧!可怜的‘权杖’!”说到这里,他轻轻叹了口气,“它再也不是从前那匹精神抖擞的小母马啦。我敢发誓,咱们永远再也看不到那样一匹马了。老兄,我对天主发誓,它是马中女王,你还记得它吗,文森特?”“我倒是巴不得你今天能见到我的女王哩,”文森特说,“她有多么年轻,容光焕发(拉拉吉[260] 跟她站在一起也会黯然失色),穿着淡黄色的鞋和好像是平纹细布做的连衣裙。遮蔽我们的栗子树花儿正盛开。诱人的花香与飘浮在我们周围的花粉使空气浓郁得往下垂。在浴满阳光的小块儿地面的石头上,似乎毫不费力地就能烤出一炉科林斯水果馅小圆面包——就是佩利普里波米涅斯[ 261 ] 在桥头摆摊卖的那种。然而,除了我那只搂住她的胳膊,她没得可咬的。于是,每逢我搂紧了,她就顽皮地咬我一口。一星期前她卧病四天,然而今天她神态自在,快快活活,还拿病危开着玩笑。这当儿,她就更富于魅力了。还有她那花束!她可真是个疯疯颠颠的野丫头。我们相互偎倚着的时候,她采够了花。这话只能悄悄地告诉你,我的朋友。我们离开田野的时候,你简直想不到我们竟碰见了谁。不是别人,正是康米呀![262] 他沿着篱笆踱来,正在读着什么,好像是《圣教日课》。我相信他当作书签夹在里面的准是葛莉色拉或奇洛伊[263] 写来的一封俏皮的信。我那甜姐儿狼狈得飞红了脸,假装整理稍微弄乱了的衣裳。矮树丛的一截小树枝巴在上面了,因为连树棵子都爱慕她。当康米走过去后,她就用随身携带的小镜子照自己的芳容。然而他挺慈祥,走过去的时候,还祝福了我们呢。”“神明也从来都是仁慈的,”利内翰说,“虽然我在已思那匹母马身上吃了亏,也许他这酒[264] 倒更合胃口哩。”他把手放在酒瓶上。玛拉基瞅见了,就制止他这一动作,并指了指那个异邦人和鲜红色商标[265]。“小心点儿,”玛拉基悄悄他说,“像德鲁伊特[266] 那样保持沉默吧。他的灵魂飘到远处去了。从幻梦中醒过来,也许跟出生同样痛苦。任何东西,只要认真逼视,兴许都可以进入诸神不朽的永恒世界之门。你不这么认为吗,斯蒂芬?”“西奥索弗斯[267] 对我这么说过,”斯蒂芬说,“在前世,埃及司祭曾向他传授过因果报应法则的奥秘。西奥索弗斯对我说,月亮上的君主乃是太阳系游星阿尔法用船送来的桔黄色火焰。不凭灵气来再现自己,以第二星座之红玉色的自我为化身。”

    然而,说实在的,关于他[268] 处于某种郁闷状态或被施行了催眠术之类的荒谬臆测,纯属最浅薄之误解,有悖于事实。正在发生这些事的当儿,此公两眼开始显露勃勃生机。即使不比别人更敏锐,至少也跟他同样敏锐。任何曾经做过相反推测的人,都会立即发现自己搞错了。他朝特伦特河畔伯顿的巴思公司所产瓶装一级啤酒凝望了足足四分钟。它夹在好多瓶酒当中,刚好摆在他对面,其鲜红色商标,无疑是为了引起所有人的注意。在方才那番关于少年时代和赛马的谈话后,由于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得最透彻的理由(这一点,后来才弄清楚),周围发生的事被涂上了迥异的色彩。于是,他就沉浸在两三档子私事的回忆里。对此,另两个人犹如尚未出生的婴儿一般,丝毫也不了解。不过,他们二人的视线终于相遇。他一旦明白对方迫不及待地想要喝上一盅,便不由自主地决定为他斟上。因此,他攥着那装有对方所渴求的液体之中型玻璃容器颈部,足倒一气,以致它都快空了,然而又相当小心翼翼地,不让一滴啤酒溅到外面。

    随后进行的辩论,其范围与进度均是人生旅途的缩影。会场也罢,讨论也罢,都气派十足。论头脑之敏锐,参加辩论者乃属海内第一流的,所论的主题则无比崇高重要。霍恩产院那高顶棚的大厅,从未见过如此有代表性而且富于变化的集会。这座建筑的古老椽子,也从未听到过如此博大精深的言词。那确实是一派雄伟景象。克罗瑟斯身穿醒目的高地服装,坐在末席上。加洛韦岬角[269] 那含有潮水气味的风;使他容光焕发。坐在对面的是林奇,少年时代行为放荡以及早慧,都已在他脸上留下烙印。挨着苏格兰人的座位是留给怪人科斯特洛的;马登蹲坐在科斯特洛旁边,呆头呆脑地纹丝不动。壁炉前的主席那把椅子是空着的,两边分别为身穿探险家派头的花呢短裤、脚蹬生牛皮翻毛靴子的班农,还有与他形成鲜明对照的玛拉基·罗兰·圣约翰·穆利根那淡黄色的优美服装和一派城市的举止教养。最后,桌子上首坐着位年轻诗人,他逃脱了教师这个行当和形而上学的审问,在苏格拉底式讨论的快活氛围中找到了避难所。右边是刚从赛马场来的油嘴滑舌的预言家,左边是那位谨慎的流浪者。他被旅途与厮打扬起的尘埃弄脏,又沾上了难以洗刷的不名誉的污点。然而他那坚定不移、忠贞不渝的心中却怀着妖娆的倩女面影,那是拉斐特[270]在灵感触发下用那支画笔描绘下来的传世之作。任何诱惑、危险、威胁、屈辱,都无法消除。

    开头最好先说明一下:斯·迪达勒斯先生(神性怀疑论者[271] )的议论似乎证明他所沉溺并被歪曲的先验论,与一般人所接受的科学方法是截然相反的。重复多少遍也不为过分的是:科学乃处理有实质的现象的。科学家正如一般人一样,必须面对硬邦邦的现实,不容躲闪,并须做出详尽的说明。目前确实可能还有一些科学所不能解答的问题,例如利·布卢姆先生(广告经纪人)所提的头一个问题:即将诞生者的性别是如何决定的。我们究竟应该接受特利纳克利亚的恩培多克勒的说法,即认为男子的诞生决定于右卵巢[272](另外一些人则主张是在月经后的时期),还是应该认为被放置过久的精子或精虫乃是决定性别的重要因素?抑或像众多胚胎学家(卡尔佩珀、斯帕兰札尼[273] 、布鲁门巴赫、勒斯克、赫特维希[274] 、利奥波德和瓦伦丁[275] )所设想的那样,是二者的混合物呢?这个论点也许意味着:一方面是精虫的生殖本能[276] ,另一方面是被动因素那巧妙地选择的体位——即卧在下面受胎[277] 之间的协力(大自然喜用的方法之一)。同一位问讯者所提出的另一问题,其重要性不亚于此:婴儿死亡率。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因为他中肯恰当地提出:尽管我们诞生的方式相同,死法却各异。玛·穆利根先生(卫生学兼优生学博士)谴责本地的卫生状态道,我们这些肺部发灰的市民吸进了飘浮在尘埃中的细菌,以致患上腺样增殖症和肺结核等症。他声称,民族素质的衰退应统统归咎于这些因素以及我们街头上那些令人厌恶的景象:触目惊心的海报,各种支派的教士,陆海军的残废军人,风里雨里赶马车的坏血症患者,悬吊着的兽骸,患偏执狂的单身汉以及不能生育的护理妇。他预言审美学[278] 将普遍地为人们所接受,生活中所有的优美事物,纯正的好音乐,令人赏心悦目的文学,轻松愉快的哲学,饶有教育意义的绘画,维纳斯与阿波罗等古典雕刻的石膏复制像,优良婴儿的艺术彩照——只要在这些方面略加注意,就能使孕妇在无比愉快中度过分娩前的那几个月。J.克罗瑟斯先生(议论学学士)将婴儿夭折的一部分原因归咎于女工在工厂内从事重劳动引起的腹腔部外伤,以及婚后夫妻生活中的节制问题,但绝大多数还是由于在公私两方面的疏忽。这种疏忽达到极点,便会造成遗弃新生婴儿、堕胎犯罪或残忍的杀婴罪。尽管前者(我们指的是疏忽)毫无疑问是确凿的,但他所举的那个关于护士忘记点清填入腹腔的海绵数目之事例,太不经见了,不足为训。其实,当我们仔细调查这个问题时就会发现,尽管有上述种种人为的缺陷,往往妨碍大自然的意图,但是妊娠与分娩却依然在大量地顺利地进行着,诚然令人惊奇。文·林奇先生(算术学士)提出了富于独创性的建议:出生与死亡,与所有其他进化现象(潮汐的涨落、月亮的盈亏、体温的高低、一般疾病)一样。总而言之,大自然之巨大作坊中的万物,远方一颗恒星之消失乃至点缀公园的无数鲜花之绽开,均应受计数法则的支配,而这一法则迄今尚未确定下来。但是这里也有个简单而直截了当的问题:为什么一对正常、健康的父母所生下的看上去健康并得到适当照顾的娃娃,竟会莫名其妙地夭折,而同一婚姻中所生的其他孩子并不这样呢?用诗人的话来说,这确实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279] 我们确信,大自然不论做什么,都自有充分而中肯的理由。这样的死亡很可能是某种预测的法则所导致的。据此法则,病原菌所栖息的生物(现代科学毫无争论余地地显示:只有原生质的实体可以是不朽的)越是在发育初期,死亡率越高。这种安排纵然给我们的某种感情(尤其是母性)以痛苦,然而有些人认为从长远来看是有益于一般人类的,因为它保证了适者生存。斯·迪达勒斯先生(神学怀疑论者)发表意见(或者应该说是插话)道,患黄疽症的政治家和害萎黄病的尼姑自不用说,由于分娩而衰弱的女癌症患者和从事专门职业的胖绅士总是咀嚼形形色色的食品,下咽,消化,并以绝对的沉着使其经过通常的导管。当这些杂食动物吃小牛息肉这样好消化的食品时,大概会减轻肠胃的负担吧。这番话从极其不利的角度无比透彻地揭示了上述倾向。这位有着病态精神的审美学兼胚胎哲学家,尽管连酸与碱都分不清,在科学知识上却摆出一副傲慢自负的架子。为了启发那些对市立屠宰场的细节没他那么熟悉的人们,也许应该在此说明一下:我们那些拥有卖酒执照的低级饮食店的俚语小牛崽肉,指的就是打着趔趄的牛崽子[280]那可供烹调食用的肉。在霍利斯街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号国立妇产医院的公共食堂里,能干而有名望的院长安·霍恩博士(领有产科医生执照、曾为爱尔兰女王医学院成员)最近与利·布卢姆先生(广告经纪人)之间举行了一场公开辩论。据目击者说,该院长曾指出,一个女人一旦把猫放进口袋里(这大概是对大自然之最复杂而奇妙的作用——交媾的雅喻),她就非把它再送出去不可;或赐与它生命(用他的话来说),以便保全自己的命。他的论敌富于说服力地驳斥说:这可是冒着自己丧失生命的危险!尽管说话的语调温和而有分寸,仍然击中了要害。

    这当儿,医生的本领与耐心导致了一次可喜的分娩[281] 。不论对产妇还是医生来说,那都是令人厌倦、疲劳的一段时间。凡是外科技术所能做的,都做到了。这位产妇也极为勇敢,她用坚韧不拔的精神加以配合。她确实这么做了。打了一场漂亮仗[282] ,而今她非常、非常快乐。那些过来人,比她先经历过这一过程的,也高高兴兴地面带微笑俯视着这一动人情景。她们虔诚地望着她。她目含母性之光,横卧在那里,对全人类的丈夫——天主,默诵感谢经。新的母性之花初放,殷切地渴望摸到婴儿的指头(多么可爱的情景)。当她用那双无限柔情的眼睛望着婴儿时,她只盼望着再有一种福气:让她亲爱的大肥[283] 在她身边分享她的快乐,把天主的这一小片尘土[ 284] ——他们的合法拥抱之果实,放在他怀抱里。而今他上了些岁数(这是你我之间的悄悄话),双肩稍见弯屈。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厄尔斯特银行学院草地分行的这位认真负责的副会计师已具有了一种庄重的威严。“哦,大肥,往昔的恋人,如今的忠实生活伴侣,遥远的过去那玫瑰花一般的岁月再也不会回来了!”她像从前那样摇摇俊美的头,回顾着那些日子。天哪!而今透过岁月之雾望去,那是何等美丽呀!在她的想像中,他们——他和她——的孩子们聚拢在床畔:查理、玛丽·艾丽斯、弗雷德里克·艾伯特(倘若他不曾夭折)、玛米、布吉(维多利亚·弗朗西丝)、汤姆、维奥莱特·康斯但斯·路易莎、亲爱的小鲍勃西(是根据南非战争中我们的著名英雄——沃特福德与坎大哈的鲍勃斯勋爵[285] 而命名的)。现在又生下了他们二人结合的最后的象征,一个地地道道的普里福伊,长着真正的普里福伊家的鼻子。这个前途无量的婴儿,将以普里福伊先生那个在都柏林堡财务厅工作的有声望的远房堂弟莫蒂默·爱德华而命名。光阴茬苒。然而时间老爹轻而易举地就把事情了结啦。不,亲爱的、温柔的米娜,不要从你胸中叹气。还有大肥,把你烟斗里的灰磕打掉吧。通知熄灯的晚钟已敲(但愿那是遥远的未来的事!),你却还在摆弄着使惯了的这只欧石南根烟斗。用以读《圣经》的灯也给熄灭了吧,因为油已剩得不多了,所以还是心情平稳地上床休息吧。天主无所不知,到时候就会来召唤你。你曾打了一场漂亮仗,忠实地履行了男人的职责。先生,请握住我的手。干得出色,你这善良而忠实的仆人![286]

    有一种罪或者(照世人的叫法就是)恶的记忆,隐蔽在人们心中最黑暗处,埋伏在那里,等待时机。一个人尽可以听任记忆淡漠下去,将其撂开,仿佛不存在一般,并竭力说服自己,好像那些记忆并不存在或至少是以另一种形式存在。然而抽冷子一句话会勾起这些记忆:会在各种各样的场合——幻想或梦境里,或者当铃鼓与竖琴抚慰他的感觉之际,或在傍晚那凉爽的银色寂静中,或像当前这样深夜在宴席上畅饮时——浮现在他面前。这个幻象并非为了侮辱他而至,像对待那些屈服于她的愤怒的人们那样,也并非为了使他与生者离别,对他进行报复,而是裹以过去那可怜的尸衣,沉默,冷漠,嗔怪着。

    异邦人继续望着自己眼前这个人脸上那故意做出的冷静神情慢慢地消失。出于习惯或乖巧心计的这种不自然的冷静似乎也包含在他的辛辣话语之中,好像在谴责说话人对人生粗野方面的不健康的偏爱[287] 。听者的记忆里,宛若被一句朴实自然的话所唤醒了一般,浮现出一副光景。仿佛是往昔的岁月伴随着当前的种种喜悦真地存在于现实中似的(就像某些人所想的那样)。平静的五月傍晚那修剪过的草坪。他们对朗德镇[ 288] 或紫或白的丁香花丛记忆犹新。小球缓缓地沿着草地向前滚去,要么就相互碰撞,短暂机警地震颤一下,挨在一起停了下来。香气袭人的苗条淑女们兴致勃勃地观看着。那边,每逢灰色水池里的灌溉用水徐徐流淌,水面便起涟漪。水池周围,你可以瞥见同样香气袭人的姐妹们:弗洛伊、阿蒂、蒂尼[289]以及她们那位身姿不知怎地分外引人注目的肤色稍黑的朋友——樱桃王后[290] 。她一只耳朵上佩带着玲珑的樱桃耳坠子:冰凉火红的果实衬着异国情调的温暖肌肤,相得益彰。(正是开花时节。及至将滚球聚拢起来收进箱子,大家就围坐在温暖的炉边,其乐融融。)一名身穿亚麻羊毛混纺衣服的四五岁幼童正站在池边,姑娘们用爱怜的手围成一圈,保护着他。现在男童略微皱起眉来。也许他像这个青年似的过于意识到自身处境危险的快感,但是又只得不时地朝他母亲瞥上一眼。她正从面对花坛的游廊[291] 守望着,喜悦之中却又含着一抹漠然或嗔怪之色(凡事都是无常的[ 292] )。

    注意下述事件并且铭记在心头吧,结局来得很突然。走进学生们聚集的产房外面的前厅,留意他们的神色吧。那里仿佛丝毫也没有鲁莽或强暴的痕迹。一片守护者的宁静,这倒很合乎他们在产院中的地位。恰似昔日在犹大的伯利恒,牧羊人和天使曾通宵达旦守护在马槽周围一样。[293] 然而闪电之前,密集的雨云因含湿气过多变得沉甸甸的,膨胀起来。大团大团地蔓延,围住天与地,使其处于深沉的酣睡状态;并低垂在干涸的原野、困倦的牛和枯萎的灌木丛与新绿的嫩叶上。接着,刹那间闪光将它们一劈两半,随着雷声轰鸣,大雨倾盆而下。话音刚落,立即发生了急剧的变化。

    “到伯克[294] 去!”爵爷斯蒂芬喊罢,一个箭步向前蹿去。那群帮腔的也一起跟在后面:有血气方刚的,顽劣的,赖债的,庸医,还有一本正经的布卢姆。大家分别攥着帽子、梣木手杖、比尔博剑[295] 、巴拿马帽和剑鞘、采尔马特登山杖[296] 等等。这儿有各式各样的壮小伙子,一个个气宇轩昂的学生。卡伦护士在门厅里给吓了一跳,她拦也拦不住。正笑嘻嘻地走下楼梯的外科医生也阻止不了——他是来告诉大家胎盘已处置完毕,”足足有一磅重。他们催促着他。大门!敞着吗?好极啦!他们喧嚣地冲出去,雄赳赳地参加一分钟的赛跑,最终目的地乃是登齐尔和霍利斯这两条街交叉处的伯克。迪克森对他们说了些尖酸话语,并咒诅了一句,也跟了来。布卢姆想托护士给楼上那位欣喜的母亲和她的宝宝捎句问候,所以就在她身边停下脚步。最好的治疗就是营养和静养。她的脸色不是正表露出这一点吗?憔悴苍白,说明霍恩产院里那些日以继夜的护理多么辛苦。大家既然都已走光,他就仗着天生的智慧,临告辞时凑近她,悄悄他说:“太太,鹳鸟啥时候来找你呢?”[ 297]

    户外的空气饱含着雨露的润湿,来自天上的生命之精髓,在星光闪烁的苍穹下,在都柏林之石上闪闪发光。天主的大气,全能的天父之大气,光芒四射的柔和的大气,深深地吸进去吧。老天在上,西奥多·普里福伊,你漂漂亮亮地做出一桩壮举!我敢起誓,在包罗万象最为庞杂的烦冗记录中,你是无比出众的繁殖者。真令人吃惊啊!她身上有着天主所赐予的、按照天主形象而造人的可能性[298],你作为男子汉,不费吹灰之力便使她结了果实。跟她紧密结合吧!侍奉吧!操劳吧!完全像一只看门狗那样忠于职守,把学者和所有的马尔萨斯人口论者统统绞死吧。西奥多,你是他们所有人的老爹。在家里,你为肉铺的帐单;在帐房里,则为金锭银块(都不是你的!)辛辛苦苦操持,莫非不堪重负而意气消沉了吗?昂起头来!每新生一个娃娃,你便会收获一侯马[299] 熟小麦。瞧,你的毛都湿透了。你羡慕达比·达尔曼和他的琼[300] 吗?他们的子孙只是些鸣声凄惋的松鸡和烂眼儿的杂种狗。呸!告诉你。巴!他是一头骡子,一个死了的软体动物:既无精力,又无体力,连一枚有裂纹的克娄泽 [301]都不值。没有生殖的性交!不,我说!婴儿屠杀者希律[302]才是他更真实的名字。真的,光吃蔬菜,夫妇同床可不怀孕!给她吃牛排吧:红殷殷,生的,带着血的!她是各种疾病盘踞的自发魔窟:瘰疬、流行性腮腺炎、扁桃体周脓肿、拇趾囊肿胀、枯草热、褥疮、金钱癣、浮游肾、甲状腺肿、瘊子、胆汁病、胆结石、冷血症和静脉瘤。诵悼歌,连续举行三十天的弥撒,《那利米哀歌》[303],以及所有这类哀悼的歌。一概谢绝吧!不要后悔那二十年的婚姻生活。你不同于许许多多曾经企盼、愿望、等待过而一直也不曾实现的。你瞧见了你的美国[304] ,你毕生的事业,像大洋彼岸的野牛那样,为了交配而猛冲过。琐罗亚斯德[305]是怎么说的呢?你从悲哀这头母牛身上挤奶。现在你喝着它的乳房里那甜美的奶。[30 6]瞧!它为了你而充裕地流淌。喝吧,老兄,满满一乳房!母亲的乳汁,普里福伊,人类的乳汁[307] ,也是在上空化为稀薄的水蒸气,灼灼生辉,扩展开来的银河的乳汁,放荡者在酒店里咕嘟咕嘟狂饮的潘趣[308] 奶,疯狂的乳汁,迦南乐土的奶与蜜[309] ,母牛的奶头挺坚硬,是吗?对,然而她的奶水又浓又甜,最能滋补。那是不会发硬、然而黏稠浓厚的酸凝乳。老族长,到她那儿去吧!奶头!凭着女神帕图拉和泊滕达,让我们干杯![310]

    为了纵酒豪饮,大家相互挽着臂,沿街大喊大叫地冲去。真正的。[ 311] 昨晚你是在哪儿睡的?打扁了的碎嘴子蒂莫西[312] 那儿。加油儿,快点儿。家里有雨伞或长统胶靴吗?给亨利·内维尔[313] 瞧过病的穿旧衣的外科医生在哪儿?对不起,谁都不知道。喂,迪克斯!往前走到缎带柜台那儿。潘趣在哪儿?百事顺利。天哪,瞧瞧那个从产院走出来的醉醺醺的牧师![314] 伏惟全能至仁天主圣父,及圣子……降福保全我众。[315] 一个冤大头[316] ,先生。登齐尔巷的小伙子们[ 317] 。见鬼,活该!快去。对,以撒[318] ,把他们从明亮的地方赶走。亲爱的先生,你要跟我们一道去吗?一点儿也不碍事。你是个好人,咱们彼此不必见外。去吧,我的孩子们![319] 第一炮手,开火。到伯克去!到伯克去!他们从那里挺进了五帕拉桑[320]。 斯莱特里那骑马的步兵[ 321] 。该死的丑东西在哪儿?背弃教义的[322] 斯蒂夫牧师!不,不,是穆利根!在后面哪!朝前推进。要盯着钟。打烊的时间。[ 323] 穆丽!你怎么啦?我妈叫我出嫁啦。[324] 英国人的至福[325]!擂鼓吧,咚咚,嘭嘭,[ 326] 赞成者占多数。由德鲁伊特德鲁姆印刷厂叫你喝啥?来杯超人[333] 喝的世代相传的蜂蜜酒。我也照样。来五杯一号的。[334] 你呢,先生?姜汁甜露酒。嘿,是车把式喝的蛋酒汁。刺激得浑身热腾腾的。给钟[335] 上弦。突然停摆,再也不走了。当老……[336] 我要苦艾酒,知道了吗?哎呀![337] 要一份蛋酒或加了调料的生蛋。几点钟啦?我的表进当铺啦。差十分。费心啦。不用客气。是胸部外伤吗,呃,迪克斯?千真万确。只要睡在他那小院儿里,随时都会挨蜜蜂螫的。家就住在圣母医院附近。这位仁兄有妻室。认识他太太吗?嗯,当然认识喽。她身材可丰腴哩。瞧瞧她脱掉衣服时的样子吧,那裸体真能饱人眼福。漂亮的母牛可跟你们那瘦母牛[338]不一样,一点儿也不。拉下百叶窗,宝宝。[339] 两杯阿迪劳恩[340] 。我也一样。麻利点儿,要是倒下,就马上爬起来:五,七,九。好极啦!她有着一双顶好看的眼睛,一点不含糊。还有她那奶头和丰满的臀部。只有亲眼看了才能相信。你那双饥饿的眼睛和石膏的脖颈, 把我的心偷去了。噢,排精的气味。先生,土豆?又是风湿病吗?[341] 真是荒唐,请原谅我这么说。大家都这么认为。我看你可能是个大傻瓜。 呃,大夫?刚从拉普兰[ 342] 回来吗?您还是这么富态,贵体安康吧?老婆娃娃都好吗?尊夫人快生养了吧?站住,交出来。[343] 口令。瞧那头发。[344] 苍白的死亡和殷红的诞生。[345]嘿!唾沫溅到你眼睛里去啦,老板!打给戏子的电报。从梅瑞狄斯那儿剽窃来的。[346] 以耶稣自居的那个患了睪丸炎、满是臭虫跳蚤的耶稣会会士!我姨妈给金赤他爹去了信,说坏透了的斯蒂芬把好极了的玛拉基带上邪路啦。

    晦,小伙子,抓住球[ 347] !把那啤酒递过来。为了勇敢的苏格兰长久沸腾。[ 349] 我的烈酒。谢谢。[350]祝咱们大家健康。怎么样?犯了规。别把我这条新裤子弄脏了。喂,给我撤上点儿那边的胡椒粉。喏,接着。带上芷茴香籽儿[351] 。你明白吗?沉默的喊叫。每个汉子都去找自己的漂亮姑娘。[352] 肉欲维纳斯[353] 。小妇人们。[354] 来自穆林加尔镇的厚脸皮的坏姑娘[355] 。告诉她,我打听她来着。搂着萨拉的腰肢[356]。通往马拉海德[357] 的路上。我吗?勾引我的那个女人,哪怕留下名字也好。[358]你花九便士要买什么?我的心,我的小坛子[359] 。跟放荡的窑姐儿搞一通。一块儿摇桨。退场[360] !

    你在等着吗,头儿?就那么一回,可不是嘛。瞧你那副发愣的神儿,好像亮闪闪的金钱不见了似的。明白了吗?他身上有的是钱。刚才我瞅见他差不多有三镑哩,说是他自己的。我们都是你请来的客人,晓得吧?你掏腰包,老弟。拿出钱来呀。才两先令一便士呀。这手法你是从法国骗子那儿学来的吧?你那一套在这儿可行不通。小伙子,对不起。这一带就数我的脑袋瓜子灵。千真万确。你呀,我们没喝醉,我们一点儿也没醉[361] 。再见,先生。[362]谢谢你。

    对,可不是嘛。你说啥?这是在非法的秘密酒店。完全喝醉啦。老弟。班塔姆,你已经有两天滴酒未沾了。除了红葡萄酒,啥也不喝。[ 363] 。给我滚!瞧一眼吧,务必瞧瞧。天哪,不会吧!他刚去过理发馆。[ 364] 喝得太多,连话都说不出来啦。跟车站上的一个家伙在一块儿。你怎么知道的?他爱听歌剧吗?《卡斯蒂利亚的玫瑰》。并排的铸[365] 。叫警察来呀!给这位晕过去的先生拿点儿水来。瞧瞧班塔姆有多么年轻。哎呀,他哼起来啦。金发少女。我的金发少女[366] 。喂,停下吧!用手使劲捂住他那肮脏的嘴巴。本来他是蛮有把握的,只因为我跟他暗通消息,告诉了他“绝对可靠的事”,这才砸了锅。就欠让魔鬼掰掉脑袋[367 ]的斯蒂芬·汉德这个家伙塞给了我一匹劣马。他遇见一个从练马场替巴思老板往仓库送电报的人。他给了那人四便士,借着蒸气私拆了那封电报。“母马竞技状态良好。”[ 368] 好比是花金币买醋栗。这是一种骗局。《福音书》中的真理。莫非是恶劣的消遣吗?我想是这样的。没错儿。要是被警察当作猎物逮住了,就得去坐牢。马登把赌注下在马登骑的那匹马上了,发疯地下赌注。[369]啊,肉欲,我们的避难所和力量。[370] 开溜啦。你非走不可吗?回到妈妈那儿去。付账。可别让人瞧出我的脸盘儿发红。要是给他发现了,就完蛋啦。回家去吧,班塔姆。再见,老伙计。别忘记给老婆捎立金花[371]去。老老实实告诉我,是谁把小公马的事儿透露给你的?这只是你我之间的悄悄话。不瞒你说,凭着圣托马斯[372]发誓,是她的丈夫。不骗你,是利奥[373]那个老家伙。我发誓,真格的。要是我撒了谎,就让我粉身碎骨。我对着神圣的大托钵修士发誓。你为啥没有告诉我?哼,倘若不是那个犹太人的奷计,就让我暴死。凭着上主阴茎发誓,啊们。你要提议吗?斯蒂夫老弟,你再破费点儿也成吧?他妈的,还喝得下去吧?你这个出手无比大方的东道主,肯让这开始得如此豪华的酒宴散席吗?要知道,你请来的客人个个都是极度贫困、渴得厉害的啊。总得喘口气。老板,老板,你有好酒吗,斯塔布[374]?喂,老板,让咱们开开斋。请大家尽情地喝吧。好的,老板!给每人斟杯苦艾酒。咱们个个喝绿毒,谁来迟了就倒楣。[375]打烊了,先生们,呃?给那神气活现的布卢姆来杯朗姆酒, 我听你说过葱头[376] ?布卢?那个兜揽广告的?那个照相姑娘的爹[377],这可让我吃了一惊。小声点儿,伙计。悄悄地溜掉吧。各位,晚安[378]卫我于梅毒魔鬼。 [379]那个花花公子和女模女样[380]的家伙哪儿去啦?上当了吧?逃走了。啊,好的,你们爱到哪儿就到哪儿去吧。将军。王移到象的位置。善良的基督徒,请你帮助这个被朋友夺走住处钥匙的小伙子[381]找个今晚睡觉的地方。唷,我快要酩酊大醉啦。妈的,我敢说这是最好的、最开心的假日。喂。伙计,给这孩子几块点心。扯蛋,我才不吃那白兰地夹心糖呢!那是哄女人孩子的,我才不吃呢!把海毒丢到地狱里去吧。连同那领了执照的烈性酒。[382]时间到了,先生们!祝大家健康!祝你![383]

    天哪;!那边穿胶布雨衣的家伙究竟是谁呀?达斯蒂·罗兹[384],瞧他那身打扮。可真神气。他在吃啥?六十周年纪念羊肉[385] 。对着詹姆斯发誓, 像是喝牛肉汁。真想吃上点儿。你认识那个穿旧短袜的吗?里奇蒙[386] 那个下流讨厌的怪家伙吗?痛苦得很哪!他认定自己的阴茎里有颗子弹。胡言乱语的疯子。我们称他作“面包巴特尔”[387] 。先生,他曾经是个家道兴旺的市民。穿破衣服的男人娶了个孤女[388] 。可是姑娘逃之夭夭。瞧,就是那个被遗弃的男人。穿着件胶布雨衣在寂寞的峡谷里徜徉。[389] 喝完酒就去睡吧,规定的时间到了,盯着点儿警察。对不起,你今天在葬礼上瞧见他了吗?是你那个翘了辫子的伙伴吗?天主啊,对他发发慈悲吧!可怜的孩子们!波德老兄,千万别说下去啦!莫非因为朋友帕德尼[390] 被装在黑口袋里运走了,你们就泪如雨下吗?在所有的黑人当中,帕特是最好的一个。我平生没见过这么好的一个人。别说了,别说了,[391] 然而这是个非常可悲的故事,千真万确。唉呀,滚!在九分之一坡度的地方翻了车。活动车轴碎得一塌糊涂。杰纳齐准定会彻底打败他的。[392] 日本佬吗?朝高角度开炮,是吗?据战时号外,给击沉了。他说,形势对俄国有利,而不是日本。[393] 到时间了。十一点啦,走吧。前进, 醉得脚步蹒跚的人们!晚安。晚安。但愿至尊的真主今晚大力保护你的灵魂。喂,留点神!我们一点儿也没醉。[394] 是利斯的警察把我们撵走的。[ 395] 一点儿也不宽容。小心,那家伙要呕吐啦。他觉得恶心。哇!晚安。蒙娜,我真诚的宝贝。哇!蒙娜,我的心肝儿宝贝。[396] 噢!

    听哪!别吵吵闹闹的啦,呼啦!呼啦!着火哪。瞧,去啦。消防队!改变方向。沿着蒙特街走去。招摇过市!呼啦!嗬嗬。你不来吗?跑吧,冲啊,赛跑。呼啦!

     第十四章 注释

    [1]本章中,作者用英国散文发展史来象征婴儿从胚胎到分娩的发育过程。文中使用了古盖尔文、古拉丁文、古英文等多种语言,并模拟了班扬、笛福、斯特恩、谢里丹、古本、德?昆西、狄更斯、卡莱尔等英国文学史上二十余位散文大家的写作风格,以及本世纪初的新闻体,传教士的说教体和科学论文体。越到后面,文体越通俗,最后一种文体还搀杂了不少方言、俚语。这些在中译文中实难以表达。译者仅在前半部使用了半文半白的文体,逐渐恢复到白话。第一段的原文就是由古拉丁文和古盖尔文组成的。

    [2]霍霍恩指霍利斯街妇产医院的安德鲁?霍恩博士,参看第八章注[77]。

    [3]这是产婆为男婴接生后的吆喝。

    [4]“繁殖的预言”,见《创世记》第9章第7节:“你们要生养众多,你们的子孙要布满全世界。”

    [5]按十五世纪以来,爱尔兰在医学方面已取得了可观的成就。

    [6]奥希尔、奥希基和奥利均为世代行医的家族,其中以尤格翰?奥希尔最为著名。他是吉尔肯尼帮派的军队中的首席医生,曾参与拥护英国查理一世的战役。在爱尔兰语中,奥希基这个姓氏的语根就是“治疗者”。奥利家族于十五世纪提供了一份完整的医学研究手抄本。

    [7]指创设妇产医院。

    [8]见《路加福音》第1章第31节:“你要怀孕生一个儿子,要给他取名叫耶稣。”

    [9]莫纳岛是安格尔西岛(威尔士最大岛屿)的古称。

    [10]据《马太福音》第2章第16节,耶稣降生后,希律王曾下令将伯利恒和附近地区两岁以内的男婴一律杀尽。 每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为了纪念这些无辜者而举行圣婴孩殉教节。

    [11]城堡,指产院的食堂。

    [12]在一九0四年,都柏林确实有个叫作约瑟?迪克森的实习大夫,住在风凰公园附近的一条街上。

    [13]指布卢姆被蜜蜂蜇过的事,参看第四章注[71]。

    [14]玛罕德是中世纪对穆罕默德的通称。

    [15]指沙丁鱼罐头。

    [16]迦勒底指巴比伦尼亚南部(今伊拉克南部)地区。

    [17]指面包。

    [18]这里把《哈姆莱特》第1幕第2场中霍拉旭的话略加改动。原话是:“它的面甲是掀起的。”

    [19]指犹太人每生一子,都盼望着他是救世主。参看第十二章注[541]。

    [20]母鸡,指情妇,参看第十二章注[259]及有关正文。

    [21]文森特?林奇是斯蒂芬的朋友,见第十章注[52]。威廉?马登是医科学生。

    [22]阿尔巴?隆加为意大利古代城市,约公元前一一五二年建立。约公元前六00年为罗马人所毁。爱尔兰语中,阿尔巴指苏格兰,J.克罗瑟斯是医科学生。

    [23]潘趣是酒名,见第六章注[149]。

    [24]指难产时,究竟是保产妇还是保婴儿。

    [25]托勒密,见第十二章注[380]。据他记载,艾布拉那位于都柏林的旧址。

    [26]见《创世记》第3章第16节:“天主对那女人说:‘我要大大增加你怀孕的痛苦,生产的阵痛。’”

    [27]阿尔布拉坎的圣乌尔坦(约死于656)是爱尔兰派往荷兰的传教士。

    [28]地狱外缘指善良的非基督徒或未受洗礼者的灵魂之归宿。

    [29]逐夜消灭之,暗指避孕与手淫。在第十五章中,布卢姆把西茜称作“生命之赐与者”,见该章注[935]。

    [30]作为《圣经》上的动物,独角兽在基督教会中常用以比作基督;基督长着一只拯救人类的角,被圣母玛利亚所孕育。

    [31]圣福蒂努斯,即圣福丁,三世纪时法国里昂的主教。

    [32]指玛拉基。

    [33]母亲教会是教会的拟人化,亲爱的教会之意。下文中的夜妖利利斯是犹太民间传说中的女妖,她司情欲,伤害儿童。但只要佩带有天使名字的护身符就可以消灾。

    [34]“风播下……种子”,参看本章注[36]。

    [35]“通过……嘴对嘴地”,套用《我的忧愁在海上》的诗句,参看第三章注[169]。

    [36]据维吉尔的长诗《农事诗》第3卷,母马面对西风,站在蝗岩上,吸进微风,不经交配,便能怀孕。

    [37]“月光花之腥臭”,指“月经期的女人”。古罗马作家普林尼(23一79)在他所著的《博物志》(77)中提到月经期间的妇女能够医治其他妇女的不孕症。

    [38]当天早晨,斯蒂芬曾把阿威罗伊与摩西?迈蒙尼德联系在一起。参看第三章注[33]、[34]。阿威罗伊在《医学通则》(1169)中举例说,有个妇女与男子同浴,男子排到水中之精子遂使之怀孕。十七世纪的托马斯?布朗爵士在一六四六年的著作中提出这种事是绝对不可能的。

    [39]神圣之母,指教会。

    [40]波得原是个渔夫(见《马太福音》第4章第18至20节)。耶稣说他是磐石,“在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会。”(同上第16章第18节) 彼得被视为第一任教皇,故有渔夫之印玺一说。

    [41]指不论产妇死亡后奉献黑弥撒还是为了新生婴儿举行洗礼,均需花钱。

    [42]这里,斯蒂芬借用当天早晨勃克?穆利根所篡改《箴言》的话。参看第一章注[129]。

    [43]这是浪子回头的譬喻中大儿子向财主抱怨他弟弟的话。参看《路加福音》第15章第29节。原话是:“他把你的财产都花在娼妓身上。”下文中的“谨慎者”,指布卢姆。

    [44]布雷是爱尔兰威克洛郡的一座滨海城镇。《布雷教区代理主教》是一首歌的题目,描写一个随风转舵的代理主教。教皇庇护十世(1903一1914在位)一方面推行前任的方针批评意大利政府将罗马并入意大利王国,另一方面又与意大利政府保持友好关系,所以把他比作布雷教区代理主教。基督的代理则指教皇。

    [45]此处把耶稣的话做了一些改动,原话是:“人的生存不仅是靠面包……”

    [46]到十八世纪为止,西欧的金饰业兼开银行,发行钞票。

    [47]“道成了肉身”一语出自《约翰福音》第1章第14节。“道”指耶稣。后面的“凡有血气者,均来归顺”,原文为拉丁文,参看第三章注[168]。

    [48]“强有力的母亲”,见第一章注[16]。“可敬之母”则是把《圣母德叙祷文》中的“可敬者贞女”作了改动。

    [49]伯尔纳,指明谷的圣伯尔纳,参看第十二章注[575]、第十三章注[39]。

    [50]“拥有……术”。原文为拉丁文。

    [51]远祖,指夏娃。

    [52]奥古斯丁,见第十二章注[507]。

    [53]原文为意大利语,出自《神曲?天堂》第33篇第1行,均指圣母玛利亚。按基督教的教义,玛利亚虽是童贞女,却因圣神降临而生下耶稣,所以说她是“童贞之母”(见《路加福音》第1章)。耶稣虽是她的儿子,即又是天主圣子,以色列人一向称天主作父亲(见《马太福音》第5章第16节:“你们在天上的父亲”)故有“汝子之女”的说法。

    [54]杰克是约翰的别称。《杰克所盖之房》系一首摇篮曲的题目。

    [55]参看《马太福音》第26章第34节:“耶稣对彼得说:‘我告诉你,今天晚上,鸡叫以前,你会三次不认我。’”

    [56]“因……等!”原文为法语。鸽子与利奥?塔克西尔,参看第三章注[67]、[75]。

    [57]“非”和“即”,原文为德语。变体论是天主教会和基督教某些教派所使用的神学名词,谓圣餐礼所用的饼和酒经过祝福立即在实体上变成基督的肉与血。参看第一章注[7]。同体论是基督教神学名词,与变体论有根本性区别,认为基督的肉和血在实体上与圣餐礼上经过祝福的饼和酒同在。“实体下、 是作者杜撰的名词,暗指饼与肉变了质。

    [58]阿尔马尼是德国古称。原文中《斯塔布?斯塔贝拉》与《站立的圣母》发音相近,参看第五章注[73]。这是奥利弗?圣约翰?戈加蒂所作另一首淫猥小调,参看第一章注[102]。

    [59]英国公理会牧师威廉?埃利斯(1794一1872)在《三游马达加斯加》(伦敦,1838)一书中,对此略有记载。

    [60]主啊,原文为希腊文,参看第七章注[108]。

    [61]“为……秘”,原文为拉丁文。这是对赞歌的戏谑性模仿。

    [62]维金纳琴是十六、十六世纪流行于英国的拨弦键琴。

    [63]《上床!上床!》是约翰?弗莱彻(1579一1625)与弗朗西斯?博蒙特(约1584一1616)合写的戏剧《处女的悲剧》(约1610)中的小调的叠句。

    [64]Beau(博)含有“花花公子”意,lecher(莱彻)含有“淫棍”意。

    [65]关于弗莱彻与博蒙特跟一名娼妓住在一起的传说,见于约翰?奥布里(1626一1697)的《短促的生涯)(1898)。但书中所写不尽属实。例如奥布里说他们二人均为单身汉,与一名娼妓同住,但事实上弗莱彻是有妻室的。

    [66]“生活……乐”一语,见第九章注(358)。

    [67]《家乡风俗》(约1628)是弗莱彻与菲利普?马辛格尔(1583一1640)合写的一出戏的剧名。

    [68]这里戏谑地改动了耶稣对门徒讲的话。原话是:“一个人为朋友牺牲自己的性命,人间的爱没有比这更伟大的了。”见《约翰福音》第15章第13节。

    [69]“汝去,照样做之!”这里戏谑地套用了耶稣对法..律教师说的话,耶稣的原意是叫这个法律教师像善良的撒马利亚人那样以仁慈待自己的邻人。见《路加福音》第10章第30至37节。

    [70]查拉图斯特拉,见第一章注[128]。“法国文学”,亦可译为“法国信”,见第十三章注[102]。

    [71]“次好之床”,见第九章注[346]。

    [72]原文为拉丁文。“弟……祷,”这里把弥撒中教徒捐款后神父对众人所说的话作了改动。原话是:“弟兄们,伏祈全能天主圣父俯纳吾及汝等所作奉献。”

    [73]“让……之日”一语,系将托马斯?穆尔的《让爱琳记住古老的岁月》和《申命记》第32章第7节“你当追想上古之日,思念历代之年”合并而成,参看第三章注[146]。

    [74]“行邪淫”一语出自《以西结书》第16章第15节。

    [75]“如]……踹踹”一语出自《申命记》第32章第15节。那书仑是对上主的子民以色列的诗意称呼。

    [76]参看《旧约?耶利米哀歌》第5首第7、8节:“我们的祖宗犯了罪……我们被奴隶不如的人辖制。”

    [77]米利是米列西亚的爱尔兰语称谓。参看第十二章注[427]。

    [78]指穆利根与海恩斯(其父经售用药喇叭根做成的泻药,参看第一章注[26])站在一道,排斥斯蒂芬。

    [79]以色列人对东方各王和罗马人的屈从,被视为乃是对上帝的背叛。《旧约?以斯帖记》第1章第1节和第8章均提及印度王亚哈随鲁的事。

    [80]何列布(西奈)、尼波与比斯迦这三座山均象征着摩西对以色列子民的领导地位,参看第七章注[220]。

    [81]哈顿角峰,又名希亭角峰,加利利海以南的山区。

    [82]天主允许赐给亚伯拉罕子孙的迄南乐上被称作“流淌奶与蜜的地方”,见《出埃及记》第33章第3节。这里把“蜜”改成了“钱”。

    [83]这是斯蒂芬梦见他母亲的情景,参看第一章注[45]及有关正文。

    [84]《七十子希腊文本圣经》是现存最古老的《旧约》希腊文译本。据传,公元前三世纪左右,从以色列十二支派中各选六人共七十二人,根据希伯来文译出。

    [85]“来自穹苍的黎明”指耶稣。关于耶稣,《路加福音》 第1章第78节有“黎明从穹苍照耀我们,对一切生活在死亡阴影下的人赐与光明”之句。据尼科迪默斯伪经,耶稣复活后西蒙的两个儿子从死人中复活,告以耶稣一进入地狱,那里的黄铜之门便裂开了。

    [86]塔尔是图利乌斯的简称。马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参看第七章注[54]。

    [87]在《哈姆莱特》第1幕第5场中,父王的鬼魂对王子说他“白昼忍受火焰的烧灼……我不能违犯禁令,泄漏我在地狱中的秘密……”

    [88]埃及之灾害,指蝇灾、雹灾、黑暗之灾等,参看《出埃及记》第7至12章。“场所”与“途径”,原文为拉丁文。

    [89]指希腊神话中的命运三女神:老三织生命之线,老二规定线的长度,老大将线割断。

    [90]用枝条所编之床指婴儿摩西躺在里面的篮子,参看第三章注[144],第七章注[211)、[212]。

    [91]参看《申命记》第34章第5、6节:“上主的仆人摩西死在摩押地……上主把他埋在伯比珥城对面的摩押山谷;直到今天,没有人知道他埋葬的地方。”

    [92]在这里,陀斐特是地狱的代名词,典出自《耶利米书》第7章第30至33节。

    [93]伊甸城,参看第三章注[18]。

    [94]《斯……啊》,原文为法语。

    [95]水晶宫建于一八五一年,设计者为约瑟夫?帕克斯顿(1801一1865)与查尔斯?福克斯(1810一1874),原在海德公园,一八五四年迁至伦敦近郊,一九三六年焚毁。

    [96]这是农村集市上的一种赌博,能够猜中哪只贝壳底下藏有豌豆者获奖。

    [97]这是乔治?谢泼德?伯利所作游戏诗《杰克盖起了大房》(1857)的头三行。第三行的杰克约翰,原诗作“伊凡”。

    [98]托尔是北欧神话中的雷神,他的锤子是雷霆的象征,每次掷出后,又自动回到他手里。

    [99]神老爹,参看第九章注[385]。

    [100]语出《约翰福音》第6章第35节:“信吾者,永远不渴。”

    [101]语出《马可福音》第12章第25节:“他们从死里复活的时候,要跟天上的天使一样,不娶亦不嫁。”

    [102]菲茨吉本,参看第七章注[201]。

    [103]希利,参看第七章注[203]。

    [104]爱尔兰小说家乔治?穆尔(1852一1933)原为天主教徒,后皈依新教,袒护英国。

    [105]威廉派指英国国教派。

    [106]亚历克?班农是布卢姆的女儿米莉的男友,见第一章注[123]。

    [107]圣斯维辛(死于862)是英国温切斯特地方的主教,每年七月十五为其节日。

    [108]轻佻妞儿,指布卢姆的女儿米莉。“胖到脚后跟”是她给布卢姆的家信中语,见第四章注[62]及有关正文。

    [109]原文作p1eadingherbelly,指为了保存胎儿而对被判死刑的怀孕妇女缓期执行。从字面上可译为“为她的肚子求情”。

    [110]报喜节是纪念天使加百列告知圣母玛利亚她将生下耶稣的节日,每年三月二十五日举行。

    [111]指詹姆斯王所钦定的《圣经》,意即普里福伊是新教徒。

    [112]意即普里福伊是个老式循道公会教徒。该会初成立时, 教徒每周领圣体二次。一七八四年卫斯理宣布其教会已脱离圣公会独立。但有些保守教徒仍前往天主教堂领圣体。参看第八章注[94]。

    [113]阉牛港,参看第一章注[121]。

    [114]玛拉基,参看第一章注[101]。

    [115]指《爱尔兰家园报》,参看第二章注[83]。

    [116]指斯蒂芬介绍的迪希的信稿,参看第七章“在一家著名餐店里闹起的纠纷”―节。

    [117]在西班牙产的白葡萄酒里搀上生鸡蛋和糖做成的饮料。

    [118]波尔多是法国西南部吉伦特省省会,城郊有悠久的酿酒历史。

    [119]将熊与几只狗关在一只坑里,在它们身上下赌注,并使其互斗。

    [120]“牛群……浦”,参看第六章注[71]及有关正文。

    [121]约瑟夫?卡夫,参看第四章注[18]。

    [122]前文中曾提到下奥地利的御用马群以及该国兽医挂牌医治牛瘟事。见第二章注[71]及有关正文。

    [123]莫斯科维(俄国古称),原为一二七一年以莫斯科为中心而建立的封建大公国,逐渐并吞周围的公国,完成统一大业。

    [124]原文(cowcatcher)指车头前面的排障器。兽医是作者杜撰的含义。

    [125]“抓住公牛角”,意指处理难题,参看第二章注[72]。

    [126]瓷器店里的公牛是个成语,指动辄闯祸的莽汉,此处喻斯蒂芬毛手毛脚。Bull(公牛)一词,又含有“教皇训谕”意(见下注)。

    [127]尼古拉斯指历史上唯一的英格兰籍教皇阿德里安四世(1154一1159在位),他曾授予英国坎特伯雷总主教秘书、索尔兹伯里的约翰一份训谕,将爱尔兰赠与英格兰国王亨利二世(参看第二章注[80])。

    [128]据索尔兹伯里记载,阿德里安四世(1154一1189在位)于一一五五年赠与亨利二世一颗嵌于金戒指上之绿宝石(爱尔兰岛别名绿宝石岛)。

    [129]三叶苜蓿是爱尔兰国花,参看第五章注[50]。

    [130]四片绿野,指爱尔兰的四省,参看第九章注[20]。

    [131]指在忏悔阁子里向神父忏悔。

    [132]国王登基时涂鲸脑油。

    [133]黄金牛槽,指教堂。

    [134]原文作Lord Harry。哈利是亨利的昵称。Lord Harry(或Old Harry)亦指魔鬼。

    [135]罗斯康芒和斯莱戈各为爱尔兰康诺特省的一郡。康尼马拉是戈尔韦郡一地区。

    [136]尼克是尼古拉斯的昵称,老尼克指魔鬼。

    [137]指尼克拉斯蓄有七妾。

    [138]“高贵的皮肤”一语出自都柏林盲歌手迈克尔?莫兰(1794一1346)的一首通俗歌曲,叶芝在《凯尔特的黎明》(伦敦,1393)中曾引用。

    [139]小册子指教皇训谕,参看本章注[127]。

    [140]“牛中之牛”,原文为不规范的拉丁文。

    [141]著名斗牛,指圣彼得。

    [142]新名指亨利二世于一一五四年继承王位,成为英格兰国王。

    [143]公牛语指英语(英国或英国人的绰号为约翰牛)。按亨利二世是在法国长大的,只会讲法语和拉丁语。

    [144]这里的“彼”指亨利八世(1509一1547在位),在其治下, 英国国会于一五三四年通过“至尊法案”,确走国王代替教皇成为英国圣公会首脑。一五四一年他成为爱尔兰国王(也是爱尔兰圣公会首脑)。

    [145]“虽尿床”一语出自作者不明的一首俚谣。“仍……子汉”一语出自罗伯特?彭斯的诗《尽管这样又那样》(1795)。

    [146]班农,见第四章中米莉致布卢姆信。

    [147]在一八七一年进行改革之前,英陆军中可用钱购买军官头衔。

    [148]兰贝岛位于都柏林东北十二英里处,系著名的鸟类禁猎地。

    [149]福普林(Fopling)含有“花花公子”意。波平杰伊(popinjay),意即“自负者”。英国剧作家乔治?埃思里奇爵士(约1635一约1692)的喜剧《摩登人物》(1676)中的主角名叫福普林?弗贞特爵士。

    [150]米尔克索普(Milksop)含有“儒夫”意。奎德南克(Quidnunc)意即“爱搬弄是非者”,英国作家理查德?斯梯尔(1672一1729)在《闲谈者》上发表的讽刺小品中的人物的名字与此相近。

    [151]“坐……便宜”,一语出自斯威夫特的《文雅绝妙会话大全》。

    [152]“最……担保”一语出自斯宾塞的《仙后》第1章,指子女。

    [153]这里反用耶稣打的一个比喻。原作“有谁点了灯,拿来放在斗底或床下?”见《马可福音》第4章第21节。

    [154]塔尔博特?德马拉海德爵士(生于1846)是个退休军人与地主。一八七八年,这个家族将兰贝岛售出。

    [155]按英国人类学家弗朗西斯?高尔顿爵士(1822一1911)所倡导的“优生学”,当时方兴未艾。在《遗传天赋》(1869)一书中,他认为心理和生理特征是遗传的。

    [156]“中心”,原文为希腊文,参看第一章注[34]。方尖碑是成对地耸立在古埃及神庙前的锥形石碑,以整块石料凿成,常用以向太阳神作奉献, 祈祝丰饶多产。

    [157]泰恩河畔纽卡斯尔是英国煤都,自十六世纪起出口煤炭,因此,“运煤至纽卡斯尔”就成了“多此一举”的代用语。

    [158]“噫……不顾”,原文为拉丁文,系穆利根所杜撰。百人队为古代罗马的步兵组织,每队一百人,六十队为一军团。

    [159]指班农与布卢姆的女儿米莉交往事,见第一章注[124]。

    [160]“饼与鱼”一语出自《马太福音》第14章第17节。

    [161]奥斯汀?梅尔顿是当时都柏林杰维斯街医院的外科主治医生。

    [162]胃中之狼是成语,意思是饿到极点,此处指穆利根贪吃。

    [163]葛罗甘老婆婆,参看第一章注[54]及有关正文。

    [164]《可惜她是个妓女》(1633)是约翰?福特(约1586一约1655)的剧目名。

    [165]苏格兰学生,指克罗瑟斯。年轻绅士,指班农。

    [166]、[167]原文为法语。

    [168]软帽是布卢姆送给女儿米莉的,参看第四章米莉来信。

    [169]原文为法语。capote(外衣)为避孕套的隐语。

    [170]原文为法语。里弗尔原为法国金市,以后又发行银市与铜市。一七九四年废止,为法郎所代替。

    [171]授精业者。原文为法语,指穆利根。

    [172]指乔治?穆尔,参看第九章注[142]。

    [173]一[176]原文为法语。

    [177]苏是法国旧铜币,一苏为五生丁,二十苏为一法郎。

    [178]“伞”为于宫帽的隐语。

    [179]传说中认为由于仙女经常跳舞,致使茂草丛中生长环状的蘑菇。

    [180]“在……下”,原文为法语。

    [181]后生,指穆利根。

    [182]坎特基塞姆(tekissem)与《要理问答》(Catechism)发音相近。

    [183]外科医生,指迪克森。

    [184]“多如云彩之证人”一语,出自《新约?希伯来书》第12章第1节。

    [185]“尘土造出之”一语参看创世记》第2章第7节:“后来,天主用地上的尘土造人”

    [186]“孝敬父母”是《天主十诫》中的第五诫,见《出埃及记》第20章第12节。

    [187]话语,原文为法语。

    [188]在《亨利六世下篇》第5幕第6场中,亨利王说葛罗斯特公爵(后为理查三世)“一下地就满口生牙。”葛罗斯特说自己“出世时是两条腿先下地的”。此剧及《理查二世》中,均屡次提到葛罗斯特是驼背。

    [189]指英国进化论的奠基人查理?达尔文(1809一1882)在《人类起源及性的选择》(1871)中所提人类与类人猿之间存在一种过渡生物的设想。

    [190]“人生之半途”一语出自《神曲?地狱》第1篇。那时七十岁被视为人的平均年龄,而在一九0四年布卢姆为三十八岁。

    [191]浮华青年,指穆利根。

    [192]以弗所系希腊城市名。古罗马作家佩特罗尼乌斯(?一66)所著小说《萨蒂利孔》写一个以弗所寡妇,丈夫尸骨未寒,便另觅新欢。

    [193]邓德利尔里勋爵是《我们的美国堂弟》中的人物,参看第七章注[179]。英国喜剧演员爱德华?萨森(1826一1881)扮演这个角色时,曾蓄一副长长的八字胡,因而风靡一时。

    [194]格洛里?阿列路朱拉姆(指普里福伊)与拉丁文“天上的荣光?哈利路亚”发音相近,哈利路亚为犹太教与基督教的欢呼语,意为“赞美神”。

    [195]风流后生,指穆利根。

    [196]把关者,见第十二章注[75]。

    [197]这里把谚语中的“同一色羽毛之鸟聚在一起”(意即物以类聚)做了改动。

    [198]按布卢姆被认为是《爱尔兰联合报》主笔阿瑟?格里菲思的幕后指挥者,参看第三章注[108]。

    [199]指一九0二年结束的布尔战争,参看第八章注[121]。

    [200]中世纪的动物寓言中,把鹈鹕与耶稣联系在一起,母鹈鹕将自己的助旁戳破,把鲜血浇在幼雏的尸体上,使之复活。参看《约翰福音》第19章第34节:“一个士兵用枪刺耶稣的肋旁,立刻有血和水流出来。”

    [201]据《创世记》第16章,亚伯兰的妻子莎莱不能生育,便提议收埃及女夏甲为妾,夏甲怀孕后,瞧不起莎莱,莎莱遂虐待夏甲。夏甲逃走,路遇天使,在其劝说下,回到莎莱跟前,从此顺从她,并生下以实玛利。

    [202]基列是约旦河以东古代巴勒斯坦地区,即今约旦西北部,盛产草药。基列香油见《耶利米书》第8章第22节。

    [203]“胎儿内胎儿”,原文为拉丁文。

    [204]参看第九章注[531]及有关正文。

    [205]昏睡分娩法,参看第八章注[103]。

    [206]勃兰登堡是德国东北平原中央的一座城市。

    [207]坠生,原文为德语。也叫坠胎,指坠落分娩。

    [208]《杰作》,参看第十章注[118]。

    [209]场所,原文作seat,亦作臀部解。

    [210]格莉塞尔?斯蒂文斯夫人(1653一1746)是都柏林名医理查德之妹,她把哥哥的遗产捐献出来修建一座医院。她外出时总是蒙着面纱,以致人们疑她长着猪头。

    [211]确凿,原文为拉丁文。

    [212]喀里多尼亚是英伦三岛北部一地区的古称,大致相当于现在的苏格兰。

    [213]指包括实在论者托马斯?里德(1710一1796)、詹姆斯?贝蒂(1735一1803)、杜格尔德?斯图尔特(1753一1828)等的苏格兰哲学派。此派的中心主张是:人类对世界和万物的本原有着直觉的认识。

    [214]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公元前43-公元18)在《变形记》第8卷中,描写克里特王弥诺斯之妻帕西淮与一头白毛公牛通奸,生下半人半牛之怪物弥诺陶洛斯,它被关在迪达勒斯(见第一章注[9])修建的迷宫里。

    [215]照字面译是“暹罗双胞胎”,是一对中国血统的联体儿(1811一1874),一个叫章,一个叫炎,自胸骨至脐部以系带相连,遂成为连体双胞胎的代用语。

    [216]“天主……开”一语,原是耶稣用来指夫妻关系的,见《马太福音》第19章第6节。

    [217]“看来……史”为海恩斯对斯蒂芬说过的话,见第一章注[108]及有关正文。

    [218]“耶……口”,原文为英语化了的爱尔兰语,一句轻微的咒诅。

    [219]淫梦魔为变成女子与男子交媾之恶魔。

    [220]埃尔斯语即苏格兰盖尔语。

    [221]第一章开头部分,斯蒂芬曾向穆利根抱怨海恩斯“整宵都在说着关于一只什737么黑豹的梦话”。

    [222]韦斯特兰横街车站离产院不远,穆利根和海恩斯将在那里搭乘十一点一刻的末班车,返回沙湾。

    [223]占卜者,指穆利根。

    [224]指马南南(参看第三章注[31]、第九章注[97])对在海洋上肆意劫掠的巨人(福尔莫利安族)进行报复。

    [225]“伤感……人”是斯蒂芬发给穆利根之电文。参看第九章注[282]。

    [226]三弟,参看第九章注[467]及有关正文。

    [227]此处引用的是《哈姆莱特》第1幕第1场中弗兰西斯科的话。原文中的relief,既指“换防”,又有“使人得到解脱”意。

    [228]“一座凶宅”,参看第六章注[86]。

    [229]礼仪,原文为法语。

    [230]老板,指布卢姆之父。

    [231]这是欧洲大陆所产的一种大型烟斗,因雕成人头状,故把它和雅各(犹太人的祖先之一)联系在一起。

    [232]“聪明……子”是朗斯洛特对老高波说的话,见《威尼斯商人》第2幕第2场。

    [233]在第十五章,布赖迪?凯利以嫖客身份重新出现,见该章注[40]及有关正文。下文()中的“要有!”,原文为拉丁文,其后省略了“光”字。参看《创世记》第1章第2至3节:“深渊一片黑暗,天主的灵运行在水面上,天主命令:‘要有光,’光就出现。”

    [234]鲁道尔夫是布卢姆之父。

    [235]阿根达斯?内泰穆,见第四章注[23]。

    [236]“呼!哈喀!呼!”与英语中的“谁!听哪!谁!”谐音。

    [237]布卢姆是通过罗伯特?鲍尔爵士所写的小书获得了关于视差的知识的。参看第八章注[36]及有关正文。

    [238]巴珊是巴勒斯坦东部三个古代地区中最北面的一个。据《旧约全书》,这里牧草丰盛,森林茂密。

    [239]“死海”,原文为拉丁文。

    [240]据《奥德修纪》卷12,尤利西斯的伙伴们乘他熟睡之际,把太阳神的一群牛宰了,然而牛皮开始爬动,串起来烧烤着的或生或熟的肉都发出吼声,像牛叫一样。

    [241]室女座为黄道十二宫之第六宫。其形象是手持一捆麦子的一个少女。

    [242]“失去了的你”是西蒙所唱《玛尔塔》中的歌词,见第十一章注[180]及有关正文。

    [243]米莉森特是布卢姆的女儿米莉的昵称。

    [244]参看第四章注[39]。

    [245]昂星团是位于黄道星座金牛座中的疏散星团,我国俗称七姐妹星团。在古希腊神话中,昂星团的七颗亮星被视为系由阿特拉斯和普莱奥娜的七个女儿变成的。

    [246]金牛座为黄道十二宫之第二宫。座中最亮之恒星毕宿五(金牛座阿尔法)为一等星。

    [247]格劳康是柏拉图的《共和国》中一个耿直人物。亚西比德(约公元前450-前404),雅典政治家、将军,是苏格拉底的朋友。

    [248]皮西斯特拉图斯(约公元前600一前527)是雅典的暴君,公元前五六0年篡位。

    [249]古希腊一种神秘宗教,它把水泉区分为记忆之泉和忘却之泉。凡饮后一种水者,过去的记忆就都付之东流。

    [250]“斯……精神”,参看第九章注[458]。

    [251]参看第二章注[85]。

    [252]“天才的父亲”,指神话中的工匠迪达勒斯,参看第九章注[462]。

    [253]原文作stephaneferos,为学生杜撰的希腊语。参看第九章注[461]。

    [254]意思是说,斯蒂芬不会把司艺术的缪斯女神丢下不管。这里暗喻斯蒂芬未为临终前的生身之母祈祷。

    [255]“权杖”,参看第十章注[108]。

    [256]德拉克马是古希腊银币和现代希腊货币单位。这里指先令。

    [257]菲莉斯是希腊神话里的色雷斯王之女。因丈夫未如期归来, 她以瑞亚(希腊神话中的古代女神)之名咒诅丈夫并自杀身死。下文中,菲莉斯以朱诺(罗马神话中的古代女神)之名赌咒,说明作者的寓意。瑞亚的女儿赫拉,相当于朱诺。

    [258]“丢掉”,参看第五章注[96]。

    [259]“全都完啦”,参看第十一章往[13]。

    [260]拉拉吉是贺拉斯在《歌集》(第2卷)中所塑造的古典美人典型。

    [261]科林斯是希腊城市,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盛产水果。佩利普里波米涅斯是杜撰的希腊名字,含有水果摊贩意。

    [262]关于康米神父撞见文森特及其女友的场面,参看第十章注[52]及有关正文。

    [263]葛莉色拉和奇洛伊均为古希腊的美人,前者为画家波西亚斯的情人,后者为希腊传奇《达佛尼斯与克萝伊》(公元前4世纪或5世纪)中的牧羊女。

    [264]利内翰曾把赌注押在威廉?阿瑟?哈默?巴思(生于1879)的座骑“权杖”上,而在英国特伦特河畔伯顿开办巴思啤酒公司的则是威廉的伯父伯顿男爵阿瑟?巴思(1837-1909)。这里,利内翰误把伯侄二人当作一人了。

    [265]异邦人指布卢姆,一号巴思啤酒的商标图案是鲜红色的三角形。

    [266]德鲁伊特,参看第一章注[47]。

    [267]西奥索弗斯(Theosophos)是斯蒂芬根据通神学者(theosopher)一词杜撰的人名,指西藏人库特?胡米大圣,参看第九章注[39]。

    [268]他,指布卢姆。

    [269]加洛韦岬角是苏格兰西南部一地区,那里饲养黑色无角的加洛韦奶牛。

    [270]詹姆斯?拉斐特是维多利亚女工及皇家的御用摄影师。

    [271]“神……者”,原丈为拉丁文。

    [272]特利纳克利亚是西西里岛的古称,用在这里是为了渲染此作与《奥德修纪》的关系。希腊哲学家和生理学家恩培多克勒(约公元前490-前430)提出的其实是性别决定于月经方面的原因,亚理斯多德在《动物的生殖》中,驳斥了他以及希腊自然哲学家安那克萨哥拉(约公元前500-前428)所提性别决定于卵巢这一说法。

    [273]尼古拉斯?卡尔佩珀(1616-1654),英国医生。拉扎罗?斯帕兰札尼(1729-1799),意大利生理学家,认为精液与卵接触后,卵中预成的胚胎逐渐展开而形成新的个体,精液中起作用的物质是其中的蛋白质及脂肪。

    [274]约翰?弗里德里克?布鲁门巴赫(1752-1840),德国生理学家、比较解剖学家。威廉?汤普森?勒斯克(1838-1897),美国产科医生。奥斯卡?赫特维希(1849-1922),德国胚胎学家和细胞学家,均率先承认精子和卵的核结合是受精作用的实质。

    [275]克里斯琴?格哈特?利奥波德(1846-1911),德国胚胎学家、妇科医生。吉乌利奥?瓦伦丁(生于1860),意大利医生、胚胎学家。

    [276]“精……能”,原文为希腊文。

    [277]“卧……胎”,原文为拉丁文。

    [278]审美学,原丈为希腊文。

    [279]诗人指莎士比亚。“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出自《哈姆莱特》第3幕第1场中哈姆莱特王子的独白。

    [280]打着趔趄的牛崽子,见第八章注[206]。

    [281]原文为法语。

    [282]“打了一场漂亮仗”,见《新约·提摩太前书》第6章第11节。

    [283]这里把普里福伊比作大肥。大肥是狄更斯所著《太卫·科波菲尔》的主人公大卫之稚气妻子朵拉对丈夫的呢称。乔伊斯在本段(上文“这当儿”至下文“可740靠的仆人!”)戏谑地模拟该书第53章“又一度回顾”的风格。

    [284]参看《创世记》第2章第7节:“天主用地上的尘土造人,……”

    [285]沃特福德是爱尔兰东南部主要城镇,坎大哈在南阿富汗。弗雷德里克?斯莱?罗伯茨(1832-1914)是英国陆军元帅,第二次阿富汗战争(1878-1880)及南非战争(1899-1902)中的指挥官。鲍勃西和鲍勃斯都是罗伯茨的昵称。

    [286]“你这……人!”一语出自《马太福音》第25章第21节。

    [287]原文为法语。

    [288]圆镇是布卢姆与玛莉恩初逢的地方,参看第六章注[134]。

    [289]弗洛伊等三人是曾参加哑剧字谜游戏的马特?狄龙的女儿们,见第十三章注

    [146]及有关正文。

    [290]樱桃是圣母玛利亚的标志,这里指布卢姆的妻子玛莉恩。

    [291]游廊,原文为意大利语。

    [292]“凡事……的”,原文为德语,出自歌德的《浮士德》第2部(1832)最后的合唱。

    [293]参看《路加福音》第2章第8至18节中关于耶稣诞生的描述。

    [294]伯克为一爿酒吧。

    [295]西班牙比尔博所铸造的剑。

    [296]瑞士南部瓦莱州采尔马特城所产的登山杖。

    [297]西方人哄骗孩子说,婴儿是鹳鸟送来的。下文中的“苍穹下”,原文为拉丁文。

    [298]参看《创世记》第1章第26节:“天主说:‘我们要按照自己的形象,自己的样式造人。’”

    [299]侯马是古时希伯来人的重量名称,一侯马相当于二二五升。

    [300]达比?达尔曼和琼是亨利?桑普森?伍德福尔(1739-1805)所作歌谣《快乐的老夫妇》中的一对白头借老的夫妇。

    [301]克娄泽是十三世纪至十九世纪中叶德国和奥地利通行的一种小铜币。

    [302]希律,参看第八章注[213]。

    [303]三十日连续弥撒系为死者而做。《耶利米哀歌》是《旧约》中的一卷,哀悼公元前五八六年巴比伦军队蹂躏耶路撒冷和圣殿之事。此处泛指哀歌。

    [304]“你……美国”,这里套用英国哲理诗人约翰?多恩(1572-1631)的哀歌《上床》。原词为:“哦,我的美国!我发现的新大陆。”

    [305]琐罗亚斯德,参看第一章注[128]。

    [306]“你从……的奶”,原文为德语。

    [307]参看《麦克白》第:幕第5场中麦克白夫人的独白:“它充满了太多的人情的乳汁。”

    [308]潘趣,见第六章注[149]。

    [309]“迦……蜜”,参看本章注[82]。

    [310]“凭着……杯!”原文为拉丁文。帕图拉和珀滕达均为罗马女神,前者司生育,后者司丧失贞操。“现在我们应该干杯!”是贺拉斯的《颂歌》第37首的首句。

    [311]原文为拉丁文,指真正的旅客。在英国,星期日酒店不开业,只供应酒给那些能“证明”自己是未能在途中吃喝的旅客。

    [312]蒂莫西?奥布赖恩爵士在都柏林开了一家酒店,他的绰号叫“打扁了的碎嘴子骑士”。店里的酒杯是打扁了的,故供应的酒量不足。

    [313]亨利?内维尔(1822-1890),英国演员。

    [314]指斯蒂芬,因为他穿黑服,戴软帽,打扮得像个牧师。

    [315]原文为拉丁文。这是神父做完弥撒后念的经文。圣子后面省略了:“及圣神”。

    [316]冤大头,指斯蒂芬。

    [317]登齐尔巷的小伙子们是都柏林人对“常胜军”(参看第二章注[81])的俗称。

    [318]以撒是希伯来族长,系对犹太人的蔑称,这里指布卢姆。

    [319]原文为法语。

    [320]帕拉桑为古波斯的长度名,一帕拉桑约合五公里半。“他们……桑”一语出自希腊历史学家色诺芬的《远征记》(参看第一章注[14])。

    [321]《斯……兵》是珀西?弗伦奇的一首滑稽歌曲的题目。

    [322]原文作apostates’creed(背弃教义的),与Apost1es’Creed(《使徒信经》)发音相近。

    [323]在一九0四年,都柏林市的店铺于晚间十一点钟打烊。

    [324]“我……啦”,原文为法语,是法国一首黄色小调的首句。

    [325]“英……福”,指下文中所开列的“啤酒……主教”,见本章注[330]。

    [326]“擂……嘭”,原文为法语,是“我……啦”(见本章注[324])后面的句子。

    [327]女装帧家指叶芝的两个姐妹莉莉和伊丽莎白。当时伊丽莎白在经营邓恩。埃默出版社,参看第一章注[57]。

    [328]“肃静!”原文为拉丁文。

    [329]这是乔治?F?鲁特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所作进行曲《沙沙、沙沙、沙沙》的合唱首句,只是把原词中的“前进”(marg)改成发音相近的“干渴”(parg)了。

    [330]这是模仿亚历山大?蒲柏(1688-1744)的长篇讽刺诗《夺发记》(1714)中的词句。原词为“粉扑、香粉、美人斑、《圣经》、情书”,这里改为八项,每项均以B字起头,号称“英国八福”,“八福”是耶稣在山上宝训中所提到的八种有福之人(虚心的人、温柔的人等),见《马太福音》第5章第3至10节。

    [331]、[332]“哪……台”和“只……兰!”均见第八章注[127]。

    [333]超人,原文为德语,参看第一章注[127]。

    [334]指一号巴思啤酒,参看本章注[265]。

    [335]原文作ticker,是双关语,俚语中亦作“心脏”解。

    [336]这是美国诗人亨利?C.沃克所作《我爷爷的钟》(1876)一歌的末句。这里只引用了开头“当老”二字,而略去了下面的“人死去的时候”。

    [337]原文为西班牙语。

    [338]“瘦母牛”,典出自《创世记》第41章第19节:“有七头又瘦又弱的母牛”。

    [339]“拉……宝”为查尔斯?麦卡锡所作歌曲的题目,也是歌中再三重复的句子。指一个姑娘与情人幽会时叫他拉下百叶窗。

    [340]指吉尼斯公司出产的烈性黑啤酒。因该公司老板之一阿迪劳恩勋爵而得名,参看第五章注[45]。

    [341]布卢姆随身携带土豆(参看第四章注[4]),据传这样就可以避免患风湿病。

    [342]拉普兰是北欧一地区,大部分在北极圈内。这里则泛指世界尽头。

    [343]“交出来”,参看第十二章注[38]。

    [344]“瞧那头发”,参看第十二章注[348]。

    [345]“苍……生”,参看第十章注[193]。

    [346]指斯蒂芬拍给穆利根的电文中,引用了英国小说家梅瑞狄斯的句子,参看第九章注[282]。

    [347]意思是:拿起杯子。

    [348]“为了……子”和“干……酒”,分别出自罗伯特?彭斯的诗《快乐的乞丐》(1785)和《威利酿造了大量麦芽酒》(1789)。

    [349]“祝……腾”,苏格兰祝酒词。

    [350]原文为法语。

    [351]芷茴香籽儿一向被用来掩盖酒气。

    [352]“汉子”和“漂亮姑娘”,均出自理查德?黑德的《恶棍喜赞共闯江湖的姘头》一诗的首段,参看第三章注[162]。

    [353]音译为维纳斯。潘狄莫斯,维纳斯是古代意大利女神,司肉欲。潘狄莫斯的意思是“在一切人当中”。

    [354]原文为法语。

    [355]美国歌曲《无赖》中有“一个狂放的坏家伙”一语。这里把“家伙”改为“姑娘”,用以指布卢姆的女儿米莉。

    [356]“搂……肢”,出自罗伯特。彭斯的《你知道格罗斯上尉的下落吗?》一诗。

    [357]马拉海德路,见第十章注[34]及有关正文。

    [358]这里把托马斯?穆尔所作歌曲《赞美你的他》中的词句作了改动。原词作“赞美你的他,哪怕留下名字……”

    [359]“我……子”,原文为爱尔兰语。见第十二章注[34]。

    [360]原文为拉丁文。“大……桨”出自约翰逊和德拉蒙德所作《伊顿划船歌》“退场!”。

    [361]“我……醉”,出自《威利酿造了大量麦芽酒》,参看本章注[348]。

    [362]“再见,先生”,原文为法语。

    [363]“除……喝”,出自爱尔兰歌曲《马洛的荡子》。马洛为爱尔兰一镇名。

    [364]前文中提到班塔姆刮了口髭,见第五章注[94]及有关正文。但在伦敦东区的俚语中,此词亦作“酒醉”解。

    [365]“铸”下面省略了“铁”字。这里,班塔姆想起了他所作的谜语,参看第七章“利内翰的五行打油诗”一节及注[124]。

    [366]金发少女,参看第六章注[24]。

    [367]“魔鬼掰掉脑袋”一语出自理查?黑德的《乞丐的咒诅》(《隐语学会》,伦敦,1673)。

    [368]按乔伊斯曾于一九二七年三月六日致函《尤利西斯》之德译者乔治?戈耶特,说都柏林人斯蒂芬?汉德确实私拆了巴思的电报,参看本章注[264],那是打给警察局仓库的一个友人的,劝其支持自己的小公马(不是母马)“权杖”,参看第十章注[108]。

    [369]这是文字游戏,后一个马登应作奥马登,参看本章注[255]及有关正文。在原文中“马登”与“发疯地”发音相近。

    [370]这里把弥撒经文中的“啊,天主……”改为“啊,肉欲……”,见第五章注[81]。

    [371]立金花是轻浮的象征。

    [372]圣托马斯是阴茎的隐语。

    [373]利奥,指利奥波德?布卢姆。

    [374]斯塔布,见本章注[58]。

    [375]原文为拉丁文,绿毒指苦艾酒。

    [376]英语中葱头一词相当绕口,所以警察用以测试某人是否喝醉了。

    [377]这时班农才知道米莉(照相姑娘)原来是布卢姆的女儿。参看第一章注[124]和第四章中米莉写给布卢姆的信。

    [378]“各位,晚安”,原文为法语。霍加特与沃辛顿在《詹姆斯?乔伊斯的作品中所引用之歌曲》(纽约,1959)一书中指出,这是莫德所作一首歌的题目。

    [379]这里仿照弥撒后所诵经文中的“卫我于邪神恶计”,参看第五章注[87]及有关正文。

    [380]“女模女样”,音译为纳姆比?艾姆比,出自英国诗人兼剧作家安布罗斯。普利普斯(1674-1749)的作品。

    [381]基督徒是英国散文作家约翰?班扬(1628-1688)的代表作讽喻小说《天路历程》(1678)中的主要人物。小伙子指斯蒂芬,参看第一章末尾。

    [382],“把梅毒……烈性酒”这段话的原文,与弥撒后所诵经文中的“今魔魁恶鬼,遍散普世,仗主权能,麾入地狱”发音相近,见本章注[379]、第五章注[87]及有关正文。

    [383]原文为法语。“祝你”后面省略了“健康”二字。

    [384]达斯蒂。罗兹是一九OO年?开始问世的一部美国连环图画中的流浪汉。达斯蒂是通常给姓罗兹的人取的绰号,意思是“满身灰尘”。

    [385]一八九七年英国庆祝女王维多利亚即位六十周年纪时, 曾施舍给都柏林贫民一些羊肉;但因数量太少,“六十周年纪念羊肉”遂成为“供不应求”的代语。

    [386]指里奇蒙精神病院,参看第一章注[19]。

    [387]乔伊斯曾对德译者就这句话做过解释,说他指的是送面包或吃面包的巴特尔,见本章注[368]。

    [388]“穿……女”,出自《杰克所盖之房》,参看本章注[54]。

    [389]“胶……徉”一语谐谑地模仿美国西部廉价小说的题目。

    [390]帕德尼即当天举行葬礼的帕特?迪格纳穆。他并不是黑人。乔伊斯为了玩弄字眼(“黑口袋”),下文中硬把他说成是“黑人”。

    [391]“别……了”,原文为法语。

    [392]杰纳齐是比利时选手,预定于一九0四年六月十六日代表德国参加在德国举行的戈登?贝纳特国际汽车大赛,参看第六章注[63]。《电讯晚报》记者原估计他会打败另一德国选手德卡特尔斯男爵,结果却输给了法国选手特利。“他”即指男爵。

    [393]一九0四年二月间的日俄战争中,俄国海军舰队受重创,遂加紧进行修补。六月十六日的《电讯晚报》报道说:“俄国海军司令官有人事更动。”故这里有“形势对俄国有利”之语。然而当年夏天俄舰队复遭惨败。

    [394]“我……醉”,出自《威利酿造了大量麦芽酒》,参看本章注[348]。

    [395]是“利……的”是一首摇篮曲的首句。在原文中很绕嘴, 利斯是苏格兰城市爱丁堡的港口。乔伊斯在致德译者的信中说,警察叫酒徒一遍遍地重复此语,以便弄清他是否喝醉了。

    [396]“蒙娜……贝”这两句均出自韦瑟利和亚当斯所作歌曲《我的心肝儿宝贝》。

    [397]“咱们俩……了”,这里把英国诗人丹特?加布里埃尔?罗塞蒂(1828-1882)的诗《神女》(1850)首句作了改动,原诗是:“她说‘咱们俩要去找玛丽小姐所在的树丛’。”

    [398]“愿……呼”,原文为拉丁文,出自《诗篇》第149篇第5节,上半句是:“愿圣民因所得的荣耀高兴。”

    [399]指犹太人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参看第二章注[37]、[74]。

    [400]“他”指天主,按基督教的说法,在最后的审判那一天,天主将把世界烧尽,对“流浪的犹太人”的惩罚届时才会结束。见第九章注[552]。

    [401]“这……的”一语出自《约翰福音》第19章第24节。

    [402]“于……说了”一语见第九章注[442]。

    [403]斯蒂芬和林奇看到的是自封为以利亚的道维的布道宣传品。参看第八章注[7]、注[8],第十章注[200]。

    [404]“来吧……家伙们”至本章末句“你不妨试试看”,模仿美国作家马克·吐温(1835-1910)的《密西西比河上)(1883)第2章“筏运”的写作风格。

    [405]“你们……大早”一语,出自美国诗人、评论家詹姆斯?拉塞尔?洛威尔(1819-1891)的代表作《比格罗诗槁》。原用以表示美洲土著对白人不断掠夺他们的土地所感到的愤慨。 乔伊斯把这句话引用在他谐谑地模仿美国传教士的布道宣传品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