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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771
      deepoo
      管理员

        2024年5月9日,西安人胡绪峰来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自己曾经作为证人的一起案件提出再审申请。胡绪峰称:“因为那份伪造笔录,导致我自身利益严重受损,我希望能通过再审,为自己维权!”

        胡绪峰介绍,他提请再审案件中的被告竺某是他的旧识,可以说两人曾是亦师亦友的关系,是竺某将他引领到建筑行业并有所成就。那起案件中,竺某经两审法院判决,犯职务侵占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胡绪峰在警方办理案件中曾接受过警方询问,他的询问笔录也被警方当做证据在庭审中出示。但在竺某获刑后,有人告诉他,竺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罪名之所以成立,与他笔录中的证词有很大的关系,也是因为他的证词,竺某被认定为案件主犯。对此,胡绪峰感觉到有些不对劲,因为他清楚自己在警方所做的笔录并未证实竺某是主犯,因为如果竺某是主犯,他自己的合法利益也会受损。于是,胡绪峰找到法院调取卷宗,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因为卷宗里涉及自己证言证词的内容,并不是他做笔录时所说,而且笔录上签名也不是自己的笔体,笔录上记载的137开头的手机号也是他从未使用过的。

        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后,胡绪峰于2023年10月13日委托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笔迹鉴定。

        2023年10月24日,该中心作出《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西法大司鉴中心[2023]文鉴字第331号),认定“检材签名笔迹与样本签名笔迹差异点数量多,质量高,充分反映了不同人的书写习惯,是本质的差异”,“检材一、二、三签名笔迹与样本签名笔迹不是出自同一人笔迹”。至此,该份笔录被证实系伪造。

        证实自己的笔录“被造假”后,胡绪峰第一时间向做笔录的齐姓警官所在的西安市公安分局高新分局进行了反映,但是未获得回应。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他在律师的建议下,决定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在申请书中,胡绪峰表示:“原审判决错误导致申诉人‘自认’于己不利的事实,在相关民事纠纷、刑事控告中严重侵害申诉人合法权益,亦在周边产生极大误解和负面影响,给申诉人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

        法院受理胡绪峰的申请后,被他指认“伪造”其笔录的齐姓警官所在的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相关人士则表示:“正在核查。”

      • #8773
        deepoo
        管理员

          2024年4月19日,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再审李四强抢劫一案,审判长当庭宣布改判李四强无罪。

          此前几天,广东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李四强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李四强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合计234万余元,并在侵权影响范围内为受害人李四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007年,智力残疾的李四强在安徽利辛老家失踪。其兄李奎星介绍,“他平时也能说话,只是说话囫囵,不能说太清楚。”弟弟虽然有智力缺陷,但是掌握一定的生存技能。失踪前,弟弟曾在当地砖厂打工。

          直到2011年,李奎星才收到的一封信。寄件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133信箱18分箱”,落款署名是李四强,收信人姓名写的是“李小满(哥收)”。李小满是李奎星的小名。李奎星从信中得知,弟弟李四强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的监狱服刑。

          2016年,李奎星去监狱接李四强出狱时,第一次看到了相关的判决书和裁定书。李奎星了解到,弟弟当年入狱是因为和一张名为“刘西文”的身份证有关系。

          李四强从安徽利辛老家失踪后,2007年在南京被当地警方抓捕。 因李四强身上有一张在逃犯刘西文的身份证,当地警方将李四强当成刘西文抓捕 ,随后将他移交给广东汕头警方。2007年10月11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07)龙刑初字第256号刑事判决书中写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西文伙同另外七名同案人,于2003年8月至9月期间在汕头市区实施抢劫作案6宗,被告人刘西文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而这里的“刘西文”,实际上是李四强。

          2009年12月14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07)龙刑初字256-1号刑事裁定书中写道:现经审查,发现原判决书中被告人“刘西文”的称谓及其基本情况有错误,特裁定将原判决书中所有的“刘西文”均更正为“李四强”。至此,李四强在以“刘西文”的名义服刑两年后,又以“李四强”的身份继续服刑。

          李四强2007年3月26日被羁押,2016年6月25日被释放。出狱后的李四强患有严重的肺结核,2016年9月2日死亡,未婚,无子女。

          李四强出狱后,李奎星找了律师为弟弟申诉。李奎星经多方打听得知刘西文一直逍遥法外,在律师的建议下,于2022年向刘西文户籍地的安徽利辛县公安机关检举了刘西文。随后,刘西文被抓 。

          目前,李奎星已经通过律师向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对赔偿金额有异议,认为赔偿金过低,对获得赔偿的主体有异议,认为其侄子并非继承人,无权获得国家赔偿;并要求汕头中院对有关法官进行追责。

        • #9154
          deepoo
          管理员

            2024年4月29日,上海一律师杨卫华发视频,称他和团队在江苏省宿迁市就一个案子做投诉走访工作,来到当地一家打印店打印相关材料时,却被店主告知因该材料涉及控告内容不能为其打印。该店主告诉律师,当地公安经常检查打印店,明确禁止打印店给顾客打印涉及控告内容的材料,一旦被发现,将面临2000元~5000元的罚款。

            杨卫华表示,按照打印店店主与他沟通的说法,整个宿迁市疑似都存在禁止打印店打印控告材料的相关管理。

            记者致电宿迁市多家打印店,其中一家打印店的店员称,“控告材料、红头文件、宗教类等内容,还有一些模棱两可我们判断不出来的内容,一律是不给打的。”该店员表示,这是当地公安给他们开会时经常说的,如果违反,他们将被公安处罚2000元-5000元的罚款。另一家打印店店员表示,除控告材料外,一些信访材料、邪教内容等,他们也不能打印,该店员称,当地公安对此有通知。有一家打印店并未明确告知记者控告材料是否能够打印,店员表示,需要来店当面看看具体内容。仅有一家打印店在听到打印材料涉及控告相关内容时,表示可以打印。

            上述打印店中有店员介绍,关于打印内容相关规定的通知主体一般是辖区民警。

            记者又随机致电宿迁市多个派出所,其中有一派出所民警表示,“有这种规定存在,尽量不要打印这些东西(控告相关)。”其余多个派出所均表示不清楚此事。

          • #9155
            deepoo
            管理员

              2024年5月11日,青海省海西州天峻县人民法院公开对索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重新审理。期间,天峻县人民法院樊姓院长和该案原二审审判长,即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哈斯庭长利用微信群实时遥控指挥庭审,并在群内称“不用跟他商量”、“打断”、“硬气点,不要随意发言”。

              当日休庭后,有律师发现此事并对法院电脑进行了拍照取证。

              多名在场人员称,辩护人对着显示器拍照时,检察官告诉法警“律师在拍法官电脑”,法警随即围住审判席。“十多个法警围着律师们,有法警把执法记录仪打开了,现场很混乱。”

              与此同时,其他辩护人也围住审判席拿出手机拍照。

              紧接着,审判席周边一度陷入混乱,审判席上的显示器被人按倒。旁听人员看到一位女书记员把电脑电源线直接拔掉。

              上述寻衅滋事案案发于2020年11月。2021年11月,天峻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索某等12人构成寻衅滋事罪。2023年2月,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23条规定,院长、副院长、庭长的审判管理和监督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在职责和权限的范围内,并在工作平台上公开进行。院长、副院长、庭长除参加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外不得对其没有参加审理的案件发表倾向性意见。第29条至第31条之规定,独任制审理的案件,由独任法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承担全部责任。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成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共同承担责任。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合议庭对其汇报的事实负责,审判委员会委员对其本人发表的意见及最终表决负责。

            • #9156
              deepoo
              管理员

                2023年底,“中国裁判文书网”两份《执行裁定书》显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某公司分别与江苏省南京市的两家公司之间,存在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判决后,最后进入执行阶段。
                两份《执行裁定书》中,原本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的“申请执行人住所地”,均出现了明显错误,分别写成了“安徽省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和“安徽省南京市玄武区”。

              • #9158
                deepoo
                管理员

                  马艺珈伊,女,47岁(2024年)。

                  2023 年年末(11月27日),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听证会召开当天,马艺珈伊被地方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023年11月20日,马艺珈伊去昆明在律所楼下和其所聘请代理律师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唐林律师协商案情时,水城区公安局将唐某带走。
                  马聘请的代理律师侯某某(原北京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躲藏多日后,于2023年12月底被抓获。
                  至此,办案单位六盘水市水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了马艺珈伊、侯某某、唐某,以及9名律师助理等人。
                  2024年1月,马艺珈伊、侯某某、唐某等人被批准逮捕,9名律师助理则被取保候审。刑事拘留和批准逮捕的罪名均为寻衅滋事罪,所涉事项为律师等人曾在微博、抖音发布相关债务、诉讼信息。律师还曾将举报水城区政府某官员的信,邮寄给了这位官员本人。举报内容则涉及欠债不还、非法解冻、大量资金去向等问题。
                  目前,该案材料已移送六盘水市水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6年始,马艺珈伊以贵州艺珈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贵州鸿瑞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公司,陆续承建了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森林旅游有限公司(水城区政府的平台公司)和六盘水市野玉海山地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发包的10个政府项目。这些项目包括:水城区玉舍镇海坪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四标段项目(中央专项扶贫资金)、水城区玉舍镇海坪幼儿园、海坪小学、野玉海度假区鞭陀小镇、世界鞭陀文化博物馆、野鸡坪自行车赛道、希慕遮彝族历史文化博物馆、绿色森林酒店、单轨高架游览车等。

                  公开信息显示,此前马艺珈伊公司承建的“海坪千户寨”在2016年移交后,曾被评为贵州省脱贫标杆,“鞭陀博物馆”则被评为“世界最大鞭陀博物馆”。不过由于被拖欠工程款等原因,2020年1月22日,马艺珈伊名下两家企业彻底退出野玉海项目建设,并移交资料请求审计结算。

                  马艺珈伊在信中称,“8个项目分别于2019年8月13日全部移交投入使用,2个(鞭陀小镇项目、自行车赛道)因发包人森林公司、野玉海管委会不依照合同支付工程款及未支付老百姓土地赔偿款、占用林地等原因通知施工人缓建……”
                  马艺珈伊在信中讲述了自己被逼债的经过:“2020年2月开始,机械商、材料商及各施工组开始逼迫追要欠款,我卖车卖房也是杯水车薪,甚至野玉海管委会某某、森林公司领导某某等人多次带领材料商等债主几十人,辱骂我、吐口水、软禁我,到我办公室喝酒撒尿、打砸、泼油漆。可是,明明是水城区政府欠钱不给啊。2022年8月20日我被殴打全身软组织挫伤、左肋骨骨折,右腿膝关节至今不能正常行走。”

                  2020年12月6日,马艺珈伊被抓到水城区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为由被刑事拘留,后办取保候审。2021年3月警方以“侦查失误”解除嫌疑。

                  生效判决、执行裁定等材料显示,至少有 4 笔经诉讼确定的债务总额为 6954.63 万元。而企业统计认为,另有项目欠款 15247.66 万元,即六盘水市水城区政府共欠企业约 2.2 亿元。而地方政府一份汇报文件则承认有 9000 余万元欠款。
                  文件显示,2021年6月,森林公司曾制定还款计划,承认3个已审计项目未支付工程款(其中包括中央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另7个项目将积极筹资,但最终并未履行。

                  水城区政府拒绝支付的理由:部分项目未经审计。
                  多份文件显示,进入2021年,在马艺珈伊向六盘水市、贵州省反映相关情况后,森林公司、野玉海管委会分别出具文件,证明拖欠马艺珈伊名下两家企业工程款属实,且说明项目未审计是发包人原因。

                  2021年9月3日,央广网对此做了报道,当地政府回应称会尽快还债。
                  2021年9月3日,“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以《3亿元的旅游项目烂尾!六盘水市的“大手笔”建设为何无疾而终?》为标题,采访了这些项目。马艺珈伊在接受采访时说,自己没见过环评、规划、开工许可证这些必需的文件,就连建设的图纸都没有经过审批。并且这些人造景点在开工建设一年后,陆续被叫停,至今(2021年9月)处于烂尾状态。

                  2022年,马艺珈伊名下鸿瑞腾公司、艺珈旭公司针对森林公司、野玉海管委会拖欠工程款的多项诉讼,陆续进入执行阶段。
                  2022年8月,马艺珈伊聘请律师侯某某、律师唐某跟进执行。
                  唐某通过法院开具的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贷款资料发现,森林公司曾在某国有大行六盘水分行贷款4亿元、另一国有大行六盘水分行贷款1.8亿元,但这些贷款并未用于借款用途,而转入多家关联公司,涉嫌骗取贷款罪。唐某怀疑,森林公司拒绝审计,与该涉嫌骗取贷款行为有关。
                  同时,唐某还发现,野玉海管委会发包的自行车赛道,曾于2018年11月被水城县林业局因非法占用林地4.87亩,被处以罚款。
                  马艺珈伊和律师发现,森林公司的财产被转移,有变为空壳公司之嫌,而野玉海管委会则被注销。
                  马艺珈伊称,水城区政府某官员曾多次向上级谎称已结清工程款,在上报材料中不登记马艺珈伊公司的债权。

                  2022年9月,在谈判中,水城区政府代表、水城区文旅投集团领导表示,不认可生效判决和仲裁认定的金额,并称区政府会马上把仲裁的裁决书撤销。而易地扶贫项目在诉讼发起3年后进入执行阶段时,当地称该项目早前已超支付900万元。

                  2023年3月,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六盘水仲裁委的裁决书。
                  2023年4月,马艺珈伊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众号“六盘水中院”曾于2023年9月22日发布两份悬赏公告,因森林公司名下财产无法覆盖执行标的,悬赏10万元征求其财产线索。

                  2023年3月21日,在唐某要求下,水城区法院冻结被执行人1500万元。
                  4月11日,水城区法院解除冻结。侯某某、唐某多次与法院负责执行的法官交涉,对方称是法院领导受区领导指示的决定,自己也没办法。

                  2023年9月开始,侯某某、唐某向各级部门反映,并通过微博、抖音发布信息,批评水城区政府与水城区法院非法解冻,导致无法执行。侯某某去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交涉时,曾被法警戴上手铐——他把上述视频发布在微博和抖音。

                  亲友等多方证实,2023年11月20日唐某被带走后,水城区政府再次和马艺珈伊谈判,要求以1200万元平账,剩余所有欠债一笔勾销,被马艺珈伊和代理律师拒绝,直至案发,马艺珈伊被抓捕。  

                  马艺珈伊在信中提到,由于水城区政府领导、法院人员多次出尔反尔,且问“你有录音录像证明吗”,因此,律师在后期办案时,均采取录音录像留存证据。

                  马艺珈伊来信摘录:
                    2023年9月、10月,朱某某董事长、刘某某董事长及水城区法律顾问韩某某、陈某某多次找唐律师、侯某某谈判,说“区里要以1500万化解所有2亿余元的债务”,后又说:“区里就给1200万元化解2亿余元的债务。”甚至污蔑我马艺珈伊“多次去澳门赌钱,赌输几千万元等”,我马艺珈伊至今从未去过澳门,从未出过境,可去出入境中心查询。作为政府公职领导及水城区法律顾问公开污蔑当事人马艺珈伊逃债务。(谈判参加人员侯某某、屈某某均有录音,手机被水城区公安局扣留。)
                    我是一名少数民族女企业家,疫情期间给六盘水市作了抗疫贡献,并获得贵州省工商联致以奖状等表彰,六盘水日报及六盘水政府公开表彰,资助无数贫困学生上学,带动残疾人与退伍军人就业,为六盘水市税收作贡献,为六盘水市水城县脱贫作贡献,为六盘水市野玉景区评为4A级作贡献。冰天雪地,大年三十,仍然带着上百工人坚守施工岗位施工,白天黑夜24小时抢工期,最终被过河拆桥,企业被拖欠工程款后,债务累累,四处借钱,员工失业,企业破产成失信人,工人无活干加之疫情,老人无钱治疗,孩子无钱上学,债台高筑,流离失所,我被殴打左肋骨折至今,右腿不能正常行走,东躲西藏,时时生活在恐惧噩梦中,发包人政府公职领导欺上瞒下带人围殴我,吐口水、软禁我,当委托到唐某、侯某某律师后,我希望他们能用法律保护弱者。
                    一个法院2个公章为何无人过问?执行法官为何私自解冻冻结款?院长指示不违法吗?森林公司账务为何不敢审计?骗贷数亿元去哪了?为何森林公司成老赖空壳,钱呢?
                    落笔至此,泪如雨下,心有不甘,法不治众伊难服。过几天我很可能被抓,但只要不是死刑,今生活着目的就是:“一定要讨个说法,除非置我于死地。”

                  • #9159
                    deepoo
                    管理员

                      2024年2月27日,贵州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女企业家讨工程款陷‘寻衅滋事’被批捕”相关报道的情况通报。

                      2月26日,《中国经营报》刊发“女企业家讨工程款陷‘寻衅滋事’被批捕 过亿债务政府只愿给1200万”新闻稿件。稿件刊发后,水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有关部门再次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16年至2019年,贵州鸿瑞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艺珈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恒建设集团分别承建的野玉海景区10个项目,项目实际负责人均为《中国经营报》所称女企业家马某某。10个项目中,经法院判决或审计的项目8个,金额11775.52万元,目前已支付11538.9万元;未审计项目2个,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金额约4557.19万元,目前已支付3131.7万元。上述10个项目共计金额约16332.71万元,目前已支付14670.6万元,支付比例89.82%。综上,“六盘水市水城区政府共欠企业约2.2亿元”,以及“区里要以1200万元化解所有2亿余元的债务”的报道均不属实。

                      2022年10月,马某某为讨要有争议的工程款雇佣耿某某、方某某采取安装GPS定位器等手段跟踪他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2023年9月以来,马某某、侯某某等人编造虚假信息,安排洪某某等3人、雇佣屈某某等5人在网上恶意炒作、在公共场所张贴不实大字报和抛散传单。因马某某等人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2023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某刑事拘留,同年12月27日对其依法逮捕。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正在依法办理中。

                  • #9162
                    deepoo
                    管理员

                      2023年11月11日,微信公众号“常州华立”发布消息称:“2023年11月11日凌晨4:36分,常州市华立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承勇遭威逼承认接受800万元存款和现金行贿,含冤跳楼身亡自证清白!”“常州华立”的认证主体是常州市华立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常州华立”),目前上述推送消息已删去。
                      承勇在当日凌晨4点36分发布朋友圈:“尊敬各位领导和企业同仁,近期我被市纪委约谈杨康成副区长放款的事宜,我本人发誓没有拿他的800万存款和现金行贿的事情,在里面一开始只是想尽快交钱走人,没想到遇到的是进退两难,审讯小屋子有点难熬,太压抑,可能是我的心理素质太差了,度日如年,后面还要继续,我觉得太累了,先走一步,拜拜。”
                      “常州华立”原推送消息附有承勇手写遗书,内容和该朋友圈类似,并称:“证据都是慢慢猜和想出来的,刚好对上,也是巧合!纯属巧合!”落款时间为11月11日凌晨12点24分。
                      常州华立始建于1984年,是一家专业生产润滑成套设备为基础、研发新型工业技术的机械制造服务公司。在职职工420人,其中技术研发人员50多人,已连续15年保持国内稀油润滑设备行业领先,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众号“常州华立”介绍,董事长承勇现担任江苏省中小企业执委、郑陆青商会会长(郑陆为常州市天宁区下辖镇)、天宁区工商联执委托社会职务。公开信息显示,承勇共在9家公司持股和任职,除常州华立外包括江苏当地的新能源、电子工程和智能化工类企业。
                      常州华立管理人员及承勇家属透露,承勇1979年生人,家中有一儿一女,分别上高三和五年级。常州华立由承勇父亲承洪宇创立,2018年10月,公司法人代表由承洪宇变更为承勇。在一段常州华立宣传片中,承勇介绍,其父亲在八十年代初接手这家集体企业,当时净资产为负二十万元。2010年,父亲将企业经营权交到他手中。
                      承勇家属对第一财经表示,承勇前一天被纪委监委谈话后深夜11点多到家,显露出压力比较大,并对妻子说对不起,但并未透露过多有关纪委监委谈话内容。
                      承勇家属及常州华立管理人员称,此前,承勇已连续三天被常州市纪委监委谈话,这期间承勇自称每天只能睡一两个小时。家属和公司管理人员并未掌握谈话的相关书面材料,谈话内容大部分只有承勇一人知道。
                      家属称,承勇去世当天半夜起身出门,熟睡的家人并不知情。承勇的姐姐看到朋友圈第一时间联系的承勇妻子,家人立刻报警。11月11日凌晨5点15分家属接到派出所通知,承勇跳楼地点为常州市新北区世茂广场。
                      据2023年6月21日“清廉江苏”通报,杨康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杨康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常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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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21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此次开庭为该案二审质证阶段,该案一审由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庭审中,一位辩护人在发表质证意见时引用了一审判决书上的一段内容:一企业欠另一企业1000多万元,其中一笔借款为5735019.54元。但辩护人发现,这一借款数额,在一审判决书中的原文是“借款5735019.54万元”。辩护人当庭指出,一审法院认定错误,多出来的一个“万”字,直接将借款573万元变成了573亿元。

                        休庭后,当事人何华芳的家属和其代理人再次仔细翻阅了一审判决书。

                        一审判决书显示,2021年7月30日,何华芳与严胜军、郦艺被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指控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诸暨市检察院还指控方东标涉嫌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2021年8月2日,诸暨市检察院正式立案受理。因诉辩双方争议较大,诸暨法院于2021年8月、2022年7月两次召开庭前会议,重点讨论何华芳涉案证据情况及案件程序问题。2022年7月10日,法院决定对何华芳分案处理。

                        因此,这个有4名被告人同时受审的刑事案件,出现两份判决书。其中一份是以严胜军、郦艺、方东标为被告人,案号是(2021)浙0681刑初904号;另一份以何华芳为被告人,案号是(2021)浙0681刑初904号之一。两份判决书均在2023年3月30日由诸暨法院作出。因严胜军、何华芳、方东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3年11月21日,案件二审在绍兴中院开庭。二审庭审时,案件合并,4被告人同庭受审。庭审分多次进行,2024年3月21日,庭审进入质证阶段。

                        何华芳的二审辩护人没有参与一审庭审,没细看过一审判决书。二审庭审中,质证时,他引用了一审判决书上的借款数额。他原本以为是自己看错了,查看一审判决书发现,原文就是“借款5735019.54万元”。休庭后,何华芳家属与辩护人一起细看一审判决书,发现了更多错误。两份判决书错误均超100处。

                        以何华芳为被告人的一审判决书,案号为(2021)浙0681刑初904号之一,这份判决书中的错误大致可分为4大类。

                        最多的一类错误,涉及企业名字、当事人名字、证人证言字词错误等,约85处。判决书提到“贵州陈建玲……”,其中“陈建玲”应为“陈建麟”;判决书中“严胜自己还是开宝马740……”,其中“严胜”应为“严胜军”。判决书中,程长川的证言中提到“宣城公司”,实际企业名称简称为“宣丞公司”;判决书记载“北京大学的700万加35万余元利息”,综合判决书全文,此处的“北京大学”实际应为“北京交通大学”。另外,判决书第175页、第176页、第238页中,“青海勃源矿业有限公司”多次被错写为“青海博源”。

                        如判决书中出现错误:“平房”应为“平方”、“博源矿业”应为“勃源矿业”

                        证人证言中,约出现42处词语错误。如判决书中提到:“《股权转让协议》(首席而被抓2019年1月24日……)”。此处的“首席而被抓”实际上是“手写备注”;又如判决书记载:“诸暨对比其他城市,虽然市政府给的正常可以……。”,此处的“正常”应为“政策”;“背景柏礼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中的“背景”应为“北京”。

                        如判决书中出现错误:“首席而被抓”应为“手写备注”

                        判决书中的另一类错误是,多字、少字使句子存在语病等情况。如判决书第260页第2段第5行,记载内容为:“原被告人达成协议”,此段表述的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应为“原被告”,多出一个“人”字。判决书第57页倒数第9行,记载内容为“2017年12底”,实际是指“2017年12月底”,少写了一个“月”字。

                        第三类错误,是判决书记载的内容与证据原文内容不符,此类错误约有7处。如判决书第172页第5段第2行,记载内容为:“另一份协议书为2018年10月11日严胜军发送给王勇民,该份《合作协议书》无印章”。实际证据内容显示,此处的“合作协议书”应为“股权收购意向书”。

                        第四类是数字单位错误,据不完全统计约有4处。如判决书第130页倒数第4行,记载内容为:“文成城欠公司总共是1000多万元,其中一笔是借款5735019.54万元……。”多出一个“万”字。

                        在这份311页的判决书中,他们发现了至少110处类似错误。

                        关于案号为(2021)浙0681刑初904号的判决书,案载的两名辩护人称,全文共出现114处错误。

                        诸暨法院作出的两份判决书显示,审判长均为戴金飞。根据诸暨法院官方发布的消息,2021年戴金飞作为诸暨市“十佳政法干警”获得表彰,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度获诸暨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戴金飞现任诸暨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诸暨法院作出的两份判决书记载,审判员是边粉芳。根据诸暨法院官方发布的消息,边粉芳2020年、2021年、2022年均在诸暨法院年度总结大会上获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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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25日,琼中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琼中县公安局红毛派出所原民警、教导员吕帅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一案,对吕帅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对吕帅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赔各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2020年至2022年,吕帅利用在琼中县公安局红毛派出所担任民警、教导员等职务,通过查处交通违法、检查商铺、查办案件等方式,以限制人身自由、违规使用警械、违法扣押财物、高额罚款等理由相威胁,敲诈勒索他人财物,非法拘禁无辜群众,勒索财物共计人民币达31.7万余元。

                          琼中法院认为,被告人吕帅身为人民警察,不仅不努力践行公正执法、执警为民的宗旨,反而利用警察身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严重败坏人民警察的形象,侵害老百姓的利益,是群众身边腐败分子的典型,扰乱了红毛镇当地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吕帅利用职权,非法使用警械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吕帅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殴打他人,还指使辅警制作虚假笔录来掩盖罪行,向多人多次索要财物,依法从重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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